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密林
百里云修醒来的时候,只觉得自己的脑袋昏昏沉沉,像是喝多了酒之后的早晨。眼前一片黑暗,口中塞着布条,手脚被紧紧束缚着。他想挣扎着起来,发现一抬头便撞上了天花板,一翻身两边都是墙壁,自己似乎是被关在了正好一个人横躺大小的箱子里。
所幸在他转头的时候,他发现右边有一个小孔,指头大小,似乎是专门留给他透气的。透过小孔,能看见外面天色已亮,还能隐隐约约听见车轮滚滚的声音,以及街道上的吆喝声,叫卖声。
不多时,他能感觉到马车停了下来。他把耳朵凑到小孔处努力听着。
“这么早出城干什么去?”一个沙哑的声音问到。
“官爷,我送我家老汉回老家去。”一个年轻的声音回答。
“你也知道这几日进出城查的严,所以你这边我也不能打马虎眼啊!”第一个声音走得近了些。
“可是,这可是,这可是我家老汉的……”第二个声音没有说完,似乎就被打断了。
“我知道,但是违抗了知县大人的命令,后果是什么你也知道。”第一个声音说完,又大声喊了一声,“过来两个人搭把手。”
百里云修听见几个脚步走近,随即感觉到了上方传来振动的声音。他以为他会突然眼前一亮,被人发现,但是那“吱呀”声响只从自己的上方闷闷地传到他的耳朵,自己依旧处在这个黑暗狭小的空间里。
过了一阵儿,又传来了第一个人的声音:“行了,你赶紧出城吧!你看你把城门都堵住了!”
在年轻人连连的答应声中,马车再次咕噜噜动了起来。一路上不再有人说话,也没有再次停下来。百里云修被束缚得动也不能动,在无意识中昏睡过去好几次。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马车终于停了下来。他只觉得眼前一亮,碧蓝的天空出现在眼前,晃得他一时睁不开眼。一个人伸手进来,用极大的力气一把把他扶了出来。
“殿下一路可还舒服?”那人带着笑意问。
百里云修嘴巴被塞住,说不出话来,僵硬了许久的双腿完全支撑不了自己的身体,他腿一软便坐在了地上。在幽闭的空间关了数个时辰,他拼命地呼吸着外面的空气。许久,他才缓过神来,观察周围的情况。
最先映入他眼帘的,竟然是一口高大的黑色棺材。他刚刚竟然是被从棺材里扶出来的!然后,他看见就在他脚边不远的地方,直挺挺躺着一个穿着黑衣,但是面容僵硬,皮肤诡异地发白的老头,是个死人!
百里云修瞬间明白了,昨晚抓住自己的那群人为了隐秘地把自己带出城,竟然做了一个带夹层的棺材。他被关在狭小的下层夹层里,上层为了防止被查看,竟然真的放了一个死人在里面。
想到自己和死人之间仅仅隔了一层薄薄的木板,还待了这么久,百里云修只觉得一股寒意从后背爬了上来,这些人到底是谁?怎么会想出这么变态的想法?
他环顾了一下四周,发现目前身处一处挨着山壁的密林之中,林中藤蔓密布,高高地从树枝上垂落下来。树下也张满了绿油油的山蕨和爬山虎,把他们很好的掩藏了起来。那些人估摸着百里云修被捆得结结实实也逃不了,就只留了一个人在旁边看着他,剩下的人砍柴的砍柴,生火的生火,似乎打算在这里宿营。不一会儿,一个篝火在他身前不远的地方燃了起来,上面还悬挂了一口大锅,看样子,是准备做饭。
这时,人群中一人朝着百里云修走了过来,是昨天的那个领头人。他蹲在百里云修面前,说:“我把你嘴里的布条取出来,让你好吃点东西,你可别大声叫唤哦!”
百里云修点点头,那人便抽出了布条。
“你说过我跟你走,你便会告诉我派你们来的人是谁。”百里云修在张口之后才意识到自己的声音是多么的沙哑。
领头人说:“我既然答应你就不会瞒着你。”说完便从腰间掏出一个令牌,在百里云修眼前晃了晃。百里云修瞬间就认出来了,是兵部签发的令牌,朝廷的官员竟然也牵扯进了皇家的纷争。不过前朝与后宫向来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倒也不奇怪。
“是兵部的哪一个官员?”百里云修追问。
“与其我告诉你,不如让他自己跟你说。反正你也不需要等太久,过了今晚,你就能见到他了。今天晚上将是你最后一次见到月亮,好好珍惜吧!”
领头人说完,招呼了一个手下,先递了一个水囊塞进百里云修嘴里。百里云修确实是渴了,现在早已顾不得形象,大口地喝了起来,随后又命人喂了几口煮的稀粥给他,完了把他拉倒山壁边坐下,一群人守着他席地而坐。领头人吩咐了守夜的顺序,也坐到一边闭目养神。
百里云修靠着山壁,抬头看天。此刻的天空已经由湛蓝转为黛色,不久就会完全黑了。百里云修想着领头人刚刚说过的话,这真是他人生中的最后一晚了吗?只可惜他所在的位置完全看不见天空中是否挂着一轮明月。他露出苦笑,现在的他已经没有了反抗的力气。反抗有什么用呢?逃出一个敌人的掌心,下一个又在等着他。只要他身为皇子的一天,就会被他们一直追杀下去。太累了,不如就接受命运的安排吧!
在百里云修胡思乱想的同时,四周也渐渐安静了下来。除了守夜的人,所有人都倚着树,靠着山壁睡着了。除了不时传出的一两声呼噜声,身边静不可闻,连一声鸟叫也没有。
不久之后,篝火也渐渐暗了下去,四周的空气渐渐冒出凉意。除了无法入睡的百里云修,没有人注意到这一点。
就在这一片诡异的安静中,百里云修闻到了一股甜腻的气息,不像是在山野中会闻到的气味。而身边都是些大老爷们儿,自然不是他们传出的脂粉香气。
百里云修下意识地屏住呼吸,但是并没有坚持多久,还是会忍不住呼吸起这不寻常的气味。但是这气味似乎对他没有产生什么影响,过了一阵儿,他也就不忌讳了。但是,身边似乎又更加安静了一分,连刚刚的呼噜声也没有了。
突然“当”地一声,在安静的夜晚里显得十分清晰,这是一个守夜人手中的长剑掉在了地上发出的声音,但是那守夜人完全没有反应。
难道他睡着了?也太不敬业了吧!百里云修心想着,又去看另外一个守夜人,竟然也耷拉着脑袋。百里云修开始觉得不对劲了,再怎么说,他们也是训练有素的杀手,就算是睡梦中,武器离手定然是要警觉的,而现在的露营地一片死气沉沉,完全了无生气。
犹豫了一下,百里云修轻咳了几声,没有人做出反应。他又伸腿踢了一下最靠近自己的那个人,那人原本跟他一样是靠在山壁上睡觉的,被他一踢竟然就歪倒下去。
百里云修大骇,意识到肯定是出事了,难道是跟刚才的那股香气有关?那为什么他什么事情也没有?百里云修跳着来到领头人跟前,他坐在一处石头上,抱着长剑低头沉睡。百里云修推了他一把,跟先前那人一样,他也一声不吭就倒下了。
他们都死了?百里云修蹲下去,凑近领头人仔细听了听,不对,他还有呼吸,应该只是昏了过去。
现在自己应该怎么办?抓住这难得的机会逃跑吗?百里云修大脑迅速地思考着。但是怎么想也觉得不可思议,他们就这么轻易地全体昏倒,允许自己逃跑?还是说这是这群人的恶趣味,故意装昏,让自己以为有可乘之机,在自己逃跑的时候跳起来,大笑:“你以为你能逃出我们的手掌心吗?”
百里云修乱想着,忽然听见了一阵的声音,很轻,但是似乎就在附近。他一抬头,便看见自己的四周,到处是一对一对红色的眼睛。
第十七章 金蛇狂舞
一开始,这些红色的眼睛非常小,像一颗颗红豆一般在远处晃动。但是随着的声音越来越明显,这些眼睛越来越亮,如同是漂浮在空中的红色萤火虫。
百里云修知道,不管来的是什么,能在这密不透风的密林里大半夜出现的,肯定都是来者不善。
他蹲下来,努力用被反绑的双手去抓领头人在倒下的时候掉在一旁的长刀。因为双手被绑在了一起,因此光把长刀拔出刀鞘都花了很大一番功夫,需要一点一点挪动,急得他冷汗出了一身。
好不容易刀鞘被取掉,他刚刚松了一口气,一抬头,看见在微弱的篝火光中,一双红色的眼睛已经到了离他不过数丈的距离,那是一条蛇的眼睛。
那蛇不过婴儿手臂般粗细,长也不过三尺,黑色的鳞片每隔一段就有一个金色的斑印,在红色的火光下闪着磷光。蛇头跟一般的并不一样,是三角状的,高高地昂了起来,分叉的信子不时吐出,似乎是听见了声音,它转动头部用它那发光的眼睛看向百里云修的方向。
百里云修大脑立刻“嗡”地一声似乎要炸开了,竟然是蛇!
南芳国地处古羲大陆南方,气候终年温暖湿润,疆域内河流沼泽密布,因此多有毒虫毒蛇出没。百里云修虽然出生深宫,但是寻常的有关毒虫毒草的信息,他多少还是了解一些。而关于毒蛇的,第一条就是三角蛇头,身色艳丽的乃为有毒,且是剧毒。
此刻,在他眼前不远的地方,出现了毒蛇,剧毒的那种,还不止一只。在他目光所及之处那一片荧光闪闪,全部都是毒蛇。
据百里云修所知道的,毒蛇一般不会主动攻击人类,也甚少群体出没。这么多毒蛇纷纷往他所在的方向跑来,定然是有原因的。但是此刻,他没有时间和精力去思考这么复杂的问题了。那只跑得最快的蛇似乎被篝火的热度震慑住了,一时不敢继续往前爬,只是不停吐着舌头观察着四周。
百里云修在心里告诉自己要冷静,不要发出声响,尽量压制住双手的颤抖,用刚刚拔出来的长刀的刀尖,一点一点隔断了绑着自己双手的绳子。幸好领头人的长刀保养得当,甚是锋利,很快他的双手就恢复了自由。割断捆绑双脚的绳子就顺利多了,很快他就彻底摆脱了束缚。
这时候围到篝火附近的蛇越来越多,在火光照耀的边缘,一排吐着信子的三角蛇试探着想要前进。有一两只比较胆大的,已经彻底进入了火光之中,爬上了最外面的守夜人的身上,在他的脖子上盘了一圈,好奇地在离他眼睛不过一指之外的地方嗅着。百里云修心想,要是那人突然醒来,看见眼前跟他四目相对的毒蛇,会做出什么样的反应呢?
