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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风中的阳光(凯)     美女总裁的贴身高手txt下载     美女总裁的贴身高手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正文_第1701章 浓雾中的迷阵!

    高飞刚才考虑该怎么安置解红颜的事儿,想的有些入神,有些心无旁骛,忽略了周围的环境,对一只蹦到他肩膀上的蚂蚱都没有理睬。

    不过就算他心无旁骛的考虑事情,可也知道他已经走了至少得四五分钟了吧?

    占地两亩地的别院是很大,鹅卵石小道是很长,从别院门口到精舍房门口,最少也得有五六十米远的距离。

    但区区五六十远的距离,高飞就算是信马由缰般的走,也该在两分钟内走到门口才对。

    可是现在,他在考虑问题时已经走了五六分钟了,却仍然没有走到别院门口--别院门口,仿佛彻底消失在了黑夜中那样,只剩下在黑夜中很显眼的鹅卵石小道,蜿蜒通往看不到的地方。

    右侧的小池塘水面上,不时的闪过一抹夜空的亮光,不知道栽种多少年的小竹林,风吹来时竹叶发出唰唰的响声……一切,看起来都很正常。

    却又不正常。

    因为高飞忽然失去了方向感,竟然不敢确定他现在是向南走了(别院中的精舍,是典型的坐北朝南房型,东南方向的月亮门,所以他要想出去,就得向南走),更看不到本该看到的别院门。

    高飞依旧到背着双手,缓缓转身向精舍那边看去:黑压压的夜色中,哪儿还有精舍的影子?

    别院大门,精舍,好像都凭空消失了那样,整个世界没有一点点的声音,连该有的虫鸣声都听不到了,唯有好像永远也走不到头的鹅卵石小道,排列密集的小竹林,泛着水光的小池塘,再就是那些个形奇怪的小假山了。

    这些东西,都不大,都是‘小’的,好像不起眼才对。

    但就是这些东西,让高飞陷、入了一个走不出去的怪圈:无论他走的多快,都始终在鹅卵石小道上行走,旁边也总是那些小竹林,小池塘,小假山。

    四周黑黝黝的,没有一点点的光亮,也没有声音,仿佛高飞一个不小心就穿越到了人类还没有演化而成的洪荒年代。

    “老杜,你这是什么意思?”

    高飞纵身跃上一座小假山,冲左手边喊了一嗓子。

    没有人回答,更没有回音,说不出的空洞的黑夜,仿佛连他的喊声也吞噬了。

    高飞又喊了一嗓子,拿出了手机。

    手机上,可是有指南针功能的。

    至于手机上自配的手电筒功能,高飞没有打算用。

    他现在可以肯定,他目前已经陷进了一个迷阵中,别说是拿着手电筒了,就算是在白天,走出去的希望也不大,毕竟他对奇门遁甲的了解,连皮毛都称不上。

    所以当下最好的办法,就是希望手机中的指南针没有失效--只要能找到正确的方向,就算这个迷阵再诡异,只要对着南方走,就总能走出去的。

    但很快,高飞就失望了:手机上的指南针失效了,举着手机不动,那方向也是不停的变幻,一会儿南,一会儿北的,压根就无法锁定方向。

    手机信号,更是一个也没有。

    别院内,有强力干扰手机信号的磁场,更让任何的指南系统失去了作用。

    迷路后,没有了指南针,那就像没了头的苍蝇。

    “老杜,你出来,告诉我这是什么意思!”

    高飞又转了足有十分钟,仍旧没有任何进展后,真怒了,拿出打火机厉声说:“要不然可别怪我不客气了!”

    这段时间内,他可是凭着直觉向一个方向走,不管是遇到竹林,还是假山池塘啥的,都是被他踩在脚下,始终正直向前,但就是走不出去。

    他决定用火攻,反正这儿有竹林,竹子在燃烧时,可是很旺的。

    没有人回答他,仿佛随便他怎么烧都行那样。

    高飞不客气了,脱下穿着的蓝色衬衣,折了一根竹子,把衬衣包在了上面,用打火机点燃--衣服,很快就把竹子点燃,火光熊熊。

    高飞举起燃烧着的竹子,走到竹林面前凑了过去--只要把竹林点燃,就能把整个别院烧光,他还不信老杜为了要困住他,会无视相传数百年的观主别院毁在他手中。

    但当高飞举着火把,把一片竹叶点燃,准备坐在一旁看大火时,脸上却有了凉飕飕的感觉。

    高飞抬头看着黑漆漆的天空,长长的叹了口气,把火把扔进了竹林中:天上,开始下雨了,而且还很密集,很快就浇灭了刚被点燃的竹叶,而且是越下越大。

    这些雨,差不多是人工布置的,假如高飞没有防火的话,也不会下。

    火攻失败后,就代表着高飞最后一个要突出迷阵的方法破碎了。

    他只能无奈的坐在一座小假山上,双手抱着膝盖45度角的望着夜空发呆。

    在此之前,他不是没经历过迷阵。

    比方前不久,他被困在冀南那边的河底古墓中时,就在那暗道中来回走了不知道多久。

    但那条暗道跟眼前这个迷阵相比,难度明显小了太多,严格的来说,那不是迷阵,躲在暗中的人,仗着高飞看不到任何东西,只需来回的改变暗道就可以了。

    哪像当前他所面临的处境?

    明明身处在空旷的别院院子里,没有任何东西束缚着他,可他就是找不到出去的路。

    前年时,高飞在美国死亡谷的破军分部的秘密地下基地门前,也曾经被困在乱石形成的迷阵中,但那次的迷阵跟眼前的相比起来,档次好像要差了很多。

    慢慢地,高飞冷静了下来,开始考虑杜道长这样做的理由。

    就在高飞离开精舍时,已经跟杜道长明确说明了,他必须得回冀南,哪怕是天塌下来,也得在明天出现在沈银冰的婚礼上。

    要不然的话,解红颜就会成为沈银冰报复他的牺牲品。

    但是杜道长却很没味的要留下他,来参加白云观存世一千三百年的庆典活动,他自然不会同意,杜道长就用迷阵困住了他。

    毫无疑问的是,杜道长不希望高飞明天出现在沈银冰的婚礼上。

    或者干脆说,杜道长希望解红颜去死。

    其实说实在的,高家可能是最希望解红颜能死的了,毕竟只要她挂了,那么高飞就没有了再坚持跟1973做对的理由。

    至于高飞此前跟1973所发生的矛盾,高老头完全有能力能摆平:世间,本来就没有摆不平的事,不是吗?

    高家盼着解红颜去死,还‘情有可原’,有充分的理由。

    那么杜道长,又是凭什么希望解红颜去死呢?

    难道说,他也不希望高飞跟1973的矛盾升级,所以才借用沈银冰挟持解红颜来威胁高飞的机会,来个釜底抽薪,一下子把解红颜这个麻烦之源解决掉?

    高飞很想搞清楚这是怎么回事,于是他就开始冥思苦想。

    事实上,当前他除了在这儿冥思苦想外,也没有别的事情可做了。

    该努力的都努力了,他就是走不出迷阵,咋办?

    既然结果已经注定(或者说解红颜已经死定了,依着高飞对沈银冰的了解,他明天要是没出现在婚礼上,沈银冰绝对会干掉解红颜来解恨的),无法更改,那么高飞就必须得考虑,接下来的事情了。

    解红颜真要是死了,需要接受惩罚的第一个,就是杜道长:如果不是他困住高飞,解红颜就不会死,不管他是因为什么原因才这样做,高飞都没有打算原谅他。

    其次,就是沈银冰。

    他该怎么对待那个本该纯洁的女人?

    杀了她?

    暂且不管高飞能不能下得了手,单说沈银冰要是能被杀死的话,那么她就不会活到现在。

    不杀她?

    可怎么对得起解红颜?

    高飞双手抱膝,呆望着夜空,就像一尊雕像那样,一动不动。

    有白色的雾洒了下来,这可不是人工制造的,而是大自然所产。

    现如今已经是中秋季节,山上的气温本来就比平原地区要低很多,平时就算是在炎炎夏季的清晨,这儿也会有雾的。

    雾是怎么形成的,高飞或许搞不清楚,不过他知道雾是怎么消散的:一个是太阳出来后,会把弥漫在低空中的水分蒸发掉(雾水雾水,雾本来就是水分子组成的),二来就是风刮,只要起了风,就会把雾刮走。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就在高飞全身都被雾水打透了时,起风了。

    很多时候,当你晚上九点看到下雾后,却在凌晨时分发现雾散了,月亮又出来了,这就是因为起风了,风吹散了雾。

    今夜起风了,风势不大,不可能把浓雾吹散,但吹在身上却很冷,就像郑腐的眼神。

    在郑姗姗的印象中,没有妻子儿女的叔叔,把她从偏僻的山区接来京华后,就把她当作亲生女儿抚养了,从没有用这种冷冰冰的眼神看过她。

    郑腐的眼神,让她感到很害怕,明明坐在舒适温暖的沙发上,却像是坐在外面浓雾中冷冰冰的石头上。

    郑姗姗被接到京华时,已经十三岁了,什么事都懂的。

    她清晰的记得,她刚来京华时,就像一只失去家园误飞进闹市区的小鸟,周围不再是连绵不绝的大山,没有悦耳的鸟叫声,看不到清澈的溪流,只有到处都让她看着眼晕的高楼大厦,如梭的汽车,还有街上那一张张冷漠的都市面孔。

    唯一能让她心安的,就是郑腐这个从没有见过面的亲叔叔了。

    十五年前的郑腐,好像就是这个样子,呆板还布满沧桑的老脸,让人看上去很不舒服,可他对她去很好。

    郑腐不善言辞,用他的实际行动,慢慢引导着郑姗姗,成为了这座城市中的一员,并成为高层阶级的一部分。

    还是慢慢地,郑姗姗开始忘记了她来自哪里,尤其是年纪轻轻就成为一支特殊军队的最高指挥官后。

    她只知道,她有着很特殊的身份,有着可以轻松决定别人是否幸福的权利--那群少爷兵,每次见到她时露出的或敬佩,崇拜甚至谄媚,使她彻底迷失了自己。

    她是女王,只要一打出‘1973’旗号,就百事顺利的女王。

正文_第1702章 郑姗姗之死!

    刚来京华时,郑姗姗一次在街头上偶遇了一个女人。

    那是个贵妇,牵着一条纯白的哈巴狗,脸上戴着墨镜,身上穿着华丽的貂皮大衣,无比冷傲的踩着高跟鞋从她眼前经过,身后是三四个身穿黑西装的保镖。

    一个跪在路边要饭的乞丐,在贵妇经过时抬手拽主了她的衣角,恳请她能给她一点零花钱买饭吃。

    乞丐没有要到钱,只‘收获’了女王一记狠狠的高跟鞋鞋底,然后就是几个保镖扑上去,对他一顿拳打脚踢,直到他奄奄一息时,始终戴着大墨镜的女王,才从她好看的红唇中,轻轻吐出了一个字:走。

    然后,贵妇就走了,牵着她的哈巴狗,带着她的保镖,只留下满脸是血的乞丐躺在冷冰冰的公路上,一动不动。

    郑姗姗记得很清楚,当时有很多围观者,不远处还停着一辆警车,可没有谁来劝阻,制止贵妇殴打一个乞丐,因为她强大的排场,证明了她可以为所欲为。

    那个贵妇是什么人,郑姗姗不知道。

    她只知道,贵妇就像她在山村里听到的故事中的女王--从那之后,郑姗姗就把成为一个女王那样的女人,当作了她人生中最大的目标。

    她成功了。

    没有付出任何的辛苦,就是在无法想像的优越生活环境下,成为了女王。

    忘记了十三岁之前困难生活的郑姗姗,比任何人都高傲,固执,也冷漠,残酷。

    十三岁那一年看到的贵妇,就是她心中最大的偶像。

    这些年中,郑姗姗踩过人,而且踩的还都是背景很牛叉的人,甚至在去年回家探亲时,曾经在高速路上当众枪毙一个因为她超速而纠察她的交警。

    结果呢?

    是交警部门的领导,亲自跑来京华跟她赔礼道歉。

    那个被枪杀的交警,不但白死了,死后还被开除出了警队。

    理由很简单,他犯了叛国罪--任何敢跟郑姗姗对抗的行为,都会被视为叛国罪,至于接受什么样的惩罚,那得看郑姗姗的心情了。

    郑姗姗心情好时,最多把让她看着不爽的人腿子打断,心情不好时,就会死人--但不管做了任何事,都不会有人,或者单位来曝光她的行为。

    因为她所做的这一切,都是在执行等级很高的‘绝密任务’。

    死人,人的生命,在郑姗姗看来就是一个符号,所以在三娘子制止了她要暗算高飞时,她才会愤怒,派出了强子等人,把那个极为讨厌的老太婆干掉。

    正所谓上行下效,郑姗姗霸道、冷漠甚至残忍却不自知的做事方式,自然会被下属模仿,所以强子等人在接到干掉三娘子的命令时,才没有丁点的犹豫。

    也包括,他们一刀刺杀杰克赛先生。

    杀一个外国人,对华夏特权最大的1973来说,跟杀一只狗有什么区别?

    郑姗姗是这样认为的,强子三个人也是这样认为的,所以在警方赶到,哪怕是老郝这个大局长亲自赶到后,强子三人也没惊慌,甚至还轻蔑的骂警方滚开。

    自己的几个得力心腹,被京华警方拘捕后,郑姗姗很愤怒,马上致电相关单位,严厉要求他们必须放人!

    至于外国人被杀,那是他咎由自取,意图窃取国家机密!

    以往时,只要郑姗姗亲自打电话,亮出1973的牌子,各单位莫不立马大开绿灯--但这次,市局却没有理睬。

    郑姗姗这才知道,被杀的外国人杰克赛,原来不是一般人,而是来华夏的一个外交官。

    但这有什么呢?

    谁让他窥探华夏最高机密了?

    这种人该死!

    郑姗姗打电话没起到效果后,马上点了数十名战士,全副武装准备冲进市局,去市局抢人--既然你们不听话,那就让你们见识一下,1973是多么的不能招惹!

    可是让她更为诧异的是,她开的悍马刚驶出军营驻地,就发现出山的那条唯一公路上,竟然并排停了三辆坦克!

    后面,是更多全副武装的卫戍部队军人。

    这些人,才是守护京华的真正力量,华夏两百三十万军人中的精锐,从他们随便站在那儿就能散发出铁血的杀气就能看出,他们已经做好了随时战斗的准备。

    军人们散出了的铁血杀气,一下子击溃了郑姗姗所带的这些人身上的狂傲戾气。

    他们第一次,没有敢对人骄横跋扈,挥舞着枪支叫嚣--因为他们很清楚,他们在这些真正的军人面前,就是一群渣渣。

    郑姗姗被压制回了军营。

    在看到有坦克封路后,郑姗姗就感觉到了不好。

    但她没有害怕,因为她是1973在军方唯一的力量,就算误杀了一个外交官,也没有谁敢把他们怎么着。

    那些封路的军人,最多是一种对他们过于狂傲的警告罢了。

    只要叔叔一出现,哪怕是打个电话,这些军人就会消失,强子三人就会被市局放出来,以后再找机会找回场子,顺便把死在停车场的于立庆三人,也安在这些讨厌的警察身上好了!

    郑腐出现了。

    他是深夜才来的,脸上带着极度的疲倦。

    郑姗姗亲眼看到,叔叔的车子在进军营时,竟然也被那些军人拦住,并在那儿交涉了足足半小时后,才被放行。

    叔叔那是什么身份的人啊,那可是在数十年前在民间力挽狂澜、挽救了大批老干部的最大功臣1973的大头领。

    平时别说是这些小小的团级干部(封路的最高指挥官,就是个团干),就是大军区的领导,在叔叔面前也是毕恭毕敬的。

    叔叔的资历,摆在那儿呢!

    可现在,一个团级干部,却挡住了叔叔,半小时后才放行。

    这到底是怎么了,难道这些卑微的大兵要造反?

    郑姗姗很愤怒。

    只有愤怒,而没有考虑这是怎么回事。

    在郑腐的车子驶进军营,刚从车上下来后,迎上去的郑姗姗就愤怒的说,要不要拉出整个部队的全部火力,把这些大兵都干掉!

    郑腐用一记响亮的耳光,狠狠回答了郑姗姗。

    郑姗姗懵了,灵魂仿佛都游离到了太虚之中,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跟着叔叔回办公室内的。

    失魂落魄中,郑姗姗听到了叔叔在跟人通话,用很平静,其实很愤怒是语气跟人通话。

    大体内容很简单,就是在质问某个人,就是这样教导郑姗姗的?

    郑姗姗是什么时候,变成这个样子的?

    她在变成这个样子后,那个人为什么没有告诉郑腐,而是为她隐瞒了这么多年。

    这些年内,郑姗姗到底做了多少天怒人怨的事儿,直到她惹出了这次滔天大祸。

    郑姗姗在郑腐面前时,就像刚来京华时的那个乖乖女的样子,是不是那个人教导的,让他一直以为,他的侄女很优秀,一直到高老头提到她(她派人去劫杀白瓷)时,郑腐才隐隐有了不好的感觉。

    那个人,是不是故意这样做,目的就是培养出一个狂妄自大的冷血女人?

    目的,就是让1973所控制的这股子力量,彻底从军方消失。

    想让一个人灭亡,必先使其疯狂。

    郑姗姗听到叔叔对电话中说出了那句话,那个人却没有回答,很久后才扣掉了电话。

    郑腐的电话被扣掉后,就保持着一动不动的姿势,坐在那儿很久,一直到清晨四点时,仍然没动。

    郑腐不动,郑姗姗就不敢动。

    她天不怕,地不怕,却唯独怕郑腐。

    因为她很清楚,她当前这一切,都是郑腐给予她的。

    如果郑腐对她不再好了,那么她什么都没了。

    长时间的端庄不动,让郑姗姗很难受,忍不住偷偷活动了一下时,郑腐看了过来。

    他的眼神,是那样的冰冷,就像外面浓雾中死硬的石头。

    郑姗姗不敢跟他对视,慌忙看向了别处。

    就在这时候,郑腐终于说话了:“还疼吗?”

    “啊?”

    郑姗姗一楞,抬头眨巴了下眼睛后,才意识到叔叔这是在问她,昨晚打的那一记耳光,还疼不疼。

    马上,就像溺水之人抱住一个救生圈那样,郑姗姗所有的担心啊,疑虑还有害怕,都烟消云散:只要叔叔还关心我,这就证明我不会有事!

    “啊,不疼了,早就不疼了!”

    郑姗姗松了一口气,眼波活跃了起来,低声说:“叔叔,对不起,是我惹你生气,给你添麻烦了。你要是觉得不解气,可以再打我一顿?”

    郑腐摇了摇头,语气仍旧那样温柔:“我早就把你当作我最爱的孩子了,怎么会舍得再打你?你走吧,现在就走吧,以后,你就永远不用再担心了。”

    “哦,那我去休息了,叔叔你也早点休息。”

    郑姗姗答应了一声,从沙发上站起身,脚步轻快的向门口走去。

    她知道叔叔不喜欢别人墨迹,既然说让她走,那么她就得快点走。

    只是,叔叔的话好像有些奇怪啊,什么叫我以后永远都不用再担心了?

