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失败
由于心中太过震惊,我一时也没顾得上掩饰,那老板便微微一笑,道:“杀鸡取卵的事情我向来不做,我只想跟二位交个朋友。以后再有这样的好货色,只管送到我这里来。”
我下意识道:“你不是收不起吗?”
他道:“我收不起,但可以做中介。”说完,他问道:“东西你是放我这儿寄卖,还是去拍卖行?”我想了想,便指着玉牌和扳指道:“这两样卖给你,扁壶我们去拍卖行。”之所以这么做有两个原因,一来是谭刃早在之前就提醒过我,卖了东西,要记得那一部分钱出去行善积德,我觉得自己最近总走霉运,还被人揍一顿差点儿废了,肯定是我没积德,老天爷在收拾我。二来,这老板眼光未免太毒辣了一些,我总觉得不可信。
那老板很爽快,收了货,直接给了我们现金,又留了个电话号码给我们,外加那个拍卖会所的地址和电话。
紧接着,我和周玄业便背着十二万的现金离开了,临走时,周玄业别有深意的看了那老板一眼,让我觉得颇为古怪。回程的路上,我忍不住问:“周哥,你很喜欢那个陈老板?”
周玄业闻言,顿时露出哭笑不得的神情,说:“一大老爷们儿,我喜欢他干什么。”说着,他皱了皱眉,道:“你今天的决定是对的,东西还是咱们自己拿去拍卖行,那个老板不简单,他身上,有很浓重的尸气。”
尸气?
我觉得周玄业是在开玩笑,道:“周哥,他是个活人,怎么会有尸气?”
周玄业指了指自己,道:“你觉得我有尸气吗?”
我摇了摇头,道:“尸气是什么玩意儿我都不知道,周哥你也是活人,怎么可能有尸气。”
接着,周玄业便跟我解释起来。人有人息,尸有尸气,尸气这东西,你可以将它理解为一种特殊的味道,这种味道,普通人是闻不见的,甚至一般的民间方士也闻不见,只有像周玄业这样精通炼尸术,经常和尸体打交道的人才能闻出来。
周玄业自己就经常和尸体打交道,所以他的身上其实也沾染上了尸气,只是我们这些普通人看不出来而已。但那个陈老板身上,尸气却浓郁的吓人,所以周玄业推测道:“那个姓陈的老板,很可能是个经常跟尸体打交道的人,这样的人,肯定不是什么好货色,不要深交是最好的。”
我道:“可是周哥,你不是也经常跟尸体打交道吗?难道你也不是好货色?”
“…………”
他不答话,我又道:“法医也经常跟尸体打交道,难道他们也不是好货色?”
“…………”
我还要说话,周玄业顺手在我脑袋上来了一下,道:“今天赚钱了,大款,晚上请我们吃饭。”
我知道他面子上挂不住了,忍不住哈哈大笑,道:“好。”回了事务所后,傅楠果然又‘请假’了,我当下便实现诺言,做东去了最近的一家叫‘蜀风’的酒楼,四人欢声笑语,伴随着唐琳琳叽叽喳喳天南海北的声音,热闹非凡。
最后,我给谭刃和周玄业各到了一杯酒,随后起身举杯道:“老板,周哥,别的不多说了,我很感谢能遇到你们。”周玄业和谭刃很给面子的站了起来,三人碰杯,发出清脆的交击声。
“哎,还有我,还有我!”唐琳琳端了杯牛奶也跟着碰了下,笑嘻嘻道:“祝咱们事务所生意兴隆。以后大家有奶一起喝,有肉一起吃!”四人喝酒的喝酒,喝奶的喝奶,一直闹腾到很晚,才勾肩搭背的晃回事务所,一觉睡了个大天亮。
接下来的两天,我跑了一趟那个拍卖会所,东西挂卖,是按照估价抽提成的,对方给了我一张单子,他给的估价是两千万。两千万?可能吗?如果我一开始就进了这家拍卖行,肯定得被他们给懵了。
好在离开得时候,那姓陈的老板给我们交代了一些拍卖行的内幕。比如,为了多抽取佣金,他们会尽可能的高估商品的价格,我这扁壶虽然是好东西,但还没有高到这个地步。
在我的否定下,那人让我自己填单,于是我在底单的估价上写了八百万,佣金一共十二万,先抽六万,卖出去了再抽六万。不过这里的拍卖每个月只有两次,距离下一次还有十多天,因此他们让我等通知。
接下来的时间,我一边儿等着拍卖行的消息,一边儿等着配型结果,第八天,配型的结果出来了,没配上。
这个结果给我的热情泼了一盆凉水,我拿着单子站在医院的走廊里,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办。我该怎么去面对苏琪信任的目光,难道就要这样放弃吗?骨髓配型,以直系亲属的配型成功率最高,但并不代表着绝对成功。
思来想去,我走到窗台前,拨通了苏琪母亲的电话。
“喂,哪位。”
我直接道:“配型失败了。”
电话那头的人愣了一下,半晌没说话,紧接着才道:“那我帮不上什么忙了,就这样吧。”看样子她是打算挂电话。我忍不住怒道:“她是你女儿!你就一点儿也不担心吗!”
电话另头的人冷冷道:“配型我做了,既然配不上,我还能有什么办法。”
我听着她冷淡的声音,强迫自己冷静下来,道:“她总该有父亲吧?再不济,还有兄弟姐妹吧?”
女人却不答话,而是说道:“我真的已经尽力了,别再找我行吗?这是你们自己的事,如果再纠缠我,就别怪我不客气了!”说完,她挂了电话。听着手机里传来的盲音,我愤怒的直想摔手机,但这是我前天新买的,没舍得摔。
如今这个女人不愿意再管苏琪了,中华骨髓库的结果也显示没有匹配的骨髓,在这样下去,岂不是只有等死了?
怀着沉重的心情,我去了苏琪的病房,短短一周的功夫,苏琪已经廋了一大圈,和那天见面时的活波完全不同,小脸苍白毫无血色,看的人一阵揪心。我自然不会将她母亲的事告诉她,只说让她安心等待配型,紧接着我回来事务所,冲进去就大喊:“老板,救命!”
谭刃被我吓了一跳,倒茶的手抖了一下,看向我身后,皱眉道:“有人追杀你?”
我道:“没人追杀我,但苏琪的配型没有成功。”谭刃没出声,用眼神示意我继续往下说。
“我联系了小琪的母亲,希望能让小琪的父亲或者兄弟姐妹参与配型,但、但她直接挂电话了。”
谭刃道:“然后呢?”
“老板,只有你能帮她了。”
谭刃放下手里的紫砂壶,道:“灵宠已经受损了,同样的方法,不可能用第二次,这次恐怕我帮你了你。”
我知道谭刃的脾气,刀子嘴豆腐心,如果能帮我,他应该是不会推辞的,这会儿既然说出这话来,想必是真的没有办法了。我心下一阵发闷,忍不住叹了口气。
午间时分,周玄业听说了这事儿,便出主意道:“既然她愿意参与配型,我想,她对小琪也并非完全没有感情。按照你们的形容,这女人应该还很有钱,假如是你们,抛弃的孩子落了难,而你手里又有钱,你们会怎么做?”
一边的唐琳琳立刻道:“即便我不想认回来,也肯定会帮忙给她看病。”
周玄业道:“没错。可这个女人,一边参与配型,一边又想着赶紧撇清关系,她的做法,你们不觉得非常矛盾吗?”
被周玄业这么一说,我还真觉得是这样,于是道:“看样子,这其中肯定有什么蹊跷。”周玄业点了点头,道:“想办法把她约到事务所来,咱们问个究竟。”到了事务所,那就是我们的地盘,谭刃和周玄业,有的是办法弄清真相。
有了这一层保障,我立刻给那女人打电话,但我发现自己的号码被屏蔽了,于是我又用了周玄业的手机,这一次她倒是接了,一听到我的声音,又想要挂电话,我立刻阻止道:“等等,你如果挂了电话,我就推着苏琪到你们小区门口找你。”
“你、你……”电话那头,那女人的声音有些慌了,道:“你到底想怎么样!他们不会答应配型的!”
第二十二章 百鬼送子
他们?
我敏锐的发现了一丝问题,这个他们,肯定是指苏琪的父亲和兄弟姐们,按照这女人的说法,那些人,应该是知道苏琪的存在的,如此一来,事情就更加怪异了。
为了苏琪的性命,这件事情我必须得弄个清楚。
于是,不等对方答话,我将事务所的地址报给了她,道:“我等你,不见不散。刚才的话不是吓唬你的,你最好考虑清楚。”说完,便先她一步挂了电话。
我知道,这女人肯定会来,从她前两次遮遮掩掩的态度来看,这是个很重面子的女人,绝对不能忍受这件事被揭发出来。
果然,到了下午,她就来了。
一进门,唐琳琳就将事务所的大门给关了,紧接着,我们四个人将她围了起来。她顿时显得很紧张,道:“你们想干什么,别乱来。”
唐琳琳道:“阿姨,我们没想着乱来,我们就是好奇,你们为什么不肯救救小琪呢?”
那女人面上露出一丝挣扎之色,道:“你们不懂。如果你们真的为了她好,就别带着她来找我,否则我是护不住她的。”这句话透露出的信息有点儿多。
什么叫护不住她?
难道这女人一直在保护苏琪?
这怎么可能?
不等我们开口,她已经坐直了身体,并且打开了自己的手提袋,往我跟前一推,道:“小伙子,你是个好人,这些钱给小琪看病。真的,别来找我了。”我往手提袋一看,全是一捆一捆整整齐齐的百元大钞。
这让我很诧异,看得出来,这个女人,应该并没有我们表面看起来的那么狠心。
这让我更加好奇了,忍不住道:“阿姨,小琪和我是一个孤儿院长大的,一直以来我都将她当做亲妹妹看,我救她是应该的。但是,你能不能告诉我究竟是怎么回事?我相信,你一定不愿意抛弃她对不对?”虽然这个女人装的很冷血,但从她痛苦的眼神里,我已经看出了一些端倪。
我这么一说,她显得很伤心,抹了抹眼角,道:“说出来,只怕你们也不会相信。”
唐琳琳道:“为什么?”
那女人道:“因为那件事非常的古怪。”
周玄业笑了笑,道:“再古怪的事情我们也见过,您不妨告诉我们,或许,我们还可以帮忙。”
那女人看了周玄业一眼,显然不相信,但或许是想找个人倾诉,她开始讲起了事情的起因。
她叫何水香,十八年前,和她们当地的一个富商的儿子结了婚,也就是她现在的老公。她老公别的大毛病到是没有,但有一点让人很受不了,就是特别的迷信。
别人家装修新房的时候,是看材料、看设计,他到好,先要找一个风水师。别人家会研究房屋的规划,他到好,先就要把神衾给弄起来。粤人大多守旧而迷信,何水香的老公,更是其中的佼佼者。
结婚后一年,何水香就怀孕了,怀孕之前出了件怪事,那天晚上,何水香和她老公同时做了一个一模一样的噩梦。她梦见,有无数正面獠牙的恶鬼,在往自己肚子里钻。
此后没多久,何水香就怀孕了。由于那个噩梦的原因,何水香的老公,对这一胎显得有些抗拒,劝过她将这一胎打了,何水香不同意,他老公也就没有多说。
总的来说,她老公除了太迷信以外,其余方面还是个不错的人。
谁知在她怀孕期间,她老公的生意却是出了问题,一天不如一天,等到孩子生下来时,几乎就要破产了。他的脾气变得非常暴躁,最后又请了个算命的来家里,让给算算是不是命犯太岁了。
那算命的在当时也是粤地圈子里挺有命的,来家里转了一圈,问了这个问了那个,最后算了半天,脸色大变,指着何水香怀里的女婴说:“你这个女儿,是百鬼送子,命里克父克母,现在只是生意不好,再长两年,只怕你们一家人,都要横死啊。”
何水香大惊,道:“什、什么百鬼送子?”
那算命的摇了摇手,道:“七月半,鬼门关大开,那天你们是不是行房了?”
何水香和她老公面面相觑,说实话,时隔一年多了,谁还能记得这个?那算命的道:“鬼门开,是有忌讳的,你们运气不好,遇上百鬼送子,这娃儿留不得。若留在身边,不出三岁,你们一家人,只怕都要……”
她老公姓管,叫管山,他本就是个迷信的人,被算命的这么一说,联想到那晚夫妻同做的噩梦,再联想到自己这一年倒霉的经历,哪里有不信的,立刻说:“把这娃儿扔了!”
何水香哪里愿意,闹了好久,却还是拧不过。那年头的女人,特别是广东本地的女人,受传统思想的影响比较严重,夫大于天,最后还是认命了。何水香说,不如将孩子送给亲戚养,但管山说:“送给亲戚养,还是有见面的时候,往后她长大了,岂不是要怨恨我们?”
何水香哭道:“那你到底要怎么样!”
管山见不得女人哭哭啼啼,夺了孩子,说:“你别管,给我。”说完,呛了孩子就出门了。何水香没追上,两条腿的比不上开车的,等管山再回来时,孩子已经不见了。
问他扔到什么地方。
管山说:“垃圾桶。”按照管山的想法,百鬼送子的孩子,只要活着,心里始终就有个疙瘩,但若说把孩子弄死,他也还没有毒辣到那个程度,干脆扔到垃圾桶,听天由命了。
“我跟你拼了。”何水香和管山大打了一架,但别说,自从孩子一扔,家里的诸事都顺遂起来,管山的生意越做越大,何水香又一连生了三个孩子,家中老父母,也有原来的病病歪歪,变得身强体健。
由此,何水香自己也不得不信那算命先生的话了。
现如今,那管山正是事业有成的时候,若让他知道苏琪的存在,最好的情况,不过是当做不认识,更别说配型救人了。若情况坏一点,只怕还要从中作梗呢。
人是会随着时间而改变的,如果说十八年前的管山还是个心软的男人,那么现在,在商场摸爬滚打这么多年,他早已经是心硬如铁了。若让他知道苏琪这个‘威胁’还活着,只会更坏事而已。
听完这个中缘由,唐琳琳不由得大怒:“那个姓管的也太狠心了。”
这一番讲述,让我不禁想起了一些事,以前在福利院。苏琪生病发烧的时候总会说胡话,盯着一个空无一人的墙角说话,似乎墙角有什么看不见的人一样。后来长大一些,问她,她自己也忘了、
想到此处,我不由问谭刃:“百鬼送子,真的存在吗?”
谭刃此刻神色严肃,微微皱着眉,手指敲击着桌面,道:“百鬼送子的说法确实存在,这样的孩子,一生坎坷,往往活不到成年,由于阴气重,甚至还能与鬼神通。但是对周围的人,却不会有什么影响,那算命的,怎么会说出那样一番话来?”
何水香闻言,吃惊道:“你、你们也懂这些?”
唐琳琳皱了皱鼻子,道:“我们谭老板,可是这方面的行家,你们啊,肯定是被那个算命的给骗了!”
何水香茫然,道:“可是,他说的话都应验了啊,他和我们无冤无仇,为什么要骗我们?”
谭刃想了想,突然问道:“你老公,和那算命的,还有交情吗?”
何水香立刻点头,道:“有、有,自从那次以后,他们就十分要好,我老公对他的指点是言听计从。”
谭刃道:“十八年前,你们应该不是住这地方吧?”
何水香道:“那时候,我们住在潮汕老家。”
谭刃立刻道:“如果我没猜错,当年你们家之所会灾祸不断,很可能是有人在故意整你们,跟你女儿苏琪,没有一点关系。”
“整我们?什么人整我们?”何水香问了一句,随即猛地反应过来,道:“那个算命的!”
