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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巧针管     回到三国当暴君txt下载     回到三国当暴君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十六章 喜极而死

    程远志想买洛阳,那就答应他咯。分文不取,将洛阳卖给程远志,反正洛阳又不是邓茂的,空口白牙说大话,一点儿都不心疼,还能表表忠心。

    这一波,稳了。

    程远志被邓茂给气笑了,十万贯就想买洛阳?要是败家子一些,怕是连洛阳城门都进不去。

    邓茂的态度极好,好歹是程远志的嫡系,还是得缓缓教导,培养一下,首先是教邓茂要有自知之明,程远志冷笑道:

    “就你?你也想像天子一样,坐拥洛阳?别逗了,邓茂你呀,就算穿上龙袍,也不像太子。撒泡尿照照自己吧,本使君懒得和你这蠢货一般见识。”

    对邓茂生气,就是拿邓茂的愚蠢来惩罚自己。

    亏了。

    程远志决定宽恕邓茂,对别人的傻逼大度,就是对自己的修养最大的提高。

    程远志又喝了一大杯酒,突然将身上的衣服扯下,大声吼道:

    “众将听令,你们看看,看到没有?本使君胸怀大痣,你们好好跟着本使君干一番事业,绝对不会亏待你们。明天,就定在明天,本使君亲自去洛阳,向天子讨要个刺史和太守的官当当,等本使君回来,统统给你们封官,不要钱。”

    袒胸露肩的程远志果然有一块大黑痣,正在胸前,也算是奇人异士了。

    坐在下面的刘备强忍着不吐,不敢直视,就差直接起身避席了。

    张飞举起酒埕,不往嘴里送了,直接高举过头,淋了下来,开始洗眼睛。

    关羽干脆闭上了眼睛,不看为敬。

    邓茂退了二步,摸到了门槛,就想偷偷溜走,去督促物资也好过在这里辣眼睛。

    程远志看着众将不发一言一语,还以为众将都被自己给震住了,打铁趁热道:

    “本使君去洛阳之后,广阳郡的内政就全由玄德和邹靖处理,要让百姓都吃饱饭,不然本使君回来饶不了你们;郡城内的兵马全都交给云长和翼德操练,顺便多多征兵。本使君回来,要看到五万精兵。这不难的,本使君之前领过兵,手下五万大军呢,你们啊,将这五万练成精兵就行了。”

    闻言,刘备、关羽和张飞如坐针乩,脸黑如炭。

    吃饱饭?这广阳的百姓之前被拉去充军,荒了田地,现在别说吃饱了,有粮食可吃,吊命就不错了。

    五万精兵?之前的五万黄巾,老弱病残,妇孺幼童,这也能叫得上是大军?还练成精兵?

    这闹哪样呢。

    不过,也不是没辙,像程远志说的,这世道有钱就能解决大部分问题,剩下的小部分问题就是没钱。

    刘备用眼神制止了关羽和张飞的发问。

    倒是邓茂抢先一步,问道:

    “使君,那末将呢?末将做什么?”

    程远志听了,气不打一处来,刚发号施令结束,不该是歌功颂德的时候吗?这邓茂不应该好好恭维,大声喊“使君英明”的吗?

    程远志抄起酒樽,就往邓茂的头砸去,怒道:

    “你个不长眼的东西,还问,本使君要到洛阳一游,你不替本使君把广阳全部的钱财运过去,难道本使君到了洛阳吃西北风吗?要是短了本使君之用,本使君先吞了你。”

    听到程远志还要将广阳的钱财拿走,刘备等人心底一凉,绝望了啊。

    刘备刚想进言,哪怕被程远志抽几鞭也好,这钱肯定不能动呀,没钱怎么有粮恰饭啊。

    “啊,老夫...老夫...”倒是邹靖过于激动,竟是一口气喘不上来,直挺挺地晕了过去,挂掉了。

    可怜的邹靖,七老八十了,只是一个小小的校尉,被暴躁的程远志给活活吓死。

    邹靖长这么大,就没见过有一个地方能让百姓吃饱饭的,哪怕是涿郡也不行,程远志这是强人所难。

    刘备急忙跑了过去,摸了摸邹靖的鼻息,抬头禀报道:

    “使君,死了,邹校尉没气了。”

    刘备刚说完,程远志大怒,骂道:

    “死了?你才死了呢,本使君活得好好的,再敢诅咒本使君,小心本使君把你的舌头割下来。”

    “邹靖没气,死就死了,人老不死为妖,邹靖这是看到本使君重用他,喜极而死的。不用伤心,重用的机会,你们也会有的,好好干。”

    喜极而死?刘备差点心梗,追随邹靖去了。

    “好了,本使君乏了,先歇息了。”程远志起身,穿回了衣服,朝着卧室走去。

    吃好喝足,再睡一觉。人生的幸福莫过于此,都是生活的点点滴滴。

    “使君,使君...”刘备在后面拼命地喊程远志,这事还没说完呢。

    程远志不理,故意当作没听到,急急离席。

    一群大老爷们,有什么好说的。

    程远志心知手下众将,要培养就得压担子,先将任务分派下去,完成得了,那是本份,完成不了,鞭子侍候。

    再说,明天还得早起,出发洛阳呢,在这些尽瞎扯,没意思。

    广阳这地方还是太小了,身怀大痣的程远志,怎么能困在一郡之地呢,去洛阳,买不下洛阳先瞅瞅也好。

    洛阳!

    程远志来到洛阳城门下,不禁感叹:

    “啊,这洛阳真大,啊,洛阳人真多。”

    没法,程远志胸怀大痣,但黑痣不是笔墨,说不出文绉绉的赞美之词来。

    掏出一小锭碎金块,程远志悄悄地拉过看守城门的军兵,问道:

    “军爷,敢问这天子行宫怎么走?或者怎么才能见到天子身边的人?”

    乡下来的程远志还是很有事业心的,决定先把买官的诏书弄到手,这样在洛阳玩起来,才有心情。

    买官嘛,自然是直接找天子咯,天子找不到,那找找天子身边的人也行,反正都是投金问路,用金钱砸开一条官道。

    守城的军兵将塞过来的碎金块抛了抛,一手接住,不用称量就能掂量出这块金子的份量,冷笑道:

    “哼!哪里来的莽夫,乡野之人,这点小小的敬礼,连城门都进不去,还敢耽误军爷的时间,问及天子。去去去,哪儿凉快哪儿去。”

第十七章 某要买官

    守兵没功夫跟程远志计较,太费时间,守着洛阳的城门,人来人往,雁过拔毛,一整天下来的收入,那可是日进斗金。

    区区一小块碎金子,守兵还真瞧不上。

    守兵连和程远志说话,都觉得掉价,说罢就伸手推开了程远志。

    这还得了?

    程远志可是来买官的,要当刺史和太守的,万一连洛阳城门都进不去,回去还不得给刘备几个笑死。

    从衣袖里又掏出了一块完整的金子,足足有五两之重,再次塞了过去,程远志不说话,只是笑了笑。

    守兵接过金子,放在嘴里用牙咬了一下,顿时就笑了,说道:

    “嗯,成色不错。进城吧,天子的话,你就别想了,别说是你,就算是军爷我也见不到。我看你是从乡下来的,来买官的吧?进了城往右一直走,看到西园卖官所,就是了。”

    得了一块金子,能比得上盘查一百人了。守兵心情大好,不介意给程远志指指路。

    再掏出一块沉重的金锭,往守兵递了过去,程远志还是不说话,笑得更欢了。

    爽朗!

    买官的人,守兵不是第一次见,但从没见到出手这么豪气的。

    守兵暗恃,今天真是走了大运,就差直接跪下,喊程远志叫金主爸爸了。

    喜形于色的守兵突然一拍大腿,朝着城门的手下,吼道:

    “来人,备车。”

    守兵说完,又转头对程远志献媚道:

    “先生,洛阳城大,我这有马车,可送先生到西园。还请先生上车。”

    刚才那块金锭,能买一千辆马车了。

    守兵看着程远志三大五粗的模样,为了钱财,居然违心地称呼程远志为先生。

    以文人士子相待。

    程远志点了点头,大步跨上马车,心情畅快极了。

    舒服!

    这守兵就是不能跟他好好说话,刚才问点小事,非要甩脸子,程远志可不受这个气,瞬间用金块打脸。

    进了洛阳城,坐在马车上的程远志可就眼花缭乱了,就像刘姥姥首次进了大观园。满眼尽是楼房酒肆,街道两边的商贩车水马龙,摆得琳琅满目,卖什么的都有。

    广阳对比起洛阳,那不是乡下,简直就是废墟。

    马车很快就将程远志送到了目的地:西园卖官所。

    程远志下了马车,一股浓厚的胭脂味袭来,很是刺鼻。一张书桌前,排起了长长的队伍,各色各样的人都有。

    程远志笑了,暗道:

    “排队买官?还真有意思。”

    程远志才不排队呢,越过队尾,直接走上前,冲到那个正在埋头书写,认真登记的人身前,大声吼道:

    “某要买官。”

    程远志心想,有人来送钱,想必那人会一脸笑容,起身周到的招待。

    可惜,并没有。

    那身穿宦官宫服的男人竟是连头都没抬,手里写个不停,笔如蛇走,权当没听见,浑然不搭理程远志。

    这时那条排队的长龙,不愿意了。

    “买官?谁来这里不是买官,不准插队。”

    “就是,不买官,来这玩呢,滚后边排队去。”

    “乡野莽夫,有几个臭钱就想插队,找死。”

    “我已经排了三个时辰了,你要是敢插队,敢我买不到官,今天别想能走出洛阳城门。”

    ......

    群情汹涌。

    程远志根本不理会那些叫嚷的人,有时候狗吠了你几声,总不能蹲下去,也跟着汪汪汪吧,就当是蚊子嗡嗡叫就行了。

    掏出一块金砖,直接砸到那宦官的笔前,程远志怒道:

    “某要买官。”

    无往不利的金石为开。

    这时,看到金砖,宦官终于停了笔,抬头望向程远志,扯着鸭嗓子腔,阴冷地道:

    “哦,你要买什么官?”

