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一章、回家分赃
在父母、大哥大嫂和小侄子的围观中,韩风解下背包,将一个个药瓶拿了出来。
“这是聚气散。运功冲关打通窍穴之前吃一些,能够快速提供额外的真气。”
大哥韩山惊喜地拿起药瓶,掂了两下,发现里面的药还有不少,忍不住问:“你自己怎么不吃?我看你也还没打通周身窍穴吧?”
“不着急。”韩风说,“我这边药多呢。”
说着,他拿出另外一个药瓶:“通窍丸,能够让阻塞在窍穴之中的元气重新活跃一些,降低打通窍穴的难度。跟聚气散合用,效果可以额外加强。”
“我也听说过,这两种药物,再加上可以帮助感知天地元气的灵明丹,还有能够收敛自身精气避免外泄的束身丹,号称‘先天四宝’,后天巅峰的高手若是能凑齐四宝,养足精神、蓄满真气,突破先天的机会能够超过一半。就算突破失败,也能避免寻常精气外泄或者真气逆乱的恶果,可谓至宝!”
父亲韩庭沉声说:“你该不会还有另外两种吧?”
韩风笑着,将另外两个药瓶也拿了出来。
“您还真说对了,我都有。”
看着那四个药瓶,韩家父子眼睛顿时就亮了,连呼吸都急促了几分。
韩庭今年刚过四十,对于武者来说,这五六年正是壮年的末尾。他如今的修为已经接近后天巅峰,若是专心修炼,完全来得及在这几年里面修炼到后天巅峰。到时候有这几瓶药物相助,至少有一半的机会能够踏入先天境界。
韩家在北地传了好几代,还是第一次有产生先天高手的机会!
而且,韩山今年才二十四岁,年轻有为。只要专心修炼,应该用不到四十岁就能达到后天巅峰。若是韩庭顺利突破之后还能剩下一些药,他或许也能成为先天高手!
一门两先天,在北地可以算是一等一的遮奢门第,只要不出意外,集合两位先天高手的力量,推也能再推出一个晚辈的先天来。
按照这么算,未来二百年里面,韩家都能够有先天高手坐镇,端的是家门稳固,长盛不衰!
韩庭随即回过神来,问:“这些灵药,你和潘龙是平分的?”
“对啊,我出主意,龙哥出力气,赚到东西平分,有什么问题吗?”
“……你那破主意值不到这些!”韩庭怒道,“出个主意就平分,天底下哪有这么好的事!潘龙跟你交情好,愿意把灵药让给你,那是人情!你别这么嬉皮笑脸的!”
韩风被老爹一吼,不由得缩了缩脑袋。心中顿时有些犹豫。
刚刚拿出的这四瓶药,严格来说,在那批“洗劫天手帮丹房”得到的东西里面,算是相对较差的。
仅仅这四瓶,就被老爹给训斥了,要是把剩下的也拿出来,会怎么样?
……该不会千里迢迢刚回家,就要被打一顿吧?
潘家上演的场面,和韩家却又不同。
“小龙,你这一趟,究竟遇到了什么?”任玥担心地问,“那韩风不是早就死了吗?为什么死而复生了?”
潘龙环顾周围,父亲潘雷、祖父潘寿,脸上都满是担忧之色。
死人复活这种事情,故事里面不稀罕,现实中却少之又少。偶尔出现一回,往往也是由于伤病的缘故陷入假死,被人妙手回春给救活了,并非真的起死回生。
但韩风可是真的死了,死了好几年了!
之前潘龙去接任玥出关的时候,父子俩谈过这件事,潘雷还因为儿子一脸忧郁,劝说了他一番。
当时,他甚至见到了韩风破烂得不成样子,被披风裹着的尸体。
结果几年之后,居然回来了一个活蹦乱跳的活韩风?起死回生也不能隔着这么久啊!而且那尸体都烂了,又怎么个起死回生法?
刚才得到“潘龙和韩风回来了”的消息时,他大吃一惊,急忙出门观看,却见潘龙挥挥手和韩风道别,让韩风赶着马车回家去了。
当时,他惊骇无比,全身汗毛都倒竖起来了。虽然他的修为早就到了寒暑不侵的地步,却感觉一股冷气从脚下升腾,直贯顶门,整个人就像是泡在冰水里面,冷得手脚都发麻。
要不是心里还存着几分理智,他差点就当场冲上去,揪住儿子问个清楚!
潘龙见一家人都很担心,笑着解释说:“我后来去云州游历,正好遇到天下第一妖神‘义乌’毕灵空大战云州诸神。也不知道怎么的,她就觉得我很顺眼,不仅教了我几年,还施展无上神通,用一个被抓住的妖神当祭品,复活了阿风。”
“拿一个长生妖神来换一个连先天都不是的凡人?”爷爷潘寿震惊地问,“这也太亏了吧!”
“起死回生哪有那么容易!”潘龙叹道,“没有长生之魂,又如何能够架起阴阳之桥,将死去多年的魂魄接回来?就算毕老师神通广大,祭品也是少不了的。”
作为母亲的任玥倒是对此没什么兴趣,她之所以第一个开口询问,主要是害怕儿子遇到麻烦。现在既然确定太平无事,那韩风为什么复活?花了多大的代价?就不在她考虑的范围了。
“你刚刚称呼妖神‘义乌’为老师?”她问,“你拜他为师了?”
“算是吧,虽然她坚决不受我的束脩,但也默认了我称呼她为老师,算是收下我这个学生了吧。”
潘家长辈们这才放下心来,相顾而笑。
毕灵空的威名,老江湖几乎没有不知道的。天下第一妖神“义乌”能够收潘龙做学生,这番奇遇,端的是让人艳羡不已。
孩子能够有这样的好运气,长辈们自然只会高兴。
然后,潘龙就将一份份药物拿了出来。
他将一切都推给毕灵空,这些灵药是毕灵空给的,韩风是毕灵空复活的……反正什么好事都是毕灵空做的。
至于文超和他的宝藏……这些事情,就算是自家父母,也说不得。
文超曾经叮嘱过他,一旦出了宝藏,就不要再提起此事。
“我毕竟是九州鼎的主人,九州大阵当年也是我布置的。当年最后怎么样,我也不清楚。从宝藏千年都没开启看来,我跟赵胜恐怕最后还是翻脸了,没准我都让他给杀了……反正他也死了,倒是没什么可埋怨的。但世事难料,没准你在外面提到这里的事情,提到我,就可能被九州大阵侦测到。”
当时,他是如此叮嘱的。
潘龙自然不敢把文超的叮嘱不放在心上,所以他已经打定了主意,将一切都推给毕灵空。
为此,他还专门点燃了一支毕灵空给他的信香,将能够说的事情报告给了老师。
毕灵空倒也没详细问,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学生能够遇到可以起死回生的机缘,她只会高兴。
在她看来,潘龙最大的心魔就是韩风之死。韩风能够活过来,这份心魔就算是解决了。日后对于潘龙修成长生,也大有帮助。
至于韩风为什么复活,那些灵药又是怎么回事……堂堂天下第一的妖神,大夏皇朝历史上悬赏金额最高的头号反贼,她需要在乎这些吗?
她只问了一句:“帝甲子复活了吗?”
“……我想没有。”
于是她就懒得再问了。
要是帝甲子复活,她倒是免不了再客串一回刺客,将那个生平大敌彻底葬送。既然不是帝甲子复活,这天底下就没什么是她在乎的。
但那些灵药却着实吓了潘家长辈们一跳。
潘龙手头的灵药有很多,其中一部分是以“趁火打劫所得”的名义分给韩风的,这批药自然也不差,但也不算多好——天手帮毕竟只是一个先天门派,门中连一位真人宗师都没有,他们丹房里面的东西相对于寻常武者自然是很高级的,但高级的程度,终究也该有个限度。
诸如天寿灵丹、洗髓丹、定颜丹、九转还魂丹这些,天手帮绝对不可能有!
倒不是潘龙小气,实在是……这些东西拿出来容易,解释起来难啊!
何况正所谓“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分这些给韩风,其实也未必是好事。
但对自己的父母家人,他就不用考虑解释的问题了。
反正有事都推给毕灵空,天下第一妖神,拿什么给学生都不奇怪。就算她老人家让学生用九转还魂丹当饭吃,也只能说奢侈,绝对不会有谁觉得她没这个身家。
虽然其实她多半真的没有,就潘龙跟她相处几年的观察看来,自家这位老师其实蛮穷的……
那几种灵药拿出来,潘家长辈们一开始惊喜,然后震惊,最后……渐渐也就麻木了。
惊喜太多,一个接着一个来,就好比鬼屋里面各种妖魔鬼怪排着队过来,一开始当然是害怕的,但中间要是没个缓气,就这么一个个络绎不绝,大多数游客都只会渐渐麻木,不会再觉得害怕。
等到潘龙将他准备留下的灵药都拿出来,一一交代完了,任玥拿起定颜丹,又询问了一下用法,就径自回屋服药去了。
“这天寿灵丹的确是好东西。”潘寿摸着微微有些发白的胡须,说,“不过,还是等明年春暖花开,咱们家开辟一片药田之后再说。”
“没错,按照妖神的嘱咐,这药必定药力极强。服下去之后,泡澡的水里面,应该都蕴含着强烈的药力。现在服用,并不方便。”潘雷的看法和父亲一样,而且相比那几种真正珍贵的灵药,他倒是更在意那些对于后天巅峰和寻常先天高手用处极大的灵药。
“这批药,你分了一半给韩风,对吧?”他拿起一瓶“定脉丹”,问道。
定脉丹是一种对初入先天的武者大有帮助的灵药,能够稳固经脉,避免因为引入体内的天地元气太多,而导致损伤经脉和丹田——这恰恰是初入先天时候,最常常遇到的一种内伤。
天地元气磅礴而猛烈,对于寻常人来说,实在是太过凶险。如果没有充分的准备,贸贸然将大量的天地元气引入身体,很容易就会伤到经脉和丹田。
有了定脉丹,便能避免这种情况。
这东西对于诸如任家这样有真人宗师坐镇的名门来说,并不是特别稀罕,之前任玥闭关的时候,父亲任安平就给她把一应药物都事先准备好了,让她带到闭关密室里面去,随时准备服用。
但对于潘家而言,它们就算是稀罕货色了。
有了这些药物,潘家的族人里面很快就能多出好几位先天高手。
潘龙点头,回答:“没错,一人一半。”
“这样也好,只是……”潘雷笑着说,“韩风回去的那一关,怕是不大好过。”
潘龙有些纳闷,不明所以。
“老韩那个人的脾气,我是知道的。稍稍占点便宜,他会笑得很开心。但便宜占太多,他反而会吃不香睡不稳。你把这批药分给了韩风一般,老韩估计会把那小子狠狠地训上一顿。”
“我编了一套故事,说这些是趁着‘天手帮大战’的时候,我们洗劫天手帮丹房得到的。大家一起得到的东西,一人一半,有什么问题吗?”
“一个连先天境界都没踏入的人,凭什么跟先天高手一人一半?”潘寿也说,“何况,按照你编的故事,你们洗劫了天手帮的丹房,自然是以你出力为主。没有你这个先天高手出手,怎么抢得到这批丹药?就算抢到了,也保不住啊。”
潘龙皱起眉头,他觉得父亲和爷爷说得有道理。
自己可能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了,编故事编得不大妥当。
“不过也无所谓了,就像你说的,自家兄弟嘛。就算是龙肝凤髓,既然有我一份,当然就有你的一份。”潘雷却又话风一转,笑着说,“你能这么做,我很高兴。”
“走了,别去想这些无聊的事情,都过去了。”他一把揽住儿子的肩膀,就像是老熊搂住小熊一般,“你出门几年,总算是荣归故里,咱们喝酒去,今天不醉不归!”
“对!今天要喝到泡在酒坛子里面睡觉!”潘寿兴高采烈地说。
他本是顿顿无酒不欢的人,自从儿子和媳妇回来,两人以健康为由,限制了他喝酒的量,他早就觉得无聊。能捞到这么一个敞开了喝的机会,这老酒鬼兴奋得像个小孩子一般。
祖孙三人勾肩搭背,笑声一路。
第一百一十二章、终究意难平
潘家祖孙三代开了六坛好酒,大醉了一场。
其中至少有一半酒是被潘寿给喝掉的,老头子喝得肚子都圆了,活像是身怀六甲的模样。
潘龙也喝了许多,喝得醉醺醺的。但蹒跚着回到自己房间,刚关上门,他的酒就醒了。
或者说,他从来就没醉过。
九转玄功连天罡地煞都能炼化,区区酒力又算得了什么?就算他刚才刻意压制,不让玄功运转,一坛差不多十斤的烈酒喝下去,也只是让他微微有些脸红身热而已。
等到回了房间,不再压制玄功,只是几秒钟的时间,他体内的酒力就被炼化殆尽,完全恢复了清醒。
“这样下去,等到我玄功大成,想要再喝醉的话,恐怕要喝毒酒才行……”他笑着摇摇头,躺到了床上。
自从十六岁那年出门闯荡江湖,一转眼六年多的时间就过去了。但躺在阔别许久的床上,他却依然能够感觉到那份发自心里的熟悉和安稳。
“果然还是家里好啊!”他忍不住嘟囔,“在家千般好,出门万事难。就连这小小的床铺,都是自家的最好!”
“可惜我没办法在家里久住,过一阵子就要出门了。”
虽然北地在九州之外,不被九州大阵笼罩,可天晓得九州大阵有没有判断山海经大致方向的能力。如果有的话,他长期待在北地,很容易就被大夏朝廷给判断出来。
文超认为九州大阵不应该有这方面的效果。作为九州大阵的建设者,以及九州鼎最初的主人,他的判断应该是正确的。可潘龙不敢拿自己的家人来打赌。
所以他早已决定,在家里小住几天,最多住到过年,就动身离开。
这次他准备一路向西,走出北地,走过小天山,然后绕上一个巨大的圈子,绕过益州和云州,从交州到荆州,再沿着通天江逆流而上,去屠龙宝藏见文超。
这一圈绕得极大,就算是九州大阵真的能够判断山海经的大致方向,也要被搞得晕头转向。
“可惜山海经能够储存的灵气终究还是有限,若是能够储存的灵气无限,我就找文超帮我设计一件能抽取灵气的宝物,去天山深处找一个大型灵脉,抽取海量的灵气,然后在山海经的世界里面苦修千年,修成长生,修成天下无敌,再出来闯荡江湖。”
“到时候大夏皇朝要是敢找我的麻烦,我就拳打南山脚踢北海,一巴掌把神都从天上拍到地上来,一手一个,把九州大阵的阵眼都给拔了……那多爽快!”
但他也知道,这只是白日梦。
要是山海经能够储存无限的灵气,当年赵胜为什么不干脆在山海经里面修炼到天荒地老,然后出关打爆各路不服?
虽然赵胜手上的山海经不像自己的这样,能够具现无数世界,但它至少也能创造出一个有灵气的、足够修炼的洞天福地来,完全满足闭关修炼的需求。
天底下哪有那么好的事啊!
感叹了一番,潘龙躺在熟悉的床上,渐渐睡去。
他睡了一两个时辰,突然睁开眼睛,露出了震惊之色,然后渐渐变为茫然,最后恍然大悟。
“吓死我了!原来是个梦!”
刚才,他做了一个噩梦,梦见一群穿着黄色龙袍的人正脚踩狂风,一路踏霜雪而至,奔着定丰镇走来。
他看不清楚这些人的脸,却能够清楚地感觉到,这些人就是大夏皇族的高手,是来剿灭一切和山海经有关的闲杂人等的。
他奋力跃起,想要决一死战,却从梦中醒来。
“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我天天担心被大夏皇朝找到,所以才做了这样的梦。”他自言自语,“梦中觉得一切都很正常,醒来之后再想想看,却发现它荒谬得可笑——若是大夏皇朝真的确定了我的位置,怎么可能派出一群人呼啦啦走过来?必定是一两位真人宗师,或者干脆是一两位仙佛、妖神带队,直接划破虚空,落在定丰镇里面。”
“而且……大夏皇朝的高手,又怎么会都穿着龙袍?”
“呵呵……简直是昏了头!”