    郑姗姗想到这儿时,听到了一声轻微的‘叮当’声--然后,一种从没有过的剧痛,从她后心传来。

    她猛地张大嘴,低头看去,恰好看到一颗子弹,带血的子弹,从她前心部位刺了出来,飞出了屋门,穿过走廊对面的窗户,钻进了浓雾中。

    她抬手捂住了血洞,慢慢依靠在了门框上,慢慢地转身看了过去:叔叔的手中,有一把手枪,枪口好像还冒着烟。

    “叔、叔叔……”

    郑姗姗艰难的吐出了这个称呼,身子倚在门框上,慢慢瘫倒在了地上。

    她不明白,真的不明白,叔叔为什么要杀她。

    她又明白,明白刚才叔叔为什么要说这样的话了。

    他让她走,不是让她去休息,而是要去另一个世界。

    难道,我真的做错了什么?

    郑姗姗双眸中的亮色,慢慢浮上了一层迷雾,变得黯淡了起来。

    她的呼吸,也停止了。

    早在数十年之前,郑腐就是杀人的好手,既能让人死得痛苦不堪,也能让人死得犹如梦游,只会感到心里一疼,然后就什么都解脱了。

    郑腐手里的枪,在郑姗姗最后一丝意识消失后,落在了地上。

正文_第1703章 天,亮了!

    培养一个人,需要十数年,甚至数十年的时间,还得付出很大的心血。

    但结束一个人,却只需要一颗子弹。

    手枪落在地上后,郑腐才慢慢的站起身,缓步走到了门口,蹲了下来,伸出手把郑姗姗的尸体抱在了怀中。

    耳朵旁,仿佛又想起了郑姗姗喊叔叔的甜脆声音,眼前也仿佛看到她穿着一身可爱的家居服,系着小围裙,为郑腐亲自下厨做家乡菜的样子。

    在郑腐心中,郑姗姗一直都是个纯洁的小姑娘。

    当然了,在成为59473部队的最高指挥官后,她肯定会狂妄,冷傲等等。

    但在郑腐看来,这也是很正常的,年轻人位居高位,要是没有该有的嚣张跋扈,那又算什么年轻人?

    只要她能按照自己所想的走下去,终究有能挑起大梁的时候。

    可现实却总是这样残酷,当郑姗姗派人误杀了杰克赛后,竟然因为市局抓走了强子三人,竟然要出动军队冲击警局抢人的消息传来后,郑腐才猛地醒悟了什么。

    然后,他就开始调查,调查郑姗姗不在他面前时,是什么样子。

    调查的结果,让郑腐瞬间就苍老了十岁。

    他做梦也没想到,被他寄予厚望,准备把她培养成1973未来接班人的侄女,这些年竟然在外面做了那么多天怒人怨的事!

    而他这个当叔叔的(说是当爹的更为恰当些),竟然对此毫不知情。

    郑姗姗,还有很多人,都蒙骗了他。

    得知这些消息后,郑腐隐隐猜到了什么:有人,不想59473部队,继续在军队中存在,但又不能用常规手段,最终选择在十数年内,把郑姗姗培养成(其实也包括这支特殊的军队)一个狂妄冷血者。

    那些人的目的达到了,郑姗姗他们真变成了那样的人,惹出了滔天大祸,从而导致这支部队,再也没有自军队中存留下去的必要。

    59473部队,必须得解散。

    作为杰克赛外交官横死华夏的交代,郑姗姗必须得死。

    唯有她死了,才能保住老一辈先烈们,用鲜血换取来的荣耀!

    鲜血换来的荣耀,不容任何人亵渎!

    一旦受到污染,就必须用鲜血来洗涤。

    鲜血的颜色是红的,凝固后是黑的,可却是最纯洁的洗涤‘用品’。

    那些人,为什么不许1973插手军队?

    难道,当初不是1973力挽狂澜吗?

    就算他们不喜欢这样一个特殊的部门存在,完全可以用别的方式啊,比方直接否决,就算1973再强大,还能跟国家相抗衡?

    本来一件很轻松的事,为什么要搭上郑姗姗的性命?

    这一切,到底是策划了多久?

    又是以什么为导火索,展开行动的?

    郑腐抱着怀中渐渐冷却的郑姗姗,剥茧抽丝,终于找出了导火索。

    导火索是个人,他的名字叫高飞。

    如果不是高飞庇护解红颜,白瓷为了帮高飞而去北河乡下请张老太太,那么郑姗姗就不会轻举妄动,不会在行动失败后,去长城上试图暗杀高飞。

    她不去长城,就不会碰到三娘子,不会派出强子三人去灭口,就不会误杀国外外交官杰克赛--这一切,都是以高飞为引子,来发展,展开的。

    郑姗姗这样处心积虑的对付高飞,就是为了帮他这个当叔叔的。

    “唉,高飞,为什么又是你?王城因你而死,姗姗因你而死,59473部队因你而解散,你还袒护那个解红颜,你不身败名裂,不死,又怎么能对得起这些人?这支本该很纯洁的队伍?”

    郑腐喃喃的说着,松开郑姗姗站了起来,抬脚走出了门外:“东亭会议上那些条条杠杠,还会管用吗?那些人,还会遵守当初的承诺吗?我想,他们应该会的。”

    郑腐慢慢走到了营地操场内,两个男人默不作声的跟在他后面。

    望着漫天的白雾,感受着不大、但很清冷的风,郑腐沉默良久才说:“张晓,通知相关部门,就说对属下管教不严,导致国外友人被误杀的罪魁祸首郑姗姗,已经自杀谢罪身亡。”

    “是。”

    左边的张晓,低声答应了一声,转身快步走回了办公室那边。

    “刘明,你给谢将军打电话,就说请他务必在天亮后,前来接管59473部队。”

    郑腐顿了顿,缓缓的说:“可以直白的告诉他,我同意撤销部队番号,全军425人,全部交给军方处理。”

    “是。”

    右边的刘明,也低声答应了一声,转身走了。

    郑腐缓缓抬起了右手,看向了东方。

    东方已经亮了,能看到不远处的山峦,白雾正在随着风力加大,逐渐散去。

    郑腐抬着手,仿佛在感受浓雾散去时的不甘心,就像他此时深刻体会到,这支特殊的军队要被解散的悲苦。

    不知道又过了多久,郑腐放下了手,天已经亮了,好像个白色药丸似的太阳出来了,光很弱,但注定会越来越亮。

    郑腐转身,看着早就回来的张晓俩人,喃喃的说:“天,亮了。”

    天亮了。

    杜道长走出了精舍。

    这个晚上,他睡得很香,可能是因为今天是白云观创建一千三百年的庆典,还是因为有个人被困在他的三才鬼见愁大阵中,而开心?

    没有谁能在大阵被中止时,找到出来的路,数百年来从没有人。

    高飞,这个对奇门遁甲没多少研究的人,自然更不能。

    但他会生气,会抓狂,因为他被困在三才鬼见愁大阵中一个晚上,就算他现在插翅飞回冀南,也赶不上沈银冰的婚礼了。

    杜道长也收到了沈银冰的婚礼请柬,他跟沈狼主算是熟人了吧?

    前来撒请柬的人,还特意告诉过他,说婚礼会在早上五点开始,七点结束,七点十分开始婚宴--沈狼主的婚礼,也是那样的与众不同。

    所以杜道长确定,放出高飞后,别说他是长出翅膀来了,就算是坐火箭,也无法在七点之前赶回冀南,毕竟火箭发射前的准备工作,就得用好久。

    还差十一分钟七点,也就是沈银冰婚礼仪式结束的时间。

    杜道长走出了精舍,闲庭信步般的走在鹅卵石小道上,动作自然的四处张望着,搜寻沮丧、愤怒的高飞,高先生。

    别院占地一千三百多个平米,听起来很大,但又不大,只需站在鹅卵石小道上,就能看到所有想看到的东西:小亭子,小池塘,小假山,小竹林。

    却独独没有看到杜道长最想看到的高飞。

    “高飞?”

    杜道长眉头微微皱起,高声叫了一声。

    没有人回答,只有白雾随着越来越大的山风,极快的散去。

    “咦,这个家伙不会是失足掉进小池塘中,溺水而亡了吧?”

    有些开玩笑似的自言自语了一声,杜道长快步走到一个小池塘边。

    小池塘的水很清,一眼就能看到底,最深处也就是七八十厘米而已,游鱼在里面懒洋洋的划动着。

    三个小池塘内,都没有高飞的影子。

    杜道长眉头皱的更紧,走向了小竹林。

    竹林茂密,里面是不适合呆人的,地上只留下了高飞烧了大半截的‘火把’。

    “嗯?他去哪儿了?”

    杜道长诧异的很,转身走向了一座最可能藏得住人的小假山。

    “高飞,你出来吧,我跟你仔细说说--”

    杜道长话说到一半,就闭上了嘴。

    因为他在假山上,看到了一行字:老杜,我走了。以后有机会,我肯定会把你这地方给炸了!

    杜道长满脸都是不信的神色,抬手擦了擦眼睛,喃喃说道:“他走了?他、他是怎么突出三才鬼见愁大阵的?这、这不可能啊!”

    还感到不可能的一个人,是沈银冰。

    从清晨四点开始,冀南大明湖畔的稻花香大酒店前,就有很多人在忙活:打扫卫生,安排服务生布置桌椅,放开气球等等。

    根据沈银冰老家(苏北山的老家,在北方某省的一个大山里)的风俗习惯,女孩子结婚这天是越早过门越好,最好是举办的婚礼结束后,太阳刚好出来,那就代表着他们以后的好日子,会像朝阳那样蒸蒸日上。

    所以呢,沈银冰才把婚礼时间,定在了早上五点,到七点。

    七点,必须得结束婚礼。

    因为国庆节这一天之前,出于安全方面的考虑,沈银冰并没有派人来稻花香大酒店提前布置场子,所以她那些手下只好在昨晚深夜后才来到酒店布置的。

    一个叫薛小云的漂亮女人,是沈银冰婚礼上的大总管,兼职司仪。

    主婚人,则是冀南当前的最大领导,彭云木先生(他不来不行,沈银冰自有让他必须来的办法),除了他之外,还有很多有头有脸的人(基本上都是冀南当地的),像方家村的村长方立柱,天涯集团总厂的老总梁明,落日餐厅的老王,天涯集团德城分厂总经理张涛……

    总之,只要是沈银冰认识的,都被邀请在五点钟前,前来稻花香酒店参加婚礼。

    谁要是不来,也行,后果自负。

    当然了,沈狼主在撒请柬时,是不会这样说的,但谁都能明白,所以能来的,都来了,毕竟没有谁希望招惹这样一个女魔头。

    梁明等人是昨晚才收到请柬的。

    他们在收到请柬后,立马就意识到这是针对高先生来的,本能的就给他打电话,希望能听他该怎么安排。

    只是让大家感到很无奈的是,高先生的手机,始终处于无法接通的状态。

    无奈之下,梁明等人只好连夜召开了‘电话会议’,决定今天早起来参加婚礼,替高先生看看,沈银冰跟高雅,究竟要玩出什么花样来。

    清晨四点多点,自感无法抗拒沈银冰的那些人,都来到了现场。

    代表沈银冰站在酒店门口,恭候各位大驾光临的人,则是被她派遣到各地去的韩家俊,郝连偃月、李国训等人。

    能重新回到沈狼主身边,韩家俊他们非常兴奋,尽管婚礼结束后,他们就得回各自的岗位。

    清晨五点,在淡淡的白雾中,鞭炮声响起。

    早在好多年前,冀南就禁止燃放鞭炮了,可又有谁敢来管沈银冰?

正文_第1704章 沈银冰的婚礼(一)!

    砰砰的鞭炮声响,彻底打破了大明湖畔的宁静,鞭炮升起的白烟,混进了白雾中,附近空气中,弥漫着呛人的硫磺气息,随风传出老远。

    过往的车辆,本来速度就慢,这会儿更慢了,大家都很惊诧的望着这边,心里纳闷:这谁呀,这么狂妄,敢跟政府禁令对着干,牛比!

    梁明、老王等人聚在一起,站在酒店门口左边的停车场内,不顾鞭炮声震耳欲聋,仍凑在一起小声商量着什么。

    眼看婚礼马上就要开始了,可高飞的电话还打不通,这让他们心中越来越不安。

    他们或许不明白沈银冰为什么这么大张旗鼓的跟高雅结婚,同时却也隐隐猜到,沈总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报复高飞,高飞要是不来的话,婚礼上会出现什么情况?

    老王他们猜不出。

    可正是因为猜不出,所以心里才不安,提心吊胆的。

    鞭炮声响,足足响了十分钟,地上铺满了喜庆的红色碎纸屑,就像是铺了一层红地毯那样。

    鞭炮声落下,浓烟散尽后,停车场两侧,啪的一声亮起了至少五十个以上的高强度照明灯,把本来薄雾就已经开始消散的停车场内,照的比白天还要白天,让人得眯着眼睛等上片刻,才能适应这种高亮度光芒。

    灯亮起后,早己安放在停车场两侧、楼梯上的音箱内,随即响起了喜庆、欢快的歌曲《今天我要嫁给你》。

    滴,滴滴!

    随着一阵响亮的汽车喇叭声,一辆很多人没见过的豪车,缓缓驶进了停车场内,这是打头的婚车,披红挂彩,后面,则是一辆黑色房车。

    看到婚车现身后,被邀请来的那些记者们,足有上百个,都纷纷涌了上去,对着那那辆黑色房车,噼里啪啦的拍了起来。

    还有人发出一声轻呼:“欧野,买嘎的,劳斯莱斯,黑色幻影?”

    相传,劳斯莱斯幻影,可不是谁有钱就能买到的,哪怕是百亿富翁,要想订购一辆黑色幻影,也得接受生产厂家的严格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申请者的财力、人品、信誉、影响等等。

    如果有一点不符合生产厂家的标准,那么人家就会拒绝为你生产黑色幻影。

    据说,在整个华夏,真正的劳斯莱斯幻影,不会超过两位数。

    江湖上盛传国内至少得在数百辆以上的说法,那只是值得是劳斯莱斯车型,却不是黑色幻影(具体是不是这样,都是从网上查的,主要是为了突出某女的牛气,别认真啊!)

    可现在,却有黑色幻影出现在了婚礼上--而且最重要的是,在这辆车后面,还有五辆黑色这样的车子。

    六辆车子,全部是黑色幻影。

    “这、这怎么可能呢?”

    那个轻呼一声的记者,满脸不信的擦了擦眼睛,怀疑自己是不是看错了时,车队停住了,后面几辆车内有人跳了下来,做出了他更不相信的事儿。

    从后面那五辆黑色幻影中下来的,是一些身穿整齐的黑西装,扎着红领带,皮鞋擦的比镜子还要亮的年轻帅哥。

    这些帅哥下车后,马上就从车子里抱出一些红色的地毯,快步走到主婚车前面的车门前,放在了地上,几个人弯腰拽着纯手工编制的羊毛地毯,从婚车面前一直铺上酒店大厅门前的台阶上,进了酒店。

    接着,四对身穿小西装,红色小旗袍的金童玉女,左手挎着花篮,右手把里面还带有露水的玫瑰花瓣,徐徐洒在了地毯上。

    看着那些散花的金童玉女们,现场包括彭云木这个最见多识广的大领导,都是目瞪口呆,半张着嘴巴看着这一切,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前来参加婚礼的人(除了那些被邀请来的记者,还有酒店那些工作人员之外),都知道沈银冰应该很有钱。

    如果没钱的话,会随随便便就把北山集团、辽省的炼油集团,随随便便送给高飞?

    不过所有人却没想到沈银冰会这样烧包:结婚典礼上搞来六辆少见的黑色幻影当婚车,也算是能衬托她的‘财大气粗’了,可主婚车后面的五辆顶级豪车,却是用来拉专供她走路的红地毯,这就只能说是太烧包了,是对幻影的一种亵渎。

    更何况,此时淡淡的白雾上空,也出现了几架机体上刷着‘恭贺沈银冰、高雅新婚快乐’字样的直升机,在上方来回的盘旋,正在进行俯瞰式拍照。

    眼尖的人能看到,几架直升机机舱门口,都坐着两个黑西装大汉,肩膀上斜挎着铮新的黑色制式冲锋枪,这就是防备婚礼有变的空中警戒力量了。

    主婚车的车门打开时,人群后面跑出了至少二十个身穿迷彩服,戴着大墨镜,怀抱制式微冲的大汉,站在了婚车两侧,面对着记者等人,两腿叉开的站在那儿,手指扣着扳机,虎视眈眈的扫视着众人。

    烧包,霸气,狂妄,却又让人惊羡嫉妒恨,导致现场所有人,都无比异常渴望能有这样一个婚礼。

    从主婚车上下来的,是一个身穿白色西装,白色皮鞋,脖子里却系着个黑色领结,唇上还留着一撇漂亮小胡子的年轻人。

    年轻人相貌英俊,举手投足间动作优雅,脸上带着淡淡的笑,抬头缓缓扫视了一下众人,这才来到后门,微微弯腰伸手拉开了车门。

    这个年轻人,自然是本次婚礼上的主角之一,新郎高雅高先生了。

    跟前些时候狼狈离开冀南时的样子,高雅可谓是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尤其是留了一撇小胡子后,使他少了一份轻狂,多了一份成熟的稳重。

    高雅本身就出自豪门世家,从小就是那种特别优越的环境下成长起来,哪怕是他当前已经被高家逐出了家门,好像丧家之犬那样,被廖水粉利用,后来被沈银冰庇护,再也无法回到他从前偏偏浊世公子的时候,但某些东西终究已经深深留在了他骨子里。

    比方面对当前大场面时的从容,淡定等气质,可不是现场绝大多数人能相比的了,尤其是在拉开车门后抬手做出请的手势,向后退一步的风采--导致有年轻的女孩子,把他跟《上海滩》中丁力相比起来,心中生出一个念头:嫁夫当如是!

    在高雅拉开车门时,大家就意识到今天的绝对主角要露面了。

    虽说大部分女性在跟丈夫出席重大场合时,都是以‘陪衬’形象出现的,但在婚礼这一天,她却是力压所有人的主角。

    所以在看到绝对女主要现世后,被震呆了的记者们,这才全部清醒了过来,纷纷涌到那些迷彩服前,高举着照相机对着那边噼里啪啦的开拍。

    一只脚,穿着红色的细高跟镶钻尖皮鞋,缓缓探出了车门,用好像是特意训练过无数次的慢动作,轻轻踏在了地毯上。

    在这一刻,时间仿佛都停顿了一下,世界也有了瞬间的凝固,除了上空直升机螺旋桨的轰鸣声,下面竟然一丝声息也无,记者们都忘记了拍照,全部凝神静气的看着这只脚。

    天地间,仿佛只剩下这只完美到无法用语言文字描述的脚,再也没有别的事物,仿佛连直升机的轰鸣声,也攸地远去。

    一只脚的风情?

    如果有人能用这一刻的这只脚,用来当作某本都市小说的封面,暂且不管这本书是谁写的,也不管这本书的名字叫什么,仅仅是这个封面,就绝对能吸引所有人的眼球:男人会盯着这只脚想入非非,女人则会幻想她就是这只脚的主人。

    红色皮鞋下面那个比钉子粗不了多少的鞋跟,轻轻落在了地毯上,好像独木舟那样的鞋尖,以标准的慢动作压了下来,立即跟地毯融为了一色。

    这时候,大家的目光,才注意到了鞋子上面的腿。

    究竟用什么样的词汇,才能描述大家现在看到的这条被婚纱长裙、遮掩大半截的小腿的腿型曲线,有多么的迷人?

