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九十四章想无愧的江玉燕(二十七)
(二十七)
绝不应该是冷眼旁观……
不一定要翻天覆地,但定要问心无愧。
从此刻起,不再是江玉燕的问心无愧,而是属于她自己的。
想到此处,笙歌豁然开朗。
久久停滞不前的修为和心静,终于阴差阳错却又冥冥之中皆有定数的迈向了一个新的道路。
笙歌以前一直扬言征战星辰大海,可终归把自己放在了对立面。
如今,她学会将自己与星辰大海融为一体。
假以时日,世间万物也好,星辰大海也罢,都将是她最深厚的底蕴。
成为国师的日子里,笙歌早就靠着她半吊子的神棍本事和三寸不烂之舌哄的老皇帝言听计从。
可对诛阉党,整吏治,肃朝纲一事,老皇帝并不热衷,反倒是执着于求仙问道。
于老皇帝而言,宦官是他用着最得心应手的存在,诛阉党岂不是多此一举?
对于老皇帝的言论,笙歌无语极了,只能偷偷翻个白眼,以表不满。
帝王如此作为,国家如何兴盛,百姓如何安康。
笙歌也不是没有想过揭竿而起,建立新政权。
可,她注定不会久留。
而新朝与旧国遗民之间,必然会有着漫长的战斗。
哪怕这个王朝在她眼里已是风雨飘摇伤痕累累,可依旧有无数的文人铮铮铁骨效忠正统。
总不能简单粗暴的杀光所有人吧?
想通这些关节的笙歌,不动声色的蛰伏下来,壮大自己的羽翼。
身处朝堂,那么就要入乡随俗。
笙歌以为表诚心需要童子童女向上苍祈福为由,在老皇帝那帮被忽视的皇子中选了一个根骨毅力品性都还算不错的孩子。
既然老皇帝人到暮年,已无雄心,那她不如手把手教一个不拘一格且能翻天覆地带给这个王朝新气象的新君。
只是这个时候被等待挑选的孩子,一个个瑟缩不安。
毕竟,在大多数的志怪小说中,童男童女最后都是需要祭天的。
“就你了……”
笙歌指着一个鼻青脸肿偏偏有一双好看眼睛的男童说道。
在后宫行走的日子里,笙歌已经不止一次遇到过这个总是从冷宫狗洞里爬出来的小男孩儿。
坚毅,且勇敢。
小小年纪,在凄苦的冷宫尽力生存下来。
从未放弃,也从未屈服。
这个被生在冷宫,甚至连皇家玉牒都没有正儿八经上过孩子,空有皇家的血脉和身份,却被忽视的彻底。
若不是笙歌对老皇帝一遍遍强调必须得把所有的血脉带出来,由她感应,老皇帝根本不知道自己还有这样一个孩子。
“走吧……”
笙歌对着那个人群中灰扑扑的小男孩儿伸出了手。
小男孩儿抬头看着这个在他摘果子从树上摔下时接住他的人。
嗯,在接住他之后,又把他扔到了地上……
奇奇怪怪的人……
那个时候他还不知道那个笑的恶劣狡猾的女子会是大名鼎鼎的国师大人。
小男孩儿把手放在笙歌手心,突然认命了。
“我要死了吗?”
“祈福祭天时能不能先赐死我,然后再焚烧。”
“就让我死的时候不那么疼吧。”
小男孩儿悄悄的问道。
笙歌失笑,打量着这个看起来只有六七岁的孩子,有些心酸。
没有求饶,只是希望在结束这痛苦黑暗的一生时不再那么痛苦。
他在祈求最后一份轻松。
“谁跟你说我要把你当做贡品焚烧祭天的?”
“你这小脑袋瓜子怕不是被摔坏了。”
“明明不久前见你还是挺聪明的,怎么现在傻乎乎的,难道我选错人了?”
笙歌叹了一口气,为什么所有人都把她的国师殿当成洪水猛兽呢。
难不成她会吃人?
╯^╰
也不知道用脑子好好想想,妖怪有她这么好看的吗?
“我不用死吗?”
小男孩儿仰脸,好看的眼眸中悄然多了几分期待。
“不用……”
笙歌没好气的说道。
回到国师殿,笙歌唤人准备水,衣服,伤药,让小男孩儿收拾干净。
没想到,这个灰扑扑在人群中看着一点儿都不显眼的人,竟然还是个深藏不露的。
嗯,挺好看。
对此,笙歌满意极了。
毕竟是要朝夕相处,手把手教的孩子,可爱好看些总归能让她心情愉悦。
这也算是意外的收获了。
颜狗的快乐就是来的如此简单。
“方出旭旭,日后在我身边做童子时,便换方旭吧,太阳初升,一切都是崭新的开始。”
于你而言是,于这个国家亦是。
晦暗不明的紫薇星也终于开始逐渐散去阴霾,较之以前明亮了几许。
钦天监把这一星象改变告知了老皇帝,老皇帝大喜,自以为是笙歌那个选血脉相连的皇子公主祈福的法子开始奏效。
趁热打铁,老皇帝高兴,笙歌便冠冕堂皇的催促着老皇帝把小男孩儿上了皇家玉牒。
嗯,名正才能言顺。
她可不想一切到最后水到渠成之后,突然又有人跳出来质疑身份血统。
笙歌说的神乎其神,老皇帝感受着体内越来越多的生机,很是开心的应下了。
笙歌觉得自己在神棍的路上越走越远了。
╮( ̄⊿ ̄)╭
……
……
“方旭……”
“我选你不是让你来打扫卫生,照顾起居的……”
笙歌看着那个犹如一只勤劳的小蜜蜂的方旭满头黑线。
难道是她布置的课业没有打扫卫生来的有趣吗?
“过来,习字……”
笙歌扯过方旭手中的抹布扔在一旁。
“方旭,我希望你如同初升的太阳,冲破黑暗,璀璨明亮的成为最中心。”
“我递给你一对翅膀,至于你能不能一鸣惊人,那是你自己的事情。”
“别辜负了你的名字。”
在黑暗苦难中长大的孩子,有一颗玲珑心,可也过于谨小慎微。
许是笙歌罕见的严厉冷漠,房间内的气氛霎时凝滞。
“我可以吗?”
半晌,打破这片沉默的还是方旭。
他忐忑,他紧张,他也害怕……
他害怕被丢弃,害怕重回深渊。
常年身处黑暗,没见过光明,便也不知恐惧。
可如今,亲手触碰了光明,就会愈发害怕。
无论如何,他都必须可以。
第六百九十五章想无愧的江玉燕(二十八)
(二十八)
“我可以,我不会让你失望的……”
这是第一次方旭隐约知道他好像不仅仅是一个祈福童子。
……
时间一晃而过,当初那个瘦弱单薄的可怜小孩子在不知不觉间也被时间打磨成一块儿温润而不刺眼的玉。
一袭不起眼的道袍,硬生生被他穿出来几分芝兰玉树风度翩翩的美好。
尤其是眉间那颗被笙歌点上的朱砂痣。
鲜红,妖艳。
若是被寻常人看到,定不会单单认为这是个童子,更像是天人下凡。
笙歌未曾让方旭入朝堂,但在关键时刻又会让方旭的建议传入朝中大大小小的官员耳中。
利国利民,名正言顺。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彬彬有礼,温和至善的方旭最终还是以润物细无声的姿态进入了大众的视野。
原来,圣上还有这样一位由国师大人教养着长大的皇子。
这些年来,笙歌也没有闲着。
她可不想让方旭背负上神棍妖道之名,不管是为了她,还是为了方旭,笙歌都必须爱惜羽毛。
所以施粥救灾,修路利民的事情,笙歌也没少做。
她会让方旭坦然光明的走上那个位置。
若不是笙歌这些年来绞尽脑汁为老皇帝续命,老皇帝早就驾鹤西去了。
可偏偏老皇帝不信邪,越发荒唐,甚至不知从何处看到了那些禁忌之术,搜罗百余名同年同月同日出生的孩子,活人祭天,然后便能长生。
见状,笙歌也知,老皇帝该闭眼,老老实实跟阎王爷去谈谈心聊聊天,断断今生的是非功过了。
反正,若不是笙歌,老皇帝在几年前就该断气了。
所以,笙歌撒手不管之后,老皇帝很快就驾崩了。
当年哄骗着老皇帝写下的诏书终于派上了用场。
任是谁都没有想到,那张诏书上竟然会是方旭。
在笙歌和朝堂上一众清流的力保之下,方旭稳稳当当的坐在了皇位上。
呵,真当她这些年只在后宫经营自己的实力了吗?
笑话。
新帝登基,在笙歌的指点下,先是拨乱反正,纠正了一些冤假错案,顺带剪除了部分颠倒黑白的阉人,使得方旭圣君之名远扬。
紧接着,又出台了一系列缓解社会矛盾,有利于百姓安居乐意,官民和谐的政策,国富,民亦富。
有经验教训在前,笙歌绝不会让方旭出现国库空虚的窘况。
一系列大刀阔斧却又遵循当时实际的改革措施,因地制宜,实事求是,曾经风雨飘摇岌岌可危的王朝转危为安,呈中兴之势。
当然,那断头台上被砍下的头颅也多了不少……
笙歌尽力的与这个世界融为一体,周旋算计,只为问心无愧,坦然行走于天地。
阉党专政不复存在。
豪强侵占土地风气戛然而止。
或许在暗处还隐藏着无数的蛀虫,可那都不再是她的责任了。
于这个时空,于这几万万人民,她仁至义尽。
笙歌站着城墙之上,看着万家灯火,感受着微风拂面,星光点点,似是要拼命挤进她的体内。
“方旭,我觉得我快要得道升天了……”
笙歌撇头,看着身边已经比她都要高很多的少年郎,一本正经的说道。
方旭:(/“≡_≡)=
快要得道升天……
“师父是要离开了吗?”
这些年来的朝夕相处,他清楚的明白,师父不是什么修道之人,更不是什么掐指一算的神棍。
她自有丘壑,亦有大胸怀大智慧。
几年的相处,见惯了她的有条不紊,见惯了她的不慌不乱,胸有成竹。
方旭心知,她不知何时成为了他的依赖。
仿佛只要师父在,那么他便无惧任何风雨。
“不是离开,是要升天了……”
笙歌理直气壮的纠正道。
这些年来,忙忙碌碌,筹谋来,算计去,脑细胞都不知道死了多少。
再说了,鸟尽弓藏兔死狗烹的故事,历来还少吗?
对于人心,笙歌懒得去试验,也不想去赌。
毕竟,十赌九输,这个世上有多少赌徒发家致富了。
她想做的,做到了。
没有遗憾,没有牵挂,心神轻松,这便是最好的状态了。
“师父,您决定了吗?”
方旭定睛,低头看着这个十年来容颜都不曾发生一丝一毫变化的女子,沉声问道。
近十年的朝夕相处,可师父依旧神秘难测,强大的令人看不透。
“皇上,你会允许身边有凌驾于皇权之上的人存在吗?”
“在几万万百姓心中,我便是神明,皇权世俗皆在我之下,这点你能允许么?”
帝王身侧,怎容他人酣睡。
如今的君臣和睦,只是短暂的和平罢了。
所以,着实没必要自欺欺人。
“好聚好散,修道之人得道升天,不是最好的结果吗?”