他自言自语着,想要继续倒下就睡,却怎么也睡不着。
虽然理智告诉他,只是一个噩梦,就连武者的直觉也没有半分警兆,但他心里就是不踏实。
想了想,他拿出了一个纸风车。
风车一动不动。
他想了想,轻轻吹了一下。
微风吹过,风车轻轻转动了几下,缓缓停住。
“的确是没问题……”
这是文超送给他的最重要的宝物之一,它能够占卜凶吉,如果将要有危机降临,风车就会不停地无风自转。危机越大,转动得越快。
现在风车即便吹了气,也很快停下,可见的确是没有危险。
收好风车,潘龙再次躺下,可躺了一小会儿,又忍不住坐了起来。
他明明知道没问题,但心里依然不踏实。
家人对他来说太重要,他没办法踏实得起来。
当初韩风被杀的情景,又一次浮现在了他的眼前。
“还是出门走走吧。”
他自言自语,穿上衣服,走出了房间。
大雪依然在纷纷扬扬的落下,他踏着积雪缓缓走去,很快就走到了城门下。
纵身一跃,他已经站在了高耸的城楼上。值守的士兵看到他,笑着点点头,邀请他去旁边小屋里面烤火吃肉。
……当然,值班的时候是不能喝酒的。
潘龙笑着婉拒,站在城楼上眺望远方。
他站了好一段时间,心情才平复下来,转身回到家里。却见父母和祖父都已经起来,正在客厅等他。
“看来,你终究没办法在家里住下来。”母亲眼眶有点红,“才回来,一夜都没住满,你就心神不宁了……”
潘龙想要解释两句,却发现竟然无话可说,最后只能深深地叹了口气。
“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啊!”父亲叹了口气,“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帝甲子有句话说得好,欲戴王冠、必承其重。这些都是成长所必须的代价。”
“可为什么就不能安安稳稳过几天呢?”母亲有些恼火地问。
父亲也摇头叹息,无话可说。
“男子汉嘛,总是要出去闯荡的。一拳一脚打出一片天,才是英雄好汉!”祖父拍拍他的肩膀,“如果担心的话,就出发吧。什么时候你能够放得下心,再回来。我们几个还能再活好些年呢,等得起。”
潘龙一个个看过他们的面庞,不知道该说些什么,犹豫了很久,最后千言万语,化作一声叹息。
“我走了,你们多保重!”
说完,他转过身,纵身跃起,整个人就像一颗炮弹般冲天而起,飞到天上之后又轻飘飘没了重量,乘着呼啸的北风,一路向南飞去。
风雪凛冽,遮住了家人的担忧和祝福,却遮不住他心中的怨气。
“可恶!凭什么我就要像丧家犬一样落荒而逃?凭什么我好不容易回家一趟,却连一夜都睡不安稳?”
“身为穿越者,能够激发山海经的真正威能;身为潘家子孙,继承了山海经……这是我的错吗?”
但他知道,大夏皇朝绝对不会跟他讲什么道理。
这个能把雍州压榨得盗匪四起,能弄得益州百姓宁可依附于豪强也不相信朝廷,能折腾得云州乱象纷呈的朝廷,绝对不可能放过他。
大夏皇朝不是他穿越之前那个真正做到了“为人民服务”的地球联邦政府,他也别指望彼此能够和解,能够合作,能够双赢。
从他成为山海经继承人的那一天开始,他和大夏皇朝之间,就是注定的死敌!
除非他愿意躲到九州之外,而且天天奔波,一生不停,直到大夏皇朝灭亡才回来。否则他能够走的道路,其实就只有一条。
干翻了大夏皇朝,轰杀这个威胁,用拳头来保护自己和家人的安全!
“我……本就没有选择!”
风雪之中,他的双眼闪闪发光,犹如火焰熊熊燃烧一般。
“就算不为理想,不为野心,哪怕只为安全,只为能够睡个安稳觉,我也只有造反这一条路可以走!只有设法颠覆了大夏皇朝,只能这么干!”
“我曾经自嘲,自己怕是要当个逆贼了。”
“其实不用自嘲的,本就如此。”
“这个逆贼,我当定了!”
他深深地吐了口气,发出一声长啸,啸声震动四野,惊起无数潜伏在风雪之中的野兽和妖魔,四处逃窜。
乘着大风,潘龙一夜之间就走过了大沙漠,甚至于飞过了玉门城。
从玉门城上空飞过的时候,他曾经低头看去,却没感觉到厉武的气息——之前回家的路上,路过玉门城,也一样没见到厉武。
这位真人宗师,大概已经不在玉门城了。也许就像他自己说的那样,他已经动身去追查“怪异竹简”的下落。或许……他已经离开九州,去追捕带走了“怪异竹简”的“九山王”何平安。
可惜,他注定没办法找到真正的山海经。
潘龙猜测,或许何平安带走的,也是大夏皇朝仿制的伪山海经?
这些年来,大夏皇朝陆陆续续放出了不少仿制品,为的不就是吸引真正山海经主人的注意力,让他将真假山海经合为一体吗。
那么,九山王或许也是被大夏皇朝利用了,他闹得纷纷扬扬,或许只是为了被真正山海经的主人注意到?
这么一想,大夏皇朝可真是机关算尽!可惜,不管他们怎么算计,也想不到文超留下了后手,已经看破了他们的阴谋!
潘龙冷笑着,乘风疾驰。
等到天色大亮,他随便找了一个城镇落下,饱餐一顿,然后再次腾空而起。
如此这般,短短几日,他就来到了雍州南部。
这场风雪到此而止,失去了大风的帮助,他再也不能快速飞行,索性直奔附近的深山,循着感应,找了灵气充沛的地方,捡了个茅屋,住下修炼。
没多久,山海经的灵气蓄满,他进入其中,再次开启了那个变种的“明年方舟”的世界。
因为他带来的锻炼方法,那个世界和平了许多——又或者是搞风搞雨的邪恶帝国已经灭亡的原因,反正怎么都是好事。
虽然如此,但潘龙却还是看到了许多不平事。
感染者们的确已经能够通过锻炼控制自己的病情,甚至于慢慢将重症减弱、轻症痊愈。可穷人依旧是穷人,依旧要为生活奔波。
不仅如此,这个世界的人们依旧在使用灵能矿石作为能源。为了获得更多的灵能矿石,他们必须冒着被灵能感染的风险开采灵能矿脉。
这种事情,当然是让那些已经被感染的穷人去做,最为“安全”。
反正他们已经被感染了,也没办法再被感染一次。
至于长时间在缺乏防护的情况下接触灵能矿石,会不会导致感染程度加深……那些贫穷的感染者们,有得选择吗?
甚至于,坊间还流传着“某某黑矿山用药物让感染者症状加深,最后在矿脉里面爆发,以帮助形成新的矿区”之类的传言呢!
潘龙闻言,怒不可遏,寻踪查迹,捣毁了不止一个矿山。
但他却也知道,自己能做的,终究很有限。
用感染者制造新的矿区,这种事情可谓一本万利,只要那些矿主们还能赚钱,就免不了有人铤而走险,做这种伤天害理的事情。
别说他没有一只手镇压世界的神通,就算他真的能够拳打南山脚踢北海,难道就能阻止那些矿主们偷偷摸摸做这种事?
不可能的……
几次三番之后,他也不由得有些灰心,找了个地煞浓厚的地方,再次汲取地煞,开始了新一轮的淬体修炼。
修炼很艰难,九转玄功一轮淬炼之后,第二轮淬炼的强度自然要继续加强,痛苦的程度自然也会再次加强。
潘龙痛得死去活来,自我感觉可能是这世界上最惨的人了——想来就算是那些被灵能感染折磨的人们,也不见得比他更加痛苦。
但他终究还是忍了下来,顺利完成了这次的淬体。
然后,他就急急忙忙离开了这个世界,回到九州世界去修养。
这次,他炼化地煞加上修养精神,足足花了接近一年。
等到精神完全恢复,时间已经又到了夏天……
第一章、石点头、玉生灵,岁月有功
神兵关依旧威武雄壮,扼守着终南山的山口,仿佛千军万马也休想将其攻占一般。
潘龙穿过关隘,又一次踏入了天武郡。
当年他第一次来到这昔日古国的时候,曾经觉得群山之间有一股难言的压力,沉甸甸的让他很不舒服。那时候他怀疑有人要对付自己,又怀疑是和山海经有关的东西,为了避免麻烦,就急匆匆地离开了。
现在他已经知道,天雄皇朝跟山海经扯不上一分钱的关系。山海经乃是前辈穿越者赵胜的金手指外挂,文艺点形容,可以算是他的“伴生灵宝”。而赵胜穿越的时间是在战国末期,距离天雄皇朝覆灭,天雄山封山,都已经过了超过一千年。
所以当他再次感觉到群山之间有些压力的时候,便不慌不忙地拿出了纸风车。
纸风车缓缓转动,速度很慢很慢。
“看来没什么风险,去看看也好。”
他自言自语,循着压力传来的方向走去。
走不多久,便到了英侯祠堂。
这座简陋而奢华的祠堂,充分体现出了天雄皇朝时代强者们的审美观,用强横的法力将宝石强行锻造而成的一根根梁柱,无论式样还是颜色都毫无可取之处,五彩斑斓没个正型。但它的价值,却让它就算如此,也令人不敢有丝毫的小看。
这里随便一根柱子,就抵得上一座城池的建设成本,是货真价实的“价值连城”——若是能够把这些宝石都拆下来,还原成没有被炼化时候的模样,拿到战国时代去换几座城池,应该真没什么问题。
对天雄皇朝的强者们来说,美观与否一点也不重要,材料高档,就是最好的。
这就像某些被鄙视的土包子食客,不在乎美味,更不在乎营养,只求自己吃的东西足够稀罕足够珍贵,就能满足他们的奢侈追求。
文超公诗集里面就有一首,讽刺某人做梦发财,山珍海味都看不上了,要吃就吃珍稀保护动物。
这人若是穿越到天雄皇朝,必定跟那些强者们很有共同语言。
前提是,作为“珍稀动物”穿越者的他,要先考虑自己该怎么逃过被那些妖怪强者们送上餐桌的问题……
潘龙走在这间不大的祠堂里面,感觉到一股无形的压力从祠堂后面的小树林传来。
他朝着那边看看,皱起了眉头。
那片树林,乃是人家的陵园。
英侯祠堂是天雄皇朝末期,一位诸侯的家祠。这位诸侯的家族并未灭亡,在战国时代,他们和另外几个诸侯合作,割据一方,自号天武国。后来天武国灭亡,这个诸侯投降了新的统治者,再后来大夏皇朝建立,他们又投降了大夏皇朝。
如今,这位诸侯的后代依然是大夏皇朝册封的伯爵,名为英武伯。虽然除了这个爵位之外,并没有多少特别的好处,但起码也算是有个保底,比寻常家族要好得多。
英武伯自然不住在天武郡——帝甲子赵胜当年接受他们投降的时候,就把他们转封到别的地方去了,避免他们成为地头蛇。但人可以走,祖宗祠堂和家族陵园不能走。不仅不能走,历代子孙死后还要千里迢迢运到这里来下葬,讲究一个“狐死首丘、叶落归根”。
英武伯将祖宗牌位迁走,开放祠堂让人参观,为的是向大夏皇朝证明自己忠诚可靠,绝无二心。但再怎么忠诚可靠,他也不可能把陵园开放出来让人参观,天底下都没这样的道理!
人家祖宗牌位可都在陵园里面呢,你想去参观?拿人家祖宗看猴戏么?
信不信跳出来十个八个野生的先天高手,一群拳打脚踢,打得你跟二师兄似的!
潘龙看着英武伯陵园的方向,犹豫了一会儿,转身就走。
当天夜里,他潜行着悄悄来到了这里。
压力已经消失,那隐藏在暗处的人物,明显看不穿他的潜行。
潘龙点点头,小心翼翼地走入了陵园。
陵园的布置倒也简单,以树木作为屏障,然后先是老祖宗的一座陵墓,后面是几个重要子孙的陵墓,最后则是家族大墓。
那座大墓占地极为广阔,墓旁有一道侧门,打开侧门之后可以进去,里面一层一层的大厅,都是用来摆放棺材的。
这也是大型家族陵园共有的特色,那些对家族作出重大贡献的人,可以享受单独的墓穴,但普通的家族子弟,就只能有一口棺材,跟那些同样没作出什么成绩的长辈晚辈们并列,犹如排队一般整整齐齐。
潘家也有一个这样的陵园,但为了防止引人注目,潘家陵园只有那一座大墓,并没有为杰出人物单独准备墓葬。而潘家大墓里面,列祖列宗们也并非以尸骸的姿态躺在棺材里,而是烧成了灰,一个个骨灰盒、一块块牌位,牌位前面还有记载他们生平的石板。
当然,因为空间有限,石板上记载的生平都比较粗略。潘龙曾经在祭祀祖先、清理墓穴的时候一个个看过去,大多数人的生平除了出生、死亡、结婚、生儿育女之外,就只有诸如“某年月日、秋狩而得某妖兽”之类,短短的几句话。
这当然是因为他们本领有限,人生也短,可以记载的事情,本就不多。
其中,生平最长的是当初那位用山海经制造延寿灵药,跟长安商会合作,让潘家得以在北地站稳脚跟的祖先。他的生平记载有十几行,颇为详细。
放在史书里面,约莫也能占个半页纸了吧。
潘龙并没有贸贸然闯入大墓之中,大墓乃是家族陵园的重中之重,就连潘家都在大墓里面设下了断龙石,一旦有外人闯入,不懂得正确的开关墓门方法,断龙石就会纷纷落下,将整个大墓完全封死,然后墓穴里面的空气会在短时间内被点燃的鱼油蜡烛烧光,闯入者自然就被闷死在里面。
这英武伯家族的陵园,无论规模还是历史都远胜潘家,大墓里面还不知道有多少机关埋伏呢!
他小心地走在陵园里面,目光一处处缓缓扫过。
看起来没什么特别的,也就是寻常的树木、碑文、石雕之类。
比起自家的陵园,无非树木多一些,碑文多一些,还有一些公侯贵族才可以有的石雕。
那些石雕有的是牛马,有的是猪羊,有的是士兵和工匠,有的是仆人和婢女……这自然也是按照等级来的,天子陵墓前面的石雕就是文武百官和各种瑞兽,公侯陵墓前面就只能是这样的东西了。
潘龙一个个石雕看过去,目光突然停在其中一个石雕上。
那石雕是一头鹿,青色间杂着黑白,看起来栩栩如生。从颜色看,应该是玉石一类。它被打磨得极为光滑,上面的花纹都是玉石天然的纹路,若是拿到外面去售卖,倒也算是一件稀罕的珍宝。
但潘龙更加在意的,是它所蕴含的灵气。
那份灵气极为强烈,却完全内敛,如果不是潘龙修炼九转玄功,对气息极为敏感,甚至都感觉不出来。
拥有如此灵气的东西,当然不可能是一尊寻常的石雕。
“莫非是什么宝贝?”潘龙走到面前,仔细看了一会儿,忍不住自言自语。
他正想说“但就算是宝贝,又跟我有什么关系”之类的话,却见那石雕的鹿猛地睁开了眼睛。
“啊?!”
潘龙失声惊呼,差一点就吓得退出潜行。
但那石鹿反应却更大,它猛地一振身体,纵身跃起,一下子就跳出了至少两三丈。
“谁?谁在说话!”它张开嘴巴,用类似年青女人的声音问。
潘龙当然不会回答。
那石鹿又接连问了几次,始终得不到回答,便大叫着“有鬼啊!救命啊!”,飞一般地朝着远处跑去。
潘龙好奇地跟在后面,只见它跑了一会儿,跳到了一间房子的院子里面,大叫:“阿咲阿咲,有鬼啊!”
“朗朗青天,煌煌白日,哪来的什么鬼!”一个有些中性化的声音从屋子里面传出来,“好吧,现在似乎不是白日,而是晚上……晚上闹个鬼,似乎也没什么不合理的。”
说着,房门推开,一个白发的女人走了出来。
这女人相貌清秀,看起来却又有几分男子气概,既像是一个长得比较男性化的女人,又像是长得比较女性化的男人——如此相貌的人,潘龙这辈子没见过,前世倒是曾经见过,一位著名的反串明星就长得这样,扮成男人的时候是美男子,扮成女人的时候是漂亮姑娘。
那女人走到院子里面,先摸着石鹿的头,来回摩挲,安慰说:“不怕不怕,咱们是妖怪。妖魔鬼怪,咱们的排名比鬼还高呢。要怕,也是鬼怕咱们啊。”
这歪理偏偏就说服了石鹿,它很快平静下来,不再簌簌发抖,点着头说:“阿咲你说得对,我是妖怪,妖怪才不怕鬼呢!”
