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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江丘     东丘txt下载     东丘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七十六章,到港的大船

    石头城进入傍晚与白昼中间的某一个点,天地被镀上一层灰色,苍白的星子早早的挂在了穹顶一角,一两颗,隐约模糊着。

    陆谦玉,放下酒碗,面前是三只空空大碗,里面原本盛放着加了牛肉片的葱油面条。顺着窗口远眺,天边是一片熊熊火烧的云彩,红与黄的光晕的与全部的灰暗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预示着明天将是个不错的好天气。

    酒馆里,小二早早的燃了油脂烛火,暮色尚朗,这点光亮显得可有可无,却足以让萧条的酒馆生意复活。石头城经历了一天的沉寂,也仿佛苏醒。

    酒馆里,陆陆续续来了几位年纪各异的水手,他们大声的吃喝,举止嘈杂,似乎不忌讳角落里靠着的这一桌。

    水手们,似真似假的聊着,陆谦玉有心无心的去听,他们从老婆的姿色尚可,谈到了孩子的臭烘烘的尿布,从青楼姑娘的红屁股,讲及了江角的草鱼窝,从瘸腿的老太婆的春心荡起,转移到了鱼子酱的独特做法,唯独对白日里武林盟与魔炎教派的战斗,只字不提。

    那场惊心动魄的战斗,似乎被某种力量胁迫,刻意的遗忘在了时间角落。

    陆谦玉也不曾过度触摸,因为这类战斗,不过大江里的冰山一角,此后还会更多。

    江湖行路既已走到武林盟与魔炎教派,正邪不两立的斗争时刻,不死几个人,不流一地血,不灭几门派,是不行的。石头城里的豪杰壮士,又有几个人能够在记忆深处对澹台秋的死,荡气回肠,追心谴责?

    侠客之死,放在江湖里,就是江水泛起的涟漪微波,如同鱼虾之死,只有那些惊涛骇浪,波澜壮阔,才值得让人印象深刻。

    陆谦玉喝下第二壶酒的时候,上官清扬所在的小船正行驶到大船不远处。

    船首微微的翘起,斩开宁波,她立于前端甲板上,身体随着小船的起伏而忽高忽低,璀璨夺目的残阳,描绘着大船若隐若现的边角轮廓。她目光紧缩,黑色的眼眸中,逐渐浮现出空荡荡的甲板,孤独的桅杆,成群的白色水鸟从水面上跃起,展翅迎着火一样的天边飞去。

    潮湿的江风吹散了她的头发,根根发髻向后飘荡,如绢美妙。

    “二姐!”脸蛋粉红的上官小妹,望着大船的影踪,高声大喊,“是船,我们要找的船。”

    “看见了。”上官清扬淡淡的说。

    “它怎么停在那里?”

    “这正是我们被它吸引过去的原因。”

    上官清扬攥了攥手,摸着腰中

    的青锋长剑,一种不祥的预感在她的心头萦绕不去,她试图用宽慰将其驱逐出境,结果便是焦虑平添,暴躁滋生,因而柳眉微蹙,面露严色。

    大船像个巨大的幽灵个体,小船不是驶向它去,而像是被它拉扯着去,两者之间,有一条看不见的线,是宿命的牵扯,线越收越短,越收越短。

    等船首到达大船的近身约有五六丈长,摇橹声戛然而止,双方的距离不在继续缩短,江水唰唰的冲刷着小船两侧,时间仿佛也在这一刻静止了,上官清扬挽起了发髻,跳到了船上。

    “大船回来了。”

    不知道是那个大嗓门的人喊了一声,传遍了整个码头,低迷的武林人士目露希望之色,昏暗的马灯冉冉放光。

    醉态惺忪的陆谦玉向黑色的水道,幽幽的看了一眼,只看见一支落寞的烛火在风中摇曳,像黑夜的眼睛,凭空而来。他知道,那是挂在大船上桅杆上的一盏大马灯,在大船上下宿的几个夜晚,他走遍了大船任何一个角落,对大船的构造了如执掌,往往是刚刚入夜,水手便在桅杆上挂上一盏规格最大的马灯,长夜不熄,一直到天边破晓。

    夜幕早在半个时辰之前,填满了石头城的码头。

    几十只火把,忽然出现,比酒馆里的烛火要亮上十倍,把码头照耀成了黎明,武林盟人朝着大船跑去。

    “我们走。”陆谦玉放下酒碗,抓起孤寒,起身跃出酒馆。

    “小二,拿去修你的桌子。”林杏扔了个把银子,随着陆谦玉扬长而去。

    浪流起身时,踉踉跄跄,扶着桌子,狠狠晃了晃脑袋,终于看清了酒馆的门在何方,找准了目标,蹒跚大步而去,轰的一声,撞到门框上,大门在犹豫了几下之后,决定向外面倒下。浪流揉了揉脑门,跳过木门,大喊了一声,“等等老子。”

    店里的小二拿着碎银子,来到门口,望着三人的背影,焦急的流汗,自言自语道,“餐桌一张,门板一扇,我说各位好汉,钱不够啊!”声音末了,回头一看,还剩下了南山南趴在桌子上,南柯大梦,口水淌了一地,不由得抿嘴苦笑。

    陆谦玉最后一个来,最先一个到,他越过人群,直接跳上了大船,比武林盟的人快了一步。

    等众人全部出现在大船的甲板,面对鲜血淋漓的场面,一脸惊愕,满心困惑的时候,陆谦玉已经从头至尾把大船查了一遍,甚至连鼠洞角落都没有落下,别说人,就是一个老鼠也不存在。

    他来到

    老刀生前坐在的舱室门下,缓缓的放下沉重的身子,面色凝霜,双臂自然垂下,把头埋在膝盖之间。

    有个人缓缓走来,把手搭在他的肩膀上,轻声道,“陆兄,找到什么了吗?”

    “什么都没找到。”

    “别灰心,说不定都逃了。”林杏慰藉道。

    “怎么回事啊,船上到处都是血。不见一个尸体,人呢,人都哪去了,真他娘的见鬼了?”浪流在人群里大喊大叫,被江风这么一吹,吹出来一身的冷汗,酒醒的差不离。他很快就发现了问题的严重,比任何一个人都要现实,不顾众人幽怨的眼神,骂道:“这群魔炎教派的孙子,搞偷袭,不是好汉行为。真他娘的,一群小人,混蛋!”

    陆谦玉缓缓抬起头来,表情木然,内心是一泓平静的湖水。

    种种迹象,将答案烘托出来。

    大船上经过一番血战,胜负一目了然。他上船之后,就从刀痕和血迹里,清楚的认识了这一点。他要找的是老刀和小刀的身体,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这两个人对他具有特别的意义。

    若不是老刀父子,陆谦玉人生早已谢幕在了那块冰冷的江中巨石之上。

    “如今没发现他们的尸体,是不是他们还活着?”

    此类自我安慰的思想在陆谦玉的心间占据了主动,但客观打败了它。

    “怎么能活着?魔炎教派心狠手辣,杀人不眨眼。老刀性格倔强,侠气颇重,怎么能允许自己作出不战而逃的事情来?”

    陆谦玉的思想走进了生与死的二重迷宫。

    “谦玉?”林杏呼唤着他,“这里的事情结束了,我们该想想,下一步怎么办。”

    陆谦玉微微一愣,苦笑道:“还是你林神医将生死看得透彻平淡,我暂时没有想好,你说怎么办?”

    “医生都有一双穿透生死界限的眼睛,看得见生,就能看见死,生死是因果,让死而复生,也需要对死宽容,放它一马!”林杏说道。

    “侠客之志,虽死犹生!”陆谦玉站起来,遥望夜幕之上的闪烁的豆大星子。

    星子以月亮为中心,各处分散,彼此相距万里,熟悉又陌生,永远保持着同样的位置,亘古未变,不是它们不变,是因为,它们变得不,离开了月亮,它们便不会眨眼睛。

    “生亦何哀,死亦何苦。”林杏长叹,“你看着悠悠的江水,故沿着泥土的做出的骨架,终往东流,如之奈何?”

第七十七章,新来的消息

    命运毫无疑问是可怕、可气、可恨的。潜移默化之间,强权施加桎梏,为芸芸众生私自指派了此生千道万程。

    求而不得,爱而不得,生而不得,恨而不得,所有不得,所有憾事,到头来,总有一句,这都是命,始为借口。

    人从出生后,便沿着皈依之路,蹒跚往西。

    雁过无声,流水无痕,唯一陈年旧书,记录几个点滴之名。

    多少英豪壮士,去兮不复还,身作一捧土,无往昔。

    陆谦玉几经痛苦挣扎,私下为老刀和小刀宣判了死刑,这为他的内心,再添一道伤疤。

    悲喜之间,大起大落,差在是不是历经了一场虚惊。

    在这一片九长天下,没有虚惊,只有空虚,因为人去踪灭。

    武林盟的人稀稀落落,甲板齐聚,商讨下一步事宜。

    陆谦玉参加会议,倚靠栏杆,远眺一片无尽的墨汁长夜,身侧是浪流和林杏两位朋友,三人心照不宣,不约而同的走神,无心去听。

    穆林江发挥他的老资格,处于人群中央,举起手臂,悲恸不失激昂,声音朗朗的讲话。

    他的话对别人有冲击力,在陆谦玉耳朵里,

    “大船被屠,宋白甲被杀,碎片下落不明,这一战我们输给了魔炎教派,是的,我们的确是输了。回去之后,很多人没办法与山中交代。”穆林江脸色凝重,转了一圈,查看众人的表情,声调缓缓提高,“但是,十二门派的弟子们,我要你们记住一件事,你们还年轻。年轻是允许失败的资本。但绝对不能气馁,哭哭啼啼的。我们有时间,有精力,有人才与魔炎教派抗争到底,明天的明天的明天,还有很长一段路。你们气愤吧,你们感到耻辱是吧,你们不甘心对吗,那就把它们全都变成了手中的剑气,我们要知耻而后勇,彻底把魔炎教派赶出江湖!”

    穆林江的话,消散于风,甲板上,死气沉沉。

    “各位,你们有什么要说的吗?”穆林江喊道。

    “善哉善哉!”老和尚念着佛号,走出人群,对穆林江施礼,说道:“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料是佛祖也算不得。石城战斗结束,老衲便没有继续留在这里的道理了,这就准备回山去了。”

    “大师,你说这是什么话?”彦成双手拄着剑,站成了笔直模样,他激动的说,“虽然宋白甲死了,炎煌令碎片还在啊。难道你忘了,这个混蛋把碎片藏起来了吗?我们得找到碎片,事情还远没有结束。”

    大智和尚微微一愣,唉声叹气道,“碎片想必藏得严密,哪有那么好找,我少林一派,向来不喜武林纷争,若不是魔教作恶太多,我们本无心与之为敌。”

    “你说的不对,不对。”彦成脖筋凸现,红着脸,大声道:“大师,少林在江湖里,当于其他门派生生相惜。你们韬光养晦,弃我们于不顾,是一厢情愿!你们佛家不是主张,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吗?魔炎教派不会放它他的屠刀,佛应该继续引导他,修成正果。”

    大智和尚,冗长一叹,“这个...,修成正果,这个...。”

    其余人七嘴八舌,议论纷纷....

    场面一度像是闹市区。

    所有人各执一词,观点大致分成了两派。

    回山,或者不回山。

    “诸位门派中的朋友”上官清扬悠悠之口,在嘈杂的声音中格外清晰,“金乌谷近日事务缠身,下山之际,母亲大人便让我等早些回去。寻找碎片,不知要花多少时日。我们三姐妹,将告辞了,寻找碎片一事,交由各位代劳。”

    “清扬侄女!”穆林深色暗淡,嘴角咧开了一道不自然的微笑,“既然是百惠谷主吩咐的,老朽岂有阻拦你们的道理。那便回去,且以谷中事务重要,若是有困难之处,可与我说,百结帮能帮则帮。”

    “在石城,多谢前辈照顾,”上官清扬拱拱手,“我回去之后,定转告家母,可惜家母无法出谷,不然,可以当面道谢。”

    “不

    必不必,你们的母亲,乃是女中豪杰,令人钦佩之至,你们三人,继承了你们母亲的性格,相信日后,前途不可限量。”说完,穆林江观望其他人,“你们呢,还有谁要回去的?”

    “我天门山不走。”冯少杰瞥了眼金乌谷三女,坚定且大声的说道:“天门山是十二门派之一,有守护江湖之责,我们不走。江湖距离水深火热只差一步,在此紧要关头,天门山理应展现大派应有的行事作风。我们已经败了一次,若是对碎片不予追查,不了了之,岂不是让天下侠客耻笑我武林盟都是胆小怕事之辈?”

    田守义点头,表示他认可师弟的说辞。

    “由此一败,连横派、会嵇派、麓剑派、云顶三十六洞,全都脱离不了干系,一个别想撇清。”彦成在原地来回踱步,大声抱怨道,“他们的人,迟迟不到,导致石头城人手吃紧,抗衡不了魔炎。既然大家说好联合抗敌,他们却慢吞吞的像个娘们,真慢假慢,那我就不得而知了,留给你们自己去想。”

    众人面面相觑,无人应答。

    疑虑的氛围在甲板上流淌开来,困惑比江水还深,情绪比星子还多。

    那又怎样,没有证据,还不是,抓不到狐狸惹一身骚?

    倘若失败需要个原因,那么,人手不足,将是最直接的原因。

    彦成矛头指向其它门派,顺理成章,并不过分。

    此次行动,早前是连横派放出来的消息,由第一大派,连横派,加上第二大派,会嵇派,联合发起,主要战斗力,也从这两派之中出,事情搞到这个地步,要说其他门派对其没有怨言,倒不如说,忍受如牛,不开口罢了。

    见没人回应,彦成尴尬的笑了笑,接着说:“各位,那麓剑派,距离石头城要比我东丘近了几百里,你们谁看见麓剑派的人了?我东丘派一接到了消息,便往这边赶,跑死了好几匹马。莫非他们是爬过来的,诺大的帮派,连个马钱也出不起?”

    众人唏嘘...

    “东丘小子,到此为止吧。十二门派,理应和平共处,这是维护江湖稳定的重要因素。他们可能是耽搁了。”穆林江深沉的说。

    “耽搁?”彦成高声低说,“穆前辈,他们该不该负主要责任?”

    “现在不是推脱责任的时候。”穆林江神情无奈。“对抗魔炎教派是义务本分,事关整个江湖安危,我等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你实不该,什么事都忘坏处去想。”

    “官大一级压死人,派大一级也压人!”彦成丧气的摆摆手,“谁让咱们都是小帮派呢?无论如何,我代表东丘表个态,我们东丘战至最后一个人,也不会离开,派中哪怕是身下一条狗,也要跟魔炎教派势不两立,得给某些人树立一下榜样,不然,这个江湖,迟早玩完。”

    “你要给谁树立榜样?”

    一个背剑的年轻男子随声来到了甲板上。

    他一身精气的行头,灰布短衫,栗色筒靴,套长腿裤,面庞修长,棱是棱角是角,倒有几分俊俏,尤其是鹰钩鼻子,高高的挑起,引人注目。

    他立定之后,嘴角上扬。那不是笑,是嘲。

    彦成瞟一眼,“你哪位?”

    “麓剑派麓剑卿!”

    “麓剑派,是来收拾残局的吗?”彦成冷哼一声,“那你们的心愿达成了。”

    “我的心愿是得到碎片,而不是在这里怨天尤人。”麓剑卿傲慢的说,他的傲慢,不仅表现在语气里,还有他的眼神。

    他仰头,扫视人群,露出两个大鼻孔,一副趾高气昂的模样,连穆林江也不放在眼里。

    当他的视线,穿过人群的罅隙,看见神魂分离的陆谦玉,倒是停留了片刻。觉得这个家伙,有哪里说不清的熟悉,好像似曾相识。

    “这用你说?”彦成,没好气的说,“人人都想得到碎片,碎片在哪?”

    “在一处商队里。”

    众人惊讶。

    “你如何得知?”彦

    成哼道。

    麓剑卿得意的笑道:“宋白甲自作聪明,想把碎片偷偷转移,趁此与我武林盟叫板,充当交易砝码,这里一切怎么能够逃得过我们的眼睛?”

    众人又是微微一愣。

    麓剑卿所言之事,他们皆被蒙在鼓里。

    这个消息来得及时,又充满了不可靠。

    唏嘘之余,穆林江在旁缓缓开口:

    “麓剑派小子,凡事要讲证据,不能靠你一面之词。我等经过一战,身心匮乏,你选这个时候,开玩笑,极为不妥。”

    “那个跟你开玩笑?”

    “你如何得知,宋白甲将碎片藏在商队之中?”

    “我不是麓剑派小子,我叫麓剑卿。”

    “好吧,麓剑卿,希望你有确凿的证据。”穆林江表情不悦。

    “连横派、会嵇派、包括我麓剑派的人都往那边去,这算不算证据?”

    “阿弥陀佛,善哉善哉!”大智和尚慢悠悠的开口,“麓施主,我们再此等候你们多时,行动有变,为何不早早告知?”

    麓剑卿随意答道,“和尚,山路难走,你觉得我能否变出一双翅膀,飞到这里来?”

    大智和尚嘴唇翕动,不再说话。

    “各位,我来这的目的,就是告诉你们,连横派、会嵇派、以及我麓剑派,在追查所有往东丘去的可疑商队,碎片极有可能藏在其中一支。你们到底要不要跟着一起?”麓剑卿原地转了一群,冲所有人大嗓门的喊着,其状像是老师傅训斥一群不听话的学生,完全不像是善良,而是命令。声音落地,他又嗫嚅了一句,“简直是一团糟,你们把这里,搞得一团糟。”

    “既然如此。”穆林江认证的想了想,面向众人,缓缓开口,“诸位,也许他们需要我们的帮忙。”

    陆谦玉听到这个消息之后,心里波澜再起,挤入了人群,在个角落里作半个观察者,浪流则凑到了金乌谷三女那边,靠着上官清扬的位置。

    上官清扬瞥见浪流脸上带着飘来飘去,时隐时现的无限春光,眼神躲躲藏藏,像黑暗中的观察猎物的恶狼,不屑的哼了一声,不知是讨厌麓剑卿的无礼,还是浪流的猥琐。

    林杏拍拍陆谦玉的后背,小声道:“这间这位,麓剑派的得意三弟子麓剑卿,剑法了得,麓剑派算是江湖三大门派之一,带来的消息不能出错,你什么想法?”

    “我等不是武林盟的人,但身处武林,你说呢?”

    林杏点点头,“不但要去,还要尽量争夺碎片。”

    “与谁争?”

    陆谦玉第一次觉得,林杏是个不折不扣的阴谋家。

    “你不是说,我们不是武林盟的人吗?”

    “我是说过。”

    “亦正亦邪,与天争,与地争,与武林争,十大家族的活,岂容他人代劳?”林杏淡淡的笑道。

    会议因为麓剑卿送达的消息,而被延长了。像无尽黑夜里出现的一抹光,为惴惴众人找到了方向。

    上官清扬说过的话,泼出去的水,想不想收回都是多余瞎想,金乌谷离开,武林盟减员,是不争的事实。

    大智和尚,念着善哉善哉,说了一大堆废话,选择留下来。

    闻听邱鼎集结大队人马,正往那边。

    碎片的下落,到底是经过了怎样一番暗箱操作,才进入双方耳朵的,这个人们不得而知。

    武林盟众人决定连夜启程,与连横派与会嵇派的人汇合,又是一场赴汤蹈火。

    明月高悬,繁星如萤。

    陆谦玉心乏脑累,浅浅的打了一个呵欠,正欲转身离去,找个地方睡上一觉,醒了再说,麓剑卿见了,忙说:

    “那边的朋友,你是何门何派何人,不跟我们一起行动?”

    “无门无派无需行动。”陆谦玉径直而去,根本不给对方面子。

    麓剑卿咬咬嘴唇,“这狂妄的家伙,谁呀?”

第七十八章,猫鼠的战斗

    三人一路向城内走去,困意来袭,于是寻个门面堂皇,雕栏石砌的路边客栈,开了间上房。

    客栈内部不如外表那样光线,狭小且破破烂烂,大厅墙壁的漆脱落了几大块,只点一盏烛火,与牢房一般阴暗,通往二楼的木质的台阶踩上去颤颤巍巍,发出咔咔的陈年呻吟。

    伙计懒散,像不给食物就不会拉磨的驴,一竿子打不出一个屁,掌管的趴在账台里打着呵欠,说他们是来的最晚的一批,谢天谢地,再过一炷香的时间,他们就要打烊了。

    这一切,不尽人意。索性,陆谦玉只求一夜安逸。

    然而,客房的柔软的床榻,成为了意外之喜。

    在细软铺盖里躺下,好像躺在了一堆鹅绒里,陆谦玉枕着大梦,这就睡了。

    客栈天字号房间刚好是三个,伙计是这么说的,陆谦玉不太敢苟同。

    浪流为了省钱,想跟陆谦玉挤一挤,对付一晚。那不成,陆谦玉怕他呼噜声吵上了天,一脚把他踢了出去。

    店虽小,但掌柜的狮子大开口,陆谦玉约摸着他是看见夜深了,故意提价。

    天字号的宿金是人字号的三倍以上,人字号是地字号的三倍,由于其它客满,陆谦玉只得委曲求全。

    陆谦玉口袋干净如脸,那掏的出啊?

    于是,便从林杏那里厚着脸皮,借了十两碎银,算上宿金、早餐、押金等等费用,一共用去九两。

    这钱,不白借,陆谦玉俨然不知道借款是大爷的道理,他从未借过钱,老人言,好借好还,再借不难。

    因为这事,俩人推搡了一会儿。

    林杏大方说,“钱我可以花,你也可以花,不分你我。我今日借你的不是银子,是情。日后,还的是情义,要!钱,不要!因为,江湖侠客,身上的阑尾都要比钱有用。”

    陆谦玉不予反驳,记着这事,心里思忖着,应该去哪搞点钱,他总不能一直身无分文吧。

    老人俗话,说得那是极好。

    一文钱,足以难倒英雄汉。一口水,足以渴死沙漠人。

    吃肉、喝酒、穿衣、渡船、下榻,、那个不要钱?

