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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九孔     乱世枭雄txt下载     乱世枭雄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七十六章 九尸迎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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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上,这些商人根本就是疯子,他们不畏惧死亡,催动着自己的骆驼,疯狂的冲了上来,不过他们战力太差,基本上全是普通人。

    战争就是你死我活的杀戮场,在这些商人死了一半的时候,王君临身后三千马贼来了,在周虎等五百隋军疯狂的怒吼声中,王君临被三千马贼淹没。

    以王君临如今的实力,即使面对五百马贼,他也有一定的信心逃走,可是面对三千明显极为凶悍的马贼,他根本没有半点生机。所以当他一口气杀了十数个马贼,发现这些马贼并不是想要杀他,而是活捉他的时候,他毫不犹豫便放弃了抵抗,任由这些人将他俘虏,否则他激烈反抗,对方杀红了眼由活捉改成就地斩杀,那可就当场便死翘翘了。

    而出乎他意料的是,这三千马贼在俘虏了他之后,根本没有任何要帮助那些商队的打算,直接带着他顺着来路疾驰而去。仿佛特意将这三百多商人留下任由五百隋军杀死。

    周虎带着五百隋军已经拼了全力,但仍然在一刻钟之后才将所有商人杀光。诡异的是,这个过程中这些人即使死到最后一个人,都没有逃跑,更没有求饶投降。周虎本来是想留下活口,拷问一些信息的,因为他们此时已经看不见马贼和自家将军。但留下的活口竟然都在第一时间自杀了。

    不过,这些人只是普通人,没有什么战力,所以这一战,隋军没有战损,只有七名士兵受了轻伤,剩下的隋军在周虎带领下,顺着马贼离去的路线追了上去,然而他们再也没有看见马贼的影子,甚至追到最后马贼留下的痕迹也越来越少。

    三千马贼在离开战场三里路时,便开始分流,一股一股的顺着两边的山沟或者山谷离去,到最后只剩下五百人。这个时候被绑着手脚的王君临发现,这五百人身穿黑色铁甲,脸上除了冷漠,再没有其余任何表情,甚至从头到尾,王君临都没有听见他们发出任何声音,说过任何的话。

    五百名黑甲骑兵带着王君临骑马走了不到十里地,就有马车在等候,王君临连同小猞猁都被塞到了马车里面,傍晚西域的冷风凛冽,但车内温暖如春,有两个娇媚的美丽少女,拜服在地,莺莺燕燕的不知道在说些什么,还没等王君临发话,就给王君临脱去了靴子,把王君临冰冷的脚塞到自己怀里,丰满的乳丘被脚压得变形,滑滑腻腻的让王君临即使在这种状态下都心中一荡。

    这个时候,王君临的手腕和脚腕依然绑着。

    “美女,我的脚暖的差不多了,现在给我再暖暖双手……”王君临知道自己一时半会难以逃走,而对方到底是什么人,想要干什么,都一无所知。便索性彻底放开了,甚至连后世调戏女人的称呼都用上了。

    两个美丽的女子嘻嘻一笑,便索性爬过来,将他夹在中间,用身体开始给他当被子。小猞猁则是爬在王君临的肚子上冲着两个少女龇牙咧嘴做吓唬威胁状,只是它如今太小了,两个少女被它可爱的外表所吸引,伸出手不住的逗它玩,发出阵阵银铃般的嬉笑声,小猞猁没有反抗之力。

    马车转过四座丘陵,穿过一条山谷之后就停了下来,早有仆役跪爬在马车旁边当矮凳,恭候王君临这个贵客下车,这个时候,两个少女已经解开了他手腕和脚腕的绳子,王君临此时脸上却已经看不见丝毫怒色,反而一脸微笑的从马车中钻出,在两个女子轻轻的相扶下,王君临抱着小猞猁毫不犹豫的踩在仆役的背上下了车。

    然而,下一刻,待他看清眼睛情景时,却是目瞪口呆。

    他看到了一座城,一座由骆驼组成的驼城,数千头骆驼跪伏在地上,被绳索连成一个巨大的圆圈,骆驼后面是用骆驼皮构建的城墙,一张张骆驼皮被钉在巨大的圆木上,看起来坚固无比,虽然地处祁连山中某个山谷之中,但这里的山不同于中原和南方的山,上面光秃秃的,根本就没有一棵树,也不知他们从那里找来这么多的圆木。

    即使以王君临的见识,也有些失神,面前的驼城他也是第一次见。

    “尊贵的客人,这是我们主人的一座别宫,有些粗陋,比不得大隋的繁华胜景,让贵客见笑了,不过这座驼城,在这西域荒芜之地到也有几分用处,用来挡风沙堪称绝妙……”

    给王君临说话的人长得很英俊,王君临竟然一时看不出他是什么种族,只是感觉像是混血儿,不过可以肯定的是不是汉人,也不是大食人和波斯人,更不是突厥和吐谷浑人。但此人大隋官话比王君临说的还要好,还不时引经据典的怀念一下大隋各地的胜景,有些名胜美景即使是王君临都只是头一次听说。

    肩舆这种东西,或者说类似于这种东西,王君临在后世泰国的某个旅游景点坐过,却是没有想到会在这里再坐一次。

    他坐在上面,四个美丽少女抬着,比后世泰国男子抬的肩舆平稳得多了,感觉不到一点颠簸,只有一种往前飘的感觉,而且一水的美女看着还有一种赏心悦目的感觉。

    看着眼前这些人,从他们的相貌,头发、眼珠的颜色,王君临突然想到了西域一个具有传奇色彩的民族——昭武九姓。

    “昭武”一词最早见于《汉书》中《地理志》所属的张掖郡昭武县。昭武一词的语源,以康、安、曹、石、米、何、火寻、戊地、史为昭武九姓,而以东安国、毕国、捍、那色波附于其间,曹国又分为东、西、中三国。

    根据《隋书》,昭武九姓本是月氏人,旧居祁连山北昭武城(今甘肃临泽),因被汉时匈奴所破,西逾葱岭,支庶各分王,以昭武为姓。居民主要务农,兼营畜牧业。汉文史籍称其原住祁连山北昭武城,被匈奴击走,西迁中亚河中地区,枝庶分王,有康、安、曹、石、米、史、何、穆等九姓,皆氏昭武,故称昭武九姓。

    王君临记得昭武九姓的活动特点使他们在东西方文化交流方面起了重要作用。祆教、摩尼教、景教,中亚音乐、舞蹈、历法之传入中原,中国丝绸、造纸技术之传到西方,昭武九姓无疑是重要的媒介。

    他们还在中原四周的游牧汗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的发展中起很大作用,特别是把粟特文字带入突厥、回鹘、吐谷浑等民族。其影响所及,再往后回鹘文、蒙古文、满文均可溯源于粟特字母。

    不过昭武九姓在汉朝时差点被匈奴灭族后,他们的血统就开始混乱了,什么样的头发颜色都有,什么样的眼珠颜色都有,按照遗传学观点来说,混血人种多是男的英俊,女的美丽,这与王君临眼下所见,非常相符。

    但即使猜到这些人的身份,可是王君临依然想不通对方以这种诡异的方式将自己请来是为了什么。

    驼城里的地面是特意被夯实过的,颇为平整,且不见尘土飞扬,更看不见什么杂草。这在后世一个人一台压路机半个小时便可搞定,但在这个时代却是数千人忙数天的时间才能完成的事情。

    驼城中间是一顶帐篷,王君临敢发誓,这是他见过最大的帐篷。清一色白牦牛皮精心缝制而成,占地足足两亩大小。这已经是一座帐篷宫殿。

    王君临知道,即使在这个时代,羊除外,白牦牛、白骆驼、白狼,甚至白马,只要是白色的都是族群里面极少数,极为珍贵的。而这样一顶巨型白色帐篷,至少需要两千头白牦牛的皮才能够缝制而成。这显然是另类的一种豪奢。

    刚才的驼城让他吃了一惊,眼前的白牦牛帐篷又让他惊叹不已。

    三百多人的驼队用来送死,三千马贼将他一人掳来,两个绝色妙龄女子以胸暖足,占地五十亩的驼城,镶嵌着宝石的肩舆,两千头白牦牛皮缝制成的帐篷,无不彰显着这里的主人在西域势力庞大不说,非常有钱,足以富可敌国。只是,在王君临知道的历史中,他从没听说昭武九姓有如此势力且如此有钱。

    这个白色巨帐有四个门,王君临被抬到其中一个帐篷门之前,刚在远处没有注意,走近一看,发现地上有九具支架,上面好像绑着什么东西,就在他准备细看时,突然这九个支架竖了起来,王君临看清九个支架上面的东西后不由瞳孔一缩。

    “昭武九姓,九尸迎宾!”王君临喃喃自语,心中却是暗骂此间主人一定是一个疯子。

    尸体王君临见的多了,去年那场战争,他甚至亲眼看过堆放上万具尸体的大尸坑。可是眼前这九具尸体却是有些特殊。

    这九人显然已经死去多时了,身上的血肉开始干瘪腐烂。但是被人刻意的摆出一张诡异的笑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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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 西域马贼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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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具尸体的嘴角被人用利器划开,一直划到耳朵下,白花花的牙齿露在外面的。眼角也被做过手脚,缝着一道红线,把眼角提了起来。就这样硬是把死人做出了一副笑脸,仿佛在笑迎宾客。

    就在这时,王君临突然看见九具尸体动了一下,动的速度很慢,动作也不连贯,就像是提线木偶一样,但就算是这样,也足以让任何人骇然欲绝。

    王君临同样脸色一变,但他突然听到九具尸体下面地下有异响传出,再仔细一看,这九具尸体身上的一些关节部位竟然连着细丝线,细丝线一直延伸到地面,而地面上有一些小孔,显然地下面是空的,里面有人通过这些丝线操控着这九具尸体在动。

    这时,九具尸体又动了一下,他们整齐的做了一个请的动作,干瘪的下颚一张一合,竟然异口同声的喊道:“九尸迎宾!”

    这当然不是这九具尸体在说话,声音是从九具尸体下面传出的。

    王君临深吸一口气,心想:“这他妈的还真会玩,若是老子不眼尖耳灵,还真被吓坏了。”

    旁边将王君临迎进来的那个混血儿眼见王君临除了刚开始脸色微变之后,便一脸平静,甚至眼睛之中还有淡淡的讥讽,便知道这些把戏多半被贵客给看破了,便解释道:“尊贵的客人,九尸迎宾是九具死法不同的尸体欢迎客人,是我族自春秋时期便传下来的一种最崇高的礼仪。”

    王君临一副大开眼界的表情,点了点头,依然没有说话,随着此人走进了帐篷。

    只是刚走进巨帐篷,便被眼前的一幕又吓了一跳。

    刚进巨帐篷门口摆放着两个大大的案板,上面各自平躺着一位眼少女,两个少女的脸上都戴着金箔面具,王君临看不清他们的样貌。

    两个少女嘴里都勒着一条皮索,身上的衣服让王君临很熟悉,头被固定在一个木头夹子上,全身不停的颤抖,旁边还有四个粗壮的大汉,两人一组,其中一个手里抓着一把凿子,不停的在少女头上比划,似乎要凿开少女的头颅,另外一个人拿着一个盘子,好像等着上端菜的小二。

    “尊贵的客人,您远道而来,我家主人身体有痒,无法出来迎接,为了弥补失礼之处,除九尸迎接客人之外,还为客人准备了我们一族最高的礼仪——一对少女酒杯来欢迎您的到来。”管家在旁边一脸热情的介绍。

    王君临心中暗骂:“这群死变态,怪不得在历史上差点被匈奴人差点灭族,你们他妈这些礼节也太反.人类,反人性了好吧!”

    王君临只知道昭武九姓有九尸迎宾的礼节,但却不知道还有用少女脑壳当酒杯的礼节。不过他倒是记得在欧洲中世纪的时候,一些腐朽的老弱贵族,为了延长性命,不惜用处女的头盖骨作为自己饮酒的容器,据说这样可以延年益寿,最可怕的是,和眼前一样,要剥离的头盖骨必须是现场活生生的从人头上取下来才行。

    王君临记得在哪本书上看过,人油点灯、头骨酒杯和人.皮面具这三种事物,被定为最毫无人性的做法,是做为人类的耻辱被永远的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不管是在后世,还是在这个时代,王君临都杀过人,而且杀过不少人,但是依然忍受不了这些变态所为,更何况这两个少女身上的衣服怎么看怎么像是早上他离开沙州时,苏静香和小鱼儿身上穿的衣服。

    所以王君临很认真的说道:“我很讨厌这一项礼节。”

    说着话,他已经伸手取下了两个少女嘴里的皮索,揭开了她们脸上的面具,面具还没有取下来,两个少女便开始放声大哭,声音很熟悉,王君临脸色大变,面具取下一看,不是苏静香和小鱼儿,还是谁。

    苏静香和小鱼儿显然是被吓坏了,两个都爬起来抱着王君临的胳膊不松手,浑身发抖,两排牙齿不停的撞击,发出咯咯的声音,汗水早已湿透了他们身上的衣服。

    王君临拍了拍苏静香的肩膀,神色阴沉下来,寒声说道:“我此生最讨厌别人威胁我。”

    就在这时,一个沙哑虚弱的声音从巨帐里传了出来。

    “毒将勿怪,下面这些低贱的人不知毒将大人的喜好,准备了这些迎接客人的礼仪,实在是该死。如今毒将大驾光临,不如进帐一叙,与那些低贱的人一般见识作甚,若毒将心有不满尽可杀之。”

    王君临深吸一口气,牵着苏静香和小鱼儿的手,走进了巨帐。

    巨帐开了十六个窗户,上面贴着不知是什么动物的皮,薄而透明。里面的布置堪称是富丽堂皇,到处都有彩色的布幔,镶金嵌银的各种珍贵器具和金丝楠木家具很讲究的摆放在里面。

    王君临突然发现身边的苏静香和小鱼儿又开始发抖,抬眼往帐篷最中间深处看去,发现一张王座之上坐着一个人。

    王君临看清此人样貌,特别是肤色,不由发出一声惊呼,这人身形极高,虽然坐着,但王君临估计至少有两米左右,但这不是让王君临惊呼的原因,因为此人竟然是一个黑人。

    “这他妈到底怎么回事,这个时候在中国怎么可能出现黑人。”王君临心中惊呼不已,但仔细一看却发现不对,这并不是什么黑人,只是肤色好像出现了什么问题,因为他看见这个黑人有一双白皙的双手。

    “这……阁下身中奇毒。”王君临眼睛一眯,突然想起在后世听说过的一种奇毒,同时也隐隐明白此间主人大费周折将自己请来的目的,同时心中也安定不少。

    坐在王座上的人顿时眼睛大亮,神色激动,说道:“毒将果然名不虚传,可有解毒之法。”

    王君临没有回答,且反问道:“阁下是何人?”

