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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奉嘉的宝藏     聊斋求仙txt下载     聊斋求仙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七十七章赏银

    诸如此类,各种不可思议,居然还都确有其事。

    当然,这些传闻里最多的还是关于狐狸精的。

    不管走到哪里,十个故事里有八个都是一个套路的某处有个清贫有才的书生,有个美若天仙的狐女仰慕他,跑来以身相许,还各种送钱送东西,甚至还帮忙找媳妇。

    “为什么总是清贫书生?”林阳百思不得其解。

    小柳也不懂这个。

    还是胡二微带嘲讽地解释道:“当然是他们好骗又好打发的缘故啊。”

    哈?

    胡二解释道:“我们狐族虽成精容易,却不是每一个都能有资质有条件更进一步的,那得百里挑一。不少自觉前途无望的,或者不耐烦清修苦日子的,就喜欢到处找乐子。

    狐女幻形漂亮的多,也有一般些的。

    高门大户有钱有势的人家眼界高,性子傲,又不好惹,不好上手也难脱身。可不就是那些读了两本书就自命不凡的穷书生最容易上钩嘛。

    一说仰慕君子人才就立刻信了,随便给点儿银子就心满意足。不光那些爱胡闹的狐女鬼女乐意找这类人消遣,那些走邪路子吸人阳气精血的也都爱找他们当血食。

    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呗。”

    哦,原来如此。

    林阳恍然大悟。

    可不就是这个道理嘛。

    一路东行。

    离开芙蓉城越来越远,经过的地方也渐渐开始变得荒凉寥落。

    可能走上一天都看不到个村落人家,只有驿道上还有些做来往客商生意的小旅店和茶棚什么的,条件也很差,吃的就更不用说了。

    即便如此,绝大多数人也还是宁肯去投宿在这些地方忍耐一下,也要坚持走驿道。

    荒山野林中不仅有可以果腹的野味,还有蛇虫虎豹。

    驿道虽然也不能保证绝对的安全,至少关系着朝廷物资政令的传递,有官兵巡查清缴,盗匪也不敢太放肆。

    林阳冷眼看着,这些地方倒是人烟稀少了,要是刚来的时候他落到了这里,大概干得出来找个易守难攻的隐秘地方就此隐居不出的事来。

    当然一般这些地方都是已经被盗匪占山为王了的。

    可那又有什么关系,干掉就是了。

    不过如今他的想法慢慢变了。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若是能和常人,哪怕和寻常妖魔鬼怪一样,能平静正常地过日子,他也不愿意去做一辈子的野人。

    其他人怕不安全,林阳他们不怕。

    动不动就去林子里野炊打牙祭,或者干脆就在林子里使妖力幻化出个宅子来住。

    反正这些都是轻而易举的小事,都不用小柳或者林阳动手,胡二和胡三就能轻松搞定。

    倒是有伙不长眼的土匪盯上了他们,结果几十号膀大腰圆的悍匪,反被四个“肥羊”给收拾了。

    准确的说是差不多都是被胡三摆平的,胡二就打了打下手,林阳和小柳根本就没动手。

    不过两狐,轻易不会伤人性命,怕坏了道行渡天劫的时候被天道算账。

    虽然结果了这批手上沾了不少人命的匪徒也不算什么,但胡三和胡二两个都是性情谨慎的,只把这些匪徒打断了手脚,让他们以后无法再作恶而已。

    几只狐狸解决了事情就想继续上路,林阳忽然心念一动,道:“不知道官府有没有悬赏这些匪徒,要是有花红可领,也别浪费了。”

    胡家银子大把的,根本就没想起这点儿“小钱”,既然林阳说了,胡二自然笑应道:“还是少爷您想得周到,小的这就去打听看看。”

    小柳好奇道:“原来打坏人官府还给钱啊!”

    林阳“嗯”了一声,摇摇头,“也不是都有,悬赏的才有,我看城门上都有海捕文书。”

    小柳也就听了个热闹,看到草丛里跑过个兔子,马上就把悬赏的事儿忘到了脑后,抓兔子去了。

    小柳才出画壁仙境不久,举止言谈天真了些,也还有个富家小小姐的样子。

    探手就把兔子给抓着耳朵拎起来了。

    他其实也不是饿了想吃,就是觉得好玩罢了。

    可怜那兔子被她揣在怀里吓得瑟瑟发抖,快抽过去了。

    林阳已经能分辨出妖精和普通动物了,更别说这兔子还表现得这么人性化,便问道:“你要吃这兔子吗?”

    小柳盯着那兔子,喉咙里发出一阵吞咽吼叫,吓得那兔子腿一蹬,嘎一下就晕过去了。

    这才嘿嘿笑着,拎着兔子的耳朵好玩地晃来晃去,道:“这只已经开了灵智,百合她们说这样的就不能吃了,会坏了道行,过天劫的时候容易被劈死。”

    也就是说妖怪其实也能吃妖怪,只是正经修炼的妖怪不这么干而已。

    正说着,去打探花红的胡二回来了,眯眼乐道:“小姐,少爷,我们这运气不错,这伙匪徒作恶多端,又狡猾的很,官府抓了好多次都徒劳无功,眼下光是能把这群匪徒的老窝给报上去就有五百两银子可以拿呢。”

    报个信就有五百两?

    林阳一挑眉。

    不过是伙打家劫舍的土匪,再狡猾还能强的过官兵?

    次次落空,肯定是有通风报信的呗。

    小柳其实也不知道五百两到底是多少,只是觉得有趣,追问道:“那要是全抓了给送去值多少钱啊?”

    胡二抓抓头,道;“这个官府就没说了,大概想着也没人能做到吧。”

    小柳好奇心一起,道:“那你去问问呗,要是多的话,咱给那当官的送去,赚的银子买烧鸡给大家吃。”

    她还没忘了那烧鸡。

    小柳一直在画壁仙境中待着,根本对钱没概念。

    他们经过的那几个县城里,最好的酒楼里最上等的一桌席面也才几两银子。

    就算只用五百两买烧鸡,那都能买一万来只了。

    林阳扭脸。

    行吧,反正虽然是花妖但小柳胃口大,还有两只跟班狐妖,也就不觉得什么了。

    果然,胡二和胡三只觉得真是小柳的主意能带来大把的烧鸡,都没觉得那是个馊主意。

    不仅如此,胡二和胡三还特别有行动力地把这伙人的头儿给拎了起来,开始拷问他们老窝在哪里。

    迷惑人心是狐狸的看家本事,两只狐狸三两下就把他们的老底都给掏了个干净。

    也不怪官府无能,原来这伙盗匪的头子竟然是个通法术的术士。

第七十八章白莲教造畜术

    据那小头目,也就是那个术士的心腹交代说:那术士大约是出身白莲教,先帝的时候白莲教造反失败,这人逃了出来,隐姓埋名扮成了个在家的居士。靠教人法术赚钱,收了不少徒弟。

    他小妾跟其中一个徒弟私通。

    他就趁那徒弟去喂猪的机会,用法术把徒弟给变成了猪,然后请了屠户来把猪宰了卖肉。

    后来事发,被另一个徒弟出首把他给告了。

    官府出动了上千兵马才把他给逮住。

    结果押解赴审的路上又被这人使法术轻松脱了身。

    想着反正也是被通缉,就干脆落草为寇,占山为王。仗着一身本事,很快招揽了几百人,只要是到了他的地盘,不管是官府押送银两贡品的车队也好,过往的商队也罢,全都照抢不误。

    早就成了此地一大患。

    偏偏那老巢被使了障眼法,又有各种手段,官府几次大动干戈都无功而返。

    “这么说我们要是把那个会刷戏法的头儿给官府送去,肯定能拿更多钱呗?”

    小柳眼睛亮晶晶。

    多赚钱就能买更多烧鸡。

    打算好了,心里挺美,又一把抓住林阳的袖子,撒娇道:“奉先,奉先,我们去抓贼赚钱吧,赚了钱然后去买烧鸡。”

    林阳本来就有自己的打算,当然不会反对,点头

    “走吧。”

    胡三留下看着那一地俘虏。

    胡二拎着小头目带路。

    土匪的老巢位置其实并不偏僻,难找的主要原因是那个术士不仅使了障眼法,还布了个阵。

    也是他们赶上了个好时机。

    正好那匪头子的儿子要娶媳妇,这些土匪也是出来找贺礼的,结果贺礼没找着,死找着了。

    所以这会儿那匪头子肯定是在老巢里给儿子张罗婚礼的。

    此地多山,又有驿道经过。原本有不少百姓靠山吃山,也有做生意招呼过客吃住的,日子都算过得去。

    自从来了这么伙强盗,没人再敢进山,往来的客商吃了教训,宁肯绕远路也不经过这里了。

    生计没了,有办法的都纷纷改行搬家,过不下去的不是卖身为奴,就是流离失所,还有些本来就不正派的干脆就拜了那匪头,也跟着当起了土匪。

    也就只有府城附近的山里还太平些。

    然而谁都没想到,所谓艺高人胆大,这土匪头子还把自己的老巢就安在了府城外的山里。

    “你们那个老窝在哪儿?”小柳抬腿在胡二手中小头目的屁股上踹了一脚。

    小头目欲哭无泪,“就......就在此地。”

    小柳四处一望,怒道:“别糊弄人,我怎么没看到!”

    明明就是个山坳,除了荒草就是乱石。

    林阳道:“他应该没撒谎。”

    “嗯?”小柳不解。

    林阳环顾周围的环境,“这里是山北的山坳,刚才爬山的时候我看到了山南的山坳,和这里一模一样。”

    而且他还感受到这附近有个东西很吸引他,这古怪应该就是那东西造成的。

    小柳听了又去踹那小头目,“说,你们平时都怎么回老巢的?”

    小头目哭道:“有......有符。”

    “符呢?”

    “在......在我怀里。”

    胡二果然从小头目怀里掏出一张符,可惜已经沾上了血,不能用了。

    “小姐,您看......”

    小柳挠头,打架她拿手,这术士的手段她不熟啊,就问胡二,“你知道怎么进去不?”

    胡二也没有法子:“小姐,这只怕不是单纯的幻术,阿田也没发现破绽。”

    林阳道:“我来试试吧。”

    小柳惊喜道:“奉先你有法子吗?好啊好啊,你快点。”

    抓到土匪=领导悬赏=可以买很多很多的烧鸡。

    算明白这个账,小柳很积极。

    林阳点点头,闭上眼睛,凭着感觉走。

    小柳他们就看到林阳走着走着就不见了。

    闭着眼睛,林阳也走得如履平地。

    顺着那股吸引力一直走,周围的水汽越来越重,直到感觉到一股凉意,林阳才停下来。

    他确认那个吸引他的东西就在他所在位置地下挺深的地方。

    防止再度陷入幻境,林阳也不睁开眼睛,运足了身体里那股力量,举起拳头找准位置大力一砸。

    轰地一声巨响,土石飞溅,水浪乱拍。

    一个东西猛地飞了出来。

    林阳顿时就觉得好像是小柳看到烧鸡一样,许久没有动静的体内异物传来一阵催促,一股子冲动催着他张开了嘴,朝着那东西的方向用力一吸。

    一团莹润的白光被林阳吞了下去。

    顿时有一种奇妙的感应在他脑中生成,林阳顿时陷入了一股很玄的状态中。

    似乎是过了很久,其实也不过一瞬间。

    小柳刚被一声巨响吓了一跳,就见林阳的身影一下子露了出来,幻境破了,眼前的景物整个儿都不一样了。

    “奉先?”

    听见小柳叫他,林阳睁开眼睛。

    发现自己正站在一片狼藉中,身上也糊满了泥。

    难怪,原来他一拳头砸毁了一口井,又是水又是土的,不和泥才怪。

    “这是什么道理啊?为什么砸了口井幻术就破了啊?”小柳十分好奇。

    林阳道:“不是井,是井里的蜃珠。”

    别问他为什么知道,他也不知道他为什么知道。

    林阳觉得人家的日子都是越过越明白,他的日子却是越过问题越多,明明是他的身体,他却一点儿都不了解。体内异物对自己也没有什么影响,但对于天材地宝,却总是传来贪婪的意思。

    小柳倒是半点不奇怪地恍然大悟道:“原来如此,蜃珠啊,怪不得找不到破绽呢,还好有你在。”

    那口井就在条小路边。

    顺着小路往里走,拐过一个弯就能看到土匪窝。

    那匪寨依山而建,鳞次栉比的砖瓦小院足有百来座,越往上越大,最顶上那一座最大,几乎像个略小些的王宫了,却比一般的行宫都来的更奇巧更华丽。

    “哇,看着比我们家别院都不差什么了,肯定很有钱。”

    小柳不通银钱事,对自家的富贵程度还是有了解的,眼珠咕噜一转,跟林阳商量,“不如我们先把他们打劫了吧?”

