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海莲花
“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吗?”左林听到乔丹的话,心头由是一颤,在与乔丹的攀谈中,他觉得乔丹应该特别热爱渔夫这份职业才是。
“额,这些年野生渔业过度捕捞,近海已经没有太多渔业资源了,得到很远很远的公海去,再加上现在都是机械化捕捞作业,我这艘小船已经很难满足我一家人的温饱了。”
难怪一向嗜酒如命的乔丹,今天手里居然没有拿着酒,原来是这样。
乔丹很是舍不得放弃这份职业,只要是有可能,哪怕过的清苦一点,他也心甘情愿。只是再继续下去,连吃饭都成问题了。
只是一想起家中的妻子和女儿,他就不得不面对现实,他除了是一名渔夫,还是一名丈夫和父亲。
他必须对家人负责。
“老实说,我刚才刚从市里回来,我找到了一名保安的工作,工资不高,但起码不会让达芙和雪莉饿肚子。”
看着眼前昔日那位爽朗的汉子,如今为了生活面露难色,左林也觉得心里很不好过。
他拿出口袋里所有的钱,给了乔丹,他能帮他的不多。
“不不不,林,我怎么拿你的钱呢?”乔丹立马把钱推了回来。
左林微笑着又把钱递了过去。
“乔丹,我的朋友,这是我租船的费用,尽管没多少钱,我希望你可以收下,这是你劳动所得。”
左林口袋里其实也没多少钱,也不过几百克朗罢了,只是左林的行为让乔丹有些感动,不免眼角有了一些模糊。
这位朴实的汉子,估计这些天来,受了不小的煎熬。
一面是自己最热爱的工作,一面是自己心爱的家人。
这几百克朗足够他一个星期的生活费。
“林,你有具体的地点吗?”乔丹麻溜地解下麻绳,船帆也重现扬起,事实上这艘船已经停在原地十几天了。
“额,从湾区出去不远处,你先划向湾区,到了之后再说。”左林站在夹板之上,乔丹的船很小,这艘小船确实不适合远洋作业。
“一艘新船应该挺贵的吧。”在左林看来,乔丹如果在原先经营得还可以的时候,买一艘新船,或许现在还可以继续维持渔夫这门营生。
应当是高昂的价格吓退了乔丹。
“额,船贵倒是贵,还不至于买不起当时,只是这艘船是我父亲给我留下的遗产,小时候我的童年便在这艘船上度过,人老了,念旧。”
或许在他人看来,乔丹是一位不会经营的渔夫,但在左林看来,他未尝不是和乔丹一样。
与其苦心经营一片农场,不如将这一大片土地出售,拿着钱,去做金融投资,这样轻松效益高。
当然做金融投资是有风险的。
“是呀,这老物件都有自身的意义,不能随便舍弃了。”
便在两人交谈之际,他们已经来到离目的地不远处。
左林闭上双眼,用心去感受周遭的环境。
大约在前方一百米处,灵物就在那里。
“朝着我指尖方向,航行一百米就行了。”
乔丹调整船的行驶方向,朝着灵物开去。
不到一分钟,他们来到了灵物的正上面。
“乔丹,你说从这下去,到底有多少米呢?”左林会游泳,不过这海水高度实在难测,他必须得好好准备准备。
乔丹看了一会儿蔚蓝的海底,“其实吧,这水深用肉眼很难测量,不过这里离湾区不过一百多米远,即便再深顶多十几米。”
十几米深,对于人类来说,并不算很难。
无装备的情况下人类潜水最深记录是113米,有装备记录则是332米。
左林虽然不是专业人士,但是十几米深,他还是有把握的。
“这附近有没有大型食肉鱼类呀?”
相信看过大白鲨类似这种电影的人,都会对于海洋有一种莫名的恐惧感,特别担心在潜水的时候,会被大型食肉鱼类攻击。
乔丹挠了挠头,只要是海洋,都可能存在危险,他也不敢保证百分百安全呀。
“额,一般咱们塞兰岛附近都没这种大型鱼类,当然海洋什么事都可能发生,你要是担心,我替你下去,你想找什么,告诉我就是了。”
想不到乔丹这么讲义气,左林觉得交这个朋友真是值了。
只是灵物不是寻常物件,如果不是有特殊的手法采摘,就会导致灵气大量流失,严重者可能会直接失效。
“不了,我自己下去吧,你在上面帮我观察动静,有情况,直接拽我的绳子。”
左林在腰间绑了一根绳子,还做了一套热身操。
于是顺着海平面潜了下去。
这是他人生第一次在海底潜水,如果不是为了这件灵物,他绝不可能会做这种事。
海水的荡漾在他耳边发出嗡嗡的声响,他也看到一些五光十色的海鱼不停地觅食。
大约下潜了十几分钟,左林才刚好到了海底。
氧气瓶是乔丹船上配备的,虽然老旧了一些,不过能够维持半个小时的呼吸需求。
肉眼凡胎是看不见灵气的,左林只能再次透过心眼去感受。
就在他的左手边,灵物就在左手边。
左林用手扒开海沙,从里头露出一颗莲花。
在海底居然可以生长出莲花,这简直闻所未闻。
左林调动体内部分灵气,汇聚到手掌上,以灵气护住手掌,慢慢将莲花的根刨出来。
以灵气护送灵物,这才是正确的采摘方法。
突然眼前出现一个大家伙,吓得左林差点没握住莲花。
大白鲨、杀人鲸、甚至连水怪的念头都出现在了左林的脑海里。
定睛一看,居然是头大海龟。
海龟性格温顺,有些地方甚至将海龟当成宠物饲养。
这头海龟应当也是被灵物吸引过来,它一直围绕着左林游动,不肯离开。
虽然大海龟很可爱,但左林还不至于把灵物送给它吃。
从刚才那个坑里,刨出一些泥土,这些海泥可别小看它们,它们长期被灵物滋润,已经变成了灵泥,灵气也是相当丰富,生物服下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将附近的海泥装进随身的袋子里,随手还喂了一些给大海龟。
相逢即是有缘,左林不介意拿出一些灵泥,回馈一下万物生灵。
第十七章 开辟灵池
大海龟吃了灵泥,变得容光焕发,围着左林到处转悠,好像在感谢左林的一饭之恩。
虽然左林很想继续和这头大海龟玩耍,只是这里可是海底,左林可不想一直潜在水下,哪怕乔丹说过没有大型食肉鱼类。
浮上海面的过程是很痛苦的,有种顶着高压冲上去的感觉,而且水底压强和水面压强不同,尽管才十几米远,人体也需要一点时间适应。
噗,吐出一口海水,说真的,海水的味道相当苦涩,刚才在下面,由于经验不足,左林吃了不少海水。
莲花一直被左林抓在手中,其实左林的皮肤并没有触碰到莲花,而是灵气护着莲花。
乔丹看到一株莲花居然从海底被左林给拔出来,尽管他并不知道莲花为何物,但这种植物他从未在海里见过。
“这是?”乔丹指了指莲花,从未见过莲花的他,感到非常的好奇。
左林就知道乔丹会问,他早就想好了说辞。
“额,这是海底的一种药物,你知道我们华夏医会使用很多植物入药,这就是其中一种。”
华夏医普遍在世界上都具有神秘色彩,所以他干脆将莲花推到华夏医身上。
乔丹自然也不懂,不过华夏医他倒是听说过,据说很神奇,尤其是拿着一个针就可以治病。
“哦,华夏医我知道,非常的神奇,我在电视上看到他们拿着一根针就可以治病,有时候我就在想那么长的针,扎来扎去不得疼死吗?
左林冷汗直冒,不过他也不会解释太多,说得越多错的也就可能越多。
“哈哈,咱们回去吧,草药我已经采到了。”
左林现在迫不及待想回到农场,他心里有一个计划。
告别了乔丹,左林往农场走回去,他回头看了看乔丹驾驶渔船的背影,尽管乔丹现在已经找到了新的工作,但他仍然觉得乔丹是一个天生的渔夫。
以后如果他有了能力,或许可以帮乔丹重返心爱的职业。
回到农场,就听到希望在房内叫嚷,希望如今越长越大,叫声也越发响亮。
一般的松鼠也就**个月成年。
左林赶紧给它喂了牛奶,可能在成长期,胃口相当之大,还特别喜欢拉臭臭,弄得左林每天都得清理。
忙完了这些,左林才来到农地里。
他准备挖一个小池子。
而且要和灵田距离远一些。
灵田培养出来的植物,顶多被称为伪灵物,与天然形成的灵物可是有着天壤之别。
真正的灵物必须有合适的环境以及成百上千的积累,才能够诞生,岂能是依靠人类可以催生的。
《南山杂记》当中记载到,有一回陶渊明从赤目江中打捞上来一块灵石,可把他乐坏了,当即唤来好友十几人,在竹林当中吟诗作对,填赋弄骚。
挖小池子可不简单,尤其还是以一人之力,哪怕左林现在体质变好了许多,那也是相当费时费力的。
足足挖到傍晚,这才勉强弄出一个初具规模的小池子,大约长五米宽三米深两米。
没有现代工具,相当吃力。
好在弄好了,左林来不及休息,如今的莲花正躺在地面上,灵气流失相当严重。
管子不够长,左林只能拿着水桶到小溪边接水,幸亏这里离小溪已经很久了。
一桶桶溪水往里灌下去,水面正好升到一半的地方,左林停了下来。
他另外拿出那十几颗树种,这是他在农场内捡到的树种,当地人称为鹅掌柴。
这是一种灌木丛树种,特别适合拿来布下护灵阵,以此形成灵物适合居住的环境。
将之前的灵泥放进池子当中,莲花慢慢地移植到灵泥上,小心地呵护着。
左林这也是依葫芦画瓢做的,之前可没有经验,当然他不觉得陶渊明会骗他,他只是担心会因为经验不足毁了一颗灵物,那可就是暴遣天物了。
左林每天都会备上一些灵水,尽管目前种植规模不大,不需要那么多灵水,但华夏人总有以备不时之需的习惯。
这就好比华夏人有储蓄的习惯,常常受到外国人的不理解,往往会误会华夏人不懂得享受。
灵水浇灌在鹅掌柴上,不到几分钟,这树苗就冒出来了。
莲花的灵气被护灵阵保护住,荧光闪烁。
左林抡起砍刀,砍了好几十截的树枝,简单围着池子打下树桩,做成篱笆。
忙完了这些,左林才真的停了下来。
莲花躺在池子里,宛如一位绝世美人,摇曳起舞。
怪不得周敦颐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净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左林似乎有点了解周敦颐的心情了。
莲上百夜知
客下木成舟
不问君出处
助汝鼎泰山
诗性大兴,左林不免作诗一曲,连莲花好似也感应到了左林的兴致,纷纷起舞助兴,在风中摇曳一番。
此刻天已经完全黑了,左林也没有回去的意思,走回灵田处,好生修行起来。
在夜晚里,在星空下,他遗世而独立,月光照在他的脸上,连日来的修行,原本因为长期生活习惯不良而臃肿的脸庞,也变得硬朗了几分。
如刀刻一般明朗有型。
若有人在此,定会称赞一声,好一位俊儿郎。
可惜左林并没有看到自己如此英俊的一面。
此刻他感觉身体内进入的灵气涌动有些异常,灵气时不时冲入丹田,又翻涌出经脉。
五脏好似被灵气反复冲刷一样。
今晚的月格外明亮。
地球各地仪器均出现异常,不少自动化工具都发生了故障。
此时很多科学家早已乱成一团。
“噢,上帝呀,这是什么?这到底是发生了什么?”
