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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风中的阳光(凯)     美女总裁的贴身高手txt下载     美女总裁的贴身高手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正文_第1746章 飓风来了!

    世间谁才是最痛恨高飞,沈银冰他们的人,高雅绝对能排在第一位。

    就是早上,他还很狼狈的偷偷离开稻花香大酒店,下午就委托人来送礼了--他这种行为,跟‘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的意思等同。

    高飞看着杨雪脚下的那个箱子,有种预感:那里面的贺礼,会让人大吃一惊。

    他这个想法刚在脑海中闪过,杨雪就吃吃笑道:“高雅拜托我给两位送来的贺礼,绝对会让贤昆仲(对某对夫妻的尊称)大吃一惊的。”

    高飞声音平静的道谢:“哦,谢谢。礼物我已经收到了,还请杨女士回去后告诉他,我很感谢他。”

    杨雪微微歪着下巴,问道:“怎么,你不打开看看?”

    “你走了后,我一样可以看的。”

    高飞抬手,冲旁边的李德才说:“德才,帮我送客。”

    李德才还没有说完,杨雪就说道:“慢着。当初高雅委托我来送这份贺礼时,曾经嘱咐我说,一定要请你们当面打开这个箱子的。”

    沈银冰淡淡说道:“既然你执意要这样,那就打开吧。”

    “我来打。”

    站在沈银冰旁边的高三,冲小翠使了个眼色,缓步走下了主持台。

    小翠马上跟高四他们几个,围在了高飞、沈银冰俩人身边。

    “哎唷,没想到大名鼎鼎的沈狼主,也会这样小心哦,放心,这里面不是炸弹,最多是个让你们大吃一惊的礼物罢了。”

    杨雪咯咯的笑着,后退了一步,对弯腰要打开箱子的高四飞了个媚眼:“帅哥,秘密是五个八哦。”

    高四没有任何的犹豫,立即在密码锁上输入了这五个数字,一按机关--啪的一声轻响,保险箱的盖子弹了起来,一股子浓重的血腥气息,攸地扑面而来。

    密码箱内,竟然是一颗人头。

    很新鲜的人头。

    死人的眼睛大张着,带着临死前的恐惧,嘴巴也张着,牙齿却已经被东西打碎,脖子上的刀口,一看就是用电锯切割下来的。

    如果高四是别人,在打开密码箱后看到里面放着的,竟然是一颗新鲜的人头后,肯定会被吓个半死。

    但高四就是高四,是贪狼在二十年前,就费尽心血派去非洲最原始部落中,历经磨难从两百人中幸存下来的精英,别说不会被一颗死人头给吓一跳了,哪怕这个死人头忽然张开嘴,吭哧一口咬住他的手,他也不会受到丝毫惊吓。

    看了一眼,不等旁边好奇的李德才伸长脖子过来看,高四已经啪的一声合上了密码箱,然后拎在了手中,面无表情的向沈银冰汇报说:“沈总,密码箱内的贺礼,是卡扎扎部落灵魂者的人头。”

    沈银冰的双眸瞳孔,随即猛地一缩。

    旁边的李德才等人,却是身子一颤,下意识的后退了几步。

    高飞却是神色如常,连眉梢都没有动一下。

    众人在瞬间的反应,却是让杨雪黛眉微微皱了下,若有所思的看了眼高四:高飞在听到礼物是什么东西后,好像没事人似的,这没什么奇怪的,毕竟这家伙早在很多年前,就已经在死人堆里睡过觉了。

    可高四,亲眼看到死人头后,也是镇定自若的模样,这就不能不让她注意了:沈银冰的这些手下,是什么来历?

    来自非洲最原始部落卡扎扎的灵魂者,本来是沈狼主用来吓唬某人的道具(事实上,她也成功达成了自己的心愿),不过随着高飞跟沈狼主的握手言欢,灵魂者就完成了她来这儿的使命。

    从高飞出现后,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了他,以及随后发生的那些事上,灵魂者做为一个打酱油的,也就被人遗忘了。

    至于她去了哪儿,对沈银冰来说,就像她有没有在这个世界上存在过一个样。

    只是沈银冰敢肯定的是,灵魂者在没有她的帮助下,是绝对不会擅自离开大酒店的,最多也就是看到自己没啥用处后,去酒店别处休息了。

    但现在,她的脑袋却静静的躺在了杨雪带来的密码箱内。

    再直白一点就是,灵魂者就是在稻花香大酒店,被人神不知鬼不觉的干掉,并割下了脑袋,当作恭贺高先生跟沈小姐的新婚贺礼,被杨雪送来了。

    听高四说密码箱内的,原来是灵魂者的脑袋后,韩家俊马上就给李国训使了个眼色,后者立即带人飞身冲向了楼梯--竟然灵魂者是被人在酒店内干掉的,那么肯定还有危险人物潜伏在酒店内,必须得查出来!

    高飞没有管这些,最多也就是觉得韩家俊有些大惊小怪:既然杨雪都出现了,杀人者早就走了,会留在这儿等着被发现?

    “唉,你该让沈小姐,高先生看清楚礼物的样子才对,怎么就这么快的关上了?”

    看到高四很聪明的马上关上密码箱后,杨雪幽幽的叹了口气,随即笑面如花的看着高飞俩人:“高先生,我这个贺礼怎么样啊?”

    “很好,我很喜欢。”

    高飞看起来好像是发自内心的欢喜,甚至还笑了笑:“她这样的人被杀,相信绝对是很多人都希望能看到的,因为她太丑陋了。好了,杨女士,礼物我收到了,你现在可以走了吧?嗯,请你回去后替我感谢高雅,就说我很喜欢这个礼物,谢谢他了。”

    杨雪呆了下,掩嘴又笑,声音软绵绵的:“哎哟,高先生,你这样好像有些不近人情了吧?我辛辛苦苦的来给你送贺礼,你也表明很喜欢了,可刚收下礼物,也不请我喝一杯喜酒,就撵我走,真是没良心哦……”

    “你不愿意走也可以。”

    高飞打断了杨雪的话,语气忽然变得阴森起来:“那么你就要做好永远留在这儿的准备了。你知道吗,每当我看到超过四十五的女人,还学小姑娘卖萌时就会感到恶心,忍不住就想把她脱光吊起来,用带刺的鞭子把她浑身抽个稀巴烂,让她搞清楚她只是个白菜帮子那样的老娘们,没权利再学人家小姑娘的!”

    杨雪嘴唇猛地一斗,脸上的荡笑随即消失,盯着高飞看了片刻,随即一言不发的转身就走了。

    高六马上就下了主持台,从后门走了出去。

    看着杨雪快步走出大厅,没有一点犹豫的就驾车离开后,沈银冰有些奇怪的问道:“她好像被你的话给吓到了呢。”

    “那是因为她能看得出,我不是在吓唬她。”

    高飞没有马上回答,等了几分钟后才好像忽然想到了什么,一个箭步跳下了主持台:“所有人都听着,在我没有回来之前,任何人都不许随便离开大厅!”

    “怎么,外面有危险?”

    沈银冰追问了一句。

    高飞却没有听到,他已经冲出了大厅,随便跳上一辆车子,追向了杨雪的那辆黑色轿车。

    “沈总,我们最好是听他的,我觉得这件事有些诡异。”

    小翠眉头皱的很紧,看着高四脚下的箱子,说:“这个箱子有夹层,里面很容易盛放什么东西。”

    “都闪开!”

    她的话音未落,高四猛地醒悟了过来,拎起箱子高喝一声,转身飞快的冲向了大厅门口。

    高四的扑向大厅门口的速度很快,几乎是在眨眼间就冲出了大厅门口,用力抡起手里的箱子,狠狠甩了出去!

    重量最多不超过十公斤的箱子,在高四的大力甩出去时,攸地划出一道长长的慢弧,眼看就要落在停车场内的一辆汽车上时,却猛地闪过一团火光!

    接着,就是轰的一声巨响。

    箱子爆炸了,方圆十几米之内的汽车玻璃,纷纷被四处乱飞的弹片打烂。

    就在箱子爆炸的同时,刚刚收回抡出去的右手的高四,忽然猛地一个侧扑--一颗高速飞来的狙击子弹,狠狠打在了他刚才站立的地面上,溅起一串暗红的火花,飞到了门框上,直接嵌住。

    高四扑倒后,接着就是一连串的翻滚,到了立柱后才弹身而起,深呼吸了一下,慢慢的露头向外看去。

    公路上,冷清清的一个人也没有,只有警车不断的穿梭,附近一公里内的所有商铺,都已经关门,在两边远处的路口上,冀南警方已经彻底对这边实行了交通管制。

    从这一点就能看出,李承明这个大局长很称职。

    保险箱爆炸的声音,立即引起了警方的注意。

    不过大家都很聪明的没有下车,而是迅速向上级领导汇报。

    根据高四的推断,那颗狙击子弹来自右手边的半点钟方向,距离大概有一公里,恰好处于被警方戒严的地域边缘。

    嗖--的一声厉啸声响过,一道寒光好像闪电那样,从稻花香酒店对面的某商场三层窗口处飞来,笃的一声击在了酒店门口的铝合金门框上。

    这是一直弩箭,锋利异常,擦着高四刚冒出来的脑袋飞过,小半个箭身刺进门框内,箭簇微微抖动中,缓缓垂下一个白色的布条。

    高四看的很清楚,白色布条上是一幅画,画上有股子恶蟒般的龙卷风,龙卷风上空电闪雷鸣,就像世界末日就要来临那样。

    警方也发现了这支弩箭,一辆警车也马上撞倒马路中间的隔离护栏,飞快的冲向某商场。

    高四却知道,等警方冲过去后,发弩箭的人早就走了。

    “唉,事情,越来越麻烦了。”

    高四轻轻叹了口气,不再躲闪,从立柱后走出来,一把扯下了弩箭上那条白色布条,大踏步的走进了大厅。

    守在门口的老王等人,亲眼见证了高四扑出去后的这短短几秒钟内,就三次跟死神擦肩而过的全过程--他们或许有着绝对的忠心,但决没有高四这样漂亮的身手。

    就连最近觉得自己功夫很有长进的李德才,也很清楚如果把他换成高四的话,就算有三条小命,也都在刚才这短短的几秒钟内丢了。

    高四快步走到了沈银冰面前,把那个布条举了起来。

    沈银冰看着布条上的那幅画:“什么意思?”

    “飓风。”

    高四回答的声音很平静,却带着一丝丝的紧张。

正文_第1747章 那是个强者的世界!

    飓风,是一种破坏力很大的自然现象,最常见的就是龙卷风,台风等等,尤其是在海上的飓风,更是代表着死亡。

    但是当代表着飓风的龙卷风成为一幅画后,却是代表着某个很可怕的组织。

    毫无疑问的是,沈银冰现在的势力很强大,尤其是她把被贪狼早在二十年之前放在非洲的‘高飞’收回来后,更是如虎添翼,从一九七三手内劫持个把人,对她来说完全是小菜一碟。

    很有我是魔头我怕谁的无畏精神。

    当然了,出于对高飞的‘关心’,在他刚跟一九七三结仇时,沈银冰就开始动用她的能力,去了解这个一九七三是什么组织了。

    一九七三对于县市以上的那些级别人物来说,绝对是个不知道的存在,不过贪狼来说压根算不了什么,因为有个叫福兴海的人,就在那里面卧底。

    所以呢,沈银冰要想了解一九七三,可以说是轻而易举了。

    既然能知道一九七三的来历,那么就没理由不知道飓风的存在。

    没飓风,就不会有峭壁,没有峭壁,就不会有今天的一九七三。

    或者干脆说,一九七三就是飓风‘刮来’的历史产物。

    来自那边的飓风有多么强大,因为年龄等原因,沈银冰没机会去了解它,但却能从峭壁耗时三年,牺牲太多先辈才挡住它的惨烈对抗中,体会到它到底有多利害。

    据说,在那个特殊的年代中,飓风来袭时的刚开始,所到之处所向披靡,就连官方、军方都挡不住,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它在华夏大地上来回肆虐。

    正所谓高手总是在民间,就那个最困难、最黑暗的也是高老头等人最危险的时候,峭壁,这个来自于民间的组织,与危难之际登场。

    据说,峭壁当时代表了华夏大陆上最为强大的武装力量(这儿所指的武装力量,就是专指传统中的武力值,或者说是江湖中武侠),与集合了多数西方国家众多高手的飓风,惨烈相撞,耗时三年,才让飓风伤重而走。

    一个能够让整个华夏的江湖武林,对抗三年才惨胜的组织,会有多么强大,这可是连傻子也能猜得出的。

    本来,一九七三成立后,如果武道没有脱离,这个部门不但是华夏最神秘的部门,也是论武力值最强大的部门。

    事实也证明了这一切:二十年前就在欧洲牛皮轰轰的杀手之王眼镜先生,在三娘子面前压根就没有太大的反击之力。

    而三娘子,只是一九七三前身武道中的一员而已,就已经把眼镜打得满地找牙爬着走了,那么真正的武道,在‘客场’跟武道惨烈拼杀三年之久的飓风,会有多么利害?

    沈银冰刚入主贪狼时,总以为只要有冲锋枪在手,就能走遍全世界,横行无阻,但破军却给她上了很生动的一刻,使她意识到枪杆子可不是万能的,在绝对的高手面前,韩家俊他们只能任人宰割。

    召回‘高飞’成员后,沈银冰底气大增,因为‘八大金刚,四大美女’个个都是比陈果果差不了太多的绝对高手,这从三大金刚就能活捉老实和尚就能看得出。

    八大金刚,四大美女,这十二个人,就相相当于十二个破军在河底古墓中的白衣长老,六个陈果果,四个老实和尚--当然了,也是无数个高飞,无数个铁屠叶心伤。

    高飞铁屠叶心伤他们,以前在沈狼主眼里,就是无所不能的猛人了。

    但现在她才发现,这些被称为华夏最强精锐的华夏特工,其实现在对她来说根本不堪一击,就算对上绝对高手莫邪征东,她也不会太落下风后,自信心顿时空前的膨胀。

    可今天高飞的表现(一个人打四个),尤其是传说中的飓风出现后,沈银冰在震惊之余,忽然想到了一句话:一山还有一山高!

    她以为召回远在非洲的‘高飞成员’后,就是宇内独尊了,但事实却不是这样一回事,随着高飞的惊人表现,与飓风、一九七三武道的即将露面,沈银冰忽然发现:随着她实力的大增,好像又走进了另外一个世界。

    强者的世界!

    在这个世界中,以前被她很看重的那些人(诸如叶心伤),就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娘子,除了等着被虐外,就只有站在一旁看戏的份儿了。

    至于高飞,又是怎么忽然晋升到这个世界中的,沈银冰还没有机会去询问。

    那么,沈银冰无意中走进这个强者的世界后,接下来她的命运会怎么样?

    她无法想像,就像她只是感受到了一个新的世界,却对这个世界毫无所知那样。

    这个强者的世界,是神秘的,自古以来就存在,但除了在特殊的年代中昙花一现后,就始终只是在神秘中存在着,就像被封在地底深处的魔鬼的那样,在某个时间段,才会展现在某些人的面前。

    很幸运,或者说很不幸,沈银冰有机会接触到这个神秘的世界了。

    林依依在昨晚被暗杀,施中兴的死,可能就是沈银冰在无意中,推开了强者世界的大门。

    强者世界中,除了沈银冰当前所知道的武道(真正的一九七三),来自那边的飓风之外,还会有谁?

    一个空间,既然能被称之为世界,总不能就这几股势力吧?

    当然了,沈银冰更清楚,凭着她当前的实力,哪怕是她老公奇迹般的成为真正的高手,也无法跟武道,飓风中的任何一个相抗衡。

    这两个神秘的组织,可是代表了华夏大陆,海峡对岸(大半个世界)的武力最强者,任何一股势力,也不是高飞他们能抗衡的。

    更为悲摧的是,沈银冰发现这次飓风、峭壁好像是在对付同一个人--那就是她们。

    代表一九七三的武道,要对付沈银冰也还罢了,毕竟她昨晚的愚蠢行动,刺激到了武道,人家要为兄弟找回公道,也是很正常的,可飓风,这个本该跟峭壁是生死不两立的神秘组织,为什么也要对付她呢?

    难道说,就因为她耍了高雅?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沈银冰坚信,在她眼里只是个随便被人利用的小人物的高雅,在神秘的飓风那边,也就是个小蚂蚁般的存在,不可能值得飓风为他出头来讨回公道。

    更何况,在今天之前,高雅好像也没跟飓风那边有过任何联系。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沈银冰死死盯着高四手中那个白色布片,脑子就像是当世最先进的电脑处理器那样,在最短的时间内,就想到了这些,但却想不出飓风为什么要跟峭壁联手来对付她。

    难道说,我本身已经上升到需要峭壁、飓风联手对付的高度,成为强者世界中的超强者了?呵呵,真是扯淡--沈银冰想到这儿后,心中苦笑一声后,才发现高四眉梢在情不自禁的微微跳动。

    沈银冰忽然问道:“你很紧张?”

    高四犹豫了下,低声说:“嗯,很紧张。”

    他没有撒谎,是因为没必要撒谎。

    “为什么要紧张?”

    沈银冰又问:“是怕?怕峭壁,还是怕飓风?”

    “我不怕死。”

    高四却是这样回答。

    他连死都不怕,又怎么怕峭壁,怕飓风呢?

    沈银冰的脸色缓和了下来,语气也温和了许多:“那你到底怕什么?”

    “我们在非洲艰苦生活了二十年,现在好不容易熬着活着回国了,本以为会过很久早就向往的好日子,没想到却……”

    高四犹豫了一下,还是说出了实话:“我怕的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要失去这来之不易的好日子了。或者说,是不甘心,因为好日子太短了。”

    高四的回答,虽然有些语无伦次,沈银冰却明白了,看了眼旁边默不作声的小翠等人,低声说说:“如果你们想过那种安稳日子,那么我可以--”

    小翠打断了沈银冰的话:“沈总,刚才高四说了,我们不怕死,只是有些不甘心,有些遗憾。”

    “只要不怕死,那么往往就死不了的。”

    沈银冰沉默半晌,才说:“还有就是,我跟你们的命运息息相关,说是同生共死也不为过,所以我希望你们能给予我顽强生存下去的勇气,不管我们以后要走什么路,有没有人跟我们同行。”

    小翠听出了什么,犹豫了下,才小声问道:“沈总,你、你不会是想一个人把责任承担起来吧?”

