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7【女至癫无敌】
一直以来,作为“过来人”,宋志超在vcd研发技术上面就投入多多。准确地说,在他最穷的时候也是勒紧裤腰带,砸锅卖铁,支持万达科技公司对vcd的研发工作。
掐指一算,如果不是宋志超坚持的话,前世的时候vcd会在1993年发明出全世界第一台vcd,如今,宋志超足足把这一情况提早了一年。
为什么宋志超如此执着于vcd的开发与发展?原因很简单,这可是中国人自主创新的第一件“高科技”娱乐产品,可惜,前世的时候我们亲爱的发明者有些“犯傻”,竟然没去申请vcd专利,以至于这样高精端的商品,最后竟然被全世界无偿仿造,并且最后国外牌子,硬是把国内牌子给砸死了。
宋志超不是什么救世主,也不是什么爱国愤青,他研发vcd也不是为了要彰显咱国人有多能耐,让全世界人竖起大拇指称赞中国人牛逼,能发明出这样的高科技。
宋志超的原因很简单,他发明vcd就是为了要赚钱,在赚钱的基础上,搞垄断!
垄断世界上大部分的vcd的生产和销售!
为什么要这样做?
因为宋志超要把vcd作为跳板,直接从电子科技跳跃到电子通讯上去!
宋志超最终目的是:手机!
没人知道,这个时代很多人还提着的大哥大电话,那像砖头般的大家伙,未来将会主宰整个世界。
从语音,通信,再到数字网络,从2g,3g,4g再到5g---能够通过手机主宰各国拥护的人,就能主宰整个世界。所以,未来才会是苹果,三星,还有华为的天下。所以,未来老美才会对华为那么惧怕,以至于拉了很多国家来对华为拦截堵追。
如今是1992年,而到了1996年手机时代才算真的到来,宋志超就是要在这个时代到来之前,借助vcd的龙卷风,攻占世界市场,然后把自主研发的新型手机推广出去。
没错,实际上如今的万达科技在研发完毕vcd之后,已经开始开足马力研发第一代手机了---不,准确地说是第二代,如果大哥打电话也算的话。
宋志超给万达科技,给毛友旺他们下达的命令是,要轻,要薄,要通信信号好---为此,宋志超再次启动金手指,把自己前世所知道的关于手机的研发技术,拿了出来,提供给毛友旺他们的研发团队。
可惜,术业有专攻,宋志超还是高估了毛友旺他们的科研才能,也许他们能做出vcd,但是对于手机……那可是需要建立通讯基站来不断试验的,而目前的情况下,很显然,万达科技还不具备这种能力。
宋志超头疼。
脑阔疼。
第一时间,宋志超就想到了挖人。如果记得没错,这个年代最牛逼的手机应该是诺基亚,索尼,爱立信。
但是,想要挖人不是有钱就行的,人家还要看你有没有办大事儿的资格。
什么是资格?
就是认识度,就是在世界上你牛叉不牛叉。
牛叉的人只会依附更加牛叉的人。
这是一个在地球上普遍适应的生物规律。
所以,宋志超知道,自己想要成功挖人,想要成功研发手机,想要成功扼住时代命门,在通讯上面大展拳脚,就必须变得更牛叉,至少在科技领域内,让人刮目相看。
现在,他唯一能拿得出手的就是万达科技,还有自己这一秘密法宝---vcd!
因此,vcd必须要成功推出,并且要在推出之后,震撼世界,让那些心高气傲的科技人才们知道,他宋志超,是一个即将站在科技顶端的男人,他要高声对这帮人才说一句话:谁有我吊?
……
宋志超还没来得及和那帮人才比吊,他的吊又差点被傅轻盈这疯婆娘抓在手中。
傅轻盈自从和林嘉豪结婚以后,基本上都是独守空房,林嘉豪喜欢男人,喜欢菊花的浪漫,对于她这个大美人,没有丝毫的动心。
奈何,傅大小姐也是人呀,她可是受过高等教育的大才女---一般来说,受过高等教育的女人对那方面都很开放,玩的时候更是喜欢变着花样玩,以便显得自己多才多艺。
傅大小姐就是如此,好不容易她主动扑倒宋志超,与他“勾搭成奸”,自从上次和宋志超在花车之内搞了几次震震之后,算是食髓知味,彻底打开了她那方面的大门。
可惜,宋志超不是贪恋女色之人,这阵子都在忙着自己公司的发展大计,根本就没空搭理她,就算傅轻盈打电话暗示要搞一搞,要约p,宋志超也权当没听见。
傅轻盈怒了,于是今天才会主动来这里,又主动找上宋志超,还对宋志超主动伸出了她的玉女“魔爪”。
幸亏宋志超早有防备,我躲,再次躲过傅大小姐的魔爪侵略,然后擦把冷汗,怀疑这位大小姐是不是修炼过江湖失传已久的“抓鸡龙爪手”。
再看傅大小姐,见自己这一招又落空,一脸的不甘心,不情愿。她舔了一下自己红润润的嘴唇,然后媚眼如丝地瞥宋志超一眼说道:“你这么敏感做什么?我只是试探着和你耍耍……你们男人不是都喜欢这一口吗?”
“对不起,我不喜欢。”
“那你喜不喜欢我加入?”
“……”
宋志超怒了,“你很漂亮知道吗?那你为什么不能做一些高雅的,高趣味的,高尚的,有意义的事情---每天像这种事儿,有意思吗?”
“呃,我觉得有意思啊。”傅轻盈这个女流氓微微一笑,“对于一个独守空房这么多年的女人---尤其还是美女来说,我觉得要把这几年浪费的光阴弥补上,你觉得呢?”红唇微撅,朝宋志超吹了吹香气。
宋志超:“……”
硬了!
嗯,不是那个硬了,是拳头硬了。
他想打人。
因为傅轻盈的手又不老实了,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儿,竟然又往宋大老板的裤裆里招呼。
孜孜不倦。
就跟盗墓摸斗似的。
似乎摸不到里面的宝贝,誓不罢休。
宋志超不得不把她的手打开,说:“如果你真的想要加盟,那么等仪式结束以后来我的会议室!”
傅轻盈就咯咯一笑:“会议室吗?好耶,我喜欢!我看过叶玉卿那部《我为卿狂》的---里面最好的戏就是在办公室!”
宋志超气得闭眼了,这个癫女人!
468【掌声在哪里】
当天,下午五点钟----
万鑫国际开幕仪式结束,原本热闹的香港半岛酒店,这才变得冷清起来。
此时,在宋志超的私人会议室内,傅大小姐傅轻盈身穿性感黑色短裙,黑色蕾丝袜包裹着修长大腿,端坐在会议室内的酱红色真皮沙发上---她的表情很郁闷,手中把玩着一支圆珠笔,银灰色的圆珠笔时不时对准宋志超,犹如长矛,在灯光的映衬下发出寒光。
准确地说,她想刺人!
她很想刺杀此刻端坐在前面,主持会议的靓仔宋志超。
至于想要打宋志超的原因是,会议现场除了他们两人之外,还有万鑫国际的负责人罗拔臣,万达科技的负责人毛友旺,以及查氏集团的负责人黎炳强。
这帮男人都很好奇地看着傅大小姐,不明白参加这样的会议,为何要穿这么性感?
男人嘛,都是那啥的动物,所以大家的目光就时不时地瞟向傅大小姐。
期间,罗拔臣不小心掉了三次笔,弯腰捡笔。
黎炳强掉了一次手帕,弯腰去捡手帕。
毛友旺没掉东西---他去了三次洗手间,因为他流鼻血了。
宋志超对此权当没看见,他看了一下腕表,他在等人。
其他人全都暗自纳闷,不明白宋志超这么大身份的人还在等谁。
很快,会议室们打开,一个人走了进来,嘴里说道:“抱歉,我又来晚了。”
大家看清楚了,立马,所有人都坐直了身子。
连带对现场很不满的傅大小姐看见来人,也忙坐正身子,控制好表情。
因为走进来这人,赫然就是港督卫奕信。
卫爵爷之前的演讲,可谓引爆全场---
甚至连很多刁钻的人,在当时也忍不住会来一句:好嗨呦,感觉已经达到了**。
可是此刻卫爵爷却在仪式结束后没有直接离开,而是来到了这个会议室,这禁不住让在座的众人浮想联翩。
“大家不用猜了,是我邀请港督大人来的!”宋志超笑着邀请港督卫奕信坐下,然后对大家说:“因为这次会议很重要,所以我觉得有必要邀请卫爵爷过来听听。”
“卫爵爷?”卫奕信微微一愣,他虽然是英国人,却在香港呆了很久,当然也知道《鹿鼎记》,当即笑道:“好呀,我喜欢这个名字。”
宋志超见卫奕信坐下,就直接冲万达科技的毛友旺点点头,说道:“开始吧!”
其他人也都坐正了身子,看看这里面到底有什么奥妙。
毛友旺却是起身,提着自己那只来到香港之后就不离手的宝贝箱子,离开座位,径直来到会议室放置电视的地方。
像这种私人会议室,一般都放有这个年代最为时髦的彩色电视机,与时俱进,可以随时收看国际新闻。
此刻的毛友旺,给人的感觉就像是要做大事儿的007,蹲下身子,面对电视机,打开了自己的箱子,然后---
然后大家就看见他取出一台奇怪的东西来,再然后,他把这台神秘兮兮的玩意,与电视机用几根线连接好。
亮了,那机器在接通电源之后,亮了起来。
众人都好奇地被吸引了目光,不明白毛友旺接下来要干什么。
实际上,此时只有傅轻盈和黎炳强两人知道一些这台机器的信息---难道说,这就是宋志超口中的“vcd”?
关灯!
把窗帘拉上。
顿时,整个会议室变得昏暗起来。
毛友旺等到vcd和电视连通之后,这才又拿出了早已准备好的vcd碟片,打开碟口,卡吱吱,读盘中---
好期待啊!
这样的环境,这样的气氛,一帮人凑在一起---此刻宋志超的心情很紧张,犹如上初中时期第一次租毛片看。
毛友旺也很期待,虽然这台机器他已经试验很多次,这次带来香港,他更是小心再小心,但他还是心里忐忑,生怕出什么意外。
港督卫奕信,黎炳强,傅轻盈,以及罗拔臣等人则是目光好奇地盯着vcd看,像是在看魔术师变魔术---至于这个魔术值不值得他们鼓掌,那就要看结果了。
电视闪现一下,然后屏幕亮了,再然后---
“我不想一辈子让人踩到脚下!你以为我是臭要饭的?我倒霉了三年,就是要等一个机会!我要争一口气,不是要证明我比别人了不起,我只是要告诉人家,我失去的东西我一定要亲手拿回来!”
银幕上,发哥饰演的小马哥,大声对狄龙说。
这部戏大家都有看,也知道名字---《英雄本色》。
只不过此时大家全都张大了嘴巴,瞪大了眼睛,像是看见帽子戏法般,看着那台电视,还有连接电视的vcd。
这不是录像机,却放出了录像片!
再看这画质,这音质,竟然比录像带放出来的还要好!
我的上帝呀,这是什么东西?
连见多识广的港督卫奕信也被眼前这台神奇的东西给惊呆住了
至于罗拔臣等人,我靠,这是什么玩意?
“这叫vcd!”宋志超说。
宋志超走过去,像个演说家一样,走到vcd前面,用自己丰富语言,组织出精彩的词汇,对vcd做了一番非常详尽的解说。
不得不承认,宋志超虽然是老板,却很有做销售的潜质,尤其他这嘴皮子,不亚于前世郭德纲之流,在正儿八经的演说中,竟然还插科打诨,拿录像机与vcd做对比,把录像机比喻成是人老珠黄昨日黄花般的少妇,把vcd比喻成待字闺中的青春少女。
最后,宋志超总结说:“未来,娱乐的世界,是属于vcd的世界!录像机必将被取代,vcd必将大放异彩!相信我,准没错!”语气激扬,情绪亢奋。
现场一片安静。
没有掌声,也没有欢呼喝彩。
大家全都看着宋志超,显得很矜持。
宋志超感觉这样的情况不对,至少与自己所想的情景不一样,所以他扫视众人一眼,问道:“谁还有疑问?”
罗拔臣等人,你看我,我看你。
大家还是很矜持,没人说话。
毕竟对待一个新事物,他们觉得自己还没有资格发表意见---自己又不是搞科研的。
这时,有人举起手来:“我有疑问。”
宋志超看去,除了傅轻盈还有谁。
“你有什么疑问?”
“你过来,我跟你讲。”
宋志超就走了过去。
见宋志超走近,傅轻盈就用一种很具有诱惑性的姿势斜躺在沙发上,语气蔑地说道:“我很好奇……你这个叫什么vcd的,如何取代录像机?单凭你刚才说的那些吗?那你知不知道,现在录像机和录像带统治着整个市场,拥有强大的客户群,牢固的跟铁桶一养,你如何取代它?”
宋志超面对傅轻盈微微一笑:“问得好---这就是我叫你们来开会的目的!”
转身,大声道:“请看大屏幕!”
大屏幕?
哪儿呢?
