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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夺鹿侯     开海txt下载     开海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二百一十四章 占卜

    会战定在二月十九日,应明头一次以这种双方商议时间、约定地点的方式来进行作战。

    对他来说新奇极了。

    这世上有什么不新奇?他还从来没和一名叫萝卜头的先生打过仗呢。

    也许以后战史上会把这场仗叫做保卫萝卜?

    不过其实在会战开始之前,双方就进行了三场小规模遭遇战。

    先是双方斥候在试探驻扎边界的过程中互相攻击,将军们约定好了作战时间归约定,底下的士兵相见必然要争个你死我活。

    第一次由于双方都是轻骑,短暂接触后互有死伤,明军一方率先退出战斗。

    第二次英格兰的侦察兵增加了一些使用长弓的步弓猎手,明军斥候则添派了十几个苗洛魁战斗小组,你来我往互射十几个回合,都带走了各自尸首,谁也不知道斩获如何。

    不过还没等到两边在斥候作战上把重骑兵派上前线,南边就先动起了真格。

    两军皆在打定主意会战后集结兵力,部队离得都不远,应明从南安普敦调来第三牧野营,萝卜老爷则从南方把五百水手调过来。

    水手们在行军中与东边支援的千余水手相聚,一同渡过伊钦河向主力汇集。

    行军路上,第三牧野营与大量登记水手相逢,对水手们来说,可谓是仇人相见分外眼红了。

    他们失去工作的主要原因,就是游曳于英吉利海峡的明军战舰轰垮了他们的商船、海盗船,那些明军战舰上最多的水兵就是这些脸上有刺青、耳鼻有骨饰的牧野兵。

    在船上牧野兵仗着坚船利炮能逞威风,难道到了陆上还能再让他们猖狂吗?

    尤其是,这支敌人带了六门回旋炮,看上去火炮并没有做好战斗准备,快速袭击得手后水手们能把这六门火炮交给罗伯特·达德利。

    二话不说,伦敦水手们带着满腔怒火一手执剑一手持枪,向还在发愣的牧野营发起冲击。

    牧野营确实在发愣,因为领军的不是把总宋扬,魏四爷的干爹此时仍在南安普敦率第四牧野营守城,率领部队向应明集结的重任就落在来自牧野莫霍克部落首领小莫肩膀上。

    小莫他爹老莫是莫霍克部的首领,这次赶着李禹西募兵,莫霍克的勇士们便跟着小莫一起应募,来到了英格兰。

    他还在学习大明人的思维方式,对军令严格遵守,应明说过他和英格兰的萝卜达成会战约定,所以反应慢了。

    小莫早就发现这支行动毫无遮掩的英格兰水手部队,只不过一直在思考该不该趁机袭击他们。

    袭击吧,怕回头被将军惩罚;不袭击吧——他们看起来真的很好打。

    这些敌人虽然多,但主要兵器是刀、剑和弓箭与手铳,大部分人没穿铠甲,有些人戴个头盔,还有些人穿着个胸甲,防护也很简陋。

    小莫甚至在开战前拿着自己半吊子的占卜技术算了一卦。

    过去易洛魁人联盟占卜是用龟甲,易洛魁的土地上不产龟,他们占卜的龟甲都是从很远的地方交易来。

    如今与时俱进,小莫会用隆庆通宝卜卦。

    小莫觉得卦象显示,天神既不让他进攻、也不让他退避,要他站着别动。

    他不但严格遵照羽蛇神,不,如今叫应龙神,小莫严格按照应龙神的建议,不但让部队别动,还让他们大声聊天。

    小莫是这么解释的:“应龙老爷让咱站着别动,那意思就是让敌人先发现咱,敌人如果动手,那小莫还击将军也不会怪罪,来,大盾准备好,大弩上好弦!”

    水手们在冲锋后就发现自己落入圈套。

    明明刚才还一副没发现自己的样子,怎么大盾就放在脚下、怎么那种巨大的弩说张开就张开,怎么散乱聚在开阔地带的七八百人突然就分成数不清的小团体呢?

    其实大家都练过,这些登记水手屯防后方时也没闲着,罗伯特·达德利曾被菲利普救过一命,作为回报,在明世宗嘉靖三十六年,他曾率军登陆法国加莱,为西班牙打了圣昆廷战役。

    萝卜先生见识过欧陆先进的步兵方阵战术,因此这些水手也以方阵步兵整编的方式训练过。

    但没有主将统一管理,他们的军官水平显然不如编制完整且还有应龙神照拂的第三牧野营。

    小莫早有准备,部队在第一时间结成一个不规则的松散阵形,由三十二个散布各方的苗洛魁战斗小组构成,每个小组由五个五人小队构成。

    几乎在第一时间,每个小组的盾手便面朝水手攻来的方向结成盾墙,两张大弩被架设在盾手的肩膀上,向散乱冲来的水手们展开射击,大弩射击的同时还夹杂着手弩近距离攒射。

    一时间场面非常难看。

    水手们隔着远远距离用火绳短枪、燧发手枪甚至几支簧轮枪进行射击,距离早已超过短枪管的最佳射程,谁都不知道子弹究竟会飞到哪里去,何况就算勉强打中,也会被大盾牌挡住,这种距离火枪几乎没有威力。

    苗人的手弩也差不多,充其量给水手增加些紧张感。

    但大弩就不一样了。

    躲在大盾后的药弩手踮着脚扣下悬刀,尺长的铁簇弩矢带着如雷的崩弦声窜出,转眼便将数十步外的水手钉个对穿。

    就算穿了胸甲,很多人还是被弩矢穿身而过,有些运气好的则被弩矢擦着铠甲偏向一边,吓出浑身冷汗,紧跟着下一刻便被另一支弩矢射伤。

    两名弩手将手弩快速向近处看见的敌人射出,转而与药弩手抬着大弩后退重新上弦,其后的另一组弩手并不上前,而是举着盾的盾手齐齐后退三步,把盾墙送到弩手跟前。

    五次大弩快速射击一气呵成,小组便会后退整整十五步。

    对水手们来说,越是冲锋,他们越害怕,因为敌人散乱的小阵形已随射击后退合并为一个面向他们的大横阵。

    弩矢越加密集,他们连敌人的边都没摸到。

    前面的人被射翻再地捂着伤口想后退,拽着草爬不出几步嘴边便吐了白沫。

    后面的人见状更是不敢上前,从却步到逃跑只是一念之间,继续引发一场大崩溃。

    这个一场战斗中最关键的节骨眼上,小莫看着哀嚎遍地的战场,又从腰囊里掏出几枚隆庆通宝洒在地上,皱着眉头心不甘情不愿地看着,最终抬手发号施令。

    “应龙神不让咱们追击,打扫战场吧,受伤的杀了,跑的就放他们离开,我们北上去找应将军。”

第二百一十五章 会战

    二月十九日一早,晨雾还未散去,应明的部队在温切斯特西北十五里的山林边缘布阵。

    地势对他来说并不算好,因为他的身后有一条名叫泰斯特的小河,但这已经是他所能找到最好的地方了。

    起伏的山丘与密林能让新归附的三个普利营进行隐蔽活动,也能对试图在平原上践踏步兵阵的英格兰铁骑进行阻击。

    担任中军的仍然是他手上最精锐的武装力量,八百北洋、艾兰混编骑兵,在田地与密林的交界处,战线最前方依然是可靠而勇敢的苗洛魁武士。

    战争让农民四散而逃,农时里荒芜的田地中被苗洛魁挖出两道弧形壕沟,为了延缓敌军骑兵,壕沟比平时挖掘得更宽,实际上这东西在攻势中未必用得上。

    但士兵需要它们来壮胆,万一攻势不利,至少有工事可供据守。

    原本应明的理想状态是挖出三道壕沟,但苗洛魁士兵的主要受训方向是最适合他们的战阵与新兵器训练而非更加细致的战法,因此挖掘工事能力不能达到要求。

    北洋军能用两个时辰干完的事,他们四个时辰才能勉强干完,工事验收还不是那么令人满意。

    当英军出现在地平线上,气势着实令应明小小地惊讶了一番。

    他在艾兰与英格兰部队交手多次,又从普利县一路东征至此,遇到的英格兰部队不算少,但那些敌军都带给他一种乌合之众的感觉,即使铠甲兵装不算差、武器装备不落后于西法诸国,但总是没有像样的军阵。

    每一次看敌军上阵都有准备要去打群架的感觉。

    这次例外,通过望远镜,他看见远处原野里最先出现的是由十个小方阵组成的大步兵横阵,几乎有两千人。

    端着盾牌的步兵上依然印着各式各样的纹章,但他们不再高举各个家族的旗帜,各个方阵的掌旗官都举着大小相同、颜色相同的花纹,只是在旗帜一角有不同的罗马数字标识。

    看上去是赶工之作,但毫无疑问在应明看来这非常简单有效,富有实际意义。

    应明认为这种简单的指挥手段适用于军事水平不太高的将军率领军事水平同样不高的士兵,比方说他和他的普利营;也比方说萝卜先生和他的萝卜兵。

    当一个厚实的大横阵在阵前站定,其后又跟着军乐缓缓上前一个大横阵站在其后,旗帜完全一样,只是颜色不同。

    护持在两翼的是两队轻甲、重甲混编的骑兵队,除此之外,步兵与骑兵之间还有两个炮队,六门青铜长炮。

    近七千名士兵,以全然不同的军阵布置出现在英格兰战场上。

    这个数目已经超过应明的斥候早前报告敌军预计兵力,甚至在路上还被第三牧野营杀死数百,一支庞大的兵力。

    罗伯特·达德利伯爵对此也是骄傲的,盛名之下无虚士,作为英格兰最有希望让女王休产假的男人,他有足够骄傲的本钱。

    这些士兵完全由他短暂整编、加以训练,用最新式的欧陆方阵战争方式来弥补登记水手中缺少贵族的劣势,采用短暂任期的方阵小队长的方式来替代贵族在战斗中的存在。

    他已经找到了窍门。

    以往的贵族征召兵,动员能力很高,但普通士兵战斗能力极低,且贵族是战斗的中坚力量,基本上贵族死掉、逃掉,所率部队也灰飞烟灭,而且难以重新整编。

    但军官不一样,尽管军官的战斗能力并不高,死伤逃逸同样会让部队崩溃,但只要从中再提拔任命一个军官,就能把部队收拢后重新整编。

    主导战争的由贵族变为平民,能让大封建主更好的承受损失,不至于出现被俘虏数百贵族后整个国家十年二十年缓不过劲来。

    罗伯特伯爵甚至在考虑,当战争的形势变成这种,部队大量使用火枪也就成为可能,就能淘汰掉普遍更难用、更难造、威力更弱的长弓。

    不过眼下,他得打完这场仗,才有顾虑其他事的机会。

    双方对峙了近半个时辰,应明不知道对手为什么不进攻,可能是昨天有斥候过来看到他们在修造工事,不过他也不在乎,这正合他的心意。

    他不知道英军的伙食如何,反正他的部队早上先吃了饭才来列阵,北洋的训练要求一般情况下饭后半个时辰不准剧烈运动。

    应明不知道原理,不过既然军府都这么要求,最好别那么干就对了,所以他的部队都不准说话、全盘腿在原地坐着消食。

    等时间一到,看敌军还没有上前的意思,战鼓声便绵延不绝地响了起来。

    令旗招展下,战阵最前的第一牧野营将宽木板搭上战壕,列队齐出;而后两个普利营跟上一左一右,另外两个牧野营夹着个普利营上前,大军阵向敌军排山倒海般压了上去。

    他们带了些虎蹲炮与佛朗机炮,行动不便的镇朔将军依然留在大营。

    明军这边一动,对面的萝卜军很快也随即而动,迎着明军缓缓向前走着,看上去在保存体力。

    等到两军相距仅有四里,明军缓缓以不太规则的队形停住脚步,整队、将佛朗机炮从驮马身上解下,调转炮口,整队后继续由艾兰士兵推着前进。

    部分推着板车的士兵已经将板车作为火箭发射架固定好,二十四支神威机关箭安置完毕,自己方军阵后面向中军挥了挥小龙旗。

    军阵继续前进,英格兰的火炮率先响起,六颗炮弹曳着尖啸砸在行进的军阵当中,两颗炮弹在军阵中撕开缺口,砸出一片血肉横飞,另外四颗炮弹砸在地上掀起大片草皮与泥土飞溅四方。

    硝烟里,尖啸声自明军后方响起,二十四支火箭先后升空,在喷火的怪叫声中划着越过天空的弧线,坠入英格兰军阵。

    几乎同时,虎蹲炮在相距二里的阵前扎下脚钉蓄势待发,隶属各营的佛朗机炮装填散子筒向对方军阵喷射而出。

    一时间散弹穿空、火箭爆裂,将对战前线染上火红与血色。

    于士兵而言,最艰难的时刻到了,谁先扛不住炮火、谁先发动冲锋,谁将失去体力上的优势,进一步导致弱势。

第二百一十六章 坚韧

    火炮,是现阶段人类威力最强的兵器。

    而此时英格兰温切斯特郊外战场上出现的两种火炮,则是科技发展至如今,这种威力最强兵器的两个分支。

    罗伯特·达德利伯爵的部队有六门造自格林威治兵工厂的三磅鹰炮,前装滑膛、四轮小炮架、全炮重七百斤,最大射程四里,做工精良、轻便与威力的平衡,是英格兰最适合带出城打大战的野战炮。

    应明的部队则装备三十六门四百斤佛朗机炮,使用双**炮车,后装滑膛,射程有限。

    佛朗机风靡大明有其原因,一在水战打小船极占优势,二在塞北与蒙古轻骑袭扰作战,更为趁手。

    这也是最早陈沐有心想向戚继光推销镇朔将军,却没被采纳的原因——镇朔将军威力确实极大,但拿到北疆能做什么用?是能打准来去如风的马背裸男,还是要拿去炮轰蒙古包?