    “不说这些了,以后你们就知道了。”

    沈银冰没有回答小翠的话,轻笑一声转身走下了主持台:“高四,你们几个来我房间,我想找你们仔细了解一下飓风。”

    从高四根据布片上的龙卷风,一眼就看出这是飓风的标志神色上,沈银冰就确定她这些在非洲生活了二十多年的手下,对飓风或许有着一定的认识。

    正所谓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眼看就要跟飓风、峭壁两个最强大的部门对阵了,沈银冰这个大boss,必须得尽可能的去搞清楚对手的情况。

    高飞没有看到那个画着龙卷风的布片,所以不知道杨雪有可能是来自飓风。

    但他很清楚,他必须得跟出来,要不然在杨雪离开后,就从后门跟踪她而去的高六,很可能就此死了。

    要是放在昨天之前,高飞才不会关心高六的死活。

    但当沈银冰成为他明媒正娶的老婆后,高六也就成了他的手下小弟。

    一个合格的大哥,是绝不会坐视手下小弟被人欺负的,所以他在意识到什么后,这才马上驾车追了上来。

    杨雪的车技很好,等高飞驾车冲到公路上后,已经失去了她的踪迹。

    不过高飞不担心,因为前面路口已经被警方戒严了,在他驾车跑过来时,几个警员正在重新设置被撞开的路障。

    看到又一辆车冲过来后,那些警员才没有像平时那样,打敬礼拦车,让对方出事驾驶证--而是迅速跑的远远的。

    由此可以看出,他们已经遭遇过强行闯关的车子了。

正文_第1748章 隔不断的牵挂!

    高飞没有强行闯过路障,猛地一个急刹车,从车窗内伸出头,冲最近的一个警员摆手叫道:“喂,你过来一下!”

    很凑巧,这个警员算是高飞的熟人,李承明从明城带过来的心腹手下猛子。

    看到开车的人是高飞后,猛子才松了口气,马上快步走过来:“高总,你这是要去追--”

    “刚才是不是有辆黑色的轿车,从这边闯过去?”

    高飞没空跟猛子寒暄什么,直截了当的问道。

    “总共有两辆,黑色轿车在前,后面还有一辆出租车,他们往燕子山方向那边去了!”

    猛子抬手,指着向南的公路说道:“要不要我帮你呼叫一下那边的同事?”

    “不用,谢了!”

    高飞摇了摇头,松开刹车,猛地一打方向盘,车子擦着猛子就呼啸着左转,向南边冲去。

    就像沈银冰不明白高飞为什么一下子变强大了那样,高飞也不知道她从哪儿网罗了高三等人。

    不过从他们对沈银冰服服贴贴的样子来看,高飞能隐隐猜到,他们可能是贪狼隐藏在最深处的有生力量,就像破军少爷身边那个花白头发的女人一样。

    只是高飞对那个杨雪不了解,以为她是来自一九七三的武道。

    如果他能看到飓风留下的标志后,肯定会很头疼,说不定还会埋怨沈银冰的乱来,才一下子招惹了两个强大的对手。

    当然了,就算他知道这些,那又怎么样?

    当前,高飞必须得赶在高六出事之前,找到他。

    驶上向南的道路后,高飞不再需要警方的配合,也能看出杨雪跟高六走的行车路线了,因为每隔几公里,就会有几辆车歪歪扭扭的停在路边,这是那俩人飞速飚车,所产生的恶劣影响,幸好没有造成更大的伤亡事故。

    车子全速前行,很快就驶出了市区,来到了通往南部山区的郊区公路上。

    相比起市区内的公路,这边车辆明显少了很多。

    高飞把车子油门踩到了底,边跑边向路边看,生怕会忽视了有可能翻到在路边的车子。

    前面,是一个大斜坡。

    以前高飞就曾经来过这个地方,后来才知道这个大斜坡有个名字,叫猴子道。

    猴子道原先的意思,是指这边道路崎岖,尤其是坡度很大,哪怕是修好公路后,坡度也有让新手胆战心惊的五十度左右。

    高飞驾车冲上猴子道的最高点,已经看到了仿似要一泻千里的下坡时,忽然听到了一个很熟悉,却又很陌生的声音:“高飞!”

    听到这个声音后,高飞就像是过电那样,全身猛地一哆嗦,本能的一脚跺下了刹车。

    车子刚冲上斜坡的最高点,车速最多也就是四十多脉车,只要稍微一刹车,车子就会停止的。

    但这不是高飞所关心的,他只是在狠狠一脚跺下刹车后,猛地扭头向右边看去,然后看到一个身材较小的女人,就站在路边笑面如花的看着他。

    此时已经天近黄昏,金色夕阳从西边洒来,洒在那个女人的身上。

    这个女人穿着一身红色OL小套裙,脖子里系着一条淡蓝色的丝巾,山风吹过,吹起她的裙裾,露出了下面的黑丝袜,红色的细高跟皮凉鞋。

    在高飞侧脸看过去后,女人抬起手冲他慢慢的摆动着,双眸中全是让人心疼的温柔,让他猛地有了一种莫名的激动感:就像在外流浪多年的孩子,佳节夜晚睡梦中思念亲人在不知不觉中泪流满面,醒来后却发现亲人已经出现了炕头,正温柔的看着自己那样。

    “红姐?”

    高飞低低叫出这两个字后,眼前一下子模糊了。

    那个站在路边,向他摆手柔柔笑着的红裙女人,竟然是早就长眠于岭南热带雨林中的红姐。

    这一刻,高飞已经全然忘记了她早就不在人间了,只是在觉得鼻子发酸,脸颊上有热热的液体流淌中,推门下车,站在车门前痴痴的望着那边。

    夕阳下,有一对飞向南方的大雁,正排成人字形,从不远处的上空翩然飞过,雁群的影子,被金色夕阳斜斜的映照在车上,一闪即逝。

    这一刻,整个世界忽然从没有过的静,高飞的心,也有着从没有过的安宁,使他猛地发现这个世界原来是那样的美好,尤其是轻风吹过脸颊时,更像青人的手温柔的抚摩着,让他情不自禁的闭上了眼睛,精心享受这种莫名的安宁。

    “嘎,嘎!”

    一声嘹亮的雁鸣,从不远处的上空传来,很突兀的打断了高飞对这一刻的享受,让他本能的睁开了眼,再向路边看去时,那边空无一人,唯有风吹过远处山峦时树梢在不断的晃动。

    红姐不见了。

    或许她根本没有出现过,也不可能出现过,因为到现在为止,她已经去世一年多了。

    可高飞,刚才明明看到了红姐,看到红姐站在路边向他招手,那笑容就像一朵盛开的彼岸话。

    高飞望着那边呆了很久,当夕阳最后一抹金色的光晕,也被稀释在天边的晚霞上,让晚霞变成世间最绚丽的那幅画时,他才缓步走到了红姐刚才‘站立’的地方,默默的蹲了下来,点上了一颗烟。

    猴子道的右边,也就是西边就是山谷,山谷最深处有人家,此时已经亮起了点点灯光,就像天上的星星,偶尔的才会闪烁一下。

    猴子道的东边,却是数十米高的山头(也就是猴子山的主山峰),往下去的道路,就像是流水那样在前方十数米处拐了个漫弯,向东蜿蜒而去。

    高飞坐在路边一块石头上,静静的看着脚下山谷处的人家,很久都没有动一下。

    说来也奇怪,在他静坐的这段时间内,路上竟然没有一辆车通过。

    想想也是,今天是国庆节,大部分单位都已经放假,而猴子道这边因为这个超级大斜坡的缘故,本来就没有哪个司机愿意从这儿走(宁可多走数十公里,也不想接受这么危险的考验,尤其是大型货车),这时候天又黑了,两边没有路灯,没车也算正常。

    高飞自然不会去考虑这些,因为他极其平静的心中,正在回想过去的一些事,就像是放电影那样,慢动作:应该是两年多之前了吧,那是在一个中午,红姐从高飞的落日餐厅办公室内,拿到了一本《安规经》后,驱车经过这儿时,出了车祸。

    高飞记得很清楚,红姐就是在这儿遭遇劫杀,滚下了山谷--幸亏他及时赶来,救下了她。

    这件事过去那么久了,但高飞此时想起来后,却感觉就是在昨天发生的。

    “怪不得这地方有些眼熟,怪不得红姐会在这儿出现,原来我们都曾经来过这儿。”

    当只吸了几口的烟卷自动熄灭后,高飞才轻轻吐出一口气,从石头上站了起来。

    夕阳还在时,红姐曾经站在路边,模样娇俏的笑着对高飞摆手,让他停下。

    现在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整个猴子道附近也随着夜色陷入沉寂中,唯有夜风吹过时,树叶才会发出哗啦啦的声响。

    严格的说起来,红姐的确算是高飞在回国后,第一个跟他发生关系,也是‘认识’最早的女人,但两个人的感情,因为沈银冰的存在,却是一种有伤风化的。

    所以呢,红姐跟高飞的关系,只能算是一种‘偷吃’,绝不能公开的,而且俩人之间的感情,相比起绝大多数正常恋人来说,根本没法比,最多也就是出自各自身体生理上的需要,或者说是在玩一种刺激到尖叫的游戏罢了。

    这样的女人,对于刚二十六岁就已经‘御’女无数的高先生来说,按说该疏于那种完事提上裤子走人后就会忘记的人才对。

    可事实上呢,她现在却是对高飞精神上‘干扰’最大的那一个。

    或许,是因为颜红的死,就是为了高飞。

    但穆天涯,那个在皇朝会所暗道中,中了毒气身亡的女子,可也是为高飞而死的,而且她还是高飞的初恋。

    人们都说,初恋是最美的,也是会被铭记一辈子的。

    可为什么,穆天涯在死后,为什么从没有来‘找过’高飞?

    倒是该没脸见人的红姐,总是在某些场合,给高飞造成某种她依旧存在的错觉。

    难道说,红姐要比穆天涯,更爱高飞?

    还是,她生前就生活在孤苦,某种恐惧中,高飞却给了她一种从没有过的安全感,所以在她死后,也无法忘记他,不甘心跟一个叫上官风铃的老女人朝夕相处,有事没事的出来见见她真爱的青人?

    民间老人们常说,人在死后会变成鬼。

    有家的、阴间有亲人的鬼,在死后会被送进酆都城,跟亲人团聚过后,再根据生前的善恶行为,被判定是否该托生,到底该托生到哪一道中。

    而那些没家的,阴间没有让她感受过亲情的亲人的,在死后就没有谁领着去酆都城,也就无法托生,只能在阴阳两界中的空灵地带中徘徊,会在适当的时候,去骚扰活人。

    这样的鬼,就是老百姓常说的孤魂野鬼。

    红姐,应该就是孤魂野鬼中的一个吧?

    阴间,没有她的任何亲人,她又生性胆小、自卑(活着时的高傲不讲理,只是她自我保护的手段),对这个世间充满了留恋,所以才会来找她在阳间最亲近的人。

    这些听起来很是玄妙,或者干脆说是扯淡的传说,都是高飞小时候,听希望孤儿院老院长说的。

    而且是经常说,毕竟上了年纪的人爱说这些,小孩子们又偏偏喜欢听这些,所以从小时候起,高飞对鬼神的了解,就比那些正常孩子要多很多。

    他还曾经听张院长说起过,当留恋世间活人的鬼魂忽然出现,往往就代表着要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

    活人即将遭遇不好的事,深深留恋着他的鬼魂,就会出现示警。

    这是一种生死,都隔不断的牵挂。

    红姐来了。

    会有什么事发生?

    高飞转身,看向了大下坡的漫弯处。

正文_第1749章 去征服那个世界!

    只要是拐角的地方,就会有盲点。

    猴子道大山坡的盲点,就在下山坡时的这个弯道处,从这儿看过去,只能看到一半的路面,至于弯道后面的路,或者说路边左侧的山体上有什么,是看不到的。

    高飞贴着最右边,慢慢走下了斜坡。

    斜坡距离斜坡最高点不远,也就是十几米的事儿--因为斜坡下来时的直线距离太短,也是猴子道的斜坡经常发生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尤其是雨雪天气,那些不熟悉此处地形的车子,在下来大斜坡后,会因为直线距离过短,而出现惨剧。

    十几米的距离,高飞走的很慢,足足用了半分钟。

    他拐过了漫弯,看到了从上面看不到的那半截路面,然后就发现了三个圆滚滚的大石头,就像是大圆球那样,一字横在路面上,最前面的大石头下面,有一个勉强撑住石头的小圆球。

    圆球中间有个孔,一根解释的细钢丝绳,从圆球孔内穿过,蜿蜒伸向左侧山体的高处,带着高飞的目光。

    南部山区的空气,好像总是那样清新,不像在某些大都市里那样,总是灰蒙蒙的,想在晚上看个星星都很奢侈。

    今天又是国庆节,八月十四,天上的月亮很亮,尽管是刚升起没多久,又在山体的背面,但已经足够看到那根钢丝绳,是系在山体上的一棵树上了。

    山体高处没有人,只有小虫子的叫声从野枣树丛中发出,此起彼伏的就像是在开合唱,直到高飞抓着突出的石块敏捷的攀上去之后,才不满的闭上了嘴,在心里大骂某人大煞风情。

    对这些卑微生命体的抗议,高飞自然毫不在乎,很快就攀上了最高处。

    站在漫弯的最高处后,高飞顿时就觉得整个世界一下子亮了,心胸更是霍然开阔起来--这儿,是整个猴子山的最高处,也是绵延数十公里的猴子山山脉的顶峰,明月当头照,近的好像只要你一伸手,就能从天上摘下来那样。

    风也想当然的大了很多,让人深刻体会到了什么是高处不胜寒。

    站在就像一个香蕉那样,南北长,东西短的猴子山主山峰上,无论是往哪个方向看,都能把附近方圆几公里之内的动静看到,高飞自然也能看到附近一个人也没有。

    但他可以肯定的是,就在驾车驶上猴子道大斜坡上时,这儿还是有人的。

    当时如果没有红姐幽然出现,向他招手,让他停车,那么高飞肯定会很自然的驾车冲下猴子道大斜坡--而当他驾车拐过这个漫弯时,藏在后面山体上的某人,就会奋力一拽钢丝绳,拉走那个小圆球。

    然后,放在东高西低路面上的那三个重达数吨的大圆石,就会在高飞车子刚刚拐过盲点时,很‘贴心’的撞上去……

    如果是那样的话,就算高飞当前功夫很牛比,但在那种情况下被大石头连人带车,都撞倒深达数百米的山谷下后,就算是不死,也得去半条命的。

    至于重达数吨的三个大石头,是怎么出现在这儿的,又是谁在这儿布下了这个‘成本’很低,却很管用的陷阱来对付高飞,这都已经不重要的了。

    重要的是,当那个藏在暗中的人,看到高飞就在马上踏上陷阱时,却忽然停车去了路边安坐,心中肯定会很失望。

    或许,那些在这儿布置陷阱的人,在高飞安坐在路边时,也曾经动过要躲在暗中用子弹暗算他的想法,不过最终却否决了。

    这个为高飞布置下陷阱的人,绝对是个超级高手,因为他能明白:别看当时高飞好像正处于一种不设防的状态,仿佛就算是蹑手蹑脚的走到他身后,也不会被发觉,只需一颗偷袭的子弹,就能干掉他。

    但那个人却好像能感觉到,处于绝对安静中的高飞,才是最可怕的,也就是反应速度最快的时候。

    那个人敢保证,在扳机扣下,撞针发出的轻响声,肯定能被高飞捕捉到,会抢在子弹出膛的瞬间,做出最为正确的反应。

    因为人在真正静下心来后,他那种被科学无法解释的第六感(专门预测未知的危险),也会空前的灵敏。

    子弹,绝对打不中高飞,却有可能让他借机反扑,用最快的速度,出现在面前--彻底安静下来的人,就像大江中的漩涡,表面看着水流不快,但下面的漩涡,却蕴藏着一股子无法预知的力量。

    一旦陷入漩涡,就等于死。

    躲在高处经齁高飞到来的人,在他安心静坐时,明显感受到了这些,所以才没有任何动作,只是像一滴被阳光蒸发的露珠那样,悄无声息的撤走了。

    高飞弯腰伸手,抓主那根系在野枣树上的钢丝绳,猛地一顿--那个小圆球被拉出的瞬间,三个重达数吨的大圆石,立即就像决堤的洪水那样,轰隆隆的响着冲向对面的山谷。

    三个大圆石滚动的速度,并不是太快,但绝对比刚拐过漫弯的车子车速快,恰好能在车子露出半截车体时,狠狠撞上车子,依靠强大的惯性,跟自身的重量,把车子直接砸进山谷下。

    轰隆隆--三个大圆石,就像脱轨的列车那样,呼啸着冲下了山谷,引起了很响的轰鸣声,传出很远,久久不绝。

    高飞依旧站在最高处,望着某个方向一动不动,过了很久后,才走了下来,然后上车,也没调转车头,直接挂上倒档,飞快的退下了猴子道大斜坡。

    就像那个给高飞布下这个陷阱的人那样,在他绝对安静时没敢轻举妄动,而是很聪明的选择了悄悄离去那样,高飞也给予了那个人很高的重视。

    双方没有交手,高飞更没有看到过他,但双方却都能感觉到,对方是个劲敌。

    当然了,那个人绝不是高飞的对手,要不然他也没必要在察觉出不能动手后,会悄无声息的走了。

    那个人在涉及陷阱上的把握,在感到不可为时毅然悄悄撤离的果断、冷静、判断准确性,才是让高飞重视他的真正原因。

    望着不远处的闹市灯光,高飞忽然有了种明显的感觉:从今天开始,他会接触到一群此前从没有接触过的人。

    这群人,是无比强大的,以前他没接触过,只是因为他的档次太低,无论他做什么,最多只会引起这群人的关注,却远远达不到直接跟人家交涉的资格。

    就像一群亿万富翁,会跟一些买菜的以后人生的发展计划吗?

    世界,只有一个世界,空间,也只有一个空间。

    就像一位哲人所说的那样,世界其实是很公平的,阳光不会因为你是亿万富翁,照在你身上的世间,就比叫花子多哪怕一点点。

    但毫无疑问的是,这个世界上自从有了人类之后,就出现了阶层,就像富翁跟叫花子,生活在同一个地球上,却是在两个有着深深鸿沟的世界中。

    没有哪一个富翁愿意变成叫花子,也不愿意跟叫花子打交道,除非那个叫花子在捡垃圾时,无意中见到一张彩票变成了亿万富翁--而此前的高飞,在他们眼中就是个叫花子,从没有被当作一类人对待过,甚至都不屑打理。

    但当高飞忽然间富有,黑夜都遮不住他的光芒后--这些人,终于出现在了他的视线中。

    那是怎样的一个世界?

    高飞心里这样想着,只觉得灵魂深处的那条烈阳蛊,蓦地咆哮着腾起,让他瞬间就热血沸腾,对未来、对那个未知的世界,充满了迫切的希望感。

    他希望,能看到--征服那个世界!

