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带血的金手指 第一章酒后惹大祸
唐宋睁开了眼睛,感觉喉咙一阵干渴,头痛欲裂,于是从床上爬了起来,房间里没水,只好摸黑出了卧室,揉了揉睡眼惺忪的眼睛,迷迷糊糊的来到了客厅。
喝了半瓶矿泉水之后,这才清醒了一些,唐宋努力回想昨晚到底因为什么喝了这么多的酒,很显然喝断片儿了,现在脑海里全是稀里哗啦的记忆碎片。
唐宋只记得刚刚完成了一个大的订单,几个哥们为了庆祝,组团一起到了渔人码头,喝酒撸串……之后的事,便一片空白了。
实在头疼,上卫生间撒了泡尿,又准备回卧室睡觉,刚倒在床上,却发现哪里不对劲,有一只脚不偏不倚的正踩在了唐宋的脸上。
直觉告诉唐宋,这是一只女人的脚。
唐宋屏住呼吸,蹑手蹑脚的推开了那只女人的脚,然后准备抽身下床,却不想一个踉跄,整个人直接从床上跌落到了地板上,屁股砸在地板的声响,彻底吵醒了睡梦中的美女。
“是谁?是谁进了我的房间?小偷吗?”
美女恐慌不已,惊声尖叫的顺势摸索着打开了床头灯,床头的射灯,正好照射在唐宋的身体上,几乎同时,两人的目光都落在了唐宋不可言喻的身体。
“流氓!!!”
紧接着,又是阵阵尖叫,唐宋这才发现自己居然是什么都没有穿,正纳闷自己压根就没有果睡的习惯,为什么昨晚会一丝不挂。
与此同时,美女也撩开被子,低头躲在被窝里看了一下自己的身体,顿时僵在那,颤抖地都要哭出声来。
“对不起?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一句对不起就这么算了啊?说!你为什么会在我家,为什么会上我的床?”
“不是……美女,这是我家,这是我的床。”
唐宋现在酒劲还在,头痛欲裂,自己的家总还是能够认得出来,唐宋这么一说,美女环顾了一下卧室的四周,这才发现确实不是自己的闺房,猛地扯了一条床单,将她的身体包裹的严严实实,生怕再有人侵犯她。
可正当她扯开床单的时候,无法否认的事实,呈现在唐宋和美女面前,唐宋又惊又喜,美女却娇羞的不敢直视,眼睛偷偷的瞟了一眼,赶紧用手挡在了上面……
酒真不是个东西,这回可玩大了,居然无端把人家美女给上了,总得给人家一个交代吧!
活了二十几年了,看在自己的童子军一夜之间瞬间覆灭的面上,唐宋当即下定决心,要对这个美女负责,而且是负责到底。
“美女,那个……我会对你负责的。”
“你拿什么负责?谁要你负责了?有没有看到我的衣服,赶紧给老娘找。”
唐宋东翻西找,在床底下零星找到了一些女人的衣服,东拼西凑的总算能够拼凑出一套完整的衣服,战战兢兢地交到美女手里。
美女穿上衣服,就准备离开,唐宋满怀愧疚,还想说点什么,却被转过身来的美女指着鼻子,威胁道:“昨晚发生的事,你最好给老娘闭嘴,否则的话,我让你男人都做不成。”
美女冷酷的瞟了一眼唐宋,狠狠地做了个剪刀手的手势,这可把唐宋吓得够呛,不自觉的哆嗦,后退了两步。
“还有,我叫苏千影,请你记住我的名字。”
只听见门‘碰’的一声给关上了,唐宋这才缓过神来,苏千影**裸的威胁还在耳边回荡。
被美女一通无厘头的威胁,睡意全无,唐宋起床准备给自己洗洗,却突然收到了一条微信,这个点发消息不是垃圾信息就是垃圾信息。
可唐宋依然没有忍住,划开了微信,一条重磅的信息窜入眼帘,简单的一句话可以概括大概意思,就是棺材铺老板招女婿,上亿资产愿当陪嫁。
要说这种垃圾消息漫天飞舞,唐宋一脸不屑的臭骂了一句无聊,准备去卫生间冲个凉,却不想微信消息再次提醒。
“唐宋,你好,恭喜你已经成为苏门的正牌女婿,请于明日上午十点前按指定的位置过来报道,同时带上身份证和近三个月内的体检报告。”
我擦!什么鬼,恶作剧吗?
唐宋脑海里的第一反应,就是有人大半夜不睡觉故意寻他开心,仔细翻开了一下这人的微信资料,朋友圈设置了允许查看最近三天,所以没有任何可用的线索。
唐宋多少有些扫兴,暗想对于他这个有上顿没下顿的穷**丝而言,哪有这种天上掉馅饼的好事情砸在自己头上,继而将手机扔在床上,准备去卫生间。
突然!他猛地意识到了什么?苏门?不对,刚才被自己睡了的那个美女叫什么来着?唐宋努力的回想,终于说出了‘苏千影’三个字。
不是吧?该不会这么凑巧,这女人就是苏门的富豪千金大小姐吗?不对啊!刚才美女不是说了不要我负责的吗?怎么突然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唐宋百思不得其解。
唐宋此刻更多的是恐慌,毕竟无端的上了人家富豪千金大小姐,就算是卖了自己,估计也没办法对人家负责。
跑!
这是唐宋唯一能想到的活路,可要往哪跑呢?如今这信息时代,网络四通八达,要想找个人还不是分分钟的事情,跑不是办法,那该如何是好呢?这酒可惹大祸了。
唐宋面临着人生中第一次抉择,正是这次选择彻底改变了他的命运,而故事才刚刚开始。
唐宋在卫生间里试想了上百种可能,却唯独没有想到,在洗澡的过程当中,会被人强行踹开房门,赤条条的被带上了车。
“喂!几位大哥,能不能温柔一点,至少让我裹条浴巾总可以吗?”
几个西装革履,戴着墨镜的彪型大汉,硬生生的将他拽上了一辆商务车,车内坐着一个身材不高,肥头大耳的胖冬瓜,脸上露出一丝丝诡异的笑容,露出一口白牙,一看就是在假笑。
胖子毕恭毕敬的递过来一条雪白干净的浴巾,继续露出白牙,挤着笑容,客客气气的说道:“姑爷,请容许我自己介绍一下,我是苏门的大管家徐福,家人们都喜欢亲切的叫我福伯,你也可以这么叫我。”
姑爷?无缘无故我成了人家的姑爷,还是鸡叫城响当当的富豪家族苏门,这一切来得太突然了,唐宋做梦都不敢想象。
“死胖子,你们无缘无故的抓我上来,到底几个意思?”
“死胖子?“
我有那么胖吗?年轻人真是没礼貌,不过你喜欢怎么叫就怎么叫吧,这是徐福的内心独白,他心有不满,却碍于身份,没办法溢于言表。
“姑爷,到了!”
很快唐宋被这个胖冬瓜带到了一个别墅群,这里一面涉水,三面环山,颇有几分世外隐秘之感,倒是个修身养性绝妙之处,只是气氛寂静的让人有些窒息。
唐宋屏住呼吸,尽量让自己冷静下来,虽说自己是个名副其实的烂货,可不至于怂包到抱头鼠窜。
从车上下来,徐福继续摆出一副孙子的表情,简单介绍了一下这里,大概的意思就是这里的一草一木都是属于他苏门的,放眼望去,一望无际,可见这苏门是何等的家大业大。
在徐福的张罗之下,唐宋被带到了位于西南角的独栋别墅,貌似这里早就安排好了,大小生活物件,一应俱全,而且这栋别墅是专门为男士准备的,莫非这就是苏门为了纳上门女婿的专用府邸?
赶到府邸,左边一排女佣,右边一排男佣,一边各五个人,整齐有序的排排站,卑躬屈膝的弯着腰,异口同声的冲着唐宋说了句‘唐少好!’
然后,一群佣人开始忙碌了起来,有端洗脸水和漱口水上来的,有有正在餐桌上摆弄红酒瓶的,有正在为进餐准备碗碟的……这场面,宛如进入了一个大宅院的情境。
“姑爷,我带你上楼,先换身衣服,再进早餐。”
换好衣服,用过早餐,原本以为是要见苏门的什么重要的人,可不想接连三天都过去了,好吃好喝好玩的招待,一点也不含糊,可唐宋却并没有见到所谓的苏门家长们,也没有见到那个如同梦魇一般的苏门大小姐,这让他心里多少有些慌了神。
该不会被人给戏耍了吧?唐宋顿时后心发凉,感觉有事情要发生,自己哪有这傍上富豪千金的好命,转念一想,三十六计走为上计,得尽快找了个合适的理由溜之大吉。
正当唐宋心中忐忑,几个保洁大妈正在门外窃窃私语的聊着什么,出于好奇,唐宋俯首帖耳的贴在门缝后面偷听。
唐宋拉长了耳朵,勉强可以听见她们在说些什么,本以为是几个女人在闲扯什么八卦,却不想听到了关于苏门上门女婿的议论。
“喂喂喂!你们听说了吗?又来了一个小伙子,长得还挺俊的。”
“长得俊有什么用?不照样是个短命鬼。”
“是啊,你说这大小姐也太邪乎了吧,来一个死一个,真是可惜了那些精壮汉子,年纪轻轻的就……”
“这大小姐谁都没有见过,要是都有二小姐这倾国倾城的绝色容颜,倒也不足为奇。”
“石榴裙下死,做鬼也风流,死了也就死了。”
我擦!搞什么鬼?
唐宋听了,一屁股瘫坐地上,这上门女婿就好比是要上断头台一样恐怖,让人瑟瑟发抖,不寒而栗。
卷一 带血的金手指 第二章一入豪门深似海
还有到底是谁要招上门女婿?只听闻苏门有一千金,芳龄适中,待嫁闺中,却不曾听有什么大小姐二小姐一说,难不成苏门有两位千金?
唐宋听的云里雾里,正想继续听下去,却不想门外突然传来了一阵呵斥的声音,这个声音太熟悉,正是那讨厌的胖子,徐福。
“你们几个臭婆娘,又在这里烂嚼舌根子偷懒,这个月的奖金,还想不想要了?”
徐福是苏门的大管家,掌管苏门整个后勤的生杀大权,保洁大妈们自然是敢怒不敢言,低头不语各自小跑着散去。
“姑爷,你这是要逃跑吗?”
徐福一把推开了唐门所在房间的房门,嘴里叼着个香烟斗,眼睛圆鼓鼓的瞪着身体还在发抖的唐宋。
被徐福一眼看穿了心思,唐宋先是一怔,尽量让自己慌乱的情绪平静下来,勉强挤着笑容,逞强的说道:“死胖子,你可真会开玩笑,这里好吃好喝好玩,逃跑,你傻啊。”
“那就好,别听这帮成天无所事事的臭婆娘的,她们呀!恨不能整出一些幺蛾子出来。”
徐福知道唐宋已经被这些个大妈影响了情绪,上来首先就是一通安抚,当然接下来为了彻底打消唐宋心中的疑虑,徐福不得不扯大旗继续把这天大的谎言圆回去。
“胖子,我问你,这苏门到底有几个千金大小姐?”
“当然是两个啦,一大一小,众所周知。”
我擦!唐宋心中那个悔啊,他后悔自己孤陋寡闻,鸡叫城都知道苏门有两位千金大小姐,自己却傻不拉几的一头雾水。
唐宋缓缓的舒了一口气,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整理了一下思绪,合理的分析,应该是三天前那晚与自己缠绵的那位千金招上门女婿才对,可从大妈口中得知,却并非是她。
“那招上门女婿的到底是大小姐还是二小姐啊?”
“当然是大小姐,二小姐岂是你这等庸夫俗子高攀的起的?”
“大小姐……?”
“怎么?你还挑三拣四,我说你小子,一个跑滴滴司机的,管她是大小姐还是二小姐,只要是苏门的女婿不就得了,多少人可是绞尽脑汁都想进来,还没这个机会,你呀!是踩狗屎撞大运,知足吧。”
无风不起浪,纵然徐福是百般解释,百般劝阻,唐宋始终对大妈的议论深信不疑,确有其事。
自己肯定不是第一个上门的女婿,也不会是最后一个,一场关乎生死的阴谋正在发酵,正在向自己逼近。
唐宋也是后来才知道,进了这苏门大院,要想出去就另当别论,况且一入豪门深似海,这豪门女婿可不是那么好当的,窝囊受气不说,万一碰上这千金小姐并非善茬,别说什么享福吃软饭,估计命都得搭在这里。
逃,是唐宋眼下唯一能想到的出路,可要想逃出这苏门大院,何其容易?
唐宋自然清楚,像徐福这样的苏门老人,立场绝对不会站在自己这边,不能把宝押在这死胖子身上,得有一个万全的逃跑计划,以免脱卯,让人发现破绽。
必须自救,可如何自救?谁才能帮自己渡过此劫呢?
苏门势大,并非苏门大院有多大,而是苏门人口众多,耳目重重,一旦逃跑路线暴露,势必引火烧身。
况且早就传闻苏门大院,就好比是一座移动的迷宫,大街小巷,错综复杂,一不小心就绕进了死胡同,没有一个轻车熟路的人引路,只身一人,恐怕逃出去的机会几近渺茫。
苦思冥想,唐宋脑海里突然浮现出来一个人,那便是苏门的二小姐,苏千影。
三天前,那夜,她已经成为了自己的女人,纵然那只是过眼云烟的酒后乱性,可毕竟有着肌肤之情,不看佛面看僧面,总得给条活路吧。
想到这里,尽快找到苏千影,才是当务之急,可眼下自己被困在这里,表面风光无限,实则软禁。
要想见到这苏二小姐,还得押宝在徐福身上,纵然徐福不可信任,可让他给苏二小姐带个话,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
“福伯!”
这本是一句稀松平常的尊称,是后辈对前辈的礼遇,却在不想出自唐宋之口,不免让徐福心中泛起了涟漪,对唐宋接下来要面对的遭遇,多了几分同情。
“你小子肯定没什么好事,看在你叫我一声福伯的份上,什么事,说吧。”
“福伯,你能不能帮我把苏门二小姐找来。”
“苏门二小姐?你找她做什么,又不是她要招上门女婿,况且她可是个大忙人,来去自由,平时我都很少看见她,苏门的家长们都有意把家族生意,交给这位巾帼不让须眉的女接班人呢。”
坊间也有传闻,说鸡叫城苏门是靠赚死人钱发的家,能把棺材生意做到这么大规模的,放眼整个鸡叫城,能做到如此规模的,估计也就只有苏门这一家了,在拥有上万家线下经营门店同时,线上网店也是生意红红火火,赚得那叫一个钵满盆满。
苏门掠过,所向披靡,寸草不生,正是如此爆发式的发展,让苏门后继无人的话题越发沉重,不得不提上议程。
苏门掌门人年事已高,更新换代也是顺理成章的大事,只因苏门膝下无子,只有苏千影这个众人翘首以盼的千金大小姐,希望她能堪大任,接管苏门如此重担。
“不过,这二小姐今天早上好像回来了,回来的时候还披头散发,衣衫不整的匆匆回了自己的房间……也不知道这二小姐成天在外面鬼混个啥?哎,现在的年轻人啊,生活节奏就是靡乱。”
没错,听徐福描述,应该就是苏千影了,自打从唐宋那里匆匆忙忙出来之后,便辗转回到了苏门,遮遮掩掩的回到了自己的房间,才会有徐福看到她狼狈不堪的一幕。
“那你能带我去见她吗?”
这回完全出乎唐宋的意料之外,原本以为徐福会百般推脱,却不想徐福竟然很爽快的便答应了,当然唐宋依旧有种不祥的预感,像徐福这种老谋深算的家伙,怎会平白无故的就帮一个将死之人?
唐宋笃定,这其中必定有诈,可眼下身在虎穴,纵然前路是等着自己万劫不复的万丈深渊,也得硬着头皮闯一闯。
在徐福的周密安排之下,如约见到了有过一夜肌肤之情的苏家二小姐,苏千影。
今天的她,依旧是三天前那天晚上的那个高冷而孤傲的表情,嘴角微撇着,眼睛斜视,不屑冷冷的双臂半搭着,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漠,眼角和眉梢都染上妩媚的傲娇。
身着一袭黑色的皮衣皮裤,将她那完美身材勾勒出了极致,让在场的男人两眼泛光,唏嘘不已。
放眼望去,她那不算辽阔的天际事业线一览无余,展现出少有的女强人的行事做派,雷厉而风行,好一个巾帼不让须眉的绝女子。
“福伯,没你们什么事了,都下去吧!”
苏千影冷眼瞟了一眼唐宋,然后吩咐徐福他们离开,在离开之前,徐福来到唐宋面前,凑到他耳根,一脸坏笑的说道:“我的姑爷,祝你好运……好运啊!”
徐福幸灾乐祸,唐宋咬牙切齿的恨不能将这死胖子碎尸万段,见唐宋恼怒的要吃人,却又无可奈何,徐福嘴角上扬,露出一口黄牙,掏出烟斗叼在嘴里,然后屁颠屁颠的走了出去。
目送了徐福这尊瘟神,苏千影总算舒了口气,将门紧闭,坐在了沙发上,示意唐宋也坐下,唐宋心中有太多的困惑,却只好任由她的吩咐,安静的坐了下来。
都说人对陌生的人和事,都有着天生的畏惧,唐宋自诩胆大包天,却到了这苏门,锐气已经挫了一大半,这点似乎让观察入微的苏千影有所察觉。
“放轻松,外人都说我们苏门是吃死人饭的,可从来没说是要吃人的,你又何必那么紧张?”
