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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食小娇娘全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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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食小娇娘全文阅读

一.悲催的穿越

    清晨,沈悦是被冻醒的,一睁眼,就能看见灰蒙蒙的天空,等等,天空?她家的天花板呢??

    沈悦起身打量着四周,一个露天的茅草棚,一张破木桌拼成的床,以及盖在她身上的稻草,刺骨的风吹过,有些潮湿的稻草根本抵御不了严寒,激的她打了个寒颤。

    这到底是什么情况?!她不过是在做美食节目时多吃了一碗面,然后被噎住了,怎么会突然就到了这里呢?

    难道,她被噎死了?然后狗血的遇到了传说中的穿越?

    就在沈悦风中凌乱时,原主的记忆蜂拥而至,她皱着眉,看着一帧帧的画面闪过。

    过了很久,才停了下来,而沈悦的眉头不松反紧,她的确是穿越了,还穿越到了历史上都没有的一个架空世界,而她的原身不过是一个十四岁的小丫头,随爹娘住在幸福村,娘亲因病去世后,在她八岁那年,爹爹又另娶了一个妇女张氏,张氏还有一个比她大上两岁的儿子。

    张氏初时对她还很是关切,但在三年前,爹爹意外去世后,张氏的本性便暴露了出来,霸占了她和她爹爹的房子,将她赶到露天茅草棚生活,只留给她一件破棉袄当做被子,还收缴了她娘留下的所有物件,命她从早到晚的干活,吃的也是他们剩下的东西。

    本应是花一样年纪的沈悦,却是面黄肌瘦,穿的破破烂烂,没个人样,而就在昨晚,沈悦唯一的棉袄被张氏恶毒的浇水淋湿了,沈悦不得不将被子放在外面晒干,没有被子的她只能用稻草将就一晚,却没想到就这样被冻死了。

    理清了这里面的种种关系,沈悦叹了一口气,她到底是造了什么孽,人家小说里穿越,不是王公贵族就是富商之女,怎么到了她,就成了一个备受欺凌的农家女。同时,她也为这里的沈悦感到痛心。

    “沈悦,还不给老娘起来,你个赔钱货!”张氏披了件袄子从屋内骂骂咧咧的走了出来。

    沈悦赶紧从木桌上起来,看着张氏一张刻薄的脸,现在还不能收拾她,就需得养精蓄锐,早晚有一天,这些张氏霸占的东西要让她原封不动的吐出来,就当是为沈悦报仇。

    “见天的睡懒觉,看我不打死你!”张氏说着便随手抄起旁边的一根木棍,就朝着沈悦打了过来。

    沈悦巧妙的躲过,嘴里却讨饶:“二娘,我错了,我再也不敢了。”

    屋内的窗户被打开,露出一张与张氏一样的苦瓜脸,沈悦微微勾起嘴角,在原主的记忆中,张氏最怕的,就是她这个好吃懒做无一是处的儿子李成,所以她故意喊得很大声,为的就是将李成给吵醒。

    “大清早的,吵吵什么!还让不让人睡觉了!”李成从被窝里露出头来骂道。

    “儿子,快睡吧,娘不吵了,睡吧,啊。”张氏的脸变得很快,转头又冲着沈悦喝道:“还不去劈柴烧水捕鱼做饭!你想饿死我们娘俩吗?小小年纪,心思就如此恶毒,早知道,当初你爹死了,我就该把你也轰出门去!好心却养了个白眼狼!”

    托李成的福,张氏没有再追着打她,而是骂骂咧咧的回到了温暖的屋子,准备睡个回笼觉。

    沈悦在她身后翻了个白眼,按照原身的记忆走到灶房,拿出鱼篓和鱼叉,便往村里的小河走去。

    这里的食材非常单一,在沈悦的记忆中,除了烧鱼烤鱼就是鱼汤,几乎除了鱼就没有别的食材,似乎是因为这个世界的鱼所含有的蛋白质和热量特别的高,能补充人一天最基本的体力,也能看出来,他们不怎么注重口腹之欲,但即使只有鱼,也是轮不到她吃的,她能吃的,不过是他们吃剩下的鱼骨头和一些残羹冷炙。

    沈悦穿着用李成的旧衣改成的青袄,里面的棉花被张氏掏出来许多给李成缝制帽子,所以并不御寒。

    一里路她足足走了半个小时。

    此时正值腊月,河面结了一层薄薄的冰,冰面下隐约可见肥美的鱼儿游动,沈悦眼睛一亮,这食材是极好的,她家世代都是厨师,她自己也是一名美食记着,所以,耳濡目染,对于做饭是手到擒来,对于食材的辨认也有毒辣的眼光。

    冬季的鱼耐住严寒,肉质紧致鲜美,功效甚多,是为大补,也是沈悦很喜欢的一道菜,她还记得,外婆总是在冬天买回几条鲫鱼,然后和着豆腐一起,炖出一锅浓白的汤,鲜香可口,想到这里,沈悦就忍不住叹气,不知道这辈子还有没有机会回去喝外婆的汤,也不知道他们发现她死了会不会很伤心。

    喝水不深,刚刚没过她的膝盖,由于没有渔网和长筒靴,沈悦只能褪去唯一的鞋袜,到河中扎鱼。

    脚丫刚刚接触到冰水,沈悦就被冷的缩了回去,好一番心理建设后,才重新踏入河水,由于原主经常这样扎鱼,所以没一会,沈悦也就习惯了这样的温度,冬天的寒冷也限制了鱼儿的速度,沈悦眼疾手快,抓了好几条,直到鱼篓装不下了,才作罢。

    上岸好一会,沈悦才缓过劲来,吃力的提着鱼篓往回走。

    “悦丫头!”一个声音叫住了她,沈悦回头一看,是住在他们隔壁的刘婶,刘婶手中也提着鱼篓。

    “刘婶。”沈悦的声音因为寒冷有些发颤。

    “哎哟,作孽哟,这么冷的天,那张氏又叫你来抓鱼了?”刘婶与她去世的娘关系很好,所以经常为沈悦抱不平。

    沈悦眼中精光一闪,随即眼眶红了,眨巴两下,似乎想把眼泪憋回去,然后才用鼻音道:“我没事,刘婶,二娘,二娘对我挺好的。”

    “看看你都冻成啥样了还叫对你好?你这孩子就是性子太软,来,刘婶这里有早起带来的馍馍,你拿着吃。”说完,往沈悦手里塞了一大块用粗面制成的馍馍,又取下自己的围巾给沈悦围上,随后一边唉声叹气,一边离开了。

二.后山

    待她离开后,沈悦的脸上哪还有一丝委屈的表情,嘴角挂着微笑,有时候群众的力量也是很重要的。

    咬了一口馍馍,粗糙的质感刮得喉咙生疼。

    回到家,张氏和李成都未起身,沈悦将刘婶给她的围巾小心的藏在了自己睡得茅草下,就直接去了灶房,将未劈的柴劈了,劈完后,手腕已经酸涩的不行,但由于原主长时间干这些活,已经习惯了,所以很快便恢复了过来。

    劈完柴,又将鱼篓中的鱼都拿出来清洗干净。

    足足四条,每条约重三四斤,足够他们吃上好久了。

    在这里,鱼最常见的做法便是烤,鱼刨开后,仔细的正反面抹上盐,便架在火上小火慢烤。

    肥嫩的鲜鱼被烤出油脂,滴在火上,发出滋滋的声音。

    沈悦趁着还在烤鱼的当头,熬制了一锅粥,虽然是白粥,但沈悦还是十分的用心,她的母亲曾说过,越是简单的东西越考验做菜人的耐心和手艺。

    白粥浓稠,米粒几乎都被熬化了,精华全融入了汤里。

    烤鱼也渐渐散发出最原始的香气,柴火熄灭,一道烤鱼也就做好了,外酥里嫩,没有太多的调料,但胜在肉质本身的鲜美。

    剩下的鱼自然不能就这么放着,沈悦将它们全部处理了。然后抹上比刚才更多的盐,直到鱼肉都浸满了咸味,才将表面多余的盐拍掉,用绳子穿起来晾晒在灶房外的房梁上,等到风干,便是一道保留了鱼肉原味的腌鱼。

    待沈悦将灶台也收拾干净后,张氏和李成才慢悠悠的起身。

    软糯的粥和烤鱼已经端上了桌,沈悦如同往常一般低眉顺眼的站在一旁,没有上桌吃饭。

    但张氏显然不准备放过她,一脚踹过去,将沈悦踹翻在地。

    “还杵在这里干什么?!还不去把该干的活干完!活干完就去山上弄点野菜回来!”张氏喝道。

    沈悦捂着隐隐作痛的胸口,在地上缓了一会才起身。

    离开时看了桌上一眼,依照李成和张氏这风卷残云的模样,最后也不可能给她剩下什么。

    沈悦走到院子里,打了桶水,准备将剩下的衣裳洗完,只吃了一个馍馍,她饿的有些难受。

    她一边洗衣服一边忍着腹中饥饿,一边思考着该如何对付张氏母子。

    “成哥哥,成哥哥!”这时,门口响起了清脆的声音。

    随后,一个梳着双髻的少女一蹦一跳的走了进来,她的脸有些圆,眼睛瞪得很大,脸上还有着被宠爱出来的骄傲,身上穿着绣花小袄,脚上也穿着暖和的靴子,脖子上还带着金项圈,足以彰显她在家中的地位,与沈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沈悦翻了翻她的记忆深处,发现这是村子里唯一的大户人家许秀才的独女许莺莺。

    许秀才家中资产丰厚,年轻时眼高于顶,非要考取功名才成家立业,但拖到了三十好几,也只是一个秀才,直到许秀才的母亲病危,才逼的他放弃考试,取了一个邻村的女子,但好在夫妻两琴瑟和鸣,志趣相投,但许夫人成婚几年,一直无所出,夫妻两四处寻医问药,直到许秀才四十岁了,才得了许莺莺这么一个独女,自然是宝贝的不得了,而许莺莺不知是哪里不对劲,竟然相中了李成,此后就常常来这里寻李成玩。

    张氏自然是乐见其成,许秀才家大业大,听闻还在镇上做生意,而且家中还养了七八名家丁,在这个村上可以说是说一不二的主,连村里的里正都要仰仗着许秀才,要是傍上了这个大款,他们母子的后半辈子也就衣食无忧了。

    想法是很美好,但沈悦必然不会让他们称心如意。

    许莺莺在路过沈悦时,停下了脚步,穿着精致绣花鞋的脚踢了踢沈悦面前的木盆,差一点就踢翻了,沈悦赶紧护住。

    “我说你,怎么还赖在这里不离开?你不知道成哥哥和张伯母很讨厌你吗?我爹爹常说,人要脸树要皮,你尽这么不要脸。”许莺莺的语气毫不客气,不知李成给她说过什么,许莺莺一直都不喜欢沈悦,每每看见都少不得一顿恶语相加。

    沈悦低下头,在别人看来她是羞愧的说不出话,其实沈悦心中非常冷静的开始思考,眼角瞟了许莺莺得意的神情一眼,心道,既然你如此不客气,那么就借你来实现我的第一步吧。

    “莺莺,你来了,快进屋,别跟这些下贱东西生气。”李成和张氏走了出来,张氏一张老脸上全是谄媚,眼珠子都快掉到许莺莺的金项圈上了。

    李成也露出他认为自己最温柔的笑意,沈悦看了想吐,但偏偏将许莺莺迷的神魂颠倒,一看见李成便红了脸,十足的思春少女模样,这让李成很是得意。

    待李成同许莺莺进了房间后,张氏才暴露出自己原本的嘴脸:“快些将碗收了,若是冲撞了贵人,将你卖了都赔不起!”