    林阳理所当然地点头,有便宜不占王八蛋,“挑着拿,别都拿走。”

    胡二听了点头,“小姐,这群盗匪还截过贡品和官银,那个我们最好还是别拿,别的都好说。”

    小柳也不挑,那多少都是白捡的便宜啊。

    兴奋地就带头往前钱冲。

第七十九章邪道

    那土匪头子反应也不慢。

    没冲出多远,就见面前忽然扬起滚滚烟尘,烟尘中传来轰隆隆沉重的仿佛小山移动的脚步声。

    一个林阳目测得有个十层楼那么高的人形怪物不知道打哪儿冒出来。

    浑身的皮青灰皲裂,跟枯树成精了似的,瞪着灯笼大眼,张着血盆大口,呲着一尺来长的獠牙,缓缓朝他们逼近。

    林阳脑中忍不住倒带重现了一下破庙里遇到的那对怪物,嘴角抽了抽。

    这些怪物都是一个系列的吗?

    怎么丑的这么统一。

    “这个让我来!”

    小柳一马当先冲了上去,跃到半空化出原型。

    一棵郁郁葱葱的柳树,长喝一声,猛的朝那怪物猛扑过去。

    又是一声巨响,尘土飞扬,群鸟惊起。

    小柳这干架的声势从来都这么有魄力。

    可惜这次却是雷声大雨点儿小。

    等尘土落下,林阳一看,柳树扑在地上,茫然地愣着,那怪物竟然不见了踪影。

    柳树回过头来,朝林阳不解的摇摆枝条。

    林阳走过去,眼尖地看到柳树下好像戳了个什么东西。

    拿起来一看,是个木头雕出来的偶人,说是雕出来都亏心,也就是能看出个人形的轮廓,外头还有层黄纸,用根红绳捆住。

    林阳看那黄纸上有模糊的红色,闻了下,是朱砂。

    估摸着这本来应该是张符。

    只是林阳也不知道这玩意儿怎么就忽然没了用,不过也只可能是操纵这东西的人出事了的缘故吧。

    安抚地拍了拍柳树,对胡二道:“你去看看?”

    胡二把小头目随意一扔,领命去了。

    那小头目眼睁睁地看见被他当成“肥羊”的小小姐变成了一只小山一样的巨大柳树,当时就吓得尿了裤子昏死过去,醒了之后不疯就不错了。

    片刻后,胡二回来了,哭笑不得又十分得意地对自家小姐拱手作揖道:“小姐的道行竟是越发精神了,阿田去匪寨里上下里外都察看过了,包括那匪首在内,所有人都被小姐那一声长啸给震晕过去了,没有几天只怕都醒不过来。”

    林阳肩膀可疑地抖动了一下。

    小柳好动,在外面不方便,林阳很久没和她切磋过了。

    现在好不容易有个对手可以名正言顺地打一打,一兴奋,就用力过猛了。

    小柳蔫头耷拉脑的,身上的柳条都不绿了。

    正好地点也合适,一人一树便又掐了起来。

    轰轰轰地打得飞沙走石,树叶乱飞。

    等这俩打痛快了终于歇下来的时候,胡二早就把土匪寨子里的人有一个算一个都给困成了长长的一串儿,顺便借机去黑吃黑占了一把便宜。

    一共两百七十八个,只有四个是女的。

    看打扮,一个是待嫁的新娘子,一个年纪大的是喜娘,还有个刚留头的小丫头。

    还有一个看样子是那土匪头子的老婆。

    加上胡三正看守着的几十号,这群匪徒就有三百多人了。

    这还是在府城边儿上,知府老爷的眼皮子底下。

    这么人啸聚山林,那可真称得上是胆大包天。

    匪头子大约三四十岁,留了一把道骨仙风的胡子,穿着宽袍大袖衣服,身材不高也不壮。

    这大概就是人不可貌相。

    光看外表,绝对想象不到这个人做了多少恶事,手里有多少人命。

    林阳扫了一眼,就没兴趣了,转头对正趴在地上舔爪子的小柳道:“人太多了,去让官府自己来人带回去吧。”

    小柳也懒得变成人形,随意点了点头,动动柳条。

    胡二见状,也知道这种情况下自家小姐不太靠得住,只得看向林阳,“少爷,您看”

    林阳道:“你去吧,我看着。”

    盘腿坐在一棵大树的枝干上,垂目往下看,小柳在小憩。

    刚痛快地活动了身体,小柳心满意足地睡得直打呼噜。

    林阳面无表情地盯着无忧无虑的巨大柳树看了半天,眼神几度变幻,最后移开了目光,望着不远处已经空无一人的匪窝静静地出神。

    此地知府姓朱,官声素来不错,眼看任职期满就能晋升,谁知治下竟然出了这么一伙无法无天的悍匪,开始还只是劫掠过往客商,后来连连得手,竟然连官府车队押送的银子和贡品也不放过。

    大军出动抓了几次都无功而返,这下别说晋升了,头上乌纱都要不保了。

    朱知府也是个不错的官,眼见治下被祸害得不行,也是心急如焚。

    那会法术的匪头子一天不抓到,就算他被去了官,下一任知府再来,面对的还是这么个问题,治标不治本。

    他也张榜广邀奇人异士相助,也邀请过有名的和尚道士,奈何几度大举搜山,还是连根毛也没搜到。

    无计可施之下,朱知府只好着人备了各色供品,准备到城隍庙去虔诚祭拜,祈求神仙能助一助他。

    谁知还没出门呢,就来了人告诉他事情解决了。

    要不是胡二手里还抓了那个吓尿裤子的小头目做证明,朱知府一准以为是有人胆敢趁机来消遣他或者骗钱来的。

    这是怎么个情况,天上真的掉馅饼了?!

    还是个超大个儿纯肉馅儿不要钱使劲吃的!

    不,还是要钱的。

    胡二跟朱知府明说了,这群不长眼的土匪得罪了他们小姐,被收拾了一顿抓起来,顺便送来换两个赏钱,也算废物利用。

    换不换赏钱的,朱知府才不在乎呢。

    别说这件事情本来就是有很高的赏格的,就是让他自讨腰包他也乐意啊,与公与私,这都是件大好事啊!

    三百多土匪,朱知府亲自带着心腹,领着一千多府兵,花了足足一天的时间才全部收押完毕。

    为了以防万一,整个官衙的人都忙得团团转,一直熬到快天亮,这才把所有人的犯人都录了名,收了监。

    尤其是主犯匪首,单独关押,重兵看守,绑手绑脚,堵嘴蒙眼,这些都不算完。

    防止这家伙再跑一次,朱知府吸取了经验,什么黑狗血啦,五谷轮回之物啦,和尚给的念珠,道士给的符啦,全都布置上了还是不放心,试探地跟小柳想借胡三或胡二一用。

第八十章仙子治悍匪

    小柳被朱知府这架势逗得不行,笑的哈哈的,道:“不用不用,你要不放心,我让我家这两个小的去给你看着也成,就是真的用不着。

    这个匪头子会的那两下子大多数都是幻术,吓唬人的,花架子。其实身体还不如那些普通土匪呢,那些人都醒了他也不见得能醒。”

    根本没掩饰过身份,朱知府心知肚明这几个都不是人类。

    吼一嗓子就震得几百人一起晕过去,好几天都醒不过来,这得是多厉害的大妖怪啊。

    就是服侍的小妖怪身手也厉害啊,那几十个劫道的土匪每个都断手断脚,惨得很大快人心。

    这些全都是秋后问斩的下场。

    至于主犯就得看命了。

    挑衅皇权,劫贡品打皇帝脸?

    不是腰斩就是凌迟吧。

    朱知府才不管胡三他们下手重不重,他只知道这几位简直就是天赐给他的“大贵人”,他眼看到头的前途这就算是又给续上了!

    故而态度极好地跟小柳商量:“这伙人罪大恶极,乃是钦命要犯,所悬赏格数额也大,需得一一审明之后才能发放,不知几位可否在府城中盘桓几日,等下官将这些贼人审查核实上报了之后,才好让几位把赏银领走啊。”

    小柳他们东行,这府城就在必经之路上,又是难得的繁华之地,没有这事儿他们也会待上几天四处吃吃玩玩的。

    因此答应得相当痛快。

    朱知府殷勤备至,自掏腰包,包吃包住,生怕招待不周,还要派心腹做导游。

    被再三拒绝了才作罢。

    林阳他们被安排下榻的是府城里最好的客栈。

    知府老爷亲自让人安排的,客栈给的自然也是最好的房间,那干脆就已经是个独立的院子了。

    甚至还配了专门的厨子在院儿里伺候,生怕怠慢了贵客。

    为害一方的匪徒被一网打进了。

    这个大好消息在府城烟花一样炸开,并光速传播出去。

    关系到生计钱路的大消息,穿得总是特别快。

    府城里一时间人人都在说这件事,各种小道消息满天飞。

    “你外甥女婿不是原来是当猎户的吗?这回可好了,山匪抓着了,一格不落,你外甥女婿可以重操旧业啦。唉,可算是有盼头了,这不能进山,我这酒楼都多长时间没有野味卖了。”

    “你儿子不是要去南面走商吗?听说了吧,那群丧天良的贼人全被拿住了,这回可好了,不用憋屈死了!”

    一时间,打猎的,开旅店茶摊儿的,走商的,全都兴奋起来了。

    按照经验,这伙人被清理了之后,且能安生一段日子呢。

    至于咋抓住的?

    那八卦起来就更来劲了。

    各家七大姑八大姨拐着弯儿连着的亲戚朋友都能跟衙门沾上边儿,都说的跟真事儿似的。

    倒有一点是真的,一伙几百人的山匪,全是被一仙子给逮住的!

    为啥仙子要收拾山匪呢?

    开始还说的靠谱,因为山匪不长眼,倒霉抢错“肥羊”了呗。

    后来就传走样了。

    仙子貌美

    山匪那群丧良心都贪财了,能不好色吗?

    所以啊,肯定是因为山匪见色起意,狗胆包天调戏人家仙子了,这不自己找死吗?

    结果就被人家仙子给连锅端了呗。

    后面这种说法引人联想,充满爆点,逐渐就被传成了主流。

    人家为民除害了不说,还没伤人命,最后还把一窝匪徒都交给官府了,多符合世间道理啊,多讲究啊!

    等没两天,林阳和小柳他们出去吃饭的时候,都能在酒楼茶楼里听到《仙子治悍匪》的段子了。

    听着那些说唱艺人用大段大段的赞美来描述“仙子”的容貌,天花乱坠地把个“仙子”描述得倾国倾城,连林阳都觉得有些受不住了。

    目光诡异地往小柳身上看过去,却见这家伙心大脸厚,好像说的根本不是她似的,面前各种吃食摆了一大堆,吃的津津有味。

    林阳忍不住问她:“听他们这么说你,你还吃得下?”

    小柳疑惑道:“为啥吃不下?”腮帮子里是刚塞进去的一口酱肉,鼓溜溜,一动一动的,还嚼呢。

    林阳梗住,他又不善言辞,一时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自己复杂的心情。

    胡二见状,笑着解释道:“少爷想是还不习惯。

    说起来,我们狐族之所以名气大,就是因为我们狐族的故事多啊,十个这种故事里头,七八个都是说我们狐族的。有时候我们听了什么给狐族抹黑的故事觉得不高兴了,还自己编了故事往外传呢。

    说起来别看阿三不多话,编起这种故事来可是个好手,写的本子卖出去还能赚不少体己钱呢。”

    哦?

