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_第1191章 河边的追杀!
李德才等人走后没多久,警笛声再次响起,市局副局长李承明亲自来到了案发地点。
李承明这几天很忙,忙着在熟悉工作,因为他已经从赵友宾和他的那番谈话中,听出了更大的惊喜:用不了多久,就就会坐上刘昌明现在坐的位子。
刘昌明可是一个省会城市的市局局长,同时也是政法委的一把手,绝对的正厅级干部,所坐的位置,绝对是让从明城这种小地方走出来的正处所仰视的。
因为级别的原因,李承明就算成为市局一把手,也不会像刘昌明那样,成为市政法的一把手,最多也就是个局长。
但这个结果已经让李承明感到晕眩了,因为他以前就算是做梦,也没想到有一天会爬到这个高度。
改变他命运的人,就是高飞。
高飞之所以委托高家把他调来冀南,最主要还是看中他工作能力强,正派等长处,这也算是他自己改变了自己的命运。
当然了,让李承明来冀南,也有高飞要利用他的意思。
不过人和人之间的交往,说白了就是相互利用的过程,就拿一对恩爱的两口子来说吧,女的利用男的长处,男的利用女的……总之,就是相互利用,李承明很清楚,更知道自己要是没有被利用的价值,也不会被高飞看上眼,大力推荐。
所以无论怎么样,李承明都很感激高飞,把他视为了朋友。
所以在得知高飞某些重要东西遭窃后,李承明立即就放下手头的工作,亲自赶来了现场。
看到李承明从警车内走出来后,高飞脸上总算挤出了一丝笑容,走过去和他握手。
简单听取了高飞和刘小龙所知道的信息后,李承明没有做出什么保证,只是立马一连串的命令下达,要求全市警方立即动员起来,根据各个路口、酒店、商场、机场等地方的监控录像,全力搜寻那个黑毛大汉。
冀南的数千警员,立即随着李承明的这个命令,高效运转了起来。
一时间,冀南街头上警车不断呜啦呜啦的驶过,本来就下着细雨的上空,阴云更加的重了。
既然东西已经遭窃,警方已经全力出击,高飞也没必要再呆在幸福林小区了,在李承明走后,和留下来勘察现场的刘小龙说了一句,就独自走出了小区,顺着人行道向西走去。
人在很苦闷时,总喜欢一个人随便走走的。
郝连偃月坐在路边一辆黑色越野车内,看着高飞从细雨中走向远处的孤独背影,低低的叹了口气。
她很想下车和他并肩而行,用最温柔的话语来安慰他,告诉他,让他知道他不是一个人,还有她在暗中策应他。
不过她忍住了。
也必须得忍住,因为她不能露面,这是高云华一再严厉嘱咐过的。
“局长,那边来消息了。”
开车年轻人的汇报声,打断了郝连偃月的沉思:“拿走东西的个黑毛大汉,案发时间是今天中午十二点四十三分,同时失窃的还有大量的金条--这是监控录像中拍下的盗贼样子。”
冀南警方中,肯定有九局的人。
在李承明下达命令,把黑毛大汉的影像资料传达给各地警方机关时,九局这边就得到了详细消息。
郝连偃月拿过笔记本电脑,仔细看了几遍,随即下达了全员搜索黑毛大汉的命令。
同样,九局既然拿到了这些资料,沈银冰那边没理由不知道。
看着电脑上的那个黑毛大汉,沈银冰黛眉紧皱。
不知道为什么,她总是觉得这个黑毛大汉好像有些熟悉,仿佛在哪儿见过一样,但无论她怎么回想,都想不到这个人是谁,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到底是看着他哪儿熟悉。
难道,这只是一种感觉?
就在沈银冰盯着电脑屏幕时,桌子上的固话响了起来,顺手拿起电话问道:“喂,我是沈银冰。”
焦恩佐兴奋的声音传来:“狼、沈总,我们已经发现了那个黑毛大汉的线索!”
“发现了?”
沈银冰精神一震:“在哪儿?火车西站?好,好,焦恩佐,你立即调派所有能调派的人手,必须得抢在他逃出冀南之前抓到他!记住,别的都可以不在乎,但必须得给我拿到那本经书,必须的,听清楚了没有!?”
“是,请沈总放心,我们一定会全力以赴的!”
焦恩佐大声的做着保证,正要扣掉电话时,沈银冰却又嘱咐道:“还有,在行动中必须注意安全。现在,最少得有十几个不明势力都在追逐盗窃者,除了警方和高飞的人之外,还有国家相关部门,贪狼除外的其它两大部门,明白了吗?嗯,就这样,随时给我汇报!”
扣下电话后,沈银冰站起身,双手抱着膀子缓步来到了落地窗前,望着外面远处阴乎乎的天,总觉得周身笼罩着一股子莫名的不安,却又查不出这种不安来自哪儿。
转身缓缓的扫视着屋子。
屋子里静悄悄的,除了丝丝的冷气生外,就再也没有别的动静了。
门外的走廊中,现在站着最少四个身手高超的大汉,再加上外围警戒的那些人,她的安全可谓是固若金汤了,别说是有人要伤害她了,就算是要接近她也很困难。
那么,这种莫名其妙的不安,到底是来自哪儿?
沈银冰不知道,她这种敏锐的第六感源头,就来自她对面的沙发缝隙间。
缝隙间,隐藏着一个瓜子样式的窃听器。
这是当今世界上最先进的窃听器,体积小,功能却很强大,最主要的是能躲过电子搜索仪,只要把它像摁钉那样刺进沙发内,要想被发现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沈银冰真的不知道,就在她有了这种不安时,寇边三郎正在得意的笑着,低声纷纷他的人,全力赶往火车站西站,必要时可以引发大骚乱,反正这是在华夏,不管会有多少无辜者被殃及,只要能拿到东西就好了。
看了眼仍旧紧闭着的卧室房门,寇边三郎嘴角浮起不屑的笑容。
他亲自来到华夏冀南,当然不是像他所说的那样,供田中秀雅所驱使的了。
田中秀雅虽然漂亮,很被公子所欣赏,异常渴望她能成为红遍世界的爱情片中的超级女主--可她和《安归经》相比起来,却算不上什么,她根本没有资格要求寇边做任何事。
相反,她的生杀大权都被寇边掌控在手中。
点上一颗烟,寇边三郎走出了房间,敲了敲对面的房门。
一个年轻人出现在他面前,弯腰鞠躬:“寇边君,有何吩咐?”
“好好保护秀雅小姐,我出去一趟,随时等我电话,更别忽视了公子那边的消息。”
“哈依,请您放心!”
年轻人猛地低头,答应。
寇边三郎嗯了一声,转身走进了屋子,片刻后再出来时,已经变成了另外一副模样--岛国的高科技面具,看起来很是栩栩如生。
就在寇边三郎戴上面具,要亲自带人赶往西客站时,却没想到田中秀雅正躲在卧室内,用手机当电脑,在破译换天公子的个人网站。
她是一个电脑高手,高中时最大的理想就是做个红客。
红客,有着和电脑黑客一样的本领,不管换天公子的个人网站有多牢靠,田中秀雅都相信自己能在不知不觉间入侵。
只要能熟知公子那些不为人知的秘密,田中秀雅就能用特殊软件模仿他的声音,给他的下属下达任何她想下达的命令。
没有谁知道田中秀雅,会是一个电脑天才,曾经在十六岁时,就入侵了岛国防御系统,并安然离去。
很久之后,跟寇边三郎来到华夏的一个年轻人,想到已经去了天国的换天公子时,就会在心中暗叹:千万不要小看女人,尤其是那种心中充满仇恨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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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南西客站的南边,是一条不算宽阔的河流,不过水质很好,而且深度也够深,不管天有多么的旱,也没有干涸过,相传河底有几口泉子。
冀南号称泉城,河底有几口常年喷水的泉子有什么稀奇的?
每当夏季来临时,小河岸边就会聚集很多钓鱼的,哪怕是在淫雨霏霏的日子里。
别人在下雨天不来岸边钓鱼,老成却是必须来的,因为他很欣赏唐朝诗人张志和的那首《渔歌子·西塞山前白鹭飞》。
诗云:西塞山前白鹭飞,桃花流水鳜鱼肥。青箬笠,绿蓑衣,斜风细雨不须归。
斜风细雨不须归,这是何等的浪漫情调,如果把雨衣换成蓑衣的话,应该更应景一些吧?
算了,也不能太追求完美,最主要的是那份意境。
拿起不锈钢扁酒瓶喝了口白酒,老成低声哼着吕剧《小姑贤》,看着水盆内的几尾鱼儿,正在琢磨晚上回去后该给小孙子红烧还是清炖时,一声清脆的声音从河对面传来:啪!
老成本能的抬头一看,就看到一个背着帆布包的男人,疯了似的沿着河岸从东边跑来,在他身后最少有七八个人,最近的一个距离最多五十米,手里拿着个黑黝黝的家伙。
老成活这么大了,走过的桥比年轻人走过的路还要多,又是当过兵的人,在看到那些追赶男人的人手中黑黝黝的家伙后,瞳孔就猛地一缩:啊,手枪!
老成没有看错,那些人手中拿的就是手枪,在男人在躲避一块石头速度稍慢时,至少有三个人对他开枪:砰,砰砰!
清脆的枪声穿透细雨,回荡在小河两岸。
“靠,这也太邪乎了吧?大白天就敢在冀南亮枪杀人,这还有没有王法了!?”
老成义愤填膺的自语着,蹭地站起身,一个麻利的侧翻动作--就藏进了草丛中:捏捏的,唯有傻瓜才大摇大摆的看热闹,要是被殃及岂不是倒霉?
老成滚倒在草丛中时,背着包的那个那人,已经把包扔进了河里,溅起一大片浪花。
正文_第1192章 老成的恐惧经历!
从水花溅起的高度来看,老成确定那个包非常的重,要不然不会这么大动静,同时也对男人有了钦佩之心:背着这么重的东西,跑的还这样快,真是牛人!
牛人扔掉帆布包后,逃跑的速度明显快了很多,只是左手中抓着个东西,随着他双臂的摆动很显眼。
老成眼神不错,能看出那东西被个白色塑料袋包着,好像是一本书的样子。
追兵们没有管那个被扔进水里的帆布包,依旧对牛人紧追不舍。
不过因为牛人扔掉了累赘,逃跑的速度明显加快,这些人要想再追上他很难。
人们都有同情弱者的心理,老成也是,看到牛人被七八个人追杀后,心里就盼着他能跑的再快一点,最好是能忽然长出一对翅膀来飞。
也许老成的祈祷起了作用,牛人的速度真的猛地加快,眼看就要爬上岸边时,却从他上方河堤公路上出现了一个男人,也拿着枪,对着他就扣下了扳机。
然后,老成就看到牛人的身子晃了晃,扔掉了手里的东西,滚木般的沿着河岸滚了下来,噗通一声直接滚进了河水内,眨眼间就被茂盛的水草给覆盖了。
那些人明显没有继续追杀牛人的一丝,一枪撂倒牛人的男人,飞快的捡起地上的东西,打开看了一眼,接着一摆手--七八个人,立即分成好几路,有向东跑的,有上西跑的,还有跳河的。
一枪撂倒牛人的男人,就跳了河。
他刚跳下河,远处就传来了警笛声。
警车还没有露面呢,忽然有数十个人,从对面河堤公路上跑了下来,围追堵截那些追杀牛人的人。
老成亲眼看到,一个追兵抬手,挡在他前面的那个人身上,就冒出了一股子血雾,枪声这才传来。
但不等这个一枪撂倒对方的追兵跳河逃生,至少有三个人猛地扑向了他,好像逮猪仔那样,把他扑倒在了地上,一拳就打在了他脑袋上,放昏了过去。
乱战,绝对的乱战,厮杀声,枪声,哀嚎声加上越来越近的警笛声,在河对面响成了一片,人也越来越多。
完全被吓呆了的老成,迷迷糊糊的中发现,河对面竟然不是两拨人在拼杀,而是好几股--这算是彻底的乱战了吧?
不断有人加入战团,不断有人哀嚎着躺下,或者跌落河中。
根据警笛声响的判断,警方明明已经来到了群殴乱战现场,却没有警员出现,看来警方不想参与这次乱战,只有拿着凶器的人跑上河堤公路时,才会毫不客气的开枪射击,把他击伤在地。
这是担心他会伤害公路上的无辜市民。
警方的喇叭响了起来,大声喝令公路上的市民迅速离开现场,以免遭殃。
顿时,汽车喇叭,孩子哭大人叫的乱糟糟声响起,佷多人都干脆弃车夺路而逃。
这一段公路上,混乱不堪,幸好警方指挥者是个经验丰富的老手,成功把那些参与乱战的凶徒压制在了河边。
天上,有直升机的轰鸣声响起,成片的凄厉警笛声,就像黑夜岸边的蚊子叫声那样,从三个方向飞速赶来。
下面这些乱战的人,才意识到自相残杀只能让警方得利,很快停止了厮杀,在看到从正面突围无望后,马上就跳河逃生。
就像是下饺子那样,老成看到上百号人,纷纷跳进河中,短短半分钟,除了躺在河岸边的死者、伤者之外,所有能行动的都跳水了。
不过能跳水也不证明就能逃生,最少有十几个人不会游泳,在水里挣扎着大喊救命,这让老成嗤之以鼻:傻鸟,不会凫水你跳什么河啊?以为这深达五米多的河水淹不死你?
把众歹徒逼的跳河,这就是警方的初衷,马上就有穿着防弹衣的警员,拿着绳子跑下来捞人了:三人一伙,俩人拿枪防备下面歹徒拿枪伤人,一人拿着绳子扔到河里,厉声命令可怜孩子抓绳子。
并不是所有不会游泳的人,都能成功抓主警员扔下来的绳子,有几个已经手舞足蹈的慢慢下沉了。
岸边的警员一看,一些会水的索性直接跳了下去,就像捞死猪似的,拽着这些人的头发,把他们拖上了岸边。
越流越多的警员,出现在了河对面,老成觉得可能全冀南的警员都来这儿了,密密麻麻的足有几百号人,天上还有三架警用直升机在附近来回的盘旋,十几条警犬在那儿不安的狂吠着。
120急救车来了至少十几辆,警员把那些受伤的,死了的,不死不活的都抬上了岸,毫不客气的扔上了车。
很快,警员就散开了,向东向西的开始沿着岸边搜索,更多会水的则跳进了水里,看来是在审讯过那些歹徒后,得知有东西被扔进水里了。
几分钟后,河对面就传来一阵欢呼声,三个精通水性的警员,从河底捞出了一个帆布包,把里面的东西倒在了岸边。
老成觉得,他的眼神从没有这样好使过,隔着几十米,竟然能看到倒在草丛中的那些东西,竟然是黄澄澄的金条!
哎哟俺的妈哎,这么多金条啊,俺草,得价值多少钱啊?
那些傻鸟玩意,咋没有把警方引走呢?那样俺就可以等风平浪静后,悄悄的下水,闷声发大财了哟--老成用力咽着吐沫,才忍住从草丛里一跃而起,大喊‘分俺一半’的冲动。
人们总是这样,在无法抗拒的利益面前,就算明知道得不到,也喜欢幻想一下,哪怕刚才被吓得差点尿了裤子。
警方拿到东西后,并没有再墨迹什么,很快就退兵了,只留下当地派出所的几个,沿着河岸向远处搜索。
直升机飞走了,警犬的狂吠声也被淹没在了远去的警笛声中,河对面河堤公路上的交通,也逐渐恢复了正常,一切都慢慢的安静了下来,就像仍旧不断洒下的细雨那样。
没有人注意老成,或许他隐藏的地方实在是妙吧?
他也忘记了离开,就趴在草窝里,一遍一遍的幻想,如果他能得到那一大包金条后,他的生活会发生什么样的改变。
哗啦一声响,就在老成想的出神时,岸边水面上冒出了一个人来。
本能的向那边看去,老成失声叫道:“啊,你没死!”
话刚出口,老成就后悔了。
这个不知道怎么在水下熬了那么长时间的人,正是被佷多人追杀的牛人,一个身材非常魁梧的大汉。
牛人在水下躲过一劫后,也没想到岸边草丛中还趴着一个人,身形一闪就蹿了过来,一把掐住了老成的脖子。
“别杀我,我就是个看热闹的!”
老成惨叫一声,双眼翻白昏了过去。
牛人好像摆布小鸡仔那样,把老成拖出草丛,仔细的搜身。
借着岸边路灯的光线,牛人从老成身上搜出了他是良民的证据,晒笑一声把他随手仍在草丛中,却又脱下了他的雨衣,披在身上快步上了河堤公路。
“呼,好久没有遭过这样的罪了,还真是有些不习惯了。”
牛人快步穿过公路,七拐八拐的过了几个街道后,走进了一个小公园内,坐在凉亭下的石凳上,摘下脑袋上的帽子,双手搓了搓脸。
他左边腮帮子上的那颗大黑痣,长着一撮黑毛的那个,竟然被他用手搓了下来,随手仍在了背后草丛中。
继续搓,他的鼻子也掉下来一块,嘴唇反而变厚了。
总之,他从一个外形狰狞猥琐的黑毛大汉,变成了一个脸面犹如刀削斧刻般的冷酷汉子。
如果沈银冰在场的话,肯定会大吃一惊:吓,这不是铁屠吗?
恢复了本来面目后,铁屠晃了晃脖子,拿出一个塑料袋,从中取出手机,飞快的编辑了一条信息:东西被人抢走,大功告成!
发送短信成功后,铁屠正琢磨着去哪儿喝一杯时,远处再次传来了警笛声。
“呵呵,看来今晚是某些人不眠之夜啊,幸好不关我啥事了。”
铁屠懒散的笑了笑后,重新穿上雨衣快步走出了亭子,很快就消失在了细雨中。
这个夜晚,冀南的市民发现警笛声响了几乎一个晚上,天亮后才逐渐消停下来,于是纷纷跑去报亭,希望能从报纸上看到有关消息。
“昨天下午,我市举行了一次防恐演习。本次演戏,是我市建国以来最大的一次演习,参与演习的警员等人多达上千人--相关领导对本次演习表示很满意,肯定了我市警方在防恐行动中的出色表现,是市民们合格的保护神……”
这条消息,被放在了冀南各大报纸的首页,网上也有相关帖子,和视频流传开来。
“原来只是演习而已,我还真以为冀南来了恐怖分子呢。”
老成的小女儿不屑的撇撇嘴,放下报纸拿起手机给闺蜜打电话:“我说芳芳啊,啥时候让你男朋友请咱去落日餐厅吃顿大餐啊?我可是听说了啊,昨儿下午时,落日餐厅曾经免费招待客人来着。”
端坐在沙发上的老成,面无表情的等小女儿走出客厅后,心中冷哼了一声:哼,演习?有这样的演习吗?老子可是亲眼看到有好几个人被一枪撂倒的!
