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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末世狂想曲全文阅读

作者:李童     我的末世狂想曲txt下载     我的末世狂想曲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我的末世狂想曲全文阅读

第1章 一个人的唐森

    随着太阳升起,恐怖又吵闹的一夜过去。

    唐森睁开眼睛,从床上坐起,手下意识地摸到枕头下面,抓出一把已经斑驳的消防大斧,这已经成为了他的习惯,哪怕是在上厕所,他也会把消防斧握在另一只手上。

    对他来说,这就是他的生命!

    早餐是难吃的某种带有淀粉口感的树根加一个星期前找回来的淡水,吃了六七分饱,他就停下了。

    食物和水,是生存必备的物资,他必须尽可能多留下一些来,那样能获得更多的生存机会。

    但是今天,他不得不出门了,因为淡水和树根已经快消耗光了,再不出去找吃的,他可能撑不过三天。

    戴上残旧的摩托车头盔,这是他三个月前在一具几乎被啃光的尸体上找到的,发现还能用,他就带了回来。

    也幸好带了回来,因为这三个月内,它至少帮他挡住了两次致命的攻击,没有它,就没有现在的他。

    他恶趣味地给这个头盔取了一个名字,生命2号,和他手中的消防斧叫生命1号相呼应。

    穿上粗制滥造的装备,胸前是用平底锅绑着的护心镜,后背则是一个巨大的龟壳,那估计是上百年的老王八的壳,坚硬无比,完全可以把整个后背给遮住,哪怕是用消防斧砍,也最多只能留下一道细微的缝隙。

    下面是一条紧身秋裤,粉红色的,带有白色的小点,明显一看是女式的,唐森却一点也不在意,这是他从一个塑料人体模型上扒下来的。

    紧身,代表没有累赘,那能让他跑得更快,尤其是在争分夺秒的危急时刻,有时候,差之毫厘,就有可能没命。

    所以和上半身的全副武装不同,下面要轻巧,跑得快。

    尽管造型惨不忍睹,但照过镜子的唐森觉得很满意,在他生活的这一片区域内,大约方圆5公里左右,就只有他一个活人。

    既然如此,那还在乎什么形象不形象的,最重要的是,活着!活着,才是最大的目标。

    整装完毕,他把抵住大门的各种杂七杂八的东西,包括石头、破旧的桌子、断了半截的沙发、diy的电脑主机等一件一件小心翼翼地搬开,绝对不敢发出半点声音,虽然那些东西白天在睡觉,但是如果听到动静,知道有开餐的机会,绝对不会放过。

    搬完之后,唐森先是透过门上的猫眼,观察外面的动静,又倾听了一阵,确定安全后,这才一点一点地把门打开。

    刺眼的阳光,一下子就射了进来,阴暗的房子,也得以重见光明。

    唐森用手挡了挡阳光,等眼睛适合了这种亮度,才走出门外。锁好门,钥匙就塞在门缝下面,他不相信那些东西能聪明到找钥匙开门。

    走在满是废弃汽车和堆满了各种垃圾的街道上,两旁是高楼大厦,各种残破不堪的广告牌随处可见,昔日繁华热闹的商场店铺早已人去楼空,连里面可用的东西都被搬空了。

    唐森是半年前才转移到这里的,这是他一年以来搬过的第二次家了,上一个家,被一伙听到他动静的疯狂东西占据了,要不是他跑得快,估计此刻连骨头都不剩了。

    正如沿路没有发现一具尸骨一样,那些东西,饿起来的时候连骨头都不放过。

    经过一辆又一辆破败的汽车,唐森都没有看上哪怕一眼,因为附近能找的地方他都找了个遍,汽车里自然也不例外。

    无用功他是不会做的,也没有时间做,他要趁天黑前,找到足够的食物和淡水,然后带回家。等到下次食物和淡水快要消耗殆尽时,就再一次出来冒险。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不知道这种日子什么时候才到头。

    握紧消防斧,唐森推开摩托车头盔的护目镜,这样能看得更清晰些。

    他上个星期找到的那些树根,就在附近的一个废弃工厂里,那个工厂露天的广场上,长满了一棵棵只有一米高矮的不知名小树,小树的树根和山药的形状差不多,不过比山药要小得多,几乎只有食指粗细和大小。

    他在尝过无毒并且能饱腹后,就把它们选为了自己的主食,其实只要不是生吃的话,用火来烤,味道还是可以忍受的。

    小心翼翼地接近那个废弃工厂,唐森没有急于求成,上周他来这里没有那些东西在,不代表今天来没有,任何的风吹草动,都是他需要关注的焦点。

    越过工厂破烂的铁门,唐森终于抵达了那片广场,粗一看去,密密麻麻,像一大片长满了成熟麦子的麦田,农人看到这幅景象,估计会很欣喜。

    唐森也是,这片“麦田”,等于他的生命之源,似乎比上周他来时长得更茂盛了。

    一棵棵一米高的小矮树,与松树非常类似,叶子也是针型的,颜色介于绿色和黄色之间,正是由生转熟的阶段。

    这种不知名矮树不会结果,也没有开花,唯有根部是可以吃的,那大概就是它的“果实”。

    先是观望了一阵,确定没有什么异常之后,唐森才在“麦田”前蹲下。

    他用手扒掉矮树底下的杂草,然后用事先准备好的一根尖锐的骨刺沿着周围尽量小心且不发出声音地挖掘,一来担心传出的动静会引来那些东西,二来,他要保证树根的完整。

    每一株矮树的树根大约是三到四块,唐森估计了下,要支撑他一个星期的伙食,至少要挖六七十株,这还是他每餐只吃六七分饱的情况下。

    不过这次他准备多挖一点,暂定100株,反正现在还是早上,距离天黑,还有很长的一段时间。

    随着一株株矮树的倒下,唐森准备的笔记本电脑包也越来越鼓,里面的树根,就是他生命的保障。

    嘴里念着第99根的时候,忽地,一个像是踩到枯枝的断裂声一下子惊醒了他,他连忙放弃挖掘,另一只手握紧了消防大斧,矮下身,警惕地四处看了起来。

    因为蹲在矮树下面,他看不到什么东西,但却能听到脚步声正一步一步地朝他这个方向走过来与其说是走,不如说是划过来,就像那种高低脚,走路的时候用脚划着地面的声音。

    是那种东西!

    唐森立刻做出了判断,两年多来厮杀逃命的经验,让他轻易地确定了对方的身份。

    他的心脏立刻提了起来,不过值得庆幸的是,只有一只那种东西,这从脚步声上就可以确定。

    一只的话,对他来说,不算危险。

    近三年时间,他又不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了,甚至更危急的险境都遇到过,眼下他要做的,是趁它靠近的一瞬间,直接暴起灭了它。

    随着脚步声的临近,唐森微微抬起头来,透过矮树的缝隙,他看到了那只东西。

    那是一个浑身破破烂烂的人,皮肤呈现青灰色,双眼眼珠怒突,就像死鱼眼那样,时不时张大的嘴巴里,流出暗紫色的液体,形象丑陋而恐怖。

    走路一瘸一拐,似乎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

    但唐森知道,一旦它发现了食物,跑得会比猎豹都快,这种东西,没有痛觉、没有嗅觉,但力大无穷、速度惊人,一对一的情况下,正常人类都没有存活的可能。

    不过它也不是没有缺点,脑子这种好东西是它不具备的,有的是对血肉最本能的渴望,行动也是出于本能,所以只要利用好它不会思考的缺点,要灭掉它,不是难事。

    丧尸,这是末世前只存在于影视或科幻小说里的怪物,如今却在这个崩坏的世界里横行,几乎没有天敌。

    唐森疑惑的是,大白天的,这东西怎么会出现?

    他之前不是没在白天里碰到过丧尸,但那是受到声音的刺激,才会出来准备大快朵颐,而眼下,他并没有发出任何声音,而对方也绝对不知道他在这里,否则的话,早就扑过来了,不会这样漫无目的地乱走。

    巧的是,它漫无目的的闲逛,居然就在他躲藏的这条线上,只能说,是他运气不好,也是它运气不好。

    唐森握紧手中的斧子,肾上腺激素狂飙,甚至握着斧头的手都有些颤抖起来,这不是害怕的,而是激动和兴奋。

    脚步声近在咫尺,唐森用手一撑地面,整个人一跃而起,手中的大斧重重挥了出去。

    丧尸不懂得躲避,甚至因为看到食物而兴奋地扑过来,但唐森的速度更快一步,斧子从它的脖子一切而过。

    “噗呲~”像是利刃割开了布匹一样的声音,丧尸的动作顿时僵住,一颗像是西瓜一样的东西落进了“麦田”里,压倒了几棵矮树。

    唐森看了眼手中的斧刃,上面一片光滑,甚至都没有沾上一点丧尸那令人闻之欲呕的腥臭体液,他的速度和力量又增强了,这是对他常年保持锻炼的最好回报。

    哪怕之前他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胖子,在无数次生死边缘徘徊,以及对自己的死命操练,如今的他,从外表看上去瘦,但内里的肌肉却是一块一块的,小肚上更有令人嫉妒到发狂的八块腹肌。

    看都没有看地上无头的丧尸躯体一眼,唐森又挖了两株矮树树根,他准备撤退了。

    提在手中的笔记本电脑包装得鼓鼓囊囊的,里面的食物足够他吃一整个星期还有剩余的,甚至节省一些的话,可以撑过两个星期。

    前提是,必须有水。

    所以趁着还有大把时间,他准备去找淡水,那是比树根更加重要的东西。

    在这个破败的城市里,要找到淡水资源很困难,要是在山区里或者农村,可以就地挖一些水井,但在这个钢筋混凝土的地方,几乎不可能做到,除非有大型挖掘机器,但机器一开,宣布着开餐时间到了,丧尸群会顷刻间把人变成一堆骨头,甚至连骨头都不剩下。

    幸好老天还不算绝,总算给了条活路,偶尔会下几场雨,只要找到能储存雨水的地方,那么淡水就解决了。

    一般雨水最有可能储存的地方,要么在树上的窟窿里,要么在一些大厦的天台上某个无法被阳光直射的角落里。

    这两处地方,唐森直接把大厦的天台排除了,因为要上天台,必须进入大厦里面,而那里却是最危险的炼狱。

    因为你永远不可能知道,在阳光无法照射到的大厦里面,是否躲藏着一群正在养精蓄锐的丧尸,一不小心惊醒了它们,下场只有一个。

    唐森要找的地方,就只剩下树洞了。

第2章 坚定的信念

    水,是生命之源。

    唐森历经过最困难的日子,是有将近一个星期没有喝过水,他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撑过来的。有人说,一个星期不吃东西只喝水,人可以存活,但一个星期不喝水,人就会死亡,唐森却活了下来。

    这或许要感谢他自己的体液,从此他就发誓,以后他每天都要喝水,还要喝个饱。

    把挖到的树根先送回家,唐森又一次出门,平底锅护心镜、百年王八壳、摩托车头盔、消防斧样样具备,腰间挂了5个军用水壶,每个水壶都隔开一段距离,以免互相撞击发出声音。

    这次他换了另一条马路,马路两旁都是高大的树木,树叶遮天蔽日,走进去,明显感觉到眼前一暗。

    来这种地方,尤其要注意,因为没有被阳光直射的阴暗之地,是丧尸喜欢待的地方。

    所幸虽然树叶遮住了大部分阳光,但却依然有光柱透过缝隙直射而下,所以在白天,这条马路应该是安全的。

    唐森放缓脚步,尽可能地不踩到那些枯枝烂叶,避免发出声音或滑倒,路两边的商店,无论门窗,没有一扇是完整的,空洞洞的毫无人气,寂静得让人心底发寒。

    在一棵巨树前停下,唐森抬头观望了一阵,这棵树几乎是整条马路上最大的树,上面的树枝横七竖八,犹如一把巨大的雨伞,像恶霸一样,侵占了它附近别的树木的空间。

    就这里了。

    确定目标,唐森把消防斧挂在肩上,这里有一个斧套,是他专门根据他的手臂长短以及肩膀的高度设计的,他可以在不到0.1秒的时间把斧子取下,光是这个动作,他就练习了一年多。

    双手双脚并用,唐森抓着树身的凸起,像攀岩一样爬上去。虽然身上的负重不下百斤,主要是那个乌龟壳重,但对已经习惯的他来说,几乎感觉不到重量。

    在这个残破的世界,如果没有一点生存技能和面对危难时的勇气以及时刻壮大自己的辛苦训练,根本不可能存活下来。

    唐森很清楚这一点,所以他只要不外出,就死命地操练自己,直到累得无法动弹为止,但一恢复体力,他就继续自虐,如此反复循环,才让他得以在这世界拥有那么一丝保命的资格。

    小心翼翼地往上爬,在距离树顶冠的一处分叉上,终于发现了一个树窟,有碗口大小,似乎还很深,里面积满了雨水。

    唐森惊喜不已,他把浮在上面的几片树叶撇开,用手捧些尝了尝,虽然味道有些苦涩,但是淡水无疑。

    没想到找的第一棵树就有了淡水,唐森在感慨好运之余,连忙取出早就准备好的一根塑料小水管,同时旋开其中一个水壶的盖子。

    他把水管的一头放在树窟里,另一头先用嘴吸了下,然后插进水壶口,同时把水壶的位置压低,使得它低于树窟的高度。

    做这些动作,他早就驾轻就熟了。随着树窟里的水不断流进水壶里,很快就装满了一壶。

    唐森堵住出水口,插进第二个水壶里。

    很快,5个水壶就全装满了,而树窟中还留有不少水,尽管那是最底下的水,看上去并不干净,但他没有浪费,用水管吸了一个饱。

    满足地收起水管,唐森准备下去了,今天的行动出乎意料的顺利,除了那只意外出现的丧尸,一切都很完美。

    手上抓着一个树瘤,他正要下去,忽然头顶上似乎有什么声音传来,尽管很微弱,但他听到了,连忙身体一缩,把自己蜷缩在树杈里。

    怪异的声音一开始听不清楚,但渐渐地越来越清晰,因为它似乎距离这里越来越近。

    “……往北八十公里,有一个人类聚居区,欢迎广大的同胞们前去聚居区定居。”

    “末世残存的同胞们,往北八十公里,有一个聚居区,欢迎广大的同胞们前去聚居区定居。”

    “末世残存的同胞们……”

    声音是从喇叭里发出来的,唐森对这种特殊的声音非常了解,这令他欣喜若狂。

    两年多来,他还是第一次听到人声,不会错的,那是只有人才能发出的声音,咬文清晰,还是一个女音,就像末世前他打客服时听到的那种端正好听的声音,几乎可以从声音中让人想象说话的人一定是个清丽漂亮的女孩。

    当然,从头顶上方传来的声音不止他听到了,原本在白天沉睡的丧尸们也听到了,恐怖而凄厉的声音响成一片,一群群丧尸如蚂蚁一样,从各种店铺里钻出来,聚集在街道上,等着开餐。

    唐森往下偷偷看了一眼,马上将自己缩成一团,他发现,整条马路都被丧尸淹没了。这个时候,他决不能被发现,否则会在短短几秒内被撕成碎片。

    他以龟壳垫在身下,缩着双腿,双手环抱住,一动不动。

    有龟壳挡着,下面那群丧尸就算抬头看,也不会发现他的存在。而且丧尸也没有那么聪明,它们只要发现的不是活物,就不会因为好奇而爬到树上看。

    头顶上的那个喇叭声越来越大,几乎震耳欲聋,树下的丧尸们更疯狂了,而唐森也终于看到了发出喇叭声的东西。

    那是一个热气球!

