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_第1641章 祖孙都是来自七杀!
龙云儿现在已经算是继承了龙师父一大半的衣钵,放在风水界绝对算得上是大师级人物了,这是无可置疑的。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就算龙云儿现在很厉害,能在来到方家村牌坊前时,就能一眼看出这地方是个生财、敛财的风水宝地,更能看出这是一个罕见的‘双龙戏珠’格局。
可关键问题是,如果没有高飞阴差阳错的开发小山包,金脉气场依旧会被山头死死压在下面,就算她本事再大,也无法发现山包下的财源口。
最多,就是能看出山包这边的风水很好,就像当年为方家先人勘察风水的先生那样,来到宝山前,却不识宝山真面目,找到此地最适合盖房子的地方,并指出在这儿盖房子,会在数代之后,方家会出现一个‘王妃’罢了。
方家衍生数代后,就会出现一个王妃,实际上就是吸取了当地的风水精华。
方小艇名称高就后,方家老宅的风水灵气就会用完,逐步变成了普通人家,甚至是绝后(在乡下人心中,家里没有男丁,女孩子再多也没资格算是传后人)。
这就足以证明,人的本事再大,也无法彻底看穿大自然所蕴涵的天地之灵气。
反倒是高飞,因为一己之私,竟然提前数百年,把山包下面的金脉气场开发了出来,一举改变了方家村这边的风水。
“如果不是我胡闹,铲平了山头,就算你龙的仙女来了,不也是干瞪眼?”
高飞淡淡的说:“所以说啊,你也别笑话我暴殄天物,破坏了双龙戏珠的绝佳格局,因为跟你相比起来,不管是阴差阳错也好,还是误打误撞也罢,我孬好不说算是成功的开发者了。”
“至于无法让双龙戏珠的格局完美,那也只能说是老天爷的特有安排。”
高飞看着蜿蜒流向东方尽头的小清河,喃喃的说:“相传大唐贞观之治时期,大唐国富民强,人民安居乐业,百姓们极度膜拜的唐太宗,却战战兢兢,因为他也觉得大唐在他的英明治理下,太完美了。”
太完美的东西,总是会引起老天爷的眼红,然后收走,就像是‘天嫉红颜’,会让历史上那些极品美人儿受尽坎坷,或者干脆来个红颜薄命。
就因为怕引起老天爷的嫉妒,会破坏那大唐盛世,所以唐太宗无论做什么事,都会刻意留下些许遗憾,让人来埋怨他,指责他--这样,他才会心安。
比方他会把自己吃饭所用的碗,用东西敲出个大豁子来。
比方‘房谋杜断’中的房玄龄,死后的牌位被高宗拉出太庙,暴晒野外,再比方被誉为‘千古人镜’的魏征死后,还被从坟墓中拔出来鞭尸……这一些,都是大唐的很不完美之处,谁敢说没有唐太宗的意思在内?
关于高飞提到的这些,龙云儿当然知道,忽然觉得他说的非常有道理。
其实龙云儿根本不知道,高先生此时心中后悔的要死:早知道这地方是这么好的生财之道,哥们干嘛要让那些鬼子企业入住?草,铁屠这厮,此前在这儿住了这么久,为什么没啥反应?
高飞不知道的是,铁屠没啥反应,不是不想说,而是他压根就没看出‘双龙戏珠’的绝佳风水格局。
相比起龙云儿这种专业风水师来说,老铁最多也就是会几手‘寻龙探穴’的本领,以往站在山包上时,最多看着眼前这一切都很顺眼罢了,压根就想不到他所站立的地方,会有多么大的价值。
盗墓,属于见不得光的,算是鸡鸣狗盗之术,而龙云儿所学,才是华夏几千年传统文化的精髓所在,老铁凭着几手寻龙探穴的本领,要是能看出这格局才怪。
就在高先生懊恼万分,琢磨着找什么理由把那些外企全部撵走时,忽然听龙云儿问道:“你现在是不是在想,应该把那些外企都想办法撵走?”
高飞脱口问道:“你怎么知道?”
龙云儿淡淡的说:“我就知道你是这样的人,自己的好东西是决不会让别人一起分享的。”
“错!”
高飞斩钉截铁的语气,正气凛然的样子:“地球人都知道,我高飞深深爱着我的祖国和人民。我想撵走那些外企,只是不想看到他们利用我华夏的风水宝地,来挣钱,壮大他们自己罢了。”
高飞还想再说,却被龙云儿冷笑着打断:“哼哼,麻烦你别拿捏出这么恶心的嘴脸好不好?好东西,尤其是大自然自然形成的好东西,千万不要试图据为己有,满则亏的道理你该懂得。就像破军部门开发出的黄河河底古墓,假如当初不是捂着藏着,而是选择与七杀、贪狼携手,我怎么会帮你找到开启石门……”
说到这儿后,龙云儿才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
“你们祖孙,果然是七杀的人。”
高飞看着她,声音很平淡。
龙云儿躲开他的目光,倔犟的说道:“我就算是七杀的人,那又怎么样,你要不要把我交给警方?”
“才不会。”
高飞摇了摇头,坐在了石凳上,点上一颗烟吞云吐雾起来。
龙云儿早就知道高飞已经与杀破狼三部势同水火,现在无意中暴露身份后,他却是一副无动于衷的样子,就有些奇怪,呆愣片刻后才问道:“为什么?”
“打个比方,我特别仇恨岛国那个国家,但毫无疑问的是,岛国也有好人。就像我们吃猪肉,难道会因为猪吃屎,就不会吃它了?”
高飞笑眯眯的打了两个比方,把龙云儿气的小脸通红,刚要发怒,却听背后有个女人的声音,带着颤抖的传来:“高、高飞,你出来了?”
龙云儿转身,就看到两个女人,就站在上山包平台的台阶上,一个身穿白色针织衫、拽地白色轻纱长裙,淡蓝色细高跟绑带细高跟皮凉鞋里的那双小脚没穿袜子,欺霜赛雪般的,散发着迷人的邪魅。
另外一个却是一身无袖黑色旗袍,脚下却是趿拉着一双黑色高底拖鞋,在乌黑秀发,黑色旗袍的衬映下,她果露在外面的双臂,两条小腿,尤其是黑色拖鞋里的那双小脚,把‘成熟’这个词汇,诠释的淋漓尽致。
尤其是这俩女人的身材,绝不是那种瘦的那些为追求完美身材,而把自己瘦成麻杆那样的可怜样,就是两个字:丰满。
真正的女人,就该是丰满的,像解红颜、白瓷这样,浑身都洋溢着健康的妩媚,让男人看到她们第一眼后,就会生出雄性动物要把美丽据为己有的私心。
真正的女人,总能在男人看她们第一眼时,产生最原始的想法。
“我回来了。”
高飞扔掉刚吸了两口的香烟,从石凳上慢慢站了起来。
要不是他身边还有个龙云儿,相信白瓷俩人肯定会激动万分的扑进他怀中,喜极而泣。
在高飞被困河底古墓的这段时间内,承受最大的压力的莫过于白瓷俩人了。
假如高飞真出事了,白瓷这个现在已经被佷多人所不齿的(她是高飞女人的事实,已经不再是秘密),此前因为她是‘一门三烈士’而关照她的人,肯定不会再像以前那样对她了,没有了高飞的庇护,她灰溜溜的离开京华,是无法改变的结局。
而相比起白瓷,解红颜所承受的压力更大:高飞死了,谁还会站出来保护她?她还不是静等着少爷的残忍折磨?最多,也就是趁少爷还没有动作之时,自杀逃避。
天大地大,可除了高飞的怀抱,却没有任何供解红颜容身之处。
所以在高飞被困河底古墓的这段时间内,她们绝对是吃饭不少,就算明知道有陈果果派来的人保护着,也不敢随意走出方家老宅。
她们就像是两只被关在笼子里待宰的鸡鸭,默默等待生命最后一刻的到来。
天可怜见,高飞回来了,但紧跟着1973也出现了,要带走解红颜。
在陈果果的病房内,高飞毫不客气的打伤了1973的人。
1973有多么神秘,能量有多大,解红颜不知道,但高飞却很清楚。
而且在他入住落日餐厅时,1973的人,就在外面盯着他。
可以肯定的是,现在方家村中,也肯定有1973的人存在了。
就是因为1973的出现,所以高飞才没有着急回方家村,一直到把一切都安排好之后。
高飞回到村里后,不想带着龙云儿去老宅,这才直奔村后小山包。
中午饭过后,白瓷在院子里散步时,无意中抬头,才发现了他--登时欣喜若狂进,马上拽着解红颜赶了过来。
看着脸色明显憔悴了的两个女人,高飞心里一疼,缓步走了过去,低声说:“我没有及时赶回来,是因为……”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解红颜就摇了摇头:“我们才不会怪你。我们知道,你没急着回来,是怕会把某些不安引来方家村的。”
“你们能理解就好。”
高飞笑着,拍了拍白瓷的肩膀,低声说:“你来冀南已经很久了,是该回京的时侯了。放心,那边我都安排好了。”
白瓷却说:“为什么不让我在这儿陪你?我喜欢这个地方。反正现在佷多人都知道,我已经是你的人了,回京,跟在这儿,几乎没什么区别了。”
“当然有区别。”
高飞问道:“你舍得丢下皇朝会所不管?你可是京华的白瓷夫人,你有你自己的生活,我不想让你因为我变成一只金丝雀,被我关在笼子里。当然了,等以后你要是真想‘隐居’的话,我会安排的。现在,你必须得回京。皇朝会所没有你,佷多人都眼红呢。”
“好,那我听你的,今天就回京。”
白瓷慢慢明白了高飞让她为什么回京了,稍微沉殷了下说:“你放心,只要我在,你在,就没有谁能夺走我们的会所--哪怕是1973,也不行。最多,我也就是个守寡很多年的女人,找个男人也是很正常,谁也管不到的。守寡多年的女人找男人,可不是背叛国家。”
正文_第1642章 你该是个死人才对!
在高飞从医院内,把龙五三人狠狠收拾了一顿后,就算正式与1973,这个华夏最为神秘的组织,接下了无法开解的梁子。
高飞现在自身的势力很强大,不管是人力,还是物力,但他这些实力,基本都是放在明处的,1973既然早就决定要动解红颜,那么肯定会把高飞是否会干涉的问题考虑进去,最主要的一点就是评估他的真实实力。
而1973呢,却是处在暗中的,就连高云华那个级别的人,都没权利去了解他们。
1973,从成立那天开始,就已经在华夏拥有了崇高的地位,但他终究有多强大?
高飞不知道。
他只是知道,在发现有人盯紧落日餐厅后,那么白瓷的皇朝会所,香港秦紫阳的天涯影视公司--所有与高飞有关的人,和事业,都将会在1973的严密监视下。
或者说,他们已经开始了要夺取、破坏的计划。
所以说,高飞这才要求白瓷必须回去。
香港那边,有铁屠、叶心伤、白蓉、秦紫阳四个人坐镇,再加上其独特的地理位置,还有与内地有很大不同的生活环境,相信1973的人不敢随便乱动。
而高飞呢,必须得坐镇冀南:这边,才是他的大本营,不容有失。
至于辽省的北山集团辖下炼油厂(沈银冰置办的产业,后来随着她的失踪,也交给了高飞来打理),因为只是挂靠高飞身上,算不上是他的产业,所以1973是没理由动那边的。
再说了,谁能保证沈狼主在那边没有留下后手?
那个以前那样单纯,现在却是心机深沉的女人。
既然香港,冀南都不是‘好惹’的,那么京华皇朝会所,很可能就会是1973下手的首选地方。
白瓷目前在佷多人眼里,仍然是那个神秘的白瓷夫人(毕竟她是秘密来冀南的,一般人可不知道),她独特的身份,当然也会让那些人有所忌惮。
所以目前她必须回去。
当然了,她也有可能是那些人的最佳突破口。
“会没事的,相信我。”
高飞张开双臂,把白瓷拥入怀中,轻轻抱了一下说:“放心,我都安排好了,你会没事的。”
“就算有事,我也不后悔,我只担心我走后,会对你身体不好--”
白瓷闭上眼,嗅着高飞身上独特的男人气息,有了从没有过的心安。
“我现在,是个正常人了。”
知道白瓷在担心什么的高飞,在她耳边轻声说道:“但你不要告诉别人,我还想用这个来做点事。”
白瓷双眸猛地睁开,闪过一抹狂喜,随即消失,用力点了点头。
她能感觉到,高飞并没有骗她。
他是个正常人了。
她可以放心的走了。
白瓷恋恋不舍的离开高飞怀抱时,高飞抬手招了几下。
两个身穿黑色长袖体恤的男人,不知道从哪儿闪了出来。
“把白瓷夫人送回京华,就是现在。”
高飞对两个男人轻声说道。
这俩男人,就是陈果果安排在方家村保护白瓷她们安全的人,安归教内的精英人士,为了让他们安心工作,他们的家小早就在年前,就被秘密迁来了方家村。
两个男人没有说话,只是用力点头,随即快步走下了山包。
“高飞,记得来看我。”
白瓷临走前说的这句话,轻轻吻在高飞脸上的那一抹温香,在车子离开很久后,还让高飞痴痴望着那个地方。
龙云儿跟在高飞后面,慢慢走下了山包,迈步走进方家老宅的大门门槛时,她才说话了:“你招惹的敌人,很强大吧?”
向前走的高飞,脚步凝滞了一下,头也不回的问道:“为什么要这样问?”
“一个破军,还不至于让你这样小心的。”
龙云儿回答。
高飞转身,看着她:“我自然不会在意一个破军,可你应该明白,杀破狼三部平时是竞争对手,但在关键时刻,他们却有可能同气连枝,一起来对付我。”
龙云儿走到院子里,等解红颜走进房间里后,抬手摘下了花木上的一片树叶,笑道:“沈银冰会对付你吗?据我所知,那个女人现在岁扔被你刺激的神经很不正常了,可她其实还是很在乎你的,决不会狠下心来的。”
对此,高飞没有辩解,只是问:“那,七杀呢?你们会不会狠下心来?”
龙云儿摇了摇头:“我不知道,我只是一个第三代的小人物,还没有资格参与。不过,从我爷爷对你的态度上,七杀或许不会与破军联手。这一点,相信你也能看得出。可你还是这样一副如临大敌的样子,这就证明你现在最担心的,不是杀破狼,而是另有其人。”
高飞看着龙云儿,过了片刻后笑了:“嘿嘿,你不是能掐会算吗?那你为什么算不出那些人是谁?还有就是,你能从我面相上,看出我近日有没有血光之灾?”
“我又不是神仙,怎么可能会算出那些人是谁?”
龙云儿无声的冷哼一声,把树叶随手丢掉,看着高飞的脸,秀眉慢慢的皱了起来。
高飞问:“是不是看出我真有血光之灾,或者是个短命相了?”
“你的脸上,包括整个人,都浮着一层虚无的青雾,让我看不透。”
龙云儿的目光,慢慢变得呆滞起来,声音也随之空灵,犹如梦呓:“你或许,根本不是个人。”
高飞皱眉,正要反唇相讥你才不是人呢时,又听龙云儿说道:“不是个该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人。从你天庭印堂来看,你该是个死人,可你为什么却仍然活着,像个人那样的活着,做活人才能做的事儿?”
腾地一下,高飞打了个冷颤,仿佛阳光一下子黯淡了下来,方家老宅的墙角处,也有了些看不清的虚幻影子。
他开始感到口渴,心跳加速,雄闷,无比的雄闷,就是突然间的。
他的灵魂,已经开始随着龙云儿空灵的梦呓声,仿佛游离到了一个陌生的世界,那儿没有天,没有地,只有凛冽而无声的寒风,与看不穿的浓雾。
浓雾中的最浓处,仿佛传来婴儿的啼哭声。
他用力挥手,想把那些浓雾扇开,想看看孩子到底是在哪儿哭,可无论他怎么用力,都无法扇尽那无边的浓雾。
反倒是龙云儿那空灵的声音,越来越响,发出了黄钟大吕的声音,震得他脑子更加疼痛:“高飞,你究竟来自哪里,告诉我,你究竟来自哪里?来到这十丈软红,所为何事?又是会在什么时候,才能离开这个本该不属于你的世界?”
“不要说了,也不要再看我,要不然你会后悔的。”
高飞很想闭上眼,只是无论他怎么努力,都无法摆开龙云儿的眼睛。
龙云儿的眼睛,现在已经骤变了千万倍,就像两个大大的摩天轮,再也没有了它该有的美丽,没有了少女的清纯风情,只剩下火红色的诡异。
“高飞,告诉我,你究竟想要什么?是谁,允许你来到这个世界!”
看出高飞强力挣扎着要挪开目光时,龙云儿向前走了一步,说话的语速越来越快,清秀的脸庞也开始有了扭曲。
解红颜这时候从屋子里走了出来,看到龙云儿一步步的逼近高飞,而后者却双手捂着头,满脸痛苦样子的说着什么时,就有些奇怪,刚要走过去,却又转身回到了屋子里。
高飞身边的女人太多,忽然多了个龙云儿也不是啥稀奇的事儿。
现在龙云儿一步步的逼向高飞,肯定是在逼问他,为什么会有两个雨季、姐在方家老宅,你不是告诉我说,你是单身的吗,你这个骗子!
她是这样认为的,却不知道龙云儿正在使用某种手段,像龙师父希望查看高飞记忆深处那样,想搞清楚一些什么事。
“唉。”
步步紧逼的龙云儿,听到了高飞轻轻叹了口气。
然后,一条白色巨龙,忽然从浓雾中咆哮着扑了出来,聚大而尖利的龙爪,一把就掐住了她的脖子,张开了长满利齿的血盆大口!
“啊!”
