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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槐南     破碎时空txt下载     破碎时空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二百零九章 逃离地窖

    黑夜连忙催促道:“那就快试一下,结果很重要,会影响我的判断和逃跑大计。”

    “可是,可是……”风铃连说了几遍,还是没能把话说完整。

    “不要可是了,快点,我们没时间耗在这里。”

    风铃脸上更红了,声音弱得跟蚊子一样:“公子,可不可以把你的手从那里拿开。我,我没有力气。”

    “这里吗?”黑夜手上还捏了一把,很q,弹性十足。他旋即感觉不对,一回过神来,立刻意识刚才的动作完全可以称作猥琐了。

    不管有心还是无心,但这叫人家黄花闺女怎么想。

    要命了!

    “这个,哈哈~这里太黑了,什么都看不见。”黑夜打了个马虎眼,连忙把咸猪手抽了回来。

    “来,试试看。”他向风铃鼓励道。

    风铃双手抱着黑夜,开始升空。速度有点慢,但竟然能成。

    “快一点,再快一点。”黑夜催促道,这个速度比蚂蚁爬也快不了多少,不顶用。风铃涨红了脸,猛一发力。

    “哎呦!”两人都撞到洞顶,顿时跌成了滚地葫芦。

    洞穴实在太低,不适合这种升空飞翔的运动。

    黑夜翻身从地上爬起来,心情大好,这个技能若是用得巧妙,绝对是逃生的无上利器。风铃有些害怕,吊着他的胳膊不放。

    侧耳倾听,外头传来打斗声,看来那个巨人同黑雾对上了。

    “风铃,你先吸收些雾气,恢复下力气。”黑夜吩咐道:“等我观察一下,一旦机会来了,我们立刻逃走。”

    黑夜将空间感知探出洞外,一堆篝火吸引了他的注意力。篝火边上,横七竖八地丢了不少骨头,明显可以辨别是人类的。看来,先前同风铃一起的兵士,统统都进了巨人的肚子。

    周围散落着一些衣物和武器,其中有一把还是百锻级别的。说明遇害的兵士里,至少有一个是小队长。一个兵士培养费用40镒黄金,六个兵士就是240镒,加上装备,损失起码超过300镒黄金,或者是1500个金币。

    黑夜心疼得发抖,该死的兽人,该死的巨人,统统都该死。

    远处又传来一阵激烈的撞击声,十多米高的巨人,被黑雾包裹着,在地上打滚。好机会,此时不走,更待何时?

    黑夜瞪了一眼头顶的巨石,能被巨人当做地窖盖子的,足足有十几个立方米大小,起码也得几十吨。他这小胳膊小腿的,哪里推得动。

    跟巨石较劲,那是傻冒,黑夜还犯不着这么做。

    “风铃,朝边上让一下。”黑夜准备避开巨石,从泥土中打出一条通道。虽然空间能量所剩不多,但挖个洞还算轻松。考虑到能量需要节省使用,他不得不弄出些花样来。用最小的力气,达到最大的效果。

    挖洞什么最方便,当然是机械钻头。

    将空间能量模拟成机械钻头,然后疯狂旋转,轻轻一钻。三四米厚的土层,竟然轻松钻破。黑夜先顺着打穿的通道爬了上去,探出脑袋,四处打量了一番。

    见到巨人和黑雾未曾留意到这里,他连忙跃出洞口,低着身子,一溜小跑,捡了两把遇害兵士的武器,然后迅速返回。

    “快走,不要出声。”黑夜一把拽住风铃,随意选了一个方向,撒腿就跑。风铃被拽着,跌跌撞撞地跟了上来。

    “公子,你叫我拿的是什么?怎么感觉怪怪的,好像有什么活物藏在里面?”风铃还是没忍住,小声地嘀咕道。

    “叫你拿就拿着,别管那么多,回头再跟你细说。”黑夜哪有心思解释小强的骷髅头骨,他现在必须尽快逃离,如果巨人追过来还好,说不定空间斩可以劈死他。万一黑雾过来,那就完蛋了。

    黑夜一边狂奔,一边用思维沟通风铃手中的骷髅小强,让它指明方向。

    亏得临走的时候,把这个装死的鬼东西带上,否则的话,这对面不见人的浓雾中,哪里能认清楚方向。

    要说小强也真是倒霉,本来装死好好的,却硬是被黑夜拧下颅骨,带在身边。现在它跟黑夜是捆在一根绳上的蚂蚱,失去了骨架,失去了行动能力,就算是雾气散了,也是死路一条。

    身后的响声逐渐远去,至于巨人和黑雾哪个获胜,黑夜没空去操那么多心,当然是自己的小命要紧。

    “你欠我一个身体,你一定要赔我一个身体。”小强一路上不停地叨咕,搞得黑夜不甚其烦。

    “没问题,只要安全了,给你十个都成。”黑夜随口应付道:“现在给我闭嘴,快点带路。如果你找不到我的同伴,我就把你当夜壶。你知道夜壶是什么吗?”

    这个骷髅似乎得了不少记忆,它立刻闭了嘴,应该被夜壶吓到了。

    跑着,跑着,黑夜突然发现了一件怪事。

    不断地吸进雾气,不断剧烈地消耗体能,他发现自己的体能正在缓慢增长。这是人体不同于晶力的另一种力量,属于血肉的合力,而且同隐藏的窍穴有关。

    体能的划分,以力为主。试炼大陆有过粗略的划分,以马、象、龙之力作为标准。十匹成年公马的力量,大约等于一头成年公象的力量,十头公象的力量,才低得过一头普通巨龙的力量。

    如果菜饭完全成长后,仅**的力量,起码也能超过百匹骏马。

    自家人中,以霍克的力量为最,他已经能达到一象之力。而黑夜比他差得远了,能有两马之力,就很不错了。

    但是现在他通过吸收雾气和不断奔跑,体能竟然逐渐朝着三马之力靠近。这一发现,让他兴奋不已。如果空间能量耗尽,他也会失去使用其它晶能的能力,那自身的体力,就是在这里存活的关键了。

    因为失去了便携式行军记录仪,黑夜对时间失去了概念。他只能大概地估测时间的流逝。

    不停地奔跑,百无聊赖。

    “还要多久,小强。”黑夜用意念朝骷髅头发问。

    骷髅头对时间的概念也不是很强,不过它的智力通过吸收火种后,有了极大的提升。过了一些时候,它才有些迟疑地答道:“应该快了,那些记忆告诉我,就在附近。等雾气散了,你找找看是不是有一处断崖,那些人就在断崖下面。”

    “哎呀,”风铃发出一声尖叫。

    黑夜也察觉到不妙,刚才光顾和小强对话,忽略了对周围的探查。

    脚下异常松软,似乎还有些弹性,莫不是踩到什么怪物的背上了吧?

    “快飞起来,”黑夜来不及多想,立刻命令风铃带他离开地面。

    风铃连忙使出踏步虚空的能力,带着黑夜冲天而起。黑夜只觉得身后雾气一阵搅动,一根巨大无比的触须抽了过来。

    他一咬牙,挤出为数不多的空间晶力,化作一道空间斩,向触须切了过去。

    “哐!”如同击打在钢板上,空间感知中的触须并未一刀两断。触须实在太诡异了,体表似乎有一层保护,抵消了空间斩的切割。

    “快,向左躲避。”黑夜连忙冲风铃吼道:“升高,要快。”

    风铃早就被吓破了胆,还没等黑夜吩咐完毕,立刻像火箭般朝空中窜高。好悬,差点被触须拍中。

    触须脱离了空间感知的范围,黑夜刚要松一口气,突然觉得身形在急遽下坠。他们失重了,风铃的舞空技能失效了。

    这个死丫头,实在没经验,肯定是把所有的晶力一次性全部挥霍空了。也不知道升了多高,这要是掉下去,铁定摔成肉饼。

    人有失手,马有失蹄。

    黑夜已经无计可施了,只能将最后一丝空间能量,把自己和风铃包裹住,形成了一个椭圆的空间屏障。掉下去是死是活,只能凭运气说话了。

    “轰~哗啦!”

    凡事有机缘,无巧不成书。

    二人竟然跌落到一个水潭当中,扎到水下十几米深,但总算死里逃生。好不容易从水中钻了出来,黑夜拖着风铃奋力划动,朝着一个方向游了过去。

    雾中方向难辨,黑夜朝着有一丝光亮的地方前进。

    哪怕是再遇到巨人那样的存在,也无所谓了,先划到岸边再说。度过眼前这一关最重要,至于危险什么的,哪有心思去多思考?

    “什么东西,”一声吆喝从远处传了过来。

    谢天谢地,黑夜差点就内牛满面了。他终于听到了自己人的声音,好巧不巧,碰到的正是魏无疾和魏无病他们。那处光亮,应该是他们燃起的篝火。

    “两个混蛋,总算找到你们了。”黑夜的声音里,带着压抑不住的惊喜。

    “主公?”惊讶的声音传来。

    靠近光亮处,眼前的景象清晰起来。魏无疾和魏无病带着二十多个兵士,正在篝火边戒备。

    多日不见,这些兵士竟然越发彪悍了,难道有什么奇遇不成?

    “这是什么鬼地方,安全不?”黑夜拖着湿漉漉的身体上了岸,如连珠炮般发问:“那个巨大的触手呢,会不会过来?”

    魏无疾一脸激动,刚要回答,却不料传来一声尖叫。

    “啊~”

第二百一十章 毒蛇谷 望江南

    火光照亮了四周,风铃被手中的骷髅头吓到了,她立刻将骷髅头甩了出去。

    “丫头,不要。”黑夜连忙喊停,可惜已经来不及了。

    “噗通”一声,骷髅小强掉进了水里。

    来不及打招呼,黑夜立刻返身一个鱼跃,跳进水里。他猛吸一口气,一个猛子扎了下去。必须要把小强捞上来,这个小骷髅帮了他不少忙,做人不能忘恩负义。

    岸上的众人面面相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风铃,你把什么丢了。”魏无疾好奇地问道,刚才风铃动作太快,他也没看清楚。不过,看黑夜这幅焦急的模样,应该是掉了十分重要的东西。

    “好怕怕,是,是一个人头骨。”风铃诺诺道。

    “主公别是有什么特殊嗜好吧!”有人小声议论。死里逃生后,这些兵士也活跃起来,军纪自然就没那么严格了。

    “闭嘴,”魏无病狠狠地瞪了那名兵士一眼,然后重新将视线投向水面。

    黑夜入水已经超过100次心跳的时间了,水面上没有动静。众人的耐心逐渐耗尽,开始担忧起来。

    又过了100次心跳,水面还是动静全无。

    魏无疾和魏无病焦躁起来,他们连忙脱了鞋,也准备下水。刚靠近水边,突然远处传来“哗啦!”一声。

    黑夜从水底冒了出来,面色酱紫,直喘粗气。等到气息顺畅了些,这才慢悠悠地朝岸边游了过来。

    魏无疾看得真切,黑夜的手里果然扣着一个骷髅头骨。

    黑夜游了一小段距离,右手突然发力,奋力将头骨朝岸边仍了过来。一众人的视线都被骷髅头吸引住了,他们倒要看看,这个东西有什么奇特之处,值得黑夜如此深重对待。

    洁白如玉,比一般的颅骨小了一号。

    头骨上突然溢出一丝蓝光,随后像是被点燃了一般,从眼眶里冒出两团蓝火。

    众人齐齐后退一步,他们从未见过如此怪异的景象。

    这个骨头成精了!

    兵士手中的兵器握紧了几分,只要头骨稍有异动,便要一剑砍过去。

    “别乱动!”黑夜的声音远远传来,既是告诫兵士,又是警告小强。

    重新上岸后,他连忙赶到骷髅头骨边上,朝众人解释道:“这是我新收的小弟,小强。它属于一种奇特的生命,依靠颅骨内的火种存活,可以通过吞噬同类火种壮大和进化。”

    黑夜本想找些骨头,让小强自己装起来。可惜这边环境有些奇特,竟然没有枯骨。无奈之下,只好叫来一个兵士,专职捧好骷髅头骨。

    那兵士起初也有些害怕,不过见到骷髅头没有更多的动静后,也就安了心。

    众人移步,到火堆边坐下。

    “你们一直在这里么?”黑夜发问。

    “正是,”魏无疾连忙应道,“主公,此地是一处断崖,断崖与我们落脚的地方,有一条两百多米宽的大河相隔。没有雾气的时候,河水翻滚,无法游到对岸。雾气弥散的时候,水面就平静下来,不过视线不佳,也无法过河。”

    “风铃,”黑夜转头叫道。

    “嗯,”风铃低低地应了一声。

    黑夜戏谑道:“你那一招够厉害啊,也不知道升到多高,光斜着跌落下来,就起码跨越了一里多路。”

    风铃红了脸,只是不答。

    随后,他又将此前遇到的情况解释了一番。众人这才知晓,断崖上方,竟然有非常可怕的存在。

    “你们没有出去探过路吗?”黑夜询问道。

    魏无疾的脸上顿时露出尴尬的神情,似乎碰到了什么难题。他弟弟魏无病在一旁接了口:“主公,这里是一处山谷,只有一个出口。靠近出口那边,遍布毒蛇,我们曾经尝试从那边出去,却折损了两个兵士。迫不得已,又退到水边,好在那些毒蛇也不追赶。”

    “实在太毒了,”魏无疾回过神来,接过了话茬,“毒蛇会远程攻击,一旦被毒汁喷中,见血封喉,必死无疑。”

    这里竟然是一处蛇谷。

    除了靠近水源边上一小块安全之地,其余地方都无法通行。因为有河水滋养,这里完全不同于黑夜沿途所见的景色。这里的植被异常茂密,可惜毒蛇太多,它们躲在草丛里,伺机而动。

    所以,魏无疾、魏无病他们实际上是被困住了。不过这里并不缺乏食物,不仅可以吸收雾气,而且还可以猎杀落单的毒蛇,用来改善伙食。

    “你们有没有见到过茉莉?”风铃弱弱的声音响了起来。

    “还有九方捷天,”黑夜补充道。

    众人一阵摇头,顿时黑夜心中失落起来,寻到魏无疾和魏无病的心情也被破坏得一塌糊涂。希望他们没事,捷天能力很强,在这里应该能存活。只是茉莉那丫头,估计……黑夜“唉”了一声,暗自摇头。

    他只觉得一阵疲惫袭来,对着众人吩咐了几句后,便倒地就睡。

    这里没有日夜,只能依靠雾天与正常天气更替,来粗略地计时。等到他一觉醒来的时候,发现雾气都已经褪去,山谷的景象清晰地呈现在眼前。

    “不好了,那个骷髅不见了。”有兵士大声嚷嚷道。

    黑夜悠悠转醒,刚打了个哈欠伸了下懒腰,闻言一个激灵,连忙从地上爬了起来。

    “不是叫你们看好么,怎么丢了?”黑夜无名火起。

    他对那名兵士的办事能力有些失望,魏无疾和魏无病也赶了过来,也是一脸郁闷。

    那名兵士见到头领面色不善,他连忙辩解道:“我一直看着的,可是那个骷髅突然冒出一团蓝火,然后‘嗖’地一下就喷着火焰消失了。外面草丛又密,全是毒蛇,根本没法找。”

    听到兵士这样一说,黑夜倒是放心了。这是小强主动离开,应该不是出了什么意外。

    “没事了,”你先过去吧,黑夜挥手将兵士支开。

    没过多久,外面传来“踢踏、踢踏”的脚步声。众人一看,却是一个穿着兵士衣服的骷髅架子一蹦一跳地跑了过来。

    被毒蛇杀死的兵士的骨骼被小强霸占了,外带一身衣服。

    “臭死了,”黑夜忍不住捂了鼻子,朝小强吼了起来:“快滚到水里冲洗一下,你这是要熏死我么?”

    说来也怪,起初需要通过思维波动,来同小骷髅沟通。现在它竟然能听懂黑夜说话了,那朵火种的功能当真神奇。

    小强听见黑夜的口气不善,一溜烟小跑,跳进水里。只露了个脑袋在水面上,看起来十分滑稽。

    “主公,他能听懂我们说话?”魏无疾惊疑不定道,下意识地又捏紧了手里的武器。这骷髅实在过于诡异,不得不防。

    “你们来得刚好,无病,你叫几个兵士打几条蛇来吃。”雾气一停,肚子又开始擂鼓了。再说这些天里,黑夜只吞过几个有毒的蘑菇,除此以外,滴水未沾,他嘴巴里快淡出个鸟来了。

    魏无病连忙离开,召集了几个兵士,带好弓箭,出去打猎了。

    小骷髅洗干净了,却没有立刻过来,反而一蹦一跳地又进了草丛,四处溜达去了。黑夜也懒得管它,反正它没有血肉,也不怕毒蛇。

    没过多久,魏无病带着兵士,拖着几条比人还长的毒蛇回来了。剁了头尾,剥了皮,洗干净,放到火上烤了起来。不一会儿,肉香便溢了出来。

    黑夜胃口大动,连吃了好几段蛇肉,打了几个饱嗝,这才同两人商议起接下来的行程。刚要说话,却又听到了“踢踏、踢踏”的声音,黑夜一阵火起,这个小强跑来跑去,没完没了,到底在干什么?