    是的,就是热气球,透过树叶的缝隙,他隐隐约约看到了一个巨大的热气球,红黄蓝三种颜色,非常鲜艳。

    那里面,一定有人!

    这一刻,唐森激动了,浑身颤抖,几乎忍不住要冲天上的热气球大喊,但他不敢,先不说热气球上的人能不能听到他的声音,就算听到了,也救不了他,因为疯狂的丧尸们会顷刻间把他所在的这颗大树淹没,然后把他生吞活剥。

    等到声音渐渐远去,直到再也听不到了,唐森收起遗憾的心情,错过了就错过了,这是无法改变的事实。

    但他却得到了一条重要的信息,那就是在往北八十公里处,有一个人类聚居区,只要到了那里,他就能重回文明了。

    一个人孤独地生活了近三年的时间,这是非常可怕又寂寞的事情,要不是心底里一个信念在支撑着,他可能都已经疯了。

    三年前,世界巨变,地震、海啸、火山喷发、天怒人怨,丧尸出笼,末世降临,唐森当时刚上大一,与父母分隔两地,一千八百多公里的路,两年多来,他换了一个又一个地方,目的就是为了回到家乡,找到自己的父母亲人。

    不过,因为地震海啸,板块与板块之间的撞击,城市几乎全部被毁,而侥幸留下来的城市,也大多被丧尸占据。

    没有手机,没有导航,他在这早已经大变样的世界,根本找不到回去的路,而且,野外更加危险,或被海水淹没,成了远古海怪的天堂,或变成茂密丛林,里面各种变异生物横行。

    相对来说,城市里面是安全的,因为丧尸活动有一定的规律性,白天沉睡,晚上出猎,只要不发出声音,不被看到,就不会有危险。当然,这需要强健灵活的体魄和精明谨慎的头脑,有时候他甚至都怀疑,自己是怎么活过这1000多个寂寞又危险的日子的。

    等到树底下的丧尸又进了建筑物里,唐森确定过安全之后,这才小心翼翼地爬下树来,回到了安全的家中。

    他决定了,明天就出发前往那个人类聚居区,他受够了一个人的日子,而且,抵达人类文明,说不定能打探到一些消息,比如有关于他的家乡,尽管希望渺茫,但他必须去做,他要去与家人汇合!

第3章 人与怪物

    第二天,唐森早早地起来了。

    他先锻炼了两个小时,出了足够的汗水之后,接着补充了食物和水分,穿戴整齐,趁着阳光刚刚升起不久,他准备出门赶路,要趁白天的时间,尽可能地走足够远的路。

    他没奢望一天就能走80公里,以他现在的体力,完全能轻松做到,但那不现实,光是要避开城市里横行的丧尸,就要绞尽脑汁、费心费力。

    他的计划是,一天走1到5公里左右,甚至如果遭遇意外情况,可能还必须停留下来,所以他最坏的打算,在两个月内走到那个人类聚居区就是成功。

    摩托车头盔、乌龟战甲、平底锅护心镜、生命1号战斧、水壶以及昨天挖的树根,一身臃肿但还不算累赘,同时他换下了那条花里胡哨的秋裤,穿上了一直没舍得穿的从某个名牌店里带出来的牛仔裤,毕竟可能会遇到别的活人,辣眼睛的秋裤还是算了,同时牛仔裤的口袋里也可以装一些能用得上的小玩意。

    趁着艳阳高照,唐森开始赶路。

    和以前出去找食物一样,他都走得很小心,尽量不发出声音,也从不去踩那些看不清的地面。

    人类聚居区在这个城市以北的位置,唐森看了下,恰好是太阳升起的反方向,也就是在西方,这样他就不用担心迷失方向了。

    当然,首先是要走出这个城市,近三年时间,他都生活在这里,原本就算对附近不说了如指掌,也能用驾轻就熟来形容,遗憾的是他的活动范围始终有限,三年时间也才换过几个地点。

    所以他对这座城市,基本是处于陌生状态,城市的北边,更是他未曾踏足过的领域,这等于新开了一个地图副本,而他将要成为探索先锋中的一员。

    不过周围5公里是他熟悉的地域,就算闭起眼睛,他也能分清楚附近的道路,所以这起步的5公里,是相对安全和轻松的。

    唐森准备这一天就走出他所熟知的范围,然后慢慢探索,一直到走出这座充满了死亡和恐怖的钢铁城市。

    5公里,5000米的路程,唐森尽量避开那些危险的区域,在下午2、3点钟的时候,终于来到了5公里范围的边缘地带,再往前走,就是陌生和未知的世界。

    他休息了一下,补充过食物和水,准备找地方安营扎寨了。

    虽然距离太阳下山还有一段时间,但这时候赶路已经不现实了,首先要找个足以度过今晚恐怖之夜的安全地方,否则等天快要黑下来的时候找,那除非运气足够好,一下子就找到了,否则太阳一下山,就是丧尸狂欢的时间。

    唐森不相信幸运,他一个人能在这一千多个日子里活下来,而且越活越滋润,完全是他自己努力的结果。一开始,他也不是一个人,天降灾难之时,他和一大群人一起逃亡,可身边的活人每天都在减少,越来越少,直至只剩下了他一个。

    安营扎寨的地点,最好是找个门窗没有被破坏过的房子,首先,丧尸不懂得开门,它们都是直接暴力破门,所以门窗安好,代表着有很大的几率里面没有丧尸。

    其次,门窗安好,也有助于躲藏,至少与外界的恐怖隔离开了。

    原本树上是最佳的藏身点,周围也有不少大树,但夜晚除了丧尸之外,还有别的可怕东西在活动,那些变异的生物,对于血肉的渴望完全不下于丧尸,甚至因为它们还保留有变异前的脑子,这一点比丧尸更加可怕。

    唐森绝对不会把自己的身体暴露在野外,所以找一栋完好的房子,是当前之急。

    他在附近搜寻了一圈,大约二三百米的样子,没有找到理想的房子,只能继续朝前找。

    背着一身龟壳的他,浑身已经汗流浃背了,不是累的,是热的,但他必须承受这份酷热,因为安全大于一切。

    白天的丧尸尽管都躲在黑暗的地方沉睡,但也不代表它们不会出现,昨天去挖树根时碰到的那一只丧尸就是明证。

    又往前走了百来米,唐森终于发现了一个很符合他要求的房子,门窗俱全,除了斑驳的外墙在述说着它曾经遭受过的可怕袭击之外,一切都很完美。

    唐森走上前,试着用手推了推,房门纹丝不动。

    他转了转门把手,同样转不动,里面被反锁了,遇到这种情况并不意外,因为灾难来临时,很多人逃跑之前带上家中的值钱东西离开,都会把门锁上,以期望某一天灾难过去,可以再回到这里。

    这一点难不倒唐森,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根细细小小的铁丝,在尖端弯了一个小小的勾状,又拿出另一根铁丝,如法炮制,然后两根铁丝一起伸进了钥匙孔里,几乎不用几秒钟,就听“啪嚓”一声,里面反锁的装置被撬开了。

    接着,唐森转动门把手,很轻易地转开了,推门而入。

    明亮的阳光透进房子里,尘土飞扬,唐森拿手挥舞着,其实他知道这样做没有多大作用,只是下意识地要把在眼前飘飞的灰尘扫开。

    很显然,这里已经很久没有人来过了。

    尽管如此,唐森依旧手握消防斧,小心翼翼地走进去,这是他养成的习惯,在任何陌生的地方,安全第一。

    穿过玄关,来到客厅,里面的景象让他吃了一惊。

    这里居然有人。

    两个人,一大一小,都趴在了地板上,全身干瘦发黑,早已经成了两具干尸,张大的恐怖嘴巴似乎在咒骂着命运的不公。

    唐森没有去打扰这两具可能是房子主人的干尸,其实不用多看就知道他们是饿死的,对末世的人们来说,或许饿死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因为至少不用被更加可怕的丧尸给生吞活剥了。

    他在房子里找了一遍,没有发现有用的东西,能吃的东西都被吃光了,甚至连武器都没有,厨房里的菜刀锅铲之类,一件不剩,全部被人带走了。

    末世里,趁手的铁器无疑是最宝贵的,哪怕是一个指甲钳,估计都不会有人放过。

    当然,唐森不是来搜刮的,他只是想找个安全的地方休息。

    客厅中的两具干尸表明,这里很安全,没有丧尸和变异生物,否则两具干尸不可能还保持着这么完整。

    有了安全的庇护所,唐森也轻松了下来,接下来,趁着有时间,他准备出去好好探索一下周边的环境,以便明天能走的更顺利一些。

    把树根和水壶之类暂时用不上的东西留下来,唐森全副武装,把门关好,静悄悄地出发了。

    与他之前所生活的地方一样,这里的白天除了风吹树叶的声音,几乎完全听不到别的声音。

    他行走在太阳直射的马路中,两旁是各种高楼大厦和商场店铺,空洞洞的,一副破败景象,让人看了心底直发寒。

    一步、两步……就这么一边走,一边四处戒备观望,差不多快要走到这条马路的尽头时,前面的十字路口,突然传来了一个怪异的声音:“呜哇~~”

    唐森心中一跳,马上蹲到一辆残旧的汽车后面,紧贴着车身,无论白天和黑夜,听到什么生物发出的怪异声,都绝对不能大意。

    唐森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发出的声音,但是某种动物发出的却可以肯定,这无疑是恐怖的,因为声音的主人很有可能就是可怕的变异生物,丧尸可不会发出这种声音。

    他不敢有什么动作,甚至连呼吸都放缓了。

    “该死的,把它的嘴堵上,你不要命了吗?”一个刻意压低的嗓音传来,更让唐森心跳加速,有人?而且就在前面的十字路口不远。

    “它把绳子咬碎了,我有什么办法?”另一个同样压低的声音响起,他在抱怨那个骂他的人。

    “把钢条塞进它嘴里,再叫的话就捅死它。”最先发出声音的那个人说,他的嗓音比较低沉,隐隐地带着一股残酷感。

    “知道了。”另一个人应道,他的声音比较尖细,像个女孩子,但从声音中可以听出来,是个男人无疑。

    声音到这里就结束了,只能隐约听到一些轻微的脚步声和什么东西的挣扎声。

    唐森缩在车后面,犹豫着是否出去打个招呼,毕竟有两年多没有见过一个活人了,第一次觉得别人的声音是如此亲切。

    “长子,你说80公里外,真的有什么聚居区吗?”这时,尖细的声音又响了起来,唐森压下了冲出去的冲动,想听听他们的说法。

    “这种时候,谁会跟你开玩笑?”低沉的嗓音说,“别废话了,我们要尽快离开这里,那东西说不定正在到处找我们。”

    “那到底是什么怪物,皮毛那么厚,我一刀砍下去,明明砍中它的身体,它连根毛都不掉,变异的生物有那么可怕吗?”尖细的声音说道。

    “谁知道那是什么鬼东西,总之别废话,如果那东西追上来,我们就用它的崽威胁它,等离开这里,再用炸药送它们一家团聚。”低沉的嗓音说。

    还真够狠的!

    唐森听得暗暗点头,在末世中,就要狠,不但对自己狠,对别的东西更要狠,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生存下去。

    不过他对他们嘴里说的怪物倒非常好奇,他此前虽然碰到过变异生物,但基本都是小型的,而且皮毛绝对不像他们说的那么厚,他一斧子下去,还是可以轻易地把它们开膛破肚。

    “呜哇”

    好奇间,唐森只觉头顶上一暗,一个什么东西迅如闪电地从他上方一跃而过,冲向了两个声音传来的方向。

第4章 同是天涯沦落人

    “啊”

    “啊”

    “呜哇”

    两声人类的惨叫,一声变异生物的怒吼,接着此起彼伏的凄厉怪叫主宰了这一片区域,无数丧尸从大厦、楼房以及各种建筑物中冲出来,开餐的时间到了。

    唐森早在听到惨叫声时的第一时间就爬进了一辆大卡的车身下,加上两旁长有密密麻麻的杂草,足以成为他临时的庇护所。

    无数的丧尸从他身边路过,令他头皮发麻心底发寒,他知道,它们全都是冲着惨叫声和怪异声而去的。

    那两个人,还有那不知名的怪物,最后都会沦为丧尸的腹中餐,因为无论多么强大的变异生物,面对成群结队的丧尸潮,下场和人类不会有任何区别。

    唐森这一躲就是近一个小时,等到外面的世界彻底安静下来,再也听不到任何的杂音,他才敢从车底下爬出来。

    小心翼翼,尽量不发出一点声音。

    抬眼看去,整条马路上,安静得诡异,不见一只活动的丧尸,头顶上的阳光虽然已经不像中午时那么猛烈,但依然悬挂在西边的天空,丧尸们估计又回到阴暗的地方休息去了。

    唐森犹豫了一下,还是朝着十字路口走去,人虽然死了,但东西会留下来,他要冒险去看看,那两个人,有没有留下一些有用的东西。

    躲躲藏藏地接近十字路口,又观望了一阵,确定没有什么异常之后,唐森手握消防斧,走到了丧尸开餐的地点。

    现场只留下了三大滩血迹,两个人形,一个像是某种大型猫科动物的兽型,骨头、内脏、皮毛什么都没有留下,要不是地上的血液已经干涸了,估计丧尸都会舔得干干净净。

    还好,丧尸对于没有血肉的东西不敢兴趣。

    看到血迹旁边不远留下来的一根其中一端磨得尖锐的铁棍,以及一把断了半截的菜刀,还有一个破破烂烂的背包,唐森眼睛一亮。

    这都是好东西。

    他先捡起那个破烂的背包,打开一看,更让他惊喜连连,里面居然有好几包泡面,还是完好无损的,除此之外,还有几瓶未开封的矿泉水。

    看到这些,他激动得都差点吼出来,但他克制了,他可不想步了这个背包前任主人的后尘。

    这次的冒险,实在太值得了!