    侠是侠,胆是胆,脸是脸,寻常人,不认这这些个大道理。

    倘若你去跟一个老农要二穗玉米,他或许施舍予你。

    你说我是大侠,请给我两穗玉米,看他骂不骂你?

    乱世人间,污邪纵流,固然缺不了大侠,更缺不了钱。社会这架机器要运作,靠的还就是这个“钱”字。

    罪恶因钱而生,淫贪因钱而起,灾难因钱而来,大侠往往都不爱钱,所以他们才是大侠!

    陆家从一大武学世家,改行成了富甲一方的商贾,另当别论,他们正以“财”这一浊物,为其完美的打掩护。

    苦思冥想了一会儿,陆谦玉想不出个来钱的门道儿,也许去大城市卖艺是个顶棒的选择。顾虑是抛头露面,太丢人了,他拉不下这张脸。

    于是,他想到了典当,又能典当些什么呢?

    红口白牙的承诺,阿谀献媚的笑脸,还是如雷贯耳的名字?

    他身上除了孤寒一把,盛气一坨,连命都不值二两钱。一路从麟州走来,他见证了太多死亡,他认定了一件事:

    在江湖里,一文钱掉了,别嫌弃,要捡起来,它能买一个包子。

    而人命,掉进了风雪,挣扎吧,虽然人们更留意包子上一个褶儿。

    石头城的更夫特不勤快,梆子声,只有几下,断断续续的,更夫吼叫的嗓子斯斯文文,丝毫吵不到想要睡觉的人。只有那些假装入睡的人,才会被风声困扰。

    周公布梦,陆谦玉与温存来了一场漫长的回顾,他不由得呓语:

    “你们在哪里?”

    谁?

    那些在他生命里,来了又去,留下灿烂,又毁灭了色彩的人。

    他们是老刀、小刀、石翁、陆小楼等等。

    他们样子,一一浮现在陆谦玉编织的梦想结界之中,像排着队等待入场似的。

    梦境里的情况,其实是这样的:

    小楼站在陆谦玉的床前,俯下身子,正以一种温和的目光看着他,说话的声音,犹如夜莺一般亲昵。

    “谦玉。”

    “小楼,你来了?”

    “你快起来吧。”

    “你来了,太好了,快坐下。”

    “你快起来吧。”

    “为什么要我起来,天没有放亮。你快坐下,让我摸摸你的手,默默的脸,摸摸你的背。我想你,想呼吸你呼吸过的空气,想走过你走过的路,想睡在你睡过的床榻,你知道吗?”

    “时间来不及了,你还是快起吧!”小楼冷冷的把头转了过去。

    “为什么来不及了?”陆谦玉缓缓起身,亲切的问,“你不想我吗?”

    “我也想你,但你要起来了。”小楼轻盈的向窗口走去。

    “你要带我离开?”陆谦玉顾虑重重。

    “看窗外。”小楼伸手指着。

    谦玉来到她的身边,犹豫的伸手出去,尚未搂着她的细腰,便停下了。

    他并不在意,自己是个流氓,但他的内心告诉自己,这一切都不是真的,小楼已经死了,死在过去的时间里,能见上她一面,知足吧。

    从天上降下来的仙子啊,不然凡尘杂物,皆是一团灵气做成的,只要一碰,便会碎了。

    “小楼,你还是老样子,很美。”目睹她的精致的侧脸,陆谦玉由衷的说,“你那是什么表情呢?”陆谦玉看见小楼的脸上带着一抹意味深长的微笑。

    “那边,不要看我。”小楼说,“有个人,在等你。”

    于是,石翁出现在落寞的街道中央。

    “谦玉,你长大了!”石翁笑呵呵的。

    “石翁,别开玩笑。”陆谦玉说,“我已经十六岁了,看得我肩膀,挥动孤寒的时候,再也不会酸痛了。”

    “是真的长大了。”石翁转身。

    “你去哪里?”陆谦玉问道,然后,他惊愕的发现,无数白色的尘埃在街道上聚集,它们重塑了小楼的身躯,两人一同走向长街的一端,头也不回。

    “你们去哪里?”

    “该回去啦。”石翁背对着他,扬扬手,“我们来看看你。”

    “该常来看看我。”陆谦玉默默的说。

    “一定会常来的。”小楼发出银铃般的嘻嘻笑声。

    “你们听见啦?”

    “笨蛋。”小楼咯咯的笑道,“因为我们在你的心里,我爱你,别欺骗自己。”

    “等等!”陆谦玉声嘶力竭的大喊,“可以不可以告诉我,你们下次何时会来?”

    回答他的只有沉默。

    如果怆然,是人与人相遇的结下的唯一恶果。

    陆谦玉不奢望拥有,他宁愿拥抱一世的孤独。

    可惜,相遇,又有数不清的美丽,怎能让人忍心无欲。

    房间空荡荡的,地上的疏影像凶猛的兽,是月亮照在窗棂上面留下了遗迹。

    陆谦玉睁开眼睛,大梦初醒,坐了起来,翻身下床,披件外衣,光脚走动,倒水,喝水,坐在椅子上,冗长叹息。

    叹息之余,推开窗透气,面向街道,长长的漆黑,点点的烛火,石翁不可能在这里。

    视线转移至一角,堆砌垃圾的地方,烂菜叶子散发出酸臭味,清晰可问,里面可能还有婴儿抑或是成年人的排泄物,否则味道不会传的那么远,那么“鲜”。

    一只夜色发灰的短毛小猫,正是陆谦玉即将呕吐的时候出现在他的视野里的。

    猫弓着腰匍匐,臀部上翘,细尾竖立成一只旗杆,这可不是求爱,而是摆出一副攻击姿态。

    它还不够大,约陆谦玉两个巴掌,比一般的猫要瘦小好几圈,简直是瘦骨嶙峋,惨不忍睹。四肢是四双筷子,骨头上包着皮,唯有一双大眼睛,放出幽蓝。

    在猫的面前,是一只个头差不多的大老鼠,腿有陆谦玉小拇指那么粗,身体像水獭那样光滑。

    仇人见面,剑拔弩张,战斗即将在某一个未知的时刻爆发。

    这极大提起了陆谦玉失落的兴趣。

    他屏住呼吸,爬窗台,探出头,好像是学着猫的样子。

    夜色浓郁,月影淡白,所有光亮,在这一刻仿佛全部聚集到这个角落,且把这场战斗映照的格外清晰。

    陆谦玉兴趣盎然,很想看看,这两只小小兽,又能上演怎样的恶战。

    老鼠是一副吱吱的凶相,牙齿露在唇外,异常尖锐。它作出的样子,活像一只林中之王狮子,遇到羸弱的小猫,并不怯战。

    猫捉老鼠,乃是天经地义的自然法则,诸如此类,还有狼吃羊、鸟抓虫、鹰捉兔,可与猫叫板的老鼠,人间更得几回闻。

    陆谦玉有意偏心那只老鼠。

    弱肉强食的动物世界,正如江湖中强者和弱者手里的剑,迫不得已,弱者也将鼓起勇气,亮出自己的长剑,与强者拼死一战。那么这场战斗,注定精彩绝伦。

    那小猫在月影下,像是一头小老虎,保持攻击姿态,一动不动,嘴里发出喵喵的战吼,叫了几声之后,忽然左右摇晃着尾巴,就像剑客要把出自己的剑,提醒、恐吓他的对手。它的叫声,似乎正是在宣告老鼠的死刑。

    硕大的老鼠,在陆谦玉惊愕的注视下,微微抬起了两只前足,用尾巴和两只弯曲的后足支撑身体,直立起来,有陆谦玉小腿那么高。

    有那么一瞬间,陆谦玉觉得,它像是一个人,一个真正的侠客。

    猫见到老鼠突然的变化,表现的淡定从容,喵喵两声,仿佛在说,“来啊,你这个蠢蛋,即便你做出人的举动,也改变不了是一只老鼠的事实,而老鼠,需要臣服在猫的脚下”

    老鼠听后,浑身毛发一根根的竖立,像一根根针,并用吱吱的声音回应对方,抑或是说着挑衅的话语。

    动物界与人间,到处充斥着暗算与阴谋。

    小猫好像也明白先下手为强的道理,它目光炯炯,神态威严,毫不顾虑窗户里

    的窥视者。身体倏然下压,肚皮挨到了石板地上,地表的凉意传到了它的脑海,让它保持最清醒的状态,它瞅准了老鼠身上的一个点,脖子。然后,陆谦玉见到它,两只后腿,弯曲到了重叠的程度,狠狠的蹬地,像是飞出去的一支利箭。

    战斗在这一刻爆发。

    陆谦玉目不转睛,心无旁骛,将一切精神,全投入到了这场生死较量之中。

    老鼠见小猫张开大嘴扑过来,一副成竹在胸的模样,动作不紧不慢,恰到好处,用一个精准的后转身,躲开了小猫的利爪。

    小猫扑空,毫不气馁,原地转了身,重新调整姿态,借机,尾巴像老虎一样扫过去,老鼠原地弹起,又躲了过去。等它落地,小猫的利爪又到了跟前,老鼠撤了几步,再一次躲开了。

    连续三招落空,小猫仍是不急不躁态度,在原地踱步,转了三圈,仿佛在孕育第四次攻击。

    老鼠趁这个时间空隙,也在思考反击。

    如果把它们比作江湖上的侠客,一个持刀,一个拿剑。

    小猫便是剑客,老鼠便是刀手。

    剑比刀多了一刃,攻击路数,也比刀要多,正对应猫有剪刀一般的锋利的爪子,和尖刺一样的牙齿,而老鼠只有两颗牙齿能称之为威胁。

    刀客的身体略微强壮,剑客的身材纤细,甚至是有些病态,先天的缺陷,在体质上得到一部分的扯平,故而,这两位旗鼓是相当的对手!

    剑客出剑,迅捷凶猛,连续性强,但刀手也不是木头,站在那等剑客出手。

    刀手虽胖,但动作灵活,剑客的攻击一次又一次的落空。

    刀手趁势发起了反击,直击剑客要害,剑客并不迎难而上,采取规避的策略,双方调换自己的站位,谁也没有逃离现场。攻守之间,紧张的节奏,始终保持着,谁也不肯卖出重大的破绽给予对方。

    短时间内,双方交手了几个回合,胜负尚不明朗。

    剑客善用轻盈的步伐,身体在地上弹来弹去,有时还会跑到墙壁上,论跳跃能力,刀手自愧不如。

    刀手有自己的破解之法,它并不追击剑客,等待剑客自己冲上来,它要做的,只有一件事,那边是反击,趁着对方攻击过后的短暂时间内,发起出奇制胜的反击,虽然这种反击,到目前为止,全部被剑客躲掉了,没形成任何实质意义上的作用。

    终于,在数十招之后,刀手迎来了最佳的反击时刻,剑客在攻击之后,曾有一瞬间,背对着它。这让它信心大增,鼓起勇气,大喊了一声,像一头被惹火的蛮牛,冲了过去。待到到达剑客身前,后足蹬地,高高地跃起,试图攻击对方的脖子。

    战斗,在这时便结束了。

    陆谦玉目瞪口呆。

    因为,剑客用出了一套组合,华丽的招数,让人眼花缭乱。

    它的智慧和勇气,让陆谦玉甘拜下风。

    陆谦玉自作多情的把这些招式命名为,引敌自杀式。

    剑客露出后背,巍巍不动的样子,给了对方一个错误的信号。这是剑客等君入瓮的妙计。

    刀手上当之后,剑客猛然转身,对着,尚处于冲锋状态下的刀手,挥出一剑。

    这一手,深藏不漏,防不胜防,刀客被击中了侧面,巨大的力量,让它的身体在地上轱辘了好几圈。

    剑客追了上去。

    刀手刚刚起身,胸口又中一剑,发出一声惨叫,掉头就跑。

    剑客怎能放过这落入到嘴里的鸭子?几步便追上了老鼠,一剑刺中它的后背,身体压在了刀手身上。

    小猫寻着老鼠的脖子,一口咬了下去,锋利的牙齿,刺穿了它的皮肉,在老鼠痛苦的哀嚎中,陆谦玉可以想象,那是极为疼痛的,它用后腿,猛蹬地面,托着小猫走了一段,但小猫已经掌握了老鼠的命脉,老鼠所做的一切都是徒劳,从它将自己的后背暴露给小猫,逃走的那一刻,死亡便已经如影随形的到了。

    老鼠挣扎了一阵,摩擦地面的两只脚,渐渐的放缓了,尾巴好像是风中的枯草,在地上拍打下了几下,发出的哭嚎,像人绝望的跌进了四面湿滑的枯井里,接着,便一动不动了。

    时间流逝的速度是看得见的,面对老鼠渐渐失去的气息,陆谦玉有些失望。

    只有亲身经历过死亡的人,才能说得清死亡的滋味。

    陆谦玉臆想着,老鼠再被小猫扼住咽喉的一刹那的感受。

    当喉咙堵塞,气息有出无进,老鼠胸口会不会感觉到憋闷?

    鲜血流出的同时,伤口上的疼痛是不是从剧烈变成麻木?

    在它大脑一片空白的时候,有没有生前无数的画面快速飞逝的场景,灵魂缓缓的飘出**的那一刻,它有没有回头看看自己的驱壳?

    当死亡降临。

    它是选择绝望的与这个灿烂的世界告别,还是,带着离开这个乱世洪流,下不为鼠的解脱?

    随着喵的一声,他看见弱小的强者叼着它的猎物扬长而去,地上拖着一条细细的血迹。

第七十九章,忽然的剑法

    猫与鼠的战斗落下帷幕,陆谦玉在月光的伴随下,转身回到房中。

    心中五味杂陈,坐下,身体舒展,仰着头,半闭着眼睛,双手放在自己的脑后。

    他对战斗的结果毫无疑问是失望的。

    老鼠惨死在小猫的口中,是命运齿轮的咬合。

    他不能因为自己心中期待的答案,就诅咒小猫被老鼠反杀,当小猫被其它比它强大的动物杀死的时候,是不是应该鄙视一切强大?

    狼行千里吃肉,狗行千里吃屎,万物皆遵循着法则。

    猫要生存必须捕捉老鼠,显然没有做错什么。

    陆谦玉的偏心,对它太不公平了。

    在这个庞大的世界上,猫也是弱者,可怜的小东西。

    然而,为什么老鼠,会成为猫的食物?

    弱者是不是活该这样,无论他们作出多少努力,到头来,换来的都是徒劳?

    命运不会给予弱者任何反抗的机会吗?

    答案,自然是否定的。

    命运对一切生物都很公正,天有一半的阴沉,便有一半的阳光,为其关闭了一扇门的时候,便打开了一扇窗户。

    千百万年来,老鼠成为猫的手下败将,并成为食物,原因在于,他根本不懂进化的道理。

    既没有锋利的爪子,可以轻易破开对手的皮囊,连尖锐牙齿也不是为了撕咬,而是为了偷窃而生的。那么命运不该为老鼠的弱小负责,这是一个种群的悲哀。

    正好像是人间森罗,自从人这种小兽儿,呱呱坠地的那一刻起,便有高低、穷富、聪慧,种种区分,去处是相同的,来处是不同的。大家所处于的起跑线有长有短,有人天生就靠近美丽的终点,有人远隔万水千山,强者凌驾与弱者之上,弱者卑躬屈膝的活着。

    强者是江湖画卷的点睛之笔,弱者就是线条的白色衬托,强者是星际长河的闪光点,弱者就是黑色的填充物。

    弱者上位,将掀起波澜壮阔,弱者逝去,也将无人问津。

    江湖,皆是是由弱者组成的江湖,没有弱者, 便没有强者,所以众人比的不是谁强,而是谁弱。

    陆谦玉想到这里,忽然口渴难耐,倒一杯茶,呷了一口,凉茶入胃,浑身打了一个冷颤,神色不由得深沉起来。

    猫与老鼠战斗的画面,烙印在记忆深处,在他的脑海里挥之不去。

    那是一场在平常不过的捕食与反抗捕食,但蕴含着江湖之中最浅显的道理,为何战斗?

    一想起猫与鼠战斗之中的飒爽英姿,陆谦玉心潮澎湃,所有臆想。

    所以他的眼睛是呆迷的,深邃的,直到了,两耳不闻窗外事的境界。

    天地间是无尽的黑暗,仿佛只余下一抹光,照在两个小兽儿的身上,陆谦玉将它们的招数演化为剑招,它们在厮杀,在比试,在用生平绝学,置对方于死地。

    一个个精妙的攻击与躲闪的画面,经过陆谦玉脑海的编排,形成了一幅幅剑法的图案。

    保持着老僧禅定的姿态有一会儿了,风摇轻轻曳着床幔,把月亮的颜色吹淡。

    街上传来了马蹄声,一连串的哒哒声,由远及近,渐行渐远。天拂晓了,灰白色的云有了清晰的轮廓,当马蹄声最终消失,陆谦玉手往大腿上一拍。

    于冥冥之中,陆谦玉似乎寻到了一个难题的答案,故而,马上起身,穿戴衣衫,推开门,左面一拐,来到浪流的门前,重拳一下下的砸上去,像是跟门有什么过节。

    浪流猛然惊醒,吸去嘴角的口水,揉了揉眼睛,带着微微怒色,翻身下床,随便

    抄起来一件趁手的家伙,有备无患。

    贴近门口,浪流小声道:“谁。”

    “我。”

    拉开门闩。

    陆谦玉像抢劫的绿林大盗,推开浪流,一头撞进来,站在房间里,兴奋的劲头,好像如获至宝。

    他看见浪流手里拿着把椅子,反问:

    “你拿着它,干什么?”

    “我拿着它,总不是为了迎着你准备的。”浪流望了窗外一眼,打着呵欠,继续揉了几下干涩的眼睛,把手里的椅子放下,“天还不亮,你抽的哪门子邪风?”

    林杏的房间在浪流的隔壁,听闻杂音,忽然睁开了眼睛,轻轻吐气,平息了一下,翻身下床。

    他睡得不死,历来的习惯了。熬夜对他来说,像是家常便饭。有时候为了熬制丹药,不出一点差错,他能像一块木头似的,一坐就是几天几夜,炼丹是个耐心活儿,非常人可以办到。

    它要求不容出现任何纰漏,有些药物炼制的过程非常的考究繁琐,从洗净到取髓,先后历经上百道工序,错过一道,就有可能浪费其余全部珍贵的药材,达不到药效。

    事无巨细,必有所成,一心求道,便有大得。

    倘若没有这份辛勤的付出,哪来自称林神医的底气?

    林杏聂声聂脚,来到门口,往里面瞄了一眼,看见浪流鼻子不是鼻子,脸不脸的望着陆谦玉,陆谦玉则是一副神往的模样。

    “谦玉,你醒的这么早?”

    陆谦玉朝林杏看了一眼,笑嘻嘻的道:“起的不早,不早,我几乎是一夜没睡。”

    “失眠了吗?”林杏笑道,“要不要,我给你开上一副药,保证让你睡上三天三夜。”

    “你若是有药,就写一副治疗精神不好的方子,送给他。”浪流气囊囊的转身,回到床上坐着,整理一下床铺,又重新钻到了被窝,裹上了被子,露出个脑袋,抱怨道:“陆谦玉,这是干嘛呀,干嘛呀!日头都还懒着呢,就不能让老子做个完整梦?”

    陆谦玉哼了哼,去拉他起来,“别睡了,我突然想到了一套精妙的剑法,你起来陪我试试。”

    浪流挣扎了几下,拨开陆谦玉的手,没好气的说,“什么狗屁剑法,还能抵得上,老子的千金美梦。你不睡觉,就在想剑法,神经病啊?”

    “这将是一套,值得你起早的剑法。”

    “老子是无利不起早。”浪流被陆谦玉拉起来,靠着墙坐着,一本正经的道,“你靠着一夜冥想,抵得上别人要花十年才钻研出的剑法?老子怎么偏不信,它能妙到何处去?”

    “真正的剑法,不是钻研出来的。”陆谦玉说。

    “那是怎么出来的?”

    “他本来就存在。”

    林杏边上笑了笑,缄默不语。

    “你个疯子。”浪流不耐烦的说,“你就行行好吧,老子还以为天不亮,魔炎教派来了个回马枪,吓得肠子搅成了一团。你去找林杏练,找他。”说完,浪流又把身体整个撂倒在床上。

    “有点意思!”林杏搓搓手,“陆兄,既然你想到了新的剑法,我愿意陪你试试,看看这剑法有何精妙之处。”

    陆谦玉犹豫了一下,“也成,只是怕伤到了林兄。”

    “无妨,你不用孤寒。随便找个树枝耍耍,若是能够伤我,则表示,这一夜,不睡觉是值得的。”

    “有道理。”

    “快点出去吧。”浪流把头蒙在被子里,苦苦哀求道,“两位大爷,你们可当个好人吧,求求你们。”

    “陆兄。”

    “哦?”

    “你这剑法,从何而来,说说看。”

    “我这剑法,来源于猫和老鼠。”

    “哦,是吗,如此神奇。猫和老鼠,怎么回事?”

    “我看见猫和老鼠打架。”

    “所以就想到了剑法?”

    “没错,我正是从此处受到了启发。”

    “陆兄,你可真是个天才。到底什么样的启发?”

    “何为剑法。”

    “猫和老鼠还能衍生出剑法?有点意思!那是不是从,鸡、鸭、鹅这些动物的身上,都能想到剑法?”

    “这个,嗯,也许吧,我只见到了猫和老鼠。”

    “到底是怎样的招式呢,你是要学猫,还是老鼠?”

    “一会儿,打过之后,你就知道了。”

    “有点意思,哈哈哈。不过,陆兄,我看你这印堂怎么有点黑啊?”

    “我在跟你讨论剑法。”

    “没错,我跟你说的也跟剑法有关,我不会跑题。我只是留意到你印堂发黑。”

    “怎么会黑?”

    “一会儿,我给你看看。”

    “我印堂,怎么会黑的?”