“八嘎,怎么还没有找到原因,第三小组是蠢猪吗?”
“你们找不到原因,就不用下班了,思密达。”
“伟大的湿婆神呀,请指引你的子民找到正确的方向。”
各地科学家如同无头苍蝇,只可惜他们没读过华夏上古奇书《河图洛书》。
天斗月,月蚀天,阴阳翻转,定乾坤。
第十八章 腾云驾雾
这种异象并没有持续多长时间,仅仅过了几分钟,一切就又恢复如初了。
而左林对着这一切浑然不知觉。
他只感觉五脏六腑被灵气冲刷了一遍又一遍,而且他又不敢动弹,生怕就会引起走火入魔。
他便在外头坐了足足一夜。
快接近清晨时分,灵气波动这才停了下来。
左林睁开双眼,身上的骨头噼里啪啦作响,整个人好似获得了重生一样。
长长地呼出一口浊气,再吸进一口冰凉的空气。
左林只觉得这空气的冰凉对他已经造成不了什么影响了。左林站起身上,随便往前面一跨,竟然跃出去足足三十米远。
“这是什么情况?”左林知道他的身上好像发生了一些翻天覆地的变化。
为了进一步验证他心中的猜想,他拿出一根手臂粗的柴火,咬了咬牙,以掌化刀,咔嚓一声,柴火应声断裂来。
“这。”手掌根本没有一丝疼痛,砍柴火,好似砍豆腐一样简单。
“莫非这是传说当中的入道境吗?”
入道境乃修行的第一个大境界,这也是陶渊明穷极一生方才达到的境界。
世人传闻陶渊明活了七十五岁,其实不然,他足足活了一百九十九岁。
入道之后,两百为极。陶渊明在八十九那年,方才入道成功。
喜极而泣,奔走相告。
却发现他已经没有一位朋友存活于世了。
至此陶渊明性格日渐孤僻,直至孤独老死。
根据书中记载,在东晋时期,就已经很少有人可以入道,具体原因,陶渊明归结于灵气日渐稀少的缘故。
灵气为何日渐稀少,陶渊明就不知了。
昨晚灵气洗刷五脏六腑,对于左林来说,绝对是参天造化。
入道之后,体内灵气已经凝聚成液体,如同涓涓细流在体内流淌,左林对于灵气的控制力也大幅提升。但即便如此,左林也无法调动灵气洗刷五脏六腑。
左林原本以为入道对于他来说,那是遥遥无期,甚至这辈子都不可能的事。
参考陶渊明,左林不觉得他会比陶渊明更加有悟性。
现在突然入道,这打乱了左林许多的计划,也让原本埋藏在心底的想法浮现出来。
腾云驾雾是陶渊明最先修行的法术,也是陶渊明最为向往的法术。
古代可没有飞机这样便捷的工具,许多人登高望远,就是渴望以更高的视角俯瞰整个世界。当然现代以来,人类也只是借助工具才能够翱翔于蓝天,却无法真正做到自主飞行。
左林小时候看西游记,最羡慕的,莫过于孙悟空的筋斗云,一个跟斗,便可以十万八千里。当时的华夏人崇拜的偶像,可没有钢铁侠、蜘蛛侠这些漫威英雄。
左林那时候就常常幻想自己就是孙悟空,斩妖除魔、神通广大。激动的时候,抄起扁担,追着邻居家的大黄狗,满村跑。
一边跑,一边嘴里叫嚷着。“哪里看,看招,妖怪。”
当时他看到腾云驾雾这门法术的时候,他也觉得实在是不可思议,人怎么可能窜上天去呢?力劈柴火,一跃三十米的惊人壮举,现如今都发生在他身上。再离奇一点,也没什么好吃惊的。
每一种法术都有自己独特的运行方式,绝对不能乱改,否则轻者走火入魔,重者直接暴毙。
法术的诞生,没有人可以解释清楚,有的人说是神灵赐予的,有的人说是有一隐士高人创造出来的。总之众说纷纭,没人有足够的证据驳倒对方。
弄了半天,左林才晃晃悠悠地浮了起来。只要精神不集中,很容易就摔落下去。左林心中那个激动呀,这比魔术师还神奇,他如果去参加魔术师大赛,估计也就没大卫科波菲尔什么事了。
扑通,摔了一个狗吃屎,一得意忘形,就得狼狈收场。“唉,资质驽钝呀。”左林拍了拍自己的脑袋,有些自嘲道。
若是陶渊明看到左林花了半天,就入门了腾云驾雾,非得气出三升血来。他可是足足花了三天,方才入了门。
再度实验了几次,左林勉强可以飞行了,只是飞行速度比起走路也快不了多少。
“嘿,林,你在吗?”外头传来布朗德那熟悉的声音,左林赶忙停止了练习,如此惊世骇俗的事情,他可不想让别人看到。
“嗯,我在照顾蔬菜呢,有什么事吗?”
“哦,那我进来了。”布朗德从外头进来,发现左林脏兮兮地坐在地上。
“噢,我的天呀,上帝,你都做了什么?”左林拍了拍身上的尘土,示意布朗德进屋说话。
两人进了屋,左林一阵洗漱,这才把身上弄了个大概。“抱歉,让你久等了,布朗德先生,到底有什么事呢?”
布朗德笑着回答道,“那当然是好事啦,我派人查明了你的身份,已经知道你就是易的亲孙子,也是易的法定继承人,我决定将那二十万克朗转增给你。”
可以得到二十克朗了吗?尽管心里早已有所准备,左林还是欣喜若狂。
之前当销售经理的时候,二十万克朗经手那都是小数目。可今时不同往日,如今的左林穷得叮当响,正需要一笔启动资金,来恢复农场的产业。
当然更重要的这二十万克朗可是实实在在他的钱,之前经手都是公司和客户的钱,那种感觉就不一样。
“我很奇怪,其实易的钱可不少,居然只留了二十万克朗给你。”布朗德有些喃喃道。
从小被左易养大,他对于左易的财产状况也是知道个大概的。
“爷爷能够留下这家农场给我,对于我来说,这里充满了爷爷的回忆,这才是最大的财富。”
得之我命失之我幸,左林不愿去强求。
万物皆有因果,冥冥之中,早有定数。
爷爷留给他已经太多,太多了。
可以说是爷爷改变了他的人生。若不是爷爷留下这个契机,他恐怕此时还在苦逼地活在都市里,每日为了生计而奔波劳累。
“爷爷给我的,很多很多,我知道。”
第十九章 二十万到账
“对了,你还没有银行卡吧,这二十万克朗,我已经帮你存在这张卡上面了,密码是尾数后六位,你抽空去市里改一下密码。”
布朗德从口袋里掏出一张银行卡,银灿灿的卡身预示着尊贵。
在挪威,只需要存入十万克朗以上,可以升级为银卡,享受诸多便捷服务。
这与华夏不同,在西方,人们并不习惯存款,银行为了鼓励存款,这才推出诸如此类的规定。
左林拿着这二十万克朗,这是他来到赛兰岛之后,第一笔进项,之前的钱都快花光了。
“我一定会守护好农场的。”
布朗德有些感伤,仿佛昨日的时光就在眼前,那时候的他还是一个稚童,整天围着左易转悠,缠着左易讲华夏神话故事。
“布朗德先生,你?”左林注意到了布朗德情绪的变化。
布朗德抹了抹眼角的泪水,略带一些颤音说道。“哈哈,人老了,情绪容易波动,让你见笑了。”
“嗯,我知道。”
左林知道布朗德此时又尴尬又感伤,他顺势岔开话题。
“我种了一些新品种的蔬菜,打算去市里推广一波,不知道你有没有什么推荐的地点。”
灵田里试种的蔬菜再经过一次灵水的洗礼,应该就可以成熟了。
左林必须要它们找到买家,这二十万只是天降之财,可持续发展才是硬道理。
“额,你知道我是医生,我还真的与一些商人接触不多,不过我可以给你一封推荐信,你到市里,可以去寻找一位叫做梅卡思的商人,这家伙是万金油,总会给你推荐去路的。”
说话间,布朗德从车上拿出笔纸来,几分钟之内就完成了一封推荐信。
将推荐信递到左林面前,“好了,你拿去吧,上头有他的地址。”
再次感谢过布朗德之后,左林拿出灵水,对着灵田里的蔬菜一顿猛灌,他期待这次可以瓜熟落地。
蔬菜果真瞬间经历了花开花谢的过程,土豆、高丽菜还有番茄,红绿相间,映照在田间。
左林摘下番茄,用清水洗了一遍。
其实洗一遍是多余的,番茄处于灵田之内,连灰尘都没有沾染上。
一口咬下去,鲜嫩多汁,入口甘甜,口腔之内充斥着番茄清新的味道。
这番茄已经属于伪灵物,虽然与灵物有天壤之别,但足够凌驾在一般世俗的食材之上。
左林还摘除高丽菜和土豆,虽然伪灵物级别的食材,是可以生吃的,但左林还没那个习惯。
一道酸土豆丝、高丽菜饭不一会就被端上了餐桌。
绝妙的食材、空空如也的肚子,此时构成了最美的一道风景线。
左林以横扫之势解决了所有的饭菜,吃完这些由伪灵物做成的饭菜,左林觉得他以后再吃一般的饭菜,可能会吃不下了。
当然他不觉得是自身的厨艺有了提高,这纯粹是占据了食材的优势。
也就是说,这样顶级的食材,换上一头猪来做饭,很有可能都很香甜。
这样一来,左林自信心起来了。
从田地里摘出几个样品,放到袋子里,左林就匆忙往市里赶去,此刻他信心勃勃,迫切想要找到梅卡思。
按照布朗德提供的地址,左林来到圣约瑟夫市盛伦大厦门前,这里是圣约瑟夫市的中心位置,当地许多有名的商人都会聚集在这里。
这里每天所产生的贸易额度,占到圣约瑟夫市整个贸易额度的七成。
挪威人口稀少,是地广人稀的象征,如今在盛伦大厦门口,却是车来车往,人如蚁群。
它没有辜负圣约瑟夫市经济中心的盛名。
梅卡思就在这栋大厦的二十一楼办公。
左林来到二十一楼,按照上头的地址,左林找到了梅卡思。
此刻他好像正在与什么争执着什么。
“嘿,老兄,你这个月租金又没有交齐,你打算怎么做?”
“行行好吧,仁慈的安卡米斯先生,我不是已经交了百分之四十了吗?”
“哪有人缴纳房租只上交百分之四十的,这层楼我拿下十年的代理权,可不是浪费在你这样的家伙手里的。”
“下个月,下个月,我保证可以,可以全部交齐。”
“哼,我告诉你,我等不了下个月,月底,就这个月底,你交不上,给老子滚蛋。”
里面正在争执,左林也没好意思进去,只听到话音一落,一位身材臃肿的中年人一脸怒意地从里头走出来。
看到一旁的左林,还不由地哼唧了一声。
此时的左林不知道该不该进去,好像现在不是时机,而且这位梅卡思先生的处境不是很好,他真的可以给左林提供帮助吗?
这是左林当下的想法。
不过为了农场的未来,左林只能硬着头皮来。
咚咚咚,“你好,请问梅卡思先生在吗?”