谭刃道:“目前除了他,暂时想不到别人了。如果要弄清真相,恐怕得去你们得老房子里看一看。那算命的,八成是给你们布了什么阵,只要能找出残留的证物,就能跟你老公解释清楚。”
何水香一听,想到自己很可能是被人给设计了,情况可想而知,差点儿没奔溃,立刻便答应了,和我们约在第二天出发回潮汕老家。
第二十三章 陷害
潮汕并不是一个具体的地名,更确切的说,是一种文化的统称,这边的本地人一般将潮州、汕头、揭阳等地统称为潮汕,而这片土地上土生土长的人,也以潮汕人自居。这一点,很多外地人会搞混,而何水香所说的家乡潮汕,事实上指的是揭阳。
第二天,我们在何水香的带领下,驾车去了揭阳。
揭阳虽然是市级,但面积并不大,过去,揭阳是属于县级的城市。足足五六个小时的车程,中午时分,我们到达了揭阳市。这是座看起来很宁静的市区,人口不是那么稠密,和深圳的喧嚣截然不同,更没有那么多的高楼大厦,在何水香的引领下,我们的车子一路朝揭阳南而去,沿途,可以看到很多的传统建筑。
潮汕地带,是广东地区民俗文化保留最完整的地区,一路驶去,远远近近,还可以看到很多的庙宇,由此可见,鬼神文化在当地也很盛行。
一边行车,何水香一边道:“我们的老房子一直保留着,没人住,我们家老管说,祖宗的基业,不能随便拆,那一片很多人都搬走了,但老房子都在。”
半个小时后,我们到达了管山家的老宅子,是过去那种老式的宅子,具体什么风格我看不出来,何水香说管山是客家人,而这栋宅子,也传了三代人,想来应该是客家建筑。
宅子周围邻近的屋宇,便如同何水香所说,也是没什么人居住,周围的巷道上遍布着杂草,偶尔跑过一两个小孩儿,十分好奇的盯着我们看。何水香拿出钥匙,打开了大门的锁,伴随着老式门扉的吱呀声,寨子里的布局展现在了我们眼前。
院子里的草长得有些高了,老式的回廊,给人一种古朴厚重之感,各厢房的大门都是紧锁的,只有堂屋的门没有锁,微微开着。据说是有亲戚时不时过来照看打扫下,否则房子长时间没人住,会生出许多蛇虫鼠蚁。
进了大门后,谭刃示意何水香将大门从内栓上,紧接着,他和周玄业二人便开始查看这片宅子。现代人住的都是商品房,面积小,按照我们的眼光来看,这宅子算是大的了。不过,按照以前的建筑风格来看,这宅子的面积其实是有些寒碜的。
何水香说,管山的爷爷辈儿以上,其实都是穷人,房屋的面具就这么大,现在看起来朱漆彩绘,那是后人一代代翻新出来的结果。
说话间,谭刃已经从背包里拿出了一个罗盘,罗盘上红线崩的笔直的十字架,显得非常鲜艳,正中央的位置,是一块玻璃镶的指南针,此刻,指南针的指针微微摆动着,似乎受到了什么干扰。
谭刃和周玄业开始绕着这个宅子慢慢走动,时不时的,会问何水香一些奇怪的问题,比如,他问何水香:“管家祖上,有没有得罪过什么人?”
何水香说不清楚,没听说得罪过谁。
谭刃又问:“管家是怎么起业发家的知道吗?”
何水香立刻道:“这个我知道。管家祖上是种田的,他爷爷在耕地的时候,从土里挖出了一块儿大玉,他爸将玉给卖了,做了生意本钱,这才慢发家。”
“挖出了一块玉?”谭刃道:“在哪儿挖的?”
何水香道:“这我就不知道了,我嫁过来的时候,管家已经很阔绰,早就不种地了。”
谭刃点了点头,没吭声,片刻后,就在我们走到一间厢房的门口时,罗盘里的指针,忽然非常强烈的摆动起来。这说明,这个厢房里,有很不正常的磁场。
一边的周玄业立刻问道:“这房间以前是谁在住?”
何水香诧异道:“这、这是主卧啊,以前是我和管山住的,怎么,有问题吗?”谭刃示意她看自己的罗盘,紧接着道:“不仅有问题,而且有大问题。”说着,他示意何水香打开房门。
何水香见那罗盘的指针乱摆,也早已经慌了神,自然是我们说什么就是什么。这门好一阵子没开过,一打开,火车扑簌簌的往下掉,一眼望去,屋内桌椅床铺俱全,用白布罩着,布上蒙了一层厚灰,人走进去,一步一个脚印。
谭刃指了指桌面上的遮尘布,示意我们将这些遮尘布全部收起来,做完这一切,整个房间里都是灰尘飞舞,让人连眼睛都睁不开,好半天才平息下来。紧接着,谭刃开始在房间里搜寻,神情显得很专注,周玄业却没有帮忙。
我忍不住问道:“周哥,他在找什么东西?”
周玄业道:“那那个影响了罗盘磁场的东西。其实所谓的布阵,就是利用阵法改变一片地域的磁场,而即便最后阵势销毁,也会有残留的证据。这里的磁场异常,很显然以前有人在这间房间里动过手脚。”
果不其然,谭刃的目光很快停留在了房间内的梳妆台上。
这是那种老式的梳妆台,旁边还有喜鹊花鸟的图案,由于之前罩着防尘布,因此梳妆台现在看起来还很干净。
谭刃看了看梳妆台,忽然道:“这台子,为什么会对着床?”便是我这种不懂风水的人,也知道梳妆台不能对着床,因为梳妆台上一般有镜子,对镜而眠是大忌讳,轻点儿来说,是容易让人做噩梦,重的来说,很容易招鬼招邪。
这是大部分人都知道的一些常见的风水忌讳,按理说管山迷信这些东西,不可能连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懂吧?
何水香也咦了一声,道:“之前不是对着床头的啊,难道有人动过了?”
说话间,我不由将目光移向梳妆台,发现原本贴墙的梳妆台,果然有一个偏移的角度,像是有人移动过梳妆台,却又没来得及完全复位,因此留下了一个空隙。
谭刃立刻将罗盘一放,朝我招了招手,示意我去抬那梳妆台,我俩合力将它抬出了一米开外,这时,谭刃便开始仔细寻摸起来。也就在这时,我发现这梳妆台后面的镜子架里,竟然像是塞着什么东西。
那玩意儿只露出了一个角,呈红色,像是一块儿红布。
我知道这梳妆台有名堂,也不敢瞎动,便拍了拍谭刃的肩膀,指给他看。谭刃看了一眼,立刻小心翼翼的将那东西给拔了出来,我这才发现,那竟然是一个用红布缝成的小袋子。
何水香显然是没有料到自己的梳妆台后面会放着这么一个东西,大惊失色道:“这是什么?”
谭刃二话不说,将那红色的袋子给打开了,从里面摸出了一样东西。黑色的,像是线,再仔细一看,赫然是一小撮人的头发,而且头发不长,应该是男人的。
谭刃看完,脸色一沉,将头发塞进了红袋子里,道:“继续找。看看别的地方有没有。”很快,我们在床脚等一些旮旯的地方,陆陆续续的搜出了这种红色小布袋,里面装着的东西各异,有指甲、毛发、还有符咒一类的东西。
将那张符咒打开时,谭刃严肃的神情变为了吃惊,道:“这房间的风水,是谁给你们看的?”
何水香此刻已经是六神无主了,闻言立刻道:“还能有谁,就是那个该死的算命的。”
谭刃点了点头,将符纸顺手捏成个纸团扔在了地上,道:“你夫家,是不是跟那算命的有仇?”
何水香道:“这话从何说起,那老算命的,和管山的爹是穿一条裤子的交情。管山他爹死的早,老算命的着实帮了管家许多,只是性格很乖僻,我不怎么跟他打交道。”
谭刃闻言,露出若有所思的神情,道:“这是个破财冲煞局,布此局,居住此间的人破财自然不必说,而且冲煞严重时,还会祸及六亲。给你们布下这个局的人,是想害得你们家破人亡啊。”
何水香嘴唇都发抖了,道:“原来是那个老算命的在捣鬼,我、我们哪里亏待他了,他要这样整我们。”说着,她忽然想起来苏琪,颤声道:“这么说,一切都不关我女儿的事?”
谭刃微微摇头,道:“百鬼送子,当事人容易夭折,但对六亲无害,你们是被那人给骗了。”
何水香的眼泪一下子就出来了,呼道:“我可怜的女儿……”说完就大哭起来,我有些无措,安慰了几句,她便起身道:“我得把这事儿告诉家里那个死鬼,让他看看自己都干了什么缺德事!”说完,如同抓救命稻草一样,猛地拽住了谭刃的手。
谭刃猝不及防,被她的手给拽住,整个脸顿时就扭曲了,吓的何水香连忙放手,惊道:“哎哟,谭老板,你这是怎么了。”谭刃浑身都在抖,被抓的那只手僵硬的如同鸡爪子,随后狠狠的抓了一把地上的灰使劲儿在手上蹭。
对于一个人体接触性洁癖患者来说,灰尘绝对比人干净,被人摸一下,只要没有隔着衣服,就跟被人强奸了差不多。
何水香好歹还算风韵犹存,谭刃如此过激的反应,估计给她的自尊造成了巨大的伤害,一时间她话都说不出来了,脸上的表情别提多纠结了。
片刻后,谭刃终于不抖了,黑着脸拿出手套戴上,一声不吭的往外走,接下来,回程的六个多小时里,没有搭理我们任何一个人。任凭何水香问什么都不开口了。
第二十五章 冤家路窄
我此刻是在二楼的包房,这两人下了车,走入会所,便没了人影。我心下好奇,也不知这姓傅的来会所是干什么的,莫非他也对古玩有兴趣?说起来,古玩这东西,本来就是有钱人玩的,傅楠会出现在这里,倒也无可厚非。
虽然在这地方意外相遇,但我没有要和他打招呼的念头,这人不屑于与我打交道,当然,我俩的关系也早就搞臭了,于是我也没多想,便打开了电视。按了几个台,来来去去都是些抗日剧和婆媳剧。其实我挺喜欢抗日剧的,以前在福利院,一群孩子围在黑白电视机前,看红军过草地,看他们一个个花着脸吃草根树皮,感动的一帮孩子热泪盈眶。
但现在的抗日剧,都不抗日了,全在谈恋爱,那些小时候让我们感动的情节,似乎都已经消失了。我看了会儿,觉得没什么劲,便关了电视,离开房门决定出去逛一圈儿。
毕竟是第一次来这种高档会所,抱着见世面的心态,我将整个二楼转了个遍,窗明几净,各种休闲设备看的人眼花缭乱,不过人倒是挺少的,显得较为清静。
我逛了一圈下来,正在心中感叹有钱人的生活真是充满阳光的时候,一转角,便看到休闲室的窗户旁边,一个人正在打电话。
那人虽然背对着我,但根据他的衣服,我还是看出来,不就是前不久才进了会所的傅楠吗?在同一个地方,难免冤家路窄,我摸了摸鼻子,不打算和他照面,正要离开,忽然听傅楠道:“打点一下,把秦奎早点儿弄出来。”
秦奎!
这两个字让我心头一跳,不由得停下了脚步。
他也认识秦奎?
我立刻想起了自己被揍的事情,前前后后联想了一遍,之前那个猜测,顿时就更加清晰了:妈的,果然和姓傅的小子有关!我心中升起一股怒火,但事情还没搞清楚,所以我没有盲目的冲上去,想了想,便猫步走进去,躲在一个酒架子后面偷听。
傅楠明显是在打电话,不过用的是蓝牙耳机,所以这会儿很放松的躺在一个按摩椅上,没怎么留意周围的动静。
便听他又道:“钱不是问题,倒是谭刃,我小瞧他了。”
电话另头,对方不知说了什么,片刻后,傅楠冷笑了一声,说:“两只蚱蜢,原本不入眼,但天天在我眼前晃悠,烦的很。”
蚱蜢?
这下傻子才听不出来他说的是谁呢,竟然把我和唐琳琳形容成蚱蜢!对付我也就罢了,听他这语气,竟然是将唐琳琳也已经记恨上了。奶奶的,一个大老爷们儿,竟然这么小肚鸡肠?
想到当时和唐琳琳被困在烂尾楼里,唐琳琳差点儿被人侮辱,而我差点儿成为残废,我心中就又是愤怒又是心寒。愤怒的是这人下手太毒辣,心寒的是,我虽然看不惯傅楠所作所为,在事务所里和唐琳琳合起伙来整过他几次,但对天发誓,这些都是小打小闹,只不过让他干了些擦擦洗洗的活儿。
事务所的工作本来就清闲,闲的每天拍苍蝇,所做的无非是琐事,擦擦桌子,做做饭,打扫一下而已,这些活儿,哪个当员工的不干?比起其他工作,这活儿已经轻松太多了。
他傅楠就算是养尊处优没干过这些心里有怒火,也不至于为了这个,就要让我变成残废吧!
我忍住那股想要冲上去揍人的愤怒,决定先暂时离开。原因无他,因为这小子既然能支使秦奎那样的人,来历必然不简单。再者,听他刚才的意思,是要疏通关系,把已经栽了的秦奎给弄出来。此人心狠手辣,若不弄清楚他的身份,贸贸然选在此刻挑明,对我根本没有益处。
想到此处,我转身欲走,谁知一转过身,却猛地发现,身后不知何时,竟然站了一个大活人!
是那个好傅楠一起下车的,穿着牛仔小外套,青春靓丽的小美女。这会儿,她手里端了两杯咖啡,似笑非笑的盯着我看。我心里哀叹一声,完了,暴露了。
果然,她立刻笑道:“傅哥,有客人来了你都不知道吗?”
傅楠立刻回身,看见我时,脸上是掩不住的惊讶。
紧接着,傅楠露出一脸厌恶的神情,道:“你是怎么进来的。”语气轻蔑无比。他这句话,当然不是问我怎么进的休闲室,而是问我是怎么进会所的。这拍卖会所本来就不是对外开放营业的,来这儿的,不是买家就是卖家,都得交一大笔款子才进的来,这话的意思,明显是在说你这个穷鬼是怎么进会所的。
我原本还压抑着怒气,但此刻被他轻蔑的语气一激,别提多恼火了,不由怒道:“大爷怎么进来的关你屁事。”说着,我忍不住冲上去,道:“姓傅的,是,我是在事务所整过你,但我伤了你一根毫毛没有?你他妈的就为了这么点事儿,要找人弄残我?”
傅楠歪了歪头,脸一下子凑近了,一字一顿道:“小事?从小到大,没有人敢往我头上扔东西,你知道我当时多想一枪蹦了你吗?”他森冷的语气绝不是开玩笑的,我忍不住倒抽一口凉气,道:“扔东西,我操,那是谭刃扔的,不就是一个枕头吗?你他妈的是不是男人?”
傅楠冷笑了一声,道:“这句话也是我想问的,如果那天不是唐琳琳那个小贱人保护你,你还能站在这儿?”
我噌的一下就火了,道:“傅楠,咱们是男人,怎么打怎么骂都没关系,但你对女人说话,嘴巴放干净一点!穿的人模人样,却满口污言秽语,这就是你们上层人士所谓的教养?”
傅楠嗤笑一声,道:“教养?你跟我谈教养,有人生没人养的野种,你以为算什么东西?要不是姓谭的和周玄业护着你,老子捏死你就跟捏死一只蚂蚁一样简单,你还真把自己当根菜了?”
“嘶……说到这儿,我到是想起了一件事,那家孤儿院叫什么名字来着?圣心对吗?说起来我家老爷子每年可都有给你们捐款,算起来,你还是我傅家养的!来吧小野种,叫声爹我听听,也算没白养你们。”
一边穿牛仔外套的女人哈哈笑道:“傅哥,您这么年轻,哪儿来这种儿子啊。让傅老爷子听到了非得抽你不可。”
傅楠接着道:“那家孤儿院的赞助以后可以停了,老头子混了一辈子黑道,临到老了还要装善人,还养出这么一帮我看了都心烦的野种,妈的。”别的人在这种情况下会做出什么反应我不知道,但我只是个普通人,没有韩信强忍胯下之辱的魄力,愤怒的火焰在这一刻将我的理智烧了个精光,等到我反应过来时,人已经冲了上去,朝着傅楠狠狠一拳挥了过去。
傅楠直接一拳被我撂翻在地,他捂着脸,懵了。一边的女人倒抽一口凉气,用一种不可思议的眼神看着我。
姓傅的整个脸都扭曲起来,嘴角的肌肉抽动着,道:“你敢打我?”
