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将计就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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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从他们后方有人怒吼一声:“兀那贼人,休伤子默!”
声音如同虎王咆哮,又好像是平地起了一声沉雷。
一点寒光隔着十数丈距离射来,破空带着刺耳的锐啸,眨眼间就到了戈乌多的面前。
戈乌多吓了一跳,砍向鱼子默的斧头,不得不向外一磕。
铛!
一声清脆的声响,大斧被那寒光荡开,是一杆普通的长箭,可在如此距离中,对方一箭之力,还有如此威能。戈乌多抬头看去,只见一个神色冷厉的青年持宝刀纵血鬃宝马飞驰而来。
位于后方吐谷浑死士试图阻挡,被他一刀轻易劈成了两半。
“是王君临!”戈乌多瞳孔骤缩,所谓人名树的影,即使王君临以毒术而名闻天下,但毕竟偌大的名头放在那里,当面对上,说没有压力和畏惧是不可能的。
更何况,眼下王君临突然出现在他们后方,猝不及防之下,他们本来背对着,后面的吐谷浑人慌忙转身,也只是各自为阵,都没有布下战阵,被王君临逐一击破,那架势,就如同劈波斩浪一样,马匹所过之处顿时掀起满天的血雨,残肢断臂四处横飞,连带着几个武力不俗的吐谷浑勇士,都无法令王君临停顿一步,眨眼间就冲到了戈乌多的面前。
“狗贼,拿命来!”
龙雀刀高举,这叫做举火烧天式,正是鱼俱罗给王君临教授九式春秋刀法之一,带着劲风,呼的就劈落过来。
王君临此时虽然身着士子长衫,但却有一股令人畏惧的威严。人借马势,刀借人力,只听噗……咔嚓,两声轻响。戈乌多还没弄清楚状况,就被连人带马劈成了两半。温热的鲜血,喷在了王君临的脸上。在火光下,令他更如厉鬼一般的凶恶。
王君临练成奇功之后,实力大增,单论力量已经相当于破功期的顶尖高手,甚至比破功期高手气力更加持久的多。但他的武技却还停留在后世佣兵阶段,对付普通武者算是不错,但是在高手行列就不够看了,但如今有了鱼俱罗传授的春秋刀法,自在鱼府湖中苦练小成之后,这些天在路上一有时间便坚持不断的苦练,功夫不负有心人,刀法提升迅速,逐渐与他相当于破功期高手的气力相匹配,算是真正的进入了当世一流高手的行列。
两名吐谷浑人勇敢的冲上去,王君临神色漠然的大刀轻轻一拖,两人就被砍翻在地。
王君临从贼人后方突然出现,借血鬃马迅疾无比的速度偷袭之下,彻底打乱了吐谷浑人的战斗,特别是一刀劈死了戈乌多,让吐谷浑人士气大降的同时,也让已经被逼进古庙内展鹏等护卫们士气暴涨,趁机从庙中冲出来,和吐谷浑人厮杀在了一起。
特别是鱼子默危局被王君临破除之后,陷入爆怒之中,所过之处,人仰马翻,极大的加剧了吐谷浑贼人的败亡,那士气顿时一落千丈,哪还有拼杀的勇气,竟然四下里逃散而去。
王君临带人一路追杀无数,鱼子默已经陷入疯狂,嫌拿着铁锤跑不快,索性扔下铁锤,飞奔两步把两个吐谷浑人从马上拽下来,抓住他们的脖子,抡起来就砸。两个吐谷浑人,加起来也有二百来斤,但鱼子默丝毫没有感到吃力。轮了两圈之后,两个吐谷浑人早就没了命,尸体更是残缺不全,伤口血肉模糊。
不得不说,战场上有王君临和鱼子默这种无一合之将的猛人存在,对敌人的士气打击是极大。
那主事的中年男子一看这情况,心知大事不妙。
拨转马头就要逃走,早就注意到的展鹏连忙大声对王君临叫喊:“主公,那是贼首。”
贼首?那就不能放过。
王君临轮圆了胳膊,大吼一声,手里的一具尸体就飞了出去。
中年男子听到身后有风声响起,反手一刀砍出。把尸体看成了两段。也就是那么巧,尸体喷溅的鲜血迷了他的眼睛,没等他擦干净,鱼子默有样学样也扔了一具尸体就砸了过来,把他一下子撞下马来。中年男子翻身站起,就感觉一座小山从天而降。抬头看去,可把他吓坏了。是鱼子默整个人直接跳过来踩在了他的肚子上,他想要躲闪已经来不及,就听噗、砰两声响,中年男子直接被鱼子默踩的是骨断筋折,血肉模糊。
剩下的吐谷浑人彻底没有了战意,作鸟兽散,王君临带人追杀一阵,便下令撤回。
这一战,他们以二十三人对战五百人,杀敌三百多,敌人溃败逃走,他们死了九名护卫,包括鱼子默在内,而李春则是趁着鱼子默和二十名护卫挡住敌人之际,带着仆从从后院翻山逃走。
“展鹏,派几个人传出消息,吐谷浑白兰王为报杀子之仇,与大隋某位大人物勾结,派五百死士于金城郡官路旁古庙劫杀我,导致我身受重伤,生死不明。”王君临看着满地的吐谷浑人尸体,脸色阴沉无比,若是没有人接应,五百名吐谷浑骑兵怎么可能神不知鬼不觉的到了雍州地境如此深入,还没有被隋军发现。
……
……
大名鼎鼎的毒将王君临赴京途中于金城郡遭遇吐谷浑五百死士偷袭,身受重伤,生死不明,消息好像长了翅膀一样,迅速传遍雍州地区,并且以飞快的速度,传至京都大兴城。
“父亲!”长孙无忌走进书房,神色凝重的问道:“听说王君临遭遇五百吐谷浑死士袭击,生死不明?”
因年初和王君临出使西突厥所立大功,长孙晟由右骁卫将军晋升为大将军,官职已是从一品,尊崇之极。
此时他抬起头,瘦削的面颊,看不出丝毫表情。
略一沉默之后,长孙晟默默点头,然后合上手中的书本说道:“金城快马传来的消息,四天前王君临在金城郡平兰县官道旁一座古庙中遭遇袭击。宫中传出消息,陛下的外侯官已经确定是五百吐谷浑死士所为,带队的人是吐谷浑白兰王座下大将戈乌多。据说此战王君临只带了二十名护卫和鱼俱罗的孙子鱼子默,但却最终杀死三百多名吐谷浑死士,让其余一百多名吐谷浑死士溃败逃走,但王君临本人随身护卫死伤大半,自己也身受重伤,鱼子默也受了不轻的伤。”
“前一段时间王君临从西域回归途中在沙州城杀了白兰王最为宠爱的幼子哥舒,从而破坏了吐谷浑与沙州苏家的联姻,这一次白兰王派来的死士,自然是为了给儿子报仇,可问题是五百吐谷浑死士若是没有人接应,绝无可能潜入雍州腹地。”长孙无忌勃然大怒。
“父亲,王将军为我大隋立下赫赫战功,可有些人却三番五次想要置其于死敌,就算王将军与我们没有交情,此等事情也实在是让人气愤。”长孙无忌看着长孙晟说道。
长孙晟瞪了一眼长孙无忌,说道:“无忌,你有情有义,为父也知道你与王君临一见如故,为他打抱不平,但过于激动的情绪放在心中便可,若如你这般遇事激动,做不到宠辱不惊,为父去了之后,怎能放心将我长孙一族交于你手。”
长孙无忌这才发现自己此时有些失态了,呼一口气,向长孙晟行礼,语气平静的说道:“父亲教训的是,孩儿知错了。”
长孙晟满意的点了点头,说道:“你说的没错,上一次出使西域,我们为大局着想,不得不丢下王君临提前回来,这一次不管怎么说都要替王君临帮衬一下。”
顿了一下,又说道:“王君临自出山以来,便在西北边关为国戍边,且为人虽然狠辣,但做事却颇为成熟圆滑,为父刚刚细细算了一下,除了昌平王邱瑞之外,他并未与其他人结仇。所以,此事还是多半与昌平王府有关。但邱瑞此人虽然刚愎自用,心胸狭窄,若说派自己的人去杀王君临倒有可能,但与吐谷浑勾结并帮其五百死士入我大隋腹地,此事可能性还是太小。所以,此事到底是何人所为,为父还需要进一步调查。”
说到这里,长孙晟看了一眼若有所思的长孙无忌,接着又说道:“不过这件事情倒不用我们操心,陛下对于勾结外敌杀立下大功将领之事深恶痛绝,为父若是没有猜错的话,陛下已经让外侯官开始调查,不管昌平王与此事是否有关,都已经站在风尖浪口之上。”
同一时间,河东世家裴阀在京都府邸中,吏部侍郎,闻喜县公裴世矩将孙子裴元庆叫到自己房间,进行商谈。
河东裴家乃诗书起家,是有名的书香门第,所以裴家在大隋大小官员多达十数人,但是武将却只有裴元庆一人,这还是去年那场大战立下大功,才升至从四品的鹰扬郎将,封为开国伯,也算是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裴家在武事方面的不足。
所以裴世矩对这个年龄只有十九岁的孙子极为看重和喜欢。
第九十二章 一场好戏
本来去年大战之后,裴元庆被封为金城郡鹰扬郎将,但裴世矩考虑到西北短时间内不可能再有战事,便想办法将裴元庆调到了京城卫军中担任鹰扬郎将,毕竟若无战事,京城重地皇帝眼皮地下升官的机会更多。这一点上柱国韩擒虎的看法显然和裴世矩不同,所以至今韩子良还在天水郡担任鹰扬郎将。
裴世矩看着自己这个最为喜欢的孙子,说道:“元庆,如今关陇门阀、河东、山东世族已经是陛下眼中钉,陛下有意扶持新型贵族世家与其对抗,削弱其势力。而王君临立下赫赫战力,为少见悍将,从出使西突厥和沙州之事可以看出,此人又非单纯的武将,并不缺手段,可他在我大隋却偏偏没有丝毫根基,此等人物本来正是陛下此时最需要和看重之人,如今又有被吐谷浑五百死士刺杀一事,若是死了自然一切枉然,但若是大难不死,王君临到京都之日便是被陛下重用之时,成为我大隋新贵之一指日可待。”
喝了一口茶,裴世矩看了一眼裴元庆,继续说道:“我听说去年那场大战中你与王君临一起共事,颇有交情,王君临来到京都之后,你不妨与其多亲近亲近。”
裴元庆本来就与王君临甚为投缘,而且去年大战中他能立下大功,其中不乏沾了王君临的光,如今祖父有所指示,哪有不答应之理,当即便说道:“祖父放心,孙儿知道怎么做了。”
……
……
王君临脸色枯黄,双眸紧闭,躺在床榻之上昏迷不醒。
小猞猁静静趴在他的脚畔,一动不动,只是瞪大了黄褐色的双眸,警惧的凝视屋子里的每一个人,不时发出呼呼的威胁声,随时准备扑上去。
这是在金城郡,鱼总管府最好的客房之中,此时聚集了不少人。
除了鱼俱罗之外,还有雍州刺史陈三思,雍州司马刘方,金城郡太守李秀文和鹰扬郎将哈罗牧丰。
五百吐谷浑死士潜入雍州金城郡,鱼俱罗固然有失职之责,但毕竟身居高位,又是开国功臣名将,所以朝廷和隋帝追究的责任最终很可能就会落在哈罗牧丰身上。
哈罗,是一个鲜卑姓氏,始祖为拓跋哈罗,是北魏显祖献文皇帝拓跋弘的弟弟。因以哈罗为氏而称呼自己的部属,从而才有了哈罗氏一族。
北魏高祖孝文皇帝,是显祖献文皇帝的第四个儿子。上有长兄绕骨氏,后改汉姓为胡氏;次兄普氏,改为周姓三三兄拓跋氏,也就是如今的长刹氏祖先;大弟哈罗氏,后改为哈姓。不过在隋朝时人们更多的还是习惯于使用哈罗这个姓氏。
哈罗氏虽然也是开国将门之一,但这几年已经开始颓弱,哈罗牧丰年近四十,接父兄爵位,上个月趁着裴元庆由金城郡鹰扬郎将位置调到京城卫军,好不容易谋得实位来金城郡担任鹰扬郎将,不想在他的管辖范围又出了这等事情。
说起来,王君临只是一个果毅都尉,比他的官职低了足足一大级,但是只要是稍有头脑的人都知道王君临已经是陛下看重之人,若是大隋内部的人刺杀也就算了,可偏偏是五百吐谷浑死士袭击王君临,这里面牵扯的事情太大,太敏感了。
所以,此刻的哈罗牧丰心中惶惶。
他身材顾梧,体型高大,甚至比身体同样魁梧高大的鱼俱罗还要高出半个头。可站在鱼俱罗的身后,却感到莫名的寒意。
虽然他已经在第一时间亲率五千大军,用了两天时间围追堵截,将那一百多吐谷浑残余死士全部杀了,有所弥补,可让他郁闷的是没有抓住一个活口,这就让他给别人落下了口实,而最让他郁闷的是,他与那昌平王府刚好有一些交情,甚至此次能够来金城郡任职邱瑞也替他说了话,朝中很多人都知道这件事情,所以他根本难以说的清楚。
也就是说,他哈罗牧丰这一次不仅仅是一个玩忽职守的问题,隋帝和朝廷很可能会认为是他故意放水,让吐谷浑五百死士潜入到金城郡去杀王君临。
如此种种之下,哈罗牧丰深知,王君临要是出了事情,他很可能性命都难保。
所以,看着昏迷不醒的王君临,哈罗牧丰此时的心里面,紧张万分。
陈三思叹了一口气,向在王君临旁边跪着的展鹏问道:“王将军,一直未醒吗?”
护卫头领展鹏双眼通红,胳膊上缠着绷带,说道:“回陈大人的话,我家将军一直未醒,医生说生死各一半,将军若是能够挺过去便活,挺不过去便死。”
陈三思脸色陡然变得格外肃然凝重,虽有哈罗牧丰这个倒霉蛋背负主责,但是他身为雍州刺史多多少还是有责任的,若是因为王君临身死,让陛下对他不喜,势必会影响他的前途,更何况他对王君临也极为看重,立下大功不说,很会做人,前天王君临还送他一份价值千金的重礼,深吸一口气,说道:“王将军在昏迷前,可有什么交待?”
展鹏想了一下,说道:“将军说去年天水郡清水县张氏因通敌卖国被灭族,但张氏与吐谷浑之间有着庞大的生意往来,具体做这事情的张氏商队只不过是改头换面继续与吐谷浑继续暗中交易,将军说这里的时候吐了一口血,便昏了过去。”
“我明白了!”陈三思点了点头带着金城郡太守李秀文和鹰扬郎将哈罗牧丰走出房间,轻声道:“哈罗将军,你若还想与李大人能够继续共事,应该知道怎么做吧!”
哈罗牧丰与李秀文相视一眼,眼中闪过浓浓的杀意,然后看向从房间中走出的鱼俱罗,抱拳说道:“大将军,末将请调三千骑兵去捉拿与吐谷浑勾结的商队,请大将军批准。”
鱼俱罗看了一眼陈三思,说道:“这一次可要有活口,否则你真的就百口莫辩了。”
哈罗牧丰打了个冷颤,说道:“大将军放心,卑职知道应该怎么做了。”
“去吧!不要落在陛下的外侯官后面,否则你依然无法向陛下交待。”鱼俱罗点了点头说道。
哈罗牧丰心中凛然,抱拳向鱼俱罗和陈三思、刘方行礼,然后转身快步离去,很快他便带领三千骑兵出城而去。
待门口陈三思、刘方和鱼俱罗离开之后,昏迷不醒的王君临,猛然睁开眼睛,枯黄的脸上,露出一抹浓浓的杀机。
“主公,他们都走了!”
“快憋死我了!”
