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九章 打劫
看到车队停下,十几条锦袍侍卫面色不善地包围亭子,三个庄户人老老实实站起。被几鞭子抽得衣衫破裂,血痕道道。
农民嘛,逆来顺受。除非被逼得实在活不下去,才揭竿而起。
两个走街串巷下乡的小贩成天与衙役打游击,机灵得很。一见势头不对,拔腿就开溜。
谁知他们脚健,侍卫们却是通幽上境的武者,一闪便追至身后。
一个将马鞭一挥,套住了一名小贩的脚踝,往回使劲一扯。那小贩顿时与地面平行地腾空,重重摔下,满脸鲜血直流,崩掉几颗牙。
另一个嚷道:
“跑,老子看你跑到天上去!”
纵身而起,一击飞腿踢向了狂奔小贩的后腰。这一脚下去,绝对可以让对方腰椎断裂,不死也残。既然大王子说了“打残”,那就得往死里整。
呼……
圆圆的一物凭空飞来,撞开了腿。旋转如轮,将小腿肚子割得露出了白骨。
那侍卫“哎呦”一声惨叫,摔倒在地,抱腿翻滚。再一看那件硕大的暗器,却是一顶乡下人常戴的斗笠。
“什么人?”
众侍卫一凛,齐刷刷望向了亭中的书生。
信天游懒洋洋站起身,伸了一个大懒腰,吟道:
“大梦谁先觉,平生我自知。长亭春睡足,天外日迟迟……什么东西鬼哭狼嚎的,吵醒老子……咦,斗笠呢?”
这货跑到滚地哀嚎的侍卫面前,一把揪起对方的胸襟提起,凶神恶煞地吼叫道:
“老子就睡个小觉,你他妈就敢偷老子的斗笠,偷偷去割自己腿?赔,不赔老子揍死你!”
啥意思?
众人眨巴眼睛,很晕。
那侍卫摇摇晃晃,痛得脸孔煞白。毕竟是高阶武者,奋力一拳击出。
咫尺距离,又运足了力气,拳面罡气浮现,绝对可以打死一头牛。即使是开光仙师,要不运气场防护,要不退避。
嗵……
一声闷响。
想象中的书生倒飞,胸膛瘪塌并未出现。那货跟没事人样,摘下了侍卫腰间的褡裢,从中倒出一大堆物品,蹲在地上翻检。
“尼玛,才十两碎金子,钱去哪儿了?靠,这什么破玩意……”
嗵,嗵,嗵……
见书生蹲下,侍卫再出三拳擂在脊背,一拳比一拳重。谁知对方好像不晓得,打开一个小木盒,拈起一件四个圆环凸出尖刺的铜制品,扭头逼问。
侍卫的脑子有点混乱,不由自主停下了,道:
“虎牙法器,套在手上可以让速度增幅半成。是正儿八经的白沙城逍遥公子出品,需要一百两金子……钱,就都花光了。”
呵呵,原来是华文的客户呀。
信天游哑然失笑,坦然将十两碎金子纳入怀中,一脚横扫。
“你他妈的败家子,乱买东西,都不晓得留一点钱让大爷打劫……呸!”
呼……
那侍卫像纸燕一般飞上了半空,掠过道旁树梢,摔进了水田里。
信天游昂首挺胸,王八之气侧漏。抬手一指众侍卫与车队,断喝道:
“呔……此山是我开,尼玛,没山,凑合算了……此树是我栽。要打此路过,留下买路财。乖乖识相点,把金子灵石掏出来。什么银子铜板绸缎珠宝书画的全不要,只要金子灵石,都给老子听明白没有?”
众人总算搞清楚了,这哪是什么书生呀,纯粹一劫道的,身手高深莫测。
对方打通幽高阶的武者,跟壮汉吊打小娃娃一般。最低也是一个开光上境的仙师,居然不要脸地拦路抢劫!
侍卫头领确定自己打不过对方,越众而出,抱拳道:
“公子,我们是周国的使团,刚巧大王子也在车队里。如果公子需要钱,容我去禀告一声。准保要金有金,要灵石有灵石。你大好身手,何必埋没在华国?”
一脸横肉,凶相毕露的粗壮书生哈哈大笑:
“妙妙妙……周海这厮在车队里,省老事了。否则,还真怕他躲在清风观,当一辈子缩头乌龟。前段时间,我师弟打擂破了他的丹田。听说周国想赖账,还想报复,老子今天就教训教训。抢完钱,先揍他一顿,再剥光衣裳吊在柳树上。让大伙瞻仰下,周国的月亮比华国圆,是不是鸟也大一点!”
书生大摇大摆走回亭子里,从怀中掏出一块黑布蒙住脸,只露出眼睛。弯腰抓起一条厚实的麻布袋,胡乱朝肩膀一搭。
第七十章 看你跑到天上去
书生言语粗痞,行为狂浪。待他说完最后那番话后,众人恍然大悟。
原来这厮是为了给师弟撑腰的,已经露了脸,还故意掩耳盗铃蒙上,是把大伙当猴耍呢。
见书生逼近,距离最近的侍卫硬着头皮,一拳击向对方肩膀。
身为侍卫,必须舍身护主。打不赢是能力问题,不打是态度问题。一旦事后追究起来,怕掉脑袋。
砰……
一拳结结实实捣中,那侍卫闪电般后退三步,却见书生笑眯眯地招手。
“哥们,没吃早饭吧。用力点,打这里……”
信天游点了点自己的胸膛,又一一指向各位侍卫,道:
“全跟老子上,用力打。谁要是偷奸耍滑,休怪老子不客气。”
能够遇到一群通幽上境的武者和几个开光仙师聚一起,不容易。他们属于最佳的纯天然动能提供者,蚊子虽小也是肉。即使圣胎真人法力通玄,单纯论肉身的力量,并不会比他们强。
信天游刚刚开启新功能,当然要进行测试,通过实践来提高水平与效率。
例如,遭受外力撞击后,能量并不被全部吸收。到底什么部位吸能最快,最多?
躯体承受打击是有限度的,防护与吸能之间是否呈反比关系?昨晚尝试了一下,发现颅骨最坚硬,吸能却最差。
接触面积与能量传递……
侍卫们愣了愣,蜂拥而上,拳打脚踢。配合很默契,书生用手指点向哪里,他们就打那里,也不敢拔刀。
噼里啪啦,噼里啪啦……
书生在暴风骤雨般的拳脚中前仰后合,左右摇摆,微闭双目,诡异地露出了很陶醉的表情。
周海掀开车窗帘子一线缝偷偷瞄,看得面孔煞白,冷汗涔涔。
修道乃逆天而行,非具备一往无前的勇气不可。他丹田破损断绝了仙路,竟然连胆气也丧失了。觉得对方是在玩猫捉老鼠的游戏,呆会儿好消遣自己。
损失一点金钱根本不算啥,可假如被剥光挂在树上,令王族蒙羞,国家受辱,他这个王子肯定做不成了。说不定还要被剥夺爵位幽禁起来,省得丢人现眼。除非,先一步自杀……
车后的帘子一动,周海吓得一哆嗦。扭头看,却是礼部尚书王端钻了进来。
车厢逼仄,王端只草草作了个弯腰拱手的模样,便匆忙坐下道:
“大王子,来者不善,居心恶毒,恐怕不是为了财物。”
周海冷淡地“嗯”了一声,心道,老子的眼睛又不瞎,这还看不出?搞不好,书生同他师弟根本就不是华人。而是有人想上位,处心积虑把自己搞下去。否则哪有这么巧,鸟不拉屎的白沙城一下子冒出这么多高手。
“大王子,小臣斗胆建议,我们互换衣衫。趁眼下打成称一团,你潜到后面我的马车上去。我坐你的车掉转头往回跑,那厮一定追赶。估计他道听途说,并未见过大王子的面,我们瞒天过海……”
这条计策,还真可行。
谁知道王子长啥样?辨别的依据是衣衫。帝王着明黄,公卿着朱紫,其它人则无地位,如黔首,白丁。道士中,也只有高功法师才穿黄袍。
王端服食道门赐下的养生丸后,五十多岁的人显得才四十出头。而周海痴迷武道,每天打熬筋骨,二十八岁人看上去有四十好几。他们的衣衫互换后,除非是认识的人,否则难发现马脚。
当王子还没有成为君王时,官员对他称臣是一种忌讳。朝廷深恶痛绝,并不希望继承人培植个人势力。万一君王猜忌,或者别的王子上位,那他就是找死。
王端在周海最危急的时刻,纳下了投名状。
谁知周海把眼睛一瞪,叱责道:
“这怎么行,害你遭受奇耻大辱!我堂堂大周王子,只可战死……”
王端打断了他,道:
“大丈夫行事,岂可拘泥于小节。快快快……”
说着,竟动手动脚。
可怜堂堂一个武道仙师,竟不情不愿被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儒者抢走了外袍……
车队的第一辆车是开路先导,第二辆才属于王子周海,格外豪华气派。突然间动了,掉头往回驶。
处在拳脚漩涡中当人肉沙包的书生瞥见,冷笑道:
“哼,想逃?”
当即不留情了,一巴掌一搧,就有一个人高高飞起,掉落路旁的稻田。管你是通幽武者还是武道仙师,统统没区别。
吓得车夫不敢下马,文官不敢下车,噤若寒蝉。
远远观望的农户和小贩,心里大呼痛快!
马车转向慢,启动慢,才跑出三十米开外。车窗的帘子拉开了,一个穿黄袍的人用手捂住半张脸,探出半个身子惊惶朝后张望。
书生扯下蒙面巾,甩了过去。
那人见势不妙,急忙缩头,还是慢了一拍。
呜……
柔软的布片竟旋转如同锐利的钢刀风轮,生生将发髻齐根切断,法冠掉落。
那人一声不吭跌坐回车内。
车夫拼命鞭打马匹,车子猛地朝前一窜。
书生轻蔑冷笑,却不追赶,大踏步走到倒数第二辆车的背后。见上了锁,又绕回侧面,一掌劈下。
咔嚓……
坚固的马车厢板被劈出一条由顶及底的大口子。
两只手抓住口子两边,双膀一较劲。
嗤啦……
车厢侧面被横着撕开,露出了十几个大大小小的箱子。装着华国送给周国的礼物,王后周媚送给周王室与周海的礼品。
书生一一开箱,望着满满当当的一车厢珍宝奇药兴叹。
他娘的,太多了。缺乏空间法器,搬不走。
最后,只取了大箱里的一千两黄金,将一个小匣子丢入麻袋中。那里面,赫然封存了二十块上品灵石。
逃跑的马车本来就是为了诱敌,“踢踢踏踏”并不快,仅仅离开四百多米。
哈哈哈,跑,老子看你跑到天上去……
书生大笑,声震四野。
将沉甸甸的麻袋朝背后一甩,一步便迈出了七八米远。瞅这速度,不消一分钟就可以追上马车。
一里外涌现十几名骑士,均头戴小纱帽,皂衣革带悬腰刀。
马车停下,黄袍人又探出车窗。对那些人一边说,一边指向后方。
骑士们立刻拔刀出鞘,哗啦啦前冲,呐喊道:
“白沙府公差在此,贼人休走!”
这批人,自然是信天游安排好的韩锋等衙役。除了巡街,他们还经常下乡征粮收税派徭役。协助行动最方便不过了,刚好可以让“戏剧”完美落幕。
追到中途的书生止住脚步,连叹“晦气”。继而折向了田野,去势如电。
第七十一章 山雨欲来
回到逍遥侯府,换好衣衫,将灵石亮出给华文看。那货根本不问来历,饿狼似的一把抢走。连个“谢”字都没有,屁颠屁颠搞试验去了。
信天游把麻袋朝明堂的角落一丢,唤赵甲、小香、小兰过来,问:
“董小姐走的时候,是不是叫你们从此跟着我?”
