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侍从
第九十一章侍从
哈曼伯爵带着一千骑兵向北进发,花了三天的时间,赶到了硫磺河源头的那处盐碱湖。战斗的痕迹已经被风沙掩埋了许多,但是依旧不时可以见到残碎的肢体和断裂的兵器。所有人的面色都变的凝重起来,哈曼不相信那个异乡人能杀掉一百名多恩骑兵中的大半,以为是有一只军队潜伏了进来,但是在看到那些破碎的兵刃和亡者的尸体后,他的想法有了一些改变。
乌里克跳下马背,隔着手套将几块人和马的肢体拿了起来,指着上面整齐光滑的切口说道:“伯爵请看这些被砍断的地方。”
“敌人有一柄非常锋利的武器!”哈曼说道:“或许是用瓦雷利亚钢打造的。”
瓦雷利亚毁灭之前,龙王们用龙焰来融化钢铁,又加入了某些魔法和巫术,因此有了世界世界上最坚硬的瓦雷利亚钢铁。在维斯特洛大陆上,一柄瓦雷利亚钢铸造的武器,可以作为一个最顶级家族的传家宝。
“不,他是空着手的!根本就没有使用武器!”
被押着一起前来的贵族大叫起来,“它就是个魔鬼!”
“可怜,男爵以前是个很勇敢的人,不知道多少女人喜欢他,居然被吓成了这个样子!”
“你不懂,他这是在夸大敌人的实力,好减少他自己身上的污点。”
“哦,居然是这样的吗?不过他还是个胆小鬼!”
“就是!他们有一百个人,居然被一个人给吓跑了!”
冷嘲热讽从四面八方传来,男爵的面色变得苍白,他握紧了手中的剑柄,很想大吼说他已经尽力了,但是周围的人肯定也是不会相信的。尽管嘲笑我吧,你们这些混蛋,总有一天我要证明自己并不是胆小鬼!
哈曼和乌里克对周围的小声议论就像是没有听到的一般,他们带着人马在方圆数公里的地方上之地地寻找,最终找到了大约二十名遇害者的尸体。还有三十多匹逃散了的马。周围没有其他的水源,马匹逃开之后,在饥饿和干渴的双重打击下,还是回到了湖泊边上。
至于其他的失踪不见了的坐骑和骑手,都可以被视作已经死亡。
“一个百人队,就这么被一个人消灭了。”
渡鸦已经带来了周围的动向,没有发现军队和马匪出没的迹象,那么这些人就都是被那个异乡人杀死的。哈曼望着茫茫的黄沙,声音低沉而有力,“在我所知道的历史上,只有一种生物能做到这样的事情。”
“巨龙。”乌里克道:“只有成年的巨龙才有这么强大的力量!”
哈曼的声音变得轻了一些,“坦格利安家族因为巨龙而兴盛,又因为巨龙的消失而灭亡。巨龙不是我们所能控制的,但是那个异乡人却是人类,如果我们能够得到他的血脉.........”
乌里克的眼神中满是兴奋的光彩,“那我们乌勒家必然能够变得更加强大!”
他回头看了看正在湖边寻找使死者尸骸的娜梅丽亚,然后靠拢到兄长的边上,低声道:“娜梅丽亚之前和陈的关系不错,可以让她带人去北方,寻找异乡人的踪迹!”
娜梅丽亚的心中感觉到了震惊和恐惧,但更多的还是后悔。她看到了士兵们的尸体,想象了一下陈是如何在沙丘上说了一个笑话,然后毫无怜悯地将这些人都杀死的。多么无情的人儿啊,又是多么可怕的力量!
而自己竟然想过要毒死他!
她回想起了陈离开那天的情景,天上是皎洁的明月,他在半空中张开了翅膀,向着远方飞翔。这样强大的力量,这样可怕的人,曾经对我许下诺言,只要我提出要求,他就一定回去满足。
可惜,悔恨抓住了她的心脏,如果那天没有做出下毒这种事情........
远处乌里克大声呼喊着娜梅丽亚的名字,挥舞着手臂让她过去。娜梅丽亚跳上了马匹,奔行了过去。
“娜梅丽亚,我的女儿,”哈曼*乌勒让其他的所有人都退下,然后说道:“那也看到了异乡人的力量,我决定让你立刻带人去北方。”
“去北方?”
“是的,找到他,然后将他的血脉带回来!或者........杀了他!”
就像是一个闪电在脑海中炸开,娜梅丽亚浑身一震,明白了自己刚才隐隐约约产生的想法,正和父亲大人的意思相合。但是,我曾经下毒谋害他!
“那不要紧,”哈曼上下打量女儿的身体,“美貌是这个世界上最厉害的武器,我的女儿,你的姿色不在阳戟城的亚莲恩公主之下,只要你肯用心,这世上没有男人能挡住你的美貌。”
娜梅丽亚是贵族,不像是一般的多恩人那样皮肤黝黑,而是呈现一种乳白色,在阳光的照射下简直是白得发亮。她沉思了一会,说道:“如果真的要带回陈的血脉,那我要先回狱门堡一趟。”
“巨龙陨落之地”的景色依旧,跟昨天没什么区别,跟过去几百年也没什么区别。水果摊的老板将几个西瓜摆在棚子下来,自己站在那里,沉默地望着来来往往的人群。狱门堡处于硫磺河的边上,往来的商队很多,所以他的生意一直都很不错。
“老板,给我来一个西瓜!”
娜梅丽亚带着侍卫出现在了水果摊的面前,老板惊异于她的美丽,但也只是惊异而已,他回头向着院子里面大喊道:“穆法沙,捞一个西瓜出来!”
儿子在院子里面应了一声,转动轱辘,将吊篮拉了上来。西瓜是早上去摘的,洗干净后冻在了井里面。在下午正热的时候捞上来,吃上一口,冰凉的感觉就填满了整个胸膛。
穆法沙将西瓜放在桌子上,老板拿着西瓜刀走了过来,问道:“是要带回去吃还是就在这里切开?”
几名侍卫有意无意地靠近了一些,他们事先查过,这里的老板在本地住了许多年,但是依旧不能放松警惕。多恩人擅长武艺和毒药,什么时候都不能放松警惕。
娜梅丽亚笑了起来,笑容中混合着少女的清纯和女人的妩媚,让人目眩神迷,“就在这里切开吧,带回去的话,就没这么凉了。”
老板提起刀子,三下五除二就将西瓜切开。娜梅丽亚拿起一片,咬了一口,果然是非常的冰凉可口。她自己吃完了一块,然后让侍卫们将剩下的分食干净。在将手掌擦了擦之后,她对老板道:“听说那个异乡人把马匹寄养在了你们这里?”
老板沉默了一会,说道:“是的。”
娜梅丽亚道:“你知不知道那匹马是我的?”
“曾经是你的。”老板强调道。
“陈杀了好几位贵族,还有几十名士兵,你竟然还敢帮他养马?”娜梅丽亚冷笑起来,“难道不知道这是叛国罪,全家都会被处死的吗?”
“我并没有叛国。”
“哼,你说没有就没有?”娜梅丽亚摩挲着剑柄,数名披甲的侍卫慢慢地靠了上来,武器已经被拔了出来。老板往后退了一步,右手仍然抓着西瓜刀,左手已经够到了弯刀的刀柄。穆法沙提着弯刀冲了出来,站在了父亲的身边。
敌人很强大,人数很多,领头的还是本地伯爵的女儿,无论怎么看,他们都没有胜利的希望。再说,就算是能杀出一条血路,那又能如何呢?他们可没有异乡人的本事,没办法以一敌百。
但是即便这样,他们也不会束手就擒。
娜梅丽亚玩味地看着想要负隅顽抗的父子俩,轻笑道:“放轻松些,我并没有想要杀你们,反而是有好事。穆法沙,你叫穆法沙是吧?”
“是!”
穆法沙被她的笑容所吸引,忍不住地多看了几眼,但是随即就反应过来,他握紧了手中的弯刀,挺直了胸膛,说道:“我就是穆法沙!”
娜梅丽亚见对方的耳朵都有些红了,不由得发出了银铃般的笑声,“穆法沙,你愿意作为我的侍从吗?要是立下了功劳,说不定以后会被封为骑士哦!”
多恩这边并不是没有骑士,但是跟维斯特洛的其他地方有些不一样。成为骑士,那就是成了最低级的贵族,是阶层上的重大提升。娜梅丽亚给出了这么好的条件,穆法沙却只是转头看了看父亲,显得有些不知所措的样子。
老板握着西瓜刀沉默了一会,问道:“如果我们拒绝会怎么样?”
“如果你们拒绝,那就只能用你们的鲜血来洗刷多恩人的耻辱了。”娜梅丽亚站了起来,“我想,你们应该不会这么笨才对。”
老板瞟了一眼自己的儿子,道:“穆法沙,你想要去当侍从吗?”
“我......我不知道!”
娜梅丽亚的面上露出惊讶的神色,“给我当侍从,岂不是要好过在这里卖西瓜?我知道你们这些水果商人,每天早上天不亮就要起来去沙地里面,运到城里来之后,一个西瓜也赚不了几个铜板。要是没人来买,西瓜最后也都只能拿去喂牲口。但是如果做了我的侍从,那情况就不一样了。你只要每天做一些轻松的活,就能拿到一大笔钱,而且我还会派人在城外给你们划分田地,作为向我效忠的报酬。”
老板依旧以沉默来应对,穆法沙却是脱口道:“那我们家的地还要不要交税?”
“我是乌勒伯爵唯一的女儿,做了我的侍从,当然是不需要交税的!”
穆法沙将弯刀放了下去,“那我愿意做你的侍从。”
第九十二章 崔斯特
第九十二章崔斯特
“你选了一名水果商的儿子当侍从,还许诺免去他家庭所拥有的土地的税款,我的侄女,你可真是翼个大方而又好心肠的人!”
乌里克*乌勒的话语中充满了嘲讽的意味,“莫不是你看上了那个男孩?”
是的,穆法沙还只能算是一个男孩。娜梅丽亚想道:但是他可能会很有用处。
哈曼*乌勒也表达了他的不满,“娜梅丽亚,你可知道贵族们家中有多少孩子?又有多少私生子?”
“很多。”
“非常多!”哈曼挥舞了一下手臂,“他们的私生子成群,却都被冠上了沙德的姓氏。那些人,那些不能继承爵位的孩子和私生子比天上的星辰更多!而你,我的女儿,却任命了一个水果商人的儿子当侍从!你难道不知道,这样的行为会让人们憎恨你吗?”
