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僵尸出没
(); 森林公园,情侣圣地。
这是情侣们约会的好地方,青松摇曳,花香萦绕,微风轻拂,虫儿鸣叫。
此时已近黄昏,落日的余晖将森林公园洒的一片金光,仿佛穿上了一件稀世的金缕玉衣。
“学长,别这样,我们才认识几天啊!”
“月亮代表我的心,我对你是真心实意的,相信我好吗?”
“可是我是有男朋友的啊!”
“我不管!”
一块人迹罕见的隐蔽假山后传来了琐碎的对话声,似乎是一对痴男怨女在纠葛感情之事。
这里周围树木众多,旁边还有块假山,假山旁有块不大的土坡,土坡上稀稀松松的长着一些杂草,看起来平凡无比。
可就是这普通的土坡却突然发生了异常,土坡竟然震动了一下,像是有什么东西要从下面冲上来一样。
“嘣!嘣!嘣!”
沉闷的撞击声陆续不断的从土坡下方传来,使得假山都轻微的震动起来啊。
“那好吧,我去跟王扬说说,让他对我死心好了。”
男女之间的关系就快要解决的时候,女子似乎察觉到了一丝不对劲,地下的震动清晰传来,不解的望向男子。
却见男子瞪着恐惧的双眼,颤抖着指向土坡说道:“这……这下面有动静……”
此刻就算是不用男子说,女子也已经知道了。
“嘣!嘣!嘣!”
泥土松动,似有怪物就要破土而出。
“啊!救命啊!”
女子这才放应过来,尖声大叫。
恰在此时一只脏兮兮的手掌从土坡里伸了出来,按住了地面,正要奋力从里面挣扎而出。
接着是胳膊、身子、然后是脑袋,最后将双腿也拔了出来。
女子早已吓得瘫软在地,连尖叫都忘记了,而男子……,悄悄的,一股骚臭的尿气开始向四周弥漫。
从土坡下出来的东西看身形是个人,不过身上的衣物早已是破烂不堪,难辨本来面目,脏乱恶心的黑色长发将整张脸都盖住了,好似闻到了臭气,皱了皱眉,向全身光洁溜溜的男女看去。
“晦气!”
从土坡下出来的人立马转过了头,起身离开了。
一直到那人离开将近半个小时,那对男女依旧没有反应过来,直到“咔咔”的拍照声传来,两人才如梦方醒,急急忙穿上衣物,捂着脸狼狈跑了。
“学长!那是个什么东西?僵尸吗?”
一辆豪华轿车上,两人依旧惊魂未定,男子握在方向盘的手都在发抖,轿车左摇右晃,不时引起其他人的怒骂。
“应……应该是吧。”
或许是轿车的隐蔽空间给了女子安全感,女子已然放下心来,突然朝男子妩媚一笑,“唉哟,学长,人家好害怕啊,你可一定要保护人家啊。”
女子撒娇从来都会让男子盲目的自信心爆棚,果见男子立马拍着胸膛说道:“你放心,我爸是黄明志,什么牛鬼蛇神我爸都能解决,只要那个僵尸敢来找我,我一定要他好看!”
男子一时间豪情万丈,全然忘记了刚才自己被吓尿的事实。
而两人所谓的“僵尸”,此时正在东躲西藏,眼神迷茫的观察着出没在周围的人群。
“这是什么地方?为什么他们的衣着会这么古怪?我又是谁?我怎么会在这里?”
“僵尸”不断自问,心中思绪起伏,“我好像有些记忆,我最后的记忆好像是被人打晕了,难道我被活埋了?不对,不对,我好像是自愿的,也不对,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我到底是谁?这又是什么地方啊!”
“僵尸”双手抓着脑袋仰天嘶吼,脏兮兮的右手食指处突然闪过一丝荧光,“僵尸”脑中陡然轰鸣一声,回过神来才发现自己已经置身于一处莫名空间中。
空间很小,四周皆有墙壁,表面光滑如镜,最让“僵尸”吃惊的是面前盘膝坐着一位中年男子,没等“僵尸”开口,中年男子便自顾自的说起了话:
“小子,若是你能看见我的话,那就恭喜你练就了将臣之体,以后你便会不死不灭,不过每百年你都要经历一场天劫,相当于人类的百年岁月,破劫则存,败灭则毁。你我现在所在的空间便是你右手上的七宝戒里,七宝戒妙用非凡,不过对于现在的你来说,唯一的用处就是储物,境界越高,可利用的空间越大,其他用处你以后会慢慢发掘。”
接着中年男子沉吟了许久,眼神十分复杂,几次欲要开口,却又几次给咽了下去。
最后全化为了一声轻叹,“罢了,抹去的记忆你就当做不曾发生,以后你也别问自己是谁,在未来的时空里好好活下去吧,记得活的高兴一点。”
话语落下,中年男子的身影渐渐变淡,直至完全消散,“僵尸”这才反应过来,上前大声喊道:“前辈!”
四周哪还有人,唯一留下的只有中年男子刚才盘膝而坐的蒲团,蒲团上有一本经书,上书:“造化经”三字。
“僵尸”附身捡起经书,立马翻阅起来,开篇只有一句话:万事皆为造化之功,万物皆由造化之始。
“有趣!谁都知道万事万物都是造化的缘故,可又有谁知道造化为何物,这本书居然叫造化经,当真有趣!”
随着继续的阅读,“僵尸”被书籍中的内容给彻底吸引了,竟然直接坐于蒲团之上聚精会神的观看起来。
天空上早已挂起了弯弯的月亮,森林公园里的热闹却没有就此平息,反而更加欢快,因为森林公园里夜晚会提供一场便于陌生男女交流的篝火晚会,干脆的树枝上被洒上汽油,火苗触及,立刻爆发出绚烂的火花,人们开始激动的随着劲爆的音乐手舞足蹈。
就在大家都欢快的玩着游戏之时,一位穿着碎花长裙的女子拉着自己的同伴说道:“这里有问题,我不敢待在这里。”
“有什么问题啊!好不容易来这里玩一趟,开心点嘛。”
一名穿着热裤的女子在火光的映射中毫不在意的显露着自己的姣好身材,小背心将盈盈一握的小蛮腰完全暴露于空气之中。
“是真的!”碎花裙女子焦急的拉着性感女子,眼神急切。
或许是察觉到碎花裙女子并没有撒谎,本来舞动的性感女子也沉静了下来,目露恐惧的说道:“你是说你又看见那种东西了?”
第二章 修行境界
(); 篝火晚会很热闹,空虚的心灵在这里完全得到填补,而两名青春靓丽的女子此刻正急急的收拾行李而去。
“明雪,你确定你没看错吗?是不是眼睛花了?”
匆匆急行之间,性感女子开口问道。
或许别人会将明雪当做一个普通的学生,但身为闺蜜的李梦玲又正会不知道明雪的小秘密。
明雪天生具有一双不同寻常的眼睛,能看到一些不干净的东西,这也是明雪说看见那种东西后,李梦玲也不敢再待下去的原因。
“千真万确。当时虽天色昏暗,但我见到一片小林中有个人影,起先我以为是流浪汉,但想想又不会,森林公园要收费才能进来,一个流浪汉又怎么能进来,果然让我见到了不寻常的一幕,那道身影居然直接消失了。除了那种东西,我想不出还有什么,吓的我急急忙跑了回来。”
“哪还等什么,快走!”
李梦玲听怕了,赶紧拉着明雪往森林公园外围而去。
两人慌神赶路,殊不知身后有一双眼睛正注视着她们离去,眼睛下是一张正咧嘴阴笑的大嘴。
另一处地方,本来空无一处的大树旁突然多出了一只脏兮兮的“僵尸”,只听“僵尸”叹道:“造化之经一共有三千八百字,每一个字里似乎都有大道之音,当真是夺天地之造化,当得起造化二字。”
“造化经是修行经文,并没有攻击的法门,按照经文中所述,我目前应该在最低级的赤灵境界,修习之路够我走的。”
脑中回想造化经中所述,灵道有七境,俗称七灵境,从低到高依次是赤灵、橙灵、黄灵、绿灵、青灵、蓝灵、紫灵、每个境界又分三层,为初期、中期、后期。
初期之时,灵气光泽暗淡,随着修为增强,色泽渐渐加深,直至完成蜕变,进入新的境界。
至于紫灵之后的境界,则为丹道,结无上金丹,为自己种下第二次生命。
“可惜我境界不够,不能体悟丹道思想,不过这样也好,免得我好高骛远,目前我的任务是进入橙灵境界。”
“僵尸”举头望月,又看了看四周,周围一片寂静,唯有几只夏虫仍然不知疲倦的尖声鸣叫。
“莫说我不知现在这是什么地方,就连我以前在什么地方生活我也忘了,罢了,不如就按前辈所说的,好好生活下去。也不知我沉睡了多少年,现在首要任务便是找一间库藏丰富的藏书阁,先了解一番历史走向再说。”
心中有了任务,“僵尸”也不再迷茫,提步向外走去。
远远的就看见前方被火光映照的火红无比,“僵尸”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装束,摇摇头向另一个方向前去。
途径一个三岔口,“僵尸”停步看向岔口中立的一副地图,嘀咕道:“这写的都是什么字,为什么我一个都不认识?”
僵尸看着地图上的简体中文双眼发晕,其上更有多种洋文注解,更让僵尸摸不着头脑。
突然心脏一阵悸动,“僵尸”面色痛苦的跪倒在地,手掌发颤的按着胸口,脸颊上冷汗横流,狰狞的面目之下一双利牙就此露出。
“疼!好疼!”
疼痛来的不明所以,几乎没有任何防备,“僵尸”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这是怎么回事?难道我的身体出了什么问题吗?”
好在疼痛没有持续多久,“僵尸”仰躺在地面之上,身体不断痉挛,汗液早已覆满全身,这样的痛苦“僵尸”不想来第二次,或者说第二次能不能在这种痛苦下活下来还不一定。
“住手!你是谁!你要干什么!”
“僵尸”耳朵抖动,突然有细微的尖叫之音传入耳朵。
“好像是有人遇到了危险,不平之事我应当管管。”
“僵尸”马上爬起身来,拖着疲惫的身子向声音发出的地方而去。
这是一个小园,平时应该是给游客欣赏用的,此时却有两名妙龄少女被一位持刀男子逼在了墙角。
“梦玲。”明雪缩着脑袋躲在梦玲的身后,连眼睛都不敢睁开。
“别怕!”梦玲一边安慰着胆小的明雪,一边将钱包里的现金扔给了持刀男子,说道:“我们所有的钱都在这里,你快走吧。”
“走?我走去哪里?”
持刀男子阴阴一笑,又向两人逼近了几步。
“你到底要干什么,难道你不要钱?”
持刀男子越逼越近,明晃晃的匕首在月光下映衬着冷冽的寒光,李梦玲也难免有些紧张。
“钱,我当然要!但是我现在最想要的是人,从你们进公园之前我就跟了你们很久,这下终于让我逮着机会了!嘿嘿嘿……”
此时躲在李梦玲后面的明雪突然尖叫道:“是你!那个在公车上一直盯着我的大叔!”
“哟,小妹妹的记性不错哟,叔叔最喜欢聪明的小妹妹了,快来让叔叔抱抱……”持刀男子说完便向二人扑去。
“畜生!”
李梦玲一声娇喝,身形迅速的向男子冲去,在男子还没反应过来之际,一脚踢在了男子持刀的手腕之上,男子拿捏不稳,匕首立刻掉落在地。
李梦玲看准时机,接连一个摆尾,一个回身冲拳打在男子的面门之上,男子即可倒在了地上,显然是昏迷了过去。
“哇撒!梦玲你好厉害!”
“那是,我爷爷可是开武馆的,我怎么可能不学个两手。”李梦玲得意开口,面色却有些痛苦。
细心的明雪立即发现李梦玲的小腿上正在流血,惊道:“梦玲你受伤了!我扶你去医院吧!”
刚才的交手几乎在眨眼间,李梦玲虽然制服了持刀男子,但小腿处也被轻微的划了下,此时正向外渗着血迹。
“可恶!要留下一块疤了,以后再不能穿短裙短裤了。”
“你现在怎么还想这个,我快点扶你去医院吧!”
明雪搀扶着李梦玲向前走去,才走几步立刻见到了一位乞丐打扮模样的人,本来没有在意,却突然见到乞丐倒在地上,面色痛苦的捂着自己心口满地翻滚,隔着远远的距离,明雪问道:“喂!你没事吧?”
乞丐没有回答,依旧满地翻滚。
“走吧,一个发神经的流浪汉而已。”李梦玲说道。
而流浪汉,也就是那位打算来救人的“僵尸”,突然睁着赤红的双目,猛然向李梦玲扑了过去。
“僵尸”算是明白了为何自己会莫名疼痛,这都是因为血啊!