    现场那么多高文凭的知识分子,都已经忘记该怎么描述了,只是出于本能的,目光随着缓缓垂下遮住小腿的裙摆,慢慢向上挪去。

    红色的细高跟尖头皮鞋,红色的裙摆,红色的婚纱--然后就是白色的,就像世间最纯洁的白色玉石那样白腻的肌肤,很突兀的出现在了红色婚纱胸围上面。

    那是有着深深锁骨沟(据说事后一位花丛老手,曾经跟好友显摆说,那是他见过的最漂亮,最性敢的女人锁骨,深到可以养鱼),浑圆好像被精雕细琢过的白玉双肩。

    修长的好像天鹅那样的颈项处,是那么的白,却偏偏佩戴着一块样式古朴的墨玉。

    仅仅是从脚到上的肢体,就已经让现场所有人,用尽了所知所有的形容词,所以大家的目光终于‘爬到’新娘的脸上时,已经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这张脸,到底有多美了。

    大家只记得,当新娘那双标准的桃花美眸缓缓扫过,跟自己对视的那一瞬间,都能从中看到有风吹过、有叶落下的一池春水,心儿随即就情不自禁的咚的一声大跳。

    新娘。

    沈银冰。

    这就是今天的绝对女主,新娘沈银冰。

    在很多人看来,新娘婚礼这天最好是穿白色婚纱。

    毕竟随着西方文化的入侵,白色已经不再是丧事上的主色调,用在婚礼上可是象征着白头偕老。

    而且最重要的是,白色婚纱总能让女孩子,有一种超凡脱俗的美感,正所谓‘想要俏,一身皂’就是这意思了。

    很少有新娘,会选择大红色的婚纱,因为颜色不如白色衬托人,看起来也会有些俗。

    可沈银冰穿上这身红色婚纱后,却偏偏让人会联想到这样一幕:在冰天雪地中,有一枚红色腊梅,傲然绽放,抢尽了整个世界的风头。

    有一个女人,她叫沈银冰。

    沈银冰在婚礼上的样子,注定成为太多女孩子在以后极力效仿的偶像。

    她,独一无二。

    在天地间。

正文_第1705章 沈银冰的婚礼(二)!

    新娘在下车后,有没有冲大家笑过?

    脸上,有没有成为人妇的羞涩,跟喜悦?

    她在说出那句大煞风景的话之前,到底还说过什么话?

    她在下车后,为什么长时间的在人群中扫视,那双本该满是羞涩、喜悦的眸子里,为什么会浮上让人心悸的寒冰?

    她在看什么,或者说在找什么人?

    这许许多多的问题,在很久以后,许多参加过这场婚礼的人们,还在极力的回想:貌似,她在下车后也说什么话了,还抬手把一个人招了过去,但大家当时已经被她在天地间独一无二的风采所吸引,所以没有谁注意到这些。

    沈银冰是说话了,也抬手招了个人过去,在下车后,没有像其他新娘那样,温柔的伸出纤纤素手,轻轻挽住新郎的胳膊,而是无视了旁边那个风度翩翩的高雅。

    “你,来。”

    沈银冰轻启朱唇说了两个字,冲不远处招了一下手。

    韩家俊马上就快步走了过去,满脸都是激动的神色,弯腰低声说道:“沈总!”

    韩家俊做为‘从龙’的绝对心腹,前段时间才跟郝连偃月、李国训等人一起,委以重任去了地方上,为沈总打理她庞大的经济帝国。

    虽说他离开沈总的时间一点也不长,可再次看到沈银冰后,他还是无法按耐住自己心里的激动--打个比方来说,就是你把你家养了好多年的小狗送给亲戚,几天后小狗跟着亲戚来你家走亲戚,看到你后绝对会激动万分吧?

    虽说把韩家俊不做一只小狗,多少有些侮辱韩家俊,但他本人绝不会这样想:毕竟不是每一个人,都有资格做沈狼主的走狗的。

    “他来了没有?”

    沈银冰看着人群,眼神慢慢冷了下来。

    他是谁?

    韩家俊心中当然清楚,赶紧低声回答:“从来到酒店后,我就已经嘱咐专人看着了,没有发现他来的踪迹。”

    “哦,知道了,看来他是不会来了,呵呵。”

    沈银冰笑了一声,又抬手挥了挥。

    韩家俊马上就悄无声息的退了下去。

    高飞没有来?

    他竟然敢不来?

    难道,他以为我真不敢解红颜怎么着?

    哈,高飞,你是不是觉得,你已经用你无比的无耻彻底征服了我,让我不敢对你的女人下手?

    好,很好,有本身在七点之前,你都不要露面。

    沈银冰心中冷笑着,眼神冰冷,一股子无名火就像顽童用火柴把一堆泼了汽油的干柴点燃那样,轰的一声就燃烧了起来。

    她慢慢伸出了右手,对着高雅。

    始终面带微笑的高雅,很配合的张开了左臂,让那只戴着雷斯手套的小手,挽住了他的胳膊,在此时漫天仰起的花瓣中,踩在红色地毯上,缓步走向了酒店大厅。

    嗅着旁边女人身上传来的淡淡幽香气息,感受着她那只柔弱无骨的小手,丝藤那样的挽在自己胳膊上,羡慕嫉妒恨的眼神从四面八方射来,雄壮的身穿迷彩服的保镖,上空盘旋不定的直升机--这种无比盛大的排场,让高雅生出一种浓浓的悲哀。

    曾几何时,身边这个‘强大’到让整个华夏都为之忌惮的女人,在他眼中本来就是个稍微出色点的乡下女孩罢了。

    那时候,她太青涩,虽然长的也很漂亮,但相比起高雅所接触的那些绝顶美女,还是少了一种什么气质,压根没有被他看在眼里,最多也就是个想用权势,来掠夺她的跑马场项目罢了。

    那时候,沈银冰在高雅眼中,就是一只随随便便用一根手指头就能碾死的小蚂蚁,死了都不带有啥麻烦的。

    可就是这个刚认识就没有被高雅看在眼里的乡巴佬--这时候却变成了一个高高在上的女王,随便一个动作,随便一句话,就能决定别人的命运。

    而他这个昔日的春树集团总裁、在整个华夏所有街头上都可以横着走的高二少呢?

    现如今却像、哦,不是像,是本来就是,却成了一只无家可归的丧家犬,如果不是沈银冰庇护他,相信他现在指不定早就被以前得罪过的那些人,给悄无声息的干掉了。

    她不再是以前的乡巴佬,而是一个摇身一变,变成白天鹅的丑小鸭。

    他不再是以前的高二少,是一个从云端跌入凡尘,脸朝下折断翅膀变成地沟鬼的天使。

    俩人的身份,在短短三年内,就发生了彻底地改变。

    以前,他可以用眼角看她。

    现在,他却连被她用眼角看他的资格,都没有了。

    他,只是她的一个傀儡,打击报复另外一个男人的傀儡。

    现场有多少人知道,在高雅这具风度翩翩的皮囊下,隐藏着多么让人心酸的灵魂?

    但不管有多苦,他都得忍受,希望能慢慢回到从前。

    因为狂妄嚣张心狠手辣而历经数不清的屈辱、挫折后,高雅也不再是以前的高雅了,最起码他懂得了思考,懂得了隐忍,懂得了唯有忍辱负重,才能走到某一步。

    挫折,总是能让人迅速成长起来。

    高雅敢发誓,等会儿在婚礼上碰到高飞后,他会用包涵着最真挚的兄弟感情口吻,喊一声哥哥。

    无论高飞怎么对他,他都不会有丝毫的不满,哪怕所有人都看出,他就是一个可悲的傀儡,他也决定会用最淡定的神态,来应付所有的耻辱。

    要想得到什么,就得付出什么,就像以前拥有的的太多却不知道珍惜,失去那么多后才会明白有多可惜一样。

    “总有一天,我会让你后悔,你把我当作打击别人的道具,是一件多么愚蠢的事。”

    高雅的眼角余光,扫了旁边好像依旧在微笑着的沈银冰,心中浮上这个念头时,听到了一段不河蟹、让他心里猛地一抽的对话。

    “新郎高雅是谁呀,他是做什么的?”

    一个稻花香大酒店的工作人员,低声问旁边的大堂经理:“他的人好帅哦,看上去好像翩翩浊世公子。”

    “什么狗屁的浊世公子,只是一个不懂得亲情,时势后甘心被几个女人利用的丧家狗罢了!”

    不等大堂经理回答下属的话,旁边一个男人冷笑着回答。

    跨着沈银冰右手,迈着从容步伐正要走上台阶的高雅,身子猛地一僵,刚要愤怒的侧脸看去,但很快就恢复了自然,就像没听到那样,左脚迈上了台阶。

    他知道,这个骂他为丧家狗的男人,是故意让他听到这句话的,要不然也不会用不高也不低的声音,恰好能让他听到。

    接着,一个沉稳的男人,低声呵斥道:“兔子,闭上你的嘴!”

    兔子?

    呵呵,原来这个人是兔子,是高飞几个心腹中的那个兔子吧,一个来自穷乡僻壤、踩了狗屎才跟着高飞来到内地的乡巴佬。

    他现在,也可以肆无忌惮的羞辱我了。

    可我呢,只能像是他所说的丧家狗那样,连屁都不敢放一个。

    嗯,我忍。

    嗯,这笔帐,我早晚要算的,我要让你知道有时候祸是从嘴里出来的这个至理--高雅嘴角依旧噙着淡淡的微笑,就像没听到兔子的话那样,右脚跟着抬起,正要挽着沈银冰走上台阶时……

    沈银冰停住了脚步。

    高雅也只好停步,侧脸看着她,柔声问道:“怎么了?”

    “稍等。”

    在很多人面前,在跟高雅结婚的大好日子里,沈银冰还是很给他这个‘丈夫’面子的,也微笑着低声说了句,然后看向了左边的人群中。

    高雅只好跟着转身,看向那边。

    在几个身穿迷彩服保镖的外面,是来自各方的受邀观礼嘉宾,有男有女,个个都穿着最证实的服装,脸上带着发自内心的诚挚祝福笑容。

    当然了,也有人不屑对今天的男女主角有啥好脸色的,比方兔子。

    兔子穿上西装扎着领带的样子,让人看上去很别扭,仿佛他天生就该是光着脖子,或者穿着个白色的老头衫,再把背心拉到肚皮以上的形象,才会顺眼。

    沐猴而冠,说的就是兔子穿西装的意思了。

    兔子刚才抢先回答工作人员的话,来讽刺高雅是丧家犬,就是故意的。

    在高飞的几个绝对心腹中,别看兔子加入最晚,可他无疑是最善于钻营的,早就从李德才、老王、梁明、陈大彪等人那儿,得知飞哥跟亲兄弟高雅之间,关系是有多么的不一般了。

    如果我有这样不知好歹的亲兄弟,我早就特么的把他给掐死了,怎么可能还让他活着来暗算我?

    这句话,是每逢哥几个提到高雅时,兔子总是挂在嘴边上的话。

    尤其是看到高雅今天,穿的人模狗样儿的迎娶沈银冰后,兔子心中更是别扭。

    当然了,他看着高雅别扭,可不是因为觉得沈狼主非得嫁给飞哥才行。

    沈银冰,才不是飞哥的良配。

    但不管怎么说,沈银冰都是飞哥的女人了,更是在岭南时,主动向飞哥献身,救了他。

    所以呢,兔子对沈银冰的印象,谈不上有多好,也不会很差。

    要不然,依着他那张缺德的嘴,刚才绝不会只讽刺高雅一个人。

    兔子很聪明,可他以前几十年的生活经历,注定了他的目光是短浅的,更不会懂得此时沈银冰的心中,是一种什么感受。

    相比起兔子的短视,老王就能察觉出来,所以这才及时低声呵斥兔子,让他闭嘴,免得惹上不该惹的麻烦,毕竟高飞不在现场,大家没有靠山不是?

    经过老王的呵斥后,兔子也蓦然清醒,随即闭上了嘴。

    但一切,都已经晚了。

    沈银冰已经停住了脚步,脸上带着迷人的温柔笑容看向了他。

    兔子在跟沈银冰目光对峙瞬间后,就被她眼神中的冰冷,给看的心里一哆嗦,下意识的垂下了眼帘,有些心虚:不管高雅有多么的该被鄙视,可他今天毕竟是沈银冰的新婚丈夫,羞辱他,就是羞辱沈银冰。

    兔子猛地明白了这个道理,但好像有些晚了。

    “兔子,你刚才说什么呢?”

    沈银冰看着兔子,笑殷殷的问道。

正文_第1706章 沈银冰的婚礼(三)!

    沈银冰出现后,就成了现场所有人关注的焦点,这是毋庸置疑的,无论她有没有排出这么牛气轰轰的排场。

    因为她是今天的绝对主角,是新娘。

    所以呢,她的一举一动,都被所有人关注着,尤其是那些扛着摄影机的记者们。

    很多准备踏上大厅门前台阶,准备抢进大厅内找个拍摄最好位置的记者们,忽然看到沈银冰停住了脚步,面向某人问话,自然会本能的停步,把摄影机对准了那边。

    怀了!

    都是兔子这张臭嘴惹祸,我可是一再嘱咐他的,他怎么就是不听呢?

    相比起兔子等人来说,从沈银冰还没有‘发迹’之前,就对她有所了解的老王,看到她停步笑殷殷问兔子,刚才说什么来着,老王心里就是咯噔一下,不等兔子说什么,就抢先一步挡在了他面前。

    满脸都是赔笑的老王,笑呵呵的说:“沈总,您大人大量,别跟这家伙一般见识。他吧,昨晚跟萨拉娜吵架了,心情不咋样,所以今天说话才有些口无遮拦。”

    老王也是聪明人,脑子转的非常快,在看出事情不对劲后,马上就提到了兔子心情不好、导致胡说八道的理由:跟他女朋友萨拉娜吵架来着。

    今天是沈银冰大喜的日子,跟‘夫妻’这个字眼有关,所以老王才提到了萨拉娜,就是希望沈银冰能看在‘夫妻’这个词的份上,别为难兔子。

    沈银冰刚才还笑殷殷,很温柔的样子,可在老王站出来为兔子开脱后,那笑容却像从被寒霜袭击了的盛夏玫瑰那样,瞬间枯萎。

    她看都没看老王,只是盯着兔子,淡淡的说:“我在问兔子的话,无关人员请闪开。”

    “沈总……”

    老王还想再努力一下,但马上就有两个迷彩服扑上去,扭着他的胳膊把他推搡到了一旁。

    还有两个迷彩服,站在了兔子身后左右两边,满脸的戾气,手里的微冲枪口,对准了兔子。

    感受到蓦然而来的戾气后,兔子的脸色猛地变了。

    “干什么啊你们这是?”

    萨拉娜眼看事情不对劲,就要冲过来。

    今天受邀来参加婚礼的高飞心腹中,是老王、兔子、萨拉娜、梁明、陈大彪,当然了,还有方家村的村长方立柱等人。

    看出沈银冰对兔子要不善后,萨拉娜马上就冲上去--一个迷彩服,却忽地举枪抵住了她面门,冷声说道:“再敢动一下,我就开枪!”

    萨拉娜也是历经过血腥沙场的主,自然能感觉出这个迷彩服,不是在跟她开玩笑,说开枪,肯定会开枪的。

    不但萨拉娜能感觉到,就是梁明等人也感觉到了。

    “别冲动,兔子不会有事的!”

    梁明陈大彪,还有方立柱,都围在了萨拉娜身边,低声劝她:“今天是沈总的大喜之日,就算兔子说错了什么,也没啥问题的,千万别冲动。”

    听梁明等人这样说后,萨拉娜才挣开陈大彪的手,冷哼一声后退了几步。

    她刚后退,就有三四个迷彩服跑了过来,把他们跟兔子隔开了。

    看到这边很突兀的剑拔弩张后,本来很喜庆的气氛,瞬间就被冲淡了。

    那些嗅觉特别灵敏的记者们,也意识到要有更要的素材发生了,全都抖擞精神,心中在念叨着什么,有的甚至都想好了新闻稿子的名字,就叫《史上最霸气新娘》。

    沈银冰才不关心这些,只是看着兔子,淡淡的问道:“兔子,你刚才说的什么呢?”

    “我、我没说什么!”

    兔子也知道嘴巴惹祸了,看在沈银冰很强大的份上,飞哥又不在,他只好矢口否认。

    沈银冰笑了,好看的桃花眼弯了起来,很轻蔑的样子:“原来,高飞的人都是这么一些没胆量的。怪不得他不敢来参加我的婚礼,真是让我失望啊。”

    兔子闻言,猛地抬头,大声说:“沈总,别牵扯飞哥!我刚才是说,高雅算是个什么东西,只是一个甘心被女人利用的丧家狗罢了!”

    “你真是这样说?”

    沈银冰更加开心了,笑容更甜。

    兔子却感觉到了一股子从没有过的恐惧,用力咽了口吐沫,使劲点头。

    兔子无疑是个势力、油滑,来自社会最底层的痞子一类的小人物。

    但他能够被高飞视为心腹,也绝对有他最出色的一面。

    那就是忠心。

    因为自己的嘴臭,而被沈银冰当众羞辱高飞,那是兔子绝对不愿意看到的,所以他坦然承认了他刚才说什么了。

    “好,很好,不愧是被高飞视为心腹的人,的确有胆量,敢在我的大好日子里,当众羞辱我的丈夫。”

    说着,沈银冰看了眼依旧神色从容的高雅,叹了口气:“唉,真以为我丈夫是好欺负的,随便阿猫阿狗就能肆意侮辱的么?”

    叹了口气后,沈银冰抬手对韩家俊招了一下手,淡淡的说:“把那个人的腿子打断,婚礼结束之前就让他呆在停车场内,不许送医院。”

    吩咐完韩家俊这句话后,不等他点头说是,沈银冰就挽着高雅的胳膊,迈步走上了台阶:“如果这点小事你也办不好的话,那你就别再参加我的婚礼了。”

    沈银冰说话的声音不高,可听在现场人们的耳朵里,尤其是那些对她不怎么了解的记者们,就像晴天打了个霹雳那样,傻了:啥,就因为一句话,就要把人家腿子打断,放在停车场内不许送医院?

    这、这也太残忍了吧?

    她是开玩笑吧?

    这不是视人命为草芥么?

    嗯,肯定是在开玩笑!

    但接下来韩家俊的动作,却让所有人都知道,沈银冰不是在开玩笑,而是在动真格的。

    “你们都听到了吧,还不快做!”

    随着韩家俊一摆手,站在兔子背后那几个迷彩服,马上就扭住他胳膊,抬脚狠狠在他膝盖处踢了一脚。

    特殊的成长经历,造就了兔子是个街头打架好手的现实,只是他跟这些沈银冰在贪狼中精挑细选的迷彩服相比起来,还是差了不止一条街。

    更何况,人家是几个人对付他一个,手里还有枪,他除了愤怒的挣扎之外,压根就没有别的办法。

    “放开他,放开他!”

    看到沈银冰的人要动真格的后,萨拉娜急了,老王他们也急了。

    不管是不是兔子的错,总不能眼睁睁看着他被人在光天化日之下打断腿吧?