我道:“老子打儿子,天经地义,你不是喜欢叫爹吗?今天我就让你叫个够!”说真的,打架真不是我强项,我二十多年的生活,在孤儿院就干两件事,一是读书,而是大带小,照顾小一些的孩子。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福利院里年纪大一些的人都是这么过的。
不过人在愤怒的时候,爆发力是惊人的,那姑娘要来拦我,我在心里默念了好几句不能打女人,才没把拳头往她身上招呼,只是将她给推倒了,紧接着顺势骑到了姓傅的身上继续招呼。
不过我低估了姓傅的武力值,他竟然还是个练家子,没等我这第二拳招呼下去,他竟突然发力,将我发压回去,一只手迅速的掐住了我的脖子,狰狞道:“很好,不仅和我作对,还敢打我,你是第一个,老子要让你后悔来到这个世界上!”
一边的女人道:“傅哥,您可是从小就和日本的山本老师学道,怎么被他给打了。”
傅楠怒道:“谁他妈想到这小子敢对我动手!”
第二十六章 拍卖
我大骇,没想到他竟然这么厉害。要知道,前一刻这小子还被我死死压在地上,打的嘴角出血。但不过两秒的功夫,他手一翻,也不知掐住了我哪个穴位,就把我浑身的力道都卸了,如今不过瞬息间,就换了个局势。
我心中不由一凌,只觉得满嘴发苦,你说,我怎么这么没用呢?我想起之前看过的一篇报道,说穷人的孩子不会有出息。
原因有很多,比如有钱人的孩子,从小就能享受最好的教育,七八岁说梦话都用英文的时候,穷人的孩子没准儿还只知道玩泥巴。有钱人的孩子全国全球到处跑,眼光见识高,立志要当ceo,要推动人类科技发展的时候,穷人的孩子,目光只在巴掌大的地方,心里最大的理想估摸着就是考个大学。
这就是差距。
我没跟什么山本鬼子学道,即便已经用尽全力压制对方,却还是被人轻松的反击回来。
这一刻,我心里觉得很痛苦。
其实这种处处比不上别人的落差,我早就体会过了,工作的时候学历比不上,只能笨鸟先飞多干活;处对象的时候,家世比不上,女朋友走了,只能找兼职每天工作十多个小时拼命赚钱。
我原本已经习惯了这种差距,但现在,这种被人反身一压,毫无反抗之力的感觉,简直就是一种折磨。
不是说努力就会有收获吗?我他妈已经够努力的了!
为什么还是这样!
就在这时,门口突然传来一声惊呼:“住手住手。”
傅楠面色一顿,松开了手,站了起来。进来的是个穿工作服的侍者,连忙将我扶起来,道:“两位这是怎么了,怎么动起手来了。”
“哼。”傅楠冷笑一声,擦了擦嘴角之前被我打出来的血迹,阴森森的冲我笑了一下,道:“今天有事儿要办,暂时放过你。”顿了顿,他突然笑了笑,说:“苏天顾,你不知道我的身份吧。”
我揉了揉脖子,心中的怒火被不甘和痛苦代替,但我不想在这小子面前露怯,便道:“你汪汪乱叫了这么久,如果还不知道你是一条狗,我这么多年就白活了。”
傅楠脸色冷了下来,咬牙切齿道:“小野种,原以为你只会当谭刃和周玄业的走狗,没想到嘴皮子到挺利索。不过,嘴皮子利索没用,有这功夫,不如省省力气,到时候想着怎么求我吧。”说完,便带着那女人离开了。
这时,那扶着我的侍者道:“您怎么惹上他了?”
我一听,这人像是知道傅楠的来路,不由道:“他是干什么的?”
侍者道:“来我们这儿的人,非富即贵,除了老顾着以外,大部分的身份都对外保密。不过这个人吧,我听说过,在黑道上面子很广的,很多娱乐城都跟他有关。”
我道:“我知道,他刚才自己也说是混黑道的,现在混黑道的人都这么明目张胆了?”
侍者露出一丝无奈,道:“这些人都精着呢,一个个身家全都漂白了,那些纯黑道的,反而没什么出息,要的就是黑白通吃。”要不怎么说是在大地方工作的人,这侍者见识还挺广的,紧接着,他拍了拍额头,道:“对了,我是来通知您,拍卖会就要开始了,要不您收拾收拾,赶紧去?”
我想起这次来是办正事的,便去洗了个脸,所幸傅楠要动手的时候被打断了,所以这次我没吃什么亏,反倒是姓傅的嘴角被我给打青了。虽然赢了一局,但这一局赢的并不痛快。
我在心底问自己:人的起点如果不一样,是不是后天再怎么努力也是徒劳?
或许,像我这样的普通人,真的不该去招惹傅楠。
想是这么想,但心中那股不服输的气,却让我无法下定结论,在这种纠结中,我走到了拍卖场。
人并不多,场地也并不大,但布局非常的精致,橘色的灯光,将每个人的脸孔都照的似恍似惚,那个侍者引着我到了座位上,上了几碟精致的瓜果点心便离去了。
周围大部分人是结伴而来的,时不时的交头接耳,我一个人坐在位子上,到显得有些突兀。
片刻后,拍卖会开始了,上台的是一位中年男性,今天一共拍十二件东西,已经提前发了份儿资料给我,我的排在第八位。紧接着便开始介绍拍卖的古董以及竞价,这些都没我什么事,所以我只是看着,顺便听听介绍。
由于买卖阵营是分左右落座的,所以姓傅的坐在左侧离我较远的位置,我俩谁也不搭理谁,不过我一直有注意他,想着这小子是来买什么东西的,但一直到我的东西上场了。
“这是一款古西域流滋国的‘琉璃填彩的掐丝腰壶’,真品鉴定,高十二厘米,宽七厘米,表面有琉璃填彩,有人物十七名,八马十二鹰,造型精美,工艺精湛,光透有琉璃晕。当然……”说到这里,介绍者突然停顿了一下,道:“最最具有价值的是,在它的顶部,镶嵌有一颗一体双生的‘鸳鸯石’。”
在场有懂行的,顿时窃窃私语起来。
这鸳鸯石,那陈老板当时跟我提过,也就是一颗宝石,呈现出蓝和红两种颜色,自然界的红宝石极为稀少,蓝宝石相对多一些,但这种一体半红半蓝的鸳鸯石,近代只有1991年在山东出土过一个,所以这个掐丝腰壶上价值最大的,就是这颗鸳鸯石。
我当时对于它的珍贵还没什么具体印象,此刻见会场的很多人都面露惊讶和兴奋之色,顿时也有些激动起来。
紧接着竞拍开始了。
“底价八百万,起拍价两百万。”
顿时,价格就叫的火热起来,这是我始料未及的。
叫到最后,以八百五十万的价格,落到了一个年纪颇大的老奶奶手里,果然,女人对于宝石是执着的。
这个价格和陈老板给我的估价差不多,我心里放松下来。东西既然成交了,那么我现在留不留下来都无所谓,但我发现,从头到尾,那姓傅的都没有叫过价,我有些好奇,他既然来买东西,怎么一直不叫价?
难道是前面的东西,他都不满意?
拍卖的物品,事先都有清单的信息的,如果所有的东西他都没兴趣,那么自然就不会留下来,也就是说,让他感兴趣的,是在这八样东西之后,我依次看了下去。
第九件是个成化年间的五彩盘。
第十件是一张据说是张大千的画,之所以说是据说,是因为现在市面上张大千的画炒的很高,而拍卖行并非没有假货,他们同样也有看走眼的时候。
第十一件是一把古剑,只有剑身,没有剑鞘,看上去平平无奇,看介绍,是一把清代龙泉镇出产的古剑。
第十二样是一个据说是郎窑红的方瓶,瓶子倒是挺红的,至于是不是真的郎窑红我就不知道了。
古玩这点儿东西,还是我从古尔班通古特回来后临时抱佛脚去了解的。
这四样东西里,不知道姓傅的是冲着哪一样来的?
拍卖继续往下进行,那个五彩盘也拍出了个高价,相反,到了张大千这儿,却没人叫价了,因为真东西价值太高,而如果买到假的,几乎能气的人吐血,大概都怕看走眼,所以这件东西反而流拍了。
到那把剑时,只听那司仪介绍道:“这是一柄在龙泉镇出土的古剑,上刻司鬼二字,剑身有孔钱纹,剑柄为阴阳双鱼。关于这柄司鬼剑,当地还流传着一个故事。”
紧接着,这个司仪就开始讲起了关于这柄司鬼剑的来历。
龙泉镇,古时以铸剑闻名,便是在今时今日,龙泉宝剑也极富盛名,去龙泉镇旅游的,如果条件允许,在当地的剑铺里打造一柄以手工古法锻造的龙泉剑,也是非常不错的选择,只不过价格有些昂贵,一般人消费不起。
再说这柄司鬼,相传明末清初,清军入关时战火燎原,龙泉一带,出了很多抗击满军的英雄。其中司鬼的主人便是其中一人。这人听说最初是个出家修行的道士,后来不知因为什么原因还俗了,在龙泉镇打了剑。
这把剑,就是他自己所用的配剑,也是用这把配剑,当时斩杀了很多清军。
后来,明朝还是被满洲给灭了,当时就颁布了一条令,即男的要留辫子,而女的要废除裹脚习俗。
第二十七章 讨好
在现代人来说,剃个头那是无所谓的事情,但古人云,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古人对于头发是非常重视的,甚至,头发就可以代表一个人的生命,在古时候,就不是没有过割发代死的例子。
而裹脚这个习俗流传的更久,相传南唐李后主的嫔妃窅娘,美丽多才,能歌善舞。
李后主专门制作了高六尺的金莲,用珠宝绸带缨络装饰,命窅娘以帛缠足,使脚纤小屈上作新月状,再穿上素袜在莲花台上翩翩起舞,从而使舞姿更加优美。
窅娘跳舞跳的好,自然大受宠爱,上行下效,一些上层的妇人也开始效仿,到了北宋普及开来。不过宋、元时期裹脚之风虽然盛,但裹的并不严重,一些劳动妇女根本就不裹。只不过历史也不知哪个环节出了岔子,到了明清,就要求三寸金莲。
三寸金莲的裹法,直接将脚给废了,跑两步路都喘,更别说下地劳作了。也有人笑称,大概是明清的国力较盛,所以才敢这么裹,宋元以前,战争频繁,劳动力紧缺,哪里敢让妇女缠足。
言归正传,却说清军入主中原,要求剃头发、留辫子废缠足,头发对于古人来说特别重要,自然有人反抗,但反抗者,就得抓起来坐牢,所以最后不得不剔头。
但到了女人这儿,却犯了难了,女人们一听说不让裹脚,不同意,你非不让裹?那我就自杀!当时自杀的人太多,后来不得不废除了这一条禁令,所以那时候有了‘男降女不降’的说法。
由此可见,中国古人的洗脑能力多么强大,明明是有好处的事情,在畸形美的洗脑模式下,女人们反而因为不让裹脚闹自杀。后来更绝,连满洲的男人也被同化了,纷纷要求自家女人跟着裹起脚来。
再到后来八国联军进城,清末民初,在明清两朝积累的盛世被推翻下,在打仗打的民不聊生,而女人却无法劳作,跑几步路都会摔倒的情况下,孙中山才下了禁缠足的命令。
在当时的西方文化冲击以及劳动力紧缺的社会现实下,终于没有人缠足了。
当然,男人中也有因为辫子自杀的,司鬼剑的主人便是其中之一。按照现在的想法来看,为了个头发就自杀,实在很傻,但在当时,却是一种很有节气的表现。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你剔我的头发,就相当于在拿鞭子抽我们的列祖列宗,这是奇耻大辱!
所以,司鬼剑的主人因为不剃头而自刎,是非常有气节的举动,也是一种大孝顺。
所以,司鬼剑,是一柄气节之剑,相传此剑剑下亡魂无数,其主又是忠节烈士,因此剑带正气,能司剑下群鬼而杀人,因此有‘司鬼’之说。此剑在家能镇宅,出剑能杀鬼,只是刀鞘不知所踪。
这看起来本就是一柄平平无奇的古剑,但加上这么一段儿由头,顿时就显得神秘莫测起来。怪不得古玩店那个独眼当时跟我说,要想卖的起价,就一定要有个由头,古玩古玩,古物图的就是个玩,一件死物能受人追捧,往往不是物件本身的材料做工,而是它背后的‘由头’。
司仪讲完后开始竞价,第一个喊价的居然是傅楠,我大为意外,难道他竟然是冲着这把剑来的?
在傅楠之后,又有人接着竞价,但傅楠非常奇怪,一般拍卖,叫价都是慢慢往上加,而姓傅的是每叫一次加十万,显示出了势在必得的决心。很快,周围的人弄清楚他的状况,知道这人是要定了,便也没再继续往上加,最后以底价成交了。
等到看完最后一场拍卖,时间已经过去了两小时,刚好到饭点。会所有提供晚饭,但来这里的人都不缺那顿饭吃,拿了东西,就各自回家了。拍卖的钱,会所会自动打给我,因此交了单后,我就打算走人。
临出门时,刚好和姓傅的撞上了,我原以为他会找我的茬儿,没想到他却是什么也没说,只递给我一个阴狠的笑容,便驾着他那辆拉风的豪车走了。
我心里一沉,这姓傅的,为了那么点小事就找人弄残我,今天我和他这一顿架,梁子结的不小,他家里又是混黑道的,只怕会下杀手。
我还没进事务所的时候,总以为生活就像新闻上一样,被人杀害的人,总会被警察找到。但自从接触了这一行,我才发现,这个世界上,很多失踪的人,最后是连尸体都找不到的。
他们或被仇杀。
或被劫杀。
而行凶者手段高超,将尸体处理的好,让人根本找不到。只要找不到尸体,就不能判定为死亡,在警察局,就只能挂在失踪案件上。所以,很多的失踪者是不是真的失踪了呢?
不,不是。很多失踪者其实早已经被人给害死,只不过死的连尸体都找不到而已。
以傅楠的势力,如果他想让我‘失踪’,恐怕不是什么难事。
想到此处,我不敢再外面多留,连忙打车回了事务所。
我没想到,傅楠居然也回事务所了,而且他自己开车的,所以先我一步到了。此刻,他拍下来的那柄剑,正在周玄业手里。姓傅的看见我,诡异的笑了笑,没吭声。
我心里冒出了一个不好的猜测。
果然,这个猜测下一秒就实现了。只见周玄业一边目不转睛的把玩着手里的古剑,一边赞叹出声:“早就听闻司鬼剑的大名,没想到今日能得见。”
傅楠立刻弯身笑道:“周哥,你别把我当外人,这剑你就笑纳了吧。”
我知道周玄业是使剑的,剑就挂在事务所客厅里,如果接长活的时候,就会被他放在包里,当初在那个蛇摩地洞里,他就是凭借着一柄剑将我和秋凰兮救出去的。
原来,他拍下这柄古剑,竟然是为了讨好周玄业!
该死的。
唐琳琳瞅见我回来,立刻走到我旁边,压低声音道:“不知道他从哪儿弄的这玩意儿,周狐狸没别的爱好,就喜欢收集古剑,你看周狐狸笑的那样儿。”
周玄业这人平时挺和气的,笑起来也让人觉得很真诚,但像今天这样笑的这么开怀,还是头一次。我心里特别不是滋味儿,妈的,早知道我就将这剑给拍下来了。这剑当时拍了七十万,我平时虽然喜欢和谭刃计较工资,但我现在手里头也不缺钱了,周玄业为了救我一命,犯着禁忌寿命都折了,整个人老了好几岁。
说实话,就这份儿恩情,送他一把剑,我当然是眉头都不会皱一下。但我在拍卖会所的时候,我只知道周玄业用剑,但没想到他还喜欢收集这些东西,自然也就没想到拍下来,这会儿反倒让姓傅的卖了个乖,看着姓傅的脸上那得意的神情,我别提多窝火了。
周玄业看了半天,瞧见我,便说:“天顾你回来了,麻烦你去把我房里的相机拿来。”
相机?
拿相机做什么?