众人楞了一下,再次把目光转移到那台彩色电视机上,然后就见电视机上出现了古怪画面---一个戴着帽子的男子在电视上“嗷”地一声,走太空步,继而耸胯跳舞,疯狂高歌;舞台下面,是黑压压无数疯狂尖叫的歌迷。
在场所有人都认识这个耸胯男,他是---迈克.杰克逊!
469【分兵布阵】
私人会议室内---
众人看着彩色电视上面又蹦又跳的世界级流行天王---迈克杰克逊,一脸诧异。
然后,众人回头又看向了宋志超,不明白他在搞什么鬼。
宋志超被大家盯着,神情淡定,继而诡异一笑说道:“你们知道现在这个世界是谁的世界吗?”然后按动遥控器,把录像定住,指了指电视上的迈克杰克逊说道:“没错,就是他的世界!”
宋志超这绝对不是在胡说---迈克杰克逊,世界流行天王,他10岁开始有了自己版权的专辑《big boy》,一生得过13次格莱梅奖,13次单曲上全美冠军榜,26次全美单曲奖。他会写词写曲,集创作与演唱于一身,才华横溢,音乐舞蹈天赋与身俱来,演唱风格热情奔放,难度高超,著名的“太空步”“机械舞”就是他首创。在音乐舞蹈方面至少可以说前无古人,至于有没有来者还不清楚。总之他的音乐就象乔丹对于篮球,乔布斯对于计算机,霍金对于天体运动般,都是该领域的翘楚。
鼎盛时期歌迷数量达到了世界人口的三分之一;世界上99%的人都知道迈克尔杰克逊,他的粉丝上至国家总统,大腕明星,下至大妈大爷,黎明百姓;他的每场演唱会都有很多人晕倒,其中布加勒斯特演唱会更是有超过5000人晕倒,还有两个不小心因为踩踏和心脏病离开了人世(表示哀悼),原定于09年的复出演唱会,10场演唱会的门票1个小时内全部卖出,之后加到50场,其余40场的门票也在4个小时之内全部卖出,演唱会的门票曾以每秒11张的速度卖出;他的追思会保守估计超过10亿人收看,可能达到了30亿。n主席说:“我们以前一直想知道多少人可以让网络瘫痪,现在我们知道了,只需要一个人,只要这个人是迈克尔杰克逊”;一句很经典的话就是“你可以不知道美国总统是谁,但你不能不知道迈克尔杰克逊是谁”。
而现在,在1992年,也正是迈克杰克逊君临天下,在全世界最红最火的时候。对于很多人来说,迈克的一举一动都能影响整个世界的文娱圈子。
此时,指着电视上面定格的迈克杰克逊,宋志超信誓旦旦地说道:“你们刚才不是问我,要怎样撼动录像带统治的音像世界,我给出的答案很简单,就是找迈克杰克逊做代言!做我们万科vcd品牌的代言人!”
所有人,一阵窒息。
宋志超继续:“我要让他帮我们拍摄mtv,拍摄电视广告,拍摄海报---我要把他所代言的万科vcd,宣传到世界各地---只要认识迈克的人,就都知道我们的牌子!”
宋志超把手中遥控器丢到一旁,然后用手指指着众人,严肃道:“相信我,只要迈克肯代言,我们的vcd就能行销全世界!”
所有人,沉默。
因为宋志超所说的这个不是神话,只要迈克肯代言这边的vcd,那么不管是西方的美国,英国,法国,还是亚洲的日本,韩国等国家,他们固有的录像机堡垒就会被无情攻破---毕竟迈克的歌迷是疯狂的,而万科vcd所夹带的科技魅力,又是无敌的,两者结合,绝对所向披靡。
“可是,亲爱的宋,你怎么能让迈克答应代言我们的产品?据我所知,迈克可是一个很高傲的人,只喜欢开演唱会,出唱片,不轻易代言品牌,做商业广告……很多美国,以及世界大公司,大企业,给他开出天价让他做品牌代言都被他拒绝了。”这次说话的是罗拔臣。
作为一名鬼佬,罗拔臣提出了心中最大的疑问。
实际上,罗拔臣这句话一说出来,众人就全都看向了宋志超,因为罗拔臣的疑问也正是他们大家的疑问。
如今流行天王迈克杰克逊名气如日中天,在他年轻的时候,应该说还不算太出名,或者名气没有达到顶峰的时候,他之代言过日本铃木机车。然后他就开始大红大紫,从此,迈克杰克逊很少为品牌代言。
而在他所代言的产品中,百事可乐的广告是最多也最被人所熟知的。准确地说,当年差点关门大吉的百事可乐是被迈克救活的,以至于在百事巨星当中,也只有迈克杰克逊有特权,可以不拿产品拍广告,这是他对百事提出的条件----这就是为什么其他人只有可乐瓶在手里,而他身边却摆了一头黑豹的原因。他知道粉丝希望看到的是什么,他用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方式让粉丝不得不一遍一遍看才能勉强止住内心的躁动。
那么高额的费用却露那么一点点的脸,当时的媒体铺天盖地都是这则广告的评论,曝光率那是一轮又一轮。光是这两点,带给百事的收益不知道要绕地球多少圈,更何况还有第三点,广告在出街之后,让他专辑销量节节高升,因为用的是他的歌。
针对罗拔臣提出的这个问题,宋志超没有回避,因为他回避不了。也因为他知道,这是个最大的难题。
耸耸肩,宋志超很坦白地说:“是的,你说的没错。迈克是不轻易代言品牌,何况我的商品,还是一个新的东西---不过,这个问题你们可以交给我来解决,我会专门去一趟美国,去说服迈克杰克逊。”
宋志超要亲自去美国?
众人你看我,我看你。
宋志超等他们再次看向自己时,说:“所以,你们现在要做的事情就是,第一,支持我,第二,利用你们各自的优势,开拓我们的vcd市场!”
“具体怎么做?首先,傅轻盈,我知道你日语很好,所以如果你觉得这个新科技有前途,可以发展壮大,那么你就去日本---去日本做总经销,然后再找各大城市的销售代理人!”
“黎炳强,你现在掌控着查氏餐饮集团在东南亚地区的连锁网络,那么你就借助这个网络,把vcd推销出去,找代理,做营销!”
“至于亲爱的港督阁下……”宋志超笑眯眯地看向了卫奕信,“如果你觉得离开政坛没什么事情可做的话,我希望您能做英国地区的总经销……当然,您也可以找一个合作伙伴,我会把总经销的权力给你,你看如何?”
卫奕信笑了,这个宋志超实在太精明了。
宋志超分明知道他卫奕信是不会屈尊降贵做什么商人的,但这又分明是一个很有钱途和前途的事业,那么宋志超就很巧妙地卖给卫奕信一个老大的人情,把大英帝国的经销权预约给他---钱,还给他赚,至于怎么赚,就随卫爵爷的心意了。
“呵呵,多谢你,亲爱的宋---只是我有一点不明白,众所周知,我是一个快要下野的政治人物,对于你来说,似乎没必要这么关照我。”
针对卫爵爷的疑问,宋志超笑道:“知道吗,在英国你卫奕信三个字,就是一个很大的品牌,做渠道,好得很!”
卫奕信:“……”
不知道为何,老卫感觉自己在宋志超面前,像是做家电营销的。
“最后,罗拔臣,作为万鑫公司的负责任人,我们万鑫投资的第一次投资就是支持万达科技,投资vcd的生产和开发---生产基地设立在物廉价美,劳动力丰富的大陆,一切资金,你必须要支持到位!明白吗?”
“明白!”鬼佬罗拔臣回答的很干脆。
宋志超最后扫视一周,拍掌:“好了,大家还有什么疑问没有?没有的话,散会!”
“我有疑问!”还是傅轻盈那癫婆。
宋志超装作没看见她。
她就使劲儿朝宋志超挥手,“我有疑问哦!”
宋志超翻白眼,这才不得不扭过头,笑眯眯地问道:“哦,原来是傅小姐,请问你又有什么疑问?”
傅轻盈就妩媚地瞥了宋志超一眼,语气似乎快要滴出蜜来,“你是怎么知道我懂日语的?”
旁边那些男同胞都不是傻子,明显觉得这对男女关系不一般。
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儿,宋志超也不好说什么,就哈哈一笑,“我听你弟弟说的。”
“是吗?我不信,哼!”
呃,这似乎是在打情骂俏?
宋志超看见老头卫奕信的目光暧昧,罗拔臣会意地在笑,黎炳强假装啥也没看见,毛友旺忙着收拾电视机……
“咳咳,”宋志超不得不压低声音,凑到傅轻盈耳边说:“自从那天我被你压在车上耍了‘大阪四十八手’之后,就知道,你一定很精通日语!”
傅轻盈嘻嘻一笑:“那么你喜欢哪一手?”
宋志超:“……”
这女的,没救了!
470【往事如烟】
香港半岛酒店,双人豪华客房内---
宋志超埋头在书桌前,奋笔疾书,脑海中几乎都是日后拓展vcd,步向手机通讯的宏伟蓝图。
在他身后的床上,躺着一个人。
当然,不是傅轻盈,更不是女人,而是一个男人,准确地说是一个和宋志超关系超好的男人,他就是朱富贵。
作为宋志超来到这个世界之后最为亲近的人,朱富贵给宋志超的感觉不单单是“亲老表”,而是自己唯一的亲人。
虽然宋志超在大陆还有父母,甚至还有一个妹妹,但下意识地,宋志超在躲避着他们。
通过另外一个宋志超的记忆,宋志超知道,自己在大陆的父亲叫宋海明,妻子叫王金凤,妹妹叫宋雨晴。
在那个记忆中,宋海明是豫省南都市的冷冻厂工人,是一个兢兢业业,一辈子吃苦耐劳,努力工作的技术骨干。
在那个记忆中,小时候的宋志超没怎么吃过苦,因为父亲在冷冻厂工作,时不时地会带来一些工厂杀猪之后丢弃的猪蹄子,还有猪血回来。猪蹄子煮汤,做“酱蹄肉”,至于猪血则直接撒盐煮水制作成“血豆腐”。
在那个年代,猪蹄和猪血,以及鸡爪子都是不值钱的,甚至是被人丢掉不要的东西,不像未来,猪蹄和凤爪反而成了最金贵的美食。
就是靠着在冷冻厂带回来的这些肉食,宋志超度过了一个很是温饱的童年。可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冷冻厂的工人不再吃香,准确地说,冷冻厂经营状况开始走下坡路,经济效益不太好。宋海明的工资已经连续三年没涨过了,以前可以随便带回家的猪蹄和猪血也变成了工厂的资金来源---工厂宁愿便宜卖给小贩,也不会便宜自己人。
妻子王金凤是个朴实的农村妇女,嫁过来之后就没上过班,一直都在操持家务,眼看老公宋海明工资越来越不顶用,养活不了一家四口人,于是就一狠心,把存的钱买了一台纺织手套的机器,每天站在机器前,辛苦纺织手套,一双手套回去过去可以赚三分钱,她一天最多纺织上百双,赚取一两块钱。
可是很快,犹豫操劳过度,王金凤的腰椎就出了问题,去诊所检查,是腰间盘突出,花了钱却没治好,去大医院又舍不得钱,太贵。
再加上宋志超和宋雨晴兄妹俩上学要缴纳学费,一家吃喝拉撒的重担再次压在了宋海明身上,而此时冷冻厂传出劝退职工下岗……
这简直是雪上加霜。
最终宋海明主动要求降薪,这才保住了自己在冷冻厂的饭碗---本来他很骄傲的,准备把这个铁饭碗传给自己的儿子宋志超,没想到这么快就被打破了。
此时,宋志超恰好又高考落榜,身受打击之下,这才和表弟朱富贵一起,跟自己青梅竹马的女朋友田晓丽来南方打工---进了潘禺玩具厂,做了一名懦弱的打工仔。
对于现在的宋志超来说,不管是宋明海,王金凤,还是那个妹妹宋雨晴,都是很陌生的。
她们就像是电影电视剧中的人物,只存在自己的脑海里,所以宋志超很惧怕真的和他们见面,怕他们发现自己的秘密,毕竟自己不是那个真的“宋志超”。
正因为如此,宋志超一直都在躲避着和家庭的联系,几乎和家人的来往,都是交托朱富贵这个表弟去完成的。不管是给家里写信,还是寄钱,都有朱富贵一手操办。
而朱富贵问过一次,你为什么不亲自打电话,亲自谢写信,亲自去寄钱。
宋志超的回答,准确地说借口只有一句话,我很忙的。
是的,他真的很忙。
忙着赚钱,忙着开公司,忙着发展自己的事业。
看在眼里,朱富贵,信了。
可是刚才,朱富贵和宋志超一起“唠家常”的时候告诉他,宋志超的家人,准确地说他老爸老妈还有妹妹很想念他,希望宋志超能够抽空回家一趟。
宋志超,没辙了。
……
实际上,自从宋志超开始发达算起,朱富贵往老家寄钱就越来越多,一开始还不敢太明显,只是一万两万地邮寄过去---这个年代,一两万已经超大的数目了,朱富贵怕吓着家人,很是控制邮寄的具体金额。
但是随着宋志超身家越来越高,从百万富翁变成千万富翁,然后又变成亿万富翁,现在更是犀利,直接成百亿富翁了,这下可算是苦了朱富贵。
朱富贵不知道现在该给家里人寄多少钱了。
难道还一万,两万?
