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UU小说玄幻魔法夏逆TXT下载夏逆章节列表全文阅读

夏逆全文阅读

作者:楚白     夏逆txt下载     夏逆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三十七章、大清洗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潘龙将自己这趟潜入探索发现的事情,详详细细地告诉了弥尔顿。

    为了证明自己说的话,他还拿出了几本从那地下室里面找来的手册。

    看着手册上面关于秘药的实验记录,以及控制“灾厄”的相关记录,弥尔顿的脸色青一阵红一阵,最后阴沉得简直像是要打雷下雨一般。

    这几本手册明显已经有了一些年头,想要作假并不容易。而手册里面提到的一些事情,和圣盐镇曾经发生的某些事情也能对得上号,更能证明它的真实可靠。

    有这些手册作为证据,足以证明潘龙的话。

    他深深地喘了几口气,才让自己重新平静下来,问:“你打算怎么办?”

    “要解决问题,有两个办法。”潘龙说,“第一个办法,是见招拆招,化解矛盾。第二个办法,是不管不顾,直接把制造问题的家伙干掉。”

    他微微一笑:“我不算聪明,也没什么势力,想要跟那些老奸巨猾的家伙见招拆招斗智,恐怕不行。所以我当然只能用第二个办法。”

    弥尔顿点头:“需要我们帮忙吗?”

    “不用,你们只要照顾好自己就行。”潘龙说着推开了门,一边走出去,一边发动“潜行”技能,身影渐渐消失。

    弥尔顿追上来的时候,已经见不到他的踪迹。

    片刻之后,他来到了神圣祈祷堂。

    这里被重兵把守,士兵们一个个刀剑出鞘、杀气腾腾,俨然是一副严阵以待的样子。

    潘龙没理睬他们,径直从他们身边走过,进了祈祷堂。

    很快,他就找到了一个看起来像是首领的老者,尤其听这老者说话的声音,更分明就是昨晚通讯器里面那个人。

    他笑了笑,一把抓住这老者,身体骤然加速,一下子就撞破了屋顶,在一间间房屋的屋顶上纵跃如飞,带着他呼啸而去。

    那老者一脸惊慌,显得不知所措。但当潘龙带着他来到一座小山丘上,开口问话的时候,他却又镇定了下来。

    “我听过你的声音。”他说,“你是古达的学生?”

    “我也听过你的声音。”潘龙说,“既然我们彼此都知道对方是谁,那就不用绕圈子了我要解决‘灾厄’的问题,你最好能给我拿出一套方案来,否则我就把你烧成灰。”

    老者说:“事情没那么容易解决,当年的研究团早已解散,大家各奔东西。我们也不知道其他人都去了哪里,更不知道他们都在干什么。”

    “难道他们没有像你们一样,以圣职者的身份为掩护吗?”

    老者摇头:“借用‘祈祷就能抵挡灾厄’这个名义来建立庇护所,只能说是我们大家之间的默契。但实际上我们并不一定都转而冒充圣职者,而且也并不一定每一个庇护所的圣职者都是我们的人。”

    他笑了:“也许还真有不少圣职者在幻想,只要虔诚祈祷,天上的神就会帮助他们抵御灾厄,甚至在他们死后接他们去天堂呢。”

    潘龙皱起眉头:“按照你这么说,那就是没办法了?”

    “很难。”老者很坦率地说,“就算你选择‘宁杀错不放过’,可能也不行。因为也许有人根本就没留在城镇里面,一直在野外的研究所里面你总没办法找到每一个研究所。”

    “那你们有没有对付‘灾厄’的秘密武器?”潘龙问,“别告诉我说,你们制造了这种鬼东西,却连对付它们的办法都没有!”

    老者摇头:“对这东西的研究,最早来自于某种特殊的植物。那植物害怕盐,所以盐是最初的特效药。但在我们研究的过程中,至少我是一直在摸索让它能够不怕盐的办法。我花了大概十年,最终找到了这个办法。”

    他叹了口气:“在当初的研究团队里面,我只能算是中等。就算加上威廉,我们两个也不能说比别人更优秀。我们能做到的事情,别人当然也能做到。甚至他们可能比我们做得更好。”

    潘龙不禁有些恼火,问:“那你就什么办法都没有了?”

    老者苦笑:“我的确是没什么办法。当研究团队解散之后,‘灾厄’其实基本上就已经算是失控了。”

    “至少圣盐镇周围的灾厄,在你们的控制之下吧?”

    “这没错。因为这附近的灾厄,本来就是我们制造的。”老者点头。

    潘龙深深地吸了口气,问:“那你有没有侦查到类似你这样,还没有变身的家伙的办法?”

    老者摇头:“我们怎么会让别人看穿我们的掩护呢?这是我们最大的秘密,掩盖它还来不及呢。”

    “那你至少知道,你们这里究竟哪些人参与了研究吧?”

    老者露出了阴险的笑容:“为什么你会觉得,我会回答这个问题?”

    他讥讽地笑了起来:“你以为我不明白你的心思吗?无论怎么样,你都不会放过我的。那么我最多告诉你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真正重要的情报,我什么都不会说。”

    潘龙冷笑一声,手指一点,指力刺穿了他的手臂。

    鲜血流了出来,却只流出一点就停下了。

    这老者早已将自己改造成了灾厄,他之所以没有变身,只是因为现在是大白天,太阳明晃晃地照着,一旦变身就会被阳光晒死而已。

    即便如此,他依然具有部分灾厄的能力。比方说,这种不可思议的恢复力。

    但这并没用处,因为下一瞬间,潘龙就砍掉了他的脑袋。

    面临死亡的威胁,老者被迫变身,化为了一团巨大的触手。

    他想要逃到地下,却被潘龙抓住,扔向了空中。

    在强烈的阳光照射下,等他再落下来的时候,已经只有灰烬。

    “看来,我算是无师自通,找到了一个能查到他这种人的办法。”潘龙笑了,“虽然没办法把所有的研究人员都挖出来,但能把那些隐藏在人群里面的‘灾厄’都挖出来,倒也不错。”

    接下来的几天,圣盐镇的高层以及那些圣职者们,每个人都在不知不觉的情况下,受了一些小小的伤。

    这伤不大,无非也就是身上划了个小口子之类。这种程度伤势对任何人来说都不算什么,但偏偏却有那么一些人,因为这小小的伤口而送了命。

    ……他们的伤口实在愈合得太快了,快到完全不是人类正常的水平。

    对于这些人,潘龙并没有立刻贸然下手,而是先用火再烫了一下,确定被火烫的伤口复原得很慢,才痛下杀手。

    果然,每一个被杀死的人,都变成了怪物,然后在阳光下化成了灰烬。

    短短三四天,圣盐镇有大概一半的圣职者和好几位高层,都这么化成了灰。

    潘龙没有联系任何人,独自一人对这座城镇展开了大清洗,成果斐然。

第三十八章、研究所所长

    阿美利王国的边境,距离邻国坎拿王国不足五十里的地方,有一座名叫“圣银”的城镇。

    这座城镇的前身,是阿美利王国的边境重镇。多年以来,阿美利王国都在这里驻扎重兵,以防备坎拿王国可能的进攻坎拿王国的国势并不算很强盛,但当年却曾经一路奇军直袭阿美利王国首都,甚至于曾经攻破王都,一把火将王宫给烧了。

    后来灾厄爆发,阿美利王国覆灭,大量的难民逃到了这座边境重镇。这里物产丰富,又没有受到灾厄的侵袭,很快就成为了整个阿美利王国假如它还算得上是一个国家的话首屈一指的大城市。

    和别的庇护所一样,圣银镇同样以一座庞大的祈祷堂为中心。作为这座祈祷堂的最高领导者,斯宾塞大主教自然是圣银镇毫无疑义的领袖。

    二十年来,这位圣职者一直深入简出,很少出现在人们的面前。据说他每天都要祈祷超过十个小时,努力驱赶灾厄,守护这座阿美利王国最大的庇护所。

    但“据说”往往和现实相差甚远。

    比方说,斯宾塞大主教其实每天祈祷的时间不超过十分钟,他甚至几乎不会去祈祷。

    因为他不信神。

    各个庇护所的主教们,大多都不信神。

    他们只相信自己,相信自己的技术。

    斯宾塞大主教每天最主要的工作,除了修身养性之外,就是作研究。他平时最常出现的地方是地下室,最常做的事情是思考、调配药剂,以及做实验。

    作为一个科学家,他拥有很高的专业素质,从不会被那些实验品的惨叫声、哀求声、咒骂声扰乱思维,总是能够准确地判断实验的情况,每次都能有所收获。

    他对这样的生活很满意,每天都吃得好睡得好,自我感觉能够长命百岁。

    但最近,大主教的心情不是很好。他心情不怎么好的原因,是一些陆陆续续寄来的信件。

    “世道不太平啊!”

    放下信笺,斯宾塞大主教深深地叹了口气。

    短短的半个月,他已经第四次收到了来自“老朋友”的信件。

    大家差不多快二十年没联系了,这二十多年来,他们互相装作不认识对方,彼此相安无事,自顾自过日子,倒也安稳。

    虽然因为研究所解体,大家各行其是,缺乏合作和交流,导致研究的进度大大降低。但那也没什么,反正他们都有足够的时间,至少斯宾塞大主教自己一点也不介意进度缓慢的问题。

    但是……这种情况,却在不久之前被打破了。

    从圣盐镇的托马斯和威廉开始,一个又一个“老朋友”接连失踪,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各个庇护所都慌了神,正在拼命追查。很多人都信誓旦旦,一定要把那些被绑架的人找回来。

    可斯宾塞知道,这些人是找不回来了。

    他们早就死了!

    之所以没有尸体,只不过因为他们是被阳光晒死的,只剩下了一堆灰烬。

    别人他不清楚,但自己的那些个“老朋友”们会怎么做,他却是很清楚的。

    一转眼二十年过去了,就算是当初最年轻的威廉,也已经快五十岁了。岁月无情,衰老和死亡会让最睿智的贤者也为之恐惧,所以……大家的选择,都差不多。

    毕竟,活着才有将来,活着才有希望,活着才能搞研究,活着才能享受生活!

    就算是要活成“灾厄”,也不算什么问题。

    世界很大,人还有很多,时不时少掉一两个,谁会在意?

    斯宾塞今年已经快七十岁了,在当初的研究所里面,他也算是年纪比较大的。当初之所以要在研究还不充分的时候强行展开活人实验,关键就是他担心自己老了,老到研究能力下降,老到没办法再把控整个研究所。

    所以,他迫切需要能够延缓衰老,甚至于让自己返老还童的灵药。

    为了尽快得到这梦寐以求的灵药,他不在乎做点伤天害理的事情。

    不对……那怎么能叫伤天害理呢?人类的社会是一个整体,为了这个整体的进步,那些优秀的个体理应被尽量保留下来,而那些可有可无的个体,当然应该奉献出他们的全部。

    能够为了人类进步而牺牲,那些人也算是死得其所,挺幸福的嘛。

    至少,斯宾塞是这么想的。

    但那个在找他们麻烦的家伙,显然不这么想。

    斯宾塞不知道对方究竟是什么来历,那些“老朋友”们也不知道。他们的信件一开始只是有些担心的提醒,后来就变成了惊恐的询问,再后来变成了不知所措的茫然。

    死亡的阴影已经近在咫尺,但他们甚至连带给他们死亡的究竟是谁,都还不知道呢。

    走到悬挂在墙上的地图前面,斯宾塞大主教手指从地图上的一个个庇护所划过,低声自言自语。

    “圣盐镇、圣水镇、圣火镇、圣人镇……按照他的路线一路走下去,暂时还不会来到圣银镇。”

    “但是,准备不能不做。只要他不死,迟早是会来到圣银镇的。”

    “而且……如果他知道了当初研究所的情况,或许他会直接到圣银镇来找我。”

    “我的时间不多了!要抓紧最后的时间,赶快把手头上的研究做完才行!”