    那人笑着说道:“本王杀阡陌,冒昧把毒将请来,还请毒将海涵。”

    王君临眉头一皱,这“杀”字可不是昭武九姓里面的任何一个,不过紧接着他突然想到什么,身体一震,看着自称杀阡陌的高大男子瞳孔一缩,长笑一声,说道:“原来是西域马贼王当面,在下失礼了。”

    在西域很多人都不知道西突厥可汗是谁,吐谷浑白兰王是何人。但没有人不知道西域马贼王杀阡陌的,传说杀阡陌无恶不作,在西域这片土地上纵横已经有十数年了,据说他身高三丈,骑一匹巨大的白骆驼,每顿饭要吃一头牛犊,他手下有九个兄弟,每一个都是恶魔,抢劫杀完人后都要挖出商旅的心肝,用火烤着吃。

    这些当然只是传说,但所谓空穴不来风,大多数的传说其实都有一定的根据,比如说杀阡陌身高三丈,虽然太过夸张,但这杀阡陌却有两米之高,的确要比寻常人要高不少。

    西域是全天下马贼最盛行的地方,曾经有一位大食智者统计过数量,西域马贼不下十万人,而传说中的马贼王杀阡陌手中便有三万马贼。

    据说这三万比狼崽子还要凶狠的马贼平时散布在西域九处,每处三千人,杀阡陌自己统领三千人。而这九处的马贼头领都对杀阡陌忠心耿耿,只要杀阡陌一道命令,便可为杀阡陌效死命。

    可以说在西域,杀阡陌的威慑力仅次于西突厥的大可汗,甚至即便是西突厥也畏惧杀阡陌三分。早有传言杀阡陌早就自封马贼王,他若是想要在西域建国轻而易举,而之所以不建国,是想建立一个能够与西突厥抗衡的大国。

    自来到高台城为守将之后,这大半年时间,王君临没少听关于杀阡陌的传言,此人当然杀人无数,是恶人中的恶人,但本身的事迹却是一个传奇。

    王君临想过有朝一日一定要见一见这个马贼王,但却是没有想到会在这里,而且以这种方式见面。

    他突然想起,在原本历史上,于隋唐时期中亚的九个沙漠绿洲国家,即“昭武九姓”国,包括康、史、安、曹、石、米、何、火寻和戊地国。他们处在古丝绸之路上,世代善于经商。唐中叶平定西突厥后,这九个国家便臣服于大唐王朝,随后开始了与中原汉人的融合。而其中的几个国家成为了中国一些姓氏的起源。

    “难道这杀阡陌麾下九股马贼便是这昭九姓不成。”王君临心中暗忖不已。

    看着大名鼎鼎的毒将王君临听了自己的名字之后脸色变幻不定,杀阡陌一脸满意,说道:“毒将出道以来,毒破陇西城,火烧水泉关,力毁西突厥后营二十万大军粮草牛羊,这一件件事迹,让本王对毒将风姿向往不已啊!据本王所知,前一段时间,西突厥三大势力发生内讧,死伤近十万,想必也是出自毒将之手。”

    王君临笑了笑说道:“在下之事比起阁下英雄事迹,相差太远。反倒是阁下纵横西域十数载,让在下好生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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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 长生丹

    杀阡陌长笑一声,轻拍手掌,立刻有一些戴着锥帽,身形妖娆,美丽的妙龄女子,捧着各种食物进了阁楼,一时间长长的案子上就摆满了各种美食,多是肉食,也有几种耐储藏的瓜果,王君临毫不客气的拿着一块西域甜瓜,咬了一口,舒爽至极。

    恭维的话杀阡陌平时听得多了,很多时候杀阡陌都是不屑一顾,甚至将恭维他的人舌头割了,但王君临说这些话,却是让他颇为舒服。

    杀阡陌在西域固然家喻户晓,但王君临的毒将名头同样不小,传言中被王君临毒死和烧死,以及杀死的人不少于十万,他杀阡陌自认为一生杀人上万,但好像比起王君临依然逊色不少。

    对于杀阡陌这等绝世凶人来说,西突厥的大可汗他未必就会看得上眼,但如王君临这等在他看来和他同等级的凶人,在他心中的分量却是极重。这一次特意摆下驼城,甚至动用了九尸迎宾和少女酒杯这等隆重的礼仪,便是对王君临的重视,当然先以三百多驼队商人送死,动用三千马贼强行将王君临掳来,自然也是有亮肌肉,以强大武力相威胁的意思。

    这时又有几个戴着面纱的舞娘从布幔后面转了出来,手里拿的不是乐器,而是锋利的短刀,布幔后面响起了一阵急促的手鼓声,那几个舞娘,扭身摆臀开始跳舞,肚脐上贴着火焰状的纹饰,在急促的摆动中居然变成了 一朵盛开的荷花。

    “刚才毒将一眼便看出本王身中奇毒,不知可有解毒之法?”两个人刚才装了半天逼,杀阡陌终于忍不住再次将心中最迫切的话问出口。

    这时王君临发现身后有人捅自己,回头看却是小鱼儿这丫头,相比旁边还在发抖的苏静香,小鱼儿此时好像已经忘记了刚才的恐惧,两只眼睛乌溜溜的转着,不知她是脑子缺根弦,还是天生的粗线条,刚刚还怕的要死,差点被人做成酒杯,现在就看着案子上的食物开始流口水。

    王君临给她一块甜瓜,她给了旁边苏静香,后者没有接,自己便三两口吃完,然后眼睛不停的瞟那只流油的肥鸡,快把舌头都伸出来了,王君临笑了笑,便连盘子一起给她,然后又拿了一块甜瓜递给旁边的苏静香,后者接过香瓜,吃了起来,身体终于不再颤抖。

    王君临这才说道:“在下刚才只是猜测,阁下具体所中为何毒,还需要在下进一步诊断才行。只是在下出山之际,师父曾经告诉我门规,只许下毒,不许解毒。”

    杀阡陌神色一冷,如一条毒蛇一般盯着王君临,沉声说道:“毒将难道不怕死。”

    王君临神色没有丝毫变化,心想传言这杀阡陌极为贪婪,现在看来,传言不假,竟然连诊金都不打算付,他斩钉截铁的说道:“整个天下,阁下所中之毒只有在下一人能解。”

    顿了一下,王君临又说道:“看阁下的四肢还未变黑,在下若是没有看错的话,阁下如今皮肤已经开始出现轻微瘙痒,再过一个月,阁下就会瘙痒难耐,控制不住自己生生将皮肤抠得溃烂,然后流血而死。而且,此毒若是蔓延全身,即使是在下也难以解毒。”

    王君临看着杀阡陌瞳孔紧缩,然后突然大笑一声,说道:“好,只要你给本王解了这该死的毒,诊金自会让你满意。”

    王君临却突然说道:“不如先让在下给阁下解毒,之后再提诊金的事情。”

    杀阡陌显然没想到刚才还不怕死的王君临突然又表现出一副不在乎诊金的样子,虽然疑惑,但一听现在便诊断,迫不及待的说道:“可需要什么准备?”

    王君临摇头道:“不用,阁下只要如实回答关于毒症的一些问题便可。”

    杀阡陌深吸一口气,说道:“毒将请问?”

    王君临说道:“阁下中毒时间可是在一个月前?”

    杀阡陌点头道:“没错,距离现在已经是三十七天,本王想尽了一切办法,找遍了西域所有名医,但都没有办法解毒,甚至这些庸医从未见过这种奇毒。”

    王君临心中冷笑,你他娘中的是误食了金属元素砷,砷与表皮黑色素细胞酪氨酸酶中的巯基结合,使铜元素呈游离状态,激活酪氨酸酶而增加黑色素的合成,使肤色变黑。这种高深的生物化学知识在后世自然不算什么,但是这个时代没有人能够知道。

    面上不露丝毫,王君临微微一笑,说道:“除了皮肤瘙痒之外,阁下最近是不是时常感觉头晕眼花?”

    杀阡陌精神一振,说道:“没错,本王最近每每起身便感觉到头晕眼花。”

    王君临叹了口气,说道:“在下已经可以确诊阁下所中之毒,也的确有办法帮阁下解毒。”

    杀阡陌闻言,顿时心中狂喜,但他却不是普通人,双眸中流露出滔天杀机,咬牙问道:“毒将可能看出本王是如何中毒?”

    王君临说道:“此毒只有吃到肚子里面才会中毒。”

    杀阡陌很沉得住气,没有立刻便让王君临解毒,而是低头沉思他是如何中毒的。

    王君临却不再理会他,一边吃着美食,喝着葡萄酒,一边看着眼前难得的舞蹈表演,那舞娘的舞蹈热烈而奔放,只有手鼓伴奏却不会让人感觉到单调,只是简单的几个音节翻来覆去的演奏,敲击出轻快的节奏,舞娘**的脚,在木板上翻飞,肥大的裙裤飘飞,没有给人一点臃肿的感觉,宛如翩翩飞舞的蝴蝶。

    这是王君临来到这个时代之后,见过最贴近后世服装的衣衫了,舞娘在脑后系一条彩纱,颜色不同,长短不一,上身只穿着一件短小的衣服,只能堪堪护住饱满的胸脯,露出一大片雪一样白的皮肤,下身的那条裤子,极度肥大,装进两三个舞娘没问题,却在脚踝处迅速收紧,在纤细雪白的小脚衬托下,居然有了一丝顽皮的意味。

    苏静香和小鱼儿此时虽然平静不少,但依然还是坐卧不安,从两边紧紧挨着王君临,两个女孩一边伺候王君临吃东西,一边小心翼翼的看着杀阡陌。

    她们这一次是真的被吓坏了,在沙州城送走王君临之后,他们收拾东西便回了苏府,可是她们从侧府刚刚进门便遇见了苏静香父亲的宠妾灵芸,灵芸二话不说,便让她身后的两个男子上前将她们打昏了过去,等出现时便已经来到了这驼城里面,被人笔画着要将脑袋撬开,脑壳当酒杯。

    杀阡陌不知道想起了什么,突然脸色变得异常阴沉,愤怒的大声咆哮:“将长生丹给我拿上来。”

    他的话音一落,立刻就有侍女端上来一个精巧的木盘,上面有一个白瓷碟子,碟子里有一颗鹌鹑蛋大小的白色药丸,隐隐透明,甚至有光华闪烁,且竟然清香扑鼻。总之一看就给人感觉不是凡物,只能联想到仙丹上面去。

    杀阡陌脸色异常难看的盯着这白色药丸看了半响,然后抬着对王君临说道:“此仙丹本王每日一枚,毒将不妨看看这长生丹。”

    侍女又捧着盘子转身放在王君临面前,王君临颇为好奇的用两个手提拿起,丹药一入手,王君临心想果然如此。鹌鹑蛋大小,他竟然感觉到了沉甸甸的压手,已经不比同样大小的铁蛋轻多少了,而且这丹药在帐篷十六个窗户射进来的阳光下光华流转,闪烁着金属的光泽,手指稍一用力,竟然还有些发软,王君临知道这是铅和水银,再仔细一看有银灰色的纹路,猜想这应该是掺和了砷石的缘故。

    王君临叹了口气,把丹药放回盘子,看着杀阡陌,心想这马贼王果然天赋异禀,身体足够好,每天都吃一颗毒丹,竟然还没有死,的确不是平常人。

    事实上,王君临不用仔细看这所谓的长生丹,他便知道杀阡陌所误食的金属元素砷便是来自于这长生丹里面。

    在后世只要是稍微了解中国古代炼丹之术的人都知道,炼出来的丹药其实大多都是毒药,因为这些炼丹的人为了让丹药卖相好,看起来像是灵丹妙药,必然要往里面添加一些金属物质,比如水银、铅等。

    而金属元素砷因为误食之后容易让人皮肤变黑,所以只要是经验丰富的炼丹师,都不会往里面加砷石粉,所以给杀阡陌炼丹的人要不是个新手,要不就是用杀阡陌来当小白兔做试验。

    王君临记得在后世的时候看过一部关于历代皇帝死亡之秘的解说野史,其中提到历朝皇帝为追求长生,都喜欢找一些高人给他们炼丹,而经调查统计表明,凡是经常吃这些所谓长生丹的皇帝反而都比较短命,其实就是体内有害金属元素积少成多,最后相当于毒发身亡。

    当然人们只是以为这些皇帝是病亡,或者暴卒,没有人想过会是长生丹让皇帝变成了短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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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章 结义金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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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这些给皇帝炼丹的高人的确是世间最顶尖的炼毒丹之人,至少绝对不会炼出让人吃了变黑的丹药,甚至还会给丹药里面加一些春药或者激素之类的东西,让皇帝能够在短时间内焕发出力量,提升精神状态,以增加他们所炼丹药的可信性。

    此外,皇帝喜欢吃的丹药有些还可以让人上瘾,让这些皇帝自此离不开这个炼丹师,其实里面包含着毒品成分。还有一些甚至直接就是春药和迷幻类的药物,让一些荒淫无度的皇帝活在虚幻之中。

    这些后世经过一定考察、研究、论证才知道的事情,王君临自然不会给杀阡陌说,他甚至装模作样的拿起这枚长生丹仔细看了半响,又闻了一下,然后才说道:“这丹药闻起来虽香,看起来犹如灵丹妙药,但实际上是一枚毒丹,阁下所中之毒,正是来源于此。”

    杀阡陌顿时腾的一下站了起来,脸上的杀机即使是王君临也感觉心惊,王君临甚至能够隐隐感觉到莫名的杀气,可见此人身上的煞气之重,不知道亲手杀了多少人。

    “将那长春道人给我带上来。”杀阡陌咬牙切齿的喝道。

    很快便有两名武士将一名老道带了进来,这老道头发花白,但面色红润,两缕黑色胡须,眼神高深莫测,手持白骨如意,束发盘髻,戴一顶扁平的混元帽,顶髻用木簪或玉簪别住,身穿象徵青龙的青蓝色道袍,一副仙风道骨的样子。

    那两名武士也只是将此道请了过来,也并没有对其动粗。

    “无量天尊!不知大王叫贫道过来有何事?”老道进来之后,先是宣了一声道号,声音竟然洪亮无比,犹如洪钟。

    王君临忍不住笑了,心想这老道卖相可比他那死鬼师父长枯子要好的太多,怪不得以杀阡陌这等人物都会上当受骗。

    “长春子,本王问你,你这长生丹是不是有毒?”杀阡陌见了长春子的高人之态,禁不住对王君临所说又有些怀疑起来。

    那长春子倒是很能沉得住气,眼神之中没有半点慌乱,看了一眼王君临,说道:“谁家小娃娃在这里胡言乱语,大王切不可相信。”

    王君临忍不住终于笑出声来,看了一眼杀阡陌说道:“如这样的老道在大隋虽不说随处可见,但城街乡间人们会经常碰到,大隋百姓都称他们为江湖骗子,不过阁下倒也不用太生气,眼前这老道一身骗术的确是称得上炉火纯青,怪不得以阁下这等人中龙凤都被其所骗。在下言尽于此,阁下若是不相信,便可继续吃这长生丹就是,在下保证等不到一个月,阁下便会痛痒难耐,忍不住将自己身上的皮肤全部抠的溃烂而死。”

    王君临说完便不再理会杀阡陌,只顾喝酒吃肉,低声与苏静香、小鱼儿说起悄悄话来。

    杀阡陌闻言,脸色顿时变得阴沉不定,盯着这老道神色渐渐变得不善起来,但他也不说话,就这样看着老道。老道刚开始还能够保持一副高人之姿,但面对杀阡陌这等绝世凶人的眼光,且他又心虚,便终于渐渐承受不住,虽然依然勉力维持,可是眼睛深处闪烁之意终是被杀阡陌所捕捉。

    “将这老道给本王带过来。”杀阡陌突然爆喝道。

    那长春子身体微颤,说道:“大王切不可相信这乳臭未干的小子胡言乱语,贫道给大王所炼制丹药绝不可能有毒。”

    王君临突然说道:“你有没有找活物试过?”

    那长春子说道:“当然试过,我找了数只大黑狗……”

    说到这里,长春子看着皮肤黝黑的杀阡陌,脸色一变。

    杀阡陌更是脸色变得异常难看,说道:“先给本王切了他的两个耳朵。”

    两名武士上前,二话不说,将长春子压倒在地,用弯刀割了他的耳朵,这个时候长春子高人形象荡然无存,嘴里面发出杀猪般的叫声,嘴里面还不断求饶。

    眼见这道士如此不堪,杀阡陌更加肯定王君临所说,这老道就是一个骗子,而自己被骗了不说,还被对方下毒。

    王君临说道:“阁下不妨叫人将这老道炼丹所用材料拿来,在下给阁下掩饰一番。”

    杀阡陌看了一眼王君临,说道:“去将这狗贼屋子里面炼丹所用全部给本王搬过过来。”

    几名武士答应一声,便匆匆离去。没过多久,这些人抬进来一个炼丹炉和一个箱子,王君临打开箱子,里面摆满了各种瓷瓶,他一个一个的看,终于在其中一个瓷瓶里面找到了银灰色的砷石粉末,说道:“此人为了让所炼丹药看起来更容易骗人,便往里面加了此物,而此物其实是一种奇毒,食之可让人皮肤变黑,且全身奇痒难耐。”

    杀阡陌从王君临手中接过瓷瓶,神色阴沉,一脸狠毒的走到长春子眼前,喝道:“拿酒来。”

    旁边一名护卫立刻将酒拿过来,杀阡陌亲自用手捏开长春子嘴巴,强行将一瓷瓶的砷石粉末灌进了长春子的嘴里面。

    然后长春子开始抱着肚子惨叫,半炷香工夫之后,众人便见他的皮肤开始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黑,没过多久忍不住开始抠全身皮肤,越抠越忍不住,很快全身多处地方便抠破,流血不止,甚至深可见骨,小鱼儿和苏静香惊呼声中,早已吓得不敢再看。

    杀阡陌目睹此景,倒吸一口凉气,他刚才虽然听王君临所说,但如今亲眼目睹,却又是另一番感受,特别是一想到自己差点就会落到如此下场,便全身冷汗直流,后怕不已,不由对这老道恨之入骨。

    “王兄还请告诉本王解毒之法,本王必有厚报。”杀阡陌深吸一口气,又长长呼出来,突然转身对王君临说道。

    王君临神色肃然说道:“砷飞廉草半两,匾蓄半两,凤尾草一两,茯苓一两,菟线子二两,熟地半两。上为细末,用一白瓷盒子,先以牡丹皮烧烟熏盒子黑色光厚,入前药按令平实,以白附子末盖头,更以车前草末实满盒子,醋调赤石脂固缝,干盐泥通身固济,醋灰作冢子,炭五斤一煅通红,良久退火,放冷取出,再研细,仍先吹去草药滓,以糯米糊为丸,如梧桐子大。食后稍空服,并以京枣汤送下。”

    早有两名大夫模样的人在旁边下笔如飞,将王君临所说一一记下。

    “你们二人还不去准备。”杀阡陌心中欣喜,对两个大夫说道。

    两名大夫答应一声,便快速离去。

    王君临知道在他的药效没有完全发挥作用之前,杀阡陌是不会放他离开的,而他带着两个女孩想要从这里逃走几乎难如登天。而且,别看杀阡陌这会对他颇为客气和礼遇,但这等杀人不眨眼的枭雄心思最难猜测,谁知道帮其解毒之后,会不会以怨报德要杀他,他如今虽然实力大增,但想要从明显远比寻常马贼要强悍不少的三千马贼手中逃走几乎是不可能的。所以,他要想一个办法确保杀阡陌不会杀他才行。

    此时那长春子老道已经气若游丝,杀阡陌还不解恨,便派人将其拉出去,将其尸体砍成万段,真正将其碎尸万段。

    接下来,宴会继续,杀阡陌心情大好,又吩咐人换了一轮新的酒菜,很热情的和王君临攀谈起来,王君临也趁机从其口中打听一些西域秘闻,在西域杀阡陌不知道的事情还真不多。

    在王君临有意之下,一阵攀谈,两人关系又拉近不少,开始称兄道弟。杀阡陌再次问道:“王兄弟想要什么诊金,是玛瑙宝石,还是黄金白银,亦或是美女奴隶,这些东西本王都不缺。”

    一口将一杯葡萄酒喝干,王君临笑着说道:“小弟深感和杀兄一见如故,再说诊金那就见外了。”

    王君临知道马贼王杀阡陌的容貌本身就是一个秘,除杀阡陌的人之外,见过的人都已经死了,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杀阡陌在不用带太多的护卫的情况下,可以出入西域一些城池。否则必然会遭受突厥、波斯、吐谷浑等西域各个大势力不计代价的突袭围剿。

    如今王君临见了杀阡陌的真面目,对方难道就不会杀他灭口?