僵尸哪有不吸血啊!李梦玲伤口处流出的血迹所散发的血气再一次的刺激了“僵尸”,难怪“僵尸”会毫不犹豫的向李梦玲扑去。
第三章 化名林风
(); “喂!你干嘛啊!”李梦玲吓的大叫。
“僵尸”目光热切的盯着李梦玲流血的小腿处,就像看见了世上最美好的事物,不管不顾的直冲而去。
空中獠牙猛然变长,面目狰狞的一口向李梦玲的脖颈咬去,不知所措的李梦玲连做出反应的机会都没有。
关键时刻一直唯唯诺诺的明雪冲了出来,挡在了李梦玲的面前,尖尖的獠牙瞬间从明雪的脖颈处刺了进去。
鲜血染红了“僵尸”的嘴角,源源不断的鲜血被“僵尸”吸入腹中,猩红躁动的双目终于平复下来,胸口的剧痛也不复存在,放应过来后的“僵尸”才发现自己正咬着一名女子的脖颈,慌忙的推开了女子。
“对不起,我太饿了。”
“你……!你杀了明雪!我要报仇!”
李梦玲悲愤异常,连环双拳急速而上,就连对方是僵尸也毫不畏惧。
拳劲带风,内有暗劲,这女子的外练功夫不错,或许我稍加指点便能进入赤灵境界也说不定。“僵尸”暗暗思索之际,李梦玲的拳头已经飞了过来,一拳打在了“僵尸”的脸颊上。
说到底“僵尸”也不过赤灵初期,体质极弱,几乎比普通人强不了多少,被李梦玲这带着仇恨的一拳打在脸上,立感一阵火辣辣的疼痛。
“喂!打人不打脸……啊!”
话还没说完,鼻子上又唉了一拳。
“我要还手……哎呀!还来!”
最后“僵尸”见劝阻没用,只好用武力制服了,在李梦玲的冲拳杀来之际,身子稍退,侧身让过,再伸出左手握住李梦玲蓄满全力的拳头轻轻一带,李梦玲立马一个踉跄,所有攻势尽毁。
“啊!”失去平衡的身子使得李梦玲下意识的惊声尖叫。
关键时刻,“僵尸”右手搭在李梦玲暴露在空气中的小腹之上,一个卸力盘旋,李梦玲才避免了摔个狗吃屎,不过却摔在了“僵尸”的怀中。
眼神相对,看得出李梦玲很慌张,仍色厉内茬的怒吼道:“凶手!要杀人灭口尽管来,我要说个怕就不叫李梦玲!”
透过脏乱的黑色长发,李梦玲瞧见了一双漆黑如墨的眼睛,就算是四周的黑暗都比不了那双眼睛。
没等“僵尸”解释,躺在地上的明雪突然轻微的哼了一声,李梦玲大喜,急忙推开“僵尸”,奔向明雪,喜道:“明雪你没事啊!太好了!”
“小心!”
“僵尸”连忙冲过去将李梦玲推到一边,让明雪躺在自己怀中,急道:“她身中尸毒,瞬时都有可能变成僵尸,你不要离她太近,否则她会咬你的”
眼见闺蜜闭着眼睛,似乎很痛苦的样子,李梦玲的心中如被针扎,“你说什么!尸毒?变成僵尸?你说你是僵尸?”
“应该是吧。”戒指中那个中年老者说的很清楚,他已练成了将臣之体,不是僵尸又是什么。
“那明雪她?呜呜……明雪!”想到闺中好友即将变成僵尸,李梦玲止不住的伤心难过。
“僵尸”叹息道:“这都是我的错,是我没有控制好自己,她不像我,她是被咬的,除非她能进入七灵境,否则很长一段时间她都难有自己的意识,全靠本能行事。”
这是“僵尸”说的好听,其实意思就是明雪会变成一只丧尸了自己意识的吸血僵尸,仅凭吸血就想到达赤灵境界根本就不可能,除非能吸到什么灵兽之血,否则一辈子也就这样了。
“什么七灵境,八灵境的,我只问你能不能让明雪变成正常人!”
“僵尸”摇头,“她已经种了尸毒,必然会成为僵尸,不过你放心好了,我一定会帮她进入七灵境界,还你一个意识清楚的朋友,而且她还会不死不灭,与天地共存,这样岂不更好。”
李梦玲瞪大美目,浑不相信的讶然道:“你是说明雪会长生不死?不可能吧?”
“有何不可!我们僵尸本就是天地奇物,乃应造化而生,长生不死岂不再正常不过了。”
作为一名科技世界的女大学生,从小便受科学知识的熏陶,这种原本应该荒诞的东西对她的冲击实在是太大了,心中巨震的梦玲再道:“我要怎么才能相信你?”
“这样啊。”
只见“僵尸”低语一句,放下明雪,左右瞧了瞧,又用脚轻剁了两下水泥地面,说道:“一时间也不知该怎么证明,不过这地面好像还比较坚硬,你应该砸不碎这地面吧?”
“废话!这水泥地面都能抗几吨的重量,就算我将拳头砸烂了也砸不碎。”回过神来想想,不确定说道:“你说你能砸碎这水泥地面,不可能吧?”
“正是!”
话音一落,立马鼓气一拳而下,巨力使得不远处的李梦玲都感到脚底有些发麻,眼神呆呆的望向僵尸。
这是一条将近半米的裂缝,而这名杰作的始作俑者此时竟捂着自己的拳头不时上蹿下跳,痛呼道:“这到底是什么地面,怎么比山石还硬啊!赤灵境界的全力一拳居然只能打出一条细小裂缝。”
“呃……哈哈哈!”
“僵尸”的巨大反差逗的李梦玲哈哈大笑,眼神望向躺在地上的明雪,笑声即可戛然而止,说道:“夜晚露水多,天气比较凉,我要带明雪回我们的公寓,你跟着一起来。”
“哦。”
虽不明白公寓是什么,但他不会让那个叫明雪的女子沦为没有意识的吸血僵尸,怎么遭也得让别人先进入七灵境恢复意识,自己才能离去,而且自己目前还不了解这个世界,从这个女娃的身上了解一番也是不错的。
路上李梦玲在前面带路,“僵尸”背着明雪在后跟着,明雪一直昏迷不醒,脸色变幻莫测,有时嘴里还悄悄长出獠牙,却又立刻缩了回去。
“怪了。”
“僵尸”有些不明所以,按理说明雪早就应该变为僵尸了才是,怎么一直是这种要变不变的状态。
“喂。那个谁,你叫什么名字啊?我总不能叫你僵尸吧。”前方的李梦玲突然回过头来问道。
“哦,名字啊,你叫我林风好了。”
“僵尸”自然不知自己的名字叫什么,看了看公园里随风飘摇的林木,干脆就说了个林风的名字。
第四章 与美同居
(); 至此我们无名的“僵尸”终于有了名字,心中居然有种莫名的开心。
走了将近一刻钟,终于出了公园,望着公路上四处穿梭的车辆,与五彩斑斓的霓虹灯,林风不由大声惊叹出声,“哇!你看这铁马跑好快啊!还有这灯火,太美了!”
李梦玲鄙夷一瞥,撇了撇嘴,“光看看就惊讶成这样,要是让你坐上去那还得了。”
没管路上一直处在惊叹状态中的林风,李梦玲只是闷头带路,偶尔会回头看看明雪的情况。
明雪依旧处在昏迷之中,脸色苍白,这让林风也十分疑惑不解。
因为他们二人租住的公寓就在附近,不一会儿就到了,林风大张着嘴仰头看着面前的高大建筑,问道:“这就是公寓吗?怎么这么高?它不会被风吹倒吗?”
“啊!够了!”
突然,一直背对着林风的李梦玲爆发了,指着林风的鼻子吼道:“你到底烦不烦啊!你这一路上问了不下三百个问题,你到底要怎样啊!”
“呃,那我不问了,呵呵呵。”林风讪讪一笑,低头跟着李梦玲进了公寓。
由于是深夜,也没有什么人,林风见到李梦玲突然在一扇铁门前站着不动了,问道:“是忘带钥匙了……吗?好吧,我不说话了。”
见到李梦玲一个大大的白眼瞟了过来,林风无趣的闭上了嘴巴。
“叮!”
铁门开了,林风不解的看了看里面,心想:这两个女娃的家里真穷,不仅小的可怜,居然连一件家具都没有。
“快进电梯啊!还站在外面做什么。”
“哦。”
林风才刚走进电梯,铁门立刻关闭,然后就感觉房子一阵颤动,感觉整个人连带房子都一起向天上而去,吓得林风赶紧戒备的看着左右。
凌空飞翔,不到青灵之境根本不用想,惊道:“何方高手,我记得我还不曾得罪过谁?”
“你!哎呦,哈哈哈……妈呀!简直笑死我了”
李梦玲捂住小腹笑的前俯后仰,乐不可支,胸口顿时波涛汹涌,使得秦法迷惑的同时也稍稍有些脸红,暗想:现在的女子都怎么了,居然穿这么少的衣物,非礼勿视,非礼勿视!
“什么高手不高手的,这叫电梯,是现在的高科技,像你这种不知什么时代的人自然是不懂了。”
接着李梦玲大致讲解了一番电梯的原理与功能,林风似是而非的点点头,竟然不是什么高手,林风提着的一颗心也算放下了,尴尬一笑,“我说嘛,这铁笼子怎么可能是房子。”
来到五楼最里面的一座公寓住房前,李梦玲开门林风领了进去,“这是我与明雪合租的房子,两室一厅的,厨房与洗漱间连在一起,你就睡在客厅的沙发上,等明雪的事情解决后你就可以离开了,知道吗?”
林风让明雪躺在沙发之上,说道:“你放心,这位小姐是我失手咬伤,我一定会帮她度过难关,这点你务须担心。”
正在此时,躺在沙发上的明雪轻轻一哼,虚弱的睁开了眼睛,艰难的想要坐起身来。
林风见此,急忙将明雪扶了起来,惭愧问道:“你身体没事吗?”
“我怎么回家了?咦,你是谁?你身上好臭啊!呕,我的身上怎么这么脏?”
一路走来难免汗流浃背,林风的身上本就脏兮兮的,也不知埋了多少年,背着明雪之时自然将脏东西蹭到了明雪的身上。
“你忘了吗?”
李梦玲上前,简单的将过程将了一遍,说道林风是僵尸时也只是有些畏惧,却没有露出惊讶与不可思议的表情,这让林风留了个心眼。
听完李梦玲所述之后,明雪远远的躲开林风,说道:“你说我会变成没有意识的吸血僵尸,那我现在不是有自己的意识吗?”
是啊!一语惊醒梦中人。
此时的林风才注意到明雪完全拥有自己的意识,常理来说明雪现在怎么也得是浑浑噩噩的,心中肯定明雪身上一定有着秘密。
不顾明雪抵抗,直接冲到明雪面前先翻开了明雪的眼皮观察了一番,接着握着玉手左翻右翻,最后抬起下巴捏开明雪的嘴巴细细一看,迷惑道:“眼皮没有泛青,指甲没有变黑变长,唯有嘴角獠牙长了半寸。”
嘴角的酸痛使得明雪大为不爽,却又对林风有些畏惧,只好嗫嚅的开口道:“你能放开我吗?”
“哦,对不起,捏痛你了。”林风赶紧道歉。
“不行,身上太臭了,我要去洗澡。”始一放开,明雪就冲向了洗漱间。
李梦玲上前问道:“明雪到底是什么情况?”
“我也不知,除了獠牙长了一点外再没有其他异变,这种情况我也不知,看起来好像与人类完全没有两样,可是我能感觉到她体质阴寒,阴气极重。”
林风的话使得李梦玲有些欲言又止,林风察觉李梦玲的反应,问道:“你是不是有什么话不想说?”
“也没有不像说的,其实明雪一直有种特殊的能力,她能看见一些不干净的东西,这是她的秘密。”
“不干净的东西?”