    这可真是没看出来。

    林阳惊讶地看了一眼埋头苦吃的胡三。

    胡三也跟自家小姐似的,腮帮子鼓鼓的,抬头对他露出一个脸蛋子都被撑变形了的憨厚笑容。

    啊,辣眼睛。

    果然什么根结什么果,上梁不正下梁歪。

    当天押送土匪的队伍那么长,足足折腾到后半夜才全部收监。

    本朝没有宵禁,老百姓通宵在外面宴饮或者做生意的有的是。

    不少都是亲眼目睹的,那长长的队伍,重兵着甲执刃,举着火把,火光映着冷冷的甲胄和冰刃,远远看着,活像是一条麟片火红的巨蟒,蜿蜒不知尾在何处。

    府城里热闹的跟过年了似的,到处都能听到有人在吹嘘这件事儿。

    放鞭炮的,还愿的,烧纸上香以告慰受害者的,借机搞优惠活动招揽生意的,还有干脆开堂会的。

    简直眼花缭乱。

    进了城了,小柳就开始发人来疯,每天东游西逛到处吃喝。

    当初周围都是狐狸也还罢了,真正置身闹市,林阳满身的不自在,脸色板的更沉了。

    头两天还勉强跟小柳出去看看,后来就宅在院子里躲清静。

    也没清静几天,就又被听说有热闹可凑的小柳撒娇打滚地拖去看堂会了。

    做东请堂会的是个做布匹生意的,据说曾经被那货山匪吞了好大一批货,若不是家底厚实,就要一蹶不振了。

    听到那群匪徒被抓,心情巨爽,干脆开了三天堂会。

    请的都是府城有名的百戏班子。

    唱戏说笑话的林阳听不大懂,倒是武戏挺精彩。

    此外还有跳舞的,口技的,皮影戏,变戏法的和耍杂技的。

    个个功力深厚,十分精彩。

    那变戏法的还略会几手粗陋的幻术,与手彩结合,看得人眼花缭乱目瞪口呆,博得满堂彩。

第八十一章穿衣表演的老鼠,了得驯兽师

    林阳也觉得很有创意,放在他之前那个世界,风靡世界都不在话下。

    不过更有创意的是一伙杂耍和一伙驯兽的合作。

    两伙同台,表演的都是竿技。

    杂耍这面,一个年约二十七八的女子顶起一杆十米多高的长竿,长竿顶端用彩帛金箔等物装饰出天宫仙山的样子,五六个年纪从七八岁到十三四不等的窈窕少年男女就扮做仙童仙女,在“天宫仙山”上上下翻飞,甚至翩翩起舞,姿态飘然若仙。

    非常精彩,也极端危险。

    若是觉得心脏受不了了,就转头去看那驯兽的松快一下。

    那驯兽师也是了不起,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

    也顶着一竿竹竿,竹竿不过一米来长,顶上照样弄了个迷你版的天宫仙山,竹竿上表演的却是一群裹着轻纱彩衣的小老鼠。

    不仅动作都全盘照搬旁边儿的,连神态都微妙的很神似。

    让人看了捧腹不已。

    这些小老鼠个个干净精神,很通人性,可林阳看得出,这些就是普通的老鼠,一个开了灵智的都没有,不知道驯兽的是怎么做到让这些小老鼠听话得如指臂使的。

    忽略掉熙熙攘攘的人潮,这一晚堂会上看的表演,和夜市上吃的东西都挺不错。

    然后第二天,林阳依旧继续宅着。

    小柳则乖乖带着胡二出去浪,晚上回来给林阳带一堆吃的玩的,哪儿买的都有,唯独青楼,他嫌气味污浊,从不踏足。

    林阳觉得荷花她们操心过头,其实小柳有自己的生存之道,直觉相当灵敏。

    就是之前撒娇打滚拖他出门看堂会的事儿,也是感到了他最近的纵容才做得出。

    府城所辖为凤阳,就在淮水边儿上。已经算是东胜神洲东南地界,风土人情,风物景色等等都与北方颇有差异。

    时节已经算是初冬,有些湿冷,还不算难熬。

    东南方与北方不同,冬日屋里只靠炉火,很少地龙,往往冷起来比北方难受多了。

    林阳看着自己十指修长有力,皮肤骨骼毫无瑕疵的双手,想起曾经前世在南方艰难辗转的那两年。

    没钱,住的是狭窄阴暗,毫无安全性可言的群租隔间。

    夏天溽热,冬日苦寒。

    南方的蚊虫毒,叮咬之后一片红肿,奇痒难耐。

    冬天则是动辄就生出冻疮,一茬接一茬,也是皲裂红肿。

    加上那时候他只能躲躲藏藏打一些不要身份证明也能做的工,几乎都是非常繁重,但报酬非常低的工作。

    冻疮老茧什么的做工的人手上都是一层叠一层的。

    体质的缘故,那些苦楚都只能影响他那么一小会儿,连个痕迹都留不下。

    为了防止露出破绽,林阳得一直带着长袖手套。

    什么紫外线过敏啊,洗涤剂过敏啊,总之找各种能把自己包起来的理由和借口。

    刚开始的时候林阳也想过,要是他没有这些奇奇怪怪的体质和能力,就像是个普通人一样,日子肯定会好过很多吧。

    后来见多了和被四处追捕的他一样,活得像是阴沟生物,不见天日,没有前途的普通人,林阳就把原来那些无聊的念头抛到脑后了。

    单看当下,他也算是成功地置之死地而后生了。

    脑子里面咕嘟咕嘟地,八百年前的古旧记忆都翻出来了。

    并不是林阳突然伤春悲秋,他纯是太闲了。

    也不知道那笔赏银到底有多少。

    他们一行已经在府城待了有多半个月了。

    胡二打听了一下,要把银子领到手,流程很麻烦。

    朱知府得先把被抓住的那些犯人都查一遍,确认没有抓错的,再审清有没有漏网的,然后往上报给刑部。

    刑部再审核,本来可能还要把犯人都提走,不过这一批犯人太多了,主犯还有过成功越/狱的前科,还是上级加派重兵把守的可能性更大。

    总之要刑部确认犯人都是该抓的,抓了犯人的人的确是有功的,盖章发下公文备案,这笔赏银才能被发到手。

    没办法,数额巨大的赏银是人家刑部或者说是刑部代表皇帝老爷悬赏的。

    至于知府老爷悬赏的,朱知府早就在审完主犯之后就痛快地给了。

    朱知府是个体贴细致人,解释说本来是要敲锣打鼓放鞭送匾以示表章的,考虑到他们还得在府城留住等待皇帝的表彰,提前被人知道了身份,百姓肯定要围观,就不方便行动了,不如留着一起热闹。

    小柳通常很好说话,觉得有道理她就会听。

    倒是两只狐跟班都是有心计的。

    觉得多个朋友多条路,很是用心和朱知府搞好关系。

    朱知府要表示,要包吃住,他们领情。但平时的吃喝玩乐就不用包在内了,他们其实也很不缺钱来着。

    不仅如此,看官衙的老爷们都忙得脚不沾地,朱知府还记得派心腹隔三差五就来关心一下他们,更是反送了不少吃的喝的慰问品去温暖人心来着。

    一来二去的,就熟了嘛。

    这年头的人讲究个“白发如新,倾盖如故”。

    朱知府觉得小柳这一家子又厉害又有心,非常可交,也觉得多个朋友多条路。

    后来过来和他们打交道的,就从府衙里的文书变成了朱知府自己的密友。

    见到这位“密友”,林阳才知道这位朱知府明知他们非人还能相交无碍的缘故人家早有经验啊。

    天上下了一点小雪,零零星星地随风飘着。

    院里有个小池塘,里面养着水莲和鲤鱼。

    雪花落在水面上,荡开一圈圈的涟漪。枯败的荷叶间,圆圆胖胖的鲤鱼甩着尾巴,一惊一乍地到处游。

    人类听不到雪花落在水面的声音,水里的鱼一定觉得吵得烦死了。

    林阳让留下来随侍的胡三去找厨房要了个炉子,又要了些食材,坐在廊下尝试着做烧烤。

    一天三顿小烧烤。

    林阳曾经也是在东北长大的,可惜他一直都没有机会体验一下撸串喝酒的感觉。

    食材大部分都是人家厨子做出来的半成品。

    像什么卤好的猪头猪耳猪拱嘴,猪舌猪心猪排骨,切成两半的卤猪蹄这样直接就能吃的下酒好物。

    还有腌过的鸡肉羊肉,风干的腊鱼腊肠这样得加工一下的。

第八十二章鬼书生

    兴致不错,林阳还要了些馒头肉包煮鸡蛋之类的东西,都用竹签穿了,慢慢放在炉子上烤。

    林阳是有自知之明的,烧烤用的酱料直接拿的是厨子调好的。

    人家甚至连酒都烫好了给他送了来。

    怕贵客吃多了烤肉上火,还送了些在这个季节已经价格颇高的水果和青菜来。

    林阳领情地打赏了不少银子,虽然他不会上火,这么一看确实更有食欲了。

    他现在也算是有钱了。

    有朱知府给的赏钱,不过他自认没怎么出力,就只拿了一点意思一下。

    算一算,若是他愿意,其实完全可以在这府城里买上一套不错的宅子,之后还能过上几年宽裕的日子。

    雪渐渐大了起来,刚刚过午,天色就已经昏暗了。

    小柳本来是被新认识的人请去游湖的,结果天公不作美,只好改日再去。

    离的老远,就闻到了一股烤肉的咸香。

    嗖嗖几步窜进院子。

    就看到林阳懒洋洋地瘫坐在铺了厚厚垫子的躺椅里,面前一只红泥火炉,炉子上正烤着一堆串好的鸡翅膀和猪排骨。

    林阳一口温酒一口肉,时不时给炉子上的鸡翅和排骨翻个面,刷点酱,十足惬意。

    周围摆满了琳琅满目的各色食材。

    边上胡三还在勤勤恳恳地把羊肉和葱段往竹签子上串。

    “哇”

    林阳眼睛精光一闪的,纵身就是一个飞扑。

    被林阳手疾地顶住了脑袋,“别逼我拿柳木烧火。”

    小柳嘿嘿地搓手笑,嗖地从林阳手边的盘子里抢了一条烤好的腊鱼。

    鱼用竹签串了,上面刷了蜂蜜,还撒了点儿葱花。

    吃起来咸中带甜,还有点儿辣味,风味十足。

    “嗯嗯嗯,好吃好吃。”小柳腮帮子鼓鼓,几口下去,一条鱼就没有了。

    又下手抓了半块猪蹄,继续啃,还不忘回头招呼送他回来的两人,“叶先生,朱公子,一起来吃啊。”

    “那我师徒就不客气了,也叨扰一回。”叶先生爽快的拱手应邀,带着自家学生也加入了烤肉的队伍。

    院里伺候的人很有眼力价地赶紧又送了两个小炉子并一堆各色食材来。

    林阳稍微有些好奇。

    这位叶先生叫做叶志长,与朱知府相交甚笃,一直住在朱知府家里教他儿子念书,据说学问特别好,教出来的学生也出息,就是自己没有考试运,一直没中举。

    据小柳说这人就是没有文昌运,活着的时候不管文章多好也考不中科举的。

    不过要是他现在去考,说不定就能上榜了。

    嗯,没毛病,这是个鬼书生来着。

    有脚,有影子,有体温,有心跳,脸色也和常人没有差别。

    看在常人眼里和活人也一般无二,没有破绽。

    不过在林阳眼中,就像是全息投影和真人的对比,差别还是挺明显的。

    他就是好奇,这鬼书生也能吃饭喝水,可下肚的那些东西都去哪儿了呢,鬼又不需要饮食。

    不过也不是一定要知道答案的事情。

    念头转了一下,就抛到了脑后,对叶志长和他的学生点点头算是打了招呼,继续喝酒烤肉。

    那朱公子就是朱知府的独子,叫朱再昌,才十五六岁,聪明俊秀。

    跟老师一样,他也没用随从,自己尝试着烤肉吃。

    都是些半成品,只要不烤糊了都不会难吃。

    朱小公子兴致勃勃,觉得很有趣味,又很有成就感。

    一边儿吃着自己烤出来的冒着诱人油光的腊肉,一边儿一眼一眼地偷瞄林阳从不离身的布袋。

    朱再昌到底是个少年人,对江湖豪侠,神仙鬼妖都怀着憧憬。

    他只认为布袋是什么奇门兵器,加上林阳长得俊秀锋利,人又沉默寡言,非常符合他对高手奇人的一切幻想,这会儿难免对那把漂亮的“兵器”充满好奇。

    林阳其实无所谓,他还没有病态到有人碰他的布袋一下就发飙的地步。

    倒是小柳注意到了,示警道:“里面有凶兽,你要小心哦。”

    顺便一说,她最近的吃相有了长足的长进,至少不会吃得一脸油了。

    凶兽?