但它的勇气也就这么点了,随即可怜兮兮地问:“那……阿咲啊,鬼吃不吃妖怪啊?”
“鬼这种东西,乃是怨气所化,其中一些鬼怪会吞噬血肉魂魄,颇为凶恶。”那名叫“阿咲”的白发女子回答,“但无论是你还是我,都没有血肉可以给它们吞噬,它再怎么凶恶,是会吃石头呢?还是会吃旧竹片?”
“似乎……都不会的样子。”
“对啊。至于吞噬魂魄……我们两个究竟有没有魂魄,都要打个问号,它吃什么?”
这一番分析,让石鹿顿时安下心来,笑着说:“既然不吃我,那就不怕了。阿咲,我还没见过鬼呢,咱们回去看看怎么样?”
白发女子微微一笑,摇摇头,说:“不用那么麻烦。”
说着,她转头看向了潘龙的方向:“这位兄台,你能够隐身这么长时间,本事也真是厉害。但你好端端的,吓唬我们家小青干什么?”
潘龙吃了一惊,他还是第一次被人从潜行状态下看出来。
既然没识破,他就不再潜行,现出了踪迹。
“我一路走来,参观英侯祠堂的时候隐约感觉到有人在注视我,所以晚上夜闯陵园,寻找白天注视我的人。”他说,“这可不是我刻意吓唬人,而是这位小青白天不知为何注视了我,才将我引了过来。”
“我……我只是感觉到有和阿咲相似的气息而已……”石鹿小声说,“阿咲是我的好朋友,我感觉到有和她相似的气息,当然要格外注意一下。”
潘龙皱起眉头:“相似的气息?我和这位阿咲姑娘,哪里相似?”
石鹿小心翼翼地看着他,又转头看看旁边的阿咲,很笃定地说:“没错,你们有相似的气息。而且……你这个气息,我以前感觉到过。”
潘龙问:“以前感觉到过?什么时候?”
“不止一次了,最近的一次,应该是几年前吧。”石鹿说,“但每一次感觉到气息,那气息不久就离开了。找上门来的,你还是第一个。”
潘龙有些疑惑,又打量着那个“阿咲”——他感觉自己和对方没有半点相似之处,怎么会气息相似呢?
突然间,他心中一动,想起了刚才阿咲说的话。
她称呼石鹿“小青”为“石头”,称呼自己为“旧竹片”。
石头倒也罢了,旧竹片这个说法,让他忍不住想到了某个东西。
他抬起右手,将那个用仿制山海经改造而成的护腕露了出来:“你感觉到的相似气息,是来自于这里的吗?”
石鹿有些疑惑地看着护腕,点了两下头,又摇头。
“它的气息的确和阿咲相似,可是……我总感觉,似乎还有点别的东西……”它很不确定地说,那张脸上露出了非常人性化的表情。也不知道当初雕刻它的人究竟是多么巧夺天工,区区一张鹿脸,竟然能够有如此清晰和细腻的神情。
潘龙心中暗暗担忧,却没有表露出来,说:“当然不同,这东西原本是一张画卷,后来一位长辈帮我将它改造成了如此模样。既然被改造过了,气息自然就会有所变化。”
石鹿刚要说什么,阿咲却打断了它的话,她说:“来者是客,朋友远道而来,我们也不能这样站在外面说话。如果不嫌寒舍简陋的话,请进门一坐,如何?”
第二章、瞒天过海
面对阿咲的邀请,潘龙略一思考,便答应了下来。
见潘龙态度和善,似乎是不用打架了,石鹿“小青”松了口气,摇身一变,变成了一个黑发披肩的少女,若非头顶有一对青黑色的鹿角,看起来简直和常人无异。
潘龙忍不住多看了她的角两眼,小青自然注意到了他的目光,身体微微一缩,解释说:“我道行不足,暂时没办法完全变成人样……”
“世上的妖怪,大多会选择将诸如爪牙犄角之类炼制成法宝,为什么你没有这么做呢?”
“我……这个不是角啊。”
“啊?”
“我只是长得像鹿,其实是块石头啊。”
潘龙愣了一下,哑然失笑。
他发现自己却是先入为主了,虽然这家伙一直保持着鹿的模样,但毕竟只是石雕。石鹿是鹿吗?这个问题比较哲学。但至少从生物学的角度来说,石鹿并不是鹿,而是石头。
就像孙悟空看起来是个猴子,其实并不是真正的猴子,而是所谓天地奇种的灵明石猴,根本不属走兽之列。猴哥严格来说,其实也是石头成精,而不是猴子成精。
小小的插曲之后,三人进了屋子。
阿咲的屋子的确可以算是“寒舍”,明明是冬天,屋子里面却连个取暖的火炉都没有,更有一股淡淡的霉味在屋子里面弥漫。
三人入座之后,阿咲用法力烧了一壶茶,给大家都沏了一杯。
潘龙并没急着喝茶,反而是小青急匆匆地拿起茶杯,一饮而尽。明明杯中的水热气腾腾,一看就知道滚烫,她却一点也没感觉到,只是咂咂嘴,说:“这次的水里,灵气格外多了。阿咲你换配方了?”
“最近发现了一种新的灵草。”阿咲解释说。
“那可好,多不多?”
阿咲看着她有些急切的神色,笑了一声:“偶尔弄点茶喝一喝也就罢了,再多也不够给你吃。”
小青叹了口气,垂下了脑袋。
潘龙微微一笑,端起茶杯,小心地尝了一口。
苦得惊人!
他吓了一跳,诧异地问:“这茶……就是这么苦的?”
“苦?”阿咲疑惑地问,“茶本来不就是苦味的吗?”
“也不能苦到这个地步啊,这简直是药汤了。”
阿咲和小青对视了一眼,二人脸上都是疑惑之色,很显然,她们都不觉得“味道苦”算是什么问题。
看着她们那一脸无辜和纳闷的样子,潘龙突然意识到了一件事。
这两位,全都是没有血肉之躯的。
阿咲应该是仿制山海经变成的妖怪,本体是竹简;小青则是玉石鹿雕变成的妖怪,本体是石头。
无论竹简还是石雕,都是没有血肉的,自然也不会有五感。就算她们修炼有成,可以像人一样看和听,但既然没有饮食的需求,又怎么会刻意修炼出相关的感觉来呢?
不需要吃饭喝水,要味觉干什么?
不需要呼吸,要嗅觉干什么?
(难怪这屋里有一股淡淡的霉味,一开始我还以为这是临时的住所,现在看来,压根是她们自己闻不到罢了。)
他恍然大悟,问:“你们都没有修炼出味觉,对吧?”
二妖一.asxs.头。
“建议你们有条件话,还是把味觉修炼出来的好。”潘龙说,“各种感觉,对于生灵而言是必须的。虽然感觉带来了各种苦恼,可也带来了各种愉快。味觉是美味的根源,失去味觉,就失去了对美味的感受。人生的乐趣少了一大块,岂不可惜?”
二妖彼此看看,阿咲说:“我们努力吸收灵气,一点点洗练自身,往往数十年上百年,才能有一点成果。拿来制造自己的灵脉,尚且觉得不够,用以制造口舌,未免浪费了一点。”
潘龙这才明白,心中不由得叹了一声。
民间传说里面经常说,妖怪的修炼之路,比人类要困难很多。他之前和别的妖怪相处,并没觉得如此。尤其是毕灵空老师,从来没说过她自己修炼的时候遇到过什么麻烦,以至于他怀疑民间传说弄错了。
现在看来,民间传说大概是没有错,至少没有全错。
有那么一部分妖怪,它们的修炼之路的确是很艰难的。
他不再劝说,默默地又喝了一口。
茶汤极为苦涩,但苦涩之外,也能感觉到浓烈的灵气。想来阿咲制造这种茶,追求的只是灵气浓郁而已。
一杯茶很快喝完,阿咲才问:“这位道友,你那个护腕与我如此相似,不知你可晓得它的来历?”
潘龙点头,说:“就我所知,此物乃是大夏皇家所炼制的宝物,能够容纳一块空间在其中,或许还有别的用处——比方说我手上这一件,若是配合阵法,除了储物之外,还能制造一块和真实天地相似的环境,把敌人困在其中。”
当然,他不会动用这个能力的。
仿制山海经困人的能力并不强大,除非有人帮着牵制敌人,否则就算只是寻常的先天高手,小心观察、细细试探,用不了多久就能找到破绽,脱困而出。
想要困住敌人,找个专门的阵盘之类法宝才是正经。
阿咲微微点头,说:“我的本体是什么?自己也不清楚。谁炼制了我?我同样不清楚。我修炼成妖怪八百余年,一直住在天武郡,从未离开过。而我的本领,除了能够收容万物之外,就是点灵之能。这些年来,我点化过不少生灵,但只有小青将灵气彻底保存下来,真正成为活物。其它点化的生灵,都在灵气耗尽之后,又重新变回了原样。”
潘龙这才明白,原来这两个妖怪的关系乃是类似“母女”或者“师徒”那种。只是阿咲这个“师傅”自己也所知甚少,有些懵懵懂懂,能够教给小青的自然更少。
她们这两个妖怪,在妖怪里面,大概都属于比较贫瘠的了。
不过说来也怪,这两个妖怪本事如此差劲,怎么还能活得这么安逸?
他并没有询问这个问题,只是稍稍寒暄了一番,就告辞离去。
离开之前,他额外问了一下,就自己身上那一种另外的感觉,询问两个妖怪的看法。
“你可能也是什么东西修炼成精的吧。”相对小青的茫然,阿咲就多少有一些自己的看法,“按照你的说法,大夏皇朝已经存在千年。其中像我这样的宝物,被制造了不知道多少件。也许你就是其中一件修炼成精,然后又投胎为人,只是你经过转世投胎,忘记了前程往事。”
“嗯,没错!”小青连连点头,“所以你给我的感觉才跟阿咲有点像!”
潘龙笑了笑,没有解释。
他怎么也想不到,两个妖怪竟然把他当成了仿制山海经修炼成精之后的转世。
但他转念一想,却又觉得,这个身份似乎也不错。
仿制山海经在人间存货不少,既然有阿咲这个已经修炼成精的,再多一个也无妨。妖怪转世成为人,并不是特别稀罕的事情,再多一个同样也无妨。
如果他用这个身份来作为自己的掩饰,似乎倒也不差。
不仅如此,假设他使用这个身份的话,那么手上这件护腕,就可以解释成以自己本体炼制而成,正符合妖怪们一贯的做法。
毕灵空老师曾经说过,那些选择转世成人的妖怪,往往会在转世之前把后事都安排好,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对自己原身的安排。
如果他真是仿制山海经修炼成精之后再转世的话,把原身设法交到转世手上,也是应有之理。
这么想来,这个身份似乎妥当得很,一点问题都没有。
“……岂止是没有问题,而且能解决大问题啊!”当他来到屠龙宝藏,和文超谈到这个想法的时候,文超对此也大大赞赏,说,“你最苦恼的,不就是害怕被祸及家人吗?如果你变成了妖怪转世,那么家人跟你就没什么关系了。别人要找你的麻烦,也不会找你根本不会在乎的凡俗亲人——因为大多数这种转世之人,对于自己的凡俗亲人都只是出于道义照顾一下,很少会有真正在乎的。”
“没有了这个牵挂,你的行动就方便多了啊!”
潘龙连连点头,深以为然。
“不过……这样还是不够,你身上的山海经原本,和仿制山海经之间的差别,终究还是存在的。”文超想了想,说,“但这个差别已经不大,想要鱼目混珠,比我原本的构思要容易多了。”
他拿出一块阵盘,上面符文咒语密密麻麻,看起来让人眼花缭乱。
“这东西就是我上次说的,能够隔断山海经和九州大阵感应的宝贝。只是它制造起来比较麻烦,现在还只是个半成品。想要完全制作成功,原本还需要三五年的时间。”
“但现在,按照这个新的思路,我可以把它修改一下,让所有对于你身上山海经的感应,都转移到那个仿制山海经上。这样就算是主持九州大阵的人,也只会以为你是仿制山海经修炼成精……”
“嗯……中间还有一点点困难要解决,必须让你和那仿制山海经的气息融为一体,双方互相感应。犹如原身和转世的关系一般……这个不算难,我来想想……”
他坐在办公桌前,用手托着下巴,陷入了沉思。
潘龙也不着急,安心等待。
等了许久,文超终于有了灵感。
他拿来一些材料,经过炼制,最后变成了一杯鲜红如血的药水。
“你先把仿制山海经里面的东西都拿出来,然后把它泡进去。”他说。
潘龙依照他说的做了,只见护腕泡进去之后,立刻不停地冒出气泡,其中更有一些影影绰绰的花纹摇曳飘荡,看起来就像是一个个虚影似的。
过了片刻,护腕完全溶解在药水里面,这一杯药水也变成了清澈透明。
“喝掉它,然后按照正常的方法修炼,将其中蕴含的灵气炼化。”
潘龙看着那杯药水,稍稍犹豫了一下,还是将其喝了下去。
一股强大的灵气在他的身体里面澎湃起来,也不知道花了多长时间,他才将这股灵气完全炼化。只觉得神清气爽,整个人都精神了许多。修为更是增加了明显一截,之前没有完全消化的细微地煞,都已经彻底融合。
大概这次出去之后,就能再次炼化天罡了。
天罡地煞炼化,每一转的难度都会增加。这难度既体现在需要寻找更加强大的煞气和罡气,也体现在需要炼化更多的天罡地煞。
需要炼化的天罡地煞更强更多,非但淬体的时候更加辛苦,淬体之后炼化的水磨功夫也会更加的艰难。
第一次淬体,如果只用了几个月就完成彻底炼化,第二次可能就要一两年,第三次乃至以后,需要的时间会更多更多。
九转玄功这门功法尽管能够直指长生,但若是找不到足够的合适的天罡地煞,一路上拖延太多时间,或许没等修成长生,就要老死了。
现在回头看,或许这功法其实更加适合妖怪修炼。尤其是那些本体寿元极为悠长的妖怪,才能扛得住“找不到合适天罡地煞”的困难。
石敢当祖师之所以不收徒弟,可能也是考虑这个方面吧?
潘龙将那份灵气完全炼化之后,在文超的指导下,又开始修炼一种专门的法诀。
他花了好长时间,才将这门法诀练成。借助这门法诀,他将之前被吸收到身体里面的仿制山海经再次具现了出来,重新化为护腕,戴在了手上。
这护腕依然可以像之前那样容纳各种东西,而且只要他愿意,随时都可以将其收入体内,犹如剑仙秘法“人剑合一”一样,人和法宝浑然一体,不分彼此。
“有这样的效果,就跟法宝转世没什么区别了。”文超看他连着几次将护腕具现又融合,满意地笑了,“现在就算你走到九州鼎旁边,除非是文超没死,亲自控制九州鼎,否则谁也别想看出你其实还融合了真正的山海经,都只会以为你是仿制山海经转世。”
“很好!很好!这样一来,你最大的危险,也就迎刃而解了!”
他笑得非常开心,就像是自己得了什么天大的好处一般。
笑过之后,他便拜托潘龙帮自己一个忙。
——等潘龙修炼有成,请去神都查一查,当年文超和赵胜二人,最后究竟是什么结局?
第三章、寻宝的结果
这次拜访屠龙宝藏,潘龙也把上次寻宝的两个手尾给结清了。
第一件事,自然就是了解上次寻宝的最后结果。
当初他是提前离开的,而且由文超将他直接传送到数十里外,径直就奔着北方去了,没有再回到桥南镇。这趟归来,他一路上都没耽搁,也没怎么打听江湖消息。当初那场规模浩大的寻宝,最终是什么结果?他一无所知。
“宝藏外面发生了些什么,我不大清楚,但宝藏里面,无非就是后来正邪双方火并了一场。”文超说,“主要的原因大概有两个,一个是一柄飞剑,另一个是一份四象归真丹。前者威力很大,后者能够大大增加先天高手修成返璞归真的机会。为了争夺这两件宝物,正邪双方打得很厉害,死了很多人。”
“最后两件宝物归属情况呢?”潘龙问。
“那把飞剑被一个独行高手得去了,那人看起来应该是西南魔道铁骨一脉的弟子,他夺了宝物之后受伤逃走,我不清楚后面如何。四象归真丹则落在了大夏朝廷手上,他们当中隐藏着一个修炼无形鬼影的高手,已经修炼到了以身化影的境界。夺了灵丹之后,这人就化身在别人的影子里面,除了他们自己人之外,别人根本不知道。”
潘龙想了想,问:“那个独行高手,是不是身材又矮又瘦,看起来像个猴子一样?”