王君临呼的坐起来,哪像一个奄奄一息的伤者。
他坐在榻上,招呼道:“展鹏,快把窗户打开,这屋子里的气味,可真难闻啊。”
此次受刺,虽然不至于九死一生,但身边忠心耿耿的护卫死了大半,鱼俱罗刚将自己宝贝孙子交给他,结果鱼子默就受伤了。
王君临来到这个时代,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大的亏!而且那昌平王府一日存在,他便一日难得安宁,所以他当机立断,将计就计,准备利用这件事情进行反击。
只有他伤得越重,最好是差点就死去,皇帝便越是愤怒,然后再有昌平王府参与此事的证据,即使邱瑞在杨坚立国之始立下大功,不至于问罪,但也会极大的削弱邱瑞的势力和在朝中的影响。相反,此消彼长,他王君临便因为差点因国事被敌杀死,使得他在沙州城所立之功更加突出,在隋帝哪里受到的封赏自然也会加大。
所以,王君临让人散布消息的同时,果断回到了金城总管府,与鱼俱罗秘谈之后,便在陈三思、刘方、哈罗牧丰和刘秀文面前演了这场好戏。昌平王府与吐谷浑勾结的证据不能由他王君临或者鱼俱罗的人找到,最好由与昌平王府有交情的哈罗牧丰找到,这样一来效果会更好。
总之,王君临在受刺之后所考虑的,是如何在这件事情上,获取更多的利益……
“鱼子默那小子还好吧。”鱼子默生性淳朴单纯,知道王君临没有受伤,他担心这傻小子不小心说出去。
“主公主心,鱼少爷身体强壮之极,受的伤已经好的差不多了,早上还想跑过来找您比武,被鱼总管给呵斥回去了。我听说鱼总管也给他专门交待过了,这些天不会让他出门。”展鹏知道王君临担心什么。
……
……
王君临所在的院落成为总管府的禁地,除了王君临的人之外,也就鱼俱罗和鱼子默能够进来,而且为了防止鱼子默说漏嘴,鱼俱罗直接让鱼子默也搬进这个院落。
就在王君临“重伤”回来的第五天,鱼俱罗便神色复杂的亲自给王君临带来了好消息,哈罗牧丰找到了原张氏的商队,商队总共四百多人无一漏网,反抗过程中,被哈罗牧丰杀了大半,活捉了三十多人,其中大多是核心成员,并且轻易从这些人罪中拷问出了昌平王府庶子邱柏晗院里面的管家参与此事的证据。
整个过程中王君临和鱼俱罗都没有参与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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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十大将军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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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临,这件事情你处理的很好,很老辣,也很果断!”鱼总管府客院小湖边,鱼俱罗用一种极为欣赏的表情看着王君临,眼前这个年轻人一次次给他带来惊喜,他每次都尽可能将其高看,但最终发现依然低估了对方。
最开始以为王君临只是善于刺杀的草莽之人,后来毒破陇西城之后,又知道王君临身怀绝世毒术;再后来断了突厥粮道和火烧水泉关之后,他以为王君临做事果断,擅于以奇制胜,且胆子狠辣。等王君临将高台城治理的越来越好之后,他发现王君临并非是单纯的一个武将,还拥有一定的治世之才。紧接着出使西突厥之事,让他看出王君临的大将之才。本以为王君临的能力已经全部展现在他眼前,但这一次刺杀之事王君临的应对,让他发现王君临的心智还在他想像之上不说,极为善于把握机会,且对官场和朝廷勾心斗角方面同样表现得很老辣。
“你小子老师到底是什么样的人,竟然能够培养出你这样的人!”鱼俱罗颇为感慨。
王君临自家人知道自家事情,哪有什么老师,所以便没有接鱼俱罗的话题。
“过来,坐下吧。”鱼俱罗坐在小湖边凉亭之中,随口说道。
“伯父面前,岂有小子座位?”王君临深知古人重礼,而人年龄越大,越是在乎晚辈对自己的礼节,所以在这一方面他一直表现得谦虚谨慎。
“你小子明明是个武将,但却又有那些文官的虚伪,这一点有时候我并不喜欢,但一想这却又是好事,我年轻的时候不拘小节,现在想来在这方面吃亏不少。至少那些文臣中的老家伙没几个喜欢我的。呃!我听说你小子还写着一手好字,你别告诉我你还能吟诵两首诗词。”
王君临不再矫情,坐在鱼俱罗对面,说道:“伯父,我不敢瞒你,我字写的的确不错。至于诗词在小子看来虽然只是小道,但若是需要,我还真能够吟诵两首诗词。”
鱼俱罗看着王君临久久不语,半响之后才说道:“你小子不错,能武能文,且又有勇有谋,是个做大事的人物,”
“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愚者千虑偶有一得。”王君临迅速的整理了一下措辞,恭敬道:“小子不过是运气好,出山之后碰见了伯父这样的伯乐和恩主,否则说不定早已成为草莽之辈,不是流落江湖就是成为一介商人。总之若非伯父知人善用,小子即使再有几分才能和手段,也没有用武之地。”
虽然明知王君临有拍马屁嫌疑,但鱼俱罗仍然听了很高兴,忍不住坐在石凳上,哈哈大笑。
“好了,你小子在我面前别说这些虚透巴脑的话。就算没有我的提携,以你之才,迟早会出人头地。”自从前几日那场家宴之后,再加上王君临和鱼子默生死与共之后,鱼俱罗越加将王君临当成亲侄晚辈。
王君临心中也极为受用,但这个时候不好接话,便没有吭声。
“如今你以重伤为由在我这里可呆上一两个月的时间,刚好将春秋刀法好好练练。我知道你有自己修炼秘术,但是切不可轻视这天下武道高手。”鱼俱罗叮嘱道。
王君临想了一下,说道:“伯父,不知这天下间能够和您比肩的高手都有何人?”
鱼俱罗眸露奇光,想了一下,才说道:“天下间达到破功期的一流高手虽然不多,但已知的二三十人总是有的。不过破功期高手相差也是很大的,那些可能存在的隐世高人或者前朝余孽说不准,但我大隋却有十大将军榜,很大一定程度却是以武道高低而排名的。”
王君临闻言,不由眼睛一亮,他还是首次听说有十大将军榜的存在,禁不住问道:“伯父,我听说文无第一,武无第二,这十大将军都是谁,是由何人排出来的,竟然能够让大家信服。”
鱼俱罗略有些感慨的说道:“你说的没错,对武将来说,不打上一场,彼此都不会信服,但这十大将军榜却是由丞相高颎高大人所排,他老人家有大元帅之称,当今我大隋老一辈的武将几乎全部在他麾下任职,高老大人善于识别和推荐人才,注意保护有功之臣。为人谦逊,不居功自傲,文武才略,明达世务,自我大隋开国以来,便为相执政,近二十年,竭诚尽职,功绩卓著。他排的十大将军榜没有人不服。”
王君临点了点头,一代名相高颎的大名不管是在后世所了解的历史,还是来到这个时代之后,他都是听说过的,只是他没有想到高颎的名望如此之高。
听了鱼俱罗的一番解说之后,王君临才知道大隋十大将军榜从前至后依次是双枪将丁彦平、大都督鱼俱罗、昌平王邱端、上柱国韩擒虎、靠山王杨林、越国公杨素,上柱国贺若弼、大将军长孙晟、四镇将军史万岁、左屯卫将军麦铁杖。
这十个人王君临都听说过,都是隋朝时期赫赫名将,而且都是大隋开国名将。
“不过,这是高丞相于十年前所排十大将军榜,如今时过境迁,新人辈出,我大隋年轻一代武将单论武力已经不弱于老将,比如我那徒弟宇文成都,如今即使是我对上他,都未必是其对手。前一段时间长孙晟从金城郡回京都时给我说高丞相经多方考证之后,又排出十大少壮将军榜,君临你想不想知道都是谁上了榜单。”鱼俱罗看着王君临似笑非笑的说道。
王君临顿时来了兴趣,说道:“不知年轻一辈都是何人入了高丞相的法眼。”
鱼俱罗笑着说道:“排在第一位的自然是我那徒弟宇文成都,他如今跟在晋王身边,三年前与吐谷浑一战中,他斩将夺旗,被陛下封为天宝将军。排在第二位的却是一员猛将,已经有三十多岁,名叫张须陀,官职和你一样是果毅都尉,但武力极强,五年前与东.突厥大战中,我曾经远远看他杀敌,实力已经不比我们这些老家伙弱。排在第三位的却是丁彦平那老鬼的徒弟罗成,据说已经得到丁彦平的真传,一身枪法出神入化。”
鱼俱罗只是介绍了前三名情况,后面的人没有细说,分别是四方中郎将来护儿,鹰扬郎将裴元庆、果毅都尉王君临、昭勇将军邱福、安远将军周法尚、鹰扬郎将韩子良、四护校尉宇文化及。
其中除了王君临毫无根基,好像是突然出现之外,其他人要不出自世家门阀,要不就是将门世家。比如裴元庆出自河东裴家,邱福却是昌平王邱瑞的儿子,周法尚的老子同样是大隋开国将领,韩子良则是上柱国韩擒虎之子,至于四护校尉宇文化及他老子宇文述在隋朝开皇初年,拜右卫大将军,虽然没有名列老一辈的十大将军榜,但在朝廷之中却是权倾朝野的重臣。
“还有那邱福乃邱瑞长子,据说深得邱瑞那老家伙真传,武艺高强,昌平王府有马鸣盔、七翎甲、提炉枪这三件宝物,此外邱瑞五年前万金求得宝马名为呼雷豹,你到了京城之后很可能与其发生冲突,若是与其厮杀的话,一定要小心。”时至今日,鱼俱罗深知王君临已经与昌平王府仇怨很深,特意又强调一番。
“多谢伯夫,晚辈谨记伯父教诲,来日碰上那邱福定会小心万分。”王君临当即说道。
此外,王君临和鱼俱罗谈话之中,还从其口中知道了一些秘辛,比如靠山王杨林本来是想让宇文成都跟丁彦平学枪法,但是杨林觉得宇文成都再怎么学也赢不了丁彦平,这才让宇文成都跟鱼俱罗学的其他武艺。而丁彦平除了是罗成的师父之外,裴元庆的链子锤也是丁彦平所教。不过,大名鼎鼎的枪神丁彦平已经在五年前隐居在秦岭深山之中,不问世事。
“当时,我受大将军宇文述和靠山王扬林所托,收宇文成都为徒弟,这两人本来是看上我的春秋刀法,可是我在了解过宇文成都力大无穷体质之后,并没有给宇文成都教授我成名的春秋刀法,而是命人打造了一把七尺凤翅镏金镗教他练镗,如今实事证明老夫果然没有看错,宇文成练就了一身的武艺,已经隐隐超过我们老一辈的气势。”鱼俱罗回想当年之事,略有些感慨。
王君临这才知道鱼俱罗前几日传授他的春秋刀法如此有名,就连宇文述和杨林这等人物都觊觎,不由心中感动,当即跪下说道:“伯父传授晚辈春秋刀法,等同于晚辈恩师,请受徒儿一拜。”
鱼俱罗没有阻拦,坐着受了王君临一拜,心中对王君临知恩图报甚为欣喜。
待王君临起身之后,鱼俱罗说道:“春秋刀法其实乃步战杀敌之术,老夫驰骋战场多年,凭借的却是一杆宝槊。既然你叫我一声师父,如今又在这里可待一个多月时间,老夫便传授你使槊之法?”
第九十四章 使槊之术
王君临闻言,不由大喜,看着鱼俱罗脸上淡淡的笑意,说道:“徒儿于去年那场大战中曾经多次听袍泽说起,当今世上,善使槊者无数,各有巧妙之处。然则若说使槊第一者非师父之外,再无他人,徒儿如今能够得授师父使槊之术,实乃徒儿三生之幸。”
鱼俱罗闻听,忍不住放声大笑,说道:“我生平有三件得意的事情:射箭射的比长孙晟远,打仗打的比韩擒虎、史万岁、贺若弼三人凶狠。呵呵,其实这两件事情,不过是我安慰自己罢了。我力气比长孙晟大,用的五石强弓,射的当然比他远,但若说箭术,天下间无人能够胜过长孙晟,这也是他能够名列十大将军榜的主要原因,昔日在疆场上,长孙晟的连珠十三箭无人能敌;至于打仗嘛……韩擒虎、史万岁也好,贺若弼也罢,身经百战,可谓战无不胜。”
“然我最得意者,就是使槊。早年,我收了宇文成都为徒,原想把使槊之术传授给他。哪知道那小子……力气比我小时候还大,不喜欢用槊,我便给他打造了凤翅鎏金镗。不过那玩意儿那难使用,配他倒还算是合适。所以,我最得意的使槊之术,本来是想传给子默那傻小子,只是这小子悟性不足,所以至今为止我使槊之术还未有传人,本来在这之前我从未想过要将使槊之术传授于你,但没想到这次一见你,你竟然隐隐脱胎换骨,一身气力不比子默差不说,气力悠长,倒最是适合练习使槊之术。”
“只是春秋刀法更重苦练,而使槊之术更重悟性,你只有一个月的时间,你能学多少,就看你自己的造化了。”鱼俱罗最后郑重说道。
一个月的时间能学多少?
这个问题,还真就不好回答。
若按照鱼俱罗的说法,你有那个悟性,有那个基础,十天就能入门;但若是没有那个悟性和基础,就算一辈子也精通不了,难以大成。
使槊,首先对身体有一定的要求。
个子得高,若是二等残废的身子,就算骑在马上,也未必能把槊舞起来。一支马槊最短一丈二,几近于枪矛。正规的尺寸,应该是在一丈八到两丈左右。这就差不多是四米的长度。
如果身子矮,手臂短,如何能把槊舞动起来?
其次要讲力气。这也是最开始鱼俱罗没想过教授王君临使槊之术的原因。
一支普通的步槊,换算成后世重量,大约三十斤左右。而马槊的重量,则是在四十斤到五十斤上下。手上无力,又如何能使得好?鱼俱罗的马槊,重达九十八斤,当然鱼俱罗的马槊,是经过特殊设计。
此外,据鱼俱罗说,使槊之术和无回枪一样,讲的是一个气势。
普通握槊的方法,是抓住距离槊攥两尺距离,而后以小臂压住槊尾;鱼俱罗不太认同,认为这样一来,对槊的控制力就无法达到完美,劲力的使用发起,过程相对较长,不利于交手。
所以,鱼俱罗是非常坚定的中槊握法,抓住中间。
这样一来,挑、刺、抹、斩、截、崩……等一系列的动作,使用起来就能比较连贯,威力更大。
当然了,中槊握法有一个问题,就是使力加倍。
这说起来很复杂,练起来更加复杂。
如此这般,王君临每天在鱼俱罗的指点下,清晨苦练春秋刀法,傍晚舞槊,晚上打座修炼道卷上无名奇功,这中间受了多少罪,用了多少辛苦,只有他自己清楚。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王君临春秋刀法渐趋大成,同时也渐渐的摸索到了这中槊的使用窍门。
其实,所谓的无回枪槊就是在使槊的基础上,加上一个势。
一天下午,鱼俱罗指点着王君临练完槊,站在一旁,左看看,右看看,不知道想起了什么,突然轻笑出声。
王君临以为自己哪儿做错了?
