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除非我们都躺进坟墓(四)
高澎说,除非有一天我们都躺进坟墓,否则谁也别想得到安宁。
我约高澎出来,高澎很意外,不明白我怎么突然主动约他。自从那次把话挑明,我们就没有再见过面。
两人在一酒吧碰了面。酒吧里空气污浊,烟、酒、汗以及人身体的各种味道混杂在一起,让人感觉很窒息。不大的舞池挤满了紧紧贴在一起吊着膀子跳慢舞的男女,在昏暗暧昧的灯光和极尽调情的音乐的催化下,那些男女已开始动手,或搂在一起纠缠热吻,或如胶似漆地促膝谈心,好象他们已经好了地老天荒、久经考验几个年头了。其实他们有可能两个小时前还是陌生人。
“怎么了,亲爱的公主,遇到什么烦心事了吗?”高澎一边给我斟酒一边试探着问。我端过酒杯一饮而尽,埋着头没说话。
“别想用酒来浇愁,”高澎拿过我手里的酒杯,“我试过无数次,没用。”
我抓住他的手,象抓住救命的稻草:“告诉我,高澎,我该怎么办,当一个人被逼到坟墓的时候,他该怎么办,活着,比躺进去难受,躺进去,比活着难受,怎么办呢,你说怎么办呢?”
“考儿……”
“你只需告诉我该怎么办,什么也别问,我也什么都不会说。”
“又是一个失恋的女人。”他叹着气直摇头。
“我没有失恋,”我纠正道,“爱情这个东西,只有自己才可以放弃,即使对方不爱你了,你不放弃,爱就还在你心里……我现在的情况是,还爱着他,他却用爱杀了我,他没用别的武器,他用的是世界上最残忍的武器,杀人不见血,一刀又不能致命,明摆着要我一点点的痛死……”
“考儿,你别这样,谁都不会把你杀死,除非你自己想死。”高澎搂住我的肩膀,竭力安慰我,却徒劳无功。我又抓住他的衣领说:“我是想死啊,现在就想死,可是死了又能怎么样,就象刚才说的,躺进去或许比活着还难受……”
“考儿,你要我说实话吗?”高澎拭去我的泪痕忽然说。
“你说!”
“要说躺进去的感觉,我想我最有发言权,正如你说的,是比活着还难受,因为这么些年我差不多就是躺在里面过日子的,偶尔也会出来透透气,或许也会强颜欢笑,会放任自流,可是在最疲惫不堪的时候,我还是选择躺进去,虽然里面的感觉一点也不好受,但躺一阵后,心会静下许多,也会精神许多,于是又会出来,享受生活,折腾生活……”
我瞪着眼睛看着他,不大明白他想跟我说什么。
“听明白了吗?”他也看着我,用手指了指胸口,“在我们心里,应该给自己预留一口棺材,说起来是有点那个,但实际上这口棺材是很好的心灵疗养所,当你在凡世挣扎得很痛苦的时候,你就不妨自己躺进去,什么也别想,把所有的悲伤绝望通通扔到棺材外面,你在里面就是最纯粹的自己,慢慢的,你心里的伤口会有愈合的迹象,就算不能痊愈,至少不会那么疼痛了,然后你就可以出来,太阳一照,你就醒了,会觉得所有的伤害不过如此,该干嘛干嘛去,没什么大不了,因为大不了我又躺进去……”
我瞠目结舌。
高澎没看我,点了根烟,吐出一口,又吸进一口,烟雾笼罩的表情模糊不清,好象说出这些话是件很吃力的事情,他突然象一个长途跋涉的旅人显得疲惫不堪。
“高澎……”
“什么?”
“我觉得你应该当作家。”
“嗯,这话别人也跟我说过。”
“你是个天才,”我象看一个大猩猩似的瞅着他,“我指的是你对生活的理解,完全是个天才,说得真好,把什么都说透了……”
“是因为我什么都看透了。”高澎笑着说。
“那我就照你的办,在心里放口棺材……”
我连连点头:“我听你的,高澎。”
“你不象一个很听话的孩子。”
“你怎么知道我不听话?”
“因为你太象孩子,惊天动地地一闹腾,你又是我行我素。”
“你怎么这么了解我?”
“呵呵,就你这么个一根肠子通到底的人,我要看不透的话,我行走江湖十几年就白混了……”
我耍赖地一把拽住他的胳膊说:“高澎,我崇拜你。”
“崇拜一只青蛙?”
“总比崇拜赖蛤蟆好啊。”
我们都笑了起来。又喝了几杯,勾肩搭背地走出酒吧。冷风一吹,我清醒了不少,也轻松了不少。“谢谢你,青蛙。”我跟高澎道别,伸手撩他柔软的披肩发。高澎也顺手捏了把我的脸蛋:“怎么谢我?”
“你想我怎么谢啊?”我带着几分醉意说,“不会让我以身相许吧?”
“你要是坚持的话,我肯定不会拒绝。”高澎一脸坏笑。
“美得你吧。”我踢了他一腿。
“这样吧,我最近要拍一组人物肖像,你就当我的模特吧。”
“拍照?什么照?”
“就是写真之类的。”
我心里一咯登,头脑还算清醒:“不会是……人体之类的吧?”
高澎闻言哈哈大笑。
“死鬼,笑什么。”
“考儿,你想做人体模特啊?”高澎恍然大悟的样子。
“想啊,只是没这本钱。”我故意说。
“你就是想,我也不会让你做,我可不会逼良……”后面的话没说完,他又呵呵地笑了起来。我知道他的意思,揪着他的耳朵说:“死青蛙,你老实说,你逼了多少”良“了……”
高澎被我揪得呲牙裂齿,直喊救命:“苍天啊,大地啊,我是如此的纯洁善良,我高澎从来没有逼过良,只有救人于水火,逼人从良……”
晚上回到家,我把自己埋在浴缸的泡泡里,只露出个脑袋,闭上眼睛,想象自己真的躺在棺材里,外面喧嚣的世界,现实无情的伤害,都离我远去,如高澎所说,我要做个纯粹的自己。我对自己说,没什么大不了的,几年前祁树杰带着他的情人坠入湖底后,我不也活过来了吗?在这个世界上,除了我自己,没人可以真正把我钉进棺材,区区一个米兰算什么,我不会就这么倒下去的,活着很好啊,有酒喝,有朋友,你们爱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吧,最好也弄个殉情什么的,那样岂不痛快?
第十三章 除非我们都躺进坟墓(五)
早上出门,刚走到湖边就遇到了同样出门的祁树礼,我热情地跟他打招呼,他瞅着我很是受宠若惊,平常我见到他可都是爱理不理的。
“这么早就出门,去哪?”他也笑嘻嘻地跟我打招呼。
我脱口而出:“从良。”
“什么?”祁树礼没听明白。
我的脸红到了耳根。又说错话了!
“从良?”这家伙眉头一皱,反应过来了,呵呵笑道,“考儿终于回头是岸了,终于要”从良“了?”
我鼓着眼睛说不出话,这该死的骂人不带脏字呢。“我从良你不高兴吗?”我也不是省油的灯,反击道,“当然也可以理解,象祁先生这样艳福非浅阅人无数的人,大概是最看不得别人”从良“的。”
“考儿,你过奖了……”哪知祁树礼这盏老灯,比我还不省油,“我阅人无数不假,不过还真没见过象你这样优良而要”从良“的人,因为非良女子通常是不会把”从良“挂在嘴边的,所以从这一点看,你还不具备当一个非良女子的基本素质。”
“你的意思是,我去当小姐还不够资格?”
“你想当小姐?”他饶有兴趣地上下打量我,又是呵呵冷笑,“恐怕是不够资格,你看你,在男人面前动不动就吹胡子瞪眼睛,一点也不知道迎合别人,你这样会把客人吓跑的。”
我差点背过气:“客……客人?”
“你不是要当小姐吗,就把我当你客人好了。”祁树礼色眯眯地瞅着我乐。
“混蛋!”我骂了句,扬起手袋就朝他砸了过去,结果用力过猛,手袋整个的飞了出去,掉进了他身后的池塘。老天,我新买的手袋,百利莲的,六百多大洋啊!我急坏了,象只猴子似的在池塘边跳来跳去,祁树礼却是隔岸观火,操着手纹丝不动,一点也不急,还财大气粗地说:“算啦,你还准备下去捞起来不成,我赔你个新的就是了。”
“你当然要赔,难道你还准备不赔吗?”我挥舞着双手更象只猴子了。
“我没说不赔啊,现在就赔好不好?”他好言相劝。
真是背啊,大清早的碰上这么个瘟神!但是跟高澎约好了要拍照,我只能先去把这事忙完了再来找他算帐,“我现在没时间,等我忙完了自然会来找你!”我气咻咻地掉头就走,走了几步意识到自己身无分文,马上又掉转头冲他吼,“我没钱,连坐车的钱都没有,拿钱来!”
他二话没说,连忙掏出自己的皮夹取出一叠钞票给我:“够不够,不够的话我再给你张卡。”“够了!”我看都没看,就把钞票塞进了口袋。出了门拦辆车直奔袁家岭,高澎约好了跟我在那见面的。下车时付钱,看都没看就掏了张钞票给司机,可是司机看了一眼就扔给我:“小姐,我没零钱。”
“一百块也找不散?”