“至于我的身后名,还望皇上手下留情。”
她现在还是江玉燕,可不能忘了江玉燕的心愿。
“好……”
年轻帝王几不可闻的声音似是要吹散在微风里。
他终究还是没有胆量问出那句话。
有些人,一直都是天上月,高高在上,可望不可即。
哪怕他如今已是九五之尊,可……
不可说,不可说,一说皆是错。
也许,就此消失,真的是最好的结局。
“那我明天可就死了啊……”
“你可得说话算数,别让我辛辛苦苦死了,又背负了骂名,那样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
“呸,是做仙……”
笙歌絮絮叨叨的说着,站在巍峨高耸的城墙之上,似是稍微踮起脚尖就能触摸的星空。
“方旭,别让我失望……”
依旧是这几个字,这是笙歌十年不变的期许。
……
……
大国师得道升天,天降祥瑞,彩霞弥漫,良久方散。
方旭命人著书立传,大国师的美名遍传于天下。
再没有人以一句神棍来概括江玉燕的一生。
原来,大国师真真是上知天文下知地理通晓阴阳的奇人。
……
……
“无事一身轻,世间逍遥客。”
笙歌手中拎着一壶酒,泛舟湖上,明月皎洁,虫鸣鸟叫,似是要汇集成一曲最动人的曲子。
笙歌单手撑着自己的头躺在船上,思绪渐渐飘远。
好似在这一刻有些理解李白独爱月了。
第六百九十六章想追星的杜子美(一)
(一)
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
李白真真是世间难有的想象瑰丽奇妙之人。
这个世界也该是功成身退了。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一一,可以走了……”
笙歌闭目脱离了江玉燕的世界,无牵无绊。
说来也奇怪,越是尽己所能越是问心无愧,离开时便越是洒脱。
躺在船上的美人儿再次睁开眼睛,眼神不再是不羁洒脱,取而代之的是坚毅和释然。
她很喜欢笙歌为人处世的心态和方法。
“谢谢……”
江玉燕捂着心口的位置,对着漫天星光,悄悄开口。
她真的好喜欢现在的自己,好喜欢现在的境况。
笙歌临走前给江玉燕留下了足够自保的实力,有着这份实力,只要江玉燕不作死,不猪油蒙了心想着颠覆朝政,必然能潇洒一生。
……
……
“跟丢了?”
年轻的帝王面沉如水,不怒自威。
“属下知错。”
跪在地上的黑衣人瑟瑟发抖,他是圣上最信任最得力的属下,可是却办砸了圣上最看重的事情。
“呼……”
“罢了,你且退下吧。”
“此事,绝密。”
年轻的帝王在黑衣人离开后,无力的瘫坐着。
他从未想过要打扰她,只是想心中有个牵挂而已。
人活着,总要有一个支撑,才能底气十足。
以前,他的支撑,牵挂,底气都是她。
“方旭,别让我失望……”
嗯,不会的。
有些人的期望,他没有资格,也没有权利辜负。
你本就是天上绝色,属于璀璨星河,我又何必总约你看人间烟火满目山河。
……
……
回到家中的笙歌,站在天台上看着月亮,也不知为何,总觉得不够皎洁。
世人常说,月华如水。
可如水般皎洁澄澈的月光好似越来越难得了。
嗯,她也做过江玉燕了,那个杀得只剩剧名的女人。
也不知是不是错觉,笙歌总觉得在经历了这个世界之后,她感觉这大自然,这头顶的星空更亲切了。
这世界还蛮可爱的。
一头雾水的笙歌,只能归结为那个世界足够可爱。
笙歌席地而坐,感受着天台上微凉的夜风,拿着手机开始了她的大战王者峡谷不知道几百回合。
咦……
果然,不管再看多少次,李白都是那么帅。
(ˊˋlll)
可惜,貌似今晚的运气不怎么好。
遇到的队友不是秒选练英雄就是挂机口吐芬芳,于是笙歌华丽丽的做出了举报加好友发泄的清奇举动。
此刻,请叫她祖安小仙女。
一时举报一时爽,一直举报一直爽。
做完这一切,笙歌蓦地笑了。
分明都是个活了千百年的老妖怪,可偏偏脱离任务世界她还是能如此幼稚。
唉,这也不知道该说她心态良好呢还是该说毫无长进。
[┐_┌]
在家中停留数日,笙歌也终于有心情与一一讨论下一个世界。
“一一,下个世界请对我好点……”
笙歌懒洋洋毫无诚心的央求着。
因为,笙歌清楚,再诚心也没用。
坑爹的东西,永远都坑爹。
“你放心,这次找个跟上个世界死法儿相同的。”
一一一本正经的样子,硬生生让笙歌打了个寒颤。
什么叫死法儿相同的……
听听这话。
笙歌翻了个白眼,甚是无语。
摊上这样的倒霉孩子,也不知该说什么了。
“择日不如撞日,那就开始吧。”
……
……
待笙歌睁开眼睛,便出现在一个池塘边,手里拿着鱼食,池子里几十条活蹦乱跳的锦鲤,阳光下忽闪忽闪。
笙歌看着自己小小嫩嫩的手,沉默了。
这次竟然又是个小娃娃。
难不成因为上个世界养了孩子,这个世界就得变成孩子吗?
说实话,孩子的身份着实限制了她的发挥。
不过,既来之则安之,就容她好好接收下剧情吧。
笙歌按部就班的喂完鱼,准备寻一处安静之所接收剧情,却不想迎来了不速之客。
“杜二,你今天在学堂倒是嚣张的很啊,让你在夫子面前出尽了风头。”
开口的是一位身穿锦衣华服的小公子,身后还浩浩荡荡的跟着数位家丁。
杜二……
杜二……
这个名字成功的让笙歌黑了脸。
这什么起名的水平,还不如他。
难不成是想应了那句人不二,枉少年。
“你不出风头,还不允许小爷我出风头了?”
笙歌看了看自己衣服的料子,估摸着自己背景貌似也不错。
再说了,小孩子,不能怂,一个字,就是干。
“你笨,还不允许别人聪明了?”
这个时候笙歌突然发现了做小孩子美好的地方。
不如,不如就做一次熊孩子吧,这倒是一次新鲜的尝试。
“杜二,你找打……”
“打就打,谁怕谁。”
在笙歌的言语挑衅下,两波人终于打了起来。
打架,笙歌是老手。
卸去一身的修为和力量,笙歌开始了人生中第一个群架。
鼻青脸肿,衣服皱皱巴巴,还沾了不少泥土。
“小爷不仅脑子好,打架也不孬,你还打不。”
最终笙歌还是捍卫了自己小霸王的地位。
且牢不可破,不可动摇。
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天,笙歌收服了第一个小弟。
靠拳头打出来的……
这都是实力啊。
打完架,耳根子也变得清净了,当然打群架的后果就是跪祠堂反省。
跪在蒲团上,笙歌眯着眼睛开始接受剧情。
杜甫,杜子美,也叫杜二。
幸好,幸好,大名不是杜二。
对于这一点,笙歌表示欣慰。
不对……
杜甫?
笙歌终于注意到了这两个字。
是她认识的那个杜甫吗?
就是她曾经背了无数首诗的那个杜甫吗?
如果是的话,她刚才张牙舞爪嚣张跋扈的样子算不算是崩人设啊。
笙歌有些方了。
上了这么多年学,老师耳提面命的强调杜甫忧国忧民持重谨慎,杜甫的诗沉郁顿挫。
俗话说得好,三岁小,七岁看来,杜甫总不至于是个嚣张的性子吧?
算了,算了,还是先接收剧情吧。
杜甫的一生,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读书和壮游;困居长安;漂泊西南。
第六百九十七章想追星的杜子美(二)
(二)
杜甫出身儒家仕人家庭,年幼时家庭优渥,也曾浪漫豪气,昂扬自信。
他也曾有过月色和蛙鸣,柳树与烟雨的浪漫温柔。
曾有过“七龄思即壮,开口咏凤凰。”“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豪情壮志。
也曾有过“痛饮狂歌空度日,飞扬跋扈为谁雄。”的与李白相交的欢喜自在。
闻一多先生曾经这样描述过这场相遇。
李白与杜甫,就好似青天里太阳和月亮走碰了头。
这一切都是那么美好。
可终归还是被当时宰相一句“野无遗贤”的谎言所击毁。
长安的考试终究只是一场骗局,这对自许甚高的杜甫是个沉重的打击。
而此时,父亲的病逝更是雪上加霜。
属于杜甫潇洒美好的时段在此刻已画上句号。
杜甫瑰丽灿烂的人生自此之后染上了愁绪与饥贫。
不再是“所向无空阔,真堪托死生。”转而变成了“残杯与冷炙,到处潜悲辛。”
有一颗雄心壮志的杜甫,直到四十多岁才获得一个看管兵器的卑微官职,可不久便逢安史之乱。
造化弄人,杜甫颠沛流离,幼子饿死,终不得安。
春望也好,三吏三别也罢,皆是杜甫的悲愤和感伤。
人到暮年,万般无奈,前往蜀中。
“飘飘何所似,天地一沙鸥。”
由潭州返回岳州时,杜甫在漂流于湘江的船上去世了。
到此刻,笙歌终于理解了一一之前那句死法儿一样是何意。
嗯,她上个世界就是在船上脱离的。
杜甫的心愿,他希望能够一展宏图,真正的实现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他也希望能够追星成功。
跟随着李白游山玩水追仙问道的那段时光,终究成为他一生的光亮。
接收完剧情的笙歌有些懵逼,她这次来是要做李白的大粉头吗?
说实话,杜甫是李白的小迷弟这一点几乎是不争的事实。
有人戏称“抖一抖李白的诗,一地的美酒和月光。抖一抖杜甫的诗,一地的李白和悲伤。”
杜甫遇李白时,杜甫32岁,李白43岁,两人相差11岁。
李白名扬天下,潇洒轻松神采飞扬。
李白活成了很多人奢望的模样。
有人说李白从未老去,而杜甫从未年轻。
这话虽说有些许夸张,但也许能从其中品味出杜甫执着于李白的原因。
他未能成为想成为的人,也有心无力做想做的事情,他委屈求全只为求一份官职。
为了生存,他顾不得读书人清高和矜贵。
奔走于权贵之间,失了年少时的狂放和豪放。
他屈服于生活,可生活也并未善待他,郁郁不得志,颠沛流离半生,妻儿老小困顿难以为安。
可李白呢……
李白被玄宗接入宫中,以七宝床赐食,曾令龙巾拭吐,御手调羹,贵妃捧砚,力士脱靴。
只是,供奉翰林的职位令李白不喜。
李白希望一展心中的政治才华,而不是日日填词作赋。
“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
这是李白的选择。
与杜甫不同,李白恣意傲慢,笑傲权贵,平交王侯。
杜甫的那首“李白斗酒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最是能够彰显出李白在杜甫心中的形象。
桀骜不驯,豪放纵逸,傲视封建王侯,神采奕奕,狂放不羁。
在杜甫心中,李白一直都如这头顶炙热明亮的太阳,让人心甘情愿追随。
这份浪漫洒脱,狂放不羁,时光掩不住,岁月抹不去。
因此,杜甫便在李白小迷弟的路上越走越远。
细数杜甫写给李白的诗:《不见》《遣怀》《昔游》《赠李白》
言简意赅的总结下就是,春夏秋冬忆李白,茶余饭后想李白,辗转反侧梦李白……
而李白呢……
《赠汪伦》《赠孟浩然》《闻王昌龄左迁龙标遥有此寄》……
咳咳……
被偏爱的有恃无恐啊。
李白以梦为马,心中,赞的是壮丽山河,念的是无数友人……
笙歌在此处只想默默的矫情一句“你的不懂细节毁了我好多温柔。”
说实话,身为小迷弟,杜甫最终的结果是成功的。
并称“李杜”,便是见证。
李白如骄阳,杜甫如皎月。
二人皆是最瑰丽,最浪漫,最恒远的光彩。
只是,追星就追星吧,为啥要穿成个五六岁的小娃娃。
这想长大,还得十来年呢啊。
再说了,李白祖籍陇西,按世间算,十几岁的李白已经入蜀读书游历,增长见识。
可不论是陇西,还是蜀中,都离荥阳郡甚远。
一个小娃娃,想要找李白,难得很啊。
愁啊……
(‘-ω)
笙歌是绝对不会承认,她迫不及待的想要见见这位流传千古的大剑客,大诗人的。
“一一,直接穿到744年,两人相遇不好吗?”
