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_第1701章 浓雾中的迷阵!
高飞刚才考虑该怎么安置解红颜的事儿,想的有些入神,有些心无旁骛,忽略了周围的环境,对一只蹦到他肩膀上的蚂蚱都没有理睬。
不过就算他心无旁骛的考虑事情,可也知道他已经走了至少得四五分钟了吧?
占地两亩地的别院是很大,鹅卵石小道是很长,从别院门口到精舍房门口,最少也得有五六十米远的距离。
但区区五六十远的距离,高飞就算是信马由缰般的走,也该在两分钟内走到门口才对。
可是现在,他在考虑问题时已经走了五六分钟了,却仍然没有走到别院门口--别院门口,仿佛彻底消失在了黑夜中那样,只剩下在黑夜中很显眼的鹅卵石小道,蜿蜒通往看不到的地方。
右侧的小池塘水面上,不时的闪过一抹夜空的亮光,不知道栽种多少年的小竹林,风吹来时竹叶发出唰唰的响声……一切,看起来都很正常。
却又不正常。
因为高飞忽然失去了方向感,竟然不敢确定他现在是向南走了(别院中的精舍,是典型的坐北朝南房型,东南方向的月亮门,所以他要想出去,就得向南走),更看不到本该看到的别院门。
高飞依旧到背着双手,缓缓转身向精舍那边看去:黑压压的夜色中,哪儿还有精舍的影子?
别院大门,精舍,好像都凭空消失了那样,整个世界没有一点点的声音,连该有的虫鸣声都听不到了,唯有好像永远也走不到头的鹅卵石小道,排列密集的小竹林,泛着水光的小池塘,再就是那些个形奇怪的小假山了。
这些东西,都不大,都是‘小’的,好像不起眼才对。
但就是这些东西,让高飞陷、入了一个走不出去的怪圈:无论他走的多快,都始终在鹅卵石小道上行走,旁边也总是那些小竹林,小池塘,小假山。
四周黑黝黝的,没有一点点的光亮,也没有声音,仿佛高飞一个不小心就穿越到了人类还没有演化而成的洪荒年代。
“老杜,你这是什么意思?”
高飞纵身跃上一座小假山,冲左手边喊了一嗓子。
没有人回答,更没有回音,说不出的空洞的黑夜,仿佛连他的喊声也吞噬了。
高飞又喊了一嗓子,拿出了手机。
手机上,可是有指南针功能的。
至于手机上自配的手电筒功能,高飞没有打算用。
他现在可以肯定,他目前已经陷进了一个迷阵中,别说是拿着手电筒了,就算是在白天,走出去的希望也不大,毕竟他对奇门遁甲的了解,连皮毛都称不上。
所以当下最好的办法,就是希望手机中的指南针没有失效--只要能找到正确的方向,就算这个迷阵再诡异,只要对着南方走,就总能走出去的。
但很快,高飞就失望了:手机上的指南针失效了,举着手机不动,那方向也是不停的变幻,一会儿南,一会儿北的,压根就无法锁定方向。
手机信号,更是一个也没有。
别院内,有强力干扰手机信号的磁场,更让任何的指南系统失去了作用。
迷路后,没有了指南针,那就像没了头的苍蝇。
“老杜,你出来,告诉我这是什么意思!”
高飞又转了足有十分钟,仍旧没有任何进展后,真怒了,拿出打火机厉声说:“要不然可别怪我不客气了!”
这段时间内,他可是凭着直觉向一个方向走,不管是遇到竹林,还是假山池塘啥的,都是被他踩在脚下,始终正直向前,但就是走不出去。
他决定用火攻,反正这儿有竹林,竹子在燃烧时,可是很旺的。
没有人回答他,仿佛随便他怎么烧都行那样。
高飞不客气了,脱下穿着的蓝色衬衣,折了一根竹子,把衬衣包在了上面,用打火机点燃--衣服,很快就把竹子点燃,火光熊熊。
高飞举起燃烧着的竹子,走到竹林面前凑了过去--只要把竹林点燃,就能把整个别院烧光,他还不信老杜为了要困住他,会无视相传数百年的观主别院毁在他手中。
但当高飞举着火把,把一片竹叶点燃,准备坐在一旁看大火时,脸上却有了凉飕飕的感觉。
高飞抬头看着黑漆漆的天空,长长的叹了口气,把火把扔进了竹林中:天上,开始下雨了,而且还很密集,很快就浇灭了刚被点燃的竹叶,而且是越下越大。
这些雨,差不多是人工布置的,假如高飞没有防火的话,也不会下。
火攻失败后,就代表着高飞最后一个要突出迷阵的方法破碎了。
他只能无奈的坐在一座小假山上,双手抱着膝盖45度角的望着夜空发呆。
在此之前,他不是没经历过迷阵。
比方前不久,他被困在冀南那边的河底古墓中时,就在那暗道中来回走了不知道多久。
但那条暗道跟眼前这个迷阵相比,难度明显小了太多,严格的来说,那不是迷阵,躲在暗中的人,仗着高飞看不到任何东西,只需来回的改变暗道就可以了。
哪像当前他所面临的处境?
明明身处在空旷的别院院子里,没有任何东西束缚着他,可他就是找不到出去的路。
前年时,高飞在美国死亡谷的破军分部的秘密地下基地门前,也曾经被困在乱石形成的迷阵中,但那次的迷阵跟眼前的相比起来,档次好像要差了很多。
慢慢地,高飞冷静了下来,开始考虑杜道长这样做的理由。
就在高飞离开精舍时,已经跟杜道长明确说明了,他必须得回冀南,哪怕是天塌下来,也得在明天出现在沈银冰的婚礼上。
要不然的话,解红颜就会成为沈银冰报复他的牺牲品。
但是杜道长却很没味的要留下他,来参加白云观存世一千三百年的庆典活动,他自然不会同意,杜道长就用迷阵困住了他。
毫无疑问的是,杜道长不希望高飞明天出现在沈银冰的婚礼上。
或者干脆说,杜道长希望解红颜去死。
其实说实在的,高家可能是最希望解红颜能死的了,毕竟只要她挂了,那么高飞就没有了再坚持跟1973做对的理由。
至于高飞此前跟1973所发生的矛盾,高老头完全有能力能摆平:世间,本来就没有摆不平的事,不是吗?
高家盼着解红颜去死,还‘情有可原’,有充分的理由。
那么杜道长,又是凭什么希望解红颜去死呢?
难道说,他也不希望高飞跟1973的矛盾升级,所以才借用沈银冰挟持解红颜来威胁高飞的机会,来个釜底抽薪,一下子把解红颜这个麻烦之源解决掉?
高飞很想搞清楚这是怎么回事,于是他就开始冥思苦想。
事实上,当前他除了在这儿冥思苦想外,也没有别的事情可做了。
该努力的都努力了,他就是走不出迷阵,咋办?
既然结果已经注定(或者说解红颜已经死定了,依着高飞对沈银冰的了解,他明天要是没出现在婚礼上,沈银冰绝对会干掉解红颜来解恨的),无法更改,那么高飞就必须得考虑,接下来的事情了。
解红颜真要是死了,需要接受惩罚的第一个,就是杜道长:如果不是他困住高飞,解红颜就不会死,不管他是因为什么原因才这样做,高飞都没有打算原谅他。
其次,就是沈银冰。
他该怎么对待那个本该纯洁的女人?
杀了她?
暂且不管高飞能不能下得了手,单说沈银冰要是能被杀死的话,那么她就不会活到现在。
不杀她?
可怎么对得起解红颜?
高飞双手抱膝,呆望着夜空,就像一尊雕像那样,一动不动。
有白色的雾洒了下来,这可不是人工制造的,而是大自然所产。
现如今已经是中秋季节,山上的气温本来就比平原地区要低很多,平时就算是在炎炎夏季的清晨,这儿也会有雾的。
雾是怎么形成的,高飞或许搞不清楚,不过他知道雾是怎么消散的:一个是太阳出来后,会把弥漫在低空中的水分蒸发掉(雾水雾水,雾本来就是水分子组成的),二来就是风刮,只要起了风,就会把雾刮走。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就在高飞全身都被雾水打透了时,起风了。
很多时候,当你晚上九点看到下雾后,却在凌晨时分发现雾散了,月亮又出来了,这就是因为起风了,风吹散了雾。
今夜起风了,风势不大,不可能把浓雾吹散,但吹在身上却很冷,就像郑腐的眼神。
在郑姗姗的印象中,没有妻子儿女的叔叔,把她从偏僻的山区接来京华后,就把她当作亲生女儿抚养了,从没有用这种冷冰冰的眼神看过她。
郑腐的眼神,让她感到很害怕,明明坐在舒适温暖的沙发上,却像是坐在外面浓雾中冷冰冰的石头上。
郑姗姗被接到京华时,已经十三岁了,什么事都懂的。
她清晰的记得,她刚来京华时,就像一只失去家园误飞进闹市区的小鸟,周围不再是连绵不绝的大山,没有悦耳的鸟叫声,看不到清澈的溪流,只有到处都让她看着眼晕的高楼大厦,如梭的汽车,还有街上那一张张冷漠的都市面孔。
唯一能让她心安的,就是郑腐这个从没有见过面的亲叔叔了。
十五年前的郑腐,好像就是这个样子,呆板还布满沧桑的老脸,让人看上去很不舒服,可他对她去很好。
郑腐不善言辞,用他的实际行动,慢慢引导着郑姗姗,成为了这座城市中的一员,并成为高层阶级的一部分。
还是慢慢地,郑姗姗开始忘记了她来自哪里,尤其是年纪轻轻就成为一支特殊军队的最高指挥官后。
她只知道,她有着很特殊的身份,有着可以轻松决定别人是否幸福的权利--那群少爷兵,每次见到她时露出的或敬佩,崇拜甚至谄媚,使她彻底迷失了自己。
她是女王,只要一打出‘1973’旗号,就百事顺利的女王。
正文_第1702章 郑姗姗之死!
刚来京华时,郑姗姗一次在街头上偶遇了一个女人。
那是个贵妇,牵着一条纯白的哈巴狗,脸上戴着墨镜,身上穿着华丽的貂皮大衣,无比冷傲的踩着高跟鞋从她眼前经过,身后是三四个身穿黑西装的保镖。
一个跪在路边要饭的乞丐,在贵妇经过时抬手拽主了她的衣角,恳请她能给她一点零花钱买饭吃。
乞丐没有要到钱,只‘收获’了女王一记狠狠的高跟鞋鞋底,然后就是几个保镖扑上去,对他一顿拳打脚踢,直到他奄奄一息时,始终戴着大墨镜的女王,才从她好看的红唇中,轻轻吐出了一个字:走。
然后,贵妇就走了,牵着她的哈巴狗,带着她的保镖,只留下满脸是血的乞丐躺在冷冰冰的公路上,一动不动。
郑姗姗记得很清楚,当时有很多围观者,不远处还停着一辆警车,可没有谁来劝阻,制止贵妇殴打一个乞丐,因为她强大的排场,证明了她可以为所欲为。
那个贵妇是什么人,郑姗姗不知道。
她只知道,贵妇就像她在山村里听到的故事中的女王--从那之后,郑姗姗就把成为一个女王那样的女人,当作了她人生中最大的目标。
她成功了。
没有付出任何的辛苦,就是在无法想像的优越生活环境下,成为了女王。
忘记了十三岁之前困难生活的郑姗姗,比任何人都高傲,固执,也冷漠,残酷。
十三岁那一年看到的贵妇,就是她心中最大的偶像。
这些年中,郑姗姗踩过人,而且踩的还都是背景很牛叉的人,甚至在去年回家探亲时,曾经在高速路上当众枪毙一个因为她超速而纠察她的交警。
结果呢?
是交警部门的领导,亲自跑来京华跟她赔礼道歉。
那个被枪杀的交警,不但白死了,死后还被开除出了警队。
理由很简单,他犯了叛国罪--任何敢跟郑姗姗对抗的行为,都会被视为叛国罪,至于接受什么样的惩罚,那得看郑姗姗的心情了。
郑姗姗心情好时,最多把让她看着不爽的人腿子打断,心情不好时,就会死人--但不管做了任何事,都不会有人,或者单位来曝光她的行为。
因为她所做的这一切,都是在执行等级很高的‘绝密任务’。
死人,人的生命,在郑姗姗看来就是一个符号,所以在三娘子制止了她要暗算高飞时,她才会愤怒,派出了强子等人,把那个极为讨厌的老太婆干掉。
正所谓上行下效,郑姗姗霸道、冷漠甚至残忍却不自知的做事方式,自然会被下属模仿,所以强子等人在接到干掉三娘子的命令时,才没有丁点的犹豫。
也包括,他们一刀刺杀杰克赛先生。
杀一个外国人,对华夏特权最大的1973来说,跟杀一只狗有什么区别?
郑姗姗是这样认为的,强子三个人也是这样认为的,所以在警方赶到,哪怕是老郝这个大局长亲自赶到后,强子三人也没惊慌,甚至还轻蔑的骂警方滚开。
自己的几个得力心腹,被京华警方拘捕后,郑姗姗很愤怒,马上致电相关单位,严厉要求他们必须放人!
至于外国人被杀,那是他咎由自取,意图窃取国家机密!
以往时,只要郑姗姗亲自打电话,亮出1973的牌子,各单位莫不立马大开绿灯--但这次,市局却没有理睬。
郑姗姗这才知道,被杀的外国人杰克赛,原来不是一般人,而是来华夏的一个外交官。
但这有什么呢?
谁让他窥探华夏最高机密了?
这种人该死!
郑姗姗打电话没起到效果后,马上点了数十名战士,全副武装准备冲进市局,去市局抢人--既然你们不听话,那就让你们见识一下,1973是多么的不能招惹!
可是让她更为诧异的是,她开的悍马刚驶出军营驻地,就发现出山的那条唯一公路上,竟然并排停了三辆坦克!
后面,是更多全副武装的卫戍部队军人。
这些人,才是守护京华的真正力量,华夏两百三十万军人中的精锐,从他们随便站在那儿就能散发出铁血的杀气就能看出,他们已经做好了随时战斗的准备。
军人们散出了的铁血杀气,一下子击溃了郑姗姗所带的这些人身上的狂傲戾气。
他们第一次,没有敢对人骄横跋扈,挥舞着枪支叫嚣--因为他们很清楚,他们在这些真正的军人面前,就是一群渣渣。
郑姗姗被压制回了军营。
在看到有坦克封路后,郑姗姗就感觉到了不好。
但她没有害怕,因为她是1973在军方唯一的力量,就算误杀了一个外交官,也没有谁敢把他们怎么着。
那些封路的军人,最多是一种对他们过于狂傲的警告罢了。
只要叔叔一出现,哪怕是打个电话,这些军人就会消失,强子三人就会被市局放出来,以后再找机会找回场子,顺便把死在停车场的于立庆三人,也安在这些讨厌的警察身上好了!
郑腐出现了。
他是深夜才来的,脸上带着极度的疲倦。
郑姗姗亲眼看到,叔叔的车子在进军营时,竟然也被那些军人拦住,并在那儿交涉了足足半小时后,才被放行。
叔叔那是什么身份的人啊,那可是在数十年前在民间力挽狂澜、挽救了大批老干部的最大功臣1973的大头领。
平时别说是这些小小的团级干部(封路的最高指挥官,就是个团干),就是大军区的领导,在叔叔面前也是毕恭毕敬的。
叔叔的资历,摆在那儿呢!
可现在,一个团级干部,却挡住了叔叔,半小时后才放行。
这到底是怎么了,难道这些卑微的大兵要造反?
郑姗姗很愤怒。
只有愤怒,而没有考虑这是怎么回事。
在郑腐的车子驶进军营,刚从车上下来后,迎上去的郑姗姗就愤怒的说,要不要拉出整个部队的全部火力,把这些大兵都干掉!
郑腐用一记响亮的耳光,狠狠回答了郑姗姗。
郑姗姗懵了,灵魂仿佛都游离到了太虚之中,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跟着叔叔回办公室内的。
失魂落魄中,郑姗姗听到了叔叔在跟人通话,用很平静,其实很愤怒是语气跟人通话。
大体内容很简单,就是在质问某个人,就是这样教导郑姗姗的?
郑姗姗是什么时候,变成这个样子的?
她在变成这个样子后,那个人为什么没有告诉郑腐,而是为她隐瞒了这么多年。
这些年内,郑姗姗到底做了多少天怒人怨的事儿,直到她惹出了这次滔天大祸。
郑姗姗在郑腐面前时,就像刚来京华时的那个乖乖女的样子,是不是那个人教导的,让他一直以为,他的侄女很优秀,一直到高老头提到她(她派人去劫杀白瓷)时,郑腐才隐隐有了不好的感觉。
那个人,是不是故意这样做,目的就是培养出一个狂妄自大的冷血女人?
目的,就是让1973所控制的这股子力量,彻底从军方消失。
想让一个人灭亡,必先使其疯狂。
郑姗姗听到叔叔对电话中说出了那句话,那个人却没有回答,很久后才扣掉了电话。
郑腐的电话被扣掉后,就保持着一动不动的姿势,坐在那儿很久,一直到清晨四点时,仍然没动。
郑腐不动,郑姗姗就不敢动。
她天不怕,地不怕,却唯独怕郑腐。
因为她很清楚,她当前这一切,都是郑腐给予她的。
如果郑腐对她不再好了,那么她什么都没了。
长时间的端庄不动,让郑姗姗很难受,忍不住偷偷活动了一下时,郑腐看了过来。
他的眼神,是那样的冰冷,就像外面浓雾中死硬的石头。
郑姗姗不敢跟他对视,慌忙看向了别处。
就在这时候,郑腐终于说话了:“还疼吗?”
“啊?”
郑姗姗一楞,抬头眨巴了下眼睛后,才意识到叔叔这是在问她,昨晚打的那一记耳光,还疼不疼。
马上,就像溺水之人抱住一个救生圈那样,郑姗姗所有的担心啊,疑虑还有害怕,都烟消云散:只要叔叔还关心我,这就证明我不会有事!
“啊,不疼了,早就不疼了!”
郑姗姗松了一口气,眼波活跃了起来,低声说:“叔叔,对不起,是我惹你生气,给你添麻烦了。你要是觉得不解气,可以再打我一顿?”
郑腐摇了摇头,语气仍旧那样温柔:“我早就把你当作我最爱的孩子了,怎么会舍得再打你?你走吧,现在就走吧,以后,你就永远不用再担心了。”
“哦,那我去休息了,叔叔你也早点休息。”
郑姗姗答应了一声,从沙发上站起身,脚步轻快的向门口走去。
她知道叔叔不喜欢别人墨迹,既然说让她走,那么她就得快点走。
只是,叔叔的话好像有些奇怪啊,什么叫我以后永远都不用再担心了?
