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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三天两觉     纣临txt下载     纣临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十三章 加入

    二十一,阴,宜解除、纳畜,忌开工、开业、赴任,冲猴煞北。

    交出了录像后的赫尔在家里等了两天,这两天里,他只跟上门送外卖的说过几句话,其他的时间都是一言不发的状态。

    基本上,除了吃饭睡觉上厕所之外,他就只是守在手机边上发呆。

    每当他出神时,几天前发生在那个“地堡”中的情景,就会在他的眼前闪回对于当时的他来说,从四具尸体的胃中取出胶囊,已经不算什么事儿了,最多就是有点儿恶心;但是要他下定决心杀死那个女人……却不是那么容易的。

    说到底……自卫和虐杀,是出发点完全不同的两码事。

    前者是为了保护自己在生理上不被伤害,后者则是为了某种心理上的满足去伤害别人。

    而让赫尔觉得痛苦的就是,他本人并没有那种需要靠虐杀行为来满足的心理诉求他既无法从这种行为中得到快乐、对那个女人也没有特别强烈的复仇意愿,他只是在不知不觉中就走到了这一步……并迎来了一个不得不做的抉择。

    人生中有很多这样的抉择,当时当刻的一个决定就能改变你的一生。

    赫尔自然可以选择做“对”的事,他可以不杀那个女人,可以报警,可以把所有的事、包括与判官有关的那些一五一十都告诉警察。

    那结果会怎样呢?他很可能会被拘留,然后被fcps接手并严刑拷问,直到对方认为他没有价值时,再踢回警方那边。

    届时,如果他的运气好,才可能会被释放,重新变成一个无业游民;而如果他的运气不好……比如说警方不相信他的说辞(尽管他说了真话),或者那些“至高者”的家属们想洗白自己的子女、搞死赫尔为孩子复仇之类的,他就很可能被定个“过度防卫”乃至“蓄意杀人”罪,被扔进监狱乃至宣判死刑。

    当然,赫尔也可以做“错”的事,他可以按照判官说的,虐杀那个女人,把录像交给判官,从此走上一条由判官掌控着的不归路。

    另外,赫尔还可以做“不对也不错”的事,他可以和那个女人谈一笔交易两人串供,各自为对方作证,想一套合情合理的证词,把罪名全部推到判官和至高者们的身上,他们俩则扮演受害人的角色……全部商量妥当后再报警。

    这样一来,他们俩不但可以安然无恙地回归社会,还能瓜分掉“杀戮狂欢”资金池里的黑钱;至于以后会怎样……谁知道呢?没准那姑娘会因为赫尔的不杀之恩爱上他,没准他们的谎言会被揭穿双双入狱,没准他们会被暗网上的赌客们追杀致死……

    人生就是这样,那些重大的抉择,从来都没有绝对的“对”与“错”,即便是道德上的对错也是充满了矛盾的;你做了对的事也好、错的事也罢,都可能会引发好的、或坏的结果。

    有些人一直在做对的事,人生却颠沛流离;还有些人道德沦丧、卑鄙无耻,却是飞黄腾踏、荣华富贵。

    有人认为只要结果正确,手段方面大可以牺牲和妥协;但也有人认为不择手段换来的好结果已经失去了意义……

    “正确”和“自由”,是永远无法达成一致、也无法分出谁对谁错的。

    这两样东西折磨着世上所有有着良心和道德的人,包括……赫尔施耐德。

    判官那晚的安排,重点并不是要杀死那些已经堕落不堪的“至高者”们,那些人对他来说什么也不是。

    判官真正要杀死的……是赫尔的良知。

    他成功了。

    赫尔最终还是选择做了“错”的事。

    做对的事很难,做错的……就很容易。

    人,用尽一生的时间都未必能成为一个圣人,但只要一念之间就能变成一个魔鬼。

    当赫尔开始在那个漂亮姑娘身上发泄时,生理上的快感迅速就让他停止了多余的思考;他在欲海中沉沦,渐渐变得冷酷、疯狂……他那假惺惺的自我说服也被一种陌生的、病态的兴奋所淹没。

    或许会有人觉得那女人是罪有应得,因为她和她的同伙们本身就是为了利益和兴趣而去残害陌生人的施暴者。

    也可能有人会觉得她虽有错,但不该是这样的结局,她理应得到法律的审判,而不是这种以暴制暴的私刑。

    但其实……那都不重要。

    正如上文所说的,这又是个正确和自由的问题,而判官才不在乎这种问题……这种问题对他来说就是狗屎,纠结于这种问题的人对他来说就是pussy……

    两天前的赫尔倒是在乎的,但经过这两天,他也……不在乎了。

    杀死一个人的良知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如果说赫尔的良知在那天晚上被捅了一刀,那么这两天他的良知就是在慢慢地流血等死。

    做一件坏事并不会让你变成坏人,只有当你的内心适应了“做坏事”的感觉,你才是坏人。

    判官在确认了录像后没有立即去联系赫尔,就是在等这个……假如这两天内,赫尔的痛苦和纠结没有缓解,并愈演愈烈,让他产生了忏悔、自首、乃至自杀的想法,那么他就是无用的;但假如他适应了……接受了这一切,他便算是通过了最后的一道试炼。

    …………

    陈旧的电子门铃发出了刺耳的长鸣。

    噪声将赫尔的思绪从回忆中拉了回来,他顺势看了眼时间,发现已是下午两点。

    走向门口时,赫尔才想起自己好像并没有叫外卖,这让他的脚步稍微滞了一下,但一秒后,他就继续朝门口走去,因为他猜测那可能是推销员。

    “谁啊?”问这话时,赫尔已经打开了门。

    他现在胆子可大了,有人叫门都是先开门再说话。

    “你好,我叫詹姆斯兰斯。”兰斯站在门外,穿得还是一身很休闲的夏装,说话的语气也是一贯的轻浮。

    赫尔将其上下打量了一番,接道:“卖药啊?”

    赫尔住的街区很乱,因为房租便宜,附近常有皮条客、收债人、以及卖大麻的小混混往来走动。

    “白痴吗你?”兰斯说这话时,推门就进,一个侧身就挤开了赫尔,进了屋里。

    “嘿!你这混蛋以为自己在干什么?”赫尔见状,自是立即露出了一副要动手的凶相喝骂道。

    “你口中的那种‘药’,是这个世界上极少数不用推销的商品之一,你见过卖那种东西的人会上门求人家买的吗?”兰斯则是无视对方的叫嚷,自顾自地接着方才的话题说道。

    “小子,我数到三……”赫尔瞪着他,接道,“你要是肯自己出去,我就放你一条……”

    “你的录像我收到了。”不料,下一秒,兰斯就说出了惊人之语,“内容是符合要求的,就是拍得不咋地。”

    这句话,让赫尔整个人都僵住了,半晌没说出话来。

    “别愣着,关门。”兰斯连看都不看赫尔一眼,像回自己家一样在对方的屋里到处转悠,还时不时开几个抽屉和柜门进行检查。

    “你……”赫尔带上门时,语气已经变了,神态也是战战兢兢的样子,“你是……”

    “判官啊。”兰斯回道,“还没猜出来吗?”

    赫尔又盯着他看了几秒,忽地板起了脸,厉色道:“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你到底是谁?再不走我就报警了。”

    “ho~”兰斯笑了,“不错嘛,作为一个没什么犯罪经验的人,能有这种程度的警觉,值得夸奖啊。”

    赫尔表情不变:“我再说一遍,我不知道你在……”

    “好了好了,我会证明给你看的,别着急。”兰斯打断了他,同时从口袋里拿出一部手机,扫了一眼屏幕,“从你的卧室窗口往外看,左手边,隔开一条街的那栋大楼,第三层中间那间屋子,你应该有印象吧?”

    赫尔没有回应,不过,兰斯所说的那间屋子,他自然是有印象的,因为那里住的就是他的房东……

    这个世界上有一种人,就像苍蝇臭虫一样,整天骚扰膈应着周围所有的人,虽然谁都知道他们是极端自私无耻的小人、唯恐避之不及,但由于他们的行为在法律上往往都无法处置或只有轻微的处罚,所以他们仍能自由自在地四处传播恶臭的毒汁。

    赫尔的房东,就是这样一个人。

    那是个六十多岁的色老头儿,收房租时跑得贼快,但房子出问题了就各种推诿从来不帮解决;他无视、甚至掩盖各种安全隐患骗人入住;他在账单上作假、在女房客屋里藏针孔探头、趁房客不在进屋偷东西或做些猥琐的勾当;他欺软怕硬,在那些地痞流氓面前畏首畏尾,然后将气出在那些老实的房客和刚进城的乡里人身上;他极端好色,从勤工俭学的穷学生到带着小孩艰难度日的寡妇都被他骚扰过,动手动脚那是家常便饭。

    没有人把他当人看,但有时候,为了生活,人们不得不跟这种臭虫打交道。

    “你不回答也行,毕竟你现在还在怀疑我是fcps的探员对吧?呵呵……”兰斯等了几秒,再道,“总之,我想请你现在立即走到那扇可以看到你房东家的窗户那儿,朝他屋里看一眼。”

    闻言,赫尔还是没有应声,但他在犹豫了几秒后,还是朝着卧室去了。

    赫尔的公寓不大,除开卫生间,里外就两个房间,他很快就走到了卧室的窗前,将窗帘拉开一道缝隙,朝着他房东的那间屋望去。

    此时,他的房东正好在家;这抠门儿的老鬼对自己也很吝啬,这么热的天也不开空调,愣是把窗户全开着,坐在窗边吹电扇。

    就在赫尔的目光锁定了房东的两秒后,突然……

    嘭!

    伴随着一道刺目的白光,那屋里发出了一声巨响。

    纵是隔着一条街的宽度,爆炸的震波仍是将赫尔家的玻璃都震出了裂痕。

    待火光和浓烟升起时,赫尔已被惊得连退数步,踉跄地靠倒在了自己的床头柜上。

    “无良房东常年掩盖安全隐患,最终因老化的煤气管道破裂暴死家中,所幸爆炸发生时周围租客都不在家、爆炸也没有对大楼的整体结构产生影响导致坍塌……”这一刻,身处隔壁的兰斯用一口“播音腔”念了这几句,再恢复正常的语气道,“……这样的一段话出现在各大地方媒体的版面上,想必会让人很多人觉得……非常得顺眼。”

    赫尔听到这儿,转头看向兰斯,沉吟道:“你事先已经预料到了我会提防你是卧底探员,所以……为了能快速证明自己的身份,你就在我能看得到的地方、在一个我认识的平民的家里……放了个炸弹?”

    “啊,正是如此。”兰斯一边收起引爆用的手机,一边用轻松的口气回道。

    “那……我要是从一开始就相信了你,没有提防你是卧底呢?”赫尔思索数秒,又问道。

    “没什么区别。”兰斯耸耸肩,“对我来说这就跟用鞭炮去炸屎一样,安都安好了,不引爆可惜了啊。”

    “我还以为,你……”赫尔话说一半,把那半个“你”字吞了回去,改口道,“呃……您只杀那些罪大恶极的人。”

    “你所谓的‘罪大恶极’是怎么定义的?看他们的所作所为在法律上来说应该判什么刑吗?”兰斯冷笑道,“呵……若按照那个标准,你的房东应该安然无恙地继续着做他每天都在做的那些勾当,而你和我,都应该去死……不是吗?”

    赫尔无言以对。

    “既然你已是‘酆都罗山’的一员了,就放下你以前的那套标准。”兰斯接着道,“记住……‘酆都罗山’代表的,不是联邦的制度,而是那套制度之外的正义。

    “我们管的,是法律不管、或者管不了的人;他们或是被制度保护着、或是因为没有威胁到制度本身所以就被无视和放任……

    “所以,我才不在乎住在对面的那个老杂种在法律上的量刑是多少;我只知道他是一个令人作呕的混蛋,没有他这个世界会更好,许多善良的人也会因为他的死而感到快慰或至少松了口气。

    “我不需要去搜集一堆很可能根本无从获取的证据,然后跑到一个充斥着虚伪和**的地方跟一群西装革履、趾高气昂的伪君子扯淡,顺便还要去讨好十几个自以为自己很重要实际上屁都不是的傻逼。

    “我,判官……就是一种制度,是在你所知的那套标准之外的、之上的……另一套制度,你最好快点儿习惯这点。”

第十四章 卧底

    初一,立秋,阴,凉风至。

    有血光,宜祈福、祭祀,忌搬家、出行。

    地官降下,定人间善恶。

    …………

    这天早上,一道身着红色兜帽长袍、戴着京剧脸谱面具的身影,出现在了fcps欧洲总部大门外的街上。

    这栋“总部大楼”本身的占地不算太大,但其方圆一公里内的街道都是名为仓库、实为“战略缓冲带”的区域,该区域内既没有民宅,也没有商铺和公共设施……不可能存在路人“碰巧”走过来的情况。

    因此,这个身着扎眼的红衣、还蒙着脸的可疑家伙,毫无疑问就是奔着fcps来的。

    “we’ve_got_pany……”当红衣男距离大门只剩五十米不到时,保安拿起了对讲机,用肃然的语气,给楼里的同事们讲了句我们在电影里经常能听到的台词。

    不到半分钟,二十余名荷枪实弹的探员就迅速地朝大门这儿集结了过来。

    “先生,请你停在那儿,别再往前走了。”待那人行到大门口,保安率先迎了出去,一边说话,一边已将手摁在的腰间的枪上。

    在fcps大楼门口站岗的,自不是一般保安,他们皆是经过严格审查的前联邦军基层士官;这些哥儿们的身上可从来不配什么辣椒水电击枪之类的玩意儿,他们一律都是荷枪实弹,且遇到突发状况有权先斩后奏。

    像眼前这种怎么看都极端异常的情况,在这名保安看来十有**是某种蓄意的自杀式袭击,所以他已经做好了随时拔枪击毙对方的准备。

    “好啊。”没想到,在听到了保安的指示后,那位不速之客还真就停下了脚步,并应了一声;而且其说话的声音还是经过变声器处理的,听起来很闷很嘶哑。

    愣了一秒后,保安说道:“先生,这个地区是不对民众开放的,现在……表明你的身份,以及你来此的目的。”

    “我叫詹姆斯兰斯,或者……你们也可以叫我,判官。”兰斯悠然回道,“我来这儿的目的嘛……就当我是来找人的吧。”

    他这句话才说到一半,在大门内待命的那几十名探员便一涌而出,将他团团围住,并纷纷举枪瞄准了他。

    “呵呵……”兰斯见状,笑了笑,缓缓抬起了手。

    “不许动!”好几名探员在他只动了一根手指的瞬间就异口同声地大喝起来。

    “冷静点儿,伙计们。”兰斯的动作并未因自己被几十把枪指着就停止,他还是按照原本的节奏,不紧不慢地……摘下了自己脸上的面具,“我只是想摘下面具。”

    说着,他又把罩在头顶的兜帽褪到了颈后,如此一来,他的长相就暴露在了众人的面前,而他那装在面具内侧的变声器也不起作用了,也就是说从他说下一句话开始,他本人的声音也曝光了。

    “来,别客气嘛。”摘下面具后的兰斯展开双臂,摆出一副任由处置的姿态,“带我去见卡门吧。”

    …………

    十分钟后,fcps欧洲总部,地下四层,某审讯室中。

    卡门进屋时,兰斯已在此坐了一会儿了。

    两人见了面,也不着急说话。

    卡门端着一杯咖啡,轻移莲步、静静地来到兰斯对面的椅子上坐下,优雅地翘起了一条腿。

    而已经被一整套一体式电子铐架钳制住手脚的兰斯……则是以自身能做出的最大限度的姿势瘫在了椅背上。

    两人之间并没有桌子,卡门的手上也没有拿任何用于记录的东西,不过这房间的四个角落已经装了四个带录音功能的探头。

    “你这是什么意思?”片刻的沉默后,卡门率先开口了。

    “没什么呀。”兰斯痞里痞气地回道,“我喜欢黑丝袜,所以就多看两眼咯。”

    卡门提出的问题,显然跟兰斯此刻视奸她双腿的行为没什么关系,问的是别的事,但后者还是回了这么一句。

    “装糊涂,耍流氓。”卡门慢慢地念了这六个字,然后喝了口咖啡,再道,“对你可没有什么好处哦。”

    “我哪里耍流氓了?”兰斯反驳道,“我说我喜欢黑丝袜,又没说喜欢你的腿,我自己爱穿不行吗?”

    “噗……”卡门可没把咖啡喷出来,不过此刻正在监控室里通过探头看着这段审讯的众多探员都喷了。

    “你下一句是不是要说……用这东西代替秋裤可舒服了?”卡门淡定地接道。

    “哎,还是你了解我呀。”兰斯拉长了嗓门,用调侃的口气念道。

    他说得好像是很随便,但卡门却发现,兰斯说这句话时,眼神中的确是流露出了一丝真诚。

    “嗯……虽然我的时间是可以换工资的,但我也没兴趣跟你坐在这儿扯上几个小时。”卡门沉吟道,“你若不说,那我说好了……”

    言至此处,她忽然站了起来,走到房间的角落那儿,把墙上探头的插头给拔了。

    …………

    “这是干什么?”

    “要不要派人进去?”

    “别添乱好不好?这很明显这是要动用私刑了,所以关了录像不留证据。”

    “但……万一嫌犯反抗……”

    “想什么呢?那小子戴的可是最高强度的铐架,连生化人都挣不开,再说了……那可是莫莱诺长官,他反抗不是找死么?”

    “这倒是……那咱就……等着呗?”