    说完,他走到书架前面,从书架上拿下几本书,露出了后面一个旋钮。用力旋转几下,伴随着齿轮和链条的转动声,书架缓缓移开,露出了向下的楼梯。

    他将那几本书重新放回去,沿着楼梯走了下去。片刻之后,书架又重新移动回去,将这条楼梯完全遮住,任谁都看不出来,斯宾塞大主教已经走进了密室。

    沿着楼梯向下走,很快就来到了一个长长的过道,过道两边有不少房间,很多房间里面都有人居住。他们有的在细心研读,有的在奋笔疾书,有的在思考,有的在调配药剂,一副热火朝天的景象。

    斯宾塞并没有打扰他们,而是继续沿着过道走去,走到过道的尽头,转了个弯,和守卫室里面几个值班的守卫打了个招呼,然后顺着再次向下的楼梯走去。

    如此这般走了好长一段路,他终于来到了这座秘密研究所最重要的地方实验室。

    实验室里面,几个被捆得很紧的实验品正在挣扎和嚎叫,他们的脸上已经完全没有了“人”的感情,只有野兽一般的狰狞。

    斯宾塞在实验室外面看了一会儿,然后将负责实验的人叫了出来,询问情况。

    “总的来说一切顺利。”实验人员报告说,“实验品的异化速度有所降低,但距离真正能够使用,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斯宾塞叹了口气:“继续吧,别着急。”

    科研这种事情,急不来的。

    但他还是忍不住叹息要是当初那座研究所还在的话,该有多好!

    自己这些年搜罗和培养的研究员们,比起当初威廉他们,实在差得太多了!

    他一路视察完毕,忧心忡忡地回到了地面,还装模作样地去祈祷堂祈祷了一番。

    当他返回自己的卧室休息的时候,却见到一个穿着铠甲的人,正坐在书桌前,冰冷的目光透过头盔的面罩,落在他的身上。

    “研究所所长斯宾塞,你真不愧是那群人的首领。”潘龙的话语之中,甚至有几分佩服,“别人都是小打小闹,唯独你,居然又建成了一座研究所!”

第三十九章、邪恶科学家的伟大理想

    潘龙来到圣银镇,已经有好几天了。

    这些天,他一直用潜行的方法在这里搜查,甚至不止一次跟在斯宾塞大主教的身后,一同去巡查研究情况。

    通过观察,他已经把这座建在祈祷堂地下的秘密研究所的情况基本摸清楚了这座研究所毫无争议的领导人自然是斯宾塞大主教,下面还有两个比较重要的分管领导,由祈祷堂三位主教中的两位担任。至于那些研究员,大多数也都是圣职者。

    有趣的是,圣职者们其实并不都是研究员。比方说三位主教之中的最后一位,每天真的是祈祷祈祷再祈祷,一直都在虔诚地祈祷,把吃饭睡觉休息之外的时间,都拿来祈祷了。一天二十四个小时,他可能要祈祷超过十二个小时。

    类似的情况还有不少,这座城市的圣职者两极分化得厉害,要么该下地狱,要么该上天堂,连一个走中间路线的骑墙派都没有。

    这两伙人住在一起,却各行其是、互不干扰,看起来井然有序。

    这种情况,也是圣银镇独有的。

    别的庇护所里面,圣职者们要么就都是跟邪恶的科学家们同流合污的帮凶,要么就全都是对一切茫然无知,真相信祈祷能够抵挡灾厄的无知之人。

    只有这里,两种人都有,而且那些真正虔诚祈祷的人们,似乎对于近在咫尺的邪恶一无所知。

    潘龙看得啧啧称奇,不止一次暗暗赞叹。

    这斯宾塞大主教真不愧是当初灾厄研究所的一把手,无论科研水平还是骗人的水平,都一等一的厉害!

    可惜,他骗人的本事再厉害,也骗不过一个能隐身跟着他,亲眼目睹他那些伤天害理研究的人。

    看了几天,潘龙摸清了整个研究所的情况,也积攒了一肚子的怒火。

    所以,他决定动手了。

    斯宾塞大主教看到他的出现,听到他那些讽刺的话,并没有慌张逃跑或者恐惧求饶,而是叹了口气。

    “我知道你迟早会来,但真想不到你会来得这么早!”他有些无奈地说,“我的研究,还差一大截才能完成啊!”

    “你究竟在研究什么?长生不老吗?”

    “长生不老什么的,只是顺带罢了。”说到自己的研究,斯宾塞露出了骄傲之色,“我真正研究的,是如何让人类进化!”

    “进化?”

    “没错,时代在进步,科学在进步,我们人类当然也要进步。”斯宾塞说,“科学归根究底是为人服务的,科学的进步,理应最终转化成为人的进步。我们的研究,正是为了这样的目的。”

    “但这跟你们把好端端的人变成会传染病毒的触手怪,又有什么关系?”

    “我们的目标,最初只是想要研究出能够迅速有效地让普通人变得强壮、敏锐而长寿的技术。”斯宾塞回忆说,“通过长时间的研究,我们成功地实现了最初的目标。但很快我们就发现,这样其实还不够,距离‘人类进化’这个伟大的理想,还远得很呢!”

    “更强壮、更敏锐、更长寿……这已经算是进化了吧。”

    “那算什么进化!一个普通人,只要得到充足的营养,好好锻炼身体,就能够做到。我们的研究为的是‘人类进化’这个伟大的目标,可不是那种只要吃饱喝足、营养均衡、适当锻炼就能得到的平凡之物啊!”

    潘龙摇头:“我真没觉得这哪里平凡,恕我直言,阿美利王国的人们,就算是在灾厄爆发之前,普遍也距离‘吃饱喝足、营养均衡、适当锻炼’这个生活条件相去甚远。就算是那些富翁们聚居的城市里,也还有很大一片贫民区呢。”

    斯宾塞露出了诧异之色:“平民?他们只要每天努力工作就好了,想那么多干什么?”

    “你不是说‘人类进化’吗?”

    “人类进化,关他们什么事?他们不过工作的工具,本质上和耕田的牛马、工厂的机器之类是一样的。人类进化也好,不进化也罢,跟工具没关系。”

    潘龙在头盔下面翻了个白眼。

    “好吧,言归正传。”他说,“你觉得怎么样,才算是‘人类进化’?”

    斯宾塞露出了憧憬之色:“人类进化的目标,是摆脱衰老、疾病和死亡,获得永恒的健康我们研究的目标,也正是如此!”

    潘龙有些惊讶,转念一想,却又明白了。

    有权有势的人所追求的,可不就是永远的健康嘛。

    永远健康,永远把握着权力和财富,永远享受奢靡豪华的生活……这不就是那些帝王将相阔佬豪雄们梦寐以求的事情吗?

    “那我有个问题。”他说,“如果那些掌握权力和财富的人获得了永恒的健康,他们的子孙后代怎么办?原本只要等到他们老了死了,子孙后代就能继承他们的权力和财富。但他们不老不死,那子孙后代岂不是无法继承了?”

    斯宾塞点头:“没错,我们当时也发现了这个问题。”

    “那你们怎么办?”

    “我们经过反复地考虑和讨论,最终得出了结论人类之所以要繁衍后代,是因为自己会老会死。如果人类能够不老不死,那为什么还要生儿育女,为什么还要繁衍后代?”斯宾塞说,“所以,人类的进化,不仅仅是要永远年轻健康,也要彻底和那些毫无意义的负担告别。”

    他露出了兴奋之色,介绍说:“所以,我们的最终目标,是让人类进化到无需饮食、无需睡眠、无需呼吸,可以自由自在地在各种环境下生活,能够飞天遁地,永远年轻和强壮!”

    “这……可能吗?”

    “当然可能!”斯宾塞信心十足地说,“如果不是当初研究之中出了意外,研究所毁于一旦,也许我们的目标早就已经实现了!”

    他叹了口气:“过去的事情,再遗憾也没什么意思。重要的是将来怎么做。经过我这二十年的努力,研究所又已经重建了起来,研究的进度,也已经超过了当初。”

    他信心十足地说:“我相信,只要再有十年八年,我的目标就能够实现!”

    潘龙笑了:“你觉得你还能有十年八年?”

    斯宾塞也笑了:“当然!”

    话音未落,他的身体扭曲变形,犹如液体一般摊在地上,房间的墙壁和地面上,却有无数的触手生长出来,化作无数的利刺,朝着潘龙发起了进攻

第四十章、首恶必办(上)

    早在收到第一封信的时候,斯宾塞大主教就已经开始考虑该如何对付那个猎杀者。

    虽然那个猎杀者的活动范围离他还很远,但谁知道那家伙会不会跑到圣银镇来呢?如果他来了的话,自己又该用什么方法应对?隐藏身份?假死脱身?还是发动整个圣银镇的力量,动用军队去围剿他?

    从斯宾塞的角度来说,如果能够动用军队围剿,将这个多管闲事的混蛋砍成十七八块喂狗,当然是最好不过的。但他却知道,这其实是最不可能的事情。

    那人狡猾得很,根本不肯正面交锋否则的话他早死了,托马斯和威廉也是能动用军队的,圣盐镇的军队相比圣银镇来说的确不强,可再怎么弱,那也是一支军队。

    就算昔年号称阿美利王国第一高手的索尔古达,也不可能正面战胜一支军队的。

    别的不说,几十张弩齐射,乃至于大炮对着你轰过来,怎么挡?铁人也要被射成刺猬的啊!

    又过了几天,斯宾塞得到消息,那人又灭杀了一个庇护所里面的研究人员。

    他仔细了解情况,然后作出了决定。

    将一只经过反复调试的强大合成兽埋在自己房间的地下,然后他将控制这个合成兽的关键核心融入了自己的身体。

    这过程很痛苦,但是,是必须的。

    只有这样,他才能有一定的把握。

    刚才他絮絮叨叨和潘龙聊天,其实主要还是为了争取时间,控制那只合成兽恢复到激活状态。

    一旦合成兽恢复,他就不再废话,直接动手了。

    他将自己的身体化为液体,和那只合成兽融合,然后便控制着合成兽,发动了一波极为猛烈的攻击。

    无数的尖刺四面八方刺过来,将潘龙围在中间。密密麻麻、寒光闪烁,就算是一只苍蝇,也别想从中逃脱!

    但潘龙不是苍蝇,他也根本不需要逃脱。

    看到斯宾塞翻脸动手,他不仅没有紧张害怕,反而露出了笑容。

    “就这样?”他轻描淡写地问。

    长戟突然出现在他的手上,然后似乎只是随意一挥,却陡然起了一阵狂风。

    伴随狂风,尖利的呼啸声在空中回荡。不知道多少尖刺和触手纷纷折断,掉了一地。

    长戟破空的声音就像寒冬凛冽的北风,触手和尖刺折断的声音就像盛夏滂沱的暴雨,可“风声雨声”之中,他轻轻松松说话的声音却依然清清楚楚,没有被掩盖一丝一毫。

    “究竟是什么让你产生错觉,觉得这样的陷阱就能对付得了我?”

    一句话说完,地上已经落了厚厚的一层碎片。周围的桌子、椅子之类家具,更是全都变成了碎木头,混杂在碎片之中,难分彼此。

    斯宾塞的声音从地下传来:“别小看人!我的手段可没这么简单!”

    说着,地面裂开了几个口子,黑色的气体涌了出来。

    那只合成兽是用几只强大的“灾厄”融合而成,拥有这几个怪物全部的能力。用身体融合房屋,将触手化作尖刺,只是其中之一。

    此刻,斯宾塞施展出了它最危险的能力之一,毒气。

    这种毒气看起来像是普通的烟灰,实际上毒性极大,普通人哪怕只吸进去一口,整个呼吸道就会从鼻子一直烂到肺,就算功夫再好,也顶不住。

    斯宾塞曾经用觉醒者做过实验,就算是注射了最新型药剂的强力觉醒者,在这毒气面前也不堪一击。

    就算是他们事先有准备,屏住了呼吸,这毒气也一样能要他们的命它可不是非要被吸进身体才能发挥作用的。

    只要被沾上一点点,这毒气就能导致皮肤溃烂,而且溃烂会不断扩大,用不了多久甚至会烂到连骨头都能看见。

    在实验中,一只新生的灾厄面对这毒气,只用了大概五分钟,就化成了地上的一滩烂肉。它那远比人类强大了无数倍,甚至被切成碎片也能继续活着的可怕生命力,也一样挡不住这毒气的威力!