唉,哪像现在还得上学堂,还得挨批,还得跪祠堂。
“笙歌,你怕不是对自己的自我认知不够清楚。”
“你觉得你对着一个四十多岁老大叔能莫名其妙迷弟起来吗?”
“这古人,尤其是李白这种游侠性质的剑客,保养可就不大注重了。”
“毕竟,李白有剑,有诗,不靠脸吃饭。”
对于笙歌的忿忿不平,一一很是一本正经的开始解释。
以她对笙歌的了解,颜狗伤不起。
笙歌:(-﹏-`;)
瞧瞧这话说的,她像是那么肤浅的人吗?
哼,看脸什么的,简直就是对她的侮辱。
咳咳……
那就让这种侮辱来的更加猛烈些吧。
“那也不至于变成一个五六岁的小娃娃吧。”
笙歌不服气的辩解着。
“你难道不觉得十几岁鲜衣怒马的少年郎最是让人心动吗?”
“你想想剑眉星目,长剑白衣,出口成章的少年郎,那场景,不欣喜吗?”
“笙歌,我还以为你喜欢呢。”
第六百九十八章想追星的杜子美(三)
(三)
“唉,我只是不想让你错过李白最夺目的时光。”
“如果你不想的话,不如再来一次?”
一一如今的恶趣味跟笙歌学了十成十。
明知道笙歌的性子,还在不遗余力的逗着笙歌。
“再来一次?算了,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浪费能量实在可耻。”
“一一,你怎么能这么没有觉悟呢。”
“你真是太让我失望了。”
笙歌义正言辞,颠倒黑白。
一一:(-ι_-`)
果然,笙歌的厚颜无耻她还没有学到精髓。
可能那是天赋,与生俱来。
笙歌必须得承认,一一的话十分具有蛊惑性。
十几岁的李白,对后世来说也是极为陌生的。
只是,再意动,她现在都是个需要跪祠堂反省的小倒霉蛋。
杜家乃是典型的儒生世家,规矩繁多,想要外出游学最早也得在十六岁。
还得整整十年啊……
大好的追星年华怎能白白浪费呢。
不过,幸好大唐盛世民风开放,倒也让她看到了几分可能。
接收完剧情的笙歌,心神放松,顿觉肚子咕咕叫。
打了一架,跪一天祠堂,抄家规十遍……
笙歌开始怀疑,这场架打的还值不值。
熬呀,熬呀,笙歌软趴趴的跪在蒲团上昏昏欲睡的时候,门吱呀一声打开了。
戏精附体的笙歌顿时清醒过来,跪的笔直。
“小二,快让祖母看看你有没有伤到哪儿。”
“不就是打了一架么,谁小时候没打过架,你那狠心的父亲怎么就忍心让你跪祠堂呢。”
来人一身简单精干的装束,虽说头发斑白,可依旧眼神清澈,神采奕奕,看不出任何垂暮之年的沧桑和老态。
这是个有趣且不服老的人。
“祖母,疼……”
笙歌深谙会哭的孩子有糖吃的道理。
如今这么大一座靠山摆在眼前,此时不抱大腿,更待何时呢。
“祖母,是他们先骂孙儿,先动手的。”
嗯,熊孩子的第一招就是要学会告状。
“祖母,我害怕。”
第二招,哭。
于是,强大心硬的笙歌,靠着精湛的演技,哭的一把鼻涕一把泪,甚是可怜。
范阳太君卢氏,乃是杜家真正的定海神针般的老人家。
杜审言早已于十年前病故,虽说卢氏是杜审言的继室,可越是年老便越是拿的起放的下,倒真真有了几分老小孩儿的意味。
会闹脾气,喜欢热闹,会关注年轻人的新鲜玩意儿。
与年轻时注重门第规矩的模样大相径庭。
笙歌清楚,这位可爱的老太太就是她的护身符了。
“走,别跪着了,祖母给你做主。”
就在笙歌准备假模假样站起来的时候,卢氏直接一揽把她抱在了怀疑,脚下生风,虎虎生威。
笙歌:∑(дlll)
她这是被人抱了吗?
老人家请有老人家的样子,这样实在让那些年纪轻轻就常做娇柔捧心状的人难堪。
……
……
走路太浪会闪腰:瞧瞧笙歌那一脸我是谁我在哪儿的懵逼样儿。
我是个神棍:笙歌:她扒拉我……(皿)
余生一杯酒:谁能想到,打遍天下无敌手的主播此刻化身成一个小团子。
北城南笙:总有一种不好的的预感,这剧情真的不会从追星演化为养成吗?
灯火阑珊处:养成!!!有点儿上头啊。
大猪蹄子:若是杜甫知道,能被李白养成,怕是又可以赋诗三百首吧。
主播:咳咳,大家都是文明人,谈什么养成,分明是两小无猜。
啧啧啧,还真别说,养成流嗑起来太真挺上头的。
自古李杜出cp,诗仙诗圣共枕眠。
有些上头的笙歌,压根儿忘记她自己现在就是杜甫。
cp粉头伤不起。
笙歌尤记得,她曾经看到的一段话。
杜甫的心很大
装下了天下寒士国家山河
杜子美的心很小
只有他的太白哥哥
李白的心很大
心里住着桃花潭水的汪伦
李太白的心很小
小到不留半点余地给子美
……
……
唉,不怪现在磕cp,要怪只能怪杜甫写给李白的诗太多了。
几乎能合成一本想李白集。
……
……
“杜闲,你觉得子美错了?”
卢氏居高临下的看着杜闲,直截了当的问道。
这么多年了,她跟继子的关系一直都是风平浪静,端端是一派母慈子孝的场景。
“母亲,子美顽劣打人,嚣张跋扈,理当反省。”
杜闲看着站在自家母亲身后对着他嬉皮笑脸的笙歌,忍不住黑了脸。
天地良心,罚跪祠堂已经是他能想到的最轻松的法子了。
没见一起打架的那几家孩子,现在一个个皮开肉绽,趴在床上哭天喊地的?
他都没有藤条伺候,已经很网开一面了,好不好。
若是再不罚跪做做表面工作,这坊里茶余饭后的谈资恐怕就是杜家的家教了。
这熊孩子还敢告状。
“搞得好像你小时候没有上房揭瓦遛狗逗猫似的。”
卢氏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
杜闲:o(^`)o
还能不能让他好好维持严父的身份了,他不要面子的吗?
“母亲,若不管教,子美变本加厉,倒是就为时晚矣。”
杜闲不死心的据理力争。
做老子的颜面,绝对不能在孩子面前丢了。
“子美不会。”
“子美心性纯善,断断不会成为大奸大恶之人。”
“再说了,一个小孩子就该有点儿狂,小孩子宁可骄傲,也不能卑躬屈膝。”
“难不成你觉得子美在学堂表现出色是错?还是你觉得他不卑不亢是错?”
“同在一个坊里长大,子美为何就要被欺负。”
“小孩子就该有小孩子的样子。”
卢氏抿了一口水,条理清晰,不慌不忙的说道。
笙歌:
这口才,干得漂亮。
杜闲有心反驳,可越听越觉得蛮有道理。
总不能因为别人家的孩子默写不下诗文,子美默写下来就要被揍吧?
嗯,大人还是不要过多插手孩子的事情了。
母亲说的对,子美有分寸。
“子美,去给你爹爹道歉。”
卢氏是个聪明人,明白不能过分落一家之主的颜面。
点到为止,还是母慈子孝。
第六百九十九章想追星的杜子美(四)
(四)
“父亲,孩儿知错了,孩儿不该光明正大打群架,更不该被罚还不服气辜负了父亲的信任。”
要说起巧舌如簧,范阳卢氏都不是她的对手。
不就是认错吗?
熊孩子生存法则第三条,认错要及时虔诚够可怜。
于是,笙歌一不做二不休,华丽丽的扑通一声跪在地上。
嘶……
演过头了,没有控制好力道。
因为疼痛,笙歌脸上的肉挤在一起,眼睛也雾蒙蒙的。
果然,不作死就不会死。
卢氏:Σ(°Д°;
杜闲:Σ(°△°|||)︴
这孩子是转性了吗?
谁不知道这孩子自幼聪慧,所以性子也就耿直骄傲了些。
身为父亲,他本也无心苛责,但总归怕孩子刚过易折,所以才稍加约束。
可这次是怎么回事儿?
瞧瞧这谄媚的模样,瞧瞧这知错就改的姿态,他这个做老父亲的非但没有觉得欣慰,反而觉得凉飕飕。
这个混小子又憋着什么坏水呢。
见杜闲沉默,卢氏开口了。
“负荆请罪才满意吗?”
杜闲:
他倒是想,可他敢吗?
一家之主做成他这样,也不知道会不会被嘲笑。
……
“子美,你若是觉得为父狠心的话,就去看看你的那帮难兄难弟就心理平衡了。”
“没有比较,你就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父子二人相跟着从卢老太太的院子中走出来,杜闲语重心长的说道。
做父亲难,做一个被孩子喜欢的父亲更难。
不过,母亲也说的对,小孩子宁可骄傲不可自卑。
在不久后笙歌得知她那帮新鲜出炉的小弟一个个挨了家法后,终于明白了杜闲的那句身在福中不知福。
既有意外出寻李白,笙歌便早早的做好计划如何讨老夫人喜欢。
聪明
乖巧
自立
自保
想清楚其中的关键后,笙歌开始了她在私塾之中的一鸣惊人。
凡事夫子布置的课业,皆是优秀。
小小年纪,出口成章。
当然,这些章都是杜甫幼时还略显张扬稚嫩的诗词。
她一介粗人,还是不为难自己了。
原本的杜甫本就聪颖非凡,如今有了笙歌这个老妖怪,自然是过目不忘,锦绣在怀。
杜家二公子杜子美“少年天才”的美名传遍了荥阳郡。
假日时日,必成大器。
只是,这位二公子着实顽劣了些。
荥阳郡安雍坊最让人头疼的当属杜家二公子。
身后永远浩浩荡荡的跟着一帮小萝卜头,喊着行侠仗义的口号,招摇过市。
且这个队伍日渐壮大,笙歌也有了一个新的称呼“杜老大……”
可,瑕不掩瑜。
绕是如此,笙歌都拜了荥阳郡赫赫有名的文坛大家王老先生为师。
嗯,这位师父是笙歌精挑细选的。
王老先生祖籍蜀中,冬日一过便要辞官归乡养老了。
“夫子,听闻蜀中山雄水奇,人杰地灵,徒儿心驰神往,不知夫子回乡可否带上徒儿?”
笙歌扯着王老先生的宽大的袖子央求着。
孤身前往蜀中不现实,长辈在身侧,更容易说服杜家祖母和杜闲。
“你年纪尚小,游学一事不急。”
王老先生不由分说的拒绝道。
虽说打着乞骸骨落叶归根安度晚年的名义辞官归乡,但终究是他不容于仕途。
杜家嫡二公子,天纵之资,福慧双修,前途光明,何须随他这样一个被官场排斥的人回乡。
就算是他愿意,杜闲也断不会同意。
此子是杜闲的希望,也是杜家重现祖上辉煌的最可能的人选。
做一个纯文人,终究不是杜家所追求的。
“夫子,若我能说服族中长辈呢?”
