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清明代祭遇宝箱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
清明节是一个祭祀先人,扫墓祭祖的节日。所以描写清明节的这句诗中,说路上行人欲断魂,是说人们因恩念死去的亲人而悲伤。
高明不知道以前的清明节是不是真这样,只知道现在的清明节早就没有悲伤这回事了。清明小长假,假期之中要么出去游玩,趁着春光正好,春游踏青;要么终于能从繁忙的工作中解脱出来,趁机好好休息,睡觉睡到自然醒,然后约三五好友,逛街游玩,开怀畅饮。
不论什么假期,但凡假期,总归是开心高兴快乐居多的。就算清明节期间真的是去上坟祭祖,也通常是一家人跟着趁机游玩,扫墓祭祀也不过就程序化的事,烧点纸钱,供些祭品。除了是才去世不久的亲人外,少有上坟时还大哭特哭,当是葬礼一样来办的。
高明在清明节期间也很高兴,因为这是他赚外快的日子。在现在这个时代,许多人因为远离家乡,在外地打工,再加上工作又比较繁忙,而假期时间也不够,甚至有的假期也需要加班值班。所以,清明回乡祭祖,也往往抽不出时间。但许多人又很遵循传统,不想就这么错过不祭。因此,有需求,就催生出了一种职业,清明代祭,帮别人上坟扫墓,并因此收取一定的报酬。
高明所谓的赚外快,就是干这个,他也是在网上帮人做代祭的。
这份工作当然不可能是常规工作,只是份兼职。因为清明节每年就一次,每次也就这么几天,不可能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有人找他帮忙上坟扫墓。这份兼职也很有时效性,就是清明前后这几天。各地上坟扫墓的规矩都各有不同,有的是清明当天,有的则是清明的前三天或前五天,还有的则是在清明后几天。新坟与旧玟的规矩与日子,也又不一样。
高明并不是第一次做这个的新手,干过好几次清明节兼职了,规矩都懂。其实不懂也没关系,委托人有什么要求,都会详细说明。这也不是有什么技术要求的复杂工作,只要按照要求办就行,很简单。就是有时候稍微繁琐一些,而且有些坟不好找。
那种集中型的公墓还好,地标明显,就算没去过,找人稍微一打听就能打听到。难的是那种自家私坟,在荒郊野地、田间地头的。不熟悉的去找,就算有地图定位帮助,也仍然很难。
高明今天本来挺高兴的,在一个公墓区顺利完成了三单任务。而且现在手机支付打款非常方便,视频一发,或者直播完成,对方没什么意见就立即红包转账发过来。只要有网,立即秒到账。
但他现在却有点儿不高兴,因为这第四个私坟的地址实在是不好找。乡下田间地头,又没有什么具体的路牌标识,这种田间小路甚至连手机地图上都显示不出来。
而他现在所在的地方,离村子也挺远,附近的田地里也没有什么人在劳作,甚至大部分地里明显一看就是撂荒的,根本没人种。
现在大部分农村的青壮劳动力都进城打工了,有的甚至连老人也都跟着一起去了。老头老太太看看大门、当当保姆,每月怎么也都有一两千,比在乡下种地强的多。
所以像这种的,家里根本没人,地也就完全荒了没人种。而这样的家庭以及村子还不少,甚至有的地方,整个村子都差不多成了空村。
在这种被撂荒地里的田间地头,地方就更不好找了。高明已经在附近开车来回转了两圈,坟包倒是也见过几个,但还是没找到第四个委托人所说的那座坟。
想打个电话或发个微信联系,一看手机,竟然还没信号。这个村子虽然是偏僻一些,但也不至于这么偏吧?他记得之前从大路上路过时,还在不远处见过一座信号塔的。
一时没信号,高明便下了车,然后左右看看,放眼全是荒地,一个人影都不见。没奈何,只能拿着手机往有信号的地方走。
一般高处的信号强一些,所以高明便往旁边不远的一座土山丘上走去。
像这种特别偏远难找的地方,高明一般是不接的。这只是份清明节前后的兼职,他又不是全指这个活着。所以轻松好找的,他便顺手接来做做,赚点儿外快零花。这种特别难找的地方,有时花费太大精力的话,收入与付出就不成比例了。时间就是金钱,浪费太多,他就觉着亏本了。
他肯接这单生意,一来是因为这个委托人开了个高价,让他难以拒绝;二来则是这个委托人是个漂亮妹子,还直接跟他发视频地恳求他。男人对于女人,总是难以拒绝的,更别说还是个漂亮女人了。
所以,他架不住这妹子几句甜甜地“小哥哥”一叫,就立即头脑一热地冲动答应了。
不过,他也不是完全会被女色所迷的人,答应归答应,价钱却一分不少,还在原有的基础上多加了一百。人情归人情,生意归生意,他这个人一向很拎得清。
尽管这个妹子确实很漂亮,高明瞧得也很有点儿心动,但两人都不在同一座城市,基本没什么发展的可能。所以高明也就稍微多想了下,最后还是很理智地选择了单论生意,赚到手里的钱才最踏实。另外,就是这个妹子愿意提前先付一百,剩下的尾款在他扫墓结束后结清。这样一来的话,这单生意就划得来了。
“唉,我去!”
高明正拿着手机往山丘上走去,一边走一边低头看着手机,随时注意着手机信号的变化。但不想太过专心看手机,却是忘了看脚下的路,被不知什么东西绊了一下,连手机都没拿住,脱手掉了。
他低头一看,但见绊了自己的是块石头,忍不住生气地踢了一脚,将石头踢开,然后便连忙去找手机。
找了一圈,但见手机掉到旁边的山沟里了。没办法,只能找路下去拿。
好在最终找到后,手机并没摔坏。这坐山丘是座土山,基本是黄土累积而成,石头较少,旁边的山沟里也没多少石头,再加上还有些杂草垫挡,所以并没摔坏。另外现在的手机质量都不错,比较防摔,所以连个裂纹也没摔出来。
倒是他在找到手机后,还在手机旁边发现了一个小箱子,被竖置着大半掩埋在土里,手机就正好掉在这口箱子旁边。
这箱子瞧着古色古香,大概有四、五个手机盒叠加起来那么大。从露出来的那一截看上去,还挺精致,外面包裹着黄铜金属件。
高明瞧着一时好奇,便打算挖出来看看。
一来是这箱子瞧着像个古物,而且木质看起来也很不错。在这儿不知待了多久了,看起来还保存的完好,表面上没有什么风化腐化的痕迹,也是足以说明。万一真是古物的话,说不定还能值点儿钱。
二来,这箱子本身瞧着都很上档次了,那里面装的东西肯定也很贵重。虽然还不知道里面是不是真有东西,但假设有的话,肯定应该比箱子本身要贵重。
他对古董虽然没有什么研究,本身也不好这个,却也常有见报纸新闻中报道说某些乡下农村里偶尔能淘到失传的好东西。
所以,这里面要真是个值钱的古董,那他不就发大财了。这叫天降横财,怎能错过。
俗话说得好,“马无夜草不肥,人无横财不富”。
第二章 血染宝箱绽金光
箱子有大半截都被埋在土里,高明先试着用手抓住硬拔了下,一用力,竟没拔动,便暂且作罢。他倒是觉着还有使劲的余力,一直硬拔也未必就拔不出来,但却害怕使劲太大有可能弄坏了,所以不敢太用力。万一真是个古董的话,弄坏可就不值钱了。
站起来在旁边四下瞧了瞧,他见旁边有棵枣树,便过去折了根树枝当工具,过来用树枝将箱子旁边的泥土刨铲开。
其实他车上倒是有带了个铁锹,还有个小型工兵铲。铁锹是代人上坟扫墓的必备工具,有时会需要铲铲坟头与旁边的野草,还有的则会要求给坟包上添几锹新土。至于工兵铲,他是一直都在车上放着,有时在道路不好的地方,车轮陷住的话,就可能需要用到了;有时也会有别的其它用途。就算不会经常用到,也是有备无患,反正也不占多大地方。
但他此时离自己停车的地方已经挺远了,目测差不多已在二百米开外,所以便懒得跑这一趟。反正只是个不大的小箱子,也用不着挖多少,拿个树枝多刨几下,应该就差不多了。
高明蹲在地上,小心地用树枝折尖的一头在箱子周围用力刨着。这地方看起来一两天内刚下过场雨,地面大部分都还是潮湿的。有雨水滋润后,泥土就松软了许多,更加好刨。
高明没刨多久,便把箱子一边刨开了大半,接着便立即开刨相邻的另一边。等把这边也刨开后,用手稍微一扳,就把箱子扳动了。
扳动之后,他随手把手上的树枝扔掉,然后先把箱子完全从泥土里扳开扶正,接着便双手搬了起来。
他一搬之下,发现这口箱子竟然意外地沉,反正远比其体型看起来要沉重许多。尽管他刚才把箱子扳正时,没听到里面有什么响动,似乎好像没装东西。但看眼下这个重量,又似乎是装着东西的。可能是装的比较满,所以不会有晃动感吧!
他把箱子搬出土坑,先放到旁边的平地上,然后随手拔了把旁边的野草,扫拭了下箱子上沾着的泥土。大致清理一遍后,他便去开箱盖。一开之下,不由又十分意外,因为竟然纹丝不动,好像跟下面的箱盖合成一体似的,怎么用力都打不开。
他重新仔细看了下,又翻来覆去地打量了番,发现这箱子根本没上锁,甚至连锁眼都没有,就只是有个搭扣而已。只要把搭扣打开,按理就应该能打开才是。但现在却是,他把搭扣打开了,却是怎么都掀不起箱盖,十分奇怪。
这箱子上的金属配件看起来是铜的,铜虽然也会生锈,却大多只是些锈痕,很少会像铁锈那样时间长了就锈蚀在一起。而且这箱子上的铜件,看起来也根本没生锈。
那为何就是打不开,高明左思右想一番,实在是弄不明白。忽然他一咬牙,直接抓起旁边的一块石头,打算砸上几下,看是不是能砸开。有可能砸一砸,就会松动一些。
但将石头举起后,他又想了下,还是暂时放弃了。毕竟这箱子本身就有可能是个古物,万一砸坏的话,就不值钱了。
眼下打不开,其实也不必太着急,他大可以带回去慢慢想办法。他车上就有不少必备工具,像改锥、扳手、钳子等都有,可以试着用平头的改锥插进箱子缝里撬一撬。如果撬也撬不开的话,那就找个汽车修理厂之类的,那里工具更多。
不,应该先找个懂行的专家之类验一验,看究竟是不是古物,又到底值不值钱。如果值钱,那自然很好,而且专家想必也会有办法弄开,看里面看到底装没装东西;如果不值钱的话,那也好办,直接暴力破坏就可以了,反正不值钱的东西,坏了也不可惜。
当然,如果不是古董的话,他肯定也很可惜,感觉像自己损失了一大笔钱。但这东西本来就是捡来的,原本并不属于他。就像在地上捡钱,有幸捡到了是运气,但捡不到可也不算是损失。这个道理,只要想明白过来就好了。另外也就当下的一点儿感觉,过去就没事了。
这般想罢后,他便立即松手先丢开石头。一丢开后,他忽然发现中指处有点儿疼,拿过手一看,才发现指尖处不知道什么时候被扎了个小口。再转头看那块石头,但见石头上原来有个干了的蒺藜,被泥土沾在上面。他刚才拿石头时没留意,被这蒺藜给扎了。
刚才他打不开箱子,一时情急,便随手拿起石头想砸。心急之下,竟是也没太感觉到,这时扔开石头后才发现。
好在并不严重,跟被针扎了差不多,也没多疼。高明甩了下手,拍了拍手上沾到的浮土后,也不当回事,继续搬起箱子,转身往自己停车的地方走去。这么个小口,也没必要特别处理,待会儿回到车上后,拿矿泉水冲洗干净,不让伤口感染就行了。
他原本是到那座土山上,打算看上面有没有手机信号,然后联系那个美女委托人,好问清楚地方,完成自己今天最后一单任务的。
但此时觉着这箱子可能是个古董,里面也很可能藏着更值钱的宝贝,所以便不把这事当回事了,决定先想办法弄开箱子。万一这真是个值钱的古董,他一下就发财了,哪还在乎这点儿兼职的外快,大不了把订金退了就是,甚至赔点儿钱也不在乎。
他搬着箱子往回走的时候,也没特别翘起受伤的右手中指。只是针孔大的一个小伤口,他没那么娇弱,该抓就抓。而且这箱子之前已经被他用野草差不多清理干净了,也没沾多少土。
只是,他却没留意到,当他受伤的中指伤口贴到箱子处时,中指中渗出的鲜血忽然增多了,似乎被箱子给吸去了。
他双手搬着箱子,手自然在下面,被箱子挡着,根本瞧不见。而渗出的血,虽然相对原本流出的那点儿要多,却也不是很多,所以他也没什么感觉。
当他走出差不多五十来步的时候,忽然感觉手上的箱子好像变热了,他奇怪地低头一瞧,就见箱子忽然微微一振,然后一道金色的宝光从箱子上晕染地散开。
