地朝众神 二千八百零九章 打人者是英雄
然后,这些人就等着岳老大来处理此人了,大家心知这个岳小云却不是一个混人,上来后怕不是得把对方狠揍一顿。一般的流氓耍横的剧情都应该是这样发展的,大家再一次的把目光是投向了岳小云。只见岳小云那叫不可一世的样子,走起路来摇头摆尾的,趾高气扬模样却也是滑稽得很。他本想要走出一个高大上的模样来,却是越是想要装这高大上的模样,走起来却越发的搞笑有趣。
只见这岳老大就是一个天生泼皮无赖的样子,他没钱的时候看着还像个正常人,可是这男人一旦有钱起来,就不知道天高地厚,就不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了。自从是把自己的老婆休了后,他眼睛只差是长到了头顶,不管是谁他都瞧不到眼里,你若是见了他,你都有种想要打这厮的冲动。
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那人,竟有些呆住了,岳小云也是喝了酒的,自从是见到那个多看他一眼的男人,他便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岳小云也记不得之前什么时间见过他了,反正他觉得自己是见过他的,这便是让人了不爽起来。岳小云轻轻地咬了咬自己的牙齿,显得特别的生气:“小子,我们之前是不是见过啊。”
很明显他的话里有话,对方却是一脸蔼然的看着他,这洛阳城说大也大,说不大也不大,也就巴掌大的地方,见过也是有可能的。可是,如果只是因为他们见过,对方就要来打自己,这也太说不过去了吧。他心想自己是见过,还是没有见过对方,他却一时是想不起来了,只能苦着一张脸摇了摇头,表示彼此却真没有见过。
“小子,你敢盯梢老子,你是不是活得不耐烦了。”岳小云觉得这个人好似在盯梢自己的,生怕他是冯裤子那边派来的人,想要收集他风流的证据。自从他是到冯家提亲后,从那之后他便觉得自己的背后多了一双眼睛,这让他很是不爽。
那人却只能苦笑道:“大哥,你认错人了,我真没有盯你的梢啊。”
还说没有,我不只见你一次了,要不是别人派来盯梢的人,真是说不过去。想到这里,岳小云越发的狠来,口气也特别的生硬问道:“小子,谁派你来的。”
“真没有人派我来,我就是路过打酱油的。”
“打酱油的!”你当我傻啊,说完之后,岳小云朝着那汉子便迎了上来,伸手就一个耳光狠抽向向。
啪!一声脆响,那个人要不是被众人架着,只怕是被这么狠狠一巴掌,那人怕不是就得被打飞了出去,摔他一个身疼。
那人也是不禁他打,只是这么一下,却是把对方的几瓣牙是打了下来,这一巴掌却也是毁天灭地的。那人挨了这狠狠一巴掌,整个人是天昏地暗、天旋地转的,吐了好大一滩血来,看他的模样好半天都没法清醒过来。
这场面好生的吓人,特别是有些胆小的人,见了如此的场面,却是吓得赶紧是捂住了眼睛,不敢看那人痛苦的模样,仿佛看着他痛苦自己也会痛苦起来。
“你还不说是谁派你来盯梢我的吗?你信不信我再来一拳,我便能把你给打死。”
对方哪敢不信,挨了他一下就已经吃不消了,要是再打一下,怕他整个人就不行了,他点了点头,很是害怕的样子,却也是害怕得厉害,整个人抖得厉害。
岳小云没有想到对方如此的嘴硬,挨了自己一巴掌还能不把实话说出来,他准备再打,却是被身边的人劝了下来。只因这个人身体凌弱异常,看起来身体不是很好,怕是再来这么一下,估计这人非得被岳小云给打死。这些人虽是喝了酒的,也知道轻重,不想闹出人命来,于是这才是住了手,不敢把事闹大。
说起来最无辜的就是多看了他一眼的男人,还没有跑出几步,就被他们拉扯住,要求交出鞋垫。他们大概有七八个人,抢鞋垫,还打了人。有人上去劝架,也被一起打了,整个过程大概有20分钟。
岳小云说这么多年来自己被偷跟被糟践已经习惯了,但是“孩子们还是正义感太强,他们觉得不应该。”
正义感真是太强了,把人打了说是自己来维持正义,冯裤子骂道见过不要脸的,没有见过如此不要脸的。
岳小云又不觉得自己是打错了人,他反是觉得是对方该打,自己是正义的一方,而且还连声称“打人者是英雄,盯梢的人就是该死”的极端话语。
冯裤子真是看不惯这人的恶行,可是却没处说理去,更不知道要如何把这事告诉自己的表妹,让表妹不要落入到恶魔的手里。
岳小云越说越是得意,还说自己没有把对方打死,那就是便宜了那厮。
不管对方是不是盯梢的,就算是盯梢的也罪不致死吧,大家纷纷谴责岳小云的恶行,不愿意与人伍。
岳小云见大家一边倒,最后不得不服软,说他句软话,不管怎么样,打人都是不对的, 我跟对方道歉,有事好说好解决。其实,要是哪个盯梢的人再是给他逮到了,他非得是打死对方不可。
过不了几天岳小云前妻的事再次被人提起来,一时间洛阳城里的事真是发生了很多,可是并没有一件事是冯裤子想要看见的。经过多方的打听,他终于是打听到了自己想要找的那个人的下落,江湖上是有很多岳小云的传说,可是他却一件都不相信,他只相信真正认识他的人,也是与他相处过的人的话,他相信只有从这样的嘴里,才能找到他想要的答案了。为了这个答案,他努力了很久,他希望自己能成,也希望找到真正能够搞跨岳小
云的办法。
他跟着眼前这个人,这人一头有些凌乱的银色碎发,棕色的大眼睛,高高的鼻梁,嘴角微微上扬,有种坏坏的感觉。那个人的眼神被一股高傲的霸气所笼罩,浅笑的嘴角掺和着令人揣摩不透的邪气,这个人是熟人介绍的,他说他知道岳小云老婆于静现在哪。为了找到找到于静,他真是花了不少的银子,这岳小云把这个女人是藏得很深,估计是在岳小云娶到冯糖之前,他是不想让任何人找到他的前妻的,当然他也不想他的前妻出来给自己捣乱。
眼前这个人一身鬼魅的气息,这让人特别的不爽,好在冯裤子是个男人,却也是没有什么好怕的,再有就是冯裤子也没有什么值得对方图谋的东西。就算是如此冯裤子还是小心着对方的一举一动,从他身上赫然弥散开来一种莫明的危险,他的一举一动几乎占据了冯裤子的视线。在他身遭,似乎包围了一层淡淡的隐秘,让他说不出话来到底有何不妥,可是为了自己的表妹,就算对方真是坏人,他也愿意去冒这个险。
不过这个地方真是挺诡异的,并非是寻常的路,让人错觉这是今生仅一次的幻觉,不过若非这是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怕是冯裤子早就找到了她的小落了。正是因为他藏在这样的地方,他才一直没有找到她们母子的下落,想到这里这事又变得合情合理起来。对于这个领路的人,他即使如此的不太信任这人,可是还是跟着他来了,不过即使有一点点的机会,他也会跟着来的,这就是冯裤子。
《寻踪》
上帝指使
东逝水去有踪,
从天四来随风。
风起东南西北,
云涌春夏秋东。
来到如此的偏僻之地,想到上帝指使的诗后,冯裤子立马心里就越发激动起来,觉得上帝指使大大也太有才了,怎么能做出如此的好诗来。冯裤子没有什么文化,可是听过大大的诗后,他立马就记住了,而且就再也没有忘记过。想来天下间也只有上帝指使的诗才有如此的魅力,才能让一个没文化的人也轻易的记住,而且还能随口在嘴边呤诵。
只是这地也忒难走了,越走越是荒凉,冯裤子小时候,就听老人们常说,大山里住着神仙,我曾怀着无比虔诚的心。他曾在高山上的岩石缝里寻觅过神仙,但终究不得果,也见不到神仙的真面目,后来想想这不过只是他小时候在山里的一个游戏罢了。因此,幻想着能遇到神仙,成为像上帝指使一样的仙人,成为天地间无上的存在,身着绫罗,腾云驾雾,以长生不老之躯,通天遁地,呼风唤雨,排山倒海,无所不能。飞越云山雾海,翩翩袅袅,裙裾飘飘,畅游在天上人间,云里来雾里去,却也是逍遥自在。
地朝众神 二千八百一十章 冯裤子寻岳大嫂
在此春暖花开的时候,他踏上去大山里之路,只是这次不是来玩的,而是有别的目的。这条与外面世界唯一的通路其陡、其险、其窄,路况其差到了极点,那还是前朝时期村民们为备战而修建的,是山里人唯一的出路。两个人从大山脚下盘旋到山顶上,所谓“山道十八湾”,这一路走来,不知道还要走多久,却能找对对方。两个人这一路步行上山,去那白云深处的山涧。
那片白云深处的高山上,这里藏着许多不为人知的故事,还有着深藏不露的人。这些人有的是为了避世,有的是为了享受深山里的那般安宁,他们为了不同的目的,躲在这深山里,已经很久了。曾经有两个道士都预言:“此地是个宝地,而且山里有着很多宝贝,常常有很多的人为此而来,都想要得到这山里的宝贝。”只是想要发财,还得有缘分才行,却不是谁都可以找到宝贝的。
可能由于冯裤子的不速到来,惊惹了两只不知名的鸟,它们成群结队的响彻了这寂静的山林里。只听到“唆”地一声,这些受惊的鸟却飞出树林,在山顶上方飞翔,一会就没了踪迹。
蓝天在上,白云被踩在脚下,山涧流淌着小溪水,仿佛唱着春之歌,春是烂漫的,在这里我见到无处不在的春的身影,迎春花,天然的野白玉兰,还是好多野桃花正争先恐后的开放。春果也青涩地挂满了枝头,冯裤子发现自己是来的早了些,只怕二十来天就可以吃了罢?可惜这些树上挂满了果子,却是只能看不以吃,冯裤子想到自己小时候在山里采果子的情形,他突然好想家啊。
那些都是我小时候最喜欢吃的果子,等春果红了的时候,满山遍野都是红彤彤的一簇一簇的。小时候,每当掰野春笋之际,我都会在山上吃个饱才回家。追寻小时候的情景,历历在眼前。几经辗转,他抬头望去,一座高崖,崖上长满了青藤,在树木丛中显得是那样的扎眼。低头俯视,多处山上,是青青的乔木,有几个零星猴儿此时正在树上采着果子,安静地看着这个突然闯入的男人。
山区的特殊的气候,想要吃果子还早着呢!怕还要十来天才真正开始摘果,可是这些小家伙们却是迫不及待的想要一睹为快。冯裤子家就有几片果园,原来是哥哥打理,现在哥嫂也到城里住去了,果园疏于管理,却不能产出好果子来么?冯裤子是山里走出来的孩子,他知道,山区人,靠山吃山。山里的人大部分的砍树砍柴为生,早年山上采药材,后来药材终是有限的,而且是越采越少。再大的山林山药也是有限的,一旦是采完了就没有了,可惜山民们也不懂得种采药。后来,大家只能种果子,采果子了。
现在,各家各户只能靠种果子为生,收入也是少得可怜。山里就算是有很多的宝贝,可是却养
不活这些不懂得经营的山民们,许多年轻人迫于无奈,只能出去打工,却没有人愿意呆在山里了。大山里有各种不同的果子多于牛毛,这儿的果子,有种特殊的味道,由于这里属热带的气候,果树又多半生长在高山上,果子的味道特别好吃,是本地的一大特色。
上市的时候一般都能卖个好价钱,不愁卖不出去,要买这里正宗的好果子,还得人托人保托保才能买得到呢!周边的果子也很多,但他们的果子是无法与这儿的果子相提并论的。如今的山区人,沐着时代的春风,浴着精灵的山岚。从过去的砍树砍柴到现在的搞种植,因为采果子而发了财,因为种果树而致了富,山民的生活越来越过得安逸滋润,越来越多的人建了大房子。
只要是能把这些果子是运出去,那都不是事,不过前提是能把果子运出去,好在山里都明劳动力的。他们靠着自己的双手把这些果子是抬了出去,山区的人民再不是过去的那个大山里的山民了,大唐繁荣强大山民也得到了实惠。以前的时候,谁会愿意为了好吃而花更多的钱,大唐的人很多受东强的影响,讲究品质生活,喜好有品质的食物。
而山里的果子正好就满足了大唐人对品质果子要求,好多人也和外面的世界一样享受着现代的文明,好多人家也因为丝绸之路与外界有了更便利快捷的联系。东强一直相信,山里是住着神仙的,而且这些神仙一直在保佑着山民,对于每一个山民他们对大山都有一种敬畏。是大山养育了山民,也是大山赐予了他们财富,更是大山给了他们依靠的地方,这就是山情,这就是山民。那就是我的家乡父老乡亲们,他们过着神仙般的日子。
冯裤子道“莫要惊扰它们?”
那男人看了他一眼,明明就是你在惊扰它们,怎么你反道怪起我来,要不是动静太大了,怎么会吓到鸟儿们,他也是醉了。
那男人领着冯裤子出了城区后还走了足足有三个时辰的路,低头瞧见他脸上有细小的汗,这人眉心又皱起来,刻成一道浅浅的印子。冯裤子心想要是这个人有别的所图,估计早就对他下手了,不至于带着他走这么多的山路,想来这个人并不是什么坏人,反应该是一个正值的人才对。他收了自己的钱,自然要把自己带到自己想要去的地方,钱是花得多了些,可是一切都是值得的。
想到岳小云这厮休了自己的老婆,还把她送以这样的地方来,冯裤子心里有些不忍。然而岳小云能忍,他的老婆也能忍,自己当然只得忍了。又走了一会儿,渐渐越来越荒凉,屋舍越来越少,瞧得见光秃秃的树丫子上面有被北飞的鸟儿留下的空空的鸟巢。冯裤子心想,这地方就跟自己的家一样,就不是人呆的地方,也不是鸟呆的地方,在
这样的地方终有一天大家都会离去。
要是换作以前的话,冯裤子一定会爬上树去看看鸟窝里有没有鸟蛋,可是现在他有别的事,自然也就不能这样做了,更没有时间这样做了。有一次冯裤子掏了一个鸟窝,里面有三个蛋,于是他拿着这三个蛋回到了家里,而这就是他这个月家里最美味的食物了。他的兄弟姐妹们都夸冯裤子,说他是一个顶天立地的小男子汉,总有一天一定可以成为家的顶梁柱的。家里的人都说,要是谁嫁给他一定会很幸福的,因为像他这样的好男人真是打着灯笼也难找。
直到再走了一会儿,终于走到一户茅草蒙顶的人家,四处打眼看过去稀稀拉拉的人家距离都很远。领路的人一直把他是带到这里来,想来他要找的人一定就在这里,要不是有人带路的话,估计他想到找到她们怕是得花上不少的时间。带路的男人冷着脸,想来因为是带了这么多的路,他显得挺不高兴的,看着冯裤子更是没个好脸了,也不知道他为什么非要见这个女人。
看冯裤子这副模样,也不像是这女人的情夫,可是于静这女人挺骚了,也不是嫁一回了,这都嫁了二回了,还是被休了。怕不是就是因为勾搭上了这个小男人,才会被自己的老公休了的,看着他挑了冯裤子这么一个小男人,他也就不觉得这个女人可怜了,反是觉得她“该”啊。不过这都不关这个神秘的男人的事,他只是负责找人,然后带路而已,其它的一切都与他无关。
既然,他的工作已经完成了,他就没有必要再呆在这里了,他转身与冯裤子道了个别,自己就自行离去了,也没有问冯裤子回去能不能找到回去的路,这让冯裤子很不开心的。可是没有办法,他只是付给了对方领路的钱,并没有付给对方接着又送回去的钱,他也就没法再对他有什么不满,只能任他离开了。
当冯裤子推开木质的栅栏的瞬间,却被眼前的那妇人给惊呆了:忽然,一个中年妇女映入了我的眼帘,她艰难地推着一辆三轮车,行走得十分缓慢,几次险些滑倒;汗大滴大滴地淌下来,眼睛被风吹得都睁不开了,脸上的鱼尾纹清晰可见,嘴唇干的裂开了,渗出了一丝丝的血,看来她有些上火。她显得很吃力,车轮里的男孩叫她妈妈时,我还很惊讶,没有想到这么年轻的女孩已经有孩子了。
这女人也就比自己的表妹大几岁,可是在冯裤子看来她们模样的差距,却不只是几岁,可以说是十来岁。也许,这就是生活的残酷,才会在这个年轻的姑娘的脸刻上了岁月的痕迹,反是像表妹那样在大宅门里出生的女孩,每天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表妹是永远不会知道生活的艰辛的,自然也就不会体会到生活是如此的艰辛,让人渐渐白了头。
地朝众神 二千八百一十一章 初见嫂子于静
而眼前这女人其实也没有多大的年纪,却让人觉得她挺老的,这种感觉真是让人特别地奇怪,冯裤子看着她有些是说不出话来。他总是那么凉薄,阳光照在他的侧脸上,仿佛渡了一份微光,竟照亮了他,如孩子。他也不过只是一个孩子而已,他还如此的年轻,如不是为了自己的表妹,他才不愿意跟这种被休了二次的女人滴滴答答的。他抬起头来,透过这天空射下来的微微的阳光,看着眼前的这个女人。
看别人的时候,就像阅尽他人酸甜苦辣,看淡世态炎凉,遗世独立,不苟言笑。可是却不知道他自己也没法看透这世态炎凉,也没法看清人生的酸甜苦辣,自己都没法独立,又怎么能说别人是非。他只是轻轻地叹了一口气,脸上却是浮躁与烦恼,心里特别的无语。
这让冯裤子突然是想起了自己的妈妈,冯裤子很早就离开了,所以对离开的时候对妈妈是越发的依念起来。那天夜晚,他突然发觉到母亲以往平滑的额头上竟出现了水波痕一样的皱纹,一条一条映了出来,“一、二、三……”我都数得出几条了。我不喜欢皱纹,恨不得用手在她额头上用力磨一磨,将那几条岁月在妈妈额头上留下的痕迹——皱纹抹去。
当妈妈锁起眉心,怔怔出神的当儿,她放下手里的线,这就是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她的母亲是出色的奉献者,尽管只有三个孩子,她对待我们每个人都像对待独生子女一样。我们中谁都没有忘记她是怎样的一个辛勤的操持者和出色的奉献者。慈母用手中的针线,为远行的儿子赶制身上的衣衫。临行前一针针密密地缝缀,怕的是儿子回来得晚衣服破损。有谁敢说,子女像小草那样微弱的孝心,能够报答得了像春晖普泽的慈母恩情呢?