他手中握着领头人的长刀,前方已经完全被毒蛇所包围,他只能一步一步退向他刚刚依靠的山壁。所幸那山壁是由光溜溜的石头构成的,寸草不生,毒蛇无法爬上去,因此他可以不用顾忌着自己的身后。但是与此同时,他也完全没有退路。
就这么眼睁睁地看着,胆大的毒蛇越来越多,纷纷爬上或坐或躺的那些刺客身上,或许是因为这些人已经失去了意识,所以这些毒蛇并没有对他们发动攻击,反倒是注意到了唯一还在动弹的百里云修。
这些蛇离他越来越近,马上就要爬到他的脚尖前。百里云修注视着蛇群,随时准备着用长刀砍向第一条蛇。他听说毒蛇是有报复心的,若是伤害了一条,便会有无数条蛇循着气味来报仇。他也知道,仅凭一人之力,就算是再快的刀法也无法砍杀掉所有的毒蛇,只要有一只毒蛇冲破他的防卫,咬了他一口,在这荒郊野岭,没有蛇药,他定然毫无存活下去的希望。
百里云修再次望天,天空中从山崖的后方传来明亮的白光,想来今天是一个满月,只可惜他再也看不见了。
一只毒蛇终于耐不住了,高高抬起蛇头,往后一缩,百里云修知道下一个瞬间它就会往前一弹,飞弹向自己的面门。屏住呼吸,他把自己所有的力量都放在了双手和双臂上。
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来自密林的一声长啸划破了宁静的夜晚。那声音清厉悠长,劈竹一般贯穿了他的耳膜,犹如一声恫吓让人忍不住全身一震。那群蠢蠢欲动的毒蛇似乎也被这突然的声响吓了一跳,纷纷晃动着脑袋,想弄明白发生了什么情况。
于此同时,似乎是被这声长啸惊醒,所有陷入昏迷的那群人瞬间醒了过来。最早醒来的一个人揉着脑袋,眨巴着眼睛,然后就看见了一双红彤彤的小眼睛正盯着他看。在沉寂了一瞬间之后,他尖叫起来,是一个男人所能发出的最高最尖利的声音。那条细细的毒蛇似乎被他吓到了,如闪电般一闪,便一口咬住那人的颈部。那人伸手便要去拔,没想到那蛇咬得极深,加上身体黏滑,根本拔不下来。而他旁边的几条蛇也被他的剧烈挣扎吸引过来,毫不犹豫地在他各处血脉游走之处下了口。那人不过挣扎了数下便再也不动了,他死的时候双目圆瞪,还保持着用手乱抓的姿势,七窍流出乌黑的血液。
伴随着第一个人凄厉的尖叫,整个露营地里开始有更多的人醒来,也有更多的人被眼前的景象吓得失声尖叫,于是蛇群被这眼前的场景彻底激怒了,一群一群爬上这些人的身体,将他们裹在里面,疯狂地撕咬着。
百里云修背靠着山壁,无声地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他的大脑已经被眼前地狱一般的景象震惊地而有些麻木了。他只能看见一只只绝望伸出的手,这群被派来抓他的杀手们在转瞬之间便死于山野里最冷血的动物。他注意到在混战中缠绕最大的蛇群便是那个年轻的领头人,他在醒来的瞬间保持了领头人的冷静,没有出声尖叫,而是用极快的手法扔出了盘在身上的毒蛇,甚至还把脖子上的那一条一扯两半。毒蛇的鲜血瞬间散漫了地面,但是这样同时也让他身边聚集了更多的毒蛇。他似乎想去拔刀,结果发现身边只有一柄空的刀鞘。于是他瞬间被狂躁的毒蛇所淹没了,至死的时候手中还紧紧握着那柄刀鞘。
人群中的声音渐渐静了下来,几乎所有的人都不再挣扎。百里云修知道,该来的躲不过,终于轮到他了。
所有的蛇疯狂地发泄之后,又四处伸出信子探着,然后感受到了周围唯一的一个心跳声,齐齐转过头来。
百里云修双手一松,长刀落地。最后一刻,我果然还是选择了放弃,他心想着,然后闭上了双眼。
这时,他觉得脸颊上一痒,似乎什么东西打到了他的肩头。他先是以为毒蛇终于对他发动攻击了,心脏都停止跳动了一拍,但是又觉得触感不对,那东西没有想象中冰凉光滑的触感,也似乎不是活物。他睁开眼转头一看,是一截绳索,从高处的山崖上垂落。抬头望去,上面一片漆黑,看不见人影。
第十八章 重聚
面对突如其来的转机,百里云修想也没有想就一把抓住绳子,脚蹬着旁边的山壁,一个跳跃便往上攀爬了数尺高度。
下面的毒蛇们面面相觑,怎么逼到绝境的猎物说飞走就飞走了呢?几只不轻易说放弃的毒蛇瞬间就爬到了山壁下,尝试着想攀岩而上。但是这出山壁及其特殊,石头是光溜溜的青岩,严丝合缝,仅凭没有手脚的毒蛇,是怎么也爬不上去的。而四周也没有藤蔓和树木可以借力,而百里云修也没有在慌乱中粗心大意,一边攀爬一边还顺手把下面的绳子收起,以免这些蛇绕着绳索爬上来。这些虎视眈眈的毒蛇们只能在山壁下发出愤怒的“丝丝”声。
幸好有旁边的山壁借力,百里云修攀爬的很快。而且上面那人也在缓缓往上拉着绳索,所以虽然山壁看着颇高,但是一路顺利,不过一刻钟便到了山崖顶部,一只宽厚的大手一把把他拽了上去。
百里云修喘着粗气,但还是迫不及待抬起头,正好对上一张圆圆的胖脸,因为使了一番力气都涨红了,跟他一样上气不接下气。然后一个瘦小的身影也跟着出现在了旁边,一脸紧张地看着他。
“你们怎么会在这里?”百里云修看着熟悉的二人问。
阿海抹了一把脸上的汗珠,没好气地说道:“还不是追着你来了?我听小山说你为了不连累我们,自己就跟着坏人走了。这不是让我们之前的功夫白费了嘛?我还等着你报答我们呢!”
因为被刺客领头人一掌击晕,百里云修不知道昏迷之后的事情,他疑惑地问:“你们是怎么追上他们的?”
一向心直口快的阿海突然迟疑了一下,拍了拍小山,才说道:“我醒来着后你们就走远了,根本不知道去了哪里。幸好这家伙向来直觉很准,跟着感觉就到这儿了。”
“跟着感觉?”百里云修第一次听说找人也可以凭感觉的,但是还要再问,阿海立刻打断了他:“现在不是说话的时候。你还能走吗?能走的话咱先换个地方,这里似乎不是很安全。”
百里云修同意,下面一群一群的毒蛇说不定山崖上面也有,而且根据那领头人所说,抓他的兵部官员明日也要来到这里,现在说不定就在路上,在这里待下去万一迎面碰上就不好了。
于是他被阿海一把拉了起来,阿海看了看天,百里云修跟着看过去,果然一轮满月挂在天空,如同发光的玉璧一般照亮了半边天空。百里云修觉得,这是他看过的最美的一次月亮。
阿海辨认了方向,指着一边说道:“咱们往东走,我记得那边十几里外有一个村子。”
于是在他的带领下,三人踏进了东边的树林。
在路上,百里云修问他俩:“你们知道这是哪里吗?”
小山说:“这是寿阳城外西南方向的一处森林,我和阿海哥来寿阳城的时候路过过一次。”
“你们不是寿阳城本地人?”百里云修好奇地问。
小山摇头,阿海回答:“我们俩没爹没妈,四处流浪,去年才在寿阳城落脚。”
百里云修想起他们俩住的破屋,不禁为他俩的坎坷身世感到伤心。又想到因为自己害的两人连那落脚的地方也没了,又有一股愧疚之情涌了上来。他不晓得为了救他,他俩将来又会经历什么样的磨难。
气氛沉默了一阵儿,百里云修想起刚刚在山崖下发生的那一幕,虽然他获救了,但是头脑中还是一头雾水,他有太多的谜团需要解开了。
“刚刚你们见到山里的毒蛇了吗?”他问二人。
小山明显地抖了抖,显然是见到了那群刺客被毒蛇围攻的场景。
阿海说:“本来我们还在山里到处乱转,找不到你,突然听见惨叫的声音,就在山崖下面,于是我们从山崖上往下看,看得可清楚了。真是吓死个人,从来没见过那么多毒蛇。那种蛇老人们叫做百步蛇,据说被咬一口,百步之内必死无疑。幸好我随身带着绳子,赶紧放了下去,要不然我可不敢冲进蛇群去救你。”
“那你们不知道为什么蛇群会集体出现了?”
两人同时摇了摇头。
百里云修又问二人是否闻见奇异的香气以及听见奇异的清啸,二人又是拨浪鼓一般摇头,不知道他在说什么。
谈话间百里云修注意到两人身上都背着包袱,阿海的包袱鼓鼓囊囊的,腰上还缠着刚刚用来救她的绳子。小山背着一个小小的布囊,跨在右肩上,于是好奇地问他俩背的是什么。
阿海说:“这是我们的家当啦!我们得罪了知县大人,寿阳城是待不下去了。所以趁着城里面一片混乱,我们把最重要的东西一拿就赶紧出城了。”
“那你们接下来打算怎么办?”百里云修带着歉意问。
阿海想也没想:“无所谓啦!反正我们一直都是到处乱跑的,寿阳城待不下去的话就去别的地方,总会有一处屋顶给我们的。”
他顿了顿,又指指小山说:“这家伙说要好人做到底,如果你想回宫的话,要是一个人害怕我们也可以陪着你去。毕竟看你的样子,没有我们的帮助,肯定活不过明天下午。”
百里云修吃惊地看着小山,而他则咬着手指紧紧跟在阿海旁边走路。
从初次见面的时候,百里云修就注意到小山是一个不喜欢说话的孩子,跟阿海的性格完全相反。但是却极有主张,而阿海似乎也总是听他的。
“这样子太危险了!”百里云修说。
阿海笑着说:“你一个人独自出门过吗?”
百里云修哑口无言,摇了摇头。
“唉,真是生存能力为零的家伙。”他啧啧着嘴巴,现在他已经完全没有了见到皇子的恐慌,反倒是把自己鄙夷的神色完全暴露出来,“还是乖乖跟着我们走吧!在这山里,小山都比你有用。”
三人有一搭没一搭聊着天,百里云修想起自己遇袭之后也是走过一片树林,那时候孤身一人,感觉到既孤单又恐惧,现在身边有人陪伴,确实让漫长的跋涉变得轻松起来。
路途中,三人还在一株三人合抱都抱不下的大树下,分吃了阿海带来的干粮,几块芝麻饼和核桃糕。阿海说没让百里云修吃上醉扶楼的饭菜很是可惜,但是那天没有来得及去搜刮点好吃的,只能先拿他的储备粮应付一下。
夜色渐渐淡去,天边的颜色由墨蓝变成浅蓝,林中的雾霭在清凉的晨风中由浓变淡。阿海突然往前跑了几步,指着远处对二人喊道:“终于到了!”
两人急忙跟上去,在他手指方向的不远处,在山腰的一处不大的空地上,出现了十几座茅屋的屋顶,似乎是一个小小的村落。
阿海雀跃的蹦跳着跑向那个方向:“吃早饭去喽!”
百里云修和小山只得跟在他的身后小跑着朝向那个村子。
第十九章 世外桃源
三人来到那深山里的村子的时候,薄雾已经散去,一轮淡黄色的太阳让人身上暖洋洋的。村子不大,不过数十户人家,皆是青石黑瓦,掩映在翠竹阴影之下,空地中一畦一畦菜地,三五只放养的母鸡在院子里咕咕噜噜,还有几只黑的黄的土狗,见人进村了也不惊慌,只是打探似的轻吠几声,然后摇着尾巴好奇地跟在三人后面。百里云修想起书中所写的鸡犬相闻,阡陌交通的桃花源,大抵就是如此吧!
村中已经有人出门劳作了,离他们最近的是一个黄发老人,正在竹片围起的院子里喂鸡,看见三个十来岁的少年进村,放下手中的簸箕,隔着栅栏问他们:“小伙子们,从哪里来呀?”
阿海熟络地跟老人打招呼:“老伯好啊!我们是从青山镇来的,我们在镇子上当小工,听说老母亲病了,赶着回家看看,路过这里讨口水喝。”
老人一边听一边点头,看了一眼百里云修,露出怀疑的神色,因为他的衣服过于华丽,不像是做小工的人穿的。
阿海向来机灵,不动声色指着百里云修说:“这是镇子上张财主的小儿子,听说我家山清水秀,硬要跟来看看。”
“这样子啊,”老人的脸色暖和了些,拖着蹒跚的步子拉开院子的栅栏门邀请他们进去,“我们山里小地方,没什么招待你们的。”
让三人在院子的木桌前坐下歇脚,老人转身回屋,出来的时候端着热气腾腾的粟米粥,还有几个粗面馒头和酱瓜,邀请三人吃早饭,嘴里还不停念叨着:“太寒碜了,你们别嫌弃。”
“怎么会呢!”阿海不客气地就拿起一个馒头,就着粥呼噜噜吃了起来,显然是饿得狠了。小山又露出他惯常的羞怯神色,对老人小声说了一句“谢谢爷爷”之后,也不客气跟着吃了起来。百里云修看着面前皱皱巴巴的馒头和黑乎乎的酱菜,盛在用粗泥烧制的黑碗中,感叹山里村民的生活简朴,又为老人的热情好客感动。
老人见他公子哥一般的模样,又半天不动筷子,以为他嫌弃这些饭食,站起身来就说:“这饭菜怎么可以招待客人呢!我去抓一只老母鸡给你们炖汤。”
百里云修急忙拉住了老人:“不用不用,这饭菜就很好。”说完抱起碗一口气喝光了粟米粥,拿起馒头就着酱菜大口吃着。饭食虽然简单,但是在连夜赶路的疲惫后吃上热乎乎的饭,别有一番滋味。
老人看着吃得津津有味的年轻人,露出缺了半颗牙的笑容,笑纹皱在了一起。这时候隔着栅栏,一个身材健硕的妇人大声喊道:“杨老汉,我拿了些新摘的山竹,快给客人们吃。”
三人连连感谢,收下了新鲜的水果,没想到不多时,又有一个光着屁股的小男孩捧着几个鸡蛋送了过来,跟着小男孩身后的,几个七八岁的小女孩,躲在树后面偷偷看百里云修,不时发出笑声。
杨老汉看见百里云修被围观地有些不自在,解释说:“我们村很少有外人进来,小姑娘没见过公子哥,您别见怪。”
三人好好地饱餐了一顿,阿海看见小山困的连眼睛都睁不开了,百里云修也露出疲色,想着连日奔波确实需要休息,就请求老汉收留他们休息一日,第二天再接着赶路。说完还从自己的包袱里掏出一个布袋子,把一袋子沉甸甸的东西放到杨老汉手里。
杨老汉先是连连推辞,但是阿海说若他不收就不好意思求宿了,这才勉强收下。打开布袋,伸手捻了一点里面的东西,连声说:“太贵重了!”
百里云修想着阿海应该不会有太多的银钱给别人,凑过去问:“你给的是什么啊?”
阿海说:“是盐。”
“盐?吃的那个?”百里云修又不明白了。
阿海又是一副看白痴的表情解释说:“在这山里面盐可是很珍贵的东西,因为自己不能生产,买盐要么得走好远的山路进城买,要么就得等好几个月才来一次的货郎进山。我原本是想着万一我们要走好些日子山路,肯定也得吃盐,要不走路没力气,但是现在付房钱要紧咯!”
百里云修顿时觉得眼界大开,原来平日里视而不见的食盐竟然这么重要。
说话间老人已经收拾了一个房间出来,对三人说:“那是我小儿的房间,他现在也进城赚钱去了,不嫌弃的话请进去歇息一下吧!”