    只是他们刚有所动作,其他迷彩服就一拥而上,手里的枪口对准了他们腿子。

    对准他们的腿,这是敢真开枪的意思。

    方立柱经过一年多的历练后,比以前要稳重了太多,此时看到事情不对劲,连忙招呼被吓傻了的酒店工作人员,还有受邀前来参加婚礼的一些官员,嘶声喊道:“都过来帮忙啊!”

    方立柱让大家过来帮忙,可不是为了帮忙抵抗那些迷彩服,而是帮忙拦住萨拉娜他们。

    彭云木就在不远处,脸色铁青,却又透着无奈。

    沈银冰当众大发淫威,他这个城市一把手却没能力制止,这对他来说绝对是个耻辱。

    但他有什么办法呢?

    那个魔女,可是个让整个华夏都无可奈何的,他区区一个地方大员,除了忍气吞声外,更承担不起惹怒她,会连累数百上千无辜者的风险。

    所以在现场气氛陡然紧张后,他只能装作看不见,却对身边的工作人员接连使眼色,示意他们赶紧过去帮忙拦住萨拉娜等人,免得事件再升级。

    “沈银冰,你这个魔女,你这个--”

    被几个人拉住的萨拉娜,嘶声怒骂着极力想冲过去,却听到被迷彩服按在地上的兔子,猛地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

    他的左腿,被一个迷彩服用一把扳手,狠狠砸断!

    “兔子!”

    萨拉娜惨呼一声,全身瘫软无力的跪在了地上,泪如雨下。

    没有谁能抗得住,腿被硬生生砸断的疼痛,兔子惨叫一声后,当场昏了过去。

    那些拍摄的记者们,全都大张着嘴巴,一脸骇然不信的神色。

    谁也没想到,沈银冰在她自己本该充满喜庆的婚礼上,真让人把前来观礼的嘉宾腿子,硬生生的打断了。

    沈银冰本人,则像没事人那样,脸上依旧带着淡淡的笑,挽着高雅的胳膊走到了大厅门口,转身看了过来。

    萨拉娜噌的一声,从地上站立起来,心疼的泪水依旧在流,但眼神却是无比的凶狠,死死盯着沈银冰,嘎声道:“沈银冰,你会因此而付出代价的,我坚信。”

    “我凭什么,会付出代价?”

    沈银冰倒是没有生气,轻描淡写的样子,让人觉得她更可恨:“就因为这个嘴上没把门的家伙,是高飞的心腹手下?他会帮你们讨回公道?呵呵,别逗了,他连人都不敢来,又怎么可能会那样做。我保证,事后他最多安慰你们一下,多给点受苦费,却万万不敢把我怎么着的。”

    “不信,我们走着瞧好了。”

    沈银冰懒洋洋的笑了下,不再理睬萨拉娜等人,挽着高雅的胳膊,缓步走进了大厅内。

    高雅也是个狠人,要不然也不会因为高飞的回归对他的幸福,造成一定冲击,就敢三番两次的在暗中暗算他了。

    在岛国时,他更是大手一挥,就让田中秀雅,杀害了两名华夏特工,眼睛都不带眨的。

    尤其是在刚才,他还在心中劝自己,一定要学会忍耐,等有机会把沈银冰怎么着怎么着,让她知道什么是后悔。

    但现在他却再也没有了那种感觉,只觉得挽着自己胳膊的不再是个美女,而是一条--美女蛇。

    沈银冰脸上的笑容越甜,高雅心中就越寒。

    他忽然明白了一个道理:相比起耍狠来,他比不上沈银冰,因为这个女人能豁出一切,可他却不敢,每次耍狠,都是在有退路的情况下。

    沈银冰,是个疯子。

    高雅觉得后脑勺冒凉气,忽然莫名其妙的想到了高飞:他要是在的话,这个女人还会这样可怕吗?

    高雅刚想到这儿,沈银冰忽然轻声问道:“我是不是,让人感觉很可怕?”

正文_第1707章 沈银冰的婚礼(四)!

    沈银冰让人感觉很可怕?

    这是肯定的,连高雅都有这样的感觉,所以在她忽然问出这个问题后,他本能的点了点头。

    “让人感觉可怕,总比让人看不起,被人欺负要好得多。”

    沈银冰莞尔一笑,不再说什么。

    薛小云,是本次婚礼上的肆意,也是策划整个婚礼过程、负责安排婚礼典礼、酒席等琐事的大总管。

    她不是沈银冰的人,她是被重金雇佣来的,听说主持本次婚礼的佣金,高达七位数,这蛮对得起她被成为‘华夏第一婚礼司仪’的名头了。

    能够混到‘华夏第一’的高度,不管她是在哪个领域,都说明她相当的不简单,知道看到什么人该说什么话,知道不该看到的事,就得装看不见。

    就在刚才,她也亲眼目睹了沈银冰的残忍,看沈总时的眼神中,带有深深的恐惧,不过她很快就调整好了心态,等各方受邀来宾,都陆续走进酒店大厅内后,袅袅婷婷的走到主持台上,单手捂着话筒,笑面如花的脆生生说道:“各位来宾,各位领导,各位亲朋好友,大家早上好!”

    她的话音未落,现场马上就响起了一片热烈的掌声。

    不管大家此时心中有什么感受,但只要是聪明人,就该明白此时除了拼命捧场外,就再也没有别的选择了,要不然就很可能成为第二个被打断腿的人。

    没有谁喜欢被人打断腿的不是?

    在收到重金前来冀南主持本次婚礼后,薛小云就曾经跟她的专业婚庆团队,仔细商定了一个婚礼流程。

    婚礼过程嘛,自然是越热闹,气氛越高涨,笑声越多越好。

    薛小云也有把握,能做到这一点,要不然她也不会被人称为华夏第一金牌婚礼司仪了。

    可是在亲眼目睹了刚才兔子被打断腿的过程后,薛小云就知道她的婚礼计划,必须得改变了。

    喜庆,是婚礼绝不能缺少的元素。

    但太多的笑声,还是免了吧,相信东家(沈银冰)在打断别人的腿子后,心情也肯定1好不起来,哪怕是她脸上始终带着开心的笑。

    可谁能保证,一个人在笑时,就证明她真是开心的呢?

    婚礼过程,还是走端庄温馨的路子吧!

    在婚礼上绝对有着相当造诣的薛小云,很快就调整了最正确的方式,开始了她人生中最特殊的一次婚礼主持。

    在喜庆且有不失隆重的婚礼进行曲中,薛小云先请主婚人彭云木上场,发表了一番热情洋溢的讲话,照例获得一片热情的掌声后,下台。

    然后,新郎在薛小云的介绍下闪亮登场,简单的介绍、几句风趣的幽默话过后,就是今天最重要的角色,新娘献身。

    如雷的掌声中,没有伴娘的沈银冰,双手捧着一束鲜花,微微仰起的小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拖着拽地婚纱长裙,好像仙子那样,款款而来,不带有一丝的烟火气息,更没有刚才丁点的暴戾凶狠。

    随着东西文化的交融,国内婚礼的流程,基本上都是大同小异。

    不过本次婚礼上,这对新人不但没有伴郎、伴娘,也没有双方父母长辈。

    沈银冰父母双亡,当世已经没有一个亲人--再说了,也没谁愿意当她的父母长辈,因为事后肯定会受到国家相关部门调查的。

    高雅倒是有父母,还有爷爷啥的。

    可高家的人,会出现吗?

    答案也是肯定的,不会。

    所以呢,这注定是一个没有父母长辈,缺少该有的欢庆气氛,只有荷枪实弹迷彩服保镖的婚礼,掌声不断,如雷。

    婚礼,必须得坚持到早上六点四十分左右。

    七点之前的这段时间,会有特殊的婚礼司仪,来代替薛小云主持。

    开始看到这个要求时,薛小云心中还是不快的,觉得婚礼没结束就换上别的婚礼司仪,这对她的这个第一金牌婚礼司仪的名声来说,很不好。

    不过看在那高达七位数的佣金份上,薛小云才勉强答应了。

    现在她的心态却有了明显的改变,盼着六点四十快点到来,然后招呼自己的团队闪人,用最快的速度!

    六点四十之前,千万别出现什么误会,千万啊!

    薛小云心里祈祷着,每隔几分钟,就会看一下腕表。

    或许,薛小云的祈祷起了左右,整个婚礼在端庄喜庆,又很诡异的气氛中,顺利进行,来到了六点四十分。

    “呼!”

    她长长的松了一口气,看向了身边的新娘。

    沈银冰会意,微微一笑,轻声说:“你可以走了。当然了,你也可以留下来。”

    “谢谢沈总(她称呼沈银冰为沈总,可是听别人这样称呼的),我还有别的事情,就不打搅了!”

    薛小云连忙客气的拒绝。

    沈银冰也没勉强,更没有说话,只是用鼻音淡淡的嗯了一声。

    如蒙大赦般的,薛小云弯腰给沈银冰鞠躬致谢后,急匆匆的走下了主持台。

    她刚下台,就看到一个肤色发黑的老女人,也不知道从哪儿钻出来的,在一个身穿盛装的女人陪伴下,缓步走上了主持台。

    那个盛装女人,是个翻译,长相一般,面容古板,上台后与老女人一起给沈银冰弯腰行礼问好后,来到话筒前淡淡的说:“下面,请允许我为大家介绍一下,我身边这位女士。”

    皮肤黝黑,穿着很有异域特色的老女人,向前走了一步。

    女人介绍道:“这位是来自非洲卡扎扎部落的灵魂者。在这儿,我觉得有必要为大家介绍一下这‘卡扎扎’,跟‘灵魂者’这两个词的含义。卡扎扎,是迄今为止,西非最原始的一个部落,把他们部落的名字翻译过来,就是食人族的意思。”

    “哇--食人族?”

    现场,马上就响起了一片倒吸冷气的声音。

    食人族,顾名思义,就是吃人的民族。

    现在一提到食人族这个名字,人们就会想到非洲,拉丁美洲等最偏僻落后的地方。

    食人族真的存在吗?

    这些野蛮部落,为什么要吃人呢?

    在非洲、拉丁美洲的历史记载中,食人族的确是存在的,至于为什么要吃人,自然是因为肚子饿了。

    不过,随着现代文明的高度发展,食人族已经变成了一个传说,就像欧美科幻电影中的吸血鬼那样,却没有谁相信,世界上还会有这种种族存在。

    现在,盛装女人却介绍这个来自所谓的卡扎扎部落,就是传说中的食人族,人们当然会感到惊讶了。

    人们的反应,早就在盛装女人的反应之中,抬手轻轻往下压了下,等嘘声散尽后才继续说道:“各位,请不要怀疑,当世没有食人族的存在。因为世界之大,无奇不有,还有很多现代科学都无法解释的疑团,在这儿就不用多说了。接下来,我再为大家介绍一下,什么是卡扎扎族的灵魂者。”

    顿了顿,盛装女人才接着说:“在卡扎扎部落中的灵魂者,其实就是我们大家所熟悉的巫婆。”

    “哦,原来是巫婆啊,这个我知道。”

    “婚礼上,怎么会有巫婆出现呢,难道她还有什么精彩节目?”

    “这次婚礼,真有意思,让我是大开眼界啊。”

    在人们的纷纷议论声中,那个灵魂者忽然高举起双手,朝天啊吧啊吧的说了一通话。

    她吐出的音节很怪异,没有谁能听得懂,所以都看着盛装女人。

    等灵魂者说完后,盛装女人才说:“灵魂者说,她万分的荣幸,能够被沈总从遥远的非洲请来,参与本次婚礼的主持。她还说,更感谢沈总能够给她机会,让她能在拥有五千年文明的华夏,展示卡扎扎部落最原始的婚礼仪式!”

    “啊吧,啊吧!”

    灵魂者再次啊吧了好半天。

    盛装女人接着翻译道:“灵魂者说,因为受到条件限制,当前环境无法把卡扎扎部落原汁原味的婚礼仪式展现出来,所以只能为大家奉献上最精彩的地方。”

    “祭婚。”

    盛装女人缓缓吐出了两个字。

    “祭婚?什么是祭婚啊,我怎么没听说过?”

    “我也没听说过呢,应该就像咱们这边的祭祖差不多吧?”

    “至于什么是祭婚,在这儿我也无法说的很清楚,还是先让灵魂者,为大家展示一下,我再解释吧。”

    盛装女人说到这儿,抬手冲台下摆了一下,马上就有一个迷彩服,端着一个原屋形的玻璃盒子走了上来。

    人们好奇的看过去,就看到在里面,有一只小白鼠,在不安分的来回爬动着:它感受到了某种危险,却无法逃出这个玻璃盒子。

    “我知道了,这是要拿小白鼠做实验啊。”

    “为什么要用小白鼠呢?又是做什么实验?”

    “谁知道呢,大家别说话,仔细看。”

    众说纷纭中,迷彩服把玻璃盒子放在了主持台上,灵魂者走过去,掀起上面的盖子,右手伸了下去。

    小白鼠本能的要躲避,不过灵魂者的动作很快,很准,一把就抓主了那只小白鼠,看起来很脏兮兮的脸上,露出了残忍的诡异笑容。

    有人就问:“吓,这个卡扎扎部落中别具一格的婚礼,不会是让新人生吞小白鼠吧?”

    “嚓,怎么可能会这样!”

    马上就有人反驳他。

    “别说话,大家看!”

    旁边有人制止他们了。

    灵魂者拿起小白鼠,放在掌心看了片刻,然后拿出一根丝线,很结实的那种,把小白鼠四肢捆绑了起来,动作很熟练,看来深谙此道。

    “她把小白鼠捆起来是啥意思啊?”

    一个人刚问出这个问题,就看到灵魂者又拿出一把小刀,很锋利精致的那种,在小白鼠吱吱的惨叫声中,在它左爪上方割了个口子。

    鲜血淌下,滴落在了下面的玻璃盘子里。

    灵魂者就像没看到那样,继续在小白鼠的右边腿上,也割开了一个口子,然后拿起它放在了嘴边,张嘴吸住了伤口,鼓起了腮帮子。

    “啊,她是喝小白鼠的血吗?”

    下面的人,马上就开始鼓噪了起来,觉得很不可思议。

正文_第1708章 沈银冰的婚礼(五)!

    婚礼,本来就是喜庆的,最忌的就是见血了。

    这是在场众人都认可的共识,哪怕是杀一只小白鼠。

    而且,这个灵魂者杀小白鼠的方式,也太残忍了一些,不是拿刀子结果了它拉到倒,而是要喝干它的血!

    最重要的是,小白鼠还活着!

    这才是最残忍的。

    如果不是摄于某人的淫威,在灵魂者鼓起腮帮子要喝小白鼠鲜血时,肯定会有动物保护者站出来,强烈谴责她的野蛮行为。

    但现在嘛,还是算了,毕竟没有谁愿意为了一只小白鼠,就甘愿冒着被打断腿的风险来抗议什么,别忘了外面还有个断了腿子的躺在那儿呢。

    就在很多人以为,灵魂者要喝干小白鼠的血时,让人更加愤怒的一幕出现了--灵魂者并没有喝小白鼠的血,她刚才鼓起腮帮子,竟然是在吹气!

    冲小白鼠身上的伤口内,吹气!

    就像是吹气球那样。

    人在用力吐气时形成的气压,很快就让小白鼠的皮肤,跟肌肉所隔离,可它偏偏还是活着的,一时半会的又死不了,就那儿吱吱的惨叫。

    “呕--哇!”

    当小白鼠慢慢变成一个气球时,终于有人忍不住,张嘴吐了出来。

    灵魂者的这种行径,绝对是受良心谴责的!

    大家都不明白,沈银冰为什么会让来自食人族部落的灵魂者,在她的婚礼上,表演这极其野蛮、恶心的一幕。

    祭婚?

    原来,用异常残忍的方式,杀掉一只小白鼠,就是所谓的祭婚啊。

    大家明显被灵魂者的表演恶心到了,也都忘记了刚才盛装女人曾经说过,要用小白鼠来做个演示的话。

    灵魂者无视人们的强烈谴责,慢条斯理的做完她该做的事情后,把应该还没有死的小白鼠,态度很恭敬的重新放进了玻璃盒子里,双手合十的低声祈祷了几句什么,这才退到了一旁。

    “太残忍了!”

    “真是野蛮!”

    “滚出华夏!”

    小白鼠的惨烈下场,让人们暂时忘记了某女的淫威,纷纷挥拳抗议,声讨。

    沈银冰却面不改色,依旧站在那儿,脸上带着淡定的笑容,眼神却很轻蔑,仿佛是在嘲笑一群没有见过大世面的土包子。

    当然了,在灵魂者虐待小白鼠时,她是一眼都没有看,所以才能给人一种早就知道的淡定。

    不过,沈银冰旁边的高雅,隐隐已经察觉出了什么,脸色变得越来越难看了,身子也有了轻微的颤抖,好像也有些受不了小白鼠被虐待的残忍,想呕吐那样。

    对现场来宾们的怒叱声,灵魂者是听不懂,而盛装女人却是毫不在意,只是看了眼沈银冰得到某种暗示后,重新走到话筒前,淡淡的说:“由卡扎扎部落灵魂者的模拟祭婚仪式,整个过程就是这样了。”

    “接下来,就是真正的祭婚仪式了。”

    盛装女人也仿佛心情激动,深吸了一口气说道。

    她这句话说完,现场那些噪杂的声音,忽然一下子消失了,整个大厅内数百上千的人,竟然没有任何人说话,甚至不再呼吸。

    这么多人聚在一起,没有人说话的气氛是很奇怪,很诡异的,更有一种让人说不出的压抑感,大家都愣愣的看着主持台上,各种各样的眼神中,恐惧占有了至少一大半。

    盛装女人的话,一下子让大家明白了什么。

    刚才灵魂者折磨小白鼠惹起的愤怒,让大家忘记了盛装女人此前说过的一些话,她曾经说,关于卡扎扎部落在举行盛大婚礼时,会有一种祭婚仪式,不过这个仪式好像很繁琐的样子,她有些说不清,所以才让灵魂者演示一下。

    小白鼠,就是灵魂者演示‘祭婚’的替代品。

    小白鼠遭此残忍的虐杀,仅仅是祭婚仪式的替代品而已,那么真正的祭婚仪式所用之物,又是什么呢?

    肯定不会再是小白鼠,而是--人。

    一个活生生的人!

    也唯有来自世间最野蛮的部落,才会有拿着活人来做某种祭品的风俗习惯。

    怪不得沈银冰在薛小云还没有主持完婚礼时就闪人,让灵魂者接下来主持了,原来她要在她的婚礼上,上演一出来自最原始部落的祭婚典礼。

    就像虐杀小白鼠那样,把一个人,活生生的虐死:在那个人的脚腕、或者手腕上,用刀子割开一个口子,然后用嘴凑在伤口上,就像吹气球那样,把这个人吹起来!