    “王老弟果然够意思,我杀阡陌此生虽然杀人如麻,但却最喜欢结交看得上眼的朋友,我有九个兄弟各自替我统帅三千精锐马贼,我和他们便是生死兄弟。来!喝酒!”王君临半天努力没有白费,杀阡陌对他的好感急速提升。

    王君临突然说道:“杀兄,小弟在这个世上无亲无故,今日与杀兄一见如故,性情甚为相投,想和杀兄结为异姓生死兄弟,不知杀兄是否愿意?”

    杀阡陌目光一闪,哈哈笑道:“呵呵,本王正有此意,王老弟抬爱,本王求之不得……”

    王君临眼见杀阡陌竟同意,不由心中大喜,杀阡陌当下便令人取来香烛,两人就在台上焚香祷告上天,然后歃血为盟,义结金兰。

第八十章 赏赐美女

    两人论起齿序,杀阡陌年长为兄,王君临为弟,在天地见证之下结为了异姓兄弟。

    其实两人关系能够在短短一两个时辰变得如此亲密,却是两人共同有意为之,王君临固然担心杀阡陌在事后杀他灭口,可杀阡陌同样担心王君临在治好的同时,又给他下毒,毕竟传言中王君临拥有出神入化的下毒之术,他不认为自己能够防得住,所以杀阡陌同样在有意让王君临能够对他不要有戒心。

    此时,苏静香和小鱼儿已经吃饱,并且躺在温暖的帐篷里睡着了,小鱼儿没心没肺的睡得很香,但苏静香即使睡着了也伸出手臂紧紧牵着王君临的衣角,今天的经历让她受尽了苦楚同时,也把她吓坏了。

    这时,之前带王君临进来的那名混血男子跑来在杀阡陌耳边说了什么。

    杀阡陌顿时对王君临说道:“兄弟,你的五百属下对你忠诚可佳啊!这会在这祁连山中疯狂的寻找你。”

    王君临说道:“大哥只要让你的人马不要与他们发生冲突便可,其他的便不用理会,让他们去找吧!来!我们喝酒!”

    两个人又吃喝一阵,两个大夫终于准备好了药汤,杀阡陌当着王君临的面,略一犹豫之后,将药汤一口喝了下去,没过多久,杀阡陌便感觉全身发热,汗水不断。

    王君临适时说道:“汗水可将体内之毒排出,大哥看汗水是不是不同于平常,有暗黑之色。”

    杀阡陌仔细一看果然如此,心知王君临没有欺骗自已,起身说道:“多谢二弟给为兄解毒,二弟先坐这里休息,为兄全身黏糊,去沐浴之后再陪兄弟喝酒。”

    王君临笑着说道:“大哥请便,小弟这里自有佳人相伴,不会孤单。”

    杀阡陌看了一眼苏静香和睡着的小鱼儿,笑着离开了。

    王君临眼见杀阡陌离开,心中长呼一口气,他知道经过他的不懈努力,算是与杀阡陌真正结交了,从而也保住了他们三人的性命。

    ……

    ……

    周虎带着五百骑兵在这片祁连山中疯子一般的找了一天一夜,近五百人马一刻都没有休息,胯下的战马都喘着粗气,偶尔打个趔趄。周虎知道,人还好,马已经达到了极限,若是再强行驱使战马,这五百战马就要废了。

    他下令所有人下马,让几名受伤的士兵留下看马,其他人继续寻找。

    突然,他们看见了一道浓烟从五里外一片山谷中冒了起来,他发出一声惊喜的吼叫,率先向那里跑去,其他人紧随其后。

    一炷香工夫后,他们转过山脚,看见了一座驼城,驼城前四个波斯美女在哪里生火,故意用湿柴燃起浓烟。

    近五百隋兵手里面抓着刀柄,警惕的看着眼前的驼城,愣在了那里。

    “这位将军,我们主人在里面等你们,主人说你们应该很累了,让你们进到驼城里面去用膳休息。”一名波斯美女嘻嘻一笑,对周虎说道。

    周虎一声冷哼,将刀抽出,架在这波斯美女白皙娇嫩的脖颈上,毫无怜香惜玉之色,狠声说道:“你们的主人是谁?我们将军在什么地方?”

    这名波斯美女吓了一跳,赶紧说道:“我们的主人应该就是你们的将军,他在里面等你们。”

    就在这时,驼城里面传来一个声音:“这些美女可都是难得的极品,别吓坏了他们。”

    周虎愣了一下,驼城大门打开,四名美女排抬着一个肩舆走了出来,王君临坐在肩舆之上,而后面还跟着二十个美女。

    五百士兵看见王君临顿时欣喜若狂,跑过来,单膝跪地,齐声说道:“参见将军。”

    王君临说道:“兄弟们辛苦了,都起来吧!”

    “谢将军。”五百士兵齐声说过之后,便站了起来,然后一个个便不再看王君临,而是在王君临身后的美女身上扫视。

    王君临也不见怪,叹了口气,心想不管是古代,还是后世,军队中的士兵都是一个个荷尔蒙分泌过多,又无处排泄的牲口,见了这么多美女若是没有这种反应才叫奇怪。但他相信,自己若是下令让他们将这些美女杀了,他们会毫不犹豫的动手。

    “周虎,这些美女你喜欢不?”王君临说道。

    周虎嘿嘿一笑说道:“卑职……喜欢。”

    王君临说道:“刚才你拿着刀威胁的是哪个?”

    周虎隐隐明白王君临的意思,搓着手,一把将旁边一名波斯美女胳膊拉住,说道:“是她,就是这个美女。”

    王君临说道:“好,这个美女归你了。”

    周虎大喜,说道:“多谢将军。”他虽然快三十岁,但一直没有娶妻。

    王君临又说道:“我被掳走之后,兄弟们有没有死伤?”

    周虎说道:“将军,那些商人虽然跟疯子一样不怕死,缠住了兄弟们,但不堪一击,只有七名兄弟受伤,卑职让他们留下看马,兄弟们没有损失。”

    王君临说道:“那就好,五个百人长还没有娶妻的可以挑一个美女,回头七个受伤的兄弟若是有没娶妻的也可以带一个美女回家。”

    “哪个!都尉,将军,卑职也受伤了。”一名火长上前舔着脸给王君临说道。

    “去去去!刚才看见浓烟,跑的比我还快,受什么伤啊!没剩几个了,也不给将军留下暖床。”周虎笑骂道。

    这名火长哀声叹气道:“哎呀,刚才我咋就没受伤呢?”

    众人轰然大笑。

    王君临肃然说道:“今日之所以给受伤的兄弟赏赐美女,是因为这七个兄弟是因为我私事而牵连。日后论功行赏自然不会单纯以是否受伤而论。剩下的还有十多个美女就先在我府中养着,日后谁作战英勇,立下战功,我便赏赐一个美女带回去,不过我要说的是,这些女子也不容易,你娶她们当媳妇也行,当小妾也可以,但不能再如货物一般送来送去的,谁要敢不听话,不但美女收回来,而且将你媳妇也给没收了。”

    包括这些美女在内,众人顿时哄堂大笑。

    而其他没有分到美女的士兵本来暗自后悔自己咋就没受伤呢?这时一听便精神一振,眼睛发亮,将军这样说便是他们以后还有机会,一个个不由摩拳擦掌,想着以后有机会要好好表现一下,抱个美女回家。

    要知道这二十多个美女虽然是杀阡陌走的时候随手连这驼城送给了王君临,但却杀阡陌在西域多年收集,不说普通士兵,即使是周虎这样的军官想要娶如此漂亮的女人当媳妇也几乎不可能。

    “走,知道你们累了,去这驼城里面休息去吧!本将军给你们准备了不少美食和美酒。”王君临大手一挥,便带人进了驼城。

    众人轰然叫好,一窝蜂的跑了进去。至于将军这一天一夜经历了什么,为何不但没有事,而且还得到如此雄伟的驼城和二十多个美女,将军不说,他们却是不会问的。

    王君临在后世时便是从最基层的士兵一步步过来,非常熟悉底层士兵的性情和特点,这种性情和特点不会因为时代不同而有太大的变化,所以王君临很清楚如何做才能与士兵交心,与他们打成一片,获得他们的忠诚。事实上,比起后世的士兵,这个时代的士兵在有些方面太可爱了,比如忠心方面,王君临自认为自己付出的并不多,但却轻易获得了这些士兵的忠诚。

    苏静香和小鱼儿已经走了,是被杀阡陌走的时候一并带走的,王君临知道,苏静香会被杀阡陌送回沙州城,而小鱼儿将会跟随在杀阡陌身边,给他当丫鬟,为此杀阡陌表示用二十多个美女和他换,说是算是兄弟结拜的礼物。

    但王君临知道他与杀阡陌虽然结拜为异姓兄弟,可两人之间的关系,还远没有达到互相信任的地步,而对于杀阡陌这等枭雄来说,绝对不可能完全相信一个人。

    王君临在酒宴上给小鱼儿递香瓜和鸡腿的行为,在杀阡陌看来,是对小鱼儿有情的表现,毕竟以这个时代的理念来说,如他和王君临这等贵人,怎么可能随意给一名丫鬟又递香瓜又递鸡腿的。

    然而,杀阡陌若是知道王君临来自人人平等的后世,便会知道王君临所为其实只是一种很正常的行为。当然,也不是说王君临就不在乎小鱼儿的死活,只是小鱼儿在王君临的心中远没有杀阡陌所想的那般重要而已。

    ……

    ……

    ps:第一卷终于结束了,下一卷将展开京都朝堂的故事,相比《大宋王侯》,乱世这本刚开始的节奏要慢一些,毕竟历史文前期铺垫很重要,而且我在有意塑造一个枭雄的性格和埋下贯穿整篇小说的的一些伏笔,这就需要一些故事的沉淀。上个周有老读者说不如上一本,让我一度很伤心,但我敢保证这本书越到后面会越精彩,希望大家能够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九孔拜上。

第八十一章 内外侯官

    大隋京都,大兴城,含元殿。大隋皇帝杨坚正认真地批阅着一份份公函和奏折。

    此时拿起的正是雍州行军总管鱼俱罗发来的奏折,里面详细称述了沙州城最近发生的事情,沙州作为大隋西北方向眼下最重要的战略目标,即使是隋帝也会随时关注。

    这奏折里面着重阐述了高台城守将果毅都尉王君临从西域返回后经过沙州城时,以一己之力破坏了吐谷浑入驻沙州城的事情经过。

    “此子很不错,且忠心可嘉。”杨坚由衷的说道。

    便在这时,有一名红衣宦官走了进来,恭敬行礼:“陛下,西北外侯官秘报。”

    “哦!呈上来。”杨坚刚刚看过西北的奏折,这时对西北秘报很感兴趣。

    自古以来,历朝历代的皇帝都有自己私人的谍报组织机构。比如汉朝的直指绣衣使者、大谁何、校事,唐朝有丽竞门和不良人,五代有武德使、侍卫司狱,宋朝的皇城司和走马承受,明朝就更多了,什么东厂、西厂、内行厂、锦衣卫、职方司、行人司等等。

    而隋文帝杨坚同样有他的私人谍报机构,就是内外侯官,负责监视京城和朝臣、皇族的叫内侯官,京城之外的叫外侯官,组织机构极为严密,各州、郡、县都有秘密机构,重点是掌兵的大将和能够威胁到皇权的门阀世家,所以大隋朝真正的大人物都知道,自己府中或者麾下、身边人中很可能就会有皇帝的侯官。当然,也不乏厉害的人物将天子侯官策反为已用的案列。

    而以王君临的官职和麾下兵马本来是没有这个资格被皇帝派遣侯官的,但是因为他名气实在是太大,去年那场大战表现得太过耀眼,所谓战功赫赫说的就是他。再加上他是大隋最西北方直面前线的高台城守将,位置至关重要,所以身边便也有被皇帝派遣侯官的殊荣。

    而眼下杨坚看的密报便是王君临身边的侯官呈上来的。

    密报很长,杨坚看得很仔细,时不时的还发出感慨。

    “前些天长孙晟回来的时候,便给王君临报功,说西突厥坐实三分天下,王君临立下首功,只是陷身敌窟,不见踪影,如今看来此子竟然通过假死,甚至被那妖僧波多法王活埋了一次,才逃出生天,经历如此离奇,堪称是九死一生。”

    “就这回来的途中,又以一己之力坏了白兰王的好事,此子忠勇可嘉啊!如此奇人猛将朕却也是好奇得紧。”

    “来人,传朕旨意,以加急快马宣雍州张掖郡高台城守将果毅都尉王君临进京面圣。”

    杨坚却不知道,这侯官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却是漏说了一件事情——王君临被马贼劫掠而去,不但没有事,而且还得一价值巨万的驼城和二十多个美女的事情。

    这侯官之所以这样,却是因为他是当时受伤的七个隋兵中唯一的个火长,而王君临送给他一个大美女。

    所谓“吃人嘴短,拿人手软。”这句话看似粗俗简单,但实际上一针见血的说穿了人的本性,即使是对天子忠心耿耿的外侯官也不能免俗。

    若是王君临在得知这名外侯官真实身份之后,再送美女,甚至更多的财富女人,以这些侯官对隋帝的忠心和意志都很难收买,但是王君临这明显无意之举,却一下子从心底打动了这位外侯官,再说他收了所要监视的对象送的一个大美女,若要将这件事情上报,他收美女的事情也不能不说,可说了吧,以皇帝这种特殊生物的多疑特性,肯定就会怀疑他的忠心,他失去这个大美女事小,一不小心被上峰定罪,哪就玩完了。

    总之,自古以来,给皇帝当间谍都不容易,一边监视着别人,一边还要被皇帝所怀疑。明朝的时候为什么有了锦衣卫,还会有东厂,有了东厂又有西厂,后面又冒出个内厂,其中一个很大的原因就是皇帝不放心已经建立的谍报组织,然后再弄一个出来监督前面的。

    所谓‘士为知己者死’,‘疑人勿用,用人勿疑’,便是这个道理,道理很简单,但越是身份地位越高,权力越大的人便越难以做到,而皇帝更是其中的佼佼者,所以历史上很多先是被皇帝赋予重任,给予很大权力的人最后都会死得很惨,且都死在了皇帝的手中,比如李悝死于自己制定的律法,商鞅死了连尸体都被五马分尸了,晁错被当做替罪羊腰斩了,而那些功高盖主的能人一个个被皇帝弄死的更是太多了。

    说起来也简单,就是皇帝看上这些人的能力,给他们平台让他们立下大功,之后又开始怀疑他们,然后就想办法弄死。

    当然也有聪明人,能够及时做一些事情自证清白,消去皇帝的怀疑,比如王翦与李靖无疑就是最著名的两个人。

    王翦邀请秦始皇的随从看他的家里,并且不断地抱怨田宅太小,从而获得了大量的赏赐,最终为他统兵五十万灭楚国扫平了道路。

    至于李靖,面对唐太宗李世民怀疑的时候,做的更加彻底,他打开了自家大门,拆掉了影壁,自己酣睡于大堂之上,街上的行人只需扭头就能看见他在大堂上的所有行为……

    这样做当然很惨很丢人,但方法却很有效。

    ……

    ……

    王君临刚刚回到高台城不到半个月,便接到天子召见的旨意,不敢怠慢,准备利用两天时间安排好高台城的事宜之后,就准备出发。

    这几天,适逢大隋与西域各游牧民族的春季马市开市,高台城内的街道上已是人流如织,大隋王朝在雍州张掖郡开设了马市,和西突厥、吐谷浑、铁勒各部进行边境贸易。

    在去年没有将张掖、武威和西平三郡纳入大隋版图之前,马市贸易一般是在金城郡皋兰县城进行,但自从三郡成为大隋领土,官方的交易和民间的交易都随之渐渐北移到了高台城,而且因为大隋与西突厥王庭的和亲,吐谷浑白兰王也在年初的时候向大隋派遣使臣名义上表示了臣服之意,所以马市也不再像以往那样一年两次,而是改成一年四季各有一次的交易,并且时间也由十天延长到一个月之久。