    如果,必须得去征服的话。

    都市的夜晚,总是被随处可在的灯光点缀的如梦如幻,要比白天漂亮了许多,让人留恋。

    但高飞从来都不怎么对黑夜留恋,所以才没心情在夜色中滞留,很快就回到了稻花香大酒店。

    大酒店前面的这段公路上,交通管制已经取消,交通恢复了正常,就像往常那样不时有车辆驶过,车速却是快了很多(路上车子很少),行人更是一个也看不到。

    高飞知道,在道路两侧的暗中,肯定会有警方,甚至会有精锐武警的存在,他们躲在暗中,密切关注着这断路。

    在回来的路上,高飞收听了交通广播晚上八点的新闻。

    新闻中,提到了稻花香这边的交通管制问题,不过却是说某国内著名剧组,在争得了当地政府机关、以及市民们的同意后,才在这边布下了一个电影场景。

    简单的来说就是,上万人疯抢红包的一幕,也是这个电影中的一个片段。

    这个年头是个信息高度发达的时代,往东数千里岛国的某部爱情小电影刚刚上映五分钟,在冀南这边就能看到盗版--这更是个因为信息大爆炸的时代,颠倒黑白是很正常的,所以就算有亲临现场的市民,敢拿着老婆发誓说这不是拍电影,而是真实的血腥存在,可只要宣传到位,谁会信他说的那些胡话?

    高飞车子停在了酒店门前。

    深秋季节的晚上八点半,无疑是酒店此类场合最喜欢的黄金时间段了,要是搁在以往,停车场内早就停满了车子,但现在却是空荡荡的。

    下午两点,从方家村、天涯集团赶来恭贺高飞新婚大喜的人们,绝大多数人都已经离开,其中也包括沈银冰的心腹手下,韩家俊等人。

    大酒店的老板,原来的上百职员,也都散去了。

    十五层的酒店,到现在只有二十多个人。

    停车场内,依旧灯火辉煌,亮如白昼的,可却显得更加空旷,孤独的没落感很浓。

    高飞下了车,一个黑西装站在大厅门口的台阶上,是高六。

    等高飞走上台阶后,高六冲他恭恭敬敬的弯腰鞠躬。

    在高六从后门驾车去追杨雪后不久,高飞就追了出去,到了猴子道大斜坡那边就回来了,没有遇到高六。

    但高六还是给他鞠躬致谢,高飞也没矫情的说什么他其实没做什么,拍了拍他肩膀,问道:“你们沈总呢?”

正文_第1750章 高飞的反击(上)!

    高飞没有问高六追杨雪出去后,在路上遇到了什么。

    只要高六能平安回来,至于别的都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眼下有很多重要的事情,需要高飞去找沈银冰,俩人协商着办。

    “正在十四层的老总办公室,跟酒店老总打电话,协商要购买他酒店全部股权的事。”

    高六回答道:“沈总吩咐过,等您回来后,可以先去九楼的9016号房间等她。”

    “哦,我知道了。”

    高飞答应了一声,迈步走进了大厅内。

    大厅内侯客的桌椅还在,甚至桌子上的水果、烟酒啥的还在,只是人太少了,十几个人在数百近千平米的大厅内,一点也不显眼。

    “飞哥,你回来了!”

    正凑在一起小声谈论什么的李德才等人,看到高飞进来后,都快步迎了上来。

    扫了大厅内一眼,高飞问:“兔子呢,去医院了?”

    “嗯,萨拉娜,还有两个保安,陪他去了医院。”

    稳重的老王回答,换了一身小礼服的王小壮,挽着德才姐的胳膊站在他身后,看着高飞的眼神里,带着明显的关心,更多的却是担心。

    “大彪,多操心点,注意一下兔子的安全。”

    高飞想了想,嘱咐了一句陈大彪,才走到王小壮面前,习惯性的抬手莫着她头发,笑呵呵的说:“小壮,你说叔叔我厉害不?”

    “叔叔就是个无所不能的超人!”

    王小壮脆生生的回答。

    这孩子没有撒谎,从她认识高飞的那一刻起,高叔叔在改变她命运的同时,也让她见证了他所有的发展经历--高飞在发展中所遇到的那些困难,要是搁在别人身上,哪怕是一次,也早就粉身碎骨了。

    但高飞却没事,逢凶化吉的走过来了,这在王小壮心中,绝对是个超人的存在。

    被王小壮‘吹捧’,高飞倒是没有丁点的脸红,笑着说道:“是啊,既然叔叔是无所不能的超人,任何困难都能克服,成为最终的胜利者,所以你再也不许为叔叔担心了,好好学习,等你大学毕业后,马上就来咱们集团工作,替我分忧。”

    “好,我会听叔叔您的话!”

    能够帮上高飞,绝对是王小壮当前最大的梦想,想到高叔叔的确是无往不胜的,那么实在没必要担心的。

    李德才却有些担心,凑到高飞身边说:“飞哥,我现在最担心的就是,某些人会对、对小壮有动手的想法。”

    其实李德才想说,他担心那些人会对付他们这些人。

    不管是李德才,还是陈大彪,还是梁明老王等人,都是普通人,那些人要是对付他们的话,估计他们不会有好下场。

    “别担心。”

    高飞却摇了摇头,随即沉尹片刻:“找个空房间,我们开个会。”

    现在诺大的稻花香大酒店,只有这二十几个人,最不欠缺的就是空房子了。

    二楼的员工小会议室内,高飞坐在正中央位置,左手边是梁明,右手边是老王,李德才等人以此类推,王小壮很兴奋的坐在最靠门处,就像是在学校听讲那样,很认真。

    “我知道,最近发生的这些事,让大家心里很不安。”

    高飞缓缓扫视了他这群忠心可嘉,工作能力也不错,但在某方面却是很薄弱的手下,顿了顿才继续说道:“我也承认,当前局势的确很严重,因为我们所面临的敌人,是从没有过的强大。”

    看着侃侃而谈的高飞,梁明心中是百味交集。

    曾几何时,高飞跟他一样,都是从希望孤儿院成长起来的,从小时候起,他就像一个哥哥那样,护着、关心着高飞。

    少年时代的高飞,就是一个学习不行的大笨蛋,唯一的优点就是打架超狠,从被梁明照顾,到最后替梁明出头收拾别人。

    梁明记得很清楚,他在上本市的重点高中时,学校里那些所谓的学霸大哥,总是欺负他,开始时梁明忍着,也瞒着在技校上学的高飞。

    但后来一次,梁明的鼻子被某个学霸打断了,再也瞒不下去了,高飞去了--结果呢,就是那四个学霸都被打断了肋骨,一个手腕更是断裂,而高飞本人也在少管所呆了三个月。

    高飞在少管所被劳改时,就被技校除名了,这恰好遂了他的心愿,为了攻梁明继续上学,他刚满十七岁就参加了工作,从而认识了穆天涯。

    后来,梁明高中毕业去了大学,高飞则在被穆天涯甩了后去当兵。

    兄弟两人的命运,或许就从那之后有了显著的改变。

    大学毕业后的梁明,去了一家合资企业,经过数年的奋勇拼搏,算是事业、爱情双收了,迎娶了院长的女儿张妍,在公司内也担任了副总助理职务。

    五年前,在外面穷困潦倒的高飞,回到了冀南。

    高飞刚回来冀南的那两年,梁明给予了他尽可能的帮助(瞒着老婆张妍),更是多次痛心疾首的教导他:就不能找份工作好好干,攒点钱找个老婆暖被窝,有必要在给人打工时,摆出的比老板还要更像老板的架子吗?

    让梁明恨铁不成钢的是,高飞每次都认真的听,听完后还拍着屁股的发誓--但最多三四天,他就会准时被老板辞退,重新变成无业游民。

    高飞这辈子是完了,以后不要再管他了,烂泥扶不上墙也不能怪我们,对吧?

    妻子张妍说过无数次的这句话,仿佛还在梁明耳边回荡,但现在高飞,却已经走到了一个让世上绝大多数男人都羡慕的高度上。

    就算他现在喝凉水噎死了,那么他这短短的一生,也已经配得上‘传奇’这两个字了。

    而在五年前还总是以‘救世主’嘴脸看待高飞的妻子张妍,自从担任天涯集团总部的财务处长后,也攀升到了她以前做梦都不敢想的高度上,此时在听高飞讲话时的态度,跟王小壮没啥两样。

    这就是身份的改变。

    高飞,再也不是以前的高飞了,在无形中,梁明俩人就已经主动以是他的心腹手下自居了--这,好像亵渎了‘兄弟’这个美好的字眼,但梁明才不会傻到为此去埋怨什么。

    因为他坚信,以后他要是遇到天的困难,高飞还会像十七岁那年一样,为他不顾一切的做那些事。

    这就已经足够了,不是吗?

    梁明心里想什么,高飞不知道,他正在布置自己财团下一步的计划:“从明天开始,德城分厂那边的三条生产线全部停产。总厂这边的二十一条生产线,只保留一条--所有出货产品,都在原价格上上翻至少十倍。”

    “什么?”

    高飞的话音未落,总部负责生产、销售的双料副总陈宏斌(现在也算是高飞的心腹手下了)闻言大吃一惊:“高总,这、这样不好吧?您在前些天的电话中,可不是这样说的。”

    前些天高飞去京华,亲眼目睹王城从天而降摔死后,很快就打电话给冀南这边,要求减缓供货数量,严抓质量,必要时可以有一半生产线停产。

    那时候,高飞就有了运用商场的想法:经过一年多正常生产,现在‘天涯’牌化妆品,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化妆品品牌,畅销全世界。

    高端产品,已经成为了当世那些上流社会名媛、贵妇、明星们的首选,或者干脆说是必选品,谁要是没用天涯化妆品,就会在各自的圈内被人看不起……

    陈宏斌虽然一心扑在商场上,但他对高飞当前的处境也有所耳闻,更猜到高飞要求减缓出货数量,是想用‘经济’这只拳头,向某些人示威。

    根据不完全统计,在过去的一年内,天涯集团已经跻身全华夏创外汇最多的十强企业中,对冀南这边的税收等,更是有着质的影响。

    当前天涯集团的前景,可谓是一片大好,只要严把质量关,日进斗金这个词,都无法形容集团的创益,相信‘印钞机’这个东西才比较合适。

    刚得到高飞的电话通知后,梁明、陈宏斌等人就开会,按照高老板的意思,制定了一个详细的减产计划--毫无疑问的是,在当前形势大好的情况下,主动减少三分之一的出货量,肯定会耽误挣钱的。

    不过陈宏斌等人都很清楚高飞为什么这样做,所以才立即制定了一系列的计划。

    可是让陈宏斌没想到的是,才短短几天过去,高飞再次压缩出货量,甚至只保留二十四条生产线中的一条,产品价格更是上翻至少十倍!

    这怎么可以?

    别忘了现在的天涯化妆品,任何一款产品的价格,都已经领先界内所有产品了,要是再突地上翻十倍--谁,还会买?

    张妍等人对高飞的这个决定,也是大吃一惊,都愣愣的望着他,开始怀疑他脑子进水了,或者以为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你们没有听错,我说的也很清楚,从明天开始,除了一条生产线之外,其它的全部停产。明天傍晚之前,要通知国内外的所有代理商,产品价格上翻十倍。”

    高飞再次说了一遍后,点上了一颗烟。

    他得给大家用来消化他这些决定的时间。

    现场一片静悄悄,很久都没人说话,大家都面色凝重的盯着某处,想着什么。

    高飞忽然下达这些命令的意思,很明显:当初在招惹到一九七三后,高飞发现国内那些势力都支持敌人后,就立马下达了减缓出货的命令,就是用来表示对那些人的不满。

    那些人,可以为了一九七三,无视高飞(还有天涯集团)为华夏所做过的贡献,那么他就得用现实利益来警告那些人:我要是出事了,受损失的还有你们!

    根据不完全统计,华夏三四十个省市自治区内的省级代理商,还有国外上百个海外代理商,大部分都被华夏高层那些关系户所垄断着的。

    天涯集团减缓出货,受损失最大的还有他们。

    这也是高飞提醒那些人的主要手段:又想挣钱,又想站在旁边看热闹,哪有这样好的事?

正文_第1751章 高飞的反击(下)!

    既然当了表杂,还想立贞、节牌坊的人,这个世界上从没有缺少过。

    老祖宗早就说了: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由此可以看出,利益对人们来说有多么的重要。

    当初天涯集团在选择代理商时,那些人从中看到了聚大的利益,纷纷找关系、托门子前来天涯集团,请求做代理商。

    抱着‘给谁也是给,给这些人还能把大家利益捆绑在一起’的态度,高飞很痛快的答应了这些人的要求,让大家在这一年中,挣了盆满钵满。

    可当他遭受一九七三的打击时,这些利益即得者,却选择了无视,尤其是在预感到武道中人要重出江湖,对付自己后,高飞要是再让那些人舒舒服服的看热闹,他自己都会觉得自己在犯贱的。

    高飞完全可以肯定,一九七三中的武道要重出江湖,可不是郑腐派人跑来上演自杀狗血桥段,就能打动那些人的。

    那些人避世数十年后,要想重出江湖,必须得得到某些人的许可,最起码得是默许:一九七三武道再强大,但他终究不是沈银冰这样的毒瘤,还是受华夏所控制的。

    武道重出江湖,不管是默许也好,还是公开支持也罢,那么都代表着对高飞不满的态度。

    好吧,既然已经不满了,那就索性让你们更加不满一些!

    这才是高飞决定要缩减二十三条生产线,把产品价格上翻十倍的主要原因。

    当然了,这个原因在场的这些人,除了高飞之外,没有谁能想到那么深。

    不过高飞不介意,也没必要跟他们解释什么。

    因为他是天涯集团的绝对大老板,任何人都无法左右他的思想。

    更何况,在场众人都算是他的绝对心腹手下,就算他说现在要把天涯集团一把火给烧了--这些人在不解过后,还是会忠心的去执行的。

    心腹,就是心腹,可不是那种因为利益就背叛大老板的人。

    再说了,在这一年多过去后,就连兔子这个加入最晚的家伙,就能轻易拿出十万块来当红包了,别人会有多么有钱,用脚趾头就能想到的。

    “请高总放心,今晚回去后,我们就会连夜召开全部中高层会议,把你的传达精神全面贯彻下去!”

    梁明这个在高飞商业帝国中,有着举足轻重地位的老总,终于发言表示会无条件支持他了。

    接下来,陈宏斌、李德才等人,也纷纷表示同意。

    就连王小壮,也用力点着小脑袋。

    高飞笑了,看着王小壮:“其实,几乎全面停产,价格猛然上翻至少十倍之后,也不是没有好处的--小壮,我听你舅舅(李德才)跟我说起过,说你现在很爱看经济方面的书,那你能不能说说,我这样做有什么好处?”

    王小壮没想到,高飞会点名让她在这种场合下发言,先是愣了下,小脸马上就激动的发红了。

    挨着她一起坐下的德才姐,悄悄牵起她的手,轻轻捏了一下,示意她别紧张。

    老王,李德才、城阳等人,更是用目光鼓励她。

    得到这么多人的鼓励,再加上又是绝对偶像的意见,王小壮信心顿时百赠,站起身结结巴巴的说:“叔、叔叔,我可不可以先举个例子?”

    高飞温和的笑着,点了点头。

    “大家都知道,美国梨子公司的产品,每隔三两年就会推出一款产品,现在已经到了6系列,听说未来还会有7系列面世。”

    慢慢地,王小壮不再紧张了,开始根据她所想的侃侃而谈:“无可否认的是,梨子手机质量那是超好的,不管人们对美国这个国家有什么意见,但她的这个产品,就像我们所生产的天涯化妆品一样,被世人认可,并趋之若骛。”

    趋之若骛的意思,就是寓意像鸭子一样成群的跑过去,争相追逐不正当的事物。

    梨子手机当然不是不正当的事物,那或许是个好东西,但它在华夏的营销策略,却是异常成功的,甚至还带有血腥的残忍:据说,当初有某人为了能够拥有一个梨子手机,不惜去卖肾换钱。

    而每当梨子手机新款发售后,国人更是争先恐后,好像大孝子去争抢亲爹那样。

    现在的梨子手机,已经成为了国人有显摆的主要东西之一,梨子手机是最适合人们在任何场合下,都拿在手中的手机……

    更为草淡的是,对华夏市场,国人心理有过仔细调查的梨子公司,在新款6系发售时,故意独独不在大陆发售。

    于是乎,某些国人犯贱的心理,登时暴露在阳光下,开始通过各种渠道,以拥有一部6系而自豪,骄傲,仿佛拥有了美国绿卡那样。

    梨子手机,真有那么好吗?

    值得某人为了拥有它,不惜去卖肾。

    “我现在想说的,不是梨子手机值得不值得某些人去卖肾追求,而是想让大家明白,美国梨子公司针对我华夏大陆的饥饿销售法,算是充分抓主了国人那种‘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心理,从而拼命渴望去追求。”

    王小壮一口气说到这儿后,才长长吸了口气,让自己变得更加沉稳起来:“我现在隐隐猜到,高叔叔有些要借鉴梨子手机的这种销售模式的想法了。反正我们的产品是超一流的,就算三年不生产,三年后一上市,还是会引起暴抢。”

    “那,为什么不在这个特殊的时候,小小的玩上一把呢?”

    说到后来,王小壮越加的自信了:“成功了,对我们的发展更有利。失败了,却没有太大的损失--高叔叔,我这样说,对不对?”

    高飞看着王小壮,却没有说话。

    王小壮脸上的自信,慢慢的消失,开始怀疑自己刚才的分析,是大错特错了。

    高飞点上了一颗烟,还是没说话,眉头微微的皱着,好像在思考什么。

    现场的气氛,一下子凝重了起来,老王的心,更是提到了嗓子眼,脑子飞快想象着女儿刚才那番话,希望能找出让高飞不快的原因,用最快的速度来弥补。

    老王家能有今天,高老板就是他们的再生父母,他们早就在私下里定下哪怕是海枯石烂,也会紧跟高老板步伐的决定了,当然不想引起大老板哪怕一点点的反感。

    高飞慢悠悠的吐出一个烟圈,看向了王小壮。

    王小壮的脸色,开始变白了。

    老王心中更沉,喃喃的低声说道:“飞、飞哥,小壮是不是说错什么了?你、您别怪她,她还只是个十六岁的高中生。”

    “小壮才十六岁吗?唉,要是再大几岁多好。那样,我就可以提拔她当天涯集团的销售副总助理,去帮陈副总了。”

    高飞叹了口气,看着王小壮,脸色攸地缓和了下来,眼神里也满是怜惜神色:“而且,这孩子的心理素质也很不错,刚才我装模作样的考验她,她眼神中虽然有担心,甚至还有恐惧,不过那一抹坚毅,却始终存在着。”

    说完,高老板吸了下鼻子,笑着对发呆的老王说:“老王,咱先说好了,等小壮大学毕业后,必须来咱们集团工作。她要是被别家企业挖了去,你也给我卷起铺盖闪人吧啊!”