三人齐声道:“是的,公子。”
少年笑笑,道:
“以前吃饭的时候,我叫你们同坐,发现你们特别难受,后来也就不勉强了。这三张奴契,是董小姐留给我的,都看一看。”
言毕,递过去三张纸。
三人分别看了看,又递回来,道:
“其实从郡城出发前,夫人就吩咐过了。以后我们的主子是公子爷,要尽心服侍。”
“哦,那好,现在你们是自由人了。”
信天游把纸片撕得粉碎,朝空中一扬,仿佛飘落了一场大雪花。
赵甲瞪圆了眼睛,单膝跪地,抱拳道:
“无论有没有奴契,赵甲生是公子的人,死是公子的鬼。”
小香、小兰呆若木鸡,眼含泪花,嘴巴一偏竟似快要哭了,哽咽道:
“我们……也是。”
信天游摆手道:
“好啦,好啦……反正没了奴契,你们想做家奴都做不成了。既然跟随我,就先帮你们净化体质,提升水平。都坐到太师椅上去,像平日一样调息,伸出右掌。”
三人依言照办,信天游一指点在掌心,能量输出焚尽了他们真气里的杂质。几分钟后净化完毕,立刻安排任务。
三个人马上押送客栈里的书籍与文房四宝去芙蓉义学,然后,赵甲带钱名礼和鲁贵上王城来,小香小兰则留下教小孩子。
赵甲没意见,两个小妮子却不干了,嚷嚷道,小姐走时说了,叫我们看好少爷,不准他偷吃……
信天游啼笑皆非,心道,董淑敏也真是的。就在桃李宴上偷吃了一点点酒菜,至于这么紧张吗,我又不是惯偷!
但小丫头却倔强得很,坚决不肯离开。别看换了主子,信公子的话真不如董小姐好使。
没办法,那就留下吧。
安排妥当,赵甲匆匆而去。小胖子冯程又来了,瞅着一屋的碎纸屑发愣。
两个小妮子赶紧清扫,沏茶。
待二人出去后,冯程忧心忡忡道:
“董哥,你在桃李宴太招风了,以后要尽量减少出门。后党一系的纨绔,把华文列为第一打击目标,董淑敏第二,现在把你排第三了。”
信天游无所谓地笑道:
“随他们便。”
从角落里拖出麻袋,掏出一锭五十两重的马蹄金递过去。
“冯程程,你打探消息,结交朋友,少不了要花钱。你爹又管得严,拿去零用吧。”
小胖子瞠目结舌,结结巴巴道:
“董哥,你,你知道我爹?”
信天游点点头,道:
“华文讲的,说你爹是蓝山书院山长,相国郭大人的师弟。”
“可这么大一锭金,我也花不出去呀。倘若被人追问来历,都不晓得该怎么解释。”
“行,我帮你分分。”
冯程环顾四周,没发现錾子、小秤、剪刀等工具,正奇怪怎么分。却见对方抓住金锭一拉,立成两截。再拉两次,变成四块……双掌搓巴搓巴一阵后,八颗圆润的金珠出现在了桌面。
“冯程程,将就着用,兑换点碎银子。”
“董,董哥……你,你不是董舒。”
“哈,我叫信天游,你是怎么看出来的?”
“董郡守尽管有王族支持,可亲戚里面,不可能出像哥这样厉害的人物。董淑敏晓得,华文也晓得,可全帮你瞒着……你,你是大修士的弟子……”
“那你猜我来王城,是准备干什么?”
“对付后党,周国,潇水剑派。”
“只猜对了一点点……想不想和我一起,做一件前无古人的事?”
“当然想了。”
“那不就得了,赶快从钦天监辞职。”
“好。”
冯程又告诉了几个重要讯息。
山雨欲来。
周无羊待在白沙城不走,极可能要破釜沉舟,清洗王党了。因为周媚、周平,正是他的亲生儿女。
周国并未对王子挨打发出通告,潇水剑派也没对大长老的白鹤被杀表态。估计是暗中窜通好了,由周无羊撕破脸出手镇压世俗,查明真相。
周平在前些日子曾流露出赖账的话,说乐游坊大股东是死去的刘飞,独占了九成股,他与刑部尚书之子马涛,兵部尚书之子徐亮,只占了一成。所以,三十二万两赌金的赔付,也只能出一成。
昨天又改变口风了,高调宣布愿赌服输。乐游坊已经凑足资金,专等少年上门。不过,对方必须与他们请来的赌魔再比一场,赢了之后才能带走钱。否则,焉知当初押点数的时候,有没有搞鬼?
目前没有任何证据表明,所谓的“金身罗汉”与打擂少年,是支持王党的。等到对方来取钱的时候,自然会水落石出。
即使赢下了赌魔,恐怕,那笔钱也不是好带走的!
第七十二章 虚空秘境
房间的前半部分很亮堂,后半截的窗户却没开。
坐在阴影里的男人用手指按住一个信封,从宽大光滑的桌面推过去。
对面端坐的秀丽女子不解,纳闷地问:
“章叔,什么意思?”
章牧之道:
“这是栖云郡西宁县一处庄园的房契,我与童三、铁四送给你的十七岁生日礼物。”
“哎呦,大伙都穷巴巴的,我可不能收。”
“灵儿,必须收下……庄园虽然以你为主,但也是给万花楼的女孩子留下一块栖身之地。昨天的朝会,王后周媚提出裁撤密侦司,被郭相爷等一批文官顶回去了。这只是一次试探,有无羊真人坐镇,她马上就要对我们动手了……
“白沙城中,强权部门全掌控在后党手里,只剩下我与铁四还有点微末力量。剪除羽翼,再举屠刀,郭相爷等一批文官掀不起什么风浪。到时候,四水帮、万花楼肯定保不住。你们不先逃跑,难道等着被活捉,承受凌辱吗?”
白灵儿低下头,沉默了一阵子,道:
“前段时间我们放出了风声,说‘金身罗汉’是王族故人,后党立即收敛了许多。周无羊哪有这么大胆子,敢同罗汉扳手腕。”
四十岁不到却已两鬓斑白的中年人,无声地笑了笑,道:
“你虽然也炼气,却不是修行人。世界上,根本不存在罗汉。周无羊这么大胆,无非笃定了传闻虚妄。前几天,刑部捕快索要罗汉的‘宝马’与田老儿,强闯密侦司几处据点,辛亏早被转移了。估计这件事,也出于周无羊授意。他准备以周海被打白鹤被杀为借口,插手世俗了……”
“啊,章叔。连菩萨都有,怎么会没有罗汉?”
章牧之头痛地用手揉了揉太阳穴,才缓缓说道:
“世俗常把大修士与传说中的仙佛混为一谈,其实不是一回事。佛宗的菩萨境,相当于道门的登天境,却不是真正的菩萨与天人。‘金身罗汉’也需要经过天雷淬体,等同渡劫修士,不能存在于人间世。
“两千多年前,天地元气最旺盛的时候,曾有不少修士渡劫。天威岂是人力可挡?最强修士也不过抗住了七重天劫,之后便灰飞烟灭。大约在一千五百年前,三十三个雷劫修士联手,破碎了虚空……
“嗯,也不算真正破碎虚空,连通异域吧。相当于……房间是我们的世界,墙壁里有个空洞,他们凿开墙皮进入了。这地方,后来成为道门最神秘神圣的虚空秘境。那里的灵气非常浓郁,是修行的最佳福地。而且小了许多,雷劫的威力也减弱了许多,渐渐孕育出天人。
“但那些雷劫修士,却从此走不出虚空秘境了。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比方说,一道天雷的威力本是一百分,虚空秘境里却只有十分。在秘境里渡过了天劫的修士,一旦进入我们世界,老天马上发现他作弊。对不起,补齐雷击,打你没商量。
“天雷随着劫数的提高,不但数量增加,每一道的威力也提高不少。假设渡劫九重的修士跑出来,走不了两步就会化为齑粉。所以,他们从来不敢现身人间……只有进阶登天境,参悟了宇宙奥妙,可以施法暂时骗过老天。例如,十六年前圣战,道门强者围攻太阳城。天人出手了,渡劫修士却一个也没有……“
白灵儿眨巴眼睛,问:
“那个小世界里,也有太阳吗?“
章牧之道:
“听说有,和我们是同一颗。如果我桌案上的这盏灯是太阳,它照亮整间屋子,自然也照进了墙壁上的小洞。“
白灵儿撇撇嘴,又道:
“照这么看,天人靠作弊提升,也不算厉害呀!怎么世间那么多门派,唯道门的马首是瞻?“
章牧之苦笑道:
“天人,还是很厉害的。比方说官吏考核,两个同为八品的县丞,一个靠贿赂成为了县令,另一个原地踏步。十年后,最弊者也许当上了三品郡守,苦干的只是六品司马……从能力讲,他们差距并不大。但升上去的人站立于高级层面,可以调动庞大资源碾压另外一个。正如天人,可以运用天地之力一样。
“虚空秘境开辟后,入口就在桃都,三十三个雷劫修士成立了道门。最初,他们也不懂天理。在秘境里轻松渡劫成功后,兴冲冲跑出来。被天雷劈得鬼哭狼嚎后,才学乖了。从此立下规矩,凡进入秘境的修士,必须先宣誓效忠道门。道宗,不过是这帮秘境蛀虫在人间的代言人。
“修行的目的,无非证长生,谁愿意被天雷劈得神魂俱灭?道门席卷天下,佛宗式微,转而与世俗亲近。当今的修士,比一千多年前弱多了。因为天地元气衰弱了,又因为虚空秘境存在,全不想在人间冒险渡劫。
“大世界的气候不行了,小世界也难独善其身。道门搜刮天材地宝灵石送入秘境,人间的环境愈发糟糕。估计再过两千年吧,四海之内将再无修士。而那些消耗了巨额资源的天人们,早就横渡星河逍遥去了,哪里会管凡人死活。
“这些话,是一千二百年前,一位震古烁今的奇女子说的。楚山神女,才是古往今来的人间战力最强者。她不肯向道门低头,以融体巅峰的修为连斩雷劫修士。若非楚人才区区十几万,早就纵横天下。道门有意抹杀她的传说,但我们身处楚地,民间却一直在流传。
“五国联军攻破西女国,楚人十不存一,躲入深山。神女强行破关而出,宛如修罗。灭尽十万兵,流血一千里。直到天雷降下,世间才知道她强大到了何种程度。所有惊才绝艳者,全部沦为了渣渣……
“四十五道天雷,一道比一道猛烈,在三分钟之内轰下。那是,从一至九的所有雷劫……神女常言,风之积也不厚,负大翼也无力。扶摇直上九万里,谁与争锋?她一直在压抑修为,想积累出磅礴的底蕴再渡劫。
“如果不中途破关,力战众修士,她也许会成为,人类在自然环境里成长的第一个天人。秘境天人则相当于温室花朵,战斗力未必比神女强。但他们窥视了天道,手段是难以想象的高明。至少,能够瞒过老天降罚这一点,谁也做不到……
“神女陨落后,道门愈发昌盛。天道无情,还是乖乖地躲入虚空秘境为妙。因此千年以来,人间再无渡劫修士……”
第七十三章 灯下黑
白灵儿想起在旷世雷劫中香消玉殒的神女,心里难受。沉默良久,用香帕擦干净了眼角的泪花,说道:
“如果是我,也不会只顾飞升放过仇敌,听任亲友族人被屠杀。章叔,这份生日礼物我收下了。等过了花魁节,就安排姐妹们过去。我自己,是绝不会离开白沙城的。如果大王、你,童叔,铁叔全死了,我在世间再无亲人,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章牧之笑道:
“蠢丫头,凡间花开花谢,无人躲得了生老病死。所有的长辈都会先离开,你得好好活下去,找到相伴一生的人。在城隍庙擂台赛的那天,不是对少侠喊出了‘举案齐眉‘吗,可不能反悔。”
白灵儿白了对方一眼,嘻嘻笑道:
“我是小女子,不是大丈夫,当然可以反悔咯。”
章牧之无可奈何摇摇头,从抽屉里拿出两张纸,先将第一张推过去,一本正经道:
“少年仙师,来头又大得吓人。灵儿,千万要把握住机会,想追他的女子可是大把大把的……谍子询问了好些在乐游坊见过的人,画师根据口述画出了像。你先看看长啥样,满意不满意再作定论。”
白灵儿好奇地拈起纸张,瞧见金鱼眼泡,两腮横肉,一脸密密麻麻的疙瘩痘。立刻恶心得朝桌上一丢,呸呸连声,道:
“他再好的本事,再大的权势,我也不稀罕,不想要。”
章牧之嘿嘿干笑几声,把另一张纸推过去。
“在擂台决战邴虎之前,珍宝阁里曾冒出了一位名叫‘信天游‘的少公子,打伤了近百武者。我们推断他就是打擂人,也根据目击画出了像。所谓的骚痘,不过是运用秘术作掩饰罢了。”
白灵儿草草扫了一眼,见到画像上的少年眉清目秀,嘀咕道:
“这个还差不多,长得蛮俊,就是黑了点。”
接着举起那张纸细看,眉梢一挑露出惊讶之色。一看再看之后,迫不及待地嚷道:
“天呀,这么可能……章叔,这个人你是认识的!”