三人又是连连感谢。
进了屋,里面的陈设也是十分简单,一张宽大的竹床,枕头也是竹子编织的,上面铺了新换上的粗布被单,散发出淡淡的布料香气。
“一,一张床?”百里云修犹豫了一下。
“大少爷,出门在外能睡在有屋顶的地方就不错啦,别太讲究了!”
“可是……”百里云修打从娘胎里出来,从来就没有跟别人合睡过,虽然都是男孩子,但是依旧觉得尴尬。
小山可不管他尴尬不尴尬,已经揉着眼睛,趴在竹床上,瞬间就睡过去了。阿海做了一个随你的便的姿势,脱了鞋躺在小山身旁睡下,给他留了一个人的位置。不一会儿,传来了他的呼噜声。
百里云修一个人默默地站在床边,可这房间里确实没有地方能够让他躺下了,地上又湿冷又坚硬,唯一的一把竹椅一坐就嘎吱嘎吱响。可这老人家似乎就这么两间房,要不去别人家求宿?但是百里云修对自己打交道的能力不太自信。后来实在是困乏得要命,心想着自己都跟一具死尸待了一天了,跟活人睡一张床又能怎么样?于是心一横,合衣在阿海身边躺下。
竹子冰凉的触感隔着薄薄的被单传了过来,甚是舒服,消解了一晚跋涉的疲乏。虽然身旁阿海的呼噜声震得竹床跟着一起晃动,但是没多久,百里云修渐渐失去意识,睡了过去。
第二十章 一绾青丝别旧事(上)
三人醒来的时候,太阳已经西沉,阳光透过窗户缝把屋里映得红彤彤的。
深沉而又安宁的睡眠之后,百里云修只觉得自己四肢百骸都酥软起来,很久没有睡得这么香甜了。
出了门,杨老汉已经在厨房里忙活了。当天晚上,那只老母鸡还是没有逃脱被吃的命运,用一个大瓦罐炖了一天,香气扑鼻,就连吃惯了奇珍异馐的百里云修也是赞不绝口。
晚餐同样迎来了全村人的关注,杨老汉家的大圆桌已经摆不下村民们送来的饭菜,甚至村长还专门让人送来了自家做的酒酿,酸酸甜甜十分爽口。饭闭,阿海自然又从自己的包袱里掏出了很多物事送给各家各户,什么缝衣服的针啦,棉线啦,治拉肚子的药粉啦,捉野兔子的夹子啦,他一边往外掏东西,百里云修一边在旁边长大嘴巴。这家伙到底背了多少东西在身上啊!东西虽然不是很贵重,但是村民们都十分高兴,一个大姑娘甚至还在饭桌旁边唱了一段山歌来助兴,一顿晚餐吃得全村都热闹起来。
晚饭后,天也黑了,又是一天快要过去了。山里面蜡烛也很珍贵,因此村民们养成了天一擦黑就睡觉的习惯,热闹的村子逐渐安静下来。
睡了一天的三人自然还没有睡意,他们跑到村子的尽头,那里有一个小小的溪流,一步就能跨过。三人脱了鞋袜,把脚放进冰凉的溪水里,流水从脚缝间换换流过,让长途跋涉而肿胀的双脚轻松了许多,三人都舒服地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或许是因为山里十分黑暗的缘故,天上的星星显得格外璀璨,连着身边漂浮的萤火中,伴着秋日里最后几只蟋蟀的叫声,一切都显得那么宁静祥和,百里云修发现自己从来没有像今天这般内心平静过。
阿海提起了送百里云修回都城的事情。他说,一路上肯定有对百里云修不利的人守候着,所以一方尽量还是走山路为好,另外一方面还要做些伪装,不能再让他一副有钱公子哥的样子在山里面游荡了。
百里云修默默地听着,没有打断他,知道他完全说完,自己才开口说道:“你们能为我着想到这个地步,我真是不知道该怎么表达我的感激之情了。不过,我已经不打算回皇宫了。”
“什么?”阿海和小山吃惊地看着他。
“那你打算接下来去哪儿?去你那个什么封地嘛?”阿海问。
百里云修摇头。短短十多日时光,他数次经历生死关头,让他不得不思考起自己人生的意义。自己此番出宫,到底是为了什么?在这人生的十字路口,他的选择似乎很多。他可以去他的封地,当一个没有实权的王爷,至少衣食无忧。也可以转身回宫,在父皇的庇佑下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当然要是他乐意,也可以找六皇叔,直接攻打都城,坐上一国之主的位子。
百里云修发出苦笑,自己的选择真是很多啊!但是每一个选择都要受制于人,无法按照自己的心意生活。虽然出宫不过短短数十日,但他突然觉得宫墙内竟让是那么憋屈。一旦看见了广阔的天空,就似乎再也回不去了。
阿海和小山紧张地看着神情苦涩的百里云修,怕他做出什么冲动的事情。
百里云修下定了决心,对二人说:“我打算隐姓埋名,当一个普通人,去流浪。”
他注视着相伴自己的两个小乞丐:“如果你们不嫌弃多一个人的话,请让我跟你们一起走吧!”
两人先是震惊。阿海结结巴巴地说:“你,你不打算当,当那个什么皇子了吗?哪有人大官儿不做做乞丐的呀!”
百里云修笑道:“你觉得我这皇家的大官儿做得怎么样?”
阿海哑然:“挺惨的,还不如乞丐。”
百里云修点头:“那就是了。其实我现在也渐渐明白了为什么父皇没有让我做太子了。以前的我以为只要做好师傅的功课就可以做一个好太子,将来做一个好皇帝。但是在见到你们之后,我才发现,原来我什么都不知道。我一点也不了解我的国家,我的人民。父皇对我失望是自然的。”
小山在震惊之后露出开心的表情:“那我们以后可以一起探险了!”
百里云修对他笑道:“是的,一起去探险。你有想去的地方吗?”
小山歪着脑袋想:“我想走遍全天下!先把南芳国走完,还要去别的国家。我听说别的国家冬天还会下雪,还有的国家是建在沙子上的,沙子上怎么盖房子呢?咱们一起去看看吧!”
百里云修失笑,点头答应:“好的,我们一起去看雪,一起去看沙漠,还有别的从来没有见过的风景。”
其实,南芳国并非是古羲大陆上的唯一国家。除了南芳国以外,还有四个实力强劲的国家。位于北方的名为北燕国,西方的名为西庆国,东方的东景国以及位于中央的元柳国。五国国力相当,各有自己的风土人情。目前各国之间相安无事,还频繁地互通有无,百里云修就在小时候见过东景国皇帝来南芳国访问。只是平民百姓要进出他国,必须要有官府签发的通关文书才行。不过现在想这些还早,所以百里云修并没有提起。
“既然你已经做了决定,我也就不好说什么了,不过,既然你已经打算做平民老百姓了,就得想一个新名字了。你的名字太响亮,我怕大街上一叫你就有人围观。”阿海向来是个豁达的人,瞬间就接受了皇子变乞丐的剧情,开始考虑实际情况了。
百里云修倒是没有考虑到这一点,仔细想想也是。自己既然要彻底拜托过去的身份,代表皇室的名字自然也是不能用了,但是一时半会儿又想不出合适的名字,抬头望天也没个主意。
阿海在旁边凑着闹提建议:“可以起一个跟以前的名字有点关系的,方便记忆,你叫百里云修是吧,不如从里面取两个字,就叫白云好啦!”
第二十一章 一绾青丝别旧事(下)
百里云修差点没跌进小溪里去,他一口气没喘上来,连连咳嗽,好一会儿才冷静下来。就算不提自己的皇室血脉,他自认为自己还算仪表堂堂,诗书也还可以,毕竟是个读书人,怎么可能起这么土的名字?
他连连摆头:“千万不要,我不允许自己的自尊心一天跌落太多。”
阿海还在旁边念念叨叨:“这名字多好,咱们三个又是山,又是海,现在还有了白云,一听就是一伙的。”
百里云修拼命拒绝了阿海的建议,又想了想说:“那我以后就叫李修吧!”
“李修?”小山好奇地问,“为什么呀?”
“因为我母后娘家姓李,而且这个‘修’字,据说也是母后给我起的,希望我能够修身慎行。”百里云修耐心地给他解释。
小山似乎听懂了,点头说:“那我以后就叫你李修哥哥。”
百里云修,也就是如今的李修愣了一下,他从来都没有被人叫过哥哥。他自然不是昭帝最小的儿子,他的下面还有三位皇子,皇女也还有好几个,但是他们见到他总是成为“皇兄”,符合深宫理法,但却毫无兄弟情谊。听见小山叫自己哥哥,他突然觉得自己对他多了一份责任,既然是哥哥,以后一定得多护着他。
想到这里,他问小山说:“上次我给你的匕首还留着吗?”
小山点点头,从腰带上取下匕首,递给李修。
李修接过,说:“虽然送出去的东西不好再收回来,但是,这把匕首还是让我拿着吧!以后我负责来保护你。”
小山亮晶晶的眼眸在夜色下闪了闪,重重点了点头大说:“嗯!”
李修看着手中小巧的匕首,又深思片刻,突然伸手就去解自己头上的发带。在两人奇怪的目光中,一袭青丝倾泻如墨,轻轻落在他的背上,在晚风的吹拂下,发尾如云一般飘逸。
作为皇家的标志之一,皇家的男子向来留着长达腰际的秀发。平日里多用玫瑰花汁和香草精油养护着,配以各种金丝雕龙,嵌玉扶凤的发冠,以显示出皇家的威严和气派。自打出宫之后,他便不怎么带冠了,每日仅仅只用一条绣着祥云纹样的发带系着,看来以后也是没有机会再带上那沉甸甸的金冠了。
像是跟过去彻底诀别一般,手中匕首银光一闪,在小山和阿海睁大眼睛的注视下,李修将自己的一头乌发从肩头齐齐削去。那匕首削铁如泥,更何况是发丝。李修只觉得自己耳边一凉,头发整整齐齐地断开,在耳边轻轻浮动着。
他还是用发带简单系了一个发髻,问身边两人:“奇怪吗?”
还是阿海最先反应过来,打量着他,赞许地点点头:“比以前爽利多了!”
李修笑了笑:“那就好。还有最后一件事……”他一边说,一边从怀里掏出一个黄色的锦囊,从里面倒处一个东西,放在掌心。阿海和小山好奇地凑过来看,两人同时赞叹一声,小山更是激动得脸都红了。
那是一枚小小的印章,不过大拇指粗细。印章上半部分是一只麒麟的样子,通体透亮,微微透出些淡紫色的细纹。这是是用北燕国地下数千尺的冰层下挖出的紫寒玉所制,触手冰凉刺骨,乃是他身为皇子的最后一个证据,他的印玺。任何文书,只要盖上这个印玺,就能视为皇子所下令。出宫在外,他的一切权力便来自这小小一方玉玺。
既然要与自己从前告别,李修下定了决心,他最后一次抚摸着印玺底部刻着自己舍弃的名字,手掌握拳,高高举起,作势变要把它扔进汩汩流动的小溪里。
“等一下!”出声的是小山,声音比平时搞了一个音调,显得十分紧张。
李修愣了一下,暂停了手中的动作。
“你要扔掉它吗?”小山带着迫切问他。
李修点头,不知道他想说什么。
小山接着说,语气中带着兴奋:“那你扔掉的东西,我再捡起来,那东西就是我的咯!”
李修哑然失笑,他对小山解释:“这个印玺的玉材确实十分珍贵,但是毕竟是皇室的印玺,没有办法拿去换钱,你要它也没有什么用。”
小山不放弃:“我不拿它换东西。”
“那你要它做什么?”李修问。
阿海在旁边解释:“这孩子是个守财奴,喜欢收集一切亮晶晶的东西。”说完推了推小山,”给他看看你的财宝。”
小山听话地从随身背着的布囊里先是掏出一块绣着粉色小花的手帕,铺在溪边的大石头上,然后把布囊里的东西“哗啦啦”全倒了出来,立刻一片晶莹闪烁。
李修定睛一看,发现里面大多是些不值钱的雨花石,琉璃珠子和碎玛瑙什么的,显然是小山这种小乞丐所能收集到的东西。扫了一眼,李修被其中的一个东西吸引了目光,拿在手上仔细看了看。
这是一枚小小的坠子,上面一个墨绿的快接近黑色的东西,似玉非玉,形状像一个小蝌蚪一样。一头圆圆的,一头又细又尖,像是一半的太极图,但边缘极其光滑,若是再有一个一模一样的拼在一起,定然是一个完整的圆。圆的那一头钻了一个小小的孔,一束青色丝绦从中穿过,在下方结城一个玉兰花的结,十分精致。但是丝线已经年久褪色了,也磨的有些发毛。
李修暗想,这难道是墨玉石?墨玉石虽然名中带玉,却并非宝玉,而是一种极其坚硬的石头,就连世上最为锋利的宝剑也很难在上面刻出一道划痕。虽然出产自南芳国境内,但因为十分稀有,价值并不比他自己的紫寒玉低。小山怎么会有这么贵重的东西?
“这是什么?”他拿着坠子问。
小山一把把坠子抢了回去,握紧拳头放在心口说:“这是我的宝贝!”
“从哪里来的?”他接着问。
小山只是摇头,并不说话。李修也就不再问了,看他想小狗护食一般护着自己的宝贝,李修只觉得好笑。他把自己的印玺郑重地放在小山的另外一个手掌中,说:“你喜欢就给你吧!只是这东西不同一般金银,如果被别人看见了,必然引起事端。千万不要在别人面前把它拿出来。”
小山一时不敢相信,怔怔地看着他:“真的给我吗?”