“您好,您请进。”里头的声音变得非常恭顺,好像之前的争执根本没有发生过一样。
左林走进去,发现一位身材佝偻的老人正在梳理他凌乱的头发,办公桌上并不整齐的痕迹,预示着之前争执的强烈。
左林说明了来意,而且还将推荐信递给梅卡思,他整张脸瞬间垮掉,之前的礼貌客气不复存焉。
“一百克朗的费用,我可以提供情报给你。”梅卡思重现坐回座位,眼神里不免露出一丝鄙夷。
这样的询问者每天都很多,穷酸不堪,梅卡思觉得左林甚至连一百元都舍不得交出来。
左林当然不肯缴纳一百元,倒不是觉得梅卡思收费贵或者梅卡思境遇不足让他相信。
纯粹是因为梅卡思态度实在恶劣,他不知道布朗德为什么要推荐这种人给他,他当然相信布朗德不是有心,或许是被这家伙虚伪的外表给欺骗。
不过这样也让左林觉得梅卡思的买卖沦落到这般田地,也不是没有原因的。见高捧,见低踩,天底下的生意不是这样做的。
装逼打脸的事情,左林又不是爽文主角,自然不会去做,他直接拂袖而去,遇到这种人,不去理会就好了。
“等等。”梅卡思叫住了左林。
“你可以去普金斯酒店看看,或许可以推销出你的蔬菜。这个消息是免费的。”
“这是很高档的酒店吗?”
“那当然啦。我还可以帮你写推荐信。”
梅卡思刷刷几下写好了推荐信,递给左林。
“谢谢。”左林头也不回直接走了。
梅卡思却在办公室笑出了声。
第二十章 普金斯酒店
普金斯酒店不仅是当地最有名的酒店,乃至在整个挪威都是非常出色的酒店。
在梅卡思看来,左林应该是精心种了一些蔬菜,想找酒店或者餐馆来推销自己的蔬菜。
不过普金斯酒店如此高规格的地方,自然要求也是高规格的。
哪怕左林的蔬菜味道还不错,在对方提出的各种检查报告下面,左林绝对会碰一鼻子灰。
他可以想象得到,这个连一百块都不肯付出的东方人,在普金斯酒店受挫的场景。
梅卡思不由笑出了声。
左林不认为梅卡思给他推荐了一向好去处,但是此时他别无选择。
他来之前就已经获知在挪威推销蔬菜瓜果必须要各种合格证书,这些都是左林无法短期办理出来的。
当他在手机上确认了普金斯酒店在当地的地位,他认为这个酒店可以帮他达成目标。
不入庐山,终不见其真面目。他来到普金斯酒店门前才发现,整个挪威都有知名度的普金斯酒店确实非常奢华。
很明显的维京人风格,再搭配西欧皇家庭院,在维持挪威本土化的同时,又兼备国际化风格。
难得一见的,是这里居然还加入了华夏的水墨画元素,使得粗犷当中还带着几分细腻。
左林不是来享受的,他的目的很明确。
在前台询问后勤部所在地之后,他直接前往了目的地。
幸亏梅卡思给了左林一封推荐信,尽管他没安什么好心,估计是想让左林在酒店工作人员面前出糗。
不过也正是由于这封推荐信,左林今天才可以见到负责人。
在普金斯酒店,想要见到一切部门的负责人一般来说要提前三天预约,不然就是拿着各大投资人的推荐信前来。
梅卡思虽然投资满失败的,但头顶好歹挂在一个金融投资方的头衔,在不熟悉他的人面前,还是可以装一装的。
“嘿,动作快点,人家马上就要上菜了,高丽菜怎么还没采购过来。”
“亨顿,你给我干活利索点,这个月奖金还要不要了。”
没走进大门,他就听到一个大嗓门在里头不停地指挥工作。
咚咚咚,连续敲了好几次门,人家压根没有理会他。
倒不是大嗓门不礼貌,只是这实在是太忙了。
为了给对方留个好印象,左林就在原地等待对方忙完。
当然不会学某些爽文主角,上前啪啪啪几个大巴掌,当然在对方怒气冲天的时候,直接甩出珍宝,让对方跪在地上唱征服。
“额,小伙子,你有什么事吗?”
等一切大致稳定下来,大嗓门才注意到了左林这位站在原地等候的东方人。
“你好,我叫左林,我是推销蔬菜的,这是梅卡思先生给我的推荐信。”
左林将推荐信递给大嗓门,大嗓门倒也不意外,他们普金斯酒店享誉国内外,他所接见的上门推销者也不少。
“额,我叫马克,这里说话不方便,你跟我来吧。”
大嗓门马克带着左林前往他的办公室,作为后勤部里的采购负责人,他的实质权利很大,一路上热情与他打招呼的人不在少数。
为了方便管理,办公室离这里不算远。
进了办公室,马克先是点起了一根雪茄,先美美地吸上了一口。
“啧啧,见谅,香烟实在是太迷人,在后厨是不允许吸烟的。”
左林自然不会介意,一切以正事优先。
“是这样的,马克先生,我这里有几个样品蔬菜,你可以看看我的品质如何,再做出判断。”
左林将袋子摊开,露出里面的蔬菜瓜果来。
不得不说,这伪灵物先不说口味,这就卖相就相当给力。
娇嫩欲滴、清香扑鼻、给人一种绿意盎然的感觉。
马克自然有些侧目,不过在他这里工作多年,卖相极佳的原材料,他见过不少,可是内在如何,又是另说了。
毕竟做成菜品之后,最重要的还是内在,光光依靠卖相,可取悦不了顾客。
“你可以尝尝。”左林指了指番茄,毕竟在他印象***茄是里头唯一可以生吃的。
马克拿出盘子和刀叉,作为普金斯酒店采购负责人,他自认他是有高素质的人,哪怕他在十几岁的时候还在街头与人斗殴。
略带一些做作的切开番茄,里头的汁液瞬间满了出来,马克将一块递到嘴巴里,轻轻一嚼。
下一刻,他发誓,这绝对是他吃过的最好吃的食物。
“这。”左林不是专业人士,但马克是,他很清楚,这种番茄甚至不需要加工,可以放在餐桌上,当成菜品给客人享受。
这种原材料,在普金斯酒店顶级大厨魔法般的手段之下,绝对会焕发出最为顶级的味道。
马克没有说话,他又盯上了高丽菜和土豆,这回他可没有顾及他的绅士风度,直接上手抓起高丽菜就往嘴里塞,而土豆也被他用小刀剥了皮,硬生生吃了下去。
此物只应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闻。
如果马克很想用这样的言词来表达自身的情感,可惜维京人给不了他那么唯美的语言。
“我要了。”
“我产量很小。”
“没事,当成特供。”
“我没有检测证书。”
“没事,我们来搞定。”
左林笑了,看来马克已经被他的伪灵物给征服了。
“额,至于价格,恐怕我得与高层人员商量一下,我认为这种材料已经具备成为特供的资格,只是具体事项必须与高层人员商量,毕竟最终拍案,必须要由我们的老板决定。”
马克意识到自己有些失态了,而且还做了一些越权的决定,连忙补救到。
左林自然不会那么天真的以为,马克可以一人决定这些事情。
“那是自然,这是我电话和地址,如果贵公司考虑好了,随时可以联系我。”
作为六年的销售冠军,左林做起老本行,可谓轻车熟路。
不紧不慢、一放一松,才是谈判的本质。
过度热情会让对方不珍惜,过度冷淡会让对方厌烦。
其中的度,不是随便听几个讲座就可以弥补的。
所谓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第二十一章 生日宴会(中秋加更补上)
左林留下自己的信息,便离开了普金斯酒店,他可没有直接回去,而是去圣约瑟夫市另外一家比较有名的酒店。
当然他没有推荐信,也没有预约,只是单纯从网上看到的信息。
他不可能见到负责人,他也只是简单地在前台留下了他的信息和目的。
这对于他来说已经足够的,目的已经达成了。
六年时间在销售行业摸爬滚打,左林见惯了各式各样的面孔,也遭遇过许许多多的情境。
没有竞争就不会珍惜。
这句话看似简单,但这是左林用了六年时间去验证一个理论。
他最理想的酒店就是普金斯酒店,无论是从实力或者名气来说,普金斯酒店都是最佳选择。
他要做的就是给普金斯酒店塑造一个假想的敌方。
简单地留个电话,一次拜访,就足够了。
回到塞兰岛的时候,已经到了晚上。
出门前他就喂饱了希望,现在只希望可以好好的,别哭别闹。
因为这小家伙精力实在是太旺盛了。
有时候他真的很怀疑希望不是一只小松鼠,而是一只窜天猴。
就在归一农场的门前,左林发生一个人正在他门前鬼鬼祟祟。
难不成有小偷?
左林心里有些错愕,他来到塞兰岛这么久,可从来没听过小偷,第一是这里民风淳朴,或许圣约瑟夫市有小偷,但这里几乎没有。第二这里居民大多是本地居民,由于旅游业重挫,外人真的很少来。
不过对方弓着腰偷偷摸摸的样子,真的很让人联想翩翩。
至入道以来,左林身轻如燕,很快就闪到了那人的旁边,一把抓着那厮,直接一个反扭,将其制服。
“噢,我的上帝,你到底在干什么?”那人拼命地挣扎,企图摆脱左林的控制。
可惜左林死死地压制着他的手腕,让他有力都使不上劲。
“你是谁?为什么在我家门口?”
“林,是你吗?我是约翰斯,伊莎娃是我的母亲,她还来看过你呢?你不记得了吗?”
说起伊莎娃,左林就想起了那一位头戴围巾,一副欧洲贵妇打扮的中年妇人。
“你是伊莎娃大婶的儿子?”左林有些狐疑道,毕竟以伊莎娃那副贵族打扮,儿子不也得穿一身珠光宝气的衣服出来呀。
“仁慈的主呀,我发誓,我真的是伊莎娃的儿子。”
看到对方如此信誓旦旦,而且左林觉得对方可能也造不成什么威胁,也就松开了压制的双手。
“噢,bitch,真的是疼死我了。”约翰逊被松开之后,揉了揉自己的手腕,他真的被左林扭怕了。
欧美人说bitch,有时候只是一个口头禅,并不是骂人的意识,左林知道这点也没有计较。
“你来找我有什么事吗?”
“额,在这之前,可否帮我找一下眼镜呢,我刚才眼镜掉了,根本看不清东西。”
“你刚才弓着腰就是为了找眼镜?”
“不然,你以为呢?”约翰斯有些没好气地说道。白白被人扭了一顿,没人会和颜悦色的。
左林觉得一个头两个大,原来对方是为了找眼镜,才让他误以为在犯案。
左林低头一瞧,正好有一副眼镜躺在离他们不远处。
左林觉得非常抱歉,当场走过去,将就眼镜交到约翰斯的手中。
重新获得眼镜的约翰斯双眼也变得有神了许多。
“现在应该说说你来的目的了吧。”
“额,我母亲过生日,我母亲希望你可以去我家吃饭。”
原来是一场生日宴,左林自然不拒绝,正好他可以更好接触塞兰岛本地人的生活圈子。
“那就说定了,晚上八点钟,在我家。”
约翰斯留下家庭住址,左林赶忙跑回房间,本来回来就晚,刚才又对付了半个小时,这希望怕是闹翻天了。
一进门果不其然,希望的叫声与窗外的鸟鸣,形成了一支独特的交响乐。
好不容易伺候好了希望,左林这才踏上了生日宴会之旅。
到了伊莎娃的家里,发生家中只有约翰斯一个男人,原来伊莎娃早就丧夫了,一个人带大两个孩子,非常不容易。
这一点上挪威人与华夏人一样淳朴可爱。
家中庭院燃起篝火,熊熊燃烧的烈火,将全部人的脸映照得一清二楚。
布朗德、肯尼迪、鲁夫、弗兰克等等等,他们都来了。
生日宴会自然少不了生日礼物,欧美人喜欢当面拆开礼物,这与华夏人不同。
左林自然也准备了生日礼物,由于匆忙,他只是将灵田当中的番茄采摘了一些。
这是最便宜的礼物也是最贵的礼物。
将伪灵物送出去当礼物,这绝对是异常昂贵的。
这里的居民根本不认识什么叫做伪灵物,顶多算得上好吃的瓜果罢了。
礼物被一个个打开,到了布朗德的时候,伊莎娃发现礼品盒里面,散发出夺目的光芒。
一套珠光宝气完全透露着贵族气息的衣服被伊莎娃拿了出来。
这绝对不便宜。
看得出布朗德很用心。
“噢,这套衣服真的是太贵了,布朗德,请原谅我,不能够接受。”
这套衣服当然深入伊莎娃的内心,只是道德标准,不允许她接受别人昂贵的礼物。
“嘿,伊莎娃,咱们是多年的朋友,这只是一份小心意而已。”布朗德今天打扮也很绅士,之前因为工作关系,他必须穿着正式的西装。
现如今他戴上了鸭舌帽,一身英伦风范的装扮,更加凸显他老绅士的独特气质。
“布朗德先生,今天非常帅气哦。”
左林开了一个小玩笑,却引起众人哈哈大笑,这么多年,谁还不知道布朗德对伊莎娃的心意呢?