“你看是一百的吗?”
我这才仔细看手中的钞票,不看不知道,一看差点歇菜,美元!祁树礼居然给我美元,这个杀千刀的!
“小姐,我们开车很辛苦的,要养家糊口,你拿这种假票子来糊弄我太没素质了吧,”司机大哥很生气,教训道,“要不看在你样子还算正派的份上,我会把你拉去派出所。”
毫无疑问,这厮把我给他的美元当假钞了。我想争辩,他还很不耐烦:“你下去吧,我白拉你算了,别耽误我的生意,再啰唆我真把你拉去派出所。”
我只得憋了一肚子火下车,脚刚下地,司机就猛地踩下油门,还把脑袋伸出来给我扔下一句话:“小姐,做人要厚道,这种缺德事今后可别再干了。”
高澎正好走过来,很好奇:“怎么了?谁缺德了?”
我没好气地答:“我缺德!”
高澎大吃一惊:“那我岂不更缺德?”
高澎的工作室在袁家岭一个废弃的学校教室里,这原是所工厂子弟小学,前年学校随工厂大部队迁到了城南,却又暂时没钱拆这边的旧房建新房只好对外出租,租这些教室的大多是外地生意人,用来囤积货物,偶尔也有包工头租下给民工住。高澎租的教室在四楼,也是顶楼,从外面看跟其他教室没区别,进了里面却是别有一番洞天,教室其实是两间打通的,窗户大都被厚厚的绿色天鹅绒窗帘遮住,教室的两头都挂着巨大的森林照片,配上绿色窗帘,感觉置身森林般幽静神秘。外间的教室有沙发茶几,可能是接待客人用的,还配有电脑和工作台,里间则是摄影室了,漆黑一片,高澎拉开灯,我吓一跳,门对面墙上挂着的一幅巨照竟是一座掩映在绿林深处的坟墓,坟头开满野蔷嶶,那些红色小花将坟头罩得严严实实,象戴了顶花冠般灿烂无比,墓碑是欧式的象一扇门,我骇得不行,好奇的走近一看,只见墓碑上刻着“爱女丽莎之墓”,她从未见过有人把坟墓的照片弄在房间里作装饰,搞艺术的真是让人有点摸不着头脑。
房间内很整洁,地面铺着厚厚的地毯,一些摄影器材很有序的摆在墙角的工作台上,房间靠门这边有沙发,高澎示意我坐下,自己则去忙准备工作。我坐到沙发上,一抬头就正看见对面墙上掩映在花丛中的坟墓,感觉怪怪的,倒不是恐怖,而是觉得很诡异神秘,甚至还有点伤感。丽莎,一定是个女孩的名字,她生前一定很喜欢蔷嶶花,所以死后她的亲人才在坟头种上那么多的蔷嶶.“你怎么弄这么张照片挂着呢?”我终于忍不住要问。
“这张照片怎么了?不好看吗?”高澎正忙着往相机里装胶卷,回头看了眼我,“我觉得挺好啊,坟墓是一个人一生中最清静的地方,也是最干净的地方,每个人最终都是要住到里面去的,我挂这张照片就是要提醒自己,你终有一天会死,趁着还没死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吧,及时行乐,就这个意思!”
工作开始了。高澎是很专业的摄影师,一丝不苟,也很有耐心,他温和地要我摆各种姿势,背景正是那幅坟墓照片,满眼都是郁郁葱葱的绿色,这让我感觉很奇特,站在坟墓前拍照还是头一次呢。
拍完照两人坐在地毯上抽烟,高澎忽然说:“知道那是谁的坟墓吗?”
“谁的?”我立即来了兴趣,这正是我好奇的。
“我初恋女友的。”高澎把烟灰弹到旁边的烟灰缸,长长的吁口气,“死了都12年了,我几乎已记不起她的样子。”
见我面露惊愕,他扬起脸,眯着眼睛望着那张照片陷入深深的回忆,“她是我初中同学,我们偷偷的好了四年,后来被她家人知道了,她父亲是做生意的很有钱,捐了一笔钱给学校要学校开除了我……从此我就一直在社会上打流,家里怕我学怀,就托人让我在一家照相馆里当学徒,但我和她还是分不开,经常偷偷约会,有一次被抓了,我被她父亲的手下狠揍了一顿,躺在床上半个月没起来,她想来看我,却被父亲反锁在家里,她就爬窗户想沿着下水道管子溜下来,结果一脚踩空……死了,死得很惨,头部先着地的……他父亲扬言要杀了我,我父母都很老实,怕得要命,就凑了笔钱把我送出了城,临走前我就到她墓前拍了这张照片,很多年来我一个人在外面流浪,虽然也混了点名堂,但我一直就不快乐,我发疯似的换女朋友,最多的一次是一周内换了三个,越换越虚,换到后来自己都厌了……”
“高澎……”我拉过他的手,感动得无法言语。
第十三章 除非我们都躺进坟墓(六)
高澎的工作室在袁家岭一个废弃的学校教室里,这原是所工厂子弟小学,前年学校随工厂大部队迁到了城南,却又暂时没钱拆这边的旧房建新房只好对外出租,租这些教室的大多是外地生意人,用来囤积货物,偶尔也有包工头租下给民工住。高澎租的教室在四楼,也是顶楼,从外面看跟其他教室没区别,进了里面却是别有一番洞天,教室其实是两间打通的,窗户大都被厚厚的绿色天鹅绒窗帘遮住,教室的两头都挂着巨大的森林照片,配上绿色窗帘,感觉置身森林般幽静神秘。外间的教室有沙发茶几,可能是接待客人用的,还配有电脑和工作台,里间则是摄影室了,漆黑一片,高澎拉开灯,我吓一跳,门对面墙上挂着的一幅巨照竟是一座掩映在绿林深处的坟墓,坟头开满野蔷嶶,那些红色小花将坟头罩得严严实实,象戴了顶花冠般灿烂无比,墓碑是欧式的象一扇门,我骇得不行,好奇的走近一看,只见墓碑上刻着“爱女丽莎之墓”,她从未见过有人把坟墓的照片弄在房间里作装饰,搞艺术的真是让人有点摸不着头脑。
房间内很整洁,地面铺着厚厚的地毯,一些摄影器材很有序的摆在墙角的工作台上,房间靠门这边有沙发,高澎示意我坐下,自己则去忙准备工作。我坐到沙发上,一抬头就正看见对面墙上掩映在花丛中的坟墓,感觉怪怪的,倒不是恐怖,而是觉得很诡异神秘,甚至还有点伤感。丽莎,一定是个女孩的名字,她生前一定很喜欢蔷嶶花,所以死后她的亲人才在坟头种上那么多的蔷嶶.“你怎么弄这么张照片挂着呢?”我终于忍不住要问。
“这张照片怎么了?不好看吗?”高澎正忙着往相机里装胶卷,回头看了眼我,“我觉得挺好啊,坟墓是一个人一生中最清静的地方,也是最干净的地方,每个人最终都是要住到里面去的,我挂这张照片就是要提醒自己,你终有一天会死,趁着还没死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吧,及时行乐,就这个意思!”
工作开始了。高澎是很专业的摄影师,一丝不苟,也很有耐心,他温和地要我摆各种姿势,背景正是那幅坟墓照片,满眼都是郁郁葱葱的绿色,这让我感觉很奇特,站在坟墓前拍照还是头一次呢。
拍完照两人坐在地毯上抽烟,高澎忽然说:“知道那是谁的坟墓吗?”
“谁的?”我立即来了兴趣,这正是我好奇的。
“我初恋女友的。”高澎把烟灰弹到旁边的烟灰缸,长长的吁口气,“死了都12年了,我几乎已记不起她的样子。”
见我面露惊愕,他扬起脸,眯着眼睛望着那张照片陷入深深的回忆,“她是我初中同学,我们偷偷的好了四年,后来被她家人知道了,她父亲是做生意的很有钱,捐了一笔钱给学校要学校开除了我……从此我就一直在社会上打流,家里怕我学怀,就托人让我在一家照相馆里当学徒,但我和她还是分不开,经常偷偷约会,有一次被抓了,我被她父亲的手下狠揍了一顿,躺在床上半个月没起来,她想来看我,却被父亲反锁在家里,她就爬窗户想沿着下水道管子溜下来,结果一脚踩空……死了,死得很惨,头部先着地的……他父亲扬言要杀了我,我父母都很老实,怕得要命,就凑了笔钱把我送出了城,临走前我就到她墓前拍了这张照片,很多年来我一个人在外面流浪,虽然也混了点名堂,但我一直就不快乐,我发疯似的换女朋友,最多的一次是一周内换了三个,越换越虚,换到后来自己都厌了……”
“高澎……”我拉过他的手,感动得无法言语。
“考儿,你不觉得我们有很多地方相似吗,都把爱给了另外一个人,毫无保留地给了对方,人被掏空了,所以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怎么都没办法爱起来,你不爱我,我也不爱你,但我们需要彼此的安慰,这就足够了,不是吗?”