笙歌也知王老夫子的顾虑,可如果错过此番机会,那想要再走近李白,恐怕真就是十余年后的事情了。
“夫子,一日为师终身为父,一来我是想领略蜀中山川美景,二来则是不忍您孤身一人长途跋涉。”
“您就允了徒儿所请吧。”
笙歌仰着头,看着银发白须,眼窝微陷,早已不再年轻的王老先生,诚恳的请求。
王老先生也是个可怜人,独子早亡未留下一儿半女,他不忍儿媳守寡,放儿媳自由,允许对方再嫁。
但,偌大的王家这一脉,也就独留他一人了。
他学问虽高,可人也清高固执。
此番辞官归乡,实算不得荣归故里。
踩高捧低,人情冷暖。
“子美,你可知你日后注定是要入仕的,为师能给你的帮助甚微。”
王老先生不忍隐瞒,开诚布公的说道。
他可以教子美知识,却无法助子美入仕途。
说起来,当时子美选他为师,他自己都觉得惊诧无比。
毕竟这荥阳郡名利双收的大家不在少数,可偏偏子美选了他。
“夫子,您说的我都想清楚了,随您入蜀不是一时冲动,而是深思熟虑。”
“夫子,科考,弟子不会让您失望的。”
笙歌知晓,王老夫子宠她如亲孙子,哪怕之前她胡闹扯着对方胡子嬉戏,对方也至多是带笑轻斥一声,从不曾动怒。
这已经不仅仅是简单的师徒了。
“罢了,罢了,既然你主意已定,那为师允了。”
王老先生揉揉笙歌柔软的头发,宠溺无奈却又愧疚。
这份愧疚,是对子美,也是对子美的家人。
他第一次有些懊恼自己这些年不知所谓的坚持,不容于仕途,无法成为子美的助力。
不是他不想再劝,而是他清楚,入蜀一事,子美势在必行。
这个小娃娃,主意大的很。
搞定王老夫子,笙歌自觉已经成功了一半。
毕竟有一个画风清奇,不按常理出牌的祖母。
这些日子以来,她不止一次旁敲侧击,祖母不置可否,但总归没有激烈反对,反倒与她聊了聊蜀中的奇山峻岭。
当然,还有那与荥阳郡天差地别的气候环境。
入蜀一行,她已经准备了许久。
如今已经迈出了第一步,那么就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祖母,祖母……”
笙歌一路小跑进了卢氏的院子,然后小拳头一下一下帮卢氏轻轻捶着肩膀。
“二小子,无事献殷勤,你又闯什么祸了?”
卢氏坐在绳床上,半眯着眼睛,懒洋洋的问道。
第七百章想追星的杜子美(五)
(五)
难不成又爬了谁家的墙,摘了谁家的杏,或是揍了谁家的人?
这大半年,卢氏早就习惯了隔三差五赔礼道歉。
“祖母说的什么话,孙儿像是那种无事生非为非作歹的人吗?”
“孙儿可不忍心让您劳心伤神。”
笙歌陪着笑脸,继续殷勤的捏肩捶背,一副乖宝宝的样子。
“嗯?”
卢氏可没有被笙歌这样乖巧的假象所欺骗。
知子美者,唯她这个祖母也。
“别打马虎眼,说吧。”
“这边重点,捏肩也要有捏肩的样子。”
卢氏百无聊赖的打了个哈欠,不能打马吊听戏的日子实在无聊。
她技术高超,十赌九赢也怪不了她啊。
哼,那帮输不起的老家伙。
╯^╰
不打马吊赢银子,她拿什么带子美去听戏喝茶,扔彩头。
偏偏她小赌神的美名声名远播,近来都没人跟她一起组局了。
不如,不如克扣下子美的月银吧。
反正子美成天不着家,小孩子家家的要银子也没用。
毕竟身为一个拉风的老大,身后小弟一大堆,哪里还需要自己掏银子。
卢氏心安理得的想着。
“祖母,圣人有言,读万卷书行万里路。”
“圣人还言,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还言……”
就在笙歌打算引经据典滔滔不绝开始洗脑时,卢氏摆摆手“停……”
“哪个圣人言的?”
卢氏虽算不上大家闺秀,但勉勉强强也是小家碧玉,自幼读书涉猎甚广。
圣人之言,还是耳熟能详的。
“朱熹。”
笙歌下意识答道。
“哪门子圣人?”
“你是又寻到什么不问世的古籍了?”
卢氏皱眉,不解道。
笙歌:“(Д*)
唔……
貌似说的嘴瓢了。
把后世朱熹的话都顺嘴说出来了。
“祖母,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我想入蜀游历。”
笙歌一边捏着肩,一边小心翼翼的观察着卢氏的神情。
若是连卢氏都说服不了,就不用去触杜闲的霉头了。
“你说什么?”
卢氏猛的坐直,不可置信的盯着笙歌。
她这孙儿的小脑袋瓜怕不是热昏了头。
“你可知荥阳郡和川蜀相隔多远?”
“你个小萝卜头,荥阳郡放不下你了?”
别看杜闲对子美看起来凶巴巴的,但那只是表象。
子美可是整个杜家眼珠子般的存在。
这个主,她做不了。
“祖母,我想去。”
“老师即将辞官,他孤寡无依,而回川蜀路途遥遥,天堑无数,孙儿不放心,也不忍心。”
“再说,川蜀自古以来便是仙灵之地,孙儿也想去沾沾那里的灵气。”
“祖母,孙儿不会松懈,亦会照顾好自己,不让您和父亲担心。”
“祖母,孙儿求您了。”
笙歌又一次扑通一声跪在地上。
卢氏:(-﹏-`;)
卢氏此刻半分都不觉得笙歌贴心,什么捏肩捶背,分明就是来要她老命的。
“祖母不敢啊……”
卢氏也是个实诚人。
“你别折腾祖母了,就让祖母打打马吊听听戏安度晚年吧。”
“祖母还不想死。”
只见卢氏眼眶一红,肩膀轻轻颤抖,眼泪似是不要命一般簌簌落下。
那演技要说有多精湛,就有多精湛。
笙歌:╮(︶﹏︶)╭
为什么剧情君没有告诉她,杜子美的祖母是个逗比加戏精呢。
“祖母,再哭我就告诉父亲听戏时赏钱出手阔绰一掷千金。”
唉,笙歌有时候也总在想,卢氏是不是锦鲤体质,要不然怎么就能逢赌必赢呢。
可偏偏赢来的钱又被她吃饱喝足后听戏赏人了。
所以,到头来,卢氏还是穷巴巴的。
这千金散尽还复来的德性,倒真真有几分李白大佬的感觉。
恐怕这才是真正的志趣相投。
“……”
闻言,卢氏登时不再抽咽,而是一脸幽怨的瞥了笙歌一眼。
好不容易酝酿出的情绪,真是对牛弹琴。
浪费……
“真的打定主意了?”
卢氏慢条斯理的拿出帕子擦干净面颊上的泪水,状若坦然的问道。
“祖母,您就让孙儿任性这一回吧,我怕会遗憾。”
“祖母,孙儿不会荒废学业的。”
笙歌争取道。
“就知道你是个死心眼的。”
“你父亲那里我去说吧。”
“对了,你走了之后,你的月银,还有私塾的学费,还有过年过节族中长辈派发的红包礼物,我就代为保管了啊。”
“你放心,哪怕你人远在川蜀,祖母也会为你据理力争的。”
卢氏一边絮絮叨叨,一边盘算着她约摸每月可以增加多少流动资金。
唉,打马吊又能加大码了。
她也想抛弃恶习,一心做个养生怕死的老太太,可奈何现实不允许啊。
算了算了,最大的养生就是顺势而为,顺其自然。
她还是老老实实打马吊,逛梨园吧。
这就是她与生俱来的使命。
她总觉得若是杜家哪天不小心落败了,她也能靠着打马吊发家致富。
“好,都归祖母。”
银子啥的不重要,谁让李白小哥哥是个富二代,家财万贯。
单单是游历,就带了数万两银子。
唉,果然,古往今来都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底气来源于银子。
……
……
笙歌也不知道卢氏如何说服了杜闲,反正杜闲是黑着一张脸踹了笙歌一脚之后,恶狠狠的答应了笙歌离家,跟随王老夫子游学。
当然,条件是有的。
每月的家书,还有王老夫子的成绩考校。
……
……
“小弟们,你们的大哥不日便要远行,去领略壮丽山河,品味百味人生。”
“唉,也不知道大哥我走了,你们会不会被别的坊里的小流氓欺负。”
作为一个有责任有担当的大哥,必然是不能不辞而别的。
要不然,她真怕这帮小萝卜头天天爬杜家的墙。
咳咳……
不要问她这些天爬树翻墙的本事哪里学的。
这都是不传之学。
“大哥,我也去,我也去……”
“还有我,还有我,我这就回家收拾行囊。”
“对对对,大哥,我有银子,带上我咱们一起吃香的喝辣的。”
一群锦衣华服的小萝卜头,你一言我一语。
仿佛在孩童眼中,离家是件神秘又值得期待的事情。
第七百零一章想追星的杜子美(六)
(六)
这跟她想象的不太一样啊。
她想象中空前绝世的欢送会呢?
要是她把这帮小少爷们都拐走,怕是她也活不长久了。
这群人,哪一个不是家里的金疙瘩。
“我带不走……”
笙歌弱弱的说道。
“大哥,我们不是说好同生死共患难的?”
“大哥,你不能抛下我们……”
笙歌崭新干净的白衣上,蓦地多了几只小爪子,其中一只小爪子上还握着没吃完的葡萄。
笙歌:
大哥们啊,请放过他吧。
“不是我不想带,是你们家中长辈不会同意。”
死道友不死贫道,一贯都是笙歌所坚持的人生哲理。
她搞不定这帮叽叽喳喳说个不停的小萝卜头,那就劳驾那些大人物了。
笙歌几乎已经能够想象到各家长辈是怎样抓狂了。
……
……
“杜大人,不知令郎何时离开?”
“杜大人,令郎的行程有安排了吗?”
“杜大人,圣人言,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令郎是不是该启程了?”
“杜大人……”
这些时日以来,杜闲已经不记得他听到多少次这样的问话了。
每日一问,杜子美离开了吗?
怎么感觉这些人巴不得子美离开呢。
杜闲疑惑了。
面对杜闲的疑问,一众同僚只能苦笑以对。
杜子美一日不走,他们就得一日防着家中的小崽子会不会背着行囊离家出走。
这段时间,一回家面对的就是一个个叫嚣着要跟随老大上刀山下火海的小崽子。
他们实在是焦头烂额啊。
就连府中的狗洞都堵了不知几何。
家丁,仆从也是心力交瘁,生怕一打盹儿醒来小主子就不见了。
在一众同僚的催促下,笙歌赴西南入蜀终于提上了日程。
王老先生也甚是有眼色的提前递交了辞官书,带着笙歌离开。
唉……
再不走,他怕被那一堆幽怨的眼神膈应死。
反正要辞官,早辞晚辞都一样。
一路上,笙歌兴致勃勃,与其说是在游历增长见识,倒不如说在搜罗各地的美食。
就连路线,都在不知不觉间更改了数次。
王老先生不着急返乡,也乐得纵着笙歌,游山玩水,美味佳肴。
可再远的路都有尽头,朝思暮想的西南蜀地就在眼前。
蜀地到了,那李白还会远吗?
