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_第1761章 戏说神州发展史(上)!
相传,世界在很久很久之前,是动物的天堂。
数不清的珍禽异兽,才是这个世界上的主人。
地球上维持这个状况,过了很多很多年,都没有任何改变。
如果是放在当前,别说是整个世界了,哪怕是只有一个县市那样的地方,没有人类,只有猴子老虎等动物存在,那地方也会被政府保护起来,不许任何因素去破坏当地的生态平衡,污染空气。
但在很久很久以前,整个地球上都是这种情况,正所谓任何东西多了,就不再是珍贵的了,生活在某些地方的神祗,偶尔来到尘世间野游时,望着不时出现在视线内的动物们,开始感慨世界太平淡了。
仅仅一些低智商的动物存在,让野游也变得索然无味起来。
于是,那些神祗回到所在之处后,开始召开某种会议,决定是不是让世界上多一个高智商的物种,去领导这个世界,免得那些没秩序的动物们,把好好的花儿都嚼了,实在是很可惜。
会议结束后,世界上很快就多了一种用两根腿直立行走的物种,人类。
开始时,人类的智商就比所有动物要高,因为他们能制作出简单的石器,用来捕猎,这可是动物们学到老都学不会的本事。
不过,因为人类在先天性上的原因,比起动物们来说,总体实力要差太多,一只老虎就能吓倒一群人,敢三五个壮小伙跟玩儿似的。
面对实力强大的动物们,人们为了自保,不但被迫学会了使用石器,使用树杈来当武器防身,还选择了群居。
群居,让人们找到了安全感,正所谓人多力量大,老虎来了不害怕,就是从那个时代流传过来的……
人们选择群居后,发现好处多的让他们陶醉:年老体衰妇幼儿童啥的,再也不用担心会被老虎等猛兽吃掉了,因为有无数壮小伙来保护他们,拿着武器跟猛兽们搏斗,杀死猛兽,并获取食物。
这些负责保护人们安全的壮小伙,就是保安的雏形。
不过在动物界中,都有‘鸟无头不飞’的真理,群居的人们,尤其是那些负责人们安全的保安们,当然也得有个强大的人来做首领,带领大家齐心协力的应付各种危险。
很自然的,保安队长出现了--一个拳头上立得人,胳膊上走得马的猛人。
保安队长带领部族中人,奋勇跟来自各方的危险搏斗,为整个族群争取生存的空间,他威武雄壮的身体,斧刻刀削般的冷峻面庞,对敌时横扫千军的勇气,把族群中那些妇女们给彻底迷倒了,纷纷哭着喊着的要睡了他,渴望能生下一个跟他一样勇猛的孩子。
除了这些狂热的妇女们之外,那些老人为了能够让猛人更好的保护自己,就到处宣扬他的武功,深刻的教导孩子们:一定要听他的话,力争做一个向他那样的人。
任何时候,老人们的话总是有道理的,因为那是经过岁月来沉淀,证明了的真理。
族群中的孩子们,都深以为然,大家在看到猛人,尤其是看到他有一次带领大家,徒手抓回两只野兔归来后,更是崇拜的要死要活。
一个被分到一根兔子腿的孩子,激动万分之下,忽然跪倒在猛人面前,以额触地,连连大喊某人威武。
其他人,也猛然觉得,唯有用这种方式,才能表达他们对猛人的尊崇之情,于是也就很自然的,跟着跪了下来。
而猛人呢,觉得自己为了个整个族群所付出的牺牲,也该得到人们的爱戴、拥护,在腾起一股子骄傲感时,也就觉得很理所当然的了。
三番两次后,在某个靠着拍马,总是会获得比别人更好的那个孩子带领下,部族中人看到猛人后就下跪磕头的感恩方式,也就形成了习惯,做为被统治者崇拜统治者的理解,远远流传了下来。
族群中,几乎所有的出色妇女,都跟猛人发生了那关系,如愿以偿的生下了像他一样强壮的孩子--这些孩子在长大后,当然会更加崇拜他们的爹,并时刻模仿父亲平时的一举一动。
因为部族中最强壮,最有希望成为新的保安队长的候选人,都是猛人的孩子之一,所以就算号称杀猪刀的岁月,一点点让他不再威武雄壮,无法再继续担任族群保安队长后,也仍然没有谁敢挑战他的地位。
他丰富的战斗经验,也让他在退下保安队长位子后,成为新队长(他的某个儿子)最宝贵的财富,并从中吸取到很多,成为了更加强壮,更有战斗力,获取更多的食物,得到更多女人的青睐,可以悉心培养自己儿子成为下一代保安队长,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慢慢地,这个本来人人平等的族群,就出现了固定的王者--所有的王者,都是出自第一个猛人的后代,别人要想取而代之,就得付出很沉重的打击。
慢慢地,人人平等的族群中,有阶级出现了。
慢慢地,随着族群人数越来越庞大,王者手下的保安力量越来越强大,打猎专业化,他就再也不用亲自上阵去捕猎了,而是挑选出一些很强大的男人,来充当他保安队长的各级头目,他只需坐镇指挥就可以了。
终于,经过不知道多少年的奋斗后,越来越懂得用脑,用手来生存的人们,把威胁他们不知多少年的猛兽们,彻底赶进了森林中,创建了只供人们生活的圈子:国家。
国家雏形的出现,正式代表着某些地方的神祗们,完成了让人们生活在地球上,成为地球上绝对主人的初衷。
他们很喜欢这个结果,因为那些生活在尘世间的人们,是他们的克隆品--每天吃饱了没事干的神祗们,非常喜欢看到自己的克隆品们越来越多,一步步强大起来。
为了让人类更加有秩序,能长久的幸福的生活下去,神祗们通过类似于托梦的形式,告诉了人类王者,该怎么建立一个王朝,该怎么制定律法,该怎么统治他的子民。
获得神祗指点的王者,豁然省悟,马上就按照神祗们的意思,逐步建立起了自己的王朝,并渴望能传子传孙永远就这样传下去。
不过到了后来时,王者们不再满足只统治自己的族群,而是希望能把别的王者族群,一起统治。
于是,人和人之间的战争,开始了,就像动物界中,为争抢地盘而拼命对掐的两个狮群。
人们的这种表现,让神祗们有些失望,毕竟他们当初创造人类时,只是把人类当作寄托体,来实现他们间接成为尘世间主人的愿望,可不是让他们在强大后,自相残杀的。
不过就是神祗们想要出手干预人类的乱来时,却忽然发现:两个族群的人,为了一只野兔就能大规模的厮杀场景,很好玩啊。
神祗们来兴趣了,不再干涉,而是像当代那些热衷于斗鸡赌钱的赌徒们那样,瞪大眼睛关注两只鸡斗个死去活来,并开始提前预测那个族群会胜利,为此开始打赌。
当然了,神祗们打赌,只是一种精神、物质生活到了一种极致时的消遣,或者说是小游戏而已,才不会因为输赢就翻脸。
神祗们,高高在上,俯览人世间的人类,因为从别的族群获取更大的利益,而相互拼杀--觉得很好玩的同时,也有一两个调皮的神祗,为了确保自己押宝的那一方胜利,就开外挂,通过托梦等形式,传授给他们杀人技巧,跟更加专业的杀人武器。
渐渐的,人类之间为利益而争抢的战争,越来越多,规模也越来越大,一些小的族群(或者说是国家)被吞灭,而原先那些大族群,则变得更加强大了。
这时候,神祗们觉得事情的发展,好像脱离了他们创建人类的初衷。
尤其是人类的贪婪心,更是让他们感到很吃惊。
本来,在发现王者希望把地位世世代代巩固下去后,神祗们就重新调解了他们的思想,让世间有了禅让制。
可有一个叫启的人,违反禅让制,创建了东方第一个奴隶制王朝--大夏朝:他的儿子就叫王子,他的女儿叫公主,他的丈人叫国丈,他的家族叫皇族,他手下那些保安叫军队。
任何敢反抗他的人,都遭到了无情的打击。
对大夏朝的出现,神祗们很不满,觉得夏王也太跋扈了,完全不把他们这些创建者们放在眼里--不行,得严惩他们。
于是,神祗们从流波山上,派了一个叫契的人去了凡间,创建了足可以跟大夏朝抗衡的部落,并经过血战后推翻了大夏朝,创建了东方人类史上的第二个国家:商朝。
后来,商朝出现了一个很牛比的君主,史称商纣王,这可是个残暴程度可以跟夏桀比美的家伙,搞得国内天怒人怨,惹神祗们又不高兴了,又开始派人去凡间,搞掉这个商纣王。
那个人,就是后来创建八百年的大周王朝的周武王(周朝分西周,东周,两个朝代合起来,总共八百年)。
八百年后,因为种种原因,万里江山被颠覆,世间出现在了第一个封建王朝:大秦帝国。
同奴隶制国家那些君王不同的是,秦始皇更加明白政权的重要性(其实他本人更希望能脱离神祗们的遥控,成为这个世界上的真正主人),于是开始焚书坑儒,引导国民们只信仰他、信仰他自己所说的那些。
秦始皇胆大包天的背叛,让神祗们很愤怒的同时,也意识到这个游戏出现纰漏了,那就是人们没有信仰。
必须得让人们有信仰!
而这个信仰,就是创造人类的流波山!
流波山,才是东方人类的最终发源地:人类是由流波山的大神女娲娘娘创建的,他们能够赶走猛兽,创建自己的文明,那都是神祗们暗中帮助的--凭什么,秦始皇让人们只信仰他自己?
神祗们生气了,后果很严重。
正文_第1762章 戏说神州发展史(中)!
秦始皇对流波山的背叛,害了他的大秦帝国,害了他的子孙。
神祗们决定要惩罚他,狠狠的惩罚,让他走火柱,下油锅,上刀山!
不过当他们在某个风高月黑之夜来找始皇帝,要惩罚他时,始皇帝冷笑着说:“当初是你们让我来带领人们,灭掉其他六国统一华夏,结束同胞之间相互残杀局面的,我做到了,也付出过了,那么就有理由享受胜利果实,无论我做什么--可你们呢,这时候却蹦出来对我指手画脚的,这算什么啊?”
面对始皇帝的侃侃而谈,大义凛然的指责,神祗们心虚了,脸红脖子粗的低着头悄悄撤出了皇宫,回到了流波山。
当然了,神祗们并没有打算就此放过始皇帝,让他独享人世间的胜利果实,于是就立即召开了一个紧急会议。
会议决定,等始皇帝在人世间的磨练结束回山后,就马上派出一个人,去领导人们推翻大秦帝国。
派谁去呢?
始皇帝的背叛,让神祗们意识到,派谁去人世间收拾残局,这个人选必须得深重选择,以免再出现一个让大家蒙羞的始皇帝。
以前派谁出山,去人世间受罪,那是任何一个神祗,随便一句话就能决定的。
始皇帝对流波山的背叛,让神祗们意识到这个人选,不能再这样儿戏了,于是就展开了激烈的讨论。
讨论,之所以称之为讨论,就是至少有持有两个不同观念之上的群体,在协商某个问题--前提是大家都觉得自己才是最正确的,要不然还叫讨论吗,那是商量。
谁,才是最听话,最合适的那个推翻大秦帝国的人选?
经过三天三夜的激烈讨论后,大神们仍然没有达成一致,因为他们出现了两个最终候选人:项羽,刘邦。
“嗨,不就是随便派个人去人世间统治那些凡夫俗子嘛,有必要为此争的面红耳热的?没得伤了和气。”
一个在流波山有着重要影响力的大神,这时候站出来打圆场了:“既然你们双方,谁都不服谁,那我来提个意见吧,索性把项羽、刘邦俩人都派去人世间,让他们俩人合力推翻暴秦--至于谁来当这个皇上,那就看他们自己的了,谁能打得过谁,谁就当皇上好了,反正想得到什么,就得付出什么,这可是个真理的。”
这个大神的提议,获得了激烈争论双方的一致同意。
于是,项羽跟刘邦,就肩负了合力推翻暴秦的重任,至于谁最终能逐鹿中原,成为最后的王者,那么就看他们自己的发展,跟运气了。
一场纷争,这才落下帷幕。
但提出这个意见的大神却没想到:因为这场纷争,竟然让本来很和睦的流波山,出现了两个派系--大神们的日子太安享,除了偶尔打架撞翻撑着天的柱子之外,实在是没多少娱乐节目,能够遥控指挥自己所中意的人选,在人世间取得最后胜利,就变得超级有意义起来了。
为了让己方取得最终胜利,大神们表面上静待暴秦被推翻,实则暗中却开始派遣人手入世,帮着项羽、刘邦俩人,像辅佐刘邦的大将韩信(成语‘胯下之辱’的缔造者),辅佐项羽的大将季布(成语‘一诺千金’的缔造者)。
始皇帝完成他在人世间的使命,不情不愿的回归流波山,重新位列仙班后,刘邦项羽俩人推翻暴秦的战争,如火如荼的打响了。
经过好多年的努力,项羽俩人终于推翻了暴秦,开启了‘火并’模式,最终很低调的刘邦,成功把骄傲的西楚霸王在乌江边上逼得自杀身亡。
从此,大汉朝创建--流波山的大神们,也分出了胜负。
根据当初商议出的决定,胜者一方,才会有权安排人世间的任何事(其中也包括皇位的继承人是谁),失败一方呢,就……哪儿凉快,哪儿呆着去罢了啊。
败者不屑一顾,转身去朝饮甘露暮吞霞去了,胜者得意洋洋,为庆祝胜利,召开了欢庆大会,所有大神都喝个欢天喜地。
汉朝经过西汉、东汉两个王朝后,进入了三国时期。
当然了,之所以结束汉朝,是因为刘邦那些后人,比始皇帝更加能蛊惑人民,大搞特搞什么自我崇拜,搞得天下人只知道强汉,而不知流波山。
大神们一怒之下,为惩罚这些无知的人们,让强汉垮台,进入了三国争霸时期(这一次,自然是因为流波山有三股力量,各自推出了自己的候选人所致),让那些愚昧无知的人们,饱受真正之苦,从强汉时期的六千万,死的只剩下五百万。
从强汉到三国末期,人们死伤超过十分之九,可谓是惨重的很。
人们的苦难,终于打动了流波山上的大神们,这才决定放他们一马。
于是,晋朝出现了。
两晋时代的人们还是很幸福的,天下统一,皇上也不是什么暴君,大家都安居乐业的,努力创造着财富,尽可能的去享受,从而导致两晋朝代在华夏历史上,成为最铺张浪费的朝代。
同时,让流波山大神们感到无比恶心的是:两晋那些贵族老爷们,竟然都以养男人为时尚,而且几乎影响到了每一个百姓。
大神们可以允许无知的人们,正在逐步失去他们最正宗的信仰,但绝不会同意他们搞这些淫靡之风,这是要违反天伦的。
严惩,必须严惩这些愚蠢的人们!
于是,西晋末年,五胡开始乱华,超过百分之八十的汉人,被屠杀殆尽,剩下的那些漏网之鱼,都急匆匆逃到了长江以南。
也正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原本经济、文化强盛的华夏北方,渐渐没落了下去,因为那些豪门大族都逃到了长江以南,南方逐渐强大起来,一直到了当代,都没能改变格式。
这是大神们不愿意改变,谁让北方那些老百姓,也学着两晋贵族搞什么同性相爱,违反天伦了?
活该他们倒霉!
五胡乱华后,大神们感觉出了口长长的闷气--但随后才发现,汉民族到了太危险的时候,比三国时期还要危险,几乎要亡族了!
这可不行,汉民族虽然在某些时候会犯错,但罪不及灭族。
而且那些胡人,也太特么不是东西了,竟然开始吃人,还是吃美貌女子,吃不了,就推到河里淹死。
经过召开第某次紧急会议后,大神们祭出了惩罚胡人们的大杀器:派遣杀神冉闵下凡,开始惩罚那些没鸟数的胡人们。
于是,胡人的悲哀命运开始了,在短短数年间,就差点被冉闵杀干净。
行了,世界之所以如此丰富多彩,那都是因为物种繁多,总不能因为胡人们没鸟数的乱来,就让他们绝种吧?
得召回冉闵了。
于是,冉闵在龙城被慕容王族所擒,所杀。
再然后,受到些许补偿的胡人王朝,被大隋的开国之君杨坚,彻底赶出了中原--华夏史上,迎来了第一个真正的强大王朝:大隋帝国!
人们总是说强汉、盛唐,实际上只有三十几年的大隋帝国,才是真正的富有,强悍。
根据某位不愿意透漏姓名的大神,私下里透露:“在华夏数千年的历史上,唯有大隋帝国的子民,自豪感才是最强的,甚至比唐朝还要强。
在这儿举个小例子,先说大隋帝国的强大。
隋文帝时期,也就是开皇盛世时,大隋帝国储存的粮食(像晋阳舱等大粮仓,所储存的粮食,都是可以供数百万人吃好多年的)都能把老鼠给活活撑死!
至于国库内,用来穿五铢钱的绳子,都能自个儿腐烂了--唉,钱多的用不完啊!
再谈大隋帝国的武力。
那时候的大隋府兵,绝对是天下无敌,不管是哪族人,都是所向披靡,如虎入羊群。
最后再谈谈大隋国民的骄傲感:一个担着粪筐的隋朝老翁,走在小桥上跟一个身价千万的胡人巨贾相遇,完全可以昂着脑袋,旁若无人的走过去,而那个胡人巨贾,则得站在一旁,态度恭敬的等老翁走过去后,才能过桥。
这是何等的自豪?
该不该让你们这些只知道崇洋媚外的当代人脸红?
某家听说还有为了买个梨子手机就割肾卖肾的蠢货,他上辈子是傻鸟转世吧?
不行,有空某得回去查查这个人是谁,下辈子让他托生一坨狗屎吧,太丢我泱泱华夏的脸了!”
采访者又问了:“那个啥,大隋帝国既然这样强盛,那么他们怎么只存在了三十八年,就灭亡了?号称天下无敌的大隋府兵,更是在征高丽中死伤殆尽,到现在都被某个不要脸的国家沾沾自喜,说什么他们才是东方武力最强大的国家呢?”
“唉,都是派系惹得祸啊!”