什么?
章牧之一把拿回画像,端详一会儿还是一头雾水,困惑地问:
“是谁?”
哎呀……白灵儿起身跺了了跺脚。干脆绕到对面,用手掌遮住画中人的下巴,道:
“再看看,像谁?”
侦察大师瞪了十几秒,惊呼:
“董舒!可是不对呀,他下巴是圆的,皮肤白里透红,纯粹就是个书呆子。董淑敏来郡城的第二天,我去看望她们,距离董舒才一米多点远。没觉察什么气场与法力,反倒发现他气血微弱,符合截脉的体质……”
白灵儿坐回原位,连珠炮一般得意洋洋道:
“嘻嘻,章叔,你是灯下黑呀……改变面容与肤色,对高手易如反掌,连我都可以。你先入为主,以为董舒是书呆子,把他排除在怀疑对象之外了。假如,他是一个比你还厉害的大高手呢?
“钦天监测试灵根的那一天,淑敏才迈入凝罡境。哪里会是武威侯少子,凝罡九重的绍威对手?我问过了,她只是咯咯笑,不肯讲。大伙全朝‘天灵根‘越级战斗的方面去考虑,却没想到,当时是董舒抢先与绍威对打,完全能神不知鬼不觉地弄手脚。
“再者,董舒在桃李宴书写《百字文》,我可是连眼睛都不眨地盯着的。写完后,他呆呆地发愣,突然抬头望向天空。我也跟着看,却什么也没发现。后来密侦司分析过,当时那只白鹤正在十万米高天盘旋。你说,他是怎么知道的?
“还有,他仰天看完后,低下头团团望了一圈。我眼前一黑,就晕倒了。你说,只一眼扫过去,百余人立刻晕厥,是何等高深的境界?我如果没见到画像,也不会往他身上猜。现在有了这个答案,回过头再看,到处都是破绽。
“老鼠穿墙,四球相垒,瞬间答出;千古神品,挥笔而就。知道他喝了多少酒不?一碗归凡二碗涅槃三碗归天的双蒸仙酿,他灌下了整整三斤多,跟没事一样……天,三斤多呀,就算是白开水,我也喝不下……“
章牧之牙痛似的“嗞“了一声,深吸一口气,端起杯中茶一饮而尽压惊。
“哦,原……原来如此……白鹤肯定也是他斩的……我怕触怒金身罗汉,一直不用‘老马识途‘这招去查。现在倒简单了,派人去栖云郡问一问董淑敏和谁一起出城,真正的董舒在哪里,一切便清楚了……哈哈哈,苍头有眼呀,苍天有眼……”
相貌愁苦的中年人说着说着,竟前仰后合大笑起来,直笑得泪流满面。
白灵儿默默把那张“疙瘩痘”的像纸揉皱,递了过去。
章牧之接过纸刚要擦脸,发现不对马上丢开,抬起了衣袖,喝道:
“丫头,没大没小,尽捉弄你叔。快去,把窗户关严实。”
身为密侦司的业余谍子,白灵儿晓得,一旦统领大人在自己的公事房内提高警惕,是有绝密的事情要交代了。
待她关窗坐回,章牧之恢复了平静,道:
“灵儿,我现在告诉你的,是华国历史上最阴暗血腥离奇的一桩绝密案件,不可以对外吐露一个字。并且,它同当下的形势息息相关,也与你我、王党的命运息息相关。接下来,将派你执行一件非常重要的任务。”
收到!
白灵儿毫不犹豫,“必不辱使命。“
第七十四章 宫廷血案
谁料章牧之不说绝密,而是先讲起了往事。
“灵儿,知道为什么你从小称呼我、童三、铁四为叔,别的女孩子称呼爷吗?因为你是我们的大嫂,王妃冰灵收下的义女……“
啊,白灵儿吃了一惊,道:
“我有一个义母,为什么无人告诉?大王只有周后一位正宫,没纳过妃子呀!”
章牧之苦笑道:
“你慢慢听,就会明白……十七年前的春天,大哥、大嫂与我们三个出了西宁县,折向北边的临水郡,沿着云梦泽返回。那一年的春汛凶猛,湖水暴涨,吞噬掉许多村镇。穷苦人流离失所,卖儿卖女。
“你才几个月大,被丢弃在路边草丛里。大嫂心疼地抱起你,说,我要让她像公主一样生活,远离悲苦。见到你白白嫩嫩,就起名‘白灵儿‘。又不晓得什么时候出生,便把捡到的那天三月初三定作生日。“
“一路上,我们捡了、买了许多小女孩,正是万花楼最初的那批姑娘。大哥怒闯临水郡府衙,亲自指挥赈灾。大嫂每天施粥,带着你们。我们三个则监督钱粮发放,以免贪官污吏中饱私囊。
“忙碌了半个多月,回到白沙王城。小姑娘们渐渐长大,大哥觉得应该学些技艺,以免荒废青春。于是,后来成立了万花楼,他亲自题写匾额。这些年,你们唱歌跳舞,自食其力,自由自在,无人敢欺负。
“可惜,你却没有成为真正的公主,仅仅只是万花楼的公主。因为大嫂在离开楚山的一年后,逝于王宫的一场离奇大火。我一十六年来,一直苦苦追查这桩案子。从未放弃,不敢懈怠。“
十六年前,遗落之地的圣战开启,道门谕令各国君主务必亲临凌霄大会。
刚刚登基的华王天启,带领章二、童三、铁四前往桃都。归来的途中惊闻噩耗,王宫大火,刚刚分娩的王妃冰灵与小王子被烧成灰烬。
天启吐血晕倒。
回到白沙城后,勒令刑部调查,只得出一个疑为蜡烛倾倒引发大火的结论。
天启不相信,暴怒之下连圣战都不搭理了,准备倾全国之兵攻打楚山。冰灵初到白沙城,与世无争。唯一可能存在的生命危险,源于违背了“楚人不出楚山,楚女不嫁外郎”的祖训。
章牧之亲眼目睹了楚人祭师“七剑截江”的神通,清楚这一开战,华国将陷入万劫不复。连忙劝阻,并秘密潜入神女峰问个究竟。
大祭师告诉他,千百年来,冰灵不是第一个离开楚山的,也不会是最后一个。但是,楚人绝不会跨江追杀。之所以阻拦,追赶,是因为离山的人活不长,他们想拯救自己的兄弟姐妹。
问为什么,大祭师却不说。
章牧之这才明白了,为什么大嫂逃出来时,楚人只是像石头一般站立在江边不放箭,目光哀伤。大嫂也早知道了结局,却毅然奔向大哥,犹如飞蛾扑火。
大祭师推断,冰灵死于谋杀。
能够让整座宫殿瞬间燃起冲天大火的,只有强大的火符,法力至少达到了化丹上境。极可能是一道高明的延迟符,即特定时辰,或者设定过多少时间,自动激发。
章牧之返回白沙城,天启王却不准任何人调查此案了,半年后迎娶周国王族的女子周媚。
他决心独自追凶,为大嫂报仇。
冰灵早不出事晚不出事,下午才分娩,子夜便火起。说明凶手想知道,她生下的孩子是男是女。华氏人丁稀少,倘若是男婴,继承王位的可能性非常大。
王宫戒备森严,对母子俩的保护更是密不透风。即使化丹仙师想不留痕迹地进入,也不容易。因此,凶手不一定亲临现场,另有人送入了那张延时火符。
照这个思路,真发现了蹊跷。为王妃接生的稳婆在起火的当夜暴毙,全身无伤痕。
线索中断了。
五年后,章牧之进阶开光仙师,成为了密侦司统领。利用庞大的权力与资源,暗中收集“宫廷大火案”的蛛丝马迹。
他发现刑部仵作的勘验报告上写道,婴儿骨嫩,或已化灰混淆了……说明,小王子的骨骸并没有在火场找到,也许还活着,不由得让人生出一缕希望。
大火燃烧了一整夜,惊动全城。下午,城南有名的“阿二靓汤”夫妇俩,被盗贼杀害于家中。他们的儿子阿伟与小伙伴玩耍去了,躲过此劫。冰灵曾经光顾那间铺子,住进桃李园、王宫之后,还经常要阿二娘子送汤。
恰恰在火起那日的黄昏,阿二娘子提着一个大食盒进了王宫。
线索至此,又断了。
起火那夜,翰林院的编修夏星得了一对双胞胎。奇怪的是,他却于第二天上午告假,匆匆离开王城。说是送妻儿到乡下让父母照顾,从此一去不复返。
事情不合情理!
女人分娩后,得坐月子。不能见风,不能受寒,经不起颠簸……怎么可能不修养一段时间,就匆忙动身?
一路查到登丰县,发现了“辛集马场血案“。其实这桩案子,密侦司曾经接触过。草草归于了仙师替天行道,没有介入。
章牧之仔细看完案卷,研究致匪徒死亡的伤口,用隐形明矾水在封底内页画出了仙师的法器。那是一柄半寸多长,形如柳叶的飞剑。
假如两个消失的孩子某一日归来,会追踪到这里,发现痕迹的。
华国的开光剑师,只有两个。一个是镇守王宫的剑圣,修炼三尺剑。一个是蓝山书院的山长冯光,修炼飞剑。
章牧之找冯光询问,不欢而散,密侦司从此不被允许进书院。
线索再一次中断了……
一十六年时间,他固执地孤独地在黑暗中摸索。皇天不负苦心人,国师清风子透露的消息,让他锁定了凶手。却缺乏证明,更不敢惊动对方。
终于知道这桩案子,已经令十万人死亡了,还没有看到尽头……
也终于理解了,大哥天启当初为什么要强行压下它……
他只有继续等……
直至今日,才见到了光明。
第七十五章 希望犹在
天启第二次偷偷离宫散心,是为亲事烦恼,华王要他娶周国的宗室女周媚。
那周媚虽是旁支,父亲周无羊却是化丹上境的仙师。进阶圣胎真人,做到潇水剑派的大长老,指日可待。双方的联姻算强强联合,都不辱没。
冰灵只是一介民女,初到白沙城时住了半年桃李园。因为怀孕了才被允许进王宫,册封为妃。
天启要立她为正室,除非自己先成为君王。否则王室与朝堂这两关,绝对闯不过。
可惜他刚登基,计划还未展开。就被道门召去了桃都开凌霄大会,蹊跷的惨案随之发生。
周无羊在起火的前一天抵达白沙城,宣道门谕令,各国严查“科学异端”的余孽。几日后,又派两名通幽法师赴栖云郡调查,镇南大营出兵协助。云山之战爆发,一打就是十五年……
恰巧,周无羊正是一个化丹上境的符师。有作案能力,作案时间,还有作案动机。
他虽然是周国宗室,却非嫡系。儿女沦为旁支,愈发衰落。仙师修行,需要消耗巨量资源。女儿周媚如果成为华国的王后,他便能取得一国供给,在潇水剑派里的地位也会水涨船高。
凶手呼之欲出了!