鱼俱罗又说道:“君临你如今虽然凶名赫赫,但少有人知道你几乎就未曾在万军之中冲杀过,传言中你长得如何凶恶,可世人却不知道,你的样貌属于俊秀一类,若不是这眼神极为凌厉和深邃,乍一看还以为你是一名读书人。”
王君临若有所思,说道:“师父的意思徒儿明白了。我如今凶名太盛,对后面的发展的确不利,此去京城,我会给陛下和满朝文武,以及天下人展示我治世能文的一面。”
鱼俱罗赞赏的点了点头,王君临一点即透,这一点一直让他很满意。
一个月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已经是五月中旬,进入盛夏时节,王君临不敢再耽搁下去,于是和鱼子默一起,向鱼俱罗告别,再次动身前往京都。
……
王君临坐在车上,血鬃马紧随其后,为了能够在路上修炼道卷无名功法,他没有骑马,并且索性一副士子打扮。另外还有一辆大车拉运贵重礼物,二十名护卫骑着高头大马护送在马车两边,由展鹏和鱼子默在前面带领。
车辆虽然只有两辆,但是一看二十名骑着高头大马的护卫,还有牵引车辆的马匹,就知道这辆车上坐着的,绝不会是普通富豪,恐怕是非富则贵。
马车驶离雍州已经四天,进入关中之后便一直沿着官路行进,按照时间最多再有两天时间便可达到京都大兴城。
王君临刚刚修炼完道家内功之后,轻轻抚摸着匍匐在身边的小猞猁,双眸紧闭,心里面却在思量抵达京都之后,将要面临的种种情况。虽然他这一次借自己被刺杀之事,狠狠的给昌平王府将了一军,但局势依然未有多少改变。
王君临从金城郡出发的时候,陈三思告诉他昌平王邱瑞庶子邱柏晗被皇帝下旨罢了官职和上品出身,贬为平民,算是葬送了大好前途,邱柏晗最宠爱的小妾张菲儿直接被施以绞刑,牵扯到商队和仆人共一百多人直接斩首。
这个结果看起来处罚极重,也足以看出隋帝对王君临的重视,但对昌平王府来说并没有损失什么,距离伤筋动骨相差甚远,反而让昌平王对王君临更加憎恨。这让王君临极为郁闷,也从此事上认识到了皇帝对世家门阀的掌控力极为有限。所以他到了京都之后极有可能要面临着昌平王府的各种报复。
虽然鱼俱罗让他去拜见长孙晟,想办法以获取长孙晟的支持。
但王君临很清楚,长孙晟即使对他有好感,长孙无忌和他有一定的交情,但若是为了他与昌平王府作对,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他王君临虽然凶名赫赫,甚至在大隋十大少壮将军榜里面排第六位,但这个名头与昌平王府这个庞然大物相比,还远不是对手。眼下他唯一的依仗除了自身之外便是隋帝对他的青睐,而能有效利用的是隋帝对于世家门阀的忌惮和深恶痛绝。
想到这里,王君临不由得暗自摇头,杨坚的面他都没有见过,有些想法只是空谈,只能走一步看一步,随机应变了。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不管怎么说,各种情况都要提前考虑到,并且心中有个大体预案,特别是将可能会出现的最坏结果考虑到,想出最好的办法。
这也是王君临做事的一种习惯,坐在马车之中,抚摸着小猞猁毛茸茸的脑袋,随着车辆的颠簸,王君临陷入了沉思。
不知不觉,明媚的阳光被乌云遮掩。
午后,风云突变,天空中又下起了淅淅沥沥的毛毛雨。
雨势不同往日,很密也很急。
展鹏不得不打断王君临的沉思:“公子,这雨水好生缠人,咱们找个地方避一避吧。”
按照王君临的要求,一路上所有护卫叫他公子,鱼子默叫他师叔。
王君临拉开车窗看了一眼雨势,说道:“派人寻找地方!”
这个时代可不比后世,即使是官路,路况也好的有限,下点雨视线不清,在这种濛濛细雨中赶路,陷入泥坑不是没有可能。
没过多久,派出去的护卫便返回:“公子,前面转弯处有一片竹林,旁边有一片茅舍竹屋,没有人居住,可用来避雨。”
“如果这雨不停歇的话,只怕要露宿荒野了,那就加快速度,前往此处。”王君临吩咐道,展鹏答应一声,吆喝着吩咐下去,众人挥动马鞭,车队的速度立刻便快了不少。
半炷香之后,车队来到距离官路一里多远的一片竹林旁,这里果然有三间茅舍竹屋。
只是年久失修,茅舍竹屋已经非常残破,不过遮风挡雨倒是没问题,车队来的时候,提前派来的两名护卫已经点燃了屋中的火塘。
这屋子里倒是不缺柴火,想必是前人用剩下的,熊熊的塘火,驱散了夏雨的黏.湿。
众人以随身干粮草草的用过了晚饭,可这雨势却没有停息之意。
展鹏说道:“公子,看起来咱们今天,真要在这里留宿了。”
王君临点头道:“既然如此,你们分好班,咱们早些休息。待明日雨停,我换乘血鬃马,加紧赶路。明天就不在陈仓留宿了,直奔京都。”
“遵命!”
展鹏安排好值班和夜哨位置。
王君临和鱼子默说了一会话,便和小猞猁躺在柔软暖和的垫子上,不一会儿,就沉沉的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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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五章 乐平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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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天刚刚黑的时候,王君临突然惊醒。
坐起身来,却见小猞猁也睁开眼睛,瞪着黄褐色的双眸,向屋外看去。两名护卫在竹屋门口,怀抱横刀,身上盖着披风。另有一名护卫则坐在火塘边上,脑袋一点一点,似乎是在打盹儿,负责添火。火塘另一边鱼子默打着震天的呼噜,睡得正香。
“子默!”
王君临起身,抄起龙雀刀,推醒了鱼子默。
“师叔,有什么事?”
“有没有听到什么动静?”
这会展鹏和其他几名护卫也都醒了,持刀起身,走出竹屋。
夏雨没有寒意,二十多匹马在白天搭建的马棚中,似乎很安静,但独立的马棚中血鬃马紫色的眼睛却是看着官路的方向。王君临侧耳倾听,在淅淅沥沥的雨声中,隐隐约约听到了一阵阵马蹄声。
按照后世的时间这会已经是晚上八点左右了,谁还在赶路?
王君临心中疑惑,看了一眼展鹏,展鹏立刻明白了他的意思。
他带了两名护卫,三人持刀执弓,披上蓑衣,闪身走出竹屋,隐藏在竹屋两边的竹林之中。
“师叔,是不是有贼人来了,若是人少的话,让我一个人杀吧!”鱼子默有些兴奋的说道。
“杀什么杀,这里距离京都不足三百里,哪有贼人敢在这里出现。”王君临一阵苦笑,他一直搞不明白鱼子默这个十五岁的少年为何有这么大的杀心,整天总想着打架杀人的事情,这小子天生就是杀才。
“嘿嘿!”鱼子默挠了挠头,傻笑两声,从地上抓起小猞猁,将其放到自己的脑袋上,小猞猁显然已经不是第一次这样了,稳稳的爬在鱼子默大脑袋上,警惕的向屋外张望。
王君临虽然相信这里山贼之类的强人出现的可能性很小,至于昌平王府短时间内也不会派人杀他,但心中的警惕不会放松。
十匹骏马,风驰电掣般闯进了竹林中。
马上骑士魁梧彪悍,纵身从马上跳下来,泥水四溅。
“屋里的人听着,立刻出来。”
竹林中光线极为昏暗,也看不清来人的模样。王君临轻轻摆手,示意展鹏和鱼子默不要轻举妄动,先看看再说。
“屋里的人赶快出来,再不出来,可别怪我们不客气了!”
那为首的骑士,显然嚣张跋扈习惯了,连吼两声见竹屋里没有动静,于是迈步走上门廊。
几乎是在他迈步的一刹那,从木屋里发出一声尖锐口哨声。
两支利矢唰的从两边竹林中射过来,几名骑士吓了一跳,闪身轻松躲了过去,当然这也是展鹏意在警示,没有想着杀人。
不过,这两箭也激怒了为首的骑士。
“藏头缩尾,非奸及盗,给我上!”
十名骑士做势就要冲过来,王君临点了点头,鱼子默便大吼一声冲了出去与十名骑士战到了一起。
鱼子默虽然是滞固期,但因为身怀巨力已经不弱于普通的破功期高手,寻常士兵百来人根本不是其对手,可是这十名骑士竟然和其打成了平手。王君临看得很清楚,这十名骑士竟然都完成了筑基,这放在军队中已经与寻常都尉的实力相仿了。京师重地果然不同凡响,随便碰见一队骑士便拥有如此实力。
就在这时,王君临看见数百名骑士簇拥着一辆极为豪华的马车向竹屋行来,一看这些骑士中有近半的装束和场中与鱼子默击战的骑兵相同,另有一半竟然身着铁盔,不由心中一凛,大吼道:“子默住手。”
鱼子默对王君临言听计从,顿时拼尽全力将十名骑士逼退,跑了回来,这十名骑士也没有想到这在这荒野竹屋中碰见一名无限接近破功期的高手,心中警惕,并没有追上来。
远远的王君临看见一人身穿光明铠,越众而出,那十名骑兵单膝跪地,其中一人禀报着什么。
在隋军中光明铠只有鹰杨郎将以上将官才能穿,再一看这阵仗,王君临便知道今天是遇到大人物了。
此时,那将官听了汇报之后,一脸阴狠的看了过来,知道今日之事误会已成,稍有处理不当,恐怕便会惹来祸事。
想到这里,王君临一咬牙,嘱咐让其他人不要轻举妄动,独自走上前,抱拳说道:“在下雍州边防小将王君临,不知哪位贵人光临,冲撞了贵人,还请贵人恕罪。”
不料那将官冷哼一声,说道:“贵人的名讳岂是你等所能知晓,尔等冲撞了贵人,速速束手就擒,否则不要怪我下令将你们围杀。”
王君临强压下心中怒火,说道:“刚才是你们的人到来之后,没有自报家门,亮明身份,便强行驱逐我等,所以才发生了误会,还请这位将军明察。”
这将官没有理会王君临,一摆手,说道:“将这些大胆贼人给我拿下。”
王君临脸色一变,正要再说什么,突然后面的马车里面传出一个女子声音:“且慢!”
那将官神色一凛,赶紧下令让众人停了下来,然后马车车帘掀起,一个雍容华贵的美丽妇人在两名侍女的搀扶下,从马车中走了出来。
王君临放眼看去,不由眼睛发亮,显现奇光,这是他来到这个时代之后,见过最漂亮的女子。
此女身材高挑,穿一袭雪白的宽身纱裙,乌黑的头发披散在肩上,俨如瀑布一般,身上没有任何首饰,虽然衣着简单,却给一种清丽高雅之感,她的气质和周围傍晚竹林竟然奇异融为一体,就仿佛她是这竹林中仙子。不说来到这个时代,即使是在后世这样的美女王君临都极为少见。
此女清冷的目光看向王君临,神色中有好奇之色,轻启嘴唇,说道:“你刚说你是王君临?”
王君临心中暗自推测此女的身份,插手一礼,不卑不亢的说道:“在下正是王君临。”
那将官突然想起了什么,看着王君临突然神色一凝,其余骑士也是一阵骚动和窃窃私语,显然这些人终于反应过来,王君临是谁。
这也不能怪这些人一时没有想起,因为世人只知雍州毒将,很多人却不知毒将的名讳。
“是毒将王君临?”女子神色中的好奇更甚。
王君临微露苦笑,说道:“在下雍州张掖郡高台城守将,果毅都尉王君临。”
女子仔细打量半响,一边说道:“传闻果然不如一见,本宫听说毒将身高九尺,面色乌黑,嘴长獠牙,每日都需饮食吐谷浑野人之肉和鲜血。不料毒将当面,却是这么一个俊俏的男子。”
王君临听到女子自称是“本宫”不由心中一震,当今天下,能够称本宫只有那两个天下间最尊贵的女人——皇后独孤伽罗和长公主杨丽华。
王君临知道独孤皇后早在年初时便已经病倒,整天躺在病床上,不可能在这个时候出现在这里。那么眼前位风姿绰约的女子身份呼之欲出。
乐平公主杨丽华,隋文帝杨坚嫡长女,杨广的大姐,前北周宣帝皇后,这是大隋帝国地位最尊崇的公主,王君临没有想到在这种情况下与这个女人见面。
想到这里,王君临单膝跪地,大声说道:“卑职王君临拜见长公主殿下。”
“王将军免礼!”杨丽华慢慢下了马车,走到王君临眼前五步处,进距离打量着起身的王君临,王君临不好直视,但眼角余光依然让他 发现,此女气质和眼神已不再青春,但岁月并没有在她白皙的脸上刻下太多的痕迹,她依然清丽脱俗,不施一丝粉黛,天生丽质,一张略长的脸型显出她独有的高贵气质,她的眼眸如梦一般朦胧,声音轻柔,却有一种令人难以抗拒的魅力。唯一的缺点是脸色有些苍白,显示着其身体状况并不是很好,而且眼神深处有着一丝哀伤。
在王君临的记忆中,杨丽华其实是一个命运多舛的苦命女人,成为前北周宣帝皇后没几年,她父亲杨坚篡位,先后杀了他的丈夫全家,本来有一个女儿,可是没过几年却是夭折了,而王君临记得在杨广当皇帝之后没过几年,杨丽华随杨广巡视五原郡,病死在途中。
“你这一身士子打扮,哪有丝毫凶悍之气,分明就是一俊俏的读书郎,怪不得之前报了姓名,叶开没有想到你的凶名。”杨丽华近距离打量过王君临之后,禁不住啧啧称奇。
说到这里,杨丽华突然看见鱼子默,笑着说道:“这小子倒是长得一脸凶悍样。”
王君临说道:“这是鱼大都督孙子鱼子默,子默还不过来给长公主见礼。”
鱼子默答应一声,跑过来学着王君临刚才的样子单膝跪地,说道:“小子鱼子默,拜见公主殿下。”
杨丽华看了一眼鱼子默,冷哼一声,说道:“原来是鱼俱罗的孙子,怪不得生得这般丑陋。”
王君临知道杨丽华为何听见鱼俱罗之名不喜,因为大隋开国九老无不参与了屠杀前北周宣帝一族。
第九十六章 玩火
杨坚是杨丽华父亲,后者心中即使对杨坚有再多不满,也没处说去,但如鱼俱罗、邱瑞、杨素等这些老臣,杨丽华肯定心中有所记恨。
王君临不知如何接口,好在这个时候小猞猁从他身后跑到前面,睁着眼睛好奇的打量着杨丽华。
“咦!这是小猫……不是,这是什么小兽,甚是可爱。”杨丽华和后世女子一样,看见可爱漂亮的小兽毫无抵抗力,双眼发光,蹲下身子,伸手便向小兽抓去。
旁边被称为叶开的将领脸色一变,说道:“公主不可!”
王君临心中也是一紧,说道:“公主小心,这小家伙是西北凶兽猞猁……”
杨丽华没有理会叶开和王君临的话,自顾将小猞猁抓起抱在了怀中。
王君临愣了一下,说道:“殿下与毛毛还真投缘,这小家伙初见生人都会龇牙伸爪伤人的,没想到在公主手上却如此乖巧。”
“小家伙叫毛毛,名字倒是可爱,只是与王将军和猞猁的凶名不相符啊!”
杨丽华哪知道毛毛是王君临在后世养的一只小狗的名字。
说着话杨丽华也不等王君临回话,便抱着小猞猁向竹屋中走去,但这个时候小猞猁突然从杨丽英怀中挣脱,落在地上,一跃而起,王君临习惯性的将其抱在怀中。
但抱上之后,王君临却是心中暗叫不好,因为这小家伙刚从长公主怀中胸口离开,这就跟王君临用了长公主用过的水杯喝水一样。若是放在普通女子身上自然不是什么事情,可是对于一个寡妇公主来说问题就大了。
果然,那叶开当即便呵斥道:“大胆!”
王君临一脸疑惑,故作糊涂,双手捧着小猞猁递给杨丽华,说道:“毛毛年小不懂事,从公主殿下怀中跳下来,还请公主恕罪。”
那叶开还想说什么,杨丽华一挥手说道:“退下!”
叶开便乖乖退到了一边去。
杨丽华双手接过小猞猁,瞪了一眼王君临,说道:“既然这毛毛离不开王将军,那王将军也进来吧!”