“不是……我……那个什么,我能不紧张吗?从三天前到现在,莫名其妙的被带到这里,莫名其妙的成为了苏门女婿。”
唐宋憋着一肚子的火气,没地方发泄,恨不能全往苏千影身上倒,带着困惑,唐宋质问道:“到底是你要招上门女婿,还是你那要吃人的姐姐?”
“哈哈哈……要吃人的姐姐?笑死我了啦。”
苏千影十分狂野的咧着嘴,捧腹大笑了起来,将那端庄文雅的淑女形象抛诸脑后,不过很快,笑完过后,她便恢复了刚才那副冷漠的表情,一本正经的说道:“没错,当然是我大姐要招上门女婿,不过可没外界传闻说的那么可怕,她也爱美,也想成为最美的新娘子,也想象正常人那样正常的生活。”
正常人?那样正常人生活?
我擦?!
难道她不是正常人吗?
我的乖乖。
唐宋顿时全身泛起了鸡皮疙瘩,心中一万头草泥马开始奔腾了起来。
此刻,仿佛空气凝固了,窒息了,唐宋猛地咽了一口口水,擦拭了一把额头米粒般大小的汗珠,支支吾吾的试探性的问道:“苏……苏二小姐,你姐姐她……”
“没错,我姐姐她……也就是你的新娘子,她不是人!”
唐宋听罢,如同晴天霹雳五雷轰顶,顿时整个人都瘫软在沙发上,苏千影憋了一眼唐宋吗,依旧摆出一副高冷的表情,转身上了二楼。
卷一 带血的金手指 第三章我的新娘不是人?
见她一句话都没有留下,就直奔二楼而去,唐宋无奈的也只好跟着上了楼,来到二楼,明显感觉到了这里不太对劲,直觉告诉唐宋,此地不宜久留。
都说一个地方,长年累月都不见天日,势必导致阴煞过重,怨气太盛,整个二楼四周的窗户和落地窗都被厚厚的窗帘挡着,任何光线都照射不进来,以至让人觉得阴寒而恐惧。
唐宋顺手摸出了一根香烟,想借着微弱的光源,打探一下这乌漆嘛黑地方到底隐藏着什么秘密,却不想刚准备点烟,就被苏千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给抢走了打火机。
“找死,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吗?是不能见光的。”
苏千影厉声呵斥,不像是在开玩笑,唐宋没敢反驳,紧紧的跟在苏千影身后,只听见苏千影高跟鞋的脚步声,却听不到自己的脚步声,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突然,有种身后有鬼的恐惧感油然而生,唐宋强忍着内心的恐惧,屏住呼吸,努力让自己回归理性,这世间哪里有鬼这一说,那都是自己吓唬自己的鬼把戏。
可有一点,不得不让人怀疑,苏千影到底来这里来做什么?是见她的那个鬼姐姐?还是另有什么别的目的?
唐宋百思不得其解,不过此刻的他头脑异常清醒,人在紧张的情绪当中,能够激发出前所未有的能量,而唐宋以飞速的推理能力,不断的推演,苏门招婿这里头到底藏着什么阴谋?
“养尸?”
唐宋大胆的猜测出这种可能,养尸一说本就是民间谣传,可对于苏门这种大家,又是吃死人饭的,难免会走一些歪门邪道,以此作为壮大家族生意的筹码也未尝不可。
“到了!”
还没等唐宋进一步遐想联翩,苏千影突然停了下来,然后点燃了烛台,这才隐约可以看见前方摆着两幅棺材,一副是木棺,而另一幅是石棺。
按理说在苏门,见到棺材并不是什么稀奇的怪事,而且这两幅棺材的打造并没有什么奇特之处,只不过他们的摆放位置,并非一左一右,而是一上一下,石棺不偏不倚的压着木棺,显然这石棺是在震慑住木棺。
这要说是盗墓,这般异象也并不稀奇,只不过这是在苏门,而且是在苏门二小姐的闺房里,摆着这么两副棺材,着实让人不能理解。
“苏……苏二小姐,这到底是……”
“这就是我姐姐,她被压在这木棺里已经有好几年了,每到晚上我都会来这里,跟她说说话,聊一聊彼此的心里话,只有在这里,我们姐妹才能吐露心事,互诉心肠。”
我擦!
苏千影轻描淡写的几句话,却让人听了不禁汗毛直立,唐宋不自主的后退了几步,能和棺材里面的人说话?那棺材里到底是活人还是死人?为什么要被石棺压着?还有……苏千影她……到底是人还是鬼?
一连串让人窒息的问题,彻底击垮了唐宋最后的心理防线,第一反应自然是把腿就跑,却不想突然传来了机关齿轮咔咔转动的声响,还没来及反应,唐宋整个身体都被碗口大的麻绳缠绕,无论如何拼了命地挣扎,根本动荡不得。
“别白费力气了,这叫困尸阵,没有人能破得了这套苏门独创的机关,包括死人,所以才叫他困尸阵。”
“你这是滥用私刑,犯法可是要坐牢的。”
“滥用私刑?我拿你怎么来?好吃好喝好玩的招待,没有打你也没有骂你,请问犯哪门子的法?坐哪门子的牢啊?”
苏千影故意凑到了唐宋的耳根子前面,接着低声说道:“只要你这几天规规矩矩老老实实的配合老娘演完这出戏,定叫你下半辈子衣食无忧,同时安全的放你离开苏门,你说这买卖如何?”
都说女人是水做的,说的话自然说变就变,可眼下被她玩弄于股掌之中,哪有第二条路可以选,纵然不信她也得信她。
“那晚的事,你真不要我负责?”
“你给老娘闭嘴,再有下次,小心老娘废了你。”
苏千影说翻脸就翻脸,吓得唐宋赶紧收紧了双腿,生怕被她给废了传宗接代的香火,眼下被她束于这阵中,还不随意被她拿捏摆布,言多必失,唐宋只好闭嘴。
“这三天你就待在这里,陪着我姐姐吧,三天后,等你和我姐姐成婚之后,一切就此了结。”
“成婚?跟你姐姐?那里面……”
唐宋心跳都快要到嗓子眼了,看着正前方那副被石棺压着的木棺,难不成自己要跟一个死人成婚?那岂不是成了阴婚了吗?
“没错,只要你配合我完成姐姐的夙愿,老娘人已经是你的了,这就是你要对老娘负责的条件,另外你如果还有什么条件,尽管开口,老娘都可以答应你。”
唐宋如同当头棒喝,总算听出了门道,原来这一切都是苏千影策划的,这个心机婊,那晚故意找人把我灌醉,然后趁机上了我的床,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让我上她的贼船。
此刻的唐宋,心中那个悔啊,一夜风流的代价就是等着跟一个死人拜堂成亲,此生毁矣!
“别摆出一副要死不活的苦瓜脸,这可是名正言顺的苏门女婿,有多少人做梦挤破脑袋都想着往咱们苏门大院里头钻呢。”
“是是是!苏门女婿?多贴金啊,让多少天下人艳羡不已啊,可谁又曾想这是一个名不副实的冒牌女婿呢?”
“谁说是冒牌女婿啊,我们不是已经有过夫妻之实了嘛,你还想闹哪样?”
“我……我……”
苏千影这话,竟让唐宋无语凝噎,被人赶鸭子上架心中自是不快,可占了人家黄花大闺女的便宜也是事实,既然口口声声说要人家负责,可眼下拿什么对她负责?
除了配合她演完这出戏,别无他法,唐宋继而不再言语,只好从了苏千影。
接下来的三天,唐宋被困在摆着两副棺材的房间里,管家徐福好吃好喝的伺候着,倒也没有再出什么幺蛾子。
唐宋打小就是孤儿,因为过于调皮又觉得县城福利院了无生趣,七年前,便偷偷的出走,来到了鸡叫城,鸡叫城这座让人厌恶又充满诱惑的城市,唐宋选择留了下来。
为了生计,从在工地搬砖到夜场卖啤酒,只要是人干的活,他都干了一遍,七年下来,日子不仅有了起色,还积攒了一些积蓄,一咬牙便狠下心买了辆车,干起了滴滴司机,这行当倒也不错,勤快一点,月薪上万不是梦,关键是时间还自由,很符合他慵懒而无赖的气质。
在这鸡叫城,除了几个酒肉朋友以外,也没有什么值得牵挂的人,消失了三天,估计也没人惦记着,更别提报警了,所以眼下要想逃出苏门这个充满血腥味的魔窟,除了自救别无他法。
唐宋清楚自己现在的处境处于两个极端,要么踩狗屎一飞登天,要么吃大便堕落地狱,可打小就不服气的性格造就了他不服输的底气,他得出去,风风光光的出去。
三天大限已过,苏千影果然信守诺言,唐宋平安无事的从困尸阵中走了出来,这是他三天后第一次见到阳光和呼吸到新鲜空气,有种脱胎换骨般重生的感觉。
放眼望去,一望无际,整个苏门都张灯结彩,喜气洋洋,苏门上下都在忙着,而内外宾客也陆陆续续拿着喜帖登门到场,一幅鸾凤和鸣,五世其昌的盛景画卷映入眼帘。
要说如此美妙的瞬间,换做谁是今天的主角,都是经脉疏通,心情愉悦,可此时的唐宋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内心那叫一个五味杂陈。
苏千影早已经看穿了唐宋的心思,拍了拍唐宋的肩膀,说道:“委屈你了,只要你成为了我们苏门的女婿,完成了苏门多年来的夙愿,苏门是不会亏待你的,老娘也不会亏待你。”
“你姐姐是怎么死的?”
“谋杀!”
“谋杀?被什么人谋杀,找到凶手了吗?”
“没有,三年了,既然警方是群窝囊废,那就由我们苏门亲自查。”
苏千影冷俊不禁的狠道,眼神中闪过一道白光,看得出来苏千寻的死对她的刺激很大,后来从管家徐福那里才知道,正是因为苏千寻的死,才让玩世不恭,不问世故的苏千影彻底回头,开始发愤图强,意在将苏门这么大的产业接手下来,了却苏父无子继承的夙愿。
“所以……你姐姐的死并没有对外公开,而且你姐姐的尸体就在这木棺里头,目的只有一个,那便是保留证据?”
“没错,这场婚配也是苏门为了掩人耳目才如此大费周章,之前也有不少贪慕苏门家产和我姐姐美色找来门来的,却都因为这两副棺材而吓得屁滚尿流,你倒是第一个表现出这么淡定的,有种!”
苏千影的坦诚,让唐宋提到嗓子眼的心终于可以放一放了,要说害怕,谁不害怕,只不过唐宋自觉了无牵挂,生活不易,死亦何惧?
“好了,我该说的也都说了,你尽管放心,新娘子不会是我姐姐,而是我,如果可以,希望你能配合的我更逼真一点。”
“放心吧,做戏就要做全套,我一定演得比真夫妻还真,再说了,你我早就洞房过了,还怕多这一次吗?”
“流氓!无耻!”
卷一 带血的金手指 第四章跟死人成婚
苏千影有些娇羞,似乎回想起了那晚的风流韵事,继而扭头准备离开,回头不忘提醒,说道:“仪式的服装和装饰都已经为你量身定制好了,一会福伯会替你安排。”
次日,宾客如约而至,婚宴如期举行,苏门等这一天实在等得太久了,一对新人在亲朋好友的祝福声走进了婚礼现场,可谁也不知道眼前穿着白色婚纱的新娘子,并非姐姐苏千寻,而是妹妹苏千影。
因为苏门姐妹俩本是同父异母所生,却长相酷似,宛若一母同胞所生的孪生姐妹,加上如今的化妆水准,只要稍微加以伪装,便足以以假乱真,瞒天过海,瞒过在场的所有人,包括苏父。
唐宋做梦都不会想到自己一介**丝,居然一夜之间攀上了高枝儿,这可是如假包换的棺二代女婿。
换句话说,苏门家大业大,吃死人饭发家的,低调的并没有人知道苏门的家底,可传闻苏门身价已经到了十一位数,这么大的家产,将来势必能够分上一杯羹,哪怕是吹起的泡沫星子,也足够唐宋这辈子衣食无忧了。
更何况如今明面上,唐宋已然是苏门大千金的夫婿,暗地里又与苏千影有着肌肤之情,这对姐妹花都已经成为了自己的人,何愁不能在苏门扎根立足?
然而,唐宋完全低估了苏门整个家族内部关系的纠缠不清和复杂不堪,在苏门众人的眼里,唐宋只不过是个外人,亦或是一枚棋子,一枚用来与外界形成对垒的棋子而已。
婚礼大摆龙门宴三天,这是豪门世家的规矩,也是苏门待客的礼节。
三天下来,唐宋接连喝醉了三天,这也是苏门所谓的狗屁规矩,说什么新郎不醉,待客不周,简直就是把人当人搞,要是再这么喝上两天,别说进洞房了,进棺材都是迟早的事儿。
三天礼毕,艰巨的任务总算完成,原本以为可以找苏千影结完账走人,却不想中间再生事端,有人故意要出幺蛾子。
这找茬的不是别人,正是苏门当家人苏振鹏的得力干将,总裁助理丁浩天,据说此人业务水平极高,苏门能有今天的成就,与丁浩天有着莫大的关系,不仅精明能干,还深得‘苏门三雄’的信赖。
都说能得到一个人的赏识,不是牛人就是大拿,可同时得到苏门三兄弟的一致认可,可见此人非同凡响,正是有着苏门三雄的撑腰,丁浩天的身份和地位牢牢的屹立在了苏门内部,势力可谓是根深蒂固,坚不可摧。
而他拥有的这一切,都是苏振鹏亲自赐予他的。
据传苏振鹏一直想把他作为自己的女婿,也就是苏千影的夫婿培养,却不想苏千影跟他压根就对不上眼,几年下来不但没有培养出所谓的男女之情,反而最终朋友都没得做,无奈之下,苏振鹏只好认了丁浩天做他的干儿子,算是对他这个得力助手的另外一种肯定。
要说丁浩天能坐上今天的位置,还得感谢苏门有两个不中用的废物,苏门老二苏振海一心向佛,从不过问自家生意,只管年终分红,只要能分到钱,自然对丁浩天没有任何异议。
苏门老三苏振平是个文化人,平日里除了舞文弄墨以外,并没有别的什么嗜好,只要没人管他,便万事大吉,谁当家谁管账,好比跟他没有半毛钱关系。
正是有了这两个不长进的兄弟,作为老大哥的苏振鹏不得不承当起了苏门这么大的产业,要打理好如此庞大的家产,总得有帮手才行,自己兄弟靠不住,只能找外人帮忙,丁浩天不知在哪里学了风水学,对天时地利人和颇有些研究,继而会选时机的出现在了苏振鹏的面前。
在商界叱咤风云了近三十年的苏振鹏,靠着苏门祖上传下来的手艺,从一个打造棺材的小作坊到如今大规模的产业链,所拥有的能耐,自然不是盖的。
可随着年岁的增长,对生意的掌控能力越来越力不从心,虽然有丁浩天这个能干的干儿子做帮衬,可他毕竟只是个外人,没办法也没有理由成为苏门的接班人。
加之苏振鹏膝下无子,苏门老二至今未婚,老三也是有个女儿,可对做生意丝毫没有兴趣,出国之后,便很少回来了。
所以,苏门新接班人这件头疼的事情再次回到了苏振鹏这里,成了他夜不能寐的心病,原本是打算有意培养大女儿苏千寻作为苏门的接班人。
苏千寻天生聪明伶俐,对数字非常敏感,对做生意也颇有几分天赋,更重要的是有苏振鹏少有的魄力。
可天妒英才,不随人愿,苏千寻在三年前,意外发生了一场车祸,彻底成为了植物人,经过一年多的抢救和护理,最终抢救无效脑死亡。
苏千寻的死,对苏振鹏打击太大,不愿接受这个现实,一夜之间白了头,为了不让女儿离开自己,利用老祖宗留下来的秘术,专门为苏千寻打造了一副特殊棺材,能让她的尸身永久保存下来而不腐烂。
这种打造棺材的方法与其说是秘术,倒不如说是失传已久的禁术,如今苏门上下能掌握这种神奇而神秘的技艺,不会超过三个人,苏振鹏就是其中之一。
苏振鹏之所以这么做,一来可以经常看到自己的女儿,作为念想,二来是可以保留尸身作为证据,找出制造这场车祸的凶手。
苏千寻就这么无端的没了,苏振鹏唯一的希望,就寄托在了唯一的女儿苏千影身上,可苏千影原本与姐姐苏千寻的行事行为都有着天壤之别,玩世不恭不问世事。
这让苏振鹏颇为恼火,一度父女关系极其紧张,可就在几个月以前,不想苏千影受到了什么刺激,从外面野惯了的苏千影回来之后,便突然转性了,行事做派颇有姐姐苏千寻的影子,经常过问苏门的生意,懂得了人情世故,还学会了关心别人,这让苏振鹏颇感欣慰,甚至有些兴奋,这下苏门终于后继有人了。
这场阴婚也是在苏振鹏的默许之下,苏千影一手策划的,原本以为可以天衣无缝的瞒天过海,却不想丁浩天的出现,将苏千影置于危险境地。
“浩天哥,你这是要干什么?”
此时假扮姐姐苏千寻的苏千影,正准备回去卸下红妆,却不想被丁浩天逮了个正着,丁浩天这回来势汹汹,看得出他是有备而来,估计是拿到了苏千影的什么把柄。
“千影妹妹,不是你浩天哥故意出什么幺蛾子,只不过有些问题,一些关系苏门生死存亡的问题,想请教一下千影妹妹,干爹,我想你不会不同意的吧?”