    商贸交易的兴盛自然而然让高台城越加繁华,这从街面上不断增多的酒肆、客栈、青楼妓院,以及种类和数量越来越多的各类商铺便可看出。

    王君临通过二十两黄金的贿赂,从传旨太监哪里打听到了消息,陛下这次见他可能是要对他出使西突厥和在沙州城做的事情进行当面赏赐,当然也是去年那场大战所立赫赫战功的积累。

    这在王君临看来是一次机会,他想把高台边城升格为县城,将大石堡和民乐堡彻底纳入管辖,这样一来,还可以将高台城城扩大四倍不止,而他有太多的办法吸引更多百姓涌入,在附近开垦土地,使高台城更加繁荣,从而成为他在这个世界立足的最大基本。

    至于被调离高台城,原本王君临还有些担心,但如今有了这一次在突厥的大功和与波多法王生死玩命,再加上他对沙州城的了解,他相信数年时间内隋帝杨坚不会将他调离的,而等到疑心更重的杨广成为皇帝之后,他有足够的信心将高台城打成铁板一块,即使他调离其他地方,高台城来了新的守将,到时候将其架空并不是什么难事。

    当然,若是在这个期间能够再升官,成为张掖郡的鹰扬郎将那就再好不过了。

    高台城在这大半年中,被王君临修建改造的颇为整齐,街道布置也方方正正,若是从高空看去,便会发现高台城四条街道两两交叉,就是一个‘井’字结构,东西走向的四条大街分别叫东一街、西一街和东二街、西二街,南北走向的大街叫南一街、北一街和南二街、北二街,高台城几乎所有的店铺、客栈、酒楼和青楼妓院便都开设在这四条大街上。

    此时王君临带着四名护卫漫步在东一街,在短短一个多月时间中暴涨,已经有寻常成年猫一般大的小猞猁绕着王君临跑来跑去,只要有陌生人接近,这小家伙便龇牙咧嘴,身体后倾,作势前扑的攻击状态,不过因为他现在身体还小显得太可爱了,并没有吓着行人,反而惹来一些小男孩和大姑娘驻足观看。

    王君临身为高台城土皇帝一般的存在,百姓岂能不认识他,一路过来百姓无不行礼,王君临有认识的便点点头,不认识的不用理会,百姓却也认为是理所当然。事实上若不是王君临早有严令,百姓在城中碰见他不许跪拜,否则这一路过来肯定是要跪上一路的。

    王君临今天亲自过来,是想采购一些礼物,鱼俱罗自不用多说,路过金城郡的时候肯定是要去拜访的,而过郡城时张掖郡的太守和鹰扬郎将这两个顶头上司,雍州刺史陈三思,天水郡的鹰扬郎将韩子良,这些人虽然与他没有多少交情,但过而不拜肯定是不合适的。

第八十二章 马贼王的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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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到了京城之后,长孙晟和长孙无忌父子;他在去年那场大战中结交的裴元庆、郭树彪两个军中将领;以及和他一起将天水郡清水县张家灭族的御史张天翔,这几个人都少不了去拜访一下,走走关系,顺便打听一下京都的形势,以免进了京城两眼一抹黑,什么时候被人坑死了都不知道,毕竟他在京都还有昌平王邱瑞这样的死敌在暗中虎视眈眈。

    而在拜访这些人的时候,携带的礼物便很讲究了,在京都即使买再贵重的礼物都体现不了诚意,所以他要采办一些这边特有的一些好东西。

    西域输往中原的产品主要是马匹、葡萄酒、玛瑙宝石、牛羊、皮毛以及药材等等,而隋朝输往西域的产品则是粮食、丝绸、瓷器、布匹、铁器和手工日用品,茶叶也有,但这个时候,游牧民族还不知道喝茶对天天吃肉的他们重要性,所以还没有开始大量饮茶,只有住在沙州、高昌这些与汉人接触多的少部分游牧民族发现饮茶对他们的重要性,开始喝茶,这件事情王君临已经开始安排邓郁卓派商队到突厥、吐谷浑等各个游牧民族中推销茶叶,将会成为王君临手中又一主要聚财手段。

    此时街上喧哗声、叫卖声,热闹异常,一群群牲畜从街上走过,空气中弥漫着牲畜的酸臭,但每一个人都兴致勃勃,丝毫没有受到影响,中原商人、突厥人、吐谷浑人,大食人、吐蕃人、铁勒人,甚至还出现了粟特人和波斯人的身影,他们是天生商人,哪里有商机,哪里就有他们。

    王君临如今已经是高台城,乃至整个张掖最有钱的人,他要买的礼物都是珍贵的宝物,普通东西看不上眼,否则早就让下面的人采购了,那还用得着他亲自过来。

    只是一圈下来,除了在波斯人开的一个店铺里面用三百两黄金买了一颗拳头大小的翡翠之外,就再没有看上眼的东西了。

    不知不觉中他走到了四条街交接处的中心广场,这里是高台城最好的地段,店铺也相对要高档一些。

    这时,王君临看见了一个名叫“撒马尔罕珍宝店”的大店铺,这个店铺算是今天王君临见到的最大的店铺了,从店面布置便可看出是胡商所开的商肆,并且是以经营珠宝为主业,但还包含其他贵重物品,总之只要是较为珍贵的东西他们都收购或者出售。

    自从与西域马贼王杀阡陌分离之后,这一个多月时间王君临仔细调查研究和推敲了一些事情,得出了一个结论:整个西域,乃至整个大隋,只要是查粟特商人所开的商铺,很有可能背后就有杀阡陌的影子。

    粟特商人在这个时代已经极为有名,他们以善于经商而名扬天下,而隋朝的粟特商人有两种,一种是在大隋生活多年,已经入籍隋朝,他们已能说一口流利的汉语,和普通的隋朝商人一样,可以开店置业,甚至可以在隋朝娶妻生子,这些粟特人依然以经商为主,开得最多的是胡人酒肆和珠宝店,别的地方王君临不知道,高台城的四家珍宝店铺便是他们的产业。

    还有一种粟特商人,就是往来于丝绸之路上的行脚商人,他们将粟特的珠宝、波斯的地毯、罗马的金银器和大食的香料运到隋朝,又将隋朝的丝绸、瓷器和纸张运回西域,乃至西方,甚至远至欧洲东部,在大隋他们不会呆太长的时间,一般便是把货物直接卖给波斯邸的店铺,都是粟特人,他们之间有着共同的语言和信仰。

    但王君临调查的种种迹象表明,这些粟特商人与西域马贼王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首先,粟特商人在在丝绸之路上几乎从来不会被马贼抢劫;其次,杀阡陌麾下三万西域最强悍的马贼每年抢到的货品、珍宝无数,但从来没有听说杀阡陌有自己的商队或者店铺;最后,粟特人本来就是昭武九姓的后裔好不好。

    据中国史书隋书记载,粟特人先民原居祁连山下“昭武城”(即今甘肃张掖),汉时被匈奴人所破,被迫西迁至中亚,于随时建立了康安等九个小国,即中国史书中著名的昭武九姓。

    所以,王君临有理由相信这些粟特商人背后就是杀阡陌那个马贼王,甚至王君临回忆杀阡陌当时表现出来的恐怖财富和如王族一般的架势,很可能杀阡陌就是这些粟特商人的王。

    王君临看到的这家店铺叫‘撒马尔罕珍宝店’, 撒马尔罕意为“肥沃的土地”,翻译成汉语称之为“康居”,所以一看便知道是昭武九姓中的康族人所开,历史上昭武九国就是在隋朝时于中亚建立,这昭武九国也就是后世中亚五个斯坦国的前身。

    王君临这些天一直在想,自己若是不来到这个时代,那杀阡陌岂不是就中了砷毒而死,可按照原本历史杀阡陌死了,是不是他麾下九股代表昭武九姓的精锐马贼就跑到中亚建立了九个小国,便是所谓的昭武九国。

    可是如今因为他而改变了历史,昭武九国还会不会按照原本历史出现,这件事情让王君临很纠结,或许杀阡陌想要建立一个比昭武九国加起来还要强大的国家,所以他一直在积蓄财富和势力。

    刚走到店门口,一名头戴卷檐虚帽的粟特中年男子便迎了上来,用隋朝的礼节拱手施礼道:“尊贵的客人,欢迎光临本店,不知我能给你提供什么样的帮助?”

    王君临挥手让四个亲兵待在门外,自己一个人走了进去,小猞猁跟着他脚边跑了进去。

    王君临注意到这粟特中年男子在看见他脚下小猞猁的时候脸显异色,仿佛在那一瞬间脸上的笑容更加真诚了一些,这让他更加确定了心中的猜测,不过在这一瞬间他心中突然生出一个想法,随口说道:“莫非我大哥让你在这里等我?”

    粟特中年男子顿时一脸惊讶,快速扫过店铺中其他客人,确定没有人注意到这里之后,他热情的说道:“小人本来想要晚上去府上拜见二王,不想二王竟然已经猜到大王的意思,二王请到里屋坐。”

    王君临心想这粟特人果然是杀阡陌的人,然后又想起对方说的话,便有些惊讶了,他只是突然生出的想法,结果杀阡陌还真有这意思。

    “还有,叫二王?打扑克呢!还二王。我怎么就成二王了,就因为与杀阡陌结拜为异姓兄弟?不对,杀阡陌没有这么大方,肯定是有什么事情有求于他。”王君临心中暗自嘀咕不已。

    王君临随这掌柜的走进里屋客厅,这是粟特商人招待贵客之处,房间内光线明亮,墙壁刷得雪白,挂了几幅镶有金边的波斯绒毯,靠墙的小橱柜内摆满了大马士革名匠打制的银器,地上铺有厚厚的波斯地毯,布置得十分华丽。

    他在胡榻上坐下,粟特商人给他奉上一碗酪浆,这才说道:“大王昨天刚刚传来旨意,让小人去找二王说一件事情,不想今日二王便亲至。二王和大王不愧是兄弟。”

    王君临笑了笑,心想这心理攻势已经开始了,不过在他对未来的谋划中,将来的西域拥有极为重要的地位,既然无意中结识了杀阡陌,就如对方这个时候来找他帮忙一样,他岂能不借助对方的力量做一些事情,比如每当皇帝真有将他调离张掖郡想法时,让杀阡陌派一队马贼到张掖郡跑上一次。

    所以,他不怕杀阡陌打他帮忙,就怕自己如今势力弱小帮不到对方的忙,这样一来会让他在杀阡陌中的地位下降,从而不能对等称兄道弟,进行更大的合作。

    “好了,不要废话了,大哥想要让我帮他做什么,直接明说吧!”王君临已经发现眼前的粟特中年男子明显不是普通的粟特商人,能够代表杀阡陌来找他,很有可能是杀阡陌麾下一个重要人物。

    粟特中年男子笑了笑,说道:“二王,小人名叫康奥巴马,在大王麾下专门负责筹备军资,大王让小人来找二王,是想让二王筹备一些兵器。”

    王君临心想中亚历史的变革要开始了吗?

    他略有些感慨的说道:“你汉语说的如此流畅,看来经常在大隋活动。我问你,大王是不是在三万马贼之外,又暗中招兵买马,筹集了一些军队,所以才让你找我筹备兵器武具。”

    康奥巴马心想看来大王与这位大隋毒将阁下关系非同一般,就连这等昭武九族中最机密之事都说了,他略一迟疑,便说道:“没错,二王明鉴,大王又聚集了三万军队,开始暗中练兵,为了不引起敌人的注意,不好在西域大量筹集兵器,所以才让小人找二王帮忙筹集。”

    王君临想了一下,说道:“大哥想要多少兵器?”

    康奥巴马说道:“六万柄刀,四万把弓,五十万枚羽箭,五千套铁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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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三章 怪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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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了一眼王君临,康奥巴马接着又说道:“大王说,会以比西域市价高一成的价格付给二王黄金或者白银,当然二王若是想要其他的东西,我们也会想办法筹集。”

    王君临心中苦笑,杀阡陌也太高看他了,他只是一个小小果毅都尉,麾下只有五千人,哪能拿出这么多兵器,高台城倒是有一个兵器库,先不说里面东西也没有这么多,即使有他也不敢私自拿出来买给杀阡陌啊!那可是杀头的事情。

    要是鱼俱罗的话,就能够轻易的在整个雍州武库中偷偷挤出这些兵器。

    不过,这是他与杀阡陌第一次合作,却是要尽可能的办成,这样才好开展后面的合作。

    沉思半响,王君临说道:“这么多兵器从隋军武库中拿出来,风险太大。但是我手中有不少能够打造兵器盔甲的铁匠,他们的水准不比大隋军器监那些铁匠差,而且效率更高。但是在大隋私自打造这么多兵器是欺君之罪,你们若是能够在大隋之外,高台城往西三百里之内提供一安全之地,又有足够的铁矿和煤炭,我可以将铁匠派过去帮你们打造这些兵器,而你所说这些兵器,最多半年时间便可以打造完。不知大哥那里能不能等得了。”

    康奥巴马显然没有想到王君临会是这样帮他们筹集兵器,但他紧接着便看出这件事情后面长远的好处,眼睛不由一亮,眸中精明的光芒闪动不已,若这位二王真的能够拿得出这么多的铁匠,且所说的都是真的,以后他们昭武九族便会有源源不断的兵器。

    想到这里,康奥巴马立刻便说道:“二王放心,二王所说秘密之地和铁矿、煤炭一个月内小人会给二王办妥。到时候打造出的兵器依然按高于照市场价的一成和二王交付。”

    王君临摇了摇头,说道:“你们负责铁矿石和煤炭,以及场地的事情,更何况以我和大哥的关系,哪还能按照这个价格收钱。这样吧!按照市场价的三成交付就行。”

    康奥巴马略一犹豫,便不再坚持,说道:“那就依二王所说,只是小人听说二王要去大隋京城,不知什么时候回高台城。”

    王君临说道:“这件事情你不用担心,我走的时候会安排好,到时候你只要到我府上找管家武四就行,由他和你配合做好这件事情。嗯……这件事情一定要保密,万不可将消息泄露出去。”

    康奥巴马立刻将手放在胸口,说道:“二王放心,我康奥巴马以大王的名义发誓,绝不会让除我们人之外任何人知道这件事情。”

    王君临对康奥巴马的反应非常满意,点头道:“这件事情就这么定了,回头具体事项我会让武四和邓郁卓来找你。嗯!今天我亲自来这里是想采办一些好东西送给京城的贵人,你这里可有什么稀奇的宝物。”

    康奥巴马顿时笑着说道:“小人已经准备好了几件宝物,本来是要晚上去拜见二王的时候一起送过去的,二王先看看,若是不行,这店里面的任何珍宝,二王都可以随意挑选,分文不收。”

    王君临笑着点头答应,一点也没有客气,一番挑选之后,最后走的时候,拿走了四件宝物。

    一对精美的红色珐琅瓶,这是从遥远的拂菻国也就是东罗马拜占庭帝国运来的货物,运到这里一般都是十倍利润,价值一万吊。

    一把用迦沙铁打制的宝剑,迦沙铁也就是陨铁,主要出产的黠戛斯人所在的米努申盆地,‘每雨,俗必得铁,号迦沙,为兵绝犀利’,这可是真下的宝剑。

    一张完整的雪狐皮,这是极北之地的黠戛斯人猎到的北极雪狐皮,轻松细软,王君临相信包括独孤皇后和长公主在内的京都那些贵妇会很喜欢这个东西。

    此外,王君临又拿走了四枚婴儿拳头大小的珠宝。

    这些东西价值万金,但是比起王君临与杀阡陌之间兵器交易就不算什么了。康奥巴马表现的极为慷慨,送给王君临这些东西的时候眼睛都不眨一下,没有丝毫勉强,从此事上足可看出杀阡陌带领的昭武九族是如何的富裕。

    历史上昭武九姓建立九国,主要就是依靠庞大的财富招兵买马,聚集军队一举成功,不过这也给昭武九国埋下了极大的隐患,昭武九国不足百年便先后一一覆灭。

    王君临以为就这些东西了,可是康奥巴马又笑着说道:“二王,前几日我们的人在西域神马谷中围捕了一个野马群,弄来上百匹好马,二王威名赫赫,却无相匹配宝马坐骑,不妨在其中挑选一匹坐骑。”

    王君临一听,不由眼睛一亮,说道:“那还不带我过去!”