“没错,你认识他?”
“勉强可以算是认识,但谈不上交情。”
“没交情最好。”文超说,“我看这人被另外一个人算计得死死的,怕是免不了要倒霉。他要是没什么本事也就罢了,他本领不差,算计他的那人绝不会允许他活下来的。”
潘龙皱起眉头,大概明白了是怎么回事。
“算计他的那个人,是不是看起来温文尔雅,一副正人君子作派?”
“对。你也认识他?记得离那人远一些,那种伪君子是最危险的,谁也不知道他藏着多少后手,勾结了哪路牛鬼蛇神。”
潘龙点头,将这件事记在了心里。
缥缈公子姜北这个人,需要小心提防!当然,最好的办法是退避三舍,不要再跟这种人接触。
就算他再怎么能算计,自己不接触他,他也就算计不到自己。
实在不行的话……给他来个一刀两断好了!
“灵丹最后被大夏朝廷拿走了,那益州武林岂不是丢光了面子?”他问,“双方后来怎么样了?”
“没怎么样,他们又不知道。”文超说,“不过益州武林安排了一个真人宗师守在外面,结果怎么样,尚未可知。你出去之后,可以自己调查一下。”
“对了,我当初跟一个胖胖的、轻功很好的人一起进来的,你知道他的情况吗?”
“那人擅长狮吼功?”
“没错。”
“他还算好,受了点伤,无大碍。”文超说,“他得到的东西不差,一面小阴阳镜,一张换命符,还有一些不错的丹药。总的来说,他算是颇有收获。”
潘龙松了口气,忍不住笑了。
任风涛人不错,能够有所收获安全离开,的确是一个好消息。
了解这些事情之后,他又去了一趟库房,见到了之前约他见面的鸾鸟“吞火”。
或者说,见到了吞火的骸骨和魂魄。
曾经威风凛凛的鸾鸟,已经只剩下一副鲜红的枯骨。它活了差不多两千年,始终没能修成长生,最终寿元耗尽,老死在了屠龙宝藏里面。
文超并没损坏它的尸体,之所以只剩下一副骨头,是它临死的时候想要效仿凤凰,以香木点火自燃,借助火力完成生死转化,重新变成一颗蛋。
可惜鸾鸟毕竟不是凤凰,一场大火只是将它尸体中的灵性逼出来,让它魂魄坚固,骸骨化为上等灵材,想要重活一次,唯有去转世投胎。
潘龙跟吞火谈了一下,吞火本拟用自己的积蓄换取潘龙帮忙转世。但当它知道潘龙已经被文超选为继承者之后,顿时愁眉苦脸——成为了文超的继承者,就等于得到了整个屠龙宝藏。它的那点积蓄,跟这宝藏比起来,简直不值一提。
潘龙也并不在意它的积蓄,相比之下,他倒是更关心这只鸾鸟的人品。
“吞火生前算个好人,或者说……好鸟。”文超为它作证,“要说杀人放火,当然也做过。但助人为乐或者除暴安良的事情,它做得更多。如果把它一生的善恶按照份量抵消的话,最后剩下的必定是善,而且分量还不少。”
潘龙笑了:“既然如此,那我就帮它转世好了。”
于是文超将吞火的骸骨炼制成了一颗宝石,让它的魂魄回到宝石里面。又为它炼制了一张特别的符箓和阵盘。潘龙若是找到适合它转世的家庭,可以将阵盘埋在那家人住宅的地基里面,然后选择一个正午时分采撷太阳真火点燃符箓,就能护送它的魂魄去转世。
当然,这个过程中最重要的,还是潘龙身上的功德。
有这份功德守护,吞火才可能顺利转世,而不至于被生前的种种因果缠绕。
如果没有潘龙用功德为它守护,那它就算勉强转世,也会丧失所有的灵性,只会成为一个普通的孩童。顶天了就是日后修炼的时候资质稍稍好一点,却必定会被前世的因果缠身,各种悲喜恩怨接踵而来,一生跌宕起伏,最后多半不会有好结果。
潘龙愿意为它护法,他的功德就能化解这些因果。吞火转世之后,就算运气不好,忘记了前程往事,也能有个比较平安的人生。除非它将来自己作死惹祸,否则安安稳稳修行,一路走去,不会遇到什么大的麻烦。
潘龙将这些事情详详细细地问了清楚,乃至于专门记了下来。
这可不是小事,关系到吞火将来一辈子,小心一些最好。
诸事了结之后,他便离开了屠龙宝藏。重新化妆成“刀客阿飞”的模样,拜访了桥南镇巨鲸帮的分舵。
任风涛已经不在这里,自从去年寻宝那件事之后,这胖子得到了巨鲸帮高层的赏识,已经被提拔到了巨鲸帮总部,现在正在专心修炼。若是能够修炼有成,甚至可能会被巨鲸帮帮主,真人宗师“鲸王”王京收为入室弟子。
现在桥南镇分舵的舵主,是之前的副舵主余则成。
一年不见,这位余舵主瘦了一些,神情也有些疲惫,看得出来,过去的这一年,他过得并不好。
“我当初离开宝藏的时候,玉佩发光,将我送到了百里之外。然后我就去深山之中修行,最近修炼有成,才重新出关。”潘龙问,“当初寻宝的结果怎么样?任舵主情况如何?”
“任胖子运气不差,收获不少。”余舵主说,“至于别人……益州黑白两道大战了一场,然后许多恩怨就这么延续了下来,连着几个月里面,不是这里动手就是那里厮杀。包括寻宝在内,过去的一年里面,益州武林的先天高手,折损了超过一半。”
潘龙吃了一惊,失声问:“这么多?”
益州乃是天下九州之一,这里豪强林立,武林派系很多,先天高手数以百计,称得上是九州武林最为昌盛的地方之一。一年里面死了一半还多的先天高手,那岂不是震动整个九州了?
“这还只算了益州本土的高手,若是加上那些外来的先天高手……光是我知道的数目,大概就死了六百多人。”
潘龙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短短一年,死了六百多位先天高手,这简直是屠宰场啊!
九州虽大,先天高手的数量其实也不算特别多。对于大多数的家族和门派来说,一位先天高手,可以称得上是家族的顶梁柱。很多在地方上颇有势力的家族,背后的靠山,其实也不过就是一位先天高手而已。
一口气死了六百多位先天高手,那就是数百个家族和小门派没了靠山。由此引发的争斗和厮杀,寻仇、抢地盘……各种纷争,也不知道会死多少人!
比方说潘家,上千年这么多代传承下来,可一直到祖父潘寿那一辈,才有先天高手。若是当初祖父没来得及将父亲培养起来,就横死在外面,潘家还不知道会衰落成什么样子呢!
当然,历代潘家家主都是很小心的人,他们的座右铭就是稳字当头,毕竟身怀至宝,没必要学别人去拼命。
……这是题外话。
潘龙皱了好一会儿眉头,才问:“宝藏之中,有哪些值得注意的东西吗?”
余则成摇头:“每一个得到至宝的人,都不会泄露消息。我们能得到的,只有一些真真假假的故事。比方说江湖传言,有一柄雷光闪烁的飞剑,威力无穷。最后落在了一个魔门高手的手中……但始终只是传言,究竟怎么样,谁也不确定。”
潘龙点点头,说:“可我当时离开宝藏的时候,曾听人说,有一枚四象归真丹。”
“四象归真丹?是什么灵药?”
“不清楚,我当时只是觉得说起它的人十分紧张,好像害怕别人抢夺的样子。几个人‘卑职’、‘本官’的,一副要用生命保护它的架势。”
余则成皱起眉头:“区区一粒灵丹,就算能够延寿百年,也不至于让人紧张成这样吧。尤其按照你的说法,这几个人应该是大夏朝廷的人,大夏朝廷富有九州,什么宝贝没见过?怎么也不该为了区区一颗灵丹这么紧张才对。”
他想了想,突然变了脸色:“不对!当初从宝藏里面出来之后,大夏朝廷方面少了好几个人……难道说,他们就是为了保护那颗灵丹而送了性命?”
他的脸色越来越凝重,向潘龙严肃地问:“阿飞兄弟,你可记得当初那些人说的详情?”
潘龙摇头:“只是偶然听说罢了。”
余则成眉头紧锁,沉默许久,最后客客气气地送潘龙出门。
等潘龙走后,他将分舵里面几个首脑召集起来,说了这件事。
“大家觉得此事是真是假?”说完了,他沉声问。
“我觉得应该是真的。”贺吉祥说,“我跟这位刀客阿飞相处了一段时间,感觉他不是个信口开河的人。”
“没错,关键大夏朝廷方面,事后的做法的确比较可疑。”
“当初参加寻宝的那批人,事后都得到了提拔。”另一人说,“其中有人甚至是越级提拔。之前我们不就怀疑,他是不是得到了什么宝物吗。”
“四象归真丹……这究竟是什么丹药?”
“还是上报总舵吧。”
数日之后,巨鲸帮帮主王京看着一封秘报,脸色阴沉。
“好一个大夏朝廷,竟然连我也被骗过了!”他重重地将手上的那封信拍在桌子上,坚固的红木桌子一声闷响,碎成了无数的粉末。
“帮主为何生气?”一个长老疑惑地问。
王京叹了口气,手一招,秘报飞起来,落在了这长老的手上。
“原来大夏朝廷竟然在宝藏里面得了一颗四象归真丹。此丹乃是昔年帝甲子所创,能够帮助先天巅峰的高手凝练真气,在返璞归真的道路上走出极为重要的一步,可谓一粒灵丹便能造就一位真人。”
王京摇头说:“早知道那些人得了这么一粒灵丹,我就算是跟大夏朝廷翻脸,也要把他们全留下,必定要抢走灵丹!有这一粒四象归真丹,等我老朽之后,传功加上灵丹,就有九成把握能够培养出新一代的真人宗师,足以保护我们巨鲸帮再繁荣二百年!”
长老叹了口气:“可惜事情已经过去了,现在亡羊补牢也来不及了。”
王京思考了片刻,却露出了阴森的笑容。
“亡羊补牢……也未必来不及。”
他冷冷地说:“传令,让本门密探私下传出消息,就说大夏朝廷的高手们,当初在宝藏里面得到了一瓶四象归真丹,但灵丹上交的路上却出了意外,不知道被谁给截留了。”
长老愣了一下,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
“我们得不到灵丹,至少不能让大夏朝廷就这么轻松过去了!”王京冷冷地说,“最起码,也要他们出一场血!”
第四章、鱼目混珠
巨鲸帮的反应,潘龙是后来才知道的。
他拜访过桥南分舵之后,就离开了桥南镇。然后他换回了潘龙的身份,沿着通天江一路向东。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他计划花上一些时间,将九州走遍,实实在在看看九州各地的情况,再考虑该怎么造大夏皇朝的反。
造反是杀头的勾当,没准备不行,准备不充分也不行。世界上虽然有朱元璋这种穷得无路可走只能造反,最后还造反成功当上皇帝的,但那是无数个失败者里面筛选出来的好运儿,根本不能作为参考。
值得参考的,还是诸如李世民这类事先就准备充分,一旦动手,虽然有所阻碍,但总的来说并不需要老天爷保佑,连着扔出几个六六六的例子。
当然,准备充分也不见得就肯定能成功。秦末大起义,项羽是准备最充分的,结果输给了只准备一两年的刘邦——但他至少比毫无准备仓促动手的陈胜吴广又走得远多了。
可见,准备充分还是很有用的,多多益善。
潘龙不知道自己能够有多少时间来准备,但他不介意为了造反这件事,准备个二三十年甚至更久。
反正他能活很久,只要不被人杀了,二三百年估计不成问题。
花个几十年,走遍天下,见识那些忠心维护大夏皇朝的人,和那些跟自己一样想要兴风作浪的人,日后动手的时候,谁是敌人?谁是朋友?谁可以依靠?谁必须提防?自然就心里有数了。
山海经固然好,可只凭山海经,也未必能够成事的。
赵胜当年能成功,是他和文超两个人,加上山海经和九州鼎,再加上各种别的天时地利。即便如此,他也死了一回,若非文超这个队友给力,为他起死回生,直接就壮志未酬了。
潘龙并不觉得自己比赵胜更强,他也没有一个博学的文超带着九州鼎来帮自己,所以他需要更加谨慎才行。
就像这次的事情,他可以暗暗地给大夏朝廷上点眼药,破坏一些大夏朝廷的权威。
一次不多,十次、百次呢?
像他这样做的,普天下之绝对不会只有他一个人。一人之力有限,千人、万人呢?
至少潘龙觉得,这次的事情,想要趁机给大夏朝廷捣乱的,绝对不会只有自己。
他的判断并没有错。
巨鲸帮最终作出的选择,正符合他的意愿。
作为益州最大的帮派之一,巨鲸帮的能量无疑是巨大的。
当这个帮派通过秘密渠道散布消息的时候,效果自然也是巨大的。
仅仅七八天之后,“大夏朝廷去年寻宝的时候得到了一瓶四象归真丹,结果只上交了一颗,剩下的都被人给截留了”的传闻,就已经传得到处都是。
在酒馆里面听到这个传闻,潘龙微微一笑,泰然自若。
他之所以要把消息告诉巨鲸帮,为的就是这样的结果。
以个人之力对抗一个皇朝,当然是能够搞一点事,就要搞上一点。
益州武林和朝廷的关系并不好,能够给朝廷添点麻烦,他们肯定也很乐意。
只是他没料到巨鲸帮会用这种方式来应对——他本以为巨鲸帮会派出高手,袭击益州州府锦官城的藏宝库,试着夺取这颗灵丹。
不过,这样也不差。
这样的谣言传出来,大夏朝廷就算是出面辟谣,也丢了面子。若是他们不辟谣,默认了这个谣言,那天晓得会掀起多大的风浪。
一颗四象归真丹和一瓶四象归真丹,性质可完全不同!
四象归真丹炼制艰难,存世的那些,大多是文超生前炼制的。自从文超本人离开屠龙宝藏之后,那位本领不凡的“高仿·文超”也曾经试着炼制,千年岁月,不知道糟蹋了多少材料,也只炼成了三四颗。
这种灵丹最大的难点,就是既要以强大的药力促使服药者浑身真气凝练一体,又不能削弱他对外界元气的感应,两种截然相反的效果同时实现,宛若走钢丝一般。
“文超”介绍这种灵丹的时候,就曾经感叹说:“也不知道我生前究竟是怎么想的,竟然能够弄出这种奇妙的药物来。而且,其中的一些巧妙,可能是纯粹的身体记忆。虽然我继承了前身的几乎所有记忆,但在实际操作的时候,始终就是火候上差了那么一点点。”
他曾经将文超留下的和自己炼制的两种灵丹给潘龙看过,仅仅品相上就相差甚远。
文超留下的灵丹浑然一色,只是药力自然溢出,在周围形成一圈云气,云气里面有龙凤龟麟的虚影。而他炼制的,一颗丹药直接分成四种颜色,药力溢出的云气之中,乃是青龙白虎朱雀玄武的虚像。
至于这两种丹药的药效究竟有什么差距……这东西太过珍贵,暂时还没做实验。
文超曾经叮嘱过,若是潘龙将来不打算再继续走九转玄功的道路,想要回到正常武道,那一定要记得来一趟屠龙宝藏,他这里有一整套合用的灵丹,可以帮助他直入归真境界,成为真人宗师。
只可惜归真境界再往上,无论是天人合一也好,还是进一步的与道合真成就仙佛也罢,都非药力所能帮助——至少不是这些后天炼制的药物所能够帮助的。
若是屠龙宝藏里面真的有能够直奔长生的灵丹,潘龙早就换路子了。
一粒金丹吞入腹,从此我命不由天,那是何等安逸啊!
潘龙又等了几天,得到了第二个消息。
当初大夏朝廷派到屠龙宝藏里面寻宝的那批人,有人暴毙家中;有人突然失踪;还有人当街自杀……短短数日间,竟然全都出了事。
当时他跟听到消息的酒客们一样诧异——他本以为大夏朝廷应该会力保这些人,以标榜自己的正面形象,怎么会跟他的猜测截然相反呢?
无论那消息是真是假,他们起码也算是献宝有功吧!