王君临不敢拒绝,躬身称喏。
杨丽华出行自然不同于王君临,各种用具配备的非常齐全。
从外面驶进来两辆马车,在一名老太监的指挥下,一众小太监立刻行动起来,以竹屋为中心,迅速搭建起几座帐篷,王君临一众属下被赶出了竹屋,所以也分得一顶。虽比不得竹屋里暖和干燥,但却能舒舒服服的睡上一觉,鱼子默眼见杨丽华不喜欢他,便黑着脸和这些护卫一起去了帐篷。
长公主这些护卫对传说中的毒将非常好奇,也有意打听王君临的赫赫事迹,所以刚才还拔刀相向的一群汉子,这一眨眼的功夫,就嬉笑打闹在一起,好像一家人。
“王将军不愧是在西北苦寒之地戍守边关名将,这出门在外,可是一点也不讲究啊。”杨丽华抱着小猞猁,一边抚摸着其身上的毛发,一边看着竹屋中简陋的样子,忍不住摇摇头,轻声的感叹一句,想起了如今京都各世家门阀子弟出行的奢华,神色之中却有赞赏之色,
王君临笑着说道:“末将已经习惯了。”
说着话,王君临默默走到火塘旁边,抄起一根火筷子把塘火重新撩起,然后又扔进去几根柴火,火苗子登时噗噗直窜,将木屋里的雨夜凉意驱散不少,更令屋中暖意洋洋。
这时候,几名仆从从车上卸下一应用具,搬进竹屋内。
大隋长公主的排场自然远非王君临这个果毅都尉可比,一张大红色幕帘低垂,将竹屋屋一分为二。
整个地板上还铺上了一层红色绒毯,并摆上酒食,一名宫女小心翼翼的从一个箱子里面拿出一颗足有拳头大小,散发出白蒙蒙的豪光,能照亮一丈方圆的夜明珠,摆放在案头。
看得出,杨丽华似乎很喜欢红色。她让仆从退下,但却没有让王君临离开,将小猞猁放到地上之后,她转身走进了幕帘后面。幕帘并不算太厚,影影憧憧,王君临可以看见一副娇好胴.体晃动。
王君临玩味的一笑,这个女人是个玩情调的高手啊!深知并非**裸坦诚相见,半遮半掩,影影绰绰,有时候更具吸引力。
王君临忍不住咽了口唾沫,他知道这个女人有勾引他之意。
王君临苦笑一声,他没有想到杨丽华在竹屋中更换衣衫,竟不避着他,这自然是大为不妥的,今日这一幕若是传出去,很可能会给他带来杀身之祸。
王君临顿时想到杨丽华尊崇身份下面另外一个身份——一个失去丈夫十多年,三十多岁的寡妇。
所谓“三十如狼,四十如虎”这句话可不是随便说说的,本身就是一个实事。这个时代普通寡妇受各种束缚和节制,只能在夜深人静之时独守空房,忍受寂寞痛苦。
而杨丽华自丈夫和女儿先后死了之后,便颇有看破世态炎凉之感,根本不在乎世人看法,再加上隋帝和独孤皇后都对这个长女心怀愧疚之心,百般补偿,不忍责怪,便让其颇有些百无禁忌之意。
王君临之前也听说过一些杨丽华的消息,所以对此隐隐有所明悟,但杨丽华可以百无禁忌,与他玩暧昧,甚至勾引他,可他却没有这个身份和能力不在乎别人的看法,这对他来说是玩火。
所以王君临轻咳一声,说道:“公主殿下早些休息,卑职告退。”
“王将军稍等,本宫换个舒适的衣服就出来,将军陪本宫一起用膳,说会话,本宫对将军各种事迹可是好奇的很啊!”幕帘之后传来杨丽华明显比原来要轻柔一些的声音。
王君临心中暗骂一声,左右为难起来,他若不听杨丽华的话,自顾离去,必然会让其恼羞成怒,到时候下令让外面五百明显极为强悍的骑兵将他杀了,他真就白死了,可留下吧实在是玩火啊!
王君临也是胆大之辈,略一犹豫,便有了决定,说道:“卑职谨遵殿下之意。”
说完,他便连忙眼帘一耷拉,如老僧入定般跪坐火塘边,长公主可以勾引他,但这并不代表他就可以放开手脚和眼睛肆意而为啊!
幕帘后悉悉索索的声音传来,带着一丝似有还无,妇人成熟的体香幽幽,格外撩人。
王君临如今二十六岁,正是男人最控制不住自己下半身的时候,即使明知这女人是一支毒百合,但闻着这幽香,心中依然禁不住的开始胡思乱想起来,若非他意志坚如钢铁,自控能力又极强,早就忍不住转头去看了。
片刻,杨丽华换土了一件大红裙,外罩一件红色罗裳。如云黑发披散肩头,胸前一抹雪白,令那涛下高耸,分外诱人。她赤足走土红色绒毯,红白映衬,魅惑十足的同时,却又多出几分小女儿家的慵懒之气。
玉杯红毯,醉酒美人…
王君临不敢向杨丽华张望,只低着头,拨弄火塘子里的篝火。
“将军此时不知在想什么?”
“呃!卑职没想什么?”
“嘻嘻,那你为什么不过来坐?”杨丽华娇柔道,“过来,陪本宫用膳、聊天、喝酒。”
王君临突然想起在后世当佣兵的时候,他每次九死一生完成任务之后,便会和同伴到世界各地著名艳遇酒吧,寻找一寂寞女郎,而每一次都是从陪着喝酒开始,最终又陪到了床上。
看来这套路在古今都是大同小异啊!
心中胡思乱想着,王君临说道:“殿下,卑职不甚酒力,一般不喝酒!”
“嘿!想不到毒名天下的王君临竟然不喝酒,你说你还是男人吗?”杨丽华眼睛中的波光流转,瞥了王君临一眼,言行举止,熟女风韵十足。
“公主应邀,卑职敢不从命。”
王君临苦笑着走过去,在绒毯边土坐下,大胆的看着公主,说道:“殿下,如此恶劣的天气,以公主尊贵身份,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这是王君临转移话题的伎俩,但同时也是他自得知杨丽华的身份之后一直想知道的事情。哪知王君临这随口询问,杨丽华的脸色瞬间变得有些忧伤。
“祭奠我那可怜的女儿。”
“啊!”王君临有些意外,但紧接着他想到杨丽华有一个女儿好像是去年,还是前年夭折了。看样子墓地设京城附近什么地方,杨丽华是去祭奠,结果遇到大雨,所以才和他一样,来此避雨。
王君临却不知如何接话,便没有吭声,只是将小猞猁递了过去。
杨丽华接过小猞猁,感受到了王君临以这种方式的安慰,看了一眼王君临,突然展颜笑道:“本宫听说你不光是一身毒术出神入化,医术也同样极为精湛,高台城王氏医院的大名已经传到京城。”
王君临不敢将话说满,一脸谦虚的说道:“卑职不是医者,只是通晓一些医理而已。高台城王氏医院是卑职请的两名大夫坐诊。”
“你莫要谦虚,三百多必死伤兵被你救活大半,此事就算是陛下也曾经提到过。”杨丽华娇笑道,似乎是想要把那不开心的事情抛到一旁。她端起白玉杯,喝了一口碧绿色的酒,而后轻轻叹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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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本宫要给你奖励
“公主可是有心事?”王君临忍不住询问。
不得不说,杨丽华忧郁的模样真的很动人,即便是强作笑颜,可是却无法隐藏内心中的苦闷和伤痛,檀口呼出如兰之气,声音幽幽,颇为动听。王君临知道如今自己已经骑虎难下,索性想将此女了解通透,好以做打算,更何况他也的确好奇如此美丽动人的熟女心中到底有何心事,又为何事而忧郁?
“怎么,想知道啊。”
“唔,卑职有些好奇。”
“咯咯咯,想听的话,就陪本宫喝酒。”
说着话,杨丽华把一杯碧绿色的酒推到王君临面前,王君临轻轻闻了一下,发现这酒好像是传说中的竹叶青,他知道这酒后劲很大,不过比起后世的白酒差太多了。但他眉头微蹙,故作为难状,咬牙将酒杯端起,将杯中酒一饮而尽,只是酒饮得急了,呛得他立刻剧烈咳嗽起来。
杨丽华大为意外,刚才王君临说不擅喝酒,他以为只是推辞,可现在看来真的好像不喜喝酒。
“王将军竟然真的不擅喝酒么,那喝的这么猛做什么?”王君临这一副姿态,本来是想告诉杨丽华自己真的不擅喝酒,以免自己喝多了失态。谁想杨丽华竟然腾的起身向他走了过来,轻轻摩挲王君临的后背。那熟女温香传来,让王君临瞬间心跳加速,心神一阵荡漾,因为那裙衣下的沟整,还有隐隐粉红,都尽入他眼帘。
“多谢公主殿下,卑职没事儿了!”
王君临心中暗呼不妙,这女人看来是将他当成了猎物,他不敢多看,连忙将目光移开。
杨丽华见他平缓过来,这才有些依依不舍的移开,只是看着王君临窘迫样子,忍不住噗嗤笑出声来,这一笑,堪称是回眸一笑百媚生。
王君临忍不住念道:“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公主依旧笑春风。公主之美丽真是一笑倾人城,再笑倾人国。”
杨丽华闻言,眼睛一亮,嘴里面念叨:“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公主依旧笑春风。哈哈哈……人面不知何处去?公主依旧笑春风。”
说到最后,杨丽华两行清泪,悄然落下。而杨丽华自己却恍惚然,却似不知。这娇柔之状,哪还有方才的妩媚之姿,但王君临看在眼里,竟然不由得心中微痛,生出浓浓的怜惜之意。
王君临没有想到杨丽华竟然哭了起来,让他一阵不知所措,一名老嬷嬷和几名宫女从外面跑进来,杨丽华呵斥道:“出去。”然后这些人又吓退了出去。
王君临刚念的这首诗是唐代诗人崔护的一首诗,他只是将最后一句头两个字改成‘公主’两个字,诗所表达的蕴意与杨丽华的经历实在是太相符合了,所以忍不住便念了出来,却是没有想到引起杨丽华如此强烈的反应。
说起来,王君临本来没有这么好的记忆,只是他自从假死一次,修得奇功之后,原先看过的一些书籍知识,一些小时候都快要遗忘的记忆,竟然变得清晰起来,否则王君临虽然当年学习不错,语文成绩也是优等,但也不至于将这并不是很出名的诗记住。
王君临也不知道,该如何劝慰杨丽华,只能坐在她身边,陪着她一杯杯的喝酒。不知过了多久,两人将两坛酒都快要喝光,杨丽华伸出纤纤玉手抹去眼泪,怔怔的看着塘火熊熊,长出一口气,轻声道:“知道你读过书,可是没想到你竟然会做诗,而且还做的这般好,触动了本宫心底最深处伤痛,不过哭出来之后,感觉好多了,所以本宫决定要赏赐你。”
王君临心中苦笑,本想说这诗词不是自己所做,但略一犹豫又没有说出口。
“你此次被我那父皇召见入京,本宫若是没有猜错的话,你是要被父皇当成一根搅棍用来搅浑门阀世家默契的局面,但父皇若是知道你文武全才,恐怕就不只会将你当成搅棍,而是要当成一把利剑。”杨丽华看着火塘,淡淡的说道,竟然没有了之前妩媚勾引之意。
王君临却是没有想到一首诗还有这好处,暗自松了一口气,但一想杨丽华所说之言,神色变得凝重起来。来之前他和鱼俱罗也分析过隋帝将他召到京都的真正目的,毕竟若只是单纯的封赏,完全没有必要将一名镇守边关重镇的小将千里迢迢召至京都。
这在之前王君临已经有所猜测,所以之前遭受刺杀之后将计就计,通过看隋帝和京都的各方反应,进一步推测一些事情。可是他绞尽脑汁推断出来的结果,哪有杨丽华这个极为了解杨坚,且又当过皇后,经历两朝的长公主更加贴近真相。
想到杨丽华所说的可信性,王君临不由暗自感慨今天这场玩火的暧昧没有白玩,至少进一步知道了隋帝想要让他做什么,这样一来他下一步在面对一些事情的时候就好做出正确的应对了。
“不过,你也不用怕,世家门阀之间关系错综复杂,恩怨多的说不清楚,比如关陇门阀与山东士族便向来不对付,河东裴家、王家等世家豪门与关陇门阀和山东士族矛盾重重,所以只要你手段足够,有我父皇暗中支持,如邱瑞这等老狗不能将你怎么样。”杨丽华眼见王君临神色凝重, 脸显担忧之色,便笑着说道。
说到这里,不知道是杨丽华酒喝多的缘故,还是心中想到什么羞人的事情,她眉眼流转,脸色绯红,突然伸出手臂,将王君临搂在怀中,温柔的说道:“更何况就凭你给本宫做的那首诗,本宫便会罩着你,不会让那些老狗欺负你的。”
王君临此时也喝了不少酒,此时被温香软玉所包围,头顶杨丽华胸前的温软坚挺,这心里面扑通通直跳,却是没有丝毫躲闪和挣扎,竟然有一种理所当然之态。
“如殿下这般佳人就应该每天开心快乐的生活,并且越来越美才是。”王君临幽幽的说道。
杨丽华露出甜美笑容,纤纤玉手轻轻拍着王君临的后背,嘻嘻笑着说道:“你说的不错,本宫应该开心的活着,否则岂不是对不起哪些曾经在乎我的人。”
王君临略有些醉意,把身体埋在了这个比他大了有近十岁的美妇怀中,下意识搂住她纤细腰身。
至于杨丽华说了些什么,他已经记不得了,这意乱情迷之中,让他难以再去思考其他事情。
这就是熟女的威力,同时那种淡淡的温馨感,又让王君临自来到这个时代之后,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一种类似于母爱的感觉。
而杨丽华此时好像也进入了某种奇妙的状态,也隐隐感觉到了她怀中这个来自后世,人生观和价值观与这个世界所有男人有着根本不同,且又比她小了近十岁的年轻将领,正怀着一种怎样的心情。
不过,当王君临的双手环在她的腰间时,她的心中,竟然生出了一种异样感觉。这种感觉很奇妙,同时也很复杂。
她感觉怀中这个凶名赫赫的男人的身上,竟然有一种很独特的气质,凶名之下有着一颗温柔细腻的心,成熟稳重的同时,又不缺乏年轻人独有的活力和昂扬。
她最开始有过想要勾引王君临的意思,但此时只想着将这种感觉持续下去,所以她没有再进行多余的动作,温柔的摩挲王君临的头发,仔细的看着王君临那犹如刀削一般棱角分明的脸,对她竟然充满着一种异样的诱惑。
王君临在之前杨丽华因他那首诗哭泣的时候陪着杨丽华喝了不少竹叶青,此时后劲上来,脸红扑扑的,不知在什么时候,竟然已经熟睡过去。
杨丽华轻轻感叹一声,将王君临平放在绒毯上,亲自又拿起一副毯子,给王君临盖好。然后斜倚在王君临身旁,用纤细的手指,拂过王君临的面颊,娇颜上浮现出一抹淡淡笑容……
王君临感受到旁边诱人的熟女安静的躺下,没有再继续进一步动作之后,心中长松了一口气,没过多久,他真正的睡着了。
王君临一觉醒来,天已经大亮。
睁开眼睛,却发现自己躺在绒毯上,身土盖着一条毯子。鼻端,萦绕着一缕幽香,他翻身坐起,向周围看去。
火塘里的火已经熄灭,那张红色幕帘,也不见了踪迹。杨丽华并不在竹屋里面,清晨的阳光照射进屋中,预示着一个好天气,王君临起身,伸了一个懒腰。
小猞猁也跟着机灵的站起来,抖了抖身子。
……
……
一天后,王君临和鱼子默一行终于来到了大隋的中心——京都大兴城,望着远方巍峨的城墙,王君临深吸一口气,这里对他来说是一个战场,是一个比在西北面对突厥和吐谷浑人还要凶险许多的战场。
一行人马虽然不多,但人人持刀带弓,骑着高头大马,且又没有穿军装盔甲,所以远远的便引来了延平门口卫兵的注意。
ps:让不让主角睡杨丽华,我纠结了好几天,以致于影响到了小说的进度。
第九十八章 城门冲突
“站住!是什么人?”一名百人长拦住他们去路,厉声问道。
王君临取出一面军牌,高高举在百人长面前,这是证明他军职的身份牌,百人长接过来一看,只见上面刻着果毅都尉王君临七个大字,瞳孔微缩,立刻向王君临抱拳行礼,回头一挥手,喝道:“开门放行!”