    现场众人猛地想通了这一点后,又死寂般的沉默了足有三分钟后,受邀来充当主婚人的彭云木,再也无法忍受了,猛地抬手,重重拍在了桌子上,噌的一声站立起来,怒气满面。

    彭云木做为这座城市的一把手,那地位绝对是响当当的,一般人要想请他来充当主婚人,别说是祖坟上冒烟了,就是诈尸恐怕也没这个面子。

    不过迫于沈银冰在华夏特殊的地位,为了大局着想,彭云木只得屈尊受邀前来参加婚礼,就这,他还得跟上级领导一再请示啥的。

    刚才在停车场内时,因为兔子讽刺高雅的一句话,狂妄的沈银冰就让人把他腿子打断了……这对彭云木来说,绝对是个被无视、毫无作为、愧为本城父母官的羞辱。

    眼睁睁看着有人在眼前私设公堂,彭云木却假装看不见,这件事要是散播到网上去,对于他的前途来说肯定会有影响的。

    但他只能选择假装看不到,因为他相信在场的记者们,也肯定会理解他此时的处境,跟心情。

    如果兔子被打断腿那件事,还能让彭云木为了和平,而强忍着假装看不到的话,那么现在他真的无法再忍下去。

    因为沈银冰,竟然要在婚礼上,采用世间最原始部落的风俗习惯,残忍的虐杀一个活人的陋习,来为她的婚礼‘助兴’。

    彭云木可以假装看不到兔子被打断腿,但他绝不允许,沈银冰在他的地盘上,像虐杀小白鼠那样,去虐杀一个活人。

    不管那个人是谁,也不管那个人是哪国人,更没法管招惹沈银冰后,会引发什么样的后果,彭云木只知道,他要是再不站出来的话,就算上级领导理解他的难处,不会对他有什么意见,可他这一辈子也无法原谅自己的。

    彭云木以前走过弯路,或者干脆说他就是从弯路上改邪归正走上正途的,也很珍惜这个改变--但有些事,明知道做下去会引来最恶劣的后果,也必须去做。

    因为再无耻卑鄙没良心的人,都有他道德的底线,都有一次会正义凛然。

    更何况,彭云木本身就是一个道德素质较高,这些年一心为民的好官。

    彭云木拍桌子的声音,就像是炸雷那样,猛地在大厅内响起,把那种诡异的死寂,彻底击杀粉碎,让所有人的灵魂,都深吸了一口气。

    “沈银冰,你这是要搞什么?”

    彭云木拉开椅子,大踏步的走到主持台前,本来很儒雅的脸因为狂怒而扭曲:“你是不是真的以为,你凭借邪恶的力量绑架了华夏,就可以在这儿为所欲为了!?”

    “她简直是太过分了,真没想到这么漂亮的女人,竟然是个没有人性的蛇蝎!”

    “与邪恶作斗争,不屈不挠!”

    “打死她,为民除害!”

    有一些性格冲动的人,在彭云木的带领下,纷纷举着拳头,高喊着口号,神情激动的冲了过来。

    有个刚参加工作不久的小年轻记者,仍保持着在象牙塔内的纯洁,与可贵的正气,冲到主持台边后,竟然一跃跳上了台子,高举着拳头扑向沈银冰。

    砰!

    就在这时候,枪声响了。

    那个刚扑上台子的小年轻,嘴里发出一声闷哼,随即一脚栽倒在台子上,左腿赫然出现了一个血洞,鲜血看起来是那样的刺眼!

    砰,砰砰!

    枪声接二连三的响起,不过后来这些子弹,都是打向天花板的,打碎了精美的吊灯,打碎的了玻璃门窗,碎了的玻璃四处飞溅,人们因为本能上的恐惧,纷纷尖叫着抱住脑袋,蹲了下来。

    但那些跟随彭云木冲到主持台前的数个年轻人,却毫不在意--他们,或许会贪财好色,或许会在跟同事竞争时玩下流手段,或许会在老大妈摔倒在地上时无动于衷,或许有这样那样的缺点。

    但无法否认的是,他们是最正统的华夏子孙,龙的传人,骨子深处有着在最危险的时刻,就会忘记自身安危从而站出来,为这个民族撑起一片天的勇士。

    所以在枪声响起,在最先扑上主持台的小年轻受伤倒地后,刺眼的鲜血,呼啸的子弹不但没有让他们屈服,反而激起了他们以为早就失去、其实却依旧在血液中流淌的正义,与大无畏的精神,丝毫不顾自己生死,怒喝着,大骂着,毫不退缩的扑向主持台。

    砰,砰砰!

    枪声继续响起,这次却是针对要扑上主持台的人,子弹毫不留情的打穿了他们的身体--但却有越来越多抱着头蹲在地上的人,站起来,怒浪拍岸般的向这边扑来。

    更有人操起桌子上的酒瓶子,椅子,盘子碟子,冲那些开枪的迷彩服砸了过去。

    现场一片混乱,浓郁的血腥气息迅速弥漫,眼看现场情况将向谁也无法控制的趋势发展,一场大规模的流血事件(这儿指的是出人命,当前那些迷彩服开枪,还是避开人们的要害处的),即将发生!

    沈银冰也没想到,现场情况会发展到这一步。

    她早就预料到,在她要做出拿活人来祭婚时,人们肯定会愤怒,会有人站出来指责她,甚至她都能推断出,第一个站出来对她横加指责的人是彭云木。

    毕竟,彭云木的身份不同,不管出于哪种理由,他都必须得站出来。

    这些早就在沈银冰的意料之中,她也有了响应的应对措施,那就是用暴力来对付最先站出来的人,哪怕这个人是彭云木。

    她坚信,只要她露出狰狞的利齿,那些人,就会被镇住。

正文_第1709章 他终于肯来了么?

    枪打出头鸟,这句话在华夏很有市场的。

    相传在二战时期,鬼子入侵华夏大陆,几十个持枪的鬼子,就能残杀两三千战败的俘虏--这可不是什么瞎话,而是有历史记载的。

    几十个鬼子,两三千个俘虏之间的比例,是让人心痛的一百比一,也就是说那些俘虏要是敢奋起反抗,一百个俘虏干掉一个鬼子的话,双方就能同归于尽。

    但结果却是鬼子毫发无伤,所有战俘都被残杀。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那就是因为战俘们深谙一个道理,枪打出头鸟:最先站出来反抗的人,肯定会是个死。

    所以呢,谁也不愿意最先站出来反抗,只是盼着有人挺身而出,所以只能任由鬼子逐个残杀所有战俘,这是人性自私的悲哀,也是那个时代的产物。

    或许,到任何时候,人们都是这种心态的。

    最起码,沈银冰肯定人们有这种心态,毕竟当前生活环境相比起二战时期时,要好了不知多少倍,华夏已经迎来她的盛世,人们安居乐业,根本不可能因为看不惯某些事,就冒着生命危险站出来制止什么。

    尤其是,这个危险根本不跟自己有关的。

    就因为很清楚这些,所以沈银冰才不会担心她要做的事,在引起公愤后无法收拾,只要先打掉出头鸟,哪怕这个人是彭云木,那些从小在蜜罐成长起来的人们,谁又敢再站出来闹事了?

    所以在第一声枪响,记者小年轻左腿中弹惨叫着摔倒在主持台上后,沈银冰就以为事情已经结束了。

    但让她没想到的是,出头鸟被打倒后,不但没有镇住那些平时自私自利、为了点芝麻小事就斤斤计较,越来越冷漠的人们,反而彻底引发了他们对抗残暴的血性,前仆后继的扑过来,带动了本来很害怕的那批人,竟然主动反抗持枪手下们了。

    怎么会这样?

    沈银冰被韩家俊等人牢牢护在身后,望着眼前乱糟糟的一幕,眼神很是茫然。

    沈银冰不知道,上世纪二战时期,华夏之所以出现那种几十个鬼子就能解决两三千战俘的惨事,最大的原因就是那时候的战俘们,没有身为华夏人的骄傲……

    一句话,就是他们对国家、对民族的未来,根本没有任何的信心。

    曾经在历史上最为强大的汉民族,在历经鸦片战争、军阀各地为战等磨难后,人们对华夏民族的未来,已经失望了。

    一个没有希望的民族,一群没有希望的人,又怎么可能会在死神面前,勇敢的挺起她的胸膛,来反抗邪恶呢?

    那是一段耻辱,同时也是汉民族最低谷的触底,战俘们的鲜血,不散冤魂的惨嚎声,终于唤醒了这只沉睡中的雄狮。

    当这只睡狮惊醒时,整个世界都将为之颤抖!

    这是法兰西皇帝拿破仑说过的一句话。

    睡狮惊醒,汉民族开始复兴,太多的男儿站出来,抛头颅,洒热血,终于铸就了当今的华夏盛世,昂首阔步迈向让世界为之侧目的高峰。

    当代华夏国民,或许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什么小农思想了,人性堕落了等等,但与上世纪的二战时期的国民相比起来,经过血与火的淬炼后,人们骨子里却早就重铸了华夏民族最该有的血性。

    最有力的证明就是,在南方大洪水,大地震时,正是那群被某些专家讥讽为‘垮掉的一代’,用悍不畏死的精神,用血肉之躯造就的铁血长城,让那些专家,让整个世界都明白了什么叫龙的传人。

    华夏,已经不再是上世纪二战时期的华夏。

    国民,更不是那时候对整个民族都充满失望的国民。

    当下是华夏盛世,是当人性尊严受到最低限的挑战,就总会有男儿挺身而出的年代!

    沈银冰,猜到了故事的开始,却没有猜到故事的结局。

    眼看现场情况大大出乎了她的意料,她,跟她身边这上百爪牙,就要被淹没在愤怒的海洋中时,她修罗本质的魔性,终于无法控制的爆发了出来,猛地推开挡在面前的韩家俊,从他手中抢过微冲,对着纷纷扑上来的人们,尖声大叫道:“一起死了吧!”

    当前华夏国民对自己的民族,有着更加美好的期待,为了正在复兴的民族,他们骨子里的血性,促使他们悍不畏死,所以才没有屈服于沈银冰的淫威下,才会奋起反抗。

    但,这跟沈银冰有什么关系呢?

    她现在都不知道,她还是不是这个国家的一份子,她在这个世界上上,已经没有了任何亲人,她对这个世界,已经彻底的失望。

    她活着--她都不知道自己是为什么活着!

    一个失去了所有亲人,没有了爱情,本身又是一个不同于正常人的异类,能不对这个世界失望?

    或许,跟现场数百上千人,一起同归于尽,才是她最好的归宿吧?

    血海,才是她遁去的唯一途径。

    沈银冰魔性大发,已经疯狂,抢过韩家俊手中的微冲,对准人群就要扣下扳机。

    只要一阵狂扫--肯定会有人死,肯定会更加引起人们的拼死反抗。

    他们有枪,但能杀多少人?

    别忘了当前沈银冰的残暴,已经彻底激怒了人们,哪怕是死再多的人,也会前仆后继的扑上来,把她,把她那些手下,用牙齿,用指甲撕个粉碎!

    眼看无法弥补的血案就要发生,彭云木第一个反应了过来,拼命张开双臂,声嘶力竭的吼道:“大家都冷静,冷静!”

    彭云木在站出来的那一刻,或许他就猜到了自己最糟糕的结局,无非就是个丢官,去死罢了。

    但他真的不能,眼睁睁看着这么多人,都陪着他一起去死!

    沈银冰的手下足有数十个,其中一大半手中有枪,虽说因为现场地域情况,这些枪声们发挥不出武器的最大威力,在场面彻底失控后,他们最终会被灭掉(现场大乱后,就算是推搡,踩踏,也能把他们踩死的),可这真不是彭云木想看到的。

    他不能因为要制止一个疯子,就连累这么多人去死,那样会破坏多少幸福家庭?

    这些人,是每一个幸福家庭中的儿子、丈夫、夫妻、妈妈、女儿、妻子,他们真要是出事了,彭云木就算是死上一百次,都无法向人家家人,向国家的交代的。

    所以呢,无论如何,彭云木都不能让惨案发生。

    尤其是看到主持台上的沈银冰,竟然抢到一把微冲,对准了下面的人群,本来很妩媚俊俏的脸,狰狞的好像恶魔那样吓人后,彭云木的心,攸地沉到了谷底。

    他知道,他这声拼力的嘶喊声,根本起不到任何作用。

    他根本无法制止当前惨案的发生。

    鬼门关,已经缓缓的打开了。

    但他除了这样,还能怎么样?

    除了眼睁睁看着疯子般的沈银冰,举着微冲冲人群狂扫--大家一起走向灭亡之外,还能怎么办?

    彭云木无计可施。

    幸好,在这个世界上,在人们生命受到最危险的威胁时,总会有人及时出现,力挽狂澜于大厦将倾!

    这样的人,被称为救世主。

    不但会救下此时数百上千的无辜者,也会把绝望中的韩家俊等人,从黄泉路上拖回来,接受他们的膜拜。

    这个救世主是高飞。

    沈银冰的手指,已经压下了扳机,就在子弹即将出膛的一刹那,一道乌光带着开天辟地的霸气,黑色闪电般的激射而至,狠狠击打在了她手里的微冲上。

    砰的一声大响,子弹即将出趟的微冲,再也不受沈银冰所控制,嗖的一声飞向了左边,重重击打在了由十数个高脚玻璃杯组成的‘杯塔’上,哗啦一声大响。

    咣!

    接着,一声震撼整个大厅的巨响,从主持台右侧响起,一下子压过了现场数百上千人的狂吼,尖叫,也包括枪声。

    那是大瓶香槟酒,被狠狠爆掉所发出的巨响,就像晴天霹雳那样,让混乱至极的现场,猛地有了瞬间的安静。

    本能的,大家都回头看向那个方向,然后就看到了一个年轻人,手里拎着一个瓶子口,站在那儿冷冷的望着主持台这边。

    他是谁?

    不认识高飞的人,脑海中都腾起这个念头。

    “他是高飞!”

    “高飞来了!”

    认识高飞的那些人,都惊喜异常的喊出了他的名字。

    “谁是高飞?”

    “高飞是做什么的?”

    “他来了,又能怎么样?”

    有人怀疑。

    “他来了,一切都没事了。如果说这世上还能有一个人,能制止沈银冰发狂,那么这个人就只能是高飞。”

    彭云木说着,抬手擦了把额头上的冷汗,脱力般的倚在了旁边柱子上,长长的吐出了一口气。

    他终于来了么?

    终于肯来了么?

    呵呵,为什么要来的这样巧,是在显摆你力挽狂澜的高能力,来进一步刷你的名望?

    还是,你只是不忍心这么多人要陪着我一起死?

    沈银冰呆呆的望着高飞,愣了很久后忽然笑了。

    只是,那笑容太残忍:就算你来了,那又怎么样?你除了眼睁睁看着解红颜被我残忍的杀掉,你还能做些什么?

    你会为此杀掉我?

    哈,哈哈,如果真是这样,那我可就是得其所愿了!

    沈银冰心中狂笑着时,就看到高飞对站在他身边的一个迷彩服,淡淡的说:“放下你的枪。”

    “对不起,你说了不算。”

    迷彩服酷酷的回答,尽管他在心底,也很感激高飞及时出现,制止住了接下来的惨烈流血事件,但他可不会因此而听从高飞的话。

    高飞没有废话。

    在他决定要做什么事时,只要说话不管事,那么他就会直接动手。

    有时候,解决问题的根本方式,还得靠极其血腥残暴的方式,比方当前--在迷彩服酷酷的拒绝要放下枪的声音未落,高飞忽然动了。

    现场那么多人,都没有看清他是怎么动的,只觉得眼前一花,视线再捕捉住清晰图像时,迷彩服手里的枪已经飞了出去。

正文_第1710章 你,是不是感到很荣幸?

    迷彩服早就听说过高飞的大名,知道此人不但是个打不死的小强,更是个杀手中的杀手,恶棍中的教父,极度危险的人物。

    所以在高飞喝令他放下枪,他在沈狼主面前勇敢的说出了‘不’字后,就猜到接下来高飞会动粗,立即就做好了准备。

    但很可惜的是,迷彩服压根不知道现在的高飞,在跟烈阳蛊‘狼狈为奸’后,武力值是直线上升,就算是对上莫邪征东,相信也得着实挣扎一会儿,对付他这种不入流的小人物,那绝对是比吐口吐沫还简单的事。

    迷彩服眼前一晃,紧攥着的微冲,就不可置信的飞了出去。

    就在他本能的感觉莫名其妙时,一阵剧痛猛地从右手手腕上传来,提醒他说:兄弟,别发呆了,还是先看看哥们吧!

    迷彩服从善如流,眼光落在了自己手腕上,却看到自己的右手,已经以一个诡异的角度上翻,灰白色的骨头茬子,竟然从中医号脉的地方,硬生生刺了出来!

    高飞瞬间打飞迷彩服微冲的同时,竟然掰住他的手腕猛地上翻,折断了他的腕骨--这一手,无疑会给所有人造成极其强悍的视觉冲击,就像当初他在中心医院,对付来自1973的那些人那样,一下子就起到了他想要的效果。

    “啊--呕!”

    呆了那么一瞬间后,迷彩服才猛地清醒过来,满脸都是不可置信的恐怖,随即狂吼一声身子弹起,却又重重跌落在地上,昏厥了过去。

    高飞却是看也没看他,身形一晃就出现在守在门口的第二个迷彩服面前,说道:“放下枪。”

    那个迷彩服,亲眼看到同伴落到那样可怕的下场后,脸色早就煞白了,压根就没听到高飞在说什么,只是本能的后退,抬枪对准了敌人。

    “放下枪!”

    主持台上,传来沈银冰的一声尖叫:“都把枪给我放下!”

    只是她喊的稍微晚了那么一点点--在她最后那句话的最后一个字喊出口后,迷彩服已经飞出了大厅,横横掠过台阶,重重摔倒在了地上,至少有七跟肋骨折断,手里的微冲,更是不知道跑到哪儿去了。

    迷彩服在剧痛袭击下昏死过去之前,看到那个被打断腿的兔子,正趴在同伴背上,低头冲着他笑。

    那笑容,很猥琐,还带着讥诮跟得意,一点也不像腿子被人打断的样子。

    在兔子等人旁边的地上,还躺着两个迷彩服,他们就是刚才打断兔子左腿,又留在这儿看着兔子不许去医院的,结果现在他们的腿子都被打断,也不知道是死了,还是活着。

    高飞肯定那俩人还活着。

    他是个很大度的人,在给兔子索要债务时,最多多要一条腿的利息罢了(就是把那俩人的两条腿都打断)。

    当然了,这些迷彩服,都是听从沈银冰指挥的,真正打断兔子腿的是她。

    高飞当然不会在这时候打断沈银冰的腿,不是舍不得,而是不能,或者说不敢。

    因为他基本能肯定,沈银冰既然选择在这所酒店内举办婚礼,那就是做好了充分的心理准备,比方始终盘旋在外面上空的直升机,比方这座大酒店的下面,早就安放了足够整座大楼轰然倒塌的炸弹。

    现场无辜者太多,绝不能因为兔子的一条腿,还有那七八个受伤的热血青年,就让所有人都处于最危险的处境内。

    从某种理论上来说,感情失败的女人本来就具备了疯子的潜质,而沈银冰无疑更是疯子中的疯子,一旦惹恼了她,来个玉石俱焚,这可不是高飞所希望的。

    该牛比霸气时就得牛比霸气,但该收手时要是再强横,那就是沙比了。

    高先生从来都不屑去做沙比才做的事儿,所以在雷厉风行般的出手解决了两个迷彩服后,借着沈银冰喝令手下放下枪的机会,就停住了手。

    现场很静,受枪伤的那七八个人,也都咬牙坚持着,看着高飞。

    很好,没有人受到致命伤,看来沈银冰这些手下,还算有点理智,也幸亏我能及时赶到,要不然接下来非得出大事--高飞心中长长的松了口气,昨晚一晚上没谁,拼命长途跋涉的劳累,让他真的很想坐下来好好歇息一下。

    但他却知道现在绝不是休息的时候,因为警报还没有解除。

    他看向主持台上的沈银冰。

    沈银冰也正从那边看向他。

    俩人的视线,一下子对峙到了一起。

    沈银冰眼里的疯狂,玉面上的狰狞之色,都已经消失了,换上了让人讨厌的镇定,与蔑视生命的讥诮。

    高飞跟她对视了片刻,就挪开了目光。

    在这种情况下,唯有脑袋被门挤了的人,才会奢望用犀利的眼神,来折服一个手握强大杀伤力的怨妇。

    “彭叔叔。”

    高飞看向了彭云木,很客气的称呼他为叔叔:“能不能组织一下人手,把这儿的受伤者送到医院?”