某大神长叹一声,神色黯然的解释说:“大隋帝国的开国之君杨坚,是流波山某派推出去的候选人,因为他特别能干,所以遮掩了另外一派那么多年来所推出去的任何一个候选人,于是那个派系,就不爽了,暗中玩起了小动作。”
那伙大神的小动作,无非就是在杨坚完成他的使命,回归流波山时,本来该成为继承皇位,继续领导大隋人民奋勇向前的杨勇,被杨广所杀。
代表某一派大神的杨广,肩负着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就把大隋给败掉的重任--华夏史上,这才有了开掘大运河,三征高丽的历史事实。
大运河劳民伤财,三征高丽,更是让大隋三十万精锐府兵,丧命异国他乡……这血一般的残酷现实,彻底从财力、武力上拖垮了大隋帝国。
华夏史上唯一真正强大的大隋帝国,在短短三十八年内,就轰然倒塌,后来被李唐所代替。
采访者唏嘘不已,眼圈发红的问:“大隋帝国的府兵既然那样强大,怎么可能会三征高丽,最后全军覆没与那边?”
“哼哼,还不都是杨广故意为之?”
大神冷笑,说道:“如果不是他故意的,区区高丽小丑,早就灰飞烟灭了!”
正文_第1763章 戏说神州发展史(下)!
历史上,隋炀帝之所以要三征高丽,就是为了消磨那堪称世界精锐的府兵。
因为那些府兵,是被北方各大豪门所掌控的,而他这个残杀杨勇才登基的皇上,恰恰不被那些人所喜欢,再加上他肩负某些重任,这才在挖掘大运河的同时,开始了策划征高丽军事行动。
其实,当时朝内很多大臣都劝说杨广:“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区区高丽小丑而已,只需派出山东道的张须陀(大隋第一猛将,秦琼、程咬金都是他的部属,后来被李密用计杀害于大海寺),率数万人马,既可以在三日之内平定高丽,何须劳师动众尔?”
杨广当然不会告诉大臣们,说他之所以从大西北调兵前往大东北,就是为了消灭被那些豪门所控制的精锐府兵了,只说因为要御驾亲征,亲自惩罚一下那些跳梁小丑。
皇上要御驾亲征,于情于理都得派遣精锐部队了。
于是,在大业七年二月,隋炀帝以高句丽本为箕子所封之地,今又不遵臣礼为由,下诏征讨高句丽(以后就称高丽了),隋炀帝开始募集军队。
大业八年正月,应征士兵全部集中于涿郡,据说共一百一十万人,号称两百万,隋炀帝将其分为左、右十二路大军。
同年正月初三,第一军出发,以后每日发一军,前后相距40里,经过40天才出发完毕。各军首尾相接,鼓角相闻,旌旗相连960里,炀帝的御营最后出发,又连绵80里,史称:近古出师之盛,未之有也!
杨广的第一次征高丽,过程那是相当顺利的,可谓是摧枯拉朽,势如破竹,很快就打到了高丽人的都城,围困了起来。
当时,面临灭国的高丽人,坚守城池不战,希望能用那边特殊的天气拖垮隋军。
但兵强马壮的隋军,根本不给他们坚守的机会,派人开始扛着装满了土的麻袋--修路。
经过数日的奋斗后,一条长达一公里,宽数十米的高速大路,从隋军阵前,一直通往高丽都城的城墙上。
一员大将,跃马扬刀,大喝:“斩尽高丽小丑,就在今日,尔等随我冲!”
东风吹,战鼓擂,在那员大将的率领下,隋军就像怒海波涛那样,呼啸着卷向了城头。
眼看城破,隋军就要跃马扬刀,上演热血的屠城一幕时,高丽人举起了白旗--而让百万隋军目瞪口呆的是,杨广竟然答应了高丽人的求降。
眼看城破在即,杨广不顾数员大将的苦苦哀求,却下令退兵,放高丽人一马,然后敲着得胜鼓,唱着凯旋歌,班师回朝去了,却为高丽人,留下了足可以吃、用一年多的军事物资。
如此三次,杨广每次征高丽,都是在即将大获全胜的紧要关头,高丽人就会乞降,然后等隋军撤退后,再站出来大义凛然的说什么,他们又一次战胜了南方那个强大的敌人。
幸福来的时候,总是很突然。
好像看出杨广的某些真正意图后,高丽人在他第三次征高丽时,积极配合:隋军第三次无功而返的路上,遭遇到了高丽人的全面袭击。
隋军撤退的路上,所有的水源中,都被下了毒药,或者扔进腐烂了的尸体等,烧光了所有能吃的东西,并借助春暖花开冻土成泥泞时,依靠天时地利等有利条件,对隋军展开了屠杀。
我三十万大隋精锐府兵,就这样被杨广的肆意、高丽人的卑鄙凶险,葬送在那片冻土上。
他们死后,被高丽人割下头来,堆砌成了京观(京观,古代为炫耀武功,聚集敌尸,封土而成的高冢),直到李唐时代,李世民灭高丽后,才让冤死异国他乡的英灵,回到了他们的故乡。
就这样,华夏历史上实际上最强大的王朝,大隋帝国因为某些人的私心就这样灭亡了,接着迎来了被世人皆知的盛唐时代。
“唐朝,绝对是华夏历史上经济文化,对世界最有影响力的一个王朝,现在国外华人所居住的地方,叫‘唐人街’就是因为唐朝。不过,唐朝,也是唯一一个在最强盛时期,却轰然倒塌的王朝。”
说道这儿后,龙云儿才发现车子已经停下了,高飞正倚在车门上,眼睛都不眨的看着她,认真的样子,就像是听阿姨讲故事的小朋友。
高飞盯着女孩子看时那傻乎乎的样子,让龙云儿忽然间有些不好意思了,赶紧干咳一声,扭头看向了车窗外,问道:“咳,那个啥,怎么不走了?”
“已经到了。”
高飞心中轻轻叹了口气,也看向了车窗外。
现在他们的车子,就停在一个酒店的停车场内,在他们前面不远处,还停着一辆黑色的奔驰轿车。
这辆车,就是被城阳偷偷安装了追踪器的车子,从这儿看过去,就能看到车子里没人,但车门上却有车钥匙。
高飞不用问,也知道这是沈银冰故意留下的:她,早就算到高飞会来的。
“你继续说。”
高飞回过头,冲龙云儿笑了笑,说:“我这才发现,华夏历史原来是这样的有趣,这是我以前没想到的,真可谓是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啊。当年,教我的老师如果都像你这么漂亮,都这样授课,那么我想我现在也肯定是大学生了。”
“什么呀,我只是信口乱说罢了。”
龙云儿白了高飞一眼,表面虽然很不在意的样子,其实心里却很美:她所说的这些,都是在结合龙师父告诉她的那一切的基础上,从图书馆查阅,给华夏发展史加了神话色彩后的结果。
她此前从没有对人说起过,现在看到高飞听得这样入神后,龙云儿当然会暗中得意了。
“别谦虚了啊,继续说。”
高飞催促道:“现在该讲唐朝了,说说她是怎么灭亡的。”
高飞在说话时,又不经意间看着那辆奔驰轿车,无声的叹了口气。
龙云儿顺着他的目光看去,看到了那辆奔驰车,马上就猜出这就是高飞要追的车子了。
看着空无一人的车子,不知道为什么,龙云儿讲故事的兴趣,忽然一下子淡了,懒洋洋的说:“其实也没什么啊,我说这么多,其实就是想告诉你,在我看来,不管是唐宋,还是明清,他们的兴亡,任何朝代的每一个君王,所发生的每一件大事,实际上都是被流波山所遥控的。”
顿了顿,龙云儿又说:“嗯,确切的来说呢,就是我们国家历史上,人民所经受的磨难,不是因为人们本身违背了流波山所定下的规矩,从而招致灾难,就是无端端成了流波山那些派系之争的牺牲品,就像冤死在高丽的那数十万精锐府兵那样。”
“你怎么了?”
看出龙云儿情绪忽然不高后,高飞有些纳闷。
龙云儿摇了摇头:“没什么,就是说话太多,感觉有些累。”
“哦,可能是没吃午饭的缘故吧。”
高飞看了眼手机:“吓,现在都三点多了,我都有些饿了。走,我们下车,去饭店里吃点饭,边吃,边说啊。”
本来,从飞冰酒店到这边,也就是一个多小时的车程,十二点半左右就能看到那辆车的。
可因为听龙云儿讲故事听的入迷,看到那辆车后,高飞也没打断她,而是选择了继续倾听。
不知不觉中,就快三点了。
对于高飞这个提议,龙云儿想要拒绝,却觉得实在是饿了,默默的点了点头。
高飞先开门下车,走到了那辆黑色奔驰轿车前,打开了车门,然后就看到了一张纸条:老公,回冀南时,别忘了把车子开回去哦。
高飞把纸条装进口袋中,关上了车门,却没有拿钥匙。
他相信,沈银冰绝不会只留下一辆车,还会留下一个躲在暗中的人。
留下的那个人,自然不会为了看护这辆车,而是在等待高飞出现后,随时把他在这边的情况,电话告诉沈银冰。
既然有人,高飞又不好让龙云儿自己开车回去,那么就只能让那个人把车子送回冀南了。
高飞在前,龙云儿在后,俩人一前一后的走进了酒店内。
酒店名字叫什么,高飞没有看。
他刚走进酒店内,穿着旗袍的大堂经理就迎了上来,微笑着问道:“请问,您是高飞,高先生吧?”
“是,我就是高飞。”
高飞对大堂经理上来就认出了他,并没有感到有啥奇怪的。
“您好,高先生,请跟我来。”
大堂经理脸上的笑容,更加的明媚,弯腰抬手做了个请的姿势。
高飞点了点头:“前面带路。”
高飞跟着每走一步,那小身段都会左右摇摆的大堂经理,从楼梯来到了二楼的一个包厢内,里面的桌子上,摆着一桌丰盛的菜肴,还有一瓶白酒,一瓶红酒。
这桌酒菜,当然也是沈银冰给他准备好的了。
看到那瓶红酒后,高飞就有些恼怒。
毫无疑问,沈银冰的人一直在暗中盯着他,要不然也不会知道龙云儿会来,所以才准备了一瓶红酒。
高飞恼怒,是因为像实际上绝大多数当老公的男人,都不喜欢老婆在暗中盯着一个样。
不过就算是不高兴,高飞也不会当面表示出来的,坐在椅子上后,冲明显精心打扮过的大堂经理,淡淡的问道:“她是不是告诉你,无论我提出什么样的要求,你都能满足我?”
大堂经理嫣然一笑,莺声燕语的说:“还请高先生您吩咐,我会尽我最大的能力。”
“那么,现在如果我想让你陪我去套间睡一觉呢,你会不会答应?”
高飞的眼神,忽然就变得很色了起来,盯着人家胸脯就像一头恶狼。
大堂经理没说话,甚至连眼神变化都不曾有一点,直接抬手解开了旗袍扣子。
旗袍向两旁散落,露出了一具成熟而健康的雪白身体--原来,旗袍里面是真空的。
“高先生,不知道你对我还满意吗?”
大堂经理一手扯着衣襟,一手做出分花拂柳状,款款走到了高飞面前。
正文_第1764章 环境改变人!
高飞问身材、相貌都称得上上佳的大堂经理,能不能现在就陪他那个啥时,没有理睬旁边的龙云儿,反正他只是有些不满沈银冰的某些做法,提出这个要求时,带了赌气的成分。
而年轻貌美的大堂经理,在解开旗袍扣子,把她那傲人的身躯,毫无保留的展现在高飞面前时,同样也没有理睬旁边的龙云儿,就走到他面前,作势要款款坐在他腿上了。
这两个人,都把龙云儿当作了不存在的透明人。
龙云儿先是愕然,随即脸上攸地浮上怒气,正要拉开椅子的左手手背上,淡淡的青筋绷了起来,很明显。
就在高飞以为,龙云儿要低骂一声什么,然后就转身走人时,却看到她又忽然平静了下来,缓缓拉开椅子坐在了上面。
就好像,她根本没有看到大堂经理已经坐在了高飞腿上,正要双手去搂他脖子那样。
“还是算了吧,我就是随便提个小要求,你不要当真啊。”
大堂经理尔等配合,让高飞很有种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的感受,苦笑着推开了大堂经理的手:“你出去吧,如果有什么需要,我会再找你的。”
大堂经理没有撒娇,更没有矫情,站起深伸手裹住了衣服,边扣扣子边笑着说道:“好的,高先生,我就在外面走廊中,随叫随到,力争能让您最满意。”
说完,大堂经理才冲龙云儿抱歉的笑了笑,踩着精致的细高跟捆绑式皮凉鞋,哒哒的走出了包厢。
龙云儿拿起红酒,给自己满了一杯时,高飞说话了:“咳,那个啥,对不起啊,我刚才有些生气,所以才--”
“不用跟我说,反正又不管我的事,这只是你们两口子之间的打情骂俏罢了。”
龙云儿满脸都是无所谓的,端起高脚杯轻轻抿了下红酒,才说:“其实很恩爱,很让人羡慕,不是吗?”
“先吃饭吧。”
高飞讪笑着转移了话题,拿起了筷子。
龙云儿的饭量不大,捡着比较清淡的菜肴吃了一会儿,就放下了筷子,却没有放下酒杯:身体属阴的人,多喝点酒有好处。
高飞却是风卷残云般,什么红烧肘子八宝鸭,葱油海参炒腰花的,甩开腮帮子吃开,吃开,却没有喝酒。
话说,自从身中烈阳蛊后自暴自弃的喝酒,差点让自己遗恨万年后,高飞就不怎么爱喝酒了,再说等会儿还得开车回冀南,就算他身份特殊没人敢惹,可也不想被交警逮住。
吸烟,却是没事的。
拿起纸巾刚要嘴巴,高飞又放下来点上一颗烟,忽然说:“哦,对了,我忽然想到了一个有关你们香港人的笑话,你想听听不?”
盯着酒杯发愣,不知道在想什么的龙云儿,有可无不可的说:“你说。”
“话说一个香港人,跟一个大陆乡下人闹了点小矛盾,在大街上相互讽刺了起来。”
高飞拿手拨拉着纸巾,说道:“香港人讽刺乡下人说,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你知道普拉斯是手机,伊丽莎白二世是婚纱吗?就知道大肥肉好吃,脖子里拴根金链子好看了?”
“乡下人想了想,说是啊,我们乡下人的确不如你们香港人的。”
高飞继续说道:“乡下人说,以前我们乡下人啃窝窝头时,你们吃肉,现在我们吃肉了,你们反而开始啃窝窝头了,说这叫健康。以前我们乡下人擦屁股用土坷垃时,你们用纸,现在我们也用纸擦屁股了,你们却用纸来擦嘴了,还说这叫讲卫生。以前我们……”
“打住,别说了!”
龙云儿打断了高飞的话,紧紧的咬着嘴唇,眼里全是忍不住的笑意,却硬邦邦的说:“恶心啊你,不知道我不能笑吗?还故意讽刺我,真没点男人该有的风度。”
“总有一天,我会让你笑的,想怎么笑,就怎么笑,想笑多久,就能笑多久。”
高飞看着龙云儿的眼睛,很认真的说:“这一次,我没有撒谎。”
“那就是说,你此前跟我说过的那些,都是在撒谎骗我了?”
龙云儿撇撇嘴轻哼一声,可心里却觉得有种莫名的暖意。
在香港,因为是龙师父唯一的孙女,本身又是风水界最有潜力的新星,所以可以说龙云儿从小就生活在某个光环中,受人尊敬。
再加上她在公众场合时,从来没有笑过,总是冷冰冰淡淡然的样子,在无形中就被人们以为她是高不可攀的,从本能上就会跟她保持一定的距离。
她从小就没有朋友,除了龙师父之外,她更是从来不跟任何人,有过工作之外的交谈--人们都以为她是在保持她冷傲的‘大师风范’,但又有谁知道,她其实是很自卑的?
一个不能笑,甚至不能哭,只能生气的女孩子,如果还不自卑的话,那么她绝对不属于人类。
孤独,是龙云儿二十五年来最形象的描述词。
未来黯淡,没有任何希望,则是她无法更改的命运。
所以哪怕是龙师父告诉她,华夏大陆有个叫高飞的家伙,能改变她当前的身体状况,让她从本质上成为正常人时--龙云儿也没因此,在见到高飞后给他好脸色,反而对他有着一定的敌意。
如果不是为了宽慰爷爷,龙云儿根本不会来大陆。
二十多年的孤独,自卑,没希望的生活,早就养成了龙云儿的孤僻性格,从而导致她早就做好了这样死去的准备。
病好了,活下去……又有什么用?
能改变她在二十多年来养成的性格,生活习惯,为人处事的心态,和看待生活的眼光吗?
或许,从彻底了解到自己不幸的那一天开始,龙云儿就已经放弃了整个世界,生死对她来说,只是多一口气,少一口气的区别。
她活着,潜心学习龙师父传授的那些东西,都是因为爷爷:她不想让爷爷看到她自暴自弃的本质,更不想让爷爷看出等他死后,她就会也告别这个世界。
龙师父不死,龙云儿不能死。
龙师父不在了,世间很快就再也没有龙云儿。
这是龙云儿确定在这个世界上,除了爷爷之外就再也没有让她留恋的任何事物后,已经形成在脑海中的固定思维,哪怕是来到冀南,看到能‘治疗’自己的高飞后,也不曾有半点改变。
环境,总是能影响人的心态。
这个道理很浅显,龙师父又是风水界的高人,没理由看不出孙女对这个世界早就绝望,始终坚持的或者都是因为他的缘故。
龙师父希望通过环境(在风水界中,环境其实就是一种气场,不同的环境,有种能改变人对生活不同看法的气场,比方在寺庙中就会给人一种郑重,在婚礼上能让人开心,在墓地中只能让人感到消沉),来改变龙云儿的心态。
而他本人更是风水布局这方面的宗师级人物,想为孙女布出一个勃勃生机的环境(气场),那是轻而易举的。
但很可惜的是,龙云儿从小就不喜欢接触陌生人,哪怕是身居闹市内,也会躲在房间里,躲在汽车里,能不抛头露面就不出面。
这个世界上,最大的生机来自人类,人们开心时露出的笑脸--但这也是龙云儿最为拒绝的地方,所以饶是龙师父精通布局,但也无可奈何。
这就像一个厨师,做的菜再好吃,可人家就是不吃,能有什么办法?