龙云儿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
倍受惊吓后,龙云儿这声惨叫是用全力发出来的,却不知道外界根本听不到,然后一只手就捂住了她的嘴巴,眼前的白色巨龙攸地消失,浓雾散尽,阳光重新变得明媚起来。
他已经躺在了高飞的臂弯里,那个男人嘴角带着淡淡的讥讽,翻涌的即将喷口而出的气血,随着高飞右手迅速从她下巴到雄前抚了一下,慢慢平静了下来。
看着脸色死灰,全身都在发抖的龙云儿,高飞低声说:“我已经警告过你了,不要仗着你自己会几手法术,就企图来对我做手脚,可你就是不听--你以为,你比龙师父更厉害吗?如果不是我现在能收放自如,你现在已经是死人了。”
慢慢把龙云儿扶起来,让她靠在一棵树上,高飞松手抬头看着后面的山包,淡淡的说:“或许你说的对,我本来就不该属于这个世界上的人,应该早在29年前,就该死在一条河里了。可我没死。我不知道我活着是为了什么,我也不知道我什么时候才能离开这个世界。”
转身,看着左手捂着心口的龙云儿,高飞笑了:“可我知道,既然我存在,那么就有我存在的理由。以后,千万别再做刚才那样的傻事,我不会给你第二次机会了。”
伸出手,高飞说:“你累了,我带你去休息。”
龙云儿木木的点了点头,很温顺的抬起右手,被高飞牵起,慢慢走向了西厢房。
“什么时候呆够了,什么时候离开。”
高飞在走出房间之前,想了想,说:“或许,我会有办法解决你的困难,不是你最不愿意面对的办法,但你得给我时间。”
高飞走出了西厢房,放下的竹帘微微晃动着。
望着竹帘,龙云儿眼皮越来越沉重,终于沉沉的睡了过去。
高老头也想睡过去,最好是再也不要醒来,因为最近他实在太累。
可他不能睡,书房内的客人还没有走。
正文_第1643章 十九年前的那个晚上!
上了年纪的老人,要想活的时间更长些,心态必须得平和,就像一潭静止的清水,哪怕是泰山轰然倒塌在里面,最多也就是捡起浪花,很快就会恢复如初。
修身养性,是每一个长寿老人必须得做到的。
高老头就是这样认为的,也始终是这样做的,所以他在去年的八十大寿上时,仍然能不用拄着拐棍走路。
可自从那之后,他就再也无法保持这种平和的心态了。
先是把高雅逐出了高家,后来又是--直到今天这个老人找上门来。
老人姓郑,叫郑腐,名字很奇特,让人不解。
郑腐不但名字不咋样,而且人长的也不咋样,一米七多的个头,体重却不足四十公斤,宽大的青色唐装穿在他身上,就像套在衣服架子上那样,来阵大风就能吹走。
怎么说呢,郑腐就是个活着的人体标本。
偏偏他还戴着个大大的茶色眼镜,坐在书房椅子上双手放在膝盖上,半小时都没动过的样子,就像僵尸那样。
感觉很累很累的高老头,慢慢给自己倒了一杯茶后,瞟了郑腐一眼,心情忽然一下子好了起来:就算是再累,那又怎么样?总比活成他这幅样子要好得多?
郑腐来到高老头书房内已经半个小时了。
这半个小时内,他没有喝水,没有吸烟,坐下后就始终保持着当前的坐姿,一动不动,甚至都没说过一句话,就像个僵尸那样,平视着高老头。
高老头看不到他的眼睛,但却肯定郑腐始终在看着他。
果然,在他心情猛地放松下来时,郑腐说话了:“你放下了身上的大石头。”
郑腐的声音,就像他名字所代表的含义那样,带着一股子腐烂了的霉味,好像一只死狗在温热潮湿的地下埋了三天后,又扒出来那样,让人明明是用耳朵在听,却偏偏像是吃了那只死狗那样,胃部会翻江倒海。
幸好,高老头好像早就做好了充分的准备,还若无其事的端起茶杯,轻轻抿了一口,才说:“我这辈子担负的重担太多了,已经很累了,没必要再为子孙担负什么了。我现在最想的,就是午饭过后,躺在天井的躺椅上,好好睡一觉。”
“希望,等睁开眼时,却发现是跟着老领导,睡在满是残值、弹头的战壕中,很远的地方有冲锋号的声音传来,前面几百米处,敌人正像蛆虫那样,扭着笨拙的屁股爬上来。”
高老头的眼睛,慢慢的开始放亮,声音虽然低沉,却带着从没有过的生气:“那时候,我没有任何包袱,因为我很清楚,我不一定能熬过下一轮冲锋。”
“你说的那些,都已经过去了,永远都不会再回来。”
郑腐沉默了片刻,才说:“那段辉煌的岁月,注定是我们这代人最珍贵的回忆,应该好好保存着,等到死后再拿出来,慢慢的味才对。千万不要,把它跟当前这个到处充斥着堕、落,欺骗的社会相重合。这样,是对过去的亵渎。”
“我只是偶尔回忆一下而已,那时候你还是个背着铁锅的小炊事员?整天跟在我屁股后面,缠着我给你讲战斗经历,惹急了我,就给你一脚,让你滚蛋。嘿嘿。”
高老头笑了:“现在,你却是跟我平起平坐。”
“不,不是平起平坐,你坐在桌子后面,我坐在你面前。”
郑腐却摇了摇头,说:“那个本该跟你一起平起平坐的人,却在十九年前,死在了一个号称华夏第一美女的女人手中。”
“他没有死在冲锋的战场上,也躲过了那个不堪回首的十年--他,本来该像你一样,受人尊敬的寿终正寝。”
郑腐的语气,终于有了一丝波动:“但谁能想到,在他最为辉煌的时侯,他唯一的儿子,却死在了一个女人手中,他得知这个消息后的瞬间,就突然去世。他死的那个晚上,天上挂着一轮红月,就像一张血盆大口,吞噬了那么多人的生命,却独独没有那个女人的。”
“十九年了,1973始终没有放弃追查杀害他儿子的真凶。十九年中,我们至少调查了九千六百一十二人--这些人,都是在他死的那个晚上,有可能会导致他死的嫌疑人。”
郑腐的声音,重新恢复了平静:“我记得很清楚,那个晚上是在北郊的远征广场上,当地政府举办的元宵节焰火晚会,人数万,这九千多人就在西南角。他唯一的儿子出事后,我们用了十九年的时间,排查了那么多人,却始终没有找到真正的凶手。”
“唉。”
高老头轻轻叹了口气,说:“这也不能怪你们,因为他那个儿子在死前,只是盯着那轮红月,说出了两个字。”
大门。
那个人的儿子在临死前,盯着那轮红月说出的两个字,是大门。
好像红月,也好像鲜血一样红色的大门。
1973,就凭着‘大门’这唯一的线索,寻找真正的凶手,一直查了十九年,最终从明白那个人的儿子在临死前,为什么会盯着月亮,用全身的力气,勉强说出了大门两个字。
原来,凶手与红色的大门有关。
朱红色的大门,是刺青。
刺在女人身上的刺青。
这个女人,就是十九年前前往北郊远征广场看焰火晚会的解红颜。
那个人的儿子,在临死的某个时间段,无意中看到了她身上的刺青,然后就深深的吸引了他,这才在晚会上撇开了保镖,去追求解红颜。
结果,遭受骚扰的解红颜,在挣扎抗拒时,把他推倒在了一个年糕的车子上。
年糕车子上的刀子,异常精准的刺进了他后心。
那个人的儿子死了,带着满腔的不甘心,带走了异常疼爱他的父亲。
那个人的儿子更不知道,在他死后一小时内,远征广场上就发生了极其惨烈的流血事件--解红颜的丈夫上官印,为保护妻子惨死。
谁也没想到,上官印为保护妻子向外冲时,却被早就盯紧他的安归教的人,以为盯梢他被发现,只好仓促动手,却与那个人的儿子的保镖、当地警方发生了冲突。
十九年前的那个晚上,天上有轮红月,解红颜身上有扇朱红色的大门,远征广场上血流成河,至少有数百人因此而伤亡--所有参与那次焰火晚会的普通市民,每当想起那个晚上时,到现在都会被吓的发抖。
随后赶来的郑腐等人都没想到,真正的凶手已经拿着上官印临死前交给她的《安归经》,迅速逃离了现场。
凭着那本经书(她以经书来当护身符),解红颜在京华生下张雯雯后不久,就被安归教‘发配’到了冀南。
解红颜离开京华后,一下子断了1973的线索,直到十九年后的某一天,通过某个机会,才猛然醒悟那个女人,才是真正的凶手!
缉拿解红颜!
是华夏逐步走向盛世后的十九年后,第一次出世外出执行任务,结果执行任务的龙五,在亮明身份的情况下,仍然被高飞打伤。
郑腐这次来,就是告诉高老头:他们必须得缉拿解红颜,把她绳之以法,给那个人一个公道。同时,也要让高飞为此付出敢招惹1973的代价。
“如果高飞不是你的孙子,我不会来找你。”
郑腐淡淡的说。
“他现在已经不再是我孙子了。”
高老头沉默半晌,才说道:“而且你也知道,当初我也参加了‘东亭会议’,决不会干涉1973要做的事儿。”
东亭会议,是是1973前身的‘峭壁’完成它的历史使命后,华夏为了感谢它,特意在某个风景区的东山头的小亭子里,召开的一个会议,所以那次会议才叫东亭会议。
高老头是参与会议的主要成员,也承诺以后决不会做出任何反对1973的动作。
“好,你既然这样说,那我就放心了。”
郑腐从椅子上站起来,淡淡的说:“我很想,你能把你的意思,告诉你外面站岗的大孙子,请他不要参与这件事--你放心,我们只是缉拿解红颜,最多也就是教训一下高飞,决不会伤害他的。”
“这是你要做的事,我管不到。同样,高飞会怎么知识,我也管不到。”
高老头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双手扶着桌子看着郑腐。
马上,郑腐就感觉到一股子千军万马的金戈之气,攸地扑来,让他眉头猛地皱起,下意识的后退了两步。
高老头看着他,淡淡的说:“郑腐,那个人的儿子,是不是叫陈青?”
“是,他叫陈青。”
郑腐点了点头:“你早就该知道的,哪怕是再过三十年,你也不该忘记恩人的儿子叫什么名字。”
“我不会忘记的,真的。”
高老头垂下眼帘,依旧淡淡的样子:“我只是想问一下,你该知道陈青是个什么样的人。”
郑腐嘴角微微抽了下,沉默很久才说:“欺男霸女,无恶不作。”
“原来你也知道。”
高老头缓缓坐了下来,双手合拢放在了桌子上:“那么,假如你的女儿,或者说你的女人,遭到陈青的强迫时,会不会反抗?”
“我没有女儿,也没有妻子。1973,就是我的妻子女儿。”
郑腐也缓缓的说:“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你无非是要告诉我,陈青该死。我也是这样认为的。可是你有没有想过,正因为陈青的死,他才会猛地心脏病发作去世?陈青不死,他就不会死。他是老来得子--所以,不管陈青该不该死,解红颜都得为他的死付出代价。毕竟那个晚上,死伤佷多人。”
“这是谁也没想到的,谁也没想到恰好安归教的人在场,正准备行动。”
高老头低低的叹了口气,喃喃的说:“如果,那个晚上,陈青早点去骚扰解红颜,让她离开远征广场,那么就不会有那么多人死了。”
“这些都过去了,事实已经铸成,无法更改。我走了,要去做我该做的事了。”
郑腐点了点头,转身快步离开了书房。
正文_第1644章 莫名其妙的呕吐!
看着郑腐脚步从容的走出客厅后,站在走廊中的高云华,才快步走进了书房。
书房门,高老头已经点上了一颗烟。
还没有等高云华说什么,高老头就低声说:“云华,告诉所有能告诉的人,不要插手1973的事。为了那么一个女人,我不想高家被卷进其中。”
高云华愣了下,才说道:“可是高飞--”
高老头摆手,打断了他的话:“你觉得,高飞能不能做出正确的选择?”
高飞能不能做出正确的选择?
在高老头眼里,所谓正确的选择,自然不能因为一个解红颜,就把整个高家卷进去,其实,世界上没有哪一个女人,能指的高家被卷进去。
高老头在问出这个问题时,其实心中就已经确定,高飞不会放弃解红颜,所以他才让高云华告诉所有能告诉的人,不要掺和这件事。
高云华当然很明白,只是默默点了点头,垂下了眼帘。
“唉,希望他能明白,什么才是最重要的。”
高老头深深的叹了口气,喃喃的自言自语道:“我一直想不明白,他是那样厉害的一个人,怎么会没有算到,他儿子会在那个晚上,去远征广场,丢掉性命呢?还有就是,他的死也好蹊跷……”
高云华听不清爷爷在说什么,也不敢问他,只是在那儿静静的站着。
盯着桌子上的镇纸愣了半晌后,高老头才抬起头来说:“云华,最近南边那个国家因为岛屿的事儿,叫嚣的厉害,你后天就去那边磨练个一年半载。”
“啊?”
高云华一愣,随即明白了过来:高老头不想他留在内地,暗中帮助高飞,这才把他打发到了远远的南边。
“云华,你为人沉稳,正派,老练,工作能力强,这些都是你的优点。”
高老头端起茶杯,慢慢着早就凉透了的茶水,说:“但同样,你也有无法改变的缺点,那就是太重视感情,尤其是血脉亲情。”
高老头说的没错,高云华就是整个京华某圈内的佼佼者,无论是待人接物,还是工作能力,都获得了老一辈的称赞,是年轻一代中的楷模,不过他这人最大的缺点,就是太重视感情。
尤其是血脉亲情,就像以前高雅做了那么多坏事,还不都是高云华或者明或暗的给他摆平的?
虽说高飞的能力要比高雅强了太多,不需要高云华这个大哥来护短,但高老头敢肯定:依着高飞的脾气,这次为了解红颜,铁定会与1973对峙,这样一来,问题就出来了,就算他的本事再大,能跟国家部门对峙吗?
那么在他遇到危险时,高云华这个极重感情的大哥,肯定不会袖手旁观。
只要高云华有所动作(不管他是暗中还是明处,依着1973的能力,肯定能查清的),那么就代表着高家会被卷进去。
这不是高老头希望看到的,为了一个女人连累整个高家,殊为不智,所以他才决定要让高云华去南边磨难。
一年半载后,等高云华再次调回内地时,一切都已经结束了。
或许,高飞会在与1973的对峙中,会吃很大的亏。
但无论他遭受什么样的打击,高老头都会狠心不管。
实际上,他也很不满高飞的做法。
听爷爷点评自己的优缺点后,高云华就轻轻叹了口气,却没说什么。
事到如今,他唯有听从爷爷的命令。
“云华,跟你说句实话,刚才我一度想做点事情,但还是忍了。”
高老头忽然说出了这样一句没头没脑的话,随即摆了摆手,示意他可以出去了。
高云华默默的转身,走向门口时忽然明白了高老头这句话的意思:爷爷,想让解红颜彻底从人间消失!
只要暗中把解红颜干掉,那么高飞就再也没有与1973发生争执的必要,高家更不会被卷入其中。
高老头之所以放弃了这个念头,当然不是可怜解红颜(说实话,他的确可怜解红颜,就因为她长的漂亮,所以才招来了大祸),而是因为他能猜出,在1973的人与解红颜接触过后,高飞肯定已经做出了安排。
比方,解红颜在24小时内,都会被人严密保护着,高老头要是派人去做什么,首先就会与这些人发生冲突。
1973还没有正式与高飞对敌,高家的人先内讧起来,只能让人看热闹的。
“爷爷,在临走前,我想去冀南去一趟。”
高云华走到门口,转身看着高老头。
高老头也看着他,俩人对视片刻,他才轻轻叹了口气,悠悠的说:“其实你去,也是白去。”
高云华为什么要去冀南?
自然是做最后一次努力了,对高飞讲明他当前的处境,还有他跟1973对峙时所带来的后果,希望他能想清楚利其间的利害关系,懂得放弃。
高老头却对次不抱什么幻想,却也没有阻止孙子去做最后一次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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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该在河底古墓中蜇伏一年的高飞,阴差阳错下竟然反过来控制了烈阳蛊为他所用,这的确是喜事,值得庆祝。
而解红颜身为一个女人,在庆祝他‘重获新生’时的方式,自然是最奔放,也是最直接的了。
“太好了,高飞,你能够拜托那个恶魔的纠缠,我就算是死了也放心了!”
解红颜眼圈发红,双手搂住高飞的脖子,踮起脚尖献上了她诱人的红唇。
“呵呵,什么话啊,死啊活啊的,以后不许说这些。”
高飞轻轻一笑,抱着她坐在了炕沿上。
在此前的两个月内,高飞最最不愿意做的事,就是跟女人亲热,因为他已经受够了那种疯狂的发些。
当做那种事变成是应付,或者是任务--就像倚门笑的小姐那样,每天要跟好多男人那个啥,别看她叫的欢,傻瓜也能看出她是装的,心里肯定盼着男人快点完事,提上裤子滚蛋呢。
那时候高飞对待女人,不管是多么漂亮的女人,女人跟他的感情是否深厚,他都会有那种繁衍的疯狂。
但现在,当解红颜声音发颤的申银着,好像一条光滑婉约的大白蛇那样,搂着他脖子烂泥般的瘫倒在炕上后,他没有任何的心烦,而是像正常男人与他女人亲热那样,一番热情的激吻后,翻身上马。
解红颜那两条修长白腻的腿,熟练缠在高飞腰间,两只秀美的小脚相互勾住,轻咬着唇儿,眼神迷离,当身体猛地一下充实时,她的下巴猛地向高仰起,快乐的吸气声仿佛发自灵魂深处:“啊!”
可能是受到了解红颜这声轻叫的感染,高飞停住了动作,从她雄口抬起头,直直的凝视着她。
在与自己深爱的男人深爱时,被他久久的深情凝视着,绝对是让女人感到最幸福的时侯了,所以解红颜也没有动,就静静的躺在那儿,保持着现有的动作。
一抹红色,慢慢从解红颜双颊上浮起。
在被高飞久久的凝视后,她竟然感到了害羞,就像在二十年前,她与上官印的那个晚上时。
不过,当男人看女人的时间过长,却始终没有动作后,事情肯定就有些不对劲了。
解红颜慢慢的睁开了双眼,然后全身的那种情绪,就像烈阳晒在薄冰上那样,攸地融化,再也不见一点:本该含情脉脉看着她的高飞,此时竟然是双目圆睁,死死咬着牙关,脸色狰狞,好像在经历着什么痛苦。
解红颜嘴角猛地抽了几下,低声问道:“高飞,你、你怎么了,是不是感觉哪儿不舒服?”
疼,是不舒服,恶心,是不舒服。
在与深爱着自己的女人深爱时,本该充满柔情蜜意才对,可高飞此时却觉得很疼,很恶心,就像吃了一只在污水内死了好多天,又被暴晒过的死老鼠那样。
男人在做那种事时,要是忽然有了这种感觉,他还会做那种事吗?