    “是、是--啊,小壮,还不赶紧谢谢你叔叔的看重?”

    老王这才彻底醒悟了过来,随即欣喜若狂,扯着嗓子从王小壮喊。

    “谢谢叔叔,谢谢叔叔!”

    王小壮的小脸,再次通红,下意识的给高飞弯腰鞠躬时,会议室内响起了掌声。

    高飞笑呵呵享受着手下人的大拍马屁,感觉差不多了后,才抬手压了压。

    掌声停止。

    高飞脸上的笑容,慢慢收敛,这次是真正的认真:“这么多人,唯有小壮多少能猜到了我的意思,看来大家平时已经很满足当前的成绩了,这样不好。你们必须得明白,天涯集团是我们的,她不但能为我们创造好的生活,还应该被我们当作来打击某些人的武器!”

    高飞最后这句话,一下子点透了他的真正心思,让梁明、陈宏斌等人猛地醒悟了过来,随即纷纷拍着心口的立下军令状,表示会按照高老板的指使,无条件的坚决执行下去。

    “这是我的反击,我不想失败,希望大家都打起精神来。”

    高飞淡淡的说:“当然了,在外面时,李德才也曾经提醒过我,担心那些人会对你们有所不干净。在这儿,我倒是可以给大家保证。我即将面临的敌人,是强大的,但也是骄傲的。你们在他们的眼里,远远没有被重视的资格。”

    “因为,你们跟他们,完全就是两个世界的人,所以大可不必担心什么。”

    高飞把烟卷掐灭在烟灰缸内,继续说道:“当然了,大家以后也要小心。”

    “是,我们记住高总的话了。”

    陈宏斌等人纷纷点头答应。

    “谁还有事要说?”

    高飞看了眼墙上的电子表,一拉椅子站立起来,说:“要是没有的话,大家都回去休息吧。”

    “高总,我有个事想汇报一下。”

    老王跟着站立起来,犹豫着说:“是、是张涛的事儿。”

    “你说。”

    高飞点了点头。

    “我觉得,我那个孩子是被施中兴暗算了。”

    老王垂下眼帘,低声说:“在她走后,我马上打电话给德城那边的人,调查了一下情况--那边的人说,从没有听说过张涛跟那个死人,有什么亲密关系。”

    “这一点我知道。”

    高飞抿了抿嘴角,说道:“其实,就算她跟施中兴真的拍拖,也是她的权利,毕竟那个死人以前是个商人。”

    老王提到张涛后,高飞才想起了她。

    这时候才想到她,倒不是说高飞不重视她,而是因为今天所发生的事太多,他暂时没精力去关注这种小事。

    老王松了口气:“这样就好。”

    “她呢?”

    高飞问:“去哪儿了?”

    老王摇了摇头:“不知道,我没有去找。”

    在张涛黯然离开后,老王就很担心她会出什么意外,可也知道那时候不是去追她的时候。

正文_第1752章 洞房花烛夜!

    张涛走后不久,老王就打电话到了德城那边,调查她跟施中兴的事儿。

    经过这几年的磨练后,老王也不再是以前那个老王了,在以高老板绝对心腹自居后,就开始有意识的,借着他的影响力,在各个分厂安排他自己信得过的人,算是安排在底层的耳目吧。

    老王本人,现在有些类似于大明帝国时期皇帝身边的锦衣卫,专门监视那些大员会不会对皇帝(高老板)不满,然后再做出对高飞有益的调整。

    同甘共苦,风雨同舟--这已经是天涯集团的企业文化了,忠于集团已经是每一个员工的首选,尤其是老王这种老人,更是看重这点,并在暗中付诸于行动了。

    德城分厂那边的‘线人’,很负责的告诉老王:张涛跟施中兴,并没有任何亲热的接触。

    老王很喜欢(就是长辈对晚辈的欣赏)张涛,觉得这孩子很有毅力,工作能力也不错,如果因为一个死人临死前的诬陷,就黯然离开了她所热爱的天涯集团,这对她来说是相当不公的。

    而且她在离开稻花香大酒店后,就关掉了手机,到现在也联系不上。

    所以老王才在会议结束后,特意向高飞汇报这件事。

    “去找,找到她之后,把我的意思转告给她,让她安心工作。”

    高飞想了想,嘱咐城阳:“这件事就交给你了。”

    “还是我来吧。”

    城阳还没说什么,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好像淡出了高飞视线的连雪,主动站了出来,说道:“我跟张涛,都是从一个岗位上出来(都在北山集团干过礼仪小姐),对她以前的关系有些熟悉,我可以去那边找人,打听她的下落。”

    谁去找张涛,这对高先生来说更是一件小事,想都没想就答应了下来:“好,那你就用心些。都散了吧,路上注意安全。”

    “不用了。”

    梁明却说:“我觉得,我们今晚在这儿召开紧急会议,要比回各单位后再开会要方便些。高飞,你去忙就是了,我们肯定会按照你的意思去做。”

    “行,那我走了。”

    高飞拍了拍梁明的肩膀,冲大家笑了下后,快步走出了小会议室。

    在召开会议之前,高六就曾经告诉高飞,让他去九楼的9016号房间。

    高飞也没乘坐电梯,从楼梯上步行走上了九楼。

    借着步行的这段时间,他又重新考虑了一遍自己的反击计划,看看其中有没有不妥当的地方。

    不知不觉中,高飞来到了九楼走廊中。

    只是当他抬头后愕然一楞的是,九楼走廊中,竟然是黑漆漆,静悄悄的,一点灯光,一点声音都没有。

    出意外了?

    本能的,高飞浑身的神经,猛地绷紧,刚要下意识的贴在墙上时,黑暗中忽然响起了悠扬清雅的钢琴曲。

    接着,有灯光亮起。

    粉红色的灯光,无数个好像星星大小的灯泡,从走廊两侧墙壁上,天花板上亮起,一闪一闪的闪出某种气氛。

    高飞的神经缓缓松弛了下来,抬脚走进了走廊中时才发现,脚下竟然铺着厚厚的地毯:这绝不是酒店其它走廊中的那种地毯,而是很昂贵的那种,踩上去软绵绵的,就像走在云彩中。

    高飞好像明白了什么,轻轻微笑着摇了摇头,缓步来到了9016号房间门口。

    九楼的十六号房间,是稻花香大酒店档次最高的套房,完全是按照五星级总统套房的标准来布置的,这是原老板用来准备接待贵宾的房间,现在恰好被沈银冰所用了。

    墨红色的门板上,贴着一个大大的‘双喜’图案,两侧还有一副对联,就是民间结婚时在大门上常贴的那种喜联,什么天作之合,金童玉女之类的。

    看来沈银冰还是很看重本次婚礼的,或许不管跟谁结婚,她都希望能像所有新娘子那样,为自己准备一间最好的新房。

    房门没锁,是虚掩着的,高飞抬手轻轻一推,就有淡淡的烛光,从里面撒了出来,照在他的手上,带着说不出的温馨。

    房间内,的四个墙角上,都有一个花架,上面点着四根红色的粗蜡烛,回荡着跟走廊内一样的钢琴曲。

    这种钢琴曲,好像有着能让人心静的魔力,就连房间内那些没有生命的家具、家电等东西,也给人一种温和感。

    音乐,绝对是调解气氛的高手,在如此轻柔的音乐声中,某个女人的戾气被彻底的化解,真像一个害羞的新娘那样,静静的坐在沙发上,等候她的丈夫,为她掀起头上的红盖头。

    跟下午结婚时不同,沈银冰现在又换上了一身红色的衣服。

    可不是红色的礼服,而是华夏传统婚礼中的嫁妆,一身红,脚下更是踏着一双精巧别致的红绣鞋。

    她头上蒙着一个绣着鸳鸯戏水的红盖头,端正的坐在宽大的沙发上,双膝并拢向右边斜着,一双纤手轻轻按在膝盖上,好像白玉雕刻而成的左手手腕上,却戴着个墨黑的手镯。

    这个手镯,是用深银冰雕刻而成,是她母亲沈若萱为她留下的唯一遗物,好像更有些‘传儿媳不传女’的传家宝性质。

    红色的烛光红色的嫁妆,白色的手腕黑丝的手镯,这三种颜色在当前环境下显得是这样单调,却又透着某种让人心动不已的渴望。

    要是依着高飞以往的性格,看到沈银冰费尽苦心的经营出这种气氛后,差不多会撇着嘴的说什么‘这么俗的人玩浪漫,这不是扯淡吗’的话,来故意大煞风景。

    今天他没有这样做,因为他很清楚今晚对于沈银冰来说,有着什么样的意义--因为在旁边的电视柜上,他看到了四个用烧纸叠成的灵位。

    那是苏北山、沈若萱、海伯、红姐四个人的牌位。

    烧纸叠成灵位的样子,上面写有逝世者的名讳,插在一根筷子上,竖在盛满五谷杂粮的小香炉中,这是冀南本地民间逢年过节时‘请老人’时的风俗,却被沈银冰用在了她的新婚洞房中,所以稍微显得有些诡异,可也代表着她现在是什么心情。

    父母、海伯,红姐他们四个人活着时,不管各自是什么身份,但对沈银冰都是相当疼爱的,所以都算是她在这个世界上的亲人。

    现在,他们都已经不再这个世界上了,今天又是沈银冰大喜的日子,请他们的灵位来洞房中,跟她一起感受此时这种世间最美的时刻,是她当前唯一能为四个人所做的了,尽管有些煞风景,不过高飞不在意。

    因为他很理解沈银冰此时的心情,站在门口沉默了片刻后,才轻轻关上门,走到了电视机柜面前。

    四个小香炉面前,摆着几碟精致的小菜,还有四个酒杯,里面盛着美酒。

    柜子旁边还有一把香。

    在苏北山的老家,有这样一个风俗:女婿结婚后的第二天陪着媳妇回娘家时,岳父家就会在家里摆上以逝老人的灵位,准备好美酒,香,让女婿给老人上一炷香,敬一杯酒,算是请那边的老人放心,他以后会好好照顾媳妇的。

    这种风俗习惯,沈银冰以前曾经跟高飞说起过。

    那时候,高先生是被迫跟王晨离婚去她身边的,听她说起这个风俗后,自然得吐槽一番,随后也就忘了,却没想到沈银冰仍旧牢牢的记着,今天把这些东西摆了出来。

    她是正儿八经的看待跟高飞结婚,毕竟俩人从法律上,从仪式上,都是真正夫妻了。

    高飞自然也会正儿八经的对待,拿起一束香点燃后,分别插在四个小香炉中,双手抱拳弯腰冲灵位拜了几拜后,又拿起酒壶给满了一杯酒,举过眉间顿了一下,缓缓撒在了灵位前的地上,整套新女婿‘上门’仪式,就算是完成了。

    沈银冰把父母亲人的灵位放在她的花烛洞房内,就算是把她的新婚、回门(很多地方,都有新娘结婚后第二天就回岳父家吃一顿的风俗,就是回门)全都放在了今晚。

    高飞在拜见岳父家的‘亲人们’时,沈银冰仍旧一动不动的端坐在那儿,就像一尊雕像那样,不过高飞敢确定,她肯定能透过红盖头的缝隙,看到他在做什么。

    做完这一切后,高飞才走到了沙发前,弯腰伸手捏着了红盖头,慢慢的掀了起来,一张好像比白天还要精致的脸,从下面露了出来。

    跟白天新娘装束有着最大区别的地方,就是沈银冰的发式:那头秀发,已经挽成了一个少妇才会挽的纂。

    不再是披肩长发后,显得她的脸蛋稍微圆润了的同时,却也更加清秀明丽了。

    沈银冰是带着笑的,那笑容中全是满足的神色,一双水灵灵的桃花大眼睛里,更是带着对美好明天的向往,与新娘该有的羞涩,搞得好像她此前从没有被男人碰过那样。

    “你该准备一根秤杆,或者玉如意(古代的洞房花烛夜中,新郎在掀起新娘的红盖头时,一般都用秤杆,有钱人就会用玉如意了,象征着永远幸福团圆的意思)的,让我用那东西来挑起你的红盖头,才更有情调。”

    高飞望着烛光下沈银冰那张异常精致的脸蛋,满脸都是被陶醉的神色。

    这可不是装出来的,是发自内心的,虽然他跟沈狼主早就在岭南时,就已经有了夫妻之实,更在那之前的辽省时,沈狼主还故意光着身子跟他一起睡觉--但那时候的沈银冰,与当前这个千娇百媚的新娘相比起来,总是好像缺少了什么。

    沈银冰嫣然一笑,却没说什么,只是含情脉脉的看着她。

    “其实,也没必要那么麻烦了。”

    高飞笑了下,看向了案几上,问道:“是不是,还要喝交杯酒?”

    交杯酒,又叫合卺酒,是洞房花烛夜中新娘跟新郎喝酒的方式,就是腕子勾着腕子,一起喝了那杯幸福的美酒,象征着以后夫妻合为一体。

    沈银冰仍旧没说话,只是笑着点了点头。

正文_第1753章 夜深,风起!

    按照古礼,新郎新娘在洞房花烛夜喝合卺酒时,所用的酒杯是葫芦制成的。

    就是把一个葫芦分成两瓣,在喝合卺酒时象征着重新合在一起。

    估计沈银冰也知道这些,不过这时候也没必要非得用葫芦、秤杆之类的东西了,大体意思上就这样就行的。

    高飞拿起案几上的酒壶,满在了玻璃酒杯中,端起一杯递给了沈银冰。

    沈银冰右手拇指,中指两根手指轻轻捏住酒杯,其余三根手指都兰花般的翘起,姿势优美,就像不胜娇羞的红莲花那样,让高飞心中一荡,举着酒杯放在了她面前。

    沈银冰也抬起手,捏着酒杯缓缓绕过高飞的手腕回勾,放在了唇边。

    俩人的手臂,就像一对交叠缠绕在一起的白天鹅的脖子,相视一笑后,一起仰首张嘴,喝下了这杯象征着一辈子都不会分离的交杯酒。

    在高飞看来,新婚之夜的掀起红盖头啊,喝交杯酒啊啥的,就是走走形式罢了,喝一杯就拉倒,还是把心思放在接下来的事上吧。

    不过他放下酒杯,沈银冰却摇了摇头,拿起酒壶再次满上,端起来递给了高飞。

    “还喝?”

    高飞端着酒杯问道。

    沈银冰含笑点头。

    “好。”

    高飞也点了点头,再次把杯子放在了她的唇边。

    刚才喝了这杯酒后,高飞已经喝出这不是常见的白酒,而是南方那种度数很清淡,甚至连啤酒都比不上的清酒,就算是每人喝上一瓶,也不会有什么醉意,更何况酒壶很小,看样子也就是半斤左右呢。

    沈银冰却向后仰头,躲开了高飞的杯子。

    她这个不配合动作,让高飞感觉很纳闷,正要问什么时,却看到沈银冰端起她自己那杯酒,喝进了嘴里。

    “哦,原来是各人喝各人的。”

    高飞明白了,笑了笑缩回手正要喝了自己杯中酒时,却被沈银冰拦住了。

    “怎么了?”

    高飞更加纳闷时,沈银冰却微微闭上了眼睛,嘟起红红的唇,慢慢凑了过来。

    高飞明白了:“哎哟,来皮杯儿?”

    所谓的皮杯儿,是古代那些风流才子才会玩出来的花样,就是让女孩子先把酒喝在嘴里,却不咽下去,而是用亲吻的方式,把酒水缓缓渡进嘴里。

    这种喝酒方式,对于高飞来说可不陌生--遥想当年,人家孩子还没有回国时,就跟国外欢场上那些女人们,有过好多次这样的饮酒方式了。

    不过那时候喝‘皮杯儿’,只是为了助兴,现在喝‘皮杯儿’,却是为了增加夫妻清趣,一个相同的动作,却有着不同的意义。

    高先生很喜欢这种喝酒方式,要不然也不会马上就伸手搂住沈银冰的脖子,微微歪着脑袋张嘴包住了那张红艳艳的唇了。

    带着暖意、清香的美酒,从沈银冰小嘴里慢慢渡了过来,竟然让没多少酒精度数的清酒,平添了一些醇香。

    一杯皮杯儿,俩人喝了足足三分钟,直到沈银冰感觉呼吸不畅后,才分开。

    然后,她又拿起高飞那杯酒,放在他嘴边,用葱白也似的纤长食指,在他嘴唇上轻轻点了一下。

    “女人一旦玩起了浪漫,就会没完没了,陶醉其中。”

    高飞脑海中浮上了这句不知道是谁说过的话,心中苦笑一声,按照沈银冰的意思,也学着她的模样喝下酒,然后俩人再次皮杯儿。

    酒壶虽小,酒杯更小,整整倒了十五杯,除去俩人刚开始喝的那两杯交杯酒后,他们总共来了十三杯皮杯儿--平均下来,每杯皮杯儿所用去的时间,都在两分钟左右。

    这样一来,当这壶酒喝完后,已经用了半个小时。

    半个小时喝这么点小酒,要是搁在以往,高先生肯定会不耐烦,话说高老板可是那种‘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急性子,要不是为了配合沈银冰大玩浪漫,他早就犯了。

    “接下来,还有什么花样……啊,还有什么节目?”