    康奥巴马说道:“小人给二王带路,请二王随小人来。”

    康奥巴马在前面带路,王君临紧随其后,小猞猁跑前跑后的在后面欢快的跟着。

    商铺后面有一个小型的养马场,据康奥巴马所说这里的马只是那匹野马里面最好的一部分,有四十多匹,一匹匹格外的神骏。

    已经从西域带到了这里圈了起来,这些野马都已经被驯服了。

    只是这群野马虽然被驯服了,可野性尚存,还没有上马鞍,更没有上过战场,还不算是真正的战马。

    站在马圈之前,王君临目光如电,仔细打量,发现这些马的确比他以往见过的马要神骏一些,但和以往他所见过的马一样,面对他的时候,莫名其妙的对他生出畏惧之感。

    突然,从这马场的一侧角落马厩中传来一声唏溜溜野马的爆嘶,那马嘶声犹如沉雷在地平线上炸响,惊得牧场中的马匹一阵的惊慌。

    野马刚被驯服,野性尚存,这一惊可不得了,这四十多匹野马朝着马圈外就冲了过去,好像发疯似的。几个养马的武士上前阻拦,被野马撞得飞了出去,倒在地上是大口的吐血。

    小猞猁也吓了一跳,但不愧是凶兽,即使才一个多月大,面对受惊的马群,竟然毫不畏惧,站在王君临身前龇牙咧嘴,发出威胁的叫声。不过有王君临站在这里,这些马根本就不敢向他这边冲过来,而这马场里面的十多名西域战士分明都是驯马好手,经过起初的慌乱之后,迅速的开始行动起来,很快就控制了局面。

    康奥巴马同样丝毫不怕,只是见这些马竟然绕开他们所在,心中大奇的同时,若有所思看着王君临,收起手中鞭子,说道:“奇怪,那匹怪马虽然还未彻底驯服,但是这几个月时间性子也磨的差不多了,怎么突然发疯,跑了过来。”

    “怪马?”

    王君临一脸疑惑,忍不住问道,他从那马嘶的声音中可以听出,那匹马绝非凡品。

    康奥巴马连忙回答道:“这匹马不是野马,但却是一匹孤马,长得非常丑,也很不合群。是在这个马场里面出生的,刚生下来的时候,不知为何,没有母马愿意喂它。而且经常和其他的马冲突,咬死踢伤了好几匹马,小人好几次都想杀了它,但这马实在是通灵性,每次我们的人拿着刀子出现在它面前的时候,它一边剧烈反抗,一边就流眼泪,最后大家便都舍不得杀他。”

    王君临不由对这康奥巴马口中的怪马生出极大的好奇,连生它的母马都不愿意喂它,这完全不符合常理,不禁问道:“那匹马多大了?什么样子?”

    “这马长得怎么说呢!算是丑的很……马还不到两岁,但却非常的暴烈,小人这里有两个驯马师都被它踹伤,十数匹马被他咬伤和踹伤。”康奥巴马说道。

    正说着,王君临就听见前方再次传来一声声暴烈的马嘶声。

    两人和小猞猁快步走近,王君临看清眼前情景,却是目瞪口呆,久久的说不出一句话来。

    马场一角,一匹黑色的烈马被团团围住,四五根绳索套在它的身上,十几个大汉奋力的想要把它拽倒。

    但是烈马依旧高昂着头颅,脖子上好像狮子一样的血色鬃毛随风飘舞,发出撕心裂肺的咆哮。即便是绳索套在它的脖子上,即便是被杀死,它也不愿臣服于人类。

    只见它四蹄蹦跳,忽而仰蹄,忽而后踹。

    那双略带着紫色的眸,不时有五彩的光芒闪过。强健的四肢,雄峻的躯体,无不给人以力的美感。虽然它的样子很丑,看上去更像是野兽,而不是马。可即便是再挑剔的人也无法否认,这匹马,才是真正的草原之王,才是真正的龙驹。

    王君临看呆了!

    在烈马挣扎反抗的时候,他能从马眸中看到,它内心中的孤寂。而最让王君临惊疑的是,这匹马竟然对他没有丝毫畏惧,要知道他在西突厥面对统叶护可汗的那匹汗血宝马的时候,后者都对他莫名的有所畏惧。

    这马虽丑,但绝对不是凡马,而且我喜欢!

    想到这里,王君临大声吼道:“都给我让开,它是属于我的!”

第八十四章 血鬃马

    康奥巴马却连忙抓住了王君临,说道:“二王,这马不详啊!西域有一个传说,有一种.马是血狻猊和龙驹结合产下的后代,名为血鬃马。据说血鬃马出现,必然会带灾难,谁骑上它,谁就会不得好死。”

    王君临突然想起八骏中地的卢好像就有类似的说法,但是他岂会在乎这些,摇摇头,说道:“我要定它了。不知为何,看见它第一眼,我就知道它是我的。”

    康奥巴马还想劝阻,但是却被王君临挣脱,大步流星的跑过去,在距离血鬃马还有二十步的地方停下来,康奥巴马见此便挥手示意四周的武士让开,他倒要看看这位以用毒术闻名天下的二王如何驯服这匹血鬃马。

    说来也奇怪,这血鬃马也停止了挣扎,瞪着王君临,而小猞猁在面对这血鬃马时却是不敢上前。

    这血鬃马似乎看出王君临的意图,那双带着五彩光芒的迷幻紫眸,闪过了嘲讽的光彩。

    王君临突然笑了,指着血鬃马说:“你他娘的还成精了不成!”

    血鬃马打了一个响鼻,不屑的抬起头,它把身上的绳索咬断,前蹄不停的刨着地面。几乎是在同时,王君临和血鬃马一起动作,面对面的冲了过去,好像两个比武决斗的高手。

    眼看着血鬃马就要撞在王君临身上,康奥巴马忍不住瞳孔一缩。

    一人一马相距一丈时,那血鬃马猛然仰蹄,狠狠的踹向王君临,而王君临毫不畏惧,大吼一声抓住了血鬃马的前蹄。马要踩死人,人要制服马,王君临的身子向后连退了两步,而血鬃马也退了两步。

    “好畜生!”

    王君临放声大笑,他自从九死一生,在长枯子以毕生修为相助之下修得奇功之后,一身力气何止千斤,可是这血鬃马竟然和他不相上下。

    王君临却是没有想到,修得奇功之后,遇到的第一个与他能够匹敌的高手竟然是一匹马。

    再次扑出,血鬃马灵巧的腾挪闪开,张口向王君临咬去。

    而王君临则闪身躲过,趁机贴近了血鬃马,想要跳上马背。哪知这血鬃马太聪明了,看破了王君临的意图。就在王君临腾空的一刹那,竟然再次腾挪,狠狠的撞了过去。

    空中的王君临无处躲闪,被血鬃马撞翻在地。

    那血鬃马冲过去,仰蹄踩了下去。王君临一团身,缩在马腹下面然后一个起身,狠狠的撞在马肚子上,把血鬃马撞得一个趔趄,险些就倒在地上。

    这一人一马,在空旷的草原上斗智斗勇。

    而康奥巴马和一众驯马师都看傻了眼,竟然连大气都不敢出。小猞猁围着王君临和血鬃马战斗的圈子,跑来跑去,好几次都作势要扑上去,但就是不敢。

    “康爷,这二王不会有危险吧?”众人看的是心惊肉跳,一名地位不低的武士来到康奥巴马旁边轻声询问。

    康奥巴马咬着嘴唇,深吸一口气,轻声回答:“应该不会……也许,这血鬃马还真是老天爷给二王送来的坐骑。若是二王都无法制服,我想也就我们大王能够制服它吧。”

    就在这时,周围的人突然一声惊呼。抬头看去,只见王君临竟然跨坐在马背上。只是没等他坐稳,血鬃马一个蹶子就把他掀了下来,退后两步不停的喷吐鼻息。

    王君临也是在大口的喘气,但是脸上却洋溢着快活的笑容。

    “卧槽,有个性,老子喜欢!”

    说完,王君临又冲了上去,血鬃马不甘示弱,嘶鸣一声,也冲了上来,一人一马第二回合的战斗再次开始。

    其实,王君临若是要杀这血鬃马,第一回合便能够搞定,但因为要让其驯服,又不能施以重手,所以就只能这样生生的耗着。

    足足两个时辰之后,那血鬃马喘着粗气一动不动,两腿发抖,明明是累的一点力气都快没有了,但依然骄傲倔强的站着不愿意卧倒,王骑站在血鬃马.眼前五步处,同样汗水湿透衣服,脸色微白,若不是他丹田内有真气,他肯定要比血鬃马最先累的倒下。

    “兄弟,跟着我吧!我会让你马踏天下。”王君临说道。

    血鬃马听了这话,突然扬起头,围着王君临打了几个转儿后,猛地伏下身子,匍匐在王君临的身边。

    王君临一怔,一时没有明白过来。

    远处康奥巴马大声说:“二王,它是让你骑上去!”

    骑上去?王君临愕然的看着血鬃马,他娘的这畜生听懂了他的话还是咋的,竟然说马踏天下就臣服了。

    “恭喜二王,得到了这神马的认可。”康奥巴马神色复杂的说道。

    ……

    ……

    夜色沉沉,已经很晚。

    但秦安伯王君临府依然灯火通明,武三忙着为王君临明日一早前往京都挑选护卫和仆人,挑选中的护卫则连夜进行准备,比如武三要将后院特意打造的硬弓强弩配发给他们。

    虽然明日要早起,这会也不早了,可是王君临没有急着去休息,他先后秘密召见了邓郁卓和周虎,各自详谈了近一个时辰,最后又将武四叫来,悉心叮嘱。

    关于他走了之后高台城正常防务,手中所掌握的庞大生意,以及与杀阡陌暗中合作,等等这些事情都很重要,都需要他做出周密安排。

    直到这些人先后离开,一直侯在门口的侍妾崔茹雪带着贴身丫鬟溶月小花便跑进来,伺候王君临吃宵夜,沐浴一番,最后崔茹雪自然要在床上再好好伺候一番王君临,一次又一次,恨不得让王君临一次性将 她喂饱,以免走了之后,又让她一个人独守空房。

    这大半年,在王君临调教之下,某个猥琐岛国拍摄小片中那些各种**的动作崔茹雪都已经学会,而王君临自假死一次,体质好的不能再好,硬是一晚上整了四次,最后一次崔茹雪都睡着了,王君临还没有发射。

    ……

    ……

    王君临带着二十名护卫在一大早吃过早点之后便出发了,一路上紧赶慢赶,天黑的时候赶到了张掖郡城,一行人住在了驿站。

    晚上王君临带着重礼拜访了张掖郡太守江一山和鹰扬郎将李风云,王君临凶名在外,又是鱼俱罗的心腹,如今天子召见,说不定就会升官,两人虽然是王君临的顶头上司,但也不敢怠慢,设下晚宴为王君临接风洗尘。

    三天后,王君临来到了金城郡,为了避嫌,依然住在驿馆。但刚刚安顿下来,鱼俱罗便派自己儿子鱼小武前来叫王君临去参加家宴,王君临心中一暖,洗去脸上的灰尘,换了一身衣服便跟着鱼小武出发了。

    鱼小武是鱼俱罗的长子,一副忠厚老实的样子,年龄比王君临还要大十来岁,但是小时候受过暗伤,所以武艺平平,一直伺候在鱼俱罗和老妻身边。

    不过可能是经常听鱼俱罗说起王君临,所以对凶名在外的王君临并没有任何畏惧的地方。王君临之所以注意到这一方面,却是因为他这一路过来,驿站官吏小斯等等,面对他的时候都隐隐有些畏惧,即使是包括张掖郡太守江一山和鹰扬郎将李风云在面对他的时候,他都能够感受到对方的对他深深的忌惮之意。

    不多时,他们便来到雍州总管府,鱼俱罗自然不会亲自迎了出来,但鱼家所有晚辈和仆人都在门口迎接。

    王君临将给鱼俱罗准备的重礼交给鱼家仆人之后,便随鱼小武来到了中院,鱼俱罗在客厅门口微笑着等他。

    王君临赶紧快步上前躬身施礼,朗声说道:“末将王君临拜见总管。”

    鱼俱罗面无表情的说道:“今日没有雍州行军总管和高台城守将,只有叔伯和子侄。”

    王君临心中感动,脸上满是真诚的笑容:“多谢伯父。”

    鱼俱罗这才微笑着点了点头,说道:“这几个晚辈,介绍你们互相认识一下!”

    王君临顺着鱼俱罗的话语看向后者身后的几名鱼家年轻子弟,大部分都是身体强壮,神色冷厉,一看就是武将。特别是其中一个十七八岁的半大小子,皮肤略显黝黑,一双虎目注视着他,眼睛里有着浓浓的好奇和战意。这小子个头有一米八五左右,一身的腱子肉,看得出力量很是惊人,块头和体格给人感觉实在是太雄伟了,王君临感觉比后世那个nba里的大鲨鱼还要惊人。

    “这些是我的子侄和孙儿,性情都是好的,可惜资质平平,称不是年轻俊才,你们要多向君临学习。”鱼俱罗毫不客气的当面打击自家子侄晚辈。其实他的这些子侄武艺都还不错,不比大隋军中寻常将领弱,但是不管是与鱼俱罗,还是与王君临相比,便逊色太多了。

    接下来鱼俱罗笑着一一给王君临介绍,王君临热情的和众人打招呼。

    “这是我的女婿李春,现任工部虞部侍郎,这段时间奉命考察金城郡往西平郡官道修建事宜,明天刚好和你一起回京复命。”鱼俱罗好似对这个女婿并不是很满意,毕竟他是一个纯正的武将,而这李春却是典型的文官,而且性情看起来有些木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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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五章 赵州桥和相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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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李春正是全场仅有的一个士子,长得虽然其貌不扬,但气质倒也温文尔雅,他上前施了一礼,可依然难掩心中对王君临的畏惧,连忙说道:“李春见过王将军。”

    王君临神色平常,但心中却是有些感慨又见到一个历史名人,他对李春自然是充满好奇,立刻回礼:“赵州桥大名,小弟早有耳闻,不想今日见到李兄。”

    李春,大名鼎鼎的赵州桥设计和建造者,王君临曾经去过河北石家庄看过赵州桥,听过导游讲解过由来,岂能不知。

    “这是一个真正的人才。”王君临心中暗忖不已。

    赵州桥距今已有1400多年的历史,是当今世界上保存最完整的古代单孔敞肩石拱桥,也是中国第一座石拱桥,在漫长的岁月中,虽然经过无数次洪水冲击、风吹雨打、冰雪风霜的侵蚀和8次地震的考验,却以安然无恙,巍然挺立在洨河之上,堪称中国建筑史上的奇迹之一,而眼下创造这个奇迹的人就在王君临眼前,他怎能不好奇。

    “王将军竟然知道赵州桥?”李春大为意外,要知道这是他去年刚刚设计建造,是他付出心血,绞尽脑汁才设计出的成果,虽然给百姓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这件事情朝廷并没有给任何嘉奖,一度让他大为失望,却是没有想到大名鼎鼎的毒将王君临竟然知道此桥。

    “呃!小弟在高台城时听一商人说过,赵州桥设计极为巧妙,堪称巧夺天工。”王君临暗自苦笑,自己忘记了赵州桥在这个时代并不有名,毕竟这个时代的人们又不知道那座桥能够历经一千四百年而不坏。

    李春闻言,顿时喜笑颜开,对王君临好感大增,他心血之作,一直以来却无人慧眼能识,如今能够听到王君临这样的人物称赞,这是由衷的开心。

    其他人根本听都没有听过赵州桥,即使听说过此桥,在这个轻工轻技和重文重武的时代,也是不会放在心上,所以王君临对这什么桥这般高的赞赏,让他们大为意外的同时,也颇为不以为然。

    只有鱼俱罗了解王君临的性情,知道后者不会无的放矢,对这个一直看不上眼的女婿多了一份重视。

    这只是一个插曲,众人很快就忘记了,鱼俱罗继续介绍最后一个晚辈,也是一进门便引起王君临注意的那名身体魁梧无比的半大小子,说起这小子的时候,鱼俱罗的神色明显和介绍其他人的时候不同,一脸欣慰:“君临,这是我孙儿鱼子默,今年十五岁,武艺已经不比他这几个叔伯差,我打算让他接下四年时间中跟在你身边磨练,此次你去京都便带上他,让他长长见识。”

    王君临一听大吃一惊,他以为这鱼子默至少十七八岁了,竟然才十五岁,要知道这个时候十五岁其实才是十四周岁而已,便有一米八五的身高不说,这身体魁梧成这样,这难道就是天赋异禀,亦或是后天修炼的结果?