郑姗姗想到这儿时,听到了一声轻微的‘叮当’声--然后,一种从没有过的剧痛,从她后心传来。
她猛地张大嘴,低头看去,恰好看到一颗子弹,带血的子弹,从她前心部位刺了出来,飞出了屋门,穿过走廊对面的窗户,钻进了浓雾中。
她抬手捂住了血洞,慢慢依靠在了门框上,慢慢地转身看了过去:叔叔的手中,有一把手枪,枪口好像还冒着烟。
“叔、叔叔……”
郑姗姗艰难的吐出了这个称呼,身子倚在门框上,慢慢瘫倒在了地上。
她不明白,真的不明白,叔叔为什么要杀她。
她又明白,明白刚才叔叔为什么要说这样的话了。
他让她走,不是让她去休息,而是要去另一个世界。
难道,我真的做错了什么?
郑姗姗双眸中的亮色,慢慢浮上了一层迷雾,变得黯淡了起来。
她的呼吸,也停止了。
早在数十年之前,郑腐就是杀人的好手,既能让人死得痛苦不堪,也能让人死得犹如梦游,只会感到心里一疼,然后就什么都解脱了。
郑腐手里的枪,在郑姗姗最后一丝意识消失后,落在了地上。
正文_第1703章 天,亮了!
培养一个人,需要十数年,甚至数十年的时间,还得付出很大的心血。
但结束一个人,却只需要一颗子弹。
手枪落在地上后,郑腐才慢慢的站起身,缓步走到了门口,蹲了下来,伸出手把郑姗姗的尸体抱在了怀中。
耳朵旁,仿佛又想起了郑姗姗喊叔叔的甜脆声音,眼前也仿佛看到她穿着一身可爱的家居服,系着小围裙,为郑腐亲自下厨做家乡菜的样子。
在郑腐心中,郑姗姗一直都是个纯洁的小姑娘。
当然了,在成为59473部队的最高指挥官后,她肯定会狂妄,冷傲等等。
但在郑腐看来,这也是很正常的,年轻人位居高位,要是没有该有的嚣张跋扈,那又算什么年轻人?
只要她能按照自己所想的走下去,终究有能挑起大梁的时候。
可现实却总是这样残酷,当郑姗姗派人误杀了杰克赛后,竟然因为市局抓走了强子三人,竟然要出动军队冲击警局抢人的消息传来后,郑腐才猛地醒悟了什么。
然后,他就开始调查,调查郑姗姗不在他面前时,是什么样子。
调查的结果,让郑腐瞬间就苍老了十岁。
他做梦也没想到,被他寄予厚望,准备把她培养成1973未来接班人的侄女,这些年竟然在外面做了那么多天怒人怨的事!
而他这个当叔叔的(说是当爹的更为恰当些),竟然对此毫不知情。
郑姗姗,还有很多人,都蒙骗了他。
得知这些消息后,郑腐隐隐猜到了什么:有人,不想59473部队,继续在军队中存在,但又不能用常规手段,最终选择在十数年内,把郑姗姗培养成(其实也包括这支特殊的军队)一个狂妄冷血者。
那些人的目的达到了,郑姗姗他们真变成了那样的人,惹出了滔天大祸,从而导致这支部队,再也没有自军队中存留下去的必要。
59473部队,必须得解散。
作为杰克赛外交官横死华夏的交代,郑姗姗必须得死。
唯有她死了,才能保住老一辈先烈们,用鲜血换取来的荣耀!
鲜血换来的荣耀,不容任何人亵渎!
一旦受到污染,就必须用鲜血来洗涤。
鲜血的颜色是红的,凝固后是黑的,可却是最纯洁的洗涤‘用品’。
那些人,为什么不许1973插手军队?
难道,当初不是1973力挽狂澜吗?
就算他们不喜欢这样一个特殊的部门存在,完全可以用别的方式啊,比方直接否决,就算1973再强大,还能跟国家相抗衡?
本来一件很轻松的事,为什么要搭上郑姗姗的性命?
这一切,到底是策划了多久?
又是以什么为导火索,展开行动的?
郑腐抱着怀中渐渐冷却的郑姗姗,剥茧抽丝,终于找出了导火索。
导火索是个人,他的名字叫高飞。
如果不是高飞庇护解红颜,白瓷为了帮高飞而去北河乡下请张老太太,那么郑姗姗就不会轻举妄动,不会在行动失败后,去长城上试图暗杀高飞。
她不去长城,就不会碰到三娘子,不会派出强子三人去灭口,就不会误杀国外外交官杰克赛--这一切,都是以高飞为引子,来发展,展开的。
郑姗姗这样处心积虑的对付高飞,就是为了帮他这个当叔叔的。
“唉,高飞,为什么又是你?王城因你而死,姗姗因你而死,59473部队因你而解散,你还袒护那个解红颜,你不身败名裂,不死,又怎么能对得起这些人?这支本该很纯洁的队伍?”
郑腐喃喃的说着,松开郑姗姗站了起来,抬脚走出了门外:“东亭会议上那些条条杠杠,还会管用吗?那些人,还会遵守当初的承诺吗?我想,他们应该会的。”
郑腐慢慢走到了营地操场内,两个男人默不作声的跟在他后面。
望着漫天的白雾,感受着不大、但很清冷的风,郑腐沉默良久才说:“张晓,通知相关部门,就说对属下管教不严,导致国外友人被误杀的罪魁祸首郑姗姗,已经自杀谢罪身亡。”
“是。”
左边的张晓,低声答应了一声,转身快步走回了办公室那边。
“刘明,你给谢将军打电话,就说请他务必在天亮后,前来接管59473部队。”
郑腐顿了顿,缓缓的说:“可以直白的告诉他,我同意撤销部队番号,全军425人,全部交给军方处理。”
“是。”
右边的刘明,也低声答应了一声,转身走了。
郑腐缓缓抬起了右手,看向了东方。
东方已经亮了,能看到不远处的山峦,白雾正在随着风力加大,逐渐散去。
郑腐抬着手,仿佛在感受浓雾散去时的不甘心,就像他此时深刻体会到,这支特殊的军队要被解散的悲苦。
不知道又过了多久,郑腐放下了手,天已经亮了,好像个白色药丸似的太阳出来了,光很弱,但注定会越来越亮。
郑腐转身,看着早就回来的张晓俩人,喃喃的说:“天,亮了。”
天亮了。
杜道长走出了精舍。
这个晚上,他睡得很香,可能是因为今天是白云观创建一千三百年的庆典,还是因为有个人被困在他的三才鬼见愁大阵中,而开心?
没有谁能在大阵被中止时,找到出来的路,数百年来从没有人。
高飞,这个对奇门遁甲没多少研究的人,自然更不能。
但他会生气,会抓狂,因为他被困在三才鬼见愁大阵中一个晚上,就算他现在插翅飞回冀南,也赶不上沈银冰的婚礼了。
杜道长也收到了沈银冰的婚礼请柬,他跟沈狼主算是熟人了吧?
前来撒请柬的人,还特意告诉过他,说婚礼会在早上五点开始,七点结束,七点十分开始婚宴--沈狼主的婚礼,也是那样的与众不同。
所以杜道长确定,放出高飞后,别说他是长出翅膀来了,就算是坐火箭,也无法在七点之前赶回冀南,毕竟火箭发射前的准备工作,就得用好久。
还差十一分钟七点,也就是沈银冰婚礼仪式结束的时间。
杜道长走出了精舍,闲庭信步般的走在鹅卵石小道上,动作自然的四处张望着,搜寻沮丧、愤怒的高飞,高先生。
别院占地一千三百多个平米,听起来很大,但又不大,只需站在鹅卵石小道上,就能看到所有想看到的东西:小亭子,小池塘,小假山,小竹林。
却独独没有看到杜道长最想看到的高飞。
“高飞?”
杜道长眉头微微皱起,高声叫了一声。
没有人回答,只有白雾随着越来越大的山风,极快的散去。
“咦,这个家伙不会是失足掉进小池塘中,溺水而亡了吧?”
有些开玩笑似的自言自语了一声,杜道长快步走到一个小池塘边。
小池塘的水很清,一眼就能看到底,最深处也就是七八十厘米而已,游鱼在里面懒洋洋的划动着。
三个小池塘内,都没有高飞的影子。
杜道长眉头皱的更紧,走向了小竹林。
竹林茂密,里面是不适合呆人的,地上只留下了高飞烧了大半截的‘火把’。
“嗯?他去哪儿了?”
杜道长诧异的很,转身走向了一座最可能藏得住人的小假山。
“高飞,你出来吧,我跟你仔细说说--”
杜道长话说到一半,就闭上了嘴。
因为他在假山上,看到了一行字:老杜,我走了。以后有机会,我肯定会把你这地方给炸了!
杜道长满脸都是不信的神色,抬手擦了擦眼睛,喃喃说道:“他走了?他、他是怎么突出三才鬼见愁大阵的?这、这不可能啊!”
还感到不可能的一个人,是沈银冰。
从清晨四点开始,冀南大明湖畔的稻花香大酒店前,就有很多人在忙活:打扫卫生,安排服务生布置桌椅,放开气球等等。
根据沈银冰老家(苏北山的老家,在北方某省的一个大山里)的风俗习惯,女孩子结婚这天是越早过门越好,最好是举办的婚礼结束后,太阳刚好出来,那就代表着他们以后的好日子,会像朝阳那样蒸蒸日上。
所以呢,沈银冰才把婚礼时间,定在了早上五点,到七点。
七点,必须得结束婚礼。
因为国庆节这一天之前,出于安全方面的考虑,沈银冰并没有派人来稻花香大酒店提前布置场子,所以她那些手下只好在昨晚深夜后才来到酒店布置的。
一个叫薛小云的漂亮女人,是沈银冰婚礼上的大总管,兼职司仪。
主婚人,则是冀南当前的最大领导,彭云木先生(他不来不行,沈银冰自有让他必须来的办法),除了他之外,还有很多有头有脸的人(基本上都是冀南当地的),像方家村的村长方立柱,天涯集团总厂的老总梁明,落日餐厅的老王,天涯集团德城分厂总经理张涛……
总之,只要是沈银冰认识的,都被邀请在五点钟前,前来稻花香酒店参加婚礼。
谁要是不来,也行,后果自负。
当然了,沈狼主在撒请柬时,是不会这样说的,但谁都能明白,所以能来的,都来了,毕竟没有谁希望招惹这样一个女魔头。
梁明等人是昨晚才收到请柬的。
他们在收到请柬后,立马就意识到这是针对高先生来的,本能的就给他打电话,希望能听他该怎么安排。
只是让大家感到很无奈的是,高先生的手机,始终处于无法接通的状态。
无奈之下,梁明等人只好连夜召开了‘电话会议’,决定今天早起来参加婚礼,替高先生看看,沈银冰跟高雅,究竟要玩出什么花样来。
清晨四点多点,自感无法抗拒沈银冰的那些人,都来到了现场。
代表沈银冰站在酒店门口,恭候各位大驾光临的人,则是被她派遣到各地去的韩家俊,郝连偃月、李国训等人。
能重新回到沈狼主身边,韩家俊他们非常兴奋,尽管婚礼结束后,他们就得回各自的岗位。
清晨五点,在淡淡的白雾中,鞭炮声响起。
早在好多年前,冀南就禁止燃放鞭炮了,可又有谁敢来管沈银冰?
正文_第1704章 沈银冰的婚礼(一)!
砰砰的鞭炮声响,彻底打破了大明湖畔的宁静,鞭炮升起的白烟,混进了白雾中,附近空气中,弥漫着呛人的硫磺气息,随风传出老远。
过往的车辆,本来速度就慢,这会儿更慢了,大家都很惊诧的望着这边,心里纳闷:这谁呀,这么狂妄,敢跟政府禁令对着干,牛比!
梁明、老王等人聚在一起,站在酒店门口左边的停车场内,不顾鞭炮声震耳欲聋,仍凑在一起小声商量着什么。
眼看婚礼马上就要开始了,可高飞的电话还打不通,这让他们心中越来越不安。
他们或许不明白沈银冰为什么这么大张旗鼓的跟高雅结婚,同时却也隐隐猜到,沈总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报复高飞,高飞要是不来的话,婚礼上会出现什么情况?
老王他们猜不出。
可正是因为猜不出,所以心里才不安,提心吊胆的。
鞭炮声响,足足响了十分钟,地上铺满了喜庆的红色碎纸屑,就像是铺了一层红地毯那样。
鞭炮声落下,浓烟散尽后,停车场两侧,啪的一声亮起了至少五十个以上的高强度照明灯,把本来薄雾就已经开始消散的停车场内,照的比白天还要白天,让人得眯着眼睛等上片刻,才能适应这种高亮度光芒。
灯亮起后,早己安放在停车场两侧、楼梯上的音箱内,随即响起了喜庆、欢快的歌曲《今天我要嫁给你》。
滴,滴滴!
随着一阵响亮的汽车喇叭声,一辆很多人没见过的豪车,缓缓驶进了停车场内,这是打头的婚车,披红挂彩,后面,则是一辆黑色房车。
看到婚车现身后,被邀请来的那些记者们,足有上百个,都纷纷涌了上去,对着那那辆黑色房车,噼里啪啦的拍了起来。
还有人发出一声轻呼:“欧野,买嘎的,劳斯莱斯,黑色幻影?”
相传,劳斯莱斯幻影,可不是谁有钱就能买到的,哪怕是百亿富翁,要想订购一辆黑色幻影,也得接受生产厂家的严格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申请者的财力、人品、信誉、影响等等。
如果有一点不符合生产厂家的标准,那么人家就会拒绝为你生产黑色幻影。
据说,在整个华夏,真正的劳斯莱斯幻影,不会超过两位数。
江湖上盛传国内至少得在数百辆以上的说法,那只是值得是劳斯莱斯车型,却不是黑色幻影(具体是不是这样,都是从网上查的,主要是为了突出某女的牛气,别认真啊!)
可现在,却有黑色幻影出现在了婚礼上--而且最重要的是,在这辆车后面,还有五辆黑色这样的车子。
六辆车子,全部是黑色幻影。
“这、这怎么可能呢?”
那个轻呼一声的记者,满脸不信的擦了擦眼睛,怀疑自己是不是看错了时,车队停住了,后面几辆车内有人跳了下来,做出了他更不相信的事儿。
从后面那五辆黑色幻影中下来的,是一些身穿整齐的黑西装,扎着红领带,皮鞋擦的比镜子还要亮的年轻帅哥。
这些帅哥下车后,马上就从车子里抱出一些红色的地毯,快步走到主婚车前面的车门前,放在了地上,几个人弯腰拽着纯手工编制的羊毛地毯,从婚车面前一直铺上酒店大厅门前的台阶上,进了酒店。
接着,四对身穿小西装,红色小旗袍的金童玉女,左手挎着花篮,右手把里面还带有露水的玫瑰花瓣,徐徐洒在了地毯上。
看着那些散花的金童玉女们,现场包括彭云木这个最见多识广的大领导,都是目瞪口呆,半张着嘴巴看着这一切,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前来参加婚礼的人(除了那些被邀请来的记者,还有酒店那些工作人员之外),都知道沈银冰应该很有钱。
如果没钱的话,会随随便便就把北山集团、辽省的炼油集团,随随便便送给高飞?
不过所有人却没想到沈银冰会这样烧包:结婚典礼上搞来六辆少见的黑色幻影当婚车,也算是能衬托她的‘财大气粗’了,可主婚车后面的五辆顶级豪车,却是用来拉专供她走路的红地毯,这就只能说是太烧包了,是对幻影的一种亵渎。
更何况,此时淡淡的白雾上空,也出现了几架机体上刷着‘恭贺沈银冰、高雅新婚快乐’字样的直升机,在上方来回的盘旋,正在进行俯瞰式拍照。
眼尖的人能看到,几架直升机机舱门口,都坐着两个黑西装大汉,肩膀上斜挎着铮新的黑色制式冲锋枪,这就是防备婚礼有变的空中警戒力量了。
主婚车的车门打开时,人群后面跑出了至少二十个身穿迷彩服,戴着大墨镜,怀抱制式微冲的大汉,站在了婚车两侧,面对着记者等人,两腿叉开的站在那儿,手指扣着扳机,虎视眈眈的扫视着众人。
烧包,霸气,狂妄,却又让人惊羡嫉妒恨,导致现场所有人,都无比异常渴望能有这样一个婚礼。
从主婚车上下来的,是一个身穿白色西装,白色皮鞋,脖子里却系着个黑色领结,唇上还留着一撇漂亮小胡子的年轻人。
年轻人相貌英俊,举手投足间动作优雅,脸上带着淡淡的笑,抬头缓缓扫视了一下众人,这才来到后门,微微弯腰伸手拉开了车门。
这个年轻人,自然是本次婚礼上的主角之一,新郎高雅高先生了。
跟前些时候狼狈离开冀南时的样子,高雅可谓是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尤其是留了一撇小胡子后,使他少了一份轻狂,多了一份成熟的稳重。
高雅本身就出自豪门世家,从小就是那种特别优越的环境下成长起来,哪怕是他当前已经被高家逐出了家门,好像丧家之犬那样,被廖水粉利用,后来被沈银冰庇护,再也无法回到他从前偏偏浊世公子的时候,但某些东西终究已经深深留在了他骨子里。
比方面对当前大场面时的从容,淡定等气质,可不是现场绝大多数人能相比的了,尤其是在拉开车门后抬手做出请的手势,向后退一步的风采--导致有年轻的女孩子,把他跟《上海滩》中丁力相比起来,心中生出一个念头:嫁夫当如是!
在高雅拉开车门时,大家就意识到今天的绝对主角要露面了。
虽说大部分女性在跟丈夫出席重大场合时,都是以‘陪衬’形象出现的,但在婚礼这一天,她却是力压所有人的主角。
所以在看到绝对女主要现世后,被震呆了的记者们,这才全部清醒了过来,纷纷涌到那些迷彩服前,高举着照相机对着那边噼里啪啦的开拍。
一只脚,穿着红色的细高跟镶钻尖皮鞋,缓缓探出了车门,用好像是特意训练过无数次的慢动作,轻轻踏在了地毯上。
在这一刻,时间仿佛都停顿了一下,世界也有了瞬间的凝固,除了上空直升机螺旋桨的轰鸣声,下面竟然一丝声息也无,记者们都忘记了拍照,全部凝神静气的看着这只脚。
天地间,仿佛只剩下这只完美到无法用语言文字描述的脚,再也没有别的事物,仿佛连直升机的轰鸣声,也攸地远去。
一只脚的风情?
如果有人能用这一刻的这只脚,用来当作某本都市小说的封面,暂且不管这本书是谁写的,也不管这本书的名字叫什么,仅仅是这个封面,就绝对能吸引所有人的眼球:男人会盯着这只脚想入非非,女人则会幻想她就是这只脚的主人。
红色皮鞋下面那个比钉子粗不了多少的鞋跟,轻轻落在了地毯上,好像独木舟那样的鞋尖,以标准的慢动作压了下来,立即跟地毯融为了一色。
这时候,大家的目光,才注意到了鞋子上面的腿。
究竟用什么样的词汇,才能描述大家现在看到的这条被婚纱长裙、遮掩大半截的小腿的腿型曲线,有多么的迷人?