    高飞把空酒壶放在了案几下面,他是真怕沈银冰再满上,那样一来俩人今晚就啥也别干了,就在这儿喝皮杯儿吧。

    虽说这种饮酒方式倍受男人们所喜欢,洞房花烛夜中最让男人喜欢的事,却不是喝皮杯儿了。

    沈银冰抬手,用手背轻轻擦了擦嘴角,又是嫣然一笑,变戏法似的拿出了一个苹果,放在了俩人的眼前。

    到现在为止,高飞才发现沈银冰始终没有说话,她总是用笑,跟眼神来跟他沟通的。

    接下来的节目,是吃苹果。

    对这个小节目,高飞也不陌生,因为他在小时候时,就曾经看过新婚夫妻玩过这个节目,这算是属于闹洞房的系列节目之一了,是由第三人用丝线拴住苹果把,吊在新婚夫妻中间,让他们去啃……

    沈银冰的婚礼上,是有微冲存在的,自然没谁敢大胆到用这些小花样来为难他们俩,可沈狼主又想像其他正常新娘那样,补上闹洞房的这些小节目,只能由他们俩人自己来办了。

    不得不说,现在高飞跟沈银冰之间,那绝对是心有灵犀一点通的。

    在她举起苹果嫣然的笑着望着他时,他就明白接下来自己该怎么做了。

    说实在的,高飞对这种闺房之乐,多少有些不耐烦了,毕竟刚才那半小时的皮杯儿,就用去了半个小时的时间,这在他看来就是完全在浪费大好青春,有些扯淡了。

    所以在沈银冰举着苹果,眨眼睛示意他凑过小嘴嘴来啃咬时,他就下意识的吧嗒了下嘴巴,耐着性子凑过来,在苹果上狠狠咬了一口--要不是沈银冰的手拿着苹果,估计他一口就能把整个苹果吞下去了。

    在他咬住苹果时,沈银冰也凑了过来,闭着眼睛,却是轻轻咬了一点果皮。

    高飞大嚼着,一鼓一鼓的腮帮子,跟沈银冰吹弹得破的面颊轻轻摩擦着。

    忽然间,他发现沈银冰在吃苹果时,很用心,细嚼慢咽都无法形容她的动作,仿佛每吃一点,都会尽可能的品尝到果实中的甜滋滋味道。

    他一下子懂了。

    被他以为不耐烦的吃苹果节目,对沈银冰来说,却好像有着相当深刻的意义,比方可以说是在品尝幸福。

    从沈银冰幼儿时期丧母后到现在,尤其是这一年多来,她好像从没有仔细品尝过幸福的味道,当然希望此时品尝幸福的时间,会无限延长下去了。

    深刻体会到沈银冰此时的心情后,高飞再也没有了那种不耐烦,而是潜心享受起眼前这种来之不易的幸福。

    第一次,高飞体会到了吃苹果,原来也可以吃出幸福的意义,甚至比沈银冰更加留恋这一刻。

    但很可惜的是,苹果本来就不大,再加上他刚上来时就狠狠咬了一口,去掉了一半,接下来哪怕两个人都在小心的啃咬,半个小时后,苹果却是连核子都不见了,直到高飞张嘴,噙住那个女孩子的手指,俩人才一起睁开了眼睛。

    沈银冰笑,温柔的笑。

    高飞也笑,是有些讪笑,缩回脑袋问道:“接下来,还有什么节目?”

    沈银冰仍旧没有说话,身子后仰的同时,双肘靠在了沙发帮上,缓缓抬起了右脚。

    一只精致、秀美的绣花小鞋,放在了高飞下巴前。

    沈银冰没有穿袜子,宽大的裤脚下滑后,露出了小半个晶莹的脚背。

    “呃,不会是让我闻你的臭脚吧?”

    高飞虽然很享受洞房中这些小节目,也很喜欢拿着女孩子的小脚玩儿,但却没什么恋足癖,更不习惯闻啊亲女孩子的脚丫子。

    沈银冰缓缓摇头,左眼眨巴了一下时,一抹红从脸颊上浮起。

    高飞明白了。

    接下来,就像是演唱会那样,在主持人介绍完各方来宾后,终于要开始正题,演出要开始了--沈银冰,做出抬起小脚的动作,是暗示高飞给她宽衣解带。

    给漂亮女孩子宽衣解带,这对任何一个男人来说,好像都不会存在着任何难度。

    高飞眼神陡然一亮:刚才喝交杯酒,啃苹果等小节目虽然温馨幸福,但更多却是存在于意义上的,接下来才是男人最喜欢的实质性好处,洞房花烛夜的真谛所在。

    高飞慢慢除掉了那只红色绣花鞋,看到了一只真的好像是白玉雕刻而成的雪足。

    在此之前,高飞就对沈银冰身体的所有部位,都有了最深刻的了解,但此时再一次看到号称女人第二张脸的小脚时,心中还是有了种说不出的骚动。

    他飞快的在那只雪足上亲了了一下,随即扑在了沈银冰身上,动作迅速的开给给她脱衣服。

    就像是一堆泼了汽油的干柴,遇到了烈火那样,当高飞很粗鲁的扑上来给她脱衣服后,沈银冰也不再保持她淑女的新娘形象,热切响应着,替高飞解扣子。

    一时间,俩人此前苦心经营的浪漫气氛,随着越来越粗重的喘气声,大尺度的不耐烦动作,完全丧失殆尽,就连那暗红色的烛光,仿佛都受到了感染,无风自动的摇曳了起来。

    这儿不是沈银冰苦心安排的洞房,有着一张舒适大炕的洞房,在套间内,这儿是客厅,身子下面只是一张沙发而已。

    但两个人都没在乎,更没有谁提出要到套间里去,就在沙发上看似激烈的对抗着,当某个男人的身子猛地往下一压时--始终没有说话的沈银冰,眉梢猛地一皱,伸长秀美的脖子,终于发出了一声好像天鹅般的低鸣。

    被高飞搁在肩膀上的右脚脚尖,也猛地绷紧,但在下一刻就迅速舒展了开来。

    今晚跟昨晚大雾弥漫不同,天色很好,好像水银般的月光洒在大地上,带着说不出的安宁。

    夜深了,很深。

    起风了,风不小,吹动了树梢。

    树梢下面的枝杈处,有一个鸟巢,好像是被风声惊醒那样,陷在温柔乡内的鸟儿,忽然发出一阵婉转的叫声:“咻、咻--咕!”

    鸟儿的叫声,吸引了杜道长的目光,他抬头看去,看到了摇曳的树枝,忽然间明白了。

正文_第1754章 老公,老公!

    在鸟儿被风惊醒后发出婉转的鸣叫声之前,杜道长站在如水的月光下,始终在考虑一个问题。

    百思不得其解:高飞,是怎么脱出三才鬼见愁大阵的?

    白云观后山精舍中的这个三才鬼见愁迷阵,到现在已经存在数百年了。

    社会动荡不堪时,鬼见愁大阵起到的主要作用,就是来抵抗那些胆敢冒犯道观观主的肖小之辈,历经数代观主的苦心经营,大阵具备了恐怖的杀伤力。

    三才鬼见愁大阵从形成的那一天开始,已经历经了数十次考验,但无论来敌是谁,有多么牛比,被困在大阵中后的唯一下场,就是个死。

    死了,也走不出迷阵。

    由此可以看出,三才鬼见愁大阵,是多么的玄妙,而可怕了。

    但历史上那么多牛人,都没有走出去的大阵,却没有困住高飞!

    这怎么可能?

    杜道长对此,真的是百思不得其解。

    此前他就对高飞有过详细的研究了,知道这小子除了脸皮厚,为了女人敢拼命,运气特别好之外,对于奇门遁甲之术,绝对是个弱智儿。

    但就这样一个连乾坤等八卦术语都不怎么明白的家伙,竟然闯出了鬼见愁大阵,杜道长能不惊讶吗?

    哦,不,是震惊。

    当然了,因为杜道长只是想困住高飞,并没有打算干掉他,所以在发动三才鬼见愁大阵后,并没有是使出那些让人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陷阱,仅仅是想困住他罢了。

    可就算是这样,杜道长也不敢相信,高飞能破阵而去。

    尤其是在昨晚时,山上还有了漫天漫地的大雾,这在无形中,更平添了破阵的难度。

    震惊,不解,杜道长一整天,外加大半夜了,始终被这两个字牢牢困惑着,直到鸟叫声响起后,他才猛地意识到了什么,随即苦笑:“原来是这样。”

    高飞昨晚被困三才鬼见愁大阵中后,诚然就像是没头苍蝇那样四处乱转,窜高伏低的,妄想突出大阵不成后,铁定会愤怒,失望,继而绝望。

    但同时他也不会像那些熟知阴阳八卦、奇门遁甲的人那样,苦心思索该怎么破阵,而是逼着他自己彻底静下心来,用无数次生死换回来的冷静,静心思考脱身的方法。

    在浓浓的白雾中,高飞感受到了风,很强劲的夜风,就像是今晚一样。

    本来,风是无形的,而且某人被困1鬼见愁大阵中后,眼睛也会出现错觉,要想凭借风向来判断方向,那是很难的。

    可昨晚偏偏有浓雾--三才鬼见愁大阵启动后,或许让风向变得更飘忽不定起来(这只是被困之人的错觉,实际上风向始终没改),但风势却不会让本来就弥漫了整个世界的浓雾,也能给人那种错觉。

    浓雾,本来就是世间能蒙蔽所有眼睛的最大错觉之物了。

    大自然的实力,可不是小小的鬼见愁迷阵能干涉的:于是,强劲的北风吹来时,形成了风道,吹动了浓雾。

    虽然浓雾被吹走后的瞬间,马上就有新的浓雾补过来,就像有人用水桶从河面上取水,水被取走后,后面的水马上就会弥补被取走的那一点亏空那样,完全可以忽略不计。

    但高飞就抓主了浓雾被风吹动时、出现的这点几乎完全被忽略的动向,在新的浓雾补充过来之前,确定了浓雾被吹走的方向。

    北风南吹--事实上,也唯有后面就是山谷的后山,才会出现这么强势的北风,这是高飞在踏进精舍院落中时,就习惯性的观察到的。

    风吹去的地方,就是精舍院落的门口方向。

    高飞不需要再观察什么,只需紧紧追随浓雾被风卷起的瞬间方向走,就能走到精舍院墙下。

    大自然是不会骗人的,高飞跟着浓雾指出的风向,终于走到了精舍院墙前。

    找到了围墙,高飞要是还离不开鬼见愁大阵的话,那他可以去死了--杜道长苦笑着闭上眼,随着风势的方向前行,几分钟会就来到了院墙前。

    他再次睁开眼后抬头,就看到了高飞在翻墙头离开时,留下的痕迹了。

    杜道长一心想困住高飞,不想让他回到冀南,参加沈银冰的婚礼,为此还特意启动了好多年都没有启动的三才鬼见愁大阵。

    可对破阵没有丁点希望的高飞,却偏偏借着风势,成功离开了精舍。

    难道说,这一切都是天注定?

    杜道长抬头,看着天上那轮明月,很久都没有动一下。

    当风势终于变小时,天也亮了。

    当风势变得微乎其微时,已经是接近中午的十一点半了,冀南的气温,重新从夜间的十几度,上升到了三十多度。

    每到深秋季节,冀南就会迎来‘枣核’天气。

    这是当地老百姓的一种说法:深秋季节的气温,夜间跟早晚比较低,晚上睡觉得盖被子,早晚得穿厚点的衣服,但到了中午时,就会让你见识到什么是秋老虎。

    当气温重新回升,街头上的女孩子果露着两条白生生的腿子,招摇过市时,高飞醒了过来。

    昨晚跟沈银冰玩浪漫玩到几点,他不记得了,正如俩人到底是疯狂了多久。

    他知道到了最后他终于不愿意再动弹时,沈银冰早就昏睡过去了。

    再次跟沈狼主合为一体的感觉,对于高飞来说是那样的熟悉,却又是那样的陌生,刺激,这种复杂的心情,促使他有些‘挥霍无度’,所以才会一觉睡到这个时候。

    沈银冰的洞房内,仍旧响着轻缓的音乐声,太阳光透过淡蓝色的窗帘,很清淡的洒在案几上,四个墙角花架上的红烛,早就只剩下没有烧到的斑斑珠泪了。

    中午醒来后的音乐声,显得世界越发的静悄悄了,甚至都让高飞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却独独没有感受到新娘的存在。

    地毯上,昨晚俩人疯狂之前脱下的衣服,落了一地:黑色的西装、红色的嫁衣相互辉映,竟然显得很协调。

    他翻身,从厚厚的羊毛地毯上坐了起来,随手扯过一件衣服披在身上时,才发现沙发上,放着一整套的新衣服,从里到外,从头到脚。

    “沈银冰,沈银冰?”

    高飞喊了两声,没有听到沈银冰的回答声,站起来打开套间的房门,里面的所有东西,包括大红锦被上铺着的大红喜字(红纸剪成),都带着没人动过的迹象。

    卫生间内,也没有人。

    十几分钟后,高飞洗漱完毕,弯腰伸手拿起了沈银冰为他特意准备的衣服。

    这是一身臧黑色的立领中山装,很板正,很潇洒,绝对是华夏男人出席正式场合中,最适合穿的,要比西装感觉好上太多。

    高飞打开了叠起的衣服,几张张信纸从里面飘落了下来。

    不用去看上面写的什么,高飞也能猜出。

    “唉,既然我们夫妻一体了,那就共同应对困难就是了,又何必非得独自去面对呢,难道你不知道彼此的牵挂,会对人造成心烦的影响?”

    高飞轻轻叹了口气,拿起了信纸:老公。

    沈银冰留下的信纸开头,就是这个看似俗不可耐的称呼,按照她昨晚的浪漫表现,按说该称呼相公才对。

    老公,想到终于可以心安理得的这样称呼你,老婆就有种好像在做梦的不真实感,因为这是我日夜苦盼良久的。

    我知道,你在看到这个抬头称呼后,肯定会笑我俗不可耐。

    但你知道吗,我绝对唯有这个称呼,才能表达出,我对你是多么的依恋,多么的喜欢,多么的不能失去。

    老公,昨晚你在要我之前,我真的好想问你一个更俗的问题:你有没有想到王晨?

    王晨跟陈果果不同,那可是你们高家明媒正娶的媳妇,是受到所有豪门世家一致认可的,她的离开,都是被我所逼的,但我没有任何愧疚之心,因为你本来就是我的,你跟她结婚,那是我借给他的。

    是的,就像我只能是你的一样,你只能是我的,不管你身边有多少女人,不管你曾经送给谁或浪漫、或排场的婚礼,你都只能是我的。

    我始终都是这样认为的,所以昨晚我才能忍住,没有向你问王晨,问任何女人的事。

    解红颜,你可以放心了。

    因为我的人已经打探到,她去了地下楼兰,有莫邪征东,有陈果果护着她,就算是一九七三的武道中人,也不能把她怎么着的。

    那个漂亮又可怜的女人,最终却能像秦城城那样,居住在世外桃源,这是非常让我羡慕的,我多想有那么一天,我也能去那个地方。

    当然了,这个希望是永远都不会实现的。

    至于是谁救走了解红颜,我不知道,也没兴趣去知道,最多也就是能推断出那个人很厉害,能够指使老实和尚打下手的人,要是不厉害才怪。

    但我相信,你知道那个人是谁--你知道的事情,就当是我知道了。

    好吧,我估计你肯定会不屑一顾,毕竟每个人对某件事、某个人的认识都是不同的,所以我觉得我有必要告诉你,昨天来婚礼上捣乱的杨雪,来自海峡那边。

    飓风。

    我想,你应该知道这两个字代表了什么。

    可你肯定不知道,飓风为什么会跟号称正义的一九七三武道,联合对付我们呢?

    难道说,我们两口子真到了神鬼憎厌的地步?

    差不多吧,最起码我是这样认为的

    所以我们以后得小心了,因为他们都是来自一个非常强大的世界。

    不过我对你有信心,因为我从你一个人对付高三他们的表现中看出,你又走某种狗屎运了。

    或许,你本身就属于那个世界。

    强者的世界。

    我是这样看待那些人的。

    我知道,你有莫邪征东在背后撑腰,肯定不会惧怕那些人,也能给予我最大的保护。

    但我不想像尘世间那些普通女人那样,永远藏在你的翅膀下。

    因为你老婆我,现在也是个强大的女人了--看到这儿后,高飞轻轻叹了口气:“唉,你既然这样强大了,为什么不留下来帮我?”

正文_第1755章 她要去放火了!

    正如沈银冰自己所说的那样,她现在也算是很强大了。

    手下有八大金刚,四大美人,就相当于拥有了六个陈果果的力量,再加上沈银冰特殊的‘毒瘤’身份,不敢让华夏把她怎么着,哪怕是一九七三要想动她,也得三思而后行。

    如果没有飓风出现的话,沈银冰不会走。

    绝不会离开高飞。

    飓风不属于华夏大陆,它是来自海峡对岸的狂风,它才不会因为刮倒某个东西,会引起什么样的后果,它只管像一首歌内唱的那样:尽情的吹,无拘无束。

    也就是说,飓风才不会在乎沈银冰生死,当他们觉得该干掉她时,随时就能干掉。

    而且,依着飓风强大的实力,也有这个本事。

    飓风,竟然很可笑的,变成了沈银冰的克星,正如她在留给高飞的信里所说的那样:我虽然强大,算得上世界上最强大的女人之一,可我没信心跟飓风正面做对,那样就只能庇护在你的羽翼下。

    你是我亲亲的老公,我是你亲亲的老婆,不管是出自哪个方面,你都不会允许别人欺负我,这是肯定的,是让我骄傲的,却也是让我担心的。

    在杨雪走后不久,我忽然明白了:飓风之所以会在时隔数十年后,重新登陆,就是为对付我来的。

    他们不会把你怎么样,只是为了对付我,这也是一九七三为了对付我,所想到的办法。

    不能不说,这是个好办法。

    因为由飓风出面来对付我,可以不用忌惮任何事(人家才不会在意,老婆我死后,会有多少人受连累。最多,到时候大陆这边有人站出来,强烈谴责那些人一番,做做样子罢了,毕竟他们早就不耐烦我的存在了,早就下了不管牺牲多大,都必须让我死的决心)。

    这是个好办法。

    我得承认。

    如果我再留在你身边,被你所保护,那么势必会把你牵扯到同时对付一九七三、飓风的大漩涡中,这可不是我想看到的。

    而且最最重要的是,你老婆现在已经不再是那种被人欺负,就只能干瞪眼的女人了,他们既然赶来大陆上挑衅我,那我为什么不去他们老家门口祸乱一番?

    你老婆,可从来都不信‘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这个道理。

    所以呢,我得走,必须得走,去飓风的发源地,告诉他们我沈银冰,可不是那种任人捏索的软柿子。

    我走后,你不要主动招惹飓风,那他们就没理由对你怎么样--对那些自以为是的家伙,我还相信他们有着最起码的高手素质。

    当然了,我或许会死在那边。

    但这有什么呢?

    因为我现在已经是你高飞的老婆了,我最终击败了陈果果、王晨等无数美女,成功成为了你的唯一,不管是活着,还是死了,我都是你的老婆。

    你要是敢赖帐,我就是在阴间也不会放过你的。

    老公,我走了。

    第一次,我走的这样潇洒,却是这样的罗嗦,是不是就像一个长舌妇啊,罗里罗嗦的没完没了讨人厌?

    你不要去找我,因为你找不到我。

    你只需知道,老婆无论在什么地方,心里都会装着你就好了。

    写到好了,就真的好了,你是不是再亲我一下?