    “是,二娘,我这就去。”沈悦嘴上答应着,将手边的衣裳都晾晒好了,才去收碗。

    一切都处理妥当之后,林鱼背上一把镰刀和竹篓便去了后山。

    由于天气寒冷,山路结了冰,沈悦不得不小心翼翼上山,好在山路不是很陡峭,没走多久便到了山中,正准备摘野菜,沈悦突然听到了前面有一些动静,她将镰刀拿在手中,小心翼翼的走过去查看。

    “真晦气!猎什么不好,猎个这个玩意儿!”一个粗狂的声音在前面响起。

    沈悦拨开面前半人高的杂草,往那边看去,只见说话的人是村子里的牛大壮,一身蛮力,据说常年在山中猎些不能吃的野兽,然后剥下他们的皮卖掉。

    “大壮叔。”沈悦笑眯眯的上前,牛大壮凌厉的眸子在看到她的一瞬间缓和了下来。

    “悦丫头,一个人上这山里做什么?这里的野兽可多着呢。”牛大壮好心的提醒道。

    “我上来摘些野菜,大壮叔,你今日猎了什么?”沈悦好奇的往前凑了凑。

    当看清陷阱里的动物之后,她的眼睛都亮了起来。

三.野猪肉

    那陷阱中躺着直抽抽的,是一头嘴部凸出,四肢较短,尾巴细,躯体有硬的针毛,背上鬃毛发达,毛瑟为棕黑色的动物,正是一头野猪,原来这个世界是有其他动物的,沈悦差一点喜极而泣,若是让她吃鱼吃一辈子,再好吃只怕也会腻,沈悦看着野猪,脑子里已经想了许多关于野猪肉的做法,口水差一点就流了下来。

    “原是想猎些好皮子卖到镇上去,没成想猎的竟是这种粗皮的,悦丫头,站远些,莫掉到陷阱里去了。”牛大壮摇了摇头,一脸可惜的跳下去,手脚利落的将野猪的皮剥了下来,装在自己的背篓里,就准备离开陷阱。

    “大壮叔,剩下的肉你不要了吗?”沈悦惊讶的问道,这一堆可都是上好的野猪肉,在她生活的世界,市面上的野猪肉都很少,这是有价无市的东西。

    “傻丫头,这可是野兽,哪能吃呢,平时大家都避之不及,据说,百年前曾有人试图吃这种野兽,但是难以下咽,而且吃过之后还生了一场大病,上吐下泻,命都差点折腾没了,自此以后,这些野兽就再没人敢吃了,但是只有我们这些靠着野兽皮为生的粗人偶尔才来猎一只。”牛大壮只当她是在说笑。

    沈悦看了看陷阱里的野猪,剥去外皮后,的的确确是野猪肉的颜色与气味,不太像有什么问题。

    “大壮叔,能割一块肉给我吗?”沈悦问道。

    牛大壮不解的看着她:“你要这肉做什么,悦丫头,没吃东西就和叔说,别拿自己身体开玩笑,那张氏还真不是个东西,从前沈哥和嫂子还在的时候,哪是这样的光景。”牛大壮一边絮絮叨叨的说着,一边从兜里摸出一条用牛皮纸包裹着的腌鱼递给沈悦。

    沈悦想拒绝,但肚子清清楚楚的发出了抗议,牛大壮哈哈大笑,将腌鱼往沈悦怀中一塞:“行了,别跟叔客气,快吃吧。”

    沈悦又道了一回谢,才拿出腌鱼大口的吃了起来,腌鱼很咸,但是沈悦能感觉到自己体内的能量正在迅速的补充回来。

    她一边吃一边看牛大壮蹲在陷阱边处理那块野猪皮,他的手中不知道拿着一块什么石头,方方正正的,但就这么反复的摩擦,原本有些硬的皮子慢慢的变软了,大小也缩了一圈。

    沈悦看得目不转睛,有时候古人的智慧真是不可思议。

    意犹未尽的吃完了手中的烤鱼,沈悦还是不想放弃这么好的一个机会,便又道:“大壮叔,我还是想割一块肉看看,我曾在一本书上看见,这种野兽是能吃的,只要烹饪的方法对了,就不会有问题,我想试试。”

    牛大壮皱着眉看了看沈悦,好一会才道:“好吧,你在这等着,我去给你弄一块肉,但你要答应叔,不可以自己吃,要先给叔试试,没问题才能吃。”

    沈悦心头一股暖流涌过,这个村子的其他人很是淳朴善良,也一直都明里暗里对她好。

    没一会,牛大壮便割了一块巴掌大的野猪肉上来,用一片叶子包着递给了沈悦。

    沈悦接过后仔细看了看,肉淡红,脂肪洁白,分布均匀,用手指压后凹陷可立刻恢复,是上好的野猪肉无疑了。

    野猪肉的营养价值很高,而且做法多样,卤、炖、炒、煎、烤或者做汤做馅都可以。

    但是这里条件有限,拿回家又会被张氏母子给收缴了,所以沈悦决定用最原始的方法,烤。

    正好她出门时为了以防万一带了一些调味料,原本是准备煮些东西充饥。

    牛大壮颇有兴致的帮她生火,然后打来干净的泉水清洗野猪肉,最后再用牛大壮的小刀将肉切成片状,之后沈悦打开装调料的袋子,撒了一些盐在猪肉上。

    一切都准备妥当之后,沈悦便用一根干净的木棍将野猪肉架在火上烤。

    没多久,就看见野猪肉上金黄的油脂一粒一粒的出现在肉的表面,香气也渐渐散发了出来,一直当沈悦在玩的牛大壮此时也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烤的差不多时,沈悦又撒了一点辣椒面,撕下一片肉正要往嘴里塞就被牛大壮给抢了过去:“忘了叔说的啥了吗?”

    说完,牛大壮迫不及待的将肉吃了下去,没来得及考虑会不会有危险,因为这个味道太诱人了。

    一块肉下去,牛大壮满足的叹了一口气:“悦丫头,你的手艺真不错,叔能吃到这么美味的东西,即使被毒死,也值了。”

    “大壮叔,你别瞎说,你不会有事的,书上说了,若是烹饪方法不对,或是没煮熟,才会出现你说的那种情况,你看你现在,是不是一点事都没有。”沈悦笃定的道,那些传说中,百年前的人必定是不放什么调料,白水煮猪肉,并且没煮熟,才会难吃和上吐下泻,导致误导了后面的人。

    牛大壮愣了愣,果然,自己既没有肚子痛,也没有想吐的感觉,不禁笑道:“果然如此,还是悦丫头厉害,多读书果然很重要。”

    两人你一片我一片,一共吃了差不多一斤的肉,浑身都暖和了起来。

    吃完后,牛大壮帮着沈悦摘野菜,没一会,背篓就满了。

    “大壮叔,下次我也跟你一起进山吧,我想看看还有什么是书上说的可以吃的野兽。”下山途中,沈悦道。

    “没问题,下次叔要进山,就捎上你,不过,悦丫头,那边的山你看到没?”牛大壮指了指和后山相对的那座山头,“那座山你可千万不能一个人去。”

    “为什么?”沈悦好奇的问道。

    “那座山有土匪,凶悍着呢,若是被逮了去,就没命回来了。”牛大壮说道。

    “知道了,叔。”沈悦痛快的答应了,她只想研究她的美食,并不想去招惹麻烦,不过,看来在哪里,占山为王的现象都是存在的。

    下山之后,沈悦便同牛大壮告别了,回到家中,李成不见了踪迹,而张氏穿着袄子坐在院子中间闭目养神,她的面前还摆着一个很大的红木箱子,沈悦一眼就认出来了,这是她娘亲的嫁妆。

四.放杖草

    箱子中的东西不多,一些银首饰和几匹布,沈父在临终前特意说过,这是沈悦的娘留给她的,旁人都不能动,但沈父去世后第二天,箱子就被搬到了张氏的房间,对着沈悦话里话外都是东西不值钱,就当做是养她的报酬,还亏了本。

    沈悦进了院子,张氏听见动静后,掀了掀眼皮,看到沈悦后,嘴里习惯性的骂道:“死丫头,又野到哪里去了?摘野菜都要摘这么久,我是不是太惯着你了!”

    “山路有些滑。”沈悦解释道。

    “你是说我虐待你了吗?死丫头,嘴这么碎,和你那短命的娘一样。”张氏睁开眼,随手拿起身边的一块石头就朝着沈悦扔了过来,沈悦躲避不及,被砸到了额头,一阵剧痛传来,紧接着便是温热的鲜血流了下来。

    沈悦就这么透过鲜血静静的看着张氏,眼里带着恨意,张氏从未见过这样的沈悦,一丝寒气从脚底升了上来,底气越来越不足,最后抱着箱子便转身回了卧房,丝毫没有想到给沈悦包扎一下。

    一边走嘴里还一边骂道:“一家子短命东西!”

    沈悦擦了擦额头的血迹,嘴角勾起一抹冷笑,随后背着背篓去了灶房。

    将野菜拿出来后,背篓中还静静的躺着一株植物。

    放杖草,又名yin羊霍,***物。

    沈悦家不仅做美食,对药膳也有一定的研究,所以这些植物沈悦都一清二楚,外婆曾指着放杖草千叮咛万嘱咐要沈悦千万别碰,所以沈悦特别记住了它,在摘野菜时,看见了这种植物,就顺手就摘了一株。

    她将放杖草藏在了柴火下面,现在还不是用它的时候,她要等一个机会。

    沈悦没有想到,机会来的这么快。

    “晚上多做些菜,温些米酒,阿成的朋友要来,若是做的不好吃,就等着挨棍子吧!”张氏对着沈悦恶狠狠的道。

    自从上次见到沈悦那样恐怖的眼神后,张氏也没有再动手打她,似乎有所忌惮,只是嘴上依旧不饶人,沈悦也没有再跟她计较。

    李成的那一伙狐朋狗友沈悦见过,都是和李成一般游手好闲的混混,李成曾当着她的面对他那些朋友许诺,沈悦再大些,会找个机会给大家一起玩玩,沈悦每次听到虽不太明白意思,但也吓得脸色苍白,不敢反驳,而那帮朋友,每次见到她的眼神也越发的猥琐。

    沈悦将前些天在山上采摘的野菜洗净炒了一盘,再蒸了一条腌鱼,最后做了一大盆浓白鲜香的鱼汤。

    做完这一切后,沈悦将一直藏起来的放杖草磨碎一点点的加进了菜中,搅和一下根本看不出来。

    随后,她拿出从李成书房中偷出来的两页信纸,写了两封信,其中一封给许莺莺送了去。

    黄昏时分,李成和一帮朋友回来了,大声嚷嚷着饿了,张氏来到灶房,催促着沈悦将饭菜端出去,还在沈悦经过她身边时,趁机将未灭的木炭“不小心”弄到沈悦的脚上,张氏见痛的冷汗直流的沈悦,脸上是报复的快感。

    沈悦一瘸一拐的将饭菜端到李成房间,那群朋友见她来了,都是眼前一亮,其中一个更是大胆的将手覆盖在沈悦的小手上。

    “我说,李成,这丫头如今长开了,好看了,你该不是反悔了吧?难不成想自己留着收用了?”一个长相猥琐的男人说道,说完还露出一口黄牙。

    周围的人都意味不明的笑了,沈悦装作听不懂的样子,面无表情的摆好碗筷和饭菜。

    “怎么可能,我李成是反悔的人吗?就算是我自己用了,也会给你们剩一口汤的,等着吧,有机会的。”李成看了沈悦一眼,就像在看一件货物,他心中想的是一切都要等到和许莺莺成亲之后才能行动,那时候就算自己在村里横着走也没人敢把他如何了。

    沈悦放好之后便离开了,回到了她的灶房内等着,想起刚刚那人的手,她的心头就一阵恶心,眼神也越发冰冷。

    过了一会,沈悦估摸着药开始发挥作用了,门外响起了一阵轻盈的脚步声,沈悦嘴角微勾,偷偷离开,将第二封信送了出去。

    没多久,小院里就响起了几声尖叫和压抑的哭声,紧接着,冲进来十几个人,领头的正是许秀才,四方脸,穿着长衫,书卷味很浓,此时沉着脸,一脚踹开李成的房门,房间内正是李成和他的一群狐朋狗友,他们中间围着的,正是衣衫不整的许莺莺。

    许莺莺看到许秀才,哭着扑向他的怀里,许秀才的脸色难看至极,检查了一下,除了衣服被撕烂,手臂上有几块淤青,其余没有受到什么实质性的伤害,许秀才只庆幸自己来的快,若慢一步,结果无法想象。这时,李成的酒也醒了一大半,看到眼前这个情景脸色瞬间惨白,扑通一声跪下了。

    “畜生!你这个畜生!”许秀才气的额头青筋乍起,狠狠的踢了李成一脚。

    这时,张氏披了件衣服,也跑了出来,看到眼前的一幕瞬间明白发生了什么,上前一步就抱住了许秀才的大腿:“许老爷,您大人有大量,这件事绝不是您看到的这样!”张氏的声音凄厉,在场的人都禁不住皱起了眉。

    许秀才一脚将张氏踢开,正好踢在她的肋骨上,痛的张氏哇哇直叫。

    “好哇,张氏,你这个不要脸的老东西!”这时,人群后一个尖利的声音嚷了起来,众人回头,只见村里里正的夫人正拎着一个裤子都还没套上的男人从张氏的房间走了出来,那人转过身来,正是里正。

    原本里正的夫人并没有跟来,但是在大街上,忽然听见谁说了一句,里正也来了,便跟了过来,没想到在张氏推门出来时,看到了那个熟悉的人影。

    张氏看到这一幕,脸色更是灰白。

    “许老爷,求你做主,这不要脸的张氏勾引我男人。”里正夫人伏在地上就开始哭诉。

    “你们还有什么好说的?!”许秀才道。

    “不...不是这样的,对了,沈悦呢?沈悦那丫头呢?!一定是她陷害我们娘俩!”张氏大喊道。

    这时,沈悦推开人群走了进来:“这里发生什么事了?”