我知道,这些我都知道。父亲,我怎么会不知道呢?但是我有我的理由。
“陈在离开之前,对我说了几个预言。”
哈曼和乌里克都警觉起来,“巫师的预言?之前你怎么不说?好吧,不要将它说出来,否则就会变成真的了。”
娜梅丽亚转头望向了自己的姐姐,乌勒伯爵的私生女,艾拉莉亚,“其中有一个预言是和奥伯伦亲王有关的。”
艾拉莉亚*沙德是奥伯伦亲王的最后一位情妇,她为那位“红毒蛇”剩下了四个女儿。“和奥伯伦亲王有关的预言?”艾拉莉亚发出了意义不明的笑声,“是说他会找另外一个情人吗?亲王喜欢漂亮的女人,也喜欢漂亮的男人,这是所有人都知道的事情。”
“不,陈预言奥伯伦亲王如果去了君临城,将会死在那里。”
艾拉莉亚冷笑起来,“人总是会死的,但是亲王绝不可能死在君临,只会死在某个女人的肚皮上,或许就是在妓院里面。”
也有可能是在男孩的肚皮上,奥伯伦*马尔泰对男人和女人都感兴趣的话题在多恩广为传颂。娜梅丽亚知道这件事情,也知道艾拉莉亚是在嫉恨自己。自己继承了乌勒家族的姓氏,而她和她的女儿都只能在名字后面加上“沙德”这两个字。
娜梅丽亚没再理会自己的姐姐,转头对父亲乌勒伯爵道:“除了关于奥伯伦亲王的事情之外,陈还说了另外一个预言。”
“我觉得预言都只不过是谎言而已,”艾拉莉亚道:“巫师们作出各种各样的预言,那些失败的错误的预言被人遗忘,偶然说中了的却会被世人传唱。况且预言都是模棱两可的,想要怎么解读都可以。”
嫉妒使你失去了应有的理智,娜梅丽亚继续无视了年纪足以做她母亲的姐姐,道:“另外一个预言是龙石岛的史坦尼斯会带着他的军队在风息堡附近登陆,在杀死了蓝礼之后才会北上去攻击君临城。但是在最后关头,兰尼斯特家的泰温公爵带兵返回了君临,粉碎了史坦尼斯的野心。”
这个预言没有任何模棱两可的地方,比上一个预言更清晰。娜梅丽亚对父亲道:“现在君临那边有传言说乔弗里不是劳勃国王的儿子,而是王后和她的弟弟通奸的产物。我们这里都得到了消息,蓝礼和史坦尼斯不可能不知道,他们肯定会起兵的!”
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和蓝礼*拜拉席恩都是已故国王劳勃的亲弟弟,他们要是知道了乔弗里身上没有流着拜拉席恩家族的血液,肯定是不会放过这样的机会。北面的史塔克家已经带着北方人挑起了战火,君临空虚,以风暴王国的军队北上,就能将整个维斯特洛都收入囊中。
面对这样的大好机会,自诩为英雄好汉的人,都是不会放过的吧。
哈曼制止了还想要说些什么的艾拉莉亚,沉思了一会,道:“艾拉莉亚,你去通知奥伯伦亲王,劝他最近不要去君临。娜梅丽亚,你立刻带人去寻找陈!”
多恩王国的南边是气候严酷的沙漠,北面则是连绵的山脉。不好说大山中和沙漠上哪个环境更加糟糕,或者两者一样更糟糕也说不定。异乡人在狱门堡杀害了多恩贵族的消息很快就随着渡鸦的往来传遍了整个多恩,这种专门用来传递消息的鸟儿虽然没有无线电和有线电那么方便和快捷,也要比最快的马匹还快。
当陈诚离开了硫磺河继续北上的时候,就碰到了许多的赏金猎人和贵族私兵。那些人都是为了他的首级而来,至于原因,或是出于荣誉,想要让世人传唱的功绩;或是为了赏金,杀了那么多人,陈诚的人头现在可是很值钱!
“哒哒哒”,又是三名骑手出现在了陈诚的面前。“喂,你就是那个在狱门堡杀人了的巫师?”
“大概是我。”陈诚望着对方,觉得的自己可能需要改变一下策略,不然的话,就只能一路杀到绝境长城去了。他是想要体验一下这个海世界的风土人情,并且还想要找到一些超凡力量来进行研究。
骑手们一起抽出弯刀,“是你就好,记住了,杀你的是........”
“嗤,嗤”,两道“传冲烈波”飚出,将马背上的两名骑手拦腰斩断。剩下的那人愣了一愣,正待有所反应,眉心一痛,然后他的整个世界就陷入到了黑暗之中。
“杂鱼就要有杂鱼的觉悟,不要想着能够有名字。”
陈诚冲着受惊跑开的三匹马吹了声口哨,马儿就停了下来,它们用一边的眼睛打量着他,鼻子里喷着热气,然后小心翼翼地靠近了过来。它们来到跟前后,确定了没有危险,就用大大的脑袋往他的身上蹭。
“好啦,知道你们渴了,那就给你们喝点水吧。”
陈诚取出了石槽,将一桶清水倒了进去。三匹马儿挤在一起,痛饮石槽中的清水。“三马食槽”?他觉得这是一个奇怪的兆头。但是曹操早就死了很多年了,连司马懿和他的几个兄弟也都死了,应该是跟他们没关系。
马儿喝饱了水,又吃了一些大豆,显得越发的亲热。他将身上的衣服换下,身体渐渐地变了形状,不再是那种高大白皙的模样。他的皮肤变得黝黑,身材在多恩人中算是高大,却也并不突出。
或许有一天他会在这个世界放手大杀特杀,但不是现在。
换上了多恩人的衣袍,跨上了两柄弯刀,陈诚骑着一匹马,另外两匹马跟在他的身后。慢慢地走出了二十里,又碰到了几个赏金猎人,或者说是游侠。
“喂,那边的朋友,你见到一个高高大大,皮肤很白的巫师没有?”
陈诚用熟练的多恩话答道:“朋友,我看到的除了黄沙和砂砾之外,就只有沙蛇和蝎子。不过在来的路上倒是见到了一些血迹,不知道是不是跟你们要找的人有关。”
对面的骑手有些狐疑地打量了陈诚一番,然后走开了。这样情况连续碰到了好几次,甚至有一次还遇上了多恩王国的正规军。当上千骑兵在沙漠中狂奔的时候,扬起的沙尘隔得老远就能看到。陈诚早就将道路给让了出来,然后目送着那些身手矫健的勇士们远去。
没有一个人怀疑他的身份,这么一个皮肤黝黑的家伙,怎么可能是那个传说中的白皮肤巫师呢?这种黑色,是经常在烈日底下暴晒的结果。除了一些贵族之外,大部分的多恩人都是这种模样。
变身之后,陈诚施施然地穿过了数百里的路程,到达了多恩中部的天及城。这里是多恩王国的重要军事据点,在天及城的北方,有着一条进出多恩的重要通道:亲王隘口。历来外敌入侵,或是多恩人打出去,要么走亲王隘口,要么走东面的骨路。
当兵力数量够多的时候,肯定还是两路齐发。相比于骨路,亲王隘口的地势更加险要。因此天及城的防备并不算太严密,比不上在山峦另一侧的伊伦伍德城。当陈诚来到天及城门口的时候,把守城门的士兵收取了入城费,并问道:“你是谁?”
陈诚拍着腰间的两柄弯刀,说道:“你可以叫我崔斯特。”
“崔斯特?”卫兵没有听说过这个名字,但是看着陈诚精明强干的模样和他腰间的双刀,本能地就觉得这是一个不好惹的人,“崔斯特,你从哪里来?要往哪里去?”
“我从阳戟城来,想要去君临。”陈诚做出骄傲的神态,“我要叫那些北方佬知道,双刀流才是这个世界上最厉害的!”
在北境王国的人看来,颈泽以南的都叫南方人。在绝境长城以北的野人看来,长城南边的都是南方佬。但是在多恩人看来,大山那边的人都是北方人,只有他们多恩人才是南方人。
卫兵笑了起来,说道:“现在君临可不太平,听说那边已经连续死了好几个大人物了,你这个时候过去,小心送了性命!”
“放心,这个世界上能够杀我的人还没有生出来!”
“呵呵,好大的口气,你以为自己是雷加王子,还是劳勃国王?”卫兵哈哈大笑起来,以为这又是一个满脑子想着出人头地的傻瓜。在多恩,仗着自己会一些武艺和用毒功夫,就想要一夜成名的人有很多。
那些人每年从天及城这边出去,想要在君临博取富贵,但是大多是从此就没了消息,只有极少数的人能够带着黄金和荣耀回到故乡。
第九十三章 火法师
天及城是佛勒家族的居城,他们保有亲王隘口守护的头衔。,与伊伦伍德家族并列,是马泰尔家族以下最强大的封臣。
佛勒家族为先民的后代,是多恩古时最尊贵、势力最庞大的小王之一。佛勒族人在亲王隘口的多石山坡上建立了自己的居城天及城。在洛伊拿战士女王娜梅莉亚与莫尔斯·马泰尔合作统一多恩前,他们是仅存的多恩六王之一。称王时期,佛勒家族的头衔为“天与石之王”、“天及城领主”及“宽道之主”。
洛伊拿人与马泰尔家族联合统一多恩时,佛勒家族曾与他们对抗。最后一位“天与石之王”加里森·佛勒被他们击败,放逐到绝境长城,佛勒家族结束称王。此后,佛勒家族与马泰尔结盟,联手扳倒了当时最强大的多恩君王伊伦伍德家族,自此佛勒家族与伊伦伍德素有龃龉。
陈诚在天及城休息了两天,像是个多恩人那样到处逛了逛。佛勒家族是多恩亲王马尔泰以下的第一等诸侯,实力强大,更在狱门堡的乌勒家族之上。“卑鄙的外乡人”在狱门堡欠下累累血债的事情已经在多恩传开了,天及城这边也能听到有人在讨论这件事情。
有人绘声绘色地描述着那个白皮肤巫师的事情,“他身高三米,腰围也是三米........”
“等等,”陈诚打断了那个人,“身高三米,腰围也是三米,那不就是一个球形或者是方形的了?”
被打断了话的那人很是不满,训斥道:“你懂什么?就是因为这样,所以那个异乡人才会被称作是魔鬼!”
“就算是魔鬼,我也不怕!”陈诚拍了拍腰间的两柄弯刀,大声地道:“要是那个异乡人敢出现在这里,我崔斯特一定会斩下他的狗头!”
“崔斯特?这人是谁?”
“没听说过啊!”
“一个想要出人头地的傻瓜而已!”
这个世界没有报纸,没有电视,所有的信息传递都是靠着书本,纸张,或是口口相传。在传递的过程中,事情很快就变得面目全非。陈诚一边吃着瓜,一边和众人一起对“异乡人”的邪恶表示了惊叹,不时还会插上两句,觉得好不快活。
一个人安安静静地看书当然是很好的,但是混迹于市井之中未必就没有乐趣了。
吃瓜吃到饱之后,陈诚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大笑着叫道:“好,我崔斯特这就先去和妖精们大战三百回合,等白皮肤的魔鬼来了,再用我的两柄弯刀砍死他!”
他伸手在腰间一摸,脸上的表情顿时凝固了,像是被美杜莎直视了一般。边上就有人戏谑地道:“怎么了?你不是说要去逛窑子的吗?”
陈诚发出了更加洪亮的声音,“哪个混蛋把我的钱包给偷走了?”
附近的几个多恩人互相看了看,脸上都是露出了微笑。这种从乡下来的傻小子是最好的肥羊,不偷他偷谁?
陈诚其实早就发现了有人把他的钱包给摸走了,得手后的窃贼早就溜走了,根本就不在现场。但是演戏要演全套,所以他瞪大了眼睛,愤怒地一个个看过去。
“看什么看?想打架是不是?”
“来来来,你在我身上搜搜看,要是发现了你的钱包,任由你处置。要是没有找到......”