    卡门这突如其来的行动,虽是让部下们有些意外,但并没有人质疑她的做法。

    这不仅是因为她的权限最高,更是因为她的能力使人信服。

    …………

    再看审讯室中。

    “知道我那天为什么突然在你面前现身、问了你那些问题,然后又不了了之地放你走了吗?”卡门拔掉了最后一个探头的插头后,如是问道。

    “因为我帅?”兰斯还是没打算正经回应。

    “恐怕……没有我那天的‘打草惊蛇’,就不会有你今天的‘自投罗网’了吧?”卡门道。

    兰斯脸上的笑容,到这一刻,消失了。

    “你说得对,我很了解你。”卡门却是露出了微笑,“远比你想象中的更加了解……”她顿了顿,“就连‘你会想出什么计划’,我也能先你一步想到;所以……我通过‘将格拉夫安置在安全屋’和‘主动来到你面前打草惊蛇’这两个举动,引导了你思考的方向,让你自以为按照自己的想法、制定了一个针对我的计划,但实际上……那正是我希望你去做的。”

    说到这儿,卡门抬头看了看墙上的钟:“嗯……这会儿,格拉夫应该已经被你的手下抓住了吧。”

    兰斯没有说话,但他的神情开始透出紧张。

    “此时此刻,你一定在拼命地整理脑中的信息,思考我是不是在诈你。”卡门说话间,已回到了自己座位上坐下,并轻笑一声,“呵……放心,我稍后会‘证明’给你看的,现在嘛……我们还是来聊你的计划好了。”

    她又喝了口咖啡,娓娓言道:“你的想法,正如你那令人讨厌的性格和强烈的表演欲一般,始终在我的预料之中……

    “最初那三天,格拉夫并没有改变他的生活习惯,而你也没有采取任何的行动。

    “虽然他的身边防卫重重,但我知道,如果在那三天里你真想动手,是绝对可以制造出活捉他的机会的。

    “可你并没有这样做,因为……那样玩儿不够有戏剧性。

    “我,懂你。

    “所以,我想尽办法让格拉夫躲进了安全屋,并亲自来到你面前,当面表明了我对你的怀疑。

    “就像我很了解你一样,你对我也有着相当的了解你明白被我‘怀疑’意味着什么,而你的计划也由此展开……

    “首先,你选在初一……也就是今天,主动跑到我们总部来,摆出要一副投案自首的样子。

    “你觉得,这种行为定能让包括我在内的所有人都感到震惊、费解……毫无疑问,这种将他人玩弄在鼓掌间的恶趣味是你的最爱。

    “然后,你就通过你安插在我们组织中的卧底,设法将‘判官已经被捕’的消息传给格拉夫……”

    话至此处,兰斯的脸上已现惊讶之色。

    “别露出那种表情嘛。”卡门见状,耸肩接道,“我当然知道我们这儿有你的卧底,且不止一个……只是,我并不急着揭穿他们,因为我还需要他们继续配合你完成计划。”

    “切……”兰斯不爽地念叨了一声,但还是没接话。

    卡门不以为意,接着方才的话道:“你很清楚……以格拉夫这个人的性格,当他得知‘判官被抓’时,必然会立即离开安全屋、返回总部来。理由有二

    “其一,作为一个养尊处优的人、那地方他早就待不下去了,既然威胁已经解除,那他是一分钟都不会多待的。

    “其二,也是较为重要的一条,抓住了判官这种联邦通缉要犯,格拉夫自然要在第一时间回来抢功,他绝不可能让我把功劳独占。

    “因此,你事先就吩咐好了,让你的人在你被捕后立即以最快的速度、通过fcps内部的渠道将‘判官被捕’的消息通知给格拉夫。

    “虽然格拉夫的藏匿地点只有我、以及我所钦点的几名探员知晓,但他和总部之间的通讯还是相对自由的;反正我也从来没有下达过‘不许把判官被抓的消息告诉格拉夫’这种命令,你的人发了消息也最多算是自作主张、并不是抗命,完全说得过去。

    “不难猜到……收到了消息的格拉夫必定会马上令人派车去接他;在这种时刻,他可不会去考虑自身位置暴露的问题,毕竟他都已经要离开那个地方了嘛。

    “而你的手下们,此时就可以通过你的卧底、或是直接跟踪这个时间段里从我们总部开出去的车子,来找到、并抓住格拉夫。”

    她说到这儿,把已经喝空了的纸杯放到了地上,撩了一下眼角的刘海:“如果一切顺利,当你坐在这儿跟我东拉西扯、拖延时间的时候,你的手下们应该会成功地抓住格拉夫,并把他带到这一期‘审判秀’的直播现场去。

    “届时,在这儿对我耍了半天流氓的你,还可以看到这样一番场景‘一名探员冲进屋来,向我报告说格拉夫部长被抓、且酆都罗山的直播又开始了,紧接着,我露出一脸惊愕的表情望着你、不知所措’……呵……”

    说罢,卡门自己都笑了。

    “唉……”这时,兰斯深深叹了口气,“都说到这个份儿上了,我也是不服不行啊。”他歪着头,“话说……既然你全都算得清清楚楚了,那肯定是早有防备,我的手下这会儿八成已是全军覆没了……你也不需要再给我什么‘证明’了吧?”

    “不,还是要的。”卡门接道,“我是什么都算到了,但你还有一些不知道的事呢。”

    刚好在她说完这句话时,她口袋里的手机响了。

    卡门拿出手机,看了眼号码后,按了“免提”选项将其接起,开口便道:“身份,任务,结果。”

    两秒后,电话那头传来了一个男人的声音:“亚洲总部特别探员,车戊辰,前编号40027519;于两年前开始执行代号为‘j.r’的深度潜伏任务,六个月前成功接近‘判官’,并成为‘酆都罗山’的四名‘黑袍人’之一;十天前收到代号为‘祁红’的‘0级权限者’命令,任务变更为‘清理行动’……现已将其余三名‘黑袍人’及fcps欧洲总部部长腓特烈威廉格拉夫击杀,等候进一步指示。”

    “收到。”卡门听完,即刻应道,“我即是任务变更指令的发布者,现确认你的回报;接下来请你按照‘格拉夫长官在被活捉后暴起反抗、最终与三名黑袍人同归于尽’的形式处理现场。完成后你的潜伏任务就到此结束,‘组织’会安排你回亚洲总部、回归正式编制,你的职务将变更为‘治安巡查官’,直到接到新的指令为止。”

    “明白。”车戊辰平静地接道,“还有别的吩咐吗?长官。”

    “没有了。”卡门回完这句,直接就把电话挂了。

    沉默,再次降临,但没有持续太久。

    “呼……”兰斯长出了一口气,“车戊辰吗……你们的卧底,演技和执行力都很强嘛,相比之下我的那些……都是杂鱼了咯。”

    “你本来就是把他们当作随时可以抛弃的棋子用的,是杂鱼又怎样呢?”卡门接道。

    “不要把我说得这么无情嘛……”兰斯念道,“诶,对了,你就这样玩儿死了顶头上司,真的没事吗?”

    “据我所知,车探员‘处理犯罪现场’的能力也是很强的。”卡门回道,“当然了……再怎么样,在这次事件中,对于上司的死我还是要承担些责任的,好在……”她说着,就掏出了配枪,抵住了兰斯的眉心,“我可以通过‘杀死判官’这件事,来个‘功过相抵’、‘将功赎罪’。”

    “喂喂……好歹也是老相识了,突然就来这么一出啊。”从兰斯脸上的神情来看,他倒不是很害怕,非但不怕,他的语气还挺轻松,“那啥……死前我能不能提个要求啊?”

    “我不会吻你的,别做梦了。”卡门想都不想就回了这么一句。

    “唉……你这么机智,叫我很尴尬呀。”对于卡门猜到了自己要提的要求一事,兰斯并未感到意外,但他好像对自己的要求在说出口前就已被拒有些失落。

    “别摆出一副吃了大亏的样子……”数秒后,卡门接着道,“今天,你我算是各取所需,我办了我想办的事,而你也并非全无收获……

    “待我这一枪打完,至少从官方角度来说,‘判官’就算是死了,这样你便脱离了联邦的黑名单……这也是你今次自投罗网的目的之一不是吗?‘秀’完之后用‘死’脱身,和被我直接杀死,也差不了多少。

    “虽然格拉夫买的复仇保险还是会照常启动,那些活在黑暗世界里的、知道你还没死的人,仍会试图来追杀你,但那应该也不会对你构成什么威胁。”

    “那……我还得谢谢你咯?”兰斯似笑非笑地应道。

    “这就不必了……你这半年的折腾,的确也为我解决格拉夫提供了便利。”卡门接道,“哦,顺带一提,你下一个‘借尸还魂’的对象,即那个叫赫尔施耐德的……我知道他在哪里,前几天你让祭者带他离开欧洲的事我一清二楚;你最好不要抱什么侥幸心理,还想着要跟我玩什么‘下半场’……”她的手指,此时已扣紧了扳机,“这局,就到此为止,希望你记住,赢的人……还是我。”

    话音落,枪声乍起。

    兰斯的脑浆子当即就被崩了一墙。

    这间屋子的隔音真的很好,连枪响都能完全掩盖掉,在这儿开了枪,也没人会因为听见枪声进来。

    不过,十几秒后,还是有人进来了。

    原因是兰斯身上那副电子铐架上的脉搏监测显示其脉搏归零了……

    门开时,赶来的几名探员当时就在门口那儿呆住了,他们不知道刚才这屋里发生了什么,他们只知道嫌犯此刻已是妥妥儿的死透了。

    没人敢开口询问卡门,卡门也没跟他们说任何话。

    她只是冷漠地收起枪,一言不发的,离开了这个房间。

第十五章 真正的计划

    同一时刻,南十字星郡,某别墅中。

    虽然从外面看只是普通的民用建筑,但这间别墅的内部可是大有文章;除了门廊和客厅还保持着原本的装修以掩人耳目,其他所有的房间均已被改造得面目全非,俨然是成了一间相当专业的生化实验室。

    此刻,祭者就坐在其中的一个房间里,拿着一支i-pen,一边浏览新闻,一边喝着早茶。

    这个说不好英语、但汉语却很好的白种人,还有一个略带槽点的习惯,那就是……比起英式下午茶来,他更喜欢广式早茶,而且经常一吃就是一个上午。

    嘀嘀

    就在祭者往嘴里塞他今天吃的第三个菠萝包时,忽然,他身旁的一台仪器响了两声。

    他循声转头,看向那个方向。

    那里,摆放着一个高两米多、直径一米多的圆柱形玻璃容器,容器的底座通着电,里面……还装了个人。

    那是个男人,二十多岁,短发,看着像是欧亚混血,不过长相只能说是平平无奇。

    伴随着仪器发出的声响,这个男人醒了过来。

    他睁眼后,看了看周围的状况,很快就发现自己被浸泡在液体中、一丝不挂、喉鼻处还被插了补充氧气和营养液的管子……但是,对于这些,他好像并没有感到什么意外。

    他只花了几秒的时间,就适应了这个身体,然后就看向了容器外的祭者,从内部敲了敲玻璃。

    然而,祭者和他对视了两秒后,却是装作没看见一般,又把视线转开了,继续吃菠萝包。

    咚!

    容器内的男人见状,又猛地敲了一下容器的玻璃壁,重新吸引了祭者的目光,并冲后者竖起了中指。

    祭者无奈,一脸不耐烦地起身,在旁边的一个操作台上摁了几个开关。

    下一秒,只听“咕”的一声,那个玻璃容器内部的水被迅速放干,紧接着,容器的外壁就从中间打开。

    容器中的男人自己用手抽出了喉咙里的管子,干呕了两声,就从里面走了出来。

    “呼……真是疼死我了。”兰斯抓起了早已备在一旁的一件浴袍,边穿边道。

    “怎么?你现在还能感受到来自‘上一个身体’的疼痛吗?”祭者说话间,已坐回原处,继续吃他的早茶。

    “生理上来说自然是不痛的。”兰斯回道,“但意识层面上我会把部分残留的印象带过来,大脑需要时间来消化这些信息,说服自己……那都是错觉。”

    “之前走得匆忙,有件事我不太明白但也没来得及问你……”祭者这时又道,“既然你已决定用‘人造的身体’了,为什么还要制造一个这么平凡的身躯呢?只要让‘博士’帮你调整一下dna……那瞳孔颜色、面部轮廓、骨架大小、先天身体强度、甚至发质都能改吧?你完全可以把自己变成一个眉清目秀、虎背熊腰的种马不是吗?”

    “把自己弄得那么扎眼,嫌命长吗?”兰斯回道,“再说了,我若是真想靠基本的生理条件让自己更厉害,为什么要用男人的身体呢?我直接变成一倾国倾城的美女,再给这个美女加上普通人的极限身体素质……岂不是比当男人要有优势得多。”

    “嗯……好像是这么个道理啊。”祭者听罢,点头念道,“算了,不说那个了……”他顿了顿,又问道,“关于那个赫尔,你准备怎么处置?”

    “暂时就让他待在这个郡,每隔一段时间给他几个‘小任务’,让他觉得自己确实有事做就行了。”兰斯说这句时,已走到了祭者对面的一张沙发椅上坐下,且毫不客气地就开始吃对方的盘子里的食物,“但要注意……尽量别让他做太危险的事,我可不希望他在短期内发生什么意外。”

    “你觉得这个‘障眼法’能骗卡门多久呢?”祭者又问道。

    “首先,只有我能叫她卡门,你跟她又不熟,别乱叫。”兰斯回道,“其次,卡门显然已经通过车探员知道了我的能力效果,当然了,那些信息本来就是我特意透露给车戊辰的,其中……关于‘转移的先决条件’、‘两次转移之间必须隔开多少时间’等细节,都是有真有假。

    “不过,面对卡门……不能抱有侥幸心理,我得确保万无一失;因此,我就假设她对‘能力信息未必正确’这件事已有所防备好了,基于这点,我们至少得让赫尔活四个月以上,才能不露马脚。”

    “喂喂……你现在跟我这么说,岂不是在变向地告诉我……你那能力每次发动的间隔其实是小于四个月的吗?”祭者道,“让我知道这事儿真的没问题吗?”

    “没关系。”兰斯微笑着接道,“经过了这段时间的观察,我已经排除了你是卧底的可能,也对你的能力十分欣赏,所以……恭喜你,已经正式跟我上了‘同一条船’。”

    “哦……那我还真是受宠若惊呢。”祭者有气无力地接道,“我是不是还得谢谢你,没有把我和那些‘无能的家伙’归为一类,要不然这会儿我已经和他们一起被车探员处理掉了。”

    “不用谢。”对方的话明显带有讽刺的意味,但兰斯却是厚着脸皮接受了,“你该感谢的是自己,你能活着……不是因为我的仁慈,只是因为你的确有那个资格,仅此而已。”

    “呵……”祭者干笑一声,“随你怎么讲吧。”他叹道,“如今我已被联邦当成了你的铁杆同党,想撇清干系都难了……你就说说‘那艘船’到底是个啥嘛?”

    “行啊。”兰斯说着,站起身来,离开了这个房间。

    两分钟不到,他就回来了,手里还拿了一张黑色的卡片。

    “就是这个。”兰斯把卡片递给了祭者。

    祭者将其接过,端详一番,发现这卡片质地独特,一看就是某种“组织”作为信物使用的;这张卡片的正面印着一个白色的、设计华丽的十字标志,背面则印了一个数字“11”。

    “这是什么?我在组织的代号?”祭者看了会儿便问道。

    “不,这是你的‘陪审员号’。”兰斯接道,“一共有十三个人,而你是十一号。”

    “你那个组织叫‘陪审团’?”祭者又道。

    “不,叫‘逆十字’。”兰斯道,“这个陪审员号码嘛……我慢点再跟你解释,因为审判那天还需要你配合我演一场戏。现在你只需知道的就是,自己已经是‘逆十字’的成员了。”

    “哦。”祭者随口应了一声,再道,“那么这个‘逆十字’,和‘酆都罗山’又有什么区别呢?”

    “‘酆都罗山’和‘判官’……都只是我这次计划所使用的道具罢了。”兰斯回道,“审判秀从来都不是为了主持公道,判官也不是什么正义的化身;我去扮演这样的角色、高调地对那些社会热点人物下手,无非是想更快地激起联邦的反应,引卡门……或者说引她背后的‘茶宴’组织入局。

    “只有赫尔那样的傻瓜才会相信这套东西,相信这种小家子气的、自我满足的、卑鄙的正义……

    “实际上,这半年来,我所实行的这个计划和正义没有半毛钱关系,其真实目的有三其一,斩断‘詹姆斯兰斯’这个身份在过去那些年留下的诸多问题,让联邦在短时间内不会注意到我真正在做的事情;其二,观察你是否有资格加入逆十字;其三,通过与卡门的较量,对‘茶宴’那帮家伙做一次试探。

    “目前来看,计划完成得很完美……

    “卡门觉得她赢了、并认为我已经转移到了赫尔施耐德的身体里,车探员也停止了以我为目标的潜伏行动……由今天算起,接下来的几个月,只要赫尔不死、也别闹出什么太大的动静,我本人的行动就会很自由、很安全。

    “对你的审查我就不细说了,你只要知道……这半年来你以为自己‘在镜头后面’,但实际上正好相反就行了。

    “至于‘茶宴’……他们有着卡门这样的智者,又可以调动不计其数的、像车戊辰这样执行力惊人的家伙……确实很棘手,必须承认,他们是联邦阵营中最让人头疼的一股力量。”

    “嗯……‘联邦阵营’里最让人头疼的力量……听这意思,你们组织的敌人还不止来自联邦一家?”祭者很快就意识到了这话里的问题。

    “那是自然,这世上可是有着很多你所不知道的势力、以及你难以想象的怪物的。”兰斯回道,“比如说咱们逆十字的创立者……”

    “等等……这个组织的老大不是你吗?”祭者听到这儿,愣是惊疑到打断了兰斯的话;因为他刚刚才意识到兰斯并不是逆十字的领导者,而在他的印象中,兰斯绝不是一个甘于屈居人下的人。

    “当然不是。”兰斯回道,“我既不是创立者,也不是当下负责话事的boss,最多算个boss候补吧。”

    “那个……我现在下船还来得及不?”下一秒,祭者便虚着眼,用吐槽的语气问道。

    “呵……下船……”兰斯笑了,“看来你对自己当下的处境还不太了解啊……你真以为自己隐藏得很好吗?厉小帆。”

    听到这三个字时,祭者浑身一个激灵,就连他拿在手上的茶杯也明显地抖了一下。

    “别慌,我和逆十字……对你来说并不是威胁。”兰斯毫不意外地看着对方的反应,接着道,“但put-oid(parallel_universe_traveler_observation_and_intervention_department,即平行宇宙穿越者观测干预局)可是早在十个月之前就已经盯上你了……若不是我在暗地里帮你挡着,他们早就对你采取行动了。”

    “你……”祭者,或者说厉小帆犹疑了片刻,他在思考着这句话中的真伪、以及自己在回答时有可能被试探出的信息,“……不,应该说‘你们’,知道得还真是不少呢……”

    “哈!人家能知道,我们为什么不能?”兰斯笑着反问道。

    “可你我相识那天,距今也才六个多月,你怎么帮我挡十个月前的……”祭者又想问一句,但他这话刚出口,他自己就发现了好像是废话,“……啊,当我没说吧。”

    “我对你的评价没错吧你这人不好骗。你看,我一说真话,你很快就能想明白。”兰斯用很轻松的语气接道,“那么……小帆,是跟着我们这艘船一起走,还是去那片你远远不知深浅的海里自己游……给个答复吧。”

尾声 再设新局

    初三日,晴,宜订盟、会友,忌求医、栽种,冲虎煞南。

    嘟嘟

    在一阵短暂的忙音过后,视频通讯接通了。

    子临的脸随即就出现在了屏幕上。

    “这就是你的新形象?”大约两秒后,子临开口了。

    而屏幕这一端的兰斯则是回道:“是啊,当然了……这依然只是个过渡而已。”

    “你的上一个‘过渡’可是持续了整整七年多哟。”子临接道。

    “切……我爱用多久就多久,关你什么事?”兰斯歪着头应道。

    “我只是好奇,你打算什么时候回到自己‘原本的身体’里去。”子临道,“像你这样在其他身体里待着,虽不会影响能力的使用,但却无法提升能力的级别,长远来看……是有很多隐患的。”

    “呵……等到这个世界能‘容得下我’时,我自然会回自己的身体里去的。”兰斯道,“至于那具体还要多久……就得看你了不是吗?boss~”

    他最后这声“boss”喊得可谓阴阳怪气、意有所指。

    但子临倒是不怎么在意,只是心平气和地回道:“放心,不会很久了。”

    他顿了顿,再道:“还是说说正事儿吧,祭者的卡片你已经转交过去了是吗?”

    “是的。”兰斯回道,“我还跟他说,审判那天需要他配合我演场戏。”

    “你这话倒也不算是骗人。”子临接道。

    “哼……骗了又怎么样,你觉得我会在乎吗?”兰斯道。

    子临没接对方的茬儿,又问了另一个问题:“那么……‘博士’的情况还稳定吗?”