“老头子,你怎么了?从昨晚回来后就好像掉了魂那样。是不是哪儿不舒服了,我陪你去医院检查一下吧?”
老成媳妇坐在他身边,抬手在他额头上试了下。
老成闷声说:“我没事,去医院干嘛?送钱啊,还不如买点排骨炖炖呢。”
“没事就好。”
老成媳妇也没在意,就问:“你今儿不去钓鱼了?老李给你打过两次电话了。”
“不去,告诉老李,我以后都不会去那儿钓鱼了,哼。”
老成站起身,到背着双手走进了卧室。
看着卧室房门,老成媳妇叹了口气:“唉,不就是人家老李昨天下午没有陪你一起钓鱼吗?发这大脾气,真是的。”
正文_第1193章 寺庙中的女和尚!
绝大多数市民在看完报纸后,都以为昨天下午四点多的那次警方大行动,是冀南警方会同各部门的一次反恐演习。
唯有像老成这样的知情者才知道,那压根不是什么演习,而是真刀真枪的干。
‘演习’中,至少有二十多人丧命,但都不是冀南本土人士。
这些人相互之间也没什么深仇大恨,玩命搏杀只是为了一本经书《安归经》。
冀南虽然消停了,可为这本书的厮杀还没有停止。
就像一颗划到哪儿,哪儿就会发光的流星那样,在某人从铁屠手中抢到那本经书的同时,也把战火燃烧在了他自己身上,随着他亡命逃窜的路线,追杀以冀南为起点,逐渐向沿海城市所发展,短短一个礼拜内,就有数十人丧命。
这本《安归经》,也被几易其手,甚至有一次都被某市当地警方得到,但很快警局就遭到了大批不明来历恐怖分子的袭击。
最少有六名警员在这次袭击中受伤,经书被抢走,多达十数个不明势力仍在为争夺经书而奋力厮杀。
华夏相关部门被这消息彻底震惊,立马派出了武警,甚至特种小分队参与其中,希望能拿到厮杀的源头(那本经书),结束这次不得不对外宣称是‘演习’。
沿海数十个城市,几个省份的机场,港口,都被国家相关部门牢牢看住,任何人都别想从这儿轻易离开,大批的警员面无表情的,对待每一个外出的乘客,惹起了很多外国友人的不满。
不过鉴于这是华夏对外宣称的全方位反恐演习,大家只能无条件的配合。
终于,在以冀南为也源头的‘演习’开始后的第十二天,演习终于结束了,一切都恢复了正常,机场、港口车站和街头,再也看不到大批武警了。
据在某部门上班的李子酒后说,上面大领导对本次演习很不满意,已经处罚了相关部门的几个领导,理由是这些部门疏漏了偷渡这边,让扮演歹徒的演员,成功‘偷渡’到了香港,转道去了岛国。
就有人问,说李子哥,这就完事了?
李子神秘的笑了笑说,咱们这边算是完事了吧。
那个人不懂李子这句话是啥意思,在奉上一颗大中华的香烟后,才掏出了实情:华夏这边的演习算是不圆满的结束了,但岛国那边却又掀起轰轰烈烈的演习。
据说,本次逼真的演习,竟然招惹了世界上最少十八个国家的真正恐怖分子,都云集到了岛国,渴望能抢到那本据说能找到数十吨黄金的藏宝图。
据说,那个藏宝图和二战时沉在福建海峡的阿波丸号有关。
为此,岛国政府在看到演习逐渐发展成‘实战’后,不得不加派力量,逮捕并消灭那些唯恐天下不乱的恐怖分子,并对华夏提出了严厉的抗议,理由是‘祸水东引’。
华夏方面也毫不客气,否认这则引起全世界关注的演习,是针对岛国的,要怪,就只能怪岛国人民太勇猛了,竟然从华夏警方中抢走了那本‘宝书’,这才搞的误会是越来越大。
开始是冀南乱,最后是华夏沿海城市乱,现在又成了岛国乱了。
据可靠人士透漏,本次演习所用的道具‘宝书’,已经连累至少三百人以上的人丧命,其中一大半死在岛国,对此华夏方面表示深深的遗憾,并衷心祝愿岛国方面能尽快平息这次可笑的争夺事件,还岛国人民一个杠杠的晴天。
可惜的是,华夏诚挚的祝愿并没有实现,在事件发生后的整整一个月那一天,岛国最大的影视公司‘换天影视’总部,发生了严重的流血事件,大约一百四十多个从事文艺的工作人员,被一声剧烈的爆炸,夺去了宝贵的生命。
但是争夺宝书的厮杀并没有停止,依旧在岛国各大城市内好像死神那样徘徊,不肯离去,给岛国的旅游业,造成了很大的损失。
没有谁愿意去这么一个危机四伏的国家旅游,指不定走在街头上被一枪撂倒咋办?
今天岛国的天是阴沉沉的,但在泰国却是一个好天气。
无数游客来到了泰国境内,以自己独特的观点欣赏着这个美丽的国家。
来到万佛之国泰国,除了去戏院和红灯区欣赏那些变成美女的男人外,最主要的自然是要浏览这个国家无数的寺庙了。
曼谷市中心那些大寺庙,无疑是最吸引人的地方了,每天都是人山人海的,挤不过来挤不过去的,东子觉得没啥意思,就和同伴商量着去远郊的山里游玩,反正那儿也不缺少寺庙,人少才能玩的开心,要不然光看脑袋有啥意思?
东子是名武警少尉,前段时间曾经参与了防空演习,这次休大假,恰好碰到同学会,就相约来到了泰国游玩放松。
对于东子的提议,同伴都表示认可,坐上具有泰国特色的摩的,一行人去了远郊。
正如东子所说的那样,泰国到处是寺庙,这不,大家在山里跋涉一个多小时,就在想找个地方歇歇脚时,就看到前面有座小寺庙了。
寺庙有着一个相当牛比的名字,翻译成汉语就是:大雷音寺。
众人大笑,纷纷戏言自己来到了西天,说什么也得进寺庙拜见一下如来佛祖,求的真经三两本,也好回国普渡世人。
寺庙不大,但是环境幽雅,而且门票也不贵,最主要的是游人几乎没几个,东子等人进来后,主持竟然亲自接待,外带解说员的,用熟练的汉语替他们讲述寺庙的历史,娓娓动听。
鉴于老主持的客气,东子等人自然是慷慨解囊,反正就是花钱买个高兴不是?
老主持也很高兴,带着东子等人参观了大殿后,亲自去后厨吩咐知客僧给善良的施主们做顿好的素斋。
东子等人出来大殿,坐在有些年头的青石板上,喝水聊天等着吃饭。
这时候,一个身穿褐色僧袍的和尚,从寺门那边走来,经过大殿时抬头看了大家一眼,随即低头急匆匆的走过。
“咦,这个和尚好年轻,好漂亮啊,比很多女人都漂亮,不会是人妖吧?这寺庙里,啥时候也开始收人妖了?”
有人看到了和尚的样子,满脸都是惊诧。
立马,他的女朋友就捶打了他肩膀一下:“去,你什么眼神呀,还人妖人妖的,这本来就是个女子。你没见她走路时的动作呀?真是有眼无珠哈。”
“啥,寺庙里有女人?靠,这怎么可能,不会咱们来了无良寺庙吧?”
其他人赶紧看向那个和尚,人家却已经被树木遮住了。
“算了,算了,大家别看了,出门在外尤其是在异国他乡,最忌讳的就是好奇心,一般都会犯忌讳,说不定人家这儿可以允许有女和尚呢?”
女孩子真怕言多必失,惹上没必要的麻烦,再次捶打了男朋友一拳,就转移了话题:“东子啊,前些天你在群里说,不是要去岛国北海道玩耍吗?怎么不去那边了?”
“嗨,现在谁还愿意去岛国啊?那边乱糟糟的,几乎每天都有人死。”
东子撇了撇嘴,很不屑的样子。
有人问:“这是为什么呀?”
东子还没有回答,就有人说:“嗨,你就好像不在天底下过那样,谁不知道华夏在演习中的一个道具,被岛国的‘有识之士’误认为是宝贝了,抢回了岛国,这才引起世界恐怖分子的注意,纷纷跑哪儿争夺宝书去了。哎,对了,东子,我记得你前些天好像也去沿海某城市执行任务了吧?知道那次演习到底是怎么回事吗?”
东子一脸神秘的笑,盯着女和尚消失的方向说:“没啥,就是一次很普通的演习罢了。”
他的话音未落,在上学时就对他很有意思的某个女孩子,就拍了他肩膀下,不满的说:“得了吧东子啊,哎,我说你这样可也太没劲了哈,兄弟姐妹几个都是良民,向来以是华夏国民而骄傲,绝不会做出任何叛国的事儿,你有必要藏着掖着的吗?当我不知道你这是在敷衍我们呀,每当你眉毛上挑时,就是撒谎呢。”
女孩子这样一说,其他几个也不满了,纷纷附和道:“对,对,东子是不是成高级军官了,就看不起兄弟姐妹了?学会打官腔了啊。”
东子可不敢让这些好朋友误会,赶紧举手投降:“我说,我说还不行吗?瞧你们说的这样严重。我不说是因为纪律,不过现在事情过去这么久了,说什么的都有,就算我说出实话也没啥。”
“快说,快点说!”
“好,别着急。大家都在网上看到过,一个月前在冀南曾经搞过一次大演习吧?”
“嗯,看到过,那次演习阵容强大。”
“其实那不是演习,是真事件。”
“啊,不会吧?东子,你可别胡说啊,什么真事件啊。”
“嗨,我说你听不听?”
东子不满的问道。
立马有人说:“听,东子,你尽管说,别管她,哥们最喜欢听这方面的秘闻了。”
“一个月前,冀南那次演习,是因为有个很重要的东西被人偷走了。”
东子刚说到这儿,就有人插嘴:“什么东西啊?”
“是一本经书。”
东子想了想说:“我听我们上尉私下里说起过,那本书好像叫什么《安归经》之类的。经书呢,本来是在一个姓高的大少手中,不过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被别人偷走了。”
有人就说:“《安归经》?没听说过,我只听说过《道德经》。东子,你继续说。”
“那本经书里面,可能隐藏了什么秘密,因为被偷走当天,就有七八股势力--”
东子在这儿娓娓而谈时,根本没注意到,在大殿旁边的树后面,那个很漂亮的女和尚就站在那儿,秀气的双眸中,渐渐浮上了一抹杀意。
正文_第1194章 祸水东引的计划!
一个月前的冀南,现在的岛国因为一个演习道具,而闹得天翻地覆的事儿,随着时间和距离,早就被华夏人民给忘记了。
不过,也因此衍生出了无数条小道消息,散播消息的张家老大,李家老二,仿佛都成了事件的策划者,因为他们每次说起来时,都是一脸‘你不相信我就跟你急’的样子。
王晨从没有在公众面前谈论过这些事,可她却知道这件事和她有关。
确切的说是和她的前夫有关。
王晨要想知道事情真向,根本不用去道听途说,只需一个电话,刘小龙就会乖乖的把实情告诉她了。
电话中,刘小龙是很气愤的,气愤高飞不该把那么重要的东西,放在无人看管的房间里,被人偷走了也是活该!
幸好,金条基本都追回来了,可老实和尚给高飞的那本黑色封皮《安归经》,却已经被人偷运到岛国了,到现在还在被无数势力争来争去的,据说已经死了数百人。
高飞把东西放在那间屋子里的事,王晨都知道。
所以她才纳闷:那天我明明看到是两本经书的,一本黑色封皮,一本白色封皮的。黑色的是老实和尚给他的,白色的是在方家老宅的夹墙内找到的,怎么现在只被偷走一本书,而且也没牵扯到那个奎莫拉雕像呢?
王晨是个很聪明的孩子,从刘小龙的埋怨中就听出了什么,只是很应景的跟着抱怨了两句,就对这件事不闻不问了。
回到京华后,王晨被安排在了教育部门,每天早九晚五的很轻松写意,再也不是在凤山开发区招商局那样劳累了。
她谢绝了陈老爷子让她住在陈家的好意,自己在某小区购置了两套房子。
一套,得给眼镜住。
眼镜现在是她的保镖,也是她的下级同事,俩人都在一个部门工作。
把眼镜这个假斯文安排进无足轻重的教育部门,对于陈家来说根本不是啥大事。
再说了,人家眼镜也会一口流利的英语,花了点钱找了点关系,就搞来了英国剑桥大学的语言博士证书,又入了华夏国籍,成为华夏合法公民,完全有资格在这儿工作的。
事实上,眼镜也很享受当前这种工作,觉得这样才活的有滋有味,平平淡淡才是真嘛--如果没有那些偶尔来打王晨主意的人出现,就更好了,让他很厌烦自己手上沾血。
最让眼镜满意的是,这儿距离女儿的学校非常近,克莱尔几乎每天都回家住。
当然了,如果不是刘小龙偶尔会做客他家的话,眼镜肯定会感到更舒服。
话说眼镜之所以来保护王晨,就是因为和高飞打赌打输了的结果,刘小龙在这个赌约中,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设特个娘啊,这小子怎么可能在送了克莱尔一次,就成了她女朋友的?
就因为这个原因,每当刘小龙来家里时,眼镜都是板着脸,以‘丈人’身份自居,毫不客气的命令他干这个干那个的。
刘小龙才不在意这些,反正只要关上卧室门,就看不到眼镜那张臭脸了,大可以和克莱尔在里面放肆的卿卿我我。
眼镜很想踩住刘小龙的脸,厉声告诉他:克莱尔才十八岁,你不能祸害青少年!
可看到女儿提到刘小龙时那开心的样子后,眼镜就只能把这个想法埋进心底。
今天是周末,眼镜本想好好秀一下厨艺来着,可女儿却打电话来说今晚不回家了,要和同学去看什么叫‘吻你没商量’的演唱会。
眼镜才不信她会和同学一起去,肯定是和那个该死的刘小龙,只是碍于面子,不好意思拆穿她的谎言罢了。
“哼哼,刘小龙啊刘小龙,你要是敢辜负克莱尔,我非得把你那玩意给割了!”
想到周末女儿都不来陪自己,眼镜就很心烦,下班回家的路上开车快了点……一个开着法拉利的小子,竟然没有赶上他这辆华夏产的长城汽车。
当然了,他刚把车拐上小区路口,交警就呜啦呜啦的追来了,要不是王晨出面找关系,肯定得没收他的驾照,绝不是只罚款了,搞不好还得拘留他:你外国人也不行啊,外国人就能随便在路上飙车,还把人家孩子开的法拉利扛到马路牙子上后又撞在电线杆子上?
“怎么了,眼镜,今天你很反常啊。”
在眼镜何人飙车时,都没有出声阻止的王晨,在送走交警后终于忍不住问他了。
“没什么,就是心情不怎么样。”
眼镜倒是实话实说:“为了那个可恶的刘小龙,克莱尔都对我学会撒谎了,这让我很伤心,感觉被她给抛弃了似的。”
“呵呵,热恋中的女孩子就这样,为了和心爱的人在一起,对你撒谎也不是多大的事儿,毕竟她长大了,有自己的世界。还有啊,其实小龙人不错的,就是油腔滑调了点。”
王晨开解了眼镜几句,说:“我心情也不怎么好,晚上咱们喝一杯?”
来京华一个月了,王晨从没有和眼镜单独在一起喝过酒,最多就是一同上下班,王晨逛街时会带着他,晚上回家后在家门口相互道句晚安拉倒。
眼镜斯文帅气,王晨秀气典雅,要是坐在一起肯定会被人误以为是一对幸福情侣,所以他们都很在意这点,除了在途中,几乎从不单独在一起。
眼镜看了眼王晨,知道她终于忍不住要问某件事了,所以也没拒绝:“行,那就喝一杯。让你尝尝我的手艺,我都买好菜了。”
双手好像女人般秀气的眼镜,厨艺还真是不赖,回家后没用上一个小时,就做了几道地道的家乡菜,虽说基本都是以凉拌为主,只烧了一道八成熟的牛排,不过看上去很好看,很容易引起人的食欲。
打开一瓶红酒,替王晨倒上一杯后,眼镜举起酒杯:“来,为你能够尽快跟高飞重新在一起,干杯。”
“谢谢,干杯。”
王晨和眼镜轻轻碰了一下,小小抿了一口,用餐叉叉起一块牛排,蘸了点酱,很斯文的吃了起来,边吃边点头:“嗯,味道很正宗啊,看来你以后去餐厅当大厨都可以了。”
眼镜得意的一笑:“跟你说啊,其实我小时候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开一家自己的餐厅--当然了,这只是愿望而已。”
“现在完全可以实现了。”
“却没有那份心思了。”
眼镜擦了擦嘴角,放下叉子看着王晨说:“这是一个圈套,除了我和高飞,还有铁屠之外,几乎瞒过了所有人。”
王晨对眼镜忽然开始说正事,并没感到什么意外,依旧吃着菜,微微垂着眼帘听他说:“高飞告诉我说,他和你从方家老宅回到市区时,就发现有人跟踪他了,不过当时他没有拆穿那些人,也没有告诉你。他不告诉你,是……”
王晨接口道:“是怕我担心。”
“是的,就是这样。”
眼镜说:“本来,高飞和我商量着想要暗中摆平那些跟踪者的,但后来却发现盯梢他的人,不止是一股势力,就算暂时摆平一些,还会像烧不尽的野草那样重新出现,就觉得最好找个一劳永逸的办法。”
高飞最早发现被盯梢时,是在京华,那时候他刚从白云观出来,身上带着老实和尚给他的黑色封皮《安归经》。
那些人的目的,就是那本经书。
除了一些不明势力的人之外,国家某相关部门也有人在盯梢他。
因为高先生实在不好惹,那些人都没有轻举妄动,只是在暗中寻找机会。
等高飞和王晨回到冀南后,就发现盯梢他的人越来越多了,可以说是无处不在,就像夏天的苍蝇那样,让他不胜心烦:经书在老实和尚手中时,这些人都不敢动手,怎么换成他持有后,个个心思就活跃了呢?