最终,陈诚发泄了一番怒气,还是只能悻悻地开了。望着“崔斯特”狼狈离开的样子,人群中响起了一阵哄笑的声音,空气中充满了快活的气氛。不久之后,“双刀崔斯特”这个名字也被一些人所知晓,据说那个傻瓜在被偷了钱包之后,跟着一个商队出了亲王隘口,去了高庭。
在“崔斯特”离开之后,刚开始的两天还有人说起他,每次都会引来一阵嘲笑。但是渐渐地,大家就不再提他的。到了一个月之后,“崔斯特?哦,好像是有过这么一个人。”
【丹妮莉丝】
即便戴着王冠,我仍旧是个乞丐,丹妮心想,我是世间最为闪亮耀眼的乞丐,但终究是个乞丐。她痛恨这事实,想必哥哥当年也感同身受。他这么多年来,在篡夺者的杀手追杀下,从一座城市逃到另一座城市,一边向各位总督、大君和商界巨贾乞求援助,甚至靠谄媚奉承换取食物。他一定知道他们是如何瞧不起他,难怪会变得如此暴躁,如此难以亲近,最后终于被逼疯了。假如我放任自流,也会是这个下场。她内心的一部分只想带她的人民回到维斯·托罗若,重建那座死城。不,那等于失败。我有韦赛里斯所不具备的东西。我有龙。有了龙,一切皆已改变。
她抚摸雷哥。绿龙并拢嘴巴,轻轻地咬住她的手。车外,巨大的城市鼓噪沸腾骚动,无数声响汇合成一个低沉的声音,仿佛汹涌的海涛。
“让路!你们这些奶人给龙之母让路!”乔戈大喊,魁尔斯人移向两边,其实只是要避开拉车的牛,而非因为他的喊叫。透过摇曳的帘幔,丹妮瞥见乔戈跨着灰色战马,不时扬起她送他的银柄长鞭抽打牛。阿戈守在舆车一边,拉卡洛则在队伍后面骑行,负责查看人群,预防危险。
今天,她把乔拉爵士留在住处,守卫其余的龙;被放逐的骑士打从一开始便反对这个愚蠢的计划。他不信任任何人,她寻思,不无道理。
丹妮举起高脚杯喝酒,雷哥嗅了嗅酒,将头缩回来,嘶嘶叫喊。“您的龙鼻子不错。”札罗抹抹嘴唇。“这酒很普通。据说在玉海对面,有一种金色葡萄酒,口味之佳,只需呷上一小口,其他的酒喝起来便像醋一样。让我们乘坐我的豪华游艇去寻访吧,就我们俩。”
“世上最好的葡萄酒产自青亭岛,”丹妮宣布。她记得雷德温伯爵曾为父亲跟篡夺者战斗,属于少数到最后仍保持忠诚的人。他也会为我而战吗?许多年过去了,什么都无法确定。“和我一起去青亭岛吧,札罗,去尝尝最美妙的佳酿。但我们得坐战舰去,而不是游艇。”
“我没有战舰。战争对贸易不利。我告诉过您许多次了,札罗*赞旺*达梭斯是个和平主义者。”
札罗*赞旺*达梭斯是个拜金主义者,她想,但他的金钱可以为我买到需要的船只和战士。“我又没让你拿剑,只是想借你的船。”
他微微一笑。“没错,商船我是有几条,但谁能说清明天又有多少呢?或许此刻就有一艘船遭遇夏日之海的暴风雨,正在沉没呢。等到明天,另一艘也许会撞上海盗,因而葬身海底。再下一天呢,我的某位船长或许会觊觎舱中的财富,起了“这些都属于我”的念头。这些呐,都是做生意的风险。您瞧瞧,我们聊得越久,我拥有的船就可能逐渐减少。我每时每刻都在变穷。”
“把船借给我,我保证让你连本带利地收回来。”
“嫁给我吧,璀璨之光,扬起我心中的风帆。我想着您的美,夜夜无眠。”
丹妮微笑。札罗动人的感情宣言令她感到有趣,但他的言行并不一致。乔拉爵士扶她上车时,视线几乎无法从她裸露的一侧胸脯移开,但札罗即便在如此狭窄的空间里,也根本不在意她的身体。她还发现无数的漂亮男孩聚集在这位巨商身边,穿着薄薄的丝绸在他的宫殿里来来去去。“你说得真动听,但我听出你的言外之意又是一个‘不’字。”
“您说的铁椅子听起来又冷又硬,简直是个怪物,一想到那些参差不齐的尖刺划破您可爱的肌肤,我就心疼得无法忍受。”札罗鼻子上的珠宝让他看上去像只光彩夺目的怪鸟。他摆了摆修长雅致的手指,以示否定。
“就把这里当做您的王国吧,最最高贵的王后,让我成为您的国王。如果您喜欢,我会送你一个纯金的王座。如果您厌倦了魁尔斯,我们可以周游玉海,去夷地旅行,寻找诗人口中的梦中之城,用死人的头颅啜饮智慧的美酒。”
“我要航向维斯特洛,用篡夺者的头颅啜饮复仇之酒。”她挠挠雷哥的眼袋,它翠绿的翅膀稍稍展开,搅动舆车里静止的空气。
一滴晶莹的泪珠在札罗*赞旺*达梭斯脸上滑落。“没有什么可以改变您的狂热吗?”
“没有,”她说,希望自己有听起来那么坚定。“如果十三巨子每位借给我十艘船——”
“您就会有一百三十艘船,却没有驾驶的船员。您的正义对魁尔斯人而言毫无意义,我的水手们凭什么要关心在世界边缘的某个王国,由谁坐上王座呢?”
“我会付钱让他们关心。”
“哪儿来的钱?我可爱的天堂之星?”
“用寻访者送的钱。”
“您可以试试,”札罗承认,“但您需要买到许多关心,代价可是不菲。再说了,我慷慨的程度已经让整个魁尔斯笑话我败家了,而您需要的钱将远远多于当下的支出。”
“如果十三巨子不肯帮我,或许我该请求香料公会或者碧玺兄弟会?”
札罗懒洋洋地耸耸肩。“除了恭维和谎言,他们什么也不会给您。香料公会由伪君子和吹牛大王当家,而兄弟会里全是海盗。”、
“看来,我不得不听从伺悱雅*菩厉,去找男巫们帮忙了。”
巨商猛地坐直身子。“悱雅*菩厉是个蓝嘴唇的家伙!蓝嘴唇只吐得出谎言,这句俗话千真万确,请相信爱您的人吧。男巫是一群难以相处的怪物,他们从尘土和阴影中摄取养分。他们能给您的只有虚无,因为他们一无所有。”
“如果我的朋友札罗*赞旺*达梭斯能满足我的需求,我怎会想到寻求男巫的帮助呢?”
“我已经把我的家和我的心都给了您,难道您都不在意么?我给了您香水和石榴,翻筋斗的猴子和吐信的蛇,神像的.头颅和恶魔的脚,还有来自失落的瓦雷利亚的卷轴。我还送了您这顶黑檀木与黄金制成的舆车,外加一对相匹配的公牛,一头白如象牙,一头黑如乌玉,犄角上都镶嵌着珠宝。”
“不错,”丹妮道。“但我想要的是船只和士兵。”
“绝代佳人呀,我不是给了您一支军队吗?一千名骑士,每一个都穿着闪亮的铠甲。”
铠甲由金银制成,骑士则是翡翠、绿宝石、玛瑙、碧玺、琥珀、蛋白石和紫水晶,每一个都有她小指头那么高。“一千名可爱的骑土,”她说,“却不能让敌人畏惧。公牛也无法载我渡海,我——为何停下?”公牛放慢了脚步。
舆车猛地停下。“卡丽熙,”阿戈隔着帘子喊。丹妮单肘支撑,斜倚着探出头。他们已在集市边沿,前方的道路被一堵厚实的人墙挡住。“他们在看什么?”
乔戈骑回到她面前。“一个火法师,卡丽熙。”
“我也想看。”
“没问题。”
多斯拉克人向下伸手让她握住,随即将她拉上自己的马,并让她坐在前面,如此她的视线就能越过人群。只见火法师凭空召唤出一道火梯,不断摇曳盘旋的橙红火梯直直地伸向高处格子状的天花板,底下却没有任何支撑。
第九十四章 小丑
丹妮莉丝注意到大多数观众都不是本城人:下船的水手,旅行商队的商人,来自红色荒原满身尘土的人们,四处流浪的士兵、手艺人和奴隶贩子。乔戈将一只手滑到她腰间,把身子贴近。“奶人都刻意避着他,卡丽熙,看到那个戴毡帽的女孩吗?就在那儿,那个胖祭司后面,她是个.........’”
“..........扒手,”丹妮莉丝替他说完。她可不是娇生惯养、没见过世面的贵族小姐。随着哥哥为躲避篡夺者雇来的杀手而四处流亡的岁月里,她曾在自由贸易城邦的街道上见过许多扒手。
法师不断比划,双臂大幅度摆动,催促火焰越升越高。观众们都伸长了脖子抬起头,扒手们则在人群中挤来挤去,掌中暗藏小刀。他们一手麻利地窃走大量钱财,而另一手向上指指点点。.
等剧烈燃烧的梯子达到四十尺高,魔法师往前一跃,像猴子一样沿着它两手交替地迅捷攀爬,每跨过一阶,那一阶就在脚后消散,只余一缕银色的烟。当他爬到顶端,人梯都消失得无影无踪。
“不错的把戏,”乔戈忍不住赞叹。
“不是把戏,”一个女人用通用语说。
丹妮莉丝之前没注意到魁晰在人群中,但她就站在那儿,水汪汪的眼睛在一成不变的红漆面具下闪动。“您这话什么意思,夫人?”
“半年之前,此人连用龙晶生火都不行,他只会一些火药和野火的雕虫小技,充其量只能吸引几个无知的愚人围观,好让他的扒手们有活可干。他可以走过炽热的炭,或是让燃烧的玫瑰在空中盛开,但绝不会期望攀上一条火梯,就像普通渔民不会期望在网中捕到海怪。”
丹妮莉丝不安地望向刚才梯子所在的地方。现在连烟都消失了,人群正在散去,各忙各的去。当然,不久之后许多人就会发现自己的钱包已经空空如也。“那现在呢?”
“现在他的力量增强了,卡丽熙,这是因为你的缘故。”
“我?”她大笑起来。“怎么可能?”
那女人走过来,两根手指搭在丹妮手腕上。“你是龙之母,不是吗?”
“她当然是,黯影之子不可碰她。”乔戈用鞭柄将魁晰的手指拨开。
那女人后退一步。“你必须赶快离开这座城市,丹妮莉丝*坦格利安,否则就走不了了。”
手腕上魁晰碰过的地方有些刺痛。“你要我去哪里?”她问。
“要去北方,你必须南行。要达西境,你必须往东。若要前进,你必须后退。若要光明,你必须通过阴影。”
亚夏,丹妮莉丝心想,她要我去亚夏。“亚夏人会给我军队吗?”她问。“在亚夏我能得到金钱吗?那儿有船吗?亚夏有什么东西是我在魁尔斯找不到的?”
“真相。”戴面具的女人回答,接着她鞠了一躬,消失在人群中。
拉卡洛从他下垂的黑胡子后面轻蔑地哼了一声,“卡丽熙,一个人宁肯吞下蝎子也好过相信黯影之子。他们不敢在日光下现出自己的脸。大家都知道。”
“大家都知道,”阿戈赞同。
札罗*赞旺*达梭斯靠在垫子上把他们的整个对话都看在眼里。等丹妮爬回舆车,坐到他身边,他说:“你的野蛮人有他们所不自知的智慧。亚夏人所能提供的‘真相’会让你哭笑不得。”
他又塞给她一杯酒,一路上谈论爱情与**之类的无聊话题,直到回到他的宅邸。
【亲王隘口】
陈诚依旧打扮成了一个多恩人的模样,他将两匹马收了起来,只留下了一匹白色的公马当做坐骑。现在他混在了一个前往高庭的商队之中,以雇佣兵的形势。因为他过往没有任何的名气,商队的首领不愿意给他很多佣金。软磨硬泡和了好久,得到的价格是一天一个铜板,另外还会给他一些草料,除此之外,就什么都没有了。
“崔斯特”愁眉苦脸地扳着手指算了好一会,最终答应了这个价格。好歹一天一个铜板呢,到高庭要二十天的时间,这不就是赚了二十个铜板?