    林阳心中疑惑。

    这要是让小狐听到了,恐怕两人是要拼命了?

    朱再昌一听,眼睛更亮了,跃跃欲试地恳求林阳:“先生,能让我看看吗?”

    林阳点头。这布袋是灵兽袋凡人是打不开的。林阳也就由着他了。

    朱再昌顿时喜动颜色,特意跑去用水洗干净手脸,又正了仪容,这才朝布袋小心翼翼地伸手。

    林阳看他就差焚香斋戒了。

    那态度搞得他都快觉得对不起自己那布袋里的小狐了。

    布袋就被林阳习惯性地放在手边儿,一伸手就能拿到,十分方便。

    冷眼看着朱再昌抓住布袋口,双手用力打开。

    满脸通红,青筋暴起,汗都下来了,那布袋口依旧纹丝不动。

    啥玩意儿?!

    林阳自己都看傻了,心中呐喊:他这老家伙什么时候变得重如泰山了?

    不就是个布袋吗?

    还没有只肥鸡沉的布袋啊。

    林阳微微出神,好在脸上一贯没有表情,没人看出来。

    朱再昌试了好几遍,都没成功。

    最后还是叶长志看不下去,担心徒弟用力过猛伤了手筋,制止了他。

    林阳默然地把布袋拎起来,打开又关紧。

    一抬眼,就见朱再昌看他的眼神敬仰得简直要放光了。

    叶志长也好奇地问道:“敢问先生这布袋到底何物?”

    林阳很耿直:“灵兽袋,凡人打不开。”

    叶志长和朱再昌:???

    林阳难得解释了一下,“我不觉得重。”

    叶志长和朱再昌:什么意思,不明白。

    小柳看得发噱,笑道:“那是奉先的灵兽袋来着,别说你们了,就是我也打不开啊。”

    叶志长和朱再昌:“原来如此。”

    仰头又干了一杯酒,林阳没发觉,手边的布袋身上的颜色微微亮了一下。

    有酒有肉,没多久气氛就热乎起来了。

    “来来来,叶先生,朱公子,吃鸡翅膀,这个鸡翅膀好吃。”

    看样子小柳对着师徒俩的印象不错,林阳想,因为他表达好感的方式就是把喜欢的东西推荐给人家吃。

    酒酣耳热,师徒俩也放开了,鸡翅膀这东西真是很难能吃得斯文。

第八十三章烧烤

    小柳就厉害了,一个鸡翅膀放进嘴里,两秒钟拿出来,肉和皮全部都被嗦进去,只剩下干干净净的骨头。

    论起吃鸡啃骨头的技术,这位有一千多年的经验。

    他还念叨,“有机会你们去我家,我家厨子做的鸡肉最好吃。包你们吃过一次一辈子都忘不了。对了,”小柳想起来,“来的路上也吃到了不错的烧鸡,那家店还挺有意思的。”

    顺便把黄鼠狼和烧鸡的故事给讲了一遍,听得师徒俩,尤其是朱再昌两眼放光,津津有味。

    叶长志慨叹:“那旅店老板算是得遇贵人,时来运转啦。”

    朱再昌也叹道:“诸位也是我们家的贵人啊,早些日子我爹都吩咐家里人打理行装,准备好要被罢官回乡了。”

    说着俩人眼圈一红,诚心诚意又敬了小柳和林阳一杯。

    林阳受不了肉麻场面,拎起酒壶给这俩人满上。

    那意思,多喝酒,少说这些有的没有的煽情。

    师徒二人受宠若惊,眼泪还真给惊回去了。

    小柳嘿嘿笑道:“其实都是奉先提醒了还能拿赏银,我们才去缴了那土匪的老巢报给官府的。其实本来还想把那土匪窝里的金银珠宝也一起端了的,可惜里面有皇帝老爷的钱和东西,不好拿的。”

    咂咂嘴,小柳挺遗憾。

    他当然不缺钱,就是可惜没能享受到黑吃黑的快/感。

    师徒二人对视一眼,心中不约而同叹了一声万幸,这会儿看着林阳的面瘫脸也觉得十分可亲了。

    一念之差啊,朱知府这官差一点儿就做到头儿了。

    林阳被看得不自在,眉头一皱,脸一转,“不是我出手,不必看我。”

    看出这位恩公是真的不喜欢客套话,叶长志识趣地换了话题:“劳烦诸位在此等候了那么多天,实在是这案子直达天听,主犯又不同寻常,需得等上面派了得力的人下来才好审问。”

    小柳摆摆手,“我们玩够就走了,这趟出来是要去赴婚宴的,不能误了日子,回头赏银下来就先放你们那儿,等我们回程的时候再拿也是一样。”

    叶长志一想也是,自然应下了。

    朱再昌年少,酒量一般,这时候已经有些醉了,耐不住地好奇道:“听说这回为了那个会法术的匪首,上头还特意派了个有能耐的道长来,听说是叫焦螟的,胡公子您听说过他吗?”

    文人知道文人,武人知道武人,少年觉得奇人肯定也得知道奇人吧。

    小柳没啥印象,看一眼胡二。

    胡二唇舌微动,用人类听不到的音量给小姐解释了一下人物背景。

    小柳听罢,皱眉摇头,“本事一般,脾气不小。”

    师徒俩听了一愣。

    胡二解释道:“这位道长很有身份,道行也不错,不过和我们小姐差着好些辈呢,就是听说为人很是板正。”

    言下之意,不是很待见妖精鬼怪之流。

    朱再昌有些失望,“那焦螟道长能治住那个匪首吗?”

    叶长志看了学生一眼,见他脸色涨红,显然是醉了,便按住了酒杯不让他再喝了。

    小柳只顾吃,空不出嘴来,就摇了摇头。

    意思是他又不认识那道士,能不能的他也不知道。

    结果朱再昌就给误会成小柳说那道士本事不行,当时就急了。

    人喝醉的时候跟做梦的时候差不多,都是没逻辑可讲的。

    喝醉的时候还强点儿,于是朱再昌的脑子里就记得林阳是厉害的。

    这会儿就直接往他觉得最厉害的林阳那扑过去。

    林阳的身手肯定不能让个文弱少年给扑到,问题是他要是躲开了,那朱再昌就扑炉子上了。

    情急之下,林阳顺手一拦。

    朱再昌就把手,当林阳给搂住了。

    甩,再甩,甩不掉。

    林阳:......

    这小子是用了多大劲。

    林阳满头黑线。

    朱再昌抱着个林阳的手不撒手,跟咬钩的乌龟似的。

    一边儿几人扑哧扑哧地偷笑。

    叶长志见状,竟也乐了。

    他其实也有点儿酒意上头,想着自家这学生平时都懂事得很,还是头一次见他醉酒丢脸呢,不知道酒醒之后这小子还会不会记得。

    林阳等了半天,发现所有人都在看笑话,没人打算上来把那个“乌龟”给弄走。

    脸渐渐就黑了,不耐烦地一抬手。

    把朱再昌整个人给挑起来塞进了叶长志的怀里。

    胡二和胡三麻利地扑上去把朱再昌扶起来顺了气,送去屋里好生歇着,然后啥也不知道地就睡着了。

    揉揉太阳穴,一回头,发现小柳已经顺势躺下了,肉包早就吃完了,正跟叶志长干杯呢。

    小柳只以为他在发小脾气,压根儿没当回事儿。

    叶志长呢,喝的也晕乎乎的,以为自家学生喝多了在发酒疯,根本没发觉方才的险状。

    行吧,这俩货真是一点儿用都没有。

    天色已晚,又都喝得醉醺醺的,叶长志师徒就被留在小院儿睡下了。

    林阳心情不大好,就着冷酒,一个人坐在廊下把剩下的肉也都吃了。

    下午的时候下的还是小雪,南方的初冬,雪很快就变成了雨,断断续续的一直都没停。

    雨水顺着屋檐往下淌,淅淅沥沥的。

    房檐下两盏灯笼,烛火随着风雨明明灭灭的。

    小柳早就被赶去睡了,胡二和胡三也被打发走,院里就剩下林阳一个人。

    雨夜不见月,很有些阴森。

    林阳恍若不觉,依旧往炉子上烤剩下的腊肠,时不时喝口酒。

    忽然,噗噗两声,灯笼不知怎地灭了。

    院里顿时一片漆黑。

    腊肠烤热发出的肉香被一股子腥臭味给压得丝毫不剩。

    夜晚对林阳的视力毫无影响,他冷眼看着雨水纷纷变红,从冬雨变成了血雨。

    这是演的哪部恐怖片啊?

    林阳对眼前所见无动于衷,只是也没有胃口继续吃了。

    雨势不见变大,院里的积水却迅速上涨,很快漫出了池塘,把整个院子都淹了,水位还在不断上升。

    按说这么大的动静的味道,小柳他们绝对会发觉不对的,可一个出来看看的都没有。

    没有人声,也没有其他声音。

第八十四章幻术

    小院似乎是被封闭了的水缸一样,只有林阳一个被关在了里面。

    换了普通人大概就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好巧,林阳正气不顺,不知道往哪里撒好呢,天上就掉下个出气包。

    幻术,又是幻术。

    用脚指头想,嫌疑最大,又跟他结了仇的,肯定就是那个正准备给儿子娶媳妇呢,转脸就被一锅端了丢进大牢等着被明正典刑的土匪头子了。

    说起来这土匪头子还能有能耐,都被关进大牢重重重押了,还能动手脚。

    就是这么多天才想起来折腾,反射弧也是够长的。

    院里的血水见风就涨,腥臭味浓的几乎没法喘气。

    小院一共也没多大,回廊道院子不过就是几个阶梯的高度,愣是被弄出了一股血海滔天的气势来。

    忽地一阵腥风大作,卷起一个几丈高的巨浪,照着林阳所在当头砸下。

    林阳不为所动。

    那来势汹汹的浪头轰然砸落,溅起的水花连廊前台阶都没没过,林阳身上半个水点子都没有。

    一招不成,不过片刻,腥风又起,这次血海分波,从水里刷地窜出一条巨大的白蛇来。

    光是一个蛇脑袋就有石桌子大,身子有水缸粗,不知道有多长。

    林阳就那么看着那条蛇吐着信子往他这儿冲过来,冷笑地想,院子就那么大,这么大条蛇,怎么装下的?