城门开启,王君临和鱼子默带着二十名护卫,缓缓走进大兴城。
而在他们身后,一名火长看着王君临一行背影,说道:“头,那军牌只是果毅都尉的牌子,看您小心翼翼的样子,也没有半点刁难,小子可记得昨天有一个外州的果毅都尉来京,您可是一点面子都不给,让人家在这里等了半个钟头。”
那百人长冷哼一声,说道:“哪能比吗?这一位可是大名鼎鼎的毒将王君临,人家在西北杀的人不下于十万,据说一身毒术出神入化,万一对着老子呼一口气,老子今晚上半夜暴毙了咋办。”
“啊!这位就是毒将,长得怪英俊的,看着一点都不凶恶啊!”那火长一听,不由得大吃一惊。
“好了,别废话了,你现在就去告诉将军,就说王君临已经进城了。七天前将军就吩咐这一位一进城便立刻禀报的。”百人长踹了一脚火长,吩咐道。
那火长答应一声,便匆匆离去。
一进城门,喧嚣热闹的气氛便扑面而来,行人往来穿行,络绎不绝,王君临心中感慨,这就是这个时代天下间最为富庶发达的大都市。
他们眼前是一条笔直的大街,名叫朱雀大街,道路宽阔,一直通向皇城。
大街两边是一望无边的坊墙,黑瓦红墙,极尽帝王气象,此时正值日暮,天还没有黑尽,空气中凉风习习,一洗中午的炎热,也是京城居民出来活动纳凉的时候。
大街上人来人往,热闹异常,一辆辆精美华丽的马车飞驰而过,和衣着朴素的西北雍州各郡、县城相比,京城人却明显多了几分华丽的色彩,女人大多身着绮罗,头梳高髻,步履芊芊,仪态娇娆,而男子也大多衣锦着身,头戴乌纱笼帽,身高体胖,器宇轩昂。
大兴城本身并不是富庶之地,为增加京城的繁华,杨坚立国之初,曾经下令,迁天下数万富豪居于京城,所以京城不光是高官贵族最多,富户也比其外州郡多,从而让京城大街上富贵气息十分浓厚。
他们刚进城门却听见身后一声高喊:“前方闲人闪开!”
马蹄声如雷,一群年轻男子风驰电掣而来,个个鲜衣怒马,头戴金冠,手执宝雕弓,身旁跟着大群猎犬,咆哮奔跑,吓得路人跌跌撞撞,四散奔逃,稍微慢一步,便被猎犬一口咬中。
鱼子默体重近两百斤,再加上他一对铁锤一百多斤,虽然他的战马是一匹万里挑一的良驹,但腾挪躲闪便要稍慢一点,被一条獒犬一口咬中后腿,疼得战马一声长鸣,身体一歪,险些将鱼子默掀翻在地。
鱼子默本来就脾气暴烈,脑子不够用,当场心中大怒,大吼一声,一锤甩出去,将那獒犬直接砸成了肉泥。
“哪来的狗贼敢杀我獒犬,简直是找死。”一名头戴金冠的青年怒极,二话不说,抽刀纵马向鱼子默冲了过来。
鱼子默脸上露出残忍的笑容,王君临暗叫不好,鱼子默寻找一匹能够匹配他体型和兵器的战马极为不易,所以对自己的坐骑比王君临对血鬃马还要爱护,如今却被对方獒犬咬伤,虽然已经杀了那獒犬,但心中怒火并未消散,而如今这獒犬的主人又这般嚣张,鱼子默却是动了杀心。
而王君临一眼便看出那金冠青年最多只是筑基期的高手,面对鱼子默这个堪比破功期的滞固期高手,后者将其一锤就可砸死。
“子默不要杀人。”王君临大喊,但貌似已经来不及,因为鱼子默的锤子已经砸了出去。
王君临大急,千钧一发之际,他猛的用刀鞘一拍那青年马头,战马受痛,猛的扬起前肢向右摆动,刚好用自己的脑袋替青年挡住了鱼子默的铁锤。
鱼子默这一锤的力量何其大,那战马发出一声痛苦的嘶鸣,直接反倒在地,脑袋都被砸扁,血流了一地,当场直接死去,而那青年惊呼声中被压在马下,大声惨叫:“我的腿,我要杀了你们。”
整个过程说来话长,但只是一两息时间,青年的护卫和同伴大惊,赶紧上前,将死马合力抬开,将那青年救出,但腿却被压伤了。
“子默退下,不要说话,我来处理。”王君临趁着这个时间严肃对鱼子默说道。
在金城郡鱼府那一个月时间中,鱼子默已经向王君临挑战无数次,屡战屡败,却是已经彻底被王君临打服了,再加上有鱼俱罗的交待,非常听王君临的话,此时也知道自己可能闯了祸,便抱着王君临递给他的小猞猁乖乖的退到了一边,但一双眼睛和小猞猁一样,凶狠的盯着眼前这些纨绔子弟。
王君临目光如电,迅速扫过对方人群,心中大体有了判断。
带头的是五名贵公子,二十岁上下,每人都手执长弓,腰佩宝剑,锦袍玉带,个个盛气凌人,敢在京都当街纵马,或者说竟然在天子脚下当街纵马狂奔,能够干出这么愚蠢之事的青年,显然本身狗屁不是,但老爹绝对是大隋的大人物。
而此时这五名贵公子身后有近五十名护卫,每个人脚下还有一到两条恶犬。
“啊!我的腿骨断了,哥几个,帮我杀了他们。”那青年疼的脸色苍白,一脸怨毒的看着王君临和鱼子默。
其他四名青年同样大怒,他们什么时候吃过这么大的亏,二话不说,便下令让他们身后的护卫上前杀人。
但话说回来,这些青年虽然饭桶,可他们老子配给他们的护卫却都是身经百战的好手,刚才王君临和鱼子默虽然只是简单出手,但这些人都看出两人的厉害,此时虽然不得不听自家公子的话,可并没有盲目的冲上去,而是不约而同的赶着各家的猎犬先冲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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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架感言
按照网站的要求,三十万字就要上架。即使这是第三本在纵横上架的小说,但我心中依然忐忑不安。
我要感谢我最亲爱的新老读者们,你们的支持是我坚持不懈写下去的唯一动力。特别是给予了这部小说慷慨捧场支持的那些老兄弟和新读者们,比如那年那天的我,书友18672397、书皇记、吃屎去吧啦、闷烧锅、听雨de忧伤、apharmy、cmrr等等对于这本书慷慨捧场的读者。真的非常非常感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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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感谢我的编辑“大虾”老师对我的指导和帮助,想想为了给这本书换一个名字,两个人商量纠结了整整一个周,我起了数十个名字,结果最终还是被大虾定了这么一个大众的书名,不过我还是非常感谢他。
看过《大宋王侯》的人都知道,我对于那些有捧场和看正版或者说有粉丝头衔的书友们一直保持着足够的敬重,他们每一份书评和心意都会让我额外关心、细读、揣摩、重视。捧场或者表扬肯定的评论都会让我欢欣鼓舞一整天,甚至数天时间。而批评和指出问题的,经常会让我一整天都沉着脸想原因,分析问题,有时候后悔自责不已。
这些天媳妇和我约法三章,核心意思是我若是稿费能够超过她的工资,便将我看娃、做家务等耗费时间的事情都免了,然后腾出这些时间,让我全心全意全力写小说。我算了一下,若真的做到这一点,我每日写上四章,日更一万两千字以上并不是很难,我对此期待无比,恳求诸君助我达到这辉煌的目标。
九孔躬身拜谢诸君!
注:今天早上9时30分左右上架,至少四更,若是首订可观,我便有资格在今天让媳妇除了吃饭叫我,其他任何时间都不要打扰我,我从而有时间写出五更,甚至六更。
第九十九章 你想死吗?
跑在最前面的是一只獒犬,高足有三尺,肌肉强健有力,体格魁梧雄壮,尤其模样十分凶狠,它低低发出一声野兽般的咆哮,血盆大口张开,露出锋利森白的牙齿,一跃而出,吓得四周围看热闹的百姓一片惊叫,连滚带爬向两边奔逃。
这头獒犬向王君临一行扑了过来,其他十几只猎犬也跟着咆哮追了上去,后面是四十多名手提刀剑的护卫。
王君临眸中杀机闪烁,张弓搭箭,箭力强劲,从那獒犬的口中射入,箭透脑而出,又射穿了另一支猎犬的身体,两只猎犬哀鸣惨叫一声,倒地而死。
“将这些畜生全部射杀。”王君临神色冰冷,他没想到京都的这些纨绔二世祖竟然如此蛮横,二话不说便当街行凶杀人,今天是碰到了自己,若是其他寻常人岂不是要枉死当场。
随着王君临一身令下,展鹏带领二十名护卫同时发箭,二十支利箭射出,只听猎犬刺耳的尖叫声一片,瞬间狗尸遍地,没有一只猎犬逃走,或者还活着。
这一幕将一群纨绔子弟惊得目瞪口呆,俗话说打狗欺主人,有人却敢当面杀他们的猎犬,一个个顿时气得脸色发青,大声催促着自家护卫上前杀人。
展鹏带着二十名护卫纵马而出,长刀出鞘,毫不畏惧地迎了上去。
他们是真正尸山血海里面爬出来的百战精兵,若不是王君临施救,去年便死在高台城的伤兵营中,这近一年来,王君临在狠狠操练麾下五千人马的同时,自己府上家将护卫岂能闲着,武四将王君临的练兵之法和独孤家训练死士之法结合,对这些人进行了残酷的训练,而这二十名护卫就是其中最优秀的一批。
“胆敢向本将动刀者,杀!”王君临寒声说道。
“喏!”二十名护卫齐声答道,一个个神色冷厉,目光残忍,一瞬间便杀气冲天。
“且慢!”那五名青年中年龄最大的一人突然断喝道,那四十多名护卫齐齐松了口气,赶紧停了下来。
说话之人头戴金冠,身着武袍,上身又束有一领金丝银甲,手执一把画眉弓,长身玉立,显得潇洒倜傥,隐隐是这一群人的首领。
“贺若锦你什么意思。”那受伤的青年怒喝道。
被称为贺若锦的青年眉头微皱,低声说道:“杨嵘,你稍安勿躁,在朱雀大街上指使护卫杀人,若是普通百姓以我等家世自然不算什么事情,可是眼前这帮人持弓带刀显然不是普通人。而且我得到消息,陛下的宠妃今天早上被皇后杖毙,陛下心情必然恶劣,这个时候惹事会有什么后果就不用我说了吧!所以动手之前还是弄清楚这些人的身份,以免给家里招来麻烦。”
杨嵘冷哼一声,没有吭声,显然虽然嘴上硬,但已经认可了贺若锦的话。
不过,这时另外一名锦衣青年冷笑一声,说道:“贺若锦,我们五人是什么身份,此人或许有些身份,我们杀他可能会有些麻烦,但若杀了他随从,将其腿打断,为杨兄报仇,却不算什么。毕竟杨兄受伤再先不说,以杨兄祖父当今的身份,难道还怕这点事不成。”
“没错,我杨家何时怕过人,就算是被祖父禁足一个月,我今天也要按照宇文承基所言,出这口恶气,否则我杨嵘必然会成为京城笑话。”杨嵘刚刚恢复的一点冷静,因为宇文承基一席话又荡然无存。
贺若锦深深的看了一眼宇文承基,不知想到了什么,说道:“宇文兄所言,倒也有些道理,不过我等五人是什么身份,就算是要给杨兄报仇,也总是要将对方身份弄清楚,所以杨兄稍安勿躁。”
贺若锦知道杨嵘此时正在气头上,也不等其回话,便转头冷冷看着王君临说道:“阁下是何人?胆敢杀我等獒犬,莫非是想找死吗?”
此时,周围围观的民众越来越多,居然有人敢和京城小五霸作对,引起了附近民众的极大兴趣,连守门的士兵也纷纷跑上城楼,从城头向下看热闹。
王君临目光扫过四周,他相信附近定有隋帝杨坚的内侯官,眼下一幕很快就会传到杨坚的耳中,想来杨坚很乐意看到自己与这些二世祖发生冲突。
叹了口气,王君临说道:“在下雍州张掖郡鹰扬郎将李风云麾下果毅都尉……”
“哈哈哈……李风云那斯在我等面前都恭谨如小吏,你一个小小边郡果毅都尉竟敢在京都如此猖狂,贺若锦你说现在怎么做,杨兄的腿被他弄伤,若是不将其腿打断,我等还有何脸面与杨兄称兄道弟。”不等王君临将话说完,宇文承基咬牙说道。
贺若锦略一犹豫,还想说什么,杨嵘已经怨毒的看着王君临和鱼子默,说道:“他是陛下和朝廷任命的果毅都尉,打断他的腿就行了,但那黑大个不是,是他先杀了我的獒犬,又砸死了我的马,才让我受伤。所以这黑大个一定要死。”
鱼子默一听,一脸狰狞的看着杨嵘,咆哮道:“师叔,我要杀他。”
鱼子默这句话一出,一下子点爆了对面包括贺若锦在内的五个贵公子,杨嵘更是怒极反笑,说道:“贺若锦你若还阻止我,我便和你断交。”
贺若锦也是被鱼子默激起了怒火,如今又被杨嵘一激,寒声看着鱼子默和皱眉的王君临,说道:“既然你们找死,那就不要怪爷爷们跋扈,将那黑大个杀了,将这小小果毅都尉的腿打断,他们护卫若有阻拦,格杀勿论。”
四十多名护卫一听,知道今天这一战在所难免,便纵马拔刀冲了上去。
王君临面无表情,一挥手,展鹏带着二十名护卫也冲了上去,鱼子默的战马受了伤,他便索性下了马,怒吼一声,就要提着两个铁锤加入战斗。
王君临没有阻止鱼子默,只是将其拉住严厉的说道:“不要杀人。”
若是没有鱼子默的加入,这场双方护卫之战的结果不好说,但有了鱼子默就成了摧枯拉朽,惨叫声持续了十四五息,对方近半护卫连人带马便被鱼子默锤到了地上,剩下的护卫惊呼声中,呼啦一下作鸟兽散,狼狈的往回逃去。鱼子默打的兴起,便追了上去,吓得那五名贵公子就要拨马逃跑。
王君临急忙将鱼子默和展鹏等人喊了回来。
“走!”王君临看了五名贵公子一眼,带着鱼子默和一众护卫离开了,只留下脸色铁青的长安五霸冷冷的看着他们的后背。
按照王君临的性格,自然是不想招惹这些二世祖,因为打了小的,总会有老的跳出来,莫名其妙与这些老家伙结仇,实在是不值得。
但若事情已经遇上,他也知道一昧的退缩忍让只会让对方越加嚣张,当然这个过程中强硬到什么程度一定要把握好这个度,比如能不杀人就不杀人。
而像鱼子默这脾气暴躁,但却战力强悍的怂货若是没有王君临拦着,只会闯下大祸,怪不得鱼俱罗一直不让其出门,只到这一次才让王君临带着历练一番。
王君临没有住驿站,而是来到了大兴城南城的坊市,这里是京师商业繁华区,各种行当都有,商铺上千家,商贾聚集,堆货如云,百业俱兴,热闹非凡。
王君临一行一路打听一家茶社所在,大隋北方喝茶并不兴盛,但灭陈朝后,很多南方人到了京城,且又从江南迁来数千富户,使得喝茶人日趋增多,南市里也专门有了茶行。
快要吃晚饭的时候,王君临一行在南市的西北角找到了茶行,短短一条街上茶香弥漫,一共有二十几家店铺,几乎整个北方地区的茶叶都是由这二十几家茶店供应,每家店铺都占地很大,店门一家挨着一家,后面大多是两三层木楼,以仓库偏多。
在街道中间有一家开业不久的茶社,名叫五福茶庄,这是王君临两个月前派麾下仅次于邓郁卓的商人孙文韬过来开设的。
隋朝的茶是绿茶,还没有炒青,直接用来水煎,不适合保存,容易发霉变质。更没有茶饼这种低成本,且又容易运输,方便存储的好东西,王君临给孙文韬指点过之后,找来几个茶师傅,尝试了几次,经过发酵、干燥等简单处理后,便研究做成了茶饼。
方法虽然很简单,但草原饮茶之风刚起,一般商人都不知道,也正是这样,王君临不打算做利润很薄的大隋内部生意,而是将茶叶全部销往西域游牧民族,赚取暴利,而眼前这个五福茶社将负责收购、储存、加工大量茶叶,然后送往西北高台城。
所以,眼下五福店铺里冷冷清清,基本上没有什么客人。
而且,在王君临有意安排下,茶饼生意实际上并非他一个人的私产,他自己只占了五成份子,麾下五名都尉各占了半成,其余二成半便是下面的百人长和火长凑钱分成,按照王君临的构想他要垄断西域所有游牧民族的茶叶供应。
第一百章 隋文帝与长孙氏
为免自己行程泄露,王君临提前并未派人通知五福茶社的孙文韬,直到他们到店铺门口,正准备出门的孙文韬突然看见王君临一行,愣了一下,赶紧跑过来,恭敬行礼,说道:“主公,小人不知道您要来,请恕小人没有去城外迎接主公。”
王君临摆手道:“这不怪你,是我特意没有通知你。赶紧安排食宿吧!”