    “一会儿再说嘛。”

    两人边走边说,声音渐渐减弱。

    从二楼,擦着咯吱咯吱的木板,走下去,推开门,街上一片秋天的萧寒凄静。

    “这俩疯子。”浪流嗫嚅了一句,“可要把人逼疯不可!”他钻出了温暖的被窝,披了件衣裳,也跟着走下去。

    按照林杏的办法,陆谦玉到附近去找树,走了很远,才见到一棵参天大柳,折了一条树枝,当孤寒来用。

    林杏站在客栈门口,面带笑意,一动不动,等陆谦玉回来了,手摸到腰间,依旧是那把打败了花千鬼的匕首,链接匕首的线找到了,故而能够继续施展,飞刀乱舞的绝技。

    自从金蚕丝被花千鬼斩断之后,林杏便一直苦苦的寻找代替的东西,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让他踏破铁鞋无觅处,在石头城一家养蚕的农户家中,偶然找到了银蚕丝。

    顾名思义,金蚕丝,是金蚕吐出的丝,银蚕丝,是银蚕吐出的丝,二者差之毫厘,谬以千里,价格都不在一个量级上,品质就是云泥之别,得到银蚕丝的时候,林杏只需用不到三文钱,那农户显然不识货,林杏没占穷人便宜,给了一百两,吓得农妇,到底磕了几个响头。

    手中这根银蚕丝,韧性不足,柔软不佳,重量约是金蚕丝的两倍,挥动起来,实力下降了三四成。银蚕丝比较其它材料而言,也是个珍贵东西,暂时用着,勉勉强强,好过于没有。

    万物进化,得天者尊。金蚕和银蚕是蚕族之中的佼佼者,金蚕,通体黄金色,银蚕通体银白色,成千上万只蚕里面,大约只有一只银蚕,数以百万计的蚕中,能出现一只金蚕便是奇迹了。蚕的寿命很短,大约只有不到五十天的寿命,银蚕和金蚕的寿命则更短,银蚕只有不到二十天的寿命,金蚕一生,大概是三天,只会吐出一条蚕丝。

    很多养蚕的农户,根本不知道金蚕丝的珍贵,即便幸运的采集到了一条,也成了穿在庸人身上的衣衫,不能物尽其用,所以要找到一条金蚕丝,何其之难,不亚大海捞针。

    林杏寻它无需太多担心,因为江湖上有几个黑市,里面全是珍奇的宝货,只要有钱,找到一条并不是难事,或者发出悬赏令,自会有人带着金蚕丝送上门。

    陆谦玉冲着林杏挑了挑眉,问道,“林兄,准备好了吗?”

    “随便你来。”匕首在林杏的食指上转动着。

第八十章,保留的招数

    破晓的天空,低而且灰暗,浮云在视线之外涌动,一层一层的,好像是浪花。

    用于填充世间的空气,充裕着土地的清爽的气息,仔细品味,还有山林草木香甜。

    屋檐上飞来了鸟群,几只大鸟正埋头梳理着羽毛,小鸟们叽叽喳喳,好奇的扭动着脖子,观望着街道上的两个人。

    一家店铺的伙计睡眼惺忪的走出来,途经高高的门槛,差点摔倒,扶着木板,揉了揉眼睛,看清街道上的两团身影是两个人,正在对峙,他微微一愣后,转身回到店铺,出来时,一手里拿着小凳子,一手拿着一小碟花生米,坐下后,饶有兴致的抛出一粒,再用嘴在半空接住,用兴趣盎然的目光审视着这场比试。

    “陆兄,你出招吧!”林杏停下转动的匕首,一本正经的说道。“让我看看你这一夜,到底想出什么样的花招?”

    林杏脸上带着笑,不是嘲笑,其中的味道,无法说清。

    也许是惊讶于陆谦玉的创造力,可能还是赞许成陆谦玉对剑成魔的痴心。

    陆谦玉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林杏说不清。

    想要看清一个人的内心是很难的,不亚于查寻梦的根源。

    两人相识的时间很短,寥寥几日,陆谦玉的表现,值得林杏在心里下一个简单的定论。

    这个家伙可以,拥有智慧和勇气,是一个值得托付意志的好搭档。

    林杏虽然孑然一身,倚世孤傲,除了爷爷林玉春,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可他需要这样一个朋友,共赏江湖烟雨,共御魔炎强敌。

    三百年前,原本关系密切的十大家族,因为炎煌令而分崩离析,自从分开,天各一方,独立发展,再无相聚之日,三百年后,彼此已经陌生,如今炎煌令碎片,重出江湖,源自祖上的羁绊,正在悄无声息的聚集。

    年轻的一辈,不仅继承了老一辈的血脉,还有家族的使命,不管你愿不愿意,肩负挽救武林于危机的重担,落在肩上,唯有此志不渝的执行下去。

    聚集十大家族的后裔,掀起对魔炎教派的反击,林杏需要陆谦玉,陆谦玉也需要林杏。

    “那我可就不客气了。”陆谦玉一边移动到林杏前面,一边暗想出手的招数。

    陆谦玉从猫与老鼠的战斗中,得到的启发,是这样的:

    两只动物之间,命运注定,为生死宿敌,狭路相逢,一旦遭遇,势必不死不休,双方竭尽全力,毫无保留。

    所有出手,基本离不开本能的反应,是大脑驱动身体发出的动作。这些招式,是最直接,最简单,最实用的,得益于双方长时间逃生和觅食的经验。

    老鼠见到小猫攻来,就会防御,防御的同时,便会反击。双方想到什么,便用什么,没有花俏,全是杀招,它们躲避追杀,或者追杀敌人,靠的就是这么比一瞬还短的条件反射,一旦它们反应的速度,要比敌人慢上半拍,等待它们的便是死亡。

    这与无剑之道,有很大程度上,是吻合的。

    陆谦玉追寻无剑之道,从中大受启发,以本能对抗强敌,在无招中寻求有招,才是小猫克敌制胜的最后一招。

    大俗就是大雅,大简就是大繁,看似简单的一招,可以演化出无数种出手方式,比起那些不切实际的花招,更加有用。

    陆谦玉从中学到的,便是用最简单的方式,让对方想不到自己要干什么,那么对方,就无从防御。

    陆谦玉本来要找浪流来当沙包,因为他比较适合,双方实力,旗鼓相当,可以清晰的见证,自己能在这剑法之中提升多少。没想到,那家伙嗜睡,一口回绝了,林杏毛遂自荐,也还不错。

    论林杏和浪流的武艺相距多少?

    陆谦玉始终认为,两者基本相当,林杏略高一点,仅仅是皮毛一点而已,很难有质量上的差距。虽然两人没有直接打过,通过与魔炎教派的战斗可见一斑,然而这种对比,是缺少实战的。推测,不能当做凭证。

    林杏有个药匣子,里面藏着无数的暗器, 擅长远距离狙杀对手,浪流使用的是掌法,在远距离上,就是个摆设,而一旦近身,浪流才能真正发威。双方的做重点,都不在一起,可比性,就不好说了。

    “不用跟我客气,我也早想领教,陆兄的剑法。”林杏严肃的说。

    “若是在接下来的比试中,伤到了林杏,那就不好意思了。”陆谦玉一副认真脸。

    回想着老鼠和猫的战斗,它们二位就好像是老师傅一样,矫健的身姿,在陆谦玉的脑海里反反复复,挥之不去。

    “你忘了,我可是神医,自救可是我的特长。”林杏淡淡的笑道。

    “我会点到为止!”

    “你最好全力一击。”林杏不客气道:“把我当成你的敌人,你要明白,我们的比试必须接近施展,你不能对你的敌人,仁慈,有些人不值得手下留情。”

    “他们不值得,但你值得。”陆谦

    玉说完,柳树条握在右手里,手腕一扣,把柳树条藏在了自己的背后,这便是起手的一招,藏剑,藏剑之后,对方便不知道,你下一招,如何出手。

    林杏见此,诧异,“陆兄,难道是不打了吗?若是还没想好,千万不要勉强自己,时间,趁我们年轻的时候,还是不会缺少的。”

    “不。”陆谦玉摇摇头,“如果要立足武林,我们必须要抓紧一切时间,只有死人,才会讨厌,时间充足,我已经明显感觉,时间正在从我的指缝之间逝去,时间不早了,这就开始吧。”

    “这剑法是什么名字?”林杏问道。

    “还没有名字。”

    “不如给它命名一个,也是现在。”

    “好吧。”陆谦玉在心里冥思苦想,笑道,“暂时想不到,说不定是废物剑法,那就没必要有个名字了吧?”

    “你为何这般出剑?”林杏示意道,“我是说,你怎么把剑放在了背后,难道这样,不耽误你出手吗,若是我现在攻过去,你怎么防御?”

    如果把柳树条真的当做是一个把剑,那么陆谦玉拿剑的方式,在原则违背了一个剑客基本的素养,任何一个剑客,不会把剑放在那个位置上,陆谦玉就像个初学者,不,哪怕是初学者,也不会如此拿剑。在一堂课中,他们的老师傅会告诉他们。一个剑客,如果没有把剑放在最缺的位置上,从一开始,他们落入到了下风。

    林杏虽然不是个剑客,对剑颇有钻研。他见过所有的剑客,持剑的方式,最多是在腰部,这是为了快速地出击,游刃有余的防御,让自己始终处于相对有利的位置上。

    江湖上,很多剑法秘籍,因此起手,之后再演变过程中,剑落在自己背后的都非常少,剑是一种进攻手段,也是一种防御手段,打出去的是进攻,收回来的是防御。

    剑不在胸前,自己便失去了保护,陆谦玉的剑,既不处于进攻状态,也不处于防御位置,藏在背后,是何道理?

    将中门完全暴露给了对方,是必要这么做的吗?

    “是我的心,告诉我自己要这样持剑的。”陆谦玉笑道。

    “看起来非常不妥,说必定非常有用。”林杏觉得,既然是陆谦玉新想出来的剑法,说必定这剑法的精髓就在这里,他掂量着等下如何出手。

    虽然是一场试炼,他可不想输的太难看,赢得不光彩。

    陆谦玉脸上带着一抹随意,脚下也任性的一站,双脚岔开,脚一前一后,战没站样,肚子挺起来,双肩耷拉着,于其实说是战斗,倒不如说是两个人在闲聊那样的放松。

    这个动作,可以被人解读成蔑视,只有蔑视对手的时候,才不会表现的那么认真。幸好这个对手是林杏,否则真要多言几句,陆谦玉这个动作,多么令人厌恶,免不了要生出,杀了他的兴奋感。

    “既然这就是你的剑法,那我就不客气了,小心。”林杏说完,再也不等陆谦玉先出手,他手中掷出匕首,如流星,似赶月,速度极快,直奔陆谦玉胸前而来。

    陆谦玉看见了匕首,不躲不闪,表现得非常淡定。

    林杏全力一击,匕首锋利无比,没人愿意挨这么一下。放眼江湖,林杏遇到过多少敌人,都往往扛不住这一招!

    见陆谦玉原地麻木,不懂躲闪,林杏不由得倒吸一口冷气,手指勾着银蚕丝,匕首悄然收力,飞行的速度变慢,给了陆谦玉足以躲闪的机会,可惜匕首即将到达陆谦玉的面门的时候,陆谦玉仍是一脸的放松,背后的剑,一动不动,除非他能用拳头打飞匕首,否则这一击,便可以结果了陆谦玉的性命。

    林杏大惊失色,全力收回匕首,匕首在飞行途中,银蚕丝绷直了,突然来了个急刹,又迅捷的返回去了,在林杏头上,像是一只牛氓那样的绕圈。

    “谦玉,你为什么不躲?”林杏有些生气,要知道,他绝对不想伤害自己的朋友。

    “为什么不攻呢?”陆谦玉反问。

    “我攻过去,你会死的。”

    “你不攻过来,怎么知道,我会死?”陆谦玉之所不躲,是因为他在计算匕首的距离,借以一招取胜,他对自己的敏锐反应从十足的信心,知道那匕首伤不了自己。

    “因为这是我的匕首,我知道你会死在我的手里。”林杏显然不知道,陆谦玉心里在盘算什么, 哼道,“你是想让我背负,杀害朋友的骂名吗?”

    “你放心,我在这一刻,比任何时候都要清醒,我能看见你链接匕首的细线。”陆谦玉知道林杏是误会了。解释道,“方才我已经把攻击定在了你匕首的细线上,可惜你突然收手了,不然可要丢人了。林兄,不要顾虑,只管攻来。”

    “你真能看见银蚕丝?”林杏不信,“银蚕丝,半透明状,加上光线不是那么明亮,你怎么能看得见?”

    “用心去看,没有看不见的东西,哪怕我真的看不清金蚕丝,但我至少能看见你的匕首,匕首的

    尾巴之后,难道不是银蚕丝吗?”陆谦玉继续解释。

    “有道理。”林杏怅然,“我原本以为,众人皆看不见我这匕首后面的线,却没想到,你看事的角度这么刁钻,照你这么一说,还真是没有好隐藏的。”

    “风来,树叶飒飒,光来,填满房间,这就是道理啊。”陆谦玉说。

    这时,浪流从后面走来,摸了摸腰间,是个酒葫芦,将酒葫芦丢给林杏。

    “用这个,千万别杀了这个神经病。”浪流补充道。“但是也别给我搞坏了!”

    林杏把酒葫芦接在手中,笑道:“这个办法,甚好,只可惜要麻烦我解下匕首上的银蚕丝。”

    “不必如此麻烦。”陆谦玉说,“你直接用匕首来攻。”

    林杏点点头,酒葫芦扔给浪流,提醒道,“陆兄,那你可小心着点,因为我这次,可来真的了,躲不开,可是会丧命的。”

    “为求剑道,流点血,又算得了什么?”陆谦玉微微一笑。

    话音刚落,这次陆谦玉主动出击,脚下走出了一连串,稀奇古怪的步伐,身体左拧一下,右扭一下,在林杏的眼中,像是一条草蛇,而草蛇没有这么快的速度,转眼之间,陆谦玉便到达了林杏的身前,林杏甚至来不及出手。

    观察陆谦玉身后的柳条,林杏满腹狐疑,不知道陆谦玉如何出手,暂时没有攻击,往后退了几步,这几步之遥,时间仅仅在一瞬间,陆谦玉倏然出手,柳条朝着林杏的腰上刺来,林杏往左边跨出一个大步,正躲开了柳条的攻击,手指稍稍一动,银蚕丝引导者,头上的盘旋的匕首,向猎鹰一般,朝着陆谦玉的头上飞去,这一记杀招,林杏说过要认证的,这更是对陆谦玉的负责,他知道陆谦玉躲得开,江湖中,比他强的人,比比皆是,陆谦玉以后,必将面对他们,他们会给陆谦玉留下任何机会吗,显然不能。

    于是,林杏心里隐隐有了杀机。

    浪流仿佛感觉到了,喊道:“林杏,你要杀了陆谦玉,我跟你没完。”

    陆谦玉的心,好似一泓池水,沉静的让人感觉到任何杂念,他手中的柳条,在错开林杏身体的一瞬间,猛然停下,化成了横扫,同时,余光扫到了匕首。

    林杏所遇的剑客,不乏有几个使用快剑的,简直是一招接着一招,不留任何喘息的机会,然而陆谦玉的剑,要比他们还快,说到就到,这一扫,抓住了林杏刚刚移动的罅隙,动作与动作之间,是需要思考的,如果在这个时间内遭遇攻击,便不好躲开了,,幸而林杏的反应速度和身体素质能够支撑着他作出原地一跳的动作。

    柳条贴着他的脚下扫过,匕首此刻到了陆谦玉的身后。

    陆谦玉嘴角上扬,身体忽然下趴,像是四足的动物,躲开了匕首的攻击,接着弹地而起,身体往一侧侧翻,林杏的匕首来不及做出其他动作,陆谦玉柳条右手换了左手,侧翻的同时,柳条扫过林杏刚刚落地的双腿。

    这一招,躲无可躲,避无可避。因为林杏无法在下落的同时做出其它动作。

    林杏擅长远攻,自然不擅长近战,更或者,他根本就不擅长战斗,他是一个医生,冲锋陷阵的事情可不是医生要做的,学的个一招半式的在江湖里保命,遇到真正的强者,肯定栽了,包括他的爷爷林玉春也是这样,老家人的功夫在江湖上也就是个中上游,十大家族中,武功最低的就是林家。

    陆谦玉一旦近身,他就要吃亏,但他没料到,自己居然败得这么快,甚至还没有用出第三招。

    林杏盯着腿上被柳条扫过的位置,忽然一愣,收回匕首。然后,郎朗笑道:“陆兄,好招数啊。”

    陆谦玉立定,扔掉手里的柳条,上前拍了拍林杏的肩膀,“要不是你手下留情,我总早死在你的匕首之下了。”

    “是我输了,如果你手中是一把真剑的话,我这双腿,纵我是神医,怕是也保不住了。”

    “不足以斩断你的腿, 最多划出一道伤口,流血是肯定的。何况你不够认真,这一招,你若是提高了警惕,未必就躲不开。”

    “不不不。我是真的躲不开。”林杏摇摇头,“虽然我承认,与你比试,刚才只用了七分认真,怕伤到你。但就算我是你真正的敌人,打起了十二分精神,也躲不开那么怪异的一招,因为我根本没有想到,你会从那种地方出手。”

    浪流的屁股才坐到台阶上,酒葫芦的盖子还没拧开,心想着两人比试,不知道要几十招,打完之后,正好去吃早饭,结果却大大出乎了他的预料之外,两人刚交上手,比试就结束了,他甚至还没看,陆谦玉是怎么赢得。

    “林杏,你到底行不行啊。”浪流站起来,一脸困惑的说,“说了让你认真一点的嘛,你是不是故意让这个家伙赢得?”

    林杏狡黠的一笑,“少在一边站着说话不腰疼,要不你来试试,陆兄这奇怪剑法?”

第八十一章,忙碌的车队

    胜利来的太过突然,陆谦玉本人也始料不及。

    刚才那一招,全是即兴发挥,毫无章法,没想到不及用上全力,就赢了。

    要说简单,其实也不简单,林杏实力处于江湖中游水准,剑法有待商榷,甚至是平平,药匣子才是大杀器,要轻而易举的打败这样一个对手,至少是一流剑客的水准。

    那么陆谦玉是一流剑客的水准了吗?

    答案是否定的,从中游剑客,晋升为一流剑客,将是一场时间的拉锯战。强者,无不是用时间与智慧堆砌起来的,陆谦玉还差得太远。

    如是林杏说的,他手里是一把真剑而非柳树条的话,他是万万不能取胜的,因为他不会亲手斩断朋友的双腿,看它们鲜血淋漓,皮开肉绽的模样。

    正是因为他知道没有办法实际伤害到林杏,才会用出那一招。

    他把那一招命名为,无中生有。

    那一扫从无到有,角度刁钻,力度颇大,不是剑锋,更胜剑锋。

    林杏悻悻然的模样,只不过是在强颜欢笑。

    按照他行医多年的经验,估计,这一击,留下两道红印子无可厚非,皮肉之中的毛细血管切断了大片,致使接下来还会红肿一段时间,不加以调理,恢复起来快不了。但他是谁,林神医。早有对策,趁着陆谦玉与浪流说话的时候,他悄悄的从药匣子里,拿出一副膏药,名为,断续膏,挽起裤腿,贴上了,继续装成没事人似的,休息一个晚上可见情况

    浪流带着挑衅的表情,大摇大摆的走到陆谦玉面前,嚣张的模样,很欠揍。他不信邪,因为没看见,所以不害怕,他说,“谦玉,你那一招,真有那么可怕,老子来试试,你可敢,与我一战吗?”

    “我不介意,三个浪流,绑在一块。”陆谦玉的口气更是狂傲。

    “刚过了一个晚上,你就学会看不起人了?”浪流冷哼一声,。“我的掌法,九九八十一变,无论是力度还是杀伤,在江湖中,难有企及。虽然到了我这,仍为练到精髓极致之处,对于你的《千军破》绰绰有余了。难道你好了伤疤忘了疼,麟州山神庙那一战,你是怎么一副惨样儿,摸摸自己的鼻子,是不是还算?”

    陆谦玉一准猜到了他要拿山神庙初遇那场战斗说事。

    回想那时候,陆谦玉剑法青涩,就是个小男孩,比现在,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云泥之别,岂可同日而语?

    当然了,陆谦玉不是那个陆谦玉,浪流也不是那个浪流,时间会让蒿草长高,会让人慢慢强壮。

    “别提《千军破》了,现在没有《千军破》,只有最实用的剑。”陆谦玉笑道。

    浪流咧嘴着,翻着白眼,心想,“不提《千军破》,你陆谦玉的身上,还有什么拿得出手的本事,放弃《千军破》,真是脑袋病的不清。”

    “你的武艺,最近精进了多少?”陆谦玉饶有兴致的问。

    浪流笑嘻嘻的回答,“原本苦于没时间练功,武功进展的速度较慢。不曾想,魔炎那帮龟孙子来到正好,《拂云手》得以在实战中得到历练,掌握了不少杀人的经验,自然是精炼了不少。”

    “《拂云手》中有一招,大罗慈悲手,你练成了没有?”

    “那是大乘的一招,过于惊天动地,泣鬼泣神,那容易练成?”

    “那样,就太可惜了。”陆谦玉撤了一步,拉开架势,“你会那一招,可能会对我造成一点麻烦。”

    “吹牛不打草稿。”林杏鄙视道,“你现在如此轻浮,作为朋友的,我该给你一个忠告,免得你日后吃亏。”

    “什么忠告?”

    “强者如林,祸从口出。”

    “真理,不也是从口出的吗?”