    一块金砖,最多只能买一个县令的官职。

    宦官手里的诏书,大多都是县令,以及县令之下的。

    每天都有人排队前来买官,但一般都是出不起县令官职以上价钱的小商贾。宦官经手卖出去的,基本都是偏将军、裨将军,偶尔能卖出去一二个县令、主薄和校尉。

    不过,程远志出了一个金砖,还是值得停笔接待一下的。成交了这金砖,能顶得上宦官写一百份低阶的官职了。

    程远志不识字,瞅了一眼宦官桌前的诏书,发现看不懂,但程远志知道能在这里登记的宦官,肯定不会是西园里的主事头头,买小官还行,大官的话,宦官绝对做不了主,便大大咧咧喊道:

    “这金砖是给你的,不是买官的钱财,某要见你这里主事的,某买的官,你做不了主。”

    这般豪气。举手投足就送出了一块金砖,那可是一个县令的价钱,能置换三千贯五铢钱了呢。

    宦官笑了,悄无声息地将金砖迅速收入衣袖,指了指另外一间房门,道:

    “你运气不错,今天正好宫里来人了,你且先在张常侍的歇息之处候着吧。”

    的确,如果是谈大买卖,比如像三公、或各种五品以上将军之类的,宦官还真做不了主。再说,得了这一块金砖,宦官很满足了,这可是额外的收入,还不用与人瓜分,纯粹是自己赚的。

    宦官在这里每天给诏书署名,收钱,可分到手的钱财,连一成都没。

    收人钱财,忠人之事。

    宦官也不问程远志想买什么官了,让程远志直接去跟宫里来的张常侍说吧,就算程远志这笔买卖不成,宦官最多就是把今天卖出去的官职,所登记的钱财,尽数给张常侍就是了。

    宦官嘴里的张常侍,程远志听过,乃是张让,是天子的近侍之一,宦官联盟组成的十常侍之首。

    程远志大摇大摆,推开房门,走了进去。

    其实,程远志也是来得凑巧,前脚刚走进房间,张让后脚就到了。

    今天正是每月交割的时日。

    天子卖官,自然是由手下来操办,而一些小官职,像什么牙将之类的,往往都是宫里提前好盖上传国玉玺章的诏书,满车地送出来,再满车的钱财运回去。

    这其中,虽然会有各种猫腻和门道,但其实宫里也是会对西园卖官所进行考核的。

第十八章 睡不了龙床,先睡了虎床

    每个月,卖出多少官职,天子是不理的,只知道得运回多少钱财。而督办的事情,便落在了十常侍张让的身上。

    张让看着排起的长龙,心里还是满意的,有人上门,就说明有生意,可以将官职的价格再略微增加个十倍了。

    张让走到宦官旁边,先是瞅了一下宦官正在登记的诏书,发现是一张价值一百贯的千夫长,不禁有些失望,这买卖太小了,没劲。

    好在小生意嘛,薄利多销,细水长流。

    张让润了润喉咙,阴冷如刀,黑着脸问道:

    “小六子,今天怎么样?卖了多少了?收来的钱呢,天子可等着用呢。”

    天子等着用,张让等着抽水呢。

    小六子闻到这话,猛地一哆嗦,将笔一扔,窜起来,就给张让行礼,回道:

    “小六子该死,不知阿父驾到,未能远迎,还望阿父恕罪。”

    “阿父,今日已卖出官职六十六个,得钱五万七千贯,整月合计共有一百三十六万五千贯。”

    小六子知道张让来,就是来盘账的,干脆先把数目禀报上去,给张让心里有个数。

    一枚五铢钱,差不多有一两那么重,来买官交的钱财,就算小六子想贪墨,也拿不了多少贯。

    况且这小六子,本来就是张让收养的义子,是心腹、亲信,张让还信得过小六子。

    如今的钱财不好赚啦,刚刚开始卖官的时候,买者云集,价格也拉得上去,现在卖官的入帐日渐减少,张让内心有点愁了。

    张让心里的如意算盘已是打响了,暗道:

    “这一百三十六万多贯钱,就上交给天子三十六万吧,剩下的就当我的脚皮钱。天子问起,就说天下盗贼四起,有钱的人少了,想当官的有钱人也不多了。”

    天子卖官的钱,已是被安排得明明白白,张让举起手,拍了拍小六子的肩膀,鼓励道:

    “恩,小六子,干得不错。回去阿父会在陛下面前,为你美言几句,你要用心做,不要怕抄写得辛苦。只要对方有钱,愿意买官,你可以单个卖,也可以批量卖,实在没喜欢的,就让他挑着卖。”

    “回头,阿父让人再送一车空白诏书过来,你甭管那些官职有没有,只管收钱就是了。”

    对于卖官,张让比小六子有心得,当初三公之位,就是张让亲手卖出去的,刷新了卖官的销售记录,成为一度的销售冠军。

    这也是大汉天子同意开辟这条挣钱的卖官通道,最根本的原因。

    一个官职,就能换回这么多的钱财,比苛捐杂役还来得快。

    何乐而不为?

    还能一官多卖,常常有人买了这官职,后面的人也看上了,卖官的小六子却是不管,统统收钱,诏书开了就是。至于后面买官的人是怎么处理的,那就不管咯。

    相信也没人敢拿着诏书来找茬,真要有不长眼的,找上门来的,那容易得很,再开一张罢免的诏书就行了。

    退钱是不可能退钱的,一辈子都不可能退钱。

    简直就是一本万利。

    “多谢阿父,小六子定当尽心尽力为阿父效力。”

    “对了,阿父,之前来了一人,满脸横肉,脾气暴躁,说要买官,还说我做不了主,要找主事的。我见他出手阔绰,料是有钱人,可能想买大官,所以我让他到房间里候着。阿父,您要不要见见?不见的话,我这就给打发了。”

    小六子从怀里拿出一小块金子,递给了张让,这可是小六子自己的私藏。

    程远志砸出来的金锭,小六子是万万没可能再拿出来的,财不可外露,为了把谎言圆过去,小六子已是偷龙转凤,献了自己积攒多时的金子,肉疼不已。

    张让一听,眉头瞅了起来,有人主动上门送钱,小六子居然还有心想打发了?

    不知送钱的顾客,就是衣食父母吗?

    再忙,也得接见的,说不定一拍即合,大笔钱财就入了口袋呢。

    张让漫不经心地收了小六子的金子,嘱咐道:

    “洒家去见见那人,小六子,你把钱财先装到马车上,不要误了洒家回宫的时辰。”

    房间里,程远志进来之后,发现这房间看似不显,实则奢华。

    一张千年的檀香木所制作的卧床,香气氤氲,墙壁上挂着众多的名画,丹青泼墨。书架上有各种各样的奇珍异宝,摆放整齐有序。

    程远志估计应该是买官的人没钱,只有值钱的宝物。

    为了促成交易,门口的宦官同样收下,照常估值卖官,只是这些不是钱财,没必要运回皇宫里而已。

    天子的内库里,宝物堆满地,就像陈旧的家具一样,在角落里吃灰。天子要的是钱,大把大把的钱,其他的看不上眼。

    最令程远志羡慕的是卧床上铺放的一张完整的老虎皮,虎皮毛色纯白,剥皮的手法极妙,竟是一丝破损都没有。这成色的虎皮,拿到富贾家里,换个几千上万贯,妥妥的。

    “啧啧!入手温软,毛皮润滑,剥皮之后肯定还用香醺过,老虎的膻味全去,最后风干得极好。风干没到位,则虎皮容易发霉发臭,风干过头,则失去了虎皮特有的提神味道,和老鼠皮、羊皮没区别了。”

    “躺着睡觉,二个字:舒服!睡不了龙床,先睡上虎床。”

    程远志先是到处摸摸,给这纯白的老虎皮留下了许多手印,添了污渍,随后大大咧咧地躺了下去,闭目而睡。

    正当张让推门而入,入眼的就是程远志居然睡在他的床上,四仰八叉,还盖着张让的虎皮被子。

    这官,张让不卖了。

    纵然是买三公之位,也得客客气气地求着张让,可这人倒好,居然自来熟地睡了张让的床。

    张让气得脸比墨水还要黑,阴冷的嗓子一扯,下令道:

    “来人!把人这给洒家绑了。”

    听到阴阳怪气的声音,程远志这才心头一惊,猛地激醒,跳下了虎床,睁眼就看到怒发冲冠的张让。

    这张让始终是宦官,哪怕生起气来,还是一股娘娘腔,狠厉不起来。

第十九章 哼,又是告密

    倒是生气掉粉,张让脸上的胭脂粉底唰唰地直掉,妆都花了。

    程远志看着张让,内心窃笑,却得忍住,紧绷着两腮,也学着张让阴阳怪气地说道:

    “你是何人?可是此处的主事之人?某要买官,买大官。”

    兰花指,程远志是学不来了,为了拉近关系,只好试着用鸭子嗓跟张让对话,这就跟谈生意之前,互相递个烟一样。

    张让平生最忌讳二件事:一件是忌讳别人将他当作宦官,嚼舌根骂他是太监;另一件是忌讳别人不将他当作宦官,宦官也是官,嘲笑他是个太监。

    程远志显然不是宦官,却扯着鸭嗓子,这不是讽刺又是什么?

    张让斜着眼,眼神冰冷,看着程远志如视死人,语气阴柔地道:

    “哼!你不知洒家是谁,却敢睡在洒家的虎床上,真是活腻了。洒家乃是天子身边的近侍,十常侍之首,天子都尊称洒家,喊洒家一声阿父,洒家名唤张让,你可认得?”

    “还买官?坏了洒家的虎床,污了洒家的净地,洒家看你还是先买命吧,洒家这里少说也值个二百万贯,你若不拿出这钱赎命,赔给洒家,洒家就用你的人头去挂在这房门口,警示后人。”

    张让生气是真的,但钱财能消气,和气生财嘛。要是程远志拿得出这钱,张让还是可以放过程远志一马的。

    出来混,图钱,不置气。

    这房里的东西,折合成钱财的话,最多也就七八十万贯,但程远志这个态度不行,竟是睡在张让的虎床上,等着买官。

    要敲打,必须敲打,张让决定先给程远志挤点水分,这样想拿到张让手里的官职,少说也得多花二百万贯了。

    这钱,足够门外的小六子奋笔疾书,写一个月了。

    程远志心里吐槽:

    “要糟,全部的钱财才十万贯,诏书都没到手呢,这老太监竟然就要敲诈我二百万贯,这是耍横的?”

    哼!耍横的,程远志可没从怕过。

    不待张让身后的禁军侍卫靠近,程远志就决定先发制人,果断出手,一招龙抓手朝着张让袭去,暴喝道:

    “阉人!某要出大钱买官,几份绢布诏书而已。你这老太监,不卖就算了,居然还要某赔钱,真当某是泥捏的,没有火气?受死吧。”

    程远志的武艺稀松,却不得不拼一把,只有挟持了张让,才能取得诏书,并且换回一命。

    要钱没有,要命一条。

    张让脸色如常,苍白如魂,看着程远志的穿着和招式,嘴角一笑,冷冷地道:

    “不知死活!乡野莽夫,竟敢跑到天子脚下,京城洛阳来撒野,还对洒家出手,真是罪该万死。”

    程远志眼看就要抓到张让了,正想加速发力,勒住张让的脖子,这事就成了。

    不料,张让一看程远志近身,猛地一掌拍向程远志的胸口,那一掌看似绵绵无力,但程远志只感体内似乎起了波澜,就像在平静的湖面里砸下一块巨石,五脏六俯沸腾起来了,身上的骨头每一块都在开始融化,融于血液之中。

    化骨绵掌!张让的成名技。

    能够靠近大汉天子的,当天子近侍的,除了忠心之外,武艺也是要过关的,预防刺客嘛。

    疼痛感传来,程远志无法容忍,嘴巴一张,吐了一大口黑血,缓缓地倒去,心道:

    “这老宦官的掌法也太狠了吧,一掌毙命,杀得比命根子还要干净。”

    “不行,不行,这钱还没花出去呢,怎么可以人在天堂,钱在箱藏。”

    “回退,回退,快回退。”

    ......

    程远志看着那一床白净的虎皮,心里痒痒地,好想伸手摸一摸,再在上面好好睡一觉,一路风尘仆仆赶来,说不累不困,那是假的。

    一只手刚伸出去,另一只手瞬间就‘啪’的一声打了一巴掌,程远志第一次骂起了自己,道:

    “还敢摸?是不是还要美滋滋地躺这睡一觉呀?你忘了等下那老太监张让就来了吗?你忘了刚才那一掌了吗?化骨绵掌之下,骨头都酥了,浑身化成一坨,死得多难堪啊。”

    “得咧!我就老老实实坐在地上吧,忍一忍,就当挣回个二百万贯咯,不然卖了我,都没这个价钱。”

    程远志盘腿席地而坐,静等着张让进来,为了不要太寒碜,还特意整理了一下衣服和帽冠。

    古人流行跪坐,挺背直腰。此时,椅子是胡椅,汉人大多不用。跪坐最考验一个人的功底,没点练家子的基础打底,一般人跪坐一个时辰,双腿便会发麻。

    程远志这回学乖了,哪怕双腿难受,也一动不动的。

    张让推门而入,映入眼帘的是程远志正襟危坐,面朝自己的虎床,不禁心生好感,这人还算规矩,可圈可点。

    张让大步走向虎床,轻轻地躺在虎床上,两眼微眯,实则注意力锁定了程远志。

    买卖,除了双方自愿,还得掌握卖方市场。

    不说话,对方就不知你的底细,等对方急了,先提问询价,这样价格就好谈了。

    程远志看到张让进来了,知道张让的武艺,也是体内某处一样,拔尖的,不敢放肆了,乖乖地施了一礼,说道:

    “见过张常侍。”

    张让没理会程远志,只是眼睛微微睁开了一点,暗自考量程远志,还算知礼,至少知道张让是常侍,说明前来买官的确是要买大官的,没找错门路,没找错人。

    “张常侍,某要买官,还请常侍出手相助,卖一二个官职给某。为表诚意,某可以向常侍告密......”

