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_第1176章 开个玩笑而已!
二婶是怀着无比茫然去世的,至死都不相信叶心伤会背叛她的教导,成为国家的罪人。
事实上,叶心伤也没有让老人失望,现在他终于拿到了官方正式承认他清白的信函,可二婶却已经不在了。
忽然间,叶心伤有了种‘自育养而亲不在’的悲伤,无法控制自己的泪水,一个大男人家哭的是稀里哗啦。
沈银冰慢慢放下了架着的腿,坐姿中规中矩:二婶的死,和她有着很大的关系。
也就是叶心伤的性格偏软罢了,要是换上廖无肆、铁屠那种心硬的家伙,才不会管她那些借口,早就用最残忍的手段,让她飘飘似仙的玩完了。
此时叶心伤正在伏地大哭,她实在没脸继续摆出一副淡淡然的样子。
高飞默不作声,只是闷头吸烟,觉得叶心伤哭的差不多了后,才用力拍了拍他的后背:“我觉得二婶她老人家在地下,也不想你哭太久的。”
“那我就不哭了。”
叶心伤抬起头,狠狠擦了把泪水,起身重新坐回到了沙发上。
等他端起水杯把水一饮而尽后,高飞给他点上了一颗烟:“你还打算回原单位报道吗?”
叶心伤果断摇头:“不会了,从二婶死的那一天起,我就不会再回原单位了。”
“嗯,事实上这些年你为国家做的也够多了。”
高飞倒是没有干涉叶心伤的选择,问道:“那你以后打算怎么办?”
沈银冰接话了:“我已经给他安排好了,贪狼部的左护法。”
不等叶心伤俩人说什么,沈银冰又语气诚挚的说:“高飞,叶心伤,我希望你们两个人都能留在我身边,帮我。我一定不会让你们失望的。”
高飞看也没看她,淡淡的道:“是啊,我们是不会再对你失望了,因为我们从来都没有对你抱有任何的希望。”
“高飞,你这样说是什么意思?”
沈银冰咬牙,腾身而起正要双手掐腰指责高飞不该这样和女狼主说话时,一个白影攸地飞来,狠狠抽在她脸上。
那是一颗烟,高飞砸过来的。
这颗香烟就像一根木棍,狠狠砸在她脸上后,沈总把白净的脸上,马上就多了条红痕。
扑克都能被高手刺进树皮,香烟能把人脸蛋砸到血痕,也是很正常的。
“你!”
沈银冰脑袋一阵晕眩,身子晃了晃摔倒在了沙发上。
“男人说话你少插嘴,别摆出一副你是老大的嘴脸,其实你屁都算不上。”
高飞仍旧没有看她,说出的话却像鞭子,狠狠抽在她痛感神经最敏锐的地方。
叶心伤也没看沈银冰,大哭一场后,心中积攒的阴霾散了很多,再次擦了擦眼角后说:“我先回家给二婶上坟,就像你方才所说的,给她把这封信烧了,让她知道我没有让她失望。然后,我想去香港。”
香港,秦紫阳在那儿。
秦紫阳回心转意后,叶心伤不再在意她以前放过的错误,只想和她好好守在一起。
秦紫阳的过去,和她肚子里的孩子,对于叶心伤来说无疑是种遗憾,但某人曾经说过,有遗憾的人生才是完美的,那就完美一次吧。
提到秦紫阳,高飞也不知道该怎么说,只能表态:“无论你做什么,我都毫无保留的支持你。”
“谢了。”
叶心伤拍了拍高飞的肩膀,站起身说:“时间不早了,我先走了。”
“我送你。”
高飞跟着站起来。
“送到门口就行。”
叶心伤笑了下,快步走出了办公室,走进电梯时,头也不回的对站在门口的高飞摆了下右手--走廊中,再次变得空荡荡起来,就犹如高飞此时的心情。
叶心伤到走,都没有看沈银冰一眼,更没有和她说过一个字。
高飞有些茫然的状态,让沈总心中更加不悦,抚着火辣辣的脸颊,冷笑道:“哼哼,如果你也想走的话,我绝不会挽留你。”
“谁说我要走?”
高飞转身时,已经是一副嬉皮笑脸的神色,走到沙发上抬手,食指挑起沈银冰的下巴,眼睛迷成了一条线:“古人云,既来之,则安之。虽然你已经从清纯女子蜕变成了蛇蝎美女,任何人接触你都逃不掉死亡的下场,不过正所谓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留,一万年太久,有朝夕足矣。”
“少和我文绉绉的说这些恶心话。”
沈银冰打开高飞的手指,似笑非笑的看着他:“高大少,你真决定要在牡丹花下死了?”
“我还有的选择吗?”
高飞紧挨着她坐了下来,顺势把她揽在怀中,右手毫不客气的在她身上游走了起来,笑声很贱:“说实在的,能够把贪狼七百年来的第一位女狼主压在身下,这对绝大多数男人来说,可是死也求不来的好事。唉,以前我对你为什么就没有这么强大的征服愿望呢?看来人们说的不错,男人有时候追求的不是女人的美貌,而是那种把强大压在身下的爽感。”
“你要是再不拿开你的鬼爪子,信不信我会让你尝到后悔的滋味?”
沈银冰按住那只衣服下面顺着她光滑皮肤向下滑去的手,脸儿绯红,说话的语气却相当阴森。
“开个玩笑而已,何必当真呢?”
高飞缩回手,松开了她。
沈银冰整理了一下乱了的衣衫,向旁边挪动了一下,看着他说:“高飞,我有个问题想要请教,希望你能如实回答我。”
“从这一刻起,俺就是你的人了,你想让俺做什么,说什么,俺都不会反抗。”
高飞笑殷殷看着沈银冰,只是眼底深处,为什么没有丝毫的笑意?
沈银冰脸色慢慢阴沉了下来,缓缓的说:“我想知道的是,你和红姐到底是什么关系。”
高飞的眼角,迅速跳了一下。
说别人,也许他还不会在意,但在提到已经死去的红姐,他却无法再保持嬉笑怒骂的神态,因为那个小女人算是他心中永远的痛。
他绝不会因为面子啊,男人尊严都狗屁东西,就否认和红姐的关系,所以就反问道:“相信你已经猜到我和红姐是什么关系了,现在她人已经不在了,还有必要再问吗?”
“你这个混蛋,你真做了畜生不如的丑事了!”
沈银冰大怒,抬手就狠狠给了高飞一耳光。
在她看来,她是高飞的女人,红姐又是她的后母,那么也是高飞的丈母娘。
当女婿的,竟然和丈母娘之间有了那层肮脏关系,这对沈总来说绝对是无以为加的耻辱,现在别说是抽高飞耳光了,就是杀了他也不解恨。
高飞没有躲沈银冰的这一耳光,因为他不想躲,因为红姐。
在红姐死后,他就很后悔和那个小女人有了那层关系,觉得是亵渎了她。
不过这不代表着他被沈银冰抽一巴掌后,就腆着脸的受了,直接一个耳光就抽了回去。
“你敢打我?”
沈银冰愣了:这人祸害了她后母,还敢打她,真是岂有此理!
愣了瞬间后,沈银冰就暴怒,不管不顾的扑了上去,十指纤纤的就向高飞脸上乱挠,嘴里嘶声骂着:“你个混蛋,还有脸打我,你还是个人吗你?”
高飞抬手就抓主她两只手,把她抱起放在自己膝盖上,不顾她的乱踢蹬,右手高高举起,狠狠抽在她弹兴很足的皮股上,一点都没惜力:啪!
一巴掌一巴掌狠狠抽某女的皮股,一边恶狠狠的骂道:“我和红姐那样关你屁事!你以为你是谁啊?你有什么资格管我们的事?我告诉你,如果红姐没有留在岭南,我会用八抬大轿把她娶回家!别以为她嫁给苏北山,就成了你后妈,她对你那个死鬼老爹来说,只是一个摆设而已!在苏北山死前,你们父女俩,又何时把她当做亲人来看的?”
“你个混蛋,不愧是最大的混蛋,说出来的话都这样混蛋的要命!”
沈银冰依旧挣扎着,不顾皮肤上火辣辣的疼痛,嘶声叫骂着:“松开我,松开我,要不然我让你死无葬身之地!我现在是狼主,我一个命令下去,就会让你全家--哎哟,你松开我,好疼,呜呜,好疼。”
真正的高飞已经回来了,安归王又去了哪里?
是生,还是已经死了?
苏青做为陈果果安排在沈银冰身边的棋子,以后该怎么办?
这些问题的答案,都是苏青迫切想知道的,所以在秘书办公室内失神的想了会后,就决定去问问高飞。
人一旦没有了做事的目的,就会茫然起来的。
苏青打开办公室的门,才发现总裁办公室的门前,不知道什么时候竟然汇集了十几个人,都是公司各部门的职员,手里抱着一些文件,大家都一副做贼样子的把耳朵贴在门板上,听办公室内传出的动静。
其实,就算是不贴在门板上,只要站在走廊中,就能从虚掩着的门缝中,听到沈总的哭叫声,和皮股被抽的响声传出来。
“高飞在殴打沈总?啊?沈总在求饶?吓,他们这是在玩什么呢?”
苏青一愣之下接着明白了过来,狠狠瞪着那些人,压低声音问道:“怎么,要不要开门看看?”
“啊,不了,不了,苏秘书,我只是想请沈总……”
大家慌忙举起手里的资料,表示自己只是无意中听到这些声音的。
“我再次重申一遍,大家最好远离这儿,要不然我会如实向沈总汇报的。”
苏青冷笑着,低声说道。
“我们马上就走,马上就走,其实我们什么也没听到,更没有来过。”
见苏青有放他们一马的意思后,大家心中松了口气,赶紧用最快的速度闪人了:都说高飞是沈总唯一喜欢的男人,果然不假,要不然怎么会在被打皮股时,喊疼求饶的声音,都那样让人心里痒痒?
“还是算了吧,这时候进去委实不合适。”
苏青喃喃说了句,转身回到了自己办公室。
正文_第1177章 你的使命,我的命运!
“如果不是你,老子现在何必辜负王晨?”
“如果不是你,老子就不会认识红姐,就不会欠下死也无法偿还的债!”
“如果不是你,二婶怎么会死?”
“我苦苦研制出来的化妆品为什么会滞销?”
“我又怎么会认识那些人,差点丧命在俄罗斯?”
可能是沈总的皮股手敢太好,高先生越打越上瘾,最后眼珠子都红了,每骂一句,至少得狠抽三下:“都是你,你这个不是人的妖孽,做了那么多蠢事都不知悔改,干脆打死拉倒!”
“别、别打了,我错了,呜呜,我真错了。”
感觉皮股被彻底抽烂了的沈总,纵然有些蛇蝎心肠,有着定乾坤的大才,可遇到高飞这种摁着她死打的混球来说,除了求饶外别的什么办法也没有。
“以后你再把我惹急了,老子发誓会把你给搞死!”
高飞几乎是用尽全身的力气,最后在沈银冰皮股上狠狠抽了一下后,这才推开她,站起身整理了一下衣裳,昂首大踏步的走出了办公室,扬长而去,只留下沈总一个人,趴在沙发上无助的呜咽。
也不知道哭了多久,只要一动,皮股就会生疼的沈银冰,看着紧闭着的房门,颤抖着狠狠吸了下鼻子,喃喃的说道:“高飞,我不会让你死的,我不会让你死的。”
唯有把一个人恨到极致时,才不会希望这个人死,而是希望他能活着。
唯有活着,才能尝到某种生不如死的滋味。
人死了俩腿一蹬,屁的事儿都不知道了,那多没趣?
沈银冰把那句话足足念叨了不下一百遍,才慢慢闭上眼。
太累了,挨揍是很累的。
当然了,揍人也很累,不过比起挨揍来说,心情要比较愉悦很多。
高先生现在就感觉很痛快,出来大厅后站在门前看着天上的朵朵白云,觉得才没有过的舒畅。
被迫前来‘投靠’沈银冰,帮她稳住贪狼狼主之位,把贪狼建设成杀破狼三大组织中最强大的一个部门,来整合破军和七杀,最后找个适当的机会,把这颗存在长达七百年的毒瘤彻底割掉,或者干脆‘篡权’,用比较温和的方式摆平这些问题。
这些,是老人家交给高飞的任务。
正如老人家找他的原因那样,世间唯有他能完成这个任务,因为沈银冰对他有种谁都看不清的感情。
他是她最恨的人,可也是最在意的人。
高飞自己也明白,更知道无论怎么样,他都得接下这个任务。
其实除了被迫接下这个任务之外,还有一点是最重要的,那就是高飞不想眼睁睁看着沈银冰毁灭,而无动于衷。
很多时候,高飞总能在无意中想到,他和沈银冰刚见面的那一幕。
也许,从那个夏天的午后天桥下,在他绊倒她的那一刻起,他们的命运就紧紧联系在了一起。
命中注定,或许正像杜道长所说的那样,高飞是天人,沈银冰是修罗,他要想跨上天道,必须得搞定缠着他的修罗。
不管是命运也罢,是任务也好,反正高飞现在狠狠抽了那女人一顿后,心情很好,站在大厅面前,在张涛等人崇拜加爱慕的目光中,展开双臂闭上眼,抬头接连几个深呼吸后,才迈步走下了台阶。
眼看快中午了,再加上刚才运动了那么久,也真有些饿了,是该找个好一点的饭店,好好喝两杯,顺便庆祝一下自己的‘美好生活’就从今天开始。
不过,走下台阶的高飞在看到坐在一辆汽车里的那张面孔后,好心情刷的就没了。
天上从南边飘来老大一块云彩,挡住了太阳,让周围的温度瞬间下降了好几度。
王晨。
坐在车里的那个人,是王晨。
高飞在面见老人家时,陈家老爷子就曾经答应过,他会去做王晨的工作。
所以今早回来冀南后,高飞没有去找王晨,他觉得陈老爷子昨晚就该和她说过某些事了,但得给她一个适应的阶段,这才直接来到了北山集团。
只是高飞没想到,王晨会赶来这儿,而且脸色平静,好像啥事也没发生过似的,倒是开车的刘小龙,看着高飞的眼神很有些深恶痛绝,好像他老婆被高飞抢走那样。
不理睬刘小龙,直接无视掉,高飞走到了车前。
王晨从里面打开了车门,坐到了另一边,淡淡的问:“还没有吃午饭吧?”
高飞上车,坐在她身边关上车门:“还没有,正要找地方去吃饭。”
“哦,没想到沈银冰这么吝啬,连顿饭都不管。”
瞥了眼北山集团总部大楼,王晨对刘小龙说:“小龙,找个安静点的饭店吃饭。”
“去茶馆吧,那地方比较安静。”
刘小龙粗声粗气的说了一句,启动了车子。
高飞发现王晨化妆了。
最起码脸上擦了一层粉,还抹上了黑眼圈,如果不是满眼的红丝出卖了她昨晚一宿没睡,眼睛也有些肿之外,还真有几分妖燕的味道。
话说除了结婚那天,王晨平时可都是走清纯路线的,从来都是素面朝天,最多也就是抹点唇膏防裂啥的,今儿忽然一化妆,看上去自然别有一股子味道了。
一路上没人说话,刘小龙吸烟也不知道分给高飞。
对于这啥事也不知道,误以为高飞是负心汉的孩子,自然不能怪罪了。
车子来到一家茶馆面前后,王晨推门下车时说:“小龙,你也一起吃饭。”
刘小龙闷闷的说:“不了,看到某个人,没啥胃口。”
“跟上。”
王晨也没再费什么口舌,扔下这俩字后就拎着小包,袅袅婷婷的走进了茶馆。
“让你一起去,就去吧。”
高飞刚说完这句话,下车的刘小龙就猛地扑过来,狠狠一拳砸在了他下巴上,接着把他扑倒在车头上,双手掐着他的脖子,好像要吃了他那样,低声吼道:“姓高的,你特么的还是个人吗?刚和人家结婚几天啊?就见异思迁逼着人家和你离婚!沃曹,我特么的真瞎了眼,才认识你这号人物!沃曹,那个沈银冰有什么好的?不就是比王晨长的漂亮点,身材高挑点,那地方大一点?这就把你迷到了,昂!?”
高飞没有还手,只是侧脸歪头,吐了口带血的吐沫,说道:“松开我吧,别惹来警察。”
刘小龙正因为把高飞当做了自己兄弟,才在得知他要‘移情别恋’后如此愤怒。
在他看来,王晨不是这个世界上最漂亮的女人,却是最适合高飞的:端庄大气,文静娴熟,工作能力又强,实属难得的贤妻型人才。
要不是王晨把一颗芳心都系在高飞身上,刘小龙肯定会向她发起猛烈的攻势。
可就这么一个万里挑一都找不到的女孩子,今早却给刘小龙打电话说,陪她去找高飞好好聊聊,说是要协议离婚。
刘小龙代替高飞迎娶王晨,刚结婚还没有一个月,就要离婚?
听到这消息后,刘小龙脑袋都大了。
要不是熟知王晨不是喜欢开玩笑的人,就是揍死他也不相信的。
见到王晨后,刘小龙就追问这是为什么。
可一问,王晨却什么也不说,就知道哭,哭的很无助,很无奈,很让刘爷心疼。
哭完了,王晨就开始补妆,那遮住憔悴面庞的厚厚粉子,连刘爷的怒火也一并掩藏了,知道看到负心汉后,才勃然爆发。
“你还怕惹来警察?我呸,你这个不要脸的畜生!”
刘小龙松开高飞,很鄙夷的在他脸上吐了口吐沫,转身走进了茶馆。
高飞可没有古人唾面自干的本事,不过用手背把口水擦掉还算可以的。
擦干净脸,高飞脸上已经挂上了微笑,在茶馆门前礼仪小姐那鄙夷的目光中(被人摁在车上揍,还往脸上吐口水,却连个屁也不敢放,这样的男人就算长的再小白脸,又有什么用处),脚步轻快的走了进去。
茶馆二楼的一个小包厢内,王晨已经点好了一杯乌龙茶,外带两个果盘。
她坐在冲门的地方,刘小龙坐在东边,高飞只能坐在她右边,问道:“点了午餐没有?”