丁浩天早不出现晚不出现,偏偏选择宾客准备离开却还不曾离开的时候出现,无非就是要把这个局给坐实了,苏振鹏是何等人,纵横江湖数十年的老麻雀了,又岂会不知道自己的这个干儿子到底想干什么?
“阿天,有什么事咱回家里再说吧,既然关系苏门生死,那就是苏门的家事,何必在大庭广众之下说呢?”
要说以前,苏振鹏的话就好比是圣旨,丁浩天哪有不领旨的道理,可今天他居然没有打算要听苏振鹏的意思,破天荒的一把甩开了苏振鹏要来拍他肩膀的手,转而转向一干宾客,说道:“各位叔伯,亲朋好友,在场的都是苏门的贵客,我想苏门能有今天,少不了各位的帮衬。”
丁浩天这么一说,倒是一石激起千层浪,在场的不少人都遥相附和,没想到丁浩天居然有这么大的号召力,看来这些年没少为拉拢聚集自己的势力,这点完全出乎苏振鹏的意料之内。
苏振鹏脸色有些变化,变得惨白了起来,他有种不安的感觉,意思到了苏门的危局,而这个危局不是外来竞争对手,而是眼前的这个干儿子,一个潜伏在自己身边多年而野心勃勃的男人。
唐宋虽然是个废材,可敏锐的感受到了丁浩天的敌意,赶紧上前扶着苏振鹏,低声说道:“苏老爷子,您没事吧?”
“爸爸,您没事吧?”
见唐宋上来搀扶,苏千影也察觉到了苏振鹏的身体出现了不适,赶紧上来搀扶,一左一右的倒有几分夫妻的味道。
“干爹,您老可要保证身体啊,您要是倒下了,苏门这么大的家业,还有谁能出面主持大局啊。”
丁浩天阴阳怪气的故意激将苏振鹏,明知道苏振鹏有心脏病,却当着众人的面,想苏振鹏当面出丑。
“浩天哥,现在爸爸好好的,你说什么丧气话,你是故意气他吗?况且苏门家大业大,爸爸退休了,不是还有二叔和三叔的嘛。”
“二叔,三叔?哈哈哈……苏振海,苏振平,你们两个给我站出来!”
苏振鹏做梦都不会想到,平日里不问世事只管分钱的两个弟弟,两个亲弟弟,居然会当着那么多外人的面,在丁浩天的使唤之下站了出来,而且毕恭毕敬的站在了丁浩天的身旁。
明眼人都能够看得出来,这两个废物已经站队,来到了丁浩天的阵营,私下里达成了统一战线,这让本就急火攻心的苏振鹏越发气急败坏,不停的咳嗽了起来。
“爸爸,你有高血压,千万不能动气啊。”
卷一 带血的金手指 第五章苏门危局
苏千影忙着又是平复一番,到了苏振鹏这年纪,最重要的就是不能动怒,可看着两个亲弟弟居然联合一个外人来对付自己,这口恶气,换做谁都难以下咽。
苏振鹏缓了缓情绪,推开苏千影和唐宋,步路蹒跚的来到了丁浩天的面前,没有说话,然后指着两个不争气的弟弟,说道:“老二,老三,你们两个吃了熊心豹子胆了,居然敢背叛我,对得起苏门的列祖列宗吗?”
苏振鹏振聋发聩的质问,要说是以前,苏振海和苏振鹏哪敢多说一句,却不想今天居然理直气壮的顶撞了起来。
“大哥,这么多年了,苏门一直都是你当家没错,我们也知道你为咱们苏门劳心劳力了一辈子,可如今你也年岁已高,很多生意要不是阿天帮咱们撑着,能有这么好的业绩吗?”
“是啊,大哥,给年轻人一个机会,咱们哥仨早点退休颐养天年,何乐而不为呢?”
苏振海和苏振天一唱一和的帮着丁浩天说话,苏振鹏压根就没想到这两个混球,居然将苏门这么大产业拱手让给一个外人,彻底激动了苏振鹏,怒火再一次涌上心头,撕心裂肺的吼道:“混账,知道你们在说什么嘛?阿天是不能干,可他……”
“可他不是你的亲儿子,对吧?大哥,既然你都已经认了阿天做干儿子,又这么精明能干,苏门交给他打理,咱们大可放心。”
苏振平言行举止当中都力挺丁浩天上位,可想而知,丁浩天平日里没少给他灌**汤,要不然也不会对他这般言听计从。
“是啊,大哥,千寻都已经不再了,千影新婚燕尔,就让他们小两口度过一个美好的蜜月吧。”
苏振海此言一出,可让在场的宾客大跌眼镜,唏嘘不已,开始议论开来,这婚礼本就是以苏千寻和唐宋的名义举办和宴请的,却不想在宾客离场之前,揭发这场原本可以瞒天过海为苏门避祸的婚礼,全让苏振海给搅和了。
苏振海就是丁浩天的一枚棋子,他自己不站出来,却让傻里傻气的苏振海成了他手里的一把刀,这便是丁浩天的阴险狡诈之处。
故意选择在婚礼宴请即将结束之后冒了出来,目的就是让这个局彻底坐实了,好让苏振海下不来台的同时,也翻不了身。
看着两个胳膊肘往外拐的弟弟如此糊涂,苏振鹏气得要快要吐血了,被人当众戳穿骗局,苏千影心里清楚再隐瞒下去,只会让父亲难堪,只会让苏门陷入险境,失去应有的信用,让苏门的新老客户彻底寒心。
继而将妆容恢复了原貌,出现在了众人面前,当众人看到的确是苏千影本人的时候,都指指点点颇有些微词,一时间苏振鹏成了众矢之的。
见众人都用异样的眼光看着自己,本就好面的苏振鹏满脸羞愧,无地自容,恨不能找个地洞钻了进去,可就在这个时候,丁浩天突然说话了,有点火烧浇油的意思。
“干爹,千影妹妹,这就是你们不对了,让我怎么说你们好呢,如此弥天大谎,简直就是无稽之谈。”
丁浩天故意煽风点火,让在场的众人都跟着他的情绪走,好让苏振鹏处于众人推墙倒的局面,没让苏振鹏反驳,他接着说道:“干爹,这些都是咱们苏门的上上宾,多年以来的老朋友老客户了,闹这么一出,让苏门处于何等境地?以后还怎么跟苏门做生意?”
“是啊,大哥,你呀就是老糊涂了。”
在丁浩天三言两语的煽动之下,再加上有苏振海和苏振平的配合,很快众人的情绪都被带了上来,纷纷指责苏振鹏糊涂,更有甚者开始怀疑苏振鹏,还有没有能力坐在苏门当家人的这个位置上,这便是丁浩天想要的目的。
目的达成,丁浩天不再咄咄逼人,反而装起了好人,故意安抚了一下在场的众人,又来到了苏振鹏面前,背对着众人,凑到苏振鹏耳根子前,低声说道:“干爹,我想这些老客户是不会就这么轻易的算了,当务之急是稳住局面,眼下除了我,我想没人能救得了苏门。”
“你!混账,枉我还把你当成我的亲生儿子一样的看待,算我瞎了眼。”
“你不仅瞎了眼,心也瞎了,赶紧给我宣布接班人,要不然别怪我心狠手辣,毁了你和苏门。”
“你做梦!休想!”
苏振鹏费劲全身力气说完这句话,便一口老血喷浆而出,顿时晕倒了过去。
这可让在场的所有人都惊慌失措,毕竟苏门在业内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这个节骨眼上苏振鹏这个当家人出了意外,唯恐苏门生变。
见苏振鹏晕倒,丁浩天总算舒了一口气,心中的那块沉重的大石头总算可以放下来了,五年的潜伏,从一个名不见经传的销售员爬到了今天总裁助理的位置,可谓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荣华富贵尽享不尽。
可贪焚的丁浩天似乎还不满意,手中的权利让他彻底膨胀,吞下整个苏门据为己有,拿到苏门祖传的匠人秘技‘金手指’,才是他的终极野心。
坊间传闻,苏门之所以能在卖棺材这个吃死人饭的行当里头,数十年而屹立不倒,除了苏振鹏有着惊为天人的经商头脑以外,最重要的就是一点,苏门的匠人秘笈。
据说通过金手指的秘制手法,匠心工艺,可以让棺材千年不化的同时,装在里面的尸体也能千年不朽,如同鬼斧神工一般的让尸体永久完好的保存起来,因此不少财大气粗的世家子弟,便纷纷携重金上门购置此等能够保存先人尸体的棺材,希望以此告慰亡灵,保佑后人万世其昌。
如此便叫苏门赚得那是盆满钵满,岂会叫外人不觊觎苏门这件躺着就能数钱的宝贝。
丁浩天费劲千辛万苦,如今深得苏振鹏的信任,原本以为坐上了总裁助理的位子,苏门的上门女婿非他莫属,却不想人算不如天算,苏振鹏的两个女儿,姐姐苏千寻突然出了车祸,经过一年多的抢救,却最终宣告死亡,打破了丁浩天的计划。
而妹妹苏千影却对丁浩天只有兄妹之情,没有丝毫男女之情,这让丁浩天的吞下苏门的野心彻底击碎,如此一来,他不得不另寻他法,开始在苏门内部走动,拉拢一些有利于支持他上位的势力。
苏振海和苏振天便是他为自己铺路的垫脚石,显然在他的糖衣炮弹之下,苏振海和苏振天蒙蔽了双眼,上了他的贼船,联合起来对付苏振鹏。
苏振鹏在晕倒之后,被紧急送进了鸡叫城人民医院 ,直接被推进了icu重症病房,这让原本就还没有在苏门站稳脚跟的唐宋感觉到了一丝不妙,深感不安。
原本以为配合演完这出戏,拿钱就可以走人,却在看到苏千影哭得像个泪人,内心深处被某种东西给触动到了,决定留下来帮苏千影一把,毕竟她这个千金大小姐已然孤立无援了。
正在医院里日夜照顾苏振鹏的苏千影,没有想到这个时候唐宋会不离不弃,原本萍水相逢并没有感情的两个人,在几天的相处中感情迅速升温,原本高傲的苏千影对唐宋有了莫名的好感,这种感觉如同一道暖流让人心旷神怡,如释重负。
“谢谢你,唐宋!”
原本一句普普通通的感谢,从苏千影嘴里说出来,却如泰山压顶,好比金坚,让唐宋倍感欣慰。
眼下苏门生变,苏振鹏昏迷不醒,苏门老二老三又联合丁浩天这个外人掌控了苏门的大局,经营多年的丁浩天掌握着苏门的命脉,甚至生死。
因为近几年的大部分客户和生意都在丁浩天手里,苏门是生是死,只是他一句话的事情,他要想坐上了苏门董事长的位子,估计苏门上下没有一个人敢出来放个屁,包括苏振海和苏振平。
苏振鹏进了医院,丁浩天迫不及待的想夺权,可他心里明白,如今虽然苏门已经掌控在自己手中,支持他坐上这个位置的人也不再少数,可一旦要想坐上董事长的位子,并非易事。
眼下最需要解决的就是苏千影和这个刚刚入赘的上门女婿唐宋,不拔除这两颗眼中钉,他这个董事长自然是名不正言不顺。
为了彻底扫除障碍,丁浩天的野心膨胀到了无所不用其极,居然对苏千影动了杀心,一场危机正在靠近苏千影和唐宋。
丁浩天天性多疑,为了不让自己密谋的消息传出苏门,已经对苏门下来禁令,任何人只可以进不可出,这让徐福颇为着急,他是苏门的三朝元老,他看着苏振鹏从他父亲手里接过苏门帅印,一步一个脚印从小作坊到如今的规模,其中艰辛不言而喻。
作为苏门的老忠仆,徐福自然不会让丁浩天得逞,可是以他现在大管家的身份根本无济于事,撼动不了丁浩天的势力,眼下唯一能做的便是尽快通知苏千影,要她想办法尽快离开苏门,离开鸡叫城,找一个安全的地方躲一躲。
徐福的态度,丁浩天十分的在意,因为这个大管家表面上憨厚老实,与世无争,可一旦徐福有什么动静,势必会影响到他的计划。
卷一 带血的金手指 第六章苏门政变
如此,徐福的一举一动早就被他监视了起来,要想离开苏门去给苏千影报信,估计是不太可能了,为了不让消息外泄,丁浩天不仅软禁了苏门上下所有人,还断了通讯,微信电话都已经没法与外界取得联系,这让徐福的内心如同热锅里的蚂蚁焦躁不安。
在焦虑中度过了足足三天,徐福也没有找到任何能够传递消息出去的办法,无奈之举,他想到了苏门祠堂。
记得苏门在此立足已有上百年,宗族的这些建筑都是几代人一砖一瓦给砌起来的,而苏门祠堂便是苏门先人为了荫蔽子孙,好让将来同宗同族后人,能够寻根寻源而建的。
而在建这座祠堂的时候,适逢战乱年代,为了族人的安全,在祠堂的牌位下面修了一条密道,一条能够离开苏门的地道,这条地道除了徐福这个三朝元老和苏门当家人以外,不会有第三个人知道。
只不过苏门规矩,不到万不得已,不能动这条密道,更不能惊扰了清修的先人,苦思冥想纠结了一夜,为了留住苏门的根,徐福决定拼了老命也要把消息送出去。
苏门上下都知道,徐福每天给都会去祠堂给先人上香,亲自打扫祠堂的卫生,这是她每日的日常,因此并不会有人心生怀疑,包括丁浩天。
次日,徐福刻意提前了一些时间,天刚灰蒙蒙亮,便来到了祠堂,却不想,丁浩天已经在祠堂里等着,跪在祠堂上,正在给苏门的先人顶礼。
破天荒的见到丁浩天,徐福有些紧张,不过他很快便恢复了神情,故作镇定的说道:“阿天少爷,今天你怎么有空来上香?”
“这不干爹住院了嘛,我这个做儿子的总得撑起苏门这个家,苏门不可一日无主,福伯,你说是不是?”
“是,有阿天少爷在,苏门肯定乱不了。”
徐福是何等人物,能在苏门当管家几十年,自然有他为人处世之道,话语中可谓是滴水不漏,既没有表现出任何反对,也没有表明丝毫赞同。
丁浩天心里臭骂了一句老狐狸,然后笑着说道:“福伯,千影妹妹我已经把她接回苏门来了,她一个大小姐整日不吃不喝的照顾干爹也不是办法,干爹那里我已经安排了特护人员照顾。”
“二小姐回来了?”
“没错,有她在场,我想我这个苏门董事长也可以名正言顺,福伯,你说是吗?”
“是是是,阿天少爷这么精明能干,又深得董事长的信任,自然能名正言顺。”
“福伯,从今天开始,我便是苏门的董事长,而你,依然是苏门的大管家,从今往后,还望你能像支持干爹那样辅佐我,只要你我联手,苏门内外定将更上一层楼。”
鸠占鹊巢,徐福心里臭骂了一句,只不过以他跟着苏振鹏数十年的老练,并不会与丁浩天正面起冲突,毕竟眼下他不能让自己这么快就置于险境。
“只要阿天少爷一心为了苏门,拼了我这条老命也会保全苏门。”
“福伯,我要的不是保全苏门,而是保全我,懂吗?”
丁浩天对徐福的回答并不满意,可又碍于徐福在苏门元老的地位,所以不能也不敢现在就翻脸,继而旁敲侧击的提醒徐福一番。
徐福自然知道丁浩天想要什么,便开始打起了太极,说道:“阿天少爷,董事长病重,要不我去医院里照顾董事长,平时的衣食起居都是我照顾。”
“不用了,干爹我已经安排人照看了,苏门更需要你打理,我更需要你的帮衬。”
徐福逃出苏门的算盘再一次落空,让他越发着急,被丁浩天这么软禁着也不是办法,得想办法尽快找到苏千影,想知道苏千影现在是否安全,苏振鹏是否真有人照顾。
而丁浩天并没有打算让苏振鹏活着,以苏振鹏的安危,作为苏千影乖乖回到苏门的筹码,在诱骗苏千影回到苏门之后,丁浩天便安排了自己的亲信,打算在苏振鹏的病房中动手脚,收买了医院的医生和护士,便可以神不知鬼不觉的杀人于无形。
只是苏千影前脚刚走,还没等丁浩天的人下手,唐宋便暗度陈仓的把苏振鹏从医院里转移了出来,可谓是快人一步。
豪门之间的斗争,如同刀光剑影,喋血重重,这是唐宋在言情小说里面看到的情节,唐宋做梦都不会想到,这些小说里的虚构情节,居然能**裸的发生在自己身上。
唐宋无牵无挂的,每天跑着滴滴司机,日子倒也过得下去,在江湖上混习惯了,倒是结识了一群还算过命的酒肉朋友,加上唐宋平日里出手阔绰,为人仗义,在这棚户区倒是颇有些威望。
鸡叫城最大的棚户区当属这化龙池,住在这里的都是一些贫苦的劳苦大众,三教九流,鱼目混珠,如此倒也只在,谁也不认识,谁也不相干。
有事拉一把,无事一身轻,这便是化龙池邻里之间的相处之道和生存之法,唐宋选择租住在这里,也正是可以避免纷扰的同时,也可以隐藏一下自己的身份。
唐宋突然拉回来一个病恹恹的老头,彻底打破了化龙池原本的喧嚣和热闹,与其说是太过突然,倒不如说是意外,住在这里的人,哪个有能力带着这么一个药罐子,一个拖油瓶。
“老宋,你这唱的是哪出啊?你别说这老头跟你有关系?”