李修点点头。
小山激动得脸都红了起来,把这枚印玺,和他的坠子,玛瑙石仔仔细细放进自己的布囊里,表情愉悦而又满足。
阿海在一边发出“啧啧”的声音,说:“现在小山可是咱们三个里面最有钱的一个了!”
李修笑了笑,又想起自己腰间还有一枚随身带的玉佩,也顺手解了递给小山:“这是我身上最后一点值钱的东西了,也一并给了你吧!”
小山那激动的表情,仿佛是过生日又碰上了过年,都快从地上蹦起来了。刚要伸手去接,突然阿海胖乎乎的大手一伸,直接拿了过去。
小山立刻鼓起腮帮子对他怒目而视,李修也愣了一下。
阿海说:“再怎么说我这几天劳心劳力,也得捞点好处不是。”
“要是我能回宫的话,你能得到的肯定不止这个。”李修抱歉地说。
阿海豁达地笑了笑:“亏本的事情我也不是第一次做了。”一边把玉佩收回自己的怀里,一边小声对他说:“要是东西被小山拿走了,就再也出不来了。这家伙可是个守财奴。对了,我要是拿它换钱,你不介意吧?”
李修无所谓地耸耸肩:“一枚玉佩而已,随你处置。”
凉凉的秋风起了又落,在这样一个平静而又普通的夜晚,南芳国的三皇子殿下彻底和自己的过去说了再见,从此之后,世间再无百里云修,只是一个普通的少年李修开始浪迹天下。前路漫漫,未来将会如何,他并不知晓。但是他知道,从今往后,他不再会为他人而活。
第二十二章 出发!新的旅程
第二日,天刚佛晓。全村的大公鸡齐齐高鸣,吵醒了昨夜很晚才睡的三人,到了该出发的时候了。
李修揉着沉甸甸的脑袋,一抬头就看见阿海把一件衣服朝他扔过来。顺手一接摊看一看,不过是一件粗布缝制的衣服,粗染的藏蓝色已经洗得发白,显然是穿过的。手肘和后背补着几块补丁,袖口和衣角也磨的发毛了。
“换点换上吧!这可是我用最后三根蜡烛跟杨老伯换的。”面对李修不解的神色,阿海一边往嘴巴里塞着馒头一边说,显然是杨老汉给他们又准备了早饭。
李修面露苦色,就算要当平民百姓,也不给他一段时间适应一下,一下子就要他抛弃锦衣玉食,面对破衣烂衫,还真不是轻易能做到的。但是,路是自己选的,再苦也就只有自己忍着了。他也知道,还穿他自己的衣服,在外面行走,太容易暴露身份。对于外界来说,他现在是离奇失踪的状态,不知道在附近有多少刺客在寻找着他。
磨叽着穿上了粗布衣裳,大小倒还刚好,听阿海说是杨老汉儿子的旧衣服。只是布料粗糙,触肌生硬,自然是比不上他穿惯的素云锦。
阿海和小山来回打量着改头换面的李修,双双点头露出满意的神色,让李修郁闷不已。唉,现在自己也是一个小乞丐了,要是一个月前有人告诉他他将会失去一切变成乞丐,他一定是不会相信的,甚至还会把那人斥责一顿。但是,现实就是这么突然,转变得让人措手不及。
在杨老汉一再挽留下,三人又饱吃了一顿早饭,阿海的包裹本来已经半空了,现在又塞满了全村人送的酱香饼,水果干,甚至还有两条晾干的咸鱼,挂在腰上,随着走路的步伐一晃一晃,甚是可笑。
告别了热情好客的村民,三人迎着太阳出来的方向出发了。
关于未来要去哪里,三人在前一天晚上也是商量过的。阿海和小山是无所谓去哪里的,考虑到李修要避开可能的追杀者,尽量要远离都城。但是具体去哪里,却也一时没有个想法。
李修感谢二人的周到照顾,内心一个念头冒了出来,说:“我有一个想去的地方,应该不会有人料想的到,但是路途遥远,一路上一定很辛苦。”
“你要去的地方漂亮吗?”小山问。
李修想了想,说道:“我没有去过,但是据说那里山水相接,风景如画。”
“那就去吧!”小山和阿海双手表示赞同。
“你说的那个地方到底是哪里?”阿海问。
李修沉默了一会儿,才说:“是我的老师伯云大人的老家,禄泉州。他待我十分慈爱,但是却因为我的无能而丧命。他的尸首我命令吴知县去找过,但是没有找到。作为他的学生,我想,至少到他的老家,在他家的祠堂去上一柱香。”
两人默默听着,似乎也想起了自己的伤心事,小山还偷偷抹起了眼泪。
李修知道二人年纪幼小独自生活,也必然是经历过家中变故的。只是他们不说,他自然也不会问。
因为确定了目的地,第二天出发的时候,三人便朝着禄泉州所在的东南方向出发了。
早晨的空气带着些微雾气,冰冰凉凉闻起来十分舒爽。只是脚下的布鞋不久就被露水打湿,双脚湿漉漉的十分难受。
李修一边走一边说道:“等咱们到了城里,买上几匹马就方便多了。要是光靠咱们这么走下去,估计一个月的时间都走不到那个地方。”
阿海听了他的话“噗嗤”一笑:“你还以为自己是有钱大少爷啊,你知道一匹马要多少银子吗?就算是一头骡子,现在也得要十两银子呢!”
“十两银子?很多吗?”李修真不是故意装白痴,在他的过去的人生经历里,完全没有使用银子的机会。而且平日里接触的日常用品,从喝水用的茶杯,到写字用的纸笔,听宫人们说动辄价值千金,因此在他的印象里银子似乎是非常不值钱的。
阿海露出一个吐血的表情:“我知道你没有生活经验,但没有想到竟然会白痴到这个地步。”
现在他身旁的已经不是高高在上的皇子殿下了,因此他说话也就不客气起来。
他迅速地帮李修复习了本国的货币知识。
在古羲大陆,各国间金银通用,平日里由皇家国库专门铸造固定重量的金锭银锭,只是民间基本上用不上那么大的元宝,散碎银子用的更多,平日里用一个小秤一秤,就能知道价值。目前一两黄金能换二十两银子,一两银子能换大概一千枚铜板。平日里,一个烧饼大概要三个铜板,一石大米一百个铜钱。一个普通老百姓一个月能有一两银子花销就已经很不错了。像阿海这样的小乞丐,几乎没有机会接触到银子的,能有几个铜板就很幸运了。
李修默默地听着,心里汗颜,他自诩饱读诗书,通晓天下,但是对自己国家的货币竟然都不如一个乞丐了解的多。他越在外面流浪,越感叹自己无知。
早晨很快过去了,走得双腿酸软的三人依旧是在大树根下坐下,吃了杨老汉做的酱香饼,小山看见前面不远处的树上结了好多绿色的果子,犹如拳头大小,便要过去摘。
李修想起自己落难的第一天,也是见过这种果子的,摘了一颗尝了尝,又苦又涩,根本不能吃,于是拉着小山说不用费力气了。
小山奇怪地看着他,不解地说:“很好吃呀!我摘给你尝尝。”说完便挣脱他的手,像一个猴子一样灵活地爬上了那颗树,把摘下的绿色果子塞进自己的衣襟里,不一会儿,肚子鼓鼓囊囊地回来了。
他一股脑儿把果子堆在李修面前的空地上,李修将信将疑,但是还是打算相信他一次,再给这果子一次机会,伸手拿了一个就要往嘴里塞,阿海急忙阻止了他:“停停停停停!”
在李修的注视下,阿海要来了他的匕首,把果子外面的青皮剥掉,然后捡了一个大石头,拿了一个剥了皮的果子重重一砸,露出里面白生生的果仁,递给他。
李修愕然地看着手中的果仁,说道:“核桃竟然是这么长出来的。”
“不然呢?你以为是地里直接长出来的?”
阿海又迅速剥了几个核桃,给了小山,又剥了些放进口袋里。看了看天,说:“看样子要下雨,咱们得走快些。”
果然如他所说,不到半个时辰天色变突然一暗,下起淅淅沥沥的小雨,如同油脂一般把四周的一切变得黏滑无比。
李修现在已经没有力气抱怨自己的鞋子湿了,因为他从上到下不仅被雨水淋了个透,还溅满了黑乎乎的泥巴,头发湿漉漉的粘在额上颈上十分难受。
迎面突然出现一条小河,不深,隔不了多远便从河床露出一块石头,小山和阿海灵活地跳过这些石头,不一会儿就到了河对面。李修跟在他们后面,一步一步跨着,但还是一个不留神踩在了石头上滑腻的青苔上,一个不稳,便掉进河中。所幸河水只没过他的膝盖,他很快就站了起来。冰凉的河水让他哆嗦起来,然后他在河水里看见自己狼狈的影子,耳边传来两人的惊呼声:“没事儿吧!”
“没事儿!”他抹了一把眼前的水珠,反正已经湿了,干脆直接踏着河水就到了对岸。
阿海把他拉了上来,指了指前方:“那里有个山洞,今天不走了,就在那儿歇息。”
第二十三章 被人鄙视的感觉
李修三人在广袤的山林间整整走了五天。在这段时间里,李修终于意识到了流浪并不是他想象中的那么浪漫。从小他就听宫里的老嬷嬷给他讲民间才子佳人的故事,也偷偷看过小太监私下里带进宫的传奇故事杂说,无一不是新奇有趣。什么才子路遇美娇娘呀,剑士执剑走天涯呀,听得他内心澎湃,充满了向往。但是,从来没有一个故事说过流浪天下也是要考虑肚子饿的问题,夜里住哪里的问题。
杨老汉给的吃的很快就吃完了,接下来的几天三人就一边走着山路一边摘些野果。遇见了小溪就下去抓上几条鱼,也没什么调料,架在火上一烤就行了。刚开始李修还觉得新鲜有趣,到后来就受不了了,只觉得嘴巴里淡淡的没有味道。
到了晚上,运气好能找到个挡雨的地方睡个囫囵觉。运气不好只能露营,以天为被地为床,听起来风雅极了,但是实际上地上又湿又冷,还不时有四条腿的六条腿的以及很多条腿的虫子从脸上爬过。记得李修第一次被一只巴掌大的蚰蜒吓得从地上蹦起来的时候,阿海和小山笑得肚子都痛了。
还有这山林里时不时就是一场大雨,刚刚烤干的衣服很快就被淋湿。有的时候山里没路了,三人只能用手拨开长到腰际的草丛,避开四处蔓延的荆棘。短短几天,李修就已经是另外一副样子了。头发散乱,脸上满是污痕,手上也被划了好几道口子。衣服也刮破了,腿上脏兮兮的泥巴点快把裤子本来的颜色都遮盖了。估计就算是他的父皇站在面前,也不一定能认出他来了。
但是最终三人还是走出了这座绵延的大山,来到了山脚下一处热闹的镇子上。
问了路人,这座镇子叫做青花镇,因为镇子上的青花瓷可是一绝。三人走在熙熙攘攘的大街上好奇地四处张望着。而他们身边的人,则是斜眼瞅着他们,捂着鼻子纷纷走开,唯恐避之不及。心想着不知道是从那个地方窜出来的一群小乞丐,身上那么脏。
阿海和小山已经熟悉了这样的目光,倒是没什么,但是李修从小被养尊处优,嫌弃别人还来不及,第一次被人这么嫌弃,只得羞愧地用袖子遮着脸。
阿海叹口气拍拍他的肩:“没什么大不了的,反正他们又不知道你是谁,以后你就习惯了。”
李修无言,被别人鄙视还能面不改色,这种事情他真的能习惯吗?
小山拉着阿海问:“咱们现在去哪里呀?”
阿海想了想:“现在天还早,咱们身上也没钱了,要不找家当铺,用他的玉佩换点钱,晚上吃顿热乎的。”
小山高兴得拍手:“好啊好啊!”