有没有搞错,作为百亿富翁的儿子,难道穷酸的只给家里邮寄这一点点生活费?
唯一的办法就是告诉宋家实情,告诉宋海明,王金凤,他们的儿子宋志超已经不是打工仔了,他发达了,成了亿万富翁---
但朱富贵知道,倘若他真这样说的话,结果不是被当成神经病,就是把宋家人吓死。
主要原因还是---宋志超发达的太快了!
快快快!!!
比火箭还快!
试问,有谁见过打工才两年多,之前一个月只能往家里寄回十几块钱的打工仔,摇身一变,成了能寄回去上百万的百亿大亨?
打死他们也不信。
不要说宋海明他们不信了,甚至连朱富贵也不信。
很多时候,朱富贵清晨起床都会用手掐掐自己的脸蛋子,然后跑到洗漱间照镜子,对着镜子看着自己,证明自己很清醒,眼前一切很真实,自己不是在做梦---自己不再是那个在玩具厂打工,遭人侮辱的窝囊废朱胖子,而是万达贸易的负责人之一,统领上千人的大领导!
如今在潘禺,谁不知道他朱富贵的名字,甚至连很多政府领导都与他把酒言欢,称兄道弟。
那些原本一个厂子打工的熟人,杨威,孙平,冯翠翠等人,现在看见他都像是看见了亲祖宗一样,又是巴结又是谄媚,就差跪舔了。
不说别的,一次街上,朱富贵开着宝马车遇见了赵金宝和自己表哥以前的女朋友田晓丽。
赵金宝是谁?
以前玩具厂的生产部经理,那时候他朱富贵和表哥宋志超还只是工厂的普工,给玩具按眼睛,给玩具肚子里塞棉絮。赵金宝却拽得很,想欺负谁就欺负谁,想干谁就干谁。
那时候赵金宝看上了自己表哥宋志超的女朋友田晓丽,就挖墙角,撬走了她。还把自己打发到了仓库干苦力。
那时候的赵金宝和自己,简直一个天,一个地。
可是现在呢---
自从赵金宝的后台他姐夫程发达倒台以后,赵金宝就从“金宝”变成了“狗屎”。
树倒猢狲散,墙倒众人推。
赵金宝成了丧家之犬,不但丢了工作,屁股后头还欠了一屁股的债,当时在街头正在和田晓丽闹分手。
准确地说,田晓丽也是个很现实的女人,当初宋志超不行,她就跟了赵金宝,现在赵金宝落难,她就直接提出了分手。反正她的名声已经臭了,不怕再臭一次。
赵金宝跪在地上,对着田晓丽又是拉又是抱,死活不撒手。
看着这一幕,朱富贵只是叹息一声,关上车窗,扬长而去。
不知为何,那一刻朱富贵突然想起自己表哥宋志超对他说过的一句话:“性格,决定命运!”
田晓丽对情不专的性格,决定了她与功成名就的宋志超擦肩而过。
赵金宝嚣张跋扈的性格,决定了他失败之后被众人踩,形若丧狗再难翻身。
至于自己呢,原本性格胆小的自己,却被表哥宋志超改变命运---神一样的命运。
讲真,早上起床掐脸确认不是做梦这种情况,持续了差不多一年,朱富贵这才适应了那种骤然的身份转变。
是的,我发达了!
471【宋志超的属性】
自从宋志超来到香港之后,就很少与朱富贵见面。
作为宋志超最“亲近”的人,宋志超有意把朱富贵培养成一个能够在事业上帮助他,独当一面的大将。
至于朱富贵到底是将才,还是废柴,之前宋志超心里也一直没底。
宋志超曾做过最坏的打算,那就是朱富贵始终没有太大改变,依旧是以前那个不中用,不顶事,做事情没有能力的朱胖子。那时,宋志超就会给他一大笔钱,然后打发他回老家,让他购置一些房产,安安稳稳地过日子,做个小地主。
但让宋志超意外的是,朱富贵改变了。
准确地说,朱富贵在宋志超有意磨炼下,变得强大起来,先是在凯撒舞厅担任主管,见识了人际关系的复杂,然后又在万达贸易充当戚胖子的男秘书兼左右手,基本上任何场合,任何风浪都经历过。
人,最容易在经历中成长,也最容易在经历中改变。
现在的朱富贵完全可以被宋志超委以重任,丢到大陆独当一面。
朱富贵有了事业心,让宋志超松了一口气,也让宋志超头疼起来。
因为朱富贵已经不再是他拿来抵挡和家人联系的挡箭牌,如今老爸宋海明已经明确说出,让他这个衰仔回家!
常回家看看,回家看看!
这是宋志超前世某个年代最流行的歌曲,唱出了多少外来妹,打工仔想家念家的心酸,也唱出了多少父母思念远方子女的心声。
可是对于宋志超来说,这个世界的家,却让他畏足不前---作为前世的一名孤儿,他已经习惯了没有家人的感觉,生怕见到“父母”,自己会尴尬,会暴露太多。
但是---
“你要是再不回去,你老爸和老妈就会杀到香港来!”这句话是朱富贵对宋志超说的。
说的时候,朱富贵苦着脸,一副快要死的样子,那表情,那语气,恍若快要被人杀头。
朱富贵对宋海明和王金凤说过,宋志超在跑去香港打工了,没说宋志超在香港当了大富豪。
宋海明和王金凤夫妻两信了。
因为在他们的印象中朱富贵是个老实巴交不会说谎的好孩子。
等朱富贵意识到情况严重,已经改不了口---难道说,现在告诉他们二老你儿子宋志超发达了,成了香港的亿万富翁?
如果这样说,宋海明和王金凤一定会嗝屁过去。
刺激太大了。
无奈,朱富贵只好昧着良心继续编造谎话,告诉他们,宋志超在香港上学,一边上学,一边给有钱人家打工,扫地抹桌,斟茶倒水什么的,虽然很苦很累,跟杨白劳似的,不过工资很高,老板对他很好,他是工作学业两不误,并且月资上千,所以才能一个月给你们邮寄那么多钱。
就算朱富贵这样说的已经很低调,很压制了,宋志超一个月工资上千也把宋海明夫妇吓了一跳。
咱们老家,月资上钱是什么概念?
是比暴发户还暴发户的概念。
第一时间,宋海明夫妻就怀疑宋志超在香港是不是在干什么违法的事儿。
香港电影他们也有看的,走私贩du,还有杀人放火什么的,更加不堪的是,还有一些男的宁愿不干活,被很多老女人包养,自己儿子虽然没啥出息,长得却是很俊,这种姿色放在外面,那就……总之资本主义坏的很。
可以说这时候他们连朱富贵都不信了。
朱富贵也管不了那么多,因为他老爸老妈也开始怀疑他在外面干坏事儿了---要不然怎么会往家里寄那么多钱?
各扫门前雪吧!
朱富贵为了自救,已经和家里打了好几通电话,告诉他们自己在这边当了公司的领导,工资都是好几千的。至于宋志超……嗯哈,朱富贵也是无暇顾及,只能让宋志超自求多福了。
宋志超呢,现在正在头疼。
便宜老爸老妈要杀来香港,到时候怎么办?
百口难辩?
看出破绽?
还是被人看笑话?
如果真是那样,还不如自己直接回去,慢慢整理清楚为好。
可是时间不等人,准确地说现在的宋志超已经没有时间了,眼前就要飞去美国找迈克杰克逊,什么时候衣锦还乡?
还有,到时候面对那三个熟悉的陌生人又该怎么办?
喊他们爸爸,妈妈,妹妹?
作死啊。
宋志超这个孤儿上辈子从来没这样体验过。
嗯哈,头疼!
……
翌日---
不出所料,由于港督卫奕信的加盟,使得万鑫国际开幕仪式变得隆重无比,也使得各大媒体对这次开幕仪式争相报道。
香港《香江日报》---万鑫国际隆重开幕,港督大人前来恭贺!
香港《苹果日报》---万鑫国际靠拢港英,大展拳脚势在必行!
香港《天天日报》---宋志超成立万鑫,背靠港英捞足万金!
除了这些媒体报道之外,还有很多其他的媒体大肆渲染宋志超和港英政府“走得很近”这一消息。
要知道,在香港商界一直以来是分成两帮人马的,一帮人马与大陆关系走得很近,经常来往的对象是新华社的人。其中以霍大佬为代表,也正因为如此,当年霍大佬在香港经营房地产的时候,被港英政府使劲儿打压。最后逼迫霍家不得不放弃香港这块阵地,被迫北上,这才有了霍大佬给宋志超提出的“南沙计划”。
另外一部分人就很识趣了,懂得县官不如现管的道理,知道英国人得罪不得,港英政府更是要打好关系,这部分人以李超人为代表,与港英政府关系很是亲密,当然,同时也捐款给大陆,保持了很好的形象。以至于李超人等豪门在香港如鱼得水,不管是拿地,还是搞金融投资都赚得翻飞。
如今,宋志超和港督卫奕信走得很近,卫奕信还来开幕仪式现场给宋志超的新万鑫公司捧场,无疑,这等于给了很多人信号,宋志超是亲近港英政府的,被打上了一个“港英标签”。
但事实真是这样吗?
有很多香港的媒体记者就不信这个邪,准确地说,他们喜欢和同行唱反调,以便拉动读者们的眼球。
其中有一名和新华社关系较好的香港记者很快就打听到了一个很劲爆的内幕---宋志超不久前刚刚加入了香港总华商会。
如果仅仅是加盟商会,这也激不起多大浪花,奈何后续还有报道---宋志超不仅仅加盟了商会,还担任了开面的理事!
这就了不得了。
要知道在这个政治很敏感,尤其香港快要回归的年代,总华商会的三十六名理事,基本上都是很亲近内地的。
再挖掘,再爆料。
原来宋志超以总华商会的名义给大陆那边捐款三千万!
三千万呀,对于大陆来说,这绝对是一个庞大的数字。
由此可见,宋志超为了拉近与大陆的关系下了多大的血本。
这还不算,继续挖,继续爆---
很快媒体就又挖出来,原来推荐宋志超担任商会理事的竟然前任主席霍鹰东!
霍鹰东是什么人?
大名鼎鼎的红色商人!
既然是被霍大佬保驾推荐的,那么宋志超的政治属性就很明显了。
可是这边宋志超又和卫奕信走得很近,卫奕信又代表港英政府,那么宋志超最终的属性是……
这时候,就有人说了:“这个宋志超将会是第二个李佳诚!”
将自己比喻成是李超人,宋志超无所谓。
不过,有人却不乐意了。
472【世纪超人】
“阿嚏!”有人打了喷嚏。
似乎在人们评价宋志超是第二个李超人的时候,有人不爽了。
香港长实大厦---
中午时分,香港大亨李超人从酒店出来,身边跟了一帮子的人,大家簇拥着他朝着专车走去。
准备上车的时候,“阿嚏”一声,李超人忽然打了一个喷嚏,于是李超人就伸手入兜要掏手帕,啪嗒一声,一枚硬币滚落在了地上。
那枚硬币似乎从口袋中逃出来很欢快,咕辘辘地向阴沟滚去。
李大亨见此,便欠下身去追捡。
旁边一位印度籍的保安见状,立即过来帮他拾起,然后交到他的手上。
李超人把硬币放进口袋后,再从钱夹里取出100元港币,递给保安作为酬谢。
印度保安有些发愣。
旁边人也有些不解,却没人敢吭声。
李超人上了车,车上还坐有一人,正在翻看报纸。
李超人示意司机开车。
翻看报纸那人这才把报纸折叠好,放一边对李超人说:“阿爸,你为什么要给那保安一百元?他只不过帮你捡起了一块硬币。”
阳光透过车窗照在那人脸上,却是一个戴着眼镜,文质彬彬的年轻人。
这人一口的美国腔,貌似从美国回来不久,腔调还没完全改变过来。
实则也真是这样。
这个二十四岁的年轻人名字叫李择凯,是李超人的二儿子,刚从美国回来一年多,奉父亲之命,投资四亿美金创办了香港卫星电视,开始做电讯生意。
短短一年时间,李二少就凭借自己惊人的商业能力,帮助家族赚了不少钱.
而在前世的时候,明年也就是1993年,李二少更是将卫视转让给传媒大王默克多---据报道,卫视的最终售价是9.5亿美元,较李大亨等两年来约4.25亿美元的总投资额高出一倍多。因为李二少把没有可观利润的卫视卖得好价钱,时年25岁的李二少赢得了各界赞赏,赚取了人生第一桶金。
1994年5月,李二少实现在新加坡借壳上市,并将公司名称改为盈科亚洲拓展。
1995年底他从英之杰太平洋购入鱼涌皇冠车行大厦,作价6.75亿,短短8个月后即售予置地,净赚1.35亿港元。
1998年,凭借一个当时仍是纸上谈兵的“数码港”计划,李二少从香港政府手中免费取得一片64英亩土地,得到了香港信息技术园区─数码港的独家开发权,成为后来业界以科技包装地产的著名实例。
1999年5月4日,购买一间市值3亿多港元的空壳上市公司──“得信佳”,在取得该公司的控制权后,李二少将“数码港”发展权益无条件注入“得信佳”,并将“得信佳”更名为盈动数码动力,主营高科技业务,成功实现借壳上市。受到市场狂热追捧,使其摇身变为高科技概念股,市值达到600亿港元。
相比李家大公子大少爷李择举的稳扎稳打,老成持重,李二公子这一连串炫瞎人钛金狗眼的“骚操作”,使得未来的他被誉为真正继承了他老爸经商天赋,并且超越他老爸的一个存在---也被大家赞誉为“小超人”!