五.下场

    “死丫头,你去哪了?!”张氏眼里迸出恶毒的光,试图将这一切都推给沈悦,“许老爷,这丫头一直记恨着我们娘俩,我辛辛苦苦将她拉扯大,她却恩将仇报,给我和阿成下药!”张氏开始胡言乱语。

    “有没有下药,许老爷验验不就知道了吗?”沈悦冷静的说道。

    许秀才看了她一眼,然后将许莺莺头发上的一根银簪子取下来,许莺莺一直将头埋在许秀才怀中,一句话都说不出来,明显是被吓得狠了,许秀才命人将李成房中和张氏房中剩余的饭菜端来,分别用银簪子搅了搅,银簪子却丝毫没有变色,沈悦微微一笑,这放杖草可不是毒药,对于身体虚弱些的人来说,还是一味补药。

    “来人,将这对母子和其他人给我押回去!”许秀才愤怒的将簪子扔在地上,怒声道。

    立刻便有四五个家丁上前,架起已经软下去的李成和张氏,里正也穿上衣服跟在里正夫人身后离开,还一直小声的解释道:“都是那婆娘勾引我的。”

    许秀才扶着许莺莺离开,接着,旁的人也陆陆续续的离开,没人去关注还在院子里的沈悦,沈悦也乐得轻松,当晚便睡在了原本属于她的后来被张氏霸占了的房间中,换下床单被罩,温暖的让她几乎一沾枕头便睡着了。

    而张氏和李成注定一夜无眠了。

    许莺莺回到家,又断断续续的对许母说了事情的经过,她收到了李成的字条,邀她去家里玩,她精心的打扮了一番便去了,没想到,屋内不仅有李成,还有几名没见过的男人,他们的脸色都有些红,屋子里还弥漫着酒气。

    李成看见许莺莺后,一把搂过她,许莺莺挣扎了一下,脸有些红,李成却将她抱得更紧,还对旁人道:“看见没,这就是我未婚妻,羡慕吧,她可是幸福村的大户人家。”

    许莺莺此时已经有些怕了,想离开,但李成牢牢抱住她不放,手还有些不规矩的上下游移,对面几人看的眼都红了,加上沈悦的放杖草的作用,其中一人脱口而出:“我们是兄弟,有好事应该一同分享,对吧。”

    其他几人也赶紧附和,在酒精的作用下,李成慷慨的大手一挥,同意了,便有了接下来的那一幕。

    许母闻言,气的浑身发抖,上了年纪却依然知书达理温柔大方的许母第一次在许秀才面前发了火,面对着自己如此伤心的妻子和女儿,许秀才只恨不得将李成千刀万剐。

    第二天,沈悦难得睡了一个懒觉,刚刚给自己做好早餐,吃了几口,门口便传来响动。

    沈悦走出去一看,是许秀才身边的家丁。

    “沈姑娘还请跟我们走一趟。”家丁客气的说道,从他说话的语调看来,沈悦是没什么危机的。

    沈悦点点头,关上门便跟着家丁离开了。

    他们去的地方是许家的大宅子,粉墙环护,大门有差不多两人高,推开门,便是一个不大的庭院,两边是回廊,庭院布置的很精巧,一看就是出自一双巧手,再往前便是宴客的大堂,此时,大堂外已经围着许多的人,沈悦熟悉的刘婶和牛大壮等人也在,看到沈悦后,眼中都流露出一丝担忧,沈悦冲着他们点点头,示意自己没事。

    大堂上方坐着许秀才和里正,里正一副以许秀才马首是瞻的模样,沈悦环视一圈,并没有看到许莺莺和许夫人,想必是在后院。

    幸福村一个小小的村落,并没有衙门这样的**设施,所以家长里短以及大大小小的事情都是由里正处理。

    沈悦进去之后,立马有人搬了凳子给她坐下,沈悦也没有客气,坐着总比站着好。

    这时,里正站起身来,拍了拍手:“好了,大家静一静,今日大家聚在这里,想必都听说了,张氏和其子李成伙同几名混混,心思恶毒,竟对许老爷家的独女下毒手,行为令人发指,所以应许老爷的要求,在这里公开公正的处罚张氏母子。”

    里正这一番话中,撇开了自己和张氏之间的龌龊事。

    村民中立马响起了一阵议论声,许多人都觉得大快人心,毕竟平时张氏仗着许莺莺和李成之间的关系,在村里飞扬跋扈,与许多人结怨。

    过了一会,张氏和李成以及李成的几个朋友便被带了上来,他们的手脚都被绑着,每个人的脸上除了疲惫不堪便是惊恐。

    “许老爷开恩啊,许老爷开恩啊,一切都是我的错,饶了我儿子吧。”张氏一见到坐在上面的许秀才便开口求饶,但不是为她自己,而是为她的儿子,张氏虽混账,但也是真心疼爱李成。

    李成听见张氏这样说,连忙附和道:“是啊,许老爷,都是我娘干的,不关我的事。”

    沈悦闻言露出嘲讽的笑容,有这样的儿子,张氏上辈子真不知道造了什么孽。

    张氏恰好在慌乱中看到了沈悦嘴角的那一抹笑容,恨得牙痒痒:“许老爷明鉴,沈悦一直对我们心怀不满,想借机赶我们走,这件事也有她的一份啊。”

    张氏还不忘拉沈悦一把。

    “张氏,你自己摸着良心说,悦丫头为何恨你?不说别的,你瞧瞧悦丫头身上的伤痕,都是你打的,占了悦丫头的房子,拿走了人家娘送她的嫁妆,你还说这种话,亏不亏心?!”人群中的刘婶忍不住了,冲出来说道,说完还一把掀开沈悦的衣袖,露出伤痕累累的手臂。

    沈悦低下头,将自己的袖子拿下来,众目睽睽之下露出自己的肌肤,这原本是不合理的,但现在也没人关注这个点了,在旁人看来沈悦就是委屈的模样,许秀才也是父亲,看到这一幕难免也会不忍,人群中更是响起了讨伐声,一定要让张氏母子付出代价。

    沈悦就是整个事件的***,虽不是最重要的,但是关键时候,可以发挥重要的作用,其中,也有大家的功劳,所以说,群众的力量真的很重要。

    最终,张氏和李成连同那群混混被打了一顿后驱逐出幸福村,原本属于沈悦的东西也都尽数还给了她。

六.红烧肉

    听到这个消息之后,沈悦控制不住的流出了眼泪,这是原身残留的最后的情绪。

    “许老爷,谢谢你。”众人都离开后,沈悦朝着许秀才深深的鞠了一躬。

    “昨日你通知了我,这也是我对你的报答。”许秀才一点也没有大户人家的傲气,反而十分温和的道。

    昨日沈悦的第二封信便是交给了许秀才,许宅沈悦是进不去的,只能让门口的小厮将信交进去,随后许秀才便风风火火的带着人出来了。

    “这件事也算是给了莺莺一个教训,让她莫要再轻信旁人。”许老爷感叹了一句。

    沈悦心里是有些羡慕的,许秀才在村里有钱有势,对家人却是真心实意的好,许莺莺也是幸福的,经过这件事后,沈悦对许莺莺也恨不起来了,毕竟她只是一个骄纵的大小姐。

    回到家后,家里大门完好无损,张氏他们是被许秀才的家丁押着离开的,据说要将他们赶出很远家丁才会回来复命,所以并不担心短期内他们会回来报复,家用的钱张氏是不会放在家中的,都是随时揣在怀里,这次也一并带走了。

    推开院子大门,沈悦看着眼前这个以后就是她的小院,心中盘算着以后到底做什么,娘亲留下的一些布匹和银首饰能换一些银子,但是自己不可能一辈子就靠这点银子过日子。

    正思考着,身后却传来牛大壮粗狂的声音:“悦丫头,叔给你送好东西来了!”

    沈悦打开院门,看见牛大壮手上的肉,笑的眼都眯了起来。

    牛大壮拿来的,正是那天他们在后山猎到的那头野猪剩下的肉,是她拜托牛大壮带回家的,现在牛大壮见她夺回了自己的家,心里也为她高兴,便替她拿来了。

    “谢谢大壮叔。”沈悦笑眯眯的道。

    “你一个小姑娘自己过日子,有啥需要的就跟叔说,甭客气。”牛大壮豪迈的说道。

    说完,牛大壮便要离开,沈悦叫住了他:“大壮叔,还没吃午饭吧,就在这儿吃吧,我做道红烧肉给您尝尝。”

    一听到肉,牛大壮就咽了咽口水,上次小丫头就这么简简单单烤出来的肉都这么好吃,这个红烧肉一听就更加美味无比,于是便点头答应了。

    外面还积着雪,所以沈悦并不担心肉会坏掉,切下野猪腹部的肉,标准的三层五花肉,油脂和肉分布的很均匀。

    将肉洗净,然后切成块状,把肉泡在加了酒的水中半个时辰,期间,沈悦蒸了些米饭,她觉得,用柴灶烧出来的米饭比从前在家中用电饭锅烧出来的要香许多。

    大米是今年的新米,他们家原本就有田地,种着水稻和小麦,一直是张氏在打理,因为她怕沈悦从中搞鬼,毕竟这些是他们家唯一的经济来源。

    这些大米便是卖剩下的,够他们吃很久的分量。

    米饭蒸好后,沈悦便将肉取出来,锅中放上油将肉爆出油,多余的油被沈悦舀起来装在了罐子里,准备有时吃面或者做菜的时候放一些。

    将爆好的肉捞起来,剩下的油中放上葱姜蒜末八角和白糖,再放入五花肉煸炒,再加入一些自己用大豆做的豆油,最后加水撒盐煮至汤汁浓缩。

    一碗十分家常的红烧肉就做好了。

    牛大壮待在外面都闻到了香味,这香气实在是诱人,勾起了他肚子里的馋虫,牛大壮自认不是注重口腹之欲的人,没成想,吃了一回这丫头做的东西,就念念不忘了。

    沈悦盛了两碗米饭和一大盆红烧肉,端了出去,刚刚放下,牛大壮就迫不及待的夹了一筷子,那味道,好吃的让他根本没有多咀嚼就吞了下去。

    “大壮叔,慢点吃,多着呢。”沈悦笑眯眯的道,作为一个厨师,最开心的时候大概就是看到别人吃自己的东西吃的满足。

    “悦丫头,吃什么呢,这么香。”门口,响起了刘婶的声音,她的手中还端着一个盆,盆里是几块饼子。

    沈悦将刘婶迎了进来,接过刘婶手中的饼子,从屋内拿出一盆原本就要给她送去的红烧肉,出来时,就看到刘婶惊讶和纠结的眼神,看来牛大壮已经告诉过她这是什么肉了。

    沈悦将红烧肉递给刘婶:“婶,尝尝吧,我和大壮叔都吃过了,根本没事。”

    “刘大姐,别的不信,你还不信我和悦丫头吗?我常年和这些野兽打交道咧。”牛大壮见刘婶依旧有些犹豫的模样说道。

    眼前的香气实在是很诱人,而且牛大壮吃的这么香,刘婶一咬牙,直接用手指捏了一块塞进嘴里,咀嚼两下,软软糯糯,唇齿留香,好吃的让她不敢相信,这真的是人们说的难以下咽吃了还会生病的野兽吗?