于是三人一打听,找到了镇子上最大的宜家当铺,走了进去。
那当铺很大,一进门,只见一个高高的柜台,就连身高最高的李修也得踮着脚才能看见柜台里面。几个衣着褴褛的人站在高高的柜台前面,谦恭地高举着双手往柜台上递东西。柜台里面坐着一排眼睛精亮的男人,阿海告诉李修他们叫朝奉,是负责评估典当物品价值的人。
听见一声咳嗽,是一个离他们最近的朝奉,人很精瘦,狐疑地打量着三人,一只手捻着自己的八字胡。
阿海急忙上前,把收在怀里的玉佩往柜台上一放。
那朝奉用两根极长的手指拈起玉佩,先是用手指抚摸了一遍,又迎着光放在眼前瞅了瞅,又用半寸长的指甲敲了敲,然后干巴巴地说:“十两。”
“十两?”说话的是站在阿海身后的李修。他这两天听阿海给他说过银两的价值,但是就算他再没有常识,也是知道他的这块玉佩可是上好的蓝田玉,浑然天成,价值百两也不过分。
那朝奉抬起眼皮瞟了他一眼:“怎么,嫌少?嫌少就拿走,我没时间跟你们费工夫。”
阿海急忙回头给李修使眼色让他别说话,然后又讨好地对朝奉说:“您别见怪,只是十两真的太少了,我们老娘还在家等着买药治病,您就多算点。”
朝奉眯着眼打量了他一眼,又看看他身后的李修和小山,说道:“十二两,不能再多了。还是你觉得这个玉佩更值钱?那我倒要去报官了,像你这样的家伙,身上能拿出好东西,不是偷来的就是抢来的。”
阿海立刻说:“十二两就十二两。”
朝奉嘲笑了一声,收了玉佩,让旁边记账的写了票子,然后先是拿了十两的银锭,又称了二两的散碎银子,给了阿海。
阿海仔细收了银子和当票,拉着两人走出了当铺。
李修只觉得不解,一出去便问:“那人明明在敲诈我们,为什么要听他的。”
阿海叹了口气:“朝奉可是当铺里最精明的人。一眼就料到我们三个穷小子肯定拿他没辙,才敢这么压价。有本事你报官去呀!你的身份一下子就暴露了。”
李修张了张口,想说些什么却又无话可说。
阿海拉着他俩找了个僻静的地方,掰着指头算着:“十二两银子,说多不多,说少不少。要是买匹骡子,十两银子就没了。还得买牲口的麸料,咱的盘缠,还是紧巴巴呀!得省着点花。”
他说话的时候,从他们身前跑过三四个七八岁的小孩子,嬉笑着。小山蹲在一边,眼睛看见那群小孩手中的糖葫芦就再也挪不开了。小手伸进嘴巴里,不知觉便流出了口水。
李修在旁边看得清楚,心中一叹。他问过小山的年纪,原来已经过了十二岁了,但是个子矮小,身子骨瘦弱的如同十岁出头,想必跟长日营养不良有关。
又看旁边阿海,不知道他流浪的过程中怎么长得这么胖,但是他能看见的地方到处都是伤疤,想必也是吃了不少苦。
他瞬间便有了一个想法,对阿海说:“别算了。”
阿海抬起头,诧异地看着他。
李修说:“咱们吃够了苦头了,今天就潇洒一回。吃想吃的,买想买的,做想做的。”
“那以后怎么办?”阿海问。
李修下定了决心,坚定地说:“大不了跟这两天一样,吃野果,抓野味,总会有办法的。”
小山和阿海先是不敢相信,随即爆发出欢呼:“今天咱们也当一回有钱人!”
第二十四章 做土豪的感觉
既然已经下定决心,三人已经迫不及待想要花钱了。特别是小山和阿海,平时没有机会能一口气花这么多钱,自然是激动得双手颤抖。
走在热闹的大街上,小山老远就看见了卖糖葫芦的小贩,不管身后两人就往过跑。那小贩也不过二十岁出头的模样,瘦的跟麻杆一样。看见脏兮兮的小山跑过来,立刻大声呵斥道:“去去去,滚一边儿去。”
小山看着插在杆上的糖葫芦,红彤彤的一串一串,像绽开的一串红一样,小声说:“我要买糖葫芦。”
“有钱嘛你?”小贩咂着嘴,转身就要走。
跟在小山身后赶来的二人拦住了他,阿海双手叉腰:“你凭什么认为我们没钱?你的糖葫芦我们全买了!”
那小贩以为自己听错了:“全部买下来,可得百十个铜钱,你有吗?”
阿海掏出一块碎银子:“有啊!”
那小贩立刻眼睛就亮了:“行行行,我全卖给你们。”说完就要去接银子。
阿海把大手一握,说:“你得先在这大街上大声喊‘我是笨蛋,我是蠢猪,我有眼不识泰山’,喊三遍,我们就买。要不然我们就不要了。”
那小贩先是横眉倒竖,想开口骂这几个侮辱他的小乞丐,但是那银子确实是真真儿的,转身走又有点舍不得。翻来覆去想了半晌,心一横,把那插着糖葫芦的竹竿往地上一杵,眼一闭,大声喊道:“我是笨蛋!我是蠢猪!我有眼不识泰山!我是笨蛋!我是蠢猪!我有眼不识泰山!我是笨蛋!我是蠢猪!我有眼不识泰山!”
街上的路人纷纷侧目,看见自己骂自己的小贩指指点点,笑得前仰后合。
三人擦着笑出的泪花,阿海把那锭银子扔给小贩,那小贩慌忙接了。阿海一把扛起那小贩的竹竿,招呼二人快走。
于是在这小小的城镇街道上,路人们看见了三个衣着破烂的少年,一人扛着一大把糖葫芦,趾高气昂地走着。
小山一个人拿了四串糖葫芦,左边咬一口,右边咬一口,幸福极了。
阿海见李修不拿,也硬塞给了他一串。
看着手中红彤彤亮晶晶的糖葫芦,李修有些羞涩,他在伯云老师的教导下,早早就承担了身为太子的责任,很早就褪去了孩童的幼稚,零食什么的也早早就戒掉了。他在宫里是吃过糖葫芦的,不过那也是十岁之前的记忆了。
直到阿海对他说:“愣着干什么,快吃啊!”他才把第一颗山楂放进嘴里,薄薄的糖衣在口中迅速融化,瞬间满口都甜了起来。然后那软糯的山楂被自己的牙齿咬碎,立刻又是一股清爽可口的酸爽,中和了一开始的甜味,让人立刻想吃第二口。
三人一边吃着糖葫芦,一边逛着,不时买一些看上的小玩意儿。那些摆摊的小贩,都是刚见到他们靠近的时候一脸厌恶,但是一旦看见阿海掏出钱来,就立刻满脸堆笑:“小兄弟,你眼光真好!这个也不错,要不要买一个?”
李修想着人们这么鄙视他们,还是因为身上的衣服破旧,而且脏污不堪。他早就想换一身干净清爽的衣服了,于是对阿海说:“我们去买几件新衣服吧!”
自动成为三人小团体的账房管事的阿海表示同意。
他们找了一家成衣铺子,那老板本来怕他们弄污了他的新衣服,不肯让他们进铺子的大门。阿海用力地把一锭银子拍在他的柜台上,那老板的眼神跟刚才的那些小贩一样,立刻就亮了。
他亲自打着帘子请三人进去,问三人要买什么样的衣服:“咱家衣服可是这青花镇最时新的,布料也是今年最新款,客官们真有眼光。”
李修想着自己还要避人耳目,就挑了一件棉布制作的竹青色的圆领长袍,配一条松绿色的腰带。阿海也是个实在人,不在乎这身外之物,买了一件黑色的褂子和裤子。小山一向是看见亮晶晶的东西便走不了路了。他虽然也是跟着阿海他们看便宜的棉布衣服,但是眼睛不住的瞟巷旁边更高级的衣服。
阿海看了一眼李修,李修会意,对小山说:“想买就买吧!”
“真的?”小山兴奋的捂着脸,蹦跳着在那些绸缎衣服里翻来覆去地看。他身后的老板眉毛一直在抽搐,李修知道他是心疼自己的衣服被小山摸脏了,但是也不能就这么把上门的客人赶跑了不是。于是他虽然心在疼痛,最终还是忍者没有说什么。
小山挑了好久,才最终选了一件银红色的对襟褙子,应该是绸缎的衣料,隐约能看见上面紫娟花的纹样,裤子是鹅黄色的,同样闪耀着光辉。
原本那家铺子是有专门供客人们试衣服的换衣室,但是小山宝贝似的抱着自己的新衣服,坚持要洗个澡才能穿。于是三人寻了一处客栈,分别进去好好洗了个热水澡。
洗掉了连日以来的污垢,换上了干净的新意,李修只觉得一身舒爽。
阿海终于穿上了一身合身的衣服,也把乱糟糟的头发梳得顺溜,立刻就一股虎虎生威的气势来。
而小山,他磨磨唧唧在客房里洗了好久,终于出来的时候,两人都眼前一亮。一个白白净净的小男生,眉目清亮,眼角微微上扬,双唇不点而朱,十分俊俏。身上的新衣衬得他更加水灵灵的,若不是知道他的身份,旁人一定会以为这是哪家有钱人家出来的小少爷。
阿海点头道:“果然人靠衣装。以后咱要是缺银子了,小山你负责装大款,我负责骗银子。”
李修本想纠正阿海这不良的心态,但是看见装扮一新的小山脸都羞红了,低着头揪着衣角,也都暂时不说难听的话了。
阿海拍了拍肚皮:“吃了一大堆糖葫芦,肚子都饿了。走,大吃一顿去!”
三人来到了青花镇上最好的一家酒楼。门口迎客的小二见三人走近,毛巾往肩上一甩,弓着腰欢迎三人:“客官里面请”
三人昂首阔步,看也不看那小二一眼,直接走到酒楼里最大的一张桌子前坐下。
“你们这儿有什么好吃的啊?”阿海一副小人得志的高傲模样。
小二一边倒茶一边对三人说:“客官不是本地人吧!我们家可是这方圆百里最好的酒楼了。想吃最好的糟鹅,必须来我们这儿。”
“那就要这个!”阿海大声说。
小二看他如此豪爽,料想定然是有钱的主,脸上笑得褶子都快把眼睛遮住了。
“我们家的酱牛肉味道也不错。”
“那就来一斤。”
“还有水晶冬瓜卷儿,十分的爽口。”
“那就来一份儿!”
“花菇鸭掌也是我们师傅的拿手菜。”
“上上上。”
……
两人你来我往,一会儿便点了数十道菜。小二忙不迭地下去传菜了。
李修笑道:“阿海你真有当土豪的潜力。”
阿海谦虚道:“一般般啦!只可惜咱钱不够,要不我还能继续土豪下去。”
不多时,各色菜品摆满了一桌子,酒楼老板还亲自为三人把免费的茶水换成新沏的碧螺春。然后就睁大这眼睛看着眼前仪表堂堂的少年直接就上手去抓那大猪蹄子往嘴里塞,一点都没有有钱人的素养。
小山难得的没有跟阿海学着狼吞虎咽,估计是怕弄脏了新衣服,但是还是用勺子不停往嘴巴里塞食物。
李修在一旁羞愧的用手掌遮着额头,看来俩人都离有钱人的素养差得太多了,不是光有银子就能改变的。
阿海才不管这些,招呼着李修:“快吃啊!愣着做什么?这顿不吃饱,下顿还不知道在哪儿呢!”
第二十五章 兰生酒
且说李修三人在青花镇酒楼吃得酣畅淋漓,满堂宾客和路过的小二连连侧目,吃惊地看着这三个年纪轻轻的少年,毫不顾忌自己的形象,像是恶狼扑食一般,每上一个菜,还没等小二报菜名儿就立刻上手去抓。而且他们吃饭的姿势也极为不雅,尤其是那个最胖的,吃得高兴,就把右腿往板凳上一架,撸起袖子,喝汤的时候那呼噜噜的声音能从酒楼里传到酒楼外,让街上的路人忍不住抬头,这天看起来不像是要下雨的样子啊?
当然,李修还是保持自己一贯的优雅姿势,虽然接连数日肚子里缺油水,难得吃点像样的饭菜,但是他毕竟是见过世面的人,还不至于被几道乡镇小厨房的菜惊艳到,一小口一小口地细嚼慢咽。
但是因为阿海的姿势太为出色,再加上旁边胃像一个无底洞的小山,在旁人的眼里,他们三个是一路货色。几个坐在雅座里喝茶的老者斜睨着他们,蹙眉摇头:“真是一群乡下来的家伙,没吃过城里这么好的伙食,生生扰了老夫的好兴致。”
这时候,小二端着一壶酒走到阿海旁边的一桌,帮客人斟进了酒杯。
旁边,正在啃鸭腿的阿海鼻子抽了抽,带着满嘴的鸭肉说:“好香!”
那小二听见了转身过来,笑着说:“客官鼻子真灵,这是我家自酿的兰生酒,乃是用附近山上青波泉的泉水和十数种新鲜香花酿造,最是入口清冽,香气扑鼻,客官可要来一壶尝尝?”
阿海斜身看了看旁边那桌上小小的瓷瓶,那么小一壶,还不够他大口喝一口呢!反正今天有钱,吃肉也吃得有些腻了,正好拿那清酒来解腻。他对小二说:“给洒家上一坛!”
小二吓了一跳:“客官,这酒酿造不宜,价钱可不低啊!”
阿海把装着银子的钱袋往桌上一拍:“怕我付不起吗?”
“不不不,您稍等,兰生酒马上就来。”小二听见银子撞击桌面的声音,立马陪笑着下去,不一会儿,抱着一个西瓜大小的酒坛子上来了。酒坛子还被泥封着,坛口还系了红布,显得十分古朴。
小二告诉三人,这是老板珍藏的一坛老酒,已经五年了都没舍得开封,今天见客人豪爽,特地命他从酒窖里取了来。
当着众人的面儿,小二熟练地打开了酒坛的封泥,揭开盖子,瞬间一股花香飘散了整个酒楼,所有人都忍不住停下筷子嗅着。
阿海也不是第一次喝酒了,他曾经偷过不少酒家的酒喝,但是闻见这沁人的酒香,还是忍不住砸吧砸吧嘴巴,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既然酒坛子都上了,也不能再用那小家子气的酒杯了。小二给客官们换上了青花瓷的酒碗,满满地斟了十八大碗,整齐地摆在桌上,那酒颜色如初春的柳叶一般青中泛着嫩黄,在冰裂纹的酒碗里微微荡漾着,仿佛一湖绿泉般波光粼粼。
旁边的客人们羡煞极了,刚刚嘲笑三人不雅的老头看见那满满一桌清酒,惊得眼睛都直了,半张着口喃喃道:“那,那可是陈年的佳酿啊!我只舍得在心情好的时候喝上两盅……”
他旁边的朋友推了推他:“喂,你的口水流出来了!”