面对小儿子李择凯的询问,李超人笑了笑,随手拿起刚才李二少折叠好的报纸,说道:“没错,为了一元钱却花了100元,这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是不划算的。可是我若不去捡硬币,它就会在这个世界上消失,而我给保安100元,他便可以用之消费。最终这100元会在市场上流通,如果不出意外,最后很可能还进入我的口袋---生意就是这样,要把目光看得长远一些,不要计较眼前的一丁点得失。”
李二少傲然地笑了笑,斜靠在车椅上,说道:“爹地,现在不流行这种商业鸡汤了,你给别人讲还可以,对于我来说,却是没用的。”
紧接着,李二少说道:“在我看来,不管是一枚硬币,还是100元钱,我都会拿在手里,根本不会绕那么大的圈子---知道吗,时间就是财富,时间就是金钱,在你让100元绕圈子的时候,我可以拿着这100元赚更多的钱!”
见儿子这么说,李超人只能无奈地笑笑,不知为何,把这小子送去美国留学之后,越来越犀利了,尤其和他大哥比起来,更是性格迥异。
老大李择举老成持重,为人谦逊低调,以至于在公司连很多元老都对他心生好感。最重要的是老大很忠诚,不管做什么事情都先问过自己,在得到同意之后,才会去做。
这个李二少恰好相反,为人张扬激进,为达目的更是不择手段,很多时候交给他的事务进度比自己预想的还要快。对于李二少来说,最刺激的就是赚快钱,而不是那种脚踏实地一步一步来,所以李二少涉猎的多是金融股票,还有电讯这类犹如赌场的商业圈。
鉴于自己两个儿子的不同做事风格,实际上李超人早已做好了接班人的安排。对此,李二少心里也早有计较,心中虽然稍有不满,却也没说出来。
见李二少飞扬跋扈模样,李超人掌权已旧,有些不太适应有人在自己面前这样飞脱--即使这人是自己的儿子,他觉得有必要打压对方一下,准确地说敲打一下,让他收敛,于是李超人就指着翻开的报纸说道:“做人不要太嚣张,要知道,山外有山,人外有人,香港除了你之外,还有更厉害的存在!”
李二少笑了,“你是说上面那个人?”
李超人点点头,“是的,就是他!要知道,他来香港创业才一年多,本身还是香港大学附校的一个学生,可是如今却是身家200多亿的商业大亨,如今他的绰号叫‘超人超’---比起你来,又如何?”
原以为拿出宋志超这个商业奇才,多少能让自己这个宝贝儿子收敛一点,没想到李二少却哈哈大笑,模样充满轻蔑与不屑。
“爹地,你拿谁不好,非要拿他来与我比较。没错,他是很犀利,小小年纪就赚取了200亿身家,可惜,那些是港币,而我们李家表面的财富却已经高达300多亿美金,足足是他的十几倍!”
李超人笑了:“这是李家的钱,你怎么好意思拿来与他比较?”
“为什么不好意思?”李二少摘下眼镜,擦着笑道:“我起点比他高,这是事实。他一个乞丐仔,从一开始就输给我,我干嘛要高看他?相反,不管从任何角度来看,他宋志超就算努力一辈子,也赢不了我!因为当他站在起跑线上时,我已经达到了终点,当他达到终点时,我已经开辟了自己的航道!我,是他永远只能仰望的对象!”
最后,李二少重新把眼镜戴上,用一种不可战胜胜利者的口吻说道:“所以我跟你讲,未来能继承你衣钵,不,未来能超过你的人,只有一个---那就是我,小超人李择凯!”
见儿子如此霸气,李超人心中不知是什么滋味。
再看一眼报纸上面宋志超与港督卫奕信握手而笑的照片,心中不禁暗道,未来这个宋志超和自己的宝贝儿子,到底谁才是真正的世纪“超人”?
473【俄版吕不韦】
1992年3月17日。
香港飞往美国洛杉矶的飞机上---
金九和牛雄两人学着宋志超的模样,靠在飞机舒适的座椅上,用杂志遮挡住自己的脸,假寐。
可是很快,两人就定力不足了,准确地说,死活睡不着。在他们周围,几乎是清一色的鬼佬,金发碧眼的,还有的对空手小姐索要酒水,饮料。
牛雄就不好意思地碰碰金九,咽口唾沫说:“我想饮酒。”
金九也有那意思,毕竟在飞机上呆着太无聊了。不过这次他们是保护宋志超而来的,万一喝醉了酒,那可就闹笑话了。
就在金九不知道该怎么回答的时候,盖着杂志假寐的宋志超发话了,“来三杯吧,我要一杯红酒!”
像是得到命令似的,金九高兴之极,急忙朝那空中小姐招手,然后点了两杯威士忌,一杯干红。
……
香港直达洛杉矶,差不多要14个小时左右。
即使饮了酒,金九和牛雄依旧觉得很是无聊,而在飞机上又不能大声说话,这个年代又不同于未来,有电影看,有手机玩。
于是金九和牛雄两人就一起玩牌,宋志超在旁边看着。
眼睛盯着纸牌,宋志超的心却是在算计俄罗斯那边的事情,原来在离开香港飞去美国之前,宋志超接到了俄罗斯那边约克夫将军打来的电话。
要知道,在苏联解体之前,宋志超已经盯上了俄罗斯在西伯利亚的那些油田。并且让伊娃的父亲约克夫将军帮忙,到时候花钱把这些油田收购几座。
约克夫只当宋志超是开玩笑,可是当苏联真的解体时,约克夫将军笑不出来了---幸亏宋志超提醒过他,苏联要发生巨变,让他提前站好了队,这才在如此巨大的变化中毫发无损,安然无恙。
再看以前和约克夫要好的那帮军人们,那些事先没有准备好的,没有站好队的,不是被关押起来进行思想改造,就是被直接解除军权,然后一脚踢到西伯利亚的劳改营去劳改。
最惨的是约克夫认识的一个老友,本来掌握着莫斯科边防的武装军队,权力比约克夫还大,平时嚣张跋扈,连约克夫都不放在眼里。
一次,这位老友的儿子在莫斯科的酒吧观看文艺表演,喝醉了酒,看中了台上唱歌的美女,当即就要把对方拉下台亲热,没想到却遭到对方反抗。一怒之下,这位老友的儿子就拔枪打死了那个美女。
当时,整个莫斯科的警察全都出动了,约克夫将军的女儿伊娃就是负责人之一---这么多警察出动,想要捉拿这个胆大包天现场行凶的凶手,看起来应该没什么问题,可结果却被老友出动军方的军队拦截。最后,这件事情硬是被老友用绝对权力压下去,不了了之。
由此可见,这位老友当时在苏联的权力有多大,可是现在---苏联一解体,新政权变幻,这位老友儿子以前杀人的事情就被人挖出来,直接连他儿子带他自己全都进去了,判决他的名义就是“乱用职权”和“纵子行凶”。
当约克夫怀揣战友之情,搭乘伏尔加小轿车去莫斯科第一监狱,去看望在监狱羁押的这位老友时,看到对方模样,不禁愕然---
什么叫一夜白头?那位比自己还小几岁的老友,才被抓进去几天,已经白发苍苍,脸皮褶皱,神色憔悴,老的不成样子了。最重要的是,这位曾经高高在上,没人敢触怒他的掌权者,此时鼻青脸肿,衣服破裂,模样狼狈---甚至连一个小小的狱卒都能殴打他,侮辱他,朝他啐唾沫。
在看完老友离开监狱之后,约克夫将军搭乘伏尔加小轿车回去路上,他让车停下来,出车,站在白雪皑皑的雪地,抬头看了一眼冰冷的天地,这才深吐一口气,然后抖着手,点了一支烟。
事后,约克夫将军第一时间就给远在香港的宋志超打了一个电话,在电话里他只说了一句话,“谢谢!”
语气真诚,真挚,充满感激。
对于他来说,宋志超的点拨,让他逃过一劫,无疑是他的救命恩人。
逃过大劫,并且因为站队正确,约克夫将军不仅没有被抓起来,反而受到了俄罗斯新政权最高领袖的表扬,称赞他是一个为国为民,深明大义的好军人。
约克夫也当机立断,在俄罗斯的很多公开场合,阐明了自己对新政府的支持和力挺,并且在新总统就任仪式上,非常主动地要求交出军权,原因是自己岁数大了,军队应该由新人来领导,这样才能发挥最大的作用。
新总统当然要做出挽留的举动,不同意约克夫将军辞职,无奈,约克夫将军再三公开表示“岁数大”要“告老还乡”,新总统这才“勉为其难”批准约克夫将军交权;但为了弥补对约克夫将军的“亏欠”,就答应了约克夫将军收购西伯利亚三座油田的事宜。
于是,约克夫将军就用宋志超在股灾中大赚的壹佰亿港币,换算成美金,收购了原本属于国有的三座西伯利亚油田,被命名为“宋氏第一油田”,“宋氏第二油田”和“宋氏第三油田”。
在约克夫帮助宋志超收购完毕油田之后,就又给宋志超打了电话,宋志超表示感谢之余,再次发挥自己“神棍”属性,点拨约克夫将军,以后一定要搞好和那位“弗拉基米尔”同志的关系。
约克夫虽然不明白宋志超为什么要强调这一点,那个叫“弗拉基米尔”的小同志很一般嘛,现在只不过是掌管列宁格勒对外经济部的一名小官,何况以前还做过克格勃的特工---他们这些军人,对特工都很敏感的,不过因为宋志超上次“神棍”的功力发挥的实在是太神奇了,约克夫又是个封建迷信主义者,因此就点头答应宋志超,他一定会按照宋志超的话去做。
实际上,此时的约克夫之所以这么肯帮助宋志超,不单单是因为宋志超与他“交好”,主要原因是---他女儿伊娃怀孕了。
这事儿宋志超是不知道的。
约克夫也没让伊娃告诉宋志超,原因很简单,他约克夫只有伊娃这么一个女儿,而他家族需要一个继承人---自己置办了偌大家业,总要有人来继承才行。
虽然俄罗斯人不跟中国人一样,那样守旧,男女都一样,但是约克夫却很在意这一点。于是在得知自己宝贝女儿怀孕之后,第一时间,约克夫很愤怒,他逼问女儿肚子里是谁的种。伊娃就实话实说,是宋志超的,并且她已经做了b超,肚子里怀的是男孩。
真的是男孩?然后,约克夫就开始眼珠子一转,思索了。
宋志超什么人,约克夫清楚的很,中国人,有钱,最重要的是距离俄罗斯很远---现在还有仨座油田,如果自己瞒着宋志超,让伊娃生下他的孩子,然后当成约克家族的子嗣来培养,继承约克夫家族的家业,连带那三座油田搞不好以后也是他孙子的。
不得不说,姜还是老的辣。
约克夫算计的很精准,颇有中国古代大商人吕不韦的智慧,准备搞一个小秦始皇出来,让宋志超白忙活一场。
可怜身在香港的宋志超,还不知道自己成了一个“捐j者”,老约克夫决胜千里之外,已经把那三座油田算在了他孙子名下。
宋志超还被蒙在鼓里,哪里知道自己种子力量那么强大,一发命中,直接搞大了伊娃的肚子,他还在对老约克夫如此卖力帮助自己,心生感激,觉得日后要对老头好点,嗯,下次去俄罗斯多给他稍带一些二锅头---老头就好这一口。
……
一路上,宋志超就这样胡思乱想着。
遇到气流,飞机颠簸云层,犹如晃动的巨大的婴儿床,让人昏昏欲睡。
可是当你刚把眼睛闭上,穿过云层之后的飞机尖啸声,就把你从昏沉中惊醒。
一些聪明的乘客一早就准备好了耳塞,身上披了毯子,靠在座椅上美美地睡着,像宋志超这样的,根本就无法真的入眠---偶尔困了,才会闭上眼,假寐一阵子。
心中事情太多,难以入眠。
眨眼间,十几个小时过去。
当宋志超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就听见飞机上传来广播声,“您好,美国洛杉矶已经到了!”
474【初到唐人街】
美国,洛杉矶---
因为时差的缘故,当宋志超他们搭乘飞机来到美国洛杉矶的时候,已经是深夜。
下了飞机,机场周围没有多少人。
作为美国曾经做大的工业城市,钢铁城市之一,三月份的洛杉矶显得有些寒冷。
偌大的机场也没多少人,放眼看去,机场周围也并没有太多的高楼大厦,反而林立着什么汽车旅馆,以及快餐酒店。
宋志超让金九和牛雄取了行李,径直来到路边,然后朝那些美国的的士司机招手。
那个的士司机是个美国胖子,正在车内拿了汉堡包往嘴里塞,看见宋志超他们招手,就顾不得嘴里塞满的汉堡包,赚钱要紧,忙把吃的放到一边,舔了舔手指上沾染的奶油,然后驱车来到了宋志超旁边。
“嗨,老兄,你们是日本人,还是韩国人?”这个年代,在美国最吃香的是日本人,其次是韩国人,至于中国人则是排在后面。
宋志超不答话,金九拉开车门---他不懂这个胖司机在说些什么,让宋志超上车。
牛雄则提着行李来到车屁股后。
胖子见三人不搭理自己,就自认很潇洒地耸耸肩,然后下车,打开后车盖,帮牛雄把行李放进去,啪地一声,盖住车盖,拍拍手对牛雄说:“去哪儿?”