    不过佛朗机在这种火炮对轰的战场上,确实有很大劣势。

    双方军队隔着近二里列阵,炮声阵阵,在两军阵前上空炸开一片硝烟。

    旧的硝烟刚被轰来的炮弹穿透,新的硝烟已伴着炮弹轰击升起。

    双方步兵并未像二三百年后的步兵那样单衣持枪列阵,他们依然有古代武士的铠甲与盾牌,几乎以同样的形式将绘虎大牌与纹章大盾稳稳地架在两军阵前,互相试图阻挡炮弹的火力倾泻。

    也只能是试图阻挡罢了,鹰炮轰出的炮弹一旦命中便是牌穿人死、而后几名苗洛魁武士也很快布其后尘。

    三十六门佛朗机炮更是喷出铺天盖地的散子,如同大雨倾盆,盾牌挡得住一时挡不住一世,每一轮炮火都有大片士兵捂着脸面倒地的情景。

    接连不断的死伤让士兵在方阵中崩溃,甚至有人目睹战友死伤而丢下兵器蹲在地上把头颅埋在膝盖间嚎啕大哭。

    即使依然能保持站立,所有人脸上都带着不寒而栗的神情,双方许多士兵都干脆闭上眼直挺挺站着,就像一具雕塑。

    他们都很执拗,双方的将领很执拗,双方的士兵更执拗。

    都憋着一口气。

    鹰炮足足打了三轮,佛朗机炮更是打空了两轮六个子铳,成片的人倒下,他们却依然稳稳地站在这。

    远处山岗上的应明放下望远镜,战鼓声震得他耳膜生疼,侧过身攥着拳头向家丁骂道:“不过一群下三滥,乌合之众何以撑这么久!”

    罗伯特的部队在他眼中确实就是一群由小偷、强盗组成的乌合之众,在他充满歧视的认识里这片土地有为富不仁的商贾、尸位素餐的贵族与遍地乱跑的乞丐、小偷、强盗、娼妇、妓女,就没有正常人。

    即使有,那正常人一定在温切斯特以西。

    但如今这支来自温切斯特以东的军队表现出极高的坚韧,令应明为之侧目。

    他惊讶,但并不慌张,因为他看见了这支军队的战斗素养很低,他们站在那靠的是勇气与不怕死的精神。

    尽管这种因为离国都仅有二百里而激发出的勇气令他们表现出非凡的韧性,但这并不能弥补他们打炮会瞄准、放铳不瞄准的低下素养。

    如果勇气能决定战争胜败,亚州根本轮不到东洋军府来做主,就在首都作战的阿兹特克人早就把西班牙人赶下海了。

    其实应明更惊讶于自己的部队到这会依然能遵守命令,既不前进也不后退。

    虽说英格兰人的火炮只有六位数量少,看起来并没有佛朗机炮打起来散子铺天盖地那么吓人,但实际三轮炮弹至少扫飞他八十名部下,威力绝对不小。

    如果罗伯特有三十二门鹰炮,这会很可能已经打掉他半个营的士兵。

    何况应明所处的位置能清楚感知敌人每一炮究竟有没有命中,但对身处军阵中的士兵来说——几乎每一炮都和命中了没有区别。

    应明不止一次看见普利营蠢蠢欲动想要溃散,但他的牧野营就稳稳地扎根在阵前一动不动,按住了所有浮动的军心。

    这与东洋军府长久的仇恨教育有关,牧野人是不与东洋军比的,他们至多只是把东洋旗军当作榜样。

    但他们每个人都想和欧洲人比较,即使他们并没有遭受过欧洲人真正的大举入侵,但他们通过大明人的口了解了阿兹特克的遭遇。

    在他们看来,这场仗有很大的复仇成分。

    如果对面明显遭受烈度更大攻击的敌人还站在那儿,那他们绝不会后退一步,绝不露出丝毫胆怯。

    这其实也正是东洋军府的官员、东洋军府的牧野营可怕的根源。

    到东洋军府来当官,打从坐上船第一天起就没想过自己今后还会再过上一天好日子。

    易洛魁人更加直白,早在他们还没成为苗洛魁之前,生下来就是要用血液浇灌和平之树,压根没想过长命百岁。

    成为苗洛魁,给了他们不落后世上诸国太多的钢刀大弩、战阵兵制,更重要的是让这些为战斗而生的人认识世界,知道为什么而战。

    面对飞曳而来的炮弹,紧张都紧张、害怕都害怕,这是人之常情,不害怕是麻木。

    英格兰的登记水手在向神明祈祷,牧野营的苗洛魁战士也在祈祷。

    但登记水手们祈祷的是炮弹不要打在身上。

    苗洛魁们祈祷的是炮弹打在自己身上后血肉能让和平之树在这片土地上扎根发芽。

    应明等的不耐烦了,佛朗机炮离得距离还是远,散子的杀伤力不够,再这么对轰下去消耗火药对他来说不是大问题,但把炮打坏了很头疼,他这没成熟的造炮匠人。

    真正能解决问题的还是火箭,神威机关箭。

    如果一套二十四联装神机箭不能解决问题,那就再来一套。

    当第二次火箭升空,在望远镜里成功炸死对面军阵边沿几个骑马的,敌军终于像回过神来,吹着高地风笛,一排排士兵开始向明军拉进距离。

    最先头的是扛着长火枪戴帽子的火枪手们,他们清一色扛着带插架的荷兰造,趾高气扬地向前进发。

    策骑高头大马组成阵线的骑士也挺着长枪,自侧翼向明军阵线发起袭击。

    他们的目标,是摧毁明军集结在牧野营两翼的火炮部队。

第二百一十七章 受惊

    战马在奔腾。

    三百多名各地聚集而来的骑士与贵族青年在各自扈从的保护下,分作两队,冲向明军布置在两翼的火炮部队。

    他们穿着产自格林威治的全身板甲,骑着强壮庞大的夏尔马,直直地挺着近四米的长矛,马背上通常还带上一两把簧轮手枪。

    那些熠熠生辉的铠甲组成的马队一眼望去就像一道晚霞。

    用重骑士运用突击战术,对罗伯特·达德利伯爵来说是极为冒险且大胆的突破。

    大明天顺五年,英格兰正处于玫瑰战争,陶顿战役中兰开斯特军的骑兵冒险自正面冲击约克军,损失颇大卵用没有,打那以后一直到第八个亨利见识德意志枪骑兵,英格兰人都不喜欢骑兵突击。

    尤其是宿敌法兰西屡屡依靠骑兵取胜,百年战争甚至留给人的印象是大明宣德四年后稀里糊涂就被法兰西推下海了。

    真正的英格兰人,谁又能待见的了骑兵突击呢?

    最重要的还是成本问题,英格兰财政始终吃紧,骑士以上的贵族很难养得起大量骑兵,这极大的限制了他们使用骑兵突击这一战法的机会,不到穷途末路,人们更乐意用数千个贱民去玩命,没人愿意付出几百个贵族的代价去赌一把。

    可如今,英格兰已经到了最危险的时刻。

    而在罗伯特·达德利伯爵眼中,现在也确实是使用骑兵突击最好的时机——明军托大,走出预先挖掘战壕的阵地,试图以大量步炮来决定胜负,而其步兵主力使用的是一种可刺可掷的短矛,很难直接威胁马背上的骑士。

    没有恶心的拒马、工事和乱七八糟的地形,只有温切斯特西面最平坦的农田和农田上可怜巴巴的步兵。

    天赐良机!

    英格兰的骑士们全身上下被板甲防护得密不透风,这些板甲不是北洋南洋或米兰大规模造出的那些制式铠甲,每一套都有不同的花纹、不同的装饰,且由不同工艺制成,装备精良得令人嫉妒。

    看得应明心花怒放的同时,又带着几分可惜,欧式贵族的观念尚无深入他心的机会,在他眼中这就像数百名总旗、百户抛下部队,集结一处发起决死突击。

    从他的角度看过去,勇敢且愚蠢,连冲锋都带着视死如归的味道。

    尽管铠甲的主人可能并这样觉得,但对他来说是这样的,因为——他们该挨炮了。

    佛朗机、虎蹲炮。

    二里距离对策马奔腾的骑士而言,哪怕是夏尔马也不过片刻可至,一左一右包抄而来的马队转眼便冲过战场过半,眼看最后数百步外明军已将小炮架上准备点火,各个勾腿猛踢马腹,开始最后的冲锋。

    吃痛的巨兽撒开沉重的四蹄,驮着连人带甲近二百斤的重量却轻若无物,轰踏间带起一片地动山摇。

    面对炮弹轰击不曾感到丝毫惊慌失措的第一牧野营在面临上百个骑着夏尔马冲锋的骑士时却乱了阵脚。

    不是因为他们不了解战马,恰恰相反,他们太了解这些包抄侧翼的骑士坐骑了。

    应明用来拉炮的就是缴获的夏尔马,全挂四千多斤的舰炮车,一匹马就能拖动,两匹马走起来一点儿不费力气。

    他们能勉强克服对炮弹的恐惧,却不能遏制人类害怕比自己大的东西这一天性。

    尤其这些大家伙还以奔跑的速度排山倒海地冲过来。

    几乎是本能,尽管隔着超过最大射程的距离,弩手们还是以最快的速度把弩矢射了出去——能跑他们早跑了,能看见这一景象的都实在是腿软跑不动,阵线后头看不见的,自然也没必要跑。

    普利营就干脆多了,夏尔马,他们熟得很,过去的老同事,都是给领主老爷耕地的。

    所以也更清楚这些领主老爷的威势,没有一点儿心理负担,后阵两翼的普利营毫不犹豫转头就跑,把牧野营留在原地等待铁蹄践踏。

    不过才刚转身,逃遁的脚步便已经顿住。

    因为他身后,两支截然不同的马队正一左一右地绕着大弧线包抄出去,是率领艾兰骑兵冲锋的北洋马队!