    “好,我马上安排!”

    彭云木对高飞如此称呼,如此高抬他而感到欣慰,再说他本来就担负着‘救死扶伤’的责任,很干脆的答应了一声,马上组织人开始救助受伤者。

    “每一个受伤的人,都将会获得天涯集团所提供的十万元奖金,今天到场的其他人,每一个都会有一万元,用来奖励他们在危险时刻,能够挺身而出的勇气。”

    在几个人抬着一个伤员走出大厅时,高飞对彭云木这样说:“这一切,都麻烦彭叔叔了,做好大家的工作--最好,不要对外大肆宣传这件事。这只是个意外,不是吗?”

    对高飞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处理方式,彭云木很理解,而他身为这座城市的父母官,当然也不希望把这件事闹得沸沸扬扬,全世界都知道。

    尽管今天他们的表现,已经足够对得起官员、龙的传人的身份,可毕竟不是什么太光彩的事儿。

    相信那些历经今天血腥现场的记者们,也会明白该怎么做--沈银冰的凶残,大家已经清醒认识到了,谁要是在收了天涯集团的封口费(高飞拿出上千万的奖金来奖励大家勇气可嘉,其实就是不想让这件事,被传的沸沸扬扬,那样对谁都没好处的)后,还敢再闹事,谁能保证那个女人,会不会在暗中算计自己?

    大家都是聪明人,这点小道理还算很清楚的。

    借着向外抬伤员的机会,现场一大半人,都趁机离开了大厅:刚刚在鬼门关前打了个转后,没有谁希望再留在这儿。

    敢于跟邪恶作斗争,不惧生死是一回事,放着好日子不过非得留在危险之地又是一回事。

    沈银冰没有阻拦人们的离开,高飞更不会。

    历经刚才生死的人们,在撤退上很冷静,没有谁争抢,都排着队鱼贯而出。

    不知道是谁,在经过高飞身边时,忽然冲他弯腰,深深鞠了一躬,感谢他能及时赶到,力挽狂澜制止了一场大灾难。

    高飞点头还礼。

    接下来,所有离开大厅的人,都弯腰给高飞鞠躬,包括最后一个离开大厅的彭云木。

    “高飞,这儿都靠你了,有什么需要,及时给我打电话,我绝对会尽力而为。”

    彭云木拍了拍高飞的肩膀,不等他说什么,就快步走出了大厅内。

    短短十几分钟的世间内,满大厅的数百上千人,已经离开了绝大部分,竟然还有几个不怕死的记者,留了下来。

    他们想看看,接下来高飞将怎么制止所谓的祭婚。

    如果有需要,他们会毫不犹豫的用他们自己的宝贵生命,来向邪恶宣战--这是一种傻子思想,但也是最珍贵的,也是华夏这个民族每当到了最危险的时刻,总能怦然而起奋起反抗的火种。

    一片狼藉的大厅内,再也没有了丝毫喜庆的气氛。

    现场除了那几个不怕死的记者,高飞之外,其他的都是沈银冰的人。

    这些人,都慢慢围拢在了主持台前,他们手里的枪就在地上,却没有谁敢去拿。

    高飞关上了玻璃门,转过身时,就看到四个身穿黑色西装,相貌平平的男人,从电梯旁边的楼梯口,缓步走了下来。

    这四个人相貌平平,属于那种仍在人群内都不起眼的人,脸上更带着睡不醒的呆滞,可高飞在看到他们后,眉梢却是微微一挑。

    如果是放在以前的话,高飞在看到这四个年龄大约在四旬左右的中年男人时,最多会感受到他们身上透着鳄鱼般的危险(之所以用鳄鱼来形容,就是因为那玩意是最会伪装的凶残动物了,好像一块枯木,却是最大的危险所在),不一定能从他们举手投足的行动中,看出他们是那种在武学上有着很深造诣的高手!

    这四个人,或许都比不上陈果果,但每一个人,都有能把铁屠、叶心伤轻松干掉的恐怖实力。

    华夏九龙王,本来就是华夏军方中的佼佼者,那么这些人又是来自哪里?

    沈银冰,是从哪儿搜罗到这些高手的?

    “这是我的婚礼,我跟高雅的婚礼。本来,这或许是载入冀南当地婚礼史册的最高档的一次婚礼,前来观礼的嘉宾,也个个有着不一般的身份。但很让我遗憾,就是这些人破坏了一场伟大的婚礼。”

    就在高飞看着那四个走下楼梯,就站在那儿不动的黑西装时,沈银冰说话了:“但万幸的是,我最希望看到的观礼嘉宾,高飞,高先生,你还是出现了。”

    沈银冰脸色已经彻底地的恢复了平静,只是右手却藏在了身后:刚才高飞扔过来的杀胡刺,重重击打在枪身上时产生的大力,造成了她右手手腕脱臼。

    高飞看向了沈银冰,继续听她侃侃而谈:“说实话,我的婚礼,只要有你来参加,就已经足够,其他人,不管来多少,都是一些添头罢了。”

    “高先生,我很高兴你能及时赶来参加我的婚礼。”

    沈银冰一步步的走下主持台,来到高飞面前,看着他的眼睛柔声问:“你,是不是感到很荣幸?”

正文_第1711章 爱,有错吗?

    沈银冰没有撒谎,她选择在国庆节这一天在稻花香大酒店,跟高雅举办婚礼,就是专门给高飞看的。

    只要高飞能来,无论其他人能不能来,这对沈银冰来说,都算不了什么。

    至于她要在婚礼上,要用最原始部落最血腥的‘祭婚’仪式,来杀掉解红颜,纯粹就是让高飞必须来参加这次婚礼的威胁罢了。

    只要高飞能到场,解红颜就不会有事。

    沈银冰就会把解红颜还给他,让他继续去头疼(解红颜现在就是个火药桶,也是个大麻烦,只要高飞维护她,那么就得跟1973做对,这是最根本的道理)。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沈银冰最热衷看到高飞头疼了:只要他头疼,她就开心。

    沈银冰也知道,她有这种心态,纯粹就是心理严重变太了,就连她自己都搞不明白,这是为什么,为什么高飞痛苦,她就会开心。

    这,或许是她活下去的唯一有意义的事儿了。

    而让高飞最痛苦的事儿,莫过于跟他的亲兄弟高雅成为夫妻。

    既然是这样,那么现在连她自己都不知道她是什么人的沈银冰,为什么不做呢?

    高飞必须来。

    为此,沈银冰不惜从1973的手中,夺回了解红颜,以此来要挟他。

    但让她有些失望的是,高飞并不是最早来到婚礼上的,没有看到她刚才跟高雅一起秀恩爱(无非就是喝交杯酒,高雅单膝跪地举着钻戒向她求婚,至于拥抱,亲嘴啥的,倒是没做),这才一怒之下,准备推出‘祭婚’节目。

    这才引起了众怒,差点让事情变得一发不可收拾。

    万幸的是,在最最关键的时刻,高飞出现了,用雷厉风行的手段,镇住了现场。

    虽说高飞是拿自己手下开刀,才镇住了场面,但沈银冰才不介意她那些手下的生死,就像她在让人打断兔子的腿子时,也没有皱一下眉头那样。

    只是,她的心态却再次发生了转变。

    根据沈银冰的计划,用解红颜来做‘祭婚’的牺牲品,只是恐吓高飞必须到场参加婚礼,让她享受高飞痛苦的计划中一个环节罢了。

    只要高飞能来,沈银冰就会放掉解红颜。

    但现在,她却要改变计划了。

    因为她忽然发现,仅仅是让高飞看到她跟高雅结婚,给他造不出太大的痛苦--要不然,他不会这样的冷静,或者说,无所谓。

    当打击高飞的某种行为,被他不在乎后,也就失去了让他痛苦的‘魅力’,这可不是沈银冰想看到的。

    她必须得让高飞痛苦!

    既然跟高雅结婚,无法让高飞痛苦……那好吧,如果真让解红颜当作祭婚的牺牲品呢?

    哈,呵呵,高飞肯定会痛苦的死去活来!

    别忘了,为了解红颜,他可是宁愿跟1973做对。

    但如果把她沈银冰,跟解红颜换个位置呢,相信高先生肯定会兴高采烈的鼓掌称赞:这个大麻烦,终于解决了哦!

    别忘了,那时候她胁迫高飞跟王晨离婚,把他拴在自己身边时,这个家伙是多么的不耐烦,他在离开时脸上的轻松神色,是多么的让她心疼。

    他不在乎她。

    她在他的心里,连一个残花败柳解红颜都比不上。

    可她却是那样的在意他,为了他甘心去做任何事,哪怕是死(事实证明,在岭南时,沈银冰就是这样做的,不是夸张)。

    这对沈银冰不公平,真的不公平,她把她的清白身躯都给了他,可他为什么还是无动于衷,感受不到她对他的好?

    为什么?

    没有谁能给出答案。

    沈银冰也不想要什么答案了。

    既然她已经疯狂,被全世界的人(包括高飞)都视为疯子,那就让她在疯狂中死去吧!

    今天,或许是最后一次的疯狂了。

    呵呵,终于要解脱了么?

    沈银冰心里笑着,脸上笑着,眼神也笑着,含情脉脉的看着高飞。

    “我不想承认很荣幸,可事实上的确是这样。”

    高飞轻轻叹了口气,随手从地上拉起一把椅子,坐了下来看着脚下的狼籍,轻声说:“沈银冰,别再闹了,好不好?为什么就不能安安分分的活着呢?你现在的生活,可是绝大部分人都无法想象的,有必要非得把这条路走到黑?”

    沈银冰沉默,片刻后才说:“我也不想走这条路,没有谁不希望走黑路。”

    “那你就回来。”

    “我怎么回来?”

    “撒手当前掌握的一切,安心做个普通人,我保你不会受到来自任何方面的伤害!”

    高飞说到后来时,语气中带有了明显的激动。

    沈银冰却不为所动,只是看着他,轻声说:“我知道,你能保护我。可你能保护他们吗?”

    沈银冰转身,指着韩家俊等人,淡淡的说:“能保护贪狼中所有已经暴露身份的人吗?”

    高飞无言以对。

    他或许真能保护沈银冰,大不了把她送到地下楼兰那边。

    但他却无法保护所有已经暴露身份的贪狼成员--这些人太多,也协助沈银冰做了很多伤天害理的事,国家肯定不会轻易放过他们。

    更何况,就算暂时答应给他们一个机会,这些人出于对自己的安危担忧,也会重新组成一股子新的势力,成为第二个尾大不掉的贪狼。

    “你是不是没法回答?”

    沈银冰再次转过身,看着高飞。

    高飞眼里浮上了浓浓的倦意,点了点头说:“我,能不能抽身跟你所有的事,把你的北山集团、辽省炼油厂,都还给你。你呢,只要放过解红颜,我们以后就是互不相识的陌生人,再也没有丁点关系,行不行?”

    “你想彻底甩到我?”

    沈银冰笑了,笑得很好看。

    “我累了,跟你在一起很累。”

    高飞很坦白的说。

    “好,我可以答应你。”

    沈银冰看着高飞,沉默很久后,才说:“除了解红颜外,你还得从我这儿拿走一些东西,也得还我有些什么。”

    高飞没想到沈银冰会答应,精神一振:“你让我拿走什么,又还你什么?”

    沈银冰走到玻璃门门口,背对着高飞看着外面乱糟糟的停车场内,淡淡的说:“你还我的很简单,那就是还我的清白。那时候在岭南时,是你主动要了我,所以你得还我的清白。”

    “还你的清白?”

    高飞傻眼。

    他当然明白,所谓的清白是什么,无非是女孩子的第一次罢了。

    可那玩意,是男人随便得到后,又能随便还的吗?

    “是的,就是要还我的清白。”

    沈银冰头也不回的说:“你要拿走的东西,就是从我心底最最深处,把你的影子拿走--它,牢牢占据了我全部的心,再也无法容纳别人进驻。”

    猛地转身,沈银冰看着高飞,尖声叫道:“我让你滚出我的心里,远远的滚开,永远都不要再回来,就当从没有认识过!那样,我才能去爱别的男人,不用为你这个四处留情的花花公子而痛苦!拿走,拿走你的影子!”

    那几个很勇敢的记者,对沈银冰是无限仇恨的,早就在暗中,把这个世间最恶毒的词汇,都狠狠砸在了她身上。

    但在沈银冰嘶声尖叫着,忽地就泪流满面的吼出这些话后,他们才猛地意识到:这个魔头原来很可怜,她要做那种天怒人怨的东西,都是因为不可救药的爱上了这个男人。

    看着胸膛剧烈起伏,脸色通红的沈银冰,高飞不知道该说什么。

    换成任何人,又能说什么?

    沈银冰是可恨,也是个疯子,为了报复高飞,无所不用其极。

    但这能怪谁呢?

    只能怪,她深深爱上了高飞?

    可是,爱,有错吗?

    高飞也不知道,所以他不知道该说什么。

    “你是不是没法还我,没法拿走?”

    沈银冰接连几个深呼吸后,才慢慢平静了下来。

    “是。”

    高飞点了点头。

    沈银冰吸了下鼻子,问道:“那你说,该怎么办?”

    “不知道。”

    高飞只能这样回答。

    “我知道。”

    沈银冰抬头,看向主持台上的高雅,淡淡的说:“要想算清我们之间的账,唯有一个办法。”

    “什么办法?”

    高飞只是本能的这样问,实际上他已经对解开这个死结绝望了。

    “死。”

    沈银冰轻轻吐出这个字后,走向了主持台:“我们一起死了的话,什么问题都能解决了。高飞,你敢不敢跟我一起去死,就在现在。”

    说着,她停步微微侧脸,看着高飞:“我保证,下辈子我再也不会打搅你。”

    有谁愿意去死?

    尤其是高先生这种要钱有钱,要女人有女人,还有几个可爱小宝宝的青年才俊,自然是更不愿意去死了。

    看到高飞不说话,沈银冰又问:“你是不是不愿意去死?”

    高飞没有撒谎:“是,谁愿意去死呢?又不是不非死不可的事……”

    “好,既然你不愿意去死,那么就得有人去死,比方我,也比方是解红颜。想谁死,都要看你的意思了。”

    沈银冰打断高飞的话,冷笑一声加快了脚步。

    高飞横空出世,一下子力挽狂澜,让很多人心中都对他异常崇拜,包括韩家俊他们。

    但有个人却只有嫉妒,痛恨!

    是高雅。

    在刚才那场大骚乱开始后,高雅没有害怕,只有狂喜。

    因为他忽然发现,相比起把一个活人像吹气球那样的吹起来,现场上千号人全部轰轰烈烈的同归于尽,才算是他晦暗人生的最完美谢幕。

    但很可惜的是,那个他最痛恨的人出现了,仅仅废了两个迷彩服,就镇住了全场。

    凭什么,他总是这样优秀?

    你都这样优秀了,为什么还要来夺取我的幸福?

    高雅心中在哭泣,暗中在咬牙,望着高飞的眼神里几乎要喷出火来。

    但他当前除了这样表现外,却屁的办法也没有。

    或许,也有办法,那就是配合沈银冰。

    在沈银冰快步走向主持台这边时,高雅满脸都是温柔的笑意,风度翩翩的迎了下来,就像绅士那样抬起了右手。

    沈银冰的小手,挽住了他胳膊,很恩爱的样子。

正文_第1712章 高飞,别逼我!

    示威性的看了眼高飞,高雅笑着柔声问道:“婚礼,还要继续进行吗?”

    “当然得继续进行,这可是我们一生中最大的好日子。”

    沈银冰莞尔一笑时,眼波流动,明媚照人:“不管发生了什么事,也无法阻碍我们的婚礼继续进行。”

    “可是,受邀前来观礼的嘉宾们,都已经走光了。”

    高雅很绅士的搀扶着沈银冰,缓步走上了主席台:“没有嘉宾的婚礼,总是不热闹。”

    “只要有一个人在,那就足够了。”

    沈银冰右手挽着高雅的胳膊,左手优雅的拎着裙裾,走上主持台后缓缓转身,望着在大厅门口显得是那样孤独的高飞,语气轻松的说:“那就是我未来的大伯哥,也是此前的青人。唉,这关系,还真有些复杂呢。小雅,你会不会感到吃醋?因为大伯哥才是我人生中的第一个男人。”

    “你说呢?”

    高雅嘴角抽了几下,笑道:“不过,过去的就过去了,我们活着嘛,自然不能总沉溺在过去的不开心中,必须得学会展望未来才对,那样才能开始新的生活。”

    “嗯,你说的不错。”

    沈银冰含笑点头,冲那个盛装女人说:“小翠,可以继续开始婚礼了。我要祭婚仪式。”

    叫小翠的盛装女人,面无表情的点了点头:“好的,沈总。”

    说着,她走到话筒面前,看着高飞的方向说道:“各位尊敬的来宾,现在进行婚礼第十八项,有请来自卡扎扎部落的灵魂者,为我们献上他们部落最郑重的结婚仪式,祭婚!”

    随着小翠的话音落下,一楼大厅内的电梯门缓缓打开,那四个面无表情的黑西装走了进去,很快就从中推出了一张炕。

    类似于医院所用的病炕。

    炕上躺着一个人,身上蒙着白布,把他遮的严严实实,让人看不到他的样子,就算是伸出来的四肢,也被白色纱布裹着,散发着浓郁的消毒水味道,看来是经过消毒了的。

    这个人躺在上面,不停地挣扎着,却挣不开,因为他的四肢,被绳索牢牢控制在了炕上,嘴巴也肯定是被堵着的,发不出任何声音。

    根本不用掀开被单去看,高飞也知道这个人是解红颜。

    受到严重刺激的沈银冰,疯狂下,真要让解红颜当作祭婚的牺牲品,要当着高飞的面,让来自卡扎扎部落的灵魂者,把她吹成一个气球了。

    看到解红颜被推出来后,高飞轻轻的叹了口气,忽然觉得他绞尽脑汁的逃出杜道长布下的三才鬼见愁大阵,用最快的速度赶来冀南,或许是一个错误。

    他能猜得出,在沈银冰的报复计划中,他要是不来的话,会把解红颜当作祭婚的牺牲品--但实际上,假如他真的来不了,她不一定真把解红颜怎么着。

    可现在他来了,沈银冰貌似受到了更大的刺激,这才不顾一切的要牺牲掉解红颜。

    当然了,就算沈银冰因为他的出现,受到了某种刺激,才会决议虐杀解红颜,高飞也不会眼睁睁看着她被杀的。

    沈银冰之所以敢守着高飞的面,还要虐杀解红颜,那么就证明她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准备:最起码,不管高飞有多么的不愿意,她都有办法去阻挡他,来破坏这次祭婚仪式。

    沈银冰的把握,来自哪儿?