牛雄和金九一样,都是听到英语就懵逼,根本不知道这个胖子说什么。
“哦,难道你不懂英语?我问你,你们要去哪里?”胖子比手画脚,对牛雄说道。
牛雄:“……”
很想顶这个胖子的肺。
车内,宋志超说了,“去希尔顿大酒店。”
胖子:“希尔顿大酒店,上帝呀,那可是很高级的五星级酒店---咦,你懂得英语,那就好办了。”
作为司机,最怕的就是客人不懂英语,而自己又不懂他们的话,无法沟通,无法交流,经常鸡同鸭讲,以至于弄出很多错误。
比如说,有一次胖子载一名日本客人去洛杉矶的一个社区,因为沟通困难,最后绕了一个很大的圈子,才把他送达目的地,为此,那个日本客人最后还向洛杉矶出租车管理部门投诉自己,说自己宰客---上帝呀,天使可以证明他约翰-菲尔可是全洛杉矶最正直最善良的出租车司机。
上了车,胖司机约翰菲尔就跟很多出租车司机一样,开始和宋志超这个唯一懂得说英文的家伙唠起嗑来。
宋志超就一搭没一搭地与他闲聊,当谈到流行天王迈克杰克逊的时候,胖子约翰兴奋了,他从车内摸出一盘磁带,塞入汽车播放器的卡口内,然后对宋志超说,“你瞧,伙计,我可是他最忠诚的歌迷!”
卡带响起来,却是迈克去年大卖唱片《dangerous》。
这张唱片一经出世,就席卷全球,使得无数歌迷争相模仿,滑着太空步,嘴里大叫着“dangerous!dangerous!”
“怎么样,很棒吧---上帝呀,我简直爱死这首歌了!”胖子约翰拿手拍打方向盘,嘴巴里哼着迈克的歌曲,还不断地晃动身子,如果不是开车,恐怕他早就跳了起来。
“可惜!”胖子约翰突然说,“听说迈克今年要筹备他的全球演唱会,不再出唱片,也不再接受其它的任何活动。”
后面,原本气定神闲的宋志超猛地睁开眼睛,:“演唱会?”
这时候宋志超才记起来,没错的,今年是1992年,也是迈克杰克逊全球最为有名的演唱会巡演之一,名称好像就叫做---危险之旅世界巡回演唱会。
作为一名流行天王,迈克对自己的演唱会可是很重视的,为了保持良好的身体和精神状态,一开始他就全身心投入了演唱会的准备当中---现在不要说邀请他代言vcd广告了,估计连见他都很难见到。
果然,似乎在验证宋志超的猜测,胖子约翰说道:“为了筹备这场危险之旅演唱会,听说亲爱的迈克已经闭关修炼了,是的,谁也不见,连他的经纪人都很难见他一面!上帝呀,这才是巨星对待歌迷的方式,而不是像其它一些人,为了捞钱,随便开机场,糊弄观众!”
听完胖子约翰这么说,宋志超忽然发话了,“不好意思,能不能拐个弯?”
“什么?”
“不去希尔顿大酒店了,请带我们去唐人街!”宋志超笃定地说。
……
洛杉矶,唐人街---
洛杉矶唐人街与洛杉矶古城相连,位于日落大道北方,这里虽然不如纽约、旧金山的唐人街那么有名,但却是欧美国家资格最老的唐人街之一。
唐人街的范围大约以百老汇街为主轴,一直延伸至柏纳德街,古色古香的中国城牌楼是其招牌,唐人街内照例有许多的中国餐馆、商店和银行等。
如今,虽然是深夜,但唐人街却显得异常热闹,尤其那古色古香的楼宇,以及楼宇房檐上悬挂着的红色灯笼,让人仿佛又回到了香港,至少此时站在路口的宋志超,金九以及牛雄三人心中都这么想。
“超哥,现在去哪儿呢?”金九看着呆立不动的宋志超,忍不住开口问道。
旁边,牛雄提着行李,也看向宋志超---虽然这些行李对他来说并不太重,但一直这么提着也吃不消。
宋志超扫了一眼唐人街热闹的街边,混杂着黑人,白人,还有黄种人,不过黄种人还是很多,只是一部分操着粤语,一部分操着越南语,还有的操着日语和韩语,看起来这里和很多影视作品上一样,也是一个大杂烩的江湖。
“既然已经晚了,我们先找个地方住宿,具体事情明天再说。”实际上宋志超心中早有打算,不过他也知道,坐了一天飞机,大家都已经很累。
住哪里呢?
之前是五星级的大酒店希尔顿,现在临时跑到这人生地不熟的唐人街来,住哪里才安全呢?
宋志超带着金九和牛雄沿着唐人街走了一段路,然后目光就被一个招牌给吸引住了,只见那招牌写在一只巨大的红灯笼上,上面就三个大字---中华楼!
475【中华英雄】
在香港,曾经有不很火的漫画叫做《中华英雄》。
这部漫画是由香港著名漫画大师马荣成执笔,曾经在香港漫画出版史上创下了一期销售20万本的佳绩,以一本香港漫画来说,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成绩。
因为漫画火爆,于是香港亚洲电视台趁机推电视连续剧,分别为1990年的《中华英雄》和1991年的《中华英雄之中华傲诀》。而在这里两部戏中,男主角华英雄所栖身的地方就是“中华楼”!
虽然不是香港人,不怎么看香港漫画,但前世的时候宋志超却超喜欢香港亚视的电视剧,像《霍元甲》,《秦始皇》什么的,当然也包括这部《中华英雄》。
对于宋志超来说,在这部戏中“中华楼”简直就是正义之士,也是中国英雄们所栖身的大本营,因此一看见这三个字,就忍不住有很强烈的“亲切感”,感觉浑身的热血都沸腾起来。
当然,这只不过是一两秒的事儿,很快,宋志超就冷静下来,然后指着“中华楼”对金九和牛雄说:“今晚我们就住这里。”
……
走入中华楼,宋志超这才知道,其实这就是一个很普通的中档旅馆,没有自己所幻想的那么神秘---人,总是会被一些会议羁绊和影响的。
负责登记的是一名华裔女孩,留着美国黑人那种爆炸头,画着浓重的黑色眼影,鼻子上还打着鼻环,嘴里嚼着泡泡糖,塞着耳机,一边听歌,随着歌曲节奏点着头,一边拿着圆珠笔,在登记簿上面帮宋志超他们登记。
登记完毕,爆炸头女孩取了三把钥匙丢给他们,看了一眼宋志超,似乎觉得这男的挺帅的,再看一眼凶神恶煞般的金九和牛雄,却也不怕,反而冲他们说:“这是房间钥匙---要不要小姐?黑妹,金丝猫,还有本地货,都可以!”
宋志超就摇了摇头。
爆炸头女孩还不放过,又说:“很乖的,做什么都可以,按摩,马杀鸡---做那事儿也行,这里是美国,很开放的!”
宋志超还是摇头。
爆炸头不死心,盯着宋志超道:“出来玩就放开一点,开心足以重要,花不了你们几个钱!”说着啪,吹破了泡泡糖。
宋志超懒得理她,抄了钥匙就上楼梯。
“切,有什么了不起!不要以为自己长得帅就这么拽!”爆炸头冲宋志超的背影竖起中指。
回头,却见金九瞪她一眼,嘴里威胁道:“管好你的嘴巴!”模样凶厉。
吓得爆炸头一哆嗦。
金九收回目光,也跟着宋志超屁股后头上楼了。
这时牛雄凑到前台,爆炸头还以为他也要训斥自己,没想到牛雄龇牙咧嘴,涎脸道:“金丝猫,几多钱?”
……
中档旅馆不同于高档酒店,不管是环境,还是房间的设施都是一般般,尤其洗浴室,看到黄斑和污垢,对于洁癖的宋志超来说,只能大皱眉头。
幸好,只是在这里住一宿,要不然宋志超真都很难再在这里待下去。
随便洗漱了一下,上了床,刚取出一本书准备翻看两页,敲门声响起。
宋志超以为是金九或者牛雄,就穿了拖鞋下床,然后走过去开门。
啪,一个大的泡泡在他面前爆破,破了的泡泡糖后面,是爆炸头女孩画着浓妆的脸。
爆炸头歪着身体,依靠在门旁,一只手把玩自己额角头发,一双画着黑色眼影的眼睛望着宋志超说道:“突然忘了告诉你,我们这里晚上经常有鬼佬查房,不过不用怕的,你要是有什么不妥的地方,现在就告诉我知,只需要一百美金我就帮你搞定,绝不会让他们骚扰你。”说完就笑眯眯地搓着手指头,那意思很明显,掏钱来。
宋志超是什么人,这种伎俩常见,一般都是旅馆和那些警察串通好,针对一些可疑的旅客进行敲诈勒索。
很明显,眼前这个女孩虽然岁数不大,却是老手了,估计是看金九和牛雄两人模样凶恶,不像好人,所以就直接过来敲诈,希望宋志超听话一些,乖乖交钱。
宋志超虽然知道这是旅馆和警察串通好的演双簧的把戏,不过也懒得和她做什么争执,于是就说稍等一下,会身过去,从衣架上取了衣服,掏出钱包,取钱。
爆炸头女孩就好奇地对着宋志超的行李打量着,嘴里说道:“你们从香港来这里做什么?”
宋志超:“做生意。”取了钱过来,递给女孩。
女孩嘻嘻一笑,问宋志超:“是不是觉得我很坏呀?这钱不是我一个人拿的,要给那些鬼佬的,花钱消灾,你懂的!”
宋志超笑了笑,“只要不让那些鬼佬打搅我就行,我想睡个好觉。”
“ok!”女孩做了一个ok手势,看在你这么爽利的份上,我是不会让他们查你的---不过你的两个同伴?”
“他们不会给你钱的,他们都是脾气很硬的人。”
“你不会替他们给吗?”
“让他们吃点苦也好!”宋志超啪地一声,关了门。
女孩:“……”
觉得这个帅气的客人很有性格。
当天晚上,十二点钟的时候,果然警察查房。
几乎和香港的差不多,三四个美国警察全副武装地来旅馆查看旅客的身份证明,看见可疑的,还要检查和搜身。
宋志超之前交付的一百美金起了作用,警察从他房间路过,没有敲门,也没有查看。
至于金九和牛雄,和宋志超猜的一样,金九虽然性子也很硬朗,但多少知道好歹,分得清楚形势,知道这里是美国,是洛杉矶,大丈夫能屈能伸,所以在警察临检的时候就又补交了“检查费”一百美金,然后那些鬼佬们就笑嘻嘻地放过了他。
至于牛雄,他宁可拿出一百美金打炮,玩完金丝猫,也不愿意便宜这帮鬼佬,让他们敲诈走,所以结果是他在和金丝猫玩吃棒棒糖的时候,警察突然闯入,然后他的房间被翻了一个底朝天,快折腾了一夜,搞得牛雄灰头灰脸,大骂这些美国佬没人权,是资本主义渣滓!
476【洪门】
次日---
宋志超从美梦中睡醒,伸伸懒腰,扫了一眼窗外明媚的阳光,这才记起自己身在美国。
起身,刷牙,洗脸。
像这种中档旅馆一般都配有小型的餐厅。
宋志超就按照路线到了早餐厅。
金九早在那里候着他,只是没见牛雄。问起来,宋志超才知道昨晚牛雄因为那种事儿,差点和美国差佬干起来,大吵大闹,折腾了一夜,估计这会儿还在床上补觉。
宋志超听完,就笑笑,没做回应。
对于他来说,牛熊这个人什么都好,可是野性还没被磨平,很多时候容易吃亏,昨晚宋志超所以放着没管,就是要磨一磨他。
餐厅的饭菜很简单,毕竟这饭菜的钱是包含在住宿费上,像这样的旅馆是不会给他们吃大鱼大肉的,也就是简单地稀粥,三个小凉菜,以及面点,都是中式的,味道还算可以。
吃完早餐,宋志超让金九去自己的房间,然后把一封信递给他,告诉他,把这封信呈递给唐人街中华总会的大佬洪森。叮嘱金九,务必要亲自交给洪森。
金九点头答应,随即就去办事儿了。
过了差不多半小时,牛雄这才黑着眼圈从楼上下来。
来到餐厅,看见宋志超,牛雄显得很不好意思。
宋志超也没说什么,只是把餐盘朝他推了推,说了句:“食饭!”