她呆呆地坐着,想来是因为孩子的离开而感觉越发的悲伤,越发的惆怅起来。我想,母亲是忧郁的,尤其是以为自己的孩子将会一去不返的时候,当然自己还会回来的,冯裤子告诉自己不管什么时候,他会回来看母亲的,这是冯裤子对母亲的承诺。大地朝孝道自古都是被全世界的人所称颂的,我们不可否定冯裤子对母亲的情感,就算是生在这样的穷苦家庭里,可是冯裤子还是深深地爱着自己的母亲。
她时常是这样的,总是做着一件事的时候,突然间便会默默地发呆,也不知道她在想着什么。她眼角的鱼尾纹都清楚可见了,这些皱纹是她勤劳、伟大的见证。就像是冯裤子眼前的这位母亲,她也是一位伟大慈祥的母亲,她回头看着车轮里孩子,饱经沧桑的脸上有一抹辛酸的笑容。只是,她并不是在劳动,也不是在逃难,而只是在与自己的孩子做游戏。也只
有做母亲的才可以对自己的孩子做到这个地步,毕竟这是她自己的孩子,她会爱着自己的孩子。
他低下头默默地从她身边走过,眼角的余光瞥见她落下的乌发中隐藏着几根银丝,眉眼生的温婉,精致的五官因为眉心那道淡淡的印子染上几丝风霜,满身缟素衣裳,在太阳光下,淡淡阳光照在她脸上,他这次和她相见,不似过去两次那么心神激荡。冯裤子去听过她说黄段子,那时候她站在台上的时候,却不是这般的光景,之前看到她的时候,那时候灯交和所有的人的视线都是看到站在光鲜舞台上的她,她是站在舞台最中央的那个人。只要是站在酒楼的舞台上,她在台上表演着,向台下的人尽情地展现着自己的魅力。
冯裤子顿时瞳孔微微紧缩,眉心拧紧,明显她现在的样子与先前在台上的光鲜亮丽完全不同。“女人真是善变的,特别是女人有了孩子后,就会慢慢地变成了母亲的模样”然而她却用同样的温柔、善良、美丽成为这山里一道最为亮丽的风景。也许你会说,女人的生命太脆弱,女人的青春太短暂,我却要说,不同的年龄赋予女人不同的使命,不同的年龄给予女人不同的美丽。
冯裤子赞美女人,不止赞美她充满活力的青年时代,赞美她富有成就的中年时代、更赞美她装满故事、悠闲、潇洒、安逸的老年时代,人的一生不算长,女人却用她们特有的细心、爱心和诚心照顾着家人、哺育着孩子、成就着事业。但见她眉梢眼角间隐露皱纹,约莫有二十五六岁年纪,脸上不施脂粉,肤色白嫩。一身家村妇女的打扮,依旧掩不去一身大唐戏子的气质,怎么看都不是这粗衣深巷的人物。
虽然很累,可是她正满脸笑容,她的心里是开心的,这点冯裤子看得出来。就像自己在家里的时候,虽然过得很穷,可是一家人却是笑的,家人脸上洋溢着快乐地笑容。只是不知为什么到了城里后,虽然日子一一天好了起来,可是人却不爱笑了,心里也不像以前那般开心了。世上没有不弯的路,人间没有不谢的花,人这一生能力有限,但是努力无限。
努力做一个善良的人,做一个心态阳光的人,做一个积极向上的人,用正能量激发自己,也感染身边的朋友!这三句话必须牢记:看人长处、帮人难处、记人好处。我若阳光,世界也会因我而精彩,所以她要开心的对待每一天!见有人来了,她微微皱着眉头,想来没法继续跟自己的孩子快乐地玩耍了,却也不舍。
见有人来了,于静却是一个好奇的表情,想来是见到这个不请自来的人后并不是那么高兴。不过出于礼貌,不管是谁来了,作为这里的主人,敢有的礼数还是得有的人,哪怕就算是再不
喜欢的人来了,她也不会失了这点礼数。毕竟,她自认为自己是一个体面的人,作为一个体面的人,自然得保持着该有的风度才行。她连忙是向这人打了一个招呼,听到对方给自己打招呼,对方也是向她做了回应,两个人这就算是打上招呼了,冯裤子觉得这是一个好的开始。
因为有孩子在,于静自始至终还是把自己的注意力放在自己的孩子身上,生怕因为自己的一点点闪失而磕着碰着孩子,那她会心疼的,毕竟这孩子是她亲生的。于争倒是没有急着和他说什么,而是时不时地拿眼睛的余光打量他,只见眼前这个男人眼如丹凤,脸如雕刻般五官分明,有棱有角的脸平淡异常却不失风流,外表看起来好象放荡不拘的那种感觉。
特别是他的小小的眼睛里不经意流露出的精光让人不敢小看,一头乌黑茂密的头发,年纪怕是比自己要小一些。不过眼上的眉毛却还有一种男儿的英气,还有就是他一对细长的桃花眼,充满了多情,让人一不小心就会沦陷进去。特别是于静看着他的时候,他就会眨了眨自己的眼睛来回应自己的,仿佛想要与自己套近乎。不过这样的套路对于生过孩子的于静而言,却是起不到什么效果,她已经是过来人了,对于男人的这种小花招却是不会放在眼里的。
眼前的这个小男人,年及二旬, 只是身材矮小了些,怕是只的身躯六尺,跟岳小云经起来却是矮了一个头。因为自己遇到过岳小云这样优秀的男人,自己就很难对别的男人再产生好感了,哪怕对方也很优秀。但是,就算是再怎么优秀,却也是比不上自己的前夫,真的只有前夫这样的男人的才是真爷们。毕竟,自己前夫可是有怀扫除四海之心机,志气轩昂,胸襟秀丽刀笔敢欺倭国,声名不让秦琼君。
很快,于静把木车里的那个穿着对襟小棉袄的小男娃是抱了出来,一个这木车就是我们的大唐出品。一件工具的好坏,就要看这做出来的东西的形状,也就是该圆的地方就要圆,不该圆的地方就不能圆,一切都得按照力学的原理来做,只有这样的东西,才能算是我们大唐制造。大唐人也是很追求完美的,别看这小小的木车,却是代表了大唐民间艺人的水平。
你只要看看车轮子的圆度,就可以知道这木车的好坏,一般的人是很难做出绝对圆的车子的,只有老的手艺人不断的摸索才能做出绝对圆的木车来。唯有把车轮做圆了,才能更加的省力,用起来也就越容易上手。看着这木车的结构,冯裤子不禁是感慨起来,这木车一定出自于名家之手,它主要由四部分组成:轮、轴、辀、舆。先是用木料做筐架,再在连接处用铜或铁条连接加固,再用竹做窗和顶逢。
地朝众神 二千八百一十二章 鹏儿
这怕就是古代最简单的玩具吧,只是这样的玩具好是好,可是却把父母给辛苦得厉害,真是难为了天下的母亲。
那小娃娃生的煞是好看,冯裤子看了也是挺喜欢,当然他不是真的喜欢,他只是假装喜欢,想要蹲下身去微微笑着看着那娃娃。
三岁小男娃穿的厚厚的,走路蹒跚极为可爱,可是他很是好强,虽然走得不好,可是却努力的要独立的行走,还不要母亲扶呢。也许,这就是男孩子的本性,大部分的男孩生下来就是挺好强的,从一开始就与女娃子有所不同。那小娃娃看冯裤子许久,眼珠子滴溜溜转了几转,一步一步朝冯裤子走去。
看着这个小男娃是朝着自己走来,他显得有些惊慌失措起来,他不知道要如何逗一个孩子开心,也不天天要怎么与孩子打交道。他怕自己笨手笨脚的,让孩子不高兴不说,还让孩子他妈也讨厌上自己,说起来带孩子真是一件很难,很难的事。
不过孩子却还是朝着自己这边跑来了,冯姑娘心下是又惊又喜,惊的是怕自己做得不好,会惹得别人不高兴;喜的是看着眼前这个孩子,就让他想到了自己的弟弟,自己走的弟弟也就这般大,现在也不知道变成什么样了。
看着孩子朝着自己跑来,他下意识的张开双臂,想要迎接这个孩子的到来,那场面就像是孩子见了亲爹似的,特别的感人。
“爹……爹……”当着这个孩子用不太熟悉的话,喊出这两个字的时候。
冯裤子当时就愣住了,心道:“谁,谁是你爹,你个倒霉玩意,见谁就叫爹,难不成还想赖上自己不成。”
于静也是一脸的尴尬,毕竟孩子他爹与眼前这个男人可是完全两种不同类型的人,也不知道这个孩子怎么了,怎么会喊这个人叫爹,显得特别的无赖。心想要是自己孩子的爹能常陪在他的身边就好了,他也就不会叫错爹了,也不会见个男人就喊爹了,说起来都是他爹的错啊。
冯裤子也是一脸尴尬地样子,听到孩子叫他爹,他却是有些慌了,想来这个突如其来的意外,让他一时不知道要如何回应这个孩子了。
他只能是顺其自然了,将那娃娃抱了满怀,嘴里是随口说道:“我的亲儿啊,你怎么这么乖啊,上来就叫爹,叫得你爹爹都不好意思了,我这次来得匆忙也没有带什么礼物过来。”
见过不要脸的,还没有见过这般不要脸的,孩子不懂事胡乱叫爹,这男人还真应了,于静是挠了挠自己的脑袋,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小男娃说话还不是很利索,可是却很是努力地吐出他一直想要说的话:“你是我爹吗?”
冯裤子反是逗他道:“你看我像你你爹吗?”
小男孩又问:“你是不是我爹?”
冯裤子:“你就是
就是,你说不是,就不是。”
小男孩也是无语了,没有想到这人却是这般回答,他看着冯裤子的眼睛,然后很是正经地问他:“你到底是不是我爹。”
冯裤子笑了笑,总不能一直不回答,只能告诉他:“这个你要问你妈妈,只有你妈妈知道我是不是你爹。”
也是的,这古代也没有dna的鉴定技术,只有女人才能肯定地说这个孩子是自己亲生的,男人谁知道孩子是不是自己亲生的。所以,冯裤子的话却也不是没有道理的,他是不是这孩子的爹,还得问他妈妈才知道。
小男孩完全是懵住了,他心里是想是要叫她爹的,却一时不知道应不应该叫他爹。确实,这事还得问自己的母亲,小男孩让冯裤子放自己下来,他反是跑去妈妈那里。看着他倔强的样子,真是像极了他的母亲,都是如此的倔强的人,小男孩一边朝着母亲跑去,一边是问自己的母亲道。
“妈妈,妈妈,他不是我爹吗?。”
“妈妈,妈妈,他是不是我爹啊?”
这下于静真是尴尬了,她要说“是”的话,这是欺骗自己的孩子,可是要说“不是”的话,又怕伤害到他幼小的心灵,一时间她也是呆住了。没有想到剧情会如此的发展下去,她的脸上浮现出一脸的茫然,看着孩子挚爱的模样,他真是不忍心骗他。心里却是把这个冯裤子给记恨上了,都是他说了一些有的没的,也不知道他几十岁的人了,长得也是人模狗样的,怎么说话就不动动脑子。怎么能跟一个三岁的孩子说这样的话,这让她要如何跟自己的孩子回答。
于静一边看的也很惊讶,这娃娃本就是一个固执的孩子,他每天就缠着自己,要找爹爹。于静每次都是费了很大一番工夫,才蒙混过去的,谁知道今天可好,这个孩子特别地认真的问自己对方是不是自己的爹,这让于静情何以堪。于静真是拿这个孩子没法,是个男人他就叫爹,也不知道他怎么就这么想要找到自己的爹爹。
孩子猛地扑在母亲的怀里,哇哇地大哭起来,看着特别让人心疼的,想来他真的很需要一个爹爹,不然的话她真是没法跟他交待。可是,眼前的这个男人,她也是第一见,这样的人怎么能做孩子的爹。最终,就算是说实话会让他伤心,可是她还是不愿意欺骗自己的孩子,他并不是他的爹爹。
小男孩看了看回面的那个男人,心想他不是自己的爹爹吗?那自己的爹爹在哪?想到这里,他是哭得更加的伤心了。
冯裤子是一个很高傲的男人,也许是因为年轻加上长得帅,一般的孩子见了都哭,独独见了这个不仅没有哭反是叫他爹。这是怎么回事,难不成自己看起来真有这么老吗?老到可以做这个孩子的爹爹了,他只是外表成熟了些,其实冯裤子才刚刚十八岁。不过,这孩子见了他为什么不哭,可能也有另一个原因,就是因为他平时都是不苟言笑的,自然会
吓着孩子吗?可是这次,他是有求于人,自然是随时把笑容是挂在脸上了,也许就是因为此让他变得有些和蔼可亲,不过这不是冯裤子真实的样子。
冯裤子心底暗笑几声,到底是岳小云那贱人留下的贱种,想要叫自己爹,真是把你美的。
可是孩子却是不甘心,他看了看自己的母亲,又回过头来看了看冯裤子,很明显这并不是他想要的回答,他显得很失望。他回过头来看了看冯裤子,不甘心地问道:“你真的不是我的爸爸吗?”