高明一见,不禁大吃一惊地瞪大了双眼。
第三章 空无一物 青春无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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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到这种不可思议的景象,高明当然立即停了下来,然后有些呆呆地看着手中的这口箱子。
此时箱子上晕染般绽放的金光已经散去,也早已停止了振动。不过当金光散去后,就见箱子上原本还沾染的一些泥土,此时已经一干二净地半点不留存,仿佛已被那层金光清理了下去。另外,这箱子原本还显得有些陈旧,但此时也是涣然一新,仿佛都生动鲜活了过来。不过其古朴的气息还是没变,而且更增添了许多神秘感。
当然神秘,普通的箱子哪儿会突然放金光。而且这金光并不是箱子里面传出来,从箱口泄露出的,而是箱子本身忽然绽放了一层金色宝光,也不知到底是从哪儿来的。
高明刚才也怀疑过这箱子上可能有机关,需要打开机关才能够开启。但他刚才已经翻来覆去地看了个遍,所有地方也都用手摸遍,还全都叩指敲打了一番,根本没发现任何机关。当然,也有可能是隐藏的特别隐秘,他没发现。
此时呆立了片刻后,他立即心中一动,改用一只手环抱着箱子,然后另一只手往箱盖上尝试掀去。这一掀之下,箱盖立即应手而开,轻松得好像根本没发生刚才怎么也打不开的情况。
箱盖打开,高明立即怀着激动的心情往里面看去。不过一看之下,却是大失所望,表情不由凝住。因为箱子里面,根本没有任何东西,空空一片。这箱子之所以会这么重,原来就是其本身的重量。
箱子里面并没有什么特别的装饰,跟外面的木色保持一致。外面的箱子除了包裹的铜件外,也没有什么装饰,就是原木色泽,并没有上漆。但木质应该是红木的一种,所以原木本色就是红褐色。
高明对红木并没有什么研究,也分辨不出来究竟是哪种红木。但无论是哪种,红木本身就是名贵木种,而上了年头的红木,则价格更高。所以这箱子即便不论其工艺与考古价值,单是材质本身,应该也颇值不少钱。
之前因为沾染了泥土,所以这箱子还瞧着有些暗淡无光。此时经那金光一扫后,已是涣然一新,立即就能看出木质本身隐隐透着些光泽,而且本身的木质纹路特别漂亮美观,还繁复难明地隐隐形成某些特殊形状与符号,瞧着非常具有神秘感。
瞧久了,似乎觉着那些纹路还隐隐在动,会不停地变幻。但再眨一下眼去瞧,却又觉着没有,显得很奇特。
高明虽然对箱子里没有装着任何东西,尤其是他所期待的古董宝贝非常失望;但稍微想了下后,便也转过了想法,觉着没什么。这东西本身就是他捡的,里面有宝贝当然好,没有却也谈不上有多失望。能捡着东西,本来就是运气了,也不能奢求太多。
何况单这箱子本身,也应该是件古物。而且就算不是,单是其材质本身,也应该能值不少钱。
不过在经历了刚才的那一幕后,高明却觉着这东西并不简单,并不只是个装东西的物件,应该还有什么特别的作用。反正非常神秘,值得他仔细研究,比如那金光到底从哪儿来的。
没弄明白,与没搞清这东西的具体价值之前,他是不会轻易出手变卖的。不然的话,很容易卖亏,把本来值钱的东西卖贱了。
这般想罢后,他又重新合上箱盖,然后回到车里,将箱子放在副驾驶座上。
关好后,他并没有立即坐进车里,而是站在车外,倚着车门,掏出烟来抽了根烟。
他身上虽然有带着烟,但并不常抽,只有偶尔心烦或想事的时候抽上一两根。此刻他就是在想事,借着抽烟来思考。
另外,带着烟的作用也是请人抽。在烟民们之间,让烟其实是一种社交礼仪。敬上一根烟,互相抽烟时聊几句,很快就能熟络起来。
这口箱子,他在没弄明白具体价值之前,既然暂时不会变卖,那眼下这今天的最后一单任务,就不能轻易放弃,很有必要完成了。都已经过来了,只是还没找到具体地方,现在就放弃掉头回去,实在是有点儿可惜。
他并没有一份固定稳定的工作,也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日常都是靠打零工做兼职赚钱。所以每一份兼职的收入对他来说,也算是挺重要,能尽量完成的,就不会轻易放弃。
他并不是没能力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甚至有机会成为国家机关单位的公务员。他父母本身都是公务员,所以在他当初大学毕业时,父母就已经托关系帮他安排好了工作。
但他本身却非常喜欢自由随意的生活,所以有些忍受不了那种朝九晚五,每天固定的两点一线,一成不变,好像每天都是在不断循环重复的单调枯燥生活。另外,他这人特别独立,也个性好强,并不喜欢靠自己的父母。
所以当初毕业后,他根本就没听父母的,回到家乡的小县城,去当那个稳定的公务员,端那个铁饭碗,而是另外去了一个自己喜欢的海边城市独自打拼。
其实说打拼并不太准确,与其说打拼,他更像是胡乱闯荡。在最初过来时,他其实也尝过地去找一份固定的工作,当个每天上班的小白领。但上了一段时间后,他就发现自己很不适合,忍受不了那种一成不变,单调枯燥的生活。还有什么办公室政治,勾心斗角,拉帮结派,他更是极其讨厌。
所以没上多久,连试用期都没过,他就自己主动辞职了。
辞职之后,他就开始了这种到处打零工做兼职的生活。他喜欢有各种新鲜不同的体验,到目前为止,做过的各种工作,已经不下二、三十种。
他对金钱并没有太大的需求,只需要能满足自己温饱与日常所需即可。反正他一个人在外面闯荡,父母都还没退休,也不用他养老。就算退休,二老也还有不菲的退休金。另外他并不是独生子女,上面还有个姐姐,已经在当地结婚,可以照顾父母。
所以,他孤身在外,也就成了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在吃用上面的花费并不多。赚点儿钱后,就是各种游玩,胡混,放荡不羁。
他其实也清楚,自己不可能一辈子都这样,一辈子都放纵地肆意去玩儿。但人不轻狂枉少年吗,趁着年轻,当然要好好玩玩儿。
等上了些年纪,自己想稳定下来后,就回到家乡,接受父母安排的那个工作,当一个固定稳定的公务员,然后找个差不多的姑娘,结婚生子,奉养父母。一辈子,差不多也就这样了。
他没有什么远大的理想,也没有太多的梦想,只是觉着,人生就该自由自在,随心所性。趁着年轻,就应该放纵地好好玩玩儿,这样等老了之后,才不会有遗憾。
有些人认为,应该趁着年轻去打拼,去拼搏自己的事业,努力工作上进。但年轻的时候都用来工作了,没有机会去游玩与体验各种不同的生活,等老了之后,因为年轻时的拼搏,经常加班之类而落下一身病,那时想去游玩,想去放纵,也没有这个机会与本钱了,玩也玩不动了。与其如此,为什么不趁着年轻肆意放纵地好好玩玩儿呢?
青春就要无悔,就是要放纵地玩乐。错过了年轻时的大好时光,老了想玩,也玩不动了。
他既然有一条稳定的后路,自然也就没必要顾虑这些,去想太多有的没的。
当然,有的人会说这不公平,他们并没有像他这样的后路,可以随时找到一份稳定收入的铁饭碗。
但人生,本来就是不公平的。高明还羡慕那些富二代呢,不用工作就可以有钱肆意玩乐。甚至一辈子不工作,也不愁以后养老,奉养父母。但他不是,他家里条件虽然也不错,但可称不上是富二代。至于官二代,那更差远了,他父母都是普通的公务员,谈不上是官。当然,工作多年,资历在那儿,还是稍微有点儿小职权的。
但是,也就只能在他们那座小县城发挥些作用,比如托关系帮他找个工作,进一个不错的单位。出了他们县城,可就没什么用了,谁还认他们。
高明其实也不是一点儿梦想没有,刚毕业时初入社会,也曾有过心比天高的时候,认为能闯出一片自己的天地。可无情的现实,却深深打击了他,认为还是别多做白日梦了。与其去追逐那些遥不可及的梦想,却在道路上一事无成,蹉跎岁月,不如抓紧自己手上拥有的。趁着年轻,放纵地玩个几年,然后就回去继承父母的衣钵,老老实实当一个拿着铁饭碗的上班族,过着普通平常又平淡的生活。
但他年轻时经历过,至少在年老的时候,还有许多可以去回忆,也不会留有太多遗憾。
人生不可能尽如自己所意,所以有机会,就要尽量去过自己想过的生活。不然错过之后,时光不再,只能去后悔与叹惜。
第四章 小明与晓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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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完手里的这根烟后,高明丢掉烟头,抬脚踩灭,然后掏出口袋里的手机,准备再上那个土山上看看有没有信号,联系下那个美女委托人,把今天的这最后一单任务完成了。
不想才掏出手机,手机铃声就忽然响了。高明奇怪地一看,竟发现不知什么时候又有信号了,真是古怪。
来电显示上的姓名与号码,正是那个美女委托人,看来对方到现在一直没得到消息,也是有些着急了,主动打过来了电话询问。
这个女孩叫郭晓雯,像这种代人上坟的事,当然要知道委托人的姓名等信息,因为是要代替对方祭拜的。如果连名字都不知道,岂不成了陌生人祭了个陌生坟。
高明奇怪了下手机竟忽然又有信号后,自然是立即选择了接听。
“喂,小明哥哥,你到了吗?”电话一接听,另一边的郭晓雯就立即问道。
高明单名一个“明”字,所以小名和昵称便叫做“小明”,这不但是他家里人的一惯叫法,也是几乎所有认识他的人,都喜欢这么叫,很少有人用重叠的“明明”这个称呼。
之所以都喜欢叫他“小明”,高明认为应该是小学时期的教科书上这个名字的出现频率最高。
比如数学应用题中,经常有“小明有十个苹果,他吃了三个,还剩几个”这类的题型。其中出现频率最多的,就是“小明”这个名字。
甚至语文题目中也经常有这种,比如“小明用错了多音字,请你帮他改正过来”,作文题目中,也经常有以小明为主角的。
总之,这个名字绝对是小学教科书里出现频率最高的,没有之一。
所以,当你也恰好单名一个“明”字,甚至只要名字里带着“明”时,都会几乎被所有人称作“小明”,高明在这方面就深有体会。
在这个教育与识字率普及的时代,即便学历再低的人,也至少都有小学文化水平。所以都是九年制义务教育过来的,大家也都对小学课本里的“小明”很熟悉。
高明上学时,就经常被同学们拿这个名字调侃。不过这也不是什么取笑,他也早已习惯,甚至经常向人这么介绍自己,连他现在的网名昵称,都是简单直接的“小明”二字。
郭晓雯当然也知道高明的姓名与网名,所以跟他联系上后,没谈几句,就很自来熟地称呼起了他“小明哥哥”。
“晓雯妹妹啊,我已经到了,就是还没找到具体地方,你说的那个地头有棵大杨树,我一直没找见啊!正想打电话问你呢,没想到你就打过来了,你说我们这是不是心有灵犀?”
既然对方叫他“小明哥哥”,高明也就不客气地叫起了“晓雯妹妹”。说到最后,还习惯地口花花调戏了一句。
郭晓雯听罢,倒也没在意,只是问道:“那你现在在哪儿呢?”顿了下,又立即道:“这样,我发视频吧,更方便帮你找,你应该有流量吧?”
“有的,放心发过来!”高明故作豪气地道。
在这个智能手机时代,谁还没个几g流量,不然出门都各种不方便。现在流量也不贵,还有各种免流套餐,高明一个月5g的流量都用不完,自然不在乎这点儿耗用。
“好,那我就先挂了,你等下。”郭晓雯说完,便立即挂断了电话。然后没过几秒钟,便立即把视频聊天发了过来。
高明一见,自然是立即选择接听。接听后,他举着手机向镜头挥挥手,然后举高对向四面慢慢转了下,问道:“你看我现在是在哪儿,然后走哪边?”