“就是妖魔鬼怪之类的。”
“你是说他天生能看见阴物!”林风猛然起身,脸上说不出的震惊。
“是啊,有什么问题吗?”李梦玲被林风的反应吓了一大跳。
“难怪她体内阴气这么重,居然是极阴之体,只要利用得当,尸毒这种阴寒之毒对她不仅无效,反而会被她吸收,将有利于自身的因素融入体质之中,那双獠牙可能就是她得益于我的尸毒所成。”
“也就是说明雪不仅没事,反而因祸得福?”李梦玲发问。
“也不一定,凡事没有绝对,这还要我观察一段日子后才能确定。”
说这话时,林风眼神有些躲闪,因为林风说这话的目的就是想要留下来,打算现在这里暂住一段时间,为了解这个世界做做工作。
为了强调危险性,林风还故意用严肃的语气对李梦玲说道:“你千万不能和明雪单独待在一起,我怕到时候会出什么变故。”
李梦玲果然被唬住,小鸡吃米一样的连连点头,“我知道了,你就先在这里住一段时间吧。”
第五章 洗澡趣事
(); 之后李梦玲大致又问了几句林风有的没的,然后回房间翻找了一番,出来后扔给了林风一套衣服。
“这是我的练功服,是我最宽松的衣服了,瞧你身上脏兮兮的,等明雪出来后赶紧把身子洗赶紧点,出来时不要留异味,否则我就把你锁在洗漱间里!”
李梦玲自小练武长大,对一般的臭味基本是免疫的,可林风的身上实在的太臭了,从明雪一刻钟都呆不下去就可以看出来。
林风点头,再次说道:“没问题,不过我还有点事需要你帮忙。”
“还有什么事?”
“血液,我需要血液来为我提供能量,否则再出现上次那种控制不了自己的事就遭了。”
李梦玲觉得有理,“那你觉得动物的血可以吗?”
“一般来说,我们僵尸都喝人血,毕竟人类乃万物之灵长,动物虽也有灵性,但相对于来说人血自然是更好一点。”
见李梦玲不语,林风还以为李梦玲弄不来血液,毕竟这事还是比较困难的,于是说道:“这样好了,还是我自己出去溜达,遇见什么恶人我就将他的血吸干,让他成为干尸。”
李梦玲立即连连摆手,“不行,不行!这可不行,现在是法治社会,杀人是要偿命的。”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的道理我自然懂,但我杀的是恶人,就算当今皇帝知道了也不会怪罪我,说不定那皇帝兴许一高兴赏赐我点什么也说不定。”
李梦玲忍俊不禁的说道:“随便说两句就得了,以后在外面千万别说认识我们,省得掉我们的面子,还皇帝呢,你怎么不说玉帝啊!”
“嘘!禁言!玉帝的名号不能随便出口,否则玉帝察觉你对他不敬会为你降下劫难。”
林风表情严肃,搞的好像确有其事一般,弄的李梦玲都感觉一惊一乍的。
转念想想,这天下不知有多少人在唠叨玉帝老儿,也没听说过有什么劫难啊,不屑说道:“瞧你那胆小样,你就在家里照看明雪,免得她出什么问题,我去医院买点新鲜的血液。”
“医院?是医馆的意思吗?”
李梦玲心烦的一拍脑袋,对于这种问题,李梦玲真的是不想再回答了,拿起遥控器将客厅里的电视机打开,准备让林风老老实实的看会电视。
“通常一个狮群里都有一只强壮的狮王……”
“什么人!”
林风大惊,面对电视里突然出现的画面惊的目瞪口呆,李梦玲算是服了林风,无语的出门往医院去了。
“喂!”
林风还待叫住李梦玲,李梦玲早已不见了踪影,只得自己转身研究起这台34英寸的液晶电视。
林风很聪明,片刻后便猜测这应该是一种可以保存影像与声音的机械物品,只是与猜测有些偏差,这是一种可以接收影像与声音的电子产品,当然这对于林风来说自然是猜不到的。
林风对着电视机左顾右盼,对这鬼斧神工之作惊叹道:“墨门以擅制奇淫技巧的物品闻名于世,但与这件机械物品比起来实在是差远了。”
“梦玲,你有帮我倒奶茶吗?”
询问声从洗漱间传来,林风猜测应当是明雪洗完了,自己这身上确实挺臭的,是要该洗洗了。
“怎么我的浴袍不在里面吗?”
动静传来,林风果见明雪出来了,不过画面却有些香艳,林风望着呆若木鸡的明雪,嘴角勉强牵动,却又不知该说什么,“这?”
适逢电视机里传来动物世界解说员的声音,“春天到了,又到了繁殖的季节,雄壮的公狮……”
“啊……!”
一声疯狂的尖叫从魅力公寓504传出,林风鼻青脸肿的进了洗漱间,嘀咕道:“这明雪看着挺柔弱的,怎么力气这么大,下手这么疼,好歹我也是将臣之体啊!”
将臣之体可不是一般的僵尸体质,他们同样有血有肉,可不是干瘪瘪的皮肉贴在骨头上的那种,而是与正常人类没什么不同,血流多了同样会死,相比于人类来说,他们只是死过一次的另类修士而已。
林风茫然的看着贴满洁白瓷砖的浴室墙壁,问道:“这里又没有浴桶,我怎么洗澡啊?难道是这个小白桶?”
就见林风走到马桶前面,果见里面有一摊小水,蹲下马桶前恼道:“就这么一点水连脸都不够洗的,莫不是明雪生气我看了他的身子,故意不给我打水洗澡,可明明是她自己没穿好衣服就跑出来了,这怎么能怪我,无妄之灾啊。”
当时明雪洗完澡后发现洗漱间里没有浴袍,反正这屋子里也只有两个女子,明雪自然不会在意,哪知李梦玲居然已经留下了林风,自然来了个大白相见。
回想起明雪那洁白如玉的身子,林风不自觉的有些脸红,鼻翼都感觉有些发热,“明雪的身材真好。”
走神的林风一不小心暗下了一个黑色的按钮,就见马桶里立刻源源不断的涌出水来,“太好了,原来这小白桶是这么用的,看来并不是明雪有意为难我,是我错过他了。”
然后我们的僵尸林风就这样蹲在马桶前开始洗漱起来,嘴里还哼着莫名的小调,听起来似乎心情还很不错的样子。
很快,开门声响起,着急于明雪情况的李梦玲已经赶了回来,手上还提着一个灰布大包。
明雪听见开门声,立刻从自己的房间里跑了出来,立即问道:“梦玲,你怎么将他留下了?你是不是喜欢他,可是我们以前说过,就算有了自己喜欢的男人,也不能带他来这个屋子的,你怎么不遵守承诺。”
“什么喜欢不喜欢的,我连他的样子都还没看清呢?”
“那你怎么将他留下了?”
“还不是因为你。”
明雪疑惑的一指自己,“我?”
李梦玲立即拿出一面镜子,扔给明雪说道:“你看看你的牙齿,是不是有什么不同?”
这些明雪自然知道,他洗澡的时候就已经看的很仔细了,不过想起林风那快要留口水的样子,心中十分讨厌,“你看我不是没事吗?让他走吧。”
“他千万不能走。”
李梦玲态度坚决,有模有样的将原先林风夸大的危险给描述了一遍,明雪只好无奈的点头,不爽的回房间去了。
“林风呢?怎么没看见他?”
“爽!”
林风从马桶中伸出脑袋,长发顺势一甩,带起水珠点点。
第六章 僵尸认字
(); 知道林风是用马桶洗澡后,不止李梦玲笑的前俯后仰,就连明雪一直板着的脸也忍不住笑了起来,发觉林风在看着自己时,又连忙低下了脑袋。
用马桶洗澡这件事,一直到林风站在世界之巅的时候,都是二女来取笑林风的笑料。
最后还是李梦玲告诉林风热水器的开关,林风才尴尬的将李梦玲推了出去,再次洗刷起来。
浴室外的李梦雪回身开了紧闭的浴室门一眼,“想不到这家伙还蛮帅的,不过就是头发太长了,明天带他去理发店理一理,有个帅哥在身边跟着,也好为自己撑撑场面,随便赶走一些无聊的苍蝇。”
想起学校里一直和自己作对的李小美,李梦玲的气便不打一气出。
李小美长的很漂亮,而且懂的利用自己的美貌,不知道与多少个男人发生过关系,听说最近搭上了汉水市地下帮派老大黄明志的小儿子。
与李梦玲同属艺术系的,都学的摄影,还是一个班的,正所谓一山不容二虎,李小美从来都是极尽打压李梦玲的,要不是李梦玲的爷爷开着武馆,在外面颇有些名声,别人轻易不敢得罪,只怕李梦玲早就遭了李小美的毒手。
等到林风再次出来后,李梦玲就有些忍不住要发笑,“洗赶紧了?”
林风也感觉有些丢脸,小声道:“洗了不小二十便,应该是洗干净了。”
之后李梦玲又将了一些家电的使用方法,将带回来的灰布大包扔给林风,说道:“时间不早了,我要回房休息了,袋子里面装的血液袋,还有一些生活用品,你省着点喝,不够再跟我说。记得晚上不要睡的太死,注意一点明雪房里的动静。”
“这我都知道,你去睡吧,我去阳台看看风景。”
“那好。”李梦玲点点头,进入了自己的房间。
林风围着浴巾,一人来到了阳台之上,望向遥远处闪着霓虹光芒的大楼,低语道:“这个世界还真是神奇,居然有那么多稀奇古怪的东西,而且这房子居然能做的这么高,当真厉害。”
随即仰起头来,略微粗厚的双唇微张,嘴角即可弹出了一对锋利的獠牙,任它裸露在空气中。
若有修道之人在此,肯定会发现竟有两条由圆月的精华汇成的幽蓝而略微透明的丝线如水流一般汇集到这对獠牙中。
一时间,獠牙开始泛出幽蓝荧光,眼眶中的黑色眼珠随即化为赤红之光,这团火光在月光精华的注入下,不断挤压浓缩后又再缓缓放大,似乎是在锤炼。
僵尸的境界只要看他的眼眶便能知晓,七灵境之时只要看眼睛就行,到丹道之后眼睛就会永恒化为黑色眼珠。
月光精华缓缓吸入,林风裸露的身体也开始散发荧光,荧光慢慢的消失于夜空之中,这是月光精华满溢,林风不能全部吸收所造成的。
不过这可难不倒林风,脑中经文转动,造化经七灵境之篇开始按林风所想运转起来,林风体表的荧光立刻只在林风体表流转,再也不曾消散。
咔嚓!咔嚓!
两个时辰过后,林风身上的骨骼和肌肉不断发出磨擦般的声响,在月光精华的注入下,肌肉和骨骼交替得更加凝实,嘴上的那对獠牙也更加洁白。
运功完毕,林风立刻感到身上一片轻松,“果然还是月光的精华对阴物的效果最好,在配合造化经吸收,简直是在鲸吸龙吞,只怕很快就要进入赤灵中期了。”
微风拂晓而过,吹起了林风的黑色长发,望向着充斥着霓虹光芒的城市,林风的眼中也不断映出五颜六色的光泽,似乎有些万般心绪涌上心头。
一夜无话,次日一早林风便敲响了李梦玲的房门,李梦玲半眯着惺忪的大眼,“干嘛啊,一大早就吵醒人家睡觉。”
“都日上三竿了,还一大早,对了,你这里有能教人认字的书籍吗?”
昨夜林风就已经想的很清楚了,要想了解这个陌生的世界,首先就得从书籍着手,因为书籍中记载了一切,不过首先林风得认识字。
“教人认字的书籍?你是说字典啊,你等等,我前段时间好像买过一本词典,我帮你找找。”
随即一本厚厚的汉语大词典砸在了林风的身上,林风立马翻阅起来,李梦玲倚靠在门上说道:“别来烦我了,让我先好好睡一觉。”
“哐当”一声,房门被重重的关上了,只留下了刚刚才要张口的林风。
字典是有了,可是总要有个教他认字的老师吧。
巧的是,另一边的房门响动,明雪挽着长发出来了,望见林风稍稍有些脸红,低着头往洗漱间走去。
“呃,那个?昨天我不是故意的。”
“嗯。”明雪站住身子轻轻应了一声。“昨晚我是做的过分了一点,不该下手那么狠的。”
今天的明雪已经换下了那件碎花裙,下身穿的是一件细长的天蓝色牛仔裤,将纤细的长腿显露无疑,上身是一件印着卡通图案的白色T恤衫,相比于昨天,整个人更显清纯。
阳台的阳光照射在明雪的身上,望着明雪曼妙背影的林风微微有些失神。
“要是没什么事的话,我先去洗漱了。”明雪小声说道。
见身后没有动静,明雪疑惑的回头看去,却见林风正发傻的看着自己,上前在林风的脚下狠狠剁了一脚,脸蛋微红的喝道:“流氓!”
“嗷!”林风怪叫一声,捂着脚左蹦右跳,急忙解释道:“你别误会,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你长的这么漂亮,我多看两眼也很正常,但是我真的不喜欢你,我对你没有任何想法,因为我们是朋……呃!”