杜子美想要追星,那不知朝夕相处够不够。
嗯,不要太感谢她。
谁让她是个小仙女呢。
她已经不止一次怀疑,一一所选的这个世界更像是福利,似是对她的奖励。
虽然她也不知道自己哪里需要被奖励了。
有美人儿,有美食,有诗词歌赋,有锦绣山川,没有血雨腥风,没有殚精竭虑,没有朝不保夕……
这样的任务,受宠若惊。
……
……
第一次见到李白,是在一个月光如水般温柔的夜晚。
只是见面的方式不甚温柔。
蜀地久负盛名的酒楼屋顶上坐在一位白衣侠客,洒脱自若,巍然不动。
只见那人慵懒随意却又有一种说不出的美感,拿着一个酒壶独自一人喝的自在逍遥。
皎洁的月光下,映着年轻侠客的面颊。
一袭简单却暗藏小心机的白衣,行云流水般的惊艳绣花,白,黑,红交织在一起,皆是极端反差的颜色,却又分外和谐,俊逸。
趁着月色,剑客的容貌也逐渐清晰,仅用一根玉簪束起的墨发,虽然略显随意凌乱却不邋遢油腻,反而会让人眼前一亮,心中暗暗夸赞“好一个洒脱不羁的俊俏小郎君。”
仰头俯首间,吞咽酒水际,低吟一诗时,别有一番风景。
“你也喝……”
只见那人抬手对着遥遥挂在天际的月亮,灿然一笑。
单单这一笑,平添了几分酒酣时的有趣憨傻。
惊艳,温暖。
右手边放着一把剑,在月色便泛着银光,铮铮清亮远看如玉沼春冰,近看似琼台瑞雪。
任是谁看了都会觉得这是一把绝世宝剑。
他是“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的侠客。
他也是“才华横溢,风华绝代,八斗之才”的诗人。
李白能够在大唐盛世中潇洒独行,绝不仅仅靠的是诗。
他有恃才傲物的资本。
仿佛一切的傲慢出现在他身上都会变成理所当然。
余光中先生这样说过“酒入豪肠,七分酿成了月光,余下的三分啸成剑气,绣口一吐,就半个盛唐。”
盛唐给予了李白恢宏的想象,而李白赋予了盛唐独一无二的灵魂。
一眼万年,描绘的或许就是笙歌初见李白的这一眼吧。
“李白?”
爬树翻墙,前呼后拥,身后跟着一帮小乞丐,脸上还沾着泥土甚是拉风的笙歌就这样跟李白相遇了。
嗯,怎么来描述这场相遇呢。
绝对是配不上闻一多先生当初那句太阳与月亮走碰了头的文艺高雅了。
如今就是一个酒鬼碰上了一个小地痞头子。
尤其是她这个乞丐头目刚才还在有条不紊的派发任务,让这些混迹在各个界面上鱼龙混杂的乞丐打听李白的下落。
可抬头,便看到了坐在屋顶饮酒的李白。
而她方才那番话也好巧不巧的飘入了李白耳中。
只见李白仰头把最后一口酒灌进口中,起身,也不知是醉酒还是狡猾,踉踉跄跄,似是要从屋顶坠下。
笙歌:∑(дlll)
这总不能初见就眼睁睁看着对方摔死把。
于是行动永远快于脑子的笙歌在身后一帮乞丐的注目下,轻飘飘的立于房顶之上,揽住了李白的……
大腿……
啊啊啊,天地良心,她真的是想揽腰的啊。
可奈何她高估了自己身为一个小萝卜头的身高。
李白眼神诡异的瞥了一眼笙歌,怎么感觉这个小乞丐居心不良呢。
被李白注视的笙歌也不知出于什么心理,松手下意识一推,李白华丽丽的从屋顶滚下……
笙歌:她说她不是故意的,有人信吗?
李白被摔瘫前,笙歌反应过来以她强悍的小胳膊小腿接住了李白。
唉,幸亏她是个功力深厚的老妖怪。
要不然史书上就该是,李白年少聪慧,遭人嫉恨,英年早逝。
第七百零二章想追星的杜子美(七)
(七)
再也不是水中捞月的浪漫死法了。
唉……
她太难了……
她的初遇为何都是这般喜剧性。
她四处打听李白行踪无所获,今晚不过是意兴阑珊便想着去探听些秘辛,竟在此处遇到了。
笙歌也不清楚这算不算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
可……
这真的不是她想要的初遇。
哭唧唧……
幸亏她今天招猫逗狗,爬墙摘果子,衣服头发都是乱糟糟的,脸上还有不知道在哪里蹭的煤灰。
站在乞丐群里,一点儿都不违和。
这勉勉强强算得上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这种第一印象还是不需要了。
反正现在李白也是个小醉鬼。
此时不跑,更待何时。
笙歌一跑,其余的小乞丐一哄而散。
“小乞丐,哪里走……”
李白眼角含笑,风流自存。
那一推倒真是毫不留情啊。
不过,方才的小乞丐功夫不弱,身法轻盈,也不知是哪家哪派的得意弟子。
真真是个神秘又奇怪的小乞丐。
手痒,总想比划一下。
那一推总得讨回来不是?
“今朝有酒今朝醉……”
这个醉鬼看似酩酊大醉,实则清醒的不得了。
千杯不醉酒中仙。
……
……
“子美。”
从墙头跳下来的笙歌,堪堪立住,就看到了背手站在庭院中的王老夫子。
笙歌:(-﹏-`;)
她今天出门是不是没有看黄历,这么出师不利。
“子美,过来……”
王老夫子对着笙歌招手。
借着如水的月光,朦胧的灯火,王老夫子看着笙歌头发衣服上的杂草,脸上的泥土,鼻尖轻嗅,还能闻到淡淡的酒味,忍不住叹气。
这孩子越发放肆了。
旁人背井离乡,初到新环境,皆是谨小慎微,可偏偏子美过得如鱼得水,再一次成了十里八乡的小霸王。
身后的小萝卜头队伍日渐壮大。
今日竟然还饮酒……
(ˇ_ˇ:)
他真真怕有朝一日这颗杜家明珠毁在他手里,届时该如何向杜家交代。
“夫子,我错了……”
笙歌低下头,揪着自己的衣角,怯弱弱的说道。
笙歌的认错态度向来良好。
“夫子,我没饮酒,方才我遇到了李白,那个名扬蜀城的天才少年。”
“他醉酒,我好心送了他一程,所以衣衫上才会沾染上酒味。”
嗯,她就是乐于助人。
什么推人下屋顶这样人话,还是不要说了。
太丧心病狂了,她怕王老夫子承受不了。
“李白?”
王老夫子哑然。
李白的大名,绕是他们这一辈的老人家都如雷贯耳。
李白醉酒,李白挥金如土,李白醉卧江边,李白仗剑走天涯……
关于李白放浪形赅的传闻,不计其数。
可,他的才名更令人神往。
没有人能够否认李白的光芒万丈。
唉……
王老夫子长长的叹了口气,心中暗想,难不成奇才都是这么不拘小节,与众不同吗?
杜子美……
李白……
这是他平生所闻,足以名动天下的人才,可偏偏一个比一个没正形。
难不成,不拘一格方能成大才?
王老夫子疑惑了。
他是不是还得庆幸一下,子美浪的还不如李白。
嗯,这样一想心里就好受多了。
果然,子美说到没错。
调节情绪还是得用比较升华法,有人更惨,就不会觉得自己惨了。
“你父亲来了家书,问询你的课业。”
“明日考校功课,不准外出玩闹。”
王老夫子故作生气的警告道。
也不知道这无法无天的性子随了杜家哪位祖上。
身为官家弟子,与权贵子弟相交,不妄自菲薄。与平民百姓相交也是平易近人。
玩伴只看眼缘,不看其他。
三教九流,皆有子美的身影。
“嗯。”
“夫子,更深露重,您也早些歇息吧。”
目送王老夫子回房,笙歌坐在庭院内的秋千上,一下一下悠闲的晃荡着。
今日与李白的偶遇,不在她的预料之中。
尤其是抱大腿……
要是再往上点儿,直播间那帮玻璃碴子们就该骂她流氓了。
指不定连马赛克都出来了。
咳咳……
身为风流倜傥,芝兰玉树的绝世佳公子,怎么能够一言不合就开车呢。
呸,下流……
既然偶遇了李白,那就说明李白近在咫尺。
躲得了初一,躲不过十五。
就静待她明天考完,就精心打扮下去制造偶遇吧。
今天这场闹剧,只是意外。
……
……
“夫子,可还好?”
见王老夫子拿着她的考校答卷,半晌都不言语,笙歌倒有些惴惴不安了。
难不成她又无意间说出了什么惊世骇俗之言,惹的王老夫子不悦了?
王老夫子抬眸,掩去心中的惊涛骇浪,格外淡定的回了一句“尚可。”
嗯,岂止是尚可。
默义,贴经,策问,诗赋,皆是上佳。
观点奇特,却又看起来理所当然。
论述条理清晰,情感真挚动人……
鬼才……
王老夫子再一次在心中感叹道。
他这一生最大的成就可能就是收了子美为徒。
他坚信,他不曾实现的抱负,子美定然可以。
“那夫子,我可以出去了吗?”
尚可二字对笙歌来说犹如特赦令。
就好似当初上学静待下课铃往餐厅奔跑的开心兴奋。
王老夫子:……
“去吧去吧……”
王老夫子无奈的摆摆手,示意笙歌有多远走多远。
待笙歌离开后,王老夫子开始整理她最近的功课与作业,准备给杜闲回信。
越是把所有的作业,答卷放在一起,王老夫子就越是心惊。
上天到底有多厚爱杜子美。
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吊儿郎当的模样,若是被那些寒窗苦读的莘莘学子知晓,怕是要气吐血了吧。
蜀地皆推崇天纵之才李白,可在他看来,子美怕是能与之平分秋色。
细细琢磨,也许还能胜出几分。
毕竟,子美虽顽劣,可却也在大事上足够稳重。
杜家恐怕真的是祖坟上冒青烟,要彻底一飞冲天走向辉煌了。
谁不知当今天子爱才……
尤其是那种得天独厚的才子。
更不要说,杜子美不仅有才,亦有治国安邦的大智慧。
这哪里是一个小孩子的模样。
第七百零三章想追星的杜子美(八)
(八)
蜀地有李白,荥阳有子美。
假以时日,此二人必定是这盛世大唐最耀眼的明珠。
未来可期……
想到此处,王老夫子下笔有神,洋洋洒洒的写了厚厚好几页信。
把笙歌近日的生活起居课业详详细细的告知了杜闲。
至于那些招猫逗狗,翻墙爬树,三教九流的事情,还是一笔带过吧。
毕竟子美的性子,杜闲和范阳卢老太太知道的清清楚楚。
除了杀人放火,没有杜子美不做的事情。
这是杜家人的共识,不需他多言。
说多了,惹人厌。
咳咳,这不是包庇。
这是在维护杜家的家庭和睦,子美的心情愉悦。
老话说得好,家和万事兴。
他还真是棒棒的。
*。
王老夫子自己都没有发现,与笙歌相处的时间愈久,他不得志的郁气,慢慢散了。
整个人的心态,都年轻了许多。
生活多姿多彩,何必郁结于心呢。
每个人都该在自己的生活中尽力明媚。
至于子美,孩子心性,无伤大雅,尽力纵着护着就是。
最重要的是,他清楚,子美心有底线和原则,绝不会误入歧途。
……
……
王老夫子的包庇和偏爱,笙歌并不知情。
此时的笙歌已经到了西城的一处破庙,这是她发现的一个乞丐窝。
信息很是灵通。
“老大,据说,李少侠将要在西郊桃林不远处的道观中暂居几日,好像是要与元恒道长讨论修仙的一些问题。”
年龄较大的小乞丐给笙歌做着汇报。
修仙……
好吧……
若是这帮小乞丐不提,她怕是都要忘了,在修仙,炼丹,寻仙草这件事情上,李白是认真的。
在剧情中,李白还考取了专门的道士证,有官方认真的那种。
李白是相信这个世上有仙人存在的。
而他自己,便是谪仙人。
恢弘大气,瑰丽浪漫的诗词,何尝不是他自己内心的世界呢。
若是旁人沉迷于修仙问道,早就会被诟病。
可李白呢,硬生生得了个谪仙人的名头。
活脱脱的偏爱啊。
修仙问道,寻草炼丹啊,她最是擅长。
毕竟,九幽黄泉也好,九霄天庭也罢,她都闯过。
看来,投其所好绝对没问题。
笙歌琢磨着,回家便与王老夫子商量要去观中小住。
王老夫子虽诧异,但也没有拒绝。
谁让笙歌的理由向来冠冕堂皇呢。
而是着家中仆人收拾行囊,带着笙歌前往道观。
至于为什么不放笙歌一个人独自前往……
呵呵,他怕道观的屋顶被掀了。
……
……
“子美,你确定没瞒为师什么吧?”