    所谓幻术,欺骗的就是人的眼睛,鼻子,耳朵。

    若是信了,那虚幻就能变成真实。

    若是不信,也就这样了。

    林阳原本是属于那种闯荡江湖全靠打的,若不是机缘巧合地吞了那颗蜃珠,他还真不知道怎么对付这些手段。

    不知道是不是他的运气真的变好了。

    那颗蜃珠在匪首手中不过是当做阵眼,用来布置障眼法的。

    被他吞了下去之后,却让他醍醐灌顶般领悟了幻术的精髓。

    抓起轻灵剑往前一挥,心念流转之间,一米来长的暗红色法剑就变成了一竿丈八蛇矛。

    刷刷两下,那白蛇的大脑袋被砍了下来,蛇身则被缠在长矛上带了出来。

    林阳收手,长矛变回轻灵剑。

    大蛇已经不见了,球棍上只有一条大概是白色的布条缠在上面。

    布条参差不齐的断口一看就是从衣服上撕下来的,料子应该是不错,但已经肮脏恶臭的不成样子了。

    林阳记得当时那个土匪头子穿的好像就这是这种料子的衣服,宽袍大袖的,很是装x。

    很好,破案了,就是那货没跑了。

    林阳难得地咧嘴一笑。

    来而不往非礼也啊。

    那匪头子被捆手捆脚,蒙眼堵嘴地独个儿关在地牢里。

    周围各种辟邪破邪的偏方,什么黑狗血啦,屎啦尿啦的,味道非常不可说。

    牢房栏杆四面都密密贴了一圈符,大锁上头还挂着佛珠。

    这货犯案累累,又有非常邪门的手段,朱知府怕他跑了要担责任,因此一直不敢动他,更别说提审了,只等着上面派了有能耐的人来接手,他好甩锅。

    牢里实在太臭了,狱卒也受不了啊。

    仗着外面里三层外三层都是好手,甚至还有军营的精兵把守,狱卒就分了班,隔一会儿去看一眼。

    他们可没有古怪的本事,真不错眼的看着,那他们就先得被熏死。

    匪首正是钻了这个空子,才勉强能动手。

    不是他不想越狱,如果可以,他当然愿意故技重施,可没有实际操作的可能性啊。

    没错,那些偏方正方都没啥效果,真正有效的反而就是最普通的枷锁。

    手脚嘴没有一样能动,眼睛也看不到。

    吸取了前人的教训,朱知府吩咐狱卒做的十分到位。

    喂饭喂水,两个狱卒配合,一个把匪首的嘴松开,另一个就快准狠地往里塞一口吃的,灌一口水。

    也不管匪首会不会呛着,够不够吃,反正饿不死渴不死就行。

    要拉要尿就随他去,反正不会给他任何可趁之机。

    这样十几天下来,匪首已经狼狈恶臭得不像活人了。

    他恨得要死。

    死他自觉还真不见得怕,但这种侮辱他受不了。

    不能念咒,不能做偶,没有媒介,匪首对付不了看守他的官兵,没法越狱,但匪首能存想啊。

    费了好几天的功夫,匪首终于掩人耳目地从袖子上搞了个布条下来。

    没见过坑他进了大牢的人不要紧,蜃珠不是被拿走了吗,有蜃珠作为存想媒介,他就有对象可以报复。

    匪首借着狱中的污水兴起血海,用撕下的布条幻化巨蟒。

    想象着那个拿走蜃珠破了他阵法的仇人被巨蟒绞得四分五裂,在血海中死无全尸的样子,阴笑到全身颤抖。

    想他天资不凡,当年一眼就被他师父徐鸿儒给看上了,收做了亲传弟子,在教中的地位也曾一呼百应。

    若是他师父当年起事成功,他早就成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帝王心腹了。

    哪至于沦落到如此境地!

    奈何师父起事不成,自己被腰斩,教中的兄弟也都被枭首,他隐姓埋名逃出一命,时也,命也,如今也成了阶下囚。

    匪首知道自己肯定逃不过死刑,脑中一时愤懑自己的处境,一时又怀念起当年跟随他师父起事时候的风光。

    那时他还不过是个童子,他师父徐鸿儒的术法已经大成。

    匪首亲眼见到师父用一面再普通不过的铜镜幻化成“照世镜”,能照出对镜人的前世因果,未来前程。见识过的人无比被震慑,对徐鸿儒心悦诚服,敬若神明。

    徐鸿儒野心勃勃,发展教众,操控人心,攫取金银,过奢华无度的生活,单纯这些满足不了他,他想要的是操控整个天下。

    那些教众都被他蒙的五迷三道,一见徐鸿儒站在“照世镜”前,镜子里显示出的竟是他有王者之像,大多都信了他是天命之主的鬼话。

    被他教唆着,为了自家未来的富贵荣华就跟着走上了造反的路。

    师徒俩一脉相承,都是靠幻术和口才起家的,什么为君为将的能力半点都没有,手底下也是一群乌合之众。

    对上朝廷大军怎么办,靠幻术。

第八十五章幻术二

    徐鸿儒用两个木偶人幻化了两个使双刀的少女,派出去领兵与朝廷大军交战,三天三夜,竟然生生耗死了朝廷一员悍将。

    生平最得意之事莫过于此。

    可惜,徐鸿儒手下没有将才,朝廷却能派出同样有道行,善法术的人来。

    不多时,徐鸿儒的所谓大军就如无根飘萍一般被打得七零八落了。

    仗着人小不显眼,匪首在混乱之中逃了出来,还把徐鸿儒手录的一本幻术秘笈给顺了走。

    他改名换姓,背井离乡。

    为了谋生做过伙计,耍过百戏,走过商,跑过船。

    在船上做伙计的时候遇到海上起暴风,船被浪拍碎了,一船的人都没了,只有他抱着个木板随波逐流,竟然误入了仙家海市。

    匪首当时身无长物,只有一块绣帕,是个看上他的小绣娘临行前塞给他的。

    就用这块不起眼的绣帕,匪首和深海鲛人换来了一颗蜃珠。

    运气太好了,匪首回去就娶了那个小绣娘。

    他也的确是天生适合幻术一道,靠着一本书自学,竟也被他学成了。

    又有蜃珠为助力,他的幻术比师父的更精妙。

    渐渐的,有人慕名来拜师学艺,钱也来的越来越容易。

    他建了大宅子,纳了娇美的妾室。

    唉,为什么要纳妾呢。

    他的好运都是老婆带来的啊,这一纳妾运气就败了。

    小妾水性杨花,红杏出墙。

    他一生气,就出了篓子,只好落草。

    这次匪首学乖了,他就一心一意地只要能给他好运的老婆。

    守着个山寨,收了好些手下人。

    要钱有钱,要粮有粮。

    他还有蜃珠,幻术用的如指臂使,朝廷的废物根本连他的衣角都摸不到。

    他的人越来越多,地盘越来越大。

    最后终于让他得了天下,坐上了龙椅,做到了连他师父都没做到的事情。

    他是皇帝了。

    皇帝得有三宫六院了吧,这不是理所当然的嘛。

    征兆了全国的美人儿入宫,他先挑,剩下的给他儿子。

    美滋滋地喝了喜酒,被所有人奉承着晕陶陶地入洞房。

    却发现,每一个美人儿都长着和当初那水性杨花的小妾一样的脸孔。

    每一个,每一个都是!

    皇后,他的皇后呢?

    跌跌撞撞地去找皇后。

    皇后生了一张屠户的脸,手里举着屠刀,咧嘴大笑,冲他磨刀霍霍。

    想要逃,一个一个生着小妾面孔的美人儿把整座宫殿都给堵了个水泄不通。

    美人儿们异口同声:“你把我情郎变成猪宰掉,如今也让你尝尝这滋味。”

    “睡饱吃,

    吃饱睡。

    吃完找个母猪睡。

    可笑猪槽当龙椅,

    不如桌上添一味。”

    男女老少的声音混在一起,絮絮叨叨地念着,重重叠叠的人影,个个手里都有一把杀猪刀。

    匪首脑中全是当年那个给他带了绿帽子的徒弟的凄惨下场,当时看到那场面有多得意,现在就有多恐惧,硬是被吓尿了。

    罗刹海市。

    林阳顺利地得到了这个地名,可惜那匪头子也是误打误撞才到了那里的,又年深日久,已经不可能问出来路线了。

    第一次催动蜃珠使用幻术,与御水的法术结合,成功得到了一个“隐身”的新法术。

    只不过这个隐身并不是他消失了,而是让所有人都心理上忽略他,视力上看不到他而已。

    顺着那根脏布条子的味道,穿过重重□□手,林阳亲自溜达到了地牢里,给那匪头子造了个噩梦。

    看守的重兵和狱卒半点异常都没发觉。

    林阳虽然是第一次用幻术,却用得非常成功,完全像是与生俱来的本事。

    至于对付那匪首时用的,与其说是幻术,不如说是催眠术更恰当。

    黑猫白猫,反正抓到了耗子就行。

    林阳也受不了地牢里的味道,把想知道的东西套出来,顺便报复了一下,就赶紧走了。

    至于那匪头子会不会被吓出个好歹来,林阳并不担心,他下手又不重,再说就他不动手,被捆成那样关在那种地方,时间长了人该疯也会疯的。

    地牢里实在是太脏臭了。

    林阳身上没沾到秽物也觉得浑身不自在,干脆趁夜找了口井,提水好好地冲了几遍。

    一身清爽地回到小院儿的时候,天已经微微亮了。

    小院儿还是原本的样子,池塘里胖胖的鲤鱼们甩着尾巴游来游去。

    头天晚上的腥臭血海本就是一场幻觉。

    叶长志和朱再昌师徒俩还宿醉着没起床。

    小柳倒是精精神神地已经洗漱了出来打算出去看看有没有什么看着不错的早饭可以尝尝了。

    见林阳从外面回来,嘿嘿一笑,冲他眨眨眼睛。

    林阳瞅瞅他,心照不宣地点点头。

    小柳问道:“一起去吃早饭吧?”

    林阳这会儿心情不错,“等我换衣服。”

    寅时末开城门。

    卖菜的,送水的,卖鱼卖肉的,还有其他赶着开市的买卖人都早早等着进城。

    因此做早饭生意的都聚在几个城门口,有的甚至四更天就要起来张罗。

    林阳和小柳去城门晃悠了一圈,油饭、面条、大饼、肉包、胡辣汤,连吃了好几家,还打包了一堆回来。

    正好赶上叶长志师徒俩洗漱完毕,就招呼着他们一起吃了一顿分外丰盛的早饭。

    又待了两天,小柳已经把府城逛了个遍,觉得再没有新鲜的,想要离开了。

    朱再昌与林阳很投脾气,舍不得他这么快就走,就劝他,“听我父亲说,上面派下来处理此事的人这几天就要到了,奉先不如多等几天,到时候也好一起领了朝廷嘉奖啊。”

    林阳摇头道:“不等了,你替我领了吧,回头我再来找你拿。”

    朱再昌觉得这样也不错,至少肯定会再见面的,不过还是求林阳给他留个信物,“我父亲本来就要到任期了,经此一案,定会调任,下次见面还不知是何时何地。你来找我容易,我找你就不容易了,不如留个信物给我,等我想你的时候也好登门拜访,或者托人送信啊。”

    多日相处,他觉得林阳可为知交。

    林阳说话做事都坦诚热情,比好多学富五车但虚伪做作的人强多了,还那么厉害有本事。

    朱再昌再聪明懂事也不过是个中二期的小少年,正是喜好追求与众不同的时候,对林阳就更上心更有好感了。

    还偷偷地觉得没机会能看看林阳出手实在是很遗憾。

第八十六章文昌运

    反正林阳也觉得这小少年品行不错,性情也挺投脾气,身上的文昌运比他那个鬼师父强出一千来倍,将来仕途必定通畅,青出于蓝指日可待。

    交个这样有品质有前途的朋友,也是不错的。

    便掏了个样子精致的小铜铃出来。

    那铜铃用红线串着,上面有一圈篆字的纹样,晃一晃,却没有声音。

    这铃铛还是清泉炼制给林阳的,作用相当于防御法器。

    这铃铛既能追踪,又能护身。

    林封筑基之后虽然再用不着这些,也珍惜地把师傅的心意都好好收了起来。

    别的宝贝凡人都受用不起,只这个铃铛还成,给了朱再昌当做信物,还能护身。

    “你带着这个,洗澡也别拿下来。这是我师傅做的,我又带了有许来年,你带着它,等闲的小妖和鬼怪都不敢近你身的。”

    朱再昌听到林阳轻松说出百来年的时候就已经呆住了,又得了这么个铃铛,当即如获至宝,立刻就给系脖子上了,决定说啥也不拿下来了。

    就是不知道这红线结不结实啊。

    林阳笑道,“也不用这么小心,那红线不是凡物,刀砍不断,火烧不着的。要是真有能把红线轻易弄断的敌人,你就捏着铃铛叫我的名字,我听到了就尽快来救你。”

    朱再昌激动得脸都红了,再三道谢。

    听闻小柳他们要走,朱知府坚决要设宴给他们送行。

    几百个山匪要审问,这些天朱知府忙了个昏头涨脑,好不容易才审问得七七八八,剩下的就等上官来收尾了。

    宴席设在府城最好的酒楼。

    说是酒楼,跟个庄园也差不多了,依山临水的,风景非常好。

    朱知府忙得瘦了一大圈,精神倒是极好,态度也非常热情。

    酒过三巡,说起那些山匪,朱知府忍不住透了些内情出来。

    “都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你们可知那匪首要娶的儿媳妇是什么来历?”