    就在这时,后方层层叠叠的战鼓声中,唢呐响了起来,随后前线先是传出巨大的炮声,随后才响起高亢音调的应和。

    炮眼中的引药被点燃,眨眼自炮尾喷出火花,旋即一声巨响,虎蹲炮硕大的将散子筒在一片火光下以极快的速度喷出,打出一圈硝烟。

    虎爪猛地向上翘起,带着炮身狠狠撞在钉入地下的爪钉上,旋即数不尽的铁丸自筒中撞开纸壳,穿透硝烟的瞬间破开烟雾甚至会让人恍然产生散子穿透空气的错觉。

    密集布置于佛朗机炮跟前的虎蹲炮只是五十斤重的小炮,有效杀伤距离只在五十步左右,最大射程五百步,但那个距离哪怕对付缺少铠甲的倭寇,都只有让对方疼或被砸伤,以延缓凶猛攻势或牵制撤退的效用。

    但在五十步之内,这个小东西有非常出色的密集震慑力和威力。

    左翼二十门虎蹲炮在中军下达指令后的几秒内引燃,先后喷出二十个装有五百枚铁丸的散子筒,一瞬间在五十步宽度的战场上席卷着如狂风骤雨的铁丸袭向奔来的骑士。

    如果用大明集宁火器出口铺掌柜王越的话说,这次短距离炮击相当于三千三百杆三眼铳劈头盖脸齐射一波的效果。

    三眼铳是很难打死骑士的,尤其是外穿板甲内着武装衣,除非贴脸打,否则这并不是弹丸数量就能解决的问题。

    但三眼铳能打死马。

    马,本质上就是一只大兔子,同处食物链低端。

    而食物链低端,天性都很怂。

    上万颗铁丸密集得如同骤雨般扑面而来,马背上的骑士只要不是真正的倒霉蛋直接被打死,大多数人都会先觉得害怕,然后觉得疼,旋即因为感受到疼痛而开心。

    但接下来发生的事就不是那么开心了,两翼骑士直冲而来的马队几乎被炮弹轰停。

    两边各死了几匹马,更多的马并没有死,但它们吃痛立起,全然不顾背上还有个小小的铁皮人儿,甩开大步子朝没人的地方跑去。

    留下一地浑身疼痛的铁罐头,就好像这些战马把快递运来就走一般。

    呼啸的马蹄声里,应明率马队自后方奔驰而来,这一次……换他们持长矛。

第二百一十八章 重整

    十五世纪末至十六世纪末。

    世上几乎没有骑兵能在同等数量的条件下,正面冲锋击败一支完全由西欧封建骑士组成的马队。

    原因与板甲没太大关联,同时代的重骑兵不论隶属于哪个国家,防护能力基本上都能免疫大多数锐器,哪怕三百年前的成吉思汗的具装铁骑也是如此。

    主要在马,西欧的骑士的马体形巨大,是一种专注于封地与封地间开片短距离战术能力极佳的战马,在冲锋中有统治优势。

    不过正常情况下也没人会疯狂到组建如此一支成本巨大的骑兵队。

    正常体制下,除了欧洲,谁会拿几百个甚至上千个低级军官集结到一起发动冲锋?

    但这事确实在英格兰发生了。

    就像另一个时空的八里桥。

    骑士们先后经历了火箭、炮弹的射击,阵形乱了、许多人落马,混乱之际,明军骑兵以密集阵型自中军驰骋而来。

    他们秩序井然,列着非常整齐的队形安安静静地小跑过来,骑着强壮的战马,分组变换队形时没有丝毫凌乱,人们听不见任何指挥号令也没有跟随在骑兵左右的军乐队。

    就像傍晚逼近天边的火烧云,一切悄无声息,除了铁面甲后面冰冷的眼神,只有沉沉的马蹄声回荡在战场上。

    在五十步外,小跑的骑兵阵中突然一声暴喝,一切被陡然加快,数个秩序竟然的骑兵队像一面面轰踏而来的铁骑墙,穿过己方炮队的缺口,踏着被轰倒在地的奄奄一息的战马,挺着铁矛快速冲向恐惧的骑士们。

    他们分工明确,他们干净利落。

    最优秀的北洋骑兵能在两步距离内准确地用长矛格开步行骑士挥来的兵器,再用回马枪把长矛递进骑士的屁股。

    这种人往往是带艺从军,才能使出惊艳的技艺;更多骑手则用非常扎实的横冲直撞,把长矛捅在盔甲上把人撞翻个跟头,留给后面提着骨朵的袍泽补上一记闷头锤。

    再好的盔甲与技艺,都不能抵消骑兵对步兵、结阵对散兵、人多对人少的优势。

    只要挨上一记,等待他们的便是绵延不绝的打击,一次又一次仗着马势敲击在头盔上,就像把自己塞进伦敦塔钟楼里,叮叮咣咣响个不停。

    在永无休止的踉跄中,总有一击能把人击倒到再也站不起来。

    骑士们的攻势受阻后,牧野营苗洛魁步兵向正在前进的英军步兵发起了最恐怖的冲锋。

    他们严格依照牧野流行的北洋步兵操典行进,说是冲锋,但速度并不快,只是挎着威武的大步上前。

    如果只是手提大盾长牌、肩扛如人臂展的大弩,并不会让对面清一色肩扛荷兰造西班牙式重火枪的英格兰步兵感到恐怖——他们居然扛着炮前进!

    那些被扎在阵前的虎蹲炮,被各个小队用非常简单的三个步骤拔起,两个身强力壮的上弦手一个扛起五十斤炮筒、一个背起装着散子筒与虎爪、爪钉的木箱,迈着大步向前进发。

    这个场景,令萝卜军火枪手感到发自内心的恐惧。

    刚才他们躲在重步兵身后,绝大多数都没有直接遭受炮击,但自进兵起看的清清楚楚,就是这些小炮近距离把重装骑士轰得毫无还手之力。

    现在这些炮要找上自己了。

    畏惧归畏惧,他们还是得跟着风笛声前进,尽管在明军军阵传来的军乐压制下已很难听清己方军乐的调子。

    虎蹲炮的爪钉与重型火绳枪叉架几乎同时落地,两边的引药也接近同时洒下,愈加接近的战场再一次被弥漫硝烟占据。

    铺天盖地的重型火枪弹穿透长牌,命中其后的牧野营士兵,前面的人倒下,中间的人拖走,后面的人补上。

    战线越来越薄,直至虎蹲摆设阵前的虎蹲炮放响。

    这一次,虎蹲炮不再追求近距离杀伤。

    铺天盖地的弹雨中,始终以密集线阵示人的牧野营终于发起小队式的集群冲锋,各阵的苗洛魁武士在盾手的保护下抽出腰间环首苗刀,提着长标短矛向被散弹压制的英军火枪手发起突击。

    刚才还牛气冲天昂首阔步的火枪手在遭受虎蹲炮喷射后整整三个大队统统满地轱辘着喊妈妈……正经被打死的几乎没有,但架不住疼。

    欧洲的火枪手是一支非常神奇的部队,因为领主老爷不会去训练这些人,甚至巴不得招来的火枪手参与一场战斗就死掉,这样就不必支付接下来的工资。

    甚至地位还远远不如过去锁甲时代的弩手。

    不论弓手、弩手,乃至所有的剑、矛、骑枪,有兵器并不意味着什么,使用兵器人的技艺能决定一柄兵器在战斗中达到的效果,这些兵器都是消耗品。

    火枪不一样,反正欧洲缺少火药的大环境下能准确命中三十米外东西的射手凤毛麟角,人死了随便拉个农夫来教他怎么装药,基本上三天就能达到上一个火枪手的水平。

    战斗力依然还在,十个火枪手在战斗中只要瞎猫碰上死耗子毙掉对方一名步行骑士或重装步兵这买卖就稳赚不赔。

    这其实也是西班牙人在如今欧洲雇佣兵行业中最为吃香的原因,出去拿着西班牙军团的服役征募,工资都比别人高一半。

    这年头,西班牙战士就是资深老兵的代名词。

    他们极为有限的训练主要精力都放在于如何列队与给火枪装填火药并准确打响上面,铠甲更是想都不要想。

    守着米兰的西班牙射手能戴个高顶盔就算火枪手里的土豪了。

    虎蹲炮打的就是这种无甲裸男。

    那是真疼啊,被打瞎眼、头破血流的数不胜数,甚至几乎让他们在牧野营一个个小队冲至近前毫无还手之力,便一个个做了刀下之鬼。

    列阵一上午,开片半时辰。

    骑士几乎尽没于阵,火枪手被杀得杀、逃得逃,顺便带垮了后面被轮番炮轰士气早已摇摇欲坠的重步兵和轻步兵方阵,罗伯特·达德利伯爵无奈之下只好下令撤退。

    明军看上去无意追击,因此留下最精锐的重步兵构成一道防线,溃军在三里外重整队形。

第二百一十九章 选择

    温切斯特断断续续的作战一直持续到傍晚。

    两边都杀红了眼,罗伯特·达德利三次败退又三次整队,直至傍晚,他麾下两个西班牙军团式的编制依然没有任何一个被明军成建制歼灭。

    明军这边的普利营则一直在莽与溃之间反复横跳。

    从两边还没正经开打,炮弹砸在军阵旁边起他们就想溃逃,随后见己方炮多,又觉得占据优势,不需要军官整队这些长弓手们就自顾自地又回去站好了。

    刚站好,对面骑士老爷整队冲锋了,毫无意外,这些如今的自由民依然忘不了被贵族支配的恐惧,一点儿犹豫都不带有的,再一次开始溃退。

    溃逃到半截,牧野营将士稳住阵脚用虎蹲炮把骑士老爷按在地上轰到两腿打摆子,应明再率北洋骑兵从后方杀来,把英军马队敲得七荤八素,提着手枪都瞄不准人。

    普利营又硬了起来,一个个的像神仙附体,提着小猎刀把放倒的骑士七手八脚地捅死,而后又满脸血的跟着牧野营冲锋。

    牧野营着实勇猛,早在他们还玩石器的时代就敢提着长弓跟西班牙军团士兵糊脸肉搏,如今鸟枪换炮各个提着环首钢刀更像猛虎下山,轻而易举将敌军火枪手杀得四散而逃。

    四散而逃的火枪手还不忘提着重火枪把普利营锤个大马趴。

    他们又溃败了。

    这一次溃败,成了这场战役原本在晌午就能结束的战斗却一直打到傍晚的原因。

    很多人被满身带伤的火枪手放翻,急着逃命的火枪手们也顾不上结果他们的性命,最后这些许多过去从没上过战场的新兵蛋子挨了一顿毒打后被吓坏了,晕头转向爬起来甚至忘了己方中军大营在什么方向。

    毕竟普利营士兵跟英军士兵长得都一样,他们是农装、不少英军士兵也是农装,看见人家溃逃,他们以为是自己人也跟着跑。

    偏偏一开始两边人谁也没觉得不对。

    牧野营是打累了,他们负重不轻,又是大弩又是虎蹲的,眼见敌军溃退象征性地追了两步,就被担心士卒体力的营把总下令重新整队短暂歇息。

    应明的骑兵战马也累了,一路征战过来他们基本上都换了马,如今眼看一场战斗胜利,消灭了敌军骑兵,都忙着收拢乱跑的战马,也没顾上追击。

    更没顾上战斗里没啥存在感的三个普利营。

    一直等到罗伯特·达德利伯爵开始重新整队才发现有点不对——他的部队在战斗中损失很多,这是谁都知道的。

    可他一点人数,好像打了一上午兵还更多了。

    退潮才知道谁在裸泳,把小连队分开才知道谁是混进来了。

    整整七百多人,在英军阵地上优哉游哉蹲着喘气,冷不丁一抬头发现跑错地方,一时间气氛极为尴尬。

    他们没准备,英格兰的残兵败将也没准备,一下乱战打成一团,战场那头正思虑下午是就地驻营设寨还是退回战壕保护的中军,突然就看见萝卜军自己和自己打起来,连忙点起人马武装劝架。