现在的百媚千娇的解红颜,在高飞眼中就是那只老鼠,还是一只有毒的老鼠,吃了后肚子疼的厉害。
更重要的是,在他感觉又疼,又恶心时,偏偏还会想到另外一个女人:那是个看花白头发好像五十多岁,却偏偏有着如缎子般那样的肌肤,魔鬼般的身材,仙女那样面孔的女人。
银金花。
高飞不知道银金花的名字,却能万分确定,他在要‘临幸’解红颜时,忽然对解红颜无比的厌恶,异常渴望她是银金花。
看出高飞眼神中的极度厌恶后,解红颜最后一点点青逾也消失,从没有过的惧怕,让她牙齿格格打颤:“高、高……怎么了?”
解红颜最怕的是什么?
不是死。
而是失去高飞的爱。
现在高飞的样子,明显就是对她没有丁点爱意了。
如果真的失去高飞,解红颜死,都不会死的舒服。
“没,没什么,我休息一下。”
高飞用力眨巴了下眼,翻身滚到了炕上,双眼直愣愣的盯着天花板。
他离开解红颜后,那种恶心的疼痛感,攸地消失,同时也擦去了那个花白头发的女人样子。
怎么会这样?
高飞慢慢闭上眼,脑子里飞快运转着,思考刚才他为什么会有那种感觉。
解红颜平躺在他身边,一动也不敢动:高飞刚才的异常反应,让她非常的害怕。
“再来一次。”
过了足有五分钟后,高飞翻身坐起,再次伏在了解红颜身上。
解红颜连忙迎合。
就像俩人刚才那样,俩人开始了热烈的前奏。
解红颜明白,高飞这是希望他能重新营造出该有的气氛,没有那种气氛,幸福指度也就下降了。
搞不懂高飞刚才为什么会露出那种神色的解红颜,小心翼翼的迎合着,抛开心中的疑问,很快就找到了状态。
然后,高飞再次提上马,就在解红颜更加小心的回应时,他却再一次停止了动作,喉间发出一声干呕,跳到了地上。
“呕!”
这次,高飞没有忍住,刚蹲在地上,就张嘴吐了起来。
解红颜默默的坐起来,扯过旁边的毛毯,盖住了她那具完美的身躯。
正文_第1645章 太多的意外!
银金花那张好像橘子皮似的老脸,在十分钟内第二次猛地变得光滑起来,混浊的老眼也攸地妩媚后,何秀城闭上了嘴巴,愣愣的看着她。
刚才,俩人正在何秀城的卧室内,商量跟高飞有关的事。
高飞竟然从古墓中逃了出来这个现实,或许还在银金花俩人的预料之中,因为他们本来就没打算现在就让高飞去死,要不然高飞在被困在巷道中时,就算有九条命也被干掉了。
让他们感到无比震惊,并不可思议的是,廖水粉竟然也逃了出来!
在他们的计划中,廖水粉应该是个可怜的牺牲--她将会被高飞活生生的咬死,甚至撕成碎片!
因为在花架被打碎当做火把用时,蔵在里面的‘变色龙’,就会发挥出它邪恶的威力,让高飞俩人产生真实的可怕幻觉,视对方为吃人的魔鬼,继而发狂拼命撕咬对方,结果廖水粉就会被撕成碎片才对。
可事实上,廖水粉却安然无恙的回到了廖家。
到现在为止,何秀城都无法忘记,当以保姆身份陪着他在廖家照顾老夫人的银金花,在看到廖水粉后大吃一惊时的样子,是多么的失态。
幸好,搀扶着廖水粉下车的贺明珠,只是死死盯着何秀城,并没有注意到失态的银金花。
廖水粉,怎么可能会活着出来呢?
难道说,蔵在花架中的变色龙失效了?
还是,高飞俩人根本没有想到,在火把即将熄灭时会点燃花架?
肯定是后面这个原因。
银金花可是跟何秀城说起过,说变色龙是决不会失效的,那么廖水粉、高飞俩人都能安然活下来,只能证明他们没有点燃花架用来当火把。
廖水粉的命,也太好了些。
银金花在震惊之后,很快就恢复了淡定的神色,然后暗示何秀城找借口离开了廖家:廖水粉既然已经回来了,那么何秀城再呆在廖家就不好了,别忘了廖水粉可是很聪明的,一旦被她看出什么破绽,那岂不是前功尽弃了?
回到他们自己住的别墅内后,银金花马上就派出了得力人手,秘密关照冀南河底古墓那边的情况。
当他们得知高家为了营救高飞,已经请来香港的龙师父时,银金花也没觉得怎么样,只是晒笑了一声:龙师父的道行虽然很深,但还没有能力打开石门。
但随后,冀南就传来了石门被打开的消息,这代表着破军苦心经营的河底古墓,彻底落入了高飞手中。
历经数代人苦心经营的和河底古墓,就这样白白送了出去,却没有看到任何想看到的结果--在得知这个消息的瞬间,何秀城把手中喝水的杯子,狠狠摔在了地上,咆哮着点着银金花的鼻子大骂,后悔那时候没有直接把高飞干掉。
同样,银金花也很震惊,不过却没有像何秀城那样失态。
没有谁比银金花更清楚,河底古墓那扇石门是个多么坚不可摧的存在,香港龙师父名气虽然大,但却没有能打开石门的钥匙。
那把经破军前辈高人精心打造的‘钥匙’,就在银金花手中--打个比方,让龙师父打开古墓石门,就相当于让一个三岁的孩子,徒手打开一扇防盗门那样,孩子根本不了解防盗门锁头的构造,怎么可能会配得出钥匙?
可现实却像一根闷棍,狠狠给银金花来了当头一棒:古墓石门,竟然被打开了,无法用金钱来形容的河底古墓,破军数代先辈的心血,就这样白白送给了高飞。
银金花派去冀南的人,只能打探到这个消息,却不知道石门是怎么打开的。
因为负责守护河底古墓通道口的那些特警,都是李承明精挑细选,政治素质是绝对信得过的人,任何人都别想买通他们。
廖水粉活了下来,河底古墓被打开等,这一连串的事儿,都大大出乎了银金花俩人的意料,迫使他们行事更加小心,周密。
当然了,也不是没有好消息,最起码高飞为了解红颜招惹1973,就让何秀城很开心。
为了一个残花败柳,高飞得有多么混蛋,才选择与1973相抗衡?
何秀城所处的位置,注定他比佷多人更了解1973所代表着什么:那是个强大的部门,华夏没有任何一个豪门世家与1973所抗衡。
何秀城断定,高家更不会因为一个解红颜,就把高家卷进去。
这样一来,失去最大依仗的高飞,在1973的眼里,纯粹就是小菜一碟:那些人,才不会因为高飞是高家的人,就不敢把他怎么着。
记得在四五年前前,何秀城就曾经听哥哥何落日谈起过神秘的1973:1973的前身,就是在十年风暴中立下贪天之功的‘峭壁’前身,部门当前的领导,是无儿无女,无欲则刚的郑腐。
当一个没老婆没儿女的人手握重权,能做的就把一生精力全部用在他当前的工作上,别人或许会忌惮高家,但郑腐肯定不会,正所谓无欲则刚。
而且最重要的是,郑腐本人的身份也是厉害的,他虽然比高老头小了十几岁,但也是历经战火的洗礼,如果不是因为某些意外,他现在华夏的位置,也是很重的。
郑腐领导下的1973,并不是人们所想象的那样,手下有类似‘影子部队’那样的部门,而是好像一个超级大财团,触角遍布世界各地,所有的行业。
1973在平和时,不会让人感觉到它的存在,就像一条潜伏在草丛中的蛇。
可一旦有所动作,它就会用最快的速度扑出来,张开血盆大口,牢牢咬住猎物,不死不休!
现在,高飞竟然为了一个解红颜,招惹了这样一个庞然大物,何秀城能不高兴吗?
当然了,何秀城也知道,高飞肯定也很清楚1973是个什么样的存在,既然为了解红颜不惜与它对峙,那么就肯定有他自己的底气。
高飞的底气,无非就是安归教、地下楼兰罢了。
可那些人--想到那些人时,何秀城心里就晒笑:呵呵,那些人,怎么可能与1973所抗衡?高飞,你也太自大了,这次你输定了。
失去高家支持的高飞,输定了是必须的,依着他的狂妄脾气,说不定连小命都得丢掉,就算死不了,他也会实力大损。
那时候,恰好就是何秀城这个袖手旁观者该出动的时侯了。
目前,他就是在跟银金花商量这件事。
不过,当银金花十分钟内第二次忽然改变模样后,何秀城猛地想到了什么,愣愣的望着他,眼神很复杂,有愤怒,心伤。
这些天,他已经忘记了银金花主张放过高飞的理由。
现在他想起来了:银金花不杀高飞,就是为了控制他。
她在河底古墓中时,给高飞下上了青人蛊。
青人蛊最大的特点就是,主人必须是女性,是用她的精血,与灵魂(也可以理解为思想)培养出来的,青人蛊只忠于它的主人。
青人蛊是多情的苗女,用来惩罚负心汉的:负心汉一旦中了青人蛊,在过了七七四十九天后,就再也不能想除了苗女之外的任何女人了,一想,就会全身疼痛,眼前出现幻觉,会把别的女人当做是一种极为恶心的猛兽。
在青人蛊发作时,负心汉只会想到它的主人。
对青人蛊的可怕,何秀城可是深有体会的:堂堂的何家三少爷,相貌英俊,气质潇洒,再加上他超凡的身份,自然会获得众多美女主动投怀送抱。
但问题是,只要他对某个美女一旦升起那种心思,他就会心疼,恶心等症状(就像高飞想跟解红颜亲热时,所感觉到的一样。高飞当前之所以能想他那些女人,则是因为他中蛊的时间,还没有超过七七四十九天,所以唯有在付出实际行动时,青人蛊才会发作),心里只能装着个银金花。
他追求廖水粉,是获得银金花同意了的。
何秀城还知道,在潜伏在他身上的青人蛊发作时,蛊毒的主人(银金花),就会感受到,无论距离多么远,都能感受到,然后她本人就会发生变化。
现在,银金花就发生了变化。
她没有掩饰自己明显的变化--在跟何秀城挑开了说后,她就不想再掩饰什么了。
银金花发生了变化,何秀城又没有想那种男女之事,那么就证明远在冀南的高飞,让她发生了这种变化:高飞,正在做某件事,只是他身体里潜伏的青人蛊,立即发作,与银金花这边遥相呼应。
历经了太多次的挫折(专指男女之事)后,何秀城已经把银金花当做了他的唯一。
现在,他唯一的女人,正在与别的男人遥相呼应,也就是说,她正在跟高飞一起‘享受’那种甜蜜的男女感情,所以何秀城愤怒,心伤。
银金花虽然邪恶,他有这种感觉固然是因为青人蛊起了作用,但他真的不想自己的女人,与别的男人有什么。
“唉,秀城,你别生气,好吗?”
看出何秀城心中在想什么后,银金花心中得意,表面却幽幽叹了口气,走到他面前挨着他坐了下来,温柔的搂住了他的腰,附在他嘴边喃喃的说道:“你放心,我只是你一个人的,我只是控制那个人为我们所用罢了,决不会做任何对不起你的事,请相信我。”
何秀城的呼吸有些急促,抬手推开了银金花,嘎声说:“我不会再相信任何人!”
“傻孩子,你又在耍小性子了。”
银金花被推开后,毫不在意的咯咯荡笑着,重新搂住了他,右手熟练的动作了起来,眼神迷离喃喃的说道:“秀城,我想了,就想现在。”
银金花说着话的工夫,她的相貌、皮肤迅速改变,浑身散发着让何秀城无法抗拒的魅力,终于在嗓子低吼了一声,猛地把她扑倒在了地毯上。
两个人纠缠在地毯上,都飞快的脱着衣服,很快就坦诚相见了。
“弄死你!”
何秀城低吼一声,猛地压下去时,银金花却猛地抬手架住了他,大张着嘴巴,双眼翻白,口吐白沫,好像犯了羊癫疯那样。
正文_第1646章 虫子!
没有哪一个男人,喜欢与一个犯了羊癫疯的女人,做那种事。
何秀城也是,所以在看到变身后本来该魅力无限的银金花,忽然好像犯了羊癫疯那样似的,双眼翻白,口吐白沫后,熊熊燃烧的火焰,立马就像是被浇了一盆冷水,立即熄灭。
他不知道银金花这是在搞什么鬼,样子这么吓人。
本能的,何秀城立即站起来迅速后退,来到了门口,抬手从门后衣架上,摘下一件衣服,披在了身上,准备一看大事不好,他会马上转身就跑。
话说,犯了羊癫疯的女人很可怕,尤其这个人是功夫高强的银金花,只要是个聪明人,在看到她忽然失去理智后,都会选择距离她远一些。
“呃,呃!”
银金花双手仅仅抱着心口,大张着嘴巴双眼发白,嘴里发出无比痛苦的申银,在地上来回翻转的样子,实在可怕。
她现在呼吸很困难,大张着嘴巴吐着白沫,抱着心口的双手,还在用力按压着,好像要把胃里的什么东西吐出来那样。
“你、你怎么了?”
何秀城死死盯着她,过了片刻后才低声问道。
他想不明白,那样神通广大的银金花,怎么会忽然变成这副样子了?
银金花没有理睬他。
实际上,银金花已经感觉不到他的存在了,甚至连她自己是谁,在做什么都已经不知道了,她拼命瞪大的双眼中,只看到了一条白色巨龙,正在咆哮着上下翻滚着,从她身体里最深的地方,狠狠抓掐那些丑陋的虫子。
那些虫子,自然是她苦心培养的青人蛊,蛊毒。
她真的搞不懂,这条白色巨龙是从哪儿来的,为什么会忽然出现在她最最重要的灵台中,疯了般的撕扯着那些蛊虫。
她只是希望,能把嘴巴尽量的长大,双手用力的按下,把白色巨龙吐出来。
但可惜的是,无论她怎么努力,那条上下翻飞的白色巨龙,都不为所动,利爪犀利,大口血盆,吞噬着那些虫子。
银金花好像蚯蚓那样,在地上来回的扭曲着,申银着,无比的痛苦让她渐渐陷进了昏迷,直到所有的意识都变成了一片空白,才慢慢停止了动作。
她的眼睛依旧瞪着,看着地毯上的某个图案,长大的嘴巴仿佛能扔进半块砖头去,嘴角还满是恶心的白沫,昔日那张那么妩媚迷人的脸庞,此时变得是那样丑陋,让何秀城看了,会情不自禁的打寒颤。
一条比蛆虫大不了多少粉红色虫子,身子极快的蠕、动着,好像还发出了轻微的吱吱叫声,从她嘴角的白沫中飞快爬了出来,挣开口水的黏液,爬到了地板上。
这条粉红色的虫子,个头真的不大,但它的样子却很丑陋,或者说很吓人,竟然有两个短短的触角,缩小无数倍的人脸。
蛊虫!
何秀城猛地想到这是什么了。
这是银金花用她自身的精元培养的蛊虫,在她忽然变成当下模样后,竟然从她嘴里爬了出来,用最快的速度,爬向了何秀城。
看着那只小小的虫子,何秀城忽然很害怕,好像这不是虫子,而是一只面对三岁孩子的大老鼠那样,让他情不自禁的后退了两步。
他后退,那条虫子爬行的速度也加快。
虫子,竟然是对着他去的。
蛊虫虽然神秘,吓人,不过它实在是太小了,何秀城压根没必要太害怕它,只需等它爬过来后,抬脚狠狠把它碾死就是了。
“吱,吱!”
轻微的叫声中全是恐慌,竟然真是从这条虫子嘴里发出来的。
“你害怕了吗?那好,我有办法让你不害怕。”
何秀城忽然笑了,变得镇定了起来,慢慢抬起了右脚,准备等它爬过来后,就狠狠一脚踩下去!
可他刚抬起右脚,胃部却猛地一收缩。
胃部强烈的收缩,刺激到了何秀城的呕吐神经,迫使他张开了嘴巴。
在张开嘴巴的那一刻,何秀城竟然明确感受到,他身体里有什么东西,正与地上那条虫子遥相呼应,好像在召唤它快点爬,从何秀城的嘴里爬进去,跟它相会那样。
蛊虫。
第二次,何秀城想到了这个词。
同时,他也明白自己为什么猛地感到恶心了:早在他13岁那年,他就已经被银金花下了青人蛊,可他却不知道这玩意是以一种什么样的形式存在的。
直到看见了这条从银金花嘴里爬出来的虫子后,何秀城才猛地醒悟:他的身体里,也有这样的虫子,正与地上这条虫子遥相呼应。
这就是银金花种在他身体里,折磨他十多年的青人蛊。
绝不能让这恶心的东西爬进我嘴里!
何秀城已经难受的双手抱著肚子,大张着嘴巴慢慢瘫倒在了地上。
现在,他已经无法抬脚去踩死那条恶心的虫子,因为极度的恶心,让他站都站不住了,只能眼睁睁看着那条虫子,一曲一曲的快速爬了过来,目标就是他大张着的嘴巴。
绝不能!
何秀城猛地一咬舌头,剧痛使那种无法形容的恶心感一下子少了很多,也有了一些力气,随即抬起了头。
这时候,那条虫子已经爬到了他的脸下。
然后,何秀城就猛地把脑袋,狠狠砸向地毯,用全身的力气。
砰的一声闷响中,还夹杂着虫子被砸碎后身体爆裂的‘噗哧’声:那只眼看就要爬进他嘴里的虫子,终于被他砸死,连惨叫声都没有发出。
随着虫子的死去,何秀城极度的恶心感,攸地消散,力气就像过电那样,迅速传遍全身,让他迅速动地上蹦了起来,然后转身跑出了卧室,咣当一声关上了房门。
他没有继续跑,而是站在房门前,从玻璃里向里面看去。
何秀城看到,又有两条虫子,从银金花的嘴里爬出来,飞快的向门前跑来。
银金花的身体里,到底有多少这样的虫子?