听到众人的询问,说出这个消息的酒客微微一笑,压低了声音,神秘兮兮地说:“不管灵丹究竟是一颗还是一瓶,他们当初只交了一颗却是事实。你说,如果你是他们的上司,你是朝廷要员,你会怎么想?”
一个酒客低声说:“我会觉得,也许是他们联合起来,昧下了别的灵丹?”
之前那个酒客点点头:“做下属的,最怕什么?最怕就是上司猜忌自己啊!一旦上司猜忌你了,那你到处都是问题,还想要落得好吗?”
酒客们纷纷摇头叹气。
但也有酒客说:“依我看,这事情怕是未必编造。若是编造出来的,为什么这些人突然就一起出事了?这群人里面,至少有一两个是朝廷要员们的心腹吧。就算朝廷要员们要追查,也不会先对自己的心腹下手啊。”
酒客们琢磨着,议论纷纷。
有人觉得“一瓶灵丹”的事情是真的,也有人觉得是假的,各持一词,后来说着说着,竟然就争吵了起来。
在他们争吵的时候,潘龙已经离开了酒馆。
想想那些将灵丹带出去的朝廷高手们,他不禁有些唏嘘。
事情是假的,可猜忌是真的。
一旦有了猜忌,假消息也成了真证据,反而是出生入死的真功劳变成了假惺惺。
“朝廷如此作派,国家又怎么会不糟糕!”他叹道,“无论人家自己有没有昧下灵丹,上交灵丹的功劳始终是不会变的。就算人家昧下了灵丹,那也是人家应得的,关那些朝廷高官们什么事!”
“说到底,无非这些高官们觉得,天底下的好东西都该是他们的。哪怕他们用不完,放在仓库里面,也不许别人占了一星半点。否则,就是大逆不道,就是十恶不赦。”
“如此朝廷,就算没有我、毕灵空老师、巨鲸帮……没有我们这些想要它灭亡的人,光凭自己的所作所为,它也是要灭亡的!”
第五章、我是强盗?
一个消息,弄死了去年为大夏朝廷出生入死寻宝的忠勇之士,大大损伤了大夏朝廷的权威,但潘龙并不高兴。
相反,他有一些惆怅。
这事情的结果,并不符合他的心意。
“没办法啊!想要万事如意,怎么可能呢!结果于我有利,就很不错了……”
他感叹着,来到了镇子外面的渡口。
此刻他所在的镇子叫龙歇渡,地点在通天江天怒峡以下约莫百里的地方。
通天江的江水从天怒峡奔流而来,随着江流变得开阔,水势不断舒缓。加上此地地势不错,便建成了一座规模很大的渡口。
正常来说,沿着通天江航行的民船,就是从这里起始,顺流而下,一路穿过州郡,最后在扬州龙尾滩入海,进入东海之中。
潘龙此行的计划,就是乘船向东,前往扬州。
扬州是天下九州里面最为繁华之处,就算当年战国时代,也不曾怎么经历战火。潘龙这几年大多在边远穷困的地方生活,甚至于在荒山野岭之中犹如野人一般风餐露宿,也该是时候好好见识见识人间繁华了。
雍州差不多是九州最贫穷的地方,他见识过了。
益州差不多是大夏皇朝统治最薄弱的地方,他见识过了。
现在,该去见识见识大夏皇朝最繁荣的地方了。
对照各处的情况,才能判断目前大夏皇朝究竟处于什么状态,也才能寻找这个庞然大物真正的致命要害。
……如果它真有的话。
按照计划,潘龙将会乘船抵达扬州,好好看看扬州的花花世界,再寻找一处高山,吸纳罡气修炼,修炼的过程中,还要时不时回到红尘里面,走走看看。
如此一张一弛,才能走的更远。
他已经在龙歇渡等了约莫半个月,但渡船还没出发。
沿着通天江东下,一直开到扬州,一路行程过万。暗礁、水匪、妖魔……寻常航船根本吃不消,寻常的船夫也扛不住这些危险。只有由高手带队的精锐水手们,驾驶着那些特别加固的大船,才能够做得到。
这样的航班当然不会随时都有,按照规矩,大概是每个月一艘,一年十艘。
春秋两次汛期的时候,大船是不发船的。
通天江的江水流速很快,尤其是汛期的时候,江水澎湃呼啸,犹如猛虎下山一般。历代诗人多曾作诗感叹,乃有“千里江陵一日还”和“朔登舟、望入海,驾雾腾云”的典故。
那种情况下,不要命的、赶时间的,可以乘着小船去挑战一下,但大船是绝对不会出航的。
要在汛期乘坐大船也可以,再沿江而下二百余里,等到了“还珠渡”的地方,一年四季,随时都有大船停泊。
那也是通天江上的一个著名景点,有好几个传颂千古的典故。若是韩风也和潘龙同行,届时必定要下船上岸,看一看历代诗人留下的墨宝,好好地感叹一番。
但潘龙自己可没这些闲情雅致,他最多也就是把各地美食带一些回去,比方说韩风当初念念不忘的扬州生切薄鱼片,到时候买上一些,封在法宝之中,带回去给他尝个鲜、开个眼界。
又等了几日,大船终于来了。
这船上的舱位有三等,第一等的舱位有两间,它地方开阔、视野极好,足以住下十几个人。船舱里面还有阵法运转,不仅毫无颠簸,更冬暖夏凉。加上随时等候吩咐的仆人和侍女,当真是宾至如归,出门丝毫不亚于家里的享受。
如此舱位,自然是达官贵人专用,若是没有足够高的身份,就算有钱也订不到。哪怕是空着不住人,也不会让阿猫阿狗住进去。
第二等、第三等就简单多了,只要花钱就行。
当然,待遇也有天壤之别。
潘龙花了不少钱,订了一个中等舱。房间约莫和寻常客栈差不多,床铺整齐、桌椅齐全。
这里有一张蛮大的床,上面还有一个能够折叠的小床。两张床都用上,可以睡得下三个人,挤一挤的话,四个人或许也没问题。吃饭的时候,正好可以四人一桌。
房间里面还有一个小厕所,每天早上都会有仆人更换马桶。只是洗澡要去公用的浴室,时间也是预先排好了的,稍稍有点不够方便。
坐在桌子旁边,打开窗户,高度正好在甲板上,可以浏览两岸风景,十分舒畅。
下等舱就很差了,空间狭小、八人一间、有桌无椅,厕所自然也是没有的。当初潘龙订房的时候,曾经询问过下等舱的情况。售票的掌柜看了看他的身材,摇摇头,说:“以客官的个头,下等舱的床铺,您得蜷着身子才能睡得下去。”
这彻底打消了潘龙省钱或者体验生活的念头,于是他乖乖掏出一大笔钱,订了中等舱。
但算算价钱,他若是一路跋山涉水,靠两条腿走到扬州,这一路上的车马吃住,也不是个小数目,未必就比中等舱便宜到哪里去。
登船之日,潘龙提着一个小小的包袱上了船,按照票据开门进去之后,只见窗明几净,船舱里面收拾得十分整洁。
他满意地点点头,放下行李,回到了甲板上,坐在船头看热闹。
不多时,一个头等舱的旅客来了。这位大户人家的旅客约二十五六,带着两位女眷和一个孩子,仆人倒是有七八个。最让人惊讶的是他的行李极多,一个个箱子搬上船来,络绎不绝。看得潘龙都不由瞪大了眼睛。
出个门而已,需要这么多的行李吗?
而且,其中有几个箱子颇为沉重,莫非是金银财宝?
带这么多的金银财宝出门,这是要干什么啊?
大夏皇朝有不少钱庄票号,将钱财存为银票,随身携带起来不是方便得多吗?
虽然银票兑付的时候要交一笔多寡不等的手续费,起码也比带着万贯家财长途跋涉来得方便和安全啊!
他正在这边纳闷,一个高高壮壮的汉子凑过来,稍稍有些不客气地说:“朋友,我们这船上可不兴做没本钱的买卖啊!”
潘龙愣了一下,反问:“为什么你会这么觉得?”
“若非绿林中人,谁会一个个估算别人箱子的份量?”
潘龙有些尴尬,解释说:“我只是没见过有人出门还带这么多行李而已……”
大汉显然根本不信他,皱眉说道:“来者是客,你既然买了船票,那就是我们大江连的客人。无论你之前做什么生意,只要在这船上规规矩矩,那别的就都跟我们没关系。但我要提醒你一下,我们大江连做这通天江客运生意近百年,虽然也曾经有过船只被人袭击,乃至于被杀人越货的事情,却从来没有让一个凶手逃之夭夭过!”
“就在这船上,随时都有六位先天高手坐镇。必要的时候,我们甚至可以请动这一路上几位真人宗师出手。袭击我们的船,得不偿失的。”
他说着转身离开,没有跟潘龙争执是不是强盗的问题。
潘龙摇摇头,叹了口气。
他真没想到,自己居然被别人当成了强盗。
第六章、船长老孙
潘龙真没想到,只是因为好奇而多看了一会儿,就被警惕的船员当成了绿林好汉。
仔细琢磨了一下自己的情况,他却又忍不住笑了。
孤身一人、没什么行李、出手豪爽、早早登船、坐在船头看着别人运行李上来,还一边看一边点头。
“啧啧……如果我是船上的保镖,看到有人这样,我恐怕也要当他是踩盘子的绿林人了……”
他苦笑一声,想了想,专门去拜访了船长。
船长姓孙,名字不清楚,大家都叫他“老孙”,乍听上去有点像是猴哥。
但这位老孙可比猴哥魁梧多了,他身高超过八尺,胸膛厚实、肩膀宽阔、胳膊比寻常人的大腿还粗。此刻乃是夏天,他穿着单薄,可以看到肌肉极为粗壮,看起来就像是前世那些专门锻炼肌肉的健身好汉。
加上他一脸黝黑、络腮胡子,声音又像是洪钟一般响亮。活脱脱是从三国演义里面走出来的张三爷,便是在北地,也是一条难得的壮汉。
潘龙看到他的时候,他正双手抱在胸前,站在船尾向远处眺望。周围的天地元气宛如波浪一般起伏,恰恰和江水的节奏一样,波浪每激荡一下,天地元气就浓缩一些,似乎要借助波涛之力,将天地元气完全压缩,收入身体之中。
潘龙停下脚步,没有贸贸然过去打扰。
老孙显然正在修炼,这个时候过去,是要惹麻烦的。
过了好一会儿,老孙周围的天地元气猛地散开,节奏也乱成一团。他叹了口气,睁开眼睛,无奈地摇头。
“不行,还差得远啊!四异之后,要怎么才能收敛全部的气息,达到返璞归真呢?”
“唉!要是那四象归真丹能落到我的手上,那该多好!”
潘龙见他已经结束了修炼,便走了过去。
“我刚才在船头看热闹,有人误以为我是江湖大盗。”他边走边说,“其实我不是,我只是真的看热闹而已。”
老孙看了看他,眼中犹如火光般闪动了一下。
“我们行船跑马的,不问客人来历。”这壮汉用跟他相貌很搭衬的粗声粗气说,“只要客人在船上不惹事,那就是我们的客人。”
潘龙皱了皱眉,感觉似乎越描越黑了。
他本以为是自己相貌惹的祸——随着年龄渐长,他的相貌也渐渐变得粗豪,越来越像是一个传统的北地人。若是像大多数北地男子一样蓄起胡须来,相貌上当真会有几分匪气。
一个长得有那么一点点匪气的人,盯着别人运上船的一箱箱行李看,的确是有些绿林好汉踩盘子的意思。
但看老孙的态度,似乎却又不是那么回事。
这位船长很明显地摆出了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意思,而且提防的态度简直一目了然,就差没有在脸上直接写出“我怀疑你”四个字了。
潘龙有些纳闷——自己都专门过来说明了,难道还令人怀疑?
绿林强盗们除了贪财好色之外,就是重视名声。绝大多数绿林人都追求“豪爽”、“强悍”之类的名声。想要打劫的话,就算不事先发个通知,也绝对不会假惺惺说一句“我不是强盗”这样的话。
毕竟,绿林人的平均寿命不长。短短的人生里面,追求的是肆意快活。就算今天快活了明天死,也没什么好叹气的。
为了做一笔买卖,委屈自己演这种说出去会被人小看的角色,绿林人是不愿意的。
这不是他们的风格。
连潘龙都知道的事情,老孙这个不知道在通天江上跑了多少年的老船长自然也知道,那么他现在的反应,未免就有一点奇怪。
他注视着这位老船长的眼睛,想要在对方眼睛里面看出一些端倪来,但凝视了好一会儿,除了警惕之外,什么别的东西都没看出来。
最后,他叹了口气,转身就走。
“算了,反正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我是不是强盗,将来自然会证明。”
他才走了两步,突然想起什么,停下来说道:“可有一点我事先要说明,如果这船上真出了什么事,别来找我的麻烦。我不喜欢麻烦,所以有人来找我麻烦的时候,我都会尽快把麻烦解决——或者把找我麻烦的人解决。”
老孙冷冷地说:“我们当然不会无缘无故怀疑自己的客人。”
“无缘无故?”潘龙同样冷笑一声,“别想往我头上栽赃。我只会比你们真正的敌人更麻烦!”
说完,他转身就走,都懒得听这船长再说什么。
反正叮嘱也叮嘱过了,要是这些人真的出了事就来找他麻烦,别怪他事先没提醒!
他最后的话颇有一些威胁的意思,守在旁边的两个壮汉水手听他说得无礼,顿时大怒,一左一右朝着他挤过来,想要拦住他的去路。
潘龙眼皮都懒得抬一下,直接迎着他们走过去,一下子就把这两个横练功夫不差,估计能够肉身扛住刀剑的壮汉撞开,轻轻松松地走了过去。
他是走过去了,那两个壮汉却站立不稳,朝着两边各退了一步。这一步退出去,就再也保持不住身体的平衡,犹如陀螺一般旋转起来。
他们当然试着重新站稳,可每当他们想要发力定住双脚的时候,就感觉腰腿之间一股旋转的力量油然而生,怎么也停不住,反而越转越快。
眼看着两人转得头晕眼花,已经站立不稳,快要摔倒在甲板上,船长老孙摇摇头,身影一闪,已经走到他们的身边。他双手一伸,手臂似乎顷刻间变长了许多,正搭住两个人的肩膀,将他们身上那股不停旋转的暗劲抵消,这才让他们重新站稳下来。
即便如此,两个壮汉也已经被转得七荤八素,晕头转向。
“真是好本事!”一个目睹这一幕的护卫高手忍不住说,“要是一下把两个人撞到水里,那算不了什么。把人撞伤,更是等而下之。但一下撞去,两个人滴溜溜地转,却毫发未伤,这用力的巧妙程度,便是在先天高手里面,也极为难得了!”
孙船长点点头,看着潘龙远去的方向,摸了摸钢针一般的胡须。
“看样子,他还真不像是来做踩盘子做买卖的。”他露出了笑容,“而且,这人看起来挺好相处的嘛。”
“老孙你的意思是……?”
“嗯,如果真有什么事情的话,找他帮忙,他应该不会拒绝的。”老孙眯起眼睛,露出了一个和粗豪相貌不怎么相符的狡猾笑容,“年轻人有锐气,当然是好事。我们老了,冲锋陷阵的事情,自然该他们做才对。”
第七章、不如归去
潘龙回到房间,还在愤愤不平。
好端端的被人当成强盗,谁能不生气?
何况,北地人一向讨厌强盗!
北地资源匮乏,很多东西都靠商队从中原运过来。强盗们打劫商队,损害的是北地的生命线。这是明明白白的利益冲突,你死我活。
而且,北地文化以从军为荣,以落草为耻,北地男儿追求的是马上立功名,而成为强盗,在他们看来是一件丢人现眼的事情。
当强盗刀头舔血,当兵打仗也要冒生命危险,同样危险,为什么不去当兵?
所以就算北地的小孩,平时玩耍的时候,也喜欢玩官兵抓强盗的游戏,大家都兴高采烈地扮官兵,抽签输了要扮强盗的,会老大的不高兴。
潘龙在北地生活十几年,自然也深受北地文化影响。虽然不敢说是正人君子,也深以盗匪为耻。落草剪径、打家劫舍,在他看来着实丢人。
船长等人当他是强盗,让他大感侮辱。要不是他性格随和——至少在北地人里面算是随和的,刚才就算拔刀动手,也一点都不奇怪。
坐了一会儿,他越想越气,最后忍不住说:“这种鬼地方,待不下去了!”
这话说出来,他愣了一下,随即心情舒畅了许多。
“对啊!这些狗眼看人低的混账,我为什么还要委屈自己,跟他们在一起?走了走了!”