    循声一看,他顿时张大了嘴巴。那骷髅不怕毒蛇,可毒蛇也不怕它。骨头架子上,缠绕了十几条小蛇,看起来既怪异,又恶心。

    小强也不过来,一个人躲在角落里,同那些毒蛇玩得很开心。

    黑夜瞥了它一眼,转头朝魏无疾道:“必须尽快清理出一条通道,这里不是久留之地。一是要找到捷天,二来要寻找到回去的路。”

    魏无疾适合冲锋陷阵,魏无病打劫拿手,但如何在异界觅路前行,却没有一丁点经验。二人面面相觑,无法应答。

    “此地为何没有毒蛇过来?”黑夜不得已,转了个话题。魏无病闻言,立刻起身跑到一丛灌木中,连枝带叶地采下一束小黄花。

    “主公请看,这种植物会散发出一种奇怪的气味,毒蛇不敢靠近。”魏无病解释道,“这种植物只在河滩边生长。”

    “我看看,”黑夜也起了身,接过魏无病手中的那一束小花。这种植物他认识,清月曾经向他提及过。

    “这是望江南,或者叫狗屎豆,凤凰草,也有叫蛇灭门的。”黑夜肯定道,“这种植物开花散发的浓郁芬香气味,是蛇类的克星,而且还是一种可以治蛇毒的良药。”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物种相生相克,自成规律。

    望江南与毒蛇相生相克,同处于谷内,不得不说是造法使然。既然有了克制毒蛇的良药,魏无疾、魏无病还被困在谷内呢?

第二百一十一章 离开蛇谷 发现部落

    黑夜捻着绿枝上的小黄花,眉头一皱道:“你们没有尝试过,携带望江南离开蛇谷吗?”

    “有、有、有,”魏无疾立刻回应道,可依然是一脸沮丧:“主公,你不知道诶。这些毒蛇虽然怕这种奇草,可是它们却好似同这草有仇一样,逃开一段距离后,便立刻远距离喷出毒汁,让人防不慎防。”

    “这些毒蛇能远程攻击,莫非已经形成了魔核?”黑夜忽然有些想通了,为何那些兵士看起来变化颇大,应该是同这些毒蛇有关。

    魏无病也不隐瞒,立刻掏出两个蛇皮做的小袋子,递给黑夜。

    黑夜接过袋子,打开一看。其中一个袋子里,装的都是元精,不过都是低级的,最高的也只有一枚二星元精。另一个袋子里,装得满满当当,都是毒蛇的魔核,从黄豆大小,到指甲大小不等。

    果然是魔兽,虽然等级低了些,但对普通兵士来说,这可是不可多得的宝贝。

    魏无病道:“兵士吞食蛇肉,喝蛇血,吃蛇胆效果非常显著。无论是晶力还是血肉之力,都有极大的提升。魔核只分发了小部分,元精几乎不曾使用。”

    黑夜挑出几粒元精,然后将袋子抛还给魏无病。他倒无意贪墨这些小收获,只是元精功能奇特,留几粒在身上,有备而无患。心中忽然灵感一现,一下子有了些想法,遂脱口道:“召集所有兵士,我们有出去的办法了,只不过时间上稍微缓慢些。”

    既然毒蛇惧怕望江南,那就将这种植物移栽,开辟出一条通道来。

    魏无疾和魏无病也不愚鲁,他们此前之所以未尝试这种方法,一来是对陌生环境的不适应,二来缺乏下决断的魄力。

    移栽望江南有一个难处,难就是需要水源。这种草只能在潮湿的水岸边存活,一旦脱离原本的生长环境,就会枯死。

    现在谷内聚集了这么多人,每一名兵士都超过一马之力,绝对是上好的劳力。霍克锻造的精品武器,可以当做现成的工具,来开辟水渠。

    “畜力也有,不对,马匹呢?”黑夜突然意识带一个问题,兵士同马匹一同传过来,怎么一匹马都没有见到。

    “这个……”魏无疾也是一脸懊丧,“主公,我们落到山谷的时候,就连一匹马都没有发现,不知道那些牲口跑到哪里去了。”

    “莫非都被毒蛇吃了,那也应该有些动静啊!”黑夜虽然好奇,但这事也没办法过于苛责魏无疾他们。

    没有马匹,依然可以成事。

    水源离河岸的落差有两到三米,黑夜的计划是开挖两道平行的水渠,然后在水渠两侧移栽望江南,水渠当中空出一条小道走人。整个小道的长度,预测超过三里路。

    这是一个庞大的计划,也只有如此,才能安全地离开蛇谷。

    黑夜不清楚何时才能返回试炼大陆,在这里所做的一切,都有一丝长远打算的影子。蛇谷虽然恐怖,但绝对是一个优良的居所。不缺食物,危险系数也可以控制。

    魏无疾和魏无病以及谷内幸存的28名兵士,暂时只能步步为营,向谷外开拓。谷内的探路,可以交给风铃和骷髅小强。等到弄到详细的地形图之后,他才可以放心离开。

    毒蛇谷里的蛇实在是太多了,树上、地上、甚至地洞里,都爬满了蛇。如此庞大的蛇群,应该需要巨量的肉食。黑夜据此推测,这处山谷的地下一定有些玄机,能为蛇群提供食物来源。

    还有一种可能,就是蛇群已经变异,不再需要肉食,能够吸收其它的东西维持生机。比如三天一轮的浓雾,又或是某些不为人知的隐秘。

    挖渠、栽草,狩猎、进食。

    谷中无日夜,所有人的作息都乱了套。睁眼就开始劳作,累了,倒地就睡,醒过来继续干活。水渠一天天延伸,两渠清水向谷内延生。

    望江南移植并不难,既可以分株栽种,也可以收集种子播种。

    不过按照开挖的进度,打通到谷外的道路,起码也得两、三个月的时间。黑夜突然怀念起清月来,以她的能力,可以改变物种的特性,无需开渠,一夜就可以播种完毕。

    没有技术,只好使用苦力了。好在兵士们也没什么怨言,进展还算顺利。

    但是,黑夜却呆不住了。一来挂念寻找捷天,二来坐以待毙不是他的作风。他找到魏无疾和魏无病,将一卷画着地形图的蛇皮卷交给他们,准备出谷一趟:“谷里的事情就交给你们,我和风铃从空中离开,出谷探路。短则三、四天,长则十天半个月。”

    “主公请放心,我们会把谷内经营好。”魏无疾作答,魏无病于一旁点头。

    “谷内可以稍作探查,但以安全为首要。我么就剩下这么点人了,经不起消耗。”黑夜依然不放心,还是再三叮嘱了一通。

    风铃得了休息,这几日逐渐恢复过来了。她在营地里一蹦一跳了,惹得气血旺盛的兵士们一阵侧目。但是风铃基本上已经被黑夜打上了个人标记,所以他们顶多也就过个眼瘾,又或是背地里意~淫一下。

    黑夜叫上风铃,升空离开蛇谷。

    当然,出门不能像无头苍蝇一样乱窜,所以可怜的小强又一次被迫抛弃了新得的身体,以颅骨的状态被风铃携带,谁叫这里只有它才能认路呢?

    这几日,小丫头跟骷髅小强也熟悉了,虽然还有些不情愿,但也不再排斥。

    风铃抓好雪白的头骨,又以一种暧昧的姿势抱住黑夜,缓步踏向空中。下面的兵士惊诧不已,就见到两人在空中漫步,如履平地。

    踏过河流,缓缓向断崖顶端升去。断崖起码有四五百米高,等到黑夜和风铃升到断崖顶端的时候,下面的人看过去,已经只剩下两个小黑点了。

    “继续升高,”黑夜搂着风铃的腰身,在她耳旁轻声道。

    风铃只觉得耳朵痒痒的,心里一紧,差点又出了岔子。不过这次她总算控制住自己,没有发生高空坠落事件。

    身下的断崖越来越远,地面的景象开始清晰起来。

    黑夜仔细搜索地面,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可是看来看去,那日浓雾中出现的巨大触须却是不见了。那个强大的存在,要么是另有地盘,要么是会某种隐匿的法门。

    “高度够了,横向移动,”黑夜紧盯着断崖上的地面,不敢有任何疏忽。

    黑夜不敢再动用空间能量,他必须留下一击之力,以求在万分危急的时候自保。空间能量不能动用,空间感知几乎失效,所能凭借的只有肉眼。

    他一遍又一遍地扫视,将地面来回过滤。终于在离开悬崖边上一百六、七十米的地方,发现了一丝与众不同的地方。

    这里的土壤比较虚浮,地表还有一个稍微下凹的小坑。说是小,是相对于整个高空俯瞰的视线而言,当真正落下地面,这才发现这个坑洞足足有五六米粗细,斜着向下,深度难以揣测。

    如果所料非虚,这里应该就是那个雾气中巨大触手的居所。

    绕开此地,黑夜和风铃落地,沿着断崖行走。

    这边没有日月星辰,也就没有方向。为了方便记路,黑夜将两百米大河暂定为东西流向,断崖则在河流的南侧。

    沿着断崖,一路向西,可以向北眺望十多里。北侧依然有悬崖耸立,但高度却只有一、二百米。当然地势并非一成不变,尤其是河流两侧的高崖,有高低起伏变化。

    南北两侧高崖的下方是河流,河流边上覆盖有植被。植被的宽度大概在两公里左右。蛇谷紧靠河流,清晰可辨,三十个小黑点忙忙碌碌,正在开挖渠道。

    断崖并非笔直一线,向西走出三四里地后,便折向向南,随后,又绕向西北方向。沿途的景色大致雷同,但物种却有些变化。

    河流里看起来也不太安全,有些巨大的黑影,在水下游动。

    还有成片的背鳍,在水面一掠而过。

    暂时还未发现鸟类,这是好消息。这就意味着,他们暂时不用担心来自空中的袭击。

    趁着雾色未起,向西走了整整三天。

    地势逐渐增高,河面变得狭窄起来。根据地形判断,这里应该是一处大峡谷,西面应该是流水的源头。

    “公子,我们还要走多久啊?”风铃嘟嘟囔囔道。

    这丫头从没吃过这么大苦头,心思又比较单纯,心中开始不耐烦了。

    “先找一处地方躲起来,然后再作打算。”周围不探查清楚,黑夜心中实在放心不下。

    “快看,那是什么?”风铃突然惊奇道。

    循着视线望了过去,竟然在北面的峭壁上,看到了一大片建筑。这种建筑十分奇特,以竹木搭建,上下排列在悬崖上。

    连绵一片,竟然有三、四里长,五六十米高。如同一幅立体的画卷。

    建筑之间,有人影晃动。远远看去,那些人行动灵活,在崖壁上攀爬,如同灵猴般灵巧。

    天哪,这是一处智慧生物聚集地。

    “好像是个部落,”黑夜有些不确定地猜测道。

    风铃的眼睛都直了,她迫不及待地就想赶过去:“公子,我们快去看看吧。说不定能找到茉莉他们呢。”

第二百一十二章 智慧生物群居地

    黑夜伸手在风铃脸上捏了一把,劝慰道:“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这里人生地不熟的,贸然过去,人家不一定欢迎。我们先作些准备,等雾气散去后,再过去瞧瞧。”

    “那好吧,”风铃有些不情不愿地应道。

    这一处断崖,距离水面只有三百米高。山崖的质地并不如何坚硬,因此在崖壁上,可以寻找到不少天然洞穴。

    风铃御空,带着黑夜,找到一个十多个立方大小的洞穴,作为临时的落脚点。

    洞穴内还算干燥,洞口也不大,为了防止意外,黑夜从背上卸下阔剑,劈砍了几块碎石,将洞口垒小了些,只留下两个人头大小的瞭望孔。

    雾气渐起,外面的景色开始模糊起来。

    但雾天里,绝对称不上安静,不时会有些怪异的声音传来。有巨大的行走声,有磨牙的声音,甚至还有生物临终前的哀嚎。

    黑夜不愿在洞里白白消耗时间,雾天可是锻炼血肉能力的大好机会。

    消耗体能的方法有很多种,但山洞内的空间较小,所以只能选择一些相对文雅的方式了。俯卧撑、倒立、二指禅、一指禅,循序渐进。

    雾气中似乎含有一种奇特的物质,能够极大地改善血肉的能量。黑夜的体能已经超过三马之力,还在以清晰可辨的速度不断提升。

    山洞里的雾气不断被消耗,更多的雾气从瞭望口涌了进来。

    洞内几乎没有光线,只有黑夜沉重喘息,和风铃轻微的呼吸声。

    风铃没有锻炼,她坐在洞穴一角,双手撑着下巴,似乎在思考什么问题。

    三天过去,雾气逐渐散去,洞内洞外开始光亮起来。虽然还是灰蒙蒙的,但至少能够视物了。

    “风铃,把这个吞了。”黑夜掏出两枚元精,丢了一颗在自己嘴里,把另一颗递给小丫鬟。根据他的经验,吞食第一颗当地出产的元精,应该可以获得这里的通用语言。

    没有任何效果!

    黑夜一惊,冥冥中猜到了什么。

    “风铃,获得新语言没,说两句听听!”黑夜催促道。

    “……&¥%……*&&**)),”元精立竿见影,风铃张口就来。

    “好,先离开这里。”黑夜一把捞起丢在角落的阔剑,斜斜地背到身后,朝风铃道。动作不停,踹出一脚,将临时封堵入口的碎石踢散。

    洞口离开断崖顶端并不远,黑夜没让风铃带他飞起来,而是独自攀爬了上去。体能改善后,动作越发矫健,三五十米的高度,只用了几个呼吸的时间,便轻松登顶。

    风铃也放弃使用踏步虚空能力,紧随黑夜攀崖而上。

    “再往西行进一段距离,我们再绕道去那处寨子。”黑夜一个纵跃,轻飘飘地落地。他不愿轻易冒险,需要探明周围环境,再作决定。

    北方断崖上的景象清晰可变,那一座座怪异的建筑,如同墙上的壁灯,参差不齐地排列在山壁上。上下左右,都连成一片。

    依照建筑的质地与风格来看,对方这一部落的生产力水平,不会超过青铜时代。但对于个体的力量,以及特殊的能力,却无从判断。

    因为距离较远,还不能清晰分辨那些智慧生物,究竟是纯粹的人类,还是兽人。他因为体内空间能力遭遇突变,保命能力差了许多,因此行事变得谨慎起来。虽然心中焦虑,但却不能显露于色。他是一个头领,在魏无疾、魏无病和兵士面前,不能露出异色,在风铃面前也不能。

    “那我们走吧,”风铃上崖姿势与黑夜又有所不同,他虚空踩踏两步,便轻轻地踏足地面。闷了三天,看到外面的景色,她有些欣喜。

    黑夜依然**着上半身,背后斜插着阔剑,奔行之间,如龙行虎步。当真健壮少年好儿郎,看得风铃一阵目眩神迷。浓黑稠密的头发有些时候没有打理了,随风向后扬起,更增添了几分粗犷豪气。

    西行约莫三四十里,又在北面崖壁上发现了一处智慧生物聚集地,与东面那一处极为类似。黑夜看得眉头直皱,心中有些不安。

    为了印证心中所想,他们再度向西。

    果然,相隔一段距离,也有相似的寨子,如壁灯般挂在悬崖上。

    “风铃,暂缓接近,我们速度返回毒蛇谷。”黑夜下了结论,他必须将毒蛇谷东侧也侦查一番。四周有智慧生物,毒蛇谷的安全就存在隐患。捷天又不在,难以暗中潜入探查。

    用屁股想想,这些寨子的实力一定不弱,否则的话,根本无法在这么恐怖的区域生存。在确定对方是否可以交涉之前,还需要进一步探查。

    黑夜与风铃,沿路返回。

    回到毒蛇谷内稍作休息后,继续向东面探查。

    谷内的进展比较顺利,他离开的这些天里,已经开挖出数百米长的渠道了,望江南也被移栽到渠道两侧,开辟出一条安全通道。魏无疾和魏无病也参与了劳动,他们得到黑夜指点,在雾天中尽量将体能消耗一空,然后吸收雾气提升。

    这二人得到过黑夜赏赐的能量晶石,已经基本吸收完毕。黑夜失去了便携式行军仪,无法具体测出他们体内的晶力值,但粗略地估计,应该在两千晶以上。放在任何地方,都不能算庸手了。

    学习过文钟开发的晶能运用,其战力至少能达到同样晶力的人形能量桶的三倍以上。现在缺乏药丸和晶石,要提升,只有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晶能运用的细化,二是锻炼血肉的能力。

    魏无疾是骑兵出身,喜欢冲锋陷阵,擅长肉搏战。对于提升血肉能力,非常看重。而魏无病脑袋好使,他主攻晶能的运用。虽然二人各有所长,但在吸收雾气一途,都是不遗余力。

    现在,他们的力量早已胜过黑夜,不会低于五马之力。如果二人合力,应该可以抗衡霍克了。当然,那是以前的霍克。霍克也会进步,有清月的药物辅助,提升恐怕也不慢。

    黑夜和风铃继续向东,果然出现了同西面一样的情况。在这条东西向的大河北侧,沿途有大量的智慧生物群居。东面最近的一处,距离毒蛇谷只有七十里路左右。

    “风铃,你扮作我的妹妹。”黑夜说着,将一件衣物扯碎,胡乱地批在身上。又低身捡起两根布条,将其中一条丢给风铃,又把另一根绑到自己头上。

    这打扮说不出得怪异,倒有七分像是丐帮出身。

    将衣物处理妥当,又用布条将阔剑缠绕起来。对方的社会体系还未到铁器时代,这把百锻旋焊的陨铁长剑不适合暴露。

    “公子,别人要是问起,我们从哪里来,怎么说啊?”风铃用前些日吸收元精获得的语言,向黑夜问道。

    黑夜一皱眉,假装板起面孔道:“记住了啊,不要叫我公子,要叫哥哥。”

    “嗯,黑夜哥哥。”风铃甜甜道。

    “风铃妹妹乖,”黑夜拧了一把她的小脸,风铃有些害羞。

    将风铃身上检查了一遍,又动手把她套在外面的衣服撕破几处,黑夜这才郑重叮嘱道:“我们对此地不熟,胡诌来历容易露馅。所以尽量避免同陌生人说及来历,如果迫不得已,就说我们从西面来。”

    “知道了。”

    准备妥当后,二人从西侧绕道,横渡大河后,来到北面的断崖上。再向东行走三、四里地,就到了那一处智慧生物聚集地。

    现在他们已经观测过了,崖壁上悬挂的,如同壁灯一样的房屋,足足有近两百个。如果按照一间房屋住两到三人计算,那么这处寨子应该有五百人左右。

    沿着断崖顶上行走,不久后,就碰到了人类。

    对,确定是人类。

    对方的外貌特征,跟黑夜他们几乎一模一样。身上穿的是粗麻布衣服,手中提着一根长木棍,木棍一头用麻线绑着一块锋利的动物骨头,脚上没有鞋。

    距离一百多米,黑夜就被人发现了。过来了三个人,应该是悬崖顶上的观察哨。他们气血旺盛,行动如灵猴般灵巧,只几个呼吸间,便呈三角站立,将黑夜与风铃围在当中。

    他们将手中的长棍对准了黑夜与风铃,小心地围在周围打转。其中一位看起来略微老成的汉子开了口:“你们是什么人,从哪里来?”