我没顾上喝口水,去他卧室把相机翻了出来递给他。周玄业开了相机,将古剑摆放在茶几上开始拍照,咔嚓咔嚓拍了十来张,心满意足的放下相机,说:“好剑,好东西。”紧接着欣赏了一下自己的照片,便将相机放到一边,将古剑递还给傅楠,声音颇为诚恳的说道:“小傅,你的好意我心领了,但无功不受禄,这么贵重的东西,我不能收。”
我心里一乐,刚才那股郁闷一扫而光,还是周玄业给力,这要是谭刃那个龟毛,肯定就被收买了。
傅楠脸色变了一下,将剑推了回去,沉声道:“周哥,咱们明人不说暗话,我跟您也耗了半年多了,这半年来,我傅楠对您和谭先生敬重有加,自认没有做过对不起二位的事吧?”
周玄业只回了一句:“道不同不相为谋。”
傅楠道:“道就摆在你面前,跟着我走是光明大道,背着我走,能走多远,您自己掂量掂量吧。”
这两人打起了哑谜,但很显然,傅楠是不打算‘和平’相处下去,明显是要周玄业给个答案了。他是混黑道的,他找周玄业帮的忙,想必也不是什么好事。
傅楠说完,谭刃翘起了二郎腿,眼皮一抬,不冷不热的说道:“你在威胁我们?”
傅楠皮笑肉不笑的说:“不敢,我是在商量。”
周玄业打了个圆场,道:“小傅,你应该清楚,我如果想赚钱,是轻而易举的事,但有些钱,有命赚还得有命花。我没那个命,所以也没办法走你那条路。”
傅楠皱了皱眉,说:“那你是要跟我作对了?”
周玄业眯了眯眼,道:“最坏的结果,不过是一条命而已。”
傅楠道:“我记得你是很惜命的。”
周玄业道:“但如果拉上你一条命,也值了。”
傅楠脸色顿时阴郁起来,比势力,我们自然比不过他,但周玄业二人,身怀诸多秘术,若真想对付他,也不是难事,现在这话的意思很明显,周玄业拒绝合作,如果傅楠真要跟他斗,结果不外乎两败俱伤、鱼死网破。
傅楠深深吸了口气,道:“周哥,你还是在考虑考虑吧,两天之后,我等你的答复。”说完,不等我们开口,便径自出了事务所。
第二十八章 炼尸运毒(为群管瓶总攻的生日加更)
门外传来引擎发动的声音,须臾,车子消失在了夜色中。
我和唐琳琳一下子把周玄业围住了,唐琳琳直接道:“老板,姓傅的到底要你干什么?”
周玄业如今已经跟傅楠撕破脸皮了,也就不隐瞒,叹道:“你们知道傅家是干什么的吗?”
唐琳琳道:“我打听过,据说底子不干净,以前走黑道的,不过现在他们家做起了正经生意,搞房地产、开酒店,做的挺大的。”
周玄业微微摇头,道:“不止这些,傅家老爷子有心漂白,但暗地里的势力也没有解散。这傅小子是个很有野心的人,接手以后,反而做的更大胆了。”
我听的着急,道:“那他到底干嘛的?”
周玄业吐出了两个字:“贩毒。”
“嘶……”我忍不住倒抽一口凉气,总算明白姓傅的为什么下手那么狠了,贩毒的,那可都是亡命之徒,能不狠吗?
唐琳琳吃惊的摸了摸脸,说:“他们家倒腾房地产还不够赚钱啊?还把手伸到毒品上去?这胃口也太大了吧?”
周玄业道:“房地产上,该分的蛋糕都分的差不多了,傅家在这方面,不过吃的边缘饭,姓傅的小子,心黑手狠胃口大,怎么甘心?他把手伸到毒品上,你们想想,从云南到深圳,得经过多少线?这一路上倒腾下来的利润有多少?早些年,深圳是傅家的大本营,现在,大本营早已经换了。”
我道:“换到哪儿了?”
周玄业道:“哪里方便倒毒就在哪儿,这个谁也不知道,这条产业链是埋在地下的。”
我不由得想起了白天在会所的事情,忍不住感慨,道:“人和人的差距怎么就这么大了,姓傅的年纪和我差不多,怎么就能倒腾出这么多事儿来。”
谭刃开口道:“智商。”说完,鄙夷的看了我一眼。这个毒舌的龟毛,不开口则已,一开口就没什么好话。我被他噎了一下,不由得郁闷。
还是周玄业要靠谱些,他道:“傅家老爷子年轻时混的很厉害,所以一直没生,晚年才得子,对傅楠十分看重,自小就重点培养,媳妇儿还没怀上,就提前两年备孕了,年纪轻轻,已经拿了mba的商学位,所以傅老爷子的努力还是有收获的。这傅楠能耐归能耐,就是心太黑了。”
我听得不由点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再聪明的孩子,不好好培养那也得废了,在阿斗的人,花上十分心思,总会有长进的。
这时,唐琳琳道:“我听了半天还是没听出来他找你是干嘛的。”
周玄业道:“让我运毒。”
运毒?
“噗……”
我正喝茶呢,闻言一口水就喷了出来,很不幸,直接喷到了谭刃的脸上。
“咳、咳……老板,你、你听我解释,你……你怎么又拿刀了,别这样,杀人是犯法的!”我被谭刃拿刀追杀,这次谭刃没受伤,所以没等我跑出事务所的大门,就被他老鹰抓小鸡一样揪住了衣领。
他拿刀到底只是吓唬我的,一拽住我,便扔了刀,改完拳头要来揍我。这姓谭的龟毛是练过武的,娱乐城十多个人的围攻都不在话下,更别说我了。挣扎徒劳之下,我闭眼受死,心道挨一拳就过去了,珍爱生命,远离洁癖,从今以后,我再也不靠近谭刃十米范围之内了。
谁知那拳头却半晌没招呼下来,我不由睁开眼一看,发现谭刃正若有所思的盯着我的脖子看,随即他松了手,指了指我的脖颈,道:“这上面的掐痕是怎么回事?”
掐痕?
我赶紧拿镜子照了照,只见脖子上果然有一圈痕迹,看样子是今天被傅楠给掐出来的,只是在会所的时候我没留意。想到此处,我颇为气闷,便将今天去会所的经历一一说了。
周玄业闻言,面露忧色,道:“看样子你这次是惹到他了,天顾啊,你不该招惹他。”
我有种要抓狂的感觉,说:“周哥,人不犯我,我不犯人,我是什么个性你还不了解吗?”
唐琳琳立刻赞同的点头,说:“我们家天天心眼儿最好了,明明是姓傅的仗着有权有势欺负人,不就是让他擦了擦桌子扫了扫地吗,居然就要把人给打残,那心肠也太毒了吧。”
谭刃翘着二郎腿道:“这些人高高在上惯了,从来没被人打过脸,你觉得是件小事,他可不这么认为。”
唐琳琳嘟囔道:“小肚鸡肠,跟个娘们儿一样……呸呸呸,不对不对,我就是娘们儿,这么说真是侮辱了我们女人,他就跟个、跟个……天天,你说。”
我道:“别磨嘴皮子了,周哥,接着说,你刚才说,他让你运毒?”说真的,周玄业运尸还差不多,运毒又是个什么道理?
周玄业喝了口茶,开始跟我们说起了其中的门道。
走尸具体发源于哪里已经不可考证了,但在湘西是流传最广的。
走尸手持招魂铃,拧一面铜锣,一边敲打一边喊:湘西赶尸,生人回避。湘西的百姓听到了,就会主动回避,还会将自家的狗拴起来,因为狗见了死尸会咬。
走尸一行,之所以会在湘西发扬光大,大概也和湘西百姓的配合有关,在其余地方,很多人不知道避讳,经常冲撞尸体或者到处放狗,赶尸人很是恼火。所以湘西以外的单,往往费用也很高,一般都是家境稍微阔绰些的,才会让赶尸人去外地把尸体走回来。
由于人们对于走尸这一行很是忌讳,所以以前的毒贩子,还想出了一个损招。就是冒充赶尸的,让活人扮演尸体,一行人在夜间行动,但凡知道湘西赶尸的人,几乎见了都会回避,胆小的得吓的腿软。
不过后来这一招被人戳穿了,就不灵了。
这姓傅的之所以找上周玄业,就是想利用走尸运毒。但这一次,不是走假尸,而是走真尸,让一般的走尸人去走尸,尸体会显得十分僵硬,走的怎么样,得看走尸人的功力。
而周玄业,便是其中功力极佳的人,他走尸,可以把尸体走成活人,也就是说,可以让人看不出那人是个死人。
而现代缉毒,藏毒的手段非常多,人体带毒更是常见,原本是很隐秘的事情,可偏偏有一个很该死的东西。
缉毒犬。
这狗鼻子太灵了,你就是藏在肚子里,它也能闻出来。后来有人研发出一种刺激狗鼻子的特殊喷剂,无色无味,喷在身上,缉毒犬什么味道也闻不出,那段时期,是毒贩子人体带毒的猖狂时期,后来训练的人改变了对缉毒犬的训练策略,一个人如果身上什么味儿都闻不出来,缉毒犬照样会报警,所以那个喷剂也就失效了。
现代查毒,主要是通过仪器、人工还有缉毒犬。仪器由于较大,而且辐射大,对人体也有害,因此并不是到处都有,往往只在海关等重要关口设置;至于人工,这就是个碰运气的,遇见老手很容易被揪出来,遇到些业务不熟的缉毒警察,也很容易蒙混过去。所以,真正难办的是缉毒犬。
那么,让尸体运毒,跟缉毒犬有什么关系呢?
原来,狗有咬尸的习惯,而活动的尸体,却是狗类所害怕的,缉毒犬见到走尸,闻一下味儿马上就会走,根本不会在尸体身旁久留。
人体带毒,由活人带,要顾虑身体,每次携带的分量很少。但如果由死人带,那就不一样了,开膛破肚,整个胸腔肚腹塞满毒品,将他们伪装成大腹便便的富商老板,走一次下来,那得是多少?
让周玄业运毒,还只是傅楠的其中一个目的,根据周玄业自己的推测,姓傅的八成还想让他炼尸。
我之前说过,炼尸术,最低级的就是走尸,而再进一层,则能将尸体炼出无穷妙用,厉害点儿的飞天遁地都有可能,操控这些厉害的尸体,能干的事儿就太多了。
但炼尸还得选尸,并不是随便拿一具尸体都能炼的,正因为没有合适的尸体,所以周玄业并没有炼尸。
但以傅楠的势力,他想要弄到一些尸体,一些合适的尸体,哪怕看到一个活人,只要觉得适合炼,傅楠将人神不知鬼不觉的弄死也是很简单的事,到时候再由周玄业一炼,就会成为一个厉害无比的帮手。
第二十九章 新任务
炼尸术听起来本就邪门儿,但俗话说,器无善恶之分,得看得到它的人怎么用。
如果周玄业用这项本来作恶,那炼尸术自然就是邪门歪道。如果他像现在这样,利用炼尸术帮助别人,又怎么能说是邪门儿?
周玄业自然不会与傅楠同流合污,但又不好明着跟他撕破脸皮,所以才有了傅楠时不时来事务所打工,交流感情的一幕。
我听到此处,觉得不妙,道:“周哥,那现在咱们已经撕破脸了,又该怎么办?”
周玄业却道:“他暂时不敢对我怎么样,我倒是担心你。”他看了看我,说:“你近些日子,就不要单独出门了。”
我挺郁闷的,我苏天顾光明正大,又没有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想不到现在反倒要躲起来,实在让人心中不忿。但好汉不吃眼前亏,我们无权无势,也只能如此了。
接下来的两天,我晚上都不出门溜达了,两天后,傅楠给周玄业打了个电话,周玄业只回了一句:“道不同不相为谋。”便挂了电话。接下来的几天,我原以为姓傅的会有什么动作,没想到却是挺平静的,但这种平静,反而更让人心里不舒服,仿佛是在酝酿着什么一样。这种敌暗我明的被动感,让人觉得很不安。
下午时分,我却接到了一个让我很意外的电话,是王泽海打来的。他似乎酒喝多了,在电话里大着舌头说:“兄弟啊,在、在哪儿呢?”
上一次见面,已经是一个多月前的事儿了,他当时说要再入古尔班通古特一趟,看样子,现在是已经回来了。
我道:“我在事务所呢。”
他结结巴巴道:“忙吗!”
我看了看炒股的谭刃、打坐的周玄业还有在练瑜伽的唐琳琳,道:“闲的都要长草了。”
王泽海结结巴巴道:“那、那就过来,陪、陪大哥我喝酒!”
喝酒?
我道:“王哥,你这是喝了多少,你人在哪儿呢?”
他给我报了个酒店的地址,让我过去,位置有点儿远,我想起周玄业让我不要单独出门的话,便道:“王哥,我现在走不开,你也别多喝了,要不打个电话给你员工,让他接你回去?”
王泽海不乐意了,在电话里大声嚷嚷,道:“你小子,一……一个多月不见,就把我忘了!我、我跟你说过什么?以后!我!就是你亲哥!你!就是我亲弟弟!大哥找你喝酒,你、你推三阻四的,是不是看不起我……看不起我你就直说。也是,我都快五十多的人了,你看不上我……”
这都什么跟什么啊,我知道不能跟酒鬼扯,否则越扯越浑,连忙道:“王哥,你说哪里的话,我是真走不开,有事儿……”
他打断我,道:“刚才不还闲的长草吗!现在就有事儿了!你就是看不起我……”说话间,电话那头传来了一阵噼里啪啦的声音,像是碗碟给打翻了,又像是什么人摔倒了。
紧接着电话就挂断了。我估摸着王泽海是醉的挺厉害的,再加上他对我不错,一个多月没见,我也挺想知道他沙漠之行的结果,想了想,便按照他给的地址去了。
那位置是闹市区,现在又是大白天,即便姓傅的真的有找人像上次一样盯着我,估计也不敢再大白天出手,于是我打了个车,到了那家酒店。
进去的时候,酒店里居然只有王泽海一个人,叫了一桌子的菜,这会儿正耍酒疯,服务员一个个火急火燎,恨不得把他给扔出去。我连忙道:‘我来、我来,麻烦各位了,去泡壶茶。”
几个服务员一见我接手了,就松了口气,立刻跑的没影。
这时,王泽海认出了我,一下子安静了,紧接着将我一搂就开始嚎:“兄弟啊,哥哥我心里苦啊。”一边嚎还一边捶我,捶的我肺都快出来了。我连忙挣脱开来,道:“王哥,你这是怎么回事?”
王泽海叹了口气,又灌了一口酒,说:“那个遗迹没了,我什么都没找到。”这和我们的猜测差不多,王爱国应该已经炸成肉沫了,能找到什么啊。
紧接着,王泽海又道:“我妈去了。”
“…………”我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只能拍了拍他的肩膀,这时候热茶上了,便给他倒了杯茶。
王泽海开始絮叨他妈是怎么照顾他的,絮叨他小时候多想有个爹,最后有些晕了,我才将人给架出去,问了问他铺子的地址,将他给送到了离酒店最近的一家店铺里,由他的员工去照料。
我心里也挺难受的,王泽海看起来大大咧咧的,实际上是个很看重亲情的人,否则之前也不会花三百万去沙漠里寻找一具尸体。而现在,短短一个月之间,两个至亲都相继离世,也难怪他会借酒消愁了。
出门铺子门,我打算往路口走去打车,谁知走了几十步开外,忽然耳边生风,没等我反应过来,只听砰的一声,一个花盆自高空坠落,和我的前胸险险擦过,这要是再偏一分,就直接砸我脑袋上了。
我盯着地上那盆花,猛地抬头一看,发现八楼的一个住户窗台上,一对小夫妻抱着孩子神色慌张,片刻后三人下了楼给我道歉,说是孩子不小心弄下来的。
我心里一阵后怕,刚才那一瞬间,我想到的是电影里的情节,还以为是姓傅的故意害我。看到这一家三口,我才知道这真的只是个意外,但这种在鬼门关口打擦边球的意外,实在让人心里发憷,我于是赶紧回了事务所。
接下来的几天,我简直跟走了霉运一样,别说出门了,就是待在事务所也会出意外,唐琳琳一直用一种很同情的目光看着我,示意我去给祖师爷多烧几柱香。
终于,在我值日当天,正给鱼缸换水,鱼缸莫名其妙突然爆炸,差点儿没把我炸死的时候,周玄业发话了,他问我:“钱到账了没有。”最初我还没反应过来,紧接着才意识到他说的是什么,便道:“前天刚到账。”他说的是拍卖腰壶的那八百多万。
周玄业于是笑了笑,道:“至少捐百分之九十。”
百分之九十?