    程远志知道张让是故意想拉高价钱,所以吊着程远志,程远志心生一计,想出个办法,保证张让能够满意。

    谁知,张让一听告密,竟是二话不说,从虎床上蹦起来,朝着程远志胸前就是一掌,随后阴阳怪气地道:

    “哼!又是告密。先前有唐周告密,害得天下反贼四起,天子的官职差点卖不出去,价格大跌,损失了无数钱财。”

第二十章 某拒绝,常侍欺人太甚

    “又要告密...有什么秘密,还是留着死后去了地府,自己慢慢说吧。”张让可懒得听什么秘密,赚钱的事情都忙不过来呢。

    万一被程远志一说,官职的价格就像股市,跌跌不休了,或者像张让一样,无法重振雄风了。到时,张让后悔都来不及了。

    扰乱市场的人,该杀!当杀!以绝后患。

    程远志吐血了,真的吐血了,这宦官张让果然不是个男人,太踏马难侍候了。

    “好冤哪,我死不暝目啊。”程远志的眼珠子都快要瞪出来了,无声地控诉张让。

    顾不上擦嘴角的淤血,一个劲儿地狂喊:

    “回退,回退,老子要回退......”

    程远志睁开眼,抬起头,一张皱纹如沟,填满了极厚粉底的老脸呈现在眼前,正是张让。

    不告密了,程远志开门见山,单枪直入,说道:

    “见过张常侍,某要买官,出大价钱,还望常侍垂怜,卖给某。”

    多说多错,少说少错。

    程远志之前听到张让开口闭口就是二百万贯,已是对买官怂了,如今能活着走出这西园卖官所,比什么都重要。

    官职很好,当官很爽,可也得有命享受才行。

    广阳那儿全部的钱财,挤出来只是十来万贯,顶多能买张让手里的一角诏书,想撕一半估计都不够。

    大价钱?张让闻言,就睁大了眼睛,犹如秃鹰俯食,瞪着程远志,尖酸刻薄地说道:

    “你认识洒家?你是何人,要向洒家买什么官职?钱带来了吗?”

    死亡四连问。

    认识张让,说明小六子卖的官,瞧不上眼;至于大汉的巨商富贾,张让多少有点耳闻,这是等下讨价还价的底线,出贵了,程远志买不起,黄了。出贱了,张让赚少了,肉疼。

    当然,有现钱,那价格还是可以押低一点的。

    程远志内心暴躁如雷鸣,可不敢发作,对方的宦官张让可是高手,一掌就能了结程远志的,稍有不慎,那就交待了啊。

    程远志小心翼翼,半低着头,答道:

    “回常侍,某之前向门口的卖官之人询问,那人让某在此候着常侍,某想买刺史和太守,钱在路上,不日就能到达洛阳。”

    刺史和太守,两个官职?的确是一笔大买卖,口供也能对得上,小六子上缴的金子还在张让的袖子里。

    买官的,就是这人了,没错。

    听到钱还在路上,张让微微失望,但这笔交易还是可以继续的,这普天之下,还没有人敢欠天子的钱不还的。

    买卖,讲的就是信用,卖官也是。

    西园卖官所,张让可打算长期搞下去的,大汉十三州,文武百官,那么多官职,哪怕一天卖一百个军职,收入都极为可观。

    张让瞅了瞅程远志,暗暗掂量程远志的家底,拿腔作势地说道:

    “刺史可是一方大员,太守也是一地之首,价钱可不便宜。你想买哪里的刺史?哪里的太守?出多少钱?”

    谈到核心了。

    这个价钱,出少了,张让会以为程远志来忽悠,戏耍他的,肯定会雷霆大怒;出多了,程远志又没钱,拿不出来。

    可总得报价,拖着的话,张让的耐性同样有限,宦官生气不好惹。

    程远志低眉挤眼,一脸讨好,说道:

    “常侍,某姓程,名远志,某买的是幽州的刺史,广阳的太守,常侍觉得多少钱适合?就以常侍的价钱来吧,某初到洛阳,不懂行情,能跟常侍成交,彼此也能交个朋友。某升官,常侍发财,互惠互利。”

    居然不还价?莫不是个商道的稚儿?

    张让一时拿捏不定程远志的底线,往往都是来买官的人出价,再由西园卖官所的小六子挑一个合适的官职,然后成交。

    “难道这人就是传说中的...肥羊?”张让内心暗道,酝酿了许多,终于有了个定价。

    张让想起小六子说这个月的经营额有一百三十多万,心里有底了,款款说道:

    “这幽州,地广人稀,土地肥沃,盛产战马,你挑的倒是个好地方。看你还算通情达礼,洒家也不狮子大开口地宰你,一口价:广阳太守三十万贯,幽州刺史一百万贯。如何?”

    提的都是幽州的优点,却不说现在的幽州,到处都是黄巾反贼作乱,犹如蚁附。

    刺史加太守,总共一百三十万贯!

    这价钱,虽然创造不了卖官的历史记录,好歹能凭空多一个月的收入。

    程远志一听,瞬间大怒,拍地而起,气愤无比地喝道:

    “不行!某拒绝,常侍欺人太甚,竟说一百三十万贯,怎么可能。”

    程远志终于将憋了很多的暴躁给释放了出来,大声一喝,惊动了张让旁边的禁军护卫。

    张让眼里起了寒芒,身上的杀气猛地弥漫出去,氛围一下子冰冷了数度,气机锁定了程远志:

    坐地起价,讨价还价!这个可以有,但朝张让出气,谩骂,那就找错地儿了。

    买不起官职,那装什么大尾巴狼。

    张让心里正在犹豫是让护卫将程远志拖下去,剁了喂狗,还是亲自出手,一掌杀了程远志。

    程远志能够感受到房里迷之尴尬,却不收敛脾气,暴躁地接着忽悠道:

    “哼!常侍,莫要小瞧人。天子体谅万民,常侍忠君爱国,可这刺史和太守之职,绝对不止值这个价。以某看来,刺史至少值二百万贯,太守少说也得五十万贯。不要说了,就按某的价格来,定了。再多说,某剁了...剁了某的人头以表诚意。”

    程远志差点说漏嘴,要说剁了张让的作案工具:嘴!

    张让哑笑,这二愣子,程远志暴怒,竟然是因为张让出价低了,程远志觉得没面子,被小瞧了。

    既然程远志要将刺史和太守的价格,定在二百五十万贯,那就二百五十万贯吧。

    从善如流的二百五。

    发怒一次,价钱翻一倍,张让巴不得程远志一直处于狂暴状态,开启无限嘴炮模式。

    口吐芬芳,有钱赚,那还是很香的。

    “少年郎,不愧是大汉的栋梁。只是这二百五十万贯,你拿得出来吗?”

第二一章 一锤子买卖

    入套了。

    程远志心头一喜,仍是面带不善,愤愤地说道:

    “常侍,钱不是问题,某已差人先行送十万贯到洛阳来给常侍了,这不是买官的钱财,而是今日有幸见到常侍,引为知己,区区一点心意,当作见面礼,常侍要是不收,那某可就翻脸了,非要和常侍大打出手不可。”

    程远志虽然嘴硬,说得极为愤怒,却一点动手的迹象都没有,脸上只有委屈和气愤。

    似乎张让再说一句拒绝或者反对的话,就是不拿程远志当兄弟,当自己人。

    哦,片刻之间,又有十万贯入帐?

    还是孝敬自己的?张让突然觉得程远志有点顺眼了,甚至是可爱。

    满口粗俗,言语莽撞,典型的乡野武夫,但架不住人傻钱多啊。

    “十万,洒家收了。那二百五十万贯,你到底什么时候送来?若是戏耍洒家,小心你项上人头不保。”

    张让话带阴风,犹如厉鬼索财。

    钱允诺得再多,也只是画大饼,虽说已有十万贯在路上了,但这只是小钱,张让关心的是二百五十万大钱,到底能不能搞来,倘若不能,张让不介意切了程远志。

    程远志却不慌了,甚至闻言极为生气,怒道:

    “常侍有所不知,天子勤政,常侍爱民,我大汉风调雨顺,在幽州屡屡发现钱矿,某跟人说这是常侍的福报,血汗钱,理应将所得的钱财送给常侍。可幽州前刺史郭勋和太守刘卫硬是不肯,要据为己有,某便将这二人给杀了。常侍,你说他们该不该死?”

    郭勋和刘卫的死活,张让一点都不关心,正如一头巨象不会去关心地上的一只喽蚁该不该死。

    倒是听到钱矿,张让眼前一亮,缓和了语气,阴柔地问道:

    “钱矿?说说。”

    看到张让的样子,程远志差点都要笑喷了出来,这宦官果然爱财,还贪得无厌。

    人啊,就是难以知足,捡了一个金蛋,就想着把下蛋的金鸡也给抓了。可世间的好事,其实并不多,表面看来的好事,后头往往跟着陷阱。

    程远志眉头一扬,开始瞎编,扯道:

    “回常侍,某在幽州亲眼所见,每郡都凭地而起,生出了一个钱矿,郡大则矿大钱多。钱矿每月都会自动产生大量的钱财,比如某所说的广阳,一个月便有数万贯,涿郡还远远不止这个数呢。”

    “倘若某为幽州刺史和太守,就能将二百五十万贯钱运来给常侍,还能为常侍看守各郡的钱矿,准时收获钱矿里的钱财送来洛阳,献给常侍。”

    程远志的弦外之音,张让听出来了。

    不封幽州刺史和太守给程远志,程远志就没法将二百五十万贯搞来洛阳,想想从幽州到洛阳,那么远的路程,有多少流寇和反贼啊。

    就算踩了狗屎运,侥幸一路平安,可走官路,也会经过大大小小的郡城,到时无官无职的程远志又押送着这么多的钱财,肯定会受到层层剥削。

    说不定遇上个胆子大的,不给张让面子,直接夺宝抢钱,将所有的钱财给端了,那张让同样没辙,只能在洛阳干瞪眼。

    尤其是程远志说的钱矿,张让并不傻,知道这是子虚乌有的。

    可这个借口,却告诉了张让:这是长期的买卖。

    给了官职,往后每年每月都有孝敬,细水长流,源远流长。

    既然幽州的刺史和太守死了,那这事就更好办了,死无对证,程远志就能立即走马上任。

    反正官职早晚都要卖出去的,卖给谁不是卖呀?

    将刺史和太守卖给程远志,还能长期吃利息,一个郡数万,一年算下来,百来万净收入那是稳稳的。

    张让走近一步,将拂尘在程远志的肩膀上一打,阴笑道:

    “唉呀,你早说嘛,洒家看你一表人才,心下钟意,正想向陛下举荐你当幽州刺史和太守,刚好你也有拳拳报国之心,洒家便替陛下:准了。”

    “这份诏书给你,今日起,你就是幽州刺史和太守了,洒家在幽州境内的钱矿,你可得看好了,洒家的钱财该送,要准时送来。否则,你这官职,洒家还是会卖出去,把你给撸了。”

    张让用手沾了沾嘴,从怀里抽出来一份烫金黄色的诏书,提起书桌上的狼毫笔,妙笔生花,三下五除二就将程远志的名字,抄写在诏书上面,递给了程远志,满眼期许。

    程远志接过来,发现诏书还保存着张让的体温,有些温热,一股胭脂味香气从诏书上散发开来。

    略略作呕,强忍着将诏书捧在手上,完全没有近身藏好的念头。

    不识字的程远志假装轻轻扫了一眼,点了点头,行礼请辞道:

    “多谢常侍,某这就离开洛阳,奔赴幽州就任,定当不负常侍提拔之恩。”

    诏书到手!