    “你太过于气盛。”

    “年轻,就是这样。”

    “可别让我赢得太过于轻松”浪流动作娴熟的打开了葫芦盖子,仰起头,咕嘟,灌下一大口。畅快道:“我喝酒了,代表我认真起来了,所以,你小心点。”

    “我知道。”陆谦玉表现的从容,柳条在手,与剑在手,区别无二。

    战斗之前,爱喝酒,是浪流流浪多年养成的习惯了,所以,他非常珍惜的他的酒葫芦,就算没酒,也得灌一口,这叫提神,精气神的神。

    浪流的酒葫芦,普通的葫芦。

    据他说,采摘在一片断崖之上,那天栈道行路,抬头一看,一片片葫芦藤上,只长了这么一个,觉得有缘,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得手的,葫芦相伴他十余年光景,爱不释手,不曾损坏,自从上次送给了陆谦玉,葫芦肚子上有凹坑,差点丢在了麟江里,几乎遭遇了一生所有的危机,他果断要回了酒葫芦,再也不敢让陆谦玉经手。

    喝了酒之后,浪流面颊泛红,整个人变得兴奋,他的眼神,越发清澈。

    陆谦玉摇摇头,不再多言,突然间出手,柳条奔着浪流手中的酒葫芦而去。

    “莫动我的宝贝。”浪流缩手,葫芦挂在腰上,往后拉了几步,打出一套《拂云手》。

    他的掌法,讲究绵长

    ,源源不断,流畅飘逸,掌法像浮云和流水,速度像是狂风雨点。

    掌法步步衔接,恰到好处,不多一分杂,不少一分威,一掌化为了两掌,两掌变成了三掌,一而生三,三是一个节点,目前能力所限,再无变化。

    《拂云手》一生九变,三是入门,说明浪流,功夫还不到家,尚未突破。

    掌法,最终一招,便是陆谦玉说的大罗慈悲手。

    名曰掌法之名,其实不全是掌法。《拂云手》主要以掌法构成,包含了,抓、拳、腿功等等,大有一种,一掌打开去,攻击千万来的韵味。

    浪流打的太快,陆谦玉来不及起手,暂时防御,而不攻,脚步连连后退,并不从容,脸上依然保持着一份轻松。

    浪流抓紧了机会,攻势越来越猛,掌掌到位,次次到肉,脚下踏的是拂云手中的云浪步伐,这种步伐,讲究一个紧跟,几乎是贴着陆谦玉与之纠缠在一起。

    终于在浪流第十次出手之后,陆谦玉逮到个出手的机会,柳条化锋,从左侧底下撩向浪流的双手。

    浪流手臂抬起,抽身而去,躲开这一击,按捺心想,这一招,真够阴损的。

    紧凑的节拍,稍稍一放松,便是陆谦玉进攻发威的时候。

    陆谦玉一步踏去,垮了一丈远,来到浪流的面前,浪流惊讶于陆谦玉的速度有所长进,脚下踢出边扫腿,希望逼迫陆谦玉离开,岂料,陆谦玉手中的柳条,居然迎着他的腿而来,浪流不想硬碰硬,收腿而退,刚刚走了一步,陆谦玉的柳条便直刺过来,两者距离,不到一寸,陆谦玉倏然停下,再刺下去,浪流可能会受伤。

    “你好像是输了。”陆谦玉淡笑。

    “还没输呢。”浪流用手拨开陆谦玉的柳条,继续攻击。但是在这之后,他的攻击,次次慢了半拍,陆谦玉的柳条都能以一个诡异的角度,挨上他的身体各处,又是十招之后,浪流撤了一步。

    “不打了,不打了。”浪流挥挥手,不以为然的说道:“老子教训过的剑客,也不少了,就没见过,这么怪的招数,你这是什么套路?”

    林杏在一边,旁观者清,眼睛始终离不开陆谦玉,倒是看出了一点门道,仅仅是一点门道而已,他不喜欢剑,甚至是杀人,这是所有医生的通病。

    他见陆谦玉招数,随意凶猛,只能想到,毫不留情四个字。那不算是剑招,招式与招式之前,没有上下联系,分明是无招,杂耍。

    一刺,一扫,一砍,一挥,每一个动作,不拖泥带水,简简单单,令人意外的是,如此简单的招数,却能以最刁钻的角度,攻击敌人意想不到之处。他们的死穴,他们的破绽。

    攻击破绽势战斗双方首当其冲的要事,无论江湖走来了大大小小多少剑客,皆寻此道。

    山中门派,绿林隐士,老师傅在指导门徒弟子的时候,在此观点上,无不重要论述:

    破绽就是破敌,欲寻破敌,必寻破绽。

    话说的容易,路走起来难,一流高手对决,双方皆在各自领域,登峰造极,哪有显而易见的破绽可寻?

    换而言之,破绽到处皆是,须有破解之法。看见的猪跑,抓不到猪,难食其肉,就是这个道理。

    习武之人,对自己的破绽,比对自己的武功还要了如指掌。对战之时,绝不将破绽露在明面上给人趁虚而入,哪怕是武林至尊,也得藏着掖着,小心翼翼。

    陆谦玉攻击,便往对方软肋,屡试不爽。

    他从猫与老鼠的战斗中,领悟中剑道关键,并不是剑,而是道。

    以不变胜万变,以万变制不变,无不变,无有变。言简意赅,一句话。剑是死的,人是活的,人动,则剑动,人不动,剑还在动。招式要灵活,灵活便不能有固定的剑招,将它当作小孩子打架就好,因为小孩子,从来不懂什么招数,他一准稀奇古怪的招式,招呼上去,但是陆谦玉,不是瞎招呼。

    陆谦玉剑锋所指,往往是对手无法设防的部位,这些地方就是破绽,而这些破绽,不是对手人露出来的,而是陆谦玉迫使对手做出来的,并不主观存在,而是客观的事实。

    林杏和浪流例子在先。

    陆谦玉引导二人出手之后,将其套在自己的剑招之中,形成自我剑域,以自己的攻击,引导对手做出动作,便在动作之中,暗藏下一招,这一招,足以破敌。

    此乃,万物有法则,攻其不备也。

    为此,陆谦玉总结出了一套剑道真诀:

    出剑时,手必展,可攻其手;

    收剑时,身向后,可用剑刺;

    跳跃时,腿必曲,可攻上身;

    下落时,腿必直,可攻其腿;

    侧身时,腰必空,可攻其腰;

    转身时,背必现,可攻其背;

    下蹲时,头必露,可斩其首;

    起身时,肩必挺,可斩其肩;

    黑暗时,耳必聪,可用噪音;

    风雨时,眼必混,可用快剑;

    光亮时,必有光,剑可借之;

    .....

    天下雨,必阴天;人要哭,必动情;火若旺,必有风,猫遇鼠,必咬颈。贴近自然的本真,寻得人体运作的规律,道便是此道,剑道,就成了!

    “陆兄,你的新剑法,让我耳目一新。我忽然想出一个名字。”林杏微笑道,“就叫它《独剑》如何?”

    陆谦玉觉得这个名字有意思。

    独剑,独剑,孤独的剑,独舞的剑,独自的剑,独有的剑...。

    “为何叫做《独剑》?”

    陆谦玉很想听听林杏的想法。

    “自我进入江湖,还从未见过,有任何一个剑法,能够像你这样用剑。故而,它是独一无二的,所以叫做《独剑》比较合适。”

    “我怎样用剑?”要说用剑,陆谦玉找不出能够具体描绘的词语,正式、乱舞、杂耍、自由、散漫、桀骜,这些词,统统合适。因为这根本不是剑法,是剑本能的反应。

    “你完全是自己在打,根本不理会你的对手想法。”林杏说道。

    “我要是的取胜!”陆谦玉说。

    “能取胜的招式,就是好招!”林杏说。

    “你的剑法太乱,根本分不清要从何处来,这不是《千军破》,我不服。”浪流抡着胳膊,在一边开口。

    陆谦玉的攻击,基本全都落在了浪流的手上、胳膊上、这两处地方,现已疼的麻木,密布着红印子,他一头的冷汗,愣是一句喊疼没有。

    “不服?”陆谦玉笑道,“我们可以再来打过。”

    “我不跟你打,我就是不服!”浪流一屁股在台阶上坐下来,一边喝酒,一边说,“你现在了不起了,摇身一变,成剑法大家了,我打不过你,你就在我面前狂,我不跟你打,我看你还怎么跟我狂!”

    “很有道理的样子。”陆谦玉想了想道。

    “鬼知道,你这一夜,到底收到了那个神仙的指点,剑法竟然进展如此之快。”浪流伸出一根手指,“至少上升了一层,你晋升为二流剑客啦,不再是三流剑客了。”

    陆谦玉苦笑,拿浪流没有办法,二流剑客,对他还真是合适,可三流剑客,等同于不入流,这个起点是不是太低了一点,陆家《千军破》何以这么寒碜了?

    “《独剑》的名字不错,但我觉得,没有名字更好。”

    “那就叫它,《无名之剑》!”林杏对起名字颇有兴趣,“爹给孩子取名字,再正常不过了,你也不想,它生下来,连个名字也没有吧?”

    “兽,有兽的本能,人,有人的本能。有人打我,我就要躲,躲的时候,便要反击。至于如何反击,全看敌人怎么打我,忘记所有的剑招,依靠大脑的本能反应,就不会受到剑法的束缚了。此乃无剑。这么说来,你取得名字《无名之剑》的确非常的适合,何尝不可一用呢?”

    林杏和浪流面面相觑,听个一知半解,一时间,消化不了。

    拂晓已破,云层炸裂,天空放亮,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是红色的,攀缘到了屋顶上,穿过高低不平的瓦片罅隙,落到陆谦玉的脸上。

    陆谦玉眯着眼睛,扬起一只手来遮目,远眺天外的几朵好像是怪兽的浮云,对林杏和浪流发出灿笑,“太阳还是昨天的,人间却是入今天。二位,天清气爽啊!动起来,我们先去吃个令人满足的早餐。接着,得为某些人,办正经事情了。”

    当阳光越过层峦叠嶂,洒在一座山中小镇街道上的时候,街上上几只色彩斑斓的鸡,在为首一只大公鸡的带领下,正在昂首漫步的经过一扇敞开的大门,到处啄食。

    忽然间,大院里,传来一阵嘈杂的声音,吓得鸡落荒而逃。

    一群体格健硕的男人们,陆陆续续的牵着马车从大门中走出来,车上堆满了箱子,箱子上捆绑着绳子,马车在街道上一字排开,足有几百丈长,男人们一个个的跳上车,这里翻翻,哪里看看,检查货物的状况。

    随即,有个人站在门口,遥望车队,喊了一声:

    “一群懒汉,告诉你们把衣服穿好了,现在不比以前。你,还有你,把上衣给老子穿好了。露出个膀子,当自己是姑娘,能勾引情郎?”

    于是,所有人停下来手里的工作,低头整理自己的着装。

    “报告一下货物的情况。”

    “一车正常...”

    “二车正常...”

    “三车的货物有点倾斜,一定是那个家伙捆绑的不结实...”

    “那就绑好了。”

    “这辆车的马,腿受伤了。不能用了,跑不快。”

    “那就换掉。这种问题,还用来向我汇报吗?”

    .....

    等待所有车辆情况汇报完毕,有个精干的年轻小伙,跑到门口,抬头望着板着脸的男人,笑道:“四当家的,时候不早了,前面的城镇,还远着呢。那两位小姐还在睡觉,我们是不是要...?”

    姜虎往院子里看一眼,指了指对方,“你慌什么慌,传令下去,队伍再休息一个时辰,时间还早,无需着急。”

第八十二章,姜虎的心思

    九月的阳光,温暖柔和,像是轻盈的鹅绒,穿过敞开的窗户,落在邱洛洛的桃粉的面颊上,包裹她的躯体,她感觉到一阵发痒,伸手在脸上抓了抓。

    这时,一道落寞的阴影从她的脚下爬上了她的腰,盖住了她的脸。

    “小姐,时候不早了,该起床啦!我听见了龙祥号出发的信号!”

    小颜雀穿戴整齐,一身淡青色的薄纱长裙,紧紧裹在身上,塑造了女性天然的形体之美,宛如瑶池小仙。为对抗烈日炎炎,她特别准备了一顶轻纱斗笠,拿在左手上。她的右手,从衣袖中悄悄弹出,试图放在邱洛洛露在蚕丝薄被外的胳膊上,并轻轻摇晃着她。

    见到邱洛洛呢喃无声,小嘴翕动了几下,仿佛仍在梦中,小颜雀没忍心再叫一声,只好在床前犹豫,小手紧紧的攥着自己的裙角。

    两人为追随邱鼎,原本要去石头城。理应水路最近,顺流而下, 撑船不足三天,准到。

    但邱洛洛突然放弃了水路计划,改走山林之中,并不安全的陆路。原因在于邱洛洛是个旱鸭子,不习水性,走水路,易晕船,正好龙祥号车队,一路南下,途经石头城。

    两伙人,一合计,结伴而行,相互照应。车队一连在山林大道中走了好几天,期间遇到一场暴雨,几场烈阳,三支匪盗,匪盗见龙祥号旗帜,纷纷避让,再无交战的情况。

    昨晚,行至子夜星子灿烂时候,来到一个名为“七泉”的小镇的地方,原来这里有一个龙祥号的分支,规模庞大,镇中设有一个宽敞的大院,商队在这里卸马安歇。

    姜虎命人准备了一间上房给邱洛洛主仆二人,并设下一桌丰盛的酒宴,邱洛洛没给面子,推辞了。

    不比小仙登峰闲休,这一路,舟车劳顿,人困马乏,商队只顾赶路,极少经过村落。山林之间,怪石嵯峨,树木森森,磨平了她的好奇之心,终日感觉到无聊,小颜雀也露出倦态。

    幸而得到姜虎的照顾,两人过得还算舒心,礼遇可谓极盛。

    自邱洛洛一战为龙祥号解围,被人看出了女儿身,小颜雀发现,姜虎这个长把严肃挂在脸上的家伙,莫名其妙的变得热心肠,甚至让人感觉到假惺惺,不怀好意。

    吃饭、睡觉、送水、端茶,姜虎无不为邱洛洛鞍前马后,服务妥帖。整个队伍也不管了,时不时来找邱洛洛,就像是绕在邱洛洛的身边的一只苍蝇,赶也赶不走。

    小颜雀知道他口是心非,嘴上说报恩,实则是迷恋上了邱洛洛的盛世美颜,内心有非分之想。

    怎料,邱大小姐,一个石头脑袋,不开窍,看不出骚狐狸的尾巴,摆出一副江湖侠客的豪气,跟对方有说有笑,谈天说地,称兄道弟。

    姜虎不愧为江湖第一大商贾的四当家,倒是豪气,不仅大方的把从未离身的寒冰玉佩送给邱洛洛当见面礼,更在接下来的几天,以这样或者那样的借口,不断送出了金玉古玩,不可计数,在小颜雀眼里,这不是送东西,而是在送心,他变着法的讨邱洛洛的芳心,招数俗到让人恶心。

    小颜雀初步计算过,短短三四天时间,姜虎送出的古玩,二百件事有了,也许两辆马车拉不走。

    龙祥号上下,只要是男人,全都一个偷窃老鼠的德行,一双眼睛,恨不得将邱洛洛,看个里外干净,只要邱洛洛看谁一眼,跟谁多少一句话,或者是在肢体上像是有什么暗示,那人立即像九月里盛开的花,不顾脸上的痘印、皱纹、还有胡茬,一准迷得发呆半天。

    男人实在是太可怕了,他们能用言语、呼吸、眼神、毫无留情的摧毁一切美好的东西。

    免得大大咧咧的邱大小姐一个不留神,让盗窃犯见了不该见到的,小颜雀终日惶惶不安,茶饭不思,晚上睡觉也得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一个时辰,看似不长,但对有要务在身的商队来说,太重要了。

    姜虎心里藏着一个秘密。跟明镜似的,若是在规定的时间之内,不把押运的物件,送

    到准确的位置上。龙祥号,不仅要背负巨大的赔偿款,还有赔上这么多年,好不容易靠着无数财力积攒起来的信誉。

    做生意,信誉是最重要的,说一句话,就是一个钉子,那不是吐沫,说出口,得作数。

    在这一万件古玩之中,有一件东西实在是太宝贵了,那是一个黑色的匣子。

    他不知道是雇主是谁,当他找找上门来的时候,蒙着面。

    姜虎回想那场景,历历在目,难以忘怀。

    大概一个月前,入夜之后,三更天,有个黑衣壮汉,躲开了层层护卫,进入姜虎卧室,左手提着刀,右手提着一个包袱。刀架到姜虎的脖子上。

    姜虎醒来时吓了一跳,当时差点尿裤子。

    在遵循了壮汉的要求,不喊叫之后,两人坐在椅子上,相互看着。

    男子揭开包袱,是个精致的小黑匣子,向姜虎推过来。

    姜虎是认识好货的,多年走南闯北,迫使他对精美的物件都感兴趣。

    那小匣子,并不普通,通体发黑,熠熠生光,隐约能味道柳树的气息,姜虎认为,它应该是水柳木制成的。

    这种木头,是柳树在大湖、大江之下,浸泡了上百年形成的稀罕物,坚固异常,有价无市。但它仅仅是个匣子,放入里面的东西,自然比它的价格更高,匣子上有黑金锁,也是不可多得的好东西。

    壮男只问姜虎是不是龙祥号,姜虎不敢隐瞒,接着,壮男便说这东西要送往东丘,送到一家客栈,希望借助龙祥号之手。

    姜虎想要拒绝,因为龙祥号商队,并不能客串镖局。

    当壮男说出报酬之后,姜虎庆幸自己嘴笨了一会儿。

    先期给一万两金子,到达地点之后,还有五万两金子。

    是金子,不是银子,哪怕是富甲一方的龙祥号,也不得不心动不已。

    姜虎当时,答应也得答应,不答应也得答应,那还有退路可言?

    答应了,还有六万两金子可以拿,不答应,立即丢命。

    姜虎不是个笨蛋,赚钱的买卖,送到自己的怀里,他干嘛不要?并且他有自己的如意小算盘。

    在姜家,姜虎排名末尾,只因为母亲生他的时候晚了几年,导致他比较其他三位哥哥地位始终矮了一头,上面三个哥哥,分别娶妻生子,搬到了大院外面去住,把持着家中各个领域大局。唯有他自己,至今住在大宅子里,没有单独的府院,老哥一人,天天风餐露宿,穿梭在各大城市之间,进行贸易运输的劳苦工作。

    途中,灰土众多,让他的嘴里,俨然不知道咽下去多少尘埃沙粒,脸色蜡黄,烈日爆,狂风肆虐,让他皮肤粗糙,比常人显老好几岁,抱怨积身,这些年,愈见明显。

    若是说,成家才能立业,姜虎找个婆娘结束风尘仆仆,其实不难

    整个江湖,秀女无数,皆仰慕英雄。姜家财大气粗,姜虎好歹也是财富堆叠的英雄,刚入婚配的年纪,登门的红娘,踏破了多少门槛,磨平了多少石板?

    介绍的姑娘,那个不是红袖添香,姿色灼灼,书香门第?

    然而,这些水灵灵的黄花闺女,富商之女,官宦千金,姜虎全不稀罕,全是庸脂俗粉。

    他致力于寻找到天下间最美的姑娘,只要她动一动,花就会乱颤,只要她笑一笑,云就会展开,只要她哭一哭,天就会怒雷,只有这样一个女子,才能配的一世豪杰,财富霸主。

    且说,姜虎心中怨念,由来已久,苦于找不到改善的局面,这运货的生意,做得好了,勉强入得了姜老太爷的眼,所得好处甚少,简直是在为家族奉献无私。

    家中财富,三位哥哥,各占三成,余下一成,能有一二落入姜虎的口袋,属实不易。

    倘若,姜虎仍然不为所动,在姜家的地位,岌岌可危。

    在运输道路上,遇到强盗是常事,他左手、左腿上皆有伤疤,几次险象环生,不知道哪天,自己这条命就要

    丢给那个无名小卒手中不可。

    得了六万两金子,便可让姜虎直起腰板,在家族中名声大噪,有了跟上面三位哥哥,叫板的底气,何乐而不为?

    于是,姜虎答应了壮男的要求,收了一万两金子。

    岂料对方,外加条件。匣子里的物件,不丢不损,一切好说,若是东西丢了,或者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送到指定位置上,不仅要赔付对方十万两金子,还要姜虎一双腿。

    姜虎仗着行走江湖的车马经验,一身武艺,身边养了几百个好手,又有龙祥号的强大后盾,对这一要求,不以为然,一笑了之。

    现今,那黑色的木匣子被他藏在一处货物之中,具体在哪,只有他一个人知道,并且此事,整个商队,仅有他一个人知晓。

    姜虎抬头瞥见太阳向午时高攀而去,心里不禁焦躁,眉头收紧,背着双手,不停的在门口踱步。

    “四当家的。”还是那个精干的年轻小伙,跑过来,用手遮住炎炎烈日,身上的汗衫松垮着,脖子上淌着两道黑色的汗,“一个时辰过去了,还不见那两位姑娘起来,要不要小的过去叫一声?”

    姜虎犯难,停下脚步,压低了头,问道:“咱们这么做,是不是不太绅士?”

    “赶路要紧啊,四当家的!如果再晚,怕是要走上一段夜路了。”小伙边说,边露出难言之色,“前面的道路,转眼就进入大虫岭了,里面不仅有吃人的大虫,还有成群的匪盗,晚上行进,怕有不妥。听闻最近有不少商队都被劫杀,不仅货物被抢光了,而且人一个不剩,尸体被一个个吊在树上,就像是吊死鬼那样,惨不忍睹啊。”

    姜虎心有所想,闭着嘴,紧紧咬着牙,狠了狠心,说道:“大虫岭,果然是险恶之地。这样,你吩咐手下们,都带好武器,为马披上锁子甲,你最好亲自检查一下,不容有失。我去叫洛洛姑娘。”

    “四当家,您可快着点。”

    邱洛洛睡得极好,晚上蚊虫不扰,清风伴随。哪怕是在山林对月下榻,蚊虫根本也不叨扰,这因为她身上的奇香,露寒花对蚊虫有天然的拒止能力。

    同一片竹林,同一场薄雾,同一匹骏马,同一个白衣少年,邱洛洛昨晚又做了这样的梦。这次,白衣少年走近了她,她甚至可以模糊的看见他的面庞。正在这时,一阵敲门声,打断了她的梦境,令她与少年,活生生的扯开。

    邱洛洛醒来时,一脸不高兴,第一眼看见小颜雀,还以为是她搞出来的动静,没吭声,忽然听到敲门声与姜虎的嗓音一起传进来,不由得脸色一沉。

    “洛洛姑娘,小颜雀姑娘,二位可休息好了吗,我们该上路了。”

    小颜雀转身向门口走去,没好气的嘟囔道:“你慌什么呀,我们小姐,刚醒,需要静一静,这是多年的习惯了。”

    “呦!小颜雀姑娘醒了呀,我还以为你们还在酣甜的做梦。”姜虎贴着门口,顺着两扇门的罅隙往里面偷偷瞄了一眼,门缝可是够严实的,什么都看不见,口气略有遗憾的说,“敢问小颜雀姑娘,洛洛姑娘要平静多久?”