我笑了笑,点头。
“所以别跟我要求爱,我不是不想给,而是给不起,我的爱全埋在那座坟里了,”高澎指了指那张照片,“我把这张照片安在这里就是要提醒自己,不可以再爱别人了,你已没有了爱,你的爱全给了丽莎,她在里面看着你呢。”
“你好可怜,还没死就把自己囚禁在坟墓里。”
高澎自嘲地笑,“我们都差不多,虽然我们都有挣扎,但始终冲不出自己给自己筑的坟墓,除非有一天真的躺进坟墓,否则我们谁也别想解脱。”
“高澎……”我看着他突然心里一阵狂跳,一个巨大的冒险念头没来由地在我脑子里蹦了出来。
“什么事?”
“你……敢不敢给我拍人体?”
第十四章 昔日心中一个人(一)
晚上回到莫愁居,一进门小四就奔过来,递给我一个精美的包装袋。我打开一看,是个手提袋,LV的呢。最新款,杂志上见过。我顿时笑得合不拢嘴,这包起码也是五六千,五六百的包换个五六千的,还不错,挺划算。可是小四接着又递给我一张信用卡,我就笑不出来了,“是祁叔叔给你的。”小四说。
我拿着卡就直奔近水楼台。
这还是我第一次到他家,一进去,我才真正领会到什么是实力,铺天盖地的豪华不遗余力地向来访者昭显着主人的富有。不过祁树礼好象还比较有品味,他没把他的家装饰成暴发户的样子,从色彩的搭配到家具的摆设,从餐厅比客厅高出两个阶梯的巧妙设计到客厅整面墙的壁画,祁树礼的家豪华中透出宁静和高贵,尤其是那铺满整个客厅的米色拉毛地毯,还有沙发对面的欧式壁炉,以及客厅和餐厅之间起间隔作用的玻璃墙,让我不得不佩服设计者的别具一格,特别是客厅中央旋转而上的楼梯,没有采用惯用的铁艺扶手,而是采用特制的磨花玻璃(跟客厅的玻璃间隔刚好是协调的),连阶梯也是玻璃的,托起玻璃阶梯和扶手的是雪亮的不锈钢,暗藏的蓝色灯光将整个楼梯照得通亮,宛如一架盘旋而上的天梯,让人叹为观止。设计这房子的是天才!但我并不佩服祁树礼,他无非是拿钱来砸,我相信他没这能耐设计出这样的装修风格。
“稀客啊,考儿,这可是你第一次来我家。”祁树礼从“天梯”上走下来,喜悦之情溢于言表。他拉我到沙发上坐下,我的眼睛却还在东张西望,他得意洋洋地翘起了二郎腿,说:“怎么样,还可以吧?”
我仰着头看着客厅的巨大水晶吊灯连连点头:“行,是不错。”
“我设计的,还合你品位吧?”
我惊得下巴都快磕到地上。他设计的?
“我喜欢自己设计房子,别人设计得再好也难合我的意,”祁树礼起身放音乐,是很好听的轻音乐,然后他又坐回沙发紧挨着我说,“我在美国的房子有这房子的四个大,全是我亲手设计装修的,很漂亮,你去看了就知道了。”
“你还有这爱好?”我把身子往旁边移了移,感觉很不自在。
“是啊,我很喜欢设计房子,我好多朋友的房子都是我帮忙设计的……也许是小时候太想住象样的房子了,长大后又四海漂泊,更想有个舒适的家,所以我很热衷于此,可是房子设计得再漂亮,没有心爱的女人,一个人住又有什么意思呢?”他在旁敲侧击。
我不想跟他瞎扯,直截了当地把信用卡放在茶几上:“这卡我不能要。”
“为什么不能要?”他并不意外,显然早有准备,“你的那个包里肯定还是有钱或者手机什么的吧,我这是正常的赔偿,你别多想。”
我一点也不领情:“我哪来的什么钱,比不得你,大款,你赔的包我要了,而且你给我的那叠钞票也足够弥补我的损失了,所以这卡你收回去。”
“你不喜欢钱吗?”
“我是良家女子。”
他笑了起来:“还在生我的气啊?开玩笑的,干嘛那么当真。”
我没理他,目光被沙发对面的壁炉上摆着的一个小铜人吸引住了,我认得,是希腊神话里的爱神丘比特,歪着脑袋,翘着屁股,高高举着爱之箭,那箭正对着我,栩栩如生,可爱极了。于是我站起身,大摇大摆地走过去拧起丘比特的脑袋,“这小人我看上了,送我!”说完头也不回地朝门口走。
第二天清早我还在睡梦中,高澎就在楼下喊,我们约好了今天去郊外采风的,他那高八度的嗓门别说人,连鬼的叫得醒。我起床下楼,喊他进来一起吃过小四煮的小米粥才出门。祁树礼的司机刚好开着那辆黑色大奔从莫愁居的侧面经过,车窗是摇下来的,他一眼就看到了手牵手往门外走的我和高澎,他很惊讶,这是他第一次看到高澎。我也看到了他,没理会,若无其事地和高澎往小区外走,但在我转身的时候,却清楚地看见他的眼中流露出一种让人不寒而栗的愤怒,他是个深藏不露的人,很少流露出这样的情绪,我顿觉背心一阵发凉。
接下来几天除了上班我就整天和高澎厮混在一起,同进同出,俨然一对亲密恋人,但只有我们自己知道,我们不是。我们从未象现在这样如此的依赖对方,一起吃饭,一起散步,一起谈话,拼命从对方的身上索取自己需要的其实是很卑微的安慰。我们看似如胶似漆,却又刻意保持距离,但是在一起混久了,渐渐感觉有点失控,一种人为难以控制的情绪在彼此的心襟涟漪般荡漾开来。
进出莫愁居的时候,住在隔壁的祁树礼好几次都碰到了我们,但他没有再显露声色,态度比第一次看到我们时平和得多,他甚至还主动跟高澎打招呼,高澎不知内情,也连连笑着点头。
“你这邻居是个款爷吧?”
高澎那天又碰到了衣冠楚楚的祁树礼。
“你最好少跟他搭讪,”我没好气的说,“小心他把你卖了都不知道。”
“扯淡,我能卖几个钱哪,他卖我干什么?”高澎觉得好笑。我瞪他一眼,不耐烦地说:“反正你少跟他接触就没错。”
第十四章 昔日心中一个人(二)
这天晚上,我们约在五一广场的一家餐厅吃饭,两人的胃口都很好,点了满满一桌子菜,又要了一瓶上好的红酒。我们坐得很近,高澎主动而热情地往我的酒杯里加着酒,四目相对时我看到了他眼中深深的痛楚,还有一种怀疑的神色在里面。他怀疑什么?
“你会爱上我吗?”他问了个愚蠢的问题。问得很唐突。
“你不是说我们在一起时不要谈感情吗?”我微笑着说,拿起酒杯同他碰杯,“怎么你反而来问我呢?是不是喝多了?”
“我也不知道,真不知道,”高澎使劲摇头,点燃一根烟,神情很沮丧,“跟你接触久了,我有点怀疑自己的意志力,我们都不愿谈感情,但其实我们比任何人都需要感情,因为太需要反而变得迟疑。”
我又给自己灌了一口红酒,咽下去,愣愣地看着他表示不懂。
高澎吐着烟,烟雾缭绕中他被酒精染红了的脸悲哀地显出一股腐朽的快感,似乎在暗示着他混乱潦倒而无常的一生。我忽然一阵心痛,他让我看到了他内心最真实的无奈和挣扎。他为什么给我看到?我真不懂了,拿过酒瓶给他的酒杯里加了酒,他默默地凝视着我,伸过手握住了我放在台上的一只手。
“你说我们有没有可能?”他眼睛泛潮,紧紧捏住我的手。
“这个世界没有不可能的事,不过……”
“不过什么?”
“不过我们……好象不太适合。”
“为什么?”
“因为我们是同类,同类懂吗,一样的孤独难耐,一样的自私自利,一样的脆弱敏感,都想把对方抓住,却又怕受到伤害,都想去冒这个险,但又都怕掉进万丈深渊,何苦呢,没必要去冒险的,这样不是挺好的吗,谁也不亏谁,谁也不欠谁,厌倦了就分开,需要时就聚在一起……”
高澎低下头抿口酒,象做错事的孩子不说话了。
“一个失去了爱的女人总是希望在另一个地方得到相等值的爱,女人都是虚荣的,可是现在我发现去勉强一份爱不亚于是自取其辱,所以……”
“所以你就退缩了!”高澎抬头眯着眼睛看我,“你进我退,我进你退,我们有点象在进行一场拉锯战呢。”
“这个世界的战争归根结底就是男人和女人的战争。”我笑着说,感觉有点喝多了,高澎的脸在我眼前晃起来,但我仍没有停下来的意思,“我想喝多一点,想醉……”
高澎于是又要了瓶红酒,帮我把酒加满,看着我,紧握着我的手。我们一直喝完两瓶红酒才走,直到离开餐厅的时候高澎始终握着我的手,生怕我走失似的,这感觉不知怎的,竟让我想落泪。后来的很长一段时间,我们常常在一起喝酒聊天,相互凝视着,感觉世界如此喧嚣,我们如此渺小,我们不是恋人,也不是亲人,却象恋人般不离不弃,象亲人一样相依为命。
有一天周末高澎又来找我,坐在客厅沙发上抽了好一会烟后,忽然说:“我要举办一个摄影展。”
我一愣,以为他说着玩的。
他见我不信,就很坚定地说:“我要成功,必须成功,我不想再这么混下去了,我想尝试一些新的东西,很多的东西,包括爱情……我想冒一次险,考儿,我想换个活法,真的,我早就厌倦现在这种人不人鬼不鬼的生活了,我想活出个人样。”
他说这些话的时候很轻,但我却听得很清晰,惊喜地看着他说:“我很高兴你能这样想,我也想换个活法呢,我们一起努力好吗?”