    “悦丫头,这真好吃,你怎么做的?”刘婶惊讶的问道。

    沈悦将自己的做法告诉了刘婶,刘婶直夸她厉害,最后离开的时候,几乎是迫不及待的将肉拿回家给丈夫和孩子吃。

    这时,牛大壮第三碗饭吃完了,意犹未尽的抹抹嘴:“悦丫头,你若是开个小饭馆,生意一定很好。”

    沈悦灵光一闪,平时要去田里做活或是捕鱼又或是像牛大壮这样进山的,早晨或者中午,都带的干粮,吃不饱不说还不好吃,她家的位置正好处于田地,湖水和后山的必经之地,若是开一个小饭馆,卖些早餐午餐,价格便宜些,在大家能接受的范围,也不知道会如何。

    沈悦立刻将自己的想法告诉了牛大壮,牛大壮听完拍着大腿道:“好,若是你真的开了饭馆,叔一定每天来吃,不管多少钱都吃。”

    有人支持沈悦自然是高兴的:“叔,哪能收您的钱,以后,还要您带我进山猎些野兽呢,以后若是我赚钱了,一定付肉钱给您。”

    “净说傻话,叔哪能要你的钱,叔没娶媳妇也没子女,你就像叔的女儿一样,有啥帮忙的,叔都会帮。”牛大壮呵呵笑着,声音浑厚粗壮,一直传到沈悦的心中,心里暖洋洋的一片。

    几天之后,心悦饭馆正式挂出了招牌。

七.杂酱面

    开业这天,正值中午,下了几天的雪破天荒的停了,太阳明晃晃的挂在正空,虽然还是寒冷,但总算是感受到了一丝温暖,沈悦买了一柄鞭炮在门口放了,噼里啪啦的声音吸引了不少村民过来。

    在牛大壮和刘婶这几日不遗余力的替她宣传,村里的人几乎都知道了沈悦开了一个吃野兽肉的饭馆,有相信沈悦的,也有不信的,此时,都聚在了沈悦饭馆的门口。

    沈悦站在门口,对着门口看热闹的村民道:“沈悦承蒙各位平日里的照顾,无以为报,只能为各位叔叔婶婶哥哥姐姐带来美味的食物,今日开业,所有食物全部免费,希望各位能赏光进来试吃,若是吃的好,以后常来。”

    此话一出,立刻有许多人跃跃欲试,毕竟,从屋内传来的香气确实很诱人。

    “进去尝尝吧,刘婶和牛大壮都说过了,吃了没事。”村民a犹豫的对身边的妻子道。

    “刘婶,你们心疼悦丫头我们自然能理解,悦丫头也是我们看着长大的,但是犯不着拿大家的生命开玩笑吧,先人都说过了这种肉不能吃,现在让我们怎么去相信一个小毛孩。”也有这样反对的声音在人群中出现。

    沈悦丝毫不恼,只道:“张伯伯说的很对,信任不是说说而已,若是你们愿意,我会当着你们的面,吃下野兽肉,当然,若是还不信任我,可以离开,沈悦不会强求大家,依旧谢谢大家。”

    此话一出,便有一部分村民进了沈悦的小院,还有一大部分站在门口观望,沈悦的小院被摆上了几张桌子,桌子上还铺上了小碎花的桌布,一张桌子可以坐四个人,两边还做了类似吧台的桌子和椅子,一排可以坐五六个人,小院的空间都被利用起来,这是沈悦根据在现代生活的灵感花钱让木匠制作的,众人一进门,就被这新颖的桌椅吸引了目光。

    进来的人都落座之后,沈悦在大家面前吃了几口自己制作的红烧肉,香气散发出去,大家都偷偷咽了一口口水,连之前反对那人都不得不承认这味道很诱人。

    屋内的众人等了一会发现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之后,纷纷要求来一碗红烧肉。

    在刘婶和刘婶儿子和牛大壮的帮助下,很快,坐在小院的人都是人手一份红烧肉一份米饭。

    门口的人都等待着这些第一批试吃的反馈,但等了一会,他们发现,每个人都在埋头猛吃,根本没人发出声音。

    那吃的很香模样,让等在门口的人心痒难耐,不由得猜测到底是什么味道。

    “这也太好吃了吧,这还是那些丑陋的野兽吗?”其中一人吃完之后,抹了抹嘴巴,意犹未尽的说道。

    “我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这让我以后还咋吃得下我婆娘做的饭菜。”另一位村民也吃完了。

    外面的人闻言,瞬间挤了好几个人进来。

    “悦丫头,我们也要吃野兽肉!”

    看着越来越多的人走进来,沈悦的嘴角露出微笑,去厨房盛了几碗端出去,不管怎么样,第一天免费试营业是很不错的,虽然还有一部分人不太相信,但是时间会证明一切的。

    临近黄昏时,众人才渐渐散去,而沈悦锅里的红烧肉也见了底,刘婶和刘婶儿子以及牛大壮帮着收拾小院,沈悦看着有些疲惫的三人心里满是感激,想做些什么给他们吃,但红烧肉没多少,怕是塞牙缝都不够了,想了想,突然灵机一动,想到了自己要做什么。

    沈悦将灶台上剩下的一块五花肉洗干净,再拿出白菜辣椒和一块豆腐。

    随后将肉切成丁,加入豆油和盐,腌制一会,趁着这个空隙,将辣椒白菜和豆腐都切成丁。

    将锅烧热,倒入油,油热后加入肉丁辣椒丁白菜和豆腐丁翻炒,再加入一些酱,倒入少许酱油,再加入盐,五香粉和胡椒粉调味,最后加点水,熬一会,最后盛出来装在碗里。

    酱料做好后,沈悦拿出面粉,用加了盐的盐水倒入面粉中,用筷子搅拌,搅拌至雪花状,再用手和面,和至表面光滑,盖上盖子醒一会,中途拿出来再揉两次。

    最后在案板上撒上面粉拿出面团擀面,将面擀到透过面皮隐约看到手就行了,再折叠起来,切成均匀宽度的长条。

    做好面条,锅中的水也开了,沈悦将面条下到锅里,几分钟后,捞了起来,再淋上刚刚制作的酱料,一碗香喷喷的杂酱面就做好了。

    沈悦将四碗杂酱面端出去,闻到香味的牛大壮眼睛一亮,接过后坐在椅子上,呼哧呼哧就吃了起来。

    “刘婶,大壮叔,远哥哥,今天辛苦你们了,吃点东西,锅里还有,一会给张叔端一碗回去吧。”沈悦表示感谢,刘婶的儿子张远是个读书人,脸皮薄,闻言脸都红了。

    “说啥呢,远亲不如近邻,能帮一些就是一些,再说了,我们也没帮上啥大忙。”刘婶说道,和张远也坐下来吃了起来。

    面条筋道,汤汁美味,每个人都被辣的出了汗,浑身舒畅了许多。

    “悦儿,你做的东西真好吃,我以后还能来吃吗?”张远在离开时红着一张脸说道。

    “当然,远哥哥,只要你想吃,随时过来就是。”沈悦扬起笑脸。

    她的脸上因为辣椒变得有些红,这几日吃得好休息的好,沈悦的身体也渐渐养回来了,脸上有了肉,就像是蒙尘的玉,渐渐露出了一角光芒。

    张远看见这样的沈悦,只觉得有些移不开眼,在牛大壮刻意的咳嗽声中,才回过神来,红着脸跟着刘婶离开了。

    “这小子,估计是看上你了。”牛大壮看着张远几乎是落荒而逃的背影打趣道。

    “远哥哥就和我的亲哥哥一样。”沈悦只道,她现在这具身子还小,不想谈感情,只想赚钱。

    牛大壮了然的摇了摇头,心道只怕远小子的真心是要空付了。

    最后,沈悦同牛大壮约好了第二天上山捕野兽的时间。

八.矛盾化解

    第二日一大早,天还未亮,沈悦就穿好衣服出门了,这些衣服都是她用娘亲留下的首饰换钱买的,而张氏母子留下的东西,全被她丢掉了。

    走出大门,就见牛大壮已经在门口等着她了,沈悦从背篓中摸出几块猪油煎的肉末饼子,自己剩了一块,其他的全递给了牛大壮。

    牛大壮见此,也不跟她客气,接过饼子就大口吃了起来。

    第二次上山比上一次要熟练的多,沈悦避开打滑的地方,走的稳稳当当,没一会,便上了山。

    牛大壮一上山便找了一个地方开始布置陷阱,所谓陷阱,就是简单的一个坑上面铺些树枝和树叶,再放上沈悦带来的肉,牛大壮从前都是用鱼肉或是其他小动物的肉做诱饵,但他下意识就觉得沈悦做的肉比其他肉好得多。

    牛大壮的陷阱做好之后,沈悦也开始制作自己的陷阱了。

    她的陷阱只用了一个破木盆一根粗壮一些的树枝以及一根线就做好了。

    沈悦在陷阱中洒了一些米,就静待着猎物上门了。

    没一会,沈悦这边还没动静,牛大壮倒是抓了不少猎物了,抓到猎物后,牛大壮便迅速的剥了皮,将肉弄上来装到背篓中,留给沈悦,让沈悦高兴的是,猎物中,除了野猪和一些不能吃的动物,竟然还有一头成年的羊和两头幼羊,成年羊被牛大壮剥了皮,小的两只却被沈悦留下了,她准备养在院子里。

    而过了一会,沈悦这边也有了动静,她躲在草丛里,看着一只母鸡带着几只小鸡仔过来吃米,这里的鸡和她原先看过的鸡略有不同,身形什么的都要大上一些,身上的羽毛是深绿色的,和现代的野鸡有些雷同,她手上灵巧一动,母鸡和小鸡仔便都被罩在了木盆下。

    沈悦没有让牛大壮帮忙,而是自己动手,手脚利落的将母鸡杀了,装在自己的背篓里,而剩下的小鸡则用绳子拴住脚,放在一边。

    接下来,又抓了几只鸡和小鸡仔,都被她处理好了。

    “悦丫头,你这陷阱虽然简单了些,但是效果倒是极好的。”牛大壮道。

    “哪及得上大壮叔,这陷阱只能抓些小型的动物,再大一些的,就不行了。”沈悦道,她说的也是实话,她擅长美食,对于陷阱就根本不怎么懂。

    眼看着时间临近午时,沈悦和牛大壮便收拾好东西,下山去了。

    沈悦和牛大壮依旧在路口分开,牛大壮道:“一会我将东西收拾好,就过来帮忙。”

    沈悦点点头,转身回了自己家。

    令她惊讶的是,这回家门都还未开,门口便已经等着好些人了,而其中一位,还是沈悦很熟悉的。

    “悦丫头,你可算回来了,快开门营业吧,这天寒地冻的,让我们好等。”其中一位村民道。

    其他人也纷纷附和,沈悦忙笑着答应下来,然后打开院门,门口的人陆陆续续的走进去坐下。

    最后一个人磨磨蹭蹭的,似乎想进去,却又不好意思。

    沈悦心中觉得好笑,便道:“许大小姐可是要进去吃些东西?”