    “对他来说‘不稳定’就是‘稳定’咯。”兰斯耸肩道,“你指望一个身体被改造得乱七八糟的精神病怎么个稳定法儿?”

    “好吧……”子临若有所思地念道,“对了,提前跟你打声招呼,过段日子,我会亲自去找个人,找得到最好,找不到的话……你就把‘十号’的卡片给博士吧。”

    兰斯闻言,思索了两秒:“那他的记忆呢?用跟祭者一样的处理方式?”

    “对,如果需要他当陪审员的话……就让‘浪客’在调整祭者的记忆时顺便把博士的也调整了。”子临道,“反正‘审判’结束后就会帮他们恢复的。”

    “嗯……”兰斯又想了想,笑道,“呵,那接下来,我们要忙活的就是那出‘交织式对照结构的都市悲剧’了是吗?”

    “‘悲剧’吗……”子临沉吟道,“那得看你从哪个角度去看待它了,悲剧或喜剧永远是相对的,有人痛苦时,往往就会有人获利;有人快乐时,往往就会有人被冒犯……”

    “行了行了,你不用给我上这种哲学课,我可不是天老板,没兴趣跟你扯这些。”兰斯打断道,“你要怎么审视问题是你的事,我就是个坏人,在我看来这世上到处都是悲剧,我能做的就是保证痛苦总降临在别人的身上,而我总是能从中获得利益和快乐。”

    “唉……就是因为你老这样,才当不了boss啊。”子临叹息道。

    “干嘛?你现在这是想惹我来弄死你么?”兰斯看着屏幕,用戏谑的口吻言道,但他的眼神中透出的却是一种认真之色。

    “你会有机会的,但不是现在。”子临说完这句,停顿了一下,再道,“现在……我们还是来讨论一下你口中的那出‘悲剧’吧。”

序章 第三次投票

    三号,也把文档念完了。

    当然了,这份文档中,并没有关于子临的部分,也没有关于祭者是一名穿越者的信息,更没有什么人物心理描写;和前几份文档一样,资料只是站在第三人称的视角不带任何感**彩地描述了若干件客观发生过的事,比如赫尔在“杀戮狂欢”中的经历、比如他和判官的交流、还有fcps探员们以及卡门的一些行动等等。

    要说这份文档中暴露的最关键信息是什么,那恐怕就是……把“判官”的能力给讲出来了。

    叮铃铃铃铃……

    短暂的沉默后,桌上的电话又响了。

    三号根本没有要接的意思,他直接转头看向了四号……也就是杰克。

    杰克也没有跟任何人客气,抬手就把那部老式电话拿到了自己面前,拿起了听筒:“喂?”

    接下来的两分钟里,只有他听到了电话那头的人说了什么。

    两分钟后,他挂掉了电话。

    “投票吧。”杰克也不多嗦,就说了这三个字。

    话音落后,过了半分钟,也没人把手放到桌面上。

    “都不投,我就开始揭露身份了。”杰克说着,便看向了二号,接道,“二号,詹姆斯兰斯,人称……‘判官’,前联邦通缉要犯,数月前被联邦官方确认为‘已死亡’。”

    杰克这话说到半截,坐在他身旁的车戊辰心中已是一惊,但车探员并没有把这种惊讶表现在脸上,只是暗忖道:“如果他说的是真的,那就表明我和‘祁红’都被骗了……‘赫尔施耐德’只是一个幌子罢了;同时也表明,这家伙早就识破了我的身份,他给我的信息都是有问题的,我反而被他给利用了……”

    “卧底这玩意儿呢……本来就是一柄双刃剑……”就在车探员思索之际,二号,也就是兰斯忽地开口,用懒散的语气念道,“……你也不用太在意了。”

    兰斯说这话时,眼睛是看着桌子的,没有偏向任何人。

    但车戊辰明白,“判官”这话就是在对他说的。

    “虽然不知道你突然间蹦出这么一句是什么意思……”数秒后,十一号,即祭者开口了,“但我比较感兴趣的是……你该不会就是那个干掉了fcps欧洲总部部长的‘判官’吧?”

    由于记忆被调整过,现在的祭者、以及坐在十号位上的“博士”都不认识判官,也没有与他一同行动过的记忆,不过,对于格拉夫那个“复仇保险”的事儿,消息灵通的他们自是知道的。

    “你不用拐弯抹角的。”此时,六号抢过话头,冲祭者道,“其实你想说的是‘杀了判官就拿到巨额酬金’的事儿吧?这个情报在座的大部分人都知道,只不过……”她又看向判官,目光渐冷,“没想到大名鼎鼎的‘判官’,竟是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房间内的气氛开始变化。

    眼下,众人明确知晓的是九号,想杀一号;而兰斯,在被点明了他是“判官”后,人人都有杀他的理由。

    对这一桌人来说,随便哪一个,在任意时刻动手杀人……都不足为奇,甚至不需要什么理由;要说谁对“厮杀”这件事感到头疼,那恐怕就是七号了他可不想因为有人死掉,再次被“电话那头的人”要求回溯时间,毕竟……他的能力是有“代价”的。

    “有罪!”就在周遭的空气变得愈发凝重时,七号把右手往桌上一拍,“我投‘有罪’!”

    他本是想借此转移众人的注意力,免得这帮家伙一念之差就引发一场大混战,不料……

    “我也投‘有罪’。”一直没发表意见的十二号随即就附和了他,把右手摆到了桌上。

    “ho~这是唱得哪一出啊?”兰斯看破了七号的意图,但十二号怎么想的,他就不懂了,故而看向了后者念道。

    “我只是把事情想清楚了而已。”十二号接道。

    十二号是一名四十岁左右的白人男子,看起来比杰克还年长几岁;他留着短发、两鬓已有些斑白,其皮肤非常粗糙,面部的轮廓和长相都透出一种刚毅的气质他就像是一件饱经风霜的冷兵器,整个人都透出一种硬朗的粗粝感。

    此刻,他之所以投“有罪”,的确如他所说,是因为他“想清楚”了。

    七号的投票虽是无心,但十二号却因为那一声“有罪”而得到启发、下定了决心。

    这世上每个人的想法都不同,思考的方向和模式也都不一样,但在今天这场“审判”上,无论这十三名陪审员各自是怎样想的,最终都将殊途同归。

    “呵呵,有意思,那我也投个‘有罪’呗。”兰斯谈笑间就把手放到了桌上。

    “之前说大家一起随便投个‘无罪’的人也是你,现在又改了。”一号斜视着兰斯道,“你这样的人最让人头疼了。”

    “你们这帮犹豫不决的家伙才让人头疼呢。”兰斯也没把一号的话当回事儿,只是回头白了对方一眼。

    “那么,现在‘有罪’三票,还有吗?”片刻后,杰克那冷静、低沉的声音,再次吸引了大伙儿的注意力。

    他一边问这个问题,一边扫视着桌边的众人。

    没有人再把手摆上来了。

    杰克见状,便拿出了自己身上那支i-pen,输入了他刚才从电话中得知的密码:“那我就开始念第四份文档。”

    当然了,所谓的“第四份文档”,是对大多数人而言的;在七号眼里,这已是“第五份”了。

    【安德森先生,在你叙述下面这篇文档的过程中,可能会发现一些事情,但请你不要因此而停止叙述,并对其他陪审员发动攻击;在你产生攻击的意图那一刻,请先思考一下,你的行为是否有意义,以及“现在是否已经迟了”这句话,我想你就会冷静下来了。】

    以上这段文字,就写在杰克要读的那份资料最上方,这是之前几人的文档中都不存在的内容。

    杰克自然没有把这段话念出来,只是看了一遍,思索了几秒,随即就开始了陈述。

第零章 BIG DAY

    “today_is_the_day.”

    今天至少已经有四个人对我说过这句话了,就连他们说这话时的语气都十分相似。

    如果你喜欢好莱坞的老电影,你就会发现,在绝大多数以“硬汉”和“枪战”为卖点的片子里,都会有那么一个人……他会在展开某项危险的任务之前,板着脸、皱着眉、用一种便秘般的、充满仪式感的神态,去跟自己的队友们说这句台词。

    而在接下来的半小时内,说了这句台词的人十有**会死……

    类似的词儿还有“干完这票我就洗手不干了”、“干完这票我们就结婚”、“看,这是我老婆孩子的照片,干完这票我请你到我家吃饭”、“等发财以后你准备怎么花?我想开个自己的修车行”等等等等。

    虽说这都是电影的套路,是编导为了在角色死亡时让观众感到惋惜、加强剧情冲击力的一种铺垫手法,但在我看来,也是有一定借鉴意义的。

    从这些台词中你能总结出一些规律在你干一件风险很高的大事前,千万不要过分地重视它,过分的重视反而会让你紧张、疲劳、临阵退缩、发挥失常;但也不要在事情还没成时就去想成了以后要怎样,那会分散你的注意力,降低你的执行力,导致失败的概率增加。

    平常心,是最重要的。

    我们龙郡人最擅长的就是这个,即中庸之道。

    凡事,都要讲究个点到即止、过犹不及。

    就拿抢银行这事儿来说吧,无数前辈的经验告诉我们一次失败的抢劫,其问题往往就出在某个肾上腺素分泌过多的家伙身上。

    如果你的团队里有个“酗酒成性、嗑药成瘾、嗓门儿特大、歇斯底里、还总觉得自己这种自制力极差的表现恰恰代表他是个纯爷儿们”的队员,那你最好赶紧让他滚蛋,因为在99%的情况下,这种人会坏事……当然了,如果那人名叫崔佛菲利普(trevor_philips),那你就当他是那1%的例外好了。

    然而,今天我带领的那群队友……可不是什么“老崔”,而是一帮蠢蛋。

    说实话,跟这几个家伙一碰头,我就后悔接下这单买卖了,但行有行规,我已经应了这项差事、也拿了定金,故而只能硬着头皮干下去。

    对了,还没自我介绍……我叫燕无伤,强级能力者,职业是“收钱办事”,人称“邮差”,

    我个人不是很喜欢这个绰号,就像我不喜欢那部同名的老电影(这里指1997年由凯文科斯特纳自导自演的电影《the_postman》)一样;很多人觉得这片还不错,但在我看来这不过就是一个自恋狂把自己在《未来水世界》用的套路重新用了一遍,而且变得更拖沓更无聊了。

    要是让我自己挑,我宁可要一个类似“老司机”这样的绰号,就算会产生什么误会我也不在乎。

    除去在道儿上的一点虚名,关于我这个人……其实也没有什么好说的。

    我,很普通。

    曾经,我也想当个好人,有个正经工作,组建个小家庭,过上老婆孩子热炕头的日子。

    可惜……我的运气不好。

    记住,当一个像我这样的男人跟你说他“运气不好”时,你可别以为那是字面意思;事实上,这四个字里包含着一分无奈和九分对社会现状的控诉,只不过一言难尽而且我跟你说不着,所以才这么讲……你要是能从我那忧郁的眼神中读出些什么那就最好,读不出的话就算了,无所谓。

    至于我的工作,其主要内容就是接各种各样的“订单”,去完成一些执法部门不在乎或不允许的任务。

    绑架的活儿我接,解救人质的活儿我也接。

    抢劫的活儿我干,夺回失物的活儿我也干。

    暗杀的活儿我行,保护目标的活儿我也行。

    我没有自己的队伍、也不想加入任何固定的团队,每次任务,我都是和新的队友组队。

    当然了,出来混久了,总会遇到一些熟面孔的;不过在这个行业里,同行之间不会有什么太深厚的交情,因为谁也不知道自己哪天就会挂掉、或是与对方成为敌人。

    像我这样的“独行侠”,最大的优势就是跑路方便,一旦状况变得不可收拾,我会毫无心理负担地丢下任务和队友,还是保住自己的性命最要紧。

    比如今天,我觉得自己的这项优势很可能就会有发挥的余地了。

    回头想想……这个自称“烟土俱乐部”的雇主很是可疑,此前我完全没听说过这个组织,而且他们明明出手阔绰,却塞给了我的一帮十分业余的队友。

    现在的我也只能祈祷,这只是一场尴尬的意外,而不是某种精心策划过的“陷阱”……

    …………

    今天是个值得纪念的日子。

    算上今天,我已有三百天没有“发作”过了。

    看来我自学的那套“情绪管理”课程真的管用。

    这三百天来,无论是被人欺负、殴打、侮辱、还是虐待……各种生理还是心理上的压力我都承受过来了,而我一次也没有“发作”过,这在过去是不可想象的。

    我想,我已经准备好了。

    今夜,会有月全食。

    在这赤月当空之夜,若我也能抑制住自己,那我就能向“他们”证明他们能做到的事,我同样能做到。

    只希望……不要出什么意外。

    …………

    今天是个糟糕的日子。

    就跟我过去那些年来所过的每一天一样。

    这个世界上要是存在神,那我一定是个天生就被他诅咒了的罪人。

    我生在一个警察世家,我的父亲、母亲、二叔,全都是联邦警员;我从小就耳濡目染,被告知要“为正义而献身”,做人要“公正”、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要“保护弱小的人”,要……“当个英雄”。

    我照他们说得做了……

    我想,这就是为什么……我现在被关在了一间临时的缉押室里,等候审讯。

    有句话叫“好人没好报”,我就是这句话的见证人之一。

    在我还小的时候,我的父亲因拒绝收黑钱,被他的搭档击毙在了一条小巷里,而接手案子的人、或者说……他那片警区的所有人,和他的搭档一样,都是从同一个大佬那里拿钱的。

    案件的进展,不言自明。

    母亲是个顽强的女人,她当然没有接受那狗屁一般的“调查结果”,她选择抗争。

    于是,在数月后,她死于一场“交通意外”。

    那时,我还小,我的大哥在读警校、二哥还在上中学;为了我们……二叔妥协了。

    二叔用我们父母的死作为筹码,拿了一大笔来路不明的钱,并且让我的大哥摆脱了在警校被发展成卧底的命运。

    那之后,二叔就辞掉了警察的工作,放弃了大笔的退休金,找了份在办公楼里看大门儿的差使;他用收来的那笔钱维持我们三兄弟的生活,还送二哥上了大学,自己则依然过得很拮据,快四十了都没结上婚。

    大哥后来顺利当上了警察,而二哥去学了法律、成为了一名律师。

    我明白他们的想法,他们都想用自己的方式伸张正义,有朝一日……为父母报仇。

    而这一天,比我想象中更早到来了,但却是以一种我没有想到的形式。

    大哥和二哥在各自的领域秘密调查父母那件旧案的举动,终究还是引起了那些涉案的脏警和黑帮的注意,他们开始收到死亡威胁以及实质性的攻击。

    但他们都不是那种会放弃的人……

    结果,不久后,二哥就在法院外的停车场里,死于汽车炸弹。

    同一天,二哥那间律师楼发生火灾,他这些年来搜集到的所有证据都被付之一炬。

    两天后,二叔和大哥给了我一张伪造的市民id,把我送上了一班飞往他乡的航班。

    我是后来看新闻才知道,将我送走后,他们俩去杀了很多人,从联邦警局,一直杀到黑帮的老巢,并最终死在了一场枪战之中。

    我理解他们的选择,这是在明白了“通过制度根本无法复仇”后,于绝望和愤怒中做出的选择。

    二叔和大哥的这件事,虽然闹得很大,但最终并没有造成任何负面的社会影响,因为官方对外宣布的情节是“黑帮突袭联邦警局,警员展开英勇的反击并最终大获全胜”;一般民众无从验证这套说辞是否真实,再加上主流媒体的各种引导,这成了一桩可歌可泣的英雄事迹。

    而我,或许应该庆幸,作为极少数知道真相的人,并没有人来找我灭口。

    那之后,我就成了个流浪汉无家可归,没有合法的身份,有的只是一个又一个虚假的身份,和一份又一份没有任何劳动保障的临时工作。

    也许是命运跟我开了个玩笑,在我的家人们死去多年后,我的身上觉醒了一种超能力一种可以让时间倒流的能力。

    然而,这个能力是有诸多限制和代价的,无论我有多想,我都无法回到某个能让我和家人团聚的日子……

    但没关系,至少,我还能像我的家人们期待的那样当个英雄。

    即便我的所作所为不会被人所理解,不会受到感激,甚至会因此受到误会、仇恨和追捕,我也会坚持下去。

    是的,这种生活很糟糕,但我又能说什么呢,只能怪自己“运气不好”吧。

第一章 上午八点

    枫叶郡,并不算是个很适合居住的地方;你要是问其他郡的人,他们对枫叶郡的印象是什么,得到的答案基本上就是……很远,很冷。

    若是这个世界某天爆发了丧尸病毒,枫叶郡或许是个好去处,毕竟那里有很多地区冷到丧尸都过不来,而且那里也有足够的鱼可以吃。

    但在眼下这个全球一体化的世界,愿意从其他地区迁徙到枫叶郡的人是不多的,以至于这片将近一千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愣是只有一亿不到的常住人口。

    地广人稀,自有其好处,但也会存在些问题;就拿抢银行这档子事儿来说吧,如果你把作案地点定在一个人口不那么密集的城市或城镇,那么好处就是……警报响起后,赶来对付你的警力会比较少,而坏处则是……由于路上的车也比较少,摆脱警方的追击将会很难。

    对于燕无伤这种经验丰富的老手来说,优势,他自会利用,而那些不利的因素呢,他会想办法去克服。

    在事先进行了多次侦查、制定了周密的计划后,最终,他把目标定在了一家位于基奇纳(kitchener)市中心的联邦储蓄银行。

    行动的那天,是2218年秋天的一个周五,日期刚好是13号。

    燕无伤和他的队伍就计划在这个“黑色星期五”的下午展开行动……

    不过,关于这天的故事,还得从早上说起。

    …………

    是日早晨,八点整,基奇纳某警局中。

    当罗宾逊探长走进侦讯室时,坐在里面的那个男人连看都没看他一眼。

    探长的心里当即就在嘀咕:这八成是遇上了一根难啃的骨头。

    当然了,罗宾逊也不是省油的灯……尽管没有接受过任何相关的专业训练,但他仅凭着多年的办案经验也稳坐局里头号儿审讯专家的交椅。

    来到桌边后,罗宾逊二话没说就把自己的配枪拍在桌面上,紧接着,他又拍下了一支i-pen和一包已经抽了几根的烟。

    待把这些东西都放下后,他才脱下了外套,将其挂在椅背上,跨步落座。

    “不会抽,谢谢。”就在罗宾逊准备开口说话的前一秒,坐在他对面的、双手被铐在椅背上的那个男人突然就说了这么一句。

    闻言,罗宾逊愣了两秒,把已经到嘴边的那句“要烟吗”给咽了回去,转而说道:“自作聪明可不是种讨人喜欢的品质。”

    “我来这儿并不是为了和你搞好关系的,连姆。”男子抬眼看向了探长,如是回道。

    这一瞬,罗宾逊的神情变了。

    是的,他的名字的确是叫连姆全名连姆威廉罗宾逊;问题是……眼前这个和他素昧平生的男人,在他还没开始自我介绍前,是怎么知晓其名字的呢?