王老夫子再一次问道。
一个掏鸟蛋钻狗窝的野小子,今日竟然精心打扮,唇红齿白,衣衫精致,还专门熏了清冽的香,腰间还系着一个小酒壶状的玉佩,时不时还摩挲两下。
不正常啊,不正常……
这模样哪里像是要去道观中与世隔绝潜心研学,分明更像是个怀揣心事的少年郎要去见心上人的忐忑和娇羞。
杜子美竟然不知不觉间有了心事?
唉,他这颗慈父之心,终究是错付了。
“夫子,徒儿真的就是想去道观中聆听元恒道长的教诲,摒弃杂念,好一心向学。”
笙歌一本正经的狡辩道。
王老夫子:呵呵,真是信了你的邪。
他家小崽子,说谎越来越顺溜了。
……
……
都言深山藏古寺,可这片落英缤纷的桃林中也隐着一座古朴大气的道观。
只是这道观有一个不甚正经的名字。
“桃夭观”
因观中那棵百年老桃树而得名。
啧啧啧,这名儿哪里像个道观了。
笙歌推门而入,道观内,青石板上落满了桃花,犹如仙境。
而那棵百年老桃树下,一身穿蓝色道袍的少年郎,腰间系着慧剑飘带。
“以智慧剑,破烦恼贼。”
宽袍大袖,衣袂飘飘。
此刻的李白少了几分放浪形骸,多了些许飘逸雅致。
“夫子,他怎的比我还好看?”
笙歌甚是不服气。
几日不见,李白的身形样貌仿佛又长开了一些。
唉,看来艳压李白是不可能了。
她今日精心打扮,看来也要付之东流了。
王老夫子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一个少年郎比样貌真的好意思吗?
“神仙哥哥……”
在王老夫子默默吐槽时,就看到他身边前一秒还在不服气的小萝卜头如同一个展翅的小蝴蝶,朝着那个蓝衣少年奔去。
神仙哥哥?
这谄媚的称呼啊。
王老夫子满头黑线,不忍直视。
戏精,戏精……
杜家杜子美是个如假包换的戏精。
“哥哥,你是天上的仙人吗?”
笙歌屁颠儿屁颠儿的跑过去,自来熟的拉着李白的袖子,仰着小脸,一脸纯真仰慕的问道。
李白:Σ(°△°|||)︴
这是哪里来的小屁孩儿,嘴倒是挺甜的。
“哥哥,哥哥,你回天上能带我一起吗?”
“哥哥,你好好看……”
笙歌化身脑残粉,星星眼,一句接着一句恭维着李白。
良好的印象,是要从嘴甜颜美开始的。
“眼光不错。”
“本少侠迟早会是九霄之上的仙人。”
李白坦然自若的接受了笙歌的赞美,没有丝毫的谦虚和害羞。
“待本少侠修仙问道成功,倒是也能勉为其难的带你一个。”
“毕竟,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嘛,更不要说你还是个会说话的小娃娃。”
“本少侠就缺个采药炼丹的童子。”
一句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硬生生让笙歌黑了脸。
鸡是谁?
犬又是谁?
李白小哥哥,你是不是太自恋了些。
“诶,小娃娃,你这脸色一黑,本少侠为何觉得你有几分眼熟呢?”
李白狐疑盯着笙歌看了好久,越看越觉得有些奇怪。
莫名其妙的熟悉感,瞧瞧这小身高,正好能抱他大腿。
笙歌:Σ(°Д°;
她今天分明已经大换装了,跟当日那个黑不溜秋脏不拉几还贱兮兮的小乞丐天差地别。
咳咳,绝对不能被认出来。
“许是我长了一张大众脸吧。”
“神仙哥哥,您要在桃夭观中呆多久呢,我能不能跟在你身边?”
第七百零四章想追星的杜子美(九)
(九)
“神仙哥哥,好不好嘛,我不会拖你后腿的,我出生便有异向,老道士掐指一算说我有仙缘。”
“神仙哥哥,你要不要考虑我。”
笙歌竭力岔开话题,毕竟那晚的初遇实在狗血极了。
嗯,第一次见面就吃人豆腐推人下屋顶,在正常人看来就是谋财害命别有居心。
“神仙哥哥,看我看我……”
笙歌踮起脚尖,想要隔过中间那个尴尬的位置,环住李白的腰。
只可惜,成功不了。
“神仙哥哥,我真的很有仙缘,幼时还得仙人指点。”
“仙缘就好似智商一般会传染,你把我带在身边,带不了上当带不了吃亏。”
笙歌极力推销自己的模样,落在王老夫子眼中,成功的让王老夫子翻了个白眼。
呵呵……
看到眼下这一幕,他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说什么道观中清静,潜心学习。
呸……
这就好似话本子中那些书生深山老林偶遇狐妖,被美色所惑,便绞尽脑汁编织谎言,哄骗家中长辈要去山中苦读,好与狐妖厮混一般无二。
(`⊿)
他早就得知,子美不知在苦苦寻何人。
如今,一切都明了。
也不知远在荥阳郡的杜家人得知,寄予厚望的杜子美心心念念一个容貌俊逸,潇洒不羁似谪仙人的少年郎会是什么感想。
反正,他现在不该想的,想都不敢想。
不过,有一说一,单论眼光,子美的审美,还是值得夸赞的。
这么多年,他也算是阅人无数。
但,除却子美,无一人能与面前的少年郎相媲美。
不仅仅是容貌,还有气度。
这样的人不该籍籍无名。
观其年龄,只有那位声名远播,蜀中无人能及的李白李少侠无疑了。
果真,盛名之下无虚士,百闻不如一见。
只是,这般在修道一途孜孜以求真的好吗?
并且,还不是一般的自恋。
唉……
天才的世界,他这个普通人理解不了。
不过……
子美不是已经见过李白了吗?
子美那句“夫子,我没饮酒,方才我遇到了李白,那个名扬蜀城的天才少年。他醉酒,我好心送了他一程,所以身上才沾染了酒味。”尤在耳际。
那子美现在这一出,装素不相识是要闹哪样。
这是心中又有谋算了吗?
他也不知道是不是该为这位天才少年默哀。
毕竟,被子美盯上算不得好事。
秉承着帮亲不帮理的原则,王老夫子终究没有当面戳穿笙歌精湛的演技。
“你知不知道你这样很像推销。”
李白此刻耳中回荡的只有那句仙缘深厚,偶遇仙人。
哼,凭什么……
为什么遇仙人的不是他,而是面前这个小萝卜头呢。
大名鼎鼎的李白吃醋了。
“那神仙哥哥,我把自己成功推销出去了吗?”
笙歌趁势问道。
脸皮什么的,不要问她要不要。
反正她脸皮够厚,偶尔掉个一半层,无伤大雅,反而有益身心健康。
“拙劣的推销水平,但谁让本少侠心软,见不得有人如此可怜呢。”
李白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维护着自己小小的颜面。
“是是是,神仙哥哥最好了……”
笙歌这谄媚的与偶像挂上钩的一幕,成功的让直播间的弹幕炸了。
今天更新了吗:主播,你还真是能屈能伸,一条真汉子是也。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你没看到王老夫子都看看不下去,忍不住要吐出来了吗?
浪九九:唉,也不知道若是大圣看到主播那句神仙哥哥,你最好了,作何感想。哈哈哈哈,幸亏手快,截屏了,主播别想着狡辩。
春和景明:貌似以后又会有大热闹看了。
灯火阑珊处:就让热闹来的更猛烈些吧。
笙歌:……
笙歌心里骂骂咧咧,也不知道她能不能口吐芬芳,教教直播间这群玻璃碴子怎么做粉丝。
唉,你们是铁粉儿,不是黑粉儿啊。
每次看热闹看的最欢乐的都是这群看着她一路走来的玻璃碴子。
还截屏……
过分。
╯^╰
主播:人生在世,逼不得已,逢场作戏,岂能当真。
主播:这就是单纯的忽悠,当不得真,当不得真。
笙歌甚是心虚的解释道。
余生一杯酒:不知主播有没有听过一句话,解释就是掩饰,掩饰就是事实。
笙歌:o(^`)o
给你个表情,自行体会。
再想口吐芬芳,她也得忍着。
唉,她怂大圣啊。
要是那番话传入大圣耳中,大圣怕是又要觉得他是个小没良心的了。
说来,如果大圣没有破碎虚空,在大唐如今的盛世,许是还有缘偶遇。
罢了,罢了,突破桎梏总归是一件大幸事。
该庆贺,而不是伤春悲秋,想些有的没的。
唔……
有些怀念牛魔王世界里她把大圣扛在肩膀上的日子了。
唉,那才是大佬该有的生活,房能配得上她的气质。
只可惜,她也清楚,这辈子,不会有这样的机会了。
大圣,依旧会是那个站在最高处,她不断追寻的目标。
“神仙哥哥,我给你介绍下,这位是我的夫子。”
笙歌揪着李白宽大的衣袖朝着王老夫子走去。
王老夫子迅速整理好自己的情绪,进入状态,配合笙歌演戏。
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人嘛。
朝夕相处,怎么可能没稍微学到点儿精髓呢。
“若是老夫没有猜错的话,这位应该是蜀城的天才少年李白李少侠吧。”
“在不足弱冠,能有此等风采,非李少侠莫属。”
“不知老夫说的可对?”
王老夫子揣着明白装糊涂,略带恭维的说道。
谁让他家不着调的小崽子把对方都捧成神仙哥哥了。
自家人总不能拆自己人的台。
“先生谬赞。”
在德高望重的老先生面前,李白倒是微微收敛起几分自傲。
看到这一幕,王老夫子忍不住在心中点头。
此子,不错。
“李白?”
“你竟然是传闻中的李白小哥哥?”
“天啊,我今天这是什么神仙运气?”
笙歌适时的表现出惊讶。
生动形象的演绎了一个初遇偶像的激动。
“神仙哥哥竟然是李白小哥哥,我真的是太幸运了。”
第七百零五章想追星的杜子美(十)
(十)
笙歌:这么浮夸的表演,渲染力应该够了吧?
笙歌在心中默默思量。
她尽力了……
“咳咳……”
王老夫子无奈的轻咳。
小崽子,适可而止啊,他都看不下去了。
就算是推崇,也得有度吧。
瞧瞧子美这谄媚的模样,那日后相处可还有家庭地位可言?
小崽子,你还太嫩了。
“夫子,您身体不舒服吗?这桃夭观山清水秀,远离喧嚣,最是适合静养。”
“夫子,我们就在这里多留些时日吧。”
笙歌眨巴着水灵灵的眼睛笑眯眯的看向了王老夫子。
王老夫子:呵呵哒,他能拒绝吗?
确定是留在这里静养?
为啥他总觉得留在这里不是鸡飞狗跳,便是每日不得已看这谄媚的一幕?
“可……”
王老夫子努力在嘴角堆砌出笑容,可笙歌还是听出了咬牙切齿。
“夫子是太感动了吗?”
“夫子,这都是我应该做的,尊老爱幼,孝亲敬长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嗯,我是幼,你们都得爱我。
哈哈哈,她还真是个小机灵鬼。
王老夫子:[┐_┌]
我不说话,我就静静的看着作死。
请继续你的表演吧。
……
……
“你认识我?”
李白诧异不已,难道他的天才之名已经在小萝卜头之间都传遍了吗?