    “本小姐原是不饿的,既然你开口邀请了,我便进去瞧瞧。”说完,许莺莺大步走了进去。

    沈悦在身后只觉得好笑,进去后,沈悦将幼羊和小鸡仔关在一处,便去了灶房。

    牛大壮和刘婶以及张远没多久便过来了,帮着沈悦招呼客人,沈悦的定价是红烧肉五文钱一碗,米饭免费,价格对于村里的人来说是在可接受的范围。

    很快,沈悦的红烧肉便做好了,刘婶几人将饭菜给点了红烧肉的村民们送去。

    “我...我想吃面,听闻这里的面条很美味。”许莺莺说完,脸色微红。

    沈悦点点头,仿佛没有看到她的神情,去灶房又做了一锅面,给许莺莺端了一碗,顿时,一股香气就传了出去。

    “这是什么?好香啊,悦丫头,给我来一碗。”

    “我也要一碗,还没吃饱咧。”

    众人纷纷被杂酱面的香味给吸引了,杂酱面沈悦定价三文钱一碗,分量多,料又足,吃过的人都说好,沈悦这个小店的名声,也不知不觉的传了出去。

    许莺莺在吃过一碗面之后,脸色红润起来,披风也解了下来,额间还趟出了汗,整个人都舒畅了不少。

    给钱时,她已经没有之前那么别扭了,红着脸道:“谢谢你。”

    沈悦知道这一声谢不止是为了杂酱面,还是为了之前她救了她,让她看清了李成这个渣男,但这都是沈悦一手策划的,所以也当不得她的谢,只道:“许大小姐若是愿意,平日里多来我这儿吃吃东西,当是给我打广告了。”

    许莺莺虽不知道什么叫做打广告,但也点点头,随后离开了,沈悦看着她的背影,露出微笑,许莺莺本性并不坏,只不过被惯得脾气骄纵一些罢了。

    待村民们陆陆续续的离开后,已经是黄昏了,沈悦点了点,今日赚了好几十文钱,她拿出十五文,分给了刘婶母子以及牛大壮。

    “悦丫头,你这是做什么?”刘婶退回了钱。

    “悦丫头,你这就见外了,这都是你辛辛苦苦挣来的钱,我们也没帮上什么忙,快些收好。”牛大壮也有些不悦的道。

    沈悦却再一次郑重其事的将钱放入他们的手中:“我如今只有一个人,凡事都需得叔婶帮助,这几文钱哪值你们多日来的维护,我爹娘还在世时,便常常说让我做一个知恩图报之人,如今我无以为报,这几文钱便是我微薄的谢意,若是叔婶瞧不上,大可不收。”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牛大壮和刘婶对视一眼,都看到了对方眼中的无奈。

    “悦丫头,你这张嘴啊,说不过你。”刘婶摇头轻笑。

    “叔收下了。”牛大壮也豪放的将钱揣进怀里。

    幸福村虽不如别的地方富裕,但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本事,赚的钱生活之余还能剩下,所以沈悦的这些钱算不得什么,但看到两人的动作,沈悦觉得很感动。

    沈悦见此,才流露出笑意:“日后还要叔叔婶婶哥哥们多帮帮我。”

    “自然,有什么事悦儿可过来找我,我...我随时都在的。”张远红着脸道。

九.羊肉汤

    “听说一年一度的乡试快开始了,远哥哥不用准备考试吗?若是以后考上了做了官,妹妹还要仰仗你呢。”沈悦不着痕迹的推脱了张远的帮忙。

    张远闻言眼神一暗:“是啊,我还要准备考试,就不便过来了,先告辞了。”

    说完,脚步有些踉跄的离开了。

    随后,牛大壮和刘婶也跟着离开了。

    沈悦关上小门,收拾好所有东西之后,又去地窖看了看,这地窖是她拜托牛大壮帮忙挖的,费了不少心思,但能储存许多食物,这个天气的地窖相当于一个天然的冷冻库,沈悦将肉类和蔬菜都放到了这里,许久都不会坏,帮了她一个大忙。

    查看了地窖,天也黑了,沈悦洗漱过后便躺在床上休息,脑子里却在想鸡和羊应该怎么做,有了一个大致的想法之后,沈悦才迷迷糊糊的睡去。

    第二天,沈悦便和刘婶去了镇上,穿到这个世界这么久,沈悦都在考虑弄倒别人和喂饱自己,还没有好好的逛过,趁着这个机会,沈悦决定好好逛一逛幸福村外的世界。

    他们来到的这个镇子名为四方镇,如同它的字面意思,整个镇子都是四四方方的,连街道都规划的很整齐。

    四方镇很大,是通往京城的必经之路,所以来往的商贩旅人也很多,两旁的酒楼茶楼络绎不绝,还有专门的一条巷子作为烟花之地,沈悦从巷口路过时,能看到不少穿红着绿的女子在门口揽客。

    镇子中有不少像许秀才那样或者更甚于他的大户人家。

    逛了一圈下来,沈悦没买到多少东西,但却觉得这个镇子比幸福村还适合经商,但如今她囊中羞涩,自然是不能想的。

    另一条街道上,沈悦竟看到有人将小孩装在笼子里,公然贩卖,不由得心生愤怒。

    刘婶见此,叹了一口气道:“如今虽是太平盛世,但是家里穷苦的人还是不少,皇上再是明君,也管不了这么仔细,只是可怜了这些孩子。”

    沈悦看了一眼便不忍心再看,正想离开,却在一群孩子中看到一个清澈的眸子,她看过去,只见那是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脸上被人清洗干净,能看出是个清秀的孩子,身上的衣衫破烂,她似乎知道自己的处境,没有哭闹,只是盯着前方,沈悦在她眼中看到了坚强与不服输,不知道为什么,她的心一下子就软了。

    她径直走到小贩面前:“那个小姑娘怎么卖?”

    小贩愣了愣,眼前的姑娘不过十三四岁的模样,穿的也不好,但那气质却不容忽视,小贩长年做生意,很会看菜下碟,便还算温和的道:“二十文钱,我这儿的姑娘都很勤快,买下绝不后悔。”

    沈悦皱了皱眉,她很不喜欢这样将人当成货物的口气。

    “我买下了。”沈悦当即便去掏钱。

    “悦丫头,二十文可不便宜,你为何要买一个丫头?”刘婶上前有些急切的问道。

    “刘婶,如今饭馆正是需要人手的时候,这钱花的不冤枉,您放心吧。”

    见沈悦这样说,刘婶也不好再说什么。

    小姑娘被小贩像货物一般拎到沈悦面前,然后接过钱数了数,便放人了。

    其他被关在笼子里的小孩见此,都露出了羡慕的眼神,沈悦只能离开,现在她没有这样大的能力帮助他们,但是总有一天,沈悦希望自己能让这样的孩子们有一个安身的地方。

    小姑娘跟着沈悦回了家,在路上,沈悦替小姑娘买了一身衣裳。

    回到家,小姑娘洗了澡,换上衣裳,整个人都变得灵动了几分。

    “你可有名字?”沈悦问道。

    “回姑娘,奴婢叫做二丫。”小姑娘怯生生的道。

    “你不用称自己为奴婢,我也不是什么小姐,就叫我姐姐吧,你也看到了,我开了一个小饭馆,需要你帮我打打杂,你可愿意?若是不愿,我可以给你一些银钱,让你回家。”沈悦道。

    二丫闻言扑通一声跪了下来:“求姐姐收留二丫,二丫是被父母卖给人贩子的,若是回去,定然会再次被卖,二丫不想回家,二丫服侍姐姐一辈子。”

    沈悦赶紧将二丫扶了起来,拍了拍她膝盖的灰尘:“好了好了,不回去便不回去吧,你莫要向我下跪,我也是穷苦人家出身,若你不嫌弃,便跟着我吧。”

    二丫闻言眼眶微红,又想跪下给沈悦磕头,但被沈悦阻止了。

    “二丫这名字不太好,我给你取个名字吧,灵秀,钟灵毓秀,你看如何?”沈悦道。

    二丫虽不明白意思,但也知道是个好词,忙点头,二丫其实不算名字,只因在家中排行第二,便被叫做二丫,爹娘也从未想过给她取名字,如今得了这么一个名字,二丫只觉得胸口暖暖的。

    很快便是午时,沈悦开门迎客,今日的客人并不少,灵秀的手脚很勤快,帮着沈悦,让沈悦减少了很多工作。

    待客人离开后,沈悦在灶房开始做自己昨晚想出来的新菜,羊肉汤。

    羊的肉骨分离,灵秀将肉和骨头都洗的干干净净,供沈悦使用,在沈悦准备开始时,便要离开,她知道,有些本事是不愿意透露出来的。

    沈悦却让她留下了:“灵秀,你也要学些厨艺,以后我们得饭馆必定要做大,到时候我希望你能独当一面。”

    灵秀闻言,点点头,眼里更加坚定对沈悦的衷心。

    沈悦将羊脊骨切成段,羊肉整块放入锅内,加入清水,水开后将肉捞出,再在锅中加入开水,放入羊脊骨生姜块大火煮开后改小火,小火煮二刻钟,直至汤色发白。

    最后,加入羊肉和适量的羊板油,小火煮再煮两刻钟。

    然后捞出煮好的羊肉,晾凉后切成薄片。

    取出一个小碗,碗中放上葱花和盐,再放入羊肉片,接着倒入滚开的羊汤,撒上一些香菜,一碗简单的羊肉汤便完成了。

    沈悦给灵秀盛了一碗,自己盛了一碗。

    喝入嘴里,没有一点膻味,这里的羊似乎是和现代的羊不一样。

    羊肉汤鲜香可口,羊肉软烂,灵秀舍不得一口喝完,小口喝着,慢慢的,身上也出了汗,觉得整个人神清气爽,说不出的舒服。

十.银耳汤

    晚上,灵秀睡在沈悦为她铺的床上,做了一个关于未来很美好的梦。

    接下来的几天,每天都有不多不少的进账,沈悦也没有再拜托刘婶和牛大壮过来帮忙,他们整日也有自己的事要忙,在见识过灵秀的勤快之后,刘婶和牛大壮也就放心的去忙自己的事了,牛大壮拿来捕到的肉时,沈悦也会付一些钱给他,牛大壮推却了几次无果后还是收下了。

    这几天中,许莺莺时常出现,每每有新菜,她必定是要点的,有时也会带一份回去给许秀才和许夫人尝尝,沈悦和她之间的关系渐渐缓和下来,一来二去,成为了朋友。

    “沈悦,我来啦!”门口,响起许莺莺的声音,沈悦不禁抿唇一笑。

    进门来的,不仅仅有许莺莺,竟还有许秀才和许夫人,许莺莺和许秀才一左一右搀扶着,脸色有些不好看。

    “许夫人这是怎么了?”沈悦见此,连忙关切的问道。

    许秀才面露忧色:“无妨,只是感染了一些风寒而已。”

    许莺莺却将沈悦拉到一边:“我娘亲咳嗽的厉害,痰里还有血丝,吃了好几副药也不见好,娘亲不愿意再吃药,说自己或许是活不长了,也吃不下什么东西,我和我爹快愁死了,只有你这里的东西,她还能吃下一些,趁着天气好,便带她出来,沈悦,你做一些清淡的给我娘亲吧。”许莺莺说着都快哭出来了。

    沈悦眉头微皱,随即想到了什么,走到许秀才和许夫人面前道:“许老爷,许夫人,我刚刚听莺莺说了个大概,许夫人许是肺虚久咳,痰中带血。”

    许秀才眼睛微亮:“不错,开药的大夫也是如此说,沈姑娘可有什么法子?”