话还没说话,肚子便被明雪狠狠一记膝击,差点就翻了白眼,也不知是气林风喜欢看她,还是气林风说对她没有任何想法。
总之女人是一种奇怪的生物,你说喜欢她,她会生气,你说不喜欢她,她同样会生气,对于这种情况不怪是不是她无理取闹,你只能自己将错误揽在身上。
不顾呼痛的林风,明雪昂着头颅进了洗漱间去洗漱了。
不过最后林风还是成功的让明雪做了自己的认字老师,先认认真真的教林风认了拼音字母,接着又拿了几个汉字做例子,慢慢为林风讲解什么声母韵母,前鼻音后鼻音之类的,总之两人一直教的细心,一个听的认真。
“哟!你们这一大早玩的挺开心吗?”
不合时宜的声音响起,打断了明雪的教学,不过明雪现在确实与林风紧紧挨着,只是原先双方一直没有发现而已。
明雪立即脸红着保持了一段距离,对林风说道:“我看你听聪明的,你就按照我教你的方法,用拼音字母慢慢凑着认吧,有不懂的再来问我。”
“行。”
林风立即低着头开始翻阅起词典来,不过眼神却不在词典上,反而偷偷瞟向明雪,却见明雪也在偷偷看他,目光相碰,两人立即收回了目光。
李梦玲是左看一眼,又看一眼,是真的发现了不对劲,“你们不会……?”
“不可能!”
明雪猛然起身,涨着通红的脸蛋轻喝一声,打断了李梦玲的话语,不过见到李梦玲那戏谑的目光,立刻又低下了头。
“我去厨房准备早餐。”说罢飞也似的逃了。
从此林风与两位美女“幸福”的同居生活开始了,总之暑期整整两个月,林风完全是被二女当做佣人一样在使唤。
第七章 僵尸上大学
(); “幸福快乐”的时光总是过的很快,转眼间暑期已过,二女便要去学校上课了,而期间明雪并没有什么异常发生。
这段时间以来林风基本上什么事都没做,整天埋在书堆里,到了赤灵境界后,大脑开窍,领悟力极强,一本词典短短三日便被林风给完全记住了,因此阅读起来也没有障碍。
而后明雪更是教会了林风上网,这可不得了了,林风几乎一直端着电脑,无论做什么都看着,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林风的付出终究得到回报,现在的林风虽然不能跟追随潮流的城里人比,可至少也和农村的学生差不多了。
放下电脑,“呼,这本近代史终于看完了,想不到东边的那个蛮夷岛国竟欺负到它祖宗的头上来了,不可饶恕,以后遇见岛国人一定要让他们长长记性。”
林风来到洗漱间,用清水洗了个脸,仔细观看了一番镜中的自己,轻叹一口气,“唉,最近是越来越帅了,真是烦恼啊!”
不可否认,林风的面容真的挺不错的,清秀的五官,棱角分明的脸庞,确实是个帅哥的模样,当时李梦玲带林风去剪头时,别提那个女性理发师有多殷勤了。
“林风!你的食物来了!”
吼声传来,打断林风的自恋,立马屁颠屁颠跑了过去,“两位大美女回来了啊!”
接过李梦玲手中的血袋,笑道:“两位美女去做什么了,怎么现在才回来?”
“你坐,我们有话要说。”
李梦玲示意林风坐下,明雪有些不悦的站着没有说话,气氛似乎有些尴尬。
林风一笑,坐在沙发上说道:“到底什么事啊,弄的这么严肃。”
“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事,你看你在这里已经住了两个月了,明雪并没有出现什么问题,我觉得你也不用一直帮着我们了。”
说这话时,李梦玲也有些不好意思,毕竟已经认识这么久了,都是很好的朋友了。
站在一旁的明雪更是嘟起了嘴巴,将自己的心情毫不犹豫的显露出来。
林风心中一阵疙瘩,不相信的说道:“你们要赶我走?”
“不是的,我没有要赶你走!”
明雪连忙解释,却见李梦玲正狠狠的盯着自己,立马闭上了嘴巴。
李梦玲这才说道:“你看我们两个女人和你一个大男人住在一起总归不像话,虽然我们并没有什么,但别人可不会这样想,所以呢,林风你不能再住在这里了,你能理解我们吗?”
“嗯,我懂。”
林风点点头,自己一直住在这里确实妨碍了别人,整天白吃白喝还无所事事,确实住的有些惭愧。
而且别人两个清白女子,自己一个大男人在的话,对别人确实造成了很大的困扰。
“我能理解你们,我这就离开。”
“唉,你别急,我还没说完呢?”
李梦玲拉住起身的林风,从包里拿出一份文件递给林风,“虽然你不能住在这里,但怎么着我们也是朋友,我李梦玲性格泼辣,没别的什么优点,唯一的优点便的讲义气,这是我帮你弄的大学通知书。”
林风低头一看,只见上面写道:森立大学通知书,恭喜林风同学成为我校第13届新生。
抬头望向李梦玲,“这?”
“这是我帮你弄来的,你明天和我一起去学校,免得整天在家问东问西,有个老师教你岂不更好。”
明雪这才知道自己被李梦玲耍了,窘迫道:“好啊,梦玲!想不到你连我都瞒着。”
李梦玲打趣道:“要不是这样我怎能知道你的心思,瞧你那小嘴都快翘到天上去了,这下满意了吗?”
“讨厌,不理你了。”
明雪立即红着脸坐在了一边,连看一眼林风的勇气都没有。
“可是我也不能住在学校里啊,毕竟我是一个僵尸,有许多秘密……”
“这点不用担心,我早就已经为你想到了,你看这是什么?”
李梦玲说着递给了林风一把钥匙,“前两天505的人已经搬走了,我正好将那个住处租了下来,你住在那个地方也方便,明雪出了什么状况也可以立即找到你。”
李梦玲的背景很不错,出来租房子也是为了适应社会环境,但林风知道事情并不是这么简单,但总归来说,办一个大学通知书对李梦玲来说并不是难事。
一时间,林风很是感动,“我也不知该说什么谢谢的话,总之我醒来之后能遇到你们两个是我林风的幸运,你们放心,以后只要你们有事,只要给我一个话,我就算是豁出命来也会帮你们解决。”
李梦玲嫣然一笑,突然望向在一边偷乐的明雪说道:“我倒是没什么事,不过我这姐妹可有事,你要是不在的话,只怕有人整天会在我耳边念叨你的名字。”
唰的一下,明雪的小脸蛋直接红到了脖子根,“梦玲,你说什么呢?”
“都这个时候了,你还跟我装,昨天不知是哪两个人躺在沙发上搂抱在一起。”
“都说了是误会,当时我脚底滑了一下,幸好林风接住了我,然后我们就倒在了……沙发上。”
“行了,行了,我可是过来人,这些我都懂的,你们继续加深下感情,我还要出去办点事。”说着,李梦玲就像为了避免做电灯泡一般识趣的离开了。
话说回来,两人说的都对,当时明雪确实是意外跌倒,也是意外倒在了沙发上,不过林风与明雪眼神交汇之际产生了些许火花,冲动的两人亲了一下嘴,至此什么事都没发生过。
当然,林风应该是想发生些什么的。
李梦玲离开后,房子里立刻充斥着一股尴尬的气息,明雪红着个脸也不知该说什么。
而林风却走向了阳台,见到李梦玲的身影出现在楼下,露出了一丝莫名的笑容。
只见李梦玲下楼后没走多远,便出现一堆黑衣人簇拥着李梦玲来到了一辆高级轿车前,车门打开,黑衣人立即恭敬说道:“小姐请上车。”
李梦玲颇为不悦道:“都跟你们说多少遍了,不要这么招摇,要是被明雪发现免不了又要解释一番,再有下一次你们看着办。”
“是!”
李梦玲进了轿车,轿车即可淹没在川流不息的街道之上。
第八章 神秘的李梦玲
(); “怎么了?”
明雪鼓起勇气走向林风,率先开口打破了沉默。
“哦,没事。”
林风没将李梦玲的秘密拆穿,他觉得这件事肯定不简单。
“你肚子饿吗?我来帮你倒一杯血袋吧。”
林风没出声,反而专注的盯着明雪,让明雪本来已经褪红的脸蛋又浮现起红韵,羞道:“你一直看着我干嘛?”
“有件事我不知当说不当说。”
“口长在你自己身上,你想说就说,又没人会拦你。”
明雪紧张的双手手指不断翻搅,心想:他终于要告白了吗?那我该怎么做呢?接受?不行,我一个女孩子要矜持一点,怎么能这样轻易接受,至少也要送一朵花才行……
“这朵花送给你!”
恰在此时,一朵白纸折的玫瑰花出现在了明雪的面前,明雪呆呆的看向林风,下意识的接过玫瑰花,“你真的要……”
林风再度打断明雪,“这花的折法是我在网上看到的,闲来无事便折了一朵,发现还挺好看的,就送给你好了。”
“原来是这个原因送我花啊。”
明雪提着的心终于放下了,可是心中却也有一股淡淡的失落。
然后林风拉着明雪坐到了沙发上,严肃的开口说道:“经过我最近两个月的观察,你体内的阴气似乎越来越重,要是再不找个突破口的话,或许你会因此香消玉损也说不定。”
“不会吧?我怎么感觉最近身体越来越棒了?”明雪觉得林风是开玩笑的。
林风解释道:“你当然不会有感觉,因为阴气也是能量的一种,阴气越旺,你的精力自然越充沛,是不是晚上的时候经常翻来覆去的睡不着?”
“这些你怎么知道的?”
这段日子以来明雪确实经常失眠,可奇怪的是明雪白天的时候精力照样充沛,还被李梦玲戏称为想男人了,不过明雪脑海中确实时常出现林风的身影,还有那坏坏的笑容。
“我当然是分析的,难道是偷看不成啊。”
关乎生命,明雪也有些担心,问道:“你所说的那个突破口又是什么?”
“极阴之体乃修仙界的绝佳体质,是众人皆羡的绝世鼎炉体质,修炼起来进步神速,可对于不会修炼的凡俗之人来说,极阴之体随着年岁的增长也会慢慢的聚集阴气,试问凡俗之人又岂能承受修士之气,死亡也只是时间问题而已。”
话罢,林风也有些自责,“说到底还是怨我,要不是我咬了你一口,尸毒侵入你的体内撩拨了你的极阴之体,阴气也不会聚集的这么快,或许能活到三十岁也说不定,现在的话,唉,你或许活不过三个月了。”
见到明雪的脸蛋煞地一下苍白,显然是被惊吓到了,急急说道:“不过你也不用担心,有我在是不会让你死的。”
“真的吗?”
林风立刻拍着胸脯保证,“当然是真的了,你有两个选择可走。”
“两个?是哪两个?”
“第一个选择是你每两月都要让我咬一口,我可以将你体内的阴气浓缩在一部分的血液中,这样阴气就可以排出体外了,不过这种方法治标不治本。第二个选择是你踏入修仙的行列,我相信务须多日,修仙界必然会出现一颗瞩目的新星。”
其实还有第三个选择,那便是双修,只是林风说不出口,要不然明雪指不定一个大嘴巴子杀了过来,明雪性格有些柔弱,可打起林风来真是一点也不手软。
而且刚才林风也隐晦的提起过,明雪的极阴之体是绝品的鼎炉体质,双修绝对是最好的选择。
明雪听完后毫不犹豫的选择了第二条,“我可不想被你咬,还是选择第二条吧。”
果然,明雪的结果真如林风所想的一样,不过还是说道:“是否考虑清楚,你要知道我们修道之人本就是逆天而行,其道路困难重重,稍有不慎便会万劫不复,并且你走上这条道路后,难免会遇见一些牛鬼蛇神,妖魔精怪之类的,你怕吗?”
“我可不怕,不是有你保护我吗?”