    鱼俱罗看出王君临的吃惊和意外,越加自豪的说道:“子默十岁的时候便完成了筑基,如今易筋、缩筋、抟气、易骨、腾膜、易髓全部完成,上个月刚刚突破了筑基期,进入滞固期。”

    王君临一听,再次吃了一惊,经过近一年的了解,他已经知道这个时代练武的一些常识。

    武道分为感应期、入门期、筑基期、滞固期和破功期五个阶段,普通将领或者武林高手也就是完成了筑基期,停滞在滞固期,这一步若是在二十五岁之前达不到,便终生难以突破。

    而只要能够突破滞固期,进入破功期,身体气血和力气就会有极大的提升,人的潜力就会发挥到极限,变得力大无穷,有能力学会更精妙的武艺,最终成为勇猛战将,成为真正的顶尖高手。

    当今世上绝大多数以勇武著称的名将和一流武林高手便处于这个阶段,可就算同样进入破功期也会有天渊之别,有的人能变成鱼俱罗、李元霸、宇文成都,有的人只能变成程咬金。这一步必须在三十五岁之前达到,否则气血衰退,终生再难以突破。

    如今鱼子默才十四岁便已经完成了筑基,进入滞固期,这只能说是天赋异禀,只是王君临隐隐感觉这个鱼子默的性格有些奇怪,准确的说智商明显有些低,有些呆傻,这或许就是他身体异于常人的代价吧。

    鱼子默此人在王君临已知的隋朝历史中没有听说过,但能够被鱼俱罗这般看重,王君临相信练武天赋应该极好才对,至于为何没有名流千史,王君临稍微一想,便有了答案。

    按照原本历史,就在今年独孤皇后就会病死,而没有了独孤皇后这擅妒女人的监管,多年只宠独孤皇后一人的隋文帝杨坚没有了节制,沉溺于后宫三千佳丽酒色之中。

    有野史记载,杨坚在独孤皇后死之后没过多久,曾经一日与七个嫔妃欢好,并且每天都经常这样。结果短短数月时间,杨坚的身体便迅速垮了下去,最终病死。

    而杨广杀兄登基为帝之后,没过几年便因鱼俱罗相貌异于常人,目有二瞳孔,有谣言说这是帝王之像,遭杨广猜忌,全家男丁被斩首于市,显然鱼子默此子也未能幸免,而按照时间来算,那个时候鱼子默刚刚长大成人,所以即使他再勇武过人,但历史记载中不见其人也属正常。

    王君临脑海中念头转动,心中感慨眼前这些鱼家男丁活不过五年就要全部被杨广所杀,但脸上别人却看不出什么,王君临朗声说道:“鱼伯父,子默跟在我身边,定会让他成为一代名将,名流千史。”

    鱼俱罗很满意王君临所说,但他却不知道王君临是由心而发,且心中已经生出要保鱼家不被灭族之意。

    对鱼俱罗说完,王君临对鱼子默笑着点点头,鱼子默挠了挠头,也不对王君临行礼,嗡声嗡气的说道:“听说你很厉害,我想和你打一架。”

    “子默不得无礼。”旁边鱼子默的父亲鱼小武轻声呵斥。但鱼俱罗却含笑不语,武将最重勇气,如今王君临凶名赫赫,有几人敢向其挑战,鱼子默虽然因为初生牛犊不怕虎,且脑子有些不够用,但却以看出此子不凡。

    王君临笑了笑,他很欣赏鱼子默的勇气,说道:“好,改天有时间我们叔侄二人比试一下。”

    鱼俱罗此时捋须呵呵笑道:“好!君临入席吧!”

    “伯父请!”

    众人簇拥着鱼俱罗和王君临进了鱼府中院,经过中庭时,王君临忽然发现一棵大树后竟躲着一名年轻女子,约十五六岁,正在偷偷向他张望,那女子长得还算漂亮,只是眉毛稍浓,有股英武之气,并不是王君临喜欢的一类。

    ……

    ……

    鱼家的家宴设在总管府中院待客厅,这是鱼府招待贵客之地,可见鱼俱罗对王君临极为看重,自己亲自作陪不说,将鱼家后辈都叫来相陪。

    鱼家待客厅虽是贵客厅,却布置得非常简单,墙壁刷得雪白,正面挂一幅长两丈、宽五尺的苍松飞鹤图,苍松遒劲,飞鹤如仙,两边各有字画。

    堂下摆着两排十八张单人坐榻,侧面有一扇小门,由一架屏风遮掩,布置得非常简洁雅致。

    鱼俱罗是主人,坐横席,左边第一个便是王君临。

    右首第一位却是鱼俱罗一位族弟,按理说以鱼子默的年龄辈分应该坐在末席,但鱼俱罗有意让他亲近王君临,所以让其坐在王君临旁边。

    王君临数了一下位子,鱼家子弟应该是十一人,但现在只坐了八人,中间有三个位子空着,不知鱼家还有什么人要来。

    鱼俱罗仿佛知道王君临心思,便微微笑道:“今天没有长辈,还有三个位子却是给我三个宝贝女儿留的位置。”

    他话音刚落,却见从屏风后走出三个女子,其中一人正是刚在中堂偷看他的浓眉少女,但王君临却被中间一女所吸引,没别的,此女长得最漂亮不说,气质正是他喜欢的类型。

    只见此女梳着双环望仙髻,两缕秀发飘下,落在胸前,不施粉黛,肌肤如晶玉,画眉如远黛,双眸似秋水,步履轻盈,有一种不着人间烟火之美,最主要的是眼神文静、温柔,仿佛秋水一般宁静。

    王君临却是没有想到鱼俱罗还有这样漂亮的一个女儿。只是此女实在太小,王君临感觉只有十一二岁的样子,举手投足之间青涩意味很浓。

    另外一个少女年龄比此女大两三岁,但是样貌便要比中间少女差了一筹不止,身子显得有些柔弱。

    三个少女依次落座,年龄最大的浓眉少女坐在第一位,最漂亮的少女坐在中间位置,第三位是身子柔弱的少女。

    王君临发现她们的位子并不是按年龄来排,如果按年龄,年龄最大在的应该坐中间,但如今却是最漂亮的那个女孩在中间,正对着王君临。

第八十六章 比武

    王君临心中苦笑,知道今日这场家宴恐怕有相亲的意味在里面,鱼俱罗想要将他招为鱼家之婿,这从鱼俱罗煞费苦心的安排便可看出。

    其实,鱼俱罗早就想把王君临招为鱼家之婿,只是为免尴尬,鱼俱罗却不好冒然提出,所以才想借用这次宴请的机会,让王君临和自己三个女儿先接触一下,看有没有能够让王君临看上眼的。

    这也就是鱼家是武将出身,男女之防方面的礼教并不是很严,否则换做文官和门阀世家,很难做这种相亲之事。

    接下来,鱼俱罗又依次向王君临介绍了三个女儿,浓眉少女是长女,名叫鱼思睿,十六岁。柔弱少女是次女,名叫鱼诗茵,十四岁。最漂亮的少女是最小的,名叫鱼诗婧,十二岁。

    三个少女名字都很有诗意,王君临知道这三个少女的名字肯定不是鱼俱罗起的,听说鱼俱罗夫人是个汉族小家碧玉,猜想多半是夫人所起,只是夫人身体又痒,听说还挺严重的,所以没有出来见客。

    按照鱼俱罗的想法,小女鱼诗婧温柔文静,且又漂亮可人,更能让王君临喜欢,至于年龄小,他从来没这样想过,鱼俱罗和大隋大多数武将一样,都有鲜卑血统,继承了女子早嫁这个草原游牧传统,十二岁嫁人习以为常。

    这个时候汉族女子则稍晚,这样可以避免女子早孕伤身,一般都是二八出嫁,也就是十六岁才成婚。

    “你们三个还不见过你们王世兄。”

    鱼俱罗给三个孙女使了个眼色,三女同时起身,盈盈向王君临施一礼:“见过王世兄!”

    王君临不敢怠慢,连忙回礼:“见过三位妹妹。”

    这时,一队侍女托着菜肴鱼贯而入,一一摆在众人面前,宴会正事开始了,鱼俱罗并非贵族出身,没有什么家底。且又爱兵如子,军饷和军功虽然得到不少财富,但大都给了属下,得到属下拥戴的同时,却让自家并不富足,王君临估计自己这一次送给鱼俱罗那枚拳头大的红宝石可以当作鱼家传家之宝。

    所以,鱼家的菜肴没有什么稀罕的山珍海味,主要还是西北这边主菜,牛羊肉自不会少了,另外也有一些精致而清淡的小菜,不过酒却是最好的西域葡萄酒,想来这多半是手下将官孝敬的。

    客堂里微微热闹起来,鱼家子弟们一边吃,一边低声交谈,这也就是鱼俱罗这等武将家里面,若是文官或者一些门阀世家,则规矩极严,吃饭时除了主人和客人之外,像他们这些晚辈是不准说话的,当然王君临是喜欢这样的,否则岂不是冷场了。

    鱼俱罗眼见三个女儿都在默默吃饭,谁也不和王君临说话,咳嗽一声,三个少女便停了下来。

    长女鱼思睿率先笑问道:“听说世兄这一次出使西域又立下大功,此去京都可是要接受陛下的封赏?”

    王君临摇摇头,说道:“这个我也不知。”

    “哦!这是为何?”

    “不为什么,圣旨里面没有提啊!”

    王君临回答得很平淡,就像他对这个鱼思睿也不感兴趣一样,鱼思睿感觉得到王君临是在敷衍他,她心中失望,低下头吃饭,也不多说什么了。

    三个少女本来就因为王君临的凶名有些畏惧他,眼见王君临好像不太好说话的样子,便不肯开口,一直沉默吃饭,即使鱼俱罗再咳嗽和打眼色,也不说话。

    事实上,最小的鱼诗婧有好几次想说点什么,但她只是十一二岁的少女,面对王君临心中由衷的有些害怕,更有些茫然,一时不知道说什么,最后也沉默了。

    鱼俱罗看在眼中,微微叹了一口气,心中暗忖道:“是我有点一厢情愿了,或者说,我的方法难道不对。”

    他却不知道,王君临是有意为之,按照原本的历史发展鱼俱罗会被杨广所杀,他要想救鱼俱罗和眼前这些鱼家男丁,首先就要保住自己,他已经与鱼俱罗关系够亲密,且又闯下偌大的名声,若是再成为鱼俱罗的女婿,以杨广的性格估计二话不说直接一并杀了。

    这场家宴吃了近一个时辰才结束,鱼子默喝了一些酒,便嚷着要和王君临比武,这一次鱼俱罗竟然没有阻止,王君临见此,也是心中一喜,鱼俱罗的武功在整个天下间能够排进前三,他虽然练成那奇功,但他知道若是正面厮杀,自己还远不是鱼俱罗的对手。

    这大半年他在高台城驻守,一直没有什么时间向鱼俱罗请教,今日若是能够得到鱼俱罗这等高手指点,对武功的提升帮助应该不小。

    当四个仆人将鱼子默用的两个孩童脑袋大小的大锤抬上来的时候,王君临大吃一惊,这他娘是铁锤好不好,两个加起来都不下一百五十斤了吧!可是在他目睹之下鱼子默竟然轻松的拿起了这两个铁锤。

    王君临自从练成奇功之后,这些天在个人武力方面便有些膨胀,刚才虽然看重鱼子默,但却没有想过自己会输给这少年,可现在却神色变得凝重起来。

    鱼子默身穿皂青色的絮衣,也不说话,更不行礼,拿上铁锤之后便大吼一声,向王君临冲了过来,他跑起来速度竟然极快,风似的就到了冲到了王君临的面前,抬手一锤点出,这在锤法中有说法,叫凤点头。

    另一锤藏于肋下,这叫抹丘锤。

    只听呜,铛……悠悠的金铁碰撞声在空中回荡,王君临手中钢刀摆了个铁门闩向外一挡,只觉一股巨力袭来,自己腾空而起,飞出去了两三丈,虽然稳稳落地,但却是让他大吃一惊,要知道他刚才已经用了三成的真气和全身的体力。

    这家伙就是个怪物啊!

    若不是他的钢刀乃是他亲手百炼而成,被这一锤直接砸废了。

    王君临真气灌注在握刀的手上,酸麻感觉瞬间消失,这才发现旁边众人看着他也是大吃一惊,显然在吃惊自己竟然能够硬接鱼子默一锤而无事。毕竟他王君临以毒术闻名天下,武功在传言中只是平平。

    一锤将王君临没有打倒,鱼子默很生气,两肘往肋下收缩,肩膀一耸,双手拿着锤往两边一分,嗡声说道:“再接我一锤!”

    这一次王君临不再轻敌,手中钢刀上下翻飞,主动掀起一片刀光,率先出手。

    鱼子默看着那钢刀劈来,冷哼一声轮锤就打。

    这叫一力降十会,任你刀法再精妙,我就是要和你硬碰硬,王君临若是体内十成真气全部灌注于手上,力气不会比鱼子默小,但以他的性格却不愿意硬碰硬,再加上他的兵器虽然比普通长刀要重一些,可与这铁锤相比,依然不够看。每次面对铁锤要不躲闪,要不用巧劲拨到一边。

    一炷香之后,鱼子默大汗淋漓,累的蹲在地上直喘气,而王君临依然神采奕奕,这便是他所修炼内功调息之奇功相比这个时代正统武者最大的优势——气力悠长。

    ……

    ……

    鱼家其他人都退下,鱼俱罗带着王君临在府中散步消食。

    “君临,圣上已决定立晋王为太子,你可否听闻?”鱼俱罗低声问王君临。

    鱼俱罗说这句话里面有着太多的意味,但王君临最近虽然有意让人打探京都朝廷的消息,但毕竟距离太远,又在京都没有什么根基人手,所以并不知道鱼俱罗的意思,只是老老实实摇头说道:“晚辈只是边军小城守将,这种朝廷中枢大事晚辈怎么会知道?不过晚辈认为还是立嫡长为太子的好。”

    鱼俱罗呵呵一笑,看了一眼王君临,说道:“我也是这样认为,立幼废长,自古取祸之道也!”

    “伯父所言极是。”王君临很谨慎的说道。

    两人此时来到了总管府三层望风阁,每个州府总管府或者刺史府中都会修建有望风阁,一州父母管可以在望风阁楼上总览州城情况。

    王君临看向北方,月色之下远远看见黄河两岸有低缓的山峦起伏,森林茂密,在黄河两岸分布着大片肥沃的土地,大隋子民在这些土地世代耕作。

    夜幕笼罩下,黄河仿佛一条熠熠发光的黑色玉带,缠绕在这片辽阔而肥沃的土地之上。

    望着这片壮丽的山河,想着数年后将天下大乱,生灵涂炭,数年时间死的人有上千万,而突厥的铁骑也将踏过这片土地,王君临不由心潮起伏,他来到了这个时代,在知道历史走向的情况下,为什么就不能避免这些事情的发生呢?

    “如此说来,伯父是支持太子,而反对晋王。”王君临想了一下,直接将这个最关键的问题问了出来。

    王君临愿意和他谈论如此犯忌之事,这让鱼俱罗很欣慰,没有任何犹豫,说道:“我刚才虽然说立幼废长乃取祸之道,但是我却支持晋王,不支持太子。”

    王君临大为意外,说道:“伯父为何一定要支持晋王,为什么不支持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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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七章 天下大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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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君临转头看着鱼俱罗,他不知道鱼俱罗在杨广登基的过程中扮演了什么角色,为什么一定要支持杨广。

    “先不说杨广使强大的隋朝四分五裂,最后毁于战火和兵灾之中,你老人家全家都被杨广杀了好不好。”王君临心中感慨不已。

    鱼俱罗没有想到王君临如此鲜明的表示喜欢太子,而不喜晋王,有些惊讶地望着他,目光变得凌厉起来,但看见王君临坦然诚恳的目光,鱼俱罗的眼睛里又变得柔和起来,他觉得有必要给王君临将有些事情好好的说一说,他不希望自己给王君临留下一个奸佞者的印象。

    “君临,希望你能明白一点,并不是我一定要支持晋王,只是我们根本就没有其他的选择,或者说这是我们如今最好的选择!”

    鱼俱罗凝视着金城外黄河,用一种略带沧桑的语气淡淡道:“圣上之所以一定要换太子,是因为只有晋王杨广的雄才大略才能保住大隋王朝,他在扬州经营南方近十年,安定了反抗不断、民心不附的南方,使大隋王朝真正走向统一,他的功绩有目共睹,只有他才能驾驭住野心勃勃的关陇贵族,只有他才能带领大隋开拓进取,走向强盛,而太子杨勇太过于文弱,他将来无法平定因推行汉制而引发的胡乱,就像武泰元年河阴之变,如果不推行汉制,大隋王朝也会像其他胡人建立的王朝一样,无法长治久安,太子杨勇的肩膀太细嫩,只会被门阀世家所摆布。”

    叹了口气,鱼俱罗略一犹豫,又接着说道:“陛下当年为北周丞相时,在独孤家族为代表的门阀世家支持下,以外戚身份就控制了北周的朝政,为了篡夺北周大权,陛下先是骗北周宗室五王赵王招、陈王纯、越王盛、代王达、滕王逌到长安,雍州牧毕王贤及赵、陈等五王一起被陛下杀掉,最后在独孤门阀大力支持下任用韦孝宽出兵打败了尉迟迥,消灭了对自己有威胁的政敌。最终逼迫北周静帝以陛下当时众望有归为由下诏宣布禅让。陛下三让而受天命,自相府常服入宫,备礼即皇帝位于临光殿,定国号为大隋,改元开皇,宣布大赦天下。”

    “而如今的太子杨勇和当年的北周静帝是何其的相似,由他继位,陛下夺北周天下的一幕,很可能再次发生,独孤氏和元氏这些势力庞大的门阀世家对杨氏皇族可没有多少忠诚。所以,太子杨勇担不起这副沉重的担子,为了大隋的前途和强盛,圣上一定要换太子,我鱼俱罗在微末之时被陛下重用,自不会让陛下的留下的江山毁在太子杨勇手中。”

    王君临听着鱼俱罗所说,心中感慨,原来不是杨坚、鱼俱罗这些人不知道杨广残暴,而是他们没得选。

    历史从时间上划分的时候,习惯性把魏晋南北朝以及隋唐时期,称之为中古时期。而在中古时期,除了无数的战乱之外,还有著名的门阀制度。

    门阀制度形成于东汉时期,在两晋南北朝盛行。自西汉武帝以后,世人崇尚儒学,官僚多以经术而起家。他们授徒讲学,门生故吏遍及天下,形成一种社会力量。

    特别是在九品中正制实行之后,选官只看家世声名。

    所谓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大致上就是指的这种情况。世族垄断了官僚,同时通过相互联姻,构成了一个统治阶层。

    听了鱼俱所说,王君临想起了大名鼎鼎的武泰元年河阴之变,当时统帅尔朱部和六镇之兵的尔朱荣借口祭天,发动军事政变,将汉化鲜卑贵族和出仕北魏政权中的汉族大家杀戮殆尽,六镇胡人从此登上政治舞台,这是中国历史上重大分水岭,影响了中国历史数百年,北周北齐兴起、关陇贵族出现、隋末之乱、安史之乱、藩镇割据乃至五代十国,都是种祸根于此。

    只是王君临在后世所了解关于杨广的所有资料,都是残暴、昏庸的代表,他还是第一次从鱼俱罗的口中听到杨广居然是雄才大略,这让他既感到惊讶,也觉得有些好笑,雄才大略之人会使隋王朝短短数年时间死了上千万人,让一度鼎盛无匹的大隋于二世而亡吗?