    “我们认识吗?”数秒后,探长恢复了冷静,因为他迅速想到了一个解释这个人以前可能被他逮捕过。

    这是个十分合理的猜测:罗宾逊已是个老警察了,其经手/负责的案件不下百件,而他亲手抓过的犯人也是不计其数……从街头混混、到黑帮大佬,从无良骗子、到职业杀手……罗宾逊自然不可能把每个犯人的脸都记住;但是,那些被抓的家伙,没准还记得他。

    “至少在另外三个平行宇宙里,我们已经认识了。”男子回道,“在这儿嘛……估计马上也要认识了。”

    “哼……”若是别的警员,听到这种话八成就要拍桌子翻脸了,但罗宾逊不同,他没有动怒,只是冷笑一声,接道,“你这又是何必呢?宋先生……我知道,你说这种莫名其妙的废话,无非是打算激怒我、装疯卖傻、或者是拖延时间……”他从桌上的烟盒里拿出一支烟来,搁进嘴里,边点烟边道,“但你我都清楚,以你的情况,连请律师和打电话的权利都是不存在的……把审讯搞得一团糟,最后吃苦头的还是你自己。”

    他抽了口烟,并在这几秒间凝视着对方的脸,毫不避讳地捕捉着“犯人”心理上的破绽。

    “呋”数秒后,罗宾逊悠然吐烟道,“我就挑明了跟你说吧……我现在就可以把你扔回缉押室去,等到文职人员把手续办妥了,我就把你移交给看守所的人,那之后的事情就与我无关了,而我那样做的后果会是什么呢?”

    这个问题,罗宾逊本来是要自问自答的,但就在他张口要把后面半段话说出来时,被他称为“宋先生”的男人却抢先接道:“一周之内,我会带着一份写着‘拒绝提供任何证词’的文件、在一名联邦政府指派的九流律师陪同下出庭受审……而对我提起公诉的检察官,则会带来一份记录着‘我把人推下地铁轨道’场面的视频录像、几十个目击者的证词、以及若干名被害者的家属和朋友。不出意外的话……在一套不到一小时的标准流程后,我就会被宣判死刑。”

    罗宾逊呆住了。

    他的震惊并非因为这段话本身的推理有什么过人之处,只是……对方所说的这些,和他脑中构思的内容几乎一模一样,无论用词、语序、甚至停顿都一样。

    “我不知道你在玩儿什么花样……”又过了片刻,罗宾逊的面色变得阴沉下来,“但你最好别再试探我的底线。”

    “我没那个打算。”那男子又道,“我早已经试探过了……且不止一次。”他顿了顿,“我得说,你是个好警察,连姆,但你同时也是个顽固的人,所以这次我打算放弃试探,直接跟你摊牌,希望你能理解、并相信我。”

    “哦?”罗宾逊挑眉道,“那我倒要听听……”说话间,他已将桌上的i-pen展开,划了几下屏幕,并将一张男青年的照片定格在了屏幕上,展示在了对方的眼前,“……你为什么要谋杀一个和你没有丝毫关系的年轻人呢?”

    “你知道蝴蝶效应吗?”男子又一次避开了正面的解答,而是用反问了一个问题。

    “知道。”罗宾逊回道,“但我不懂这和你的行为有什么关系。”

    “我说下去……你就懂了。”男子接道,“哦,对了,在此之前……我可不姓宋,你们在我身上搜出的证件是伪造的;我的真名叫‘薛叔’,没错……就是叔叔的叔。”

第二章 LINE ONE

    吉姆贝克尔是个很受欢迎的人。

    在基奇纳远山高中,你只要提他的名字,没有人会说不认识。

    今年高二的他,是远山高中冰球队的头号明星,不但本人生的英俊高大,其家境也是十分优渥。

    他的父亲是学校的校董,母亲则是pta(即家长教师协会)主席,虽然他家还算不上是什么超级富豪,但无疑也属于少数的富人阶级。

    平日里,贝克尔穿的用的都是奢侈品,结交的朋友也都是那些“酷孩子”;他的女友不是火辣的啦啦队长就是人设完美的小公主;他就算不怎么努力学习,任课老师也不敢给他不及格;而且他每周都要组织一次派对……至少一次。

    可以说,贝克尔过的,是无数人认为只存在于幻想中的高中生活。

    对一般的学生来说,贝克尔所拥有的那些事物,只要他们能拥有其中的一样,就已很开心了。

    但是,拥有着这一切的贝克尔本人,却并没有感到满足。

    因为他从来没有体会过一无所有的感觉,所以他并不觉得自己享受到的这些有什么大不了的;因为他早已习惯了拥有一切,所以……随着时间的推移,他能从中获得的满足感也只会递减。

    这是人的本性,也是**应有的特质。

    有时候,站在高处,并不会让你的眼界更开阔。

    贝克尔……就是个很好的例子;他生来就占有比一般人更好的各种资源,但他显然没有将其利用在对的地方。

    和许多高中生活“艰难”的人不同,贝克尔很快就适应了他那轻松的、“完美”的高中生活,于是,他把自己那些过剩的精力和时间,都花在了追逐“新的刺激”上。

    起初,他做的都是些恶作剧和校园霸凌的勾当;这种事做多了,自然就会有“玩过界”的时候,好在他的父亲在当地也算有点儿势力,大部分能用钱去摆平的事情都帮他平了。

    虽然出事后父母还是会责备他,但那和来自外界的惩罚显然是两码事……也正因如此,并没有为自己的“越界”行为付出什么代价的贝克尔,开始变本加厉。

    他在暗网上找到了一个专供像他这样的二世祖交流的秘密聊天群,在那个群里,有很多个人和团体都会分享自己寻找“刺激”的方式哪种违禁药品又high又不会上瘾、哪里有不限年龄的地下夜店、如何掩盖自己的犯罪行为……类似的信息充斥着这个群。

    尽管进群时交了大量的“入会费”,但贝克尔一点都不后悔,因为里面的聊天内容着实让他大开眼界;当他听着别人兴致勃勃地讨论某个只供“公子王孙”们参与的豪华赌博游戏时,他才意识到了自己根本算不上是什么“精英阶层”;当他听说一个本来也不怎么缺钱小团体靠着一个真人虐杀直播秀随随便便就赚到了上亿赌资时,他才明白自己以前玩儿的那些只能算是过家家酒……

    就这样,从另一个角度“开阔了眼界”的贝克尔,仿佛“顿悟”一般,在“学坏”这条路上一去不回。

    进群一个多月后,他就带着自己的狐朋狗友们跟一些当地的“药贩子”搭上了线;他们开始在派对的饮料中“加料”,然后让一些并非是学生的“消费者”把女学生带进房间乃至带回家……

    大部分受害人,都迫于贝克尔家的势力、或“道儿上”的势力、或者因为被拍了视频……最终选择了沉默。

    于是乎,屡屡得手的贝克尔把这项“生意”越做越大,在道儿上也有了一定的名气;当然了,比起钱来,他更享受的是在人前报出名字后立刻有人表示“知道这号儿人物”的那种优越感,以及在那个聊天群里炫耀自己的“事迹”时的那种份得意。

    今天,又是周末,周五的夜晚,自是一个“派对夜”。

    由于在自己的学校和附近几所高中都已有了些风言风语,贝克尔现在已很难邀请到附近学校的漂亮女孩儿来自己的派对了,所以,他现在每个周末都要去做一件事发传单。

    可定有人会质疑,这年头为什么还用发传单这么原始的方法去请人呢?而且就算要发传单,也没必要由贝克尔亲自去吧?

    其实原因很简单……首先,选择发传单这个形式,可以限制信息流传的区域;贝克尔当然知道把信息发到网上可以让更多人看见,但这样他就会面临一个问题比方说,这次派对召开的地点附近有a、b、c、d、e五所高校,他要是在网上发布邀请公告,那今晚这五所学校都会有人来,“受害人”也就平均分布了……尽管这些人不会报案,但她们事后很可能会警告或暗示同校的女生这派对有问题……这样一来,本周末没过,这五所学校的“货源”就得断绝。

    而若是发传单呢?贝克尔就可以有选择性地每次只邀请一到两所学校的人;今天坑完了a、b两所学校、明天再去c和d,即使有些学生会通过社交媒体去分享派对的消息、吸引来一些他校的人,但那宣传力度也是十分有限的,远不及组织者直接发布消息来得有效……他这么操作,就至少能在一个地区用同一个派对场所维持一个周末了。

    那么,发传单这事儿又为什么要贝克尔自己出马呢?

    其一,其他人周五还在上学呢,而他逃课也没人敢管;其二,他的学生形象可以帮他很轻易地混进任何一所高中或大学;其三,前文也说了,他生得高大英俊,再加上他那一身名牌,自然更容易请到人。

    综上所述,这天一早,贝克尔就按计划出发了。

    他先把自己的跑车停在了学校的停车场,然后拿上一个背包,小跑着就出了校门。

    穿过了两个街区后,他就走进了地铁站。

    贝克尔今天的目的地是市中心附近的两所高校,计划是上午下午各去一处,放学前再返回自己的学校开车回家。

    而贝克尔所不知道的是,自己其实在出校门前就已经被跟踪了。

    跟踪他的是一个叫亚当斯的男生,是他的同校同学。

    当然了,贝克尔并不认识亚当斯,因为亚当斯只是个小人物,一个再普通不过的高中生他对前途感到迷茫、对学习感到无力、想要扮酷却总是弄巧成拙、觉得自己叛逆不羁但本质上也是庸人一个。

    要说亚当斯有什么特别在乎的事,那应该就是自己的女朋友了;对他这个年纪的人来说,恋爱有可能是大于一切的……或许多年后他回忆时会发现自己其实也并不怎么喜欢对方,但在当下,他的眼里就只有这一件事。

    荷尔蒙就像一锅沸水,当你的理智浸泡在里面被烫得嗷嗷直叫时,你很难做出应有的判断。

    亚当斯现在面临的就是这种情况,不久前,他的女友在去过了贝克尔的派对后就变得沉默寡言、慢慢和他疏远,而他激烈的追问换来的也只是无言的哭泣。

    在这种情况下,亚当斯完全没有想过求助于成年人,他甚至没有尝试对这种状况做任何靠谱的推测……虽然以他的智商也未必能想到究竟发生了什么。

    反正亚当斯就认准了一件事女友的变化必定和贝克尔有关。因此,从几天前起,亚当斯便开始暗中观察贝克尔的行动。

    今天早晨在停车场,他发现贝克尔背着个包鬼鬼祟祟地离开了学校,就跟了出来。

    他跟着贝克尔上了地铁,乘车到了市中心,一路步行到了一所高中,还跟着对方混了进去。

    他看着贝克尔在别人学校的走廊里、储物柜上张贴传单,在课间休息时给学生们发送传单;随后,又跟着贝克尔离开了那所学校,再度上了地铁。

    仅乘了两站后,他们又到了另一所高校。此时正值午休时间,贝克尔又是很轻易地混了进去,把他在上一所学校里做的事又做了一遍。

    但这次,贝克尔引起了一名教务人员的注意,对方上前问了他几句,就发现他并不是本校的学生,接着就要追问他到底是从哪儿来的……

    贝克尔可不想在这儿惹麻烦,在事态变得严重前他便赶紧开溜了。

    高中冰球队的主力没理由被一个人过中年的文科教师追上,贝克尔很顺利的跑掉了,并在逃跑的过程中……察觉了亚当斯的存在。

    贝克尔很快就意识到,这个人是自己同校的同学,继而推测出对方从早上就一直跟着自己了。

    向来就是校园一霸、如今已是犯罪者的贝克尔自不会被区区一个同龄人吓倒,何况那人还是在他这“地头蛇”地盘儿内的一个学生。

    跑了一段后,贝克尔故意拐进了一条小巷中,亚当斯生怕跟丢、赶紧跟上,结果在转角处被堵了个正着。

    身形壮实的贝克尔一个箭步上前,就用手臂抵住了亚当斯的咽喉,将其顶在了墙边。

    他问亚当斯为什么跟踪自己,而亚当斯反过来质问他对自己的女友干了什么,并威胁要告发他;两人说的事基本不在一个频道上,但这并不妨碍他们起争执并且快速升级为打斗。

    他们从小巷的巷头厮打到巷尾,最终,还是贝克尔占了上风……面对已经站立不稳、踉踉跄跄的亚当斯,贝克尔猛挥一拳,打得对方错步后退、仰身倒下。

    下一秒,伴随着一声刹车的嘶鸣,一辆满载着小学生的校车便从突然横倒在路肩外的亚当斯身上压了过去。

    对于这种大型车来说,在行驶中猛打方向盘加猛踩刹车是很危险的,再加上亚当斯这么一个大活人垫在了一侧的轮胎下……当时就引发了一场侧倾打滑的事故。

    这还不算完,就在校车打滑的同时,刚好有一辆明显正在超速的黑色suv从反向车道上疾驰而来,面对忽然斜杀过来校车,对面的司机也是猝不及防。

    霎时,一次惨烈的撞击不可不免地发生了。

    巨响过后,校车侧翻滑行,而suv则是严重变形、变成了那种被挤压过的罐头形状。

    看到这一系列连锁事故的贝克尔已经是惊呆了,但接下来的一幕,却是让他吓得尿了裤子。

    就在两车撞击后的五秒左右,但见……某种尖锐的爪状物质撕裂了校车的外壳,紧接着,一条粗得像路灯杆似的黑色兽臂便从车内探了出来。

    同一时刻,suv的车门也被人从内部一脚踹开,一个穿着黑色衣裤、脸上还套着滑雪面具的男人跌跌撞撞地下了车;在他的背后……是几个身体已经被车体挤压得变了形的人,其中有俩还没断气的正看着自己戳出体外的骨头惊恐地呻吟着。

    那下车的男人朝校车那边看了一眼,然后想都没想……转身就从suv的后座儿上拽出了两个黑色的、沉甸甸满当当的大拎包,斜跨在肩上……转身就跑。

    而校车里的“怪物”,则在此刻把整辆小车一撕为二,从中爬了出来。

    “它”一边暴躁地狂吼,一边就随手抓了几具车里的尸体塞进嘴里,像吃零食似的、稍微嚼几下就给吞了。

    这一天,死了很多人,亚当斯、贝克尔、那两辆车上的大人小孩,还有附近的居民……加起来得有上百人。

    整个枫叶郡所有的媒体都紧急插播了关于此事的新闻,但直到晚间新闻时,人们仍不知道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

    因为fcps和eas在第一时间就介入了调查,所以对外发布的消息迅速就受到了限制;虽然也有一些民众拍摄到了“怪物”的画面,但官方用了“网络伪造视频”的那套处理方法,马上就把这类信息的可信度和传播力都降了下来。

    当然,他们自己是掌握着很多由路面探头拍摄到的“怪物”影像的,只是……对这东西的来历、以及其为什么会从一辆翻倒的小学校车中爬出,也是不得而知。

    当天晚些时候,有一个宣称自己“知道情况”的男子主动来到了警局,要求协助他们调查。

    在与eas负责此案的一名探员做了一番交涉后,这个自称“薛叔”的男人获准观看了案发当时附近路口拍到的画面,并得知了……最初引发事故的两人,已被查明都是远山高中的学生。

    而在探员们等着薛叔告诉他们那“怪物”的来历时……

第三章 LINE TWO(薛叔)

    吉姆贝克尔是个很受欢迎的人。

    在基奇纳远山高中,你只要提他的名字,没有人会说不认识。

    当然,此时此刻的你们,也都已经认识他了。

    所以,我也就不必对他做更详细的介绍了。

    在我们的生活中,偶尔会遇到这样的一种情况当你看到某样事物、或经历某件事情时,会产生一种微妙的“既视感”,你会觉得……这件事似曾相识,但你的记忆却告诉你它并没有发生过。

    你以为那是错觉,但其实……那多半是因为在某一条已消失的时间线上,或是在另一个平行宇宙中,有“另一个你”已经获得过类似的体验,从而让你也受到了影响。

    在这个周五的午后,这种“既视感”,便拜访了这个星球上的每一个人。

    然而,大部分人并不会注意到这种不易察觉的细微感觉,因为对绝大多数人来说,在这天做过的事,在过去若干年里他们也一直在做……上学、上班、做家务、喝下午茶等等,像这些做过无数次的事,哪怕真有人察觉到了有既视感,也会觉得没什么好奇怪的。

    而那些恰好正在做着以前从未做过的事的人呢?他们可能会更容易发现既视感的存在,但对于这种类似“错觉”、且没法儿解释的东西,人们的选择基本还是忽略。

    就是在这样一个午后,一条小巷中,一场打斗,正在进行。

    打斗的双方,你们也都知道了……是贝克尔和亚当斯。

    事情的发展和“上一次”并没有什么两样,在亚当斯已经站立不稳的情况下,贝克尔猛力一拳揍在了亚当斯的脸上。

    在贝克尔看来,这是“终结”对方的一拳;当然了,此时的他,想的只是终结这场打斗,并没有料到这拳会终结亚当斯的生命。

    那一刻,只见亚当斯两眼翻白、两脚发软地踉跄后退。

    眼瞅着他就要仰面朝后地跌到马路上去,突然,一道人影从小巷旁边的人行道上闪了出来,以一臂之力便挡住了亚当斯这个个头超过一米八的高中生。

    也正是在那人把亚当斯拦住的同时,一辆校车从他们背后的街上驶过了。

    “嘿!你们干什么呢?”那个扶住了亚当斯的路人先是看了看自己身边的那位,随即又看向了小巷中的贝克尔,用一种大叔口吻、语重心长地念道,“小伙子们,年轻人打架没什么,但也要看看场合、注意分寸……”

    “嘁……”贝克尔啐了一声,整了整自己的衣衫,“随便了,反正他也已经输了。”说罢,他就转身欲走。

    而被路人大叔救下的亚当斯经过了这片刻的休息,也从刚才的那拳中缓过来了,他当即挣脱了在旁扶住他的大叔,追上前去,冲贝克尔喊道:“别走!你把话说清……”

    “滚开!你这loser!”贝克尔还没等对方把话喊完,回身就是一脚,用脚底抵着靠近的亚当斯将其顶开,“我跟你没什么好说的,还想挨揍吗?”