明雪原先绷紧的脸蛋突然舒展,暖心一笑,大胆的挽住了林风的胳膊,脑袋顺势靠在了林风的肩膀上,整个一小鸟依人的样子。
这还是明雪第一次这么主动,紧张的心砰砰直跳,竟然林风不主动表白,明雪干脆用行动来表明了。
这件事看起来过于唐突,实则在林风咬到明雪的时候就已命中注定。
僵尸不同于西方的吸血鬼,吸血鬼咬人的时候会吸取生前之人的记忆,而僵尸却会种下尸毒,使被咬之人对僵尸产生依恋,化为傀儡。
对于明雪来说,尸毒不会要她的命,可在她的心底早已种下了林风的影子,再经过两个月的同居生活,这一切完全是水到聚成。
而对于林风来说,明雪就像是一缕阳光洒在了他的心间,在他对这个世界茫茫无知的时候,是明雪为他点亮的光芒,明雪早已成为林风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此刻却是明雪先捅破了这层窗户纸,林风作为男人来说确实有些惭愧。
现在林风唯一能做的便是将明雪搂在怀里,做出承诺,“你放心,有我就有你,我不会让别人伤害你哪怕一丝一毫。”
脑中一闪,林风脑海中又出现了李梦玲的身影,本来林风还以为李梦玲只是一个外练功夫很好的女子,直到一月之前,林风突然发现李梦玲居然进入了赤灵境界,林风才知道李梦玲这人肯定不会简单。
经过林风几番的暗中观察,林风才发现李梦玲的身周总会出现佯装打扮的人,都在暗中保护着李梦玲的安危,这些人里面有一人居然还是橙灵境界,林风不敢多看,只是远远望了一眼,免得被此人发现就不好了。
而且就在昨天,李梦玲俨然已经踏入了赤灵中期,这进步速度实在是太快了。
这足以证明李梦玲应该已经在修习仙道功法,而且功法还不俗,否则难以有这么快的进步速度,竟然有顶级功法,家世定然不俗,可就这样的家世中的大小姐却和明雪整日待在一块,目的是什么已经不言而喻了。
第九章 校外好戏
(); 李梦玲的事情林风都没跟明雪说,他不想明雪知道。
明雪跟林风说过,她是一个孤儿,是孤儿院的院长将她带大的,还送她上学读书,对她极好。
可是好景不长,年迈的院长在明雪刚刚拿到森立大学录取通知书时悄悄的去世了,这对明雪造成了很大的打击,也使得明雪变的沉默寡言起来。
后来就遇到了李梦玲,李梦玲对明雪十分热情,明雪打心底里感到了温暖,很快两人便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一起兼职打工,一起认真上课,明雪曾说过,李梦玲是她这辈子最好的朋友。
林风不敢想象自己告诉明雪,李梦玲是有目的接近她的话,她会有多么伤心,那么这一切还是要让自己悄悄解决。
越是这样,林风越觉得怀中的明雪可怜,疼爱之下抱得更紧了,似乎怕明雪从自己的怀中飞走一样。
“不会这就是你所说的第二个选择吧,就这样抱着?”明雪美滋滋开口说道。
林风稍稍与明雪分开一些,认真说道:“当然不是,我这便将七灵篇的修行经文传入你的脑海,但你要记住,这功法非比寻常,切勿被外人得知。”
意识传念,经文直接浮于脑海,其中还带有传经人的心得,比直接拿着经文翻阅要好多了。
明雪脑海轰的炸响,突然感觉脑海里多了一些东西,清晰的印在心里,“这就是修行经文吗?”
“不错,不过经文终究是经文,讲究的多是大道奥秘,天道玄妙,说到底经文所述的还是那些圣人说留下的心得,只能算是修行的辅助之用,配合功法才能修行迅速,真正有作用的还是功法,可是我现在并没有适合你的功法。”
林风能运转修炼,完全因为僵尸的本能修习,可以吸收月亮精华,再配合造化经运转,倒也弄的有模有样。
可惜这终究不是长久之计,赤灵境界的时候还好,可已经橙灵境界的林风着实感觉有些杯水车薪,琢磨着自己也要搞一套功法了。
“所以说在我弄到功法之前,你只能乖乖的接受第一个选择,现在就先让我咬一口吧。”
说着林风便将大嘴凑了过去,不过却不是咬脖子,而是咬嘴巴,咬的那叫一个情意绵绵,源远流长……
晚间,李梦玲回来了,依旧是那样热情,听到林风与明雪确定关系后,一副惊讶的合不拢嘴的样子,佯装愤怒的样子不断指责明雪怎么能抛下她这个好朋友去享受幸福,并且还对林风调笑有没有齐人之福的打算。
林风也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闲聊两句之后,便回到了属于自己的公寓。
次日一早,三人一同出门,开始向大学行进。
森立大学,国家重点一级大学,全国有名,在林风所在的这个省内更是当之无愧的第一,而林风一个从没上过学的人居然手中有一份森立大学的录取通知书,这让林风越发觉得李梦玲不简单。
而李梦玲对这一切的解释是,森立大学的校长曾经和她的亡父是战友,卖了她爸爸一个面子。
当时拿录取通知书时明雪也在,有了眼见为实的证明,明雪对这个解释深信不疑,不过林风却打了个怀疑态度,当然这些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作为一个新生来说,他现在应该要去报名了。
接过李梦玲扔过来的银行卡,林风配合说道:“我知道这是你们辛辛苦苦挣来的钱,等我明天找一份兼职后,赚了钱就还给你们。”
“那你可有的还了。”明雪接过话头,推耸着林风向前走去,“行了,你快去报名吧,我和梦玲先去理发店洗一下头,然后在校门集合,待会我们一起去吃饭。”
林风点头,顺着明雪所指的方向行进,可校园如此之大,满目的葱翠树木与满怀希望的大一新生,林风迷路了。
后来经过自愿者的引导指路,林风才算顺利找到报名点,经过一番波折,林风终于在金融系报了名。
然后马不停蹄的赶到校外,发现二女居然还没来,于是找了个树荫开始等待起来。
“我草!打他妈的!就你还敢跟老子抢女人,你不知道李小美现在是我的女人吗?”
“放屁!小美是我的女人!”
本来安静的校园不远处,却突然传来了打闹声,似乎还是抢女人的戏码,林风无趣的撇了撇嘴,没有说话,反而饶有兴趣的看着这一出闹剧要怎样收场。
场景中一名男子不断叫嚣,身后还停着一辆高级轿车,林风觉得这男子似乎有些面熟,却怎么也想不起来,还有四五个混混打扮一样的人对地上的一名学生拳打脚踢,不过那名学生却很坚强,没有喊过一句疼。
目光望向一边,林风自语道:“好戏来了。”
只见那群人的身后走来一名靓丽的美女,美女衣着暴露,走起路来还一扭一扭,尽显诱惑之态。
“小美,你来了啊,可想死我了。”
男子见到这名叫李小美的美女后,立即上前环住了李小美的腰肢,态度暧昧无比。
“小美,别再执迷不悟了,跟我回去吧,我不会怪你的。”
躺在地上的那名学生见到美女后立刻激动的爬了起来,却又惨被一脚踢到,这一脚很重,看那名学生迟迟没有爬起来就知道了。
“跟你回去?得了吧,我怎么可能会跟你回去?我以前只是心情不错逗你玩,难道你还当真了啊。”
李小美望向那名学生的眼神一片鄙夷,而对男子却尽显讨好之态,“学长才是我最喜欢的人,学长你喜欢我吗?”
“小美?”
那名学生瞪大了双眼,满脸的不愿相信。
“哈哈哈……,听到了吗?废物,小美是我的女人。我们走,昨晚没有喂饱你,今天一定要给你点厉害尝尝。”
男子带着混混们大笑而去,这一切都让那名学生的眼中一片灰暗。
那辆轿车已经消失在视野中有一段时间了,那名学生都久久没有回过神来,直到一双廉价的板鞋出现在眼前,就听板鞋的主人说道:“站起来!”
第十章 僵尸找活
(); 秋风吹过,卷起片片黄叶,带着不舍随风飘动,其有哀思,其有埋怨。
这名学生原先的样子应该是颇为帅气的,可惜这时脸上青一块紫一块,早已难辨原先面目,看其穿着打扮,似乎也是农村来的。
板鞋的主人自然是一直看完了整场戏的林风,林风站在学生面前,轻喝道:“男人有男人的尊严,你放弃自己的尊严去哀求有用吗?你要记住,这世界上没有施舍的感情,你这样做只会成为那个女人的笑料,懂吗?”
不知为何,林风的情绪好像有些激动,似乎在这名学生的身上有自己的一些影子,可林风已经什么都不记得了。
但这并不妨碍影响林风的情绪,因此林风才会在这学生面前说这句话。
学生一语不发,忍痛起身,看了一眼林风便转头离去了,背影有些萧瑟,却也有些坚强。
“不管什么时候你都要记得,男人一定要有自己的尊严!”
林风看着学生的背影再次吼道。
学生的背影些微停了一下,但并没有转过身来,拖着伤体往校门去了。
“林风,我们来了!”
明雪高兴的声音传来,和李梦玲一同出现在林风的身后。
“咦,那不是计算机系二班的王扬吗?怎么走路一瘸一拐的?”李梦玲开口说道。
林风说道:“你认识他啊。”
“不认识,不过我知道他是李小美的男朋友,听说还是学校广播台的台草,起先对所有的女生不屑一顾,可惜还是栽在了李小美那**的手中。”
“嗯,确实是栽了。”林风赞同的点点头。
自古心伤难愈,这王扬只怕要消沉很长一段时间了。
随即林风微微一笑,“两位美女,我们一起去吃饭啦!”
“好啊好啊,我的肚子都快饿扁了。”
明雪开心的挽着林风的胳膊向前走去,身后的李梦玲无奈一笑,“自从认识林风后,明雪整个人都活泼了许多,看来明雪对林风是动真感情了。”
想起家族的任务,李梦玲又有些惆怅,叹息着跟随二人走去。
学校周边的饭馆既便宜分量又足,并且味道极好,林风一口气便吃了三大碗,狼吞虎咽的样子使得两女不断发笑。
“你们笑什么?”
“我们笑你身为一个僵尸居然吃饭吃的这么急,你还是僵尸吗?”明雪笑道。
“切,大惊小怪,僵尸又怎样,谁说僵尸就不能吃饭了。”
林风顺势又添了一碗饭,继续完成未完的事业。
恰在这时一辆大货车停在了饭店的门口,饭店老板迎了出去,开口说道:“这次怎么来的有点晚,不知道今天开学吗,店里的菜都供应不上那些学生了。”
“实在抱歉,刚才路上堵车堵的有点厉害,因此来晚了一些。”
车上一共下来了两人,一个秃头的中年汉子,还有一个年轻小伙子,秃头汉子见饭店老板不悦,急忙说着好话。
“算了,卸货吧!”
车上装的都是些蔬菜肉类之类的,有点多,其中还有两麻袋米,看起来分量不少,只怕两人合抬都有些吃力。
果不其然,那个年轻小伙子在抬米的时候一不小心将腰给扭了,眼看是抬不动东西了。
“早上没吃早饭啊!快点抬啊,还想不想要工资了。”秃头汉子可不管这些,对着年轻小伙子大喊大叫,自己却连帮忙的心思都没有。
至于饭店的老板就更不会帮忙了,本来就是自己花的钱,自己没开口骂人都是好事了。
无奈,为了工资,年轻小伙子吃力的将麻袋甩到了肩膀之上,才刚走一步,腰际立刻传来一股钻心的疼痛,一个拿捏不稳,肩膀上的麻袋又想下掉去。
关键时刻,一直有力的臂膀出现,林风的右手托着麻袋一下甩到了肩膀之上,开口说道:“你没事吧。”
“我没事,多谢你了。”
“不用谢,举手之劳而已,我相信我不出手,别人肯定也会出手帮忙的。”
林风话语一落,扫视了周围一圈,那些看热闹的大学生们立刻低下头装作吃饭起来,似乎是有些惭愧。
“那个老板,这麻袋放什么地方,我帮这位兄弟放货,兄弟你就拿其他轻的货物吧。”
“那就跟我来吧。”
饭店老板立刻带着两人向后面走去。
明雪双眼放光的看着林风离去的背影,对着李梦玲喜道:“梦玲你瞧林风的心肠多好,做他的女朋友真幸福。”
“是啊。”李梦玲敷衍开口,又小声嘀咕道:但愿如此吧。
很快货物就搬完了,那位年轻小伙子因为腰伤了是肯定不能工作了,接过了今天的工资硬塞给了林风一半的工钱。
林风将钱推回去,“你这是干什么?”
“兄弟,这钱你必须收,要是没有兄弟帮忙,仅凭我一人是肯定卸不了这车货的,而且我注意到了,你有两个美女朋友,总不能让美女付钱吧。”年轻小伙子还露出了一个男人都懂的笑容。
严格来说,这小伙子分的这三十多块钱是肯定不够饭钱的,可这小伙子愣是把钱往林风的手里塞,足见这小伙的朴实。
推辞不过,林风也只好接了,说道:“那好吧,我就接了你的钱,有件事我想问问兄弟,你做这活每月能赚多少?”
“怎么?兄弟也想做我们这行吗?”
“嗯,整天吃软饭也不行,趁着读书的时候来找点活干也不错。”
“做我们这行很累的,因为地点不定,每天要四处跑,而且还要被货车司机扣下百分之三十的折扣,每个月累的半死要活却也只能挣个两千大几,而且你目前在上学,还是要以学业为重,以后出来了就是国家的栋梁,怎么能做这种苦力活呢?”