礼物收下了,大家开始烤肉、喝酒、唱歌、起舞。
这可是最为传统的庆祝方法。
“快来,林,今天的肉可是最为新鲜的鹿肉,这是森林馈赠给我们最好的礼物。”
弗兰克手上拿着烤肉,架在篝火上头,一面烤着肉,一面喝着朗姆酒。
左林尝了一下烤肉,说实在的,佐料太简单,鹿肉很鲜美,这绝对是很好的食材。
人说最为顶级的食材只需要最为简单的烹饪。
左林则认为这是错误的。
并且为此拿出了老妈干和孜然。
第二十二章 不种田可惜了
华夏国民女神老干妈享誉海外,在挪威的超市就可以轻松买到,孜然虽然少见,但在华夏食品专卖柜也可以搞到手。
鲜美的鹿肉,被左林一刀刀割开,并在刀痕处抹上老干妈,涂抹完毕之后,便放在篝火上炙烤。
香气逐渐弥漫在周围,鹿肉当中的油脂被充分逼出,发出滋滋的响声。
左林拿起孜然,挥洒在鹿肉上头,此时香味彻底被孜然激发出来了。
所有人都被香气所吸引,原本正在唱歌跳舞的人,也纷纷停下来,大家围着烧烤坐下。
所有人的目标全部集中在那块鹿肉上面,尽管旁边还有许多鹿肉。
咕噜咕噜,一个很合时宜的声音响起。
大家对视一笑,相互投来一个你懂的眼神。
有了一个咕噜声,就会引来更多的咕噜声。
此起彼伏,不亦乐乎。
鹿肉的表面被烤的焦黄,左林才将鹿肉拿了下来。
身边都是围观者,左林本来想好好饱餐一顿的,没曾想,有这么多人围观。
无奈之下,他也只能给自己留了很小的一块,其余的烤肉全部分给了众人。
娇嫩、劲道、入口舒爽,瞬间让人有满满的幸福感。
好吃的东西可以带来幸福感,这句话百试不爽。
每个人只能分到一小块,尽管不符合挪威人的性格,但并不影响他们享受幸福。
来自华夏的烧烤,改变了他们的饮食审美。
华夏八大菜系,随便拿出其中之一,都可以与世界各国美食一争高下。
在他们强烈的要求下,左林又给他们做了几块烤肉。
擦了擦额头的汗水,不得不说做烧烤真的是一件很累人的事情。
左林坐在一旁休息,看着一旁欢乐的质朴的人民。
有时候人们的需求真的不多,一个安定的环境、一份美味可口的食物。
“嘿,林,你打算以后怎么做呢?”
布朗德坐到了左林的身边,他知道左林打算肩负起复兴农场的重任,不过左林并没有告诉他具体措施。
“额,我今天去了普金斯酒店,向他们推销了我的蔬菜。”
左林并没有说出实情,好歹梅卡思坏心做好事,歪打正着,让左林有机会接触普金斯酒店。
“哦,你种下的蔬菜已经成熟了吗?”布朗德有些不可思议的看着左林,他知道左林来到这里不过一个星期,蔬菜怎么可能那么快成熟。
“是易留下的东西吧。”布朗德轻轻地说道。
他从小跟着左易长大,自然知道左易有很多不同寻常的地方,这一切都被他归功于神奇的华夏奥秘。
“嗯。”布朗德是唯一知道蔬菜这件事的人,看到布朗德如此容易就接受这么神奇的事情,左林倒是松了一口气,不然他不知道怎么解释才好。
其他人倒无所谓,布朗德可是一路帮他的人,他可不想与这位长辈发生芥蒂。
其实左易也种过这种伪灵物,只是他并没有商业化的打算,单纯给自己吃,或者送给小岛居民,其隐蔽性就更高了。
前面开始沸腾起来,左林的目光被吸引了过去。
“呵呵,是塞兰岛生日的压箱底节目,扳手腕。”
维京人天生崇拜力量,生日扳手腕这个节目也就从古至今传了下来。
“论力量,自然是小杰夫了。”
“是呀,小杰夫才二十多岁,而且继承了他父亲老杰夫的魁梧身材,绝对是一流的力士。”
一位身材似熊的年轻人从人群里走出来,他的嘴里还在大口嚼着肉块,嘟嘟囔囔地说着。
“谁,谁来跟我比试比试?”
左林早就注意到小杰克十分魁梧的身材了,在左林看来,这腰板、这肌肉、啧啧,不去种地可惜了。
想看看对方实力好了,入道境界的左林,如果运用灵气,可爆发出极为强大的力量。
“我来。”人群中又挤出一位壮汉,这位壮汉虽然没有小杰克身材那样夸张,但满身的肌肉也足以证明他的强壮。
又是一位种地的好手,左林在心里默默记下来了。
“嘿嘿,明哥,看来你有些不死心呀。”
小杰克看到出来的壮汉,嘿嘿一笑,投去一丝挑衅的目光。
那位名叫明哥的壮汉并没有什么反应,只是将手腕放在了木墩上。
行动才是最有力的证明。
“明哥以前可是这里的扳手腕冠军,至从前几次输给小杰克之后,就屡败屡战,屡战屡败呀。”
看起来两人之间还有一段恩怨情仇呀。
左林饶有兴趣地看起了比赛。
两人的双手重重地握在一起,气氛一下子紧张了起来。
“嘿哼。”
双方同时发力,肌肉暴起,可以清晰地看到手臂上不断浮起的青筋。
双方额头都开始冒汗,只是小杰克似乎有些占据上风,天平一直朝着他这边倾斜。
咚,明哥的手背被死死地压在了木墩上,他整个人也因为用力过猛,失去平衡,摔在了地面上。
第一局明哥输了。
“没事吧。”小杰克伸出手来,将明哥拉起。
两人之间经常为了谁的力量最大而争执不休,但比赛归比赛,在生活里,他们是朋友是邻居。
“没事,是我输了。”明哥摇摇头。
“按照规矩,三局两胜,咱们再来一次。”
“不了,我的手腕已经扭伤了,今天就算再来一次,我也是输,不过下次我一定会赢你的。”
看到小杰克有这样的风度,左林不禁点头,原先以为小杰克主动挑衅明哥,人品是不是不行,原来比赛里和比赛外是两个人。
啪啪啪,左林不禁地跟随众人鼓起掌来。
掌声雷动间,左林已经走到了小杰克的身边。
“你是林吧。”小杰克说道,看来左林在岛上已经成了知名人物。
“嗯,我是来跟你比赛的。”
“你?”左林身材偏瘦,个子有一米八几,属于瘦高个,看上去不像很有力量的人。
“对,是我,不过咱们得打个赌。”
“打赌?赌什么?”
“如果我输了,我请你喝一个月的酒,如果你输了,给我打一年的工,如何?当然我会付工钱,只是不会太多。”
“打工?是去农场帮忙吗?”
“嗯,当然。”
“好,成交了。”在小杰克看来,这简直就是老天恩赐的礼物,一个月的酒呀,如果让他喝到饱,那该是多爽的事情。
至于你问会不会输?小杰克看了左林的身材,不经意地笑了。
第二十三章 金吉尔
“明哥,你要不要也一起赌?”左林转头朝着坐在一旁的明哥问道。
一次收两个身强力壮的农夫,岂不是美滋滋。
“我?”明哥一愣一愣的,难道天上掉馅饼了?
“嗯,我和他比赛,如果我输了,也请你喝一个月的酒,赢了,你们两个为我打工一年,工资一样。”
还有这种好事,原来他听到小杰克和左林打赌内容,他还觉得小杰克这家伙运气真好,居然遇到富二代了。
“当然可以。”明哥点点头,一副稳操胜券的模样。
左林的手腕握住了小杰克,一大一小,看上去有些滑稽。
“预备,开始。”
伴随着一声令下,左林和小杰克同时发力,一股强大的力道从小杰克的手掌上传来,左林却纹丝不动。
左林早就运转体内灵气了,所以才能够风雨不动安如山。
他很惊叹于小杰克如此狂暴的力道,若是一般人,早就输了,可想而知,明哥的力量也不会弱到哪里去。
一想到有这两位大汉给他打工,他瞬间感觉轻松了许多。
这回轮到小杰克震惊了,看上去斯斯文文的左林,居然会有这样强大的力量,而且小杰克这边已经汗流浃背了,而左林好像没事人一样,嘴上还保持着一丝微笑。
砰,小杰克的手臂被按在了木墩上面,周围瞬间哑口无声了。
“天呀,我看到了什么?”
“是林,林把小杰克按倒了。”
“我的天呀,上帝呀。”
嘶,小杰克拿着自己的手臂不停地搓揉,刚才左林那一下,着实有些疼。
“额,对不起,我有点太用力了,你没事吧。”
刚才小杰克问明哥的语气,被左林用在了他的身上,尽管知道左林是好心问候,但他还是觉得怪怪的。
“那个什么,再来一次吧。毕竟三局两胜。”
“好。”
小杰克还是有些不服气,都怪左林和他的力量太不匹配了,无论谁都无法想到,一位清秀青年,可以爆发出如此强大的力量。
这简直就是匪夷所思的。
“呵呵,林,隐藏得很深呀。”布朗德捋了捋花白的胡子,嘴角不免露出一抹微笑。
左林越是优秀,他越觉得欣慰和自豪。
这一次,左林可没有用力,他放水了,先是让小杰克压得很低,然后稳住,再慢慢地扳回来。
砰,小杰克再一次被按在木墩上,不过这回足足花了十几分钟,左林给足了小杰克面子。
“我认输了,以后我就是你的员工了。”小杰克脸上红嘟嘟,别人看不清,他可是很清楚的,这左林绝对是放水了。
依靠对方放水才撑到现在,这让他觉得很羞愧,同时也很感激左林。
不过一想到他在圣约瑟夫市起码还是一位蓝领,现在要回来当农民,他觉得这次亏大了。
不过他是男子汉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
明哥一脸不相信的表情,如果他不是很了解小杰克的话,他真的会以为小杰克和左林在联合起来骗他。
“哈哈,过几天到我的农场里报道。”
为什么是过几天呢,其实左林也在赌,根据的他经验判断,普金斯酒店估摸着也就这几天时间要给他打电话了。
普金斯酒店既然能做到这种程度,就应该眼光不俗,绝对会意识到左林这些蔬果的价值。
当然凡事都有万一,所以说左林在赌。
“你小子可是越来越神秘,越来越像易了。”布朗德亲切地拍了拍左林的肩膀,他在左林的身上看到了左易的身影。
那时候他还小,他依稀记得也是一场生日宴会,也是在篝火旁,左易显露非凡。
“是吗?这可能就是隔代遗产吧。”左林耸了耸肩,被人说像爷爷也没什么不好的。
生日宴会在众人的欢呼下结束,而左林也回到了农场内。
叮叮叮,刚一到家,手机铃声就响起了。
一看手机,左林就笑了。
赫然就是马克的电话。
“喂,你好。”电话那头传来的却不是马克的声音,而是一个非常悦耳的女生。
一口纯真的伦敦腔,尽管左林不知道那是伦敦腔,但起码可以分辨出不同来。
“额,你好,请问,马克先生呢?”