    眼看毒气朝着潘龙涌去,斯宾塞愉快地笑了。

    但他才笑了两声,笑声就像被捏住脖子的鸡,噎在了脖子里面。

    鲜红的灼热气息从潘龙的身体里面涌出来,犹如火焰一样,朝着那些黑气涌去。双方接触的时候,就像是往滚油里面浇了一勺水,顿时发出极为猛烈的沸腾甚至爆炸声,噼里啪啦连成一片。

    “这手段也不算什么。”潘龙说,“之前在圣火镇,就已经有人用过了。”

    他一路走来,消灭了许多像斯宾塞一样的邪恶科学家。而这些家伙们用的手段,其实都大同小异。

    无非就是变成怪物罢了。

    他们变成的怪物,很多都比一般的“灾厄”要强,而且往往有一些特别的本领。也许对于普通人来说,这样已经足以称得上绝望,但在潘龙看来,那些千奇百怪的手段无非就是四个字。

    华而不实。

    力量更大一些,速度更快一些,身体更坚固一些,恢复力更强一些……才能够真正威胁到他。

    比方说,如果触手尖刺的力量能够射穿四五层铠甲,那当然就能射穿他的真气护体,再射穿他的身体。

    虽然即便这样也未必能够要他的命,但起码不是毫无意义的反抗了啊。

    斯宾塞变成的怪物,无论攻击手段还是攻击强度,都并不比别人更高明。

    大概……这些人的水平,也就这样了吧?

    他嘲笑说:“如果你只有这样的水平,那还是别浪费时间,赶快死掉算了!”

    斯宾塞愤怒地大叫:“别得意忘形了!”

    说着,地面猛烈地蠕动起来,一只颜色青灰,宛如岩石的触手生长了出来,朝着潘龙狠狠刺去。

    长戟挥动,砍在那只触手上,却只听得金铁交鸣的脆响,触手上出现了一条浅浅的伤痕,并没有被砍断。

    潘龙身体一侧,躲过了触手的刺杀,有些惊讶地说:“这个有点本事啊!”

    他消灭了许多家养的和野生的灾厄,却还是第一次见到能够用触手挡住自己长戟的。

    又是几条青灰色的触手生长出来,呼啸着朝他袭来。

    面对这些触手的围攻,潘龙连连后退,一直退到了墙边。

    在他的背后,墙壁突然整个变成了青灰色,然后犹如张开的血盆大口,朝着他包了过来。

第四十一章、首恶必办(中)

    对来自背后的偷袭,潘龙似乎没有注意到,被青灰色的墙壁一口咬住。

    斯宾塞偷袭得手,忍不住兴奋地大笑,墙壁上随即生出无数的利齿,狠狠地咬住潘龙的皮肉,想要把他给撕碎。

    但这些利齿却甚至没有能够真正咬到潘龙的身体。

    它们还没来得及咬实在了,就被一层无形的气息挡住,没办法落下去。

    “你这些牙齿,威力可比触手要弱不少呢。”潘龙摇摇头,“连我的护身真气都咬不穿啊!”

    斯宾塞有些茫然,正要继续加大力量,潘龙已经双脚发力,身体陡然猛地后退,重重地撞在了身后的墙壁上。

    一声轰响,砖石碎裂,连带着和墙壁融为一体的怪兽的嘴巴也跟着被撕裂,灰红色的液体如同鲜血一般流了下来,落在地上,冒出点点青烟。

    潘龙却已经借着这一撞的力量退出了屋子,冲出了斯宾塞的陷阱。

    眼看他突围,斯宾塞发出愤怒的吼叫,整个屋子蠕动着扭曲变形,一条条青灰色的触手长了出来,挥舞着向他袭来。

    阳光下,整个房子仿佛从恐怖故事里面走出来的噩梦一般,蠕动着、扭曲着,化为了巨大的触手怪。

    潘龙不禁皱起了眉头。

    这东西竟然不怕阳光?

    一直以来,灾厄最大的敌人就是阳光。无论多么强大的灾厄,只要被阳光照到,都会在很短的时间里面死去,甚至于化成灰烬。

    但斯宾塞却改变了这个铁律,他融合房屋变成的灾厄,竟然连阳光都不怕!

    潘龙忍不住问:“你是怎么做到不怕阳光的?”

    斯宾塞的回答是一阵狂笑。

    他笑得很得意,可潘龙却在他的笑声中分明听出了几分心虚。

    莫非……这家伙所谓的“不怕阳光”,有水分?

    潘龙一边思考,一边飞快地挥舞长戟,将一条条触手击退。

    但触手上的力量很大,而且数量更是越来越多。

    更麻烦的是,这些触手超乎想象的坚硬,感觉似乎比石头还硬,没准可能比钢铁还硬。

    这究竟是什么鬼触手?硬成这样,又是怎么扭曲的?

    潘龙觉得牛顿正在棺材里面骂街……

    这样的触手还有很多,每一条都力道十足,疯狂地围攻潘龙。

    潘龙挥舞长戟,发出闷雷一般的响声,将一条条触手击退。

    他终于不再取笑和讽刺,看上去似乎陷入了苦战。

    过了一会儿,一条被击退的触手在空中挥舞着,轰的一下,砸在了附近的房子上,屋顶顿时就塌了一大片。

    紧接着,另一条被击退的触手重重打在另一间屋子的墙壁上,轰隆一声,坚固的墙壁直接破了个洞,就像是被巨人手持重锤砸开了似的,又像是被攻城车狠狠撞了一回。

    以此为开端,一条又一条的触手四面乱打,转眼间周围的房屋就塌了一大片,完成了从“地标建筑”到“地标废墟”之间的重要转化。

    这么大的动静,当然惊动了很多人。许多圣银镇的士兵和居民都急急忙忙赶来,几乎人人手上都拿着兵器。

    神圣祈祷堂是整个庇护所的中心,不容有失!就算付出再大的代价,也要确保祈祷堂和圣职者们的安全!

    当他们赶到附近,看到战斗的场面,一个个顿时目瞪口呆,甚至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灾厄?!怎么会那么大!”

    “这是白天啊!为什么白天也会有灾厄?”

    “为什么灾厄会出现在祈祷堂里?”

    “那……那不是斯宾塞大主教的房子吗?他的房子怎么变成灾厄了?”

    “天啊,竟然会有这么大的灾厄!”

    “灾厄终于进化到既不怕祈祷,也不怕阳光了吗?我们人类的末日终于到了……”

    “那人是谁?他竟然能够和那么大的灾厄对抗……谁知道他的来历?”

    “我们该怎么办?”

    “你问我我问谁!”

    圣银镇的众人乱作一团,不知该如何是好。

    按照常理,他们当然应该帮助潘龙对抗灾厄。但这灾厄实在特别,竟然是大主教斯宾塞大人的住所变化而来,很多人就忍不住有些狐疑,不知道该干什么。

    对抗灾厄,是他们长久以来的基本信念。无论这灾厄从哪里来,是什么变的,是什么模样,对他们来说,本质上都没区别。

    但是……圣职者是特别的啊!

    众所周知,圣职者的祈祷能够驱赶灾厄。而斯宾塞大主教是圣银镇资历最深的圣职者,最为殊胜。要说他老人家是这个庇护所最神圣最崇高的人,也没什么问题。

    他的房子,怎么会变成灾厄了?

    不仅如此,大家都知道灾厄是害怕阳光的,就算是最强大的灾厄,被阳光照一下也会完蛋,从无例外。

    可今天就例外了!

    前面那个巨型灾厄,正在阳光下摇曳着庞大的身躯,得意洋洋。

    面对这样的敌人,就算是勇敢的士兵和强大的觉醒者们,也不由得心情复杂,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打吧,对方不一定是敌人,而且关键是打不过,大概率会被秒杀。

    帮忙……那个正在跟灾厄战斗的人,厉害得超乎想象,他们好像也打不过,就算不是秒杀也差不多。

    无论怎么选择,结果都是打不过,甚至于都是被秒杀。天底下最困难的选择题,也莫过于此了!

    他们这边还在犹豫,但斯宾塞大主教却已经下了决定。

    这一战之后,就算自己的身份不曝光,地下的研究所也很难掩饰得住了。既然如此,那干脆就一不做二不休!

    他发出一声怪异的尖叫,无数的触手从身体里面激射出去,顷刻间就射中了那些赶来的人们。

    这些触手不像寻常灾厄那样浑身是刺,射中了围观者之后噗呲一个血洞,鲜血狂飙。和寻常灾厄触手刺中人之后飞快吸血的情况截然不同。

    但这对于被杀死的人来说,并没有什么区别。

    被吸干血是死,被一招穿心就不是死吗?

    顷刻间,围观者就死了一地,鲜血流得像小溪一样。

    “杀人啦!”

    “快跑!”

    眼看这灾厄如此凶残,那些侥幸活下来的人们哪里还敢停留,立刻大喊大叫着,转身就跑。

    但那些触手飞快地舞动着,不断追杀。

    仅仅几秒钟,周围三五十米范围里面,已经一个活人都没有了。

    直到这时,那些触手才转了个方向,刺中了倒在地上的人们。无论是已经死去的,还是重伤尚未断气的,身体都飞快地变得干瘪,不一会儿,就变成了满地的干尸。

第四十二章、首恶必办(下)

    青灰色的触手猛地落下,击中了一座房屋。坚固的石墙在它面前脆弱得就像小孩子搭建的积木一般,随即坍塌倾颓,变成了一片废墟。

    而潘龙则在它击中自己之前就已经离开了原地。

    圣银镇的中心地带,现在已经是一片残垣断壁,甚至比那些荒废多年的城市看起来更加像是废墟一些。

    许多尸体横七竖八地散落在这片废墟之中,每一具尸体都枯槁干瘪,就像是金字塔里面的木乃伊一般。

    他们当中,有守卫这里的士兵,有虔诚祈祷的圣职者,有住在这附近的富翁和仆人,有来看热闹的居民……但现在他们都一样,都只是废墟之中的一具干尸。

    他们身上的鲜血,都被那只巨大的触手怪给吸干了。

    吸了这么多人的血,这只触手怪的身躯越发庞大,已经比房屋更高。它挥舞着数十条触手,在地面上投下庞大的阴影,就像是一棵独木成林的参天大树,又像是一片落到地面附近的乌云。

    在这阴影之中,潘龙手持长戟,抵御着一条条触手的围攻。

    他的身躯相对于那些触手来说小得不值一提,但他每一次挥动长戟,却总是能够将一条触手击退。那看上去很普通的身躯里面,蕴含着超乎想象的力量。

    圣银镇的居民们在远处不安地眺望战场,无数双眼睛紧紧盯着那个相对于触手怪来说渺小到不值一提的身影,纵然明知道希望不大,但他们还是在期待着,期待着奇迹的发生。

    士兵们则要勇敢许多,他们从仓库里面运来了弓箭和强弩,远远地射击,希望能够帮上忙。可无论利箭还是弩矢,落在触手怪青灰色的身体上,都发出犹如射中了岩石一般的声音,弹到旁边,造不成任何的伤害。

    一个军官满脸汗水,焦急地大喊:“火炮还没运过来吗?”

    远处有人回答:“路上障碍物太多了!”

    “怎么回事啊!为什么会这么慢?”

    “我们也没想过有朝一日要把它运到城里来炮轰祈祷堂啊!”

    在争吵声中,被他们寄予厚望的火炮正被士兵们连拖带拽,慢慢地行走在街道上。时不时就有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拦住他们的路,让他们不得不花费时间去清理道路。

    潘龙完全没注意到后方的那些动静,他现在正全神贯注地对付眼前这只巨大的怪物。

    这家伙的块头差不多赶上之前在另外一个世界里面见过的巨大章鱼了,那只章鱼单枪匹马就毁掉了一座繁荣的城市,让那座人类文明的瑰宝,钢铁的移动城市,化为了沙漠中的一片废墟。

    和这种“对城市”级别的敌人战斗,怎么小心都是应该的。

    其实他现在还没拿出全部的实力,如果收起长戟,拿出蝉翼刀来,以真气贯注在蝉翼刀上,全力催发刀气,未必就不能砍断这巨大触手怪的身体。

    但潘龙已经打定主意,除非是万不得已,否则在这个世界里面,只要是有旁观者,他就要使用长戟来战斗。

    这不是故弄玄虚,而是为了古达老师的名誉。

    古达老师坚持人类的身份死去,潘龙蒙他传授武艺,总该报答一番,为他争得一份荣誉才对。

    “灾厄”的来历,和古达老师多少也有关系,用古达传人这个身份消灭所有的幕后黑手,将**消弭,是告慰他在天之灵的最好方式!