但章牧之缺乏证据,凡人岂能抓到仙家的把柄?
楚人大祭师对起火的分析,他没有告诉天启。即使告诉了,又能怎样?反而坏事。
直到前些日子,“金身罗汉”出现,少侠于城隍庙击败邴虎后,露出了脖子上悬挂的龙形玉佩,章牧之才如被电击。
那是,开启神龙大阵的阵钥!
他亲眼见到,大哥在离开白沙城去往桃都之前,把这件宝贝塞进了大嫂的手里,说:
“祖宗会保佑我们孩子的。”
华国的当下,风雨飘摇。与相国郭春海密晤时,他忍不住吐露了这个消息。谁知,对方沉默良久后,说出的东西才真正石破天惊。
二人一对榫,真相立刻浮现了大半。
当年,冰灵发现了襁褓内的法符。虽然不明白厉害,却非常清楚。如果仙师想暗中谋害自己的儿子,谁也挡不住。当机立断,派人召唤阿二娘子献汤,趁机将婴儿装入食盒送出宫。
阿二娘子乔装改扮,携带婴儿赶到郭春海的府上,传达了王妃原话。
“马上将小王子送入楚山,交给大祭师。”
郭春海那时只是翰林院大学士,但提出的“云番归化之法”颇得年轻的天启王赏识,日渐倚重……感觉事情重大,超出了凡俗掌控范畴。
刚巧,翰林院有个叫夏星的编修说妻子临盆,今天才请了假。于是将孩子连夜送过去,要他对外说生下了双胞胎。
不曾想,王宫子夜火起。
连王妃都能够神不知鬼不觉地暗杀,俗世间谁是对手?形势太严峻了,小王子呆在白沙城,早晚必被祸害。
第二天上午,郭春海嘱咐夏星一家立刻离开白沙城。为防止意外,特地派出了四名本领高强的侍卫一路护送。想想还是不放心,又去找身为开光剑师的师弟冯光。哪晓得冯光访友去了,隔天回来之后,才急忙追赶。
事情经过,应该是这样的。
第二天中午刑部勘验,没有在火场中找到小王子的骨骸,凶手怀疑他被阿二娘子带出宫了。下午逼问夫妇俩未果,便杀了他们灭口,继而搜查全城的初生婴儿。
查来查去,查到了夏星头上。但夫妇俩先出发了一天一夜,追不上。于是买通巨寇,用飞鸽传书的方式,要他们在羊肠谷截杀。
冯光随后追至辛集马场,只找到夏星夫妇的尸身。把他们埋葬在马场边沿的一棵大槐树下,以便后人来迁移,祭奠。
以飞剑诛尽匪徒之前,通过逼问得知。羊肠谷内电光一闪,所有人晕厥,醒后发现啼哭的婴儿凭空消失。众匪并不晓得雇主身份,可给出的赏金太吓人了。于是扯下面巾一起劈砍,防止今后反水。
至于另外一个婴儿,早就没气了。接应的匪徒将几十具尸体乱七八糟装车转移,或许路上颠簸跌落,被狼叼走了。
冯光推断,那个哭泣的孩子被大修士带走修行去了,也许他就是小王子。
希望犹在,并未终结。
不沾因果曰佛子,不染尘埃是道胎。
成年之前,师父一定会放徒弟下山了断尘缘。此后才能心意通达,修行无碍。老牵挂人间事,如何能证天道?
于是,冯光交待了栖云郡的仵作班头孙栓。一旦十几年后,有一位少年仙师询问羊肠谷的血案,就叫他到白沙城找自己。
当他返回白沙城,找到众匪留在白沙城的线人,发现对方才死一天。
线索被掐断了。
纵然身为开光仙师,冯光也不敢继续追查了。种种迹象表明,凶手比他厉害得多,能够动用的资源强大得多,至少踏入了化丹境。
三年前,觉得当初的婴儿已经十三岁,快要来了,冯光安排人在朱雀大街开办了用于接头的栖云酒楼。
搞这么复杂,纯粹是担心凶手循迹而至。
当郭春海把这些情况秘密汇报给华王天启后,两人并未怀疑周无羊,却被一种极其恐怖的推测,惊得毛骨悚然。
案件陡然升级,天下无人可以承载其重……
在遗落之地圣战的最关键时刻,道门的神通境强者汇聚太阳城,怎么可能出现在元气稀薄的栖云郡?
退一万步讲,即使大修士救下小孩子,也会将他送回亲人身边,而非带走。因为拆散人伦属于大忌,大恶,影响道心。
何况,距离遗落之地最近的,恰恰是华国栖云郡。只是没有路,得渡宁水,翻过几十座高耸入云的大雪山。尽管苦寒之域连圣胎真人都难逾越,对可以凌空飞行的至强者而言,却不算个事。
修士无情,科学狗尊重生命。带走小王子的人,更像是异端魔头。
一旦消息泄露,后果不堪设想……
圣战重新开启,战场将转移至华国。百姓统统沦为罪民,“小王子”性命不保……
谁能承载其重?
天启再悲伤,再愤怒,再生无可恋,也不能拿国人陪葬。于是,下令封存了“王宫大火”案,严禁调查,讨论。
……
“章叔……所以,你觉得信天游是小王子。可他如果成为了魔头的弟子,白沙城不还是要成为第二个太阳城?”
白灵儿忧心忡忡,望向一脸兴奋的统领大人。
章牧之笑着摆摆手,道:
“还存在另外一种可能,他师父不是魔头,而是真正罗汉境界的高僧……人间渡劫修士的数量,在一千五百年前开辟了虚空秘境后锐减,但不是没有。有的人已经渡劫数次,下一次雷劫又未到,不需要躲进秘境。也有想让自己变得更强的人铤而走险,还有侥幸未被天雷劈死的……可怜他们,被楚山神女杀得七零八落。
“神女之后,渡劫修士才几乎绝迹。大伙一达到融体巅峰,就赶紧朝秘境跑,生怕迟到了。但佛宗的人进虚空秘境,必须先放弃信仰皈依道门,不可能接受。山野之中,或许存在渡劫成功的苦行僧。
“他们很低调,奉行普渡众生,不为世人所知。救走小孩子后不送回,或许是见到满谷的尸体后以为亲人死光了,又或者怕他遭遇不测……修士瞪眼就可以杀人,把婴儿送回世俗后,仇家也不敢招惹。和尚不杀生,缺乏威慑力,还是将他带在身边安全。无论如何,在孩子成年之前也会放他下山历练,了断尘世间的因果。”
白灵儿听得两眼放光,道:
“嘻嘻,看来我要和淑敏抢小弟弟了。他长这么俊,做和尚简直太浪费资源……不过,天游的罗汉师父可不慈悲,在南城门外杀了刘飞。还念了一首偈语呢,近段时间流传于市井。我想想,对……
“来即是去,去即是来。世间无常,国土危脆。心是恶源,形为罪薮。我观众生,无不有罪……仔细思考词句,仿佛在说华国的现状。尤其最后那句,‘我观众生,无不有罪’,简直太霸道了!”
章牧之道:
“佛宗偶尔也金刚怒目,降龙伏虎。否则一天到晚当老实人,那还不会被欺负死,如何护法?”
“章叔,你准备交待给我的重要任务是什么?”
“灵儿,接近信天游,把今天我告诉你的全部告诉他,不用保留。务必提醒,周国二王子,周海的弟弟周凡半个月前进阶开光境第九重,今天抵达了白沙城。扬言,打擂人若想取走三十二万两黄金,必须先与他决斗,过期不候。
“其实,周凡的决斗不难应付,难的是赢下乐游坊请来的赌魔。最最凶险之处在于,周无羊请来了两位化丹高手。名义上是保证赌局与决斗公平进行,实际上却准备将信天游一举灭杀。甚至,他会不顾圣胎真人的身份,亲自出手……”
“啊呀,章叔,你担心个啥?神仙打架,咱们凡人就摇旗呐喊,看戏呗……和尚也不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不还有老和尚,中和尚,小和尚一大把,帮忙打群架吗?以前我觉得‘董舒’憨,发现是信天游后回头再看,恨得牙齿痒痒……他哪里憨,是把我们当小孩子耍呢!我敢断定,他一定会出现。一旦出现,就绝对赢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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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这事,还真奇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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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去揍他
三月初三,上古之人喜欢去河中沐浴,郊外踏青。
华国被云山、楚山、云梦泽环抱,气温比别处略低。尽管春江水暖,跳进去洗澡还是需要蛮大的勇气。
刚好暮春三月,草长莺飞,百花盛开,便将三月三定为了花神节。
白沙城庆祝活动的重头戏是评选花魁,盛行了好几百年,于是民间又称花神节为花魁节。
白灵儿是连续两年的花魁,今年碰上了大麻烦。
评选规则很透明,比容貌身段、歌舞技艺、缠头才情。前两样她没得说,但缠头,也就是客官的打赏,估计会寥寥。
以前有天启王支撑,富商纷纷捧场万花楼。今年一看形势不对,转投后党的飘香苑。
雪上加霜的是,竟然请不到才子助阵,赋诗唱和。
才子非比商人一味逐利,多少有点儿风骨与傲气。可惜再硬的脖颈,也硬不过钢刀。被周平等纨绔一番恐吓后,哪里敢冒头。几个毛遂自荐烧冷灶的歪瓜裂枣,偏偏又入不了美人法眼。
没办法,她只得向桃李宴上以一篇《百字文》横空出世,在王党宣传之下俨然成为了谪仙人的“董舒”求助。生怕对方不来,又特地请冯程做说客。
午餐时间才过,小胖子匆匆踏入小楼,呈上了白灵儿的请帖。
信天游扫了一眼,笑道:
“我看呀,她不是请不到人,是瞄上了我这个免费苦力。”
冯程盯住他的脸,问:
“天哥,你不准备用‘董舒’这个身份了?”
信天游摸了摸下巴,道:
“变形之后,老是需要提醒自己,别一不小心又变回去了,太辛苦。兵法云,势弱用奇,势强则正。我刚到白沙城的时候,不清楚情况,又打不赢人家,当然得用‘董舒’进行遮掩。现在不怕了,就正面对决。”
小胖子环顾左右,道:
“那你师父呢,师兄弟来了没有?明天的赌局和决斗,周无羊看样子下了狠心。”
“哈,我师父一出现,天下就要变。师兄弟呢,也离得远。不过,六十四万两黄金,取定了。周无羊很贱,你越软,他越欺负你。你硬起来,他反而害怕了……小香,叫华文别捣鼓阵法了,我们去赏花。”
“天哥,今天帮衬万花楼,你还是变回董舒吧,省得别人问。”
“行。”
不一会儿,华文被小香硬拽了过来,嘟嘟囔囔。
一个小丫鬟,竟敢对伯爷无礼?
小胖子大开眼界,觉得信天游身边的人,胆子一个比一个大。幸好胆子最大的那个,去潇水修行去了,阿弥陀佛。
华文毫不客气,道:
“喂喂,要赏花你自个去呀,我还有阵图要设计。“
信天游起身,拍了拍他的肩膀,道:
“文兄,闭门造车,是不行的。脑子里塞满旧东西,没有新鲜货进来,哪里能设计好阵图?等华国安定了,我们必须出去看一看。观天地,感众生,见自我,才能明悟……走吧走吧,回来再给你讲空间扭曲……“
华文不情不愿,被对方霸蛮地推动着走。老夫人远远站立于一棵桃树下,欣慰地看着,不去打搅这帮年轻人。
一群人出了侯府,见到两个一瘸一拐的人畏畏缩缩迎上来,正是巡街所正韩锋与赵班头。他们等候蛮久了,但身份卑微,不敢进侯府。
信天游停下,吃惊地问:
“怎么啦?“
二人向逍遥伯见礼后,韩锋低头道:
“某办事不力,挨了吴典史的板子,还连累赵兄弟被革职。王城的生活太贵了,他想回乡下老家。当初平白收了公子的一两金,实在有愧,特来奉还。“
信天游将赵班头递过来的小金锭推回去,皱眉道:
“这是给你的医药费,收下就是。脑震荡没留下后遗症,很好……韩锋,你们前两天不是惊跑贼人立下了大功,周国的王端尚书还写信给朝廷,希望褒奖吗,怎么就办事不力了?“
韩锋苦笑道:
“上司要整你,找茬很容易。正因为立了功,吴典史以为我要动他的位子。如果不是弟兄们求情,这一次就降我为副职了。赶走赵兄弟,不过是杀鸡给猴看。“
信天游“哦“了一声,道:
“得,赵班头不要回老家了,过几天升所正……“
一听这句话,赵班头很晕,以为自己耳朵失灵了,不敢搭腔。韩锋则一愣,心道,他升所正了,我干嘛去?