“点了,什锦炒饭,外加红烧肉和海参汤。”
王晨端起茶壶,给高飞俩人满上了茶。
刘小龙不愿意看到高飞,别着的脸色阴沉。
“小龙,别生气,高飞这样做是被迫的,我也是自愿的。”
王晨放下了茶壶,又对高飞说:“小龙是个真正的朋友,你别怪他。”
高飞淡淡一笑,没有说什么。
他比王晨还清楚刘小龙的为人,如果刘爷没有把他当兄弟的话,刚才就不会动手揍他。
刘小龙却冷冷的说:“我没有他这样的朋友,高攀不起。”
王晨没有理他,只是客气的问高飞:“高飞,你不介意我把真实情况说给小龙听吧?”
“无论你做什么,我都不会介意的。”
看着王晨那双满是红丝的眸子,高飞心里猛地一疼,抬手就把她拉进怀中,双手捧住她的脸,重重吻了下去。
王晨只是本能的挣扎了下,随即就搂住他脖子,热烈回应起来,传出了哭泣的鼻音。
刘小龙这时候看出事情好像有些不对劲了,缩回了要拉开高飞的手。
这一吻,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直到王晨憋得喘不过气来,用尖尖的指甲在他脖子里狠狠划了一道后,高飞才松开她,大口大口的喘着:“王晨,我改变主意了!去特么的国家利益!华夏又不是我一个人,凭什么让我去做这件事,让你受伤害?老子这就去告诉他们,老子不做了,爱咋就咋!大不了我们一起离开这儿,去国外生活!”
王晨抬手挡住了高飞的嘴唇,泪眼朦胧的摇摇头,泣声道:“高飞,别犯傻了,我知道你这是真心话,也希望能永远和你在一起,平平淡淡活到老,可这是你的使命,是我的命运,无法改变。”
正文_第1178章 我找个老婆咋这么难?
如果陈老爷子昨晚没有亲自来冀南,苦口婆心的给她讲道理,王晨才不会管那些。
正如高飞所说的那样,华夏又不是只有他一个人,凭什么她要做出牺牲,把自己丈夫让给那个邪恶的女人?
王晨是个外柔内刚的女孩子,为了嫁给高飞,当初在方小艇调回京华时,固执的留在了冀南,守候他在开发区的产业。
那时候,王晨对自己那种近乎于傻的做法能否打动高飞,简直是没有一点希望,她只是知道做一点,就比不做要强。
事实证明,王晨是正确的,她最终很侥幸的成为了高家孙媳妇。
可她也是失败的,蜜月还没有度完呢,陈老爷子就亲自跑来冀南,给她做离婚的工作了。
陈老爷子那么大的年龄,连夜赶来冀南给王晨做思想工作,又说这件事是老人家高度关注的,希望她能为了大家而舍弃小家--总之,王晨最后才哭着点头同意了。
她恨沈银冰,但更恨高飞。
如果高飞从来都不认识那个邪恶的女人,她怎么又会有今天?
陈老爷子唉声叹气的离开后,王晨就知道她的命运已经注定,哪怕此时高飞说撒手不管,她所做的只能是反对。
正如陈老爷子所说的那样,为了大家,她必须得舍弃小家,儿女情长是要不得的。
在一旁傻乎乎看着的刘小龙,越来越迷糊,忍不住拍着桌子暴躁的问道:“草,你们两个到底是在搞什么?能不能告诉刘爷啊?昂,免得我在这儿干着急!”
拿起纸巾擦了擦泪水后,王晨低声说:“小龙,你听我跟你说,但你千万不要迁怒于沈银冰,去找她的麻烦,要不然事情就严重了。”
“好。你说,我听着!”
刘小龙嘟囔道:“我就知道这里面有那个女人在捣鬼,捏捏的,有机会我一定要弄死她!”
茶馆服务生把王晨点的午餐端上来时,她已经讲了一半。
默不作声的高飞吃完自己那份后,她才把所有的都讲完了。
听完后,刘小龙发了老大会儿楞,忽地抬手,狠狠给了自己下巴上一拳。
王晨惊叫:“小龙,你做什么了你?”
“高飞,对不起,是我错怪了你。”
刘小龙站起身,伸出右手,语气诚挚的说:“你要是还把我当哥们,那就……”
高飞握著他的手,打断了他的话:“别婆婆妈妈的,屁事也没有。”
“你这是睁眼跳火坑啊。”
刘小龙坐下来,点上一颗烟,用怀疑的语气问:“那个沈银冰,真有你说的这些邪门?”
“具体我也不敢确定,不过我知道苏北山变成太监了。”
高飞没有把这件事说给老人家他们听,却告诉了刘小龙俩人。
为了大家,王晨都被迫舍弃小家了,有资格听到这些。
“那你以后别上--”
刘小龙本想劝高飞在沈银冰面前当柳下惠的,可话说到一半却又闭上了嘴:那个女人,明知道她就是一个祸害,哪怕是长的那么漂亮,但脱了衣服站在男人面前,男人都不敢要,又怎么可能会放过她所在意的高飞?
献身,高飞这才是为国献身,也许不远的将来,高先生嘴唇上青虚虚的胡子茬就不见了,皮肤也会光滑,说话的声音就像女人。
高飞倒是不在意,慢慢晃着茶杯说:“别为我太担心了,也许我没有你想象的那样悲惨。至于这是为什么,我暂时还不能说,不过王晨应该能猜到。”
“我能猜到?”
王晨一楞,顺着高飞的目光落在菜谱上后,猛地醒悟了过来:“对,对,那可能是你唯一的希望了。”
“也是必须实现的希望。”
高飞看着王晨,柔声说:“王晨,就算我们两个离婚了,你也始终是我明媒正娶的妻子。我希望你能等我,先不要着急嫁人,等我把事情摆平后,我一定会重新娶你。”
“我等你,天荒地老。”
王晨双手反握著高飞,声音腻的好像要让人发软。
刘小龙有些受不了,一抹嘴站起身:“吃饱了,我去撒尿。”
对习惯了把撒尿和吃饭联系在一起的刘爷,高飞视而不见,只是问王晨:“你会不会调走?”
“会。”
王晨轻轻点头,垂着眼帘说:“在你没成功之前,我不想看到你们卿卿我我的样子。我敢保证,如果我还在冀南,她就会经常的带着你,出现在我眼前。但你放心,无论我在什么地方,我都是你老婆。”
“是,无论什么时侯,你都是我高飞的老婆,这一点是肯定的。”
高飞把这句话低声重复了一遍,满脸都是落寞的神色。
他觉得他很坚强,有足够的能力应付任何事情,毕竟他有好多牛叉的朋友,和红颜,就算是离开高家都不会带半点遗憾的。
可事实上,在他的婚姻问题上,却是让他说不出的烦闷:和梁娇娇领取结婚证了,结果高家来干涉,那女子最终远赴岭南。在高家老爷子的‘钦点’下,他把王晨迎娶回家了,结果沈银冰却又跳了出来,让高家都不得不低头。
看高飞默不作声一脸忧郁的样子,王晨低声问道:“想什么呢?”
高飞抬头看着她,徐徐的说:“我在想,我找个老婆为什么这么难呢?”
“可能是你没有找对人吧?”
王晨苦笑了声,拿起挂在座椅上的小包,从里面拿出几张纸放在了桌子上:“高飞,签字吧……今天天气不错,恰好是办离婚的好日子。”
这是两份《协议离婚书》,王晨已经打印好了,只需俩人在上面签字,就可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了。
高飞拿过一份粗粗看了一遍。
离婚协议书上的内容很简单,大体就是俩人因性格不合才离婚,财产分割的也很清楚,除了王晨自己购置的房子外,基本算是净身出户,没有要高飞一分钱。
“重新计划一下吧。”
高飞放下协议书,说:“别的暂且不说,最起码天涯集团中得有你的股份……”
王晨摇头,打断了高飞的话:“有必要吗?就算我们离婚了,可我的就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只是一个时间问题而已。”
高飞沉默很久,才点了点头,拿起笔唰唰的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王晨也一脸的镇定,就像在办公室给下属送来的文件签字那样,态度端正的让高飞心酸。
“走吧,早办总比晚办要好得多。”
王晨把协议书收起,拉开椅子站了起来,不等高飞说什么,就快步走出了包厢。
她的步伐很稳重,可在走出门口时,为什么肩膀重重碰在门框上,却没有丝毫的感觉?
那是因为她心里在滴血。
心里在滴血时,身体上的疼痛就感觉不到了。
高飞走出茶馆时,刘小龙和王晨都已经上了车,在等他。
站在门口台阶上,高飞随意向两侧扫视了一眼,眼里明显多了一丝冷意:左边十几米外那个报亭前,站着个戴凉帽的中年男人,正在看报纸。一个穿着很有品位的妙龄妇女,牵着一只哈巴狗,迈着优雅的步伐从门前经过。路对面某商场的窗户下,还有个拿着相机四处拍摄的年轻人。
现在是午后两点左右,大街上人来人往,赶车的,闲逛的,为了糊口撒广告的,每分钟经过茶馆的客流量足有上百个之多,高飞却一眼就看到了这三个人。
这三个人也许能瞒得过别人,但绝对瞒不过高飞,他可是世界级杀手出身,几乎不需用眼睛看,也能在人群中嗅出这三个跟踪者的味道。
这三个人是沈银冰派来的,很可能是贪狼的人。
到底是不是,高飞懒得管,只要跟踪者不主动来招惹他,他犯不着和这些小人物至气。
等高飞上车,刘小龙启动车子驶上主干道后,报亭前的中年男人拿出了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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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的白天总是长的让人觉得漫长,幸好八点之后,好像火球一样的太阳,终于不情愿的趴进了西山后,夜风从南方吹来,荡起一点点的清凉。
看了下手表,苏青来到总裁办公室门前,轻轻敲了敲门,等沈银冰让进去的声音传来后,才推门进去:“沈总,已经快八点半了,你还没有吃晚饭。”
脸上戴着防辐射眼镜,一个下午都在电脑上鼓捣什么的沈银冰,抬头摘下眼镜,合上了笔记本电脑:“哦,先九点了?这么快--你不用管我了,下班吧。”
苏青问道:“那你呢?”
“我得在这儿等人。”
“好吧,那我先走了。”
苏青当然知道沈银冰在等谁,不再多说什么,关上房门自己下班了。
出了总部大楼,经过停车场来到了人行道上,苏青站在了站牌下,准备乘坐公交车回家。
八点半这个时间段,是苏青回住处的最后一班车。
其实苏青自己有车,是沈银冰给她配备的,一辆很适合女孩子开的红色雪佛兰。
不过她很少开车,更喜欢坐公交车--因为职业的关系,以前苏青越是在人多的环境下,神经绷的就越紧,在小心翼翼不被盯梢着发现的同时,还得防备人家反跟踪。
现在不一样了,她无需再防备任何人,只需像普通人那样站在人群中,身心轻松的感受着正常人的生活。
能够像正常人那样平淡的生活,是苏青最向往的。
就在苏青翘首向左边看去时,一辆出租车停在了她面前,车门打开,有人从上面迈了下来。
苏青也没在意,仍旧侧脸向左边看去,只是眼角余光却看到那个人下车后,身子猛地一个踉跄,竟然跌跌撞撞的向她扑了过来。
马上,苏青本能的左肩下沉,右脚向后斜跨一步--这个动作,可以让她尽可能用最快的速度,最大的力气飞出右脚。
不过她脚后跟刚刚抬起,却又放了下来,因为她认出了这个人是谁:高飞。
正文_第1179章 苏樱的野心!
高飞满身的酒气,仿佛刚从酒缸内爬出来那样,被苏青搀着胳膊都站不稳,一个劲的往地下出溜,还没有忘记付车费:“嗨……嗨,哥们,你、你等着啊,我去给你拿钱!”
出租车司机跟着走了下来,满脸的恼怒:“快点,要不是你运气好,恰好赶上文明月,我早就把你给仍在半路了。”
苏青一听生气了,对那司机瞪眼:“喂,你这是怎么说话呢?就算他一时忘记了带钱,把人送来后再给你不就是了?”
“小姐你是他的女朋友吧?”
的哥哼了一声拉开后车门,生气的说:“要不是他把我车里吐的满车都是,就算我白拉他都成!”
苏青这才发现,车座上全是呕吐物,就连高飞身上都有。
她身上也有--高飞在被她搀住时,就沾在她身上了。
“啊,哦,原来是这样,不好意思,错怪你了。”
发现自己被沾上呕吐物后,苏青立即就有了反胃的反应,赶紧深吸了一口气,拿出几张钞票递给了的哥:“这位大哥,多余的钱算是给你洗车的,对不起。”
“以后少喝点,幸亏遇到我这好心的人了,要是换上别人,哼。”
的哥接过钱,狠狠瞪了几乎全爬在苏青身上的高飞,转身上了车。
打发走了出租车后,苏青回家的公交车也到站了,不过她当然不能就这样扔下高飞不管,再说身上也沾满了呕吐物,不能坐公交,只能先把他送到沈银冰那儿再说。
幸亏苏青是练家子出身,要是换上别的女孩子,早就被烂泥一样的高飞压垮了。
就这样,当她半搂半抱的把高飞弄到总部大楼前时,也累出了一身汗。
喝醉酒的人,还不如死人好伺候呢,死沉死沉的不说,还总是左摇右晃的,嘿嘿看着苏青傻笑,全然没有注意到脚下台阶,要不是苏青及时抱住他,肯定得摔他个跟头。
“小沈沈,我按照你的意思把王晨休了,这下你满、满意了吧?”
苏青费力的把高飞抱上最后一个台阶后,这家伙腆着脸的对他傻笑,还一个劲的嗝气,看样子还要吐。
“什么小婶婶(沈沈)啊,我是苏青!”
苏青一时间没明白高飞所说的小婶婶是谁,赶紧抬手推在了他腮帮子上,让他嘴巴朝外。
哇的一声,高飞嘴里就吐出了一口难闻的东西。
“你这是喝了多少酒?”
苏青捂住鼻子,对恰好出来查看的两个保安说:“虎子,你们俩赶紧过来,帮我扶人。”
看到是苏秘书,虎子俩人连忙跑了过来,一人一边架住了高飞,也认出了他。
高先生今天中午时,可是打跑了那群嚣张的小鬼子,获得了公司全体员工的尊重,尤其是保安处的人,此时见他喝的神魂不清的,自然得可心的照顾他了。
本来虎子俩人想把高飞先扶到保安处的,苏青却说:“把他送到沈总办公室吧,沈总还在等他呢。”
虎子俩人答应了一声,俩人连拖带拽的把高飞弄进了电梯。
“小婶婶是谁?莫名其妙。”
苏青嘀咕了声,从包里拿出湿巾转身走出了大厅,准备擦干净后驱车回家。
因为她平时不怎么开车,所以车子就停放在停车场的最角落。
用湿巾勉强把高飞那些呕吐物擦干,苏青从包内拿出汽车钥匙,正要开车门时,一个身材不高的女孩子,忽然从车子另外一边饶了出来,穿着一身宝蓝色运动装,嘴里嚼着口香糖,双手抱着膀子笑眯眯看着她。
“苏樱?”
苏青脚步停住,双眼微微眯了起来。
这是苏青回到国内后,第二次见苏樱。
俩人第一次见面时还是在南边山上,那次要不是苏青反应够快,可能早就死在苏樱暗算之下了。
同样,要不是苏青手下留情,苏樱也不好活到现在。
俩人算得上是师姐妹,却是相互提防着的。
“苏青姐,多日不见,别来无恙否?”
苏樱笑嘻嘻的倚在车头上,上下打量着她,嘴里带有了酸气:“哟,半年没见,苏青姐现在都有了都市白领女郎的味道了,看来早晚得嫁给一个钻石王老五。”
好像看出苏樱没什么杀意后,苏青也放松了警戒,淡淡的说:“彼此,彼此,你这样子可比以前精神多了,祖国花朵的样子。”
“哈,承蒙苏青姐夸奖,我现在就是一朵祖国未来的花朵。”
苏樱哈的一声笑,正要说什么时苏青却抢先说话了:“行了,别说这些没用的了,直来直去的,说,找我做什么?”
“苏青姐,别这么敌意盎然的好不好?自从你上次放过我一马后,我就把你当亲姐姐看了。”
“我可不敢有你这样的妹妹,指不定哪天就会被你坑死。”
“唉,这样的话真是伤人心。”
苏樱叹了口气,终于说到了正题:“我这次来找你,是想告诉你夫人的消息。”
苏青眼角一跳:“夫人怎么了?”
苏樱收起笑容,淡淡的说:“如果我没判断错的话,夫人可能一辈子都不会出现了。”
苏青嘎声问道:“她死了!?”
苏樱摇头:“死,还是没死,我不知道,但真的高飞回来了。你刚才扶着的那个高飞,就是真的。”
高飞不再是安归王假扮的那个,苏青今天白天就看出来了,所以对苏樱的话也没什么诧异:“嗯,他就是真的高飞。”
苏樱有些纳闷:“咦,你好像早就知道了,嘿嘿,看来夫人对你真是看重啊--不对,夫人既然没有回来,你是怎么肯定他是真正的高飞?”
不等苏青回答,苏樱就恍然大悟:“哦,我知道了,你能认出夫人对不对?呵呵,夫人果真是看重你,把她千变万化的秘密告诉你了,对不对?”
听出苏樱话中的嫉妒后,苏青眉头皱起,淡淡的说:“对了,那又怎么样?”
“不怎么样,就是心里不舒服,大家既然都是夫人的弟子,凭什么你被看重?”
苏樱耸耸肩,嗤笑一声:“切,算了,不说这个了,没意思。我眼巴巴的找你,除了告诉你高飞回来了之外,还有就是想问问你,夫人有没有把她千变万化的本事传给你?”
苏青摇头:“没有。苏樱,你该知道千变万化的本领,唯有下一任王者才能被传授,我只是夫人的弟子,和王位相隔十万八千里呢。”
“其实,也不是太远。”
苏樱缓缓的说道。
苏青双眸再次眯起:“苏樱,你这样说是什么意思?”
苏樱抱着膀子走到苏青面前,围着她转了几圈,才说:“根据我最新掌握的消息,夫人上次去了岭南之后,回来的希望很渺茫,或者干脆说,我们失去了我们的王者。”
“你从哪儿得到的消息?”
“嘻嘻,这个是秘密,恕不奉告,你只需知道就是了。”
“苏樱,痛快点,你找我到底想要做什么?”