……
简单地用过早餐,宋志超就离开餐厅,再次回房间等消息。对于他来说,没想到这么快就能利用总华商会的“名头”,要知道,自己才加盟香港那边的商会不久。
实际上,香港总华商会和美国洛杉矶总华商会,以及世界其他国家的商会都是有联系的,准确地说,这叫做“同气连枝”,大家都是华人,出来混当然要互相帮忙。
不过这次宋志超其实也没太大的把握,因为这个洪森可不是一般人,表面上是洛杉矶总华商会的主席,实际上更是美国洛杉矶洪门的扛把子,也就是龙头!
洪门,什么是洪门?
如果看过金庸小说《鹿鼎记》的话就会知道,洪门其实就是韦小宝的师傅“陈近南”创办和发展的“天地会”,对内称为天地会,对外就叫做“洪门”,是一个大名鼎鼎的反清复明组织。
因此,从清朝开始,洪门就是一个反对政府的地下组织,到了近代,日本侵华时期,洪门更是组织很多华人华商捐款捐物,一起抵抗外辱。因此可以说,海外洪门其实是一个爱国组织,他们的宗旨就是:爱国家,爱民族,抵御外来侵略。
当然,因为洪门势力庞大,旗下又有很多小的帮派依附洪门,难免会良莠不齐,因此也有一些作奸犯科的组织,在外面败坏洪门声誉,使得近代洪门的名声被这些人玷污不少。
此时宋志超希望结交的这位洪门大佬洪森,可是大有来历,不说他祖上就是洪门骨干,号称“一门三老”---他老爸,他老爷,也全都是洛杉矶洪门的总舵主,扛把子,而他本身更进一步,经商,从政,还有开办华人学校,创办华人工会等等,可以说在洛杉矶尤其华人中间影响极大。
宋志超之所以会找洪森帮忙,源于前世他和洪森家族,准确地说和洪森的孙女洪雪梨有过一段孽缘。
前世的时候,有一次宋志超去美国开拓商业市场,偶尔中在一次致公会举办的慈善募捐大会中,因为捐款一千万美金,从而结交了洛杉矶洪门大佬洪森,也认识了洪森的儿子“洪约翰”,以及他的孙女“洪雪梨”。
那是一个很盛大的舞会,宋志超在舞会中回头惊鸿一瞥,就看见了端着美酒,犹如仙女临凡的洪雪梨。
一般来说,身在国外的华裔,不管模样再怎么漂亮,性格和气质也应该是鬼佬那种,因此才会有那么多的abc,可是宋志超却从洪雪梨身上感受到了一种不同---聪慧,漂亮,高雅,还有那种很多女孩缺乏的坚毅。准确地说,那时候的洪雪梨,简直就是未来盗墓小说《鬼吹灯》中的雪梨杨,浑身散发着一种独特的神秘魅力。
原本,不出意外的话,宋志超甚至可能会娶了洪雪梨,让她成为自己一生的妻子,可是一次大型竞投中,身为宋志超女友的雪莉杨,却瞒着宋志超,和美国一家公司达成协议,出卖了宋志超竞投的底价,使得宋志超折戟美利坚,铩羽而归。
也正要因为那次失败,让宋志超元气大伤,也使得他和洪雪梨之间的感情发生了裂痕,再也无法补救。不久之后,宋志超联合中国大陆一干大佬,再次杀向美利坚,通过纵横合谋,直接把那个抢走自己竞投项目的美国公司给灭掉。
当那家公司重新召开董事会的时候,洪雪梨没想到宋志超会突然出现,并且成为了那家公司的新主人。这才明白,原来收购这家公司的人,就是宋志超。
宋志超得意洋洋,那一刻他见到了洪雪梨的惊诧,失落,还有难以置信。宋志超大摇大摆,在会议中对洪雪梨尽番奚落,享受报复带来的快感。
洪雪梨黯然神伤,在会议中当场离去,只留下一个伤感的背影。
宋志超一向铁石心肠,对洪雪梨也并不感到有什么抱歉,反而认为这是她应得的报应。
但事实真是这样吗?
过了很久宋志超才知道,当初洪雪梨之所以背叛自己,其中有不得已的苦衷。至于是什么苦衷,宋志超一直都没有查到。只是夜黑人静的时候,每次想起这段情缘,宋志超都会暗自神伤。
只是此时,没想到这一世,自己会再次来到美国,并且不得不见洪森老人家。
那么如果真的见到了洪森,会不会见到洪约翰?又会不会见到他的女儿洪雪梨?
前世那个神秘而美丽的女子,如今又是什么样子,她认得出自己吗?
不,怎么会呢。
也许现在的她还只是个孩子,而自己呢---宋志超摸摸自己的脸,却已经二十岁了,禁不住感叹: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
洪雪梨,现在你会是什么样子?
477【洪爷】
洛杉矶唐人街,总华商会---
金九打车来到这里,此刻身在商会中,打量四周,怎么也感觉这个商会有些“不正经”。
一般来说,商会嘛,都应该是具有很浓重的商业气息,再不济,也应该是搞得很文化,很文雅,摆个财神爷什么的,这里倒好,没财神爷不说,代替财神爷的却是一个一米多高的大关公。
没错,眼前的这个商会更像是香港黑帮电影中的那种香堂。
四周虽然也是雕栏画壁,古色古香,但那一支支很有视觉冲击力的洪门旗帜,出卖了这里高雅的氛围。
旗帜是那种三角形的,有红色和黄色两种,红色上面写着斗大的“忠”,黄色旗帜上面写着斗大的“义”,然后在两排旗帜后面,就是这座触目惊心,令人胆战的关公像。
红色檀木雕琢而成,关二哥一只手提着青龙偃月刀,另一只手捋着胡须,模样不怒自威。
而在他背后高处,则悬挂着一个巨大的牌匾,上面写着“忠义千秋”四个大字。
我擦,这里到底是商会,还是香堂呀?
金九暗自咋舌。
周围,两名明显是小弟,或者说跟班的男子守候在旁边,其中一人是引领金九进来的,另外一人刚刚去里面通报完。两人都表情严肃,很有做门神的潜质。
就在金九打量四周的时候,一个真正的门神,准确地说,一个身穿西装的魁梧男子从香堂(商会)里面走了出来,看了一眼金九,问道:“就是你要见洪爷?”
金九见此,就知道对方是主事的人儿,忙说:“是啊,我是奉命前来,我们宋老板想要约见洪爷---诺,这是我们宋老板给洪爷写的信。”
魁梧男子看了一眼那封信,说:“给我,你走吧!”说完,魁梧男子就伸手去拿那封信。
原以为这样说,金九就会乖乖把信交给自己,然后转身离开。
可是金九却说:“对不起,我们宋老板交代了,这封信必须要亲自送到洪爷手里。”
魁梧男子夺着信,金九抓着不丢。
两人角力。
金九怕对方把信扯破,于是就用手去擒拿对方的手腕,想要让他松开。
见金九出手,魁梧男子冷哼一声,“找死!”
抓着信封的手一松,与此同时,魁梧男子一脚踢向金九膝盖,“跪下!”
金九的手刚擒住对方的手腕,就发觉对方一脚踹来,顾不了许多,忙把手松开。
魁梧男子冷笑:“废柴!”
再看他突然收脚,反而一拳朝金九脸上打去。
原来,脚踹那一招,竟然是虚招,这一拳才是真的。
金九不防,但觉铁拳砸在脸上,一阵疼痛。
没等金九反击,对方又是一通铁拳,蓬蓬蓬,朝着金九的肩膀,胸口,还有腹部猛砸,短短几秒钟,竟然砸出了十几拳。
金九这才明白,今天自己遇到了高手,单看对方打拳的手法,稳狠准,最终要的是根本不给自己反击的机会。
最后一拳,蓬地一声,魁梧男子一拳打在了金九的额头上。
金九晃悠了一下,跪倒在地上,手中紧紧抓住的书信,也掉落在了地上。
旁边,一直纹丝不动的两个把门男子脸上露出一丝嘲笑,对于魁梧男子战胜金九早在预料之中。
“这一下你服了吧---还从来没有人敢不服我洪英的!”魁梧男子弄一下脖子,活动了一下拳头,冲金九冷笑道。
说完,洪英弯腰去捡起那封信。
可是---
啪地一声,金九却再次用手抓住了那封信,死死地按在地上,抬起鼻青脸肿的脸,嘴里流着血,对洪英说:“宋老板讲……这封信必须要……亲自交给他!”
洪英皱眉,似乎没想到这个光头佬这么难缠,自己已经警告他,却还这么不知死活。
洪英直起身子,背着手,嘴角裂开,露出一丝嘲笑,“看起来,你是把我说的话当成放屁了。”
说完扬起膝盖就朝金九的脸门撞去。
这一膝撞十分凌厉,倘若撞实,金九非破相不可。
就在魁梧男子自以为金九躲不过去的时候,金九忽然狞笑一下,不躲不闪,竟然扬起光头朝着洪英的膝盖撞去。
铁头对铁膝!
蓬地一声!
洪英怎么也没想到这个光头会如此强悍,只觉得膝盖隐隐作疼,竟然被撞得膝盖骨差点裂开。此时,洪英才知道,从一开始自己可能就低估了这个貌似不起眼的光头佬。
金九是什么人?
大陆那边出来的凶人。
虽然不像洪英这种打小练拳,受过正统的格斗训练,但金九的经验和招式都是从生死中积累出来的,比起那股子凶狠劲儿,有过之而无不及。
此时,原本看笑话的两个守门男子也看出来事情不对劲儿。
在洪英诧异的刹那,金九就一个熊抱,直接搂住了洪英的腰,准备把抱起,倒立起来,朝后面地上狠砸。
洪英又惊又怒,没想到自己阴沟里翻船,会被对方抢得先机,又是就拳头攒紧变成凤眼拳,准备朝金九暴露出来的脊椎砸去。
就在这时---
“住手!”
声音洪亮,充满威慑力。
不管是洪英还是金九,就都停止了动作。毕竟两人才第一次见面,又没有什么深仇大恨。
随着话声,只见一个五短身材的老人从商会里面走了出来,年纪很大,应该年逾古稀,但是精神却很矍铄,一头很短的白发,下颌却留着一把宽大的白胡子,犹如从中国神话中走出来的“白胡子老爷爷”。
不用说,能让洪英以及两个人看门人这样敬畏的人,除了洪门大佬,唐人街商会主席洪森,没有别人。
“洪爷,你怎么出来了?”洪英问道。
“我要是再不出来,这里岂不被你闹翻了天?”洪爷瞪了他一眼。
洪英惭愧,“是我学艺不精,没想到---”
洪爷伸手,阻止住他继续说道,反而拿眼看向鼻青脸肿的金九,“你要见我?”
金九擦了一把嘴角流出的血,嘿嘿一笑,抱拳道:“您好,洪爷!是的,是我要见你。”
“被打成这样,却拼了命也要见我,值得吗?”
“没什么值不值的,我们宋老板有讲,这封信必须要亲自交到你手里。”金九把那封信递了过去。
洪森接过信,随便扫了一眼,“看起来你对你们那个什么宋老板很忠诚呀---现在,像你这样的人很少了,很多人都喜欢向钱看,有钱就是爷,什么都能背叛!”
洪英和旁边两个门徒立马抱拳道:“洪爷放心,到死我们也不会背叛您老人家!”
洪森点点头,这才用自己尾指的指甲做刀---他尾指指甲很长,就像清宫戏中那些指甲,稍微一挑,信封迎然而开。
“我倒要看看,你嘴里头的这个宋老板,捎了什么口信给我!”语气中充满了戏谑和不屑。
也是,作为唐人街洪门龙头,商会主席,很多从香港,从大陆,还有从宝岛台湾来的华人,想要攀上他这个码头,与他扯上交情,但他洪森大多都不屑一顾,准确地说,在他看来,那些人都不配。
信封打开,洪森一脸轻蔑地看着。
突然,他的脸色变得很古怪。
越来越古怪。
继而把信封一合,洪森就冲金九说:“你们这位宋老板现在在哪里,我要见他!”
旁边,洪英等人一脸惊愕,不明所以。
怎么会反过来了?
不应该是别人急着见洪爷吗?
他们怎么也不明白,此时大名鼎鼎的洪爷怎么会这么急切地想要见这个宋老板?
478【谁比谁嚣张】
唐人街,中华楼---
宋志超下榻的房间内,看着鼻青脸肿的金九。
牛雄早准备好了跌打酒,在给金九擦拭脸上和身上的淤青。
“这家伙出手蛮重的,九哥,你遇到高手了。”牛雄嘴里说道,一只手毫不温柔地撒了一把跌打酒,就狠劲儿朝金九脸蛋子上揉。
“擦,你轻点!”金九就算再怎么是个汉子,也经不住牛雄这样折腾。
牛雄就嘿嘿一笑,“劲儿大容易把药酒揉进去,淤青容易驱散---你就忍着点。”
于是金九就龇牙咧嘴。
宋志超则详细地询问了事情经过,最后拍了一下肩膀,对金九说:“辛苦了!”
金九却神色惭愧,说了句:“对不起啊,超哥,给您丢脸了。”
宋志超笑了笑,没说什么。
随即,宋志超迈步走到衣架旁,从衣架上抄起自己的西装外套,然后对牛雄说:“简单给他擦拭一下,我们过去!”
金九见宋志超要带牛雄去见洪爷,顾不得身上疼痛,忙起身说:“我也去。”
宋志超看他一眼,点点头,“那好,我们一起去!”