    程远志突然心疼邓茂运送的那十万贯钱,有点想提前出城,截停邓茂,这洛阳不玩也罢,钱财要紧。

    好男人,都顾家,都节俭,还是回幽州称王称霸吧。

    钱花在洛阳,那就是别人家的,花在幽州,还是自己的。

    张让以为这是长期买卖,先收下十万贯见面礼,坐等月月天降巨财。

    可程远志是什么人?

    手持锤子的程远志,做的自然就是一锤子买卖。

    诏书拿到了,往后程远志就是幽州刺史和太守了,要是有不长眼的,还买了这两个官职,那就各凭本事咯。

    “嗯,回去吧。催一催,令人把钱财送过来,天子有大用。否则办事不利,洒家便让禁军将你抓回来,凌迟处死。”

    恩威并施。

    张让不得不恐吓一下程远志,甭管起不起作用,顺势而为。万一程远志听进去了,那卖官给程远志,还能见到回头钱。

    程远志像小鸡啄米,点了点头,便缓缓地躬身退了回去。

    再不走,就要被张让身上那股味道给醺晕过去了。

    一出西园卖官所,程远志不敢逗留,这洛阳可是销金窟,程远志刚来一天,就花了不少金锭、金砖。

    若是邓茂押送的钱财到了洛阳,那还不得霍霍了。

第二二章 末将也想捡

    程远志急赶,到了洛阳北城门,看到邓茂再押送着马车,在城门那儿排队,松了一口气。

    这钱,还没进洛阳城就好。一进洛阳城,被盘查过,再想完好地运回幽州,那是甭想了。

    程远志出了城门,来到邓茂旁边,两话不说,跳起就是一个爆粟,骂道:

    “你个猪脑子,没有本刺史的命令,居然就要拿着老子的钱财进城?你是不是脑子被门夹了,水还没倒出来?”

    邓茂突然脑瓜一疼,猛地暴起,伸出手反击就是一记左勾拳,拳出之后,发现是程远志,赶紧收力扭转方向,锤在了自己的右臂上,疼得嘴角一咧,吸了一口冷气,脸上却是超级兴奋,笑道:

    “使君,你回来啦?”

    程远志不答,举手‘啪’的一声,又是一巴掌,怒道:

    “莫喊本刺史作使君,要喊刺史,本刺史升官了,要是喊错了,小心本刺史割了你的舌头下酒。”

    大汉朝流行直呼官职,除非是比较亲近的人,都互相叫表字。只有介绍自己的时候,才用得上姓名。

    邓茂挠挠头,这使君不是前几天才改口叫上的,怎么今天又得换,换成刺史了,咱家将军就是会玩,跟那些文人士子一样,一套一套的,改头换面的花样,比女子化妆还多。

    洛阳城的百姓太多了,尤其是城门口,要是在幽州被程远志暴打,就算了,百姓看了也就看了,习惯成自然。

    这儿可不行,多少人等着瞅热闹呢,邓茂赶紧捂着头,叫屈道:

    “刺史大人,末将已经是日夜赶路了,从出发到现在都没有歇息过,甚至连拉车的驴马都跑死了二头。给刺史大人送钱,这是最快的了,末将敢保证三军里就没人能比末将快。”

    邓茂连大人都叫上了,大人一般是用来叫自己父母的,要不是迫不得已,邓茂不至于直接对程远志喊爹了。

    程远志一听邓茂这话,内心真替邓茂可怜,好想告诉邓茂,男人不能比快,要比稳,又怕说出来伤了邓茂弱小的心灵。

    罢了,只能顾左右而言它了,程远志将张让给的诏书往邓茂脸上一甩,傲气冲天,笑道:

    “瞧瞧,看到这诏书没?本刺史出马,自是马到成功,水到渠成,一个铜钱都没花。亏那刘备小儿,还在本刺史面前演戏,说这难那难,这大汉的官职,只要来了洛阳,满地都是,捡都捡不过来。”

    听到买官,拿到任命诏书,不要钱,邓茂好想把自己怀里的二枚私房钱掏给程远志,让程远志也帮忙搞几个官职来当当。

    “刺史大人,这官职真的掉落在地上?你这官职也是捡来的?末将也想捡.....”

    捡的?

    幸好忍住了,私房钱保住了。

    邓茂不太相信,但更不相信程远志不花钱,就能弄到刺史等官职,可眼前的事实狠狠地打了邓茂的脸。

    程远志瞪了邓茂一眼,这邓茂真是猪脑子,缺根天线,洛阳里官职要是真的有得捡,不值钱,那满地都是大汉朝堂的文武百官了,哪来这么多的泥腿子排成长队,在等进城门?

    一天天的,不做点正事,好高骛远。

    程远志怒了,邓茂这种思想很危险,要做事业的人怎么能有捡的想法呢,暴躁地骂道:

    “捡,捡,你这么爱捡,还不快把本刺史的诏书捡起来。养你这猪头,真是浪费本刺史的米饭,饭桶一个。”

    “回去,还不回去,快将本刺史的钱运回去,要是少了一贯钱,你就自杀谢罪吧。”

    堵在城门,太招摇了,容易引人耳目。教训邓茂的机会有的是,回去幽州再说。

    邓茂急忙仓促地捡起地上的诏书,拍掉泥土,塞入了怀里,收了起来。

    可以将钱运回幽州,邓茂比程远志还要高兴,长这么大,邓茂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么多钱,买官就得把钱送给别人,邓茂心里很不舍得呢。

    “快走,快走,别挡着后面的人交钱。”

    “没钱的就别排队了,早点滚蛋吧,呸!浪费军爷的时间。”

    “到你了,赶马车的那个,麻利点。马车二贯,快给钱。”

    守城的军兵指了指邓茂,排队竟是轮到邓茂了。

    程远志内心一寒,眼光狠厉了起来,这守兵有多黑,程远志可是亲身经历,真要这十万贯被发现了,肯定被抢得尸骨无存。

    程远志让邓茂掉头,回幽州;洛阳守兵让邓茂交钱,进城门。

    邓茂的心里慌死了。

    装作没有听到守兵的吆喝,邓茂赶紧掉转马头,就要脱离队伍,折返回去。

    慌乱之间,一枚五铢钱,从马车上掉了出来。

    要换作平时,不想交钱,或者没钱的,想折返的话,守兵也懒得理。

    可邓茂的这辆马车,载得沉甸甸的,还从里面掉了一枚铜钱出来,可见不是没钱交咯,这人有钱,而是不想交钱。

    “停下,拉着马车的那人,停下,接受检查。”

    “本军爷怀疑你私藏兵器,打开箱子,让我们仔细检查检查。”

    守兵冲着邓茂大喝,看见邓茂心虚,居然没有停脚,更是拔出朴刀,快步冲向邓茂,围了上去,将邓茂围成一圈。

    这可怎么办?要是在战场上,这点守兵,邓茂还真不放在眼里。

    可现在邓茂手头上有的是钱,就是没有战马,没有大刀啊。

    邓茂心里更慌了,手脚都略略有些发抖,两眼左瞅右张地寻找程远志的身影。

    咦?程远志刚刚还在这里的,主心骨跑哪儿去了?

    看着汉军守兵一个个缓缓地逼上来,邓茂突然有点后悔跟着程远志梦想从良,洗白当官军了,在幽州当个反贼,好歹是小渠帅,哪里轮得到被几个守兵刀锋相对。

    “刺史大人,你要是再不出现,我邓茂只能突围了,先逃为敬。这一车钱财,只好留下来当作买命钱了。”邓茂发出最后的无声呐喊。

    邓茂知道一旦揭开箱子,这些守兵就不会纠缠着不放,肯定全奔着钱去了。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第二三章 好好做个人,就那么难受?

    尤其是当军兵,没钱拿,谁愿意吃军兵生活的苦楚呀,都是为了钱。

    当兵吃粮,从军拿钱,这都是天经地义的事,不寒碜。

    “马车上的人听着,你已经被包围了,不要试图抵抗,乖乖投降。打开箱子接受检查,然后双手抱头,走过来。否则莫怪军爷们挥刀了。”

    能够占据到看守城门职位的军兵,大多都是有点关系,但武艺稀松,天资平平之辈。

    武艺好?那在军中搏个前途,它不香吗?非要动用关系来城门值班,天天风吹日晒地作践自己,那是傻子。

    所以,守兵只求财,不愿意拼命,往往都是先劝降,威吓几下,很少真的动刀动枪。

    当然了,不听劝,守兵也得硬着头皮,上前挥砍,试试刀锋之利,不然以后经过城门的人,有样学样,个个都不交钱,这差事就从油水肥差,变成吃力不讨好了。

    邓茂握紧了拳头,就要出手了,却是眼前一花,程远志回来了。

    程远志瞅准了领头的守兵,将刚捡来的城砖就往那守兵头上招呼,骂道:

    “瞎了你们的狗眼,居然敢拦本刺史的马车。”

    砖头当铁锤使用,一砖砸过又一砖。

    那守兵一时不备,被程远志偷袭得手,硬是挨了五个砖头,才挥刀赶开程远志。可惜,守兵已是血流满面,面目狰狞了。

    “大胆,你是何人?竟敢拿城砖砸我?来人,给我砍他。”守兵用手抹了满脸的鲜血,朝程远志大吼了一句,就要指挥守兵们一起围殴程远志。

    哼!居然逞凶到洛阳城门来了,太天真了,就算守城门的军兵打不过,只要拖住,不用半个时辰,负责洛阳北城门的校尉就会领兵前来,到时是杀是剐,还不是一句话的事儿。

    这也是守兵敢动手的缘故。

    眼看守兵气急败坏,程远志毫不收敛,更是指着守兵的鼻子大骂,骂声如雷道:

    “你个犊子,本刺史打你,是救你。本刺史是你能得罪的吗?睁开你的狗眼看看?”

    程远志趁着守兵听得认真,放松了警惕,猛地甩手,就是一记飞砖,将手里的砖头对准守兵的鼻梁砸了过去。

    啪!

    一声清脆的响音传来,不用看也知道,守兵的鼻梁骨砸断了。

    守兵大怒,鼻梁塌了,以后还怎么做颜值担当,抄起朴刀,就要冲上来厮砍,怒道:

    “什么狗屁刺史,就算你是真的刺史,那又怎么样?山高皇帝远,在这洛阳城门,是龙你得盘着,是虎你得跪着,今天谁来都救不了你了,哪怕天子也不行,本军爷定将你碎尸万段,拿来祭奠本军爷的倾世容颜。”

    守兵提着刀,快步逼近。

    扔掉手里的砖头,程远志没有闲着,走到邓茂身边,将邓茂怀里刚塞进去的诏书抽了出来。

    结果,一时防备不慎,程远志差点被那份诏书给臭得晕厥过去。

    之前诏书上面带着张让的胭脂味,已是十分刺鼻了,可被邓茂塞到怀里,那般酸爽,难以言表。

    须知邓茂匆匆赶了一个来月的路程,从没洗过澡,身上的味道一言难尽,臭不可闻,刚才被守兵包围,邓茂连手心都握出汗来了,浑身大汗淋漓。

    可见,这份诏书的威力,不同小可。

    程远志看守兵快冲到眼前,提着的诏书往守兵那儿一扔,迅速地往后退了二步,生怕诏书在半空飞翔的时候,将气味顺风传了回来。

    守兵停下了脚步,那份诏书的材质,守兵还是认得出来的,这是宫里的诏书。

    一股恶臭传来,守兵不敢伸手去接,用刀鞘拦下了诏书,更不敢俯身去捡,怕会将三天前吃的东西都给呕出来,只是用刀尖轻轻挑开了诏书。

    那守兵看了看诏书,又看了看城门的其他守兵,发现面面相觑,随后大怒,骂道:

    “好你个莽夫,得了官,就敢冒犯洛阳城里的天子天威,活腻歪了。来人,给我砍了,切成四块拿去喂狗。”

    这样的诏书,守兵一天见过的,没有一百份也有九十九了。

    这年头,买官就和买个糖葫芦一样,有什么了不起的。莫不是以为买了官,就可以为所欲为?