    临近了才发现,一支被追着揍的部队正向自己的方向逃命,领头捂着头盔边跑边回头的正是普利营把总。

    合着还打入敌军内部了,看样子过去他是小看自己这支部队了。

    就这么新的战斗继续展开,一直打到当天傍晚,最后应明的部队是一点儿力气不剩,有的士兵在一次刺杀或劈砍后,重伤敌人的同时自己也跟着趴在地上,没了再起来的力气。

    到最后,应明不知道被击溃的温切斯特军有多少人逃回城里,他估计数目不到八百。

    当然他也很肯定自己的部下没有杀死那么多人,下午的战斗中许多敌军打着打着就把兵器一丢铠甲一脱,朝别的地方跑了。

    战场上活着的人还很多,一场仗打下来虎蹲炮被高强度开火打坏了三门,还有另外六门已经变形,不论炮弹散子还是大弩后很难直接杀死敌人,因此原野上到处是歪七扭八的伤兵。

    应明的部队既没力气补刀也没余力救活,肯定先顾着受伤的自己人,等自己部下伤兵都安顿好了,这才派人收拢起战场上的敌军伤兵。

    骑士与重步兵那些职业战士不算,其他士兵很明显能让应明感觉到他们很多人根本没受过像样的军事训练,也没有高昂的战斗意志。

    他们留在战场上,最大的可能绝非想要战斗到底,而是还没来得及想好往哪跑、或是想好了往哪跑才刚开始跑,就被明军的散子铁丸击伤,跑不起来。

    像这样的人,应明让士兵扯了他们的衣裳、能把弹丸取出来包扎伤口的尽量包扎,当然肯定不用药,完事告诉他们只要不再与明军为敌,他们就自由了。

    扣了兵器铠甲,愿意上哪去就上哪去,去温切斯特西边能分点地,不过更多人的选择还是去温切斯特东边,他们的家在那。

    还没等应明考虑好今夜究竟是回战壕保护的中军大营睡还是去南边的朴茨茅斯城,温切斯特城就向他发来邀请,宣告投降。

    费了些时间打探才知道,罗伯特·达德利在城外打生打死一整天,做出三次溃败三次整军的壮举,赢得了应明的尊重,却没能得到温切斯特父老的同情。

    当萝卜先生带着他吃了败仗的数百萝卜军靠近温切斯特时,城内守军把城门闭了,让他回伦敦,根本不让他入城。

    城内百姓并不准备跟罗伯特站在一起,为女王打一场极为艰难的守城战。

    他们干干脆脆地赶跑了想要入城休息的罗伯特,转头向明军献城投降。

    事实上,当应明和罗伯特在城外作战,城内爆发了一场小小的农民起义。

    明军向英格兰百姓的承诺宣言早已随着普利印刷报纸传遍英格兰每个角落,甚至波及北方的苏格兰,人人都知道,明军的敌人是骑在人们头上的王室、贵族与富商,而非英格兰百姓。

    他们非但与百姓不是敌人,而且还会因为百姓不向他们射击而发下奖赏,至少在那些流传各地的小报上,应明承诺对忠心的百姓可能授予土地、也可能授予世袭贵族的身份。

    当然,报纸是没人信的,即使人们想信,也没有信的土壤。

    但温切斯特不一样,大军主力溃败,领主老爷回到城里一定会发动富商出资、雇佣他们守城,是与明军为敌还是投降的选择题已经摆在面前。

    留给他们的选择并不多。

    两个选项显而易见,究竟是把数百贵族一战歼灭的明军可怕一些,还是城内的贵族、富商更好欺负?

    就算侥幸打赢明军,得到的不过是几天的工资;可如果打赢了城内贵族开城献降,假如小报上说的是真的——至少他们得到的将会比帮罗伯特多得多。

    人心里有一杆秤,都知道该怎么选。

第二百二十章 城隍

    温切斯特对明军打开欢迎之门,应明也依照自己的承诺,投我以桃报之以李。

    军队从所获辎重中得到贵族们的身份证明,继而派遣军兵在百姓的带领下查抄家产、地产、教会财产。

    并在万历十二年二月二十五日,在皇明旗的见证下,为温切斯特百姓登记了有史以来第一份户籍。

    查抄教会财产时有一点小问题,不过从普利县赶来的魏四脑袋活络,干这些事极为得心应手。

    “将军,依照贵族、富商、修道院的土地文书,查抄土地两万三千七百二十顷,其中四千三百五十顷地在二月二十八日傍晚完成对温切斯特治下八千七百户百姓的分配,并发下地契。”

    魏进忠进入应明在温切斯特的府邸,向将军告知这一消息。

    这就像明军在普利寻的衙门一样,同样过去是贵族老爷的宅邸,过去的主人是一个先有财产后有爵位的新贵族,修起了三层石质豪宅,周围还有大片的庄园田地。

    如今被应明看上,成了东洋军在这的驻地,外边修了马厩与营地,下两层用于十几名转为地方官的军人办公。

    魏进忠上到第三层时,应明刚刚完成今天的工作,正靠在椅子上端着一只镀金板甲护臂用铁夹子一粒一粒夹下上面的小铅饼。

    他先前铁臂缚的左部在普利的战斗中被人用页锤打变形,由于没有合适的匠人,后来便在战利品中寻了这样一只板甲左臂戴在胳膊上,单看花纹就知道做工精细。

    近距离被人用手枪击中,也只是在臂甲上多了一个个小铅饼,质量非常可靠。

    听见魏进忠的话,应明放下手中板甲护臂,道:“做得好,不过那些反对明军没收教会财产的百姓,你也处理好了?”

    魏进忠拱起手来嘿嘿直笑,满口应道:“处理好了,好处理得很。”

    在应明疑惑的眼神中,魏进忠解释道:“我绕过那些有威望的人,在城内各街坊、城外各村庄把百姓聚到一处,跟他们说没收的这些地是分给他们的。”

    “他们开城,这是咱朝廷的回报,必有回报,谁都不能改变。”

    “但分配过后,那土地是他们自己的,他们要是想,拿上地契带修士到衙门呀,我再给他们办手续把土地捐给修士。”

    “就算没了修道院,修士也还在,不影响的。”

    说着魏进忠脸上就挂起小主意成功的狡黠笑容:“谁也不反对了。”

    这是魏进忠在普利西面战斗的经验,在学识上,如果用拔高的方式把大明半文盲魏进忠比作小学毕业,那么英格兰的百姓不论在见识阅历还是文化程度上,都至多不过胎教肄业。

    玩心眼儿啊,他们差远了。

    愚昧的百姓是易受煽动也易被分化的,当人们被煽动的力量聚集一处,他们坚不可摧;可一旦加以分化,人群将变成毫无力量的乌合之众。

    固有的思想让他们无法接受明军没收教会地产财产,虽然不至于因此反抗,但很容易成为滋生反抗的土壤。

    如果先把部分土地依照承诺分给百姓,再把是否将土地捐给教会的权力交给他们自己。

    至少依照魏进忠在西边的经验来看,人们在对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支配时往往带有非凡的奉献精神,可一旦这些东西具体到他们自己攥在手中的物什?

    应明挑挑眉毛:“看起来效果不错,那些修士现在还在你那小衙门呢?”

    “在,衙门管三天饭了,开始他们几个还挺高兴,呆了两天就坐不住,想上街找百姓要地,我没让他们去。”

    应明垂下眼珠,缓缓摇了摇头:“他们不虔诚呀。”

    回应他疑问的是魏进忠飞快、认真的摇头:“他们虔诚极了,这些土地是神送的,所以才不给修士,因为修士过去有那么多土地,明显不虔诚。”

    应明楞了一下,干巴巴地咂了咂嘴,觉得魏进忠要是这么解释,似乎也没啥问题。

    “他们没什么了不起的,再过几天,小的估计他们就该回过神来了。”魏进忠笑道:“我给他们留了个老鼠洞等他们钻。”

    “什么老鼠洞?”

    魏进忠右手攥着左手大拇指上戴着的舌形韘,嘿嘿笑道:“衙门给所有百姓都分了田地,却没给修士分,那修士算不算百姓?他们过几天估计就该找衙门要自己的地了。”

    “到时候,让他们自己选择是做皇帝的子民,还是神的信徒。”

    魏进忠眯着眼睛,先抬起拇指再抬起食指,道:“他想做皇帝的子民,就给他五十亩地;想做神的信徒,就打发到城外新修的城隍庙伺候老庙祝去。”

    普州诸县,沿袭东洋旗军一贯主张,同样在每个攻下、投降的城镇设立城隍庙,由最高军事长官册封生前表现杰出的阵亡士兵为城隍,以英灵守卫城池。

    如今在这爱尔兰全境有一百四十四座城隍庙,英格兰普州一隅则有城隍庙四十三处,各城隍庙依照辖境范围、作战阵亡军士数量来设置城隍爷、诸司与诸部将军。

    通常五百户小村,与几个不足五百户的小村均仅设册封一名阴司将军守护;千户之镇册封一名判官、两名将军;更多的则封城隍另设三司、七司。

    最多的是普利与都柏林,均设有城隍、判官与十二司,另有枷锁、黑白四将。

    各地城隍庙皆选艾兰国忠诚老者担任庙祝,于俘虏中挑选佣人,好生照料城隍庙的香火。

    其实每个城隍庙也是明军的墓园,阵亡的东洋旗军会就地埋在城隍庙,一部分牧野军在战前也有这样的打算,写了信,阵亡后应明就在城隍庙寻个去处,为他们修坟。

    东洋旗军立碑,牧野营兵种树。

    如今虽然应明率军离伦敦还有百里之遥,但伦县的城隍庙已经安排上了,将要设二十四司、另有黑白无常六将。

    让修士去伺候老庙祝,应明觉得不赖。

    不过还没等应明露出笑容,魏进忠已经挤眉弄眼地小声道:“将军,小的在城中罪官家眷里寻了几个美妇,今夜……”

    “唉。”

    应明长长的叹了口气,颇感担忧地看向魏进忠两腿之间,他这个家丁什么都好,就是太好色:“你也不怕命根儿坏了?”

第二百二十一章 水门

    应明其实挺担心,照着魏四儿这般模样,到底是他们先进伦敦还是魏四先出问题。

    不是担心西佬病,而是怕他死在女人肚皮上。

    像他这样,一天到晚应明养的混血黄犬能在脚底下打盹睡九个时辰,魏进忠就能在妓院睡九个时辰,几乎是应明军中最大的不安定因素。

    普州最高军事长官的心腹手下流连于每座城镇的妓院,堪称是色中饿鬼,明军才进驻温切斯特三天,这就已经通过妓女的嘴成为街头巷尾所有人的共识。

    从英格兰岛上最西端直至温切斯特,恐怕很难找到魏进忠不认识的妓女。

    要是普州妓院需要个同业公会,来保障服务人员共同的利益,恐怕再没有谁比魏进忠更加适合会长这一职位了。

    这对一支军纪严明的军队来说意味着极大风险,但同时也正因他们军纪严明,才更需要一个像魏进忠这样的角色。

    因为他能帮助战后杀红眼的士兵找到平复心灵的港湾。

    其实这是个挺让应明羞耻的事,他的心腹家丁,副业是沟通士兵与妓女间的皮条客。

    限于军法,跟随应明的大明士兵不能祸害百姓,但人握着刀就意味着危险。

    他们让人恐惧的同时自身也活在恐惧之中。

    高强度的行军与不断征战,让一场战斗结束后的他们尚来不及庆幸他们又打赢一场仗,便已陷入下一场战斗结束后自己会不会成为某座城隍庙祭祀正神的担忧中。

    有成为神明的可能自然令人自豪也能增添人的勇气,但能好好活着,谁愿意去当神呀。

    抢掠百姓的问题在应明麾下的东洋旗军中根本不需要杜绝,根本就不会发生,一方面自然是因为军法的约束作用,但更主要的原因其实还是英格兰百姓普遍的贫穷。

    富有的贵族、商人也不需要个体旗军去劫掠,有的早投降,是将军应明的好朋友;有的不投降,最后财产被旗军发现时已经作为战利品了。

    谁会劫掠自己的战利品呢?那玩意被发现了叫偷窃。

    充足的军饷最大限度上减少了旗军劫掠的可能,但饮酒、找女人这种生理需求很难被遏制,一旦要绝对遏制,旗军更容易出心理问题。

    从旗军一路拼杀至今的应明早在登陆艾兰时就向东洋军府写过让退役旗军先去其他地方休息半年一年再回家的事,他非常关注远征旗军的心理问题。

    因此堵不如疏,在普州的旗军有充足假期,在非战争时期,每天每个小旗部都有两个能出营过夜的名额。

    而且还史无前例地在战争期间,下达由最高军事长官把前线士兵调回城内放假过年的命令。

    最神奇的是应明下达这样的命令,敌军还非常默契地在除夕夜到正月十五这漫长时间里闭城死守——这事对明军来说确实挺奇怪的。

    为了过年,他们都做好暂时放弃普利以东所有土地,过完年再重新占领一遍的准备。

    结果人家没反应。

    就和敌军将领为何叫萝卜头、魏进忠为何极为好色一样,并列于万历大开拓时代应明将军十大未解之谜之一。

    这些问题可能在萝卜头被生擒前应明永远都无法得到答案,他试图追问俘虏,但作为高级将官的贵族们基本上都在先前的骑士冲锋中被普利营杀死,余下的小头领们谁也不知道为什么俩月前他们不进兵。

    希望是真的非常渺茫,因为在三月初五,温切斯特迎来新的来客,一个过去的西班牙如今的荷兰人,林登。

    不是林登·万,是林登·简。

    曾服役于西班牙军团,在尼德兰为国王菲利普而战,后来加入新大陆的开拓,成为秘鲁西军连队长。

    第二次明西大战后期,上级快速死伤,升任方阵长,曾在常胜战役率领三个连队冲击明将邵廷达的防线。

    后来虽然防线没能攻破,但其依然因骁勇善战成为驻军秘鲁的军团长,最终在率军镇压劳塔罗的扫荡中穿一身重甲冲锋时踩进陷阱,因伤退役。

    “曾经我像你一样也是个军人,直到踩了个酸菜坛子。”

    林登这么说时,应明能注意到他的右腿有点长,走起路来一拐一拐,但这并不耽误眼前这个自称西班牙人的荷兰人高高扬着脸。

    “回到家乡后,我的邻居都成了荷兰的国民,排挤之下只能外出谋生,曾一起并肩作战的达德利伯爵找上了我,请我为他训练军队。”

    其实应明并不明白,就是踩个酸菜坛子,又不是什么了不起的资历,有什么好骄傲的?