信天游沉吟了数息,道:
“韩锋,你……就先当个典史吧。“
“谢公子恩典。“
韩锋闻言,欣喜若狂地纳头就拜,无条件相信“主人“不靠谱的话。
所正在老百姓的面前威风凛凛,却属于办事的吏,在当官的面前就是一条狗。典史虽然不入流,却是个官,况且王城的职位又比地方高一级。
他辛苦了半辈子,早绝了指望,没料到福从天降。却不知,若非没文化,信天游差点让他做白沙府尹了。
赵班头见老大拜了,懵懵懂懂地跟着弯腰拱手。
“某也谢公子恩典。”
信天游问:
“吴典史在什么地方?“
韩锋被种下神魂烙印后,相当于自己延伸到基层的一只触手。无缘无故挨了打,不找回怎行?
“禀公子,他正在花神庙给平安侯跑腿。“
“好极了,我正好也要去那里。你俩跟着吧,去揍他。“
啊!
两个人老老实实地跟上,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小胖子冯程看傻了,一边走,一边担心地问。
“哥,你不会这么快就洗牌吧?”
信天游笑笑,道:
“我不想老为一些琐碎小事浪费精力,既然决定了动手,就一次搞彻底。”
“可是,哥……周无羊代表个人,你怎么搞都有回旋余地。插手官府,却是动了潇水剑派的盘中餐,犯了忌讳。华国是他们的道场,不会允许除了自己,还有人可以凌驾于世俗朝廷。”
“冯程程,风物长宜放眼量,多思考一下深层次原因。神权凌驾于君权,是希望招收弟子,收取供奉,有人出力干活。控制朝廷只是手段,而非目的。假如我灭了后党,照样承认潇水剑派的地位,矛盾就没有激化到你死我活的地步。
“当然,谁办事不想使唤心腹?所以,我必须秀一秀肌肉,让潇水修士知难而退。被正阳门欺负,他们可以向道门喊冤。可遭遇一个名不见经传的野修弟子挑战,难道也求助?开战没把握,利益又不受损,最终必将采取沉默……“
小胖子眨巴眼睛,努力咀嚼其中的奥义。
韩锋与赵班头,何曾听过这样胆大包天的话?连大气都不敢出,战战兢兢。
小香小兰习惯了,似听非听,似懂非懂。
只有华文根本没听,时不时跑到鲜花摊前深吸一口气,露出陶醉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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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 有则改之
冯程还是不放心,道:
“哥,你真准备打吴典史呀?别看他是个小官,可也代表了朝廷的颜面。当街殴打官员,性质很严重。无论王党还是后党,脸上都不会好看的。”
信天游哈哈大笑,道:
“冯程程,我刚说的势弱用奇,势强则正,你还是没琢磨明白。吴典史是衙役们的上官,以势压人,堂堂正正打韩所正与赵班头的板子。但他面对逍遥伯的时候,就屁也不是。即使挨了打,还得谢恩。不过华文这小子从来没打过人,只好由我代劳了!”
小胖子咕哝道,搞半天,还是你想打,千万别把人打死了……噫,逍遥伯呢?
众人停下,只见华文站立街边,拈起一枝硕大的牡丹端详,自言自语。
“花瓣重重叠叠,一层层张开朝向中心,井然有序……”
小胖子莫名其妙,信天游却明白。传送法阵的初稿,真有点像一朵无比繁复精密的大花。
听见有人呼唤,华文怔了怔,拿起花就走。
背孩子的年轻妇人急了,忙喊:
“公子,还没给钱的。”
陪同华文的小兰尴尬地摸了摸身上,脸蛋腾地红了。她与小香的月例都是一两银子,平日用不着,记在郡守府的账簿上了。而华文的护卫家仆,信天游嫌烦,出府时没带。
主动拖后充当临时护卫的赵班头,赶紧从怀里掏出一把铜板,问:
“几多铜钿?”
妇人道:
“客官,上午还卖五文一朵。下午快收摊了,三文即可。”
赵班头拈出三枚铜钱,正要递过去,听到一句“等等”,“董舒”少爷走到了花摊前。
妇人吓得面孔煞白,暗暗叫苦。
纨绔的世界,老百姓不懂。他们高兴了可以用千金打水漂,不高兴了可以为三文钱打人。
背上的小女孩醒了,流出长长的口水,扭动身子呢喃道:“娘,囡囡想吃棒棒糖……”
“囡囡,棒棒糖不好吃。等娘卖完了牡丹,就给你买爆米花……“
“不嘛,囡囡想吃棒棒糖……”
妇人耸身,双手探到背后托稳了孩子,对少年陪小心道:
“少公子,一朵花不值什么,就当俺送的了……”
花篮中只剩下十几支牡丹,硕大,艳丽,微微萎蔫。信天游看了看,笑道:
“挺漂亮的……冯程程,十两银子,全部买下。”
妇人吓了一跳,道:
“不需这多钱……”
韩锋看明白了,劝道:
“咱公子爷,今儿个高兴。叫你收下,你就收下。呆会,记得给丫头买串棒棒糖。”
妇人又惊又喜,呆呆的说不出话来。
去往花神庙的街道,人流渐渐密集,年轻人与书生居多。
信天游又买下了几支玫瑰,几支百合,几支芍药,一小把银芽柳,勿忘我,一大把铁线蕨,满天星……用淡黄色粗糙的麻纸裹住茎部,剪一段精致的红丝绸捆扎,最后喷一口清水……
哇,一座小小“花山”出现了。花枝高低错落,花叶疏密有致。花朵娇艳欲滴,草叶蓬勃翠绿。华丽无比,又透出清雅。
无人不侧目。
他们走在路上,其实蛮打眼的。华文与信天游衣饰华贵,长相俊俏。旁边的小胖子笑容可掬,两个一瘸一拐的“保镖”也虎背熊腰。
可众人的目光,全被小兰手里捧着的“花山”吸引,啧啧称奇。
世间插花,一般不超过三支。极少配辅材,讲究天然随意。哪像这样,完全是一片移动的花林,浓缩精华于尺寸。
花神庙广场不大,被衙役用栅栏封闭了。两座戏台左右相对,距离六十多米,进入了双甲争雄的万花楼与飘香苑各据其一。庙前正中搭起了一个大彩棚,坐的是官员、嘉宾、评委。
进去得掏钱五百文,以补贴白沙府开支。不收钱,肯定不行,戏台子恐怕都要被挤垮。
于是,外围的街道反而更热闹。许多穷书生踮起脚眺望,三五成群,议论纷纷。
吴典史尽职尽责,忙碌得很。
一会儿督促衙役把紧入口,一会儿吩咐疏散人群;还有,几个少年竟然爬上树,掉下来怎么办……要知道,彩棚里坐的全是爷,不趁机在他们的眼前晃晃,日后怎好提升?
“姓吴的。”
有人高呼,声音还挺熟悉。
吴典史迅速转过身,习惯性地满脸堆笑,准备躬身作揖。定睛一看,差点把肺气炸。
一条汉子把双膀横抱在胸前,恶狠狠瞪着,恰是昨天挨了五十大板的韩锋。若非武功高强,腿早折断。
“贼胚,尔不想活了!”
吴典史咬牙切齿,正要喊“来人”。却见韩锋轻蔑一笑,道:
“逍遥伯叫你过去。”
话语里透露出一股森森杀气,吴典史心中一凛。顺着韩锋手摆的方向望,果然见三位贵公子站在街道对面,旁边那个正是华文。
他不敢怠慢,连忙快步走过去,躬身长揖,道:
“下官参见伯爷,不知有何吩咐?”
华文根本不认识他,只顾盯着手里的牡丹,若有所思。
居中的少年手执柳条走了出来,喝道:
“那谁,听说你利用本次花魁盛会,贪墨了不少钱,可有此事?”
此言一出,满街人都气愤愤地望了过来。他们可不就是没钱,才进不了广场观看嘛。
吴典史吓得蹬蹬蹬连退,道:
“冤……”
那少年却不等他把话讲完,扬起柳枝“唰”地抽下,顺着音喝道:
“原来是真的,哼!”
柔软的枝条,竟比钢鞭还恐怖。只一记,便打得吴典史的官袍撕裂,皮开肉绽。
旁边看热闹的不怕事大,纷纷叫好围拢。心想,老子看不清台上的花魁,却看见了官老爷挨打,总算不输此行。
吴典史抱头鼠窜,少年凶神恶煞追上,一脚踹倒他踏住后腰。直抽得血肉横飞,杀猪一般惨叫。
一队衙役奔跑过来,被韩锋与赵班头拦住,又退回去了。几个捕快分开众人,看见华文立刻向后转,跑得比兔子还快。
朝廷官员,名分上全是王族的奴才。华文别说惩罚一个不入流的典史,即使打了白沙府尹,那又如何?
在一片叫好声中,五十鞭飞快抽完。吴典史的脊背与屁股,基本上没一块完好的皮肉了。
少年把柳枝一丢,语重心长道:
“吴典史,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知道不?”
众人被这句话雷晕了,吴典史更是气得一口鲜血“哇”地喷出。哆哆嗦嗦,勉强跪稳了,道:
“下官感谢伯爷的勉励,指教……不知公子,尊姓大名?”
那少年冷笑,大拇指一挑指向鼻尖,道:
“听好了,你二大爷董舒……”
岂料,话一出口,喧哗四起。
“快看,快看,他就是写了《百字文》的董舒?”
“啊,董公子乃谪仙下凡,怎么可能会如此凶恶,粗痞……”
“想必是假的……”
“让让,快……别挡住老子。”
信天游见势不妙,哧溜窜进了栅栏里。望着潮水般涌来的人流,心有余悸。
第七十八章 来个有钱的
五百文,对有钱人只是一道菜,对市井小民却是半个月口粮。花神庙周围至少聚集了三万人,肯花钱走进广场的才三千多。
冯程带领众人随后跟进,老老实实付了三两半银子的入场费。尽管华文身为贵胄,白沙府免除费用,却没必要占这种小便宜。
吴典史在两名心腹的搀扶下,颤颤巍巍站起,怨毒地盯着几个人背影。心中诅咒,狗日的王党,看你们横行到几时!
广场上的人群分成两拨,泾渭分明。
左边万花楼的戏台前,人员数量才一千多,以年轻士子与书生为主。右边的两千多人衣裳讲究,夹杂了不少挺胸凸肚的商户。
戏台上,飘香苑才到三天的新头牌丽姬,正在跳天魔舞。
仅仅以足尖点地,身子旋转如风,裙裾散开上扬。男人们偷偷朝裙里瞄,当然占不到什么便宜,人家穿着长裤呢。
在急促的旋转中,丽姬突然一跳,离地足有五尺多高。修长的双腿踢成一条直线,裙摆彻底张开,好像凌空盛开了一朵奇葩。
好……
掌声雷动。
走到广场中央的众人停下了,信天游“噼里啪啦”跟着乱拍巴掌。啧啧,冰上芭蕾,加上旱地拔蒜的轻功,简直绝了!