    长戟挥舞,劲风呼啸。

    沉重的触手一次次袭来,但要么落空,要么被长戟打到一边,没有哪怕一次能够击中潘龙。

    斯宾塞愤怒地吼叫着,他本拟自己彻底舍弃了人的身份,和精心培养的魔物融合,化为灾厄巨兽,在这个世界必定可以所向无敌。却不料出山第一战,就被区区一个凡人给拦住了。

    他用力挥舞着触手,一座座房屋被打塌,无数的砖石化为齑粉,触手掀起的狂风吹得飞沙走石,一些细小的石子甚至飞出了数十米,击打在远处的士兵们身上,打得他们站立不稳,连连后退。

    坚固的石板地面早已片片粉碎,一条条裂纹遍布大地,甚至有不少地方出现了长长的凹陷那是被触手狠狠抽打的结果。

    这到处都是碎石的地面完全不适合任何人行走,可潘龙在其中却如履平地,丝毫不受影响,他甚至可以站在沙子上运劲发力,用长戟将眼看就要落到自己头顶的触手挑开一边,这种武功,让斯宾塞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他也曾见过使用长戟的高手,比方说曾经和他一起作研究的著名高手“雷神索尔”,就是阿美利王国最强的长戟大师。这人的武功和索尔古达有些相似,但力量比索尔强了太多太多,就算是注射药剂之后获得非人力量的索尔,也无法和眼前这人匹敌。

    “你是索尔的什么人?”他大吼。

    “我是来替老师纠正错误的。”潘龙回答。

    “不可能!索尔教不出你这样的学生!”

    “你不是第一个这么说的。”

    潘龙说着侧身滑步,闪过了轰然落下的触手,在宛如波浪一般晃动的地面上轻轻跳起,落在了那条青灰色的触手上。

    他已经确定,斯宾塞变成的灾厄巨兽,并不能在触手上长出无数的尖刺来。

    虽然当初在屋里的时候,它的确能做到这种事。但至少在外面,它不行。

    或许……是阳光的缘故?

    潘龙暗暗琢磨着,沿着比自己人还粗的触手,一直向前奔跑。

    他要试着冲到这触手的根部,攻击那里看看。

    又是一条稍稍细一点的触手横扫过来,他纵身跃起,那条触手带着狂风,从他的脚下掠过,击中了远处一堵墙壁。巨大的力量直接将墙壁碾碎,无数的砖石犹如弓弩射出的箭矢一般呼啸着飞出去,一个倒霉的士兵被击中了脑袋,当场倒在了地上。

    潘龙还没来得及落下,又是一条触手过来了。

    战斗了这么长时间,斯宾塞对于现在这具身体也渐渐熟悉。他已经能够比较熟练地使用那些触手,展开一些连续的灵活的攻击。

    但这种程度的攻击,对潘龙来说算不了什么。

    长戟挥动,在那条触手上轻轻一点,潘龙的身体凭空翻了个跟头,再次向上,又躲过了一次攻击。

    不等下一条触手到面前,他已经急坠而下,犹如一颗从天而降的流星,轰到了位于所有触手根部,那只灾厄巨兽身体躯干约莫“头部”的位置。

    长戟带着锐利的劲风呼啸而出,一声轰鸣,深深地刺进了它的身体。

第四十三章、到此为止了!

    一戟刺中,潘龙一直微微皱着的眉头舒展了开来。

    他清楚地感觉到,这一下刺中了某些相对柔软的东西。

    “我明白了!”他大声说,“你不怕阳光的秘密,原来只是套了一层外壳!”

    这个世界的“灾厄”是很特别的,它们固然强大,却往往受到各种各样的限制。而其中最重要的一条限制,就是对阳光的畏惧。

    除了极少数已经变异得不成样子的货色之外,绝大多数“灾厄”都十分畏惧阳光。轻则在阳光下会变得虚弱,或者极度厌恶阳光到白天坚决不出门,重则被阳光照到就会直接死亡,甚至会化成灰。

    比方说他见过的几种灾厄:

    跳尸,这种干尸算是灾厄的衍生物,不怕阳光,但白天一般都躲在阳光找不到的阴暗处。

    触手怪,人类变成的灾厄,比较常见,遇到阳光会变得虚弱,甚至会被直接晒死。

    藤怪,植物类的灾厄,总是埋在地下躲避阳光,只留下少许细藤在地面上,不到万不得已绝对不出来。

    触手兽,动物变成的灾厄,跟触手怪类似,对阳光的畏惧也类似。

    采矿蜥蜴,专门开发的特殊类型灾厄,极度畏惧阳光,会被阳光快速杀死。

    高速异形,一个研究员给自己注射了药剂之后变成的灾厄,五条腿,跑得飞快,被抓起来晒太阳,然后当朝阳升起的时候,最多十几秒钟就化成了灰。

    利爪异形,跟上面那个差不多,战斗力颇强,爪子能够洞穿岩石房屋、撕裂金属铠甲,被打死之后,尸体被阳光照射时候冒烟,大概也是十几秒钟之后,就只剩一堆黑灰了。

    这个系列的灾厄数量还不少,基本上在各个庇护所都遇到了,方向各有不同,但风格都很类似怕阳光的程度,都差不多。

    潘龙觉得,应该是这些人用来研制那种药剂的某个关键原料,本身就极度害怕阳光。在实际使用的药剂中,这种原料分量越多、纯度越高、效果发挥得越好,怕阳光的程度就越厉害。

    唯一的特例就是索尔古达老师,潘龙估摸着他老人家应该算是灾厄级的,但他完全不在乎日晒雨淋,站在桥上晒了二十年,也没什么变化。

    ……他甚至都不去避避太阳。

    此前,看到斯宾塞变成的怪物也丝毫不惧阳光,他本拟这家伙跟古达老师差不多,都是那种不怕阳光的,可这一戟刺上去,他顿时就明白,自己之前猜错了。

    这家伙哪里是什么不怕阳光,它只是在身上套了一层能阻挡阳光的外壳罢了!

    这层外壳设计得很有水平,遮光效果自然不用说,坚固程度也非同小可。潘龙跟它打到现在,愣是才第一次真正将它给戳破。

    大概……它主要强化的是触手,对于躯干上部有触手保护的部位,强化程度就不那么高了。

    所以长戟刺去,一下子就刺穿了外壳,刺中了里面较为柔软的部分。

    潘龙心中念头一动,放声大吼:“斯宾塞!你的野心和梦想,你所有的罪恶……都到此为止了!“

    说着,他手上猛地发力,一股战栗般的震动宛如电流,从他的手上一直传到长戟的顶端,然后再次刺中了斯宾塞身体防护薄弱的部位,骤然炸开。

    一声轰响,无数的碎片伴随着猩红的汁液,四处飞扬。

    斯宾塞发出了一声绝望的怒吼,但这毫无意义,因为阳光已经从潘龙一戟挑开的缺口处,照到了他的身体。

    他的动作骤然变慢,那些刚才还挥舞得虎虎生风的巨大触手全都垂了下来,几秒钟之后,青灰色的烟雾从全身腾起。

    潘龙早已跳到了旁边,眼看着烟雾升腾,不由满意地笑了。

    就像他说的,随着斯宾塞的死,“灾厄”的罪魁祸首们终于全死光了。

    他们的罪恶,到此为止!

    阿美利王国的灾厄,说白了就是当初那个研究所里面的这群人在搞鬼。现在这群人被他从下到上,一个不留地给全灭了,剩下的无非就是斯宾塞这些年新收的部下那些总比老头子们好对付多了。

    至少他们都还很年轻,年轻,就意味着他们对“长寿”、“永生”之类问题不像老头子那么看重。

    潘龙觉得,大家可以好好谈谈。

    他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

    片刻之后,他已经来到了地下研究所里面,和斯宾塞的副手,一个叫威斯克的研究员讨论了起来。

    从威斯克这里,他终于得到了自己早就想要的东西新型觉醒药剂。

    遗憾的是,威斯克并没有永生药剂,甚至连一点研究资料都没有。

    斯宾塞和很多老头子一样,都将最重要的研究资料牢牢抓在手上,不告诉任何人。潘龙将一个个研究所都翻了个底朝天,也没能找到多少有价值的资料。

    他将这些研究资料都交给了威斯克,威斯克翻了一遍,非常满意,一张有刀疤的丑脸笑得几乎开了花。

    “太棒了!有这些资料,我的研究很快就能彻底完成!”

    潘龙看他高兴的样子,忍不住问:“你究竟研究的是什么?”

    “超级士兵。”威斯克倒也没有保密的意思,介绍说,“我的研究课题,是批量制造体能比常人高出大概一倍的超级士兵。对于转化药剂的要求很苛刻,既要安全可靠,成本又不能太高。此前我设计出的几个配方,不是安全性有问题,就是成本不合算,都不能算成功。”

    他得意洋洋地说:“但有了这些资料,有了那些人的配方和研究数据,我很容易就能筛选出需要的配方来了!”

    说着,他忍不住哈哈大笑:“那些老头子们真的是赶不上时代,整天都梦想着长生不死长生不死有什么意义?变成怪物,见不得人,活得再久也没用啊!”

    他很豪气地说:“男子汉就要成名立业,就要把自己的名字写进历史书,就要让后世瞻仰自己的雕像。至于后世是歌颂我,还是唾骂我……哈哈,关我屁事!”

    “可是……”潘龙忍不住说,“阿美利王国现在这样子,就算是有超级士兵,也没什么建功立业的空间了吧?”

    威斯克露出了狡猾的笑容:“的确,阿美利王国已经成了收拾不好的烂摊子,但是……谁说我一定要把研究成果交给阿美利王国呢?我可以交给坎拿王国嘛。”

    潘龙愣住了,看着他那理所当然的神情,不由得啧啧称奇。

    这人大概是真能成就一番大事业的!

    反正他也不计较自己死后被人骂嘛……

第四十四章、打针

    使用觉醒药剂,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潘龙本以为只要像某些影视作品里面那样,拿个针筒给自己注射一针,就算完事了。但威斯克却带他到实验室,让他先称体重,再测试体质,最后还抽了一点血来做实验。

    “有这么麻烦吗?”他纳闷地问。

    “如果只想要成为那些大众化的强化士兵,倒是可以直接注射。”威斯克解释说,“但你要接受的是专项定制觉醒药剂,无论是配比还是用量,都需要经过重新设计。这样才能把效果最大化相信我,在这个问题上,我是专家,就算斯宾塞主任都不如我!”

    潘龙还能怎么办?当然只有相信这位专家喽。

    想要获得觉醒能力,终究免不了打这一针。

    要是在九州世界,他绝对不敢让一个认识没几天的人给自己打针,但在这里,他就没那么多顾虑了。

    反正重要的东西都已经收好,大不了被爆回城呗。

    事实证明,威斯克还真挺靠谱的。

    他花了大概一星期,做了一系列的测试,最后给潘龙配制出了一盒专门的药剂。总共十二支,每天注射一支。

    “居然这么多?”潘龙有些惊讶。

    “为了确保安全,每次降低了用量。”威斯克解释说,“当然,这会浪费不少材料,就成本来说很不合算。不过既然是定制药剂,也不用考虑什么成本。”

    他接下来给潘龙解释了一大堆诸如“阈值”、“缓效”、“适应性”之类的东西,反正听起来的确是蛮有道理的。

    一针下去,潘龙感觉到体内有一股灼热的力量隐隐约约诞生,但还很模糊,一点也不清晰。

    他凝神运气,真气走遍全身,发现自己的肌肉产生了微妙的变化。虽然不明显,但至少力气是真的增强了一些。

    第二针,他感觉到自己的皮肤微微收紧,变得更有韧性,防御力有所提升。

    当潘龙注射到第三支药剂的时候,威斯克派出的信使陪着坎拿王国的使者来了。

    使者名叫门德斯,是个高大而阴沉的光头男人,看起来很有传统故事里面的反派味道。奇妙的是,他跟威斯克站在一起,却显得非常协调,两个人的画风十分的吻合。

    他们如果不搞科研或者政治的话,可以考虑出道拍电影,专门演恶棍魔王野心家什么的。

    ……等等,这俩人似乎的确是野心家来着。

    威斯克和门德斯相谈甚欢,两人聊着聊着就开始喝酒,喝着喝着就开始畅谈人生畅谈理想畅谈未来,然后他们就约定要携手建功立业干大事,最后他们甚至让潘龙见证,结为了异姓兄弟。

    反正潘龙是看傻了。

    光头门德斯来自于坎拿王国萨拉扎省,当地过去曾经叫做萨拉扎伯爵领,后来贵族封建制度被废除,萨拉扎伯爵成为了国王麾下的大臣,也是当地的大地主。

    门德斯是萨拉扎省比托雷斯市的市长,放在过去约莫也能算是个男爵甚至子爵什么的,他是当代萨拉扎伯爵拉蒙最信任的部下之一。

    这次他们私下和威斯克联系,计划就是借助威斯克的强化士兵技术,训练一批忠勇可靠的强化士兵,然后通过政变夺权,成为坎拿王国的新国王。

    “这种事情可以说得这么随便吗?”听到门德斯如此介绍,潘龙有些不淡定。

    门德斯满脸无所谓:“政变有什么大不了的?不过就是弄死国王,让拉蒙上台嘛。这种事情太常见了。”

    “这种事情也能常见得起来?!”