难道以为高先生好欺负是吗?
为了一次性的解决这些麻烦,高飞和眼镜制定了一个‘祸水东引’的计划,那就是把那本被佷多人注意的经书,放在一套没人住的房子里。
这本经书,想当然的是假的,是眼镜找仿古高手仿制的。
为了增加那本书的真实性,高飞又‘忍痛’把那些金条也留在了房子里:上百斤的金条本身就是一笔超级财富,能够和金条在一起的经书,会是假的吗?
高飞敢肯定,不管谁偷走那本假书,都会被其它暗中窥探者发现,并开始争夺,到时候他只需跳出来装做气急败坏的样子,然后躲在一旁看那些人为了个假货自相残杀就是了。
计划的很好,只是出乎高飞俩人意料的是,那些人也不是傻瓜,也发现不止是一股子势力在垂涎这本书,就算抢先得到那本书,肯定会引起别人的追杀,所以竟然都沉住了气,等待第一个出头鸟的出现。
放下经书的第二天早上,没有看到意料中的事情发生后,高飞很快就明白了过来,随即再次改变计划,于是就给铁屠打电话,让他来扮演那个‘出头鸟’。
对这种哄着佷多人上当受骗的事儿,表面冷酷的铁屠很感兴趣,欣然答应了下来。
于是,在一个雨水倾洒的中午,铁屠扮演的黑毛大汉闪亮登场--一场好戏拉开了帷幕。
不过,参与这场好戏的演员之多,派系之多,大大出乎了高飞的意料,最后竟然多大二十多股不明势力,连华夏、岛国的国家相关部门,都参与了进来。
更是在华夏十七个地市,小半个岛国,掀起了滔天大浪,直到今天,仍然没有平息,多股势力集中在了岛国,不停的厮杀。
于是,高飞这边终于宁静了。
“可以说,整个计划相当成功,唯一出乎我们意料的,沈银冰忽然成为了贪狼的狼主,为了华夏的利益高飞被迫跟你分手。”
眼镜说出整个‘祸水东引’的真向,用了足足半小时。
正文_第1195章 女人比男人更狠!
对沈银冰忽然成为狼主,高飞被迫前去伺候她这件事,王晨不想提,也不想听,这已经成为她心中永远的痛。
眼镜看了出来,马上就改变话题,重新说起了那个计划:“现在,所有渴望抢到那本经书的人,都以为经书在岛国,已经和高飞没关系了。”
王晨知道眼镜照顾自己的感受,有些感激的对他举了下杯子,说:“可你们没想到,一本假的经书,会闹出这么大的动静来吧?”
“昂,说真的,我们还真没想到。”
点了点头,眼镜说:“前天高飞在电话中还说,到目前为止,为了争夺这本假经书而丧生的‘各界人士’,已经多达数百,而且看样子还会继续下去,直到那本书被某一方彻底控制住,或者销毁。”
“要想彻底控制住当前这纷乱的局势,恐怕唯有政府出面了。只要国家抢到这本书,各方势力就会消停的,因为他们就算再强大,也不可能与一个国家为敌。”
王晨想了想,这样说道。
眼镜赞叹的点了点头:“王晨,你说得不错,高飞还说,岛国政府从三天前就已经正式插手此事,希望能抢到那本经书,结束这次混战。呵呵,话说东洋人这次可真是倒霉透了,在过去的一个月内,仅仅是东京就发生了十三起大规模的案件,其中‘换天影视’被袭击事件中死亡一百多人,更是举世震惊。”
眼镜说着,拿出香烟对王晨比划了下。
王晨无所谓的耸耸肩,示意他可以吸烟。
点上一颗烟,眼镜谈性更浓:“对于换天影视总部大楼被袭击一事,高飞表示遗憾。”
王晨嗤笑一声:“切,他会遗憾?我可是听刘小龙说,那个田中秀雅就是靠着换天影视的力量,才敢来华夏找高飞报仇的。按说依着他的脾气,该恨透了那啥的换天公子才对,怎么可能会遗憾?”
“就是遗憾。”
眼镜认真的说:“高飞遗憾的是,换天影视死的人太少了,而且那个公子没死在这次死亡事件之中。”
王晨呆了下,苦笑着喃喃的说:“嗯,你这样说还差不多。”
看着意兴阑珊举着酒杯喝酒的王晨,眼镜忍不住的问:“你在听到事情真向后,好像一点都不吃惊,难道高飞把计划早就告诉你了?”
“没有。”
王晨摇了摇头,说:“我不吃惊,那是因为我在听刘小龙说,只丢失了一本黑色封皮经书后,就猜出这是高飞设下的一个圈套了。”
眼镜一拍脑门,呵呵笑道:“哎哟,我怎么忘记这点了……你果然聪明。幸好,知道高飞身上有两本经书的人只有我们几个,要不然这场戏就没法演下去了。”
王晨笑了笑,正要说什么时,黛眉忽然皱了起来。
眼镜问:“怎么了?”
“没什么,就是忽然想到了一件事。”
王晨摇了摇头,举起了酒杯时心想:高飞说《安归经》总共有四部,可他手中现在已经有了两本,安归王手中有两本,地下楼兰那个女人手中,竟然还有一本。这样一来,经书就多了一本白色封皮的,说不定以后还会看到第二本红色的。
那么,本来只有四本的《安归经》,怎么会忽然成了五本呢?
尤其是白色《安归经》,一本是藏在方家老宅的夹墙内,另外一本是在蒙戈尔的成吉思汗陵墓内,这两本肯定会有一本是假的。
按照人们的惯性思维来判断,成吉思汗陵墓内的那本,应该是真品才对,但在方家老宅发现的白色《安归经》,却是和老实和尚保存的黑色《安归经》一样,都可能是由鲜血写成的。
到底是哪一本才是假的?
还有,最重要的是,高飞竟然能用一本假的黑色经书,来引起多股势力为之争夺,厮杀,那么多出来的这本白色封皮《安归经》,是不是也是别人像高飞这样,抛出一本假书故意让人为之自相残杀的呢?
王晨慢慢转动着酒杯,沉殷了很长时间都没有说话,她觉得是该跟高飞说一句才对,免得也中了别人的圈套。
眼镜看她久久的沉默不语,也没打搅她,只是自己惬意的喝酒,吸烟。
他才不管经书的真假,反正现在那些好像疯狗一样相互撕咬的各方势力,又不是他什么人。
和眼镜一样,高飞也是这样的想法。
自从铁屠把假书抢走,让各方不明势力掀起抢夺风暴后,他就搬了个小马扎,坐在幕后看好戏。
这一个月来,高飞相当安稳,白天跟着沈银冰去上班,晚上再回到她的住所内,每天除了上网打游戏,休息,吃饭外,别的什么也不做,单调却又很安稳。
这段日子里,他和沈银冰没说过几次话,俩人好像把对方看做了自己的影子,根本不需要交流啥的,只是做着自己的事。
一个月的时间,让沈银冰彻底掌控了贪狼。
有时候,不得不相信‘女人其实比男人更狠’这句话。
在这一个月内,沈银冰至少让贪狼中一百一十三个人彻底的消失,平均每天都要有四个人死在她手中,理由也很简单明了,那就是反对她,或者说对她的命令阳奉阴违。
严格的说起来,这样怪不得沈银冰。
她现在除了追逐权力外,已经丧生了其它东西的资格,还有什么做不出来的?
沈总,是个能在不知不觉间吸取正常人阳气的修罗,怪物!
这个消息在暗中迅速流传了起来。
现在除了高飞之外,其他人看她的眼神,都是那样的古怪,更不敢接近她三米之内。
包括苏青,每次向她汇报工作时,都会站的很远。
人们看她的眼神古怪,自然是把她看做了一个异类,尽管佷多人对此都抱着怀疑的态度,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大家实在没必要为了一份工作,而损害自己的身体,哪怕是传说,也没必要去冒这个危险。
当然了,这种事大家只是在暗中议论而已,每次看到沈总出现后,大家伙的脸上笑容,反而更加真挚了。
沈银冰这么聪明,当然能看得出,却装做无所谓的样子,只是笑的时侯越发的少了,好像一天24小时,总是板着脸,冷傲的让人心悸。
其实沈银冰清楚,她最大的秘密泄露,应该是焦恩佐搞的鬼。
在北山集团中,除了焦恩佐之外,知道沈银冰是个修罗的人还有高飞,不过沈总却知道,高先生是绝不会在她背后乱嚼舌头的。
因为这对他没有一点好处,而且他也不是这样的人。
唯有焦恩佐,才有这样的动机:暗暗的孤立她,就方便他能逐渐掌控北山集团。
沈银冰不在意,真的不在意,知道贪狼有多么强大后,她就再也不把北山集团看在眼里了,任由焦恩佐在暗中上窜下跳,哪怕是真掌控了北山集团,也没啥了不起的。
她只需握著焦恩佐的七寸,就算他本事再大,能蹦达多高?
相反的,沈银冰还刻意纵容焦恩佐这样做。
因为她觉得焦副总是个玩阴谋诡计的好手,是个人才,这对她能追求更高有利。
沈银冰心里怎么想的,高飞才没兴趣去管这些,他每天吃饱喝足后,最大的乐趣就是给高云华打电话,问问今儿又有多少人死在争夺《安归经》中,或者关注一下他的天涯集团。
在天涯化妆品的广告出现在那种档次的会场内后,天涯化妆品迎来了井喷式的疯狂销售,短短一个月内,就创造了天大的利润。
梁明昨天还打电话来说,准备扩大生产,招聘更多的专业人才。
天涯化妆品本来就不该属于这个世界,有着其它化妆品无法比拟的绝佳效果,在被政府大范围的带头采购后,就刮起了一股子迅猛无比的销售风,随之而来的就是如潮水般的好评,和金钱。
现在世界上已经有五十多个国家,都派人来到了华夏冀南,希望能代理天涯化妆品。
可以,梁明是高举双手欢迎,不过遵照高飞的意思,出口的产品价格,比起华夏本土价格要上翻两倍,不要拉倒。
就这,对此相当不满的外国友人,还争先恐后的签订合约,搞得高先生后悔要价要少了。
没办法,就以常见的去皱洗面奶来打个比方吧,别家去皱洗面奶,哪怕是此前世界上最昂贵,最响亮的美国某品牌,顾客用后也得至少三个月才能看出一点效果,但用了天涯集团的产品后,仅仅是一周,就取到了明显效果。
说起来有些夸张,但事实上的确如此。
据现在已经成为销售部门副总的兔子左富贵左副总说,当前至少有八十个以上的专业结构,都在竭尽全力的希望能够破获天涯化妆品效果神奇之谜。
无论谁想破获这些,都必须得去地下楼兰。
对此,高飞只是淡淡一笑,嘱咐梁明不要去管那些总是宣称已经破获了‘天涯化妆品效果神奇之谜’的专业人士们,他们咋呼的越响亮,品牌的知名度就越高。
就像滚雪球那样,天涯集团在短短一个月内,就以几何形式的壮大,引起了地球上所有爱美者的关注,听说在欧美,已经成为了献给尊贵者的必备礼物之一。
如果是放在以前,高飞就算是在做梦也会笑醒了的。
但现在,他没这么高兴,因为沈总的一句话:就算天涯集团最后能发展成一个当世第一大集团,和你一个快成为太监的死人有什么关系?
每当想到沈总这句话,高飞就郁闷的想喝酒。
人世间最悲哀的事情,莫过于拥有太多美好的事务,却无法享受了。
今晚高先生跟着沈银冰回到她家后,就躺在沙发上拿着酒瓶子,准备喝酒。
换上一身白色睡衣的沈银冰,却走出了卧室,站在二楼走廊上望着他:“高飞,我想和你聊聊。”
正文_第1196章 有人参与了进来!
高飞举着酒瓶子喝了一口,看也没看她淡淡的说:“自从我来到你身边那天开始,随便你把我怎么样,我都没有任何异议。”
高飞这句话说的很心酸,看来已经考虑到了他最为悲惨的下场,做个苏北山那样的人--那都做好准备了,更何况陪着沈狼主聊天?
对高飞这句充满怨念的话,沈银冰没有在意,左手扶着栏杆,沿着楼梯缓缓走了下来,宽大的白色睡衣下摆拖在楼梯上,遮住了她的脚面,看上去好像从上面滑下来那样。
黑发,白衣,行云流水般的步伐,使她看上去好像落入凡间的仙子那样,出尘的让人羡慕,可惜的是没人欣赏这种美。
沈银冰坐在了高飞对面沙发上,双膝并拢看着他。
高飞仍旧仰面躺在沙发上,一只脚搁在沙发帮上,右手中的酒瓶子垂在地上,盯着天花板念念有词的,也不知道在嘟囔什么。
沈银冰说话了:“这一个月来,你过得快乐吗?”
“过得快乐吗?”
高飞笑了,斜着眼的看着她:“当然快乐了,从没有过的快乐,每天啥事也不做,到点吃饭到点休息,好吃好住的,相信用不了多久,我就会拥有让女人们羡慕的啤酒肚了,这可是我以前做梦才梦到的幸福生活。”
“你是很快乐,却不是为了这样的生活而快乐。”
沈银冰缓缓的说。
撇了撇嘴,高飞没有打理她。
沈银冰的语气有些变冷:“你快乐,是因为你看到我们这些人都被你耍的团团转,为了一根肉骨头,就像疯狗那样在那儿不停的撕咬,而你这个始作俑者,却站在旁边偷笑。”
高飞终于正眼看向了她:“沈银冰,你这样说是什么意思?你觉得,我是故意把那本《安归经》扔出去,被你们这些人争抢的?”
“我更正一下。”
沈银冰说:“你扔出去的那本《安归经》,根本不是真正的《安归经》。”
高飞放下腿,坐了起来,眉头紧皱着:“什么真的假的?我怎么听不懂?”
“别装了,唉。”
沈银冰叹了口气,捏住一缕发丝叹了口气说:“我也是在今天上午才忽然明白,我也是被你耍的团团转的人之一。可惜明白的太晚了,已经造成了很大的损失。你知道吗?为了争抢你扔出去的那根肉骨头,我可是已经损失了九十几个人,焦恩佐在一周前放下北山集团这边的业务,亲自去了岛国主持那边的各项事宜。”
看着沈银冰的眼睛,高飞确定她不是在诈问自己,很可能真的看出什么来了。
不过这没关系,就算她现在看出这是个圈套了,那又有什么?
反正现在参与争夺《安归经》的人越来越多了,就连岛国政府都插手了,这样算是高飞给那些要打他主意的人,一个狠狠的教训了,别的都不重要了。
没有听到高飞说话后,沈银冰只得自己继续说:“人们常说,太过得意会让人忽视很多东西。现在我才相信这句话是多么正确。”
依着沈银冰对高飞的理解,如果那本黑色《安归经》是正品,被偷了后,走路捡不到东西都腰疼的高先生,又怎么可能在遭窃当天愤怒过后,就没有太多的后续行动了呢?
那个淫雨霏霏的下午,高飞的确让老王、李德才等上百号人,加上刘小龙的配合,疯了似的满市寻找那个黑毛大汉,在得知目标出现在西客站后,就用最快的速度赶了过去。
沈银冰还相信,别看李德才等人本事不大,可他们对高飞是相当忠心的,就算明知道凭着他们的小本事,和那些擅于厮杀的‘专业人士’争抢东西,会造成他们承受不起的伤亡,他们也会毫不犹豫的冲上去。
更何况,还有高飞带头呢?
但实际上,在西客站小河边发生多方厮杀后,李德才他们根本没有去现场。
“高飞,你能告诉我,在事发当天的傍晚,你们为什么没有去现场吗?你可千万别告诉我,在窃贼出现后的第一时间,你在警局的那个狐朋狗友没有通知你。”
沈银冰问出了她的第一个疑点。
“刘小龙要是听你这样形容他,肯定会非常生气。”
高飞吸了下鼻子,笑着解释道:“窃贼出现后,刘小龙就马上通知我了,我也带着人赶去了西客站。不过,走到半路时,我又得到消息,说窃贼已经跳河跑了,很可能潜入了山区,所以我就索性带人直接去山里了。”
“你撒谎。”
沈银冰俯身伸手,从案几下面拿出了一盒烟。
在俯身时,睡衣的领口垂下,露出了她里面牛奶般莹白的肌肤,和没有任何束缚的两座雪峰,高飞的眼神,马上就像被磁铁那样吸了上去。
沈银冰微微抬头,嫣然笑问:“要不要我脱了衣服给你看?那样更方便一些。”
“算了吧,其实也没啥好看的,和别人的都一样。”
高先生讪笑一声,挪开眼神:“那个啥,你刚才说我撒谎?老天爷,我是一个多么诚实的人啊,怎么可能会撒谎呢?”
沈银冰才懒得欣赏高先生拙劣的表演,点燃香烟徐徐吐了个烟圈:“你没有去现场,那是因为你担心李德才他们搅和进去,会受伤害,所以你带着他们远离了西客站。从南边山里出来后,还故意大发雷霆,当着佷多人的面怒骂刘小龙,给了你错误消息,这才错过了前往西客站抓捕盗贼的机会。事实上,刘小龙在随后的一个多小时内始终给你打电话,但你却没接。”
“你的消息来源很正宗啊,随你怎么说。”
高飞不屑的再次撇嘴,喝了口酒。
“我在知道你的反应后,本该从你的反应中推断出更多东西的,可那时候我也被争夺《安归经》而冲昏了头脑,让属下全力追寻抢走经书的人,从而忽视了第一个疑点。”
沈银冰右手食中二指捏着香烟,姿势优雅,提出了她的第二个疑点:“事发后的第二天,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其间,动静是越闹越大,你没理由不知道经书被带到了哪座城市。但你却以天涯集团是摆脱困境的关键时刻,而放弃了夺回那本经书,让李德才等人安心工作。”
叹了口气,沈银冰说:“唉,当我得知你不许你的人参与期间后,我就该想到这里面有古怪。可我那时候已经被随时传来的经书下落消息而吸引了,还想当然的以为,你被迫和王晨离婚追随我后,是心灰意冷,对未来失去了希望,才撒手不管的。”
高飞认真的说:“沈狼主,你的确是我的知己,把我分析的很透彻,我就是像你所说的那样,《安归经》对于我来说,完全是个身外之物。”
沈银冰冷笑,从睡衣口袋中拿出一张纸,仍在了案几上:“那你怎么解释这些?”