那边的郭晓雯仔细辨认了片刻后,立即指向一个方向大声道:“那儿,那儿,就那儿,是你,嗯,你先别动。”
高明闻言,立即停住手机不动。
“你往左移点,哎,不对,应该是你的右边,对,慢点儿,好了,就这儿!”郭晓雯在手机里面遥控指挥着高明。
高明自然是随她的指挥而动,然后在她的多番指挥下,终于对准了方向。
“就是手机正对的后面那个坟,看见了吗?哎,也不知谁这么缺德,把我们家地头的树给砍了,怪不得你找不着呢!”郭晓雯对有人砍了她们家树,很是有些生气地抱怨道。
高明当然不可能知道是谁砍的,便没接这句,只是转头看了下后,道:“好,我知道了。那我先挂断,等过去后再给你发。”
“好。”郭晓雯当然也清楚没法隔空追究,也知道这事不好麻烦高明。何况只是棵树,她其实也不是太在意,没必要非追着不放。所以闷声答应声后,便也打算就此作罢,不提这事。
高明见她答应后,便立即先行挂断,结束了通话。然后转身走到驾驶位处,开门上车,把车尽量开到离那座坟最近的地方。
他虽然并没有固定的工作与稳定的收入,但某些兼职的收入,其实也不错。有些稍微偏门与有一定危险性的,更是工钱颇高。比如他曾干过架高压电线的活儿,一天三百,还管一顿中午饭。三天下来,就差不多一千了。
另还有些偏门,甚至游走在灰色地带的,会更高,有的甚至按小时结算,一小时就能给一二百。不过高明对自己的人身安全还是比较在意,像特别危险的那种,他如果不是缺钱的话,一般不会轻易接,更不会去干违法乱纪的事。
他有钱的时候,花钱虽然也有些大手大脚,但还算比较节制,也懂得些理财常识,知道得备着点底,以备不时之需。所以这些年来,也不是月月光,还是有攒下来些家底。
眼下他开的这辆车,就是他目前家底里价值最高的一件了。不过也不是太贵,只是辆二手的国产小型suv。
他独自一个,又没自己的家庭,本身要求也不高,只是自己开来代代步。所以身份、面子、空间、乘坐舒适度等等,都没有太多要求,只是挑了辆合乎自己要求,车辆状况完好,最重要还便宜的车。
在这个年代,人均拥有汽车的数量已在不断提高,所以有辆自己的车,也实在不算什么大不了的事。
第五章 代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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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车尽量开到离那座坟墓最近的路边后,高明便下车开始往外拿东西,无外乎就是些祭拜用的纸钱、元宝,以及纸扎的汽车、别墅、冰箱等物。还有些摇钱树、元宝塔,反正都是烧给死人的东西,各种各样,花样很多。
除了这些需要焚烧的东西外,还有水果、菜品、酒水等需要上供的东西。另外檀香、铁锹等物也得带上。东西较多,高明来回跑了两趟才拿完。都搬过去后,再又照着规矩依次摆好。
全都弄好后,他选了个合适的角度与位置,拿出一个手机三角支架拉开架好,然后把手机架在上面,再次点击与郭晓雯视频通话。
做这种事,弄个能直接架在地上的手机三角支架是很有必要的。因为他在进行代祭的时候,经常要用到双手,不可能一直占着只手拿手机。何况有时需要拍全景的时候,他用手拿也照不全。
而每座坟墓旁边,也并不是总有适合安放手机的位置。所以,还是自己带个三角支架更省心。
视频邀请发过去后,那边的郭晓雯自然是立即接通。
“怎么样,这个角度能看全吗?”等接通后,高明向着镜头挥了下手,然后侧过身,让开手机镜头,向郭晓雯征询问道。
“能行,可以。”郭晓雯看过后,点头说道。
“好,那咱们就开始了。”高明说完,走到坟头墓碑前,先掏出打火机,点燃了三枝香插好。
接着,从口袋里拿出一篇提前准备好的祭文,展开大声诵读:“时维,中华……致祭孝女郭晓雯,代祭人高明立叩……”
祭文开头,一般都是通用的格式。正式的内容,网上也有许多范文摘抄。高明一般都是找几篇范文,让委托人自行挑选,然后再根据实际情况,修改些部分内容就可以了。也有是委托人自行撰写,或提前准备好的,高明到时照着念出来就行。这篇祭文,当然也是他之前早就跟郭晓雯商量改好的。
“……呜呼,哀哉,尚飨!”
尚飨的意思,是让死者享用祭品。高明念完之后,便立即过去,将墓碑前的三杯酒依次端起,洒倒在坟前。然后便拿着用快餐盒装着的几样菜品,倾到到后面坟上。
这个祭品享用也有规矩,一般是先倒酒,称为奠嚼;接着是献肉食,称为献馔;最后是饭菜,称为献羹。
献完饭菜之后,便是献帛,也就是烧纸钱、元宝那些东西。在烧纸钱的过程中,高明在旁边向坟头三鞠躬行礼。
通常情况下,这时是要求叩首的,也就是跪下磕头,三拜九叩。但高明只是代祭,又不是真的孝子贤孙上坟,却是接受不了给旁人的祖宗磕头,即便只是死人。所以,他只鞠躬,要求磕头的一律不接。给再多钱也不接,男儿膝下有黄金,他也是有尊严与原则的,可不会轻易给人下跪。
高明在坟前鞠躬的时候,手机另一边的郭晓雯则是在那边直接跪下磕了三个头,并声泪俱下的说了几句自己实在工作繁忙,抽不出空回去,跟坟里死去的父母道歉的话。
这姑娘的身世也是有些凄苦,她是农村出身,家庭条件自然谈不上太好。父母拼死拼活,起早贪黑地忙碌,好不容易把她供上了大学,结果还没等她毕业,就在三年前一次到镇上赶集卖菜时出车祸死了。
因此,她这次清明时没能赶回来上坟拜祭,就感觉特别对不起自己死去的父母。她是家里的独生女,家中也没什么亲人了,就只有她来上坟。可她却是才毕业不久,刚进入一家公司实习,公司清明节虽然也有放假,但也得留下值班的。她做为实习生,就被安排了这个有些吃苦的差事。
这种情况下,她当然不好情假,否则工作很可能就丢了。她能得到这个工作的机会特别不容易,而且公司也很不错,所以无论如何不想失去工作。而且,这也是她父母的遗志,生前就希望她将来毕业后能找到一份好工作,然后在大城市里安家,不用再像他们一样种地,起早贪黑地辛苦。将来如果能在大城市里找到一个不错的男朋友,结婚生子,那就更好了。
郭晓雯也一直有这个期望,还希望等自己将来条件好了,把父母接过来养老享福。可惜,子欲养而亲不待,父母已经提前离世。
高明鞠完躬后,让那堆纸钱继续烧着,他则拿了铁锹,铲了铲坟头与旁边的杂草。接着,又在旁边铲了三锹土,为坟头添了三锹新土,这也是之前商量好的要求。最后,在坟上放了个鲜花花圈。
做完这一切,就已经基本结束,高明走到手机前,看着仍在流泪的郭晓雯,叹道:“好了,你也别伤心了,还有什么要求吗?”
郭晓雯听完想了下后,向他摇了摇头,表示没什么别的要求了。不过顿了下后,她诚恳地看着高明,道:“谢谢你!”
她父母的坟在乡下农村,地方偏,不好找,路也不太好走。做代祭的一般都是兼职,差不多也都跟高明一样的心思,太偏的那种,一般都不会接。所以,郭晓雯在此之前,其实也是有找过两个的,但都不愿接她的。最后找到高明,才好不容易在又是加价又是央求后,才让高明答应接了。
尽管她确实出了钱,还加了价,是一种公平的交易买卖,但她还是真的特别感谢高明帮了她,肯接她这单。
“不用谢,应该的!”高明笑了下,也没多说别的,着急催她打尾款。在这种时候,不适合催账,他这点人情味还是有的。
至于赖账不肯付钱的,他做这个兼职以来还没遇到过。买卖双方需要互相联系,所以委托人的电话、微信等联络方式他全都知道,连对方的祖坟在哪儿都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基本没人敢赖账。不然惹毛了,怕不怕被人刨祖坟。别说这个,光是电话、短信等骚扰,一般人就受不了。
高明之前还曾干过帮人讨债的兼职,所以催人还钱这些套路,他全都门儿清。谁敢真跟他赖账,他一定会叫对方好看。
第六章 放荡不羁爱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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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接下来先挂断了通话,然后便开始收拾东西。
烧什么东西、烧多少纸钱,上什么供品,这些一般也都是委托人指定要求的。没有特别要求的,便是高明自己置备。他有自行定了几个不同价位的套餐,里面也包括了赠送烧用的东西。另行添置的,自然也要加钱。
纸钱那些,都值不了几个钱,再是豪车、别墅,也都是纸糊的。水果、菜品这些备好后,也能通用,连上几个坟都是这一套。反正上供给死人的,也不用担心坏了之类。
所以做这门兼职的投资非常少,唯一花费较多的,可能反而是路费。但路费也花不了多少钱,相比起收入与回报来说,这些投入都是很少的。
这门生意的利润算是非常可观,每做一单都能净赚二、三百甚至更多。只可惜,不能长久,也就清明前后这几天。其他时候需要这种服务的人,非常少,完全可以忽略不计。
高明收拾完东西后,再看了下手机,但见郭晓雯已经很识趣地自行把尾款打了过来。瞧见后,他微微一笑,点开收下,然后给对方回了个笑脸的表情,便没再多回复别的。
他也很识趣,大家目前只止于生意关系。如果对方不主动联络的话,他也不会轻易去打扰对方。不过,不打扰归不打扰,他可绝不会主动删联络人,因为这说不定有可能是明年的回头客。
收拾好东西后,他立即带着东西往车上走去。之前过来的时候东西多,他还需要跑两趟。但现在大部分东西都烧了,可就轻轻松松,一趟便够。
上了车后,他并没立即开车离去。而是坐在驾驶座上玩着手机,等着坟前的那堆纸钱烧尽。
清明时节,虽然早已是大地回春,万物复苏,甚至这时节是多雨的天气,但野外焚烧,还是要注意点儿,避免点燃别的东西,引起不可收拾的大火。真要发生这种情况,那他就绝对麻烦了。所以在这方面他一向特别注意,一般都是等火熄灭后再离去。
就算火堆旁边再是空旷,没有其他燃烧物,基本没有引发大火的可能,他也会坚持等到火熄灭后再离去。小心一些,总归是无大错。
而像这种田间地头的私坟,因为可燃物较大,这种可能性也往往比较大,更应该多注意一些。
比如眼下郭晓雯父母的这座合葬坟,她家地里也是跟周围人家的大部分田地一样,完全撂荒了,根本没人耕种,地里长满了各种野草。而不少野草是去年死去干枯的,这种就特别容易点燃。尽管高明在之前放置那些纸钱时,已经提前清理出了一片,做好了隔离带,但还是要杜绝最后的可能,等到火完全熄灭后再放心离去。
看了看这段时间有没有接到其它生意,玩了局手机游戏后,高明再转头往窗外看去,便见坟前的那堆纸钱等物已经烧尽,只剩下了焚烧后的余烬,还在袅袅冒着烟。
高明看了一眼后,收起手机,拿过旁边放着的大半瓶矿泉水,下车走过去,把这堆最后的余烬彻底浇灭。
有句成语,叫“死灰复燃”。像这种刚烧完的灰烬,往往还保留着高温与火苗,这时候再添些新的燃烧物,吹上一口气的话,就能够很快复燃。所以这些灰烬,也要彻底浇灭,以免有风吹过话,把灰烬吹开,引燃了旁边的干草。
彻底浇灭杜绝后,高明这才放心地重新上车,然后便发动气车,开车离去。
郭晓雯的这单代祭,已是他今天的最后一单任务。这单完成后,今天的工作便已结束。他此时开车,自然是直接回家。
当然,不是回他父母所在的小县城那个老家,而是回他眼下所居住与生活的城市。
他目前生活与居住的,是一个叫做琅市的海边小城市。
“我想有一所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这句诗文里的描写,恐怕是所有人都曾经拥有或一直拥有着的梦想,高明也是。
做为一个从小在北方长大,生活在北方小县城的青年,他在上大学之前,都完全没见过真的海。所以,他一直都向往海洋,也喜欢有海的地方。因此毕业之后,就选择了来到这个城市。
其实他上大学的那座城市,也是一座临海的城市。他也是为了一直向往的大海,才特别报考的。不过跟琅不同,那座城市的经济很繁荣发达,因此城市的人们也都显得很繁忙,生活节奏很快,生活的压力也比较大。
高明其实并不是一毕业后就来到琅的,他最初是选择了留在自己上大学的那座城市,也在那里找了工作,想留下发展。但留了一段时间后,他却发现自己很不适应,既不喜欢那种朝九晚五一成不变的工作,也不喜欢那种勾心斗角、拉帮结派的工作环境,就连快节奏的生活,他也不是很喜欢与适应。
他虽然爱玩,眼下也是正在放纵青春地肆意玩乐,整天有些不务正业,但他却并不喜欢那种特别闹腾的娱乐活动。比如什么泡吧、蹦迪、ktv之类,他的玩儿,是更喜欢游山玩水,做一切自己喜欢的事,喜欢这种不受任何约束与束缚的生活。随心所欲,自己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因此,他也不太喜欢太过繁华与热闹的城市。这样的城市,在他的感觉里,往往都觉着太闹,生活节奏也特别快,而且生活的压力非常大。他更喜欢悠闲惬意的生活,每天什么都不干地在床上躺一天,玩玩手机,看看电视,对他来说,就是很不错的一种享受与放松了。
有钱有闲的时候,就开着车四下到处逛逛,自由旅行。什么热闹景点与景区,他也一向选择避过,或选择人少的淡季前去。
像清明小长假这种假期出游的集中暴发日,他自然也是非常理智地选择避过,在这种节假日里出游,就等着在高速路上被堵,景区里被挤吧,这是旅游,还是受罪?