    亚当斯本就已经没什么力气了,对方这一脚让他摔了个四脚朝天,提起来的最后一股劲也散了,瘫软在了地上。

    站在巷尾的路人大叔,或者说……薛叔,在看到这一幕后,也没有再说、或再做什么,只是默默地离开了。

    薛叔的计划,本就是这样;他只想阻止接下来将会发生的那场事故,从而制止那桩事故所引发的灾难性杀戮事件。

    至于这场事故的前因后果、当事人之间的恩怨情仇、以及那辆校车里的怪物究竟是个什么玩意儿……他并不想知道、更不想去管。

    “不要去深挖蝴蝶效应中的任何一个环节、更不要对其投入什么个人感情”这是薛叔作为一个“时间回溯”能力者的最宝贵经验。

    这份经验,无疑是实践带给他的……

    很久以前,薛叔也是个想要“把事情做对”的人,但当他开始用能力去帮助别人时,他就发现……那是不可能的。

    你回溯时间,救了一个人,结果这个人的存活导致了另外数个人的死亡;你又回溯时间,再去救下那几个人,事后又发现那些人都是杀人越货的犯罪者;而当你再回溯一次,任由那些人死去之后,没准你又会后知后觉地明白这些人也是情有可原、身不由己……

    命运就像一张由无数交织的丝线所编成的画布,这张布最神奇的地方就是……不管你怎么着墨,最终呈现在上面的都将是一幅名为“残酷的玩笑”的作品。

    薛叔见过了太多这样的事,慢慢的……他对于“对”和“错”的理解就变了。

    怎么做才是“对”的呢?对那些无法“重来”的人来说,这问题反而简单,他们只要做到问心无愧,哪怕结果不好,也可说是造化弄人。

    但薛叔……是可以“重来”的,对他来说,不存在什么“尽人事、听天命”,理论上来讲,他可以尝试无数种不同的决定,让某件事达到一个他认为最“完美”的结果。

    只是……那样尝试,他会死。

    毫无疑问,薛叔的能力是有代价的;每一次“回溯时间”,都会消耗他等量的生命:回溯一天,他的寿命就减少一天,回溯一年,就减少一年……当然,他现在的能力还只是并级,他就算想,也回溯不了一年那么久(并级回溯能力的极限是二十个小时左右)。

    综上所述,考虑到自己的寿命,薛叔其实是很少出手的;他只会在有必要的时候……比如在自己行动所及的范围内发生了某种死亡人数较多的重大事件时……才会使用能力。

    而且他也不会去追求什么“完美”的结果,不会去想着一定要做“对”的事,更不会对那些接触过的人投入太多个人情感或去深挖他们行事的动机。

    或可总结为治标不治本。

    薛叔不是不想“治本”,只是他已看穿,这世上的事,“人”只能“治标”,要“治本”,得寻求“更高位的力量或存在”才行,反正他是不行的。

    因此,今天的事,他也是这么处理的。

    薛叔已经有了心理准备,哪怕明天在新闻上看到自己救下的那个高中生把另一个给杀了,他也不会有什么意见。

    他就是那个经典的“铁轨问题”中手握控制杆的人,那个必须要去“做选择”的人,而他的标准也很明确:死一个,总比死一群强。

    所以,救下亚当斯之后,薛叔要做的事便算是完成了。

    但……还是有一个异常之处,让他的心中隐隐升腾出了几分不安在这“第二次”的十三号星期五中,理应在事故发生的时间点上从对面车道驶来的那辆黑色suv……没来。

第四章 LINE TWO(燕无伤)

    成功率最高的抢银行方式是什么?

    这个问题的答案可能会让你惊讶便利店式抢劫。

    那么,什么叫“便利店式抢劫”呢?

    很简单:走进便利店,用枪威胁店员把收银机里的钱交出来,然后离开现场。

    不需要周密的计划,不需要强悍的体能,只要一个人、一把枪,挑一个人少点的时间,大致看一下周围的情况,就可以动手了。

    很多实施这种抢劫的人甚至连车都不开,因为他们知道自己肯定会被监控拍到,开车反而更容易留下踪迹,所以干脆就步行作案。

    比起那些复杂的犯罪活动,这类“干了再说”的无脑劫案,却往往都能得手。

    而这其中,最为关键的一项要素便是快。

    快,就意味着过程短,抢劫案的作案过程越短,风险系数就越低,成功率也就越高。

    这是铁则,谁都懂,但并不是所有的抢劫都适用这套规则,尤其是银行劫案。

    不过,在二十世纪中叶的美国,的确有一名劫匪将这套“便利店式抢劫”的手法用到了抢银行上。

    这个人既不是什么国际大盗、也不是什么铁血悍匪,他就是个普通的中年男人,这点有很多目击者可以证明。

    此人也不像历史上那些知名的银行劫匪一般,依靠单次抢走几千万乃至上亿美金的大案名扬四海、遗臭万年……

    他的抢劫方式,非常简单挑一个位于小城镇的小银行或信用社,走进大堂,直接朝天花板开一枪,然后瞄准柜面上的银行职员,让他们把柜面上的钱尽可能多地装进口袋,不管最终装了多少,他都会在五分钟内拿上钱离开现场。

    就是这么一套三言两语就能讲完的流程,造就了一系列让当年的美国警方苦追几十年未果的悬案。

    虽然这抢劫计划简陋到甚至称不上是个“计划”,但若细细分析的话……会发现这里面有许多高明之处。

    首先,这名劫匪很清楚人们的心理弱点,一声枪响,远比大声的吼叫能更快地控制住场面;所以,他每次抢劫,都会先射击天花板,在行动一开始就对在场的所有人进行强有力的威慑。

    其次,他挑选的目标,全是那种只有一两个保安值班的小银行,那种银行的大堂面积不大,他可以保证……在抢劫完成前,绝大多数人、尤其是保安,时刻都处于自己的视线范围内。

    其三,他只拿柜面上的钱,因为那些钱大部分都是已经在外流通过的旧钞,很安全;另外,他还会威胁银行的职员,跟她们(那个年代的美国,银行柜面90%以上是女性)说“别耍花招”、“我抢的并不是你们个人的钱,别逞英雄”、“如果你敢放有记号的钱进去,我不但能看出来,还会开枪”之类的话……在那种情况下,没人还会去冒险。

    最后,最重要的一条,他不会因为贪心而失去理智,也就是说……懂得见好就收。

    他从来不会要求银行经理去给他打开金库,也不会因为看到桌上还有很多钱没装进袋里而多做滞留;他严格地控制抢劫的时间……只要他觉得该走了,他就一定会走。

    就是靠着这么一套手法,此人于数年内作案十余起、屡屡得手,虽然他每次抢劫的金额都不算太多,但在那个还没有摄像头、美元也没有经历那么多次通货膨胀的年代,这家伙累积下来也抢了几百万美金,且始终逍遥法外……这使他成为了最令警方和fbi头疼的银行劫匪,没有之一。

    如果将抢劫银行的方法视为数学公式,那么便利店式抢劫很可能就是“劫银界”的巴德哥赫猜想。

    会,和懂,是两码事。

    你知道一加一等于二,并不代表你就能证明一加一等于二。

    你看着像是王八拳打死老师傅的状况,实际上却是独孤九剑无招胜有招。

    当然了,我说了那么多,并不是想教各位如何去抢银行,而是想为我的下一个比喻做铺垫。

    一言以蔽之燕无伤,就是“劫银界”的令狐冲……哦不,欧几里得。

    当你觉得把一个人比喻成小说中虚构的绝顶高手也无法形容其在某个领域中的实力时,那就只能把他比喻成现实中存在过的某个数学家了。

    十三号星期五,中午时分。

    燕无伤和他的四名同伙儿一块儿坐在车里,吃着鸡肉三明治,喝着瓶装的矿泉水。

    这伙食是燕无伤安排的,毫无疑问,也是有一定道理的。

    说起这顿午餐,其实他的四个同伙都曾有过不同的意见……

    “白先生”是个b级片影迷,他觉得他们应该像某部老电影里演的那样,彼此以颜色为代号相称,并在抢劫前找一家家庭餐厅吃个饭,临走时每人再给女服务员一块钱小费。

    “橙先生”是个粗暴的人,反智、讨厌思考,也讨厌别人让他加入思考;当别人问他想吃什么时,他的回应十次里有九次是去汽车餐厅买一份快餐。

    “蓝先生”是个沉迷脱衣舞俱乐部家伙,他想让大伙儿去吃俱乐部里的自助餐。

    而“粉先生”,是一个严重的种族偏见者,这也是为什么……他宁可用“粉先生”这种代号,也不要用“黑先生”;只不过,他嘴上从来不肯承认自己对任何人种存在歧视或刻板偏见。

    当被问起抢劫前想去吃什么时,粉先生是这样说的:“我个人是想吃蓝莓派和炖菜啦,但我猜红先生(燕无伤)你一定是想吃中餐对吧?嘿嘿,行了,你不用解释,我不会跟你争的,我可不想被你用功夫揍一顿。”

    听完了这四个活宝的意见后,燕无伤表示,白先生那个关于代号的点子不错,抢劫时他们用代号相称会更安全,故而保留;但去家庭餐厅的提议被他否决了,因为培根、肉饼、咖啡和啤酒等东西混在一起会有一定的几率让胃不舒服……同理,快餐也吃不得。

    粉先生的意见让燕无伤哭笑不得,某种意义上反而让他吃不了中餐了。

    而对于去脱衣舞俱乐部的提议,燕无伤没有表态,其他人也没有理会如果你有一个朋友,他很少在上午起床,在中午时就想着要去夜店之类的地方,且连吃饭都想在那种地方解决,那基本上……你已不需要在意他说的任何话了。

    于是,最终……他们就吃上了现在这两样东西。

    这,就是计划周到的人会做出的合理选择;你也不想在抢劫时因为压力和不久前的一顿午餐而产生肠胃不适乃至拉一裤裆屎吧?那就吃干净点、管个七分饱就行了。

    这也是细节,你的身体就是抢劫的本钱,据不完全统计……在抢劫时突发腹痛和心脏病的例子可能比你想象中要高得多。

    吃完午饭,休息了片刻,“红、白、橙、蓝、粉”这五位“先生”,便戴上滑雪面具、手持半自动步枪,将车开到了基奇纳市中心的联邦储蓄银行门口,开始行动了。

    根据队长红先生……也就是燕无伤的安排,头脑比较简单的橙先生被留在了车上负责放风,另外三人则随他一同冲进了银行。

    突突突

    他一进门就冲着柜台上方的防弹玻璃扫了几枪,在那上面打出了一片弹痕。

    “所有人……趴下!”燕无伤吼这一嗓子的同时,已经朝着柜台走过去了。

    下一秒,便有尖叫声响起,他的三名同伙立刻就开始连唬带喝地控制场面,让那些惊慌失措的路人闭嘴趴好。

    此刻,银行的午休时间刚过,但大堂里的人并不多,也就七八个路人加两名保安;毕竟基奇纳的人口密度就这样儿,而且这年头90%的个人银行事务在网上就能自行处理。

    白、蓝、粉先生很快就把人集中到了一起,让他们在地上趴成了一排。

    而燕无伤则来到柜面那儿,将四个空的、叠起来的大号儿旅行袋塞进了柜面下的翻动式抽屉里,冲着台面上的话筒道:“我给你们五分钟时间,不管你们从哪里拿、怎么拿……总之,用钱把这四个包装满,然后让你们的负责人把包拎到柜台外面来。”

    说到这儿,他顿了顿,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好像是遥控器的东西:“几天前,我已经在你们这栋建筑里藏了一个型号为wvrhdt超高强度炸弹,其威力足够把你们这栋楼夷为平地;五分钟后,如果钱拿出来了,我就把这个起爆器撂下,和我的同伴们离开这里;要是没拿出来,你们也不用找借口或者拖延时间……钱我不要了,我会杀死所有企图反抗的人,然后出门,引爆炸弹。”

    燕无伤这话说到一半时,柜台内的一名当班经理已经开始疯狂地给其他银行职员使眼色打手势,让他们把柜面上的钱聚起来放进包里,而他自己则是拿上三个拎包,快步跑向了后方,用身上的磁卡以及指纹打开了通往金库的那道门,还喊了两名同事跟着一起来。

    燕无伤明白,这名经理是个聪明人,但也不算太聪明……这样的人,会让他的计划更加顺利。

    事实上,燕无伤根本没装什么炸弹,所谓“wvrhdt”,其实是一个他今天在路边的广告牌上看到的缩写词,意为“无线网络虚拟实境高清电视”,而他手里的“起爆器”,也不过就是个电视遥控罢了;他会去扯“炸弹型号”这事儿,是因为在编谎话的时候,加上这种反正也没人知道是啥的细节,会大大增加可信度。

    很显然,连炸弹是假的,那“五分钟后杀光所有人”的威胁也是说说而已了。

    燕无伤不是没杀过人,但他有自己的原则,不到万不得已他是不会杀人的;他把话说得很绝,只是为了让对方没有余力和时间去思考,用压力迫使对方不敢或不能去做多余的事。

    五分钟,说长不长,说短不短。

    从银行柜台内的无声直线警报响起,到警察赶来,刚好需要五分钟,这是燕无伤通过实验(报假警)和计算(看地图测距离查路线)得出的数据。如果附近正好有巡逻车的话,或许会有两名警员更早一些赶到,不过燕无伤选择的抢劫时间是一个附近刚好没有巡逻车的时段……这当然也是他计算之中的。

    基奇纳这个地方基本不会堵车,所以这个时间也不会有多少误差;果然,当银行经理把四个装满钱的旅行袋分两次从柜台边的门里拎出来时,外面刚好隐隐约约可以听到警笛声。

    “白,蓝。”待那四个拎包都在了地上搁好,燕无伤便侧过头喊了一声。

    白先生和蓝先生闻声,当即就过来拿钱。

    这世上有两样东西,你扛着的时候会感觉她们比实际重量要轻,那就是钱和女人。

    此刻,白蓝这两位就有这种错觉……别看他们扛着的包都贼重,但他们的脚步可轻快了,二十秒不到这俩就已经拿着钱回到车上去了。

    燕无伤也在撂下了“起爆器”后,与粉先生一同撤出了银行大堂。

    由于趴在地上的那些人质们都是脚冲大门的,所以直到劫匪们离开时,也没人敢起来。

    一切都很顺利。

    一切都照着燕无伤的计划发展着……

    他们的suv发动时,冲在最前面的警车离他们还有两条街的距离,而那些警车来的方向,也与燕无伤预判的一致。

    下一步,他们只需根据燕无伤事先安排好的路线,避开来自其他辖区的警力围捕,全速行驶一公里左右,然后,在一片周边巷子较多的、路面较窄的区域,朝着后方投下一个自制的“烟雾弹箱”。

    这个箱子能将很大的一片区域都笼罩在浓厚的、呛人的烟雾中,临时出动的警方是不会配备对应的装备的,但他们却可以戴上早已备好的防毒面具下车,将钱分为两份,兵分两路从小巷中逃跑。

    燕无伤这次的雇主,即代号为“烟土俱乐部”的个人或组织,所要求抢劫的金额……大致就是能装满两大包的钱,所以,最后只要这两队人当中有一队逃脱,任务就算是成功了。

    当然了,假如两队人都能跑掉,那就更好,那样他们就有了四大包钱。

    根据道儿上的规矩,这类抢银行的“工作”,雇主方面除了要提供抢劫前所需的资金、装备、假身份等,还要负责在抢劫后洗钱,最后拿到的“干净钱”,再按照比例分成给执行者;而若执行者能“超额完成”自己的工作,那么分成自会变得极高,通常是成倍增长。

    燕无伤今天干的这一票,从他们拿着钱走出银行的那一刻起,已经算是做成了九成,最后那一成……即“逃跑”这件事,可是燕无伤最擅长的;一会儿只要烟雾一起,让他钻进了街巷之中,那一百个人也逮不着他……不管你们信不信,燕无伤就算扛着两大包现金,也用跑酷把这群人甩掉。

    然,就在他这笔买卖无限接近成功的时刻,意外……出现了。

    一辆“犀牛”(警用重型suv,强化悬挂与撞击性能,内置emp、弹出式钉刺带等),忽然从他们侧前方的一条岔路开了出来,直接就逼近到了他们十五米之内。

    “怎么回事?为什么这里会突然冒出‘犀牛’这种东西来?”开车的橙先生当时就慌了,纵然他猛踩油门,但车辆性能上的差距还是让他渐渐被追上。

    这个问题的答案……燕无伤也很想知道,周围辖区的警力和资源分布他都调查过,除非有人能提前一分钟预见到他们会往这条路上跑,否则以联邦警察正常的反应机制不可能有车能在这个时间点追到这个地方来。

    而实际上呢,也的确如此。

    驾驶那辆“犀牛”的警员,是一名曾经在“交趾战役”(反抗军与联邦之间的重大正面战役之一)中受过伤的退役士兵。

    半个月前,他刚刚结束ptsd(即创伤后应激障碍)的相关治疗,被确认可以加入警队;按照医生的说法,他已经基本痊愈了,最多就是精神上可能变得比一般人要敏感一些。

    今天,就在燕无伤抢劫银行的同时,远在几公里外某间警局车库中的这位“警员”……忽然就开始感觉到一种强烈“既视感”,那几分钟里,他发现自己的所见所闻都变得似曾相识,他甚至在与同事聊天时能抢着说出对方的下一句话来……

    就这样,在一种他自己也解释不了的“感觉可能会有什么大事要发生”的不祥预感中,他乘上了一辆“犀牛”;不顾自己搭档的吐槽,他“跟着感觉走”般就把车从警局开了出来。

    几分钟后,已经开出一公里的他,还真就收到了通讯频道中发出的警报……

    于是,便有了眼前这一幕。

    “该死!撵上来了!”在犀牛的撞击和挤蹭中,橙先生一边努力稳定住车身,一边叫骂着。

    但无论如何,他们的速度终究是慢下来了,那些从后方渐渐追近的其他警车就是参照物。

    砰!

    在一番不算太久的追逐碰撞后,suv上的劫匪们都快吐了,而这时,旁边那辆“犀牛”则给他们来了一发雪上加霜的emp攻击。

    在这个时代,几乎所有的车都是电力主驱或油电混合的……被emp攻击的结果不言而喻。

    燕无伤他们的车当时就失控了、开始侧滑,他们前方就是一个弧形的路口,这样下去,他们的车在恢复速度之前就会被警车包围并卡死在弯道的死角处;“犀牛”的驾驶员无疑也看到了这地形才会果断发动emp的,此时,他也已经开始减速,并将车头拐到了弯道内侧、朝前车贴了上去。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岂料,异变又生!

    但见,一辆满载着小学生的校车,从前方的路口驶了出来,面对失控侧滑、高速滑向弯道口的suv,以校车的转向性能,自是避无可避……

第五章 LINE SEVEN(上)

    侦讯室内,抽完的烟头很快就填满了半个烟灰缸。

    罗宾逊探长的理智让他拒绝相信眼前这个男人编的故事,但他的直觉却在提醒他听下去。

    “所以……你是想告诉我,你是个‘时间旅行者’?”碾灭了又一个烟头后,探长皱眉问道。

    “你的说法并不确切,但你要那样理解也行。”薛叔回道。

    “让我来顺一顺这事儿啊……”探长接道,“按照你的说法,假如你什么都不做,那么……在今天午后时分,本案的被害人,即吉姆贝克尔,会与他的同学亚当斯发生一场打斗、继而引发一场车祸;这场车祸除了会让亚当斯当场毙命之外,还会牵扯到一辆校车和一辆超速的suv,而那辆校车上刚好潜藏着一只能够夷平半座城的怪物、suv上则坐着五个刚刚打劫了基奇纳联邦储蓄银行的劫匪?”

    “概括的不错。”薛叔应道。

    “呵……”罗宾逊冷笑一声,接着说道,“于是,在灾难发生后的晚上……也就是今天的晚上,你进行了一次时间旅行,回到了今天的中午,赶在亚当斯被校车撞上以前来到那条小巷,制止了这一幕的发生;可没想到,另一边的状况却又发生了变化由于银行劫匪们的车来得比上一次晚,校车与suv依然是相撞了,只不过撞击的地点变了而已,怪物终究还是跑了出来,展开了屠杀。”

    “是的。”薛叔道,“不过这次,我离事发地点比较近,在怪物出现后不久,我就赶了过去,试图杀死它,以控制伤亡的数量。”

    “哦?”罗宾逊用一种听人说书般的口吻、挑眉问道,“那你成功了吗?”