我在心里默默算了下,忽然只觉得肉痛。这事儿他提前跟我打过招呼,我命轻,命里合该早死,是周玄业施展三坛降神术救了我一命。但俗话说的好,阎王让你三更死,岂能容人到五更。我上次虽然捡回一条命,但阎王爷却无时无刻不再想着要收了我。
难怪我最近这么倒霉。
为了我这条小命,再肉痛也得捐,我说:“我立刻去红十字协会。”
周玄业拦了我一把,道:“去什么协会,救人救到底,送佛送到西,你这种假手于人的心理是不行的。跟我走。”接下来的几天,我有了一个新的身份:散财童子。
跟着周玄业到处跑做慈善,最后,我从百万富翁,沦落到身上只剩下二十来万。周玄业这人在这方面贼精,他说帮人最容易牵扯到因果,有时候你觉得是帮了别人是积了德,没准儿其实反倒是牵扯了因果做了坏事。
所以我们将百分之三十用在了福利院、养老院和小型慈善基金上,剩下的大部分用在环保和动物保护这方面,用周玄业的话来说,这方面最保险。
我这才发现,做慈善不仅是个体力活,还是个非常耗费脑子活。
但不得不说,做完这些,我再回到事务所后,还真没那么倒霉了,总算没再遇到高空坠物和玻璃爆炸一类的事。姓傅的也一直没有什么别的动静,就在我觉得日子过的太过悠闲时,一笔大活儿上门了。
这比活儿,是周玄业的一个老主顾介绍来的,这老主顾姓房,以前找周玄业办过事儿,所以知道周玄业的本事,而这次,他则是来帮一个朋友下单的。
他的那位朋友,竟然是一位已经九十五岁高龄的民国军人!
周玄业也面露吃惊之色,道:“不知是要帮什么忙?”
姓房的喝了口茶,道:“说来话长,我慢慢跟几位道来。”紧接着,他就讲起了七十多年前,一段极为隐秘的往事。
第三十章 滇缅丛林
这事儿,要从1938年说起。
那一年,日本人刚杀入中国不久,那会儿的中国,在军事装备方面是相当落后的。
唇亡齿寒的道理,不仅中国人懂,周边的一些小国家也明白,所以当时与中国接壤的邻国,多多少少都进行了抗日资源的赞助。
当时还没有通公路,为了能接收第三方物质,1938年初,着手修筑了滇缅公路。
当时,滇西28个县的20万民众,在抗日救国信念的鼓舞下,纷纷自带口粮和工具,风餐露宿,劈石凿岩,历时10个月,在高山峡谷激流险滩上,沿滇西,缅北990公里的山野,用双手和血汗修筑了滇缅公路。
当时为了修建这条公路,其间因爆破,坠岩,坠江,土石重压,恶性痢疾而死去的民众不计其数。
1938年底通车,从此,滇缅公路成为中国抗战的输血管。
这对于中国来说,是一次历史性的事件,但对于日本来说却并非如此。日本人胃口极大,中国只是他们的第一个目标,为了切断中国的第三方物资援助,日本人迅速占领了缅甸区域,与此同时,缅甸西北紧邻着印度,日本人的计划是在吞了中国后,以缅甸为基石,再度吞并印度。
当时缅甸是英国人的殖民地,英国人被小日本占了殖民地,自然是很恼火的,便与中国达成协议,签订了一份儿《中英共同防御滇缅路协定》,和中国确立了同盟关系。
当时日军出动了六万人侵入缅甸,而英国毕竟距离的远,守备军力不足,而日本当时各方面条件都很先进,进入相对落后的东南亚地区,就跟虎狼入了羊群一样。
在这样的条件下,中国当即组织了‘中华民国远征军’开赴缅甸作战,与英军共同对付日本。滇缅战役,是中国甲午战争后的首次出国征战,历史意义重大,但可惜,这是一场非常惨烈的战役。中国前前后后投入了四十多万的病力,总伤亡近20万,才最终惨盛,阻断了日本人妄图从西北大后方入侵中国的策略。
而这个就是多岁高龄的老人,就是当年中国远征军中的一员。
那场战役足足打了三年,恶劣的环境、落后的装备武器,中国军人以血肉搏击枪支弹药,一拨人接着一拨人上,在此过程中,出于战略需要,曾经有过数次撤退。
拜托我们办事的老人,叫宋丰,参加滇缅战役的时候,他的年纪还不大,十八岁而已,当时很多人参军,其实就是为了混口饭吃,宋丰真正参军的时候才15岁,只不过谎报了年龄而已。
在征战后期,传来了撤退的消息,当时日本人占领了滇缅公路,而英军的装备又迟迟不到,所以宋丰那一批人困守疲乏的部队,接到了撤退的命令。当时为了躲避日本人,便退入了滇缅丛林,由滇缅丛林一路回国。
滇缅丛林,不知道的人,可能以为只是一片普通的林子,然而,这却是中国人和日本人共同的噩梦。
在撤退时,日本人也相继追入了丛林里,为了保存兵力,当时的指挥官将队伍进行了分散,宋丰记得,自己那支原本有三百多人的小分队,走到最后只剩下了几十个人。
到后来,连那几十个人都没有了,只有他一个人,活着穿越了滇缅丛林,翻阅了河谷野人山,回到了中国。
这中间发生了非常非常多难以言诉的事,而这个老房,所知道的也不是太多,他所能知道的,便是宋丰转述给他的一些东西。当然,这其中有很多不合情理的地方,大概是宋丰故意隐去不说的,至于原因是什么,就不得而知了。
当时第一次出兵共计十万余人,伤亡人数接近五万,而其中绝大部分,并不是死在了战场上,而是死在了滇缅丛林,死在了野人山里。
滇缅丛林,多毒虫猛兽、多瘴气、沼泽、空洞不计其数,在日本人的追击下,远征军急速撤退,当时,自然是知道滇缅丛林的危险性的,但没有亲身经历过,无论如何宋丰也没有想到,这个危险,居然要付出如此大的代价。
在撤退分散的过程中,三百人的小分队人数渐渐便的越来越少,他们是在和日本人正面冲击后,被迫与大部队分离的。这三百人中,大部分是男军人,只有十多个女兵。
而在这个过程中,最先牺牲的就是女兵。
无论是体力还是个人的抵抗力,女兵都远远的不足,在这个过程中,滇缅丛林里无处不在的瘴气,将队伍中抵抗力稍微低一些的人都淘汰了。那些人的身上,长出了脓疮,吸引了无数的蚊虫,甚至伤口处长出了蛆虫。
最开始,队伍里是有医药的,但很快就消耗掉了,后来的人只能慢慢的熬。他们走路走的脚都溃烂了,受到瘴气的侵蚀,身上到处都是脓疱,每个人的身体,都散发着仿佛要腐烂一样的恶臭。
不断有人倒下,不断有人昏迷,一开始,他们还会制作一些简单的担架将昏迷和倒下的人抬着走,但到后来,这些倒下的战友,只能被放弃。
不是不想救,而是救不了,无能为力。
小日本是可恨的,但他们为天皇效忠的那种精神,那种仿佛被洗了脑一样的魔念,实在可怕。
当时小日本追入丛林后,也和远征军陷入了同样的局面,但即便是在这种时候,那帮人还是高呼天皇万岁,消灭支那猪。在那种后有敌军而远征军却人人重伤重病的情况下,根本没办法救人。
没有体力,没有药,即便用担架抬着,人最后也只是死在担架上。
而且是非常痛苦的死亡。
宋丰一直记得,最初的时候,队伍里的人还很多的时候,抬了有二十多个伤员,他们原本都是极为坚强的军人,但最后却在担架上惨叫哀嚎,蛆虫在他们的伤口上爬来爬去,队伍里的女护士给这个清理完了,却顾不上那个。整个都清理一遍后,又有人长出新蛆虫了。
一个个活活的人,活生生的腐烂着,最后有人甚至哀嚎着请求:“杀了我吧,杀了我吧。”
“砰!”
第一个开枪的人是谁已经不知道了,在接下来的过程中,不断有人死亡甚至失踪。
有时候走着走着,队伍中就会少两个人,人是怎么丢的,谁也不知道。他们有些是半途倒下的,没有被同伴察觉,因为他们的同伴,也已经疲惫痛苦的精神涣散。
有些神志不清,走着走着就掉了队迷了路,一个人独自走向了不知名的地方。
在这个队伍还剩下三十来人时,他们进入了河谷野人山。
据说这山里有野人,也是一个最让缅甸人忌讳的地方。
夜晚,队伍在疲惫中扎营,升起了篝火。丛林里非常潮湿,连柴都是潮的,火很难被升起了。沉默的队伍,恶臭的队伍,不知道能不能活下去的队伍,死一般的沉默笼罩在这几十个人的头上。
当时还剩下一名女兵,双腿已经烂了,神智也几乎不清了,不知怎么,她突然站起来,冲着被大树完全遮蔽的天空大喊:“啊……我要回家!”周围的男兵沉默的看着她,最后不知道是谁开始抽噎的哭起来,哭声连成片。
宋丰算是其中抵抗力最好的,他们家以前是开医馆的,父亲是医生,将宋丰的身体底子打的很好。他虽然没有受到瘴气的侵蚀,但疲惫、饥饿和已经磨烂了的脚同样折磨着他。
野人山之所以叫野人山,当然是有来历的,据说这里不仅有野人,而且这里的野人还吃人。
滇缅丛林里的动物,都像是装了雷达探测仪一样,队伍饿的眼睛冒绿光,想要打猎弄些吃的,但跟本看不见活物。你能感觉到整个丛林充满了生机,充满了危险,但当你真的去寻找这些生机时,却什么也找不到。
连一只野鸡都打不到。
唯一能看到的是各种各样的毒虫、毒蜘蛛和有毒的植物,这些都不能吃,有些植物根本不认识。
饿的狠了,也试着去吃那些不认识的植物,最后很多人都死在了这上面。
那根夜晚并不平静。众人真的遭遇了野人。
野人究竟长什么样,说实话,宋丰也看不清,它们的速度太快了,在树林间穿梭,众人只看的到一个个黑影,如同闪电,如同鬼魅,队伍里时不时发生惨叫,每一声惨叫过后,就会有一个人消失,而消失的那个人,原本所站着的地方,就只能看见一道被拖拽的痕迹和血迹。
当你顺着被拖拽的血迹追上去时,那道痕迹又会突然消失在某棵大树下,而当你举头朝树上张望而忘记堤防四周时,你可能就会被另一个野人给抓走。
最终,小分队里临时推选出的指挥官下令跑,敌人太强大,除了跑没有别的选择,能跑几个是几个。
宋丰至今记得,那个指挥官叫李有德,在撤退的过程中,队伍里原本的指挥官失踪了,为了组织纪律,剩下的人便推举了一位临时的指挥官。
第三十一章 活下去
李有德三十来岁,家里人都被日本人杀光了,他为人很仗义,杀起鬼子来那种不要命的劲头,让所有人印象深刻。最重要的是,他的年龄、他的经历,塑造了李有德坚韧的性格和谨慎稳妥的处事风格。
宋丰谎报的年龄并没有瞒过李有德,那年头的人,结婚生子都很早,当时才三十多岁的李有德曾经摸着宋丰的头,说:“我娃儿要是还活着,也该有你这么大了。”一边说,眼里一边湿润了,然后别过脸悄悄擦掉。
或许是因为这个原因,李有德挺照顾宋丰的,给他取了个绰号,亲热的叫他‘小疯子’。
野人山很大,地势也很复杂,余下的几十人拼命跑,拼命跑,一直到第二天实在跑不动,所有人都瘫软在地上时,李有德数了数。
九个人。
三十多人的队伍,一夜逃亡,只剩下了九个人。
当时被野人抓走的人数,并没有那么多,也就是说,还有一部分人,应该是中途掉队或者晕倒的。
宋丰年纪还小,看着百人的队伍只剩下自己九人,根本受不了这个刺激,红着眼要回去找人。
李有德喝道:“怎么找!”
莽莽丛林,太容易迷路了,也有太多危险了。前一刻好好的人,或许被某只看似不起眼的蜘蛛咬一口,要不了多久,就会倒地身亡。整个队伍能活下来的人,几乎都是凭借着一股意志在支撑。
很多人一但意志放松,一但倒下,就再也爬不起来了。
宋丰抹着眼泪,呐呐道:“还有多久、还有多久才能回去。”
队伍里唯一的女性神智似乎都有些不清醒了,双眼迷蒙,道:“睡觉,好想睡觉。”已经一天一夜没有睡了,除了水和一些草,什么东西都没有吃过。
身体的病痛,精神的疲惫和困顿,让所有人都有一种昏昏欲睡的感觉。
但这里是野人山,不能睡。
李有德站了起来,道:“打起精神,一口气翻越野人山,出去了再睡。”最终,那个女同志还是没有坚持在,倒在了地上。
她已经很了不起了,整个队伍十多个女人,只剩下她一个活到了现在。
倒下后,宋丰连忙去摸她的脖颈脉搏,道:“还没有死,她还活着!”
倒下不救。
这早已经是所有人都知道的规矩。
不是心狠,是根本没有能力。
可现在,只有九个人的队伍,唯一顽强活下来的女同志,难道也要放任她不管吗?
宋丰猛地将人楼住,道:“我救她!”
李有德道:“你怎么救。”
宋丰道:“我背着她走。”紧接着,他试图将人给背起来,但疲惫的身体,烂掉的脚掌,让他根本办不到这件事,数次跌倒后,宋丰抽噎起来,队伍中的其它人也没一个好受的。
所有人都脏的看不清模样了,只有一双双眼睛。
宋丰九十多岁了,很多事情都已经忘了,但那一张张脸,一双双眼睛,却记得清清楚楚。那些肮脏的脸上,那一双双黑白分明,含着眼泪和无助的眼睛,多少年了,一直深深的刻在脑海里。
众人最终没有放弃最后一名女同志,他们用藤蔓和树干做了个简易的担架,剩下的八个人,四人一组轮流抬。按理说,担架两个人抬就足够了,但整个队伍,除了宋丰稍微好一些以外,其余人都已经半只脚踏入鬼门关了。
支持着众人至今没有倒下的是什么?或许每个人的理由都不一样。
李有德是要活着,杀更多日本人,给家人报仇。
宋丰只是单纯的想活着,这是人基本的求生本能。
队伍里的大牛是想把日本人赶出中国,这样日子平静下来,就能安安心心娶媳妇儿生孩子。
那个昏迷的女同志呢?是什么支持她活到了现在?她中途醒来过一次,宋丰问过她,她说:“我是医生。我们国家的军人,需要医生,我不能死。”那时候,军医确实是紧缺的。中医治病断根,但在战场上,动不动断手断脚需要动手术,这些需要急救的东西,中医并不容易办到。而学习过西医的人,少之又少。
每一位医生,都是非常宝贵的资源。
还剩下四个人,宋丰记得他们的名字。
吴病,郭孝,熊三石,卫得福。众人轮流抬着,又坚持走到了当天下午,每个人都浑浑噩噩,大脑都跟着空了,只剩下本能的,机械性的运动,唯一的感觉是痛、累、饿。
直到雨水浇在脸上,才反应过来下雨了。
众人的身体已经极度衰弱,再继续淋雨,恐怕都得玩完,无奈,众人找了个地方躲雨。
那是棵大树,树下有个大树洞,这里的树,不知生长了几百上千年,有些树大的吓人。这个树,是一颗‘三子树’,就是那种好几颗长在一起,挨挨挤挤的那种树。
这种模样的树,在城里很少见,但在滇缅丛林里却太多了。
连着的树洞有两个,里面有些虫蚁,众人将虫蚁清理出去,用包里的雨布挡住竖洞口,躲了进去。
瓢泼大雨,温暖的树洞,让人昏昏欲睡。
没人支持的住,所有人都睡了过去。
醒来的时候,那个女同志就睡在宋丰旁边。宋丰盯着她看,忽然觉得,她睡的太过安详了,脸上的肌肉僵硬的可怕。一个不好的猜想浮现在了宋丰的脑海里,他去摸那个女同志的鼻息,果然,人已经死了。
他赶紧去查看其它人,吴病和卫得福也没能醒过来。这就像我们常说的猝死,坚持两三天不睡觉,一睡下去就醒不过来一样。
只不过一晚的功夫,九人小分队,变成了六人。
最终,他们将三具尸体安放在了树洞里,如果条件允许,或许会挖个坑埋起来,但六人太疲惫了,根本没有这个经历。比起那些死在路上,腐烂在泥中的战友来说,或许能有个树洞遮身,已经是最好的结局了。
余下的六个人继续走。
机械性的走,因为除了走,众人不知道还能干什么。
在这个过程中,竟然还遭遇了一只日本人的小分队。不过这支小分队比他们好不到哪儿去,只有两个人。
同样的狼狈不堪,同样的浑身是伤,两拨人正面遭遇了,但却没有开打,这种时候,根本打不起来,没有谁有那个力气。不管是日本人还是中国人,都隐隐意识到,这片丛林,就是所有人的埋骨之地。
两拨人打了个照面,互相戒备着,然后各自分开在了丛林里。
一路向北。
然而,这支六人的队伍,最终没能翻阅野人山,在中途,周围的树冠忽然扑簌簌颤抖起来,紧接着,几个野人黑乎乎的身影露了出来。六人身上的枪支,早已经没有弹药了,基本是当拐棍在用。
这种时候,除了逃命,还能干什么?