    说的是兽人语,黑夜在神仙山早就学会了这种语言。

    风铃不敢答话,把头转向黑夜。

    黑夜神色不变,小心应付道:“我们兄妹二人在外出狩猎中与族人走散了,不辨方向,雾天就要来了,想在这里躲避一下。”

    黑夜说着,从随身的包裹里一阵摸索。包裹里是骷髅小强的脑袋,还有一些零碎的黄金白银,这是他离开毒蛇谷的时候,问魏无病要的。

    “我们用这个作为酬劳,”黑夜说着,朝那位领头的汉子抛过去一小块黄金。

    领头的汉子面带疑惑地接过黄金,摊开手掌,仔细地打量起来。

    黑夜盯住了他的面孔,观察他的神色。

    这人先是疑惑,继而皱眉,随后眉头舒展开,好似恍然大悟。

第二百一十三章 峭壁“灯楼”

    不待黑夜继续说话,那名老成的汉子将黄金塞进了随身的布袋里,他向两位同伴一挥手,收掉了长棍。

    他道:“我叫布吉,是族里的勇士,现在我们是朋友了。欢迎你们,请跟我来。”

    黑夜松了口气,朝布吉露了个微笑,牵住风铃,跟在他身后。

    顺着粗大的藤条,从断崖向下攀爬。

    布吉并未将他二人带到悬挂在崖壁上的竹木屋中,而是一直向下,落到河滩上。那里有大片的空地,种了不少植物。黑夜观察了一下,竟然发现了好几个不曾见过的物种。

    在天地中央,有一处广场,广场上有十几株笔直的高树。每棵树上,都有用竹子做成的风车,峡谷内风不大,风车正在非常缓慢地旋转。

    见到黑夜盯着风车看个不停,布吉好奇道:“这是季风标,你们部族内没有吗?”

    “有、有、有,”黑夜怕露了馅,连忙道,“你们这里的‘季风标’做得真高大,比我们那边漂亮多了。”

    听到黑夜恭维,布吉露出一丝自豪的神情。脚下放缓了速度,指着中间一个“季风标”道:“那个怎么样,是我做的。”

    “哇,你太厉害了。”风铃适时恭维起来,眼睛里小星星直冒。她这番话倒不完全是胡说,确实有赞叹之意。

    布吉搭建的那个季风标,高度在十五米以上,有四片风车叶,用竹竿搭建骨架,当中填充了竹片。每片风叶,长度足有四、五米,这不是一项简单的活计。风铃从未见过这么奇特的建筑,虽然不了解用途,但也看得新奇不已。

    布吉留了一小会时间,给他二人欣赏自己的杰作,随后开口道:“好了,现在跟我来吧,我把你们引荐给族长。”

    前方有四、五十人围在一起,手持长木棍,好像在跳一种奇特的舞蹈。见到布吉带着两位陌生人靠近,他们纷纷侧目,露出好奇的神情,但脚下却未停止。

    一位头发胡须都已经花白的老者,手持一根动物头骨权杖,正在人群当中摇曳。他口中念念有词,不时地将手中的权杖举起。这个动作,像是一个信号,引导其它人将手中的木棍高高举起,再用力杵地。

    布吉没有过去打断仪式,他放下手中的木棍,盘膝坐地,虔诚地在一旁观看。

    黑夜与风铃交换了个眼色,也学着布吉的模样,一同盘膝坐下,等待仪式完毕。

    这个奇怪的仪式,又臭又长。

    谢天谢地,在黑夜耐心快要耗尽的时候,终于结束了。

    他连忙随着布吉起身,活动了一下早已酸麻的双腿。

    “族长,”布吉恭敬地叫道,他把黄金从布袋里掏了出来,双手捧着,递了过去:“这是两位迷路的朋友的礼物,他们希望在这里稍作休整。”

    那族长走了过来,接过布吉手里的黄金,放到嘴边用牙齿咬了一下,又反复地看了几遍,这才点了点头,把目光转向黑夜。

    “年轻人,我看到了你们的诚意。”那名族长声音非常奇特,浑浊,却又具备穿透力,听起来很矛盾,却又说不上来哪里不妥:“我,麻黄部族族长,巴鲁鲁,同意你们在此落脚。不过,食物需要你们用劳动换取。”

    “多谢族长,”黑夜连忙出言感谢。

    周围那些人都投过来好奇的目光,有几个人看向风铃的眼神,似乎有些不正常。但他们随后都被族长招呼走了,与黑夜不曾有任何交流。

    布吉领着黑夜和风铃,返回到悬崖边,沿着悬下的绳索,向挂在崖壁上的竹木楼攀爬。他们两个人,被安排到一间“灯楼”内。“灯楼”这个名字是黑夜取的,很具象也很有意思。因为在起雾的时候,这些竹木楼里,都会点燃灯光,远远望去,像挂在断崖上的一盏盏明灯。

    灯楼的外面,有一层竹片编造的墙壁,像一把扭成圆弧的纸扇子。上面没有顶,因为这里从不下雨。灯楼里,分为四层,每一层仅一米多高,上面三层有简易的床铺可以睡人,最下面存放杂物。

    灯楼之间,有竹制的建议通道,仅容纳一人同行。

    布吉带着黑夜他们到他们临时露宿的灯楼时,周围支架与便道上已经挤满了部族的人。大部分都是年轻的男人,他们只用布片包或兽皮裹下身,上身**。还有几个孩子,及少数女人。

    他们望过来的眼神,充满了好奇,但绝对称不上友善。

    “这些人好可怕,”风铃抓紧了黑夜的胳膊,在他耳边小声嘀咕道。

    黑夜伸手在她胳膊上拍了两下,示意她不用担心。

    进入到灯楼内,隔绝了外面的视线。黑夜从包裹里又掏出一块黄金,比先前的那一块还要大。他把金子在手上掂量了两下,便递给了布吉。

    “多谢布吉兄帮忙,让我们兄妹两人有落脚处。”黑夜微笑道:“这块黄金,便是我兄妹二人,送给布吉兄的私人礼物。”

    他早就瞧见了这个布吉对黄金非常眼热,连带把黄金送给族长的时候,眼神中都含有一丝不舍。这个布吉有**,那么黄金就能起到作用。

    “这个……”布吉接过黄金,想要推辞,却又有些舍不得。他心虚地朝外面望了一眼,有些尴尬道:“远方的朋友,布吉没有帮忙,不能收贵重的礼物呢。”

    “布吉大哥,拿着吧。”黑夜连忙道:“我叫黑夜,我妹妹叫风铃,她自幼体弱,要是能免了她的劳作,那就感激不尽了。”

    黑夜一把抓住他的手,把他手中的黄金摁进布袋中,不容他推辞。

    布吉又朝外面瞄了几眼,这才把视线投到装着黄金的布袋上。隔着袋子,用手摸了摸,舒了口气:“黑夜兄弟,你们兄妹俩便在这间屋内住,如果需要帮忙,尽管来找我,我就住在上面那个屋内。随便找人问,都知道的。”

    黑夜连忙应下,又趁机询问了一些谷内的情况,这才把布吉送离。

    关上竹门,黑夜拉着风铃坐下。刚才在灯楼内说话,累得很。这个竹楼太矮,完全无法抬头,到现在脖子都还酸着。

    风铃把自己重重地摔到简易的床上,似乎很开心的样子。

    “丫头,什么事这么开心?”黑夜在床沿坐了下来。

    风铃歪着脑袋,小手在空中挥来挥去,天真道:“主公要去劳动,准备养活风铃呢!”

    “嘘~”黑夜心里一紧,连忙捂住风铃的小嘴,随后压低了声音道:“跟你说过多少遍了,叫哥哥,不要暴露了身份。”

    “知道啦,”被捂住了嘴巴,风铃含糊道。小丫头顽皮地在黑夜的手指上轻轻地咬了一口,这才任由他把手抽开。

    吩咐了几句后,黑夜爬到灯楼顶层,佯作休息,对周围打量起来。

    围在灯楼外面的人群已经散去,只有几个孩童,在竹竿上爬上爬下。一名年轻女子沿着小道,从一头走了过来。望了黑夜一眼,便把几个孩子都赶走了。

    黑夜一皱眉,他明显感觉到,这个女人望向他的眼神有种说不出得感觉。好像嫉妒,又有些幸灾乐祸。

    女人胸前没有遮盖,一对黝黑的大兔子不停地晃来晃去,让人头晕目眩。

    奇怪了,某非这个部落里还有些勾心斗角?但眼下情况不明,也不便多作猜测。黑夜又把视线投向另一边,几名年轻男子,正在修补灯楼。

    不对劲,一定有不对劲。

    黑夜把一路上的所见所闻仔细的过滤了一遍,突然之间毛骨悚然起来。

    这个部族有问题,绝对有问题。

    除了族长之外,他未曾见到任何一位年长者。五百多号人,怎么尽是年轻人和孩子,而且女性还那么少?

    现在自己武力大幅降低,空间感知不能用,对环境的探查,以及对情况的判断,都平时差了太多。

    他有一肚子的疑问,可惜不会有人来解答。

    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还要提醒下风铃,尽量不要外出。

    恍恍惚惚中,没过多久,雾气便翻滚起来,灯楼上的灯光逐渐亮起,星星点点,如同仙境。黑夜坐在灯楼顶部,望向一侧峭壁,不由地看痴了。

    他从未想过,这种奇特的建筑,会在雾气中散发出如此惊人的美丽。

    “啪,”楼下传来声响,把他从迷失中惊醒了过来。连忙翻身下楼,见到风铃正捂着脑袋,半躺在床上哼哼。

    这丫头,也被景色迷到了。她不自觉间,便有了舞空的**,身体一轻,头顶撞在竹楼隔层上,肿起一个包。还好没叫她睡顶层,否则铁定出乱子。

    “睡觉,不要再弄出声响。”黑夜帮她揉了揉脑袋,叮嘱道。这个部落的作息时间有些奇怪,他们将黑夜概念中的三天算作半天。浓雾来的时候,当做夜晚休息。浓雾散去,便当做白天,起来劳作。

    在麻黄部落度过了第一个“夜晚”,也就是雾气翻滚的三天。黑夜将风铃留在“灯楼”内,独自攀下了断崖,到“风车”广场上集合,与这里的部落族民一同去猎食。

第二百一十四章 狩猎紫电

    这里的食物来源主要分为三个部分,女人和孩子在田间劳作,种植食用性植物。普通的男性,则在河边捕鱼,掏挖贝类和螺丝。最强壮的男人,则组成狩猎队,深入林中去猎杀野兽。

    黑夜来到广场,发现这里已经聚集了大量手持长棍的壮汉,其中一位头领正是布吉。

    “布吉大哥,”黑夜挥了挥手,朝他走过去,“我能参加你们的狩猎队吗?”

    布吉的心情显然不错,不知道是获得一块金子后的喜悦,还是统领一堆人马所带来的自豪感。他对着那些人吩咐了几句,便招呼黑夜过去:“黑夜小兄弟,你来得刚好,我的狩猎队正缺人手。”

    他的狩猎队一共有十五人,个个都是肌肉疙瘩,眼神中透出彪悍。见到黑夜到来,那些人都很热情,上来与他一一见礼。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从这一点上,黑夜可以判断,布吉的这一队人应该都是些热心肠。反观广场上其它的几个狩猎队,他们望向这里的眼神中,多少都带有一些不太友善的神情。有些人漠视,有些人不屑,还有人嫉妒,甚至还能看到几个仇恨的眼神。

    看来,这个部族里还真不太平。

    众人集结后,都等待族长来发号施令。黑夜粗略的估算了一下,像布吉这样的狩猎队,一共有七个。其中有一位头领,衣着打扮与其他人完全不同。不仅衣着光鲜,头上戴有羽毛冠,连带属下的那些汉子,也格外地精悍。

    “布吉大哥,那个人是谁?”黑夜凑到布吉跟前,小声地问道。

    “他是巴登,族长的小儿子。”一位热心的年轻人抢过话茬,代布吉作了回答:“你要当心一点,不要轻易惹到他。”

    黑夜没有应话,做了一个疑惑的表情。

    “哈伊,小声点,不要乱说话。”布吉伸手将那汉子拨开,警告道:“难道你忘了族里的规矩,不得妄加议论。”

    黑夜听出些味道来了,这番话语里多少带着一丝不甘。

    那名叫哈伊的热心青年,显然不是特别惧怕布吉,他边退向人群,边小声嘀咕道:“要不是族长偏袒他,他能当上狩猎头领么?他的人手最精悍,每次狩猎的猎物却是最少,就知道把力气往女人身上使。”

    “哈伊,”布吉提高了声音,带着几分恼怒。

    哈伊见到布吉似乎不高兴了,连忙闭了嘴,缩到人群后面去了。

    说话间,族长巴鲁鲁已经到了。他依然握着那支动物头骨做成的权杖,身后有一群打扮与众人相异的汉子跟随。

    狩猎的信息由族长发布,布吉获得的任务是去探察断崖北面的荒原,狩猎的目标是十只肥大的硕鼠。反观巴登,他得到的任务是去部落的东面,猎杀一只野猪。

    野猪目标大,习性也容易掌握,相对比较简单。但硕鼠就没那么容易了,这些肥硕的小东西,一有风吹草动,便立刻缩到地下的洞穴里,难以捕捉。即便开挖,地下的洞穴也四通八达,徒劳而已。

    布吉领到任务后,心情似乎不佳。那个多话的哈伊,又忍不住在一边嘀咕:“那只野猪明明是我们发现的,却不让我们去捕杀,太过分了。”

    黑夜将话语一丝不落地听在耳朵里,斜着瞄了那个巴登一眼。发现巴登正朝布吉看去,眼神里露出几分幸灾乐祸的神情。布吉低着头,没有作出回应。黑夜留意到,他的右手捏得紧紧的,似乎在控制自己的情绪。

    分配完任务后,各自散开,黑夜跟随布吉,由断崖攀登而上,去探索北面的荒原。包括哈伊在内,队伍里其它几个汉子,似乎都有不满的神色。

    一路无话,直奔荒原。

    布吉走在队伍的最前面,向北行进了十七、八里左右,才逐渐放慢了脚步。这一路上的景象,有些雷同。不同于大河南面光秃秃一片,这里地面上,时而不时地能看到一些稀疏的灌木和杂草。

    “停,”布吉将左手的木棍高高举起,阻止了众人前进。他随后点了几名汉子,从四周向一丛稀疏的灌木包围过去。

    黑夜看得真切,这丛灌木附近的地面有些松软,有几个很明显的洞穴。洞穴有人的脑袋那么粗,洞口的泥土看起来非常新鲜。

    几个围了过去的汉子,小心地隐藏起来。他们将手中长棍放下,从背上抽出一支纯木质的标枪,抓在手里。

    “哈伊,你去放诱饵。”布吉命令道。

    哈伊得了命令,从背上卸下一个麻布包,打开包裹,取出一块烤得焦糊糊的肉。奇怪的是,这种糊糊的肉,竟然散发出一股诱人的香味,应该是添加了一些香料在里面。哈伊快步跑到那丛灌木附近,将肉块用绳子拴住,又另一头系在灌木的枝干上。

    又有几个汉子走了过去,将一张细密的麻丝网铺到地面上,然后将一些泥土捏碎,将网覆盖住。最终将糊糊的肉,放到麻丝网的中央。

    准备妥当后,众人都找地方隐蔽起来,等待猎物上门。那张网连着一根绳子,绳子的另一头,攥在布吉手中。

    过了许久,完全没有动静。

    布吉按捺住性子,凭借他多年的狩猎经验,这处洞穴内,必然有动物活动。他现在所要做的,不是换个坑,而是和洞内的动物比拼耐心。

    黑夜掐着脉搏,粗略的估算时间。

    这一等,差不多就是两个小时左右。即便布吉是个有经验的猎人,也有些烦躁了。他虽然没有出声,却频频地和同伴交换眼色,并比划一些手势。

    好一会,他渐渐地直起腰身,准备带领大家离开,他不能把所有的时间,都消耗在这里,毕竟,族长分派的任务需要完成。

    突然之间,刚拉起半个腰身的布吉,又紧急扑倒在地。

    黑夜看得真切,那个洞口探出个小脑袋来。猎物被诱饵吸引了,它已经忍耐不住了。可洞口的这东西,是一只仓鼠吗?