对他来说,任何一天都可以是节假日,所以完全没必要赶着节假日的人潮去趁热闹。在大部分人选择休息的节假日,他通常都是选择工作。
节假日时,大部分服务性工作通常会很忙碌,比如饭店、宾馆、酒店这些。有时候太忙,人手不够的时候,就往往会选择招几个临时工帮忙。而且在这期间,给的工钱也不低,加班加点的时候,还有加班费。
而像清明节这种特殊的节日,更是他大赚外快的好日子。除了清明节外,他还很喜欢春节。
近几年的春节期间,催生出了另一种特殊业务。有些大龄青年因为工作忙,或自己眼光高,以及其他原因之类,一直没找到结婚的对象谈男女朋友,而家里人又催婚催得紧。所以这项需求与业务便应运而生,在过年过节期间,假扮他人的男女朋友回家,帮忙应付家人。
高明当然是假扮女性客户的男朋友,他人长得不差,身材高大,外形俊朗,所以在这方面特别受欢迎。过年期间,也是他大赚外快的好日子。
至于回自己老家,他是不会回的。因为自己没听父母安排,选择了去放纵自己的青春,所以早就跟家里闹翻,惹得父母十分生气了。不过二老身体还好,倒并没气坏了身子。
在这种情况下,他也就一直尽量避免回家,免得会惹父母更加生气,以及被他们抓住强行安排自己的生活。
他有自己的打算,最终也一定会选择听话回家,听从他们的安排,但那绝不是现在。在他的计划里,至少也是三十岁以后了。
他今年二十六,至少还有四年的时间可以放纵自己。一旦收心回家后,可就没现在这么自由了。
第七章 箱里有颗金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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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在清明节期间接到的所有订单,都并没有离开自己所居住的城市太远,基本都是在他开车可到达的一两天路程之内。
郭晓雯的这单,便已经算是远的了,需要他赶两天路。所以他今天可能赶不回去,还需要回到附近的县城住宿一晚。之前他也是从县城过来的,前面的那三单,也都是在那座县城的公墓区内。他动身之前,早有提前规划好了路线,基本都是顺路。
琅琊市虽然也是沿海城市,但并不是所有的沿海城市都是发达城市。这座城市背山面海,港口既不适合停泊大型船只,陆路的交通也因为山区阻隔,并不算特别发达。再加上周围的开发环境,自身的规模、人口限制,以及省内的资源倾斜等多种原因,让这座城市虽然临海,但却远不如南方的那些沿海城市发达。就算对比省内的其它沿海城市,也是有所不如。唯一还算不错的,就是旅游资源比较丰富,旅游业发展的较好。
但几个著名的景区景点,也不是全国知名的那种,也就省内与临省较为有名,知道的人多。而景区景点大部分在城外,因此市区内并不算特别繁华热闹,很符合高明的要求。觉着这座沿海小城市,非常适合他,生活节奏也比较缓慢。事实上,这座城市也确实被评选为全球宜居城市之一。
只是,虽然顶着这样的名头,但因为自身的发展规模限制,居住的人口还是并不多。
所谓的宜居,主要是从环境、空气质量等来说,但繁华程度与发展方面就差了一筹。既没有全球五百强的大企业,也没有什么全国知名的大公司,所以考虑工作岗位、自身前途等等的话,就不适合来这座城市发展了。生活需要的东西很多,可不是只找个环境优美的地方住着就行。所以,发达的大城市,往往是能提供的工作岗位更多,自身的发展机遇也更多更好,能挣到更多钱的地方。
但高明对金钱没有太过强烈迫切的需求,够花就好,没必要非挣多少钱,对于自己的前途也没什么太多愿景,而且他已经提前规划好了。等想安心定下来时,就听父母地话回自己老家。所以对这些不在意,自然也就不在乎这城市发不发达,他倒更多考虑的是宜居因素,觉着这城市很适合居住与生活。
不过大部分人,尤其是年轻人们,可不是高明这样的想法,而是大多与他相反,所以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都向往大城市,跑到大城市里去寻求发展。就连这座城市的人们也是如此,大部分人是走出去,到更发达的大城市里,很少有像高明这样的人走进来,并在此定居。
郭晓雯,便可以算是这其中的一个典型,为了谋求在大城市里的发展,甚至清明节都不能回家在自己父母的坟前扫墓祭拜。
不过对于她这样的农村家庭出身来说,肯定无论如何是要选择走出去,稍微有些志向,都不可能选择一辈子窝在农村里,跟自己的父母一样种地干活,当个乡下农村妇女。
就算是让高明替郭晓雯选择,他也觉着这样优秀的女孩一直窝在小山村里,实在是暴殄天物了。
郭晓雯所在的村子,确实可以算是山村。正是琅琊市背山靠海的那背后山区里,道路特别难走。这还是近几年不断修路,情况已经得到了很大改善。若搁以前,恐怕连车都很难开进来。
出村的土路上,高明一直走的磕磕绊绊。忽然“咚”地一声,副驾驶座上的那口箱子在一路的跌撞下终于被弹出座位,掉了下去。
高明见状,便立即暂时停车,弯腰去捡。
这箱子掉下来后,但见已不是正放的状态,而是歪倒开来,连箱盖都被撞开条缝。
之前这盖子不知多么难打开,他使尽了力气也没弄开。可自从后来忽然发出那道金光后,就能轻松打开了,现在就连跌下座位,都被自行撞开了。
摇摇头,高明探身过去把箱盖合上,这回记住把搭扣也扣好,然后双手抱起,往座位上放去。
但他扶正一抱时,忽然听到箱子里面有些响动,似乎里面多了些东西,不由心下十分奇怪。接着把箱子放回副驾驶位后,他便立即打开箱盖往里瞧去。
这一瞧之下,不由立即一惊,但见箱子里面还真多了个东西,是个指甲盖大小的金色豆子一样的东西。
高明不由十分奇怪,不明白这东西到底哪儿来的。他明明记得之前打开时里面空无一物,根本没有任何东西,而自己也没往里面装任何东西,那眼下这颗金豆子是从哪儿冒出来的。另外这东西也应该不是他车里的,他从没见过,没有任何印象。
“难不成是原来就在箱子里,被这一路颠簸给震下来的?”这么想着,高明又朝箱子里仔细瞧去,可无论怎么瞧,也没发现这箱子里有哪块缺了什么东西。而且这箱子里面全是木质,而这颗金豆子怎么看都是金属的,质地完全不同,又怎么弄出来的。
他真是想破脑袋也有想不明白,不过想不明白后,他也就摇摇头不多想了,直接探手往这颗金豆子拿去。这豆子既然是金色的,那很有可能是黄金的,万一真是,那可就值钱了。
别看只有这么一小点,但黄金那多贵,一克就是好几百。这么一点,五、六克起码应该是有的,所以至少也是上千了。当然,要真是黄金才有可能。
只是,他对贵金属也没什么研究,光从看的,也实在分辨不出来。探手拿起后,倒是感觉颇为沉重趁手,听说黄金比别的金属要重。从这个压手的手感来判断的话,似乎应该是真的。
“这难道是什么聚宝箱,每隔一段时间就能自动产出一颗金豆子?”高明忍不住产生了这样的怀疑。
真要是这样的话,那可就发了,就算一天只能生出这么一颗金豆子,长年累月下去,那也足够他发大财了。一天就是至少上千的收入,一个月下来就是大好几万。
而且不用有任何付出劳作,简直是坐着就发财了,还真是桩横财。
想到此处,高明不禁十分心喜激动,觉着自己可能真是捡到宝了。
当然,首先要确定,这颗金豆子到底是不是黄金。想到这里,他立即重新把箱子放好,甚至怕再掉下来,还用安全带绑住了,生怕摔坏他这宝贝。绑好之后,他将金豆子郑重装在自己贴身的口袋里,然后又立即启动汽车,迅速往县城驶去。
在如今这个年代,再是不发达的小县城里,也肯定有几家金店金铺。到了那里,就能请人鉴定了。
第八章 真是黄金 聚宝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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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是一大早就从县城出来的,因为这边上坟的规矩,是讲究尽量在上午完成,他要赶这个时间。
不过郭晓雯的这单,因为远了点儿,再加上他刚来没找到,又耽误了些时间。所以等结束时,已是差不多到中午了。
这个村子离县城还颇远,他在路上差不多开了有一个小时的车后方才赶到。
赶到之后,他也顾不得这时肚子有些饿,立即先找了个金店去问那颗金豆子的事。
下车时,他本来就打算直接关门下车。但瞧了眼那口箱子后,又有些不放心。万一这真是口宝箱,每天能自动生成一颗金豆子,那不小心遗失了可怎么办。
虽然他自从买了车后,在车里放着的东西一直没丢过,甚至有次车窗户忘关,里面放的东西也没事,还好端端在那里,根本没人动过;但这口箱子可不同,万一真是宝箱,这次弄丢了,那就亏大发了。他这也是关心则乱,生怕遗失。
所以想了下后,他把后排座位上放着的一个背包拿过来。这其实是个笔记本双肩包,是他以前买笔记本电脑时卖家赠送的,倒是足够大。拿过来后他试了下,倒也尽可以装得下。便装在里面,这才背着背包下车。这东西如果真是口能生金子的宝箱的话,那他要一直随身带着才能放心,反正不能离开自己的视线。
下车锁好车门后,高明转身走进了面前的金店。一进店门,立即便有一名销售员热情的迎过来。
卖黄金珠宝的销售,也算是高级销售,所以对招收的店员还是有要求的,大多都年轻漂亮。而且身材也都不错,还是统一的服装,全穿套裙,进来一水儿的大长腿。
像这种地方,没事也是可以逛逛的,就算不买东西,进来看看美女看看黄金珠宝,也算是颇为养眼,而且还有免费的空调,美女还会热情主动地陪着你聊天。
“您好,请问您需要点什么?”这名销售员迎过来后,立即向高明微微一笑,而且是标准的露六齿微笑。跟他的距离也把握的很好,三米六齿,绝对是经过培训的。
听说有些要求高的金店销售员,都是请退役的空姐来做礼仪培训师,进行专业训练的,也不知是真是假。不过单看眼下这个销售员的微笑,倒是绝对够标准的。
对方既然先向他笑,高明便也回以一笑地点点头,然后问道:“你们这儿回收黄金吗?”