接着轻声一叹,“要是我当年读初中的时候多用点心,现在也不用过的这么苦了。”
“呵呵,每个人的机遇不同,读书也只是一个跳板而已,你也不用太丧气。不过这满街跑的活我确实不能做,兄弟你知不知道那里有那种固定时间的兼职。”
“固定时间的兼职啊,我想想。”年轻小伙思索片刻说道:“码头上经常有搬运货物的,兄弟你的力气这么大,可以去哪里看看。”
“那就多谢兄弟了,一起喝一杯吧。”林风客套道。
“不了,我得赶紧去医院看看腰伤,免得明天开不了工。”
年轻小伙离去,二女也来到了林风的身边,明雪更是亲昵的说道:“林风你真棒!”
“我说明雪啊,你不是很怕脏的吗,林风身上这么多汗,你怎么还和他挨那么近啊!”
“我才不管,林风的所有我都喜欢。”
明雪开心的说着,双手挽着林风的右手,傲人的雄伟直接夹住的林风的胳膊,让林风大感吃不消,转移注意力说道:“饭也吃完了,你们先回去吧,我要去一趟码头,刚才别人说码头可以做兼职,我去瞧瞧。”
“我也要去!”明雪立即开口。
“不行,码头上都是干粗活的位置,你一个女孩子去干嘛。”林风不准明雪跟着,一个人向码头去了。
第十一章 引起关注
(); 林风花了十块钱坐了个的士到了W省最繁华的码头,W省虽是内省,却有一条绵长的长江横穿而过,那些沿海城市与内陆通货,走的通常都是这条道,因此W省的水上贸易也十分发达。
码头上人来人往,好不热闹,林风很快就打听到了码头上扛货的地方。
顺江而走,立马就看见一队黝黑的汉子在货船上卸货,一位带着麻布帽的黑脸汉子正在一旁指挥,不用说这黑脸汉子自然是指挥人了。
林风赶紧上前,对黑脸汉子说道:“你好,我想在这里搬货,可以吗?”
黑脸汉子仔细观察了林风一番,说道:“你确定你要做这苦活吗?看你身材有些消弱,你吃不消的。”
“没事,我别的没有,有的就是力气,别看我瘦,我一拳可以打死一头牛。”
林风解释,说的话自然也是真的,一头健壮的公牛还真就经不起林风的一拳。
黑脸汉子以为林风说笑,也不以为意,淡淡道:“那好,我就先讲好这里的规矩,你从船上卸货抗货包到那边的仓库,你每扛一包到仓库都会有人做记录,价格是一包五毛,你愿意吗?”
“一包五毛,也就是说我抗一千包就有五百块,划算,我做!”林风说道:“不过我不能一直在这里,我是个学生每天都要上课,老板你看……”
“这没问题,我们这也招临时工,你想来就来,想走就走。”
“那太好了,我这就去工作。”
黑脸汉子立刻朝货船前朝一个蹲着抽烟的平头青年叫道:“小龙,带他去换件衣服。”
小龙应了一声,朝林扬招招手。
林风几步赶过去,小龙立刻扔了一件脏兮兮的工作服给林风,随意道:“去吧。”接着又蹲在地上美滋滋的抽起烟来。
“那东西是什么,也不怕烧着嘴吗?”
林风没见过烟,自然也不知道是什么,随意嘀咕了一句,便跑到货船上去卸货了。
林风走到货物前,看着堆成小山一样的货物,心想:这一袋一袋的抗太过麻烦了,干脆多抗几袋好了。
仓库里有些上了年纪的中年人见到林风这学生模样的人来扛货,心中不禁有些同情,“唉,这孩子真可怜,才这么点大就来做这种苦力活。”
接着令人膛目结舌的事情发生了,林风双手齐抬,一口气抬了五个麻袋在胸前,一层一层的叠在一起,就像小山一样,而林风却还能健步如风,轻跑着向仓库而去。
“这?”
货船上的工人们相互对视了一眼,会心一笑,“刚才一定是眼花了,怎么会有这么大力气的人呢?”
“是啊,是啊,一定是最近太累了,呵呵呵……”
事实证明,他们并没有眼花,林风很快又会来了,这次林风扛了六袋,同样脚步轻快的向仓库走去。
这一下把在场的工人们都震住了,哎呀妈啊,这小子还是不是人啊!怎么这么大的力气,要知道这麻袋的重量可不轻,就算没二百斤,起码也得有个一百大几吧!我们扛一个麻袋走几个来回来都想歇息一会,你小子怎么看着就像没抬东西一样?
林风没管他人的议论,自顾自的工作着,我的极限应该是八个麻袋,不过不用那么拼,每次扛个五六袋就行,而每个来回都需要花上一分钟,这样一来,只要短短两个小时,我便能赚上三百块钱左右,还不错。
整个码头的工人们都看傻了,他们甚至连工作都忘记了,那些行人们也不时驻足观望这神奇的一幕。
黑脸汉子忘记了指挥工人们,蹲在地上抽烟的小龙,连手上的香艳掉在地上也没注意,仓库的管理员麻木的记载着林风的扛包数字。
最后还是黑脸汉子率先反应了过来,“都愣着干嘛,还不快点干活!”
工人们这才反应过来,急急扛起包来,照这个趋势下去,他们都得失业啊!
嗡……!
客轮的汽笛声响起,有辆客轮靠岸了,客人们陆续不断的从客轮上下来了,他们有些行色匆匆,为了生活忙碌奔波。
而有些便拿起了手机用手机拍摄怪力扛包的这难见画面。
此刻客轮上下来了一位老者,老者身形消瘦,却精神奕奕,一身唐装体现出老者对古韵文化的喜爱,银白的头发向后齐梳,大背头更添神采,身后还跟着一男一女两位保镖。
男子一身正装,面目英挺,当之无愧的大帅哥,女子身着劲装,带着一副超大的漆黑墨镜,脚下是一双高的不像样的高跟鞋,据目测起码不下于十公分。
老者见到不远处围的里三圈外三圈的人群,对身后的女子说道:“飘影,你去瞧瞧。”
“是!”
女子点头,踏着极高的高跟鞋向人群走去,很快便折返而去。
老者问道:“什么情况?”
叫飘影的女子似乎也有些惊讶自己见到的情形,脸上讶色未褪,说道:“是一个小伙子,天生怪力,可以力负千斤。”
“天生怪力,如果利用得当,或许可以入我们组织,夜老您说呢?”男子开口,向老者建议道。
老者点头:“嗯,狂战你去查查这小子的底,要是没什么问题的话你就将他拉入组织,这些你自己做主。”
说着带着女子走了,那位被称为狂战的男子则走入人群,观察林风去了。
时间悄悄流淌,很快两个小时就过去了,林风也不打算干了,今天过后明天就要去大学学习了,课余时间还要兼职,陪明雪的时间会少很多,所以他打算好好的陪陪明雪,正好有钱可以买了礼物。
林风笑呵呵的向黑脸汉子走去,笑道:“大哥,我突然想起还有些事,今天就先做到这里,将我的工资结了吧。”
见到林风过来,黑脸汉子下意识的后退了一步,态度也变的有些恭敬,说道:“兄弟可千万别叫我大哥,我可不敢,叫我老汪就行,竟然兄弟有事,那我就将兄弟的工资结了吧。”
带着林风向仓库走去,到管理员那里领了本子,按记载的数字给林风发放工资。
林风接过工资细细一数,居然有整整五百千块,疑惑道:“大哥这钱是不是给多了啊。”
“没有,这正午时分工人们都不愿干活,这个时间段的工资是要涨价的,每包多给两毛,至于多的那几块算是兄弟我给你的烟钱。”
“那谢谢大哥了。”
谢过黑脸汉子,林风就穿过人群离开了,并没有觉得自己身为一个僵尸做这种低等的体力活有什么不对。
林风坚信,想要更好的融入这个社会,一定要从最底层做起,这样才能站稳脚跟,不会有文化断层的空白。
途径一个拐角,林风立即靠墙而战,片刻后拐角处便无声无息的出现了一名男子,看见林风后立马一惊,只见林风笑道:“你跟踪我作甚?”
第十二章 情意绵绵(求收藏)
(); 林风走在半路的时候就觉得不对劲,可却发现不了跟踪的人,此时一个守株待兔果然逮了个正着。
这男子虽穿着一身正规的西服,可健壮的身体似乎要将西服涨破一样,林风本是一米八几的个头,可在这男子面前依旧矮了一头,头顶上的短发根根竖起,看起来就是个打架好手。
此刻的狂战满脸写满震惊,根本不相信林风能发现自己跟踪他,可事实便是如此,只得说道:“我并没有恶意,希望你不要担心。”
“我知道,要不然你已经躺在地上了。”
林风倚靠着墙壁,一副玩世不恭的样子,可眼中却写满沉稳,目露精芒。
狂战冷冷一笑,“你很狂嘛?”
林风双臂交叉抱于胸前,微微笑道:“这不是狂,这是自信!”
语气很轻,其中的傲气却一点也不轻。
两人目光对视,一人如军人般笔挺而战,而另一人却像街角小混混一样倚墙而靠,但狂战却知道,只要两人一交手,林风一定是最先出手的那一个,别问狂战为什么知道,这是一种直觉,一直从对方眼神里读懂的信息。
“哈哈哈……”
爽朗的笑声从狂战口中发出,打乱了两人之间的沉默,狂战伸出自己的手说道:“狂战,很高兴认识你!”
“林风,同样也很高兴认识……认识你!”
林风也伸出手来,本来笑着的面容突然一愣,接着又恢复了笑容。
两人两手紧紧相握,脸上都挂着和善的笑容,时间似乎再一次的凝固的,唯一有的变化可能也只是两人脸上的笑容,此时的笑容怎么看怎么难看。
狂战额前虚汗直流,露出比哭还难看的笑容说道:“怎么样,小子,要是忍不住就先放手吧。”
“我还好,倒是你不行了吧,留这么多汗,是不是肾虚啊!”
林风的表现同样好不到哪里去,汗液早已浸湿了衣衫。
两人的手臂粗青筋暴起,鼓的老高,格外吓人,狂战那紧窄的西服手臂处更是已经爆开。
一滴汗水从狂战的额头滑落,流过眼睛,划过鼻翼,最后落在了嘴巴里面,微咸的汗水使得狂战清晰了一些,开口道:“这样下去也不行,不如我们一起放手,这样我们谁也不输,如何?”
“正有此意。”林风表示同意。
始一放手,狂战便不停的甩着手臂,表示着自己的痛苦,林风则将手臂背在背后,早已青紫的手掌正轻微颤抖。
狂战等手掌的痛苦减轻了一些后,再度向林风伸出了手,当然这次是左手,笑道:“虽不知你背景如何,但我觉得你这人不错,我狂战认你这个朋友。”
“还来?”
林风眼神一挑,望向狂战。
“怎么可能,我这次真的只是想握个手。”
狂战立马解释,林风也放心的将左手握了上去,哪知才刚握上,立即有股劲道从对方的手中传来,林风的心中已然有一千名为草泥马的神兽奔过。
“我狂战在力量上就从来没输过!”
“我靠!你当我林风输过啊!”
“来啊!”
“谁怕谁啊!”
凶狠的嘶吼声在巷道传出,不少民居用户还以为是什么黑社会斗殴之类的,匆忙的关上了大门,并且严令禁止家中的小孩不要吵闹。
最终一切平静之时,两人依旧没有分出胜负,狂战的西服都因为用力过猛而崩成布条,最后只得无奈的指了指躺在地上的林风,苦笑着转头离去,背影对着林风说道:“林风是吧,我以后还会来找你的。”
林风累的躺在地上一动也不愿动,其实这场比拼严格意义上来说是林风输了,狂战的力量是真的很大,林风知道这场握手战斗之所以不进行了,无非是狂战已经察觉到林风的手骨已经出现轻微碎裂,可见到林风依旧不愿放弃,这才主动承认打平。
狂战的境界很高,至少要比林风的境界高了两个层次,真要战斗起来,林风肯定不是对手,之所以林风能坚持这么长的时间,无非是因为身为僵尸的体质。
表皮如铁,筋骨如钢,是现在的林风最好的写照,随着境界提升,身体强度还会继续提高,到时林风一定会找狂战找回场子。
狂战走后,林风才艰难的爬起身来,望了狂战离开的方向一眼,思索道:这家伙是谁,难道是保护李梦玲的人吗?
林风猜不透是谁,唯一能联想到的也只有李梦玲了,顺势将狂战划入了李梦玲的行列。
体内灵气运转一个周天之后,手上的伤也已经好的差不多了,得到林风到家时应该已经可以完全修复了,不过现在的林风还得去买点东西。
等到林风回家的时候天都已经黑了,拿出钥匙打开了自己所住的505公寓,立马一阵香气袭来,乳燕入怀。
刚洗完澡的明雪身上散发着一阵沐浴的清香,娇躯在怀,林风顿时感到无比的放松。
“你怎么这么晚才回来啊,找到兼职了吗?”明雪关心的问道。
“自然是找到了,要不然怎么有钱替你买这个啊!”