最不堪的是华文,指间牡丹花“吧嗒”掉落。整个人跟丢了魂似的,两眼发直朝右走,嘴巴碎碎念叨。
“……将灵气涡轮增压,旋转加速。将法力震荡放大,聚焦于中心……”
小胖子急了,跑到呆公子的身前,使劲把他向回顶。
大哥,不带这么玩的。丽姬跳得再好,你也得有立场呀。咱们是来帮衬白灵儿的,不是帮倒忙的。
华文人往后退,眼睛却死死盯着台上致谢的丽姬,手指在空中画圈儿。
涡轮增压,震荡放大的原理,出自信天游的传授。他晓得这货见了丽姬方才的旋转舞动,对法阵又有新领悟,对冯程笑道:
“你带逍遥伯去棚子里安静地坐一坐吧,别让人打扰。”
小胖子问:
“哥,你不去坐一会儿,酝酿酝酿?”
信天游笑了,道:
“我先逛逛,看一看热闹。不就是写几首诗嘛,不用酝酿。”
冯程无言以对,带着华文、赵班头、小香朝左边走。他的熟人非常多,纷纷打招呼,认识华文的反倒少。
一条大汉从戏台前的棚子内走出,含笑抱拳,正是四水帮主童三。
飘香苑的台上,“哐哐“铜锣响,“唱名”开始。
“海客酒楼预祝丽姬姑娘夺魁,恭贺缠头一千两白银。”
“福祥绸缎庄预祝丽姬姑娘夺魁,恭贺缠头一千五百两白银。”
……
台下的棚子里,刑部尚书之子马涛对兵部尚书之子徐亮说道:
“徐兄,这样下去划不来,不如叫那帮富商悠着点。”
花魁的评选,白灵儿与丽姬在容貌身段歌唱方面,打成了平手。唯独琴艺出神入化,略占上风。而丽姬的天魔舞名扬四海,肯定扳回一城。加上缠头与诗词助阵的两个方面,飘香苑做足了功课。必将碾压万花楼,花魁之争根本没悬念。
可缠头打赏,官府要分走一半。
一方面是补贴费用,劫富济贫,分润其它没进入双甲的青楼。另一方面,防止左手出右手进作弊,弄出个天价打赏空对空。
眼下进入了最后的冲刺阶段,白灵儿才区区一万三千多两银子,丽姬的缠头则累积到了四万多。
飘香苑只要保证这一阵赢下就行了,打赏越多,损失越大。须知,富商们的银两如果不花出去,最终还是得乖乖孝敬。
徐亮沉吟道:
“我看这样,暂停打赏。一旦万花楼有人冒头,就痛击回去。阳河,你出去知会一声。”
阳河屁颠屁颠出了棚子。
他虽未在珍宝阁拍下“灵晶”,却面对浑身冒烟的妖道昂扬不屈,终于混成为了徐亮心腹。
马涛扭头,朝棚内端坐的八个巨贾笑笑,道:
“诸位,先按兵不动。四水帮穷得响叮当,估计再出三千两都困难了。”
万花楼的戏台下,四条汉子抬出了两个大火盆点燃,投入香料。
白烟腾空,香味四溢。汉子们又拿出蒲扇拼命搧,弄得整个木台子烟雾萦绕,恍若仙境。
未见人,空灵的歌声先飘出。
“遍历大千,诸世界好似云烟过眼……”
台下的士子书生齐声叫好,为女神助威。
倏忽间,白灵儿出现在木台中央。玉带轻纱飘扬,翩翩起舞,仿佛天女穿越了一个个时空……
信天游暗暗点头。
白灵儿的编排,颇具匠心。先营造氛围引发期待,继而点明主旨以方便理解。节目的整体必须加分,要赢下丽姬却非常困难。
汉民族讲究柔美含蓄,天女散花仙气飘飘。丽姬是深目高鼻的罗刹女子,天魔舞热情奔放。况且是第一次出现于白沙城,简直要把人的魂魄勾走。从内涵讲,前者强过后者。从视觉冲击讲,后者更胜一筹。
舞毕,世子书生们把手掌拍红了,另外一边的人只是冷淡看着。一个俏丽的少女从楼梯登台,把一大捧盛开的鲜花献上。
众人有点发愣,谁见过这调调?比较之下,方才丽姬的退场就显得太冷清了。
白灵儿把面庞在花叶上挨了挨,简直人比花娇。一把搂住小兰,附耳问:
“那个呆头鹅,来了?”
小兰“嗯”了声,侧身指了指。
白灵儿在人群中找到信天游,抿唇一乐。心道,既然来了,就不怕你走。争花魁,我必须拼尽全力,不能砸了姐妹们的饭碗和万花楼的招牌。可最重要的,却是要留下你,讲一个长长的故事……
双方的表演全部结束了,只剩下客官打赏与才子赋诗。
万花楼鸣锣,“唱名”开始。
“蓝山书院范斌,预祝白灵儿姑娘夺魁,恭贺缠头三百两白银。”
谁知这边的话音才落,“哐啷“一声巨响,六十米外飘香苑的“唱名”紧随而至。声音特别大,吼叫一般。
“田心客栈预祝丽姬姑娘夺魁,恭贺缠头五百两白银。”
左边沉默了一会儿,一个商户模样人走上前。
“四水南杂店乔十八,预祝白灵儿姑娘夺魁,恭贺缠头一千两白银。”
右边毫不留情,哐。
“潇水茶庄董百万,预祝丽姬姑娘夺魁,恭贺缠头二千两白银。“
这是,啪啪啪打脸!
然而,年轻的书生都很固执。不言不语,排着队上前。
“……二百两……“
“……五十两……“
“……十两……”
“……三两八钱……”
打赏从上午就开始了,留待此刻的人才四十几个。等万花楼弄完,飘香苑的唱名人突然哈哈大笑起来。
“直娘贼,鸡零狗碎,搞半天也只三千多两……听好了,余庆堂预祝丽姬姑娘夺魁,恭贺缠头一万两白银……哈哈哈,还剩下半个小时的打赏时间,你们继续呀。”
万花楼前,众士子的目光简直要喷出火来了,集体沉默。
白灵儿从后台转出,对着下方深深一福,道:
“灵儿谢谢诸君抬爱,百感于心。世间财富如浪推沙,唯有情义永留存。这缠头,我们不必再争了……”
干嘛不争!
一个少年高叫着,大摇大摆登台。
白灵儿一瞪眼,低声道:
“猪!前面只要打平,你最后写几首诗就可以定乾坤。”
少年愁眉苦脸道:
“灵姐,见你受欺负不出手。等潇水那位回来,我会被揍得鼻青脸肿……”
随即,雄赳赳气昂昂地踏前半步,戟指对面的飘香苑,喝道:
“爷爷出黄金一万两,你们来个有钱的,斗斗玩儿!”
第七十九章 玉面飞龙
黄金万两,仅仅只是玩儿?
现场为之一静,随后,轰……世子书生们跳了起来。
好比两军交战,己方被打得溃不成军。突然一骑从万人堆中杀出,单枪匹马,力挽狂澜,怎不叫人热血沸腾!
白灵儿恨恨地跺了跺脚,扭身退回。
两个人并排站在台子上,简直像拜天地,尴尬死了。何况她晓得,钱对信天游不是问题。可问题是,他现在没钱。要等到明天赢下赌局和决斗之后,才能取得六十四万两黄金。
万花楼的唱名人眨巴眼睛,不知该唱,还是不该唱。
以往打赏花魁,一掷千金不鲜见,但从未冒出过一掷万金的骚包主儿。万一他说开玩笑,咋办?官府可不管你收到没收到,依旧会追讨一半特税。
唱名人不作声,两个白沙府派出来监督的小吏急了。一个奋笔疾书,一个陪着笑脸问,“公子,请教尊姓大名?“
信天游一抖袍子下摆,语调铿锵,就差摆出一个炫酷的造型了。
“爷爷胳膊上能跑马,肚子里能撑船。拳打东山猛虎,脚踢北海蛟龙。坐不改名,行不改姓,江湖上人称……靠,这好像不是我呀……玉面飞龙,董舒是也!尔等搞清楚没有,舒服的舒,不是输钱的钱……“
哎呦,白灵儿在后台笑得肚子痛。这么隆重的场合,被他当儿戏一般玩耍,真是不靠谱呀……
嗷……
书生们炸开了锅,争先恐后朝戏台子涌。
这这这,这就是谪仙人?怎么和想象中的大不一样。《百字文》杠杠滴,自己还跑去钦天监观摩了不下三次。胡侍郎见来的人太多,差点卖门票。被何尚书大骂“有辱斯文“,才悻悻作罢。
维护秩序的衙役与四水帮众一看情况不对,赶紧阻拦。
童三与华文从棚子里钻出来,傻傻的搞不清状况。
小吏一听台上的少年报出了姓名,哪管三七二十一,先夯实再说。一把抓起锣锤奋力击下,吆喝道:
“玉面……咳咳,那个飞龙……董舒,预祝白灵儿姑娘夺魁,恭贺缠头一万两黄金。“
唱名完毕,铁板钉钉。
书生士子们渐渐安静下来,转身望向飘香苑的阵容。那边的人也全朝这边看,交头接耳,却无人敢站出。
乖乖,一万两黄金。官价兑十万两白银,黑市可换十二万。一般的商户,砸锅卖铁也拿不出。
今天看双姝斗艳的,除了男人,还有少数千金小姐。用团扇遮住半张脸,偷瞄台上的少年郎。眼波流转,都快滴出水来了。
纨绔子阳河匆匆跑到了中间地带,嚷道:
“喂,他说一万两就一万两呀。金票呢?假如没金票,那担保呢?“
敲锣的小吏一听,心里也打鼓,忙问:
“董公子,你带金票没有?“
“没有。“
“啊……“
小吏觉得天旋地转,心跳都停了。
“急啥,逍遥伯华文给我担保……华文,快吱声。“
吱……
台下的华文真“吱“了一声,跳脚骂道:
“董舒,我算是看出来了……你说要借钱给我,到现在没看见一个铜板。吃我的,穿我的,住我的,还要我担保……呸!“
阳河大喜,赶紧打蛇随棍上,问道:
“伯爷,如此小人,不理也吧。那,你还给他担保不?“
华文一瞪眼,道:
“当然担保呀,怎么不担。他要是玩不下去了,我的小钱钱找谁要去?“
直娘贼,什么脑子,什么狗屁逻辑!
阳河被噎得直翻白眼,说不出话,灰溜溜跑回去了。
小吏再宣:
“逍遥伯华文,为玉面飞龙董舒担保。“
众人面面相觑,议论纷纷。
败家子华文,真的名不虚传,这也敢担保!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
作为王族宗室,逍遥侯府拿出几万两黄金确实不困难。可拿出之后,估计是难回来了,自家喝西北风去?
彩棚里,大部分官员、嘉宾、评委伸长了颈子,眉飞色舞,看一台好戏怎么收场。
少顷,飘香苑的唱名人得意洋洋敲锣,喊道:
“四海盐行刘大掌柜,预祝丽姬姑娘夺魁,恭贺缠头一万五千两黄金。刘大掌柜说了,他还准备了黄金五万两,问董公子是不是奉陪到底。“
盐铁,历来属于官府的专营项目,利润极高。刘大商人既然能够经营盐行,当然财大气粗,有高官支持。
仅仅间隔了十秒,万花楼的铜锣便响起。唱名人扬眉吐气,大喊道:
“玉面飞龙董舒,预祝白灵儿姑娘夺魁,恭贺缠头十万两黄金。董公子说了,他还准备了黄金五百万两,问刘大掌柜是不是奉陪到底。飘香苑的阿猫阿狗们,不要一个一个地朝外蹦了。并肩子上,千万别客气……“
这几句话如同天雷震响,现场彻底安静了。
飘香苑熄火,无力挑战。万花楼前的众书生,集体目瞪口呆。尼玛,敢情下凡的不是文曲星,而是财神爷呀!