    “成功了我就不会在这里跟你聊天了。”薛叔接道,“那怪物强得难以置信,我差点儿就被杀掉了,还好我可以通过‘发动能力’来逃跑。”

    “哦。”罗宾逊已露出不耐烦的表情,“那这次……你又跑到where,或者说when去了呢?”

    “早上。”薛叔回道。

    “早上的地铁站?”罗宾逊接道。

    “不,比那更早。”薛叔否定道,“早上六点,我去了贝克尔的家。”

    “这么说来……你在杀人之前还私闯民宅了?”罗宾逊又道。

    薛叔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只是自顾自地说了下去:“我潜入他的卧室,将他制伏,用他的指纹解锁了他的电脑,搜查了他的硬盘和房间,并且问了他几个问题。”

    “哈?”罗宾逊听着这些,只觉得脑仁疼,他在露出疑问的表情时又给自己点上了一支烟。

    “长话短说……我发现这个叫贝克尔的高中生和本地的一些犯罪团伙有勾结,他通过下药、胁迫等手段,打着‘派对’的幌子,来组织针对高校女生的犯罪活动;其主要目的并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在暗网上跟一群和他差不多的人炫耀。”薛叔接着道,“亚当斯的女朋友就是贝克尔的受害者之一,我想那就是他们今天起争执的原因……我把人推下铁轨的时候亚当斯也在,现场的探头应该也拍到他了,你可以去向他本人确认;而贝克尔今天逃课并出现在地铁站的原因,就是因为他要去发派对的传单……”他微顿半秒,再道,“这些传单,现在就在你们这儿的证物室里放着,不过在我跟你说这些之前,你自然不会因为这种东西而想太多……至于贝克尔的犯罪证据,你找人去他的房间里搜一下就有了。”

    一口气说完这些后,薛叔停顿了几秒,再补充道:“哦,顺带一提,我刚才跟你说的那些,是我‘第二次回溯’时发生的事情,也就是我所经历的第三次‘十三号星期五’。”

    “那你现在经历的是第几次呢?”罗宾逊问道。

    “第七次。”薛叔回道。

    “那三到六次里你都做了什么?”罗宾逊道,“或者说……为什么还有那么多次?难道你每次都没能制止灾难的发生?”

    “对。”薛叔直言不讳,“我刚才跟你说的那‘第三次’,已是最接近成功的一次;那回……我在制伏了贝克尔并搜查完毕后,就把他犯罪的证据全部摆了出来,用他自己的手机报了警,然后离开了他的房间,躲在他家的别墅附近用望远镜观望。

    “五分钟后,来了几辆外观很低调的车,但不是警车,车上下来的人也不是警察。

    “看起来……本地的帮派也不是省油的灯,尽管他们表面上对这个少爷很客气,但背地里还是留了一手的;我不知道他们是在贝克尔的通讯设备上做了手脚,还是在警局里有内线,总之……他们就这么闯进了贝克尔的家里。

    “接着,可能是双方发生了什么争执,或者那些人权衡利弊后做了些决定,片刻后,贝克尔全家都被杀了,那些犯罪证据也都被带走,房子也被纵了火。

    “事情到这里为止,我觉得还是可以接受的,毕竟死的人也不多。

    “因此,在确认了消防车赶来后,我就去了市中心的联邦储蓄银行……”

    他说到这儿,罗宾逊忽然插嘴道:“为什么不去小学那边呢?比起跟银行劫匪打交道,溜进小学的停车场、扎爆几辆校车的轮胎……不是容易得多吗?”

    “这我当然也知道。”薛叔道,“但你有所不知……类似这次这种事件链,是很难处理的;你刚才也听我说了,‘第一次’和‘第二次’的情况存在着差异这种差异,多半是因为时间回溯带来的‘既视感’让某些人在某些时刻做出了和上一次不同的选择,也就是制造出了所谓的‘平行宇宙分歧点’。

    “理论上来说,每一个个体每一次的犹豫、每一个‘不确定’的念头,都有可能制造出一个分支,继而衍生出一个平行宇宙;这些‘选择’有的很重要,有的则只是无关紧要的细枝末节,但你永远无法判断哪些选择会被时空自行消化和修正,哪些又会因蝴蝶效应而被无限制地放大……你只能凭经验去猜测。

    “而根据我以往回溯的经验,结合前两次‘今天’所发生的差异,我推断……‘两车相撞、怪物暴走’这个事件,在时间线上是一个类似‘时空标记’的重要节点;虽然看似偶然,但其背后必定有着大量的‘因果’在推动其发生;因此,当我对这件事进行干预时,如果干预行为本身所产生的‘因果’不足……那我制造的改变就会被时空自身用各种方式‘修正’掉。

    “在‘第二次’时,显然就是这个情况,早在我‘救下亚当斯’的行为实施之前,时空已经对这条时间线上的一些细节做出调整了,但这种调整并不是为了阻止我救下亚当斯,而是为了促成两车照常相撞;这就说明‘亚当斯的死’只是无足轻重的小事,但那两辆车的相撞、以及车上那个怪物的暴走……是很重要的事件,若其被破坏,会给时空的连续性带来较大的损伤。

    “综上所述,‘第三次’时,我去破坏校车肯定是没用的,因为在面对这种大事件时,扎轮胎这种勾当的‘干预’力度太弱了。

    “假设那个怪物藏在某个的学生的随身物品里、或者本身就是伪装成小学生的存在,那哪怕我把所有的校车全弄抛锚了,他/她也一样会通过其他的方式离开学校,比如搭其他家长的车什么的、甚至是步行……最后他/她还是会在某处被劫匪的车撞到而暴走。”

    罗宾逊道:“你就不能试着在怪兽暴走前把他/她找出来?”

    “怎么找?”薛叔道,“在‘第一次’时,我就想确认校车上学生的死亡名单了,但那根本无从查起……基奇纳所有公立小学的校车都是自由乘坐的形式,每天都是按站、而不是按人来接送学生的,学生们想怎么乘、乘哪一班……都可以自行决定、随时更改。

    “而且,那天我介入调查时,灾难已经发生了……假如当时只死了一车小学生,那还比较容易圈定的目标范围,可那时已有大量的人口伤亡和失踪,根本无法确定哪些失踪的孩子是乘坐那辆校车的。

    “再退一步讲,即便我把怪物的嫌疑缩小到二三十人之内,我又能怎么样呢?过去问他们‘你们谁是怪物啊?’会有结果吗?对那怪物的情报,我也几乎一无所知,它有没有智慧、是如何潜伏的等等,皆是不明,万一我的出现让它感到威胁,提前暴走了呢?”

    罗宾逊又抽完了一支烟,紧接着点起了下一支:“好吧……你接着说。”

    薛叔接道:“中午时分,我到了联邦储蓄银行附近,等候着劫匪出现。

    “因为时空的修正力,我不能轻举妄动,如果我按照我所知的抢劫时间点提前一两分钟报警,那这次的劫匪们很可能就会因为某种狗屁倒灶的事情、或者突如其来的、莫名其妙的‘不祥预感’耽误一会儿,刚好在行动前听到警笛声,从而放弃抢劫,随后他们依旧会在某处因某种原因引发怪物暴走……

    “在他们开始抢劫的那一刻立刻报警也是没用的,因为银行自身的报警系统差不多也是在这时启动的,银行内部的直线警报还比我自己用手机拨号报警要快。

    “提前去找劫匪也是不现实的,我只知道他们会往哪儿跑,但不知道会从哪儿来。

    “那剩下的办法就一个……在他们即将完成抢劫的时候,我冲过去把他们的车给废了,干掉司机、拿走他的武器,接着冲进银行,把其他劫匪堵在大堂里,不让他们抢夺其他的车辆逃跑。

    “只要我一直拖延到这批劫匪被警方包围,事件链就断了;而我所做的这些事,所产生的‘因果’也已足够,这种‘干预力度’应该就能成功抵消时空的修正力,阻止怪物暴走事件的发生。”

    “嗯……”罗宾逊沉吟道,“从你宣称眼下已是‘第七次’星期五这点来看……事情的进展并没有你想得那么顺利吧?”

    薛叔点点头,直接说道:“那五名劫匪里有四个是乌合之众,但还有一个……至少在逃跑这件事上,强得匪夷所思。

    “这货居然能扛着两大包钱、在身中数弹的情况下从我眼前健步如飞地逃跑,随即一路跑酷把我甩出百余米,就在我的视线中抢了一辆在街上行驶的车……之后的事情我想我就不用再说了。”

    “于是你就开始了‘第四次’?”罗宾逊顺着对方往下问。

    “第四次的进展和第三次差不多,区别在于……这回我进银行时,完全无视了那些人质的死活,直接用上了事先准备好的重武器。”薛叔接道。

    “这样你也让人跑了?”罗宾逊道。

    “第三次的时候我就怀疑逃走的那小子是个能力者,第四次时我算是确定了……”薛叔接道,“那家伙有着相当高的身体强度和快速自愈的能力、而且他还可以在受到在常人看来绝对致命的伤势时保持很高的运动能力……”

    “哦。”罗宾逊不置可否地念道,“后来呢?”

    “这次,我没有在怪物暴走后立即回溯时间,因为我已经没招了。”薛叔道,“我任由赶到现场的警方将我逮捕,抓回警局关押。在这个过程中,我一直在思考该怎么办,接着……我就遇到了你。”

    “呵呵……”罗宾逊笑了,“是啊,你一开始说‘至少在另外三个平行宇宙中我们已经认识了’,那表明第四到第六次我俩都有见面咯?”

    薛叔没有正面回答这话,因为这已是不言自明的事了,他只是应道:“在与你的交谈中,我发现你是一名很有能力的探员,而且你也有着比较高的权限,最关键的是……你和那些我在短时间内无法接触或完全取信的fcps或eas人士不同,你就在基奇纳本地基层工作,我可以在半天的时间内就与你接触并利用你去达到目的。”

    停顿片刻后,薛叔再道:“就这样……我开始了第四次回溯,来到了我的第五次星期五;这回,我把事情简化了,我挑了个公共场合,亲自干掉了贝克尔,即在地铁进站时把他踹下了站台。

    “然后我就待在原地,等着警方把我抓起来;进了局子后,我本来还想主动提出‘只跟罗宾逊探长谈’,没想到我什么都没说,你就自己来审我了。

    “在那次审讯中,我对你说了谎,因为我并不指望你能相信我此刻对你说的这些话;相比之下,你应该会接受自己更熟悉的一些设定,比方说多重人格分裂症。

    “如是想着,我就在你面前演了场戏,扮演了一个有着三种性格的人。

    “你一时也分不清我到底是在耍花样还是确有其病,反正我告诉你……杀死贝克尔的是我的‘杀人狂人格’,而和你交谈的这个是‘善良人格’,此刻,‘善良人格’得知了另一个‘抢劫犯人格’参与的某个银行抢劫计划,想要向你求助。

    “时间、地点、人数、乃至他们开的车、穿得装束、用的武器我都跟你说了,我还特意关照你,其中有个能力者很擅长逃跑,千万要注意他。

    “当时的我希望你能根据已知的信息设下埋伏,来个一网打尽。

    “可结果……你只是派了一辆巡逻车,让他们在我说的时间到银行那儿去‘看看’,毫无疑问……那是屁用没有的,你的警员被干掉了,怪物暴走也照常发生了,我的计划再一次……失败。”

    罗宾逊听到这儿,连烟都不想抽了:“那第六次呢?你又做了什么?”

    “早晨的事和第五次基本一致……但第六次时,被捕后我没有装精分,也没提时间回溯的事,只是很理智地跟你聊了一会儿。”薛叔道,“其一,我想让你认为我是个冷静、清醒的人;其二,在第一点的基础上,我想让你重视起那桩银行的劫案。”他顿了顿,“说实话……到了第六次时,我已经放弃了保留自己的清白和安全,哪怕被视为抢劫犯的同伙、无差别杀人狂什么的……我也认了,反正我总是有办法逃走的。另外,我也留了个心眼儿,尽可能多地从你的口中套取到了一些关于你的信息……万一还有第七次,我便有了一定的资本,免得又要从零开始跟你聊。”

    “那第六次……我听你的了吗?”罗宾逊问道。

    “听了,你不但认定了劫案是真实的,还通过自己的情报网查到了这是一单‘由第三方发起的抢劫订单’,比起一般的民间团伙来,这一票十分棘手。”薛叔回道,“于是,你在不到两小时内就调集了自己能调集的全部警力,提前布下了天罗地网……可没想到,还没行动,就被对方给发现了,他们就这么放弃了计划,并仍旧在某处触发了怪物暴走事件。”

    “哼……被发现了?”罗宾逊笑道,“你这是在暗示我,警局里有卧底?”

    “考虑到第三、四次时贝克尔的死法……”薛叔道,“你觉得已不算暗示了吧,基本可以确定警局里九成是有卧底的。”

    “好好好……故事很精彩,尽管内容都很荒谬,但你的话说得很中肯,我也找不到什么逻辑漏洞。”罗宾逊探长往椅背上靠了靠,“那么你现在需要我干什么呢?是不是要我把指挥权移交给你……让你去阻止那件还未发生的抢劫啊?”

    他的语气中带着明显的讽刺。

    这,就是时间回溯者的悲哀;每一次回溯,你先前的努力都会白费,几乎没有人会相信你、理解你,不管你做的是好事、坏事、对的事、还是错的事……

    你什么都不做,坏事就会发生;而你若是做了什么,别人也并不会知道你阻止了坏事的发生,只会看到你所做的、令人费解或厌恶的举动。

    “所以我才说……你是个好警察,但同时也是个顽固的人。”薛叔接道,“还好……在上一次回溯中,我找了个节骨眼儿,去了趟厕所。”

    “你想说什么?”罗宾逊道。

    “厕所斜对门,我没记错的话……是二零三办公室,有不少警员聚集在里面看棒球比赛,因为人多、显示器的声音调得很大……”薛叔说道,“而且,是直播。”

    “呵……我明白你要干嘛了。”罗宾逊脑子转得也很快。

    “第九局,下半,鹰盔队第四棒盖伊击球,此时满垒,第一球,二垒上的球员道金斯盗垒未果、回垒,防守一次后,击中,界外;第二球,打手触击(短打),对方投手漏接,一人得分,其他人分别推进一垒,继续满垒;下一棒打手托尼,奇迹般的一记全垒打。”薛叔即刻就说了这么一段内容,最后补充道,“比赛应该还要过一会儿才会到第九局……你去看完了我们再聊吧。”

第六章 LINE SEVEN(中)

    上午十一点,一架直升机停在了警局天台的停机坪上。

    飞行员还没把机身完全落定,便有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从上面跃了下来。

    “你好!长官!我是这次行动的……”早已在天台等候的罗宾逊探长当即就迎了上去,扯着嗓子在直升机的噪音下试图跟对方打招呼。

    不料,对方却打断了他:“不必浪费时间把你我都知道的事情再跟我复述一遍了,罗宾逊探长。”他直接报出了探长的名字,以此让探长明白关于“连姆罗宾逊”的相关信息,也已是他口中那“你我都知道的事情”之一了。

    “来的路上我已经做了不少功课,除了你提交的书面申请之外,你所反映的内容我也已经核实过了……”这人一边说着,一边已走向了通往大楼内的梯间,“还有,一分钟前,我刚跟你的上司通完电话,他已同意将本次行动的指挥权移交给我,所以,探长,此刻你已是我的下属了,我给你的第一条命令就是没有我的允许,不要把行动的具体内容告诉任何人,尤其是你的同事们……”

    说到这句时,他已打开了楼梯间的门,并顺势侧身,看着罗宾逊道:“对了,我是罗斯上校,你可以称呼我……嗯……罗斯上校。”

    虽然他前面那整段话说得有条有理、语速极快,但到了自我介绍的部分时,却是这种脱线般的表现。

    “好的……罗斯上校。”罗宾逊摆出一个啼笑皆非的表情,“那么,您想从哪儿开始呢?”

    …………

    三分钟后,侦讯室内。

    “薛先生是吗?”罗斯在探长的陪同下走了进来,在后者还没把门关好时就开口问道。

    “是。”薛叔应道,并紧接着问了一句,“你是……”

    罗斯走到了薛叔面前,站定。

    这一刻,这两人一站一坐,一个居高临下、一个歪头眺望,双方都毫不避讳地打量起对方来。

    薛叔看起来三十岁左右,其脸上还带着一份四十岁的人都未必有的沧桑;罗斯也是三十岁的面相,但神态气质和薛叔刚好相反……其整个人都像是火一般,给人一种精力充沛,冲劲十足的感觉。

    他们的肤色不同,一个很纯正的黄种人,另一个则是白人;长相方面,两人都不算难看,但也不能说多帅。

    “我是eas直属战斗部队‘缨侍’的第二十七任队长‘送葬者’罗斯。”面对薛叔,罗斯就没有提自己的军衔了,而是说出了自己作为能力者的“绰号”。

    “哦。”但薛叔的反应却很冷淡,只是随口应了一声。

    “你就没有什么要跟我说的吗?”罗斯见状,疑道,“比如……你作为能力者的称号之类的……”

    薛叔看了他两秒,反问道:“我的能力,如果我自己不跟别人说,别人发现得了吗?”

    “嗯……”罗斯想了想,觉得也有道理,像薛叔这种能力者,只要保持低调,没人会知道他是能力者,甚至没人会知道他的存在,那也就甭提什么绰号了,“好吧……是我多嘴了,那咱们就办正事儿吧。”

    “你的正事儿难道不该是去组织人马缉拿银行劫匪吗?”薛叔问这个问题时,还侧过头,看了站在门旁的罗宾逊一眼。

    大约两小时前,看完了棒球赛的罗宾逊相信了薛叔的说辞,并答应对方,会直接通过上级、走官方渠道寻求eas的援助。

    这个方案,是薛叔在经历了前几次回溯后,再三思考才制定出来的因为他已然确定了劫匪中有一人是能力者,再加上他把自己是能力者的事情也当成资本给曝光了……这样,eas就有了充分的理由入局。

    在这件事上,相比去求助fcps,让eas派人来显然更加合适。

    另外,让罗宾逊去提交报告,也是意义的:以探长在局里的职位而言,他只需要通过局长这个一人的批准,就能走完此流程。如此一来,可以最大限度地避过局里其他人的耳目,假如这样做情报都能提前泄露,那也只能说明这个警局内的卧底就是局长本人了……

    虽然罗宾逊在提交申请时因为报告的内容太过玄幻而被局长询问了他的精神状况,但在承诺了出事后自己会背锅之后,罗宾逊还是把事儿给办成了。

    于是,才有了眼前的这次会面。

    “那的确是我要办的事之一,但眼下……我得先对你做一个小小的测试,才能去走下一步。”罗斯接道,“假如我试下来……你根本不是能力者,那就代表你是个骗子,你所说的那些信息也就完全丧失了可信度。”

    “哦?我这种能力也可以‘测试’的吗?”薛叔这下倒是好奇了,“莫非你也是个‘时间’能力者?”