苏青有些不耐烦了:“假如夫人真出事了,那么我就会有幸按照自己的生活方式生活了,这对我来说是好事,不想再和你掺合什么,所以你别打我的任何主意!”
“你还不能退出江湖。”
苏樱语气严肃的说:“夫人出事了回不来,但安归教却没有随着她而去。而我们两个,是夫人仅剩的两个徒弟了,有责任,也有义务更有资格,替夫人打理安归教。当然了,随着夫人的离去,本来就不怎么兴旺的安归教,现在更是雪上加霜,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只要我们姐妹齐心协力,最多十年,就能慢慢让安归教重新恢复元气。你呢,是我的师姐,我甘愿推举你为新一任安归王……”
“让我成为新一任安归王?”
苏樱嗤笑着打断苏樱的话,歪着下巴看着她:“苏樱,你脑子没毛病吧?你以为你是谁啊?”
“我,和你,都是夫人的心腹弟子。”
对苏青的不屑讽刺,苏樱毫不在意:“我们两个人,都分别掌控着一部分能力。再说我们足够年轻,只要我们合作,未必不能把安归教发展壮大。”
苏青看着侃侃而谈的苏樱,慢慢明白了她的意思。
苏樱人小,野心却不小,不知道从哪儿打探到消息,得知安归王可能再也不会现世后,竟然想鼓动苏青,利用俩人手中的资源,取代安归王来掌管安归教。
为了表示诚意,她甘心奉苏青为新一任的安归王。
看着她那张认真的小脸,苏青开始冷笑起来:“呵呵,苏樱,别以为这个世界上就只有你一个聪明人。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打什么主意吗?哼哼,奉我为安归教新一代的王者,你只是眼馋我手中那部分资源罢了。假如我真答应了你,等你慢慢掌控我手中这些后,也就是我的死期了。”
苏青没有猜错,苏樱就是这样想的。
不过,她当然不会承认,而是叫屈:“苏青姐,你怎么可以这样看我呢?我年龄这样小,就算再过七八年才有你现在大。就算我有不轨之心,可别人也得信服我对不对?”
“我不想再谈论这些了,哪怕你说出一朵花来。天色不早了,我也得回家了。”
苏青知道这小师妹是最诡计多端的了,不想和她再深谈,索性拉开车门就要闪人。
苏樱面色一寒:“苏青,你真不答应?”
拉开车门的苏青回头,看着她:“那又怎么样?你想用武力,还是用诡计,来抢走我手中的那些权力?”
“我--我怎么会抢呢?”
苏樱笑着后退了两步,脸上全身天真可爱的无辜神色:“你是我师姐,也算是我在这个世间唯一的亲人,为了那些身外之物,我才不会惹你不高兴,最多也就是请你回去后好好考虑一下。”
“我是不会考虑的。”
苏青砰地关上了车门。
看着缓缓驶出停车场的车子,灯光照在苏樱的小脸上,显得很阴森。
正文_第1180章 身在曹营心在汉!
沈银冰迟迟没有下班,一来是有很多工作要忙。
这些工作,可不是北山集团内的工作,而是贪狼的工作。
成为贪狼部七百年来第一个女狼主后,沈银冰凭借贪狼咒很顺利就接过了狼主所有的权力,和该知道的秘密。
正所谓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了解到贪狼的综合实力后,沈银冰才知道这个传承七百年的组织,如今有着多么恐怖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仅仅是遍布世界各地的会员,就多达几近两万人,而且个个都不是平庸之辈--像那些捡破烂的,卖咸鱼的,扫马路的之流,是没资格成为贪狼一员的。
最次的会员,也是都市白领,或者政府机关科室人员,其中不乏有位高权重的,和身价上亿……简单的来说就是:贪狼发展会员的标准,就是走‘宁缺毋滥’的精品路线,一旦把这些力量集结起来,会有多么的强大,就算用脚丫子也能猜到。
发财了。
在寥寥接触过贪狼的秘密后,这是沈银冰的第一反应,她现在真有了‘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能量,市值几百个亿的北山集团,和庞大的贪狼相比,那就是米兰之光,和皓月相比的差距,根本不值一提。
经过两年的总裁生涯,沈银冰比别人更加意识到权力的重要性。
尤其是能掌握人生死的权力,这可不是公司总裁能享受到的。
打个比方来说吧,公司总裁看某个员工不顺眼了,最多也就是辞退人家让人卷铺盖滚蛋,要是敢动人家一巴掌,那就等着法院来传票吧。
可贪狼的狼主看谁不顺眼了,也许只是一句轻飘飘的话,那个人就会彻底的从世界上消失。
为了验证自己这个新狼主的威力,沈银冰在接管贪狼咒的当天凌晨,就对人说,她不喜欢孙叔叔。
孙叔叔,就是沈总当初的上线,为她和颜红提供忘忧粉的老孙。
沈银冰说出这句话后,当天中午就看到了她的命令吓人之处:老孙,在开车途中不幸遭遇车祸,当场死亡。
在看到老孙车祸现场的照片后,沈银冰愣了很久,随即就是歇斯底里的狂笑。
野心,在她的狂笑中,毒草一般的疯长:正所谓醒掌杀人剑,醉卧美人膝。
沈银冰不在意卧在美人膝上,却很享受掌握杀人剑的感觉。
人在有了能左右别人生死的权力后,想没有野心都不成。
老孙如愿意外死亡后,沈银冰就如饥似渴的熟悉贪狼的所有制度,接连几十个小时没有休息,竟然依旧神采奕奕,不知疲倦。
沈银冰不愿意下班,就是在电脑上熟悉她的贪狼,想用最快的速度,来彻底掌控她的贪狼,这是其一。
其二,沈银冰是在等一个人。
她在等高飞。
在初步窥探到贪狼竟然如此强大后,沈银冰在狂喜之余,也有着深深的担忧:除了一个来历不明的苏青,她竟然无人可用。
一个人的权限再大,哪怕她是帝国的王者,可也得有心腹才行,替他去做事,传达他的命令,保护他的安全。
这也是沈银冰渴望叶心伤能留下的原因,不过她也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叶心伤对她没有一点好感,没有为了替二婶报仇干掉她,还帮她抢到狼主之位,这已经很对得起她了。在洗清冤屈后再留下来帮她,那绝对是痴人说梦。
本来,沈银冰还想利用替叶心伤洗清冤屈的借口,留他在身边多呆几天,让她有培养自己心腹的时间呢,谁知道高飞拿来的一封信,就彻底打乱了她的计划。
叶心伤走了,区区一个苏青远远不够用的,再加上现在好像乖宝宝一样的恩佐哥随时在旁,伺机夺取她立身的最大根本贪狼咒,所以沈总无比迫切的希望有个可信任的人来帮他。
她把希望寄托在了高飞身上。
也就是说,高飞是她当前最信任的人。
尽管那个家伙看她不顺眼,俩人的关系也在岭南之后冷到了冰点,可沈银冰坚信:假如世界上还能有一个为她去做任何事的人,那么这个人就是高飞。
只要能得到高飞,就是变相得到了楼兰王、詹姆斯、铁屠,甚至妮儿等人的力量,来保护自己的安全,对付居心叵测的焦恩佐等人,那是绰绰有余了。
明明那个男人现在恨她恨的要命,恨不得杀了她,却被她视为最信任的人,说起来这的确有些奇怪,但事实上就是如此。
连沈银冰自己都纳闷,可这种感觉又那样真实,没有一点错误。
“也许,那个家伙上辈子欠我的,所以这辈子才来偿还。”
看的眼睛有了累了后,沈银冰合上笔记本电脑,摘下眼镜点上了一颗香烟。
自从染上忘忧粉后,吸烟就成了她的一个习惯。
袅袅青烟中,沈银冰活动了一下有些麻木的腿子,皮股上却传来火辣辣的疼痛,这让她情不自禁的咬牙,低声骂道:“这么好看的部位,你怎么忍心去打呢?”
帮,帮帮。
几声轻轻的敲门声响起,沈银冰脸上的哀怨尽去,嘴角攸地浮上一丝得意的笑,淡淡的道:“进来。”
门开了,保安虎子走进来,满脸谄媚的笑:“沈总,有个人要见您,小王在外面照顾他呢。只是他喝的太多了,吐的不像样子,要不要先给他去洗个澡,等明天再说?”
为了表功,虎子还特意拽起沾了呕吐物的衣襟,给沈总看。
沈银冰没有丝毫不高兴的样子,淡淡说道:“不用了,把他带进来吧。没有我的命令,谁也不许来办公室。”
“是,知道了。”
虎子早就知道沈总和高飞那些破事,所以听她这样说后,没感觉一点诧异。
他转身要走时,却听沈银冰又说话了:“你们辛苦了,明天去财务科每人领取五千块钱,算是辛苦费。”
五千块钱对于沈银冰来说算不了什么,可对虎子俩人来说,却是接近俩月的薪水,闻言自然狂喜,连声道谢后颠颠的跑出去,和小王把闭眼睡觉的高飞架了进来。
按照沈银冰的吩咐,虎子俩人把高飞放在了真皮沙发上。
看到满身污物的高飞,脏了几万块的真皮沙发,虎子俩人心中就连叫可惜。
“唉,你怎么能喝成这样呢,是故意的吧?”
等虎子俩人出去后,沈银冰叹了口气站起身,拿起一叠纸巾来到沙发前,微微蹲身开始给高飞擦拭嘴角的污渍。
她刚擦了没几下,闭着眼睡觉的高飞,忽然张嘴,哇的一声--然后,沈总就变成水灵灵的了,只是脸上挂了一些没消化好的菜叶子,要多恶心,就有多恶心。
“呕!”
沈银冰干呕,赶紧拿纸巾给自己擦脸,跑进了洗手间,脱下外套,至少洗了三遍脸后,仍然能觉出一股子酸味。
“这个混蛋,肯定是故意的,要不然早不吐,晚不吐,干嘛我刚过去就吐了,还吐的这样准?”
拍了拍鸡蛋白似的脸颊,沈银冰接连深吸了几口气,才逼着自己忍住怒火,走出了洗手间。
外面的屋子里,高飞已经坐了起来,斜斜的倚在沙发帮上看着她,脸上带着弱智般的笑。
沈银冰气不打一处来,快步走过去指着他鼻子训斥道:“高飞,你也太过分了吧?我好心好意替你擦拭,你却吐我一脸,真是好心没好报!”
“你何时有过好心?”
高飞坐直了身子,从口袋中拿出一个小本本,扔给了她:“你想要的东西,我给你带来了。”
沈银冰伸手接住,看到上面的‘离婚证’三个字后,一点生气的意思也没有了,翻开仔细看了几眼后,就一脸夸张的说:“哟,高先生,你给我这玩意干嘛呀?啊,你和王晨离婚了呀?吓,你们不是刚结婚没几天嘛,怎么就离婚了呢?唉,不用问,肯定是人家发现你小子在外面沾花惹草,女人太多,所以才不要你了。”
高飞懒得看沈银冰那幅得意的嘴脸,甚至懒得和她说话,可能觉得身上粘乎乎的很难受,索性把衬衣,背心还有裤子,都脱了下来,随手仍在了旁边的地板上。
当着沈银冰这样的大美女,一个男人脱得只剩下一条短裤,这无疑是很没礼貌的事儿。
不过高飞才不管,这样舒服,尤其是把俩腿子伸长了,舒适的伸了个懒腰时,他男性的特征就暴露无遗在沈总目光中。
高飞不在乎,沈银冰却脸红了,赶紧挪开目光,低声骂了句不要脸。
“渴了,先来杯白开,再喝杯浓茶。”
舒舒服服的伸了个懒腰后,高飞两只脚就放在案几上,眼皮子都没有抬起的吩咐沈总来伺候他。
沈总嘴巴动了动,好像要反唇相讥啥的,最终却什么也没说,听话的给他接了杯白开水,又去给他泡茶。
喝了口开水,高先生直接仰起下巴,好像鲸鱼喷水那样,噗噗的喷洒在了地板上,漱口。
把堂堂的总裁办公室当做他自己的狗窝,肆意污染糟蹋,沈总忍了,等他喷完后,把茶杯递到了他面前。
高飞接过茶杯时,顺势握著了她的手。
“高飞,你--”
沈银冰本能的向回缩手时,却见高飞斜着眼的望着她,冷笑道:“沈银冰,你知道你很贱吗?”
沈银冰猛地一咬嘴唇,随即松开,淡淡的回答:“是,我是很贱,我喜欢犯贱,那又怎么了?关你什么事了?我真想知道,咱们两个到底是谁在犯贱!我没有让你来,你自己来的,我没有逼着你去和王晨离婚,你离了。现在,你随时可以滚蛋,我不会挽留你。”
以前高飞和她斗嘴,从来都没有过下风。
但现在他却无话可说,因为人家说的没错,人家没有逼着他做这些事,尽管他不去做,后果就会很严重。
高飞晒笑,看着沈银冰问:“你知道‘身在曹营心在汉’吧?”
正文_第1181章 我要做他们的王!
身在曹营心在汉是三国时期的典故,也可以说是关二爷,也可以说是徐庶,现在多用来比喻在这里工作、任职,心却想念别处。
说好听了就是在其位却不某其政,说难听点就是占着茅坑不拉屎。
沈银冰这么聪明的人儿,没理由不知道这个典故的,也能看出高飞在说这句话时,没有一点开玩笑的意思:你不是逼着我来你身边吗?那好,我来了,可出力不出力,那是我说了算。
沈总勃然大怒,很想恶狠狠的说随你,想了想还是觉得别再刺激这家伙了,最好是给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于是就坐在他旁边,语气放缓:“高飞,咱们都冷静一下好不好,别再做这些无所谓的口舌之争了。因为你该知道,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高飞为什么要这样做?
因为他答应了老人家,就必须得这样做,就算沈银冰指着门外让他滚蛋,他也不能走。
可要让他就此在沈总面前,像恩佐哥那样变成乖宝宝,高飞自然不愿意,轻哼一声说:“也好,那我就和你好好聊聊。是,就像你所说的那样,我和王晨离婚,自动来追随伟大的狼主,你没有逼我,是我自己甘心这样做的。可你该知道我的脾气,要想借着抓主我小辫子时收拾我,我才不会管那些大义,先弄死你这害人精再说。”
“我害谁,也不会害你,因为你是我这辈子唯一在意的男人,信不信由你。”
沈银冰彻底放平了心态,看着案几说:“大家都是聪明人,没必要拐弯抹角的,还是挑开了说吧--成为狼主后,我留下焦恩佐告诉你,就是希望你能来到我身边,因为我需要你。”
“而且,我也相信你会这样做。”
沈银冰叹了口气,看着高飞:“因为我成为狼主一事,肯定被大人物知道了。历代狼主都是隐藏着的,唯有我是光明正大的,但他们却不敢动我。”
高飞接话:“是啊,是不敢动你,因为你要是死了,就会连累太多人的给你殉葬。所以,不但不敢动你,还得派我来贴身保护你,帮你掌控贪狼,壮大贪狼,把你养成一颗毒瘤,最终形成尾大不掉之势。”
沈银冰笑了,笑的很甜很柔:“我最终是不是成为一颗毒瘤,现在说未免太早了。有人说,善与恶只是一线之间,我有可能成为毒瘤,也有可能成为对国家有用的人--高飞,你做出那么大牺牲来到我身边,自然是为了后者吧?”
“是。”
高飞没有否认:“但那是希望,最关键的是看你能不能行善。”
沈银冰摇头:“你说错了。我能不能行善,不是看我,而是看你。”
高飞不明白:“看我?”
沈银冰站起身,在沙发前来回缓缓走动着:“不错,就是看你。只要你真心对我好,把我感动了,我就会按照你所说的去做,把贪狼转化成一个对国家有利的组织。可你要是敢捉弄我--呵呵,高飞,你死后,也会有无数人在骂你。”
高飞翻了个白眼:“我真心对你好?感动你?那你告诉我,我该怎么表现?像哈巴狗那样跟在你皮股后面,供你驱使?”
“我不需要哈巴狗,因为我已经有了成千上万的哈巴狗,焦恩佐就是其中的一只。”
沈银冰停步看着高飞,一字一顿的说:“我要的,是一个真心对我好,能保护我,和我白头偕老的男人。高飞,你很幸运。”
就像看弱智那样的看着沈银冰,高飞问道:“我很幸运?”
“难道不是吗?”
沈银冰摊开双手,姿势优雅的转了个圈,笑殷殷的说:“你看我,要相貌有相貌,要身材有身材,要气质有气质,不是我自夸,我算得上是万里挑一的美女了吧?”
对沈银冰称赞自己是万里挑一的美女这一点,高飞倒没有觉得她自吹,或者自恋。
事实上,沈银冰的确是万里挑一,甚至百万里挑一的美女,毕竟是修罗的后人,女修罗可是三界六道中相貌最美丽的女性了,连和尚们都这样说。
看到高飞点头后,沈银冰更加得意:“我不但人长的出色,还有着花不完的金钱,有着掌控上万人生死的权限--狼主之位,绝不是我梦想的终点,我的最大希望是,能把杀破狼三大部门合并,重整安归教,我来做他们的王!”
在高飞面前,沈银冰根本没有任何的忌讳,想说什么就说什么。
高飞却有些晕,他真没想到这个女人的野心会这样大,成为狼主还不满意,还要成兼并杀破狼三部,注入安归教内,成为他们的王!
这一刻,看着双眸发光的沈银冰,高飞感觉到她有着强烈的自信,和滔天的野心,这让他有了一种错觉:都说是女大十八变,这还是当初那个和我呕气的女人吗?