“什么玩意?”
高飞拿起了那张纸。
纸上有三行字,竖版的,第一行是文字,上面写有贪狼、破军、七杀、换天影视、武警等数十个单位名字,有国内的,有国外的,有官方的,更多的却是民间组织,但基本上都是见不得人的那种。
第二行却是阿拉伯数字,最上方写着一个‘伤’字,看来是伤员的意思。
第三行也是同样的的数字,最上面却是个‘死’字,应该是代表着多少死亡者。
这就像是会计做出的统计表,排在第一位的是贪狼,死了94个人,伤了201个。
以下的各单位,死伤者有不如贪狼的,也有超过贪狼的,死亡人数最多的则是岛国换天影视,仅仅是死亡数字就超过了两百。
高飞很仔细的看望了这张统计表,随后抬起茫然的脸:“沈狼主,我真搞不懂这是啥意思,你给我看这些干啥?”
“干啥?高飞,麻烦你别在我面前装出这副样子好吧?我已经说过一次了,不想再说。”
沈银冰把烟卷摁灭在烟灰缸里,很用力,恨恨的说:“在这份死亡名单中,甚至连华夏某些部门都有伤亡出现,但唯独没有你的人!”
高飞有多大的实力,沈银冰基本都知道:在外籍军团中的詹姆斯等人,地下楼兰的莫邪征东,国内的铁屠、叶心伤等等等等。
总之,如果高飞真想夺回那本经书,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只需一个电话,这些人就会义无反顾的投入争抢经书的行动之中。
但实际上呢,这些人都没有参与其中。
这是为什么?
自然是都得到了高飞的信息,不许他们参与,从而也证明了经书被盗窃,完全就是个圈套:甩出一根肉骨头,让那些在暗中盯着他的人自相残杀,好像疯狗那样。
沈银冰,伟大而骄傲的沈狼主,就是这群疯狗中的一员,为此付出了伤亡近三百的惨重代价。
面对咄咄逼人的沈狼主,高飞唯有笑,很真诚的那种笑:“沈狼主,你真是多想了,我那些朋友不参与其中,就是因为我对未来已经丧失了信心,不想再为了身外之物多流血了,所以才嘱咐我的朋友别掺合这事。呵呵,没想到你会因此而怀疑我是折腾人。不过,沈狼主你的能量之大,还真是出乎了我的意料,竟然能搞到这份细致的伤亡名单,在下真是佩服。”
沈银冰咬牙道:“你就给我装吧!”
高飞耸耸肩,表示自己真没有装。
狠狠看了他足有三分钟,沈银冰的脸色才恢复了正常:“哼,不管你承认还是不承认,这都无所谓了,反正我中午时就给焦恩佐打了电话,让他禁止参与期间。”
“沈狼主英明,正所谓鸟为食亡,人为财死,能够杜绝贪心急流勇退,委实可喜可贺。”
高飞马上就表示出了由衷的钦佩。
但沈银冰却神秘的笑了:“是,我是退出来了。可有人却参与了进来。”
正文_第1197章 让所有人都怕我!
抛出一块肉骨头,引来那么多的疯狗去争抢,自己在旁边看热闹,这本来就是高飞最希望看到的。
尽管沈狼主的及时退出,为贪狼避免了更大的伤亡是有点遗憾,但这有什么呢?
可不是所有争夺经书的人,都能从高飞的反应中推断出这是个圈套的。
不过,就在高先生为沈银冰及时退出而内心遗憾,表面恭喜时,沈狼主却告诉他说,有个人参与了争抢《安归经》。
高飞嘿嘿一笑:“谁爱参与进来就参与进来,管我什么事?”
高先生没有撒谎,参与的人越多了,他越高兴。
因为他现在也知道了,从《安归经》从被盗窃那天开始,就迅速闻名于世,由此衍生出了十数个版本。
最为出名的版本,则是和二战时期沉与福建海峡的阿波丸号相关。
相传,二战时期岛国人开着这艘大油轮回国经过福建海峡时,被美国潜艇给击沉,除了一个厨子之外,上面两千多人都喂了鱼。
阿波丸号被击沉后死了多少人没谁关心,大家关心的是华夏政府在建国后打捞时,没有发现上面数十吨的金子。
金子去哪儿了?
要想找到金子,就得先找到一本经书:《安归经》。
如果有谁说这是胡扯,那么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在争抢那本经书?
传言,为争夺这本经书而死的人,已经上升到了数千人之多。
死亡者名单中,最多的就是热爱和平,反对战争的岛国人民。
能够夺到那本传说中的《安归经》,找到阿波丸号上的数十吨黄金,和数不尽的古玩字画,让每一个野心家为之而疯狂,继而付诸行动。
世事就是这样,哪怕是一坨狗屎,只要争抢它的人多了,就会有更多的人参与争抢中,而且这一坨狗屎就会成为一颗长生不老药。
更何况,《安归经》可不是什么狗屎,那是货真价实的宝贝啊,听说当初偷窃这本经书的黑毛大汉,在被无数人追杀时,连上百斤的金条都不要,临死前还拿着经书企图逃跑来着……
就是因为这些传说,参与争夺经书的人越来越多,为制止无休止的厮杀,岛国政府被迫宣言要插手此事。
一个国家都开始争抢经书了,谁还敢说这本经书不是宝贝?
但就在越来越多的人为《安归经》而争相厮杀时,沈银冰却终于醒悟了,下令让她的人退出了争抢。
可就算这样,贪狼也有将近三百人伤亡了。
为此,高先生很高兴,不断的有人参与进来,才是他设计这个计划的初衷:让所有敢打他主意的人死个光,才是他最希望看到的。
但沈银冰接下来的一句话,却像一盆冷水那样,把他的得意之火灭了干净:“我知道你心里盼着参与进来的人越多越好,但这次参与进来的,却是一个和尚,一个很漂亮的女和尚。”
男人出家叫和尚,女人出家叫尼姑。
沈银冰偏偏把这个尼姑称为和尚,就是为了能让高飞迅速想起一个人。
安归王,陈果果,他那个名誉上的小表姨。
当初在岭南时,安归王被莫邪征东救下后,心灰意冷中消失在那片热带雨林中,临走前说她要与世绝缘,决定和青灯古佛陪伴一生,因为她犯下了就算是魔道也很看重的伦理大罪,竟然和自己的小表外甥高飞有了那层肮脏的关系,实在是没脸再在这个世上混了。
这个事实对安归王来说打击很大,使她彻底放下了兴风作浪的心思,退出江湖。
那时候,高飞在听莫邪征东说出这件事后,也是被吓得不行不行的,觉得他自己就不是个人,哪怕他是被迫的,也无法逃避罪恶。
幸好,方小艇说出了关于陈天寿的一些陈年往事--原来高飞和安归王之间,压根就没有一点关系,这才让他放下了心。
说实在的,复出后,高飞始终犹豫着是不是去寻找安归王的下落。
想去找她,是因为知道她沉溺在了伦理的罪恶愧疚中,要开解她的痛苦。
高飞不想去,则是因为怕跟安归王说出真向后,那个神通广大的女魔头,会因为解除了身上的禁锢,再次入世兴风作浪,危害人间。
告诉她真向会给自己,给佷多人惹来大麻烦。
不告诉她吧,又不忍她独自藏在暗中为一个误会而痛苦。
告诉还是不告诉,对高飞来说是个很艰难的选择题,始终没有下定决心选择哪一个。
但就在他犹豫不决时,沈银冰却说出了安归王最新的消息:她也参与本次争夺经书的风浪中了。
高飞因阴谋得逞的得意,瞬间在脸上凝固,心里重重的叹了口气。
从沈银冰的眼神中,高飞能看出她不是在撒谎。
她是真掌握了安归王有关的消息,所以才来找高飞谈判的。
那个女和尚就是安归王,沈银冰能知道,高飞自然更清楚。
也相信安归王在得知他的经书被盗后,会重新入世来争夺,希望抢到经书再还给他。
那个愚蠢的女人哦,明明已经退出江湖了,又何必为了一本书再次入世?
难道,你始终没有忘记你那个亲亲的小表外甥吗?
这算出的哪门子家啊?
唉!
高飞心中再次重重叹气时,沈银冰又说话了:“我能看得出,她是想替你夺回那本书,然后悄悄的还给你,再去隐居。嘿嘿,她对你还真是用情颇深啊。高飞,我是真的很羡慕你,羡慕你有个这样的女人爱着。可惜的是,就算她本事很大,可要想能从数千人的争抢中拿到那本书,恐怕得付出相当大的代价,甚至是死亡……”
“么的,你不要再说了!”
高飞猛地大吼一声,抓起桌子上的香烟盒,狠狠砸在了沈银冰身上。
沈银冰冷笑:“怎么,舍不得了吗?”
“你再敢说和她有关的一句话,我一定会把你揍成一只死狼!”
高飞的面目开始狰狞,脸色通红,已经处于了爆发的边缘。
沈银冰却很安静,最起码表面上的安静,掩盖了她眼底深处的哀伤,愣愣的望着高飞,过了很久才轻声说:“其实,你最在乎的人是她。为了安抚住我,减少那些无辜者的伤亡,你能狠心来和王晨离婚,做好不惜痛苦死去的充分准备。但为了她不被伤害,你才不管惹恼我后会死多少人。在你的眼里,就算死再多的人,也没有她重要,对不对?”
大吼了几声,扔出烟盒后,高飞的情绪稳定了许多,冷冷的回答:“对,你说的不错,就算你们这些人加在一起,也没有她重要。为了她,我宁肯去做任何事,也不会在乎任何人的生死。”
沈银冰心中的悲伤更浓,脸上却浮上了轻松的笑容,垂着眼帘问道:“她对你就这样重要?呵呵,就因为她假扮过你,帮你做过很多事,和你有了那种关系,为了不伤害你,甘心放下她所承担的重任退出江湖?”
不等高飞说什么,沈银冰忽然站起来,快步走到他面前,紧紧握著他的双手,眼里散出狂热,嘎声说道:“高飞,她能为你做的,我也能为你做!不就是被你睡了吗?只要你想,随时随地我都愿意!不就是为你做了很多事吗?我也可以!我现在是贪狼的狼主,只要我一声令下,无论你要什么,我都能满足你,只要你能向对她那样,对我好,我可以付出任何代价!”
“真的?”
高飞轻声问道:“你就这样在意我?”
“真的,你是我这个世界上唯一在意的男人。或者说,你的存在,才是我活下去的希望!”
沈银冰重重点头,迫切的说:“我知道,我有非常让你讨厌的特殊体质,可现在医学这样发达,只要有经济实力,总能解决这个问题的,哪怕是换血,换骨髓,改变基因我也心甘情愿!”
沈银冰继续急急的说道:“我听说在岭南苗疆的深山老林中,生活着一些蛊婆,她们能用蛊毒来改变一个人的基因,我早就派人去了那边,相信……”
高飞打断了她的话:“如果你真的在意我,我不要你换血,换骨髓,用蛊毒来改变自身基因。”
沈银冰艰难的咽了口口水,颤声问道:“那、那你想要我做什么?”
高飞轻声说:“你知道我想让你做什么的。”
沈银冰愣住。
片刻后,她松开了高飞的手,踉跄后退,一直退到那边的沙发前被挡住,身子晃了晃却没有坐下,喃喃的说:“你、你让我放弃狼主之位?”
高飞说:“是的,只要你放弃狼主之位,放弃你遵照你父亲重整安归教的野心,就算我成为第二个苏北山,我也毫不后悔--你能做到吗?”
“我……”
沈银冰呆呆的望着高飞,嘴巴张了张,却没说出什么。
高飞再次问道:“你能做到吗?”
沈银冰低头,闭上了眼睛。
高飞笑了,语气中全是轻蔑:“安归王能为了我,放弃不再是安归王,为了给我夺回经书,能重出江湖,所以我为了她,也能做任何事。但你呢?口口声声说为了我,愿意付出任何代价,可一个小小的贪狼狼主之位,你就舍不得了。”
“我、我不是舍不得。”
沈银冰仍旧垂着头的低声辩驳。
高飞猛地大声喝道:“不是舍不得,那又是什么,你这个野心勃勃的坏女人!”
高飞这声大喝,就像一针鸡血那样,让缩着脖子全身发抖的沈银冰,忽然猛地抬起了头,乌黑的秀发自下由上,掠过一道疯狂的弧线,犹如她的绝望的眼神,嘶声尖叫着:“是,我是舍不得贪狼狼主之位,我是要重整安归教,成为新的安归王,这又怎么样!?”
剧烈呼吸着,沈银冰咬牙切齿看着高飞:“我舍不得这些,是因为我不想再受伤害,让所有人,都怕我!”
正文_第1198章 给你三天的假期!
沈银冰认识高飞后,历经了无数次的危险。
去大马谈生意乘机回来的路上,被阿斯朵丽挟持到了南越芒蓝草甸。
被高飞救回来后,又被挂上了OF平台,引来了岛国三剑客。
再然后,她被秦紫阳倒挂在了大明湖畔的稻花香大酒店平台上。
就在那个月色血红的晚上,她的父亲苏北山死在了黄河岸边。
南部山区跑马场被烧,总是做梦梦到父母,等她好不容易逃过焦恩佐的暗算执掌北山集团后,又被贪狼暗中下了忘忧粉,颜红死在岭南--这两年中,沈银冰可以说是活在恐惧中。
虽然每次她都能在最危险的时刻,被高飞所救,可那种身在危险中却孤独无助的感觉,使她陷于深深的恐惧之中,做梦都想变成一个强大的人,来保护自己!
现在,她终于成为了强大的贪狼狼主,高高在上有实力来决策别人的生死,甚至连这个国家都对她忌惮的要命。
她终于强大了,不惧怕任何人了,凭什么要交出手中的权力?
为了爱情?
她确信高飞是很在意她的,这从被他帮助无数次中就能看得出。
但她也知道,她不是高飞的唯一。
高飞现在屈居在她手下,只是被国家当做一种‘镇定剂’放在她身边,预防她会疯狂害死太多的人。
他不爱她。
她却深深的爱着他,不惜用这种极端的方式,逼迫他来到她的身边。
他不爱她,却帮了她好多次,为她做了太多的事。
她深深的爱着他,他却总想离开她,却和别的女人在一起。
为什么会这样?
也许在那年的那个夏天午后,她走下天桥被一个留氓绊倒在地上时,他们之间的命运就紧紧纠缠在了一起,谁也离不开谁。
“我要强大,让所有人都怕我。”
沈银冰咬着牙,血丝从嘴角溢出:“唯有自身强大了,让所有人都害怕了,才不用担心会受到伤害。我绝不交出贪狼狼主之位,不会放弃接下来的梦想。”
看着面目有些狰狞的沈银冰,高飞轻轻的说:“你的梦想成功了,我现在就很害怕你。”
“你害怕我?呵呵,你真的害怕我?”
受高飞的感染,沈银冰的情绪也平静了很多,语气中全是掏心窝子的真诚:“高飞,我真的已经受过太多伤害了,真的。我已经怕了,很怕。在这个世界上,除了你之外,我不再相信任何人。但你,却是我无法抓牢的不安定因素。”
“如果有一天你走了,去和王晨、安归王,妮儿等人过你的神仙生活了,那我该怎么办?”
沈银冰慢慢的坐了下来,声音虽然沙哑,却带着风平浪静后的柔和:“我不再是狼主后,还是会变成一个任人宰割的羊羔。难道说,每次我遇到危险时,你总能恰到好处的从天而降,解我的倒悬之苦?”
“呵呵,怎么可能呢?”
沈银冰笑道:“在过去的一年多中,那是我运气特别的好,每次都能因为你的及时出现,化险为夷。可人总不能一辈子都保持着这种好运吧?好,那咱们来想象一下,假如我现在就答应你,不再坐着个狼主之位了,会遭到什么下场?你呢?你又会和谁在一起?相信王晨还在苦苦等你吧?”