何秀城不敢再想这个恶心的问题,从外面把门反锁后,转身跑向了客房内。
穿上衣服,找出一把刀子,还有,他埰慢慢的走出了客房,看向卧室那边。
卧室的房门依旧紧紧的关闭着,那些恶心的虫子没有爬出来恶心他。
卧室的封闭性很好,只要关进了,别说是虫子了,就连声音都钻不出来。
那些虫子要想爬出来,只能从后面的窗户。
但虫子爬行的速度太慢了,就算从后窗爬出去,要想绕过占地面积数百的别墅,估计得半天。
半天的工夫,足够何秀城跑到千里之外了。
他吐了口吐沫,并刻意去想一些恶心的事。
但很奇怪的是,无论他怎么想,都没有恶心的感觉。
好像,从他十三岁到现在,哪怕是光着脚踩到一坨狗屎,也没恶心过。
这,自然是那些蛊虫的原因了:它们,屏蔽了何秀城的恶心神经。
何秀城死死盯着卧室那边,等了足有十分钟后,才慢慢的走了过去,慢慢把眼睛靠在门板玻璃上,向里看去--一条虫子,猛地出现在了他面前!
“啊!”
何秀城失声惊叫,迅速向后仰头,才发现那条虫子,只是爬到了玻璃上而已,压根就没法爬出来。
很奇怪,何秀城现在距离那条虫子这么近,却没有感觉到任何的不适。
“原来,这些脏东西是靠声音来联络的!”
何秀城想到了原因,呵呵的笑了:卧室的密封性相当好,别说是虫子的低微叫声了,就是银金花在里面大喊大叫,外面也听不到的。
危险既然已经解除,何秀城很快就镇定了下来,重新凑到窗户玻璃上向里看去。
那条爬在玻璃上的虫子,焦躁的想找到突破口来外面,但它怎么能实现这微小的愿望,它只是长了一张诡异的人脸罢了,却没有手脚呢。
慢慢的,何秀城看到,那条虫子的爬行动作变慢,最后掉了下去,落在了门后。
门后的地毯上,还有一条虫子,只是一动不动好像死了。
就是死了。
因为何秀城亲眼看到,那条从玻璃上掉下去的虫子,左右摇摆了几下后,就不再动了。
“这些东西却是不能像真正的那些可爱虫子那样,能在外界长时间生存的。嘿嘿,这就是传说中的见光死?”
想清楚咋回事后,何秀城轻笑一声,靠在了门框上,点燃了一颗烟,看着躺在里面地毯上的银金花,很悠闲的样子。
他真的搞不懂,银金花为啥会忽然这样了。
他只希望,银金花能够把她身体里那些可恶的虫子都吐出来,因为他曾经听她详细说过青人蛊:主体(银金花)里大概有数十条青人蛊虫,如果这些虫子都死了的话,那么‘寄宿’在别人身上的青人蛊,也会在同一时间死去,失去了对男人的约束力。
那时候,何秀城很想问银金花:你身体里的青人蛊虫死了,你是不是也会死?
不过紧接着他就灭了这个念头:银金花,决不会只拥有一种蛊毒。
所以现在何秀城只希望,能够控制他的青人蛊蛊虫死绝就好了。
至于银金花--现在还不能死,因为她是何秀城当前最大的助力。
但是让何秀城很失望的是,银金花好像只吐出了三条虫子,接下来的半小时内,就再也没有一条虫子爬出来了,而且她的脸色,也慢慢的恢复了正常。
昏迷足够四十分钟后,银金花清醒了过来。
何秀城以为,在她患‘羊癫疯’的这段时间内,她肯定什么也不知道,但出乎他意料的是,银金花坐起来后就神色如常,姿势优雅的从案几上拿过纸巾,很仔细的擦了下嘴角,然后冲他招手,示意他进去。
何秀城犹豫了下,开门走了进去。
“我刚才,是不是吓坏你了?”
银金花跪在地毯上的样子,就像一尊动漫中的女神,风华绝代,好像刚才那个翻着白眼要死的女人,不是她。
“是。”
何秀城没有撒谎。
“你的额头上,有脏东西。”
银金花抬手指了指何秀城的额头。
何秀城抬手,在额头上擦了下,一条干瘪的虫子掉了下来。
正文_第1647章 她走了!
这是一条虫子的尸体。
这条虫子,在得到同伴的召唤后,曾经试图爬进何秀城的嘴里,结果被他用额头狠狠砸扁了,沾着了额头上。
“它想钻进我嘴里,被我砸死了,用额头。”
何秀城看了眼地上的虫子,抬起头说:“另外还有两条虫子,是自己死在门后的,我不喜欢被它们钻进嘴里。”
“我知道,你不用解释什么。”
银金花淡然一笑,抬手拍了拍身边的地面:“来,坐下,听我跟你说。”
何秀城犹豫了下,走到银金花身边盘膝坐了下来,又从地上随手捡起了一件衣服,披在了她的身上。“
谢谢,你总是懂得体贴我。”
银金花嫣然一笑,抬手拢了下纷乱的花白长发,说道:“刚才你也看到了,这几条虫子都是从我嘴里爬出来的。”
何秀城点头:“嗯,是的,亲眼所见。”
“它们,就是控制你--还有高飞的青人蛊。”
“嗯,我也能猜得到。”
“我刚才忽然那样,是因为到时间了,就像蛇蜕那样。”
银金花拿起一张纸巾,给何秀城擦了擦额头,柔声问道:“你该知道蛇蜕的。”
原来,银金花所说的蛇蜕意思是这样的:所有被养成的蛊虫,在成长的过程中,都像蛇儿那样有个蛇蜕期。
当蛊虫长到一定的大度时,表皮就会裂开,像蛇儿那样。
经过蜕皮的蛊虫,会更加的健康,强大,同时也会淘汰一些‘质量不好’的蛊虫,就是驱赶它们化成虫子的模样,从嘴里爬出来。
蛊虫蜕皮时,对主人的影响是最大的,所以才会让银金花在忽然间,好像患了羊癫疯那样,经过长达近一个小时的休息后,她才慢慢恢复了过来。
“每当经过一次这样的经历,我的修为就会加深一层。”
简单叙说的一遍蛊虫‘蛇蜕’的过程,与反应后,银金花淡淡笑道:“而那些被淘汰了的蛊虫,不甘心就这样死去,所以才奢望去你那儿寻找它们的另一半……”
何秀城打断了她的话:“是不是,你那儿有多少,我这儿就有多少另一半?”
“是的,青人蛊是雌雄双体的,我的是雌性,你的是雄性。现在这三条雌性已经死了,那么你那儿的三条雄性也死了。”
银金花解释道:“不过,你感觉不出来,它们的尸体会在你解手时排出来,所以你不用担心。”
“哦,原来是这样。”
何秀城恍然大悟的样子,点了点头,又问:“蛊虫什么时候开始蜕皮,你无法把握?”
银金花摇了摇头:“没法把握,也无法控制它们,要不然我刚才也不会想那种事。”
“那,你现在还想吗?”
何秀城眼底深处,攸地闪过一抹寒光,表面却很热切的样子:“我想了。”
“你想,我就想--那,我们现在试试?因为我不敢确定,它们已经完全蜕皮成功了。”
银金花眉梢微微跳了下,勉强笑了下,低声说:“你知道的,我总是无法拒绝你的要求。”
如果你知道,你在撒谎时眉梢会跳,那么你就不会这样说了--何秀城心中冷笑一声,伸手慢慢把银金花揽入了怀中。
银金花温存的趴在他怀中,闭上了眼。
前奏。
何秀城是个好男人,懂得体贴女人,他知道经过刚才那番折腾后,银金花对那方面的要求,肯定会没多少了,所以要想重新来过,必须得有体贴的前奏。
慢慢的,银金花有了反应,只是相比起以前来说,她的反应有些僵硬。
何秀城把她放倒在了地毯上,接下来的动作很温柔,就像轻风吹过小草的叶梢。
但就在他准备进行实质性的动作时,银金花脸色却猛地一变,抬手一把,就把他推出了老远,随即腾地从地上跳了起来,脸色焦黄,大张着嘴巴喘着气,眼神里全是痛苦的神色。
何秀城一脸的茫然:“怎么了?”
“现在还、还不行,我得需要休息一段时间。对不起,秀城。”
银金花死死咬了下嘴唇,弯腰捡起地上的衣服,快步走出了何秀城的卧室。
当她窈窕的身影消失在门外时,何秀城嘴角上慢慢浮上一抹诡异的笑容。
银金花在撒谎。
他能确定。
至于她撒谎的理由是什么,何秀城隐隐猜到了:银金花饲养的青人蛊,出现了反噬现象!
何秀城没有猜错,银金花用她自己的精元苦心饲养十数年的青人蛊,现在反噬了。
反噬,并不是说那些蛊虫会害死她,而是指她所依仗用来控制何秀城、高飞的青人蛊,从主动位置,变为了被动状态。
简单点来说就是,她现在变成了被别人下了青人蛊的宿主。
青人蛊的主人,已经不再是她,也不是何秀城,而是--高飞。
银金花只要情动,想跟她真心爱着的何秀城深爱,那么她就会感到心疼,恶心,脑海中会迅速浮上高飞的样子!
为什么会这样?
银金花回到自己卧室内后,把房门反锁后,随即就无力的瘫倒在了地上,痛苦的闭上了眼。
为什么会这样,其实银金花已经多少知道一些答案了:这一切,都是那条忽然出现在幻觉中的白色巨龙所致!
那条白色巨龙,就在银金花情动时,悠忽出现,然后开始大肆捕杀她的青人蛊,但却没有斩尽杀绝,只是把剩下的那些,都收服的服服贴贴,为它所用。
银金花醒来时,只存在于她脑海中的白色巨龙已经不见了。
她先是震惊,随即恐惧,因为她发些,她竟然感觉不到那些青人蛊了!
她用自己精元饲养培育出来的青人蛊,跟她的思维已经合为一体,平时只需她动动意念,她就能‘看到’那些宝贝。
但现在她真的看不到了。
可她却能感觉到,青人蛊还在她的身体里,只是再也不听从她的命令,让她从主人,变成了宿主。
那条白色巨龙的出现,彻底改变了银金花苦心培育的青人蛊。
谁是白色巨龙的主人,谁就是青人蛊的主人。
是谁,会修炼出这样一条白色巨龙?
银金花很快就知道了,在跟秀城第二次亲热时,她满脑子都是高飞。
怎么可能会这样呢?
我苦心饲养的青人蛊,怎么可能会位置倒换,成了他反过来控制我的武器?
他是怎么修炼出那条白色巨龙的?
在我感受到他要与女人亲热时,我身体里的青人蛊要发挥作用时,那条白色巨龙竟然能一下子找到了我,驯服了那些青人蛊。
“我以后,岂不是永远都无法跟秀城恩爱了?我、我该怎么办,才能扭转这个悲哀的局面?”
银金花呆坐在地毯上,很久都没有动一下。
解红颜也很久没有动一下了,因为刚才那番亲热,已经透支了她全部的体力。
在高飞忽然有了两次反常的表现后,解红颜吓坏了。
就在她不知道该怎么办时,高飞开始第三次对她动手动脚了--这一次,解红颜时刻注意着高飞的脸色,发现她脸上第三次浮现出无比的痛苦神色。
不过,这次高飞没有停止他要做的事,哪怕他死死咬着牙关,脑门青筋在不停的蹦。
解红颜不敢说让他停止,只能小心翼翼的迎合着他。
慢慢的,她就发现高飞眼睛越来越亮,动作越来越大,脸上的痛苦神色,也越来越小,直到安全恢复了正常,就像俩人正常时恩爱那样,倾情而为。
高飞轻松的变化,彻底感染了解红颜,使她终于甩开包袱,重现女人本色--很快就飘到了云彩里,畅快的飞翔着。
解红颜不知道的是,高飞在感觉到第三次痛苦时,马上就启动了烈阳蛊。
那条白色巨龙哦,以前是那样的可恶,可憎,现在看来却是那样的可亲,可爱,被唤醒后,马上就咆哮着,开始四处追杀一些丑陋的虫子!
那些虫子应该很厉害,逃窜的速度也很快,但无论它们有多狡猾,都一一被白色巨龙所吞噬。
当最后一条虫子被白色巨龙吞噬后,高飞再也没有了丝毫不舒服的感觉。
他能猜得出,那些虫子是蛊毒,绝对是与银金花有关(因为当下接连三次了,他都会想到银金花的样子,特别的讨厌除她之外的任何女人),这也应该是她控制他的法宝。
只是银金花却没有想到,阴差阳错下,高飞竟然凭借其强大的意志力,驯服了隐藏在他灵魂中的烈阳蛊。
那些本来很厉害的青人蛊,在烈阳蛊面前,根本没有丁点的反抗之力,只能被逐一消灭。
高飞确定自己会修炼,但他却有十足的把握,能用意志力催动烈阳蛊,来做一些匪夷所思的事儿,比方用它来对付青人蛊,来通过某种感受,驱使它找到了银金花,让她无比痛苦的尝到了‘以彼之道,还之彼身’的滋味。
这种操纵别人的感觉很奇妙,或许只能存在于蛊虫们之间,但这已经让高飞很满意了,所以才更加的轻松愉悦,兴奋。
一场无比痛快淋漓的恩爱过后,昨天一个晚上都没有休息的高飞,就躺在解红颜身边,沉沉的睡了过去。
他睡得很香甜,好像梦到了他苦比的童年。
那时候,他除了梁明的兄弟之情外,就再也没有任何的物质享受了。
但那份纯真的兄弟之情,却比世界上最好的物质享受,还要让他着迷,一点也不愿意从梦中醒来,直到睡的再也无法睡下去后,才慢慢睁开了眼。
高飞睡觉时,是午后。
现在外面的天却已经黑了,也不知道是几点了,外面院子里传来有人在无聊时转圈子散步的脚步声。
高飞惬意的伸了个懒腰,坐起来开始穿衣服。
咕噜撸--肚子里传来了叫声。
他已经好长时间没吃饭了,解红颜应该给他做了好吃的了?
话说她的厨艺很不错,尤其是那道红烧肘子。
高飞心里这样想着,掀起门帘走出了东厢房,然后就看到了龙云儿。
龙云儿说话了:“她走了。”
正文_第1648章 解红颜的辛酸往事!
在外面院子里散步的,并不是高飞最想看到的解红颜,而是那个被他忘记了的龙云儿。
看到高飞一脸睡眼惺忪的走出来,脸上还带着女人的口红印,脖子里还有几道明显的抓痕后,龙云儿秀气的眉毛挑了几下,随即淡淡的说道:“她走了。”
“她走了?”
高飞一愣,下意识的问道:“她是谁,谁走了?”
“解红颜。”
龙云儿走过来,抬起了右手:“喏,这是她留给你的。”
这是一个信封,白色信封,上面没有字,封口也没有粘贴住。
高飞没有看这个信封,只是嘎声问道:“她、她去哪儿了?”
龙云儿摇了摇头:“不知道,她没有跟我说。”
高飞转身,快步走向大门口:“你为什么不拦住她?”
“我凭什么拦住她?她又不是我的什么人,我跟她也不熟。”
在高飞刚走到一棵花木下时,龙云儿提高了声音:“现在你追,也追不上了,她都走了四个多小时了,开车走的。”
高飞停住了脚步,缓缓的转身,看着龙云儿:“谁跟她一起走的?”
“她自己,开了一辆红色宝马。你的手下,曾经要求跟着她的,却被她拒绝了。而且,她也一再告诉我们,不要打搅你,因为她要去做一件很重要的事,关系到你,关系到天涯集团、方家村前途的一件事。”
龙云儿缓步走了过来,再次把那个信封递了过来:“她既然这样说了,谁还敢拦她?”
解红颜在保护她安全的那些人心目中,有着很高的高飞‘妻子’地位,她既然冷下脸来说不许别人跟着她,那些保镖自己也不好违抗她的命令,只好眼睁睁看着她驾车离开。
驾车离开四个多小时了,足够她跑到数百里之外了,高飞想追,又去哪儿追?
高飞接过信封,打开从里面拿出几张散着清香的信纸。
上面的字迹清秀,还透着灵巧的妖娆,字如其人,一个就是解红颜的亲笔字:高飞,我走了,不要去找我,更不要担心我,因为我明白我要去做什么。
当然了,我也很清楚你在得知我偷偷走掉后,会很生气。
我其实很怕你生气的样子,可有时候惧怕是不能解决问题的,必须得去做。
我要去做件事,一件压在我心底近二十年的事。
你别骂我,先听我讲个故事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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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多年前,解红颜做生意的父母出了意外,迫使快要大学毕业的她辍学,提前步入社会找工作来养活她自己。
那时候的解红颜,在京华那所大学中,就是绝对的美女,更是因为一次机缘巧合的机会,参与了一个高级成功人士组织的活动,并因此赚到了京华第一美女的名头。
后来,这个名头以讹传讹,解红颜竟然被人称为华夏第一美女,并且这个名头在极短的时间内就走红京华。
当一个没多大背景的女孩子,意外拥有了‘华夏第一美女’的名头后,带给她的除了让女孩子们最喜欢的光环外,肯定会有数不清的麻烦。
解红颜父母之所以做生意失败,最后走投无路下走上了绝路,就与他们有个华夏第一美女的女儿有关:有些人,希望解红颜陷进无路可走的困境,然后再适当的站出来支援她,导致她心甘情愿的依附。
不得不说,这是个泡妞的好办法,只是过程有些复杂,更有许多残忍。
任何时候,都会有视律法为无物的纨绔圈存在,而解红颜这个华夏第一美女出名后,却几乎没有哪一个纨绔去骚扰她,这与一个叫陈青的人有关系。
陈青,不是哪个豪门大族的阔少--不是他不想,而是因为他父亲不愿意让陈家成为豪门大族。
可他在京华纨绔圈内,却有着谁都不敢惹的地位。
解红颜说,当年有个姓富的阔少,有钱有势在当时的京华纨绔圈内,算得上是拔尖人物,富少看到了她,并深深爱上了她--开始了对她猛烈的追求。
这儿所说的猛烈追求,是指‘威胁利诱’。
出身平凡的解红颜,哪能抗拒得了富少?