    应爷这儿还有一堆沾屎的板甲和弯曲的陶罐呢。

    他皱起眉头看着林登,问道:“所以,你是代他来向我约战的?我在会战中击败了他,他应该过来投降而不是逃跑。”

    “不,达德利伯爵没付完我的工资,他因为这场战争早已负债累累,我训练的部队也被击败,我不能回荷兰,需要钱回西班牙,过上体面的生活需要钱。”

    林登看着应明,道:“我是来找工作的,我知道两个对将军非常有用的情报,如果你愿意用一千半两银买下他们,我会在你身边服役两年,然后回西班牙。”

    其实林登的骄傲与踩中酸菜坛子毫无关联,只因他是过去整个欧洲最出色的西班牙军人,应该骄傲。

    “一千半两银?”

    两年五百两银子,这个雇佣费用报价很高,是北洋旗军的两倍,几乎和应明麾下的旗军相同——他们这帮人经历数场战争皆有斩获,动不动就加月饷一两。

    这样的报价,对眼前的西班牙瘸子来说显然太高了。

    但应明并不认为眼前的西班牙老兵是个不知道自己几斤几两,跑到他跟前拿自己性命瞎胡闹的人。

    高昂的报价实际上更勾起应明对两条情报的好奇心。

    他抬起一根手指:“我给你二百两,你说第一个,不满意我也不杀你,放你离开;如果满意,我会再给你三百两,往后两年,月银二十两管吃管住做我家丁,两年后若是想走,我再给你二百两路费。”

    林登稍做考虑,便开口道:“达德利伯爵带女王离开伦敦,往北去了苏格兰,伦敦城守军极多,但女王的离开令他们士气低下。”

    话音一落,应明的眼睛便亮了起来,当即命人去取银子,同时下令随从聚集家丁、召集各部将军,起身指着林登道:“接着说。”

    林登微微扬头:“我能打开伦敦水门,让明军进入城内。”

第二百二十二章 献计

    女王对战争做出不可避免的让步,只不过这一让步不是对大明,而是对北方的苏格兰邻居。

    罗伯特·达德利伯爵兵败,一路收拢残兵溃卒返还伦敦,宫廷立即启用备用计划。

    即修好因爱丁堡条约恶化的苏格兰,合两国之力共同对抗强敌。

    修好关系的方法,则是释放被囚禁的英格兰王位争议者玛丽斯图亚特,并依照伊丽莎白的意愿,‘考虑’在百年之后将玛丽斯图亚特的儿子,苏格兰第九代国王詹姆斯选为王位继承人。

    促使英、苏两格兰合邦。

    与这一份提议一同提交的,还有女王以狩猎的名义在伯爵的保护下离开危险的伦敦,去往北方。

    伦敦是英格兰的国都,收藏着王室建立以来数百年留存的珍宝,也有数不清的城镇遗产。

    提交这内外两条计策的人,是女王的私人幕僚,来自大明的杨高。

    鉴于他用中国古代唇亡齿寒的故事说服英格兰宫廷贵族,便被女王任命为外交官,去往北方说服苏格兰贵族。

    这两条计策,对眼下的英格兰而言尽管难以接受,却确实是最易于执行且富有成效的计划。

    英格兰并非无兵可用,只是兵力在北方,匮乏的财政无法召集大军南下抵御明军;至于英格兰王位的争议者玛丽斯图亚特则并没有那么令人担忧。

    只有英格兰存在,英格兰国王才能存在,倘若英格兰都没有了,那所谓的英格兰王位又算得了什么呢?

    换言之只要英格兰还存在,女王就算有再多的王位争议者,至少也比如今的情形要好得多。

    劝说女王出城的计划更是不必多说,伦敦城有坚不可摧的城防与数量众多的城镇守军、愿意参加守城的征召市民。

    但这无法保证明军不会攻破这座城池,如果女王还在这,一旦遭遇围攻,明军必不留余力的围城、攻城,纵然困兽犹斗,但女王没有子嗣,缺少王位继承人,城破则国灭。

    女王留在伦敦,国家危急、伦敦亦是危急。

    危难之际恐生是非,正好比重耳在外而生,申生在内而亡的故事,若女王北去,则伦敦坚城重兵,明军久攻不下,又要提防来自北方的军队,必不会久留。

    人们反复揣度杨高的献计可能存在的问题,但最终没有发现任何问题——他们非常信任伦敦的城防,确实认为杨高的分析是正确的。

    一千二百年加固历史、拥有七座主城门、数座水门、三座桥门、三层关卡、两座桥门、一座堡门的伦敦不可能被军队从外部攻破。

    一旦围城开始,最大的心腹之患便是城内的怀有异心者,他们才会真正影响到女王的安全。

    当女王踏上‘北狩’之路,伦敦城由女王的表弟、第二代霍华德男爵、宫务大臣查尔斯·霍华德作为最高军事长官留守。

    查尔斯·霍华德男爵为女王做出盛大的恭送礼仪,尽量把这一切表现得真的像女王是去北方狩猎一般。

    而在另一方面,他有一千二百名城内卫队与三千名经历战争的郊野贵族卫队,同时还动用宫廷发售公债所得国库财产招募到一万三千名愿意参与守卫国都的征召兵。

    他们赶制守城器械,囤积大量粮食,把城外百姓统统迁入城内,并用石头堵死了城外所有水井。

    势要用尽一切手段,阻拦明军攻势,把应明拖到弹尽粮绝无奈退军。

    这不是查尔斯·霍华德男爵第一次历经战争了,十六年前他就曾率军北上镇压反叛的天主教贵族。

    在从罗伯特·达德利伯爵那取得诸多关于明军的情报后,他对守住伦敦有很大把握。

    三月九日,伦敦城西郊出现了令英格兰闻风丧胆的小旗子和红帽子。

    两国之间文化不同、言语不通,历次战争屡败屡战的英军也没有从俘虏那拿到情报的机会,大部分情报都来源于作战实际观看与逃难贵族口述,难免失真。

    小旗子与红帽子说的都是北洋旗军,准确的说,指的是旗军的盔枪。

    前者是小旗官、后者是普通北洋骑兵,但在英军眼中并没有那么仔细的划分,他们更多时候把小旗子当作贵族,赤棉甲赤铁盔悬黑璎的旗军当作明军精锐侦察兵的代称。

    一旦红帽子出现在人们视野里,往往意味着很快这片土地就会迎来明军主力。

    除了这两种人,还有被叫做蓝帽子的宣讲官,但他们并不知道这些蓝甲蓝盔的人是干嘛的,只知道每逢战斗最先杀出的明军骑兵里一定会有蓝帽子的身影,被当作贵族副手。

    但是有从温切斯特侥幸撤下的老兵口述,他们在战斗中曾试图用火枪集火一名小旗子,结果把他身边的蓝帽子打落马下。

    导致原本几十名结密集墙阵稳步推进的红帽子们发起疯狂冲锋,继而导致他们依照西军方阵编练的整个连队覆灭。

    令人怀疑这些蓝帽子可能在军队中担任更为重要的职责,这是个可以利用的特点,为此查尔斯·霍华德专门向城里的火枪手下令,没有接受命令时不要集火攻击蓝帽子。

    跟红帽子、蓝帽子这些蹩脚的称呼一样,他们到现在都不知道明军在英格兰的指挥官全名叫什么,英格兰宫廷文书中一致将应明称作应大明。

    他们认为应是应明的名字,而明则是国名。

    与之相似的,第三牧野营的首领小莫,被伦敦人叫做莫大明;受到英格兰妓女广泛好评的皮条客魏四被称作魏明四世。

    事实也确实跟查尔斯·霍华德所了解的情报相仿,很快伦敦城郊外就出现军容整齐的军阵,还指派蓝帽子跑到城下跳舞、舞刀,边舞边骂。

    查尔斯·霍华德是谁呀,他知道自己的职责,也知道明军主将‘应大明’这是想要激怒他,引他出城野战……罗伯特·达德利用西班牙式方法训练的军团都输了,查尔斯出城野战能赢?

    他就在城上派人跟着对骂,双方隔着城墙把‘你他妈下来呀’、‘你有种进来呀’翻来覆去骂了一个时辰,明军消停了。

    明军一消停,查尔斯·霍华德也傻眼了。

    应大明将军并未扎下营寨,他带兵沿着伦敦西郊转了一圈,走了……往北走了。

    那是伊丽莎白女王离开伦敦的方向。

第二百二十三章 赚城

    应明可阴着呢。

    他的部队人少。

    历经温切斯特一场大战,他麾下没受伤的精锐北洋军、艾兰复**、艾兰骑士三部不到八百,牧野三营老兵不到两千。

    这两支合计两千七百余的人马,就是跟随他一路奔驰至伦敦城下的全部人手。

    后边远远跟着仨普利营合轻伤两千余人,跟他们隔着五十里便扎下营地。

    应明这次要办大事,真要是成功打进伦敦城,再把他们调来弹压百姓。

    经过应将军深思熟虑,打仗还是不让他们搀和了。

    真不是应明眼界高,打仗嘛,未经严格训练的军队见势不妙撤退的、害怕的,这是人之常情。

    可友军占据优势击溃敌众,能跟着敌军一起成建制溃退到敌军休息营地里头的,应将军从戎五载,还是头回见到,也算是给他开了眼。

    至于先前战斗中产生的伤兵,都留在百里外的温切斯特,轻伤照顾重伤的,能救活的尽量救活,伤势严重无法复原的,等危急时刻过去就送到普利坐船回东洋军府领抚恤回家。

    就带着两千七百多号人,应明敢兵临伦敦城下,就因为西班牙归附家丁林登给他来了个银货两讫。

    应明这边一给银子,林登立马进入非常靠谱的工作状态,把他离开伦敦时所知道英军的军事动态、防御部署、兵力构成统统透了出来。

    精细到西敏寺果园有全伦敦最大、最好、最专业的妓院,深得魏明四世之心。

    林登能打开伦敦西城南靠近西敏寺城墙下的一座水门,负责把守那座水门的卫队长官曾在对抗法国时与他并肩作战,因赌博而穷困潦倒、负债累累。

    应明甚至不需要付出真金白银,只需要宣告攻城成功免除他的债务,就能让他打开水门。

    除此之外,曾任职练兵官的林登还掌握另外一处水门,伦敦塔的水门。

    伦敦塔是伦敦城内王室历代加固的宫殿与防御性要塞,除了王室居所,还有储藏珍宝、监狱、天文台、教堂、刑场、动物园、小码头与兵营,由十三座塔楼连城防卫的综合堡垒。

    一旦明军攻入城内,几乎可以预见,最后一场战争一定发生在那。

    伦敦塔的水门也被称作叛徒者之门,是用来押送上层贵族罪犯的通道,作为城堡的弱点它戒备森严,林登也无法打开这座水门,只是知道能从哪进去而已。

    尽管应明掌握了许多情报,想攻至伦敦城下依然很难,因为伦敦是个奇怪的地方。

    就不说桥对面东边还有个小城,单说城外有六里地空白地带就很奇怪。

    这是因为伊丽莎白为控制伦敦人口,不准任何人在城门六里内修建任何住宅、商铺,即便如此也不能阻止这座城人口继续膨胀,城内城外挤了十五万人,因法令被隔绝在城内、城外的空白地带两侧。