唐宋才二十出头,可大家伙都喜欢这么叫他,他是个孤儿,跟他熟的人或多或少知晓一些,突然冒出这么一个老东西,众人自然有所怀疑,甚至有些反感。
“我说他是我老丈人,你们信吗?”
唐宋此言一出,众人实在没有憋住大笑出声,都知道唐宋孑然一身,连个女朋友的八字都没有一撇,哪来的老丈人一说,这不是瞎扯淡的嘛!
“不是,老宋,不是我说你,这干爹干妈的可以随便人,随便捡一个人,认作老丈人的,可是太阳打西边出来头一遭啊。”
众人又是一阵哄堂大笑,在嘲笑声中,唐宋一把将苏振鹏从车后排座位上背了下来,直奔自己的出租屋内走去,将苏振鹏安顿好之后,准备再去给他找一个医生。
正准备出门,一个披肩散发凌乱不堪的老头冲撞了进来,并没有理睬唐宋,而是直接来到了昏迷不醒的苏振鹏床头,替他把了一下脉,回头说道:“他这样有多少天了?”
“有小半个月了。”
“没有送医院吗?中途有没有出现什么反应?”
“我刚把他从医院里转移出来,一直昏迷着,没有什么反应。”
“幸好把他转移了出来,要是再晚一点,估计阎王爷都不收了。”
这个头发凌乱,满面胡渣的疯老头,拔掉插在苏振鹏身上的管子,双手搭在了苏振鹏的手上,仔细的听着苏振鹏的脉搏。
他便是化龙池的倒爷了,已经在这化龙池待了大半辈子了。
老家伙平日里痴迷阴阳风水之术,还懂得些邪门外道的医术,这里没钱看病的人,基本上都是他抓一副药就治好了,虽然有些疯癫,倒也是想着悬壶济世的老好人。
“倒爷,你这话什么意思?”
“很明显,他被人下药了,此药无色无味,堪称曼陀罗,日积月累,不出一月便可以一命呜呼。”
“啊!这么严重!”
这不是谋杀吗?唐宋听闻惊出了一身冷汗,没想到苏门内斗到了如此地步,居然果真有人想要苏振鹏的命,如此一来,苏千影估计也会有危险。
虽然只有一夜之情,却对苏千影有着某种不可言喻的牵挂,对她现在的安危,心中颇为不安。
倒爷从身上摸出了一枚黑色的药丸递到唐宋面前,散发出一股大便的恶臭味,鬼知道这个怪人又用什么稀奇古怪的材料,研制出了他所谓的神药。
唐宋捂着鼻子,这味儿都快要让人窒息了,一脸无语的说道:“倒爷,你别闹了,是要出人命的。”
“你要是想他活命的话,就赶紧给他服下,每日一粒,直到他吐出流食为止。”
倒爷不像是在开玩笑,加上他这个疯子,也没少为化龙池的劳苦大众治好过疑难杂症,苏振鹏反正都这样了,倒不如死马当活马医,试一试也无妨。
果然,在吃过倒爷给过的药丸之后,苏振鹏似乎有了反应,没有苏醒,只是从嘴里吐出了一些黑色的液体,那些液体好像是在排毒。
“这药丸需每日一粒,连续服用一月有余,方可奏效,这是明天的量。”
“如果真是神药,那便多谢倒爷了。”
唐宋拱手谢完,正要伸手去拿药丸,却不想倒爷收了回去,就知道老家伙要开条件,这个无耻的庸医。
“一粒药丸换一瓶红星二锅头,加上明日份,今晚两瓶,这个不过分吧。”
这个老酒鬼,平日里没少趁人之危,敲诈勒索,只不过他要的只是一些酒水饮料之类,并非大贪大恶这人。
他这人酒量并不咋地,每次喝酒就上头,喝得酩汀大醉不省人事,所以他这倒爷的名号也正因此而来,化龙池的方圆几里都知道有他这么一号人,大智而若愚。
“老家伙,你倒是很会趁火打劫啊。”
卷一 带血的金手指 第七章藏身化龙池
“那是自然,要说咱救的可是你的老丈人,目测此人非富即贵,几瓶红星二锅头算不了什么,算不了什么的,哈哈哈。”
老家伙阴阳怪气的话里藏话,似乎知道些什么,唐宋未免节外生枝不便多问,只好答应他的要求,这才送走了这尊老佛爷。
偌大个鸡叫城,以丁浩天的行事做派,全市的医院都已经被他监视了起来,所以现在送苏振鹏去医院,就好比是给阎王爷献上一份大礼。
唐宋虽然没有丁浩天这般城府和心机,可对于这种你死我活的斗争,多少还是了解一些,眼下只有这化龙池才是最安全的,有倒爷的续命丸,苏振鹏暂时不会有什么生命危险。
唐宋在这一带混熟之后,人缘也好,尤其当属这寡妇小江红棉,热情奔放又不拘小节,邻里们都亲切的称呼她一句‘红姐’,三十好几岁的少妇,身材风韵饱满,街上不少老少爷们都垂涎万分,都惦记着能爬上她的床。
可她却不屑一顾,唯独对没来多久的唐宋情有独钟,平日里那可谓无不关爱有加,只要唐宋出车,洗脏衣服做饭都全揽下了,宛如就是他唐宋的媳妇儿,只不过这姐弟恋显然有些不是很般配。
唐宋好几次都提醒小江红棉,别让邻里们说闲话,可小江红棉似乎并不在意这些闲言碎语,反而越发来的勤快,这让唐宋也拿她没辙,只好任由她对自己无私的奉献。
莫名的带回来一个病恹恹的老家伙,小江红棉也没有多问,只知道唐宋要做的事情,自然有唐宋的道理,一句话没有说,主动承担起照顾苏振鹏的重任。
小江红棉无事献殷勤,倒是解了唐宋的燃眉之急,眼下苏振鹏卧床昏迷不醒,必然需要一个人没日没夜的照顾着,而唐宋又需要出车养家糊口,哪有时间照顾这么一个病人。
“红姐,谢谢你,我按天给你算工钱。”
“得了吧,宋老弟,你那干一天也才几百块钱,要吃要喝要房租的也剩不下来几个钱,姐暂时也不缺钱,你就当姐做慈善了。”
“红姐,那怎么行……”
“别废话, 是我爷们就别磨叽,赶紧出车吧。”
小江红棉心里早就认定了唐宋是她这辈子的男人,她就一根筋,只要认准了就死心塌地的愿意付出一切,包括她自己。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唐宋只好闭嘴,发动引擎开始接单,以他现在对鸡叫城路线的熟悉程度,从早上六点干到晚上十点钟,十几个小时下来,刨去滴滴平台的抽佣,一个下来也能挣个万把块钱。
刨去吃喝房租水电,也能剩下几千块钱,可他为人仗义,街上这些个酒肉朋友可没少沾他的光,这让他也成了名副其实的月月光。
身无分文一身轻,无心插柳柳成荫,这是唐宋的活法,也是一种境界,正是他的随性,他的仗义,让他躲过了一场浩劫,一场关乎苏门生死的浩劫。
丁浩天费劲全身解数,动用了鸡叫城所有能够用上的关系和手段,终于知道了苏振鹏的下落,丁浩天当即放心狠话来,掘地三尺,都要把苏振鹏从化龙池给他翻出来。
丁浩天一声令下,鸡叫城黑白两道都成了为他摇旗呐喊的鹰犬,可想而知,如今的他已然成为了苏门呼风唤雨的当家人了。
苏千影现在怎么样了?是死是活?唐宋心急如焚,却又束手无策。
丁浩天要对化龙池来一场地毯式搜索的消息,很快传遍了整个化龙池的大街小巷,原本以为棚户区的劳苦大众会人人自危,自扫门前雪。
却不想惊喜的让人惊讶的是,邻里们并没有表现出任何异常,井然有序的像往常一样,该干嘛干嘛,该吃吃该喝喝,这让唐宋多少有些疑惑,而更多的是感动。
倒爷总是关键时候冒了出来,他是这里的主心骨,只要有他在,化龙池的天就不会塌下来,这次过来,他还拉了几个在化龙池还算有些威望的人过来开会。
会议的主题便是如何齐心协力帮助唐宋度过此劫,而要想躲过此劫,苏振鹏是关键,只要丁浩天找不到苏振鹏,不仅能化解唐宋这场突如其来的危机,还能保住苏振鹏的性命。
一干众人,各抒己见,大家的积极响应让唐宋深感欣慰,正是应了他那句无心插柳柳成荫的真实写照。
“咱们啊,一定要想个万全之策,既不能让人看出破绽,又不能给化龙池带来麻烦。”
倒爷手里拽着个红星二锅头的酒瓶子,他有些醉意,但脑子却清醒的很,平日里看他疯疯癫癫,但凡遇上什么大事,能拿主意的唯独只有他倒爷。
“倒爷,我倒是有个主意,不知当讲不当讲。”
“大妹子啊,都火烧眉毛了,还有什么当讲不当讲的,有什么好主意赶紧说来听听。”
众人都有些着急,想知道小江红棉到底说的是什么好主意,都拉长了耳朵,等着小江红棉说话。
“外人都知道咱化龙池是蛟龙遇水便化龙,可并没有人知道咱化龙池还有一口井啊。”
“你说的是龙王井?那可是一口没人管的枯井啊。”
“是啊,那口井可没少吞人,怨灵太深,据说那片晚上还闹鬼呢。”
众人提起这龙王井都嗤之以鼻,唏嘘不已,显然是没有什么好的印象,可小江红棉这么一说,倒是提醒了唐宋。
苏振鹏现在最需要一个既安全又安静的地方疗养,既然这龙王井有闹鬼一说,自然没有人打搅,又是口枯井,自然是安全的,况且丁浩天做梦也不会想到,苏振鹏这么一个商业巨鳄会藏身枯井。
“这是一个绝佳的安置容身之所,只不过还望各位邻里能为我保守这个秘密。”
“放心吧,就算死,也不会有人敢站在咱化龙池的头上拉屎拉尿!对不对?”
倒爷一呼百应,可以看得出来,他便是这化龙池的王,他威望颇高,他说一没人敢说二,这倒是勾起了唐宋对他的兴趣,是什么能够让他如此深得人心,对他百依百顺,俯首称臣?
丁浩天几乎动用了所有能动用的关系,把化龙池翻了个底朝天,也没能找到苏振鹏的任何蛛丝马迹,这让他很是挫败,感觉到了羞辱。
他原本以为有权有势就能玩弄一切,却不想栽在了化龙池这么个棚户区,生活在这里的人都是鸡叫城最底层的劳苦大众,按理说耍一些手段自然能撕开一道口子,却不想这里的人软硬不吃,铁板一块。
未免把事情闹大,丁浩天无处着手,只好盯上了唐宋,唐宋是最后接触苏振鹏的人,只有想办法撬开唐宋的嘴,才能知道苏振鹏的下落,到底是死是活。
唐宋没有躲着,自然早就想好了应对之策,纵然丁浩天再有能耐和手段,也不至于明目张胆的杀人,只要死不了,以唐宋的脾性,自然不会轻易说出苏振鹏的下落。
苏振鹏早年丧妻,因为苏门生意和家族重担的缘故,便无暇续弦,孤身一人,含辛茹苦的把两个嗷嗷待哺的女儿拉扯长大,教她们经商,送她上最好的学校,两个女儿是他的骄傲和希望。
大女儿苏千寻的死,对她打击巨大,一夜白了头,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了二女儿苏千影身上,原本想着招一个体己的上门女婿,待他百年之后,也能帮衬着苏千影打理苏门。
屋漏偏逢连夜雨,他的计划还没有实现,苏门便出现了如此巨变,不仅自己昏迷不醒,危在旦夕,苏千影现在的处境也不容乐观。
丁浩天为达目的无所不用其极,赶尽杀绝才能彻底吞下苏门,因此苏振鹏是生是死,丁浩天无论如何都要想办法知道。
唐宋照常出车回来,已经是凌晨一点多钟了,邻里都已经歇息了,化龙池安静的让人有些窒息,唐宋停好车,准备回出租屋冲个凉,却不想屋里的灯突然开了。
屋里坐着五六个纹身男,一看就知道是街头的混混,嘴里都叼着烟,烟雾弥漫在屋子里,显然异常诡异,唐宋下意识的准备逃跑,却不想身后也进来三个彪型大汉。
其中一个染着黄毛,手里拿着根棒球棒的混小子,一把将唐宋推进了屋内,这屋里本来空间就小,这么挤着**个人,围得那叫一个水泄不通。
要想逃跑估计是不太可能了,唐宋心里已经有了最坏的打算,这些混球,用脚趾头想,都知道是丁浩天的手下,是他派过来叫嚣耍狠的。
“唐宋是吧,聪明的就把那老东西交出来,否则的话,有够你受的。”
黄毛第一个发出狠话,看得出来,他们并没有想动手,估计丁浩天有所交代,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先礼后兵,这个节骨眼上不能把事情闹得太大,以免引起有关方面的注意,引来不必要的麻烦。
唐宋放下车钥匙,从冰箱里拿了一瓶啤酒,找了包花生米,这就是他的晚餐和宵夜,点了根烟,自顾自的吃了起来。
如此淡定的表现,倒是让黄毛和一干混混心里有些发懵,跟着丁浩天混了这么些年,只要随便放出一句狠话,哪个不是求爷爷告告奶奶跪地求饶。
卷一 带血的金手指 第八章虚惊一场
唐宋的表现,让黄毛有些坐立不安,悄悄的问了下身后的跟班,说道:“这小子什么来头,老大应该没有搞错吧?”
几个跟班都摇头表示不知情,这让黄毛越发拿不定主意了,唐宋适才说道:“几个大哥,冰箱里还有啤酒,这大热天的,要不要一起整一个?”
如此接地气的邀约,让黄毛越发慌了神,指着唐宋狠道:“小子,别给老子整这有的没有,老东西到底在哪里?快点交出来,否则的话,我让你啤酒都没得喝。”
黄毛也就嘴上叫狠,像个娘炮的摇摆不定,这让唐宋越发笃定这群家伙,无非就是平日里仗着丁浩天叫嚣耍狠的饭桶而已。
“什么老东西?出门右拐打听打听,我孤身一人住这里都好些年了,这破屋要是能藏人,估计早就被你们翻出个窟窿了。”
“别那么多废话,赶紧交人,这深更半夜的我们也好回去交差。”
黄毛有些急躁,显然是忍不了唐宋阴阳怪气的在这里跟他打太极,时机把握的刚刚好,唐宋放下啤酒瓶,这才起身说道:“几位大哥,要吃宵夜呢,出门大街上全是大排档,要是想找小姐呢,我倒是有个推荐的去处,这地儿可没人查,可以放心的玩,至于你们口口声声说的老东西,我这里还真没有,对不住了,时间也不早了,我明天还得出车,就不陪大家玩了。”
唐宋说着便要赶着这些个家伙出门,黄毛倒是彻底没了脾气,因为他知道,眼前的这个人,压根就是油盐不进,软硬不吃,要想从他嘴里撬出点东西,估计比死还难。
加之丁浩天有特别交代过,不能用强,在没有找到苏振鹏的下落之前,势必要留着唐宋这个苏门女婿,哪怕只做了三天的女婿。
无功而返,黄毛只好带着人离开了化龙池,虚惊一场,唐宋绷紧的神经总算是放松了下来,全省后背都是米粒大的汗珠,刚才全靠强撑的演技,才能如此淡然的面对这帮街头混混。
他能不废一兵一卒退敌,既保全了苏振鹏,又没有给化龙池的邻里添麻烦,可这次能蒙混过关,忽悠一下小喽啰,可下次要是丁浩天亲自出马,该如何应对呢?
唐宋也没有很好的办法,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纵然惹上了这档子麻烦的事,人命关天,总不能撒手不管,苏振鹏的生死,直接决定了苏门的生死和未来。
常言道一夜夫妻百夜恩,看在和苏千影有过一夜之情的份上,得尽快想办法唤醒苏振鹏,让他早日回到苏门,才能救出苏千影。
苏千影自从被丁浩天带回苏门之后,便被软禁了起来,除了丁浩天本人,任何人都没办法接触到她,包括徐福。
这让一心想救苏千影出水火之中的徐福焦虑万分,苦思冥想之后,他决定再大胆的冒险一次,通过密道把消息送了出来。
眼下丁浩天刚刚夺了苏门大权,正是用人之际,苏门的内务向来都是徐福打理,纵然有百般的不放心,丁浩天也只能继续让徐福坐在大管家的位置上,这让原本禁足的徐福有了更大的活动空间。
徐福有了足够的自由活动空间,这让他有更多的机会想办法把苏门内部的情况送了出来,现在苏门上下如同陷入了白色恐怖,手机就如同一块砖头,根本不能与外界联系,纵然有紧急情况,也要经过丁浩天的特许,而且是由他本人亲自监督才能与外界通讯。
这种日子没准还要持续一段时间,徐福做好了打持久战的准备,可苏千影的安危容不得半点拖沓,眼下无法接近苏千影,苏门又封锁严密,徐福孤立无援,只能想办法找外援。
苏门祠堂的那条密道,从未开启过,只是苏门历代家长和管家传承下来的秘密,至于到底有没有这么一条通往外界的密道,徐福也没有十足的把握,因此他必须找机会尝试,尽快找到密道的下落才行。
徐福的行踪自然是全天候处于监视当中,苏门内外都是安保人员,大街小巷都是监控摄像头,要想有所行动,这些都是障碍,只有选对时间,避开障碍才能有所行动。
徐福是苏门的管家,对苏门内外的情况,自然了如指掌,哪里安排了多少安保人员,什么时间巡逻,巡逻到了什么位置,街上有多少监控摄像头,无所不知。
巡逻的安保人员自然能有所破绽,午夜凌晨三点左右,正是巡逻人员犯困的时候,苏门这么大,这个时候行动,是最合理也是最安全的。
只是大街小巷这些监控探头,得想办法避开才行,可如何避开呢?徐福想到了一个人,那便是负责监控室的安保人员大牛。
大牛算是苏门的老人了,光棍一个,平时除了好赌以外,没有别的什么爱好了,好赌之人必然贪财,这是赌鬼的软肋。
单凭大牛每月几千块的收入,根本堵不住他这好赌成性的漏勺,负债累累的他平时可没少麻烦徐福,这让徐福有机可趁。
无事不登三宝殿,徐福不请自来,大牛有些意外,在他看来,徐福在苏门位高权重,监控室这种地方怎能入他的法眼?