    黑夜挪过视线,发现布吉的脸色激动起来。

    这只猎物不一般,黑夜心中下了结论。

    那是一个紫色的脑袋,像是老鼠,却又似是而非。见到黑夜露出迷惑的神色,身旁的哈伊用手指戳了戳他,然后在他耳边轻声道:“小兄弟,今天我们撞大运了。这是一只紫电,我们部族从来未曾有人捕获过。”

    听得这样一说,黑夜的好奇心也被吊了起来。

    他目不转睛地盯着那个紫色的小家伙,尽量放缓呼吸,不发出任何声响。那只紫电缓缓地探出洞口,警惕地四处打量了一番,这才小心翼翼地靠近烧糊的肉。

    这只紫电,从外形看,应该是一只貂。

    紫貂连带尾巴,有两尺长。它的动作很轻盈,应该是敏捷类的动物。这种猎物最难捕捉,除了陷阱和远程攻击外,很难凑效。

    布吉的脸色紧张起来,攥着麻绳的手,略微有些颤抖。

    紫电轻巧地从洞口跃出,突然之间化作一道紫色流光,直扑那块烧焦的肉。速度之快,几乎肉眼难辨。

    布吉神色一变,手中的绳索猛然一抽,那张覆盖在泥土中的麻丝网瞬间离地而起,将那一抹紫光包裹在其中。

    正当大家以为尘埃落定的时候,紫光突然从麻丝网中钻了出来。

    麻线不够结实!

    “快!”布吉高喊。

    几名手持木质标枪的汉子,立刻将手中武器掷出,如一抹闪电,直奔紫貂。

    所有埋伏在外围的人,全部起身,向中央合拢。

    黑夜看得真切,他单手一撑地面,脚下法力,如同压缩的弹簧般,瞬间弹起,升到空中。但是手上,却迟迟没有动作。

    按照他的估计,就凭布吉这伙人,想要抓住如此迅疾的紫电,无疑是痴人说梦话。不谈紫电是否有攻击力,但那已经超过音速的身形,就不是他们所能捕捉的。

    五六只木质标枪虽然精准,但射中的却是一片紫色的虚影。

    那只紫貂从麻丝网中钻出后,一个折返,以更快的速度电射而去,果然如同一抹紫电。

    眨眼之间,便要没入洞口。

    突然,紫貂一个急转,反倒向布吉的方向冲了过去。

    原本有些丧气的布吉,突然精神大振。

    他双手紧握木棍,甩出一道漂亮的圆弧。

    “啪!”正中紫貂。但是紫貂并未停止,撞断了木棍,继续向前急窜。

    布吉心中一急,伸手就拦。

    “啊~”伴着一声惨叫,布吉向后抛飞的身体,同紫电一同落地。众人连忙跟上,布吉不顾鲜血淋漓的右手,立刻翻身,一脚将紫电踩住。

    紫电的整个头部,被踩进了泥土中,它挣扎了几下,便蹬直了腿。

    “布吉威武!”十多名汉子齐声喝彩,朝紫电合拢过去。

    黑夜喘了口气,身形刚刚落地。

    他刚才犹豫了一下,但还是出手了。虽然所剩的空间感知不多,但调用一丝,封堵在紫貂返回的洞口,还算轻松。

    他没有直接灭杀紫貂,生怕被人看出端倪。

第二百一十五章 七夜

    那只紫貂感知异常敏锐,竟然能提前察觉到危机。

    高速中突然转向,避过空间细丝的切割。但急转向后,再难控制身形,撞断木棍后,又擦伤了布吉的右手。它自己也是晕头转向,被机警的布吉一脚踩住,顿时送了命。

    布吉上前试探了一下,确认紫电已经死亡,这才命令哈伊背负到身后,并吩咐众人收拾妥当,继续出发。

    “恭喜,恭喜。”连同黑夜,所有人都向布吉恭贺。

    这只猎物不一般,黑夜曾留意到,紫貂死亡后,曾掉出几枚元精,其中甚至还有一枚两星的技能元精。

    那枚技能元精被布吉当即服下,其他人并没有任何异议。

    布吉脸色变幻了一阵,似乎获得了莫大的收获,但却没有多说什么。他将身上的衣服脱下,撕出一根长布条,将流血的右手扎住。

    众人继续前行,寻找硕鼠的踪迹。可非常奇怪的是,接连寻几处洞穴,却没能发现一只硕鼠。那些烤得糊糊的肉块,似乎失去了足够的吸引力。

    黑夜对魔兽比较了解,心中有些想法,但他并没有点破。

    等到返回麻黄部族的时候,他们这一队人,除了猎杀紫电外,竟然不曾获得其它任何猎物。唯一的收获是,他们远远地发现了一处低凹地,并看到了十多只类似斑马一样的动物。

    他们没有试图去猎取,因为准备不足,很难捕获。外加上布吉已经受伤,不适合剧烈的狩猎。

    而且这种动物,最好是活捉并驯服,如果直接杀了吃肉,未免过于可惜。

    看着时间差不多了,众人加速返回。

    回到谷内,布吉将收获的紫貂呈献给族长。出人意料的是,族长并未表现出多大的惊喜,反倒露出一丝奇怪的神色。

    “布吉,你的任务为何没有完成?”族长巴鲁鲁用力挥了挥手中的权杖。

    黑夜听得这么一说,心中诧异不已,这族长莫非脑子抽筋。这么贵重的猎物,难道还抵不过十只硕鼠?

    布吉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右手,正有一丝血迹滴落。

    他下意识地握了握拳头,却疼得龇牙咧嘴。刚要为自己辩上几句,却被巴鲁鲁的言语给生生打断了。

    “我们这么多的族人,需要的是肉食,而不是这种华而不实的东西。”族长说着,将手中的紫电朝地上一抛。目光扫过七个小队的一百来号人,语重心长道:“每一位族人,不能光逞强显示自己的武勇,要为家中的族人考虑。”

    说罢,伸手一指崖壁,继续道:“我们还有三百多人,需要进食。布吉,你说说看,这只紫色的老鼠,能够几个人吃?”

    布吉依然低着头,他无从辩解。族长大权在握,又以大势压人,任何解释,都显得苍白。

    他这一队的十几个人,均是一脸不服。

    没人敢出言反对,因为地位不均等,他们没有足够的话语权。

    这个神奇的地方,雾气有补充体能的功效。就算不吃不喝,也不可能饿死人。巴鲁鲁的这番作为,纯粹是在作秀,黑夜心中有所断定。

    他算是看明白了,族长巴鲁鲁应该是有意打压布吉,而接下来肯定是要抬举什么人。看来自己暗中帮助布吉猎杀了紫电,反倒是好心办了坏事。

    果不其然,过了一会儿,族长便把自己的小儿子巴登推举了出来。

    巴登吆喝着,指挥手下,不一会便抬来一只巨大的黑色野猪,足足有两三米长,差不多有半吨重。

    他趾高气昂地扫视了其他人一眼,还特意在布吉受伤的手上停留了几秒,这才开口道:“巴登完成任务,为族人提供足够的肉食。”

    这一番表现,引来一阵惊呼。

    但黑夜仔细观察,发现有很多人眼中露出不屑的神色,这个巴登,显然也未能收服所有人的心。

    “这只野猪是我们发现的,今天我们还发现了一个小型的兽群呢!”哈伊心直口快,小声地嘀咕着。他对族长的公正和巴登的功劳,有所质疑。

    布吉回过头来,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不让他再说话。

    巴登耀武扬威过后,其余的狩猎队伍,也将收获一一呈上。巴鲁鲁不管收获多少,都不痛不痒地夸奖了几句。

    随后,巴鲁鲁将所有猎物都集中在一起,屠宰后分割。

    很快,所有的族人,都从灯楼上攀爬下来,以家庭为单位领取肉食。领完肉食的,到山崖脚下生火,或烤,或煮。

    毫无意外,布吉这一队人,包括他们的家人,都未能领到任何肉食。他们只分到几串土豆,以及几只腥气扑鼻的河蚌。

    布吉手下的兄弟,都以家庭为单位,各自回去了,只剩下他一个人。黑夜爬上竹楼,将风铃叫了下来,凑到布吉那边,简单地烤了些土豆吃。

    河蚌腥味太重,黑夜和风铃实在没有胃口,便都给了布吉。布吉也不推辞,放到火上简单地烤熟后,便大口吞咽起来。

    黑夜心中有些猜想,但却没有明说。

    他朝风铃要过一个小皮囊,从中挑出一粒药丸,递给布吉道:“布吉大哥,把手上的伤治疗一下吧。”

    “这是?”布吉惊讶地抬起头,望向黑夜手中如同米粒般大小的药丸。虽然从外表难以判断效果,但那扑鼻的清香作不了假。

    “哦,是这样的。”黑夜信口胡诌道:“我们寨子里曾经接待过一位异人,他会用草木制作一些疗伤的药物。我曾帮他看过一阵子炉火,这粒活血生肌丹就是他给我的礼物。”

    黑夜把布吉完好的那只手拉过来,将药丸塞进他的手里,一脸肯定道:“试试,很有效的。手上的伤如果不及时治疗,会影响以后狩猎的。”

    布吉犹豫了一下,还是接了过去。

    他把药丸直接丢进嘴里,然后感受了一下。没过多久,他的脸上突然露出狂喜,一把扯开包裹的右手,被撕裂的血肉,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

    “太神奇了,这个,这个……”布吉激动得有些语无伦次。他见过部族里许多受伤的勇士,烙下残疾后凄惨的下场。他本以为自己的手也废掉了,但没想到这一小粒药丸竟然有此功效。

    “布吉大哥,一定要守密啊,不能叫别人知道!”风铃在一旁撬边。

    “一定,一定。”布吉慌忙不迭地应道,他还未从震惊中恢复过来。不过,他还算心细,连忙又把布条裹到手上,恢复成受伤难愈的模样。

    这一举动,看得黑夜直点头。

    悠扬的丝竹乐声响起,雾气逐渐笼罩大地。

    广场中燃起一堆堆篝火。

    黑夜好奇不已,雾气来的时候不是应该休息吗,怎么人群还在不断往广场上聚集?他把头转向布吉,露出一个询问的神色。

    布吉也不隐瞒,径直向他解释道:“黑夜兄弟,这是七夜。自我们部族存在以来,每逢第七个夜晚,我们便要举办篝火集会。你们也去看看吧,很热闹的。”

    “七次浓雾一轮回,一共四十二天,莫非有什么玄机?”黑夜暗自思量。

    带着疑惑,他同风铃一起来到广场的篝火旁。按照他的性子,他现在也没什么心思去参加活动,享受娱乐。但风铃近来挺辛苦,又按捺不住好奇心。一同去凑个热闹,权当给风铃解闷了。

    二人挑选了一处篝火边坐下,看到男男女女在篝火边起舞。虽然跳得不是很好看,但那种青春的活力,却是压抑不住。

    不断有人鼓掌,吹口哨。

    峡谷内热闹非凡。没过多久,哈伊找到黑夜,凑了过来。他见到黑夜身边的风铃,眼睛却是再也挪不开了。有意无意地,便找风铃搭话。风铃见到黑夜走了神,她只能有一搭没一搭地和他乱扯,但大部分时间都在倾听。没想到这样一来,竟然真打探到不少有用的消息。

    黑夜被勾动了心思,不由地又回想起自己刚落脚十八里山寨的除夕夜。篝火映红天空,天空中术法飞射,流光四溢。这恍惚间,便是大半年过去了,也不知道家里怎么样了?

    恍惚间,手里好像被人塞了根什么东西。黑夜回过神来,发现那是一根红色的羽毛。抬头望去,只见一位**着上半身的姑娘,正朝他郝然一笑。那姑娘说不上秀美,却露出几分野性,活力十足。

    黑夜向来谦逊,便朝她回了一笑,手里的羽毛,在火光下鲜艳如血,非常好看。心中有些喜欢,他便把那根羽毛塞进腰带里,又说了一声谢谢。

    抬头望向天空,却是灰蒙蒙一片。只有浓雾,却没有星空。

    他被篝火吊起了思乡情绪,便没有心思再待下去了。向风铃支会了一声,又同哈伊打了声招呼,便拉着风铃的手返回灯楼。

    风铃特别高兴,她从哈伊哪里,打探了许多消息。其中,就包括了布吉的身世。

    “你知道吗,布吉现在算是孤儿呢!”风铃也不知道自己父母是谁,所以对孤儿有一种特殊的感情。见到黑夜没有回答,她又继续道:“布吉的父亲也曾经是族里的勇士,狩猎残疾后,便当做贡品,送到木筏上去了。她的妈妈,是个非常重情义的女子,竟然主动要求一同当贡品,跟着布吉的父亲走了。真的好悲情呀!布吉没有兄弟,他靠着族里的接济才长大成人。他也好厉害,竟然成了族里的勇士,要知道,这个部族一共只有十位勇士呢。而且,只有勇士,才能做为族长的候选人。”

    黑夜耐着性子,把风铃的话听完,心中却是起了波澜。

第二百一十六章 决斗

    哈伊无意中,竟然向风铃透露了两点很重要的信息。一是以活人作为贡品,非常诡异。二是布吉竟然是族长的候选人,联想到巴鲁鲁先前的那些举动,黑夜想透彻了。巴鲁鲁不遗余力地打压布吉,恐怕是为了自己的儿子铺路。

    黑夜拉近了风铃,带着她一同向断崖上攀爬,随口又问道:“哈伊有没有说,那个贡品是怎么回事。”

    “有啊,有啊!”风铃献宝似地应道:“看到广场上那些风车没,如果风车疯狂地转动,就说明季风到了。”

    黑夜接口道:“难怪他们管那玩意叫‘季风标’,原来是派这个用途。”

    “听哈伊说,季风一般在七次篝火晚会后到达。那时候,水流会逆向流动,不再自西向东,而是反向朝西流。这一特殊情况,会持续一到两个篝火晚会的时间。每个寨子,需要按人头的十分之一缴纳贡品,也就是活人。”

    听得风铃这番叙述,黑夜惊奇不已。七次篝火晚会,折算成他的时间概念,就是294天,接近十个月的时间。大河逆流,持续时间在两个月左右。这种现象够奇特的啊,从常理上难以理解。

    “收贡品的是什么人?为什么要缴纳贡品?”黑夜的好奇心被吊了起来。

    “让我想想,”风铃摇了摇脑袋。

    说话间已经爬到落脚的灯楼,黑夜示意风铃爬到顶层上,一起眺望篝火。风铃边爬边皱眉道:“好像哈伊说过,会有长翅膀的人到部落里清点,如果不按规矩缴纳的话,整个部落便会遭遇屠灭。”

    “兽人,一定是兽人!难怪!”黑夜大吃一惊。

    这样一来,许多事情便能解释通了。这里的语言,用的是兽人语。还有寨子里为什么没有老弱病残,可能是全部当做贡品送掉了。

    黑夜在试炼场见过兽人吃人,联想到这里,仿佛是一个人类的牲口养殖场。这些被圈养的人哪里来的?他们的武力并不弱,为什么不反抗呢?

    一系列的疑惑,不断升起,黑夜望着远处的篝火出神。

    风铃看了一会儿篝火,黑夜又不搭理她,忽然觉得十分无趣:“我下去休息啦!”

    “去吧,去吧!”黑夜在她小脑袋上敲一下,便送她离开。

    篝火那边的声响,逐渐减弱,族里的男男女女陆续归来。黑夜有些问题想不通,翻来覆去地无法入眠。便索性盘膝而坐,尝试进入冥想状态。

    空间能力突然削弱,不知道是哪里出了问题?

    是额头的棱晶存储流失,还是棱晶内有什么东西在吸收?他需要把这些情况探查个明白,否则仅凭他所剩下的那一击之力,实在难以自保。

    刚闭上眼睛,楼下便传来争吵。

    听声音,好像是风铃和一名女子杠上了。

    黑夜睁开眼,黑夜取下油灯,翻身下了楼。夜里火光微弱,看得不够真切,但依稀可以辨别出,那名女子是刚才在篝火边,送黑夜红羽毛的那位。

    “风铃,在吵什么呢?”黑夜向风铃开了口,又朝那女子一笑,。

    “她说要和你困觉,”风铃气鼓鼓的,双手叉腰,恶狠狠地盯着那名女子,头也不回道:“黑夜哥哥,这个女人真不要脸。”

    “啥?”黑夜嘴巴张得老大,怀疑自己的耳朵出了问题,他疑惑地看向那名女子。

    被黑夜盯住了面孔,那女子脸上闪过一抹娇羞,但她一咬嘴唇,倔强地望向风铃,不肯离开,也不退让。

    “这位姑娘,”黑夜不得不开口,“我看这里是有什么误会吧?”