    遗憾的是,他没有来得及跟那两个倒霉鬼交流,也不清楚,他们是从城市里的哪个区域来的,但从两人的对话中知道,他们和他一样,可能都是听到了那个热气球的广播,准备前往80公里的那个人类聚居区。

    至于他们随行的背包里居然带着世界破碎前的食物,这一点唐森简直无法想象,已经三年之久了,这些东西是怎么保存下来的,他们又是如何忍住诱惑不去吃它们的,最后还便宜了他。

    暗自庆幸的同时,唐森不敢久留,捡起地上的铁棍,半截菜刀他没要,因为他有更合适的消防斧,离开了这片丧尸刚刚开过餐的区域。

    原路返回的时候,他依旧小心翼翼,不疾不徐,无惊无险地回到了那栋门窗俱全的房子。

    门前有他布下的隐秘手法,如果有人或者什么东西进入过房子的话,就会触动那些微不可查的布置,他看了一下,没有被动过,这说明他离开之后,就再也没有人或物来过这里。

    安全。

    他心里说了一句,准备上前推开门,不料身后一丝细微的声音传来,像是什么东西划破了空气,朝他的背后疾速袭来。

    唐森的警觉以及常年在死亡线上挣扎的经验帮助了他,关键时刻,他往旁边就地一滚,灵活得不像一个背着巨大乌龟壳的臃肿的人,躲开了身后的东西。

    那东西却去势不减,猛地一下撞击在门上,发出“啪”的一声细响。

    唐森吓出了一身冷汗,还好这个声音并不大,不足以引发丧尸的暴动。

    他警惕地看去,发现撞门而落的东西是一只小小的动物,跟刚出生的小猫咪很像,浑身淡黄色的绒毛,毛茸茸的一团,只有拳头大小,可能刚刚撞得太猛了,以至于昏了过去。

    翻白的肚皮上,一收一缩,紧闭的眼睛,犹如熟睡了过去,更奇特的是,它两只前爪的肋下居然各有一层淡淡的薄膜,将前爪和后肢连在一起,像多了一层羽翼,如果不仔细看的话,甚至都发现不了。

    这显然是一只变异生物。

    不过这么干净这么可爱的变异生物,唐森却是第一次见,此前遇到的变异生物,从外表上看去都非常狰狞和肮脏,简直与常年待在下水道里的老鼠没有什么两样。

    但就算再可爱,对唐森来说,也不过是一顿饭的事。

    晚餐可以加餐了。

    他欣喜地捡起地上的小绒猫,肉是少了点,但对已经有半年以上没吃过肉的他来说,无疑是一个大快朵颐的机会。

    别人是守株待兔,而他是守门待猫。

    变异生物虽然经过变异,但依然是生物,只是变得更加强大而已,不像丧尸那样,已经不属于生物的范畴了。

    所以变异生物身上的肉是可以食用的,但前提是要煮熟,必须熟透了,这是常识。

    只不过普通人类无法捕捉到变异生物,反而会被世界破碎前的那些人畜无害的动物所狩猎,这也算因果循环了。

    唐森把小绒猫带进房子里,把门锁死,然后堆上各种杂乱的障碍物,弄好一切之后,他拎着小绒猫来到厨房,一手握着消防斧,准备给它开膛破肚。

    消防斧的斧刃已经快要划到小绒猫的肚子了,在这关键时刻,感觉手中微微一颤,小绒猫睁开了眼睛,一见到他,立即剧烈地挣扎起来。

    不过唐森的力量在这两年间经过无数次生与死的磨炼,早已经达到了人类的极限,别说是只刚出生不久的变异生物,哪怕是它的成年父母,被他按住,也别想轻易脱身。

    “呜哇~~”或许是感受到了死亡的降临,小绒猫冰蓝色的眼眸里满是恐惧和绝望,它虚弱地哀叫着,似乎在祈求他,又或者是在呼喊父母的救援。

    唐森的斧刃已经接触到了它的肚腹,却忽地一下停顿了,熟悉的怪异叫声,让他一瞬间明白过来,手中的这只小绒猫,正是那两个被丧尸潮吞得干干净净的倒霉鬼所抓到的变异生物,而另一大滩血迹,无疑就是它的父母之一。

    之前他还在奇怪,现场好像少了一些什么,按理说,应该还有一只小的变异生物,不过当时想,也许是因为太小,被丧尸给整个吞下了,没想到,它竟然能从丧尸潮中逃出来,或许也是因为它太小的关系,丧尸们根本顾及不上。

    犹豫了一下,唐森松开了手,消防斧也收了起来。没错,在末世求生,仁慈和柔软是不可取的,但他从这只小绒猫身上看到了自己,正如当初他一个人逃生那样,是多么无助多么悲戚,多么希望父母就在身边。

    眼前的这只小绒猫,就像当初的自己。

    吃了它,最多是尝尝肉味,别说饱腹了,塞牙缝估计都不够,现在他又不是没吃的,放了它吧。

    他心里给自己找了个借口,转身离开了厨房。

    灶台上的小绒猫获得了自由,却似乎有些被吓傻了,一动不敢动。

    等到那个对它来说是庞然大物的唐森彻底看不到身影了,它才从灶台上踉跄地站起,目光幽幽地盯着厨房外面。

第5章 亡命飞奔

    客厅里,两具干尸仍旧趴在那里,在无言地述说着末世的残酷。

    唐森始终没有去移动它们,就当它们不存在。一个人,两具干尸,加上阴暗的环境,这样的场景,或许只有末世前恐怖的电影里才有。

    但在末世,比这更恐怖十倍的画面也是寻常。

    唐森准备泡个面,犒劳犒劳自己,两年多紧绷的神经,在这一刻似乎又回到了学校宿舍里的时光,上完晚自习,泡一碗泡面,那是多么惬意的事情。

    生火他用的是打火石,一种镁合金棒,这东西跟了他两年多,从原先的半尺多长,变成了现在只有手指头大小,但依然好用。

    其实在最近的几个月时间,他已经很少用了。首先,是他的眼睛已经习惯了黑暗,哪怕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地方,他也能隐约看清大致的环境,不需要光源。

    其次,他要把这根打火棒留在关键的时候用,所以平时就尽量不用它。

    但泡面需要热水,而热水需要火烧。

    作为燃料的木柴,直接把客厅里的茶几拆了,引火物就是地毯。

    不多久,客厅里升起了一堆红色的火焰,唐森从在厨房里找出一个完好的瓷碗,装上之前从树窟里取回来的水,开始烧水。

    水开后,把早已开封的泡面小心翼翼地放进去,剩下的碎屑他直接倒进了嘴里,咀嚼着,虽然早已经失去了那种爽脆感,可久违的味道,仍让唐森幸福得几乎泪流满面。

    太好吃了!

    他幸福满满地等着热水把面泡开,可根本等不及,还没彻底泡开,他就迫不及待地用从厨房里找出的筷子开始挑着吃了。

    用热水泡的面非常香,调料的味道更让他差点把舌头都吞进肚子里去,要知道,他已经有两年多没有吃过这种盐和味精的味道了。

    人间美味,人间美味!

    “呜哇~~”一声小小的怪叫将唐森的注意力吸引了过去。

    厨房门口,探出一个小小的脑袋来,毛茸茸的,是那只小绒猫,冰蓝色的眼眸在阴暗的环境之中尤其明显。

    见他看过来,它似乎吓了一跳,把脑袋缩了回去。

    唐森继续吃面,可没过多久,那只小绒猫又探出了半边脑袋来,只是这次没有再缩回去,用那双冰蓝色的眼眸幽幽地看着他。

    有点可怜,有点哀求,又似乎带着某种难以言喻的色彩。

    唐森看得心中一动,随手找来一个干净的破木片,从碗里夹了些泡面出来,然后提着破木片走过去。

    小绒猫吓了一跳,连忙缩回厨房里。

    唐森把破木片摆在厨房门口,转身继续回去享用自己的大餐。

    小绒猫的脑袋又探了出来,见到门边的破木片上的泡面,先是闻了闻,接着伸出一只爪子,抓着破木片,嗖一下划拉进了厨房里。

    唐森假装没看到,他开始喝汤了,面汤非常鲜美,让他爱不释手。

    厨房里,响起了细微的动静声,那是小绒猫在吃面,原本正常的猫是不能碰带有油盐味精之类的东西,那对身体有害,不过经过变异的生物,连丧尸的肉都能吃下去,想必末世前的调料对它不起作用。

    满足地喝完了面汤,连里面的残渣都舔得一干二净,唐森躺在沙发上,没有比这更舒服的了。

    厨房里的动静消失了,估计小绒猫已经把面吃完了,没过多久,它又探出了半边脑袋来,见他躺在沙发上,它的胆子似乎大了一点,又探出了半个身躯来。

    “过来。”唐森朝它一招手,想逗弄它一下,谁知小绒猫却很警惕,害怕地一缩脑袋,转回了厨房里。

    这小白眼狼!

    唐森暗骂一句,但也没真的放在心上,闭上眼睛,准备好好休息,明天还要继续赶路。

    ……

    喧闹的一夜过去,又是一天新的开始。

    透过被层层木板封死的窗户缝隙,唐森看到了外面的天气,今天没有太阳,雨水在淅淅沥沥地下着,天空阴沉得有些可怕。

    原本这是最好的取水时间,但唐森并不打算出去取水,他已经有了几壶从树洞掏出来的水和几瓶矿泉水,足够支撑一段时间,何况,他也没有盛水的容器。

    雨天出门比较危险,因为没有太阳,对丧尸来说,这不是它们讨厌的天气,所以在白天的时候,丧尸偶尔也会出门,一不小心遇到,也是个麻烦。

    保险起见,唐森今天不准备赶路,但他可以出门探索一下前方的道路,以便等天气晴了之后,能更顺利地赶路。

    穿戴整齐,唐森准备出门了。

    阴暗的厨房里,那只小绒猫还在,能看到它一双冰蓝色的眼眸,幽幽地放着光。

    “我出去的这段时间,你老实一点,乖乖待在家里,别偷偷溜出去,否则被当了餐前点心,可不要怪我。”唐森很久没有跟人或物对过话了,他经常都是自言自语,难得有一个可以倾听的对象,哪怕对方听不懂,他也觉得很有趣。

    当然,他说的是实话,如果小绒猫出去被丧尸或者别的变异生物吃了,那他会遗憾一下,但绝不会为了它去报仇。

    从房子里出来,唐森把门关好,又在附近布置了一些暗手,这才小心翼翼地离开。

    雨下得并不大,整条马路一目了然,空荡荡的没有一丝人气,哪怕是丧尸,也没有看到一只。

    唐森却不敢有任何大意,雨天遇到丧尸的概率比晴天遇到丧尸的概率更高,这是他两年多来的经验之谈。

    丧尸不惧阳光,却讨厌阳光的存在,所以晴天的时候,一般都缩在阴暗的建筑物里休息。

    雨天则不同,虽然丧尸不喜白天出没,但雨天没有它们讨厌的阳光,如果待在建筑物里无聊的话,也有一些丧尸喜欢到处“窜门”,这是不确定的概率事件,如果运气不好,那就只能和它或它们来个亲密的“约会”了。

    唐森可不喜欢这种惊喜,但为了赶路,他必须这么做。

    背着硕大的龟壳,让他瘦削的身材从后面看上去有些庞大,却不会对他的行动造成任何阻碍,他早已经习惯了身后背着这身盔甲了。

    一个人行走在马路上,他都是先观察过后,确定没有异动,才往前走,这样遮遮掩掩地,一直来到了昨天的那个十字路口。

    地上的三大滩血迹几乎消失了,是雨水把它们都冲刷走了,只有半截菜刀还在。

    虽然今天没有太阳,但他早已经记住了北边的方向,所以不需要太阳来确定目标,沿着确定好的方向,一直走下去。

    小心又谨慎,这是他的生存之道,任何一点粗心大意,都有可能引来灭顶之灾。

    走着,走着,也许已经离开那栋作为临时庇护所的房子有两三公里之远,唐森停了下来,他认为足够了。

    接下来,应该在附近找个庇护所了,作为他的下一个容身之处。

    门窗俱全的房子是首选目标不,应该说是必选目标,这是安全的最大保障,绝对不容一丝马虎。

    唐森在附近搜索起来,运气居然出人意料的好,很快就让他找到了一栋门窗俱全的房子。

    他走上前,准备察看一下,以确认安全,刚走近门口,一丝不安感猛地从心底里升起,常年在生与死的边缘徘徊,使他对于这种直觉极其信任,很多次都是这种不安的感觉救了他。

    回去!

    他直接闪身暴退,恰在这时,“砰”一声巨响,一个人影从被撞破的大门里冲出来,破烂的衣服,青灰色的皮肤,怒突的死鱼眼,张大并且咆哮的嘴巴里,滴着暗紫色的液体……

    该死!是丧尸。

    唐森暗骂一句,转身夺路而逃,虽然一具丧尸他转瞬之间就能解决,但刚刚丧尸撞门发出的巨响,足以引来更多的丧尸,他绝对不想被一群丧尸潮所淹没。

    “嗷”

    已经来不及了,两旁的建筑物里,已经有丧尸出现,不是一只两只,而是成群结队地出没,十几只、几十只、上百只……

    唐森心跳加速,脚下却不慢,看准一个目标,朝着前方狂奔。

    无数的丧尸向他围过来,嗷嗷大叫,它们渴望血肉,尤其是新鲜的血肉,那会刺激它们的食欲,令它们的行动更加迅速。

    一头丧尸出现在了唐森的前路上,并且嗷嗷叫着扑过来,唐森不退反进,握紧手中的消防斧,手起刀落之间,一颗青灰色的狰狞头颅落地。

    这甚至都没有阻止到他0.1秒钟的时间,他继续向前狂奔。

    前方左右又出现了好几头丧尸,唐森目光坚毅,左手持棍,是那根昨天捡到的棍子,一头磨得非常尖利,右手握斧,双手齐动,意图把他当大餐的几头丧尸又变成了无头或者碎头的尸体。

    场面十分残暴,唐森却没有半点不适,为了逃命,他能做得比这更狂暴十倍。

    前面和周围堵截过来的丧尸越来越多了,但唐森却依旧冷静,棍子、斧子和双脚,加上背后的坚硬龟壳,都成为了他的武器,无所不用其极,硬是被他杀出了一条血路,终于赶在丧尸潮合围之前,一把爬上了一棵枝干粗直的大树。

    但这并不保险,他不敢多做停留,棍尖和斧刃插进树身里,就像多了一双铁爪,牢牢地抓住了树身,继续往上爬。

    无数的丧尸冲到了树下,朝着树上的他嗷嗷大叫,手脚并用地往上爬,潮水一样的丧尸,甚至都不需要爬上来,因为多得足以用叠罗汉的方式追到他。

    不过唐森早知道树上不安全,他的目标当然不是这棵树,而是这棵树贴着的大楼,足有二十层高的大楼,无路可逃之下,他要试验一下他曾经冒出的那个疯狂的想法,以他这两年多来磨炼的魔鬼之身,加上有尖锐的棍子和斧子在手,应该会成功才对。