商队离开了天及城向北,正要通过亲王隘口。首领是个大胡子,他大声地呼喊,让各人小心照看牲口,检查绑货物的绳索是否牢靠,免得在通过隘口的时候出了岔子。陈诚是个被雇佣的流浪武士,他浑身上下除了两把刀之外就什么都没有。因此在别人忙着检查马车和牲口的时候,他可以很轻松地待在一边查看亲王隘口周围的地形。
亲王隘口在历史上也被称作是大山口,位于赤红山脉之中,是从河湾地和风暴地前往多恩的重要路上通道。这里的地势十分险要,但还没有到绝境天险的地步,在乔弗里继承了国王的位置之后,提里昂*兰尼斯特,也就是“小恶魔”,要求道朗·马泰尔派出他的军队据守在亲王隘口,以确保边疆地领主按兵不动,作为弥赛菈·拜拉席恩和崔斯丹·马泰尔政治婚姻的一部分。
道朗·马泰尔亲王保证只要弥赛菈安全抵达阳戟城,他会让他的封臣在隘口驻守。因此隘口上明显能到看很多士兵正在加固防御工事,他们在山顶上用木头和石块修筑起堡垒,将强弩和石头安放在上面,准备迎击不请自来的敌人,如果有的话。
现在维斯特洛大陆上有了好几个自称是国王的家伙,君临的乔弗里,龙石岛的史坦尼斯,风暴地的蓝礼,北境王国的罗柏*史塔克,绝境长城外面的曼斯,还有铁群岛的巴隆*葛雷乔伊,这些人都自称为国王,眼见得就是又一场席卷天下的大乱。
咦,这样一数,不是有六个国王了吗?但是陈诚记得对这一个时间段的描述是“五王之战”来着,难道是没把那位塞外的野人之王算进去?嗨,四大天王有五个也是惯例了。
多恩亲王还没下定决心加入哪一方,但是几十年的经验告诉他,先得将边境上的防御做好,然后才能有机会去做别的事情。而且说实话,在维斯特洛的几个王国里面,多恩的军队数量是最少的。
陈诚注视着那些防御设施,下意识地就想到如果是自己带兵来进攻应该怎么打,但是随即又不禁哑然失笑。他现在又不带兵了,管这么多的事情干什么呢?
“嘿,崔斯特,过来帮把手!”
正在推车的几人大叫道:“轮子陷到坑里面去了!”
陈诚从马背上跳下,走了过去,问道:“好好的,怎么会有坑呢?”
“不知道,这好像也没下雨啊,”正在推车的中的某人骂咧咧地道:“莫非是哪个死太监挖的坑?要挖就挖在没人的地方去啊,这里是大路,人来人往的,这是要坑多少人?”
有同伴大笑起来,“说不定那厮就是想要多坑几个人呢?”
陈诚将手搭在了马车上,大喊道:“先不要管坑人的事情了,大家一起使劲啊,走你!”
众人一起使劲,将车轮从坑里面抬了出来。“砰!”车身一震,几个商人冲着前面大喊道:“弄出来了,可以走了!崔斯特,你还在那里干什么?”
“哦,你们先走,我把坑填上了就来!”
“那你快点啊!”
商队渐行渐远,几人议论的声音远远地传来。“又不是他挖的坑,他干嘛要去填?”
“大约,是因为他的脑子不太好使吧。”
“脑子不太好使?你怎么知道?”
“嘿嘿,要是脑子好使,怎么会答应一天一个铜板的佣金呢?”
“哈哈哈,说的也是,这年头,就算是养条狗,一天吃的也不止一个铜板啊。”
“人跟狗还是不一样的,狗饿了是会回来的,但是人要是走了,就不会回来了。”
“要是回来了呢?”
“回来的一定是狗。”
议论的声音渐渐远去,陈诚充耳不闻,他搬了一些石块放到坑里面,然后填了一些泥土,虽然还是有些不平,但是好歹不会再把车轮陷进去了。将坑填上之后,陈诚快马加鞭地追上了商队,商队中的人以口哨和笑声来欢迎他,“哈哈,崔斯特你来的挺快啊!”
“那是,”陈诚在马背上挺起了胸膛,“我可是有名的快,以前我在阳戟城那边有一条小船,经常驾着它出海打渔。”
阳戟城在绿血河的尽头,坐落在大海边上,是多恩王国现在的都城所在。
“后来呢?你为什么不打渔了?”有人问道:“为什么要改行当雇佣兵了?”
陈诚昂起头,骄傲地道:“我不是说了吗?我可是快的很,那条船很快就沉了啊!”
商队中先是一震沉默,然后爆笑起来,有个正在将水囊中的水往嘴里倒的人一下子没忍住,口里的水从鼻子里面喷了出来。
“咳咳....该死......咳咳........崔斯特,你是想笑死我,然后继承我的马匹和货物吗?”
喝水呛到气管里去了的那位大笑道:“你还是不要当佣兵了,还是去当小丑吧!”
陈诚坐在马背上,笑道:“当小丑也不是不行啊,只要君临的人肯给钱就好。赚钱嘛,不寒碜,当小丑还不是一样的赚钱?”
商队中顿时嘘声大作,一般来说,多恩人是宁愿去当强盗,也都不愿意去当小丑的。像“崔斯特”这样没志气的家伙,立刻就遭到了大家的鄙视。
第九十五章 路途
第九十五章路途
过了亲王隘口,离的最近的就是夜歌城,这里是风暴王国的多恩边疆地。如果要去高庭,那么就要往西走,如果要去君临,那么就要往东走。商队是要去高庭的,而陈诚则是要去君临,因此双方就在城外分开了。
商队首领数了二十个铜板给“崔斯特”,说道:“虽然没有二十天,还是给你二十个子儿。要是在君临混不下去,就去天及城找我。”
陈诚将铜板揣进怀里,大笑道:“凭着我这两把双刀,难道还不能在君临混出个名堂来?”
说罢,他一提缰绳,大声道:“驾!”马儿扬起四蹄,欢快地向着东北方向去了。这么一颠簸,好些个铜板就从他怀里掉了出来,落在了地面上。商队中的一些人哈哈大笑起来,有人在后面大叫道:“崔斯特,你的钱掉了!”
陈诚头也不回地大声道:“你的钱才掉了!”
“真的,这次没骗你........”
望着绝尘而去的“崔斯特”,商队中的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觉得事情似乎有什么地方不对劲的样子,但是究竟哪里不对,他们又说不上来。商队老板上前去,将跌落地上的铜板捡了起来,不多不少,恰好九枚。
“九铜板........王?”
九铜板王之战是在伊耿*坦格利安五世末期,由九位不法之徒、放逐者、海盗与佣兵团长挑起的,他们在争议之地一株称为“王冠之树”下聚会结盟,发誓帮助彼此实现野心。
消息很快便传回七大王国,宫廷大部份人认为他们不过是跳梁小丑,不足为患,“矮个”邓肯王子更打诨说,“九个王冠只卖九个铜板”,因此令九人团从此被称为“九铜板王”。许多人相信自由贸易城邦有足够实力解决他们,不过伊耿五世也作了一些准备,以免马里斯·黑火与他的盟友攻打七大王国。
商队的首领捏着手中的九个铜板,望着远处“崔斯特”的背影,陷入到了迷茫之中。那个使双刀的家伙,真的只是一个容易令人发笑的乡下小子吗?
他愣了一会,随即就醒悟过来,管他是不是小丑呢,咱们还是先赶往高庭,将货物卖个好价钱,然后在妓院里好好地快活一番才是正理!
陈诚恢复了孤身一人,骑着一匹马就向着北方而去。他的手中有在天及城买的地图,上面标注了君临的大致位置。不过这份画在羊皮上的地图的精度很糟糕,比例也完全不对,要是按照这份地图赶路,估计不知道要走到什么地方去。
因此,地图只能当做是参考,不能完全信赖。
过了夜歌城之后,是一片广袤的平原,这里常年开着鲜花,树上挂着累累果实。道路的两旁可以见到许多村庄和城堡,身体甲胄的骑士们经常会在道路上往来,显得很紧张的样子。
除了商队在行动之外,还不时能够看到军队在开拔。
也有很多像他这样孤身一人的流浪武士,三五成群,都带着武器,有的人有马,有的人无马,不少人兴高采烈。陈诚骑在马背上,在泥泞的道路上慢慢行走。路边的树林里面,有三个衣衫褴褛的人正在烤着食物。
“嗨,那边的朋友,既然在途中遇到了,何不下来一起吃点东西?”转动烤架的男子提高了音量,喊道:“这是我们打到的猎物,刚刚烤熟!”
陈诚想了想,下了马背,往道路下面走去。那匹马跟着他的身后,慢吞吞地跟了上来。
“看来我今天的运气不错,”他笑着道:“碰等到了三个热情的好心人。”
“你是多恩人?”
“是啊,我的船沉了,所以出来碰碰运气,看能不能为我的刀找到一个合适的买家。”陈诚从怀抱里摸出来了一块黑面包,分给了三个坐在地上的人。这三人身上的衣服沾满了灰尘和泥土,他们将手在邋遢的衣服上擦了擦,然后接过面包啃了起来。
“你们呢?我看你们都有马,也都有武器。是强盗还是佣兵?”
烤肉的那人将面包咽下,说道:“强盗跟佣兵不是一回事吗?我们准备住投奔蓝礼大人,你要不要跟我们一起去?”
“蓝礼?”
“蓝礼*拜拉席恩,风息堡的领主,现在他已经自称为国王,正在召集军队,有很多雇佣兵也去投奔他,以期得获取金钱的回报。要是运气够好,立下了更大的功劳,说不定我们也能成为骑士呢。”
“你们都是要去投奔蓝礼的吗?难道就没有人想要去投靠史坦尼斯?”
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和蓝礼*拜拉席恩都是劳勃的弟弟,史坦尼斯是老二,蓝礼则是老三。
听到陈诚的问话,边上的三个人都一起笑了起来,“哦,七神在上,还是饶了我们吧。史坦尼斯那个怪物,只会把我们吊死在树上。”
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向来沉默寡言,有着众所周知的正义感,绝不会做出任何让步,以冷酷无情而著称。雇佣兵和强盗就没有不违反法律的,在这个到森林里砍柴和打猎就要被砍下手掌的时代,底层的百姓们都是活的战战兢兢。
他们这些人要是去了史坦尼斯那里,绝对得不到想要的东西。再说,史坦尼斯在龙石岛,他们穷的要死,可没有钱买船出海。
“多恩人,跟我们一起去风息堡吧,我们跟着蓝礼大人一起去打君临,就算得不到骑士的头衔,也一定能抢到和能多东西。”
他说的是对的,雇佣兵跟强盗没什么区别,陈诚想道:这个世界的军队和官吏也是一样。
“不了,我在多恩的时候听说过一件事情,你们可能会感兴趣。”
“什么事情?”
“有一个身高三米的白色巨人做出了一个预言,他说史坦尼斯会带兵在破船湾登陆,然后会杀了蓝礼。所以我不想去风息堡,也不想投靠你们的蓝礼大人。”他拍了拍腰间的弯刀,说道:“我要去君临抢一把,你们要不要跟着过来?”
多恩人好勇斗狠,十个男人里面就有九个当过强盗,其他三人也不奇怪于他的言辞。但是他们商量了一下之后,还是拒绝了这个提议,“多恩人,我们不相信什么白色巨人的预言,我们要去风息堡!”