    那女子望了黑夜一眼,脸上红晕又起,她突然提高了声音:“你收下了我的羽毛,就表示同意做我的伴侣。”

    眼看黑夜有赖账的迹象,她有些着急了。

    吵闹的声音,惊动了四周,不断又人凑过来围观。布吉住得比较近,他也赶到了。

    “姑娘,不要激动,”黑夜心说坏事了,自己恍惚间,做了件大蠢事。他连忙把腰里的羽毛掏了出来,递还给那名女子:“我刚来这里,确实不知道什么规矩。要不这样,我把羽毛还给你,咱们还是各归各的。”

    “不行!”声音几乎是从鼻孔里哼出来的,那姑娘见到围观的人多了,胆子逐渐大了起来,气势也越来越强盛。

    “哼,不要脸。”风铃气愤不过,一把抢过黑夜手里的红色羽毛,然后朝山崖下丢去。羽毛飘飘荡荡,一会儿便消失在黑暗中。

    周围议论迭起,有说黑夜愚蠢,又说风铃霸道,也有嘲笑那位女子的。

    从高高低低的议论里,黑夜听出那名女子叫初蝶,是族中最年长那位勇士的女儿。这女子向来高傲,看不上寨子里的任何人。没想到今夜与看起来细皮嫩肉的黑夜看对了眼,一下子就把定情信物给送了出去。

    黑夜哪里知道部族的规矩,七夜其实就是寨子里的男女定情之夜。这里的女子很开放,也很大胆。如果有男人收下她们的红色羽毛便表示居住在一起,生一堆小娃娃。如果不接受,必须将羽毛插到地上,起身离去。

    黑夜想当然地把羽毛收了,这就引起了误会。

    初蝶是部族里,许多男子的梦中情人,其中也包括布吉,他也不情愿部落里的这朵鲜花被别人给采了。他站在人群里,看了好一会,却不知道该如何办。如果贸然地去劝解,势必会得罪初蝶,如果不去,又难以对得住自己的良心。

    黑夜初来乍到,与自己颇为投缘,他还将珍贵的丹药送给自己疗伤。现在因为不懂部族的规矩,造成了误会。强扭的瓜不甜,自己作为主人,理应应该把这个事情说开。

    正当布吉暗犹豫未决的时候,初蝶却蹲下身子“呜呜~”地哭了起来。风铃刚才的举动,极大地损害了她的自尊心。

    黑夜一脸尴尬,有些手无足措。

    风铃的做法,帮他解了围,自然不能责怪。可这找上门的姑娘,被当着众人的面羞辱,面子上怎么过得去?

    “初蝶姑娘,”黑夜讪讪道,“你看这都是误会,我家小妹的举动,的确不太妥当。要不大家先回去,都冷静一下,赶明儿咱们好好聊聊。”

    听到黑夜话语里明显的拒绝之意,初蝶哭得更厉害了。

    围观的人越来越多。

    突然一个声音插了进来:“哪里来的野蛮小子,撒泡尿自己照照,就凭你也想获得我们部族姑娘的青睐。这事就这么定了,你们不可能在一起的,各自回去吧。”

    这声音像是解围,可怎么听,怎么都不是滋味。

    黑夜火气噌地便上来了,循声顶了回去:“你是哪根葱,这里关你屁事。”

    人群一片哗然,那个出声的人从人群中挤了出来,三两个起落,便站到竹楼前,伸手一指黑夜:“小子,你有种再说一遍。一个外来户,也敢跟我叫板。”

    这人不是别人,正是族长巴鲁鲁的儿子巴登。

    黑夜出道后一路打杀,还未曾见过这等自我感觉良好的家伙,他自然不能示弱:“说的就是你,你算什么东西。是个男人么,有种咱们练练。”

    一旁的初蝶见到两个男人起了争执,反倒不哭了,任由女伴搀扶到一旁,看起了热闹。

    “巴登、黑夜兄弟,消消火。”布吉不能再沉默下去了,他连忙插到两人中间,做起了和事佬。

    “滚开!”巴登一把将布吉推开,手指几乎戳到黑夜的鼻孔上:“决斗,我要喝你决斗。除了初蝶的归属,还要包括你的妹妹。”

    布吉一张脸涨得快要挤出血来了。

    他虽然遭到排挤,但也是部族里受人尊敬的勇士。这个巴登,竟然把他当做路人甲。从巴登的话语里,他也听出一丝味道来了。醉翁之意不在酒,这个巴登,恐怕是对风铃早有预谋,借题发挥。

    “巴登,黑夜兄弟是我带到寨子的,有事你冲我来。”布吉重新挤到两人中间,瞪着巴登:“决斗是吧,好,我代黑夜兄弟应下了,咱们广场见。谁要不敢去,谁就是下一批贡品。”

    事态愈演愈烈,从一个误会,逐渐变成了三个男人的争执,其中可能还涉及到部落里族长候选人的竞争。

    黑夜从未有过让别人帮自己出头的经历,虽然武力不如从前,但也不至于做缩头乌龟。

    “我的事情,我自己解决。”他先向布吉表示了感谢,然后向前一步,把手指戳到巴登的鼻子上,龇牙道:“小子,你要找死,我便成全你,你有种就来吧!”

    说完之后,他抓住风铃,一同向悬崖外跃出。空中借力竹竿,轻巧地落下断崖。

    广场上的人群还未完全散去,灯楼里的人群,又都赶回广场。这样的热闹,难得一见。布吉见黑夜不愿自己帮忙,又怕事态难以掌控,便暗中召集了自家兄弟,准备了一些短小的武器,一同跟了上来。

    黑夜与巴登怒目相向,正要动手。

    风铃在一旁摇了摇他的胳膊,埋怨道:“这个坏东西,一定要给他好看。不仅想占便宜,还一毛不拔。”这个巴登真是自我感觉良好,提出决斗,想一次性霸占两个女人,真是异想天开。

    “是哦,”得到风铃提醒,黑夜也回过神来。自己真是被气晕了,一心想碾死这只臭虫,竟然忘了提出决斗条件。

    “你的卵蛋还在吗?”黑夜向巴登出言嘲讽道,“连赌注都出不起的怂货。”

第二百一十七章 想娶我妹妹?

    巴登闻言便是一愣,他在部族里蛮横惯了,根本没意识到这一茬.被黑夜这么一说,再加上周围人议论纷纷,他面子上顿时挂不住了。回头便叫来一个属下,叮嘱了一番。

    没过多久,他的那名属下,领过来两个女人。

    黑夜有所猜测,暗道这个巴登真不是个东西,竟然把自己的女人当作赌注,他还没说什么,围观的布吉却是沉不住气了。要不哈伊一把拉住,他早就冲上去理论了。

    他能不生气么!

    自己受伤才猎杀到的紫电,竟然叫巴登叫女人围在脖子上。

    瞧那女人模样,嘴上涂了红色的草汁,手上戴了金手链,一个劲地朝周围的壮汉直抛媚眼。布吉认识她,这个女人是个寡妇,平时同部族里多个男人有染。也不知道巴登哪根筋搭牢了,竟同这号破鞋好上了。

    黑夜自然不知情,反正对巴登这一举动颇为不齿,所以又忍不住地冷嘲热讽。巴登气得七窍生烟,接过同伴递来的长柄武器,那样子就待择人而噬。

    人群中突然传出一阵骚动,围观的族民让开一条路。

    族长巴鲁鲁从人群中穿了出来,摆出一副恨铁不成钢的口气:“你们这是干什么,力气很多是不是?”他一开口,便把双方都扯上了,随即将头一转,看向黑夜:“你是外来人,没有资格参与篝火晚会,初蝶与你之事作废。”

    黑夜松了口气,他过来只是打听情报,并不想把事情做绝。这个巴鲁鲁倒是个成功的和事佬,两句话,便将争端解决了。

    没想到巴顿却是不依不饶,他朝黑夜身旁一指道:“这个小子得罪了我,不能就这样作数,作为赔偿,必须将他妹妹送给我。”

    果然是个脑袋抽筋的,黑夜刚熄下去的怒火,“噌”地一下重新点燃。这个混蛋王八蛋,竟然是冲着风铃来的。

    广场上数百人围观,巴鲁鲁也不能完全失去公允。

    他看了一眼风铃,又瞄了一眼巴登,随后向黑夜说道:“年轻人,我看不如这样。你们兄妹两个就不要离开了,择日不如撞日,今晚就正式加入我们的部族。这样的话,你和初蝶的事情,可以按照篝火晚会的规矩来,不会有人反对。另外,你妹妹嫁给巴登,也不算辱没了身份,毕竟他是我们部族的勇士。”

    狐狸尾巴露出来了,黑夜暗恨。这个老东西,根本就不了解情况,而且本意绝不是解围。先前之所以那么说,恐怕是怕初蝶跟定了自己,自己儿子没戏了。现在又帮巴登谋划风铃,实在是有够恶心的。

    巴鲁鲁在族里一手遮天,即便有人反对,他也无所顾忌。只是他没有意识到,自己这番话所带来的后果。

    他他得罪了三个人,一是初蝶的父亲,部族里年纪最大的勇士,这是隐患。二是布吉,这是有异心的领头羊。当然了,他自然也不会在意多得罪一次,先前打压布吉已经够多的了。第三个人,却是他真正不能得罪的,那就是黑夜。

    所以,他要倒霉了,要倒大霉了。

    黑夜收回了咄咄逼人的态度,文质彬彬地朝巴鲁鲁一拱手,严肃道:“巴鲁鲁族长,虽然我与族人走散了,但是叛族的事情是不可能的。至于巴登想要迎娶我的妹妹,也不是不可能。但有个条件,得按照我们部族的规矩来。”

    风铃心有不满,暗中在黑夜的腰里拧了一把。

    黑夜强忍疼痛,硬是没露出任何异常,他静候巴鲁鲁的答复。这番话已经把风铃的归属,提拔到部族之间的高度,他倒要看看这个族长如何作答。

    巴鲁鲁眉头一皱,手上的权杖捏紧了几分,眼前的这个外来者,似乎并不那么容易对付,他以退为进,深沉道:“哦,有什么规矩,你先说说。”

    鱼儿上钩了,黑夜心中大定。

    他没有先回答,而是将随身的包裹取了出来,包裹里的骷髅小强早就不在了,它得了黑夜的指令,偷偷摸摸地去寻了一副骸骨,然后带着黑夜的亲笔书信,返回毒蛇谷了。

    黑夜将包裹打开,把里面的黄金白银一股脑地抖到地上,引来一片倒吸的凉气。见到众人有了反应,他这才这才慢条斯理道:“在我们部族,我和我妹妹也算是有身份的人。一般人也不可能有这么多黄金,对不对?”

    巴鲁鲁也盯着那堆黄金挪不开眼神,他一时半会没能猜测出黑夜的用意。

    其实黑夜此举,只是要营造出一个平等对话的环境。他不能任由巴鲁鲁一家独大,掌控所有的话语权。杜撰出一个莫须有的身份,可以提高他和风铃在众人心中的地位与分量。

    “在我们的部族里,崇尚男女婚恋自由。只要双方自愿,旁人就没有拆散的道理。”黑夜说着,向众人望去。只见那些麻黄部落的族人,都纷纷点头,他们大致也是遵循这样的择偶规则。

    “麻烦诸位作个见证,”黑夜直接忽略了巴鲁鲁的存在,向在场的众人一拱手道,“我妹妹是否愿意嫁给巴登,由她自己决定。”

    还没等黑夜把秀作完,风铃便急不可耐地叫了起来:“不行,不愿意。”

    广场上顿时嘘声一片,巴鲁鲁面色也不好看,显然这桩事情有些脱离掌控了。

    黑夜见控制住了族人的思维走向,继续借助舆论,把自己放到道义的制高点:“凡事也有例外,如果有男人硬要迎娶,也不是完全没有可能。这里环境恶劣,部族生存不易,如果家里能多一个勇士,不是一件坏事。”

    这番话入情入理,倒是有不少人点头称是。

    “但是,”黑夜把话又转了回来,“勇士不是吹出来的,得有些真材实料。”

    巴鲁鲁见到黑夜掌控了局面,一时间也难以反驳。倒是巴登却沉不住气了,他一拍胸口道:“我可是部族里货真价实的勇士,你要怎么地?”

    “不怎么滴,”黑夜轻蔑地看了他一眼,“只是要个简单的证明。”

    巴登挥了挥手,不耐烦道:“要什么尽管说,这还不容易。”

    “两个选择,”黑夜一指巴登带来的女人,“一是你再去猎杀一只紫电,来证明自己的能力。”

    一根手指变两根,黑夜又道:“第一个任务你没能力接的话,那就完成第二个。这里向西七十里左右,有一处山谷。谷内有一种可以疗毒的植物,叫做狗屎豆,只要你能取回一株来,我便认可你的能力。”

    哪知道巴登早已不耐,将手中棍子一挥,不屑道:“我当什么难题,还以为你能玩出什么花样来呢,不就是一只紫色的硕鼠和一株植物么。把你妹妹打扮好,明日我便取来。”

    别人不清楚这两个任务难度,布吉和他的兄弟可是心知肚明。

    黑夜这是在帮他,只要巴登空手回来,就等于重重地扇了族长巴鲁鲁一个耳光。只要有点脑子的人,一定会联想到昨日捕猎回来后族长对布吉的态度。

    “慢着!”巴鲁鲁不出面不行了。

    他自然之道紫电难以猎杀,也清楚黑夜挖了坑等巴登往里面跳。可自己这个儿子,怎么就是脑子一根筋呢?

    “巴鲁鲁族长,你这是什么意思?”黑夜装作不解,口中数落道:“想替巴登反悔?你这是要问问他的卵蛋还在么?”

    人群中嘘声一片,哄笑连天。

    “你,”巴鲁鲁被呛到了,他没想到黑夜会突然耍起无赖,完全不按常理出牌。事先准备好的措辞,竟被活生生地咽了下去。

    “当然了,族长要是觉得我是故意刁难的话,就当我从来没说过。”黑夜开始玩起了激将法。他一挑眉头,戏谑道:“您老就别操那么多心了,要是巴登连这种简单的任务都不能完成,他还有脸当族长的继承人么?”

    “好,好,你,你……”巴鲁鲁是个聪明人,他心里气得快吐血了。可也不敢当着族人的面,要让黑夜如何好看。一旦违逆了民意,倒行逆施,这族长恐怕也就到头了。

    麻黄部落沿袭了原始掌权方式,头领是由民众推举产生的。

    巴鲁鲁的权势来自于族民,所以他处事至少表面上要公平。因为族长之位无法世袭,所以他要延续自己的血脉掌权,就必须作些铺垫。现在他还可以利用自己的权势,为巴登铺路。

    见到巴登一事已无回转余地,他只得叹了口气,转身离开。至于黑夜这个外来户如何处理,总会有办法的,不是么?

    巴登被黑夜多次嘲讽,快要怒极攻心了。但他还没愚蠢到立刻动手的地步,他恼怒地瞪了黑夜和风铃一眼,也挥手带人离开。

    今天“晚上”的决斗不了了之了,但双方的纠葛却是越来越深了。

    风铃摇着黑夜的胳膊离开人群,她有些担忧道:“要不我们离开这里吧,要是巴登暗地里使坏就糟了。”

    “今天好像是有点过分了,”黑夜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朝广场方向望了一眼。原本以他做人的原则和习惯,很少这样当面同人争执。不知道今天为什么,情绪竟然有些失控。

第二百一十八章 夜谋

    不过这样一闹也好,一是暂时抛开了初蝶的事情,二来同族长彻底划分了阵营,不如再使些手段,在这一个部族中扶植一个亲善自己的头领来。比如布吉,就是一个非常好的选择。

    回到灯楼后,黑夜本想冷静思考一番,接下来如何应对。谁知道刚爬到顶层,就看见初蝶已经睡到床铺上了。

    这个女人也是一根筋!

    见到黑夜归来,初蝶含情脉脉地支起半个身子,摆出出水芙蓉的姿态。一双大眼睛,不停地朝黑夜身上瞄来瞄去。

    黑夜手中一僵,脚下不稳,差点就顺着竹竿滑了下去。

    这里的女人也真是,好歹遮了下身,怎么就可以不遮上身呢?少年人都是血气方刚,这不是惹人犯罪么?这里的人也不知道咋回事,明明天上没有太阳,但个个皮肤黝黑,乍一看跟非洲难民似的。

    下面的风铃见到黑夜僵在梯子上,忍不住又探出头来问道:“怎么了?”

    “啊,”黑夜一慌,刚才两个女人已经闹得不可开交了,要是再折腾一趟,恐怕这“晚上”部族里谁也别想睡了。万一被巴鲁鲁抓住把柄,刚下的套子可就白费心思了。

    “风铃,”黑衣无视初蝶的存在,顺着竹竿爬了下来,“今天事情多,实在睡不着,不如我到你这边坐一会儿。”

    “好啊,好啊!”风铃挺高兴。

    黑夜爬到灯楼二层,坐到风铃床边,一脸垂头丧气,他被顶楼的那位毅力过人的初蝶给打败了。风铃一脸不解,露出疑惑的神色。

    黑夜没有回答,伸手指了指头顶。随即又把手指竖到嘴边,做了个噤声的手势,悄悄道:“那个初蝶就在咱们楼上,咱们俩睡一块儿吧,别搭理她。”

    “耶!”风铃特别高兴,还摆出个剪刀手的姿势。这是在百草谷的时候,跟黑夜学的。

    “耶你个头,”黑夜在她脑袋上轻轻地敲了一下,爬上床来。

    这里的夜,真是长。三天啊,足足七十二小时。

    头顶有初蝶虎视眈眈,身边有风铃调皮捣蛋,外头说不定还有人正在暗处监视,度日如年。

    黑夜既没办法吸收雾气修炼,也没办法合眼,在煎熬中等到到雾气散去。

    当然了,部族里难以合眼的还有很多人,比如布吉,比如族长巴鲁鲁,还有他的小儿子巴登。

    族长巴鲁鲁的灯楼是整个部族里最大的,今晚的灯光特别亮,人来人往,几乎没有止歇。用脚趾头想想,他一定在针对黑夜作一些特殊安排。

    窗外透出灯光,拉长了两个影子。

    “巴登,你个蠢货!”族长巴鲁鲁毫不留情面,对小儿子直接训斥道。

    “还不是从你那里遗传的么!”巴登低着头,小声地嘀咕道。

    “气死我了,”巴鲁鲁一口气差点噎住,他烦躁地踱来踱去,“我怎么生了你这么个蠢东西,你做事之前能不能动动脑子,不要全凭下半身思考。你给我说说看,那个骚寡妇到底怎么回事?”