第6章 活着的同胞

    “砰!”一声巨响,看着从十几二十米的高空坠落下去的乌龟壳在地上摔得四分五裂,唐森心里一痛,这可是跟了他两年多的盔甲,今天就这么没了。

    他不得不这么做,对平常的他来说,龟壳的份量不是问题,但他现在要爬的是一栋大楼,完全九十度的墙壁,龟壳就成了累赘,所以,只能忍痛牺牲了。

    胸前的平底锅护心镜也扔掉了,他必须把身体紧贴在墙壁上,护心镜也是多余的。

    踩着一根粗壮的树干,唐森将身体贴在大楼的墙壁上,现在,他要开始那个疯狂的逃命计划了。

    他把左手的棍子交换到右手上,右手是他的惯用手,更能使上力气和灵活,这有助于他的行动。

    “嚓!”一声听上去有些刺耳但足够狂野的声音,唐森把右手棍子的尖端插进了墙壁里,不深不浅,他试了一下,双腿悬空,插进的深度,足以承受他整个人的重量。

    接下来,他用左手的消防斧,一斧子横砍在墙壁上,碎石翻飞,劈出了一道可以塞进去四根手指的裂缝。

    他又试了下,手指攀着裂缝,同样能承受他的重量。

    唐森信心大增,接下来,他只需要利用这种方法,爬到大楼的天台上,就可以摆脱脚下越逼越近的丧尸了。

    无数的丧尸随着叠罗汉的高度,距离他已经不算多远了。

    唐森开始付诸行动,高高地举起右手,一棍子插进了墙壁里,先旋转了下,以便等下拔出来方便,接着利用斧子砍出了一道高度更高的裂缝,双手用力,脱离了树干。

    牙齿咬着斧柄,左手攀着裂缝,右手拔出铁棍,高高举起,插进墙壁里,旋转下。再用右手作为支撑点,拿下斧子砍一道裂缝,交换左手支撑,右手继续行动……

    这一幕,在末世前,绝对没有人能做到,光是用铁棍插进坚硬的墙壁里,就会让人望而却步。

    但唐森不同,在末世里求存,他经历过诸多的苦难,很清楚不把自己的身体磨炼得超越人类的极限,一个人根本无法在这样的世界里生存。

    今天,他打磨得如魔鬼般的身体,终于派上了用场。

    随着“嚓”“嚓”以及“铿”“铿”的声音不绝于耳,唐森的动作也越来越熟练,攀爬的速度也更快了,他没有去看脚下的丧尸一眼,他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爬上这栋大楼的顶层。

    20多楼,六七十米的高度,哪怕是丧尸潮,叠罗汉也叠不了这么高。

    爬到一半的时候,唐森的额头已经出现了汗水,但坚忍不拔的毅力,让他手上的动作丝毫不见缓慢,甚至稳得就像才刚刚开始。

    还剩下三分之一的距离时,唐森的手已经开始颤抖了,额头汗如雨下,但他目光仍坚毅如初。

    十米、八米、六米……他没有放弃,每往上攀爬一米,都要用上他全身的力气,胸腔里像被火烧一样,可他想活命!

    活命,就是最大的梦想,没有人能阻止他!上天也不行!

    一瞬间,就像浑身又充满了力量,唐森的手不抖了,牙齿也不打颤了,一如最开始时的坚强有力。

    他一把攀住了天台的边缘,手上一用力,整个人翻到了天台上。

    “呼”终于结束了。

    唐森喘着粗气,躺在地上,一动不动。

    头顶上的天空,淅淅沥沥的小雨不知道什么时候停了,隐约可见乌云背后,那一抹璀璨明亮的光华。

    太阳要出来了。

    他累坏了,不想动弹,静静地躺着,胸腔不断鼓起和落下,直至渐渐趋于平静。

    忽然,他一翻身,把脸埋在天台的水泥地上,用舌头舔着地上的雨水,一滴、两滴、无数滴……感觉像火烧的胸腔受到雨水的滋润,不再那么难受了,他才停了下来。

    从地上坐起,他的体力已经恢复了一小半,把头探出天台外面,楼下的丧尸潮,已经散开了,缓慢地走回了阴暗的建筑物里面。

    相信不用多久,马路上又会恢复先前的宁静。

    唐森开始考虑下去的方法,走大楼里面,显然是不行的,那等于在冒险,你永远不可能知道阴暗的大厦里面,到底有多少饥饿的丧尸在等着开餐。

    从原路返回?

    唐森也马上否决了,之前那种经历,他绝对不想再来一次,永远永远都不想。要不是被逼无奈,他也不可能用那种疯狂的方法,稍一不小心,不用等丧尸把他四分五裂,他自己就先四分五裂变成肉饼了。

    只能另想它途。

    站起身来,唐森四处看了看,远处一栋差不多高的大楼前那高高的塔吊让他眼睛一亮,也许可以从那里下去。

    虽然塔吊距离他有些远,但大楼与大楼之间的距离,却并非无法穿越。

    唐森先是观察了一下要到那座塔吊的大楼的行进路线,起码要跳过好几座大楼的天台才行,这对他来说,起码比原路返回要简单一点。

    又休息了一阵,等到体力恢复得差不多了,唐森开始付诸行动。

    首先是与他所在的这栋大楼最近的大楼,两座楼之间的距离不长,大约六七米的样子,这难不倒唐森,甚至都不需要刻意去做动作,往后退了几米,接着冲刺,一把跳了过去。

    到了第二栋大楼的天台,这栋大楼与选定的大楼距离就有些远了,可能在十米左右,这是超远的距离。

    唐森不知道跳远的世界纪录是多少,但十米绝对是没有的,不过他要试一下,因为他感觉自己能跳过,甚至很有把握。

    这次退后的距离远得多,唐森把斧子和棍子绑在背后,他的身上,永远准备着一条用于应急的绳子,确定背后的斧子和棍子绑紧了,他开始冲刺。

    “呼”

    他不知道自己的速度有多快,只知道一转眼就来到了天台的边缘,并且踏着差一步就要踩空的水泥地,高高地飞了起来。

    “砰啪!”

    他安全地落在了第三栋大楼上,仅仅是感觉脚底有些发麻,很快就恢复了。以他现在的这具身体,如果是在末世前,足以震惊整个世界,打破多项运动记录,可在末世里,不过是他生存的基础而已。

    一连跳过几栋大楼,唐森终于来到了那栋有塔吊的大楼天台上,塔吊颜色暗黄,很多地方的油漆都剥落了,猜想可能当时正在作业之中,然后灾难爆发。

    三年过去,它仍能屹立不倒,可见足够坚固。

    从这里下去,就要轻松得多,而且不需要担心丧尸,因为这里是曝露在外面的。

    没有了龟壳和护心镜,唐森下去也容易,通过塔吊垂在天台上的平衡臂,手脚并用,先是爬到了转台上,接着通过高高的承座往下爬。

    眼见距离地面只有十多米的时候,唐森忽然听到了一丝动静,他连忙一把缩起身体,警惕地盯着声音发出的方向。

    那是一栋门窗俱全的房子,房门先是被轻轻拉开了一道缝隙,过了足足好几分钟,门缝才被渐渐拉开,一个脑袋探了出来。

    缩在承座上的唐森心跳加速,居然是人,一个大活人,两年多来,他还是第一次看到和他一样的大活人,要知道先前从热气球上以及十字路口那里也只是听到声音而不见其人,这次却看到了活生生的同胞,由不得他不激动。

第7章 区婷

    一头乌黑的长发,随意地扎成一个马尾,甩在身后,干练而整洁。

    穿的衣服同样干练,是一身深蓝色的作战服,胳膊那里还有特警的标志,腰间围了一条腰带,裤腿扎紧,黑色的马靴,整个人,从里到外,似乎都干干净净。

    唐森瞪大了眼睛,简直难以置信,那个从房门里走出来的人,哪怕身上穿着有些宽大的作战服,但仍旧显现的曼妙身姿还有刚刚惊鸿一瞥看到的精致五官,足以表明,对方是一位年轻的女性。

    还是一位年轻漂亮的女性。

    而这才是最让唐森不敢置信的原因,在末世里,女人、小孩和老人,作为弱势群体,更是最先被淘汰出局的人。

    可眼下,他就看到了一个年轻的女人,保守估计,应该不会超过二十六七岁,从对方身上的干净程度来看,她甚至过得比自己都滋润。

    唐森自己为了活着,早什么都顾不上了,穿女人的裤子算什么,能活下来,他甚至不介意把自己打扮成一个女人。

    这次出门前去80公里外的那个人类聚居区,要不是为了保留那么一点点的尊严,他都打算穿那条花秋裤出来的。

    摇摇头,唐森抛开杂乱的想法,盯着那个身穿作战服的女人。

    她出门之后,就一直紧守安全第一的原则,先观望,然后起步,每走一段距离,都是如此,严格而有序。

    唐森有些明白过来,为什么像她这样的弱势群体能活到现在了,因为她和他一样谨慎,甚至可能和他一样,也经过了一番地狱式的磨炼,才能一直生存到现在。

    不过眼见女人朝自己所在的这栋大楼而来,唐森开动脑筋,想着怎么与对方见面,才不至于引起误会。

    在末世里,除了要防范丧尸、变异生物之外,同类也是必须戒备的目标,尤其是陌生人,不可测的人心会在这种残破的世界里变得更加危险,说不定前一秒还是你的伙伴,下一秒就会把你推进丧尸群里。

    唐森有过这种经历,灾难刚刚发生时,他看过太多。男友把自己的女友推向丧尸,以争取自己多那么几秒逃跑的时间;同学在身后偷袭室友,目的是为了室友身上那可能只剩下半包的泡面;还有不认识与不认识的人之间,更多了各种欺诈与暗算。

    唐森算是好的,因为他自己没有被出卖过,也没有被暗算过,那是因为,哪怕在逃跑的途中,他也不跟别人交流,更多的是把自己独立于人群之外,更把自己伪装成一副心狠手辣的模样。

    结果他活到了现在,那些一个个“智计百出”的人,现在估计都在丧尸的肚子里烂掉了。

    女人已经走到了塔吊下面,她似乎准备顺着塔吊上来,可能是为了去天台取水,刚刚下过雨,正是取水的好时机。

    而且,通过塔吊上天台,完全不用担心丧尸的问题,不过在她一抬头时,眼睛瞪大的瞬间手迅速地举了起来,对准了塔吊上的陌生人。

    唐森吓了一跳,连忙举起双手来,示意自己没有恶意。因为女人的手上,赫然握着一把手枪,黑洞洞的枪口,直直地瞄准了他的眉心。

    唐森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如果他敢有什么意动,女人会在第一时间扣下扳机。

    “下来。”女人紧绷着脸,无声地说了两个字,手枪始终对准他。

    唐森开始爬下来,过程中,他一直小心翼翼,不做半点令对方误会的举动。

    “把武器给我。”等到他踏到实地,女人第一时间就要解除他的武装。

    唐森不做半点抵抗,乖乖地把斧子和棍子解下来给她。

    “你是谁?”女人先是检查了一下手中的斧子和棍子,然后紧紧地盯着他,手枪枪口始终没有离开他的身体。

    “我叫唐森。”唐森看着眼前的女人,她居然比他还要高一点,要知道,他本身有一米七五的高度,而女人估计有一米七八,“刚刚被一群丧尸追,没办法才跑到了这里。”他省去了他那个疯狂的爬楼计划,以及各种跳远记录,给人一种他是因为被丧尸追,才不得不爬到塔吊上暂时躲避。

    “刚刚的丧尸暴动,是你引起的?”女人眉头一皱,之前她听到了丧尸的异动。

    “是的。”唐森干脆地承认。

    “你居然没事。”女人紧盯着他,像是想从他脸上看出一些什么来。

    “可能是运气好。”唐森谦虚地说。

    “你是一个人?”女人继续问。

    “嗯。”唐森点点头,“两年多来,你是我见过的第一个大活人。”

    “是吗?”女人不置可否,只是目光里带着怀疑,两年多,一千多天,他一个人是怎么过来的?

    “您怎么称呼?”唐森试着主动问道。

    “自己看。”女人拿枪的右手直接从口袋里夹出了一个黑色的小本子扔过去。

    唐森目光缩了一下,她居然敢把枪口转移开,不怕自己偷袭吗?当然,也有可能她是故意这么做的,目的也许是为了引他出手?

    接过她扔过来的黑色小本子,封皮上的警徽令他心中一震,打开看,里面是一张类似身份证的卡片,不过是竖着的,上面有她的头像,以及职业信息。

    区婷,居然是个警察。

    “区警官。”唐森心神稍稍放松,眼前的是位女警,那么一切都解释得通了,她为什么有枪,为什么还穿着警用的作战服,因为这些本身就是她的装备。

    “你的职业。”区婷接回自己的证件,重新放进口袋里,枪口有意无意地朝下,大概是不想走火伤了他,但如果有需要,她随时可以把枪口对准他,甚至不需要0.1秒的时间。

    “职业?学生算吗?”唐森苦笑了笑,他刚大一开学不久就灾难降临了,大学生这个身份都没持续几天。

    “学生?”区婷将枪口稍稍向上。

    “是的,大一新生,课都没上几天,世界就大变了。”唐森有意无意地瞥了一眼她手中的枪,也不知她为什么听说他是学生就这么敏感。

    “哪所学校?”区婷不动声色地问道。

    “nc大学,在东城区的分校。”唐森答道。

    “这里是西城区,看来这三年时间,你换了不少地方?”区婷看了眼他还缠在腰间的绳子,淡淡地问道。

    “确实换了很多个地方,你知道的,那些东西,一听到动静就跑过来,不换不行。”唐森无奈地说道。

    区婷当然理解他的说辞,因为她也换了好几个住处:“你听到了那个广播?”