徐福手里拿着个黑色袋子,示意大牛找个方便说话的地方,大牛也很配合,直接领着徐福来到了监控室的一个储物间,这里空间虽然狭小,却是监控探头的盲区,可谓是密谋的上佳之地。
徐福开门见山的丢给大牛一包东西,说道:“老牛,这里有一万块钱,你先拿着用,算是定金,等你帮我办成事,再给你三万,怎么样?”
徐福直截了当,大牛见钱眼开,也不含糊,直言说道:“大管家,说吧,到底啥事?能让你这个铁公鸡出手如此阔气?”
“谁铁公鸡了,我那不是精打细算的过日子嘛?苏门这么一大家,我这管家的不得计划着来开销?”
徐福是抠门,可他不喜欢别人说他铁公鸡,在他眼里,有组织有计划打理好苏门的内务,才是管家应有的尽忠尽职。
“好说,看在大管家自掏腰包的份上,这事我一定帮忙。”
“今晚凌晨三点以后,帮我掐掉苏门祠堂门口的那两个探头,怎么样?”
“这……”
徐福一开口,便让大牛打起了退堂鼓,毕竟这事儿可是监守自盗,万一上头查出来了,可是吃不了兜着走的重罪,然而看到手里的那包红通通的票子,内心又纠结了起来。
徐福自然没工夫陪他纠结,一把把钱抢了过来,转身就要走,这可让大牛着急了,赶紧把钱抢了回去,咬了咬牙,说道:“今晚正好我值夜班,我动下手脚,保管让人看不出任何蛛丝马迹。”
“这样最好,不过收了我的钱,你可别跟我耍什么花招,不仅后面的钱拿不到,这事捅出来,有你好果子吃。”
徐福恩威并施,彻底把大牛收服的服服帖帖的,有了大牛的配合,今晚的行动又多了三成的胜算,天时地利人和了,就差这东风了。
徐福早早的把苏门的内务安排妥当,便准备好好休息一下,毕竟今晚是个不眠夜,关乎苏千影的生死,苏振鹏的下落,苏门的未来,能否成功在此一举。
凌晨三点左右,徐福蹑手蹑脚的从床上爬了起来,没有开灯,借着手机屏幕微弱的光线,溜出了房间,绕了几条巷子,透过监控探头的盲区,躲避了巡逻的安保,终于来到了苏门祠堂。
徐福仰头望天,乌漆嘛黑没有一颗星辰,趁着夜空,徐福不忘看了两眼祠堂正门口的两个监控探头,此时的红外补光灯是灭的,显然是大牛在打配合,有钱能使鬼推磨,这就是典型。
成功来到祠堂后面,徐福打开手机的手电筒,推开了牌位的桌布,寻了许久,总算在排位桌脚上,找到了一个极为隐蔽的按钮,黄豆粒大小,伪装的没有丝毫破绽。
徐福迫不及待的摁下按钮,果然牌位桌开始移动,移动到一张桌子宽的位置,一扇暗门推了开来,阵阵灰尘从门洞内散发了出来,显然是有些年代感了。
未免节外生枝,徐福猛地进了门洞,果不其然,如同盗墓小说里面描写的那样,徐福前脚刚进来,后脚暗门就跟着关上了,同时还听到门外牌位桌回位的声响。
如此秘境设计的如此巧妙,可见苏门先人未保后人安危,是何等的用心良苦。
徐福如同进了迷宫一样,东奔西跑,磕磕碰碰的总算找到了一个出口,只是这并不是出口,而是一口枯井,说来也巧,这个枯井,正是唐宋暗藏苏振鹏的那口枯井。
看着躺着一具尸体,徐福原本以为是一句死尸,可打开手机手电筒,照着脸一看,徐福激动的顿时瘫倒在地。
“董……董事长……真是你吗?”
徐福再次确认是苏振鹏没错,确定苏振鹏还有心跳之后,老泪纵横的跪倒在了地上,悲喜交加的抽噎了起来。
“福伯!”
“谁?”
徐福警觉的从腰间掏出一把匕首,这是他为了防身唯一带出来的凶器,徐福冲着声音发出的方向,不停的晃动着匕首。
“福伯,你别紧张,是我。”
卷一 带血的金手指 第九章血红棺材
“哎哟,姑爷啊,怎么是你?你可把我吓死了。”
徐福拍着胸口,心脏都提到嗓子眼了,大口的喘着粗气,可见他这次偷偷出来是冒了多大的风险。
“福伯,你怎么找到这里来了?”
“说来也巧,看来天不亡我苏门啊,让我终于找到了你和董事长。”
徐福本就信命,这么巧合的事情,让他越发觉得老天爷在帮他,他把密道事情一五一十的说了一遍,原来密道的出口,便是这大隐隐于市的龙王井。
“对了,姑爷,你怎么会想着把董事长藏着这么一个人不知鬼不觉的地方,真是高明啊。”
“实在没办法,现在外面都是丁浩天的眼线,只有这个点才能给苏老爷子送点水和流食什么的,放心吧, 有神仙药给他续命,一时半会死不了,说不定哪天还能醒过来呢。”
“这事儿本不该是你的事,真是苦了你了,姑爷。”
徐福对唐宋的仗义感动,按说这只做了三天的女婿,换做是谁估计早就跑了,唐宋不仅没跑,还想方设法的护着苏振鹏周全,真是难人可贵。
“没办法,谁叫我打小就喜好救死扶伤,行侠仗义呢。”
唐宋轻猫淡写的一笔带过,无非是不想让徐福有所顾虑,眼下苏门危在旦夕,苏振鹏又昏迷不醒,苏千影的安危成了唐宋唯一的牵挂。
“她怎么样了?”
唐宋虽未直言,可善于察言观色的徐福自然知道他问的就是苏千影,徐福颇有些愧疚的说道:“姑爷,实在抱歉,二小姐现在安危我也不是很清楚,迫于丁浩天的监视,至今都没能接上头,只是听几个保洁的大妈私下里议论,丁浩天正在逼着她改嫁,好让丁浩天这白眼狼能够名正言顺的继承苏门的家产。”
“那她答应了吗?”
“我的好姑爷,二小姐哪能答应,放出狠话来说,她已嫁为人妇,此生只忠于一人,如若有人敢逼她改嫁,定当以命搏命,所以丁浩天至今也不敢妄加行动。”
不管这话是不是出自苏千影之口,还是徐福杜撰出来哄人开心的,唐宋心里都是甜滋滋的,一夜之情居然能换来苏千影的真心相待,此生足矣。
只是眼下苏千影的安危迫在眉睫,当务之急是得尽快的想办法救她于水火,苏门女婿可以不要,却不能眼睁睁的让她深处炼狱。
“不过二小姐暂时应该是安全的,丁浩天没有在苏门彻底站稳脚跟之前,他不敢对二小姐怎么样?毕竟苏门宗族们这么多双眼睛都盯着呢。”
徐福这话并不是没有道理,苏门家族势力错综复杂,丁浩天纵然有苏振海和苏振平在后面撑腰,可他二人在苏门的分量,不足以让丁浩天在苏门肆无忌惮,为所欲为。
“如果有机会见到二小姐,麻烦福伯帮我转告一句,要她好好的活下去,她是苏门的未来。”
“这个你放心,姑爷,不用你交代,我也会开导大小姐的。”
徐福抽着唐宋给他点的香烟,眼神中充满了忧虑,他可谓是一代忠仆,自然是在担忧苏门的前途和未来。
唐宋也在替苏门找出路,眼下最重要的是保苏振鹏周全,倘若他这个主心骨倒下的话,苏门很有可能瞬间覆灭,而只要他活着,重新杀回苏门也不是不可能。
这其中的利害关系,唐宋都看在眼里,想在心里,他这个局外人,却发现已然不是局外人。
“咳咳咳……”
正当唐宋和徐福都在为苏门的出路担忧的时候,身后病榻上突然传来了阵阵轻微的咳嗽声,唐宋猛地跑上前来,借着月亮照射进来的微光,仔细的打探了一番苏振鹏,以为他已经苏醒,却发现不是。
细心的徐福倒是发现了端倪,苏振鹏眼角留着泪水,顽强的意志让他的手指颤了颤,而那颤抖的手指所要表达的意思,徐福似曾有些印象。
“这是我和董事长之间的暗语,记得那是六年前的事了,董事长突发重病住院,董事长未免有所不测,特意找到我,对上了这套只有他和我知晓的暗语。”
“暗语?”
“大……官……”
“大……官……?这什么意思啊?”
简短的两个字,苏振鹏到底是要暗示什么重要的信息呢?
徐福也纳闷,猛吸着烟,来回踱步,希望能尽快破解这道谜题,让苏门免招横祸。
“官?棺材?”
唐宋大胆的发散了一下思维,以吃死人饭发家的苏振鹏,自然是**不离本行。
“没错,官应该代表的就是棺材,大……那大代表的是什么呢?”
“大……大……大小姐?”
“大小姐?大小姐的棺材?”
唐宋这么随口一说,徐福如醍醐灌顶,瞬间豁然开朗了,苏振鹏想表达的正是大小姐的棺材的意思,可这个节骨眼上,苏振鹏拼着老命要告诉徐福装着苏千寻的棺材,到底意欲何为呢?
徐福一脸费解,不过他敢肯定装着苏千寻的棺材,那副压制戾气的血红棺材里,一定藏着关乎苏门生死存亡的秘密,得尽快回到苏门,找出苏千寻棺材里的东西。
“姑爷,我想你得跟我回一趟苏门。”
“我?回苏门?”
“没错,董事长之所以这个时候拼了命都要告诉你我这个秘密,我想他一定是认定了你这个准女婿的。”
徐福这话从何说起,只不过是他的揣测,是有意想让唐宋参与进来,这次回苏门凶险万分,生死未卜,如若有唐宋的配合,来个里应外合,至少胜算又多了一成。
“不需要你在苏门抛头露脸,只需要在密道暗门那里等着,只要我找到董事长想要的东西,我第一时间交给你,这样既能保证你的安全,又能拿到关乎苏门生死的东西。”
“不行,这样你的处境太危险了。”
“姑爷,没有时间纠结了,你还看不出来吗?丁浩天之所以费尽心思的接近董事长,要独吞苏门,无非就是想拿到苏门秘技,金手指。”
徐福把金手指的神奇的地方,大概和唐宋说道了一番,接着又道:“倘若金手指落入他人之手,出于非人道的目的,大发横财,后果将不堪设想,到那时候,不仅是苏门的灾难,而是全人类的灾难。”
徐福并未是在危言耸听,而是这金手指的秘技太过传奇,能把死人的尸体封存于棺内,而不用任何防腐剂,就能保证尸体纹丝不坏,千年不朽,如此传神的技艺,换了谁不垂涎三尺,梦寐以求。
当然此技艺,只是坊间传闻,至于真假,只有苏门的少数几个人知道,并没有人亲眼所见,而正是因为如此,才会以讹传讹,传得那叫一个神乎其技。
也正是这个传闻,让苏门的生意在业界独占鳌头,稳如泰山,屹立不倒。
徐福都这么说了,唐宋岂有不从的道理,毕竟这是救人于水火的大事,出于道义,义不容辞,没有任何理由推脱。
“那得好好布置一下,毕竟这苏门上下都是丁浩天的眼线,四周又布满了探头,万一被丁浩天有所察觉,那咱们努力的一切都将功亏于溃。”
唐宋自诩是个无赖,可他却有着天生敏锐的嗅觉,进苏门的第一天,他就已经察觉到了苏门内外的情况,这让徐福很是欣慰,十分满意的点了点头,说道:“没错,姑爷,这些探头,我有办法应付,唯一需要对付的是这些安保人员,我可以大摇大摆的在苏门走动,所以只能委屈你先躲在苏门祠堂,等我的消息。”
安排好一切,徐福先从密道里回到了苏门祠堂,而唐宋按照约定的时间,也偷偷的从密道潜入了苏门祠堂,祠堂里都是供奉着苏门历代祖宗的牌位,熙熙攘攘的几束阳光,从外面照射进来,让祠堂烘托出来的气氛,让人有种不寒而栗的阴森和恐怖。
唐宋躲在祠堂里,时不时的看着手表,期待着徐福能够得手,早点出现在自己面前。
突然,祠堂的大门开了,唐宋欣喜的准备窜了出来,刚抬脚就缩了回去,职业嗅觉和警惕,让他侥幸躲过一劫。
来人果然不是徐福,而是丁浩天,自从苏振鹏消失之后,他便每天都会到这苏门祠堂来上一炷香,祷告一下自己的内心独白。
“苏门的长辈们,看在我每天都虔诚的为你们上香烧纸的份上,就给一点提示,让我尽快找到董事长,好让他回苏门享享清福,安度晚年。”
这般违心的话,只有丁浩天这般厚颜无耻的人才能说得出口,躲在暗处的唐宋,尽量克制自己,不让自己发出任何声响,以免遭来杀身之祸。
“谁?”
丁浩天突然一句谁,可没把唐宋吓出毛病来,以为被他发现了自己,不料祠堂的门,再次推来,这次来的不是别人,正是徐福。
徐福的及时出现,让唐宋提到嗓子眼的心总算是放了下来,擦了擦额头的汗珠,舒展了一口气,躲在暗处,继续藏着。
“阿天少爷,你这天天来给苏门的列祖列宗供奉上香,真是劳你费心了。”
“福伯,都是一家人不说两家话,再说了,如今这苏门都成什么样了,我这做儿孙的总不能冷落苏门先人不是。”
丁浩天惺惺作态的丑恶嘴脸,彻底暴露了出来,居然敢在苏门祠堂大放厥词,不禁让人作呕。
卷一 带血的金手指 第十章尸体不见了
当然,徐福并不会表现出来,纵然他对丁浩天有万千不满,也不会公然反目,那岂不是拿鸡蛋去碰石头的蠢事。
“有阿天少爷这么孝顺的孩子,我想董事长和苏门的列祖列宗都会感到欣慰的。”
“福伯,你这话不对,董事长现在还活着,欣不欣慰的得董事长自己说了才算。”
徐福当然知道丁浩天是有意在试探他,是想从他嘴里打听关于苏振鹏的下落,可丁浩天的这点小伎俩,又岂是徐福这个老江湖的对手。
“是吗?董事长还活着吗?阿天少爷,你可得想办法找到董事长,尽快接他回苏门啊。”
徐福说风就是雨,眼泪花啦啦的就下来了,居然在丁浩天面前演绎了一场情感大戏,演的这么突然,打了丁浩天一个措手不及,毫无招架之力。
“放心吧,福伯,董事长现在病重,正在医院里养着呢,我安排了最好的医生和护理在照顾着呢,待董事长完全康复了,我就把董事长接回来。”
彻底打消了丁浩天的猜忌,看得出徐福的演技功力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送走丁浩天,徐福这才唤出唐宋,把血红棺材里的情况说了一遍,结果让人惊诧不已。
“没错,那副血红棺材,明显有被人撬过的痕迹,不过当我打开棺材的时候,发现里面什么都没有,包括大小姐的尸体也不见了。”
“尸体不见了?会不会是丁浩天已经提前下手了?拿走了东西,然后把大小姐的尸体也毁了。”
“有这种可能,要真是这样的话,这丁浩天可是灭绝人性,连尸体都不放过。”
徐福义愤填膺的臭骂着丁浩天,突然身后传来了脚步声,唐宋警觉的藏身于暗处,徐福同样察觉到了危险,装作一副若无其事的继续自言自语的念着一些佛语。
“福伯,你刚才在跟谁说话,我可听的真切,好像你还在骂我。”
“阿天少爷,你可真会说笑,我跟你往日无怨,近日无仇的。,平白无故的怎么会骂你呢,我这是在念佛语呢。”
“是吗?”
疑心重重的丁浩天左顾右盼的翻找了一番,并没有找到唐宋的藏身之处,原来唐宋早已经趁其不备,窜回了密道内,有惊无险的又躲过一回。
见丁浩天一无所获,徐福总算是舒了一口气,他压根就没有想到丁浩天会闲的蛋疼,杀一个回马枪,差点功亏于溃,全盘皆输。
“说了什么也没有,就我在这里为董事长祈福,希望董事长早日康复,尽快出院。”
“最好是什么也没有,福伯,别怪我没有提醒你,有多少人,多少双眼睛盯着,你自己清楚,最好别耍什么花招,否则的话,别怪我翻脸不认人。”
丁浩天恼羞成怒,是在为自己一无所获而找台阶下,徐福自然不会与他计较,点头哈腰的笑脸相送。
好不容易送走了丁浩天这尊瘟神,徐福长叹了一口气,刚才真是虚惊一场,要不是唐宋反应快,提前回到了密道暗门的话,后果不堪设想。
徐福仔细检查了一下暗门,在暗门的机关的地方,撒上了一些香灰,以此来掩盖暗门的痕迹,未免节外生枝,徐福没有再进密道,多进一次密道,就意味着要多冒一次险,自然也给唐宋和苏振鹏带来不可预测的危险。
徐福做好善后,然后像往常一样,若无其事的从祠堂里走了出来,不过苏振鹏交代要找的东西下落不明,苏千寻的尸体也不翼而飞,这让徐福隐约感到一丝不安。
不过徐福可以肯定的是,从丁浩天依旧对自己的怀疑来看,东西并没有在他手里,如若打开棺材的不是丁浩天,那会是谁呢?