数息之后,彩棚正中的主位,礼部尚书何朗实在憋不住了,哈哈大笑。
坐他左手边的周平阴沉着脸,道:
“打赏隔日便需交割,逍遥伯被小人蛊惑了,且看他怎么填窟窿。董舒言语粗痞,哪像一个书生,莫非受人指使?“
绍冰霍地站起,道:
“我去教训这个嘴上无德的小畜生。“
言毕,看了周平一眼。见对方微微点头,立刻紧握双拳,咚咚咚下楼去了。
后党纨绔,最大的两处产业是乐游坊与飘香苑,他也有股份。董舒讲“阿猫阿狗“,将所有人骂了个遍。是可忍,孰不可忍?
绍子力投靠王后周媚的时间迟,导致世子绍冰在纨绔内的排名竟比不上“三虎“徐亮、马涛、刘飞。珍宝阁拍”灵晶“,绍雄被童三阴了一道。钦天监测灵根,绍威又被董淑敏当街痛殴。
堂堂武威侯府,变成了人见人捏的软柿子,憋得绍冰心头无名火起。眼见周后要清洗王党了,再不立点功,真会被扫地出门。
何朗一言不发,端起了茶杯。
他接到相国郭春海的密令出席花魁节,就是为了观察“董舒“。
圣胎真人驾临白沙城,磨刀霍霍。但近期发生的一连串事情,让人想起了一个被封杀的传闻。当年王宫大火,小王子其实没死……
望见通幽九重境的武者绍冰气势汹汹冲过来,书生们自发组织人墙。却被彪悍的四水帮众拉扯开,留出了通道。
通道的尽头,开光仙师童三横抱双膀,冷笑不已。
第八十章 粉壁题诗
绍冰走到距离童三五步外,停下了,冷冷说道:
“童帮主,你什么意思?让开。”
童三冷哼一声,轻蔑道:
“没啥意思,叫你赶快回去。今天,无论谁来砸万花楼的场子,都别怪童某不给面子。”
绍冰大怒,指着台上的少年,厉声道:
“那小子口无遮拦,辱骂我等。你如果敢阻拦,哼哼……就不怕我十万镇北大军,灭了你四水帮一百次。”
童三仰天大笑,击掌道:
“呵呵,好威风,我们确实差远了。四水帮的一千兄弟,顶多灭掉武威侯府一次。童某人在这里,也只能顶多灭你一次。”
言毕眼睛一瞪,须发皆张,仙师的气势骤然勃发,喝道:
“给老子滚!”
绍冰惊得一个趔趄差点摔倒,一边快走,一边扭头指指点点。
“童三,你等着,明天就叫你吃牢饭。还有董舒那厮,先打断两条腿,再丢去喂豹子。今天在这里摇旗呐喊的,一个也别想跑……”
背后传来一片嘘声。
不过,部分书生还是赶紧闭嘴,侧转身,或者遮住脸。他们无权无势,万一被武威侯世子注意了,将是一件非常恐怖的事。
信天游见气氛变凝重了,颇有点愧疚。本来嘛,评选花魁是多么快乐的一件事。被自己搅合得剑拔弩张,人心惶惶了。
得,赶紧写诗去吧。冲淡气氛,省得干站着浪费时间。
信天游走下戏台,说道,拿笔来。
小胖子冯程赶紧迎上前,把他往棚子里带,道:“哥,早准备好了笔墨纸砚,在里面呢……”
谁知信天游却拨开他,道:“中号狼毫,要硬一点的。”
说完,转到了戏台子侧面,那是一堵才被粉刷完的雪白墙壁。
几个书生恍然大悟。
粉壁题诗,是争夺花魁的最后一个节目,比谁的佳作多。像飘香苑戏台的墙壁上,就贴满了长长短短二十几首诗词。他们曾主动献给白灵儿几首,却不见万花楼贴出来,任由墙壁尴尬地空着。
望见“董舒”要写诗,何朗坐不住了,飞快地走下彩棚。他一走,王党那批文官与嘉宾也跟随下去了。
九名评委均是白沙城的名士,见状面面相觑。
一个道:
“《百字文》,叹为观止。可谓千古韵文第一,千古书法第一。我说万花楼不急不躁的,一首诗也不呈上,原来有大神托底。”
有人则反驳。
“自古文章好的,诗词未必佳。唐宋八大家里,只出了一个苏轼诗文双绝。千万年以来,可还找得出第二个?何况,董舒只有一篇《百字文》传世,兄台言之过早了。”
另外的人和稀泥,道:“闲着也是闲着,不如去看看……”
立马引起一片附和声,同去,同去……
周平缓缓闭上了眼睛养神,任由他们走,一点不生气。
九个评委里,两个接受了贿赂,两个被威胁,掀不起什么起妖蛾子。
白灵儿本以琴艺微胜丽姬的,却判作平手。天女散花本可与天魔舞打平,却被判微负。诗词就更加好办了,自古文无第一。除非是千古绝唱,否则总有办法贬低。
重金收购的二十几首诗词,经历了三月、半年的酝酿与推敲,属于精品中的精品。除非董舒真是谪仙人,才可以盖过风头。
他不过是董郡守的侄儿,能有什么钱?较量缠头,绝对是王党破罐子破摔设下的陷阱。想让自己大出血拿不出三十二万两黄金的赔付,失信于天下,好趁机搅乱局面。
辛亏老子聪明,将计就计。他们一旦赖账,王后就可以顺势削掉华文的爵位与继承权,抄没逍遥侯府,哈哈哈……
花魁评选,其实是决战之前的一次力量比拼。即使折了缠头这一阵,诗词项却稳拿,飘香苑还是赢了……
粉壁前,信天游也闭上了眼睛。
他想起了白灵儿挥舞纱带的模样,找到了一首最合适的诗,也找到了最恰当的表现形式——怀素狂草。
可“草圣”的字库不够用,需要重新设计。还得考虑笔势与气韵相连,整体布局的美观……
一帮文官赶到了,九大评委赶来了,连白灵儿也抛头露面了……统统屏气静声,被隔离在三米之外。
圈中,冯程充满景仰地端着一碗墨汁,拿着一管狼毫。
至于华文,觉得天下没有任何东西比法阵更具吸引力,懒得看热闹。大老粗童三不懂诗书,这几天的耳朵却被“谪仙”灌满,有点好奇。但华文不动,他只好呆在棚子里陪伴。
一分钟后,信天游睁开眼睛,挥毫落笔如云烟。
“轻罗小扇白兰花,纤腰玉带舞天纱。疑是仙女下凡来,回眸一笑胜星华。”
啊呀……
书生与世子大乱,有人喊“诗书双绝”,顿时引发一片赞叹。
后面的人看不到,急得直跳脚,大叫,“前排的兄弟,别贪污,念出来呀。”
于是乎,好多人开始念诵,嗡嗡嗡跟群蜂采蜜一般。
何朗有了桃李宴上钦天监拿走《百字文》的教训,立即大声宣布:
“花魁节是由礼部主办,白沙府承办的。这首诗,当然归礼部所有。”
白灵儿急了,反驳道:
“这是董舒写给我的,得归万花楼……”
何朗苦笑道:
“诗当然属于万花楼,字却归礼部。戏台子是公物,你总不能揭走墙皮吧。今晚我就派人守卫,搭棚子挡雨,用碧纱笼罩住……”
首席评委容光焕发,对其余人道:
“老夫看这一首,称得上诗书双绝,当评选为本次花魁节的第一,诸位有什么意见?“
大部分赞同,少数几个存在异议。
“书法确实举世无双,但花魁节评选的却是佳作,好让青楼有新词传唱。我看飘香苑呈上的,有几首并不落下风。“
有人道:
“依我看,可以进前三甲……不过才一首,万花楼还是输了。“
信天游笑笑,蘸墨再写。
毛笔浸入了粉墙石灰,锋芒更加生猛刚劲。这一次,他运用了大名鼎鼎的“颜筋柳骨“中柳公权字体,形状爽利瘦硬,好像隆冬之老树。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
这是元稹最好的诗,也是千古绝唱的情歌。偏偏没被收录进《唐诗三百首》,在当世已经失传了。
开先一掷万金,下面轰然炸锅。这首诗一亮相,现场却鸦雀无声了。飘香苑前,陆陆续续有人朝这边跑。
白灵儿的眼泪“吧嗒吧嗒”往下掉,仿佛看见一袭瘦削的青衫立于云海,无限惆怅地俯瞰凡尘……
这人,真是的。从不正眼看人家,却老撩拨。上一次,自己就被“如花美眷,似水流年”弄哭了。
诗中的那个人,会是淑敏妹妹吗?他知不知道他们是表姐弟,不可以在一起。
不对,这首诗是写给我的。是不是想告诉我,因为要修行,所以才……
信天游把笔一丢,道:
“冯程程,取一支柔韧的羊毫来,兔毫也行。”
他很有点不好意思。
前人积累的精华,尽在掌中。却把它们当闲余,当工具,并不喜欢。而这些艰难重建文明的人,是真的欣赏,真的领悟了。
世界距离毁灭,大约只有十至二十年的时间了。今天,何不趁此盛会,能写多少就写多少,让大家都开心点?
第八十一章 魔婴
云山的番人千百年来受华国影响,也把三月三立成了花神节。
经过一十六年拉锯般厮杀,六万多人的前番部只剩下了五千人。有十几年没正儿八经过节了,丧事却几乎天天有。
今年大不同。
十八个寨子喜气洋洋,布置得花团锦簇。
就在二十多天前,一个惊人的消息爆炸开。山神爷即将迎娶公主阿莎,庇护番人,从此不用再担心镇南军打草谷了。
巫老将信将疑,阿莎却强硬下令,把居住地向外扩展。趁春天万物复苏,开垦梯田播种,修建整饬吊脚楼。以前被追杀得到处躲藏,哪里敢开荒造屋,弄也白弄。
三天前,山神爷的聘礼到了。
一群神秘客潜入云山,送来一万斤盐巴,一千担粮食,够全族人穿的衣裳,还有铁器,医药……甚至小孩子玩耍的泥人,拨浪鼓。最后,把一百五十匹骡马也留下了。
整整三百条彪形大汉翻山越岭,来也匆匆,去也匆匆。始终保持沉默,简直让人怀疑是哑奴。
额外给巫老送了一箱珍贵药材,给阿莎带了一箱珠宝玉石、金银首饰、铜镜胭脂香粉……一箱子非常漂亮的番人服装。
许多人见到,阿莎那两个箱子的外面,真真切切缠绕着喜庆的红绸带。
公主好福气,不是第一次收到神灵的礼物了。六岁时,山神爷便化身童子陪她玩耍,赐下了漫山遍野晕厥的飞禽走兽。
全族沾光,东西一一分发下去,大伙天天像过节一样欢喜。恰逢花神节,当然要好好操办了。百家宴,篝火,傩戏,高跷,唱山歌,跳舞……一样也不能少。
上午的阳光很温暖。
绣娘独自坐在山顶房子的窗户下,纳着鞋底。地面摆了一杯清茶,窗台上放着一支布满符文的签香。
很久很久,她没有享受过这样悠闲的时光了。
山顶这栋小楼,属于前番部落的圣地,禁地。只四个人住着,阿莎,她,小草,小苗。连巫老、头人们赶来商量事情,也只到半山腰的议事厅。
没有一个番人知道,她是一名修士。
十五年前的夏初,圣战结束,绣娘还是潇水剑派中一个才入门两年的凝罡境女修。
按照规矩,三年不入通幽,将勒令归凡。她不是最差的,却是最差的之一,基本无缘进修了。
周无羊长老找到她,说云番叛乱,袭击了芦水县,她的父母与兄弟已经死了。但是,道门有一个光荣而艰巨的任务,希望她执行。
她指道心发誓,答应了。
无羊长老道:
“太阳城破,魔导下落不明,云山或许是隐藏区域之一。一旦发现一个神通广大的中年人,就立即禀告。你熟悉云山,又懂番语,是最佳人选……”
无羊长老交给她一根信香,增加了一项只准向他个人汇报的特殊任务,查找一名在夏初进入云山的男婴。切记,那是“魔婴”,务必当场斩杀。
绣娘乔装难民,让生番掳入山中。因为识文断字,略懂医术,被前番王安排照料快临盆的老婆。
两年后番王战死,部族凋零,她带着小公主阿莎东逃西窜。
大家忘记了她汉人身份,唯独巫老用不信任的眼光防备着。直到她为阿莎舍身挡箭后,一切怀疑才烟消云散。
每一日都艰难地活着,绣娘早忘记了自己的修士身份,把信香也不知丢哪里去了。云山元气稀薄,瘴气弥漫,无法修行。她的境界一跌再跌,只比普通武士略强点。
神通广大的中年人,一年年长大的魔婴,她从未见过。报仇的意愿也消失了,觉得番人实在可怜。目睹人们杀来杀去,仿佛生活在荒诞的梦中。
所有坚持,不是为了完成什么光荣而艰巨的任务。而是因为,阿莎就是她的命!