阿海早已忍耐不住,端起一碗兰生酒放近嘴边,满满咂了一口,闭上眼睛,发出了全客栈人都能听见的“咕咚”一声,清酒顺着喉咙下肚,他满意地舒了口气:“真是好酒!你也尝尝!”他招呼着李修。
闻着酒香,李修也不客气了,抿了一口,确实清凉爽口,虽然不及宫里的佳酿口味醇厚,但是清新怡人,别有一番滋味。
于是阿海和李修两人连连碰碗,就着美味佳肴,盛着兰生酒的酒碗一碗接着一碗渐渐地空了。期间,阿海还没忘记挡住想偷喝酒的小山:“小孩子家家的,喝什么酒,去去去,一边儿吃菜去。”
小山只得可怜巴巴地看着二人越喝越高兴,就连一向矜持的李修也渐渐脸红起来,浑身燥热,忍不住解开前襟的扣子露出修长的脖颈。
一顿饭一直吃到店铺打烊,这时候阿海已经眼睛发直舌头僵硬了,那坛酒一大半都是被他消灭的,还有那桌上一大半的菜肴。李修帮他付了钱,他也有些晕乎,但是还是得强撑着扶起连路都走不动的阿海,在小山的帮助下,三个人歪歪扭扭地回到了客栈。
还没进门儿阿海的呼噜声就已经震天响了,精疲力尽的李修把他一下子就扔到了床上,自己再也挪不动脚步去隔壁自己房间了,在阿海旁边一趟,反正又不是第一次跟这家伙拼床,他这么想着,再也睁不开沉重的眼皮,睡死过去。
而唯一清醒的小山看着呼呼大睡的二人吐了吐舌头:“真是两个酒鬼!”
他虽然没有酒足,但是也饭饱了。食后犯困,他小心翼翼地脱下新衣服,仔细叠好放在床边的凳子上,看了看房间另外一头空荡荡的大床,又看了看睡死的两人,在阿海的另外一边的床角缩成一团睡了下去。无数个风餐露宿的夜晚,都是他跟阿海依偎着睡着的,身边没有人的夜晚,他怎么也睡不踏实。
第二日,已经日上三竿的时辰,李修被明晃晃的阳光照得从酣睡中醒来。他只觉得头疼欲裂,没想到那兰生酒的酒劲这么大。双眼也因为明亮的日光一时无法睁开,他好容易适应了白天的光线,把眼睛睁开一条缝,就看见在离自己鼻尖不到一寸的地方,是一张熟睡的小脸。额头的碎发有些凌乱,皮肤粉嫩,嫩得能看见细微的血管,眉头微微蹙着,长长的眼睫毛微微忽闪,仿佛在做梦一般。微红的小口微微张着,呼吸的气息因为距离太近,缓缓地拂到李修的脸上。
李修只觉得自己的心脏“通通”两声快速地跳了跳,一瞬间,从耳朵到脸颊,再到脖颈全红了,比昨天醉酒的时候还要红。
他一个翻身从床上坐了起来,用手拍自己的脸:“我在想什么呢!他是个小孩子,而且还是个男孩子!虽然小山似乎比一般的男孩子娇弱许多。肯定是我酒喝多了,还没清醒。”
他想去打点凉水洗把脸,一下地,就被一个什么东西拌了一下,低头一看,阿海抱着一只臭鞋在床边睡得正香。
李修似乎有点想起来,昨夜里阿海的呼噜声是在是太吵,还不停打着冒着酸气的酒嗝,他先是忍不住用手推,接着是用脚蹬,难道是把阿海蹬下床了?这个千万不能告诉他,就说是他自己睡觉不老实,滚下床的。
因为李修踢了一脚,阿海也醒了过来,揉了揉眼打了个哈欠:“我这是在哪儿?”
李修拉着他站了起来,他看着李修说:“你的脸怎么这么红?酒还没有醒吗?”
李修转过脸含糊地应了,赶紧起床,好心地为三人打了洗脸水,还安排了早饭,看得阿海和同样刚刚起床的小山一愣一愣的,这千金玉体竟然也会伺候人了?天上要下红雨了吗?
吃了早饭,阿海结了客栈的房钱。
李修问他还剩多少银子,阿海数了数,说:“只剩下二两多,昨天光那一坛酒就花了五两银子,现在想起来真是肉疼啊!”
“那现在怎么办?”小山问他。
阿海耸了耸肩:“骡子是别想了,用剩下的钱买些干粮什么的,继续用腿走呗!”
因为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生活,小山倒是没有不满,反倒是因为得了一件新衣服,心情十分开心。
虽然不想再爬山涉水过那野人般的生活,但是毕竟昨天大手花钱的主意是他出的,他自然得接受现实。
只有阿海一边走着一边念叨着:“当有钱人的日子过得太快了,好想在这么花钱花个五百年!”
第二十六章 轻舟小调
寿阳城西南方向三百里外,坐落着一座富庶而又安宁的城市,新州城。
这座城邦面积不大,但是城内水路纵横,把城内分割成大大小小的十余块区域。河岸上青砖小楼林立,河边倒映着垂柳扶风,河面上小舟同鸭鹅同游,不时穿过连接两岸的拱桥,先是头顶一暗,立刻又是一片豁然开朗。
一条乌篷轻舟之上,船尾立着一个撑蒿的少女,不过十六七岁的年纪。她打着赤脚,穿着绣着鸟羽的短褂和阔腿的短裤,露出纤细而又结实的臂膀和小腿。乌黑的头发扎成清爽的辫子,仅用一只翠竹做的发簪簪起。少女手中一只长长的竹蒿,只是轻轻一点,小舟便轻盈地划过水边,在身后留下凌凌的波纹。
少女一边撑着竹蒿,一边用清亮的嗓音唱着当地的民歌:
“白朴孤村,
落日残霞,
轻烟老树寒鸦,
一点飞鸿影下。
青山绿水,
白草红叶黄花。
……”
声音随着轻舟,飘荡在蜿蜒的河水之上。
在小舟的另一头,迎风坐着一位锦衣少年,他的长发和衣袂轻轻飘动着,腰间的丝绦落入水面,随着碧波荡漾,但他毫不介意。他修眉舒展,美目微闭,靠在身后的乌篷上,似乎在品着少女灵动的歌喉,又似乎只是因为过于放松而睡着了。
小舟身旁,不时有其他的舟船滑过,舟上之人无不纷纷侧目,惊讶与这位少年俊朗的面容。他闭着眼睛尚且如此,如果醒来,不知道会露出一双怎样摄人心魄的眸子?
小舟飘过新州城的古玩街,花鸟市,转弯拐进热闹的民居区,一群妇人们在河边的青石板上浆洗着衣服,大声讨论着家里的长长短短,几个光溜溜的小男孩在浅水处相互泼着水花,岸上不时有敲着铜锣的小贩,走街串巷做着生意。
或许是被这喧闹声吵醒,少年缓缓睁开双眼,露出一双琥珀色的眼眸,犹如一汪秋水,明亮而又有些淡漠。
他带着些许好奇看着岸边缓缓拂过的人影,一个小女孩正在岸边玩水,抬头跟他对上了眼睛,嘻嘻一笑,对他挥了挥手,少年回以温柔的微笑,如同冬日暖阳一般。
撑蒿少女见少年起来,带着笑意问道:“客人,咱们已经快驶过了大半个城了,您接下来想去哪里呀?”
少年歪着头想了想:“现在觉得有些饿了,去能吃饭的地方吧!”
“行!”少女爽快地答应,“您想去哪一家酒楼食肆吃饭呀?”
少年再次靠上乌篷闭上双眼,说道:“你来决定吧!你划船划得这么好,想必推荐的酒楼也是不错的。”
少女“咯咯”笑出声,心想,这位小少爷说话真是好听。约莫半个时辰之前,她正在船坞搬货,这位衣着华贵的少爷走到她跟前,很礼貌地问她能不能带他乘舟游览新州城,被清俊的少年如此询问,她瞬间就羞红了脸。于是,她立刻就去船坞撑出自家小舟,想把里面的杂物拿出来,免得客人嫌小舟脏乱。少年却拉着她的手说:“不用了,这些物事你来回搬着也是麻烦。”
乘上小舟,少年问她:“这位小姐姐,我该怎么称呼?”
很少有客人主动问起船家的名字,少女立刻回答:“我叫芷兰。”
“真是好听的名字,念起来便觉得口齿生香。”少年赞道。
还是第一次有人赞她的名字好香,少女羞红了脸。这么体贴入微,而且一看就出身不俗的少年,她还是第一次遇见。
不多时,小舟在一处河边稳稳停下,芷兰对少年说:“少爷,上了台阶便是城里最好的酒家,叫做醉仙楼。一共五层楼高,在顶楼看日落最美了。说是什么落霞飞舞什么的,来新州城的人都会来这里坐坐。”
少年点头,轻轻一踮脚便落在了河岸边。他从身上的荷包里掏出几枚金叶子,放进少女手中。
“这实在是太多了!我不能收!”芷兰连连摆手。
少年坚持把金叶子放进她的手心:“或许撑蒿不需要这么多钱,但是听你的小调也是够了。”
说完,冲呆在舟上的少女摆了摆手,少年踏上台阶。
他果然去了少女所说的醉仙楼,这是一栋古朴的小楼,六边形状,除了一楼之外,往上四楼皆是六面雕窗,临窗设了桌椅案几,专门给喜欢欣赏风景的客人们享用。
少年进了酒楼,说想去顶楼雅座看风景。
小二露出为难的神色:“这位少爷,真是对不住,今天顶楼的所有座位已经被定完了。要不,我给您找一个四楼最好的位置?”
“四楼的最好位置有顶楼的好吗?”少年问。
小二犹豫了一下,还是老实回答:“当然不如顶楼的好了。我家酒楼在顶楼就只设四个厢房,东厢房罄竹最适合早上来喝早茶看日出,南厢房馨兰临着市集,可以俯视河道上小舟穿梭。北厢房青梅窗外是城外的紫云山,天气好的时候可以看见紫色的雾霭围绕着山巅,犹如仙境。但是要说最好的一间,肯定是西厢房菊篱了,它迎着南芳国最美的湖水洱湖,犹如是天宫落入凡尘的镜子一般,水面碧波无瑕,映照着天空,飞鸟,游船。最美的时候莫过于每天的日落时分,太阳把太空映得红彤彤的,天空把湖面也映得赤影迷离。再加上几只归巢的飞鸟,正是应了那句诗,‘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所以我家酒楼,又被成为‘小滕王阁’。”
小二似乎没有少跟人介绍自家酒楼,一番话说得无比顺溜。说完之后他又微微欠身:“只可惜今日顶楼没有位置了,要不今晚您先将就一下,明日我给您留着最好的那一间。”
少年被他的介绍说得颇感兴趣,听说要自己等,微微蹙眉:“我喜欢的东西还从来没说是要第二日才能得到的。小二哥,要不你跟定了西厢房的客人说说?”说完,又是一枚金光闪闪的金叶子放进小二手上。
小二原本觉得有些为难,看见金叶子立刻就不为难了,立刻说道:“少爷,您稍等片刻,我去给您安排。”
不多时,少年已经坐在宽敞的菊篱雅间了,在敞开的长窗下,小二摆了几碟精致的小菜和一壶好酒就立刻退下了。少年倚在一边短榻上,看着远处天空渐渐翻出红光,一边美酒入喉,淡然道:“也不过如此。”他的眼中,已经没有了人前的温柔和煦,只是平淡地近乎冷漠。
第二十七章 残阳如血
正当少年迎风独酌之时,轻微的脚步声由远及近从回廊传来,没有扣门之声,一个低沉的声音从门外传来:“是我。”
“进来。”少年回答。虽然自己随性来到这家酒楼,但是他总能够寻到自己的下落。
门应声而开,一个黑色人影闪了进来。那人虎背熊腰,身高足有九尺,一般人见了他皆得仰视他才行。虽然身着普通的布衫,但是刚硬如铁的臂膀肌肉还是随着步伐隐隐显了出来。头发披肩,特意留了长长的额发遮住了左边脸颊,但是在走动之间,脸颊上恐怖的伤痕还是难免漏了出来,那狰狞扭曲的伤疤遍布他整个左脸,似乎是在严重的烧伤之后水泡破裂,流脓,最终结疤,不管多少岁月过去,这蜿蜒的疤痕永远不会褪去,只会让人触目惊心。就算是他什么也不做,走在路上也足以吓倒一片路人。
他仔细关了厢房的门,才在少年身前跪下:“太子殿下,有消息了。”
这位游历水城的华服少年,自然是南芳国现任太子殿下,四皇子百里鸿渊,他离宫踏秋已经近二十日了。
“什么消息?”他没有回头,把玩着手中酒杯,问跟随他出宫的随身护卫铁一鸣。
铁一鸣从怀中掏出一个木盒,放在太子殿下身前的案几上。太子这才转过身来,随手打开,一枚晶莹通透的玉佩盛在黄色的锦缎之上。
他用纤细得犹如少女的手指拈起这枚玉佩,在手中翻转了几下,点头道:“确实是他的东西。你是从哪里得到的?”