就在她为了父母(父母的事业),不得不选择妥协时,陈青出现了,一拳就把富少的鼻子打碎,让他滚。
然后富少就真的滚了。
再然后,陈青就开始追求解红颜。
按理说,陈青帮解红颜打跑了富少,她应该感谢他,以身相许才对。
不过事实却不是这样,因为这个陈青的名声,比富少还要烂很多倍,欺男霸女无恶不作--而且最重要的是,他坦言告诉解红颜,跟他来往就是玩玩,绝不会跟她结婚的。
解红颜当然不愿意了。
她不愿意的结果呢,就是她父母生意失败,人出事,她只好中途辍学。
她辍学后,有人才告诉她,她家里出的大事,都是陈青一手操办的--当时她很怕,更后悔,后悔不该抗拒陈青,从而导致父母出事,更知道陈青很快就会出现在她面前,毁掉她的一生。
但让她纳闷的是,她在辍学后,陈青却没有出现,好像失踪了那样。
整整两年,陈青都没有出现。
在这两年内,也没哪个纨绔大少来追求她--看来,富少被陈青打碎鼻子的影响,还没有消除,那些几乎要啥有啥的大少们,是在没必要因为一个美女,而把鼻子搭上的。
陈青到底是什么人,他为什么有着让大少们退避三舍的威风,他在导演解了解红颜家的惨剧后又去了哪儿等等这些事,解红颜都不知道。
时间,总是能轻易抹平伤心、恐惧甚至幸福欢快等东西:解红颜在辍学步入社会上后,认识了一个人。
那个人复性上官,叫上官印。
上官印只是个普通的出租车司机,没多少钱,但人品各方面都不错,而且最重要的是他深深爱着解红颜。
然后,两个人就结婚了。
在那个天上浮着一轮红月的晚上,新婚不久的解红颜去北郊远征广场看焰火晚会,当时上官印正在外跑出租,答应她很快就会去广场上找她。
解红颜没有等到上官印,却等到了一个消失了足足两年的人:陈青。
相比起两年前,陈青更加瘦了,走路都轻飘飘的,脸色青灰,在灯光照耀下好像从阴间逃出来的小鬼那样。
原来,陈青是吸毒的,消失的这两年是被家里人强制性送进了戒毒所。
不过戒毒的成果一点也不小,他在戒毒所内照样能搞到那些东西。
在戒毒所呆了两年后,陈青再出来时已经听到解红颜结婚了,跟一个小出租车司机。
可以肯定的是,陈青在听到上官印的名字时,就已经把他看成了一个死人:两年前他为了追求解红颜,连她父母都敢逼死,更何况先他一步得到解红颜的小司机?
不过还没有等陈青想到该用什么样的办法,才能让上官印很舒服的死去时,他就在远征广场上遇到了解红颜。
很自然的,陈青就要带走解红颜。
解红颜挣扎,推搡,在反抗过程中,把体虚的陈青推倒在了卖年糕的车子上,凑巧切年糕的刀子,刺中了他的要害,当场就一命呜呼了。
陈青死后,上官印也赶来了,还带来了一些追杀他的人。
然后,在那个天上挂着一轮红月的晚上,远征广场上血流成河,足有数百人伤亡在那场混战中--追杀上官印的人,闻讯赶来保护陈青的人。
最终,保护陈青的人,与追杀上官印的人火拼,身受重伤的上官印趁机拉着解红颜,逃离了现场。
还没有回到家,重伤不治的上官印,死在了解红颜怀中。
上官印临死前,解红颜才知道他是某个教会的东宫宫主,手里有一本《安归经》,这也是给他招来杀身之祸的罪魁祸首。
那本安归经,就是解红颜能活下去的护身符,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下,绝不能交出经书,要不然她就死定了--上官印临终前,一再郑重嘱咐她。
解红颜含泪答应。
上官印临死前,最大的遗憾,是没能等到六个月后的孩子出生。
遭遇一系列的重大挫折后,解红颜在那个红月当空、血流成河的晚上,一下子坚强了,就像上官印临死前所希望的那样,凭借一本《安归经》,保住了她自己,与她的孩子。
生下张雯雯后,解红颜为躲避某些人,偷偷离开了京华,隐居在了冀南。
她希望忘掉过去那些杀戮,为了女儿能够健康成长,重新找一个男人来照顾她们--但很可惜的是,解红颜在冀南先后接触了几个男人,更跟一个姓张的男人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但这几个男人都遭到了意外。
她这才知道,她始终没有逃脱安归教的视线:那些人不敢随便动她,是因为她宁死也不肯说出经书的下落,哪怕是把她们母女都干掉!
其实世上最狠的人不是男人,而是真正坚强起来的女人,解红颜就是这样一个女人,哪怕她遭遇了安归教的很多折磨,也没有低头。
当然了,安归教的人不敢逼她太深,盖因她在跟上官印结婚后,就自动成了安归教中的一员,尤其是上官印给她在身上留下的刺青,更是代表着她在安归教内,有着不一定的地位。
但上官印却不知道,也正是他给解红颜留下的这个刺青,才给1973提供了历经19年,终究查出她才是‘真凶’的证据。
陈青在远征广场上骚扰解红颜时,曾经掀起她的裙子,看到了那扇朱红色的大门。
在他那些保镖赶来时,已经死了90%的陈青,只是盯着红色的月亮,翻来覆去的嘟囔两个字:大门。
红色的月亮,大门,就是陈青想告诉别人的话:解红颜的身上,有一扇朱红色大门的刺青,她才是致使他死亡的真凶。
那扇朱红色的大门,比解红颜所具备的美貌,更加刺激到了陈青,所以他在临死前才会盯着那轮红月,总是说大门。
正文_第1649章 无法承受的累!
陈青放不下那扇朱红色的大门,死都放不下,也成了1973追查真凶的最大证据。
岁月如梭,眨眼间十九年过去了,随着张雯雯的长大,解红颜逐渐忘记了陈青。
就算偶尔想起来时,也会以为陈青背后的势力,会把陈青之死算在安归教的头上。
解红颜忘记了陈青,但1973却没有忘记,郑腐也没有忘记,始终在坚持不懈的追查真凶,终于通过一个偶然的机会,得知解红颜身上竟然有个朱红色大门的刺青。
形势就豁然开朗了:陈青临死前望着天上那轮红月,说大门,就是在告诉别人,杀他的人与红色的大门有关,只是他当时已经没有清晰的思维,只把刺激他最深的说了出来。
其实,陈青在临死前两年骚扰解红颜的事,1973也知道,更知道在陈青死的那个晚上,也曾经出现在远征广场,不过却没想到,她才是误杀陈青的人,这才给了她十九年的‘好日子’。
(那时候,保护陈青的人,与追杀上官印的安归教人火拼,肯定会误导1973把重点放在了安归教身上,十九年来一直着重调查是谁杀死了陈青,从而忽略了解红颜这个可怜女人。)
十九年后,1973的人确定真凶就是解红颜,这才赶来了冀南,却不料高飞恰好从河底古墓,重伤了龙五三人,惹上了1973。
高飞不知道的是,解红颜在随后曾经旁敲侧击的,通过张雯雯向叶心伤打听了关于1973的事,这才知道这个部门,是一个高飞碰不起的存在。
1973,的确不是高飞能对抗的,因为它所代表着含义太重大了--叶心伤自然知道这个道理,要不然也不会装作什么事也不知道的样子,会在张雯雯跟他打听1973时,把他所知道的都和盘托出了。
叶心伤不希望高飞对抗1973,因为大家过上当前的好日子不容易,最重要的是,就算他、铁屠等人都支持高飞,也无法与1973所抗衡。
1973,在华夏有着无法形容的超绝地位。
叶心伤绝不能允许为了一个解红颜,就毁掉很多人当前的幸福生活:高飞现在已经不再是一个人了,他身上承担着太多人的利益,他好,大家都好,他一旦出事,现在红红火火的一切,都会随着他的出事,最终会黯然无光。
牺牲解红颜,换取很多人的幸福--是叶心伤考虑很久,才下了的决定:他主动站出来充当恶人的角色,话里话外,都是蛊惑解红颜为高飞而牺牲她自己的意思。
解红颜冰雪聪明,在彻底了解了1973所代表的含义后,很快就做出了选择,正如她在跟高飞一番恩爱后,留下的信里所说的那样:“我必须得走,唯有我走,才能让我最爱的你,最爱的女儿,永远过上好日子。”
“这是报应,我的宿命,无论我做什么,付出多大的努力,我都无法改变这些。”
“高飞,我走了,我知道你很生气,因为你觉得你有能力保护我。可你知道吗?我已经厌倦了人们对我的保护,以前是父母,后来是上官印--现在又是你。所有保护我的人,最终的命运都是那样的悲惨,同时也让我担负了太大的压力,几乎要崩溃。”
“我是一个骄傲的女人,我真的不想再被人保护,哪怕是死。高飞,不要骂我,我希望能想开,更希望你能明白,无论我是死了,还是活着,我都是那样的感激你。”
“就让我去做我想做的事吧。”
“这么多年来,我太累了,无法承受爱我的人给予我的爱。”
“或许,唯有死亡,才是让我卸下千斤重担的唯一办法,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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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飞看信的速度很慢,几乎每个字都要认真的看三遍以上,用了足足半个多小时,才把几张信纸看完,最后轻轻叹了口气,把那些信纸慢慢的撕碎,然后抛在了空中。
晚风吹来,把那些碎了的信纸吹过高墙,忽闪忽闪的就像一只只白色的蝴蝶,透着轻盈,飘飘洒洒的飞向了远方。
他抬起头,目光追逐着一只白色蝴蝶,眼神平静。
他没有像解红颜所担心的那样,会生气。
他知道解红颜这样做是为了他,就像当初为了找到河底古墓,甘心去做饵那样。
这个表面上看上去是个花瓶的女人,却有着绝大多数女人都没有的狠心:以往的悲惨经历,磨练了她不一般的意志力,使她很清楚她所能起到的作用是什么,该牺牲时,她不会犹豫。
或许,正如她自己在信里所说的那样,她已经受够了被人保护,或者是对整个世界都已经开始失望,一旦找到最体面的‘辞世’机会,就会勇敢的站出来。
可是,解红颜知道她其实不是姓解的那对夫妻的女儿吗?
她是杀破狼三部中,实力最为强大的七杀首领杀手的女儿!
杀手,是绝不会眼睁睁看着她被1973带走的,这也是高飞最有希望的一点,同时他也希望能借助这个机会,与七杀建立起一种类似于盟友的关系。
甚至,高飞对此都有了一个大胆的计划,那就是通过他的巧妙运作,最终把解红颜扶持到七杀首领宝座上去!
那样,他就能节间控制七杀部门,逐步把这个见不得光的组织,一点点的洗白……那,肯定是华夏高层最希望的吧?
高飞承认,他有这个想法,未免太异想天开,但也不是没有可能:沈银冰能够成为贪狼的狼主,那么有着亲生父亲支持的解红颜,为什么就不能成为七杀的首领呢?
但是让高飞很是无奈的是,还没有等他把这些告诉解红颜,那个早就已经承受不了被保护之重的女人,却毅然离开了。
高飞很清楚,在他把龙五三人打残,让解红颜住进方家老宅时,1973的人,就已经在方家村布置了人手,只是因为某些原因,还没有与高飞彻底撕破脸,正面相对。
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解红颜主动离开了方家村。
她已经走了接近五个小时--其实哪怕是半个小时,只要一脱离那些保护她的人视线,1973的人就会有所动作的。
高飞可以肯定的说,解红颜已经落入了1973的手中。
那么,他现在该做什么呢?
难道拿捏出一副感激(感激解红颜挺身而出承担责任),愤怒(愤怒那个女人不信任他)的嘴脸,在这儿无动于衷?
如果高飞真这样做的话,那么他就不是高飞了。
当月亮悄悄爬上树梢时,默力争很久的高飞,终于抬起头看着院墙一角的真空灯泡,对陪着他站了好久的龙云儿说:“那灯,太耀眼了。”
龙云儿抬头看了眼那个灯泡,想了想说:“你是不是要去追她?”
“你觉得呢?”
“我哪儿知道,更不知道她为什么要走。”
龙云儿摇了摇头,说:“刚才我始终仔细观察着你,发现你好像在极力说服自己,很难抉择的样子,可能是在考虑到底去不去追她吧?”
“算命的就是算命的。”
高飞真心赞了一个,叉开了话题:“走,我带你去外面溜达一圈。”
“你最好是先洗脸,我不想让人误会你脸上的口红,是我弄上去的。”
龙云儿走到了他面前。
高飞抬手,在腮帮子用力擦了几下,看向了龙云儿。
龙云儿摇了摇头,示意还没有擦干净。
高飞在掌心吐了口涂抹,再次擦了擦。
“呕!”
龙云儿做了个呕吐的姿势,皱眉说:“好了,好了,别恶心我了--幸好我现在没胃口吃完饭,要不然会被你恶心的吐出来。”
“我请你去喝一杯,我也没吃饭。”
高飞又在脸上搓了几下,抬腿走向了大门口。
他刚走出大门口,旁边就闪出了两个黑衣人,其中一个微微弯腰施礼,低声说:“高总,解女士不让我们跟着,我们……”
“我知道了,你们没做错的。”
高飞抬手,打断了那个人的话。
那个人感激的点了点头,转身带着同伴走进了黑暗中。
龙云儿看了眼那本的黑暗处,紧走两步跟上了高飞,问道:“你真不去追她?”
“那会儿我想去追她时,你告诉我说她已经走了四个多小时,追不上了。现在过去的时间更长了,自然更追不上了。行了,她的事你不用操心了,我信里有数。咱们先去喝一杯,我请客。”
高飞到背着双手,向村口方向走去。
高飞在决定了什么后没有去追,是因为他很清楚,就算解红颜被1973抓走,但绝不会马上把她‘绳之以法’,他现在需要做的不是无头苍蝇似的四处寻找她,而是需要让心态平静下来。
明天一早,他就会去京华,找人打探关于1973的事情:比方1973的总部在哪儿。
还有就是,他在昨天安排的那些人手,目前还没有到位。
龙云儿没有再说什么,跟在他后面很悠闲的走向了村口那边。
方家村经过重新规划还有,村口到后村的道路是笔直的,四车道宽的样子,两旁还有红色地砖铺就的人行道,外面则是成排的杨柳。
高飞喜欢杨柳,杨柳那飘飘洒洒的纸条在风吹来时,会缓缓飞扬,让人想到大海的波浪,继而会觉得心情开阔。
现在已经是晚上九点多了,要是放在乡下别的地方,就算外面仍然有乘凉的人,但人数也不会太多,毕竟环境制约了人们的夜生活。
但在方家村这个新兴的小都市中,晚上这个时间段却是最热闹的时候,毕竟超过四万多的外来人口,齐聚在方圆五公里之内,就会显得人满为患,晚上出来转转也是理所当然的了。
方家村的后村,最主要的建筑就是方家老宅,小山包上的别墅,还有老年、儿童活动中心,这些都不是年轻人所喜欢的。
当代年轻人所喜欢的场合,都在村口、以及往南的公路两侧,所以这边的人很多,也相应的产生了夜市。
“去那里面吧,我请客。”
高飞看了眼不远处的梦回从前酒吧,转身对龙云儿说。
正文_第1650章 梦回从前酒吧!
从方家村的后村走到村口,大约有一公里左右。
龙云儿发现,一路上很多人都跟高飞亲热的打招呼,有老人,有小孩,还有十七八岁的小姑娘,高飞也都很和善的点头回应,甚至还叫出了两个人的名字。
龙云儿发现,那两个被高飞叫上名字来的男人,竟然激动的满脸通红,好像受到了莫大的荣幸那样,就连在看她时,也带着说不出的尊敬,与某种意味。
龙云儿很清楚,这是村民们感激高飞,尊重他,更是把她看成了高总的女人,这让她很不得劲,不过却也不方便站出来表明立场,说她与高飞没啥关系,那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吗?
她只好生闷气,所以在高飞说请她去梦回从前喝酒时,就不耐烦的说:“我发现你这个人很唠叨啊,跟老娘们似的,你已经说过一次你请客了,怎么还说?再说了,我来到你的地盘上,你不请客,难道让我请?”
高飞没想到龙云儿这么大火气,稍愣了下才笑道:“我第一次说要请你,那是客气话,这次才是真心的,谢谢你陪我。”
“哼,你总算是露出了真实的嘴脸,不过这样看上去要比刚才你对别人点头微笑的样子顺眼多了。”
龙云儿轻哼了一声,率先快步走向了梦回从前酒吧。
因为方家村聚集了太多的高收入打工者,所以这边的消费场所都很上档次,就像这家梦回从前酒吧吧,比起像京华那些大都市里的高级酒吧,也不逊色。
此时又是娱乐场所的黄金时间段,酒吧门口总是有人在出入,门口那几个身穿大红旗袍的礼仪小姐,几乎是不住的弯腰鞠躬,说欢迎光临,欢迎下次再来的话,一个班下来肯定会嗓子冒烟,腰酸背痛。
“哟,飞哥!”
高飞刚走上酒吧门口,几个身穿黑色保安制服的人,恰好从里面走出来,带头的正是方家村的巡逻队长二狗。
看到高飞后,二狗连忙迎上来问好。
其实别看进进出出的那么多人,实际上几乎没有谁注意到高飞,毕竟出入酒吧的绝大部分都是外地人,方家村当地的村民,碍于传统的思想观念,就算晚上出来玩儿,也会去烧烤摊之类的地方。
让一群去年还扛着锄头在地里锄草的人,坐在酒吧的高脚椅上端着一杯价值最低也得一百的什么鸡尾酒,他们暂时还不习惯这种调调。
“二狗,你怎么也来这儿了,例行公事?”
高飞看了眼二狗等人身上的衣服,随口问了一句。
“嘿嘿,我们来这儿是因为酒吧内的一名下午来上班的职员,在路上出了车祸,派出所的同志请我们过来,跟酒吧老板说一句。”
二狗连忙笑着解释。
原来,酒吧的一名调酒师今天下午来上班时,在路上发生了车祸,人被撞成了深度昏迷,偏偏他的手机等证件都没带,等警方调查清楚他身份后,已经是晚上九点了,才知道他是这边酒吧的一名调酒师,就委托方家村巡逻队这边跟酒吧老板说一句。
华夏这么大,车辆那么多,每天都会有车祸发生,人们在听到此类的消息时,也已经麻木了,不会觉得这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就像高飞这样,点了点头随口说:“哦,你去忙吧,等有空我请你喝一杯。”
末了这句话,却是明显的客气。
“谢、谢谢飞哥,我、我等您有空!”
但二狗听了,却是激动万分:话说,二狗可是做梦都想跟高总拉近关系,最好是能成为他的心腹手下,能够像李德才、老王那样,成为人人羡慕的老总。
高飞随意点了点头,带着龙云儿迈步走进了酒吧内。
亲耳听到飞哥等有空要请二狗哥喝一杯后,他那几个手下都羡慕的了不得,有心思活泛的就凑过来,琢磨着该怎么说,才能让二狗哥把自己也带上。
不过不等他们说什么,二狗就脸一板训斥道:“都一脸吃了狗屎样贼兮兮的干啥呢?都去巡逻,我得留下来,为飞哥站岗放哨,保护他的安全!”