沈银冰现在彻底陷进了自己编织的美梦中,真像个女王那样,正在守着治下大臣,在畅想她的未来:“我知道,你肯定是觉得我在说大话。其实我没有,在成功夺取狼主之位后,我就有了这个笼统的打算。高飞,你千万别小看我的智慧。”
高飞以前也许真小看沈银冰的智慧了,但在她成为狼主后,留下焦恩佐传话,逼着他不得不休掉王晨,来她身边供她驱使的行为上,就能看出她有着相当高的智商。
或者干脆说,她的心机相当深沉,与她清纯出色的外表一点都不匹配。
“只要你能帮我,我发誓我肯定能实现我的梦想。”
沈银冰左腿一曲,单膝缓缓跪在了高飞面前,双手扶着他的膝盖,微微昂着下巴说:“我有智慧,有数不清的财富,人力供我驱使,目前最担心的就是没有信任的人。现在你来了,你是我唯一信任的人。除了保护我的安全外,你什么都不需要做,看我是怎么运筹帷幄,合并杀破狼,重建安归教的。”
高飞彻底听呆了,一点酒意也没有,只是直愣愣的看着她。
她抬手,轻轻抚着他的下巴,喃喃的说:“其实我也知道,你来我身边担负着使命,就是预防我成为一颗毒瘤,寻找最合适的机会铲除我,从而掌控贪狼。”
高飞终于忍不住的问:“你既然知道,那你为什么还要让我来你身边?”
“因为你是我最信任的人。”
沈银冰低声说:“而且,我也会时时刻刻的防着你。如果有一天,你真把我的权力夺走,我必须要死,我也不会真的恨你。”
“为什么不恨我?”
“那是我的命。”
“你信命?”
“我不信,能行吗?”
沈银冰轻笑:“呵呵,我原本只想做个普通人,和你开心的在一起,每天和你斗斗嘴,假期时外出旅游,有我们自己的孩子,和你一起慢慢变老……可就是那万恶的命运改变了这一切。是你母亲,秦紫阳,高家,还有很多很多人,把我的命运改变了,让我变成了这样的人。”
高飞沉默。
因为他觉得沈银冰没有说错,当初要不是方小艇的干涉,他肯定会和沈银冰在一起,直到慢慢的变成苏北山那样的人,每天躲在卧室内缅怀他自己是男人的美好过去。
“既然我无法反抗命运,那我只能顺势而为了。”
沈银冰淡淡的继续说道:“尽可能的去为自己争取到更多东西。高飞,其实你现在也可以告诉那些大人物。”
高飞问:“告诉他们什么?”
沈银冰认真的说:“在我没有成为那些人的王之前,不要伤害我,最好是帮助我。我答应他们,一旦成为新的安归王后,就会把这股力量借给国家使用,或者干脆禅让给你。到那时候,我就退隐幕后,做一个相夫教子的全职太太,不比现在安归教四分五裂,到处为害国家更好吗?”
高飞用奇怪的眼神看着她:“你确定你能放得下?沈银冰,野心就是一头猛兽,一旦享受了驾驭它的愉悦,要想再下来,就很难了。”
沈银冰淡然笑道:“但不管怎么说,他们都该试一下,对吧?”
“嗯,说的倒是很有道理。”
高飞抬手,打了个哈欠,看似漫不经心的说:“不过,我觉得对我好像没多大好处。”
沈银冰问道:“就因为我的修罗体质,能危害到你的健康?”
“有命在,才能享受你说的那些。”
高飞点了点头,说:“要不然早早的死了,或者变成一个你父亲那样的太监,就算拥有全世界,对男人来说还有什么意思?”
沈银冰的脸色,攸地一变:“你说什么?你说我爸他是、是……”
“你爸是个太监。”
高飞笑了,笑的很愉快:“他可能从没有告诉过你吧?让你以为他是在为你母亲守节,为此感动。”
沈银冰的眼神,逐渐犀利了起来:“高飞,你不要再侮辱我爸,要不然我会让你后悔的!”
“我这个人从来都把肆意侮辱任何人,从来都是有一说一。”
高飞和她对视着,毫不退缩。
沈银冰眼神里的冷意慢慢消失,不屑的撇撇嘴:“你少乱嚼蛆吧,如果我爸是你说的那样,我又是怎么出生的?”
高飞告诉她说:“在你母亲怀了你之后,你爸才变成太监的。”
“不要再跟我说这两个字,我警告你,要不然别怪我和你翻脸!”
沈银冰蹭地站起身,再也没有了刚才的柔情蜜意:“我爸是什么人,好像和你没关系吧?哼,你可千万别告诉我,我爸成为那样的人,都是因为我妈是修罗体质的缘故。”
高飞叹了口气:“唉,你总算是说到点子上了。”
沈银冰呆住,睁大眼睛看着高飞。
高飞缓缓的说:“我没有开玩笑,这是真的--你现在总该明白,我为什么不愿意来你身边的原因了吧?因为没有谁愿意成为那样的人。”
正文_第1182章 你做好准备了吗?
方小艇来冀南给王晨赔礼道歉时,沈总曾经去砸过场子。
结果却不怎么美好,方小艇说出了她为什么要拆散沈银冰和高飞的原因。
很简单,因为沈银冰是个修罗的孩子,本身也是个修罗。
修罗有着相当怪异的阴寒体质,能在不知不觉间,吸取正常人的阳气。
沈银冰那时侯自然不相信,她会是那样一个怪物。
可随着颜红说看到过沈若萱的尸体,杜道长等人对修罗的解说,再加上她肋下的确有修罗的印记,她才被迫接受了这个事实。
可是,她是真的不知道,修罗不但能吸取正常人的阳气,还能把男人变成太监。
高飞没有在跟她开玩笑,依着沈银冰的智商,自然能看得出,她只是不相信。
“有人曾经告诉我说,任何男人和一个修罗发生关系,用不了几十年,最多几年工夫,男人就会变成太监,因为他的阳气被修罗的阴气所损耗了,就会逐渐丧失那个功能,而且身子也会越来越弱,最终死之前,全身都异常疼痛。”
高飞想了想,把莫邪征东曾经告诉他的那些说了出来:“去年你父亲赴死时没有丝毫畏惧,估计应该就是受够了身体上的疼痛,觉得生不如死。”
“胡说,胡说!”
沈银冰身子晃了晃,走到沙发前坐了下来,哑声说道:“骗人,你这是在骗人!”
“我没有骗你。”
“好,那你告诉我,是谁跟你说的这些!”
“楼兰王。”
“楼兰王?”
沈银冰重复了一遍这个名字。
高飞说:“是的,就是楼兰王。严格的说起来,你和楼兰王还有着亲戚关系,按照辈分,她可能还得喊你姑姑之类的。”
“喊我姑姑?”
沈银冰更加茫然了。
为了让沈银冰相信自己不是在瞎扯淡,高飞只好把莫邪征东告诉他的那些,从头至尾说了一遍。
就像是在听天方夜谭那样,沈银冰听傻了,很久后才喃喃的问:“你说、你说我妈妈,是那个地下楼兰的女王候选人,只是不甘接受她的悲惨命运,这才违背了楼兰王室的规矩,接受惩罚后入世,嫁给了我爸?”
“楼兰王不会骗我,因为没理由。”
高飞点了点头。
沈银冰又问道:“谁能证明你所说的这些,都是真的?”
“没有人能证明。”
高飞想了想,才说:“只有老铁,和心伤能证明世间真有地下楼兰的存在。反正在岭南时,你也见过她了,就是那个戴着面具的。”
沈银冰没有再说什么,只是开始长时间的沉默。
她无法接受这个现实。
本来,成为一个能对正常人有危害的人士,就已经让她很伤心了,谁知道她对男人的损害,还远远不是她想的那样简单。
竟然会让人变成太监,这还不算,最要命的是成为那样的男人后,会全身异常疼痛,生不如死。
就算沈银冰再漂亮,有气质有权力有野心,可谁敢娶她,或者说谁敢要她啊?
太监,可不是那么好当的。
沈银冰在决定把高先生逼到自己身边时,也曾经仔细考虑过:既然我的特殊体质能危害到他,大不了除了某些‘重要时刻’,少呆在一起就是了。
但高飞刚才所告诉她的这些,却彻底打碎了她的如意算盘。
沈银冰发愣,很久。
高飞开始有了困意,醉酒的人在醒来后,也总是无精打采的。
他却又不能睡,因为他正按照自己的计划,再逐步攻陷沈银冰,当前无疑是最关键的时刻了。
高先生在来时,甚至还很天真的以为,沈银冰在得知这个残酷的现实后,会不会万念俱寂,索性直接把贪狼咒无偿赠送给他,然后哭着说要去隐居。
那时候,高先生就会大义凛然的阻止她,并发誓只要她做个好孩子,他一定会找到彻底改变她体质的办法,重新让她快乐的生活在阳光下。
所以绝不能睡觉,这是个正义和邪恶斗智斗勇的关键时刻!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就在高先生以为天就要亮了,他正要用手指把自己的上下眼皮给扒开时,沈银冰总算是说话了,声音出奇的平静:“高飞,你来见我时,是不是做好了充分的心理准备?”
高飞打了个激灵,又打了个哈欠才问:“我做好什么充分的心理准备了?”
沈银冰没说话,只是眯着双眼看着他,眼神明亮犀利,刚才的茫然颓丧啥的一扫而光,好像一下子活转了过来,重新变得斗志昂扬起来。
这让高先生觉得有些不妙,赶紧用力咬了下舌头,让自己打起了精神。
沈银冰缓缓的说:“你在来之前,就做好了最坏的打算,那就是只要能阻止我对国家造成更大的伤害,不惜变成太监,全身疼痛异常也要在所不辞,对不对?”
“是,这是我的使命。”
看着目光炯炯的沈总,高先生只觉得心里发苦,说完后又加了一句:“也是我的命运。”
沈银冰得知自己是那样一个对男人有害的女人后,才不管别人是什么命运。
别人的命运再悲苦,能苦的过她吗?
她自己就像一副毒药,高飞最多算是傻傻瓜瓜要吃毒药的人,死不死的和她没啥关系,她只关心使命的问题:“你和王晨结婚后过得很幸福,有钱有地位有势力,未来的生活充满了幸福。据我对你的了解,你是个能为幸福拼命的人,到底是谁给予了你这样的使命,让你放弃了那些,甘心赴死?”
高飞沉默了片刻,说出了老人家的名字。
“原来是他,怪不得。”
沈银冰拿出烟,点上一颗,才接着说:“也唯有他那样的大人物,才能让你无法推却,明知道接近我是找死,也会带着光荣牺牲的信念来了。呵呵,高飞,你肯定没有告诉他,说接近我后的恐怖下场吧?”
高飞很实在的回答:“看到他老人家用期望的眼神望着我后,我没办法说出这些。”
“嗯。”
沈银冰嗯了一声,点点头说:“这就对了,你的人虽然卑鄙,混蛋不要脸了些,不过在大是大非上却毫不含糊,不顾自己死活也得坚持你的原则,这正是我欣赏你的地方。”
高飞打了个哈欠,笑眯眯的说:“沈狼主,你太过奖了,话说,狼主这个称呼,的确比总裁要拉风许多。怎么,你是不是为我崇高的甘愿牺牲精神所感动,准备浪子回头了?”
沈银冰没有理睬他的嬉皮笑脸,只是看着他:“高飞。”
“叫魂呢?叫的这样荡气回肠。”
“你真做好准备了?”
“什么准备?”
“准备变成一个我爸那样的人。”
“话说--还没有,真的没有。”
高飞一呆,低头拿烟。
啪的一声,沈银冰把火机递了过去,给他点上烟:“高飞啊,我发现你经常会有发呆的反应。不过这只是反应而已,其实你根本没有呆住,只是想用这种反应来迷惑人。”
“你果然是最了解我的那个人。”
高飞深深吸了一口烟,笑道:“从九岁那年我就发现,如果在别人说出他自以为会让我的吃惊的事,看到我会呆一下后,他就会有种阴谋得逞的快意。既然一个小小的反应能给人带去快意,我为什么不这样做呢?我这人真的很善良,喜欢为人着想。”
沈银冰冷笑一声:“哼哼,其实在别人为你在发呆而快意时,你心里一定在嘲笑对方痴呆,对不对?”
高飞也没否认,依旧笑嘻嘻的说:“我在你面前忽然一呆啊,一楞啊的时侯最多了。”
“看来我才真被你当做了痴呆。”
沈银冰轻轻叹了口气,伸出手很不自重的在高飞结实的雄膛上摩梭着:“高飞啊,有机会去告诉那位老人,请他不要伤害我,最好是能放弃对我的偏见来帮助我……也许,最终我会给他一个惊喜,就像是我所说的那样。”
“好啊,没问题,有机会我一定会帮你转达。”
高飞脸上依旧带着笑,心里却在发苦:她,终究还是选择按照她的路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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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天气不怎么样,天灰蒙蒙的闷热又潮,水分极大,让人觉得粘乎乎的,看来随时都会有雨水降下。
小任把车子停在了机场内,替王晨拉开了车门。
戴着墨镜的王晨穿着一身黑色小西装,白衬衣,肩膀上背着个旅行包,好像要远游那样。
在这么闷热的气温下,她竟然没有出汗,看来心里很凉。
“王局,以后有机会来冀南看看。”
对王晨忽然主动调离冀南,小任从本心里舍不得。
王晨担任凤山开发区招商局局长的这段日子,是小任最为快乐的时侯:王局不但工作能力强,而且脾气还好,懂得体贴下属,能让人把上班当做一种动力的享受。
“会的,肯定会的。”
王晨强笑了下,拍了拍小任的肩膀:“回去吧,路上开车记得要小心些。”
说完,她就转身向候机大厅走去,脚步很快,没有丝毫的停留,束成马尾的秀发左右晃荡着,很快就消失在了小任的视线中。
王晨忽然调离冀南,今天要走的消息,在招商局内只有小任一个人知道。
小任不明白,王局为什么要忽然调离冀南,更不知道今天来送她的,为什么没有分局的刘小龙,为什么高飞不来。
小任心思很细密,隐隐猜到新婚不久的王局,之所以黯然离开,很可能是感情上出了问题。
不过王局既然不说,她也不方便问,在原地傻楞了很久,才轻叹了一口气,上车调转车头向市区方向驶去。
王晨走进大厅后也没摘下脸上的墨镜。
她不想看清这个地方:看的越清,她心里就越疼。
同样,她也没看清迎面走来的一个男人,右手中还握著一把刀子。
俩人擦肩而过,男人手中的刀子,狠狠刺向了她的腰间!
正文_第1183章 换天公子!
高飞和王晨离婚,才能去接近沈银冰,那是他的使命。
做为一个无辜者却要尝到这样的苦果,是王晨的命运。
人们常说只要努力就能改变命运,其实那是扯淡,宽慰别人,和安慰自己罢了。
什么人就会有什么样的命运,从存在在这个世界上第一天开始,就已经注定了,就像绵羊只能吃草那样--谁要是不信可以试试让绵羊只吃肉,不吃草,相信用不了多久就会饿死的。
王晨现在就很相信命运,蜜月还没有过完就被迫和高飞离婚,这就是她的命运。
也许,她本身就不该和高飞结婚。
也许,她命里注定和高飞只有这些天的夫妻缘分,无论她怎么努力,都无法延长一天。
王晨不缺乏斗志,却不知道该怎么做才能改变这悲摧的命运。
她茫然,无助,在离开冀南时脚步坚定有力,实则内心虚弱的要命,整个人都处在一种恍惚的精神状态,直到眼角瞥见一道寒芒,腰间传来铁器刺破肌肤的疼痛时,才霍然惊醒!
“有人要杀我!”
“这也是我的命吗?”
在皮肤被刺破疼痛传来的瞬间,王晨猛地想到了这些,却没有余力去躲闪。
她毕竟只是一个武力值普通的女孩子,就算及时反应出别人要杀她,身体却没有足够的反应能力,心中蓦地腾起一股子苦涩,还夹杂着一股子让她自己都不信的轻松:也许,这样死了也好,就不用遭受无边的痛苦了。
王晨相信被人刺杀在候机大厅内,也是她无法逆转的命运,却从没有想到,命运之所以无法让人寻莫,那就是因为充满了变数。
就在霍然惊醒侧脸看向那个男人,看到他脸上浮上的狞笑而有了股莫名的轻松时,却忽然看到一抹更快的白光,一闪而过,接着有人就拉着她的胳膊向前走。
“啊!”
然后,王晨就听到一声凄厉到极点的惨叫,本能的扭头看去,就看到那个刺杀她的男人,挥舞着胳膊惨声长叫了几声,咣当一声摔倒在了地上。
在男人身子后仰摔倒在地上之前,王晨就看到他握刀的那只手,竟然掉在了地上,五指还紧紧握着一把短匕。
男人的右手,齐着手腕断了,就像用铡刀铡断那样,鲜血正箭一般的窜出来,吓得周围旅客纷纷尖叫着退开。
男人嘶声惨叫着,左手死死掐住右臂,在地上打了几个滚,双脚一蹬昏厥了过去。
“走。”
就在王晨傻愣愣的看着那个男人时,有人在她耳边轻声说了句。
王晨回头看去,然后就看到了一个戴着眼镜的男人。
眼镜男人也穿着黑色的西装,白衬衣扎着红丝领带,很斯文很从容的样子,丝毫没有被眼前这血淋淋的一幕而吓倒--因为那个男人的右手,就是被他用手术刀齐齐割断的!
“眼镜!”
王晨这才如梦初醒,右手捂住了被刺伤的右边腰间。
“刺伤应该不要紧,最多只是刺破了皮肤,去那边洗手间,我给你棉球擦洗一下,敷上点消炎药就没事了。”
眼镜左右扫视了一眼,接过王晨肩膀上的背包,陪着她快步走向了洗手间那边。
眼镜说的没错,王晨所受的伤很轻,也就是刀尖刚刚刺破皮肤,其实就算不消毒、不消炎,不沾上创可贴也没事的,不过为了保险起见,她还是照做了。
等王晨收拾好了再走出洗手间时,机场保安,和负责机场安全的警方,已经飞速赶来了现场,正吆喝着疏散人群,预防会有新的意外发生。
不得不说,冀南警方对于这种突如其来意外事件的反应,还是很让人吃惊的,在短短几分钟内,就做出了最为快速,正确的处理。
倚在洗手间旁边墙上的眼镜,脸色轻松,看似随意的四处观察着,等王晨走出来后,就用下巴对检票口那边点了一下。
王晨会意,也没有说什么,重新戴着墨镜在眼镜的陪伴下,快步走向了那边。
来到检票口后,王晨才发现眼镜也拿出了一张机票。
在候机大厅的某个角落里,戴着黑纱凉帽的田中秀雅,看着脚步匆匆走进检票口的王晨,眼神愈发的冰冷了起来,淡淡的问道:“这就是你所吹嘘的高手?一刀就被人家切下了右手。”
田中秀雅的左边,坐着一个年约四旬的中年妇女。
中年妇女的个字不高,身材也不怎么样,水桶腰、萝卜腿,圆圆的脸庞很温和的样子,看上去就像一个希望别人去买她青菜的菜农。
菜农妇女没有说话,望着被抬走的杀手方向,眼睛里却全是惊讶的神色。
“早知道这样的话,我该让寇边安排人。”
田中秀雅又说话了。
菜农妇女嘴角抿了抿,低声说:“寇边君是不会同意做这种事的,也不会同意让他的属下出马。”
田中秀雅轻哼了一声,满脸明显的不屑神色:“你找的那个人,可靠吗?”