他这句话虽是问的,但语气却很肯定。因为几乎所有的金店,都会回收黄金,这里面是很有赚头的。
回收价自然不可能是卖价,必定有折旧的差价。就算是按原材料回收,虽然大部分宣称是按国际标准金价来,但实际上也有每克多少的折旧提纯费用。实际上的价格,都是要比标准金价低的。这里面,就是金店的赚头了。
当然,国际金价的价格也并不固定,有时会落,有时会涨。如果在价格低的时候买进,在价格高的时候卖出,就等于是赚钱了,赚了这其中的差价。所以收藏黄金,一直都比较盛行。有钱时买点儿黄金首饰,就算不常带,也是等于收藏,是非常保值的。
而且有道是“乱世黄金,太平古董”,黄金无论在什么世道,再乱的时候,也都有其天然贵金属的保值率。钱不值钱的时候,黄金也都会一直坚挺,可以直接当作货币使用。
“回收的,您是要卖金吗?”虽然不是来买东西的,但这名销售员一听后,也仍是热情不变地问道。
“嗯!”高明点了下头,道:“我在地里捡了点东西,也不知道是不是,你先帮忙看看。如果不是,你可别笑话我,我对这些也不懂。”
他对于那颗金豆子到底是不是黄金,确实不太确定,所以话里先留好了后路。万一不是,话先放这儿了,也不会显得太丢脸。
“没关系的,进门就是客,我怎么会笑话您,您先哪来我看看吧,这边请!”销售员说罢后,延手把高明请到一个柜台处。
高明跟着过去后,便从上衣里面的口袋内掏出那颗金豆子,松手放到柜台上。
那名销售员见他放下后,拿起仔细看了看,然后又掂了掂,向高明笑道:“您运气真好,这应该是金的,就是不知道纯度怎么样,得交给我们师傅看看。”
“真是金的?”高明闻言,也是不由立即喜笑颜开,笑得半点不作假,心中更是窍喜异常,兴奋难言。
先不管这金豆子纯度如何,至少是金的。只要是金的,再是纯度差点儿,也绝对不会便宜到哪儿去。而这点只要能确定,也就可以确定,那只宝箱里确实会生出黄金,这就真的是个聚宝箱,这才是他真正开心高兴的地方。有了这口聚宝箱在,还何谈发不了财。
他像现在这般混日子,是自己觉着自己的能力、资源等都有些不足,另外也不喜欢那么朝九晚五地上班,去积累原始资本,更不想开口问自己的父母讨要。
如果真是资金充足的话,他有些想做的事,还是打算做做。有些已经放弃的梦想,也会打算重新尝试。
无论在任何时代,钱虽然不是万能的,但没钱却是万万不能的。在眼下这个社会,更是如此。大部分人都是贪财势利眼,眼睛里只有钱。有钱一切都好办,没钱那就别麻烦多开口了。
“是的,虽然还不知道纯度如何,但这点可以确定。”那名销售员回道。
“太好了。”高明闻言之后,稍微冷静了下,压抑下自己兴奋的心情,然后点头说道。
“那我拿给师傅帮您看看!”销售员道。
“好。”高明再次兴奋地点了下头。
在拿给师傅之前,这名销售员先拿过来一个小称,称重了下这颗金豆子,称重后显示的克数是十二克。
这一切都是当着高明的面儿做的,以示不会拿到后面给师傅看后弄虚作假,表明公平公正。
不过高明对这颗金豆子竟然称了十二克,倒是不由有些意外,他原本觉着也就五、六克,最多七、八克,没想到远比他想的重。果然不愧是黄金,确实比别的金属要重。当然,重点也更好,说明能卖更高的价格。意外之余,他自然也是十分高兴。
第九章 曾经沧海前女友
在拿给师傅鉴定之前,这名销售员又先请高明在柜台处坐下,然后给他倒了杯水,这才拿着金豆子到后面的工作间去找鉴定师傅。
高明目送这名销售员消失在视线内后,便收回目光,四下打量着这间金店。
打量了下大概环境与几名美女销售员后,他便收回目光,往面前的柜台处看去,大致看了下里面售卖的首饰价格。
他这个柜台处正是卖黄金的,每件首饰的标签标价都非常昂贵。差不多都是上千的,贵的还有几万块的。就算是三位数级别的,也差不多都是968、998之类的价格,跟上千也差不了多少。
他对黄金珠宝这些,以前很少接触过,因为并没特别需求。他自己既不喜欢佩戴任何首饰,也不准备结婚买三金,目前更是连个固定的女朋友都没有。
他之前倒是也有交过几任女朋友,但很少有稳定下来的。时间最长的一任,应该是大学时期交的那个,而且一直延续到了毕业。他当初会选择留在上大学的那座城市发展,也跟当时的那个女朋友有很大关系。因为她选择留下,所以他也跟着留下了。
后来的离开,其实也跟这个女朋友颇有关系。因为那时他们分手了,所以他选择了离开这个伤心地,到了另一座城市。
他们分手的主因,是他们的生活理念有很大不同。之前在校园里时还不觉得,毕业后住到一块儿,这个问题就爆发了出来。
而且高明一直以来的观念,都是趁年轻要好好玩。年轻不怕光阴消耗,可以放纵一把,这样才能青春无悔,老了也不会后悔。
但他女朋友的观念,则刚好与他相反,认为年轻就应该要努力打拼,看不惯他整天吊儿郎当,不把工作当回事,整天就只知道变着花样地怎么玩,花钱也不知道节省,大手大脚,不为之后考虑。
之前还在校园时,爱玩没什么,她也挺喜欢跟他一块儿玩。校园的生活,没有现实社会这么大压力。可毕业之后,出了社会,就应该考虑更多,要学会接受现实,要学着长大与成熟。
但高明的表现,却跟之前几乎没什么两样,该玩玩,该闹闹,似乎从不为以后考虑,像个长不大的孩子。再加上两人的生活习惯也有许多不同,住在一起后问题也就更加突出与爆发出来。往往因为一件鸡毛蒜皮的小事,都能争吵起来。
争吵开始不断变得更多,甚至经常吵架,高明也因此变得有些不爱回家,对这个女朋友很烦,觉着比他妈管的还多。他要真需要个老妈子管的话,早就一毕业听他妈的话,直接回老家去了,何必还要跟她留在这儿。
高明也有跟这女友说过自己的打算,他对未来并不是全无规划,只是认为年轻就应该放纵地好好玩玩。然后等打算稳定下来后,就回老家接受父母的安排,到时也可以带上她,两人那时可以结婚,组成家庭,彻底稳定下来。
但女朋友却觉着他的这个计划十分没出息,全是靠他父母,而且她十分想留在大城市里发展定居,也不想跟他回那个小县城。把他这个未来的规划批的一无是处,还说他爱跟谁结婚跟谁结,反正她是不会跟他回那个小县城的。就算再是公务员铁饭碗又如何,她不惜罕,一点儿没有发展前途。就算高明的父母也能帮她安排好工作,她也不喜欢这样的生活。
高明对此就很奇怪,她想要他稳定下来,有个固定的收入与工作,回自己老家这个安排不是特别稳定与固定吗?至于在哪个城市生活,又能有多大区别。发展不发展的,又能发展成什么,他们是能成为全球大企业的ceo,还是有机会成为国家领导人。所以再是如何发展,其实也区别不大,无外乎挣的多点儿而已。但钱够花就好,挣的再多又能如何。
反正两人对未来,对一切,几乎都说不到一起,互相都不认同对方的观点。然后就某次彻底爆发开来,分手了。
另外还有个外因,就是当时有某个富二代也看中了他女朋友,正在想方设法地追求。
而他女朋友虽然没有接受这个富二代,并且一再声明过自己有男朋友,但是对于这个富二代在某些事上的帮助,却也没有一再坚持地彻底拒绝。
这就让高明很接受不了,觉着对方有二心。而且他当时工作上的不顺,不喜欢这个城市的快节奏生活,也提出过跟女朋友一起离开,换一个城市,也能正好趁机彻底摆脱那个富二代。
可他女朋友却不愿意,认为刚在这个城市有点儿发展的契机,事业刚上有了起步,怎么能在这时候放弃。
但高明却认为,机会到处都是,没必要非纠结于哪个城市。想挣钱也没必要非守着一份儿死工资,他为向其证明这点,就开始了到处兼职打零工。事实证明,他做的确实也能挣到钱,甚至有时还挣的不少。但他女朋友却认为这种收入并不稳定,而且到处做兼职打零工,混迹于各行各业,也容易误入歧途,成为混社会的。
高明自然有自己的底线,不会轻易行差踏错。但有时候的某些兼职,也确实是处于灰色地带。不过他认为这些没什么要紧的,他守住自己底线就行,但他女朋友就是不能接受,一直劝他找份儿正经的稳定工作。
争争吵吵,各种不合,再加上些外部诱因,最终就这么分道扬镳,各奔东西了。
刚分手时,高明还确实有点儿后悔,两人确实是有感情基础的。但后来时间长了,也就慢慢习惯了,觉着没什么大不了的。大丈夫何患无妻,他高明长的又不差,本事也有,还怕找不到女朋友。
在那之后,他也谈过几个女朋友,但最终结果都不太满意,而且时间都很短。
他发现女人不能太惯着,而且也不能相处的太近了。一旦近了,关系正式确定下来,女人就开始各种管你,还会提各种各样的不合理要求。一旦住一起后,更是各种不合与不习惯,还是一个人更舒坦,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至于女人,什么时候需要了,临时找一个也不算什么。反正就是拿来一用罢了,不谈感情的关系才是最好的。
第十章
人不轻狂枉少年,人不风流也枉少年。
自从经历了与大学前女友的分手事件,以及之后几段短暂失败的感情经历后,高明就在这方面彻底放开了。觉着感情、恋爱这些,都不是必须品,而且一旦正式确立关系后,某些女的就开始蹬鼻子上脸起来,各种管束自己。自居正牌女友,对你的生活各方面处处插手指点。更有过分的,还要求他工资上交。婚都没结,就先想着限制他资金自由了。
对上这种的,他直接就两个字,“分手”了事。女人真是不能太惯着,容易惯出毛病。也不能太宠着,容易宠的不知天高地厚,
古人有句话说得好,叫“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下一句是“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也就是说跟她关系近了,她会对你失去基本的尊重与谦逊,跟你提各种不合理要求;跟她关系疏远了,她又会怨你冷落她,不理解她。反正不管怎么样,都能说成你的错。
经营一段感情,真的是既难又累。而且“女人心,海底针”,男人很难猜到女人心里到底在想什么。甚至有时候她们自己都自相矛盾,想不明白自己究竟要什么。自己都不明白的,又叫男人如何猜。
比如她们说“不”时,有时是要反着理解,其实是“要”;但有时候,就真的是在拒绝,真的不要。到底哪一种,只能自己理解。
高明喜欢自由随性的生活,而要想做到真正的自由,就要做到没有任何牵挂与束缚。
交女朋友,尤其是正式的,绝对是个很大的拖累与负担,更是对自己的束缚,那还何谈自由。所以为了自己的自由,他之后就一直没有再正式交女朋友。偶尔的生理需求,也只是短暂的大家互取所需,不会去谈感情。
当然,一个人不可能真正没有任何牵挂,断绝一切社会关系。除非无父无母,也没有任何亲人与自己关心的人。但高明不是这种,他还有家人与朋友。不过为了自己这几年自由随性的生活,他可以短暂的尽量做到这点。当选择安定下来,回归家庭后,他会承担起自己应有的一切责任。现在,就容他暂时逃避几年,过一过自己真正想要的与喜欢的生活。
当他选择安定下来,找个不错的女人结婚后,他可能会收心,从一而终。但现在他是自由的,何必为了一棵树,而放弃整片森林。他始终不固定,就始终是自由的,可以随意选择,也可以随时放弃。
他并不是玩弄感情,他只是现在从不谈感情。没有过多的感情付出,这段感情才更单纯。他喜欢单纯与简单的关系,更好处理。
他不记得从网上还是哪儿看到过一句话,说“一段感情中,谁投入与付出的感情最多,那么一旦感情破裂,受到的伤害也往往最大”。
他是曾经有过一段感情的,也曾真心付出过,并因此受到过伤害。所以他现在这么做,也是等于保护自己。没有付出,也就不会受到伤害。而且他现在,也不是很相信有真正的爱情存在了。
所谓的爱情,他觉着都是文学或影视作品里描述的东西,是一种虚构假想的存在。但现实生活中,其实并不存在,更不会有完美的。
大家喜欢谈爱情,只不过是对爱情的向往,喜欢那些虚构的东西里所描述的爱情的美好。可就算真有些美好,也是短暂的,现实的种种,会很快打破这些。尤其一旦进入生活阶段,各种狗屁倒灶的事就会充斥其中。为什么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那都是现实造成的。
“您好,还需要点什么吗?喜欢的话,我可以给您介绍。”旁边的一名销售员见高明打量着柜台里的首饰,立即过来向高明说道。
“我不是来买东西的,是来卖东西的。”高明摇摇头,回答道。
“我知道。”这名销售员微笑地点了下头,接着说道:“但如果您卖了钱,也可以考虑买点什么送给女朋友,我想她一定会喜欢的。而且黄金是很保值的,不戴的话,也可以当作收藏。”
这名销售员刚才就离得不远,高明与前一名销售员的对话,她在旁边早就听得一清二楚,知道高明的来意。不过知道归知道,她还是打算趁机推销一番。刚才那颗金豆子十二克的称重,她在旁边也看得很清楚。这东西一卖,按照她们店里的回收价,至少也是三千多。
一般顾客身上带着多少钱,她们当然不清楚,只能大概推测对方的职业与收入。但高明这个,不管他现在身上带着多少,都会立马收入三千多,岂不是一个明显身怀现金的顾客。数目多少,她还清清楚楚,能够针对性地推荐价位相当的东西。
就算对方确实没有购买意向,那也不妨试一试,万一试着了,对她来说就是一笔业绩与提成收入。这样的顾客,怎么能错过?
“我没有女朋友。”高明直接回答道。
“不会吧?”这名销售员闻言,露出惊讶地神色,然后重新打量着他,“您长得这么帅,怎么可能还没有女朋友?”