冯裤子摇了摇头,很抱歉地告诉这个男孩,自己并不是他的爹爹。
“那你认识我的爹爹吗?”小男孩突然问到。
冯裤子没有想到这个男孩如此的聪明,他知道了自己不是他爹,便来向自己打听他爹的事,看来于静并没有把他爹的事跟他说清楚,才会让他现在如此渴望想要知道自己爹爹的事。
冯裤子看了看于静,于静含着小嘴,然后摇了摇头向他示意,不要给这个孩子说他爹的事。冯裤子是一个成年人,他自然是知道该说什么,不该说什么,既然他妈不想让他知道,自然就有她的道理。自己已经戏耍了这个孩子一次,也不多这一次,冯裤子告诉这个孩子:“我只是来给你妈妈送东西的,我并不认识你爹,也不知道你爹是谁,更不知道你爹的任何事。”
什么都不知道,孩子显得越发的失望起来,开心有些怀疑人生起来,只是一个劲的哭,想要把自己的伤心难过全部都哭出来。
于静不忍看他这么伤心,连忙去安慰孩子,也不去理冯裤子了。
过了一会儿,为了缓解尴尬,冯裤子开口问道:“这孩子叫什么?”
于静狠狠地恨了他一眼,示意他“关你什么事!”
这孩子虽然很伤心,可是毕竟冯裤子是最近半个月来唯一的陌生人,他还是渴望见到陌生人的,他可是一个男孩子。男孩子因为母亲一直不告诉自己父亲的事,他特别的伤心,他一把是推开了母亲,却是回过头来找冯裤子玩。
冯裤子真是无语了,多大点的孩子,怎么就这么的早熟,就知道找爸爸了。不是说世上只有妈妈好吗?为什么没有爸爸,孩子会如此的伤心,他有些好奇,特别是这个孩子才多大,能明白什么事理。想来这只是他一时心血来潮的想法而已,过不了多久,他就会忘记世界上还有爸爸这事。
冯裤子点点她额心,摸摸他的头发,就像是一个大哥哥般的爱抚着他,倒是真的喜欢这个娃娃。做过哥哥的人都有一种直觉,看到这样的小孩儿多多少少的会当成自己的弟弟。
你就是“小鹏”吗?你就是岳大哥的儿子“鹏儿”吗?真是跟大哥长得一模一样的,一点都差不了,大饼脸,大胖身子,大体格子....
地朝众神 二千八百一十三章 爹爹,来,玩玩
男娃一把抓着冯裤子的两根手指将他拖着往外跑:“爹爹,来,玩玩,爹。”
冯裤子一脸的无奈,听到这个孩子还是叫他爹,真是一个没人要的孩子,他也太可怜了吧。不过,他说话的时候有些不清晰,冯裤子不知道怎么就听成是“玩你爹了”你说他怎么能一脸无奈的样子,想到这个孩子这么小就知道玩他爹了,长大了还不骑着他爹的头上拉屎。
“鹏儿,你不可以这样的,他不是你爹。”
他却是满不在乎的样子,管他是不是自己爹,反正有个人可以陪着自己玩,他就很开心了。
于静脸却是红一下,白一下的,走上前,对小娃娃笑笑,“鹏儿喜欢这个哥哥?”
“喜欢。”小男娃声音糯软,牵着冯裤子的手不肯松开。
“好,鹏儿喜欢你,那么从今天起你就是鹏儿的哥哥。”
不是爹爹,是哥哥,也不错的,鹏儿显得很开心的。
不过冯裤子转念一想,他叫自己哥哥,那自己不是要叫这个女人阿姨了,叫岳小云叔,想到自己凭白就跌了一个辈分,他却是不淡定了。他跟小男孩说:“是叔叔,不是哥哥。”
于静瞪大了眼睛看着冯裤子,却是没有想到自己不知不觉弄差了辈分。
不过看到孩子挺喜欢这个男人的,却也是拉近了她与冯裤子的距离,想到之前他还哭哭泣泣的,现在又能玩得如此的开心,他真是一个孩子啊。不过看孩子眼前的模样,像是终于解决了一件头疼的事儿,她的心稍稍地平静下来。
冯裤子与这个孩子玩了一会儿,于静见自己的孩子累了,便朝着屋里喊了几声“花花”“花花”,里面走出一个十来岁的姑娘,如花似玉的,长得却是白白胖胖的。这个姑娘又白又胖的小脸上,嵌着一个尖尖的翘鼻子。长长的头发,扎成一个羊角辨,细细的眉毛下闪着一对亮晶晶的大眼睛,乌黑的眼珠挺神气地转来转去。
听到主人的呼喊,小姑娘急忙走了出来,看来这个小姑娘就是她的丫鬟吧。妇人吩咐丫鬟把自己的孩子带进去,而自己却是朝着这个突然闯进来的男人迎了上来。虽然她心里有些不满,可是嘴角上还是露出了倔强的淡淡笑意,来者是客,除了来送吃的人,已经好久没有人来过了。她常常想,难不成自己已经渐渐被人给忘记了,要不是一段时间会有人来给她们母子送吃的,她真是以为这个世界除了自己外,就再也没有别人的了。
院子的角落里有几根长长的板凳,妇人让冯裤子来这边坐,等丫鬟哄孩子睡觉后,才能给这个客人送上茶来。现在她只想要知道这个人到底是为何而来,看冯裤子的样子,也不是山里的猎户,想来无事不登三宝殿,这人一定是有事而来。她心里打着鼓,也不知道这人会对她说什么,她暗暗地下
决心,只要对方不是来伤害自己的孩子的,她都不会生气。谁要是敢伤害自己的孩子,她一定会跟对方拼命的,哪怕是岳小云也不行。
前不久,岳小云的老婆于静的言论和的往事被曝光,江湖上传言说她与黑帮老大“岳老大”也是她的师傅搞到了一起,而且有了孩子。黑帮掺和别人的家的感情,注定只会有一个结果,那就是对方家破人亡。好在于静是一个聪明人,她知道自然是保不得自己的家庭了,那便只能是牺牲自己了,于是他于静担了水性杨花的恶名,却是与自己的老公好娶好散的,也不失是一个聪明女人。
但两人“不能名正言顺”,因为岳小云是横插了一杠子,不管她们之间的感情却是如何,在别人看来这岳小云都是第三者插足。就外人说来这个于静也不就是一双破鞋,可是岳小云却一直说这是真爱,他与于静是日久生情。于静也是一个明白人,知道岳小云是一个要面子的男人,于是并详细在文中描绘两人相处之道,称对方“很强势也很细心,既聪明绝顶也意气用事”,“像跟黑帮老大一起”,还传出两人对话以及言语间**内容,后来大唐闲人们才扒出文中“黑帮老大”正是岳小云,也有大唐闲人看到两个人勾勾搭场面。
于静回想起自己的前任和现任,真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人,同样都是人,一位是混子,一位是规矩。和混子在一起的时候,由于种种原因并不经常见面,只是在别人不知道的时候,我们偷偷的见上一面。我以为大家都不知道我与他见面的事,却没有想到大家却还是知道我们私下里见面的事,不过不管你们知不知道,我们还是见面了。于静眼里的这个男人,并坦言道他很强势也很细心,既聪明绝顶也意气用事,他一拳就能打得别人满地找牙,再一拳来就能打死人来。
跟他在一起总有种跟黑帮老大在一起的感觉,身边还有一群跟班的,那种既安全又危险的感觉。他喜欢戏剧,我也喜欢戏剧,我们都喜欢戏剧,加上我们又是搭档,自然是一来二去难免的就熟识起来,这也是难免的。在戏台上的光线半明半暗时,他站在那里轻声的唱上几句,我也跟着应和两句,那场景现在回想起来,看似在演戏,却真像是真的像是活在现实里。
去年元旦夜去听他相声,坐在第二排,他在场上说的时候眼神偶尔瞟到我,我就对他回笑了一下。我原本以为没有别人知道,但在那匆匆数秒我知道他眼里是有我的,那一刻仿佛世上只有我们两个人,这种感觉怎么形容呢,就像全世界的花瞬间都开了,幸福得难以言表。你说这是多大事,我那口子知道了,非要跟我闹,说我与他眉来眼去的是在**。
只因我在台下多看了他几眼,大家就说我与他不干不净的,你说我得有多冤啊。我是在台上,别人说我与他是拉拉扯扯的,我在台下吧,别人又说我是眉来眼去,反正只要我们出现在同一个地方,大家总是拿我们说事。于静后来也就麻木了,也不管别人怎么说,她只说自己行得正,
站得直,却也没有什么丢人的。
不过最好奇的还是冯裤子,所谓知已知彼百战不殆,为此冯裤子花了些银子,却是搭上了于静这层关系,并采访起她来。
于静说:“混子平时很忙很累,所以跟我聊天时他并不时时保持幽默,有时偶尔来了兴致才会发个段子,比如他说:“我要是个和尚,就白天出去化缘。
如果有女施主问我化什么,我就告诉他:光天化日……”
这时,我就会回:…
他说完就对我笑,看得我也是心痒痒的,然后他看着我,我看着他,我自然就会问道:你也敢。
事后,和尚拂袖而去,却是大声喝道:“有何不干。”
女施主叹道:真是青天白日…”。
然后,两个人相知一笑,至于笑什么,你懂的,我也懂的...
听到他的话,我就特别喜欢,他见我高兴了,他自个儿也就开心了。
其实两个人在一起,就是如此的简单。
混子对语言的把玩能力很厉害,几乎不说大白话,可能是职业习惯,而且他是一个男人,他说到的也会做到,要是他做不到的,他自是不会说的。他日常聊天也会用很多语言技巧,要时时留意他的言外之意弦外之音,因为从他的话里我们就可以找到晚上演戏的素材,你说他这个人是不是很有魅力的。他也喜欢跟会说话的人一块儿聊天,那时我在外面唱戏,晚上他会送信鸽来问我“累么”。
我说“面对他们的时候不累,现在面对你很累。”
他没回,我又发了一句“因为面对他们的时候不必走心。”
于静还说过过疑似与岳小云作词**的事:“你们不要以为他长得五大三粗的就没有文化了,如果你们要是这样想的话,你们真是太不了解他这个人了。他也常常会发一些诗文让我附和几句,哈哈,当然不乏淫词艳曲,这也是我们之间独有的情趣,不足为外人道也。”
其中不乏:“一阵阵诗情寂寞,一番番两意和谐”这事后来被自己的老公发现了,老公那是狠狠地把我揍了一顿,他还扬言说有一天要把这个岳小云给打了。我知道我老公也只是敢嘴上说说而已,你让他真是去做这事,他还真是不敢,你说他这个小身板,他哪里打得赢岳小云。不是我看不起我家这位,要是这两个人对上,自己的老公能斗上一个回合,我也是对我家这个刮目相看起来。
当然,我也喜欢他说的那句“不知他此刻在谁枕函边,相思难相见”,想来要是自己的老公也能对自己这么说上一句的话,那自己再怎么辛苦也就没白费了。每次见不他的时候,就想到“再不见,休怪奴把爷来怨”等句。
地朝众神 二千八百一十四章 与于静闲聊
于静还说道:“同我之前的那位比起来,岳大哥真是不错的男人,想此我的喜悲全因他而起,我甚至觉得这辈子再也不会遇到让我如此的如此的深爱的人了。有的时候觉得被休了也是自己的福气,能遇到岳大哥这样的人,却是我八辈子找不来的福气,自己又从何处生气。最近我常常失眠,睁着眼到天亮,想各种关于他的事儿,想到我苦命的孩子,想到我与他开心的日子,那感慨千头万绪的,让人想得心头生疼。
冯裤子没有想到这个女人还如此多情善感的,虽是被姓岳的休了,她也怪不得他来,本以为两口子离婚了,女人都会恨上自己的男人,却没有想到这个于静却有着天生的好脾气,他本想要挑拨两人一番,却也是找不着机会了。冯裤子听得只是傻傻地笑了。
我虽明知但却很害怕与他终于分别的那一日,我不敢想象没有他的日子,那种黑白的日子,死灰一样沉寂,没有想到那一天真的来了,而且还来得如此的猛,让人是接受不了。
冯裤子这才是看到于静的稍有不满他的地方,他真是不知道姓岳的到底是怎么给这个女人洗脑的,才能把她是洗得如此的彻底。这女人完全是疯了,就算是被姓岳的抛弃了还能如此看自己的丈夫,在于静看来岳小云就是自己崇拜的偶像,一举一动都那么具有绅士风度,是女性心目当中的王子英雄,但是令人失望的是,他们的爱情究竟抵不过时间的考验。
岳小云最近忙着向冯家提亲的事,他似乎更忙了,可是于静很想见他。
冯裤子道:“那就就去见他吧,我支持你,你们分开这么久了,你一定还有很多的话要对他说吧。”
于静显得很难办的样子,他虽然想要见岳小云,可是她知道对方并不想见他,他不想为难对方,更不想为难自己,于是她放弃了这样的念头:“我不想见他,我真不想见他,真的。”
“你不是还有很多的话要对他说吗?”冯裤子自己得撺掇着对方去闹,而且是闹得越厉害越好,最好让街坊四邻知道那才是最好,如此这样才会让冯家的人对他失望,让表妹不要嫁给这个男人。
“我对他没有话要说,他把我照顾得很好,宝宝也照顾得很好,我还有什么话要说。”
“什么,这岳小云也是够,不要以为他有几个臭钱就可以为所欲为了,什么叫他把她照顾得很好,他把宝宝照顾得很好。于静想想自己挺傻的,听到他的消息他还是会紧张会心动会很在意的,可惜他遇到的这个男人太不靠谱了,男人都跑了还在给他数钱啊。”
她却是当作没有听见似的,不管别人怎么说他的丈夫,只要她觉得自己的丈夫对自己好就
行了。对了,现在他不是自己的丈夫了,可是她并不怪他,她知道他是逼不得已的,他是爱着自己的。只是他有自己的梦想,他现在正在为了自己的梦想而努力,她问冯裤子:“你知道我最爱他什么吗?”
你爱他什么我怎么知道,像你这样的女人想法如此的怪异,老公都把自己休了,还能爱着自己的老公,这样的女人他也是醉了。你说这样的女人他怎么就没有遇见过,他暗暗骂这个女人疯疯癫癫自己来劝她去闹的,他反而问自己,她爱他什么。冯裤子听了后是抓耳挠腮的怎么也想不明白她爱他什么,只能试着去猜猜看了:“你觉得人了只要长得帅,就是个纯爷们么。”
“那是自然了,他真的好帅,好帅,岳小云就像一个“黑色精灵”,还记得有一次他出席一次表演活动的时候。当他亮相某活动的时候,当场所以前来的人都惊呆了,估计他们从来没有见过如此会说黄段子的男人,关键他不仅能说黄段子,而且他还能长得如此的帅,这真的是很难办了。”
“他就是一个死胖子,你说他说黄段子厉害,我也就认了,可是你要是说他长得帅,我真是不敢苟同的。”冯裤子真是不知道他哪里帅了,他完全看不出来他有任何地方能与帅字搭上边,他只能默默地摇头,半天是说不出话来。
岳小云也是一个草根,这是没有话可说的,他是靠着自己的努力一步一步地走到了今天这个位置来的。没有人能否认岳小云曾经做出的努力,他确实是一个很有天赋的男子,这点我们是看在眼里的。我们对他也应该有中肯的评价才行,我们不能因为他是一个说黄段子的男人,我们就否定他的一切,我们是不是应该给他更多的认可。
岳小云曾经说过越努力越幸运,他就是这样的一个孩子,在没有成功之前,他跟任何一个想要成功的普通人都是一样的。他一直以来都有一个等待的心情:“其实人的一生都是在等待的一个过程。”他用自己的刻苦练习,等来了自己绽放的一天,而他可能还会继续等待,等待一个被更多人认可的过程。”
好,说得好,说得真是太好了,于静听了岳小云的话后,疯狂的鼓掌,疯狂的鼓掌。直到自己的手都拍疼了,她也一直在为他鼓掌,他觉得岳小云就是天下间最优秀的男人。
冯裤子很想采访一下这个女人,毕竟这个机会难得,平时想要采访到这样的人,那可是花了钱怕也是很难如愿的。你们可不要小看这些戏子,他们都是很高傲的人,哪怕是戏子里最低端的讲黄段子的人,也是很高傲的。她是如此的高傲的女人,要是平时的话就算是冯裤子拿着钱,想要下台来一想喝口酒吃茶杯,以冯裤子这般没有台面的人,怕是就算是有钱对方也不答应,也就是拿着金子对方
也未必赏脸,这就是高傲的戏子们。
这是一个不起眼的小城市,比不上大城市繁华一片,可是这里毕竟也是大唐的国度,只要是大唐的国度就算是小小的城市也依然是一片繁华,这就是大唐。夜幕降临整个城市灯火通明,但所有的人没有心思看这些欣赏这一切。
眼看岳小云越来越出名,身边的女人越来越多了,可是她的女徒弟于静也是逐渐混得是风生水起来,渐渐地也有了不少的男粉丝。在于静没有结婚之前两个人的关系却什么也不能做,就连她自己和师傅到底是什么关系,她自己也想不明白。好在岳小云还是把她当成是自己的弟子在培养,并没有因为自己还没有陪师傅睡,师傅就因此留下一手,不把他真正的本事传授给自己。想到这里,对于师傅的为人,他的心里,也不禁对这个师傅很是刮目相看。
于静心想:“难道他就不怕自己学好了本事后,就不陪自己的师傅睡了,到时候师傅人财两空,难道师傅就不害怕吗?”