“绝对可靠。”
菜农妇女回答说:“他只是我从网上招来的杀手,预付了一半的订金。不管任务成功或者失败,都不会有人通过他查到我们头上……”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田中秀雅打断了:“你说错了,不是我们,是你自己。”
菜农妇女点了点头:“是,是绝不会找到我的头上。”
田中秀雅没有再理她,看着检票口那边喃喃的说:“这个戴眼镜的男人又是谁?呵呵,高飞,你一个大男人家还真是心细如发,竟然猜到会有人对你前妻不利,提前安排这样一个高手在她身边保护她。”
菜农妇女对本次任务失败很内疚,小心翼翼的说:“田中小姐,他们华夏有句俗话,只有千日做贼的,却没有千日防贼的。这次她侥幸逃了过去,但以后,我就不信她那个保镖能防住每一次。”
“这是你的事,我不想参与。”
田中秀雅端起冷饮,咬着吸管慢悠悠的喝了起来。
菜农妇女讪笑了声,在低下头时眼里却闪过了讥讽。
田中秀雅却像是看到了这一抹讥讽,停止了喝饮料:“梅子,你是不是很不习惯我这样态度对你?”
叫梅子的女人脑袋更低,就像她的声音:“秀雅小姐您多想了,梅子不敢。”
“你敢的,因为你心里也看不起我,只是碍于公子的命令,不敢表露出来罢了。甚至,我都能猜到你现在心里在想什么。你是不是在想,用不了几年,我也会变成你这般的丑陋?因为我也无法挣开公子的魔手。”
田中秀雅的语气中,掺杂了一丝悲哀。
梅子轻轻打了个冷颤,因为她想到了公子。
田中秀雅喃喃的说道:“任谁也不会相信,你就是六年前红遍整个东南亚的岛国偶像派明星康友梅子--梅子,你今年还不到三十岁吧?”
康友梅子紧紧抿住了嘴唇,颤声道:“还、还差三个月,我才到28岁。”
“唉,是啊,你还不到28岁,就变成中年妇女了。如果你没有遇到公子的话,现在你肯定是个炙手可热的国际影星了。”
田中秀雅叹了口气,双眼微微迷了起来:“六年前的你,比起现在我的,应该差不了多少,可你为什么不好好继续你的事业,非得投入公子的怀抱呢?”
“我、我也不想!”
康友梅子嘴里发出了咬牙的咯咯声,这是恨极了的反应。
她没有说错。
她在认识公子后的七天后,参加了一个由公子组织的赌局,欠下了剧额赌债,被迫把自己卖给公子抵债,过上了做梦都会吓醒了的恐怖日子,在短短六年内就从一个偶像派明星,变成了一个四旬的菜农妇女。
康友梅子在过上那种非人的生活后,就知道她落入了公子专门为她设下的局中,她没有丝毫的反抗,只能接受悲惨的命运--在开始两年中,她几乎每三天,就会拍一部那样内容的电影,配合她的有黄种人,有白人,更多的却是牛一般强壮的黑人。
等她的面孔已经被光大观众看腻了后,梅子就被公子抛弃,变成了他豪华住宅的--看家狗:脖子上拴着铁链子,被锁在公子卧室门前,浑身上下没有一件衣服,稍微不如意就会接受惨无人道的严惩。
任谁在过上这样的几年生活后,都会迅速的变老,身材臃肿,做人的信心彻底消失,甘心被公子像狗一样的使唤。
几年这样的苦日子过完后,公子解开了她身上的铁链子,总算是把她从狗,升级到了奴仆。
六年的磨难,足够改变一个人,却无法改变被梅子深压在心底的恐惧,和无边的恨意。
刚才康友梅子在看田中秀雅时无意中露出的嘲讽,就是在想:别看你现在得瑟的了不起,但只要把你自己卖给了公子,我的今天就是你的明天,你早晚也会成为我这样的人!
“是啊,谁想和公子做交易呢?”
田中秀雅再次吸了口冷饮,歪着下巴好像在自言自语:“他是岛国甚至全世界最大的‘导演’之一,30%的电影都出自他的影视公司,他有着可以和黑手党比美的黑势力,有着潇洒英俊的外表,风度翩翩的气质,是无数少女心目中的偶像,听说连皇室的外戚公主都被他所折服,他被称为公子,换天公子。”
康友梅子黯然想到:一个人连天都可以换,还有谁能阻止他恶魔般的行为?
换天公子有多么的可怕,王晨自然感觉不到,等飞机顺利起飞后,她紧绷着的神经才松缓了下来,看着坐在外面的眼镜:“是高飞委托你来保护我回京华的?”
眼镜摇了摇头:“不仅仅只是保护你回京华。”
“还有什么?”
“以后无论你在哪儿,我都会在你身边。”
眼镜苦笑。
王晨有些奇怪:“你就听他的?”
眼镜烦恼的说:“可我打赌打输了。”
正文_第1184章 用过不后悔!
眼镜是高飞的朋友,不是李德才陈大彪那样的属下,没必要听从他的,以后得跟在王晨身边保护她。
对此,王晨很奇怪。
眼镜苦着脸的解释说,他打赌打输了,所以得遵从诺言,听从高飞的安排。
王晨有些不解:“打赌打输了,你和他打什么赌了?”
提到这事,眼镜就很愤怒,斯文的脸有些狰狞,压低声音说:“他告诉我说,我女儿现在已经有了男朋友,我才不信!因为克莱尔是我的女儿,就在她从京华回来参加你们婚宴时,还说她没男朋友的。”
王晨明白了:“哦,我知道了,克莱尔在回到京华短短几天,就交了男朋友。”
眼镜一脸痛苦的点了点头:“是。”
“他就拿这个来和你打赌?那他是怎么知道克莱尔有了男朋友的?”
王晨很好奇。
女人总这样,有着相当旺盛的八卦之火。
眼镜冷哼一声:“哼,因为他认识克莱尔的这个男朋友!”
“啊?哦,那克莱尔的男朋友到底是谁?”
“刘小龙。”
眼镜面无表情的说出了这个名字。
王晨愣住,吃吃的问:“什么?是、是刘小龙?他会成为克莱尔的男朋友?这怎么可能呢?他们不是刚认识没几天吗?”
“谁说不是!”
眼镜暴躁了起来,抬手狠狠在前面靠椅上砸了一拳,咬牙切齿的说:“高飞得阑尾炎住院的那个早上,是他们俩人第一次见面。”
王晨想起来了,当时刘小龙来看望高飞,恰好遇到克莱尔要去机场,于是就自告奋勇去送人家。
那时候王晨就看出这家伙看克莱尔的眼神不对劲了,不过没想到他竟然这样快的就搞定了,成了人家男朋友。
刘小龙和眼镜俩人,都是高飞的哥们朋友,按理说克莱尔得喊刘小龙一个叔叔
眼镜才不在意这些,甚至还希望高飞这个当叔叔的追求女儿,自然更不在意刘小龙追女儿了,他在意的是,刘小龙下手太快了,他这个当爸爸的还不知道咋回事,这才傻乎乎的和高飞打赌,结果就输了。
输了后,高飞要求眼镜保护王晨,无论她去哪儿,期限一年。
“先生,请问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
看到眼镜失态的狠砸座椅后背后,空姐马上就走了过来,关心的询问。
“哦,没事,来杯苏打水就好,天热,我这朋友有些暴躁。”
王晨看眼镜阴着脸的不说话,连忙替他解释。
空姐用看神经病的眼神看了眼眼镜,点点头去了。
搞清楚眼镜为什么会出现的原因后,王晨笑了:“眼镜,其实你不用跟着……”
她还没有说完,就被眼镜抬手打断了:“我眼镜最看重的就是承诺,既然输给高飞,就得遵守诺言,别再劝我当个食言小人了。”
看出眼镜不是在开玩笑后,王晨也就不再说什么了。
事实上,经历过刚才那凶险的一幕后,王晨也是后怕的要命,觉得有眼镜这样一个牛人在身边,心里的确安稳不少。
不过她搞不懂,高飞是怎么猜到会有人对她不利的了。
眼镜好像知道她在想什么,接过空姐递过来的苏打水,喝了一口后说:“虽然你被迫和高飞离婚了,但你终究是她的妻子。而他在外面得罪的人太多,那些人不敢找他,差不多会找你的。哼,其实他早就想到这点了,所以才要和我打赌,让我自己乖乖钻进他布置的圈套内。”
王晨今早来机场前,压根就没想通知高飞。
她也知道高飞不想和她离婚,也很在意她,为了大局着想,她也只能主动和他离婚,可心里肯定会不舒服,甚至会恨他,所以在走前才没有通知他。
却没想到,高飞早就为她安排好了。
眼镜,前欧洲杀手之王,有他在身边,谁能伤的了她?
王晨的心里,腾起一股子暖意,低声问道:“如果他打赌打输了,会输给你什么?”
眼镜得意了起来:“他要是输了,得做我女儿的男朋友。”
王晨愕然,觉得外国人的思维就是和国人不一样,脱口说道:“克莱尔那么漂亮,你还愁她找不到男朋友?高飞有什么好呀,你非得选择他。”
眼镜翻了个白眼,反问道:“既然你觉得高飞不好,那你为什么要追求他?”
“我……”
王晨口结,不知所对,马上改变了话题来掩饰自己的尴尬:“你能看出,要对我不利的人是谁吗?”
“看不出,但我能看出要刺杀你的人,是个职业杀手。哼哼,一个末学后进,想刺杀我要保护的人,真是不知死活。要不是看他还年轻,又是同行,他失去的绝不仅仅是一只手。”
眼镜说到这儿时,浑身散发出一股子让王晨都感到压抑的傲然气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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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飞醒来时,窗外正在下着雨。
雨势不小,雨点砸在钢化玻璃上发出笃笃的声音,好像爆豆那样。
窗户上拉着窗帘,淡蓝色的。
房间的光线很昏暗,不过能嗅到一股子淡淡的幽香,闻起来很舒服。
高飞抬手按了下脑门。
昨晚那场大醉,搞得他现在脑袋还有些疼,看来以后不能再喝那么多酒了。
听着雨滴砸在玻璃上的声音,高飞闭目又呆了几分钟,才慢慢的坐了起来。
他全身上下就穿着一条短裤,不过脚上那些呕吐物已经被擦干净了,躺在一张铺着雪白被罩的窗上,很舒服。
这是沈银冰总裁办公室的套间,里面有单独的卫生间,那扇小门后面还有一个小健身房,里面传来人在跑步机上发出的咚咚脚步声。
到底是几点才睡觉的,高飞已经记不清了,反正在和沈银冰‘秉烛夜谈’后不久,他的酒意就再次上来,搞的他昏昏欲睡的。
在沈银冰的搀扶下来到套间,自己像个被扔下车皮的麻袋那样摔在窗上,然后就什么也不知道了--这是高飞睡觉前所能记住的最后一幕。
旁边的柜子上防着一杯开水,温度始终不冷不热的刚刚好,看来是特意为他准备的。
醉酒睡一觉醒来后,总会感到渴的。
高飞把水一饮而尽,精神顿时一振,抬脚下了地,走进了洗手间。
洗手间内墙壁上的架子上,摆放着一套崭新的洗漱用品。
不用问,这也是给他准备的。
洗漱完毕后,高飞顺便洗了个澡--如果他要不洗澡的话,岂不是会浪费了那一浴缸漂着花瓣的热水,没脸去穿那身崭新的衣服?
稍微有些烫手的热水,把高飞酒后身体上最后一丝不舒服也驱赶干净,神清气爽的穿上了衣服。
从头到脚,从里到外的新衣服和鞋子,不肥不瘦不大不小,就是按照高飞的体型买来的:很好,不管最终会不会变成个死太监,但能够被沈狼主关心,高先生还是有些荣幸的。
健身房面积不大,不过设计却很完美,周遭一圈绿色植物,清新空气从窗下一排专门的换气窗内钻进来,四个角落上方的音箱内,传出优美柔和的音乐,能有效的放松人的身心。
每天午间小睡醒来后,在健身房内运动半小时,是沈银冰的习惯,尤其是心情格外兴奋的时侯,就像现在,她已经在跑步机上跑了大约三千米的距离了,却觉得全身仍然充满了力量,好像能一直跑下去。
沈银冰脖子上搭着一条白色毛巾,穿着一身白色运动短衫,脚下一双红色跑鞋,衣服很小,也很紧,尤其是每活动一下,那两个弹兴十足的部位就会活跃异常,很容易让人想入非非。
高飞拿着一罐饮料倚在门前,看沈银冰在跑步机上砰砰的跑步。
在他一出现,沈银冰就看到了,不过却没理睬他,仍然按着自己今天的健身计划跑下去,跑完预定的十公里后才停了下来。
人在运动时出汗还不怎么厉害,一停下后就会汗如雨下。
沈银冰关掉跑步机下来后,随地坐在了地板上,低着头大口大口的穿着,看着汗珠子噼里啪啦往下砸。
高飞走了过来,坐在跑步机上,也没说话。
足足过了五分钟后,沈银冰才把气喘匀和了,拿着毛巾擦了擦汗水,抬起头看着高飞:“睡醒了?”
“昂,睡醒了。”
“饿了没有?”
“还行吧,现在不怎么想吃饭。”
高飞看着窗户外面,问:“现在几点了?你这儿也没个表。”
沈银冰从旁边拿过一个遥控,随手摁了一下,高飞正面墙上的等离子彩电就亮了起来,右上角显示时间现在是下午两点多一点。
电视上正在重播午间新闻,画面上好像在开什么大型会议,发言人的声音抑扬顿挫,很有磁性,不过沈银冰却不怎么看新闻类节目,正要换台时,高飞却说:“慢着,再看看。”
“呵,你什么时候关心国家大事了?”
沈银冰嘲笑了一句,却放下了遥控器。
高飞懒洋洋的说:“我不是关心国家大事,是在关注会场后面的广告。”
“广告?”
沈银冰愣了下,这才发现镜头每隔几秒钟,就会转换到会场后面墙壁上,可以清楚的看到上面有组广告:天涯化妆品,用过不后悔。
“天涯化妆品,用过不后悔?”
沈银冰满脸都是不信,抬手指着电视吃吃的说:“这是你公司生产出来的产品广告?”
“是啊,是不是很吃惊?嘿嘿,说实在的,我也很吃惊,没想到老人家会这样大力支持我,受充若惊。”
高飞得意的嘿嘿笑时,沈银冰已经抓起遥控,狠狠的把电视关上了。
这种有许多大人物出现的会议,是庄重的,庄严的,不容铜臭味侵犯的--可后面墙壁上却出现了商业广告,镜头每隔几秒钟,就会给那边来个特写。
这在华夏广告史上是绝无仅有的,就算傻瓜也能猜出来,天涯化妆品从今天开始后,就会在亿万华夏子民中留下深刻的印象。
正文_第1185章 我们不是一路人!
以前沈银冰为了狙击、破坏天涯集团的产品,不惜重金收买了张冒,秉着‘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经营理念,几乎是廉价销售‘天源化妆品’。
结果自然是成绩斐然,把本想一鸣惊人的天涯化妆品给打击的毫无生存之地。
这是让沈银冰最得意的报复。
可是现在,天涯化妆品竟然出现在了最庄重的会场中,这对任何一个关注本次会议的人来说,无异于是颗重磅炸弹。
依着官场上那些领导的智慧,很快就会做出反应,那就是以各种借口,把天涯化妆品引入所在城市。
不需要对这个产品特别的照顾,只是在各方面给予它最大的关照就好了。
如果谁不这样做才是傻蛋,依着沈银冰的智商,肯定能猜出地方上会把引入天涯化妆品,当做领悟并实践上级精神的一种行动。
从今天开始后,天涯化妆品想不火,都很难,尽管政府参与化妆品市场,是种对别的化妆品品牌的不公正行为,可谁能制止得了?
尤其是天涯化妆品的确有着神奇的效果,物有所值。
天涯化妆品的广告,史无前例的出现在庄重的会场后,代表了一个真正的品牌诞生,同时也代表着沈银冰以前针对莫黑天涯集团的行动失败,所投入的资金打了水漂。
所以她才生气。
沈银冰越是生气,高飞就越是高兴,甚至还哼起了小曲。
高飞得意洋洋的样子,反而让沈银冰冷静了下来,扑哧一笑。
高飞斜着眼的问道:“有什么好笑的?”
沈银冰无所谓的说:“我在笑我自己,有必要为此而生气呀?就算我前期投下的心水化为流水,那又怎么样?我现在可是狼主哎,掌控着让你吓个跟头的庞大财力,那点小损失对我来说,根本不值得一提,我出去就打电话,让我的化妆品车间停止生产。”
高飞深以为然:“嗯,你说的很对。”
沈银冰又说:“再说了,就算天涯化妆品在政府的支持下成为世界级品牌,哦,不,哪怕是第一品牌,那又怎么样?和你一个马上就会变成死太监的人有关系吗?挣的钱再多,却没命花……嘿嘿,我现在都开始怀疑,你为什么还能如此的得意。”
高飞的脸,马上就拉了下来,看着她恶狠狠的说:“你休想得到我。”
“美人儿,你跑不了的,沈狼主看上的人,除了乖乖的就范外,还有第二条路可走吗?”
沈银冰抬手,动作轻佻的在高飞下巴上捏了一下,也不理会他的恼羞成怒,哈哈大笑着站起来,分花拂柳般的去了。
等沈银冰出了健身房后,高飞仰面躺在了跑步机上,笑殷殷的望着天花板,哪有一点羞恼成怒的样子:“沈狼主,鹿死谁手还未可知,你现在如此得意,也太自信了吧?”