他点点头,搂过的肩膀说:“我们是该努力了,老这么混下去怎么得了,换一种方式生活,也许很不错呢。”
高澎是个说到做到的人,他马上着手忙他的摄影展了,为了帮他一把我也请了半个月的假,全心当他的助手。他负责整理作品,我负责帮他联系场馆,不忙不知道,一忙才知搞个摄影展还真不容易,千头万绪的事情要理清,很多环节都需要去打通,我们很累,却很兴奋,为着同一件事情奔忙,感觉距离更近了,也更有默契了。特别是高澎,整个象变了个人,朝气蓬勃,神采飞扬,在我的建议下他还剪掉了头发,衣着也比以前整洁得多。“真正的艺术家其实不需要标新立异的表明自己是艺术家,你的作品足以说明一切。”这是我对他的忠告。他表示接受。
第十四章 昔日心中一个人(三)
就在我和高澎忙展览的时候,米兰却在忙她和耿墨池的婚礼,我几次在小区里见到她往在水一方搬东西,有家电也有各种生活用品,但只她一个人忙,没看到耿墨池,他好象并没住在在水一方,后来才听米兰说,他去北京开会了。
“才不是的,耿老师住院了!”那天在街上碰到小林,她告诉我实情。
“是吗?他……要不要紧?”
“难说,我去看过他两次,情况不容乐观。”小林直言。
我没再问什么,那个人已跟我没什么关系了,他就要结婚了,病入膏肓还要结婚,真不知他是怎么想的,参加完他的婚礼说不定就要参加他的葬礼,我居然恨他不起来了,没了恨就表示没了爱,彻底干净了,很不错的一个结果。我残忍地想,这样也好,他如此待我,死了我也就对他没什么依恋了,倒少了很多痛苦呢。
我始终都没去看过他,坚决不去。据说祁树礼都去看过他了,也是小林告诉我的,她有一天正好在医院碰到了祁树礼。这个人真做得出来,他去看什么呢,看耿墨池咽气没有吗?而让我尤为反感的是,他总是很热情地跟高澎套近乎,我劝高澎少跟他来往,高澎居然还说我小肚鸡肠,连邻里关系都处理不好。高澎那些天一直跟我住在莫愁居,不是同居,而是同住。我们是因工作需要暂时住在一起。高澎居然把这话都跟祁树礼说了。关他什么事,我责怪高澎。
两个礼拜后,展览如期举行,本来开幕那天我是要去的,因为在台里赶一档节目就没去成,但我事先已赠了好多门票给同事,希望他们都去捧场。高澎也在给周围的人送门票,连祁树礼都送了,我问送给他什么,高澎说邻居嘛,当然得送。他还说,开幕的那天他不去,我问是你举行的摄影展,你不去怎么行,他说他没勇气,但他已委托了几个要好的哥们到时候帮着应酬。他这个人就是这样,根深蒂固的自卑,一点也不象外表看上去的那样洒脱,越到后头越胆怯,最后连展厅的布置也是那帮哥们帮着弄的,真不知道他为什么那么胆怯。
开幕那天一切都很正常,我在台里忙到很晚才下班,跟高澎联系,想问他摄影展的情况,可是电话打不通,他肯定是怕摄影展不成功,躲在哪个无人的角落里抽闷烟去了。而事实是,摄影展空前成功,很轰动,轰动的不是展览本身,而是展出的一幅作品,是幅人体肖像,尽管只露出了背部,但却全城皆惊,因为那幅人体肖像是本省的一个名人,某电台的知名主持人。
第二天,报纸、网络、铺天盖地,全在头版头条报导了此次惊世骇俗的裸露事件,我是第二天上班的时候才知道的,所有的同事全都用异样的眼光打量我,等我明白过来的时候,什么都晚了,疯了似的给高澎打电话,高澎比我疯得更彻底,他说展厅的布置是交给他哥们办的,那件作品他本来是拿出来单独放着的,结果在搬运作品到展厅的时候,被误搬了过去……
我劈头盖脑一顿乱骂:“你神经病啊,这么隐私的东西你居然拿去展览,当时不是说好了我要留着老了看吗,谁叫你拿出去的啊?”
“对不起……”高澎除了“对不起”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其实那件作品以艺术的角度看根本算不上裸露,当时拍这张照片时,我背对着摄像机,只露了个侧脸,手很自然地放在胸口,而且是半身像,感觉是露了,却什么也没露出来,这就是高澎摄影技巧的高超。他虽然很纳闷那天我怎么突发奇想想拍人体,但以专业的角度,他没有拒绝,拍的时候也很小心谨慎,甚至是有点羞涩,拍完后好半天他都不敢抬头看我。后来他说,以前他也拍过人体艺术,却从未象拍我这样紧张,我他妈活回去了,他自嘲地跟我说。照片冲印出来后我去看了一次,很唯美,一点也不色情,其实艺术与色情之间只有一步之遥,关键在于尺度的把握了。高澎把尺度把握得很好。
我这个人就是这样,做什么事都不考虑后果,凡事只凭一时兴起,头脑一发热什么事都干得出来,为此吃亏上当了不知多少回还是不知悔改。我的本意是想趁着年轻拍一张这样的照片留着做纪念,等将来老了看,一定会很有意义很刺激。我想象着我白发苍苍地坐在摇椅里,看着墙上挂着自己年轻时的身体模样,我会心生感慨,人生大半风雨走过,无论幸福与否,我毕竟年轻过,青春过,就是这个意思。我从小就是个感性的人,把什么都想得很美好,却不知道在世俗的世界里,并不是所有的人思想都那么单纯,这张照片如果是个普通的模特来拍,放在展厅里也就是赢得几句赞美而已,决不会象现在这样引来排山倒海般的非议,因为我不是个普通人,是公众人物,拍这样的照片简直是有违伦理,“毒害”青少年,报纸上就是这么说的。
第十四章 昔日心中一个人(四)
而事情一出,我就很清楚地知道,我的人生从此改写。果然,当天我就被电台停职,勒令回家写检讨。台长老崔在会上铁青着脸,这一次他没有保我,也保不了,因为我“败坏”了电台名声,罪无可赦。我也不知道怎么会弄成这样,虽然以前也经常“出名”,但从未象现在这样出得这么彻底这么狼狈,这不是我想要的结果,而让更让我没想到的是,来电台接我回家的人竟是祁树礼,毫无疑问,他也知道了这件事情,摄影展的当天他并没去,据说是把票给了手下的人,就算手下的人没告诉他,报纸网络肯定也会告诉他的。
坐在祁树礼的豪华大奔里,我一语不发。他也是。但他的样子很骇人,绷着脸,眼睛也没看我,额上青筋在很克制地轻跳。他在克制!
到了莫愁居,他就没理由克制了,一进门就冲小四喊:“马上去放水,给小姐洗澡,里里外外洗干净!”
小四吓得半死,战战兢兢地奔上楼。
?“堕落,你想堕落是吗?”祁树礼拉起我又扬起了手,凶神恶煞的样子恨不得把我撕碎,我闭上眼等着他的巴掌,但是他没有再下手,猛地推开我,挥舞着双手咆哮如雷,“你真让我失望,你怎么变成了这个样子,你……”他指着我浑身发抖,气得说不出话。
这时屋外下起了大雨,室内光线瞬间暗了下来,祁树礼坐在沙发上一根接一根地猛抽烟,脸色比外面的天气还阴沉,样子象是痛不欲生。小四放好水后,我上楼洗澡,洗完澡进卧室僵尸一样的躺在了床上。祁树礼进来了,他已恢复平静,但神色疲惫,坐在床对面的沙发上看着我,眼睛里是冷冷的痛楚和失落。
“告诉我,怎样才能让你活得开心?”他满眼泪光,一动不动地看住我,“如果堕落能让你开心,我可以跟你一起堕落,我带你去美国,那里是堕落者的天堂,你想怎么堕落都可以,可为什么,为什么要选择跟高澎这种人渣鬼混?你就是这么糟蹋自己的吗?”
我瞪着天花板,泪水无声地淌在了枕边。
他站起身,走到我床边,居高临下地看着我说:“如果没有人爱你,我可以给你爱,我的爱只对你敞开,你为什么宁可拒绝我的爱而要吊死在一棵树上呢?他就那么值得你付出吗?甚至可以让你为他堕落为他作贱自己吗?”
“他”指的是耿墨池。
我闭上眼,心如死灰。他又说了些什么,我已没有印象,只知道他最后离开的时候俯下身子在我的额头轻吻了一下,说对不起,我不是有意要打你,我是真的很爱你。然后他摸摸我的脸,依依不舍地离开了我的房间,出门的时候我好象还听见他说了句,我绝不放过那混蛋,你等着看好了!
樱之得知消息后以最快的速度赶到了莫愁居,一进门就抱着我哭。“怎么会有这样的事情?天哪,你怎么可以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考儿,你不开心我是知道的,可是你知不知道你这样会伤害到很多人,你要我们怎么面对你,你这个样子让我们好难过……”
我看着她哭,一点悔意的表现都没有。樱之的眼泪没有让我心软,但接下来的事情却让我意识到这件事情有多严重,电台迫于舆论的压力,毫不客气地给了我最严厉的惩罚。我被开除了!