    “怎么也得个把时辰吧!”小颜雀擅作主张的说,“如果你们着急,可以先走,原本我们就是同路随行,没有一点瓜葛,迟早要分开的。”

    邱洛洛却不这么想,她一边穿上白纱裙,一边下床,小脚伸进鹿皮的靴子里,俯身提上鞋跟,声音洪亮的喊道:“我们马上就来了,稍等片刻。”

    一听邱洛洛的声音,不知道怎么的,姜虎就觉得想笑,痴痴的笑,他连声道:“好好好,不着急,着急,洛洛姑娘,尽管休息,这一路承蒙姑娘保护,我们再此恭候是应该的,应该的。”

    邱洛洛冲着门口翻着白眼,假笑道:“你可别这么说,我虽然碰巧,救了你一次,却平白无故受了你们这么多恩惠,都有些羞愧了。”

    姜虎说,“这恩惠还是少的,少的,我手中,那些个物件,都是俗物,与姑娘,不搭配,不搭配。”

第八十三章,面前的林海

    邱洛洛迎面向哈着腰,狗一样守着门的姜虎,撞开了去。姜虎一脸媚笑,识相的退了半步,半只脚站在了台阶边缘,身体晃了晃。

    “洛洛姑娘,您醒的这么早?”姜虎动作极轻的晃了晃右手,向天上看了一眼,笑呵呵的说。“今日天气真不错,天幕蓝的像是一块绸子。您看上去,气色很好,昨晚一定睡得不错吧?”

    小颜雀在一边看着他阳奉阴违的笑脸,越发感觉到别扭,往前走了一步,对着太阳舒展着胳膊,故意用手肘将姜虎挤下了台阶。

    “天清气朗,无风无云,正是赶路的好时候,你们怎么还不赶路?”小颜雀哼道。

    姜虎灿烂的笑容突然扭曲了一下,提高了音节,一本正经的回答:“不与两位姑娘结伴而行,那可真是天地无色,姑娘们没醒,我们自然不敢走的?”

    “你们有何不敢,堂堂龙祥号,难道不看天的脸色,却还要看我的主仆二人的脸色了吗?”小颜雀阴沉着脸,抱着肩膀说。

    “天?”姜虎随意道,“天不过就是个天,它算个什么东西,太阳还不及美丽的姑娘一只眼眸灿烂。”

    邱洛洛低头,知道姜虎的胡言乱语又开始了,暗自笑了笑,独自向着门口走去。

    “美丽姑娘的眼眸?”小颜雀冷笑道:“你还真会比喻,读书少了,真是屈才。”

    “有道理,有道理,我读书太少,我要是读书多一点,也不至于沦落至此,从小我爹就让我多读...!”

    “没人喜欢听你的历史!”小颜雀高声喝道,“我们本不同路,应该分开,你们走你们的阳关道,我们走我们的独木桥,难道现在你觉得还有亏欠?”

    姜虎闻听,拉下脸,紧张的道,“小颜雀姑娘,你可不能这么说。萍水相逢,一见如故,结伴而行,更解多少途中的寂寞。再说了,两位姑娘,身单力薄,固然强武加身,也不抵不过江湖险恶,我担心,两位姑娘不识人间烟火,再被歹人伤害了。”

    “你不必担心!”小颜雀仔细瞧了瞧他,忽然笑道:“真歹人,并不可怕,杀了便是。假歹人,才深恶痛绝。”

    姜虎听出小颜雀话里有话,但他不在意,说,“小颜雀姑娘,你们千万别逞强。过了脚下这座七泉镇,南下十里是个什么地界,也许你们还不知道。”

    姜虎神神秘秘,态度略有傲慢的看了小颜雀一眼之后, 快步跟上了邱洛洛。

    邱洛洛回身反问,“姜虎当家的,我们当真不知,南下十里,有何不可,你倒是说说?”

    “洛洛小姐!”姜虎扬了扬脑袋,装作沉稳,脸色严肃道,“这七泉镇的由来,你可知道?”

    “他爱说不说。”小颜雀在后面微怒道,“我最讨厌这种神神秘秘的口气,江湖无数事,不过太平常,能有多古怪?”

    “小颜雀姑娘,有所不知,它要有多古怪,就有多古怪。”姜虎语气沉重的道,“古怪到,让你感觉起来,毛骨悚然,不寒而栗!”

    “初听七泉镇地名,便有些奇异涌上心头。怪我涉世未深,懵懵懂懂,是个庸俗,对中原武林,大事小情,不辨麦菽。这里只能靠姜虎当家的略告知一二。”

    邱洛洛谦卑的话,刺激着姜虎的耳朵。

    初见时,霸气的邱洛洛给他留下的印象是不可一世,目中无人,故而深深

    的吸引着他;再见时,这个女人,摇身一变,大方得体,知书达理,也有可爱一面,不禁更被邱洛洛所折服。

    邱洛洛话落时分,正跨过门口,有个穿着长衫,黄色脸的瘦汉子,牵了她的白马来。

    白马毛色光线,一尘不染,显然是经过刷洗,嘴里不时的咀嚼着什么东西,胡萝卜吗?

    邱洛洛会心一笑,“真是个贪吃鬼。”来到马的旁边,摸了摸马喘着粗气的鼻子,马头则往她身上靠了靠。

    “哎呀!洛洛小姐,您的美貌,不禁令天下男人,甘愿跪拜,连马儿也动容呀。”姜虎兴奋的大喊,“您看,她正在臣服于你呢。”

    邱洛洛尴尬的笑了笑,发出咯咯的声音,“姜虎当家,可真会开玩笑。”说完,要翻身上马,“难道你还懂兽心,知道马儿的欢喜不成?”

    “事常常流于表面,而深藏于内心。无论人与兽,真正的欢喜,是隐藏不住的,你瞧,它的眼中,还带着笑媚。”姜虎一边说,一边给了牵马的手下一个眼神,手下突然在邱洛洛裙下弯腰,趴下,四足着地,露出自己骨凸的后背。

    邱洛洛吓了一跳,扭头问道,“这是为何?”

    “尊贵的姑娘,请踩在下人的后背上马吧。”姜虎向绅士一般弯腰施礼,呵呵笑道,“您是我们的大贵人,大恩人,队伍中的精神依托,自然界里美的皈依。您的躯体是金枝玉叶,您的话语是天籁之音,您的目光是烁光流金,我们对你的照顾还远远不够。”

    邱洛洛无语,甚至是想吐,这是她从姜虎口中听到的,最不是人话的人话。

    她在小仙登峰上的地位,这里怎么能比?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凌驾于众生,活在别人的嫉妒中。

    从小到大,几时受到过这种至高的礼遇,和酸掉牙的谬赞。

    将人当马凳的事情,她绝对做不出来,她虽然任性,蛮不讲理,喜欢恶作剧,但绝对不会对教派的人做出喊打喊杀的无故体罚,对每一个教派的人特别尊重,没有高不可攀的样子。

    生而为人,理应平等,仅仅是所求不同。两只眼睛,一颗心脏,人没有什么不一样。

    只有面对敌人的时候,邱洛洛才会表现出冷血的一面。

    “姜虎当家,你看。我有腿有脚,大可不必如此。如是让别人看见了,还以为我是个残疾呢!”邱洛洛会心一笑,走到马的另外一侧,直接跳到了马背上。

    姜虎点点头,对邱洛洛的印象又加固了几分,挥手对手下说道:“别愣着了,下去吧。”

    接着,有人牵来小颜雀的棕色马,小颜雀一只脚踩在马镫上,一只手抓住马鞍,身体扭成了麻花,问道,“姜虎,你们江湖人,是不是都这么会享受?”

    “享受?”姜虎微微一愣,笑道:“小颜雀姑娘,说的是人体马凳?”

    “可不就是。”

    “不,这不是享受。这是一个下人应该守的本分,告诉他们时刻不要忘了自己的身份,我们仅仅对重要的人,才会如此。”姜虎冲着邱洛洛微微一笑。

    邱洛洛已经把头转向了前方,看见一条笔直干净的街道,街上似乎没有什么人经过,一群鸡正在街边嬉戏。

    “姜虎当家,我们继续刚才的话题。七泉镇,因何得名?”

    “路上再说,相信洛洛姑娘一定会很感兴趣的!”姜虎看了眼

    ,三竿上的日头,翻身上马。故意留了一个话题,这样便有了一路上靠近邱洛洛的理由。

    “要抓住一个女人的心,首先从谈话开始,只要女人肯给你说话,就代表,他对你的印象还不错。”姜虎心想着不知道从哪看到的格言。

    小颜雀哼了哼,勒紧马缰绳,双脚夹着马肚子,催着马出发,靠近邱洛洛,小声说道:“小姐啊,这种人,面慈心不善,什么东西,你理他做什么?”

    “不听个故事,路上会有多无聊?”邱洛洛笑嘻嘻的,催马向前。

    整个车队,浩浩荡荡的出城,接着便一头扎进了一条悠长的古道之中。

    如若南下,这是必经之路。

    在古道的不远处,还有几条幽静的小径,开辟在荒野之中,生长有大片荆棘,夜晚有野兽出没,无法行走马车,人通行也极为困难,虽然路程较短,但不太合适车队行进。

    不选此路,需多走上几百里路,绕过七泉镇,时间来不及。

    马蹄下的古道笔直漫长,地面平坦,夯的结实,但极为狭窄,是邱洛洛生平走过最吝啬的官道。与其说这是一条路,倒不如说,这是一条宽敞的荒野小径。

    道路只容一辆马车通行。为此车队不得不采用一字长蛇的姿态,队首队尾,相距好几百丈远。坐在马背上望去,还真像是一条在草地里行进的长蛇。

    牵着马车的车夫,不得不放下库管,束紧了裤腿,提高了警惕,因为,他们要往边上靠靠,就只能踩在半人高的荒草里艰难跋涉,否则,就要惨死在车轮之下。

    两侧葳蕤的荒草里面,不时有各种小动物发出的声音,蠓虫一群群的跑到路中央拦截。

    路的中央,长着一层杂草,把路分成了两条黄色的丝带,马蹄子蹋过的杂草,显得一片血肉模糊。两个车轮,准确无误的压在两道平行的黄土色地上,发出咣当咣当的声响,车轮不时的将两边伸展过头的杂草卷入轮毂,搅成了一堆碎末。

    邱洛洛处于车队的中间部分,马缓行在左侧的路径上,身后是一副沉闷的小颜雀。姜虎则优哉游哉的坐在马背上,在另外一条道上滔滔不绝,阿谀献媚。

    “山路难行,蚊虫较多,洛洛小姐,请多担待。”姜虎绅士般的说道。

    “姜虎当家,怎会因此自责?”邱洛洛随和的说,“世界上的路,通往何处,立于何处,一切始于第一个开拓者。我担待些什么呢!比起无路可走,我觉得还好!”

    “我原本要为您准备一辆马车的,那会更舒服一点,姑娘们可以在车上喝喝茶,眯一小会儿。”

    “那你怎么不准备,马后炮!”小颜雀哼道。

    “可惜,走完了好走的路,剩下的便是不好走的路。大虫岭的路,百折千曲,不允许我们这么做。”姜虎的眼中露出愧疚之色,望着前面。

    天际尽头,一片密林缓缓的朝着车队移动过来。云层之下,阴森灰暗,像是一张气象凝结的大嘴,要把面前的一片荒原吞噬到胃里。

    视线所及,虽然能看见它郁郁葱葱,甚至是发黑的绿色轮廓,然而它距离众人,至少还有半日的行程。

    “那是什么地方?”

    小颜雀顺着姜虎的视线望去,地平线尽头,与面前荒草一样高的林海,接天无穷。

    “大虫岭的入口,七泉老林。”

第八十四章,七泉的传说

    七泉老林!

    这四个字深深地刺激着邱洛洛的脑筋。

    “这就是身后那个小镇名字的由来?莫非因为这树林中有七口泉眼,因而得名?”邱洛洛惊异的问道。

    姜虎赞许的点点头,“洛洛姑娘,真乃聪慧过人,事事瞒不过你。您说的不错,这老林深处,的确有七口泉眼,但是仅仅是传说,因为没有人找到过,看见七口泉眼的人,也都疯疯癫癫的。”

    “还有这等怪事?”小颜雀说。

    “传说之所以是传说,原本就是奇闻,没有道理可讲。”姜虎说。

    “既然有人找到过,说明七口泉眼一定存在。”邱洛洛双眼放光,兴趣盎然的说,“那些见过泉眼的疯子,有没有说出只言片语,关于泉眼的事情?”

    “一群疯子的胡言乱语,不作数。”姜虎摆摆手。

    “有时,疯子说的话,才是至简名言。”邱洛洛追问。

    “姜虎!”小颜雀问,“你寻找过这些泉眼没有?”

    “我找它做什么,求得长生之法吗?本来就是骗人的玩意,只有疯子、傻子、妄想者,才会去相信这些并不存在的东西,把时间浪费在做白日梦上。”

    “难道你没有做过白日梦?”小颜雀看了看姜虎,又看了看邱洛洛,没好气的说:“既然知道是白日做梦,醒来之后,肯定会四大皆空,愚蠢之极。”

    姜虎不明所以,怔怔道:“两位姑娘,有关七泉老林的事情,我的确是知道不少,你们想听,我便说给你们,其中道理,相信你们自会品咂。”

    “时间如流水,白驹过隙去,那就别浪费了。”小颜雀态度蛮横无理的说,“打从七泉镇开始,你起了一个好头,吸引了我家小姐的注意力,你走了一路,马上就要到七泉老林了,才想起说。用这点东西,吊了我家小姐半天胃口了,是何居心?”

    姜虎表情瞬间凝重,急忙解释道,“小颜雀姑娘,你冤枉我也。我一直在说,我怎么会,怎么敢对洛洛姑娘有所隐瞒?”

    “那就快讲。”

    邱洛洛凝望宛如天之外的密林,那的天空似乎很低,低的与树梢持平。

    这边艳阳高照,光泄千里,而那边却一片灰暗,似乎处于暮色之中,好像是另外一番领域。

    一片天地,各有不同,自然万象,人说不清。

    “时间还多得很,慢慢讲,无妨。”邱洛洛瞪了小颜雀一眼。吓得小颜雀喉咙一动,欲语还休。

    这一路上,小颜雀处处提防姜虎,在两人谈话过程中,时不时插嘴,冷嘲热讽。无论姜虎内心是不是火冒三丈高,倒真是让邱洛洛受够了。

    她又不是三岁小孩,姜虎那点鬼使神差,心思伎俩,那能瞒得住?

    一个细节不落,皆逃不出邱洛洛的火眼金睛。

    只是邱洛洛对其故意放纵宽容罢了,犯不上与日后还能用的人,因为

    这么一点小事就撕破了脸皮,邱洛洛有大局观,更有大度心,这是办大事的基础。

    天生丽质难自弃,引起男人们的关注,无可厚非,怨不得别人。

    何况,邱洛洛自从男扮女装暴露了之后,便换上了一身女儿装,行将所致,难掩一身风光,不动心的男人,反而是在侮辱她的美。

    男人装对她来说是极不合身的,穿在身上别扭、宽松,冥冥中之中,似乎味道也很奇怪,可谓是一百个讨厌里找不到一个喜欢。她此番既不用刻意隐藏身份,为何对自己苦苦相逼?

    姜虎察觉到邱洛洛的恶意,瞠目结舌,半天支支吾吾,不知道怎么往下说。

    “姜虎当家。”邱洛洛询问,“这条路,你走了不少吧?”

    “每年至少走上五六次。”姜虎老老实实的回答。

    “为了押运物资?”

    “有时候也为了和强盗打交道。”姜虎摸了摸马的脖子,笑道,“不瞒洛洛姑娘,我们龙祥号,能有今天,一方靠的是头脑,另外一方面靠的就是跟各方势力打交道,打交道是一门学问,它可以为我们编织一张密集的人员关系网。”

    邱洛洛点头道,“每一个家族壮大的背后,皆离不开尔虞我诈,没有一个干净的。”

    姜虎憨笑,“可众人,只能看见辉煌,他们通过成功与失败,明辨是非,根本不会关心,中间的付出或者是权术,这一点狭义,注定让他们此生无成。”

    “江湖,需要蝼蚁,只有弱小,才能体现出强大!”

    “落落姑娘,真乃神人也。”

    “别夸赞我,我不过讲述事实。夸赞多了,便是诋毁。”邱洛洛迫切的温问,“你对这一代轻车熟路,了如指掌,与我说说,这大虫岭,以及七口泉眼的事情。”

    “洛洛姑娘合一对此如此感兴趣,莫非是要去寻找七口泉眼?”

    姜虎有点摸不到这位绝代佳人的如针心思,到目前为止,还不知道邱洛洛到底是什么人。

    邱洛洛曾说,它来自大漠边缘,初到中原武林,姜虎深信不疑,但没有价值。

    姜虎想知道,她真名字叫什么,李洛洛这个名字,显然是个假名,想知道,她家住哪里,而不是漫无边际的大漠黄沙,想知道,她家中亲人还余几人,小颜雀又是什么人。

    姜虎动用自己的小心思,不是没有做过努力,直接盘问,怕是不妥,所以他全靠猜测。

    按对付一般女子的道理来说,他送了那么多珍贵的东西,等于奉上了几千两白花花的黄金,对方肯定激动不已。她非但不为所动,如数家珍,还照单全收,一点也不矜持客气。

    此番举动,看似是个见过世面的人,面对宝物,如视粪土。难道家中,也是一方财富霸主,或者是一方英雄豪杰,朱门绣户?

    邱洛洛的武功,高了他不是一头,两个人差距,千里之外。

    此等武艺,放眼整个江湖,跻身一流强者绰绰有余,她才多大,十六七岁?最高不超过十八岁,未来成就,不可限量,到底是什么样的家族,才能给予一个女孩这样的优渥条件?

    任,姜虎头皮抓破,也绝对想不到,她就是魔炎教派的大小姐邱洛洛。

    “找不找泉眼,皆无所谓。”邱洛洛打断了姜虎的沉思,“如果有缘,我不去找它,它自然会来找我,若是无缘,众里寻他,也会失之交臂,我仅仅好奇,关于长生的传说,以及泉眼让人发疯的原因。”

    “那样就好!”姜虎嗫嚅了一声。

    他原以为邱洛洛一时兴趣要搞出什么幺蛾子去找那泉眼,时下,为了匣子之约,时间吃紧,耽搁不得,他不能陪邱洛洛胡闹,到那时,保命要紧,不得不与邱洛洛分开了,这一分,便是天涯海角,相逢无期,遗憾,遗憾呐!

    “你说什么?”邱洛洛瞪着大眼睛问道,“好在哪里?”

    小颜雀刚要出声,梦然想到邱洛洛刚才可怕的眼神,便把话咽了下去。

    “哦,没什么!”姜虎笑道,“这些传说,走江湖的,大多耳熟能详,容我慢慢往下说...”

    事情要从极远的时代说起,相传当时江湖中,出现过一个奇人,号称天人居士。

    江湖对此人无不顶礼膜拜,用老神仙来称呼他。

    此人活了一千两百岁,使得一手独步青云的仙术。因为厌倦了江湖纷争,寻得一处山中密林隐居不出。并在山林之中,找到七口涌动黄金液体的泉眼,在边上搭建了居所,终日饮用黄金泉水,靠泉水沐浴周身,又活了一千两百岁。两千四百岁,诞生之日,在石台上坐化成仙,化成了星辰一子,留下毕生所学,《延益经》一部。据说上面记载了,长生不老的仙术,配合以黄金泉水,便可以得道飞升,凌驾于众生之上。

    江湖豪杰,一时之间,趋之若鹜,千里迢迢,先后到达七泉老林,寻觅泉眼所在。但是一连数百年间,泉眼如同海中一沙,无数豪杰,失望而归,疯了不少。

    疯癫的人中,不乏一流强者,他们神志不清,嘴边常常念叨呓语,没人辨别那是不是胡诌。

    他们说,那泉眼,是七只巨大的人眼睛,浮于大地,日夜不睁,遇人则开,神目之下,视线笼罩的万物,无不丢魂失魄,逃脱不得。

    “世间,真有此人?”邱洛洛汗颜,“二千四百岁的怪物,怎么可能?”

    姜虎一副呆板的面孔,显然不知道此事,“违背天理纲常,不能信以为真。”

    小颜雀则暗暗窃笑,“什么不能,偏偏就能。”

    “你知道?”邱洛洛问。

    “书上,见过一些。”

    小颜雀在山中,伴读于邱洛洛,染上了不少读书气,闲暇无事,便找寻奇怪的书,在山中凉亭温读,上面正记录着几千年来,江湖里所有的奇闻异事。

第八十五章,地狱的大门

    “小颜雀姑娘,你真的知道天人居士?”姜虎疑问,心想,既然知道,为什么推迟到现在才说?

    “天人居士我知不知道,又有何妨?根据记载,江湖中,最长寿的人,实际上只活了五百多岁,哪有两千四百岁之多。能活那么大岁数的,根本就不是仙人,而是彻头彻尾的怪物。”小颜雀一本正经的回答。

    邱洛洛对小颜雀这番见识,颇感意外,有能理解。

    小仙登峰上,时光空闲,当以取乐,她平时邀小颜雀去山中游玩,她总能以读书为借口搪塞,邱洛洛便说她是假正经。

    这次,便是书本派上了用场!