    守兵可不惯着程远志。

    再说了,守兵们也不识字,要是识字,懂得舞文弄墨,谁愿意踏马,双手握刀?不嫌重吗?

    在城门这里收钱,那可是奉了宫里的吩咐,用的是天子的名义,收了多少都得按分成上缴,有缴保护费的。

    程远志当众殴打守兵,这事怎么说理,都说不过去,真是刺史也不管用。

    为了保住尊严,以后收城门过路钱方便一点,守兵不得不杀鸡敬猴,灭了程远志再说。

    程远志那个气啊,想不到汉室倾危,天子的诏书都不顶用了,既然如此,那程远志只好搬出更厉害的人物了。

    程远志猛地将马车上的马鞭抄了起来,狠狠地在马车上抽了一鞭,暴跳如雷地怒道:

    “大胆守兵,无知小卒。你们这是找死,急着去投胎吗?好好做个人,就那么难受?”

    “天子的诏书,你们不捡起来,也就罢了。某这个刺史,你们不认不孝敬,也就算了,可你们居然敢动刀子来抢劫张常侍的东西?”

    “本刺史在此明明白白告诉你们,这马车里的钱,是张常侍的,足足有五百万贯钱,你们敢动试试?要是少了一枚五铢钱,看张常侍会不会拿你们的小命来抵债?”

    “哼!还有谁敢来检查?”

    诏书没用,程远志就搬出张让来当挡箭牌了。

    五百万贯钱?守兵们是不信的,这马车又不是镶了金,嵌了钻,就算整只马车都是金子做的,值不值五百万贯都难说。

    但守兵没有一个敢上去的,人的名树的皮,张让这名字比天子要可怕多了。

    如今的大汉朝,宦官当官,外戚弄权,而宦官当以张让为首。

    张让还瞧不起洛阳城门的守兵,不会主动找茬,可要是惹怒了张让,覆手之间就能灭了守兵们的九族。

第二四章 以稷米为粮

    不好惹,不敢惹。

    守兵们颤颤巍巍,全都止住步子,不敢上前,有的守兵竟害怕得连朴刀都给收起来了。

    张让之名,畏之如虎狼呀。

    程远志笑了。

    这群守兵,就是大汉的吸血虫,敲打和恐吓一番,也是为民除害,做做好事。

    可惜的是被这么一闹,程远志不得不将马车赶进洛阳城了,要是现在还掉头奔走,那就露了馅。

    张让的钱,怎么可能往外头送呢。

    程远志完全无视了城门的守兵,回到马车前,两脚一蹬,跳上了马车,冷着脸将马鞭扔回给邓茂。

    负责赶车的邓茂连忙双手接过马鞭,满头大汗,心有余悸地问道:

    “刺史大人,末将这就快马加鞭往回赶,保证不会再掉落一枚钱。”

    邓茂刚才可是听得明明白白的,程远志说了,掉了一枚铜钱,可是得用人头抵债的,邓茂将马鞭高高扬起,就要将气出在驴马身上。

    一贯钱有一千枚,十万贯实在是太多了,掉个一二枚,也是常事。但闹出来的事情,全由邓茂引起,邓茂心里就不爽快了。

    “咦?你等等,把马鞭给本刺史。”程远志眉头一扬,懒得继续骂邓茂了,这个猪队友。

    邓茂不明所已,将马鞭还了回去,暗道:

    “该不会是刺史大人信不过我?自己想赶这马车?那太操心了。”

    邓茂已经开始幻想自己安坐在马车上,闭目养神的舒服模样。

    程远志伸手一抢,一拿到马鞭,照着赶车抽马的节奏,那鞭子就往邓茂身上招呼,怒道:

    “本刺史让你回赶,你就掉钱;让你进城,你就回赶。非要跟本刺史过不去,是不是?看本刺史抽不抽死你,还爱不爱自作主张?”

    一鞭又一鞭,鞭鞭到肉,鞭鞭起响。

    整整抽了十来鞭,抽到程远志握鞭的手生疼,最后一鞭才连鞭子都抽了过去。

    邓茂一开始还闷哼了几句,然后便发现越哼,程远志抽得越凶猛,只能咬紧牙,不敢出声了。

    邓茂的眼泪无声地流淌,怎么就这么不小心呢,顶头上司还没发号施令,急个毛呀,这下好了,白挨鞭打了呗。

    感受到身上的鞭子没有再落下,邓茂赶紧将程远志扔来的鞭子捡了起来,狠狠地抽了一下驴马,赶着马车进了洛阳城门。

    进了城门,邓茂将马车驱到一处空地,停了下来,这回不敢再自作主张了,程远志还没说进城之后,去哪儿呢。

    在城外,说这马车里的钱是张让的,可邓茂才不信进了城,程远志会老老实实将钱送去给张让。

    “咋了?怎么停下来了?赶个马车,这才多久,要偷懒了?自己抽自己鞭子,别让本刺史再动手,本刺史真要动手,可就动刀了,鞭打没意思,刀砍来得刺激。”

    程远志学着张让,阴阳怪气地吓唬邓茂。

    邓茂一听,猛地拿起鞭子对自己就是一抽,自己抽自己还能有分寸,控制好力道,忍着痛,强颜欢笑道:

    “刺史大人,你还没说咱进城之后,去哪呢,末将不敢妄自猜测刺史大人的想法和行踪,所以在此等着刺史大人的指示呢。”

    程远志点了点头,这邓茂算是学乖了,士别半日,得刮目相看了,正好考验一下邓茂,程远志意味深长地看了一眼邓茂,笑了笑道:

    “去哪这个还用问吗?你自己好好想想。本刺史且问你,这马车上装的是什么?应该将马车驾到哪里去?”

    三连问!

    难得听到程远志会这么平心静气地说话,邓茂停下了鞭打,结束了自虐,假装想了想,答道:

    “刺史大人,这马车里装的是钱,之前在城门外,你说是什么常侍张让的,那末将是不是将这马车赶到那个张让的府上?”

    完美!

    邓茂从来没觉得自己的脑子这么好使。

    程远志气得瞅了瞅附近,发现除了邓茂手里的马鞭之外,没有顺手的了,罢了,不抽邓茂了,这货已是傻子一个,再抽现在怕是连马车都不知怎么赶了。

    “马车装的是钱,可你的脑子却是空空的,也不装点东西。那张让是个宦官,你觉得本刺史能千里迢迢来给他送钱?还送府上?可笑。哼,别哆嗦了,给本刺史将这马车赶到洛阳城里,最大的粮商那儿去,咱花钱去,买米买粮。”

    这笔钱进了洛阳城,再想运出去,那难如登天。

    干脆花了得了。

    粮商?

    去粮商那儿做什么?

    这年代,士农工商,当属商贾最为贱业,比打铁、酿酒、卖肉的匠人还要受人唾弃。

    邓茂想不明白,这粮米有什么好买的,没得吃了,那就抢呗。自从加入太平天道,邓茂吃的全是霸王餐,吃饭就从来没付过钱。

    没粮了,那多容易,率领黄巾大军,像蝗虫一样,指哪打哪,走到哪抢到哪,肯定能捞到一些粮米,勉强糊糊口。

    但这一回,邓茂不敢多问了,更不敢反驳。程远志爱去哪,便去哪,反正马车上的钱又不是邓茂的。

    邓茂轻甩着马鞭,赶着马车,一路瞅过去,粮商好找呀,能在洛阳当粮商的,基本都是各地的大户,有名的富商巨贾,逛逛就能看到了。

    没逛完整条街,邓茂就再次将马车停了下来,停在一家粮铺门口,轻声细语地汇报道:

    “刺史大人,你找的粮商到了,这儿有一处粮铺,末将看规模还不小,门口摆着好几斗粮米呢。”

    大汉朝时,人们也吃五谷杂粮,而洛阳这里主要是吃五谷之一的稷,以稷米为粮。

    所谓五谷则为麻、黍、稷、麦、菽,没错,没有稻米。稻米主要盛产于南方,和蜀黍一样。而黍便是黄米,稷也唤作粟,主要是小米。

    洛阳位于黄河流域,大汉天下各州郡都以洛阳为首,以粟米为主食,麦和菽(豆类)还没成为百姓的主粮。

    闻言,程远志抬头一扫,映入眼帘的是一家干净明亮的粮铺,门前挂着一面旗帜,上面写着粮铺名字,还顺便打了个广告:

    “甄记!百年老店甄米铺,如假包换无掺砂。”

第二五章 天大的生意

    有意思!

    这家粮铺,看来还挺有懂门道的。

    买粮最怕的是什么?不是怕买到陈年旧米,而是掺假。陈年旧米,一闻就给闻出来了,可在米里给你掺点白沙,那就抓瞎了。

    程远志跳下马车,直往粮铺里走,头也不回地吩咐道:

    “将马车直接赶到院子里去。”

    程远志抓起一把稷米,捡了几颗塞进了嘴里,咀嚼了一下,发现的确是好米,米浆饱满,水份适中,一试就知是今年的新米。

    粮铺的掌柜一看到程远志,一张笑脸瞬间就挂在脸上,赶紧迎了出来,欣喜道:

    “客官,里边请,敢问想买粮草,还是卖粮草?”

    粮铺,除了卖粮,还收粮。

    粮铺做的是粮草生意,稷米生意只是其中一种,还提供喂马的干草等等粮草生意。

    程远志懒得和这掌柜多说,怎么嚷嚷这粮铺的存粮肯定是不够的,没有任何一家粮铺会将大量的粮草放在一处,这样风险太大,不利于粮草和资金流转。

    面对商贾,程远志就不客气了,粗鲁地吼道:

    “去,将你们粮铺家主唤来。某要买粮!”

    掌柜被程远志一噎,脸色极其不自然,但仍保持着职业的微笑,这年头要是进来的人都要找家主,那这粮铺还开不开了?