    要想率军攻击内城,就得先穿过空白地带外的郊野居民区,再穿过空白地带才能进攻伦敦城,而这在不惊动百姓、不被发现的条件下几乎是不可能的。

    守军哪怕多半是临时征召的乌合之众,他们依然有一万七千二百的庞大兵力,甚至哪怕单单有过训练的卫队都比应明的人多。

    他要攻城,至少需要设法削弱、分割守军。

    要想达到这一目的,最好的方法是诱使守军出城野战。

    在城外骂战激将失败后,应明立刻转变计划,率军绕城半周,向北行军,走没多远便着手设立伏击圈。

    作战中调度敌军是一门学问,诱敌,就要攻其必救。

    英格兰女王往北走了,应明也往北走,守军便多半会追出来。

    当然应明并不认为守将一定会发兵出城。

    如果他是守将,就很可能就不出城——英格兰女王跟我大明普州参将有什么关系,死就死呗,我当伦敦山大王。

    但查尔斯·霍华德男爵并不这么想,他一定要出城保护女王不受明军的追击,所以换他自己挨揍。

    先是派出侦查的骑手被殿后的北洋骑兵队一一歼灭,而后主力部队便在追击过程中被明军设立的虎蹲炮、佛朗机炮阵地轰了个晕头转向。

    尤其是从战舰上卸下的重型镇朔将军,炮弹带着横扫千军的威势砸在地上几次起落,将路径上所有人砸成血肉骨头。

    还没从被炮轰里缓过劲来,他们口中的第三牧野营莫明便列队冲锋掩杀过来,仓促之下领军贵族正要高喊撤退,明军的骑兵已绕至两翼夹击而来。

    有时收拢溃军也不是什么好现象,溃军被整编为新战斗力的同时,也会为新的军队带来旧的恐惧。

    伦敦的军队尤其如此,他们收拢了自普利之战以来历次战争的幸存者,人们到处散播着明军的恐怖,尤其是战场上一锤定音的东洋骑兵。

    人的名树的影,现在他们看见红帽子就害怕。

    前阵与两翼被杀散,前面的丢盔弃甲、后面的推推搡搡,六千多人挤在一起自相践踏,运气好的逃向郊野、运气差的当场重伤乃至死亡,大部队被明军骑兵追击一路砍杀收降,就连逃到城墙下守军都不敢开城门。

    只能拿着火枪与长弓无差别射击,以防止溃军冲关。

    最后只有逃到城西的三百多人在傍晚偷偷叫开城门,逃回城去。

    经此一役,查尔斯·霍华德彻底绝了援助北方的心思,只想着守好伦敦城。

    绝望与恐慌的情绪在城内蔓延,战役结束的第三天,查尔斯霍华德再度派出小股马队向北方探查,他们一路向北走了很远,都没能追踪到明军的迹象。

    让城内稍感放心,只是女王那边,他们是真的顾不上了。

    为今之计,只能祈祷情况真能像杨高说的那样,女王离开伦敦,则伦敦与女王都能保住。

    但是令他没想到的是,应明并未率军向北追击女王。

    他的军队只是在城北郊野兜了个大圈子回到城西,在三月十四日夜晚,自艾兰、牧野军中精选五十敢死之士,携轻甲利刃弓弩跟着林登自城外绿地摸向西墙水门。

    仅过去半个时辰,伦敦西城墙的尖塔上便挥起火把。

    一时间城北、城东皆响起令人震怖的号角声。

第二百二十四章 买卖

    不论应明怎么想也想不到。

    当他看见城墙塔楼举火,命两部疑兵在城东北两方放炮,水门内的情况跟他想的完全不同。

    应明给林登派去五十名精挑细选的好手,意在叫他们由水门入城后与敌军血战一场,夺住城门片刻。

    战事必然惨烈,被选上的五十好手为保隐蔽,多不着铠甲,遗书都给留好了。

    十四个艾兰猛汉家里有大小七十五个孩子,应明答应把他们全部好生养大送去亚州读书,将来看一看大明的样子。

    三十六个牧野勇士有二十三个要求把尸首运回牧野,抚恤家眷五万通宝;还有四个要求死后留在伦敦城隍庙当黑白无常和牛头马面。

    只有九人对此行颇有胜算,要求战胜后把自个儿放到普利营当统率一百人的哨长和协哨。

    立功了升官是常理,但正常升官也没这么容易,但既然他们说的是要去普利营,应明也就答应了。

    当大军借夜色安静地驻于城外西郊,去往城下的斥候踱马回还,带回了从水门钻出来的林登。

    “将军,塔楼内没发生战斗,谈判后,如果将军能保证投降的士兵每天有六块面包。”西班牙人林登说着顿了一下,昂首将手臂指向城内,道:“那有八百二十名士兵正等待您的检阅。”

    “城内在闹饥荒?”

    对林登来说,应明这句疑问是在说一个笑话,他笑了两声才发现无人应和。

    月光映照下,年轻的明军将军眉庇下半张脸露出非常认真的神情,林登这才正色道:“对穷人来说,他们永远在饥荒里,士兵,多半是穷人。”

    “他们普遍负债累累,来自伦敦郊外农村从事农业的小伙子们工作仨月就能买得起一件胸甲,但他们成年累月的工作也未必能满足全家的口粮。”

    “尤其因为我们的战争。”

    林登有些刻意地提到‘我们’,并试图把这个词说得自然,不过还是有点生硬:“战舰把海外封锁,陆军逼近伦敦,让城内的粮价又翻了一倍。”

    “因此也许他们不够忠诚,但少个敌人从比多个敌人好。”

    在林登的认识里,明军每个人都吃得很好,就连由降兵组成的普利营口粮也比伦敦的军队吃得好。

    除非他们没有任何长远打算,否则明军一定军饷军粮非常充足。

    那肯定是充足的。

    普州的军饷,就没有需要应明负责的人。

    东洋旗军的军饷自然由东洋军府负责,在他们远征艾兰的前半年,军饷在东洋军府计数,而后干脆在本地以部分战利支付。

    艾兰军的军饷由艾兰王支付;牧野营的军饷早在招募之时就被李禹西付了半年的,如今尽管名义上由普州负责,但实际上还是李禹西花钱。

    普州的军饷,基本上随着战争进入良性循环,由应明征战,没收贵族、修道院、富商的财产与地产,一应金银器皿、装饰货物或者任何对应明来说值钱又用不到的东西,统统交给李禹西。

    普利县作为牧野去往欧洲的中转站,如今已经被李禹西利用上了,他的烟草船队在战争其间依然在运作。

    只不过因为还要运载粮草的缘故,每艘船三百箱烟草的运力降低为每船一百二十箱。

    他们的航线没变,依然是牧野启程向东北航行至欧洲北部南下抵大明港,每船扣除所有成本后的利润由一万九千两降为七千六百两。

    但实际上李禹西也没少赚,因为他的船在普利卸掉粮草后并不空船,而是把应明与普州用不上的战利品装满船舰。

    这些艺术品、古董、宝物会在西班牙大明港的李旦接受其雇佣专业匠人的鉴定,做出定价,而后经由多种渠道或打包卖出、或进行拍卖,以及将其中珍贵的东西送回东洋军府,由陈沐运回国内。

    一个完整的战争附属品倾销产业链。

    正因有利可图,才让看起来花了最多的钱像天下第一号冤大头的李禹西对这场战争最为支持。

    甚至于烟草大亨生怕士兵在陌生异域挨饿受冻,几乎要什么送什么。

    再没人比他还期盼战争,李禹西已经开始派人全面探查整个英格兰的岛屿上的情况了,应明关于这片土地上经济、人口的情报都来源于李禹西。

    除了烟草,合兴盛还能向这倾销很多东西……大明商贾最擅长的可不是掠夺这种没技术含量的活儿。

    只有陈沐才好干这个。

    闽广合兴盛发家之本,靠的就是用一切货物,把南洋诸国百姓贵族,从出生到入土、从孩童到老者、从男丁到妇孺、从贫穷到富贵、从生存到享受,所需统统安排好。

    正是这种愿景,激励着李禹西为普利运送数十万石计的米面、腌菜。

    应明的粮草可太充足了,充足到让他伸出一根手指,对林登道:“你回去告诉那些人,打开城门,辅兵每天三块面包。”

    “立下战功,或战后经过筛选成为战兵,每月三石面、三千通宝军饷,粮价也会被平息,为大明作战,不会让他们家人挨饿。”

    其实就最后一句,对城内的守军就足够了。

    林登听到这个消息,面上经过短暂迷茫,请命带走魏四在路上给他解释通宝与石的价值,一路欢快地跑回水门。

    没过多久,吱呀的铰链声中,伦敦这座由罗马人建立、历经数次加固的巍峨巨城,在远处间断的炮声中,向应明的部队打开西面城门。

    八百二十西城门、城墙、三座塔楼的守军在城下街道两侧站得整整齐齐,向进入城内的明军表示投降。

    几乎在应明入城的同时,街道尽头也传来马蹄声。

    一队隶属于查尔斯·霍华德男爵的骑兵带着严防死守的命令还没走到城下,迎接他们的是两队守军张弓射去毫不留情的箭雨。

    战马沉重身躯载着尚未咽气的骑手倒在血泊之中,戴着高顶盔的林登在他脸上留下一只满是泥泞的靴印,率领就地整编的第一伦敦营列队奔赴他们今夜的第一个目标——西敏寺。

第二百二十五章 后悔

    越是防守严密的坚城,一旦由内部攻破,便越是不堪一击。

    应明布置的疑兵小把戏生效了一半,查尔斯男爵并不在乎东边,他把所有注意力都放在应付城北可能遭遇的围攻。

    五千余部队布防于各个方向的城墙以及泰晤士河的大桥上,还有三两千余精锐兵力屯于城内营地,得到良好的休息与充足的伙食,作为应对各处出现战斗的预备兵。

    城上屯放了各类守城器械,城下还赶制了五百多架像跷跷板一样的简易抛石机,准备了上万只装着炭与木屑的陶罐,专门用来守城。

    这些放在城墙根的简易抛石机只需要一个人就能操控,把陶罐点燃放在跷跷板上,在另一边抱起土袋重重砸下,就能把陶罐抛出弧线越过城墙,砸在对面攻城士兵身上。

    这是查尔斯男爵在北方平定天主教叛乱时学到的方法。

    他知道明军精锐兵力很难打,但数量很少,只要能成功杀死那些蓝帽子和红帽子,其他部队就会不攻自破。

    男爵甚至还准备利用明军的宣讲官死后部队会发起死战冲锋这一特性,专门组织了一个人数三百的火枪长弓混编狙击队,起名叫蓝帽子杀手,打算在必要时狙击明军宣讲官。

    简直是万事俱备,只欠明军来攻城了。

    北边的几门火炮隔着遥远距离在夜晚向城墙射击,把男爵着实高兴了有几分钟。

    但当他发觉明军可能只是用了几门重型火炮射击,便让他熄了高兴的心,猜测明军这次夜间炮击的战略意图意在打扰他们睡觉,因此便打发半数守军去休息了。

    反正也拿不准明军是不是在诱敌,出城野战是肯定打不过明军,明军在夜里发动总攻的可能也不大,炮击又对城墙没什么伤害。

    还是睡觉吧。

    这确实不是查尔斯男爵托大,伦敦城虽是垂直城墙,但它有罗马人的垒石结构,后来又历经英格兰多位国王反复加固。

    明军的轻型佛朗机与虎蹲炮根本不能对城墙造成伤害,而重型镇朔将军倒是能对城墙造成损坏,但要想单靠炮轰把城墙轰塌?