    嗯,还是算了,你睡得好像死猪那样,嘴角还淌出了恶心的哈喇子,我亲你好了。

    无法用语言文字来形容到底有多么爱你的老婆沈银冰,留笔。

    看完最后一个字后,高飞抬手莫了莫嘴唇,仿佛还能感受到沈银冰那软软的唇。

    他很细心的把几张信纸叠了起来,脸色平静的放进了口袋中,然后穿上了沈银冰为他量身定做的立领中山装。

    当系上最后一个扣子时,高飞忽然有了种强烈的感觉:这衣服,就是沈银冰,无论他脱下多少次,最终还是要穿着,直到他生命中的最后。

    高飞乘坐电梯,来到了一楼大厅内。

    大厅内已经被收拾的很整洁了,数十个人围坐在墙角的桌子前,看到高飞出来后,都齐刷刷的站了起来。

    这些人,是天涯集团所有的中高层干部。

    昨晚,在高先生跟沈狼主欢度洞房花烛夜时,他们就已经齐聚在这儿,召开了紧急会议,并在今天早上八点,正式下达了高飞昨晚的决议。

    除了天涯集团、北山集团、落日餐厅这三家外,远在辽省的炼油厂老总陈志辉,也跟两个副总赶了过来。

    陈志辉是沈银冰的人,国外华人,工作能力很强,自从炼油厂成立后,就是他在那边一手打理。

    沈银冰在消失那半年之前,就已经把炼油厂当作了礼物,送给了高飞。

    高飞嫌炼油厂的名字内,含有‘修罗’的意思,就很果断的更名为天涯了:天涯炼油集团。

    炼油厂更名后,高飞没有动沈银冰留下的那些人,也不在意他们会不会对自己忠心,毕竟那本来就是人家沈银冰的企业,从建厂到生产,没有用高飞一毛钱,就算不上交一分钱的利益,高飞也不会在意的。

    在高飞心里,天涯炼油集团不属于他。

    事实上,在过去的这些日子里,陈志辉也从没有来过冀南。

    但现在他来了,肯定是连夜赶来的,在沈银冰离开的今天。

    可以肯定的是,陈志辉得到了沈银冰的命令,要求他以后唯高飞马首是瞻。

    “高总,这是天涯炼油的老总陈志辉,陈总。”

    身为高飞第一心腹的梁明,走过来给高飞介绍陈志辉,很正式。

    “你好,陈总。”

    高飞也很给脸的主动伸出手。

    陈志辉双手握著高飞的手,稍稍用力晃了下,很干脆的说:“我衷心的希望,以后有人提起我的名字时,能够把我跟天涯集团总部的陈宏斌副总,合称为高总您手下的二陈。”

    陈宏斌,最初是梁明主持,高薪招聘来的生产副总,现在也已经是高飞的心腹手下了,而且还是很有工作能力的那种,这是地球人都知道的事。

    陈志辉这时候说这句话,其中所代表的含义,就是傻瓜也能听得出来。

    对此,高飞很高兴:“我们一起努力吧。”

    正值当打之年的陈志辉,是那种很有眼里价的人,在给高飞介绍完几个副总后,极力请求天涯总部,派遣一名财务副总进驻辽省。

    一个企业,财务大权绝对是至关重要的,陈志辉要求高飞派遣财务副总去那边,更是对他刚才拿番话是发自内心的强有力证明。

    高飞很了解此时陈志辉心里怎么想的,也知道这时候不是谦让的时候,想了想就对老王说道:“可以派连雪过去。”

    近段时间来,连雪好像受到了高飞的冷遇,甚至都不如她的小师妹张涛。

    这倒不是说高飞对她真有什么意见了,因为他能看出连雪对他始终抱着那层意思。

    他不想再招惹女人,所以就选择了躲避,这才让连雪有了很大的被抛弃感。

    连雪不一定有天涯炼油集团财务副总的工作能力,不过当官的谁会去亲自干活啊,只要把握大方向就是了,完全可以率领一个专业的财务小组,一起去辽省嘛。

    还是那句话,现在天涯集团用人,最看重的就是忠心,而不是能力,毕竟有能力的人比比皆是,但有忠心的人却不是太多。

    用忠心于自己的人,去控制那些有能力的人,来让自己的企业正常运转,产生最大的利润,这就是高飞当前的用人之道。

    对高老板的提议,老王从来都不会说个不字,哪怕高飞说要派没文化的德才姐过去,老王也会很干脆的答应。

    “好,等她回来后,我就会通知她,准备一下。”

    老王点了点头,看到高飞眼里浮上疑惑后,连忙解释道:“今天一早,连雪就去找张涛了,是张茂陪她去的。”

    听到张茂这个名字后,高飞感觉很熟悉,不过也没多想,点了点头说:“哦,我知道了,等找到张涛后,别忘了告诉我一声。另外,德城分厂那边的工作,派人跟进一下。”

    老王自然是点头答应下来。

    跟手下们谈了会儿后,高飞冲梁明点了点头:“明哥(以前高飞都是直接称呼他名字的,现在却喊他明哥,也是一种态度),你跟我来一下,我有话要问你。”

    梁明马上跟着高飞,来到了吧台面前。

    吧台后面的服务生,赶紧给他们端上了两杯红酒。

    梁明晃着酒杯,轻声笑道:“现在稻花香大酒店,已经被弟妹在昨天买下来了。她在临走之前,也委托我打理,最好给大酒店重新换个名字。其实,这名字很好改,就叫天--”

    高飞打断了梁明的话:“不了,叫飞冰酒店吧。从此后,当作我们集团聚会、开活动的主要酒店。最好是高薪聘请专业人士来打理。”

    根据梁明的想法,稻花香大酒店既然要更名,自然得叫天涯大酒店才是。

    但高飞却提议叫‘飞冰’酒店。

    飞冰,是高飞,沈银冰俩人名字的组合,有着显而易见的意义。

    “好,那就叫飞冰酒店。”

    梁明笑了笑,说:“到时候,我请人重新装饰一下,请和尚道士的来做个法场。”

    稻花香大酒店,这些天可是出了好多人命,当然得请和尚道士的来做法震慑一下,驱赶晦气。

    “你看着办就是了。”

    对梁明的提议,高飞不置可否,拿出烟递给了他一颗。

    梁明替高飞点上烟后,才从口袋中拿出个好像老年手机似的东西,递给了高飞。

    高飞认识这玩意,他以前就经常用,是远程无线追踪器。

    “弟妹他们乘坐的一辆车子上,就有追踪器,是城阳做的。”

    “她做的很对。”

    高飞接过追踪显示器,打开了开关。

    不大屏幕上,马上就出现了道路导航仪,一个小红点,在不停的闪烁着,位置却是在冀南向东六十公里处的龙山市。

    “她是什么时候走的?”

    高飞问道。

    梁明回答:“两个小时之前才离开的,差不多也就是到了那儿。”

正文_第1756章 只能生气的女孩子!

    龙山市,是省城冀南东边的一个县级市。

    当初高飞才开始创建天涯集团生产基地时,就差点把厂子建在龙山市的龙山开发区,后来还是王晨担任凤山开发区的招商局局长后,才把这个利税大户留在了冀南。

    六十公里的路程,两个小时的时间,的确有些慢的,但梁明考虑到沈银冰临走前并没有吃饭,估计是在那边稍事休息一下才对。

    对于追踪这种对专业要求很高的事,梁明根本无法跟高飞相比。

    拿着追踪器,高飞苦笑了下,说:“明哥,她肯定发现你安排的追踪器了,要不然的话,也不会把车子停在龙山市里,而不是在高速公路上。”

    梁明这才发现,那辆车子还真是在龙山市区,而不是在高速上,脸上马上浮上尴尬的神色:“这个,我……”

    “你做的已经很不错了,毕竟你能在她离开时,能想到偷偷给她的车子安装追踪器,方便我知道她现在去哪个方向了。”

    高飞拍了拍他肩膀,安慰道。

    梁明再次苦笑:“那,我派人过去看看?”

    “不用了,我自己去就行。这儿,你替我照顾一下就好了,我说不定什么时候回来。”

    其实高飞很清楚,就算他现在找到那辆车子,也找不到沈银冰的,但他必须得做出这种姿态,毕竟老婆在洞房花烛夜的第二天早上就走了,当老公的却一点表现也没有,那也太没人性了。

    再次拍了拍梁明的肩膀,高飞也没跟陈志辉他们告辞,快步走向了大厅门口。

    “高飞。”

    梁明追了上去:“要别人陪你去吗?路上也有个照应。”

    “我不会有事的。”

    高飞摇了摇头,说道:“其实我自己,更能照顾我自己。”

    梁明想了想,觉得高飞说的也对,从口袋中拿出一把车钥匙:“开我的车子去吧。”

    梁明的车子,是一辆黑色的奥迪a8,沉稳大气,刚买了还没有一年。

    高飞自然不会客气什么,接过钥匙走出了大厅。

    大厅门口,已经换上了天涯集团的保安。

    大家看到高老板出来后,七八个保安齐刷刷的弯腰行礼:“飞哥!”

    “嗯。”

    飞哥很有派头的点头嗯了一声,来到奥迪车前,开门上车后,下意识的伸手去口袋中找墨镜--话说开车要是不戴个墨镜,好像就显不出多牛比那样。

    只是当他把手伸进口袋中后,才意识到衣服是新的,是沈银冰给准备的,不可能有什么墨镜。

    可出乎意料的是,高飞还真从口袋中拿出了一个墨镜,而且还是个名牌,镜架上贴着个小纸条,上面有四个娟秀的钢笔字:老公专用。

    沈银冰。

    高飞轻轻叹了口气:“唉,你明明已经离开了,怎么还偏偏制造无处不在的气氛,连一个小小的墨镜,都不放过。估计,口袋中还有香烟,打火机啥的吧。”

    正如高飞所想的那样,中山立领装的口袋中,真有之宝打火机,跟一盒中华香烟,还有指甲刀之类的小玩意,上面无一例外的都贴着小纸条,上书‘老公专用’四个字。

    那个越来越会怎么抓男人心的女人,等看到她后,必须得在她额头上刺青,也写上老公专用,看她还以后还敢不敢这样矫情!

    高飞发了个小小的恨,启动车子调头拐弯,驶出了停车场,刚要驶上主干道,一个身穿白色轻纱长裙的女孩子,却俏生生的拦在了车前。

    看着这个好像一脸幽怨的女孩子,高飞没有下车,只是轻轻点了下喇叭,做出不认识她,让她赶紧闪开。

    女孩子却站在车前,就这样看着他一动不动。

    看来,人家早就已经看到是高飞开这辆车的了。

    高飞知道蒙骗不过去了,只好落下车窗问道:“龙云儿,你不在方家村呆着,跑这儿来干嘛了?”

    这个女孩子,正是被高飞留在方家村老宅的龙云儿。

    说实话,高飞对龙云儿真没多大兴趣,这倒不是说这小丫头长的不漂亮,对男人没啥魅力,实在是因为高飞身边女人太多,被搅得焦头烂额,不敢再招惹了。

    正所谓多一个女人,就多一份责任--当初,高飞要是不招惹解红颜,那么他也不会把自己逼上今天这条道路上。

    要是再笑纳了龙云儿,谁知道以后会背上什么麻烦?

    高先生现在特别讨厌麻烦,只想过那种早上睁眼醒来后,傻楞老半天都想不起该去做什么的空虚日子。

    更何况,高老板发现,他现在越来越喜欢那种成熟的女人了,对这种浑身上下没有几两肉的小丫头,实在是没多大兴趣啊。

    龙云儿没有回答高飞的话,淡淡的说:“高飞,我发现你这个人很不厚道。”

    说着话,龙云儿来到车门前,打开车门自顾自的坐在了副驾驶座椅上。

    “我怎么就不厚道了?”

    既然龙云儿已经不要脸的上了车,看在她是女孩子的份上,高飞也不好再撵她下车了,只好启动了车子,稍微一踩油门,车子就冲上了公路。

    很仔细的给自己系上安全带后,龙云儿才说:“昨天你结婚,连方家村的巡逻队长狗子都来了,为什么却不通知我?”

    龙云儿是真不知道高飞昨天结婚了,在这些天内,她几乎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呆在方家老宅中,要不是今天早上听去送菜的王婶无意中说了一嘴,到现在她也不知道的。

    高飞眼睛盯着前面,语气很淡然的反问道:“我为什么要通知你?咱们什么关系?最多就是普通朋友关系罢了,能够让你住在我家里,就算是很给你面子了。”

    高飞如此无情的说法,让龙云儿感到很不高兴,秀美紧紧的皱起,冷冷的说:“我们连普通朋友都算不上的。”

    “对啊,你这不是自己很清楚嘛。”

    高飞马上赞同道。

    龙云儿冷哼一声:“哼,可我却是你的客人。”

    龙云儿这次跟随龙师父来内地,主要是受高老头的邀请,前来帮忙打开河底古墓的,所以她说她自己是高家的客人也没错。

    对龙云儿的如此说法,高飞却是毫不在意:“就算你是我的客人那又怎么样?我结婚不告诉你,那是因为我觉得我们之间的关系,还没有深厚到我必须得邀请你的地步。”

    不等龙云儿说什么,高飞看了她一眼,继续说道:“行了,你什么都不要说了,我恰好要去龙山,从方家村附近路过,到那儿你下车,我还有事要办。”

    龙云儿硬邦邦的回答:“我不会下车的。”

    “那你要怎么样?”

    高飞有些不耐烦:“我还没见过你这样的女孩子,就算我是你的救世主,可你最好乖乖的听话,而不是板着个冰箱脸的坐在我身边,让我看了心烦。”

    老天爷可以作证,高飞现在真的麻烦缠身,压根没多少心情去跟女人打打闹闹,而且这个龙云儿也特别的没眼力价,缠着他就缠着他吧,还总是一副高高在上的高傲嘴脸,真当她还是在受人尊敬的香港呢?

    他这几句毫不留情的打击,让龙云儿本来就有些发青的小脸,猛地变为了铁青,紧咬着嘴唇霍然侧脸,狠狠瞪着高飞的大眼睛里,明显浮上了水雾。

    高飞才不管,只是懒洋洋说:“前面就是公交车车站,随便你去哪儿,没钱的话我给你。”

    龙云儿就像没听到高飞说什么那样,只是用发涩的声音说道:“我、我每笑一次,每哭一次,病情都会加重一分。”

    “啥?”

    听龙云儿这样说后,高飞有些傻眼:“你不是在骗我吧?”

    从这小丫头此时的表情来看,她不是在撒谎。

    她不就是身体内聚集了太多的至阴之气,需要某个深藏烈阳蛊的至阳男人,用最原始的方式给她治病吗,就像莫邪征东、沈银冰俩人那样,怎么可能会因为哭了,笑了,就能增重病情呢?

    “我为什么要骗你?”

    龙云儿轻轻吸了下鼻子,扭头看向了车窗外,低声说道:“你以为我不想笑,整天板着个脸的当冰箱么?你以为天底下真有不爱笑的漂亮女孩子么?你可知道,我这个病最能受情绪所影响了?”

    “我也想笑,在开心的时候,我也想哭,感到受了委屈时,但我不能哭,不能笑,只能生气。”

    龙云儿的声音很低:“我知道,你肯定在怀疑我在撒谎,既然不能哭,也不能笑,为什么却能生气呢?毕竟生气也是情绪波动的一种,而且对人健康更没有好处。”

    高飞忍不住的点头,赞同道:“我就是这样想的。”

    “气,能伤肝,只要懂点中医理论的人,就知道这个浅显的打理。在人体五行中,肝属木。木头,却是最容易着火的,所以人们才形容人在生气时会有肝火。”

    龙云儿微微仰起下巴,眼神茫然的看着车窗外的天空:“我是先天性的至阴之体,每当阴雨连天或者寒冷的冬季,身体就会更加虚弱,必须得整天呆在阳光下,或者靠在火堆前。没有这几样东西时,为了缓解至阴之气,我就只能生气。”

    “一生气,就会有肝火。肝火,也叫做心火,对化解身体里的至阴之气,有着很大的作用。”

    龙云儿说到这儿后,轻轻叹了口气:“唉,所以呢,不能哭,不能笑……从我懂事那天开始,我就知道只能生气。”

    高飞没再说什么。

    他能看得出,龙云儿没有撒谎,说的是实话。

    想到一个女孩子活到现在,不敢哭也不敢笑,却只能生气--高飞就无法想象,这些年她是怎么活过来的。

    龙云儿说完这些后,就没有再说话。

    高飞讪笑一声:“嘿嘿,扫瑞啊,我不知道你的病情这样特殊,不过你放心,我这个人或许没有别的本事,最拿手的就是让人生气了。”

    “我也没什么大本事。”

    龙云儿淡淡的说:“但恰好知道飓风一些不为人知的信息。”

正文_第1757章 龙师父的辉煌经历!

    “什么,你也知道飓风?”

    正要轻打方向盘,超过一辆车子的高飞,听龙云儿说出这句话后,马上就减下了油门。

    只要知道一九七三的人,就会知道飓风。

    因为一九七三的前身峭壁,就是靠抵挡来自海峡对面的飓风,才成立的一个民间组织。

    高飞知道飓风正常,现在有着万千手下的沈银冰,能知道飓风也很正常,可一个从小都不能哭笑,只能生气的女孩子,又怎么会知道飓风的存在?

    而且她从小就在香港长大,没理由能了解华夏这个按理为机密的问题。

    但她现在却告诉高飞,说她知道飓风一些不为人知的消息,这不能怪高飞为此吃惊。

    “我刚到那个稻花香大酒店时,就看到了飓风的人去过那边时,留在花坛上的标志。”

    龙云儿的语气依旧很平淡:“你应该读过我们那边的金庸金老爷子吧?在他所写的那些武侠小说中,自以为很有身份的大人物,或者很强势的帮派,在外要做某件事时,都会习惯性的留下一个特殊的标记。”

    稻花香大酒店停车场前的花坛上,就用口红之类的东西,在上面画了个龙卷风,不过没谁注意到这一点,其实就算注意到,也不会想到太多。

    毕竟现在喜欢到处涂鸦的小孩子很多,谁能想到在花坛上出现在的一个龙卷风标志,就是飓风人‘到此一游’的证明?

    龙云儿能认出,并知道这个秘密,也不是谁告诉她的,而是她自己观察到的。

    从出生那天开始到现在,龙云儿大部分时间,都随着龙师父满世界的求贤问药,在她九岁那年,她被龙师父带着去了宝岛的仙霞山,找一个叫红尘道长的女道士。

    据传,早就已经步入花甲之年,但却始终保持三旬左右容颜的红尘道长,是大陆仙山派(类似于茅山派的一个宗派)的嫡传弟子,一身求卜算卦的本领丝毫不逊于龙师父,而且更是岐黄之术中的高手。

    身居香港的龙师父,在某些方面跟红尘道长也算是同道中人了,而且他本身也是香港这边风水界中的泰山北斗,面子是大大的有……为了孙女去拜访红尘道长,后者自然没有拒绝的理由。

    “我记得很清楚,那一年我们去了仙霞山时,红尘道长正在闭关,需要第二天辰时才会出关的。出于礼貌,爷爷带着我去了仙霞山的后山,一个山洞前行拜访礼。”

    龙云儿说道:“就在红尘道长闭关的山洞左侧,就有一个龙卷风的图案。当时爷爷看到那个图案后,眉头就皱了一下,带着我拜完后,却没有留下,很快就下山,回到了香港。”

    高飞问道:“龙师父在看到龙卷风图案后,就确定那个红尘道长,其实就是飓风中人了?”