台长老崔在电话里显得很痛心,他说:“考儿,你一直是我的爱将,我很欣赏你,也很器重你,这你是知道的,但我没想到你会出这种事情,彻底毁了自己……虽然我很想给你一次机会,但事情太恶劣,我没办法跟其他的同志交代,所以……”
“我能理解,不怪你们。”我在电话这边打断老崔,不想让他为难。
“我很舍不得你,考儿,你实在太优秀,”老崔的声音忽然哽咽起来,“有时候我甚至把你看成了自己的儿女,你的每一点进步都让我无比欣慰和骄傲,现在出了这种事……没有人比我更难过……我真的很难过,也很自责,你走到这一步,作为你的上级也作为你的长辈,我对此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这跟您有什么关系呢,怎么能怪您?”
这大大出乎我的意料,原以为老崔会痛骂我一顿的,他痛骂我一顿我心里也许更好受些,可他偏偏跟我说这些,让我无地自容又痛心疾首。
“考儿,人难免会犯错,尤其是你这个年龄阶段的年轻人,所以还是想给你留条后路,你现在虽然不再是电台的人了,但你可以以自由撰稿人的身份继续给电台写稿,你的文笔一直是我很欣赏的……你要继续写,可以写自己也可以写身边的人和事,你一定可以走出这件事情对你的影响,我相信你,你也要相信自己,懂吗,孩子!”
老崔的最后一声“孩子”让我几乎失控,我挂掉电话后泣不成声。他叫我孩子,就象父亲叫女儿那样的叫我孩子,女儿犯了错,做父亲的比女儿自己还要难过,我躺在床上流了一天的泪,除了老崔,没有人能让我正视自己的错误,虽然我并不知道我究竟错在哪里。
第十四章 昔日心中一个人(五)
这下我算是真正成了“名人”,离开电台很多天事情还没有平息,媒体就这件事展开的口水战愈演愈烈,最后上升到社会伦理了,在那些别有用心的人的炮轰下,我简直连婊子的都不如,为了搏取公众的目光,不惜出卖“色相”。这样的话听多了看多了,我反而平静下来,一点罪责感都没有了,我就是“出卖”色相又怎么着,我“出卖”的是自己的色相,关那些人屁事,真是荒唐可笑!但是与此同时,也有异样的声音在媒体响起,是站在我的立场上讲的,为我说话,说我敢于表现,敢于与世俗抗争,值得称颂云云,对此我不置可否,只是对这说公道话的人心存感激,后来才知道说这话的人就是冯客,他在北京也知道了此事,专门撰写文章声援势单力薄的我,还专门给我打了一次电话,安慰我说:“这事算什么啊,我现在当导演,有时侯为了剧情需要也得拍一些不可避免的镜头,正常啊,艺术嘛,哪能这么轻易地就给人扣帽子,上纲上线,你别为那些人的屁话怄气,告诉你考儿,我在北京听到这事时就很佩服出这事的人,后来知道此人就是你,呵呵,我乐坏了,想想也是,这世上除了你白考儿还有谁能做出此等惊世骇俗的事呢?”
“你才是屁话,我现在这样你很高兴吗,身败名裂你知不知道!”我在电话里骂他说风凉话。
“没事,跟你说考儿,现在是公众的承受力不够成熟,我敢保证,这事过去几年后,你会被公众奉为圣母,成为倡导女性风尚开天辟地的第一人……”
我在电话这边哈哈大笑:“只怕是水母吧。”
“管他水母圣母,我对你只有一个字,服!”
“服你个头。”
“我是说真的,等这事过了后,到适当的时候我会以你这件事为素材拍一部女性电影,如果你愿意,我还准备邀请你自己来演自己。”
“神经病!”
“现在你骂我神经病,等将来这片子火了后,你就不会骂我神经病了,你会恭我为……”
“圣公,倡导女性风尚开天辟地的第一人……”
“没错,就是这理儿!”
没错,的确是这理儿!冯客的话很起作用,把我困顿的思想一下给打通了,我一点也不担心自己了,也不生气了,无非就是丢了工作嘛,说不定将来还真被奉为水母呢,就象高澎说的,没什么大不了的!高澎,我反而很担心他,这事闹开后他就销声匿迹好几天,不用说,他在为这事深深自责。我真怕他出什么事,因为我知道,他比我还脆弱,在他洒脱不羁甚至是玩世不恭的外表下,隐藏的是一刻极敏感脆弱的心,他能走出这件事情的阴影吗?
我打他手机,停机,又打他工作室和公寓的电话,也无人接听,我开始慌张起来。正想去找他,他却来找我了,没有进莫愁居,而是给我打了个电话把我叫下了楼。当时正是晚上,他穿了件黑色皮夹克,操着手在湖边的梧桐树下等我。风很大,他的头发被吹得很乱,昏暗的灯光下,我感觉他明显的消瘦了,神情疲惫而沧桑。我问他怎么不进屋,他说不了,只有几句话跟我说。
“你想说什么?”我怜惜地看着他。
“对不起,考儿,是我害了你,真的很对不起,我知道现在说这些都晚了,可我……”他猛吸一口烟,低头看着满地的落叶,始终不敢看我。
“我说过责怪你的话吗?我是成年人,有能力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但是,你丢了工作……”
“那有什么关系,工作丢了可以再找嘛,”我笑着看他,用尽可能轻松语气跟他说话,“我真的没什么事,我现在挺好的,倒是你,别为我担心了,你又不是故意的,你还是应该振作起来,你答应过我的,要跟我一起努力,我们要好好的活着。”
高澎吃惊地看着我,不能相信事到如今我还能说出这样的话。
“我们一定要好好活着,要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活得好,没有人爱我们,我们只能自己爱自己,自己珍惜自己,你懂不懂?”我握住他冰冷的手,竭力想给他安慰和鼓励。
高澎激动不已,猛地把我拽入怀中,“我答应你,我答应你一定好好活着,我们都要好好活着,我答应你,答应你……”
高澎离去的时候已是深夜,我在黑夜的风里目送他离开,落叶纷飞,他的身影是清晰的,脚步也是稳健的,我很欣慰,没有任何的颓废和气馁。我坚信自己没有看错,他是带着希望离开的,没有任何要放弃的暗示或兆头,那个初秋的夜,那风,那落叶,那路灯,永远的定格在了我的心中……
第十四章 昔日心中一个人(六 )
可是两天后他却派人送来一封信,当时我正坐在湖边的休息椅上晒太阳,自从丢了工作我每天只做两件事,白天晒太阳,晚上晒月亮。我打开信只看了个开头就哭了起来,他在信里说:“考儿,我最亲爱的公主,请原谅我不辞而别,我不敢跟你去道别,怕见到你忧伤的脸就改变主意,因为你是那么的柔弱,善良,让人忍不住想去保护你疼你爱你,可是我没资格,因为我现在还是只青蛙,而青蛙之所以还是青蛙,是因为没有找到真正的爱和希望,所以我走了,去寻找属于我自己的爱和希望。最近老是梦见西部的沙漠,我想老天是不是在暗示我,那里才有我要寻找的东西,罗布泊,听说过吗,被人誉为死亡沙漠,我要去的就是那里,别以为我是去找死,不会的,有你的爱和祝福,我肯定会走出罗布泊,从而走出囚困自己多年的活棺材,我会带着微笑来见你的,亲爱的公主,也许我永远成不了你心中的王子,可是没有关系,你没有把我当做蛤蟆我就一直很感激,请相信无论我走到哪里,我都会诚挚地祝福你,祈求上帝保佑你,给你人世间最美好的幸福,让你从此没有忧愁没有悲伤……”
高澎你这个坏蛋,这只死青蛙,你答应了的,我们要相互扶持,未来的路要一起走过的,你怎么能不辞而别呢?你答应的事怎么能反悔?你一直是言而有信的人,为什么惟独这次背信弃义?!
我生气极了,哭得一塌糊涂,这个家伙,文笔真好,他真应该去当作家!罗布泊,死亡沙漠,老天,他怎么去那种地方?!可是我没有办法挽留他,就如没有办法拯救他一样,真正能拯救他的只有他自己,这么一想,心里才好过了点,罗布泊,他应该能走出来的,正如他自己说的那样,走出罗布泊他才真的解脱和自由,被痛苦的往事囚住这么多年,他会找到属于自己的爱和希望的,我应该相信他,不是吗?
正在这时,祁树礼从外面回来,一身笔挺的西装,高昂着头,仍然是盛气凌人的模样,看到我在抹眼泪,径直走了过来,巨人般站在我面前问:“你在这哭什么,高澎走了?”
我一惊:“你怎么知道?”
“是我要他走的。”
“什么?”
“是我要他走的,我要他不要再影响你,带坏你……”
“混蛋,关你什么事啊,我本来就坏,不用他带坏!”
“我是为你好,不想你跟着他一起堕落。”
“我本来就堕落!”
“那好啊,跟我堕落吧,我带你去美国堕落……”
“你听着,如果高澎有什么闪失,我决不饶你!”
“他一大男人能有什么闪失?”
“他去了罗布泊你知不知道?”