“确实没有。”高明笑了下,也重新打量着这名销售员,带着些玩笑地道:“既然你认为我长得帅,那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做我女朋友。这里面你喜欢什么,挑一件我能接受的,我送给你。”
高明现在,也算是百花丛中闯荡过来的人物,撩女孩子那是必备技能。而且就算没有这些丰富的经历,他在以前,也是个很会说甜言蜜语,很讨女生喜欢的男生。
有姐姐的男孩子,一般都比较会夸女孩子。因为不是所有的姐姐都特别温柔贤惠,懂得时常照顾弟弟,也常有跟他翻脸的时候。做为小时候一直年纪、个头、力气等都压他一头的姐姐,要在这个姐姐眼皮子底下过得好,会讨姐姐欢心,会说各种甜言蜜语变着花样地夸姐姐,也是生活磨练出的必备技能。
第十一章 潘驴邓小闲 成功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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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间金店内的所有店员,左胸口处都佩戴着胸牌,上面标有她们的姓名与职位。
胸牌虽小,并且还隔着段距离,但高明眼力不错,已经看清楚了眼前这名销售员胸牌上的名字。包括之前接待他的那个销售员,他也有看清对方的名字。最先接待他的那个,上面标的叫刘佳慧;眼前这个,则叫李瑶瑶。
相比起来,眼前这个李瑶瑶确实比那个刘佳慧更漂亮一些,个头也更高挑,显得腿更长,身材也比刘佳慧更好。最重要的,是看上去也比刘佳慧要年轻一些。年轻漂亮又身材好,他当然是选择撩这个。
他这句口头上的调戏,确实是大半在开玩笑。如果非追究,他说是开玩笑,也算不上是调戏,顶多说话有些轻浮而已。但是,也有小半认真的意思,如果这个李瑶瑶真接他话茬的话,他也不介意跟这个美女销售员之间发生点什么。
至于买件黄金首饰送礼物,也是半开玩笑半认真。对方真接的话,他也不介意真送。只要是在他承受范围之内的,他也确实不介意送件贵重东西。
何况他现在那颗金豆子卖了的话,确实如对方所料,少说也有两三千。而这颗金豆子本来就算白捡的,所以只要是在这价格之内的,送了他也没有什么心疼可惜。顶多是他过手一下,不出不入,谈不上有什么损失。
其实就算真需要动用上自己本来身家,那也没什么。追求女人,有时候必须在物质上有所付出。不说别的,跟女人约会,吃饭、看电影之类当然必须是男的请客,否则就显得一毛不拔,太小气了。而女人从来不喜欢太小气的男人,就算再不爱慕金钱的女人,也同样不喜欢小气的男人。
更别说,如今这世上的大部分女人都比较贪慕虚荣,对男人的好感度直接取决于他们的钱包厚度。肯为女人花钱,送贵重礼物,就是对女人表达爱意的一种最好体现,大部分女人也都吃这套。尤其对那些物质女来说,送别的都是虚的,什么关心呵护陪伴她们都不在乎,送值钱的东西,那才是真的。直接送钱,那也更欢迎。
古典名著《水浒传》中,王婆曾教西门大官人追女人要有五样,所谓“潘驴邓小闲”是也。潘是要有潘安之貌,潘安是古代有名的美男子;驴不多谈,大家都懂;邓是要有邓通之财,邓通也是古代有名的大富豪,曾替汉文帝开矿铸钱;小就是要对女人小心呵护,懂得关爱女人;闲则是要有很多闲功夫,陪女人当然得花时间。没有时间,整天不着家,那时间长了,这女人恐怕也要撂荒了,哪还会理你。你不耕这块地,有的是人耕。
连古代都有这番道理,可见千百年来,女人们对男人的要求,也基本没变。这番道理,同样适合通用于现代。甚至拿现今这个社会来说,女人对男人的要求算是退化了,大部分女人都不要求其他,五样中只要有钱就好。至于相貌如何,是不是懂得陪着小心照顾女人等,都不太在乎了。有当然好,没有也能勉强接受。
当今社会,物欲横流,果然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了。连女人对男人的要求,都不能跟古人比了。
在这五样里来说,高明当然算不上有钱,至少远不能跟古代的那个邓通比。但其他四样,他算都占着,长得既帅,也懂得照顾女人。再加上又没有固定工作,不需要每天上班,最不缺的也是时间。
可现在的大部分女人,却恰恰不太看重这四点了,而最看重有没有钱。不过高明虽然不算有钱,但却肯在这方面上为女人花钱,该大方的时候,绝对不会小气。他有些兼职来钱比较容易,而且基本都是短期获得,拿日工资,不需要一个月的长时间等待,因此他在这方面也就不太在乎。钱去得快,也能来得快。
只要是他认为值得的,能够换来相应回报,这份钱他就愿意花,花出去也不心疼。千金散尽还复来吗,没有了就再挣。人生在世,就是求一个过得随心顺意,潇洒舒适,这方面真不用太在乎。何况他这几年就是奔着放纵人生去的,所以该花就花,该享受就就享受,从来不在这方面上制约自己太多。
“您可真会开玩笑!”李瑶瑶闻言之下,稍微一愣后,立即不由面上一红地说道,显然没把高明的话当真。
不过,就算真是玩笑,能被男人喜欢,任何女人也都是开心高兴的,这证明了自己的行情,说明自己漂亮。如果是个丑女人,根本就没男人会去接近。
当然,玩笑调戏也要把握好度。太过的话,就真成耍流氓了。而对于真耍流氓的男人,女人也一向不喜欢。
高明的这个调戏就很适度,只是开玩笑似地说笑。你可以当真,也可以只当个玩笑地一笑而过。再加上他帅气的外形本钱,一般女人都不会对他的这种调戏有什么恶感,反而会很喜欢。
男人好色,喜欢漂亮的女人。但女人其实也同样好色,对英俊帅气的男人,同样没有什么抵抗力。所谓“潘驴邓小闲”,为何“潘”排第一,便可见其重要性了。
人与人之间的相处,第一印象很重要。而第一印象来源于哪儿,主要就是人的外在形象了。虽然按道理说,是不能以貌取人,要看一个人的内在。但第一面的相遇,谈何了解,当然还是首先从外表来大概判断。
一个长相丑恶的人,很少会给人好印象。就算这个人可能真的是个好人,心地非常善良,但基于第一印象的判断,人们还是多相信自己的直觉,尽量离这种人远一点儿。
而漂亮的女人,也未必都是温柔善良的好女人。外表漂亮,内心恶毒的蛇蝎美人不要太多。但漂亮的外表,就是总有迷惑性,甚至就算知道这个女人很恶毒,但基于她漂亮的外表,还是会有人同情。
所以大部分人,都是在以貌取人,至少第一眼绝对是。而在男女关系中,就更是如此了,如果双方的外表都不能首先对彼此产生吸引力,那也就不用谈什么以后了。
当然,相貌归相貌,真论到现实的话,还是钱最重要。毕竟男人长得帅,也不能当饭吃。所以女人们谈恋爱时可能会找个外表帅气的男性,但真到具体谈婚论嫁时,还是现实最重要。
女人在这方面,要远比男人更现实。
“你可以当是个玩笑,也可以当是真的,不妨试试?”高明继续半开玩笑地向面前这个美女销售员说道。
他其实也没有非约到这个李瑶瑶不可的想法,这女人是长的挺漂亮,但也不至于到惊为天人,让他一见钟情的地步。他见过与经历过的漂亮女人多的是,不差这一个,所以在这方面也算是有着相当的抵抗与免疫力,并不会轻易就被女人的美色所迷。
他现在继续撩,是抱着能成功约到当然好,约不到也就等于跟美女聊天打发时间了。反正现在也是暂时无事地干等着,有个美女陪着聊天,还能口花花地撩拨调戏几句,总比干坐着等要强的多。
李瑶瑶闻言,不禁有些双眼一亮地闪了下,显然颇有些心动,不过最后却还是垂下目光低声道:“那个,我其实已经结婚了,抱歉!”
“是吗,那可真是遗憾!”高明闻言,有些意外地惊讶了下后,便礼貌不失尴尬地一笑,没有再多说。
他确实没想到,眼前这个美女竟然已经结婚了。刚才那个刘佳慧年纪大点儿,若说结婚了,甚至孩子都有了,他信。但眼前这个李瑶瑶,就确实有点儿出乎他意料之外了。
当然,对方也可能是在骗他,是拿这当借口委婉地拒绝他。他就算生得外表不错,也很会撩女孩子,但在这方面也并不是无往不利,以前也有过失败的时候。那种不爱慕虚荣的真正好女孩,也确实是有的,只是少罢了。所以,如果眼下又是一例,他也并不会太奇怪。但李瑶瑶的话,他认为是真的,并没有骗他,因为她刚才确实心动了。
虽然对方手上并没有戴结婚戒指,但结婚戒指这习俗,本来就是外国兴起的,所以国人不遵守不爱戴的多的是。大城市的一些人可能还会随潮流,学那一套,但小城市小地方的人,就不太喜欢,反而比较遵循传统。就算结婚时也有置备,但婚后常戴从不摘的人却很少。
反正以高明的经历,遇到过的十对夫妻里,至少有七、八对都是不戴的。因此,在国外靠这个判断对方结没结婚可能很准,但在国内就基本是错的,因为大部分已婚人士都不戴。
另外,像这种小县城的人,一般结婚都早。就像高明的家乡,据他父母讲,留在家乡发展的他同龄人中,不少不但结婚了,甚至孩子都能打酱油了。这也是他父母一再催他返回家乡,并催他尽快结婚生孩子的一个很大原因。
既然对方已经结婚了,高明就保持礼貌地没有再调戏。他以前其实也跟已婚女性有过接触,但通常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一旦知道,他通常都会立即退出,并能躲多远就尽量躲多远,绝不会再有第二次接触。
首先这种事在他自己看来,就是不道德的;其次,也是最重要的,一旦牵涉到对方的家庭内,就会免不了有许多麻烦。他现在连谈感情都觉着麻烦,所以对于这种事,更是避之唯恐不及。牵涉到婚姻、家庭,那是更大的麻烦,他绝不想沾。
而且对方主动提起已婚,也是一种隐含的表态。否则如果真有意向的话,他又不知道情况,对方完全可以瞒着他,至少先骗他个黄金首饰。对方能这么做,抵抗住这个诱惑,算是很不错了。
高明对她的这种表现也很尊重,所以接下来就没有再多言。
李瑶瑶可能也觉着谈到这儿有些尴尬,接下来便没再继续向高明推销首饰,点头向他礼貌地一笑,转身回到自己的柜台处了。
高明见状回以一笑,倒也不觉着有什么。
接着没过片刻,他才拿起水杯喝了口水,就见后面的工作间里,刚才那个刘佳慧重新走了出来。
走到他面前后,向他微笑说道:“我们师傅鉴定过了,您这块金子的纯度很不错,够得上千足金。按现在的千足金价回收,是286.56元一克。如果您确定要卖的话,我们店里会收取一个每克15元的折旧损耗。算下来,是每克271.56,12克……”
说到这里,她立即拿过旁边的一个计算器按键计算,最后得出是。计算器带有报音,高明在旁边也听得清清楚楚。
等计算结果出来后,刘佳慧接着说道:“……总价是,我可以给您凑个整数,3260,您觉着怎么样?”
高明听完后,点头道:“没问题,就按这个价卖吧!”
他其实不太懂对方说的千足金什么意思,只知道听说过“金无足赤”这句成语,确实没有百分百纯度的金子,只能说尽量减少杂质。但他这颗金豆子本来就等于是捡来的,所以就算可能真的卖亏了点,他也不太在乎。换个地方,货比三家的话,可能确实会找到一个回收价更高的地方,但他却懒得费这工夫折腾了。
“好的,我给您开票。请问您是收现金,还是网络转账?”刘佳慧问道。
“现金吧,我现在刚好缺现金,正好也不用到银行取了。”高明这句话是实话,他现在手头上确实没有多少现金。现在手机支付早已流行推广开来,到哪儿带个手机就够,根本没必要带现金。
不过有备无患,带点儿还是能备不时之需的。尤其出门在外,身上总得带着点儿,不然手机没电或丢失的话,就糟了。
另外,则是他觉着今天的遭遇有点儿过于离奇,怕是假的。所以现金拿在手里,也更觉着踏实点,并且是这一切都真实发生了的最好证明。通过那口捡来的奇怪箱子,他真得到钱了。
“好的,没问题,请跟我来。”刘佳慧闻言答应一声,便带着高明到收银台开具回收黄金的手续,然后让收银员给高明支付了3260元的现金。
第十二章 遭遇劫匪? 抢劫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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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银员点好钱后,还当面给高明用验钞机过了一遍,总共三十二张一百,外加六十块零钱。
高明相信机器不会点错,便也没自己清点,接过来后道声谢谢,便收到自己背后的背包里。装好之后,他又跟那个刘佳慧道了声谢,便告别转身往门口走去。
事情都已经办妥,刘佳慧自然也不多留他,微笑回了一句,便跟在后面送他。
一路走向门口,路过李瑶瑶的柜台时,高明还冲柜台后的李瑶瑶微笑点了下头。李瑶瑶见状,也只是含笑回应了下,没多说什么。
走到门口,高明又与送他的刘佳慧道了声再见后,便转身往自己车上走去。谁知还没下台阶,忽然见到街上一辆灰色的轿车速度颇快地开过来,然后一个急刹车就停到了他的车位后面。
这家金店门前的停车位并不多,只有五、六个,加上高明的,已差不多停满。所以这时这辆轿车,直接加塞到了高明的汽车后面,但对方这么一停,就直接把高明的车堵住了,让他无法后退调出头去。
高明见状,立马快步过去,想要跟这司机说明,自己正要走,请他们让开位置。等自己离开后,他们就可以停过来了,没必要非堵到自己后面。
这辆轿车的车窗玻璃上虽然也贴着车膜,但离得不远,高明还是一眼看清了里面坐满人,前排两个,后排两个,总共四个。
“喂,等下!”两层的台阶,高明一个大步跨了下去,然后冲那辆灰色轿车里的司机招手大喊。
但那辆车里的人只是看了他一眼,却根本不作理会。车一停稳,除了开车的司机外,剩余的三人立即开门下车,大步往金店走来。
高明见这三人下车后,本来正要上去冲这三人搭话,但一见这三人的装扮,却是不由瞧得一愣。
这三人穿的衣服虽然不同,但是却都统一地戴着黑色棒球帽,鼻梁上架着黑墨镜,嘴上也都捂着口罩。另外,手上还都戴着手套,身上也都穿着外套。
清明时节,自然早已入春。刚开春时虽然还有些倒春寒,但眼下都已过了春分,天气自然早已转暖。中午太阳正当头的时候,甚至还会比较热。
今天的中午就很热,高明早上出门的时候,也有穿外套,但此时到了中午,早已感觉热地脱了外套,只穿着里面的衬衫。眼下的大街上,入目所见的大部分人也都穿得比较清凉,甚至有嫌热多的,连短袖都穿了出来。
可眼下的这三人,却还统一地穿着外套。再加上又统一地戴着帽子、墨镜、口罩和手套,就显得颇为奇怪了。再细瞧,连留在车里的司机也都是这幅打扮。这就不仅显得奇怪,还让高明立即警醒地感觉有些不对了。
若是在别的店铺门前遇到这般奇怪打扮的四人,高明尽管也会奇怪,但可能还不会多想。但眼下却是在一家金店门前,这就让高明不由得不多想了。
以他从小到大看过许多警匪片的经验来看,这种打扮,怕不是来抢劫的吧?
警匪片里劫匪的两大经典目标,一是银行,二就是金铺。这两个地方,都是价值非常高的下手对象。尤其抢劫金店,理论上也比抢银行要更容易得手。
像这种小县城的金店,警卫配置并不高。高明刚才进去过,里面也就瞧到一个值守的保安,而且还是个上了年纪的老大爷,五、六十差不多是有的。这种保安,与其说是保安,还不如说是个看门大爷。另外,其身上也没有任何武器配置。
枪械在国内的管制非常严格,这个就不用多想了,一般除非是银行保安,否则其余地方的保安,根本不可能有。甚至连大部分的银行保安,也未必有。有些小地方的银行保安配置,跟这个金店里的差不多,更像是个看门大爷,反正高明就见过好几例,也少有见到银行保安直接配枪的。
枪不可能有,那不上个电棍,也好歹配个警棍吧?但可惜,连最基础的木质警棍也没有,可谓手无寸铁。
不得不说,国内大部分地方的治安确实不错,很少有发生恶性犯罪事件。但也不能因为长期的安全,就对此毫无警惕吧?毕竟金店不同其他行业,销售贵金属与玉石珠宝的地方,怎么也得重视点儿吧?