……
洛杉矶唐人街,总华商会---
门口处,宋志超让金九和牛雄两人在外面等着,敲了敲门。
须臾,商会大门打开,出来一人看了看宋志超,嘴角露出一抹笑容:“你就是那个光头佬嘴中所说的那个宋老板?”
宋志超眼睛一眯,笑道:“你是?”
那人就桀骜地笑了笑,然后看也不看宋志超一眼,反而盯向鼻青脸肿的金,一指自己的鼻子,嚣张道:“记住我的名字,我叫---洪英!”
……
商会里面---
洪森端坐在自己的书房内,饮着茶,哦不,饮着酒才对。
跟很多喜欢饮茶的老者不同,洪森一直都不喜欢饮茶,他只喜欢饮酒,并且只喜欢饮那种烈酒,茅台,剑南春,二锅头,国外的威士忌,伏特加,白兰地,不管是哪种酒水,只要能让他微醺,就是好酒水。
此刻,洪森饮着的就是茅台。
别人饮茶,他饮酒。
并且还是用那种品茶的茶杯来装酒,因此,如果不知道他底细的人,看到他这副模样,还一定以为他是一个爱茶之人。
“洪爷,那个姓宋的来了。”作为他的左膀右臂,也是他的义子,洪英进来禀报道。
洪森点点头,放下酒杯,用手指啪啪,弹了弹那白色瓷瓶的茅台酒说:“这酒不错,你多给我弄几瓶藏起来!”
洪英就笑道:“是!”
投其所好,为了搞到这珍藏的茅台酒,洪英甚至派人去了一趟大陆,如今能得到老爷子赏识,他比谁都高兴。
“好了,让他们进来吧,我倒要看看那个宋老板是何方神圣,他怎么会知道……”
洪英竖起耳朵,洪爷却欲言又止,挑眉道:“去吧,让他们进来。”
洪英心中好奇,奈何洪爷不说,他也不敢开口询问,真不知道那个姓宋的搞了什么飞机,让洪爷这么看重。
须臾,脚步声响起。
这次洪森没有在客厅会见宋志超他们,而是让洪英直接领他们来自己的书房。
偌大的书房,摆满了各种书籍---也不知道洪森看过没有,反正都摆放的整整齐齐,看起来很有文化氛围。
如果不是书架上除了书籍之外,还摆放着那么多格式各样的中外白酒洋酒,使得书架的文化氛围大打折扣,整个书房的气息将会更加丰腴。
洪森穿着唐装,端坐在八角椅子上,一只脚穿着面底布鞋,另一只脚却是光着的,一只手还在扣着脚丫子,手里端着酒杯啧啧有声,见宋志超他们来了,这才放下酒杯,乜斜宋志超一眼说道:“你就是写信给我那个人?”
宋志超按照江湖规矩,抱拳道:“正是在下。”
“哈哈哈,好好好!”洪森连道三个好,这才啪地一声放下酒杯,说道:“你会写信给我,又来自香港,不用说,那一定是有求于我---不过我很好奇,我为什么要帮助你?”
宋志超不卑不亢地再次抱拳道:“大家同是中华儿女,血脉相连,在外互相帮助也不是不可---何况,洪爷您声名在外,喜欢仗义助人,像我这种小事儿,你当然不会弃之不理,不是吗?”
“哈哈哈,年轻人,不要给我戴高帽子,你爷爷我不吃这套!”洪森哈哈大笑,用脚跻了那只脱掉的布鞋,把抠脚丫子的手指放在鼻子下闻了闻,这才迈步走过来,背手,围着宋志超上下看一眼,转一圈,忽然说道:“你可认识我?”
宋志超微微一笑,“怎么会呢,我和洪爷你可是第一次见面。”
“这就是啦,你我第一次见面,可你怎么会知道我们洪家的秘密?”洪爷突然目光如电,死死地盯着宋志超。
得到洪爷的授意,只听嘎吱一声,房门被人关上。
整个书房变成了一个囚笼模样。
洪英则得意洋洋地守在门口处,根本没把牛雄和金九两人放在眼里。
再看洪爷,目光灼灼,那意思很明显,只要宋志超一个回答不好,恐怕今天就很难顺利地走出这个门口。
宋志超笑了,走过去,走到刚才洪爷饮酒的地方,竟然拿起那瓶茅台,给自己倒了一杯酒。
在洪爷等人的注视下,竟然端起酒杯,一饮而尽,然后赞道:“好酒!”
洪爷语气冷森:“酒你也喝了,现在可以讲了吧---我们洪家秘密手语,你是怎么知晓的?”
原来,宋志超写给洪森的那封信中,在最后部分,用笔画了一个很奇怪的手语,类似密宗结印那种。这种手语是洪家百年来,只有当家人才知道的秘密。通过这种手语,只要你姓洪,就可以联系别的洪家分支,获得无穷无尽的帮助,一句话,天下洪门是一家,而在这里,天下洪家是亲人。
正因为如此,洪森才会奇怪,要知道宋志超姓宋不姓洪,他又怎么会知道这个秘密?
面对洪森的质问,宋志超依旧显得很是淡定,他笑了笑说:“这个问题我可以回答你,不过,在我回答你这个问题之前,我有件事情要做先!”
不等洪爷开口同不同意,旁边,模样嚣张的洪英就伸出手指着宋志超道:“你算什么东西?还敢和洪爷讨价还价?”
没等洪英话音落地,就见宋志超突然抄起那茅台瓶子,朝着洪英的脑袋就砸了过去。
咚咚咚!
洪英猝不及防,就算他是高手中的高手,也没想到表面斯斯文文的宋志超会当着洪爷的面儿突然出手。
脑袋被酒瓶敲个正着。
一下,两下,三下!
最后承受不住,洪英脑袋一阵晕眩,腿一软,被敲晕在地。
旁边众人:“……”
洪爷更是:“……”长大嘴巴,活这么大岁数了,宋志超可是他见到第一个敢在他面前行凶的人。
再看宋志超,用酒瓶子敲晕洪英之后,这才丢掉酒瓶,入怀摸出手帕擦了擦手,然后把手帕也丢在洪英脸上,对着半死不活的洪英说了一句:“记住我的名字,我叫---宋志超!”
479【很不爽】
苦笑!
作为洪门大佬,洪森怎么也没想到宋志超会当着自己的面儿ko自己的左膀右臂,甚至是自己义子的洪英。
可怜这个洪英,他的身手洪爷可是知道的,即使在洪门当中也是一等一的好手,不要说一个打十个,就算再多几个也不成问题,可就是这么个高手,却当着自己的面儿被人用最原始的武器---酒瓶子给ko了。
洪爷有些脑阔疼。
面对这种情况,他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做。
发怒吧,好歹这里是自己的地盘,自己的地盘连自己的人都保护不了,你还把怒气发出去,讲出去还不被人笑话死?
唯一的方法就是---镇定。
所以洪爷就很镇定地笑笑,指了指地上额头流血的洪英,对宋志超说:“宋先生,你这样做是不是过分了一点?”
宋志超则耸耸肩,无所谓道:“他打了我的跟班,我打了他,很公平不是吗?”
洪森:“……”看了一眼宋志超身后鼻青脸肿的金九,禁不住苦笑:“你可真是个好老板,为了手下敢这样做。”
“为手下出头,是一个做大哥的本分。”
“好一个本分!”洪森道,“这事儿我先不同你计较,我现在只想知道,你是怎么知道那个手语的?”
宋志超笑了,走近洪森。
旁边人怕宋志超对洪森不利---毕竟宋志超刚刚神经了一回儿,可是个有前科的人,于是就忙上前想要阻止,洪森却冲他们摆摆手,意思是不用上来,谅这个宋志超也不敢对自己怎么样。
宋志超不禁暗赞一声,这个洪爷不愧是洪门的扛把子,这胆识,这气魄就不是一般人能比的。
“洪爷,既然您老人家问了,我就告诉你知---我之所以知道这个手语是因为……”宋志超凑到洪森耳边,“是因为你告诉我的。”
“什么?”洪森立马瞪大了眼。
印象中,他根本就不认识宋志超,又怎么会告诉他这样的秘密。
事实上宋志超没有讲错,前世的时候,这个洪家百年的秘密手语,是洪森亲自告诉给宋志超的。
当时宋志超和洪爷的孙女洪雪梨相处正欢,两人甚至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宋志超又知道洪爷喜欢杯中物,就从拍卖会上用90万的高价竞拍了一瓶三十年珍藏的老酒送给洪爷做礼物。
那天中午,洪爷饮酒兴奋,红着脸和宋志超谈论很多关于洪家的秘辛,其中就有洪家百年流传下来的秘密手语。洪爷告诉宋志超,咱们既然都快成一家人了,那么日后要是在世界各地遇到了麻烦,只需要出示这个手语给洪家人,就能得到洪氏家族的帮助。
实际上洪森这样说并没有吹牛。洪氏家族的先祖就是香港武侠电影中的高手兼主角---“洪熙官”,他的儿子叫“洪文定”,然后一脉相传下来,洪氏家族就开始在国内,在香港,在台湾,以至于在美国唐人街,英国唐人街开枝散叶,蔓延开来。
再加上,洪家人很多先祖都是洪门大佬,以至于洪氏家族在整个世界都是很有分量的。像洪森这种洛杉矶唐人街大佬,就是其中之一,但是洪森的能量却是很大的,不要说他儿子洪约翰是洛杉矶的市政府议员,作为华裔,在政府说话很有分量,洪森本身更是总华商会的主席,主管着整个洛杉矶的华人商业运作,只要惹怒了他,不要说你是什么商业大亨,分分钟就能踢爆你,让你滚离洛杉矶。
正是因为如此,前世洪森对宋志超说这样的话,就等于已经把宋志超当成了是自己亲孙女婿看待,没把他当外人。
可是世事难料,最后谁也没想到宋志超会和洪雪梨因为在商业上闹得不欢而散,最终恋情终结,宋志超也没有成为洪家的“一份子”,因此也没有使用过这种神秘的“手语”。
可是现在,宋志超却因为签约迈克杰克逊的事情来到美国,寻找洪森的帮忙,无奈之下,才写出了手语。
此时,听宋志超这样说,洪森当即笑了起来,“小伙子,你当着我的面儿打了我的人,我不怪你;可是你说出这样的原因,是不是太过分了?难道说,你看我像是个白痴不成?”
面对洪森冷厉的质问,宋志超并没有被吓住,“我讲的都是事实,信不信由你---不过按照洪家家规,无论是谁,是洪氏家族之人,还是像我这样的外人,只要说出了手语,你就必须要无条件帮忙,不是吗?”
洪森当即一怔,的确如此,洪家家规是有这么一条,这小子竟然连这也知道?洪森难免有些疑神疑鬼了。
咬咬牙,洪森努力吸口气,让自己的情绪平静下来,此时他对宋志超的愤怒,完全被一种好奇所代替。
在洪森看来,这个叫宋志超的年轻人一定和洪氏家族有什么渊源,要不然不可能会知道这么多秘辛,最重要的是,作为洪家在洛杉矶的掌舵人,洪森无论如何也不会亲自违背家规,因此他稍微思考,就说:“不管你到底是什么人,洪家的家规的确不能轻易违背---我答应你,你让我帮你做什么?”
“很简单,我知道洪爷你能量大,也和好莱坞的一些大明星有所交集,因此我希望你能够……”宋志超就把自己想要约见流行天王迈克杰克逊,奈何人家现在太忙,根本就不见人,不要说像自己这种香港来的中国商人,就算是一些好莱坞的大导演,知名商人都被迈克拒之门外。无奈之下,宋志超才会出此下策,希望洪爷能够出手帮忙。
听完宋志超的话,洪森立马就分析出了真假---看起来这个年轻人当真是想要见那个鬼佬迈克,倒不像是在作假。毕竟像自己这样大的人物,一般人找自己帮忙绝不会弄出这点“小事”来打扰自己。
小事情?没错,对于洪爷来说,让宋志超和那个鬼佬迈克见一面的确是一个很小的事情。
所以洪森一方面肯定了宋志超是真的有求于自己,另一方面也有点不爽---不爽什么?不爽宋志超求自己帮忙的事儿太小了---好歹自己也是洛杉矶大佬,就让自己做这点小事,也太小瞧自己了。
“阿英,既然醒了,就帮宋先生办点事情---那个鬼佬的经纪人迈克不是还欠我们中华赌场一大笔钱吗?给他讲,帮个忙,利息给他减一半!”
被人搀扶起来,正在旁边椅子上清醒脑袋的洪英,闻言,甩甩头,有些怨恨地剜了宋志超一眼,然后说了句:“是---!”
洪爷闻言,就笑眯眯地回过头对宋志超说道:“你求我办的事情,我已经答应你了---只不过,让阿英去做,你不介意吧?”
宋志超微微一笑,看了一眼把自己恨到骨子里,眼睛都快喷出火来的洪英,说道:“我怎么会介意呢?我这人没什么长处,最懂得驾驭牲口,尤其那种倔驴!”