“还请主公去后院休息,小人这就安排。”孙文韬松了口气。
接下来,孙文韬一边亲自带王君临和鱼子默往后院走,一边喊来茶社中的伙计,对所有的事情有条不紊的一一进行了安排——先将王君临带来的那些贵重礼物小心翼翼的搬进去,然后安排人把除血鬃马之外所有的马牵去马厩,喂食上好饲料,最后招呼展鹏一众护卫去了住的地方。
“茶庄宽敞,住的地方很多,食宿条件都很好,知道主公要来,提前已经准备好了,小人这就派人让前面的酒楼给大家送酒菜来,他们家的红烧鹿肉很美味,还有清蒸鲈鱼。”孙文韬和邓郁卓一样,本来就是一个商人,不过邓郁卓是雍州本地的商人,而孙文韬本来就是中原的商人,去年那场大战,他正好去西北做生意,结果也是倒霉催的,被吐谷浑人给劫掠走,后来吐谷浑人战败逃往青海湖,他也趁机逃了出来,流落到了高台城成为流民,尽管是一名很优秀的商人,但在那种情况下,若不是王君临将他挑选出来收留,是就饿死或者冻死了。
孙文韬的热情介绍使鱼子默和展鹏等护卫饿得更加饥肠咕噜,眼中充满期待,王君临笑了笑,说道:“孙文韬,你来京都已经快有两个月,应该听过京城五霸吧!”
孙文韬怔了一下,说道:“小人遵循主公的吩咐,在开设茶社的同时,也打听一些京城的消息,其中就有京城五霸的信息,小人已经命人将这些消息整理成册,主公先洗尘换衣服,小人这就去拿。”
王君临点了点头,说道:“不错,不过刚才我们与京城五霸发生了一些冲突,你现在便派几个机灵点的人去盯着那京城五霸。”
孙文韬立刻答应下来,并且进行了安排。
……
……
御书房内,隋帝杨坚看着御案上一枚玉簪,一脸伤心和愤慨,这是他的宠妃尉迟怜儿的遗物。独孤皇后生病,但晚上依然没有哪个妃子敢侍寝,昨晚上杨坚从独孤伽罗寝宫出来之后,批阅公文奏折,妃子尉迟怜儿送来夜宵,他多日不食女色,便忍不住将尉迟怜儿留下侍寝,不料皇后得到消息,第二天趁着他上早朝之际,派人将尉迟怜儿直接杖毙。
睹物思人,杨坚又忍不住潸然泪下,想着怜儿的柔情似水和妻子的狠毒善妒,他心中悲痛:“怜儿,是朕对不起你啊!”
这时一名宦官低声禀报:“陛下,皇后那边传来消息,皇后欲拖着病体来请罪!”
“请罪?”杨坚冷笑一声,“她有何罪?从来都是朕的错,告诉他不用过来了。”
宦官极为了解自己的主子和皇后之间的事情,所以迟疑着没有退下,果然杨坚紧接着便又叹息一声,一脸无奈的说道:“去告诉皇后,朕这边有军国大事要思量,无暇见她。”
“是!”宦官正要下去,杨坚又叫住他,“还有,再告诉她,朕从未怪罪过她,让她安心养病。”
宦官离去之后,杨坚发怔半响,长长叹了口气,这时一名头发灰白,脸色红润的老太监,脚步无声的走了进来,行礼道:“陛下!”
杨坚一个激灵,抬起头来,皱眉说道:“你这个老奴才!下次来见朕的时候,记得发出点声来。”
老太监微微一笑,说道:“奴婢记下了。”
杨坚这才说道:“说吧!什么事情。”
老太监说道:“陛下,奴婢要禀报两件事情,都与毒将王君临有关。”
杨坚眼睛一亮,说道:“哦!这小子终于到京城了。”
老太监说道:“王君临在一个时辰前刚到京都。”
杨坚点了点头,说道:“说吧,哪两件事情?”
老太监说道:“昨天傍晚大雨,王君临与长乐公主在峰文县一郊外竹屋因避雨而相遇,两人同在一竹屋内待了一晚上。”
杨坚脸显怒色,喝道:“这王君临真是好大的胆子。”
老太监接着又说道:“但公主身边侯官禀报,两人并未发生不轨之事,只是王君临作了一首诗,公主听后痛哭了半个时辰之久。”
杨坚脸上怒色消弱大半,一脸惊疑道:“作诗?这王君临竟然还会作诗,而且还让丽华痛哭了半个时辰?”
老太监点头道:“奴婢已经验证过了,消息属实。”
杨坚叹了口气,说道:“第二件事呢!”
“王君临和鱼总管的孙子鱼子默一行从延平门进城,鱼子默与杨素的孙子杨嵘等五个京城贵公子发生冲突,杨嵘腿受伤,五个贵公子十三条獒犬全部被王君临护卫射杀,一半护卫被打伤,王君临带人扬长而去,杨嵘等人只知道王君临是边城果毅都尉,但还不知道真实身份。”老太监以最简短的语言,不带任何偏颇的将事情描述。
杨坚闻言,眸中精光闪动,说道:“王君临如今在何处?”
老太监说道:“王君临没有住在驿馆,而是住在南城一处茶社中。”
杨坚眼睛一眯,略一沉思,笑了笑,说道:“这件事情有意思,时刻关注,第一时间向朕报告。”
老太监躬身说道:“奴婢谨遵陛下旨意。”
……
……
城北长孙府上长孙晟正在书房里面看书,这时书房门被人推开,却见一个中年美妇牵着一个扎着三鬟髻的小丫头走进来。
那小丫头年纪大约在六七岁的样子,生的粉雕玉琢,犹如白瓷娃娃一样可爱。她一进屋,就挣拖了美妇的手,张开手臂欢叫道:“爹爹,抱抱!”
“观音婢,爹爹忙了一天,很累,你莫要吵他。”
“不管不管,就是要爹爹抱!”
长孙晟清瘦的面颊,露出一抹慈祥笑容。
他蹲下身子,把小丫头抱起来,然后用额头抵在小丫头的额头,让小丫头开心的咯咯直笑。
“夫人,是要用晚膳了吗?“
长孙晟抱着小丫头,在书案旁坐了下来。
长孙这个姓氏,早在西汉时就已经出现,但此长孙并非彼长孙,大隋京城的长孙氏,源自于北魏皇族之后,当年魏孝文帝改汉姓,变拓跋为元姓,还有一支则变为长孙姓,意思是说王族长门的子孙。在后来编纂元氏志时,设立堂号为霹雳堂。
虽然长孙氏也是关陇集团中的一员,可比起其他关陇贵族,长孙氏的人丁并不兴旺。
北周年间,只出了一个长孙俭,在开皇初年担当过荆州总管。
到长孙晟这一辈儿的时候,人丁似乎比之早先更加稀薄。除了长孙晟之外,还有两个同族兄弟,以至于难以和其他门阀世家相提并论。不过,这也是相比其它门阀世家,杨坚更喜欢重用长孙晟的原因。
那中年美妇,正是长孙晟的夫人高氏,说起来,高氏还是北齐皇族之后,嫁给长孙晟,生有一子一女。长孙晟有三个儿子,长子长孙无乃是前妻所出,也是最具长孙晟风范之人,如今奉命镇守太原。
次子长孙无傲,三子长孙无宪,都是妾室所出。
长孙无忌是四子,也是长孙晟最为看重的儿子。
也不知长孙晟是出于什么考虑,却把长子的功勋,让给了妾室所出的次子长孙恒安为鹰扬郎将。不过私下里长孙晟还是更喜欢小女儿,也就是他怀中的小丫头,长孙无垢,汝名观音婢。
就在这时,长孙无忌匆匆来临,一脸的兴奋,但在进书房前突然想起什么,神色瞬间收敛,一脸平静稳重的走了进去,先是恭敬的给父母行礼,尔后才说道:“父亲,刚刚延平门周都尉派人送来消息,王君临已经进城。”
长孙晟精神一振,说道:“这小子终于来京都了吗?”
长孙无忌笑了一下,说道:“君临不光是进了京城,而且在刚进城门后便又做了一件大事。”
长孙晟一脸好奇,道:“哦!什么大事?”
长孙无忌说道:“君临进城门时刚好遇上杨嵘,贺若锦、麦子仲、宇文承基、郑文毅这五个被民间戏称为京城五霸的贵公子,双方发生冲突,王君临命人杀了贺若锦等人的十三头獒犬,打伤二十多名护卫。”
“竟然有此事,实在是太巧了吧!”长孙晟眉头微皱,眯眼说道。
长孙无忌眸中精光微闪,说道:“父亲,孩儿已经派人打听过了,这贺若锦等五人平时出城打猎,大多都是从北城门入城,从西城门进城的次数很少,而且从未晚过申时三刻,可是今天却是在酉时才进城。此外,这五人一般都是每半个月出城狩猎一次,可这一次距离上一次才五天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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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一章 此子不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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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孙晟面露赞赏之色, 捋着胡须,点了点头,带有考教意味的说道:“无忌认为这场冲突是有人蓄意谋划?”
长孙无忌点头道:“没错,孩儿认为是有人提前打探到了王君临进城的时间,所以故意安排此次冲突。”
长孙晟眸中精光闪动,皱眉沉思,不知想到什么,久久不语,长孙无忌隐隐知道父亲思索所在,没有吭声打扰。
“娘,我知道王君临,就是那个很凶很凶的叔叔,我上次听二叔说很多人都很怕他。”在长孙无忌进来时,便被长孙晟从膝上放下来的长孙无垢,突然开口说道。
长孙无忌和长孙晟闻言,同时身体一震,齐齐看向长孙无垢,长孙晟苦笑一声,说道:“夫人,你先带观音婢下去,然后吩咐下去,设宴给王君临接风洗尘。”
高夫人知道这父子二人有极为重要话要谈,便带着长孙无垢离开了书房。
“父亲,难道这真的是陛下暗中指使人所为?”长孙无忌略有些愤慨的低声说道。
长孙晟脸色微变,转头看了一眼在书房外花园中修建一位仆人,确定书房里面的谈话那位仆人听不到之后,才低声说道:“无忌当记,以后凡是涉及陛下之言,切不可轻易谈及,而凡是谈及,非十分可信之人,不可与其言谈,以免惹来杀身之祸。”
长孙无忌神色那肃然,恭敬行礼,说道:“父亲教诲的是,孩儿谨记。”
说到这里,长孙无忌略一犹豫,又继续低声说道:“父亲,据孩儿所知,历朝历代凡是皇帝都易猜忌臣子,可是当今陛下虽有容人之胸怀,但却又对世家门阀多有猜忌怀疑之心,这是为何?”
长孙晟叹了口气,神色略显复杂的说道:“陛下得位不正,是从其女婿手中夺得江山皇位,所以有些将心比心,总是怀疑其他门阀世家也有此心。不过好在陛下英明神武,若非有真凭实据,从不轻易对任何门阀动手,只是在想法设法削弱各个门阀世家的实力而已。但当今太子和隐太子一个杀心太重,一个心胸狭窄……唉!若是陛下不能在有生之年解决贵族门阀之祸患,陛下归天之后,将江山交由后帝,杨广若掌天下,很可能会逼着贵族门阀铤而走险,而隐太子却很可能致使主弱臣强,真会应了陛下的担忧。”
长孙无忌神色沉重,说道:“而君临为孤家寡人一个,身后无世家门阀,但又拥有天下无人能及的凶名不说,还有足以与开隋九老相当的赫赫战功。所以,陛下才要将君临召到京城重地,其将其当成一柄利剑,挥舞于世家门阀,削弱门阀贵族的实力。”
长孙晟叹了口气,赞赏的点了点头,说道:“无忌,你能看到这一点很不错,但凡事切不可太过自信。”
略一迟疑,继续说道:“不过此次君临与杨嵘等五个小辈之间的冲突,也未必就是陛下所安排。当然,对于这样的事情,陛下肯定是乐见其成的。”
……
……
已近傍晚,这个时间点去觐见皇帝显然不太合适。王君临正在想着是连夜去拜访长孙晟,还是明日再去,没想到五福茶社外,长孙无忌已经主动找上门来。
“王兄,现在跟小弟去我们家,我父亲已经为你设下接风宴。”长孙无忌一见面,随便拱拱手,便笑着说道。
王君临笑着走上前拍了拍长孙无忌的肩膀,说道:“你们长孙家倒是消息灵通,我刚到京城,还不到半个时辰,你便找上门来了。”
长孙无忌笑着说道:“不瞒王兄,小弟早就给城门口兄弟交待过了,只要你一进城,便通知我们府上。”
王君临说道:“无忌稍等片刻,我换身衣服便跟你走。”
“王兄不急,小弟在这里等着……咦!这小家伙竟然是只猞猁。”说着话,长孙无忌已经一脸好奇的蹲下身子,去瞧小猞猁,他年初的时候跟着长孙晟出使西突厥,路上曾经看见过猞猁捕猎黄羊,知道猞猁实乃不亚于虎豹的西北凶兽,王君临竟然能够蓄养此等凶兽,即使是幼崽,此等事情也极为少见稀奇。
对于长孙晟能够在第一时间便派长孙无忌邀请他赴宴,王君临心中是颇为愉快的。
在隋唐历史当中,不管是长孙晟还是长孙无忌绝对是一个不可或缺的大人物。
杨坚评价说:“长孙晟武艺逸群,适与其言,又多奇略。后之名将,非此子邪!”