“马克呀,他被我解雇了。”对方说的很轻松,仿佛开除一个采购负责人微不足道一样。
“噢,你应该是普金斯酒店的高层吧。既然你把马克开除了,那还来找我干嘛?”
“我之所以把马克开除,就是因为他没有第一时间留住你,导致你去了竞争对手那边。”
左林暗暗发笑,看来他去了另外一家酒店的事情,已经被普金斯高层得知了。
“是吗,看来贵酒店诚意很足呀。”
“我们对待人才,向来都是真心实意的。”
“既然如此,你希望在哪里什么时候谈判呢?”
“就在你农场吧,你不是说了吗,你有一个农场。我正好看看你们的生产基地。”
“当然可以。”
左林的农场想要找寻出路,农场迟早都得见人,他的灵田是可以复制的,但灵水却是无法复制的。
没了灵水的灵田那就是废田。
只要对方无法获知灵水的神奇,就可以一直保持神秘下去。
第二天中午时分,塞兰岛的港口来了一位美丽的女人。
金色长发、挺拔身材、细腻皮肤、一双眼睛宛如海水一样清澈。
就在所有人都在为她的美丽所惊叹之时,一位东方男人走进了她的身边。
“你就是金吉尔小姐吧。”
东方男人正是左林。
“你是左林,没想到你如此年轻。”来之前她知道来推销蔬果的是一位年轻人,却想不到对方会如此年轻。
这也难怪,在入道之后,左林原本将近三十岁的外表年轻到了只有二十出头的样子。
“呵呵,咱们去农场聊吧。”
“好。”
话音刚落,一辆林肯就从游轮上开了下来。
左林没想到对方居然这么会享受,来塞兰岛,还通过游轮把车也带过来了。
“上车吧,还愣着干嘛?”
“哦,好。”
林肯长扬而去,只留下满地的吃瓜群众望着尾气遐想。
第二十四章 合作愉快
左林坐在金吉尔的身边,空气中传来淡淡的芳香,这股香味确实让人神往,连左林都忍不住多闻了几下。
毕竟不是初哥,这点定力还是有的,左林当然知道这股芳香的来源,只是盯着别人看这种不礼貌的行为,他可做不出来的。
“这就是你的农场吗?”金吉尔看到有些破烂的栅栏,不禁眉头微皱。
这里民风淳朴,左林倒不是很注意栅栏破损问题,不过总是破破烂烂也不是事,左林决定等这件事完结之后立即修缮。
这不是刚赢了两名苦力吗?不用白不用。
“没错,怎么?金吉尔小姐在意环境吗?”左林打趣地说道。
作为普金斯酒店的高层,金吉尔自然不是那种短视的人,于是她微微一笑。
“还请左先生带路吧。”
左林将她带到灵田旁边,指着那里说道。
“这就是我生产的蔬果。”
灵田面积不大,而且种满了鲜花,留给蔬果的位置其实不多。
“可以尝尝吗?”蔬果的颜色很鲜艳,看上去就让人非常有食欲。
“当然。”左林走过去,将三种蔬果都摘了一份。
“请进屋。”
左林示意金吉尔进到屋子里。
外头的天气冰冰凉凉,然而金吉尔走进屋里的时候,那丝寒意被驱散一空,尽管不算温暖,但已经没了之前的寒冷。
“你这屋子装了什么取暖设备吗?怎么都看不到。”
金吉尔原先以为是暖气,但仔细感受又不像暖气造成的,暖气的供暖容易造成温暖的不适应,而且有一种不均匀感。
在这里却完全没有。
左林当然知道这种事情,不过他也找不出原因,只能归咎爷爷的神奇之处,想必除了这本书之外,爷爷应该还有什么事情瞒着他。
“呵呵,先吃东西吧。”
左林将蔬果洗净,全部端放在桌面上。
“请用。”
金吉尔并不是一个人来的,身后还跟着三四个保镖和一名女秘书。
女秘书上前,用一块羊毛垫铺在左林的椅子上面,还在餐桌上铺上了一层餐布。
金吉尔此刻才缓缓坐下。
“不好意思,他们都是我父亲招来的,规矩有点多。”
左林点点头,世家子弟都有各种各样的规矩,只要不影响到他,这与他又有何干呢?
上次左林给马克留下了一些样品,金吉尔吃过之后,惊为天人。
此物只应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尝。
再次尝试,她还是不免有些激动。
说出去,真的有些让人笑话,身为普金斯家族的大小姐,她要集万千宠爱于一身,从小开始,什么山珍美味没有吃过,居然会对这些食材如此上心。
这种美味真的会让人上瘾的。
金吉尔咬开番茄的外皮,就已经可以感受到它的美味了。
“真的很好吃,你种的番茄很不错。”
“谢谢。”
“你是怎么种出来的呢?”
“额,这是商业秘密。”
金吉尔意识到失言了,她专业的商业素养被美食给冲淡了。
不过失神只是一瞬间,不愧是历练久已的老手,下一秒她便恢复了自然神态。
“抱歉,是我失言了,咱们来谈谈合作的事吧。”
“正有此意。”左林点点头,秀色可餐固然美好,但发展农场、给家人一个稳定富裕的生活,才是他的首选。
“额,左先生,你大概一天可以给我们提供多少蔬果呢?”
“按照我目前的产量,五天左右,我才能给你们提供一次蔬果,一次不会多于五斤左右。”
“这。”金吉尔之前就听马克说过,产量很少,只能做特供品,却没想到对方产量如此稀少。
“林先生,这未免太少了点。”
“现在的土地开发还没到位,未来估计可以达到五天一次,一次五十斤到一百斤,这已经是极限了,这玩意可不好种植。”
左林想过,物以稀为贵,哪怕伪灵物好处多多,只要沦为大白菜一样普遍,价值也就大大贬值了。
“而且你还没感觉到吗?这两次吃完蔬果,有什么不同之处?”
伪灵物虽然远不如灵物,但其效果却比一些世间灵丹妙药还要强大。
长期服用可以改善身体机能,甚至可以延年益寿。
金吉尔听了左林的话,细细体会,确实这几天,皮肤也光滑了一些,长期的失眠问题也得到了改善。
莫非是错觉?还是眼前的人说的确实是实话。
金吉尔得到样品之后,也立刻联系他们家族赞助的实验室,进行分析,得出的结论确实各种有益元素比一般的蔬果要多。
伪灵物最神奇的地方是里面蕴含的灵气可以帮助人体改善机能,当然实验室是不可能验出灵气来的。
看着左林自信的目光,金吉尔也算是有魄力的人,她家大业大,区区特供品还是可以赌一把的。
“可以,我们可以立马签订合同,这一斤我给你一千克朗,合同期为一年。”
左林摇摇头。
“大名鼎鼎的普金斯家族难道就这些魄力吗?可以有效改善人体机能的蔬果,放到哪里都是抢手货,区区一千块就想拿走吗?”
其实也不怪金吉尔,毕竟一千克朗一斤的蔬果,算得上天价了,毕竟金吉尔也只是初步体验疗效。
左林慢慢竖起一根食指。
“一万一斤,不二价。”
左林在赌,一千克朗一斤确实不算少,相当于他一天可以赚一千克朗,但是想要发展更好的农场,这些钱确实不够。
“一万。”金吉尔有些觉得这人是不是疯了,钱还是小事。如果她签订了一万块一斤的一年合同,岂不是要被人笑死。
“左先生,我觉得你应该在理性思考一下。”
“我这蔬果可以抗衰老哦,你想想看,这对于女人来说,有多大吸引力。”左林再度抛出一颗重磅炸弹。
女人对于衰老,永远是恐惧的,如果可以留住容颜,哪怕花上最多钱,女人都心甘情愿。
“你确定?”金吉尔激动地都要站起来了。
她也是女人,她也害怕衰老,她更懂得抗衰老意味着什么?
“当然,抗衰老,无副作用。”
“以普金斯家族的势力,我也不敢有所欺骗,不是吗?”
左林说的在理,她找左林之前,就已经调查他的资料了。
一个从华夏来继承遗产的年轻人,归一农场的主人,以普金斯家族的势力,想要对付他,根本不费吹灰之力。
“好,希望你明白普金斯家族意味着什么。”
“合作愉快。”
左林伸出手来,就如同他那六年纵横商场般自信。
微风轻拂,如春日一般温暖。
第二十五章 悟道境
敲定了合作,金吉尔当即买下所有的蔬果,左林估计这些蔬果拿回去,估计得被她一个人享用。
从她眼神当中那股迫不及待就可以看得出来,毕竟美丽对好多女人来说,可能都摆在前几位的。
剩下的蔬果只有三斤左右了,左林的银行卡里也顺利地存进了三万克朗。
开张咯。
这是左林来到这里的第一笔收入,之前的二十万克朗,那是爷爷留下的遗产,算不得他的本事。
两天过后,明哥和小杰克终于处理完了手头的事,他们都有自己的工作,但为了兑现赌约,只能来到归一农场帮左林干活了。
“林,我们来了。”
“你在哪里呢?林。”
左林其实正在后面修行,突然听到两人的声音,赶忙从后面跑出来。
“嘿,伙计们,咱们先来谈谈待遇问题吧。”
虽然是赌约,但干活就得发工资,亲兄弟还明算账,这事得弄清楚,不然会影响感情。
“周薪两千克朗,每天从早上八点干活到下午四点。农场里的活你们都得干,当然具体我来安排。每个月带薪休假四天,不可以同时休假。”
每周两千克朗?两人都有些激动了,要知道小杰克去当保安,也不过每周一千克朗,明哥的工作也差不多。
一般农夫的工资要比保安多,但也不至于多出一倍。
“当然可以。”
“那么现在,你们先去把栅栏修好吧,工具和材料我都买回来了。”
左林指着惨不忍睹的栅栏,那里早已失去了作用。
“好的,林,哦不,老板。”
两人还算自觉,立刻进入自己的角色。
看着两位辛勤的员工开始干活,左林觉得他终于可以好生修行了。
栅栏的修补比较简单,毕竟左林早就将材料全部买回来了。
这栅栏是属于硬木栅栏,一般的野兽都没办法突破。
风和日丽,左林坐在灵田前,上次他学习了腾云驾雾之后,就一直没有好好练习,今天终于闲下来了。
法术不熟练,就好比三岁小孩掌握杀人利器一样。
可伤人亦可伤己。
意念一动,双脚离开地面,明哥两人都在前面,他倒是不担心被发现。
晃晃悠悠,他慢慢飞了起来。
他开始往前飞起,前面不远处正是那条小溪。
从来到这里,他就没有横跨过小溪。
原先这里还有一座木桥,可惜断了。
本来他还想找个机会修一下,毕竟那边也有一大块土地是他的,哪怕不耕种灵田,也可以种些花草。
他慢慢地跨过小溪,溪宽五米,脚下溪水当中诸多鱼儿游来游去。
水至清则无鱼,可这里偏偏反其道而行。
清澈水底里,不少鱼儿正游趟在河卵石缝隙当中,其中有它们的食物。
它们追逐着河虾,这些小虾米窜来窜去,看起来双方在嬉戏玩耍,但失败的代价是生命。
此时岸边飞来几只鸟儿,伫立在水边不动,尖尖的喙儿瞄准水面的小鱼,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鱼儿叼走。
这短短十几秒,左林看到了生命的轮回。
也看到了世界。
吃与被吃,便是轮回。
有些轮回只需几秒钟。
有些轮回则需要一个纪元。
望着天际的高阳,哪怕伟大如太阳,也正在经受着它的轮回。
左林缓缓落在溪边,他却没有动弹,而是任由溪水打湿他的身躯。
一眼一轮回。
一花一世界。
肉眼看得到的,肉眼看不到的,其实都在,只是我们看不到而已。
风在轻轻吹拂,天空下起雨来。
左林凌乱在风雨当中,感受着这世界。
此时风雨大骤,拼了命地打在左林的身上。
恐惧着什么,害怕着什么。
冥冥中天地诞生出一种恐惧。
而左林早已入定。
在开眼时,天地已经迥然不同了。
万物生灭皆有色彩,它们不过遵循着气运的指向在前行。
在天空当中一条长河流过,很模糊。左林努力想睁大眼睛,看看那到底是什么?