    粮铺掌柜这一个职位,也没必要继续存在了。

    尤其是那些泥腿子,进来粮铺要买个一斗米,半斗米之类的,大多也像程远志这样口出狂言,经常点名要见家主。

    掌柜每天打发的得多了,见怪不怪了,上下打量一遍程远志,问道:

    “不知客官想买多少粮?百石以下的,掌柜我还是可以做主的。”

    量米以升为单位,一升大概一斤二两重,一斗等于十升,十斗则为一石。这掌柜的权限还是不小的,一千斤以下的买卖,都可以拍板做决定。

    可惜,这些远远不够。

    程远志将鼻孔对准掌柜,财大气粗地喝道:

    “让你去找家主,你就去,瞎嚷嚷什么啊。百石粮草,还不够某家里喂猪呢。赶紧去,再杵在这儿耽误某的时间,小心某出手揍你,送你这把老骨头入土为安。”

    程远志还将刺史和太守的诏书抽了出来,特意揪开诏书,亮给掌柜看。

    掌柜懂记账、算账,识字更不在话下,只是抬头瞅了一眼,赶紧扭过头去,这诏书的味道和里面写的官职一样大,受不了了。

    “原来是刺史驾到,小店偏僻,未能远迎,还望刺史恕罪。刺史稍待片刻,小的这就去请主事之人。”

    百石以上的生意,的确是该去请更大的主事人来做决定。普通百姓,有钱也不会一次买上千斤粮米放在家里,吃不完。

    对方是幽州刺史,这就对得上了。

    掌柜施了一礼,就退到后院去了,没多久就重新出来,请程远志进入内院,到了一处雅室,奉上茶等候着。

    程远志枯坐了一会儿,发现实是无聊,脾气就上来了,有些暴躁地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正当程远志抄起茶杯,就要往地上砸的时候,门开了。

    走进来一个身穿白衣,面容洁净的人,程远志转眼一看,来人年纪不大,又长得肤白修皙,属于嘴角无毛,办事不牢的那款,内心更不喜。

    “见过程刺史,在下甄宓,乃是甄家在洛阳粮铺的主事之人,听掌柜说起,刺史想要些粮草?”甄宓给程远志施了一礼,倒是绝口不提程远志的无礼和粗鲁。

    甄家的粮铺,遍布大汉天下各州郡,洛阳粮铺只是其中一个,稍微大点而已。

    甄家的家主自然不可能坐镇在洛阳,若不是碰巧这个月刚好是稽核之时,甄宓也不会出现在洛阳这里。

    程远志内心赞许,这甄宓虽长得弱不禁风,言谈举止却是落落大方,暗道:

    “谈生意,不提买卖两字,是个生意人。不知等下还能不能这么有风度,看本刺史吓死你。”

    程远志将手里的茶杯放下,出其不意地大声说道:

    “没错。本刺史刚才已是赶了一车钱财进了你甄家院子了,足足有十万贯。不用惊慌,这钱原是送给张让的,本刺史不送了,便作为给你甄家的定金。本刺史要给你甄家一桩天大的生意,听好了,本刺史要买你甄家五十万石粮草,怎么样?高兴吧?”

    程远志说罢,不等甄宓反应,自己先笑了起来。花钱,真是一件心情愉快的事情,绝对能够带来欢乐。

    五十万石粮草?

    甄宓一听,心里一沉,笑不出来了。

    就算是抄了甄家,都弄不来这么多的粮草。还天大的生意?怕是给甄家带来滔天大祸了,甄宓恨不得第一时间锤死程远志。

    还定金呢?要是给张让知道这马车的钱送到了甄家,不用三个时辰,禁军就会包围了甄家的粮铺,直接抄了甄家,甭管是谁的钱,谁的粮,都会罚没充公了。

    谈生意,想要得到个好价钱,首先就得先摆困难,后面才好提条件。甄宓看程远志这么暴躁,不用想都知是粗鲁之人,干脆开门见山道:

    “承蒙刺史厚爱,甄家受宠若惊。甄家很想和刺史做生意,可甄家没有那么多的粮草,五十万石太多了,倾尽甄家所有的粮草凑出十万石,估计都够呛。”

    甄宓语气还算尊敬,但姿态得摆得极高,和程远志平起平坐。

    做生意嘛,讲身份就不公平了。以权势相压,固然能得到商贾的低头,不得已而从了,但商贾也会以次充好,随意应付。

    只有两方自愿谈成的合作,互赢互利,才能调动所有人的积极性,保证彼此的信任。

    其实,对于程远志说的那一车停在后院的钱财,甄宓倒是一点儿都不担心,一车钱财的藏匿,还难不住甄宓。

    莫忘了甄家是卖什么的?卖米的,只要将这一马车的钱财化整为零,混入在粮米里面,到时神不知鬼不觉,谁还知道这一车钱财去了哪。

    就算张让带着禁军来搜查,同样无法发现,除非将甄家所有的粮米都撒出来,倒腾一遍。

第二六章 用强的

    这甄宓居然敢拒绝,程远志内心就不爽快了,一双虎眼猛瞪甄宓,暗道:

    “咦?唇红肤白,没有喉结,耳朵还挺秀美,莫不是这甄主事是女扮男装?奇了怪了,难道这甄家就没个男人?”

    哪怕是女的,拒绝也不行。

    程远志用力一拍茶桌,吼道:

    “没有?没有,甄家就去找,去买,本刺史的钱放这儿了,绝没收回去的道理。往后,你甄家就是本刺史的了,有粮草就往本刺史的幽州那儿送,否则本刺史不介意灭了你甄家。”

    甄宓的确是女扮男装,由于甄宓长得太美,在中山无极那儿,得了甄姬的称号,姬则有第一美人的意思。每天都有一大堆人围在甄家门口,等着一睹甄姬的芳颜,逼得甄姬只好外出游历,顺便替甄家核查一下各地的粮铺账薄。

    程远志一点都没有刺史的素质和风范,甄家虽然是商贾之家,但府里以前也出过官的,曾做过上蔡令呢,才不会害怕程远志的威吓。

    甄姬站了起来,剑拔弩张地拒绝道:

    “程刺史,甄家只是卖粮的商贾,幽州那里要是有生意可做,甄家不介意将幽州的粮铺做大一点。但甄家不属于任何一方势力,粮草同样有限,刺史的天大买卖,怕是甄家无福消受了。刺史的钱财,甄家会原封不动,一个不少地送回幽州,还给刺史,另外再赠奉上一万石粮草,以表敬意。”

    “掌柜,给刺史添添茶。”

    程远志怒了,读的书是不少,但给客人倒茶的礼节,程远志还是懂的,端茶送客嘛,这是在赶走程远志,不愿意和程远志沾上关系。

    “粮草,本刺史要;甄家,本刺史也要;甄家的钱财和一切,本刺史都要。”程远志冲了过去,抓手就去扯甄宓的头巾。

    这头巾一摘,到时这甄宓是男是女,一目了然。

    如若是女的,那事情就好办了,孤男寡女,要是甄宓仍是坚持不同意,那就坏了甄宓的名声,或者干脆令人带着聘礼,前往甄家提亲。

    万一是误会,甄宓是正经的男儿身,那头巾被扯下,同样是文人士子的大忌,仪表仪容可比生命还要重要。

    甄宓一开始听到对方是幽州刺史,这才出来接见。可见面之后,发现程远志是个莽夫,暴躁无状,言语粗鲁,甄宓心生厌恶,想草草结束会面。

    这生意,不谈也罢。

    看来,卖官之后,什么样的人都有可能爬上高位。百姓怕是日子更加难过了,商贾虽然没有地位,好歹还有几个臭钱,苟且度日。

    甄姬知道程远志是粗人,没料到程远志还敢出手,以堂堂刺史的官职对一介商贾大打出手了,真是掉价。

    甄姬看着程远志袭来的黑手,惊吓得花容失色,比刚才程远志狮子大开口,讨要五十万石粮草还震惊。

    可惜,甄姬本来只是一介弱女子,哪里躲得过程远志久经沙战的袭击。

    “啊!”

    头巾随手而落,一头青丝如瀑,披散开来。

    “哈哈,果然是一个女子,还长得挺标致的,绝色佳人哪,难怪说话扭扭捏捏的,极为刺耳。好了,本刺史不为难你,加上你,本刺史一起要了。这总可以了吧?”

    程远志的怒气瞬间消散如烟,想不到这甄宓猜测得不错,的确是女扮男装,面对一个弱女子,动手动脚就不对了,得直接用强,强迫甄宓同意,将甄家当作嫁妆,送到程远志的府上来。

    “登徒浪子,大胆无耻。”被揭穿的甄宓懒得再继续伪装,对程远志的冒犯,气得两腮都红了,说罢就要转身离开。

    晚了!

    程远志大步越过甄宓,挡在房门前,厚着脸皮,笑道:

    “别恼,别恼。本刺史这是亲自上门求亲来了,连聘礼都带上了,答应本刺史吧,当本刺史的小妾,放心吧,本刺史还没有夫人。”

    程远志边说边凑上前去,伸手就要环抱甄宓,小嘴更是堵了上去。

    甄宓心里害怕极了,像小鹿乱撞,逃又逃不出去,想喊又怕掌柜冲进来,看到之后到处大嘴巴宣扬。

    好在甄宓尚有急智,后退了二步,摆手制止程远志,说道:

    “刺史,且慢。小女子答应刺史就是了,甄家愿意为刺史提供粮草,至于刺史想要小女子,娶为侍妾,小女子也认了。只是此地并非苟且之地,人多耳杂,还望刺史自重。”

    甄宓想稳住程远志,出了这门再说,不然拉拉扯扯,共处一室,到时真的跳进黄河都洗不清了。

    闻言,程远志停了手,程远志不是急色之人,但甄宓的美深入内心,就算没有粮草,这甄宓也得掳了去。

    “哈哈,不但人美,还挺聪明。从了本刺史,以后你的路会越走越宽的。你说的没错,某是幽州刺史,这大好事,理应回了幽州再办。来,跟着本刺史,马车就在外面,一起回幽州吧。”

    到嘴的美姬,怎么能让它给飞了呢。

    程远志伸出手,邀请甄宓前行,眉眼之间,欣喜盎然,眼角却盯着甄宓,若是甄宓不从,那就得用强的了,打晕了甄宓,抢回幽州再说。

    甄宓暗暗叫苦,程远志的想法就差直接写在脸上了,看着甄宓,嘴角的口水都流出来了。

    一出房门,程远志靠近甄宓更紧了一步,猛地大吼道:

    “邓茂,将马车给本刺史驾过来。”

    邓茂刚刚将马车上的钱财搬运了下来,便听到了程远志的大吼大叫,不敢拖延,怕被鞭抽,拉着马车就过来了。

    “末将在。刺史,末将已将马车牵来,还请刺史吩咐。”

    呵,这刺史说要去买粮,还专门让邓茂驾着马车,假惺惺地找粮铺。可出来的时候,却带着个女子,还挺漂亮的。刺史可真会买粮,这是把老板娘都给买了吧,转眼之间就多了一个相好。

    佩服,佩服!

    邓茂不敢盯着甄宓多看,怕挪不开眼睛。

    程远志没有搭理邓茂,主动揭开了马车的门帘,转头望着甄宓,笑道:

    “上车吧,某的夫人。”

第二七章 喝酒就封官

    有邓茂和粮铺掌柜在看着呢,程远志还是很给甄宓撑场子的,以夫人称呼甄宓,就是仪式简陋了点。

    甄宓嘟着嘴,‘哼’的一下,上了马车,瞪了程远志一眼,转头吩咐掌柜说道:

    “掌柜,你速速回无极甄家,会见家主,让家主到幽州来,找刺史则一切事情就会明白了。”

    正当甄宓要将窗帘揭下的时候,程远志腆着脸,凑上前,贼兮兮地问道:

    “某只知你名唤为甄宓,那某是唤你为宓儿,还是叫你闺名?”这甄宓喜欢女扮男装,程远志生怕连名字都是化名。

    甄宓看着程远志小心谨慎的模样,和刚才蛮横的样子形成剧烈的对比,不禁破涕为笑,嗔道:

    “甄姬!”

    随后,将马车的窗帘放下,遮得严严实实的。

    这就是商贾的地位,哪怕是幽州的刺史,同样不将甄家放在眼里。

    好好谈,那叫谈买卖。谈不拢,强抢也没敢坑一声。

    没有人会为了区区一个富商,而得罪刺史,反倒盯着富商倒台之后,均出来的巨大市场利益如何瓜分。

    “哈哈,走!回幽州!”

    这一趟来洛阳,出来得太值得了。

    程远志之所以要强行带走甄姬,为的可不是甄姬一人,馋甄姬的身子,更馋甄姬家里的粮草呢。

    “末将得令!”