    不过,自古以来,成王败寇。李唐夺取了杨隋江山,自然会有一番粉饰。隋炀帝作为亡国之君,不可避免的会遭受诋毁。那么当年作为隋炀帝的对手,太子杨勇自然会被美化。不如此,又如何能凸显出李唐的丰功伟绩?更何况,这《隋书》出自唐人之手……

    所以,王君临认为自己已知的历史只能作为参考,万不可成为依据。

    鱼俱罗瞥了王君临一眼,他感觉到了王君临先是并不信服,但又若有所思,他心中有些疑惑王君临心中所想,想了一下,又强调道:“君临,你要明白一点,大隋其实并不是汉人王朝,它骨子里还是鲜卑人王朝,朝中九成以上的高官都是胡人,依然是宇文泰创造的关中本位制,只不过换了个汉人血统的皇帝罢了,而汉胡几百年的矛盾和隔阂是很难调和的。”

    鱼俱罗微微叹了口气,继续说道:“最主要的是,圣上得位不正,使他无法彻底变革,更多是妥协,关陇门阀贵族们哪个不是虎视眈眈,若有机会,谁不想取而代之?你以为圣上不明白吗?可是他又敢杀谁?连一个虞则庆,他也是隐忍了十八年才下手除掉,北周八柱国,个个凌驾于朝臣之上,可他谁也不敢动,圣上几次想迁都洛阳,打破关中本位制,但他始终办不到,现在有陛下在,这些关陇贵族还不敢轻举妄动,他若去了,以太子杨勇的文弱和平庸,他必然又是一个孝静帝和魏恭帝罢了,陛下当然深知潜在的危机,太子杨勇耳根太软,心志不坚,做事轻率由心,对汉化之重要性理解不透,让陛下深为失望,所以换晋王为太子是必然的结果,为了大隋江山社稷,陛下只能废除嫡长子。”

    王君临半晌无话可说,倒并不是鱼俱罗的见解说服了他,这只是鱼俱罗的一家之言,未必能全信,关键是他对这个时代了解只来自于后世历史记载,很多东西,特别是关于皇帝这一块并不可信,所以他没有发言权。

    但有一点他可以肯定,太子杨勇被废绝不是因为某些野史所说,是因为独孤皇后喜欢杨广,废除立储近二十年的嫡长子是在冒天下之大不韪。现在看来独孤皇后虽然权柄仅次于杨坚,但储君之位依然绝不是一个皇后的个人喜好就能决定。

    不过他也细心地发现鱼俱罗竟几次提到杨广的名讳,这是臣子对未来皇帝的不敬,绝不应该,他忽然意识到,或许鱼俱罗只是忠心于杨坚,并不是忠于杨广,只是他没得选择而已。

    这时,鱼俱罗轻轻拍了拍王君临的肩膀,叮嘱他道:“今晚我们二人所说的话,切不可告诉任何人,明白吗?”

    “伯父放心,此事厉害关系君临很清楚!”

    “好了,时间不早了,早点回去休息,明早上早些起来,陈刺史和司马刘方的府上还是要去一下的,明天中午的时候再赶路,今晚上就不用回驿馆了,我会派人给你亲兵报信的。”

    “全听伯父的安排。”

    ……

    ……

    第二日早上,王君临携带着重礼拜访过雍州刺史陈三思和雍州司马刘方后,便又回到总管府准备向鱼俱罗告别,但却被鱼俱罗突然留下再住一天。

    “君临,老夫此次见你,发现你精气神明显有所不同,但与破功期的武功高手又不一样,不过看你昨晚与子默比武,力气已经不下于破功期高手,而且更显悠长,只是你武功招数却是太过稀松平常,若是对上真正的高手,数招之间便可见分晓,你气力悠长的优势便难以发挥”

    “此外,你那把刀虽然质量很不错,但是比起你眼下的力气却是有些不合适了,毕竟当世猛将高手都在破功期,无不力气惊人,他们的兵器分量都很重,正面对敌你会吃亏。我这里有一把宝刀送你,可别拒绝。”

    说着话,鱼俱罗从身后仆人手里接过一把刀鞘色泽古拙,略带斑驳之气的长刀。

    此刀的刀身长约两尺六寸,连刀把一起,一共是三尺,刀鞘只是使用最普通的黒牛皮做成,上面没有半点装饰,黑色刀柄,泛着一种妖异红色。

    “此刀名叫龙雀,相传为十六国时代,夏国国王赫连勃勃所铸。是老夫在战场上杀了一名破功期大将所缴获,只是老夫从小体质和子默有些像,力大无穷,所以在突破至破功期之后,便耗时三年打造了一柄马槊,自此之后,这把刀就再未饮血。”

    鱼俱罗手按绷簧,仓啷一声,将龙雀刀出鞘。

    初阳照映在横刀刀口,竟然流转着一抹妖异血红。

第八十八章 春秋刀法

    想必当年,这把龙雀曾杀人无数吧。才一出鞘,就有一抹淡淡的血腥气。鱼俱罗把龙雀刀收鞘,塞到了王君临手中。

    王君临双手接过,刀出半鞘,仔细打量起来,却是突然想起后世所评中国古代十大名刀,其中就有龙雀刀。

    相传龙雀刀下为大环,以缠龙为之,其首鸟形。北魏郦道元《水经注·河水三》载:“并造五兵,器锐精利,乃咸百炼为龙雀大环,号大夏龙雀。铭其背曰:古之利器,吴楚湛卢,大夏龙雀。”苏轼《以双刀遗子由子由有诗次其韵》:“宝刀匣不见,但见龙雀环。”

    “君临,老夫当年用这龙雀刀在战场斩获不下五百人,那时候我年龄和你相仿,今日将此宝刀送给你,可莫令它失色。另外今天我传授你春秋刀法……呵呵,别担心,我这春秋刀法招数很简单,你一天时间绝对能够学会,主要就是你后面自己练习和感悟。”

    鱼俱罗的武学思想和王君临有些相似,也是崇尚简洁实用,他主张以最快最有效的方式杀死敌人,所以他的刀法比王君临在后世所学的格斗.刀法还要简洁,包括攻守一共只有九式,初学起来很容易,但是想要真正的学会,又不是简单到走卒贩夫也能学习的。

    总之九式刀法虽然看似简单,但想真正练出来,却非常艰难,因为它这是化繁为简,中间运劲的力道都非常精妙,这就像大师写出的文章,文字都很简单,没有任何华丽词汇,可一般人就是写不出。

    最想要理解这九式刀法的精髓,首先要学会繁杂,然后慢慢地去体会每一步简洁背后的深刻含义。

    所以,九式刀法的每一招后面,又各有九九八十一招复杂的刀法为基础,可就算理解了这些刀法的化繁为简,如果没有相应的训练配合,也一样使不出这种刀法的威力。

    随着练习这春秋刀法,王君临越来越多地体会到了简洁到极致的刀法精妙,每一式简简单单的刀挥出,在他眼中非常简单,可在对手眼中,却是简单得难以抵挡。

    所谓盛名之下无虚士,鱼俱罗身为当代公认武道大家,他所教授刀法果然不同凡响。

    王君临用了半天时间便学会了九式刀法,然后便开始反复练习,而听鱼俱罗所言,他的这九式刀法前期在地面上正常练习,但练熟之后最好是在水底练刀,力量、速度、爆发以及对力道的精妙控制才能够迅速提升,效果最好,所以王君临毅然选择进入水下练刀。

    他在总管府所住之处院子里面有一个小湖,他褪去衣服,纵身跃入湖中。

    此时正是春中之时,在西北湖水还是有些冰冷刺骨,但以王君临如今的身体却不用在乎,他跳入河中,湖水迅速没过头顶,使他渐渐沉到河底。

    按照鱼俱罗所说,每次须在水底挥刀至少五百下,若是能够挥刀一千下,中途只准换气五次,也就是说他每一次憋气至少要挥刀近两百下,这样规定地目的这就是要逼迫他以最快的速度挥刀。

    果然,任何高深的武技想要练成都离不开苦练,而苦练还伴随着痛苦。

    第一次练习,王君临喝了一肚子的水,才完成两百次挥刀,但第二次的时候便有所进步,为了不被水的浮力推出水面,王君临在湖下找到一块大石,用双腿夹住大石,开始在水中疾速挥刀……

    寒冷和水的阻力使他挥刀格外艰难,但一个多小时后,王君临便已习惯,暗黑的湖底,他的刀在迅猛无比地挥动,水面上劈出一道道水波。

    劈出两百下后,他浮上水面,换一口气,又潜入水底,继续挥刀,一次又一次。

    时间不知不觉已经半天过去,到了傍晚时分,这个期间王君临竟然没有休息过,这让一直关注着他练刀的鱼俱罗大吃一惊,想起传说中一些世外高人修炼的内功,再一想王君临的出身,便有些恍然,隐隐感觉王君临之前是在藏拙,心想这一点比自己年轻的时候强多了。

    ‘哗!’一声,王君临又一次浮出水面,这是他的最后一次换气,这一次他要挑战自己。再次潜入水下奋力挥刀,即使有真气的存在,他的双臂已经酸软无比,浑身的每一节骨头都仿佛断裂一般。

    水底无边的黑暗中,王君临强迫自己奋力挥刀,战胜手臂的酸软疼痛,牙根都几乎咬断。

    他已经挥出两百下,已经快到极限,但他挑战的目标是两百五十下,他只觉得浑身的每一个细胞都要爆炸,两百一十五、两百一十六……两百三十八,这种痛苦使他再也无法忍受,他的肺即将爆炸,他几乎要处于一种缺氧的昏迷状态,虽然曾经经历过一次假死的神妙内呼吸状态,但那是在长枯子全力相助,且机缘巧合之下才做到,事后王君临也尝试过,但绞尽脑汁想尽了办法,可就是再做不到了。

    两百四十八、两百四十九……

    他双腿一松,身体迅速上升,在即将冲出水面的刹那,他在水中挥出最后一刀,两百五十!

    “哗!”他终于冲出水面,一股新鲜的空气扑面而来,王君临浑身瘫软,贪婪地大口呼吸新鲜空气……

    他慢慢游上岸,此时他的两只手臂酸痛无比,尽管他身怀奇功,但在整整一下午时间中,持续不断的在水中挥刀数千下还是使他的肌肉酸软得难以忍受,后世特种兵和佣兵的训练以及经历早已将他的意志磨练的坚如钢铁一般,这点痛苦他还不放在心上。

    不过王君临却不知道,鱼俱罗在晋升到破功期后,和他如今年龄相仿,都是在水下练刀,可是每次挥刀一千次已经是极限,再坚持下去就会当场在水下晕过去。

    王君临没有立刻去用饭,也没有穿衣服,就这样坐在湖边盘腿闭目打坐开始修炼,不光是经脉和丹田内的真气在恢复,他感觉到体力也在以一种前所未有的速度开始恢复……最主要的是,他能够感觉到自己的刀法经过一天的苦练,明显有了十足的进步,春秋刀法也隐隐已经入门。

    ……

    ……

    京都,占地近百亩的昌平王府一座别院之中。

    一名美丽的少妇脸色狰狞可怖,咬牙切齿的问道:“将那王君临的消息是否已经泄露给了吐谷浑人?”

    “回禀少妇人,我们有商队与吐谷浑人暗中有生意往来,当日陛下召那毒将面圣的旨意离开京都时,小人已经派了快马给我们那边的商队进行了安排。前日有消息传来,此事已经办妥。并且与白兰王取得联系,那白兰王想要让我们帮他们掩护,他派五百名死士潜入雍州,伏杀王君临,您看这事要不要答应他们。”一名管家模样的人低声说道。

    “立刻派人告诉我们的商队,让他们帮助白兰王打掩护,王君临,你杀我父母和弟弟,我一定要杀了你。”少妇脸上满是怨毒疯狂之色。

    “只是,少妇人,与吐谷浑的商队虽然一直由少妇人打理,可是要不要将这件事情问一下老爷?”这名管家有些犹豫的说道。

    这少妇略一犹豫,说道:“不用,老爷只是王爷的庶子,能够成为尚书省吏部司勋侍郎极为不易,平日间公务繁忙,还是不要打扰的好。更何况与吐谷浑交易的商队是我父亲死前想尽办法转交给我手上的,老爷也从不过问的。”

    “小人明白了,少妇人放心,小人一定办妥此事。”管家恭敬的说道。

    “对了,我让你给老夫人采办的那件礼物准备的怎么样了?”管家正要告退,少妇突然想起一事问道。

    “那件礼物已经准备妥当,小人已经打听到消息,老夫人正需要此物,这一次定能够讨得老夫人的欢心。”管家讨好的说道。

    ……

    ……

    清明己过,谷雨将临。

    这也是春耕最为忙对的时节,田条间的农人布谷插秧,期盼着丰收的一年。

    自去年那场大战之后,金城、陇西、天水三郡倒是风调雨顺,去年冬天数场瑞雪,初春细雨绵绵,对农家来说是一个很好的春耕之始。只是去年那场大战金城和陇西两郡百姓死伤太多,加之三郡人口本就不如关中和中原多,便造成一些地区土地荒芜,不过城里面倒已经恢复了大战前的繁荣景象。

    王君临一身士子长衫,骑在血鬃马的背上和鱼子默并驾前行,走在最前面。二十名护卫一身黑色劲装,另外还有两辆马车,一辆李春和他的一名仆从坐在里面,另外一辆是拉运礼物的马车,若非眼睛毒辣之辈,只会将王君临看作是一名贵公子出行,绝不会将其联想到大名鼎鼎的毒将身上去。

    在这之前,王君临已经派邓郁卓的副手孙文韬前往京都打前站,一是弄个落脚点,二是打探消息。

    此次前往京都不知道要待多长时间,王君临可不想一直住在没有任何秘密可言的驿馆之中。

    至于长孙晟或者裴元庆家里,若是他愿意,两家应该会很乐意让他借助,但他却不愿意寄人篱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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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九章 困守古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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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着眼前这一片欣欣向荣之景,王君临心里暗自感叹:“谁又会想到,在不久短短几年时间,一个强盛的大隋帝国将会轰然崩塌呢?”

    因为隋帝并未限定时间,所以车队行进速度不快不慢,一天时间还未出金城郡地境。

    只是天气本来不错,可是到了午后,天空中开始出现密布的乌云,自天际翻涌而来。太阳不见了踪迹,乌云中隐隐传来雷鸣之声。

    护卫头领是王君临府上另一名家将,名叫展鹏,和余豹一样,也是去年那场大战时受伤等死的一名百人长,后被王君临所救。

    此时,展鹏催马到了王君临身侧,说道:“公子,看这样子,恐怕会有雷雨到来。咱们是不是在前面寻个避雨之处?”按照王君临的要求,这路上众人称他为公子。

    王君临抬起头,看了看天色。

    “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哪儿来的避雨之处?”