明雪这才注意到林风手上捧着一大束白玫瑰,惊喜道:“哇!你怎么弄来的,该不是偷的吧!”
“当然不是偷的,这可是血汗钱,几乎花光了我所有的工资。”
明雪闻言低声道:“你辛辛苦苦赚的钱怎么能这么浪费,我不喜欢这些花了。”
林风轻刮了一下明雪的琼鼻,“你啊,还不说实话,我都看出来你心里正乐呵呵的,还说不喜欢这些花,快接着。”
“我真的不喜欢。”
似乎是觉得林风不相信自己,冤枉了自己,明雪急的眼眶都有些泛红。
林风顿时有些手忙脚叫,他从没见过女生哭,对这场景有些手足无措,急道:“雪儿你千万别哭,我只是听说现在的人结婚求爱都流行送花的,你看这美丽的白玫瑰就象征着洁白无瑕,清纯干净,我觉得这就是你,而且你做我女朋友的时候有些仓促,今天这花是我补上……”
话还没说完,一张樱桃小嘴已经主动的印在了林风的大嘴之上,轻轻一吻分开,林风看向泪眼婆娑的明雪,“你怎么还是哭了?”
“我是高兴的哭,我是幸福的哭。”一滴泪水从明雪眼眶滴落,划过洁白的脸颊,滴的一声落在了地上。
林风还能说什么,一把将明雪抱在怀里,将明雪脸颊上的泪水吻掉,开口说道:“我发誓,以后绝不会再让你哭!”
“我知道,我知道,我都知道。”
扔掉手中的白色玫瑰,林风双手捧着明雪的小脸,狠狠的一口吻了下去,这一刻郎情妾意,这一情意绵绵。
“风哥?”
“雪儿?”
“不,不要。”
明雪阻止了林风进一步的动作,没让林风脱下自己的衣服。
“不行!我们不能这样!”
回过神来的明雪慌忙阻止林风的进一步进攻,她怕待会自己会迷失在林风的攻势之中,到那时就回不了头了。
“为什么?难道你不爱我吗?”
“不不,风哥,我爱你,我甚至愿意为你付出我的生命,可这种事情我还是想留在我们结婚的那天,行吗?就当是雪儿求你了。”
明雪急忙解释,甚至是面露哀求,洞房花烛夜,与心爱的丈夫第一次共赴巫山,相信是所有少女的愿望,明雪自然也不例外。
林风此刻虽浴火难耐,但他也很清楚明雪的想法,闻言便将明雪放下,捡起地上的浴袍披在明雪的身上,“这事是我太过冲动了,我以后不会这样了,你放心吧。”
明雪挽着林风的手臂坐到沙发上,低着头轻声道:“风哥千万别这么说,都是我太任性了,我过不了心里那关。”
“没事,我懂。”林风伸出胳膊揽住明雪,让明雪靠在自己的胳膊之上,“同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乃人生的两大美事,后面一条我是做不到了,但前面那条我还是很期待的,到时候你可要洗赶紧一点哟,嘿嘿……”
说到这,林风突然一阵坏笑。
“讨厌!”明雪立即在林风的腰际狠掐了一下。
“哈哈哈……”
公寓里立刻传来了一阵打情骂俏之声,最后还是李梦玲从隔壁过来寻明雪时,明雪才依依不舍的与林风分开,去了自己的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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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美女老师(求收藏)
(); 次日,森立大院的门口迎来了一男二女的三人,男的高大帅气,女的苗条漂亮。
林风深吸了一口空气,笑道:“早就听说大学生活多姿多彩了,我林风也来好好享受,就连这大学里的空气比街道上的都好多了,果然名不虚传。”
林风身为僵尸,乃是血修,对灵气自然有判断,空气洁净纯粹,其蕴含的灵气自然也会更多。
明雪接过话头说道:“那是当然了,这学校里到处都是花草,空气自然是街道上好了。”
由于林风与二女不同年级,便分道而走了,林风独自去了金融系的大楼,虽然儿女也不同系,但他们上课的地方是一样的,都是艺术楼,李梦玲学的摄影,明雪则学的舞蹈。
按照昨天拿到的课程表,林风找到了自己上课的地方,金融系大楼的302教室。
可能是来的较早,教室里并没有什么人,林风便在后排找了个靠窗的位置,这样的话既能听讲,又能看看窗外的美景,是再好不过了。
在大学里上课,座位是很随意的,你想坐什么地方就坐什么地方,甚至就连教室都是很随意的,比如现在这节课是在302上课,可林风的下一节课就要跑到411了。
随着上课时间的逼近,教室里的人渐渐多了起来,因为大家都是新生,彼此还不熟悉,因此都有些拘谨,都各自低头玩着手里的手机,教室里难免有些死气沉沉。
林风自然没有玩手机,再说林风也没有这种高科技的产品,身上最贵重的东西还是明雪帮他买的一件白色衬衣,花了两百三十八块钱。
林风干脆沉入心神,体内灵气运转,开始修炼起来。
因为不是夜晚,几乎看不到见长,但也聊胜于无。
“你好,我叫刘浩,我可以坐在这里吗?”
突然有人向林风打了一声招呼,使林风从修炼状态中醒来。
是一个身材结实的男学生,长相阳光,笑起来还有一个酒窝,一身黄色蓝球服,手上的一颗篮球在两手之间抛来抛去,整个一阳光男孩,林风心想:结实的身躯,暖人的笑脸,发达的运动神经,要是性格再温暖一点,这不就是网上所追捧的暖男吗?
林风笑道:“我叫林风,很高兴认识你。你当然可以坐了,只是我想不明白,你不找个美女坐在一起,为何要和我坐在一起?”
刘浩将篮球放在地上,自己一屁股就坐到了林风旁边的座位上,“和女人有什么好聊的,叽叽喳喳的都烦死了,还是和男生在一起吹吹牛皮,聊聊天来的爽快些,你不也是一样吗?”
林风不可置否的一笑,自己都已经是有家室的人了,哪还能去招惹其他美女。
刘浩上下打量了林风一眼,笑道:“刚才还没注意,你长的真帅。”
学生时代总是在意容貌的,林风的面貌确实不差,被李梦玲拉去减掉长发弄了一个高丽流的发型后完全就是个忧郁帅哥,加上今天穿的又是明雪为他精挑细选的一件白色衬衣,班里早就有些女生在偷偷注意林风这边了。
“刘浩你长的也很帅啊,瞧,那边那个带眼睛的女生不就在注意你吗?”
林风手指指去,不远处一位带眼睛的女生立即红着脸低头拨弄手机起来。
刘浩很健谈,林风也觉得和这么阳光的人聊天很高兴,一时间聊的有声有色,两大帅哥的相谈甚欢,瞬间吸引了班里大多数女生的目光,不过班里的其他男生可就不高兴,看林风二人颇不顺眼。
这都是上课之前的小事,铃声响起之后,学生们都屏息以待的等待着老师的到来,毕竟是开学第一课,学生们都是抱着憧憬与希望的。
“喂,林风,你说会是传说中的美女老师吗?”刘浩打趣道。
“或许吧。”
咚咚咚!
皮鞋磕在地上的声音在教室外响起,学生们全都伸长了脖子翘首以盼,一道身影闪过教室门口,走到了讲台之上。
是个身穿中山装的矮老头,笑容很和善,给人一种亲切的感觉,此刻正笑眯眯的看着底下的同学们。
矮老头的出现瞬间熄灭了在座一些学生心中美女老师的幻想,班上顿时响起了片片叹息声。
“呵呵呵……,看来同学们很不欢迎我的到来啊!”
矮老头首先自嘲一笑,接着边说边在黑板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和联系方式,“我叫乔国民,是你们的班主任,你们以后可以称呼我为乔主任,当然我更喜欢你们称呼我为乔叔,这样听着舒服一些,这是我的手机号码,有事可以联系我。”
见到班上的同学们兴致不高,乔国明也不在意,对着教室外说道:“诸葛老师可以进来了。”
“好的。”
如黄莺般的应答声响起,一位身着旗袍的美女慢慢的走了进来,在此女的身上尽显华夏古典之美,饶是整天和明雪李梦玲两大美女待在一起,对美女都产生了一些审美疲劳的林风在见到这女子之后都有些发愣,出现了短暂失神。
凭林风的定力都如此,更何况班里的其他男同学了。
不过林风总觉得有些奇怪,拿现在的自己在说,就算是再美的女子也不可能让自己失神啊。
至于班上那些一比就有些自惭形秽的女生则嘟囔个嘴嘀咕道:“老师没个老师样子,打扮的这么漂亮干嘛?”
说这话就完全冤枉这位女子了,这名女子身上穿的是一件白色偏粉的旗袍,普通的不能再普通了,脸上也没化什么妆,完全凭的是天生丽质,不像这位嘀咕的女生,脸上的粉多的都能刮下厚厚一层来。
“诸葛老师是新来的老师,也是你们的辅导员,你们要是在学习上有什么困难都可以找诸葛老师,诸葛老师你来带他们吧,我在教务处还有工作要处理,就不留下来了。”
乔国明也知道自己在这里完全是碍眼的,识趣的离开了,只剩下那位美女老师留在讲台之上,开口说道:“我复姓诸葛,叫诸葛语,同学们好啊!”
或许是第一次当老师,诸葛语有些害羞,脸上红扑扑的,这样一样更添美丽。
有些大胆的学生立即在下面起哄道:
“老师你好漂亮啊!”
“老师有男朋友吗?”
“老师你不把联系方式留下来吗?那我们遇到了困难怎么找你啊。”
本以为是一节讲大学生活注意事项的课程,结果整节课下来,完全成为了调戏老师的戏码,当然那都是一些玩笑话,毕竟是刚踏入大学的新生,本性不会坏。
之后的第二节课就比较枯燥无味了,辅导员毕竟不是授课的老师,因此老师也不再漂亮,讲的全是专业知识,不过林风却听得很专心,他从没想过如今的商业的影响力竟会如此强大。
俗话说士、农、工、商,当官排在第一位,而商人却是最后一位,在以前做买卖是要遭到众人鄙视的。
今日的课程只有上午半天,而明雪与李梦玲却是满课,林风就想去码头再搬搬货,挣点外快,谢过了刘浩的篮球邀请,来到学校门口,拦了一辆车往码头去了。
去码头搬货还要做的士去,想想都有些奢侈,这对平常人来说,赚的钱只怕都还不如坐车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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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打架风波
(); 大学开学,新生们都对校园生活满怀憧憬,可等这份热情过后,一切又都沉寂了下来。
离开学到现在已经过去半个多月,一切都在有条不絮的进行着,林风每日吸收月华如今已达橙灵中期,这般实力对普通人来说已经很恐怖了。
这天林风正上课听着讲,突然发现外面出现了一道亮丽的身影,一身白花长裙,脸蛋浮现笑容,正痴痴的望着坐在后排的林风。
美女总是引人注目的,一瞬间班级里就开始小声的议论起来。
“喂,快看,外面有个美女在等人哟!”
“什么美女啊,美女我可见多了,哇!好美啊!”
“也不知什么样的人才能有福气这么漂亮的女朋友。”
刘浩自然也被吸引了目光,急道:“林风快看,美女耶!一定是你喜欢的类型。”
转头看去,发现林风正对着外面微笑,而外面的美女同样也望着自己这边微笑,那眼神叫一个含情脉脉啊,刘浩自然知道不是在看自己,心中已经有了答案,难道林风这小子从不多看别的女生一眼,有这样的女朋友在,还需要看谁啊!
“哎呀,我知道了!”
一个男生突然大叫一声,将讲台上授课的教师都吓了一跳,回神后慌乱道歉,“老师对不起,对不起,刚才走神了。”
“你知道什么啊你?”
“她就是我们学校舞蹈系的系花,学校的四大校花之首。不对,现在改为五大校花了。”
林风耳力惊人,自然也听到了两人对话,心中一笑,真想不到明雪还是校花,便宜我了。
“那个,我对这些事不了解,你能不能详细说说啊。”
“这有什么不可以的,学校的四大校花之首公认为长相清纯、容貌秀丽的明雪,大三舞蹈系;
排第二位的是丽娜,一个混血儿,身材火辣,拥有异域风情,大四体育系,她的注意你最好别打,不然会死的很惨;
第三位就是摄影系的李梦玲了,大三,与明雪是闺蜜,她的注意你也最好别打,因为每个想打李梦玲注意的人最后都进了医院,而且对受伤的过程只字不提。
最后一位叫做李小美,不过说实话,我觉得那李小美根本就不能和我说的这三个人比,不过李小美骚名在外,虽说容貌比不过三人,但也是难得的美女了。”
“你刚不是说五大校花吗?还有一个呢?”