而事实上,在开皇年间对突厥的作战中,长孙晟屡立奇功。
后世成语‘一箭双雕’,也正是由长孙晟而来。但令长孙晟为后世更多的人所知的,还是他的儿女长孙无忌和长孙无垢,前者为名相,后者为贤后。
换过衣服之后,王君临将鱼子默叫来介绍给长孙无忌认识,本来想将鱼子默也带着一并去的,但鱼俱罗有过交待,让鱼子默到了京城之后第一时间先去见鱼成青。鱼成青是鱼俱罗第二子,在京都兵部任职,但只是一名正六品的昭武副尉,比王君临正五品果毅都尉低了两级。
王君临在金城鱼俱罗府上的时候隐隐听说鱼成青做了一件让鱼俱罗很不高兴的事情。不过,鱼俱罗没有给他说起之事,且这毕竟是鱼家的家事,王君临自不方便询问。
所以王君临带着礼物跟着长孙无忌离开之后,鱼子默便直接带着展鹏,以及两名护卫和五福茶社一名带路的伙计也离开了。特意让展鹏跟着鱼子默,是因为这小子心思单纯,但偏偏又杀性极重,担心会惹出事来。
京城的人都知道,长孙晟从来不收礼物,可这并不代表,王君临就可以空着手去。所谓“礼多人不怪”,这句话其实极为有理,当然送什么东西,却要费些思量,黄白之物,长孙晟肯定入不了眼。
长孙晟乃大隋公认的第一神箭手,五石强弓,连珠十三箭,至今除长孙晟之外,无人能够学得此绝技。所以,王君临便让康奥巴马想办法搜集了一根由青海湖百年鱼鳔制成的弓弦。
……
……
晚宴之后,长孙府上其他人散去,只剩下王君临、长孙晟和长孙无忌三人。
一番密谈之后,王君临神色平静的告辞离开,但其眼睛深处却是一脸凝重和杀机。
经过长公主杨丽华的提点,他已经隐隐知道隋帝召他来京师的用意,虽然百般不愿意,但却也无法。可是他却没有想到,刚一入城门便与京城五霸发生冲突结下仇怨,要知道这五个贵公子在王君临眼中不值一提,可这五人背后所代表的五个门阀世家,却是庞然大物。
杨嵘祖父是越国公杨素,曾经以水陆元帅的身份,统领二十万大军,一手灭了陈朝,如今官拜尚书左仆射,在朝中官职权位仅次于丞相高颎。
贺若锦背后则是贺若家族,其祖父是开隋九老中的上柱国贺若弼,同时也名列十大将军榜之列,如今官拜右武候大将军。
而宇文承基祖父是右屯卫大将军宇文述,麦子仲老爹是左屯卫将军麦铁杖。
郑文毅父亲郑元寿是仪同大将军,比前几人官职低了一些,但郑家却是北方高门望族,自北魏的时候,便与博陵崔氏、陇西李氏、赵郡李氏、范阳卢氏、清河崔氏、太原王氏并称为五姓七家。
总之,王君临虽然不至于因为与这五家小辈的一场冲突便和五大势力结仇,但终归是已经有了间隙,当然这前提是这件事情再没有后续,可这怎么可能?那五个小辈哪一个不是嚣张的主,即使知道他的真实身份,也绝不会善罢甘休。
“按照长孙晟所言,隋文帝当不会在没有见自己面之前,便用此手段让自己与这五个家伙发生冲突。可若不是杨坚所为,那只有昌平王府了。”王君临一脸杀机,隋帝想要将自己当成其一柄利剑,他一时无力改变这件事情,但为天子做事,自会有相对等的好处。可若是昌平王府所设计,他王君临即使势单力薄,也要想办法让昌平王府付出代价。
王君临满怀心思的向长孙府外走去,本来长孙晟想让其留宿,但王君临担心下午城门口冲突事件可能还有后续,又担心鱼子默会惹事,所以便拒绝长孙父子好意。
长孙晟身为长辈,且比王君临官职高了太多,能够亲自设宴给王君临接风,本身已经有些出格,自不会亲自送王君临出门。所以由长孙无忌相送王君临离开。
长孙晟站在书房门的外廊上,看着王君临的背影从角门消失,说道:“夫人眼光向来独到,不知看此子如何?”
从回廊一端走出了一名中年美妇,盈盈走到长孙晟身边,说道:“此子若只是一个将才,即使身怀毒术,也算不了什么,最多就是又一个鱼俱罗而已,可妾身今天见其谈吐不凡,显然是文武双全,且做事稳重果断,所以妾身以为此子颇为不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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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二章 子默被抓(第四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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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夫人是北齐皇室之后,是大隋开国以来最为著名的女才子,而且对于官场、朝堂上的那些事情一点都不陌生。
长孙晟对她素来敬重有加,心中想法对其没有什么隐瞒,且每遇大事多与其商量。
长孙无忌捋了捋胡子,点头道:“夫人言之有理,这王君临只有二十六岁,在这短短近一年时间,便立下如此战功。且以他这个年纪,做事这般沉稳,手段又老辣,心思缜密,却是极为少见啊!”
高夫人掩嘴一笑,说道:“老爷似乎很看重这王君临。”
“唔,此子文武双绝,确有才华。”
“既然如此,老爷可曾想过其他的事情?”
长孙晟一怔,扭头诧异的看着高夫人,问道:“其他的事情?夫人指的是……”
高夫人挽着长孙晨的手臂,轻轻叹了口气。
“释奴今年已经十九,已经长大了,身边终究要有人扶持。老爷在时,释奴自不用怕什么;可有一天,若老爷与妾身寿终……谁能为他说话?妾身哥哥虽说有些能力,但终究不是长孙家的人!”
释奴是高夫人亲生子长孙无忌的乳名,而高夫人的哥哥高士廉也是一代名臣,在原本历史上是唐朝二十四功臣之一。
这年月的人们,喜欢给孩子起个佛家的小名或者乳名。比如长孙无垢就叫观音婢,而长孙无忌则叫释奴,以树求佛祖的保伤。
长孙晟并不傻,立刻听出了高夫人话中含意,郑重的点了点头。
……
王君临和长孙无忌穿过道走廊,来到了中院花园,初夏时节,园中的还有一部分花含岚待放,月光洒在园中,照映池塘鳞波荡流,极为动人。
刚过晚饭没多久,京城这个时候正是炎热时节,人们晚饭过后都喜欢在院子里面纳凉,长孙府也不例外。
此时这花园里面,偶尔传来女童若银铃般的笑声,顿时让这花园有了几分生趣。
“哥哥,哥哥!”
王君临听到一阵稚嫩的呼喊声,于是顺着声音看去。
却见一个六七岁的小女孩儿,正骑在一棵樱桃树枝上,兴奋的朝着王君临身边的长孙无忌招手。
她手上拿着一枝鲜红欲滴,似已成熟的樱桃,兴奋的大声叫喊:“哥哥快看,樱桃熟了,樱桃熟了!”
长孙无忌顺着声音看去,顿时一脸的担心。
“观音婢,快下来,危险!”
说完,他便快步向前走去,一边走一边让小女孩儿坐稳。
可小女孩儿却似乎没有听见,仍兴奋的挥舞手臂,特别是见长孙无忌往她这边跑,小女孩儿以为哥哥喜欢她亲手采摘的樱桃,显得更加开心了。
嘎吱嘎吱!
就在这时,树枝突然抖动起来,并发出轻弱的断裂声。
长孙无忌看出情况有些不妙,顾不得自己的仪容,撒开腿朝着樱桃树飞快跑去。可就在他绕过水塘,快到树下的时候,只听小女孩儿‘啊’的一声惊叫,树枝折断,小女孩呼的从树上掉了下来。
长孙无忌脸色大变中,拼了命的往前跑,但他虽然已经得到了父亲神箭术的真传,可从小忙于读书,并没有对身体进行筑基淬炼,所以只是一个文人而已,即使拼了命,速度也快不起来,已经急的惊叫出声。
不过,就在他叫声刚刚传出,王君临已经从他旁边闪过,一个虎扑上去,在最后时刻,将小女孩儿一下子抱住,一大一小两人摔倒在地,但王君临就势一个翻滚泄了力道,便抱着小姑娘又站了起来。
“观音婢,观音婢!”
长孙无忌大声呼喊女孩儿的名字,另一边刚被长孙无垢打发去打水洗樱桃的婢女,也朝这边跑来。
嫩绿的草地上,王君临把小女孩儿扶好,温声说道:“小妹妹,你没事儿吧?”
小女孩儿瞪大一双乌溜溜的眸子,突然间哇的一声哭了起来。刚才事发突然,她给吓到了,以至于忘记了哭泣。这时候看见王君临,她似乎感受到了一丝安全,但好像又知道王君临是谁,旋即哭出声来。
长孙无忌匆匆跑过来,一把将小女孩儿抱住,左看看,右看看,见小女孩儿并没有受伤,这才如释重负般的长出了一口气。
搂着小女孩儿,长孙无忌连声劝慰:“观音婢乖,观音婢不哭!”
这小丫头是没什么事,哭了两声之后,就缩在长孙无忌的怀里,好奇的向王君临看过去。
王君临此时的形象有的狼狈,一身白袍,早已经脏兮兮的。
小丫头突然笑出声来,那梨花带雨的娇靥,六七岁的小女孩竟然因这一笑,显出几分妩媚之色。
“小哥哥,吃樱桃!”
她手里还攥着那一枝樱桃,递向了王君临。
王君临一怔,旋即一笑,接过了小女孩儿手中的樱桃,随口吃了下去。
小丫头的笑容,更加灿烂。
“王兄,这是我妹妹长孙无垢,刚才多谢你出手相救,无垢才未受伤。”
王君临闻言,瞳孔不由一缩!
这小女孩就是长孙无垢?
在原本历史上,唐朝的时候出了不少非常厉害的女人,武则天不算,最有名的当属著有《女则》三十卷,影响了一千多年华夏女子行为准则的文德皇后长孙无垢。
历史上第一位有独立谥号的皇后是汉武帝皇后卫子夫,但直到唐高祖妻子窦氏,之前所有皇后只有单字本谥,在丈夫死后才可加系皇帝丈夫谥号中一字,所谓“从谥”。如唐高祖即位的时候,追谥窦皇后为“穆皇后”,唐高祖死后合上他的谥号即为“太穆皇后”。而长孙皇后却在逝世后直接被李世民上了复谥“文德”。
根据春秋礼法,单谥为正,双谥非正,在古人看来,只有当单谥不足以道尽逝者的美好品德时,才会用上复,所以复谥极为罕见,历史上名臣贤相无数,但有此殊荣之人凤毛麟角。
而长孙皇后的“文德”这两个谥号皆为美谥,尤其是“文”这个字。中国历朝历代都认为“文”是最好的谥号,“为美无以尚也”,就算是在美谥里,也没有哪个谥号能比文还要美好。可见长孙无垢的盛德。
其中流传千古且最著名的莫过于“朝服进谏”。
一次李世民下朝回宫后,十分气愤的骂道:“朕以后找机会一定要杀了那个乡巴佬!”
长孙皇后问道:“是谁惹怒了陛下?”
李世民回答说:“魏征经常在朝堂上羞辱朕。”
长孙皇后面对盛怒中的丈夫。既没有顺水推舟出言煽动,也没有唯唯诺诺,默不敢言。她做了一个奇特的举动,暂时不理会丈夫,退到里间,换上了正式的朝服。然后走到丈夫面前表示祝贺。李世民十分惊奇,询问妻子的用意。长孙皇后则笑着答道:“妾身听说君主开明则臣下正直,如今魏征正直敢言,是因为陛下的开明,妾身怎能不祝贺!”
李世民听了转怒为喜,之后更加重视魏征。
这个故事在后世的时候很多人都知道,王君临也不例外,而这样的一个女人,即使是王君临也极为好奇,甚至仰慕。
可他却未想到,他会这么快就见到本人,且以这样的一种方式和其相见。
心中感慨万千,但王君临只是眸中有异色闪过,便说道:“原来是无垢妹妹,刚才没有吓到吧!”
长孙无垢那粉若桃花般的小脸蛋上,露出一抹红晕,缩在长孙无忌的身边,轻轻点点头,嗯了一声,却没有再说话,显然是想起了王君临就是人们所说很凶很凶的那个毒叔叔,有些害怕。
王君临仔细的看了一眼长孙无垢,心想不管历史上长孙无垢有多厉害和盛德,如今却还只是一个略显调皮和活跃的小女孩,而如今有了他王君临的到来,长孙无垢还会嫁给李世民?从而成为一代贤后?
心中奇怪的念头转动,王君临拱手道,“无忌,为兄还有事,就不再打扰了。观音婢,以后要乖一些,可不能爬树了。”
“嗯!”长孙无垢乖巧的答应一声。
……
回到五福茶社之后,鱼子默还没有回来,不过展鹏派人回来报信,说鱼子默被其二叔留宿,这本是正常之事,王君临也没有在意。
将孙文韬这些天打探来的消息看了一遍,王君临修炼了一会无名功法,便早早睡去,他明日还要去觐见隋帝,要保持好一个良好的精神状态。
一夜无话,第二日凌晨,王君临一身武官官服,带着四名护卫,骑着血鬃马离开五福茶社,向皇城行去。
只是他刚走到茶坊大门口,却见展鹏带着一名护卫纵马迎面疾速奔来,而马上还有一具尸体,两人满脸血污,神色中满是愤恨和焦急。
王君临见此,不由脸色微变,心中一沉,厉声问道:“发生了何事?”