    “不是。”罗斯回道,“但我可以这样……”

    说到那个“这”字时,罗斯突然就抬起一脚,踹向了薛叔的胸膛。

    这一瞬,罗宾逊和薛叔便都明白了一件从刚才开始就一直让人有点在意的事为什么这货要站着说话。

    罗斯这一脚来得猝不及防,薛叔又是双手还戴着手铐的状态,自是不及招架;一秒后,薛叔所坐的椅子翻倒而落,他整个人也被踹飞了出去、撞上了墙。

    然而,这看似非常狠的一记猛踹,却是没有让薛叔受什么伤,后者只是闷哼了一声,很快就缓过来了。

    “嗯……”罗斯看了薛叔两秒,沉吟道,“不管你的能力是什么,至少身体素质已超过了并级的最低标准,是能力者无误了。”

    “所以……你的能力就是精确地控制自己的力道?”薛叔也没有生气,只是拍了拍衣服上的脚印,抬眼看着对方试探道。

    “呵……将力道‘控制入微’这种事,只要通过训练,谁都可以做到的。”罗斯笑着接道,“当然了,你们这些民间的能力者,绝大多数都对能力的级别还有强度没有系统的概念,锻炼的方法和效率与我们也无法相提并论,要让你们理解这些……有难度。”

    “我也没兴趣理解……”薛叔接道,“我的本意只是想救人,但现在事情好像变得越来越复杂了。”

    “并没有很复杂,薛先生。”罗斯道,“我来告诉你接下来事情会如何发展……四十分钟内,我就会和罗宾逊探长一同组织起一支十人左右的精英警员小队,并严格杜绝队员在行动前与外界联络;队伍组建完成后,我们会立即赶赴你所说的事发银行附近进行埋伏,只要抢劫一开始,我们就会对劫匪展开突击,不出意外的话,在收到警报的其他警员赶来之前,我们就能把对方全员击毙或制伏。”

    “我可得强调一下……”薛叔听到这儿,还想提醒对方一句,“劫匪中有一名能力者,非常……”

    “我知道。”罗斯又一次打断了对方的话,他不喜欢从别人嘴里反复听到自己已经知道的信息,“关于那几名劫匪的资料,我在来之前就已经查清并记下了;像这种以‘抢劫订单’做底的案子,用我们的情报网是很容易就能查到的。”

    “你们的那个情报网……能不能给我们警方也用一下啊?”这时,站在后面看戏的罗宾逊适时地用一种讽刺的语气吐了个槽。

    “探长……”罗斯也毫不客气地回应道,“这种玩笑……等你把自己局里的脏警和卧底扫干净了再开如何?”

    “哼……”罗宾逊叼上一支烟,“我们警察就是这样啦,人手一多,成分就杂,工资又没你们高……不是每个人在面对诱惑时都能守住底线的。”

    罗斯没有去接他的话,因为罗斯的出身也算精英阶层,跟对方探讨这种问题根本也说不出个结果来,说多了只会伤和气。

    “总之……”因此,罗斯还是对着薛叔、说回了刚才的话题,“那名能力者的问题你不用担心,他的档案我们eas里是有的……正如你推测的一样,他有着很强的自愈力和身体素质,另外,即便撇开能力不谈,他本人也是个精通格斗、枪械、侦查、反侦察、战术布局等多种技能的超一流雇佣兵。但饶是如此,我也可以很有把握地告诉你……他不是我的对手。”

    “那万一他又逃了呢?”薛叔凡事都爱问个“万一”,因为对别人来说是万一,对他来说可能就是又一个熟悉的早晨。

    “没关系,就算他真的逃掉了、并引发了怪物暴走,你也不用再‘回溯时间’的。”罗斯用很轻松的语气回道,“到时候,我去把你所说的那个‘怪物’杀死……也一样能制止伤亡。”

    “这么自信啊……”薛叔虚眼念道。

    “是自信还是自大,再过几小时也就揭晓了。”罗斯说着,已转身朝门口走去,“薛先生,考虑到你的能力,囚禁你似乎也没有什么意义,我只能口头劝告你……希望你不要逃跑;我个人而言,是很愿意相信你是一个好人的,我们eas也有能力在这次事件解决后帮你摆脱罪犯的身份,所以眼下对你来说最佳的选择就是……待在这里,等着我去拯救你的‘第七次星期五’。”

    “哦。”薛叔的反应,比对方想象中要平静得多,他用脚挑起了椅子,重新绕到椅前坐下,接道,“那你加油吧……”他用一脸堪称看破红尘的表情道,“你也不用太担心了,就算最后的结果证明你的确是自大,我们也会在我的‘第八次星期五’中再见的,当然了,下一次你多半是踢不着我了。”

第七章 LINE ???

    午后,基奇纳联邦储蓄银行。

    当燕无伤带着“白先生”、“蓝先生”和“粉先生”一块儿冲进来时,无论是抢劫的一方,还是被抢的一方,都绝不会想到两分钟后会发生什么。

    两分钟后,伴随着一阵鼓噪,罗斯上校、罗宾逊探长以及七八名全副武装的警员从银行大门鱼贯而入。

    “你们有十秒钟的时间……”作为本次行动指挥官,交涉的工作自然是由罗斯来做,而此刻,他竟在没穿任何防护装备、甚至手上连枪都没有的前提下,就走到队伍最前,朗声言道,“……放下武器,束手就擒。”他顿了顿,又补充了一句,“我不会把这同一个要求说两遍的,所以……时间一到,后果你们自负。”

    他把这段话说完时,十秒就已差不多过去一半了。

    客观地讲,有胆子来抢银行的人,几乎是不可能会因为别人的一句话就在数秒内举手投降的。

    “你们有枪,我们也有啊;你们加起来十个人左右,我们这儿也有四个、再说咱这边还有人质……这种情况下,凭什么要投降?”这一刻,至少白、蓝、粉这三位先生的脑中,都是这么个想法。

    这么短的时间,他们也最多想到这些了。

    但是,燕无伤不同……无论是直觉还是智慧,他都比自己那三位同伙强得多;仅仅是跟罗斯打了个照面、听对方讲了两句话,燕无伤就立刻判定这人绝对是个能力者,而且……很强。

    前文说过,燕无伤是个独行侠,他没有固定的团队,也从来不跟这些雇佣兵同行建立什么交情,而他这样做的主要原因就是:一旦在行动中状况变得不可收拾,他便可以毫无心理负担地丢下任务和队友逃跑,优先保住自己的性命再说。

    眼下,燕无伤的直觉就告诉他需要他独自跑路的状况已经出现了。

    说时迟,那时快!还没等罗斯所言的“十秒”走完,燕无伤就已是一个闪身、箭步疾出。

    他绕着大堂里的柱子,从警员们的侧方靠近了大门,因为动作极快,其身形在一般人眼里已成了一道虚影。

    这还不算完,在跑动的同时,燕无伤竟还从自己的上衣里掏出了五枚手雷,以闪电般的速度拉开了每一枚的插销……分散着扔了出去;其中,有两枚飞向了警员、两枚飞向了人质、还有一枚……飞向了他的同伙。

    “哼……用这种法子,来为自己争取逃跑的时间吗……”那一秒,罗斯心中暗道,“倒也不失为一个好主意,毕竟……无论我是想救警员、救人质、还是有原则到连罪犯都想救,我都得在接下来的几秒内对那些手雷做出处理……这样一来,这家伙便可趁机开溜了。”

    念及此处,罗斯的脸上露出了一丝冷笑。

    两秒后,燕无伤的一只脚已踏出了银行大门,但与此同时,罗斯的身影竟是后发先至地挡在了对方的面前。

    “我还以为你不是那种会滥杀无辜的人呢……‘邮差’。”罗斯说这话时,举起了双手……此刻他的两只手里,正分别抓着两枚和三枚已经拉开插销的手雷。

    “啊……我的确不是。”燕无伤见状,却没有任何惊慌失措的表现,更没有要躲开的意思,只是很淡定地应了一句。

    这种回应,让罗斯产生了很不好的预感,但……已经晚了。

    燕无伤话音未落,罗斯手中的那些“手雷”中便流泻出阵阵激荡的合成电浆。

    “该死……”被电能放倒的罗斯心中当即道了声糟,“这家伙……故意把特种武器伪装成一般手雷的样子……引我上钩!”

    他猜得没错,可惜已是马后炮了。

    表面上看,燕无伤是打算用普通的手雷无差别地攻击银行里的人来拖住罗斯,但实际上……燕无伤打从一开始就只是在算计罗斯一个人。

    假设罗斯是一个比燕无伤弱的能力者,那么燕无伤无论如何都能逃走,这些“合成电浆雷”扔了也就扔了,本来就是小范围的“抑制型武器”,真扔到了旁人也不会造成死亡的。

    而假如罗斯是个比他更强的能力者,或者是一个很有牺牲精神、拼了命也要救人的人,那么罗斯就有很高的概率会去主动接触那些手雷,而接触……就意味着有几率中招。

    “合成电浆”虽不是什么全新的技术,但实用性很高,即便是在打飞、踢飞手雷的瞬间沾到了一点点从中流出的物质,也会将整颗手雷里蕴含的能量都传导到自己身上。

    眼下,罗斯的情况就更甭提了……为了炫耀自己的速度,他在两秒之内就把五枚飞出的手雷全部抓到了手里,并追到了燕无伤的面前;又为了炫耀自己的强大,他当着对方的面把手雷举起,想任由这些手雷在两人脸前引爆。

    如果燕无伤方才扔的是普通手雷,那此刻躺在地上的肯定就是被炸得血肉模糊的燕无伤自己了。而罗斯作为一个已经将“凶级”能力者的身体能力开发到极限的人,自是不会被这种程度的爆炸伤到的。

    然,合成电浆雷就不同了,一次承受下五枚这种手雷的能量,纵是罗斯也不可能安然无恙……那一刻,全身上下涌来的麻痹和刺痛感让他的身体本能地紧绷、痉挛、倒地……

    紧接着,他的视线,便与燕无伤那居高临下的目光对上了。

    罗斯很清楚,如果对方想杀了他以绝后患,这几秒将是千载难逢的机会在这个当口,只要一把普通的手枪,对准眼窝直射,就能让他脑袋开花。

    但燕无伤没有这个意思,其眼神中没有赶尽杀绝的念头,有的只是一份冷静和淡然。

    他跑了,在警员们和自己那三名同伙惊愕的注视中扬长而去……

    银行门外,劫匪们开来的suv还停在原处,但原本在驾驶座儿上等候的橙先生此时早已被制住并押走,取而代之的,是两名正在车旁待命的警员。

    燕无伤跑出来时,一眼就确认了这一状况,他立即决定……放弃车子、扭头跑路。

    因为橙先生已不在车上、suv也已熄火,所以车上的钥匙(他们选的车自然也是有指纹启动功能的,但由于是抢劫用车,事后八成会被缴获,故而不可能会有人傻到在这种车上登陆一个自己的指纹)也很有可能已经被警察给拔掉了。

    燕无伤可不想浪费时间去放倒那两名警员然后去车上碰运气看看钥匙还在不在,切下警员的手指去抢警车这种傻事他也是不会干的(他看车型就知道这种警车可以远程锁死),比起那些……用自己的双腿跑路才是当下最稳妥的办法。

    逃跑,是燕无伤的强项,在那些“既发生过也没发生过的星期五”中,他肩扛着两个装满现金的旅行袋也能轻松逃脱追捕,何况是现在?

    片刻后,当罗斯从电浆手雷的压制下缓过劲儿后,他第一时间就用能力将银行大堂内那三名仍未投降的劫匪搞了个两死一伤,紧接着就转身跑到了门外。

    当然了,这会儿……燕无伤早就连影儿都跑没了。

    “啊”认清了自己已经失败的罗斯单手掩面、压着嗓门儿呻吟了一声,用懊悔的语气念道,“玩儿砸了呀……”

    就在他郁闷之际,忽然……他口袋里的手机响了。

    罗斯的手机自然是工作专用的,只要响了就是有事,所以他几乎不假思索地就接了起来,并收起了所有的情绪,沉声应道:“我是罗斯,请讲。”

    “是我。”不料,电话那头,传来的声音竟是……

    “薛先生?”罗斯愣了三秒方才反应过来这是谁,“你怎么会知道这个号码的?”

    比起这个问题来,被关押在警局的薛叔此刻是如何打出电话来的这种事已经被罗斯选择性地忽略了……

    “是你告诉我的。”薛叔回道。

    “我什么时候……”罗斯这话说了一半,某个念头忽从其脑中闪过.

    这个念头,让他的话戛然而止,并让他怔在原地,神色陡变。

    “对,你想得没错。”而薛叔则像是能读心一般,在罗斯沉默后接着说道,“我骗了你们……”他顿了顿,“这不是我的‘第七次星期五’,早就……不是了。”

    “那这是究竟第几次了?”罗斯道,“刚才在警局,又是我们第几次见面?”

    “你觉得呢?”薛叔的语气满是疲惫,“你以为我为什么要骗你和探长?一次次被你踹还假装那是头一回很好玩吗?”

    罗斯不笨,他很快就想通了:“次数已多到你得把自己的‘故事’精简一下来节约时间了?”

    “这也是原因之一……”薛叔念道,“更让我无奈的是……比起罗宾逊探长的‘顽固’,你的‘自大’是一个更难搞定的问题。”

    “嗯……对不起。”罗斯这道歉还是比较诚恳的,毕竟他是在对方事先警告过他、而且也调查过目标的情况下仍旧把人给放走了。

    “无所谓了。”薛叔应道,“过去的都已不重要,重要的是……在眼前的这一次,我们能不能把问题解决。”

    “呼……”罗斯长出一口气,“你说吧,薛先生,接下来都听你安排。”

    “很简单。”薛叔回道,“二十分钟内,找一个比你强的人过来,让他/她去对付怪物,看看能不能搞定……”

    “等等……”罗斯从这话里听出了什么,“连我都不是那怪物的对手?”

    “你可以拖延它,但赢不了,战斗拖久了你就会死。”薛叔道,“如果你感兴趣的话……你已经死过两次了,从过程来看第三次也会是一样的结局,所以我建议你这次就不要再去尝试了。”

    “呵……”罗斯苦笑,“好吧……”他说到这儿,忽又想起了什么,“诶?慢着……刚才嫌犯是步行逃走的,若是我现在立即下令各单位停止对他的追捕,这样是否就能避免车……”

    “不是车祸的问题。”薛叔知道他要说什么,所以直接打断了接道,“即便没有车祸,怪物暴走依然会发生,我对探长用的那套说辞……只是为了方便他能理解状况;事实上,今天这一系列事件里面的水……远比你想象中要深得多。”

    …………

    同一时刻,银行以西数公里外,某小巷中。

    即便跑到了这儿,燕无伤也没有摘下滑雪面罩。他可不想被街面摄像头拍摄到“一个戴着面罩的人走进一条小巷,几十秒后一个有着相同身形体貌、但没有戴面罩的人走了出来”这种画面。

    就在燕无伤准备找个没有监控的角度换个方向逃跑时,他口袋里的手机响了。

    他拿出手机,看了眼来电号码,上面显示着“烟土俱乐部”这样一个备注名。

    “喂?”犹豫了两秒后,燕无伤接通了电话。

    “你那边好像出了点意外啊。”电话另一头,一个男人的声音如是说道。

    “放你妈的狗臭屁!”燕无伤当即就是一句脏话。

    “注意你的措辞,邮差。”而对方不但没生气,反而语带戏谑地回道。

    “注意你老母!”燕无伤毫不客气地追着骂道,“老子早就觉得这趟买卖有问题了……这种金额的订单,居然会有四个我听都没听过的杂鱼来跟我组队……这也就罢了,今天我刚进去两分钟,十几个全副武装的警员和一个超强的能力者就冒出来了,还有……你怎么知道出事了?老子几分钟前刚逃出来,你就一个电话打过来,你敢说这不是你故意在设计我?”

    “哈哈哈……”下一秒,电话那头的人忽然笑了起来,“好啦好啦,真拿你没办法,行……我就是在设计你,行了吧?”他微顿半秒,用一种充满恶意的语气接道,“那么……既然你已知道我是在设计你了,是否应该思考一下,此时此刻,你拿着的这部……由我提供给你的手机,会不会也不太安全呢?”

    嘭!

    话音未落,那手机就在燕无伤的耳畔爆炸了。

    刹时,燕无伤的脸被炸得稀烂,其整个人都因头部受到的冲击而失去了平衡,从小巷中横着摔倒了出去,倒在了……马路中间。

    恰在此时,一辆校车刚好驶到这个巷口,在刺耳的刹车声中……硕大的车轮已朝着燕无伤的身体轧了过来。

第八章 慢哥

    “所以……现在是个什么状况?”

    这是“慢哥”从直升机上下来时,问的第一个问题。

    慢哥是罗斯的同事,也是“缨侍”的两名副队长之一。

    他的真名分为两部分,前半部分无法用汉语或英语中已有的音标表述,反正读出来时的动静大概就是舌头轻击口腔上壁的声音再加以些许微妙的变化,而后半部分则可以写作“mango”。

    如果你对语言学有所涉猎,一听这名字你就该知道这位仁兄的祖先来自非洲。

    当然了,大部人看他的肤色就能知道这一点。

    之所以被称为“慢哥”,除了本名的谐音之外,最关键的是……这家伙人如其号,性子特别慢。

    他是eas史上最“水”的战斗部队副队长,智商只是普通人平均水平,身体素质甚至低于平均水平;局里的各种训练和测试虽然他也很努力地参加了,但成绩有一多半都是不合格的;平日里无论说话还是做事,他也都是一副慢吞吞的样子……

    你说他是故意磨洋工吧,也不对,以他的角度出发他已经是尽力了,但旁人看着他这样就会觉得“不麻利”,很膈应人。

    不过,慢哥既然能坐上现在这个位置,自然是有原因的。

    那原因也很简单……他的“能力”很强。

    和大部分能力者一样,慢哥也是在极度的“压力”之下觉醒的。

    慢哥生长在一个比较底层的工薪家庭,小时候,他就读的学校十分糟糕,而他的性格……也很容易让他成为校园霸凌的受害者。

    被霸凌的孩子,没有太多的选择,常见的应对方式只有转学、自杀、或者……忍耐。

    人们总是喜欢在一些骇人听闻的恶性霸凌事件被曝光之后去发表一些诸如“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寻求大人的帮助”这样的马后炮评论,但他们似乎忘记了、或根本不去思考霸凌本身就是一种在成年人的漠视中滋长出来的东西。

    每一件耸人听闻的霸凌事件,都是由无数件被忽略的轻重程度不一的其他事件堆积而成的。

    这种堆积,需要“时间”、需要“环境”……而造就了这种环境的,正是“大人”们。

    孩子们所展现出的“恶”,是粗鲁的、单纯的、幼稚的……远没有大人们那肮脏的“恶”来得复杂,所以,这种动机简单的恶行,也时常会表现得很露骨、很原始。

    慢哥就经历了很多这种性质的欺凌:被殴打、被逼迫接触秽物、被当众脱去衣物羞辱、被当作危险行为的实验品去残害等等。

    在这一次次“超越忍受界线”的体验中,有的人能适应并扛过去、有的人则可能精神崩溃患上疾病,而慢哥……被催生出了异能。

    他的能力叫做英雄。

    这个所谓的“英雄”,是一个由慢哥的心灵能量制造出的战斗实体,是他“想象中的弱者的守护神”,其形象是一个戴着图腾面具、身形健硕、穿着非洲土著战衣的高大黑人男子。

    根据录像资料来看,该实体初次显现时,身高大约在五米左右,其身体能力至少已达非体术型纸级能力者的巅峰。

    当时这个实体只现身了六十秒,导致了四名未成年人和一名成年人的死亡。

    事发后,eas便介入调查,将慢哥控制了起来,并对涉事的其他相关人员进行了善后处置。

    这件事……是在二十年前了。

    如今的慢哥,已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去召唤“英雄”,并指挥其完成任务;而如今的“英雄”,不但高逾二十四米、力量和速度峰值皆难以检测(至少以eas现有的手段无法测出),还具备例如“快速复原”、“精神抗性”、“钢铁皮肤”等诸多特殊能力。