“那好吧,吃完这顿,咱们就各自上路。”陈诚伸手在腰间一抹,匹练似的刀光闪过,一块烤肉飞出,被他抓在了手里,“烤的正好,可以吃了。”
边上三人交换了一下眼神,然后开始分食猎物。
【魁尔斯】
丹妮莉丝回到套房,总算得到了安静。她脱下华丽的服装,换上一件宽松的紫丝袍。她的龙都有些饿了,因此她切碎一条蛇,将一块块肉放在火盆上烧烤。它们在成长,她一边看着他们狼吞虎咽、互相争夺焦黑的肉,一边想。
它们比在维斯·托罗若时重了一倍,即使如此,恐怕还要许多年它们才能长到上战场的地步。在此之前,它们还必须接受训练,否则会把我的王国化为废墟。然而,丹妮莉丝有些悲哀地想道:尽管我有坦格利安家的真龙血统,却丝毫不懂如何驯龙。
太阳西沉时,乔拉·莫尔蒙爵士来找她,“王族拒绝了您?”
“和你预测的一模一样。来,坐下,我想听听你的建议。”丹妮莉丝让他坐到自己身边的垫子上,姬琪送上一碗紫橄榄和泡在葡萄酒中的洋葱。
“您在这座城市得不到帮助,卡丽熙。”乔拉爵士用拇指和食指夹起一颗洋葱。“我一天比一天更肯定。王族们的眼光越不过魁尔斯的城墙,而札罗..........”
“他又向我求婚。”
“是的,我知道他打什么主意。”骑士皱眉时,两条浓密的黑眉在深陷的眼睛上方纠结。
“他想着我的美貌,夜夜无眠。”她大笑起来。
“恕我无礼,女王陛下,他想的是你的龙。”
“札罗向我保证,在魁尔斯,夫妻婚后可以保有各自的财产。龙是我的。”她微笑道,卓耿在大理石地板上一边跳一边拍打翅膀跑过来,想爬上她身边的垫子。
“他说的没错,只是有一点故意隐瞒。魁尔斯人有个奇特的婚俗,我的女王,在婚礼当天,妻子可以向丈夫要求一件爱的信物,不管她要求世间的何物,他都必须答应。而他也有权对她提出同样的要求,虽然只能要一件东西,但不管是什么都不能拒绝。”
“一件东西,”她重复,“不能拒绝?”
“只要一条龙,札罗*赞旺*达梭斯就能统治这座城市,但一艘船给我们的帮助却相当有限。”
丹妮一点一点地咬着洋葱,悲哀地反思男人的无信。“我们从千座之殿回来时,经过集市,”她告诉乔拉爵士,“我遇到了魁晰。”她告诉他关于火法师和火梯的事,还有戴红漆面具的女人说的话。
“我打心眼里盼望离开这座城市,”待她说完,骑士道,“但不是去亚夏。”
“那去哪里?”
“东方,”他说。
“此地离我的王国已有半个世界那么远。如果再往东,我也许永远也回不了维斯特洛。”
“如果您往西,就是拿自己的生命去冒险。”.
“坦格利安家族在自由贸易城邦有朋友,”她提醒他,“比札罗和王族更忠实的朋友。”
“如果您指的伊利里欧*摩帕提斯,我相当怀疑。只要能得到足够的利益,伊利里欧会毫不犹豫地把你卖掉,就跟卖奴隶一样。”
“我和哥哥在伊利里欧的宅子里做了半年的宾客。如果他有心出卖我们,早就动手了。”
“他的确出卖了你们,”乔拉爵士说,“他把您卖给了卓戈卡奥。”
丹妮莉丝涨红了脸。他说的是事实,但她受不了他尖刻的直白。“伊利里欧保护我们免遭篡夺者的伤害,他相信哥哥的理想。”
“伊利里欧除了伊利里欧什么都不信。贪食必然贪婪,这是一条定律,而掌权者又总是生性狡猾。伊利里欧*莫帕提斯两样都占了。您真正了解他吗?”
“他给了我龙蛋。”
他嗤之以鼻。“如果他知道它们能孵化,早坐在上面亲自孵啦[”
她情不自禁地笑了。“噢,这点我毫不怀疑,爵士。我对伊利里欧的了解比你想像的要多。当我离开他在潘托斯的宅邸,嫁给我的日和星时,的确还是个孩子,但我不聋也不瞎。而我现在也不再是孩子了。”
“就算伊利里欧如您想像,算个朋友,”骑士固执地说,“他也不够强大,无法靠一己之力助您登上王座,否则您哥哥当初也不会落得如此下场。”
“但他很富有,”她说。“也许不如札罗,却足够为我雇佣船只和人手。”
“佣兵有他们的用场,”乔拉爵士承认,“但您无法依靠自由贸易城邦的那些渣滓来赢回父亲的王座。没有东西比一支入侵的军队更能捏合一个分裂的国家。”
“我是他们真正的女王,”丹妮抗议。
“您是个陌生人,还意图带着一支连通用语也不会讲的外籍军团登上他们的海岸。维斯特洛的诸侯都不认识你,他们反而有充分的理由畏惧你、怀疑你。因此,在您启航之前,必须赢得他们的拥戴,多多少少都好。”
“对啊,如果我照你的建议去东方,又如何能赢得他们的拥戴呢?”
他吃下一颗橄榄,把果核吐到手心。“我不知道,陛下,”他承认。“但我知道您在一个地方待得越久,就越容易被敌人发现。坦格利安这个姓氏仍然让他们惧怕,以至于听说您怀了孩子,就派人来谋杀。如果他们得知您有了龙,又会怎么做呢?”
黑色的“卓耿”蜷缩在她的边上,像一块在烈日下暴晒整天的石头那么烫。林梦楚长得非常快,已经有了一头小牛犊那么大,但是还不够,这样的体型只能对付几十个杂兵。她的体内充满了火焰的力量,在北斗神拳世界中取得的力量也正在恢复,但是远远没有达到最强的水平。
北斗神拳和南斗圣拳都是为人类开发的拳法,用在龙的身上,难免会事倍功半。
雷哥和韦赛利昂正为了一块肉而争斗,用翅膀互相击打,烟雾嘶嘶地从鼻孔喷出。我桀骜不训的孩子们,丹妮莉丝一边抚摸着“卓耿”,一边心想:它们决不能受伤害。
“彗星把我领到魁尔斯,必有其目的。我本希望在这里找到我的军队,但那似乎并不可能。我不禁自问,还会有什么呢?”我很恐惧,丹妮莉丝意识到,但我必须勇敢。
“明天,你去找俳雅*菩厉。”
第九十六章 乐趣
第九十六章乐趣
和三个陌生人在道路旁共享了食物之后,陈诚继续骑着马向北边进发。他并不是很着急,事实上,他在考虑要不要去风息堡附近见证蓝礼*拜拉席恩是怎么死的。
小说版的世界里是什么情况他不清楚,在影视版的《权利的游戏》里面,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和光之王的术士梅丽珊卓交合,生下了一个影子怪物。那个影子怪物和史坦尼斯有着很像的外貌,却能够无声无息地穿过栅栏和各种各样的复杂地形,然后在无声无息之间夺去别人的性命。
听起来很厉害,实际上也很厉害。不过可惜的是,那种影子怪物一次只能杀一个人,而且每次都还需要国王的后裔之类的东西来施法,更像是巫术,而非是魔法。梅丽珊卓是侍奉光之王的法师,但是每次使用的的法术都是跟阴影,血祭有关,那个光之王与其说是代表了光明,倒不如说是黑暗的魔神更好。
或许跟着陌生人一起去风息堡会是一个更好的主意,但是他已经上路了,径直往君临城而去。魔法虽然有趣,但是他还是更想看到巨龙,哪怕是骸骨也行。等到去君临红堡下的地牢见过巨龙的骸骨之后,他就会北上绝境长城,然后去狭海对岸的布拉佛斯,游历九大自由都市,再去看看“龙之母”和她的三条龙。
最后,他还将继续向东,去供奉光之王的亚夏。在那里应该有更多的红袍法师,所以现在没必要去风息堡。让史坦尼斯用红袍巫女的恶毒法术杀死他的亲弟弟吧,狗咬狗的事情见多了,就不会觉得有趣了。
陈诚骑着越发健壮的白马继续前行,花了四天的时间在路上,然后赶到了黑港。黑港是唐德利恩家族的居城,位于多恩边疆地,地处赤红山脉北部,临近多恩,是扼守骨路,防备多恩北侵的军事要冲,同时也是清剿山匪的治安重镇。
也就是说,这里有山匪了?但是他一路行来并没有看到。
在黑港的城门之外,卫兵阻止了他入城的请求,即便是他掏出了几个铜板也不行。卫兵将铜板揣进怀抱里,然后用长矛将他逼退,“多恩人,现在要打仗了,城主大人已经下令,不许任何外地人进入城堡。”
在多恩境内的时候还不觉得,越是往北,越是能够感到战争的氛围。不过在陈诚看来,这个世界的战争艺术还比较原始,用古代中国来比喻的话,大致上还处在春秋时代,甚至还没能进入总体战的战国时代。
在维斯特洛,打仗只是贵族们的事情,百姓大多对谁来统治他们毫不在意。他们痛恨侵略者,也痛恨本地的贵族。在漫长的夏季中,乡野间和山林之中到处是食物,所以在除了多恩和北地的其他地方,到处都是盗贼,野人,或者活跃在乡村之中的兄弟会。
据说在狭海对面的自由城邦,不像是维斯特洛这样处在原始的封建时代,而是已经进入和高度发达的商业社会。如果说维斯特洛像是春秋时代的中国,那么自由城邦体系就像是希腊的城邦制度。
布拉佛斯等自由城邦中,打仗主要是靠少量的城邦军队和大量的雇佣兵。无论是维斯特洛,还是厄索斯,军事制度并没有成为一项专门的学问。好在它们的对手也一样很是糟糕,所以才能维持着动态的平衡。
没有人想要建立一个高度集权的国度,人们已经习惯了各自为政的状态。哦,这样说也不一定是对的,瓦雷利亚人倒是靠着巨龙和魔法建立起了一个庞大的帝国,并且还在缓慢地向外扩张。
如果他们继续发展下去,说不定会将整个已知的世界都吞并掉。但是瓦雷利亚已经在一场灭世浩劫中彻底毁灭了,连同他们的龙一起,只有被封在帝国边缘的坦格利安家族苟延残喘了下来。
传说中,瓦雷利亚人的统治极其残暴,其他的民族都被打成了奴隶。在那些奴隶们的血泪之中,还诞生出了千面之神这样的神明。最后瓦雷利亚在连续的火山爆发中毁灭,也不知道是单纯的运气不好,还是有神明在其中掺和了一脚。
离开了黑港,陈诚继续往北前进。这一次,他的好运似乎是光了,在路上才走了一天就碰到了麻烦。“喂,多恩人,将你的马留下,然后你可以滚了!”
马匹在什么地方都是很值钱的,即便是在那些信奉海怪的铁民严重,也是一顿分量十足的肉食。现在到处都在打仗,溃兵盗匪满地都是,他们见到了这样一匹打理的干干净净的白马,不可避免地就起了贪念。
对于这样无礼的要求,陈诚的回应是拔出了两柄弯刀,“我拒绝!”
“哈哈,一个胆敢拒绝我们的蠢货!一个多恩蠢货!”领头的秃头留着一把大胡子,露出了黄色的烂牙,“杀了他,但是不要弄坏了那匹马!”
“崩!”
箭矢从边上射来,陈诚左手一挑,弯刀和箭矢碰撞,发出清脆的声响。他用左脚在马肚子上轻轻地踢了一脚,马白就奋力地向着几个强盗冲了过去。见到他伸手挑飞箭矢,强盗们就意识到他们似乎是挑错对手了
这个多恩人虽然穷酸,但是手上的功夫着实硬朗。
“大家一起上!”