徐福有上百种假设和猜想,却始终没有想到这背后捣鬼的人到底是谁?
既然有人先人一步,徐福也无可奈何,苏门秘技的消失,让苏门局势的走向又增添了一层迷雾。
当务之急是想办法与二小姐苏千影接上头,把苏振鹏还活着的消息告诉她,好让她能坚强的活下去。
可让徐福意想不到的是,有好事者故意把苏门秘技金手指的消息传了出来,而且肇事者说东西已经到了唐宋之手,这让坊间和苏门上下都炸开了锅。
既然消息已经传遍了整个鸡叫城,徐福也无能为力,只好祈祷唐宋能够吉人自有天相,遇事化险为夷了。
金手指在唐宋手里的消息,最后才传到丁浩天这里,这让他颇为不满,冲着手底下的人一通臭骂,当然更让他气愤的是,金手指一旦到了唐宋这个苏门准女婿的手里的话,对他吞下苏门而言,无疑又增添的障碍。
几乎失传的金手指重现江湖,苏振海和苏振平自然也坐不住了,他们身为苏门的后人,如此呼风唤雨的宝贝,岂有不争的道理,当然他们是打着为苏门讨回公道的旗号,扯旗呐喊。
这两个窝囊废自己冒头自然是不会,第一时间就跑到丁浩天这里来诉苦,要丁浩天出头,为他们讨伐唐宋,要回他们理所应当的苏门秘技。
丁浩天又岂会把这两枚棋子放在眼里,当下还需要这两个废物为自己撑腰呐喊,还不能弃子,自然不能直截了当的拒绝,继而说了一堆冠冕堂皇的承诺,无非就是一张空头支票,却让苏振海和苏振平信以为真。
“二叔,三叔,您二老尽管放心,董事长现在下落不明,你们二位就是苏门的主心骨,这关乎苏门生死存亡的宝贝,我一定会帮你要回来。”
丁浩天是捧场做戏的高手,应付苏门老二老三这点智商是绰绰有余了,要不是苏振海和苏振平的昏聩,苏门岂会落入丁浩天这个外人之手。
“阿天办事,我自然是信得过,只是这金手指一旦拿回来,大哥不在,东西自然是要交到我这个做二哥的手里的。”
苏门老二苏振海手里拽着串佛珠,不停的扣动着佛珠,已经开始打起了金手指的主意了,苏门老三苏振平又岂会视而不见听而不闻,赶紧说道:“二哥,你平日里一心向佛,这种关系生死的东西,你不宜过多接触,我想先放在我这里,再合适不过了。”
东西都还没影儿,苏门老二老三就开始掐了起来,这对于丁浩天而言,并不是什么坏事,这两个废物你挣我抢的越发厉害,越没有功夫搭理苏门的正事,自然能让丁浩天少一分顾忌。
二人你死我活的嘴皮上耍威风,丁浩天摇了摇头,嘴角上扬,眼神中闪过一道白光,那神态颇有几分意思。
“东来,不管你用什么办法,就是把鸡叫城翻他个底朝天,也要帮我把唐宋这小子给找出来。”
薛东来跟着丁浩天已经有些年头了,想当初他还是个街头小混混的时候,丁浩天看他比较机灵,便一直让他跟在身边,没想到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薛东来如今也是跟着吃香的喝辣的,而且他还想着苏门大管家徐福的那个位子。
薛东来这人够哥们,够义气,认定了一个主儿,就算是上刀山下火海也在所不辞,丁浩天对他又知遇之恩,自然是言听计从,丁浩天要他往西,他不会往东。
“浩哥,人我已经帮你找着了,现在就在化龙池。”
“化龙池?这小子胆儿够肥,拿了苏门这价值连城的东西,居然是不躲着也不逃跑,这样,你让杨四毛去请他过来,咱们饭桌上谈谈,只要他愿意交出东西,我可以放他一条生路。”
“浩哥,杨四毛估计请不动他,上次就吃了个闭门羹,化龙池这地方邪门的很,我想还得浩哥亲自走一趟。”
薛东来虽然是个粗人,却心思缜密,在一些细节上面,倒是帮了丁浩天不少忙,所以丁浩天一直都信他,而且是掏心窝子的相信。
丁浩天犹豫了一下,紧接着说道:“也好,正好去会会化龙池这帮牛鬼蛇神。”
化龙池虽然是鸡叫城最穷最乱的棚户区,却在这里藏着各路高手,丁浩天要来化龙池的消息很快就传了出来,倒爷是这化龙池的主心骨,自然知道丁浩天此行为何而来。
倒爷第一时间便找到了唐宋,要他尽快离开化龙池躲一躲,倒爷并非担心化龙池因此而受到牵连,而是早就对丁浩天此人有所耳闻,为达目的无所不用其极,不希望唐宋因此而枉送了性命。
“什么狗屁夜宴,分明就是鸿门宴。”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倒爷,该来的迟早要来,该面对的迟早要面对,东躲西藏终究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这场夜宴,纵然是杀机四伏的鸿门宴,我也得参加,我没得选。”
唐宋言尽于此,倒爷又何尝听不出唐宋的苦衷,自然不会再做说客,继而交给唐宋一颗药丸,说道:“这东西能解酒,如果能活着出来,咱爷俩喝它个不醉不归。”
“好,不醉不归!”
让丁浩天意想不到的是,唐宋和化龙池一干人等没有做出丝毫反抗,按说以化龙池这帮最底层的劳苦大众,平日里团结的像铁桶,警察都拿他们没办法,怎么会这么轻易的就把唐宋交了出来?这让他百思不得解。
只不过眼下丁浩天没工夫去想这些,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只要能轻松的带走唐宋,便可万事大吉。
卷一 带血的金手指 第十一章鸿门宴
唐宋被丁浩天带走,苏振鹏有倒爷坐镇,小江红棉照顾,唐宋自然是大可放心,只是丁浩天这场鸿门宴到底是唱红脸还是唱黑脸,唐宋不得而知,只能随机应变了。
唐宋被带到的地方,并非苏门,而是丁浩天的大本营,位于鸡叫城西郊的一个修车厂,这里离市区大概有七八公里的距离,因为属于面临拆迁的老旧区域,所以该搬走的人都已经搬得差不多了,熙熙攘攘的人流让这里多了几分冷清。
这个修车场是丁浩天在没有进苏门之前的容身之地,在一次偶然的机会认识了苏振鹏,才有了今天咸鱼翻身的机会,可他的野心过于膨胀,并不满于现状,内心的黑暗也正是**使然,才会让他一条道走到黑,而且是越走越黑。
唐宋来到修车厂内部,跟他想象的完全不一样,这里并不是杂乱不堪的放着修车工具和汽配零件,而是装饰得富丽堂皇的一个个包间,颇有几分五星级酒店的档次。
至于丁浩天为什么要把这么一个破修理厂,改造成为一个高档酒店,意欲何为?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丁浩天没少这地方干一些苟且的勾当。
丁浩天引路,把唐宋引导了一个规格最好级别的包厢,这个包厢的门牌号贴着‘天府’两个大字,可想而知丁浩天自有他不可告人的用意。
“姑爷,这里可比不得五星级酒店,不过这地儿好,僻静雅致!”
丁浩天是酒桌上的老手,对酒桌文化也是颇有讲究,主位宾位那是信手捏来,唐宋虽然没有见过什么大场面,可对酒桌上的门道也是略知一二,显然丁浩天示意的位置就是主位,看来他这是要唱一曲先礼后兵的大戏啊。
坐下来相互介绍了一番,丁浩天特意提到了他的得力助手薛东来和杨四毛,杨四毛染着一头黄毛,像极了街头混混,其实他就是丁浩天身边的一条恶犬,跟着耀武扬威,逮谁咬谁。
嬉皮笑脸的自我介绍了一番,那乖张跋扈的表情,完全不把唐宋放在眼里。
而薛东来是个黑脸,又不善言辞,像个闷葫芦的坐在一旁抽着烟,据说他是军人出身,退伍转业之后便失业了,流落街头,也成了小混混,在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了丁浩天,让他重获新生,如今成了苏门的保安队长,正想着往上爬,能坐上徐福的那个手握重权的位子。
寒暄了一番,尔后上桌的都是大鱼大肉,同时还上来了两箱茅台飞天,可想而知,丁浩天这么大手笔一定没安什么好心。
紧接着又上来一个大大的纸箱子,箱子上面什么都没有,连一个字都没有,这让唐宋心里嘀咕,丁浩天这又是要唱哪一出?
丁浩天一个眼神,好拍马屁的杨四毛,自然是坐不住了,起身从腰间掏出了一把匕首,冲着箱子就是一刀划了下去,打开箱子,只见红通通的票子异常耀眼,闪得唐宋两眼那叫一个泛金光。
人性本贪,换做谁见了这么多红通通的票子,没有谁不动心的,唐宋也不例外,他不是圣人,穷习惯的他同样对铜臭味充满了**。
可他没有被这种铜臭味冲昏了头脑,都说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丁浩天这么**裸的收买贿赂自己,居心叵测的背后必定藏着一肚子的坏水。
唐宋提醒自己,千万不能上了这贼人的当!
“姑爷,实在不好意思,我对银行不放心,所以平时用的都是现金,这里有两百万,就当是定金,只要你把苏门秘技交出来,我出重金购买,至于钱嘛,你尽管狮子大开口。”
丁浩天之所以这么嚣张,那是因为如今苏门的局势已经基本被他控制,有了苏门雄厚的财力,正是他敢于炫耀的资本。
唐宋自然知道他大费周章的想要什么,可如今苏门秘技并不在自己手中,坊间却不停的在讹传,说金手指已经到了他这个准女婿手里,这不仅让唐宋无解,更让丁浩天眼红。
唐宋清楚,这个谣传是把双刃剑,东西不在自己手里是事实,可不能让丁浩天这么轻易的就知道事实,而是得把这个烟雾弹造得更凶猛一点。
见唐宋有所迟疑,着急的丁浩天又道:“姑爷,这东西可是个烫手的山芋,如今苏门局势不稳,你也是清楚的,你我都不是苏门的外人,放在我这里,总比放在你这里安全,你说是不是?”
丁浩天故意套近乎,把他这个干儿子和唐宋这个准女婿的位子摆在了同一起跑线上,明摆着就是在给自己戴高帽子。
见丁浩天着急上天,唐宋倒是不那么着急了,反正自己烂命一条,东西也不在自己手里,就当陪丁浩天这个伪君子玩一玩得了。
“阿天少爷,这东西可金贵的很,钱是好东西,可单凭这钱,我可不一定会交出来。”
“美其名金手指,自然是金贵了,那姑爷除了钱,还想要什么呢?”
唐宋话里户外都听不出什么破绽,一句话就让丁浩天相信了东西在自己手里,见鱼儿上钩,唐宋将计就计,说道:“如果想要我手里的东西,得答应我两个条件。”
“别说是两个条件,一百个条件,只要我能做到的,我都可以答应,说吧,什么条件?”
丁浩天是为达目的无所不用其极,一个利益熏心的人说出来的话,自然是一个字都不能相信,就当他是放了个屁。
“第一,把我的车开过来,我带你们去拿东西,第二,让我和苏二小姐见一面。”
“第一个条件我可以答应你,第二个条件,容我考虑考虑。”
“不用考虑了,两个条件没得商量,我得先见了苏二小姐,才能带你们去拿东西。”
唐宋态度如此强硬,丁浩天没有正面回应,而是让薛东来去帮唐宋开车。
这辆车就是唐宋的一切,唐宋之所以这个时候要回自己的车,自然是为他下一步打算打伏笔。
这场鸿门宴,没有当场撬开唐宋的嘴,反而着了他的道,这让丁浩天颇为失望,怒火不免从心中燃起。
车很快就开到停车场门口,唐宋示意丁浩天的手下,把那箱钱搬上了自己的后备箱,然后冲着丁浩天道了句谢谢,说道:“阿天少爷,我是个贪财之人,钱我先收下了,待我见了苏二小姐,咱们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你我各不相欠,后会无期。”
丁浩天做梦都不会想到,原本掌握主动权的他,节奏会被唐宋完全带跑偏,这让他心里多少有些沮丧,甚至愤慨!
可看在金手指的面上,他只好打掉牙往肚子里咽。
红通通的票子装箱上车,唐宋独自开着车在前面引路,丁浩天和薛东来上了杨四毛开的车紧跟其后,一路朝苏门开去。
一路上各自心里都装着坏水,打着算盘,唐宋无非是想借此机会见苏千影一面,好让外面的情况告诉她,让她知道苏父还活着,让她坚强的活下去。
而丁浩天压根就没打算让唐宋见到苏千影,而是趁早撬开金手指的下落,只要拿到金手指,自然是不会让唐宋这个眼中钉肉中刺活着离开。
唐宋是专业干滴滴司机的,又是多年的老司机了,车技自然是相当了得,用他自己吹牛逼的话说就是,只要给他一个机会参赛,他要是第二,没人敢拿第一。
当务之急是拿钱跑路,可得找个路况复杂的地方开溜,才能成功的甩掉丁浩天这个跟屁虫。
“不好,这家伙是个车手,我们可能上当了。”
向来谨慎的丁浩天幡然醒悟,他突然意识到了唐宋之所以坚持要开自己的车,明摆着就是要跑路。
“浩哥,别着急,我杨四毛干啥啥不会,要论这开车,可也不是盖的。”
“你?”
杨四毛在丁浩天的心中,那只不过是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街头混混,说他车技牛逼, 那可是头一回听说。
“浩哥,你就坐稳瞧好咯,今儿个我也给你和东哥开开眼。”
杨四毛都这么说了,丁浩天和薛东来也没有别的办法,只好系上安全带,抓住手柄,想知道杨四毛到底是吹牛逼还是瞎扯淡。
只见杨四毛拨动了中控几个按钮,滴滴了几声,应该是切换了某种行驶模式, 一脚油门踩到底,这怠速自然没话说,可这只能说明车好,并不能代表车技。
杨四毛没有说话,只见他戴上了墨镜,放下了遮阳板,接下来的一波神操作确实可以说是一流的车技水平。
为了甩掉丁浩天,唐宋特意找了鸡叫城路况最为复杂的地段,而且这里是前往苏门的必经之路,并不会引起丁浩天的怀疑,能够很轻松的就甩掉尾巴。
原本以为可以上演一出猫捉老鼠的大戏,却不想杨四毛的车技果然不是盖的,跟在后面,而且紧紧的贴在后面,唐宋拿他那时一点办法都没有。
“该怎么办?”
唐宋脑子里一片空白,原本对自己的车技太过自信,却不想遇到了劲敌,千算万算,唐宋都算漏了杨四毛,这废物还能这般神勇,这孙子居然隐藏的可够深的。
苏门肯定是不能去了,回到苏门就如同羊入虎口,丁浩天早已布下了天罗地网,纵然是孙猴子也难以逃脱他的五指山。
卷一 带血的金手指 第十二章追杀
唐宋此刻清楚,纵然是死,也不能落入丁浩天的手里,一旦落入丁浩天的手里,自身都难保,更别说搭救苏千影了。
想到这里,唐宋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漂移,直接调转了车头,他改变了千万苏门的路线,他这个举动印证了丁浩天的猜测,当即便对唐宋下了追杀令。
一路上,杨四毛那是如同一条恶犬般紧追不舍,唐宋知道这么下去,迟早都要败下阵来,得找个能真正展现车技的地方,赌上一把,自己的命就是赌注。
“他这是要干嘛?”
丁浩天有些费解,他是个工于心计的人,却完全猜不透此时的唐宋接下来到底是要干什么,倒是薛东来看出了些许端倪,大胆的做了一番分析,说道:“按现在的这个路线,我估计这小子是要上沙丘山。”
“沙丘山?那里可是砂岩地貌,全线都是盘山公路,那不是去送死吗?”
沙丘山是鸡叫城海拔最高的山脉,因地质由各种砂岩地貌组成,全线又是只有两米宽的盘山公路,靠山一侧常年砂石不断往下坠落,而背山的一面便是万丈深渊的悬崖,一旦不慎跌落,那便是粉身碎骨,万劫不复。
步行上山都要极度小心,更别提开车上山了,这让杨四毛心里多少有些发憷,开始打起了退堂鼓,说道:“浩哥,你确定我们上山吗?”
丁浩天掏出腰间的匕首,抵在了杨四毛的后劲脖子上,说道:“上,这小子敢上,你为什么不敢上?”
杨四毛深知丁浩天的脾气,为达目的无所不用其极,生死关头,更别提什么兄弟之情了,见丁浩天上纲上线,薛东来为免事态升级,赶紧劝道:“浩哥,把这明晃晃的东西先收起来,杨四毛的命早就是你的,又何必较真呢?”