    虽然“英雄”的存在时间这么多年来也未变长、依然只有六十秒,但慢哥这些年的行动记录显示……其实六十秒已经足够了就算是罗斯这样的高手,在eas内部的模拟战中也无法与“英雄”对抗超过三十秒。

    因此,在今天这种局面下,罗斯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找慢哥来帮忙。

    若是慢哥也解决不了问题,那可就真的麻烦了……因为eas里比他们俩还强以及和他们同级的人一只手就数得过来,且这些人里没有一个能在短时间内赶到枫叶郡的。

    “你自己看吧……”在慢哥提问的同时,罗斯已递上了一台i-pen,并指着屏膜道,“第一个视频文件,点开就行。”

    慢哥接过i-pen,照对方说的打开了文件,紧接着,一段街面摄像头拍到的画面就开始播放。

    镜头中,一辆校车以正常的速度行驶着,突然,其侧前方的一条小巷里爆发出了火光,随即就有一道人影横着飞出,摔在了车前。

    校车司机显然是被吓了一跳,急踩刹车之余还打了方向盘,但饶是如此……沉重的校车还是从那个人的身上轧了过去,因为轮胎被垫了两下,加上刹车和急转的作用力……校车斜着朝前滑了一段后便发生了侧翻。

    大约十秒后,一只巨爪从内部撕开了校车厚实的车皮,随即就有一条巨臂从车内探出。

    这一幕已然很骇人了,但更让人觉得大跌眼镜的是:同一秒,地上那位半边脑袋不知被什么爆炸物给炸没了、且被几吨重的车结结实实碾压了两下的仁兄……居然站起来了。

    他起身的同时,校车里的怪物已把头伸了出来,并狂吼一声,听到这嚎叫,那人回头看了一眼,接着……就捂着脑袋、一瘸一拐地开始逃跑。

    视频到这儿,镜头切到了邻近的另外一个路口的摄像头上,画面中,还是那个人……在前一个路口还一瘸一拐的他,跑了这十多米后,姿势就变了,仿佛他的伤腿在这几步之间就已复原了一般……

    再到下个路口时,仅从身体的动作来看,已看不出他有伤在身,只是其头部的损伤好像没什么变化,所以他仍是用一只手紧紧捂着头。

    至此,视频结束。

    慢哥看完后,慢悠悠地等了几秒,才用他那不温不火的口气问道:“那你是要我对付这个自愈者呢,还是那个怪物呢?”

    “你说呢?”罗斯用一种不置可否的表情看着他。

    “呵,这倒是奇了啊……”慢哥干笑一声,“以队长你的作风,这种状况难道不该是亲自上阵刚了再说的吗?”他顿了顿,“我记得你上次在开打前就叫增援,还是几年前追捕‘猎霸’时……”

    “行了行了……这说来话长,等事情完了我再跟你解释。”此刻,他们周围还有不少fcps的人马在呢,罗斯可不想让这货滔滔不绝地曝光各种eas的内部消息以及他个人的黑历史,故而赶紧打断道,“总之,现在这怪物已经在城里活动了二十分钟,虽然我已在第一时间通知市长启动了紧急疏散的预案,并用我的‘鬼兵’配合fcps的武装部队去吸引怪物的注意力,但伤亡数字和财物损失还是在飙升,你得赶紧了。”

    “嗯……”慢哥闻言,沉吟一声,点了点头,“好的,让我先看看……”

    在这个节骨眼儿上,他这种慢条斯理的反应真的让人很想打人。

    “是那个方向吧?”过了几秒,慢哥看向西面,如是问道。

    “是的。”罗斯几乎是咬着对方的句尾在回话。

    这也是很明显的事情了,就算只是站在警局天台这种不算很高的地方,也已能望见市区那边有一片黑压压的浓烟一路升到天上。

    “好……”慢哥又点点头,然后……闭上了眼睛。

    就在周围的探员们在心里吐槽这货是不是准备站那儿思考人生时,忽然……一道人形巨影从天而降,双脚落地,站定在了警局门口的大街上。

    还没等附近的人问自己一句“我产生幻觉了吧”,这个“巨人”就已经从他们的视线中消失了。

    别看“英雄”身形巨大,其速度可是能轻松超过两马赫的。转眼之间,他就从警局那边来到了事发地点、来到了……那头“怪物”的面前。

    得见此怪,虎身牛角、蝠翼蝎尾,鳄鳞猬毛,爪利牙尖。

    虽然在这个时代已鲜有人知,但这异兽的形象很明显是应了龙郡古代传说中的“四凶”之一穷奇。

    因是四足站立,穷奇看起来没有“英雄”那么高,但其头至尾的长度展开也足有六七丈,且体重方面也不在“英雄”之下。

    仅从体型判断,二者应是势均力敌。

    说时迟,那时快!刚一照面,“英雄”便借着前冲之势,一个膝撞顶向了穷奇的肋部,先下手为强。

    六十秒的时间可不长,虽然“英雄”的主人叫“慢哥”,但“英雄”可是一点都不慢,他每次都是以极快的速度去解决战斗的,这次也不例外。

    而刚刚还在跟地上的“鬼兵”缠斗的穷奇……突然就被不知从哪里杀来的一个巨人一膝盖怼在了身侧,并且被那股撞击的巨力推飞了出去、在半空翻滚了半圈……作为一只暴走中的异兽,它的反应也是可以预见的。

    就这样,一场短暂、但规模惊人的恶战,在这基奇纳的市区爆发了。

第九章 天老板

    “你喜欢特摄片吗?”

    看着从无人机上传送回来的现场画面,罗斯忽然问了慢哥一个问题。

    慢哥也明白他的意思:“你真有兴趣的话,我的确有不少资源可以借给看,但我觉得现在不是聊这些的时候……”

    “怎么?”罗斯从慢哥的语气中听出了一丝担忧,“难道……你觉得这怪物连‘英雄’都处理不了?”

    “我怎么觉得都没关系吧?”慢哥沉声应道,“反正再过几十秒就见分晓了。”

    这个回答,等于什么都没说,但罗斯已经听出来慢哥的心里有点虚了。

    事实,也的确如此。

    按照“英雄”以往的表现,就刚才的那发膝撞过去,敌人不死也该残了。

    然而,此刻,战场那边的实际情况却是……

    被突然袭击给顶飞的穷奇,只在半空翻了半圈,就用自己的翅膀稳住了身形,并反扑而来、展开了反击。

    这一战,“英雄”的优势只有二个:其一,突然袭击所造成的损伤和带来的先机;其二,比起穷奇来更为灵活的、人型生物的四肢关节。

    这两点,前者方才已经被他耗掉了,且并没让他占到太多便宜,而后者呢……就得看他在实战中怎么发挥了。

    反观穷奇这边,优势可谓相当大。

    首先,兽与人的战斗,最大的劣势通常是智力;但变身状态下的穷奇无疑也是有智力的、甚至比大多数人类还要聪明,而只能存在一分钟的“英雄”也并不是那种“会借助工具去对付野兽(比如挖陷阱、用火器)的人类”……所以,这种劣势也就不存在了。

    其次,在体重相差不多的情况下,由于骨骼结构、肌肉强度、血管张力等诸多生理因素的不同,野兽的近身搏斗能力往往比人要高出很多倍。

    这也是自然规律,因为人的身体进化成今时今日这样主要就是为了更好地使用工具,而那些野兽、捕食者们的身体始终是为了捕食而生的。

    发达的大脑和灵活的手指让人类能够轻松地制造和操作工具,工具则可以帮人类战胜比他们更强的物种、大幅降低狩猎的风险并提升其效率,让人类站到食物链的顶端;还可以帮人类奴役其他的物种、更有效率地生产农作物、减少劳动力的付出、制造适合他们生活的环境,以及衍生出更多种类和功能的工具……

    而捕食者,有的只是锋利的牙齿和利爪、残暴的咬合力、匪夷所思的瞬间爆发力……这些东西都是为了同一件事服务的方便他们逮住自己活蹦乱跳的晚餐,将后者迅速制伏并生吞活剥。

    顺带一提,无论在哪个版本的传说中,“穷奇”这种生物都有一个共同点喜欢吃人。

    如果你相信进化论,你应该可以从这点上推测出一些什么来。

    综上所述,纵然“英雄”是个可以从物理层面碾压凶级能力者的战斗实体,但遇上同样具备这个实力的穷奇时,他就和一个遇上了老虎的普通人差不多了。

    当然,区别还是有的,普通人可不像“英雄”这样有着坚硬的皮肤和自愈能力,而普通的老虎也不像穷奇这么能打还会飞。

    且看,战场之上……

    穷奇双翼一展,狂岚即起,它一个俯冲就从半空飞扑纵落,扬起一爪就拍向了“英雄”的肩颈处。

    “英雄”见状,左脚后撤半步,侧身而避,并将右拳一摆,欲再击穷奇肋部。

    但穷奇在空中的灵活程度显然在对方的预料之上,纵是在这疾冲之际,它亦可随时调整姿势、乃至改变速度和前进的轨迹……因此,“英雄”的应对在穷奇眼里尽是徒劳,它一个拧身侧旋就朝侧面腾出了七八米,闪到“英雄”的拳路之外,换了个角度,收起利爪、曲首一探,一口咬住了“英雄”的左臂。

    “英雄”那钢铁般的皮肤在穷奇的獠牙前跟一般的人皮也没有什么区别,交错的牙锋撕开了他的皮肉、深深嵌入骨中;重压之下,臂骨寸断,肉如霜坠,血如雨落。

    好在……“英雄”并不会因为受到伤害而感到疼痛或者畏惧,因为他是慢哥理想中的“守护神”,无论在何种情况下,“英雄”都不会退缩,他会奋战到底,直到敌人或者他自己被消灭为止。

    下一秒,“英雄”的右手便化拳为指,破风而来,直取穷奇的左眼。

    此举,让穷奇进退两难……它既没有足够的时间彻底咬断“英雄”的左臂、也没有足够的时间将嵌入对方手臂的牙给拔出来,也就是说……“英雄”的那条胳膊成了一块卡住穷奇牙齿的饵食,让它的整个脑袋都被限制住了。

    这就是此前提到的……“人型生物的优势”之一,灵活的手臂关节和五指让人类在搏斗中对攻击的姿态、角度、技巧等都有了更多的选择,尤其是在这种“反击”中,动物往往会在身体的一部分被咬住后就彻底遭到压制,但人不会。

    一息过后,这戳眼的一击,精准命中,把穷奇左边的眼珠捣烂了。

    穷奇在疼痛的刺激下,也是爆发出了一股恶力,顺势将“英雄”的左臂咬断。

    这一轮攻防,结果以一方失眼、一方失臂而告终……

    像这种足以造成永久残疾的伤,对常人来说肯定是很严重了,但对穷奇和“英雄”来说,这只是暂时的损伤罢了;穷奇的眼睛只要花点时间就能长出来,而“英雄”的手臂在他下次被唤出时也会痊愈。

    当然,在那些为数不多的旁观者们看来,刚才那场面绝对算得上是一场恶战。

    在人们的普遍的印象中,巨大的生物动起来会很慢,但眼前这俩的动作却是快到让人眼睛都跟不上;就这一冲、一闪、一咬、一戳、一断……全是发生在短短三秒之内的事情。

    二者搏斗时带出的风压犹如在局部掀起的强台风,将周遭的地面、建筑、树木、车辆……都掀得七零八落,他们分明都没有刻意去破坏环境,就已将方圆百米内弄得一片狼藉。

    这会儿,那些离他们尚有一段距离的fcps武装部队探员们已经很识趣地开始往后方撤退了,毕竟谁也不想自己变成“池鱼”,死个不明不白。

    …………

    同一时刻,事发现场一公里外,一栋建筑的天台上。

    “还是不行吗……”薛叔望着远处的战斗,自言自语道,“看这架势……再打下去那个巨人会输啊。”他长叹一声,“唉……那下回只能设法让罗斯把远在其他郡的、更强的高手叫来了,或者……我干脆换个布局?”

    “我看你还是省省吧。”忽然,一个声音从他的身后响起,并接了他的话。

    这一变故,让薛叔十分惊讶,因为之前有好几次“发生了战斗”的回溯中,他都是站在这个位置观看的,但在那些时间线上,从没有人发现过他、更没有人这样悄无声息地接近到他的背后过。

    闻言之际,薛叔谨慎地转身、回头。

    结果,他看到了一张可说是“久违”的面孔。

    那是一个气质颓废的男人,看上去二三十岁、头发乱糟糟的;他穿着一身黑色的休闲西装、里面是件黑衬衣,领口敞开着、没打领带,总的来说……一副不修边幅的模样。

    “是你?”薛叔的眼神当即就变得肃然起来,他的身体也本能地紧绷着,就仿佛看到了某种随时会将自己吞噬的可怖之物。

    几年前(此处指现实时间,如果算上薛叔回溯的主观经历,他已经度过了十几年),当薛叔第一次见到这个男人时,也是一样的反应,就好似……他的灵魂深处有什么东西在提醒他要远离这个人。

    “可不就是我咯。”黑衣男子一边说着,一边已走到了护栏边,他将腰部倚靠在那儿,慵懒地接道,“当初我把你那能力的‘代价’告诉你,就是为了让你少用,现在看来……你小子好像把我的提醒当成耳旁风啊?”

    薛叔看了他几秒,回道:“我并没有质疑你的话是真是假,只是……即使我知道回溯时间会消耗我的寿命,但有些事……我还是不得不做。”

    “哈!”黑衣男子笑了,“哈哈哈哈哈哈……”

    他大笑、狂笑、癫狂的笑。

    “你笑什么?”等了一会儿后,薛叔才问道。

    对方稍稍收敛了笑意,回道:“呵……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人可以说‘有些事我不得不做’,但那个人不是你……”他顿了顿,“你、和这世上的大部分人,你们所做的种种……在你们看来不惜一切也要去完成的事,其实都毫无意义。

    “你做或者不做,事情发生或不发生,今天这城里死一个人或死一万个人……对这个世界都不会有什么影响。

    “你做的一切都不重要(nothing_you_do_matters),你的存在就是一个谎言(your_existence_is_a_lie)。

    “就算你今天真的成功减少了几百或者几千人的伤亡,那就真的是在做好事了吗?

    “这‘好’是对谁而言的呢?对那些活下来的人?对联邦政府?对人类这个群体?对这个星球?还是对这个宇宙?

    “说到底……从主观上能够在这件事上寻求到所谓‘意义’的人……有、且只有你自己。

    “就连被你拯救的那些人也不会察觉到什么,因为这条时间线上的他们根本不知道没有你的干涉他们会死,即便他们有朝一日知道了你的所作所为……他们也同样不会明白这份生死之差旨在何处。

    “是你‘要救人’,所以‘有人被救’,而‘有人被救’这个结果,让你……这个充满罪恶的种族中的一个个体……感受到了因果变动对你背负之‘罪’的影响,并浅薄地将其解读为了一种‘意义’。”

    他一口气说完了这番话,薛叔听是都听进去了,可惜……不是很懂。

    “呃……”思索了几秒,薛叔才沉吟道,“那你的意思就是……让我不要再回溯时间了,任由那怪物去进行破坏?”

    那男子耸耸肩,看起来薛叔的反应并没有出乎他的意料,因为他从一开始就没指望薛叔能理解自己的本意:“放心吧,那怪物马上就走了。”

    就在他说这话的同时,远处的穷奇还真就抖起双翼、腾空而起,飞离了战场……

    看到这一幕,薛叔也是哑口无言。

    “你还算有点能耐,但是你完全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片刻后,黑衣男子再度开口,并从西装口袋里掏出了一张黑色的卡片,递到了薛叔的面前。

    薛叔犹豫了一下,还是接过卡片。

    这卡片和名片差不多大、做工很考究,其正面印了一个白色的逆十字,背面则只有一个数字“7”。

    “这是……”薛叔疑惑地看着对方,试探着问道。

    “这是一张日托所的招待券,你可以在那里陪一些跟你差不多的小鬼一块儿玩玩。”男子的口气听起来像是开玩笑,但好像也不是在说谎话。

    说罢这句,他就离开栏杆、伸了个懒腰,似是准备要走。

    “这回你也不打算告诉我你是谁?”薛叔冲着对方远去的背影,又问了一句。

    “嗯……”那男人想了想,随口应道,“你就叫我……‘天老板’吧。”他回过头,又看了薛叔一眼,“收好那张卡,不久后我们会再见面的。”

    对于“老板”这个称呼,薛叔倒也能理解,因为几年前他第一次邂逅“天老板”时,就是在一家书店里。

    当时的薛叔异能刚觉醒不久,能够回溯的时间还很短,而且对于很多异能相关的事情都不了解。

    于是,他试着在网上查找相关的资料,但发现无用的干扰信息太多、真假难辨;后来他又去了联邦的公立图书馆,却发现搜“超能力”这种关键词,只能找到小说类的书籍,而找不到任何调查研究类的东西(因政府的管控、这类书籍根本不可能走正规渠道出版)。

    就是在那个时期,某天傍晚,薛叔走在一条不常去的小街上,偶然间看到了一家书店……他鬼使神差般地灵光一闪,想到了这种连旧书也收的小店里也许能找到些有用的“歪书”,然后就进去了。

    结果,他就跟这位“天老板”有了一面之缘。

    当日,被天老板云山雾罩地灌输了一大堆信息后,薛叔回到住处想了一宿;第二天,当他再次来到那条街上,却发现那家书店竟然不见了……

    任凭薛叔去找周边的商户、住户打听,甚至去城市管理部门询问这个地址的情况,也没找到半点线索。

    这宛如“都市传说”般的经历,成了只有薛叔心中的一个疙瘩,他最后的结论是“有三成几率是我喝醉或者吃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从而产生了幻觉,还有七成几率是我遇上了一个很强的能力者。”

    时至今日,在薛叔这第n个十三号星期五,他终于又一次遇到了“天老板”。

    虽然他有很多问题想问对方,但他可以感觉到……在这个人的面前,即便是使用时间回溯,他也无法从对方口中多套出哪怕一个字来。

    因此,薛叔也没有挽留天老板,只是默默地看着对方离去了,并且……如天老板所说,他没有再去回溯时间。

    这一天的循环,在此结束。

    但一个新的谜团,已在薛叔的心中萌发。

    午后的阳光下,他低头看着手中的黑色卡片,期待着……这会是通往一切答案和终点的钥匙。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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纣临介绍:
死而以行为谥。残义损善者,谓之纣。然,此恶谥之祖,实是文治武功,一代枭雄。比之无数上谥之庸才,又当如何?若纣为罪,罪当再临。当这第五王国再次腐朽之时,逆十字的旗帜自当再现。那旗下之恶才、罪徒……亦将再次掀起一场颠覆时代的狂潮。纣临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纣临,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纣临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