    “我就说,江湖传言不可信,一定是江湖上那些家伙在夸大其词,故弄玄虚。”姜虎得意的说。“真是一群可悲的人啊,到头来,追逐一个并不存在的梦,而丢掉了自己的性命。”

    “小颜雀,你既然说得有理有据,想必对此十分熟悉, 详细跟我说说。”邱洛洛道。

    “小姐,就算是书上写的,也不能信以为真啊!”小颜雀叹气道:“人活百岁已经是大限,死后成为喜丧。活了五百多岁,便是与天作对,乱了自然道理,能出个什么好东西?”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无有不怪。那些世俗奇人,皆可称道,能活五百岁的人,未尝不可。想必,此人定有天助,真有延年益寿的办法。”邱洛洛反驳说。

    遥望七泉老林,森森林海仍在远处向众人招手,投之以神秘的色彩,蕴含无数的离奇。

    天空阴沉之处,昏暗如同迟暮,云层破裂,突然射下一道光芒,万丈华彩,灿烂恢弘。

    脚下的路,笔直而萧索,荒草连天,碧绿无穷,车马之声,,不绝于耳,这一去,莫不像灵魂,游走黄泉。

    小颜雀有所忧患,还是滔滔不觉得讲起来:

    此话,来自《江湖轶事》一书中,小颜雀曾花了一个月读完,完成年月不可追溯,由某个穷酸,小人物的书生写成。

    其中有一长篇人物介绍,特别有趣,篇幅名为“血色老人”,而不是天人居士。内容通俗易懂,直击人的心灵,见者无不动容。

    初读时,小颜雀钻到了文字中间,废寝忘食。那段时间,邱洛洛正无所事事,在邱鼎处,纠缠着他练武。

    为此篇,小颜雀更专门涉猎过此类奇人传记,唯有血色老人,给她留下了印象深刻,难以忘怀。

    将书中故事与江湖传说联系一处,小颜雀胸有成竹的认为,天人居士的原型,便是这边血色老人。且有说服力的例子加以赘述,可一一对照,江湖上千人,寿命长久之人,无出其右者。小颜雀的猜测,**不离十是正确的。

    血色老人,名字中略有古怪,江湖送的外号,也可能是后几百年,突然某一天想起这样一个著名的存在,后世人按照生平事迹,贴合还原的,总之他就是个称号。

    老人,真名原为,任长生,任意妄为的“任”,长生不老的“长生”。

    他的出生是一段津津乐道的传奇。

    人类怀胎,多为十月,一朝分娩。而任长生却在母亲的肚子里,待了十三个月,迟迟不出。

    乡野郎中,无不称之为怪胎,他们行医多年,只见过早产的儿,还是第一次见晚出的孩儿。

    第十四个月,任长生呱呱坠地,成为困苦农民家里的长子。那一日,天无星辰,云层密布,电闪雷鸣,天地震荡了几个时辰,下了一阵血雨,伴有阵阵恶臭。

    第二日清晨,村民们走出家门,被眼前的景象震撼。

    突然沉浸在血水之中,污秽在沟渠里纵流,绿色的庄稼地变成了黑色,草木纷纷枯萎,池水上飘满了死鱼,婴儿们大哭流涕,家禽们吵闹不止,牛羊停止反刍,柴火点而不着,鸟儿一去不返。

    农民慌作一团,求得村里的老先知解答。

    装模做样的老先知,端坐室内整整半日,期间金蝉脱壳,跑到任家黑钱,被任长生父亲撵了出去。于是,老先知在蒲团上掐指一算,走出门外,摇摇一指苍穹顶端,面对乡亲们说,任家这孩子是个妖孽,上天派来惩罚他们的,理应处死,消除天怒。

    任父亲为了保护襁褓中的婴儿,被农民用各种农具活活打死,临死时,为儿子取名,长生。

    母亲穿过人群,带着任长生进入山林。

    任长生生长的速度,远超常人,不出一个月,已可下地走动,不出两个月,便能咿呀学语。天下间没有哪个母亲不喜爱自己儿子的,母亲对此并不在意,岂料厄运降临。

    在任长生能够自己觅食采摘野果的时刻,母亲采食途中,遇到大虫,被其残忍吞食,这一切正巧被躲起来的任长生看在眼中。

    大虫还是发现了他,见他幼小,当做虎崽儿,带回巢穴,抚养至三岁。

    三年时间,任长生长成十五六岁的孩子的模样。鬓发浓密,体格健硕,孔武有力。

    夜里,念及大虫弑母之仇,起身与大虫战斗,将其一拳一拳的打死,自身毁了一只眼睛,伤了颜面,变得丑陋无比。

    他饮尽大虫鲜血,走入山林,白日靠狩猎动物为生,习得一身野兽的本事,晚间下榻于山林洞穴之中,渴了便喝动物的鲜血,饥了便大口的撕咬动物的肉。

    又过了十年,任长生的身体来到了五六十岁,浑身野性十足,两鬓斑白,皱纹丛生,形如老者。他很聪明,明白照此速度发展下去,自己时日无多,故而日夜寻求改变之法。

    某日,他觅食无意中来到村落边缘,认出这边生养他的村落,想到父亲的悲剧,一怒之下,杀尽全村所有人,第一次饮用人血。

    他惊讶的发现,身体的身体在喝过人血之后,头发不再掉落,皱纹不在增多,身体停留在了五十岁这一刻。这一惊人的发现,让他找到了可以久存于世的秘密,为此一发而不可收拾。放弃猎食其它动物,转而化身为食人恶魔。

    时间又过了几年,被任长生袭击的村庄越来越多,死去的人,不计其数。有时候,他还要乔装打扮,混入城镇之中,找寻处子之血,他觉得未经世事的女子,血液纯洁,更有延年益寿的效果,事实如此。从此之后,隔三差五,他都要寻一位少女。

    某日,一位城中院外的小女儿在街上嬉戏,落入任长生之手,化作了一具尸体,老员外不惜重金,雇佣江湖侠客,追杀任长生。

    经过几次大战,侠客们损失惨重,任长生被抓,被老员外关在地牢,拔去了一口牙齿,终日折磨。却还是疏忽,被任长生逃脱,杀了老员外一家,皈依山林,重新成为一只流浪的猛兽。

    武林上,为此展开了又数十年的追杀,逃到林中的任长生,并没有闲着,他为了保证自己在有限的人血供应下可以延年益寿,不得已,寻求它法,品尝千草,偶尔还能碰到了几个可怜的猎人,和倒霉的追猎者,漫漫度日。

    时间过去了,几十年。终于有一天,他在山中找到了一处泉眼。

    此水,清澈无比,甘甜芬芳,饮之,可让浑身轻松,充满力量。沐浴之,可洗去一身疾病,快速愈合伤痛。不失为一个延年益寿的办法。

    就这样,日子在时间长河里徜徉了三百余年。

    当日月已经把食人魔鬼照耀的暗淡无光时,有个年轻的猎户,在山中见到了一个佝偻的老者,便是任长生。任长生孑然一身,多有寂寥,于是没有杀他,将其留在身边,传承延年益寿的秘诀,从此后,小小猎户也化身成为食人恶魔,又掀起了江湖风波。

    最后,据说,那任长生,自作自受,因为对弟子做出了违反自然纲常的猥琐事,被自己的弟子深深记恨,最终被那名猎户所杀,血被吸的一干二净,而那猎户,在记录的最后,被追杀的侠客合力围杀,坠入山涧,身体被老虎撕碎。

    至此,人间再未出现过吸血恶魔。

    小颜雀在故事的最后总结了一下。

    “两千四百岁的天人居士,比江湖存在的时间还长,只要是聪明人,都知道是假的。而任长生,活了五百多岁,倒有可能,至少在书本上,一笔笔的记者。历史上的有很多长命之人,延年益寿之法更不是秘密。江湖上的人,都喜欢以讹传讹,颠倒是非,我看这个任长生,就是那天人居士,你们以为呢?”

    “像眼睛一样的泉眼,怎么可能?这些信口胡诌的家伙,还是真有想象力。”姜虎说。

    “沧海桑田,百年之前无我,则不谈。今日,既然有幸到了故事的起源之地,那便要去看看。”邱洛洛对于哪一种说法,都不可苟同。

    正所谓,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只有她亲自见到了那七口泉眼,才能辨别真假。

    “小姐。”小颜雀头摇的好像是拨浪鼓,“万万不可,别忘了,我们还有要事在身。那山林就算没有诡异,寻找泉眼,不知要耗费多少时间。”

    “遍寻是非,揭露真相,只要是有趣的事,就是我要做的事。”邱洛洛愉悦欢快的说道。

    “那大公子他?”小颜雀轻声道。

    “哥哥他身边自有人助,先找泉眼,不必管他。”邱洛洛对邱鼎的能力,却是格外放心。

    虽然两个人的武艺,尚有差距,邱鼎在比试之中,曾屡次败给妹妹,未尝一胜,仍是江湖中强者中的佼楚,身边又有冥月等,几十个强者相助,追回碎片,自然是囊中取物,无需挂心。

    “这...落落姑娘,不可啊,万万不可!”姜虎忧心忡忡的说道,“七泉

    老林,成林已有千年,林深草密,多出无人涉足,里面野兽众多。靠近大虫岭一侧,更有大虫出没。它们可不是闹着玩的,区别于其它大虫,它们往往成群行动,一次出动,就是五六只。我的车队,曾遭遇过它们,百十个人,折损了一半,才逃出生天,落落姑娘去了,我不是诅咒姑娘,若有个三长两短,我姜虎将内疚一辈子。”

    难得让小颜雀高兴了一次,意见与小颜雀保持一致。

    见姜虎胆小的模样,邱洛洛应声大笑,“我命由我,姜虎当家,不必忧心。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大虫自有弱点,遇见我,嚣张到了头。这一次,我非去不可。若能遇见,岂不正好为过往商旅做做好事,杀了它们,永绝后患?”

    “固执又胆大的女人啊。”姜虎瞪着圆目,暗暗自语。

    “我这就去看看,大虫岭上,有多少大虫!”

    邱洛洛纵马而去,马蹄子在荒草之中,趟出了一条绿色血路。

    “小姐,你冷静一下。”小颜雀唉声叹气,追逐而去。

    “我的亲娘呀。”姜虎大腿一拍,扬起了马鞭子。“你们两个,真是疯了。”

    马蹄子在路上,踏出了一道道扬尘。

    距七泉老林一步之遥,姜虎追上了邱洛洛,小颜雀的嗓子都喊哑了。

    “小姐,听人劝吃饱饭,老人言,你可不能不听。这里不必家中,任性了是要付出代价的。此地群山峻岭,猛兽成群,连蚊子也特别大。可谓是危险重重,万一发生意外,我如何跟家中交代?”

    “人间哪有神鬼,全是胡邹!即便遇见了,也得怕我,敲下他几颗门牙来。”邱洛洛玩性大发,仗着一身超高的武艺,什么都不放在眼里。

    “那还有大老虎呢?”

    “老虎,难道不怕我手里的剑吗?”邱洛洛一边说着,一边从马背上飞下来。

    站在老林之前,她被深深的震撼到了。

    一望无际的老林,威严壮丽,阴郁波澜。阔叶树木,高大挺拔,郁郁森森。犹如在外披上了一张绿色的面纱,隐在人间,不至深处,难揭其面,难言其壮,何言其美?

    树与树之间,还是树,层层叠叠,连绵不绝,眼睛无法穿过树木的罅隙,望到里面。

    树下是荒草萋萋,落叶堆积,灌木丛生,荆棘遍地。

    阴风习习,从树林中吹来,使人浑身发凉。

    车马古道悠悠,直通树林深处,路上漂浮着白色的迷雾,宛如一处地狱的入口,牢牢的吸引着人的灵魂,又发出庄严的警告,一旦进入,只剩下骨头。

    马儿发出嘶嘶声,抬起了头,不安的蹴地,绝不再往前一步。

    小颜雀拉着缰绳,正怒骂着与棕色的马角力。

    “小姐,你看看,你看看!”小颜雀苦苦地哀求。“马到这里也不肯走了,鸟一只看不见,静的好像是地狱。这说明,你有剑也无用啊!想必这树林中,聚集了无数的死者的冤魂,古往今来,不知道有多少侠客埋骨这里。”

    姜虎将车队远远的甩在身后,翻身下马,跑了几步,大声道:“落落姑娘,你切慢走。我知道,拦不住你。你若是要去,我跟你一起。”

    “你添什么乱?”小颜雀怒道。“起哄?你能保护好小姐?”

    “亏你还是落落姑娘的贴身丫鬟,居然不了解姑娘的脾气!一旦是她认定的事情,怕是不撞南墙不回头吧。”姜虎咬着牙说。

    他本来不想去,树林多危险,大虫有多凶梦,他岂能不知?

    但只见天色渐晚,而在晚间,正是大虫和强盗活跃的时候,这一夜车队肯定不能及时越过大虫岭了,明日一早再进岭不迟。押运事情不怕耽搁一天,接下来的行路,追回来便是,遇到劫匪,丢掉了东西,得不偿失。

    七泉老林远没有大虫岭可怕,只是个带着传说色彩的原始树林罢了。林中猛兽,最多是几只猎豹,不爱袭击人类,他让队伍在树林中休整,问题将不会很大。

    那么今晚,他便可以舍命陪君子,在邱洛洛前面好好展现一下男人本色。

    为了吸引这个女子的注意,他可谓是煞费苦心,无所不用其极,因为他觉得,这一切值得。

    以邱洛洛的武功、样貌、背景,世间女子,能有几人,他是在高攀,是在做梦,是在犯傻。

    若得美人一笑,多少男人死又何妨?

    若得此女,此生无憾事矣。

    邱洛洛转身一笑,“姜虎当家,你说的不对,撞了南墙我也不会回头。”

    姜虎跟着笑,“无论有多少危机,我都站在姑娘身边!”

    “你愿意为我而死?”邱洛洛问。

    “人间过客,疯狂一回,是一回!”

第八十六章,泉眼的所在

    世间男子,当有大抱负、大山水、大武艺、大风度,望千帆,立万世,拓无疆之业。

    然而,为了女子而慷慨赴死,似乎也没有什么不妥。

    能为万人,而弃一人乎?

    不守一人,焉守江山?

    人间多少不值得,但有一人,值得。

    “人间过客,疯狂一回,是一回!”姜虎说出这话之后,整个人巍巍然,觉得一腔热血在心头萦绕,这几乎是他行走江湖,说得最为霸气的几句。当以语录,沉淀肺腑。或者大笔一挥,写在宣纸上,放在书房里,用象牙木做的表框,裱起来,时而警示自己,究竟要怎么活着。

    邱洛洛对姜虎一番真情流露,感而不感动,嗤之以鼻。

    他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想得远,想得美,只怕是要辜负。

    因为邱洛洛在天上与仙人对舞,从未想到某一天,要来到地面,接触这些癞蛤蟆。

    “江湖再上,其人在下,江湖在左,其人在右。人生一时,草木一秋,草木枯荣,人有苦乐。”邱洛洛微微一笑百媚生,“我们当为了自己而活,身后的事,盖上土,留给其他人去说。”

    小颜雀牵着马缰绳,马不肯往前一步,她露出一脸愁容,“小姐,你看看,马也不走了,怕是这山林中,真有古怪。”

    “小颜雀姑娘莫怕,对付这样的牲口,我自有办法。”姜虎笑嘻嘻走上前,腰间扯下两条缎带,蒙住马.眼,再牵马,马真就走了。

    “被蒙住双眼,便不知道路往何去,忽略了危险。你这是在欺骗马!自欺欺人!”小颜雀哼道。

    “恐惧是让懦夫停止不前的根源,只有看不见恐惧,才能昂首向前。胜利与失败之间,往往只差一步,或者是半步,半个手指,半个眼皮!”姜虎反驳道。

    “你少在这里说这些无用道理,怂恿!”小颜雀气红了脸,喝道,“我且把丑话说在前头,若是我们家小姐少了一根汗毛,擦破了点皮,只怕你们整个龙祥号拿来陪葬,也不够。”

    姜虎无声的翕动双唇,不知如何作答,干脆不说话,发着愣,在心里说:

    “你小丫头,是谁在大放厥词?嗯?我龙祥号,从第一代家族开始,发家至少百年。家大业大,非一般世家可以比拟,如今在江湖上到处都是我们的门徒,没有八千,也有一万。试问谁能撼动?今日若不是看在洛洛姑娘的面子上,非要与你争个结果不成。”

    “怎么不说话了?”小颜雀冲着姜虎大喊。

    姜虎理了理头发,摸着小巴,从容笑道:“小颜雀,你无需担心,只要有我姜虎在,我保证洛洛姑娘不会伤到一丝一毫。”

    “你的保证,毫无用处。”小颜雀撇嘴,鄙视,“你三脚猫的本事,连我三分之一都达不到,距离我们小姐,更是霄壤之别!”

    姜虎再一次说不出来,他的武艺的确是硬伤,可绝对不像是小颜雀说的不那么不堪,不敢称一流高手,二流肯定是有了,对付一般强盗之流的小角色,还是绰绰有余的。

    邱洛洛听到这俩人争吵,牵着马走了。

    跨入老林之门,犹如跨越两个时空的中间线,一处是光明人间,一处是阴暗森罗。

    遮天蔽日的树冠,阻隔了阳光,浑身带刺的荆棘,规划了路径。

    荒草和隆起的树根,填满了树林的缝隙。青苔一圈圈,攀缘着古树的周身,藤蔓在树与树之间延伸。

    这里的古树,一人难以环抱。

    这里的空气,发出腐叶的气息,仿佛是这座千年老林的深沉的呼吸。

    邱洛洛沿着幽静的道路,走了约有几十步,阴暗,让她的眼眸汇聚,一眼看不见头的路径,不知终点在哪。

    如果是单人独马,肯定要颤颤巍巍,不情愿走这种死一样沉寂的路,哪怕你心怀若谷,无所畏惧。

    多么骇人的自然的力量,多么渺小的人类。

    邱洛洛徜徉在一种无穷无尽的威严之下,身体被紧紧的束缚。

    姜虎和小颜雀边谈边走,随后而到。

    三人,牵着三匹马,一起往树林深处走去。

    老林有一种天然潮气,雾气在上空漂浮。

    湿冷直扑人的衣裳,钻入丝绸的罅隙,接触人的肌肤,有一种深秋的凉意隐约来袭。

    小颜雀抱了抱冻得发抖的肩膀,警惕的查看四周情况,可能在防御什么,却什么都没有出现。忽然开口问道,“姜虎,你可知道,七口泉眼的位置?”

    “泉眼所在,林深草密。”姜虎堂而皇之的说,“事实上,小颜雀姑娘,我无法回答你这个问题,要找到泉眼,不啻于,在树林中,找到我丢掉的一只扳指。”

    小颜雀知道自己问了一句话废话,冲着姜虎翻着白眼,不再说了。

    邱洛洛缄默不语,悄悄的往前走,路把她引到哪里,她就走到哪里,似乎是漫无目的。

    但她不是个没有思想的人。

    只要七口泉眼是真实存在的,上天必然会给予她冥冥的指引,她将在密林无数的草木之中,找寻一根线索,它的一端将捆绑着真相。

    三人走了很久,林中模糊了时间这个概念,分不清是下午,还是傍晚,阴影将他们的包围。老林称奇之处,便是草深树密,接着是千篇一律的场景,走过了树,还是树,这棵树,是这棵树,与另外一个长得太像,路过了草,还是草,这一片草地,与另外一片草地一样的高。

    数不清的小兽,它们是,松树,野兔,大老鼠,蛇等等,在灌木丛中觅食,成群的鸟儿在天空中鸣啼。

    夜晚不分人在哪里,准会降临,那才是老林,最活跃的时候。

    萤火虫是夜晚到来的标志,它们像星辰似得在草地里闪烁,会有动物在夜晚发生集体暴动,会有更寒凉的空气附在人的肌肤,这是自然的本能。

    三人极少说话,不饥不渴,各有想法。

    夜幕渐渐的笼罩下来。

    萤火虫的光,一颗颗从黑暗中浮现。

    白马甩着尾巴,弹走了趴在它屁股上的萤火虫。一束光亮,如同孤独的流星,坠入了草地,忽闪忽灭。

    邱洛洛的耳边传来了风声,风声一直存在,树叶沙沙,草地簌簌,溪水潺潺。

    “就是这个声音。”邱洛洛骤然勒住了马缰绳,马腿绷直了。惊讶的问道,“你们听,听到了吗?”

    姜虎在马背上,直着腰,四周巡视着,耳朵竖起来,一脸诧异,“洛洛小姐,什么声音?莫非是猛兽的声音,那可是一群不要命的家伙?”

    小颜雀同是一头雾水,拔出软剑,“小姐,你是不是幻听了?”

    “是水声。”邱洛洛兴奋的说。

    “哦,水声!”姜虎嗫嚅着,“难道落落姑娘口渴了吗,要不要我到附近去给姑娘取些水来?”

    “那还不快去?”小颜雀催促。

    “树有根,水有源,这就是上天给予我们的解释!”

    邱洛洛跳下马来,辨别流水声的方位。

    脚下突然一瞪,身体轻盈而起,发动了飞鸟凌波的轻功。她先是贴着一棵树,抓住了藤蔓,接着飞向另外一棵,在树与树之间辗转腾挪,眨眼的功夫,身影消失在两人眼中。

    远远有话传入两人的耳朵:

    “泉眼所在,肯定与水源有关,这附近有一条溪流,我们去看看。”

    姜虎在为邱洛洛燕子穿纵的轻功瞠目结舌之际,小颜雀也施展了轻功,双手一拍马的背,叫了一声,走!