“哦,有点远,死亡沙漠吧。”
“你也知道是死亡沙漠啊,如果他不能活着回来,祁树礼,你听着,我这辈子都不会原谅你,我会跟你拼命!”
“好,我等着。”
“好,你等着!”
第十四章 昔日心中一个人(七 )
日子过得缓慢如阻塞的河流,每天看着太阳落下山,月亮爬上来,我忽然意识到一个很严重的问题,我快被时光这架机器打磨成雕塑了,没有思想,没有喜忧,白天晒太阳,晚上晒月亮,吸天地之灵气,取万物之精华,结果修炼一个月下来,我悲哀地发现,我不是雕塑,我成了精了。
其实做妖精也挺好的,我整天据守在自己的“盘丝洞”里,并非无所事事,我象蜘蛛吐丝一样的写文章呢,还拿到报上去发表,是老崔提醒我的,你可以试着写点东西,别停下来,人生的好风景还在后面等着你呢。晨报的编辑我原来就认识,在他那发了几篇文章后,就建议我在他们副刊开了个专栏,名字可以自己取,谈谈时下新女性的另类生活,时尚的、保守的、怀念的、质疑的都可以写,文章不求长但求精,想怎么写就怎么写。我同意了,想了好几天,才想出专栏的名字。于是赶紧给编辑打电话。编辑问叫什么名呢,我说叫“妖精日记”。中!就这名。编辑想也没想就拍了板。
我心里那个高兴啊,颇有拨开云雾见青天的感觉,第一个电话就打给樱之,谁知接电话的却不是她本人,是个男人,我一愣,正欲问对方是谁,对方却先发话过来:“你是考儿吧,我是你周大哥,找樱之什么事啊?”
“周由己!”我吃惊得大叫,“怎么是你?你怎么在樱之家里?”
“我们早就在一起了,你不知道吗?”周由己在电话那边呵呵地笑。
我张着嘴,半天说不出话,他们什么时候在一起的,我居然一点都不知道!
“过来吃饭吧,她今天买了不少菜,刚才还在说要把叫你过来呢,正好你打过来了。”周由己说。
我跳起来,扔下电话抓起手袋就往门外冲,心想这个死樱之,她可真做得出来啊,这么大的事连我这个最好的朋友都没告诉。
一进门,就看见樱之系着围裙端菜从厨房里出来,周由己开了门后则拿着遥控器又坐回沙发上看电视,一点也没把我当外人,更没把自己当外人,好象那就是他的家一样。我叉着腰不服气地到处转悠,满室都是饭菜香,阳台上晾着两人的衣服,内衣和内衣贴在一起,卧室的床上摆着两个枕头,床头放着烟灰缸,挂衣架上挂着的也是两人的睡衣。我忽然间感动得想哭,这才是个家的样子啊,有男人有女人有生活,这种感觉已经离她很远了,现在樱之又重新回到生活应有的模式中来,除了高兴,我还能说什么呢?
吃完饭,三人坐在沙发上聊天,电视里正在放中央台的《今日说法》,我眼睛盯着电视,踹了一脚周由己,说:“你这淫贼,动作还真快啊,一声不吭就把我们樱之给套住了。”
“我们不用套的。”周由己一本正经地说。我明白过来,气得又是一脚,“混蛋,狗嘴里吐不出象牙。”
“我的嘴里有没有象牙她最清楚。”周由己死不正经地拍了拍樱之的大腿。
“你就不能说点正经的吗?”樱之白他一眼。
“两口子要那么正经干嘛,你说是吧,考儿,”周由己看看我,又指指樱之,一副死不正经的样子,“晚上做功课的时候她就说我不正经,现在我什么都没干她也说我不正经,你说你们女人是不是很难伺候?”
“你还说!”樱之的脸涨得通红。
我笑得合不拢嘴,觉得他们真是绝配,虽然他们看上去一点也不配。我把这想法告诉周由己,他一脸诧异,很夸张地瞪着她说:“你怎么知道我们配?”
我没反应过来,笑道,“一个正经一个不正经,取长补短,是很配啊。”
“不是取长补短,”周由己把脸凑过来,纠正道,“是长短尺寸刚合适,确实很配!”我当下会意,笑得趴倒。
聊完天我起身告辞,樱之送她下楼。“什么时候的事?”我搭着樱之的肩膀问。
“半年多了。”樱之低着头很不好意思。
“很好,你们挺合适的,都是老同学,知根知底。”
“他绵了好长的时间了,我一直没答应,后来看他那么坚决,再说反正都是一个人,在一起就在一起吧,而且他人挺好的,对我很好。”樱之说。一脸幸福。
“你是该重新开始了,我很高兴。”
“那你呢?你也该……”樱之话没说完就意识到自己说错了,张着嘴不知所措。我笑着拍拍她的肩,很肯定地说:“我会重新开始的,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你等着吧,我会成为本地头号妖精。”
樱之吃吃地笑:“你本来就是妖精了。”
我摇摇头:“那还不够,我要引领众姐妹,冲破男人给我们设的囚笼,活出自己的风采,让那些个臭男人滚一边去,我们就是妖精又怎么着吧!”
接下来的日子真是精彩极了,白天到处闲逛,美容院、商场、健身房、哪里女人多我就往哪凑,美其名是享受生活,其实是为自己的专栏收集素材,晚上回到家,泡上杯咖啡,放点音乐,专心致志地吐丝写文章。我有太多的东西想表达了,太多太多,堵在胸口让人窒息,有时候我真想有把手术刀剖开自己的胸膛,看看堵在里面的都是些什么东西。现在好了,笔可以取代手术刀,可以彻底的剖开自己解放自己,也可以成为我向这个世界表达爱恨怨憎的武器,而且是最锋利的武器。于是“妖精日记”空前成功,一发不可收拾,我写的东西越来越受到读者欢迎,居然可以收到读者的来信了,给我写信的大多是女人,我说出了她们的心里话,让她们感觉如遇知音,我就是她们最纯粹的代言人。
这给了我很大的信心,老崔这时候又适时地给我指明方向,建议将“妖精日记”结集出版。好主意!我把这个建议告诉报社时,编辑想都没想又拍了板。
第十四章 昔日心中一个人(八)
书很快就出来了。畅销一时。
正如我跟樱之预料的那样,我成了最负盛名的“妖精”,而“妖精”这个原本有些贬意的名词也渐渐向中立发展,妖精成了很多女性时尚、前卫、独立、自强不息的代名词。用编辑的话说,我引领了一个潮流。
那天跟编辑吃完饭回到彼岸春天,在泳池边意外地碰见了耿墨池,想必已经知道了我的事,他看了我一眼,深深的一眼,很复杂的一眼,想说什么,却什么也没说,因为米兰正依偎在他身边。
“我们的婚礼定在元旦,你一定要参加哦。”米兰一副幸福新娘的样子。
我点点头,没看她,看的是耿墨池,可能是刚出院,他又瘦了,瘦得让人心痛。但该心痛的人不是我,应该是米兰,举行婚礼后又要准备葬礼,我一点也不羡慕她。
耿墨池用他惯有的冷漠扫视我,都病成这样了,还忘不了他的傲慢。我却是一副刀枪不入的德性瞅着他,心想反正我已经是身败名裂了,你怎么看我都无所谓。
“你们去哪度蜜月?”我忽然问。
“蜜月啊,不急的,我们另有打算。”米兰答。
“什么打算?”
“我们准备在婚礼后去日本,墨池应邀要到日本去参加一个中日音乐交流活动,正好日本的医学也比国内先进,他过去可以一边看病一边从事交流。”
“去多久?”我不动声色地问。
“两年,主要是教学,还有其他一些交流活动。”米兰俨然成了准老公的代言人。
耿墨池却双手插在西装下的裤袋里,好象事不关己一样,潇洒平静地在一边观望着。天,他还是那么迷人,哪怕是病入膏肓他的光芒还是扑面而来挡都挡不住。我失神地看着这个伤透心的男人许久都说不出话,他要走了,真的要走了,这一走也许是就永别!
他显然看到了我眼中的绞痛,顿了顿,忽然说:“你多保重,希望你过得好。”
“谢谢!”我看着那张曾经抚摸过无数次的冷峻的脸,平静得连自己都害怕,可是折转身,泪水就夺眶而出,止都不住!
晚上,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还有几天就是元旦了!元旦又怎么着?那个婚礼跟你有什么关系?死心了,彻底死心了!想什么都没用了,不是吗?可是这样一想更加睡不着了。
没办法,我只得起身披了件毛衫到卧室外的露台透气,月华如水,虫声蛙鸣声此起彼伏,我看看天上的月亮,又看看水中的倒影,忽然悲从中来,此刻湖中倒映着月亮的脸,亮汪汪的,感觉是那么真实,仿佛伸手就能触到,但是触得到吗?这不正是自己现实爱情的写照吗?近在咫尺却远在天涯,现在不仅仅是远了,而是不可能了,爱情对我而言只是一个水中的倒影了。
我抬头把目光放得远一些,呆住了,对面的露台上站着一个人,一袭白睡衣,正动也不动的望着这边。我跟他就那么相互望着,好久都没有动一下,夜色很深,寒气阵阵袭来,我支撑不住了,抱着双臂开始发抖,可是比手臂抖得更厉害的是我的心,他居然还能这么坦然的面对我,过几天就是他和另一个女人的婚礼,他怎么能够这样的镇定自若!天哪,那是怎样的一个人怎样的一颗心,变化无常,比这水中月还不可靠,看看这湖啊,你想不起那个玛瑙湖了吗?那是我取名的湖,是我的前世!我用一湖的泪水从前世等到今生,原以为真的等到了你,可是我等到了吗?