强扭的瓜不甜的。
带着龙云儿来大陆找高飞,也是龙师父拯救她的最后一丝希望。
所以在龙云儿跟高飞第一次见面后,龙师父就很聪明的选择了回避,不管孙女跟飞哥闹得再多么不愉快,他也不在意。
哪怕是龙云儿事后独自离开古墓,龙师父也没丝毫的慌张,反而是欣然自得的静观其变。
没有谁比龙师父更了解龙云儿了。
龙云儿离开后会去哪儿,龙师父不用掐指一算,也能猜出她要去做什么--果然,在河堤公路上闲逛的龙云儿,被高飞带回了方家村。
再后来,高飞去找解红颜离开了方家村,就把龙云儿一个人扔在了方家老宅。
说起来,方家老宅在方家村的地理位置,还有老宅中的气氛,其实都是相当压抑的。
压抑,却是跟龙云儿从小所生活的环境不愿意:龙师父是不会让自己所居住的地方,有丝毫压抑气氛的,只有--他都无法破解的孤独。
压抑会让人心里发慌,哪怕是一个对生活没有任何希望的人。
龙云儿习惯了孤独,却受不了压抑,在高飞离开后,就想当然的出来闲逛。
前文说了,高飞在无意中挖掘出了方家村‘二龙戏珠’的格局,而吸引财气的格局,其实也是在吸收人气:没有人气,哪儿来的财气?
二龙戏珠强大的吸引人气气场,很快就影响到了龙云儿的心态,使她情不自禁的走上了街头,第一次独自坐在酒吧中,在五颜六色的霓虹灯下,在震耳欲聋的电子舞曲中,端着一杯红酒坐在吧台前,静静享受着这种以前被她拒绝的生活。
方家村近乎于天然的二龙戏珠格局,所产生的强大气场,在短短几天内就影响到了龙云儿,使她再次孤独了起来。
她以前对孤独的态度,是享受。
现在,她却是受不了。
她开始想一个人--把她独自丢在方家村的高飞,那是一种从没有过的感觉,还很生气,尤其是在听到他在外面结婚,竟然不通知她这个客人后。
想都没想,龙云儿就打车去了飞冰酒店。
然后,她在花坛上看到了飓风的标志,再加上从方立柱那儿得到的消息,龙云儿确定高飞惹上了麻烦。
帮助高飞解决麻烦,最起码得让他明白,他现在面对的是一群多么强大的敌人--这个想法,忽然变得那么强烈起来,促使她不顾女孩子该有的矜持,拦住了高飞的车子,说出了一些秘密。
她不知道,她说的这些,对于高飞来说有多重要。
冥冥之中,自有天意。
正文_第1765章 天人不惧天机!
我真不想管他的事!
刚开始时,已经知道了什么的龙云儿,就是抱着这种态度,跟高飞讲述那些在普通人听来就是神话的秘密。
但当她看到沈银冰停在酒店门口的车子时,却有了一种连她自己,都没有察觉出的不舒服感。
直到看到高飞很无耻的要求漂亮的大堂经理陪他睡一觉,那个女人立即很坦然的解开衣服,露出傲人的身躯坐在高飞腿上后,大为生气的龙云儿,才猛然意识到:她怎么会因为别人的无耻,而生气呢?
在她的世界中,她不是那种该冷漠看到世间喜怒哀乐的吗,怎么可能会因为某人的无耻,某女的放当而生气呢?
龙云儿心里开始发慌,开始反思,开始装作毫不在意的样子坐下来吃饭,试图努力找回她已经习惯了的冷漠心态。
这种因为别人而生气的感觉,让龙云儿很彷徨。
她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真的不明白,脑子里乱哄哄的,表面却强装镇定,慢条斯理的吃饭,喝酒。
可是当高先生讲了个很恶心的笑话,并认真的告诉她说,这次不是在骗她,以后会让她笑起来时,龙云儿强装出来的冷漠,瞬间烟消云散,变得无比轻松了起来,下意识的轻哼一声:“哼,看来你此前跟我说的那些,都是在撒谎骗我了。”
“没,我从来都不撒谎的,只是习惯了有些话说过就会忘记。”
高飞看出龙云儿眼神中蕴含的笑意后,拿过红酒给自己满了一杯,举起来说:“人在偷着开心时,是不是该讲一些她心中的故事呢,比方关于峭壁、关于飓风的。”
龙云儿跟高飞轻轻碰了一下,抿了口红酒轻声说:“数十年前,我爷爷无意中听到了天机,结果造成大首领再也没能回到流波山。后来爷爷又说给了我爸爸听,结果我母亲死了,爸爸不知所踪,我更是受了整整二十五年的痛苦。”
摇晃了下杯子里的红酒,龙云儿才继续说道:“这些,都是报应,无论是泄露的,还是听到的,都遭到了报应--你,难道就不怕遭到不幸的纠缠?说实话,我是不会怕的,因为死对于我来说,只是一种解脱。”
“其实,我很想告诉你,我其实也怕遭到不幸的。”
高飞沉尹了片刻,说道:“不过我既然已经被峭壁、飓风都盯上了,这好像就是最坏的结果了,还能有什么报应能强过招惹这样两个强大的敌人?”
龙云儿嘴角微微翘了下,随即恢复了正常:“原来你也会害怕。”
“我是被吓大的。”
高飞很光棍的回答。
“唉,你没必要害怕的。”
龙云儿叹了口气,淡淡的说:“当我确定飓风也找到你之后,我才知道这个秘密对于你来说,根本不会起到任何的作用。”
高飞很奇怪:“为什么?”
“你知道什么叫天机吗?”
龙云儿不答反问。
天机,通常比喻自然界的秘密,也比喻重要而不可泄露的秘密,出自《庄子·大宗师》:其耆欲深者,其天机浅。
高飞的回答却很通俗,想了想说:“我以为,天机就是老天爷布置好的某些机密,任何有资格、没资格的人,在能发现或者无意中发现这些机密后,都不能随意泄露,要不然就会惹老天爷不高兴,会惩罚那个人,所以人们才说天机不可泄露。”
“你说的意思,跟正解差不多吧。”
龙云儿看着高飞的眼神中,此时浮上了包括嫉妒、羡慕等复杂的神色,幽幽的说:“天机,其实是天人为凡夫俗子所布下的机密,凡人不可看,更不可泄露。但天人可以,就算看到并说出来,也不会有任何的后患。”
听龙云儿说道第一个‘天人’时,高飞的心就莫名砰地一声跳,仿佛明白了什么。
天机,天人,天道!
九霄云外下,有天上、人间、地下三层世界的存在。
相传,轮回六道中地下,有地狱道,饿鬼道。
人世间,有人道、畜生道。
而天上呢,则有天道,修罗道。
这六道,组成了世间轮回六道。
顾名思义,地狱道,饿鬼道中人,都是些穷凶极恶,整天就琢磨着害人、本身也会遭受重罚的角色。
而人道就是指的世间那些帝王将相,贩夫走卒,畜生道当然是专供人类所吃的牛羊猪马、鸡鸭鹅等东西了。
修罗道,介于半人、半天之间,用一句很通俗的话,就能定位他们的处境: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唯有天道,是轮回六道中最高端的存在。
他们虽然也属于轮回六道中的一份子,却是高高在上的,从来都不担心明天有没有饭吃--只要不是犯下重错,是不会受到惩罚,被迁往其它五道的。
他们就端坐在轮回六道中的最高处,俯视着其它五道,除了对修罗道的控制有些不顺心外(相传修罗道中的男修罗,个个都是好勇斗狠之辈,最大的希望就能突破修罗道,成为天人的),对于其它四道,尤其是人道,更是喜欢指手画脚,不时的布下个小局。
这,就是天机的由来。
所谓的天机,其实就是天道中的那些大神,专门为人道中人布下的小游戏罢了,对于人来说,是能改变本身命运的东西,可对于其他的天道中人--就是个无足轻重的小游戏。
很凑趣,不管是杜道长,还是老实和尚,都曾经说过高飞就是天道中人的话。
老实和尚早在三年前,更是说过‘修罗带冰,飞不能升’的八字真言,暗喻有沈银冰这个修罗道妖孽缠着,高飞这个来自天道中的某货,是无法升为天道的。
事实证明了,沈银冰的确是修罗,也始终像藤条那样,紧紧缠着高飞。
在知道这些前提的情况下,高先生就算不相信这些无稽之谈,可在印象中,心底深处,也早就有了自己或许真是来自天道的想法。
现在,龙云儿又一语道破天机:天机,就是天道中人为凡夫俗子设定的小游戏,对其他天人来说,不会有任何的不良、或者是好的影响,就像你听说你邻居家的孩子小明,数学考试又得了十三分那样。
我是天人。
天道中人!
高飞愣愣的看着龙云儿,脑子里轰轰的响着这八个字,心里又兴奋,却也又彷徨。
他兴奋的是,他真有可能是天道中人,可以像传说中的那些大神一样,俯览人间,可以肆意操纵凡人的命运--天人是,就是大神啊,轮回六道中的最高端,想想就、就高兴的要死啊!
他彷徨,则是因为他还没有做好自己是本身是天人的准备,就像一个幼儿园大班毕业二十年后的文盲,猛地接到清华大学的通知书后,肯定会茫然四顾,情不自禁的唱起了《隐形的翅膀》:难道他们,说的都是真的?
高飞当前这种感觉,可是从没有过的,毕竟此前不管是杜道长,还是老实和尚,在告诉他是来自天道中时,可没有告诉他,是可以俯视人间,操纵凡人命运的大--大神!
高飞发愣时,龙云儿的眼神恢复了正常,也没打搅他,自己端着酒杯慢悠悠的喝完了杯中酒。
龙云儿放下酒杯,拿起酒瓶子给自己倒酒时,高飞总算是清醒了过来,双手用力在脸上搓了几下,喃喃的问道:“你、你怎么确定,我就是来自天道,你是算出来的?”
“爷爷当年曾经告诉我说,人世间其实有一些来自天道的人,他们都担负着一定的责任,或者说是任务,来自天道中的任务,但他们本身却不知道,人世间那些超俗的强者(杜道长、老实和尚就是这样的人,尤其是老实和尚,更是来自六道之外的魔道),也不敢冒着泄露天机的危险,在时机还没有到时,就点名他的身份。”
龙云儿再次端起酒杯,放在鼻子下面轻轻嗅了一下,很享受的样子。
高飞眨巴了下眼睛,神色恢复了一些正常:“你是说,现在我是天人的真实身份,可以被点出来了。”
“时机已经到了。”
龙云儿点了点头。
高飞马上追问:“这个时机,是什么?”
“就是当受流波山驱使的峭壁、来自海峡对面的飓风,都要同时对付你时,这就是我可以点破你真实身份的时机。”
龙云儿嘴角再次翘了下,随即再次飞快的收敛:“从下,我就苦学爷爷的本事--刚认识你时,我只是觉得你是个运气不错的家伙,从没有想到你会是来自天道中的人物。直到在稻花香大酒店停车场内的花坛上,发现飓风的标志后,脑子里才猛地灵光一闪,知道了你是谁。”
“我是谁?”
高飞傻傻的问,不等龙云儿回答,就笑道:“我是来自轮回六道中的天人,来到这个世界上的目的,就是担负着一定的任务,比方拯救世界……”
“比方解决横跨好多年的恩怨,救赎来自修罗道的某女,结束两股势力的强烈碰撞,对抗来自西方亚特兰蒂斯对东方世界的指手画脚--这就是你的使命。”
龙云儿在说出这段话时,眼神从没有过的亮:能够做为最终点破高飞真实身份,把一些天机告诉他,让他明白他的使命,存在的意义,这对于一个从小就不喜欢生活的人来说,的确是个致命的诱惑。
她的命运,她对生活的态度,从今天开始发生了质的改变。
“我有那么牛比?原来我有这样伟大?”
高飞眼神狂热,坐立不安,心中有团火在熊熊的燃烧,拿起那瓶白酒打开盖子,对着嘴就是一通狂吹。
现在他真像痴人说梦中的那个乞丐,无意中捡了一张彩票,结果却中了一个亿,顿时兴奋的不知道该怎么好了。
辛辣带有凉意的酒水,顺着喉管灌进肚子里后,浇灭了那团火焰,让他猛地意识到了什么,看着龙云儿问道:“你刚才说,我还肩负着对抗来自亚特兰蒂斯的指手画脚使命?”
正文_第1766章 来自流波山的游戏!
沧海变桑田,随着时光的流逝,有着五千年文明的华夏,就像一个走出重重迷雾的巨人,走到了二十世纪末。
在过去的数千年中,华夏历史上既有夏桀商纣这样的暴君,有秦皇汉武这样的强人,更有唐宗宋祖此类的明君。
有过五胡乱华、岛国屠我同胞三十万的惨案,更有冉闵杀胡,全民抗战的辉煌。
总的来说,在过去的数千年中,从人类的角度上来看,华夏曾经辉煌过,曾经黯淡过,曾经是那样的强大,也曾经是那样的软弱,经历了所有的喜怒哀乐,一路跌跌撞撞的走到了二十世纪末。
新华夏诞生了,迎来了她昏暗三百多年的首个明天。
但因为某些不可抗拒的因素,也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华夏大地再次暂时陷入了让人费解的某种状况中。
人们无法理解,国家在一片形势大好的情况下,华夏这个已经苏醒的睡狮,为什么却又闭上了她威猛的眼睛。
或许,天知道。
因为这一切,本来就是天安排的。
就像大隋帝国的开国皇帝杨坚,把汉民族带到一个从没有过的高度上,给了所有汉人不曾有过的强大骄傲,整个世界都在为之颤栗时,一些不喜欢他的天人不满了,很快就推出了杨广。
结果,华夏五千年历史上,从没有那样富强、骄傲过的大隋帝国,仅仅维系了不到三十八年,就轰然倒塌了。
这是天的意思,非人力能改,就像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时,那段让人迷茫的岁月--也是天安排的,因为有些天人,不喜欢领导华夏突破重重浓雾的人,不属于他们那一派,所以才制造了那场长达十年的混乱。
经过数千年的斗争,流波山上那些大神,已经分成了泾渭分明的两派(自然还有一个中间派,两不相帮,就在旁边看热闹),。
在对待凡世间那些事情上,只要有一派支持,另一派压根不会分青红皂白,更不会管人世间苍生的疾苦,就会想方设法的反对。
派系的形成,以及通过数千年恩怨才形成的裂痕,让天人们不再分善恶,只根据本派的喜好,去做对他们有面子的事。
不喜欢看到华夏即将迎来盛世的那一派,让华夏陷入黎明后的黑暗中后,指派海峡那边的人组成了飓风,强势登陆,用黑暗也更加直接的手段,去刺杀那些开辟新华夏的功臣,为那边反攻大陆创造机会。
正所谓水来土掩,兵来将挡,另外一派立马派人下凡,组织了峭壁,来对抗飓风。
只是支持新华夏诞生的那一派大神没想到的是,反对方在玩这个游戏时,竟然不顾规则,擅自动用了来自西方的力量--亚特兰蒂斯。
西方的主宰,亚特兰蒂斯早在八国联军侵华时,就尝到了甜头,接到某一方的主动邀请后,立即派人加入了飓风,一起祸乱华夏。
任何的游戏在形成固定的模式后,都会有着它固定的规矩,这是连鬼都知道的。
既然某一派违反规则,擅自动用西方力量来干涉东方游戏,中间派不愿意了:凭什么让外人来参与这个游戏?好吧,你们既然东西联手,那么我们中间派也不能无动于衷,就派人去抵抗西方力量吧!
于是乎,有天人下凡,加入了峭壁,经过数年苦战,终于击退了东西联军。
华夏的天,晴了。
完成历史使命的峭壁,也功成身退(主要是武道中人),但败退的飓风,却一直没有消失,始终在虎视眈眈的蹲在旁边,希望找到再次兴风作浪的机会。
而隐退的峭壁武道中人呢,也在全力防范飓风的重来,双方就这样僵持了数十年,暗中大小争斗若干场,始终是不分胜负。
飓风不甘心,来自西方的亚特兰蒂斯更不甘心,因为他们已经在过去的两百年中,尝到了从没有尝过的好处,觉得来东方玩游戏,要比在自己家耍弄那些大鼻子强太多,所以始终在等机会。
流波山给了他们机会:郑腐在决定不惜一切代价的对付高飞时,沈银冰这个意外出现了。
沈银冰的出现,让郑腐有些茫然,因为沈狼主属于修罗道,擅自加入天人之间的斗争,好像有些不地道,这才在请示了某位大神后,不顾他本属于峭壁中人,那样做是背叛峭壁的骂名,主动邀请了世仇--飓风。
这是流波山给的机会,有西方神祗参与的飓风,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于是他们在接到郑腐邀请的当夜,就赶来了冀南,开始筹划全面对付沈银冰的计划。
飓风,只管着对付沈银冰,不管高飞--在还没有找到可以对付高飞的理由之前。
亚特兰蒂斯的再次擅自加入,没有让流波山那些中间派大神生气:仅仅是玩游戏而已,好吧,那就玩下去好了。
“你现在很幸运,因为你得到了流波山两个派系的支持,但同时组织峭壁的那一派,为了增加游戏的难度,也默认郑腐跟飓风私下里联手。这样一来,就相当于原先对立的反正两派,联手对付原先的中间派了。”
龙云儿伸出小舌头,舔了舔嘴唇,问道:“我说的这些,你能听懂吗?”
高飞没说话,只是在沉思。
他当然能听懂龙云儿所说的这些话,都是汉语嘛--但却得仔细用心,来分析这些话中的真正含义。
龙云儿没有再催促他,只是自顾自的饮酒。
过了很久,窗外有夜灯初上后,高飞才轻轻吐出一口气。
“理顺了?”
龙云儿问道。
“差不多了。”
高飞吸了下鼻子,拿起四根牙签摆在了桌子上,分成三个部分,说道:“这就是个游戏,对抗游戏。”
“对,人生如梦,也是游戏。”
龙云儿点了点头。
高飞没有跟她探讨人生到底是梦,还是游戏,只是摆动着牙签:“开始时,是这两根牙签在玩儿,旁边那两根在看。后来,一根牙签找来了远处的帮忙,另外一根牙签有些恼怒,自动跟另外一根联手……结果呢,到了最后来时,成了原先对抗的双方,加上来自西方的那根牙签,三方一起跟原先袖手旁观的一方玩了起来。”
说着,高飞举起一根牙签:“这根牙签呢,就代表着我,代表着流波山原先的中间派,对不对?”
龙云儿回答说:“是的。”
“现在,我要对抗其他三种势力,对不对?”