轰隆,天空当中一声巨雷炸起,左林眼睛刺痛,血水从双眼流出。
“啊。”遭受此等伤害,左林不由闭上眼睛。
再度睁开时,索性眼睛并没有失明。
擦拭眼角流出的血水,刚才的一切并非错觉。
只是再度睁开的时候,一切都恢复如初了。
“这是悟道境?”左林感觉体内灵气暴涨,而且使用腾云驾雾,好似经历上万次锤炼一样熟练。
本来他还不信,再翻开其他法术,咫尺天涯。
咻一声,左林便来到了百米开外。
直接进入了森林里头。
悟道境哪怕是陶渊明终生都没有达到的境界,他还是将前人的经验记载下来了。
悟道之始,五百为尊。
悟道境可活五百年,而且悟道境最为可怕的就是,任何法术,悟道境只要看过秘籍,就可以登堂入室。
在这现代世界,居然还有人可以达到悟道境界,简直让人匪夷所思。
世间人有千千万万,或许还真的有悟道境或者更高境界的人存在。
飞天遁天,无所不能。
古代所流传的神仙之说,应该就是修行之人。
陶渊明记载的法术没几个,他并不热衷于修法,况且法术难修,想要入门都很难,更别说登堂入室了。
除了这飞天遁地之外,就只剩下天降甘露这门法术了。
交通便利、灌溉农田。
陶渊明不愧是兢兢业业的农夫。
顺手将天降甘露也学了。
刚才已经下过雨,倒是不用人工下雨了。
嗷呜。一声兽吼声在他耳边炸裂,此时左林才回过神来,他已经到了森林里面。
他记得布朗德说过,这片森林没有得到开发,属于原始森林,里头可是有大型食肉动物的。
难不成?
一只黑色的身影从里面窜出来。
左林立刻飞起来,幸亏对于腾云驾雾已经登堂入室,不然就这一下,就可能要了左林的命。
是一头狼。
一头黑灰相间的狼。
挪威森林狼,是挪威土狼。
按理说,不会主动攻击人类,但可能是找不到合适的食物,饿极了眼,这才冒险向人类发动攻击。
因为森林狼体型较小,也就比田园犬大一些而已。
一场人狼大战一触即发。
第二十六章 森林狼
“嗷呜。”森林狼低头嘶鸣,看起来有些悲凉,它的速度并不快。
再度朝着左林袭来,这回左林不是被袭,早有准备,轻轻松松就躲了过去。
闪过之后,左林提拳就要打,却看到森林狼腹部有一伤口,那伤口上面还有一道荆棘。
那是挪威森林里最有名的荆棘植物挪威的军刀。
这种植物长期生活在寒冷地区,因外形酷似军刀,而闻名挪威。
怪不得这头森林狼要冒险攻击人类这种大型哺乳动物,原来是受伤了,如果再找不到食物,怕是熬不过几天了。
左林化拳为掌,将森林狼推到了旁边,随后好几次,左林都没有反击只是将其推走。
“我不知道你是不是能听懂我的话,我可以帮你治疗,还有食物给你,如果你肯听话,安静下来。”
万物皆有灵性,尤其是犬科动物,它们天生就是人类的帮手。
人们喜欢把狗狗当成宠物,殊不知在数万年前,狗狗正是那嗜血的土狼。
左林相信这只森林狼也是有灵性的,如果可以,他不愿意杀死这头狼。
虽然处于自卫的目的,哪怕杀死森林狼,他也不会遭受法律的惩罚。
也许好像听懂了左林的意思,也许感受到了左林的真诚。
森林狼从龇牙咧嘴慢慢变得平稳,他身子往下蹲,慢慢朝着森林狼移过去。
左林的态度让森林狼觉得放松,人与狼之间戒备慢慢消散。
说真的,这是左林第一次近距离接触猛兽,脑子里面不时会蹦出猛兽吃人的场景,想想都会后背发凉。
左林的手慢慢抚摸上了森林狼的额头。
原先的森林狼还想反抗一下,可他温暖宽厚的手掌,让森林狼觉得异常舒适。
被撸是所有狗狗的所爱,就连狼都不能免俗。
“我不是医生,但是我有一个医生朋友,你跟我回去,我打电话叫他过来帮你诊治好吗?”
电话响起,布朗德接到左林的电话时,整个人都吓傻,左林居然让他去救治一头森林狼,最关键的是左林此刻就在森林狼的身旁。
身为塞兰岛的居民,他自然知道森林里一直都有森林狼栖息,不过这些年来,狼和人一直都和平共处。
一是森林内资源丰富,森林狼不需要出森林觅食。
二则森林狼体型较小,捕食一般的幼童还成,若是成年人,就会有些麻烦。
“好,我现在就去,你注意安全。”
布朗德拎起药箱和枪支就往归一农场赶去,他可不能让左易的孙子发生什么意外,不然他会内疚一辈子的。
等布朗德赶到时,他只能只身淌过小溪,幸亏溪水不深,主要是左林分不出身来,不然早就去接他了。
浑身湿漉漉地见到左林,此刻森林狼已经和左林打成一片了。
不停地用额头蹭着他的裤脚,只是腹部的伤口不时地牵动疼痛。
“林,你没事吧。”
左林抬头一看,布朗德浑身湿漉漉,对方年纪已经这么大了,居然还要淌水过来。
心里生出一股愧疚。
“布朗德叔叔,我。”
这还是左林第一次开口称布朗德为叔叔,按理说,布朗德被左易收养,比左林的父亲年纪要小,自然是叔叔。
只是出于礼貌,左林一直称他为先生。
这一声叔叔,也让布朗德心头一暖,在他看来,左林什么都好,就是太客气了,这样反而感觉不亲近。
“不用多说了,让我看看森林狼的伤势。”
森林狼看到布朗德立刻紧张起来,浑身的毛发激灵,隐约有攻击的冲动。
感受到森林狼的行为,左林满担心它会突然发难布朗德。
“别担心,这位是医生,他可以治疗你。”
森林狼还是有些不习惯,但在左林的安抚下,还是老老实实做完了处理。
“幸好伤得不是很深,不然它可能就等不到我来。”
布朗德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他可不是专业的兽医,这不是他的专业知识。
幸亏没人发现他给野兽治疗。
在北欧社会,有些法律非常严格,如果你没有执照而去做了专业领域内的事情,可能会招惹上不必要的麻烦。
你要说他严格遵守法律秩序也好,要说他教条主义也罢。
读书百遍其义自见。
“你先住在我家疗伤吧。”
左林轻轻地将森林狼抱起来,四五十斤重的森林狼,就好像一尊玩偶落在他怀里。
悟道之后,体质也越发强大。
这很正常,如果没有一个强大的体质,如何活到五百之极呢?
啊呜,森林狼被他放在屋子里的角落,他用了一些碎布给他搭建了一个临时小窝。
小窝靠近火炉,暖意不停地流向森林狼。
两人刚才也是选择淌过小溪,此刻两人都变成了落汤鸡。
如果布朗德够细心,他就会发现,第一次的时候,左林身上干干净净,并没有淋湿的感觉。
“布朗德叔叔,穿我的衣服吧,小心别感冒了。”
布朗德倒也没客气,接过左林的衣服就穿上了身。
原本成熟稳重的布朗德,在穿上充满青春气息的t恤,整个人都焕发出了生机。
“哈哈,布朗德叔叔,你这样走在镇上,伊莎娃大婶估计要担心了。”左林打趣地说道。
“哈哈,你个臭小子,居然调侃起我来了,你伊莎娃大婶可不是小气的人。”
尽管知道左林在开玩笑,但布朗德还是开心地笑了起来。
毕竟任何人都喜欢被人夸奖。
“你打算怎么办?”布朗德看着躺在小窝里的森林狼。
说实在的,他也没想到,居然有人可以和森林狼和平共处,当然,他是没看到之前左林和森林狼搏斗的场景。
“先让它在这里养伤,等它伤好了,是留下来还是回归山林,由它决定。”
家里已经有一只松鼠了,左林不介意再多出一只森林狼。
尽管两者根本无法比较。
“这野兽终究是野兽,你是不是再考虑一下,我认识市里的动物园,是否让他们过来处理?”
“谢谢,布朗德叔叔,但还是让它自己决定它的未来吧。”
森林狼应该自己决定命运。
第二十七章 挪威的传说
陶渊明乃至古代诸多大贤苦苦追求的悟道境,居然被一位名不见经传的青年人达到了。
真是应了古话。
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
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
比悟道境更可喜的是,他居然得到了一条舔狗。
左林望着趴在他脚边的森林狼文森特,一脸无奈。
文森特是左林给它取的名字,伤口愈合得很好,才区区十几天,文森特就可以乱蹦乱跳了。
关键的是文森特根本不像一头狼,反而对左林异常亲近,只要在左林面前,它就会露出肚皮,要左林帮它抓痒。
还喜欢舔左林的脚丫子,一想起来,真是一个有味道的画面。
“你是二哈转世吗?”
左林无奈地摸了摸它的狼头,随手甩给它一根骨头将其打发下去。
它也就对左林这样而已,小杰克和明哥企图亲近它的时候,都会受到冷漠的拒绝。
那可是一头狼,小杰克和明哥根本不敢强撸。
希望也长大了不少,松鼠一般八个月就进入成熟期,现如今希望也快有一个月,相当于两三岁幼童。
它已经不再喝牛奶,而是吃一些栗子,当然是左林扒开之后,弄成小碎片喂食。
松鼠本来只是狼的食物,不知道是左林给了足够的食物,还是文森特看到左林对希望特别好,明白了希望并非它的食物。
两者居然和睦共处了。
这狼有灵性。
左林在灵田修行的时候,都会带上它。
灵田已经被左林开辟出了几十块,他觉得目前应该够用了,剩下的就是每天给灵田浇浇水除除草。
当前左林还没想出要种什么,就只能随便选了一些蔬果给种了上去,反正到时候是可以换的。
当然期间他又卖给普金斯酒店几次蔬果,又进项十几万克朗。
看到金吉尔满意的神情,左林知道她非常地满意。
这种伪灵物无论是自己服用还是送人,那都是上上之选。
没有意外,左林不会继续扩大规模了。
左林并不热衷于赚钱,当初放弃工作来到此地只为了一个恬适的人生。
如今赚钱,为了父母和维持农场。
父母生他养他,没有能力孝顺父母是最为痛苦的事情。
农场是爷爷给他留下的产业,他有责任维持住它。
电话声起,那是乔丹的电话。
“嘿,林,今晚方便吗?”