我哭了,不能不哭,开始是小声的哭,后来就放声大哭了,悲怆的哭声在寂静的夜空回旋,而露台对面的那个人却还是无动于衷的样子,一动不动的看着这边,雕像般冷酷坚硬。
而他还是站在那边一动不动,很近的距离,近到仿佛能感觉到彼此的呼吸和心跳,可是我知道,我到不了他的岸,就如天上的月亮与水中的倒影永无可能相聚一样。为什么才发现这一点呢?太迟了,已经太迟了,发现太迟时,我已坠入万丈深渊,我现在已经在深渊了,而对面那个人却还若无其事的在岸边冷眼观看,他在看,一直就在看,就象天上的月亮看着水中的倒影一样。
第十四章 昔日心中一个人(九)
耿墨池失踪了,就在婚礼这天。
我没有参加他的婚礼,樱之去了,回来说整个婚礼都没见到耿墨池,米兰派了很多人去找,豪华气派的婚礼在一片猜疑中草草收场。樱之情绪激动地跟我说着这些时候,我正坐在自家露台的藤椅上晒太阳,眯着眼,一脸漠然。他失踪了跟我有什么关系。我无动于衷地跟樱之说。
第二天,耿墨池还是没消息,米兰沉不住气了,终于找上门来询问他新婚丈夫的行踪。我冷笑说,你自己的丈夫不见了,我怎么会知道他在哪。米兰在我那磨了好一会,我没搭理她,曾经亲密无间的我们早已相对无言,她也自知曾经的友谊已无可挽回,只好悻悻地离开了。
对于耿墨池的突然失踪我一直没怎么放在心上,他历来就是不按常理出牌的,他做什么或不做什么从来不需要理由,也从不顾及周围的人,米兰这回也算是领教到了这位伟大艺术家的自私和自负,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但她却是真的急疯了,发动她所有的关系网来寻找,但一切都无济于事,耿墨池就象是从这个世界消失了般音讯全无。她又上门来找过我几次,哀求我告诉她耿墨池的行踪,我发火了,坚持说我不知道,事实上我也确实不知道,他去哪里又有什么理由告诉我呢。直到四天后,米兰报了警,警察也来找我询问情况时,我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耿墨池的心脏病已恶化,他的突然失踪会不会跟此有关呢,或者他是被绑架了,最近城里已发生过几次绑架案,耿墨池是鼎鼎大名的钢琴家,又是别墅又是名车的,特别是在米兰的显摆下他的身家未尝没有被歹徒窥视的可能,一想到这,我浑身的汗毛就竖了起来,这不是我想看到的结果,也不是他应该得到的结果。虽然他是将去之人,但他一生清傲,死于病魔终究要比死于肮脏的罪犯之手干净得多,我开始坐立不安起来,整日望着在水一方,期望那边的灯火能亮起,自从他失踪后,米兰就没再住在那了,在水一方已经好几天陷入可怕而凄凉的沉寂。
我连“妖精日记”也没心思写了,也没心情晒太阳晒月亮,用很多文学作品中的一话说,象只无头苍蝇似的四处乱撞。能去的地方都去了,能问的人都问了,我们伟大的钢琴家还是音信全无,我忽然恨他不起来了,想必他也是没有办法才逃避。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自食其果吧,一想到这我又开始恨他了。
元旦后的第六天,我又在外面乱撞到很晚才回来,刚到家门口,就看见祁树礼坐在湖边的椅子上晒夕阳,太阳快落山,所以他只能晒夕阳。我没理他直接往家里走,自从高澎离开后,我跟他本来就不算友好的邻里关系已经降到冰点,平常见到他,我看都不朝他看。前阵子他去了美国,多日不见,看样子刚回来,瞧他悠闲自得地坐那抽烟的样,再想到高澎说不定还在罗布泊乱撞,我就恨得牙根直痒,经过他身边时感觉闻到的不是烟味,而是美利坚的味道。
他见我不理他,笑吟吟地主动跟我打招呼:“考儿,很久不见,去哪了?”
我昂着头答:“做小姐。”气死你!
“怎么说话的,你就这么想做小姐吗?”他闻到火药味有些不悦。
“有什么办法呢,我没工作,吃了上顿愁下顿,不做小姐做什么。”
“你不是在做妖精吗,做得挺好的,干嘛要做小姐呢?”显然他也看了我的“妖精日记”。真是意外啊,没想到我还有男性读者,而且还是日理万机的祁树礼。我瞅他看我的眼神,好象站他面前的真是妖精,可是我看着他刀枪不入的样子,觉得真正的妖不应该是我,而是他。无所不能,千变万化,铁石心肠,我纵然再修炼个五百年只怕也赶不上他。
我还是没理他,自己进了屋。他大摇大摆地跟了进来。小四见到他惊喜万分,忙奔进厨房泡茶去了,这死丫头,祁树礼平常没事就喜欢跟她套近乎,还送东西,她早就被收买了,我一有点风吹草动她就马上报告给祁树礼。
小四去泡茶的间隙,他已经在沙发上稳坐如泰山了,一抬头,差点跳起来,因为正对他的那面墙上挂着一幅人体艺术照,不是别人,正是我的。可能是受高澎的影响,我现在做人做事比以前更加出格,就是这张照片让我身败名裂,我就偏把这照片挂在客厅里,看吧,大家都看吧,无论你们怎么看我,白考儿还是白考儿,你们夺走她的名誉,却夺不走她对自由生活和信念的坚持!
不过说实话,这照片真是拍得好,无论站在哪个角度看,都流淌着艺术的光华,你看照片中的女子,绿色森林的背景下,露着玉背,春光乍泻,曲线优美,侧着的面孔眉眼盈盈,丝稠一样光亮的秀发零乱却别有风情地散落在脑后,瀑布一样的垂下,让若隐若现的玉背更显白晰,散发着无穷的魅力。我每天都要端详照片好几次,越看越喜欢,简直不能相信照片里的人就是自己,我真是爱死高澎了,把我拍得这么美。
祁树礼盯着我的玉照眼珠子都快蹦出来,他看看我,又看看照片,好象很难将两者联系在一起,而且我的这个壮举显然就是针对他的,我存心想让他看,堕落的白考儿堕落得多彻底,堕落得象天使,象精灵,眉目如画倾国倾城。
“这就是那张照片?”他饶有兴趣地问。
“正是。”我得意洋洋。
“很美嘛,象仙女。”
“正是。”
“那小子还是蛮有水平的。”
“正是。”
第十四章 昔日心中一个人(十)
他笑了起来,暧昧的目光在我身上扫来扫去:“考儿,你还真是另类,可是照片摆在这让人有点想入非非啊,呵呵……”
“你又不是没见过女人光身子。”
“我是见过女人光身子,不过没见过你光身子。”
“我光身子的样就是这样啊,怎么,看不惯?”
“哪里,是意犹未尽,如果可以,你能把这照片送我吗?”
“送给你?”
“对,上次你拿走我的丘比特……”
“想得美,就那小铜人也能换我这花容月貌?”
“别小看了那小人哦,可是名师设计,很昂贵的……”
“我也是名师设计啊,我是我爸妈设计的,能设计出我这么出类拔萃的女儿,你说算不算名师?”
“算,算,当然算,”他连连点头,一本正经地说,“那你说说看,你想要什么,只要是我有的,我都可以拿来给你交换。”
“交换这照片?”
“是。”
“切,省点吧,我交给谁也不会交给你。”
“那你准备交给谁?耿墨池吗?”
他不说还好,一提到耿墨池我心里就乱了套,又象只无头苍蝇要乱撞了,“你知道耿墨池去哪了吗?”我忽然问。
他一愣,冷笑道:“笑话,我怎么知道他上哪了?”
“你不是对他了如指掌吗?”
“我是对他了如指掌,但同时也对他的新婚充满祝福,巴不得他带着美丽的新娘远走高飞,你说我有兴趣打听他去哪了吗?”
我快怄死,真是昏了头,找他打听耿墨池不亚于是自取其辱,正如他所说,他巴不得耿墨池远走高飞呢,最好上月球,只要还在地球,他就不会放松警惕。
“不过,好多天没听到他弹琴了,还真有点不习惯。”祁树礼紧接着发表感慨。
我嘲笑道:“是吗?他不见了,你挺想他的吧。”
“有点,我这个邻居其实人还是不错的,跟他住对面还能免费欣赏音乐,要不是因为你,我说不定已经跟他煮酒论英雄了。”
“最好还来个桃园结义。”
“不排除这种可能。”
“我真是小看了你,心胸宽广如大海。”
“你本来就小看了我,我的心里全是你。”
他这么说着,目光又被那张照片吸引过去了,神情专注,含情脉脉,脸上透着无限留恋,我听得他说:“你小心,改天我说不定把这照片偷走。”
“你的偷得了我的人,偷不了我的心。”
“偷人?”他反问。
我一个激凌,意识到又说错话了。
他却在呵呵地笑,目光始终没离开那张照片,端详着,忽然念起来:“昔日心中的一个人,正如现在的你,轻轻的转身,只留给我一个背影……”
我听得一愣一愣的,他会作诗?老天,他会设计房子,还能作诗,真是让我受惊不小,这个男人还真是非人类!