飞哥的安全,还用你二狗来负责?
靠,简直是太不要脸了。
那几个哥们心中骂了几句,不过也不敢说什么,都陪着笑的答应了,拎着电击棒去别处巡逻了。
打发走了几个碍事的手下后,二狗叼上一颗烟,冲门口的一个礼仪小姐嘿嘿笑道:“妹子,知道刚才进去的那个是谁不?”
那妹子眼珠一转,娇声问道:“谁呀?那样让二狗哥您看重?”
“飞哥!”
二狗踮起脚尖,向酒吧内张望了下,喃喃说道:“他就是改变了我们方家村历史的那个人,飞哥。”
高飞可不知道,二狗正在女孩子面前显摆跟他关系有多熟,进了酒吧后左右看了几眼,暗暗点了点头:酒吧很大气,装潢很上档次,却绝不俗气。
酒吧中间的小高台上,一个身穿古典白色纱裙的女孩子,正弹奏着一首世界名曲,受周围环境的影响,前来放松心情的人在谈话时,声音也很低。
看来环境的确能改变人。
其实高飞倒是很希望,酒吧内乱哄哄的,喝酒的哥们、姐们们高举着酒杯,一只脚踩在椅子上,快速伸手大声吆喝着‘八匹马啊,那六六顺啊’,光着膀子留着长发的架子鼓手,正在疯狂的砸打着,与扯着嗓子唱‘一无所有’的贝司手相应和--那样,才是酒吧该有的滋味。
花钱来喝酒吗,自然是得喝个热闹不是?
跟在高飞身边的龙云儿,进来后就四处扫看,脸上带着好奇,少见多怪的样子。
高飞坐在吧台前的高脚椅上,敲了敲桌子示意酒保过来,随口问四处看的龙云儿:“咋,看你好像很稀奇啊,没来过酒吧?”
龙云儿的回答,让高飞出乎意料:“嗯,以前从来没有来过酒吧。我以为,酒吧就该乱哄哄的,像迪厅那样才对。”
顿了顿,她又说:“我更没去过迪厅,都是从电视上看到的。爷爷从来都不许我来这种场合,说这边的气场都是乌烟瘴气的,能影响我的气质。”
“哟,那你可是个好孩子了,最好是赶紧出去,免得气质被影响了。”
高飞嘻嘻笑了一下,对调酒师说:“随便来杯烈酒,嗯,最好,最烈的那一种。”
“给我来杯清淡的果酒吧。”
龙云儿接着说:“也要最好的。”
高飞问:“你不走?”
“有人请客,我为什么要走?”
龙云儿反问道。
“你在这儿,我喝酒喝不肃静。”
高飞瞥了眼别处。
不远处的几个卡座上,有七八个男人,其中还有两个欧美白人,不住的向这边看,丝毫不掩饰‘欣赏’龙云儿的目光。
相比起出入酒吧的那些都市女郎来说,穿着比较古板的龙云儿,再配上她独特的‘林黛玉式’的气质,焕发出了一种惊人的古典美,当下又是在酒吧这种场合,她当然会引起很多‘保护欲’很强的男人关注。
尤其这些男人都已经喝酒了。
“在你的地盘上,你还会担心什么呀?”
龙云儿却是看也不看那些人,端起调酒师推过来的果酒,冲高飞说:“来,为我们在茫茫人海中相遇,干一杯。”
高飞跟她轻轻碰了下,说:“你好像很讨厌我的。”
“喝酒跟讨厌没啥关系不是?”
龙云儿说完,仰首一饮而尽,嘶哈了一下嘴巴,对调酒师说:“味道不错,再来一杯。”
高飞笑了笑,没说什么,端着酒杯轻抿了口,看着调酒师手中那上下翻飞的调酒动作,眉梢微微翘起,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龙云儿没有再跟他说话,只是喝酒,短短十分钟内,就喝了三杯果酒,小脸上慢慢浮上了一抹红色。
高飞眼睛盯着上下翻飞的玻璃瓶,在龙云儿开始要第四杯果酒时,很随意的抬头向二楼走廊上看了一眼。
他有种感觉,那边有人在盯着他看。
一些端着酒杯的年轻男女们,趴在栏杆上往下看,却没有高飞认识的,也没有谁在刻意关注他。
“东子,小勇出车祸了?”
就在高飞四处看时,一个服务生走到他身边,低声问调酒师东子。
“嗯啊,我也是听张经理说的,小勇下午来上班的路上,刚出来市区没多久就出事了。张经理已经在电话中向警方了解过情况了,据说小勇在正常行驶时,不知道怎么回事,车子就忽然窜到了公路另外一边,跟一辆黑色越野车相撞了。”
调酒师叹了口气,说:“唉,我看那小子啊,肯定是思念姓解的那位大美女走神了,这才莫名其妙出车祸。”
“嘿,小勇也是的,咱们这边姓解的那位大美女,尤其是他一个打工仔能惦记的,那可是方家村国王高总的女人……”
服务生刚说到这儿,酒吧内的灯光忽然全部灭了,酒吧内瞬间变成一片四死寂,但接着就响起了动感十足的架子鼓声音:砰、砰砰!
“嗷!”
一声女孩子的高亢尖叫声响起时,灯光再次亮了起来,只是却非常的暗,仿佛要被立即响起的欢呼声淹没那样。
所有的卡座等设施,都会自动陷进地下,或者墙壁中,整个一楼大厅变得空荡荡,四个角落,还有地上,就会有白雾喷出,在急速旋转的霓虹灯照射下,看上去如梦如幻。
晚上十点之前是酒吧,绅士淑女谈心的地方。
十点之后,这儿就会变成迪厅,让现代都市人尽情放松的场所。
梦回从前酒吧,就像她的名字那样让人感觉是在做梦,从前一刻的婉约中,猛地到了狂暴模式,聚大的气氛差异,足够影响、促使人们喜欢上这种风情。
高飞还是第一次见识到这种酒吧,看到小高台缓缓升起,身穿暴露衣装的几个年轻男女,在上面疯狂扭着,忍不住的摇了摇头,觉得索然无味。
放下酒杯,他正准备带着龙云儿离开时,七八个男人浑身剧烈哆嗦着走了过来。
正文_第1651章 有人在这儿闹事!
如果是放在以前,高飞来到这种风格独特的酒吧内,差不多会被吸引。
冰与火,静与动,疯狂与婉约在瞬间转换时,总能最大可能调动起人们的热情。
看来,这家酒吧老板很是别出心裁。
不过高飞却不喜欢,正如他曾经对龙云儿所说的那样,他人不老,心却老了--再说现在有那么多心事,他也没心思享受骄傲无知的现代人所谓的夜生活。
只是他刚要带着龙云儿离开,就看到七八个男人,随着音乐好像打摆子那样,哆嗦着走了过来,正是刚才在那边对龙云儿指指点点的那些人,其中还有两个白种人。
美女来酒吧迪厅这样的场合,就像一朵盛开的花朵那样,总能招蜂引蝶的,高飞很清楚这个道理,所以在看到这些精力充沛的年轻人走过来后,只是皱了下眉头,对龙云儿说道:“走吧。”
他说话的声音,被爆响的电子舞曲彻底压住,不过龙云儿却能从他口型上看出他在说什么,放下还没有喝完的果酒,下了高脚椅。
看出高飞俩人要走后,那些年轻人马上就把他们围住了,看着他们的眼神,打摆子的动作都带着明显的挑衅。
“耶,耶耶!”
连续几声声嘶力竭的耶耶声过后,激昂的音乐声忽然停顿。
这是本首舞曲的一个最大特点,故意停顿后,再猛地爆发,更大程度的激发人们的疯狂热情。
高飞当然不在乎这些人,趁着舞曲停顿时,正要说什么时,却听调酒师东子说:“先生,你们还没有交钱呢。”
“什么?”
高飞愣了下,扭头看去时,音乐再次响起,瞬间压过了所有的声音,音乐声仿佛连整座酒吧都震得动弹起来。
东子只好端起那半杯果酒,指了指冲高飞喊道:“交钱!”
在酒吧内喝酒给钱,就像欠债还肉那样一个道理,天经地义。
“哦,差点忘了。”
高先生这才恍然大悟,连忙伸手去掏口袋。
其实这也不能怪高飞,人家孩子在这段时间内,吃饭啥的可都是从来都不花钱,习惯了吃饱喝足后一抹嘴巴拉倒,还真有些不适应喝酒得拿钱的生活。
高飞伸进口袋的右手,僵了下随机快速拿出,又开始掏出后面的口袋。
很遗憾,高先生裤子上的三个口袋中,都没有‘马嫩’。
当一个人混到像高先生这种地步时,钱财已经彻底变成了身外之物,到达了一个身上没钱,心中有钱的境界--这可不是东子等人能理解的,要不然他也不会在看出高先生没带钱后,皱眉冲不远处的保安使了个眼色。
“咳。”
高飞尴尬的咳嗽了一声时,舞曲声再次顿了一下,让他的声音听起来很清晰:“那个啥,总共多少钱?”
“总共八百六。”
东子回答出这个问题后,舞曲再次响起。
看了眼走过来的保安,高飞想了想,拿过东子手中那半杯果酒,伸进手指头蘸了下,在吧台上写了几个字:今天忘记带钱了,等会给你送来。
东子马上摇头,表示小店生意,不赊账。
高飞无奈,只好看向了龙云儿,右手手指搓了几下,询问她有没有带钱。
龙云儿倚在吧台上,微笑着摇了摇头,张嘴说:“你说,你请客的。”
高飞出门不带钱,龙云儿尤其是那种轻易接触铜臭物的人?
“那个啥,哥们,实话告诉你,我就是高飞,我这次真忘记带钱了,等会儿马上给你送来,行吧?”
瞪了好像幸灾乐祸的龙云儿一眼后,高飞冲东子好说好商量,亮明了他的身份。
那么大的音乐声中,东子可听不出高飞在说什么,只是一个劲的摇头。
“怎么了,哥们,没钱?”
就在高飞刚要向东子借电话(他的手机没有带)时,一个明显喝多了的哥们,不耐烦的凑过来,在他耳边扯了一嗓子。
这些人早就注意到了‘别具风采’的龙云儿,正到处找借口来搭讪呢,看出高飞俩人没带钱后,马上就意识到这是个好机会了。
这七八个人来自一个华外合资企业(振华区政府与美国人合资),是专门开发房地产的,名字就叫凯撒房地产集团,听说大老板在美国本土,也是个很牛叉的上流人物,来到华夏后,更是与彭云木几次共进晚餐过。
因为凯撒集团进驻方家村是最早的外企,所以他们的人也比后来来的要多几分‘主人翁’精神,再加上大老板的特殊身份,所以员工们有些自大,狂妄,喝酒后敢惹事也是很正常的了。
再说了,在酒吧内泡个古典美女,也是很高雅的事不是?
早就看出这些人是冲着龙云儿来的后,高飞就有些心烦:他虽然不怎么待见龙云儿,但总的来说,人家小姑娘也是他的客人,自然不能被一些狂蜂浪蝶骚扰了。
还有就是,喝完酒却没钱的现实,让高先生觉得很没面子,所以在这哥们摇晃着大脑袋凑过来后,他想都没有想,本能的抬手按在那脑袋上,稍微用力推了出去:“滚蛋,这儿没你啥事!”
高先生在方家村,那可是教父一般的存在,小广场内更是曾经立过他的雕像,能够用这么温和的动作,口气让那哥们滚蛋,这绝对是高看他一眼了,看在他们为方家村建设贡献微薄力量的份上。
“卧槽!”
那好心好意过来询问要不要帮忙的哥们,被推了个趔趄后,这就怒了,眼珠子一瞪正要说什么时,却看到那个古典美的小姑娘,忽然从吧台上拿起一瓶酒,狠狠砸在了集团首席设计师布莱克的脑袋上:砰!
砰的一声响,酒水四溅,还夹杂着碎玻璃,和鲜血。
原来,喝的有些高了的布莱克先生,按耐不住他对华夏古典美女的崇拜,竟然趁着龙云儿袖手旁观看热闹时,那只毛茸茸的右手在她小屁股上拧了一把。
“啊嗷!”
布莱克先生长声惨叫一声,抱着脑袋蹲在了地上。
龙云儿冰清玉洁的,啥时候被男人这样轻浮过?
尤其这个人还是个外国人,一瓶子把他脑袋打破后,接着抬脚就狠狠踢在了他俩腿间。
这一下,让布莱克先生腾地一下就蹦了起来,发出更加疼痛的惨叫声,甚至都压过了音乐声。
“啊,他打了布莱克先生!”
有人高声惊叫着,就冲向了龙云儿:布莱克先生,可是在欧美都很出名的设计师,来方家村这个小地方指导工作,那绝对是屈尊的,平时公司大老板都对他客客气气的,现在却被人在酒吧内爆了脑袋,这还了得?
“干什么,干什么?”
看到有人要扑向龙云儿后,旁边的酒吧保安这才醒悟过来,赶紧冲上去挡住了那些人:“都别在这儿闹事,有什么话好好说--东子,让音乐停止!”
酒吧内的保安,主要工作就是对付来酒吧闹事的人,现在有人要打架,他们当然不会允许。
“特么的,你们知道她打的是什么人吗?”
这七八人中为首的一个,戴着金丝眼镜,年龄虽然不大,不过举手投足间却带着一些傲气。
他叫马振,来自区政府,目前在凯撒集团内担任华方的副总,今晚来酒吧主要是陪着布莱克先生,此时见保安要护着打人的龙云儿,立即从后面冲出来,一把推在了保安身上。
话说领导有交代,一定要让布莱克先生在华夏吃好、喝好,有宾至如归的感觉,这样才能让他安心给企业做事。
不过根据目前来看,布莱克先生好像不会有宾至如归的感觉了--这是马振的失职,会影响到他的前途,他能不着急吗?
爆响的音乐声,马上就停了下来,大家都纷纷看向这边。
“你敢肆意殴打外宾,就等着付出惨重代价吧!”
一把推开保安后,马振脸色阴沉的狠狠瞪了眼龙云儿,拿出了手机。
马振是有身份的文明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轻易冲动,亲自下手揍人--现在那些动不动就挥拳头的都是些贩夫走卒,留氓混混啥的,真正有身份的人,在处理事情时,只需一个电话就Ok了。
对马振的威胁,龙云儿不但毫不在意,还再次拿起一个酒杯,狠狠砸在了布莱克先生的脑门上,直接把他砸昏过去后,才恨恨的骂了声:“死老外!”
“你、你等着,等着!”
马振没想到,看起来病怏怏的龙云儿,脾气会这样暴躁,尤其是看到她又拿起个杯子看向自己时,顿时就觉得脖子一凉,赶紧后退了几步,开始打电话:“喂,方队吗?我是凯撒集团的马振!我在梦回从前的酒吧啊,是这样的,有人打伤了布莱克先生--啊,你就在门口啊,那好,我等你!”
“麻痹的,这谁敢在方家村闹事啊,活的不耐烦了咋滴?”
正在酒吧门口瞎转悠的方二狗,接到马振的电话后,顿时就吓了一大跳:啥,有人打伤了布莱克先生,哎呀呀,卧槽!
别人不知道布莱克先生,二狗却知道他很受村长方立柱的重视,现在却被人打了,估计立柱哥会生气的!
“你们几个,都特么的给我滚过来,缉拿打人凶手!”
二狗快步冲向梦回从前酒吧时,恰好看到他那几个手下从南边溜达着过来,当即就扯了一嗓子。
二狗那几个手下听了,也是大吃一惊,赶紧跟着他冲进了酒吧内。
方二狗等人冲进来时,高飞刚点上了一颗烟。
如果是放在别处,有人敢轻薄龙云儿,他早就虎如狼群般的扑上去,把这些不长眼的揍个屁滚尿流了。
但现在是他的地盘上,他在当地人心中,那可是不一般的存在,当然不会为了教训几个喝大了家伙,就擅自动手,那样肯定会影响他的光辉形象。
当然了,最主要的还是被莫的人是龙云儿。
要是换上陈果果她们--哼,高先生不把布莱克先生的爪子掰断才怪,什么注意自己的形象不形象的,全都是狗屁。
正文_第1652章 大家来指鹿为马!
酒吧内,除了高飞这个还算半个方家村村民的人,其他人都是都市白领之类的小资,没谁认识他。
充其量,也就是觉得他看上去有些眼熟,好像跟那个被废掉的雕塑有几分相似,但谁也没想到他会是高飞。
大家为什么来酒吧?
当然是为了放松。
而天下最让人放松的事,莫过于抱着膀子站在一旁看人打架了,不管是在国外,还是在国内,基本都有这样的爱好。
爱好,是不分国界的。
既然马振已经报警了,倒也省了高飞找人,就倚在吧台上等人来处理事儿,那一脸云淡风轻的样子,让马振越看越生气:么的,装什么比呢,等会儿等着挨收拾吧,我非得让方二狗狠狠调教你一番!
话说,马振此前可是跟方二狗在一起喝过几次小酒了,尽管他看不起这个泥腿子,不过也很清楚要在方家村这地方混,就必须得跟当地混混搞好关系的道理。
他还能看出,方二狗每次看他的眼神中,都会带着尊敬,羡慕,还有讨好:大家都是差不多年龄的华夏人,为啥一个是混混,一个是政府官员呢?
要不是机缘巧合,方二狗怎么有资格与马振这样的政府精英一起吃饭?
“闪开,闪开,都给我闪开!”
二狗虽然长的不咋样,在这帮子小资白领面前,也有些自卑(主要是长相,却不知道那些小资白领都在羡慕他的收入),但当前可是他来‘伸张正义’的时刻,气势上自然不会弱了,吆喝声底气十足,晃着膀子横着走,就差有人鸣锣开道了。
看到来的人是二狗后,高飞笑了,抬手轻轻敲了下吧台,示意东子再来一杯白酒。
他要举杯看热闹。
要是搁在以往,高先生遇到当前这种事,早就一个耳光抽过去了,才不会跟马振啰嗦什么,但现在他的心境不同了,要是亲自出手对付这号小人物,未免会让人看不起。
当人的心境到达一定的境界后,做事的方式也会随之改变的。
高先生的心境倒是到了高处不胜寒的高度,可东子明显没有这样的本事,在看到高飞明知道没拿钱,还敢要酒喝后,当即一瞪眼,意思是说:没钱还想喝酒,找抽呢?