    是这些相貌平平的黑西装吗?

    从看到这四个很不起眼的黑西装后,高飞就看出他们不是一般人了,断定他们是沈银冰不知道从哪儿搜罗的高手。

    只是这些高手面对以前的高飞,或许能起到作用,但现在除了莫邪征东之外,天底下还有谁,能凭借自身武力,来制止住跟烈阳蛊合为一体的高飞?

    没有谁。

    所以高飞叹气归叹气,多少有些遗憾,可还是神色轻松,缓步走向了主持台那边。

    高雅说话了:“呵呵,看来有人不希望我们的婚礼上,能出现祭婚仪式呢。”

    “活着的人,都不能阻挡。”

    沈银冰看都没看高飞一眼,只是盯着被缓缓推过来的病炕,淡淡的说道。

    死人是不能阻挡活人做任何事的,可沈银冰却说活人不能阻挡,意思就显而易见了:谁敢阻挡,谁就会死!

    对此,沈银冰有绝对的把握。

    暂且不管那四个从非洲回来的超级高手,单说身边还有韩家俊、李国训他们,跟十几个迷彩服,这些人手中可是有枪的。

    现在大厅内空荡荡的,除了高飞之外,就是躲藏在屋角的几个胆大记者了,那么沈银冰就不会在意在严令手下用微冲组成一张阻挡的火力网时,会误伤到别人。

    高飞本事再大,能在这满是狼籍的大厅内,躲开数十把微冲吗?

    正所谓功夫再高,一枪撂倒。

    只要有足够的距离,跟默契的配合,相信就算是天下第一高手莫邪征东亲临现场,也无法突破、躲过子弹编织的火力网。

    随着沈银冰的这句话落下,韩家俊马上就是一摆手。

    十几个迷彩服,还有李国训他们,马上就迅速抢位,举起了枪,枪口对准了高飞。

    那几个躲在墙角的记者们,看到韩家俊等人忽地举枪,把整个大厅都包化为了子弹火力网之内后,这才知道勇气是要付出代价的,很可能是死亡,一时间有些犯傻,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还愣着做什么,赶紧离开呀?”

    一声带着焦虑的女人声,攸地从众枪手中响起。

    是郝连偃月的声音。

    高飞向那边看了一眼,就看到她正用力对那几个记者挥手,示意他们赶紧的躲开。

    但高飞却很清楚,郝连偃月这是在警告他,让他赶紧闪人,没必要招惹现在已经彻底疯狂的沈银冰。

    沈银冰侧脸,看了眼郝连偃月,微微一笑没有说什么。

    那几个记者,在得到郝连偃月的示警后,这才如梦初醒,慌忙抱着吃饭的家伙,贴着墙根向门口跑去。

    高飞停住了脚步--他不想在记者们还没有脱离危险时,激怒沈银冰的人开枪,那样就肯定会伤及无辜的。

    几个记者刚刚抱头鼠窜出大厅,高飞就向主持台那边走去。

    这时候,四个黑西装已经把病炕推到了主持台上,掀起了该在解红颜身上的白色被单。

    乌黑的秀发,好像乌云般的布在解红颜脸上,让人只能看到她妩媚面孔的大致轮廓,她下巴之下,都被白色纱布层层包裹,看不到自身皮肤。

    根据灵魂者自述,卡扎扎部落的先祖中,曾经有人远渡重洋去了埃及,帮着埃及法老创建了举世闻名的木乃伊--也就是说,埃及法老木乃伊的制成,都是卡扎扎先祖带过去的技术。

    所以呢,在他们的祭婚大典上,祭品才会被层层包裹成木乃伊的形象,但唯独留着脑袋:这样,只是为了更加增添祭婚的神秘性,当个祭品脚腕之处被割开一个小口,灵魂者用她的超强肺活量吹气时,空气就会在隔离皮肤跟肌肉后,却因为身子上缠了层层布匹无法鼓起皮肤,被迫攻到头部。

    气体上了头部后,会先让头皮跟脑袋隔开--祭品的脑袋,在成为一个接近于全圆的气球后,就会有人开始从祭品的脖子上解开布片。

    于是,随着布片一段一段的从上到下被解开,祭品也会从上到下一点点的鼓起,最终变成一个除了双脚之外,所有皮肤都鼓起的球形,然后用绳子把伤口之上脚腕系住……整个祭婚典礼,这才宣布大功告成。

    据灵魂者者说,被吹成气球的祭品,只是皮肤跟身体所隔离罢了,人的生命本能却依旧存在,也就是说人还活着,不过因为剧痛,她已经活不了多久了。

    而祭品活的时间越久,就象征着结婚的这对新人,会更加的幸福。

    这才是真正的‘把自己的幸福,建筑在他人痛苦之上’。

    蒙着解红颜的被单被掀开后,本来站在一旁被刚才那场大乱给吓得发抖的灵魂者,此时就像某君子看到毒品那样,双眼猛地放光,全身颤抖的更为厉害,竟然噗通一声的跪倒在了地上,双手朝天大声喊叫了一番什么,然后五体投地。

    小翠低声对沈银冰解释着灵魂者这样做的意思,大意是根据卡扎扎部落的传统,被选为祭婚牺牲品越漂亮,执行的灵魂者,就越能受到神的青睐。

    解红颜无疑是很漂亮的,而且灵魂者在此前,也曾经看到过她的样子。

    想到这样一个找遍整个非洲,都无法找出这样一个漂亮的女人,只要干掉她,就会获得神的大力青睐,灵魂者能不激动吗?

    “哦,知道了,时间已经超了,该让她动手了。”

    沈银冰看了眼右腕上的精美女表,有些不耐烦的说了一句。

    小翠马上冲灵魂者叽里咕噜的低喝了几声。

    灵魂者这才恋恋不舍的从地上爬起来,双眼放出骇人的野性亮光,从身上拿出一把看起来很迟钝的刀子,嘴里低声嘟囔着什么,横刀在自己左手中指上用力滑过。

    刀锋有些迟钝,刀的款式也很简陋,也不知道是什么做成的,不过却足以能把人的皮肤割开一道口子了。

    有些发黑的鲜血,从灵魂者中指指肚上淌出,她低头张嘴吐出舌头,动作贪婪的舔了起来,还发出嘿嘿的笑声,样子很让人恶心,沈银冰再次皱了下眉头,转身看向了大厅门口那边。

    高飞已经走到了大厅中间,距离主持台还有不到二十米的样子。

    他走的不快,脸色也很平静,在面对数十个黑洞洞的枪口下,脚步却没有丝毫的停顿。

    沈银冰缓缓抬起了右手,这是示意韩家俊等人准备开枪的动作。

    哗啦一声,她所有的手下,都打开了枪支保险,只需沈总一声令下,他们马上就会把敢挑战死亡的某人,打成一个马蜂窝!

    看着高飞,沈银冰低声说道:“高飞,别逼我。”

    高飞没有停住前行的脚步,只是说:“放手吧。”

正文_第1713章 功亏一篑!

    沈银冰很清楚,只要她高举着的右手猛地向下一落,韩家俊等人就会立即开枪。

    凭借当前大厅的空旷,高飞根本没有任何藏身的有力掩体(那些圆桌啥的,都在刚才混乱中被人推倒,垮在了地上,所以整个大厅一片狼藉,没有掩体),只要枪声一响,就算高飞本事再大,也躲不过训练有素的迷彩服们勾勒出的火力网。

    枪声响,高飞死。

    更何况,还有四个护住祭品的黑西装,包括充当最后司仪的小翠,那也是个高手中的高手,就算高飞能侥幸闯过子弹构成的死亡地带,也绝不是小翠五个人的对手。

    沈银冰完全可以肯定,也有着绝对的把握,断定只要她一下令,高飞就会落到万劫不复之地。

    所以,她才在举起右手看到高飞仍旧前行时,心理很矛盾的警告他,别再逼她,她是真的不想高飞死!

    但很可惜的是,高飞却像个主动找死的傻瓜,明明已经看出沈银冰双眸中那痛苦的绝然,却依旧缓步前行,还不甘心的劝她放手。

    事到如今,沈银冰怎么可能会放手?

    就像赌气走上高楼天台的轻生女子,哪怕是心理稍微有一丝激动的变化,就会做出让人痛惜不已的动作。

    看到高飞还在前心,一脸可恶的淡定神色,沈银冰全身都有了轻微的颤抖,嘎声尖叫:“我再说最后一次,停步,别逼我!”

    借着刚才抢位的机会,郝连偃月来到了灵魂者的身边,额头有细细的汗珠冒了出来。

    看得出,她现在非常的紧张,也做好了准备:事到如今,她只能选择提前将解红颜击毙!

    她绝不能任由高飞就这样白白死去,哪怕是她肩负着要解除‘炸弹’的超级卧底重任,可为了高飞,她已经什么也顾不得了。

    说实话,郝连偃月对高飞为了区区一个解红颜,就招惹1973,此时更要主动找死的一系列愚蠢行为,很不满。

    她觉得,高飞诚然有着让所有女人都感动的执着,但却是个分不清事情的重要与否:区区一个解红颜,有你自己重要吗?别忘了,你的生死,决定着很多人是否能幸福生活下去!

    郝连偃月还知道,如果解红颜被沈银冰干掉的话,那么高飞跟1973之间的梁子,就好处理多了,毕竟两个再也没有了利益牵扯的强大力量,实在没必要为了一个死人,去争杀个不死不休的。

    而只要她能给解红颜一个痛快,那么高飞也没必要再跟沈银冰硬来。

    最多,沈银冰会因为她在关键时刻干掉解红颜,而对她有所怀疑,高飞更会因此而痛恨她的冷血。

    但这有什么呢?

    两相权衡取其轻,郝连偃月本就有着杀伐果断的魄力,最关键时刻最懂得取舍,要不然当初她也不会成为九局的局长。

    可就在郝连偃月咬牙,准备猛地调转枪口,提前一枪把解红颜的脑袋打爆时,高雅却看似无意的后退了一步,挡住了她子弹运行的轨迹。

    “么的!”

    郝连偃月心中怒骂一声,下意识的想活动一下时,守在病炕旁边的四个黑西装,忽然快速移动,站成一排的挡在了病炕前,眼神冷漠的盯着高飞。

    郝连偃月开枪的最后一丝机会,也宣告破灭。

    “唉,难道这是天意吗?”

    她心中长长叹了口气时,就听沈银冰厉声叫道:“我再说最后一次,别逼我!不想大家都死的话,那就退到门口!我数三个数,一,二--”

    “沈银冰,放弃吧,我娶你,我可以放弃当前所有的一切,陪你到谁也不认识的地方,再也不管任何事,平平淡淡过一生!我发誓。”

    抢在沈银冰喊出最后一个数之前,高飞忽然抢先说道:“如果我违背誓言,那就让我所有的后人,男盗女娼!”

    高飞以前也发誓,而且能变着花的发誓,发个三天三夜都不带重复的,但他几乎很少遵守誓言--这一点,早在南越茫蓝草甸时被干掉的买买提先生,是深有体会。

    在高先生看来,发誓就是吃白菜,或者干脆说就是放屁,宁可相信岛国沉没,也不要相信誓言。

    但他此前所发过的誓言,却从没有像现在这样郑重,认真:我要是违背誓言,那就让我的后人男盗女娼!

    如果他用自己来发誓,那么不管他说的有多恶毒,什么头上流脓、脚底下长疮的,那都是屁话,这对所有男人来说都算不了啥,尤其是对女人发誓。

    可没有一个男人,哪怕是最没人性的男人,也绝不会拿着后代来发誓。

    高飞这样说了,就足可以证明,他就是这样想的。

    沈银冰呆住,眼角、嘴唇却在急促的轻颤着。

    高飞看着她,柔声说:“放手吧,现在就跟我走。”

    “为、为了她,你竟然发这样的毒誓?”

    沈银冰在说话时,牙齿也在格格作响。

    高飞缓步前行,说道:“你知道我是为了谁的。沈银冰,当我老婆,跟我走,我会好好一辈子疼你,爱你,不再让你受丝毫的委屈。你应该能知道,天底下唯有我,才能给予你正常人的幸福生活。”

    沈银冰是特殊的修罗体质,就像莫邪征东那样,她要想变成正常人,就得跟拥有至阳之气的高飞相结合,只要她能怀孕,安全产下小孩,那么她就会变成正常人了。

    能够像个正常人那样生活,跟唯一所在乎的男人在一起,是沈银冰最大的梦想。

    现在,高飞要帮她实现这个梦想了,只要她能放弃眼前这一切。

    沈银冰心动了,苍白的脸上慢慢浮上靓丽的红色,绝望的眼神,也开始发亮。

    “你敢说,你会--”

    也不知道呆愣了多久,沈银冰张嘴要说什么时,却听高雅抢先狂笑,抬手指着高飞:“哈,哈哈,高飞啊高飞,我现在才看清楚你这个人有多么卑鄙!为了达到你的目的,都不惜拿着你那些孽种来发誓!”

    “你说只要小冰能放弃一切,你就会给予她正常人的生活,找个没人认识的地方隐居。那好,我来问你,假如小冰放弃了,她手下这些跟她出生入死的人,怎么办?”

    高雅就像换了个人那样,一扫先前的文雅,面目狰狞,煞气四射,向前快走几步,抬手指着高飞:“哼哼,你以为我不知道你打的什么主意吗?小冰放弃后,你或许真会答应她,娶她为妻,可你绝不会为了她一个人,就选择放弃其他女人去跟她过日子!如果你是这样的一个人,你怎么可能会为了一个贱人解红颜,甘愿跟1973对敌?”

    “高飞,做为一奶同胞的亲兄弟,我还是很佩服你的。”

    高雅用力吸了下鼻子,看了眼发呆的沈银冰,继续说道:“你身边有那么多的女人,可你却对每一个女人都是真心爱着的,更为她们不惜做任何事!你为了解红颜,可以跟1973做对,可以无视现场这么多枪支,可以拿着你的子孙后代发誓。那么小冰要是答应你了,跟你走了,那么以后你其他女人遭遇危险,需要你去付出什么,你会无动于衷吗?”

    精神有些恍惚的沈银冰,听高雅说到这儿后,澎湃的热血开始慢慢平静。

    她不得不承认,高雅没有说错:高飞今天来这儿,不顾他自己的生死是为什么?

    自然是为了救出解红颜。

    据沈银冰所知,刨除她自己在外,能够跟高飞有着绝对深厚感情的,至少有个陈果果。

    高飞跟陈果果的爱情有多深,对于很多人来说,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

    解红颜,只是高飞身边众多女人中的一个,而且‘档次’还是最低的一个,毕竟她已经有了个十八岁的女儿张雯雯,本人在被破军带走的那段时间内,更是白璧有瑕,甚至连白瓷、秦城城都比不上--

    解红颜唯一能拿出手的,就是她成熟到极点的女人风味,能够让男人流连忘返了。

    可以毫不客气的说,解红颜在高飞的众多女人中,真是地位最低的一个!

    但高飞却为了她,不惜跟1973相抗衡,更是无视现场杀气腾腾的韩家俊等人。

    可以说,高飞对解红颜的感情,是值得让人尊敬的,尤其是女人。

    但话又说回来了,就像高雅所说的那样,假如沈银冰放弃一切,不顾韩家俊等人的死活,跟着高飞走--以后,要是解红颜、白瓷、陈果果还有王晨她们,再遇到类似的危险时,他会因为跟沈银冰厮守而无动于衷吗?

    不可能。

    沈银冰根本不需要去多费脑子,就知道如果这些女人遇到麻烦,高飞绝不会袖手旁观。

    高飞敢发毒誓,除了要救下解红颜之外,最大的一条就是让沈银冰放弃贪狼!

    这,才是高飞能发毒誓的最大原因。

    猛地,经过高雅的提醒后,沈银冰‘醒悟’了过来,激动的眼神重新变得冷漠起来,戾气又自眼角浮现。

    看到沈银冰明显的神色变化后,高飞心中重重叹了口气,第一次开始后悔,以前为什么没有干掉高雅,这才导致他在最关键时刻,在这儿胡说八道,破坏他的大事。

    高飞可以肯定,他没有撒谎。

    如果沈银冰能放弃一切,他也会放弃--如果陈果果等人真遇到什么危险,他也会袖手旁观的:既然郑重选择了走那条路,那么就得坚决的走下去,放弃生命中一些最重要的事物。

    高飞相信,以后陈果果等人,肯定能明白他的苦衷。

    解除沈银冰这个‘定时炸弹’,无疑是付出任何牺牲都值得的,相信陈果果会明白,高家会明白,国家也会明白。

    那些女人只会黯然神伤,国家只会感谢他,却没有谁会站出来指责他。

    但就在他即将打动沈银冰时,高雅却很聪明的站了出来,就像一瓢冷水,把这点希望之火彻底破灭。

    他的话语中,也带着极大的煽动性,让韩家俊等人有危险感,必要时可以‘逼宫’。

    高雅相信,为了自身安危,韩家俊等人肯定懂得该怎么做。

正文_第1714章 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事实证明,高雅的判断没有错。

    刚才在沈银冰犹豫不决的心动时,韩家俊等人神色都很紧张,都在相会交换眼神。

    眼神中,有凶光闪现:他们已经下了决心,今天必须得做出点什么,让沈银冰死了心,跟他们一起走下去!

    当然了,如果沈银冰能自己想明白那些道理,是最好的了,毕竟他们也不想用那种方式,来把大家的命运捆绑在一起。

    幸好,高雅及时站了出来,把道理摆明后,为沈银冰细致分析了一遍,解释了某些厉害。

    沈银冰,终于意识到高飞那些话,是不可信的了。

    不过,她刚才的犹豫不定,却让韩家俊等人感到了浓浓的危险,再次相互对视一眼使了个眼色后,韩家俊轻轻点了点下头。

    沈银冰的右手,一直高举着,没有落下。

    她举着,倒不是说她知道举着的重要性,而是因为她已经忘记了,她还举着手的,因为她的全部精神、注意力,都已经放在高飞刚才那番话中了。

    韩家俊却没有忘。

    高飞忘了,脑子里飞快的转动着,想做最后一次努力,看看该怎么才能说服沈银冰。

    自从进来大厅之后,高飞就没有正眼看高雅一眼。

    高飞看不起这个亲兄弟,哪怕他刚才为沈银冰进行了一番细致的分析,促使她改变了主意。

    高飞只是想到了一句话: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无疑,高雅就是这样一个很关键的反派角色,很让人恼火。

    高飞继续无视他,缓步前行,看着沈银冰,沉声说:“我究竟该怎么做,你才相信我说的都是真的?”

    “不要再说了,无论你做什么,我都不会相信你说的话!”