“你这诗念得不错啊。”我由衷地赞叹。
“是诗中的人不错。”
“我都有点崇拜你了。”
“是吗?”
“是啊,如果不是因为耿墨池,我早就跟你煮酒论英雄了,甚至也来个桃园结义拜把子……”
祁树礼的目光暗淡下来,愣愣地看着我,不再说话,想必心里也在感慨,如果没有耿墨池,他或许已经得手了……可是人生本就埋伏了很多个“如果”,你想要去掉都不可能,如果当年没有嫁给祁树杰,就没有后来的是是非非;如果祁树杰没有寻死,我就不会认识耿墨池;如果没有认识耿墨池,我还有今天的伤痕累累吗?祁树礼当然也深知这个道理,所以他显得很无奈,纵然他有天大的本事,又能如何,顶多偷走墙上照片,如此而已。
他一声不吭地离开莫愁居,走时还在留恋地张望墙上的照片。
“你不会真想偷走吧?”
“是有这个想法。”
我当下决定过两天就摘下来挂卧室去,看你还偷不偷得着。因为在外面奔波了一天,我很早就睡了,半夜的时候,被一阵电话声吵醒,我抓起电话还没“喂”出声,电话那边就先说话了:“是我,你还没睡吗?”
“耿墨池!”我尖叫。
“别这么大声,你不怕吵着别人吗?”他不紧不慢地说。
“你……你上哪去了,你……”我又气又急,这边为他都翻了天,他却是一点事都没有,我语无伦次地说:“你太过份了吧,你简直……”
“别的话少说,你到我这来一趟,我们见一面。”
“你……在哪?”
“落日山庄。”
第十五章 你一定要好好活着(一)
第二天我坐了两个多小时汽车才赶到落日山庄。我真是服了这个男人,他做事总是要别人随着他的意志转移,婚礼上逃之夭夭,所有的人都为他的生死悬着一颗心,他倒好,自个躲起来了,好象别人为他牵肠挂肚是理所当然的事。但是没办法,我不去怎么办?万一是最后一面呢?
落日山庄感觉又苍老了许多,墙上的青苔蔓延到了屋顶,这房子是真的年代久远了,正如我的爱情,也年代久远了,怕是再也难起死回生。
一进门就看见客厅的沙发上坐着一个妙龄女子,一身红衣很是打眼,乌黑的头发垂至胸前,肤白如脂,一双大眼睛顾盼生辉,好美丽!
“这是我妹妹安妮。”耿墨池介绍说。
有很长一段时间,我和安妮面对面坐在沙发上互望着对方,耿墨池说过我象她,我在她身上扫来扫去,没发现一处跟我相象的地方,她那么美丽,气质高贵,岂是我这样的草根女子可以媲及的。而她也很好奇地在我身上搜索,想必耿墨池也跟他说过同样的话,她也在我身上寻找她想看到的东西。她的眼睛好大,长而翘的睫毛忽闪忽闪,酷似奥黛丽赫本,只是鼻子不够高挺,有点小家子气,但这丝毫也不影响她的妩媚,因为她的嘴唇是很浑厚饱满的那种,性感撩人,这就在某种程度上弥补了她鼻子的缺陷。我看着她,觉得她给人的感觉很复杂,她的眼睛纯净如天使,嘴唇却是一种与纯真截然相反的媚惑风情,这样的女子打动男人不奇怪,但能让同样是女人的我也为之倾心就不简单了。
“果然是气质非凡!”安妮笑吟吟地看着我,“难怪我哥这么喜欢你,你比那女人可强多了。”
我很局促,一时不知说什么好。偷偷看了看坐另一边的耿墨池,居然没事似的自顾喝着茶。“安妮,你先上楼去,我有话单独跟她说。”他呷了口茶说。
“好的,那你们慢慢谈。”安妮很礼貌的朝我点点头就起身离开。她从我的面前经过时我发现她的身段很好,曲线动人,走起路来风情无限。我的目光追随着她的倩影,一时失神。“你还好吧?”耿墨池打断我的遐想。
我把目光收回来,看了他一眼,端起茶杯冷笑说:“谢谢你的关心,我还活着。”
“我知道你还活着,难道我是跟一个死人说话吗?”他正色道,样子很难看。我顿时来了气,毫不示弱地说:“是,我是跟一个死人说话!”
“你不用急,我会死的!”他恶狠狠地反击。气氛一时僵住,谈话很难再进行下去。最后还是他退步了,叹口气说:“真没想到我们会弄到这个地步,见面就吵,我不想跟你吵,我叫你来不是跟你吵架的,我没有力气也没有时间跟你吵……”
我别过脸,眼睛望向落地玻璃窗外的花草。
“白考儿,这也许是我最后一次跟你谈话了,过两天我就要离开这座城市……我要去日本,这一去,回来的可能几乎为零,你难道真的无动于衷吗?”
“你要我怎样?”事到如今我还能怎样呢?
“跟我一起去日本。”
“你在开玩笑!”
“这个时候我还有心情跟你开玩笑吗?”他又端起茶杯喝了一口,看着我,“我希望在我生命最后时刻陪着我的人是你,还有安妮……所以我把她叫回来了,我想要你们一起陪我走过最后的时光……”
“米兰怎么办?她是你的妻子,你对她有责任的。”
想得倒好,跟他走,他怎么就忘了自己是有婚姻的人呢?
“知道我为什么从婚礼上逃开吗?”他忽然问。
第十五章 你一定要好好活着(二)
我一怔,这正是我想知道的。
“因为我已经给了她婚姻的名分,我不爱她,却给了她名分,这已经对得住她了……而婚礼就不一样,那是神圣的殿堂,红地毯只能是为两个相爱的人铺设,我已经走过一次红地毯,知道走过地毯的那两分钟意味着什么,意味着爱与不离不弃,也意味着无怨无悔,米兰……她不配……我给予她的和她得到的已经够多了,作为我的妻子,我当然还可以给她更多,但唯独神圣的婚礼我不能给她,从一开始我就反对举行婚礼,是她不顾我的反对自行决定的,我跟她说过即使举行婚礼我也不会参加,她不信,以为我在跟她开玩笑……她是个庸俗而虚荣的女人,这样的女人怎么配跟我走红地毯?”
“那你为什么娶她?”
我跳起来,简直怒不可揭。
“为了你。”他直直地看我说。
“为了我?”我冷笑一声,“为了你自己吧!”
“当然是为了你!”
“谢谢,我受宠若惊。”
“白考儿,我在认真地跟你说话!”
“我也很认真,从一开始就认真,不认真的是你!”
耿墨池鼓着眼睛瞪着我,气得眉心直跳:“你是不是想看我现在就死你面前!你怎么就不想想,这个世界上除了你还有谁能让我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
我咬着嘴唇,一层泪雾蒙上眼珠。
“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你……”
见我不吭气了他的声音渐渐缓和下来,目光悲哀地散落在我身上,“我原本是想让你记住我的,后来发现,这个想法很自私,既然我舍不得你,就不能在离开后让你为我痛苦,我要让你彻底的忘掉我,即使忘不掉我,也不要再爱我,甚至是恨我……而要你恨我的唯一途径就是……跟米兰结婚……”
我猛地仰起头,象看见了鬼一样的骇恐地瞪大眼睛——他跟米兰结婚是为了要我恨他?他要我恨他?“不……”我霍地跳起来,象只受惊的困兽乱窜,愤怒得要昏厥。
“我要你陪着我,看着我死……”他知道刺到了我,索性一剑刺到底,“我的病等不得了,现在每天只能靠药物维持,一停药我的心脏就会停止跳动,我不想到死还被那个庸俗的女人烦,有她在身边,我只会死得更快……”
“待在你的身边,我才会死得更快!”
我忍无可忍了,天底下哪有这么自私的男人,什么都得听他的,他要我记住他就记住他,他要我忘了他就忘了他,他要我看着他死我就看着他死?
“耿墨池,你永远只会站在你的立场上去思考问题,从来不顾及我的感受,你说不想让我痛苦,宁肯要我恨你也不要我为你痛苦,可是你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痛苦吗?你知道吗?”我挥舞着双手在他面前走来走去,激动得难以自持。
耿墨池没回答,象是等着我继续说。
“你真是自私到了顶!”我指着他咬牙切齿,浑身筛糠似的抖,“你知不知道看着心爱的人死去,眼睁睁地看着他停止呼吸就是真正的痛苦!我已经经历过两次这样的痛苦了,第一次是9岁那年我的弟弟,活蹦乱跳的弟弟因为贪玩从屋顶跌落在地上,在医院里,我看着他闭上眼睛,握着他的手感觉他的体温逐渐变凉,那痛苦撕心肺裂,到现在一想起心里还在痛……第二次是15岁时,我的初恋男友游泳时突然抽筋,水呛到了他的肺,我抱着他等救护车来,可是救护车还没来他就在我的怀里停止了呼吸,心爱的人死在了怀里,你能体会那种痛苦吗?你永远不懂!现在你又要我重复一次那样的剜心之痛,你不觉得你太自私吗?你的眼里心里永远只有你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