高飞笑了笑,没说什么,看向了方二狗。
“谁在这儿闹事呢,谁!”
方二狗挥舞着手里的电击棒,一双三角小眼睛瞪得滴溜圆,好一副杀气腾腾为民伸张正义的凶煞样子。
马振马上说:“方队长,你来的太及时了,凯撒集团的布莱克先生被人打了!”
“啥,布莱克,谁是……”
方二狗看向了躺在地上的布莱克,只看了一眼,就吓了老大一跳:乖乖,这不是立柱哥都尊敬的外国佬吗?
布莱克来到方家村后,曾经有机会与大老板杰克先生一起,与方立柱一起吃过饭。
二狗可是亲眼见过,现在骄傲无比的立柱哥,对杰克、布莱克先生都很尊敬的。
现在立柱哥都尊敬的外国朋友,竟然在酒吧内被人揍成了这样。
这还了得?
“卧槽,谁特么的这么大胆子,敢伤害布莱克先生?”
吓了一大跳的方二狗,猛地抬头向前看去--然后,就看到了高飞,先是一楞,那满脸的杀意,立即换成了迷人的春风。
看到飞哥就在这儿后,方二狗的第一反应就要脸上带着最甜笑,过来请安问好,至于受伤倒地,需要人照顾的布莱克先生,马上就被他抛在脑后了。
不过,还没有等方二狗跟高飞打招呼,马振就走过来,用看似热情实则居高临下的口吻说:“方队长,今天你一定要为布莱克先生主持公道。”
“啊,好啊,好啊,肯定会为他主持公道的。”
方二狗对马振挡住他对飞哥绽放出的谄媚笑容非常不满,正要发脾气,才猛地想起立柱哥曾经说过的一句话:要以最正确的态度来对待工作。
这个所谓的最正确的态度,当然是站在公正、公平、公开的角度上,处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比方当前酒吧内的殴斗事件。
现在方家村的一号人物飞哥就在眼前,二狗要是因为讨好飞哥而忽略工作,相信高总会觉得他不称职,那可不是二狗哥想看到的。
当前最需要做的,就是在飞哥面前,展现出自己优异的工作能力,力争最大可能的获得他的好感,被他引为心腹,最终能够做一个像李德才、兔子那样的人。
“马副总(马振在凯撒集团的职务),怎么了?”
确定自己的工作态度后,二狗不再着急去跟飞哥打招呼,而且通过高飞一脸似笑非笑看热闹的样子,他就以为高飞这是在趁机审查他的工作能力,自然会精神抖擞的拿出最好的工作状态。
所以在跟马振打招呼时,方二狗的脸上没有再露出以前面对马振时的讨好神色,而是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
二狗对自己态度的明显改变,让马振眉头一皱,心想:哟呵,越是守着人多,你越拽起来了,还真把自己当号人物了,要不是方家村这边没派出所,我懒得理你才对!
与别处不同的是,方家村(现在市政府那边传来消息,引为方家村这边经济高速发展,上面准备在这边特意成立一个小型开发区,级别暂时定位处级,也就是县级)没有派出所,负责未来开发区治安工作的,都是方家村等五个村子组织的巡逻队。
当前暂时不要插手方家村这边的安全工作,是彭云木深思熟虑过的,引为他很清楚高飞目前所面临的问题,这时候最好先不要派遣警力入住,交给方家村自行处理是最好的了。
所以方家村这边没警方,出现当前的类似纠纷后,前来处理问题的就是二狗等人了,这也是马振无奈下才捏着鼻子跟二狗交往的主要原因。
“他打人,打了我们凯撒集团特聘的首席设计师布莱克先生!”
强忍着心中的不快,马振抬手指向了高飞。
高飞愣了下,随即无奈的苦笑了下,却没有辩解什么。
高飞俩人来到吧台这边时,龙云儿那种独具特色的柔弱古典美,立即激起了布莱克先生的呵护之心,只想把这个女孩子搂在怀中,用自己满腔的热血去呵护她……不过,他也没有忘记,当初他在来方家村时,大老板杰克先生可是一再嘱咐他,最好别在方家村闹事。
布莱克先生的业务水平那是没得说,他还有个很酷的业余爱好,那就是好色。
大老板杰克先生很清楚他这个毛病,所以才一再嘱咐他别在这方面犯错误,以免惹了不该惹的人,给公司找麻烦。
大老板既然一再嘱咐,布莱克当然得牢记在心,所以来方家村的这段日子里,时刻表现出他绅士的贵族风采,直到今晚遇到龙云儿,借着酒兴,他才低声跟马振说了几句带色的话,无非就是他想让龙云儿咋的咋的。
布莱克牢记大老板的话,不敢在方家村惹事生非,不过,马副总却不在意,甚至觉得这是一个机会:马振最大的愿望,不是在官场上能走多远,而是要移民美国,过那种早就向往已久的平等,民著、自有的生活。
如果能讨好布莱克先生,让他帮忙在大老板杰克面前美言几句,那么马副总还真有可能有机会移民美国。
所以呢,当布莱克对龙云儿表现出极大的兴趣后,马振就意识到机会来了,就蛊惑着他去邀请龙云儿跳舞,喝一杯--甚至必要时,他都可以贡献出他收藏已久的某种药物,来帮助布莱克先生实现愿望。
当然了,龙云儿不是一个人来的,她身边还有个年轻人。
至于这个年轻人跟龙云儿是啥子关系,马振才不会去考虑:无论他是谁,能跟受人尊敬的布莱克先生相提并论?
华夏近代史上,好像总是不缺为了自身利益而牺牲同胞来讨好外国人的败类,马振就是其中一个,所以在布莱克再也忍不住,对龙云儿动手动脚却惨遭毒打,方二狗带人赶到后,他马上就把矛头指向了高飞。
马振把矛头对准高飞,有几点原因:第一,他是跟龙云儿一起来的。第二,龙云儿被布莱克先生骚扰、并出人意料的强悍反抗时,他无动于衷。第三,这家伙一脸淡定的笑容,让马副总感到很不爽。
所以呢,当方二狗调查事发情况时,马振毫不犹豫的指向了高飞,一来是他要是说龙云儿揍了布莱克,方二狗不一定会相信(毕竟龙云儿看起来柔柔弱弱的,怎么可能打伤身体强壮的布莱克),二来呢,却是想借助方二狗来收拾一下这个家伙,看看他还能不能保持当前可恶的淡定。
“什么?”
方二狗眨巴了下眼睛,满脸不信的看着马振:“马副总,你说是飞、是这位先生,打了布莱克?”
“我会撒谎吗?”
对方二狗敢质疑自己的话,马振更感到不满,扭头对同伴说:“大家刚才都看到,是那个人打伤了布莱克先生,是不是?”
“对,就是他。”
“我刚才可是看的清清楚楚!”
不管是明白还是不明白马振为什么要诬陷高飞的同伴,此时自然是大力支持他了:反正只要大家齐心协力的指鹿为马,就算高飞俩人浑身是嘴,也解释不清楚的。
“方队长,现在你该相信了吧,就是这个人打伤了布莱克先生!现在,我以区政府办公室主任(马振在官场上的职务),与凯撒集团副总的双重身份,请求你立即把这个卑鄙、胆敢肆意伤害国际友人的败类,处以最严厉的惩--”
马副总抬手指着高飞,满脸义正词严样子的刚说到这儿,就听到呼的一阵风声响起,一道黑夜冲着他脑袋就砸了过来!
“哎哟!”
马振大惊,本能的一歪头,一根电击棒就狠狠砸在了他左肩上,疼的他哎呀一声惨叫。
正文_第1653章 梦回从前的老板!
马副总可以肯定,经过他与同事们的一致指鹿为马,再加上受人尊敬的布莱克先生当前确实血流满面,惨不忍睹的,方二狗铁定会相信他的话,不理睬高飞接下来的‘狡辩’,把他带走。
只要把高飞带走,马振就会立即找人运做一下,让区警方接手这个事件,到时候再找关系狠狠把高飞狠狠收拾一顿--相信外表柔弱却很野蛮的龙云儿,肯定会被吓坏。
毕竟没有谁敢承担有可能引发的外交纠纷。
这样一来,不但能收拾了看不顺眼的高飞,还能让龙云儿害怕,让她不得不去给布莱克先生‘赔礼道歉’。
那时候,相信布莱克先生无论提出什么‘私了’的了要求,龙云儿都会答应。
既能收拾了看不顺眼胆的高飞,又能讨好布莱克先生,为他‘争取到’龙云儿,可谓是一石三鸟啊。
马振正在为自己在极短时间内,就能想到如此完美的处理方式,实在不能不佩服自己的聪明机智。
只是他刚要按照自己的计划,让方二狗把那个装比的家伙带走时,就被一根电击棒给狠狠砸了一下!
幸亏他躲闪的够快,要不然肯定会被砸个头破血流。
“哎哟,方二狗,你特么的疯了,敢打我!?”
马振抬手捂着左肩,迅速后退几步后抬头,发现狠狠给了他一下子的人,竟然是方二狗,顿时又惊又怒。
“草,老子就是疯了,今天就要打死死!你特么的算什么个什么玩意,敢骂飞哥!”
方二狗面目狰狞,高举着电击棒又冲了上去,嘴里还吆喝着他那几个手下:“都特么的愣着干啥,还不给我揍这些个王八蛋!”
其实根本不用方二狗下令,跟随他一起来的那几个巡逻队员,看到马振竟然敢辱骂他们的救世主后,心中早就怒气冲天了,甚至有人双眼都开始发红了,个个嗷嗷叫着抡起电击棒,就扑向了马振等人。
马振等人倒是人数众多,可大家都是文质彬彬的都市白领,要是抡耍嘴皮子动心机,方二狗等人自然会被他们玩的滴滴转,可要是抡起撒泼动手,他们再多一倍的人捆起来,也不是二狗这些昔日在街头上打架打惯了的混混们的对手。
一时间,电击棒上下翻飞,方二狗等人是大展神威,马振等人则是鬼哭狼嚎,抱头四处鼠窜。
在场众人谁也没想到,事情最后竟然发展成了这个样子:本来该站在公正立场上处理闹事纠纷的方家村巡逻队,竟然对合资外企高管、政府工作人员举起了铁拳。
就在一众高学历知识分子被方二狗等人的野蛮行为而震惊时,梦回从前酒吧的保安队长,带人冲了上来,张开双手抱住方二狗,好言相劝:“干什么,方队长,你这是干什么,有什么话好好说,怎么乱动手呢!”
“李灯,你给我闪开,今儿我非得弄死这帮子沙比!”
方二狗就像一只被戴上镣铐的豹子那样,咆哮着,蹦达着,却挣不开李灯的双臂。
虽说李灯带人冲上来的很及时,不过马振等人还是在短时间就遭到了无情的打击,倒是有一般人头破血流的躺在了地上,其中马振挨揍挨的最重,鼻梁骨都断了。
方二狗的不依不饶,让李灯眉头皱了下,正琢磨着咋办时,就听有个女人的声音从二楼走廊上响起,很清淡的样子:“干什么呢?”
这个声音倒是很清淡,不过余音却带着一股子说不出来的妩媚,慵懒之意,让人情不自禁的就联想到杨贵妃从华清池内泡澡后上来的一幕。
高飞抬头看去,就看到一个身穿黑色韩版OL套裙的女人,踩着银灰色的镶钻细高跟皮凉鞋,从楼梯上嗒嗒的走了下来。
她每走一步,被黑色套裙紧紧包裹着的丰满身躯某个浑圆的部位,就会流水般的左右摇摆一下,荡起浓浓的成熟风情。
女人大约三十七八岁左右,甚至更大,长的也很一般,属于那种让男人在后面看就会硬,从前面看马上就会软了的‘遗憾型’少妇。
“梦回从前的老板丁香来了。”
人群中,有人在给同伴悄悄的介绍这个少妇:“你别看这个女人长的不咋样,可是很有能力,更是独具眼光,是最早来方家村开娱乐场所的人,除了这家酒吧外,这边最大的星级酒店也是她开的。”
丁香的确是个很特殊的女人,有着本该让男人都拜倒在她石榴裙下的身段、气质,可却又长了一副让男人感到遗憾的脸,有人曾经打听过她的来历,知道她是来自西北某个省会城市,是某个绝对高官的女人。
别看丁香长的不咋样,但只要不去看她那张脸,只关注她的身材,绝对是一种超级享受。
方二狗以前也曾经听说过丁香的大名,更知道村长方立柱对这个女人也很客气,现在看到她出面后,自然得适当的收敛一下了,冷哼一声放下了电击棒。
在上百双眼睛的注视下,丁香踩着优雅的步伐,嗒嗒的走到了前台,随意的倚在吧台上,左手放在右肘下,抬起右手伸出了两根手指头。
她的身子微微倾斜着,左脚向后抬起轻轻踩在吧台上的资质,本该让人看上去很轻佻才对,但偏偏却又让人觉得,无论她在哪儿,在什么人面前,都该这样随意才对。
她的右手刚抬起,一个四旬左右的黑体恤大汉,马上就递上了一根细细的女士烟卷:大汉是跟她一起下来的,可大家却都忽视了他的存在。
好像压根没有看到马振等人头破血流躺在那儿申银那样,丁香好整以暇的把香烟叼在了嘴上,黑体恤大汉手中打火机啪的一声轻响,给她点燃了。
“李灯,到底是怎么回事?”
丁香慢悠悠吐出一口淡淡的烟雾后,单眼皮的眼睛,这才轻飘飘的撩了马振、方二狗等人一眼。
“丁总。”
李灯走过去,微微弯腰,满脸都是一副恭敬的样子:“具体情况我也不知道,我赶过来时,方队长正在对凯撒集团的几个管理层动粗。”
“哦,原来是这样啊。”
丁香淡淡哦了一声,又看向了方二狗,语气仍旧那样平淡:“方队长是吧,能不能给我个解释?”
虽然大多数来方家村投资的企业老板,都认识方二狗,也知道这小子算得上一号人物,平时跟他说话时,不管心里有多看不起他,也都是客客气气的。
不过梦回从前的老板丁香,却好像从没有正眼看过方二狗。
她自然也认识二狗,现在装作不认识的样子,自然是表示不满了:你本职工作就是伸张正义,可你却带人在我酒吧内闹事,这算什么呢?
丁香看向方二狗的目光很平淡,语气也没丝毫烟火气,可方二狗却突然感受到了一股子压力,下意识的要弯腰赔笑时,却猛地想起可是在为飞哥办事,要是对一个女人奴颜婢膝了,那岂不是丢了飞哥的面子?
尽管飞哥,还有那个小丫头,在丁香出现后,就悄没声的走了,可正因为这样,二狗才不能丢了高飞的面子,引为他现在算是飞哥留下处理后事的负责人了。
想到飞哥后,方立柱腰板一下子直立了起来,无所畏惧的与丁香对视着,本来很猥琐的脸上,竟然带着一层丁香老板那样的淡定:“丁总,我很遗憾在你的酒吧内闹事,肯定会给你一个解释的。”
方二狗的不卑不亢,让曾经暗中关注过他的丁香眼里闪过一抹惊讶,随即吐了个烟圈,淡淡笑道:“那我就洗耳恭听了。”
方二狗看了眼高飞曾经呆过的地方,笑着问道:“丁总,相信你今天也听说过了,我们方家村集团(方家村要成立集团的事儿,已经获得了批准,很快就会挂牌)的老总高飞高总,今天回来了吧?”
高飞今天上午来到了方家村,并在小广场内建议老年会撤掉他立像的事儿,到了晚上时,几乎所有关心他的人都听说了(他回来时,正是各企业上班的时间,那些围观者绝大部分都是村民,与外来考察投资环境的人,所以马振等人倒是没在现场看到过他,要不然也不会鬼迷心窍的招灾了。)
听方二狗提到高飞后,丁香双眼微微眯起:“是的,我听说过高总回来了,也希望他能光临我的酒吧,也好让我稍尽‘地主之谊’,感谢他为我们提供了这样好的投资环境。”
二狗笑了:“呵呵,丁总您客气了。其实我们高总刚才就在这儿。”
“什么?”
丁香恰到好处的,脸上浮上了惊讶,随即四处看去:“高总呢,哪一位是?”
“他已经走了。”
方二狗刚说完,马振就从地上坐了起来,冲他嘶声骂道:“方二狗,你特么的敢肆意殴打国家干部,外国友人,就等着坐牢吧!”
他现在昏头昏脑的愤怒之极,根本没有听到方二狗刚才说什么。
轻蔑的看了眼马振,二狗又看向了丁香:“只是很遗憾的是,凯撒集团的马副总等人,竟然对他破口大……”
他刚说到这儿,一个方家村的巡逻队员,就挤过人群来到他身边,手里拿着一叠钞票,低声跟二狗说了几句什么。
这个队员在说话时,满脸都是激动的神色,盖因刚才传说中的飞哥,在大街上看到他之后,竟然很客气的请他帮忙先来付款,又简单说了下龙云儿为什么要暴打布莱克的原因。
能够替飞哥办事,是每一个巡逻队员的荣幸,别说是跟他借一千块钱了,就是要他的脑袋--还是算了吧,得留着小命为飞哥效力不是?
“卧槽!”
听完手下的简单叙述后,方二狗快步走到马振面前,抬脚狠狠踢在了他下巴上。
马振立即惨叫。
丁香黛眉皱起,却看到方二狗边踢边骂:“沙比,原来你在帮人打飞哥女人的主意,我特么的弄不死你!”
正文_第1654章 老板的老板的老板!
如果说刚才方二狗暴打马振等人,只是因为马振辱骂飞哥,他最多使出七成‘功力’来收拾这些可怜人,算是教训一下,那么现在却是全力以赴,毫不留情。
飞哥身边有女人,而且这些女人都很漂亮这种现象,对于方家村的人来说,根本不算什么稀奇的事了。
稀奇的是,就马振这个档次的无知者,竟然是在帮着外国人打高飞女人的主意:随便诬陷高飞也倒罢了,还敢颠倒黑白,这样的人不揍死拉倒,留着做什么?
当然了,这是在梦回从前,老板丁香就站在这儿,而且马振也是国家干部,真要是被方二狗活活揍死,大家都得惹上麻烦。
所以不等丁香下令,李灯等保安就冲上去,连说带劝的,好不容易把二狗等人拉开:“方队长,请你冷静一下,这是在梦回从前,不是你们村里邻居家打架!”
“就算在梦回从前怎么了?”