    这可不是土墙,像这样的重型镇朔将军,至少要一排摆上一百位,狠轰个两三日才行。

    据查尔斯男爵所知,明军并无那么多重炮,自然高枕无忧。

    他这边刚乱糟糟的把各路守军集结北城墙,就想到这些关窍,又把人都放回去睡觉,那知道部队刚下城没多久,就有人快马来报,明军从西门入城了。

    跟在报信士兵后头的,是乌泱泱的乞丐与流民,还有来自城西南泰晤士河畔高空升起的火光,那是西敏寺所在的方向。

    确切地说,是西敏寺的藏书塔。

    那照亮夜空的火光令查尔斯男爵背后的冷气从屁股沟直冒到天灵盖!

    西敏寺不光是有九百年历史的教堂,它还是英格兰的象征,国王在那加冕、在那成婚、在那下葬。

    现在明军打进城内,还不知为何让西敏寺藏书塔烧起火来,加冕圣物与英格兰九百年来有限的记录都在那存放,有守城职责的查尔斯男爵怎能不慌。

    当下便要点起精锐兵马先发西敏寺。

    可他的军队走不动道。

    伦敦城的街道本是空旷的,它并非一座工业或手工业城镇,只有属于王家的工坊才在城内,由于女王的法令,大多数占地庞大人口密集的工坊与民居都在城外。

    但是因为战争,也为了坚壁清野,住在城外的百姓都被查尔斯男爵迁了进来,城内有限的酒馆旅店根本盛不下这么多人。

    数万流离失所的百姓白天是守军的劳役,夜晚就把街道当作最舒适的旅店。

    此时此刻,西城兵乱,百姓哪儿还能在地上安眠,统统跟着逃来的兵士涌向守军主力所在的北城,转瞬将街道堵得水泄不通。

    前面的呼天抢地想要逃出城去,后面的左挤右突,眼看前路不同便拍门越墙,冲进住在城内的豪贵之家,激的管家护院斥责谩骂拳脚相向,更有拔剑刺人者。

    一时间哀嚎声、惨叫声、哭喊声,充斥道中。

    百姓急,查尔斯心里更急,让明军冲入西敏寺毁了历代先王坟墓,他一辈子都抬不起头来,当下便拔出马背上的簧轮手枪朝天射击,随后拔出剑来,挥舞着要在街上逆着人潮冲出一条路来。

    看护在他身旁的士兵也只能有样学样,纷纷组成兵阵挺着长枪张开长弓,呼喊着让百姓避让,低下头朝街上压过去。

    哪知道,这酿成更大的祸乱。

    前有官军列阵,后有人潮涌动,前面的百姓更为不安,受惊的人群一个个能翻墙的翻墙,不能翻墙的闪避,更有回过头踩着人向后退却者。

    人们争相践踏,死人不知多少,查尔斯男爵的部队却没能向前走出多少。

    眼看那个方向的火势愈演愈烈,马背上不得寸进的男爵心中被悲哀与苦恼填满,他知道——西敏寺没救了。

    西敏寺确实没救了,但这火不是明军放的。

    作为距离城墙最近的防御性功能建筑,西敏寺的僧侣却没有多少守卫,也并无常备兵器,在西城三个塔的守军倒戈后,他们除了能抬手大骂外根本没其他阻止方法。

    倒是有人要和明军拼个生死保护寺庙周全,但还没等他们见过正儿八经的明军,就先被新投诚的伦敦营将士用长弓射死。

    事已至此,对投降军兵而言他们已无路可去,只能跟着大明一条道走到黑,甚至杀起人来比军纪严明的明军凶上十倍不止。

    数目极少的防守兵力被快速惊恐,正在用主教沟通神明的女仆眼看着明军冲进塔楼,吓得连忙逃到最高处,眼看无路可逃,只得引火将帘布引燃,企图与火俱焚。

    正经的英格兰人,没人知道明军的军纪究竟如何,他们对大明所有了解皆来自王室发布的报纸,在他们眼中明军就是一群穿兽皮的野蛮人,吃人且邪恶。

    没有哪个女人愿意落到他们手中。

    刚提上裤子抚平僧袍的大主教还没来得及拔剑,就被人隔着门用大弩钉死,眼看火势越烧越旺,放火的女仆也终于见到明军。

    说实话,她见到明军的那一刻,突然有点后悔放这把火。

    明军很干净,比她见到的所有人都干净。

第二百二十六章 觉悟

    伦敦城里奔逃的百姓与行进的部队撞个照面,查尔斯男爵的先头卫队抵达城西比预计晚了近半个时辰。

    先头卫队是一股骑兵,他们原先想从西敏寺西北城墙根的街上走,却被城墙与伦敦城高大的石制院墙上射来的排枪与箭矢逼了回去。

    羽箭还不怕,只是那火枪,打出重两余的弹丸崩在胸甲上就是个窟窿,先头数骑被放倒了神仙难救,只得从北边绕路。

    这些火枪他们熟得很,只有西班牙重型火枪才有这样的威力。

    在城墙上阻击他们的是第二牧野营的军士,他们的火枪来自罗伯特·达德利手下的西式军团,那支火枪部队在温切斯特被他们用虎蹲炮轰散,火枪自是叫应明分配给他们用了。

    牧野战士没什么火枪技艺,一个营也就只分了百余杆,早早装弹用了明军六倍的时间,瞧见有骑兵举火奔驰过来,只在城上当一次性兵器,心知也未必能打准,壮壮声势罢了。

    不过明军的恐怖在守军中早深入人心,不提温切斯特一场大战,单是北面追击的四千部队被打得连城都回不来,就足够教人害怕。

    才吃了一阵枪火,骑兵便潮水般退去,倒是给城墙上的牧野兵添了麻烦——他们得放下上好弦的大弩,再重新完成重型火绳枪繁琐的装弹工序。

    早春的夜晚,月才露出半个脊牙,阴惨惨的光照在地上,正映了远处燃起的熊熊火光。

    西敏寺的战斗早结束了,自发抵抗攻势的僧侣与散兵游勇不是正规军的对手,多半来不及拔剑就死掉。

    在塔顶燃火的修女最后也没狠下心与火俱焚,被冲上去的东洋宣讲官一铅盆冷水泼清醒,扛在肩上带了下来。

    这会明军主力已在西敏寺宽阔的草地上驻营,依仗墙壁窗户作为防御支撑点架设大弩与虎蹲炮,火兵与军医监督修女为他们做饭,准备短暂歇息后进一步寻找攻陷伦敦塔的契机。

    第一牧野营的战士是打巷战的好手,各自在甲长的率领下于寺庙外放哨。

    街上的战斗仍在继续,暂时交给林登指挥的新编伦敦营被指派了几名东洋骑兵作为长官,像蜘蛛向远处延伸的触角,在伦敦城西部进行有目的的抢掠烧杀。

    跟乱的像丢了王的蜂群般的伦敦营不同,应明手中有扭转乾坤的精锐力量,东洋旗军的大爷们有一半已经在西敏寺里找地方睡觉了。

    应明掐着时间,城外的第三牧野营会有一半在半个时辰内入城,另外一半会依然留在城外用炮击牵制北面敌军,让守军不敢把所有人都投入城内巷战。

    而五十里外修养的伤兵与普利营则预计明天下午才能进城,所以明天上午对他来说才是最危险的时候,他需要最精锐的部队能在明天上午保持充沛的体力以应对巷战。

    魏进忠正在西敏寺里陪应明找地图与设计图,就在差点被小修女举火焚毁的藏里,林登说这里有英格兰历代文件,也有伦敦城的地图。

    十几个家丁乱糟糟地翻找着那些有用的没用的皮卷、布卷、纸书。

    应明不能万事都指望林登,他要想知道伦敦的布防基本情况,尤其是伦敦塔这个堡垒要塞群需要防备的关窍,必须找到设计图。

    西南的大铳声响了一阵,应明等人知道是已经有英军试图冲破牧野二营在城墙上的封锁线。

    随后没过多久,北边的喊杀声又起,先是英格兰人的喊叫声,随后更有牧野营打响虎蹲炮的声音,让应明有点坐不住,对魏进忠道:“你带些人去督战,把他们赶走。”

    他担心的是林登手下那帮墙头草般的伦敦兵倒戈,怕牧野营被杀个措手不及。

    正抱着手臂拢着胡须瞅墙壁上挂着**绘像端详的魏进忠听闻先是愣了一下,随后才肃容抱拳应下,给两手套上骨韘,下藏点起正休息的数骑,上马奔去。

    战斗发生的地方没多远,出了西敏寺抬头就能瞧见北边火光冲天,不知是林登的兵还是趁乱四处的城中穷人,总归是有手贱的把远处街道两侧的房子放火点了。

    木屋茅草房本就易燃,夜里刮起北风更助长火势,把正陷入激烈战斗的街上映得灯火通明。

    前面的伦敦营士兵被杀溃了,他们肩上扛着姑娘、身上裹着绒布,还牵着不知从哪抢来的牛马,有些人还赶着马车,马车上载着他们掠夺的货物,玩了命的往西敏寺方向跑。

    与他们装束相仿的英军此时从街道各个地方冒出来,有人用弓箭射、有人持长剑、长矛追赶,追上便杀,把街上都杀乱了,让马背上的魏进忠很难分清谁是守军、谁是伦敦营。

    因为所有人对百姓都不怜悯,压根看不出丝毫守军的觉悟。

    按说北边的追兵该是守军,可看上去他们的目的只是抢夺货物,这边扛着姑娘的伦敦兵刚被后头人一剑刺中大腿,把肩上的姑娘摔个大跟头。

    后边的追兵也不图杀人,扛起姑娘转头就往别的地跑,也不知他想干啥。

    甚至让魏进忠怀疑是不是伦敦营自己分赃不均内讧了。

    不过紧跟着看,不像那回事。

    因为后面的牧野营几个小队迎了上去,伦敦兵瞧见牧野兵就像看见了大救星,各个闪开道路往两边避让着跑到牧野营后头。

    追兵就不一样了,仇人相见先跑再说,不过没跑几步就被队长模样的人骂了回来,各个结阵展开巷战。

    战斗力上结阵的牧野小队短暂占据优势,守军更像是一帮散兵游勇,但他们的人更多,从墙上、从街角没完没了的冒出来,几乎以半包围的模样把一个个牧野小队分割环围。

    双拳难敌四手,一旦被多方包围,苗洛魁的大盾手无法保护多个方向。

    他们的兵器短,长标枪丢出去至多扎倒一人,大弩小弩来不及上弦便被迫拔刀近战,转眼就被守军的长枪兵上前架住,即使铠甲坚固也不能冲杀出去。

    只能且战且退,以期后面的友军补上侧翼,改变被围攻的窘境。

    就这节骨眼上,魏进忠率数骑奔马而来。

第二百二十七章 引弓

    街上且要乱,马蹄子踩在泥泞的街道上,魏进忠都不愿意去想没下雨的街上泥是怎么来的。

    这事就不能想,不是血就是尿。

    动不动路边还得经过个人高的大粪堆,看那光泽都风干了。

    离近了,魏进忠怕被守军的火枪打死不敢骑马,提着弓见街边有几张被推翻的桌子,便教人扶起来,就近指挥起东洋旗军来。

    他把局势考虑的很清楚,守军那德行就是乌合之众,尽管人多,只要能打击士气,眨眼就得像伦敦营一样要溃散。

    打击士气他不懂别的,他就知道得杀人,不能像被困住的几个牧野小队那样,只靠着近战把最前头的敌人杀了,那后便没多少人看得见,对士气打击有限。

    要杀,就得杀都看得见的。

    “打那个举火把的……好,打倒了。再打那个离队往前跑的,快打!”

    “倒了,漂亮啊爷们!再给咱露一手,那个举旗的行不行?”