她有这样的想法,只能说她是太天真了,岳小云是混帮派的,他们的帮派叫做“慈云社”。这个帮派可是一个很大的帮派,几乎全国各地都有这个组织的据点,也就是说要是她想跑的话,他找他还不是分分钟的事。他并不怕她跑的,就算是她跑了,他也能分分钟的找到她的,不怕她跑了自己就睡不到了。当然,她不跑也就罢了,要是她真的敢跑,她的下场可就凄惨了,没有人敢惹“慈云社”,要是得罪了这个社团,她一个小姑娘怕是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俗话说的好,小红靠捧,大红靠命,大唐的娱乐圈更新迭代的速度奇快,初期的时候还是唐初著名诗人上官仪,后来又有写文章的“文章四友”(李峤、杜审言、苏味道、崔融),到了后来又有一批新的流量明星就横空出世。他们大部分在大唐初期时还在娱乐圈查无此人,但到了武后时他们就红透半边天,走红速度堪比我们大地朝的a股。这些宫廷文人,或位居显贵,或为帝王所奖掖,每有所倡,天下靡然成风。他们的大量创作,内容也不外歌功颂德、宫苑游宴,既无须亦难以深入抒发情思,这样的东西自己是值得我们去追捧的。
与南朝及隋代宫廷诗相比,可以说稍归于“雅正”,但也因为这种“雅正”而更显得苍白无力。其意义主要在于维持了一种艺术风气。但在他们的其他一些作品中,却有时透露了诗歌沿革的消息;其中有的诗人,还对诗歌体制的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可是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开始,也许是人们的生活过得越来越安逸了,大家追求的东西的也渐渐地变了,以前大家以自己祖国的强大,发自己的国家的繁荣富强,以国家的武力的强大,以诗词歌赋文化而自豪。
地朝众神 二千八百一十五章 岳小云收女徒弟
谁能想到国家强大了,人民的富裕了,思想却是变了,大家不再在意国家的武力的发展了,也不喜欢诗词歌赋了。反是喜欢黄段子了,还喜欢没有一点用的小鲜肉,这让冯裤子这样的纯爷们完全的无语了。他深知时代真是变了,黄段子也能有市场了,说黄段子的人还成了别人的偶像了,冯裤子低下头来,不知道这个世界到底是怎么了,怎么越来越让人看不懂了,更让人迷茫了。
本来以为当宫廷文士仍把诗歌当作点缀升平的风雅玩物时,诗坛上逐渐崛起了一批锐意变革的新进诗人,看到国家如此欣欣向荣的景像时,冯裤子还以为真的迎来了新时代。他们志同道合,互通声气,使诗歌重新担负起歌唱人生的使命,而展现出新的时代风貌,唐诗由此获得了真正的转机。谁能想到唐诗还没有兴起,却是迎来了黄段子的春天,真不知道为什么不管在任何时代,大家都这么喜欢听黄段子。
就于静说起来,他的偶像岳小云有两面,霸气酷帅的那一面叫帮派大哥“岳老大”,可爱呆萌的那一面叫“小岳岳”。他了解于静的想法,偶尔也乐于放出“小岳岳”来逗她开心,但他说,在说黄段子上,其实于静还是很有天赋的。只要他认真的学习,岳小云是可以帮助她,让她是成为真正的段子手,像岳小云一样受老百姓的喜欢。于静一想到,他给自己的鼓励,就觉得他就像是自己的大哥哥一般,对他真是太好了,任谁能像岳小云一般手把手的教导自己,帮助自己,让她成为一名合格的段子手。
对于于静这个搭档,岳小云打从心眼里是特别喜欢的,于静还记得岳小云对自己的评价,他曾经夸自己说:“小静静,你现在虽然还很年轻(这是相对于岳小云自身的年纪比较大而说的),可是你在说段子上还是有一个比较老的灵魂,我觉得你是可以成功的。”
于静有些不敢相信的看着岳小云,就像是一个天真的小姑娘看着自己的大哥哥一样,那种对岳小云的崇拜的神情可以说是完全的溢于言表了。只差就是要扑到岳小云的怀里去,要不是他是一个很淡定的男人,而且因为于静是有家庭的,他一直克制着自己的情绪。他阻止了于静疯狂的行为,说道:“不要这样,不要这样,你要要克制,要克制你自己!”
于静虽然比岳小云要小许多,可是也是二十几岁的人了,但是还是有着小女人的性格。特别是在岳小云的面前,他更是毫无隐藏的表现出小姑娘的单纯的模样来,确实是还是挺吸引人的。她的甜甜圆圆的脸蛋上挂着一对好看的小酒窝,一双水汪汪的眼睛,不时滴溜溜地转动着,显示也一股机灵而淘气的劲儿。做为岳小云的搭档,她也是完全担当好的自己的所扮演的角色,她自始至终就是一个要被于
岳小云调戏的女人,不管是在戏台上,还是在台下或者是在生活里她都是扮演着这样的角色。
就像是岳小云的说的那样,一个女人要是想要拜他为师,她必须得答应他两个要求:1、这个女徒弟得会讨师傅的欢心,在岳小云看来她哪怕什么也不会也没有关系,可是这点却是很重要的。2、女徒弟拜他为师傅后,得让做师傅的骑一下,这也是很重要的,表示对方可以对自己效犬马之劳,不管别人听了会怎么看他这个师傅,在岳小云看来这点也是必须的。3、更是重要,可以说就算是前面的都做不到,可是这一条却是无论如何都要做到的,就是女徒弟得要配师傅睡。
岳小云不止在一个场合下,把他的这三个要求是对大家说过就连在酒楼里的大爷大妈们,也都知道这是岳小云招女徒弟的最低的要求。当然,岳小云还有别的很多要求,我们就不在这里一一续说了,只要女人能接受他这三个条件,估计别的要求也都是可以的接受的。其实,你们别看在酒楼里卖艺算不上是什么正当的行业,很多的人更是看不起这一类人,觉得这个行业就是一个卖笑的营生。
虽是如此,可是还是有一些人还是靠此为生,难道说这样的人就不值得我们去尊重吗?俗话说得好行业不分贵贱,职业利益有大小,社会贡献有多少,劳动强度有轻重。但将职业地划出优劣贵贱,是一种浅薄庸俗的表现。面对平凡的职业,哪怕你是要酒楼里给人卖唱,给人说段子,只要用心去做,定会在平凡中感受到伟大,在辛苦中体味到幸福。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为这样的点赞,我觉得这样的人是最美丽的人,这就是宇宙大神上帝指使的想法。
一个人能有多大的成就,主要是看自己的定位以及付出的努力,和职业是什么并没有太多的关联。很多大刃具人从事什么职业时,他们大多数以一种特别喜悦和自豪的口吻说出自己的职业是什么,尽管他们的工作五花八门,他们对自己的工作热爱和崇敬。只要全力以赴地去做,再平凡的工作也会变成最出色的工作。于静在没有接触这一行之前,她只是一个给要送酒的小妹,可是他依旧在这里干得很快乐,于静说过虽然她之前的工作在别人看来是微乎其微的,可是她却工作得很开心,而且她感觉这样的生活很充实,他她也说过那时候的日子对她来说是弥足珍贵的。
而像岳小云如此的优秀的段子手,他在没有成为段子手前,他也是做着普通的工作,像普通人一样生活在大唐里。他在曾经在兽房里打过工,在工作中细心观察研究狗的心理行为,积累了丰富的驯狗经验,能辨症施治纠正行为失常狗的各种毛病。无论什么样刁钻古怪或桀骜凶猛的狗,到他手里无不乖乖地俯首听命。在这里他踩过各
种各样的狗粑粑,虽说没有一种是他想要那种,可以给人带来幸福的狗粑粑,可是他还是努力的工作着,成为家喻户晓的养狗员。
不管工作是什么,都应当以一种艺术家的精神去对待,前不久岳小云的徒弟不是抢了一个的鞋垫。虽说这是一件小到不能再小的事情了,可是却是因此而牵出一个传奇的人物,就是被抢人的妈妈56岁的陆琪琪。她做的鞋垫真是太不一般了,被誉为大唐 “鞋垫皇后”,她有着太多的传奇,能将一根细丝线劈成88根的绝活。被大唐的民间艺人组织授予“大唐民间鞋垫家”称号,真是厉害到爆了,谁能想到世界上还有这样的女人。
要不是岳小云的徒弟他们生了一双可以看穿别人靴子的眼睛,谁还能知道天下间会有如此一双精致的鞋垫,谁还能想像得到一双鞋垫穿在别人的脚里,可是却能让陌生的人感受到强烈的鞋垫的气息,想要脱了对方的鞋子,一睹为快,当然大家更想要穿上这么一双鞋垫。当然,这一伟大的商机被东强哥给发现了,他第一时间是把鞋垫大妈陆琪琪给拿下了,当然这里面花了东强哥很多的经历,还有很多的时间。东强哥不只一次的与这个陆大妈交流到很晚,有的时候太晚了东强哥也就不走了,有的时候时间早,可是东强哥还是不想走。
要不是好几次被陆大妈的孩子(也就是之前被抢鞋垫,被打的那人)赶着走,东强还真不走了,还真就要与陆大妈谈判到天亮了。不得不说我们的东强哥真是一个执着的人,为了他的生意可以说是心力交瘁,只差是把自己的一生都奉献给了自己的事业。东强哥为什么能取得后来的成就,并不只是因为他是凤凰男,更因为他有一颗不甘失败的心,只要是他认定的事他就一定要做下去的。后来我们也看到了,东强卖鸡蛋的时候,买鸡蛋送鞋垫是不是很牛。
要是你不知道这鞋垫是出自一个叫做大唐民间鞋垫家的人之手,也许你还不会感觉到东强品质鸡蛋的强大。一旦你是了解了我们东强哥品质鸡蛋的厉害后,你才会真正的佩服于这个男人,他真是值得我们全世界男人学习的男人。他的身上有很多的优点都是值得我们学习的,比如说他认定了一个人,一件事,一个项目,他不能干也要干,不让干也要干,强干都要干的精神。
只有认认真真做人做事,为社会上更多的人谋利益,都能赢得社会普遍尊重的人。卖茶女,凭一手卖茶的绝技屡屡应邀为政要名流献艺,先后荣获“紫月街优秀卖茶女”、“紫月街卖茶艺术家”等多个荣誉称号。没有做不好的工作,只有做不好的人。我们再回过头来看于静,她还是一个妙龄少女的时候就来到酒楼里当服务员,上司安排她刷茅坑。
地朝众神 二千八百一十六章 刷马桶
于静回忆那时候的日子,她说她当时的生活是陷入了低谷,那段时间,她困惑过,苦恼过,也失望过。
这时一位前辈及时出现在她面前,就是岳小云,他一遍遍地抚摸着于静的头,一边是鼓励她说:“伟大的梦想让成就随之成长,渺小的希望让你永落人群之后,相信自己,就必然会做到;一切都由意识掌控。如果自认高人一等,就一定出类拔萃,即使第一枚奖章还未颁发,你已获得难得的自信,你已懂得随梦想起飞。生命的战争并不总青睐于所谓的强者;或早或晚,赢得胜利的人,是相信是自己可以的人。”
冯裤子听了真的是很感动,想到于静能有这么一位师傅她真的是很幸运,要不是她遇到了这么一位师傅,她估计不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她的人生也不会如此的闪光。看到她能取得如此的成就,估计她的师傅,还有看她的人都会为她开心的,因为她是一个努力的女孩。你像是岳小云常说的那句话:“越努力,越幸运。”
岳小云一边鼓励她,一边看着她把刷茅坑,直到抹洗得光洁如新。然后,他从茅坑里是抠下一块石子来,这石子已经被他刷得又光滑又亮了,就像一块明玉似的。于静后来一直把这块石头是珍藏在自己的胸前,只要是他迷茫,困惑,无助的时候,他就看看这块石头,想到自己刷茅坑的过去。
他便像是从石头里吸取了无穷的力量,让他变得异常的强大,她痛下决心:就算一生刷茅坑,也要做一名刷茅坑最出色的人。几十年的光阴一瞬而过,如今她已是一位美丽异常的女人了。
看着眼前这个风韵犹存的女人,于静也二十多岁了,长年的辛劳,给她眼角留下浅浅的鱼尾印迹。不过,她那浓密油亮的短发,仍是那么乌黑。眼睛虽是单眼皮,但秀气、明亮。那高高的鼻梁下经常有力地紧抿着的嘴唇,显露出零星的活力。岳小云更赞美三十岁的女人,尽管她们不再年轻,不再有少女的天真和纯情,不再有青春的灵巧和活力,不再有浪漫的幻想和追求,却多了成熟和稳重,多了理解和安详。可是她们在冯裤子看来却是别有味道的女人,要不是自己的表妹了,说不定他也会爱上眼前的这个女人。
在冯裤子看来,眼前的这个女人更象一首精致的诗,他的身上流淌着美丽与艰辛、温柔与忍让、善良与沧桑。原以为精致只可以用来形容玉器,那种工艺上的精雕细琢,镂空镶嵌,让人不忍触摸却又爱不释手,冯裤子真的有些抑制不住自己的感情,对她更是想入菲菲起来。当然,如果冯裤子不了解眼前的这个女人,只是看到她的模样,还有她外表所表现出来的气质,也许并不能吸引冯裤子。
冯裤
子问她:你第一次参加酒楼的表演,有什么感受吗?