    骚寡妇本来也没啥大问题,可偏偏巴登将紫电的皮毛给了她,这就给黑夜钻了空子,而且还引起了布吉的极度不满。

    “骚寡妇怎么了,”巴登不爽道,“屁股那么大,不是说好生养吗?你一直鼓励我们兄弟几个多搞女人,那不刚好合适嘛。”

    “你……”巴鲁鲁手指戳着巴登,一口气差点没接上来,“气死我了,我是问你紫电的皮毛怎么会落到她手里。”

    “哦,这个事啊。”巴登一脸无所谓道:“还不是几个女人都要,吵来吵去,最后干起架来了。骚寡妇力气大,最后赢了呗。”

    “去、去、去,”巴鲁鲁实在不想看到这个丢人现眼的家伙了,直接把巴登赶走,末了又叮嘱道:“那个外来人有些心计,你要当心点。明天除了把你那一队人都带上外,我再给你十个精锐人手。把事情办漂亮了回来,要是空了手,族长这位置可就得落到人家手上了。”

    “知道啦!”巴登一脸不耐烦,转身走就。

    等到巴登走远,巴鲁鲁又把最得力的手下叫了过来。

    “三禾,你得帮我一起想想办法,别叫那个外来人煽动了族里的情绪。”巴鲁鲁确实想要暗中下手。

    “族长,这事容易。”三禾是个矮小精悍的家伙,有些贼眉鼠眼。他认真道:“我已经暗中留意过那个外来户了,俺侄子哈伊还给我传了消息,那人狩猎中没啥表现,武力应该不强。”

    这算是巴鲁鲁今晚听到最好的消息了,他心情开始好了起来:“你那侄子不错,让他在布吉身边好好谋划,将来巴登要是继了位,肯定少不了他的好处。”

    “那就先谢过族长了,听我那侄子说,布吉最近有些不安分,你说会不会打压得过了头?”三禾思维跳跃很快,又扯到另外的事情上去了。

    “布吉那个小伙子其实不错,可惜他过于倔强,不懂人情世故,硬要和巴登顶着干,我也只能狠心下手了。”巴鲁鲁感慨道。之后却是一阵沉默,似乎回忆起什么事情,只听他又说道:“布吉的父亲抢了我们寨子里最水灵的女人,那个女人也真是的,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非要陪着他一起去送死,何苦来哉?”

    “是啊,”三禾附和道,“要说那女人就是脑子不好使,当年要是跟着族长您,那该多好。”

    “唉!不谈了,不谈了。”巴鲁鲁似乎也有些感慨,走到窗口,朝黑夜居住灯楼的方向望了一眼,又道:“你说初蝶会不会也同那个女人一样,都那么死心眼?她可是巴登正妻最好的人选呢,栓住了她,就能为巴登多争取到一位勇士。”

    三禾不好回答了,这件事情上,他难以判断。

    巴鲁鲁见三禾不作声,便把话题扯了回来,说起了接下来的打算:“明天一定要找个难以完成的任务给布吉,那个外来人也会跟着去,最好能死于意外。但这样操作,我还是不放心。你暗中在派些人手扮作沙盗,如果他们安然无恙,就出手偷袭,至少要干掉那个外来户。”

    “族长,这个不太妥当吧。”三禾虽然听命于巴鲁鲁,但不代表他没有自己的主见,因为族长的吩咐的确让他为难了:“麻黄部族祖先定下的规矩,不得暗中偷袭自己的族人,你我都发过誓的。”

    “发誓,去他妈的发誓。”巴鲁鲁暴躁起来,他突然翻身,挥手在竹椅上重重一拍,那张椅子顿时散了架。他压着声音,几乎用吼的方式说了出来:“你我还发誓过,到了年纪就必须主动成为贡品。我是族长,我六十岁了,没几天就会上路了。你是族人,四十岁就该去了。难道你想成为贡品,你就不想多活两年。”

    “这是我们的部族,为什么我说了不算,一定要那些死掉的人来定规矩。我不服,我要改变规矩。”巴鲁鲁积了一肚子怨气,今夜算是全部爆发出来了。

    三禾本来还有些主见,听到族长这样一说,倒是沉默不语了。生命可贵,谁不想多活两年。他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下定了决心:“好,我去。希望族长不要食言,让我多活几年。”

    一碗水端平,到头来还是一句笑话。谁没点私心,谁心里没有小九九。只要能活下去,有什么规则不能改变?巴鲁鲁把三禾差走,开始思量起贡品的事情来。他必须要作出改变,说不定这个外来人闹出的事端,刚好是一个契机。

    黑夜自然想不到,这个寨子里有这么复杂的事情,也猜不到巴鲁鲁具体会如何对付自己。他好不容易熬过了雾天,带着风铃,偷偷摸摸地出了竹楼,到广场上去找布吉去了。

    至于那个初蝶,他要占着竹楼,就让她去吧。广场上来的人并不多,应该是集合的时间还没到。黑夜饶有兴致地绕着广场,观看那些高高的风车。

    风车的叶片依然在缓慢转动,但是黑夜留意到,转动的速度,明显有增快的迹象。如果哈伊透露给风铃的信息属实,那么季风就要来了。大河的水就要逆流了,而麻黄部落,应该要准备贡品了。

    巴登比布吉来得还早,老远瞧见黑夜和风铃,便趾高气扬地带着人过来了。

    “外来人,”巴登手中棍子一指黑夜,轻蔑道:“你在这里干嘛,你应该回到屋子里,准备你妹妹的嫁妆。今天晚上,她就是属于我的了。”

    “呸!做你的千秋大梦。”风铃毫不客气,她对巴登好感全无。

    这个家伙离死不远了,还和他客气什么!

    黑夜微微一笑,抱拳道:“巴登勇士,希望你今天一帆风顺,千万别阴沟里翻了船。要是空手回来,那脸皮恐怕裤裆里也塞不住啊。你说是不是?”

    “哼,咱们走着瞧。”巴登丢下一句狠话,带着手下离开。被黑夜和风铃冷嘲热讽了一番,他心里不舒服,又难以发作。他心烦意燥,带着一群手下,便直接离开了麻黄部族。

    目送巴登走远,黑夜与风铃会心一笑。

第二百一十九章 姜还是老的辣

    等到布吉他们都集合完毕的时候,族长巴鲁鲁这才缓缓来迟。他扫了一眼众人,发现巴登不在,他露出疑惑的神情。

    “族长是在找巴登勇士吗?”黑夜排众而出,既然与他们父子交恶,自然不放过任何一个打击对方的机会。

    巴鲁鲁没有回答,这是明知故问。

    黑夜迈出一步,故意提高了声音,好让在场的百十号人都能听到:“狩猎这种小事,哪里需要巴登勇士参与。族人的吃喝,跟他能有什么关系?还是女人重要啊。我刚才看见巴登勇士早早地出了门,说不定这会儿已经猎杀到紫电了呢!”

    “你……”巴鲁鲁暗恨,这个外来户是在是太可恶了,竟然公然挑拨巴登同部族的关系。

    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他难以反驳,只能顺着黑夜的话说了下去:“女人的事情确实非常重要!咱们麻黄部族,每次季风都要付出十分之一的人口作为贡品,如果生养跟不上,人口越来越少,终有一天,这个部族就消失了。”

    众人一听,都不住点头。

    姜还是老的辣,这个老东西,把女人提高到部族生存的高度,反而占到了便宜。

    没成功挑拨起众人对巴登的敌对情绪,黑夜也懒得同巴鲁鲁继续打口水仗。他退回布吉队伍里,等着分派任务。

    巴鲁鲁显然有过一番算计,他先将其它五个狩猎小队的任务都分派了,还特地照顾了初蝶的父亲。

    最后只剩下布吉没有分派,显然没什么好事。

    只见他使了个“变脸”,立刻换上一副悲悯天人的表情,沉重地朝众人道:“季风就快要来了,这是我们麻黄部族的苦难。诸位都是部族里的栋梁,希望大家能够齐心协力,共同度过这次灾难。”

    低沉的嗓音,外加一副苦哈哈的表情,立刻博得了许多人的共鸣。

    “布吉,你是我么族里的十位勇士之一,我对你期于厚望。”巴鲁鲁一反常态地,说出一番温暖的话。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黑夜心中下了结论,却又难以插话。

    果然,刚刚肯定完布吉,巴鲁鲁便扯起了幌子:“我们部族的灾难,从来没有过停止。作为一个族长,我从未睡过一天安稳觉。我思考了这么多年,我们必须作出改变。即使不能完全抗争,也要想出一个办法,更好地保护族人。”

    老而不死是为贼,这个巴鲁鲁奸猾的一面表现出来了。

    “族长,你要我干啥,尽管说吧。”布吉果然是个直性子,被撩动了情绪后,立刻热血上涌。

    真是送上门的猪,黑夜暗叹一声。

    巴鲁鲁连忙大赞一声好,继续道:“布吉你的野外生存能力是勇士中最强的,所以我把这个最艰巨、最重要的任务交给你。”

    众人听得耳热,目不转睛地望向布吉。

    “沿河而下,有一部落与我们临近。上一次季风之前,他们曾设法与我们取得联络,但后来却没了音信。布吉你的任务就是寻到这个部落,将我的书信送达,并带回他们族长的回信。”巴鲁鲁说完,拿出一个密封的羊皮卷,还有一片断裂的玉石片,走到布吉跟前,郑重地交给他。

    “族长放心,布吉必定完成任务。”布吉双手郑重地接了过来,并小心地藏好。

    真不愧是老狐狸,这一招,等于间接流放。用脚趾头想想也清楚,这一去恐怕是凶多吉少。

    这个部落是否存在还很难说,单论在雾天中生存,这就是极大的考验。黑夜在空间能量充足的情况下,尚且命悬一线,更不用说布吉了和他的同伴了。

    黑夜意识到麻烦大了,巴鲁鲁现学现卖,立刻把挖坑套路返还给了他。但是郁闷的是,他有必须跟过去的理由。但是安全上,却不能完全保证。在没有选择余地的情况下,只能是一个萝卜一个坑了。

    众人各拾了心情,聚集到一处,准备出发。没想到,巴鲁鲁竟然带人将黑夜围了起来。

    “年轻人,你既然与巴登立下赌约,那赌注是不是该留下来。”这个老东西,是想强行把风铃留在部族里。

    黑夜哪里放心让风铃肚子留下,这丫头没啥社会经验,被老狐狸盯住了,铁定不会有什么好结果。他反应也比较快,一通对方的意图,立刻口气不善道:“巴鲁鲁族长,你好歹也是有头有脸的人,怎么好意思用这种下三滥的手段,去坑一个女人呢?我是嫁妹妹,不是卖牲口。”

    这番话,可没有给巴鲁鲁留任何脸面,其中的不满,就算傻子也能听出来。巴鲁鲁脸上红一阵,白一阵,只觉怒气上涌。

    一边的布吉还是太嫩,自以为得了重要的任务,热血上涌,头脑发昏。

    他不仅没想清楚其中的利弊,反倒在一旁劝说起来:“黑夜兄弟,要不你就别去了吧。我给你们提前支取一些食物,你们兄妹俩留在山谷,安心等我完成任务回来。”

    黑夜暗中叹了口气,心说,要是我不去,你小子还想活着回来。但现场气氛微妙,很多话又不能直说。

    风铃不耐,有了暴走的趋势。但这是在人家的地盘,底细也莫不清楚,贸然动手,恐怕讨不了好。黑夜连忙将她一把拉住,偷偷地嘱咐了几句。

    姜还是老的辣,布鲁鲁神情颇为得意,露出一副看好戏的神情。

    黑夜心中已经有定论,他强行按奈住内心的愤怒,口气生硬道:“巴鲁鲁族长,我妹妹风铃可以留下,但是她的安全谁来保证?我需要一个承诺。”

    巴鲁鲁也没见过这么难缠的年轻人,步步为营,滴水难漏。但自己的算计已经达成,也没有必要在小细节上过于计较,遂脱口道:“只要她不出部族,不用担心安全问题。”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黑夜一路紧逼,不让他有推脱的机会:“如果出了事情,谁来负责?”

    “这个……”巴鲁鲁略微犹豫了一下,但终究还是应承了下来:“我镇守麻黄寨,由我负责。“七夜”为限,只要你准时回来,我必然把你妹妹安然无恙地交付给你。”

    “好,既然族长这么说了,我也没什么好推脱的。”黑夜说完向在场的百来号人一拱手,认真道:“我想族长也不会信口雌黄,麻烦诸位做了见证。万一我妹妹出了意外,还望大家不要昧了良心,能说句公道话。”

    布吉面色略带疑惑,他太不明白黑夜为什么一定要跟着自己的狩猎队去冒险?但此事既已尘埃落定,再多话也没有任何意义。

    黑夜将风铃留在广场上,挥手道别。

    广场上众人陆续散去,稀稀拉拉地只剩下族长和他的得力心腹三禾,外加所剩不多的追随者。巴鲁鲁把提早分派了不少人出去,两头并进,准备将黑夜的事情一举解决。

    “三禾啊,”巴鲁鲁望向布吉和黑夜远去的背影,将动物头骨权杖在手心里敲了敲,又瞄了一眼风铃,坏笑道:“你给我看好啰,这个女人留下来了,就别想逃过我的五指山。你给我找几个人,暗中盯好。”

    贼眉鼠眼的三禾一脸谄媚,连连奉承道:“族长果然大智慧,外来户和布吉一同解决,兵不血刃那。”说罢也偷偷地望了风铃一眼,见到对方没有望向这里,又点了几个人,低声地嘱咐了一番。

    风铃自然不知道巴鲁鲁会对她如何算计,黑夜既然已经作出决定,她自然要遵守。哪怕毫无道理,哪怕是跳火坑,她也必须执行。这是身份上的差别,也是她对黑夜的信任。

    幽怨地看着布吉那一群人如猿猴般轻巧攀上峭壁,她也举步离开。布鲁鲁虽然把她留下,但并没有限制他在部族附近活动。

    三禾盯着风铃远去的身影,一脸阴沉,显然不是在思考什么好的事情。眉宇间纠结起来,突然灵光一闪,他回头道:“族长……呃!”

    “不好啦,不好啦!”一个气喘吁吁的声音传了过来,回头一看,却是一个负责日常巡逻的族人。那人显然是奔过来了,一脸惊慌,气息混乱:“族、族长,不好了。初蝶失踪了。”

    “什么?”三禾一个激灵,刚献上的鬼点子又吞了进去。他望向巴鲁鲁,等他发话。

    巴鲁鲁重重地挥舞了一下手中的权杖,鼻孔里开始冒气:“真是不让人安心,这个初蝶真是被惯坏了,到底想要干什么。”

    三禾连忙凑了上来,小心地推测道:“会不会跟着布吉的队伍去了,她好像对那个外来户很上心。要不要一并……”说完做了一个切脖子的手势。

    布鲁鲁坚决地摇了摇头,焦躁地踱了几步,似乎有些难以决断。

    初蝶的父亲是勇士,一旦初蝶出了事情,势必会引起他的不满。儿子巴登娶妻事小,部族的稳定事大。万一被他发现一些蛛丝马迹,后遗症不小。

    “你过来,”巴鲁鲁走离人群,三禾连忙跟了上去。只听巴鲁鲁压低了声音道:“你赶紧过去吧,叮嘱扮作沙盗的那些人,一定要注意隐藏身份。另外,除非迫不得已,不要动初蝶。”

    吩咐完之后,巴鲁鲁返回人群,将追随者驱散。他背起双手,孤零零地走向峭壁。那背影,三分萧瑟、三分摇摆,还有三分决然。

    ……

第二百二十章 谋杀

    黑夜他们离开麻黄部族,沿着断崖,一直向东行走。

    寨子周边二十里左右,是安全区域,基本不用担心意外。但超过二十里,那就难说了。二十里已经是平时探查的极限,谁也不知道外面到底隐藏了什么?为了隐蔽行踪,一行人将全身都用布裹住,连脑袋都罩在粗布斗篷里。

    离开营地三十里。

    身后突然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显然有特殊情况。这是布吉派出去的三名探子之一,主要负责观察身后的区域。来人赶上队伍,来不及休息,急促地汇报:“布吉勇士,我们好像被人跟踪了。”

    布吉闻言一顿,立刻停了脚步。他做了一个急停的手势,所有人原地待命。他随后急忙扑到在地,将一只耳朵贴紧地面,仔细倾听。

    众人不敢出声,屏气提神。

    过了几分钟,布吉才将耳朵从地面挪开,疑惑地望向那位探路的同伴:“凭借我的经验,附近三里内,没有异动。你确定有人跟踪?”