现场那么多高文凭的知识分子,都已经忘记该怎么描述了,只是出于本能的,目光随着缓缓垂下遮住小腿的裙摆,慢慢向上挪去。
红色的细高跟尖头皮鞋,红色的裙摆,红色的婚纱--然后就是白色的,就像世间最纯洁的白色玉石那样白腻的肌肤,很突兀的出现在了红色婚纱胸围上面。
那是有着深深锁骨沟(据说事后一位花丛老手,曾经跟好友显摆说,那是他见过的最漂亮,最性敢的女人锁骨,深到可以养鱼),浑圆好像被精雕细琢过的白玉双肩。
修长的好像天鹅那样的颈项处,是那么的白,却偏偏佩戴着一块样式古朴的墨玉。
仅仅是从脚到上的肢体,就已经让现场所有人,用尽了所知所有的形容词,所以大家的目光终于‘爬到’新娘的脸上时,已经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这张脸,到底有多美了。
大家只记得,当新娘那双标准的桃花美眸缓缓扫过,跟自己对视的那一瞬间,都能从中看到有风吹过、有叶落下的一池春水,心儿随即就情不自禁的咚的一声大跳。
新娘。
沈银冰。
这就是今天的绝对女主,新娘沈银冰。
在很多人看来,新娘婚礼这天最好是穿白色婚纱。
毕竟随着西方文化的入侵,白色已经不再是丧事上的主色调,用在婚礼上可是象征着白头偕老。
而且最重要的是,白色婚纱总能让女孩子,有一种超凡脱俗的美感,正所谓‘想要俏,一身皂’就是这意思了。
很少有新娘,会选择大红色的婚纱,因为颜色不如白色衬托人,看起来也会有些俗。
可沈银冰穿上这身红色婚纱后,却偏偏让人会联想到这样一幕:在冰天雪地中,有一枚红色腊梅,傲然绽放,抢尽了整个世界的风头。
有一个女人,她叫沈银冰。
沈银冰在婚礼上的样子,注定成为太多女孩子在以后极力效仿的偶像。
她,独一无二。
在天地间。
正文_第1705章 沈银冰的婚礼(二)!
新娘在下车后,有没有冲大家笑过?
脸上,有没有成为人妇的羞涩,跟喜悦?
她在说出那句大煞风景的话之前,到底还说过什么话?
她在下车后,为什么长时间的在人群中扫视,那双本该满是羞涩、喜悦的眸子里,为什么会浮上让人心悸的寒冰?
她在看什么,或者说在找什么人?
这许许多多的问题,在很久以后,许多参加过这场婚礼的人们,还在极力的回想:貌似,她在下车后也说什么话了,还抬手把一个人招了过去,但大家当时已经被她在天地间独一无二的风采所吸引,所以没有谁注意到这些。
沈银冰是说话了,也抬手招了个人过去,在下车后,没有像其他新娘那样,温柔的伸出纤纤素手,轻轻挽住新郎的胳膊,而是无视了旁边那个风度翩翩的高雅。
“你,来。”
沈银冰轻启朱唇说了两个字,冲不远处招了一下手。
韩家俊马上就快步走了过去,满脸都是激动的神色,弯腰低声说道:“沈总!”
韩家俊做为‘从龙’的绝对心腹,前段时间才跟郝连偃月、李国训等人一起,委以重任去了地方上,为沈总打理她庞大的经济帝国。
虽说他离开沈总的时间一点也不长,可再次看到沈银冰后,他还是无法按耐住自己心里的激动--打个比方来说,就是你把你家养了好多年的小狗送给亲戚,几天后小狗跟着亲戚来你家走亲戚,看到你后绝对会激动万分吧?
虽说把韩家俊不做一只小狗,多少有些侮辱韩家俊,但他本人绝不会这样想:毕竟不是每一个人,都有资格做沈狼主的走狗的。
“他来了没有?”
沈银冰看着人群,眼神慢慢冷了下来。
他是谁?
韩家俊心中当然清楚,赶紧低声回答:“从来到酒店后,我就已经嘱咐专人看着了,没有发现他来的踪迹。”
“哦,知道了,看来他是不会来了,呵呵。”
沈银冰笑了一声,又抬手挥了挥。
韩家俊马上就悄无声息的退了下去。
高飞没有来?
他竟然敢不来?
难道,他以为我真不敢解红颜怎么着?
哈,高飞,你是不是觉得,你已经用你无比的无耻彻底征服了我,让我不敢对你的女人下手?
好,很好,有本身在七点之前,你都不要露面。
沈银冰心中冷笑着,眼神冰冷,一股子无名火就像顽童用火柴把一堆泼了汽油的干柴点燃那样,轰的一声就燃烧了起来。
她慢慢伸出了右手,对着高雅。
始终面带微笑的高雅,很配合的张开了左臂,让那只戴着雷斯手套的小手,挽住了他的胳膊,在此时漫天仰起的花瓣中,踩在红色地毯上,缓步走向了酒店大厅。
嗅着旁边女人身上传来的淡淡幽香气息,感受着她那只柔弱无骨的小手,丝藤那样的挽在自己胳膊上,羡慕嫉妒恨的眼神从四面八方射来,雄壮的身穿迷彩服的保镖,上空盘旋不定的直升机--这种无比盛大的排场,让高雅生出一种浓浓的悲哀。
曾几何时,身边这个‘强大’到让整个华夏都为之忌惮的女人,在他眼中本来就是个稍微出色点的乡下女孩罢了。
那时候,她太青涩,虽然长的也很漂亮,但相比起高雅所接触的那些绝顶美女,还是少了一种什么气质,压根没有被他看在眼里,最多也就是个想用权势,来掠夺她的跑马场项目罢了。
那时候,沈银冰在高雅眼中,就是一只随随便便用一根手指头就能碾死的小蚂蚁,死了都不带有啥麻烦的。
可就是这个刚认识就没有被高雅看在眼里的乡巴佬--这时候却变成了一个高高在上的女王,随便一个动作,随便一句话,就能决定别人的命运。
而他这个昔日的春树集团总裁、在整个华夏所有街头上都可以横着走的高二少呢?
现如今却像、哦,不是像,是本来就是,却成了一只无家可归的丧家犬,如果不是沈银冰庇护他,相信他现在指不定早就被以前得罪过的那些人,给悄无声息的干掉了。
她不再是以前的乡巴佬,而是一个摇身一变,变成白天鹅的丑小鸭。
他不再是以前的高二少,是一个从云端跌入凡尘,脸朝下折断翅膀变成地沟鬼的天使。
俩人的身份,在短短三年内,就发生了彻底地改变。
以前,他可以用眼角看她。
现在,他却连被她用眼角看他的资格,都没有了。
他,只是她的一个傀儡,打击报复另外一个男人的傀儡。
现场有多少人知道,在高雅这具风度翩翩的皮囊下,隐藏着多么让人心酸的灵魂?
但不管有多苦,他都得忍受,希望能慢慢回到从前。
因为狂妄嚣张心狠手辣而历经数不清的屈辱、挫折后,高雅也不再是以前的高雅了,最起码他懂得了思考,懂得了隐忍,懂得了唯有忍辱负重,才能走到某一步。
挫折,总是能让人迅速成长起来。
高雅敢发誓,等会儿在婚礼上碰到高飞后,他会用包涵着最真挚的兄弟感情口吻,喊一声哥哥。
无论高飞怎么对他,他都不会有丝毫的不满,哪怕所有人都看出,他就是一个可悲的傀儡,他也决定会用最淡定的神态,来应付所有的耻辱。
要想得到什么,就得付出什么,就像以前拥有的的太多却不知道珍惜,失去那么多后才会明白有多可惜一样。
“总有一天,我会让你后悔,你把我当作打击别人的道具,是一件多么愚蠢的事。”
高雅的眼角余光,扫了旁边好像依旧在微笑着的沈银冰,心中浮上这个念头时,听到了一段不河蟹、让他心里猛地一抽的对话。
“新郎高雅是谁呀,他是做什么的?”
一个稻花香大酒店的工作人员,低声问旁边的大堂经理:“他的人好帅哦,看上去好像翩翩浊世公子。”
“什么狗屁的浊世公子,只是一个不懂得亲情,时势后甘心被几个女人利用的丧家狗罢了!”
不等大堂经理回答下属的话,旁边一个男人冷笑着回答。
跨着沈银冰右手,迈着从容步伐正要走上台阶的高雅,身子猛地一僵,刚要愤怒的侧脸看去,但很快就恢复了自然,就像没听到那样,左脚迈上了台阶。
他知道,这个骂他为丧家狗的男人,是故意让他听到这句话的,要不然也不会用不高也不低的声音,恰好能让他听到。
接着,一个沉稳的男人,低声呵斥道:“兔子,闭上你的嘴!”
兔子?
呵呵,原来这个人是兔子,是高飞几个心腹中的那个兔子吧,一个来自穷乡僻壤、踩了狗屎才跟着高飞来到内地的乡巴佬。
他现在,也可以肆无忌惮的羞辱我了。
可我呢,只能像是他所说的丧家狗那样,连屁都不敢放一个。
嗯,我忍。
嗯,这笔帐,我早晚要算的,我要让你知道有时候祸是从嘴里出来的这个至理--高雅嘴角依旧噙着淡淡的微笑,就像没听到兔子的话那样,右脚跟着抬起,正要挽着沈银冰走上台阶时……
沈银冰停住了脚步。
高雅也只好停步,侧脸看着她,柔声问道:“怎么了?”
“稍等。”
在很多人面前,在跟高雅结婚的大好日子里,沈银冰还是很给他这个‘丈夫’面子的,也微笑着低声说了句,然后看向了左边的人群中。
高雅只好跟着转身,看向那边。
在几个身穿迷彩服保镖的外面,是来自各方的受邀观礼嘉宾,有男有女,个个都穿着最证实的服装,脸上带着发自内心的诚挚祝福笑容。
当然了,也有人不屑对今天的男女主角有啥好脸色的,比方兔子。
兔子穿上西装扎着领带的样子,让人看上去很别扭,仿佛他天生就该是光着脖子,或者穿着个白色的老头衫,再把背心拉到肚皮以上的形象,才会顺眼。
沐猴而冠,说的就是兔子穿西装的意思了。
兔子刚才抢先回答工作人员的话,来讽刺高雅是丧家犬,就是故意的。
在高飞的几个绝对心腹中,别看兔子加入最晚,可他无疑是最善于钻营的,早就从李德才、老王、梁明、陈大彪等人那儿,得知飞哥跟亲兄弟高雅之间,关系是有多么的不一般了。
如果我有这样不知好歹的亲兄弟,我早就特么的把他给掐死了,怎么可能还让他活着来暗算我?
这句话,是每逢哥几个提到高雅时,兔子总是挂在嘴边上的话。
尤其是看到高雅今天,穿的人模狗样儿的迎娶沈银冰后,兔子心中更是别扭。
当然了,他看着高雅别扭,可不是因为觉得沈狼主非得嫁给飞哥才行。
沈银冰,才不是飞哥的良配。
但不管怎么说,沈银冰都是飞哥的女人了,更是在岭南时,主动向飞哥献身,救了他。
所以呢,兔子对沈银冰的印象,谈不上有多好,也不会很差。
要不然,依着他那张缺德的嘴,刚才绝不会只讽刺高雅一个人。
兔子很聪明,可他以前几十年的生活经历,注定了他的目光是短浅的,更不会懂得此时沈银冰的心中,是一种什么感受。
相比起兔子的短视,老王就能察觉出来,所以这才及时低声呵斥兔子,让他闭嘴,免得惹上不该惹的麻烦,毕竟高飞不在现场,大家没有靠山不是?
经过老王的呵斥后,兔子也蓦然清醒,随即闭上了嘴。
但一切,都已经晚了。
沈银冰已经停住了脚步,脸上带着迷人的温柔笑容看向了他。
兔子在跟沈银冰目光对峙瞬间后,就被她眼神中的冰冷,给看的心里一哆嗦,下意识的垂下了眼帘,有些心虚:不管高雅有多么的该被鄙视,可他今天毕竟是沈银冰的新婚丈夫,羞辱他,就是羞辱沈银冰。
兔子猛地明白了这个道理,但好像有些晚了。
“兔子,你刚才说什么呢?”
沈银冰看着兔子,笑殷殷的问道。
正文_第1706章 沈银冰的婚礼(三)!
沈银冰出现后,就成了现场所有人关注的焦点,这是毋庸置疑的,无论她有没有排出这么牛气轰轰的排场。
因为她是今天的绝对主角,是新娘。
所以呢,她的一举一动,都被所有人关注着,尤其是那些扛着摄影机的记者们。
很多准备踏上大厅门前台阶,准备抢进大厅内找个拍摄最好位置的记者们,忽然看到沈银冰停住了脚步,面向某人问话,自然会本能的停步,把摄影机对准了那边。
怀了!
都是兔子这张臭嘴惹祸,我可是一再嘱咐他的,他怎么就是不听呢?
相比起兔子等人来说,从沈银冰还没有‘发迹’之前,就对她有所了解的老王,看到她停步笑殷殷问兔子,刚才说什么来着,老王心里就是咯噔一下,不等兔子说什么,就抢先一步挡在了他面前。
满脸都是赔笑的老王,笑呵呵的说:“沈总,您大人大量,别跟这家伙一般见识。他吧,昨晚跟萨拉娜吵架了,心情不咋样,所以今天说话才有些口无遮拦。”
老王也是聪明人,脑子转的非常快,在看出事情不对劲后,马上就提到了兔子心情不好、导致胡说八道的理由:跟他女朋友萨拉娜吵架来着。
今天是沈银冰大喜的日子,跟‘夫妻’这个字眼有关,所以老王才提到了萨拉娜,就是希望沈银冰能看在‘夫妻’这个词的份上,别为难兔子。
沈银冰刚才还笑殷殷,很温柔的样子,可在老王站出来为兔子开脱后,那笑容却像从被寒霜袭击了的盛夏玫瑰那样,瞬间枯萎。
她看都没看老王,只是盯着兔子,淡淡的说:“我在问兔子的话,无关人员请闪开。”
“沈总……”
老王还想再努力一下,但马上就有两个迷彩服扑上去,扭着他的胳膊把他推搡到了一旁。
还有两个迷彩服,站在了兔子身后左右两边,满脸的戾气,手里的微冲枪口,对准了兔子。
感受到蓦然而来的戾气后,兔子的脸色猛地变了。
“干什么啊你们这是?”
萨拉娜眼看事情不对劲,就要冲过来。
今天受邀来参加婚礼的高飞心腹中,是老王、兔子、萨拉娜、梁明、陈大彪,当然了,还有方家村的村长方立柱等人。
看出沈银冰对兔子要不善后,萨拉娜马上就冲上去--一个迷彩服,却忽地举枪抵住了她面门,冷声说道:“再敢动一下,我就开枪!”
萨拉娜也是历经过血腥沙场的主,自然能感觉出这个迷彩服,不是在跟她开玩笑,说开枪,肯定会开枪的。
不但萨拉娜能感觉到,就是梁明等人也感觉到了。
“别冲动,兔子不会有事的!”
梁明陈大彪,还有方立柱,都围在了萨拉娜身边,低声劝她:“今天是沈总的大喜之日,就算兔子说错了什么,也没啥问题的,千万别冲动。”
听梁明等人这样说后,萨拉娜才挣开陈大彪的手,冷哼一声后退了几步。
她刚后退,就有三四个迷彩服跑了过来,把他们跟兔子隔开了。
看到这边很突兀的剑拔弩张后,本来很喜庆的气氛,瞬间就被冲淡了。
那些嗅觉特别灵敏的记者们,也意识到要有更要的素材发生了,全都抖擞精神,心中在念叨着什么,有的甚至都想好了新闻稿子的名字,就叫《史上最霸气新娘》。
沈银冰才不关心这些,只是看着兔子,淡淡的问道:“兔子,你刚才说的什么呢?”
“我、我没说什么!”
兔子也知道嘴巴惹祸了,看在沈银冰很强大的份上,飞哥又不在,他只好矢口否认。
沈银冰笑了,好看的桃花眼弯了起来,很轻蔑的样子:“原来,高飞的人都是这么一些没胆量的。怪不得他不敢来参加我的婚礼,真是让我失望啊。”
兔子闻言,猛地抬头,大声说:“沈总,别牵扯飞哥!我刚才是说,高雅算是个什么东西,只是一个甘心被女人利用的丧家狗罢了!”
“你真是这样说?”
沈银冰更加开心了,笑容更甜。
兔子却感觉到了一股子从没有过的恐惧,用力咽了口吐沫,使劲点头。
兔子无疑是个势力、油滑,来自社会最底层的痞子一类的小人物。
但他能够被高飞视为心腹,也绝对有他最出色的一面。
那就是忠心。
因为自己的嘴臭,而被沈银冰当众羞辱高飞,那是兔子绝对不愿意看到的,所以他坦然承认了他刚才说什么了。
“好,很好,不愧是被高飞视为心腹的人,的确有胆量,敢在我的大好日子里,当众羞辱我的丈夫。”
说着,沈银冰看了眼依旧神色从容的高雅,叹了口气:“唉,真以为我丈夫是好欺负的,随便阿猫阿狗就能肆意侮辱的么?”
叹了口气后,沈银冰抬手对韩家俊招了一下手,淡淡的说:“把那个人的腿子打断,婚礼结束之前就让他呆在停车场内,不许送医院。”
吩咐完韩家俊这句话后,不等他点头说是,沈银冰就挽着高雅的胳膊,迈步走上了台阶:“如果这点小事你也办不好的话,那你就别再参加我的婚礼了。”
沈银冰说话的声音不高,可听在现场人们的耳朵里,尤其是那些对她不怎么了解的记者们,就像晴天打了个霹雳那样,傻了:啥,就因为一句话,就要把人家腿子打断,放在停车场内不许送医院?
这、这也太残忍了吧?
她是开玩笑吧?
这不是视人命为草芥么?
嗯,肯定是在开玩笑!
但接下来韩家俊的动作,却让所有人都知道,沈银冰不是在开玩笑,而是在动真格的。
“你们都听到了吧,还不快做!”
随着韩家俊一摆手,站在兔子背后那几个迷彩服,马上就扭住他胳膊,抬脚狠狠在他膝盖处踢了一脚。
特殊的成长经历,造就了兔子是个街头打架好手的现实,只是他跟这些沈银冰在贪狼中精挑细选的迷彩服相比起来,还是差了不止一条街。
更何况,人家是几个人对付他一个,手里还有枪,他除了愤怒的挣扎之外,压根就没有别的办法。
“放开他,放开他!”