    马车里面做着的是刺史程远志的夫人甄姬,那可是幽州的未来。邓茂将马鞭挥得特别用力,恨不得转眼之间就把人给送到幽州。

    幽州,广阳郡。

    刘备领着关羽、张飞三人站在城墙上,看到了程远志和邓茂的马车缓缓地驶了过来,越来越近。

    这一路上,邓茂已是不知挨了多少鞭子了,身上的鞭伤从来就没好过。

    赶路赶急了,鞭打!赶路慢了,夜间投不到驿站,还是得挨抽。做的干粮不好吃,甄姬嫌硬了,仍是逃不了一顿毒打。

    咬着牙,憋着一口气,邓茂终于看到了广阳郡,不禁流下了热泪,暗叹:

    “总算是把两位老祖宗送回来了,太难侍候了,比皇宫里的公主还有病。”

    程远志也是大喜,好不容易回到了自己的地盘了,不用再拘束了,可以开始作威作福,欺负百姓了。

    快马加鞭,进了郡城。

    太守府,宴席如期而起,好酒好肉,摆得满满一大桌。

    程远志高坐上位,举起一大碗酒,狂饮而尽,喊道:

    “太好了,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本刺史终于回来了,大获全胜,居功至伟,从此这广阳,还有整个幽州都是我的了,哈哈,当贺!当贺!喝。”

    程远志等不及侍女倒酒,抓起酒埕,直接扯了盖布,又给自己灌了一大口。

    刘备看到程远志忘乎所以,内心踌躇,忍不住好奇,还是小心翼翼地问道:

    “使君,去洛阳的事成了?真的拿到了诏书?是县令的诏书,还是校尉?该不会是个偏将军吧?”

    刘备才不相信凭十万贯钱,就能换回刺史和太守的官职,真那样的话,那刺史和太守早就烂大街了,大汉天下能出得起这价钱的富商豪强,多如牛毛。

    程远志没想到刘备还敢质疑,内心一怒,这等小事本来是要派刘备去办的,结果刘备推来推去,惹得程远志本来就不爽了,现在还多嘴质疑,气不打一处来,怒道:

    “哼,没错,往后你们要喊某为刺史了。这诏书能有多难拿?某去了洛阳,那洛阳卖官的地方,西园卖官所里的人恨不得塞一大车诏书给本刺史。当初,本刺史让你去讨个官回来当当,你非要婆婆妈妈,扯那么多咸淡。”

    “那诏书,你们吃好喝好,可以去找邓茂瞅瞅,一准没错。来来来,都给本刺史喝,喝完之后,本刺史给你们封官,谁喝得多,官就封得大,不要钱,谁让你们跟着本刺史混呢。”

    程远志豪气干云,喝罢,抄起一根烤好的大羊腿,猛啃了起来。

    刘备还想再问,一想起程远志的鞭子,还是忍了,端着酒杯,走到邓茂身边,挤眉弄眼地笑道:

    “邓将军,使君说任命的诏书在你这儿,能否给备一观?”刘备拼了大半辈子,都没能混上一个县令的官职,主要是搭不上人脉,没人帮忙举荐,朝中无人,不好做官啊。

    刘备一点都不相信程远志出去一趟,就弄来了刺史和太守的官职,真这么容易,刘备早就去洛阳捡官了,还需要上阵杀敌,拼死拼活么?

    这么多天以来,诏书一直都放在邓茂的身上,越发霉得厉害,臭得只要轻轻一嗅,就能忘记饥饿,神清气爽。

    邓茂恨不得将诏书给送出去,程远志没讨要回去,没想到刘备却主动来求一观。

    真勇士也!

    邓茂不禁高看了刘备一眼,随后猛地将衣袖塞进鼻子里,往怀里一抽,将诏书拉出来甩给了刘备,带着鼻音说道:

    “玄德,刺史大人哪里会骗我们,往后刺史大人说什么,那就是什么。我邓茂,谁都不服,就服刺史大人了。呐,诏书在这里,你自己看吧。”

    邓茂还是隐约感觉到诏书那股味道,传递了过来,赶紧甩开刘备,拿起酒杯拼命灌了一口,用酒精杀杀毒,掩盖一下那股浓烈的气味。

    诏书很臭,但看到诏书,刘备还是情不自禁地接了过来,迅速地扫了一遍,暗道:

    “真的是诏书?出自大汉天子手笔,盖有传国玉玺的诏书?我的天啊,梦寐以求的东西啊,可惜上面的名字不是我刘备刘玄德。气死人咯!”

    这诏书已是事实,没法改。

    可刘备想起了程远志刚说的,喝酒就封官,谁喝得多,官就越大,顿时感到来不及了。

    嫉妒使人面目全非,就算要嫉妒,也得先当上官再说。

    刘备将诏书往邓茂桌上一放,抢了邓茂的两埕酒,一手一埕,来到程远志面前,急道:

    “刺史,官封得大,封得小,备都无所谓,主要是想跟着刺史混,不多说了,这两埕酒,是备的了。来,敬刺史!”

第二八章 讨虏将军

    刘备提着两埕酒,心里想着等下要向程远志讨个什么官职为好,将酒往关羽和张飞面前一放,机智地接着忽悠道:

    “二弟,三弟,我们三人为结义兄弟。大哥的酒,就是你们的酒,你们帮大哥给喝了吧。不用多谢,能喝多少就喝多少,记在大哥的头上。”

    关羽闻言,面色一滞。这酒也可以代喝?关羽能喝酒,从来不会因为喝酒而脸红,毕竟不喝也脸红。

    唯有张飞觉得正中下怀,刘备的建议实在是太照顾兄弟了,不愧是大哥。接过酒埕,一头就扎进了酒水里,豪如牛饮。

    程远志想起当初在洛阳,张让给一份诏书,偷偷摸摸,猥猥琐琐的,还敢要钱,心里就不畅快。

    官职而已,至于嘛?封官这点小事,也配谈钱?

    程远志觉得封官,就该大手笔,尤其是给手下兄弟封官,那更加不能吝啬,借着酒劲,吼道:

    “好啦,本刺史要开始封官了,都排好站直了,一个一个来。”

    听到程远志要封官了,刘备的酒瞬间醒了一半,就连关羽也停下了酒杯,唯有张飞仍是只顾着喝酒。

    邓茂则不屑一顾,漫不经心,那刺史的诏书都在怀里多久了,这官太臭了,能有什么好当的,还不如烤肉香呢。

    这偌大的幽州,都是程远志的,程远志能封的官职,可不少,于是开始唱名封官,喝道:

    “刘备!”

    “末将在!”刘备心头一喜,浑浑噩噩了这么多年,终于迎来了翻身的这一天,不等程远志询问,先高呼答了一声。

    刘备已经洗耳恭听了,准备从程远志嘴里听到一官半职,赏赐给自己,最好是能在县令之上的,比如给个太守就挺不错的。

    程远志想想了,却不知道刺史和太守之外,还有什么官职,酒劲一上来,脑门一片空白,干脆不想了,让刘备自己挑呗,问道:

    “本刺史一时酒气上来了,想不出东西来,玄德你自己挑吧,你想要什么官职?本刺史就赏你什么官职?”

    “对了,玄德,刺史和太守后面,到底还有多少官职呀?多出来的官职,那些宦官能卖官,本刺史同样能卖。”

    能够自己挑选官职,刘备长这么大,从来都没想过。至于程远志问的刺史以下都有哪些官职,刘备这个官迷那是倒背如流。

    “回刺史,幽州各郡以太守管一郡之事,以下设有都尉、郡丞、长史、督邮等官职,郡城管理着县城,县城的官职参照郡城,更多更细,像县尉、县丞一类的。末将尚未有寸功,但凭着个人特长,还请刺史能够惜才,封给末将郡守一职,末将定当感激不尽,一生为刺史效力。”

    刘备说的个人特长,不是言之无物,乃是真的,刘备的手真是特长,双臂过膝,一点儿都没糊弄程远志。

    再说了,关羽是红脸皮的,张飞是黑脸皮的,而刘备自知是厚脸皮的,封官本来就是程远志说的,讨要官职并不害臊。

    要不是刺史一职,程远志自己当了,刘备不好意思讨要,刘备还想自荐顶替程远志当刺史呢。这一切,都是为了不让程远志太过于操劳,为主分忧嘛。

    程远志还说了,多余的官职也要学宦官一样卖官,那还不如便宜刘备呢。

    卖官一事,刘备是不赞同的,但官职是程远志的,也不好多说什么,只是不想有遗憾,当个县令,官职太小,能有几个意思啊。

    程远志一听就炸了。

    啥?居然想要当太守?不知太守值多少钱吗?十万贯都买不到吗?真当官职不是钱呀?搜了整个广阳的钱财,也就能当个见面礼。

    程远志当场打脸刘备,气愤地拒绝道:

    “玄德说得对。本刺史很欣赏玄德,玄德来当郡守,那是绰绰有余的,还有点屈才。不过,你刚才也说了,没有立过功,无功不受禄嘛。那本刺史就不封刘备为郡守了,玄德有特长,想必善于破虏,就封玄德为讨虏将军。”

    程远志不看刘备的黑脸,转而瞅了一眼关羽和张飞,软和了语气,说道:

    “当然了,本刺史是公平的,一碗水端平,也封云长为讨逆将军,翼德为讨贼将军。这样,你们三兄弟就都是将军了。”

    讨虏将军、讨逆将军、讨贼将军,都是杂号将军。可转为实权领兵将军,也可以是闲职,只是称号响亮而已。

    顷刻之间,关羽和张飞都当上了官职,心里说不高兴,那是假的。

    一个跑去深山打霜枣的逃犯,一个闹市卖猪肉的屠夫,摇身一变,就是大汉的将军了。换成谁,都会感到满意。

    唯有刘备,笑不出来。当初卖草鞋,想的是能当上偏将军,就不辱没汉室宗亲的身份了。可现在跟了程远志,这莽夫居然当上了刺史,刘备的野心同样跟着膨胀了。

    至少得县令起步嘛,好点就是郡守上手。这才是当官的仕途,不然一步慢,步步慢,这官得晋升到猴年马月,才能到程远志的刺史这一阶呀。

    偏偏程远志哪哪都不如刘备,刘备自恃无论是颜值,还是才能,甚至是武艺,都要比程远志强过数倍,凭啥程远志当了刺史,而自己只能做个讨虏的。

    刘备想着,还真发现了有一点不如程远志,那就是:狗屎运。

    这程远志似乎什么事情,到了他那儿,都能撞上了大运。说当官就当官,说买诏书就买诏书,还真给程远志做成了。

    程远志给刘备、关羽和张飞各自封了官,发现他们的素质修养还是很高的,没有当初自己当上刺史的时候,那般的兴高采烈,尤其是刘备还有点闷闷不乐。

    真是个人才。

    邓茂就不必再重新封官了,回来的路上,抽了无数的鞭子,终于逼得邓茂答应继续当校尉了。县城以下的县尉,像刚挂掉的邹靖就是这个官职。

    一开始,邓茂还颇为嫌弃,说是不吉利,宁愿给程远志当个粮官,好在几十鞭下去,邓茂总算是从了。

第二九章 一群吃白食的

    给了官,那就得做事。多大的官,就要做多大的事。

    程远志突然想起当时出发洛阳的时候,还给刘备、张飞和关羽三兄弟下了任务的,眼下正好,先封了官,下一刻就进行政绩考察,简直是完美。

    为了提振众将的志气,程远志气运丹田,猛地暴喝道:

    “本刺史给的官职,你们要不要?要就谢恩,逢年过节,该往本刺史府上送多少钱财,要准时足数,不得有误。否则小心你们的官职,本刺史给你们撸了。”

    “不要更好,本刺史还能拿去卖,换点钱。明天就去郡城里张榜贴告,要向洛阳学习,开始卖官收钱。人家洛阳的繁华,不是没有道理的。这些先进的经验,你们就是不学,学了不用。”

    刘备没想到从程远志手上得到的官职,同样得按时上贡,这比自己去洛阳买官,还要黑。但刘备不敢不答应,再犹豫片刻,别说封官了,怕是还要挨鞭子,赶紧躬身谢道:

    “多谢刺史。末将替二弟三弟多谢刺史,我等定当尽忠职守,为刺史立下汗马功劳。”反正是什么将军,先答应下来,至少会有俸禄了。顶多,到时拿俸禄原数奉还给程远志就是了。

    这个态度才对嘛。

    程远志点了点头,开始进行政绩考察,享受一下天子般的待遇,将刚啃完的羊腿骨当成传国玉玺,抄起往桌上就是狠狠一砸,喝道:

    “好!本刺史且问你们三位将军,本刺史去洛阳之前,曾让你们做什么事情?可曾做到?说,快说。到底本刺史的百姓有没有吃饱饭?城内是否有五万精兵,整装待发?”