但可惜,这个店铺没有。也不止眼前这一例,而是大部分同类店铺都是如此。
高明早上出门时,那时街上大部分店铺都没开门,他有注意到不少店铺的卷闸门上印有联网报警的标示,说明已加入了联网报警。像眼下的金店,估计也有八成可能加入。但所谓的联网报警,报警可能是够快,但真的被抢的话,最终还是要看出警速度够不够快。
另外,大部分的所谓联网报警,都是私人安保公司运营,最先接到警报后出警的是公司培养的私人保安,并不是真正的警察。不过像金店这种地方,应该有能够直接联入报警中心的警报。但就算有,还是会涉及到出警速度够不够快的问题。
高明对眼下的这座小县城并没有多少了解,但像这种小县城,大部分的治安都非常不错,犯罪率很低。人口越少,外来流动人口也越少的地方,往往犯罩率都很低,反而人流量大的大都市,犯罪率会更高,这是人口基数以及概率方面决定的。
所以像这种地方,常年没有什么大案发生,也就难免会造成警务部门有些懈怠的可能性。再加上现在又是清明小长假期间,除了必要的留守值班人员外,大部分的警察也会在法定节假日休息,也就会造成警力不足。
所以,在这种小县城里,成功打劫这种金铺的可能性确实非常大。至少,远比直接抢银行的成功率更高。
国内的银行柜台,基本都是厚厚的防弹玻璃罩着,除了办理业务的那个小窗口,根本不可能直接接触与威胁到里面的工作人员。要想通过厚厚的安全防盗门,则更难。
而现金都有联网编号,甚至为防备抢劫,还会在其中加入特殊的药水标记,抢了也可能花不出去。另外,每家银行网点的现金流很可能不多。
国内的银行运营,是每天下班时,都会把每日的现金押送到当地金库保存,第二天上班时再由押款车运来一定额度的现金。客户要提取大量现金时,一般超过五万都必须提前预约,银行再做相应安排。
而在这种小地方,每天取现超过五万的客户估计绝不会太多。再加上现在网络、手机支付的发达,通常大部分交易就直接在网络转账汇款中完成了,需要大量现金的现象也越来越少。
所以,像这种小县城各家银行网点内的现金流,确实都有可能不多,甚至比不上这家金店的价值。
每件黄金首饰当然也有编号与记录存在,但大部分都是标签,随便一扯就扯掉了。就算有可能刻在金饰上,但黄金熔点很低,轻易就能被熔了做成原材料。而黄金原材料的价值相比原本加工后的首饰,基本不会差多少。
再加上街面上的大部分金店都回收黄金,甚至有些私人的也收,所以也很好出手。抢了一熔,做成原材料,散开分别出手,也很难会被查到。
综合对比起来,抢金店的成功率不但比抢银行更高,成功之后的风险也更小。不但更容易出手变卖,也很难被查到。就连抢劫到的收获,也很可能要比一家银行网点大。
所以,这两者之间的目标,自然就不难选择了。
第十三章 果然是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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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下这四个人的分头行动,也很符合高明所看过的警匪片里大部分劫匪的路数。其中一个留在车里,专门做司机开车,另外也兼职给同伴望风。如果外面有了什么情况,可以随时通知进去动手的人。而此时这辆车的发动机还一直没熄火,显然也是为了得手后,能够立即开车逃离而做准备。
不然熄火后再启动的话,多少会浪费些时间。而在逃离的关键时刻,可谓分秒必争,浪费一秒都是多余的。
其实不止逃离,从抢劫开始的那一刻,就已经是分秒必争。不少警匪片电影里都演过,稍为有些头脑的抢匪都会控制抢劫的时间。而这个时间,通常是警方接到报警后赶来的反应时间,要尽量赶在警察赶到之前迅速逃离,绝不能让警察赶来后正好堵到。
为了控制好时间,甚至也得控制自己的**,不能贪多。在规定的时间内,能拿多少就尽量拿多少。时间一到,就立即撤退,绝不多留一秒。
那个车内的司机一直没有熄火,始终保持着发动状态,而停车的位置也没有完全靠近路边,可以做到随时开车离去。所以从这个很符合抢劫的路数来看,也是一个较为有力的侧面证明。
高明此时既然怀疑到了对方有可能是劫匪,那为了自己的安全起见,便也没有再继续接近,谁知道对方身上带了什么武器。尽管国内的枪支管控很严格,但对于犯罪分子来说,很可能有办法搞到。
人家都打算实施抢劫了,哪还会在乎非法持有枪支的那点儿小罪名。而且就算没有枪,对方带着几把刀,他对上了也绝对讨不了好。反正对方若真是来抢劫的话,肯定会带有武器,绝不可能空着手来。眼下这三人身上都穿着外套,很可能就是为了遮挡武器用,把武器藏在外套里面的。
不过高明刚才已经开口搭过话了,这时再又突然调头折返,或者忽然转身就跑,很可能会引起对方的怀疑。而怀疑之下,也很有可能先行攻击他或劫持他,以免因为他的逃脱而产生意外因素,致使他们的打劫失败。
所以,为避免这种情况,高明稍微一愣后,便立即回过神儿地强让自己冷静下来,然后勉强露出一笑,继续跟这三人搭话地道:“哥们儿,能不能麻烦你们挪下车,我正要走!”
他说话时,已经走到了自己的车头位置,而对面那三人,这时则正好走到了他的车尾位置,正好相隔一个车身的距离。
但走到这里,高明便没有再继续前进,与那三人接近,而是尽量显得自然地先掏出车钥匙解锁了车,然后转身走向另一边的副驾驶车门处。
他此时身后还背着背包,所以不先上主驾驶位,而是先到副驾驶位上放背包,倒也算正常。虽然从主驾驶位打开车门后,也可以把背包放到副驾驶座上,但个人习惯不同,他这么做也不算异常。
他平常当然没这习惯,而是会选择后一个,那么做更省事,不用来回多跑一趟。但他此时这么做,主要目的是为了避开当面过来的这三人,所以根本不考虑怎么省事,能避开才是最好的。他避到另一边,虽然也没有躲多远,但有车挡着,就算三人有枪,也不能直接射击到他,还是可以靠着车躲一躲。而且没有正面挡着三人路,很可能也会让三人感觉没有威胁,不会在这时节外生枝地特意为难他。
“你跟我们车里的兄弟说吧!”三人闻言之下,对视一眼间,其中左边的那人有些忍不住伸手往自己怀里掏去。但中间那人见状后,却抬手示意打住,然后交换了个眼色后,闷声向高明回了这么一句,就继续头也不回地往金店大门口走去。
可能高明的表现确实显得很自然,让他们觉着高明没看出他们的意图,所以不欲在这个关节眼上去节外生枝。
这时一个外人的意外打断,确实是意外因素,可能导致他们行动失败。但如果在这里就先提前暴露的话,很可能会让金店内的人迅速反应过来立即关门,让他们错失良机。
当然,金店里的人就算反应过来,这时也最多就来得及关闭玻璃门,肯定赶不上拉卷闸门。但就算只是玻璃门,也能够多少挡住他们一段时间。
毕竟能够做这种落地窗玻璃与门户的,对强度都是有要求的,就算不能防弹,也至少是钢化玻璃,打破也要费不少时间。而在破门上多费些时间的话,就很有可能拖到警察及时赶来,到那时他们可就功亏一篑了。
如果高明按照之前的方向不变,面对面走到他们跟前的话,他们为防止这个意外因素,很可能会顺势劫持高明,然后挟着高明一起进店。但现在高明从车头处转身到了另一边,他们要再想这么做,就必须绕过车头或车尾,势必会多耽搁一些时间与多费些手脚。而多耽搁的这点儿时间,就足够让金店内的工作人员发现不对,及时关门了。
所以劫持高明不顺路,他们也就不欲多节外生枝。有这时间,足够让他们立即赶到店内开始行动了。至于高明这个意外因素,他们这时也无暇多顾了,眼下最重要的还是他们的目标。
当然,如果高明真听了他们的话,去后面跟车里他们留守的兄弟交涉的话,他们留守的那兄弟,肯定也会想办法解决这个意外因素,绝不会让这个人挡了他们的路。
“好!”高明闻言后,见三人没多理会他,而是继续照直往金店门口走去,也是不由松了口气,然后装作一切正常地应了声。
不过他应归应,当然没傻到真去跟后面车里的那留守司机交涉,好让其让路。万一留守的那个司机手里也有枪,那他岂不是过去送人头吗?
所以,他打开副驾驶车门,把背包放到副驾驶座位上后,就暂时没有其他动作,只是掏出手机,用车门遮挡着,打开拨号键盘,按了“110”,但并没有立即打出去。
毕竟目前这一切,都还只是他的怀疑,尽管那四人所有的表现都指向了他猜测的那个,可万一还有可能是其他,那他现在就拨出去报警,岂不是搞了个大乌龙。
而没事乱打报警电话,占用报警热线,浪费国家警力,也是有可能遭受处罚的。严重的话,甚至还可能被拘几天,他可不想受这罚。
这也是他明明有机会,却没有提醒金店内工作人员的主要原因。因为他对自己的怀疑,还并不能完全肯定。如果万一真的不是,那他可就当众出大糗了。
而且如果真是的话,他大喊一声去提醒,也很有可能惹怒劫匪。然后愤怒之下不顾别的,先来攻击他,这就是引火烧身了。
虽然他刚结识了店内的两名销售员,而且对她们印象都不错,那个李瑶瑶还让他挺有点意动,开口撩过,对于其他销售员,真遭遇抢劫的话,他也会非常同情。但在这种时候,他当然还是对自己的生命安全更看重,要优先保护自己不受伤害。在这个前提下,他才会尽可能提供帮助。
无论李瑶瑶,还是刘佳慧以及其他还不认识的店员,高明对她们都只是初识,可谈不上为她们就不顾自己性命地去相帮,他真没那么伟大。
“打劫,都别动!”