削尖了的木棍和满是豁口的长剑一起砍杀了过来,叮叮铛铛的乱响,白马从各种武器密布的网中冲了出来,在身后留下了两名被斩杀的敌人。“快跑!”强盗们是欺软怕硬的,见到敌人武艺高强,立刻就怂了,连滚带爬地跑进了边上的树林。
陈诚骑着马返回,在两个强盗的身上摸索了一会,才摸出来来几个铜板,“呸,又是两个穷鬼!”
“啪啪啪!”
远处有人鼓掌,却是一队骑兵停在了道路边上,“多恩人,你的武艺不错,有没有兴趣来军中效命?我保证你天天都能有敌人可以杀!”
陈诚跳上了马背,“不,我要去君临!”
白马扬起四蹄,向着远方奔去。“大人,要不要把他抓回来?”
身披蓝色披风的贵族军官摇了摇头,说道:“算了。你们去把那两个强盗的脑袋割下来,我们回城堡里面去。”
一个多恩人而已,犯不着多费手脚,赤红山脉的那边有的是多恩人。
过了黑港之后,又经过了一段漫长的旅程,才到达了盛夏厅。在这段路途之中,“双刀游侠”崔斯特也算是小有名声,他砍杀了好些个强盗和匪徒,以精湛的双刀技艺而闻名。用刀和剑的人不少,骑士,士兵,游侠,强盗,雇佣兵,大多都会选择这样的武器,但是用双刀的还真是少。
因为少,所以更容易出名。当他来到盛夏厅的时候,名声已经更快一步地抵达了这里。
“双刀崔斯特?”
“正是!”
骑士看了看他腰间的两柄弯刀,然后拔出了长剑,“来吧,我倒是要看看,你的双刀是不是像传说中那样快如闪电!”
陈诚看着对面士兵手持旗帜上的图案,摇了摇头,说道:“要是杀了你,会很麻烦。”
“你能杀的了我?”骑士大笑,转头喝道:“你们都可以作为见证,现在是神圣的比武,要是我被他杀了,你们就用旗帜包裹着我的尸体回去。”
“多恩人,现在你没有什么可以担心的了吧?”
“既然你这么想要去死,那我就满足你。你是要步战,还是要骑战?”
多恩人是天生的骑手,他们在马背上的技艺十分精湛。所以,骑士选择了步战。
“一个明智的选择,一个糟糕的选择。”陈诚从马背上跃下,拔刀在手。两柄弯刀上寒光闪烁,在斩杀了十多人之后,上面有了一些暗红色的纹理,那是鲜血留下的痕迹,“来吧,骑士,让我见识你的武艺。”
骑士大步上前,双手持剑,逼了上来。在一对一的决斗中,双刀是一个很糟糕的选择,单手的力量无论如何都是比不上双手的。但是他并没有披甲,这会使行动变得更加方便,在决斗中会占有一些优势?
这个不好说,游侠的剑术和战士的剑术是有很多不同之处的。边上的众人议论纷纷,为他们支持的一方寻找着各种理由。
骑士手持长剑,威风凛凛,陈诚决定给予对方应有的尊重。“来吧,不要犹豫,犹豫就会败北!”他上前一步,将一柄弯刀横在胸前,将另一柄弯刀伸出,做出挑衅的姿态。骑士果然受不得激,提剑横斩了过来。
长剑和弯刀碰撞在一起,溅射出点点火星。陈诚和多恩人交过手,用的是足以碾压这个世界北斗神拳。大石砸死蟹固然能产生一些乐趣,但是只有势均力敌的战斗才会让人觉得愉悦。至于满心欢喜,那是只有轰下更强的敌人才能得到。
弯刀收回,陈诚已经大致了解到了对方的速度和力量。那么,就以同样的速度和力量来作战好了。刀剑不住地碰撞,发出一连串的声响。他移动步伐,保持和对方的距离。因为没有披甲,所以他的移动速度更快。
况且有“无想有生”在,敌人的攻击早就在预料之中。每一次出剑的路线早就已经被知道,因此,这样的战斗也是同样的无趣。
第九十七章 风息堡又被围了
第九十七章风息堡又被围了
无趣的战斗,陈诚失望地道:“太慢了,你就没有更厉害的招数了吗?”
边上观战的众人也能看的出形势是在一边倒,骑士的每一招都是简单明了,势大力沉,但是不能击中敌人的话,再凶猛的攻击都是没用的。那些士兵们都是提心吊胆起来,其他人则是哈哈大笑,能够看到一个骑士老爷狼狈不堪的样子,对他们来说就是一种乐趣。
骑士已经很累了,穿着盔甲,拿着长剑挥舞是一件很消耗体力的事情。不能击中敌人让他变得更加的暴躁,“可恶的家伙,有种就来跟我正面战斗,像是兔子那样跑来跑去算什么男人?”
陈诚大笑,“那就如你所愿。”他脚下一晃,抢入敌人的制空圈,左手弯刀绞飞骑士的长剑,右手的弯刀挥出,斩在了骑士颈部的链甲上。“嗤”,刀锋和铁片摩擦,溅射出一长串的火花,还有一些鲜血跟着飞了出来。
骑士遭此重击,往前跌出数步,好不容易稳定了身形。原来刚才那一刀只使用了常人的力量,在斩破链甲后,又割开了皮肉,砍入了骨头。但是弯刀虽然利于劈砍,却没有穿刺攻击的能力,加上所使用的也只是寻常人的力量,所以这一击并没有将他的首级斩下。
有士兵上前来将骑士扶起,检查了一下他的伤势。骑士站定之后,面色变得十分苍白,他愤恨地望着陈诚,不甘心地道:“崔斯特,你赢了!拿去吧,我的东西都是你的了!”
长剑被扔在了地上,他伸手去解身上的盔甲,陈诚却出言阻止了他,“我要你的东西有什么用?你身上有钱吗?有的话全部归我了!”
骑士闻言不由得愣了一愣,长剑,盔甲,战马这些东西才值钱,身上能带几个银鹿?但是这正是他求之不得事情,于是在将身上的钱全部掏出来之际,还长长地松了一口气。能够保住武器和盔甲,可是一件大好事。
围观的百姓们都欢呼起来,“崔斯特!崔斯特!”不管是谁打赢了,他们都会觉得很高兴,但是还有一些美中不足。虽然决出了胜负,却并没有分出生死。要是把那个骑士的脑袋给砍了下来,那才叫好看呢。
陈诚还刀入鞘,抓起敌人的钱袋,看也不看就伸进去抓了一把,洒向了周围的百姓。这下子,他们的欢呼声更加热烈的。唉,撒币的事情,大家果然都是很喜欢的,不管是在哪个世界都是一样。
在盛夏厅附近打出了名声之后,后面的路途就好走了许多。在百姓们的口口相传之下,“双刀崔斯特”已经成为了一个可以跟劳勃国王相提并论的勇士,别人一看见骑着白马,腰跨双刀的家伙,心中就先自怯了三分。
当他到达费伍德堡的时候,名声已经很是响亮,没有人想要来招惹这么一个武艺高强,又没有太多油水的雇佣兵。但是这个时候没有人来关注一个多恩人,所有人都在议论着另外一件事情。
“蓝礼死了!”
在风息堡附近,有着十万大军的蓝礼*拜拉席恩在自己的帐篷里面,在彩虹护卫的保护下,被谋杀了。蓝礼*拜拉席恩的人缘比沉默寡言不近人情的史坦尼斯好了许多,人人都说他和二十年前的劳勃国王很像,风暴之地的尔领主和贵族们都很看好他,也乐意在他的麾下作战。高庭的玫瑰也愿意跪倒在他的面前,听从蓝礼国王的号令。
在蓝礼自称是国王之后,一声令下,就有五万多人来到了他的麾下。河湾地守护提利尔家族也站到了他的这边。眼见得英俊非凡的蓝礼国王就要带着强大的军队去攻打君临,谁知道却会突然殒命了?蓝礼一死,他麾下的军队立刻作鸟兽散,大部分的人当场就倒向了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宣布成了新国王的忠实臣民。
但是也有许多人不肯臣服于史坦尼斯,带着军队返回了自家的城堡,比如说百花骑士,马图斯·罗宛,蓝道·塔利,奥克赫特伯爵夫人等,这些人或是蓝礼的忠实追随者,或是出自于河湾地。在蓝礼死后,他们依旧拒绝向史坦尼斯效忠。
除此之外,风息堡的代理城主科塔奈爵士也是一个摆在史坦尼斯面前的问题。这位爵士宣誓效忠于拜拉席恩家族,他控制着风息堡,不拒绝向史坦尼斯*拜拉席恩下跪,但是提出了一个条件,要求赦免劳勃国王的私生子艾德瑞克*风暴。
对此,史坦尼斯粗暴地拒绝了,“我哥哥的私生子必须交到我手中!”
史坦尼斯身边有一个来自亚夏的红袍巫女,能够使用各种恶毒的,或者可以说是神奇的法术。但是那些法术都很邪恶,需要用国王之血来施法。也就是说,每次使用法术,需要献祭一个拜拉席恩家的,或者是其他国王的血裔。
为了能够继续拥有光之王的力量,史坦尼斯需要更多的留着拜拉席恩家族血液的人。他指定要那个名叫艾德瑞克*风暴的男孩,想要做什么不问可知。
这是一件很可笑的事情,向来自诩为公正无私,严守律法的史坦尼斯,居然为了能够继续使用光之王的邪恶法术,想要把自己的侄子侄女全部给烧死。他谋杀了自己的亲弟弟蓝礼,无论是从哪方面来说,都是为人不齿的行为,这样的人,居然还敢说自己公正无私?
不过双标这种事情,古已有之,不足为奇。比如说灯塔,不就是老双标了吗?
史坦尼斯拒绝了科塔奈爵士的提议,后者于是也拒绝交出风息堡。
陈诚在费伍德堡附近待了两天,听说了史坦尼斯得到了数万大军后,正在围攻风息堡。他知道风息堡很快就会陷落,但是其他人并不这么认为。
“崔斯特,你的双刀很厉害,但是见识毕竟不足。风息堡可不是靠着人多就能打下来的。”
陈诚对此略知一二,当年劳勃*拜拉席恩和奈德*史塔克起兵反抗坦格利安的统治,劳勃把军队都带出去打仗了,风息堡里面就剩下了一些老弱病残。当敌人带着数万大军打过来的时候,史坦尼斯靠着一干老弱病残就守住了风息堡。
那座建立在悬崖边上的城堡城墙又高又厚,根本就不是使用冷兵器的军队所能拿下来的。风息堡是七大王国上下最坚固的城堡之一,城堡被厚重的外城墙所环绕,最厚实的地方有一百尺高,四十尺厚,临海的一侧大约有八十尺厚。城墙由两层岩石以及一个沙子和碎石的夹层组成。
墙面呈光滑的弧形,石头之间非常的紧凑以至于连一丝风都出不进去。临海面的城墙高于海面一百五十尺。一尺大约是三分之一米,风息堡随随便便就是三十米高,十多米厚,虽然在宏伟上不能和古代中国的那些雄伟城池相提并论,但是这样小而坚固的城池才是最难攻打的。
风息堡本身是一座巨大的塔楼,顶上有坚固的城垛,使得在远处看来就像一只直冲云霄有尖刺的巨大拳头,以藐视敌人。塔楼是如此的巨大以至于里面的谷仓,兵营,军械库,大厅和领主的房间加起来都绰绰有余。城墙的石材里编织有咒语。城堡临水的一侧建在一面俯瞰大海的悬崖之上,有一个栅栏门可以让乘客从水路到达城堡的下方。
当年风息堡被围,外面的人打不进去,里面的人也冲不出来,史坦尼斯等人饿得头晕眼花,连老鼠都给吃的干干净净,甚至已经开始吃人了。还是戴佛斯*席沃斯用他的走私船运了一船的洋葱通过栅栏门进入城堡,才避免了城堡中的人全部饿死。
戴佛斯也因为那次的功劳,被史坦尼斯封为洋葱骑士。不过那次风息堡被围困的时候,是史坦尼斯在里面防守,现在他却是变成了攻城的一方。对于风息堡有多么坚固,想必没有人比史坦尼斯更清楚,但是他还是非得拿到艾德瑞克不可。
“这可不一定,”陈诚坐在酒馆的长椅上,一边饮酒一边道:“蓝礼有十万大军,还不是说死就死了?风息堡的城墙虽然坚固,也未必能保护那位可敬的科塔奈爵士。”
“要不我们打赌?”