    这倒真不知道。

    朱知府微醺着八卦起来,“老叶你可记得几年前我在山东做知州的时候,有个县学生叫王子巽的,来官衙告过他被一伙人讹骗,财物尽数被卷走的事情。”

    叶长志记性极好,点头道:“记得,大人派人按王子巽描述的形貌和名字去找了,并无所获,见那学生可怜,当时大人还资助了他盘缠。”

    朱知府叹道:“这便是无心插柳柳成荫,我也没想到那匪首的儿媳就是那伙骗子的家眷,可惜这次还是没能将那伙骗子也绳之以法。”

    一下押了几百人进牢房,声势那么浩大,那伙骗子就是聋子也知道风头不好,早就跑得无影无踪了。

    和犯案累累,杀伤人命无数的山匪相比,骗子的罪行都显得不算什么了。

    不过审了那犯妇之后,见识了这伙儿骗子的手段心机,朱知府觉得虽是疥癣之疾,也还是早日除了的好。

    提起这件事也是朱知府的好意。

    他见小柳天真烂漫,林阳沉默寡言,随从再机灵,也做不了主人的主。

    当年那王子巽的随从也是极老道的,千防万防还是防不住主人面子薄、耳根软,最后财物被人卷了个底朝天。

    朱知府知道这几个都是本事极高强的,但他半生都在官场打滚,见识过的人心险恶多不胜数。

    又是对着对自家有大恩的贵人,自然千叮咛万嘱咐,生怕小柳和林阳单纯上了恶人的当。

    细细把听说过的骗子惯用的手段给讲解了一遍,对林阳小柳,也对作陪的自家儿子道:“善念不可缺,警惕之心也不可少。善念长存,则世间正气长存,百姓方能安居乐业。警惕之心常在,则鬼蜮伎俩不可侵,方能保有用之身为国为民。”

    叶长志也感叹道:“至善至恶者,皆人之心也。”

    这就是教诲了,朱再昌忙起身,面色严整,垂手恭听。

    人心能有多险恶,再没有比林阳更知道的了。

    小柳满脸不解道:“你们怎么都那么严肃?有坏人怕什么,揍老实不久行了。”她的世界观里,拳头大的就没人敢招惹啊。

    ......…………

    行吧,跟愣头妖怪讲这些勾心斗角大概和对牛弹琴差不多。

    小柳也不是不懂事,见席上众人都被她噎的够呛,掏出个小瓷瓶塞给朱知府,“我知道你们说的都是好话,这个你收着,我家里姐姐们炼的药,治病解毒都行,只要不是阎王要你死,吃了这个就能好。”

    朱知府被惊住了,捧着小瓷瓶,跟捧仙丹似的,不知道该不该收下。

    叶长志见状,怕老友耿直地把宝贝推出去,忙道:“这药对我等凡人实属珍品,对胡公子来说也只是平常,东翁就收下吧。”

    小柳点头道:“没错,没错,留着吧,就是轻易别吃,对你来说药性太大了。”

    朱知府受宠若惊,把瓷瓶贴身放好,又不好意思地问道:“敢问,其他人若有需要,也可以用吗?”

    小柳理所当然地点头,“你想给谁吃都行啊,不过常人可以吃一丸,体弱的人和老人小孩吃的时候有个三分之一丸就差不多了。”

    朱知府连连点头,如获至宝这可是能救命的药啊。

    瞄到叶长志,林阳想了想,欲言又止。

    叶长志失笑,道:“林公子不必为难,在下并没有什么缺少的。”

    林阳看着叶长志终究没有说出来

    这书生与常人无异,小柳犹豫的是那知府父子俩知不知道他是鬼啊,更有甚者,这书生自己知不知道呢。

    一顿饭吃得古古怪怪的,也算是宾主尽欢。

    临别的时候更是把他们送出了好远。

    小柳还特别热情好客。

    列了一长串儿的菜单,说是等他们去了请他们吃,说的自己口水都快下来了。

    被他一搞,什么别情都被好笑取代了。

    一路南行,天气越来越冷。

    路上来往的客商却反而多了起来,应该是土匪被肃清,路上安全系数增加了的缘故。

    接下来都没什么好看的,也没什么新鲜事儿,速度就快了不少,很快就出了凤阳府。

    行路无聊,冷风吹着又不舒服,骑马很受罪。

第八十七章又遇狐狸精

    还是胡三考虑的周到,连马车也给准备了。

    外面看上去很普通的黑油马车,里面十分宽敞。铺了柔软的被褥和皮毛,躺上去舒服得简直不想起来。

    小柳,长拖拖懒洋洋地一摊。

    一个大字,几乎把整个儿车厢都占满了。

    林阳也不客气,躺在旁边。

    就这么懒在车里睡成一堆。

    反正有胡二负责赶车,胡三负责任劳任怨地投喂。

    一直到翻过月去,都风平浪静。

    小柳是习惯了无聊的时候就大睡一觉,一睡几年几十年的时候也有。

    林阳则是很久很久都没能放肆地大睡一场了。

    结果俩个越睡越想睡,后来干脆连投宿都省下了,就睡在车里,迷迷糊糊地一路南下。

    等林阳终于睡够了,车已经快要走到苏州

    了。

    伸个懒腰,全身的骨头爆豆似的噼里啪啦一顿响。

    身体也该活动活动了,林阳又用茶水化了马出来骑着。

    胡三殷勤地指路道:“再有一两天的功夫就到苏州府了,那里可热闹,好吃好玩的可多了,咱可以多留些日子,好好逛逛。”

    苏州啊......

    林阳也是去过的,当然不是这个苏州。

    说起来,他去过的地方还真是不少呢。

    “什么好吃的?”

    车帘儿一动,一个头拱了出来。

    林阳翻了个白眼。

    小柳吭叽了一声,不依不饶,“你们刚才说什么好吃的?哪有好吃的?”

    林阳没理她,比了个安静的手势,侧耳细听,道:“刚才是不是有什么东西尖叫着跑过去了?”

    胡三笑道:“回少爷,是只小狐狸,人形变的还不怎么稳当呢,怕是被少爷身上的阳气吓着了。”

    咦?

    小柳来了精神,他还没怎么见过外头的狐狸崽子呢,咧嘴搓手,“那得是个小崽子吧,正好抓来撸撸毛。”

    胡三见小柳就要跳车,忙阻止道:“小姐,那小狐狸身上人味儿重的很,想是跟着什么人一起来的,看方向是往前去了,我们快走一段,肯定能赶上的。”

    胡二默契地给马车提速。

    果然,急速飞驰了一大段路,在路边一家酒肆里逮住了那小狐狸。

    小狐狸还不只一只,另外还有一只大一些的。

    两只狐狸本来都隐身跟着个书生模样的人,这会儿被小柳他们吓得连隐身都隐不住了,缩成两团毛球,藏在那书生的大氅里。

    幸亏这是冬天,穿的多,不然早就被人发现了。

    那书生打扮的人大约三十岁上下,长得很有男子气概,身材也比一般书生魁梧健壮,看着倒像个练家子。

    书生身后站着个小厮,手里提着东西,就要离开的样子。

    同桌还有个穿着挺富贵的中年男人,看着不像是认识的。

    见到林阳和小柳他们进了酒肆,大氅里躲着的两只狐狸又惊又怕,心里快要恨死了。

    本来他们能及时离开的,偏偏那个自称姓黄的家伙赶在这个要命的时候来搭话,结果正好被堵住了。

    也不是它们心虚,就只是纯粹的恐惧而已。

    就好像平常人忽然见到了一只猛虎,肯定要有多快跑多快啊,还能上杆子去和老虎聊聊看能不能交个朋友吗?

    同行的还有个一身彪悍气的林阳,看着就更不好惹了。

    两个狐狸大的两百多,小的不过几十岁,还没被吓尿已经算是心性了得了。

    那姓黄的倒精乖,默默地就走了。

    俩狐狸恨得咬牙切齿,算是记住那家伙的味儿了,他别想跑了。

    林阳对小柳的恶趣味没什么想法,闻见酒肆里的酒味还不错,径自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了,叫小二给上酒。

    小柳跟着坐了过去,还不消停,瞅着那书生,视线在书生的脸上和大氅里扫来扫去,笑眯眯地招手道:“书生,过来一起坐坐呗?”

    书生苦笑一下,心知推脱不得,便干脆地一拱手,坐了过来。

    “在下淄川吴安仁,前往苏州访友,不知几位怎么称呼?”

    “叫我小柳就行。”又介绍了一下林阳,便好奇地盯着吴安仁大氅看。

    眼神亮,好像能透过大氅看进里头似的。

    吴安仁感到衣服里的两只毛团抖得厉害,只好用手搂着,稍做安抚。

    小柳两手扒着桌子,伸长了脖子,眼巴巴地看,“给我也抱抱好不好啊,一只也行啊。”

    那眼神儿就跟小孩儿可怜巴巴地要糖吃似的。

    吴安仁早年丧妻,独身至今,一儿半女都没有,对这种眼神抵抗力低得很。

    发觉他的动摇,两只毛团儿抖得更厉害了,四只爪子死死抓着吴安仁的衣服。

    吴安仁苦笑着无奈地看向小柳,心道,也不知道面前这几个个到底是多厉害的人物,竟然把他这平日里八风不动的兄弟吓成这样儿。

    小柳也不是不讲理的小孩儿,见吴安仁不肯把毛团儿给她撸,也只好放弃。

    还是忍不住好奇地问道:“你是怎么认识这两个崽儿的啊?”

    崽儿?

    吴安仁楞了一下才反应过来小柳指的是怀里的两只狐狸。

    脑中艰难地把这名词和他那俊秀文雅的兄弟关联了一下,顿时笑意上涌,好不容易才忍住了没笑出声儿来。

    正色答道:“我孤家寡人一个,闲居寂寞,多亏柳兄不嫌弃,常来与我谈论诗文,故而相交莫逆。”

    “柳兄?”小柳眨巴眨巴眼睛,“哦,那个大崽儿姓柳啊,真不错,听着就很有文化。”

    林阳本来自在地喝酒看热闹,见小柳一脸羡慕的样子,递了块下酒的渍梅子给他。

    有吃的!

    小柳一低头把梅子叼走,立刻笑逐颜开,梅子肉吃掉,含着个梅核玩。

    林阳见惯不怪地继续喝酒。

    吴安仁素来胆大,发现小柳和林阳都并不跋扈,便放松下来,有一下没一下地摸着怀中狐狸的毛。

    小柳在画壁仙境待久了,心性单纯。

    她喜欢好吃好玩儿的东西,好奇心强烈,大多数时候都像个小孩儿和小兽的结合体,却奇妙地很容易就能交到朋友,而且能轻易地就让人不自觉地宠爱纵容她。

第八十八章女扮男装的狐狸书生

    就好比眼前的吴安仁。

    就这么一会儿的功夫,方才那些戒备就都不见了,跟小柳谈笑风生。

    甚至在小柳充满期待的眼神下开始给她描述起苏州的风光,重点列举了一长串很值得尝一尝的食物清单。

    当然,他自认为很隐蔽的小动作在林阳眼中一清二楚。

    两只狐狸都被他单手揽住,可他只会觑着机会抚摸那只大的,从头到尾一遍一遍地给它顺毛。

    聊天聊得兴起,顺理成章地,吴安仁跟他们一起上了路。

    马车超出想象的豪华舒适,吴安仁大加赞叹,赞叹地都有些夸张了。

    两只毛团儿借着吴安仁上车的动作作掩护,哧溜哧溜地飞速逃走了。

    林阳和三只妖怪都看得一清二楚,没理会,就那么静静地看着吴安仁表演。

    也知道自己的演技挺拙劣,眼见瞒不过去,吴安仁尴尬地咳嗽一声,“那个,失礼了,实在是我那两个小朋友胆子小,还请几位见谅,见谅。”

    小柳就是忽然看到就想要撸撸毛团子,既然毛团子不让撸,她也就算了。

    这会儿的注意力早就全都转移到能给她介绍一堆美食的吴安仁身上了。

    林阳习惯性地把自己的存在感降低,安静地听吴安仁描述他几次到苏州府的见闻。

    吴安仁的口才和文采都很不错,为人也风趣。

    苏州府的风土人情,周遭的各色景致,琳琅满目的美食美酒都被他栩栩道来,和友人一起宴饮出游,联诗夜话,甚至邂逅美人儿之类的故事也被他叙说得妙趣横生,让人心向往之。

    林阳也听得入了神。

    吴安仁是个很会生活,也很享受生活的人。

    他的话里不乏风花雪月,更多的却是烟火气,这是个活得很惬意也很实在的人。

    同样都是孤身一人,看看人家这日子过的。

    林阳都要可怜自己了。

    给吴安仁倒了一杯茶,顺手也给小柳倒了一杯。

    吴安仁有些受宠若惊,觉得自己误会了林阳。虽然脸很冷,气质很可怕,还是很好相处的嘛。

    “奉先…………。”小柳突然凑在林阳跟前说话

    吐气喷在林阳耳朵上,太近了。

    林阳皱眉,没有躲开。

    单手按着小柳的脑门把她推回去,喊胡三拿吃的出来让她老实点儿。

    小柳接了胡三投喂的果脯,一颗一颗往嘴里塞,倒是不闹了,就是眼睛还皮卡皮卡地看着林阳。

    林阳无奈,刚才那点儿微妙的心情都被小柳折腾干净了。

    干脆不再理会他们,自顾自地靠着车厢闭目养神起来。

    小柳恶作剧得逞地呲了下牙,转头笑眯眯地看吴安仁,“咱刚才说到哪儿了?啊,吃的吃的,还有什么好吃的?”