“是啊,浩哥,我就烂命一条,可你不一样,金贵的很,可万一……我说的是万一啊!”
杨四毛知道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他认丁浩天这个大哥,可丁浩天不一定认他这个小弟,哪来的什么兄弟之情。
丁浩天犹豫了,他可不想自己出事,毕竟他费尽心思才拥有苏门的一切,还没开始享受,就把自己的命搭在这上面了。
见丁浩天有所犹豫,薛东来又道:“浩哥,要不这样,你要是信得过我薛东来,你先回去,让我和杨四毛上山,等拿到东西就回来给你交差,怎么样?”
对于薛东来,疑心很重的丁浩天对他却信任有加,只不过这金手指太过于敏感,想亲自拿到手里才放心,却又怕这上山就是玩命,纠结过后,说道:“那成,务必要想办法拿到东西,一旦东西到手,就立马对唐宋……”
丁浩天做了一个抹脖子的手势,那是要杀人灭口的意思。
杨四毛把丁浩天放下车,带着薛东来直奔沙丘山而去,很快便追上了唐宋,这让唐宋深感不安,他深知此去沙丘山凶险万分。
可他的潜意识告诉自己应该这么做,是为了苏门?还是为了苏千影?他心里也没有答案。
杨四毛来势汹汹,显然是要玩命,直接上来就是一通乱战,你死我活的别车,唐宋自然不是怂包,拿出了多年以来的看家本领,不停的与杨四毛在这盘山公路上斗智斗勇。
杨四毛这是杀红了眼,他这是要与唐宋搏命,薛东来见杨四毛要玩命,杨四毛是烂命一条,可他不是,不会傻不拉几的跟着杨四毛一起玩命。
鹬蚌相争渔翁得利,为求自保,薛东来没有劝说杨四毛收手,而是找机会从车里跳了出来,当然这一跳也让他吃亏不少,一条腿直接砸在了盘山公路的岩壁上,一声惨叫之后,闷声许久都说不上话来。
薛东来跳车,杨四毛并没有收手,而是继续与唐宋斗法,势必是要分出个输赢,而盘山公路有人疯狂的飙车,很快就惊动了鸡叫城警方。
沙丘山本就三令五申的不准有机动车上山,让警方瞠目结舌的是不仅车开上了山,还在这盘山公路里飙车,简直就是无法无天。
为此,鸡叫城出动了附近二十辆警车,四十几号警员围追堵截,却不想以唐宋和杨四毛的车技,从山脚下一路来到了沙丘山顶,仍旧没有分出个谁输谁赢。
能活着上山本就是个奇迹,如今毫发不伤的到了山顶,可谓是打破了死亡沙丘山的魔咒,如若这是一场公开的比赛,注定是要载入鸡叫城史册的。
可这毕竟不是比赛,而是你死我活的斗争,唐宋知道杨四毛是不会这么轻易的放过自己,在丁浩天面前,唐宋就是他邀功请赏的筹码。
“唐宋,你我无冤无仇,现在就我和你两个人,把东西交出来吧,别逼我对你下狠手。”
杨四毛是出了名的烂仔,又是玩命的主儿,没有拿到他想到的东西,自然不会这么轻易的罢手,况且丁浩天已经下了追杀令,岂有让唐宋活着离开的道理。
“杨四毛,你以为东西真的在我手里吗?要是真的在我这里的话,我会跟你玩命到现在?”
“你耍我?”
“耍你怎么了?你这样玩命值得吗?你大哥丁浩天不敢上山,薛东来也半道上放弃了,也就你穷追猛打,到头来还不是成为别人的炮灰。”
唐宋尝试对杨四毛洗脑,希望能从言语中撕开一道口子,好让自己全身而退。
听唐宋这么一说,杨四毛为之一怔,说的好像有那么几分道理,可他并没有因此而改变主意,在他看来苏门秘技关乎自己的前程,只要帮着丁浩天拿到东西,谅他丁浩天也不会过河拆桥,六亲不认。
可他的算盘始终棋差一招,丁浩天视情义为草芥,为了上位,跟随多年的干爹苏振鹏,说背叛就背叛了,更别提什么兄弟之情了。
“少废话, 快点把东西交出来,别逼我出手。”
杨四毛突然掏出了一把手枪,黑乎乎的枪口对准了唐宋的胸口,没想到他一个街头混混,居然能搞到枪,在鸡叫城,非法持枪是要掉脑袋的。
唐宋这才意识到这不是一场你追我赶的小游戏,而是你死我活的大戏,苏门的这场变故让他彻底卷入了这场斗阵的旋涡。
“举起手来!双手抱头。”
杨四毛一声呵斥,唐宋不敢怠慢,只好双手抱头,任由杨四毛搜身,在身上搜寻无果,便到唐宋的车上东翻西找遍了,都没有找到所谓的苏门秘技。
这让杨四毛多少有些沮丧,一脚踢在了杨四毛的腹部,只听见唐宋闷哼一声,跪在了地上,杨四毛用枪顶在了他的后脑勺,最后逼问,说道:“再给你一次机会,东西到底在哪里?”
人算不如天算,唐宋原本想戏耍一下这孙子,却不想这孙子居然动真格的了,眼下生死关头,唐宋哪里敢当儿戏,继而说道:“毛哥,东西真不在我这里,生死一念间,要不你先把这容易走火的玩意儿收起来,咱们慢慢聊这么样?”
“别跟我耍什么滑头,你这是要拖延时间,把警察给我引到这来对吧?”
见杨四毛不上当,唐宋灵机一动,猛地回头,一句警察,吓得杨四毛撒腿就跑,跑出了五十几米开外,杨四毛这才意识到这是个幌子,待他回过神来的时候,唐宋一溜烟的早跑了。
只是刚出狼窝又入虎穴,好不容易从杨四毛手里逃脱出来,却被薛东来逮了个正着,他这原本是要坐山观虎斗,等着杨四毛大功告成的时候,坐收渔翁之利,却不想好戏没看成,反被唐宋占据了上风。
唐宋要跑,薛东来岂能让他这么轻易的就跑了,下山的小路就这么一条,周围都是悬崖峭壁,纵然会飞也插翅难逃。
“东哥,怎么这么巧,你不是没上山吗?”
“巧了,我要是不上山,估计你小子就下山了吧。”
薛东来点上了一根香烟,手里的那把明晃晃的匕首不停的摇着,即将日落的阳光照在刀背上,显得异常的锋利,明摆着是想来个下马威。
“东哥真会开玩笑,这太阳都要落山了,得尽快下山啊。”
“是吗?就这么下山,你车不要了吗?”
薛东来可不是傻子,纵然唐宋铁齿铜牙说破了天,苏门秘技不交出来,压根就走不了,更别想活着离开这沙丘山了。
“东哥,快撤,有人来了。”
没等薛东来撬开唐宋的嘴,只听见‘碰’的一声枪响,子弹从唐宋的后背穿过了胸膛,鲜血四溅,场面十分的凌乱。
空气凝固在了空中,只见唐宋闷哼一声,嘴里勉强挤出了两个字,轱辘两个转身,整个人顿时失去了平衡,紧接着不偏不倚的从万丈深渊坠崖而下,落入了这素有死亡谷之称的‘乱葬岗’。
“混蛋!东西还没到手,谁叫你开枪的?”
“不是,东哥,这小子太过于狡猾,我刚上了他的当,我这不是怕他对你不利嘛。”
“草!”
都说不怕强劲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薛东来咬牙切齿,怒火中烧,原本以为可以控制局面的他,却被杨四毛这平白无故的一枪而彻底毁灭。
无功而返,薛东来对杨四毛再有不满,也不能在这里跟他算账,飙车已经引起了警方注意,刚才的枪声势必让警方穷追不舍,当务之急是尽快下山。
“咱们分头下山,记住别走大路。”
卷一 带血的金手指 第十三章神仙姐姐相救
薛东来和杨四毛弃车而逃,下山的大路只有一条,早就已经被警方重重设了关卡,薛东来和杨四毛只好分道扬镳,各自钻进了丛林之中,能不能走出这沙丘山,便只好听天由命了。
警方追上山顶的时候,只见到两辆破旧不堪的车,一辆是唐宋专门用来跑滴滴的车辆,自然是有备案的,而杨四毛这辆车本就是辆套牌车,根本无从查起。
这让警方扑了个空,又无从立案,只能暂且收队。
话说唐宋中枪之后,在坠崖的那瞬间,本以为自己死了,可在昏迷了七天之后,奇迹般的活了过来,只不过自己的全身上下都绑着绷带,看来自己是被崖底的某位高人给救了,这电视剧里头的狗血的情节,居然能在自己身上上演。
唐宋拼了命的想坐了起来,却不想怎么也动荡不得,全身上下阵痛欲裂,看来这次摔的够惨,能捡回一条烂命已经是祖坟冒青烟了。
“别动!不要命啦。”
说话的是个女人的声音,她声音恬静,身材高挑,一头乌黑的秀发却有些凌乱,脸上蒙着丝巾,看来是不想以真面目示人。
“神仙姐姐……这是哪里?”
“乱葬岗!”
唐宋环顾了一下四周,这里是个天然形成的砂岩石洞,经过日积月累的风化作用,才有了这水月洞天的栖息之所。
唐宋很想知道这里是哪里,以此来确定自己到底是死是活,差点就跟阎王爷喝酒了,不想这阎王爷不收,让自己捡回一条烂命,得谢谢人家姑娘。
可这尸横遍野,枯骨满地的乱葬岗,怎么会有人呢?而且还是个大美女。
“神仙姐姐,你叫什么?你怎么会在这里呢?”
“不想死,就别多管闲事。”
美女冷冰冰的回答,明显可以感受出她内心的敌意,这点并不奇怪,能到这乱葬岗的人势必是有故事的人,对人有所芥蒂也不足为奇。
见她不愿回答,唐宋只好闭嘴,不再多问。
她每天都会按时的给唐宋换药,今天也不例外,从她换药的手法可以判断出,这女人原本就是医生或者护士,手法娴熟且懂一些药理,这些用药都是长在这枯骨上的一些中草药,可想而知,她的医术已经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
“还有三天就可以拆除石板和绷带了,为了你好,我建议你这三天都老老实实的待在这里。”
美女起身,准备离开,在她起身的那一瞬间,阵阵中药的清香伴随着女人的体香,随风飘过,让人心旷神怡,不能自拔。
走到洞口,美女突然回头,说道:“对了,你的脸我已经尽力了,能不能恢复原貌,就看你的造化了,还有,我叫花不语。”
“我叫唐宋,我……”
生死一念间的大事,脸能不能恢复根本不那么重要了,能活着已经是烧了高香了。
花不语?这名字有点意思,她的出现,触动了唐宋心里的某根弦,让唐宋心潮澎湃,兴奋不已,可为什么这么激动,唐宋自己也说不上来。
在花不语无微不至的照顾之下,三天很快就过去了,拆石板和绷带的时候到了,唐宋却不想这么快拆,希望美女能再这么温柔体贴的照顾着自己,没有世俗的纷争和惊扰,没有你死我活的斗争,没有心心相念的牵挂和羁绊,就这无忧无虑的这么活着。
可现实不允许,苏门变故,苏振鹏还昏迷不醒,苏千影还在丁浩天的手里,他这个准女婿岂能为求自保而避而不问?他的活着,活着走出这乱葬岗。
“这身衣服是从死人身上扒下来的,我看还算干净,你赶紧给我穿上。”
花不语帮着拆完石板和绷带之后,扔给唐宋一套衣服,这死人的衣服,花不语不说还好,她这么一说倒是让唐宋心生芥蒂,可不穿就没得穿,总不能光着身子在美女面前晃荡吧。
唐宋冲着衣服拜了三拜,嘴里念念有词,无非是不想自己被死人缠上,继而把衣服穿上。
穿好衣服,唐宋活动了一下筋骨,并没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没想到从那么高的地方摔下来,十天的时间不到,医贵神速,花不语简直就是妙手圣医。
花不语递了一把自制的镜子过来,说道:“其他地方都完好无损,恢复的差不多了,这里没有医疗设施,你这脸……我实在是回天乏术了。”
唐宋多少有些紧张,生怕自己原本英俊潇洒的脸彻底给毁容了,他深吐了几口气,鼓足了勇气对着镜子一看,果不其然,疤痕累累,尤其是有两道眉间的刀痕,估计是被这些锋利的砂岩所致。
要说带着这张脸回到化龙池,估计没人能够认得出来,唐宋一开始有些沮丧,可转念一想,如今有多少人想要从他这里得到苏门秘技,就有多少人想要他的命。
换一张脸回苏门,至少可以省去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想到这里,唐宋瞬间豁然开朗起来,说道:“不语姑娘,谢谢你救我的命,你的大恩大德,将来如果有机会我一定报答。”
“别说什么将来了,未必你觉得还能走出这乱葬岗?”
“梦想还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
唐宋是天生的乐观派,花不语却不以为然,毕竟她已经在这乱葬岗里待了三年了,若能走出去的话,早就走出去了。
“三年?那这三年你是怎么坚持下来的?”
让唐宋不敢置信的是,花不语居然能在这乱葬岗坚持三年,可以想象这个女人的骨子里的韧性和不服,或许在她心里藏着某段难以忘怀的故事。
“先吃饭吧,要不要喝点我亲手酿制的葡萄酒。”
花不语给唐宋倒上了一满杯葡萄酒,这地方有吃有喝的已经不容易了,没想到花不语还能酿出这么醇香地道的葡萄酒,这个女人着实不简单呐。
唐宋对花不语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不仅是对她的容貌充满了好奇,对她是如何落入这乱葬岗?又是如何孤身一人坚持下来三年?太多的神秘色彩,让人越发想走近她的内心。
我欲将心照明月,谁料明月照沟渠,花不语哪里愿意坐下来说出那段不堪回首的往事,不是心结没有解开,而是在这乱葬岗,活着比什么都重要。
吃过晚饭,花不语收拾完,点上了一个火把,在这乱葬岗,没有电灯,没有网络,有的只有原始社会的就地取材。
达尔文的进化论有说,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看得出花不语早就已经适应了这里的生活,而且三年的时间,让她一个柔弱的女子变成了无所不能的女强人。
“你不跟我进去吗?”
花不语主动邀约,原来她点燃火把,是要往山洞里面走,莫非这里头有离开乱葬岗的密道?不可能啊,要是有密道的话,她何苦会困在这里三年之久呢?
唐宋多少有些失望,不过出于好奇,还是跟了进去,一路上尾随着花不语,朝着洞内越走越深,仿佛这洞内永无止境,洞中有洞,蜿蜒崎岖,要说这第一次来,无疑被这宛如迷宫的山洞彻底搞晕。
显然花不语不是第一次来这里,这里潮湿而阴冷,越往里走越阴寒,说是个冰窖也不足为过,冻得唐宋那是直打喷嚏。
接连三声响彻洞内的喷嚏,吓得藏在洞内的蝙蝠横冲乱撞,群魔乱舞,彻底打乱了洞内原本能听见水滴声的宁静。
“把这件貂皮披上!”
花不语犹如雪中送炭,可她哪来的貂皮?在这乱葬岗,除了死人就是枯骨,该不会又是从哪个不慎坠崖身亡的死人身上扒下来的,披上身上那自然是浑身的不自在。
可这里头冷飕飕的要冻死人,唐宋只好勉为其难的披上的大貂,继续跟在花不语身后,往洞内最深处走去。
唐宋记得在一些盗墓小说里看到过一些类似的情节,不过他压根就没想着花不语会领着自己去盗墓,况且自己也不想赚这死人的钱。
一路上不是蝙蝠,就是一些虫子的骚扰,倒是没有出现盗墓小说里头那些诡异和惊悚。
只不过让唐宋细思极恐的是,花不语这么一个弱女人,居然对这里轻车熟路,莫不成她以前单独来过这里,那这么一说的话,她胆儿也忒肥了。
唐宋没敢继续往下想,纵然花不语不是什么好人,那也已经上了她的贼船了,现在回头也来不及了。
可转念一想,她要真想害人,自打自己摔下来那一刻起,就已经是具尸体了,又何苦要费劲心思的救活自己呢?
对花不语古怪而又离奇的经历,唐宋此刻脑海里一片空白,无法对她做出该有的判断。
“到了!”
正当唐宋费这劲的琢磨着花不语的时候,她突然停下了脚步,把火把插在了一个已经锈的满身是灰的火把架上,借着火把通亮的照明,唐宋仔细的环顾了一下四周。
这里除了年代久远四周布满了灰尘,潮湿阴冷以外,并没有什么异样,只不过在这半椭圆状的空间内,正中央摆着一副崭新的血红棺材。
唐宋第一眼见到这副棺材的时候,顿时傻了眼,这棺材似曾相识,好像在哪里有见过?唐宋琢磨了片刻,突然想到了什么。
“没错,这棺材在苏门见过。”
卷一 带血的金手指 第十四章苏门秘技
唐宋心里嘀咕着,却并没有说出声,只见花不语一把掀开了棺材盖,只见里面一具女尸呈现在了面前,这尸体不是别人,正是苏振鹏费劲心思,想尽了办法,想要保存下来的苏千寻。
苏千寻一丝不挂的躺在棺材里面,身体红亮通透,脸上还泛着血丝,丝毫看不出有任何尸斑,如那千年老尸恒古不化不难神奇。
“这不是苏大小姐吗?她怎么会在这里?”