于静想到自己登台时候的情形,她却也是深有感触的,那是多少年前的事了,有些事人们想要永远记得,而有些事很多的人却不想记住。对方问的也不是什么坏事,却也是一件开心的事,也是她最难忘记的事:我觉得很荣幸,为什么我觉得荣幸,大家都知道我以前只不过是一个刷马桶的,我想就算是到了现在,还是有很多的人看不起我,说我是一个刷马桶的。
是的,我们每一个不能决定自己的出身,不能选择自己的父母是如何的性格。但我们可以做的其实还有很多,因为我们每个人的路都是我们自己走出来的,怎么走,走向何方,都是我们自己决定的。于静也曾一度难以坚持,在她的朋友眼里,上台表演什么的简直是天方夜谭,换成是别的人如果是受到如此的对待。很多的人怕也早已放纵沉沦,但于静全然不顾,用自己的坚持,自己的执着,走向了属于自己的路。
很多时候,我们被太多身边的人左右,我们丧失了很多自己的独立自主判断能力,在别人看来刷马桶这活估计没有人愿意去做。大家都希望自己做高大上的事,都盲目跟从那些体面的人,想要成为体面的人。可是体面的事,体面的人,那也是随便一个人就能做的,大部分的人生来就不是体面的人,也做不了体面的事。工作不分贵贱,不管是什么工作,只要我们做好了,都能让平淡无奇的我们变得闪光。
俗话说是金子总会发光的,金子形容人的才华,像金子那样有价值,人是主动的,所以这里用发光而不是反光。所以我们说是金子总会发光,就是说尤其是那种暂时没被发现的一个有才华的人不会总被埋没,总有一天被发现。直到被发现,就好比一块埋在土里的真金,被发掘出来,阳光一照,反射出光芒,因为本身这句话是比喻人,考虑了人的主观能动,所以才这么说。
是人才总会出人头地的,哪怕他做的是最低贱的活,可是如果她是有才华的,依旧没法将她给埋没了,不管什么灰尘都掩盖不了他(她)智慧的光芒;不是人才,虽然可能会出人头地,但那是暂时的,总有一天会显露出丑陋的本质。试想一下金子被深埋在地下,经过日积月累的等待后,终于有一天被人从深土中挖出来,来到朗朗天地,发出自己无限光芒。
犹如一个人才,苦心修练,潜心做人,终于遇到识才之人,得以重用,进而实现自己的人生抱负。从这个角度说,“是金子总会发光的。”这句话是对“人才”的鞭策与鼓励,让他们平心做人,耐心等待,沉着处事,不急不躁,做人要低调,这颇像“道家”的思想。姜太公,伊尹,诸葛亮不都有这样的经历
吗?另一种情况是,被埋在地下的金了要想发光,除了等待被发现之外,还需要自己的挣脱与努力,而于静就是这样的人。
金子想要得到别人的瞩目,还得需要主动想办法,钻出地面。犹如一个人才,若想出人头地,光被动地靠“伯乐”的发现是不够的,要学会努力奋斗,要学会“推销”自己,主动并想尽一切办法让别人知道自己的能力和本领。像于静这样的人,为了得到别人的常识,她只能这样做了,唯有如此才能达到“发光”的目的。从这个角度看,“是金子总会发光的。”是不是也可以这样以为,越刷越幸运,刷久了就算你是茅坑里的石头,你也会发光的,这就是上帝指使的刷马桶的哲学。
这句话,同样是对“人才”的激励与鼓舞。让他们做奋发有为的人,做有理想有抱负并能为理想抱负不懈奋斗的人。正所谓黄天不负有心人,付出必有回报,只要肯努力,成功就在眼前。这颇像“儒家”的思想。古代的许多有才学而又有做为的人,如王安石,韩愈,苏轼,于静等不都有类似的经历吗?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并不是所有的金子都能通过努力达到发光的目的,有些金子就算努力了一辈子,也没法钻出地面来。
如果金子钻不出来,他如何发光,很多的人一辈子都得不到常识,如同上帝指使这般神一样的人物,就算是再有能耐那又如何。这个世界这么在,只有少数的人才可能像金子般的闪光,可并不是说别的没发光的就不是金子了,它们依然是金子,只是还未被人发现,还没有得到别人赏识而已。可是,物质的本质是不会变的,是金子就是金子,不是金子就算是能发光也不能称作金子。
这个世界本就不差金子,更不要说在地下耐心等待的金子了,不被发现的机率更要高许多,发光的机遇也就小得可怜。悲观者无不认为,一个人才通过努力,未必通遇到“伯乐”,未必被常识,被重用。至于那些不主动努力,耐心等待明主的人才,被埋没的机率就更大。所以自古至今,就出现了那么多“怀才不遇”的人,多少大诗人无不是怀才不遇的。
就算是怀才不遇,活着的时候并没有被世人认可,可是死后她们的才华并没有被埋没,却被后人所称颂,还是被载入史册了,这样的人难道就不优秀吗?这里除了个人不努力,或努力不够,或缺少伯乐的原因之外,时至今日人才不能被重用的另一个原因是,我们自认为是“人才”。可是我们真就能定义为人才吗?不说我们能不能产生所谓人才应有的社会价值,再说我们能不能满足帮派的个人的精神需求和物质需要,再有就是我们能不能融入到这个社会,更好的发光发热,这才是真正人才的标准。
地朝众神 二千八百一十七章 酒楼演出
在任何时代,想要获得成功无不是每一个人的梦想,当然能不能成功也是因人而异的,可能对有些人来说这可能只是一个梦而已。但于静依然还想做很多事,还想学习很多东西,在酒楼里打工的人有千千万,而她只是大唐上亿人中的一个,她不求出类拔萃,但求活得充实,无怨无悔。所以,即使我们无法决定将会遇到什么样的人,但是我们唯一能决定的就是让自己变成什么样的人。
冯裤子问道:你想变成什么样的人?
于静其实也不知道想要变成什么样的人,她只是一个女人,能有多大点能耐,也成来不了什么伟人,她只是想要靠自己的努力活得更好些。她曾经发过誓,在遇见对的人之前,她要拥有足够的魅力和实力让他觉得爱我很值得。可是女人想要出人头地,可比男人要难得多,她一方面背负了沉重的负担,另一方面她也潜移默化受到了影响。最后,她才会说出“女人做得好不如嫁得好”这样有“物化”自己之嫌的话语。
能上酒楼演出你一定很开心吧?冯裤子带着些调侃的语气问道。
毕竟在古代酒楼就是人们相聚的地方,也是人们少有的娱乐场所,这样的地方,可是南来的北往的过路人,一个了解本地文化的好地方。酒楼是我们大地朝人一个合家团圆、谈生意、朋友欢聚的一个很美好的地方,特别是晚上更是大家放松的好地方。
其实,也怪不得大唐人没有文化,而是因为岳小云说的段子太吸引人了,引人入胜不说,还让人听了直叫好呢。
所以于静觉得能够在这样的酒楼里说段子,她觉得是自己的荣幸。
冯裤子道:对,是挺荣幸的,毕竟这也是一种文化,说不定这种文化还能传承下去。
于静以前怕是小看了这个人,今听他这么说,没有想到你还能有这般认识,真是挺不一般的。
冯裤子:之前也听说那次你可能会说一个特别有意思的段子是吗?
于静:是的,那段子特别的意思,在内容上是会比较怀旧的风格。
冯裤子:你平时喜欢说一些老故事吗?
于静:没错,我喜欢听很多老故事,也喜欢说老故事。
冯裤子:真把你厉害得,不就是会说几个老故事吧,你的老故事库大概有几个?
于静:老故事库太多了,平常也会听各种各样的老故事,可能像岳小云老师、赵有才老师的故事我也会说。
冯裤子:他们说的故事自己有没有想过什么时候再翻说一下?
于静:如果有机会的话,我愿意去翻说一下。
冯裤子:那挺好的,我支持,只要是你说的,我都喜欢听。
于静:行了,你就别给我戴高帽子了了。
冯裤子:不是我夸你,你这个人真是很有能力,而且还有魄力,比一般的大老爷们强大了。
于静:说什么了,你啊,越说越离谱,越说越没边了。
冯裤子:我跟你说这个人是有潜意识的,你要是觉得你可以,你什么事情都可以做成;你要是觉得你不可以,再怎么简单的事,你也做不成。
于静:你的意思
是,让我干。
冯裤子:干啊,怎么不干了,我要是你的话,有的时候人就喜欢得有点决心 ,破釜沉舟我也要干。
于静:没看出来,你还真会鼓励人。
冯裤子故意往远的扯:春节也快到了,平时你们家有什么过节一定要做的习俗?
于静心道,这人也太难扯的,真是没看出来啊:家里是一定会吃饺子和粽子这两个东西,一家人聚在一起。
冯裤子:现在年龄还是比较小,会不会期待收到红包?
于静:说什么呢?我都多大了,我现在还收什么红包,我应该是发红包的那个了。
冯裤子:是吗?
于静:对,我应该就是已经到了发红包的年纪了,我们那边十八岁以下收红包。
冯裤子:所以今年会考虑给家人发发红包?
于静:对,给弟弟妹妹们发。
冯裤子:新故事《玉米地》灵感是来自于哪里?
于静:灵感其实就是,来自于生活吧。
冯裤子:啥来自于生活,果然所有伟大的作品都来自于生活,真是厉害了我的姐。
于静:一直以来都有一个这样等待的心情,其实人的一生都是在等待的一个过程,经常在夜晚也会有这种时刻。所以我就把它写在我的故事里,把它这样写下来,让所有的人都开心一下。
冯裤子:为什么想到直接用这个名字呢?你就不觉得害臊。
于静:首先第一个是它在于取材于生活,还有就是与大唐老百姓的贴合度上是高的,我相信一定会得到百姓的认可。
冯裤子:大家是挺认可的。
于静:其次我觉得也是一个记忆点。
冯裤子:是挺有意思的,出道有一段时间了,很多工作会不会觉得很辛苦?
于静:还好吧,反正心态第一。
冯裤子:如果觉得累,或者有些疲惫的时候要怎么调节?
于静:睡觉,睡觉是良药,包治百病。
睡觉,和谁睡啊,这是个问题,你不会说你一个人睡的吧。当然这话却不能说,他只道:一休息的时候就是睡觉吗?
于静:对呀,挤出时间能够多睡一会儿是一会儿。
冯裤子:如果现在给你放个大假,有没有想过去哪儿玩?
于静:我会去一个岛国的城市旅游。
冯裤子:平时工作休息的时候会做些什么,会跟朋友一起聚会还是怎么样?
于静:休息的时候听听小曲、看看风景,跟朋友出去吃吃饭什么的。
冯裤子:不知道你之后在说段子上有没有想过尝试一些别的风格?
于静:我的表演风格其实一直都在不断的变,不断的变化段子风格,不断的玩。前期会先多玩一些,多尝试一些。
冯裤子:有没有想过一些新的类型?
于静:很多,
我要告诉大家我不只会说黄段子,我还能说正能量的段子,反正不同的段子我都会尝试。
冯裤子:你个说黄段子的,你说你还能说正能量的段子,你就别逗了,你真是一个幽默的人。
于静:你可不能小看人,我虽然是说黄段子出身,可是我也是可以说正能量的段子,哪天我说一个正能量的,也让你涨涨脸。
冯裤子:你这个意思,真要说正能量的段子。
于静:正能量的段子其实写得还蛮多的,只是喜欢的人不多,大家都喜欢听那些乱七八糟段子,我只是迎合了一部分人的喜好,说起来我变成这样真是怪不得我。
冯裤子:不怪你怪谁,怪我喽。对了,说正能量的段子,你总不能找你师傅吧,你师傅说荤段子是一把好手,可是说正能量的东西,我看就不太对路。我就想要问问你,你有没有想合作的一些艺人?
于静:这个还真没想过,暂时还没有,因为自己都在写。
冯裤子:下一步在说段子上有什么计划,可以透露一下吗?
于静:下一步,应该说是每一步吧,一直以来都是做自己的艺术,不忘初心的去做。
冯裤子:下一个段子大概什么时候?
于静:近期会发两个新段子。
冯裤子:你的个人专场有没有计划?
于静:其实我是打算把现在发出来的一些新段子,最后收录到我的个人的专场里面。一开始《玉米地》这个主题挺不错的,本来是作为一张完整的一张大的专场里的主打。
冯裤子:如果做了专场之后,有没有考虑个人的巡演?
于静:巡演这个想法我也是有的,只是就目前看来,还太遥远了,虽然遥远可是也在计划之中,人不是得有梦想?当然我也比较喜欢演出,所以肯定会考虑。
冯裤子:包括像这次的舞台,还有平时的一些舞台,自己会参与到一些舞台的设计之类的吗?
于静:肯定会,我自己不去过一遍,是肯定不放心的那种。
冯裤子:包括舞美、灯光之类的?
于静:对,舞美、灯光,还要找人给我鼓掌,要是按我的想法,说不定可以让大家更喜欢看演出。
冯裤子:确保万无一失才会很安心? 于静:没错。
于静:很多粉丝也很喜欢你正能量的一面,有没有想过写一首很正能量的段子,而且是让大家都喜欢的那种。
冯裤子:其实我在写段子上还真的没有把正能量怎么样体现出来过,因为我在段子上还是有一个比较黄的灵魂,毕竟我就是一个黄种人,我的黄色的灵魂的段子审美。
冯裤子:平时这个正能量的一面一般怎么展现?
于静:这个我还真不知道,你就看好吧,我一定会给你展现出我好的一面,不会让大家只看到我不好的一面。
冯裤子:不是我不相信你,只是这好人也不是这么好当的,做正能量的事更是不容易。说实在的,大家还是喜欢听你讲冷笑话,你刚说这个笑话就挺冷的。
地朝众神 二千八百一十八章 戏子的生活
于静:好吧,你觉得我说的是冷笑话,那我就再多学几个,有空多给你讲讲。
冯裤子:想对粉丝们说一些什么?快过年了。
于静:对呀,快过年了,适当地调整好自己的身体,好好休息,然后多穿点衣服,天比较冷。尤其是像我在这地,我就觉得挺冷的,我是女人,我就想要提醒广大的妇女朋友,注意保暖,多烤火,多喝热水。
冯裤子也是无语了,没有想到对方也真是把自己当成一个名人了,要不是他想要跟他套近乎,他才不会如此的巴结对方呢。有的时候我们会为了讨好谁,会说一些好听的话来与建立关系,这也是交际的一种方式。说实在的冯裤子虽然打听过于静不少的事,可是他真不是对方的粉丝,至于自己看过她的表演,也是机缘巧合的原因。不过她却是给冯裤子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谁说女人就只能呆在家里带孩子,女人真是很厉害的,不说可以撑半边天,这大唐的天空真是被女人撑起来的。
哎,谁说不是啊,男人太窝囊了,要是女人不出来主事,这大唐怕是没法持续几百年的繁荣。好在,那个时期女人努力,男人也挺上进的,也是出了像东强那样的千年的凤凰男,也算是没有给我们男人丢脸。
想她于静,虽然谈不上是国色天香的美女,可是她的能力很强,而且跟岳小云搭档的时候,那活脱脱的就是美女与野兽。如此这般的组合自然一出道,就被所有的人看好在,大唐的人都非常喜欢他们这个组合。毕竟,这是胡人的天下,胡人都是很粗鲁的,这也是契合了一般人的喜好。这也就是为什么岳小云迅速窜红的原因,因为有了岳小云这个丑恶之人做了对比,反是把于静是衬托得越发的漂亮起来。
追求的人能从城头排到城尾来,可是谁能想到这样一个女人,却不知不觉的沦陷在岳小云这头野兽的身上,因为她们是签了契约的。
貌似岳小云也没做什么让她特别感动的事情,但为什么自己就这么不矜持呢......
这就是女人,女人有时候就是如此的单纯,常常会为了一些很简单的小事而感动,让人很难理解。岳小云只是一头野兽,并不是一个十分完美的女人,他也没对于静做过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情。只是平时的时候,如果她冷了,他会把自己的衣服给他披上;如果她热了,他会送她一把扇子;如果她饿了,他就给他买吃的东西。岳小云对她做的事,无疑不是些小得不能再小的事了。但就是一件一件的事情累积起来,才有现在的沦陷。
记得有一次于静在台上表演,有一个男人以为自己有钱,拿出二十两金子,只想与于静喝一杯酒。当时有人吩咐酒楼的小二,让他上台去询问正在表演的于静,想要赏脸下来喝口酒,只要对方愿意下台来喝
酒,就赠于她重金。当时,小二听了客人的吩咐后,也不知道是被对方出的金子的数目给吓到了,他是一路小跑上了台,由于太过激动了。二十两金子什么概念!相当于小二不吃不喝奋斗一辈子的工资,此刻眼前这个男人就要这么送出去!