    “是的,所以准备去那个人类聚居区。”唐森点头承认。

    “我也正准备去。”区婷淡淡接了一句。

    唐森几乎是下意识地脱口而出:“要一起吗?区警官。”

    区婷目光一眯,上上下下打量着他:“不必了。还有,不用叫我警官,现在这个世界,我可无法维持法纪。”语气里满是落寞,同时更是一句双关语。

    唐森明白,毕竟这是末世,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可以说是完全割裂了。他不信别人,别人也不会轻易相信他。

    “那么…我们就这样吗?”唐森看着她手中的枪,这对他来说是个大杀器,不过他并非没有一战之力,只是还没到那种地步而已。

    区婷迟疑着,她也知道这种状态不可能一直持续下去,但放过对方,也许会给她带来天大的麻烦,可她也不是乱杀人的恶魔,一时间,进退两难。

    “你跟我走。”犹豫了一阵,区婷终于做出了决定。

    唐森对此没有意见,他猜到了区婷的想法,事实上,他遇到这种事,也会这么做。

    或许是因为他手里没有了武器,也有可能是出于对自身实力的自信,区婷把手枪枪口彻底朝下了。

    两人一前一后,唐森在前,区婷在后,来到了那栋门窗俱全的房子前。

    区婷上前轻敲了三下门,里面顿时传来了一个细微的动静,那是有人在里面转动门把手的声音。

    唐森心中又是一震,区婷不是一个人,她还有同伴在里面。

第8章 释放的善意

    房门轻轻拉开,一个娇小的身影露出了半边身子,一脸惊喜地迎接回来的区婷,但下一秒,她的脸色大变,因为看到了一旁的陌生男人。

    “小曼。”区婷上前一步,有意无意地隔在她与唐森的中间。

    “婷姐,他是谁?”娇小的身影是个十三四岁的少女,五官很精巧,身材纤细,却不是因为营养不良造成的,而是她这种年纪本身就单薄的身体。

    贴身的牛仔裤加稍微显大的t恤,身上干干净净,看起来就像末世前那些走在街上无忧无虑的青春少女,只有警惕和戒备的眼神才透露出了与她年纪并不相符的色彩。

    “我们进去再说。”区婷揽着她的肩膀,同时朝一旁的唐森示意。

    唐森明白她的意思,先进了房子里,尽管不想承认,但事实是,他现在是她们的“俘虏”。

    身后的门被轻轻关上,房子里的亮光一下子黯淡下去,但因为有从被封死的窗户缝隙里透进来的光线,哪怕是普通人,也能看清房内的一切。

    唐森看得更清楚些,穿过玄关,来到客厅里。

    客厅内除了一张沙发和茶几,没有别的东西,像是被故意清空的。

    在中间的空地上,有一堆烧剩的余烬,隐隐地还有一些火花,唐森甚至能感受到其中的温热,显然这堆灰烬,刚烧完不久。

    “他叫唐森,是我刚刚碰到的。”进了客厅,区婷就给少女介绍了起来。

    少女却警惕地盯着唐森,语气里带着一些抱怨:“婷姐,为什么把他带回来?”她似乎不喜欢和陌生人相处,或者说,怕见到陌生人,纤细的右手上,握着一把锋利的小刀,虽然长不过半尺,但依旧闪烁着寒芒。

    唐森站在一旁,没有说话,但两个女孩,一大一小,能生存到现在,都不简单。

    “他知道我们的住处。”区婷对少女说道,同时她的目光也始终没有离开过唐森,刚刚他在塔吊的承座上面,她不确定他是否见到了她出来的地方,她也不敢冒险,所以与其把人放走,不如控制在自己的身边。

    “哦。”少女也能理解事情的轻重,仔仔细细地打量过唐森之后,便转回到了区婷的身上,“婷姐,取到水了吗?”

    “还没有。”区婷摇摇头,本来要取水的,却出了意外状况。

    唐森迟疑了一下,这算是个可以接的话题:“我有水。”

    区婷目光微微一眯,眼里露出了一抹了然:“别告诉我,你的水在你的住处。”

    “是的,那里还有些吃的。”唐森顺势说道。

    “婷姐,他想我们放了他。”旁边的少女似乎看穿了他的意图,立即揭穿了出来。

    唐森无语,看着对他来说还是萝莉的少女,尽量露出温和的笑容:“其实,我没有恶意的。”

    “哼,除了婷姐,我不相信任何人。”少女狠瞪了他一眼,又挥舞了下手中锋利的小刀,威胁的意味不言而喻。

    唐森虽然无奈,却也能理解,对陌生人,确实应该保持万分的警惕,想了想,他说道:“好吧,我知道你们要信任我很困难,不过我就一直待在这里吗?你们还要去取水对吧?一个人离开,一个人留下,也放心把我留在这里吗?”

    区婷和少女对视一眼,他说的是事实,无论谁出去取水或者谁留下来看守大本营,有个外人在,都是危险的。

    少女忽然眼睛一亮,恶意满满地盯着唐森:“婷姐,我们可以把他绑起来,你看,他身上有绳子。”说着,她一直他缠在腰间的绳子。

    唐森表情一僵,看不出她小小年纪,就如此多花花肠子。

    “嗯。”区婷却赞同了她的提议,这在她看来,无疑是最稳妥的办法。

    唐森苦笑了笑,虽然绑与不绑对他来说,几乎没有区别,不过被绑起来,那就真的成了俘虏了。

    “我相信,你能理解。”区婷走过来,一手持枪,一手解下他腰间的绳子。

    唐森没有抵抗,在不确定这位区警官的真实实力之前,他不会冒险,何况,他也不想引起误会。

    “小曼,你拿着。”区婷把手枪交给了少女,少女接过之后,立即握住,枪口对准了唐森,她的握枪姿势很标准,显然也是经过了一番训练,不用说,这是区婷教的,“我警告你,不要乱动,否则我就开枪了!”

    唐森不会动,也不想动,任由区婷把他从上到下捆成了粽子,手脚都不能动弹,完全没有了一丝威胁。

    “好了,小曼,我去取水,你留在这里等我。”捆好了人之后,区婷交代了一句,便出门了,这次她把手枪留给了少女,自己带上了唐森的斧子。

    唐森被塞在沙发上,看起来与一根瘫软的油条无异。

    “你叫小曼?”他倾听了一下外面的动静,确定区婷已经走远,这才看着少女问道。

    “不要和我说话。”少女手枪枪口对准他,就在距离他四五步远的地方,脸上故作不屑和冷酷。

    唐森心里在计划着,要找个取信她们的方法,否则这样可不行,难得两年多来遇到了同胞,这种机会,他可不想失去。

    “其实,你知道吗?”他故意用一种神秘的口吻说道。

    “什么?”少女皱眉看他,手中的枪口却始终没有离开他的身上。

    “这条绳子,绑不住我。”唐森微微一笑,看了看绑住自己的绳子。

    “哼,想骗我过去?”少女冷哼一声,枪口依旧对准他。

    “咦,区警官,你怎么回来了?”唐森突然一脸惊讶地看向她的身后。

    小曼吃了一惊,连忙回头去看,可身后没有半个人影,等意识过来时,已经晚了。

    “啪啪”几声,直接挣断身上绳子的唐森一把扑到了她的身上,压住她的同时,一手捂住了她的嘴巴,同时一手抢过了她的手枪。

    少女睁大了眼睛,眼里满是恐惧和绝望,因为手枪,已经顶在了她的额头上。

    楚楚可怜的柔弱样子,令唐森自己都愧疚了起来,他可不是要伤害她,而是为了取信她:“不要叫出来,我可以放开你,明白吗?”

    少女恐惧的眼睛里多了点希望,她点了点头。

    唐森松开她,当然,一边防备着,如果少女真的想要张嘴大叫,他会在她叫出来之前再度封住她的嘴巴。

    不过少女显然比想象的还要坚强一些,被放开之后,她就马上从地上爬起来,缩到角落的同时,那把锋利的小刀也被她拿在了手上。

    一双眼睛,既恐慌又凶狠地瞪着她。

    “如果我要对你不利,根本不会放开你。”唐森很欣赏她这样凶狠的小表情,在末世里,就需要这样的,“放心吧,我真的没有恶意,拿去。”说着,他直接把手枪扔了过去。

    少女惊愕了一下,才手忙脚乱地接住,继而握着手枪,对准他,眼里的恐惧,总算减少了。

    “很奇怪我为什么要这么做对吗?”唐森看着她不解又凶狠的眼神,微微一笑道。

    “我这么做,只是想取信你们,也是在证明,我有能力随时离开,同时也能威胁到你们,但我没有那么做,这就是我释放的善意。”唐森摊开手掌,回到沙发上坐下,一脸轻松的表情。

    少女似乎被他的话说动了,不过手枪枪口仍对准了他,一脸戒备。

    “不用那么紧张,等你的婷姐回来,她应该就能理解了。”唐森无视了她手中的枪,自己能把小萝莉抓在手上当人质这种事情都放过了,如果那位区警官还不理解的话,那他就只有离开了。

    “我先休息一下。”他闭起眼睛,开始假寐,似乎真的很信任她。

    少女站在角落里,脸上的表情一会儿凶狠,一会儿又变得迷茫,这种情况,她还是第一次遇到。

    并没有假寐多久,门外响起了三声敲门响。

    少女脸上顿时一喜,赶紧跑去开门。

    区婷从外面走了进来,腰间的皮带上,悬着两个大大鼓鼓的皮囊,里面显然装了不少水。

    “婷姐。”少女走上前,正要说话。

    区婷却一眼注意到了沙发上的唐森,身上明明捆着的绳子却不见了,神色不由一变:“小曼,你怎么把他松开了?”

    “不是我,婷姐……”少女连忙解释起来,不过没等她继续说下去,沙发上的唐森已经站了起来,“不是她解开的,是我自己弄的。”

    “你?”区婷目光一缩,一把抢过了少女手中的抢,对准他。

    “如果我真要对她不利,也不会等到现在了。”唐森看着她手中的枪,朝少女努了努嘴。

    “婷姐,是这样的……”少女小声地把刚刚发生的事解释了一遍。

    区婷听完,尽管还保持着戒备,但手中的枪口却已经朝下了,紧紧地盯着唐森:“你想要什么?”

    “我什么都不想要,只想和你们结伴同行,你们能想象一个人在这1000多个日子里孤独的生活吗?没人说话,只有一个人的自言自语,有时候甚至都要疯了,反正我是受够了,就算你们不同意,我也会偷偷跟在你们身后,别想甩掉我!”唐森的话很无赖,但确实是他真实的写照,因为他真会那么做。

    区婷皱着眉头,不知是该哭笑不得,还是该对这个无赖的男人展现绝情的一面,稍稍犹豫过后,她冷声道:“你可以跟着我们,但遇到危险,我们不会管你!自己自求多福。”

    “这一点可以放心,因为我也会那么做。”唐森露齿一笑,这也正是他所想的,双方算是达成了默契。

第9章 汇合

    左手持棍,右手握斧,唐森回到了自己的庇护所,他是回来拿东西的,以便与区婷两人汇合。

    门外他布置的几个小机关都没有被触发,这令他很满意,至少在他离开的这段时间,他的庇护所是安全的。

    打开门走进去,客厅里一切如旧,两具干尸无声地趴在那里,更加阴暗的厨房里,一双冰蓝色的眼睛幽幽地看着他。

    见他看过去后,冰蓝色的眼睛陡然消失,估计小绒猫躲了起来。

    唐森没有搭理它,先把捡到的那个破烂背包里的泡面和矿泉水都拿出来,然后将自己笔记本电脑包里的树根全装进去,背包看似破旧,但大致是完好的,而且拉链也没有坏,他试着拉扯了一下,很结实。

    装好树根之后,再把泡面和矿泉水装进去,拉上拉链,鼓鼓囊囊的,看上去很丑。

    唐森完全不在意,主要是背包可以背在身上,比提在手上方便。

    除了背包,还有五个军用水壶,里面都灌满了水,再加上斧子和棍子,就是他的全部家当了。

    乌龟壳、摩托车头盔和平底锅护心镜,在之前的亡命大逃亡中,全部牺牲了。

    把五个水壶绑紧在腰上,唐森离开之前,走进了厨房里。

    “呜哇~~”见他进来,原本缩在角落里的小绒猫轻叫了一声,似乎在警告他,别侵入它的地盘。

    “我要走了,你要跟我走,还是在这里?”唐森看着戒备中的小绒猫,后者听不懂他的话,一双冰蓝色的眸子紧紧地盯着他。

    “走,去外面,明白吗?以后再也不回来了。”唐森指了指门外。

    “呜哇~~”小绒猫轻轻叫着,甩了甩长长的尾巴,眼中的戒备在渐渐减少,不知是否因为没有感受到他的恶意。

    “我就当你听懂了。”唐森离开厨房,一直走到了门外,将房门大大地开着。

    厨房的门口有一小半对着门外,依稀可以看到,小绒猫那一双独特的眼眸。

    “五秒钟,如果你不出来,我就走了。”唐森看了一眼厨房,开始默默地数数。

    五秒过后,那双冰蓝色的眼眸还在厨房里一动不动,唐森转身就走,他毕竟不是它的父母,不跟他离开,那就自生自灭吧。

    不过走了没几步,感觉身后有什么动静,他回头一看,那只小绒猫正从门边探出了半个脑袋来,见他看过去,立马又缩了回去。

    “还矫情上了。”唐森暗骂一句,继续往前走,他的听觉很敏锐,虽然没有回头看,但能隐约听到身后的一些小动静。

    那只小绒猫,始终在跟着他,或许是因为对他还有戒备之心,所以一直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

    ……

    从庇护所到区婷的住处,唐森走了差不多二十分钟。

    门窗俱全的房子前,静悄悄的没有一丝声音,唐森上前敲了敲门,三下,不多不少,是之前就约定好的暗号。

    “我们在这里。”声音来自他的左后方,唐森回头看去,见到区婷和那名叫小曼的少女从距离他十多米远的一栋房子后面走出来。

    他一瞬间明白了对方这么做的用意,估计对他还没有十足的信任,所以离开了藏身处,以便在暗处观察他是否一个人来的。

    “进去说。”唐森没有抱怨,这是应有之义,末世里,小心才能使得万年船,而对方能把斧子和棍子交回到他手上,就已经是一种信任了。

    三人走进去,区婷垫后,正要把门关上,唐森连忙制止她:“等一下,我还有一个同伴。”

    “你还有同伴?”区婷目光一沉,瞬间拔出了手枪,这可和说好的不一样。

    “别误会,它不是人。”唐森连忙说道,并且朝不远处的一处草丛招了招手。

    “呜哇~~”一个怪异的叫声吸引了区婷和小曼的注意,两人一起看过去,“是什么东西?”

    “我们走远一点,让它进来。”唐森示意她们跟他走到里面去。

    区婷稍微迟疑了一下,还是拉着小曼跟他一起走进了客厅里。

    远处的草丛中,一个小小的身影迅速冲了出来,并且朝着门口射来,只一转眼,就进入了房子里。

    一双冰蓝色的眼眸,看了客厅内的三人一眼,然后沿着墙角,快速地钻进了厨房里,它似乎对厨房情有独钟,也许是因为里面足够阴暗,可以给它安全感。

    “是小猫咪。”小曼惊讶地叫了出来,大眼睛扑闪扑闪,虽然小绒猫的速度很快,但她还是看清楚了。

    区婷也看清楚了,那只小猫,因为非常小,看起来没有一点威胁性,而唐森既然敢说是他的同伴,那应该是安全的。

    把门关好,并且用各种杂七杂八的东西堵住,区婷回过身来,看了眼厨房里那双冰蓝色的眼眸:“那是只变异生物吧?”