看到沈银冰的人要动真格的后,萨拉娜急了,老王他们也急了。
不管是不是兔子的错,总不能眼睁睁看着他被人在光天化日之下打断腿吧?
只是他们刚有所动作,其他迷彩服就一拥而上,手里的枪口对准了他们腿子。
对准他们的腿,这是敢真开枪的意思。
方立柱经过一年多的历练后,比以前要稳重了太多,此时看到事情不对劲,连忙招呼被吓傻了的酒店工作人员,还有受邀前来参加婚礼的一些官员,嘶声喊道:“都过来帮忙啊!”
方立柱让大家过来帮忙,可不是为了帮忙抵抗那些迷彩服,而是帮忙拦住萨拉娜他们。
彭云木就在不远处,脸色铁青,却又透着无奈。
沈银冰当众大发淫威,他这个城市一把手却没能力制止,这对他来说绝对是个耻辱。
但他有什么办法呢?
那个魔女,可是个让整个华夏都无可奈何的,他区区一个地方大员,除了忍气吞声外,更承担不起惹怒她,会连累数百上千无辜者的风险。
所以在现场气氛陡然紧张后,他只能装作看不见,却对身边的工作人员接连使眼色,示意他们赶紧过去帮忙拦住萨拉娜等人,免得事件再升级。
“沈银冰,你这个魔女,你这个--”
被几个人拉住的萨拉娜,嘶声怒骂着极力想冲过去,却听到被迷彩服按在地上的兔子,猛地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
他的左腿,被一个迷彩服用一把扳手,狠狠砸断!
“兔子!”
萨拉娜惨呼一声,全身瘫软无力的跪在了地上,泪如雨下。
没有谁能抗得住,腿被硬生生砸断的疼痛,兔子惨叫一声后,当场昏了过去。
那些拍摄的记者们,全都大张着嘴巴,一脸骇然不信的神色。
谁也没想到,沈银冰在她自己本该充满喜庆的婚礼上,真让人把前来观礼的嘉宾腿子,硬生生的打断了。
沈银冰本人,则像没事人那样,脸上依旧带着淡淡的笑,挽着高雅的胳膊走到了大厅门口,转身看了过来。
萨拉娜噌的一声,从地上站立起来,心疼的泪水依旧在流,但眼神却是无比的凶狠,死死盯着沈银冰,嘎声道:“沈银冰,你会因此而付出代价的,我坚信。”
“我凭什么,会付出代价?”
沈银冰倒是没有生气,轻描淡写的样子,让人觉得她更可恨:“就因为这个嘴上没把门的家伙,是高飞的心腹手下?他会帮你们讨回公道?呵呵,别逗了,他连人都不敢来,又怎么可能会那样做。我保证,事后他最多安慰你们一下,多给点受苦费,却万万不敢把我怎么着的。”
“不信,我们走着瞧好了。”
沈银冰懒洋洋的笑了下,不再理睬萨拉娜等人,挽着高雅的胳膊,缓步走进了大厅内。
高雅也是个狠人,要不然也不会因为高飞的回归对他的幸福,造成一定冲击,就敢三番两次的在暗中暗算他了。
在岛国时,他更是大手一挥,就让田中秀雅,杀害了两名华夏特工,眼睛都不带眨的。
尤其是在刚才,他还在心中劝自己,一定要学会忍耐,等有机会把沈银冰怎么着怎么着,让她知道什么是后悔。
但现在他却再也没有了那种感觉,只觉得挽着自己胳膊的不再是个美女,而是一条--美女蛇。
沈银冰脸上的笑容越甜,高雅心中就越寒。
他忽然明白了一个道理:相比起耍狠来,他比不上沈银冰,因为这个女人能豁出一切,可他却不敢,每次耍狠,都是在有退路的情况下。
沈银冰,是个疯子。
高雅觉得后脑勺冒凉气,忽然莫名其妙的想到了高飞:他要是在的话,这个女人还会这样可怕吗?
高雅刚想到这儿,沈银冰忽然轻声问道:“我是不是,让人感觉很可怕?”
正文_第1707章 沈银冰的婚礼(四)!
沈银冰让人感觉很可怕?
这是肯定的,连高雅都有这样的感觉,所以在她忽然问出这个问题后,他本能的点了点头。
“让人感觉可怕,总比让人看不起,被人欺负要好得多。”
沈银冰莞尔一笑,不再说什么。
薛小云,是本次婚礼上的肆意,也是策划整个婚礼过程、负责安排婚礼典礼、酒席等琐事的大总管。
她不是沈银冰的人,她是被重金雇佣来的,听说主持本次婚礼的佣金,高达七位数,这蛮对得起她被成为‘华夏第一婚礼司仪’的名头了。
能够混到‘华夏第一’的高度,不管她是在哪个领域,都说明她相当的不简单,知道看到什么人该说什么话,知道不该看到的事,就得装看不见。
就在刚才,她也亲眼目睹了沈银冰的残忍,看沈总时的眼神中,带有深深的恐惧,不过她很快就调整好了心态,等各方受邀来宾,都陆续走进酒店大厅内后,袅袅婷婷的走到主持台上,单手捂着话筒,笑面如花的脆生生说道:“各位来宾,各位领导,各位亲朋好友,大家早上好!”
她的话音未落,现场马上就响起了一片热烈的掌声。
不管大家此时心中有什么感受,但只要是聪明人,就该明白此时除了拼命捧场外,就再也没有别的选择了,要不然就很可能成为第二个被打断腿的人。
没有谁喜欢被人打断腿的不是?
在收到重金前来冀南主持本次婚礼后,薛小云就曾经跟她的专业婚庆团队,仔细商定了一个婚礼流程。
婚礼过程嘛,自然是越热闹,气氛越高涨,笑声越多越好。
薛小云也有把握,能做到这一点,要不然她也不会被人称为华夏第一金牌婚礼司仪了。
可是在亲眼目睹了刚才兔子被打断腿的过程后,薛小云就知道她的婚礼计划,必须得改变了。
喜庆,是婚礼绝不能缺少的元素。
但太多的笑声,还是免了吧,相信东家(沈银冰)在打断别人的腿子后,心情也肯定1好不起来,哪怕是她脸上始终带着开心的笑。
可谁能保证,一个人在笑时,就证明她真是开心的呢?
婚礼过程,还是走端庄温馨的路子吧!
在婚礼上绝对有着相当造诣的薛小云,很快就调整了最正确的方式,开始了她人生中最特殊的一次婚礼主持。
在喜庆且有不失隆重的婚礼进行曲中,薛小云先请主婚人彭云木上场,发表了一番热情洋溢的讲话,照例获得一片热情的掌声后,下台。
然后,新郎在薛小云的介绍下闪亮登场,简单的介绍、几句风趣的幽默话过后,就是今天最重要的角色,新娘献身。
如雷的掌声中,没有伴娘的沈银冰,双手捧着一束鲜花,微微仰起的小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拖着拽地婚纱长裙,好像仙子那样,款款而来,不带有一丝的烟火气息,更没有刚才丁点的暴戾凶狠。
随着东西文化的交融,国内婚礼的流程,基本上都是大同小异。
不过本次婚礼上,这对新人不但没有伴郎、伴娘,也没有双方父母长辈。
沈银冰父母双亡,当世已经没有一个亲人--再说了,也没谁愿意当她的父母长辈,因为事后肯定会受到国家相关部门调查的。
高雅倒是有父母,还有爷爷啥的。
可高家的人,会出现吗?
答案也是肯定的,不会。
所以呢,这注定是一个没有父母长辈,缺少该有的欢庆气氛,只有荷枪实弹迷彩服保镖的婚礼,掌声不断,如雷。
婚礼,必须得坚持到早上六点四十分左右。
七点之前的这段时间,会有特殊的婚礼司仪,来代替薛小云主持。
开始看到这个要求时,薛小云心中还是不快的,觉得婚礼没结束就换上别的婚礼司仪,这对她的这个第一金牌婚礼司仪的名声来说,很不好。
不过看在那高达七位数的佣金份上,薛小云才勉强答应了。
现在她的心态却有了明显的改变,盼着六点四十快点到来,然后招呼自己的团队闪人,用最快的速度!
六点四十之前,千万别出现什么误会,千万啊!
薛小云心里祈祷着,每隔几分钟,就会看一下腕表。
或许,薛小云的祈祷起了左右,整个婚礼在端庄喜庆,又很诡异的气氛中,顺利进行,来到了六点四十分。
“呼!”
她长长的松了一口气,看向了身边的新娘。
沈银冰会意,微微一笑,轻声说:“你可以走了。当然了,你也可以留下来。”
“谢谢沈总(她称呼沈银冰为沈总,可是听别人这样称呼的),我还有别的事情,就不打搅了!”
薛小云连忙客气的拒绝。
沈银冰也没勉强,更没有说话,只是用鼻音淡淡的嗯了一声。
如蒙大赦般的,薛小云弯腰给沈银冰鞠躬致谢后,急匆匆的走下了主持台。
她刚下台,就看到一个肤色发黑的老女人,也不知道从哪儿钻出来的,在一个身穿盛装的女人陪伴下,缓步走上了主持台。
那个盛装女人,是个翻译,长相一般,面容古板,上台后与老女人一起给沈银冰弯腰行礼问好后,来到话筒前淡淡的说:“下面,请允许我为大家介绍一下,我身边这位女士。”
皮肤黝黑,穿着很有异域特色的老女人,向前走了一步。
女人介绍道:“这位是来自非洲卡扎扎部落的灵魂者。在这儿,我觉得有必要为大家介绍一下这‘卡扎扎’,跟‘灵魂者’这两个词的含义。卡扎扎,是迄今为止,西非最原始的一个部落,把他们部落的名字翻译过来,就是食人族的意思。”
“哇--食人族?”
现场,马上就响起了一片倒吸冷气的声音。
食人族,顾名思义,就是吃人的民族。
现在一提到食人族这个名字,人们就会想到非洲,拉丁美洲等最偏僻落后的地方。
食人族真的存在吗?
这些野蛮部落,为什么要吃人呢?
在非洲、拉丁美洲的历史记载中,食人族的确是存在的,至于为什么要吃人,自然是因为肚子饿了。
不过,随着现代文明的高度发展,食人族已经变成了一个传说,就像欧美科幻电影中的吸血鬼那样,却没有谁相信,世界上还会有这种种族存在。
现在,盛装女人却介绍这个来自所谓的卡扎扎部落,就是传说中的食人族,人们当然会感到惊讶了。
人们的反应,早就在盛装女人的反应之中,抬手轻轻往下压了下,等嘘声散尽后才继续说道:“各位,请不要怀疑,当世没有食人族的存在。因为世界之大,无奇不有,还有很多现代科学都无法解释的疑团,在这儿就不用多说了。接下来,我再为大家介绍一下,什么是卡扎扎族的灵魂者。”
顿了顿,盛装女人才接着说:“在卡扎扎部落中的灵魂者,其实就是我们大家所熟悉的巫婆。”
“哦,原来是巫婆啊,这个我知道。”
“婚礼上,怎么会有巫婆出现呢,难道她还有什么精彩节目?”
“这次婚礼,真有意思,让我是大开眼界啊。”
在人们的纷纷议论声中,那个灵魂者忽然高举起双手,朝天啊吧啊吧的说了一通话。
她吐出的音节很怪异,没有谁能听得懂,所以都看着盛装女人。
等灵魂者说完后,盛装女人才说:“灵魂者说,她万分的荣幸,能够被沈总从遥远的非洲请来,参与本次婚礼的主持。她还说,更感谢沈总能够给她机会,让她能在拥有五千年文明的华夏,展示卡扎扎部落最原始的婚礼仪式!”
“啊吧,啊吧!”
灵魂者再次啊吧了好半天。
盛装女人接着翻译道:“灵魂者说,因为受到条件限制,当前环境无法把卡扎扎部落原汁原味的婚礼仪式展现出来,所以只能为大家奉献上最精彩的地方。”
“祭婚。”
盛装女人缓缓吐出了两个字。
“祭婚?什么是祭婚啊,我怎么没听说过?”
“我也没听说过呢,应该就像咱们这边的祭祖差不多吧?”
“至于什么是祭婚,在这儿我也无法说的很清楚,还是先让灵魂者,为大家展示一下,我再解释吧。”
盛装女人说到这儿,抬手冲台下摆了一下,马上就有一个迷彩服,端着一个原屋形的玻璃盒子走了上来。
人们好奇的看过去,就看到在里面,有一只小白鼠,在不安分的来回爬动着:它感受到了某种危险,却无法逃出这个玻璃盒子。
“我知道了,这是要拿小白鼠做实验啊。”
“为什么要用小白鼠呢?又是做什么实验?”
“谁知道呢,大家别说话,仔细看。”
众说纷纭中,迷彩服把玻璃盒子放在了主持台上,灵魂者走过去,掀起上面的盖子,右手伸了下去。
小白鼠本能的要躲避,不过灵魂者的动作很快,很准,一把就抓主了那只小白鼠,看起来很脏兮兮的脸上,露出了残忍的诡异笑容。
有人就问:“吓,这个卡扎扎部落中别具一格的婚礼,不会是让新人生吞小白鼠吧?”
“嚓,怎么可能会这样!”
马上就有人反驳他。
“别说话,大家看!”
旁边有人制止他们了。
灵魂者拿起小白鼠,放在掌心看了片刻,然后拿出一根丝线,很结实的那种,把小白鼠四肢捆绑了起来,动作很熟练,看来深谙此道。
“她把小白鼠捆起来是啥意思啊?”
一个人刚问出这个问题,就看到灵魂者又拿出一把小刀,很锋利精致的那种,在小白鼠吱吱的惨叫声中,在它左爪上方割了个口子。
鲜血淌下,滴落在了下面的玻璃盘子里。
灵魂者就像没看到那样,继续在小白鼠的右边腿上,也割开了一个口子,然后拿起它放在了嘴边,张嘴吸住了伤口,鼓起了腮帮子。
“啊,她是喝小白鼠的血吗?”
下面的人,马上就开始鼓噪了起来,觉得很不可思议。
正文_第1708章 沈银冰的婚礼(五)!
婚礼,本来就是喜庆的,最忌的就是见血了。
这是在场众人都认可的共识,哪怕是杀一只小白鼠。
而且,这个灵魂者杀小白鼠的方式,也太残忍了一些,不是拿刀子结果了它拉到倒,而是要喝干它的血!
最重要的是,小白鼠还活着!
这才是最残忍的。
如果不是摄于某人的淫威,在灵魂者鼓起腮帮子要喝小白鼠鲜血时,肯定会有动物保护者站出来,强烈谴责她的野蛮行为。
但现在嘛,还是算了,毕竟没有谁愿意为了一只小白鼠,就甘愿冒着被打断腿的风险来抗议什么,别忘了外面还有个断了腿子的躺在那儿呢。
就在很多人以为,灵魂者要喝干小白鼠的血时,让人更加愤怒的一幕出现了--灵魂者并没有喝小白鼠的血,她刚才鼓起腮帮子,竟然是在吹气!
冲小白鼠身上的伤口内,吹气!
就像是吹气球那样。
人在用力吐气时形成的气压,很快就让小白鼠的皮肤,跟肌肉所隔离,可它偏偏还是活着的,一时半会的又死不了,就那儿吱吱的惨叫。
“呕--哇!”
当小白鼠慢慢变成一个气球时,终于有人忍不住,张嘴吐了出来。
灵魂者的这种行径,绝对是受良心谴责的!
大家都不明白,沈银冰为什么会让来自食人族部落的灵魂者,在她的婚礼上,表演这极其野蛮、恶心的一幕。
祭婚?
原来,用异常残忍的方式,杀掉一只小白鼠,就是所谓的祭婚啊。
大家明显被灵魂者的表演恶心到了,也都忘记了刚才盛装女人曾经说过,要用小白鼠来做个演示的话。
灵魂者无视人们的强烈谴责,慢条斯理的做完她该做的事情后,把应该还没有死的小白鼠,态度很恭敬的重新放进了玻璃盒子里,双手合十的低声祈祷了几句什么,这才退到了一旁。
“太残忍了!”
“真是野蛮!”
“滚出华夏!”
小白鼠的惨烈下场,让人们暂时忘记了某女的淫威,纷纷挥拳抗议,声讨。
沈银冰却面不改色,依旧站在那儿,脸上带着淡定的笑容,眼神却很轻蔑,仿佛是在嘲笑一群没有见过大世面的土包子。
当然了,在灵魂者虐待小白鼠时,她是一眼都没有看,所以才能给人一种早就知道的淡定。
不过,沈银冰旁边的高雅,隐隐已经察觉出了什么,脸色变得越来越难看了,身子也有了轻微的颤抖,好像也有些受不了小白鼠被虐待的残忍,想呕吐那样。
对现场来宾们的怒叱声,灵魂者是听不懂,而盛装女人却是毫不在意,只是看了眼沈银冰得到某种暗示后,重新走到话筒前,淡淡的说:“由卡扎扎部落灵魂者的模拟祭婚仪式,整个过程就是这样了。”
“接下来,就是真正的祭婚仪式了。”
盛装女人也仿佛心情激动,深吸了一口气说道。
她这句话说完,现场那些噪杂的声音,忽然一下子消失了,整个大厅内数百上千的人,竟然没有任何人说话,甚至不再呼吸。
这么多人聚在一起,没有人说话的气氛是很奇怪,很诡异的,更有一种让人说不出的压抑感,大家都愣愣的看着主持台上,各种各样的眼神中,恐惧占有了至少一大半。
盛装女人的话,一下子让大家明白了什么。
刚才灵魂者折磨小白鼠惹起的愤怒,让大家忘记了盛装女人此前说过的一些话,她曾经说,关于卡扎扎部落在举行盛大婚礼时,会有一种祭婚仪式,不过这个仪式好像很繁琐的样子,她有些说不清,所以才让灵魂者演示一下。
小白鼠,就是灵魂者演示‘祭婚’的替代品。
小白鼠遭此残忍的虐杀,仅仅是祭婚仪式的替代品而已,那么真正的祭婚仪式所用之物,又是什么呢?
肯定不会再是小白鼠,而是--人。
一个活生生的人!
也唯有来自世间最野蛮的部落,才会有拿着活人来做某种祭品的风俗习惯。
怪不得沈银冰在薛小云还没有主持完婚礼时就闪人,让灵魂者接下来主持了,原来她要在她的婚礼上,上演一出来自最原始部落的祭婚典礼。
就像虐杀小白鼠那样,把一个人,活生生的虐死:在那个人的脚腕、或者手腕上,用刀子割开一个口子,然后用嘴凑在伤口上,就像吹气球那样,把这个人吹起来!