    屁股从马背上一跃而起,沿着邱洛洛的轨迹,扬尘而去。

    轮到姜虎时,他摇摇头,缓缓下马,看着两人消失的方向,叹了一口气。一头钻入草丛,硬生生在灌木和荆棘之间撞开一条路,速度竟然毫不落下风。一抬头,瞥见了在空中飞翔的两个身影。

    邱洛洛每每横渡,便是几丈远,如果不是树与树之间过于密集,行动受限,她一跃至少十丈,攀岩走壁,如履平地,轻功造诣,超过许多当世强者。

    小颜雀在后面紧紧跟着,着实费了不少力气。

    两人同时瞥见一条银色的丝带潜入黑色的地表,离近了一点,原来是泛着白色月光的蜿蜒小溪,那里的树林裂出了一条缝隙,在两侧分开,沿着溪流分布,荒草变成了青苔,地面上布满了大小不同的圆润石块。

    邱洛洛跳下去,来到溪

    边,先看了看水的流向,然后走近了小溪,看见了水中映照的美丽面庞。

    小颜雀气喘吁吁的跑来,这几乎到了她的极限,两人至少在空中,跨越了好几里。

    “小颜雀。我有预感。”邱洛洛弯下腰,小手轻轻拂去溪水上的落叶,捧着一轮弯弯的月光,甘冽的饮下去,接着说。“七口奇妙的泉眼,不可凭空而来,肯定在这水流的上方。”

    小颜雀点点头,泉眼比连通水道,水道化作了小溪,这个道理说得通。

    姜虎从后方而来,一身的狼狈,弹开肩膀上的枯叶,笑道,“洛洛姑娘,你的轻功,好生了得,让我好生追赶啊!”

    邱洛洛指了指源头水源, 说道:“姜虎当家,你觉得,七泉老林有没有高山?”

    姜虎摇头,“没有山,这里是一处坡地,从我们走过的路,就能看得出来。”

    邱洛洛又问,“大虫岭,可有山?”

    “大虫岭,有山,不高。”

    “大虫岭,在南,而溪流自西向东流淌,这水,来自哪来。。”

    “泉水!”姜虎一拍脑袋,恍然大悟,“我怎么就这么笨呢,居然没有想到这么浅显的道理,还是洛洛小姐聪明,你说的对,无山便没有水源,这里的水源,是泉水!”

    于是三人,沿着溪流而上,走了大概三四个时辰。

    深夜,是猛兽活跃的时候,他们毫不以为的遇到了两只猛兽。

    它们是一只年幼的豹子和一头衰老的灰狼。

    豹子匍匐在大树上,对小颜雀颓然发动了攻击,身体刚一显现出来,便被小颜雀一剑解决。

    接着,他们与一只在河水的老狼发生了遭遇,在对峙过后,老狼觉得对方人太多,夹着尾巴逃走。

    来到溪水源头的地方之后,众人皆已筋疲力竭。

    源头处,乱石丛生,是一片空地,不长草木,有一处泉眼,泉眼在一处巨大的石块中。咕嘟咕嘟的冒着清澈的凉水,泉眼周围,是一个小池,十余丈方圆,小池有豁口,水流出去,成为消息,一泓池水,不深,水面清澈,水下有鱼栖息。可见大鱼,在月光下游动的疏影。

    小颜雀看着一处泉眼,暗暗庆幸的说道:“小姐,你看,这山泉,只有一口,也不是传说中,冒着黄色液体。说明这里没有七口泉眼,这是假的。”

    邱洛洛不以为然,不想放弃,蹲在池塘前面,说道:“这泉水,从大石之中冒出,甚是诡异,说不定,其中暗藏玄机,既然找到这里,若不是探查个究竟,如何安心?”

    姜虎在一边笑道,“那我就下去,劈开了着巨石,让洛洛姑娘,看个明白。”

    “姜虎当家,那巨石,如何劈得开,麻烦你到四周看看,是否能有发现?”

    江枫与林杏,浪流两人,吃过了早饭后,匆匆忙忙离开了石头城。

    他们先与王燕道别,王燕伤势已近痊愈,不肯与三人同行,打算直接去东丘看看,毕竟对付魔炎教派是他们的事情,王燕又何必多踩一脚,陆谦玉绝不强求,总觉得,天地虽大,与王燕后会有期,不知道何时又会再见。

    告别王燕之后,三个人在衣服铺子里,各自买了一身衣裳,之前那一身,破烂不堪,有损形象。

    陆谦玉与林杏,穿着白色的长袍,胸口刺绣的部分略有差距,陆谦玉的是一只麋鹿,浪流的是一只苍鹰,浪流则还是一副老样子,邋邋遢遢的装扮,像个猎手,三个人启程的时候,已经是上午。

    出了城,踏上小路,沿着武林盟的路线而去。

    武林盟的人连夜出发,走是管道,自然快,留下了许多痕迹,他们正在向连横派,会嵇派强者所在的方向聚集,而他们在何处,陆谦玉不知道。

    陆谦玉三人,整整跑了一天,饿了就吃些野果子,渴了遍寻找溪水,或者泉水。

    天空的浮现着寥寥星辰,火烧的云彩失去了华彩,傍晚降临到了宁静的大地,萧索遍及了人间,笔直的站在官道上,聚精会神的望向了远方,一家火热的茶棚,灯火在道路的一侧扑朔。

    “真是江湖可怜我等!”浪流晃了晃空空如也的葫芦,像一条狗似的奔跑过去。

第八十七章,路边的茶棚

    小茶棚,在道路的右侧,守望着夜晚的寂寥。棚后长着几棵参天的大树。整体是木质的结构,四个柱子为骨架,上方撑起了一个毛草盖,草在风中舞。四壁非夯实的土墙,皆是用竹子做的简易栅栏。在远处看来,似乎是个瘦弱无比的羊圈。无风不透,无光不漏,无音不流,幸而山风不急,又赶不上下雨,在三人筋疲力竭的时候,等于捡到个宝贝。

    棚前,一片清空的平坦圆形空地,像是城市的小广场,边上立着一棵杆子,上面挂有旗子,隐约看不清文字,应该是茶棚的三字名讳。

    店内,掌几盏昏黄的灯,所以有密密麻麻的人影显现,光影扑朔之间,好像是演绎一场皮影戏,吵杂的声音,能在岑寂的荒野里,传出很远很远。

    陆谦玉精神还好,浪流耷拉着脑袋和眼皮,林杏伴随着几声呵欠声,用手轻轻拍打着嘴边。三人朝着茶棚徐徐挺进,同样又饥又渴,同是沉默不言。

    “各位,兄弟我饿的是前胸贴后背,肚子就要造反了。先走一步。”

    浪流走着走着,突然跑起来。

    茶棚近在咫尺,食客映入眼帘,浪流钻进了棚子里,四下里扫了几眼,对情况了然。

    他的视线几次与抬起头的食客们生硬的碰撞,冒出无声的火花,接着,形态各异的食客们又继续低头吃东西,或者是闲聊没有营养的江湖琐事。

    “掌柜的呢,先给我装一葫芦好酒。”

    拍了拍门边的柱子,大嗓子门喊老板,又有几个食客抬头看了他一眼。

    “就来,就来。”

    掌柜从角落里的桌子边上走来,原来是大胸脯的妇人家。样貌一般,谈不上漂亮,气质犹存,半老徐娘。露在衣服外面的皮肤足见白皙,脖子上有一颗黑色的美人痣,穿着低领的粉色长裙,走路的时候,两扇屁股,一扭一扭,说话的时候,涂满朱红的樱桃小口微微上扬,眉眼之间带笑梅,能对大部分男人,造成**上的杀伤。

    “您可快着点。”浪流应了一声,倚靠柱子,举头望去。

    茶棚里简单的桌子,五六张,坐满了武林人士,他们低头啜饮,或茶或酒,桌上摆满了食物,武器和碗碟放在一起,衣着各异,器宇轩昂,互相有联系,交头接耳的说话,不是生面孔。

    在流浪细致观察的时候,感觉到边上有不止一道辛辣的目光盯着自己,他会瞪了回去,看见几个人,正好像看怪物一样的审视着他,隐约还有一种凌盛的杀气。

    浪流非常不爽,要当场发作,肯定不妥,上下眼皮一阖,哼了哼,又冲老板娘说。

    “这一路翻山越岭,兄弟我累得很,老姐姐,能找个空位吗?”

    “哎呦,大兄弟,姐姐我真是心疼你呀。但你可莫要着急。”老板娘背对着浪流,弯腰拧了拧屁股,让它们摆正一些,打开了角落货架上圆鼓鼓的大酒坛子盖子,掏了一勺,往葫芦里灌酒,手抖了一下,酒沿着葫芦壁,哗啦啦的流到了到地上,沁出了一片水渍。

    “老姐姐,你这生意,还真是红火。”浪流瞥着老板娘的丰腴屁股,随意的说。“一定不少赚吧?”

    “近日可真不知道是怎么了,咱们这官道,平时哪有这么多人,就怕这生意不长久?”老板娘甩了甩手上的残酒,提了酒葫芦走过来,“大兄弟,你要是不嫌弃,可去外面去喝,我帮你制备个小方桌,有星子,有月亮,有山风,岂不美哉?”

    “会做生意呀,老姐姐。”浪流笑了笑。“如你所愿,我们喝了酒,便马上离开!”

    “行夜路,多危险。”老板娘关心道。

    “遇到我的人,才危险哩。”浪里与拍了拍自己的肚皮,仗着自己《拂云手》,他还没怕过谁。

    “势单力薄啊,大兄弟。”老板娘在货架下

    藏着小凳子,拿出来,转交给浪流,“不妨,按照姐姐说的,沿着官道,再走个十里,过了一条窄河,便是一处小镇,名为,夏虫,你可以去哪里落脚。”

    说话时,老板娘小心翼翼的向江湖人瞥眼。

    “多谢,老姐姐关心啦。”浪流哈哈笑道,“您可真是一个好人。”

    “好人?”老板娘黯然失色,有点落魄,“我要是好人,老天爷就不会早早的带走当家的了,剩下我这一个孤儿寡母,日子过得苦啊!”

    “不,你会有好报的。”浪流望向一屋子的绿林人。说,“天欲灭亡,必先疯狂,好人有好报。您还是将饭菜,给我端出来吧!”

    “应承,大兄弟的话。”老板娘会心一笑,转身忙活去了。

    浪流一手拎着酒葫芦,一手提着三只鲁班木凳,来到外面,正与姗姗来迟的陆谦玉和林杏碰面。

    粗浅的查看一眼茶棚情况,陆谦玉心生忌讳,这大晚上的,怎么会突然冒出这么多武林人士,聚集在这里,武林盟的人吗?

    老板娘手指扣入盘中牛肉,一手拿菜,一手拿酒,腋下夹着一张方桌,手脚并用,姿势奇怪的走来。

    方桌在旗杆下的空地摊开,放上柔和的蒲团,三个人坐下。

    迎面是吹来的山风,带着人间的清苦气息,头顶是高悬的皎月,洒下了一地的银白,脚下是踏实的大地,蛐蛐正在打洞。

    陆谦玉坐下后,酒先倒在陶碗里,喝一口,不难喝,也不好喝,辛辣的让人咳嗽,但是能够解渴,于是,陆谦玉连续喝了几大碗,打着酒嗝。

    原以为酱肉也就平平,不敢奢望,实则,让人大快朵颐,味道倍棒,也许带了点老板娘手指上水粉的缘故,比城镇酒家,有过之而无不及,量大十足,大盘子,冒了尖。

    “那些什么人?”浪流饮用几碗之后,突然用胳膊肘捅了捅端着酒的林杏,小声的问道,“是武林盟的人,不是?”

    猝不及防间,酒水从林杏的碗里,洒出来一些。

    林杏很不耐烦,故意咳嗽一声,“莫问,莫说,莫打听,吃了你的肉,喝了你的酒,我们得找个地方休息。”

    “老板娘说,往前十里,才有城镇。”浪流伸展着懒腰,呻吟道:“这帮武林盟的人,脚步这么快?我们追了一天,居然还被落在后面,你看看我这个脚。”

    “我们在野外睡。”林杏蹬开浪流伸过来的臭脚。

    “那不喂了蚊子?”浪流低头,靠近林杏,嘿嘿笑道:“我知道你那药匣子里藏的东西多,有治疗脚丫子疼的良药没有?”

    “药虽多,全是救命的。”林杏鄙视道。

    “我这脚疼,也要了命了。”说话时,浪流看见陆谦玉胳膊上飞来一只大蚊子,一巴掌打过去,案发现场,留下了一具悲惨的尸体。

    陆谦玉被吓了一跳,手中的陶碗,倏然滑落,幸而没碎,他低头去捡碗,想要发作,狠狠给浪流来一下,抬起头,正对着官道的方向,忽然出现了几个落寞的身影。

    “好大一只蚊子。”浪流解释着。

    陆谦玉不说话,直视来人,走近一些,发现是四个。

    走在最前面的一人,长得高高大大的,虎背熊腰,手中提着一把长剑,头戴一个斗笠,身体藏在黑色的披风之中,看不见脸,走路的时候,双臂有节奏的摇摆,虎虎生风,颇具威严。

    “这些人又是...”不等流浪说完,茶棚里已不再和谐。

    不知是谁,大喝一声,“兄弟们,抄家伙,他们来了。”

    所有人几乎同时放在酒碗,或者摔掉酒碗,抄起了武器,一个接着一个的冲出茶棚,或者撞开了栅栏。

    老板娘被人群撞到了货架上,打碎了酒坛子,大屁股坐在了碎片上,

    哎呦呦的叫唤着。

    陆谦玉一手端着酒碗,一手护住一碟牛肉,闪到了一边,避免成为别人的脚下亡魂。

    “小心点啊!各位。”浪流骂着躲闪,没好气的喊道,“一个个这是怎么了?横冲直撞的,千万别打碎了老子的酒。不然,老子就要翻脸啦,有你们受的。”

    “这位朋友,你是感觉自己的日子过得太清闲了吗?”有个年轻的小伙,忽然停下。扛了一对紫金大锤子,每一锤,有流浪三个脑袋那么大。

    “嘿。”浪流挽着袖子,做出要打架的样子,“你个毛都没长全的小崽子,跟浪大爷叫嚣是不是?”

    “你可少说一句吧。”林杏堵住浪流的嘴,对那年轻人哈腰道,“我这朋友,脑子有病,还请见谅。”

    “懒得理你,等我解决了前面那四个人,再回来算账。”年轻人直奔前面而去。

    “嘿。”浪流喝了一口酒,“浪大爷不在这里等你,就是你爷爷!”

    四个人,见到人群冲来,立即作出反应,为首的猛汉,喝道:“尔等何人?”

    人群冲到面前,在一个相对的安全距离停下来。

    “来人可是,申屠鸿志,申屠鸿海?”人群中,一年长的人喊道。

    “既然知道是我兄弟二人,还敢拦着?”猛汉高声回应。亮出大剑来,剑锋长五寸,剑身发银色的光芒,拎在手中,看似颇重,并非一般长剑。

    “我们在这等了一天,等的就是你们。”年长的武林人,长柄的短刀,往胸前一横,问道:“你是那个,申屠鸿志,还是申屠鸿海?”

    “自然是你鸿海爷爷。”申屠鸿海怒吼,“哪来的杂碎,速速报上名来!”

    “我们是要砍了你们脑袋的人。”依然是年长的那个人说话,留下重重的尾音,“申屠鸿海...。”

    “原来是魔教的走狗,一群武林的败类,杀了你们,都怕脏了我得剑。”申屠鸿海话音未落,大步往前,迎着数十号人冲去,身后三人,在缄默中也全都发起攻击。

    “竟然是连横派的两位公子。”林杏一边摸着下巴上并不存在的胡子,一边低估。

    “你说他们是十二门派之中最大的门派连横派?”陆谦玉略有吃惊,这出乎他的预料之外。“他们难道不是应该在我们的前前面吗?”

    林杏略加思索,笑道:“这个我可不能回答你!”

    “那么他俩是什么人?”陆谦玉问。

    “连横派,姓申屠,现任掌门,申屠烈,他下面有两个儿子,就是你见到的申屠鸿志,申屠鸿海。申屠鸿志是申屠烈的大儿子,指派的接班人,申屠鸿海,示申屠鸿志同父异母的弟弟,两个人长得不一样,性格迥异!”林杏详细的介绍着,而那边已经打起来了。

    “原来如此,那么连横派的人,算不算是我们的朋友?”

    陆谦玉瞅着战斗激烈程度,担心着四个人,会寡不敌众。

    “你喜欢把他们当什么,就当成是什么,不要来问我。”林杏微微笑道。

    “你这么说,可不太好!”陆谦玉道。

    “其实还有一事,我应该早点告诉你的。”

    “什么事情,如此神秘,我们之前,还存在什么秘密吗?”陆谦玉问。

    “秘密嘛,当然还是需要的,我不可能全都告诉你,比如说我拿手的药方,你说是不是?”林杏说起了玩笑。

    “现在可是生死关头,这些家伙是魔炎教派在武林上的走狗,我要去帮帮他们,有话等我回来再说。”陆谦玉说。

    “陆兄,你着急什么!这些话,我现在就得说,你看看他们,撑得住,没问题,别把连横派人的想的那么弱,连这些个死鱼烂虾都对付不了,连横派,还拿什么脸面统御武林?”

第八十八章,金乌谷的事

    陆谦玉转头一想,林杏说的极有道理,既然对方灭几个江湖上的杂毛,不在话下,自己又何必暴露。他跟连横派根本不熟,一个人都不认识,不想搭上任何关系,犯不上出手帮忙。

    “谦玉,你可知道,一个事实?”林杏打哑谜。

    陆谦玉摇头,有些着急,“什么事实,有话你就说。”

    “这个连横派,可不得了。”林杏长叹,“它从创立之初,到现在,先后历史,不过只有短短不到二百年间,试问江湖多少门派,能够发展的这么快?”

    “申屠家这么厉害,他们凭什么,能够在武林立足,是不是动用了,什么不为人知的手段?”浪流这个时候插嘴道。

    林杏看了浪流一眼,示意他不要多嘴。

    陆谦玉干脆得多,用手指了指浪流。

    浪流马上就闭嘴了,但是眼睛里,却是不服气。

    “浪流说的不错,申屠家族,的确有些手段。若非如此,断然不会胜过存在于上千年的江湖门派,成就武林至尊的宝座。就像是,东丘派与麓剑派那样,他们是很古老的帮派,发源,不下千年之久了,可一直处于中游水平,门派长期没有长劲,门派功法,一代比一代还差。其实江湖之中,烟尘滚滚,古往今来,多少名震一时的门派,都消失在了历史的云烟里面,仅仅三百年前那场大战,就让上百个门派销声匿迹。格局是随着世道变迁的,也不知道再过几年,如今的联盟就会被打破,从而建立起来的,便是新的格局,乱世出英雄啊。”林杏说。

    “时事造物,连横派,能够发展,自然有他的道理,然而,这些道理,不是我们要所求的,你要说的也不是这些吧?”陆谦玉说完,看向了战场。

    连横派,除了申屠鸿志,申屠鸿海两个人之外,还有其他两个武艺精湛的弟子,申屠鸿志与申屠鸿海的武艺要技高一筹,可那俩人,也不落下风,剑法行云流水,招数出于同宗,总有些相似之处。

    四个人的武艺,加在一起,要比一堆江湖上的杂毛强得多了,双方差了不是一星半点,这是人数优势,所不能弥补的,武林杂毛,也渐渐发现了这个问题。

    连横派人的四个人,全部用剑,剑锋不同,尤其是申屠鸿志,和申屠鸿海。

    申屠鸿志,身材苗条,像是身患疾病,剑法之中,有气无力,略有阴柔的气息,像个是女人。

    申屠鸿海,则高高壮壮,像是水牛,剑法刚毅,异常凶猛,剑锋所到之处,片甲不留,杀的武林里的杂毛,毫无招架之力。一来二去,武林杂毛,能有个十七八个人,全都萎靡不振,之前对话的那个年长人,早已一剑被创,倒下在了地上,身体痉挛,看似活不成了。但其他人没有撤退,拿出来的江湖人的斗志,死战不退,地上已经倒下去了,五六个人。

    两个兄弟之间,剑法一刚一柔,身材一壮一弱,气质一阳一阴,着实让陆谦玉感觉到非常有趣。

    这边的战斗,呈现的是一边倒的局势,不知时武林杂毛们,故意抬高了自己,还是看低了连横派,这是一场不对等的战斗,他们除了逃走之外,只剩下死路一条。就像是林杏所说的那样,用不着陆谦玉瞎吃萝卜淡操心,所以他就可以倾听林杏所讲的话了。

    林杏又说:“陆兄啊,陆兄,你可不知道,你我虽为十大家族的后裔,而十大家族其他的人又在哪里?这申屠家族的前身,本就是江湖十大家族之一,连横派中,也具有一块炎煌

    令碎片。这申屠烈,最近这些年,正在加紧扩充门派的实力,招募了不少弟子,意思就是要与魔炎教派在江湖上分庭抗,而宋白甲护送的碎片,正是为交到连横派的手中。”

    “这岂不是于当初的盟约是背道而驰吗?”陆谦玉问。

    他还记得,林杏说过,十大家族,在后世不再见面,最主要的原因,便是为了守护碎片,不让碎片相遇,免得有人给予碎片之中的秘密,再掀起波澜。

    “今日不同往日,十大家族,早就不如三百年前那么辉煌,多少已经家道中落,没有能力可以保护的了碎片了,连横派,现在有与魔炎教派抗衡的实力,将所有碎片,聚集到连横派,有利也有弊,就看申屠烈的心里是怎么想的了。”林杏怅然的说道。

    “他曾寻找到你?”陆谦玉问。

    “不,他现在还不知道。”

    “现在,已经出现了三大家族?”

    “不对,应该是五大家族?”

    “五大家族?那五大家族!”陆谦玉惊讶道,“你居然把这件事情,隐藏的这么久?”

    “有些时候,告诉你太多,也不好。”林杏淡淡的笑道。

    “你最好还是全都告诉我比较好。”陆谦玉撇撇嘴。

    “而我正在这么做。”林杏说,“现在我就一股脑的把我知道的事情都告诉你,不能说是全部吧!受时间所限,能说到哪里,就算是哪里。”

    “嗦的很,我发现你这个人,什么都好,就是喜欢卖关子。”浪流,抱着个肩膀,站在一边开口说道。

    “这五大家族,其中还有一个关系到你。”林杏指了指浪流。

    浪流微微一愣,脸色凝重,“别开玩笑了吧,十大家族的事情,跟我有什么有关系,我就是一个臭流浪汉而已。”

    “难道这事情与你没有联系,事关你喜欢的那个姑娘,你就真的不想听听吗?”林杏狡黠的笑道。

    “我看上的女子,我什么时候看上人家姑娘了,你可别乱说。”浪流脸微微地张红,把头扭到了一边去。

    林杏还是不准备放过他,就说,“我明明都已经看见了,你还以为你能够隐藏的了吗?再说了,你盯着人家的眼神,也太直接了吧,就就好像是一只饿狼,看见了一只羊,即便我这个人,情感阅历甚少,但也曾爱慕过女人。你的眼神,不仅是爱慕,而且还是仰慕。不信,你问问谦玉,他是不是也看出来了?”