野人的速度非常快,几人很快便被追上了,就在这时,李有德说:“我来掩护,你们跑。”虽然野人得具体数量众人看不真切,但那扑簌簌而动的树影却显示着,人很多。
赤手空拳,怎么掩护?
这时,队伍里将大牛的那个人,脚步踉跄了几下,腐烂的腿上一边流血一边流脓,颤颤巍巍,似乎随时都会倒下,他道:“我也掩护,其余人撤退。”
郭孝几乎疯狂了,声音嘶哑的大叫:“掩护个屁,我们谁也跑不了,谁也跑不了!烂了,我身上都烂了!”他撕开了自己的衣服,露出身上溃烂的脓疮,隐隐还能看到有蛆虫在爬动。
“不。”这时,熊三石艰难的开口,抄起了手里当拐棍的枪,气喘如牛:“我们队伍里,还有一个人能跑。”
那一刻,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了宋丰。
由于出身中医世家,身体底子打的好,宋丰是这个队伍所有人中,唯一一个没有受到瘴气侵蚀的人,
“不……”宋丰知道了他们的意思,不由摇头,嘶声道:“要跑一起跑,三石,大牛,指导员……”他的话未出声便猛的被刘有德打断了:“三百多个同志!总得有一个活着出去!活着,看到小日本被赶出去的那一天!跑!跑!跑!”一声比一声强烈,到话音落地时,野人冲了过来,数个黑影扑了上来,而刘有德等人,也大叫着冲了上去。
宋丰跑了。
不是怀着什么大义凛然的情怀,他只是个十八岁的年轻人,只想着活下去。
在其余人冲向野人的那一刻,宋丰按照指示拔腿就跑,他听到身后传来的厮杀声、怒喝声和惨叫声,但他不敢停下脚步,记忆中最后一幕,只看到到一个个浴血拼杀的身影。
宋丰是好运的,三百人的队伍,他最终活着走出了滇缅丛林,挺过了八年抗战,活到了小日本被赶出中国,甚至活到了现在。
他的身体快不行了,虽然看起来很硬朗,但他越来越多的梦到死在滇缅丛林里的战友,很多张已经遗忘在记忆力的脸,在七十多年后,重新鲜活了起来,
宋丰感觉到了死神的召唤,他觉得,自己快要死了。但有一件事,他没办法搁下,那些尸体腐烂在滇缅丛林的战友,那些倒在路上的身躯,那四万多的阴魂,还停留在那片林子里。
…………
我听到此处,已经觉得眼眶有些发热,问道:“那,宋老先生,是想让我们……”
姓房的人道:“多的尸体找不回来了。宋老先生只希望能找到那三具放在树洞里的尸体带回来,并且要求,沿途如果有看到其余的远征军尸体,需要一并带回。”
第三十二章 组建队伍
唐琳琳已经听的快要流眼泪了,闻言一拍桌子,大义凛然道:“为革命先烈办事,义不容辞,没问题!”
谭刃这时却泼了一盆冷水,问道:“报酬怎么算。”霎时间,我和唐琳琳朝着谭刃投去鄙夷的目光。这种时候了,居然还问报酬!龟毛也该有个限度吧!
谭刃无视我们二人的目光,依旧老神在在。姓房的便摸了摸鼻子,道:“报酬不用担心,宋老爷子的孙儿是个有出息的,现在生意做的很大,而且为人孝顺,钱方面包管满意。”
谭刃闻言,翘起了二郎腿,沉声道:“这不止是钱的事情。我这里只有四个人,得留一个人看店,所以能出动的就三个人,三个人去滇缅丛林,太少了。”
姓房的闻言嘶了一声,想了想,说道:“你的意思是,得增加人手?”
谭刃道:“不止是人少,既然是想着进滇缅丛林,那里面是个什么情景你们应该是知道的,还得弄一些必要的装备。”
必要的装备?
我还没会晤过来谭刃这话是什么意思,姓房的倒像是完全听懂了,立刻点头说:“装备没问题,这个我们懂。人手的话你们要多少?”
谭刃道:“不低于五人,女人不要。”
唐琳琳闻言嘟了嘟嘴,道:“老板,你性别歧视,我要去报警。”
谭刃点了根烟,随即看向唐琳琳,不冷不热的说道:“你知不知道那里的环境有多恶劣?有一段资料你可以去查一下,从那个丛林撤退的人,男男女女,大部分后来都不孕不育落下各种病根了,宋老爷子能儿孙满堂,已经是天大的福气了。”
我不由得吃了一惊,道:“那、那么严重?”
谭刃道:“那是以前,但现在装备不同,危险性自然就小了,但还是要以防万一。”
姓房的立刻道:“我懂、我懂,那么危险的地方,肯定不能让女孩子去,还有没有别的要求,我这就回去复命了。”
谭刃摇了摇头,随即示意我拿了份表格给姓房的,让姓房的填写详细资料,这份表格非常详尽,将各种细节资料都补齐了,随后姓房的才告辞离开。
我和唐琳琳凑到一处仔细浏览了一遍这份资料,得知宋老爷子是川人,后来一大家子是随着孙儿移居深圳的。虽然是孙儿辈,但他孙子也三十多岁了,白手起家,很是不错。
这次对方出的价格是八十万,比起王泽海那一次的劳务费,自然是少了很多,但情况不一样,像王泽海那样的土豪,也不是天天能遇上的,这个价格也算合理了。
由于年代久远,滇缅丛林也大,所以宋老爷子自己的那三具尸体在野人山里,具体哪个位置就不清楚了。再说树洞,野人山带树洞的大树太多了,而且地形复杂,多毒瘴沼泽,稍不注意,就是有去无回。
姓房的说,今天晚上会在人手方面给我们回复,只要敲定了,明天就可以动身。
我们死人看着资料,唐琳琳立刻道:“那咱们四个,谁留下来?”我和谭刃以及周玄业的目光,齐刷刷留在了唐琳琳身上,她噎了一下,刚想开口,周玄业便笑了笑,道:“你是咱们事务所唯一的姑娘,这种又苦又危险的活儿,怎么能让你去呢?”
唐琳琳可怜巴巴道:“我不怕苦。”这丫头就是活跃过头了,明显是想跟着去凑热闹。
谭刃直接做了决定,让我去收拾一下自己的东西,不出意外,这次行动,就由我们三个人去了。说实话,这个任务还真是挺艰难的,所幸现代化的装备较为厉害,否则按照远征军的条件进入滇缅丛林,没准儿我们也会挂在里面。
当天晚上,我们这边边接到了老房的电话,说所有人手都已经安排妥当,由于这次的装备里,有一些违禁品,所以我们不打算坐飞机,宋家准备了几辆车,先自驾到云南。
出发时间定在第二天清晨,我们只收拾了一些衣物,清晨起来就洗了个澡,换了身干净衣服,然后我和谭刃以及周玄业两人,由谭刃带头,给祖师爷上了柱香,说了些保佑平平安安、顺顺利利的话,便在唐琳琳怨念的目光中离开了。
出了事务所的大门,车子早已经在外等候,大部分人都站在车身旁边,三三两两的交谈。
我数了数,竟然有十三人之多!这十三人,应谭刃的要求,清一色都是男的,而且各个身材高大挺拔,肌肉分明,显然身体素质都很不错。
姓房的并没有在场,毕竟他只是来帮忙下单的,这十三人的领头人,是个穿着黑色皮衣的中年人,面容普通,但整个人的气质非常的随和,因而一眼看去,反而会让人忽略他的外面,感受到那种让人比较舒适的气质。
气质这种东西,无形,却实实在在,一个人有没有气质,有怎样的气质,别人都能感受的出来。
这个人虽然我们还不熟,但一见之下,就觉得心生好感。不论如何,我们已经是一个队伍了,心生好感,总比遇到什么看不顺眼的队友强。车子一共三辆,领头的那个人和我们打招呼,伸手道:“三位,幸会,我姓宋,宋侨明。”
姓宋?
我下意识的问道:“你是宋老爷子的……?”
他道:“他是我爷爷。”
这下别说我,连谭刃都面露惊讶之色,便听谭刃道:“你也去?”
宋侨明笑道:“别这么惊讶,我以前是当个兵的。”旋即又指了指后面的十二人,说:“这些都是我退伍的战友,身体素质过硬,放心吧。”
周玄业开口道:“宋老板,我冒昧的说一句,你何必以身犯险。”有这十二人,又能弄到先进的装备,他们自己进入滇缅丛林都没问题了,何必还要找上我们?
那三具死在树洞里的尸体,生辰八字皆不详,又没有什么遗物,再加上宋老先生给出过野人山这个具体目标,所以根本无需动用什么秘术,最好的方法,就是动用人海战术去搜。
宋侨明既然已经找到我们,又何必自己去出这个头儿?
像是看出我的疑惑,宋侨明招呼我们上车,道:“先上车吧,到车上说。”
我们四人上了一辆面包车,坐在后座,由一个队友在开车。
车子开始一路往关外开去,这是长途,从深圳跑云南,索性谭刃带了他的平板电脑,我们便放了个电影,一边看电影一边聊天。宋侨明说,他爷爷对这件事情非常看重,九十多岁的快要入土的人了,可以说这是宋丰唯一的遗愿,无论如何,他也得办好了,不能让宋丰失望,所以就亲自上阵了。
我闻言,说道:“据说很多从滇缅丛林撤退的远征军都落下了一身病根,你不怕啊?你爷爷舍得让你来冒险?”这么有出息的孙子,应该是家里的重点保护对象吧?
宋桥明耸了耸肩,道:“我瞒着他,说出差,偷偷来的。”说着,他指了指车后面,道:“防毒面具,药品、枪支,都很齐全,时代不同了,滇缅丛林没有那么恐怖了。”
我听他说到枪支时,忍不住瞪大眼,道:“枪?你、你还弄到了枪?”
难道谭刃当时指的特殊装备就是这些?
宋桥明对我惊讶的反应显得很奇怪,他看了看我,又看了看谭刃和周玄业,道:“野人山里危机重重,先不说野人,就是猛兽都有很多,没有枪护身,那不是去找死吗?”
我只是一个平头老百姓,听到自己的车里放着枪支弹药,自然紧张,问道:“有几支枪?”
宋桥明道:“一人一挺,从手枪到冲锋都有,我这次是下了血本了。”我一面觉得心惊,一面又觉得兴奋,毕竟哪个男人不喜欢这些东西,我甚至有种想去翻装备包的冲动。
接下来的行程,众人走走停停,也都混熟了,队伍里的人,都是退伍军人,性格直爽,大部分都很好相处,一路下来,众人很快就混熟了,对我和周玄业都很热情,唯有谭刃,这丫洁癖太严重,又属于比较毒舌和寡言的人,所以队伍里的人不怎么搭理他。
好在谭刃自己也不在意这些,拿着平板,该炒股炒股,该看新闻看新闻,在第二天的晚上,我们才到达云南。但这并不是终点,在昆明休整一晚后,我们继续往西北方向开,沿着国道,驶向了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这里也是我们进入缅甸丛林‘密支那’的路线。
对于这片丛林,我最初的印象是停留在那个姓房的人的讲解上,然而在车上这两天,通过和众人交谈以及看了一些携带的地图资料,我才知道自己的想法有多么天真。
第三十三章 跨国拐卖
滇缅战役,受到当时的条件限制,撤退的路线有好几条,到了现代,随着交通便利,其实有很多的路线可以穿越密支那地区,也就是丛林。但我们是来寻找远征军遗骨的,所以不得不沿着当时远征军的撤退路线倒推回去。
第五军撤退时,由于人员分散,所以每支队伍最终的出口都不一样,而宋丰当时走出滇缅丛林时,离的最近的人群聚集的,是一个怒族的村子,这个村子现在已经不存在了,规划到怒江傈僳自治州下一个叫片马的边镇,我们必须得先到达片马,然后穿越一大片原始森林,最后才能到达密支那的边境。
之所以这么曲折,是因为密支那地区那片瘴气密布的丛林,在以前原是中国的领土,后来才割给缅甸的,领土这东西,又不是蛋糕,可以切的那么仔细。所以,如果将密支那丛林地区看成一个整体的大蛋糕的话,那么这块蛋糕,大约有十分之一是位于中国的,剩下的十分之九,则是缅甸的领土。
非法跨越边境,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但庆幸密支那山林莽密,千里无人,所以我们只要小心,还是有机会穿过去的。
不过,在到达缅甸区域之前,我们得先穿过这十分之一位于中国的莽林。
按理说,毕竟是在本国的领土上,这应该是件较为简单的事,但当宋侨明拿着地图跟我仔细讲解后,我才发现,这次的活儿,真的是亏大了。
这片区域,从严格意义上讲,也是一片无人区,但这里与缅甸接壤,缅甸产什么?有人可能会想到产玉,但事实上,它还产毒,并且历来就是毒品输出的大国,而中国与缅甸接壤,又有直达的公路,所以说,从缅甸倒卖毒品过云南,又从云南辐射到全国,是毒品的一条大线。
随着毒品打击力度的增大,公路上设下的关卡太多,很多贩毒的,在半道上就下车,在快要入国境的时候,便取道原始丛林,利用这片无人区,躲过对毒品的监管。
随着这条巨大利益链的形成,这片十分之一的土地,成了一个巨大的毒品输出点,间接的,连周围的人,都吃起了毒品这碗饭。为了将这碗饭吃的更稳当,当地人开始往丛林内部进发,在里面开垦耕地,许许多多的小村落或者散户孕育而成,随便ui个看起来老实的农民,都有可能是个毒贩子。
这还不算,还有偷猎的、盗伐,倒玉的,各种团体鱼龙混杂,将这片看似无人的区域,变成了一个鱼龙混杂的修罗场。你如果只是规规矩矩在周围的边镇活动,或许你感受不到什么,但如果你有那个胆子,进到丛林里,和那里的人打交道,那你接下来的命运是什么,就不得而知了。
或许你看到的只是一个普通的村子,只是一些普通的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人,又或许,你会无意间撞见什么见不得人的交易,那时候,在一片莽莽的无人区让一个人失踪,那是在容易不过的事了。
我们现在所去的片马镇,就是绕过国道,绕过边界线,直接取道这个灰色地带。
在这片灰色地带你,最可怕的不是毒瘴或猛兽,而是人!穿过这个灰色地带,进入密支那缅甸国境后,才是任务真正开始的时候。我光是听宋侨明说下来,都觉得任务艰难,不由咽了咽口水,道:“万一咱们遇到毒贩子怎么办?“
他道:“遇到毒贩子不过一个死,遇到人贩子才惨。就你这样的,抓住了先打一顿,饿两天。你长的还不错,如果人贩子的头目是女的,还要贞操不保被轮流玩一遍,最后通过这个灰色地带运出国。咱中国现在虽然赶不上英美,但也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你知道东南亚那些小国家有多少黑色生意吗?像你这样的如果被倒卖出去,一般有三个下场。”
我下意识的问道:“什么下场?”