现场众人猛地想通了这一点后,又死寂般的沉默了足有三分钟后,受邀来充当主婚人的彭云木,再也无法忍受了,猛地抬手,重重拍在了桌子上,噌的一声站立起来,怒气满面。
彭云木做为这座城市的一把手,那地位绝对是响当当的,一般人要想请他来充当主婚人,别说是祖坟上冒烟了,就是诈尸恐怕也没这个面子。
不过迫于沈银冰在华夏特殊的地位,为了大局着想,彭云木只得屈尊受邀前来参加婚礼,就这,他还得跟上级领导一再请示啥的。
刚才在停车场内时,因为兔子讽刺高雅的一句话,狂妄的沈银冰就让人把他腿子打断了……这对彭云木来说,绝对是个被无视、毫无作为、愧为本城父母官的羞辱。
眼睁睁看着有人在眼前私设公堂,彭云木却假装看不见,这件事要是散播到网上去,对于他的前途来说肯定会有影响的。
但他只能选择假装看不到,因为他相信在场的记者们,也肯定会理解他此时的处境,跟心情。
如果兔子被打断腿那件事,还能让彭云木为了和平,而强忍着假装看不到的话,那么现在他真的无法再忍下去。
因为沈银冰,竟然要在婚礼上,采用世间最原始部落的风俗习惯,残忍的虐杀一个活人的陋习,来为她的婚礼‘助兴’。
彭云木可以假装看不到兔子被打断腿,但他绝不允许,沈银冰在他的地盘上,像虐杀小白鼠那样,去虐杀一个活人。
不管那个人是谁,也不管那个人是哪国人,更没法管招惹沈银冰后,会引发什么样的后果,彭云木只知道,他要是再不站出来的话,就算上级领导理解他的难处,不会对他有什么意见,可他这一辈子也无法原谅自己的。
彭云木以前走过弯路,或者干脆说他就是从弯路上改邪归正走上正途的,也很珍惜这个改变--但有些事,明知道做下去会引来最恶劣的后果,也必须去做。
因为再无耻卑鄙没良心的人,都有他道德的底线,都有一次会正义凛然。
更何况,彭云木本身就是一个道德素质较高,这些年一心为民的好官。
彭云木拍桌子的声音,就像是炸雷那样,猛地在大厅内响起,把那种诡异的死寂,彻底击杀粉碎,让所有人的灵魂,都深吸了一口气。
“沈银冰,你这是要搞什么?”
彭云木拉开椅子,大踏步的走到主持台前,本来很儒雅的脸因为狂怒而扭曲:“你是不是真的以为,你凭借邪恶的力量绑架了华夏,就可以在这儿为所欲为了!?”
“她简直是太过分了,真没想到这么漂亮的女人,竟然是个没有人性的蛇蝎!”
“与邪恶作斗争,不屈不挠!”
“打死她,为民除害!”
有一些性格冲动的人,在彭云木的带领下,纷纷举着拳头,高喊着口号,神情激动的冲了过来。
有个刚参加工作不久的小年轻记者,仍保持着在象牙塔内的纯洁,与可贵的正气,冲到主持台边后,竟然一跃跳上了台子,高举着拳头扑向沈银冰。
砰!
就在这时候,枪声响了。
那个刚扑上台子的小年轻,嘴里发出一声闷哼,随即一脚栽倒在台子上,左腿赫然出现了一个血洞,鲜血看起来是那样的刺眼!
砰,砰砰!
枪声接二连三的响起,不过后来这些子弹,都是打向天花板的,打碎了精美的吊灯,打碎的了玻璃门窗,碎了的玻璃四处飞溅,人们因为本能上的恐惧,纷纷尖叫着抱住脑袋,蹲了下来。
但那些跟随彭云木冲到主持台前的数个年轻人,却毫不在意--他们,或许会贪财好色,或许会在跟同事竞争时玩下流手段,或许会在老大妈摔倒在地上时无动于衷,或许有这样那样的缺点。
但无法否认的是,他们是最正统的华夏子孙,龙的传人,骨子深处有着在最危险的时刻,就会忘记自身安危从而站出来,为这个民族撑起一片天的勇士。
所以在枪声响起,在最先扑上主持台的小年轻受伤倒地后,刺眼的鲜血,呼啸的子弹不但没有让他们屈服,反而激起了他们以为早就失去、其实却依旧在血液中流淌的正义,与大无畏的精神,丝毫不顾自己生死,怒喝着,大骂着,毫不退缩的扑向主持台。
砰,砰砰!
枪声继续响起,这次却是针对要扑上主持台的人,子弹毫不留情的打穿了他们的身体--但却有越来越多抱着头蹲在地上的人,站起来,怒浪拍岸般的向这边扑来。
更有人操起桌子上的酒瓶子,椅子,盘子碟子,冲那些开枪的迷彩服砸了过去。
现场一片混乱,浓郁的血腥气息迅速弥漫,眼看现场情况将向谁也无法控制的趋势发展,一场大规模的流血事件(这儿指的是出人命,当前那些迷彩服开枪,还是避开人们的要害处的),即将发生!
沈银冰也没想到,现场情况会发展到这一步。
她早就预料到,在她要做出拿活人来祭婚时,人们肯定会愤怒,会有人站出来指责她,甚至她都能推断出,第一个站出来对她横加指责的人是彭云木。
毕竟,彭云木的身份不同,不管出于哪种理由,他都必须得站出来。
这些早就在沈银冰的意料之中,她也有了响应的应对措施,那就是用暴力来对付最先站出来的人,哪怕这个人是彭云木。
她坚信,只要她露出狰狞的利齿,那些人,就会被镇住。
正文_第1709章 他终于肯来了么?
枪打出头鸟,这句话在华夏很有市场的。
相传在二战时期,鬼子入侵华夏大陆,几十个持枪的鬼子,就能残杀两三千战败的俘虏--这可不是什么瞎话,而是有历史记载的。
几十个鬼子,两三千个俘虏之间的比例,是让人心痛的一百比一,也就是说那些俘虏要是敢奋起反抗,一百个俘虏干掉一个鬼子的话,双方就能同归于尽。
但结果却是鬼子毫发无伤,所有战俘都被残杀。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那就是因为战俘们深谙一个道理,枪打出头鸟:最先站出来反抗的人,肯定会是个死。
所以呢,谁也不愿意最先站出来反抗,只是盼着有人挺身而出,所以只能任由鬼子逐个残杀所有战俘,这是人性自私的悲哀,也是那个时代的产物。
或许,到任何时候,人们都是这种心态的。
最起码,沈银冰肯定人们有这种心态,毕竟当前生活环境相比起二战时期时,要好了不知多少倍,华夏已经迎来她的盛世,人们安居乐业,根本不可能因为看不惯某些事,就冒着生命危险站出来制止什么。
尤其是,这个危险根本不跟自己有关的。
就因为很清楚这些,所以沈银冰才不会担心她要做的事,在引起公愤后无法收拾,只要先打掉出头鸟,哪怕这个人是彭云木,那些从小在蜜罐成长起来的人们,谁又敢再站出来闹事了?
所以在第一声枪响,记者小年轻左腿中弹惨叫着摔倒在主持台上后,沈银冰就以为事情已经结束了。
但让她没想到的是,出头鸟被打倒后,不但没有镇住那些平时自私自利、为了点芝麻小事就斤斤计较,越来越冷漠的人们,反而彻底引发了他们对抗残暴的血性,前仆后继的扑过来,带动了本来很害怕的那批人,竟然主动反抗持枪手下们了。
怎么会这样?
沈银冰被韩家俊等人牢牢护在身后,望着眼前乱糟糟的一幕,眼神很是茫然。
沈银冰不知道,上世纪二战时期,华夏之所以出现那种几十个鬼子就能解决两三千战俘的惨事,最大的原因就是那时候的战俘们,没有身为华夏人的骄傲……
一句话,就是他们对国家、对民族的未来,根本没有任何的信心。
曾经在历史上最为强大的汉民族,在历经鸦片战争、军阀各地为战等磨难后,人们对华夏民族的未来,已经失望了。
一个没有希望的民族,一群没有希望的人,又怎么可能会在死神面前,勇敢的挺起她的胸膛,来反抗邪恶呢?
那是一段耻辱,同时也是汉民族最低谷的触底,战俘们的鲜血,不散冤魂的惨嚎声,终于唤醒了这只沉睡中的雄狮。
当这只睡狮惊醒时,整个世界都将为之颤抖!
这是法兰西皇帝拿破仑说过的一句话。
睡狮惊醒,汉民族开始复兴,太多的男儿站出来,抛头颅,洒热血,终于铸就了当今的华夏盛世,昂首阔步迈向让世界为之侧目的高峰。
当代华夏国民,或许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什么小农思想了,人性堕落了等等,但与上世纪的二战时期的国民相比起来,经过血与火的淬炼后,人们骨子里却早就重铸了华夏民族最该有的血性。
最有力的证明就是,在南方大洪水,大地震时,正是那群被某些专家讥讽为‘垮掉的一代’,用悍不畏死的精神,用血肉之躯造就的铁血长城,让那些专家,让整个世界都明白了什么叫龙的传人。
华夏,已经不再是上世纪二战时期的华夏。
国民,更不是那时候对整个民族都充满失望的国民。
当下是华夏盛世,是当人性尊严受到最低限的挑战,就总会有男儿挺身而出的年代!
沈银冰,猜到了故事的开始,却没有猜到故事的结局。
眼看现场情况大大出乎了她的意料,她,跟她身边这上百爪牙,就要被淹没在愤怒的海洋中时,她修罗本质的魔性,终于无法控制的爆发了出来,猛地推开挡在面前的韩家俊,从他手中抢过微冲,对着纷纷扑上来的人们,尖声大叫道:“一起死了吧!”
当前华夏国民对自己的民族,有着更加美好的期待,为了正在复兴的民族,他们骨子里的血性,促使他们悍不畏死,所以才没有屈服于沈银冰的淫威下,才会奋起反抗。
但,这跟沈银冰有什么关系呢?
她现在都不知道,她还是不是这个国家的一份子,她在这个世界上上,已经没有了任何亲人,她对这个世界,已经彻底的失望。
她活着--她都不知道自己是为什么活着!
一个失去了所有亲人,没有了爱情,本身又是一个不同于正常人的异类,能不对这个世界失望?
或许,跟现场数百上千人,一起同归于尽,才是她最好的归宿吧?
血海,才是她遁去的唯一途径。
沈银冰魔性大发,已经疯狂,抢过韩家俊手中的微冲,对准人群就要扣下扳机。
只要一阵狂扫--肯定会有人死,肯定会更加引起人们的拼死反抗。
他们有枪,但能杀多少人?
别忘了当前沈银冰的残暴,已经彻底激怒了人们,哪怕是死再多的人,也会前仆后继的扑上来,把她,把她那些手下,用牙齿,用指甲撕个粉碎!
眼看无法弥补的血案就要发生,彭云木第一个反应了过来,拼命张开双臂,声嘶力竭的吼道:“大家都冷静,冷静!”
彭云木在站出来的那一刻,或许他就猜到了自己最糟糕的结局,无非就是个丢官,去死罢了。
但他真的不能,眼睁睁看着这么多人,都陪着他一起去死!
沈银冰的手下足有数十个,其中一大半手中有枪,虽说因为现场地域情况,这些枪声们发挥不出武器的最大威力,在场面彻底失控后,他们最终会被灭掉(现场大乱后,就算是推搡,踩踏,也能把他们踩死的),可这真不是彭云木想看到的。
他不能因为要制止一个疯子,就连累这么多人去死,那样会破坏多少幸福家庭?
这些人,是每一个幸福家庭中的儿子、丈夫、夫妻、妈妈、女儿、妻子,他们真要是出事了,彭云木就算是死上一百次,都无法向人家家人,向国家的交代的。
所以呢,无论如何,彭云木都不能让惨案发生。
尤其是看到主持台上的沈银冰,竟然抢到一把微冲,对准了下面的人群,本来很妩媚俊俏的脸,狰狞的好像恶魔那样吓人后,彭云木的心,攸地沉到了谷底。
他知道,他这声拼力的嘶喊声,根本起不到任何作用。
他根本无法制止当前惨案的发生。
鬼门关,已经缓缓的打开了。
但他除了这样,还能怎么样?
除了眼睁睁看着疯子般的沈银冰,举着微冲冲人群狂扫--大家一起走向灭亡之外,还能怎么办?
彭云木无计可施。
幸好,在这个世界上,在人们生命受到最危险的威胁时,总会有人及时出现,力挽狂澜于大厦将倾!
这样的人,被称为救世主。
不但会救下此时数百上千的无辜者,也会把绝望中的韩家俊等人,从黄泉路上拖回来,接受他们的膜拜。
这个救世主是高飞。
沈银冰的手指,已经压下了扳机,就在子弹即将出膛的一刹那,一道乌光带着开天辟地的霸气,黑色闪电般的激射而至,狠狠击打在了她手里的微冲上。
砰的一声大响,子弹即将出趟的微冲,再也不受沈银冰所控制,嗖的一声飞向了左边,重重击打在了由十数个高脚玻璃杯组成的‘杯塔’上,哗啦一声大响。
咣!
接着,一声震撼整个大厅的巨响,从主持台右侧响起,一下子压过了现场数百上千人的狂吼,尖叫,也包括枪声。
那是大瓶香槟酒,被狠狠爆掉所发出的巨响,就像晴天霹雳那样,让混乱至极的现场,猛地有了瞬间的安静。
本能的,大家都回头看向那个方向,然后就看到了一个年轻人,手里拎着一个瓶子口,站在那儿冷冷的望着主持台这边。
他是谁?
不认识高飞的人,脑海中都腾起这个念头。
“他是高飞!”
“高飞来了!”
认识高飞的那些人,都惊喜异常的喊出了他的名字。
“谁是高飞?”
“高飞是做什么的?”
“他来了,又能怎么样?”
有人怀疑。
“他来了,一切都没事了。如果说这世上还能有一个人,能制止沈银冰发狂,那么这个人就只能是高飞。”
彭云木说着,抬手擦了把额头上的冷汗,脱力般的倚在了旁边柱子上,长长的吐出了一口气。
他终于来了么?
终于肯来了么?
呵呵,为什么要来的这样巧,是在显摆你力挽狂澜的高能力,来进一步刷你的名望?
还是,你只是不忍心这么多人要陪着我一起死?
沈银冰呆呆的望着高飞,愣了很久后忽然笑了。
只是,那笑容太残忍:就算你来了,那又怎么样?你除了眼睁睁看着解红颜被我残忍的杀掉,你还能做些什么?
你会为此杀掉我?
哈,哈哈,如果真是这样,那我可就是得其所愿了!
沈银冰心中狂笑着时,就看到高飞对站在他身边的一个迷彩服,淡淡的说:“放下你的枪。”
“对不起,你说了不算。”
迷彩服酷酷的回答,尽管他在心底,也很感激高飞及时出现,制止住了接下来的惨烈流血事件,但他可不会因此而听从高飞的话。
高飞没有废话。
在他决定要做什么事时,只要说话不管事,那么他就会直接动手。
有时候,解决问题的根本方式,还得靠极其血腥残暴的方式,比方当前--在迷彩服酷酷的拒绝要放下枪的声音未落,高飞忽然动了。
现场那么多人,都没有看清他是怎么动的,只觉得眼前一花,视线再捕捉住清晰图像时,迷彩服手里的枪已经飞了出去。
正文_第1710章 你,是不是感到很荣幸?
迷彩服早就听说过高飞的大名,知道此人不但是个打不死的小强,更是个杀手中的杀手,恶棍中的教父,极度危险的人物。
所以在高飞喝令他放下枪,他在沈狼主面前勇敢的说出了‘不’字后,就猜到接下来高飞会动粗,立即就做好了准备。
但很可惜的是,迷彩服压根不知道现在的高飞,在跟烈阳蛊‘狼狈为奸’后,武力值是直线上升,就算是对上莫邪征东,相信也得着实挣扎一会儿,对付他这种不入流的小人物,那绝对是比吐口吐沫还简单的事。
迷彩服眼前一晃,紧攥着的微冲,就不可置信的飞了出去。
就在他本能的感觉莫名其妙时,一阵剧痛猛地从右手手腕上传来,提醒他说:兄弟,别发呆了,还是先看看哥们吧!
迷彩服从善如流,眼光落在了自己手腕上,却看到自己的右手,已经以一个诡异的角度上翻,灰白色的骨头茬子,竟然从中医号脉的地方,硬生生刺了出来!
高飞瞬间打飞迷彩服微冲的同时,竟然掰住他的手腕猛地上翻,折断了他的腕骨--这一手,无疑会给所有人造成极其强悍的视觉冲击,就像当初他在中心医院,对付来自1973的那些人那样,一下子就起到了他想要的效果。
“啊--呕!”
呆了那么一瞬间后,迷彩服才猛地清醒过来,满脸都是不可置信的恐怖,随即狂吼一声身子弹起,却又重重跌落在地上,昏厥了过去。
高飞却是看也没看他,身形一晃就出现在守在门口的第二个迷彩服面前,说道:“放下枪。”
那个迷彩服,亲眼看到同伴落到那样可怕的下场后,脸色早就煞白了,压根就没听到高飞在说什么,只是本能的后退,抬枪对准了敌人。
“放下枪!”
主持台上,传来沈银冰的一声尖叫:“都把枪给我放下!”
只是她喊的稍微晚了那么一点点--在她最后那句话的最后一个字喊出口后,迷彩服已经飞出了大厅,横横掠过台阶,重重摔倒在了地上,至少有七跟肋骨折断,手里的微冲,更是不知道跑到哪儿去了。
迷彩服在剧痛袭击下昏死过去之前,看到那个被打断腿的兔子,正趴在同伴背上,低头冲着他笑。
那笑容,很猥琐,还带着讥诮跟得意,一点也不像腿子被人打断的样子。
在兔子等人旁边的地上,还躺着两个迷彩服,他们就是刚才打断兔子左腿,又留在这儿看着兔子不许去医院的,结果现在他们的腿子都被打断,也不知道是死了,还是活着。
高飞肯定那俩人还活着。
他是个很大度的人,在给兔子索要债务时,最多多要一条腿的利息罢了(就是把那俩人的两条腿都打断)。
当然了,这些迷彩服,都是听从沈银冰指挥的,真正打断兔子腿的是她。
高飞当然不会在这时候打断沈银冰的腿,不是舍不得,而是不能,或者说不敢。
因为他基本能肯定,沈银冰既然选择在这所酒店内举办婚礼,那就是做好了充分的心理准备,比方始终盘旋在外面上空的直升机,比方这座大酒店的下面,早就安放了足够整座大楼轰然倒塌的炸弹。
现场无辜者太多,绝不能因为兔子的一条腿,还有那七八个受伤的热血青年,就让所有人都处于最危险的处境内。
从某种理论上来说,感情失败的女人本来就具备了疯子的潜质,而沈银冰无疑更是疯子中的疯子,一旦惹恼了她,来个玉石俱焚,这可不是高飞所希望的。
该牛比霸气时就得牛比霸气,但该收手时要是再强横,那就是沙比了。
高先生从来都不屑去做沙比才做的事儿,所以在雷厉风行般的出手解决了两个迷彩服后,借着沈银冰喝令手下放下枪的机会,就停住了手。
现场很静,受枪伤的那七八个人,也都咬牙坚持着,看着高飞。
很好,没有人受到致命伤,看来沈银冰这些手下,还算有点理智,也幸亏我能及时赶到,要不然接下来非得出大事--高飞心中长长的松了口气,昨晚一晚上没谁,拼命长途跋涉的劳累,让他真的很想坐下来好好歇息一下。
但他却知道现在绝不是休息的时候,因为警报还没有解除。
他看向主持台上的沈银冰。
沈银冰也正从那边看向他。
俩人的视线,一下子对峙到了一起。
沈银冰眼里的疯狂,玉面上的狰狞之色,都已经消失了,换上了让人讨厌的镇定,与蔑视生命的讥诮。
高飞跟她对视了片刻,就挪开了目光。
在这种情况下,唯有脑袋被门挤了的人,才会奢望用犀利的眼神,来折服一个手握强大杀伤力的怨妇。
“彭叔叔。”
高飞看向了彭云木,很客气的称呼他为叔叔:“能不能组织一下人手,把这儿的受伤者送到医院?”