方二狗挣开李灯,却没有再对马振等人动手,冷笑几声把手中那叠钞票,用力摔在吧台上,对当下好像明白了什么的东子冷笑道:“刚才在这儿喝了几杯酒,忘记带钱的就是我们高总。这些钱,是他让我们付给你的。”
东子嘴角局促的抽了几下。
他做梦也没想到,刚才被他拦住不许走的年轻人,竟然就是传说中的高飞。
不等东子解释什么,方二狗抬手指着马振,阴森森的一笑:“小子,你敢打飞哥女人的主意,真是有种!兄弟们,我们走!”
刚才高飞拜托那个巡逻队员来还钱时,曾经让他给方二狗传话,说没必要与那种小人物纠缠,自然会有人收拾他们的。
扔下几句狠话后,不等丁香说什么,方二狗就带人转身,大摇大摆的去了。
酒吧内,一片死寂,大家都愣愣的看着二狗等人背影,好像意识到了什么。
很多人都认识二狗,知道他在方家村算是一号人物,不过却没有谁真看得起他,毕竟他只是个没文化的混混,表面上跟他客客气气的,内心却是在居高临下的看他。
刚才这一幕,却让大家明白了一个道理:他们看不起的方二狗,又何尝看得起他们这些精英人士?别看方二狗平时跟大家说话时,脸上很自然会带出谄媚神情,那都是因为他主动把自己当作了大家的服务员。
巡逻队除了要维护好方家村的治安外,还要最大限度的为所有投资者服务--这是方立柱在村委会上,一再强调。
但当这些所谓的精英,触犯了方家村人心目中的领袖后,方二狗等人就会悍然露出他们凶悍的一面,全力打击胆敢冒犯高飞的任何人,不管是国人,还是外国人。
这儿,是高飞的天下。
无论是谁,只要冒犯了高飞,那么他都会得到狂风暴雨般的打击。
马振此时彻底傻掉。
他傻掉,是因为他清醒了,确定刚才自己要收拾的人,竟然是传说中的高飞。
布莱克倒是不知高飞为何物,这时候摇摇晃晃的坐了起来,擦了把脸上的鲜血,嘶声叫着:“我要抗议华夏人的野蛮行为,我要向美国驻华大使馆申诉,美国公民被华夏人欺凌……”
“麻烦让一下,让一下!”
就在此时,随着几声有礼貌的请让声,几个身材彪悍的黑背心外国男人,簇拥着一个外表很斯文的中年男人走了过来。
看到这个男人后,布莱克立即就像看到了救星,嘶叫的声音更大:“杰克先生,杰克先生!”
来者,正是布莱克的顶头上司,凯撒集团的大老板,杰克先生。
杰克没有看布莱克,先走到丁香面前,很礼貌的说:“丁女士,很抱歉,我的属下给您添麻烦了。”
“呵呵,杰克先生客气了,该说抱歉的是我,我没有保护好这位先生在酒吧内的安全。”
丁香很抱歉的反过来道歉。
杰克点了点头,这才看向了布莱克,冷冷的说:“布莱克,从现在开始,你已经被凯撒集团开除了。”
“什么?”
布莱克顿时愣住,半晌后才叫道:“为什么?杰克先生,难道你就眼睁睁看着你的同胞,在被华夏人欺负时,为了讨好他们来牺牲我?”
“很抱歉,有些事情我没法跟你解释。”
杰克无奈的摇了摇头,说:“但我可以告诉你,你今晚招惹的那位先生,是我老板的老板。”
“瓦爱?”
布莱克先生呆住。
据他所知,杰克先生是凯撒集团的大老板,而凯撒集团则是美国离子基金下辖的一个子公司,说起来离子基金的总裁妮儿女士,才是真正的大老板。
可杰克现在却告诉他,刚才他得罪的那个叫高飞的年轻人,竟然是杰克老板妮儿的老板--这、这该怎么说,那个高飞,究竟是什么人?
杰克没有再说什么,只是看着布莱克轻轻摇头叹了口气,一脸爱莫能助的表情,随即转身带着人走了。
布莱克傻了,马振更傻了。
“好了,大家继续玩。为表示打搅大家的歉意,今晚大家在酒吧内的消费,全部由酒吧买单,请笑纳。”
丁香自然懒得再打理这两个傻瓜,温文尔雅的冲围观者说了一句后,转身走向了楼梯口。
身后,传来了其他消费者的欢呼声。
这些人,一点也不顾忌马振等人的感受,算是把自己的快乐,建筑在他人痛苦上了:虽说大家不在乎前来消费的那点钱,关键是今晚看了一场好戏,他们通过马振等人的苦比下场,明白了某个道理,这才是今晚最大的收获。
踩着一路欢呼,丁香摆着她那让很多男人偷偷关注的小身段,直接来到了三楼。
三楼通往走廊的楼梯口,有一扇防盗门。
丁香走到门前,还没有做出任何动作,防盗门就自动开了。
“谢谢。”
对门后一个长相普通,穿着却很利索的女孩子低声道谢后,丁香踩着厚厚的地毯,来到了最东边的一个房门前。
房门前,同样有两个看起来不起眼的女孩子,就像与空荡荡的走廊融为一体那样,无视于丁香的到来。
丁香抬手,在门板上轻轻敲了几下,里面传来一个带着慵懒的清冷声音:“进来。”
在房门被推开的那一刻,在外人面前是那样优雅高昂的丁香,马上就转变成了另外一种气质:好像个大户人家小姐的丫鬟那样。
走进屋子内后,她甚至脸头也不敢抬起,看着光洁的地面砖,低声说:“沈总,事情已经处理好了,是几个不长眼的人,招惹了他。他没有任何动作,但方家村的人,却按照他的意思做了他要做的事。”
房间不是太大,布局更是典型的一室一厅格局,地面上也没铺地毯,而是白色的地面砖。
丁香在说到最后一句话时,眼皮稍微向上抬了一点,然后就看到了一双堪称完美的白玉秀足。
丁香是个女人,性取向也很正常,可在看到这双好像白玉般雕刻出来的雪足后,还是忍不住有了种想跪倒在地上,用嘴亲吻的念头。
尤其是一只雪足上面的脚踝处,还缠了根细细的红线,上面系着两个黄豆大小的金铃,为这双雪足平添了更多的魅惑。
“嗯,我都看到了。”
穿着一身连体白色短裙,随意斜躺坐在沙发的沈银冰,姿势优雅的抿了口红酒,那双微微一动就能泛起一江春水的眸子,离开了挂在墙上的液晶显示器。
从液晶显示器内,能看到一楼大厅的吧台前面。
沈银冰放下酒杯,拿起一个遥控,稍稍摁了下,显示器就关掉了,随即轻笑了一声:“呵呵,现在他架子是越来越大了,自己都不屑动手收拾小人物了。不错,他总算是成熟了一些,我很高兴。”
如果高飞在这儿,肯定会惊讶的发现,现在的沈银冰,与前些天跟他一起被困在河底古墓的沈银冰相比起来,有了更大的改变。
是变得更美,更有味道,尤其是她淡淡笑着妙目四顾的样子,仿佛能让冬天的桃树发芽,浑身散发出的某种气质,更是连丁香这种女人都心神激荡。
有些女人,就像是蛇儿。
当蛇儿每当熬过一次蛇蜕的痛苦后,都会有质的改变,区别是有的女人越变越糟糕,有的却是越变越让人在她面前会自卑。
沈银冰,无疑就是属于后者。
其实,她自己也能感觉到,她的皮肤比以前更加细腻,她的容颜比以前更加魅力,她的身材比以前更加傲人,她的心肠--却是比以前更加难以捉莫。
丁香就无法捉莫,沈银冰现在对高飞,究竟是个什么样的态度。
当然了,她是绝不会问的,而且也确定她的同伴们也不会关心这个问题,只要无条件的遵从沈总的意见,去做好每一件事就行了。
丁香等人,已经在平淡中熬了太久。
他们已经忘记,他们才是贪狼中最神秘,最强大的一股力量,早就在二十年前,他们就被当作贪狼的后备力量,被送到某个西非小国家磨练。
整整二十年,丁香等人在那个大部分都充斥着原始、野蛮的非洲大陆上整整磨练了二十年,却始终没有等到召唤回国的消息。
贪狼的老狼主,并没有忘记他们,而是觉得他们没必要再出世:一个年轻时雄心万丈,时隔十七八年后却被十丈软红消磨了意志的老人,每当想到在遥远的非洲,还有贪狼一股子最强大的力量后,不会再感到骄傲,而是会感到不安。
他怕这股子中坚力量回来后,会发现他再也没有了当年的雄心壮志,会因为失望而升起反抗的心思,所以才严令训练这些人的长老,在没有得到狼主的调令时,绝不能回到东方。
违抗者,死!
被沈银冰轻松搞定了的老狼主,不知道在临死前时,有没有想到,他还拥有这样一股子可怕力量?
可以改变他,改变贪狼命运的力量。
正文_第1655章 来自非洲的高飞!
当年,如果这些人在老狼主身边的话,区区一个沈银冰,就算是有高飞等人的协助,就算是运气再好,也别想成为今天的狼主!
这些人,是老狼主最大的秘密力量,就连被视为继承人的莫孤烟也不知道,因为那时候他还没机会接触到贪狼咒。
相信被高飞等人逼的楼自杀身亡的莫孤烟,在那个世界里也肯定会痛恨老狼主的。
机缘巧合下夺得狼主之位后,沈银冰这才知道了这股子力量的存在,知道贪狼那些能力挽狂澜的长老,竟然被老狼主打发到了非洲,以培养后备力量的借口,一去就是二十年!
依着沈银冰的聪明,她怎么能猜不出老狼主为什么不让那些人回来?
自然是怕控制不了那些人。
沈银冰也有这样的担心,所以在成为新的狼主后,才没有动用这些人,而是依仗韩家骏等人组成的现代化武器力量,来横行华夏--直到在河底古墓遇到银金花等人后,她才意识到在某些时候,现代化武器不一定比传说中的功夫高手更厉害。
因为现代化武器是死的,身怀绝技,更懂得杀人的高手却是活的,只要能收付他们,所起到的作用无法想象。
于是乎,在河底古墓遭遇挫折的沈银冰,脱险后才痛定思痛,解除了身边的现代化卫队,从非洲召回了贪狼积攒二十年的秘密力量。
在看到丁香等人第一眼时,沈银冰就知道老狼主错了:他错误的以为,被打发到非洲的那些人,会威胁到他的权威。他根本不知道,这些人是多么的渴望,能回到故乡。
为了回到故乡,在这片熟悉的土地上行走,高飞的人可以付出任何代价。
早在二十年前,就被当作后备力量打发到西非的这股子后备力量,有个很形象的组织代号,名字就叫高飞。
高飞远走。
去非洲,不是高飞远走是什么?
贪狼这股子最为强大的后备力量名字,竟然叫高飞,根那个家伙的名字相同,难道这是老天爷的意思,可又是代表了什么呢--当得知这股力量的代号后,沈银冰在惊诧过后,忽然想到:两个高飞以后相撞,会是什么结局呢?
从丁香等人的眼里,沈银冰看到了激动,感恩,和誓死效忠的决心,更多的则是企盼新狼主能允许他们永远留在华夏的希望。
他们都已经在四旬左右了,已经在那片原始土地上磨难了整整二十年,就算是死,也不想再离开故乡,回去。
沈银冰放心了,只说了一句话,就掳获了这些人的绝对忠心,就像当年她刚担任北山集团的老总,在第一次全体员工大会上那样:好好干,我不会让你们失望,绝不!
短短几天内,事实就证明了沈银冰有多么的走运:丁香等人发自内心的忠诚,让她感受到了韩家骏等人用制式微冲都无法给予她的安全感。
尤其是,她很享受丁香等人不经意间对她流露出来的膜拜--在西非那个近乎于原始社会的小国家内,当地土著对首领的膜拜风俗,深深感染了这些人。
刚才丁香看向自己双脚时的眼神,也被沈银冰敏锐的捕捉到了,不但没有丝毫的不快,还有了种无言的骄傲:一个女人的魅力,连同性都能征服,能不值得骄傲?
沈银冰关掉显示器后,丁香重新垂下了眼帘,低声说:“沈总,要不要我派人去跟踪高飞,有机会把他……”
“别轻举妄动。”
沈银冰抬手,淡淡的说:“现在还不是招惹他的时候,而且,他也不是那么好对付。这个人,很狡猾,还有许多人在帮他。”
丁香笑了笑,没说什么。
沈银冰能看出,丁香的笑容中包含着轻蔑:她没有把高飞放在眼里。
看出丁香对高飞轻蔑的态度后,沈银冰黛眉在不经意间皱了下眉头:她可以随便把高飞怎么样,内心深处却绝不允许任何人,在她面前对高飞有丝毫不敬。
这种心态很特殊,或许连沈银冰都没有发觉。
抬头正要说什么的丁香,却猛地发现了,心里顿时一沉,连忙解释道:“沈总,我没有看不起高飞的意思,我只是觉得,我们在暗中,无论做什么都能事半功倍的。”
沈银冰愣了下,好像不明白丁香为什么要解释这些,随即摇了摇头,说:“好了,不说他了--那个女人,现在怎么样了?”
“她很好,就是车祸发生时额头撞破了。”
丁香回答说:“现在她已经被带到了一个安全地方。”
沈银冰有些不放心的说:“你确定那地方安全?我听花嫂说,车祸发生后,有一些不明来历的人,曾经跟踪过他们。那些人的来历,调查出来了没有?”
“已经查出来了。”
丁香语气很自然,没有丁点压力的说:“追踪我们的人总共有六个,现在都已经被解决了--按照您的吩咐,我们并没有伤害他们,只是让他们在丧失了这段时间内的记忆。从他们的身上,我们搜出了一些证件,他们是来自华夏一个叫‘1973’的秘密单位。”
“1973?华夏有叫这个名字的秘密单位?”
沈银冰若有所思的喃喃说道:“我以前怎么没有听他说起过?”
丁香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这个问题,所以没有吭声。
想了会儿,沈银冰才说:“那个叫小勇的调酒师,现在怎么样了?”
“他已经苏醒过来了。”
丁香说:“已经向警方讲述了事故的发生经过--这个年轻人,在暗恋那个女人。”
小勇今天下午该来酒吧上班,车子驶出市区后不久,停在路边接了个电话。
在他打完电话重新启动车子时,却忽然发现从前面弯道处,迎面而来了一辆红色宝马车。
现在小勇每当看到红色宝马车后,就会想到一个叫解红颜的美女。
他认识解红颜,是那个女人在方家村时,很喜欢每天晚上去梦回从前酒吧小饮一杯,每次都是小勇给她调酒,使出浑身的本事。
当然了,小勇也很清楚,解红颜是在方家村有着崇高地位的那个人的女人,像他这种普通的打工仔,就算再活三辈子,也别想获得解红颜的青睐。
但这丝毫不能阻止他暗恋解红颜,偷偷的去关注解红颜,知道那辆停在村后小山包前的红色宝马,就是她的座驾。
所以,小勇在看到这辆红色宝马后,马上就想到了解红颜,所以很自然的就把车子向里打--然后,他就看到他心目中的女神,在距离他还有五六十米时,因为是在弯道处,所以小勇能看到车里的人。
解红颜,果然是他心目中的女神,解红颜!
解红颜当时满脸全是惊恐的神色,扭头看向车后的一辆黑越野车。
那辆黑越野内有人探出半截身子,手里拿着枪。
有人要在路上试图伤害解红颜!
小勇猛地发现这个让他来不及反应的现实后,做出了改变他一生的动作:猛地加大油门,斜斜的撞翻路中的护栏,狠狠撞向了那辆黑色越野!
咣当一声巨响中,小勇的车子与那辆黑色越野车狠狠撞在了一起,然后他就啥也不知道了,自然看不到还有一辆车从斜刺里冲出来,向他撞向别人车子那样,撞向了解红颜的红色宝马车。
小勇更不知道,在他昏迷过去后,丁香派来盯梢解红颜的人,立马出现,抢先救出了被困在车里的解红颜,然后绝尘而去,带着一溜尾巴……
听丁香说小勇竟然暗恋解红颜,为此不惜冒死去救她后,呵呵笑了:“嗯,那个小伙子倒是很痴情啊,只是他注定要失望了。这样吧,让高飞知道这些,算是对他的奖励吧。还有,酒吧也该给予他最大的照顾。”
“现在这个社会,像这么痴情的男人,已经很少了。”
沈银冰说着,站起身走向了卧室,那小身段扭得,就像被风吹的杨柳那样,风情无限:“你安排一下,我要去见解红颜。”
“是,我这就去安排。”
丁香轻轻答应了一声,倒退两步后才走出了屋子。
沈银冰走进卧室后,并没有开灯,拉开窗帘看向了外面的街道,街道上的那些人,却没有发现她最想看到的那个人。
那个人,这时候已经回到了方家老宅中。
“时间不早了,去休息吧。”
高飞看着站在院子里的龙云儿,说:“我明天一早,就会去京华。至于在那边要呆多久,无法确定。搞不好得在国庆节过后吧。至于你,愿意在方家村住呢,就在这儿住,不愿意多住两天呢,那也随你。”
“你去做什么?”
龙云儿马上问道:“是不是为了解红颜?”
高飞没有回答,只是点上了一颗烟。
“不愿意说就算了。”
龙云儿讨了个没趣,抬头看着天上那轮皓月,深深的吸了口气,喃喃的说:“其实这地方环境还不错的,最重要的就是有人管吃,管住。嗯,最好是让爷爷也来这边--差不多,他对这地方也很满意吧,说不定会在这儿定居呢。”
高飞笑了笑,没说什么,转身走向东厢房。
龙云儿愿怎么着,就怎么着吧,反正他现在有的是钱,一点也不在乎养两个闲人。
“哦,对了,你等等,我还有件事忘记跟你说了。”
高飞刚走到东厢房门口,龙云儿却忽然说到。
高飞转身:“什么事?”
龙云儿没有回答,快步走进了西厢房内,再出来时,手里又多了个信封。
“这也是解红颜让你转交给我的?”
高飞笑了:“还有没有?一起拿出来算了,省的三伙两伙的,麻烦。”
“她说,在她走后,你要是决定去京华找她时,才会让我把这个交给你,希望你看到这个后,就不要再去了。”
龙云儿把那个信封递了过来。
“什么意思?”
高飞愣了下,接过了信封打开。
里面,是一张大红请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