    “哼哼,要是没有,大胆,你们该当何罪?今天要是不给本刺史一个交代,莫怪本刺史斩了你们。温酒斩昏官,哈哈,本刺史肯定会名载史册,流传千古的。”

    程远志可不是开玩笑,要是刘备、关羽和张飞占着茅坑没成果,那程远志不介意斩了换人。城内的百姓,那就是程远志的军队,远远比诏书给的刺史官职重要多了。

    这种反转,刘备心里就跟吃了黄莲一样,苦得胆汁都黄了,程远志真是开口就来,当初以为程远志就是说说而已,想不到程远志还较真了,可笑。

    莫说是广阳郡了,就算是幽州的郡城核心,涿郡也没有这么多的兵马,五万精兵,闹呢。

    至于让百姓吃饱饭,更是瞎扯,有粮就有饭,城内的粮草连十日都不够用,还怎么让城内百姓放开肚子,吃到饱为止。

    可惜,程远志只顾着发号施令,可不管刘备、关羽和张飞是怎么实现的,颇有上面一根针,下面千条线,哪怕是缠成锅里的面线,那也不管。

    动不动就要斩杀,刘备皱着眉,苦着脸,不得不叫屈道:

    “刺史,末将三兄弟,自从刺史走后,尽心尽职,日夜都不敢多睡,勤政爱民,操练兵马,如今广阳城内的景象,和我们当初刚进城的时候,已是好了十倍都不止。然而,刺史想要的百姓吃饱和五万精兵,末将等是真的做不到啊,没有粮草,没有青壮,到哪弄得了这些?还请刺史宽恕,宽限一些时日,让末将等戴罪立功,弥补过错。”

    挨打就要站正。

    既然程远志之前有吩咐,做不到,的确有错。有官职在身,便有责任牵挂。现在推脱再多,反倒成了小人。

    程远志一听,内心不禁嘀咕起来:

    “这刘备,格局太小了。难怪卖草鞋的生意做不大,发不了家,思维太固化了。没粮,就去买嘛,没人就去拉,没钱就去借呀。光盯着手头的东西,肯定怎么搞都不行,难道还能治理出花来?”

    好歹是自己的手下,程远志觉得该操心指点的,还是要教育一下,顺手拿起酒杯就往刘备的头上砸去,怒道:

    “没粮草,你就让本刺史的百姓饿肚子吗?没青壮,你就练不了兵了吗?本刺史踏马的要有粮草,有青壮,还要你们刘关张做什么?”

    “你们怕是忘了当初本刺史是怎么带领五万大军单方面碾压的了?本刺史能做到,你们就做不到?培养你们,真是浪费本刺史的粮食,一群吃白食的东西,不是东西。”

    刘备不敢还嘴,尤其是听到程远志自诩大兴山一战,率领的五万黄巾大军都是精兵强将,刘备就没什么好吐槽的了。

    这样一来,别说是五万精兵了,整个广阳郡的百姓,大大小小都算起来,可不止五万人了,在刘备强大的内政治理能力之下,现在都快超十万百姓了。

    足额完成任务了。

    当然了,吃饱饭,甭想了。刘备还得时不时地劝张飞节食一点,不要把军营给吃穷了。断粮了,军兵是要炸营的。

    刘备被训得像个听课的学生一样,俯身拱手施礼,不敢抬头。

    关羽懒得反驳程远志,说再多都是牛头不对马嘴,干脆闭上了眼睛。

    而张飞只顾着牛饮,喝得不省人事。邓茂挨着张飞,埋着头,小鸡啄米般地只顾着啃羊腿。

    得了,就只有刘备一个可造之材,还能因材施教,程远志决定给刘备指条明路,高声说道:

    “玄德啊,你就是太保守了,不够开放。整个幽州都是本刺史的,那些百姓在本刺史的地盘上生活,要是连饭都讨不到,能念着本刺史的好?幽州又那么大,要是连五万精兵都凑不出来,那不是坠了本刺史的名头,让本刺史怎么名扬四海,威震八方?”

    “好了,看你还算诚恳,本刺史就大发慈悲教教你。你记住了,每一个长胖的男人,背后都有一个女人默默地为他养胃。我等没钱粮了,没得吃了,那就找夫人要咯。这不丢脸,有什么可耻的呢,最多就是打个申请呗。往后,你放心当官,真要欠粮欠钱了,便去找本刺史的夫人申请。她一个妇道人家,弱女子,家里的钱粮比你一个大老爷还多千万倍呢。”

第三十章 不是怕死,是去了真的会死

    “本刺史都懒得嘲讽你,混得比个女人还不如,没劲。看你也是个单身的命,身边没个女人,算了算了。不提钱粮,说说操练精兵吧,这事就更容易了。广阳郡的兵马一时不够,那你就不会带着广阳的兵马去附近扫扫贼寇,将那些占山为王的贼寇收编了,充实人数,实在不行,那你就去别的郡抢一些兵马就是了。错了,幽州都是本刺史的,是借,借点兵马凑凑,区区五万精兵,能算是个事儿?”

    刘备还以为程远志有多高招呢,原来解决钱粮问题,大手大脚就是靠富婆包养,当小白脸吃软饭啊。

    练兵就更扯咸淡了,围剿山贼,荡尽流寇,还有点可取,可去抢别的郡城兵马,说白了就是攻打,抓了对方为俘虏,再劝降成为自家兵马,这种事是友军能做得出来的吗?

    不过,现在程远志已经拿到大汉天子任命刺史的诏书,幽州的确是自家园地了,想征兵就征兵,想调用就调用。一道军令下去,凑齐幽州各郡兵马,五万之数还是有的。

    当然,前提是各郡的郡守认程远志这个刺史,服从军令。

    在幽州各郡眼里,广阳郡现在就是个贼窝,黄巾反贼的贼窝。和落草为寇,占山为王的贼寇没什么区别。

    “末将受教了。这就下去筹备,定当尽快完成刺史的要求。”刘备也不管了,自己只是个讨虏将军,内政治理的事情,又不归自己管。既然程远志给了解决方案,那就听程远志的咯。

    找女人要钱要粮,也亏程远志想得出来。照办就是咯,程远志刚掳回来的夫人拿不拿得出钱粮,到时便知。

    兵马的事情,程远志回来了,打着刺史的名头,去幽州各郡征用一些兵马,还是有点可能的,可以一试。

    感受到刘备的不耐烦,程远志气得五官冒火,身为刺史,礼贤下士地教导你们,居然不认真听讲,还想‘逃课’,顿时暴躁起来,决定出兵,吼道:

    “本刺史看着你们就烦,做什么事情都要筹备,筹备到来,黄花菜都凉了。都说了,就不能学学本刺史是怎么做的?不要有拖延症,身体力行。说要买官,立马就买官,说要抢兵,那就去抢兵,还非要拖拖拉拉筹备些什么?”

    “当官就要有当官的样,不要尸位素餐,得讲究点效率,全城的百姓都看着你们呢,本刺史的官职可不是养你们这些蛀虫的。明天,就定在明天。你们三个将军,每人点起五百兵马,兵分三路,给本刺史齐攻涿郡,十天之内拿下涿郡,本刺史要把郡守府移到涿郡去。广阳郡,好是好,始终太小了,发挥不出本刺史逆天的才能。”

    程远志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刚刚封官,就给刘备、关羽和张飞带兵,每人五百,完全没有因为三人是杂号将军,就架空了三人。

    英雄惜英雄,重用是实打实的,有所行动的,不是嘴上说说而已。

    之前的刘备只是感到心头好苦,倍感委屈,现在的刘备,血压飙升,一口老血堵住胸口,气都快喘不上来了。

    每人五百兵马,还兵分三路?

    这是给涿郡送菜呢,哪怕要寻死,也不能这样寻死方式,太惨了。

    程远志不了解涿郡,刘备可对涿郡的情况和底细,相当清楚。涿郡能成为幽州的核心,不是因为位置极佳,而是本来就很强大,民风尚武,几乎人人皆兵。

    最为主要的是涿郡的郡守也是能人,实力不俗,整个涿郡少说也有二三万兵马。

    当时,听闻广阳郡告急,有黄巾反贼进犯,那涿郡郡守是浑然不在意的,不然也不会派出半截身子快入黄土的邹靖前来围剿。

    就连兵马,加上刘备、关羽和张飞的乡勇,也就五百兵马。涿郡有兵,除了兵马要镇守涿郡之外,还有觉得黄巾反贼只是乌合之众,不值得出手罢了。

    不行,不能下去了,刘备觉得还是得劝劝程远志,好好在广阳郡苟着发育,等到涿郡真正出兵来攻的时候,不要阻止人家平叛,直接投降,就算刺史的官职保不住,杂号将军的职位还是稳的。

    刘备酝酿着怎么浇冷水,眼看程远志已是连连呵欠,只好直言相告,希望打消程远志的决定,劝道:

    “刺史,广阳郡刚经过数番大战,兵疲马乏,勉强凑出一千五百兵马,那太劳民伤财了。再说了,涿郡可不好攻打。要是涿郡郡守能听从刺史的命令,出城而降,那还好。倘若对方不听,真动起手来,涿郡的兵马足足有二三万呢。”

    “涿郡易守难攻,兵强马壮,粮草充足,但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涿郡的郡守,名唤为公孙瓒,乃是末将的同学,此人有极强的统兵能力,手下有一支骑兵,称为白马义从,皆白马白甲,来去如风,个个弓马娴熟,末将等人不是怕死,是去了真的会死。”

    为了挽救自己的性命,刘备不惜将涿郡郡守的老底透露给了程远志。

    其实,刘备常常自称出身为汉室宗亲,但那是远亲,没几个人认可,而公孙瓒却是根正苗红的公孙家嫡子。公孙家盘踞幽州多年,是实力雄厚的豪强世家。

    刘备的运气很背,一生除了走运遇到关羽和张飞之外,就没遇到什么好事。比如,求书的时候,拜师卢植,可卢植却不认刘备的身份,还嫌刘备是纳履卖鞋的,不给刘备进门听课,只能站在门外旁听。

    当然了,公孙瓒同样也进不了大儒卢植的大门。但是公孙瓒却走运得到了上一任涿郡郡守的青睐,成了上任郡守的上门女婿。上任郡守一死,郡守一职在公孙家的运作之下,自然就落在了公孙瓒的手里。

    刘备带着乡勇去报名从军,正是借助了同学公孙瓒的帮助,才能勉强不被定为反贼,而是乡勇义军,领兵来斩杀黄巾大军立功的。不料,刘备现在不得不从贼,程远志还要刘备领兵去围攻老同学公孙瓒,美其名说是借兵,实则抢兵。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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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杀身死,让悔恨的程远志拥有了时间回退的能力。 “吕布?三姓家奴,让你一只赤兔马,我站着单手就行了。” “关羽?区区匹夫,不值一提,十刀之内,绝不还手,谅你也砍不到我。” “张飞?无知屠夫,要比狂暴是吧?今日定教你后悔,见识真正的暴君。” “比试箭法?哼,本暴君直接把你弓与箭都给射断了。” 回到三国,谁不服,我锤谁! 做最强的暴君!回到三国当暴君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回到三国当暴君,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回到三国当暴君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