    “嗯。”唐森点点头,“不过请放心,它不会伤害人。”语气说不会伤害人,不如说,它根本伤不了人。

    “嗯,嗯。”小曼在一旁连连点头,她几乎被小绒猫那可爱的样子给俘获了,实在太可爱了,她已经很久没有看过这么可爱的东西了。

    “这是我带来的,要吃吗?”唐森放下背包,从里面取出了一包泡面,反正这是他捡来的,顺水人情。

    “泡面!”小曼原本被可爱的小绒猫吸引了注意力,一见递到眼前的东西,那熟悉的包装,令她忍不住叫了出来。

    “小声点。”旁边的区婷低声训斥了一句。

    小曼连忙紧闭嘴巴,手却一把将泡面接了过来,眼里满是小星星:“我已经很久没有吃过泡面了,啊,太香了!”她闻着泡面的包装,哪怕没有撕开,也让她沉迷不已。

    “哪来的?”区婷像是不经意地问着唐森。

    “捡的。”唐森回答得很干脆,“还有几包,你要来一包吗?”

    “嗯。”区婷没有客气,点点头。

    唐森又从背包里取出了一包,递过去。

    区婷接过之后,仔细检查了下外包装,完整无缺,这令她稍稍放心,其实她只是不敢相信有这么好的事。

    “婷姐,我想吃泡面。”小曼已经忍不住了,她都不记得有多久没有吃过一餐正经的食物了。

    “我去烧水。”区婷站起身,去客厅外面拿了些柴火来,就在客厅中间那堆灰烬上生火。

    生火的器具是一个打火机,也不知道她是怎么保存的,因为是透明的,还可以看到里面有半管的液体。

    火生了起来,略有些阴暗的客厅,也有了光明。

    区婷又拿来一个大碗,从皮囊中倒了水进去,就架在火堆上烧,整套动作行云流水,不知道重复了多少遍。

    小曼撕开了包装,迫不及待地对着面饼咬了一口,虽然早已失去了那种脆脆的口感,却仍旧吃得津津有味。

    认真说起来,它已经过了保质期,但在末世里,没有人会在意这个。

    水很快就烧开了,区婷把小曼已经吃了一小半的面饼扔进去,同时也把自己的泡面扔进碗里。

    满满的一大碗水,在等面被泡开的这段时间,小曼一直流着口水,眼睛几乎都是绿的。

    泡好后,区婷没有独享,她把面分了三份,她和小曼一份,唐森也得到了一份。

    隐约明白她这么做的用意,唐森也没放在心上,不客气地接过来,开始大快朵颐。

    区婷和小曼都是在他之后吃的,作为客人,他第一个被分到食物。三人狼吞虎咽,直到厨房里一个怪异的声音响起:“呜哇~~”

    小绒猫的半只脑袋探了出来,显然它也闻到了泡面的熟悉味道,饿了。

第10章 非人的家伙

    “你也要吃吗?”看着可怜兮兮露出半个脑袋的小绒猫,小曼母爱泛滥,端着碗正要走过去。

    不过她刚一动,小绒猫被吓了一跳,缩回了厨房里。

    “它很胆小,有人一靠近,它马上就躲起来。”唐森对于矫情又警惕的小绒猫已经有了些了解,找来一片干净的木板,夹了些泡面在上面,走过去放到了厨房门口。

    三人一边吃,一边盯着看。

    果然没过多久,小绒猫又探出了半个脑袋,看到门边的木片,警惕地盯了三人一眼,用爪子扒拉着木片,扯进厨房里吃去了。

    “它好可怜!”小曼对它这种警惕又胆小的行为充满了同情,不知是否想到了自身。

    “它是刚出生不久吧?”区婷盯着厨房里看,又转头看向唐森,目光里颇有几分严肃,“一般出生不久,它的父母都会在身边,你确定收留这个小东西不会给我们带来麻烦?”

    唐森很清楚她说的意思,怕小绒猫的父母找上门来:“这点不用担心,它的父母已经死了,被丧尸吃得连骨头都没有留下。”

    一句话,说得区婷和小曼都停下了吃面,两人沉默不语,气氛显得有些沉重起来。

    唐森知道说错了话,不敢去想象在两人身上发生了什么,转移话题道:“对了,我们什么时候出发?”

    “如果今天没有下雨的话,我们今天就出发了。”区婷说,看了在沉默吃面的小曼一眼,“明天吧,只要明天有太阳。”

    “嗯。”唐森没有意见,他什么时候出发都可以。

    “还有,不要对那个聚居区抱有什么幻想,那里不一定比这里安全。”区婷又补充了一句。

    唐森明白她说的意思,在末世里,没有道德和法律的束缚,更会滋生人心的险恶,甚至有时候比面对丧尸更加可怕。

    不过人都是抱团的,哪怕是再危险,也会前去那个人类聚居区。

    “放心吧,防人之心不可无,害人之心不可有,我还是知道的。”唐森说了一句,眼见小曼一直在沉默不语地吃面,他从身后的背包里掏出一瓶矿泉水,“喝点水吧,光吃面,嘴巴会很干的。”

    “矿泉水!”见递到面前的熟悉瓶装水,小曼一时之间也忘了悲伤。

    “嗯。”唐森点点头,把水塞进她手里。

    小曼放下碗,毫不客气地旋开瓶盖,大口大口地喝着久违的矿泉水。

    “你的背包里,到底有多少好东西?”区婷喝完了碗里最后的一点面汤,饶有兴致地看着他身后的背包。其实到现在,她已经放下了大半的戒心,之前在对方离开时,她已经听小曼说了整个经过,如果对方真要对她们做什么,早就可以那么做了,以小曼为人质或者是在控制小曼之后等她回来在门口暗算她都可以,她几乎不可能躲开。

    “没有了,就泡面和矿泉水。”唐森摇了摇头,“还有一些我挖的树根,味道虽然不咋样,但能填饱肚子。”

    “一样,我在这边,也经常挖树根和掏鸟蛋。”区婷深有同感,树根的味道,可真的不咋样。

    “给,你也来一瓶。”唐森大方地又从背包里掏出了一瓶矿泉水递过去。

    “谢了。”区婷很自然地接下来,这种时候,客气都是多余的。

    “你们在这里已经待了不短的时间了吧?”唐森早在第一次进来时,就知道她们在这栋房子里生活了一段相当长的时间,毕竟经常有人打扫和没人生活的房子差别巨大。

    而且,只要有固定安全的庇护所,相信没有人会想着搬迁,要知道,每一次找新的庇护所,都是冒险的行为。

    “嗯,有三个多月了。”区婷点点头,旋开瓶盖,她也喝了起来,咕咚咕咚。

    “有遇到过别的人吗?”唐森好奇问道,此前他都是一个人生活,两年多时间居然没有撞见一个活人,这种概率算是相当低了。

    “在这里没有遇到过。”区婷摇头说。

    也就是说,她们之前遇到过,唐森听出了她的话外音,但没必要探究。

    “他们好坏,想抢我们的东西,幸好婷姐有手枪,把他们都赶跑了。”一旁的小曼补充道。

    唐森没有说什么,心里却更加佩服起区婷来,末世里,两个女孩,不,应该是一个女人和一个小孩,三年前发生灾难时,小曼顶多十岁出头,能把她安全地保护到现在,这绝对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今晚你睡沙发吧,我和小曼睡楼上。”

    “没问题。”唐森点头。

    ……

    一夜好眠,第二天一早,唐森早早醒来,开始在客厅里锻炼,这已经成为了他的习惯。

    俯卧撑,先做两千个,接着是两根手指头的俯卧撑,一千个,最后是一根手指的俯卧撑,五百个。

    深蹲、蛙跳、军体拳……早就是他身体的一部分,军体拳虽然只是跟军训的教练学了一些最基本的动作,但每一个动作都练到极致的话,那也是最强大的武器。

    两个小时过去,被封死的窗户的缝隙透进了强烈的光芒,今天的天气很不错,至少阳光很灿烂。

    “早。”楼梯口那里有脚步声传来,是区婷,看她也一脸汗水的样子,似乎刚刚也经历过了一番剧烈运动。

    “早。”唐森回应道。

    “看来你也有每天晨练的好习惯。”区婷同样发现了他额头上的汗水。

    “如果不这么做的话,恐怕我早就死了。”唐森淡淡地说道。

    区婷瞥了一眼沙发脚下的那堆烂绳子,神情有些异样说道:“我看过你昨天崩断的绳子,你的力气很大,大得有些超乎想象。”

    “我相信每个人如果和我一样经常锻炼的话,都能做到。”唐森谦虚地说,他是真的这么认为的,以前的他是个虚弱的胖子,杀只鸡都困难,经过死命的磨炼,才有了如今这副强健的体魄,如果别人也和他一样磨炼的话,相信同样可以做到这种程度。

    区婷沉默不语,这个男人,恐怕还没有意识到,他的力量,根本不属于人类的范畴了。因为人就算再怎么练,也不可能练得这么强大,那早已经超出了人类的极限。

    绳子她看过,没有被用什么东西割裂的痕迹,是在一瞬间被暴力崩断的,那种力量,至少在她的认知中,人类不可能做到。

    她之前试着去拉扯过断成几截的绳子,哪怕用上了全身的力气,别说崩断了,绳子甚至都纹丝不动。而且,她那还只是试着拉扯一根绳子,而眼前这个自称末世前是个大一学生的家伙,居然在一瞬间崩断了把他捆成粽子的好几圈绳子。

    一根筷子容易折断,一捆筷子就困难了,就跟绳子一样,如果是一根绳子,想要拉扯断还是有可能的,但一捆绳子,绝无可能。

    眼前这个家伙,早就是非人类了。

    区婷心里嘀咕了一句,当然,她也是庆幸的,因为这个非人类的家伙,看起来不像怀有恶意的样子,在这个崩坏的世界里,遇到他应该是一件好事,至少泡面和矿泉水的味道还是挺让人怀念的。

    她暗暗舔了舔嘴唇。

第11章 相煎何太急

    小曼也早就起来了,她和区婷一样,起来的时候就开始锻炼,只是一直没有下楼。

    吃过早餐后,三人收拾好行李,就准备出发了。

    唐森的行李很简单,一个破烂的背包,五个军用水壶,加上两把武器,消防斧和铁棍。

    区婷和他差不多,一个背包,但看上去要比他新,里面鼓鼓囊囊的,装了不少东西,一把小号的消防斧,以及一支手枪。

    小曼是最轻松的一个,手上抓着一把带鞘的匕首,除此之外,空无一物。大概是区婷不忍她背那么多东西,万一遇到危险要逃跑的话,也可以跑得快一点。

    这里是西城区,其实只是西城区的边缘地带,更靠近北城区,而北城区,正是几人要出城的方向。

    三人沿着太阳升起的相反方向,谨慎又小心地往前推进,身后不远不近,那只小绒猫始终神出鬼没地跟着。

    唐森精神状态极佳,偶尔会瞟一眼后面,他第一次觉得,在充满危险的马路上赶路是一件满足的事情,毕竟身边有两个同胞,还是非常养眼的大小美女,比起一个人孤单冒险要好得太多了。

    一行三人小心翼翼地前进,说来很巧,由区婷带路的方向,居然是他之前探索过的路,经过他的那个临时庇护所,唐森原本想说一下,不过最后还是没有说出来。

    这里距离三人出发的地方很近,眼下离中午还有很长的一段时间,还可以再赶一段路,没必要留下来。

    区婷神情紧绷,她是探路的人,尤其要注意危险,小曼在中间,唐森垫后,隐隐地把年纪最小的她保护起来。

    路过那个十字路口时,唐森心中一震,因为他注意到了一件事。

    之前留在路边的那把断了半截的菜刀,已经消失不见了,丧尸不会使用武器,变异生物靠的是自己的利爪和利齿,所以一定是有什么人路过这里,顺手把那断了半截的菜刀捡走了。

    也就是说,如果他们继续赶路,可能会遇到捡走菜刀的人。

    “区婷。”唐森轻轻叫住走在前面的区婷。

    “嗯。”区婷脚步一顿。

    “这里有人路过。”唐森说道。

    “有人?”区婷一怔,他怎么知道有人路过的?

    “是的,我之前的住处距离这里不远,曾经探索过这里,昨天这里有一把断了半截的菜刀,现在不见了。”唐森解释道,又指了指原先菜刀的位置。

    区婷神情一肃,显然她也意识到了其中的重点,菜刀不会无缘无故消失,一定被什么人捡走了。

    “我们小心一点。”她说了一句,继续更加小心谨慎地带路。

    “不如我走前面吧,这里我熟。”唐森说。

    “好。”区婷和他互换了位置。

    唐森走在前面,原本这附近他已经探索过了,但因为有人比他们先经过这里,所以他必须谨慎。

    他不知道人是昨天还是今天路过的,如果是昨天,他们也许碰不上,但如果是今天早上经过这里的人,也许他们再过不久就可能遇到。

    随着往前而去,唐森又发现了不少有人经过的迹象,比如脚印,因为昨天刚下过雨,有些不是水泥地的地方,人踩上去会留下脚印。

    唐森仔细看了下,保守估计,起码有五个人,因为光是鞋印,就有五个不同的。

    区婷也注意到了这些细节,她神情严肃,一伙陌生人,比一个陌生人的危险等级要高得多,她猜测对方也是听到了那个广播前往80公里外那个聚居区的。

    “等一下。”垫后的区婷突然叫住前面的唐森。

    唐森和小曼一起停了下来,两人疑惑地看着她。

    “那里。”区婷指了指路边一辆废弃的汽车,隐约可以看到一只脚从汽车的后轮露出来,没有穿鞋子,皮肤苍白得可怕,表明对方不是丧尸,但同样因为没有一丝血色,几乎也表明了脚的主人是处于一种什么状态。

    “我去。”唐森对区婷示意了下,这种时候,就该男人去冒险。

    “小心。”区婷对他点点头,一旁的小曼有些紧张。

    唐森握紧斧子和棍子,慢慢地接近那辆汽车,看到了被横放在汽车后面的人。

    是个三十多岁的男人,眼睛睁得大大的,左胸口处有一个血洞,血液早已经干涸,浑身上下的衣服几乎被脱光了,末世里,衣服和鞋子,同样是重要的物资。

    “是个死人。”唐森走回来,面目有些沉重,看得出来,那个人是被身为同胞的人类所杀死,如果是丧尸或变异生物的话,现场只会留下一大滩血迹。

    “我去看看。”说着话,区婷也走了过去。

    “我也去。”小曼正要跟过去,唐森和区婷异口同声地阻止她,“你不行。”

    “为什么我不可以,你们都看到了。”小曼瞪着两人,有些不满。

    “小孩子看多了脏东西,心情会不美好。”唐森勉强找了个理由,其实他也是下意识地阻止小曼,哪怕在这样残酷的世界,骨子里也把她当成一个孩子。

    “哼!”小曼冷哼一声,决定不理他,却也没有吵着要去看了。

    区婷特意看了唐森一眼,目光里有些柔和,接着走到了汽车后面。

    她看尸体的时间有些久,甚至还蹲下去不知道干了什么,等回来时,表情同样肃穆:“应该是被同伴突然偷袭死亡的。”