“你笨啊,不就是我们的辅导员,新来的诸葛老师吗?这还有问吗?”
“呵呵,也对。”
“诸葛老师尽显华夏古典之美,与丽娜的异域之美在伯仲之间,但我们毕竟是华夏的学校,因此诸葛老师一跃便成为我们学校的第二大美女。”接着这位同学感叹道:“不过这些都还是比不过明雪,明雪才是我心中的女神。”
就在这时,林风的眉头微微一皱,脸色冷漠的站起身来向教室外而去。
“这是?”
刘浩一愣,随即发现教室外多了三个男生,似乎在骚扰明雪,难怪林风会一脸阴沉,刘浩也不假思索的站起身来,跟随林风而去。
“雪儿,你看你都拒绝我多少次了,这次就答应我和我一起去吃顿饭吧。”
三个男生,为首的男生居然不是别人,就是那个在校门外殴打学生的那个男子,身后跟着两名身材健硕的学生,一看就是跟班,保护自己用的。
“黄能!请你以后不要来烦我,我已经有男朋友了,请你走开。”
“哟,两个月不见,雪儿你还是这么对我不屑一顾,不过我就是喜欢你这种辣劲,说,你的男朋友是谁,我去弄死他,……啊!”
说道最后,黄能脸色陡显阴沉,最后更是惊吓的横飞了出去,趴在地上久久不能动弹,看来是摔懵了。
林风收腿,怒道:“一个杂碎也敢来调戏我的女人,雪儿也是你能叫的!”
望向那两位跟班,眼神挑衅,“说吧,你们想怎样躺下。”
两位跟班卷起衣袖,露出发达的臂膀,两只拳头碰撞,发出沉闷的响声,一步一步毕竟林风,凶神恶煞的说道:“你小子活歪腻了吧,居然敢动黄少,我劝你还是将这女人送给黄少,否则你一定会落得比死还惨一百倍的下场。”
“聒噪!”
林风连续两脚,两人根本做不出反应便倒飞了几米之远,与黄能一样,再也没有爬起身来的力气,使得跟出来想帮忙的刘浩一阵膛目结舌,“这……这,这也太凶残了吧,老大,我刘浩今天就认你做老大了。”
林风一笑,“得了吧,你小子。”
教室里授课的老师遇见这种情况,慌忙的掏出手机打了个电话,林风知道这种情况下,自己是不能离去的,否则学校对自己的处分会更高,干脆就在原地等了起来。
“风哥。”
明雪轻叫了一声,扑进了林风的怀里,这一举动引得教室里一阵骚动,原来位于校花之首的明雪,她的男朋友居然是自己班级的林风。
很快,远处出现了一个急冲冲赶来的身影,依旧是一身旗袍,今天这身却是天蓝色,上面还有几朵云隐隐约约浮绣其上,给人一种大家闺秀的感觉。
诸葛语看见倒在地上的三人,以及抱着明雪的林风,沉声道:“林风,你给我过来,我有事找你!”
“发生什么事了?”
李梦玲见在舞蹈系找不到明雪,便到林风这来了,果然看见了明雪,坚持情形问道。
“没事,梦玲你照顾雪儿,我去跟老师解释一番。”
林风放开明雪,将明雪交给李梦玲,又拍了拍刘浩的肩膀,转头跟诸葛语走了。
办公室里,诸葛语责问道:“林风同学,你知不知道这件事的性质有多么严重,为女同学争风吃醋打架斗殴,致使三名男同学昏厥,要是那三位同学受伤严重,告你无辜伤人,或许你要坐牢也不一定。你怎么能这么冲动呢?”
“当时那种情况由不得我,我没杀他们,他们就该烧香拜佛了。”
林风眼中凶态毕露,使得诸葛语毫不怀疑林风能说道做到。
“杀了他们又怎样,你不一样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不是死刑就是终身监禁,到那时你那位女同学会陪你一起吗?”
的确,凡俗中有许多人一怒为红颜,结果往往是可笑的,随着时间的流逝,监狱中的男子早已被淡忘,而女子也投入了他人的怀抱,曾经的种种早已是烟消云散。
诸葛语的道理说的很透彻,可这种框架根本就束缚不了林风,坚定回到道:“我不介意,为了雪儿,我什么都不介意。”
“你!”
诸葛语被堵的无话可说,堵着一赌气却找不到发泄的窗口。
诸葛语没话说,可林风却有话说,“请诸葛老师换位思考一下,要是诸葛老师被几个地痞调戏,诸葛老师会希望有人来救你吗?”
“当然是希望有人来救我,可是他们都是学生,本性不坏……”
“本性不坏?那个叫黄能的杂碎,常常借口请女生吃饭,然后就是去酒吧喝一杯,都不知祸害多少女同学了,这些诸葛老师都知道吗?”
“啊?不会吧?”诸葛语一脸不敢相信,他不相信会有这么坏的学生。
咚、咚!
敲门声响起,乔国民的声音在外面响起,“诸葛老师在里面吗?我是乔国民。”
诸葛语像是遇见救星般,急急打开了门,连忙说道:“乔老师,你学生强词夺理,我说不过他,还是乔老师来说教吧,不过我见他出发点是好的,还请乔老师求求情,让学校对他的处分轻点。”
“嗯。”乔国民点头,对着林风说道:“你可以离开了。”
“离开?”
不止是诸葛语一愣,就连林风都有些发愣,不过自己竟然可以离开,也就不会在这沉重的气氛里待下去了,“两位老师,那我就先走了。”
“乔老师……”林风走后,诸葛语正要开口。
乔国民摆手示意道:“诸葛老师不必多言,这是学校让我做的,我只是遵照吩咐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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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金发美女
(); 等林风到了外面,发现刘浩与二女正在等他,刘浩一口一个嫂子叫的十分亲热。
林风上前笑骂道:“你小子说话注意点,明雪是你的嫂子,梦玲可不是,小心她生起气来打断你的腿!”
“怎么会?二嫂子这么漂……哎呀!”
本来还有说有笑的李梦玲,突然近身而上,捏住刘浩的胳膊一扭,脚下用劲踢飞刘浩的右脚,刘浩立马变成了一副左脚跪地的狗吃屎模样,心中暗暗叫苦,这都是什么情况,刚才不还笑脸相迎的吗,怎么突然间就下狠手了。
“二嫂……痛!痛!姐,我叫姐总行了吧。”
刘浩一声痛嚎,连忙改口,李梦玲这才放过了刘浩。
林风笑道:“怎么样?吃瘪了吧,我可告诉你,这学校里根本就没人是梦玲的对手,你也不用觉得丢脸。”
“连老大也不是对手吗?”
见到刘浩古怪的笑容,林风知道刘浩这是故意挖坑给自己跳,笑道:“别在这里挑拨离间,我们的关系好着呢?我们可不是对手,我们是朋友。”
只是还有半句林风没说,要是梦玲能将她的秘密说出来就更好了。
“对呀,梦玲是我这辈子最好的朋友,你说是吗,梦玲?”明雪也开口说道。
听见明雪的这番话,再明雪的笑容,李梦玲感觉自己的心中十分矛盾,强露苦笑说道:“是啊,我们是最好的朋友,要是有一天我做了对不起你的事,你也会原谅我吗?”
李梦玲的表现有些反常,莫说是林风,就算是明雪都注意到了,拉着李梦玲的手关切道:“梦玲你没事吧,是不是身体不舒服?”
“啊!我没事,我突然想起我还有点事,我先走了。”
“梦玲?”
林风拉住要追过去的明雪,看着李梦玲匆忙离去的背影说道:“让她去吧。”
“可是她的情绪很不稳定,不会出什么事吧。”
“她功夫那么好能出什么事,别瞎担心了,现在最重要的是好好和我去吃一顿饭,给我压压惊,你是不知道我们那个辅导员有多凶,搞的人家怕怕的,现在都还没回过神来。”林风故意打趣,果然逗的明雪直笑。
“咳咳……”
轻咳声发出,一袭旗袍的诸葛语从三人面前一晃而过,经过林风的时候还恶狠狠的瞪了一眼,那咬牙切齿的模样恨不得撕了林风。
心中恼怒道:我诸葛语从小学习华夏古典文化,讲究古韵之美,凶这个字根本就不会出现在我的身上,这林风简直太可恶了!
等诸葛语走后,林风才尴尬的笑了两声,带着明雪与刘浩走了。
在学校周边找了个比较高级的饭店,明雪还不愿进去,“这里吃饭很贵吧,我们还是换个地方好了。”
最后还是经不住林风的劝说,与林风一同进来了,而一同进来的自然还有煞风景的刘浩了,林风本想过二人时光,可也挨不住刘浩的热情,无奈便也带上了刘浩。
刘浩很健谈,这点林风早就见识过了,简直是天南地北无所不谈。
“老大,你知道吗?学校组织的那场全校的篮球比赛,我们班在我的带领下已经进入了八强,不如老大和我一起,我相信有老大出马我们一定能摘得冠军,而且冠军的奖励是得到一次去玉珈山游玩的机会,费用全由学校出,这么好的机会,老大可不能让给别人啊!”
“可是我不会打篮球啊!”
林风没打过篮球,不过对这种风靡全世界的运动做过一些研究,无非就是两队人抢一个球,然后谁投的多就谁赢,听说是外国的一个医生无聊的时候发明的一项运动,后来经过传播就变成了现在的盛景。
刘浩一脸不相信,“老大你别开玩笑了,就说你这身材,你说你没打过篮球,说出去都没人信。”
明雪也替林风解释道:“风哥是真的不会打篮球,他是偏远农村来的,小时候唯一的玩乐就是掏掏泥巴,这还是他第一次来大城市呢。”
明雪这话一语双关,既是替林风解释,也是在打趣林风是从地里钻出来的,平时周围都是泥土,不玩泥巴玩什么。
“风哥,我说的对吗?”明雪狡黠一笑,乐呵呵的看着林风。
“对,雪儿说的就是透彻,嗯?”林风突然看向了饭馆外面。
只见饭馆外面来了一大群人,一名脸色苍白的平头男子率先开道:大声喊道:“走开!走开!都走开!我家主人要在这里吃饭,这里要清场,限你们一分钟之类赶紧离开。”
那些学生看了一眼平头男子,一句话都没说,要么一人低头快步离去,要么拉着伙伴快速离开,没有敢逗留。
这里面也有些过路顺道吃饭的路人,见到这种情形后秉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也急冲冲的离开了。
明雪似乎也认识这平头男子,拉着林风起身说道:“风哥,我们快走吧。”
反正饭也已经吃完了,没必要为了面子而去主动惹事,林风点点头,起身对刘浩说道:“刘浩,我们走吧。”
三人一路走过,林风能清晰的感觉到依偎在自己怀里的明雪有点紧张,关心道:“明雪你怎么了?”
“没事,快走吧。”
一直到三人经过这一群人,明雪才算松了口气,而这时人群中有双像湛蓝宝石一样的眼睛注意到了明雪,高声喊道:“STOP!”
“站住!”
平头男一声令下,一众人立刻蜂拥而上,将林风三人紧紧围在了里面,随时准备一拥而上,气氛十分凝重。
林风表情镇定,明雪看起来好像也不害怕,只是轻叹了口气,颇有些无奈的样子,而刘浩就不同了,露出那张阳光的笑脸,点头哈腰的说道:“各位大哥,有事好商量,我们三人不过是来吃顿饭,不知有什么事得罪了各位大哥。”
人群散开,那双拥有湛蓝宝石一般眼睛的主人现出了身形,身材好的简直不像话,胸前山峰耸立,向下陡然一变,化为水蛇之腰,再然后山峦凸起,最后是一双修长美腿。
最要命的是这女子居然还穿着一双紧身皮衣,将妙曼火辣的身材尽显无疑,不说脸蛋,就单单凭这身材,此女都能踏入顶级美女的行列。
更何况此女的容貌并不差,一头微卷的金色长发披肩而下,从中间拨开,下方是一张精致的脸蛋,一张大大的湛蓝眼睛,挺翘的琼鼻,还有一张充满诱惑力的小嘴,此时嘴里正叼着一颗棒棒糖。
金发女子拿着棒棒糖在嘴巴里旋转一圈,邪魅一笑,望着林风身旁的明雪说道:“Beauty,longtimenosee。”
“他说什么?”林风对刘浩问道。
此时的刘浩也早已收起了那副点头哈腰的模样,答道:“她说美女,好久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