铁一鸣低头回答:“寿阳城附近的青花镇。跟您预想的一样,我一路派人在寿阳城内外的当铺里高价寻找上好的金银玉石配饰,果然就寻到了这个。这玉佩的玉石乃是贡品,民间很难看得见。而且上面的丝绦也是宫内的样式,想必不会错。”
百里鸿渊点头,命铁一鸣拿出地图,指出了青花镇的位置,然后躺回矮塌,闭目微微思索。
自己派的人赶到寿阳城西南外的密林,却没有看见被俘的百里云修,只剩下一地惨不忍睹的刺客尸体。从那之后他便不在受人掌控。虽说他不一定有一个明确的目的地,但是先是往东到了一处山中村落,换了普通人的衣服,却连自己那身要处理掉就不知道,被自己派的人发现了。然后是两天后在一处山洞里看见几人夜宿过的痕迹,方向微微偏向东南。紧接着便是这枚玉佩,几乎是径直往前走,继续往东南方向到了青花镇。东南方,东南方,他心里默默推算着这个方向上的城邦,悠长的眉皱着,手指轻轻点着脸颊。
铁一鸣跪在他的旁边,并不插话打乱他的思绪。直到太子殿下眉头舒展,说了声:“是了!”
他看向那摊开的地图,确认了自己的想法,笑着问铁一鸣:“你觉得我的皇兄大人接下来会去哪里?”
铁一鸣扫了一眼地图,并不细看便回答说:“属下粗人一个,不懂得推算之术,只会听令办事,请殿下明示。”
百里鸿渊原本也不期待他能说出什么,指着地图对他说:“我的那皇兄就跟偷吃馒头的老鼠一样,一边走一边掉了一地馒头渣。虽然刚开始的方向不明显,但是现在显然是冲着东南方去的。他既不回宫,又不去他的封地,这么执着往一个方向走,肯定不是毫无意义。他几乎没有出过宫,东南方没有他的母家势力,唯一跟他有关的,便是这里。”
铁一鸣顺着太子的指尖,看见南芳国东南方向的一座大城,禄泉州城。
“这里是?”他问。
百里鸿渊解释说:“皇兄身边不是总跟着一个伯云大人嘛!那老头就是出身禄泉州城。”
铁一鸣不解:“可是,伯云大人已经身亡,去一个已死之人的老家有什么意义?”
百里鸿渊用鼻音哼了一声:“对你来说,人死就死了。但是皇兄师从那伯云老头,也学得一身迂腐之气,想必要尽一尽徒儿的本分,去他家祠堂上柱香吧!”
铁一鸣豁然开朗,觉得甚有道理,问道:“那殿下现在的意思是?”
百里鸿渊咬着手指思索了一下,指着地图上的一个点:“要去禄泉州城,走这里应该是最轻松的方式了。”
“港口?”铁一鸣惊讶道。
百里鸿渊点头:“虽说骑马走陆路最好,但是估计皇兄没那么多银两买好马。走路又太慢,最好的方法便是乘船,出了青花镇往东三百余里,便是潞州城,在这里有通往各处的商船货船,不出半个月便能到禄泉州城。若是让他上了船,毕竟鞭长莫及,所以要在他到潞州城之前解决掉。”
铁一鸣答应了,本该退下的他犹豫了一下,还是开口问道:“据说三皇子殿下现在完全素服打扮,似乎抛弃了皇族身份,殿下您还如此劳心劳力,是否……”他不敢把话说完。
百里鸿渊冷笑一声:“你跟在我身边这么久了,到底学到了什么?出身在皇家,犹如盲人走钢丝一般,不能有一丝疏忽的时候,掉下去便是尖刀密布,死无葬身之地。又犹如千军万马过独木舟,你若不推掉别人,便是别人推掉你。现在宫内看起来还一团和气,那是因为父皇尚且强健。但是地下暗流涌动,早已经开始了炼蛊一般的厮杀。我那三皇兄不就是被挤下了独木桥吗?你可得打起十二分精神,要不哪一天你的主子我不留神儿丢了命,下一个就是你。而且,我想要他的性命的原因也不仅仅于此。”
他没有解释还有什么原因让他不肯放过自己的亲兄长,铁一鸣自然也不敢细问。
铁一鸣又想起了什么,问道:“三皇子殿下身边似乎还有两个少年,是否也要一并除去?”
“你说呢?”百里鸿渊已经不想理他了,回到榻上用筷子翻来覆去拨弄着碟子里精致的菜肴,把精巧的摆盘弄得一团混乱才罢休。
铁一鸣领命,倒退着退出,却又被百里鸿渊叫住了:“你且去准备一下,我明日跟你一同前去。”
铁一鸣毕竟是太子殿下的护卫,要顾全他的安危,忍不住劝道:“这一路山路难行,太子不如在这里等候消息。”
百里鸿渊伸了个懒腰:“这里我已经待腻了,想换个地方,山路难行那你就给我找辆马车。”我想亲自送一送我那德厚谦恭的皇兄,他在心里默默加上一句。
铁一鸣领命下去,装潢考究的包厢再次陷入一片宁静。百里鸿渊转身看向窗外,此刻,太阳已经完全落山,只留下鲜红色一片火烧云与水面相接,映得天地之间火光一片,真是残阳如血。他满意地点点头:“终于有点意思了。”
第二十八章 林中小屋
俗话说,习惯成自然。虽然十几年间养尊处优,但是仅仅过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李修就适应了风餐露宿的流浪生活。
离上一个路过的小村庄已经过去近五日,下一个能够让他们在屋檐下过夜的地方不知道还得走多久。不过,毕竟他自小才思敏捷,很快便学会了如何在密不见日的森林里判断方向,如何准确判断哪些蘑菇果子可以裹腹,哪些香花植株吃下去就会腹泻个不停。
甚至,在习惯了之后,他还能够有精力去欣赏一路路过的风景。清晨的金色雾霭,傍晚的粉色斜阳,晴日里虫鸣鸟叫,阴雨天蛙声阵阵,这些是他在狭小的宫墙里从来没有体验过的。他意识到自己过去的人生是那么的狭隘,每日里只能看见方方的天空,之前竟然一点都不觉得压抑。现在若是让他再回那金砖碧瓦的琉璃世界,想必也会十分不自在吧!
天快黑的时候,他们流浪三人组终于在山坳处看见了一座小小的木屋。屋门没有上锁,阿海上前推开,发出“吱呀”一声。他探头看了看,对二人说:“没事儿,可以进去。”
透过木头窗户射来的光线,小木屋里的陈设一目了然。墙角一张石头垒起的大床,上面凌乱地铺着稻草。对面也是石头垒起的一个灶台,上面瓦罐砧板倒也齐全。角落里还堆着一些劈好的柴火和其他零碎的东西,却似乎很久没有人住过了,灰尘被突然打开的门带起的风扬起,漂浮在倾斜照进的夕阳里。
阿海对李修解释说:“这应该是猎人们的林中小屋,方便自己连日在山里打猎的时候过夜。毕竟这里已经是深山了,一进一出也要花上不少时间。”
他说着到灶台边仔细看了下,掀开一个瓦罐的盖子,高兴地说:“晚饭有着落了!”
李修和小山一起凑过去看,那瓦罐里装着大米,还有一大半的样子。阿海又眼疾手快寻了半块风干的腊肉,看不出是什么动物的肉。
李修犹豫道:“我们若是吃了猎人们的干粮,那他们下次进山就要饿肚子了。”
阿海摆摆手:“这你就不懂了。这里的东西就是给路过的人用的,用完的人要尽最大努力给下一个过路人提供帮助。咱们今天也走了一天了,除了几个山梨啥也没吃上,想抓兔子,不仅没抓到结果还被那家伙引到烂泥坑里去。今天先吃饱肚子,明天天亮了咱去抓几条大鱼给它拿盐腌了,留在这里,不就得了,这次我可是带了不少调料在身上。”
李修听了也就不再反对,而小山的肚子早就开始打鼓一般提醒着两人别在磨叽说话了。
于是三人一起动手,阿海把柴火塞进灶膛里生起火,李修从附近山泉打了泉水。他们把大米放在锅里煮了,又用另外一口大锅把切碎的腊肉配着一路采摘的蘑菇炖上。不多时袅袅白雾从小木屋的烟囱里升起。揭开锅盖的时候,蒸熟的大米饭香气弥漫了整个房间。
三人开心地饱餐了一顿,一身疲惫地躺在干燥的稻草床上。虽然有些扎人,但比前日露宿在潮湿的河边要舒服多了。透过头顶小小的天窗,天色越来越暗,星星也越来越亮。
第二日,阿海一大早就拽着两人去附近转了一圈,果然抓了四五条胳膊粗的青鱼,甚至还有一只昏了头的野鸭子被他们三个围追堵截,一并捉了回来。李修想起先前阿海在寿阳城县衙闹的一出群鸭乱舞,忍不住泛起笑意。
在小木屋外面,阿海熟练地把青鱼开膛破肚,野鸭拔毛。先是煮了一锅游龙鸿雁汤,让小山和李修赞叹不已。然后把剩下的几条鱼和半只鸭子用盐厚厚抹了一遍,放在屋梁下挂着,算是对山中猎人们的谢礼。就连用过的柴火,李修也寻了几棵矮树,劈得整整齐齐,也堆在墙边。
忙完了一切,阿海看了看天:“今日阳光明媚,宜出行。”
“等一下!”就在出门前的那一刻,李修叫住了二人。他看见墙角挂着一柄长弓,还有一个箭筒,里面几支白色尾羽的弓箭。
他把弓箭取了下来,犹豫地问阿海:“这个可以拿吗?”
阿海也不确定:“一般来讲,猎人小屋里的东西都是可以随便用的。你会弓箭?”他狐疑地看着李修。
李修连日被阿海鄙视,现在终于有了扬眉吐气的机会,自信地说道:“那当然,剑术和骑射是每个皇子必须练习的功课。不是我炫耀,我的骑射比剑法还要高明一些。”
阿海仍是不信,但是仅仅表现在眼神上,嘴巴里还是说道:“你早说呀!咱还剩点银子,在山下就可以买一把好弓了。”他从所剩不多的钱袋里掏出一串铜钱,挂在他们看见弓箭的地方。于是,李修背着弓,阿海背着他的大包袱,小山跟在后面背着他的小布囊,三人再次迎着阳光踏上山路。
好久没有摸到弓箭了,李修跃跃欲试。其他两人自然是不反对的,要是能猎上一只獐子什么的,好几日的伙食便都解决了。于是,他们稍稍偏离了山路,往草高树长的林子里探去。
这深山里向来鸟兽众多,之前的他们害怕突然跑出个豹子山猫什么的,不敢过于深入山林。夜里也要点着火把,驱逐可能出现的野兽。但是,现在既然要捕捉猎物,自然就得深入敌军所在的地方了。
不多时,安静的草丛里发出“沙沙”之声。李修示意二人噤声,自己轻手轻脚拨开眼前长草。缭乱的草丛之外七八丈的地方,露出一只黑溜溜的大眼睛,正警觉的看着四周。那是一只成年的麂子,全身棕红,长长的耳朵竖起轻巧地转动着,听着最细微的动静。
李修屏息凝神,右手从身后箭袋夹出一只长箭,搭上弓弦。左手持弓,右手拉弦,箭尖指着麂子的头颅。
或许是被拉弓的声音惊到了,低头吃草的它抬起头来,不安地四处张望,来回踱了几步,但是没有发现躲在草丛后的李修,这才又低头啃食肥美的青草。
李修不急不躁,箭尖一直跟着麂子的小脑袋移动,右眼闭起,左眼炯炯有神。把握好机会,右手一松弓箭送出,发出劈裂空气的呼啸声。
麂子意识到危险,扬蹄想逃,但是晚了一步,锋利的弓箭电光火石一般瞬间穿过头颅。它倒在青草地上,四腿不停抽搐。
李修松了一口气,还好没有生疏。一回头,就看见佩服地连下巴都掉了的两人。
阿海拉着小山跑到那麂子旁边,看了看麂子,又看了看李修,眼睛里满是崇敬之色。
“你有这手艺早说啊!我们就不至于饿肚子这么多天。”阿海试着提了提那麂子,一下竟然没能提起,“这怕是得有二三十斤重。”
李修耸了耸肩:“我也不知道我练了骑射这么多年是为了野外生存用啊!”
阿海麻利地用麻绳捆住了麂子的四蹄,正犹豫着该怎么把这么重的麂子带走,李修一把拉住了他和小山,低声说了一句:“小心!”