“好,我马上安排!”
彭云木对高飞如此称呼,如此高抬他而感到欣慰,再说他本来就担负着‘救死扶伤’的责任,很干脆的答应了一声,马上组织人开始救助受伤者。
“每一个受伤的人,都将会获得天涯集团所提供的十万元奖金,今天到场的其他人,每一个都会有一万元,用来奖励他们在危险时刻,能够挺身而出的勇气。”
在几个人抬着一个伤员走出大厅时,高飞对彭云木这样说:“这一切,都麻烦彭叔叔了,做好大家的工作--最好,不要对外大肆宣传这件事。这只是个意外,不是吗?”
对高飞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处理方式,彭云木很理解,而他身为这座城市的父母官,当然也不希望把这件事闹得沸沸扬扬,全世界都知道。
尽管今天他们的表现,已经足够对得起官员、龙的传人的身份,可毕竟不是什么太光彩的事儿。
相信那些历经今天血腥现场的记者们,也会明白该怎么做--沈银冰的凶残,大家已经清醒认识到了,谁要是在收了天涯集团的封口费(高飞拿出上千万的奖金来奖励大家勇气可嘉,其实就是不想让这件事,被传的沸沸扬扬,那样对谁都没好处的)后,还敢再闹事,谁能保证那个女人,会不会在暗中算计自己?
大家都是聪明人,这点小道理还算很清楚的。
借着向外抬伤员的机会,现场一大半人,都趁机离开了大厅:刚刚在鬼门关前打了个转后,没有谁希望再留在这儿。
敢于跟邪恶作斗争,不惧生死是一回事,放着好日子不过非得留在危险之地又是一回事。
沈银冰没有阻拦人们的离开,高飞更不会。
历经刚才生死的人们,在撤退上很冷静,没有谁争抢,都排着队鱼贯而出。
不知道是谁,在经过高飞身边时,忽然冲他弯腰,深深鞠了一躬,感谢他能及时赶到,力挽狂澜制止了一场大灾难。
高飞点头还礼。
接下来,所有离开大厅的人,都弯腰给高飞鞠躬,包括最后一个离开大厅的彭云木。
“高飞,这儿都靠你了,有什么需要,及时给我打电话,我绝对会尽力而为。”
彭云木拍了拍高飞的肩膀,不等他说什么,就快步走出了大厅内。
短短十几分钟的世间内,满大厅的数百上千人,已经离开了绝大部分,竟然还有几个不怕死的记者,留了下来。
他们想看看,接下来高飞将怎么制止所谓的祭婚。
如果有需要,他们会毫不犹豫的用他们自己的宝贵生命,来向邪恶宣战--这是一种傻子思想,但也是最珍贵的,也是华夏这个民族每当到了最危险的时刻,总能怦然而起奋起反抗的火种。
一片狼藉的大厅内,再也没有了丝毫喜庆的气氛。
现场除了那几个不怕死的记者,高飞之外,其他的都是沈银冰的人。
这些人,都慢慢围拢在了主持台前,他们手里的枪就在地上,却没有谁敢去拿。
高飞关上了玻璃门,转过身时,就看到四个身穿黑色西装,相貌平平的男人,从电梯旁边的楼梯口,缓步走了下来。
这四个人相貌平平,属于那种仍在人群内都不起眼的人,脸上更带着睡不醒的呆滞,可高飞在看到他们后,眉梢却是微微一挑。
如果是放在以前的话,高飞在看到这四个年龄大约在四旬左右的中年男人时,最多会感受到他们身上透着鳄鱼般的危险(之所以用鳄鱼来形容,就是因为那玩意是最会伪装的凶残动物了,好像一块枯木,却是最大的危险所在),不一定能从他们举手投足的行动中,看出他们是那种在武学上有着很深造诣的高手!
这四个人,或许都比不上陈果果,但每一个人,都有能把铁屠、叶心伤轻松干掉的恐怖实力。
华夏九龙王,本来就是华夏军方中的佼佼者,那么这些人又是来自哪里?
沈银冰,是从哪儿搜罗到这些高手的?
“这是我的婚礼,我跟高雅的婚礼。本来,这或许是载入冀南当地婚礼史册的最高档的一次婚礼,前来观礼的嘉宾,也个个有着不一般的身份。但很让我遗憾,就是这些人破坏了一场伟大的婚礼。”
就在高飞看着那四个走下楼梯,就站在那儿不动的黑西装时,沈银冰说话了:“但万幸的是,我最希望看到的观礼嘉宾,高飞,高先生,你还是出现了。”
沈银冰脸色已经彻底地的恢复了平静,只是右手却藏在了身后:刚才高飞扔过来的杀胡刺,重重击打在枪身上时产生的大力,造成了她右手手腕脱臼。
高飞看向了沈银冰,继续听她侃侃而谈:“说实话,我的婚礼,只要有你来参加,就已经足够,其他人,不管来多少,都是一些添头罢了。”
“高先生,我很高兴你能及时赶来参加我的婚礼。”
沈银冰一步步的走下主持台,来到高飞面前,看着他的眼睛柔声问:“你,是不是感到很荣幸?”
正文_第1711章 爱,有错吗?
沈银冰没有撒谎,她选择在国庆节这一天在稻花香大酒店,跟高雅举办婚礼,就是专门给高飞看的。
只要高飞能来,无论其他人能不能来,这对沈银冰来说,都算不了什么。
至于她要在婚礼上,要用最原始部落最血腥的‘祭婚’仪式,来杀掉解红颜,纯粹就是让高飞必须来参加这次婚礼的威胁罢了。
只要高飞能到场,解红颜就不会有事。
沈银冰就会把解红颜还给他,让他继续去头疼(解红颜现在就是个火药桶,也是个大麻烦,只要高飞维护她,那么就得跟1973做对,这是最根本的道理)。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沈银冰最热衷看到高飞头疼了:只要他头疼,她就开心。
沈银冰也知道,她有这种心态,纯粹就是心理严重变太了,就连她自己都搞不明白,这是为什么,为什么高飞痛苦,她就会开心。
这,或许是她活下去的唯一有意义的事儿了。
而让高飞最痛苦的事儿,莫过于跟他的亲兄弟高雅成为夫妻。
既然是这样,那么现在连她自己都不知道她是什么人的沈银冰,为什么不做呢?
高飞必须来。
为此,沈银冰不惜从1973的手中,夺回了解红颜,以此来要挟他。
但让她有些失望的是,高飞并不是最早来到婚礼上的,没有看到她刚才跟高雅一起秀恩爱(无非就是喝交杯酒,高雅单膝跪地举着钻戒向她求婚,至于拥抱,亲嘴啥的,倒是没做),这才一怒之下,准备推出‘祭婚’节目。
这才引起了众怒,差点让事情变得一发不可收拾。
万幸的是,在最最关键的时刻,高飞出现了,用雷厉风行的手段,镇住了现场。
虽说高飞是拿自己手下开刀,才镇住了场面,但沈银冰才不介意她那些手下的生死,就像她在让人打断兔子的腿子时,也没有皱一下眉头那样。
只是,她的心态却再次发生了转变。
根据沈银冰的计划,用解红颜来做‘祭婚’的牺牲品,只是恐吓高飞必须到场参加婚礼,让她享受高飞痛苦的计划中一个环节罢了。
只要高飞能来,沈银冰就会放掉解红颜。
但现在,她却要改变计划了。
因为她忽然发现,仅仅是让高飞看到她跟高雅结婚,给他造不出太大的痛苦--要不然,他不会这样的冷静,或者说,无所谓。
当打击高飞的某种行为,被他不在乎后,也就失去了让他痛苦的‘魅力’,这可不是沈银冰想看到的。
她必须得让高飞痛苦!
既然跟高雅结婚,无法让高飞痛苦……那好吧,如果真让解红颜当作祭婚的牺牲品呢?
哈,呵呵,高飞肯定会痛苦的死去活来!
别忘了,为了解红颜,他可是宁愿跟1973做对。
但如果把她沈银冰,跟解红颜换个位置呢,相信高先生肯定会兴高采烈的鼓掌称赞:这个大麻烦,终于解决了哦!
别忘了,那时候她胁迫高飞跟王晨离婚,把他拴在自己身边时,这个家伙是多么的不耐烦,他在离开时脸上的轻松神色,是多么的让她心疼。
他不在乎她。
她在他的心里,连一个残花败柳解红颜都比不上。
可她却是那样的在意他,为了他甘心去做任何事,哪怕是死(事实证明,在岭南时,沈银冰就是这样做的,不是夸张)。
这对沈银冰不公平,真的不公平,她把她的清白身躯都给了他,可他为什么还是无动于衷,感受不到她对他的好?
为什么?
没有谁能给出答案。
沈银冰也不想要什么答案了。
既然她已经疯狂,被全世界的人(包括高飞)都视为疯子,那就让她在疯狂中死去吧!
今天,或许是最后一次的疯狂了。
呵呵,终于要解脱了么?
沈银冰心里笑着,脸上笑着,眼神也笑着,含情脉脉的看着高飞。
“我不想承认很荣幸,可事实上的确是这样。”
高飞轻轻叹了口气,随手从地上拉起一把椅子,坐了下来看着脚下的狼籍,轻声说:“沈银冰,别再闹了,好不好?为什么就不能安安分分的活着呢?你现在的生活,可是绝大部分人都无法想象的,有必要非得把这条路走到黑?”
沈银冰沉默,片刻后才说:“我也不想走这条路,没有谁不希望走黑路。”
“那你就回来。”
“我怎么回来?”
“撒手当前掌握的一切,安心做个普通人,我保你不会受到来自任何方面的伤害!”
高飞说到后来时,语气中带有了明显的激动。
沈银冰却不为所动,只是看着他,轻声说:“我知道,你能保护我。可你能保护他们吗?”
沈银冰转身,指着韩家俊等人,淡淡的说:“能保护贪狼中所有已经暴露身份的人吗?”
高飞无言以对。
他或许真能保护沈银冰,大不了把她送到地下楼兰那边。
但他却无法保护所有已经暴露身份的贪狼成员--这些人太多,也协助沈银冰做了很多伤天害理的事,国家肯定不会轻易放过他们。
更何况,就算暂时答应给他们一个机会,这些人出于对自己的安危担忧,也会重新组成一股子新的势力,成为第二个尾大不掉的贪狼。
“你是不是没法回答?”
沈银冰再次转过身,看着高飞。
高飞眼里浮上了浓浓的倦意,点了点头说:“我,能不能抽身跟你所有的事,把你的北山集团、辽省炼油厂,都还给你。你呢,只要放过解红颜,我们以后就是互不相识的陌生人,再也没有丁点关系,行不行?”
“你想彻底甩到我?”
沈银冰笑了,笑得很好看。
“我累了,跟你在一起很累。”
高飞很坦白的说。
“好,我可以答应你。”
沈银冰看着高飞,沉默很久后,才说:“除了解红颜外,你还得从我这儿拿走一些东西,也得还我有些什么。”
高飞没想到沈银冰会答应,精神一振:“你让我拿走什么,又还你什么?”
沈银冰走到玻璃门门口,背对着高飞看着外面乱糟糟的停车场内,淡淡的说:“你还我的很简单,那就是还我的清白。那时候在岭南时,是你主动要了我,所以你得还我的清白。”
“还你的清白?”
高飞傻眼。
他当然明白,所谓的清白是什么,无非是女孩子的第一次罢了。
可那玩意,是男人随便得到后,又能随便还的吗?
“是的,就是要还我的清白。”
沈银冰头也不回的说:“你要拿走的东西,就是从我心底最最深处,把你的影子拿走--它,牢牢占据了我全部的心,再也无法容纳别人进驻。”
猛地转身,沈银冰看着高飞,尖声叫道:“我让你滚出我的心里,远远的滚开,永远都不要再回来,就当从没有认识过!那样,我才能去爱别的男人,不用为你这个四处留情的花花公子而痛苦!拿走,拿走你的影子!”
那几个很勇敢的记者,对沈银冰是无限仇恨的,早就在暗中,把这个世间最恶毒的词汇,都狠狠砸在了她身上。
但在沈银冰嘶声尖叫着,忽地就泪流满面的吼出这些话后,他们才猛地意识到:这个魔头原来很可怜,她要做那种天怒人怨的东西,都是因为不可救药的爱上了这个男人。
看着胸膛剧烈起伏,脸色通红的沈银冰,高飞不知道该说什么。
换成任何人,又能说什么?
沈银冰是可恨,也是个疯子,为了报复高飞,无所不用其极。
但这能怪谁呢?
只能怪,她深深爱上了高飞?
可是,爱,有错吗?
高飞也不知道,所以他不知道该说什么。
“你是不是没法还我,没法拿走?”
沈银冰接连几个深呼吸后,才慢慢平静了下来。
“是。”
高飞点了点头。
沈银冰吸了下鼻子,问道:“那你说,该怎么办?”
“不知道。”
高飞只能这样回答。
“我知道。”
沈银冰抬头,看向主持台上的高雅,淡淡的说:“要想算清我们之间的账,唯有一个办法。”
“什么办法?”
高飞只是本能的这样问,实际上他已经对解开这个死结绝望了。
“死。”
沈银冰轻轻吐出这个字后,走向了主持台:“我们一起死了的话,什么问题都能解决了。高飞,你敢不敢跟我一起去死,就在现在。”
说着,她停步微微侧脸,看着高飞:“我保证,下辈子我再也不会打搅你。”
有谁愿意去死?
尤其是高先生这种要钱有钱,要女人有女人,还有几个可爱小宝宝的青年才俊,自然是更不愿意去死了。
看到高飞不说话,沈银冰又问:“你是不是不愿意去死?”
高飞没有撒谎:“是,谁愿意去死呢?又不是不非死不可的事……”
“好,既然你不愿意去死,那么就得有人去死,比方我,也比方是解红颜。想谁死,都要看你的意思了。”
沈银冰打断高飞的话,冷笑一声加快了脚步。
高飞横空出世,一下子力挽狂澜,让很多人心中都对他异常崇拜,包括韩家俊他们。
但有个人却只有嫉妒,痛恨!
是高雅。
在刚才那场大骚乱开始后,高雅没有害怕,只有狂喜。
因为他忽然发现,相比起把一个活人像吹气球那样的吹起来,现场上千号人全部轰轰烈烈的同归于尽,才算是他晦暗人生的最完美谢幕。
但很可惜的是,那个他最痛恨的人出现了,仅仅废了两个迷彩服,就镇住了全场。
凭什么,他总是这样优秀?
你都这样优秀了,为什么还要来夺取我的幸福?
高雅心中在哭泣,暗中在咬牙,望着高飞的眼神里几乎要喷出火来。
但他当前除了这样表现外,却屁的办法也没有。
或许,也有办法,那就是配合沈银冰。
在沈银冰快步走向主持台这边时,高雅满脸都是温柔的笑意,风度翩翩的迎了下来,就像绅士那样抬起了右手。
沈银冰的小手,挽住了他胳膊,很恩爱的样子。
正文_第1712章 高飞,别逼我!
示威性的看了眼高飞,高雅笑着柔声问道:“婚礼,还要继续进行吗?”
“当然得继续进行,这可是我们一生中最大的好日子。”
沈银冰莞尔一笑时,眼波流动,明媚照人:“不管发生了什么事,也无法阻碍我们的婚礼继续进行。”
“可是,受邀前来观礼的嘉宾们,都已经走光了。”
高雅很绅士的搀扶着沈银冰,缓步走上了主席台:“没有嘉宾的婚礼,总是不热闹。”
“只要有一个人在,那就足够了。”
沈银冰右手挽着高雅的胳膊,左手优雅的拎着裙裾,走上主持台后缓缓转身,望着在大厅门口显得是那样孤独的高飞,语气轻松的说:“那就是我未来的大伯哥,也是此前的青人。唉,这关系,还真有些复杂呢。小雅,你会不会感到吃醋?因为大伯哥才是我人生中的第一个男人。”
“你说呢?”
高雅嘴角抽了几下,笑道:“不过,过去的就过去了,我们活着嘛,自然不能总沉溺在过去的不开心中,必须得学会展望未来才对,那样才能开始新的生活。”
“嗯,你说的不错。”
沈银冰含笑点头,冲那个盛装女人说:“小翠,可以继续开始婚礼了。我要祭婚仪式。”
叫小翠的盛装女人,面无表情的点了点头:“好的,沈总。”
说着,她走到话筒面前,看着高飞的方向说道:“各位尊敬的来宾,现在进行婚礼第十八项,有请来自卡扎扎部落的灵魂者,为我们献上他们部落最郑重的结婚仪式,祭婚!”
随着小翠的话音落下,一楼大厅内的电梯门缓缓打开,那四个面无表情的黑西装走了进去,很快就从中推出了一张炕。
类似于医院所用的病炕。
炕上躺着一个人,身上蒙着白布,把他遮的严严实实,让人看不到他的样子,就算是伸出来的四肢,也被白色纱布裹着,散发着浓郁的消毒水味道,看来是经过消毒了的。
这个人躺在上面,不停地挣扎着,却挣不开,因为他的四肢,被绳索牢牢控制在了炕上,嘴巴也肯定是被堵着的,发不出任何声音。
根本不用掀开被单去看,高飞也知道这个人是解红颜。
受到严重刺激的沈银冰,疯狂下,真要让解红颜当作祭婚的牺牲品,要当着高飞的面,让来自卡扎扎部落的灵魂者,把她吹成一个气球了。
看到解红颜被推出来后,高飞轻轻的叹了口气,忽然觉得他绞尽脑汁的逃出杜道长布下的三才鬼见愁大阵,用最快的速度赶来冀南,或许是一个错误。
他能猜得出,在沈银冰的报复计划中,他要是不来的话,会把解红颜当作祭婚的牺牲品--但实际上,假如他真的来不了,她不一定真把解红颜怎么着。
可现在他来了,沈银冰貌似受到了更大的刺激,这才不顾一切的要牺牲掉解红颜。
当然了,就算沈银冰因为他的出现,受到了某种刺激,才会决议虐杀解红颜,高飞也不会眼睁睁看着她被杀的。
沈银冰之所以敢守着高飞的面,还要虐杀解红颜,那么就证明她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准备:最起码,不管高飞有多么的不愿意,她都有办法去阻挡他,来破坏这次祭婚仪式。
沈银冰的把握,来自哪儿?