本来应该小声说的悄悄话,却是变成了对在场的所有的人说的话,小二深吸了一口气,缓和了一下自己紧张的情绪。看得出小二挺紧张的,生怕是把那人的话是说错了一个字,他的语气都是颤抖的,指了指台下的那位公子道:“这位公子非常仰慕姑娘,想请姑娘下台来喝杯酒,这个客人的要求很简单,只要姑娘你点头,他愿意给姑娘十两金子做为谢礼。”
听到小二结结巴巴的把话说完,下面的人立马都激动起来:
“什么点个头,喝杯酒,就能得十两金子,这生意不要太划算了。”
“赶紧点头吧,姑娘,再不点头,可就没有这个机会了。”
下面这些人,看到打扮光鲜,外表亮丽的于静站在台上,她只需要给台下的这些色迷迷地人抛着媚眼。台下的大唐的那些老爷们们,一个个受到她的挑逗后,虽然说不是就会喜欢上他,可是也会春心暗动起来。
特别是听说有人要出二十两金子请台上的戏子下来喝酒的时候,整个台下一片寂静,不过大家的心里已经彻底炸开。无数人开始怀疑,到底是什么人,怎么这么钱,只为了请一个姑娘喝杯酒,就能花这么多的钱。你是没有看到台下那些人的反就,一个个地喘着粗气,不少人更是在寻思着这是到底演的哪一出。
话说,台下的人气氛几经凝固,就连于静也不淡定了,她还是一身青衣,打扮得特别地好看,给人的感觉就像是全场里的焦点。她冷酷而强大的气势不断地散发出来,让酒楼内的氛围,硬生生的降低了极度,没有人不为她而喝彩,特别是喝多了些的老少爷们,更是齐齐地为她呐喊。虽然,她不只是一个说黄段子的女人,她就像是这酒楼里的公主。
她高傲的姿势让她成为了全场的主人,在场的每一个人都感觉到窒息,大家都很期待她会如何回就对方。
这一切就像是小说里的情结,没有想到在一个小城市也能有如此的公子哥,还能如此大方的出手。
有人说“这就是爱啊!”
是啊,也许这就是爱吧。
虽说这算不上一掷千金,可是能为了请一个女人喝酒,就拿出二十两金子的人,这种场面怕是只有在青楼那样地方才有吧。可这里不过是一个小地方的酒楼而已,而台上的人也不是青楼女人,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艺人。
是啊,就有人要问了
,这个人图什么啊。
哈哈,也许这个只有那个掏钱的人才知道,毕竟有钱人的世界我们懂不了,而来这种小酒馆里的人,大部分都不是什么有钱人,自然在场的这些人都没法懂。
虽然,对方找的是于静,这里的主角只应该是花钱的那人,还有于静二个人而已。可是不知道怎么的,她却是不自觉瞟了一下师傅,想要看师傅是什么反应。他师傅好像是感觉到了徒弟投来眼神,这眼神里有一种想要师傅替她解围的含意,不管她是不是这个意思,反是岳小云却是收到了她的求助。
岳小云这个时候,可比不得她,师傅听了这话后,也是不淡定起来。岳小云一直很得瑟,就是他走了狗屎运,赚了不少的钱,可是他再怎么走运,他来这里演出,拼死拼活的一天也赚不得这么多钱。也许,这就是男人与女人的差别吧,女人在职业上很多时候都是比男人有优势的。而且只要女人善于抓住自己的优势,就会变得无往不利,这就是女人的优势。
岳小云可是她的师傅,于静也是他带出道的,而且不论是演技,还是说段子的能力,岳小云都自认是略胜一筹的。尽管如此,想想他努力一辈子,他赚的钱也不及于静的多,最近她已经慢慢超越了自己,这让岳小云很慌。师傅不过只是一个名头而已,如果有一天她翅膀硬了不再需要这个名头了,那便是徒弟离开自己的时候到了。这是每一个收徒弟的人,都逃不开的宿命,就是自己的徒弟很可能会超越自己,有的徒弟更是有可能取代自己的师傅。
所谓,教会了徒弟饿死了师傅,说的就是这个情况吧。而现实再一次给了岳小云一盆凉水,就是很可能她还没有结婚,她就会选择离开自己,到时候岳小云要跟谁睡去。这也就是为什么岳小云收女徒弟的时候先要徒弟跟她睡的原因,就是怕最终没法睡到女徒弟,这做师傅的那可就真够冤的。对于普通人来说,二十两金子真是太多太多钱了,估计大部分的人就连做梦,怕也梦不到这么多钱吧。
岳小云见于静一时没有了主意,把渴求的目光是投向了自己,他自然要做点什么,岳小云扯着破鼓嗓门说了:“哈哈,看到我徒弟是找到着落了,可是我这个做师傅的还没有找到着落。只是不知道在座的各位,有没有哪个姐姐喜欢我这色的,我这个人要价也不高,我自知没有我徒弟长得水灵,你说我这五大三粗的模样,我要个我徒弟十分之一的价,我不过分吧。”
岳小云这是故意调侃,还时不时地对着下面的女人们抛媚眼,就像是真在台上给自己找爱人。
大家知道他是在开玩笑,毕竟他是如此的幽默的人,像他如此有才华的人,不来演戏真是可怜了。于静就说了:“不过分,一点也不过分,太便宜了。”
地朝众神 二千八百一十九章 台下有人表白于静
“这位兄弟有眼光,一眼就看出我的身价可不一般,我就算嘛,群众的眼睛都是雪亮的。”岳小云听到别人如此说,显得特别的得意,立马是厚着脸皮说道。
谁能想到,下一秒她的话锋却是一转,却是说道:“我不是说你的要价太便宜了,而是说太便宜你了,在场的各位姐姐们的美貌可都是有目共睹的,像你这样长成你这色的你就别想了。”
“哎,都说有了男人忘了娘,没有想到你是有男人你连你师傅也忘了,我可跟你说了,你可不能有了男人,就忘记你师傅了。你可得拉你师傅一把,下面的老板请你喝酒花二十两金子,你说你师傅再怎么不济,别人请我喝酒是不是也得花一两银子。不然的话,你师傅我也太没有脸了,以后还怎么在这一行混啊。”岳小云的心情是极好的,他自然也知道他一个大老爷们,他自然是值不得这个价。
二个人一说一唱的,却是把老板请喝酒的事给忘记了,想来这就是他们两个人的答案。
当然,这样的事并不是第一次了,以前也有请他们下台来喝酒的,只是以前的金主没有这次的这位有实力。所以,这次的场面是大了些,于静的脸庞不禁一片通红,直到这时透过明亮的灯光,才彻底看清她的面孔。
人们不禁是发现,她精致的五官,深邃的眼眸,高耸的鼻梁,就像是异域美女一般,但身上又具有大唐女人的温婉。总之,这个女人很漂亮,虽然已经是一个孩子的妈妈,但无论是气质还是容颜,都十分顶尖!
即便是到了今天,她还是依旧如此的漂亮,其实如果岳小云此刻清醒着,见到她如此楚楚可人的模样。估计依旧会惊为天人,谁也想不到在这样的村子里,还会有这么漂亮的美人。
只是,大家想要听的并不是她们继续再说段子,大家此时此刻的心情却是想要知道她要如何回答。不管她愿意与否,大家只是想要知道一个答案而已。
但于静只是淡淡的瞟了他一眼,然后朱唇轻启,然后对着台下的那位金主道:“大哥,你的一片心意,姑娘我是感受到了,实话实说,我真是心动了。你说像我这样的女孩,我也是有自知之明的,就算是在我们这个地界,我也算不上是出众的,怕是连十强也排不上号。大哥我真想拿这钱,只是怕我下去后,你靠近了看我,我怕你会失望,更怕自己会吓着你。”
此话一出当时就把整个酒楼在场的人给惊呆了,大家把目光是看向了于丽,谁也没有想到她会如此的自谦。不管他是真心的,还是只是出于谦虚,她的话却是让大家对这个女人刮目相看起来。
在众人的眼里,天下间的女
人只会说自己漂亮,却少有女人会说自己不漂亮的,何况是她并不丑。如果她真的真的丑的话,她这样说,那是出于事实,可是她却是不丑,她这样说,这就有些虚伪了。有的人觉得她谦虚,可是更多的人却是觉得她虚伪,毕竟像她这样的戏子,出来表演还不就是为了钱,现在有一个老板让他下台来喝口酒,就给她二十两金子。这个要求也不过分,可以说是老板就是来送钱的,可是她还如此的不情愿,这不是虚伪是什么。
可是,大家也会想了,这钱真就有这么好挣吗?随便就能挣到金子,怕是也没有这么容易的。
不过,于静说得很对,她真算不上是美女,也就是在台上的时候看着光鲜亮丽,真是要到了台下她的模样真是很一般的。
这时,台下的老板开口,对着于静冷冷的说道:“可是我就是喜欢你这样的,你让我怎么办啊?”他说的是一句表白的话,听起来也很好听,可是眼神中闪过一丝冰冷,让于静不寒而栗!
只见台下那个,冰蓝色的眼眸多情又冷漠,高挺的鼻梁,一身蓝色的锦袍,手里拿着一把白色的折扇,腰间一根金色腰带,腿上一双黑色靴子,靴后一块鸡蛋大小的佩玉。出手就是二十两金子,这样的人真是深不可测,也不要太有钱了,而且他还是温文尔雅的公子,他是对完美的最好诠释。特别是他说出“喜欢你”这三个字的时候,怕是能让任何一个听到的姑娘都为之一颤吧。
再加上整个人散发出一种神秘的气息,令人不舍得把视线从他脸上挪开,有钱又帅这样的男人简直就像是极品。他优秀得似乎可以追到天下任何一个女人,只要他轻轻地勾一下自己的手指头,全世界的女人怕都要朝她扑了去。真是一个了不起的男人,男人的脸庞上露出一种漫不经心的成熟,还有他说话的样子,都是如此的完美。
围观的人看向中年男人,眼神中流露出鄙视的神色,经过这么久的围观,他们也渐渐的明白是怎么回事了。这样的男人就像是小说中出现中的那种喜欢玩弄别人感情的公子哥,像他这样的男人,怎么可能找不到女人,怎么可能没有女朋友的。想来他做这切只是想要玩玩而已,而于静怕是看出了他的心思,这才是不愿意答应他。可是她也不敢拒绝他,看得出他这样的男人可不是谁都可以拒绝他的,正是因为他觉得对方不会拒绝他,他才会如此的自信,一边说话,还一边扇着扇子。
“大哥,你说你爱我,我真是不敢当的,我就是一个说段子的,也不知道怎么就入了大哥你的眼了,怕是大哥你没有仔细看我,要是你仔细看我的话,就会后悔你刚才说的话了。”
“我真的挺喜欢你的,这点我没有必要骗
你,不管你信不信,我真不是为了玩,我是很认真的想要姑娘赏个姑娘与我喝杯酒。”
还说不是玩我,你这样做比玩我更加的过分,对于他这样的要求,她真是不知道该如何回应。即便是自己拒绝了,可是对方还是不依不饶的说他喜欢自己,真不知道这些男人是怎么想的。难不成就觉得我们这些戏子都是那般的轻贱,都只能成为你们手里的玩物吗?于静很怕这杯酒下肚,她便会落入到他的魔掌里,很可能会醉死过去,然后变成他手里的玩物,于静摇了摇头,不敢再想下去。
上帝指使说过:“越是坏的人,越是长得人模狗样的,这样的人才让你是防不胜防的。”
是的,谁都需要钱,谁都差钱,而台下的年轻的要求,看起来很简单,而且这钱也很好挣,可是最后还是被于静给拒绝了。于静跟任何一个普通女人一样,她也爱钱,也想要钱,可是她最终还是拒绝了对方的要求。而这就是别人记住这个女人的原因,她拒绝了一个让他发财的好机会,也拒绝了一个让人无法拒绝的人,这就是于静。
当是,很多的人都劝于静,想要让她答应对方的要求,这是她在这个酒楼里几年也赚不到的钱,这样的机会怕是很多的人都是梦寐以求的,可是一生却求之不得。这就是戏子,总是会遇到一些一天无所事事,特别是那种身上又有几个臭钱,还喝了酒的人,这些人更是会做出意想不到的事。于静拒绝了他,最后所有的一切都归于平静,后来也没有人再做这种事了。。
正是因为冯裤子了解了她,知道她是一个有着非凡经历的奇女子,这样的女人特别能吸引像他这样的男人。眼前的女人正是这样,她的性格内敛而不再张扬,她们的举止沉静而没有狂妄,她们的思想成熟却并不嚣张。虽然于静已经生过一个孩子了,也许在男人的面前,她也许不再苗条,却很丰腴;她们也许不漂亮,却多了风骚;她们也许不富裕,气质则更高贵。
冯裤子叹了一口气,不知道怎么搞的,与她相处了一会儿手,知道了她的过去,他不仅没有反感她,反是越来越喜欢他了。她身上所体现出了很多女孩们没有气质,而这些无不是彰显出了于静与别的女人的不同,让见过她的男人们都会忍不住会爱上她,想要拥有她。
于静说他和是一个黄脸婆了,没有人会在喜欢她了,可是冯裤子却不这样看。她脸上的妆朴素无华,但显示着魅力,她们身上的衣整齐简单,却透着精干,头发柔顺不乱,指甲圆滑光洁、皮肤细腻丰润,这些让她看起来完全不像是一个已经生过孩子的母亲。她什么都好,只是谈吐低俗了些,看到冯裤子的时候,常常是忍不住流出口水来。
地朝众神 二千八百二十章 岳小云特殊的要求
常常是搞得冯裤子都不淡定起来,要不是他是来煽动挑拨离间的,就这些一个中年妇女,可真是冯裤子喜欢的类型。对于这样一个奇女人,冯裤子不禁一颤,他真是不敢相信更没有想到,她之前刷过茅坑,还有就是他的胸前的小石头是茅坑里的石头,真是让他非常的震惊。
总之,要谢谢岳小云的细心的教导,他总是对她是循循善诱的说:刷茅坑是琐碎的繁杂的,我们要用心去观察,用心去交流,用心去对待和了解茅坑,对茅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这样我们才能认真的对待眼前的茅坑。当然,我们更多的是要鼓励自己,激发自己的能量,增强自己的自信心和自尊心。岳小云对于静很严,但不是无限严,他总是说教育徒弟抓住徒弟的心是很重要的。
冯裤子是看出来,他真的是抓住了她这个人,也抓住了她的心,真是没谁了。
在于静的眼里,他的师傅和前夫真是一个非常优秀的男人,他为人也谦虚,处事更直捷。她对人生的理解精致了,对事业的追求精致了,对自身的修养、完善精致了……如此,还有谁会说,男人低俗了些,就不帅了呢?这样的男人又怎能不说是遇到了极致,活到了精致呢?现在的于静走过了青春年少的浪漫,也过了如花似玉的季节,她有着丰富的阅历和风情世故。有的时候她只是对着冯裤子眨了眨眼睛,而冯裤子就有种被勾引的感动,他的魂差点就被她是勾引去了。
这让冯裤子不禁感慨起来,她经历了阳光明媚,也经历了阴霾黑暗,更见识了那风霜雪雨、电闪雷鸣,自己还来挑拨离间他真的觉得自己太不是个东西了。不过为了自己的表妹,为了自己的爱情,不管是做什么再龌龊再恶心的事也是值得的。
岳小云说,今后,我还会继续努力,争取对徒弟多一点耐心多一些关爱,与徒弟多一些交流,把自己的徒弟教得更优秀。
上帝指使说过:“世界上没有卑微的职业,只有卑微的人。如果连基本的生活问题都解决不了,你就没资格说别人高低贵贱。”
哪怕是再低贱的工作,我们也是有梦想的,俗话说“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人往往都会有一个梦想,当一个梦想实现,又会有一个新的梦想,当梦想破灭,也会有一个新梦想诞生。梦想总是不断的住进你的内心,在你的内心激励着你前进,鼓励你不能放弃。梦想与现实生活是相差很多的,小时候憧憬梦幻的生活,长大后发现梦想其实很难实现。作者想要告诫现在的年轻人,哪怕我们现在做的是刷茅坑的工作,我一直想自己做我们想要做的事。可是我们很多的人.asxs.却并不是一样的,有的人.asxs.高一点,有的人.asxs.低一点,不管我们的.asxs.高还是低,我们都应该不断地去争取!我们想要实现自己的梦想要有资本,所
以我从帮人刷茅坑开始积累。
于静的人生真是很励志的,在这个地朝上国的盛世繁华里,横跨雄关的人旗劲旅,励精图治的几代帝王凝固了盛世峰巅的辉煌。但是在这个文明发展的大唐盛世的背后,却有着很多不为人知的故事,而这些却是古人不愿意提起的隐秘之事。在利益的驱使下,人们常常会做出违背道德的事情,所以能经得住诱惑的人,真的让人佩服,能经受住诱惑的女人更是值得我们去记住。