宋侨明伸出一根手指,道:“一,长相不错,没准儿会让你去做鸭子。”我听了觉得乐,道:“好啊。”可以免费和各种姑娘……天呐,不能想了,我不能想这么龌蹉的事。
宋桥明见我的反应,顿时露出好笑又无奈的表情,道:“是免费的鸭子,老板收钱你干活,从早到晚接客,一直吃各种秘药,有些到最后不是射精,是射血,直到死在里面,被秘密处理掉。还觉得好吗?”
我忍不住捂住裤裆,咽了咽口水道:“太他妈惨了。”
宋侨明又道:“这是在你长相不错的情况下。如果长得不怎么样,也会被倒卖去一些黑市,被控制起来,做免费的劳动力,没准儿一辈子待在矿洞里挖矿,直到死都没人知道。”
我道:“还有呢?第三呢?”
宋侨明道:“第三种比较痛快,打麻药,将你全身能用的器官都取了,两个肾、一个心、肝、还有角膜,反正你睡一觉不知不觉就死了。这是比较大的团伙,人家就取价值高的器官。”
我打了个寒战,道:“小的团伙呢?”
他道:“小团伙就跟吸血鬼一样,会将你身上但凡有点儿价值的都取走,血都给你抽干了。”
我忍不住抽了口凉气,道:“这么猖狂?不对啊,我说宋哥,你怎么知道的这么清楚?”宋侨明三十出头,年纪比我大,所以叫声哥也是应该的、我说完,他道:“我接触过啊。”紧接着,他就说起了一件事儿。
那已经是六年前的事儿了,他去马来西亚谈生意,和他做生意的那个老板当天晚上神神秘秘的说要带他去一个好玩儿的地方,所以他就跟着去了。
那地方看起来就是个普普通通的会所,而且外表挺简陋的,但进去后,却有地下室。
那地下室很大,到了后已经坐满了人,看那些人的衣着,都是一些非富即贵的,男男女女都有,当然,又以男人居多。
中央有一个台子,看样子是有什么表演,周围交谈的人说什么,宋侨明也听不懂,只感觉这些人挺兴奋的。
等了不久,表演开始了。一个浑身赤裸,金发碧眼的外国女人,赤身裸体的走上了台,对面跟着上台的还有个赤身裸体的男的,接着就开始表演起了各种禁忌的把戏。
具体表演什么,宋侨明递给我一个‘你懂的’眼神,我吃惊道:“现场活春宫?”
宋侨明道:“什么活春宫,那简直就是变态,还有太多把戏了,我当时都看不下去了,但偏偏有人好这一口……”他大概想细讲,但一边的周玄业突然咳嗽了一声,宋侨明便摸了摸鼻子,道:“话题扯远了,咱不说这个,总之那些表演的人,都是从各国被倒卖的,什么人都有,还有些变态喜欢玩残疾的,活活将人打断了手脚,割了舌头。你能想象一个只有身体没有四肢的人,在台上做各种表演的情景吗?”
估计是我的表情太过难看,宋侨明挥了挥手,道:“……不说了不说了,别以为只有小孩儿容易被拐卖,每年失踪的成年人,男男女女还少吗?咱们中国还算不错的,电视里报道的致人伤残,逼迫去乞讨的,和国外比起来,简直是小儿科,所以如果被拐卖了,在国内或许还有希望,至少咱们中国人还没有那么变态,要是被倒卖到国外,那真的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被器官组织直接弄死,已经算是最幸运的了,很多人都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啊。”
说完,他还故意吓唬我,道:“小苏啊,你这么老实,进了林子可得跟紧队伍,千万别丢了。”前天刚上车认识的时候还叫我苏先生呢,现在就沦落成小苏了。果然,人一熟就容易蹬鼻子上脸。
宋侨明似乎只是这么一说,说完,就一拍脑门道:“扯远了,言归正传,我们进了林子后,就伪装成自助探险队,不能走散,尽量不靠近有人的地方,秘密潜入密支那,有没有问题?”
周玄业点头道:“没问题。”
我没吭声,心中依旧没能平静下来,当初得知顾欣的遭遇后,我都已经觉得这个世界太黑暗了,但刚才宋侨明跟我说的那番话,却让我觉得震惊。真的有这样的事情吗?这还是我所熟悉的那个世界吗?
我忍不住道:“为什么会有那么多成年人被拐卖呢?”
宋侨明道:“拐?你觉得成年人是那么好拐的吗?拐卖二字,就是个说头,很多都是强行掳人,比如你一个人下夜班,突然冲出来三个人把你敲晕了,往车上一放,你知道什么?”
第三十四章 教化
我想起那些有失踪人口的家庭,不由觉得心凉,如果他们得知自己失踪的亲人,可能遭遇到宋侨明所说的那些情况,那该是一种怎么样的痛苦?这一刻,我只恨自己的力量太过弱小,如果我可以把那些失踪的人都找出来就好了!
可是,我没有周玄业和谭刃的本事,即便有,我们三个人哪怕不停的接单,又能帮助多少人呢?
我不由将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谭刃闻言,眼光从平板电脑上移开,沉声道:“量力而行。”
周玄业笑了笑,道:“还记得捐款的时候,我给你推荐的那份儿名单吗?”他说的是一份助学单。
我点了点头。
周玄业便道:“有需求才有市场,像这种生意,在有些国家很少,有些国家却很流行,这就是那个国家民众的需求。”
我道:“就不能有点儿正常的需求吗。”
周玄业道:“是啊,正常的需求。我接过很多一例拐卖人口的单子,对象是个女性。她被拐卖的那个村子,男人很多,而女人大部分都是从人贩子手里买来的,你知道为什么吗?”
我摇了摇头。
周玄业道:“因为穷,思想落后,所以那里的人女胎打,男胎生,男的长大了村里没女人,就去外面买,这就是需求。人和动物的却别在于,动物是遵循着本性而为,但人却可以控制自己,这份控制自己的力量,就来源于你所接受的教育和你所身处的环境。”
我隐隐有些明白周玄业的意思,但没等我发问,他又道;“你觉得,男人、女人、孩子、老人,他们中,哪一个最和善,哪一个最残忍?”
怎么话题变得这么快?
我想了想,觉得如果非要选一个的话,大概是老人最和善,男人最残忍吧,于是我说出了自己的答案。
周玄业却哈哈笑了起来,道:“一个都没有答对。你为什么觉得老人和善?”
我觉得周玄业的话题变得有些奇怪,但我知道,他不是个不靠谱的人,所以便老老实实回答了自己的想法:“老年人,见的多了,性格比较平和,慈祥这个词儿,不就是老年人的专用吗?”
周玄业又道:“为什么觉得男人最残忍?”
我道:“周哥,虽然我也是男人,但我站在公平的角度来说,咱们男人的心确实要狠一些。”当然,也有些比较残忍的女人,但相对比起来,毕竟是少数。
周玄业摇头道:“你错了。”
宋侨明也来了兴趣,好奇道:“那正确的答案是什么?”
周玄业道:“正确的答案是,孩子最残忍,女人最和善。”
这个答案,实在是出乎我们所有人的意料之外。
说女人和善,或许也可以接受,但说小孩子残忍,是不是太过奇怪了?
我和宋侨明同时问道:“理由!”
周玄业道:“我小时候在山上,没什么玩的,后来喜欢上炸野狗。先抓两只鸟弄死,然后引野狗过来,最后用鞭炮炸,炸的它们头破血流哀哀嚎叫,觉得很有趣。”
我操!
我震惊了,周玄业小时候是这么变态的人?
他看见我惊讶的表情,耸了耸肩,道:“看我干什么,小孩子,随性而为,他们没有接受教育,没有善恶观,身上有人类最纯真的一面,也有最残暴的一面。成年人在受到教育后懂得控制,而孩子是不懂得控制的。”
他这么一说,我也想起了自己小时候常常玩的几个游戏,一是往蚂蚁窝里灌水,将里面的蚂蚁全部淹死,看着它们挣扎觉得很有趣。二是捡来废弃的针筒扮医生,给抓住的动物打针,往针筒里吸满水,然后抓一只蜘蛛给它打针看病,最后活活的用水将它的肚皮撑破,看着它拖着不停冒水的肚子在地上挣扎,最后死亡,然后寻找下一个‘病人’。
那时候这只是一个游戏,而现在想起来,却觉得分外惊心。
没错,我们常说孩子是最干净可爱的,但同时,还没有学会善恶是非观的他们,遵从本能行事,往往会干出很多让人触目惊心的事。
宋侨明听完,回忆道:“你们这么一说,我小时候也挺混蛋的,有好吃的都是一个人抢着吃,父母自己不吃肉,都会把好吃的让给我,那会儿日子真穷啊。”
周玄业又是一笑,道:“护食、自私,这是人的本能,自私并不是一个贬义词,是所有生物都与生俱来的。但人可以通过后天的环境来抑制它,有些人抑制住了自私,所以人类社会,才产生了博爱这个词。”
我顿时明白了周玄业这几个前言不搭后语的问题所要表达的意思了,于是说道:“所以你认为,要想根本上解决和减少这些事情,只能从教育塑造着手?”周玄业所说的那个山村,那里的人如果能接收先进的思想和教育,自然就不会再缺女人,同样的,也就不会再买女人。源头的问题解决了,市场就会慢慢缩小甚至消失。而那些畸形的市场需求,又何尝不是人类心理的扭曲所延伸而来的?
周玄业点了点头,道:“不过总有那么一些人是无法遏制自己的,所以还需要法律。法律和教育,强权与人格塑造,缺一不可,但这不是我们能管的事,我们能做的,不过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而已。”
这个话题到此结束,这个世界还有太多的阴暗面,但也有很多的阳光。人之所以为人,正是在不断学习和进化的过程中完善自己,就像每一个生来就带着残忍基因的孩子,他们慢慢学习知识,慢慢塑造人格,最后,才成长为一个健全的人。只有塑造了好的人格,才不会滋生那么多扭曲的市场需求。
下午时分,我们到达了边城片马。这是个小地方,下面还有四个村社,由于地处中缅贸易的中心,所以地方虽小,经济却是不错,人人脸上都挂着一种满足,就是建筑物有些老了。
‘片马无穷山’的说法却不是瞎来的,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片马这个词儿,来自于景颇语,意思就是‘木材堆积的地方’,站在片马的高处,还可以眺望到‘三江并流’的壮丽景观。所谓的三江,也就是发源于青藏高原的水系穿云南的情形,金沙江、澜沧江和怒江,三江汇聚,又恰逢落日,远远望去,只觉得山间如同有三条金龙在崩腾,远处的高山,有些已经带了雪,江水与雪山,落日与莽林,郁郁葱葱,绵延万里,令人心潮澎湃。
我深深吸了口气,觉得空气都是十分清冽的,顿时有种免费旅游的感觉。
当天晚上,我们在片马住了一晚,又逛了逛当地的夜市,吃了些特色小吃,第二天便收整了装备,开始朝着那片危机重重的莽林而去。我们一行一共十六人,并没有全部离去,而是留了四个人在片马,以防出什么意外,好随时接应我们。
我们十二人开始徒步进入滇缅丛林,这段路由于已经被人为开发出来,所以走起来并不困难,站在看出,还可以看到炊烟袅袅。我记得宋丰的话,那些农民,很可能都是白天种地,晚上干黑活的,所以众人都没有接近那些有人烟的地方,而是拿着指南针,在丛林里疾走。
因为有人类的加入,因此滇缅丛林的前半截并没有什么危险,很多大树都被砍得只剩树桩子,宋丰所形容的那种遮天蔽日、挨挨挤挤的大树根本看不到,没有足够的树,猛兽毒虫什么的自然也就少了,因此最初给我的感觉并不像原始森林,反而像一片普通的林子。
这一走,便走到了下午时分,众人正估摸着该扎营的时候,居然和林子里的另外一批人不期而遇了。
对方看到我们也显得很惊讶,那是几个农民模样的人,有些穿着少数民族服饰,有些穿的比较现代化,一行五六个,背着背篓,扛着工具。我心里咯噔一下,心想:他们会是谁?是普通的良民,还是隐藏的毒贩子?或者人贩子?或者是干其他不法勾当的?
拖宋侨明的福,我现在对外界的警惕,达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高度,看谁都觉得像犯罪分子。
不等我们开口,那帮人里年纪比较大的一位用不太流利的汉语说:“天快黑啦,怎么在林子里晃啊。”
队伍里一个绰号叫顺子的人闻言答道:“我们是来这里玩儿的,探险、旅游。”那人看了看我们的背包和挂着的照相机,哦了一声,随机道:“这地方不太平,你们晚上住哪儿?”
顺子说:“我们有带帐篷。”
那人立刻摆手:“哎,不行不行,太危险了,去我们那儿歇一晚吧。这地方经常有走私的,你们要是撞上他们,就不好了。”我挺意外的,没想到这个老人家,竟然直言不讳的说出这种应该称为隐秘的事。
第三十五章 乌鸦嘴
那老人家说完,他身后的其余人也跟着应和,一个年轻小伙子说:“你们大城市里人,真是胆子大,我们这里很乱的,本地人出门都要结伴而行,还是去我们村歇一晚吧。”
我心想,连你们是好是坏我们都不确定呢,怎么可能去你们村子?
果然,是只听顺子道:“谢谢乡亲们的好意,我们这一大伙儿人,能出啥事儿。”那帮人又劝说了几句,见我们执意不跟去,就提醒我们要小心谨慎些,便扛着各种农具走了。
当天晚上我们就地扎营,第一夜在这个危险的灰色地带过夜,众人都很警惕,三人一般的轮着换班守夜,一晚上下来,倒也相安无事。第二天我们开始翻山了。
这里要提一句,滇缅丛林并非是那种一马平川的原始丛林,而是大山绵延的那种,所谓的河谷野人山,也只是一个统称。野人山并不单指某一座山,而是指一大片山区。
众人翻山越岭,时而高时而低,目光时而被大树遮眼,时而又豁然开朗,眺望山川。此刻已经是秋天,之前在深圳感觉不到,但现在来了云南,顿时就感觉到了气温的差异,早上山林间雾蒙蒙的,清新的空气中,还夹杂着一股凛冽的冷风,让人觉得神清气爽。
时不时的,我们也能看到坐落在大山里的一些小心居民区,大部分都是些少数民族,人口数量很少,我们只是远远的看着,并没有靠近的打算
众人都混熟了,所以一路上边走边聊天,天南海北的,倒也不觉得无聊。
下午时分,走在最前面的周玄业突然有些异常,他时不时的会回头看我,看的我莫名其妙。
队伍里都是当兵的,在体能方面,我赶不上这些曾经的军人,所以走在队伍的后面。被周玄业频频回头看了几次后,我觉得挺不好意思,便跑上前,说:“周哥,你老看我干什么?”
周玄业闻言,却是一愣,随后道:“我不是在看你。”
不看我难道看鬼?