    陆谦玉歪着头,想了想,哦哦说道:“林兄,你要是不说,我都把这件事情给忘记了。我想起来了,是不是金乌谷的上官清扬那个女子,应该是叫这个名字吧,浪流?”陆谦玉去看浪流,浪流已经把透彻的扭过去了,也不吭声,脚像马那样的蹴地。

    “浪流,是不是这个女子啊?”陆谦玉追问,他是故意说道:“其实喜欢一个人,是正常的。我就说,你也有十七八岁了吧,跟我年纪差不多啦。老大不小的,都说这男大当婚女大当嫁。”

    “闭上你的嘴巴,陆谦玉。”浪流哼道。

    陆谦玉则呵呵一笑,继续说,“不过,你喜欢什么人不好,偏偏喜欢上了金乌谷的女人。虽然我不知道,金乌谷什么样,十二大门派之一,肯定也不好惹,穆三江都要客客气气的,江湖上的人,更是不敢招惹它。

    “你们要说的事,说你们的, 跟金乌谷有什么关系吗,莫非金乌谷,上官家。也是十大家族之一?”

    “爱情嘛

    ,这种东西,真是说不好,看不透。你喜欢人家,就不要错过,错过了以后,就不在有了,至少不是那个叫上官清扬的女人。”陆谦玉说。

    “闭上你的嘴巴,陆谦玉。”浪流哀求道。

    “你急也没用,我要说的, 就是关于这个上官清扬的,你害羞什么,你一个大老爷们,害怕这个吗?再说了,你要知道,同上官清扬比较起来,你就是一个癞蛤蟆。癞蛤蟆,还要吃天鹅肉,可是要付出代价的啊!我不反对,你喜欢人家,可要人家也喜欢你,那你从现在开始就得努力了,躲躲藏藏的,单相思,算是什么事情,只有抓在自己手里的女人,才能说爱。”林杏说道。

    “去去去,一边去,老子的事情,老子自有我的办法,不用你们来教我怎么办,我再说一遍,不要拿这件事情,跟我开涮。”浪流大声道。

    “这就是承认,你喜欢人家了吗?我就知道,我猜的错不了。别说我不帮你,我还真就可以帮你,你信不信?”林杏哼了哼。

    “我信你个鬼,你说我是癞蛤蟆,你自己不是癞蛤蟆,那是我见过最漂亮的姑娘,我浪流,此生愿意,为她倾倒。”浪流说道。

    “陆兄,我懒得跟这个家伙瞎扯,至少这个家伙猜得不错。现在我来跟你说说,这个金乌谷!”

    “金乌谷,也是十大家族之一?”陆谦玉问。

    “上官家族,从三百年前,便在武林上,威震八方,是一个老牌的家族了,也是十大家族中,历经变迁最少的家族。”林杏说道。

    “那金乌谷,现在怎么样?”浪流一听到上官家族,便双眼放光。

    “哪里的谷主,可能成为你未来的丈母娘。”陆谦玉笑道。

    “你可闭嘴吧,陆谦玉!”浪流挥挥手。

    “金乌谷的谷主,现在是上官百惠。在江湖中,门派排名靠前,谷中没有男子,全是女人,甚至是一只公鸡也不存在,上官百惠是一个很奇怪的人,传言她不喜欢男人。”林杏说道。

    “不喜欢男人,又是怎么有的上官清扬呢?”陆谦玉故意把这个名字说的很大声。

    “这我怎么知道,肯定不是捡来的,我无从调查,上官百惠的丈夫是谁。”

    “这样嚼舌根,是不是有点不符合侠客作风?”流浪抱怨道。

    “也好,暂时不关系金乌谷的家事了,你继续讲讲,其他事情吧。”陆谦玉做出一个抱歉的手势,催促着林杏快点说,因为那边的战斗,马上就要结束了,江湖上的杂毛们,站至了最后几个人,准备掉头就跑的时候,却连横派四个人拦截,战斗马上会随着他们的倒下而结束。

    林杏看了看战场一眼,说道:“谦玉,你得承认,连横派的武学,在江湖上,的确是登峰造极,申屠烈,号称武林第一人,手持一把屠戮刀,心怀一部《屠戮刀法》,所向无敌,他的两个儿子,正是继承了他的衣钵啊。”

    “他们是用剑的。”

    “但他们是用刀啊。”

    “随便用什么。我想听金乌谷的事情。”陆谦玉说。

    “金乌谷是一个很奇怪的门派,门派建立在一条山谷之中。大约十几年前,金乌谷突然颁布了一条法规,不许男人靠近山谷一步,除了在邀请名单上的男人,谁要是靠近金乌谷,至少断手断脚,即便是放羊的牧童也不行。也包括联盟在内,逐渐与其他门派断绝了来往。”

    “这又是怎么回事?”陆谦玉问。

第八十九章,朋友的关系

    陆谦玉带着一种求教的眼神,巴巴的看着林杏,期待他可以给自己一个满意的答复,林杏哭笑不得。

    “你问我那么多问题,我怎么可能都知道,我又不是武林通。”林杏摊开手,“我只能告诉你我知道的事情,你不能把自己当做那么无知,也不能把我当做无所不能!”

    “那你还知道什么事情?”陆谦玉追问,他现在太需要了解武林中是是非非,错中复杂的关系网络了,这有便于他找到自己的敌人和盟友,虽然他觉得盟友不如朋友那么可靠,但现在就是拼团体的时候,因为谁也没有办法跟一家独大的魔炎教派抗衡,哪怕是武林中最大的门派,连横派,若没有武林盟,其他门派协助,连横派的实力,还不及魔炎教派二分之一,这是武林中人公认的分析,然而谁也不能说破,传到了连横派的耳朵里,将会激发矛盾。

    大门派就是这样,谗言听习惯了,就不会喜欢听忠言了。

    “据我所知,连横派、金乌谷、你我、还有会嵇派,这些是浮出水面的十大家族!剩下的,还有什么家族,经过上百年时间,有没有改头换面,那我就不知道了。”林杏说。

    “会嵇派也是十大家族?”陆谦玉觉得这个江湖还真是让他刮目相看,连横派贵为第一大派,会嵇派紧随其后,为第二大门派,十大家族,难道都有这等本事?

    “连横派,会嵇派,金乌谷,莫说十大家族在武林中,而是武林套在了十大家族之中。”林杏说。

    “会嵇派,究竟何人为掌门?”

    “郭孙雄,又是个厉害人物,非常老辣,会嵇派与连横派一样,建立的时间,一前一后,掌握了整个武林,近乎三分之一的势力,真是太可怕了。”林杏叹为观止。

    “如果陆家也往这方面发展发展,是不是也能成为江湖门派前三甲。”浪流假设者。

    “历史没有如果。”陆谦玉肯定的说道,“陆家永远不会建立自己的门派。”

    “现在已经没有陆家了,我真

    想回去,干掉陆刃那个老狐狸。”浪流触景伤情,不忍想到了石翁。

    “有朝一日,会回去的。”陆谦玉道。

    连横派与武林杂毛的战斗,结束了,最终以连横派一名弟子负伤,三个武林杂毛逃走为结果,浪流看了一眼,使用双锤,要与自己过几招的那个人年轻人,没有躺在地上,说明他还活着,顿时有点失望。

    申屠鸿志,申屠鸿海两个人,巡视着战场,找到个还有气的人,申屠鸿海,怒瞪着眼珠子,双手抓起将死之人的衣领,像是拔萝卜似的,拉起来,怒吼:

    “告诉我,邱鼎那个家伙在哪,是谁派你们来的?”

    “连横派,迟早会被教派所灭的,申屠鸿海,你苟活不了多久了。”伤者气息微弱的说。

    “说是不说?”

    “你还是杀了我吧,我是不会告诉你任何一个字的,你们这些武林的害虫,这个武林,在你们的手中,迟早完蛋,教派会拯救你们的。”

    “你的教派,可以拯救任何一个人,但不会拯救你了。,”申屠鸿海是个狠人,一掌击碎了伤者的天灵,这时候,他也看见了陆谦玉三个人。

    陆谦玉想着是不是要过去打一声招呼,林杏却先一步走了过去,顺便讨好一般的从药匣子里拿出一点金疮药。

    “连横派的朋友们,你们辛苦了?”林杏态度尽量放的很热情。

    “你们是何人?”申屠鸿志说话的声音,小并且尖锐,拉着长长的尾声,目光如炬,眼睛里涌动着一种警戒。

    陆谦玉想,“真像个娘娘腔。”

    “这里有点金疮药,我是个医生,拿去给你们的人擦上吧。”林杏扔过去药瓶子,申屠鸿海接在手上,想也没想,转扔给自己的师弟。

    “一个会武的医生?”

    “医生可以救别人,但不可以救自己,我学一身武艺,全是为了自保。”林杏笑嘻嘻,他微笑的样子,嘴角裂到了鼻子上,露出一排的皓齿,眼睛眯眯着,看多了,总有

    一种阳奉阴违的感觉,让人不寒而栗。

    陆谦玉不知道,他心里又在搞出什么花样。

    大概是看出了林杏笑里藏刀,申屠鸿海提着剑警觉的朝他走来,“我看你不仅仅是要自保,你伸手应该不凡吧,真是救人的医生?”

    “医生若是不救人,怎么能叫是医生呢?”林杏道。

    “坏人也救?”

    “也救,没有天性就坏的人。”林杏说。

    “你们三个人,是敌是友?”申屠鸿志在身后开口道。

    “你觉得呢?”浪流道。

    “若是朋友,为何刚才不出手,若是敌人,为什么还不出手?”申屠鸿志哼道。

    “若连横派,两大公子出手,解决不了这些小麻烦的话,岂不是让天下人,笑话连横派吗?”林杏直言不讳。

    申屠鸿海听后,哈哈大笑,“这位朋友,你说的不错,我连横派的事情,向来不喜欢让外人插手。”

    “那我可否敢问一句?”林杏弱弱的说。

    “你有什么问题?”申屠鸿海表情严肃道:“虽然我比较喜欢跟医生聊天,但是这并不能代表,我就是一个容易接近的人,你明白吗?”

    “你虽然不容易接近,那是因为,他们不是你们的朋友,而我,是你的朋友。”林杏说道。

    申屠鸿海,想了想,道,“你要知道什么,问吧。我愿意结交一个医生作为朋友。”

    “鸿海,他们来路不明,小心为上。”

    “不要紧张,我的哥哥。”申屠鸿海虽然暴躁,但很尊敬自己的哥哥,对他可不敢造次,“他们并非是我们的敌人,否则,刚才他们就已经出手了。”

    “谁知道他们的葫芦里,买的什么药?”申屠鸿志说道。

    “哥哥,你就是太小心了,所以我们才落在了后面,会嵇派。麓剑派的人全跑到了我们的前面去了。”申屠鸿海说。

    “你们为何出现在这里,不是应该去追查商队吗?”林杏问。

第九十章,老板娘的话

    林杏轻描淡写的一句话,流出了不少信息,将自己隐藏在内心的小秘密,全盘抛出。

    陆谦玉,想拦,拦不住,想说,插不上嘴,在一边,抬起头,欣赏月亮。月色淡斑,似乎永远都是这么淡泊,像个不懂纷争的剑客,但陆谦玉喜欢这种自我挂在天寂寥,星子作伴,岑静的感觉,好过于,烈日炎炎。

    申屠鸿海可见不是傻子,聪明的不能再聪明了,察言观色的本事,自然不是盖的,林杏的话,告知了目的、身份、甚至还有点阴谋的味道,他自然是能品的出来的。

    申屠鸿海,收剑,擦去剑上的血迹,归剑入鞘,脸上露出轻松的颜色。他个人喜好,并不心善林杏这种聪明人。因为要对付聪敏人,总要付出更多的力气。

    与聪明人交流,想要自己不吃亏,要么你比他笨,让人玩弄于股掌之间而不知吃亏。要么就在智商上牢牢地占据高峰,压他一头。

    聪明人杀人,无缝不钻,见血封喉。

    “这位朋友,原来知道我们的目的。看来你们在石头城,遭遇过邱鼎那一群人了吧?不如我们去里面去,一边说, 一边谈,你们以为如何?”申屠鸿海看了眼灯光昏黄的茶棚,娇媚的老板娘,正在里面忙活。

    申屠鸿志心中的疑惑得到了释放,对三人的身份,了然于心。

    追查商队这种事情,属于天大的机密,仅有少数人知道,林杏等人,若不是魔炎教派的人,便是武林盟的同道。眼下情形,看似是一些朋友。

    杀人又不是砍瓜切菜,一场大战之后,众人都非常的疲惫,去茶棚里坐一坐,喝上几杯,是最好不过的选择。

    “魔炎教派攻击石头城大船,你们肯定清楚,我们在那,为了宋白甲,与他们斗了一场,便从武林盟人的口中得知此事,是很正常的。”林杏给了陆谦玉一个莫名其妙的眼色,陆谦玉思忖了一下,不知道他要表达什么,在林杏抬脚往茶棚里走的时候,陆谦玉并肩与申屠鸿海一起往茶棚走去。

    申屠鸿海,看了身边的陆谦玉几眼,欲言又止,因为陆谦玉根本没有去理会他,他找不到开口的理由。

    “你们打的惨,这我知道,但我们没法,增援过去,一切以碎片事大。”申屠鸿海把头转向前方,盯着林杏孱弱的背影,带着一种抱歉的口气,这显然与他江湖传言的火爆脾气不相匹配。

    内疚,不属于他的情感表达,可以证明,他是在迎合现在的场景。

    他还发现,林杏实在是太瘦了,像是一根杆子似的,浑身不缺少侠客之风,有气的流动,足见是个高手,至于他的能力,不得而知。精致的药匣子,可能是个关键。申屠鸿海是个识货的人,在江湖里,能背上的那种檀木精雕药匣子的人,能是普通人吗?

    换句话说,普通人遇到连横派的两位公子,还能表现得如此镇定?

    “只要能够得到炎煌令碎片,付出一点代价,是默许的!”林杏淡定的说道,“武林盟的人,虽然损失惨重,魔炎教派也不好过,即使死了几个人,以后可能还会死的更多。”

    林杏,说话时,样子表现得很冷血,这让陆谦玉不喜欢。

    陆谦玉珍惜每一个上苍赋予个体的生命,自然包括敌人,如果不杀人,可以解决问题,那么陆谦玉情愿封剑,可往往有些时候,不杀人,真就解决了不了问题,有人把生命当成儿戏,历史证明了这一点,所有辉煌,皆是红色的。

    红色,取自于血,不流血的江湖,

    少了那么一点精气神儿,是一潭死水。

    陆谦玉从未把自己当成是武林盟中的一个成员,他在江湖,犄角旮旯,武林盟,在光面之地。

    武林盟与他,不过是站在同一战线上的一群人罢了,头顶一样的黑暗。

    武林盟的人,是武林盟的人,他们是各大门派的子弟。

    陆谦玉是陆谦玉,他是麟州的陆家子弟。

    申屠家族的关系,与陆谦玉距离较近,因为他是十大家族之一。

    三百年前,往日不可追忆,那时候的十大家族,是一个整体,牢牢抱成一团,不可被分割。

    谁道命运总是无情的变动,十大家族,像如今这副冷淡的模样,就是命运给人强加的枷锁。

    申屠鸿海与林杏的想法,不谋而合,随意说道:“成就大事之人,无法在意一得一失,我们与魔炎教派的交锋,才刚刚开始!”

    “现在情形如何?”林杏顺着申屠鸿海的话,往下问,“我说的是,碎片追查到哪一步了?”

    “会嵇派,麓剑派的人,正在前往其它地点!我们分开行动,之前追击一伙可疑的商队,没想到是魔炎教派的阴谋,与他们打了一场,故而慢了一些。转而来到这里,又遇到魔炎教派的人设下了埋伏,看来,我们都在他们的洞察之下,正在被他们牵着鼻子走”申屠鸿海很不爽的说。

    几个人,边说,边进了茶棚。

    陆谦玉一脚踩在了陶碗的碎片上,鞋子险些被刺穿出一个窟窿。

    地面是一片狼藉,那些个武林上的杂毛似乎跟老板娘有仇,几乎毁了所有。

    风韵犹存的老板娘正在收拾着打翻的桌椅,扫起地上的陶碗碎片,竖起倒下去的竹子栅栏,小店变成了废墟。因为刚才被人推搡着,撞到了货架上,老板娘腰上很疼,干活的时候,哎呦哎呦的叫唤着。

    当看见有顾客上面,老板娘收起痛苦的表情,重新挂上了灿烂的笑容,将客人往收拾好的桌子上引。

    “各位好汉,这边请,你们要吃点什么?”

    茶棚不远处,便是一地横七竖八的尸体,等着有人去收,鲜血的味道,随着风来到茶棚,老娘们似乎见怪不怪,脸上毫无恐惧,只顾着自己那一亩三分地。只要能够卖出去酒,卖出去肉,衣食无忧,生命无虞,她可以当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还有酒吗?”浪流坐下来,眼睛瞟着老板娘,同时看见货架下,打碎的酒坛子,被酒淹过的地面,不免痛心。

    “大兄弟,要喝酒,哪能没有?”老板娘对浪流的印象不错,抛了一个媚眼。

    “老姐姐,你是真让刮目相看。”

    “大兄弟,精挑,好话说你你老姐姐。不过,此话怎讲?”老板娘转身去拿酒去了,弯着腰,翘着大屁股,小手在石头和木头堆里翻了半天,要不是几下真翻出来压在下面的几坛子好酒,浪流就要上去帮忙了。

    “遇到杀人的事,你也能不慌不乱,是见过大场面,一般的女人,早就吓的,鬼哭神嚎了,我这个人,最受不了女人发出那种声音。”浪流笑道。

    “老姐姐虽然没得多少本事。不如大兄弟,一身武艺。可我在这江湖上,知道一个道理。只要你不去打打杀杀,厄运就找不到上你。”老板娘,袖子口是挽上去的,可见有一条细长又浅的伤口,鲜血沁了出来,她吃劲的把酒坛子放在桌子上,身体微微靠近浪流,一双胸脯,几乎要从衣服里蹦出来,浪流把头扭了扭,免得看见不该看见的东西,影

    响他身为侠客的名声。

    “此话在理!”浪流说。

    “真不瞒,大兄弟你。在这官道上,我丈夫死得早,一个人生活了十多年了,干过很多生意。自从经营这家茶棚,开了两三。过往的江湖人,见过了无数。这里处于两个城镇中间,赶路的人都过来喝一杯再走。就在前天,我这茶棚里,历经一场战斗,死了几个人,还是我给他们收的尸呢,就埋在着茶棚的后面的林子里了,你要是有兴趣,可以去看看,这么多年,我埋了不知道多少英雄豪杰。”老板娘说着,叹了一口气,“大兄弟,你说,这人啊,生前无论多么嚣张跋扈,死后,都是盖着一捧土,我还亲手埋葬过几个娃娃哩,也就十一二岁吧,扒开他们的衣服一看,毛还没长全呢,这就死了。”

    “江湖,就是这样。”陆谦玉在一边听着,汗颜道。

    “是啊,搞不懂你们江湖中人,就几句话,说的不对了,拎起了武器就打,不死不休,人好像就不是爹娘养的,要是他们爹娘知道,自己的儿子,死在了这种穷乡僻壤,他们应该多伤心啊?”

    陆谦玉点点头,“老姐姐,你说的极有道理,人最可怕的,是不知道为什么而生,又为什么而死。”

    “这位兄弟,我见你眉清目秀,可比一般人强多了,身上没有多少杀气。”老板娘笑着看陆谦玉。“你在江湖里行走,又是为了什么呢?”

    “每个人的生存方式不一样,你在这里卖酒,就需要买酒的人,是不吗?”陆谦玉回答。

    “有道理,有道理。”老板娘咧开嘴角,笑的很自然,“那我祝福你,可以在江湖上,早点找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承你吉言!”陆谦玉看着林杏,说道:“拿些跌打损伤的药来,给着老姐姐疗疗伤。”

    “你们可真是一群很奇怪的人。”老板娘补充道:“是好人。”

    “好与坏,可不要这么早下定义。”陆谦玉直言,“我也杀不过不少人。”

    “可没有人在意我们这种人的死活,或者是否受了伤。”老板娘说。

    林杏拿来了一小瓶的药,这自然不是一般的药,从林神医手中哪来的药,那个不是药到病除,珍贵至极的好药,可好药,不一定是非要用在英雄豪杰的身上,普通人,未尝不是豪杰。

    老板娘表示感谢之后,在浪流身边,坐下来上药,这个,别人就帮不上了。

    陆谦玉笑道:“其实老姐姐,我是有事情问你啊。”

    “我知道的不多。”老板娘,放下袖子,遮住了伤口,转身继续忙活,“大兄弟,真的相信,我这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还能有利用的价值?”

    陆谦玉点点头,又摇摇头,他无非就是要问问,是不是见过武林盟的人,或者是魔炎教派人的从这里经过。话到嘴边,他咽了回去,她的身份,仅仅是个孀居的妇人罢了,偏安一隅,也许是她最幸福的事情,他不想把她卷入到这场是非之中,人总是进入实非容易,逃出去太难了,既然这样,那就索性,徘徊在外。

    “大兄弟,你要问什么?”老板娘追问。

    “哦!”陆谦玉尴尬的笑了笑,“我是要问,等下,你也要去收拾对面的狼藉吗?”他指的是武林杂毛的尸体。

    “如果没有好心人的话,我会给他们埋葬的,入土为安,是每个死者,最希望的事情啊。”

    “你是个好人。”陆谦玉说。

    “店里这么忙,怎么不雇佣几个帮手呢?”浪流问道。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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