    “你连这个都知道?”唐森惊讶地看着她。

    “别忘了我是干什么的。”区婷略有些骄傲,“他死时的表情很惊讶,可能完全没想过同伴会对他突然出手,而且从胸前的伤口看,刺死他的人应该比他要矮,伤口是从下往上斜着刺进去的,凶器的话,应该是像小曼拿的那种匕首一类的刀子,一刀毙命。”

    听着她的分析,唐森心下佩服,果然不愧为女警,专业知识不是他能比的。

    “唐森,从现在开始,我们要注意了,如果遇到人,千万不要靠近。”区婷叮嘱道。

    “明白。”唐森点点头,连同伴都偷袭,无论是什么原因,都是非常危险的份子,跟这类人相遇,最好离得远远的。当然,如果对方要打他们的主意,他自认也不是心慈手软之辈。只是希望那种情况不要出现,他绝不想自己的斧子劈开的是同胞的身体而不是丧尸的身体。

    三人继续往前走,只是心情都有些沉重,因为那一通广播的原因,相信从城市里各个区域聚集而来的人会越来越多,彼此碰面的机会也多,今天这样的事绝不是第一次发生,也不会是最后一次。

第12章 尔虞我诈

    一直走到日正中午,唐森三人都没有碰到任何人。

    “我们找个地方休息一下吧。”路过一个空阔的废弃广场时,在前面探路的唐森忽然提出了建议。他自己倒是没有任何问题,体力一如刚出发时的充沛,区婷大概也没有问题,但小曼因为年纪小的原因,额头上已经有了汗水,脸也被太阳晒得红扑扑的,偏偏小丫头很好强,也不主动要求休息一下,仍在咬牙撑着。

    “好。”区婷也注意到了小曼的状况,自然没有意见。

    三人在广场中心的喷水池前就地休息,喷水池里的水早已经干涸了,池底堆积了厚厚的一层淤泥,因为昨天下过雨,淤泥还是湿的。

    “吃点东西吧。”区婷从自己的背包里,拿出了一个灰白的面团,递给唐森。

    唐森接过,直接放嘴里吃了。

    “这是用树根做的,我磨成了粉,比较容易消化。”区婷解释道,又拿了一个递给小曼,最后才是她自己。

    唐森点点头,磨成粉的树根,再加水揉成面团,还放了些盐,有淡淡的咸味,味道虽然算不上多好,但比他之前吃的树根要可口多了,毕竟他那是没有经过处理的。

    小曼小口小口地吃着,一边擦着额头上的汗水。

    区婷哪怕在吃东西,眼睛也一直在四周戒备着,这无疑是一个好习惯。

    唐森其实也在注意着四周的一举一动,不过他不需要像区婷那样四处看,他的耳朵非常敏锐,任何一点风吹草动都能察觉到。

    因为在空阔在广场之中,视野更宽,所以看得更远,一有什么不对劲,大家也能有充足的时间做出反应。

    吃完一个面团,唐森有了饱腹感,他站起身,准备四处看看。

    这时,隐隐约约一阵脚步声传来,还夹杂着一些人声。

    “有人来了!”唐森和区婷几乎是异口同声地说,后者拉着小曼,迅速从地上站了起来。

    三人戒备地看向脚步声的方向,果然没过多久,就见一群六七个人跑了过来,方向正是广场这边。

    唐森眼睛一眯,握紧了手中的斧子和棍子。

    区婷也抓着小号的消防斧,她没有拿出手枪,那是她的杀手锏,关键时候用的。

    小曼也拔出了匕首,不过半尺的锋利刀刃在阳光下,闪烁着刺目的光芒。

    跑过来的六七个人明显不是一伙的,最前面的两个人在狂奔,后面的五个人则紧追不舍,手里各自拿着不同的武器。

    见到广场里的唐森三人,逃跑的两人神色一变,接着向另一边跑去。

    后面追的五人也看到了唐森三人,他们原本在追逃跑的两个人,却似乎发现了更好的猎物而停了下来。

    逃跑的两人眼见后面没人追了,就远远地站着,看向这边。

    “今天是什么日子,一下子碰到这么多人,还有两个漂亮的女人,是我们的幸运日吗?”五个人距离唐森三人约十多米的地方站着,为首的一人,是个身高在一米九以上的壮汉,手中抓着一柄巨大的铁锤,也不知道是做什么用的,光锤头就有人脑袋大小,一端是尖的,另一端则是钝的,看上去凶险无比。

    剩下的四人虽然高矮不一,但个个都很强壮,在末世中,优胜劣汰就是最大的法则,他们既然能生存下来,当然不会是弱鸡。

    五个人,显然把唐森三人当成了最新的目标,尤其他们是看向区婷和小曼的目光,眼里那贪婪的**,恨不得把她们两人当场给吞了。

    唐森和区婷目光一肃,隐隐地把小曼保护在后面。

    “小子,你一个人拥有两个女人,也太贪心了,分一个给我们怎么样?”为首的壮汉咧嘴一笑,握着手中的巨锤就要走过来。

    “别动!”区婷右手迅速往后一探,再拿出来时,黑洞洞的枪口已经对准了他。

    “手枪!”壮汉吃了一惊,显然没想到对方手里有枪,脚步也跟着一顿。身后那四个同伴也同样吃惊不已,远处被追的两个人则目露震惊和复杂。

    “不想死的话,就离我们远一点。”区婷冷冷地说道。

    壮汉脸色阴晴不定,他不想放弃到手的猎物,尤其是还有两个女人,不知想到什么,他突然咧嘴一笑,巨大的铁锤举了起来:“小妞,我不信你敢开枪,一旦开了枪,你知道会发生什么吧。”

    “知道,丧尸暴动。”区婷淡淡地说。

    “很好,看来你很清楚,那就给我老实一点,乖乖地放下手枪,跟我们走,我给你个机会,做我的女人,我保证,你可以成为我们团队的二号人物。”壮汉狂热地盯着她,眼里的**毫不掩饰。

    “滚!”区婷直直地从嘴里吐出一个字。

    壮汉面色一变:“小妞,别敬酒不吃吃罚酒!”

    区婷冷冷地盯着他,握枪的手纹丝不动。

    壮汉反而不敢有什么举动了,近在咫尺的肉在面前却无法吃到,这令他有些暴燥:“我不信你敢开枪,而且我们这里有五个人,你枪里的子弹有多少,我不信到现在还是满的,甚至可能都没有子弹,想吓唬我们?”

    “你可以试试。”区婷冷冷一笑。

    壮汉面色阴沉,他绝对不会拿自己的性命去以身试枪,虽然他身体确实强壮没错,但面对子弹,依旧是脆弱的。

    “大哥,别开玩笑了,你看,把她们都吓到了。”说话的是他身后四个同伴之一,个头最矮的一个,可能都不到一米七,但身体依旧强壮,就像横向发育一样,长相是五人之中最斯文一个,很容易让人产生信任感的那种,他笑着看向区婷说道,“请放心,我大哥平时就喜欢开玩笑,别看他这样,其实是个大好人,我们几个能活下来,多亏了他保护我们。”

    “对,对,我是开玩笑的,哈哈,把你们吓到了吧。”为首的壮汉放下锤子,哈哈大笑,一副豁达的样子。

    区婷嘴角扯出一抹讥诮,唐森也玩味地看着,这演技烂得不忍直视,这是硬的不行,就想来软的吗?

    “我们真的没有恶意,大家都是好不容易才走到现在的,相信每个人都经历过绝望和痛苦,结伴同行肯定比单独行动要安全得多,所谓人多力量大,遇到危险的时候也有同伴在身边可以依靠。”斯文长相的男人能说会道,如果说壮汉是首脑的话,那他就是军师一类的人。

    “同伴?”区婷冷冷地瞥了一眼他身上以及脚下,“同伴是拿来出卖的吧。”

    斯文长相的男人脸色微微一变,感觉似乎被看穿了什么,但表面上仍镇定地说:“我不明白你说的意思。”

    “我们来的时候,在路边发现了一个死人,那是你们的同伴吧,身上的衣服和鞋子都被剥了,是你杀了他。”区婷直接点了出来。

    斯文男听得脸色大变,壮汉和另外几个同伴也震惊不已,她是怎么知道的?

    哪怕是作为同伴的唐森也同样惊讶无比,难怪他看那个斯文败类总觉得哪里怪异,原来是因为不合身的衣服,以及那看上去就显大的鞋子,原来是因为他穿了别人的。接着就是对区婷的佩服,不愧为女警,居然仅凭对方身上的穿着,就推理出了那么多,很明显还是正确的,因为壮汉几人那难看的表情已经证明了一切。

    “既然你看到了,那就没办法了,不过我猜你肯定不敢开枪,毕竟你不是一个人,还有你的同伴,那是你妹妹?小小年纪,就要跟着你一起死,真是可悲啊!”斯文男故作感慨地说。

    “我愿意!”小曼从两人中间挤出来,大声说了一句。

    斯文男立即盯了她一眼,目光中的**又深了几分:“小姑娘,生命是很宝贵的,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你还小,很多事都不懂,不过那位兄弟,你也甘心一起死吗?”说到最后,他看向了三人中的唐森。

    “确实,你说的对,生命是很宝贵的。”唐森迈步而出,挡在了区婷和小曼的身前,想挑拨离间他?那根本不可能,他目光深邃地看向对方,“所以我们都会好好活下去,任何一切妨碍我们这个目标的人,都会成为历史的尘埃。”

    “小曼,把眼睛闭上。”从对方五人眼中射出的那毫不掩饰的贪婪目光来看,唐森就知道事情无法善了,既然最坏的情况发生了,那么,他也不会悲天悯人,只是不到逼不得已他不愿意对身为人类的同胞下手而已。

第13章 丧尸潮

    唐森的出手迅捷无比,一旦他出手,就会尽全力,如狮子搏兔,毫不留情,他就是这么杀丧尸的。因为一旦犹豫或者丧尸没有死透,危险的就是自己。

    斯文男第一个被解决,他离得最近,脑袋被斧子削掉了半边,红的白的喷了一地。

    为首的壮汉距离第二近,反应过来的他,狂怒暴燥,高高地举起了巨锤,但唐森没给他机会,手中的斧刃一闪,一颗硕大的头颅飞了起来。

    剩下的三个同伴这才意识到发生了什么,眼见两个同伴被轻而易举地解决掉,他们不是想着报仇,而是第一时间逃跑。

    唐森追上去,一脚踢断了垫后的那家伙的脊椎,另一个被扔出去的斧子削掉了脑袋,最后一个则被棍子由背后到胸前透出而死。

    整个过程用时不过十几秒,刚刚还活生生的五个人,转眼成了过去。

    区婷和小曼怔怔地看着眼前血腥的一幕,小曼年纪小,没有想那么多,只是被某人突然化身为杀人不眨眼的恶魔给吓到了。

    区婷则是后怕不已,唐森的战斗力比她想象得还要恐怖,幸好这不是敌人,否则她就算有枪在手,也不会有丝毫的安全感。

    “呕”从地上捡起斧子,还有拔出了插在某个倒霉鬼身上的棍子,唐森往回走的时候,经过第一个被他解决的斯文男身边,不小心瞄了眼只剩下半边脑袋的他,一个忍不住,跑到一边狂吐起来。

    他是第一次杀人,以前无论怎么杀丧尸,甚至比这个还要恶心,他都没有半点感觉,但看到那红的白的夹杂在一起,恶心感一下子就爆发了。

    “你没事吧。”区婷默默走过来,拍了拍他的后背,眼里带着一丝柔软。

    “没事。”唐森摇摇头,站起身来,吐过之后,感觉好多了。

    “第一次杀人?”区婷低声问道。

    “嗯。”唐森点头,这没什么不好意思承认的。

    小曼也走了过来,默默地递上了一方干净的手帕。

    唐森愣了一下,却也没有拒绝,接过来,随意擦了两下:“洗干净了再还给你。”

    “我自己洗就可以了。”小曼抢过手帕,走到一边。

    唐森摇了摇头,看了眼刚刚那远远站着的两个人的方向,却发现他们已经不见了:“那两个人呢?”

    “跑了。”区婷说,对方跑掉是理所当然的,看过他刚刚那恶魔一样的杀人手段,相信只要是理智正常的人,都会跑掉。

    “也好。”唐森点点头,至少不用再面对有可能心怀恶意的陌生人,“我们走吧。”

    三人一起离开,区婷从背包里拿出一个面团,递给他:“刚刚吐了,吃点东西吧。”

    唐森没有客气,说实话,肚子真的饿了,虽说刚刚吐过,但胃口还是有的。

    现场那五人的武器,三人都没有捡,似乎怕脏了自己的手,对方也没有值得搜索的背包,显然就是打着“以战养战”的主意。

    继续往前探索时,唐森明显感觉到,区婷对他的态度不一样了,不像之前那么生硬,还有小曼,也对他亲近了点,原本与他保持着足够的距离,现在一伸手都能够到。

    离开广场的范围,三人进入了一片残垣败瓦的废墟中,唐森依旧在前探路,小曼居中,区婷垫后。

    “咦!”路过一栋倒了一半的房子时,唐森忽然停了下来,看着房前破败的院子。

    “怎么了?”区婷一脸戒备,小曼也警惕地靠过来。

    “不用担心,是我发现了吃的。”唐森有些意料之外的惊喜。

    “吃的?”区婷和小曼都是一愣。

    “就是那些矮树,它们的树根可以吃。”唐森指着院子内那一片一米高的不知名矮树,几乎将整个院子都塞满了,正是他此前赖以生存的主食来源。

    “我去挖一些,你们在附近警戒。”唐森说着,人已经走了过去。

    区婷和小曼知道食物的重要性,在旁边充当起把风的角色。

    进了院子里,唐森先是观察了一下,确定没有什么异动后,这才蹲下来挖掘树根。他对这样的工作已经驾轻就熟,拿下自己的背包,放在旁边,每挖一株矮树,就把树根放进背包里。

    同时,他也没有放松对周围的警惕,这已经养成了习惯,哪怕旁边有区婷和小曼在警戒,他依旧如此。

    这一挖就是十几分钟,整个破旧的背包几乎都要装满了,唐森准备停下来。

    一旁的区婷忽然说道:“唐森,不对劲。”

    “什么?”唐森迅速收拾好背包,背到背上。

    “你听。”区婷示意他倾听一下。

    唐森顿时竖起耳朵,果然听到了阵阵凄厉的吼声,那是从很远的地方传来的,刚刚因为他在挖树根,被挖掘的声音干扰了,所以没有听到,现在却听得很清楚,凄厉的吼声越来越大,似乎正慢慢靠近这边。

    “是丧尸暴动!”唐森脸色一变,丧尸的吼声早就熟得不能再熟,也经历过无数次的丧尸潮,每次丧尸出笼,都如潮水一般,四面八方地涌来。不过现在是白天,而且头顶上艳阳高照,是丧尸最讨厌的天气,它们却依然出动,那只能说明,一定是有什么活物惊动了它们,开餐的时间到了。

    “我们必须找个地方躲起来。”区婷一脸严肃地说。

    “嗯。”唐森点点头,虽然丧尸潮从声音上听来还很远,但真要移动起来,速度绝对快得惊人,以他的速度,陷入丧尸潮中都只能像壁虎一样爬墙逃生,否则分分钟成为丧尸的腹中餐。

    情势危急,三人也顾不上先探路了,唐森一马当先,专找那些可以藏人的地方,可惜这片区域不知道发生过什么,到处都是残垣断壁,几乎没有一栋完好的房子。

    同时这也让三人遇到丧尸的概率大大降低了,因为像这么残破的房子,阳光可以直射而入,基本上不会有丧尸喜欢这种地方。

    “唐森,那里!”区婷忽然一指远处在一片废墟中尤其显眼的建筑,那是一个小平房,不知道曾经是做什么用的,也许因为它太矮了,只有一层,所以完整地保留了下来。

    唐森毫不犹豫,带头往那边跑去,丧尸潮的声音已经越来越近了。

    区婷和小曼紧跟而上,没多久,三人就跑到了。

    小平房看起来像个仓库,门上有一把锁,唐森直接用手扯断生锈的锁,推门走了进去,一股发霉的味道扑面而来,同时迎来的,还有一片闪耀着银光的寒芒。

第14章 新的成员

    有人!