洗了个热水澡后的沈银冰,换上了合身的职业套装,整个人看起来更加的有威严,还明媚,往办公桌后面一坐,竟然给了焦恩佐很大的精神压力,让他情不自禁的低了下脑袋。
“事情处理的怎么样了?”
“请沈总放心,一切都没有出乎我们的意料,很顺利。”
“嗯,焦副总你辛苦了。”
“不敢,不敢。”
焦恩佐点头哈腰,一副很谦逊的样子,交代完正事后,试探性的问道:“刚才我听苏秘书说,昨天田中秀雅来找事了?”
沈银冰倒是很通情达理:“这也不能怪她,毕竟是我们失信在先。”
“沈总宽宏大量,不能不让人佩服。”
焦恩佐小小的拍了记马屁后,就一脸欢喜神色的说:“恭喜狼主,贺喜狼主,能够成功收服高飞为我所用。属下敢确定,有了高先生加盟后,狼主他日成就必将更加辉煌,不可限量。”
沈银冰笑眯眯的说:“呵呵,恩佐哥,都是自己人,说话何必这样客气呢?你是我最信任的人,以后在我面前有什么就说什么好了,别再狼主属下的称呼,听着太生硬了些。”
焦恩佐正色回答:“狼主这样说就错了。正所谓在其位谋其政,属下愧为十二使中的昊天使,理应为万千狼子做个表率才对,万万不敢因狼主恩充就从而骄傲,那样有损狼主威信,殊为不智。”
“唉,我就怕刚但当大任,资历浅薄难以服众,有你做表率,我总算该放心了。”
沈狼主欣慰的叹了口气,转变了话题:“我让你去彻查田中秀雅的靠山,有眉目没有?”
“通过这件事,我才知道贪狼有多么的强大,一个电话下去,没用一上午的时间,问题就解决了。”
焦恩佐说着,从旁边的公文包内拿出一叠资料,双手捧着来到办公桌前,恭恭敬敬的放在了上面。
沈银冰脸上依旧挂着亲切的笑容,拿起资料仔细看了起来。
焦恩佐站在办公桌前,双手放在腿外侧,模样要多恭敬,就有多恭敬。
速度很快的看完不算长的资料后,沈银冰轻笑一声:“呵呵,自称换天公子,真是口气不小。昊天使,这个岛国公子在那边很有势力吗?”
焦恩佐回答:“具体的还不是很清楚,不过他却把持着世界上多达30%的青色事业,与南美的约翰生,俄罗斯的多米克夫一起,被称为世界三大巨头。人们常说黄黑不分家,换天公子与岛国山口组,意大利黑手党,俄罗斯燕子帮,都有着相当密切的关系。”
顿了顿,焦恩佐又说:“田中秀雅这次利用他的人脉来和我们合作,看来是和换天公子做了交易。”
沈银冰问道:“什么交易?”
“越想迫切的得到什么,就必须加倍付出代价。”
焦恩佐解释道:“青色圈内的人都知道,换天公子最欣赏这句话了。根据我们短时间内的调查,田中秀雅与他此前才没有发生过瓜葛,这次获得他的帮助,也只能和他做交易了。”
沈银冰明白了:“哦,原来是这样。那你知道,田中秀雅为了和我们联手,向那什么公子付出什么代价了?”
“不知道,但我能猜得出。”
焦恩佐轻声说:“田中秀雅,是个非常漂亮的女孩子。”
说完这句话后,焦恩佐就闭嘴不语了。
换天公子从事青色事业,而田中秀雅又是个单纯的漂亮女孩子,这对他来说有着很大的用处,就算傻瓜也能猜出,等他帮完田中秀雅后,后者就得遵守承诺,替他去工作了,比方去拍电影啊啥的。
“为了给田中秀则报仇,她不惜付出这样大的代价,也真不容易。”
沈银冰沉默了片刻,有些惋惜的说:“但她注定无法实现目标,不知道换天公子会不会继续支持她?”
“不会。”
焦恩佐摇头:“据说,和换天公子签订交易后,并不是无限期获得他的支援。”
“定期的?”
“嗯。”
“那是多久?”
“三个月。”
“三个月?”
沈银冰说:“也就是说,从和换天公子签订合约到三个月后,无论她能不能如愿以偿,都得交还借来的权力,然后回到人家身边听从摆布。”
焦恩佐回答:“应该是这样的。”
“真可惜了这样漂亮的女孩子。”
沈银冰嘴上说着可惜,脸上却没有一点可惜的样子,又拿起了那叠资料,不再说话了。
焦恩佐知道,这是自己退出去的时侯了,微微弯腰后,轻手轻脚的走出了办公室。
又把换天公子的资料看了一遍后,沈银冰才说:“听够了没有?”
套间的门打开,叼着香烟的高飞走了出来:“田中秀则不是我杀的。”
沈银冰问:“那是谁?”
“焦恩佐。”
“既然是焦恩佐,那人家田中秀雅为什么一口咬定是你干的呢?”
“可能是有人做了假证。”
高飞淡淡的说:“不过我从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最多也就是不满意被人栽赃陷害。问你个事儿,能不能让我把焦恩佐给杀了?”
“你怀疑把田中秀则的死按在你头上的罪魁祸首,就是焦恩佐?”
“就算不是他,他也有最大的嫌疑。”
“不行。”
沈银冰摇头拒绝:“就算是他陷害你,我也不许你杀他。因为现在他对我有用。”
高飞提醒她:“他对你有用,只是在利用你。”
“这有什么呢?人和人之间,本来就是相互利用的,很正常啊。”
沈银冰不在乎的说:“就像我们两个吧,现在还不也是互相利用?你和王晨离婚,跑到我跟前来献殷勤,还不也是带着目的?”
高飞笑了笑,转身就向门口走去。
“你要去干什么?”
“出去透透气。”
“高飞,我答应你,等我觉得时机成熟了,无论你怎么对付焦恩佐,我都不会阻拦的。但现在……不行”
沈银冰一字一顿的说:“所以,你千万不要擅自行事,要不然我会和你翻脸。”
高飞缩回伸向门把的手,头也不回的问:“咬我?”
“不会,你那么臭。”
沈银冰轻笑道:“如果焦恩佐要是不明不白的死了,那我保证就会有最少上百人为他殉葬,希望你能保持该有的理智。”
高飞腮帮子鼓了下,没有再说什么,开门走了出去。
看着那两扇关紧了的房门,沈银冰轻轻吐出一口气,始终笔直的腰板慢慢佝偻了起来,满脸都是疲倦的神色,低声道:“高飞,难道你不知道,我现在和焦恩佐是一路人吗?要想他死,除非你变成和我一样的人。可你,会因我而改变吗?”
高飞当然听不到沈银冰这些自言自语,乘坐电梯来到了一楼大厅内,小张等人马上就热情的打招呼,飞哥飞哥的喊得很甜。
高飞和这些单纯的女孩子开了几句玩笑后,走出了大厅。
雨已经停了,没晴天。
被一场中雨洗涤过后,空气倒是异常的清新,处处散发着勃然生机。
正文_第1186章 暴风雨般的幸福!
“什么,王晨和高飞离婚,并辞职了!?”
得到这个消息时,梁明刚从窗上起来。
从去年开始,梁明就觉得他成了世上最倒霉的人。
先是无缘无故的和岛国人打了一架,差点被人刺杀在医院内,好不容易自己兄弟回来了,给他撑起了场子,把诺大一个天涯集团交给他打理,结果开业都两个多月了,到现在所生产出的利润,甚至连他一个月的生活费都不够!
糟糕的成绩,让他觉得愧对高飞,也更加的努力,每天工作量都超过了十三个小时,人也迅速憔悴了下去,除了参加高飞婚宴那天外,他几乎从没有离开过厂子。
昨天更是开会、做计划忙到今天早上五点多,最后在张妍的强硬命令下才在办公室套间内休息了。
可能是太累了,这一觉他睡到了下午。
刚起来,还没有来得及去洗漱,张妍就给他带来了这个不好的消息:“我也是刚刚得到的消息,说王晨昨天刚和高飞离婚,今早就离开了冀南。”
“怎么会这样?”
梁明喃喃的说着,人呆立当场,手里的牙缸掉在地上都不知道:“高飞这是在搞什么呀?这个家伙。张妍,给我拿电话来,我要问问他究竟是怎么回事!”
张妍劝道:“还是算了吧,这算是高飞的私事了,我觉得咱们现在最好先别插手,他肯定也烦着呢。”
“我知道,可--唉!”
梁明暴躁的抬脚,把地上的牙缸狠狠的踢了出去,也不洗漱了,走出套间来到了办公室内,重重坐在沙发上,点上了一颗烟。
暂且不管高飞为什么要和王晨离婚,不过有一点是肯定的,这时候王晨辞职回京,对天涯集团来说绝不是好消息。
不管怎么说,王晨都在开发区工作,算是天涯集团的保护网,现在她走了,对已经停产的厂子来说,绝对是雪上加霜。
张妍很理解丈夫此时的心情,默默的坐在了他身边。
闷头吸了一口烟后,梁明低声问:“张妍,你说我是不是特别的没用处?以前给人打工时,不管面对再大的困难,我也能撑过去。可这次,我觉得我真撑不住了……要不,过几天我们去找高飞吧,让他另请高明。”
张妍倒没有拒绝:“好,到时候我陪你一起去。梁明,别这样说,你有没有努力,我看的最清楚,相信高飞也知道,我们只是运气不好罢了。”
她的话音未落,办公室的房门就被人咚的一脚踹开,一个人嚷着跑了进来:“梁总,梁总!”
“你给我--你,萨拉娜,你搞什么呢你?”
如果踹开门闯进来的人不是萨拉娜,哪怕是公司高薪聘来的陈副总,说不定张妍也会劈头盖脸的一顿猛训:还有没有礼貌了,吓人一跳。
萨拉娜根本没有工夫看张妍夫妻的脸色,团团转着:“电视遥控器呢,遥控器在哪儿?”
张妍刚要说什么,梁明抬手挡住了她,把放在沙发上的遥控器扔了过去。
“看电视,快看电视。唉,是哪一个频道来着,我怎么忘记了?哦,是综合频道!”
萨拉娜手忙脚乱的找到综合频道,指着电视一个劲的喊:“快看,快看,还来得及!”
“看什么呀?不就是开会吗?”
张妍不满的嘟囔了句时,却发现丈夫的嘴巴一下子张大了,赶紧顺着他的目光看向电视,然后她的嘴巴也张大了,脑子里轰轰的响:我们的产品广告,出现在这种会议上了?老天爷,姐姐不会是在做梦吧?
“以上就是本次新闻的主要内容,谢谢观赏。”
新闻主播把本次新闻的重要内容回顾了一下后,就对观众说再见了。
“完了?唉,完了,这新闻也太短了吧?”
萨拉娜重重叹了口气时,电视画面上却马上出现了天涯化妆品的广告--广告,明显不是天涯集团自己拍摄的那一段,广告词也俗的要命:天涯化妆品,用过不后悔。
梁明狠狠擦了擦眼睛,艰难的咽了口吐沫,看着张妍俩人喃喃的说:“这、这是我们的产品吗?”
“是,就是我们的,你看广告上的地址,就是冀南天涯集团嘛。冀南除了我们的公司,还有哪个叫天涯集团?”
萨拉娜双手握拳,在地上蹦了起来,也不怕晃了腰。
“我们的产品,怎么可能会上这种会议了?难道是高飞运作的?可这也不可能啊,这种会议从来没有出现过商业广告的。”
梁明一脸茫然时,案几上的那部红色的外线电话,叮铃铃的响了起来,他本能的拿起电话:“喂,你好,我是天涯集团的梁明--什么?你说什么?”
“梁明,怎么了?”
在梁明拿起电话后,张妍就关注着他,看他脸色先是发白,随即就变得通红起来,身子甚至都打摆子似的哆嗦起来,以为他又听到什么不好的消息了,赶紧扶住了他,焦急的问:“怎么了,是不是发生什么事了?”
“好,好,我就在公司等您,就这样,再见。”
梁明慢慢的扣掉电话后,浑身酸软无力的闭上眼睛,在张妍的搀扶下慢慢坐了下来,张大嘴巴的不住喘气,就像一条离了水的鱼。
旁边的萨拉娜,看到梁明这副样子后也吓了一跳,刚才在会场看到广告的兴奋,也无影无踪了,只是紧张的看着他,等着他说出某个让她心里一沉的消息。
张妍不敢再问什么,只是给丈夫轻轻捶着后背,希望他能尽快的安定下来,心中懊恼的想:今儿说什么也得找到高飞,把这个老总的位子辞了,化妆品卖得卖不出去,鬼才管。要是再这样下去,梁明肯定得毁在这上面!
足有三分钟,梁明才慢慢平静了下来,睁开了眼睛。
“梁明,到底发生什么事了?”
张妍小心翼翼的问道。
“刚才市政府办公室的牛主任打来电话,说要订购两百万块钱的化妆品。”
梁明很仔细,很仔细的说出了每一个字。
“什么?市政府办公室牛主任,打电话来说要订购两百万的化妆品?”
张妍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梁明重重的点头:“对,牛主任就是这样说的!他还说,最多一个半小时,他就会押着箱货来提货,现款交易,绝不拖欠!”
张妍一下子傻掉:“啊,怎么会这样?”
政府采购,向来都在办公用品方面,比方桌子椅子甚至体育用品等,但从来没有听说,政府也会采购化妆品。
这可是化妆品啊,绝对不符合情理的东西,尤其是在当今提倡节约理念的横行时,市政府难道吃错药了?
张妍嘴皮子哆嗦着,和同样有些傻眼的萨拉娜对望了一眼:“真、真的?”
梁明点头,还没有说什么,电话再次爆响了起来。
这次,梁明使用了免提,深吸了一口气说道:“喂,您好,我是天涯集团……”
电话中,有个很甜美的女声传来:“请问,贵公司的梁明梁总在不在?”
梁明回答:“我就是梁明。”
“哦,梁总,您好,我是民州市政府办的,姓苗,您就叫我小苗吧。”
小苗的语气越发热情了起来:“梁总,是这样的……”
如果刚才说梁明听错了,那么现在可是开着免提的,张妍俩人也都听到了,确定小苗打电话是来订购化妆品的,而且还着重表示,会现款提货。
幸福,就像暴风雨般的幸福,狠狠砸在梁明三人的头上,让他们在晕头转向好久,直到电话铃声再次响起后,才猛地醒悟了过来。
萨拉娜嗷的一声尖叫,跪倒在了沙发上,双手合十一脸虔诚的样子,也不知道在祈祷什么,梁明两口子则一起拍掌庆祝。
在看到天涯化妆品的广告出现在会场上后,他们就意识到了什么,只是没想到幸福会来的这样猛烈,让他们几乎无法承受。
窗外,刚停了半个多小时的雨,再次淅淅沥沥的下了起来,小北风一吹,打在人身上还真有些冷。
兔子擦了把脸上的雨水,又提了下肩膀上的背包,走进了一家高档化妆品商场。
他已经在商场附近观察一天又大半天了,确定这家商场的客流量相当可观,而且出出进进的顾客们都是有钱人。
有钱人来化妆品商场,就该买最好的产品,比方天涯化妆品。
兔子不像梁明他们一样,在产品销售没有任何建树时就垂头丧气,他来公司上班后的这些天内,始终像个斗士那样,每天都挎着一大包产品,行走在大街上。
兔子对他的三寸不烂之舌很自信,哪怕昨天早上被人家已经毫不客气的拒绝过一次,也有把握让自己的产品摆在商场内。
“我绝对是营销天才,飞哥说过的,阿爷我绝对会成功!”
再次给自己打了下气后,兔子昂首走进了商场内。
昨天上午拒绝他,并为他在这儿墨迹妨碍做生意而不满把他轰出来的商场女经理,恰好就在某柜台前和客人们说笑着什么,看到他进来后,眉头登时皱了起来。
兔子也是穿着皮鞋西装的,不过鉴于他长的很对不起人民,所以无论他穿什么衣服,都显得那么猥琐,好像跑江湖叫卖大力丸的骗子,很难让人对他有好感。
和客人们低声抱歉后,女经理踩着高跟鞋哒哒的挡在了兔子面前,话说的虽然很客气,但态度却非常恶劣:“先生,对不起,我昨天上午就跟你说过了,我们商场不会卖这种杂牌化妆品的。”
兔子赶紧露出个甜蜜的微笑,弯着腰回答:“美丽的女士,您说错了,我们天涯化妆品可不是杂牌,是名牌,世界级的名牌。不过还没有被更多的人熟知它的存在。但我敢保证,只要能给我们一次展示自己美丽的机会,我们肯定会还大家一个惊喜。”
正文_第1187章 谁在关注他发呆?
能够当经理的,哪一个不是能说会道,脸皮超厚之辈?
就兔子这个等级的公关水平,还远远没有被女经理看在眼里,不耐烦的摆了摆手:“先生,我再次说一遍,不管你们天涯化妆品有多好,牌子有多响亮,我们商场都不会代售的,请你出去吧,不要妨碍我们营业。”
女经理的恶劣态度,让兔子感到很不爽,这要是放在岭南深山老林里,就凭这娘们敢在他面前趾高气扬的,他肯定会狠狠把她推倒在地上,用最男人的方式告诉她:别以为阿爷是好脾气的,惹急了我真把你给废了!
可这儿是都市,比明城都大无数倍的大都市,再给兔子两个胆子,他也不敢把女经理怎么样,只能笑的更加真诚,甚至都带有卑微了,希望能说服她给自己一个机会。
女经理才不给兔子任何机会,摆手就把保安招呼过来,并冷着脸的训斥说,以后要是再让这种跑江湖的进来推销产品,那他们就赶紧卷铺盖走人得了。
无缘无故被训斥一顿的保安很恼火,他可不会像女经理那般客气,过来抬手就把兔子推了一个踉跄,瞪着眼的低声骂道:“给哥们滚出去!”
女经理的狗眼看人低,也惹怒兔子了,站稳身子后指着她喊道:“好,这可是你赶我走的,不赖我!我本来想给你个爬得更高的机会,可你自己不珍惜--别推,我走,我这就走。不过我先把丑话说在前面,你们要是再求我,要待售我们天涯化妆品的话,就得按照市场价,一点折扣也不打了!”