    “是啊,过去一百年里面,坎拿王国都换了四次国王了。”门德斯毫不在意,“现在的国王萨德勒家族已经传到第三代,干了快四十年,够长的了,也该换人了。”

    潘龙很无语,叹气问:“那你们自己呢?不要告诉我说,你们只打算过把瘾就死,做个十年国王就让人给推翻了。”

    “有什么不可以的吗?”威斯克诧异地问,“就算只能当一天的国王,也很有趣啊。”

    潘龙觉得,这两个家伙精神状态恐怕都有点问题。

    好在,虽然威斯克的精神状态有问题,但他的技术是真没问题。

    打过第五针之后,潘龙明显感觉到自己的骨骼开始变化,强度增加不说,造血的能力也有显著的提升。

    武者修炼外功要锤炼筋骨,锤炼到一定程度之后,气血就会异常旺盛,旺盛的气血不仅能够增强人的活力,更能散发出火焰一般强烈的气势,可以对幽魂之类低级鬼怪产生一定的克制。

    骨骼增强,气血上升,这算是强固根本,意义非凡。

    打到第八针,潘龙感觉到内脏也开始强化。他的食量有了明显的提升,消化食物的速度也快了很多,摄入的营养被用来强化身躯,让他的肌肉增大,隐约有些朝着健美方向发展的意思。

    打到第十针,潘龙感觉到自己的视力和听力都进一步地增强。

    “我琢磨着这样下去,我可能换条红裤衩就能在天上横着飞了……”

    那当然只是错觉,就算他将来真的能飞,九州世界的强者们也没有横着飞的习惯,大家一般都是脚踩祥云、飞剑、法宝什么的,在天上竖着飞的。

    十二针打完,潘龙发了两天低烧。

    按照威斯克的说法,这是药量积累接近了阈值,身体自然产生了排异反应。而低烧是所有排异反应里面最轻微的,持续低烧,恰恰证明药量掌握得很好,在安全范围内尽可能得增强了身体。

    “如果超出安全范围,会怎么样?”门德斯很好奇地问。

    “会变成怪物。”威斯克说,“吸血的、凶残的、强大的怪物。”

    “很强?”门德斯只在意最后一个词。

    威斯克摇头:“太阳一晒就会变成灰,再强也是白费。”

    瞎子都能从他那不屑的语气里面听出来,他对那些“灾厄”是何等的看不上眼。

    “可以专门负责夜袭。”门德斯说,“白天让他们待在棺材里面就好。”

    威斯克依然摇头:“这主意不怎么样,当初斯宾塞他们也想过和你类似的办法,知道后来怎么样了吗?”

    “不知道。”

    “他们都死了。”

    在死亡的威胁面前,门德斯终于打了退堂鼓。

    虽然他也是个亡命之徒,可亡命之徒不代表真不怕死。

    何况,政变成功的话,他们都能成为王国重臣,眼看着有当大官的机会,谁舍得死呢?

    于是事情就这么定了下来。

第四十五章、先天食异,觉醒

    发烧期间,潘龙的食量变得非常大。每天要吃超过上百斤的食物,米面、肉类、禽蛋、蔬菜……反正就是甩开腮帮子大吃大喝,吃到他自己都觉得有点可耻。

    这特么不是成饭桶了嘛!

    更可耻的是,吃了这么多,他竟然还经常觉得饿。如果不是他刻意节制的话,没准能够吃上一整天。

    事实上,他每天半夜都会饿醒过来,然后大吃大喝一顿,吃掉普通人两三天都吃不完的食物,再继续倒头呼呼大睡。

    “我这要回到故乡去,能吃到方圆五十里的自助餐厅都不敢让我进门,甚至于荣登各大连锁自助餐黑名单的地步。到时候可能搬砖赚钱都不够吃饭,只能靠参加大吃比赛才能度日的样子……”

    好在这种情况并没持续很久,大概一周之后,他终于能够控制自己的食欲了。

    奇妙的是,他发现自己不仅可以吃很多,而且也能什么都不吃接下来的三四天,他除了喝水之外,几乎粒米未进,但却没有任何饥饿的感觉。

    然后他又一顿吃了很多。

    胡吃海塞之际,他终于明白发生了什么。

    这是先天食异!

    先天境界修炼过程中,武者的体质会发生巨大的变化。食异就是一个显著的标志。

    踏入食异境界的武者,消化力强到超乎想象。一顿饭吃几十斤甚至几百斤都不成问题,最夸张的是一点都不质量守恒,几十斤米啊肉啊的吃下去,体型不见变化也就罢了,甚至连体重都没什么变化。

    潘龙以前一直都很好奇,想要知道是为什么,现在他总算明白了。

    这些食物都被转化成了元气,而元气则又以类似真元的形式储存在身体里面,随时都能调用。

    至于重量变化的问题,他实在是无法解释。或许这个世界既没有质量守恒,也没有质能转化吧。

    反正这世界也没爱因斯坦,不用担心他老人家的棺材板压不压得住的问题。

    食异的最大用处,就是强化了续战能力。

    别人的情况,他不清楚。但至少他自己,其实并不是非要靠吃饭才能储存元气的。平时他也一样能够吸纳天地元气,转化为那种类似真元的能量形态,储存在身体里面。

    只要给他足够的时间,他就能储存海量的真元,必要的时候一口气催发出来,足以支撑长时间全力以赴的战斗。

    气异能够快速汲取天地元气,但汲取得再快,也跟不上全力战斗的消耗。只有修成食异,才能储存海量的真元,战上几天几夜。

    同等战力之下,食异高手能够凭借耐力,将对手给活活磨死。

    适应了身体的变化之后,潘龙也终于掌握了“觉醒”这个能力。

    只要刻意激发斗志,他就能让自己进入到那个奇怪的状态。在这个状态下,他的身体素质会被全面加强,其中增强得最厉害的,却不是爆发力,而是耐力、防御力之类。

    他做过实验,当自己进入觉醒状态之后,甚至就连用蝉翼刀划在手臂上,也只能破皮见血,不至于骨斩肉断。

    这就很神奇了,那把宝刀可是削铁如泥的!

    “有道是‘叠最厚的甲,挨最毒的打’,我这是要转职当纯t的节奏吗?”

    感叹之后,潘龙思考自己应该怎么利用这个能力。

    他本拟自己觉醒的效果跟科林、唐纳等人差不多,都是力量暴增,结果恰恰相反,力量虽然也有增长,但其实并不很多,真正暴增的是他的防御力。

    当然,防御力增加,对于战斗来说也是很有用的。实在不行,他可以开了觉醒,提着蝉翼刀去砍人。

    别人打他没什么效果,他砍别人一刀两断,这好不好?当然是极好的。

    但他还是希望能够全面提升,如果不能的话,则优先提升攻击力。

    能够一刀挥出,刀气长达四十丈,起码可以省去冲到敌人面前的时间精力啊。

    “唉!世间不如意事,恒十居七八啊!”

    感叹之后,潘龙眼前如同水光流动,一步走出,已然回到了九州世界。

    这个世界最想要得到的东西已经得到了,也没什么特别需要他做的事情了,不如回九州世界算了。

    回到九州世界,潘龙的第一感觉就是这里的天地元气真是浓郁!

    修成食异之前还没觉得,一旦食异修成,他对于元气的感应也敏锐了很多。

    “灵魂灾厄国度”的世界也有天地元气,但却比较稀薄,和九州世界相差甚远。如果以空气中的水蒸气来比喻的话,大概是河边湿润的空气和澡堂子里面水汽弥漫的空气之间的差别。

    感觉到周围那浓郁到几乎能够看见的天地元气,潘龙忍不住深深地吸了一口,随即皱眉,摇了摇头。

    不行,这里的元气浓郁归浓郁,但纯净程度却有点糟糕。

    清澈干净的野外小河边,水汽可能不是那么浓郁,但非常的清新。而澡堂子里面的水汽……北方人都知道,那是何等的糟糕。

    潘龙不禁有些纳闷。

    自己现在并不在人烟繁华的城市里面,而是在野外深山之中,一个灵气浓郁到可能属于“灵脉”层次的山谷里面,为什么这里的天地元气反而会如此芜杂,让人难以忍受呢?

    他纳闷地思考了一会儿,仔细回忆来这里时候看到的景象,恍然大悟。

    从那处灵气最为浓郁的灵脉节点走出来,朝着远处灵气较为稀薄的地方走去,果然,天地元气就变得纯净起来了。

    “原来是那只熊的缘故!”

    这里曾经是一只金黄色大熊的地盘,妖兽也是通灵的,自然会选择栖息在灵气最浓郁的地方。或许过去的几十年,这个灵脉节点就是它的巢穴所在。

    自己刚才等于是在熊窝里面,天地元气又怎么可能纯净得了?

    摇摇头,笑了一笑,潘龙飘然远去,把山谷还给了那只跑得飞快的大熊。

    几天之后,他返回了红尘之中,重新踏入了城镇。

    而他的身份,自然也已经又变回了“孤傲冷漠、沉默寡言的刀客阿飞”。

    按照他的计划,在云州游历的过程中,他会一直使用这个身份。

    至于“穿着铠甲手持长戟的江湖客古达”这个身份,或许可以等到了荆州再用。

    潘龙回到红尘之中的第一件事,就是去享受美食。

    阿美利王国因为灾厄的缘故,物资匮乏,就算是想要吃一顿好的,也很难吃到。而云州这边就算在九州世界相对贫瘠,起码也比阿美利王国好多了。

    不仅如此,因为气候原因,这里出产许多独特的香料,厨师们因地制宜,孕育出了在九州世界赫赫有名的云州菜系。

    潘龙坐在一个大酒店的厅堂角落,看着桌子上七八道云州名菜,不由得食指大动。

    正当他大快朵颐的时候,突然听到一个轻飘飘和和气气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请问,你就是灭了孙家满门的刀客阿飞吗?”

第四十六章、心悦宗

    听到这突然的问话,潘龙愣了一下,转头看向声音传来的方向。

    一个穿着奇怪的黑白两色衣服的少女,毫无征兆地出现在了他的桌子旁边。

    这少女长得颇为清秀,很有几分小家碧玉的感觉。短短的黑发在额前刘海两侧大概眉毛上方处挑染了两片粉色,显得颇为俏丽。头上还戴着一个看起来有几分像是耳机的白色的装饰,或许是什么法器之类。

    她的衣服是潘龙从没见过的奇怪风格,背后和双臂后侧是黑色,胸前和双臂内侧是白色,整个衣服看起来像是长外套,只是她的身材很好,那外套虽然宽松,却也根本遮不住她的身材,看起来当真是活力十足。

    尤其让人在意的,是外套下面那一双修长的大白腿,偏偏她还穿着一双黑靴子,越发衬托出肤色的白皙。要是放在前世的世界里面,怕是会有人大叫“这腿我能玩一年”、“我要舔到骨折”之类的话。

    潘龙觉得这女人的穿着画风十分的不对劲,别说是在九州世界,就算到他前世那个民风开放强调个性的世界,估计也只有动漫活动会场上,才会有人这么打扮。

    总的来说,不像是个正常人。

    她看起来有点迷迷糊糊的,大大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潘龙,但眼神里面却看不到半点凶恶或者严肃的意思,反而有一种似乎下一秒钟就会说出“啊呀呀,我好困,去睡觉算了”这种话的感觉。

    “我是阿飞。”潘龙总算还记得“刀客阿飞是个沉默寡言的人”这种设定,忍住了长篇大论的冲动,只说了四个字,就继续吃饭。

    他显得若无其事,一副对什么都毫不在意的样子。

    那女子见他丝毫不为自己所动,反而愣了一下,问:“你就是那个阿飞?”

    “是。”

    潘龙继续吃饭。

    他知道,这女人多半是在等他问“有何贵干”之类的话,但以“阿飞”的性格,是不应该问这种问题的。

    你有事,那就说出来。不说,那就不说好了,反正跟我又没关系这就是“阿飞”的做事风格。

    女子等了至少有四五分钟,见他根本毫无反应,无奈地说:“那个,我找你有事。”

    “说。”

    “你之前在孙家镇,杀了一个叫孙寿祖的人,有这回事吧?”