面前这个唇红齿白,白白嫩嫩的看起来甚是可口的小娃娃显然就是他的小粉丝。
瞧那星星眼,似是要闪瞎他。
他就算是想装瞎都做不到啊。
“似哥哥这般神仙人物,神往已久。”
拍马屁这种事情,笙歌轻车熟路。
天才少年李白对于这种明显浮夸的恭维本还有些难为情,但一来二去,便习惯了。
就这等谄媚的小娃娃竟然有仙缘?
怎么办,莫名有些嫉妒啊。
就这样,在笙歌的蓄意恭维下,两人成功在桃夭观建交,一段即将惊艳整个大唐的时光徐徐拉开帷幕。
……
……
“道长,老子骑青牛西出函谷关后,莫知其所终。”
李白向元恒道长请教着这一千古之谜。
仙风道骨的元恒道长捻着胡须的手微微一滞,有些不知该如何开口。
这问题是不是超纲了?
老子西出函谷关之后的去向众说纷纭,千年时光流转,沧海桑田,已无可考究的史料。
他一介小小弟子,如何推论断定?
这真的不是为难他吗?
“许是飞升了吧。”
元恒道长颇有些心虚。
但身为道教中人,以求仙问道为毕生追求,怎么能够质疑祖师爷呢。
嗯,就算是没飞升,也必须得是飞升了,否则他们苦修为的是什么。
人总归还是得有信仰的。
“也不能算是飞升,他本就是三清之一,只是后来化身为周朝的思想家老子凡间历劫,历劫归来便有了出函谷关不知所踪的传言。”
笙歌觉得,身为一个资深的小迷弟,必然是要时刻以偶像意愿为前提的。
能解惑时,就不装傻。
开天辟地,九霄之上那些事,她最是清楚了。
貌似她还穿过太上老君的旧衣裳,偷吃过老君的仙丹呢。
勉勉强强算得上是有几分渊源吧。
李白:Σ(°△°|||)︴
元恒道长:
这小娃娃说的好理直气壮斩钉截铁,搞得好像亲眼见过似的。
╯^╰
“我有幸亲眼见过。”
笙歌托着脸,昏昏欲睡。
这元恒道长其实才是个神棍吧,各种教义一知半解,可偏偏又有几分行走江湖的真本事。
那绝不是规规矩矩的长辈传授,更像是历经风雨,生死磨难中悟出来的。
唉,靠着这元恒道长,李白猴年马月才能得道啊。
说实话,笙歌觉得,以李白这种狂妄不羁,视权贵如浮云的性子着实不适合规矩森严冰冷无情的天庭。
迟早要被打下凡间。
除非……
除非背靠大山好乘凉,并且还得是不可撼动的大腿。
难不成要让李白认玉帝做干爹?
啧啧啧,玉帝不可爱,不对李白的胃口,恐怕李白要憋屈死。
唔……
要不,大圣?
若论名头,还有谁能比大圣三界第一人要强。
有大圣在,哪怕是做了仙人,到了那冷冰冰的天庭,李白依旧可以我行我素,做个逍遥仙。
只是,大圣早就超脱了这方天地。
所以,李白还是不成仙的好。
“亲眼所见?”
“杜子美,你是因为爱说大话,所以才被道人断言颇具仙缘的吗?”
李白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
“仙人抚我顶,结发受长生,有何不可能?”
“不是早就跟你说过,我出生便有异像,仙人多次入梦吗?”
人啊,总是一山望着一山高。
妖族想修炼成人,凡人想得道位列仙班,而天上仙人又想体验凡人的七情六欲。
这世上哪有十全十美的事情啊。
“李白小哥哥,天庭不好玩的。”
笙歌收起懒洋洋的样子,格外认真。
她不忍看到大唐最耀眼的这颗星,穷其一生求仙问道,达成所愿之后却被磨平了所有的傲气和棱角。
不值得啊。
李白洒脱,不寄托于高堂的庄严,不艳羡那官场的利禄,站在大唐的江山上,站在诗人的位置上,站在剑仙的名声下,任清风涤荡心胸,随月辉起舞弄影。
他舍弃了钟鼓馔玉,成就了真正傲然独立的自我。
一诗一酒半仙人,一吞一吐伴盛唐。大唐的江山史册上因为有了李白二字,多了几分浪漫、灵动的神气。
世间只此一人,能与一个盛唐平分秋色。
这样的人,不该被框在圈子里。
“你真是越说越邪乎了。”
元恒道长有些不快。
毕竟,这番话有些信仰崩塌的感觉。
反倒是李白眼中的火热不减反增,真真有几分不撞南墙不回头不见棺材不落泪的执着。
“子美,仙人何时抚我顶?”
李白学着笙歌的样子,骨节分明的手托着面颊,绕有趣味的问道。
“……”
笙歌表示心虚。
天上白玉京,十二楼五城。
仙人抚我顶,结发受长生。
这本是李白流传千古的名句,如今被她随口说出。
罢了,那就得回报。
“现在。”
第七百零六章想追星的杜子美(十一)
(十一)
“嗯?”
李白不明所以。
潇洒干脆的声音因着这份疑惑染上了些许酥麻。
“现在……”
“仙人抚你顶,结发受长生。”
笙歌伸出自己白白嫩嫩的小手拍了拍李白的头发。
唔……
还挺滑。
(°°)
笙歌自认,绝大多数仙人不及她。
李白:Σ(っ°Д°;)っ
李白有些傻眼,子美这都是什么神仙操作。
“李白小哥哥,你现在被仙人眷顾了。”
笙歌这话说的郑重其事。
肉眼看不到的地方,李白身上晦暗不明的气息一点点消散,取而代之的是明亮而柔和的淡金色。
一路走来,笙歌已经被无数世界的天道认可,她在其中,亦跳出其中。
她的存在本身就是一个变数。
“倒是觉得通身暖洋洋的。”
见笙歌煞有其事,李白也就好似逗小孩儿一般戏谑道。
“你你你……”
“你到底是什么人?”
元恒道长盯着李白,不断的掐算着。
越算,越是心惊。
李白的命格前途竟然在方才一刹那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不再是坎坷丛生,不再是郁郁不得志,不再是苦寻不可得。
一片坦途,锦绣前程。
若是他没看错,这一切的转机变化皆源自于那个小萝卜头的随意摸脑袋。
“道长,我是杜子美啊。”
“一个有仙缘的人。”
笙歌缩回自己的手,笑的天真懵懂。
她就说面前这个道长是有几分行走江湖的真本事的。
这不,一眼便看出了李白的变化。
“不……”
元恒道长欲言又止,终究还是没有说出他的未竟之言。
“杜公子是个福缘深厚的。”
元恒道长生硬的转移了话题。
看不透的命格,算不清的未来,那就说明,不是他能触碰的。
“借元恒道长吉言。”
官方的回答。
福缘深厚?
笙歌倒也不否认。
毕竟,能在第一个世界遇到大圣本身就是一种运气。
可遇不可求。
但,穿梭了这么多的世界,一路走到今天,靠的又不仅仅是运气。
元恒道长的惊诧,李白的茫然,就这样定格在一个桃花飘落微风拂面的日子。
“李公子,贫道现在相信你有成仙的机缘了。”
元恒道长留下一句话,便飘然离去。
杜子美是李白的契机。
李白:“(Д*)
李白表示他再一次懵逼。
小朋友,你是否有太多问号。
向来都是潇洒不羁,痞气优雅的李白身上第一次出现了憨憨的气质。
当真是可爱极了。
笙歌听着那句成仙的机缘,敛眉不语。
也许此生李白过得万般随心,求仁得仁,便不会执着于“海客谈瀛洲,烟涛微茫信难求;越人语天姥,云霞明灭或可睹。”的求仙问道了。
她从不是心善之人,如今这般,仅仅是因为偏爱李白。
偏爱大唐历史上那个惊艳了后世的奇才谪仙人。
既是偏爱这等惊才绝艳的人物,恰恰又与杜子美的心愿不冲突,那她何乐而不为呢。
她是真挚的希望,李白可以畅快的
“手持绿玉杖,朝别黄鹤楼。
五岳寻仙不辞远,一生好入名山游。”
……
……
夜半时分,笙歌正躺在屋顶百无聊赖的看月亮数星星,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却提醒她,元恒道长站在她的房门外踌躇半晌,犹豫不决。
笙歌趴在房檐上,轻声喊道“这里……”
若是元恒连房顶都上不来,那还不如早早回家老婆孩子热炕头,修什么仙问什么道练什么术法。
“神君……”
元恒道长轻飘飘的立于笙歌身旁,恭敬拘谨。
因着李白命格的变化,元恒道长已经基本相信了笙歌白日里关于太上老君的那番说辞,更是举一反三的认为笙歌如同当年的老君一般,乃是入凡尘历劫。
“神君?”
“你唤我声神棍好差不多。”
笙歌如今瞧着谁都像是后辈,这种老祖宗的心态可如何是好。
“神君说笑了。”
元恒道长屈身半蹲在笙歌身旁,谦逊惶恐。
“我不会助你一步登天,但你若有什么疑惑,我可以解答。”
笙歌半眯着眼睛,沉声说道。
伴随着阵阵虫鸣鸟叫,沐浴着如水温柔的月光,笙歌耐心的解答着元恒道长的疑惑。
她虽然也是个野路子,但胜在经验丰富,是天庭的老熟人。
更不要说还有直播间里那群神神秘秘的玻璃碴子。
东方既白,笙歌反而添了几分睡意。
一夜无眠,如今补觉最是恰当不过。
“至于你能走到哪一步,皆是悟性。”
“今日谈话,勿传入李白耳中,他不适合循规蹈矩的做一个高高在上的仙人。”
笙歌打着哈欠告诫道。
她无法久留,自然不能做长久护着李白。
而在天庭,她也没有明面的身份,所以不能做李白的靠山。
唉,旁人穿越若是遇到李白这样的翩翩少年郎,恐怕还能演绎一场荡气回肠的感情大戏。
可为何到了她这样,硬生生的就变成了老一辈看孙子的心态?
这都什么破画风啊。
爱情?
呸,分明是祖孙情。
“有神君在,李公子成不成仙倒也无关紧要了。”
“李公子只是喜欢新奇有趣的东西罢了。”
李白向往一切未知,不畏惧,不退缩,而是喜欢以一种极其浪漫的笔触描绘那种未知。
他赋予了未知以无限光芒。
笙歌知晓元恒道长所要表达的意思,不置可否,未做言语。
……
……
“杜子美……”
“杜甫……”
王老夫子的声音犹如魔音贯耳,惊醒了睡梦中的笙歌。
笙歌揉揉隐隐作痛的大阳穴,无奈的叹了口气。
好吧,她现在没有权利睡到自然醒。
“夫子,再这样下去,我就长不高了。”
笙歌苦着一张脸,卖惨道。
睡不好,何以长高?
万一以后杜甫长大后是个小矮子,她还怎么撩漂亮小姐姐啊。
想想被漂亮小姐姐指指点点喊矮冬瓜的日子,笙歌就觉得生无可恋。
“李白邀你练剑。”
王老夫子对于笙歌话中的抗议,充耳不闻。
“练剑?”
是啊,差点儿忘记,李白还是江湖上数一数二的剑客。
第七百零七章想追星的杜子美(十二)
(十二)
只是,李白为何会突然邀她练剑?