“什么呀,美的你。”
听兔子这样说后,女经理嗤笑一声时,就看到商场总经理从后面急匆匆走了出来,她赶紧给保安使了个眼色,示意他快把兔子赶走,别被总经理发现,就笑殷殷的迎了上去:“何总,您有什么吩咐?”
兔子挡开保安推过来的手,犹自不甘心的嚷嚷着:“我们天涯化妆品可是国家五年计划中的重要项目之一,你这个头发长见识短的认识不到,那是你--别推我,阿爷自己会走!”
什么国家五年计划,什么重要项目之一这些词汇,是兔子从报纸上看来的,他压根不懂得,只是出于要被轰走的气愤,拿来随便说说找回点面子罢了。
女经理当然明白,懒得理他,只是笑脸恭候总经理的吩咐。
何总正要说什么,忽然听兔子这样喊,先是愣了下随后就问:“那个人是做什么的?”
女经理随口回答:“就一跑江湖卖产品的,在这儿吹大话呢,我马上就让保安请他出去。”
何总却说:“慢点,他刚才说什么,说天涯化妆品来着?”
“是啊。”
女经理也没在意,点了点头说:“他自己说他是什么天涯集团的销售经理,上门推销天涯作品。切,什么天涯化妆品的,还不知道哪旮旯里配出来的,就妄想来我们商场--哎,何总,何总?”
女经理正要把兔子,和他推销的天涯化妆品当做笑话来讲给何总听,何总却推开她快步走向了兔子:“小李(保安),慢着!”
已经把兔子推到门口的小李,看到何总过来后,连忙收回手,谄媚的笑着打招呼。
何总也没理他,走到兔子面前很客气的问道:“请问这位先生,你推销的天涯化妆品,可是咱们冀南本地天涯集团所产的化妆品?”
“是啊。”
兔子点了点头,上下打量着何总:“你谁呀你?问这个干嘛,是不是也开了一家化妆品商场?”
这时候女经理急匆匆的走了过来,说道:“这是我们的何总。”
“何总?哦,何总啊。”
兔子正要习惯性的露出讨好笑容,却猛地想到何总忽然出现,肯定也是嫌他竖在这儿碍事要赶他走的,随即冷笑道:“哼哼,不用何总动手,我自己会走的。不过我再说最后一次,从现在起,你们商场要是代售我们天涯产品,必须得按照市场价,绝不能打折。好了,话不投机半句多,走了。”
输人不输阵,这一惯是兔子的行事作风,除非何总他们像上官风铃那样,二话不说的给他几个大耳光,他才会要多老实就有多老实。
自然了,兔子也知道在这儿不会遇到那种人,所以才敢这样说。
很场面的几句话扔下后,兔子转身就走,却被何总拉住了:“哎,先生请留步,留步!”
兔子有些纳闷,转身问道:“怎么了,还要动粗?我可告诉你,阿爷我可是在大理天龙寺学过几年功夫的。什么六脉神剑,降龙十八掌的还从没有遇到过敌手……”
何总也没管兔子的吹嘘,只是笑着摇头:“哪敢和先生动粗,我就是想问问,你真是天涯集团的销售经理吗?”
兔子终于察觉出了什么,二话没说就拿出了一张名片。
话说,在看到写有自己名字(左富贵)、职务(销售处经理)的名片后,兔子那一刻激动的都哭了,要不是看梁明等人脸色不好看(操心产品卖不出去),差不多得跪在地上狂喊:做梦也没想到,俺也有名片了,这可不是祖坟冒青烟的恩赐了,完全是祖坟上诈尸了啊!
“啊,原来是左经理,请,请随我到办公室细谈。”
看过兔子的名片后,何总脸上的笑容更盛,态度也更加客气,一个劲的请他去办公室细谈,丝毫不顾他皮鞋上还粘着泥巴。
“这是怎么回事?”
兔子,女经理和保安三人都愣了。
兔子眼珠子一转,率先意识到了什么,随即也笑眯眯的客气了几句,跟着何总走时还没有忘记说:“何总,我刚才已经说过了,假如贵商场要是再代售我们的产品,可得按照市场价,是绝不会给你打折的!”
“我知道,知道,就按市场价!”
何总这时候也看出兔子为什么如此强硬了,趁着回头的工夫狠狠瞪了女经理一眼,随即笑呵呵的把兔子请去了他办公室。
“咋回事?”
被何总狠狠瞪了一眼的女经理,腿肚子有些发软,坐在了门后供顾客休息的沙发上,一脸的迷茫神色。
一个上下午班的女孩子,从外面走了进来,看到女经理坐在门后,也没注意到她的神色,就说道:“哎,董姐,你知道吗?我们冀南也要出现大品牌的化妆品了。”
女经理无力的问道:“什么大品牌?”
“是天涯化妆品!”
“什么?”
女经理打了个激灵,蹭地坐直了身子:“天涯化妆品要成为大品牌了?你怎么知道?”
女孩子回答:“嗨,你知道上面在召开的那个会议吧?从手机上就能搜到,那么庄重的会场里,竟然有天涯化妆品的商业广告,这不是……”
女孩子还没有说完,女经理就急吼吼的打开手机,当她搜到会议现场的画面,和下面无数的评论后,全身登时发软,心中哀号一声就瘫倒在了沙发上。
但接着就蹦了起来,急吼吼的冲向了总经理办公室那边,把女孩子唬的一愣一楞的:“董姐这是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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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山集团总部大楼停车场前,就是一个公交车站牌,在楼上就能看到时刻都有佷多人站在这儿,好像落枕了那样脑袋朝左歪着看。
车站附近,常年有个报亭,小商亭,还有几个每当城管来了就四处躲藏的小贩。
总之,这儿就是个人扎堆的地方,就算有人在这地方从早上呆到晚上,也不会让人觉得纳闷。
高飞坐在大厅门前花坛上看着这些人,却能发觉里面至少有十三个人,不是等车的,只是混在等车的人群中,不住的打量着每一个走进停车场的人,和每一辆车。
停车场周围,也又出现几个冒雨还在扫大街的环卫工,围着停车场一圈一圈的转,很敬业的样子。
高飞能看出,这些人该是贪狼的人,他们的职责就是24小时保护狼主的安全。
由此可以推断,公司大厅内那些等着洽谈业务的人中,也肯定有护卫的存在。
沈银冰前天才上任,今天就忽然出现了这么多护卫,看来她最起码已经成功掌控了贪狼一部分权力。
高飞算得上高级的杀人专家,发现这些人的存在后,就开始幻象如果他要是刺杀沈银冰,会有几分成功率。
在心中默默推演过几遍后,高飞发现要想在这种环境下刺杀沈银冰,成功率仅为可怜的3%,就算是用狙击步枪也不行,因为在附近几栋高层建筑最上方,也有人在防卫。
看来,要想干掉沈银冰,除非得出动武警部队等力量,要不然一切免谈。
“她有这么多人手可用了,干嘛还没放过我?”
高飞狠狠吸了一口烟时,天空中再次有雨丝飘落了下来。
他没有去躲雨,就这样任由冰凉的雨丝淋在身上,觉得心里的烦躁少了很多。
叮叮当,口袋中的手机爆响了起来。
高飞没有接,他现在没心情。
手机始终响,几乎是不断的响,直到没电,他都没有接,仍旧蹲坐在花坛上,看着远处发呆。
正如沈银冰所说的那样,高先生在发呆时,只是在装傻,让别人以为他呆住了。
谁在关注他在发呆?
张涛看到高飞蹲坐在那边大半个小时,一动不动任由细细的雨丝浇灌后,就开始魂不守舍了,几次想拿着雨伞过去,却几次又放弃了,因为她发现同伴正用奇怪的眼神看着她。
除了张涛外,还有别人在关注高飞发呆。
比方又等了十分钟,实在没耐心等下去的小女孩,就打着一把小雨伞,蹦蹦跳跳的走进了停车场。
小女孩穿着校服,按说这个时间段该坐在教室内上课,却忽然出现在这儿,证明她是个逃学的调皮孩子。
在她走进停车场内后,方圆一公里内,至少二十个人注意到了她。
正文_第1188章 放开那个孩子!
细细的雨丝下,一个年轻男子蹲坐在花坛上,一动不动的将近一个小时了,看来他应该是被万恶的老总给辞退了,不知道接下来该去哪儿找工作,只能茫然的蹲在那儿,任由细雨打湿他。
一个正在等车回家的逃学女孩子,被年轻人的颓丧和迷茫,刺激出了骨子里的母爱,在犹豫良久后,终于打着小花伞,背着书包一蹦一跳的跑到了他面前,要用幼稚的语言,来安慰开导他。
这一幕是无声的,不过很感人,正所谓老板无情小女孩有情,那些特别关注狼主安危的贪狼会员们,看到这一幕后只是笑了笑,心里却觉得暖暖的,不忍再看,好像生怕会打搅这罕有的美好。
看到小女孩举着小花伞蹦蹦跳跳的来到面前后,高飞也没吃惊,扔掉了手中早就被淋灭了的香烟,活动了一下脖子说:“苏樱,你卖那些由我来主角的视频,应该发了大财,是吧?”
这个女孩子,正是高飞的老熟人苏樱,一个看起来很童真,实则心狠手辣的少女杀手。
“嘻嘻。”
苏樱嘻嘻一笑,歪着小下巴看着高飞:“怎么,你还想让我把钱分你一半?”
“把雨伞给我用会儿,让我吸颗烟。”
等苏樱把小花伞举在头上后,高飞点上了一颗香烟:“不说一半的话,最起码得给我三分之一吧?毕竟我可是视频里的主角之一,你这样不声不响的把钱都装进你自己口袋,也未免太不厚道了。”
远处的人看到苏樱给高飞打着雨伞吸烟,她自己却站在雨丝内后,佷多人都在心里骂高飞:这个畜生,一点都不知道珍惜小女孩的友情,还有脸在人家安慰他时吸烟,真是可杀不可留,别犯在我手里,要不然让你好看!
“唉,几千万而已,你高大老板会把这点小钱看在眼里?”
苏樱仰面看了眼雨蒙蒙的天空,小大人似的叹了口气,说:“从今天开始,你那天涯化妆品就会迎来它的黄金销售季节,用日进斗金这个词来形容也不为过吧?又何必和我一个小女孩计较呢?难道真是越有钱,就越吝啬。”
高飞才不理睬她的抱怨,只是问:“你卖了几千万?”
苏樱有些惋惜的说:“三千万而已,本来还可以更多的,可你老人家去了赵家一趟,我就没生意可做了。”
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女孩,几乎在一天内就挣了三千万,这对正常人来说绝对是个无法相信的怪事,但了解苏樱的高飞来说,却知道她叹气不是在骄傲,是真的在惋惜挣得钱少了。
“你要这么多钱干嘛?”
高飞吐了口烟,上下打量着苏樱:“你现在上学了?”
“昂,上学了,一家私立学校,我得做个有知识有文化的人,不能再像以前那样浑浑噩噩了。”
苏樱骄傲的点了点头,解释道:“我挣钱除了要交纳昂贵的学费外,手头还有几个生意,都是些大投入小回报的买卖,尤其是私人侦探所,更是个烧钱的东西,没啥收入。”
高飞笑了:“呵,你还有私人侦探所?是专门替人抓奸的,找老三的?”
“只要给钱,什么生意都做,关键是到现在开张几个月了,就接了两个小生意,白白养了些废物。”
提到自己的私人侦探所后,苏樱有些不满,不愿意多谈,很快就改变了话题:“另外,我还是七个流浪儿的衣食父母,每天的训练啊,吃饭啊等等,就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几千万其实熬不了多久的。”
高飞知道,苏樱自己就是被安归王收养的,现在听她说收养了七个流浪儿后,眉头就皱了起来:“你从哪儿收养的他们?是不是要把他们培训成像你一样的人?”
“你放心,这几个人都是无家可归,被人贩子利用的,其中四个人是倚门卖笑小姐的后代。”
苏樱淡淡的说:“虽然跟着我,也不一定会有好下场,但毫无疑问的是,我除了在训练他们时才会惩罚他们之外,还能够给他们家庭的温暖。至于成为像我这样的人不好吗?毕竟我这一行可是最古老的三大职业之一了,总不能后继无人吧?”
杀手,和贩卖人口,黄事业,这是人间最古老的三大职业,有人的地方就会有这三种职业,不管当地生活水平孬好。
高飞很想劝她别误人子弟啥的,想了想还是算了,因为他自己就是个杀手佣兵,貌似和苏樱是一丘之貉,没必要废话。
有注意到这边的人,总算发现年轻人扔掉了烟头,抬手示意小女孩把雨伞拿走自己用后,才松了口气:好,这家伙总算是良心发现,被小女孩感动了。看来世界还是充满爱的,还是很美好的。
高飞看着熄灭了的烟头,问:“你敢来找我,还和我说这些,不怕我会把你怎么着?”
“我怕什么呀?你又不敢吃了我,我太小了。”
苏樱不在意的嘻嘻笑道:“再说了,我这次来可是和你做生意的。”
“做什么生意?”
“我想开家化妆品专卖店,专卖天涯品牌,为社会失业者们贡献几个生存岗位,不过碍于手头紧,所以想暂时赊欠你的。另外,能不能给我打个最低折扣?看在我是个小女孩的面子上,你不会忍心拒绝吧?”
“你是小女孩吗?我不怎么相信。”
高飞张嘴打了个哈欠,摆了摆手说:“赶紧走人,我没兴趣和空手套白狼的人打交道,别耽误我雨中沉思。”
“我可不是空手套白狼,我也给你一定的好处。”
对高飞的恶劣态度,苏樱毫不在意。
“什么好处?”
“前些天,你去了京华白云观,见到了老实和尚,对不对?”
“你认识老实和尚?”
“开玩笑,我可是安归王的弟子,能不认识三大宫主之一的宫主吗?”
“继续说。别废话。我是去过白云观,也见到了老实和尚。”
高飞来兴趣了。
苏樱继续说:“老实和尚把他的黑色封皮《安归经》,交给你了,对不对?”
高飞神色不变,淡淡的问:“你跟踪我了?”
“我没那胆子,也没那本事。”
苏樱耸耸肩,摊开左手说:“不过,我却打听到有人要从你手里拿到那本经书。而且还不是一个人,是很多,有华夏人,也有外国人。据我所知,现在至少得有上百号人赶来冀南。也许,还有人已经光顾了你那个眼镜朋友为你购买的小窝。”
听她说出这些后,高飞终于无法淡定了,蹭地一下就蹦了下来,一手抓主了苏樱的肩膀,厉声道:“你怎么知道这些,知道眼镜为我购买的房子!?”
眼镜为高飞在某平民小区购买了一套房子,他把两本经书、奎莫拉雕塑还有那些金条都放在了那儿。
本以为那地方是最不让人注意的了,算是最好的藏东西的地方,谁知道人家苏樱都知道了,还告诉他说,有人可能已经光顾了他的小窝。
金条,奎莫拉雕像,对高飞来说算不了什么。
但那两本经书,却被他看的相当重要,听说那边可能出事了,他不着急才怪呢。
几个看着这边的人,见此大吃一惊:吓,这个家伙对关心他的小女孩动手动脚了?
真是岂有此理,禽寿不如!
放开她,要伤害就伤害我--哼,要不是该死的公交车总算来了,我一定不会轻饶你,畜生!
在好几个路人愤怒的眼神中,苏樱却没有丝毫惧意,甚至还得意的笑着:“高飞,你别这么凶神恶煞的,吓着人家了多不好?有话好好说嘛,别这么没风度了。我身为安归王最出色的关门弟子,在江湖上本来就有些人脉,再加上她在半年前就支援我了大批活动经费,我组建了自己的情报网,知道你这些破事有什么奇怪的?”
“你给我少废话,跟我走!”
高飞抓着她肩膀,就像拎小鸡似的拎着她,夺过她的小花伞随手抛在地上,不顾她的挣扎和反抗,快步走出了停车场。
放开那个善良的孩子!
很多路人,眼睛里冒着火的瞪着高飞。
高飞却像个瞎子那样看不到,抬手就把一个足有六十岁的老人推到了一边,拉开刚停下的一辆出租车车门,把苏樱扔了进去,砰的一声关上车门,瞪眼对要抗议他不懂尊老爱幼的的哥喝道:“赶紧开车,去幸福林小区,晚一点我弄死你!”
的哥很生气,也瞪眼要嚷嚷什么时,就听苏樱说:“这位大哥,我哥他有间接性的神经病,马上就要发作了,他杀人可是不承担法律责任的,你还是赶紧趁他没彻底发病时送我们回家--喏,车费,不用找了!”
“哼,要不是看在你妹子,和你是个神经病的份上,我绝饶不了你!”
的哥怒哼一声,不再理睬敲着车窗要和高飞理论的大爷,直接踩下了油门,呼呼的去了。
终于下定决心要给高飞送雨伞的张涛,站在花坛边看着出租车消失的地方,一脸的茫然,低声呢喃道:“你怎么可以这样呢,那还是个孩子而已。”
就在张涛为高某人的不理智行为而失望时,丝毫没有察觉出路边有好几辆汽车,也急吼吼追向了高飞的方向。
更没有注意到,在背后总部大楼的
正文_第1189章 老板的东西被抢了!
高飞和王晨驾车赶来冀南,先去了方家老宅,后来又去了幸福林小区,他所有的行动,都在沈银冰的严密监控之下。
她的人在方家老宅,发现了那个夹墙,马上就汇报说有东西被拿走了。
于是,沈银冰就安排焦恩佐立即着手调查这件事。
不得不说贪狼的能力是相当强大的,尤其是在专门关注一个人时,毕竟机场、高速公路,政府机关甚至路边卖冷饮的,都隐藏着他们的人。
不过,得到高飞来冀南的具体行为后,沈银冰却始终没有让焦恩佐行动,因为她担心这是一个圈套,直到亲眼看到高飞拎着一个小女孩,急吼吼的上车飞奔而去后,才下定决心立即行动,要求焦恩佐不惜任何代价,必须得到那些东西。
至于苏樱是谁,沈银冰不关心,觉得女孩子最多是高飞安排在别处的一个小探子,无足轻重的那种。
焦恩佐眼底深处,飞快的掠过一抹喜色,脑袋却垂的更低:“是,我马上去安排!”
就在他转身刚走出几步时,沈银冰却又忽然说:“焦恩佐,你能猜出高飞藏在那儿的,是什么东西吗?”