    “有。”

    “那个孙寿祖呢,是我们心悦宗的弟子。”女子说。

    潘龙继续吃饭,没有接话。

    “他生前曾经联系过我们,说是有人要杀他满门,向我们求救。”

    潘龙依旧在吃饭。

    “但他只是二级弟子,按照我们的标准,要五级弟子才能享受‘紧急救命’服务。所以当时我们拒绝了他的请求,并按照他的等级,询问他是否需要收尸服务。”

    潘龙的筷子稍稍停顿了一下,他突然觉得孙寿祖那老混账有点可怜。

    “因为他没有回答,所以转接法宝判定他拒绝了我们的服务。但前两天我们月底盘点的时候,认为他当时可能已经来不及确认,从常理判断,他应该死了,所以理应默认他是需要收尸服务的。”

    “所以我就被派去帮他办理后事,然后得知孙家被一个叫‘阿飞’的刀客杀了满门。”

    潘龙根本没搭理这女人,只是自顾自地吃饭。

    但他的心中,早已将警惕提到了最高。

    心悦宗是九州世界著名的魔道宗派,开宗祖师是妖神黑白神君。相传这位妖神当年曾经学艺于帝甲子,后来学而有成,在南方开宗立派,建立了心悦宗。

    心悦宗严格来说不算是什么邪恶势力,但因为作风诡异而且死要钱的缘故,渐渐就被认为是魔道。这个宗派最大的特点就是只认钱,一切的宗派福利或者江湖恩怨,都可以用钱来解决。

    比方说,别人收徒弟要再三考核,才能将本门心法传授。但心悦宗完全没这回事,只要你钱给得够,什么功法都可以教。

    而心悦宗的全部门规,就只有两条。

    第一条:不得将本门购买的未授权的任何知识传授给别人。

    第二条:不得以心悦宗弟子的身份对抗大夏朝廷和法律。

    至于什么“尊师重道”啊,什么“同门友爱”啊……他们从来就不讲。

    事实上对于心悦宗来说,除了对抗大夏朝廷实在不行之外,别的事情,只要你钱给得够,全都不是问题。

    你资历浅薄、身份不明,但却要学习本门绝学?可以,钱给足了就行。

    你和某某大侠或者某某魔头有仇,自己没有能力报仇,想要找人代劳?可以,钱给足了就行。

    你要修炼一门魔功,需要阴年阴月阴日阴时的童男童女?可以,钱给足了就行。

    总而言之一句话,有钱什么都行,没钱什么都不行!

    这,就是九州赫赫有名的魔道大宗心悦宗的作风。

    潘龙怎么也没想到,那孙寿祖竟然是心悦宗的弟子。

    当然,就算他知道了,他依然会选择一刀砍死那个老混蛋!

    只是现在心悦宗找上门来,让他有些不安。

    这女子武功如何?他暂时看不出来。但那无声无息就来到自己身边的本领,实在是非同小可。

    不论她用的是轻功、是潜行还是神通法术,有这么一个人盯着自己,总归是让人很不安的。

    他觉得,今天恐怕免不了会有一场大战。

    那女子见他只是默默地吃饭,根本不搭理自己,也觉得有些无趣。说道:“看你的样子,暂时也不会说什么。那我等你吃过饭再详细说吧。”

    很快,潘龙就吃完了午饭,付了账,提着刀朝着城镇外面走去。

    那女子急忙跟在他身边,两人一前一后走出了镇子的大门,走了约莫两三里地,潘龙寻了一处地势开阔的地方,拔出了刀。

    “想要为孙家报仇的话,就来吧!”

    女子连连摇头:“孙寿祖是我们心悦宗弟子,但孙家其他人又不是,我为什么要替他们报仇?”

    潘龙根本没搭理这话。

    他发现这女人的思维方式很有问题,自己根本接不上。与其尬聊,不如战斗,起码还省点精神。

    “我来找你,是想要找你登记确认一下,完善市场调研的。”女人说,“我们心悦宗注重市场分析和社会调查,对于每一位弟子的需求都作认真研究,孙寿祖当然也是我们的研究对象。

    “他被你杀了,在临死之前曾经向我们申请救援服务,但却又没有申请收尸服务……我们觉得他生命最后时刻的心理状态很值得研究,所以希望从你这里了解他临死时候的精神状态和物质需求,以便更好地改善我们的服务。”

    潘龙的回答,是一道雪亮的刀光:“打赢我再说!”

第四十七章、心悦宗的贡献值体系

    刀光一闪,划过了少女的身影,却没有鲜血四溅。

    “我真的只是来做调研的。”少女那无精打采的软绵绵的声音从另外一边传来。

    潘龙没有继续攻击,皱眉收刀。

    他当然知道自己这一刀不可能砍得死一个有资格代表心悦宗行走江湖的高手,但刚才那一幕,实在让他颇为诧异。

    刀锋距离少女的额头已经不足一尺的时候,她依然还在原地,甚至没有任何防御或者躲闪的意思。

    当时潘龙吓了一跳,急忙收力,结果却发现她突然消失了。

    不是施展缩地之类轻功手段,而是毫无征兆地,就那么消失了。

    所以这一刀自然就落了个空。

    一刀无功,潘龙也不再出刀。他这一刀无非是表现一下自己的态度,确定一下彼此的平等立场。现在目的已经达到,自然没必要再和对方打生打死。

    当然,如果谈不拢的话,终究还是要打的!

    少女见他收刀,顿时露出了笑容,说:“在孙寿祖临死的时候,你是最后接触他的人。就你的感觉,你觉得他当时是什么心态?”

    潘龙想了想,说:“他当时应该是有些自暴自弃的意思吧。”

    “此话怎讲?”

    “他把孙家剩下的人都聚集起来,又用了天魔解体之类功法催升功力。”

    “……这的确是有自暴自弃的感觉了。但他为什么会自暴自弃呢?”

    “我不知道。”

    少女思考了一会儿,问:“那么,他临死之前,还有什么值得一说的事情吗?”

    “他杀了几个逃跑的人。”

    “还有吗?”

    “他穿着两层金丝甲。”

    “还有吗?”

    “没了。”

    少女拿出一册镶金的厚笔记本,用一支红色的炭笔将潘龙说的这些记下来,最后画了一个嘴上两抹粉红的企鹅作为标记。

    这个标记画完之后,那些文字就迅速褪色,一两秒钟之内,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潘龙有些惊讶,他自然看得出来这是法术,但这种使用法术的方法,却着实有些意思。

    少女收好笔记本,问:“那么,最后问个问题,你有兴趣成为心悦宗成员吗?”

    潘龙大吃一惊:“我杀了孙寿祖,还能加入心悦宗?”

    “心悦宗并无‘不得同门相残’的戒律。”

    潘龙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少女见他似乎没有很强烈地反对,便给他介绍了起来:“我们心悦宗成员分为三类,第一类叫心悦门徒,第二类叫心悦弟子,第三类叫心悦贵宾。”

    “无论任何人,只要实名注册,就可以成为心悦门徒。心悦门徒可以通过为门派服务获得贡献值,用贡献值兑换知识和资源。积累足够的贡献值之后,还能提升自己的等级。从一级门徒到九级门徒,可以兑换的东西越来越多。”

    “心悦门徒九级之后,就能晋升心悦弟子。心悦弟子不仅享有心悦门徒的全部权利,还能获得很多有价值的服务项目。比方说孙寿祖是二级心悦弟子,他就能享受收尸服务。”

    “心悦弟子也有九级,九级之上是心悦贵宾。心悦贵宾除了能够享受各种服务之外,最重要的是可以有专门的联系人员,无论何时何地,心悦宗随时为贵宾提供服务,无需排队、无需等待。”

    “当然,考虑到积累贡献值是很麻烦的事情,为了方便广大心悦宗成员,帮助大家更快更好地获得贡献值,我们心悦宗推出了贡献值兑换业务。心悦宗成员可以通过充值兑换的方式,直接获得贡献值。多充多得,第一次充值还能享受双倍贡献值奖励哦!”

    潘龙听得咋舌,忍不住问:“要充多少钱?”

    “心悦门徒每一级所需的贡献度为依次递增一百点,心悦弟子每一级所需的贡献度为依次递增一千点,心悦贵宾每一级所需的贡献度为依次递增一万点。目前的兑换价格,是一两黄金可以兑换一点贡献度。”

    潘龙算了一下,冷笑两声。

    光是想要成为一级心悦弟子,就需要五千五百两黄金。黄金可是昂贵的东西,一两黄金就足够五六个人的一户人家吃穿大半年,若是按照他前世那个社会的价格,约莫抵得上七八万信用点。五千五百两黄金,大概超过四亿……也亏得孙寿祖居然能拿出这么大一笔钱来,果然是杀人放火金腰带!

    心悦宗如此做法,当真是比抢劫来钱还快。收了孙寿祖这么多的钱,结果真到生死关头,居然只肯帮忙收尸,难怪孙寿祖气急败坏,甚至有些自暴自弃。

    他想了想,忍不住问:“心悦宗有九级贵宾吗?”

    “当然有。”少女回答,“永远指引我们进步方向的伟大的导师帝甲子,就是我们心悦宗的九级贵宾!”

    “他充了这么多钱?!”

    “帝甲子导师没充过钱,可他贡献值高啊。”

    潘龙总算明白了。

    这心悦宗倒也不是真的只认钱,如果你没钱的话,只要努力为门派做事,一样可以积累大量的贡献值,获得晋升。

    如果你不愿意花时间精力去做事,那当然就只能花钱了。

    就像是当年网络游戏的套路:没钱有时间的,可以当肝帝;有钱没时间的,可以当氪佬;又有钱又有时间的,自然最牛逼不过;又没钱又没时间的……呸!谁理你!

    这么一想,他对于心悦宗的观感顿时好转了不少。

    至少人家明码标价,不搞当面一套背后一套,而且钱货两讫不坑人,倒也还说得过去。

    但潘龙自己,是肯定不会加入这见鬼的心悦宗的。

    别的不说,光是“实名注册”那一条,他就过不了关。

    他隐瞒自己的身份还来不及呢!

    少女见他态度坚决,只得作罢。给他留下了一份用香木制作的名帖,告诉他如果想要加入心悦宗,只要点燃这份名帖,在原地等待就好。

    “最多三天,就算我没来,也会有别的心悦使者赶到的。”她如此保证,然后飘然而去。

    潘龙低头看着这份巴掌大小的名帖,只见它正面是一只笑容可掬的企鹅,反面是这少女的头像,以及她的名称编号。

    心悦使者编码3721,代号:呼噜。

    想起她似乎总是迷迷糊糊快要睡着的样子,潘龙觉得,至少这个代号,取得真是贴切。

    想来,她给自己取这代号的时候,一定想着睡觉打呼噜……

第四十八章、云州魔道

    收好这张名帖,潘龙回到镇上。

    他找了一个贩卖各种杂闻闲书的小店铺,掏钱买了一本名曰《云州魔道》的小册子。

    这本小册子没有署名,里面整理了云州地界各个有着“魔道”之名的大小组织。虽然只是一些公开的资料,但想要粗浅了解这些魔道组织,却也足够了。

    潘龙拿着这本书回到旅馆,躺在床上翻看。

    云州魔道之首,乃是妖神义乌的“大义堂”。

    大义堂这个组织严格来说并非武林组织,而是一个乡民互助联合会。云州南部一些特别穷苦地方的乡民们联合起来,互通有无、守望相助,建立了这么一个组织。

    这个组织也并不是那位云州第一妖神建立的,只是牵头建立这个组织的众人大多受过这位妖神的恩惠,所以大家就尊义乌为大义堂的堂主。

    实际上那位妖神平时神龙见首不见尾,行踪不定,哪里可能当什么帮派领袖。

    大义堂人数众多,云州南部五六个郡,数十个县,城里还好一点,但凡到了乡间,几乎家家户户门上都写着“大义”二字。乡间祠堂门口,也几乎都挂着绘制神鸟符的桃木那便是大义堂堂口的标志。

    按照这本小册子里面的说法,整个云州,至少有近百万人加入了大义堂,而且随着这些年朝廷吏治的败坏、苛捐杂税不断增加,加入大义堂的人正越来越多。

    这个组织不仅是云州第一大派,可能也是整个大夏皇朝的第一大派!