这几日观察下来,李白可不像是个会主动的人。
不过,偶像邀约,爬也应该爬起来。
桃夭观一处略显荒凉寂静的角落,即将名满天下的李太白在此处练剑。
李白的剑很快,树影斑驳下,一挥手似是就亮出盛唐高朗宏大的气象,不惭世上英,丽而不俗,出人意表,立现第一快剑。
在这空无一人的角落里,李白奇诡绝艳的身姿剑法,令山河沮色。
笙歌静静的看着,眼中难掩惊艳。
她知李白是来去如风潇洒不羁的剑客,却不曾想过,李白的剑法竟如此出神入化。
她终于知道那句大河之剑天上来是何意了,不是妄想,不是夸张。
李白的剑法,当的上那般评价。
若是在灵气充裕的时期,李白怕是能够悟出剑道,不需任何人,亦能修炼飞升成为罕见的剑仙。
努力有用的话,还要天才干什么。
是啊,李白就是那天纵之才。
充满灵性的剑招,便意味着他的未来不拘一格无尽头。
这一刻,笙歌是起了惜才之心。
笙歌终于能够理解那些古老门派中的老家伙看到天赋卓绝的后辈如同饿狗见了肉包子的心情了。
笙歌没有开口,就站在不远处的地方目光灼灼的看着,直到李白的长剑重新回到剑鞘。
这究竟是怎样被上天眷顾的人啊。
“看傻了吗?”
李白朝着笙歌招手,痞里痞气的笑容,如同天边的艳阳,耀眼夺目。
“你可要跟我学剑法?”
“丑话说在前,我的剑法可无章法可依,换而言之就是非名门。”
李白席地而坐,白衣飘飘,随意的洒落在岁月悠长的青石板上。
树影婆娑,山泉蜿蜒,仿佛在这一刻都成为了背景。
而李白,就是这幅画中,唯一的主角。
笙歌学着李白的样子坐下,心中再一次感叹。
幸亏她是个游历无数世界的老不死,才不至于被这位少年郎的才貌迷的神魂颠倒。
“李白小哥哥乐意教,那我自然是要学的。”
“无章法可依,那李白小哥哥,你自成大家就好。”
笙歌歪着脑袋靠着李白的胳膊,半眯着眼睛,平静的开口。
头顶是暖阳,身侧是清风,耳际是鸟鸣,鼻尖是花香,这样的日子真真是容易让人心生懈怠和眷恋啊。
不用拼命挣扎,无需勾心斗角的。
“杜子美,我越来越相信,你就是因为会拍马屁才有仙缘了。”
“不过,本少侠喜欢。”
嗯,会说话就得多说点。
就这样,剧情中处处留情天涯处处皆知己的李太白摇身一变成为了杜子美的剑法师父。
笙歌有些疑惑,也不知这样算不算追星的一种方式。
毕竟近水楼台先得月嘛。
在学习李白剑法的同时,笙歌有意无意的会指点李白几处关键。
在笙歌时不时的童言无忌下,李白的剑法一日千里,越发有大家风范。
轻灵飘逸,奇招迭出,令敌人猝不及防的同时又兼具阳刚沉稳之风。
看似矛盾,却又诡异的融合在一起,挥洒自如,剑由心生。
李白终究是悟出了属于他自己的剑意,开始走向属于他自己的剑道。
李白不是傻子,笙歌再装的天衣无缝的指点,三番五次之下,他也能察觉出异样。
本是想教对方剑法,一来强身健体,二来游历自保。
“仙人指点吗?”
笙歌把一切都推向了那个总爱入梦的仙人。
毕竟这般奇妙的剑招,博大精深的剑法,也唯有仙人方能窥得一二了。
李白并没有在此事上纠结太久,他着实不是那等自我折磨的人。
只不过经此一事,他慢慢相信,杜子美是个有仙缘的小萝卜头了。
并且,这个小萝卜头贼黏人。
[┐_┌]
这小萝卜头怕不是忘了当初在桃夭观说好只是数日相伴。
唉……
没办法,只能任由这个小萝卜头黏着了。
谁让对方唤他一声师父呢。
虽说这声师父有些水分。
真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首时已惘然啊。
李白本就不是能长久留在一座小城看风景的性子,他那颗放荡不羁的心总在时时召唤他走向新鲜未知的风景。
以前他独自一人,携万贯家财外出游历,一把长剑,一个酒壶,一轮明月。
虽说广交朋友,但终究无牵无挂孑然一身不留牵绊。
浪子的脚步,除非心甘情愿,否则无人能阻他。
可遇子美,乃是意料之外的事情。
一起讨论剑法,钻研学业,时不时还一起偷偷溜进人迹罕见浓雾不散的深山老林,寻仙草练仙丹。
还别说,丹药还真就练成几颗。
虽然子美说只是简单的固本培元的基础丹药。
但自己练的药最香……
几年下来,当初那个堪堪到他腰际的小萝卜头,如今已经长成了丰神俊逸的少年郎。
眉眼如画,明眸皓齿,身姿英挺,仿若修竹。
李白也甚是好奇,一个男孩子怎能长的如此精致。
“李白……”
“李白……”
笙歌小跑着,额间隐有汗珠,一袭红衣,与天边的晚霞相得益彰。
李白失笑,这小萝卜头自从身形长开了之后,越发没大没小了。
不叫师父就算了,如今连一句李白哥哥都听不到了。
“李白,夫子的布置的罚抄明天就要检查了,我写不完,你快帮我写写。”
唉,别看王老夫子平日里似个戏精,可若是发起脾气来也是六亲不认的。
谁让她一时贪杯,没忍住偷了李白的酒喝,被王老夫子抓了个正着呢。
“你确定你是写不完,而不是没写?”
李白边递给笙歌一条帕子擦汗,边戏谑的说道。
罚抄已是十日前的事情,偏生这十日来,子美过的滋润潇洒,招猫逗狗一样没少。
甚至还召开了一场盛大的禅位仪式,把大哥大的位置让了出去。
如今,火烧眉毛,开始着急了。
“这不是重点……”
笙歌摆摆手。
“李白,咱俩还是不是好哥们儿了,看在以往寻仙草差点儿掉下悬崖同生共死的份儿上帮帮我吧。”
笙歌哀嚎道,十分恬不知耻的携恩求报。
第七百零八章想追星的杜子美(十三)
(十三)
别人都是施恩不图报,偏偏笙歌不走寻常路。
李白无奈的翻了个白眼,也不知道这几年来他跟杜子美经历这么多共患难是好是坏。
但凡子美有求于他,就会如数家珍般开始掰着指头叨念。
“本来不是好哥们儿。”
李白拿过笙歌擦完汗的帕子,整齐的叠好,放在一旁的石桌上,紧接着递给笙歌一杯冒着凉气的新酿果酒,然后手执扇子,轻轻的扇着,驱散笙歌周身的闷热。
这一系列动作做起来行云流水,一看便知早已习惯成自然。
“李白,我就知道咱俩感情淡了,爱是会消失的对吗?”
“你难道忘了你仗剑比试我在你身旁摇旗呐喊,你寻仙草我不辞辛苦陪在身侧,你醉酒月下撒酒疯我任劳任怨带你回家……”
笙歌把李白递来的果酒一饮而尽,然后一秒入戏,声音悲戚,眼角含泪。
李白:(¬_¬)
唉,他就知道杜子美就会这一招。
平日里,在外行走,这杜子美看着也是人模狗样,光风霁月的贵公子。
怎么私下里,就是这么个东西呢,他太难了。
什么叫摇旗呐喊?
那分明是翘着二郎腿,嗑着瓜子看戏喊666。
至于寻仙草?
如果一遍遍声情并茂论证翔实的告诉他天庭就是个浮云也算陪伴的话……
那他认了……
还有月下醉酒撒酒疯带他回家?
呵呵哒,分明是醉意上头,他心有所感灵光乍现,自创了新的剑法,偏偏被杜子美一手刀砸晕扛了回来……
呼……
不能想,越想越气。
(ì_í)
“杜子美,你说这话良心不会痛吗?”
“你自己都做了些什么丧心病狂的事情,你自己心里没数吗?”
“还有,本少侠是你师父,不是你哥们儿。”
“俗话说得好,一日为师终身为父,你得尊师敬长。”
李白没好气的戳着笙歌肉肉的面颊。
“原来你想当我爹……”
笙歌恍然大悟道。
“李太白,你这么丧心病狂,我远在千里之外的老父亲知道吗?”
李白:
他就知道,杜子美这个狗东西就会顾左右言他。
又是几轮交锋,李太白不甘的败下阵来。
“李白,你慢慢写,不着急,明日辰时前抄完就好。”
笙歌拍拍李白的肩膀,笑的人畜无害,善解人意。
李白:好气哦,偏偏还不能掐死这个狗东西。
“李白,我出去看看今天的集市上有没有什么新奇的物件儿,给你买回来,你慢慢写,我不打扰了……”
笙歌一溜烟跑了出去。
唉,与罚抄的李白面面相对,她怕被李白用眼神杀死。
李白幽幽的叹了口气,认命的开始替杜子美写罚抄。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亏他当初瞎了眼还为杜子美学他写字而沾沾自喜。
哼,那个狗东西分明就是早早想好若是二人字迹相似,就能偷梁换柱了。
他的命实在是太苦了。
……
……
笙歌在外一晃便是大半天,待她提着李白最爱的陈酿回来时,已是灯火万家,月明如水了。
笙歌熟练的翻墙而入,径直朝书房走去。
李白到书房看似简陋,实则暗藏精妙。
一颗颗夜明珠营造出柔和自然的光线,取代了烛光的昏暗。
千万不要问这夜明珠从哪儿来的。
毕竟挖人祖坟这样到事情不值得提倡。
可天地良心,他们真的是为了寻仙草而去,然后顺手牵羊带回了一些。
“李……”
笙歌看着趴在桌子上小憩的李白,止住了声音。
桌子旁还放着厚厚的罚抄,以及一首墨迹未干新鲜出炉的诗。
李白要远游了吗?
是啊,她都没有注意到,这座小城,已经困住李白太久了。
李白有鲲鹏之志,亦有文曲之才。
五岳为之震荡,百川为之崩奔。
她还记得剧情中,李白的那首大鹏赋。
激三千以崛起,向九万而迅征。
我呼尔游,尔同我翔。
李白的洒脱是杜子美向往的,而李白的郁郁不得志同样也是杜子美的遗憾。
自己的人生不能做主,是一种悲哀。
可如今困住李白的又是什么呢?
笙歌沉默,放下酒,拿走李白写好的罚抄,关好窗户,离开了书房。
洒脱不羁,心中装着山川四时的李白何需困顿犹豫。
可能,她这个小迷弟过分了。
……
时间也不知过去了多久,李白幽幽醒来,丝毫没觉得腰酸背痛,反而神清气爽。
他觉得他的身体越来越奇特了。
嗯,这一切都是子美的缘故。
对了,罚抄……
李白没有看到放在桌角的罚抄,反而看到了地上的一坛酒。
是他最爱的那种。
子美来过了?
想到此处,李白眼神有些晦涩难懂。
那……
那首诗子美是不是也看到了。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他的确向往蜀城之外的风景,可也眷恋身边唯一的羁绊。
这是这些年来,除了家人之外,陪伴他最久的人了。
有了子美,他再也不是月下独酌,举杯邀月。
而是秉烛夜谈,月下漫步,相视一笑。
是友人,也是知己。
人生得一知己足矣。
谁说新奇有趣的事物就一定得长途跋涉,翻山越岭才能寻到呢。
蜀城,天府之国,从来都不缺奇山异水,亦不缺神话传说。
身边都风景亦很美,远方就在那里,不着急,慢慢来就好。
一向都是心随所至想一出是一出的李白选择暂时停下脚步等等杜子美。
慢慢来,从来都是很好的一个词。
子美陪伴了他数年的岁月,如今他羽翼渐丰,可以无所畏惧的闯荡游历。
可子美还小,且王老夫子年迈。
子美能尽孝的时日不多了,朝夕相处的知己伙伴,他得换位替子美思量一二。
所以,等等又何妨。
李白拎着酒坛子,一脸的轻松洒脱。
他向来都是想的明白,也做的果断。
酒可以待会儿再喝,但子美那里不能耽搁。
天知道,子美那善变的性子脑子里会脑补出什么凄凄惨惨的画面。
(╯3╰)
唉,他还真没见过像子美这么奇怪又矛盾至极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