“你们认识?这个说来话长,我就长话短说吧,这女人呢,我也不清楚是谁将她连人带棺送到这乱葬岗,噢,不对,不是扔下,而是放下来的,我怕中途有什么变故,所以才连人带棺的把她弄进了这如同冰窖的洞内,希望能帮忙做什么。”
面对这种场面,面对活脱脱的死人棺,别说花不语一个弱女子了,就算是唐宋见了,也得吓虚脱了不可,可环境让花不语不得不硬着头皮面对。
“你做的没错,只有保住了这尸体,才能保留证据。”
“不过这地方虽说是阴冷,可这棺材已经有些裂缝,估计这尸体撑不了多久就要会腐烂。”
花不语指着尸体已经泛起了尸斑的右腿说道,唐宋仔细打量了一下尸斑,又检查了一下棺木,应该是有人偷梁换柱,挪动棺木的时候,不小心碰坏了棺材板,导致棺材出现了细微的裂缝。
加上花不语掀开了棺木盖子,无疑又增加了棺内的空气,纵然有这零下十几度的山洞护体,估计尸体也难以长久保存下来,得尽快想办法保住苏千寻的尸体。
“还有这个,我可保证没有看过,再说了,里面都是类似一些甲骨文,冷冰冰的让人找不着北。”
“这个也是留在棺材里面的?”
得到了花不语的肯定回答之后,唐宋多少有些激动,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这本应该就是苏门秘境的金手指了,没错!铁定没错。
怪不得徐福会扑了个空,原来是早就被人移花接木的转移了,可这位藏在幕后的高人到底会是谁呢?
唐宋兴奋的有些过头,就差没有冲上去抱着花不语了,万幸的是,东西没有落入丁浩天之手,只要没有落入丁浩天之手,苏门要想翻盘,就有一线希望。
见唐宋激动的两眼泛着泪光,花不语有些好奇的多问了一句,说道:“这本书到底是什么东西?你为什么会……”
“不语姑娘,你可立了大功了,如果有机会出去,我一定为你邀功请赏,还给你介绍个男朋友。”
“什么邀功请赏,什么狗屁男朋友,我看你是昨晚没睡醒吧,能活着已经不得了了,走了,回去吧。”
花不语一盆冷水泼了过来,泼得唐宋那叫一个透心凉,冻得全身上下都瑟瑟发抖,只好跟在花不语屁股后面,屁颠屁颠的走出了山洞。
出了山洞,唐宋捧着苏门秘技看了半天,上面的图案和文字,是用他们行内人的一些特殊符号和书写流派,应该只有苏门的少数人,像徐福这样的苏门核心骨干,又是苏门的忠仆,才能知道这些鬼画符到底表达的是什么意思?
眼下困在这乱葬岗,能不能出去都是个未知数,更别提什么找到苏门的人了,为今之计只有尽快找到出口,离开这睁眼闭眼都是枯骨的乱葬岗。
见唐宋一脸苦闷,花不语拿出一个本子出来,本子已经泛黄发旧,看得出跟随她有些年头了,原来本子里头记载的都是乱葬岗的位置和一些详细的标注,哪里是什么方位,海拔多少,经纬度多少,都有一些大概的纪要。
换做这里是兵不血刃的战场,这本子里记录的每一个字都是军事情报,看来被困三年的花不语并没有放弃离开这里,如此韧劲,着实让人刮目相看。
“如果没有错的话,乱葬岗三面环山,一面环水,环山的三面都是万丈的悬崖峭壁,又是砂岩地质,没有任何攀爬的着力点,换句话说那些看似能着力的地方,一碰即碎,根本不可能从这悬崖上去。”
花不语已经对三面悬崖做了深度的调研和实践,这些可靠的数据无疑成为接下来离开乱葬岗的宝贵资源。
“这么说来,唯一的出路,很有可能在这水底下?”
花不语点了点头,对自己的判断充满了自信,又道:“没错,三年的时间让我学会了生存,学会了自救,却始终没有战胜心魔。”
花不语口中的心魔自然是怕水了,女生怕水也无可厚非,而唐宋却很会水,他打小就在福利院长大,后来偷偷的溜出了福利院,而正是福利院这段不堪回首的日子,让他感受了人间冷暖和生死存亡。
福利院美其名是福利的名义,却暗藏着太多的腌臜的东西,福利院的管代和同伴都没有人情可言,除了恶言相向就是凄凉压榨,唐宋受够了这里的所有人。
原本是个旱鸭子的唐宋,却因为和同伴打架,而被管代无数次扔进福利院门口的池塘,整个院子的垃圾和污水都是往这里排放的,所以这个池塘的水恶臭难闻,寸草不生。
而年幼的唐宋一次又一次的被扔进池塘,却又一次又一次的爬了上来,说他是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也不为过,久而久之,原本怕水的他,就这样为了活命而学会了游泳,保住了一条烂命,才有后来搏命逃出了福利院的魔咒。
听了唐宋凄惨的故事,花不语颇有些感同身受,看得出她也是个苦命的孩子,同是天涯沦落人,腊月里的萝卜动了心。
花不语趁唐宋不注意的时候,擦拭了一下眼角的泪水,这个细节却无意之间,被唐宋逮了个正着,关切的问道:“你哭了?”
“没有,风大,眼睛里进沙子了。”
“要不我帮你吹吹。”
“不用……”
没等花不语拒绝,唐宋已经凑了上来,像极了流氓,吓得花不语身体不禁后退了几步,也正是她这摆动身体的瞬间,那块蒙在她脸上的丝巾滑落了下来。
与此同时,伴随着山间的雾水,呈现出来宛如一朵刚出浴的芙蓉,沉鱼落雁,闭月羞花都不足以形容眼前这让人窒息的美!
一时间唐宋词穷的都想不到什么来赞许,此景只因天上有,人间能得几回见,更何况这里是死气沉沉的乱葬岗呢。
“不……不好意思!”
唐宋是个俗人,哈喇子早已经流出了半截,此情此境,花不语也并没有生气,而是捡起丝巾递给唐宋,说道:“擦擦,瞧你那色眯眯的样子。”
花不语说完,嘻嘻直笑出了声,然后有些娇羞的扭头转身回了山洞。
唐宋久久都不能忘怀,许久才缓过神来,擦了擦嘴角的哈喇子,心里叹道:“如此人间尤物,岂能废在这乱葬岗上。”
从这一刻起,唐宋发誓都要走出这乱葬岗,而且是要带着美人花不语一起离开这里,可为今之计只有一条路可以选,那就是走水路,可这水下的情况到底有多复杂,又有谁知晓呢?
如若水下是深不可测,惊涛骇浪,纵然有再好的水性,只身下水只不过是莽夫的行为,得有个万全之策,方能大胆一试。
足足思考了三四天,唐宋并没有想到什么万全之策,倒是花不语有了主意,她大胆的假设,如果有这么一艘船的话,是否可以走水路逃生。
可这荒山野岭,满地枯骨的乱葬岗,连一颗枝繁叶茂的树都看不见,更别提找造船的材料了。
“人骨行不行?”
花不语是真敢想,不过想想她已经被困了三年,什么事情不敢想,什么事情不敢做,她这么一提醒,倒是点醒了唐宋。
“真有你的啊,人骨倒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找一些还没有腐化的人骨,又硬又脆的那种,做一个竹筏,一定能漂浮了起来,这样至少不需要下水去送死。”
“只能这样了,就当是死马当活马医了。”
花不语也赞同这个观点,对于她这个被困了三年的女人而言,能想到的方法都已经试过了,走水路也未尝不可一试。
两人相视而笑,就这愉快的决定了,接下来的活儿,就是收集品质优良的上等人骨,需要能够足以抵抗长时间的海水浸泡和暗礁碰撞的材质,才能尽可能的走的更远。
有点荒岛求生的意境,荒无人烟,枯骨满地,有美女作伴,要是能活着走出去,唐宋发誓一定要把这段离奇的经历记录下来,形成传记,然后找一家出版社,自费都要出版。
唐宋心里独自yy了一番,只不过他是在苦中作乐,况且眼下这竹筏即使是做出来了,也不一定能离开乱葬岗这片一望无际的水域,一旦失败,接下来要面对的就是死亡。
真的做好了视死如归的准备吗?唐宋扪心自问,纵然是自己不怕死,总不能带着花不语这么个美人胚子一块儿去死吧?
他突然犹豫了!
唐宋犹豫的不仅仅是水路前方艰难万险,而是关心躺在棺材里的苏千寻,她那正在腐化的尸体,极有可能导致证据的丢失,这可是关乎一起案情重大的谋杀。
花不语事无巨细的察觉到了唐宋的犹豫,转而问道:“你是不是在担心苏大小姐的尸体?”
卷一 带血的金手指 第十五章倾诉衷肠
都说女人如果能像男人肚子里的肥虫一样善解人意,那铁定迷得男人那叫一个晕头转向,而花不语就是这样的女人。
“不错,她可不是简简单单的一具尸体,很有可能牵扯出一桩谋杀案,我们要是就这么走了,她的尸体就没救了。”
话说到了这份上,唐宋也不再藏着掖着,而是直接把心里的想法一五一说的说与花不语,花不语却轻松的说道:“这个好办,我留下了,这个山洞常年都是零下十几度,只要妥善安置一下,应该能撑一些时间,你一旦豁出去了,自然会回来就我们,我信得过你。”
花不语语出惊人,看得出她不是在开玩笑,轻描淡写的说留下来就留下来,果真是被困三年之后的淡如止水的心态。
她一句信得过,让唐宋感动的稀里哗啦的,相处了三个月的时间,让彼此有了无需多言的信任和感情,而这份微妙的感情正在彼此的内心里发酵。
而关于这种感情的变化,却谁也不愿意戳穿,看破不说破,或许将这份彼此都羁绊的感情,埋藏在内心深处是最好的选择。
不过以唐宋现在天不怕地不怕的尿性,又怎么会让一个大美女孤身一人,留在这枯骨满地的乱葬岗,与苏千寻的尸体为伴,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唐宋当即做了个大胆的决定。
他这个决定,足以让花不语感受到他这个大丈夫应有的人格魅力。
“你确定真要这么做?”
花不语多少还是有些困惑,毕竟要活着离开乱葬岗已经是破天荒了,还要带上一具尸体?这不是儿戏是什么!
“难道咱们还有别的选择吗?我们可以在苏大小姐的尸体上做一些处理,尽可能的做一些冰袋,加上海水本来含有大量的盐分,如此可以不让尸体腐化的那么快。”
敢这么想已经让人难以置信,而敢这么做,估计也就只有唐宋这头一份了。
唐宋的决定,花不语并没有提出反对,因为她知道,人在面对生死的时候,才能激发出一些从未开发的潜能,她相信唐宋,相信唐宋能带自己离开这了无生趣的乱葬岗。
被困三年,已经让她看透了生死,原本打算能过一天算一天,可唐宋的到来,又点燃了让她活下去的希望,人只要有希望,就有机会看到明天的太阳。
编制人骨竹筏,制作冰袋,加上做好水路攻略,足足筹备了两个多星期,在经历了两个多星期的朝夕相处之后,唐宋和花不语的感情迅速升温,双方对彼此,从了解到独白已然到了白热化的阶段。
即将离开这毫无留恋的乱葬岗,花不语拿出了所有能吃能喝的东西,摆在了山洞门口,特意摆上了她亲手酿制的葡萄酒,美酒佳肴再配上一轮明月,这便是良辰美景。
“明后就要走了,有没有值得念想的地方?”
唐宋冷不丁的这么一问,倒是提醒了花不语,小抿了一口葡萄酒,略有所思的说到:“这里除了死亡就是死亡,并没有什么值得留恋的地方,只不过想对这朝夕相处了三年的地方道声谢,是这里让我学会了什么叫生存,什么叫孤独,什么叫活下去的希望。”
花不语发自肺腑的感言,让唐宋感受到了外表柔美,内心坚强的另一个她,能与这样充满韧性的美女相识,也不枉来这乱葬岗一遭。
“我敬你,敬这让你学会坚强的地方。”
唐宋举杯,一饮而尽,然后拿起花不语那把集切水果、做手术于一体的匕首,在洞口的石壁上写上了自己和花不语的名字,并配上到此一游的万丈豪情,与那乱葬岗三个大字遥相呼应,颇有几分武侠小说里描写的意境。
“没错!敬天敬地敬自己,如果能活着出去,我一定手刃仇人,报仇雪恨。”
花不语本就不喝酒,一满杯下肚,醉意立马就提上来了,嘴里也说着胡话,面色潮红,娇羞的像朵红牡丹,加上撩人的姿色让人欲罢不能。
她之所酿葡萄酒,那是这乱葬岗唯一能长出蔓藤的物种,闲来无事,只能以葡萄作伴,用情至深,才会酿出如此甘甜的葡萄酒。
都说酒后吐真言,看得出花不语是真的喝醉了,才会把心中积压了三年的不快宣泄了出来,被困三年,心怀仇恨,却无人诉说,好不容易有人倾诉,唐宋自然愿意当她这个倾诉人。
“说出来会好受些,尽情的说出来吧。”
唐宋一句尽情的说出来,让一直逞强的花不语彻底奔溃,眼泪哗啦啦的就流了下来,可以想象,她是遭了多大的罪孽,受了多大的冤屈。
转念一想,能到这乱葬岗的人,都到了你死我活的地步,能不受委屈,不遭罪受吗?
她不愿说,唐宋也不便多问,随她靠在自己的肩膀上,成为她此时此刻的坚实后盾。
哭过之后的花不语心情畅快多了,酒也醒了,她擦了擦眼泪,很不好意思的从唐宋身边移开,一脸羞涩的说到:“不好意思,让你见笑了。”
“哪里的话,要不是你,我估计早就成了一地枯骨,所以说我还得感谢你呢,如果有机会离开这里,我请你吃饭,吃鸡叫城最地道的小吃,怎么样?”
“好呀好呀!你出去有什么打算?”
看得出花不语已经重拾信心,对未来充满了憧憬,能放下仇恨,或许是给自己最大的惊喜。
她这么一问,确实把唐宋问住了,一心想着离开乱葬岗,却从未想过离开乱葬岗之后的打算。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若真能出得了乱葬岗,还能回到鸡叫城,回到化龙池吗?唐宋心里也没有答案。
唐宋回到鸡叫城的时候,已经是后来的三个月以后了,至于是如何从乱葬岗回到鸡叫城?期间又发生了什么?唐宋没有提,也不愿再提,因为他这次回来,是一个人回来的,没有带回花不语,也没有带回苏千寻的尸体。
回到鸡叫城,唐宋并没有直接回到化龙池,一来没有脸面见倒爷和雪柔他们,二是躲避丁浩天的眼线,消失了半年的时间,却并没有打消丁浩天继续寻找金手指的野心。
虽说现在这张脸,没有人能够认得出自己,可小心驶得万年船,多留一个心眼总该不是什么坏事,再说了这次大难不死,能活着回来,已经是烧了高香了,别在拿鸡蛋碰石头做无畏的牺牲了。
如今好不容易才拿到了苏门秘技,却不想这是花不语拿命换来的,唐宋于情于理都得物归原主,尽快交给苏千影,只有她才是苏门名正言顺的继承人。
没办法回化龙池,但必须得找个地方落脚,尽快在鸡叫城安顿下来,想办法联络上徐福,才有机会把苏门秘技交给苏千影。
思来想去,在诺大个鸡叫城,能信任的就只有张先发了,与张先发的交情不算老铁,但也算得上是一起扛过枪的兄弟。
他也是干滴滴车司机的,上次要不是唐宋及时赶到,估计张先发早就一命呜呼了,凌晨三点多,被几个歹徒挟持,带到了鸡叫城郊外,幸好唐宋及时赶到,才让他虎口脱险。
从此江湖人称‘发哥’,众人口中的‘财神’,一夜之间成了唐宋的小弟,老大变老二,这在出租车行业还成为了的哥们茶余饭后议论纷纷的谈资。
张先发嘴上不说,可心里早就认定了唐宋这大哥,在接到唐宋的电话之后,马上开车就来接唐宋。
见到唐宋的第一眼,可把张先发吓坏了,以为是认错人,在再三确认之后,这才认定是如假包换的唐宋本人。
“老唐,你这到底发生了什么,你这脸……群友们都在传,说你死了,说你掉下了乱葬岗,打死我都不信,那要真掉下去了,粉身碎骨,万劫不复啊。”
“财神,他们传的没错,我就是刚从乱葬岗出来,可谓是九死一生啊。”
“啥?”
张先发听完唐宋的回答,整个人都不好了,脸色苍白的有些胆颤,支支吾吾的说道:“老唐,你可别吓我,你到底是人是鬼啊?”
“别闹,赶紧开车,赶紧找个地,我已经几个月没有洗一个舒坦的热水澡了。”
张先发回头望了一眼唐宋,确定是人不是鬼之后,猛踩油门,直奔碧水云天的方向呼啸而去。
一路上,唐宋把这六个月的来龙去脉简单的说了一下,但凡是谁,都感觉是在听冒险小说,完全难以置信有人能从死亡之谷乱葬岗活着走出来。
当然唐宋忽略了走水路出来的那段情节,他不愿多提,因为这是他内心深度的疤痕,他食言了,他没有把花不语带出来,没有把苏千寻的尸体保存好,他没脸再提,更不愿意诉诸与人。
“老唐,回来就好,回来就好啊!这次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今晚你什么都别想,一会我帮你安排两个学生妹,让你舒舒服服的泡个澡,去去这晦气,就当是为哥哥接风洗尘了。”
唐宋是在阎王爷那里报过到的人,对生死已然看淡,可他却变得更加惜命,因为他这条命已经不再是自己一个人的,而是承载着花不语,苏千寻,苏千影,以及整个苏门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