“是的,就是这样。”
“看来,在你跟我说这些之前,或者说在我还没有出生时,这个游戏就已经开始了,我做为中间派的代表人,才来到了尘世间,带着结束这场乱战的使命,主要是对抗飓风,还有来自西方的亚特兰蒂斯。”
高飞思路清晰的说道:“而对于峭壁中的武道,则采取尽量跟他们尽释前嫌的方式,争取他们能站到我这一边,一起来对抗飓风,对抗亚特兰蒂斯,对不对?”
龙云儿再次点头:“事实上,就是这样,就看你能不能把武道给争取过来了。”
“我自己,能对抗那么多劲敌?”
高飞问出了最关键的问题。
“你肯定还会有盟友。”
龙云儿回答。
高飞又问:“是铁屠、叶心伤、廖无肆他们吗?”
龙云儿摇了摇头,轻声说:“在这个游戏中,他们能对你起到的作用,很小。因为他们不是来自天道。”
“那是谁?”
高飞很关注。
“我不知道。”
龙云儿回答的也很坦然,接着说:“但我可以肯定,在这个游戏刚开始后,你真正的盟友也已经入世了,只是到现在你们还没有碰面--相信应该用不了多久,你们就能一起联手了。”
“哦,这我就放心了。”
高飞松了口气,想了想才说:“那你说,我能不能成为这个游戏的胜者?”
“游戏的魅力是什么?”
龙云儿不答反问。
高飞抬手,挠了挠后脑勺:“我明白了,游戏最大的魅力,就是它的不确定性。也就是说,别看我这个大神降临人世间,担负着结束这个混战的使命,可最终鹿死谁手,还未可知。”
“这是事实。”
龙云儿嘴角紧紧抿了一下时,高飞又问:“你的出现,对我来说有什么帮助?”
“告诉你这些,这是我出现的主要原因。”
龙云儿垂下眼帘,淡淡的说:“除此之外,我帮不上你太多忙。做为告诉你这些的回报,你要帮我解决我的难题--你是不是还想问我,我为什么会知道这么多?”
高飞没有说话,但他脸上的表情却证明龙云儿说的很对。
“我跟你说的这些,大部分都是爷爷告诉我的。剩下的一部分,却是我自己想到的。”
龙云儿轻声说道。
高飞脸上露出不可思议的神色:“啥,有一些是你自己想到的?”
这么重要,重要到关系到好多人,关系到高飞身家性命的事,其中一部分竟然是龙云儿自己想到的,这对高飞来说,感觉真是不可思议。
“嗯,就是我自己想到的。”
龙云儿眼里也浮上了高飞刚才茫然的神色,喃喃的说:“我自己都不知道,这些会在刚才,忽然间就出现在了脑子里,而且是那样的清晰无比,仿佛是有人借着我的嘴巴说出来,后来又告诉我说,这是我来到这个世界上的使命。”
“嗯,就是使命,人来这个世界上,其实都是带着某种使命来的,有的来是造福人类,有的则是危害世间。而我呢,则天生就是个信使,告诉你这一切的信使。”
龙云儿低头,看着纤长的十指,梦呓似的说:“现在我相信,你能把我治疗好了,因为你本身就是来自流波山,你有能力做到,无论是你在这场游戏中,最后是胜者,还是败者,跟我的关系,都不是太大。”
“我肯定是最后的胜者,对于这一点,我从没有怀疑过。”
高飞笑了,很安静的样子,缓缓说道:“现在,游戏正式开始了吗?”
正文_第1767章 我是谁?
人生如戏。
高飞早就知道这句话,也对说出这句话的某位先哲,发自内心的敬佩,顺便也生出一些他自己的感悟:人活着,其实就是折腾,不停的折腾,等什么时候不折腾了,那就代表着玩完了。
但现在,他又有了新的感悟:人生如戏,就是游戏,是被天人所操纵的游戏。
而他高飞,则是这个游戏中的一个小角色。
高飞喜欢玩游戏,任何游戏,但却讨厌被人当作被控制的游戏角色。
毕竟玩游戏,跟别人当作游戏角色玩,意义是截然不同的。
“总有一天,我会成为玩游戏的,而不是被玩的。”
说完这句话后,高飞站起身看了眼窗外,说:“时间不早了,我们也该回冀南了。”
“你不找沈银冰了?”
龙云儿看似很随意的问了一句。
“她既然已经给我安排了这一切,那么就是不想我见到她。”
高飞沉默片刻,忽然又问道:“沈银冰,算是这个游戏中的角色吗?”
“我不知道。”
龙云儿摇了摇头,接着却又若有所思的说:“可我本人却觉得她不是。因为她不是玩游戏的天人,也不是被当作游戏玩的凡人,她是来自修罗道。修罗道,是轮回六道中唯一不接受天道的指手画脚,又敢抗争天道的一个道。所以呢,她是最大的变化。或许,修罗道也参与了这个游戏,具体的,我就不知道了。”
估计她也是游戏中的一个,包括被杜道长看为魔道的陈果果--心里这样想着,高飞无所谓的笑了笑,替龙云儿拉开椅子:“好了,我们回吧。”
“嗯。”
龙云儿很淑女的点了点头,跟着高飞走出了包厢。
包厢外面的走廊内,那位相貌俱佳的大堂经理,还真站在走廊中,等候他高飞随时召唤,看到他们出来后,立即面带嘴甜美的笑容:“高先生,今晚您要不要再本酒店留宿?我已经为您提前安排了房间,保证您……”
龙云儿打断了她的话:“那位沈老板,给了你多少钱?”
大堂经理一愣,脸上浮上了不自然的神色,垂下眼帘轻声说:“足够我改变现状,给换了败血症的丈夫看病了。”
“那就好,你会幸福起来的。”
不等龙云儿再说什么,高飞就笑着走向了楼梯口:“该做的,你都已经做到了。你现在不欠沈老板一分情了,因为我对你的服务,很满意。以后,你要是去省城遇到什么困难的话,可以去天涯集团,就说是我让你去的。”
“谢谢,谢谢高先生!”
大堂经理虽然知道高飞的名字,可她却不知道高先生的真实身份,直到他说出天涯集团后,才猛地意识到了什么,赶紧弯腰鞠躬道谢,随后就说:“高先生,请您稍等。”
“还有事?”
看在曾经看过人家身子的份上,高飞停住了脚步。
“是沈老板交代的。”
大堂经理走过来,递上了一张便条:“她说,您要是离开酒店的话,就让我把这张便条交给您,还说您肯定对这个人感兴趣的。”
高飞接过便条打开,龙云儿凑了过去,就看到了一个人名,还有一个地址,随口问道:“张涛,张涛是谁?”
张涛是谁?
现在连张涛自己都搞不明白了。
大学刚毕业那会儿,她有段时间是干保险的,是搞直销的,后来是北山集团的看门礼仪小姐,再后来是落日餐厅总部的大堂经理,最后又成了天涯集团德城分厂的老总。
但那都是在昨天之前了。
现在她是谁?
或者说,她是个做什么的,张涛不知道,就像她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活下去那样。
祖宗们早就说过这样一句话:从简入奢易.从奢入简难。
如果是放在以前,张涛被北山集团开除后,又回到四处找工作的日子,她肯定还会像过去那样,斗志昂扬的四处投简历,找工作。
可当她从天涯集团德城分厂老总的位子上,或者干脆说是从云端上摔下来,而且还是脸朝地后,她一下子不知所措了。
幸福来的太突然时,人们肯定有短暂的适应期,但适应期过后,很快就能精神百倍了。
但当失败来的很突然后呢?
恐怕在很长很长一段时间内,这个人都无法接受,就像张涛这样:昨天之前,她还是德城分厂的老总,以前那些看不起她的同学们,对她全部是羡慕嫉妒外加更多的恨。
相信没有谁不喜欢被人羡慕被人嫉妒,哪怕是遭受太多的恨,因为那同时也证明了你的命运太好了,就像张涛那样,一个毕业于三流野鸡大学的女孩子,竟然一跃成为了人人羡慕,年薪上百甚至数百万的分厂老总!
这是一个神话,无法让她那些骄傲的同学们适应的神话。
到现在为止,张涛都无法忘记,当马文丽在同学会上,说出她是天涯集团德城分厂的老总后,那些本来都对她不屑一顾的同学们,脸上的表情是多么的精彩。
张涛喜欢,并很享受这种来自于别人脸上的精彩,但同时她也更加告诫自己,一定要包住这份滔天大运,用努力工作,来报答高老板的青睐!
但很可惜的是,一个叫施中兴的烂人,在昨天毁掉了她的幸福,让她从云端中一下子摔了下来。
正所谓爬的越高,摔得就越惨!
张涛现在切身体会到了这种感受,她无法想象,马文丽、田小敏那些同学们,在得知她被赶出天涯集团后,会是一种什么样的反应。
发自内心的惋惜?
还是幸灾乐祸的暗喜?
她是龙山人,父母都是这边的普通市民。
昨天她回到家里后,父母在看到她失魂落魄的样子后,有多么的担心,多么的害怕,连声追问她怎么了。
“我被解雇了,被一个烂人给陷害了。”
张涛说出这句话后,就扑在母亲怀中放声大哭。
随后,哭累了后,就开始睡觉,一觉从昨天傍晚,睡到今天傍晚,醒来后也不顾父母的劝说跟追问,就像夜游神那样的来到了迪厅中。
遭受生活啊,爱情打击的人,好像都喜欢以酒浇愁,而迪厅这种地方,绝对是最受人喜欢的地方了,既可以喝酒,还可以尽情的发泄压力,看上顺眼的男人,跟他玩个一晚情也不是不可以的。
砰,砰砰!
震耳欲聋的劲爆电子舞曲声,就像一记记重锤,狠狠击打着张涛的耳膜,还有她那颗脆弱的心。
张涛本身是个喜欢安静的女孩子,在走进迪厅感受到这股子野性的活力后,就本能的皱眉厌恶,却很快就喜欢上了这种环境:也许,唯有在这种情况下,才能让自己舒服些吧?
张涛来到迪厅后,就开始喝酒。
不知道喝了多少,只感觉这刺耳的劲爆舞曲声变得顺耳后,才跑到了舞池中,疯狂的扭了起来,双手插天大喊:“施中兴,为什么要陷害我!?”
她的声音很尖利,可却完全被舞曲压了过去。
现在还不是迪厅的黄金时间段,所以舞池中的人不是太多,很多人都注意到了她,注意到了这个开始疯狂,又泪流满面的漂亮女孩子。
一个很漂亮的女孩子,来到迪厅这种环境中哭着来跳舞,百分之九十九的原因是失恋了,现在特别需要男人安慰,也是精神防线最为脆弱的时候,说不定只要向前一搭讪,就能把她抱上炕。
能来迪厅的年轻人们,当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了,话说多久没有看到像张涛这样漂亮的女孩子了?
只是不等大家围过去,却发现已经有三个小伙子围住了张涛。
“麻痹的,这些沙比动作倒是很快!捏捏的,在西城这块地上,还有人敢跟我大公鸡抢马子的?”
被十数个小弟尊称为西城老大的大公鸡,啪的一拍桌子,从卡座上站了起来,刚要走过来却被一个小弟拦住:“老大,稍安勿躁!”
“你特么的说人话!”
大公鸡抬手,狠狠抽了小弟后脑勺一下。
受到教训的小弟,再也不敢卖弄那可怜的文言文了,很直白的说:“围住那妞儿的,是东城那边的大蝎子!”
龙山市的市区不是太大,就分东西两个城区,而大公鸡跟大蝎子,则分别是东西城区的老大。
根据动物界,公鸡是能吃蝎子的,可在龙山市的地下格局,却是大公鸡被大蝎子牢牢的压着,就在上个月,大公鸡这边还被大蝎子给狠狠收拾了一顿,让出了一条街道的烟雾。
所以呢,大公鸡对大蝎子,是又怕又恨。
再所以呢,当小弟提醒他说,围住那个妞儿的人,是东城的大蝎子后,大公鸡就更恨了,但却坐了下来,骂道:“草特么的,他没事跑我们的地盘上来干嘛?”
人家明摆着就是欺负你呗,想抢你地盘的,可你现在却像龟孙那样的不敢动,也就是敢抽老子我罢了--被大公鸡狠狠抽了一下后脑勺的小弟,心中骂道。
只是让大公鸡等人纳闷的是,大蝎子三个人在围住那漂亮妞儿后,大蝎子本人竟然没有向前凑,而是双手抱着膀子,跟另外一个贴身小弟,笑嘻嘻看着一个年轻人,一把抓主了那漂亮妞儿的手腕。
“草,原来是给人当保镖来了。”
看到这一幕后,大公鸡马上就明白什么了:爱色如命的大蝎子,在如此漂亮的女孩子面前,却没有动手,那就只能证明他接了别人的好处,帮人来抢女人了。
看来,这个人很清楚这儿是他大公鸡的场子,所以才不敢随意跑这儿来找那女孩子,特意高薪聘请了大蝎子。
“小蛤蟆,去给老子看一下,看看那个沙比是谁,敢特么的带着大蝎子来砸我场子!”
大公鸡的狠狠盯着那个年轻人,语气阴森。
对自己已经被大公鸡盯上,成风一点都不在乎。
他只在乎,今晚只要能把张涛拉出大公鸡所‘管辖’的迪厅,把她带到酒店,狠狠的--哪怕结果是被大公鸡打残,他也认了!
正文_第1768章 说好的保安措施呢?
成风现在最恨两个人。
一个是天涯集团德城分厂的副总张光仪,就是他拉拢成风来跟小山村的人里应外合,偷盗产品,引发当地群体事件的,目的就是制造事端,逼迫张涛下台。
第二个,就是他曾经的高中恋人张涛了。
或许,他痛恨张涛,还要大过张光仪。
因为成风不敢招惹张光仪,哪怕张光仪当天就被赶出了德城分厂,但他还是小山村那边最有钱的人,当地一霸。
成风痛恨张涛,是因为她明明有留下他,保住他继续呆在德城分厂的实力,可她却没有那样做,而是对他的苦苦哀求,选择了无视,然后就华丽丽的跟着某司令,去冀南参加大老板的婚礼了。
如果张涛能开恩留下他,帮着他给马文丽解释几句,那么相信成风肯定会痛改前非,取得马文丽的谅解,以后踏踏实实的做人--而不是丢掉工作,被赶回老家。
事业,爱情,一下子全部失去了,没有哪一个女孩子,发现未婚夫原来是这样卑鄙的一个人后,还能继续跟他在一起。
成风失去了一切,把这笔帐都算在了张涛的头上。
当然了,成风也知道,依着他现在跟张涛之间的地位,他压根就没有任何的报复机会,唯一能做的就是叫花子咬牙,穷发狠。
但正所谓天无绝人之路,就在成风收拾东西被赶回龙山老家的路上(要不是马文丽念在大家相爱一场的份上,也不会托关系把他从德城市局内保释出来),接到了单位一个同事的电话:张涛,在大老板的婚礼上,被当场解雇了,现在也回老家了!
听到这个消息后,成风的第一反应就是发呆,随即就是歇斯底里的狂笑,把一车人都惊的不行:“哈,哈哈,真是报应啊报应,张涛,你也有今天!好,那就等着我的惩罚吧!卡姆,司机,开快点,让暴风雨来的更猛烈些吧!”
回到龙山后,成风连老家都没有回,马是就开始暗中关注张涛。
经过大半天的蹲守,在傍晚时分,成风终于看到张涛出了家门。
因为路上人比较多,成风不敢在路上下手,而是目送张涛去了某迪厅后,立即找到了大名鼎鼎的大蝎子,甩出一万块的现金:“帮我抢个女人,事成后再给你两万!”
就这样,等成风在保镖的簇拥下来到迪厅时,张涛已经喝醉了。
“你、你谁啊,闪开!”
张涛被人抓主手腕后,本能的挣扎着,抬起头一看,愣住:“成、成风,怎么会是你呢?”
“小涛,就是我。”
成风阴阴的笑着,声音从牙缝中挤了出来:“怎么,我听说你被我们最英明的大老板,在婚礼现场当场炒鱿鱼了?哈,哈哈,真是报应不爽啊,以后我要是有幸看到大老板,我肯定会趴地上给他磕三个响头,感谢他给了我这个出气的机会!”
成风眼里毫不掩饰疯狂神色,让张涛猛地打了个激灵,开始变得冷静了:“成风,你说什么,什么意思呢你?”
“我说,今晚我要让你尝到什么叫痛苦,并欢乐着。嘿嘿,为此,我还多找了两个身体强悍的哥们,一起来伺候你。小涛,今晚你可有好处吃了,哈,哈哈!”
成风得意的狂笑着,扯着张涛就向外走。
张涛这时候的酒醒了一大半,被成风的疯狂给吓得,更加看出他不是在开玩笑,当然会被吓得拼命挣扎,尖声大叫救命。
本来,大蝎子在接下成风的订金时,可没得到跟他一起玩美女的承诺。
只是当他看到张涛这么漂亮后,还有些后悔呢,正在琢磨该怎么威胁成风,让他也参与进来时,没想到成风倒是恨善解人意,主动说要跟他共享了。
对于别人的好意,大蝎子从来都不懂得拒绝,立即给小弟使了个眼色。
那小弟马上过去,帮成风一起架着张涛向门口拖去。
迪厅内的人是不多,可也得有二三十个,西城地下一把手大公鸡更是在场,但没有谁敢站出来管这闲事,因为大蝎子凶名在外,传说背后又白道上的人,敢跟他做对的,都没啥好下场。
以前张涛也不是没见过恶人在大庭广众之下强抢民女的,不过那都是在电视上看到的,而且每当这时候,都会有一帅的掉渣的英雄出现,不畏强暴三拳两脚的干翻坏人,然后民女就跟英雄之间,有了某种甜蜜蜜的小关系。
可是现在,眼看成风就要把张涛拖到迪厅门口了,她也没看到有什么英雄出现,别说是帅的了,哪怕是丑的不行的,只要能救下她,事后她也许会以身相许。
“救命啊,救命!”
张涛坐在地上,死命的挣扎着,哭着冲迪厅里其他人喊道:“救救我,救救我,你们还要是男人的话,那就站出来救救我!”