想到这里,他忍不住哈哈大笑,提起行李走出门去,大喊一声:“老子不受你们这肮脏闲气!这船,老子不乘了!”
说着他纵身跃起,犹如一只大雁振翅高飞,一下子就冲上了半空,借着江上的大风,呼啸着向远处飞去。
他这一脚再没留力,也有刻意显威风的意思,一脚一踏,整艘大船猛地下陷,明明还是差不多空载,但吃水线却一下子就到了船舷旁边,犹如载满了货物一般。
转眼间,大船又重新上浮,剧烈地颠簸起来。船上的乘客水手纷纷东倒西歪,只有一些身手高强之辈,才能站得稳当。
这些人听到潘龙的怒啸,纷纷抬头看去,只见他的身影在天上越飞越远,渐渐成了一个小黑点。
船长老孙自然也看到了这一幕,他眉头紧锁,脸色阴沉了下来。
“糟糕!”旁边那个高手失声惊呼,“这岂不是平白惹了仇家!”
行船走马之人,实力还在其次,眼力最是重要。他们错误判断了潘龙的性格,本拟可以骗这个年轻高手在遇到强盗的时候奋力争先,白蹭一点便宜,结果人家直接走了,好处没捞到,反而结了仇。
这年轻高手能够借助风力飞行,在先天境界里面必定是了不得的人物,怕是半只脚都要踏入返璞归真境界了。如此人物,努力巴结还来不及,怎么就得罪了呢!
老孙自然也是一样的想法,只是他顾忌面子,不肯说出来罢了。
二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过了片刻,那高手说:“要不……查一查,刚才是谁把他误认为强盗的,严厉责罚一下?”
老孙摇头:“人都走了,现在再做什么也迟了。查当然要查,但严罚就不用了,训两句,叮嘱大家以后招子擦亮点,嘴巴也关好门。就算有什么看法,私下里报告就是,别大嘴巴乱说话。”
那高手点头,应声去了。
老孙一个人站在船尾,注视着天边已经越来越远的那个小黑点,深深地叹了口气。
“还没开船就遇到这种事情……这趟行船,感觉有些不大吉利啊!”
潘龙可不知道自己的意气之举破坏了两个老江湖的算计,他只知道自己现在心情舒畅,就像三伏天喝了冰水、三九天喝了热酒,痛快极了。
一口气飞了二十余里,江风渐渐减弱,他也就找了地方落了下来。
乘风借力虽然快捷,但真气消耗也是极大。以他的深厚功力,这一路飞过来,都损耗了两三成。若是换成寻常先天高手,估计飞不了三五里就要真气耗尽,落地休息。
“可惜风势不是很合适,要是能够有像之前雍州时候那一场大顺风,我或许只要几天时间,就能一口气飞到扬州去。”他在路边找了个亭子坐下,拿出干粮和清水,“民间传说有云,世外仙人能御风乘云,朝游北海、暮宿苍梧。北海在冀州以北,大概万里之外;苍梧山在南海之中,距离荆州南部‘天涯峰’约莫两万多里。再加上横穿整个九州……仙人一个白天能飞大概五万里?”
就算是炎炎夏日,一个白天最多也就是八个时辰,八个时辰飞五万里,天底下大约没这么快的风——这都超音速了!
换句话说,若是想要像传说中的仙人这样朝游北海暮苍梧,像他这样乘风而起,是肯定不行的。
世上当然有这么快的风,九霄之上的罡风便能比声音更快。但想要飞上九霄,凭他的本事可做不到。就算飞上去了,要无视罡风的攻击力,反过来借着罡风飞行,他现在大概也做不到。
罡风越往上威力越大,若是上到九霄之中,就算钢筋铁骨也撑不过几个呼吸。想要做到这种事情,一方面要不断积蓄自身的力量,才能飞得更高;另一方面则要继续淬炼自身,让自己变得更加强大,才能顶得住罡风。
即便如此,想要硬借罡风之力,人吃得消,衣服也吃不消。仙人御风乘云,可不是九霄裸奔,亮腚于九天之上,甩鸟于罡风之中,这未免也太行为艺术了一点。
想到这里,潘龙忍不住笑了。
“还是别琢磨那么多了,什么时候我的护身真气能够挡得住罡风,才能考虑朝游北海暮苍梧的事情。那还远着呢!”
他收拢已经飞到九霄云外的思绪,开始思考那些比较实在的问题。
比方说,该怎么给吞火找个转世人家?
按照他原定的计划,是准备去扬州繁华之地,为吞火寻找转世的家庭。但此刻转念一想,却又觉得或许之前的计划,并不是很好。
扬州繁华,藏龙卧虎,神鸟转世若是被人看出来,岂不是要惹麻烦?
还不如去那种比较偏僻保守、与世无争的小地方,找一户殷实忠厚人家帮他转世,来得稳妥。
仔细考虑了一遍,潘龙打定主意,收拾东西,朝着附近的城镇走去。
想要找个合适的人家,可不大容易……
第八章、金盆洗手
大约江湖上总会有事情发生,潘龙到了下一个城镇,略一打听,就听到了一个有趣的传闻。
施恩县建基镇的镇尉,赫赫有名的先天高手“留后路”刘老爷子,要在一百二十岁的寿辰上金盆洗手,带着全家人回乡隐居。
这位刘老爷子也算是一个传奇人物,他十四岁开始闯荡江湖,三十八岁的时候踏入先天境界,今年一百二十岁了,整个过程中,别说是缺胳膊断腿,就连比较重的伤都没受过。
据说,他全身上下最严重的一处伤口,是左小臂曾经被人砍了一刀,深可见骨。
这伤势就算放在普通人身上也不能算是特别严重,对江湖人来说更是完全算不了什么。但凡是修炼内功的人,体质都会得到改善,恢复能力也在其中。像这样的伤势,只要敷上金疮药、包扎好了,注意别碰到脏东西而导致溃烂,用不了半个月就能恢复如初,一点都不会留下后遗症。
那些老江湖们,哪个身上没有几条比这严重好几倍的伤疤啊!
闯荡江湖一百零六年,几乎就没受什么伤,刘老爷子的确称得上是个了不起的人物。
而几天之后,这位幸运星就要按照江湖的规矩,召开金盆洗手大会。目前他正在举办江湖宴,江湖朋友不论认识还是不认识,都可以去喝一杯水酒。跟他有恩怨的,也可以趁着这个机会了结。
但若是此时不去跟他了结恩怨,等金盆洗手之后再找他麻烦,那就是坏了江湖规矩。非但他的亲人朋友们要报复,黑白两道各路高手,只要是想给别人当家做主的,听到这个消息,都要出手维护规矩。
“金盆洗手”这条规矩,是江湖上最严重最不可触犯的铁律之一。潘龙对江湖传闻也了解甚多,却一次也没听说过有人在金盆洗手之后还被人找麻烦的。
至少……最近这几十年,没有。
当然,也不是谁都有资格金盆洗手的。想要举行这个仪式,首先你要做好心理准备,提前三年传书江湖,同时开始隐居。用实际行动,证明你是真的要退隐了,而不是借此避祸什么的。
其次,你要有足够的财力。纯金的洗手盆、十天的江湖宴,耗费的钱财是一个惊人的数目。家底不够丰厚的话,想办也办不起来。
最后,要金盆洗手,必须有足够的江湖人脉。仪式举行的时候,朝廷、白道、绿林,三方势力都要有足够代表这一方的头面人物出场,还要代表这一方分别喊一次话。三次喊话之后,金盆洗手,才算是完成仪式。
有资格代表朝廷的,起码也要是一郡的丞、尉;有资格代表白道的,至少也要是名门长老;有资格代表绿林的,手下起码要有好几个山寨。
别的不说,能请到这三方,还能把这三方请到一起,而不让他们打起来,这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相比之下,区区纯金的洗手盆,十天的江湖宴,简直不值一提。
当然,所有的这些,对于一位闯荡江湖一百多年的先天高手来说,肯定都不是问题。对先天高手们来说,最大的问题并不在于他能不能举办金盆洗手大典,而在于江湖上的仇家们愿意不愿意让他金盆洗手。
比方说潘龙的爷爷潘寿,别看他现在好像过得很悠闲。但若是他真的要传书各地,说“三年之后,老夫将要举办金盆洗手大典,欢迎各路朋友来吃江湖宴”……那用不着三年,最多三个月,仇家就上门了。
而且会络绎不绝地上门,比做什么生意都热闹。
闯荡江湖这四个字,背后都是腥风血雨。哪个高手不是浑身的肮脏,满手的血腥?就算潘家有山海经在手,不用跟别人争夺灵丹妙药,可依旧免不了各种纷争和杀戮。
别人不说,光是潘龙自己,才踏入江湖几年,已经结下了许多仇家。
若是“一文钱大侠”、“刀客阿飞”的真实身份曝光,将来他金盆洗手的时候,少不了为那些死在他手下的高手们报仇的人,找上门来。
所以他给自己定了一个规矩,但凡是那种很拉仇恨的事情,一定要用马甲去做。
虽然不敢说所有的马甲都能天衣无缝不被识破——毕竟就算是盥洗室之主,也有被人揪住衣领撕了马甲,以至于看到单片眼镜就心里打鼓的时候——但不管怎么说,有马甲好过没马甲,要是全部的马甲都曝了光,全江湖都知道,丢人成这样……
还金盆洗手?去德云社说相声算了!
潘龙活了这么大,还是头一次有机会目睹金盆洗手大典。当即问清楚地方,匆匆赶去。
赶到建基镇,只见偌大的镇子上到处披红挂彩,看起来喜气洋洋。一个个店铺的伙计们身上都穿着新衣服,披着一条红绸带,格外精神。
镇子南边的一个庄园门口,一张张桌椅排列整齐,数十个佣人流水一般的进出,络绎不绝地更换着桌上的菜肴,为每一张有客人的桌子服务。
在庄园的大门前,挂着一块大大的匾额,匾额上龙飞凤舞的四个字“与人为善”。
此刻,正有一个老头,踩着梯子,在用布擦这个匾额。
潘龙走过去的时候,听到扶着梯子的年轻人劝道:“方师叔,您下来吧!一把年纪了,身上又有伤……这种事情交给我们做就好了。”
那老头却回答:“四十年前,就是我把这块匾额擦干净挂上去的。现在,眼看过几天它就要摘下来了,我最后擦一次还不行吗!”
他的声音带着委屈和恼火,一副很不高兴的样子。
扶着梯子的两个年轻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一脸无奈。
潘龙一看就忍不住笑了,那老爷子明显腰上受过伤,而且伤势还很严重。扶着梯子擦匾额,动作都有些颤巍巍的,以至于下面除了两个人扶梯子之外,还有两个人一前一后守着,明显是准备随时接住他。
而这位老人的身份,显然在这庄园里面是颇高的,无论从称呼还是待遇看来,都应该是前辈高手,估计是刘老爷子最信任的那些人之一。
按照江湖规矩,金盆洗手的过程中,有“闭门谢客”这一步,要关闭大门、取下匾额,意思就是江湖上再也没这个人了。
这位“方师叔”四十年前亲手挂上匾额,现在眼看着庄园的荣耀即将结束,也难怪他要亲手再擦上一回。
潘龙走到庄园附近,自然有人过来接待。得知潘龙是来观礼的,那位负责接待的管家有些不好意思地表示,庄园上的客房已经住满了,只能委屈他住在镇上客栈里。不过所有的客栈早已都订好了,拿一份刘家的名帖就能入住。
潘龙倒也不计较这个,领了一张名帖,正要离开,突然眉头一皱,转过身来。
不远处,那位固执的老爷子一个没站稳,从梯子上摔了下来。
更糟糕的是,不知道为什么,本该挂得很稳的匾额,也同时掉落,眼看就要砸在他的身上。
第九章、一代胜过一代
庄园上的人,明显没料到匾额和人一起掉下来的情况。
下面守着的两个年轻人顿时就有点慌乱,他们倒是记得以人为本,全都奔着接人过去,但那么大一块匾额,少说也有大几十斤,轰的一下砸过来……要砸在人的身上,那接不接其实也都没什么分别了。
按说这时候应该直接把匾额给打飞,但这块匾额是他们的荣耀,尽心尽力维护还来不及,仓促间,谁能想到动手打飞它?
而且,一下打过去,匾额多半会被打坏。就算不打坏了,匾额落在地上,也是极为不吉利的事情啊!
一时间场面有些慌乱,看来就要出事。
潘龙一皱眉,身影一闪,脚下的地面微微一震,就犹如幻影一般出现在了空中。双手托住匾额,轻飘飘飞出去三两丈,稳稳落在地上,匾额依然托在空中,不曾沾到半点尘土。
他回过头来,看到那些年轻人有的在询问老者的情况,有些一脸茫然,傻乎乎看着自己,不由得心里叹了口气。
(也难怪那位刘老爷子要金盆洗手,看起来,他的子孙后代,实在是撑不住场面啊!)
好在那个负责接待的中年管家还算稳妥,看到这场面,立刻过来接住匾额,并且安排人手一边扶着摔下来扭了腰的方师叔回房休息,一边重新把匾额挂上去,等到一切结束,场面总算又重新稳定下来,他才发现潘龙已经不知不觉间飘然而出。
周围一问,在场那么多人,愣是没有一个看到潘龙是怎么离开的。
又过了一会儿,消息才报告给庄园的主人。
须发皆白的刘河洛刘老爷子听到消息,沉默了一会儿,摇摇头,叹了口气。
“算了,看他的意思,至少不是仇家。不是仇家就好,老夫现在这样,也没资格谈什么结交江湖朋友了……将来若是有儿孙小辈再去闯荡江湖,记得遇到人家的时候要客气一些,执晚辈之礼。”
负责报信的管家也叹了口气,说:“此人自称‘北地潘龙’,我倒是想起来,北地有一家擅长铁掌功夫的,父子两代都踏入了先天。莫非他是铁掌潘家的第三代?”
“三十年前,老夫也曾经在雍州向北地押运粮草的马队之中,和铁掌潘寿并肩作战。那时候他大概四十上下,才刚刚踏入先天不久,可谓年轻有为。虽然未得名师传授,功夫显得有限粗犷简陋,可一身功力却浑厚得惊人,丝毫不在那些积年的老先天们之下。便是老夫这领队,也未必能够在这方面胜过他。”
“后来他去了中原发展,就没再听说他的消息。前些年,听说他的儿子潘雷也成了先天高手,而且年纪还不到三十岁。我觉得他一门两先天,一代胜过一代,着实让人羡慕。现在看来,当真是一代更比一代强,他这孙子怕是顶了天也就二十出头吧,竟然已经踏入先天不说,身手还如此了得……”
这位江湖名宿忍不住又深深地叹了口气:“若是老夫的儿孙也能如此,老夫真是死也瞑目啊!”
管家劝道:“老爷何必羡慕别人呢,一家老小能够安安稳稳退出江湖,已经足够让别人羡煞了。”
说到这个话题,刘河洛顿时心情大好,手抚雪白长须,微微一笑:“老夫一生做事都爱留条后路,给别人留后路,就是给自己留后路。当初很多人都取笑老夫,说老夫是妇人之仁,不够杀伐果断。现在老夫能够安安稳稳带着一家小老金盆洗手归隐田园,他们却都已经死了,不少人甚至死了全家……人生在世,做事还是别做绝了的好啊!”
“老爷英明!”
“谈不上英明,只是明哲保身罢了。”
书房里面沉重的气氛荡然一空,重又轻松起来。
另外一边,潘龙救了人之后悄然离去。到镇上随便找了家客栈,拿出名帖,果然就有客房。
客房里面也收拾得很整洁,远超寻常客栈的水平。屋内角落里挂着象征吉祥的红绸带不说,甚至连被褥都是新的,看得出来刘家真的是下了血本,务求将金盆洗手大典搞得尽善尽美。
“一百二十岁的老先天,果然是身家丰厚!”潘龙摸了摸被褥,感受着新布特有的手感,不由赞了一句,“但也亏得现在是夏天。要是冬天的话,所有被褥都换新,成本可就大多了。”
他在屋内看了看,放下行李,锁上门,来到了楼下大厅。
大厅里面一个客人都没有,店小二坐在柜台旁边,闲得都要打瞌睡了。
见他过来,店小二急忙站起来迎接,得知他要吃饭,不由纳闷地问:“刘家庄子门口,江湖流水宴十日十夜昼夜不停,客官怎不在那边吃?这方圆数百里,但凡是年富力强的好厨子,可都被请过去了。”
“我有个习惯,每到一处,就要吃吃当地特有的菜色。”潘龙毫不脸红地剽窃了韩风的爱好,“流水席上翻来覆去就是那些随处可见的菜色,有什么意思?”