每个人都无一例外地要借助职业来生存和发展,从本质上讲,职业本无优劣之分,任何职业具有同等社会价值。重要的是要在职业中获得快乐与成功,这既是一种职业能力,更是一种内心境界。任何职业,只要赋予它独特的意义,都能够取得成就,实现自己人生的价值。人们通过从事能充分发挥个人才能的职业,对社会做出贡献,并获得满足。你们可知在一些人眼里,他们也是酒楼里的红人。
“没有正式师父”的于静一直在酒楼里刷茅坑,最让人生气的人是她如此一个美丽可人的女人,老板连在大厅帮忙的机会也不给她。她发展并不顺利,她一直也想拜个师父改变这种状况,于是就遇到了这个来拉屎的岳小云。
于静是鼓足了勇气,厚起了自己的脸皮,下了很大的决心后,才对岳小云说:“岳大哥,你能不能收我做徒弟啊。”
看着眼前这个羞涩的女孩,对方都如此说了,他自然也没法拒绝对方,看着对方如此的努力,岳小云真是没法说出伤害她的话来。要是换成是别的女孩,岳小云一定会说:“晚上,你来我的房间,我的房间是哪里,哪里,你晚上到我这里来,我想与你谈谈理想,谈谈梦想的事。”这次他没有这样说,而是看着这个女孩,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于静却是无比的坚定,仿佛是下了十二万分的决心,不管眼前这个人要如何的为难他,她都下定决心“忍”了。也就是抱着豁出去的态度,才有了他们之间的这次谈话,真的是挺不容易的。
岳小云也是一爽快的人,估计是见着于静的时候挺喜欢的,于是也没有难为她,对于这个徒弟,他是有些溺爱的。这点我们可以从岳小云收女徒弟的要求里看出,因为挺喜欢她的,也就没有要求她从陪师傅睡觉做起,而是让她从给师傅擦屁股做起。
当时,于静还是挺不情愿的,她的工作是负责给茅坑打扫卫生的,而不是给别人擦屁股的,这种事也太伤自尊了,她自然是接受不了。
看着她挺为难的样子,岳小云也就摇了摇头道:“既然你这么为难,那就算了吧,我也不为难你,就当你没有说过。”
于静的脑海里突然是出现了另一个自己,这个人告诉
自己:“擦啊,不就是擦屁股,有什么大不了,这不能比刷茅坑难吗?不就是给一个大胖子擦屁股,这事没有什么大不了,只要你不说谁也不会知道的。”另一个自己不断的煽动她,让她是接受他的条件,可是出于做女人的自尊,她真的没有办法接受对方的条件。
擦屁股,说是擦屁股,其实这就是对方在侮辱自己,他想要让自己打消拜他为师的念头。谁都想要成为他的徒弟,可是大部分的女人都没有成功,因为即使你陪师傅睡了,岳小云还是会以对方没有潜质等原因拒绝对方做自己的徒弟。所以,所以的女人却是陪这个师傅睡了,结果却还是得不到他的承认,有的更是被岳小云是扫地出门,他就是这样的男人,特别爷们的一个男人。
这次的机会难得,不用陪师傅睡,就可以成为他的徒弟,这样的机会对于任何的女人来说无疑地都有着巨大的诱惑力。当时她很纠结的,她做了一个很艰难的决定,而今天他终于说出10年前给岳小云擦屁股的原因,一开口众人无法相信对于女人放下手段来给一个男人擦屁股,其实很多家庭在意的都是女方能不能放下身段来做这样的事。毕竟,大部分的女孩是不可能放下自己的身段来做这样的事的,特别是像于静这样年轻漂亮的女孩更是难做出这样的事来。
当然这也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因为本身女方在心智成熟方面就比男生来的要早,所以女人的身段一般要比男人的高很多。就哪婚姻来说事,找一个稍微大一点的能方便两个人的交流和统一对事物的看法,可是要是女孩找一个老头的话,你说她们的是真爱,你说这话你能骗谁啊。也就只能是骗骗自己而已,为自己的龌龊的想法找到一个很正当的理由,而岳小云和于静这一对跨越了身段的爱恋也是被很多人关注,因为当年她是靠给他擦屁股而认识的,她也是靠着用心的细致的认真的给他擦屁股而得到了他的承认。
岳小云将头是抬起45度,他的嘴角微撇着,眼睛也是向着半空斜视着,虽然她就在眼前,可是他依旧是不屑冷冷的双臂半搭着,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漠。他这个表情就好像是在对这个姑娘说:“你要是不给我擦自然有别的姑娘来给我擦,我这是看得起你,才让你来擦,你要是如此的不知好歹的话,那你就别擦了吧。”
她的眼角和眉梢都染上一种对他的渴望,虽然他很崇拜于他,可是让她给他擦屁股她却还是做不到。她有着女人少有的妩媚的骄傲和坚强,她就像是朵亭亭玉立的郁金香,高贵典雅,从眼睛透出的和煦而又淡漠的光,让人不敢侵犯。虽然,她不想擦,可是她眼里却透露出一股想要擦的神色来,这种想擦又不想擦,不想擦又想擦的感情她表情得淋漓尽致的。就连岳小云也不知道她到底要擦,还是决心不擦了,这让他很是疑惑。
地朝众神 二千八百二十一章 岳小云收于静
岳小云还是向她是提出了这样的问题,这是一个让很多高傲的女人都会拒绝的问题,而他看得出她是一个高傲的女人,于是便提出了这样的问题。他扯着自己的嗓子用一种让她没法拒绝的语调问道:“我就问你,你擦还是还擦。”
就算这事已经过去很多年了,可是于静还是记得,那时候的岳小云是很高傲地问自己要不要擦。
冯裤子心想:“扯这么干什么,事到如今看来,你最后还不是擦了,你们这些女人就是磨叽,擦都擦了,事到如今还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于静还记得,当时她看着岳小云的眼睛,希望他说的话并不是玩笑之语,她是有心给他擦的,只是怕自己给他擦了后,他会把刚才的话给忘记了。于是他弱弱地问道:“你说过只要我擦了,你就会收我做徒弟,你这话可不能反悔。”
岳小云看了于静一眼,没有想到她是如此高傲的女人,以前的时候他拉屎前都会问她“有没有把茅坑刷干净啊!”
她都会很是高傲而且特别自信地回答他道:“我刷的茅坑比你的脸还要干净,你觉得你的脸有多干净,那我的茅坑就有多干净了。”
示形与敌,方寸之间知进步,岳小云是一个特别讲究的男人,听她说话如此的有底气,他才是敢胸有成竹的去拉屎。要是对方不是这样说的话,连这点自信也没有,他还真不敢去拉屎了,这就是一种做事的态度,而岳小云就是欣赏她做事的态度。这就是为什么他能答应她只要他给自己擦屁股,就让她做自己徒弟的原因。
试想一个人要是连刷茅坑这样的小事都做不好,这样的人怎么能成为自己的徒弟,对于岳小云而言他是一个有很高要求的男人,他不仅是对别人要求高,他对自己的要求也很高。为什么岳小云能在几年的时候成为“慈云社”分舵的帮主,并不是因为他能打,也不是因为他聪明,只是因为他比别人有更高的要求。他以前是小喽啰,他要求不了别人,于是他只能对自己有更高的要求,做为“慈云社”年轻的干部。
岳小云心想自己作为帮派和兄弟事业的“排头兵”,理当冲锋在前,做到脑中装事、心里有事、手里干事。年轻干部志存高远、追求卓越,但仅仅有好的心态和愿望是远...一次如此也许领导看不到,可是你要是事事如此,自然会有人看到你的努力的,不管是在哪里都需要这样的领导性人才,只有这样的人才会得到重用,也只有这样的才能成为干部。很多的时候我们不理解为什么别人可以成为干部,而我们自己却不能成为干部,就是因为我们做人做事之时,我们不能冲锋在前。对于那种只想着享受却不能吃苦,这样的人如何能得到大家的拥戴成为真正的干部呢。
“小姑娘,你到底想不想成为我的徒弟,你到是给个话啊!”岳小云在这里也是蹲久了,脚也有些麻了,可是这女人就是不动作,这真是让人特别的无语啊。她古灵精怪的模样真的是很可爱,只是现在不是耍可爱的时候了,他还等着她给自己擦屁股呢。
“大哥,你的屁股我自然是要擦的,只是我想弱弱地问你一句,就是我当了你的徒弟后,我真的不用陪你睡觉吗?”她觉得能当他的徒弟是一件好事,可是地却不想陪他睡觉,于静那个时候爱着一个男人,那个男人也喜欢她。只是男人暂时不能给她想要的一切,他也只是一个普通的大唐百姓,并不是什么富贵人家的公子。而她也是一个普通的女人,不过她也是特别好强的女人,她想要做一番事业。并且是靠自己的努力来做成这件事,唯有如此他才能证明自己。她不想靠别人也靠不得别人,她唯一能靠的就是自己的双手,除此之外没有别的办法。
岳小云没有想到这个时候,他还能跟自己是讨价还价,看来这个女人很是明白事理的,她知道自己虽然不是靠陪自己的师傅睡觉而成为他的乖的。可是成为了他的徒弟后,他还是不得不陪师傅睡觉,也就是说不管她怎么做,只要是成为了他的徒弟后,他就得陪他睡觉。这就是岳小云,这就是大地朝的男人,这就是所谓的残酷的现实。她当时也不能理解,难道说大地朝男人都是如此,都是如此这般势力,都喜欢仗势欺人吗?
“其实,我也不是不能陪师傅睡,师傅要睡我,这是徒弟的福分?”
“听你这个意思,你是愿意给师傅擦了,那你还不快来给师傅擦屁股。”
“只是师傅你是因为喜欢我才睡我,还是因为你认为你是师傅,你觉得有必要也有这个资格去睡自己的任何一个徒弟。”
“师傅睡你,只是因为师傅喜欢你,哪里有这么多的为什么?”
“师傅,你说你喜欢我,可是我想要问师傅你老人家,你爱我吗?”
“喜欢又如何,爱又如何,你到是给师傅我说说看。”
“你要是喜欢我的话,那你就等我结婚后,你再来睡我;可是你要是爱我的话,你就娶了我吧。”当时于静是对他这么说的。
姑娘,你想得真是太美了,男人睡一个女人哪里会有这么多的想法,岳小云只是想要睡她而已,而这与他喜不喜欢她,与爱不爱她无关的。而女人常常去纠结男人喜不喜欢自己,爱不爱自己,这不是想多了是什么?当然岳小云并不是这样说的,他反是很明确的告诉她:“那我就等你结了婚后,我再来睡你,这样你也可以与心爱的轮回安安心心的结婚。”
“可是,这会让师傅为此等上很多一段时间的,我真是过易不去的。”
“这有什么的,师傅原谅你了,你师傅我可是一个好人呢。”
“是啊,师傅你是一个好人,我早就看出来了,你真是一个好人啊。”
“那你还等什么,还不来给师傅我擦屁股。”
额,她显得有些犹豫,虽然师傅已经答应自己了,等自己结婚了师傅才睡自己,可是现在她就给师傅擦起屁股,她还是怕别人会误会的。
岳小云却是显得很随意的
说道:“怕什么,你师傅我都不怕别人说闲话,你怕什么?”
“师傅,你不要这样紫说,人家还是女孩子呢!”
“这有什么,你师傅我可是大男人,我都不怕,真不知道你怕什么?”
“正因为你是男人,你却是不怕,可是人家还是未过门的女孩,我们不一样,真的不一样,不一样啊。”
“你怕你师傅我会污了你的名声不成,你认为你师傅是那种会玷污自己女徒弟名声的人吗?”
“我知道师傅你不是,你老人家都是直接玷污女徒弟的身子,哪里会有工夫去玷污自己女徒弟名声。”
“额,你懂啊,没有想到你是个明白人,那就你更能明白师傅的一片苦心了,师傅我真是越来越喜欢你了。”
“可正是因为如此,我更不能刺激师傅,要是我给你擦屁股了,师傅你要是没有忍住把徒弟我给睡了,那我要怎么办啊。”
“是啊,这确实是一个问题,要是我没有忍住把你提前给睡了,那真就不好办了。不过师傅答应过你,在你没有结婚前我不会睡你,那师傅我就不会提前把你睡了,这点你放心的。”
“可是,师傅你老人家真的能忍得住吗?”
“师傅能忍住,我真的能忍住的,你要相信你师傅,你师傅是一个好人。”
“对的,师傅是一个好人,我应该相信我师傅才对,我怎么能不师傅的,我真是不应该啊。”
“这就对了,你怎么能不相信你师傅,你太让你师傅我失望了。”
“师傅,你不要失望,是徒弟我不好。”
“那你还废什么话,你再不过来给师傅擦粑粑,你师傅我屁股上的粑粑怕是都要让风给吹干了。”
“啊,不会吧,风还能把粑粑给吹干了。”
“我就问你,你到底要不要给你师傅擦的。”
徒弟我这就给师傅擦粑粑,说时迟那时快,于静拿出了一根细长的竹子做着的小木棍来,这就是以前古人擦粑粑的器具。话说造纸术是早在汉代时的一大发明,但是直到元朝,这一技术的产品才被运用于人们最实际的生活:如厕。后人揣测,元朝是蒙古人建立的,文化相对比较落后,没有汉民族“敬惜字纸”的意识,所以才使得厕纸进入人们的生活。
而之前,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大家都用竹片做如厕的卫生用品,即使是皇帝也不例外。唐宋之前,人们用的是一种叫做“厕筹”的木头片或竹片,《元史》列传第三后妃二记载,“裕宗徽仁裕圣皇后”伯蓝也怯赤当太子妃的时候对婆婆“昭睿顺圣皇后”非常孝顺,她要在婆婆拭秽之前用自己的脸试试手纸的柔软度:“后性孝谨,善事中宫,世祖每称之为贤德媳妇。侍昭睿顺圣皇后,不离左右,至溷厕所。”
地朝众神 二千八百二十二章 徒弟们告之书
还有的农家人用惯了稻草、瓦片、秸秆,高粱杆或者玉米杆等等,多半就地取材,岳小云用的是竹片,这也算是很奢侈了。自从于静做了这事后,渐渐地便得到了岳小云的承认,不光是因为岳小云对这个女人还有期待,更重要的是她是一个明白事理的女人,这让岳小云很喜欢。岳小云最不喜欢就是喜欢装的女人了,他一生没少与各式各样的女人打交道,就他自己认为他还是比较懂女人的。
岳小云最终接受了他,岳小云在收徒仪式上说,自己把于静纳入门下不是为了想要睡她,而是是为了繁荣相声,壮大队伍。
好吧,不管你们信不信,反正他是这么说的,他也不管你们信不信的。
而一位业内人士则告诉冯裤子,他曾问过岳小云身边人,他为何要收于静为徒弟:“他就说当初好像是有一个想法,有他的目的。但是我问他是什么,他不说,他说这个事不能说”。
不管他是看中了于静的能力,还是想要睡她,我们都管不了毕竟这是人家的家事。
能得到岳小云的承认,这是一件很难很难的事,在岳小云众多的女徒弟里,也就是于静做到了这一点,得到了他的承认。当然,我们不要去猜测她擦屁股的水平怎么样,我们也不要去怀疑岳小云当里是不是就是为了考验他而让她做出这样的事来。当年两个人在一起的新闻也是引起了轩然大波,一个女孩是怎么从一个刷茅坑的走了戏台,怎么从一个小徒弟而成为了师娘的。
这里面有太多的故事是我们不知道的,毕竟谁也不知道这只是一个考验,而是岳小云的无心说出口的一个笑话。但是两位当事人却并不在意其他人的看法,依然是过着两个人自己的小日子,而且这一下就是五年。而当年于静也被人质疑过是贪图岳小云的财产,要不是岳小云走了狗屎运,她怎么可能会委身于他。毕竟岳小云可是做过帮派分舵舵主的男人,而于静时隔多年终于说出了五年前嫁给岳小云的原因:是因为爱情。
当时,别说是冯裤子惊呆了,就算是大唐的闲人们也是惊呆了,万万没有想到她是如此不要脸的女人,还能说出如此不要脸的话。明明就是为了他的钱财,她就算是直说,也没人会鄙视她,看不起她的,毕竟她只是一个女人而已。当然于静一出口众人也无法相信,因为这样的情况实在是太巧了,何况岳小云本身是一个比较有钱的人。但是之后岳小云更是承诺她,要把自己所有的财产都留给自己的孩子们了,给于静的有什么呢?