    刚才他说的明明是和朋友野炊的事情,吴安仁心道。

    还是聪明地顺着小柳的意思转移了话头,开始讨论哪家食肆的菜最好,哪家酒楼的酒最好。

    吴安仁也是个老司机了,哪怕心里知道自己可能还赶不上小柳年纪的零头,对着那张青葱小脸儿还是忍不住打起方向盘,话题一路歪到哪家青楼的姑娘最漂亮有才华,适合一起从诗词歌赋谈论到人生哲学去了。

    林阳对这种话题没有半点儿兴趣。

    小柳倒是很满意。

    溜走的两只毛团离开了小柳他们远远的,重新又化出人形。

    大的那只化成个一身青衫的年青书生。

    这狐狸给自己取了个名字叫柳善词。

    百多年前她刚开灵智,住的山上有座书院。狐狸经常去书院里混点儿吃的。

    书院里有个学生,姓柳,爱好诗词,也擅长作词,狐狸当时其实也听不懂,就是觉得那学生念的那些抑扬顿挫的词儿好听,总是溜去偷听。

    那学生发现了也不赶它,后来还把它当成个知己,饭菜水果什么的都跟它分着吃。

    所以狐狸后来化形也女扮男装化成了个书生,比起修炼,更喜欢念书。

    不过一码归一码,爱念书不代表她脾气就好。

    柳善词也知道,人家,就是兴起了想逗他们玩玩儿而已,根本不会把他们放在眼里的。

    可知道跟不害怕也是两码事儿啊。

    要是当时他们及时就走了,人家也不见得会追,那不就躲过去了吗?

    偏偏遇到个不识相的来碍事。

    柳善词可不是小柳这种没见过多少世面的单纯妖怪,在人世间打滚了百来年,他见识的可多了,一眼就能看出那个自称姓黄的男人大概是个什么路数。

    凤眼一眯,露出个冷笑来,招呼化作个书童的小狐狸,“鬼头,走着,今儿咱们也去给人上上课,教教他们什么教偷鸡不成蚀把米。”

    那自称姓黄的男人悄悄出了酒肆的门,骑马行出好远才松了一口气,心中暗道晦气。

    他已经盯了吴安仁好几天了,正好动手的时候被截了胡,这气憋的。

    想那吴安仁也是倒霉,被他们盯上也就罢了,顶多是没了财物,截胡他的那伙人里头一看就有不好惹的练家子,皮肉受苦还算好的,别丢了命也没处喊冤。

    和他认为更倒霉的家伙一比,立刻舒坦了不少。

    反正最近驿道上来往的人多了,打点精神再找新的目标就是。

    想起这个,男人长叹了一口气。

    早知道那伙土匪那么快就会被人一网打尽,他们何苦顶风冒雪地跑到这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来。

    许是否极泰来了,男人本来打算今天就这样了,随便找个地方吃碗面就进城回去歇着。

    不想吃面的功夫,就听见外头忽然吵吵闹闹的,一看,是一伙书生在送别。

    一路从城里送出这么远,又是喝送别酒,又是做送别诗的,热热闹闹看着感情十分不错。

    被送别的是个姑娘,生的很是秀丽,哭得眼睛都红了,更显得楚楚可怜。

    姑娘哽咽着再三谢过,她的那些亲友们才停下不再送下去了,纷纷塞了不少程仪到姑娘那辆青蓬马车里。

    姓黄的男人一看,眼睛顿时就亮了,面也不吃了,赶紧跟上去盯着“肥羊”要紧。

    姑娘一行三人,随行的有一个丫鬟和一个车夫。

    男人认出那青蓬马车和车夫都是车行租的,也就是说只有一个丫鬟是那姑娘的自己人。

第八十九章扒皮团伙

    盯了一天,看那青年吃饭投宿,出手都颇大方,又腼腆不爱与人搭话,不怎么习惯出门的样子。

    暗自一拍大腿。

    这就叫东边儿不亮西边儿亮。

    急忙兴奋地给他那几个搭子传信儿去了。

    这种大多专门在驿道或商路上设套做局,引得“肥羊”入觳,卷人财物之后消失无踪的,有个独有的名字,叫扒皮。

    扒皮者的耐心往往出乎意料的好,为了能赚一笔银子,可以纠缠上数百里,简直跟王八似的,咬定青山不放松。

    那伙人开始是盯上了吴安仁,后来又挡了她的路。

    新仇旧恨的,柳善词打定主意要把这伙人一网打尽,才能算出了这口气。

    果然,隔天中午吃饭的时候,赶在饭口人最多的时候打门口进来一个二十七八岁的美貌夫人,锦衣貂裘,唇红齿白。

    那美貌夫人站在门口蹙眉看了一圈,果然粲然一笑,朝柳善词这桌过来了。

    “敢问兄台可方便拼个桌?”

    “自然,请坐。”柳善词也笑,能不方便吗,她可是特意给创造的机会来着。

    美貌夫人出手格外大方,叫了好几个菜,还点了壶好酒,请柳善词一起吃。

    “金氏小蝶,不知公子怎么称呼?”

    柳善词装出一副不好意思的样子道:“在下姓柳,名善词,是个县学生,这次是要回乡赴试的。”

    秀才功名可是他实打实考出来的呢,虽然已经是几十年前的事儿吧。

    金小蝶顿时露出仰慕的神色来。

    俩人就着酒菜,诗词歌赋、四书五经、时文制艺的一顿侃。

    侃到后来柳善词都觉得有些可惜了,这人肚子里还真是有些墨水的,偏偏正道不走,非要来走这歪门邪道。

    席间金小蝶频频斟酒,柳善词装出推辞不过的样子来者不拒。

    俩人越说越投契,一顿饭从中午一直吃到了天黑。

    酒喝了不少,附近又没有旅店,金小蝶就提议,说是附近有个他家的亲戚在,不如去借宿一晚。

    柳善词装得烂醉,书童鬼头畏畏缩缩地也不吭声。

    金小蝶半揽半扶地就把人给弄到她车上去了。

    本想着要是这小子直接醉死倒方便了,谁料到半路上,柳善词掀开帘子吹了阵风,竟然慢慢醒酒了。

    金小蝶暗道一声可惜,面上却笑得更温柔了,倒了茶水就要亲手喂给柳善词。

    柳善词心道,这加了料的茶水他可真受用不起,便受宠若惊地慌乱道:“这怎么使得,在下自己来......”

    推拒之间,巧劲儿往金小蝶手腕的麻筋儿上一敲,整杯茶都泼回金小蝶胸口了。

    “哎呀,这怎么是好,都是我不小心。”柳善词手忙脚乱地找能擦拭的东西,“这大冬天的,可别着了凉。”

    一来二去的,俩人的手就碰一块儿了。

    金小蝶的衣襟被扯得半开,这下正好把柳善词的手按在了露出的那一小块白嫩皮肉上。

    车里光线昏暗,金小蝶的眼神儿眼看着就媚了起来。

    柳善词使法子让脸色涨红,赶紧把手抽回来,低下头挪开视线。

    心道,这可还真是豁得出去啊。

    忽然又想起,当初这伙人盯上的可是吴安仁。

    这么说来,被这美貌姑娘勾搭的也可能是那吴大胆了。

    嗤,若真成了事,那可真不知道是谁倒霉了。

    想起吴安仁的“天赋异禀”,柳善词的脸色倒真的红了几分。

    金小蝶不知道柳善词在想什么,只以为她脸皮薄,不好意思了,行动间就更露骨了些,直接把湿掉的外衫脱了,中衣半敞,借口车里冷,一个劲儿地往柳善词身上贴。

    一团软玉温香

    柳善词脸蛋发烫,对身边挨挨蹭蹭的金小蝶不耐起来,装着害羞的样子一路闪躲,差点儿掉出车外去。

    嘴里大声疾呼,“鬼头!鬼头!”

    “公子我在这儿呢!”后面一两青蓬马车滴答滴答地追上来,正是书童鬼头带着车夫赶着他们自己的车追了上来。

    见柳善词几乎跳车,金小蝶也顾不上妩媚作态了,赶紧一把把人抓住,急慌慌道:“柳兄危险,都是小妹冒犯了,柳兄切莫在意。天黑夜寒,我那表叔家就在前面,且柳兄暂住一晚。”

    说完就扬声大喊。

    马车不知何时已经进了村子。

    就听一阵犬吠,一个人提着灯笼从前面一个小院里出来了。

    正是之前那自称姓黄的男人,这会儿换了一身儿布衣,像模像样地装成个村里人。

    “叔侄”俩都热情好客,一个拉一个拽地把柳善词让到了院里。

    小院儿不大,一正两厢三间房而已。

    寒暄一阵之后,见柳善词哈欠连连,就把他让到了里间去安置了睡下。

    不多时,就听见外面有人进来。

    你来我往地唱大戏一样热闹了一阵之后就开始赌起钱来。

    柳善词暗自嗤笑,这套路还真是老把戏了。

    便闭上眼睛养神,等着好戏上演。

    不想没一会儿,就听见的声音响起,香风袭来,一个娇小的少女悄悄摸进了屋。

    柳善词挑眉,这是见他对那个成熟女子没有“兴趣”,就换了个青葱少女来使美人计了?

    对这飞来艳遇毫无兴趣,随手扯了个枕头变作人形,自己躲了出去。

    那小娘子被障眼法迷惑,恍然不觉被子里只是个枕头,依旧解了衣裳软语着钻了进去。

    果然,小半个时辰之后,犬吠声大作,人声喧哗,院门被敲得咣咣作响。

    金小蝶抱着一包赌具急惶惶地冲进里屋,口中道:“柳兄救命,”就去掀被子。

    一摸摸到个小娘子,立刻做出震惊的模样来,大声质问道:“这是怎么回事?!”

    小娘子还被柳善词的法术迷着,床上又没有别人,自然没有回应。

    屋里黑漆漆一片,等了半天没听到动静,金小蝶只好转回去取灯火。

    到了外屋,大门紧闭,屋外的人叫着官差搜赌,咣咣踹得大门直颤。屋里的几个人也配合着制造紧张气氛。

    转头看见金小蝶抱着赌具又出来了,都很疑惑。

    几个人跟着金小蝶打着灯进了里屋,发现好不容易被带进圈里的“肥羊”竟然消失无踪了,都是大惊失色。

    床上桌下的找了一圈,连院里的鸡窝猪圈都找了,也没有。

    院门外还在大声叫嚷,吵得人心烦。

第九十章肥羊

    那个姓黄的“表叔”不耐烦地去开了门,对官差打扮领头砸门的那个怒道:“人都没了,还演什么!”

    “人没了?”那几个同伙也急了,冲进来蒙头蒙脑地到处乱翻找人。

    小院儿一共就那么大,一群人把箩筐被褥鸡窝猪圈都被翻一遍,也没找到他们的“肥羊”。

    有脑子灵活醒过神儿来的就嚷,“别是跑出去了吧。”

    装作官差的那个恶狠狠道:“来的时候还看到那小子的马车了,肯定没跑远,追!”