    “是的,当时我不明白爷爷刚带我去了仙霞山,连红尘道长的面都没见就要离开,自然会问他是怎么回事。爷爷告诉我说,就算红尘道长能治得了我的病,他也不会请她治病的,因为爷爷跟飓风的关系,是那种誓不两立的死仇关系,当年他也加入过峭壁组织的。”

    龙云儿说完,从杂物箱内拿出一瓶矿泉水,拧开盖子小口小口的喝了起来。

    龙云儿说完这些后,倒是一脸的坦然无所谓,可高飞却很惊讶。

    在河底古墓那边时,高飞已经看出龙师父跟安归教有关了,而且那个老神棍也坦然承认了,不过高飞却没想到,龙师父当年竟然也会加入过峭壁组织。

    安归教,不是以颠覆华夏为己任,找机会兴风作浪吗,怎么可能会在那个特殊的时期站出来,为保护高老头等人来对抗飓风?

    好像知道高飞心中是怎么想的,龙云儿喝完了水后,拧上盖子说:“世间本来就没有绝对的事情,就像华夏从来都不缺少汉奸,岛国人也有对华友好者那样。安归教的确是华夏汉朝之后的心腹大患,但这不代表着所有安归教中的人,都愿意为了区区一个复国的幻想,就让祖国始终动乱,人民受苦的。”

    “我爷爷曾经说过,峭壁的组成人员很杂,来自各个行业。峭壁完成它的历史使命后,并不是所有人都转变成了一九七三,其实还有一些人,在风暴结束后,就悄无声息的退走了。”

    龙云儿晃着手里的矿泉水瓶子,好像是笑了下:“我爷爷呢,就是退走的那些人,这也是高家老爷子其实明知道他是什么身份,但仍然请他来内地帮你的主要原因。”

    龙云儿也有不知道的,高老头之所以敢请出身安归教的龙师父来内地,除了当年受过人家恩惠之外,最大的根本原因还是,现任安归教王者的陈果果,已经成了他的孙子媳妇。

    陈果果跟了高飞后,本来是名存实亡的安归教,就彻底消失在了历史长河中,龙师父这个安归‘余孽’,对于华夏这边来说也就不在意了。

    “哦,原来是这样。”

    听龙云儿仔细解释过后,高飞才有些明白,问道:“那你刚才告诉我说,你知道峭壁的一些信息,都是龙师父告诉你的吧?”

    “嗯,除了他之外,还能有谁呢?”

    龙云儿再次轻轻吸了下鼻子:“也可以说,他除了能对我说起他那段辉煌的历史外,还能跟谁说呢?”

    龙师父参加过峭壁,在华夏那个最特殊的时代,跟其他志同道合者一起,组成峭壁抵抗飓风,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的经历,说是辉煌,一点也不假的。

    龙师父当年既然在功成名就时毅然退隐,这也说明他不想别人知道他这些辉煌的经历--或者说,这是他一个在关键时刻能自救的理由。

    他是安归教的人,随着华夏盛世的来临,华夏当局对民间某些具备破坏性组织的严打,谁也不敢保证有那么一天,他就会被人招供出来。

    别看他呆在香港,但他的身份一旦暴露,华夏这边肯定会办他……那么到时候,他就可以拿出他这段辉煌的经历了:我虽然也是安归教中人,可我当年也曾经为华夏做出过聚大的贡献,就算功过相抵,你们也得放过我吧?

    也正是存着这样的想法,所以龙师父才在事后悄然隐退。

    不过出于人类的某种本性,当某人做过很得意的事后,要是不拿出来显摆一下,心里肯定会憋得难受。

    龙师父差不多也是这样,但又不能把这段辉煌告诉别人,所以除了向孙女显摆一下外,还能去找谁啊?

    龙云儿知道自己爷爷这段辉煌历史,就变得很正常了。

    但龙云儿所知道的这些,却不是高飞最关心的。

    他只想从龙云儿嘴里,知道有关飓风的更多事情。

    虽说他身为华夏九龙王之一,肯定知道数十年前的那段历史,但出于某种原因,峭壁的真正性质,却是被当作国家最高机密,以书面文字形式而保存起来的,高飞还远远没有查阅的资格。

    而华夏当局,自然也不想让别人知道那些秘密。

    所以呢,高飞要想知道那些事,看来当前只能从龙云儿这儿得知了,毕竟龙师父做为峭壁曾经的一员,铁定会知道那些秘密的。

    他满脸的兴奋:“哦,那你赶紧说说,飓风到底有哪些不为人知的秘密?”

    “到了。”

    龙云儿却说。

    高飞有些纳闷:“什么到了?”

    龙云儿抬手,指着路边的路牌:“到了该去方家村的路口了,我要下车了。”

    原来,在不知不觉中,车子早就驶出了市区,来到了郊区。

    高飞一看,果然到了通往方家村的路口了。

    在飞冰酒店门口时,龙云儿眼巴巴的上车后,高飞一点好脸色不给人家的轰人家滚蛋--现在人家说要下车了,他却又不甘心了,讪笑一声说:“嘿嘿,那个啥,龙云儿,你不是要跟我一起吗?”

    “我是要跟你一起啊,可你很讨厌我,我还是远离你吧。”

    龙云儿说这句话时,眼里明显孕育着得意的笑意。

    “女人,不管年龄多大的女人,都是小心眼的。”

    高飞哭笑,开始说好话:“好了,在这儿我郑重向你赔礼道歉,此前我不该说那些赶你走的混帐话,还请龙大小姐原谅,给小的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龙云儿斜斜的看着他:“你这是在求我留在你身边咯?”

    “昂,我求你留下来,为我讲述那些过去的事情,而且我也保证,以后绝不会再赶你走,哪怕是你跟着我一起去洗手间。”

    高某人一脸认真的说。

    “滚你的,谁稀罕跟你去洗手间?”

    龙云儿的脸色稍微白了一下,稍稍为难高飞后,也就算了:“我爷爷说,飓风的组成人员,是由宝岛那边为主体的。但成员很复杂,来自好多国家,有南越的,泰国的,南韩的,美国甚至巴西的。那些人,无一例外都是高手。嗯,在数十年前,那个还很注重各人功夫的时代,他们绝对是不折不扣的高手。”

    那么多的高手,都被飓风聚在了一起,趁着华夏这边特殊的动乱年代,强势登陆大陆,奢望能用暗杀方式,把华夏那些开国功臣们尽可能的消灭,来配合某领、袖‘反攻大陆’的宏伟计划。

    那么多第三方高手能够加入飓风,除了能获得让人眼红的金钱报酬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那就是他们都是被某股神秘力量征召而来。

    “那股子神秘的力量,来自哪儿?”

    高飞捕捉到了龙云儿话中最关键的地方,提出了疑问。

    龙云儿不答反问:“从新世纪交替开始,到被玛雅人预言世界末日的2012年这十多年当中,在网上还流传着一个著名的传说,你知道都是什么吗?”

    十多年前,高飞那时候刚当兵去部队,对于这些流传在网上的传说,也不是太关心,随口回答道:“除了玛雅人胡说八道外,还有什么传说?”

    “亚特兰蒂斯。”

    龙云儿缓缓的回答。

正文_第1758章 传说中的传说!

    传说这个词所代表的寓意,是在文字尚未发明的时代,人们对历史做纪录时,只能利用口耳相传的方式,把发生的事件流传下去。

    传说的最大特点,就是其真实性很不靠谱,毕竟人们自古以来,都有听到某件事后就会根据自己所想的擅自夸大的习惯。

    就像张三昨晚在楼道中遇到了‘楼花’刘太太,刘太太主动跟他打了个招呼后,张三激动的要死,就跟李四说了,然后李四在告诉王五时,就说昨晚楼花主动邀请张三去咖啡厅小坐--

    等传到赵十八那儿后,就变成张三跟楼花去大酒店那个啥了,现在刘太太正哭着喊着的跟她丈夫闹离婚,要嫁给张三--这就是传说,也可以说是谣言的诞生。

    这个道理很浅显,高飞从小就懂得,就像他八岁那年偷摘孤儿院里的石榴,被看门王大爷发现抽了他屁股一顿,就怀恨在心,开始造谣王大爷跟张院长眉来眼去--后来差点被张妍把耳朵拧下来。

    所以呢,高飞从来都不信什么传说。

    最起码在三年前,他是不相信的,但这不代表着他没听说过亚特兰蒂斯的传说。

    传说,创建亚特兰蒂斯王国的是海神波塞冬。

    在一个小岛上,有位父母双亡的少女,波塞冬娶了这位少女并生了五对双胞胎,于是波塞冬将整座岛划分为十个区,分别让给十个儿子来统治,并以长子为最高统治者。

    因为这个长子叫做亚特拉斯,该国又被称为亚特兰蒂斯王国。

    传说在王国大陆中央的卫城中,有献给波塞冬的庙宇,及祭祀波塞冬的神殿,这个神殿内部以金、银、黄铜和象牙装饰着。

    亚特兰蒂斯的海岸设有造船厂,船坞内挤满着三段桨的军舰,码头都是来自世界各地的商船和商人。

    亚特兰蒂斯王国十分富强,除了岛屿本身物产丰富外,来自埃及、叙利亚等地中海国家的贡品也不断。

    当时亚特兰蒂斯的生活非常奢华,因为根本无需用劳力赚取生活,一切都是自动化的,百姓享尽便利,而且大多数人面貌非常俊美,衣服由珠宝点缀,人们跳舞、聚会、服用某种迷、幻药物(就像现在那些瘾君子一样,吃饱了没事干撑的)。

    亚特兰蒂斯人用脑高达90%,跟动物可轻易沟通,不但制造机器人,也通过基因工程创生半人半兽的‘卡美拉’例如美人鱼啥的、。

    他们的整个城市都是机械管理,人不需专门读书,知识可以从特殊装置中吸取,15、6岁小孩的智慧就已超过现在的高等学者。独角兽也是他们基因改造出来的。

    在亚特兰蒂斯史前超文明中,最令人注目的科学成就就是能源系统的中心:磁欧石。

    所谓的磁欧石是六面体(横断面都是六角形)的巨大圆柱体状的玻璃样物质,它能吸收阳光,将其转变为能源。

    它被设置在波塞迪亚(亚特兰提斯的首都)太阳宫的中央能源所内,创造出20世纪人类尚未了解的‘宇宙能源’,将它集中、增强,以不可直视的强光向世界传播。

    亚特兰蒂斯人不只有将那光线发展成动力能源的文明,同时他们也能使人体再生及返老还童,这一切致使亚特兰蒂斯人无忧无虑、快快乐乐地生活于那个天堂里。

    但这个超级文明却在公元前16000年时,忽然沉入海底,以磁欧石为中心的能源系统发生爆炸,使地球的地基摇动,巨大的大陆就陆沉了,只剩下迁移到别处的人们,而亚特兰蒂斯人则消失了。

    虽然亚特兰蒂斯早在公元前一万六千时就消失了,但她的传说却流传了下来,并因此衍生出了更多的传说,其中最著名的则是‘寻找失落的大陆’。

    据说,亚特兰蒂斯并没有真的消失,因为这个大陆承担着不可思议的命运。

    曾经有个叫凯西的外国佬,自称就是来自亚特兰蒂斯,在1940年时,就曾经预言说:亚特兰蒂斯被水淹没的地域,是在佛罗里达外海比米尼岛附近,人们将会在1968年到1969年之间,会发现一些亚特兰蒂斯的旧址,比方寺院等等。

    事实上,就在1968年,人们在比米尼岛附近海底发现了两座石造建筑,也就是今天被称为‘比米尼大墙’的海下遗迹。

    1969年7月,人们又在北比米尼发现了古代希腊样式的装饰用大理石圆柱,自此以后,海底部分开始隆起,凯西的预言似乎开始实现了。

    有关于亚特兰蒂斯的传说,除了凯西所说的这些之外,还有很多种,比方塞浦路斯说,克里特说,还有南极说。

    对于南极说,高飞还是很有兴趣的:传说,传说中的亚特兰蒂斯,其实就在南极厚达数百上千米的地下,它的消失,是因为地壳运动,本来人们生活的好好的,谁知道地壳却在某一刻发疯了,就像被扫黄队员追赶的光屁股寄女那样四处逃窜,躲藏。

    结果呢,就跑地球最南边去了,把那边的‘土著南极洲’给挤到了大海里,它自个儿也被地壳过后的冰雪所掩盖,深藏功与名了。

    根据高飞所听到的南极说,据说被埋在南极下的亚特兰蒂斯大陆上,其实还有人生活着,只是他们不愿意看到外面这个丑陋的世界,而是靠他们的超前文明,自己创造了一个地下世界,自得其乐的继续过他们无忧无虑的生活。

    直到二战发生,被称为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疯子’希特勒先生,对这块失落的大陆怀有浓重的兴趣,并专门掳获当时世间最优秀的科学家,去寻找这块大陆--终于在二战末期时,希特勒发现了位于南极洲冰层下的那个世界。

    前德国战败后,希特勒并没有被前苏联人给干掉,而是带着他的情妇某娃,乘坐某种超文明机器,逃到了南极洲冰层下,成为了亚特兰蒂斯的新一届首领。

    也有人说,希特勒先生本来就是来自亚特兰蒂斯,出来兴风作浪残杀某个种族的人,是因为看不惯那个种族的人,不事生产却偏偏投机倒把掌控了世间大部分的财富,能轻而易举的让善良的劳动人民破产,属于那种典型的把自己快乐、建筑在他人痛苦之上的不道德种族。

    于是,替天行道的希特勒出世,开始大肆残杀那个种族的人。

    当他指挥他的崇拜者们,在短短几年内就把那个种族的人残杀大半,狠狠教训他们‘以后挣钱别玩阴谋’后,这才事了拂衣去,回到了他的故乡:位于南极冰层下的世界里。

    还有人说,希特勒就是上帝派来惩罚那个民族的人,就是因为他们敛财太过分了,这样的人越多,世界人民就越来越痛苦,最终都会沦为被他们所驱使的奴隶,跟上帝所希望的大同世界想法所差甚远,所以才要搞他们。

    诸多传说中,高飞最喜欢这个传说了。

    也觉得这个传说最有道理,因为它暗藏了‘盛极必衰’的规律。

    就像华夏历史上的强汉盛唐,那么厉害,结果都灭亡了,就是符合了这个规律。

    同理,别看现在汤姆大叔跟山本小弟蹦达的这样欢,国力强盛的牛比轰轰,实际上这就是要毁灭的先兆,因为西方的上帝,跟华夏的老天爷,都不会允许一个东西,长久的强盛下去。

    传说中的亚特兰蒂斯牛比吧?

    结果还不是沉了,搞得他们的后代,到现在只喜欢生活在冰层下的那个世界中,过他们自己的小日子--就像塔克拉玛干沙漠下的地下楼兰那样。

    如果高飞不是亲自去过地下楼兰,他怎么会相信那片大沙漠下,会藏着一个让他惊叹至极的世外桃源?

    三年前,高飞不信这些神乎其神的传说。

    三年后,他有些信了:传说虽然真实性不大,但绝不是空穴来风。

    龙云儿问他有没有听说过亚特兰蒂斯的传说,结果让高飞想了很多,从所知道的传说,到希特勒,再到推断出汤姆大叔、山本小弟不会有好下场……由此可以看出,他的想象力还是很丰富的。

    当然了,他也走神了,本能的把车子靠边行驶,车速也放慢了下来,很久都没有说一句话,眉头微微皱着沉思的样子,让龙云儿不敢轻易打搅他。

    直到他无视前面停着的一辆大卡车,要驾车钻进人家下面时,龙云儿才猛地惊叫一声:“啊,小心!”

    高先生这才如梦初醒,及时刹车。

    幸好车速不快,奥迪a8的制动系统又相当出色,才没有造成车祸。

    拍了拍不算大的小胸脯,龙云儿长长松了口气,抱怨道:“你神游天外的,胡思乱想什么呢?”

    “我在想亚特兰蒂斯。”

    高飞抱歉的笑了笑,实话实说:“想一些关于它的传说。”

    “哦。”

    龙云儿哦了一声,随口问道:“那你都想到什么了?”

    “我想到,可能希特勒兵败后,就去那地方藏着了。”

    高飞轻打方向盘,绕过那辆大卡车,打趣的说:“我还琢磨着,这个所谓的亚特兰蒂斯,应该就是西方传说中的天堂所在。现在《圣经》所说的诺亚方舟,其实就是逃离亚特兰蒂斯那边的不法公民,擅自跑来这个世界上繁衍后代了。”

    “或许,当年诺亚方舟能逃出亚特兰蒂斯,实际上是那边故意放他们离开的,毕竟这个世界上没有人类,也太单调了一点。”

    高飞并没有注意到,他在说这些时,龙云儿眼里浮上了惊讶之色,依旧按照自己所想的说下去:“至于《圣经》所说的地球上发生的大洪水,上帝造人等说法,都没有所说的那样遥远,最多也就是一两万年,是逃出亚特兰蒂斯的那些先哲们,为糊弄后人才这样著书的,毕竟谁也不愿意担负叛徒的名声,对吧--咦,你咋这表情,是不是我说错什么了?”

    “没、没什么。”

    龙云儿摇了摇头,轻声问道:“你说的这些,是谁告诉你的?”

正文_第1759章 何处有座流波山?

    要想从别人嘴里知道一些秘密,最好别对人家撒谎。

    这个道理,也是在高飞很小的时候就明白了。

    所以在龙云儿满眼里都是惊讶的问他时,他在好像明白了什么的同时,好不容易才抵制住吹牛(比方说他很早就做了个梦,一个白胡子老头告诉了他这些)的诱惑,坦率的说:“是我自己想的啊,怎么,你不会也知道我想的这些吧?”

    “你还想到了什么,你继续说。”

    龙云儿没有回答高飞的问题,而是催促他继续说。

    高飞深深的看了她一眼,才点了点头,继续说道:“我就是觉得,如果世间真有亚特兰蒂斯存在的话,那么那个地方就是西方世界的天堂。”

    “当然了,那个天堂可不是人死了就能去的,就算这个人生前总是在做善事,也去不了,因为这不是精神中的天堂,而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存在。”

    高飞按照自己所想的,继续发表他对亚特兰蒂斯的解读:“亚特兰蒂斯虽然深藏另外一个世界中,可毫无疑问的是,它随时都在关注着他们的后人,在适当的时候,就会派一些我们认为的天才,来改变这个世界。”

    根据高飞所想的,就是西方世界发展史上,从有了人类文明开始算起,所有的大事件都是由亚特兰蒂斯在背后推动的,比方古罗马文化啊,西方工业革命的发展啊,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啊,英国人实际上是美国的建国先驱者啊。

    甚至,两次世界大战的发展,美国人能踏上月球,发明原子弹等等,都是受亚特兰蒂斯所遥控,才会发生的。

    龙云儿静静的听着,在高飞点上一颗烟后,才问道:“你说的这些,或许是--对的。那我再问你一个问题,根据你的设想来推断,你觉得我们华夏人,是受亚特兰蒂斯所遥控的吗?”