“那就好,千万不要被驴踢到---会很痛的!”洪爷话中有话。
480【重口味】
迈克杰克逊的这位经纪人叫“皮特金”,是一名地道的黑人。准确地说,皮特金是迈克的前经纪人,因为现在,他已经不为迈克服务了。
对外,皮特金说自己找到了更好的工作,所以才会主动离开迈克杰克逊,准备独自创业。毕竟美国是个人人都有权利追求美国梦的国度,就像他们伟大的黑人领袖马丁路德金说的那样,我有一个梦想。
而对于那些认识皮特金,并且知道一些内幕的人来说,皮特金并不是主动离开迈克杰克逊的,而是被迈克给开除的,原因是皮特金在迈克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帮他接拍了三个广告,为此,迈克拒绝拍摄,并且支付了违约金。事后,看在多年情谊份上,迈克并没有把皮特金告上法庭,而是将他开除掉,选择了自己的姐姐做了自己的新经纪人。
丢了工作的皮特金一开始日子还好过,也真的准备投资钱,做唱片,可是偶然的一次机会他迷上了赌博。先是美国的拉斯维加斯输掉了一大笔钱---听说那是他为迈克工作了这么多年所有的积蓄,然后他就开始以骗为生,从认识的人下手,说要投资做事业骗了不少钱,再去赌博,最后当然还是全部输掉。
在圈子里名声臭了以后,拉斯维加斯也不再欢迎这个品行恶劣,满嘴谎话的家伙,无奈,皮特金只好跑到没多少人认识的洛杉矶唐人街,在这里靠忽悠人为生。
“哦,伙计,我看你长相奇特,是百年难得一见的歌坛奇才---我可以帮你做明星的,知道迈克吗?流行天王杰克逊,我可是他的经纪人!”
“你瞧啊,伙计!我就知道你是有做明星潜质的,不说别的,只看你走路潇洒不羁的步伐,还有那独特的鄙夷世俗的挖鼻孔手法,我就知道,一个明星诞生了!”
“嗨,伙计!我一看就知道你是华人,我很喜欢华人的,我的很多朋友也是华裔---哦上帝呀,你长得实在太帅了,有没有兴趣进娱乐圈?我可以捧你做明星的!咦,那个不是洪英吗?狗屎,他怎么在这里?呀,你又是谁?为什么抓住我?上帝呀,松手,记忆中我没有欠你的钱!”
当皮特金挖着鼻孔被洪英堵在巷子里索要欠款时,完全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不过洪英可不是一般人,对于这种美国痞子,他有三百六十种方法能让他低头服输。
所以宋志超在巷子口只抽完半根烟时,洪英就把垂着脑袋的皮特金给拎着脖子丢了出来,然后对宋志超说:“洪爷交代的事情我已经做完,这小子交给你了!”
说完,就转身离开。
旁边,停着洪英的车,见大佬过来,小弟急忙打开车门,让洪英上车。
一个跟随洪英多年的小弟不解,问洪英:“大佬,那个姓宋的之前那样羞辱你,你就这么轻易放过他?”
洪英冷冷一笑:“有时候报仇不一定非要自己动手---联系迈克的那个保镖,叫什么来着,金刚是吗,告诉金刚,有人要打他老板的主意!”
……
在宋志超认识的所有人当中,这个皮特金绝对是一个最不讲义气的人物。
实际上从皮特金离开迈克之后,把迈克的很多黑料当做是八卦消息卖给好莱坞的那些媒体就知道,这个家伙认钱不认人,管你是谁,知道给他好处就行。
因此在洪英的威逼利诱之下,答应减免他一半的高利贷利息,皮特金已经做出了连自己祖宗都可以从墓地挖出来鞭尸的决定。
所以,再次出卖一次迈克,对他来讲简直毫无压力。
根据这个超级二五仔反骨仔皮特金所说,如今的天王迈克杰克逊几乎不愿意见任何人,就连美国总统打电话过来,也不见得能见到他。
不要说这是在吹牛。
这个年代的迈克有这种资本。
甚至到了2000之后,迈克在逐渐走下神坛,开始为了钱---没办法,他花费太多了,大手大脚习惯,只能拉下面子接拍一些电影,比如《黑衣人》中的外星人镜头。而在这个年代,迈克想怎么样就怎么样,想不鸟谁,就不鸟谁。
皮特金说,迈克为了自己全球演唱会,现在把自己圈在“童话城堡”中日夜排练,要么就邀请一帮小孩子在城堡里做游戏。除此之外,谁也不肯见。
不过皮特金又说了,没关系的,他不肯见你们,我却可以帮忙把你们送进那座神秘的“童话城堡”。
说到这里的时候,皮特金显得很骄傲都用手摸了摸自己的裤裆,然后说什么鸟大了就是有好处---嗯,他搞定了城堡里的厨娘。
按照皮特金的话来说,“那个娘们已经完全被我的超级大鸟所征服---是的,上帝呀,神赐天赋,物有所值!”抓了一把自己的胯下。
……
加利福尼亚州,圣巴巴拉郡---
迈克杰克逊的“童话城堡”又被称之为“梦幻城堡”。
1988年,在歌坛如日中天的迈克尔杰克逊花巨资买下了加州这个放牛的牧场,并根据《小飞侠彼得潘》中那个令人神往的小岛为其命名。在这里,杰克逊建起了他的私人运动场、游乐场、人工湖、电影院和动物园,庄园内设有凉亭、小火车、华丽的街灯、草坪、花床、树屋和一个印第安式的村庄。这个“梦幻庄园”曾经让邻居们不得安宁,每当杰克逊成为新闻焦点,蜂拥而至的媒体记者总会打扰人们平静的生活。
此时,在皮特金的带领下,他们见到了皮特金的老相好,那个喜欢超级大鸟的胖厨娘---看到这位重达三百斤的娘们,宋志超等人深深感慨皮特金的重口味。
女人对皮特金是相当忠诚的,至少在皮特金要求她帮忙把宋志超他们带进去的时候,厨娘一句话没说就同意了。
在厨娘的带领下,宋志超和金九,牛雄很是顺利地就进入了这座无数媒体记者想要钻进来却怎么也进不来的梦幻城堡。
地方大,实在是太大了,以至于厨娘不得不用那种打高尔夫球用的电车带着他们朝城堡里面走去。
对于很快就要见到这位世界级的超级巨星,金九和牛雄两人竟然没来由地紧张起来。
虽然他们是粗人,却也知道这个迈克名气很大,比香港的四大天王还牛叉,不,听说比美国总统还牛叉,没想到今天自己竟然能见到活的了。
好激动啊,以后又能对人吹牛逼了。
而对于宋志超来说,情绪就没太大波动,前世他见过的名人太多了,何况那时候的迈克已经跌落神坛---在美国是什么莱昂纳多,贾斯丁,以及霉霉,塞林娜,几乎都是小鲜肉和小鲜花的天下。
而那个时候,作为那个时代的超级大亨,那些美国的小鲜肉和小鲜花们,也都一个个为财富所折腰,基本上宋志超举办个趴体,他们没有不来捧场的。
正是因为见多了美国娱乐圈的堕落和腐朽,宋志超才会对见迈克杰克逊这么冷静,这么淡然,这么波澜不惊。
一句话---
如果说迈克是这个时代神话的话,那么他宋志超就是神话中的神话!
481【飞车党】
梦幻城堡内---
旋转木马滴滴答答。
云霄飞车呼呼啦啦。
还有不远处的恐怖屋,珍奇动物展览室……偌大的地方犹如一个巨型的游乐场。
在游乐场中间,小飞侠彼得潘的塑像屹立在一座水池旁---巨大的水池犹如一面碧绿的湖泊,在阳光照耀下,莹莹发着粼光。
一群可爱的孩子在池水边嬉戏打闹着,旁边,迈克杰克逊拿着水枪正在和一个大块头的保镖,打着水仗。
迈克带领着四五个小孩子,充作敢死队,与那个大块头展开生死较量,大家抱着水枪,犹如身在弹雨纷飞的战场上,都十分的紧张,十分的亢奋,尤其迈克,脸上洋溢着红色的光晕,时不时地招呼手下,“我们冲过去,上帝呀,我们是这场战争的英雄!”
在水池周围,矗立着四名块头更加雄壮的保镖,其中一个最壮的,差不多两米高的黑人,大鼻孔,留着莫西干头,体型巨大,犹如美国电影中的大猩猩“金刚”。
这时,有人走过来,在大猩猩耳边轻声说了几句,大猩猩眉头一皱,然后转身离开。
梦幻城堡纵横交错的道路上,厨娘开着那辆电车风驰电掣,颇有些赛车手的味道---实际上也的确如此,厨娘对宋志超他们说,以前她做厨娘之前,可是洛杉矶最有名的街头飞车党成员。
“你们不知道的,亲爱的小伙子,那时候的我绝对猖狂---不管是摩托车,还是汽车,我都能像驾驭榨汁机那样,游刃有余!”
事实证明,厨娘的确有这个资本,因为在一只大猩猩突然冲出来拦截他们时,厨娘临危不乱,手打方向盘,竟然用一个帅气的甩尾漂移,停靠在了路边。
“哦上帝呀,金刚你这个混蛋,你可知道你差点把老娘我吓死!”厨娘拍着那比木瓜还大的胸脯,怒气冲冲地对那个冒出来的大猩猩说。
大猩猩---金刚咧嘴一笑,露出白森森的牙齿,绿色的眼睛看了厨娘一眼,然后看向宋志超他们,说道:“他们是谁,是怎么进来的?你难道不知道梦幻城堡不允许外人进入吗?”
“切,金刚,你别拿城堡规矩这一套来压我---这些都是我的朋友,我带他们来见迈克的!”厨娘似乎和这个金刚不怎么对路。
金刚龇牙嘿嘿一笑,“没错,我是没有理由压你,不过你只不过是个做菜的,审查这种人却是我的职责!”用指头轻蔑地指了指宋志超他们,“现在,亲爱的朋友,你们几个最好乖乖地从车上下来,不要让我亲自动手---那样我会踢烂你们的屁股,然后把你们的脑袋扭下来,从下面塞进去!”
金九和牛雄两人没听明白这个大猩猩在说些什么,他们的文化素质不高,尤其英语方面不行。宋志超却听的真切,就笑道:“你是叫金刚吗?我们是从香港来的,好歹也是远方到来的客人,想要和你们的迈克见一面,还请你通报一声。”
“嘿嘿,我知道你们是谁,不过很可惜,我答应过某人,是不会让你们见到迈克的---呃,当然,你们也有另外一种选择,那就是走下车,跪下来,舔干净我的鞋底,或许我会发发善心,让你们见到迈克。”金刚抬起脚,故意把鞋底在草地上擦了擦,一副得意洋洋模样。
宋志超:“你答应的那个人是洪英吗?如果是的话,那么很遗憾……”
金刚表情一怔,没想到宋志超猜这么准,“有什么遗憾?”说完,金刚就意识到不对,可能宋志超是在拿话套自己。
果然,宋志超耸耸肩一笑,“原来真是洪英那个家伙。”
金刚有些怒了,不觉得自己智商低,而是觉得宋志超太奸诈,“该死,你们还不下车!”
说完,伸手就要去掀翻那辆电车。
他身材高大,力气极大,这电车本身就很轻,如果被他掀翻宋志超和金九,牛雄就会变成滚地葫芦。
见金刚出手,不等宋志超发令,金九和牛雄两人就动手了。
上次在洪门,金九对战洪英吃了亏,肚子里早憋着一股子气,何况身边还有牛雄这个家伙,两人合璧,天下无敌,根本就没把眼前这只大猩猩放在眼里。
金九出脚,一脚踹向金刚胸口。
牛雄出拳,一拳打向金刚的脑袋。
两人分别攻击金刚的上路和中路。动作迅速,力若奔雷。
“咦!”既然能做迈克杰克逊的贴身保镖,拿被人羡慕的高工资,金刚就也不是吃白饭的,一看金九和牛雄的架势,就知道自己差点小瞧了两人。
迫不得已,只能放弃把电车掀翻的想法,从而后退一步,用拳击的招式与金九和牛雄两人战起来。
此时的金九和牛雄早从车上跳出,两人联手那当真是凶猛如虎,狠辣如豹,不要说金刚一个练拳击的,就算是洪英那样的高手估计也不是他们联手的对手。
“哦,该死!”
蓬地一声,金刚胸口吃了金九一拳。
金九这一拳可是憋足了劲儿打出来的,即使金刚这家伙皮糙肉厚,也是觉得疼痛难忍。
“该死的家伙,你们彻底激怒了我!”金刚大声咆哮,看起来是真的恼怒了。
他身材高大,将近两米,体型又比金九和牛雄足足大出一号,无论是体力还是扛打性都要比一般人强悍很多,如今被金九和牛雄激怒,想要快速收拾掉他有些难。
就在这时,宋志超发话了,“住手!”
金九和牛雄后退一步。
金刚也吐了一口气,看向宋志超。
宋志超冲他笑笑:“不好意思,我的两个手下打你一个!”
“哼!”金刚哼了一鼻子,觉得这个家伙还算讲点道理,是个文明人---两个打一个,算什么好汉?
接下来,宋志超突然从车上摸出两条棒球棍,丢给金九和牛雄,“速战速决!”
然后,宋志超又抄出一根球棍,在手里掂量一下,笑眯眯地问金刚:“三个打一个,你有没有意见?”
金刚:“……”
我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