    东洋的旗军格斗的手艺或许除了步战枪术别的西欧封建骑士相比差得远,但铳术个顶个都是数十斤上百斤火药喂出来的好手。

    提起鸟铳来,五六十步,只要不是黑灯瞎火,几乎是指哪打哪。

    虽就几个东洋旗军,可轮番放起铳来,接连四铳过去放倒了魏进忠三个指挥目标。

    在守军眼中,前面同牧野兵对战的士兵死伤多少人看不出来,即使伤了他们毕竟人多,转眼就能退下来。

    但两个火把坠地对人们来说是非常清楚的,而且掌旗官还被射倒,对他们来说这就像眼看着自家人一个个倒下去,各个都害怕下一个被击中的是自己。

    连带着对牧野小队的攻势都不是那么凌厉了。

    火器的厉害之处,就在于它威力大。

    只要穿个胸甲戴个头盔,刀矛相击打上三五个回合未必能打死人,小小的铅子上去一下人就得倒。

    但它装填慢,魏进忠就这几个人,转眼连发几铳就熄了火,都从桌上跳下去装弹去了。

    倒是魏进忠来了脾气,还有几分炫耀的意思,也不管装弹药的旗军有没有空看他,先扬长了手臂点了个不远处像守军队长模样的人,提弓拈箭道:“就那个,我打他的脸。”

    话音一落,张弓稍加瞄准,离弦一箭如同点名,转瞬间最前头戴高顶盔身着半身甲的守军小队长前一刻还在指挥士兵围攻牧野兵阵,下一刻发出惨叫的同时捂着脸仰面倒了下去。

    魏进忠手上提着的是一张小梢弓,较之大梢弓箭速快、射程远、威力稍小,不过在这非凡技艺下射中脸面,战弓再小的威力也够杀人了。

    “啧啧,算你们没眼福。”

    耳听着无人喝彩,魏进忠摇头感慨着朝还在装填弹药的东洋旗军道出一句,眼见两名守军步兵正挺着兵器从街上杀来,连忙叫道:“有人杀近前了!”

    话说完便从桌上跃下,不过不是后退,而是提弓搭箭朝着即将刺来的矛头迎上去,瞄也不瞄地再度一箭射进敌人眼眶。

    吓得后头另一个敌军以更快的速度转头朝后方跑去。

    就这魏进忠都不忘嘲笑:“爷爷闭着眼也能打死你,哪里跑!”

    说罢不顾刚张满了弓,又是一箭射过去,正中那人屁股。

    惨叫声里提弓小跑两步撵上去,抽刀了结其性命,干净利落地收刀入鞘,这才活动了两下右手的大拇指,将弓换了只手,继续边走边射,又是三箭。

    胸有成竹如闲庭信步。

    砰砰声里硝烟散,追随的东洋旗军又是几铳精准射击,四名侧翼围攻近前牧野小队的守军应声而倒,援军的出现顿时让他们压力大减。

    旋即两名环刀手趁敌军惊惧的瞬间自如林矛阵下滚入敌阵,贴身挥起刀来登时砍翻数人,便让小队再度活了过来。

    集结一处的守军本就互不统属,拥挤的流民将他们的组织割裂,一个个小队都聚集在自己队长左右,全靠着将抢掠的伦敦击溃这才士气如虹地有胆子围攻牧野营。

    如今眼见自己人一个又一个被火枪、弓箭射倒,各个毙命,心下里早被恐惧占据,立刻失去作战勇气,对牧野营的攻势也不像开始那么猛烈。

    心里头那口气一旦泄了,再想找回来就难了。

    牧野士兵有机会重新整队,有了间隙将大弩手弩一时俱发,弩矢与大盾掩护下环刀手有机会反冲。

    围攻他们的守军一面怕他们射出的弩矢,一面又怕侧翼魏进忠打来的弹丸,精力分散下吃不住他们两三冲,便纷纷垮了下去。

    一看部队快要被重新整队的牧野兵冲散去,火光映照着人潮里像贵族般的骑士掀开面甲,挥舞着长矛吓唬不断后退的守军,嘶吼着要他们继续冲锋,围死这支装备精良的明军部队。

    骑士的叫喊声才刚出口,嗓音便戛然而止,脸上插着尾羽还微微颤动的箭、胸口被两粒铁丸打出孔洞,身子一歪栽下马去。

    他的叫喊不光吸引了己方守军的注意力,魏进忠也盯他很久了,只是苦于遍身铠甲恐怕羽箭不能穿透,这才耐着性子等东洋旗军装弹。

    眼看装弹完毕,那骑士又掀开面甲,当下羽箭与鸟铳便同时打了过去,管叫他有死无生。

    一见连骑士都被打死,街道上像湖水被丢进了大石头溅起的涟漪,从他身边的士兵开始,都像被野兽冲散的羊群,纷乱转头向后逃窜。

    这骨节眼上,魏进忠也不管了,弓箭归囊向前跳出两步,抽出腰刀举过头顶摆出个起手式,回头对东洋旗军叫道:“还装什么弹,上铳刺跟我追杀他们,快!”

    这一下,不光是重整旗鼓的牧野小队,就连先前溃退到后方的伦敦兵也反头跟了上来。

    四名东洋旗军更是为鸟铳上了铳刺,仗着身被坚甲,斜握铳刺大步上前,越过持刀的魏进忠带头向敌军发起冲锋。

    纷乱的街上后头的守军夹裹着流民要往前冲,前头的守军被杀溃了什么兵器头盔都丢下要往后窜,拥堵在街角乱作一团,只待着魏进忠等人衔尾跟上便各个待宰毫无还手之力。

    等他们追杀到街角,夹裹流民的守军援军更是没能力组织防御,干脆一转头朝伦敦塔奔逃而去。

第二百二十八章 深入

    伦敦塔下,魏进忠倒吸一口冷气,抬手支起脖颈后棉面铁顿项顺着铠甲挠了挠后背。

    忘记将军的命令让他犯了难。

    “好像将军是让我,带哥几个撵走这帮庙门外喧闹的猢狲。”

    一开始确实是杀红眼了,英军后面的部队拥堵在路上无法参战、明军的伦敦营也早已溃败,西敏寺北街上的混战双方都不过寥寥百余人。

    这种规模的战斗,对率领四名东洋旗军的魏进忠来说极为容易,不光解了三个小队不足百人的牧野兵之围,还激发了伦敦营溃军的勇气,顺势掩杀。

    他们追了足有二里,更多牧野兵加入战斗。

    跟着猛打猛冲的伦敦兵自然更多,但这帮人至多是壮个声势,打仗不积极,举着火把点房子抢窗帘倒是主动的很。

    牧野兵对待没兵器的百姓之凶恶,不及伦敦兵之万一。

    也正是伦敦兵一路追击一路放火,像盆凉水浇在脑袋上把魏进忠浇清醒了,连忙让人在混乱街巷战场上寻林登·简,让他约束士兵别欺负自家街坊邻居。

    林登·简倒是还好,尽管他身上带着西班牙军队的粗暴习气,但见识过应明挥金如土的大手笔,让他认定了听大明将军的话是很正确且很有前途的事。

    对他来说,抢些东西能挣多少呢?伦敦营的士兵恨不得把家家户户作窗帘的羊毛与挂毯卷在身上,那些破玩意才值多少钱?

    因此他立即着手约束伦敦营。

    这一约束倒好,原本归附伦敦营有八百二十兵勇,街巷一番搏斗被击溃后重新收拢了六百余人,约束士兵禁止抢劫的命令下达不到一刻钟,一个队长立即派人上报了麾下士兵逃散的消息。

    林登手下原本有三个队长。

    另外俩队长去哪儿了、是否逃散、是否煽动部下逃散,林登不知道也不敢问。

    因为追兵从后头杀来了。

    对伦敦营士兵来说,一听禁止劫掠的命令,逃散本是正常,不逃散的才奇怪。

    他们原本就没个升迁法度,打仗就全指望着劫掠收益,若说站在守军那边,到好歹有个王城叫人攻破的耻辱感,可眼下已经倒戈,这边却不叫劫掠,如何了得?

    再说了,士兵本就都来自乡下,王八蛋才和王城里住的达官贵人绅士小姐们是街坊邻居,抢掠一番又管得着你明军什么事。

    林登收拢了士兵且战且走,反正下达禁止抢掠命令前,他眼中街道无比狭窄,拥挤的街上到处都是背着大包小包的士兵和车马,水泄不通。

    下达禁止抢掠的命令没多久,可能也就被追着沿街跑出两个路口,再环顾左右视野突然就开阔了。

    弓手和长矛手几乎跑得干干净净,剩下的都是弩手、剑手、斧手这些过去受过部分军事训练、或在爱尔兰西班牙等地参战有一定纪律的人。

    也正依靠禁止劫掠这一桩事由,变相减少兵力却提高战斗力,才使得林登在追赶魏进忠的路上猛地遭受街口斜刺里杀来的守军袭击不至于如同先前,尚未接战便已溃散。

    林登在后面遭受各处阻击,魏进忠却带着杀红了眼的牧野营一路冲杀。

    其实魏四也是没得选,他印象里回头路都被伦敦营的溃军堵住,一旦回军免不得在路上拥堵起来,当下里只能硬着头皮往前杀。

    追至四五里出去,先前溃逃的守军都快被追疯了。

    此部守军原本就仅数百之众,领军的骑士被打死,眼看魏进忠追得凶早已破了胆,偏偏部下各人皆非伦敦城本地人,全是查尔斯男爵从郊外征召的,一辈子也进不得城里几趟。

    认路能力跟魏进忠是个半斤八两,一番冲杀被杀乱了早就成热锅上的蚂蚁,只管沿着街道河道奔走。

    越逃越发觉不是这么一回事,沿途溃军不知向周遭街巷逃了多少,偏偏魏进忠管你几路跑他只一路追,撵出去六七里地,连跑带杀,早就累的如若狗喘。

    勉强想要歇歇,一回头明军的杀才又撵上来,只得提起兵器接着逃命。

    魏进忠已经不红眼了,但对他来说这会还能在前头跑的都是精兵,要么收降要么干掉,总之是不能叫他们跑了。

    他都跑不动了,四个北洋旗军也累得够呛,牧野营追击速度也慢了下来,新编归附伦敦营更是不知被甩开到背后多远——前头这支敌军还能接着跑。

    不是精兵是什么?

    这其实跟精兵不精兵没关系,只是不能跑的都被他这支追兵杀了,剩下的自然是能跑的。

    更何况,刀架脖子上,不能跑也能窜出二里地。

    一路追着,守军的逃跑目的也越发地清晰起来,有认路的既出主意又引路,把剩下百十人往伦敦塔引。

    那是守备完善的大型工事,原本里头就有守军,只要能逃到伦敦塔里,高低是能赚个活路。

    就这样,魏进忠出西敏寺在伦敦的街道上连打带追,天色也从黑到蓝,直至天边冒起白尖儿,整整追了十里半,追至伦敦塔城下。

    里三层外三层的城墙与交错纵横的塔楼,把魏进忠硬是看傻了。

    他有一种从永定门打到紫禁城门口的感觉——这城里怎么又一座城!

    时间对魏进忠来说多的是去思考,但对执拗的牧野营战士来说并非如此。

    他们扛着虎蹲炮在街道上奔走快要累死,这会才不管你城墙多高多厚,就冲扛着炮追过来耗费的体力,也得轰你两炮才算完!

    巷战来的突然,牧野战士虽然带了虎蹲炮,却没机会打放便陷入近战,以至于让他们平添伤亡,否则两门小炮就能封锁一个街口,在炮被打坏之前来再多敌人都不顶用。

    不过虎蹲炮沉闷的响声在伦敦塔下也就仅仅响了两声。

    这样的攻击对炮手而言都毫无意义,他们只带了散子筒,打在城墙上只能解心头之恨却无丝毫实际效果。

    换句话说,即使魏进忠的部下拿出最强的战斗力,依然对这座如同套娃的城堡要塞群束手无策。

    其实还有更坏的消息。

    他们被包围了。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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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嘉靖四十五年,隆万中兴前夜。这是最好的时代,戚家军向近代军队迈出第一步,脚踏缫车在东南日夜不休产出丝绸,它强大、富庶。这也是最坏的时代,卫所制因贪污**而日趋崩溃,土地兼愈演愈烈内阁夺位混战不休,它衰落、垂暮。当排枪火炮轰鸣在欧洲战场,当西班牙无敌舰队纵横四海,当传教士手捧圣经怀揣密信对这片新大陆露出觊觎的目光。清远卫小旗陈沐头顶笠铁盔,鸟铳扛肩膀,望向大海高高扬起下巴。-已有完本作品,人品保证,更新勤劳,敬请收藏。读者群:102341981,欢迎大家。开海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开海,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开海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