如果沈银冰真不再担任贪狼狼主之位,别人暂且不说,单单贪狼内部,和国家就不会允许她活下去。
理由很简单,因为她掌控了贪狼,甚至杀破狼三大部门的太多秘密。
杀破狼三大部门不会允许她活下去,是因为怕她会出卖这些秘密。
国家不允许她存在世上,则是要从她嘴里得到这些秘密。
她要想继续自由自在的生活,只能牢牢掌控住狼主之位,并继续新的攀登:逆水行舟,不进则退。
沈银冰说的没错,就算她放弃这些,高飞也不会接受她的,因为还有个王晨在苦苦守候着他,有一个安归王需要他随时做出任何牺牲。
高飞是人,不是神,无法分成几个人,来单独照顾每一个女人。
沈银冰早就看透了这点,所以拒绝交出狼主的位子。
高飞无话可说。
因为沈银冰说的非常对,她目前就像个在用鸩酒止渴的人,很清楚继续喝下去的结果最终是个死,但要是不喝了,会马上就渴死。
沈银冰沙哑的嗓音继续响起:“我也想做个普通的正常人了,有自己的工作,自己所爱的人,每天下班后能和爱人悠闲的逛街,吃烛光晚餐--可是,行吗?也许从我出生就是修罗体质外,就命中注定我这一生是坎坷的。”
“唉,我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就会被杀死。”
沈银冰叹了口气,看着高飞,语气镇定的说:“但我必须得在活着时,为争取多活几天而去努力。高飞,我没有错,真的没有做错什么。如果非得说我做错了什么,那就是老天爷让我爱上你。”
高飞始终没有说话,只是坐在那儿,倾听沈银冰的心声。
“好了,天色不早了,我得回去休息了。”
沈银冰站起身,缓步走向了楼梯口。
高飞眼神复杂的看着她背影,用力抿了下嘴角。
他忽然发现,在沈银冰刚才理直气壮的说要继续做个坏蛋,争取让所有人都怕她时,他竟然没有任何反驳的话语。
因为高飞很清楚,如果把他换做沈银冰,在受到这么多伤害后,不管本性有多脆弱,有多善良,最终都会被逼得成为一个强大的人,让所有人都害怕的人。
唯有这样,才能保护自己的安全。
这一刻,高飞有些茫然,竟然搞不懂他接近沈银冰是为什么了。
就在他觉得第一次看懂真正的沈银冰时,却听她头也不回的说:“高飞,我给你三天的假期。在这三天内,你可以去岛国北海道做点什么。但在第四天早上,我睁开眼后必须得看到你。要不然,你就等着看报纸上那些震惊世界的大事件吧。”
不等高飞说什么,沈银冰就加快了脚步,噔噔噔小跑着上了楼梯,进了卧室关上了房门。
关上房门后,沈银冰背靠在门板上,昂起下巴闭上眼,泪水哗哗的往下落,低声哽咽着说:“高飞,其实你不该来我身边的,我就是一个不祥之人,任何一个和我亲近的人,都不会得到好下场。可除了你,我想不到还有谁,能用心的保护我。”
高飞不知道沈银冰藏在门后低声哭泣,却能从她最后一番话中听出,她是真的在意他。
沈银冰知道安归王在高飞心目中的地位,更知道安归王要是死了,要比活着要好得多,但在得知她插手争夺假的《安归经》的混战中后,还是把这个消息告诉了高飞,给了他三天假期去解决这件事。
要想得到一个人,首先要对他好,站在他的立场上考虑某件事。
沈银冰用这个消息,和三天假期,博得了高飞对她的好感。
三天假期,如果高飞晚回来一天,甚至是一个上午,沈银冰就会做出疯狂的事儿--这是对高飞的威胁,或者说不是威胁,是事实。
高飞坐在沙发上,沉默了很久后拿起酒瓶子,仰首把里面的酒全部喝干,重重的把酒瓶子蹲放在了案几上,发出一声沉重的咚声。
听到这声重响后,沈银冰止住低声哽咽,抬手擦了擦脸颊的泪痕,悄悄把房门打开一道缝隙向楼下客厅内看去。
下面的客厅里,已经失去了高飞的影子,唯有一个空了的酒瓶子竖在案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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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上了年龄后,睡眠的时间会越来越少。
晚上睡的晚,早上醒的早,和小孩子恰恰相反。
这是因为上了年纪的老人知道自己没多少岁月可过了,所以特别珍惜每一个小时,能醒着就绝不睡着。
生时何须久睡,死后自会长眠。
这句话,每一个过了七十之后的老人,都能深刻的理解,高老爷子也是这样。
马上就要凌晨了,他仍然坐在书房内的藤椅上,摆弄着他那套已经油光发亮的红泥茶壶,比酒盅大不了多少的茶杯内,金黄的茶水散出阵阵茶香。
没有让高云华满水,自己亲自给大孙子倒了一杯茶。
高云华端起茶杯,放在鼻子下面轻轻嗅了下,一丝困意马上就被茶香驱走,就像品酒那样细细抿了一口,入口苦涩的茶水稍后就泛起一丝甘甜,让他由衷的低声赞叹:“好茶。爷爷,你泡茶的功夫越来越精纯了。”
“呵呵,那是因为有太多的时间来钻研。”
高老爷子微微一笑,很享受大孙子的赞美。
高云华抢先拿起茶壶倒水时,他低声叹了口气问道:“损失很严重?”
说到正事,高云华脸上露出一抹羞愧的神色:“爷爷,你批评我吧,是我太贪功冒进了,所以才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这次争夺过程中,总共有十七人伤亡,其中有四人牺牲,六人重伤。”
“为国付出抛头颅洒热血,是每一个战士的本职,这也不能全怪你。”
高老爷子叹了口气,满脸的凄苦神色:“唉,说起来,要怪就只能怪我,当初要不是我否定了你隔岸观火的慎重意见,一心只想抢到那本黑色封皮的《安归经》,又怎么能掉进那个小子的圈套中?我本以为,凭借我的眼里和经验,总能给你指出正确的方向,可还是犯了年轻时的贪功冒进错误--什么时候召为牺牲的同志召开追悼会,告诉我一声,我要亲自去祭奠,向他们说声对不起。希望他们在天之灵,能原谅我这个自大的老头子。”
高云华大惊:“爷爷,万万不可,你……”
高老爷子抬手,打断了他的话:“事情就这样定了,该我承担的责任,我必须得承担。烈士们为此付出了生命,可我只是鞠躬道歉,这有什么不可的?”
正文_第1199章 陈天寿的秘密!
高飞的黑色封皮《安归经》,在一个月前那个下雨的中午,被一个黑毛大汉偷走后不久,高云华就收到了郝连偃月传来的消息。
想当然的,高云华就命令郝连偃月立即派人参与追拿那个黑毛大汉。
不过,在冀南警方几乎全军出动后,高云华却有了种顾忌,觉得事情有些不正常,随即要求郝连偃月只是密切关注这件事,暂时不要参与进去。
给郝连偃月下达指示后,高云华马上就向老爷子做了详细汇报。
沈银冰成为贪狼狼主,高飞被迫跟王晨离婚去她身边--这一切,是以那位老人家为中心的一批老人亲自出面策划的,高、陈、张等几家老爷子,也都是为铲除杀破狼三大部门的‘组委会’中的一员。
他们希望,在他们正在逐渐老去时,能为国家做出最后一点贡献,尽最大可能的为子孙后代铲除一些麻烦。
他们这种敢担当的态度,无疑是高尚的,感人的,而且他们都有着太多的斗争经验,眼光也格外的毒辣,可以说个个心机似海深,觉得老将们出马,没有理由出现低级错误。
但事实上,当高老爷子代表‘组委会’,严辞拒绝了高云华‘隔岸观火’的意见,为此付出了伤亡十七人的代价后,这才意识到狐狸之所以狡猾,并不是因为年纪大。
高飞这只小狐狸,也同样拥有让他们上当的鬼主意,用一本80%的假经书,设下了一个圈套,把包括他们在内的数十个组织,都轻易的玩弄于股掌之间。
高云华最新的调查结果,很让这些老狐狸们汗颜:高飞那些心腹势力,在经书被偷后上窜下跳的闹出了很大的动静,可在第二天就销声匿迹了,该干嘛就干嘛去了,闲暇之余搬着小板凳坐在旁边看热闹。
恼羞,却没有成怒,是不好意思的发怒(这么多老狐狸,连一个小狐狸都没有玩过,还有什么脸面发怒?赶紧把脑袋搁在裤裆中躲一边羞愧去吧啊!)
这句话,可能是对高老爷子等人当前心态最恰当的描写了。
看到老爷子坚持要去参加烈士的追悼会后,高云华也不好再劝,改变了话题:“爷爷,既然大家(那帮子老狐狸们)一直要求参加争夺经书,为什么当初没有直接去白云观去向老实和尚追要呢?相信他不会,也不敢拒绝吧?”
“如果仅仅是他一个人的话,他当然不肯拒绝。”
高老爷子淡淡的回答。
高云华听出了什么:“难道,那个允许他去白云观,让他做守墓人的人,面子竟然那样大,大到让你都不好去为难老实和尚?”
高老爷子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在喝了一杯茶水后提起了往事:“你们年轻人不知道,在上世纪那个国家最动荡的时刻,敌方以为终于等到了反扑大陆的机会,由中统特务局领衔组成了一个暗杀队,潜入大陆,伺机暗杀被削掉兵权的将军们。”
这个暗杀队的代号为‘狂风’,寓意力量会像狂风那样强大,把所有的威胁摧干净。
事实上,那是敌方有史以来组建的最大一次暗杀行动,哪怕是在东洋人入侵时,也没有搞出这么强大的力量去暗杀他们的军方首脑。
狂风组建后仅仅一周内,我方就有十几位军级干部陨落,还有更多具备实战才能的基层干部也遇害,一时间危机四伏,让我方军心开始紊乱。
就在很多干部揣揣不安时,有一个号称‘峭壁’的民间组织闪亮登场,与‘狂风’在非正面战场上展开了你死我活的惨烈拼杀,最终历时四个月十三天,在付出了惨烈代价后,粉碎了敌人的暗杀阴谋,让敌人不得不缩回了暗杀的魔爪。
狂风再大,也终究吹不倒峭壁。
“那时候,我就在山南牛棚中参加劳改劳动。”
说到这儿时,老爷子喝了口茶润了润嗓子,才继续说:“我记得很清楚,那是一个大雨瓢泼的深夜,至少九个敌方暗杀组的敌人,围住了我居住的牛棚--呵呵,我以为我死定了,还为没有死在战场上却死在这些宵小手中而愤怒。”
高云华从没有听高老爷子提起过这些,所以听的格外认真。
虽然那个不堪回首的年代已经过去好多年了,但他仍旧从爷爷的眼神深处,看出心悸之色。
高老爷子拿出一颗烟,却没有点燃,在手里轻轻的捏着:“就在那时候,峭壁的人赶来了,为首的,就是白云观的一个道士。”
在那个大雨瓢泼的深夜,狂风再次与峭壁狠狠碰撞在了一起。
事情经过仍旧动人心魄,但结果是峭壁没有被狂风吹跨,粉碎了狂风凌厉的攻势,确保了峭壁后面人们的安全。
峭壁组织的为首之人,就是白云观的一个老道士。
高老爷子被救下后,曾经请问过老道士,得知他姓陈,叫陈天寿,是白云观罗公塔的一个守墓人,这次主动组织‘峭壁’来抵抗‘狂风’,那是因为他看到了华夏盛世的即将到来,绝不允许任何邪恶势力,来破坏这些,来阻挠千疮百孔的华夏伤势复原。
华夏自古以来就讲究‘受人滴水之恩,应当涌泉相报’,高老爷子也是这样。
虽然那时候他还是个被关在牛棚中被批评的对象,不过仍然郑重的对陈天寿说,有朝一日他肯定会报答道长的这份救命之恩。
当时陈天寿只是微微一笑,就带着他的人走了。
高老爷子,还有很多被‘峭壁’救过的老一辈,后来洗冤昭雪,重新走上了更高的舞台后,基本都去过白云观,想实现当初的承诺。
但陈天寿没有要求他们做什么,只请高老爷子他们不要泄露他的身份,不要打搅他的清修,如果有一天他真做什么时,请大家看在以往的缘分上,再给予帮助。
“这么多年来,陈天寿从没有要求我们做过什么。”
高老爷子终于点上那颗烟,惬意的吸了一口说:“直到他羽化成仙的前夕,他才把老实和尚带回了白云观,指定为下一任的罗公塔守墓人--要求我们为老实和尚洗白身份,这算是他对我们的唯一要求。”
笑了笑,高老爷子继续说:“陈天寿就提出了这个要求,我们这些老头子能不答应吗?”
高云华这才恍然大悟:“哦,怪不得呢,在得知老实和尚侥幸从外蒙地下逃生回到白云观后,相关部门要去缉拿他归案,却被上面阻止了,严厉要求任何人不许去找他,原来是爷爷你们答应过陈天寿的。”
有高老爷子等人罩着,别人谁敢去白云观惹事?
“要不然,那个老实和尚又怎么能有这样的好命运?”
高老爷子淡然一笑:“只是我真的不明白,陈天寿为什么要选择这样一个罪恶累累的人来担任守墓人。也曾经问过他,他却告诉我说,这是天意。”
“天意?”
高云华笑着摇了摇头,没有掩饰嘴角的讥讽之色。
高老爷子的笑容,慢慢收敛,正色道:“云华,这也许真是天意。”
高云华不明白:“爷爷,你真信这些?”
扭头看了眼窗外的漆黑夜空,高老爷子缓缓的问:“你知道陈天寿是谁吗?”
高云华有些发愣:“他不是白云观的一个守墓老道士吗?或者说是一个传说中的武功高手,曾经为国家做过天大的贡献,保护了你们这些让华夏中兴的老一辈。”
“不仅仅是这些。”
高老爷子皱眉沉默了很久才松开,这是他终于下定了某个决心的迹象,让高云华猛地紧张了起来,做好了倾听的准备。
高老爷子接下来的一句话,就让高云华大吃一惊:“陈天寿,是你二婶的舅舅。”
“什么,他是二婶的舅舅!?”
“是的。”
高老爷子接着说道:“那个假扮高飞去了岭南,到现在还没有回来的安归王,就是他的亲生女儿。”
咣当一声,高云华从椅子上出溜到了地上,脑子里轰轰的叫:啥,啥,啥?陈天寿是爷爷的救命恩人,是二婶的舅舅,他的亲生女儿却是安归王,他的亲生女儿,和二婶的亲儿子,我那亲亲的高飞兄弟,还有着不清不白的关系?
靠,这不是乱了吗?
爷爷既然早就知道这些,为什么还要暗算安归王?
难道说,就是因为高飞和安归王乱了,爷爷才不惜狠心除掉她的?
哦,老天爷,干掉恩人的亲生女儿,自己小儿媳妇的表妹,这得需要多大的勇气,多厚的脸皮,多黑的心肠啊!
高云华呆坐在地上,看着老爷子的眼里,全是崇拜的茫然。
高老爷子也没理睬他,犹自在那儿吸烟,喝茶,悠然自得。
好半天,高云华才爬了起来,重新坐下,也赶紧点上了一颗烟:现在,他需要尼古丁来清醒一下,搞清楚老爷子为什么要这样做。
高老头始终没有说话。
也不知道又过了多久,高云华才喃喃的问道:“爷爷,当初二叔娶二婶时,你就知道二婶是陈天寿的外甥女了吧?”
“当时不知道,就以为她是一个想嫁入豪门的痴想者。”
高老头实话实说:“但在得知她生下了高飞后,我才认真了起来,派人追查她的身份来历,彻查她的祖宗十八代。”
高老头这样说没有开玩笑的意思,依着高家在华夏的特殊地位,高健城要想找个媳妇,出身背景肯定得经过严加盘查的。
“要不是得知小艇竟然是陈天寿的外甥女,你以为爷爷我会同意这门亲事,让你二叔那个没心术的随便找个女人娶进家门?”
高老爷子有些自大的冷笑了一声,但接着就说:“在你二叔成婚后的即日,我就去了白云观,把这个消息告诉了陈天寿。当时他什么也没说,只是对我躬身作揖。我能看得出,他是感谢我。”
正文_第1200章 老谋深算的老狐狸!
黑色封皮《安归经》重现江湖后,引起了各方的玩命争抢,高云华也参与了其中,在受到不小的损失后,才发现这一切只是高飞布置的一个圈套。
他今晚来找高老爷子,就是要汇报工作的。
谁知道,高老爷子却告诉了他一些不为人知的秘密。
高云华敢肯定,如果高老爷子今晚不说的话,等他驾鹤西归后,就再也没有谁知道白云观那个老道长,竟然是二婶方小艇的舅舅,安归王的老子,高飞的……
高飞的什么?
高飞该喊陈天寿一个舅老爷吧?
可问题是,就算是瞎子这时候也能看得出,高家二少爷,和他舅老爷的独生女儿,有了那层不纯洁的关系!
这算怎么回事啊?
知情者高老头却始终没有拆穿这些,还心狠手辣的派人暗算自己恩人的女儿--难道说,暗算安归王,就是要掩藏这乱得一塌糊涂的罪恶?
高云华搞不懂了,只能眼巴巴的看着这只老狐狸,希望能知道这些谜底的答案,反倒是忘记了今晚来的初衷。
高老头没有让孙子失望,开始逐步解开孙子的疑团:“你二婶嫁入高家后,陈天寿虽然没说什么,我却能看得出他很感激我。”
“让我,我也会感激。”
高云华吧嗒了下嘴巴,不敢看高老头:“可要把我换成爷爷您的话,我绝不会派人去暗算安归王。毕竟,毕竟……”
看到孙子说不下去了后,高老头替他说:“虽然安归王罪大恶极,可她毕竟是我大恩人的女儿,按照我能做的就是让她浪子回头,不该狠心去暗算她。因为这样做,有些愧对陈天寿当初的救命之恩,对不对?”
高云华没有说话,但沉默就是‘是’的意思。
高老头淡淡的解释道:“如果陈天寿现在还活着,我是不会下那个决心的。但他已经死了,而且安归王的确是个祸害,再加上她活着假扮高飞,对我高家来说有着很恶劣的影响,所以就算我愧对死去的陈天寿,也得除掉她。云华,换做是你坐在我这个位置上,你也得这样做的。”
高云华承认,高老头并没有说错。
为了报答陈天寿的救命之恩,高老头还有其他几个老人,可以放过‘放下屠刀,立地成守墓人’的老实和尚,更可以容忍方小艇这个没啥背景的乡村土鳖嫁入豪门,但绝不会放过试图在盛世华夏兴风作浪的安归王。
而陈天寿,也明白这一点。
所以,就算是到临死,他也没有挟恩来要求高老头等人,放过他的亲生女儿。
因为他知道,在国家利益面前,任何的个人恩怨都算不了什么,他女儿陈果果只要还是现任安归王,只要还想兴风作浪,那么被干掉就是她最终的下场。
陈天寿的羽化成仙,也是在看到女儿后。
尽管那时候陈果果假扮成了高飞的样子,可陈天寿却能一眼看穿了她的本来面目,心中欣慰终于见到女儿后,这才安然驾鹤西归。
能够在活着时看到女儿,对陈天寿来说就已经满足了。
至于他在死后安归王会怎么样,那则是他的另外一个安排了。
陈天寿的安排,也是高老头的安排:双方,都没有拆穿安归王和高飞的关系,就是希望让陈果果自己搞清楚这层关系后,会在无地自容下没脸见人,从而自动退出江湖。
随着陈果果的远走异国他乡,退出江湖,也代表着‘千变万化’的安归王正式失传,从此安归教也正式消失在历史长河中。
陈果果唯有在心灰意冷下主动退出江湖,她才能保住自己的小命--这是陈天寿早就算到的,所以才没有请求高老头等人放她一马。
陈天寿早就算到的,高老头后来也知道了,这才没有斩尽杀绝,任由陈果果退隐江湖:以这种方式结束安归教,为陈天寿留下一个后代,是他和高老头等人最希望看到的结果。
陈天寿,高老头早就知道安归王的身份,早就知道她和高飞的不纯洁关系,却都没有拆穿,而是找机会暗算她,引出上官风铃来说出真向,让陈果果羞愧的无地自容,让上官风铃为救女儿死在岭南,这一切的一切,都是一个连环局。
布置这个局的人,就是陈天寿,和高老头。
随着陈果果的隐退、上官风铃的死,新老两代安归王的消失,安归教正式覆灭,解决了它长达两千年的罪恶发展史--这就是这个局的最终目的。
很成功。
如果说这是一个棋局的话,那么高老头和陈天寿,就是下棋的人,算到了每一步棋局的发展,高云华,高飞,安归王,上官风铃,甚至方小艇,还有方家老宅里的那幅画,都是他们俩人的棋子。
这是一个阴谋,一个活着,和死了的人共同设计好的阴谋。
絮絮叨叨的说了那么多后,高老头感到很渴,也顾不得什么功夫茶不功夫茶的了,拿起茶壶对着茶壶嘴喝了一口,吧嗒着嘴巴问听呆了的高云华:“小子,这下你该明白,我为什么不顾陈天寿的大恩,而去暗算安归王了吧?”