焦恩佐停步,转身摇头:“暂时不知道。我们按照你的命令,没有轻举妄动。”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很可能就是一本《安归经》。”
沈银冰微微皱眉:“在我没有成为狼主之前,朝阳使就已经打探到高飞去过白云观,见过老实和尚的消息了。看来,也唯有他才能从老和尚手里拿到经书。这本经书,对于我们来说很重要。但是,对别人同样很重要,甚至国家相关部门会参与其中。”
焦恩佐沉声说:“无论谁参与进来,都别想把经书带离冀南!”
“好,焦恩佐,你好好干,我看好你。”
沈银冰脸上终于露出一丝笑容:“真的,从你昨天下午布置大批人手来安排我的安全,我就能看出你对我的关心。唉,如果没有高飞的话,说不定我就和你……”
焦恩佐脸上立马浮上感激涕零的神色,哑声说:“能够获得狼主的青睐,是我焦恩佐的荣幸,我绝不会让狼主你失望的!”
沈银冰不再说什么,笑着挥了挥手,焦恩佐立即快步去了。
就在沈银冰对着门板,脸上露出一个讥讽笑容时,寇边三郎也扣下了和换天公子的通话,低声命令属下立即启动在冀南的全部力量,以幸福林小区为中心,马上展开行动。
站在酒店窗前的田中秀雅,不解的转身问道:“寇边君,高飞的东西很重要吗?”
寇边三郎敷衍性的回答:“那是别人委托公子要拿到的东西,至于重要不重要,我搞不懂。”
“呵呵,这么说就没意思了。”
田中秀雅淡然一笑,走到沙发前坐下,端起案几上的高脚酒杯,晃着里面的红酒说道:“如果不重要的话,你昨天为什么借着去找沈银冰的机会,在她办公室内留下了窃听器?”
寇边三郎眉头微微皱起:“秀雅小姐,这种事你最好少管。不过,你也听到他们在谈论公子了,也猜出你和公子做了交易……”
田中秀雅抬手,打断寇边三郎的话:“我不管这些,我只是想你搞清楚,你们随我来冀南,是为了杀高飞替我哥哥报仇的。希望你别本末倒置。”
寇边三郎眉头皱的更紧:“秀雅小姐,相信你也在窃听器内听到高飞说了,杀害你哥哥的不是他,有可能是焦恩佐。所以,我劝你最好是搞清楚谁才是真正的凶手后再行动,免得让真凶漏网。”
田中秀雅冷笑:“是,我是亲耳听到高飞这样说了,可谁知道他说的是真还是假的?再说了,我其实也不关心到底谁是真正的凶手,我只是认为,如果没有高飞的话,我哥哥就不会死,我也不会和公子做交易。所以,我只杀他。”
“还有,我再说最后一次,你们跟我来华夏,不是来争夺什么东西的,是来帮我报仇的,希望你明白我的意思。”
田中秀雅说完,就站起身走向了卧室。
寇边三郎坐在沙发上,望着卧室门口无声的冷笑一声,低声自言自语道:“臭女人,你以为你是谁啊?那么被公子看重?要不是为了别的东西,我会亲自来华夏?好吧,先让你猖狂几天,到时候就有你后悔的。”
田中秀雅根本不知道,她只是换天公子的一个利用品,更不知道她当前的一举一动,都在郝连偃月的监视中。
高飞回到冀南的第二天,担负着重大使命的郝连偃月,就带领九局的精兵强将也来到了冀南。
也许,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她都得亲自驻守冀南了,毕竟沈狼主在这儿。
杀破狼三大部门之一的沈狼主,自动撕开了长达七百年的面纱,要想不引起国家相关部门的关注,那是不可能的。
相比起安归教的三大部门,九局更加的强大,贪狼部门能刺探到的消息,她没理由不知道,所以在贪狼等力量开始行动后,她马上就对高云华做了报告。
高云华,将直接负责和高飞有关的任何行动,这是老人家答应高家的,也是对高飞的补偿之一。
“不要担心高飞的安全,除了那个岛国女人外,还没有傻到要对他不利,因为他是能否拿到经书的重要人物。”
高云华在电话中沉默片刻,才继续说道:“只是这次他太大意了,怎么能把那么重要的东西,放在那种地方呢?”
郝连偃月说道:“可能他认为那地方很隐蔽了吧?唉,其实我们该早点拿到那东西的。”
郝连偃月有些遗憾,她的确有机会在高飞等人离开幸福林小区后,就拿到那些东西的,但高云华却不许她轻举妄动,担心会让高飞生气。
听出郝连偃月语气中的埋怨意思后,高云华唯有苦笑。
郝连偃月有些不耐烦的说:“要不,先把那个岛国女人拿下吧,她像一条疯狗似的,对高飞不利。”
“别。”
高云华阻止了郝连偃月:“要想拿下那个女人,高飞随时可以去做,他没做,就证明他有他的计划,先别轻举妄动,以免破坏他的计划。郝连局长,现在你最主要的工作,就是必须保证高飞不能受到一点伤害,明白了没?”
“我死,他也不能死。”
郝连偃月简单的回答。
“呃,这样说有些过了。”
高云华有些无语,觉得让高飞的女人来暗中策应他,好像也不全是好事。
让郝连偃月暗中策应高飞是不是好事,李德才自然不知道。
他只是知道就在他和城阳俩人为产品终于爆发式销售而举杯庆祝时,却忽然接到了高飞的电话,要求他立即通知所有能出动的人,马上就敢去幸福林小区待命!
高飞说,他藏在那边房子里一些很重要的东西,可能被人偷走了,必须得出动所有人去找回来,不计一切代价!
听到昔日很镇定的飞哥,竟然恶狠狠说出了‘不计一切代价’的话后,李德才顿时就怒了,把酒杯狠狠砸在地上,跳着脚的大骂那些人,到底是长了什么狗胆,竟然敢偷飞哥的东西,绝对是活的不耐烦了!
接着,李德才就开始打电话,招呼所有能招呼到的人,然后跳上车子,风驰电掣般向幸福林小区赶去。
今天是小王和媳妇结婚一周年的纪念日。
天公作美,下着的细雨,坐在冀南一流的西餐厅内,听着舒缓的钢琴曲,回忆婚后这一年来的点点幸福,等待媳妇最爱吃的小牛排上桌,绝对是特浪漫,特浪漫的。
可就在小王牵着媳妇的手,商量着是不是从今晚开始,就启动造人计划时,就听到背后传来一阵稀里哗啦声,愕然回头,就看到厨师、服务生和美女保安们,还有那个胖胖的老王经理,全都拿着刀子,杀气腾腾的冲向了门口。
吓,咋了这是?
佷多顾客在看到这一幕后,都被震的目瞪口呆,心里惶恐不已,以为自己来了黑店,要被跺碎了包了包子,谁也不敢动。
幸好,这些忽然发神经的人没有伤害任何一个顾客,全都高举着菜刀、板凳啥的出门上车,不大工夫就跑了个干干净净。
“对不起了,各位。”
就在小王等人望着窗外发愣时,有个女人的声音从背后响起,回头一看,是西餐厅那个三十多岁的妇女,姓李,很善良的一个女人,听说是王总的半路妻子。
德才姐站在弹钢琴的小台子上,一脸抱歉的对大家说:“因为家里出了点急事,东西被人抢了,所以我丈夫就带人去挣回来--不好意思啊,惊到各位了,也怠慢了大家,为补偿各位的损失,本店决定所有单子全免,请大家安心享用,您所点的每一个菜,都会准时上桌,抱歉。”
德才姐经过在餐厅一年多的历练,早就不再是那个见不得世面的女人了,穿着也很有品位,讲话水平,举手投足间和都市白领没啥太大的区别。
哦,原来是这样啊,倒是吓了我一跳。
老板家的东西被抢了,大家伙去帮忙了。
抢的好啊,不抢的话,哥们怎么能在落日餐厅饱餐一顿呢?这可是省了一个月的薪水。
抢的好!
等德才姐说完后,大家都热烈鼓掌,和平时听领导讲话时完全判若两人。
掌声传出很远,好像惊动了楼上的一群鸽子,呼啸着飞起,在幸福林小区上空盘旋。
正在小区门口打着伞溜腿的老孟大爷,抬头看了眼鸽子群,正在寻找自己养的那两只时,就听到一片警笛声从前面响起。
透过细细的雨丝,老孟大爷就看到至少四五辆白蓝相间的警车,从对面呼啸而来,眨眼间的工夫,就来到了小区大门前,片刻都没有停顿,直接开了进去。
正文_第1190章 盗贼是个黑毛大汉!
看到这一幕后,老孟大爷嘴皮子一哆嗦:哟,小区内发生什么大案子了?可千万别跟我家那个不学好的兔崽子有关!
老孟大爷的小儿子,今年三十岁出头了还没有工作,整天和社会上一群混子来往,被他骂过多次都没奏效。
所以,每当看到警车来小区后,他都担心和自己儿子有牵扯。
腿也不敢溜了,老孟大爷赶紧回了小区内,生怕会看到儿子被抓走的那一幕。
幸好,几辆警车并没有去他所居住的那片楼房,而是去了东南角,停在了39号楼前。
最先开进来的警车车门打开,刘小龙从上面蹭地就跳了下来,带着两个人就冲进了最中间那个门洞,嘴里还嚷嚷着:“捏捏的,敢特么的偷我哥们家,这谁啊,活的不耐烦了?嚓,高飞这小子也是,啥时候在这儿买的房子,我怎么不知道?被偷了,活该!”
跑步来到四楼,刘小龙直接冲进了开着门的屋子里,里面一个妇女正在换鞋,看到有人跑进来后,吓得啊的一声叫,差点摔倒在地上。
刘小龙可不管这些,扯着嗓子喊道:“高飞,高飞呢?这女人是谁,我怎么不认识?这么胖,你可别和哥们说,这是你金屋藏娇的地方!”
他的话刚喊完,就听背后有个小女孩的声音响起:“笨蛋,是这屋子,你跑人家家里算什么呢?”
“谁呀?谁敢骂刘爷笨蛋?”
刘小龙霍然转身,才看到对面屋子里的门开了,一个小学生模样的女孩子倚在门框上,脸色阴沉的高飞站在里面,对他点了点头后,就去了卧室那边。
刘小龙这才知道搞错了,跑错了屋子,赶紧对女主人道歉:“哎哟大姐,对不起啊,走错地方了,你海涵,千万别怪,更别送了,白白!”
砰的一声替人家关上房门,刘小龙在冲进对面屋子里时,顺势在苏樱脑袋上敲了一下,教训道:“谁家的孩子这样没礼貌?老师是怎么教你的,敢喊警察叔叔笨蛋!”
刘小龙压根不知道,要不是高飞在场,说不定在他的手还没有碰到苏樱脑袋时,手指头已经被削断了。
刘爷急吼吼的冲进卧室内,喊道:“高飞,到底是什么东西被偷了?我从市局调来了刑警高手,李承明很仗义啊,听说我用,都没有含糊一下!”
卧室内空荡荡的,没什么家具,不过却有一张很宽大的窗,包装着的塑料布都没有撕去,看来是新买不久的。
不过这张窗现在却被人用刀子割了个遍,上面的厨子、柜子啥的都开着,地上还散落着几根黄澄澄的东西,好像金条那样。
刘小龙马上就明白过来了,高飞肯定把东西放在了这张新买的窗里,以为这地方万无一失来着,结果却被偷了。
“到底什么东西被偷了?看你一脸如丧考妣的样子。”
刘小龙说着走到窗前,弯腰从地上捡起一根黄澄澄的东西:“是金条吗?你可千万别告诉刘爷,你在这儿藏了十斤金条--哎哟,我嚓,这真是黄金!?”
可能是出于对黄澄澄颜色的热爱,刘小龙拿起一根后放在嘴里咬了一下,就看到上面出现了牙痕印,登时大惊失色。
高飞缓缓的说:“不是十斤,是足有一百斤。”
“啥?啥!?”
刘小龙登时懵了,老大会儿后才惨叫一声跳着脚的喊:“你特么的有病啊,上百斤的金条,就被你藏在这破地方!沃曹,你怎么没有被雷劈死啊?这是作孽哦--不行,这些都是我的,不许你再动一下,你这个败家子!”
看着刘小龙把剩余的金条拿起来,又恋恋不舍的放在原处(这是犯罪现场,需要拍照)后,高飞才说:“如果仅仅是金条被偷了的话,还没必要让我这么着急。”
刘小龙忍不住申银了声:“哎哟我的个娘哎,上百斤的金条被偷了,你都不心疼,那你告诉刘爷,到底是啥东西被偷了?”
高飞咬了咬牙,看着走进来的苏樱,恨声说道:“是经书,一本黑色封皮的经书!”
听说是本经书后,刘小龙松了口气:“哇哦,一本破经书有什么心疼的?你想要什么内容的我给你弄。《金刚经》啊还是《道德经》?就是《渔女心经》也是可以的嘛。”
话刚说完,刘小龙猛地明白了过来,嘎声问道:“是、是那种经书?”
去年高飞去外蒙蒙戈尔时,为了去找老实和尚和安归王,救铁屠,就把孙天扬那本青色封皮的《安归经》交给了他,让他和萨拉娜带回国内。
结果,那本经书却被随后赶去的楼兰王给抢走了。
开始时,刘小龙还不知道《安归经》有多了不起,后来才知道那玩意不是了不起,是相当了不起,竟然和国运扯上了关系,当时就吓得冒出了一身冷汗,幸好高飞没有埋怨他,他自己也装做忘记了。
不过从那之后,他就知道《安归经》有多重要了,后来更听说过关于这本经书的无数故事,知道除了牛叉的楼兰王,安归王,杀破狼三部要拿到这本经书外,国家相关部门也在努力搜寻经书的下落。
在刘小龙看来,高飞这个并不怎么合格的纨绔,和经书是没啥关系的,但实际上每一本经书的出现,都和这厮有着很直接的关系。
换句直白的话说就是,要想找到经书,只要盯着高飞就好了,反正这家伙到现在已经接触过全套的四本《安归经》了,可却没有保住一本。
难道他只是做为找到经书的一个引子,而存在的?
刘小龙觉得差不多就是这样,要不然那本黑色封皮的《安归经》,也不会再次遭窃。
“唉,你该把那本经书上交的。”
看着一脸沮丧的高飞,刘小龙叹了口气,抬手拍了拍他的肩膀。
刘小龙现在很理解高飞是什么心情,和王晨刚结婚还没有度完蜜月呢,结果就被迫离婚去伺候一个修罗,好不容易拿到一本《安归经》吧,刚放在自以为很保险的地方,结果却又被偷了。
由此可以证明,高飞现在指不定是全世界最受关注的人之一,甚至每天放了几个屁都被人数算着。
高飞没说什么,只是点上一颗烟闷头吸烟。
刘小龙转移了话题,看向门口时才发现苏樱不见了,咦了声问道:“刚才的那小女孩是谁?”
高飞闷声回答:“知道她是谁对你没啥好处,你就不要多问了。”
高飞既然说不要问了,刘小龙就不问,抬手招呼市局人员进来勘察现场。
在警方啪的啪的拍照声中,刘小龙忍不住的又问道:“那些金条,你是从哪儿找来的,真有一百多斤?”
“没有一百斤也差不多了,是从方家老宅,就是我妈的祖宅夹墙中找到的,这些王晨都知道。”
高飞把没吸完的香烟仍在地上,踏上一只脚狠狠的碾灭,快步向楼梯口走去。
刘小龙赶紧问:“你要去哪儿?”
“我得找回东西,我的人都来了。”
高飞头也不回的说了句,消失在了楼梯拐角。
刘小龙从窗户内向下看去,就看到李德才、陈大彪、兔子,老王等人,足足得有上百口子人,聚拢在楼下,手里还拿着菜刀板凳等东西,神情激动的和警方在争执着什么。
看来,警方担心这些拿着危险物品的人会惹事,在劝他们放下却遭到拒绝了。
刘小龙拿出电话,告诉下面的同事别管这些人,他们不会闹事的,并且很快就会散去。
同时,让同事去小区保安处查看监控录像,希望能从中找到偷东西的可疑者。
刘小龙能想到的,高飞也想到了,并早就在电话里告诉了梁明,让他赶来小区后,立即去小区保安处查看录像。
高飞刚走出单元门洞,梁明就举着手机喊着让一让挤过人群--看来,他已经看过录像带,并发现什么了。
刘小龙马上快步跑下了楼梯。
他猜的不错,梁明还真从监控录像上发现了可疑者,并用手机拍了下来:是一个身材魁梧,穿着黑色运动服,寸头,左边腮帮子上长着一撮黑毛的大汉,鹰钩鼻子薄嘴唇,一看就知道不是善茬。
黑毛大汉简直是太嚣张了,竟然是白天进行偷窃的,时间就在中午十二点四十三分,雨下的最急时,用一把螺丝刀撬开了防盗门,入室偷窃。
黑毛大汉撬门而入后,在屋子里呆了足足十一分钟,再出来时肩膀上已经背了个蓝色帆布包,沉甸甸的那种,出了小区后立即打车向西走了,车子是黄金出租的,车牌号为鲁A……
“老王,你和德才城阳去机场。大彪,你和梁明,兔子去车站。连雪,你和小四他们去高速路,看看能不能在这些地方的监控录像中发现黑毛!”
高飞眼珠子通红,看来黑色封皮《安归经》的被窃,已经让本来就很心烦的他彻底愤怒了,哑声吼道:“如果恰好捉住他,先把他腿子打折再说!”
“是!”
李德才等人嗷嗷的叫了声,纷纷转身跑向了自己的车子。
其实大家都很清楚,要想找到那个黑毛大汉很难,毕竟遭窃在在中午,现在都下午四点多钟了,已经过去了好几个小时,再说这是在数百万人口的都市,要想凭借这百十号人找到那个人,简直是大海捞针。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就算找不到,大家也得去找!
没见飞哥脑门上的青筋都蹦起来了吗?
刘小龙很想告诉高飞,这样做的意义不大,最好还是由警方出面,只要市局老大一个电话出去,全市的警员都会高效运转起来,不比这样瞎找强得多?
只是他没这样说,因为他觉得就算把他换成高飞,也会这样的。
做,总比干等着要好得多。
麻痹的,上百斤的金条和经书被偷,让谁谁不着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