    大义堂之所以被称之为魔道,则是因为两个原因。

    第一个原因自然是理念,大义堂的基本理念来自于妖神义乌的讲学。而这位妖神讲的那套,和大夏皇朝所推行的帝甲子的理论截然不同不仅不同,而且还水火不容。

    昔年帝甲子起兵的时候,九州大地上有多个学术流派。这些流派之中龙蛇混杂,什么人物都有。帝甲子在统一天下的过程中,扫荡了各路学派。其中佛道两派认输投诚,得到了他的许可,别的各派则大多被剿灭。

    在这些被剿灭的学派之中,有一派名叫儒门。儒门历史比佛道两派稍晚,门中高手众多,号称有七十二位长生仙佛他们自己称之为七十二圣,势力极为庞大。

    帝甲子联合各路高手,以山川河岳为阵眼,布下大阵镇压儒门众圣,一场大战,杀得血流成河。从此儒门就成为了历史,偶然出现一两个儒门子弟,也姥姥不疼舅舅不爱,谁都不愿意跟他们扯上关系。

    但妖神义乌讲的那套,就是儒门的理念。

    只凭这个,大义堂自然就是毫无争议的魔道组织!

    第二个原因,是大义堂作为民间的互助联合会,常常为了穷苦百姓,和大夏朝廷作对。

    这个就更不用说了,和朝廷作对的不是魔道,什么才算魔道?

    江湖之中那些正道中人,就算是行侠仗义的时候偶尔会杀个贪官污吏土豪劣绅什么的,可终究也是这些官吏或者乡绅们违反了大夏皇朝的法律在先只不过他们有钱有势,往往能让执法者奈何他们不得罢了。

    但大义堂就不同,他们常常是直接明着违背大夏皇朝法律的。

    抗税、逃役、拒捐……大义堂不止一次公然对抗大夏皇朝,光是惹得地方官员整顿军队要去剿灭他们,就有过好几回。

    当然,这些剿灭计划最终都没有能够实现。

    贪官污吏和土豪劣绅尚且有办法让执法者奈何不得,大义堂当然更能做得到。

    妖神义乌平时不管事,可真到关键时刻,人家也是会出手的!

    死了好几个态度激进的官员之后,“剿灭大义堂”的计划就被永久搁置,谁也不再提起了。

    而大义堂,自然就成了大夏皇朝当之无愧的头号魔道组织。

    潘龙看得啧啧称奇,不由得感叹妖神义乌的威风。

    能够让大夏皇朝对自己低头,这威风真是太让人羡慕了!

    如果自己也有那位妖神的本事,大概就算是满大街喊“山海经在老子这里”,大夏皇朝也不敢放一个响屁吧。

    一本小册子,大概有三分之一的内容都是介绍大义堂的,其中多有溢美之词。看得出来,编写这本小册子的人,对于这个魔道组织颇有好感。

    排在第二的魔道组织,就是心悦宗。

    它对心悦宗的介绍,和心悦使者“呼噜”的说法差不多,但却又多了不少别的内容。

    比方说,虽然心悦宗的那套三阶二十七级制度由来已久,但能够用钱兑换贡献值,却只是五百多年前的事情。

    五百多年前,妖神义乌来到云州,和云州当地的豪强们发生了不少冲突。

    那位妖神法力通天、武功绝世,云州当地的豪强们被打得屁滚尿流。修炼蛊术的几位“蛊仙”被打死了大半,曾经威震云州的几个魔道宗派也几乎惨遭灭门。

    当时心悦宗也是云州第二大魔道组织,仅次于蛊仙流,宗主黑白郎君本拟蛊仙流扑街,轮到自己大展身手,想要趁着义乌和蛊仙们大战之后的机会去捡个便宜。

    谁知道义乌不是一般的能打,明明身负重伤,竟然还是比黑白郎君更强,倒霉的黑白郎君被暴打了一顿,满嘴牙齿都让给打掉了一大半。

    黑白郎君乃是帝甲子的门徒出身,跟大夏皇朝关系良好,就算蛊仙流的众位蛊仙,当初也不敢欺压他。他活了千多年,哪里吃过这样的亏!

    于是他就想要报仇,心悦宗之所以疯狂敛财,就是因为这位妖神计划收聚海量的财富,打造几件极为厉害的法宝,再和义乌大战一场。

    如今,黑白郎君住在云州东南的横断山上,将一座山改造成了巨大的炼炉。那座炼炉经常连着三年五载都烈焰熊熊,也不知道他究竟在炼制什么法宝。

    但大家都知道,一旦他法宝炼成,云州最强的两位妖神之间,必定会有一场惊天动地的大战!

    云州魔道第三宗派名叫惊愕门,这个门派由蛊仙流的残余和天残派融合而成,推崇“人蛊一体”,善于将活人改造成半人半蛊的诡异战兵。

    和大义堂、心悦宗相比,惊愕门的势力要小得多,但却更像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魔道门派”。

    对于惊愕门,这本小册子就语焉不详,只有一些简单的记载。

    类似的,此后的几个魔道宗派,它的介绍都很简单,只有名字、做事风格,最多加上大致的势力范围。

    但潘龙看到这里,却忍不住笑了。

    “我就说嘛,要是云州的魔道都是那种声势浩大的,没理由我在北地一个都没听说过啊……”

第四十九章、河神娶亲

    潘龙读了那本介绍云州魔道的小册子,感到颇为有趣。琢磨了一下,干脆回到店铺里面,买了一大堆的各种杂书。

    这些杂书有的是介绍某个地方的风土人情,有的是讲某一段奇闻异事,有的干脆就是不知名文人们编的故事。潘龙甚至还看到了一本《猥琐的青蛙胖子四大陆游记》,讲的是一个长着红色猫眼、丑陋矮胖形如青蛙的男子,在一个被茫茫沧海分为四块大陆的奇异世界旅游的故事。

    “总觉得这故事有点眼熟,以前好像在哪里看到过……是我的错觉吗?”

    这一堆书,他在客栈里面读了好几天,读得津津有味。

    某天,他读到了一本游记,作者是一个自号“南山老人”的人,这人在云州东南一带行商多年,将自己多年所见所闻,编写了那么一本游记。

    论文笔,这游记水平极差,文章写得干巴巴的,若是放在前世的网文界,怕是连上架销售的机会都没,更不要说订阅多少。

    但这游记最大的优点在于一个“真”字,按作者所言,里面记载的种种风土人情,都是他亲眼目睹,没有哪怕一处是道听途说。

    看着这本游记,就像是跟着这位半生漂泊的老人,一同走在云州东南的山山水水之间,走过一个个城镇村落,见识各种各样的人和事。

    潘龙读了许久,放下书本,躺到床上,看着屋顶的天花板叹气。

    “一转眼已经是帝壬辰十八年的正月,阿风去世都快三年了!”

    “要是他还在的话,看到这本游记,一定会对那‘南山老人’大为赞赏吧。”

    “三年了……时间过得真快啊!”

    “这三年,我也算是神功大成,也算是扬名立万,也算是纵横万里逍遥自在……可是回头看,却觉得这辈子最快活的日子,是在定丰镇上当少年王的那段生活。”

    “如果可以选择的话,我甚至更愿意回到前世的世界。哪怕一辈子普普通通,杀过的最大的活物只是蟑螂,一辈子没见过杀人流血……”

    “人大概就是这样吧,平凡安定的时候就想要追求刺激,等见惯了风雨,却又觉得平安才是福气……”

    他感叹了许久,才重新拿起那本游记。

    过了一会儿,这本书看到了末尾,他突然眉头一皱,目光落在其中一条记录上。

    “横断之西,有大小数十座雪山,山雪消融化为水,数十条溪流汇聚,因为山中多桃树,春来落花之际,便有无数花瓣飘落河水之中,故而河水得名‘桃花河’。”

    “桃花河有水神,屡屡向人间索取美女为妻妾。帝丙戌六年二月初二,我路过桃花河,正遇到河神娶亲。乡民以细竹为筏,择一美貌女子盛装端坐筏上,顺水漂流,不知所终。”

    “那女子容貌姣好,便顺流而去,惜乎哉!”

    潘龙看着这段记录,不由得大感不快。

    恶神索求人祭,这种情况在民间传说里面多有记录。只是大夏皇朝建立之后,帝甲子扫荡天下,但凡是那种以血食为乐的凶残妖魔,无论是妖怪还是妖神,都被他派兵斩杀,渐渐地“人祭”这种事情,就成为了古老的传说。

    他自己也曾经在故事书里面看到过这样的传说,比方说天雄皇朝的时候,曾经有河神年年索要童男童女作为祭品。后来有个大侠设下埋伏,用毒酒将这河神毒倒,一刀砍了它的脑袋。

    那把刀因此出了名,被称之为“斩龙刃”,这把宝刀辗转流传,后来成为了帝甲子的佩刀。据说在帝甲子死后,便以这把宝刀殉葬。

    那个故事的名字,就叫“斩龙刃”。

    只是他怎么都没想到,当今世界,竟然还有这种事情发生。

    “帝丙戌六年……那不就是二百多年前的事情吗?也不知道二百多年之后,这种事情还有没有再发生?”

    他想了想,站了起来,动手收拾行李。

    今天是正月十九,距离二月初二还有一段时间,现在动身去桃花河,应该来得及在河神娶亲之前赶到。

    如果那习俗已经被废除,也就罢了。如果陋习还在,那他就要管一管。

    如果……桃花河当真有一个吃人的河神,那他更要试一试,自己的刀究竟利不利,斩不斩得了这个凶残的恶神!

    打定主意之后,潘龙匆匆赶路。一路上的那些个豪强恶霸们倒是走运,因为他赶时间的缘故,除非是一些证据确凿已经恶贯满盈的,否则别的他宁可暂且放过。

    一路走来,他总共也就杀了三伙恶霸。

    第一个当街放狗咬死人,被他一刀剁了狗头,又一刀剁了人头。

    第二个恶名昭彰,被他直接闯到家里,刀光如雪,走狗、恶霸死了一地。

    最后一个则是讨论杀人越货生意的时候,他正好在酒店的隔壁包厢,听到话音,隔着墙壁一刀挥出,将那包厢里面的三个人砍作了六段。

    这三次杀人都在光天化日之下,做得是毫无顾忌。结果等潘龙来到桃花河边,在一处酒馆里面暂且歇息的时候,便听到有人在谈论“快刀阿飞”的事情。

    说来也有趣,他天天晓行夜宿,不曾耽搁,可名声传得居然比他赶路的速度更快,也真是奇哉怪也。

    “你们听说了吗?那快刀阿飞正在朝着这边过来。”

    “不知道这里又有哪一家要倒霉了。”

    “嘿嘿,镇上一向作恶多端的刘老虎一家,昨天连夜就出门了,据说是要去走亲戚。我今天路过的时候,看到他家大门紧锁,里面一个人都没有。”

    “……他锁着门,你怎么知道没有人的?”

    “他家那条恶狗,只要有人路过就会发疯地吼叫。今天我都跑到他家门口去看了,但里面一声狗叫都没有你想,连狗都跑了,人还在吗?”

    “哈哈,原来如此!”

    “只可惜他跑得太快,要是再晚几天,等那位大侠路过就好了!”

    “躲得了一时,躲不了一世,他要是继续作恶下去,总有被人砍了的那一天!”

    “说得对!为这话干杯!”

    酒馆的角落里面,潘龙听着那几个酒客的大声交谈,忍不住笑了。

    “等桃花河河神娶亲的事情解决之后,就回来拜访拜访这位‘刘老虎’吧。”他用只有自己能听到的声音笑着说,“毕竟人家都说了,躲得了一时,躲不了一世啊。”

第五十章、情况不对?

    潘龙一路不停,到了桃花河畔的时候,才只是正月二十八。

    但他并没有因此放宽心,桃花河的河道足有三四百里,整个流域穿过了附近三四个郡。天晓得“河神娶亲”究竟是什么地方的习俗!

    所以他的第一选择,就是找当地人询问。

    “河神娶亲?”店小二笑了,“怪不得客官您现在过来,每年二月初二,我们桃花河一带都要举行河神娶亲庆典,现在过来,正是时候!”