“我再不明白,就是一头猪了。”
高云华苦笑:“这是你和陈天寿之间的默契约定,你们二位布局的功夫相当高深。可问题是,就算你们成功让安归教覆灭了,但对高飞和陈果果来说,却是一个相当残酷的事实,他们……”
“他们没有乱。”
高老头笑眯眯的,打断了高云华的话:“如果以他们乱的代价来换取安归教的覆灭,就算成功了,我也不会高兴的。但事实上不是这样。”
高云华不明白了:“他们没有乱,可您老人家刚说了,陈天寿是二婶的舅老爷。这样算起来的话,陈果果就是二婶的姑表妹,是高飞的小表姨,这还不叫乱啊?”
“没有乱。”
高老头把这几个字再次重复了一遍,说:“因为,陈天寿和你二婶的母亲,并不是亲姐弟。陈天寿,只是陈家收养的孩子,他和高飞的姥姥之间,没有丁点的血缘关系,所以我才说没有乱。”
今晚高老头说出的这些秘密,一个接着一个,把平时精明能干的高云华彻底搞懵了。
谁能想到,陈天寿只是一个被收养的孩子?
高飞和陈果果之间,屁的血缘关系都没有!
怪不得高飞从岭南回来后,一点因此而自惭的意思也没有呢,看来二婶已经把这些事儿都告诉他了,现在就瞒着那个安归王了。
“唉。”
就在高云华眼里冒圈圈时,高老头叹了口气:“可怜的孩子,相信她到现在还为乱了辈分而自责,躲在古寺中忏悔吧?嗯,不过这样也好,她实在没必要再重出江湖闹事了。”
高云华咋办了下眼睛,喃喃的说:“爷爷,事实没你想的这么好。”
正琢磨着找什么借口,才能和孙子要颗烟抽的高老头,登时愣住,混浊的老眼中闪过一抹寒光:“嗯?云华,你这样说是什么意思?”
“没啥意思。”
高云华吸了下鼻子,回答说:“我来您这儿时,最新得到的消息,一个很神秘很强大的女和尚,为了那本假的黑色《安归经》,已经从泰国去了岛国。”
高老头吸烟的冲动顿时消失:“啊,安归王重出江湖?”
“除了她这个女和尚,还能有谁在刚露面,就把十几个争夺经书的人干掉?”
高云华苦笑道:“而且,还有一个您想不到的消息。”
高老头有些烦,猛地一拍桌子训斥道:“小子,说话别吞吞吐吐好像便秘那样,给你爷爷我卖关子!赶紧一口气说出来,免得老子发怒!”
高云华再也不敢墨迹,飞快的说:“就在我来您这儿时,高飞已经登上了前往岛国的飞机!”
高老头愕然:“他要去劝阻安归王,别再为一本害人的假经书拼命?”
高云华点头:“只有这个理由。”
高老头继续问道:“那你说,那小子会不会告诉安归王,他们之间肯定没有任何血缘关系?”
“这是肯定的!”
“安归王既然知道真向后,肯定不甘心再陪伴青灯古佛,就会重出江湖。”
“我要是她的话,我才不甘心过那种无趣的日子。”
高云华说完,脸上又浮上了担忧的神色:“早知道这样的话,我该阻拦高飞去岛国的。因为他这一去,就会让安归教死而复活了。”
高老头没有吭声。
高云华等了片刻,才用商量的语气说:“爷爷,要不我现在马上派在岛国的人,务必拦住高飞,不许他和安归王见面?”
“你的人,能拦住那小子吗?”
高老头缓缓摇了摇头时,脸上又浮上老狐狸般的微笑:“其实,让安归王重出江湖,也是一个不错的结果。”
高云华有些不明白:“爷爷,她要是放下愧疚,不但会缠着高飞,破坏我们用他来稳定沈银冰的计划,还会造成安归教的重新崛起……您怎么说,这是一个不错的结果呢?”
“沈银冰坐稳贪狼狼主之位后,就像一棵毒草,正在呈几何形式的膨胀。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她会立志整合杀破狼三部,立志成为安归教的新王者。”
高老头冷笑道:“哼哼,仅仅凭借一个高飞,还不一定能阻止她的野心。这时候,如果安归王重现江湖呢?云华,你来猜猜,她会允许她的王者之位,被一个后学未进而威胁吗?肯定会展开阻击的。”
高云华一声不吭,想了很久,脸上才露出恍然大悟的神色,举起大拇指由衷的赞叹:“爷爷,高,您实在是高!”
高老头得意的一笑:“我习惯了站着,自然比佷多坐着的人都高一些。”
“嘿嘿,那是自然。”
高云华看了看窗外开始发亮的天:“爷爷,您得休息了,天快亮了。”
“嗯,天很快就会亮了。”
正文_第1201章 渴望嫁衣的焦恩佐!
天亮了时,高飞踏上了岛国的土地。
高飞敢肯定,他连夜赶来岛国,绝对在沈银冰的意料之中。
要不然的话,他刚离开沈银冰的所居之处,就有一辆出租车停在了身边,用最快的速度把他送到了机场,好心的的哥,还为他买来了直通岛国的机票。
什么时候,飞机票能像买烟那样很容易买到了?还没有等他出示自己的身份证。
这不是沈银冰的安排,又能是谁?
高飞没有管这些,安心享受沈银冰为他提前做好的安排,上了飞机后就抓紧休息,等天亮后飞机到站,他也养足了精神。
这是岛国的北海道机场,这座美丽的海边城市,也是那本黑色经书的所在之处,柔和的阳光下,肯定有无数人在为争夺那本经书,亡命追杀一个漂亮的女和尚。
安归王一出马,就强力干掉十几个人,抢到经书的消息,是高飞在那位好心的出租车司机送给他的一本杂志中看到的,里面有张小纸条。
所以高飞才知道这些,可来到北海道后,却不知道该去哪儿寻找安归王,毕竟这座城市这样大,要想找到一个能千变万化的陈果果,无异于大海捞针的。
陈果果明明有千变万化的本领,但在加入争夺《安归经》时,为什么会以一个惹眼的漂亮女和尚形象出世呢?
高云华明白,高飞自己也明白:安归王虽然已经因为某些问题而心灰意冷,去泰国陪伴青灯古佛了,但她却始终没有忘记高飞,就算明知道再也无法和高飞发生点什么,也无法忘记他,所以才用这种特殊形象出世。
安归王,已经绝了和高飞在一起的心思,却不甘心被高飞忘记。
这就是传说中的痴情。
一般只有被爱情冲昏头脑,沾上严重地下的女人才会做得出来。
高飞做为一个花丛老手,没理由看不出安归王的心思,知道她是在委婉的提醒他:亲亲,我就算忽然变成你悲摧的小表姨,为此出家,可我也没忘记你,也不想被你忘记。我不一定会见你,但我真的很希望能在暗中看看你,亲亲……
“唉,傻瓜,你可知道咱们之间的血缘关系是纯洁无瑕的?何必用这种傻到极点的行为,来招我来岛国呢?难道你不知道你放弃了你‘千变万化’的本领后,会让你处于绝对危险中?就算你本事再大,你能对付得了数百上千人的追杀?更何况,这是哥们的一个圈套罢了,唉。”
高飞在心中连连叹气,走下了候机大厅门前的台阶,来到最后一个台阶上时,停住了脚步:如果没猜错的话,沈银冰应该在这边安排了人接应他,告诉他这边发生的最新消息。
果然,他刚停步抬头,就看到一辆黑色的凌志缓缓停在了他面前。
贴了黑膜的车窗玻璃落下,露出了一张戴着眼镜文质彬彬的脸。
老熟人,也是高先生当前的战友,焦恩佐焦先生。
“高先生,上车。”
恩佐哥一脸的笑容,他是亲自开车来接高飞的。
高飞打开副驾驶的门,上了车:“谢了啊,老焦。”
焦恩佐启动车子,苦笑:“高飞,大家都是一个战壕里作战的战友了,奉劝你一句,以后再看到我时,能不能别总是盯着我的要害部位看?唉,我知道,我过去曾经做过很多错事,但那些都是历史了不是?你,现在和我一样,都是狼主最信任的手下了,我们是不是该抛弃前嫌,真诚的衷心合作,帮狼主创建更大的辉煌?”
“老焦,你的口才很不错。”
高飞懒洋洋的说:“只是我现在严重的怀疑,你尽心尽力的帮助沈银冰做事,是不是希望她现在的努力,就是你日后的嫁衣?她忙活一场,到头来就是替你在打天下。你是个聪明人,懂得在战斗时藏在后面甘心当小兵,只有到即将品尝到胜利果实时,你才会爆发你的真正实力,异军突起一举抢得战果。”
斜眼看着焦恩佐,高飞说:“你可别否认我说的这些,更不要天真的以为,沈银冰会看不出你心里的想法。”
恩佐哥并没有否认,更没有辩驳什么,只是笑道:“我是一个光明磊落的人。”
听到焦恩佐自夸是个光明磊落的人,高飞就觉得他玷污了这个成语。
焦恩佐却毫无愧色:“就算是守着狼主,我也敢承认的。我在狼主心中,就是激励她随时要谨慎,保持强大的危险,我是她危险,也是她的动力,她很聪明,所以才允许我的存在。因为她很清楚,我虽然对她不怀好意,可我同样会为了表现自己的重要,竭力帮她。在狼主没有绝对把握定鼎时,我们双方之间是绝不会把对方怎么样的。”
高飞眉毛微微挑了一下:“你是说,你们都知道你们真要成功了,最终会有一战。但在没有成功之前,你们都彼此容忍着,谁也离不开谁?”
焦恩佐笑的很开心:“嗯,就是这个意思。”
沈银冰明明知道焦恩佐不会真心臣服与她,但仍然无限度的信任他,那是因为她要借助恩佐哥的存在来提醒、壮大自己。
而焦恩佐呢,为了让沈银冰把最终给他做的嫁衣,做的更加完美,所以当前会毫无保留的去帮她。
直等到胜利的曙光出现在面前时,俩人才会决一死战,决出谁才是最后的胜者。
沈银冰和焦恩佐当前的关系,从逻辑上来说很混蛋,明知道对方是敌人,可还是结成了盟友,相互扶持着走向终点。
这种关系对于正常人来说,是无法认同的,要是把高飞换做是沈银冰,早就一刀把他脑袋给砍下来当球踢了:想让我给你做嫁衣,想得美。
但他不是沈银冰。
因为沈银冰没有他强大的人脉,和深厚的背景,她要想成大事,只能选择和焦恩佐合作。
焦恩佐也是这样想法,对沈银冰该恭敬时就恭敬,但在需要露出獠牙时,他绝对会毫不客气!
如果把沈银冰当作是华夏的一颗毒瘤,那么焦恩佐就是长在她身上的一颗毒瘤,明知道有害,却只能顺其自然的成长。
高飞不想再和恩佐哥探讨他和沈银冰的诡异关系,随意看着窗外问道:“现在的最新消息是什么?”
焦恩佐知道,高飞问的最新消息,就是安归王的消息,回答道:“凌晨时分,她出现在了成名寺(处于北海道当地山中的一个小寺庙),现在她去了哪儿,我还没有得到消息。不过,希望能追杀她的人,已经多达数百,甚至上千。呵呵,北海道的警方这些天真是累傻了,几乎每天都在死人,海上自卫队从前天,已经正式插手这件事了。嗯,高飞,你那个红颜知己的处境不妙啊,就算她本事再大,可要想挡住这么多人的追杀,希望几乎太渺茫了。”
顿了顿,焦恩佐语气轻松的说:“说不定,就在我们说话的工夫,她已经被人砍掉了脑袋。唉,痴情的女人啊,你明明有着千变万化的本事,抢到经书后随便变幻一下就能躲开追杀,又何必为了引起某男的注意,就拿着自己生命开玩笑呢--呃!”
一把刀,搁在了焦恩佐的脖子上,阻止了他老太婆似的喋喋不休。
“刀子是从候机大厅内的免税商店买来的,还没有开刃,不过我敢保证,你再多说一句让我不爽的话,你就再也没有穿嫁衣的机会了。”
高飞说这些话时,语气很轻,却带着凛然的杀意,让恩佐哥浑身冰凉,再也不敢多说一个字。
能大能小是条龙,能屈能伸是英雄。
在危险面前,恩佐哥绝不会因为面子等狗屁东西,就让自己处于无法掌控的局势中,所以他才能活到现在。
而且还会活很久,他有这个信心。
接下来的半小时内,恩佐哥没有再说一个字,嘴角始终噙着淡淡的笑意,好像脖子上那道血痕,是在别人的身上。
车子穿过市区中心,向海边方向驶去,远处有山,不高的山连绵起伏,遮住了那些可能存在的追杀。
经过市中心广场雕塑时,焦恩佐停下了车子,解开安全带下了车,然后满脸微笑的对高飞说:“高先生,我的任我就是只能送你到这儿,余下的事情你得自己去做了。我马上就回华夏,这儿太危险了。希望三天后的早上,我能在冀南看到你,再见。”
看着焦恩佐那飘逸的身影消失在路边行人中后,高飞才推门下车,绕过车头走向驾驶座那边。
沈银冰帮高飞来到这儿,已经是尽了她最大努力了。
接下来,高飞在三天中,能不能找到安归王,那就是他自己的事了。
无论他能不能找到陈果果,他都得在第三天早上之前,赶到沈银冰面前。
要不然,就会有震惊世界的大事件发生,比方华夏某市的某个客流量集中的场所,会发生大规模的爆炸事故。
高飞没认为沈银冰在开玩笑。
现在那个女人已经疯狂的无法自拔,就没有她做不出来的事。
高飞绕过车头,伸手去抓门把时,却忽然猛地一斜身子,重重趴在了凌志车头上!
几乎是在他刚做出这个躲避动作的瞬间,一颗子弹重重击打在车门上:砰!
高飞身子还没有抬起,右手一按车头,攸地腾身飞起,单手撑着车头一个车轮翻,轻飘飘的落在了副驾驶那边的地上,随即就蹲在了车头后面。
砰,砰砰!
子弹就像影子那样,接连追逐着他躲避的痕迹,击打在了汽车上。
最后一颗子弹,擦着车头飞掠出去,把一辆正常行驶的红色本田轿车玻璃打碎,集中了开车的司机肩头,司机旁边的女友,尖声大叫了起来:“啊!”
路人这时候也发现了危险,纷纷尖叫着仓皇躲藏。
正文_第1202章 遭遇高空狙击!
眨眼间,刚才还算一片祥和的路上,危机四伏,子弹横飞,路人尖叫着四处逃窜。
幸好,最近北海道几乎每天都会发生莫名的枪战,路上的行人比起一个月之前,要稀少了最少三成,而且大家也都有了遇到突发危险的心理准备。
所以别看很多女孩子的尖叫声很刺耳,可所有人都在第一时间,躲到了自以为很安全的地方。
绝对是最短的时间内,高飞所处的方圆几十米内就变成了真空地带,一辆车,一个人都没有。
对岛国人民应付突发危险的反应,高飞是钦佩万分。
北海道不愧是世界上很有名的旅游城市之一,空气质量相当好,能从贴了黑膜的车窗玻璃上,看到远处高楼上狙击枪瞄准镜的闪光。
狙击枪瞄准镜上的闪光,在满是玻璃幕墙的市中心,压根就不起眼,也就是高飞这种道行很深的杀手,才能在瞬间分辨出瞄准镜和玻璃幕墙反光的区别,这才及时做出了躲避反应,避免了脑袋被轰烂了的厄运。
砰--的一声响,子弹打在了轿车后视镜上,镜片碎成了几瓣,落在了地上。
高飞捡起一块镜片,举过了车头。
通过碎了的镜片,高飞能看到在斜后方三百多米的那栋建筑上方,看到了一个探出平台的身影,枪口正在缓缓移动,看来是搜寻他的踪迹。
不用去问那个狙击手,高飞也能根据刚才遇袭时的子弹射速,推断出对方使用的是一把德国产的G3/SG1军用狙击步枪。
德国G3/SG1军用狙击步枪,在世界十大狙击步枪中排名第四,仅次于瑞士SauerSSG3000狙击步枪,号称时世界上连发最准的狙击步枪。
高飞在国外时,没少玩这种枪,知道这种枪在300米的距离上,保证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把五十发子弹全部打进一个棒球大的圆心。
当然了,这种狙击步枪比起白板自己配制的来说,还是小巫见大巫的:如果枪手使用的是白板的狙击步枪,高飞休想察觉到瞄准镜的反光,甚至都感觉不到脑袋被打成西瓜时,就已经死了。
高飞很厉害,有着‘华夏九龙王之一’和‘鬼舞’的双料名头--不过,他之所以闯出这么大名头,还能活到现在,最主要的一点则是明白该怎么应付危险。
就拿当前来说吧,在被人家用连发狙击步枪锁定时,他才不会傻比到四处逃窜,只会冷静的藏在车轮后面,目光警惕的搜寻对面的建筑高层(怕对面也有狙击手),等待岛国英勇的警察赶来。
在没有机会反击下的情况下,安心等待时机永远是最正确的。
最近一个月来,岛国境内接连发生街头枪战,所有警察都变成了惊躬之鸟,24小时全副武装的备战,没理由在光天化日之下发生枪手街头狙击游客事件后,不用最快的速度赶来。
果然,就在天台山的狙击手心里烦躁,正准备对着汽车开枪撒气时,远处响起了凄厉的警笛叫声。
这个头上戴着黑色蒙面头罩的狙击手,立即撤回枪管,用最快的速度拆卸完装进包里,扛在肩膀上冲向了天台门口。
刺杀已经失败。
从镜子里看到枪手消失后,高飞马上就从地上跳起来,抢在警车出现在视线中之前,跳上车子快速启动,直接把油门踩到底,飞快旋转的车轮在地上冒起一阵阵的青烟,随即猛地向前冲了出去。
和几辆呼啸而来的警车迎面驶过后,高飞迅速右转,驶进了一条栽满了樱花树的小巷中,这才减慢了车速,慢慢停在一家卖三明治的商店门口。
他停车,是因为电话响了。
沈银冰打来的长途,听起来很有关心的味道:“怎么样,到了北海道没有?”