    许秀才虽然这样问,但沈悦不过是个十四岁的小丫头,定然是没什么法子的,不过是病急乱投医罢了。

    “是药三分毒,许夫人体质本虚,吃药不能很好的吸收,所以可以选择食补,若是许老爷相信我,我可以试一试。”沈悦诚心的道。

    “爹娘,沈悦很厉害的,就让她试试吧。”许莺莺急切的看着许秀才和许夫人。

    “既然莺莺这样说,就试试吧,劳烦沈姑娘了。”许夫人有些虚弱的说道。

    沈悦点点头,他们其实并不相信她能让许夫人好起来,不过是给许莺莺一个脸面罢了,不过她会用实际行动来证明的。

    她让灵秀招呼客人,自己则走到地窖中,面前摆着的,是一筐新鲜的银耳,这是之前在后山采摘来的,她取了其中一朵,回到灶房,将银耳洗净,放入锅中,再加水,水开之后转小火,加入几颗红枣和几粒冰糖,再熬制一刻钟直至汤汁浓稠颜色变深即可。

    她端了一碗给许夫人,许夫人闻着眼前的汤香甜,也有了几分食欲。

    许夫人手执调羹,吃了一口银耳汤,嘴角露出微笑:“这是什么汤?竟是这般顺滑可口?”

    许老爷和许莺莺见状都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回夫人,这是银耳汤,银耳具有滋阴润肺养胃的功效,对于阴虚火旺不受参茸温热滋补的人来说,是很好的滋补品。”沈悦笑着道。

    许夫人点点头,胃口也似乎好了起来,一口接一口,将碗中的银耳汤都喝尽了。

    “谢谢沈姑娘,味道很好,怪不得莺莺三天两头就往你这儿跑。”许夫人笑着打趣道,显然是心情好了很多。

    许老爷也在许莺莺的撒娇中点了些吃食,吃完后赞不绝口。

    离开时,许老爷将一锭银子放在了沈悦的手心,沈悦大惊,这银子足足十两,比这么多天她挣来的还多得多。

    沈悦将银子退给了许老爷:“许老爷,我的饭菜都是明码标价的,该收多少便收多少,不会少收一文钱,但也绝不多收,这些钱许老爷还是拿回去吧。”

    许秀才眼中闪过一丝赞赏:“沈姑娘,内子的病是许家的大事,你今日这番作为,便是解了我心头的一部分烦忧,这是谢礼,希望你能收下。”

    沈悦态度依旧坚决:“许老爷,沈悦只是个小小的厨子,您和夫人吃得好,下次再来,便是对我最大的支持了。”

    许秀才见此,只得收回银子,付了自己该付的饭钱,道谢之后带着夫人和许莺莺离开了。

    回去的路上,许夫人面带微笑,比来之前的状态好了许多:“沈姑娘很不错,莺莺你可以多去走动,多和沈姑娘学学。”

    “知道啦。”许莺莺也打从心底觉得,自己的朋友得到了爹娘的赞赏比自己得到赞赏都还高兴几分。

    “沈姑娘小小年纪,性子却十分沉稳可靠,夫人,你的病莫要忧心,沈姑娘的食补法子说不定有用。”许老爷道。

    许夫人笑着摇了摇头:“老爷,我如今心境平和多了,若是以后我有个三长两短,望你好好待我们的女儿,莫要太伤心。”许夫人提前给许老爷打了预防针,不是她不满意沈悦,只是沈悦也只是一个半大的孩子,说到底还是稚嫩了些。

    许老爷的眉头紧皱:“不许胡说,我一定会想办法治好你的,再等几天,我将这里的家当卖出去,便带你去京城瞧病。”

    许夫人眼眶微红,心中满满的感动,只觉得这辈子得了许秀才这一个夫婿,算是值了,不过这话她并没有说出口。

    许莺莺也红了眼眶,依偎在许夫人的怀中:“娘亲,你莫要胡说,你定是会长命百岁,一辈子陪着女儿。”

    许夫人抚摸着许莺莺的头发,笑容轻轻浅浅,还带着一丝悲凉。

    当晚,许夫人依旧咳嗽了一会,许秀才忙给她端来痰盂和漱口的水,尽心尽力的伺候着,许夫人咳嗽一会,没什么力气,又昏昏沉沉的睡了过去,许秀才照例检查了一下痰盂,却发现今日许夫人咳出的痰里并没有血丝,许秀才大喜,在安抚许夫人睡下后,久久无法入睡,天一亮,他便亲自去了一趟心悦饭馆。

十一.救人

    沈悦一大早便带着灵秀上了山,想趁着如今气候潮湿,多采集一些银耳。

    无意中,沈悦发现了几只母鸡,和灵秀两人合力逮住放进了背篓中。

    “我们有鸡蛋吃了。”沈悦看着母鸡的窝里几个比普通鸡蛋大一倍的蛋笑眯眯的道。

    灵秀虽不知道眼前的鸡蛋是什么,但是听到吃的就忍不住咽口水,没办法,谁让沈悦做的菜都太好吃了。

    在两人采了些木耳和野菜,准备下山时,面前却响起了几声压抑的**,似乎极为痛苦。

    沈悦示意灵秀稍微等一会,听这个声音,似乎是个人。

    她悄悄的走过去,发现是一个穿着黑衣的男人,男人脸上长满了胡须,看不清楚长相,他此时倒在地上,捂住自己的手臂冷汗直流,被他捂住的地方正在往外淌血。

    沈悦过去,将他的衣袖用自己背篓中的剪刀剪开,伤口有些深,鲜血隐隐泛着黑色,沈悦皱起了眉头,看来砍伤这个人的刀具上有毒,现在没有药,最重要的是先止血解毒,沈悦看了看四周,当看到一丛野草时,眼前一亮。

    她先摘了一把宽大的叶片,将叶片中的一颗紫色的果实迅速摘下给男子吃下,待流出的鲜血慢慢变红后,沈悦又找到另一种植物,摘了一把嫩叶揉碎了敷在男人的手臂上,男人刚开始想反抗,但是察觉到沈悦的动作是要救他时,便放松了力道。

    “姐姐,这是什么?”灵秀第一次面对这样的场景,不由得有些害怕。

    “紫色果实叫做延龄草,具有解毒止血的奇效,敷在手臂上的叫做黄荆,在我小时候,农村的田地里很常见,那时的农民在干活时刮破皮肤,就摘一把黄荆的嫩叶揉碎敷在伤口上,止血效果很好。”沈悦解释道,其实她这句话也是说给这个男人听得,她能感觉到他的抗拒,话说清楚了,才不会让人误会她要害他。

    看着血慢慢止住了,沈悦松了一口气。

    男子在上药之后神情便松懈了下来,想必是毒被解了,身上也没有那么难受了。

    “姐姐,现在怎么办?我们要离开了吗?”灵秀问道。

    沈悦看着眼前这个陷入昏迷的男人,实在是狠不下心将他扔在这冰天雪地中,想了想,用腰间的布带将她和男人绑在一起,然后在灵秀的帮助下运送下山。

    沈悦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想救这个人,看他的伤口,一定是有人想置他于死地,她救了他,也得罪了他身后的人,但是沈悦重活一世,总觉得是上天的优待,所以自己能做好事便做好事。

    下山后,沈悦的额间已经细密的布满了汗水,走到家门口,却发现门口早已经等着一个人。

    “许老爷?”沈悦看着许秀才的身影有些惊讶,他怎么会来这里?随即想了想,便明白了,估计是为了许夫人的病。

    “沈姑娘,这是?”许秀才看到沈悦背后的人影疑惑的问道。

    “在后山发现的,受了伤,不好放着不管,便背了回来。”沈悦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

    “沈姑娘真是心善,可需要许某的帮忙?”许老爷说完上前接过沈悦背后的人。

    “不用,不用,灵秀,你去村口请赵郎中过来一趟。”

    灵秀闻言应了一声便朝村口跑去。

    许老爷帮助沈悦将人放在她屋内的床上:“沈姑娘,救了人便让他离开吧,你还是一个未出阁的丫头,人言可畏。”

    沈悦擦了擦汗水:“谢谢许老爷提醒,我有分寸的,对了,许老爷这么匆忙过来,是因为许夫人的病吗?可好些了?”

    许老爷闻言露出笑容:“我找你正是为了这件事,我家夫人昨日吃了你做的银耳汤,晚上痰中便没有了血丝,想来是快好了,沈姑娘大恩大德,许某真是无以为报。”

    沈悦直摆手:“许老爷言重了,我不过是一个厨子,碰巧会做些调理身体的药膳罢了,如今许夫人逐渐好转,这银耳汤不可断,让许夫人吃得下东西时便多吃些,不用定量,这银耳对身体的好处可多着呢。”

    许老爷拱了拱手:“好,还要沈姑娘多费心,我每日会派人过来拿银耳汤。”

    “好。”沈悦爽快的应道。

    这时,许老爷从怀中抽出一张纸:“沈姑娘,这一回,希望你不要再拒绝了。”

    沈悦看了一眼,是一张房契,而且还是四方镇的。

    “许老爷,我不能收,这太贵重了。”沈悦退后一步。

    “实不相瞒,待夫人好一些,我便想将家产尽数变卖了,带着夫人和女儿去京城,这间铺子之前是用做茶馆的,只不过收益一直不好我便关了,现在在我手中也没什么用,卖出去也卖不了几个钱,沈姑娘的厨艺精湛,应当有更好的发展,就当我是提前入股,日后,若是我回了幸福村,还要沈姑娘多多支持就是了。”许秀才一番话说的让人无法拒绝。

    沈悦想了想,便接下了:“多谢许老爷,待我挣了钱,我会慢慢将铺子的钱还给您的。”

    现在,她确实需要一个机会。

    许秀才见她还是执拗的不肯白要,便也没有强求,只要接下了,就算了了他的一桩心愿。

    许秀才离开后,灵秀便带着郎中来了,赵郎中看了看男子手臂上的伤口,微微皱眉:“悦丫头,这是刀伤。”

    沈悦知道赵郎中是想提醒她,但依旧坚定的道:“我知道,赵大叔,给他缝合伤口吧,拖久了怕感染。”

    赵郎中见此只好点点头,待清洗伤口上的草药时,不由得感叹了一句:“悦丫头,刀伤里有毒吧,你能解开并且将血止住,真的很厉害。”

    “小时候爹爹上山时,告诉过我一些止血解毒的药草,运气好碰上罢了。”沈悦不好意思的道。

    待伤口缝合好,沈悦让灵秀付了钱给赵郎中。

    赵郎中叮嘱了一些注意事项后,便离开了。

    沈悦看着眼前这个大胡子,皱起了眉,不知道他是从哪里来,又会是被谁追杀。

十二.蒸鸡蛋和鸡汤

    半夜时分,大胡子反反复复的开始发烧,赵郎中说过,这是余毒未清的症状,也留下了一些药,以防出现这样的情况,所以沈悦不至于手忙脚乱,将赵郎中留下的药煎了给他服下,然后衣不解带的在他身边照顾了一夜,直到天快亮了,他的烧才退了下来。

    而沈悦已经累的趴在床边睡着了。

    大胡子醒来的时候,手臂上的伤口还在隐隐作痛,他最后的记忆就是被追杀到山上体力不支倒下后,所遇到的那个面容有些模糊的少女。

    他试着抬了抬手臂,却触碰到了一个毛茸茸的东西,他低头看去,只见自己的床边趴着一个唇红齿白的娇俏少女,他的眉头微皱,想抽开手,但一看到少女因为他的动作而皱眉后,就鬼使神差的停下了动作。

    旁边还放着一个盆,盆里装着毛巾和水,他的身边还有一个空了的瓷碗,碗中残留着药渣,她照顾了他一夜吗?