    “具体是哪里举行呢?”潘龙问。

    店小二笑着说:“不是‘哪里’,而是整个桃花河流过的地方,只要有条件的城镇,都会举行这样的典礼。一是为了祷告,二也是为了喜庆。”

    潘龙皱眉,他觉得事情可能跟自己猜想的有些不太一样。

    以活人祭神,这种残酷的事情怎么也谈不上“喜庆”,就算当地人麻木不仁,不把别人的死活当回事,但如此兴高采烈,实在不对劲。

    何况,他看这店小二的神情和语气,也并不像是那种不把人命当回事的恶棍。

    所以他拿出一块碎银子,让店小二给自己详细讲一讲。

    那块碎银子约莫四五钱,对这店小二来说倒也算是一笔不错的意外之财。他笑了笑,收起银子,回头跟老板交代了一下,坐在了潘龙对面的凳子上。

    “我们桃花河一带,相传河里住着一位喜欢美女的河神,他曾经宣布,要娶人间最美丽的女人当他的妃子。所以我们这里的人们,每年都会选出十里八乡最漂亮的未婚少女,在过年之后打扮得漂漂亮亮,乘着竹筏在河上走一圈,意思是让河神看看,这位姑娘您满意不满意。”

    “如果河神满意呢?”潘龙问。

    店小二哈哈一笑:“河神可是神仙,怎么会对凡人满意?反正我从来没听说过谁能让河神满意的。这么多年来,大家其实也就是图个喜庆,另外……大概还有争一争‘桃花河第一美人’的意思吧。”

    他解释说:“有资格在二月二这一天乘着竹筏下河的,当然要是一等一的大美人。这是要被大家看的,那些不够漂亮的上去,丢的不仅仅是自己的脸,也是所有乡亲们的脸。所以这事情其实没个定规,有时候年年都能有合适的人,有时候连着几年都没有。”

    说着,他想到了什么,回头问:“掌柜的,我记得以前你喝酒的时候吹牛,说你家外婆当年就乘过竹筏,当过河神妃子,对吧?”

    胖胖的掌柜回答:“不是吹牛,是真的。我外婆当年可是连着当了三年的河神妃子,美名传遍了整个桃花河!”

    潘龙看了看,那掌柜约莫五十上下。他的外婆,再怎么年轻也该年近九旬了。

    按照这么说,至少七八十年之前,这河神娶亲的事情,就已经是无害的庆典,而不是活人献祭祸害百姓?

    他想了想,问:“那你知不知道这庆典的来历?”

    “来历?就是我刚才说的那个啊,传说河神喜欢美女……”

    潘龙摇头:“我是说,这个庆典什么时候开始有的?一百年前?还是更久?”

    “那是很久了。”店小二笑着说,“反正有时候老人们闲谈,说他们小时候就有这个。不过老人们嘛,客官你也懂的,总是说以前比现在好。按照他们的说法,以前那些河神妃子都是走出去就让人看着看着一不小心撞墙上的那种客官你信不信?反正我不信。”

    潘龙也笑了:“老人都这样,要么就讲自己当年多辛苦,要么就讲自己当初过得多好,大家都一样的。”

    他又打听今年庆典的情况,得知今年桃花河上估计会有五六艘竹筏也就是说,整个桃花河流域,有信心下场选美,争一争“桃花河第一美人”这个身份的女子,今年有五六位。

    按照庆典的规矩,这些美女会乘着竹筏一路顺流而下,直到桃花河拐弯汇入白沙江的地方,才弃舟上岸,参加祭祀河神的庆典。

    想要看美女的,最好的地点自然就是位于两河交汇之处的桃香县城。但若是有一匹快马,跟得上竹筏在水里流动的速度,一路骑马看美人,倒也别有风味。

    潘龙再三询问,终于确认最近这些年,真的没发生过河神出面接走美人的情况。

    实际上,当地的百姓甚至都不确定这河里究竟有没有河神。

    桃花河沿岸当然也有河神的庙宇和祠堂,而且还不少。但这些河神庙河神祠尽管年年香火不绝,却从来没有显示过半点神异。

    九州世界是有山神水神的,祭祀之后就显出神异的庙宇,也不在少数。

    比方说白沙江畔,就有一座“江神左大夫庙”,供奉的是很久很久以前,一个官职是左大夫的官员。

    那位官员负责治水,一生都在忙着疏通水道、巩固堤坝,最后累死在了工地上,称得上是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

    他死了之后,当时的百姓就供奉他为江神,为他修建庙宇,并且得到了当时朝廷的认可,受到了正式的册封。

    这位江神就有几分灵异,一旦下大雨,江水暴涨,要形成洪水的时候。只要十里八乡的宿老们一起去那座庙里面拜一拜,祷告祷告,江水就会凭空流得快上好几分。

    水流快了,自然也就排得快,不容易形成洪水。

    这是尽人皆知的神异,如此神异,九州大地上虽然谈不上比比皆是,但真的不少。

    比方说潘龙几年前路过的卢山,卢山山神就是有些神异的。潘龙帮他干掉了窃据山神庙的山魈,他还半夜登门道谢,送了潘龙一小瓶延寿灵酒。

    那瓶延寿灵酒如今依然在潘龙的次元袋里面,等着将来回到故乡之后送给家中老人享用。

    如此神异,才能证明神灵真的存在。而像是桃花河河神那种,自然就是“查无此人”。

    所以大家也并不把这河神当回事,只是说说笑话罢了。

    潘龙听了店小二的介绍,不由有些纳闷这跟那本游记上说的不一样啊!

    但他转念一想,游记里面记载的是二百多年前的事,店小二他们所知道的,最多也就是百来年前的事情。上下差了一百年,或许这一百年里面,发生了什么事情?

    他休息了一天,第二天一早,就找到了镇上的官学,向官学的老夫子请教。

第五十一章、秘密记录

    镇上官学的夫子姓花,已经一把年纪,白发苍苍。

    他会一些内功,身体保养得不错。比起同年龄的老人来,倒也还算精神矍铄,没有半点老态龙钟的意味。

    当潘龙道明来意之后,花老夫子琢磨了一下,问:“你看了一篇游记,就千里迢迢来到桃花河,但你有没有想过,那游记或许是骗人的?”

    “晚辈自然想过。”潘龙认真地说,“可我被骗一次并不算多大的损失,就算白跑个三五次,只要有一次是真的,能够帮得上忙,我觉得也是很值得的。”

    花老夫子笑了:“很好,既然如此,便随我来。”

    他带着潘龙到了书房,推开书桌,掀开地上一块砖头,下面是一个木匣子。

    木匣子里面没有什么稀罕东西,只有几册书。

    “这是官学历代夫子秘传的笔记,你可以在这里看。”

    潘龙打开笔记,只见里面记载的多半是一些大逆不道的事情。比方说朝廷某些政策在地方上受到批评和反抗的记录,比方说某些被朝廷下令禁毁的书籍之中的关键段落……诸如此类。

    他在其中一顿翻找,很快就找到了关于桃花河河神娶亲这件事的记载。

    桃花河的河神当年在大夏宫廷政变里面立过功,被天子册封为河神。这个河神性好渔色,曾经发誓要建立天下最大的后宫,蓄养三千佳丽,不分昼夜肆意欢愉。他当上河神之后,就强令百姓交出美女河神娶亲的习俗,就是由此而来。

    这一段记载,和当初那篇游记上的记录颇能吻合,也不知道当初的桃花河百姓,是如何的愤恨和无奈。

    后面又过了一段时间,看到了另外一篇记载。

    大概在一百五六十年之前,云州著名的妖神义乌偶然路过这里,发现了河神娶亲的事情。义乌就变化成一个人间的美女,坐上竹筏引来了河神。

    两位神仙一场恶战,最终河神大败,被义乌揪着脑袋,在附近的狼头山上摩擦。

    偌大一座狼头山,被磨掉了半个山头。而那位河神从此也再没出现过,估计是被义乌给弄死了。

    接下来的几年,乡民们依旧按照河神还在的时候那样,年年举行河神娶亲。但河神不知所终,自然也就没人把那些被当做祭品的美女带走。一次次“祭品”都活着回来之后,不知不觉间,这祭祀就变成了典礼。

    现在的河神娶亲大典,已经是桃花河一带著名的祭典,每年都有不少人来参观,倒也算是一场盛会。

    看完了这两段记载,潘龙将笔记归还,然后好奇地问:“晚辈并非云州人氏,来云州这段时间,听说了不少关于妖神义乌的故事,却不知道老夫子可知道那位妖神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物?”

    花老夫子笑了:“妖神义乌乃是一位义薄云天的侠士,据说其人性格洒脱,总是孑然一身浪迹江湖,到处抱打不平。这位妖神还喜欢给别人讲道理,很多人听了之后都颇有所得。渐渐地,受过妖神恩惠,或者是听过讲课的凡人们就联合起来,建立了大风堂。”

    “这么说来,那大风堂的建立,和这位妖神并没有直接关系?”

    “应该是没有。但妖神义乌不止一次出手维护大风堂的人,想来多少也有几分香火之情吧。”

    花老夫子说着,脸上浮现出了一丝担忧:“只是,最近这些年,大风堂的规模越来越大,和朝廷的矛盾也越来越多。老夫担心这样下去,怕是要发展到民变的地步啊!”

    潘龙吃了一惊:“不过就是乡民之间互助罢了,怎么会到民变的地步?”

    花老夫子没有详谈,只是摇头叹气。

    告别了这位忧心忡忡的老夫子,潘龙来到客栈安心住下,每天除了练练功、读读书之外,就是和客栈的伙计、旅客们闲谈,了解云州的情况。

    他来得早,距离二月二还有好些天,浪费时间是很可耻的事情。

    如此这般过了四五日,这天晚上,他吃了晚饭,正要去城外散散步,顺便练一会儿拳脚消化消化食物,却被两个穿着朝廷捕快制服的壮汉拦住了。

    “你是什么人,想要刺探什么机密?”一个壮汉大声说,“最近这几天,你一直都在收集本地的情报,莫非是大风堂的逆党,想要图谋不轨吗!”

    潘龙愣了一下,没料到这两个捕快竟然给自己找了这么一个罪名。

    刺探机密、收集情报、图谋不轨……这可是了不得的罪名,三条里面随便哪一条能证实的话,都是斩立决。

    但他可真没这方面的心思啊!

    他正要详细解释一番,却又想起了一件事当初灭了孙家之后,他找当地官员去给孙家定罪。因为这事情实在有些难办,最后当地官员们想了一个特别的解决方案。

    他们居然向上级报告,说是皇子帝洛南麾下的巡风使查到孙家恶贯满盈,动手将其消灭。

    这说法自然是胡扯,可朝廷竟然也就默认了,还给他下发了一份奖励。

    奖励不多,也就是一张嘉奖令,两锭金子,外加一壶能滋养肉身的灵酒。

    那壶灵酒被潘龙送给了韩老头韩文生这老头主持处理孙家的事情,尽心尽责,做得很不错。潘龙觉得他也算是将功补过了,多少值得给他一份奖励。

    韩文生没舍得喝,又把灵酒给自家孩子喝了……这却是题外话。

    灵酒送人,但嘉奖令和两锭有官府印戳的金元宝却都在。潘龙将那份嘉奖令取出来,两个捕快一看,顿时露出了尴尬之色。

    普通人收集民间的消息,那叫图谋不轨。但巡风使这么做,却是理所当然他们的工作就是这个。

    所谓巡风使,主要的任务并不是斩除那些对大夏统治造成妨碍的贪官污吏和土匪强盗,而是收集民间的各种情报,及时上报朝廷,让朝廷能够无论面对什么事都能尽快反应。

    潘龙这几天做的事情,正是一位巡风使该做的。

    虽然他似乎有点高调,不像是普通巡风使的风格,可谁也没规定巡风使一定只能藏身暗处,不能明晃晃在客栈酒楼里面收集百姓的意见和建议。

    这事情,本来就堂堂正正,没有任何不可以对人说的,更不需要刻意隐瞒。

    看到这份嘉奖令,两个捕快很无趣地走了。等他们走远,潘龙还能凭借远超常人的耳力,听到他们对话的内容。

    “真是可惜!本以为是一只肥羊来着!”

    “别叹气了,肥羊多的是,这只没宰到,宰别的就好。”

    看着他们这么远去,潘龙摇摇头,深深地叹了口气:“唉!又要加班了!”
本节结束
阅读提示:
一定要记住UU小说的网址:http://www.uuxs8.net/r26361/ 第一时间欣赏夏逆最新章节! 作者:楚白所写的《夏逆》为转载作品,夏逆全部版权为原作者所有
①书友如发现夏逆内容有与法律抵触之处,请向本站举报,我们将马上处理。
②本小说夏逆仅代表作者个人的观点,与UU小说的立场无关。
③如果您对夏逆作品内容、版权等方面有质疑,或对本站有意见建议请发短信给管理员,感谢您的合作与支持!

夏逆介绍:
穿越到这个世界十六年,他终于拿到了家族祖传的金手指,也知道了家族祖传的秘密。——他们家,是大夏天字第一号逆贼!夏逆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夏逆,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夏逆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