张涛的这句嘶声喊叫,深深刺伤了好多男儿的心--没有哪一个男人,愿意被一个女孩子蔑视为不是男人。
可关键问题是,大蝎子可不是一般恶霸啊,要是为了证明自己是男人就站出来,却很有可能会被他打成不是男人的人。
大蝎子猛地转身,眼神凶狠的瞪向几个蠢蠢欲动的帅哥,大饼脸上带着狰狞的笑:“麻了隔壁的,我倒要看看,谁特么的想找死!”
大蝎子身上散发出的凶恶戾气,一下子那几个帅哥没脾气了,都下意识的缩起了脖子。
“一群没卵的沙比。”
大蝎子轻蔑的笑着,抬脚在成风屁股上踹了一脚:骂道:“草,还尼玛愣着干嘛?不会是想在这儿玩了这娘们吧?”
“嘿嘿,蝎子哥,我不是在等您--”
成风本来很英俊的脸上,忽然扭曲了起来,就像毒蛇吐信那样,从牙齿缝里挤出一段话:“蝎子哥,跟你商量个事儿。我在这儿办了这女人,给你五万!”
五万,是成风参加工作这几年来,一大半的存款了(虽然天涯集团的薪水比较高,可他还得跟马文丽交朋友不是?得花钱,能存下这些钱就很不错了)。
为了报复张涛,他宁愿拿出所有的存款。
如果真能在这儿,在众目睽睽之下办了张涛,事后要是被逮了,肯定会被判重型的--但成风已经不在乎了:他当前已经被马文丽给踹了,工作也没了,活着还有啥意思?
“什么?哈,没看出你小子竟然这么恨这个娘们。”
大蝎子愣了一下,眼珠子叽里咕噜的乱转。
说实话,别看大蝎子在龙山市能横着走,不说是坏事做尽的话但也差不多了,可他却很清楚在当前情况下办一个女人,会是什么样的后果。
当然了,他是万万不会做这种天怒人怨的事儿,可帮凶的罪过也不小啊。
看到大蝎子眼珠子乱转,犹豫不决后,成风一咬牙:“八万!”
八万块,就是成风的全部家当了。
正所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在聚大的利益面前,大蝎子终于心动了,心一横,冷笑着对小弟说:“我们什么也没看到,就是来蹦迪的,对吧?”
那个小弟一楞,随即醒悟过来,松开了张涛笑道:“啊哈,蝎子哥说的对,我们就是来蹦迪的,别人做什么跟我们无关。当然了,假如有人敢主动上来找我们茬的话,我们的刀子可不是吃醋的。”
他这是在威胁大公鸡等人,谁敢上来破坏成风的好事,那就是跟他们过不去!
看到大蝎子终于答应后,成风大喜,眼珠子也攸地充血暴红,采住张涛的头发,劈手就是一记耳光,很重,直接把她打懵了。
等她清醒过来时,有些事情说不定就已经发生了。
看到成风做出这个动作后,大蝎子暗中点了点头,觉得这孩子很有跟他混的潜力,心狠手辣不要脸。
一记凶狠的耳光把张涛抽懵后,成风随即抓主她的衣服,正要向两旁猛地一撕时,却听有人在背后大喝一声:“住手!”
终于有人耐不住寂寞了吗?
大蝎子心里这样想着,抬头向门口看去,就看到一个男人,好像风一般的从那边冲过来,抬脚狠狠踢在成风弯起的后辈上。
这一脚,势大力沉,一下子就把成风踹的从张涛身上飞了过去,重重摔在了地上。
“哎哟!”
成风惨叫一声,随即霍然抬头看向门口。
迪厅门口那边的灯光比较暗,成风能影影绰绰看到有几个人站在那边,这个扑上来动手打他的人,是个看样子三十多岁的男人。
男人留着三七分的发型,借着灯光能看到他面容有些憔悴,甚至还有些颓废的样子,不过盯着他的眼神很亮,就像要吃人的豹子。
成风不认识这个人,却不在意,反正只要敢阻挡他报复张涛的人,都是需要被他全力打击的敌人,当即冲大蝎子吼道:“蝎子哥,咱们说好的保安措施呢?”
蝎子哥听他这样叫后,眉头皱了下,随即冲小弟点了点头,示意他出面对付来人,至于是谁冒头装英雄,那是其次。
正所谓拿人钱财,给人消灾。
“你特么的谁呀你,敢来管蝎子哥的事!”
得到蝎子哥的命令后,小弟当即冷笑一声,从腰间噌地一下拿出了刀子,狞笑着走向了那个男人。
小弟亮出刀子来时,站在门口暗处的那几个人,也走到了灯光下。
“哟呵,今晚这儿咋了,怎么忽然上开了美女了?”
小弟看到走过来的那几个人后,来兴趣了:随后走出的这三个人,是两个美女,一个青春朝气,一个柔弱怜惜,都是那种在迪厅内罕见的货色。
至于陪伴在两个美女之间的年轻人,直接就被小弟给无视掉了。
只是让小弟不爽的是,那个被他无视掉的男人,却在他的弹簧刀下刷存在感:“连雪,把张涛扶起来--拿刀子的这个,把手废掉就好了。”
“卧槽,你特么的谁啊,敢这样嚣张!”
年轻人的话,让小弟大怒,想都没想举着刀子就扑了上去。
正文_第1769章 碰到牛人了!
小弟在冲上去之前,并没有注意到,本来一脸狰狞之色的成风,此时脸上猛地浮上了聚大的恐惧,所有的仇恨啊,戾气啊,想毁灭整个世界的雄心壮志啊,一下子全没了。
他只是傻傻的看着门口方向,不是在看那俩美女,而是在看那个年轻人。
当一个男人跟两个美女一起出现在迪厅这种环境中后,肯定会被自然无视的,可成风却无视了那俩美女,一颗心全都‘扑在’了年轻人的身上。
到现在为止,成风总共见过天涯集团大老板三次。
前两次,是那个貌美如花却让所有员工都不敢正眼看她一眼的陈果果,陈总当分厂老总时,大老板曾经去那边视察过工作。
最后一次,则是在一个多月前,大老板亲自送张涛去德城分厂上任时。
那一次,成风懂得了什么叫牛比,什么叫炫耀:年轻、英俊的大老板,开着一辆不知道得多少万才能买到的布加迪威龙,亲自送张涛上任时的样子,决定把包括马文丽在内的所有女职员都给迷倒了。
也唯有这样的男人,才配陈总那样的女人给他当二姨太(陈果果是天涯集团大老板二姨太的事,在德城分厂并不是啥秘密),这可是成风等所有男职员的一致认为。
难道张涛,是大老板的第几号姨太?
大老板亲自送张涛上任时,成风等人心中都是这样认为的,不过在接风宴上,大家却都看出大老板跟张涛之间,只是普通的上下级关系--他亲自送张涛上任,很可能是吃饱了撑的没事干,或者去显摆他的低调了。
也正是确定张涛跟大老板之间,并没有任何深度关系,所以成风才敢不顾一切的要报复她。
要不然的话,就算再给成风十个胆子,他也不敢把张涛怎么着的:真把张涛‘就地正法’被警方抓了后,大不了去坐牢,可要是欺负了大老板的女人……坐牢,都是一种能活下去的奢侈了。
可让成风做梦一没想到的是,就在他准备去坐牢,也要毁掉张涛一生(如果在众目睽睽下强办了张涛,她这一辈子就算彻底完了)时,大老板却出现了。
难道张涛是他的女人?
我以前,判断错误了?
成风呆呆望着大老板,三魂六魄都飞出来在天花板上游荡时,一声惨叫惊醒了他:持刀小弟的右手,被连雪猛地一脚,跺折了。
身为安归教动工青瓷院下的青瓷十二钗之一,连雪要是连一个小混混的手腕,都搞不定的话,那她也活不到今天。
大蝎子、大公鸡等人,可都是在江湖上飘的人。
正所谓人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
为了地盘,马子在街头上打架斗狠,这对他们来说是家常便饭。
但他们活到现在,也没遇到过连雪这样的女人:外表看起来是那样的青春朝气,本该是那种把头发染成金黄色,穿着性敢吊带裙,坐在架子鼓后面刷棍子的女孩子,咋就这样狠呢,一脚跺断小弟手腕时,嘴角竟然还带着无所谓的笑。
草,碰到牛人了!
大蝎子眼角猛地一抽,没有去看瞬间疼昏过去的小弟,而是立即向后退去:迪厅的那边,还有一个后门。
在遇到无法抗拒的危险,如果还硬撑着出头的,那不是东城老大,而是沙比。
大蝎子是东城老大,才不是沙比,反正教训人的方式有很多种,凶神恶煞般的对付一般老百姓是没问题的,但在遇到牛人时,最好的办法则是先安全遁走,再借用其它势力来收拾某人,找回场子。
“想走?咯咯,可没这么容易,你收人钱财了,就该为人消灾才对!”
看到大蝎子很聪明的转身就跑后,连雪咯咯一声娇笑,一个箭步就从小弟身上跳过,脚尖再次点地时,窈窕的身子依然像捕杀野兔的老鹰那样,一下就扑到了大蝎子背后。
“别乱来!我姨父是龙山市副局长李--哎哟!”
大蝎子猛地低头,躲开连雪的肘击后,连忙嘶声叫喊着抬出了他姨父。
但很可惜的是,连雪才不管他姨父姓李,还是姓刘,在他弯腰躲过肘击后,右膝盖顺势猛地上提,重重击打在了大蝎子的下巴上。
大蝎子舌头刚好吐出嘴外,下巴遭受重击后,猛地扣下的牙齿,差点把舌头当场咬断,惨叫声中就爬倒在了地上。
连雪一脚踩在了大蝎子脖子上,扭头娇笑道:“飞哥,这个呢,要不要也打断手?”
“两只手都废了吧。”
高飞看都没看大蝎子一眼,走到连雪面前,伸手搀住她胳膊,把她从地上拉了起来。
嚓,这个飞哥到底是谁啊,这么牛比拉轰的让人心烦,竟然拿着美女当小弟,说废掉大蝎子两只手时看都不看一眼,好像吩咐人去给他接杯水那样自然,我要是有这样的小弟,哪怕是把娇娇(他马子)让给他也行啊--大公鸡呆呆望着那个飞哥,只觉得脑子不好用了。
眼前金星冒起时,张涛的心也死了。
潜意识内,她猜到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了。
她搞不懂,真的搞不懂,她究竟是做错了什么,才会遭到这样的报应,先是被施中兴给陷害,离开了天涯集团,又要在众目睽睽下遭受奇耻大辱。
一直以来,我都是尽心尽力做本职工作的,也从来没做过任何对不起别人的事儿,可为什么会落到这般下场?
眼前金星渐渐消散时,张涛忽然有了种忍不住要仰天狂笑的冲动。
她好像被谁搀了起来,于是抬起了头,张嘴,还没有笑出声,泪水却哗啦啦的滚了下来,接着就听到一个好像很熟悉的声音响起,还带着责备的意思:“我一直以为你是个很有前途的下属,对待工作的态度热情,处理人际关系也很到位,就算受到某些人的陷害,也该理智的处理。”
谁啊,这是?
张涛泪眼朦胧中,看到了一张脸。
这张脸,曾经出现在过她的梦中,也只能是在梦中时,她才有机会用软软的唇,去亲吻这张脸。
高飞?
张涛呆了,泪水嘎然而止。
高飞抬手,在张涛脸上轻轻拍了下,皱眉说:“可你真让我失望了。我让你去德城当老总,是对你无线信任的,没想到你却对我不信任,或者说是在侮辱我的智商,以为我会信施中兴的挑拨离间。”
“飞、飞哥……”
张涛喃喃的叫了声,终于恢复了清醒。
她知道了,她并没有遭到成风的羞辱,在这个迪厅内所有男人都被大蝎子镇住时,飞哥脚踩七彩祥云的出现了,把她从悬崖边上拉了回来,又像娘们那样叨叨着。
我还好好的!
飞哥,他也知道我是冤枉的了!
他忽然出现在这儿,很可能就是为了我而来!
我、我这时候不该放声大哭的吗,可为什么--不知道为什么,张涛现在心中无比的平静,安宁,就像在怒海上遭到狂风暴雨肆虐后,好不容易回到避风港的小船,随着波浪一起一伏,悠闲,惬意,笑看风云。
“行,还能认出我是谁。”
高飞松开张涛,没好气的问道:“给我听清楚,我就只问一遍。还想不想,给我去打工?”
“想!”
没有丝毫的犹豫,张涛就喊出了这个字。
“那好吧,跟我走。以后要是再敢不告而辞,后果自己掂量。”
高飞说完,转身走向了迪厅门口。
张涛马上就跟了上去。
高飞进来后,好像只在看张涛,压根就没有看任何人,包括成风。
成风认识他,他却不认识成风,毕竟人家孩子是麾下员工上万的大老板,平时又没把心思用在工作上,怎么可能会认识成风这种蚂蚁般的存在?
当然了,高先生是不会因为不认识成风,就会放过他的。
但惩罚这种小人物,交给连雪、张茂俩人去做就好了,他是没兴趣参与的,没得降低了身份。
张涛也没有看成风。
只要能获取大老板的信任,重新回归天涯集团那温暖的怀抱,继续做她的德城分厂老总,在未来像一朵向日葵那样的骄傲的昂着头,受这点惊吓跟委屈,算什么?
张涛跟着高飞走出迪厅后,一脚把成风跺了个跟头的张茂,嘴角浮上历经沧桑后的男人微笑,抬手拢了下三七分发型,迈着轻松的步子走向了成风。
天涯集团刚投产那会儿,张茂没能抗住焦恩佐的蛊惑,背叛了高飞,携妻带子的去了明城--结果,却混得恨不如意,要不是恰好碰到从争差回来的高飞,他连老婆也保不住的。
在明城时,看在他曾经跟着自己做过一些事的份上,高飞放过了张茂:他不是那种宽宏大量的人,但对某些做错事的人,却有着菩萨一样的心肠。
被高飞放过后,张茂并没有如他所想的那样,在明城就此安安稳稳的过日子,很快就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黯然回到了老家冀南。
他回到冀南时,当年提携他的陈大彪,跟他一起战斗过的李德才,甚至比他还要晚一些的兔子,都在天涯集团担任‘要职’,年薪数百万。
张茂没有眼红,也没后悔,因为过往的经历,让他明白了一个道理:任何人做错事,是真要付出代价的。
同样,一个做错事的人,并不付出相应代价后,就此一蹶不振,只要能清楚的认识到错误,改头换面重新来过,依然会有希望的。
很庆幸,张茂认识到了这一点,通过陈大彪再次回到了天涯集团。
一个犯过错,又发誓一定要改过作新的人,总会比别人更加珍惜现在,懂得把握机会--在得知需要有个人陪着连雪,去寻找私自‘出走’的张涛时,张茂就自告奋勇,跟着来了。
张茂不得不再次庆幸,当他跟连雪终于打听到张涛下落,赶去她家时的路上,遇到了高飞跟龙云儿。
然后,他们一起来了迪厅,找到了张涛。
现在高飞走了,虽然他没有说要把成风怎么着,可张茂却很清楚该做些什么。
正文_第1770章 误会!
“小子,人犯错不可怕,可怕的是不知道悔改。送你这句话,共勉吧。”
张茂笑眯眯的走到成风面前,抬手,挥拳!
张茂刚认识高飞那会儿,曾经跟陈大彪一起,帮助飞哥救下了被安归教绑走的颜红,那是他第一次,参与杀人。
其实也正是那一次的经历,所以高飞才给了他一次机会。
不得不说,参与过杀人的人,虽然不一定是什么高手,但对付成风这种人,却像是猫欺负老鼠那样轻松自如。
成风在张茂的拳头下,根本没有丁点的反抗力,当第四根手指被掰断后,他终于带着聚大的恐惧,昏死了过去。
就像没看到大公鸡等人那样,连雪按照高飞的吩咐,把大蝎子左右手都废了后,并没有离开,而是拍了拍手走到吧台前,对被吓傻了的服务生嫣然一笑:“小弟,给姐姐来一杯冰与火。”
“啊,哦?好的,好的!”
服务生这才如梦初醒,赶紧转身去倒酒了,心中却在想:要不要提醒她,被她打残了的人是大蝎子,他有个在市局当副局长的姨父?嗨,我这是操的哪门子心啊,人家既然敢不走,这是摆明了不怕事啊。
小弟猜的没错,连雪收拾完大蝎子后没有离开,就是为了断后。
虽说大蝎子、成风等人该接受应有的惩罚,高飞也不怕警方会找他们,但做为一个合格的下属,必须得替老板解决这种小事情引发的后顾之忧,比方完事后给冀南市局李承明打个电话,然后静候龙山警方的出现。
张茂自然也没走,学着连雪要了杯酒水,刚端起来,却看到跟飞哥一起来的那个女孩子,从迪厅外面悠悠的走了进来。
“你怎么又回来了?”
连雪有些奇怪的问道:“飞哥呢?”
“你们的飞哥,被人当作女婿带回家去了,我只能先跟你们在一起了。”
龙云儿轻轻叹了口气,走到了吧台面前,问张茂:“不请我喝一杯么?”
“我请你。”
连雪在说出这句话时,心里却不是滋味:张涛比我认识高飞还晚,没想到爬得比我还快,看来文凭很重要啊,哪怕是个三流野鸡大学毕业的,也比我这高中生的待遇要高很多。
暂且不说连雪妹妹心里啥滋味,再说高老板。
高飞的本意呢,是处理完张涛的事儿后,马上就跟龙云儿回冀南。
反正这边的后事交给张茂、连雪俩人就好了,回去后给老王打声招呼,到时候让他亲自送张涛再次上任,这件事就算完了。
可当高飞走到迪厅前的停车场,还没有跟张涛说出他的意思呢,就看到一群手持擀面杖,菜刀的人,呼啦啦的围了上来,足有二三十号人的样子。
带头的,则是一对年近五旬的中老年夫妻。
那个妇女看到张涛后,立即就扔掉手中的擀面杖,扑上去抱住她,心肝宝贝的哭了起来。
这些人,是张涛的亲生父母,跟亲朋好友。
原来,张涛来迪厅买醉时,恰好她的一个邻居(也是那种不学好、总在迪厅酒吧鬼混的熊孩子)看到她了,又看到大蝎子亲自出面对付她后,立即意识到事情不妙了。
这孩子也算聪明的,知道大蝎子背后有人(有几次,大蝎子欺负人后,受害人报警了,结果大蝎子他们发完淫威扬长而去后,警方才姗姗来迟),这时候报警就是扯淡,还不如去告诉张涛家里人呢。
于是这聪明孩子在发现不妙后,马上就从后门溜了。
张涛家,距离这边不是太远,那孩子一溜烟跑回去报信时,恰好碰到张涛那些七大姑、八大姨,堂兄弟的来看她。
毕竟张涛可是她这个亲友团中最有出息的孩子了:响当当的天涯集团大老板啊(以讹传讹,张涛成大老板了),年薪数百万,上个礼拜回家时,都是大奔驰接送的。
就这样有出息的孩子,听说受到不公正待遇,跑回家来哭了个要死要活的,大家在听说后,能不关心吗?