    龙云儿其实还想问,华夏上下五千年中,包括四大发明、医药、占卜等文化,还有朝代的更替,历朝历代所发生的大事件,更包括当前华夏正在从历史废墟中崛起,是不是都是由亚特兰蒂斯推出的人创造的。

    不过出于某种原因,她没有明确的问出来,只是用了引导的语气。

    高飞笑了,很轻蔑的笑:“西方是西方,东方是东方,就像白天跟黑夜一样,完全是两码事。西方的文明,或许会在华夏最为黑暗时,能够影响(或者说是文化侵略)我们,就像大明帝国时期,汉文化仍能影响西方世界那样,能在一段时间内取得某些人的信服,但最终还是会回归自己的正统。”

    龙云儿秀美微微皱了下,说道:“谁问你东西文化的区别了?我就是问你,华夏几千年的历史,是不是也受亚特兰蒂斯的推动。”

    “不可能。”

    高飞很干脆的回答。

    龙云儿追问:“为什么?”

    “还是文化。”

    高飞说:“自古以来,就有东方、西方世界之说,西方的上帝,又怎么可能会肆意改变华夏命运?如果非得说,华夏上下五千年来,所有发生的大事件,都是被某股力量所推动的话,那么这股子力量,也是在东方的中、央之国华夏,而不是亚特兰蒂斯。”

    提到西方文化的入侵,高飞就很愤怒--他承认,他就是个愤青,非常崇拜自己国家的愤青,有些类似于擅于给自己脸上贴金的某国人。

    就拿当前最常见的信仰来说吧,只要有人提到‘上帝保佑’这四个字,高飞就忍不住的想问他:西方世界所信仰的上帝,能不能读懂我们的方块字,看懂你的名字后再保佑你?

    在高飞看来,华夏人信仰上帝,极度渴望上帝保佑,就像一个孤苦伶仃了四十年的老光棍,在大街上看到两只狗在配种后,特希望母狗能甩到它的配偶,转为向他求欢那样可笑。

    不是一个种族,老光棍凭什么希望母狗会对他求欢?

    老光棍要想一尝鱼水之欢,还得想方设法的去讨好女人才对--这个道理是这样的简单,高飞搞不懂为什么那么多人却看不透。

    “当然了,这些外国信仰也有好的一面,就是让人为善,别特么的为了点破事就大动干戈啥的。”

    一口气说了很多后,高飞也有些口干舌燥,拿过龙云儿手里的矿泉水,咕咚咕咚的喝了大半瓶,才打了个饱嗝继续说道:“所以呢,依着鄙人的粗浅见解,如果真有某种力量,在五千年中推动华夏的重大变动,那么这股子力量也不是亚特兰蒂斯,而是一股子我们从来都不知道的力量,或许叫飓风,或许叫峭壁。”

    高飞的话音未落,龙云儿就轻声说:“这个力量的来源地,不叫飓风,也不叫峭壁,而是叫流波山。”

    “什么流波山?”

    高飞随口问了一句时,猛地醒悟了过来,方向盘一抖,随即迅速把车子停在了路边,再次问道:“流破山是什么?”

    龙云儿回答:“流波山的记载,来自《山海经》。”

    《山海经》是先秦古籍,一般认为主要记述的是古代神话、地理、动物、植物、矿物、巫术、宗教、历史、医药、民俗、民族等方面的内容。

    《山海经》原来是有图的,叫《山海图经》,魏晋以后已失传。

    《山海经》记载了许多诡异的怪兽以及光怪陆离的神话故事,全书十八卷,其中‘山经’五卷,‘海经’八卷,‘大荒经’四卷,‘海内经’一卷,共约31000字,记载了100多邦国,550山,300水道以及邦国山水的地理、风土物产等讯息。

    而流波山的传说,则是来自《山海经·大荒东经》:东海中有流波山,入海七千里。其上有兽,状如牛,苍身而无角,一足,出入水则必风雨,其光如日月,其声如雷,其名曰夔。黄帝得之,以其皮为鼓,橛以雷兽之骨,声闻百里,以威天下。

    关于《山海经》,高飞自然知道这本书,也对里面的一些神话故事很感兴趣,比方里面的妖兽(凤凰,黄鸟,乘黄,巴蛇,烛龙,九尾狐,青鸟,比翼鸟等等)尤其感兴趣,更是熟知女娲补天等神话传说。

    但是,他从没有听说过什么流波山,更没想到龙云儿会告诉他说:在华夏,也有着一个像能控制西方世界的亚特兰蒂斯那样的所在(如果这个假设是合理性的话),这个地方就是《山海经》中所记载的流波山。

    看着龙云儿,高飞很久都没有说话。

    他能看得出,龙云儿现在是认真的,不是在骗他。

    龙云儿也没问他在看什么呢,只是静静的跟他对视着。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高飞才问道:“真有这个地方存在?”

    “有。”

    龙云儿很肯定的回答,接着说:“最起码,是有‘流波山’这个地方。至于它是不是影响了华夏五千年的运势,这个我就不敢擅下专断了。”

    高飞问道:“你怎么知道这个地方?”

    “因为峭壁、飓风中,有人就是来自那个地方。”

    龙云儿垂下眼帘,缓缓说道:“这些,都是我爷爷跟我说的……”

    高飞打断她的话:“龙师父,也是来自那个流波山?”

    “不是,我爷爷就是个凡人,充其量在某些方面的研究,要比别人精深了那么一点点。”

    龙云儿摇了摇头,说:“至于流波山的存在,那是他在峭壁对抗飓风的那场战争中,无意中听到峭壁的大首领说起过。峭壁的大首领,就是来自流波山。”

    “峭壁的大首领,会是来自流波山?”

    高飞喃喃的重复了一句,问道:“除了龙师父外,还有谁知道流波山的传说?”

    高飞所说的流波山的传说,自然不是《山海经》内那个流波山的传说,而是指像亚特兰蒂斯可能真实存在、并控制西方世界的传说。

    龙云儿想了想,才伸出了四根手指头:“我能想到的,只能确定四个人。”

    “只有四个人?”

    高飞很自然的追问:“四个人,都是有哪个?”

    “我爷爷,你,还有我。”

    龙云儿很认真的样子,缓缓回答:“最后一个,却是你的大伯。除了我们四个人外,包括你爷爷,也不一定知道流波山的存在。”

    龙师父在数十年前,无意中从大首领那儿,听到了关于流波山的真正传说,他告诉了龙云儿,龙云儿又告诉了高飞--但她却说,最后一个知道的人,是高飞的大伯。

    除此之外,就连高老头这样的人,都不知道流波山的传说。

    这对高飞来说,好像有些很可笑,但却有笑不出来,因为他想知道,除了他们三个人外,为什么大伯(在这儿再次重申一下,因为涉及到政治那方面,只能在提到他大伯时,含糊其辞)也会知道,爷爷却不知道。

    龙云儿马上就解开了高飞的疑问:“我爷爷曾经告诉我说,华夏几千年来,每个时代本来只能有一个人知道。这个人呢,就是每个时代的皇帝。皇帝,才是华夏唯一知道这个传说的人,因为他能当上皇帝,却是……”

    “是流波山上那些人安排的?”

    高飞打断了她的话。

    “具体的,就是这个意思吧。”

    龙云儿点了点头:“我爷爷说,历朝历代的皇帝,其实都是来自流波山--他们或者从皇室家成长,比方继承皇位的太、子。或者是出身一般的,比方和尚出身的朱元璋。来自,或者说是从流波山穿越而来,这是他们最大的秘密,知道驾鹤西归前都不会说出来的。”

    (再次说明下,写这些时,总觉得脖子后面冒凉气,可没有丁点冒犯当代的意思,也希望各位别联想,纯粹是故事,故事罢了)。

    “可我爷爷,却在一个阴差阳错的机会下,从大首领那儿听到了这个秘密。”

    龙云儿的眼神黯淡了下来:“他后来告诉了我爸妈妈,结果--泄露天机,父母遭灾了。大首领本人呢,也没机会再回到流波山。”

正文_第1760章 你不信!

    当年阴差阳错下,龙师父从大首领那儿,听到了有关流波山的一些传说。

    大首领在察觉到他无意中得知这些后,顿时就大吃一惊,面如土色,连连顿足口称报应--又一再嘱咐龙师父,前往不要把听到的这些,告诉任何人,要不然会遭报应的,就像他的未来那样。

    大首领是峭壁的灵魂人物,他说的话,龙师父自然会郑重对待。

    其实那时候龙师父还是很害怕的,因为他能看出,大首领在确定他听到某些不该听到的话时,眼里曾经闪过浓烈的杀机。

    大首领的第一反应,就是要杀龙师父灭口。

    可他最终却没有那样做,而是郑重嘱咐龙师父千万别再泄露天机,要不然会遭报应的。

    根据龙师父的回忆,当时失魂落魄般的大首领,曾经喃喃的说:他入世,只是来解决世间一些不该存在的东西,但在无意中泄露天机后,再也无法回到流破山,只能一辈子生活在尘世间,多少年后,他会有个叫‘陈青’的儿子,他的儿子会无恶不作,最后死在一个女人手中。

    当时龙师父还是不怎么信的,因为他本身就精通阴阳八卦,是个占卜高手,无论他怎么推算,也没推算出自己跟大首领,会因为泄露这些而遭到报应。

    不过龙师父却知道,峭壁完成该完成的任务后,他必须的马上回香港去--毕竟没有哪一个强人(大首领),喜欢看到一个无意中窥探自己大秘密的人,总是在自己身边的。

    龙师父回到了香港。

    那场堪称世纪之战后的很多年中,他都牢记大首领的拿番警告,从没有对谁说出过有关流波山的任何事,直到儿子结婚的那个大喜之日,喝多了酒的龙师父,晕头昏脑的告诉了儿子。

    龙师父清醒后,很是害怕,他担心儿子会把这个大秘密说出去。

    历朝历代的皇上,都是来自流波山,谁当皇上,就是流波山说了算了,那是一个神秘至极的地方,据传它在浩瀚的东海某处,那儿的人长生不老,不食人间烟火,朝饮甘露暮吞霞。

    唯有那些犯了错的,才会被贬为凡夫俗子来到尘世间,当皇上--原来,历朝历代伟大的帝王,都是一些在流波山犯错后的……任谁都不会相信这个说法。

    龙云儿的父亲也不相信,只以为是父亲喝多后说出的酒话话,随后就忘了,更没有跟谁提起过(说出去,丢人啊,要是让别人知道在香港鼎鼎有名的龙师父说出这种话,他是一世英名就会毁了。)

    没有看到有什么灾难临头后,龙师父这才慢慢的放心了,也开始怀疑当年大首领所说的那些话,只是危言耸听罢了。

    但是后来,龙师父慢慢相信大首领不是在跟他开玩笑了。

    他打听到,大首领原来真有个叫陈青的儿子,陈青在京华横行霸道,大首领本人却不加理会,任由别人指责。

    只是,那时候陈青并没有死。

    龙师父在香港,始终在偷偷的关注,关注陈青会不会死在一个女人的手中。

    可不等龙师父等到陈青会不会死,他的儿子,儿媳妇却出事了--那个风和日丽的一个下午,他的儿子、儿媳妇携手去海滩玩浪漫时,遭遇了意外。

    结果,龙师父的儿媳妇在生下龙云儿后,就死了,他儿子也随后失踪。

    龙云儿呢,从出生那天开始,就病怏怏的,几次差点死掉。

    那时候,龙师父才相信,大首领当年所说的那些是真的,因为在龙云儿出生五年后,陈青被一个女人,在远征广场刺杀。

    大首领本人,也在随后不久,黯然去世。

    “我爷爷说了,我父母惨遭不幸,我从小体弱多病,都是他泄露天机的报应。”

    龙云儿长长的吐出一口气,神色黯然的说:“从那之后,他就过上了生不如死的生活(龙师父自己所说的话),这么多年来,最大的希望,就是能解开报应到我身上的诅咒,看好我的病……那样,他就算是死,也会瞑目的。”

    龙云儿说完了,又拿起矿泉水瓶子开始喝水,一小口一小口的,就像是在品尝美酒,看着外面的眼神很平静。

    这个秘密,她已经憋在心中好多年了,从没有敢对任何人说起过,更不敢随意跟龙师父提起,因为她知道,爷爷对她是很愧疚,很愧疚的。

    现在她终于说出来了,压在心底的那块大石头,终于被掀掉了,从没有过的轻松让她忽然发现,原来十丈软红中竟然是这样的美。

    哪怕是随风飘舞的一个塑料袋,徐徐落在路边草丛中时,也是那样的飘逸,带着生命的灵性。

    这可是她以前没有发现过的。

    高飞也没说话,只是静静的看着龙云儿。

    如果是放在以前,有人对高飞讲述这个传说后,他肯定以为那个人在胡说八道:要是陈果果说的,他会用男人的方式让那个娘们闭嘴;兔子敢说,他会一个嘴巴抽过去,惩罚那家伙肆意污染他的智商。

    可这些比神话故事还要更像神话故事的话,是由龙云儿说出来后,高飞却发现他没有丁点的理由去怀疑,这个可怜的女孩子在撒谎。

    既然不相信龙云儿是在撒谎,那么高飞就只能选择相信她所说的这些,都是真的。

    最起码,这是龙家用两代不幸,来‘验证’出来的真实。

    难道说,真如龙云儿所说的那样,在我们不知道的地方,在东方、西方世界,有那么两个神秘的地方,数千年来社会的发展,走向,都是按照他们的意思来的?

    西方历史上,十四世纪中期,曾经在欧洲蔓延、多走两千五百万人生命,让俄罗斯某个城市只剩下五个人的黑死病,是西方世界的主宰者、亚特兰蒂斯传出的旨意?

    东方文明中,现在都不愿意被华夏史学家提起的五胡乱华,近代岛国鬼子入侵被屠杀的数十万同胞等惨事,也是流波山上那些朝饮甘露暮吞霞的仙人们,所安排的?

    还有,总共伤亡人数高达一亿九千万的两次世界大战,也跟这两个神仙圣地有关?

    如果神州真有流波山的话,那么那些仙人们,为什么任由五胡乱华,八国联军入侵,鬼子肆意屠城?

    身为华夏子民的保护神,他们不该站出来,保护他们的子民,抗击外来侵略?

    这许许多多的问题,其实要是正儿八经的说出来后,反而显得很可笑,因为从哪个方面来推断,这都缺少最起码的信服性。

    高飞相信龙云儿没有撒谎,却不相信亚特兰蒂斯、流波山真实存在的故事,陪着她沉默了很久后,才好像豁然省悟似的,抬手一拍脑袋:“哎哟,光顾着听你说故事了,差点耽误正事!”

    说着,他拿出梁明给他的远程追踪器,看了眼上面那个还在固定在某处的红点,迅速启动了车子。

    高飞出来,是做出老公样子寻找沈银冰的,可不是在这儿听故事的,尽管这故事听起来好像很有趣,在龙云儿这个‘苦主’现身说法后,显得尤为真实。

    可故事就是故事,再真实,也只是杜撰出来让人好奇的故事,对尘世间那些俗世,可没多大用处,正如你去商店打酱油,你要是告诉老板说你讲个故事,就不给钱了行不行,估计人家老板会马上跟你翻脸的。

    所以呢,故事是在闲的淡疼时才会听的,现在高飞很忙,忙的他连追问飓风的问题都不愿意问了(既然龙云儿所说的这些,只是很迷人的故事,那么在说起飓风时,估计也是这种性质,流传数十年的传说而已,没多少可信度的。)

    “唉,高飞,你是不是觉得,我跟你说的这些,都很可笑,最多就是个凭空想象出来的故事?”

    高飞启动车子后,龙云儿幽幽对叹了口气,扭头看向了他。

    她的眼神刚才还很平静来着,现在却又浮上了淡淡的忧伤,以及很明显的失望之色。

    任谁,把压在心底十数年的秘密说出来,却没有取到别人的相信,难道不该忧伤,不该失望吗?

    “嘿嘿,我哪能这样想呢。”

    看出龙云儿眼神中的意思后,向来不爱撒谎的高先生,貌似今天第一次说了违心话。

    “你不信。”

    龙云儿说道。

    高飞点了点头,觉得不妥,马上又摇了摇头,认真的说:“我信,是真的信。”

    龙云儿又说:“你不信。”

    “我是真的信啊。”

    高飞心中很郁闷,觉得被人逼着违心承认信某些荒唐的传说,这的确是很恼人的事。

    “你不信。”

    龙云儿第三次说出了这三个字。

    “我--好吧,我不信,我是真的不信。”

    龙云儿的执著,总算是打动了高先生不用在违心撒谎了。

    “爷爷在开始时,也不信,所以我母亲死了,我父亲失踪了,我生出来,就得了这样的怪病。”

    龙云儿淡淡的说:“其实我也不信,不信你就是那个解开我诅咒的人。”

    不等高飞说什么,龙云儿又说:“但不管你信不信,我今天既然泄露了这个天机,那么我就必须得把它说完,把我知道的一切,都告诉你。”

    高飞连忙说:“算了吧,你自己都说了,这是在泄露天机,没必要的。”

    “跟别人说,是泄露天机,但跟你说,就是聊天。”

    龙云儿说着,又看向了车窗外:“你开你自己的车,就当我是你车里的收音机,你正在收听故事频道。”

    “哈,如果真有这样的故事频道,那可就太好了,因为我随时可以跟主持人交流一下听后感的。嗯,聊天,咱们就是随便聊天,你说吧。”

    高飞表情轻松,伸手打开了车上的CD,一曲很有地方色彩的黄梅戏,从音箱中缓缓流淌了出来。

    听着音箱中流淌出的黄梅戏,沈银冰缓缓升起了车窗。

    车子在高速公路上疾驰时荡起的劲风,立马被隔绝在了车外,迅速远去不再回来,就像她离开这个城市。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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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记住UU小说的网址:http://www.uuxs8.net/r2620/ 第一时间欣赏美女总裁的贴身高手最新章节! 作者:风中的阳光(凯)所写的《美女总裁的贴身高手》为转载作品,美女总裁的贴身高手全部版权为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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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总裁的贴身高手介绍:
高飞身为法国外籍军团最出色的佣兵,情场屡受挫折后回到故乡,消沉两年后却在偶然机会被美女总裁聘为临时男友,从此获得幸运女神的青睐,让所有男人都羡慕的女人缘,伴随着一个惊天阴谋砸到了他的头上。从此之后,高飞身边美女和危险同在,敌人和兄弟共存——看他如何用双手,打造一个属于他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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