    那名负责侦查的同伴连连点头,口中解释道:“我看到很远的地方,有人影一闪。不会看错,绝对不是野兽。”

    黑夜没有发话,他隐约猜测到,那可能是族长安排的追兵。

    布吉没有受过训练,他的经验都是长期与野兽搏斗中获得的。对付野兽在行,对于如何对待暗中窥探的人类,却是一筹莫展。略微迟疑了一下,他吩咐队伍继续前进,但是多安排了一个人手,加强了对身后的观察与巡视。

    断崖并不平坦,高高低低,落差最大的超过两百米。有些平缓的山坡,可以直接攀登。但遇到峭壁,就只能绕行了。

    离开营地三十七里左右,他们遇到了第一个大裂缝。两边峭壁如刀,与地面呈现直角。峭壁上较为光滑,难以攀爬。那道裂缝宽度超过三百米,深处直达谷底。一眼望去,如同深渊,下面水波荡漾,阻断了通行。

    一行人只能由南转北,从地势平坦处绕路。

    布吉留了个心眼,他又安排了一个同伴,隐藏在峭壁附近,吩咐他多呆一些时候,再跟过来。其余人绕过裂缝,稍微放缓速度。

    黑夜暗中计算,以他的时间概念,到达裂缝距离他们离开麻黄部族,差不多四小时。行进速度并不算快,但胜在稳定。绕开裂缝,又花了两三个小时。

    再过了一个多小时,布吉停了下来,并吩咐众人原地休息。

    他们并没有进餐,因为麻黄部族的饮食没什么规律。一般是感觉腹中极度饥饿的时候,才会吃一点东西。体力好的人,一整天,也就是黑夜概念中的三天七十二小时,才吃两顿。体力差些的,一般也不会超过三顿。这也就是说,他们起码二十四小时,才会补充一次食物。

    这种极为耐饥耐渴的生活习惯,曾让黑夜大加赞叹。如果从这里拉一票人马,回到试炼场,绝对是一股奇兵。但眼下连周边情况都没摸清楚,更不用提寻找出去的路了,所以这个心思暂时就压了下来。

    休息了有一段时间了,但留在裂缝处的那位同伴却依然没有回来。这种状况,有些不正常。那位平时话语很多的布吉,向布吉自告奋勇,要求去探查。

    布吉应了他的要求,心中却是有些不安,他啰嗦地叮嘱道:“快去快回,尽量不要脱离我们的视线。万一情况不妙,先行撤退,等汇集到一起后,再行动。”

    “放心,我会注意的。”哈伊咋咋呼呼地应了,提着木棍,起纵身形,没多久,便在视线中远去。

    布吉登上一块高石,向西眺望,盯紧了哈伊的身影。

    这个世界的白天,没有太阳。光线全靠头顶那些闪耀的乳白色光点,所以视线并不能穿透很远。哈伊离开三、四里以后,就再也捕捉不到他的踪迹了。

    众人耐着性子等待。

    许久之后,哈伊终于出现在视线之中。他双手各提一根木棍,很显然,多出的那一根并不是他自己的。

    见到这一情况,众人的心情突地往下一沉,有几个汉子按捺不住,纷纷要求布吉回去查看。

    “再等一等,向哈伊问明白情况再说。”布吉沉住气,盯住越来越近的身影。

    还没靠近,哈伊声音先传了回来:“不好啦,出事啦!我只捡回来这根棍子。”众人心中的不安越来越强,哈伊的探查结果,无疑判处了那位同伴的死刑。

    众人围上前去,七嘴八舌地问起了具体情况。

    黑夜见过的风浪太大,这种小场景已经难以挠拨他的情绪了。他坐在一侧,只是冷笑不已。因为他留意到,哈伊的麻布裤脚管有一处破损,而哈伊走路的时候,故意将那处破损隐藏起来,这不是一个极不正常的举动。

    这个细节,可以让他勾画出许多画面,甚至还有一些不妙的猜测。但现在还不到提醒布吉的时候,所以他暂时当了一回旁观者。

    旁观者清,当局者迷。

    布吉脑门开始出汗,这种损失同伴的情况,并不常见。这让他有了极为强烈的危机感,并迅速作出一些判断:“哈伊,你确认我们的同伴已经失踪了吗?”

    “确定”

    “是人还是野兽?”

    “不清楚”

    回头已经没有意义,现在大家需要包做一团,以应对来自身后的危机。

    黑夜是个外来户,尽管赢得了布吉的友谊,但要融入这个圈子,还有些困难。没人找他问话,他也没有主动出头的**。

    有时候,适当地隐藏,比冲在前面更有价值。

    布吉和众人讨论了一番,决定继续前进。无论身后有什么危机,前路更为重要。众人心中压抑,所以行进中连一句话都没有,气氛相当沉闷。

    木屐踩在土石上,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如同凌乱的音乐,奏响在荒郊。

    麻黄部族的人,平时都是赤脚,唯独这次远门,对地形不熟,所以才穿上了这种既不合脚,也不舒适,甚至还有些拖累的简易鞋子。

    黑夜脚上是一双布鞋,这是家中那群女侍的手艺。来到这个陌生的环境后,还未曾替换新鞋,所以脚趾头早就按耐不住,从鞋面上穿了出来。

    黑乎乎,黏满灰土的脚,足足有十几天不曾碰水,所以那股酸味儿,地球人都懂的……与生化武器相比,自然差了一筹,但也足以引起众人不时地嗅着鼻子,目光四处乱扫。

    众人紧挨着,向前移动。低伏身形,进入到一条半人多高的裂缝中。

    “这什么味儿?”哈伊最先忍不住了,发出疑问。大家都有心思,哪有人愿意理他。所以哈伊自讨没趣,自己先哑了火。

    黑夜倒是被哈伊闹了个大红脸,自家知道自家的事,这香港脚果然颇具杀伤力。他调整了下气息,将脸上的红晕褪去,然后装作像个没事人一样,皱着眉头,摇着脑袋。

    哈伊还真未疑心到他的身上,他被高超的演技给糊弄了。

    裂缝越来越深,仅容纳一人同行。众人鱼贯前行,保持警惕。

    最不和谐的,就是空气中的那股咸鱼味。

    “打起精神来!”哈伊走在队伍的最前头,不时地向后面发出提示。

    ……

    布吉他们身后十五里处,一名贼眉鼠眼的汉子,疑惑地望了望那条横贯在断崖上的裂痕。地面的足迹已经淡不可查,他们追踪的那群人失去了踪影。

    “头,快来看。”一名探子向他汇报,并将他领到一块石头边。那块石头,起码有两人高,呈现椭圆形,离开悬崖仅有两米之遥。

    石头上用石头粗略地划了一个标记,应该是个人,呈倒立的姿态,也可以看成是坠落。然后一个箭头,顺着那人的身体,向下延伸。在人物的下方刻画了一个标记,像是一只鸟爪。

    绕到石头后面的深渊,下方十多米处有一些凸起,石头上血迹斑斑,似乎在诉说不久前曾有惨剧发生。

    三禾将斗篷拉了拉,把头脸遮盖住,然后将身体从悬崖边上拉了回来:“干得好,这小子心狠手辣,有出息!”

    与他一起的人,似乎没有听明白,都露出一副疑惑的表情。三禾也不解释,将手一挥,继续沿着布吉他们留下的痕迹追踪。

    人群逐渐远去,半晌后,从悬崖下探出一个脑袋,灵活地攀了上来。这是一个女子,皮肤黝黑,身上有不少奇特的纹身,大腿外侧别着两把骨质匕首。

    不是别人,正是初蝶。

    她目睹了一起谋杀,正想追上去问个究竟,不料发现身后还有人窥探。迫不得已,她只能攀下断崖,在峭壁上暂时隐藏。

    无意间发现了一些秘密,又摆脱了另一些人的追踪。

    初碟来到那块石头边,仔细观察那些标记,然后闭上眼睛,将那副奇怪的画映入心头后,这才起步离开。

    向东是断崖峭壁,向北是荒原。

    初碟如同一头黝黑的矫健猎豹,赤足在断崖顶狂奔。时而不时地低伏身形,避免被前面的追踪者发现。

    黑夜他们遇到麻烦了,而且是大麻烦。

第二百二十一章 初蝶出事

    沿着断崖一直朝东,一直步行到雾气渐起。当中下到峭壁下,猎杀了几只小动物,安慰了一下干瘪的肚皮。

    谁也不能预测到外面的地形究竟是怎样的,黑夜他们遇到了阻碍。那是一条南北走向的大河,与东西河流呈丁字形汇集。向北看去,一眼望不到头。

    众人心里都生起了疑惑,族长巴鲁鲁所提到的部落究竟在哪里?沿河流朝北,还是越过河流继续向东?

    黑夜心中冷笑,恐怕所谓的部落,根本就不一定存在。巴鲁鲁这一招够阴险,够毒辣。当然,比起自己将巴登引往毒蛇谷,相比之下还是稍逊了一筹。

    只是风铃不在身边,数百米宽的河流该如何横渡,却成了极大的难题。独木舟?竹筏?方法可行,却是吃不准水里究竟有什么。贸然入水,葬身鱼腹极有可能。

    “布吉勇士,怎么办?”哈伊扛着木棍,将询问的目光投向这群人中的掌控者。

    “先找地方隐藏,”布吉望着河面,忧心忡忡道。他完全没意料到,离开麻黄部族后,遇到的难题会一个接着一个。

    “笃笃笃,”黑夜用木棍在地上敲击,那根木棍是哈伊给他的,木棍原先的主人已经失踪了。黑夜试了试,这根木棍也不知道是什么材料制成,坚硬如铁,却又极具柔韧,是上好的长枪柄材料。

    敲击声引起了布吉的注意,他心中实在捏拿不准,便朝黑夜露出个一个疑惑的表情:“黑夜兄弟,你是有话要说吗?”

    黑夜继续敲击木棍,“笃笃笃”的声音,让人心中发慌。他是需要一些话语权,为了自己的小命,不能再像无头苍蝇那样四处乱窜了。

    “布吉大哥,”黑夜抬头应道,并停止了敲击,:“夜晚快到了,浓雾中有许多隐藏的威胁。你们可有在外过夜的经验?”

    布吉摇头,那一群同伴也把头摇得跟个拨浪鼓似的。

    “我在外面读过十七个夜晚,有些经验,你们要是信得过,就采用一些我归纳的小窍门吧!”黑夜自然是信口胡诌,他伸手向断崖一指,又道:“除了部族的领地范围,夜里只有断崖峭壁上最安全。现在时间不多了,我们必须找到可以够容身的洞穴。”

    “好,那便依你所说。”布吉作了决定,尔后将同伴遣散,四处搜寻。黑夜依旧在思考一些问题,有些为难,因为一些事情难以决断。比如哈伊如何处置,是设个陷阱让他踩进去,还是让他多活一段时间?

    想要光明正大地解决掉这个隐患,恐怕是有些难度。一来没有确实的证据,能够指认他的行为异常。二来他同布吉一直厮混在一起,情感深厚。他一个外来户指手画脚,别弄巧成拙,反倒坏了事情。

    过了些时候,搜索有了结果。

    在断崖下方六七十米的地方,有一处天然洞穴。不过那洞穴里住了几只猩猩,大大小小应该是一家。不仅脏乱不堪,还臭气熏天。

    那名探路的麻黄部落族人,一开始也没意识到洞穴内竟然会有野兽,所以也被从洞里窜出来的黑大个儿吓了一跳,吊住藤条的手一滑,差点摔下悬崖。

    在同伴面前丢了脸,那名汉子恼羞成怒,一提棍子,直接扑进洞里。洞中颇为宽敞,所以棍子挥舞方便。黑夜沿着藤条爬下来的时候,就看到那五只猩猩浑身都是棍伤,跪在角落里淌泪。

    布吉向来以猎杀野兽为生,见到这几个黑大个,满心欢喜,准备剁了吃肉。

    黑夜不忍,开口求情:“布吉大哥,这几只畜生肮脏不堪,就算剁了烧烤,也没什么胃口。我看它们也有几分灵性,况且我么还占了他们的巢穴,不如赶走算了。”

    布吉本来有些不情愿,但是被那句肮脏不堪倒了胃口,也就去了吃肉的心思。挥手叫回了那个凶残狠揍猩猩的同伴,将猩猩交给黑夜发落。

    黑夜偷偷摸出几粒疗伤药,趁着众人清理洞穴,无心关注的时候,悄悄地塞进猩猩的嘴里,然后同它们做了个鬼脸。那些个猩猩被打得老实了,也不敢乱动,任由黑夜摆弄。

    估计药力化开了,黑夜将他们赶到洞口,让他们离开。

    那几个猩猩哪有什么不舍?见到这些凶狠的人类愿意放了它们,连忙三纵两跳,不多时,便消失在峭壁下面。

    洞穴里有猩猩残留的腥臭味,汗骚~味,还有香港脚的味道。这些气味混杂在一起,足以将隔夜饭都呕出来。但比起小命来说,这又变成了微不足道的小事。

    洞穴还算宽敞,众人纷纷寻了角落,觅地打坐,恢复精力。

    黑夜背靠略微潮湿的洞壁,有一搭没一搭地打着瞌睡。心中念头迅速转动,眼睛也时而不时地瞄一瞄不远处的哈伊,这个哈伊一定有问题。黑夜刚才故意落在最后一个下来,看到哈伊趁人不备,在悬崖边的一块石头上,留下一个像鸟爪一样的记号。

    不过哈伊跟其他人一样,逐渐熟睡,未曾发出异动。

    洞外的雾气越来越浓,外面的景色逐渐浑浊,最终只剩下灰茫茫的一片。

    洞内起初还三三两两地说着话,后来声息便逐渐小了下去。只剩下轻微的呼吸声,以及此起彼伏的鼾声。

    外头确实不安全,不时有惨叫声传来,让人心中不安。洞穴内最终只剩下黑夜一人未曾睡去,但也是昏昏沉沉,似睡非睡。迷迷糊糊中,耳边似乎传来一些急促的叫声。他一个激灵,连忙睁眼向声音的来源望去。

    洞口处,有一道黑影正在那里晃动,分不清到底是什么。

    黑夜一把拽下背上的阔剑,悄无声息地摸到洞口,并未通知布吉他们。凑近一看,却是一只小猩猩。这只小猩猩正是他先前好心放走的,五只猩猩中的一只。

    小猩猩不通人言,只是两只手胡乱地挥舞,龇牙咧嘴,似乎有些急迫。黑夜定了定神,将长剑插回背上,弓身爬出洞口。他回头望了一眼,发现不曾有人醒来,便跟着那只小猩猩,沿着峭壁向下攀爬。

    这一处峭壁,似乎特别光滑,可能是因为水汽充沛的原因,山壁上不仅苔藓遍布,还长满了各种各样的灌木和一些歪脖子树藤。

    黑夜对自己知觉很是自信,尽管不久前因为自信,还被骷髅小强啃伤了一条腿。但在清醒的状态下,眼前的猩猩不大可能会对他造成伤害。唯一要留意的,就是浓雾中出现的一些强大的存在。

    攀爬了大约有个把小时,向下的距离起码在三百米以上,离开洞口横向起码超过一公里。

    黑夜突然听到一丝轻微的呻吟声,听声音是个女人,而且受伤了。

    浓雾重重,他虽然好奇,但不敢大意。逐渐放缓脚步,向声响处摸了过去。有小猩猩引路,很快便来到了一棵横在峭壁的枯树上。

    只见一个女人倒挂在树枝上,他凑近一看,不由脱口而出:“初蝶!”

    黑夜未曾料到初蝶竟然会以这样的方式,出现在这种地方。不过仔细一想,大致的原因,他也隐约猜测到几分。这女人,果然是头犟驴。

    黑夜将初蝶从枯枝上抱了起来,也没甚心情去欣赏那对黝黑的大兔子了。此时初蝶已经失去意识,他必须尽快找个地方,帮她疗伤。

    “吱吱吱,”一旁的小猩猩做了鬼脸,胡乱地比划着手势。亏得黑夜曾经收服过迷踪,勉强可以看懂其中包含的意思。

    黑夜挥挥手,让小猩猩在前面带路。

    能在雾中找到一个山洞,还真不是一件十分容易的事情。黑夜一手抱着初蝶,用另一只手继续向下攀爬,花了几个小时,才来到一块凸起的石头上。

    山洞在石头的一侧,距离比较近,雾中也勉强可以看清楚。但耳边传来的却是波涛澎湃的声音,时而不时有水珠溅到身上。

    这里应该接近水面了。

    黑夜费了些力气,跃进山洞。里面顿时传来一阵声响,凑近一看,正是那五只猩猩一家。见到黑夜进来,他们也不害怕,反倒吱吱喳喳地凑了上来。

    先将手中的初蝶平放到地面,然后上下摸索了一番,发现初蝶骨头断裂了七、八处,有些伤口还在流血。

    这是个大麻烦!

    好在伤药还有,黑夜立刻到腰间掏摸,这才有心思回过神来打量那几只猩猩。谁知刚一抬头,便吓了一条。右手迅速伸到背后,将阔剑抽出,盯紧了洞穴深处。

    两团绿油油的亮光,在山洞深处一闪一闪,那绝对是一头猛兽。

    他心中一紧,脚下弓步站稳,猫起腰身,双手持剑,作出防御姿态。

    忽然间,那一对小灯笼似的亮光突然灭了。

    猩猩吱吱喳喳地叫了起来,在黑夜面前舞来舞去,似乎在解释什么。

    人有人言,兽有兽语。

    黑夜虽然听不懂,但他对情绪的感觉特别灵敏,所以他读懂了一个意思,山洞里面的那个存在,不会伤害他。即便如此,黑夜依旧不敢大意。在没有弄清楚那是什么存在之前,他还不能放心给初蝶疗伤。

    洞内的光线渐渐明亮起来,那是因为浓雾逐渐散去,不知不觉间,麻黄部落的夜间已过。黑夜焦急起来,他出来的时候,不曾向布吉他们打过招呼。如果莫名其妙地失踪,恐怕会引起一些误会。

第二百二十二章 会说话的水獭

    雾气散去,麻黄部族的白天到了。

    布吉是被人吵醒的,哈伊正在那里大呼小叫:“不好了,不好了。那个外来户失踪了。”

    布吉心中一紧,向洞内观察了一下,发现同伴都在。由此看来,黑夜一定是主动离去。他倒未怀疑黑夜什么,但哈伊却忍不住闹腾起来:“这个外来户一定有问题,一定有问题。你们想,他什么时候失踪不好,偏偏在夜里。他应该还有同伴接应,昨日发生的怪事,会不会同他有关?”

    “不会是披着人皮的野兽吧?”有汉子大胆猜测。

    “昨天那股咸鱼的味道,就是那个人身上散发出来的。”

    “好像是不太正常!”

    布吉虽然对黑夜好感颇多,但也禁不住众口铄金。无端的怀疑猜忌,便由此而起。为黑夜定下了调子,一群人没了等下去的理由,立刻起身上路。

    来时连带黑夜十六人,如今只剩下十四人。

    向北行进四十里,落在后面的哨探却没有跟上来。布吉心里一个咯噔,不停地向后张望,他心中祈祷,可别再出事了!