店小二顿时笑了:“客官您也是个会吃会玩的人啊!好,您稍等,我们施恩一带最有特色的就是油煎土豆,外脆里滑、焦香软糯,乃是荆楚名菜之一。这东西既是饭也是菜,配上些炒花生,再来一壶米酒……那真是神仙般自在啊!”
“好了好了,你说得再多,也不如把菜端上来。”潘龙笑道,“那就这么办吧,油煎土豆、炒花生、米酒……有什么汤没有?”
“咱们这里离通天江这么近,自然是吃江鱼。通天江沿岸,鱼汤至少有几百种不同的做法,我们这里也是一样。客官可有兴趣?”
潘龙当然有兴趣。
过了一会儿,炒花生和米酒端了上来;再过一会儿,油煎土豆也端了上来;只是鱼汤等的时间比较长,直到那一盆油煎土豆吃了大半,冒着热气的雪白如乳的鱼汤才姗姗来迟。
店小二显然是了解江湖人胃口的,菜虽然不多,但分量都不少。几个大盆子,将一张桌子占了大半。若是拿到前世的繁荣社会去,怕是足够四五个人聚餐了。
毕竟那个社会,已经没什么重劳力的活儿需要人做。除了运动员和健身爱好者之外,大多数人都属于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卡路里超标简直是家常便饭,胖子满地走,就连曾经贫困饥荒的黑非洲,头号健康杀手都成了肥胖带来的心血管病……
第十章、洗手大典
六月初一,煞位在东,六曜赤口,宜嫁娶、订盟、纳采、祭祀、祈福、入殓、破土、安葬,忌开光、开市、
今天是建基镇的大日子,镇尉刘老爷子的金盆洗手大典,将在今天正午举行。
吃过早饭,潘龙就来到了刘府。只见刘府已经摆好了桌席,门外一大片招待素味平生的江湖朋友,庭院里面招待有些来历或者有些交情的,正厅里面则招待各路贵客。
他大略看了一下,估摸着少说也有四五百桌。
就算一桌只坐两个人,这里也能招待近千人。如此规模的宴席,他只有前世参加新年大联欢会的时候见识过。这辈子虽然各种奢侈繁华见到了不少,可这种大规模的宴席,却还是第一次见到。
毕竟,九州世界的整体繁荣程度,比起另外一个世界,可差得太远了。
(也难怪文超抱怨赵胜“走上了邪路,不干正事”,若是他们能够继续携手合作,也许真的能够推动大夏的科技水平更上一层楼,推动整个社会变得繁华,也不至于千年岁月之后,这个社会比起他们当年黯然落幕时候的模样,并没进步多少。)
潘龙知道,社会发展也好、科技进步也罢,其实都是存在某种惰性的。如果没有外来的刺激,一个社会或许可能几千年都维持着大差不差的模样,看不到什么明显的发展。
大夏皇朝实在是太强大了,赵胜和文超昔年留下的遗产也实在是太丰厚了。当年他们把周围一切可能威胁大夏的势力几乎都打崩了,这一千年下来,唯一一个曾经让大夏受到过一些威胁的,是帝乙亥时代漠北的游牧部落联盟“漠北王庭”——也只是昙花一现而已。
曾经的漠北王庭子民,现在要么成为了北地的百姓,要么被驱逐到了金城防线之外成了所谓的“荒人”,早就再也不能威胁大夏了。
如果大夏皇朝可以就这么一直延续下去的话,或许再过一千年,人们的生活方式也会和赵胜、文超时代没太大的变化,顶多粮食产量高一些,人口增加一些,仅此而已。
而且,这个世界还有个很大的问题:超凡力量的存在,让才智之士大多都去琢磨怎么长生不朽了。本该推动科技和社会进步的那些智慧,绝大多数都花费在了对永恒的追逐上,最后随着死亡而灰飞烟灭,除了一些传说故事之外,留不下任何痕迹。
这样下去,社会本身固有的保守惯性不知道会被加强到什么地步呢!
想到这里,潘龙暗暗叹了口气,拿出名帖向一个管事说了下,就被接引到了正厅里面入座。
坐下来左右看看,潘龙忍不住笑了。
虽然说吃的是饭菜,不是座位。但坐在哪里,首先就是个面子问题。
这正厅里面的客人,都是眼中神光湛然、气势深沉厚重的人物,乃至于绝大部分头发都稍稍有些白了,以先天高手的情况而言,基本上都是七八十岁甚至更大年纪了。
先天高手能活到一百二三甚至更多,七八十岁对他们来说,还算是壮年。只是身体虽然还在巅峰,但容貌上终究会显出少许衰老之色——潘龙的祖父潘寿也是如此。
相比之下,坐在大厅主位的“留后路”刘老爷子,脸上老相就明显多了。他不仅须发皆白,脸上也满是皱纹。只看容貌,分明是个垂垂老朽。但只要注意到他的目光,就不会有谁觉得他衰老可欺。
那双眼睛里面,既有十足的自信,也有毫不放松的警惕,一看就知道是个经验丰富的老江湖,哪有半点衰老的意思!
潘龙正在打量他,就看到刘老爷子转过头来,对自己微微一笑。他也笑了笑,没说什么,只是拱手为礼。
又过了一会儿,宾客们陆续到齐。坐在靠前的几张桌子旁的,分别是武陵郡的通判吴良业、巴山派的长老“酒剑仙”杜松子,以及黔中著名的绿林大豪“只眼看天”白兰地。三个人恰好分别代表朝廷、正道和绿林,身份倒也都足够高。
有这三位坐镇,金盆洗手大典就算是名副其实。
只要大典能够顺利完成,江湖上想来不会再有人找刘河洛刘老爷子的麻烦了。
再过一段时间,庭院里面的桌子也陆陆续续坐满了人。就连外面的桌子都坐满了大半。千余人有说有笑,场面煞是嘈杂。好在大家都还记得今天是大喜的日子,就算是那些有矛盾的仇家见了面,也只是互相怒视一眼,最多打两句嘴炮,倒是没人拔刀动手。
眼看时间渐渐接近中午,一个身材魁梧、气势不凡的壮汉站出来充当司仪。宣布大典正式开始。
他先是介绍了一下刘老爷子这百多年的江湖历程,从初出江湖的辛苦,到成长路上的步步惊心,再到踏入先天之后仗剑游侠,然后是成家立业之后处处与人为善……潘龙听得暗暗点头,琢磨究竟花了多少钱,才能买来这么好的一篇文章。
光是这篇文章,就不是寻常读书人能写出来的,只怕也是请了哪位著名才子出手,处处扬长避短,有光彩的事情就详细地说,那些不怎么好听的江湖龌龊则一带而过,颇有妙笔生花的意思。
一通话说了小半个时辰,纵然文章写得再好,也听得人昏昏欲睡。
好在,再长的文章,终究也是要说完的。
当午时将至的时候,司仪终于将这篇长得惊人的生平介绍说完了。然后他便朗声问道:“……今日,刘老爷子要金盆洗手、退出江湖。在此问一下,可有谁要找他了结一些恩怨?想要报恩也好,想要报仇也罢,都请出来说话。”
无人开口。
“片刻之后,等刘老爷子金盆洗手,江湖上的一切事情就跟他没关系了。在此问第二遍,可有谁想要说些什么、做些什么?还请抓紧时间。”
依然无人开口。
“最后问一遍,刘老爷子金盆洗手之前,可有什么江湖事要找他?”
这次,终于有人开口了。
“我有事找他。”
说话间,一个满脸阴沉,容貌憔悴却又阴冷的中年人站了出来。
“三十年前,我父死在刘河洛的‘断金缠丝手’之下,这份血海深仇,我马某人须臾不敢忘记。苦练三十年,只为找他报仇。今天他想金盆洗手?可以。打死了我,随便他怎么金盆洗手!”
说着,这中年人就拔出了刀。
如钩弯刀上,一片红光杀气腾腾。
第十一章、三十年前的仇家
这个姓马的中年人其实早就来了,只是他籍籍无名,又没有展露多高深的功夫,所以只被招待在庄园外面的席位上。
从早晨到中午,他一直就很老实地坐在那里,也不曾说过什么话,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寻常江湖客,甚至显得有些落魄,宛若是来蹭饭的一般。
但此刻,当他拔刀走来,那一身几乎如同潮水般漫溢出来的杀气,却让所有人都为之侧目。
“好重的杀气!”
“这是哪路人物?”
“没听说过啊……”
宾客们面面相觑,窃窃私语,但在那宛若铺天盖地一般的杀气面前,却没有哪怕一个人敢大声说话。
潘龙眉头一皱,目光落在了这人的刀上。
他眼睛一扫,就看出这人浑身气息驳杂不纯,甚至于有些散乱,虽然引得天地元气集结,却不过是初入先天的水平而已。
先天高手不能说弱,但……仅仅初入先天,就想要找刘河洛刘老爷子报仇,实在是有些痴心妄想。
刘老爷子坐在那里,周身气息凝练得宛若一股,连天地元气都跟着他的呼吸起伏,正是先天高手已经将一身真气打磨到了巅峰的标志。若非他已经年迈,气血渐枯、经脉老化,承受不住强行冲关,他甚至可以试着将全身真气强行收敛,试着冲击返璞归真的真人境界。
一个初入先天,一个先天巅峰,差距大到令人绝望。正常动手的话,刘老爷子一个人打三五十个都没问题。
先天高手和先天高手之间,也是有区别的!
这就像大家都踢足球,有的国家山河破碎风雨飘摇之际,但球员们却还能屡克强敌力争亚冠;有的国家日出东方盛世煌煌,但到了足球场上就是软柿子,输球简直输成了习惯……
这样一个人,没有任何值得潘龙在意的地方。
反倒是他的刀,让潘龙感觉到了深深的不安。
这把刀的刀身一片鲜红,走着走着,还有一两滴鲜红的液体滴落,看起来像是在滴血一般。
但是,一把刀怎么会滴血?
若是刀身上沾染了鲜血,也不会沾得这么均匀。而且,沾染的鲜血滴落,钢铁原本的颜色不就该露出来了吗?
可这把刀却始终鲜红,看不到一丝铁色。
更让他皱眉的,是这把刀上散发出来的杀气。
那股杀气强烈到让人心悸,若是心志不够坚定,身体又有些隐疾的人,甚至可能仅仅被这杀气冲上一下,就要隐疾发作,倒毙身亡。
不可思议的事情就在这里——这股杀气,其实并非从这个人的身上发出来的,而是从这把刀上发出来的。
潘龙最纳闷和好奇的,也就是这件事。
一把刀怎么会有这么强的杀气?就算是刽子手的鬼头刀,杀了不知道多少人,也不该有这种程度的杀气啊!
他不是没见过本身有杀气的武器,潘家的宝库里面,就有一把鬼头刀。那是当年一个老刽子手的家传之物,连着几代人都用它给犯人砍头,久而久之凡铁通灵,不出鞘都杀气腾腾,一旦出鞘,周围五六步里面,连空气的温度都会下降,哪怕是盛夏的日子,周围都会结上一层寒霜。
这把刀是当年潘寿闯荡江湖时候的战利品,为了它,潘寿日夜兼程,五天狂奔三千里,将一伙盗匪追杀殆尽,为老刽子手报了杀子绝后的深仇大恨。
在潘龙的想象中,再凶恶的刀,大概也就那样了。却不料今天竟然看到了一把凶恶程度千百倍于那把鬼头刀的兵器,简直难以想象!
这样一把刀,就算在不会武功的人手上,都可能酿成大祸。那姓马的大概也就是得到了这么一把魔刀,才有勇气来报仇吧?
正当他思考的时候,刘老爷子开口了:“三十年前,姓马……老夫这些年结下的对头可真不少,朋友能不能说得清楚一些?比方说,当初我是在哪里杀的令尊?又是为的什么事情?今天咱们要见生死,老夫总不能当糊涂鬼。”
中年人脸上肌肉跳动,眼神越发阴森凶恶,冷冷地说:“三十年前,我父亲带着一群兄弟,在雍州西北的黑戈壁做没本钱的买卖。朝廷粮车经过,他们见押车的人少,就打算干上一票。当时带队的就是你,那一战,包括我父亲在内,一共有九位长辈死在你的手下,我一个个都记得。”
刘老爷子愣了一下,哑然失笑。
“原来如此!我想起来了!令尊比你高一些,脸上有一道从鼻梁到左耳下方的伤疤,对吧?”
“没错!”
“那就是了。”刘老爷子站了起来,解开了身上的礼服,“刘某一生做事,都喜欢给别人留条后路,因为我觉得,出来行走江湖的人都不容易,所以给别人留条后路,也总是劝别人也给更多的人留条后路。但那一战,刘某却不曾给对方留后路,实在是……”
他摇摇头:“老夫给令尊那样的人留后路,他多半却不会给别人留后路。我若不杀他,他日后杀的人,有一半要算在我的头上。”
他微微一笑,满是皱纹的脸上,焕发出了令人难以直视的凛冽气质:“便是今天当着你的面,当着全江湖的面,老夫也要说,当初杀他,杀得好!”
中年人被他说得暴怒,狂吼一声,挥起滴血弯刀,朝着他凌空一斩。
此刻双方还隔着少说二十步的距离,但这一刀挥出,却有一道血光从刀身泛起,散发着令人作呕的腥臭,呼啸着到冲到了刘老爷子的面前。
刘老爷子双眼一瞪,脚下扎桩,右手一抬,迎上了这道血光。
只听一声轰鸣,无数鲜血四面飞溅,地上、桌上、墙壁上、梁柱上、乃至于不少宾客们的身上,都沾上了血迹。
那一道血光,竟然真的是一股鲜血!
刘老爷子挡了这一招,脸色却猛地一白,原本稳若泰山的身体摇晃起来。
他的脸上全是震惊,不可置信地看着那中年人,失声惊呼:“你这是什么刀?”
“要你命的刀!”
中年人眼看一招占了上风,狞笑起来,再次凌空挥刀:“为这把刀,我杀光了自己全家十六口人,老匹夫,明年今天,就是你的忌日!”
第十二章、祭血魔刀
“为了这把刀杀了全家”的话说出来,全场为之哗然。
江湖客们不分立场,纷纷批评,一时间到处都是各种唾骂讥讽的话语,尤其以一个带着几分猥琐的男子声音最为响亮。
“你老子当年就该把你射墙上去!”
为了报一个人的仇,把全家给杀了,这人怕不是个智障吧!
但正厅里面的先天高手们,却大多没有开口说话,全都面沉如水。
他们实力高强,能接触到的江湖隐秘也多,自然知道世上的确有“以血祭刀”的手段,而且……威力很大!
有一本古书《剑经》里面曾说:剑者,金佥也。金者,兵也。佥者,众人也。持而驭众之兵为剑,此军中之信物。剑合众军之信,则当有灵。无灵,不能导勇气为军气。故有灵为剑,无灵为铜。游侠佩三尺铜于市,自矜曰“吾佩剑也”,大谬。
这本古书历史悠久,据说是天雄皇朝之前的作品。在铁匠、铸造这些行业里面,称得上是文物级的教科书。
从这本古书里面就可以看得出来,自古大匠们就很在意兵器的灵性,甚至于认为有灵性的兵器才是兵器,没灵性的只是金属。
事实上,灵性的有无,对兵器威能的影响的确极大。一把有灵性的兵器,至少能够给主人增添三五成的战力。别的不说,有灵性的兵器能够伤害无形的魑魅魍魉,对于尚未修成魂异的武者来说,这差不多是他们对抗幽灵怨魂之类鬼物最好的帮助。
不仅如此,当兵器的灵性被完全激发出来的时候,更会威力大增,所向披靡。比方说潘龙的断仇刀,平时只是一把普通的利刃,无非坚固一些。可一旦激发灵性,摧金断玉削铁如泥都不在话下,就算那些身体比钢铁更加坚固的妖兽,也能一刀两段。
灵性是如此的重要,所以自古以来,工匠们一直在寻求让兵器拥有灵性的方法。
血祭,就是他们找到的一种方法。
最常见的血祭,就是通过杀戮来为兵器赋予灵性。刽子手的鬼头刀、屠夫的杀猪刀,都是这种类型。而借助某些特殊的仪式和法门,更可以大大加快赋予灵性的速度,乃至于迅速地人工制造灵性武器。
这些方法来历已经不可考证,但可以确定,当今之世,血祭炼刀的法门,主要在魔门之中流传。
魔门有一个“血神宗”,就很善于运用这种手段。尤其这种杀了自家满门以祭炼魔刀的手段,怎么看怎么像是血神宗的手法。
莫非……此人乃是血神宗的魔徒?