    沈银冰有些愤怒,猛地一挥手,尖声叫道:“高飞,我再给你最后一次机会,给我滚出……”

    沈银冰的接下来的话,还没有说出来,枪声响了。

    好像爆豆那样的枪声,骤然响成了一片,所有的子弹,都咻咻厉啸着,飞向高飞。

    高飞身形一闪,就像被海浪裹在沙滩上的鱼儿,临死前猛地蹦起那样,身子陡然横向悬空,以一个不可思议的动作,躲过了大部分子弹,但左肩,右腿,左胯上,却砰地溅起几团血雾。

    他功夫再高,也无法躲开如此密集的火力,这是肯定的。

    就像被什么东西狠狠砸中的木桩那样,高飞横在低空的身子猛地向后飞去,重重落在了那堆破碎的桌椅狼籍中。

    子弹,就像安装了追踪器那样,也唏嘘厉叫着追了过去,击穿圆桌门板,溅起大蓬大蓬的红色液体。

    枪声响起,亲眼看到高飞身上鲜血迸溅,好像遭受重创后飞出去的木桩那样,落入圆桌后面,仍然被追随而至的子弹,击起大蓬大蓬血雾后,沈银冰彻底呆了。

    绝望。

    无比的绝望,出奇的愤怒的,就像怒涛那样猛地灌满了沈银冰的双眸。

    但这种从没有过的感觉,却让平时反应敏捷的沈银冰呆若木鸡,脑子里一片空白:他就这样被打死了?

    是我杀了他?

    我真杀了他?

    这怎么可能呢?

    枪声停止了,终于停止了。

    韩家俊等人,都把弹匣中的子弹打光了,足足有几百颗子弹,都准确无误的击打在了圆桌后面。

    圆桌已经被打成了一堆木片,桌子后面的什么盘子碟子,瓜果梨桃西瓜之类的水果,都被打烂的不能再烂了。

    这张桌子位于大厅中间,不是供宾客的宴席,上面摆满了水果、酒水等,算是酒店为大家准备的清口所用的水果集中点吧,现在却成了埋葬高飞的坟墓。

    看着鲜红鲜红的刺眼液体,从一片碎木屑下淌出,顺着光滑的地板肆意流淌,沈银冰就觉得那是她的血,她的泪在流,再也站不住,身子一个踉跄,向后退了几步。

    却踩到了满地的子弹壳,噗通一声摔倒在了地上,她却感受不到丝毫的疼痛,接着反手撑着地站了起来。

    “沈总。”

    距离她最近的韩家俊,赶紧过来搀扶她。

    沈银冰抬手,狠狠一个耳光抽了过去。

    韩家俊没有躲闪,沈银冰的手,狠狠抽在了他的脸上,在枪声停止后的大厅内,显得是格外响亮。

    一记耳光重重抽出去后,沈银冰双眸已经血红,就像西方传说中的吸血鬼那样,让人根本不敢与其对视,一言不发的夺过韩家俊怀里抱着的微冲,冲着他就扣下了扳机。

    砰,砰砰!

    微冲内的子弹已经打光,随着沈银冰不停的扣下扳机,撞针敲打的声音,也是那样的清晰可闻,

    可沈银冰却像不知道,她只是在疯狂的扣下扳机,是那样的用力。

    枪口对着韩家俊,接连扣下十几次后,沈银冰抬起枪口,对着那些迷彩服,对着李国训,对着脸色苍白的郝连偃月,对着满眼都是狂喜的高雅,不断扣下扳机。

    没有子弹,自然不会有人死亡,不过却没有谁躲闪,大家都站在当场,任由被她疯狂扫射。

    脚下一崴,沈银冰抱着微冲不断来回‘扫射’时,身子再次一个踉跄,终于从某种空灵的噩梦中清醒了过来。

    灵魂附体的那一刻,泪水也悠忽淌下,仿佛是泣血的嘶声,几乎撕破了所有人的耳膜:“是谁--让你们开枪的!”

    没有人回答。

    沈银冰也没想听谁的解释,只是大口大口的喘着,双膝一软,重重跪在了地上,丝毫不介意子弹壳,把她的膝盖隔的生疼。

    实际上,她现在已经不知道身体上的疼痛,因为她心里的疼,要比任何一种疼痛,更要疼一万倍!

    她所有的希望,包括活下去的希望,都在这一刻猛地消散。

    她这才发现,她跟高飞之间,原来是那样的密不可分,哪怕是阴阳两界也无法割开。

    他死了,整个世界就没有了任何让她留恋的理由。

    唯独那个男人活着,她才知道她自己是为什么活着。

    现在他死了,一切都已经没有了意义。

    沈银冰重重跪在了地上,双手拄着冲锋枪,血红的双眼,望着主持台下前方不远处,那些缓缓流淌的血水,喃喃的说:“我知道,你们想他死。他不死,我随时都有放弃一切跟他走,让你们被置于危险之中的危险。所以,你们才杀死他,要把我跟你们的命运,绑在一起。”

    “可你们知道吗?”

    沈银冰忽然笑了,那笑容有着惊人的美:“世界上没有了他,也就没有了我。我连我自己都丢失了,我怎么会顾得上你们的死活?”

    “所以说,你们错了,大错特错。他活着,我们都好,他死了,我们都不好,这个道理很简单,简单到不需要任何理由来解释。”

    沈银冰喃喃的说着,慢慢从地上站立起来,光着脚丫,失魂落魄般的走下了主持台。

    她在经过那个玻璃盒子旁边时,顺手拿起了灵魂者用来残杀小白鼠的刀子,攥的很紧,哪怕身子在踉跄,可手却无比的紧,手背上更是有青筋蹦起。

    没有谁阻拦她。

    是不敢阻拦她。

    因为大家都已经看出来,她要做什么了,谁要是这时候过去,肯定会被她狠狠一刀刺死,毫不犹豫!

    她是贪狼成立近七百年以来,唯一的女狼主。

    她是把‘高飞组织’从非洲招回来的人。

    她的生死,寄托着最近两年来,从暗中活跃到明处成百数千人的命运。

    她活着,大家都好。

    她死了--高飞组织只能再次黯然回到非洲,而韩家俊等人,也唯有亡命天涯。

    但又有谁能想到,她的生死,却跟某一个男人的生死紧密相联的。

    如果早知道这些,就算再给韩家俊等人一个胆子,他们也不敢冒然对高飞开枪的。

    可无论怎么样,大错已经铸成,没有谁能把被打烂了的高飞救活,就像没有谁能阻拦沈银冰,在数十双不甘心的眼睛注视下,一步步的走向死亡。

    或许,有一个人能。

    最起码,他自以为是的以为自己可以。

    这个人就是高雅。

    高飞这个把他害成丧家之犬的心腹大患,今天终于暴死当场,高雅绝对是最解气的那个人,自然也是最兴奋的那个人了。

    一般来说,人在兴奋时大脑转动的格外快,也就是说脑子格外灵光。

    高雅就是这样的:高飞死了,我只要能成功阻拦沈银冰不去寻死,那么韩家俊他们就会感激我!凭着我的本事,还有口才,我未必不能打动她……毕竟高飞已经死了,而且还是死在她手里!

    她在无比悲痛之余,肯定会后悔,会觉得对不起高飞。

    我呢,却是高飞一奶同胞的亲兄弟,我们身上流淌着一样的血,这一点相信沈银冰也很明白,只要我能运作得当,那么就能成功把她对高飞的感情,慢慢转移到我身上来!

    最终,我就能取而代之,让她心中只有一个我。

    那样,我就能通过掌控她,来掌控贪狼。

    这个愚蠢的女人,手握贪狼这样强大的势力,不思进取却只顾着留恋所谓的感情,实在是空有金山而不知所取,简直是愚蠢到底。

    当然了,碍于她特殊的修罗体质,或许会对我造成一定的伤害,变成一个太监。

    不过,高飞既然能熬过所谓的烈阳蛊的折磨,我为什么不能呢?

    我肯定能,因为我生下来就比他强!

    高雅越想越兴奋,越想越想当然,深吸了一口气,在韩家俊等人先是诧异,随后就是恍然的狂喜眼神中,脚步镇定的快步走到沈银冰旁边。

    高雅伸手,去搀扶沈银冰,沉痛的声音:“小冰,我知道你此时很痛苦,但请你节哀顺变。斯人已逝,无法重来,我们除了衷心祝福我哥一路好走之外,还要懂得自己保重……”

    高雅敢发誓,这次他喊高飞‘哥’,绝对是发自真心的。

    他希望沈银冰在听到这个称呼后,能联想到他跟高飞是一奶同胞的亲兄弟,不分彼此--

    可是高雅的话还没有说完,沈银冰忽然半转身,猛地抬手!

正文_第1715章 难以解决的问题!

    高雅一脸的沉痛之色,绝对不次于沈银冰。

    仿佛他真为自己一奶同胞的哥们被干掉,而悲痛不已。

    最起码,他觉得也能引起沈银冰的共鸣,毕竟大家都是天涯伤心人嘛,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跟高飞都有着密不可分的亲密关系。

    只要他演技到位,说不定真能打动沈狼主,趁着她精神彻底崩溃时,感动她,让她猛地扑到他怀里,紧紧抱着他放声大哭,边哭边说是她害死了高飞。

    那时候,高雅就会陪着她一起痛哭出声,把‘男儿有泪不轻弹’这句祖训,给抛得远远的。

    肯定会这样,因为电视里都是这样演的。

    可电视里好像没有演过,当跟男主有着一奶同胞血缘关系的某男,期望以亲情、柔情开导女主时--一刀雪亮的刀光,却电闪般横空掠过,对着他的眼睛!

    “啊!”

    高雅惊叫声中,脑袋赶紧猛地后仰!

    嚓!

    一声刀刃迅疾划破皮肤后发出的轻响声响起时,高雅那双满是惊骇的大眼睛,就看到了一蓬鲜血洒过,很飘逸的弧线。

    接着,他就重重载倒在了地上,这时候才觉出了疼痛,本能的抬手一捂,有些发烫的鲜血,就顺着他手掌边缘淌了下来,让他忘情的嘶声骂道:“沈银冰,你特么的疯了啊!”

    沈银冰这犹如天外飞仙的一刀,从高雅脸上横向划过:起点是右脸颊,横向划过鼻梁上端,又自左脸颊划过,一道深深的血槽。

    要是高雅再反应慢一点,或直沈银冰的刀子再向高处来一点,那么他一双招子就会彻底的废了。

    但饶是如此,他的‘玉面小白龙’形象,可算是彻底的毁了。

    沈银冰站在主持台边缘,冷冷的望着他,手里的刀子刀尖,还有一滴高雅的鲜血,似坠非坠的。

    她此时的眼神,就像万能恒古的冰,带着九幽地下的死亡冷漠,就这样死死盯着高雅,没有说一个字。

    高雅却感受到了无比的杀气,再也不敢说半句话,眼神中的愤怒,更是烟消云散,只剩下恐惧:遭到毁容,总比变成死人要好得多,不是吗?

    沈银冰看了他也就是三五秒,然后扭头缓步走下了主持台。

    她的鞋子已经掉了,赤脚走在地板上,偶尔会踩在碎了的玻璃碴上。

    玻璃碴扎在脚上,会有多么的疼痛?

    沈银冰不知道,更没有在意随着她缓步前行,白色的地板上,留下了一溜鲜红模糊的小脚印,她只是端着刀子,走向了子弹最为密集的所在之处。

    鲜红的婚纱礼服,跟地上已经停止流淌的鲜红色液体混合在了一起,看起来是那样的河蟹。

    沈银冰赤着脚,走上了圆桌废墟,缓缓蹲了下来,左手开始清门板啊,碎了的瓜果、酒瓶子,盛着瓜果的不锈钢托盘等东西。

    她这时候的眼神,已经无比的平静,还带着最最纯洁的温柔,包括动作,就像一个新婚妻子在洞房花烛夜的第二天早上醒来后,爱怜的去抚摩昨晚劳累一晚上的丈夫。

    她只想再看高飞最后一眼,哪怕那张让她永生无法忘记的脸,已经被彻底打烂,再也不能看,她也不在乎。

    因为她知道她会怎么去‘相配’那张脸:她会在临死前,把自己如花的容颜,彻底的毁掉!

    正所谓夫唱妇随,既然她深爱着的男人带着一张被打烂的脸去阴间了,那么她有什么理由,会把这张漂亮的脸蛋,留在这个世界上?

    沈银冰慢慢拿起某个东西,不管是碎了的瓜果,还是碎了的酒瓶子,更不会在意锋利的玻璃碴,会刺破她纤美的手指,就像在收拾世界上最珍贵的瓷器那样,轻拿轻放,放在了一旁。

    大厅内,包括受伤的高雅在内,所有人都没说话,大家都愣愣的看着沈银冰,在那儿扒翻高飞的尸体。

    郝连偃月也没动。

    这一刻,她忽然明白了什么。

    无可否认的是,郝连偃月现在也算是高飞的女人了。

    不过,她跟高飞发生那种关系,好像是某种交换。

    而且长久以来高居九局局长的工作性质,也让她比绝大多数人都冷静,哪怕是在感情问题上,她也会秉着某种原则,来做出权衡。

    简单的来说呢,就是郝连偃月做事,绝不会被感情所左右!

    所以呢,她从没有产生过因为成了高飞的女人,她就该为感情去赴汤蹈火,也没明白沈银冰跟高飞之间,高飞跟解红颜之间,高飞跟他那些女人之间,到底是什么感情。

    郝连偃月只知道,现在要是有所动作的话,那么她就会后悔一辈子。

    她不是那种喜欢后悔的人,哪怕是亲眼看到高飞被乱枪打死,看到沈银冰一步步的走向死亡。

    她只是在用她最理智的大脑,快速分析着高飞、沈银冰俩人死后,对这个世界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

    这就是郝连偃月,一个在感情方面非常独立的女性。

    所以呢,她才能得到一些什么,但同时也会失去一些什么了。

    咣郎--一声响,打断了郝连偃月的暗中感慨,凝神看去。

    原来,沈银冰把一个不锈钢托盘放在了旁边时,托盘滚到了地板上,来回急促的旋转了几下后,平躺在了地上,发出不大的声音,却让很多发愣的人,情不自禁的打了个寒颤。

    然后,他们就看到沈银冰扒翻的动作停住了,慢慢歪起了下巴,好看的眉头微微皱起,好像看到了最不愿意看到的什么东西。

    “唉,她肯定是看到高飞了,看到他被打的不成人形了。”

    郝连偃月心中轻轻叹了口气,不忍再看沈银冰,甚至还恍惚的看到了,接下来沈银冰会蓦然发出一声尖叫,然后就痛哭,最后就是用那把刀子,割断她那好看的脖子……

    可是事实上呢,沈银冰却没有这样做,没有尖叫,也没有痛哭,更没有拿刀子割断她自己那好看的脖子。

    她就跪坐在圆桌的废墟上,好看的桃花眼在愣怔了许久后,才轻声问道:“你--没有死?”

    她这是在跟谁说话呀?

    郝连偃月跟韩家俊等人,本能的对望了一眼时,就听到一个有些嘶哑的男人声音,说:“唉,不过距离死也不远了。”

    听到这个声音后,郝连偃月等人犹如遭到雷击那样,浑身猛地一颤。

    有定力不够的人,就失声叫道:“啊,高飞--他、他还活着!?”

    一道亮光,从郝连偃月的双眸中猛地亮起,点燃了整个世界:靠,这也太没天理了吧,都那样了,他还没有死!

    真是可惜高雅了,白白挨了一刀子!

    郝连偃月看向了高雅,看到他好像见了鬼那样的呆坐在那儿的样子,心情无比的舒畅。

    高兴的不仅仅是郝连偃月,还有韩家俊等人。

    如果说郝连偃月只是高兴,那么韩家俊等人就是狂喜了。

    因为大家都已经清晰的认识到了,高飞要是死了,沈银冰也会跟着去死,不管他们愿意,还是不愿意,他们以后就得过上生不如死的亡命生活。

    华夏忌惮的只是沈银冰一个人,怕她的死,会殃及到数百上千的无辜者,毕竟天云动车惨案的冤魂,还在那片荒野中游荡,哭泣。

    可韩家俊等几个心腹之人却知道,那不是沈银冰的杰作!

    沈银冰,或许更没有在全国各地布下威胁当局的炸弹!

    要不然的话,她为什么始终没有把那些炸弹的秘密,告诉他们中的每一个人?

    或许,她早就布置了,只是那个到时候发号施令的人选,谁也不知道是谁罢了。

    但无论怎么样,韩家俊等人都知道,唯有沈银冰活着,他们才会有好日子过。

    现在好了,高飞还活着,沈狼主就不用去死了,大家也就没必要去亡命天涯了。

    麻了隔壁的,刚才那么多人对他开枪,他怎么可能不死呢?

    沈银冰也很纳闷,看着从狼籍废墟下坐起来的高飞,问道:“你怎么就打不死呢?”

    高飞没有说话,只是抬手敲了敲肚子上的一个不锈钢托盘。

    沈银冰低头看去,才发现不锈钢托盘上,有好几个子弹打出来的凹痕。

    这不锈钢托盘的质量,愣是要的,冲锋枪的子弹,竟然打不穿,看来肯定不是岛国货。

    沈银冰明白了过来。

    原来,在枪声骤然响起的瞬间,高飞腾身横向跃起,被三颗子弹打中后,就用他这辈子最快的速度,扑倒在了圆桌后面的废墟中。

    面对绝对危险时,烈阳蛊给予了高飞最极端的配合,让他用肉眼无法锁定的速度,藏在圆桌废墟后面后,利用了那些不锈钢托盘。

    每个不锈钢托盘,都有三个平米之一的大小,高飞落下后,就迅速拿起两个,自身蜷缩成了一团,躲在了后面。

    天可怜见这托盘质量愣是要的,帮高飞挡住了所有要干掉他的子弹。

    至于那些从废墟下淌出的鲜红液体,则是红酒啊,西瓜被打烂了。

    除了开始被三颗子弹咬了一下后,随后高飞都是毫发无伤的。

    枪声停止后,高飞没有着急出来:在韩家俊等人情绪不稳定之前出来的,那是沙比。

    更何况,高飞想趁着他被‘打死’的机会,看看沈银冰会是一种什么反应。

    假如沈银冰跳着脚的拍手叫好--对不起,高飞对她就再也不会有一丝情分。

    幸好,沈狼主接下来的表现,让人、是让高飞很感动。

    尤其是偷眼看到她抱着一杆没有子弹的冲锋枪,对着韩家俊等人‘扫射’时,不知道为什么,高先生觉得他很没出息,因为他发现他的眼睛竟然模糊了。

    至于他那个亲爱的兄弟,被疯狂中的沈狼主一刀划破了相,高飞才不会去关心。

    他只是享受被一个变太女人深爱的这种滋味。

    可是,就像你半夜拦路办了个美女,却发现她原来是你邻居嫂子后,接下来你要怎么办那样,高飞开始头疼,活过来后,该怎么处理跟沈银冰的关系。

    “接下来,你该怎么做?”

    沈银冰说话了。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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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记住UU小说的网址:http://www.uuxs8.net/r2620/ 第一时间欣赏美女总裁的贴身高手最新章节! 作者:风中的阳光(凯)所写的《美女总裁的贴身高手》为转载作品,美女总裁的贴身高手全部版权为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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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总裁的贴身高手介绍:
高飞身为法国外籍军团最出色的佣兵,情场屡受挫折后回到故乡,消沉两年后却在偶然机会被美女总裁聘为临时男友,从此获得幸运女神的青睐,让所有男人都羡慕的女人缘,伴随着一个惊天阴谋砸到了他的头上。从此之后,高飞身边美女和危险同在,敌人和兄弟共存——看他如何用双手,打造一个属于他的时代!
美女总裁的贴身高手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美女总裁的贴身高手,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美女总裁的贴身高手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