    当真是怕什么来什么,又一名同伴失踪了。

    “一定有什么地方不对?”布吉将所有人都收拢到一起,自言自语道。没有人答话,包括一向多嘴的哈伊。

    哈伊的神色有些不自然,但却掩饰得很好,竟然不曾有人发现。

    依照这样的情况下午,不要说完成任务了,连保命都难。

    “寻找隐蔽处,据守。”哈伊下了命令。

    他改变了策略,不能坐以待毙。

    ……

    黑夜等到光线穿透洞口,才看清了洞穴深处的存在。

    这是一只巨大的水獭,目测长度超过4米,银白色皮毛。看上去萎靡不振,身下有一滩褐色的血迹,似乎受伤已久。

    五只猩猩窜上跳下,在黑夜面前乱叫,胡乱的比划手势。那只最小的猩猩张大了嘴,然后用手纸戳了戳嘴巴,发出“啊啊啊”的声音。

    黑夜从腰间摸出疗伤药丸,取出一粒,捏在指尖。

    猩猩们跳得更欢了,那只小猩猩伸手指了指巨型水獭,这意思很明白了,是要黑夜为它疗伤。

    黑夜没有亲自上前,他将那一粒疗伤丸放到小猩猩手上。

    小心驶得万年船。

    小猩猩连忙窜到水獭跟前,将疗伤药送到它的嘴里。水獭没有拒绝,张嘴吞下那米粒一般大小的疗伤药,张开双眼扫了一下黑夜,又合了起了眼皮。

    黑夜见到水獭没有攻击的意图,便不再理会,低下身子,给初蝶也喂了一粒疗伤药。

    初蝶受伤过重,单内服药丸还不够。

    黑夜只能在她身上摸来摸去,将断裂的骨头一一接好。又将两粒疗伤药捏碎,然后在伤口处涂上薄薄的一层。接骨疗伤,本来需要固定的,但此地没有固定的工具。好在初蝶处于昏迷状态,不会乱动,问题倒也不是太大。

    伸手摸了一把汗,刚要抬头喘口气,冷不丁听到一句话:“年轻人,你很不错!”

    “谁?”黑夜条件反射般抽出长剑,朝声音传来的方向望去。

    没有人!

    除了那只水獭。只见它缓缓地睁开了眼睛,还眨了眨。

    黑夜大惊!会说话的水獭?

    “是,是你在说话?”黑夜心里咯噔了一下,惊疑不定道。

    “除了那五只猩猩,这里还有其他能动的吗?”虚弱无力的声音又从水獭的嘴里传了出来。

    黑夜将长剑一指,厉声道:“你到底是什么东西?”

    “别紧张,我没有恶意。即便我要加害于你,也是有心无力。”水獭说着,转动了一下,露出后半截身体。那后半截身体似乎被什么野兽撕咬过一样,布满了牙印。血水混着脓水,不停地从伤口渗出。

    “你到底是人还是魔兽?”

    “唉……”水獭长叹一声,郁闷道,“是人也是兽。小友,此事说来话长。咱们稍后再议,能否再给我几粒疗伤药丸。你看我这体型,一两粒完全不够。”

    “那好吧!”黑夜确实没有感觉到恶意,他对情绪的感觉很敏锐。在水獭的身上,他感受到浓郁的失落、悲哀、无助。

    将装着疗伤药丸的小皮囊打开,取出几粒药丸备用,将其余十几粒疗伤药,都递给小猩猩,由他代为转交。

    水獭用前肢接过药丸,一股脑地都吞了下去。随后便重新闭上眼睛,似乎在用一些方法催动药力,加速修复创口。

    清月的疗伤药,本来是供给赵一彪麾下精兵的。所以用料很足,基本都是千年份以上的良药所制,虽然只有米粒大小一粒,但功效非凡。所以水獭一连吞食十几粒,效果立竿见影。

    黑夜在一旁看得真切,水獭身上的疮口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恢复。皮毛开始恢复光泽,看来用不了多久,它就能恢复正常了。

    同样服用过疗伤药的初蝶,伤势也在好转。但距离醒过来,还需要很多时间。

    ……

    麻黄部族里,气氛紧张。

    昨夜发生了三件大事,布吉没有回归,属于意料中。但巴登也没有回来,这就不对劲了。与他一同出发的二三十人,结果只有一个人逃了回来,这人显然已经疯癫了。

    “蛇,好多蛇,都是蛇。哈哈哈,红的绿的黄的,小乖乖,嘿嘿。”那名蓬头纳垢的汉子回来后,目光涣散,嘴里一直咕咕叨叨,离不开毒蛇:“都死了,哈哈……吃了你,我要吃了你……你不要逃,我不逃,你来吧……”

    疯言疯语,谁也听不懂。但巴登没有回来,恐怕已是凶多吉少。巴鲁鲁暗恨,这外来户黑夜,实在是个祸害。

    吩咐几个人将那疯子抓住,看管起来。他暗自发狠道:“如果巴登出了意外,这个外来户和他的妹妹必须陪葬,对,陪葬。”

    巴鲁鲁在广场上踱步,他直接把那些勇士遣散了,今日并未分派任务。初蝶的父亲却没有离开,他带着二十来个同伴,盯着巴鲁鲁,想要一个答复。

    “族长,如果不是巴登挑拨,初蝶不会失踪。你要给我一个交代。”

    巴鲁鲁心说,我哪里知道你家丫头去哪里疯了。但却不好轻易得罪眼前这个人,眼前这个汉子叫亚莫,是族里最年长的勇士,平素有很高的威望。甚至因为他对部族的贡献,破例推迟了当做贡品的时间,如今他已经45岁了。

    亚莫平素话不多,但较起劲来,九头牛也拉不回。

    巴鲁鲁好一阵头疼,只能好言安慰了一番。但说出口的那些鬼话,连自己都听不下去了。许下不少条件,好不容易把亚莫糊弄走,巴鲁鲁又是一声叹气。

    手下最得力的助手三禾,带走了一部分嫡系战士,已经尾随布吉去了,还未返回。巴登也多带了十名战士,不见踪影,现在身后只剩下二十来人,也没个能出谋划策的。

    一想到巴登可能惨死,他无论如何也平静不下来,立刻吩咐手下,去把黑夜的妹妹风铃找来。那名战士离去后,不久便空手回来了。

    “族长,风铃不见了。”

    “什么?”巴鲁鲁已是气急败坏,“饭桶,都是饭桶。你们怎么看的。”

    这些突如其来的变故,一下子打乱了他的部署。其它的事情还好说,但自己额外增派的那些嫡系战士,如果死在外面,那他的地位就岌岌可危了。

    从刚才同初蝶的父亲亚莫的对话中,他嗅出了一丝不寻常的味道。这个亚莫,看似憨厚,但实际上也不是那么老实。说不定对自己这个族长之位,窥视已久。

    季风就要来了,这是他当族长的最后一季,如果没有变数,他就要变成贡品,离开麻黄部族了。

    “可恶的外来户,祸害,祸害啊!”

    事态,逐渐脱离了巴鲁鲁的掌控。

    ……

    断崖下,接近水面的山洞里,水獭疗伤终于告了一个段落。

    “年强人,你有什么疑惑,便问吧!”水獭睁眼,向黑夜道。

    黑夜不曾感觉到水獭有什么恶意,所以他找了块石头,安心坐下来提问:“你到底是什么存在,为什么会说话?”

    银白色水獭抖了抖皮毛,传出有些苍老的声音:“我叫鸿啼,本来跟你一样,都是人。但是在追求力量的道路上,我走错了路,所以才会变成现在这副奇怪的模样。”

    “人怎么可能变成水獭,开什么玩笑?”黑夜哪里肯信。

    “年轻人,我不知道你的来历。但是从你的打扮可以看出来,你应该不属于这里。所以,你应该可以接受一些新鲜的事物。”水獭鸿啼反倒说起了黑夜,这一番分析,入情入理。

    黑夜不是死脑筋,他隐约中触碰到一些可能:“好吧,我先接受。你说说看,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的。”

    “基因药水,只要十滴,足以改变一切。”

    “科技文明?”黑夜悚然而惊。

    “对,”鸿啼道,“我就猜到你能理解。我们是第一批试验品。为了加强水系的亲和力,我选择了水獭基因。可我怎么都没想到,我竟然会变成一只水獭。六百年了啊,对我来说,每一天都是煎熬。”

第二百二十三章 兽人的由来

    黑夜与水獭的一番对话,所提及的概念已经超出了时代,甚至超过了黑夜所能理解的时代。随后,黑夜不断地将心中疑惑抛出,鸿啼也不隐瞒,一一解答。

    这处异常空间,并非天然,而是人为。最早开辟出来,是作为一个巨大的实验室。

    科技的力量,无以伦比。

    八百年前,青霖星军方曾经做过一项有违人伦的实验。他们将各种动物的基因抽取,然后通过有机化学的方法调配,最终得到大一批基因调配液成品。然后筛选了数百万实验者,进行实验。

    实验的初衷,是想通过基因变异的方法,使得普通人获得非凡的能力。

    但实际的效果并不理想。

    最幸运的一部分人变异成功了,保持了人类的外形,获得了野兽的能力与力量,但习性上却有向动物转变的趋势。

    另一部分人直接变成了野兽的外形,就好比鸿啼这样,虽然还能保留语言能力和思考能力,但已经很难再称作人类。

    还有大量的人,因为承受不了基因变异所带来的变化,直接死去。这一部分人,大概占了半数。不过,这些死去的人竟然因为特殊的环境,逐渐演变成另外一种生命。黑夜收留的小弟骷髅小强,就属于这一类。

    剩下的那些人,保留了一些人类的基本特征,但也具备了野兽的部分外形。黑夜见到的兽人,雏形就是这些人。

    “这样说来,兽人的本质,本来就是人?”黑夜若有所思道。

    “可以这么说,但后来发展下去,却不一定。”水獭鸿啼道,“实验之后,军方一度保持高度关注,但是发现重重弊端之后,便逐渐失去了兴趣。因为人类的进化,并不只有这么一种途径,比如吸纳细微能量,就是一种合理的途径。”

    黑夜他们其实也属于军方试验品,他们的进化模式,就是吸纳自然界存在的能量。比如清月能量属木,霍克属土,小昕属水,火菱属火,等等。

    听水獭鸿啼说,以野兽基因药水进化的途径,遭到诟病后,这个试验场便被军方遗弃了。这些年来,一直处于废弃与半废弃的状态。不知道为什么,前不久试验场竟然打开了一些缺口,让大量的兽人离开了。

    这样一来,青铜试炼场兽人入侵的情况,便可以解释了。

    但是基因变异试验场经过这么多年的衍变,物种已经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其中最强大的,当属像鸿啼这样的完全变异成野兽外形的人类。他们平时处于清醒状态,但一旦雾气来袭,也就是基因试验场的夜晚来临,便会失去理智,四处游荡。

    他们是最想出去的那批人,但不知为何,并未获准。

    他们是试验场的霸主,却都是独来独往,相互之间可能认识,但却不敢轻易交集。因为雾天一来,理智丧失,兽性发作,便是生死搏杀。

    “如果没有雾天存在,是否可以一直保持清醒?”黑夜动了点小心思。这些老家伙,随便拉几个出去,都是不得了的力量。

    “年轻人,想说服我们这些老东西去外面吧!”鸿啼突然一笑,裂开一张布满牙齿的大嘴:“我也考虑过了,但我想军方一直关着我们是有原因的。这雾虽然对神智有影响,但应该是不可缺少的。它能维持我们的机能,一旦出去了,肯定会发生不良变化。如果你能找到消除不良影响的办法,我想大部分的老妖怪都是愿意的。”

    黑夜心思活络起来,但是要找对方法,恐怕是有些难度。不过家中有神医,说不定会摸索到一些途径,但此事过于遥远,还需要从长计议。如果很方便的话,军方也不会放任他们留在这了。

    再说试炼场,基因变异后的人类出不去,就在这个环境中安了家。人类本来就是群居的动物,所以他们也以这种模式生存。

    兽人归集到一起,形成部落,繁衍后代。久而久之,也按照不同的基因分散开来,各自形成族群。比如黑夜见到的狗头人,狼头人,鹰人。

    这些兽人,不同于第一批实验者,他们通过遗传得来的基因,又产生了变异。最主要的表现是,兽类的本能越来越强大,而人类的神志却越来越薄弱。最终,大部分兽人都沦落为像野兽族群一般生存。

    他们只知道捕猎的本能,而逐渐淡忘了作为人类,曾经拥有的文明。

    个别智力突出的后代,也有朝着优良方向进化的标志,比如晶力的运用,又比如智力突出。他们合纵连横,也形成了一个巨大的集合体。

    “那试验场里纯种的人类是怎么回事,为什么需要交纳活人作为贡品?”黑夜疑惑道。

    鸿啼听到这个疑问,长长地叹息了一声:“初期进化最优良的那一批,最后才发现,那是一场悲剧。他们的生命被急剧缩短,变异以后平均寿命不超过三十年。迫不得已,他们占据了河流的北侧,开始繁衍下一代。下一代的寿命虽然延长了,但是获得的基因能力,却被削弱。一代不如一代,最终逐渐沦为兽人的口粮。”

    “自相残杀,以人为食?你们怎么可以不阻止,这是文明的倒退,这是人类的悲哀。”黑夜一下子就听懂了,他相当不满。

    “你当我们不出力?”鸿啼道,“我们清醒的时候,虽然体型是野兽,但思维还是人类。如果没有我们几个老东西和兽人部族头领商谈,这些人早就被兽人吃光了,哪里还有剩余?”

    听鸿啼说,这条东西走向的大河,是他们独行者的地盘,因此兽人不敢胡来。但他们完全可以从岸上袭击,防不胜防。为了保留一些纯正人类的火种,最终议定了每一次季风,由纯种人类缴纳活人作为贡品。

    这一举措,换来了暂时的和平。

    “要是我的话,就把那些不伦不类的兽人给灭光了,他们已经不属于人类的。”黑夜恨恨道。

    “我们已经没资格来做这件事了,你看我现在的样子,哪里还有半分人类的模样。”鸿啼说着,挪动了一下身体,“我们这些老东西,都不敢生养后代。谁知道生下来的物种,究竟会是什么东西?况且……”

    鸿啼说着,眼睛竟然开始湿润。

    “况且,我们神智混乱的时候,说不定也吃过人类。你说,我们还有什么资格去谴责兽人,去质疑他们的行为。”

    莫大的悲哀,追求力量的强大,最终却沦落为这样的怪物。

    山洞里的气氛怪异无比,一只水獭和一个年轻人在对话,气氛凝重。五只猩猩一会出去,一会儿又拎着一串水果进来,活跃无比。地上,还躺着一个昏迷的重病号。

    “年轻人,你快走吧。如今我体能开始恢复,我怕雾气来的时候,控制不了自己。”鸿啼劝说道,“趁我还清醒的时候,我先送你一程。”

    黑夜从他的话语中,感受到浓浓的倦意,还有一丝不甘,对于命运的不甘。

    鸿啼摇着肥硕的身子,从洞口爬了出去,落到水里。黑夜将初蝶抱住,攀到鸿啼的背上。像一叶小舟,也像浮在水面的小型潜水艇。鸿啼以极快的速度,离开这里,向北面游了过去。

    “向北八十里,有一处寨子。你们就在哪里落脚吧。”鸿啼指点道,身体在水中前进,速度飞快:“哪里的族长认识我,会把你当做自己人的。你要是有心的话,就帮他一把,他一心想离开这个试炼场。”

    “这样说来,西面的那个麻黄部族,你也熟悉?”

    “我知道,但没什么交集。”

    几个小时后,黑夜和初蝶到达了鸿啼所说的寨子。鸿啼在水中发出一声鸣叫,很快便有人赶了过来。

    黑夜抱着初蝶上了岸,发现这个部族,比麻黄部要大了许多。

    迎过来的头领有三位,两男一女。奇怪的是,这个部族的人,皮肤并不像麻黄部族的人那么黝黑,而是泛起一些黄色。

    看来黑夜先前想错了,这个肤色问题,不是因为光线,而是人种的问题。初蝶应该属于黑种人,而这里的应该是黄种人。黑发黑眼睛,同黑夜的模样极为相似。也难怪鸿啼说,族长会把他当做自己人了。

    三人先是恭敬地向水中鸿啼行礼,并问答了几句,然后才理会起黑夜。

    “尊贵的客人,你好。”当中年长的男子伸出手来,黑夜没由来地感到一阵亲切。

    “我是莲青部落的族长,黎江。”

    “伍子虚,叫我黑夜就成。”

    老者握手之后,又介绍起身边的两位年轻人:“这是我的儿子黎峦,女儿黎歌。”

    大家一一见礼,由黎歌抱走黑夜手上的初蝶,步行到广场。

    身后的水獭鸿啼,没入水中,消失不见。

    后来,黑夜也尝试去寻找鸿啼,但一直未能找到,不得不说是个遗憾。那个洞穴他也去过了,五只猩猩也没了。不知道是离开了,还是被迷失神智的鸿啼给吞食了。如果是后者,那可真是一场悲剧。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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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碎时空介绍:
宇宙有没有【尽头】?三万多年的【极速穿梭】,终点在哪里? 谁言科技不能破解【时空】奥秘,谁道科技不能【永生】! 不要犹豫!无需悲观!脚踏星空,窥破【永恒】的奥秘。 【云起龙骧】,【铁马星河】。 【舞动星云】,【我命由我不由天】!破碎时空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破碎时空,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破碎时空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