    “过了前面的山谷,就属于金城郡兰平县地界,卑职之前曾路过那里。记得有一处古庙,虽残破,却可以遮挡风雨。”

    “既然如此,咱们就去古庙避雨。”

    王君临知道,在西北,春天这个时节的雷雨很惊人,再加上这官路的路况并不是很好,暴雨天万一被遇到山洪就不好了。所以,最好还是找个地方躲避一下。

    于是,王君临让展鹏带了三个人在前面探路,同时下令队伍加快行进的速度。

    这时,从对面疾驰而来两个骑士,骑士穿着蓑衣,看不清容貌,和车队擦肩而过,没有任何交集。

    王君临也没有在意,当车队驶过一处山谷后,展鹏派人过来禀报,说古庙还在,空无一人,正可以躲避风雨。

    “大家再快一些,看着样子,雷雨很快就会到来。”

    王君临不停催促车马加速,乌云中的雷鸣声越来越清晰。云层厚重,越来越低,依稀可以看见,在那云层中流转不停的银芒流转,那雷雨气息,也随之浓郁。

    在岔道转弯时,又有两个穿着蓑衣的骑士从车队旁边掠过。

    咔嚓一声,惊雷炸响,紧跟着瓢泼大雨倾浑而下。那雨水初时如米粒大小,到后来越来越大。冰凉的雨水打在脸上,感觉生疼。

    片刻功夫,放眼望去,前后左右一片茫茫雨幕,根本看清楚道路。

    “加快速度,在古庙避雨。”

    这样的瓢泼大雨,别说赶路了,就是行进都变得困难起来。

    “这什么鬼天气,上午还好好的,怎么这一下子就变了脸?”鱼子默大大咧咧的谩骂着

    车队匆匆忙忙的赶到了展鹏所说的古庙,这是一座不知道始建干什么年月的佛庙,早已经废弃,破破不堪。两三处院墙已经坍塌,庙里有一间大雄宝殿,和十几间破烂的厢房。供奉的是观世音菩萨雕像。不过由于年久失修,雕像上的金漆已经脱落,变得斑驳不已。

    展鹏已命人清扫了大雄宝殿,并从大殿中点起了一堆篝火,将大殿里阴霾之气一扫而空。

    王君临和李春自顾进去,众护卫停车卸货,将马匹都聚集在一处,鱼子默也一声不吭的去帮忙,王君临没有阻止。

    古庙当初的规模应该不算太小,因为找到了一处马厩。

    血鬃马当然不会和其余马匹呆在一处,王君临也不拴着他,直接把他牵到了大雄宝殿的门廊外面。

    此时,雨越来越大。

    古庙的大殿,已开始渗漏雨水。

    雨水顺着墙壁和粱柱流下来,在凹凸不平的地面上,汇聚成一滩滩水。好在没有漏风,众人没有感觉到多少冷意。

    王君临亲自在古庙里走了一圈,在大雄宝殿的后殿夹道中,找到了一口水井,不过井水早已经干调。除此之外,山墙有几处境塌,王君临想了想,让人把车辆推过去,堵住了山墙的缺口处。

    “王兄,此地虽说有些荒凉,但没听说过什么盗匪,会不会太过小心了?”李春忍不住问道。

    王君临说道:“小心驶得万年船,刚在路上有两波人冒着大雨先后从我们旁边经过,好像是绿林道贼人所说的扯旗。我那货车里面放的东西,每一件都价值千金,说不定会被那绿林道上经验丰富的老贼发现,盯上了我们。虽说不一定真就如此,但出门在外,多一分小心总是没错。”

    扯旗,是隋唐时,绿林道上的黑话,意思就,是探子,耳目,眼线。

    李春虽觉得王君临是过于小心了,可王君临这么一说,他倒觉得,这样小心也没坏处。

    于是他闲着也是闲着,便陪着郑王君临转了一圈,王君临将该留意的地方都做了安排。

    而后两人返回观音大殿,只见展鹏已经带人又升起了一堆篝火,并且开始烹煮食物。

    “师叔,会有贼人来吗?”鱼子默跑了过来,提着他的两个铁锤,一脸的兴奋。自从王君临拜鱼俱罗为师之后,鱼子默就叫王君临为师叔。

    王君临和李春走过去,坐在篝火旁边,小猞猁立刻扑上前去,和他戏耍起来。王君临一边和小猞猁戏耍,一边笑着说道:“子默,有贼人可能会来抢我们的东西,到时候若是人少的话,就用你的锤子把他们全部锤死。”

    “好,师叔你要说话算话。”鱼子默开心的说道。

    王君临拉着鱼子默在身边做下,说道:“但是你待会要听我的话,让你什么时候动手,你就动手,让你打谁你就打谁,不然不许你动手。”

    “师叔放心,来的时候爷爷和父亲都给我交待过了,让我听你的话。”鱼子默挠了挠头,一脸憨厚的说道。

    篝火加了一些柴,开始冒烟,王君临和李春便走到观音大殿的门口向外观望,雨水顺着大殿瓦楞流淌下来,变成一条条珠串。

    “这该死的雨水,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停息。”

    李春低声咒骂了一句,迈出大殿门槛,站在门廊台阶上向远处眺望。山门少了一扇,另一扇则斜歪着,在风中摇摇欲坠。

    王君临抬头看了看雨势说道:“李兄,弄不好咱们今天,就要在这里留宿了。”

    李春叹了口气,说道:“如果入夜后雨势不止,也只能这样。”

    就在这时,本来卧着的小猞猁突然翻身,对着外面的雨幕叫个不停,几乎与此同时,门廊上的血鬃马也不安的走动起来。

    王君临和展鹏对视一眼,迈步走出大殿,站在门廊上,一边安抚血鬃马,一边眼睛眯着向远处眺望。

    只见黑暗中,依稀有骑士跳动,隐约间,还有人喊马嘶声。

    “备战。”

    王君临一声令下,展鹏带着二十名护卫立刻张弓搭箭,占据有利地形,瞄向外面。

    “啊!君临,来的真是贼人,有多少人,要不我们趁早逃走吧!”李春一脸担忧,冲出了厢房,向王君临询问道。

    “来人恐怕有数百人,而这庙就一个出口,逃走只会被他们拦在路上,更是不利,还不如在此以逸待劳。”王君临淡淡的说道,他什么阵仗没有见过,虽有担忧,但不会有丝毫惊慌,事实上自展鹏往下,二十名护卫虽然神色中有凝重之色,同样没有惊慌,反而一脸滔天杀意。

    至于鱼子默一声狂笑,拿着两个大铁锤一脸的战意,若不是王君 临拦着,一个人都已经冲了出去。

    “这可如何是好?”李春急的在庙里面团团转,展鹏等人脸显轻视之色。王君临见此,心想这李春是个技术型的人才,但胆子和心智太差,怪不得鱼俱罗不太喜欢。

    王君临没工夫搭理李春,眯着眼睛,不断向远处眺望。黑夜中,那跳动的火光越来越近,人喊马嘶的声音,也愈发的清晰。看上去,人数不少于四百,清一色的骑兵。

    若是在西域有这样一股马贼实属正常,可是在金城郡出现这样一股马贼却是不合常理的事情,这附近山中虽有山贼,数百人规模的不是没有,但这些人却凑不到这么多战马。

    “公子,后院侧门出去是一个陡山坡,以血鬃马的不凡定能够翻越,不如我们挡着贼人,您先撤……”展鹏来到王君临身边悄声说道。但不等他说完,王君临看了他一眼,冷哼一声,他便不敢再说下去。

    “把所有的车仗全都堆放在山墙缺口处,展勇,你带大家备足弓矢,分好人手,守住缺口,子默你守住正门,万不可让贼人冲进来,但一定要注意自己安全。我翻越山墙,绕到他们后面去,杀他们一个出其不意。” 王君临突然道。

    随着贼人不断接近,李春不由倒吸一口凉气:“君临,来人可是不少,恐怕守不住,不如我们逃吧!”

    王君临没有理会李春这斯,他牵着血鬃马穿过庙宇,来到后院,这里有一个侧门出去是一个极为陡峭的山坡,普通战马难以上去,但对血鬃马来说,不是什么难事。

    下了山坡,绕四五里路便可行至古庙正对着入口的大路上,王君临准备借着大雨遮挡,从后面杀敌出其不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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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章 死战

    这是眼下最好的战术。贼人太多,若是打持久消耗战,以他的战力,再加上血鬃马的速度,想要逃走或许不难,但是其他人却很难活下来。

    山门外,黑压压竟然来了有近五百人,清一色骑着马,个个手持刀枪,背负长弓,杀气腾腾。

    展鹏深吸一口气,站出来大声问道:“外面的是何方好汉?我等途径此地,还未来得及拜访,请多多包涵。”

    一名黑衣骑士冲出来,以有些怪异的口音厉声喝道:“里面的人听着,我等只是来劫财,乖乖出来投降,将财物奉上, 如若不然,休怪爷们无情,待杀进古庙时,定将尔等千刀万刮,到时候生不如死。”

    展鹏厉声说道:“我们公子乃朝廷命官,尔等聚众为寇,劫杀朝廷命官,难道就不怕株连九族吗?”

    那黑衣骑士张狂笑道:“爷爷们劫杀得就是你们家公子这样的狗官。”

    展鹏脸色一变说道:“好汉,我们明人不说暗话,你们不是劫财,而是冲着我们家公子来的吧!”

    那黑衣骑士略一沉默,张狂的长笑一声,说道:“不错,尔等今天就是为了杀王君临那毒……”

    不等他将话说完,只听庙门铮的传来一声弓弦响,一支利箭飞出,正中这骑士咽喉。

    展鹏看去,却是鱼子默,将铁锤放到一边,一脸兴奋的收弓,这是他第一次杀人,不但没有任何不适,反而兴奋异常,展鹏暗想,鱼总管这个孙子却是天生的杀才。

    贼人顿时大乱,紧跟着就听一个大嗓门吼道:“小贼猖狂,死到临头,还敢逞强?兄弟们,给我杀!”

    随着此人一声令下,只见人群前方一个马贼纵马冲向山门,手中舞动一杆铁枪,来势汹汹,杀气腾腾。

    鱼子默一脸狞笑,再次弯弓搭箭,射了出去,与此司时,展鹏一脸冰寒,挽弓如满月,朝着那马贼胯下坐骑就是一箭。

    这个马贼显然是个高手,长枪挥舞,竟然磕飞了鱼子默的箭矢。

    但胯下战马的眼睛却被展鹏一箭射中,暴嘶一声,噗通倒在地上。把那马贼摔得头昏脑胀,长枪也不知飞到了何处。

    不过这家伙的功夫也的确是不差,立刻从地上翻身爬起来,只是他刚站稳身体,鱼子默一声爆喝,再次挽弓满月,铮的一声弦响,利箭离弦而出,快若闪电。

    这一次马贼手中没有了兵器,虽然竭力躲闪,但刚受了伤身体便反应有些迟钝,只听噗的一声,这马贼惨叫一声,翻身倒在血泊中。

    展鹏下令道:“射人先射马!”

    一时间,马贼息声,山门外,有刹那间的寂静!

    但却没有丝毫骚乱,略一顿之后马贼又开始冲杀。

    未战先死两人,对于普通马贼而言,有着极其强大的震慑力。而眼前这些人显然不是普通的马贼。

    这时,一名贼人不知道说了句什么,数百名贼人齐声呼喝起来。冲南过程中瞬间兵分三路,向庙门冲击而来。

    他们的装备并不是很精良,但这攻击明显颇有章法,分明就是军队,但看样子又不是大隋骑兵。

    “是吐谷浑人。”展鹏脸色一变,大声怒吼,他经验丰富,随着贼兵接近,虽然这些人穿着汉服,一副汉人打扮,但还是被他认了出来。

    冲在最前面的,是十几个手持木盾的贼人,更有一部分贼人下了马,弯着腰隐藏在盾牌手后面,看似缓慢,却极为迅速的随着骑兵冲上前来。

    展鹏暗叫一声不好,说道:“大家拼死守住片刻,主公很快就会从贼兵后面杀来,只要主公出现,以主公神勇,这些人必死无疑。”

    众护卫显然对王君临有着莫名的信任,对展鹏所说没有丝毫怀疑,脸上没有任何畏惧之色,各执弓矢,迎着那疾驰而来的战马,刷刷刷连珠箭射,封住了马队的去路。虽说马贼已有所防备,但二十一张弓弩齐发,依旧令他们防不胜防。不时有战马嘶鸣声传来,十数名马贼的坐骑,倒在了血泊之中。

    而鱼子默的箭矢射在贼人的木盾上,坚实的木盾,陆然间出现了裂痕,紧跟着鱼子默又是一支箭上弦,抚弓如同满月,一道寒光闪逝。山贼惨叫,血光崩现。

    马贼盾墙顿时出现了一个缺口,二十名护卫的箭似流星,飞射而出。眨眼间,又是七八名贼人倒在了地上,哀嚎不止。

    但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这些马贼依然没有多少惊慌失措,不怕死的往前冲。而这时庙中众人手中箭矢已经消耗大半。

    毕竟不是行军打仗,又是前往京都,也不可能携带太多箭矢。

    这才是他们现在最严重的问题……一旦箭矢消耗完,他们将不得不面临和对手短兵相搏的状况。展鹏和二十名护卫自然是百战精兵,鱼子默更是滞固境界的高手,可是人数相差太过悬殊,最终还是会被耗死。

    一名马贼抓住身上的衣服,用力向外一扯,嘶啦一声响,罩在外面清衫被撕成两半,露出里面的吐谷浑人经常穿的皮袍。

    那马贼头领面目狰狞,厉声喝道:“给小王爷报仇,杀了王君临。”

    贼人们纷纷脱去身上的黑色衣袍,露出一件件吐谷浑人喜欢穿的皮袍,齐声大喊:“给小王爷报仇,杀了王君临。”

    展鹏咒骂道:“果然是他娘的吐谷浑人,大家小心。”

    正门口的鱼子默眼见马贼变成了吐谷浑骑兵,兴奋的一声长啸,他做梦都想着杀吐谷浑人和突厥人,不想今日竟然实现了目标,至于危险他还没有想过。

    庙中众中手中不停捏弓搭箭,嗖嗖嗖,箭矢破空而出,虽然不断有贼人被射死,但依然没能挡住吐谷浑人,他们已经距离不到二十步。

    “守住庙门,死战不退。”展鹏一边大声吼叫,一边射杀贼人。

    正门处有四个贼人,已经冲了过来,挥刀扑向鱼子默,但被鱼子默狂笑着,轻松的一一锤死在地上,吓的后面贼人一大跳,一大群贼人便向他拥了过来。

    这时,其它方向贼人也冲了过来,与展鹏带领的二十名护卫开始了近身厮杀。好在他们守住庙门,只要挡住正面的敌人便可,否则若是陷入包围,除了鱼子默,其他人根本坚持不了多长时间。

    一个身材魁梧的吐谷浑中年男子,在马贼后方立马横刀。

    眼睛半眯缝着,不时的抬头看天色,脸上的忧虑越来越重,拳头握的非常紧。

    “兄弟们已经死伤近百人,还无法攻进这破庙的门。再拖下去,金城郡的府兵得到消息,派大军过来,我们即使杀了王君临,也走不了了,更何况到现在为止都没有看见王君临出手,不要已经从后山逃走了。”

    中年男子摇摇头,又看了看天色。

    “戈乌多,你且放心。我打听过,那王君临爱兵如子,极重情义,不会扔下他的部属一个人逃走的。至于我们的生死,来的时候白兰王便下了死命,我们若是不能杀了王君临给小王爷报仇,回去也是死。”

    这戈乌多穿着一件兽皮铠甲,裸露左肩,胸口的黑毛格外显眼,头上牛山濯濯,不见一根毛发。一脸的虬鬓翻卷着,耳朵上挂着铜环。手中一把开山斧,上面占满了鲜血。却是这伙人里面最厉害的一个。

    听中年男子这么一说,那双不比牛眼小的眸子顿时闪烁着凶光。他猛然高举大斧,嘶声吼叫道:“孩儿们,给我冲……谁第一个冲进去,回去便赏他十个汉家女子。”

    这些吐谷浑人立刻举起刀枪,呼号不停,朝着古庙发起了更加凶猛的冲击。

    就在这时鱼子默杀得性起,直接从主门里面反冲了出来,大吼道:“吐谷浑狗贼,我要杀光你们。”

    吐谷浑人们没有想到对方这点人还会突然发起攻击,不由微微一怔。

    也就是这一怔的功夫,鱼子默已经冲了过来,一路所过,铁锤挥舞,没有一合之敌,只听一连串的惨叫声响起,六七个吐谷浑人被砸下马来。一已之力,竟然让吐谷浑人一阵手忙脚乱。

    戈乌多脸色一沉,猛催胯下坐骑,他挥舞大斧就冲了过去,一边冲一边叫喊:“兀那小贼,休要猖狂。”

    铛!

    开山斧与铁锤相撞,铁锤上所含巨力,震的戈乌多双手直颤。胯下的战马唏溜溜一声暴叫,四蹄一软,把他从马上甩下来。戈乌多就势在地上一滚,一个鲤鱼打挺,他刚站起来,默子鱼已经冲到他的面前,怒吼一声,一锤砸来。

    戈乌多已经尝试过这家伙的力量,不敢硬接,斧头一转,贴着铁锤轻轻一挑,将铁锤虽然是挑开了,可那力量却还有大半没有卸下来。脚下步履漂浮,险些栽倒在地上。

    鱼默子碰见一个能够接他数招不死之人,兴奋之下,准备再次挥锤,不料旁边一群吐谷浑武士冲了上来,他虽然厉害,但是有戈乌多纠缠下,陷入围攻之中,而他又不擅长轻巧躲闪,顿时开始受伤,陷入危境,戈乌多见此大喜,便要趁机将鱼子默杀了。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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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枭雄介绍:
隋末民不聊生,烽烟四起,天下大乱,各路英雄逐鹿天下。从石棺里面爬出的枭雄,魂系千年,黄沙百战,气吞万里如虎,注定要去图谋江山入战图,灭天下诸侯,败天下豪雄,强压李唐野心。败者为寇,胜者为王,江山如画,美人如玉。(微信号:作家九孔,欢迎关注,书友群5990941…乱世枭雄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乱世枭雄,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乱世枭雄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