就在高明掏出手机,按了报警电话的号码后,那边的三人也是大步跨上台阶,径直走进了金店内。
对于这三人的奇怪打扮,金店内的所有人自然也是不禁瞧得有些奇怪发愣,但除了奇怪外,却似乎没人意识到这有可能是场打劫。因此,也没人主动上前拦他们或做别的,只有刚送了高明出门还在门口处的刘佳慧以为又是顾客上门,准备上前接待。
但谁知,刚微笑着上前准备开口,三人就立即打开外套亮出家伙地齐声大喊。果然,他们真是劫匪,一看这打扮就不是干好事的。
第十四章 三种武器 弹弓、匕首与甩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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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进店的三名劫匪亮出家伙,喊出是抢劫后,店内的所有店员与还在店内的顾客全都不由大惊失色。由于大部分是女性,更是缺乏冷静,不少都吓得大声尖叫,乱成了一片。
不过在三名劫匪的威胁下,却是也不敢有人乱动乱跑,生怕挨了枪子。
高明此时在外面也是瞧得清清楚楚,果然这三名劫匪手中有枪。不过只有中间的那名劫匪手里拿着枪,看上去是把改装的土制猎枪。原本的枪管似乎还特别锯短了,应该是为了方便藏在衣服外套里。
除了中间的这名劫匪拿着枪外,剩下的左右两名劫匪都是拿着那种切西瓜的长刀。不过对于大部分普通人来说,刀的威胁也足够了。而且别说是这种大长刀,就是把巴掌长的小匕首,大部分人对上了,也是免不了会心怯害怕。
此时劫匪手中虽然只有一把枪,但对于这间相当于没有保安的金店来说,也是足够控场了。
高明见到进入店内的三名劫匪亮出家伙后,就立即拨通了早已准备好的报警电话。
“你好,这里是110报警中心,请问有什么需要帮助?”高明一拨出后,那边的电话接通倒是很快,只响了一声就接通了。
“这里是萃华珠宝,有人正在抢劫。”高明直入主题地说明情况后,就立即挂断了电话,免得多说的话,被那些劫匪注意到。
“萃华珠宝”正是眼前这家金店的店名,而报警电话,一般都会根据手机定位信息,直接拨通到当地最近的报警中心。而像这种小县城,一般面积都不大,主要的大街也就七、八条,只要是本地人,对城内的所有街面一般都会比较熟悉。再加上金店这种店铺也较为特殊一些,肯定不可能像饭店、服装店之类开得到处都是。像这样的小县城,像眼前这家萃华珠宝这种规模的金店,恐怕也就两三家。这就更容易让人印象深刻了,只要是本地的居民,基本都知道在哪。
反而是高明对这座县城不熟,眼下到底是在哪条路,他不看路牌标识的话,都没法立即脱口而出。所以不如直接说店名,更加简单省事。而且就算接电话的那名警员刚好不熟悉,不知道这家金店的具体位址,报警中心内肯定也有其他人知道。
若这个也有万一,真的没人能根据店名就找到具体地址的话,那就不是他的问题了。他眼下只负责报警,可管不了那么多。
挂断电话后,高明将手机顺手扔到副驾驶座上,然后一把拉开副驾驶座前的手套箱,从里面掏出一把弹弓与一小袋钢珠弹丸。
他从小所在的家乡,也是跟眼下这座小县城类似的一座县城,而且因为深处内陆,比眼下的这座县城还稍为落后一些,规模也有些不如。因为城区不大,所以他小时候经常跟同学与朋友跑出城区到郊外游玩,有时候还自己一个人去。而他爷爷奶奶家,更是完全在农村,所以他小时候的成长经历,跟农村孩子也差不了多少。
小时候放假到爷爷奶奶家时,也经常跟村里的孩子们一块上树掏鸟,下河摸鱼。而弹弓,就正是他小时候非常喜欢的一种玩具。
但这东西并不是纯粹的玩具,还兼具一些武器的作用,如果能够打准,制作的弹弓弓力又大的话,打中人其实是很疼的,甚至能够直接伤到人。若是打到眼睛这种脆弱部位的话,恐怕能一下打瞎。
不过也正因为有武器的作用,所以高明小时候对这东西也更加格外喜欢。男孩子吗,总是对兵器这些没有什么抵抗力,而且越是有杀伤力的武器,反而越是喜欢。
国内的法律,除了对枪支管理非常严格外,对刀具的管制也比较严格,再加上大人们的看管,所以高明小时候除了厨房工具外,也接触不到太多刀具。弹弓算是他那时候能够接触到的最有杀伤力的武器了,而且还是远距离攻击武器。而大人们多把这东西当玩具看,所以对他喜欢玩弹弓,也没有强加阻止,除了一再叮嘱他别打人家玻离,也不要对着人打外,就随他喜欢去玩儿了。
高明小时候对这东西,真的是特别喜欢,一有空儿就玩,还自己一个人练准头。虽然没什么名师指点,却也练得准头不错,小时候跟玩伴们到林子里去打鸟儿,往往是他的收获最多,当时在小伙伴们的圈子里还挺有名。
不过后来有一次,他因为路见不平,行侠仗义,替一个被高年级学生欺负的同学出头,用弹弓把那个高年级学生打伤了,而且有些不知轻重地把对方头都打破见了血。之后便被父母强制没收,坚决不允许他再玩儿了。
而他也因为这件事,甚至差点儿被学校开除。后来还是在他父母的多番努力下,才最终保住,让他留校察看。
在那之后,他父母不但一直禁止他玩儿,还叮嘱了所有亲朋好友与学校老师监督看管他,真是彻底杜绝了他玩儿的可能。而禁止的时间长后,他也就不得不渐渐放下了这个喜好,转而它顾,去投入到别的兴趣上面。
后来的很长时间里,他确实把这个爱好给放下了,很多年都没接触过。直到上了大学后,这东西不知怎么又突然在网上流行了起来,许多人跟着风地玩儿,便也又重新勾起了他的兴趣。而这时他已远离父母,再加上也已长大,不像小时候那么不懂事了,所以也就重新拾起兴趣地玩儿了起来,并且自此一直都没放下。
不过现在的弹弓,已经跟他小时候有了很大不同,现在这东西因为网上的流行,已经成了一种商品,有许多相关的产业链,大部分都是工厂流水线里制作出的,还有各种规格与样式等不同的。
不像他小时候,大部分孩子玩儿的弹弓,都是自己亲手或家人手工制作的,比较粗糙简陋,远不像现在的精致,也没有现在的劲儿大。
高明小时候的第一把弹弓,是他爷爷给他做的,截一根合适的树杈,割两条废弃的自行车内带当像皮筋,装弹的位置则是弄块耐磨的废弃皮革。把这些用细铁丝紧紧缠绕绑起来,就是一把简单的弹弓了。
这第一把玩儿坏后,后来的弹弓便是他自己亲手制作的。制作的过程,也是很大的乐趣。
至于现在,高明就没这闲工夫了,而且许多工具、材料也没有现成的,他也跟其他人一样,直接网购买了把现成的。正规的商品,不但更加精致,而且设计也比较科学合理,精度更高,弓力更大。而且还有许多配套的产品,比如精钢弹丸。这个杀伤力,可就比他小时候自己到处捡的小石子或者和泥晒干的泥丸强多了。
劲儿用大了,十米之内,打鸟都能直接打出血,弹丸直接射入到鸟身体里。
除了打鸟,加上另外的配套工具,还可以射鱼。鱼镖连着鱼线,在那种清可见底的小河小溪里,瞄准了一射,射中后就可以把鱼拉上来,可以增添许多玩儿的乐趣。
有这种现成的更好的产品,高明当然是直接买,比他自己手工制作的可强多了,而且也花不了多少钱。
重新捡起自己这个兴趣后,因为小时候早有经验,所以高明很快就熟练上手,精准度也比小时候练的更强许多。十米之内,敢说百发百中,没有脱靶的。就算二、三十米之内,准头也在。只要目标够大,就基本能中。最远的有效射击距离,大概能延长到五十米。不过这个距离,就不太能把准了,准头会下降许多。
这种射击距离与精度,再加上威力更大的精钢弹丸,弹弓在他手里,已经绝对称得上是把武器了。
当然,他现在绝不会像小时候那样不懂事,轻易用这个攻击人。但必要的时候,他也绝不介意一用。现在他就打算用一用,想要见义勇为一把。
劫匪手中只有一把枪,而且那种土制猎枪,高明小时候也在乡下见过,威力并不算太大,有效射击距离也不够远。再加上对方为了方便藏在衣服里,还特意锯短了枪管,射击距离与精度也会更下降。
不过就算再下降,近距离之下也绝对能够打死人。但高明有弹弓在手,拥有远距离攻击武器,可不会傻到去跟对方接近。他有弹弓在手,就有自信能够做到控场,就算对方人数比他多,但无法接近他就发挥不了什么作用,他有把握能够以一对四制伏这四名劫匪。
他曾经看过一篇文章,知道手枪的杀伤距离虽然可以远达百米开外,甚至有的在两百米外还具有杀伤力。但若论精准度的有效射击距离,其实也就是五十米之内。超过这个距离后,一般就很难打准了。就算这个距离仍有杀伤力,但打不着,也就不必太害怕。
劫匪手中的土制猎枪,恐怕还做不到这程度。而高明手里的弹弓,就已经差不多快赶上手枪的有效射击距离了。所以他现在,确实对此有很大的自信,认为自己可以靠着弹弓制伏这四名劫匪。
不过事有万一,高明也有考虑到对方有可能顶着射击接近他的可能。所以他拿了弹弓后,又顺便在手套箱里拿了把匕首与甩棍,这都是他车里常备着的,既是防身工具,也是应急自救工具。
他经常会开车去许多地方,而出门在外,防人之心不可无。备着几样防身工具,总归是有备无患。
另外,如果出意外撞车,或因其他意外,安全气囊弹出的话,他就可以用匕首刺破气囊自救;而他甩棍的尾端,是特别换装的尖头破窗锥,如果出了意外,自己被困在车里,车门又打不开的话,就可以用这个砸破车窗玻璃逃出来,一棍二用,特别实用。
当然,谁也不希望自己有什么意外。但不但一万,就怕万一,还是防范于未然,有备无患的好。像现在,他就正需要用到了。
第十五章 第一攻击目标
取出匕首与甩棍后,高明相继插在自己腰间的皮带上,然后弯腰退出关好车门。
关上门后,他背靠着车门蹲下,打开装有钢珠弹丸的布制小口袋,从里面取出一枚戒指样的东西,戴在自己左手无名指上。
这东西确实是戒指,但并不是普通的戒指,而是一枚强磁戒指。是他买弹弓时,配套的套餐里一并送的。这戒指的样式很简单,戒圈是细窄的皮带,而且上面有孔眼,可以调节粗细,中间则是一小块圆形强磁铁,跟电子手表里的纽扣电池大小差不多。因为钢珠弹丸是由钢铁制作,所以这戒指上的强磁就可以吸附不少钢珠。
把戒指戴在手上,就等于是在手里握了一把弹丸,而有强磁吸附,还不用担心掉了,非常方便。戴着这东西,可以更快地取用弹丸,比从兜里掏节省了一步,也会快上许多。在关键时刻,装弹更快,就能更快一步。一颗弹丸解决不了的,可以立即紧接着发射第二颗。
弹弓所用的钢珠弹丸通常标准是直径八毫米,高明平常用的也是这种。而八毫米的钢珠,这枚强磁戒指通常都能吸附二十颗左右。对于高明平常在野外打猎来说,绝对够用了。全部用完后,也可以再次吸附。
他平常不用时,都是把戒指跟弹丸装在一起。此时取出后,上面就已经密密麻麻地吸附了二十颗左右的钢珠。戴上后,戒指那颗强磁朝向掌心,便直接握住了这二十颗左右弹丸,不用再次吸附了。
这枚强磁戒指的用途并不是饰品,而是配套的专业工具,所以戴法跟普通的戒指完全截然相反。通常戒指都是把指托那面朝向外,方便向人展示,也能够起到该有的装饰作用。但强磁戒指则是要把指托朝向内,方便把上面吸附的钢珠弹丸握在掌心,也方便以姆指和食指缩向掌心取用。
配戴好强磁戒指后,高明把装有剩余钢珠弹丸的布袋袋口拉紧,装在自己口袋里,然后便弯着腰向自己车尾走去。
他这时已听到金店里面的劫匪高声命令所有人全都蹲下不准动,紧接着便传来砸玻璃的声音,显然是砸破了柜台玻璃,开始抢掠里面的黄金珠宝了。
但高明闻声之后,却根本没作理会,甚至没转头往店里面多看一眼,只是径直往车尾而去。
他的第一目标,并不是店内正在实施抢劫的那三名劫匪,而是打算先解决外面车里这个望风的司机。先解决这个司机后,就等于是抄了对方的后路,让店内的那三名劫匪就算打劫成功后全身而退,但出来后没车代步,也就很难迅速逃离。就算他们能再临时另抢一辆车,可在这过程中,也无疑是拖延了时间。这也就为警察们赶来,争取到了更多时间。
仗着有弹弓在手,高明虽然有自信以一敌四,解决这四名劫匪,但毕竟对方人多势众,这方面他是绝对吃亏的。如果能一直保持拉开距离的话,高明确实不怵,完全可以靠着弹弓吊打四人;但万一被这些人近身的话,他就绝对讨不了便宜。
再怎么说,都终究是“双拳难敌四手,好汉不及人多”。高明虽然因为自己从小的喜好,再加上目前从事的兼职中,偶尔会涉及到一些灰色地带,所以也学了些自卫防身的本身。另外他从小到大,打架的次数也是不少,积累了不少丰富经验。可就算如此,他打架确实比普通人厉害,但也就是一个最多能打两、三个的水平,远远达不到一个能打七、八个,甚至十来个的专业水准。因此若真近身对上这四名劫匪的话,他确实是没有什么把握。
所以,他所制定的策略,也是能不近身,就尽量不近身。最好是能分而击之,一个个解决。眼下对方就是正处于分头行动中,这边只剩下了一个司机望风,高明选择第一目标的话,当然是先挑这头的软柿子捏。对付一个,当然要比直接对付三个要更有把握的多。
另外,为了自身的安全考虑,他也是尽量选择不正面直接对抗。而是采取迂回战策,先抄了对方的这个后路。再怎么说,对方手里都还是有枪这种大杀器的。就算那把土猎枪再是劣制,没有什么威力可言,但正面相对,也应该绝对比他的弹弓威力大。
而留守在车里的司机,高明猜测对方手里应该是没枪的。不然这个团伙中真有两把枪的话,也应该是优先供给直接实施抢劫的人,更能做到控场与威慑力,会让抢劫更加顺利。
所以眼下店内的三名劫匪中,只有一人持枪,就很说明问题了,应该是他们四人中就只有这么一把枪,自然是优先安排到店内。
当然,事有万一,留守的司机手里也很可能有枪。但就算有,想必也不会是什么好枪。而对付一个,再怎么说,也比对付三个更容易。
另外,这也是现实条件的问题。这家金店的大门虽然敞开着,但门口却挂着那种透明的皮制门帘。以高明弹弓发射出去的弹丸威力,恐怕无法直接射透这些皮门帘,打击到店内的那三名劫匪。因此只要三人还在店内,也就等于拥有一层护盾,让高明没法直接攻击到。避开门帘的话,就是窗户上的钢化玻璃,高明同样没信心能打破。
而反观后方的车内,那名兼职望风的司机,这时却是正把车窗放下来,不时紧张地盯着店内与周围动静。车窗放下,没有任何阻隔,也就让高明可以直接攻击到。
此时他猫腰小步赶到车尾处后,探头望后面瞧了一眼,但见车内那名留守的司机仍是只顾盯着店内与周围,完全没往自己多瞧,似乎根本忽略了他。
以对方的视线来看,他站的位置有自己的车挡着,确实是在对方的视觉盲区内,无法直接瞧到。另外可能也以为里面一喊出抢劫,他就吓得直接蹲下了,根本没胆子冒头。
此时这片附近,也确实还另有些人,听到金店内发生抢劫,见到有人亮出枪后,确实是吓得要么赶紧逃跑躲避,要么就是直接蹲下或趴在地上,以防被里面射出来的流弹击中。
但高明却恰好不是,而且不但没有被吓住,反而是来打这个留守司机的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