当然,给了孩子也就是给了她,这么说起来,岳小云的一切都会留给于静,而于静更是抱着如此坚定
的信念,跟着自己的孩子来到这个世外桃源之地。不得不说,于静是一个很有想法的女性,也是一个伟大的母亲。当然最后于静表面上是离开岳小云,可是岳小云却没有对她们母子俩人不管不顾,反正很是细心的照顾她们母子,这让于静觉得自己所托非人。就像是之前她成为好徒弟前说好的那样,师傅说过等她结婚后再去睡她,好也是遵守了他的承诺。
两个人如今已经一起度过了五年春秋,或许这本身就是真爱,只不过是因为梦想的原因,还有现实的差距让大家带上了有色眼镜。对于于静来说,一个有趣又博学的灵魂比一个年轻貌美的皮囊更吸引自己,同样面对爱情的时候也不需要去在意其他人的目光和言论,因为嘴是别人的,但是幸福是自己的。
“过去的戏剧艺人就是行走江湖的人,如果你有了师父,就相当于在江湖中找到了组织,可以得到组织的保护。”在大唐戏剧研究者大民看来,戏曲艺人拜师入门,一方面是为学艺,另一方面是要在行业内获得自己的身份认同,如此一来,戏剧圈内严苛的门户规矩就变成了一套根深蒂固的思维方式,就是想要成功你得有一个很有名望的师傅才行。大唐那个时候这个“组织”的威力之大可想而知,为了给岳小云当徒弟,她不仅是给他擦屁股,结婚后还要陪他睡觉,而这些残酷的现实是我们想像不到的。
岳小云说过:“也不要怪师傅狠心,生活本就是如此的残酷,而行业更是这般的残酷。”做为师傅他想要自己的徒弟成为自己人,而作为行业人士,他希望他带出来的徒弟是自己同伴,而不是自己的对手。也就是因为这些种种原因,拜师入门依旧是许多相声演员的心结。“岳小云当初到北京,想拜马小季为师,于是找到马小季家里,一见面没说话就先跪下了,要马小季收他做弟子。”
可是谁能想到,岳小云都给别人给跪下了,即使是如此“马小季也没答应他,他对岳小云说,我收徒弟最重要的是看一个人人品怎么样,你这个人品不行,我不能收你。”
岳小云万没有想到自己这样被回绝了,而且还是如此的狠毒的话语,这次拜师失利给岳小云造成了巨大的影响。他受了很大的打击,很久一段时间也没有恢复过来,甚至是开始怀疑人生了。他不知道为什么马小季为什么这么说,他自我感觉自己的人品并没有问题,可是别人却觉得自己的人品有问题,这是怎么回事呢?是自己的人品出了问题,还是马小季故意要刁难自己,这让他是百思不得其解。
后来岳小云出名了,他便不承认拜师马小季一事,他说马小季算什么东西,也配自己拜师于他。只说当时因为出了段插曲,自己并没有向
马小季提出拜师请求,他真不是个东西,这事岳小云一辈子都记得。不答应也就算了,可是对方却说自己人品有问题,好几次岳小云都想要去打马小季,要不是别人难着,加上马小季后来退出了戏剧的舞台。不然,马小季这人非得被岳小云打死不可,因为他伤到了他的自尊,而这是岳小云绝对不允许的。
“好多人拿这件事嚼舌,杜撰了什么拜师遭拒之类的故事,简直就是放屁。我就问你们,你们要杜撰也要找一个有些名望的人来说,马小季那样的烂人,也配成为我的师傅吗?”那时候岳小云却是有名气,他的名气也超过了马小季,这个时候岳小云再来说这样的话,自然是有底气的,而且马小季还不好吭声。
马小季在与岳小云发生那场风波期间,还有另一段插曲,他的徒弟们曾出示过一封名为《岳小云的徒弟们告之书》,信中写道:“今后别惹‘岳丝’和大爷我生气,否则对你不客气,社会上黑白两道我都有人。”没想到的是,数年之后,武帝上台后,岳小云大男子主义的段子不再流行了,反是大女人的段子成为了大唐主流的市场。一时间岳小云与自己的徒弟们反目,上演了一场新的师徒大战,徒弟们都说要把岳小云这个烂人清出戏剧圈。
在别人的看来岳小云收女徒弟的要求是苛刻了些,可是这是岳小云严格要求自己的徒弟这也是很有必要的,这就是戏剧圈,一个还没有发展成形的圈子。于静对岳小云与徒弟间的事也不想再多说什么,不过在他的回忆里,岳小云真是一个人物。他身穿一套黑色暗花长裤配黑色长靴秀出逆天大肚子,在台上那是要多可爱就有多可爱,那时候岳小云就像是国宝级的人物。
岳小云年轻的时候,也是挺帅的,他皮肤白皙睫毛超长,五官立体现精致侧颜,台下的女人们听到他说黄色段子的时候,那场面别提有多火爆了。他就像是戏剧圈里的一股黑流,一袭黑衣于一片黑茫茫中,长身而立,凝炭聚形,举手投足间又肥又黑,跟个熊猫似的人酷肥有型。在这个有文化有内涵的年代,岳小云的横空出世可谓锦上添花,他如同漫画中走出来的大肥胖子,同时有着成为世界巨星的潜质,说黄段子的能力俱佳。这样的人你说谁不喜欢,别说是大唐的女人喜欢,大唐的男人们也喜欢他。
大唐闲人们是如此追自己的偶像的,那时得知他在酒楼里表演一个节目,我想给他一个惊喜,于是也来到了这个酒楼里,成为了酒楼里面观众的一员。在见到岳小云之前我全身都在颤抖,我终于可以见到他,终于可以在酒楼里见到他,终于可以在众人面前见他,我幻想了好多画面,他见到我会是什么反应,我又会说什么?
地朝众神 二千八百二十三章 赤练蛇
但我知道其实我与他一句话都不必多说,我们就把彼此当作陌路,但我们目光相触时眼神一定会出卖所有的故事。沉浸在这样的幻想中,美丽得让人难以自拔,然而我只能在台下看着他,不能近距离的与他来一个亲密的接触。我当时几乎万念俱灰,然而演出还得进行,所以也就只能在下面年看着他,如此而已。
也不知道是不是有了丈夫后,于静与他相见的日子越来越少,整个人也越来越消沉,这让岳小云是看不下去了。他本想等她结婚后,自己可以好生的培养一下她的,可是她如此的不上劲,这让岳小去很是失望,有的时候他甚至是觉得自己是看错了人。岳小云那段时间对于静很是关心,甚至有些关心过头了,比对方的丈夫还要关心她,这让于静有些受不了。
可是,她却答应过他,等自己的结婚了,就要陪他睡的,她却没法违背自己的誓言。一个人说出去的话,那就是泼出去的水,却是收不回来的,她一开始还以为岳小云说等她结婚了让她陪他睡,只是一个玩笑而已,后来才知道,他是认真的,而且很认真的。岳小去渴望得到她的一切消息,她的过去我通通都想知道,那些未曾陪伴他的路上到底有什么样的风景?
也就是在那时岳小云开始喜欢上了于静,只是没有想到却是她结婚之后,他也私下跟很多人打听关于她的事。一开始让于静很是苦恼,怕自己的丈夫知道了,那就不好了,毕竟她已经是有丈夫的女人了。后来,才知道这个男人真是疯了,哪里能听到她的故事,他就去哪儿,仿佛师傅真是要把他混身的本事都要传授给自己。
后来,于静结婚后,岳小云也变得忙了起来,他不仅要在于静除演出之外,很少的时间里与于静谈人生,谈理想。还要教给她做人做事的道理,当然还要把自己的一身的本事毫无保留的教给于静。于静那时间,觉得自己还挺幸福的,不仅丈夫爱自己,而且师傅对自己也好。她还不止跟一个人说过:“岳小云在我心目中是最有气质的男人,不解释。”
岳小云也说“哈哈,师傅爱你哟!”春花秋月,是诗人们歌颂的情景,可是我对于它,却感到十分平凡。只有你嵌着梨涡的笑容,才是我眼中最美的偶象。青翠的柳丝,怎能比及你的秀发;碧绿涟漪,怎能比及你的眸子;有时,我凝视床头你那张玉照,简直觉得整个世界都永远沉浸在明媚的春光之中。
可是那段时间,她却觉得他挺烦的,她则回应:“这一天啊,八百多件事…”
岳小云表面上装着不在乎,可是等她结婚后,他还是有些忍不住了,毕竟他忍得太久了:“你这一天啊,八百多件事,有哪一件跟我有关系。”
之后岳小云在她朋友间说道:“呃,你
不知道这想要得到一个人,可是却一直得不到一个人,是什么心情……”
一个女人就是一朵花。有的女人像兰花,尽管每年春天,都会洁白芬芳,然而夜间的一场小雨就会使满树盛开的花朵变了颜色,花瓣破碎不堪。玉兰花矜持而脆弱,骤然开放又骤然凋谢,她的一生只有一次花季,错过一时也就错过一世。姑娘脸蛋绯红,羞答答地低垂着头微笑,好象一朵出水的芙蓉,沐雨的桃花。她娇羞着说道:“我的事,你就占了八百件”
**意味甚浓,让冯裤子听了起了满身的疙瘩。
有一次于静生病没有来,有人想要取代的位置,于是有一个女孩也想要成为岳小云的徒弟。可是却被岳小云给拒绝了,拒绝她的理由很简单,他只说了三个字:“你不配!”
于静知道这件事后,对师傅的做法很是感动,他没有想到师傅会如此的爷们的回绝一个女人。这是他完全想像不到的,她称:“此事的发展已大大超出我的控制范围,我现在已经好了,我会很快调整好自己的状态,不给我师傅他老人家丢脸的。今天以后,我会继续与我师傅搭档,我现在很好,真的谢谢你们第一时间对我的关心。”
“如果爱上你也算是一种错,我深信这会是生命中最美丽的错,我情愿错一辈子。”这就是岳小云对于静的承诺,他要爱她一辈子。
“可惜,这个承诺来得太晚了,因为她已经嫁人了,她有一个爱自己的丈夫,在不久的将来她还会有自己的孩子。”而于静却只能是一声叹息,不知道要如何回应这份爱。
更为奇怪的是有一段时间,于静的丈夫也搅各进来,对那些每天无所事事的大唐闲人们说。承认了老婆的这段旧情,称知道并理解:“我之前就知道啊,怎么了?一段过往,真实且不为名利,也确实没有获得名利,能够正视和写出,证明心下之坦然。之前也与我沟通了,尊重了我的意愿,我们都可以泰然处之,自然可以用笔墨记录,旁人又何必大惊小怪。至于我为什么仍选择她,就有太多不为别人了解的彼此欣赏与契合了。我们现在挺好的。”
大家以为于静的丈夫是一个很大肚的人,跟我们大地朝很多窝囊废的男人是一模一样的,明知道自己老婆出墙了,可是还能装着很大肚的接受。就是因为大唐的很多的男人太没有本事了,才会容忍这样的事发生,不过从另一个角度看来。是别的男人太强势了,才会让自己的老婆的出墙,还要让自己接受,这些人无不是大唐众神的匪夷所思的能力,让人是叹为观止啊。
就在这个时候,忽然一阵窸窣声响从后面的荒草丛中传来,冯裤子虽然也是农村的孩子出身,加上他再怎么说也算是个男人。听到草
丛里有窸窸窣窣的声音,他下意识的做出了警备。他以为不管草丛里面是什么东西,只要这东西敢出来,他一定能打死他,毕竟他是人,而草丛里的东西不过也就是只野兽而已。不知道什么时候,于静的手里却是多出了根棍子。
她手持着棍子紧紧地盯着那里,唯恐是什么山间的野兽,好在现在自己的孩子不在这里,要是自己的孩子在这里。这还了得了,敢跑到自己的地盘来,这家伙自然就不会有好下场的。她盯着好一会儿,于静听不到声响,蹑手蹑脚地走上前去看,准备一探究竟,里面到底是何畜生。冯裤子的想法是只要它不来攻击那也就罢了,却不管里面是什么东西,都与自己无关。
哪知道于静才扒开草丛,却是一条通体发红的大蛇,约1米左右,体背黑褐色与红(红褐)色相间。这家伙见有人来,却是突然跃起来朝咬去于静咬来,于静受吓,赶忙举起手上的棍子去挡。然而她的速度哪里快得过蛇,却见那蛇灵活地避开棍子想要沿着棍子爬将上来,继续朝于静袭来。这一切冯裤子都看在眼里,他让她不要去招惹那东西,她就是不信,看这蛇的颜色明显就是一条毒蛇,这下可好了,这女人怕是要被咬。
于静急急的后退,磕到地上一截露在外面的石头上摔了一跤。一会工夫,仿佛全身的血液都集中到她的脸上来了,**辣的,碰上去就要烫手似的。也恰巧摔了一跤,那蛇才一下扑空,停在远处吐着蛇信子冷冰冰地瞧着她。此时这蛇呈圆盘状,和草帽一般大小。头部及躯体黑褐色,背脊稍高而不呈恬脊状,体背部有数条红色窄横纹,体侧有红黑相间的断经志斑点状纹,腹部外侧有黑褐色斑。
看这蛇的架势,怕是在准备发动第二次攻击,于静不敢乱动,生怕哪一个动作惊到这个畜生。抬起袖子擦擦额心的汗珠子,于静打起十二分的心思盯着那蛇看。这种蛇有个俗名叫作“赤练蛇”,稍微有点常识的农村人都认得这蛇,这蛇很常见微毒,会追着人跑。看到面前突然出现了这么一个家伙,于静没有办法喊,此时已经满身是汗,就算是是热天,这山里晚上也挺凉的,被风一吹,顿时浑身一阵鸡皮疙瘩。
就在她把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这蛇的时候,她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的背后却是放空了,说来也是奇怪蛇一般都是单独出没的,除开是有人故意为之,很少有蛇是成群出来。也许是当时太紧张了,她微微的弯着身子,把自己的背后是空了出来。她还小心的抓过一边的木棒,想要飞快地攻过去,朝蛇敲去,将蛇制伏的。只是她真是太天真了,也万万没有想到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背后还有一双圆圆的小眼睛一直在盯着他,只是这家伙一直藏在草丛里,在他与赤练蛇争斗的时候,它却一直都在等待时机给这个女人致使的一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