“主公,子默少爷被人抓走了,陈四娃被他们打死了。”展鹏双眼通红,气喘吁吁急声说道。陈四娃是昨晚上随展鹏跟着鱼子默身边的一名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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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三章 他是毒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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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君临脸色一变,深吸一口气,说道:“是谁将子默抓走了,又杀了陈四娃?告诉我整件事情的经过。”
展鹏缓过气来,说道:“今天早上,子默少爷说不想在他二叔家里待了,早饭不吃,便要嚷着离开。只是我们离开鱼二叔府上,路过尚衣巷的时候,突然出现六名黑甲护卫,将我们拦住,围攻子默少爷,子默少爷不敌受伤,被他们擒获。陈三娃也被他们杀了。”
王君临脸色变得铁青,说道:“你可告诉对方子默的身份。”
展鹏立刻说道:“回禀主公,我在子默少爷被他们擒获时便已经点明了子默少爷的身份。”
王君临脸色稍缓,说道:“那就好。”
他相信在大隋,即使是隋帝在得知鱼子默是鱼俱罗的孙子后,都绝不会轻易将其杀害。
“可知那些黑甲武士的来历?”王君临神色冰冷,但已经恢复冷静。
展鹏说道:“卑职二人刚才跟在他们后面,看见他们进了越国公府。”
王君临说道:“走吧!去救鱼子默,给陈三娃报仇。”
……
王君临已经知道这件事情背后另有幕后黑手,而杨嵘这个蠢货只不过是被人利用了而已,他自然不是鲁莽之人,也不可能稀里糊涂便打上门去,可眼下他不去却是不行了。
杨嵘这个蠢货虽然不会杀鱼子默,可若是伤了鱼子默的腿,让其留下残疾那也是王君临绝不充许发生的事情,所以他要尽快赶过去。
永乐坊是大兴城最为繁华热闹所在,坊内酒肆、客栈、青楼林立,乐坊、教坊随处可见,这里可谓是寸土寸金,越国公府一百多亩的巨宅便在这里。
也由此可见杨素当年所受恩宠,开皇八年平陈,杨素进位大将军,赐绢八千段,进爵越国公,食邑三千户,加以宝剑、宝带、金瓮、金盘各一,并雉尾扇、曲盖,杂彩二千段,女乐二部,如今官拜尚书左仆射,是朝廷从一品大员。
杨素受恩宠,全家也跟着升天,他的弟弟杨约、叔父杨文思、杨文纪以及族父杨异,都是尚书,位列公卿。诸子虽无汗马之劳,也都官至柱国、刺史。总之,杨素的内外亲戚和过去属下的官吏,都位列清静显要之职。
而越国公府邸华丽奢侈,规模体制摹仿皇宫,家有珍玩不可胜数,婢妾曳绮罗者数百,生活无比奢侈。家丁护卫上千人,后院披罗挂绮的乐妓小妾多达五百。
可以说杨素的显贵,南北朝以来无人可与其相比。
这些都是昨晚上长孙晟告诉王君临关于越国公的信息资料,
但王君临却知道,正因为这位越国公恃宠而骄,不知低调,为人骄横狂妄,且在军中门生故旧颇多,最是让杨坚父子猜忌,按照原本历史,杨素虽然目光独到,在杨广争夺皇位之时站对了队伍,拥有从龙之功,可是杨广却没有杨坚那般胸怀,当了皇帝之后,便迅速的开始强力打压杨素,杨素深受打击,没几年便病死。而杨素的后人却依然不知收敛,杨广自不会手软,最终逼迫杨素的儿子杨玄感趁着杨广二征高丽之时,直接带领杨家兄弟造反。
只是这些都是数年之后才逐步发生的事情,如今越国公府依然不是他王君临可以招惹的庞然大物。可是,如今鱼子默被对方抓走,王君临却不得不招惹。
杨素有三个嫡孙,被民间戏称为越国公三狼,其中杨嵘更是被称为京中一霸,平日间欺男霸女,可是没有少做。
但昨日城门口杨嵘先是被人打伤了腿,今日便又有人带着六名手下,一阵狂风般冲至越国公府前。
越国公府前是一片占地颇大的广场,其中一半已被杨家占据,在府门前列戟二十四架,十八名体壮如牛的护卫分站两边,面目凶恶,胸脯和胳臂袒露,露出粗卷的黑毛,使人不敢近前。
而另一半成为一个坊市,摆满了各种小摊,卖肉、卖蔬菜、卖布匹,人来人往,颇为热闹。
王君临一行所骑都是高头骏马,每个人都身带煞气,尤其王君临骑着血鬃马,神色冷酷气势更盛。所以,他们虽然只有七人,但一路过来气势逼人,坊市内顿时安静下来,人们纷纷闪开,惊讶地望着他们杀气腾腾向越国公府而去。
“好像就是他们昨天打伤了杨嵘的腿,杀了杨嵘的獒犬,还打伤了杨家护卫。”人群中有人大声说道,顿时引来人们一片哗然和窃窃私语。
同时,人们也明白这七人是要找越国公府麻烦的,这是大隋开国十几年以来从未有过之事,坊市内的人们惊骇之余,纷纷拥上前,满怀期盼的看热闹。
距离越国公府两百步时,王君临停了下来,眼前是一座富丽堂皇的府邸,被高高围墙包围,不知占地多少,朱红色的大门透着古韵,青白石铺的台阶两边是两尊似狮似虎异兽石雕,透过门洞隐隐看见府邸深处亭台楼阁,小桥流水,错落有致。王君临心中暗自惊叹杨素宅子的宏伟和精致的同时,心中已经有了计划和决断。
他让展鹏等人在原地等着,然后忽然加快马速,手持龙雀宝刀向越国公府疾冲而去,目光中迸射出冰冷的杀机。
十八名守门大汉早早就注意到了王君临一行,有人已经跑进去禀报主事人,其他人一脸警惕看着王君临一行,此时眼见雷鸣般的马蹄声中,一人高骑战马,持刀向这里冲来,杀机凌厉,他们顿时慌了手脚,一面后退,纷纷拔刀大喝:“停下,这里是越国公府,再敢前进杀无赦!”
王君临却不会理会他们,瞬间便疾冲而至,血鬃马上那九个石阶如履平地,速度更是快如闪电,十八名门卫拦截之中,根本不用王君临出手,凡是敢冲上来的,直接被血鬃马撞翻在地,伤筋断骨,惨叫不已。吓得其余卫门连连后退,个个魂飞魄散,手脚并用,跌跌撞撞逃进府内。越国公府上自然也有高手,只是用来装点门面的护卫却不算什么。
而在跃上最高石阶的同时,王君临一夹马腹,血鬃马发出一声畅快的嘶鸣,突然直立而起,王君临直立在马背之上,龙雀宝刀一挑,便将写有“越国公府”四个大字的门匾挑了下来,随手一提,又调转马头退至门外百步处,喝道:“告诉杨嵘,将人赶紧放了,否则我便毁了此匾。”
王君临救人心切,所以拿下牌匾,马踏大门,但并未杀人,且未毁了牌匾,这就是他的克制,他所把握的度。
在他看来这还不至于让杨素感到奇耻大辱,可事实上对方会有什么反应,他也没有十足的把握。
王君临也想过直接亮明身份登门拜访,但是这个过程持续时间太长,很可能等他见到鱼子默的时候,后者的腿已经被杨嵘所打断,所以才采用如此暴力的办法,逼着杨嵘以最快的速度将鱼子默交出来。
王君临横刀立马于越国公府前,神色冰冷看着越国公府深处,等待着杨嵘的到来。他知道杨素和杨家二代这个时候都应该去了朝廷衙门上公班,都不在府上,府中主事的还是杨嵘这些杨家第三代的晚辈。
外面观战的百姓为之轰动,杨素的三个嫡系孙子,特别是杨嵘嚣张跋扈,附近百姓没少被祸害,所以眼前一幕简直大快人心,不少人喝彩叫好。尽管他们不敢惹越国公府,但有人敢惹,他们却是激动兴奋不已,也有人担心,越国公权倾朝野,这个年轻人不知天高地厚,惹下滔天大祸了。
消息越传越广,越来越多的京城百姓赶来看热闹,杨嵘还没有出来,越国公府前广场外围却已经黑压压挤满了数千人。
片刻,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从侧面马宅传来,尘土飞扬,越国公府三狼带着三百余名护卫疾速奔来。
不用说府牌被夺这等奇耻大辱,仅是被人欺辱上门,打伤门卫,便令这三兄弟暴跳如雷,老大杨丰和老二杨熊顾不上询问问杨嵘事情的原委,立刻点集部分护卫向府门杀来。
杨丰是杨家三代嫡长孙,年约二十四岁,也和其父杨玄感一样,身材高大,武艺不俗,早已在五年前便突破筑基期,成为滞固期高手。
他年纪稍长,行事比两个兄弟要稳重一些,远远看见王君临胯下那匹血鬃马让他大吃一惊,他祖父杨素极为好马,府中养着三匹千里驹,号称万金难求,被杨素视为珍宝,可和眼前之人的战马一比,祖父的千里马便立刻逊了一筹不止。
拥有如此宝马之人,岂能是普通人,杨丰心中惊讶,但看见自家牌匾被对方挑在刀上,便不由大怒,大吼道:“你是什么人,敢来越国公府闹事!”
“在下是王君临。杨嵘,将人交出来,否则我便毁了你们家的牌匾。”王君临冷冷的说道。
“王君临就是毒将!”有人惊呼出声,致使全场所有百姓顿时惊呼片片,王君临如今凶名极盛,可以说是家喻户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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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四章 哭泣的鱼子默
王君临如今听觉极好,听着广场四周百姓的议论,特别是一些小孩竟然被他的名字吓哭之后,心中一阵无语。
“这毒将眼神虽然很犀利,但是长得很俊秀啊!谁他娘说毒将嘴里面有獠牙,皮肤发黑来着。”
“是城北说里面那些人说的,他们都说毒将嘴里面有獠牙,皮肤乌黑,身高一丈多。”
“以后那些说书人的话再不能相信了。”
“听说毒将每日都要生食人肉,喝人血。这是真的还是假的?”
“废话,这当然是假的。”
……
王君临听见更多的议论之后,却是心中一动,他突然发现与这些豪强恶霸相斗倒也有个好处——那就洗白,毕竟他之前的名声实在是太毒、太凶了一些,这对他将来行事极为不利,若是能够趁此机会弥补改善这一点也是好的。
王君临的名头同样将杨丰、杨嵘和杨熊三人吓了一跳,胯下的战马速度都不由自主的放慢了一些。
“传言中只是说王君临毒术厉害,从未听说其武力强悍。”杨嵘昨日腿其实受伤不重,今日甚至已经能够再骑马,他已经知道抓回来的黑大个小子竟然是鱼大都督鱼俱罗的孙子,而眼前这小子更是那传说中的大凶人毒将。不过,虽然惊讶,但在他看来,自家祖父的权势和威势依然远不是鱼俱罗和王君临所能招惹。
杨熊脾气暴躁,早已是暴跳如雷,此时再一听杨嵘所说,二话不说,催马加快速度向王君临杀去,他心中只有一个念头,不将王君临千刀万剐,难平他心中怒火。
王君临缓缓举起龙雀刀,指着冲上来的杨熊,冷冷道:“滚回去,让杨嵘上来!”
杨熊虽然脾气暴躁,但却是杨素三个嫡系亲孙中武艺最高之人,今年二十二岁,体格健壮魁梧,深得杨家功法的真传,耗费无数钱、药之后,同样达到了滞固期,他使一杆金背雁翎刀,此刻怒极反笑,大吼一声:“本公子杀的就是毒将,小子拿命来!”
他催马疾奔,一道金光在阳光下闪过,挥刀向王君临的脖子劈去,引来周围人一片惊呼,此时在广场一角一个巷子里人群中出现了一辆华丽的马车,数十名骑马侍卫护卫左右,因为观战人太多,遮住这辆马车,马车里面坐着一名长得极为肥胖的年轻公子,年约二十岁上下,透过车帘望着远处的王君临。
在他对面则坐着两个容貌清秀,皮肤白皙的儿童,样貌有三分相似,看样子他们应是兄弟,一行人本来只是路过附近,却见许多人跑这里看热闹,他们也跟了进来。
“父王,这个人是谁,竟然敢挑战越国公府?”年龄稍大一些,有个七八岁的小男孩一副小大人似的问道。
那肥胖青年说道:“为父刚才听旁边几个百姓议论,说这青年竟然是传说中的毒将王君临。”
两个小家伙同时发出一声惊呼,依然是年龄大的小男孩说道:“父王!孩儿听说他杀了很多突厥和吐谷浑的野人,他这么厉害怪不得敢来越国公府惹事。”
“哎呀!父王,你看他们打起来了。”另外一个四五岁的小男孩站在马车里面爬在窗户前,有些雀跃的喊道。
肥胖青年若有所思,挥手叫来一名护卫,说道:“去打听一下,被杨嵘抓进府中的人,是王君临的什么人?”
……
杨熊凌厉一刀劈头砍来,王君临战马向后一退,闪过这一刀,就在杨熊一刀劈空的同时,王君临手中龙雀刀突然一挥,速度之快,如迅雷不及掩耳,一刀便砍下了杨熊战马的半个脑袋,战马惨嘶一声,横摔出去,将杨熊摔出两丈远,金刀也脱手而飞。
王君临冷冷道:“滚回去告诉杨嵘,他若不放人还马,我便一刀将这牌匾劈成两半!”
杨熊被跑过来的两个护卫扶起,恶狠狠的盯了王君临一眼,拾起金刀奔了回去,老远便大喊:“二哥,你抓了人,人家现在打上门了,你再不放人,人家将祖父牌匾砍成两半,看你怎么和祖父交待。”
杨丰也不满地瞪了杨嵘一眼,说道:“二弟,这是你的事情,你去解决吧!否则,你去跟父亲和祖父他们解释。”
杨嵘本以为王君临武力不行,没想到一个回合便将三弟拿下,他才刚刚突破筑基期,实力最低,哪敢上去,挥舞马槊上前,大喝一声:“王君临,你不要欺人太甚,看我祖父的铁卫如何收拾你。”
说完,他对带领三百多护卫的六名黑甲铁卫说了一句什么,然后他便带着这六名黑甲铁卫向王君临冲了过来。
王君临顿时眉头簇了起来,他本以为杨家人会为了牌匾,投鼠忌器放了鱼子默,可没想到对方虽然气愤,但并没有自己想象中的那样。而那六名黑甲铁卫便应该就是昨晚上长孙晟提到的杨素身边十二黑甲铁卫中的六个,据说这十二人中有一半已经是滞固期高手,另外六名也已经突破筑基期多年,平时六名铁卫始终跟在杨素身边,另有六名铁卫守在越国公府。
鱼子默虽然还是在滞固期,但因为天生神力,实力已经无限接近破功期,可是被这六个黑甲铁卫生擒,说明这六人联手之下实力至少堪比一名破空期的高手。
王君临虽然如今拥有破功期的实力,但却不愿与这些人硬拼,毕竟他在京都人手少得可怜,自己若是与六名铁卫和杨嵘拼个两败俱伤,对方还有三百多名护卫若是再冲上来后果不堪设想。他活着皇帝会全力护着他,可他若是死了,皇帝绝不会为了他与杨素翻脸,死也是白死,或许长公主杨丽华会给他做一些什么,但那又怎么样,死都死了。
心中念头飞速转动,王君临挥手让想冲过来的展鹏等人不要轻举妄动,一拍血鬃马的脖子,血鬃马突然发出一声如鬼哭一般的刺耳嘶鸣声。
杨嵘和六名铁甲护卫的战马听到血鬃马的声音,突然开始不受控制,拼了命的开始挣扎。
而血鬃马发出嘶鸣声的同时,已经如电一般窜了出去,速度之快,让四周懂马之人发出一片惊呼。
六名铁卫果然不凡,迅速稳住安抚了战马,但血鬃马的速度太快,他们看着王君临纵马冲向杨嵘,可就是来不及救援。
而这个时候,杨嵘还没有稳住坐骑,处于惊慌之中,眼见王君临冲来,更是慌得手忙脚乱,挥动手中马槊抵挡,可是不知怎么的便刺了一个空,然后他便感到自己从战马上飞了出去,等落下来时,才发现自己已经被王君临抓在手中,且体内好像有什么东西乱窜,让他浑身无力。
王君临将杨嵘高举,六名急冲过来的铁卫不由大惊失色,投鼠忌器之下,急忙停了下来。
整个过程说来话长,但从血鬃马发出奇怪嘶鸣,到杨嵘被擒,不到三息时间。
突来的变故使广场上一片惊呼,随即又鸦雀无声,很多普通百姓甚至都没看清楚怎么回事,就看见他们最为痛恨的杨嵘已经被那位凶名赫赫的毒将抓在了手里。
角落中华丽马车内的两个小男孩透过车窗也看见了这一幕,齐齐发出惊叫,脸上有崇拜之色。年轻胖公子却眯起了眼,自语道:“好神骏的战马,好厉害的手段!本王本来还想出去帮忙说项,现在看来是用不到了。”
王君临随手将杨嵘扔在地上,然后不等六名黑甲铁卫有所反应,血鬃马的一只蹄子便已经踩到了杨嵘的腰上,王君临手中龙雀刀更是下垂,指着杨嵘的脖子,冰冷无比的说道:“立刻放人,否则我便杀了他。”
刚才被王君临一摔,剧痛差点让使杨嵘背过气去,然后又被血鬃马踩在腰上,与血鬃马紫色眼睛对视,他分明从这匹怪马的眼睛中看出凶兽才有的爆戾,甚至他隐隐感觉到这怪马.眼神中流露出极为人性化的杀气。
求生的**让杨嵘哪还顾忌到丝毫形象,更是彻底没有了理智,挣扎着扭头,向兄长望去,喊道:“大哥,快将我抓的人放了!”
杨丰急得大吼:“快放人!”
没过多久,五花大绑的鱼子默被送了出来。
鱼子默双眼通红,显然处于爆怒状态,他被打得很惨,浑身是血不说,右腿一瘸一拐的。
王君临见此,顿时脸色一变,神色变得冰寒无比,他从不担心鱼子默会被杀,唯一担心的就是杨嵘废了鱼子默的腿,或者留下残疾,如今看来,他的担忧好像变成了真的。
下了战马,王君临右手持刀,左手抓着杨嵘的头发,如拖死猪一样,将杨嵘拖在地上向鱼子默迎了上去。
“师叔!”距离二十多步时,鱼子默含泪喊了一声。
王君临看着鱼子默眼睛中的绝望,想着这个铁一般的少年竟然流泪,心中感到一阵绞痛,他当然知道鱼子默为什么会哭,因为对于鱼子默来说,腿瘸便代表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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