所以傍晚后,就像约好了似的跑来张涛家打探消息了。
只是还没有等大家搞清楚咋回事,那孩子就去了,进屋后第一句话,就把大家吓了一大跳:小涛姐在某迪厅内,被一个恶少(成风表面看上去还是很有公子哥样的,也怪不得会被那孩子看做是恶少)看上了,要抢走!
嚓,这还了得,现在都什么时代了,还有强抢民女的恶霸存在,简直是目无王法啊!
不行,得去看看,事不宜迟!
张涛亲友团被吓了一大跳后,立即行动起来,把家里所有能动手用的家伙都拿上了,分乘数辆车子,气势汹汹的杀了过来。
谁敢欺负自己的宝贝女儿,老张两口子就敢跟谁拼命!
本来嘛,大家都在商量那个叫施中兴的烂人是谁呢,这时候听说恶少出现后,马上就对号入座了。
来到这儿后,恰好看到一个年轻人带着自家宝贝出来,老张两口子就以为这是施中兴那个恶少了,这才呼啦一声围了上来。
“施中兴你个烂人,老子跟你拼了!”
老张大吼一声,也没问什么四五六,一把扒拉开抢到跟前要说什么的熊孩子,高举着菜刀就扑向了高飞。
正被老妈搂在怀中哭着心肝宝贝的张涛,看到老爸举刀就砍向了大老板后,登时被吓得花容失色,连忙尖声高叫:“爸,别乱来!”
“别管!你都被人欺负成这样了,也该让你爸给你出口气了!”
张妈妈一把拉住了女儿,埋怨她太心软,难道不知道对付敌人必须得像寒冬般无情吗?
哟呵,咋回事,这老家伙怎么喊我施中兴?
看到一帮人围上来,一个中老年人高举着菜刀扑过来后,高飞也有些懵,本能的就要抬脚踢飞他手里的菜刀时,却听到张涛尖声大叫爸爸了。
高飞这次意识到了什么,硬生生收回已经抬起的右脚,迅速后退了一步,躲开了老张那一招力劈华山!
“爸,别乱来,他不是坏人,那是我老……”
张涛是想喊那是她老板的,只是后面那个字还没有喊出来,就被张妈妈一把又扯回去了(看到女儿往前冲,张妈妈担心她,才拉了她一把)。
“啥?他是你老、老公?”
不得不说,老张的理解能力,那是相当的彪悍,就像他的老张刀法,从女儿喊出一个‘老’字后,就猜到了‘老公’这个词。
说实在的,老张很不喜欢现代年轻小情侣互相称什么‘老公、老婆’的,难道不知道华夏文化中‘相公、娘子’才是最传统,最文雅的吗?
实在不行就相互称呼‘爱人,对象’也是可以的嘛,最不济也像老张老婆那样,称呼他是‘俺家那口子’,都要比‘老公’好听很多倍的。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就算老张看女孩子称呼男朋友为‘老公’,但当这个女孩子是他的宝贝涛涛后,他也会马上转变心态的:“吓,你这孩子,啥时候交男朋友了,咋没跟我说过呢?”
搞清楚高飞原来是宝贝女儿的老公后,老张额头上噌地冒出一层冷汗:话说他年轻时,可是当过屠夫杀过猪的,这刀法有多凌厉,他自家很清楚。
幸好未来的‘乘龙快婿’身手也不错,竟然能躲开他这势在必得的一刀--可喜,可贺,老张刀法后继有人了啊!
“大家别乱动,都别乱动,把家伙放下,千万别伤了涛涛的男朋友!”
老张嘴里高声喊叫着,慌忙扔下手中刀,一个箭步,身手矫捷的跳到了高飞面前,不由分说的抓起他的小手,满脸都是庆幸外加惊喜的神色:“女婿啊,岳丈我刚才没有吓倒你吧?唉,都怪我啊,没能慧眼如炬的及时看穿你的英雄本色,还请你多多谅解一二,跟我回家痛饮三百杯,给我将功赎罪的机会!”
老张年轻时当过屠夫,被人讥笑为没文化的屠夫,以后说不定得打光棍--老张听到这些风言风语后,勃然大怒之下痛改前非(不读书),从那后就捧起了课本,每逢跟人说话,就尽可能的引经据典,用他的文质彬彬,给人一种他是读书人的、的错觉。
“啊?那个啥,你是张涛的爸爸啊?”
高先生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文化人’,一时间更懵了。
“是啊,贤婿,你就别这么见外了,要是脸皮薄喊不出爸爸来的话,就喊吾叔叔好了。”
老张热情的晃着高飞的手,一双如炬慧眼上下打量着高飞,喜上眉梢:行呀,我家涛涛的眼光还是很可以的嘛。这小子虽说不如我年轻时英俊潇洒,但总体来说还算可以,有那么几分伶俐劲儿。
“贤、贤婿?”
高飞不但懵,还有些傻,扭头看向了张涛。
张涛想过来解释,可她那些七大姑、八大姨的都围了上去,纷纷抓着她的手嘘寒问暖。
女儿没事,以为中的恶少也没出现,完全是虚惊一场,那个熊孩子谎报军情罢了--张妈妈心中大定,又忽然发现宝贝女儿俏脸通红,不住的去看高飞,还以为她是害羞呢。
“好了,好了,咱们先回家再说,回家!”
张妈妈不由分说的,推着女儿向车子那边走,还没有忘记高声嘱咐老张:“我说张文盲啊,你得负责把贤婿给我带回家,要不然你也别回家,就在外面游荡罢!”
“妈,大姨,你们都误会了,听我说,他不是--”
“小涛啊,大姨我知道,你们年轻人现在都兴未婚同居,你这是担心你爸妈看不上你老公呢,别怕,大姨我给你做主!”
“大姨,我不是这意思,他真不是我老公……”
“唉,你这孩子就是脸皮薄,这一点跟妈年轻时一个样。好了,别看了啊,我已经嘱咐你爸了,让他务必把那小白脸带回家,妈要好好审审!哼,就这样抢走我的女儿,我要是不把他祖宗十八代查个底掉,我又怎么能放心?”
纷纷扰扰中,张涛被推上了车子。
正文_第1771章 我们的大老板!
没文化很可怕,先入为主也同样很可怕。
当张涛被她那些女性亲属簇拥着上车先行离开后,无论高飞怎么解释,大号张文盲的老张,都不信他是女儿的老板,而不是老公。
其实老张很想对高飞说:现在老板跟漂亮女职员的关系,就是那种关系,以为老张没吃过猪肉,还没有杀过猪?电视上都是这样演的。
高飞很想推开老张,让抬脚走人,要是再敢墨迹,直接一脚踹翻--可顾及到张涛的面子,他又不能这样做。
毕竟尊重下属的家人,可是每一个成功老板笼络下属忠心的不二法门。
老张曾经杀过猪,其实他该去说相声的,因为高飞刚说出一个字,他已经滔滔不绝的说完几句话了。
无奈之下,或者说是盛情难却,高飞只好跟着老张上了车。
上车后,他才想起龙云儿,再向外看去时,龙云儿已经转身走回迪厅去了。
高飞倒是不担心龙云儿他们,连雪要是连这点小事都搞不定的话,那么她也不用再回冀南了。
张文盲一家人来时气势汹汹,走时浩浩荡荡,就像风卷残云那样在某迪厅门口转了一圈,抓了个便宜女婿回去了。
回到张家后,张妈妈早就准备好了瓜子水果的,一干姨妈姑妈的坐了一屋子,人人都面带笑意的审视着高飞,笑而不语。
高飞知道,误会已经形成,要是守着这些人说自己是张涛的老板,不是老公--那么张涛会很没面子的,没看到她都不敢在场了吗?
无奈之下,高飞只好心里苦笑着,尽量拿捏处最合适的态度,来应付张家人的狂轰滥炸:无非是叫什么名字,在哪儿工作,家里有什么人,父母是做什么的,有多少存款,有车有房没有等乱七八糟的事。
早在三年前,被沈银冰重金聘为冒牌男友时,高飞就有了这方面的经验,应对这些土包子--那绝对是应付自如。
看到高先生的回答,如此的合适得体,张涛那些亲朋们纷纷点头表示满意,这才站起来告辞。
当然了,临走前,大家都无一例外的大骂了一通把张涛开除的某公司老板,说那家伙就是一个有眼无珠的混蛋,有眼不识金香玉,竟然把张涛给开除了,真是岂有此理,以后有机会,肯定会让那家伙见识一下张家的祖传刀法云云。
“好了,贤婿,时候也不早了,你也早点进屋休息吧,今晚不许走了,就把这儿当自己的家吧--呵呵,别看我们年龄大了,可我们的思想却是与时俱进的,别害羞,更不要解释,因为真正的爱情,是不需要这些虚伪的。”
老张大手一挥,张妈妈就不由分说的,把站起来要说什么的高飞,推进了女儿的房间。
末了,她还从外面挂上了锁头,随即对老张抬手做了个庆祝的手势:“耶,大功告成,总算是为这孩子找到主了!”
站在门后面的高飞,听到张妈妈说出的这句话后,哭笑不得,看向了炕上的张涛。
张涛家的条件,其实很一般,从外面摆放的那些家具,小区内的楼房、居住人群等就能看出来,而且她的闺房里装饰的也很一般,不过很干净,很整洁,就像张涛的人。
张涛静静的坐在炕沿上,紧咬着嘴唇,双手十指交叉的很用力,看得出她很紧张,也很怕。
她怕高飞会说出她‘自作多情,故意误导老人’的话来,更怕他会因此看不起自己,所以这时候不知道说什么好。
“怎么,你的终身大事,让你父母很操心啊?”
高飞没发脾气,走到炕前的梳妆台面前,坐在了椅子上。
他没理由发脾气,因为他不忍心伤害张文盲两口子。
还有张涛,这个差点遭遇不幸的女孩子。
“成风--就是在迪厅内要欺负我的那个人,害了我……我爸妈都知道,以为这些年我没有交朋友,是因为有心理阴影,所以他们很急迫,可每次,他们给我介绍的人,我都不喜欢,所以他们就、就很犯愁了。”
张涛不敢看高飞,低着头看着脚尖,说话的声音像蚊子哼哼。
“哦,可以理解。”
高飞推开纱窗,拿出了香烟:“能吸烟不?”
“不能--能,你随便。”
张涛还是没敢看高飞。
高飞把烟收了起来,倚在梳妆台上问:“那你说,我现在该怎么跟你父母解释?”
“不用解释的,我自己能搞定。”
张涛这才抬起头,小脸通红的看着高飞,结巴了起来:“高、高总,对不起啊,这、这不是我的意思,我是真没想到会变成这样子。”
“没什么。不过说起来也真怪你,要不是当初你自以为是的离开,我怎么会来找你?你更不会在迪厅被人欺负了。”
高飞淡淡笑了下,说道:“哦,对了,反正没事干,跟我说说具体是怎么回事。”
一个多小时后,高飞要走了,去开门时才发现门被外面反锁了。
“怎么办?”
高飞有些好奇老张两口子也太那个啥了点,更不忍心就这样一走了之了。
“他们是不会放你走的!”
张涛脱口说道:“要不,你今晚就别走了。”
话音未落,她的脸再次通红了起来,赶紧低下了头。
“那我就不走了。”
高飞想了想,说:“你休息你的,我想些事情。”
高飞今天从龙云儿那儿听到了很多。
那些近乎于神话般的故事,对他原先设定的那些计划有了一定的影响,他必须得马上考虑清楚其中的厉害关系,连夜做出新的调整,并通知梁明他们。
而张涛的闺房,环境明显要比在路上奔波好很多。
话说,女孩子闺房中的气息,能让男人心神安定的。
“哦,那、那我就不打搅您了。”
听说高飞不走后,张涛心儿狂跳,再也不敢说别的,赶紧抬腿上了炕,躺在最里面,扯过毯子把自己蒙了起来。
她看不到高飞了,却能明显感受到他的存在,嗅到他身上那股子让她心醉的气息(其实,这是心理因素,高先生身上散发出的汗臭外加烟草味,可是最让她反感的)。
从昨天早上开始到现在,可谓是张涛人生中大起大落,大喜大悲,悲喜交加--总之,这两天是她人生中最精彩,也是最累的两天了。
再加上她今晚的确喝的多了点,又受到了大惊吓,所以蒙住头后不久,很快就甜甜的睡了过去。
张涛做了个梦。
很美的梦。
她梦到自己成了灰姑娘,那个全世界唯一能穿上水晶鞋女孩子,最后如愿以偿的嫁给了王子,过上了幸福生活。
不过那个王子的模样,却是跟她的大老板长的一个模样。
从没有的美梦,从没有过的香甜。
等张涛惬意的嘤咛一声,从睡梦中睁开眼时,听到一声清脆的汽车喇叭声,从窗外的楼下传了进来。
窗户仍然开着,屋子里的那个男人却不见了。
就像是被某种力量促使着那样,张涛从炕上一跃而起,赤脚下了炕跑到窗前,向下看去--就看到三楼下面的单元门口,停了十几辆车子,都是清一色的铮亮的奔驰。
最让人纳闷的是,在不远处还停着两辆挂着省城市局的奥迪警车。
一些身穿正装的年轻人站在车前,看着走出单元门口的男人。
高飞。
早晨的阳光中,高飞冲尾随他下楼的张文盲夫妇点头笑了下后,快步走到一辆车前。
车门关上时,那些站在其它车子前的年轻人们,才纷纷开车门,上车。
随着一阵砰砰的关车门声,一辆奥迪警车拉响了警笛,缓缓驶向小区门口。
以往的警笛声听起来很刺耳,但此时停在张涛的耳朵里,却是那样的悦耳,好像天籁那样。
看着缓缓启动的豪华车队(奔驰车队,奥迪警车打头,在龙山市已经算是相当了不起的豪华车队了),张涛的眼圈红了。
她当然明白高飞在临走前,为什么要摆出这么大的排场,甚至还动用了省城市局的高级警车开道,就是为了给她、给好面子的张家长脸,告诉某些人,她张涛在高飞心中的地位,是那样的不一般。
尽管昨天晚上,那个男人都没有动她一下。
押后的警车消失在小区门外后,张涛的泪水已经不争气的淌了下来。
抬手擦了把泪水时,张涛才发现还有两辆奔驰车在楼下,一个年轻人,正满脸带笑的对父母说着什么。
那是来接我回去上任的车子。
张涛呆呆的望着下面,望着下面围观的小区邻居们,忽然很后悔。
她后悔,昨晚为什么要睡着呢?
为什么,没有在那个男人在他身边时,把女孩子的矜持啊,自尊啥的都忘记,就像美梦中的灰姑娘那样,跟白马王子幸福的生活在一起呢?
哪怕是一个晚上,但足够代表她的人生,有多么的非同一般。
帮,帮帮。
就在张涛莫名的伤感,莫名的掉泪时,卧室房门被敲响。
“啊,谁啊?”
张涛赶紧抬手擦了擦泪水时,房门开了,母亲出现在了外面。
跟以往不同,张妈妈的眼神尤为的亮,好像守财奴在看一座金山那样,声音更是温柔的让她想到小时候:“小涛,你的同事在等你。”
“我的同事?”
张涛下意识的问了一句时,两个身穿黑色套装,飒爽的年轻女孩子,齐刷刷的出现在了卧室门外,微微弯腰说道:“张总,我们两个就是您以后的秘书,司机兼职保镖了--今天分厂要召开紧急会议,总部请您回去主持!”
亲眼看到两个英姿飒爽的女孩子,弯腰对自己女儿口称张总,张妈妈激动的再也无法压制泪水,抬手捂着嘴巴,靠在了还没有从震惊中清醒过来的丈夫怀中。
半小时后,张涛告辞父母,在两个保镖的簇拥下走到了车前。
在她上车时,张妈妈忍不住的问道:“小涛,昨晚那个高飞,到底是谁?”
“他呀?”
张涛笑了,看着朝阳说道:“是我们的大老板。”
正文_第1772章 恐怖一周!
国庆节对于华夏来说,绝对是举国欢腾的盛大节日,哪怕是三天过后,人们一时半会的,还不能从彻底放松中恢复到正常的工作状态。
不过在海峡对面,却感受不到这种欢愉的气氛。
就像看门的林文海,仍然像以往那样,傍晚六点半时,就赶到了单位接班了。
林文海今年五十岁了,以前曾经在某造船厂工作过,不过后来因为受九八年的全球经济衰退影响,他像很多人那样失业了。
失业后在单位领了一笔一次性的补助金后,林文海就为一家人的生活,四处找工作,什么去码头当装卸工,在路边摆小摊卖衣服,走街串巷收破烂啥的,他都干过。
千万别以为,这边比国内总体水平比较高,所有人都像某些电视中演的那样,每天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五天,闲暇之余去咖啡厅、海边休闲啥的。
那些,只是电视中的生活罢了,这边像林文海这样的人,有很多很多--但能够像他这样能在这座城市内找到一份保安工作的人,却很少。
面积就这样大,工作岗位就这样多,人却越来越多,能有份固定的工作干,就已经很不错了,所以林文海很珍惜这个工作。
像往常那样,林文海接了白班的班,与另外一个保安老徐,例行公事的围着单位转了一圈,发现三楼会议室还亮着灯后看问:“怎么,领导们今晚还在开会?”
“差不多吧?前两天不就是这样嘛。”
老徐无所谓的耸了耸肩,嘟囔道:“可就奇怪了,这几天领导很忙,来往的陌生人也很多,可咋没听到有增产的消息呢?”