高飞回答:“已经到了。”
“焦恩佐接到你了没?”
“他刚走没多久。”
“哦。”
沈银冰在那边哦了一声,仍旧很温和的语气:“高飞,我希望能在今天看到焦恩佐能安全回到北山集团。”
高飞没有说话。
沈银冰等了片刻,语气有些变冷:“他必须得毫发无伤的回来,听清楚了没有?”
“知道了,不过我可不敢保证他乘坐的航班会不会出事。”
高飞淡淡的回答。
“与汽车,火车相比起来,飞机可是号称世上最安全的交通工具,轻易不会出现你希望能看到的那种事故。”
沈银冰的语气,又好了起来:“高飞,祝你此次岛国之行顺利,我在家等你。”
高飞笑道:“是不是洗白白了?”
“我现在就在晨浴,咯咯.”
咯咯一声娇笑后,沈银冰扣掉了电话。
高飞脸上的笑容慢慢隐去,轻轻叹了口气拨通了一个手机号,低声说:“算了,这次就放过他吧,但不妨小小教训他一顿。”
高飞遇到枪手狙击时,恩佐哥已经坐上了一辆出租车,向前行驶了没多久,就遇到了红灯。
司机停下了车子,焦恩佐也扭头向来时的方向看去。
他在坐上出租车时,就已经看到了四处奔跑的人们,知道那个人对高飞动手了。
与天真的那个人来说,恩佐哥可没有希望仅仅凭借一个枪手就能把高飞干掉。
如果高飞这么容易被干掉的话,那么早就被恩佐哥干掉无数次了。
明知道高飞在这种级别的暗杀下不会有任何意外,也知道他会在遭遇刺杀后,联想到和自己有关,不过焦恩佐不在意。
第一,高飞能不能被刺杀,这不管他的事儿,死了最好,死不了--对他来说也没啥损失,毕竟枪手不是他派来的,他最多把高飞带到了最适合被枪手狙击的位置而已。
第二,就算高飞在受到狙杀危险后,会想到是他在其中捣鬼,也不敢把他怎么样的,因为沈银冰现在绝不允许任何人伤害他,就算高飞也不行。
既然已经站在了有胜无败之地,恩佐哥心情自然很轻松,甚至后悔不该这么快就坐上出租车,该留在不远的地方,欣赏高飞遇袭后的狼狈样子。
“唉,我对他还是有太深的忌惮,这可不是什么好习惯。”
焦恩佐心中低低叹了口气时,就听到出租车司机问道:“先生,请问你……”
焦恩佐本能的转头,就看到一只手飞快的伸了过来,一把掐住他的脖子,就像拎死狗那样把他从车窗内拽了出去。
看到有个身材魁梧的大汉,忽然把自己的乘客一把抓走后,出租车司机大惊,张嘴正要大喊什么,有个黑洞洞的枪口就对准了他。
马上,司机就闭上了嘴巴,目视前方装做什么也没看到那样:维护正义、做善事不留名是每一个岛国人民都具备的素质,但前提是自己不能处于危险之中,像当前这种被枪口指着的处境,最佳的应对方案就是装做没看到,更不会报警,避免歹徒会把怒气撒在自己头上。
焦恩佐被人掐住脖子拖出来后,自然会有本能的反击,不过在看到对方那张脸后,他马上就放弃了反抗,苦笑着说:“呵呵,铁先生,好巧啊,没想到会在这儿遇到你。”
焦恩佐说的这个铁先生,就是铁屠。
秦紫阳去北山集团接管高飞的‘遗产’时,就是铁屠陪伴着她的,当时焦恩佐也在场,事后更了解到这位大爷乃华夏九龙王重重鼎鼎有名的青龙。
恩佐哥最大的特点,就是很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在铁屠眼里根本不够看的,实在没反抗的必要,倒不如心平气和的用文明手段来解决问题。
铁屠把焦恩佐从车窗内拽出来后,也没和他说话,就扯着他衣领子走向了路边,走路的速度很快,来到了右边的一条小巷内,这才松开了他。
“铁先生,我想你是不是误会我了?”
焦恩佐贴墙而立,整理了一下衣服,脸上仍旧带着礼貌的笑。
铁屠冷冷看着他的眼睛,淡淡的问道:“那个人是谁?”
焦恩佐一愣:“谁?”
恩佐哥这个‘谁’字刚说出口,就觉得眼前一黑,耳边轰的响起了一声炸雷。
等他从轰轰的雷声中清醒过来时,才发现自己已经趴在了地上,一颗后槽牙从嘴里吐了出来--他被铁屠一拳击在下巴上,轰出至少两三米远,吓得经过这条小巷的一对小情侣,赶紧飞一般的逃逸了。
“我问人问题,从不习惯再问第二次。”
铁屠走到焦恩佐面前,缓缓蹲下看着他:“但看在沈银冰的份上,我就破例一次。说,那个人是谁。”
铁屠说话的语气很轻,甚至都没有威胁的意思,可焦恩佐却感觉到一丝凉气,从心底最深处缓缓升起,让他再也无法保持该有的镇定,擦了擦嘴角的血丝后低声说:“是田中秀雅。”
铁屠没有说话,只是看着他。
焦恩佐知道,铁屠这是要求他仔细把事情说一遍,苦笑了声说:“我来这边公干,是田中秀雅主动找到我的,她说她已经得到消息,说高飞今天会来北海道,猜到我会接机,所以就找到了我,要求我把他带到一个指定的地点,接下来的事情我就不用管了。”
铁屠点了点头,问道:“就这些?”
“嗯,就这些。”
焦恩佐咽了口吐沫,笑道:“你也知道,我对高飞始终抱有敌意,恨不得他出事。所以在知道有人要暗杀他时,实在没理由提醒他。而田中秀雅指定我带他去的位置,本来就属于我送他的地点之中,所以没有丁点的难度。”
“哦,说完了?”
铁屠站起身,说出这四个字时,脸色依旧平静,眼底却突地闪过一抹寒芒。
焦恩佐立即意识到了什么,心神俱裂嘎声道;“铁屠,你不能杀我,要不然沈银冰会……”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铁屠就猛地抬脚,对他微微昂起的下巴下狠狠踢去!
铁屠全力一脚,能踢断一根坚实的木桩。
正文_第1203章 荒山中的枪声!
毫无疑问,恩佐哥的脖子决没有木桩结实,铁屠这一脚踢在他脖子上,百分百的会断掉,但他却没有丝毫闪避的能力。
叮叮!
就在恩佐哥最为危险的时侯,铁屠左手中握着的手机震动了起来。
铁屠踢出去的脚,就像电影被暂停了那样,即刻嘎然而止,只有被踢破的空气吹在焦恩佐脸上,带着森森的寒意。
动如脱兔,静若处字,铁屠动作收放自如,已经到了心随意动的境界,说动就动,说停就停没有丁点的拖泥带水。
右脚脚尖慢慢从焦恩佐下巴处缩回来,铁屠看了眼手机的来电显示,放在了耳边,听里面的高飞说道:“算了,这次就放过他吧,但不妨小小教训他一顿。”
铁屠没有问高飞为什么要放过焦恩佐,但却知道他这样说就有他这样做的理由,不需要再多问什么,刚收回来的右脚,再次暴闪!
焦恩佐就像个破麻袋那样,嗖地飞起,在低空中嗖地划出一道漂亮的弧线,足足飞出了至少三四米,脸朝下擦着露面,向前滑行了半米才住下。
铁屠这一脚踢在他的左肩上,冷冷的看了他一眼,转身走了。
过了老大会儿,焦恩佐才慢慢的从地上抬起头来。
两个岛国巡警从小巷另一头飞快的跑了过来,他们是受到总部的调遣,赶往枪击案发现场支援的,恰好看到有人趴在前面路上抬起头,本来应该很英俊的一张脸上,左脸已经被路面擦的血肉模糊。
看来就算是擦伤痊愈,也会留下疤痕的,这张脸算是毁了,真可惜。
“先生,你没事吧?”
两个巡警飞快的跑过来,把焦恩佐从地上搀扶了起来:“怎么了,要不要救护车?”
焦恩佐摇了摇头,用流利的岛国话勉强笑道:“不要紧的,就是走路不小心绊了一下,没想到摔得会这样狠--唉,看来人在失眠时,真不该在白天也吃安眠药。”
“你们去忙你们的吧,我没事,去医院包扎一下就好了。”
轻轻挣开巡警的搀扶,焦恩佐捂着受伤的左脸向前走去。
虽然明明看出焦恩佐不是自个儿摔伤那样简单,不过人家既然这样说了,俩巡警也不好再多问什么,其中一个好心的提醒道:“先生,给你提个意见。出了小巷左转不远,就是一家华夏天涯化妆品的专卖店,听说他们的产品对于这类外伤也有着很好的疗效,你不妨试一下。”
“哦,谢谢,非常感谢,我一定会去的。”
焦恩佐扭头,笑着道谢后加快了脚步,很快就穿过了小巷。
恩佐哥根据两个巡警的提议,去天涯化妆品专卖店时,铁屠已经顺着人行道向西走出很远了,手里拿着电话:“刚才已经问出来了,枪手是田中秀雅派来的。那个女人对你贼心不死,这又是在她的地盘上,得先解决这个麻烦才行,我这就去找她。”
高飞制定的‘祸水东引’计划,取得了出乎意料的成功,为争夺一本假经书的战火,从冀南蔓延到了岛国。
让战火在岛国‘安家落户’,是高飞最大的心愿。
为了帮助高飞促成这个心愿,铁屠于半个月之前就秘密来到了北海道,暗中操纵这件事,很简单:他躲在暗中推波助澜,每当某一股有实力的组织抢到《安归经》后,他就会亲自出手夺回,然后再被别人‘夺走’。
依着铁屠的本领,做这样的事简直是小儿科,做起来那叫一个驾轻就熟,始终让那本《安归经》处于任何人只要努力就能得到的境界。
不过,安归王的忽然出现,无疑打搅到了铁屠的计划。
铁屠无疑是骄傲的,可他也很清楚他和安归王的实力,要差着老大一截,想从她手里夺回那本经书,或者跟她讲明白这是一个圈套,都很难。
因为几乎所有能接近陈果果的人,不是伤就是死了。
铁屠无奈,只好打电话给高飞,商量下一步的行动。
他给高飞打电话时,高飞正在前往冀南国际机场的路上。
在接到铁屠的电话后,高飞第一句话就是:“老铁,其实你早就知道那个女和尚是安归王了,却一直没有跟我说,对不对?”
对此,铁屠没有隐瞒:“是。我不跟你说,是因为你好不容易摆脱了他,不想再让你跟她发生什么纠葛。”
“老铁,有些事是躲不过的,而且我也有话要对她说。”
“好,那我就在北海道等你。”
“嗯,你暗中好了,我觉得本次岛国之行不会顺利。”
高飞在前往机场的路上,就和铁屠简单商定了下一步的计划:他在明处,铁屠在暗中,俩人相互照应,见机行事。
高飞走出北海道机场,坐上焦恩佐的车子时,铁屠就在他们车子后面慢慢吊着。
焦恩佐在北海道市中心停下,把车子留给高飞后,铁屠就跟了上去。
铁屠跟着焦恩佐走了没多远,针对高飞的狙击手就出现了。
铁屠才不会为高飞遇袭担心,他只是跟着焦恩佐就行。
根据高飞俩人的计划,就算没有枪手的出现,铁屠也会找上焦恩佐,伺机把他干掉:焦恩佐算不上一个危险人物,却像苍蝇那样飞来飞去的恶心,小动作不断,要想眼前清净的最好办法,就是让他从这个世界上消失。
所以,铁屠在逼问焦恩佐,枪手是谁派来的这个问题,并不是太重要,重要的是无论有没有枪手出现,焦恩佐都得死!
可惜的是,就在铁屠杀心顿起的时侯,高飞及时打来了电话阻止了他。
铁屠仍旧没有问高飞,为什么要放过焦恩佐,只说要去找田中秀雅。
高飞却觉得有必要解释一下:“刚才沈银冰打电话过来,说焦恩佐如果不能安全回到北山集团的话,就会有上百人为他殉葬--焦恩佐的死活,还没有重要到那个地步。”
“嗯,那你自己小心,别被她给误伤了,就这样吧,有事我会给你打电话的。”
铁屠在那边淡淡说了一句,就扣掉了电话。
高飞放下电话,扭头看了眼后面,随即挂上了倒档。
后面向西,再行驶最多半小时,就能抵达连绵起伏的群山。
群山内,有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和尚,正在为了一本假的《安归经》,或者说正在为她无论怎么清心寡欲都无法忘记的男人,和数百个已经失去疯狂的人浴血厮杀。
高飞希望,她能坚持到他的赶去。
必须得坚持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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咻……砰!
一道咻咻的凄厉破空声传来,正靠在一颗大树上大口吸气的陈果果,本能的一缩脖子,一颗子弹狠狠击打了树干上,消失不见。
在子弹击中树身的同时,陈果果已经迅速向前扑倒,借着草丛的掩护,飞快的向低处翻滚。
“在那儿,在那儿!”
低喝声从前后两个方向同时传来,从纷沓的脚步声中,陈果果就能断定后面至少十个人,前面则更多。
她第十六次被至少几十个人所包围,就在这片还没有开发的荒山内。
岛国人很注重环境保护,尤其是海边城市,从不为了增加旅游税收,就没完没了的开发风景区,这样对自然环境来说,是个无法弥补的破坏,当前看起来很可观的税收,相比起日后要维护环境的发展来说,简直是不值一提。
所以沿海这片不高的荒山内,仍旧保持着几千年前的原貌,茂盛的草木,也成了最佳的躲避掩体。
要不是在荒山中,凭借这些掩体的保护,陈果果可能早就第四次、第九次、第十三次被数十人围住时,被打成马蜂窝含恨而死了。
陈果果是很厉害,当初刚去地下楼兰时,独自面对高飞、铁屠叶心伤,拓拔千钧外加数百侍卫时都能来去自如,犹如天神一般。
按说对付这些被利益冲昏了头脑的各方豪杰,也还游刃有余才对。
不过别忘了在地下楼兰时,面对的敌人再多,基本是也都是大刀长矛,她能凭借超绝的身手,来去自如。
可现在面临的,却是一帮手持现代化武器的敌人。
不是有这样一句话嘛,叫武功再高,一枪撂倒。
个人武功再高,也快不过子弹,尤其动不动就数十,甚至上百人的子弹,再加上她在岭南所受的伤势,到现在还没有完全愈合,本身功夫就打了折扣,所以应付起来很是有些吃力。
众矢之的。
用这个成语来形容陈果果当前的处境,无疑是最为恰当的了:只要《安归经》在她手中,所有前几天还为了经书拼个你死我活的敌人们,就众志成城的全力对付她。
哪怕把她干掉后,大家再继续拼下去。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的道理很简单,安归王也知道只需她把那本经书扔出去,笼罩着她的危险就会消失,转移到下一个得到经书的人头上。
可她却没有这样做,仍旧固执的,死死的抱着经书,奢望能保住它,并把它交到高飞手中。
高飞的经书被人带来了岛国,可他本人却没有出现--安归王心中也有这个疑问,只是她却没机会,或者说不愿意去多想。
她只是知道,自己露面的消息已经传出去了,如果她没有猜错的话,高飞很快就会出现。
至于看到高飞后,安归王要说什么,做什么,她没有想过。
也许,冒着这么大的生命危险,杀那么多人,就是为了再看他最后一眼吧?
她那个亲亲的小表外甥!
明知道这是一张孽缘,可陈果果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却始终无法忘记他。
为什么?
孽缘而已,无法解释。
她也不想去解释。
异军突起般的抢到经书后,要不是有岛国军队插手,陈果果也许早就逃出这片荒山了。
一个人的能量再大,也无法和国家机器相抗衡,能够从岛国自卫队的封堵下逃走,这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个奇迹。
正文_第1204章 留着背黑锅!
“看来前面封堵的人,应该是岛国自卫队的人。”
陈果果扑倒在草丛中,迅速的几个翻滚,就藏在了一块大石头后面,伏地一听,从前后追兵的纷沓脚步声中,就听出了敌人的不同来历。
后面追赶的追兵们,脚步轻盈但却很凌乱,这是一群相互提防的人一起奔跑时,才会出现的现象。
前面封堵的那些人脚步声,沉重很整齐,就像按照自己的规律向前滚动的车轮,这是唯有长期一起接受训练的军队,在作战时才会始终保持着的整体配合风格。
和武装到牙齿的岛国军队血拼,陈果果还没有自大到那种地步,而且她也很清楚,依着她当时的身体素质,就算对付后面那些追兵,也很难。
正所谓杀敌一千,自损八百,安归王在横空出世抢到经书,在力保经书没有被抢走的两天一晚中,她杀伤至少四十个人,自身却也多了至少十几处创伤,有轻有重。
最重的左腿,已经被子弹击穿,也就是她这种近乎于变太的高手,能封闭自己伤口附近的痛感神经,才能继续逃亡。
要是放在别人身上,哪怕是高飞,只要不扔到经书,恐怕也得一命呜呼了。
如果说伤口还不是最让安归王担忧的,那么精神不济才是她最大的负担:从偶尔得到消息从泰国出发到现在为止,她已经三天两夜没有休息了,而且神经始终处于最绷紧的状态。
她多想闭上眼好好休息一下,但可能吗?