“怎么了?”
“我们一家人想请你吃晚饭。”
乔丹是左林第一位认识的岛民,乔丹淳朴的性格和热情的态度,深深印在左林的心里。
所以左林第一时间就答应了。
“那个,我可以带上我的宠物吗?”
文森特除了布朗德,也就明哥和小杰克见过。
多接触才能够彼此谅解包容。
“那当然。”
乔丹还不知道左林养了一只狼,不知道待会会不会后悔。
精心准备了一块蛋糕,在欧美地区,常常会被邀请到别人家里去,被邀请者需要准备一些小礼物,这是风俗习惯。
左林将自制的蛋糕放进盒子内,他的功力有限,蛋糕弄得歪七扭八,但盒子挺精致的。
精湛的花边、鲜艳的颜色、
让人不知道是蛋糕比较贵还是盒子比较贵。
用一条狗栓链上文森特,再把宠物口罩给它带上。
经过相处,左林不相信文森特会咬人,但是作为一头狼,遛出去,还是足够吓人的。
为了安抚众人也为了防范万一,这些安全措施还是非常有必要的。
走在乡间的小路上,花儿随着微风飘扬,鸟儿叽叽喳喳。
如此和谐的场景,闯入一头狼。
风儿停了、鸟儿飞了,左林哭了。
“你这调皮蛋,真的一刻都不让我消停。”
文森特这是第一次出门,可把它高兴坏了,到处“招惹是非”。
左林只能够拉紧一些缰绳,怕它吓到路人。
乔丹家很快就到了。
“左叔叔。”一位棕色头发的小女孩跑了出来。
左林还记得第一次在乔丹家里过夜,醒来的时候,遇到的小女孩。
正是乔丹的女儿雪莉。
很难想象,乔丹那样五大三粗的男人,居然可以生出那么可爱的小萝莉。
“嗨,是小雪莉吧,你好像长高了不少。”
小孩拔个高,一天一个样。
左林摸了摸雪莉的小脑袋,不愧是维京人的后代,她已经快到左林的下巴了。
“爸爸在后面的庭院里,今天准备了好多好多好吃的,左叔叔。”
果然还是小孩子,哪怕拥有将近成人的身高,小脑袋里装着的还是好吃的好玩的。
“这是叔叔给你准备的小礼物,拿去吧。”
投桃报李,左林将蛋糕递给雪莉。
雪莉当即就打开了。
欧美人的习惯就是当面打开礼物,与华夏人的观念不同,但绝对不是他们对你不礼貌。
“哇,好特别的蛋糕。”
歪七扭八的蛋糕居然被雪莉说成好特别,这让左林羞耻心爆棚。
“我可以吃吃看吗?”
“当然可以。”
蛋糕形状虽然不好看,但味道左林还是有些自信的。
“哇,好好吃。”
看来雪莉对于这蛋糕还是相当满意的。
“嘿,林,你来了。”
乔丹此刻从后院当中走出来,在凉爽的天气下,还弄得汗流浃背,看来这次晚餐,他相当用心。
“来来来,先过来喝杯酒。”
乔丹一边招呼着左林,一边从旁边拿出冰镇过的朗姆酒。
左林跟随他们来到后院,原来乔丹在弄烧烤。
达芙在一旁不停地串烤串。
“哇,我的天呀,这就是你宠物吗?”
乔丹此时才注意到跟随在左林身边的文森特。
之前他一直以为是条狗狗来着。
“嗯,我之前救了它一命,它就一直跟着我了,放心好了,它很乖的。”
说到它很乖,左林就想起一路上被它踩坏的花草,不禁老脸一红。
“额,其实我们挪威人与森林狼有些渊源,至今为止,还有些地方传说,森林狼其实就是挪威人的祖先。”
“哦,是吗?”
左林万万没想到,森林狼居然与挪威人还有这样一层关系。
“嗯,还记得我爷爷曾经说过。”
就这样,在朗姆酒和烧烤的陪伴下,乔丹缓缓说起了那个故事。
第二十八章 无奈的抉择
据说维京人的祖先是一对夫妻,他们无比强大、骁勇善战,他们有一会在和南方强敌作战的时候,遇到埋伏,男人重伤不起。
随行的除了他的妻子,就只有一头森林狼。
森林狼是他们的战友,当男人即将要失去生命之际。
森林狼咬破手臂,用它的鲜血喂给男人。
男人饱饮鲜血,竟然重伤痊愈。
而森林狼却失去生命。
战斗胜利之后,男人将森林狼的皮毛取下,放在剪头。
“你将永远与我的荣誉同在,我的血液里也永远流淌着你的鲜血。”
这句话是挪威自古流传下来的名句。
听完乔丹讲的故事,左林不免看了一眼身旁的森林狼。
再次撸了撸它的狼头。
想不到森林狼和挪威人还有这样一层关系。
乔丹讲得很入神,就连自己都忘记还在烤肉了,连番损失了好几块肉。
惹来达芙连连白眼。
“左叔叔,它叫什么名字?”雪莉清脆的声音在左林的耳边响起。
“哦,它叫文森特。”
“文森特,我可以摸摸文森特吗?”
左林有些愕然,初生牛犊不怕虎,让成年人都心生畏惧的森林狼,雪莉居然主动提出抚摸。
“当然可以,我想它会很高兴的。”
文森特被圈着嘴巴,杀伤力大大减弱,倒是不怕出现什么意外。
雪莉慢慢地靠近文森特,一开始文森特还有些满不在意,在它看来,就是一小屁孩偷偷靠近自己。
后来这小屁孩越来越靠近它的时候,它开始有些慌了。
不是,这小屁孩要干嘛?我可是森林狼呀,大名鼎鼎的森林狼,你别过来,啊,你莫挨老子嘞。
文森特彻底落入雪莉的魔爪中了。
原本英俊的脸蛋,在雪莉手上不停地变化成各种形状。
这也算一报还一报吗?左林有些无语地看着文森特。
“好了,炭烤牛排,十成熟。”乔丹将一块鲜美的牛排从烤架上取下来,放在盘子里,再配上一些水果。
一份精心准备的烤牛排就完成了。
牛排切得很大块,这很符合挪威人的性格。
水果自然是海上男儿最常吃的水果,柑橘,在以前这可是维持生命的水果。
鲜嫩多汁,在炭烤时,用菜叶子紧紧锁住水分,微焦而不柴。
乔丹弄得其他份都是四五成熟,他自己甚至只弄了三成熟。
这就是东西方的口味差异了。
左林实在吃不下带血的牛排。
说到炭烤牛排,就肯定要配上美酒和烤面包。
将面包横切开,然后牛排切成一小块,放入其中。放入一些芝士,再借由炭火融化。
芝士的味道完美地和牛排结合在一块,面包也变得酥脆可口。
“简直人间美味。”
左林忍不住赞叹道。
“感谢主赐予我们的食物。”
乔丹他们在做祷告,而左林却没有那种习惯。
他没有继续吃,而是停了下来。
文化不同,得学会互相尊重。
左林可以不做祷告,但既然双方在一起吃饭,他就得停下来,等待对方祷告完毕,再享用,这才能做到彼此相互尊重。
乔丹睁开眼前,看到左林停下来,在一旁精心等待,他对于这位年轻人的观感更好了。
有礼貌、知轻重。
“来,咱们快吃吧。”
这一家子真的食量惊人,乔丹和达芙食量惊人也就罢了,这是肉眼可见的,但是连雪莉也食量惊人。
不愧是维京人的后代。
酒足饭饱之后,四周已经落下黑幕,不到晚上七八点种,镇上就已经没什么人了。
这里和华夏的农村一样,根本没有夜生活这种说法。
从另外一个角落看,这里确实很适合养生。
北极星停留在夜空当中,它还是如同地球初生时期那样,照拂着人类。
“唉,林,这恐怕是咱们最后一次在这里遥望星空了。”
就在左林欣赏夜空美景之际,却从乔丹嘴里得到了这样的消息。
“怎么了?”
听到这样的消息,左林也是有些吃惊。
“我们决定下个月搬到圣约瑟夫市了。”
“为了工作?”
乔丹摇摇头。
“并不是,是为了雪莉的学业。”
原来在塞兰岛只有一所小学,就在上个月,连小学也倒闭了。
在北欧国家,学校是市场化经营的,即便能够得到政府补助,但那也很少。
上学在这里是一门生意。
塞兰小学有些特殊,是属于半公益性小学,它一半的支出全靠基金会支持。
即便因此只能够提供基本的教育,但出于对故乡的眷恋,在塞兰岛上的居民都会把孩子送去那边读书。
基金会经营困难,再也无力支持塞兰小学运行。
乔丹需要在圣约瑟夫市工作,孩子也需要在那边上学,如果可以的话,达芙也将在那边找到一份工作。
搬家之说也就诞生了。
“原来如此。”
不是所有人都有左林那份追寻安逸的心境。
难怪今天乔丹要请左林吃饭,居然还有这层意思。
“是呀,我真很开心,看到易的孙子可以重新返回塞兰岛。”
人生十之**不如意,若能常伴家乡左右,又有谁愿意离开呢?
左林对于这种事本应该见多识多,免疫力早已得到提升。
却也不经感叹。
他也开始想家了。
那个遥远的小村庄。
他还记得小时候经常与同伴下河摸鱼,在山溪之间嬉戏玩闹。
那山那水都寄托着他的感情。
告别乔丹一家人,左林回到农场。
打开手机,以往他也只会在微信上与父母发发短信,今天他却点开了视频通话的选项。
不一会儿,视频那头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一面熟悉的脸庞。
那是父亲。
“儿啊,你咋地啦?”
此刻左林眼角乏泪,父亲一眼就察觉到了不同。
“没事,就是想你们了。”
努力抹去脸颊的泪水,他很气自己咋那么不争气,这样会让父母担心的。
“爸妈,我想回家看你们了。”
“想回来那就回来呀,爸爸给你打钱回去,买好一点机票。”
离家一个月,他最想念的就是父母,当初离开天海,很是匆忙。
或者是他不想给自己留下反悔的机会,他连家都没回,便只身一人来到赛兰岛。
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未改鬓毛衰。
第二十九章 凤凰村
父母永远都是父母,只要听到儿女的诉求,就会无条件支持。
这次过来挪威,他只是简单跟父母说明了要去挪威工作生活,没有过多的解释,父母却义无反顾地支持了他。
而今听到他想家了,又毫不犹豫要买好一点的机票让左林回来。
“我有钱,我这边的事情处理一下,就可以回家了。”
灵田开垦得差不多了,左林为此准备了许多灵水,并嘱咐明哥和小杰克,让他们每三天浇灌一次。
明哥和小杰克见识到灵田的神奇,那沧海桑田的手段。
他们一致认为左林是东方巫师,拥有神奇的东方魔法。
左林也懒得跟他们解释,东方修士和巫师的区别,既然对方可以认可,那就随他们去吧。
灵水的准备很累人,尤其是一次性准备这么多灵水。
这次回去起码要待上一个星期以上,如果没有灵水,那可就交不上货了。
失钱是小,失信为大。
无论是修士或是凡人,当以信字为先。
连续准备了好几天,灵水这才备足。
将希望和文森特托付给布朗德照顾,左林这才放心下来。
临行前,左林走到港口处。
港口的人零零星星,这塞兰岛来往的人本就少,这会还很早,更是没有多少人在这里。
估计还得等一会,客轮才能来,左林不喜欢掐准时间,做什么事都喜欢提前到。
可能是多年的学生生涯养成的,哪怕来到了悠哉哉的北欧,也很难改掉。
他看了一眼塞兰岛,虽然来这里只有一个月,但左林已经爱上了这里的生活,这里的风土人情,这里的与世无争。
他并不向往发达地区的奢侈生活,他要的很简单,就这样简简单单,他可以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这就够了。
左林终于登上客轮,带着一丝感伤。
“林。”
远处传来一声呼喊。
紧接着就是数声,乃至有些夹杂。
听这声音,难道是?