这家单位,是专门生产渔网的,效益一直不咋样,半死不活的,但能固定发薪水,也算是不错了。
“谁知道呢。”
林文海看了眼停车场内那辆宝马轿车,说道:“走啊,回去喝一杯。”
那是单位老板马澄海的坐骑,属于保安们重点观察的对象:它若在,大家工作态度就要认真一点,它若不在,大家心情就会轻松一些。
林文海所说的喝一杯,可不是喝酒,而是喝茶。
长夜漫漫,不能睡眠,唯有喝茶。
当一壶茶喝乏后,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显得三楼会议室的灯更加亮了。
“今晚,看来马老板又要开会到清晨了。”
虽然白睡了一个下午,可林文海还是有些困,抬手捂着嘴巴打了个哈欠时,就看到几个人走到了传达室门口。
借着灯光,林文海能看到这是三个身穿黑西装的男人,都在四旬左右,肋下夹着公文包,一看就是上班族,不过脸上没有露出笑模样,好像是要帐的。
“哎,你们几个是干什么的啊?”
坐在窗户门口的老徐,对站在窗前的一个人问道。
“我们是国家清欠……办公室的,现在受命前来找马澄海,调查去年一宗生意。”
那个人说着,递给了老徐一个黑色的工作证。
那个什么清欠办公室的名字,老徐没有听说过,拿过来仔细看了几遍工作证,这才很公式化的说:“对不起,我们马老板早就下班了,你们要是找他,还是去他居住的地方去吧。”
明明马老板还在三楼会议室开会,老徐还这样说,也是很正常的,毕竟帮着老板拒绝此类人进来,也是保安的本职工作之一。
“我们来之前就已经调查清楚了,马澄海就在单位,请配合我们的工作。”
那个人说着,举起了手。
手里,有一把黑黝黝的手枪。
老徐立马傻掉,张大的嘴巴再也说不出一个字来,却学着从电视中看到的某些场景那样,慢慢举起了双手。
“老徐,你这是干嘛呢,搞得跟投降似的。”
没看到那个人手中有枪的林文海,有些纳闷的站起来时,传达室的门被推开,一个黑西装越过铁栅栏闯了进来。
接着,他终于明白老徐为什么要举起手了,因为他也举起了双手,眼里满是恐惧的神色,吃吃的问道:“你们、你们是什么人?”
回答林文海的,是一记重击。
他脑子里打雷似的嗡了一声,就软软的瘫倒在了地上,什么也不知道了。
等林文海从黑暗中醒来时,只觉得头疼欲裂,刺耳的警笛声好像在耳边,呜啦呜啦的叫着。
随即,旁边传来好多人的嘈杂声,好像一群被惊飞起的苍蝇那样,嗡嗡的让人听不出在说些什么。
“哎哟,脑袋怎么这样痛?”
林文海晃了晃脑袋后,才睁开眼抬起手,正要去莫一下额头时,却听一个女声说:“请不要乱动,你正在静脉注射。”
“什么啊?”
林文海有些茫然的眼神慢慢聚焦起来,这才看到眼前是一个身穿白衣的女护士,手里还举着个药瓶子。
女护士的后面,则是他很熟悉的单位大门。
大门外面站了好多人,还有一些人脖子里挂着相机,好像记者那样,大家都站在一根蓝色的丝带后面,都踮着脚尖的向这边看,有人还说道:“啊,抬出来了,抬出来了!”
林文海知道这根挡住众人的丝带,叫做警戒线。
警戒线的这边,站了四五个警察,正面无表情的劝说着大家后退,不要越过警戒线。
脑袋疼,女护士,警察、警戒线、警戒线外的记者们,还有大批围观者,救护车的呜啦声吵得人脑子疼--对于这一幕,林文海并不陌生,因为电视里就经常看到。
好多电视剧中,只要某处一发生恐怖袭击之类的案件,现场就会是这样子的。
可关键问题是,这一切该发生在电视中,或者别人身上才对,怎么会……林文海满脸愕然的想到这儿时,忽然猛地醒悟了什么,不顾女护士的劝说坐起来回头看到,就看到一群由医护人员、警察组成的人,抬着好多担架,陆续从办公大楼里走出来。
每个担架上,都躺着一个人,不过身上却盖着白布,连头都蒙住了,一动不动的,有得手臂还无力的垂了下来。
死人。
林文海的嘴角,用力的抽了几下,眼睛死死盯住了其中一个担架上的死人,垂下来的胳膊上:那只已经失去生命力的手臂手腕上,戴着一块劳力士手表。
整个单位中,只有一个人戴着一块这样的手表,那就是老板马澄海。
老板死了,昨晚开会的十一个人,全部死了,是被人用装了消音器的手枪打死在会议室内的,直到今天早上天亮后,前来接夜班的保安发现老徐、林文海俩人都昏倒在传达室内,才慌忙报警,发现了那一会议室的死尸。
十一个人,林文海只认识其中的四个人(这四个人都是本单位的),其他人来自哪儿,无论警方多么态度和蔼的请他跟老徐多想想,他们就是相不起来。
这是一桩影响恶劣的凶杀案,一次性就有十一个人死亡,而且还都是被枪打死的--林文海相信,这条消息绝对会轰动‘全国’的。
事实上,马澄海等十一人被杀案,并没有像林文海所想的那样,成为国内的爆炸性新闻,因为他们的死,只是昨晚被杀的人中的一份子!
昨晚,就在林文海被人拿手枪砸昏过去的晚上,国内三个城市内,总共有六起、总共三十九人被杀!
这六起被杀案件,绝对是有针对性,有预谋的。
换句话说就是,被杀的这三十九个人,都是被同一个恐怖组织干掉的。
宝岛这边风平浪静多少年了?
在高层们的英明领导下,人们早就习惯了夜夜笙歌、路不拾遗的安享生活,这儿没有压迫,没有不公,没有失业……有得,只是让全世界所有国家都羡慕的和平。
可是怎么就忽然间,这份和平被三十九人的死,一下子打破了呢?
而且最最重要的,就是警方、政府等部门发言人,在为106(十月六号)凶杀特意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义正词严的谴责某不知名组织的当晚,又有十四个人,像马澄海那样的被杀。
警方一下子沉默了,政府一下子愤怒了,出动了大批人力,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展开了声势浩大的严打。
但很可惜的是,106惨案发生后的连续五个晚上,每个晚上都会有人被枪杀,多的时候十几个,最少时也是六个。
一个星期内,每晚都会有人在某处被枪杀,全部都是一枪致命,被杀者或是在家里,或是在路上,或是在单位,有几个还是在海边度假村。
所有案发现场的监控录像中,都锁定了凶手的影子,甚至样子:这是一群身穿黑色西装的男人,个个都在四旬左右,相貌平凡。
警方发现了他们的样子,测定出了他们的身高,体重,甚至身体上某些明显的特征--可问题是,无论警方投入多大的人力物力,却始终找不到他们的下落。
整整一个礼拜,每晚都发生暗杀案件,所有的警力都派了出去,甚至还特邀了国际刑警组织的一些高手,但却始终没有找到那些凶手。
夜晚降临后,死神也会跟着来到,不知道今晚又要在何处兴风作浪的恐惧,让全岛人民都是异常的惶恐,大家再也不敢随便上街,都躲在家里,强烈谴责政府、警方的无能。
长达一个礼拜的凶杀,彻底打乱了人们的正常生活,别说是晚上了,就算是白天,街道上的车辆也少了很多。
谁敢保证,白天会不会出现汽车炸弹?
风声鹤唳,草木皆兵,用这八个字来形容宝岛当前的凝重气氛,是一点也为过。
不过,就在宝岛人民躲在家里,用网络强烈谴责凶手凶残,政府无能时,近海的一艘游艇上,却回荡着轻快的钢琴曲声。
一个身穿白色纱裙的女孩子,斜斜的躺在甲板的躺椅上,手里端着一杯红酒,绝对完美的两只雪足,很随意的搁在前面桌子上。
淡淡的星光洒在她脸上,好像映出了一层温柔、祥和的圣光。
正文_第1773章 叫高冰的女人!
“手牵手我们一起走,把你一生交给我,昨天已是过去,明天更多回忆,今天我要嫁给你……”
随着轻柔的钢琴曲声,闭着眼的女孩子,微微摇晃着手里的红酒,嘴里轻哼着这首英文版的《今天我要嫁给你》。
在女孩子的身后,站着两个三旬左右的女人,她们身材都很不错,穿着黑色的紧身皮衣,高腰马靴,虽然只是静静的站在那儿,但从长时间都没动一下,却始终能标枪般的站立姿势上,就能看出这具身体内蕴藏着怎样的爆发力。
晚上的海面很温柔,游艇缓缓起伏着,就像婴儿睡熟后的小肚皮。
随着这种轻缓的韵律,拿着酒杯的女孩子轻哼声越来越低,最终再也听不到,一个女郎闪身跨前一步,伸手把她手中的酒杯轻轻接了过来。
另外一个黑衣女郎,则从旁边的躺椅上拿起一条毛毯,正要盖在女孩子身上时,一道刺眼的亮光,从陆地方向那边远处照了过来,打破了这份宁静。
拿着毛毯的女郎眉头微微皱了下时,灯光远处的上空中,出现了一个小红点,接着直升机螺旋桨发出的轰轰声,就从那边隐隐传来。
哒、哒哒的急促脚步声,从不远处的旋梯上响起,身穿白色水手装的船员,快步走到躺椅面前,微微弯腰低声说道:“沈总,是海岸警备队。”
沈银冰没有动,好像还沉浸在某种幸福中,不愿意理睬没意思的现实。
船员打扮的高六,也没有再说什么,只是看了站在她身后的高翠俩人一眼,随即轻巧的转身,重新走向了驾驶台那边。
好像被直升机、巡逻舰给打搅了那样,海风忽然大了起来,吹起沈银冰的发丝,摔打在了她的脸上,有些疼的意思。
“唉,也不让人安宁一会儿。”
沈银冰幽幽的叹了口气,终于睁开眼,把她那双秀美的雪足套在了鞋子里,缓缓站起身后,高翠已经给她披上了一件大红色的风衣。
现在已经是深秋季节了,也就是在气温相对高些的宝岛这边,再加上已经习惯了阴寒的体质,这要是放在大陆北方冀南的夜里,沈银冰才不会这么臭美,穿着纱裙在夜里观海,要不然早就被动的流鼻涕了。
轰、轰轰的螺旋桨声响中,一架军用武装直升机飞抵了游艇上方,雪亮的光柱在甲板上扫来扫去,坐在机舱口的两个枪手,手指扣在扳机上严阵以待,一旦发现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就会立即开枪。
不过,当灯光迅速的从沈银冰那张娇美的脸上扫过后,枪手们的手指都缩了回来:这么漂亮的一个女孩子,能有什么危险呢?
“我们是中华民……海岸警备队第七巡逻大队第三巡逻小组,现在奉命执行公务,请给予配合,谢谢!”
一艘载着机枪手、如临大敌似的巡逻舰,缓缓靠近了游艇,上面有人高声吩咐中,有吊板缓缓搭了过来,在两艘船之间架起了一座临时小桥。
紧接着,七八个手持制式冲锋枪的警备队队员,身手敏捷的快步登上了游艇,立即训练有素的占领了游艇最高处,最主要的驾驶台那边。
等这边布置好了后,两个身穿军装的男人,才从巡逻艇那边快步走了过来。
他们走过来时,沈银冰已经重新坐在了躺椅上,宽大的红色风衣把她身子完全遮掩起来,只露出右手,还有那张在灯光下更显娇美的脸,风吹过时荡起她耳边的发丝,扑簌簌的轻打在秀美的小鼻子上,让她黛眉微皱,伸出左手拢了一下。
什么叫美人?
就是一个漫不经心的动作,都带着让男人心中一跳的风情,这就是美人。
已经搜查过近海三艘游艇,都没有露出一点点笑容的少校尹光明,冷峻的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而且,还是那种略带谄媚的笑容。
没办法,在绝对美丽的女人面前,给她一个友好的微笑,这是每一个绅士般的男人,该有的风度。
这种良好的风度,也让尹光明忽视了沈银冰坐在躺椅上面对检查的高傲样子。
“打搅了,尊敬的女士,请您谅解。”
啪的一个敬礼,尹光明先来了个官式问候。
“没什么。”
沈银冰轻轻抿了口红酒,随即抬起了右手。
站在她身后右边的高凌,马上就把酒杯接了过去,随即直起要办,一双好像母豹似的眼睛,在尹光明等人脸上扫视着,带着明显的不满意。
这两个伸出黑色紧身皮衣的女郎,是她的保镖--尹光明淡淡笑着跟高凌对视了一眼,接着再次看向了沈银冰,很官方的解释道:“尊敬的女士,我们在执行搜索危险人物的任务,请再次谅解我们的不得以冒犯,配合我们的工作。”
“我明白,看过这边的新闻,所以我才选择了夜宿游艇。”
沈银冰淡淡的说着,微微侧脸对高翠说:“小翠,给少校先生看看我的身份资料。”
高翠答应了一声,转身快步走向了船舱那边,很快就回来了,手里拿着一些护照、身份证之类的证件资料,走到尹光明面前,递了过去。
高冰,英文名艾薇儿·雅克,很好听的一个名字,芳龄25岁,英国华人,大英玛亚克集团副总……护照入境时间是昨天下午,三点五十四分。
“高女士,您好。”
仔细检验了护照等证件的真实性,确定这些都是如假包换后,尹光明才按照程序来提问:“请问您来宝岛,是公务,还是私人游玩?”
“是公务,也是私人行为。玛亚克集团与贵国乘风重工早在十一年前,就已经是商业同盟关系了,这次我来宝岛,是代表我集团与乘风重工签订下一年度的合作意向书。我想,这一点我没必要向你相加解释的,因为这属于商业机密。”
沈银冰淡淡的说着,看了眼尹光明后面那个军人一眼。
那个人正在打电话,看来是在吩咐人立即联系国内的乘风重工,复核沈银冰所说的这些。
“抱歉,这是我们的职责所在。”
尹光明发现了沈银冰看向属下的动作,抱歉的笑了笑。
“我在两年前,就已经在贵国海燕海边风情区,购买了观景别墅,用来渡假所用,我想你刚才也看到房权证了,我给你时间去彻查。”
沈银冰没有理睬尹光明的话,又抬起了右手:“这艘名为小飞的私人游艇,也是在置办海景房的同一时期购置的,这是我第二次使用它,从海关相关部门,你也能够查到它。”
沈银冰在说话时,高凌已经把斟了红酒的酒杯,再次放在了她手中。
沈银冰低头品酒,片刻后又伸出了左手,好看的两根手指刚刚张开,一支女士香烟就放了过去,随着之宝火机发出的清脆声,好闻的烟雾,从她性敢的小嘴中,袅袅升了起来。
特么的,这才是女人,这才是生活!
尹光明看着旁若无人的沈银冰,心中骂了一句,眼神中的尊敬之色中,夹杂了明显的‘窈窕熟女,君子好逑’之意。
当然了,他自己是没有察觉出的。
很快,他身后那名上尉,低声把调查到的情况说了一遍,总结成四个字就是:一切属实。
尹光明这才把那些资料,还给了高翠,又歉意的说:“高女士,非常对不起。尽管我们相信您对我们不会产生丝毫危险,但使命在身,我们还需要检查一下您的游艇,请您配合。”
“我理解,贵国当前风声鹤唳人心惶惶的,要不然我也不会放着海景房不住,大半夜的跑来海上挨冻。”
沈银冰淡淡的说着,就像没看到尹光明脸上的尴尬之色那样,对高翠说:“小翠,让船员们都集合到船板上来,接受他们的检查。”
很快,游艇的大副、二副等五六个船员,都集中在了甲板上,很配合的接受军方检查。
虽然现在已经确定沈银冰不会跟恐怖袭击案有关,但尹光明还是检查的很仔细,让人逐个把那些船员,跟他们所掌握的凶手样子对照。
十几分钟后,尹光明抬手对上空的直升机打了个一个正常的手势,再次给沈银冰敬礼感谢她的配合,这才怀着一种说不出的淡淡失落,回到了巡逻舰上。
为什么会有这样一种奇怪的感觉?
难道就因为她是一个漂亮的小富婆?
尹光明相信,绝不是因为这个原因:虽说整个宝岛上,都找不出高冰这样的美女,但他终究是见过世面的人,什么样的美女都见过,完全没有必要因为高冰格外漂亮一些,就会在离开她时感到失落的。
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为什么会感觉到失落,好像拉下了最珍贵的东西?
尹光明沉思着,转身再看向那艘游艇的方向时,眼前的黑暗海面上,忽然浮上了一双虚无的眼睛。
那是一双很漂亮的眼睛,桃花眼,缓缓起伏流动的海水,好像全部都在这双眼睛内,无论你走到什么地方,都会有种被它盯着的错觉,然后让你想到那个女孩子,心儿忍不住的一跳,陡然生出一种想再次看到她的迫切感。
原来,是因为她那双眼睛!
就在尹光明终于醒悟到,他那种莫名的淡淡失落感,原来是因为曾经被那双眼睛看过、就再也无法忘记后,却听到旁边的助手,喃喃的说道:“好漂亮的眼睛。”
如果把朝阳看做是一只眼睛的话,那么它绝对是世间最漂亮的眼睛了,没有之一。
红彤彤的晨阳从海面上,很慵懒的慢慢浮起时,新的一天正式开始了。
早起来的市民们,习惯性的打开了电视机(或者是电脑),开始关注最新的新闻。
十月十四号,深夜十一点二十分左右,石轮镇曙光水厂再次发生凶杀案,厂长杨大名等七人,在连夜处理工厂一起设备故障时,被人枪杀在施工当场。
凶杀,并没有停止,哪怕整个国家的防御力量都已经启动。
正文_第1774章 大陆,沈!
十月十四号的凶杀案,已经是宝岛连环凶杀案的第八天,也让被害人数,增加到了八十三人。
凶杀,还会不会继续?
凶手,到底是谁?
来自何方?
地狱?
凶手肯定是来自地狱,就像幽魂那样,无法让我们所捕捉。
这些幽魂,不停索命的目的何在?
被杀的八十三个人中,又是一种什么关系?