“赌什么?哦,我马上就要去君临了,就算你们输了,我也拿不到奖品。”
“啊呸!输的人一定是你!”一个头发胡子都乱糟糟的雇佣兵大叫道:“史坦尼斯绝对攻不下那座城堡!风息堡从来就没被攻破过!”
“我又没说史坦尼斯能攻下风息堡,”陈诚高声道:“但是他依然能够得到它!”
“科塔奈爵士不会投降!那些贵族骑士大多都是软蛋,但是科塔奈可不是!他的骨头比岩石还坚硬,说了不投降,就绝对不会投降!”
“要是他突然死了呢?”
“他怎么会突然死了.........咦,你是说?”
酒馆里面的人虽然大多粗鲁,却也有聪明人,很快就明白过来“崔斯特”的意思。
“巫术,史坦尼斯在使用巫术!”
“不错,不然的话蓝礼国王怎么会不明不白的就死了?”
蓝礼虽然身死,但是尚有不少人怀念他。“要是史坦尼斯真的能使用巫术,那他不会真的能打进君临城去,坐到铁王座上吧?”
“史坦尼斯那个疯子?我呸,听说他现在信了那个喜欢烧人的光之王,连七神都被他烧了,就他也能登上铁王座?那母猪都能上树了!”
“哈哈哈,我也觉得史坦尼斯是当不了国王的!”
除了少数几个忠心的部下和居心叵测的红袍巫女梅丽珊卓之外,几乎就没有人喜欢史坦尼斯。在大多数人的眼中,史坦尼斯就是一个疯子,一个掌握了巫术,现在又有了几万大军在手的极为危险的疯子。
第九十八章 混乱
第九十八章混乱
陈诚继续往北走,混乱和恐慌随处可见。史坦尼斯杀了他的弟弟蓝礼,得到了风暴之地的大部分领主的效忠,军队数量膨胀到了五六万,而君临城里面现在又多少军队?有没有三千?
泰温*兰尼斯特把军队都带出去和北境王国的罗柏*史塔克打仗去了,城里面只留下了一两千精锐,另外还有一些非常不可靠的武装,比如说雇佣兵什么的。
当陈诚来到君临城附近的时候,看到的是一个惊慌失措的城市,一个充满了不安气息的城市。贵族,百姓,贫民,都向着这里蜂拥而至。城中挤满了衣食无着的人,城外也搭建起了许多的茅草屋。
走在路上,随处可以见到饥饿和恐慌所包围的人。城里城外的人加起来,大约有一百万?
什么?维斯特洛的首都,七大王国的骄傲,铁王座和红堡的所在地,才一百万人口?但这里确实只有这么点人,放在整个维斯特洛大陆上,已经算的上是人烟辐辏了。
要知道,就在不久之前,被罗柏*史塔克派回铁群岛的席恩*葛雷乔伊,靠着三十个人就拿下了北境王国的首府——临冬城。三十个人!这不是开玩笑的事情,哪怕是城中的军队都被调走了,靠着三十个人就拿下了首都,还是会让人觉得很是不可思议。
事情虽然还没有在整个维斯特洛传播开来,但是在河间地已经有很多人知道了。席恩*葛雷乔伊背叛了罗柏*史塔克,带着三十个人用奇袭的方式夺取了临冬城,并且处死了罗柏的两个弟弟。
对于占据了君临城的瑟曦太后和国王乔弗里来说,北方传来的是好消息,南方传来的则是令他们恐惧的坏消息。史坦尼斯又一次使用了光之王的黑暗魔法,谋杀了风息堡的代理城主,兵不血刃地得到了那座雄伟的城堡。
随后,冷酷无情,公正无私的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国王立刻带着大军向君临进发了。北境之王罗柏*史塔克的母亲凯瑟琳夫人曾和史坦尼斯见过面,并且带来了临冬城被占领的消息。
史坦尼斯由此认识到必须尽快夺取君临,罗柏*史塔克很可能会先回去夺取临冬城,那么在颈泽附近和北方军对交战的兰尼斯特军就能抽出身来,重新返回君临城。要是兰尼斯特的主力从北线返回,那他就没有办法夺取铁王座了。
要知道,在风暴之地还有很多人拒绝向他效忠。那些人都是又臭又硬的老顽固,脑袋就像是岩石一般,而且大多威名赫赫。那些人也都是各自拥有着一支比较强悍的军队,一旦兰尼斯特的大军返回,那情况就会变得很糟糕。史坦尼斯为人沉默寡言,但是对事情看得很清楚。他明白那些贵族的想法。现在多恩人还没有加入到战争中来,不过很显然,他们也不喜欢史坦尼斯。
情况对史坦尼斯来说很不妙,不过一旦他拿下君临,坐到铁王座之上,那事情又会变得完全不一样。一旦能夺取铁王座,那么各大贵族的态度立刻就会改变过来,多恩人也会打消蠢蠢欲动的想法。
恩,至少史坦尼斯是这么想的。所以,君临这里马上就要变成战场了。
陈诚将白马收了起来,提着双刀混进了城里面。因为没有城市规划,君临城中除了红堡附近的居住区,其他的地方都到处都是乱七八糟的建筑,而且城中充满了各种各样的臭味,让人中吐欲呕。
“这简直就是一个大粪坑!”陈诚抱怨道:“狱门堡和天及城也有很臭的地方,但是跟君临城一比,那就是小巫见大巫。”
他正想找个人问问红堡在哪里,就见到人群开始骚动起来。抬头望去,却是国王和太后等人出现在了街道上。
狭窄的街道上,两边罗列都城守备队,用长矛挡住人群。杰斯林*拜瓦特爵士当先领路,带着一队黑锁甲金袍子的枪骑兵。在他之后是艾伦*桑塔加爵士和巴隆*史文爵士,高举国王的旗帜,一边是兰尼斯特的怒吼雄狮,一边是拜拉席恩的宝冠雄鹿。
乔佛里国王骑着一匹高大灰马跟在后面,金色卷发上戴着一顶金冠。珊莎·史塔克骑一匹栗色母马,走在他身边,目不斜视,浓密的赤褐色秀发罩着月长石发网,披散在肩。两名御林铁卫在他们两侧保卫,猎狗位于国王右边,曼登*穆尔爵士位于史塔克女孩左边。
接下来是仍在抽泣的托曼,白袍白甲的普列斯顿·格林菲尔爵士跟随着他,然后是瑟曦,由兰赛尔爵士陪伴,负责保护的是马林*特兰爵士和柏洛斯*布劳恩爵士。提利昂跟随着姐姐。在他们后面是坐轿子的总主教和一长串廷臣——霍拉斯*雷德温爵士,坦姐伯爵夫人和她的女儿,贾拉巴*梭尔,盖尔斯*罗斯比伯爵及其他人。最后由两列卫兵殿后。
在那排长矛后,肮脏邋遢、不修边幅的民众用恨意的目光阴沉地凝视着骑马的人们。我一点也不喜欢这情景,提利昂想。他已命波隆派出二十个佣兵混进人群,预防有事故发生。或许瑟曦对她的凯特布莱克兄弟也作了类似部署。但提利昂觉得这起不了大作用。假如火势太猛,即使抓把葡萄干撒进锅,布丁依旧会烤焦。
他们穿过渔民广场,沿着烂泥道骑行,然后拐到狭窄弯曲的钩巷,开始攀登伊耿高丘。年轻的国王经过时,有些人高呼“乔佛里万岁!万岁!万岁!”,但保持沉默的人占了百分之九十九。这群兰尼斯特家的人穿越着衣衫褴褛、饥饿难耐的人海,面对着一片阴郁压抑的怒潮。在提里昂面前,瑟曦正和蓝赛尔纵声说笑,但他怀疑她的愉悦是装出来的。姐姐不可能忽略周围气氛的诡异不安,只是向来喜欢逞强而已。
刚爬到一半,一名妇女哀嚎着从两名守卫间挤过来,冲到街道中央,将一具死婴高举过头,挡住国王和他的同伴们。尸体肿胀淤青,形状怪异,然而最恐怖的却是这个母亲的眼睛。一开始乔佛里似乎打算驱马将她踩倒,但珊莎*史塔克靠过去跟他说了些什么。
于是国王在钱包里摸索,最后将一枚银鹿币朝女人丢去。银币在孩子身上弹开,滚过金袍卫士脚下,落入人群中,立时掀起一阵撕打争夺。可那母亲连眼都没眨一下,骨瘦如柴的手臂似乎很难支撑儿子的尸体,不住颤抖。
“走吧,陛下,”瑟曦朝国王喊,“可怜的东西,我们帮不了她。”
她的话教那母亲听到了。不知怎的,太后的声音摧毁了她仅存的理智。她原本呆滞的脸因厌恶而扭曲。“婊子!”她尖叫,“弑君者的婊子!**!”她指向瑟曦,将死婴像面粉袋一样投过去。“**!**!**!”
关于瑟曦太后和她的孪生兄弟苟合,生下了乔弗里,托曼等人的事情,已经在七国上下都传播开来。提利昂的注意力全在前方,没看见那驼粪是谁扔的,只听珊莎倒抽一口气,乔佛里便咆哮着咒骂开来。他转过头,国王正在擦脸上的棕色污秽,金发上也黏了不少,还有些溅到珊莎腿上。
“谁扔的?”乔佛里尖声喊叫。他把头发往后拢,甩掉一把粪,满脸狂怒。“给我抓出来!”他大喊,“谁把他交出来,悬赏一百金龙!”
“在上面!”人丛中有人喊。国王策马绕了一圈,审视上方的屋顶和阳台。人群在互相指点、推挤、咒骂,咒骂彼此也咒骂国王。
“求求您,陛下,就放过他吧,”珊莎恳求。
国王不理她。“把扔脏东西的人抓出来!”乔佛里命令,“他不给我舔干净,我就要他的脑袋!猎狗,你去抓!”
桑铎*克里冈听命纵身下马,但他无法穿过血肉构成的重重人墙,更别说上屋顶了。近处的人蠕动推搡着让路,远处的人却想挤近来看热闹。提利昂嗅出灾难的味道。“克里冈!停下!那人早跑了。”
“我要抓他!”乔佛里指向屋顶。“就在上面!狗,砍出一条路,把他带——”
他的话淹没在一阵骚动中,愤怒、恐惧与憎恨构成的响雷从四面八方滚滚而来,将他们吞没。“杂种!”有人对乔佛里尖叫,“杂种!禽兽!”另一些人朝太后大喊“婊/子!”,“**!”,提利昂则受到“怪胎”和“半人!”的攻击。
谩骂中还混杂着一些呼声,如“主持正义!”,“罗柏万岁!罗柏国王万岁!少狼主万岁”,“史坦尼斯万岁!”,甚至“蓝礼万岁!”街道两侧均是人群涌动,挤向矛杆,金袍卫士们拼力维持防线,石块、粪便及各种污物从头顶嗖嗖飞过。
“给我们吃的!”一个女人高呼。“面包!”她后面一个男人大叫。“我们要面包,杂种!”一瞬之间,上千个声音一起呼喝。乔佛里国王、罗柏国王、史坦尼斯国王都被放在一旁,只有面包国王统治天下。“面包,”他们不断叫嚷,“面包!面包!”