    找到了必要让那小子知道知道厉害。

    “大哥,门打不开啊?”一个小子懵头使劲儿推院门,就那么两扇木头门,竟然用了全身力气都推不晃动的。

    又有几个小子不信,跟着也去推,那两扇破木头门还是纹丝不动。

    “起开。”那官差打扮的男人脾气不好,几下把几个小子都推搡开,自己去试,结果用力到脸都憋成紫茄子色儿了,门就是不动。

    院子里闹哄哄的。

    金小蝶心眼儿多。

    她久经风月,里屋连个窗都没有,若是真做过那事哪能没有味道,偏床上的小娘子两眼迷蒙,一副事后不醒的样子。

    她就知道这里头肯定有什么不对劲儿,九成,她们这是踢到铁板了。

    金小蝶一拉那姓黄的男人,使了个眼色。

    俩人悄没声息的收拾了些东西,顺着屋后小路打算翻篱笆逃走,为了避人耳目,连个灯火都没点。

    想的是挺好。

    这晚的月色本来也挺亮。

    偏赶上这个关头,也不哪里来了一阵风,推着云雾把月光遮了起来。

    黑咕隆咚的,俩人拎着包袱小心翼翼地走了老半天也没摸到后院儿的篱笆。

    明明就那么巴掌大点儿的地方,却好像怎么走都走不到头。

    俩人头上冷汗顿时就下来了。

    这是惹到不能惹的东西了啊。

    他们这种走歪门邪道的,其实平日里反而最是谨慎,但凡觉得惹不起的都不会动,一旦得手也会立刻远走高飞躲个无影无踪。

    要是遇到那种惹不起的,她们也比谁都识相。

    她们不傻。

    一是惹不起那手段莫测的匪头子,生怕那匪头子的儿子得了他媳妇去又看他不顺眼。

    二来,金小蝶往日里也做了不少“仙人跳”的勾当。

    若是知道那伙子无法无天的山匪这么快就能被一网打尽,她们何必要跑到这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来重起炉灶啊。

    两个人就这么摸着黑在后院里跟无头苍蝇一样深一脚浅一脚地乱窜,越走心越颤,冷汗把衣服都打透了。

    想要找回头路,却发现前后左右都是一片漆黑。想停下来,也不敢,一停下来就有阴冷的风嗖嗖吹,隐隐约约还有恐怖的呜咽声从风中传来。

    两个人吓得腿都软了,金小蝶更是直接哭了出来,鼻涕一把泪一把的,半点儿楚楚可怜的样子都没有了。

    前院的一群人也没好到哪去。

    院门打不开,发现不对劲儿的人想要翻墙逃出这邪门的院子。

    不过一人高的泥巴院墙,也不知道怎么就跟镜子一样滑,根本无处着力,还怎么跳都够不到墙头。

    眼见着不大的破院子,就是出不去。

    一群做惯了坑蒙拐骗的人失了耐性,开始互相推诿指责,一言不合就上了拳脚,内讧得那叫一个热闹。

    柳善词就坐在不远处的一颗老树上,看着里面的闹剧,笑的白牙森森。

    该,让你们谁的主意都敢打,非让你们长长记性不可。

    不多时,被派出去的鬼头回来了,三两下也窜上了树,“主人,我把官差给引来了。”

    柳善词问道:“都照我说的办了吧?”

    鬼头嬉笑道:“放心吧主人,我都说清楚了。可惜县衙我进不去,不过那捕头肯定能把话传给知县的。”

    柳善词满意地点点头。

    不多时,被鬼头引来的真正官差就找到了这小院儿。

    领头的那个捕头让手下把这院子围了,自己带了几个人,侧耳贴到院门上听了听,试探地一推门。

    木头门吱呀一声就开了。

    举起火把灯笼一照,就看见院子里七八个人已经躺了三四个,剩下的还在口里不干不净地对打,脸上都看不出人样了,衣服也破破烂烂的。

    捕头眼神儿好,看见几个胆敢穿着官差服色的,眼睛一眯,悬着的心算是落下了一半儿,也兴奋起来。

    三更半夜的,他正老婆孩子热炕头呢,不知哪里来的一篇话儿就传进他耳朵里了,偏全家只有他自己听见了。

    捕头是个有主意的,富贵险中求,一咬牙就照着话里说的地方来了。

    若是他听到的事儿是真的,那这回功劳且不说,起码兄弟们都能捞到不少赏钱。

    念秧这伙已经被折腾得只剩半条命的倒霉蛋三两下就都被抓住捆上了。

    后院那俩已经被吓尿的,这会儿看到了真官差,也不想着跑了,跟看见亲人了似的,哭着就扑上来了,被捆上带走的时候简直跟抓到了救命稻草一样,打都不会跑。

    前面那伙内斗得半死不活的就是根本没力气跑了。

    没料到还有个小娘子。

    捕头瞅见那伙人停在院里的马车,正好了,拿棉被把还没清醒过来的小娘子一卷,往马车上一搁,全打包带回衙门去,等着天亮上衙之后交给知县审问。

    这头吴安仁善谈又风趣,还知道不少苏州府好吃好玩的东西,小柳立刻觉得这人不错,反正顺路,大方地包揽了吃喝住行,就想听他多介绍介绍。

    吴安仁也是个大方豪气的性格,并不推辞,也不占便宜。苏州有他的好友,他也曾在苏州念过几年书,熟悉得很,到时候正好可以做个向导,报答一二。

    有吴安仁分散小柳的注意力,林阳顿时觉得轻松不少,也清静不少。

    夜已深沉。

    此处距离苏州府已经只有不到半日的路程,客栈的条件相对很不错了。

    即便如此,墙壁和地板也没有能力隔绝声音不传到林阳耳朵里。

    那两只跑走了一天两夜的狐狸崽子似乎是长了胆子,竟悄悄地回来了。

第九十一章肉麻

    小的那只跑去通铺。

    大的那只直接跑到了吴安仁的屋里。

    林阳听着听着,忽然脸色变得古怪起来。

    他也不是没有见识的。

    当年东躲西藏的时候混过不少地方,酒吧后街收瓶子的时候,更糜烂混乱的也见识过。

    住的隔间不隔音,薄薄的三合板别说声音,就连味道有时候都挡不住。

    甚至几个人一起的,林阳统统都见惯不怪了。

    还见识了男的和壁画里的花妖。

    只是这男的和母狐狸他就真的头一次见识了。

    那母狐狸也是知道羞的,还使了手段遮掩声音。可惜对林阳半点儿用处都没有。

    听着那放纵到后头干脆哭起来的声音,林阳难得地有些坐立不安。

    若不是听得清楚,是那母狐狸主动的,他都要以为是吴安仁硬来了。

    林阳见识是有的,经验是半点儿没有的。

    也不知道那狐狸明明都叫得那么惨了,为什么两个纠缠得还好像越来越如胶似漆了。

    那种事到底有什么好做的?

    皱着眉头挺了半晌,隔壁的声音反倒越来越大了。

    林阳被闹得,一杯冷水泼出去,整件屋子被一层薄薄的发着微微蓝光的真元包裹住。

    这下终于什么幺蛾子也别想烦到他了。

    林阳扯过被子,松了口气,睡了过去。

    第二天吴安仁照旧被请到了小柳的马车上。

    小柳盯着他的大氅道:“让那崽儿出来吧,我不会再摸她了。”

    吴安仁安抚地揉了柳善词两把,抬眼疑惑地看小柳,不知道她为何忽然改了主意。

    本来她昨晚,啊,不对,是今早,还好生劝说了柳善词,给揉一下也没什么大不了,小柳是个孩子脾气,就当是结个善缘了。

    小柳努嘴道:“我家奉先说不可以摸有相好的狐狸。她都跟你相好了,我不能摸她的。”

    林阳尴尬的将头别过去一幅我不认识她的样子。

    此言一出,饶是吴安仁脸皮厚实,也有些涨红了。

    怀里昨夜被他好一顿折腾的柳善词更是毛都炸开了,小爪子在吴安仁身上狠狠抓了几下。

    吴安仁忍疼苦笑。

    柳善词人形秀丽,与他言谈相得,性情相合,他本就不忌的,又旷久了,不由得生出些心思来。

    试探了几次,柳善词也并不厌恶。

    吴安仁是个大胆的,也不怕柳善词是个狐狸,暗自欢喜地就把柳善词拖进了床帏。

    自家人知自家事,他那物事着实是生的异于常人,当年妻子早逝也未必没有这方面的原因,故此多年下来也绝了续弦的心思,免得再害了别家闺女。

    柳善词是个狐狸正好能受得住他。

    可惜他是打算与柳善词做个长久的露水夫妻的,柳善词却更多是把他当可以谈诗论文的蓝颜知己。

    吴安仁便有些失落,也渐渐熄了心思,不想昨夜柳善词竟然忽然开了窍似的,主动得很,他大喜过望,就失了分寸,导致柳善词浑身无力,又疼得很,跑也跑不了,这才被藏在衣服里带上了车。

    好不容易得偿所愿,被调侃几句吴安仁内心还有些暗喜。

    可惜柳善词脸皮比他还要薄的多,这下只怕要别扭上好久了。

    不过,吴安仁此刻完全变成了恋爱脑,想一想柳善词闹别扭的样子,也觉得十分可爱,手痒地不由得搂紧了怀中小狐狸,在软乎乎的肚子上揉个不停。

    柳善词刚才还在为自己昨晚一时迷了心窍做下的蠢事恼羞成怒,这会儿下腹不可说的地方被吴安仁逮住就是一顿欺负,也顾不得羞恼了,大尾巴在吴安仁大氅里乱甩一通,嗤拉两下就把那蠢材的衣襟给抓出两道口子。

    小两口打情骂俏的,本来还挺宽敞的马车里被这股子黏黏腻腻的粉红气氛占了个满满当当。

    小柳半懂不懂地瞅着,不知道为什么觉得身上直痒痒,往林阳这边蹭了过来。

    这种感觉就叫肉麻了。

    林阳无奈地往外让了让,省得小柳贴到他身上来。

    后来干脆出去骑马了,眼不见心不烦。

    小柳也跟着出来骑马,还一脸懵懂地问林阳:“他们是怎么回事儿,我怎么觉得那么奇怪,感觉车里好像忽然没我待的地方了似的,不自在得很。”

    是被恩爱的酸臭气熏出来的啊。

    林阳翻了个白眼,不耐烦道:“问胡三和胡二。”

    胡三赶着马车,吴安仁的书童报儿挨着他坐着,怀里还抱着狐狸鬼头。

    方才小柳他们说话都没遮掩,他们听得一清二楚,这会儿都笑嘻嘻的,连鬼头都唧唧地咧嘴。

    胡二本来骑着马在前边儿开路来着,这会儿也忍不住溜达回来听八卦了。

    这家伙闷骚的,还脑洞大开地打算这回就用这个题材写个本子呢。

    听见林阳甩锅的话,胡二若无其事地拍拍马屁股就溜了。

    胡三跑不掉,苦笑地对着自家小姐充满求知欲的眼睛,难得地结结巴巴:“这、这个......”

    别看他这会儿就像个圆滑的普通侍从,人家好歹也有三百年的道行,能是一般狐狸吗?

    不能,放出去那都不是好惹的。

    人间打滚几百年,那肯定都是老司机了。

    这种事儿要是跟个别的崽子解释,那他肯定乐不得的调侃一顿。

    可这是他家小姐啊!

    那是他敢瞎教的吗?

    万一把小姐教歪了,他哪还有活路啊!

    都是狐狸,胡三一双眼睛水润润的,又委屈,又哀怨地看林阳。

    平时觉得这位公子沉默寡言的,本事大,性格干脆,不愧是小姐的朋友。

    这会儿才发现,这也是个切开黑。

    坑小辈可不道地啊公子!

    林阳视而不见。

    他年龄还不到他们零头呢。

    骡子大马大值钱,辈分大,不值钱。

    胡三也是机灵的,一二来去的搞怪,果然很快就把小柳的注意力给转移了。

    车走了不到半日,就到了城门口。

    苏州府果然热闹,往来行人身上穿的衣服也与北边儿不同,样式花色都很时新。

    排队入了城,胡二去找客栈。

    胡三赶着车先送吴安仁去他朋友府上。

    吴安仁这朋友是他当年在苏州念书的时候认识的,叫李化,比吴安仁年长二十多岁多。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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