    就在这时,身边的少女嘤咛一声,然后缓缓醒了过来。

    沈悦一睁开眼,就对上了面前这双清冷的眸子,下意识的想退后一步,但是她忘记了自己是坐在小木凳上的,这一退,直接就让她坐到了地上。

    沈悦揉着屁股起身时,无意间看到了大胡子眼中一闪而过的笑意。

    沈悦面上露出窘色,轻咳一声道:“你既然好了,吃了早餐就离开吧。”

    “姑娘救命之恩,如今在下无以为报,但他日一定厚报。”大胡子冲着沈悦拱了拱手,便想下床离开,但是刚刚站起来,就感觉一阵头晕目眩,然后倒回了床上。

    沈悦无奈的看着眼前的男子,叹了一口气:“罢了,我就好人做到底吧,你将伤养好就立刻离开。”

    大胡子此时头晕的厉害,知道自己这是失血过多的症状,没办法,只得点点头,重新躺回了床上。

    沈悦又煎了一碗药后,便去了厨房,做好了许夫人的银耳汤后,沈悦拿出自己刚刚从后上找到的鸡蛋,准备给大胡子做一个蒸蛋。

    蒸蛋其实是很简单的一道菜,但是要做的好吃却要花费些心思。

    沈悦拿出一个鸡蛋,打散后加入同等量的温开水,搅拌均匀,再放入蒸笼中,蒸一刻钟。

    再撒上切碎的小葱,淋上一些酱油和香油。

    看似做法简单,但是火候的掌握十分重要,蒸老了便不好吃了。

    蒸好鸡蛋之后,沈悦又煮了一碗面条。

    沈悦蒸的鸡蛋看起来嫩滑无比,让人食指大动,寻着味来的灵秀分的一碗蒸鸡蛋和一小碗面条,无比满足,剩下的,沈悦便去端给了大胡子。

    大胡子还躺在床上,沈悦端着蒸鸡蛋和面条进来时,他便闻到了食物的香气,肚子也不争气的响了起来。

    沈悦将他扶了起来,然后将蒸鸡蛋和勺子放在他的手中。

    大胡子吃了一口蒸鸡蛋,嫩滑的口感让他有些惊艳,蒸鸡蛋很好入口,大胡子饿了,面条和鸡蛋两下便吃完了。

    沈悦见此,露出了笑容,一双大眼弯成了月牙。

    收好碗,沈悦嘱咐大胡子好好休息,自己便去开了门,自从她开始做面条和羊肉汤之后,很多人一早便会过来吃一碗面条,喝一碗羊汤,然后整个人都热乎乎的。

    村民们从沈悦那里知道了野兽肉能吃之后,也有不少人开始往后山跑,有时运气不错,恰好能猎到一只野兽,但没有沈悦做菜的手艺,做出来的东西有些差强人意,所以便更加怀念沈悦做出来的东西,隔一天总要来吃一顿。

    打开大门之后,许家来的家丁已经等在了门口,沈悦将还热着的银耳汤盛出来端给他,家丁道了谢之后,便提着食盒离开了。

    随后,陆陆续续的有人过来吃早餐,沈悦和灵秀开始忙碌起来。

    大胡子透过门缝能看见沈悦穿梭在人群中,手上端着一碗碗食物,脸上是甜甜的笑意。原来这里是一家小饭馆,这个小姑娘便是饭馆的老板吗?

    一直忙到下午,客人们才陆续离开,沈悦开始做自己吃的东西,她想了想屋里那个病人,一咬牙一狠心宰杀了一只鸡,清洗干净后,和着红枣炖了。

    不一会,鸡汤的香气便溢了出来。

    灵秀在一旁顾着柴火,闻着味道都快流口水了:“姐姐,这是什么?好香啊。”

    “鸡和大枣炖成的汤,补血的,咱家不是有一个失血过多的病人吗。”沈悦答道。

    “姐姐,你人真好。”灵秀感叹道。

    “我不过是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罢了,灵秀,要记住,不管人身在什么环境,要心存善念,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但是也不能太懦弱,人若犯我必斩草除根。”沈悦给灵秀灌了一波心灵鸡汤,灵秀如今还小,若是不告诉她一些人生大道理,以后便会长歪了。

    大胡子拄着一根木棍,正好走到门口,就听到了沈悦的这番话,嘴角勾起一个不明显的幅度,一个小丫头的嘴里说出这样的狠话,总是有些违和。

    炖好鸡汤,沈悦盛了一碗给大胡子,自己和灵秀留了一碗,刚要端过去,却发现大胡子拄着一根不知道哪里找到的木棍走了进来。

    沈悦上前扶住摇摇欲坠的大胡子:“你怎么起来了?不是让你好好休息吗?”

    大胡子顺着沈悦的手坐了下来:“躺久了,想出来活动活动。”

    沈悦见此,也没有勉强,将鸡汤倒在一个碗里,三个人就坐在灶房中吃起了午餐。

    沈悦咬下一口鸡肉,丝毫没有感受到腥气,只有鸡本身的香,汤也鲜美可口,带上一丝大枣的甜。

    见大胡子吃完了碗中的汤,沈悦又给他舀了一碗:“你多喝点汤,补血效果很好的。”

    大胡子点点头,低下头喝了一口鸡汤,觉得整个人都暖洋洋的,似乎连冰冷的胸口也被浸入了一股暖流。

    当晚,沈悦和灵秀挤在一张床上,而她自己的房间,让给了大胡子。

    沈悦睡不着,又去将许老爷给她的房契翻出来翻来覆去的看了看,心中做了一个决定。

十三.关于未来

    第二天,沈悦在做好了银耳汤和大胡子的早餐之后,便去了四方镇,大胡子暂时交给灵秀照顾。

    到四方镇的牛车挤满了人,许多人看到沈悦后都亲切的打招呼,沈悦也都甜甜的回应了,并且将装在包里自己做来当干粮的肉饼分了些出来给大家,众人得了肉饼,对她的态度更加的亲切起来。

    到达四方镇之后,沈悦按照许老爷告诉她的地址,找到了一间已经关了门的茶馆,茶馆只有一层楼高,门口的牌匾已经被摘掉了。

    沈悦摸出许老爷给她的钥匙,打开了茶馆的大门,茶馆里还算整洁,门口是一个收钱的台子,中间摆放着几张桌椅,正前方还搭了一个台子,平时供说书先生在这里说书,四角还摆放着一些绿植,许久没人浇水,如今已经有些枯萎了,茶馆后面还有一个院子,院子后还有一排平房,一间厨房一间仓库,还有三间可以供人休息的卧房,卧房的构造都是一个木头床,旁边摆放着桌椅,木头床只需稍作打扫,铺上被褥便能住人了。

    对于茶楼的构造,沈悦十分满意,基本不用怎么改动,便能作为饭馆开业,而且日后她和灵秀也能搬到这里长住,住宿的问题也解决了。

    沈悦的内心是激动的,自己的梦想总算是要更进一步了。

    她对着天空,在心中默念: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我在这个世界很好,望你们不要挂念,若有机会,我便会回去,若是回不去,我也会活得肆意精彩,绝不敢辱没沈家家风。

    回到幸福村,已经临近黄昏了,夕阳将天空印的绯红,有种别样的美丽。

    沈悦回到家时,家门口站着一个人,高大挺拔,浑身散发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气场,手上偏偏违和的柱了一根木棍。

    “你怎么出来啦。”沈悦看到大胡子,愣了愣,随即走上前问道。

    大胡子看着眼前这个小女人,松了一口气,有些不自然的道:“随便走走。”

    说完,便陪着沈悦一同回了院子。

    沈悦为大胡子检查了一下伤口,伤口不再流血,但就这么皮肉外翻着,周围的皮肤有些泛白,沈悦皱起了眉,给他重新上了药然后包上,避免行动间拉扯到伤口。

    大胡子一直静静的注视着沈悦的动作,目光上移,能看到她白皙的脸庞和灵动的五官。

    “你现在还会头晕目眩吗?”沈悦问道。

    大胡子移开目光:“喝了你做的汤,要好很多了。”

    沈悦点点头:“那就好,晚饭我再多给你盛些汤过来,早些好起来我也算是了了一桩心愿,再过不久我和灵秀便会离开这里了。”

    大胡子眉头微皱,她就那么迫不及待的想让他离开吗?

    吃过晚饭,沈悦将自己的计划和灵秀说了说,灵秀自然是很高兴,巴掌大的小脸上满是对未来的期望,她原本是个没有未来的人,被人贩子买走时,她就曾想过,等待她的下场,最好的,便是入那些富人府内为妾,最差的,无非是被卖到最下等的烟花之地,那时的她,对于未来,想都不敢想。

    夜幕降临,幸福村陷入了沉睡,归于宁静祥和。

    这时,却总有不和谐的声音在角落悄悄响起。

    “三当家的,这幸福村有啥好抢的,还没我们山寨富裕。”一个鬼鬼祟祟的声音在幸福村的一个角落响起。

    “你懂啥,幸福村虽然不富裕,但是住在这里的许家富裕,若是我们能绑到许家的独女,还愁拿不到钱?”另一个声音响起。

    “明白了,还是三当家的英明。”前面一道声音谄媚的道。

    几人在黑暗中摸清了许家的位置,便悄然离开了。

    第二日,沈悦刚从牛大壮手中买下一些新鲜的肉食,便被请到了许家。

    许夫人的气色看起来好了许多,连咳嗽都很少了,许老爷去了镇上,许莺莺陪着许夫人坐在一边,看到沈悦后,挤眉弄眼的打招呼,沈悦将带来的银耳汤端到她面前的桌上,许夫人眼中含着笑意看着她。

    “今日麻烦沈姑娘了,还要亲自跑一趟,原本我是让家里厨子做银耳汤的,但老爷硬是不许,怕做出来没有沈姑娘做出来的效果。”许夫人有些歉意的说道。

    “没事,反正我闲着也是闲着。”沈悦笑了,露出软糯瓷白的牙齿。

    “沈姑娘的饭馆如今生意是蒸蒸日上,哪会闲着,其实今日前来,除了银耳汤,还有另一件事相求。”许夫人说道。

    “有何事您就尽管说吧。”沈悦道。

    许夫人闻言找了一个借口将许莺莺支了出去,转而小声的对沈悦道:“自从上次李成那件事,莺莺就整日做噩梦,也不想接触男子,身边也没个朋友,眼看着她快十六岁了,该是定亲的年纪了,我想你替我劝劝她,她如今只有你一个朋友,也只听你的。”

    这个万恶的古代社会,十五六岁不定亲,再过两年就会被说成没人要的老姑娘,许夫人想必也是担心许莺莺的名声不好才这样着急。

    思及此,沈悦点点头,这时,许莺莺也正好从外面走进来,许夫人喝了汤之后,便说自己要休息,让许莺莺带沈悦回房玩玩。

    沈悦跟着许莺莺穿过回廊,来到一处院子,院子布置的精致巧妙,十分美丽。

    许莺莺带她去了自己的房间,房间中还有一个圆脸的小丫头伺候着,端来茶水点心后,许莺莺便让圆脸小丫头离开了。

    她搬过椅子挨着沈悦坐下:“沈悦,我许久没去你的饭馆,可有想我?”

    沈悦听到她孩子气般的问话,忍不住笑了笑:“自然是想了,你为何不来吃饭了?”