是这些相貌平平的黑西装吗?
从看到这四个很不起眼的黑西装后,高飞就看出他们不是一般人了,断定他们是沈银冰不知道从哪儿搜罗的高手。
只是这些高手面对以前的高飞,或许能起到作用,但现在除了莫邪征东之外,天底下还有谁,能凭借自身武力,来制止住跟烈阳蛊合为一体的高飞?
没有谁。
所以高飞叹气归叹气,多少有些遗憾,可还是神色轻松,缓步走向了主持台那边。
高雅说话了:“呵呵,看来有人不希望我们的婚礼上,能出现祭婚仪式呢。”
“活着的人,都不能阻挡。”
沈银冰看都没看高飞一眼,只是盯着被缓缓推过来的病炕,淡淡的说道。
死人是不能阻挡活人做任何事的,可沈银冰却说活人不能阻挡,意思就显而易见了:谁敢阻挡,谁就会死!
对此,沈银冰有绝对的把握。
暂且不管那四个从非洲回来的超级高手,单说身边还有韩家俊、李国训他们,跟十几个迷彩服,这些人手中可是有枪的。
现在大厅内空荡荡的,除了高飞之外,就是躲藏在屋角的几个胆大记者了,那么沈银冰就不会在意在严令手下用微冲组成一张阻挡的火力网时,会误伤到别人。
高飞本事再大,能在这满是狼籍的大厅内,躲开数十把微冲吗?
正所谓功夫再高,一枪撂倒。
只要有足够的距离,跟默契的配合,相信就算是天下第一高手莫邪征东亲临现场,也无法突破、躲过子弹编织的火力网。
随着沈银冰的这句话落下,韩家俊马上就是一摆手。
十几个迷彩服,还有李国训他们,马上就迅速抢位,举起了枪,枪口对准了高飞。
那几个躲在墙角的记者们,看到韩家俊等人忽地举枪,把整个大厅都包化为了子弹火力网之内后,这才知道勇气是要付出代价的,很可能是死亡,一时间有些犯傻,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还愣着做什么,赶紧离开呀?”
一声带着焦虑的女人声,攸地从众枪手中响起。
是郝连偃月的声音。
高飞向那边看了一眼,就看到她正用力对那几个记者挥手,示意他们赶紧的躲开。
但高飞却很清楚,郝连偃月这是在警告他,让他赶紧闪人,没必要招惹现在已经彻底疯狂的沈银冰。
沈银冰侧脸,看了眼郝连偃月,微微一笑没有说什么。
那几个记者,在得到郝连偃月的示警后,这才如梦初醒,慌忙抱着吃饭的家伙,贴着墙根向门口跑去。
高飞停住了脚步--他不想在记者们还没有脱离危险时,激怒沈银冰的人开枪,那样就肯定会伤及无辜的。
几个记者刚刚抱头鼠窜出大厅,高飞就向主持台那边走去。
这时候,四个黑西装已经把病炕推到了主持台上,掀起了该在解红颜身上的白色被单。
乌黑的秀发,好像乌云般的布在解红颜脸上,让人只能看到她妩媚面孔的大致轮廓,她下巴之下,都被白色纱布层层包裹,看不到自身皮肤。
根据灵魂者自述,卡扎扎部落的先祖中,曾经有人远渡重洋去了埃及,帮着埃及法老创建了举世闻名的木乃伊--也就是说,埃及法老木乃伊的制成,都是卡扎扎先祖带过去的技术。
所以呢,在他们的祭婚大典上,祭品才会被层层包裹成木乃伊的形象,但唯独留着脑袋:这样,只是为了更加增添祭婚的神秘性,当个祭品脚腕之处被割开一个小口,灵魂者用她的超强肺活量吹气时,空气就会在隔离皮肤跟肌肉后,却因为身子上缠了层层布匹无法鼓起皮肤,被迫攻到头部。
气体上了头部后,会先让头皮跟脑袋隔开--祭品的脑袋,在成为一个接近于全圆的气球后,就会有人开始从祭品的脖子上解开布片。
于是,随着布片一段一段的从上到下被解开,祭品也会从上到下一点点的鼓起,最终变成一个除了双脚之外,所有皮肤都鼓起的球形,然后用绳子把伤口之上脚腕系住……整个祭婚典礼,这才宣布大功告成。
据灵魂者者说,被吹成气球的祭品,只是皮肤跟身体所隔离罢了,人的生命本能却依旧存在,也就是说人还活着,不过因为剧痛,她已经活不了多久了。
而祭品活的时间越久,就象征着结婚的这对新人,会更加的幸福。
这才是真正的‘把自己的幸福,建筑在他人痛苦之上’。
蒙着解红颜的被单被掀开后,本来站在一旁被刚才那场大乱给吓得发抖的灵魂者,此时就像某君子看到毒品那样,双眼猛地放光,全身颤抖的更为厉害,竟然噗通一声的跪倒在了地上,双手朝天大声喊叫了一番什么,然后五体投地。
小翠低声对沈银冰解释着灵魂者这样做的意思,大意是根据卡扎扎部落的传统,被选为祭婚牺牲品越漂亮,执行的灵魂者,就越能受到神的青睐。
解红颜无疑是很漂亮的,而且灵魂者在此前,也曾经看到过她的样子。
想到这样一个找遍整个非洲,都无法找出这样一个漂亮的女人,只要干掉她,就会获得神的大力青睐,灵魂者能不激动吗?
“哦,知道了,时间已经超了,该让她动手了。”
沈银冰看了眼右腕上的精美女表,有些不耐烦的说了一句。
小翠马上冲灵魂者叽里咕噜的低喝了几声。
灵魂者这才恋恋不舍的从地上爬起来,双眼放出骇人的野性亮光,从身上拿出一把看起来很迟钝的刀子,嘴里低声嘟囔着什么,横刀在自己左手中指上用力滑过。
刀锋有些迟钝,刀的款式也很简陋,也不知道是什么做成的,不过却足以能把人的皮肤割开一道口子了。
有些发黑的鲜血,从灵魂者中指指肚上淌出,她低头张嘴吐出舌头,动作贪婪的舔了起来,还发出嘿嘿的笑声,样子很让人恶心,沈银冰再次皱了下眉头,转身看向了大厅门口那边。
高飞已经走到了大厅中间,距离主持台还有不到二十米的样子。
他走的不快,脸色也很平静,在面对数十个黑洞洞的枪口下,脚步却没有丝毫的停顿。
沈银冰缓缓抬起了右手,这是示意韩家俊等人准备开枪的动作。
哗啦一声,她所有的手下,都打开了枪支保险,只需沈总一声令下,他们马上就会把敢挑战死亡的某人,打成一个马蜂窝!
看着高飞,沈银冰低声说道:“高飞,别逼我。”
高飞没有停住前行的脚步,只是说:“放手吧。”
正文_第1713章 功亏一篑!
沈银冰很清楚,只要她高举着的右手猛地向下一落,韩家俊等人就会立即开枪。
凭借当前大厅的空旷,高飞根本没有任何藏身的有力掩体(那些圆桌啥的,都在刚才混乱中被人推倒,垮在了地上,所以整个大厅一片狼藉,没有掩体),只要枪声一响,就算高飞本事再大,也躲不过训练有素的迷彩服们勾勒出的火力网。
枪声响,高飞死。
更何况,还有四个护住祭品的黑西装,包括充当最后司仪的小翠,那也是个高手中的高手,就算高飞能侥幸闯过子弹构成的死亡地带,也绝不是小翠五个人的对手。
沈银冰完全可以肯定,也有着绝对的把握,断定只要她一下令,高飞就会落到万劫不复之地。
所以,她才在举起右手看到高飞仍旧前行时,心理很矛盾的警告他,别再逼她,她是真的不想高飞死!
但很可惜的是,高飞却像个主动找死的傻瓜,明明已经看出沈银冰双眸中那痛苦的绝然,却依旧缓步前行,还不甘心的劝她放手。
事到如今,沈银冰怎么可能会放手?
就像赌气走上高楼天台的轻生女子,哪怕是心理稍微有一丝激动的变化,就会做出让人痛惜不已的动作。
看到高飞还在前心,一脸可恶的淡定神色,沈银冰全身都有了轻微的颤抖,嘎声尖叫:“我再说最后一次,停步,别逼我!”
借着刚才抢位的机会,郝连偃月来到了灵魂者的身边,额头有细细的汗珠冒了出来。
看得出,她现在非常的紧张,也做好了准备:事到如今,她只能选择提前将解红颜击毙!
她绝不能任由高飞就这样白白死去,哪怕是她肩负着要解除‘炸弹’的超级卧底重任,可为了高飞,她已经什么也顾不得了。
说实话,郝连偃月对高飞为了区区一个解红颜,就招惹1973,此时更要主动找死的一系列愚蠢行为,很不满。
她觉得,高飞诚然有着让所有女人都感动的执着,但却是个分不清事情的重要与否:区区一个解红颜,有你自己重要吗?别忘了,你的生死,决定着很多人是否能幸福生活下去!
郝连偃月还知道,如果解红颜被沈银冰干掉的话,那么高飞跟1973之间的梁子,就好处理多了,毕竟两个再也没有了利益牵扯的强大力量,实在没必要为了一个死人,去争杀个不死不休的。
而只要她能给解红颜一个痛快,那么高飞也没必要再跟沈银冰硬来。
最多,沈银冰会因为她在关键时刻干掉解红颜,而对她有所怀疑,高飞更会因此而痛恨她的冷血。
但这有什么呢?
两相权衡取其轻,郝连偃月本就有着杀伐果断的魄力,最关键时刻最懂得取舍,要不然当初她也不会成为九局的局长。
可就在郝连偃月咬牙,准备猛地调转枪口,提前一枪把解红颜的脑袋打爆时,高雅却看似无意的后退了一步,挡住了她子弹运行的轨迹。
“么的!”
郝连偃月心中怒骂一声,下意识的想活动一下时,守在病炕旁边的四个黑西装,忽然快速移动,站成一排的挡在了病炕前,眼神冷漠的盯着高飞。
郝连偃月开枪的最后一丝机会,也宣告破灭。
“唉,难道这是天意吗?”
她心中长长叹了口气时,就听沈银冰厉声叫道:“我再说最后一次,别逼我!不想大家都死的话,那就退到门口!我数三个数,一,二--”
“沈银冰,放弃吧,我娶你,我可以放弃当前所有的一切,陪你到谁也不认识的地方,再也不管任何事,平平淡淡过一生!我发誓。”
抢在沈银冰喊出最后一个数之前,高飞忽然抢先说道:“如果我违背誓言,那就让我所有的后人,男盗女娼!”
高飞以前也发誓,而且能变着花的发誓,发个三天三夜都不带重复的,但他几乎很少遵守誓言--这一点,早在南越茫蓝草甸时被干掉的买买提先生,是深有体会。
在高先生看来,发誓就是吃白菜,或者干脆说就是放屁,宁可相信岛国沉没,也不要相信誓言。
但他此前所发过的誓言,却从没有像现在这样郑重,认真:我要是违背誓言,那就让我的后人男盗女娼!
如果他用自己来发誓,那么不管他说的有多恶毒,什么头上流脓、脚底下长疮的,那都是屁话,这对所有男人来说都算不了啥,尤其是对女人发誓。
可没有一个男人,哪怕是最没人性的男人,也绝不会拿着后代来发誓。
高飞这样说了,就足可以证明,他就是这样想的。
沈银冰呆住,眼角、嘴唇却在急促的轻颤着。
高飞看着她,柔声说:“放手吧,现在就跟我走。”
“为、为了她,你竟然发这样的毒誓?”
沈银冰在说话时,牙齿也在格格作响。
高飞缓步前行,说道:“你知道我是为了谁的。沈银冰,当我老婆,跟我走,我会好好一辈子疼你,爱你,不再让你受丝毫的委屈。你应该能知道,天底下唯有我,才能给予你正常人的幸福生活。”
沈银冰是特殊的修罗体质,就像莫邪征东那样,她要想变成正常人,就得跟拥有至阳之气的高飞相结合,只要她能怀孕,安全产下小孩,那么她就会变成正常人了。
能够像个正常人那样生活,跟唯一所在乎的男人在一起,是沈银冰最大的梦想。
现在,高飞要帮她实现这个梦想了,只要她能放弃眼前这一切。
沈银冰心动了,苍白的脸上慢慢浮上靓丽的红色,绝望的眼神,也开始发亮。
“你敢说,你会--”
也不知道呆愣了多久,沈银冰张嘴要说什么时,却听高雅抢先狂笑,抬手指着高飞:“哈,哈哈,高飞啊高飞,我现在才看清楚你这个人有多么卑鄙!为了达到你的目的,都不惜拿着你那些孽种来发誓!”
“你说只要小冰能放弃一切,你就会给予她正常人的生活,找个没人认识的地方隐居。那好,我来问你,假如小冰放弃了,她手下这些跟她出生入死的人,怎么办?”
高雅就像换了个人那样,一扫先前的文雅,面目狰狞,煞气四射,向前快走几步,抬手指着高飞:“哼哼,你以为我不知道你打的什么主意吗?小冰放弃后,你或许真会答应她,娶她为妻,可你绝不会为了她一个人,就选择放弃其他女人去跟她过日子!如果你是这样的一个人,你怎么可能会为了一个贱人解红颜,甘愿跟1973对敌?”
“高飞,做为一奶同胞的亲兄弟,我还是很佩服你的。”
高雅用力吸了下鼻子,看了眼发呆的沈银冰,继续说道:“你身边有那么多的女人,可你却对每一个女人都是真心爱着的,更为她们不惜做任何事!你为了解红颜,可以跟1973做对,可以无视现场这么多枪支,可以拿着你的子孙后代发誓。那么小冰要是答应你了,跟你走了,那么以后你其他女人遭遇危险,需要你去付出什么,你会无动于衷吗?”
精神有些恍惚的沈银冰,听高雅说到这儿后,澎湃的热血开始慢慢平静。
她不得不承认,高雅没有说错:高飞今天来这儿,不顾他自己的生死是为什么?
自然是为了救出解红颜。
据沈银冰所知,刨除她自己在外,能够跟高飞有着绝对深厚感情的,至少有个陈果果。
高飞跟陈果果的爱情有多深,对于很多人来说,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
解红颜,只是高飞身边众多女人中的一个,而且‘档次’还是最低的一个,毕竟她已经有了个十八岁的女儿张雯雯,本人在被破军带走的那段时间内,更是白璧有瑕,甚至连白瓷、秦城城都比不上--
解红颜唯一能拿出手的,就是她成熟到极点的女人风味,能够让男人流连忘返了。
可以毫不客气的说,解红颜在高飞的众多女人中,真是地位最低的一个!
但高飞却为了她,不惜跟1973相抗衡,更是无视现场杀气腾腾的韩家俊等人。
可以说,高飞对解红颜的感情,是值得让人尊敬的,尤其是女人。
但话又说回来了,就像高雅所说的那样,假如沈银冰放弃一切,不顾韩家俊等人的死活,跟着高飞走--以后,要是解红颜、白瓷、陈果果还有王晨她们,再遇到类似的危险时,他会因为跟沈银冰厮守而无动于衷吗?
不可能。
沈银冰根本不需要去多费脑子,就知道如果这些女人遇到麻烦,高飞绝不会袖手旁观。
高飞敢发毒誓,除了要救下解红颜之外,最大的一条就是让沈银冰放弃贪狼!
这,才是高飞能发毒誓的最大原因。
猛地,经过高雅的提醒后,沈银冰‘醒悟’了过来,激动的眼神重新变得冷漠起来,戾气又自眼角浮现。
看到沈银冰明显的神色变化后,高飞心中重重叹了口气,第一次开始后悔,以前为什么没有干掉高雅,这才导致他在最关键时刻,在这儿胡说八道,破坏他的大事。
高飞可以肯定,他没有撒谎。
如果沈银冰能放弃一切,他也会放弃--如果陈果果等人真遇到什么危险,他也会袖手旁观的:既然郑重选择了走那条路,那么就得坚决的走下去,放弃生命中一些最重要的事物。
高飞相信,以后陈果果等人,肯定能明白他的苦衷。
解除沈银冰这个‘定时炸弹’,无疑是付出任何牺牲都值得的,相信陈果果会明白,高家会明白,国家也会明白。
那些女人只会黯然神伤,国家只会感谢他,却没有谁会站出来指责他。
但就在他即将打动沈银冰时,高雅却很聪明的站了出来,就像一瓢冷水,把这点希望之火彻底破灭。
他的话语中,也带着极大的煽动性,让韩家俊等人有危险感,必要时可以‘逼宫’。
高雅相信,为了自身安危,韩家俊等人肯定懂得该怎么做。
正文_第1714章 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事实证明,高雅的判断没有错。
刚才在沈银冰犹豫不决的心动时,韩家俊等人神色都很紧张,都在相会交换眼神。
眼神中,有凶光闪现:他们已经下了决心,今天必须得做出点什么,让沈银冰死了心,跟他们一起走下去!
当然了,如果沈银冰能自己想明白那些道理,是最好的了,毕竟他们也不想用那种方式,来把大家的命运捆绑在一起。
幸好,高雅及时站了出来,把道理摆明后,为沈银冰细致分析了一遍,解释了某些厉害。
沈银冰,终于意识到高飞那些话,是不可信的了。
不过,她刚才的犹豫不定,却让韩家俊等人感到了浓浓的危险,再次相互对视一眼使了个眼色后,韩家俊轻轻点了点下头。
沈银冰的右手,一直高举着,没有落下。
她举着,倒不是说她知道举着的重要性,而是因为她已经忘记了,她还举着手的,因为她的全部精神、注意力,都已经放在高飞刚才那番话中了。
韩家俊却没有忘。
高飞忘了,脑子里飞快的转动着,想做最后一次努力,看看该怎么才能说服沈银冰。
自从进来大厅之后,高飞就没有正眼看高雅一眼。
高飞看不起这个亲兄弟,哪怕他刚才为沈银冰进行了一番细致的分析,促使她改变了主意。
高飞只是想到了一句话: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无疑,高雅就是这样一个很关键的反派角色,很让人恼火。
高飞继续无视他,缓步前行,看着沈银冰,沉声说:“我究竟该怎么做,你才相信我说的都是真的?”