国家,该怎么面对这次史无前例的凶杀,何时才能查出凶手,给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驱散上空越来越浓郁的乌云,让横行的死神停止它的咆哮--
看着报纸上的这些文字,霍连兴眼角狠狠抖动了几下,长长吐出了一口气后,神情疲惫的放下了报纸,抬手捂住额头,手肘撑在桌子上,许久都没有动一下,直到轻轻的敲门声响起后。
“进来。”
等秘书小童踩着高跟鞋走进来时,霍连兴已经恢复了昔日反恐第三局局长该有的冷静,沉着。
“局长,这是总局下发的书面文件,请您立即赶往总局,参加关于‘破开幽魂行动’的紧急会议。”
小童把一张传真文件,双手放在了办公桌上。
所谓的破开幽魂行动,是当局在连续三天发生凶杀案后,为追查凶手而命名的特别行动计划行动,参与者除了警方、军统、反恐等专业部门外,还有一些协助部门。
破开幽魂行动已经展开五天了,仅仅投入的人力,已经达到了三万多人,在这片大地上布下了天罗地网,这可是有史以来最大的一次搜捕凶手行动,在过去的八天内,已经有上千名嫌疑分子被请进了强力部门,接受严格的审查。
一时间,社会上那些在街头上晃荡的问题少年们全部消失了,别说是晚上出来了,就连白天走在街头上,也没谁敢把胳膊上的刺青露出来,生怕会被当作106大案(所有凶杀案,都归属106大案)嫌疑人抓到某部门喝茶。
在过去的七天内,霍连兴已经参加了五次这样的紧急会议,然后回来后就立刻排兵布阵--但效果,却很让人失望,幽魂仍旧存在,每个晚上都会有人被杀。
“我知道了,让小桑(第三局局长的专车司机)备车,我马上下去。”
拿起传真看了几眼后,霍连兴就放下了,淡淡的对小童说道。
“是。”
小童点了点头,转身走出了局长办公室。
她的秘书办公室,其实就在局长办公室的外侧斜对面,这样可以方便她看到每一个经过门前的人,并做出该有的判断。
小童刚走到自己办公室门口,手机响起来了。
打开一看来电显示后,小童眼里就浮上了笑意,看了眼空荡荡的走廊,随即加快脚步走向了电梯。
电话,是小童男朋友打来的。
还有一个多月,小童就要跟男朋友走进结婚殿堂了。
上个月三号时,他们刚拍了婚纱照,这次打电话来,是告诉她已经取到照片了,就在反恐局门外的车里,问她是不是先睹为快。
女孩子嘛,当然很希望能第一眼看到自己的婚纱照了,哪怕正在上班期间,就算占有三五分钟的时间,也不会有人说什么的。
小童来到电梯门口时,电梯恰好从上面楼层下来,她赶紧抬手按了键。
电梯门缓缓打开,她冲里面的同事笑了笑,走进去之前,听到了有脚步声从楼梯那边传来,本能的向那边看了一眼,就看到两个穿着本局工作装的男女,从拐角处走了上来。
那对男女,边走,边小声谈论着什么。
因为角度的关系,小童无法看到他们的面孔,不过也没多想,迈步走进了电梯。
小童的心思,飞到男朋友那边时,霍连兴放下了电话。
他本来想打电话来着,不过在快要拨通那个此前从没有拨通过的号码时,却又放下了:现在,还不是拨通那个号码的时候。
反恐第三局的其他成员,搞不清马澄海等八十三个受害人之间有什么关系,但霍连兴却知道:那些分部在全国各地,看似没有丝毫关系的八十三个人,其实都是飓风第三等,也就是最低等的外线成员。
而霍连兴本人,则是飓风的第二等成员,手中掌控着一百多三等成员。
每一个二等成员手中,都有一百多三等成员,至于飓风总共有多少二等成员,这是一等成员、甚至是堂主级别的人才知道的事。
霍连兴,还没有知道这些的资格。
但他却知道,马澄海等八十三人,都属于另外一个二等成员管辖:一个叫颜凤娇的女人。
颜凤娇,在这边某个机关担任处长,今年已经四十七岁,比霍连兴要小一岁,他们之间认识,霍连兴并知道马澄海等人都是受她所管辖,那是因为他们的关系不一般。
他们,曾经是恋人,后来因为某些原因才分道扬镳,但这二十多年来,他们始终在暗中保持着最亲密的关系。
就是因为这种关系,所以颜凤娇对他来说没啥秘密,他才能知道马澄海等人,都是她的手下。
从马澄海等人的被杀中,霍连兴早就看出了门道:颜凤娇那儿出了问题,受她领导的那些人名单,被那些杀手给得到了。
目前,颜凤娇本人不在本地,在马澄海被杀之前的前一天,她远在美国的姑妈去世,已经前往那边奔丧去了。
马澄海等人被杀的消息传出后,霍连兴第一时间就开始联系颜凤娇--但到现在为止,始终没有联系到她。
她好像失踪了,或者说已经死了,要不然的话,她没理由不接他电话,不赶回来的。
初恋有可能早就遇害的现实,让霍连兴很愤怒,但同时也很害怕:颜凤娇,会不会泄露他的真实身份?
这次大规模的暗杀行动,明显是来自飓风的敌人。
可飓风的敌人,除了大陆的峭壁之外,还有谁呢?
又有谁,有资格成为飓风的敌人?
霍连兴这个档次,还不足以知道这些。
他只是有种预感,好像在下一刻,死神就会来敲门。
帮、帮帮。
轻轻的敲门声响起,打断了霍连兴的沉思。
就像刚才小童敲门时那样,霍连兴马是就坐直了身子,面带威严的淡淡说道:“进来。”
房门开了,两个身穿黑色套装的男女出现在门口,女的戴着个眼镜,嘴唇涂的很红,男的则是面无表情,好像涂了一层跟皮肤颜色很像的面粉那样。
霍连兴身为第三局的局长,麾下上百,可能叫不上每个人的名字,但绝对会对每个人有印象。
但这对男女,他却没有丁点的印象,本能的微微皱眉:“你们是……”
一把枪,从女人抱着的文家夹内露了出来。
在她扣下安装了消音器的手枪扳机时,男人说话了:“我们,是来要你命的人。”
“要命,真要命,你的表情怎么这样猥琐呀,这要是被人看了,我的脸往哪儿搁呢!哼,那时候我就说不要这张照片,你也答应了的,可你怎么又擅自加上了,真是气死我了你!”
看着那张男朋友把右手伸到自己裙下的照片,小童小脸羞红,抬手在男朋友身上乱砸着,让他连连大喊救命,惹得旁边站岗的保安都忍不住偷笑。
男朋友的故意喊救命,让小童更加害羞,抬脚看似很用力的踢了他一下后,转身就走:“哼,以后不要再来找我,更不要跟人说你是我未婚夫!”
对这种小威胁,男朋友早就习以为常了,压根不当回事,只是冲她连连做出飞吻动作,让偷眼向回看的小童更加难为情,赶紧加快了逃跑的脚步,直到逃进办公大楼的电梯门前后,才松了口气,恨恨的骂了几句什么。
电梯门开了,小童向旁边闪了一步,让里面的人先出来。
出来的,是一对男女,女的戴着一副黑框眼镜,嘴唇涂的很红,很难看--让小童看了一眼就不愿意再看了,本能的挪开了目光。
等那对男女走出来后,小童才迈步走进了电梯内。
电梯门徐徐合上时,那对男女也走到了大厅门口,步伐很快。
“这俩人,我怎么没有见过呢,又好像在哪儿见过,真奇怪。”
小童有些纳闷的摇了摇头,不再多想,倚在电梯上,又开始回想婚纱照上那个漂亮的自己。
电梯来到她所在的工作楼层后,小童刚从里面走出来,电话又响了。
这次是小桑打来的:“童姐,霍局呢,怎么还没有下来?车子我已经准备好了。”
“哦,你稍等,我马上去办公室看看。”
小童扣掉电话,加快了走路的步伐,哒哒的走到了霍连兴办公室门口,抬手敲了几下。
里面没人回答。
“霍局长,您在里面吗?小桑让我来问问您,说--”
小童再次敲门后,仍然没有听到里面响起霍连兴的声音,就推开了房门,随即呆住。
接着,在六楼下面车前,等待霍连兴局长的小桑,听到了一声凄厉的叫声:“啊!”
霍连兴,反恐第三局的大局长,大白天的被人枪杀在了办公室内。
作案嫌疑人,是一对不想让人多看一眼的男女。
这,也是106大案发生一来,在第九天死于被杀的第一个官方人物,而且份量还足够重要。
在过去的八天内,八十三人的被杀都是发生在夜间,那时候人们潜意识内,还以为白天会是安全的。
可随着霍连兴的被杀,尤其他敏敢的身份,猛然间让人们意识到:死神,可不是只在黑夜才出现的!
不过,霍连兴的死,并没有白死,这也是那对凶手没有想到的:他在临死前,竟然用手指蘸着鲜血,在桌子下面歪歪扭扭的写下了几个字:大陆,沈。
大陆,沈。
这三个字看上去没头没脑,但只要稍微一琢磨,就能从中揪出一些线索。
无疑,大陆代表着杀手来自来自华夏内地。
沈,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代表着一个姓氏。
凶手姓沈,最起码也得跟姓沈的有关。
来自大陆,姓沈的人。
正文_第1775章 那边有座仙霞山!
在霍连兴被杀的当天下午,宝岛这边某最高部门,就根据这三个字,迅速锁定了一个最大嫌疑人,沈银冰。
试问当今华夏大陆,哪个姓沈的最为出名?
相信这边根本不需费一点点的脑子,马上就会想到一个人:沈银冰。
没办法,谁让沈狼主在过去两年内,是大陆最风云的人物?
她的强势崛起,让大陆高层头疼的要死,把她比喻为一颗不敢随意切除,只能眼睁睁看着越来越强大的毒瘤。
为了竭制这颗毒瘤的继续增大,大陆那边可谓是绞尽脑汁,做出了所有能做出的努力,甚至相传让她那个已经跟别的女孩子结婚的恋人,都鼓捣到她身边去,当作稳定剂来稳定她了。
没办法,这颗毒瘤,已经用天云动车惨案,活生生的近百条人命,提醒华夏高层绝不能对她轻举妄动了。
那可是惨痛的教训,对大陆来说。
当初得知这个消息后,这边的相关部门马上就开始派出大批力量,随时关注着她的‘成长’,并渴望她的生命力能够越来越强悍一些。
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这边某些人,都信奉这句话,甚至还在某些不公开的场合表示,如果沈狼主愿意来这边发展的话,我们一定会为她提供所有的便利。
不过沈狼主始终没有接受他们的好意,压根就没有理睬。
就在某些人为此而感到遗憾时--沈狼主来了。
就像一首歌内唱的那样: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走在无垠的旷野中,凄厉的北风吹过,漫漫的黄沙掠过.我只有咬着冷冷的牙,报以两声长啸.不为别的,只为那传说中美丽的草原……
接连九天,就有八十四人死于被暗杀,平均每天要死九个以上。
每天,都会有九个以上的人被枪杀,别说是宝岛这点小地方了,就是放在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华夏大陆,也是一个相当了不起的案件。
影响力,绝对恶劣到了极点!
本来,跟华夏做对的沈狼主,怎么会调转獠牙,跑到宝岛这边来兴风作浪了?
这是怎么回事?
必须得查清楚,必须的,用最快的时间找到理由,才能做出下一步的正确应办法。
106大案发生后的第十天。
在过去的二十个小时内,除了死在办公室的霍连兴之外,又有十三个人,死在三座城市内。
到目前为止,已经死亡一百零七人。
而且所有人都坚信,好像无处不在的暗杀,还会继续下去。
这一次,可不仅仅是在夜间了,尽管这边已经在昨天晚上,连夜派遣特派专员,飞往了大陆,希望能得到帮助。
这是一栋一公里之外,就开始布下警戒线,方圆两公里之内的所有制高点,都在全局掌控中的大楼,表面上跟其它建筑没啥两样,实则是戒备森严,别说是沈狼主了,就是一只苍蝇,要是没有佩戴通行证,也休想踏进半步。
九楼,小会议室内,一个眼神阴骘的中年男人,坐在会议桌的正中间,缓缓扫视着分列两旁的六个人。
没有人说话,大家都像是木头人那样,盯着某处也不知道在沉尹什么。
气氛很压抑,仿佛在下一刻,就会轰的一声爆炸那样,哪怕是中年男人轻轻咳嗽了一声,也让在座众人,身子轻微的颤了一下。
“田处长,大陆那边有没有消息传来?”
中年男人淡淡的问道。
“报告王总(这儿的王总,是指总管这块土地上防务的专向领导人,为避嫌所以才这样称呼,以免遭遇河蟹,被掐个死去活来),凌晨四点时,我们就得到了消息。”
田处长身子一直立,目不斜视的盯着王总的下巴处,态度严肃的说:“目前,正在紧张确定中,还没有最新消息传来。”
“先说说呢。”
王总始终都是淡淡然的镇定模样。
“是。”
田处长稍微组织了一下语言,开始说道:“目前已经确定是,106大案的最大嫌疑人,沈银冰在大陆国庆节当天,在冀南一家名为‘稻花香’的大酒店,跟一对姓高的兄弟两人,分别在清晨五点,下午两点,举行了婚礼--”
当前会议室内的气氛,还是相当凝重的,毕竟正在遭遇史上最疯狂的暗杀,可大家在听到田处长,说最大嫌疑人在一天内,竟然跟亲兄弟俩人,分别举办婚礼后,还是忍不住的兴趣大增。
人们,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都会有着一定的好奇心理。
当然了,这场‘一女同一天内嫁二夫’的婚礼,并不太值得在座诸位关注。
人们关注的只有两个女人。
一个自然是106大案最大的嫌疑人沈银冰,另外一个,则是那个叫‘杨雪’的混血儿。
人们关注杨雪,那是因为在座诸人,都有着足够的资格,了解到这个混血儿,是什么来历:天下叫‘杨雪’这个名字的,没有一万也得有八千,但当她是个面貌在三旬左右,而且还是个混血儿,更在大陆国庆节时期出现过的话,那么这个杨雪,只能是那个杨雪了。
根据在座的李处长所掌控的机密消息,这个杨雪,是曾经在上世纪七十年代时,曾经在十七岁芳龄去过那边,后来又安然回归的女人。
杨雪,飓风中的一等组织者,年逾花甲却仍然能保持着三旬左右少妇的样子,堪称美容界中一个不大不小的奇迹。
她在沈银冰结婚当天,去过大陆冀南,出现在了沈银冰跟高飞的婚礼上。
田处长还说,杨雪驾临沈银冰的婚礼上后,送上了一颗人头做为贺礼,后来又潇洒的飘然而去。
现在已经完全确定,杨雪在大陆国庆节前夕,连夜去过大陆,又在当天晚上,连夜回到了国内。
田处长刚说到这儿,放在桌子上的手机震动了起来。
获得王总的许可后,他才接起了电话,皱眉倾听那边说了几句后,才扣掉电话,轻轻叹了一口气,看向王总说道:“刚从大陆那边传来的消息。我们在华夏相关部门的配合下,现在已经确定沈银冰在十月二号时,从冀南一路东下,最后消失在了福建境内。”
苦笑了一声,田处长又说:“但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发现沈银冰入境的记录。”
李处长马上说道:“她很可能,是化名入境的。”
像沈银冰这种备受华夏重视、却又备受某些国家所喜欢的大人物,很轻易就能搞到好多国家的真本护照,需要时摇身一变,就能入境了。
而宝岛,恰好是最喜欢沈银冰的某些国家之一,早在两年多之前,就已经秘密给她办理了护照,并为奖励她在某些方面所做出的贡献,这边还秘密赐予给了她一套海景房,一艘游艇。
对这边有个特殊贡献的飓风中人物,在沈银冰结婚当天现身婚礼,并送上了一颗人头做‘贺礼’的行为,彻底惹怒了那个女魔头。
然后,她利用这边给她办理的护照等证件,顺风顺水的来到了这边,然后经过几天秘密策划后,展开了让整个世界都在关注的凶杀案。
所杀的这些人,都跟飓风有关。
杀人的目的也很‘单纯’,那就是:飓风敢去大陆招惹我,那我也跑来你家门口杀人放火!
吃点小亏,就没完没了的报复,不就是女人的特长吗?
最讽刺的是,这边早在两年前,就为她提供了某些便利,让她才得以躲过地毯式的搜索。
“唉。”
重重叹了一口气,王总双眼微微眯起,沉默片刻才缓缓说道:“通知各部门,全力搜寻沈银冰的下落--但有一点要记住,千万不要轻举妄动,以免招惹更大的损失。”
王总说着拉开椅子,对在座最年轻的人说:“楚刚,你立即替我联系仙霞山那边,就说我要过去,问问什么时候可以。”
王总在这块土地上,可是举足轻重的大人物了。
他想见谁,基本上都是别人扫榻恭候他的份儿--但现在,他却让楚刚先通知那边,等候那边的许可之后,他才能过去。
由此可见,那个人的身份绝对不一般。
楚刚答应了一声,马上去做了。
“明天上午九点。”
三个小时后,楚刚才送来了消息。
等了都三个小时了,才得到这样一个消息,差不多该让人很不爽,但正准备吃午饭的王总,没有丝毫的不快,点了点头正要说什么时,秘书快步走了进来:“王总,发现了嫌疑人的下落!”
“这么快,就找到她的下落了?”
王总一愣:“她的位置在哪儿?”
“仙霞山山下!”
“是谁发现的她踪迹?”
“反恐第一局。”
“告诉他们的领导,就说是我说的,千万不要擅自行动,一切等我过去后再说!”
王总声色严厉的下了命令后,立即吩咐楚刚:“用最快的速度,赶到仙霞山!”
仙霞山,总共有三座海拔超过三千米的山峰,形状各异,山上自然植被茂密,三座山峰常年被云雾环绕,让人如临仙境,尤其是夕阳西下时,从山背出照过来的阳光,给这些雾气披上一层五颜六色的色彩,故而名为仙霞山。
仙霞山的风景放在全世界上,也算是一流的景区,不过它的名气在这边,却一点也不响亮,很多人都不知道它是这样的美丽。
一座仙山般的仙境,却很少被人所知,这无疑是很奇怪的。
同时只要稍微一动脑子,就能猜出点什么来:这是有人不希望更多的人知道仙霞山,不喜欢人前往那边游览。
外地人不知道,但在山脚下世代生活的王权,没理由不知道仙霞山的风景有多美。
今年二十四岁的王权,今年大学刚毕业。
为联络以后的同学感情,他盛情邀请三五好友,来他家乡仙霞山游玩。
好友们是早上来到王权家的,大家欢聚一堂后,于中午时分动身,这才离开了家门,准备去山上游玩。
可让王权没想到的是,刚来到山脚下正要步行上山时,一群全副武装的特警,忽然把他们团团围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