    许莺莺闻言嘴一扁,脸上露出不悦:“我爹的一位远方亲戚带着他的儿子过来了,我一出门便准被他缠上,所以我不想出门。”

    “莺莺,你不能因为一个男子就不敢再亲近别的男子了吧,你也不小了,日后总要成亲的,不是所有人都像李成那般坏到骨子里的。”沈悦叹了一口气道。

十四.被掳走

    许莺莺闻言,将头搁在手臂上,叹了一口气:“连你也来劝我吗?我只是突然觉得,男人靠不住,我不想靠着男人过一辈子,我想做我自己的事。”

    沈悦没想到,在这个落后的时代能听到这样一番言论。

    “你这样想挺好的。”沈悦也不想再劝,靠谁都不如靠自己。

    许莺莺闻言眼前一亮:“真的?你愿意支持我吗?我其实很羡慕你,能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沈悦点点头:“自然支持你。”

    顿时,许莺莺拉着沈悦的手笑的开怀。

    之后,沈悦去和许夫人谈了一下这个话题,对于女儿有这样的志向,许夫人半是担忧半是欣慰,最终在沈悦的说服下,她同意不会再给女儿找婆家。

    沈悦将这个消息告诉许莺莺,许莺莺自然是很高兴,对沈悦又亲近了许多。

    这边的事情处理好了,沈悦便准备离开了。

    这时,一股若有似无的香气钻入了她的鼻子中,她闻着香气,觉得有些头晕,她强撑着眼皮去看身边的许莺莺,许莺莺已经趴在了桌子上,沈悦心道不好,随后便陷入了黑暗。

    “不是让你绑许家大小姐吗?这里面哪个是?”一个声音疑惑的说道。

    “三当家的,我也不知道啊,当时我们去许大小姐的屋子,就看到两个女的,就一起绑来了。”另一个声音唯唯诺诺的说道。

    “你们是不是傻,这边这个一看就穿的比较好,当然是这个才是许家大小姐了。”另一个声音响起。

    “大当家。”

    “大哥。”

    “恩,这次你们做的不错,至于这个多余的,就弄死吧。”那位大当家毫不留情的说道。

    沈悦其实在他们说话时就醒过来了,只不过一直在装睡,现在听到他们说要杀了她,心里顿时一紧。

    “大哥!”一个有些熟悉的声音在沈悦耳边响起。

    “四弟?你这几天去哪了?小六子他们呢?”大当家的声音有些激动。

    “我们被官兵发现了,小六子他们都被砍死了,只有我活了下来,对不起,大哥,我没能保护好他们。”

    “回来就好回来就好。”大当家的连声道。

    沈悦的心沉了下去,自己好不容易做个好事,却没想到救了个土匪,没错,这个老四的声音便是大胡子的。

    “大哥,这丫头能不能给我。”大胡子指了指沈悦。

    “哦?怎么,我们家老四终于开窍了?知道找女人啦?”大当家的笑呵呵的说道,周围的人也跟着笑了起来。

    大胡子没有说话,但是眼里全是坚持。

    “也罢,就给你吧,一个女人而已。”大当家的手一挥,就将沈悦给了大胡子。

    “那许家大小姐怎么办?”三当家的问道。

    “留在这里,任何人都不准碰她,还要用她换个好价钱。”大当家当机立断的道。

    沈悦假装昏迷,但是知道自己被大胡子抱了起来,她有些担心许莺莺,但是一想到他们暂时不会伤害许莺莺,她就暂时放下心来。

    大胡子将她带回了一个房间,放在床上,随后他又离开了,过了一会才回来。

    “可以睁眼了。”大胡子道。

    沈悦却不想睁开眼睛,不知道为什么,她现在心里堵着一股气。

    大胡子坐到床边,似乎知道她在想什么,叹了一口气:“有许多事情你还不懂,但是我是不会害你的,先起来吃点东西吧,不然怎么救出那个女孩。”

    沈悦闻言睁开了眼,眼中的光却是冰冷的,看的大胡子心里一紧,但又不能解释。

    大胡子手中端着一碗面条,干干净净的面条,没什么多余的辅料,他的手上还缠着她离开时给他换的纱布。

    “虽然味道不好,但是先将就吃吧。”大胡子似乎有些不自在。

    “灵秀呢?你把她怎么样了?”沈悦突然问道。

    大胡子见她这样防范着他,有些黯然:“灵秀送到刘婶家里去了,她没事,你快吃吧。”

    沈悦低下头吃面,人是铁饭是钢,她是不会和自己身体过不去的,她一边吃面一边思考着该如何带着许莺莺逃出这里。

    吃完了面,大胡子将面碗收拾了,便对沈悦道:“你可以在门口逛一逛,但是千万不要乱跑,若是被旁人抓住了,我不一定能保下你。”大胡子说的话有一半是在吓唬沈悦。

    沈悦没有回应她,大胡子叹了一口气,然后离开了屋子。

    另一边,大当家看见大胡子走进来,眼睛一亮:“老四,快来,这个寨子里就你会写字,你帮我写一封信让人送去给许家。”

    大胡子点点头:“好,怎么写。”

    “就让他准备好一千两银子,赎回她的女儿,不然老子就撕票!”

    大胡子刷刷两下写好了信,然后交给了大当家,大当家扫了一眼,就交给一个跑腿的带去许家。

    沈悦在床上躺了一会,便穿上鞋子起来了,大胡子的房间陈设很简单,只有一张床和一张桌子。

    推开门,沈悦终于看清了这个山寨的大致面貌。

    这里山清水秀,平地建起了几栋竹房子,山寨门口立了一根旗子,还守着几个草莽打扮的男人,沈悦四处看了看,山寨除了正面那道山路,就没有其他离开这里的路了,四周几乎都是悬崖峭壁。

    “你就是四哥开口要的那个女人?”一个不善的声音响起,将沈悦的打量拉了回来。

    沈悦面前站着一个穿着蓝色衣裤的女孩,头发用头巾包住,即使这样,也遮挡不住她娇嫩的面容。

    “问你话呢,哑巴了?”女孩不悦的皱起了眉。

    “是又怎么样,不是又怎么样?”沈悦冷冷的道,她原本就不是个好相与的性子,只不过在幸福村伪装惯了加上生意需要便一直伪装成那个活泼可爱的模样。

    “如果是我便要打死你!四哥岂是你这个小小村姑可以高攀的。”女孩愤愤的道。

    “你这话就去给你四哥说,我也不知道他为什么非我不可,看来你的四哥是宁愿和我一个村姑在一起也不和你在一起。”沈悦说话句句带刺。

    “你!”女孩说着便扬起鞭子要打在沈悦的身上。

    沈悦微微闭眼,这时,一个高大的身影在她的面前站定,徒手捏住了挥过来的鞭子。

十五.醉酒

    大胡子站在沈悦面前,捏住了对面女子挥过来的鞭子,脸色阴沉的可怕,女子看到他的脸色,有些发怵,硬着头皮喊了一声:“四哥。”

    “你做什么?”大胡子语气不是很好的问道。

    “四哥,这个女人分明是图谋不轨!你不要被她蛊惑了。”女子一咬牙说道。

    大胡子闻言却没有搭理她,而是牵起沈悦的手,往回走,只丢下一句:“不牢你费心。”

    女子看着两人相携而去的背影和紧紧牵在一起的双手上,眼里露出不甘和嫉妒。

    回到屋子里,关上门,大胡子便放开了沈悦的手,低声道:“对不起。”

    沈悦也知道了男人是想保护她,心里那股怨气散了一些,摇了摇头:“没关系,莺莺怎么样了?”

    “她没事,今天大当家的让我写了一封勒索信到许家,我在字里行间中,留下了一点信息,让他们稍安勿躁。”大胡子如实说道。

    沈悦点点头,随后看了看大胡子,浓密的胡须后只能看到高挺的鼻梁和炯炯有神的大眼,即使是这样,也能感觉到大胡子的颜值是不差的。

    “你为什么要当土匪?”沈悦一不小心,就将自己心中所想说了出来。

    大胡子愣了愣,随即才道:“这里面有很多原因,现在不方便告诉你。”

    闻言,沈悦也就没有再强求。

    夜幕降临,山寨里升起了火,大家聚在一起烤肉吃。

    大胡子原本是让沈悦待在屋子里,但大当家和三当家执意要让他将沈悦带出来露露脸,大胡子也只好答应了。

    沈悦跟着大胡子来到火堆前,找了个位置就要坐下,但被大胡子拉住了,他将自己的衣服脱下来,垫在沈悦的身下,才示意她坐下。

    “想不到,咱们家老四,终于动了凡心啊。”大当家似乎很开心。

    “老四,从前耳玲一直这么喜欢你,咋没见你答应?”三当家道。

    耳玲便是今天对着沈悦挥鞭子的少女,她是大当家的妹妹,也是山寨中唯一一个女人,此时她坐在沈悦和大胡子的对面,面露不悦的看着两人。

    “我只当她是妹妹。”大胡子沉声说道。

    坐在他身边的沈悦突然觉得大胡子的声音很好听,像是从胸腔发出来的声音,沉稳有力。

    “哈哈哈,好了,不说这些了,来,吃肉喝酒!”大当家大声的道。

    沈悦看着众人喝的欢快,又看了看身后黑漆漆的山寨。

    过了一会,沈悦喝了一点酒,觉得有些头晕,便和大胡子说了一声,起身离开。

    趁着没人注意,大胡子塞给了她一块令牌,沈悦心下微暖,原来大胡子都知道。

    走到屋子旁,沈悦原本迷醉的眼神恢复了清明,偷偷从屋子后面,绕到关押着许莺莺的房间,她今天出门,便将位置都看好了,现在走起来也算是轻车熟路。

    “谁!”守着门口的两个土匪听见动静大吼一声。

    “两位大哥,是我,大当家的让我给里面的人送点吃的。”沈悦手中提着一个篮子。

    沈悦和许莺莺被绑来,只有绑她的几人知道,所以这两人并不知道沈悦和许莺莺认识。

    沈悦再拿出大胡子给她的令牌,这两人立马就让开了一条路。

    沈悦从篮子里拿出一瓶酒:“两位大哥辛苦了,这是四当家的一点心意。”

    守门的土匪看到酒,脸上就露出了笑容,原本他们心中还有些怨气,现在也消散了,连带着态度都好了许多:“姑娘快去吧。”

    沈悦点点头,推开门走了进去,当她看到里面有些狼狈的许莺莺时,连忙走了过去,许莺莺红了眼,眼泪直往下掉,扑在她的怀里,想大声哭,但是又忌惮着门口的土匪。

    “莺莺,你受苦了。”沈悦从篮子里拿了一些烤肉出来,许莺莺狼吞虎咽的吃着。

    沈悦在许莺莺吃了东西之后,说了大胡子的事,许莺莺也知道之前沈悦救下的那个人。

    “莺莺,我们要相信他,他一定可以将我们救出去的。”沈悦道。

    许莺莺点点头:“你放心,沈悦,我不害怕。”

    看着她这样故作坚强的模样,沈悦觉得有些心疼,虽然许莺莺比她大,但是前世她已经二十多岁了,自然将十几岁的许莺莺当成小孩了。

    两人说了一会话,沈悦便离开了,呆久了难免会引起怀疑。

    回到房间,大胡子已经回来了,屋内有很重的酒味,大胡子脸色微红,一双眸子却是亮晶晶的,一眨不眨的盯着开门进来的沈悦。

    沈悦在他这样的目光下,有些脸红,故作镇定的走到他身边,屋子内只有一张床,她不能去别的房间睡,不然大胡子保下她的一番苦心就白费了,想来想去,只有在床边搭一个地铺。

    大胡子躺在床上,就这么看着沈悦忙来忙去,眼神黏在她身上一刻也没有离开。

    待沈悦搭好地铺,就看到大胡子就这么躺在床上,手上的纱布因为动作有些松动,就这么大喇喇的晾在外面。

    沈悦叹了一口气,想到她们还要靠大胡子逃离这里,便问外面的人要了些纱布和药以及热水,帮大胡子处理了一下伤口,待沈悦准备离开时,看到大胡子亮晶晶的眸子,心一软,又叹了一口气,将他的靴子脱下来,用热水给他简单洗漱了一下。

    大胡子就这么一直看着沈悦的动作,心里就如同浸泡在热水中,暖暖的,他无数次的想把眼前的小女人拥入怀中,但最后怕吓到她便没有动。

    做好之后,沈悦便躺在了自己铺好的地铺上。

    大胡子这时才像是反应了过来:“我睡地上,你睡床上。”

    “不用,你手伤了,快睡吧。”沈悦道。

    大胡子却是执意不肯,走下来想将沈悦拉上去,却不知怎么脚下一软,顺势就倒了下去,而倒下去,正好是沈悦躺着的地方。

    大胡子就这么看着近在咫尺的沈悦,眼中喷涌而出的情绪快将沈悦给淹没了,眼看着大胡子越凑越近的脸,沈悦反应过来伸手推他一把,大胡子就这么软软的倒在一旁,睡着了。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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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食小娇娘介绍:
沈悦穿越了,一睁眼,自己竟然躺在露天茅草棚里,身上还盖着稻草。
苍天啊,大地啊,好歹是个女主角,为什么不能给一个混吃等死的身份。
最惨的是,一日三餐,不是吃剩下的烤鱼骨头,就是去烤鱼的路上,这个世界难道只有鱼吗?美味的牛肉猪肉羊肉竟被称作野兽,五花八门鲜美可口的菇类被叫做毒物,鸡鸭鹅被弃之如履,螃蟹生蚝堆积成山,如此暴殄天物,看她如何用美食拯救这个世界。
开着连锁店,和将军来一场异地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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