“不要再说了,无论你做什么,我都不会相信你说的话!”
沈银冰有些愤怒,猛地一挥手,尖声叫道:“高飞,我再给你最后一次机会,给我滚出……”
沈银冰的接下来的话,还没有说出来,枪声响了。
好像爆豆那样的枪声,骤然响成了一片,所有的子弹,都咻咻厉啸着,飞向高飞。
高飞身形一闪,就像被海浪裹在沙滩上的鱼儿,临死前猛地蹦起那样,身子陡然横向悬空,以一个不可思议的动作,躲过了大部分子弹,但左肩,右腿,左胯上,却砰地溅起几团血雾。
他功夫再高,也无法躲开如此密集的火力,这是肯定的。
就像被什么东西狠狠砸中的木桩那样,高飞横在低空的身子猛地向后飞去,重重落在了那堆破碎的桌椅狼籍中。
子弹,就像安装了追踪器那样,也唏嘘厉叫着追了过去,击穿圆桌门板,溅起大蓬大蓬的红色液体。
枪声响起,亲眼看到高飞身上鲜血迸溅,好像遭受重创后飞出去的木桩那样,落入圆桌后面,仍然被追随而至的子弹,击起大蓬大蓬血雾后,沈银冰彻底呆了。
绝望。
无比的绝望,出奇的愤怒的,就像怒涛那样猛地灌满了沈银冰的双眸。
但这种从没有过的感觉,却让平时反应敏捷的沈银冰呆若木鸡,脑子里一片空白:他就这样被打死了?
是我杀了他?
我真杀了他?
这怎么可能呢?
枪声停止了,终于停止了。
韩家俊等人,都把弹匣中的子弹打光了,足足有几百颗子弹,都准确无误的击打在了圆桌后面。
圆桌已经被打成了一堆木片,桌子后面的什么盘子碟子,瓜果梨桃西瓜之类的水果,都被打烂的不能再烂了。
这张桌子位于大厅中间,不是供宾客的宴席,上面摆满了水果、酒水等,算是酒店为大家准备的清口所用的水果集中点吧,现在却成了埋葬高飞的坟墓。
看着鲜红鲜红的刺眼液体,从一片碎木屑下淌出,顺着光滑的地板肆意流淌,沈银冰就觉得那是她的血,她的泪在流,再也站不住,身子一个踉跄,向后退了几步。
却踩到了满地的子弹壳,噗通一声摔倒在了地上,她却感受不到丝毫的疼痛,接着反手撑着地站了起来。
“沈总。”
距离她最近的韩家俊,赶紧过来搀扶她。
沈银冰抬手,狠狠一个耳光抽了过去。
韩家俊没有躲闪,沈银冰的手,狠狠抽在了他的脸上,在枪声停止后的大厅内,显得是格外响亮。
一记耳光重重抽出去后,沈银冰双眸已经血红,就像西方传说中的吸血鬼那样,让人根本不敢与其对视,一言不发的夺过韩家俊怀里抱着的微冲,冲着他就扣下了扳机。
砰,砰砰!
微冲内的子弹已经打光,随着沈银冰不停的扣下扳机,撞针敲打的声音,也是那样的清晰可闻,
可沈银冰却像不知道,她只是在疯狂的扣下扳机,是那样的用力。
枪口对着韩家俊,接连扣下十几次后,沈银冰抬起枪口,对着那些迷彩服,对着李国训,对着脸色苍白的郝连偃月,对着满眼都是狂喜的高雅,不断扣下扳机。
没有子弹,自然不会有人死亡,不过却没有谁躲闪,大家都站在当场,任由被她疯狂扫射。
脚下一崴,沈银冰抱着微冲不断来回‘扫射’时,身子再次一个踉跄,终于从某种空灵的噩梦中清醒了过来。
灵魂附体的那一刻,泪水也悠忽淌下,仿佛是泣血的嘶声,几乎撕破了所有人的耳膜:“是谁--让你们开枪的!”
没有人回答。
沈银冰也没想听谁的解释,只是大口大口的喘着,双膝一软,重重跪在了地上,丝毫不介意子弹壳,把她的膝盖隔的生疼。
实际上,她现在已经不知道身体上的疼痛,因为她心里的疼,要比任何一种疼痛,更要疼一万倍!
她所有的希望,包括活下去的希望,都在这一刻猛地消散。
她这才发现,她跟高飞之间,原来是那样的密不可分,哪怕是阴阳两界也无法割开。
他死了,整个世界就没有了任何让她留恋的理由。
唯独那个男人活着,她才知道她自己是为什么活着。
现在他死了,一切都已经没有了意义。
沈银冰重重跪在了地上,双手拄着冲锋枪,血红的双眼,望着主持台下前方不远处,那些缓缓流淌的血水,喃喃的说:“我知道,你们想他死。他不死,我随时都有放弃一切跟他走,让你们被置于危险之中的危险。所以,你们才杀死他,要把我跟你们的命运,绑在一起。”
“可你们知道吗?”
沈银冰忽然笑了,那笑容有着惊人的美:“世界上没有了他,也就没有了我。我连我自己都丢失了,我怎么会顾得上你们的死活?”
“所以说,你们错了,大错特错。他活着,我们都好,他死了,我们都不好,这个道理很简单,简单到不需要任何理由来解释。”
沈银冰喃喃的说着,慢慢从地上站立起来,光着脚丫,失魂落魄般的走下了主持台。
她在经过那个玻璃盒子旁边时,顺手拿起了灵魂者用来残杀小白鼠的刀子,攥的很紧,哪怕身子在踉跄,可手却无比的紧,手背上更是有青筋蹦起。
没有谁阻拦她。
是不敢阻拦她。
因为大家都已经看出来,她要做什么了,谁要是这时候过去,肯定会被她狠狠一刀刺死,毫不犹豫!
她是贪狼成立近七百年以来,唯一的女狼主。
她是把‘高飞组织’从非洲招回来的人。
她的生死,寄托着最近两年来,从暗中活跃到明处成百数千人的命运。
她活着,大家都好。
她死了--高飞组织只能再次黯然回到非洲,而韩家俊等人,也唯有亡命天涯。
但又有谁能想到,她的生死,却跟某一个男人的生死紧密相联的。
如果早知道这些,就算再给韩家俊等人一个胆子,他们也不敢冒然对高飞开枪的。
可无论怎么样,大错已经铸成,没有谁能把被打烂了的高飞救活,就像没有谁能阻拦沈银冰,在数十双不甘心的眼睛注视下,一步步的走向死亡。
或许,有一个人能。
最起码,他自以为是的以为自己可以。
这个人就是高雅。
高飞这个把他害成丧家之犬的心腹大患,今天终于暴死当场,高雅绝对是最解气的那个人,自然也是最兴奋的那个人了。
一般来说,人在兴奋时大脑转动的格外快,也就是说脑子格外灵光。
高雅就是这样的:高飞死了,我只要能成功阻拦沈银冰不去寻死,那么韩家俊他们就会感激我!凭着我的本事,还有口才,我未必不能打动她……毕竟高飞已经死了,而且还是死在她手里!
她在无比悲痛之余,肯定会后悔,会觉得对不起高飞。
我呢,却是高飞一奶同胞的亲兄弟,我们身上流淌着一样的血,这一点相信沈银冰也很明白,只要我能运作得当,那么就能成功把她对高飞的感情,慢慢转移到我身上来!
最终,我就能取而代之,让她心中只有一个我。
那样,我就能通过掌控她,来掌控贪狼。
这个愚蠢的女人,手握贪狼这样强大的势力,不思进取却只顾着留恋所谓的感情,实在是空有金山而不知所取,简直是愚蠢到底。
当然了,碍于她特殊的修罗体质,或许会对我造成一定的伤害,变成一个太监。
不过,高飞既然能熬过所谓的烈阳蛊的折磨,我为什么不能呢?
我肯定能,因为我生下来就比他强!
高雅越想越兴奋,越想越想当然,深吸了一口气,在韩家俊等人先是诧异,随后就是恍然的狂喜眼神中,脚步镇定的快步走到沈银冰旁边。
高雅伸手,去搀扶沈银冰,沉痛的声音:“小冰,我知道你此时很痛苦,但请你节哀顺变。斯人已逝,无法重来,我们除了衷心祝福我哥一路好走之外,还要懂得自己保重……”
高雅敢发誓,这次他喊高飞‘哥’,绝对是发自真心的。
他希望沈银冰在听到这个称呼后,能联想到他跟高飞是一奶同胞的亲兄弟,不分彼此--
可是高雅的话还没有说完,沈银冰忽然半转身,猛地抬手!
正文_第1715章 难以解决的问题!
高雅一脸的沉痛之色,绝对不次于沈银冰。
仿佛他真为自己一奶同胞的哥们被干掉,而悲痛不已。
最起码,他觉得也能引起沈银冰的共鸣,毕竟大家都是天涯伤心人嘛,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跟高飞都有着密不可分的亲密关系。
只要他演技到位,说不定真能打动沈狼主,趁着她精神彻底崩溃时,感动她,让她猛地扑到他怀里,紧紧抱着他放声大哭,边哭边说是她害死了高飞。
那时候,高雅就会陪着她一起痛哭出声,把‘男儿有泪不轻弹’这句祖训,给抛得远远的。
肯定会这样,因为电视里都是这样演的。
可电视里好像没有演过,当跟男主有着一奶同胞血缘关系的某男,期望以亲情、柔情开导女主时--一刀雪亮的刀光,却电闪般横空掠过,对着他的眼睛!
“啊!”
高雅惊叫声中,脑袋赶紧猛地后仰!
嚓!
一声刀刃迅疾划破皮肤后发出的轻响声响起时,高雅那双满是惊骇的大眼睛,就看到了一蓬鲜血洒过,很飘逸的弧线。
接着,他就重重载倒在了地上,这时候才觉出了疼痛,本能的抬手一捂,有些发烫的鲜血,就顺着他手掌边缘淌了下来,让他忘情的嘶声骂道:“沈银冰,你特么的疯了啊!”
沈银冰这犹如天外飞仙的一刀,从高雅脸上横向划过:起点是右脸颊,横向划过鼻梁上端,又自左脸颊划过,一道深深的血槽。
要是高雅再反应慢一点,或直沈银冰的刀子再向高处来一点,那么他一双招子就会彻底的废了。
但饶是如此,他的‘玉面小白龙’形象,可算是彻底的毁了。
沈银冰站在主持台边缘,冷冷的望着他,手里的刀子刀尖,还有一滴高雅的鲜血,似坠非坠的。
她此时的眼神,就像万能恒古的冰,带着九幽地下的死亡冷漠,就这样死死盯着高雅,没有说一个字。
高雅却感受到了无比的杀气,再也不敢说半句话,眼神中的愤怒,更是烟消云散,只剩下恐惧:遭到毁容,总比变成死人要好得多,不是吗?
沈银冰看了他也就是三五秒,然后扭头缓步走下了主持台。
她的鞋子已经掉了,赤脚走在地板上,偶尔会踩在碎了的玻璃碴上。
玻璃碴扎在脚上,会有多么的疼痛?
沈银冰不知道,更没有在意随着她缓步前行,白色的地板上,留下了一溜鲜红模糊的小脚印,她只是端着刀子,走向了子弹最为密集的所在之处。
鲜红的婚纱礼服,跟地上已经停止流淌的鲜红色液体混合在了一起,看起来是那样的河蟹。
沈银冰赤着脚,走上了圆桌废墟,缓缓蹲了下来,左手开始清门板啊,碎了的瓜果、酒瓶子,盛着瓜果的不锈钢托盘等东西。
她这时候的眼神,已经无比的平静,还带着最最纯洁的温柔,包括动作,就像一个新婚妻子在洞房花烛夜的第二天早上醒来后,爱怜的去抚摩昨晚劳累一晚上的丈夫。
她只想再看高飞最后一眼,哪怕那张让她永生无法忘记的脸,已经被彻底打烂,再也不能看,她也不在乎。
因为她知道她会怎么去‘相配’那张脸:她会在临死前,把自己如花的容颜,彻底的毁掉!
正所谓夫唱妇随,既然她深爱着的男人带着一张被打烂的脸去阴间了,那么她有什么理由,会把这张漂亮的脸蛋,留在这个世界上?
沈银冰慢慢拿起某个东西,不管是碎了的瓜果,还是碎了的酒瓶子,更不会在意锋利的玻璃碴,会刺破她纤美的手指,就像在收拾世界上最珍贵的瓷器那样,轻拿轻放,放在了一旁。
大厅内,包括受伤的高雅在内,所有人都没说话,大家都愣愣的看着沈银冰,在那儿扒翻高飞的尸体。
郝连偃月也没动。
这一刻,她忽然明白了什么。
无可否认的是,郝连偃月现在也算是高飞的女人了。
不过,她跟高飞发生那种关系,好像是某种交换。
而且长久以来高居九局局长的工作性质,也让她比绝大多数人都冷静,哪怕是在感情问题上,她也会秉着某种原则,来做出权衡。
简单的来说呢,就是郝连偃月做事,绝不会被感情所左右!
所以呢,她从没有产生过因为成了高飞的女人,她就该为感情去赴汤蹈火,也没明白沈银冰跟高飞之间,高飞跟解红颜之间,高飞跟他那些女人之间,到底是什么感情。
郝连偃月只知道,现在要是有所动作的话,那么她就会后悔一辈子。
她不是那种喜欢后悔的人,哪怕是亲眼看到高飞被乱枪打死,看到沈银冰一步步的走向死亡。
她只是在用她最理智的大脑,快速分析着高飞、沈银冰俩人死后,对这个世界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
这就是郝连偃月,一个在感情方面非常独立的女性。
所以呢,她才能得到一些什么,但同时也会失去一些什么了。
咣郎--一声响,打断了郝连偃月的暗中感慨,凝神看去。
原来,沈银冰把一个不锈钢托盘放在了旁边时,托盘滚到了地板上,来回急促的旋转了几下后,平躺在了地上,发出不大的声音,却让很多发愣的人,情不自禁的打了个寒颤。
然后,他们就看到沈银冰扒翻的动作停住了,慢慢歪起了下巴,好看的眉头微微皱起,好像看到了最不愿意看到的什么东西。
“唉,她肯定是看到高飞了,看到他被打的不成人形了。”
郝连偃月心中轻轻叹了口气,不忍再看沈银冰,甚至还恍惚的看到了,接下来沈银冰会蓦然发出一声尖叫,然后就痛哭,最后就是用那把刀子,割断她那好看的脖子……
可是事实上呢,沈银冰却没有这样做,没有尖叫,也没有痛哭,更没有拿刀子割断她自己那好看的脖子。
她就跪坐在圆桌的废墟上,好看的桃花眼在愣怔了许久后,才轻声问道:“你--没有死?”
她这是在跟谁说话呀?
郝连偃月跟韩家俊等人,本能的对望了一眼时,就听到一个有些嘶哑的男人声音,说:“唉,不过距离死也不远了。”
听到这个声音后,郝连偃月等人犹如遭到雷击那样,浑身猛地一颤。
有定力不够的人,就失声叫道:“啊,高飞--他、他还活着!?”
一道亮光,从郝连偃月的双眸中猛地亮起,点燃了整个世界:靠,这也太没天理了吧,都那样了,他还没有死!
真是可惜高雅了,白白挨了一刀子!
郝连偃月看向了高雅,看到他好像见了鬼那样的呆坐在那儿的样子,心情无比的舒畅。
高兴的不仅仅是郝连偃月,还有韩家俊等人。
如果说郝连偃月只是高兴,那么韩家俊等人就是狂喜了。
因为大家都已经清晰的认识到了,高飞要是死了,沈银冰也会跟着去死,不管他们愿意,还是不愿意,他们以后就得过上生不如死的亡命生活。
华夏忌惮的只是沈银冰一个人,怕她的死,会殃及到数百上千的无辜者,毕竟天云动车惨案的冤魂,还在那片荒野中游荡,哭泣。
可韩家俊等几个心腹之人却知道,那不是沈银冰的杰作!
沈银冰,或许更没有在全国各地布下威胁当局的炸弹!
要不然的话,她为什么始终没有把那些炸弹的秘密,告诉他们中的每一个人?
或许,她早就布置了,只是那个到时候发号施令的人选,谁也不知道是谁罢了。
但无论怎么样,韩家俊等人都知道,唯有沈银冰活着,他们才会有好日子过。
现在好了,高飞还活着,沈狼主就不用去死了,大家也就没必要去亡命天涯了。
麻了隔壁的,刚才那么多人对他开枪,他怎么可能不死呢?
沈银冰也很纳闷,看着从狼籍废墟下坐起来的高飞,问道:“你怎么就打不死呢?”
高飞没有说话,只是抬手敲了敲肚子上的一个不锈钢托盘。
沈银冰低头看去,才发现不锈钢托盘上,有好几个子弹打出来的凹痕。
这不锈钢托盘的质量,愣是要的,冲锋枪的子弹,竟然打不穿,看来肯定不是岛国货。
沈银冰明白了过来。
原来,在枪声骤然响起的瞬间,高飞腾身横向跃起,被三颗子弹打中后,就用他这辈子最快的速度,扑倒在了圆桌后面的废墟中。
面对绝对危险时,烈阳蛊给予了高飞最极端的配合,让他用肉眼无法锁定的速度,藏在圆桌废墟后面后,利用了那些不锈钢托盘。
每个不锈钢托盘,都有三个平米之一的大小,高飞落下后,就迅速拿起两个,自身蜷缩成了一团,躲在了后面。
天可怜见这托盘质量愣是要的,帮高飞挡住了所有要干掉他的子弹。
至于那些从废墟下淌出的鲜红液体,则是红酒啊,西瓜被打烂了。
除了开始被三颗子弹咬了一下后,随后高飞都是毫发无伤的。
枪声停止后,高飞没有着急出来:在韩家俊等人情绪不稳定之前出来的,那是沙比。
更何况,高飞想趁着他被‘打死’的机会,看看沈银冰会是一种什么反应。
假如沈银冰跳着脚的拍手叫好--对不起,高飞对她就再也不会有一丝情分。
幸好,沈狼主接下来的表现,让人、是让高飞很感动。
尤其是偷眼看到她抱着一杆没有子弹的冲锋枪,对着韩家俊等人‘扫射’时,不知道为什么,高先生觉得他很没出息,因为他发现他的眼睛竟然模糊了。
至于他那个亲爱的兄弟,被疯狂中的沈狼主一刀划破了相,高飞才不会去关心。
他只是享受被一个变太女人深爱的这种滋味。
可是,就像你半夜拦路办了个美女,却发现她原来是你邻居嫂子后,接下来你要怎么办那样,高飞开始头疼,活过来后,该怎么处理跟沈银冰的关系。
“接下来,你该怎么做?”
沈银冰说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