只是血神宗即便在魔门里面也属于神憎鬼厌的那种,早已销声匿迹多年。就算当初他们行走江湖的时候,主要也在云州、荆州的南部活动,武陵郡虽然靠着荆州,可毕竟还是益州地界,血神宗的人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一想到“血神宗”这三个字,许多老江湖就心中沉重。这个魔道宗门虽然早就隐匿起来,可当年却是曾经在江湖上掀起过腥风血雨的。
数百年前,漠北王庭和大夏皇朝交战的时候,血神宗在两边反复横跳,今天帮你,明天帮他,总而言之一句话,怎么做能杀更多的人就怎么做。短短十余年,光是惨遭血祭的就有几十万人,牵连受害的人口有二三百万,可谓天下大害。
他们这样肆无忌惮地作恶,激怒了天下正道。自从帝甲子镇压九州开始就隐匿不出的佛道两派重新出山,一十二位仙佛联手,佛光和庆云铺展万余里,将交战区域内所有修炼血祭类功法的人全都抓了起来,镇压在青州之罘山齐太公封神台下。
但血神宗并没有因为这一战就被断了根,之后陆陆续续有人得到他们遗留的秘籍,或者是有血神宗残党出现。不过毕竟主脉已经断绝,倒也没有折腾出什么特别大的惨剧来。
最近一次疑似血神宗残党作乱的事情,是帝洛南白溪平乱。当时帝洛南挥舞屠刀,颁布了七杀令,将整个白溪郡几乎杀成了无人区,甚至连荆州南部很多别的地方都受到牵连,死伤无数。
根据民间统计,七杀令下的死难人数,大概有四十余万。
江湖上就有一个传闻,说帝洛南其实修炼的是血神宗的功法,靠着这次大屠杀血祭苍生,才能仅仅二十出头就踏入了真人境界,乃至于有望长生。
这个谣言流传很广,大夏皇朝也曾严厉禁止,但凡这么说的都会被追查,可毕竟堵不住天下人的嘴巴,最后只能不了了之。
虽然大家终究没办法确认帝洛南究竟是不是血神宗弟子,但经过那件事,江湖各派都对“血祭”的消息高度敏感,一旦发现征兆就要严厉追查,绝不放过。
这姓马的中年人竟然使用血祭的手段炼制魔刀,这一战无论他是输是赢,等待他的都只有死路一条!
眼看着他第二次挥刀,血光再涌。刘老爷子又挥拳挡住,脸色越发苍白,脚下踉踉跄跄,几乎站立不稳。
任谁都看得出来,若是没有什么意外发生,老爷子今天必定要死在他的刀下,甚至可能连第三刀都挡不住。
看到这情景,一个脾气比较暴躁的大汉就忍不住跳了出来,怒吼:“你这种丧心病狂的畜生,也配谈什么报仇?吃老子一刀!”
说着,他举起一把九环大刀,纵身跃起,天地元气环绕在他的周围,化作一团狂风将他连人带刀卷住,狠狠地砍向手持魔刀的中年人。
那人嘴角微微翘起一些,头都没抬,魔刀一撩,血光飞起,轻飘飘穿入狂风之中,将这大汉连人带刀包住。
只见血影闪过,狂风烟消云散。当啷一声,九环大刀落在地上。那大汉却已经变成了一副皮包骨头的干尸,颓然落下。
全场为之一静,众人纷纷瞪大了眼睛,不少人惊呼了起来。
这一刀轻描淡写,看不出有什么威势,可那武功已经踏入先天之境的大汉竟然完全不堪一击,就这么送了性命。
魔刀之威,竟然恐怖如斯!
“马某人这一趟来,只求杀了刘老匹夫,为家父报仇。”中年人眼中满是疯狂之色,笑容越发狰狞,“但若是有谁想要用自己的血帮马某祭刀,马某也是欢迎的。”
大典会场一片寂静,千余人鸦雀无声,很多人甚至连呼吸都下意识地屏住,唯恐呼吸的声音大了,引得这精神状态明显已经有问题的复仇者将目光转移到自己的身上。
刘老爷子惨笑一声,说道:“看来你说得不错,明年的今天,就是老夫的忌日。”
中年人冷笑不语。
“不过,老夫有个疑问。”刘老爷子继续说道,“当年我和令尊交手的时候,并没发现令尊或者他的亲戚朋友之中,有人懂得血神宗的功法。不知道你这以血祭刀的方法,是从哪里学到的?”
“你不用知道。”中年人回答,“这事情若是说出去,听到的人都要死。若是我回答了,今天这里一千多人,一个也活不成。”
“小伙子不要这么暴躁。”吴通判开口了,“牵涉到血神宗的事情,绝不是我们这些小人物能够决定的。若是血神宗真有死灰复燃的迹象,就算死上成千上万人,朝廷也不会因此手软。所以这件事,真的是要问清楚才行。”
回答他的,是一道迎面而来的血光。
吴通判身份不低,乃是六品官员。但论武功,他甚至连先天境界都没达到。连先天巅峰的刘老爷子都抵挡不住这血光,他自然更不行。
好在旁边的杜松子道长立刻拔剑,一股青气缭绕在剑身上,为他挡住了这一刀。
血光散去,杜松子低头看剑,轻叹一声,露出了惋惜之色。
那柄青绿色的长剑上已经露出了多处枯黄,更沾染了好几处血痕,看起来残破不堪。
“老道这柄剑,乃是以古松的枝条淬炼而成。伴随老夫修行六十余载,颇有灵性。却不料折损于此,着实可惜!”
大家这才发现,原来那柄青绿色的长剑,赫然是一把木剑。
中年人冷笑一声,说:“是非只因强出头,道长若是一定要为这老匹夫出头,今天折损的,恐怕不只是这一柄剑!”
他话里的意思杀气腾腾,令人不寒而栗。
杜松子道长叹了口气,说:“其实老道也不想多管闲事的,可既然来了,总不能装瞎子啊。”
说着,他手持已经残破的木剑,缓缓向前走了一步,一股青绿的气息从剑身再次腾起,将他整个人包裹在其中。
“祭血魔刀凶名卓著,老道死在这赫赫有名的魔刀之下,倒也算是颇有面子。”
中年人神情越发阴冷:“你既然想死,那我就成全你!”
说着,他又挥动魔刀,血光凌空而至。
但这次,却是只剩左眼的绿林大豪白兰地抢在前面,拔出背后的厚重长刀,一刀挥出狂风,将血光打散。
狂风散去,这位绿林大豪横刀而立,神情肃然。
“人生在世,有仁义忠孝四个字。混江湖的没办法谈仁和忠,唯独孝义二字是立身之本,不能放下。你为父报仇是孝,可为了报仇而杀戮全家,却与孝字背道而驰。姓白的今天既然来了,既然还有一只眼睛没瞎,看到了,那就要讲究个义字!”
他屹立如山,身上气息下沉,渐渐和脚下的大地勾连起来。
“祭血魔刀的凶名,我这独眼龙也久仰得很。今天趁着这个机会领教一下,也算不枉此生!”
中年人的眼神越来越冷,神情也越来越狰狞:“看来,今天不杀了你们,我是没办法报仇了?”
“你可以试试。”白兰地沉声说。
“试试就试试!”
血光再次凌空飞来,这次却比前几次更加猛烈,血光之中,甚至能隐约听到惨叫哭号之声。
白兰地肃然挥刀,刀势却并不迅捷,甚至有些迟缓。看起来就像是刀上挂着什么沉重的东西,快不起来的样子。
但随着这一刀,众人全都感觉到脚下的地面微微一震。
厚重长刀再次迎上了血光,伴随着令人牙酸的研磨撕拉声,血光被一股从地下升起的黄气挡住,双方僵持了约莫一两个瞬间,然后白兰地一声大吼,挥刀向天。黄气猛地上冲,将血光卷着冲向天空。
轰然一声,屋顶破碎,一道血色气柱冲天而去。
挥出这一刀,白兰地的额上微微浮现了少许汗水,但神情依旧严肃沉重:“这位朋友,你的摸到虽然威力无比,但想要杀了老夫,恐怕还不行。”
中年人不屑地说:“像刚才那样的一刀,你还能再挥出几次?十次?八次?还是三次五次?我可以告诉你,像刚才那一刀,我想挥多少刀就挥多少刀,一百刀一千刀都没问题。”
白兰地没有回答,场中气氛则更加沉重。
事到如今,任谁都看得出来,如果没有意外,只凭杜松子、白兰地二人,决然挡不住这中年人的魔刀。
至于别的宾客……连这黑白两道的大高手都顶不住,他们当然更不行。
换句话说,喜事变丧事,几乎已经成了定局。
现在大家更加担心的是,这中年人杀了刘老爷子之后,会不会顺手挥刀,把大家也杀了?
先天巅峰的大高手们都挡不住他的魔刀,在场千余人大多是普通江湖客,连先天境界的边都还没能摸到。他这一刀挥出去,也不知道要是多少人。
若是他毫无顾忌地全力出手,只怕用不了几刀,就能将这里杀成一片汪洋血海。
……不对,只是尸横遍野,倒不会汪洋血海,这魔刀是吸血的。
眼看场上气氛沉重,潘龙终于叹了口气,站了起来。
“按说你为父报仇,就算做法偏激、伤天害理,我要惩恶扬善,起码也该等你报仇之后再说。此时此刻,我本不该出手阻拦。”他说,“但既然刘老爷子是为了给北地运粮而结的仇,那我身为北地人,这事就跟我有关。事在眼前,不能不管。”
说着他缓缓向前,拦住了中年人的去路。
“在下潘龙,来自北地。祭血魔刀之威,在下也想领教一二。”
第十三章、谁怕谁
潘龙这一站出来,那姓马的中年人顿时变了脸色。
在场除了他之外无人知道,他之所以要一直等到司仪在金盆洗手之前问最后一遍才动手,并不是为了等时机,只是因为害怕。
或者说,魔刀在害怕。
魔刀有灵,在来“与人为善庄”之前,一直跃跃欲试,渴求杀戮、渴求鲜血。他要几乎用尽自己所有的意志力,才能控制住这把魔刀,让它不至于自动出鞘,对周围一切生灵大开杀戒。
他那份祭血魔刀的秘法并不完整,祭刀之法丝毫不缺,控刀之法却只有大半。正是因为控刀之法不完整,他才选择杀戮自己的血亲,用那些和自己血脉相连的人们的鲜血和生命祭炼魔刀。
若是控刀之法完整,他会选择杀上成百上千人,建造一座血池来祭刀。
按照祭刀之法,血池祭刀才是正统。血亲祭刀只是迫不得已的将就之法,除了容易控制一些之外别无可取——真正的祭血魔刀,是能够在两国交战的战争里面火中取栗的,一旦魔刀大成,就连真人宗师都奈何它不得。哪里可能像他这么丢人!
但即便只是一把不完整的魔刀,这魔刀也充满了狂野的杀气,灵性蠢蠢欲动,始终只想杀人。
为了防止泄露秘密,这几天他都睡在荒郊野外,唯恐遇到行人,引得魔刀失控,提前暴露。
今天来庄园的路上,魔刀好几次差点失控,操纵着他不问三七二十一,大开杀戒。
但诡异的是,当他到了庄园之后,魔刀却突然老实了下来。不仅再没有之前那种想要操纵他发狂的意思,甚至连灵性都收敛了起来,犹如一把普通的刀,在用人皮制作的刀鞘里面一动不动。
要不是刀上的灵性还在,还能跟他交流,他甚至怀疑这凶名赫赫的祭血魔刀变成了一把寻常的杀猪刀。
他急忙和魔刀交流,才知道魔刀原来被这里的某个人吓住了。
这一惊非同小可,整个人都慌了神——能把魔刀都吓住的,究竟是什么人?或者说,那究竟还是不是“人”?
难道刘老匹夫狗运通天,金盆洗手大典上,来了一个游戏红尘的蹭饭神仙?
又或者说,这老匹夫年轻时候救了五百只流浪猫狗三千条避雨的狐狸,现在其中一只——或者若干只修炼成妖,来报恩了?
……这老头都一百二了,怎么也没几年好过了,现在才来报恩,会不会迟了点?
一时间,他心里乱七八糟,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些什么。
他慌乱了一会儿,总算是恢复了一些基本的理智,询问魔刀,那个让它害怕的,究竟是谁?
过了片刻,魔刀告诉他,是正厅里面,靠近角落的一个年轻人。
从他的位置看不到那个年轻人,只能全凭想象。于是他把这人想得越发厉害,到后来甚至于什么三头六臂啊、吞金啖铁啊、日走阳夜走阴啊、甚至就连吃人妖魔化身这类,他都想象过了。
他越想越害怕,越害怕就越不敢站起来。所以才一直拖延到了最后。
当他站起来的时候,一开始还害怕那个变化成年轻人模样的妖怪出手。结果直到魔刀所向披靡,眼看着刘老匹夫性命难保,那个年轻人都没有出手。
这让他不由怀疑——对方或许跟魔刀一样,也是冲着这里人多,可以大开杀戒而来的?
……没错,他之前控制魔刀的关键,就是跟魔刀说,金盆洗手大典上人多,而且都是练武的人,气血特别充足,杀起来格外爽利。这才说服了魔刀,让它没有提前发狂,杀个血流成河。
哦,对了,这魔刀吸血,杀再多的人也不会血流成河,只会留下一堆干尸……
但当一切渐渐顺利,眼看着就要成功的时候,潘龙站了出来。
他一站出来,魔刀立刻疯狂地示警。若非之前杀了人,激发了凶性,此刻只怕连刀身上的血光都要收敛起来,彻底变成一把普通刀的模样。
中年人顿时明白,之前魔刀害怕的,正是眼前这个看起来二十几岁,除了相貌稍稍有些粗豪之外,看不出半点特别的年轻人。
他就穿着一套普通的轻薄麻布短衫,敞胸露怀不说,身上甚至连兵器都没带。要不是一身衣服整齐,尤其脚下穿着一双布鞋,甚至跟乡间田里的农夫没多大区别。
但就是这么一个人,随随便便站在那里,就让魔刀吓得连凶性都收敛了起来,简直犹如遇到天敌一般。
魔刀都怕了,这姓马的中年人自然更怕。但事已至此,他早已没有退路可走,再怎么怕,也只能硬撑下去,死撑到底了。
“你要拦我?”他沉声问。
潘龙点头:“刘老爷子当年跟你家结仇,是为了给我们北地运送粮食。这不仅是他的事,也是我们北地的事。我是北地人,北地的事就是我的事。这件事,我非管不可。”
他不等这中年人说话,又继续说道:“我知道,杀父之仇不共戴天,没什么道理可讲。你为了报仇,连自己的亲人都杀了,想来也没存着跟别人废话讲道理的心思。所以……出刀吧。”
“你要接下这梁子?”中年人冷冷地问。
潘龙皱了皱眉,说:“你提醒我了。你这人坏到让人害怕,为了报仇,连自己的亲人都能杀光了祭炼魔刀。我既然跟你结了仇,就要防备你去报复我的亲人……好吧,看来我也没得选择。今天,这里,你我二人必须要死一个。”
他算是想通了,既然做了,就要做干净。刘老爷子当年没做干净,结果强盗的孩子就在他年老体衰之后来报复了。他当初和韩风没做干净,结果要不是自己有圣灵药救命,又遇到神通广大的文超,两人的骨头怕是都能打鼓了。
江湖险恶,给别人留条后路,未必就是什么很好的选择。
而且这人凶残狠毒,恶贯满盈。论是非曲直,论善恶忠奸,自己都没有放过这人的理由。
所以,那他其实就只剩下一个选择。
他深深地吸了口气,左脚向前迈出半步,右手攥拳。
随着他摆出架势,天地元气呼啸而来,犹如狂潮巨浪一般,疯狂地涌向他的右手,在拳头周围凝聚成一团金色的光芒,明亮到刺眼,厚重到犹如实质。
远远看去,仿佛他的右手已经不再是一个拳头,而是一轮太阳。
“吃我一拳!”
话音未落,拳风轰鸣,声震四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