只要她不死,只要她不扔掉怀里那本经书,她就得时刻遭遇敌人的追杀。
前突不行,后撤也不行,最重要的是这是在山谷内,除了前后两条路外,左右全是山坡,假如她企图沿着山坡逃跑,唯一的可能就是被当做枪靶子。
安归王没兴趣去当枪靶子,又不甘心扔掉经书,脑子里飞快的转动着,希望能在当前绝境中,找出一条生路。
砰,砰砰!
子弹击打在她藏身的大石头上,溅起一簇簇的火化,碎屑乱飞,她只能尽可能的缩起身子,先保证自己不被子弹击中。
“开枪!”
就在这时,安归王逃跑的前方传来男人声嘶力竭的吼声,随即就是制式微冲发出的突突声,和后方追兵的惨叫声。
不过,却没有子弹飞向安归王的藏身之处。
她没有判断错误,从前面封堵她的那些人,正是一只来自岛国自卫队的特种小分队,只是这些人并没有发现她就隐藏在大石头后面,看到佷多抱着枪的歹徒出现后,队长马上就下令开火。
不得不说,那些奢望争抢到经书的人,在国家机器面前完全不够看,无论是装备还是自身防御,都处于绝对劣势。
更何况,双方人数还有着不小的差距,所以双方刚一交火,那群乌合之众就损伤惨重,纷纷调头逃窜。
但毫无疑问的是,这些争夺经书的人个个都是亡命之徒,就算无法和军队抗衡,但也不会甘心被歼灭,竭力反击中,竟然也撂倒了两个岛国军人。
一死一伤。
“小野留下,其他人随我追击!”
带兵的队长看到部下出现伤亡后,登时勃然大怒,喝令只是右腿受伤的小野留下,看守战友的尸体,其他人全部随他去追杀歹徒。
愤怒的岛国军人们,齐声大喝着,抱着枪追了下去。
很快,不断响起的枪声,就消失在了山谷外面的山角处,唯有受伤的小野,低声申银着,把微冲当拐杖拄着,咬着牙一瘸一拐的走到大石头前,背靠着坐了下来。
每个军人,都有自己疗伤的本领,小野自然也不例外,坐下后把钢盔放在地上,拿出急救包挽起裤腿,刚要检查伤势,却觉得后脑砰的一声大响,随即昏倒在了地上。
如果小野今年不是才二十岁出头,还很年轻,再如果不是某女心中有了爱情,那么他现在绝对会变成一具死尸,而不仅仅是被打昏过去了。
在华夏臭名昭著两千年之久的安归王,在异国他乡杀个把人,还是很正常不过的了,绝不会有丁点的愧疚。
安归王从大石头后面站起身,四下打量了一眼后,开始给小野宽衣。
宽衣的动作很粗暴,就像她在俄罗斯圣彼得堡的红灯区给高飞解衣服那样,很快就脱下了他的军装,穿在了自己身上,然后拿起钢盔捂住了光头,背上微冲急速向前跑去。
十几分钟后,追击歹徒的特种小分队折返回来,看着军装被扒走,仍旧昏迷的小野,队长惶恐大惊,立即开始嘶声呼叫:“各单位注意,各单位注意,有歹徒袭击我士兵,换上了我们的军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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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你说的北朝军方第一狙击手?”
田中秀雅坐在宽大舒适的办公椅上,居高临下的看着坐在沙发上的李男哲,眼里全是不屑的神色。
寇边三郎双手贴身,站在她的身后左侧,面无表情的样子很冷酷。
长相斯文的李男哲,此时一脸羞恼的神色,不服气的辩驳道:“正源确是我军方第一狙击手,以前在大比武,和任务中都有着出色的表现,这次失手绝对是个例外,我相信--”
“可我不相信!”
田中秀雅很无理的打断了他的话,微微仰起骄傲的下巴:“你说需要一个绝佳的狙杀地点,我满足了你的要求。你说需要一把连发速度最快的狙击步枪,我花大价钱从黑市上给你采购到了。你说必须得给你的提供枪击后撤退的路线,我不惜清空了那座大楼。可结果呢?”
说着,田中秀雅站了起来,踩着红色的细高跟皮鞋,绕过办公桌走到李男哲面前:“结果,高飞却安然无恙的躲过了。李男哲,说实在的,我最看不起的你们那边的人,自古以来就习惯了向自己脸上贴金,在失败后能找出各种各样的理由,就像现在的你,我精心准备的狙杀计划,你就用一个‘失手’给搪塞过去了。这也怪不得,华夏人总是对你们没有一点该有的尊敬。”
“放肆!”
陪李男哲坐在沙发上的正源,这时候再也忍不住了,猛地一拍沙发帮就站了起来,样子狰狞:“你一个商人,有什么资格这也羞辱李少!?”
田中秀雅的那番话,不但羞辱了李男哲,更是在抽正源的脸,他要是能忍受了才怪。
正源刚站起来,指着田中秀雅吼出这句话,就觉得眼前白光一闪,脖子间就冷飕飕的了:原本站在办公桌后面的寇边三郎,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抽除了横在旁边兵器架上的武士刀,搁在了他的脖子上,眼神里冒着凶残的光芒,好像要吃人的野兽那样,让正源猛地打了个冷颤,脸色惨白,再也不敢动一下。
办公室或者客厅内,有个搁着几把武士刀的兵器架,这在岛国是一种贵族时尚,借此来彰显自身气质,一般人是没这个能力的,毕竟一把好的武士刀就价格不菲。
“寇边君。”
田中秀雅看都没看正源一眼,淡淡的说了句,寇边三郎就收回了刀子,但目光仍然盯着他的脖子,看来是琢磨该从哪儿下手,才能最快的把脑袋砍下来。
好像被淋了一场雨的正源,再也没有站着的勇气,钢刀刚离开,就软软的瘫坐在了沙发上,再也不敢多说一句话。
自己属下被当面要挟出丑,这对李男哲来说是个很没面子的事儿,冷哼一声站起身:“既然田中小姐没有合作的诚意,那我也没必要再打搅你了。告辞。”
田中秀雅笑道:“我们不合作了?”
“我只是一次小小的失手,你就这样羞辱与我,还有合作的必要吗?”
李男哲微微停步转身,一脸的冷笑。
田中秀雅双手抱着膀子,向前缓缓走了一步,淡淡的说:“我刚才那样说,只是想请李少你收起你的狂傲,正视你的敌人,并没有故意羞辱你的意思。”
李男哲的脸色好看了许多。
正如田中秀雅所说的那样,李男哲此前的确小看了高飞,觉得只要在合适的条件下,正源把他当街狙杀掉,那是毫无意外的。
但谁知道事实却不是这样,那个家伙好像有未卜先知的本领,竟然提前躲开了那颗必杀的狙击子弹,这实在是出乎了他的意料。
田中秀雅继续说:“李少,我知道那个人是你最恨的人,他抢走了你的女人,破坏了你的计划。同样,他夺走例外唯一的亲哥哥,所以我们两个现在是战友,为铲除那个恶魔而成为坚定的盟友,希望不要因为我过激的言词,就放弃联手。我敢说,我们任何一方要独自对付他,都非常吃力的。我只想请李少你明白,是时候该拿出看家本领来了,要不然等他回到华夏后,再想对付他就很难了。”
“我明白,我会认真考虑田中小姐你的建议。”
李男哲稍微沉默了片刻,才带着正源快步走出了房间。
来到停车场内,戴上一副墨镜的李男哲仰天吐出一口浊气,这才上了车子。
车子刚驶出停车场,停在一旁的一辆丰田汽车车窗,就缓缓落了下来,铁屠冷冷的望着远去的车子,嘴角勾起一丝不屑。
“公子,我觉得没必要和北朝人联手,完全可以靠我们自己的力量……”
等李男哲离开后,寇边三郎低声建议道。
田中秀雅却嗤笑一声打断了他的话,语气轻蔑的说:“你说的很对,在我们的国家,我们是有实力干掉高飞。不过,高飞毕竟不是普通人,他要是死在这儿,华夏那边肯定会把我列为嫌疑对象--如果借用北朝人来做这件事,那么我们就没有任何责任了。”
田中秀雅松了口气,语气轻快的说:“再说了,北朝人最大的用处不是来杀人,而是在必要时来背黑锅,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正文_第1205章 以彼之道,还彼之身!
高飞有多么强大,李男哲这个土鳖根本不知道,所以才狂妄的以为,只要高飞能离开华夏,出动他手下的第一狙击手,就能干掉他。
李男哲誓要干掉高飞,并不仅仅因为高飞夺走了赵娴静。
如果高飞夺走赵娴静后,能给予李男哲足够的好处,他肯定不会因为一个女人,就放弃和高飞交好的机会:依着他的地位和身份,想要什么样的女人得不到?何必死死吊在赵娴静这棵树上呢?
可惜的是,高飞抢走了赵娴静还不算,还破坏了他想籍此来从赵家得到某些好处的好事,这才是最让他痛恨,誓杀高飞的主要原因。
相比起李男哲来说,田中秀雅就现实多了,才不会傻乎乎的以为,一个能从八级地震的地底能活着逃出来的家伙,会这么简单的就被李男哲干掉。
在她眼里,北韩人就是死要面子的自大狂,实际上并没有太大的用处。
不过,田中秀雅却仍然和李男哲合作--她已经把李男哲看做了最佳背黑锅的人选。
得到田中秀雅的提示后,寇边三郎慢慢明白了过来,一脸心领神会的笑容:“公子,我明白了,我马上就去具体安排一下。”
“嗯,去吧,记得从后门离开。”
田中秀雅站在落地窗前,看着下面的停车场淡淡说道:“如果我没猜错的话,高飞隐藏在我国的人,现在已经赶到了。在我们自己家的地盘上,我们当然不会怕他,不过能少一些麻烦还是最好的。寇边君,你记住,无论是骇人的武力,还是变太的疯狂,都不是最重要的。”
“最重要的,是这儿。”
田中秀雅抬手,点了点头自己的脑门。
“哈依,我明白了。”
寇边三郎恭恭敬敬的弯腰鞠躬,慢慢退出了房间。
望着下面的停车场,田中秀雅淡淡一笑,走进了办公室套间。
新的换天影视公司总部,总裁办公室的套间,要比外面大一些,里面栽满了绿色植被,还有几个很大的鱼缸,几条长长的金龙鱼在里面缓缓的游荡着。
这栋总部大楼,在七年前就开始建造了,今年刚好。
换天公子正准备搬过来时,旧的总部大楼却发生了爆炸。
结果,一百四十多人死在那次爆炸中,公司其他人很快就搬到了新的大楼中。
任何一个有钱有势的人,在建造自己的总部时,总能做的比原先更好。
比方,在本来该是换天公子为主的公司总裁办公室套间内,还隐藏着一个独立的空间,只需在一棵植被上摁几下,墙上就会出现一道门。
原本很完整的南墙,缓缓的裂开,露出了一条很明亮的通道。
田中秀雅踩着红色的细高跟鞋,扭着动人的腰身,款款走进了通道内。
通道长约七八米,又是一扇门。
田中秀雅把眼睛放在电子识别仪上,这扇门也立即开了。
门后,又是一个足有三百米的空间,地上铺着波斯地毯,半圈意大利真皮沙发,红木制作的吧台后面酒柜上,防着琳琅满目的世界名酒,超大的液晶显示器,几乎覆盖了小半个墙壁,里面正播放着美国动漫片《猫和老鼠》。
门后,是两个没穿任何衣服的女人,脖子上都戴着项圈,沉重的铁链子把她们固定在了有限范围内,墙边还摆放着两个充物狗的专用盘子,里面放这营养丰富的狗食。
这两个被当做狗一样拴在这儿的女人,有着相当高挑的身材,和姣美的面孔,一点也不像曾经有过这种悲惨遭遇的梅子。
梅子也在,不过她却穿着得体的套装,看到田中秀雅进来后,就快步迎过来,弯腰对她深深鞠了一躬。
在梅子后面不远处,是这座建筑的承重柱,上面有铁环,铁环上有铁链子,链子的另外一头连接着一个钢制项圈,项圈就锁在一个男人的脖子上。
男人长发披肩,英俊的面孔苍白,虽然也光着膀子,不过却穿着短裤,柱子下面的盘子,已经被打翻了,就像没有看到田中秀雅进来那样,眼神呆滞的望着显示器,一动不动。
这个男人,就是换天影视的总裁,号称掌控着全世界30%青色电影,和世界几大黑组织有亲密关系,看上一个女人就想把她最终变成充物狗养的换天公子。
那两个被锁在门后面的美女,正是换天公子的妻子,和他最喜欢的青人。
田中秀雅现在把他们三人,都当做充物狗养在这儿,不过因为时间太短,那俩女人仍然保持着该有的美丽,只是看着她的眼神中,带着绝望的恐惧,和浓浓的哀求。
梅子,恨极了换天公子的梅子,自愿看守这座密室。
她异常喜欢看到毁了她一生的换天公子,和他最爱的两个女人,过她死后都无法忘记的生活,兴奋到极点时,就会拿过鞭子,好一顿抽。
“怎么样,今天公子的情绪还算稳定吧?”
没有理睬那俩女人的呜呜哀求,田中秀雅袅袅婷婷的走到沙发前,坐下后翘起了二郎腿,梅子马上就端过来了一杯美酒。
“白天还好些,不过凌晨时总会发狂,企图挣开链子。”
梅子看了痴呆了的换天公子,脸上全是满足的神色:“倒是那两个女人,最近这些天内不再哭泣了,看来已经认命了。我告诉她们两个,反正又不会被杀死,只是每天看着自己像猪那样慢慢胖起来,这有什么难熬的呢?”
“嗯。”
田中秀雅轻轻抿了口血液一样的红酒,轻声说:“我曾经看过华夏某位武学小说名家的大作,其中一部书内有个叫慕容复的人,最擅长的功夫就是‘以彼之道,还彼之身’。我很欣赏他的行事作风,觉得拿来对付换天公子,可能是最恰当的了。”
梅子咯咯大笑着恭维道:“绝对是最恰当了,就算是打死我,我也想不到这么好的办法……这些天,是我感觉最幸福的日子。这一切,都是公子您赐予我的,请允许我崇拜您!”
梅子笑道最后时,笑声变成了哭声,随即趴在地上,用嘴去吻田中秀雅的鞋尖。
田中秀雅没有阻止,她觉得自己有权利得到这些,要不是她冒死入侵换天公子的个人网站,掌控了他的全部信息,冒用他的口吻,下发了一系列的命令,让公子那些死忠全部葬身在那场大爆炸中,梅子怎么可能会有机会报仇?
换天公子做梦也没想到,田中秀雅竟然利用出色的黑客本领,窃取了他的全部秘密,利用阴谋干掉了他的全部死忠,重金收买了寇边三郎等人,在他被爆炸案忙的焦头烂额时,一举拿下了他,让他成为了一个阶下囚。
换天公子处于痴呆状态,那是因为他怀疑自己在做梦:他那样强大,怎么可能会被一个女人所暗算?
他那么多年的经营,那么多的人脉,又怎么能在他倒台后,迅速和田中秀雅结成了新的伙伴,称呼她为新的换天公子?
换天公子想不通,所以变成了痴呆。
田中秀雅自然知道,但她却不愿意去想夺拳的过程--每想一次,她都会冷汗直冒,因为一旦发生一丁点的意外,她就会死的苦不堪言。
至于收买寇边三郎,这根本算不了什么:他能为了金钱甘心追随换天公子,没理由拒绝给他开出双倍佣金的田中秀雅。
钱,才是决定一个真正佣兵、杀手的最重要条件!
当然了,真正的佣兵或者杀手,都有自己的原则,但在无法抗拒的金钱面前,原则就会变得脆弱不堪。
金钱,才是他们唯一的主人。
把换天公子和他的两个女人关在这儿后,田中秀雅几乎每天都会来看一次。
康友梅子也习惯了,几乎每次都会感谢她。
田中秀雅喝光杯中的红酒后,忽然问梅子:“梅子,你知道我为什么每天都来看看他们吗?”
梅子想了想,才说:“如果我是您的话,我也会每天都来看看,因为这样才会解恨。让要用世间最残酷方式对待自己的人,也尝到那种滋味,无疑是最解恨,也是最幸福的事了。”
田中秀雅却摇了摇头:“错了,我每天来这儿看看,不是为了解恨,而是来提醒自己。”
梅子一愣:“提醒您自己?”
“是的,我要借用他们的惨状,来时刻提醒自己,以后的每一分钟都必须得谨慎小心,要不然他们的现在,就是我明天的下场,甚至还要更惨。”
田中秀雅站起身,走向门口:“梅子,就不要让这两个女人去拍电影了,更不要派男人来肆意糟蹋她们。她们身为换天公子的女人,遭到这样的惩罚,已经算是罪有应得了。”
那俩女人听田中秀雅这样说后,顿时感激涕零,跪伏在地板上,呜咽着道谢。
田中秀雅却看也没看她们一眼,径自走出了通道。
关上房门后,康友梅子看着那俩抹眼泪的女人,残忍的笑了笑,拿出一个遥控器轻轻按了下,南边的墙壁就多了一扇门。
那边仍旧是个独立的空间,布置的很是豪华,不过里面却有整套的拍摄工具,还有四五个身材高大的外国人,就坐在沙发上喝酒聊天。
其中一个看到门开了后,马上站起来,脸上堆满了谄媚的笑:“梅子姐,要开工吗?”
梅子走过来,坐在旁边的沙发上,马上就有人给她端上了美酒,香烟,就像她伺候田中秀雅那样。
梅子轻轻抿了下美酒,晃动着她那只不再纤细的右腿,淡淡的说:“公子说了,不许我派男人来糟蹋那俩女人。”
男人扭头看了眼那边的俩女人,脸上露出了遗憾的神色:“唉,可惜她们的美貌了。”
他的惋惜声刚落下,梅子却又慢悠悠的说:“公子只说不许用男人,却没有说不许用别的,比方--大型猎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