左林回过头来,正是布朗德他们。
布朗德、乔丹、伊莎娃等等等,但凡认识左林的,估计都来了。
“你们怎么来了?”左林连忙从甲板上跑下来,眼角有些微红。
他猜到对方为什么来了,只是他怕自己说出来,眼泪会忍不住。
“你要走,怎么都不跟我们说呀?”
“我和布朗德说了。”
“也幸亏是你和布朗德说了,不然我们都来不及送送你。”
“我也不是不回来,归一农场在这里,这里是我第二个家。”
还有你们。
这句话左林没有说出口,只是在心里默念道。
“来,这里是我们家酿的酒。”
“这是我们家的鸡蛋。”
“这是我家的熏肉。”
大家伙你一份礼物我一份礼物,很快就堆出一大包东西来。
面对大家的热情,左林当然不会拒绝。
尽管他知道待会他可能会因此付出几千块的运费。
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
呜呜呜。
客轮发出一声长鸣。
船要开了,它在催促乘客上船。
“我先走了,大家伙也都赶紧回去吧。”
左林强忍着泪水,小跑踏上甲板,这就是他喜欢这里的一个重要原因。
除了恬适的生活外,这里还有浓浓的人情味。
这与现代很多西方国家不同。
利益至上,不折手段。
这里和华夏的农场很像。
人民淳朴至臻,与世无争。
飞机飞了足足七八个小时,左林才抵达天海机场,望着生活了六年的城市,他没想到他居然没有半点眷恋之情。
甚至比不过他只待了一个月左右的塞兰岛。
天海如果要说有谁让他挂念,那就只有肖玲了。
一日夫妻百日恩,他不是一个忘恩负义的人。
当初的选择,他没有后悔,所以说两个人都没有错。
只是他们生活在了一个不适合他们的时代罢了。
他没有去打扰肖玲,而是选择悄悄离开天海,去往农村。
他的父母都在农村,是一个名叫凤凰村的美丽村庄。
从天海到凤凰村得倒好几趟车,还得坐上摩托车,开上十几公里的山路。
这才来到凤凰村村口。
这里地处偏僻,无论是旅游业还是山地产业都很难发展起来。
想要富先修路。
这路不好,怎么能够致富呢?
人说穷山恶水出刁民。
可凤凰村偏偏反着来,刁民没有,还出了几个状元郎。
在艰苦条件下,凤凰村的村民养育出了好几位省级状元。
小时候左林父母经常拿这些事迹教育左林。
要好好读书,将来才能改变命运。
然后又牵扯出好多好多别人家孩子的事迹。
时隔近一年了,左林再次回到凤凰村。
每次回来,村口那颗梧桐树依旧苍劲有力,好像在等待着凤凰归来一般。
“你追我。”
“你追我呀,我在这里。”
一回到村口,就发现好几个小孩正在一旁玩耍。
那个隔壁张叔家的孙子。
想不到张叔家的孙子都可以打酱油了。
“左叔叔,左叔叔,你怎么回来了?”
小孩一看到左林就兴奋不已,左林每次都是过年回家,每次回家都给村里的小孩子带很多好吃的,所以他们看到左林回来都特别兴奋。
村里条件不算特别好,就指望着外出务工人员带回点好东西。
左林大包小包拿一堆。
除了塞兰岛岛民送的礼物之外,他在天海机场附近的超市也买了不少礼品。
油、大米、白酒等等等。
在农村,你外出回来不带点礼物,根本说不过去。
这是情谊。
“来来来,有你们好吃的。”
也幸亏是左林成了悟道境,气力更为恐怖了,不然根本拎不动这么多东西。
“喊上你们家大人,全部到我家去,知道没?”
上门拜访发礼物,这可是凤凰村的传统。
“嗯,太好了。”
小孩子们做鸟兽四散,纷纷回去找自家大人去了。
这大包小包的,里面好吃的不得多得要命呀。
这积极性都快赶上过年了。
左林拎着礼品,回到那个熟悉的院子前面,他没有跟父母说,他具体几天回来,就是为了给父母一个惊喜。
这也让左林父母也没有出来等他。
他日夜想念的人儿就在里面,左林情不自禁地推开了院门。
第三十章 谁言寸草心
佝偻的背影、朴素的衣衫,满院子赶着鸡鸭鹅的,这就是左林的父亲。
一位地地道道的农民,他不知道以爷爷这么大的本事为什么不提携父亲一把,不过如今他回来了,他再也不想让父母吃苦了。
“阿侬,你可回来了。”
左军是左林的父亲,生于农村长于农村,在凤凰村里生活了几十年,就连去附近的小镇都很少,更别提天海市了。
“嗯,我回来了,妈呢?”
说起母亲,左军眼神一暗,之后就强装镇定道。
“哦,你妈回娘家了,这不你又没说几时回来,正好你外婆家有事,她就去了。”
左军的眼神变化,被左林察觉到了,心里起了一丝波澜。
“妈到底怎么了?你有事瞒着我。”左林追问道,父亲是老实人,说谎特别容易露馅,刚才的眼神变化就是其中之一。
“这。”左军支支吾吾,不肯言语。
“到底怎么了?老爸,我又不是小孩子了,我有能力解决家里的事。”
“唉,你妈住院了。”左军看见再也瞒不下去,也就老老实实说出来了。
“什么?”
左林心急如麻,赶忙放下手中的东西,跟着左军一起就去了镇上的医院。
“你母亲得的是胃溃疡,而且相当严重,必须要尽快手术。”医生严肃地跟左林说道。
一头花白的头发可曾想过她也青丝飘曳,一双长满茧子的枯手可曾想过她亦十指葱葱。
这就是左林的母亲黄秀玲。
“妈,你咋生病了,也不跟我说呢,我在你心里就这么没用吗?”左林一把跪在了黄秀玲的床前。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
左林越发有这种感觉。
他修的是道,修的是仙,可他毕竟还是一个人。
有血有肉有情,这就是人。
“这不是担心你的工作嘛,咋地,在国外还好吧。”黄秀玲已经疼了好长时间了,在左林未出国以前,她就已经得病了。
也就是她得了病,怕花钱,给左林造成负担,她这才一直没有跟左林说。
父母都是这样的,遇到啥事,就想着给儿女省事,不把自己的身体当回事。
结果小事拖成了大事。
有人会说,这不是自找麻烦吗?惜钱误了大事,最后还花了大钱。
可人岂能是三言两语就道得尽的呢。
永久理智的是机械而不是人。
“别说那么多了,我立刻安排转院,你的身体不好,不能够远行,咱们去天海做手术,我给你找最好的医生。”
胃溃疡在镇上也可以做手术,不过左林为了安全起见,他还是打算带着母亲前往天海。
“废那事,就在这里做得了,要不是你爸催,我都不想来医院,在村里抓点土方就行。”
黄秀玲一听要去天海做手术,立马就慌了,送左林去学校的时候,就去过一次,在她的印象里,天海到处都是高楼大夏。
那么发达的地方,不得废老多钱了。
“你儿子现在出息了,不差这点钱,真的,咱们就去天海做手术。”
左林使劲给父亲使眼色,希望父亲也帮他劝说一下母亲。
“阿侬出息了,回来的时候,大包小包多得很,你就听话,跟着阿侬去天海做手术吧。”
“有钱也别乱花呀,留着钱娶媳妇,阿侬呀,你给我们寄的钱我们都存着呢,将来给你娶媳妇用。”
左林每个月都会给父母寄生活费,即便还要背负沉重的房贷,他还是一如既往。
原来父母都没舍得花钱,他可以理解,这也是母亲胃溃疡拖得那么严重的缘故了。
“我现在有钱,爷爷在国外给我留了遗产,我在那边有了一份事业,你就乖乖地给我去看病吧,好吗?”
好说歹说,黄秀玲这才同意了。
左林当即动用了天海市的人脉关系,有熟人果然好办事,立刻就联系到这方面的权威专家,明天就可以入院观察,具体手术时间要观察之后才能安排。
忙活了大半天,左林这才闲下来,左军要他去歇一会,吃口饭,左林这才离开了病房。
来到医院不远处的餐馆,这里装潢一般,属于那种典型苍蝇馆。不过老远左林就闻到一股味道了。
一股香喷喷的味道,那是红烧肉的味道。
在塞兰岛,他虽然会做红烧肉,但味道终究比不上国内的好吃、地道。
点上一桌子菜,刚下飞机的他就急忙赶回家,根本没吃多少东西,就等着回家吃母亲做的炖肘子,结果遇到母亲生病。
已经七八个小时没有进食的左林,此刻咕噜噜的叫唤。
修道有一种境界,那叫辟谷,可惜左林还没到那程度。
五谷杂粮从肚过,人间美味留心头。
这菜一端上,他便大口大口地吃起来。
打开手机,给朋友群里发了一个消息,平时左林很少发消息,但大家都知道他已经搬到国外去住了,只要他发消息,就各种疯狂刷屏,都想知道左林的国外生活是否美满。
“我回来了,现在在福禄镇。”
刚发消息,群里就炸开了。
大家伙纷纷留言。
加了左林好友的,更是疯狂发来信息。
有的问好的、有的说改天搓一顿的、有的问国外教育机构的、还有的问国际投资的。
左林一条条回复过去,但重点回复了三人。
吴庆林、叶望秋、姜白。
吴庆林是老班长,做事认真负责,在上学的时候,左林受过他不少照顾。
叶望秋是他的死党,两人臭味相投,恨不得一条内科两个人一起穿的那种。
左林上学的时候异性朋友特别少,穷苦人家出身,吃穿穷酸,自然没几个女人看得起。
姜白是为数不多对他好的女孩子,另外一个就是肖玲。
吴庆林:“左林,工作还顺利吗?国外生活如何?”
左林:“嗯,还成,现在事业已经上了轨道,谢谢班长关心。”
叶望秋:“老林,回来不找我,可恶,罚你请我吃一百顿饭,知道没?”
“老林,说话,说话诶,老林,再不说话,我可要打电话过去了。”
左林直接一条黑线还回去,这货还是像以前一样。
姜白:“阿林,你回来了呀,我就在天海,如果不麻烦的话,我们可以吃顿饭吗?“
左林:“我有点事,处理完了,咱们一起吃饭,我请你。”
“可以问一下是什么事吗?看我是不是可以帮到你?”
“额,这个,还是算了吧。”
左林知道,如果把母亲生病的事情告诉姜白,以她的性子,怕是要来照顾母亲。
这人情他欠不得,也不想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