紧接着,他道:“我觉得,好像有什么人在跟踪咱们。”
这话吓了我一跳,感觉四下张望,但目光所及处,都是高大的林木,哪能看见什么人影。但我一向是比较信任周玄业的判断力的,大概是这半年多的经历,周玄业和谭刃展现了太多牛逼的一面,所以让我有种近乎盲目的信任,因此,虽然什么也没看出来,我还是提议道:“要不别急着赶路,在周围搜一下,万一被什么坏人盯上就不好了。”
我们三人是宋侨明请来的指挥官,自然是什么都听我们的,周玄业立刻点了点头,下令三人一组,在周围查看一下。
我照例和周玄业以及谭刃走在一处,三人将周围摸了一圈,除了我们这帮人来时留下的一些痕迹外,并没有看到其它的踪迹,半个小时后,众人汇合,一无所获。
周玄业露出一个笑容,道:“大概是我多心了,没有最好,继续上路。”
如此这般,我们便接着上路,秋季山林里的虫子倒是没那么多,再加上这里不算真正意义上的无人区,所以一路上也没遇到什么危险,我想象中的狼、老虎、野猪什么的也没出现。
到了晚上,我们找了块平地扎营,升起一团篝火,拿出便携奶锅煮东西吃,将饼干糊和肉干什么的煮在一起,卖相不佳,但味道还凑合。众人一边吃一边聊天,也挺热闹。
吃着吃着,谭刃忽然停下了咀嚼的动作,原本低着喝饼干糊的头,也猛地抬了起来,他鼻子嗅了嗅,道:“什么味儿。”他这么一说,我也忍不住嗅了一下,立刻发现,空气中,不知何时,竟然多出了一股奇怪的香味儿。
这味道很淡,来的也太过古怪,我们意识到不对,谭刃立刻道:“快戴防毒面具。”由于中国境内这一片,由于树木砍伐,几乎没什么毒瘴,所以我们并没有戴上防毒面具,毕竟那玩意儿戴着不舒服,而且还是有些重量的。我们的原计划,是溜进缅甸的密支那地区再戴,现在看来,这个想法是错误的。
众人立刻去翻装备包,打算戴上防毒面具,然而就在这片刻间,那味道突然变得强烈起来,霎时间,我整个人觉得头晕脑胀,手脚无力,不过几秒钟的功夫,我连多想的机会都没有,便就此晕过去了。
最后一刻,我的脑海里闪过了一个念头:出师未捷身先死,祖师爷,你可保佑我,千万别遇上人贩子!
但事与愿违,当我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是在一间地下室里。
地下室是夯土结构的,没有水泥,中间的桌子上,只放着一盏昏黄的马灯,而我则是被五花大绑的,在我周围,还有我的十一个队友,也陆陆续续醒了。
众人嘴里都塞了布,是什么布我不清楚,反正咸咸的,肯定不是什么干净的布,让我有种想吐的欲望。
很明显,我们是被人下药了,这种只有在你小说和电视剧里才出现的情节,真实的发生在了我们的身上。此刻虽然醒过来,但药力似乎还没有消失,我只觉得浑身虚软。
其余人也差不多,歪歪倒倒,显得没有力气。
我们说不出话,只能用眼神交流,一个个面面相觑,被布巾勒住的嘴说不了话,只能发出一些呜呜呜的声音。
我试着去挣扎,但绑人的手法很专业,挣扎了半天,也没效果,发呢累的气喘吁吁。
就在这时,地下室突然响起了吱呀一声,我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一看,发现是有人打开地下室顶部的栓子下来了。下来的是个穿着少数民族服装的女人,三十岁左右,我对少数民族不太了解,苗族的衣服我还能认出来,其余的,我就认不出了。
在她身后,还跟了好几个男男女女,面相看起来都是那种很老实的,一行人盯着我们看。
他们是谁?
干嘛的?
这时,那女人身后的一个男人开始用少数民族的语言和那个女人交谈起来,说了什么我们也听不懂,其中一个,比了个开枪的手势。我心里咯噔一下,心道:难道要杀了我们?
片刻后,那个女人开口了,用流利的汉语说:“你们的装备非常丰厚,既然给我们送来了,我们就笑纳了。”
我靠,谁他妈给你送的!
看样子,这帮人把我们抓来后,已经查看过我们的装备了。
紧接着,这女人又道:“看你们的装备,应该是想去密支那?而且来头应该还不小。”
我挣扎了一下,心说,知道我们来头不小,还不赶紧放了我们!
那女人仿佛是知道我们在想什么事的,居然说道:“不管你们以前是什么身份,成了我的阶下囚,就连屁都不是。”紧接着,她对身后的人道:“先饿一天一夜,不要给水。”
说完,就带着一帮人走了。
地下室又被关上了,我脑海里回响着那女人的话,心说:抓住了先饿着,这好像是人贩子惯用的手段啊?我看向不远处的宋桥明,用眼神询问他,宋侨明双眼跟要喷火似的,回瞪了我一眼。
我突然觉得,这丫太他妈乌鸦嘴了,现在的情况不用想,八成是遇到人贩子了。
难怪会有那么多成年人也失踪,这根本就是防不胜防啊!在营地吃着吃着东西,闻到一阵味儿,一帮人就全倒下了,这也太丧心病狂了吧!
我想起宋侨明跟我讲的那些事儿,顿时觉得冷汗直冒,要真像他说的那样,被倒卖到国外,简直是生不如死啊!
就在这时,我旁边的周玄业挣扎了一下,没挣扎出来,紧接着,他给我使了个眼色,说真的,我没看出来是什么意思。他一直盯着我的嘴,嘴里呜呜直叫,很明显是在示意我什么。
我顿时着急上火,谁听的懂你在叫什么啊!
最后周玄业放弃了,摇了摇头,开始蹭着身体,很快就离我极其近,紧接着,他艰难的将脑袋伸到了我后脑勺的地方,开始咬起了绑住嘴的绳子。用嘴解绳索,其实不难,但我们嘴里被勒了布,牙关很难使力。周玄业足足磨了二十多分钟,才将我脑袋后面的死结给打开。
我将那肮脏的布吐出去,大口大口换气,道:“周哥,谢了。”周玄业摇了摇头,示意了一下自己的身后。这下子我总算明白他之前的意思了。我们的手是反绑的,不仅如此,还朝上绑,所以根本动不了。
唯一可以解开绳索的机会,大概就是用嘴咬,但我们连嘴都被勒起来了。周玄业解开勒住我嘴的布,是想让我给他解手上的绳索。这是个极其艰难的任务,他给我结个布条子,都用了二十多分钟,这么粗的绳索,一圈绕着一圈,里里外外的结,我得咬多久?
周玄业之前给我使眼色,应该是示意我去把他后脑勺的布给咬开,但我没看懂,所以只好他来咬我的,因此身份来了个对调。我暗骂自己蠢,立刻道:“等着,我给你咬开,我这牙,咬核桃一口一个。”
接下来开始了漫长的战斗,足足两个小时,才将周玄业手上的绳索给解了,他正要挣脱绳子,忽然间,地下室又被打开了。这一次,下来一个四十多岁的女人,皮肤很黑,三角眼,看着我们的目光有些奇怪。
她看见我嘴里没有塞布条,不由走到我旁边,看了看,随即捏着我的下巴道:“长得不错。”一边说,一只粗糙的手就在我脸上摸,霎时间,我只觉得鸡皮疙瘩冒了一层又一层。
妈的,宋侨明那个乌鸦嘴,这老女人,难道……难道要强奸我?
这个念头刚一冒起来,这女的突然顺手一个耳光扇了过来,直接将我给打蒙了,只听她道:“就是太嫩了,老娘还是喜欢熟一点儿的。”我脸上火辣辣的,几乎要晕过去,俗话说打人不打脸,我虽然是个孤儿,但除了小时候小朋友之间打架互扇过耳光外,还真没人打过我脸。
这时,那女人在人群里看了一圈,似乎看上了谭刃,冲着谭刃走了过去。
谭刃非常警惕的往后一缩,那女人于是笑了,一只粗糙的手伸了出去。
第三十六章
我以为,只有女人会贞操不保,现在才知道,这年头时代不一样了,咱们男人的贞操也岌岌可危啊。
周玄业的绳索已经解开了,但他看到这个女人时,并没有轻举妄动,背靠着墙壁,手依旧背在后面,从外面看,根本看不出他已经挣脱了绳索。我满嘴都是血腥味,为了咬开这绳索,我牙龈都受伤了,但这会儿也只能往肚子里咽、
周玄业没有动作的原因,我估计有两个,一是跟着这女人下来的,还有三个男人;二是我们都中了药,说实话,我现在也依旧浑身软绵无力,周玄业想必也好不了多少。
他现在挣脱出来,估计立刻就会被制服,所以这会儿,周玄业只是静静的盯着那个女人的动作。
我嘴里也痛,被打的脸也火辣辣的,他妈的,喜欢老男人管我屁事,就算你不喜欢嫩的,也犯不着打我吧?这年头,年轻也是错吗?我心里一边痛骂,一边思考着,按照现在的情况,我们要怎么才能逃出去。
这时,那女人走到了谭刃身边,看了看,由于被布条勒住,因此人的脸有些变形,她看了一下,就将谭刃嘴里的布条给解了,随后立刻露出了满意的神色,说:“哎呀,刚好,年龄也好。”
说着,先生伸手去摸谭刃的身体,八成是摸到腹肌了,这老女人脸上顿时笑开了花,又打算伸手去摸脸。谭刃的接触性洁癖,隔着东西怎么摸都没事儿,但直接碰到皮肤,这丫是要抓狂的。
他也是个识时务的,所以那女人摸他的时候,谭刃没有一点儿动静,但他发现那女人打算去摸脸的时候,谭刃的神情顿时就变了,与此同时,低吼道:“滚!”
那女人也不恼怒,肥厚的嘴唇微微上翘,露出一个笑容,三角眼盯着谭刃,道:“是不是忘了自己的处境了?”没等我反应过来,便听啪啪两个耳光朝着谭刃打了过去。
这一瞬间,我整个人都懵了。
比刚才她打我的时候还懵。
我无法想象,谭刃这样的人,会像现在一样被一个四十多岁的女人贩子扇耳光。连谭刃自己都懵了,眼神僵了一下,整个脸都扭曲了起来,甚至整个人都抖了起来。
那女人哈哈大笑,道:“这就知道怕了,看不出来,外表挺猛的,原来这么孬。”我知道,谭刃根本不是害怕,这会儿明显是洁癖犯了,要知道,那女人打他脸上,压根不可能戴着手套的……
而这时,那女人打完后,打算去摸谭刃的脸。说真的,我平时虽然喜欢嘲笑谭刃的洁癖,但我后来去网上查过,这玩意儿真的是心理疾病,我们正常人可能不觉得怎么样,但对于谭刃来说,这绝对是一件很难忍受的事情。
在查资料时,我看见过一个很极端的案例,是个姑娘,也有人体接触性洁癖,而且比谭刃的情况要严重,她整天都是将自己从头包到脚。
但一次意外,她的手无意间被别人碰了一下,然后……然后她就疯了!在发疯期间,她将那只手不停的在地上蹭,嘴里喊道:“有东西贴在我手上,蹭掉它!”最后还是没‘蹭掉’,她于是用刀,把自己手上那块肉削了。
我庆幸谭刃这龟毛病情没有发展到那个地步,但现在看到扭曲的脸,我已经知道不妙了,再这么下去,天知道姓谭的会不会自己把自己给折磨死。
情急之下,我喊道:“住手!”
那女人伸出去的手顿了一下,看向我,道:“干什么?”
我只是想着阻止她,事实上脑子里根本就是乱的,她这么一说,我只能道:“我觉得,我比他帅,要不、要不你来摸我吧?”
那女人愣了一下,哈哈大笑起来,说:“老娘对嫩草没兴趣。”
情急之下,我脱口而出:“我、我只是长的嫩,其实我已经三十多了,而且活儿大技术好,姐姐你来我这儿。”那女的不傻,看了我,又看了看姓谭的,了然道:“哟,想救他。”一边说一边朝我走过来,一脸的嫌弃。
这女人皮肤很黑,手指粗短,眼角已经有皱纹了,肥厚的嘴唇给人一种油腻腻的感觉,肚子上一圈的肉,站在我面前,让我觉得压力山大。
她蹲下来,捏着我下巴左右看了看,跟挑牲口似的,最后道:“笑一个我看看。”我知道这女人一语不合就要扇耳光,只能勉强笑了一下。最后她道:“脸不喜欢,但牙还不错。”随后,一双手便在我身上摸,即便我没有什么人体接触性洁癖,也被她磨得鸡皮疙瘩直冒。最后摸到我肚子上的腹肌,惊讶道:“哎呀,这批货都是好货色啊,你们这帮人,都是练家子吧?”
守在门后的一个男人说:“以前抓来的,都是一身肥肉,这帮人各个都很结实,肯定是经过特殊训练的。”
那女人捏着我的脸,道:“甭管以前是接受什么训练,今后只需要训练一样。”
我下意识的问道:“训练什么?”
她在我腰上捏了一下,道:“练习怎么伺候国外那些有钱的富婆。”说完拍了拍手,我只觉得一阵晴天霹雳,下意识的看了看也跟着目瞪口呆的宋侨明,乌鸦嘴,我真想杀了你。
宋侨明眨了眨眼,很是无辜。
紧接着,那女人道:“不过姐姐真的看不上你。”说着,又打算朝谭刃走过去。
我急了,情急之下,想起韩绪那小子的绝招,当下一咬牙,扯着嗓子喊道:“姐~~姐~~~~”向一个四十多岁的,又粗又矮的老女人撒娇,我觉得自己已经没有尊严这个东西了。
不过这招不愧为韩绪对韩梓桐的必杀技,只见那女人浑身跟着抖了一下,看着我,立刻来扒我衣服,嘴里骂骂咧咧,道:“你这小子,还挺有一手的,我怎么还有点舍不得你呢。既然你这么主动,那姐姐今天就好好调教调教你。”说完竟然直接拔了我的裤子。
我操!
我下意识的将腿一夹,只差泪流满面了,这么多人呢,大姐,你口味也太重了。
然而接下来,这女人的一句话更是将我推向了地狱,她盯着我的兄弟,皱眉道:“这就是你说的活儿大技术好?看这颜色……是处吧?”
我操,老娘们儿,你自己知道就行了,别说出来啊!!!!
她说完,还用两根手指捏着,跟挑葱似的看了看,怒道:“敢骗我。”说完又要来扇耳光,我他妈的终于憋不住了,大不了鱼死网破!正当我打算在她扇过来时咬她手,门口忽然传来一个声音,说:“三姐,大姐说了,这批人都是好货色,别玩坏了。马上就要走下一趟货,快要出货了。”
这老娘们儿的动作一顿,收了手,看了我一眼,猛地在我胸口踹了一脚,就这么走了。
须臾,门又被关上了,我有种自己刚从鬼门关打了个转的感觉。
而那女人离去时,还说了句话:“这帮人既然都是练家子,那就多下点儿药,别出了事。”片刻后,地下室又散发出一种香味儿,似乎是有人在点什么香,但这香和我们在营地闻到的香味道有些不同,闻完我们到没有晕过去,只是一点儿力气都没有了。
在那女人离开后,周玄业立刻挣开了绳索,二话不说,先是将我裤子往上一提,紧接着就给我松绑。
周哥,我谢谢你,果然,所有人中,只有你才是靠谱的!
不过奇怪的是,他似乎没有受到最后这批香的影响,相比我们其余人歪七扭八软脚虾的模样,他似乎还保留了些力气。很快。众人都被松了绑,谭刃一松绑就立刻用袖子擦脸,擦的都破皮了,我估计再擦下去就是毁容了。
好在他适可而止,擦完后,立刻恢复了平时那张死人脸,随后冲我投来一个感激的目光,并且点了点头。这让我很意外,谭刃这人属于那种油盐不进的,毒舌,很少给人和善的脸色,这次看样子是真的很感激我。
我觉得挺欣慰的,总算不枉我这一番牺牲,想了想,我压低声音对众人说:“今天发生的事情,大家千万别说出去。”
一帮人面面相觑,最后同时点了点头,宋侨明压低声音道:“小苏活儿大技术好,杠杠的。”
顺子也压低声音道:“苏兄弟纯爷们儿。”
又一个人应和道:“苏兄弟真汉子。”
还有一个人说漏了嘴,道:“我以前还是处男的时候跟你差不多,这种事儿,只要练习的多了,外观自然会变化的。”
“…………”我没吭声,觉得生无可恋。
还是周玄业靠谱,压低声音转移了话题,道:“你们现在感觉怎么样?”
谭刃喘了喘气,道:“一点力气都没有。”众人跟着点头。
宋侨明道:“周老板,你怎么好像没事?”
周玄业道:“刚才他们说下药,我就闭气了,没吸多少。”这个我知道,周玄业之前说过,他憋气能憋三分钟,正常人最多也就一分钟左右,周玄业这一手,是炼出来的,可不是天生的。
我道:“周哥,现在怎么办,我们现在站都站不稳,外面肯定还守着很多人,刚才听他们的对话,八成是要把我们倒卖到国外去,而且就要出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