提利昂一踢马刺,奔到姐姐身边,高喊:“回城堡。快。”瑟曦略一点头,蓝赛尔爵士拔出剑来。队列前端,杰斯林*拜瓦特正大吼着发令,骑兵们旋即挺枪排成楔形队列。国王焦急地骑马兜圈,无数只手越过金袍卫士的防线,朝他抓去。
有一只手成功地抓住了腿,但只有一刹那,曼登爵土手起剑落,那只手齐腕而断。“快跑!”提利昂对外甥喊,并狠狠地在他马屁股上拍了一掌。那匹马后腿人立,仰天嘶鸣,跟随骑兵队,往前冲去,人潮在前面散开。
第九十九章 动乱
第九十九章动乱
这些人都是疯了!饥饿使他们失去了理智,他们的行为不是有计划的行动,,而是突然之间的爆发,是对往日所遭受苦难的宣泄。陈诚双手环抱在胸前,静静地看着城中的乱象,心中生出一丝的怜悯。
卑劣的君王,愚昧的人民,向来如此。
他找了一处较高的地方,看着提利昂紧跟国王的马,闯入城门的缝隙,波隆提剑相随。他们策马飞奔之际,一块凹凸的石头擦着头皮飞过,一颗腐烂的白菜砸到曼登爵士的盾牌上,四散飞溅。在他们左侧,三名金袍卫士被汹涌的人潮挤倒,接着人群踩着躯体,涌向前来。猎狗的马仍在跟随,但主人已不见踪影。
艾伦*桑塔加从马鞍上被拽了下来,手中拜拉席恩家的黑金旗帜也被扯掉。巴隆*史文爵士则扔下兰尼斯特的狮子旗,拔出长剑。他左劈右斩的当口,落下的旗帜被人群撕开,千百块褴褛的碎片如暴风中的红叶一般旋转飞舞,顷刻间便归于无形。
有个人跌跌撞撞地出现在乔佛里马前,国王驱马踏过。只听蹄下一声惨叫,旁人辨不清这是男人、女人还是小孩。乔佛里脸色苍白,只管向前狂奔,曼登*穆尔爵士伴随在左,犹如一道白影。
现在城中乱成了一锅粥,正是去红堡看看那些放在地牢中的巨龙骸骨的时候。但是就在他从屋顶跳下来的时候,女人惊慌失措呼救的声音传入了耳中。这不关我的事情,陈诚往前走了一步,呼救的声音越发急促,他的第二步就没能跨出去。
好吧,我是一个伪善的人。陈诚在心中叹了一口气,转身向求救声音传来的地方走去。若是要救更多的人,当然是要改革这个世界的制度才行,但是...........算了,他心中想道:自己这又是要向谁分辨呢?
“喂,放开那个女孩!”
身穿褐色衣服的暴民充耳不闻,他们倒拖着一个哭泣号叫女人的头发,有人在解开自己的裤子,有人在去撕那女孩身上的华丽衣服。两个不同的阶层,施暴者是有罪的,被施暴的人也不完全是无辜的。
但是既然碰到了,那当然是要顺心意。咦,这个词不错,做人嘛,当然是要顺心意!
“我说,放开那个女孩!”
“呛啷”!双刀已经握在手中,手腕翻飞,周围的数人就被砍成了碎片。鲜血让他们的欲念稍微冷静了一些。“什么人?竟然敢来管我们的闲事?”剩下的七八人拿出了小刀,嚎叫着冲了上来。
双刀再度亮起,一刀一个,绝不落空。转瞬之间,这里已经倒下了十几具尸体。鲜血四下飞溅,浇了地上那女孩子一脸。陈诚在尸体上擦拭了一下双刀,将血迹弄干净,然后还刀入鞘,向着地上的女人伸出了手,“你住在哪里?来吧,我带你回家。”
为了救一个人而杀了十几个人,这是对的,还是错的?
洛丽丝害怕极了,她不知道事情怎么会变成了这个样子的。仿佛是突然之间,整个世界就变得疯狂起来。一群男人拖着她的头发到了这处偏僻的地方,又伸手去撕扯她身上的衣服,她哭泣着请求那些人放过她,却根本就没有人理会。
接着,她向天上的众神祈祷,然后,一个多恩人就出现在了她的面前。
“神啊,你一定是听到了我的呼唤!”洛丽丝这样想着,向来胆小的她伸出了手掌,抓住了她的骑士,她的王子,她的神灵。
陈诚将女孩子拉了起来,再次问道:“你家住在哪里?”
洛丽丝涨红了脸,声音细的像是蚊子叫一样,她结结巴巴地道:“我是坦妲伯爵的女儿,住在红堡里面。”
陈诚挑了挑眉,一个伯爵的女儿,份量可算是不小。但是眼前的女人怎么好像有点不是太聪明的样子?是被吓坏了,还是本来就是这样?
突然之间,那个疯狂的世界已被抛在身后,提里昂和乔弗里等人“嗒嗒”地穿越城堡前的鹅卵石广场。一列长枪兵守卫着大门。杰斯林爵士正重整枪骑兵,准备再次冲锋,长枪兵队列则向两边分开,放国王一行人通过铁闸门。淡红色的城墙高矗于头顶,其上挤满十字弓手,令人安心。
提利昂不记得自己如何下的马。只见曼登爵士正把颤抖的国王扶下来,瑟曦、托曼和兰赛尔也骑过大门,马林爵士和柏洛斯爵士紧随其后。柏洛斯剑上血迹斑斑,而马林后背的白袍已被撕掉。巴隆*史文爵士的头盔不见了,他的坐骑大汗淋漓,口吐鲜血。
霍拉斯*雷德温护着坦妲伯爵夫人回来,可她女儿洛丽丝被撞下马去,没能逃脱,她急得快要发疯。盖尔斯伯爵的脸色比平日更灰白,他结结巴巴地讲述总主教如何从轿子里跌出来,人群一拥而上,而他尖声祈祷。贾拉巴*梭尔似平看到御林铁卫的普列斯顿*格林菲尔爵士冲回总主教倾覆的轿子边,但他不能肯定。
提利昂隐约意识到有个学士正在询问他是否受伤。他二话不说,推开庭院的人丛,来到外甥面前。他的王冠歪在一边,上面凝结着粪便。“叛徒!”乔佛里正激动地嚷嚷,“把他们的头通通砍掉!我要.......”
侏儒朝乔佛里泛红的脸上重重一巴掌,打飞了王冠。接着他一把将他推倒在地,扬腿便踢,“你这瞎了眼的大蠢货!”
“他们是叛徒!”乔佛里在地上嘶喊。“他们辱骂我,攻击我!”
“那是因为你放你的狗去对付他们!你以为他们会怎样?乖乖跪下来任猎狗宰割?你这个被宠坏的小屁孩,一点头脑都没有,除了克里冈,天知道还有多少人给你害死,而你居然逃掉了,毫发无伤!你这该死的!”
他用力踢他。这感觉真过瘾,他想多踢两下,但乔佛里大声哀嚎,曼登*穆尔爵土便将提利昂拉开,随后波隆将他一把抱住。瑟曦将蓝赛尔丢给巴隆*史文爵士,自己跪倒在儿子身旁。
提利昂是国王乔弗里的舅舅,平日里便不喜欢这个性情残忍的侄子,这时候当众殴打一个国王,心中生出许多的快意。他甩开波隆的手,问道:“还有多少人在外面?”他大吼,也不知道是在对谁说。
“我女儿!”坦姐伯爵夫人哭诉。“求求你们!得有谁去救洛丽丝.......”
“普列斯顿爵士没有回来,”柏洛斯*布劳恩爵士汇报,“艾伦*桑塔加也没有。”
“‘保姆’也没回来,”霍拉斯·雷德温爵士说。那是众侍从给小提瑞克*兰尼斯特取的绰号。
提利昂环顾庭院。“史塔克家的女孩呢?”
一时全场静默。最后乔佛里开口:“她一开始骑在我旁边,之后我就不知道她去哪里了。”
提利昂用麻木的手指按住隐隐作痛的太阳穴。若是珊莎,史塔克有个三长两短,詹姆难逃一死。“曼登爵士,你是她的护卫。”
曼登*穆尔爵士不为所动,“当他们开始围攻猎狗,我首先想到的是国王。”
“正该如此,”瑟曦插嘴。“柏洛斯,马林,回去找那女孩。”
“还有我女儿,”坦姐夫人啜泣道,“求求你们了,爵士们……”
柏洛斯爵士看来并不想离开城堡这安全之地。“陛下,”他告诉太后,“只恐我们身上的白袍会激怒暴民。”
提利昂受够了,“异鬼把你那操他妈的袍子拿去吧!不敢穿就给我脱掉!你这该死的笨蛋……但你得把珊莎找回来,否则我发誓,我要让夏嘎把你的丑脑袋劈成两半,看看里面除了黑呼呼的糨糊还有没有别的东西!”
夏嘎是提里昂收服的部落首领,带着数百名数落战士跟他一起来了君临。
柏洛斯爵士气得脸色紫红,怒吼道:“你说我丑,就你?”
他举起那把血淋淋的剑,带着护甲的手紧紧握住,波隆一把将提利昂推到身后。
“住手!”瑟曦厉声喝道。“柏洛斯,你给我遵命行事,否则这身袍子我们就给别人。记住你的誓言........”
“她在那儿!”乔佛里忽然指着外面大喊起来。
桑铎*克里冈骑着珊莎的栗色坐骑精神抖擞地一路跑进城门。女孩坐在他身后,双臂紧紧环抱在猎狗前胸。
提利昂朝她大喊:“你有没有受伤,珊莎小姐?”
她头皮中有道深深的伤口,鲜血顺着额头滴下来。“他们.......他们扔东西.......石头,垃圾,鸡蛋.......我一直跟他们说,我没有面包。可有个男人还是想把我拉下来。猎狗杀了他,似乎......他的胳膊.........”
她瞪大双眼,捂住嘴巴。“他把他胳膊砍了!”
克里冈,也就是猎狗,将她托到地上。他的白袍破破烂烂,沾染污渍,血从左手袖子上一道参差不齐的裂缝中渗出。“小小鸟在流血。来人!谁把她带回笼子治伤啊。”法兰肯学土赶紧上前。
“桑塔加死了,”猎狗续道。“四个人将他拖倒,轮流用鹅卵石砸他脑袋。我宰了一个,却救不了艾伦爵士。”
坦妲伯爵夫人走近来,“我女儿.........”
“压根儿没见着。”猎狗皱着眉头环顾庭院。“我的马呢?要是那马有个三长两短,我非找人算账不可!”
“它跟着我们跑了一段,”提利昂说,“但不知后来怎样。”
“火!”城墙上一声尖叫,“大人们,城里失火了!跳蚤窝燃起来了!”
火焰中,陈诚拉着洛丽丝来到了城门口,大声喊道:“这位是坦妲伯爵夫人的女儿,快开门!”
坦妲伯爵夫人听闻喊声,走到城头上,不由得喜极而泣,“快开门,那是洛丽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