阿海立刻就听到,草丛远处有声音主动向他们渐渐靠近。
第二十九章 野猪大战(上)
三人正在为捕捉到的第一份猎物而欣喜不已的时候,新的危险悄然靠近。
李修在拉弓的瞬间便找回了从前在御林中狩猎时的经验,关注猎物的同时随时保持着警觉。因此,当不远处传来轻微摩擦声响,伴随着粗重的呼吸,他立刻就注意到了。
手中长箭立刻再次搭上弓弦,直指声音传来的方向。阿海把小山护在身后,手中也握着从地上拾起的木棍。
声音越来越明显,是笨重的蹄子踏过枯草的声音,坚硬的皮肤闯过低垂的树枝的声音,以及张嘴呼吸发出的“哼哼”声。三人知道了即将出现的危险是什么,山中野猪。
据说,野猪的性子最野,凭着一身皮糙肉厚,在山林间横行霸道,根本不把一般的豺狼野豹放在眼里,而它那尖利的獠牙却是连老虎的肚子都能刨开。野猪的领地意识很强,一旦发现别的动物入侵了它的地盘就会毫不客气地发动攻击把对方驱逐出去。很多猎人也都怕在山中遇见野猪。
在恐惧中等待危险的降临是最为煎熬的。李修只觉得自己额头冷汗岑岑,流进眼中涩涩的难受,但是他没有功夫去擦拭。他不敢露出半点惊慌的神色,现在三分钟就只有他有武器,而且是他提出打猎的想法,保护身后二人是他的责任。
他头也不回,紧盯着前方,小声对阿海说:“你快带着小山往后跑,有能爬的树就上树。”
阿海向来懂得分寸,知道不是自己逞能的时候,便一把拉住小山往后走。小山却挣扎着不走:“李修哥怎么办?”
李修保持着声音的平静:“我解决掉了野猪就去找你们,我的箭术你可是见过的。”
“可是……”小山还想说什么,但是被李修打断了。
“快走!”这一次,声音是小山没听过的严厉。
他张开嘴却没有发出声音,被阿海往后拽着。
听见两人的声音逐渐远了,李修稍稍宽心,但是紧张之感不敢松懈。他并没有捕猎过野猪,但是听说过不少野猪伤人的故事。御林狩猎确实精进了他的骑射之术,但是毕竟是皇家园林,里面都是些提前捉来的梅花鹿和狐狸之类的猎物,没有哪个侍卫敢让千金玉体皇子们去狩猎老虎狮子这样凶狠的野兽。刚刚的夸口不过是为了让两人宽心,可以赶紧离开。自己能否对抗野猪,他没有十足信心。
在焦虑的等待中,这只山中横行的霸王终于露出了尖尖的獠牙,灵敏的鼻子,然后是犹如鼓面大小的脑袋,最终是快跟自己一般高的庞大躯体。坚硬的刚毛层层立起,小小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李修。
李修只觉得气息一窒,这哪里是野猪啊!明明是野猪大王,野猪祖宗啊!这跟一堵小山一样,自己手中细细的长箭对他来说跟牙签有什么区别?
他知道自己心里冒出了临阵逃跑的念头,但是理智告诉他不可能。逃了也是死,不如抵抗,说不定还有一线生机。
他的大脑中迅速就得出了结论,要想活命,只能射中野猪的眼睛。失去了眼睛,自己至少能够有机会逃脱。他知道自己的机会不多,除了手中这只弓箭,箭袋里还剩三只。每只眼睛,最多两次机会,他告诉自己。
那野猪用鼻子发出喷气的声音,别的动物见了它都是躲避不及,面前的这个两脚兽怎么不跑?它最喜欢追着闯入它领地的两脚兽玩了,也记不清在追逐的过程中撞死踩死或者用獠牙戳死过多少个。它的两只前蹄重重跺在地面上,发出沉闷的声响,连李修也跟着地面颤了颤。接着,它发出一声恐吓的嘶嚎,今天的两脚兽有点呆啊,怎么不跑?不跑就不跑吧,看我的金刚铁蹄!
千金野猪朝着李修奔了过来,而李修一直等着它靠近自己身前十丈左右的距离,毕竟手中的只是寻常竹箭,箭头也只是粗铁打造,距离太远便没了力道。
等待一座大山向自己压来的感觉李修不想尝试第二次,在进入自己的射程范围内,他把竹弓拉的满满,手中长箭闪电而出。转瞬之后,长箭从野猪的右耳旁划过,没有给它留下任何伤痕,反倒是激怒了它。
不等野猪发应过来,第二枚长箭已然射出,却被毫不避让的野猪张开喷着臭气的大嘴一口咬住,瞬间裂为碎片。那野猪脚下毫不停留,片刻间便来到李修身前。
李修迅速一跃跳上身旁的一块岩石,堪堪从野猪身边擦过。
那野猪向来不会拐弯,从李修刚刚站过的地方冲过,一直跑到后面三四丈,把一株小树直接掀翻。
李修在石头上喘着气,握着弓箭的左手微微颤抖。接连两次失手,他身后只有两只弓箭了。若再失败一次,他就得跟野猪贴身肉搏了。那场面,他想想就觉得胆寒。
那野猪没有给他太多时间,很快它便调整了方向,双眼血红再次朝他奔了过来。铁蹄一路掀翻地上的泥土,在它身后留下一到沟壑。
这次得等它再近一些再出手,李修心里想着,至少得到五丈之内。那巨大的影子很快便近了,近到李修能看清它脸上一根根的髭毛,棕黑色带着花白的痕迹,能闻见它鼻孔里喷出的热气,湿漉漉火辣辣的打在自己的脸上。
弓弦早已拉开,在极度的恐惧下李修发现自己的心跳反倒没有那么快了。双手如钢铁一般坚硬,看准了它的右眼,再次弓箭凌厉飞出。
来不及看结果,野猪已到身前。李修往右一滚瞬间逃出一箭的距离,身后的一声怒吼同时穿入耳膜,震得四周的飞鸟阵阵飞起。
逃到一株树后,李修回头,之间那野猪右眼竹箭箭头没入野猪眼眶,猩红色的鲜血迸出,流满了它脏污的长毛里。
野猪吃痛,瞬间把李修刚刚站过的石头撞成碎片。右眼被射穿的它暴怒异常,从来没有两脚兽或者是四脚兽敢这么对它。它闷着头一路直冲直撞,也不管方向如何。很快,他们所处的山林瞬间四处断树碎石满地。
李修被野猪四处追赶着,根本没有时机射出最后一箭。刚开始他在林间逃跑还能用大树遮挡一下,但是很快遮挡的大树被野猪撞地七零八落,他完全躲无可躲。而且,杂乱倒地的树木让他步履维艰,就连奔跑也变得困难起来。
野猪疯狂地嚎叫着,李修知道自己不能再逃了,干脆一个转身,直直迎上扑面而来的野猪,就在三丈之外最后一只长箭飞出,瞬间插入野猪的第二只眼睛。
失去视力的野猪惊慌中愤怒不减,继续直冲,李修躲避不及直接就迎上了野猪的尖牙。所幸他毕竟从小习武,被撞的一瞬间惯性往侧面一撤,卸掉了大部分的冲撞力道,饶是如此,右肩还是被尖牙划过,鲜血瞬间浸湿了后背。顾不得身上的疼痛,他左手顺势抓住另外一只尖牙,借着被冲撞的力道竟一个翻身跃上了野猪的后背。
第三十章 野猪大战(下)
坚硬的猪鬃刺得他浑身鲜血淋漓,但是他完全顾不上这些。右手一摸腰间,拔出随身携带的匕首。金光一闪之间,匕首齐柄没入野猪动脉。
野猪受到致命伤害,用骇人的力量前腿直接蹬了起来,李修一个不稳,直接被甩下野猪后背,跌在不远的地方。他知道自己要赶紧爬起来离开,要不然迟早被这暴怒的野猪踩成肉泥,但是一翻身竟然站不起来。左边脚踝一阵钻心疼痛,似乎是扭到了。
眼看着那狂暴的野猪一边飞溅着鲜血,一边把已经撞裂的树木踩成木花,跌跌撞撞向着自己方向奔来。李修咬着牙往后挪着,但是这样的速度根本逃不出野猪的铁蹄。
突然上身一轻,自己竟然被拉着往后退,李修一回头便看见阿海大汗淋漓地出现了。他力道极大,一下子把李修提了起来,半是搀扶半是拖拽的往后跑。不多时,两人来到一处参天巨树之下,足有三人合抱的粗细,阿海又推着李修爬上了高高的树枝,自己也灵活地跟着上来。小山早就在树枝之上,着急地手忙脚乱拉着二人。
三人在高高的树枝上看着那只巨兽在树林里绝望地冲撞,心中惊慌未定。从上面往下俯瞰,更加能感受到野猪的蛮横,它的所经之处无不一片狼藉。所幸那野猪失去了视力,只能没头乱撞。要不然这棵巨树被它连撞个十几次也得倒塌。
那野猪真不愧为山中一霸,体力极好,就这么被割了动脉还蹦哒了大半个时辰,才最终力竭倒下了。为了以防万一,他们又在树枝上等了好久,见那野猪彻底没了生气才一个一个抱着树滑了下来。
阿海胆子最大,他捡了个树枝,远远戳了戳野猪脑袋,没有反应。又捅了捅它的鼻孔,也没有反应,才招呼二人:“凉透了!”
小山搀扶着一瘸一拐的李修也来到野猪近前,李修只觉得一股骚臭之气扑面而来,忍不住连连皱眉。刚刚实在紧张,竟然一点也没有闻到。
小山又是害怕又是好奇,在阿海的怂恿下才颤抖着伸出手放在野猪的鼻子上,手中触感湿润粗糙,突然,阿海“哇!”地一声大叫,把他直吓得后退两步,而恶作剧的阿海则哈哈笑个不停。
缓过神来,小山从阿海包袱里找出了药膏帮李修包扎了伤口,纽伤的脚倒不严重,只是三五日内走路会比较痛。
而阿海则把刚刚丢下的那只麂子拖了过来,跟野猪放在一起,一大一小,对比甚是强烈。
阿海看着两座肉山,内心充满纠结,该怎么把它们带走呢?目前他们肯定是不会饿肚子了,剩下的要是能带到山下,肯定能换上不少钱。只是目前能出力气的就只剩它一个,难办啊!
小山帮李修包扎好,对阿海说:“咱们今天不走了吧!李修哥需要休息一下。”
阿海同意。刚才那一战他从远处看得清楚,知道李修是拼了命保护他俩的。但是他们现在偏离了山路,在这密林里保不住还有什么豺狼薮猫之类的,再来一次,谁都受不了。
小山看出了阿海的心思,指了指刚刚爬下的大树说:“我们今晚睡树上好不好?”
阿海跟李修回头看那刚才救命的大树,树枝确实十分粗壮,但是在上面睡觉,一个不留神滚下来怎么办?特别是睡觉向来不老实的阿海,连连摆手:“我不行,不行!”
小山又想了想:“我们用绳子把自己帮在树枝上就不怕掉下来啦!”
另外两人还是有些怯怯,但是小山确实说的是没有办法的办法。要是原路返回,不知道还要多久才能找到栖身之处。而且,连年纪最小的他都不怕,剩下两个半大的男人也就不好意思说自己害怕了。
主意已定,阿海便去处理今天的两头战利品了。在小山的帮助下,他们先把那只麂子剥了皮,一边剥阿海一边赞李修箭法精准,没有伤到麂子皮分毫,定然能换上个三两银子。
然后清理出一块空地,架起篝火,木棍穿起一条麂子的后腿,抹上盐巴,胡椒,辣椒粉,不一会儿皮肉烤得金黄油亮,发出阵阵香气。
三人就着水囊里的泉水,大口嚼着滋滋冒油的麂子肉,这山中麂子最为矫健,肉质最为鲜美弹牙,阿海最为心急,一遍被烫得嗷嗷叫,一边又是一口腿子肉。
吃饱喝足,三人打着饱嗝,才继续考虑如何处理这只金刚野猪。阿海的意思是呢能不浪费绝对不要浪费,他絮絮叨叨跟李修说着野猪全身都是宝,什么獠牙可以做武器呀,猪鬃可以做刷子,后腿肉做火腿最好,猪头肉凉拌绝对是一绝。只是三人力量有限,只能尽力而为了。
天色已暗,三人决定今日先好好修整,明日再把这只野猪大卸八块。为了防止野兽偷吃,他们没有熄灭野猪身边的篝火。
三人陆续爬上高树,各自寻了一只粗壮的树杈,阿海给每人分了一节绳索,真的就把自己捆在了树枝上。三人坐在树枝上,后背靠着树干,想办法让自己尽量舒服些。
小山是三人中最会爬树的,而且身子瘦小,此刻他是三人中最为悠哉的一个。他的双腿荡在空中,轻生哼着没有歌词的歌。
另外两人就没有这么轻松的心境了,坐着到还没有什么问题,但是毕竟离地面数丈的距离,一闭上眼睛,就似乎要摔下去。但是远处不时传来阵阵野兽的嚎叫,他们也不敢就这么下去,只得闭目养神,不敢真正睡着。
一夜平安过去。李修和阿海间歇地打了几个盹儿,到了早晨哈欠连天。小山睡得最好,蹦蹦跳跳就下了树。
没有时间给他们补眠了,小山和李修给阿海当着下手,麻利地处理着那只野猪。
幸好李修的匕首锋利无比,给他们省了不少麻烦。阿海把四只猪腿卸了下来,用细麻绳捆了,连同昨日剩下的半只麂子,说是一起背下山卖了换钱。
在分割的时候阿海整个人都沾满了猪血,鲜血从双手没到手肘,活生生一副屠夫模样。他自己倒是不在乎,还自豪地说自己跟着镇子上的屠夫混过两日。李修刚开始看见血淋淋的内脏的时候还是有些恶心,但是在两人面前也不好表现得太过于矫情。
剩下的野猪肉实在是带不走了,三人就地又割了几块上好的五花肉烤熟了,饱餐了一顿。
早饭结束,三人分配了战利品,阿海背得最多,半只麂子扛在肩上,活脱脱一副猎人模样。李修和小山扛起剩下的野猪肉,雄赳赳地往山下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