    唐森左手的棍子格挡住劈来的长刃,右手斧子直斩过去。

    “不要”一声尖利的大叫,唐森硬生生地停下了动作,斧刃距离那个偷袭者的喉咙不到一厘米。

    后者惊出了一声冷汗,猛地往后退去,和尖叫的同伴站在一起,戒备地看着唐森三人。

    唐森也看清楚了偷袭者和他的同伴,是一男一女两个年轻人,都是二十多岁的年纪。男的略长一些,可能有二十七八,身材不高,也就一米七五的样子;女的二十五六,身高比男的矮了十多厘米,剪着一头细碎的短发,加上穿着男装,不走近一点看,还以为是个男人。

    两人的长相居然有五六分相似,男的放在末世前,是个不折不扣的小鲜肉,女的同样不差,虽然脸上有故意抹脏的污渍,但如果穿上女装,恢复本来面目,也是个美女。

    “是你们?”看清两人的样子,唐森和区婷都吃了一惊,因为他们赫然是此前被那五人追的两人。

    “我们不知道是你们,不是故意要偷袭的……”身材较矮的短发女人急急解释起来,一脸惊慌失措的表情,尤其是当目光与唐森对视时,更透出一股从心底里升起的恐惧。

    她身边的男人手中握着一把长长的砍刀,横在胸前,警惕又紧张。

    “没关系。”唐森相信她说的是真的,刚刚他扯掉门锁直接推门而入时,对方又看不到他们,会做出那样的偷袭之举情有可原,其实要不是听到女人的一声尖叫,他恐怕早把偷袭他的男人给一斧断了脑袋。

    “你们是什么人?从什么地方进来的?”区婷在把门锁死之后,盯着缩在角落里的一男一女。

    “因为门被锁了,我们是从窗户爬进来的。”短发女人指了指一人高的墙上,那里有一扇小小的玻璃窗户,确实可供一人通过。

    区婷看了看那扇窗户,又看了看那对男女:“你们认识之前那五个人吗?”

    “不,不,我们不认识……”短发女人连连摇头,显得极其慌张,似乎怕把她们当成是那五个人的同伙,“我们是不小心碰到他们,他们要来抓我们,我们就逃跑了……”

    区婷点点头:“我相信你们说的,现在你们待在那边,我们在这边,有问题吗?”说着,她在中间虚虚划了一道横线,意思是以这里为界。

    “没有,没有。”短发女人连忙说道,同时也大大地松了一口气,只有偶尔在瞥到唐森时,那从眼中一闪而过的深度恐惧。她还记得很清楚,眼前这个男人看似瘦弱,但短短时间就把那五个追他们的人杀死,那犹如恶魔一般的身影,恐怕她这辈子都不会忘记。

    “丧尸就要来了,大家不要说话。”区婷叮嘱了一句。

    所有人都闭上了嘴巴,甚至那对男女都紧张地连呼吸都屏住了。

    丧尸暴动的声音,在场的人没有一个不熟悉的,那股越来越近似乎要把天都捅破的凄厉吼叫,任何生物听到都会瑟瑟发抖。

    唐森来到那一人高的窗户前,透过因为表面沾有污渍并不算特别透明的玻璃往外看,从四面八方涌来的丧尸,像是在追赶什么东西,在一片满是残垣断壁的废墟中手脚并用地迅速爬行。

    幸好它们对建筑物本身没有半分兴趣,而且只要是紧闭的门,它们不会主动破门而入,除非里面有它们渴望的食物。

    但只要唐森几人不主动发出声音,那么丧尸也只会把这栋小平房当成死物。

    丧尸潮汹涌而来,也汹涌而去。

    很快,平房里的人就听不到声音了。

    不过大家依旧安静如初,谁也没有说话,因为每个人都很清楚一点,丧尸潮过去,肯定会有三三两两的丧尸落下来,这时候出去,有极大的可能会碰到。

    所以,只能再等一段时间。

    足足又过了半个多小时后,区婷打破了现场的僵局,她看着角落里的男女:“你们准备去那个聚居区吗?”

    “是的。”短发女人俨然成了两人的代言人,“你们也是吗?”

    “嗯。”区婷点头。

    短发女人犹豫了一下,说:“我们可以一起吗?”既然对方没有伤害她们的意图,而又有实力那么强大的伙伴,和她们一起,比两个人要安全得多。

    区婷看了眼唐森,用眼神询问他的意思。

    唐森迟疑着,如果是两个男人,他一定毫不犹豫地拒绝,但对方其中有一个是女孩子,那就另当别论了,这并不是说他好色,而是对于女人、小孩和老人这类弱势群体,他天生就会产生同情。正如昨天在看到区婷的同伴小曼还是个孩子时,他就决定和她们一起了,否则当初也不会安然被捆成粽子,那几乎等于把命交到对方手上。

    或许是察觉到了他的意思,区婷自己也觉得没有什么问题,对短发女人说:“你们可以和我们一起,但如果遇到危险,我们不会管你们,还有,如果你们有做出不利我们之举,别怪我们不客气。”这是丑话说在前头。

    “请放心,我们会好好配合的。”短发女人大喜,她身边的男人虽然没有露出什么激动表情,但眼里的轻松显而易见。

    彼此双方都有女性在各自的队伍里,这或许就是能够达成一定信任的基础。

    “我叫徐妍菲,这是我哥哥,徐岩苗。”短发女人做了自我介绍。

    “我是区婷。”区婷很简单地介绍了下自己,又拉过了身边的小曼,“她是我妹妹,小曼。”

    “唐森。”唐森就言简意赅得多。

    只是太过言简意赅,让徐氏兄妹两人都听岔了,目光里都带着一些古怪:“唐僧?”

    “森林的森。”唐森听出对方话中的后鼻音,纠正道。

    “你好。”徐氏兄妹略有些不好意思,但从始至终都只有身为妹妹的徐妍菲在说话,而哥哥徐岩苗却不置一词。

    “我哥哥小时候生过一场病,后来就不能说话了。”徐妍菲解释道。

    原来如此。

    唐森还以为哥哥不善言辞,原来是后天性哑巴。

    队伍从三人变成了五个人,人数增加了,却不一定代表更安全,主要是大家都有一个共同的目标,暂时组合在一起,不过谁也不知道,这个队伍什么时候就散了。

第15章 恐怖巨蛇

    夜幕渐渐降临,恐怖的时刻也随之而来。

    小小的平房里,唐森一行五人就在其中休息。

    白天刚经历过一波丧尸潮,为安全计,大家决定在这个临时庇护所里过一夜,第二天再赶路。

    平房里变得漆黑起来,但大家都没有生火,夜晚明火的目标实在太显眼了,无论是人或丧尸还是变异生物,都会好奇发光的物体。

    外面不时传来高低脚走路时划拉着地面的声音,杂乱而无章,那是丧尸漫无目的到处闲逛的脚步声,偶尔还会夹杂着几声凄厉的吼叫。

    夜晚是丧尸的天下,任何一种生物,哪怕是强大的变异生物,都会龟缩在巢穴中,瑟瑟发抖。

    唐森五人分成两组,徐氏兄妹一组,他和区婷、小曼一组,各在平房的一边休息。

    虽然房间内一片漆黑,但大家已经习惯了这种环境,尽管无法像白天那样看得清清楚楚,但大致的景象还是能看到的。

    唐森也许看得更清楚些,夜晚对他的影响其实并不大,不过他没有与别人交流过,所以不知道别人是否也能在夜间正常视物,如果不是外面到处都是丧尸,他甚至可以在夜间行路。

    徐氏兄妹在闭目养神,也许都已经睡着了,两人彼此靠在一起,呼吸均匀而悠长。

    小曼缩在区婷的怀中,呼吸也渐渐趋于平稳,区婷双手环抱着她,眼睛却是睁开的,在这漆黑的环境中,略有些显眼。

    唐森看她的时候,她也在看他,两人对视了几秒钟,各自转开,谁也不知道对方的心里在想什么。

    察觉到身后的背包有些异动,唐森浑身一紧,小心翼翼地把背包拿到面前,掀开背包最外面的一个口袋,一双冰蓝色的眼眸直接和他对上了。

    是那只小绒猫!

    唐森心中一松,之前发生了那么多事,没有顾得上它,还以为它跟丢了,没想到却躲在了他的背包里,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躲进去的,他都没有察觉到。

    小绒猫蜷缩着身体,圆圆的一团,就像一个毛茸茸的圆球。

    唐森忍不住伸出手去摸它,它一开始还有些畏惧,想要躲闪,但口袋的空间并不大,被他摸个正着。

    很快,它就安静了下来,似乎感受到了唐森对它的善意,甚至还拿脑袋蹭了蹭他的手掌。

    乖,睡觉吧。

    无声地说了一句,唐森拍了拍它的小脑袋,把口袋重新盖上。

    ……

    半夜的时候,一声如雷震的巨吼,将平房里在睡觉的五人都惊醒了,五双眼睛在漆黑的环境中惊疑不定。

    徐氏兄妹警戒地注意着四周,徐岩苗横着武器在手,徐妍菲手中也抓着一把小铲子,尖端被磨得又尖又利。

    当然,两人不是在防备唐森三人,只是下意识的一种举动。

    小曼从区婷的怀中出来,锋利的匕首也被她持在手中,区婷手握小号消防斧,神色同样郑重。

    唐森左手棍子右手斧,他听得出来,那声如雷巨响的吼声,距离他们有些远,应该不是丧尸发出的,这种声音,他还是第一次听到。

    房间里没有人说话,也不敢进行交流。

    “吼”又是一声巨响,这次比刚刚听到的还要大声,震得整个平房都颤了一下,甚至唯一的一扇窗户上的玻璃都出现了裂纹。

    紧接着,凄厉的吼声此起彼伏,丧尸又一次开始暴动了,显然那未知生物的巨吼,引起了它们对血肉的饥渴。

    “吼”第三声巨响传来,玻璃窗终于坚持不住,碎裂了,玻璃渣四处飞溅。

    所幸大家距离窗口较远,不用担心会被飞溅的玻璃伤到。而且因为丧尸的注意力都被那巨吼声吸引了,玻璃碎裂的声音就像在大海里扔下的一颗小石子,完全翻不起什么浪花。

    房间里,五个人一动不敢动,却都提高了警戒。

    正在这时,玻璃窗外面,有红光亮起,似乎是什么地方起火了。

    唐森心中一凛,握着武器来到窗前,小心翼翼地抬眼看去,然后被眼前看到的一幕深深地震撼了。

    距离平房约几百米开外,一条巨大的蛇类生物高高地盘起蛇阵,巨大的三角形脑袋,狰狞的嘴巴,里面布满了尖利的獠牙。

    随着嘴巴张开,粗如水桶的火柱从嘴中喷出,无数冲向它的丧尸全身冒火,叫得更加凄厉和恐怖。

    接着尾巴一甩,几十上百只丧尸被拍向了半空,周围靠近它的丧尸顿时被清理一空。

    唐森只觉浑身毛骨悚然,那只巨大的蛇类生物,盘起来的蛇阵竟然高达十来楼,起码有二三十米的长度,还不算它盘在地上的身躯,这么恐怖又巨大的变异生物,他不仅没见过,听都没听说过。

    而且,嘴里还会喷火?

    开什么玩笑,这是变异生物?

    是神话中的生物吧!

    眼前的一幕景象,彻底地颠覆了唐森对这个世界的认知,丧尸是因为人类感染病毒病变而来,这点他可以理解,变异生物也因为辐射或者别的原因产生,同样有科学依据,但会喷火的巨蛇,这能算变异生物吗?简直跟传说中的生物龙一样,但龙是神话中的生物,现实世界是没有的。

    区婷和小曼,徐氏兄妹也凑到了窗前,然后和他一样,全都僵滞当场。

    如潮水一般的丧尸,悍不畏死地冲向巨蛇,巨蛇不但没有后退,反而利用嘴中的火,配合着巨大灵活的身躯,在身前形成了一片死亡地带。

    丧尸被烧焦的躯体,还有被蛇尾或拍扁或拍碎的躯体,如山一样堆叠起来。

    强大无可匹敌的形象,彻底地深植入大家的心中。

    五人都有一种感觉,像巨蛇这种已经不能用变异生物来形容的存在,无论丧尸来多少,恐怕都无法撼动它分毫。

    唐森也是第一次认知到,强大的变异生物,是可以无视丧尸的数量的,因为它本身的质变,根本就不是量变所能替代的。

    丧尸依旧源源不绝地从四面八方涌来,巨蛇或许是有些烦了,因为对它来说蚂蚁般的爬虫实在太多,它高高地昂起狰狞的头颅:“吼”

    巨吼声持续不断,如电闪雷鸣,成群的丧尸一片片倒地,被巨吼声的冲击波给直接爆了脑袋。

    躲平房里的唐森五人紧紧地捂住了耳朵,哪怕距离足有几百米以上,那巨大的吼声依旧像要刺破他们的耳膜,令五人痛苦又难受。

    一直过了好几分钟,巨吼声才停下来,五人只觉耳鸣目眩头晕,同时恶心的感觉令胸中发闷想吐。

    不过那恐怖的丧尸潮,也彻底安静了。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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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破的世界,只有最强的人才能生存下去,唐森不止自己要活得滋润,也要努力让周围的人活得滋润。我的末世狂想曲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我的末世狂想曲,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我的末世狂想曲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