三年前,昔日的同门师弟溪千里潜入云山。大吃一惊,没料到她居然活着。
至此,她才了解外面世界的变化……
出征遗落之地的师兄,没有一个回来。夏国吞并曾国的意图很明显,正阳门与师门摩擦不断……
周无羊成为圣胎真人,升大长老了,说曾经在云山丢下一枚棋子。溪千里则是巡天者布置在栖云郡的眼线,抱着万一的希望来看看。
天下之大,连大修士都找不到魔导,他们这些小萝卜头怎么可能找得到,或许早就死了。假如一不小心找到了,才是真正的灾难。
溪千里没有从她这里得到有价值消息,走时留下了一根信香。而绣娘,也从头到尾没听到对方提“魔婴”。终于明白,那是周大长老的私活。
骗子,全是骗子!
道门派遣一批批年轻人当炮灰,道貌岸然的真人私下干脏活……
前尘往事,幻梦一般。
离开潇山时,那批年轻人多么意气风发呀。其中还有她暗暗仰慕的一位师兄,喜欢弹剑长歌。可惜,现在面容模糊,连名字都不记得了……
她行走在生死边缘,陪进去了整整十六年的青春。
辛亏带大了阿莎,不后悔。
三天前,小妮子终于憋不住内心的欢喜,向“母亲”吐露了秘密。
“山神爷”,其实叫信哥哥,只比她大一岁。几次拯救了部族的神兽,是信哥哥放出来的。熊猫叫小花,黑虎叫小黑……
绣娘听了,天旋地转。
天……
周无羊寻找的男婴,从时间推断刚好这么大。能够在如此凶险的环境里悄然成长,开口雷来,挥手风起,少不了一位神通广大的师父……
魔导就在附近,魔婴也在山中。
她心乱如麻,今日趁阿莎与小草、小苗不在,翻出了信香,顺手搁窗台晒一晒。
一边纳鞋底,一边回忆匆匆而过的半生狼狈光阴,最终下定了决心。这支香太危险,不能留下。
山腰传出一阵吵闹,绣娘放下手中的活计,走到坪地边沿。
议事厅就在下方五十米,石坪上一群人端坐,正是阿莎、巫老、阿贵等与来访的后番部大巫、头人桑彪等。前番物资匮乏,招待嘉宾也只是在身前摆一张小方凳,放一碗豆子茶。
熊罴般粗壮的大汉霍地站起,一脚踢翻方凳,茶泼碗碎,恶狠狠道:
“说什么山神爷的聘礼,放屁!那批东西明明是送给我们后山的,被你们拦截了。少啰嗦,交出盐巴、粮食、药物、铁器。看你们可怜,衣服就不要了……”
“呸,趁火打劫,狗娘养的强盗!”
阿贵冲上前猛挥拳,被对方抓住手腕一带,斜冲出去站不稳。大傻、二傻急了,一个搂肩一个抱腰,想把大汉摔倒。
“前番部净剩下娃娃了,老子一个打一百个……想谈判,你们有什么资格谈判……哈哈哈……”
桑彪猛地旋身,抓住二人后腰丢了出去,砸倒了再度冲上的阿贵。
场面大乱。
巫老大喊:“停下,都停下……”
后番的护卫刚把手按住了刀柄,“唰”,前番少年们的一排排弩弓立即端起。箭镞闪烁着蓝汪汪光芒,见血封喉。
嗷呜……
匍匐大巫侧旁的一条牛犊大黑豹人立而起,仰天咆哮,露出了满口白生生的獠牙。两名膀大腰圆的豹奴拼命拽铁链,额冒青筋。
人人均惊得往后退缩,站立阿莎两侧的阿草阿苗“铮”地拔剑出鞘。
一直不作声,似睡非睡的大巫嘴巴里吐出了一串“叽哩咕噜”咒语,黑豹又安静地趴下了。
阿莎面如冰霜,缓缓站起。一耸肩,披风掉下了。摘下头冠交给阿草,对阿苗道:
“去,给头人一面盾牌。”
由藤条编织,面镶青铜的厚实盾牌被交到桑彪手中。
那厮掂了掂,嘻皮笑脸道:
“阿莎,想亲自出手了?大伯我不用防护,也不动兵刃,你只管放马过来。”
大巫依旧不吱声,巫老忙道:
“公主请息怒,小不忍则乱大谋,得从长计议……”
阿莎谁都不理,转动右腕,从牙缝里蹦出一个“一“字,杀气凛然。
众人一愣。
“二。”
纤细洁白的小手握成了拳头。
气氛紧张起来。
桑彪还是漫不在乎地站立,手却不由自主地上提盾牌。
“三”字出口,犹如银铃骤响。
啪……
平地雷鸣,阿莎的身影凭空消失了。
第八十二章 小仙女青青
绣娘的嘴角露出一抹浅笑。
身为后番第一勇士的桑彪,太托大,要倒霉了。
阿莎的基础武技是她教的,属于堂堂正正的潇水玄门功法。偏偏身体素质又非常好,将灵巧与速度发挥到了极致。
二十几天前,一帮少年刺杀镇南将军未遂。归来之后,阿莎产生了脱胎换骨的变化。
坪中舞剑,完全看不见她人影了,只见到漫天剑光纵横。即使修炼三尺剑的开光仙师,也不过如此。
力量一直是她的弱项,居然连上几个台阶。一剑斩落,可以将顽石劈开。
或许,她本身的力气依旧比不了桑彪。但速度快得如同瞬移,由此而带来的冲势,将不可抵挡。
哐……
青铜盾面碎裂,藤条瘪进,内衬的横木折断……
庞大的身躯飞出了十步开外,嗷嗷乱叫。勉强爬起后,吐出一嘴沙土与血沫。目光充满恐惧与不可思议,低垂着头颅不敢说话了。
少女的身影陡然浮现,英姿飒爽,呈弓步冲拳之势。
少年们齐呼,公主威武!
大巫终于睁开了眼睛,撇了撇嘴角。待声浪平息,道:
“阿莎,前番后番本为一体。一千二百年前被华龙硬生生杀得分裂,可依旧是骨肉相连的同胞兄弟。镇南军攻打云山,后山还暗中支持了前山。这批物资如果不送过银沙江,等下一次讨伐的时候,你们难道保得住?这样吧,当下来不及请示番王了。我作主,圈一块小地盘,允许一千老幼妇孺渡江居住。至于这批东西嘛,我们也不全拿走,让前番部留下十分之一……”
阿莎凤目含煞,冷哼一声。走回原位披上披风,戴好头冠坐下,道:
“说什么骨肉同胞,说什么暗中支持?眼睁睁看着我们的族人死绝,也不准许渡过银沙江。外围被封锁,我们去后山买点粮食,出价竟然比栖云城还高。我父亲刚死的时候,族内大乱。请你们代为保管的财宝,至今不肯归还。大巫,请转告番王。第一,这批物资休想。第二,马上将财宝送回。第三,我将山神的原话,透露给你们。三年之内,后山如果还存在奴娃,他将灭掉所有头人。“
哈哈哈……
大巫笑了起来,道:
“好大的口气,一千娃娃兵也敢威胁我们。阿莎,你只是打赢桑彪一个人,后山有整整一万战士。口口声声山神爷,难道云山真出了两尊镇守神灵,一个管前山,一个管后山?它既然庇护,怎么任由镇南军屠杀?听说它座下有一头大黑虎,被封为巡山神将。干嘛不牵出来遛遛,与我的黑豹斗一场?黑虎有多厉害,我不清楚。但这只黑豹,却可以将你们灭族……哼,信不信?“
大巫居然把“神将”比喻成骡、狗,还要牵出来遛遛?
阿莎没开口,一干少年先急眼了。要知道,他们大部分人的性命,是黑虎救下的。
“公主,他敢侮辱神将,扣下来点天灯。“
大巫笑着摇摇头,嘴里又“咕噜“一声。黑豹懒洋洋站起,左右摆动脑袋盯着人瞅,瞳孔里闪烁绿莹莹光芒。
少年们毫不退缩,刀枪同举,弩箭平端,齐刷刷对准了大巫与豹子。
阿莎长吸一口气,摆手道:
“剑拔弩张,不是待客之道,收起吧。“
随即站起,斩钉截铁。
“大巫,该说的话我已经说完,不会更改了。抱歉,今天不能留你参加花神节了。趁着神将还没有发怒,你们赶快走吧……“
大巫站起身,左右看了看,冷笑道:
“你们一群小孩子,死到临头还油盐不进,装神弄鬼,就别怪长辈不客气了。我们在后山窝了一千多年,也该出来透透气,哈哈哈……走。“
狂妄的大笑未歇,山顶突然传出惊慌焦急的呼喊。
“阿莎,快跑,快躲起来……”
众人抬头看,只见绣娘正飞快往下跑,一只手斜指天空。
瓦蓝的天幕上,出现了一线细长的白色云迹。竟然比离弦的飞箭还快得多,向山腰直扎过来。
什么情况?从未见过。
错愕了数息,阿莎当机立断,下令道,散开。
公主不先躲避,其他人怎么敢躲?而她自己,也犹豫不决。尽管后番部来意不善,却是正儿八经亲戚,又是宾客。出现了意外,哪有主人先逃的道理?
大巫重重一顿拐杖,石坪巨颤,喝道:
“放黑豹!”
不过六七息,云迹前端便出现在了百米外的约五十米高空。依稀是一只小小麻雀,速度稍减,疾扑而下。
嗷呜……
牛犊大的黑豹膨胀了一圈,浑身泛发白芒,拖着两条铁链冲出十几米后腾空跃起,一口咬向雀头。
然而,豹子的冲势并不能一直向上向前。鸟儿在它蹿至顶点的一米外骤停,一抖翅膀,张开了喙。
啾……
山鸣谷应。
磅礴的威压降临。
气势犹如鲲鹏展翼,激水三千丈。
无人能够站稳,“扑通、扑通”全部摔倒。连大巫也颤抖地跪下了,不敢抬头。
吧唧……
威猛如斯的黑豹从空中摔下,七窍流血,竟然被活活吓死了!
场中唯有阿莎安然无恙,惊喜地奔上前,喊道:
“小青,青青,是你吗?他说过,四个里面属你最厉害,是小仙女……”
他?
不用说,必是山神了。
前番部众人在巫老的带领下,跪地高呼:
“前番部族,恭迎山神爷座下第一神将,小仙女青青……”
那只“麻雀”,真是一只翠绿青鸟,却不领俗人的情。也不扑搧翅膀了,就那么悬停空中盯住阿莎,目光中的红芒越来越盛。
绣娘奔跑到了石坪边缘,声嘶力竭地呼喊:
“阿莎,快摘下项圈,快……”
初入道门,除了有势力有天资的人外,普通弟子并不能一心一意修行。绣娘在潇山喂养半年白鹤,非常了解。灵禽灵兽一旦感应出你身上有主人的气息,也许会顺从,也许吃醋。某些灵智初启的,甚至以为你偷了主人的东西。
依照青鸟暴烈破空的趋势看,后者居多。阿莎不赶紧把被信天游处理过的银项圈丢弃,就是找死!
这只青鸟,可战化丹仙师。
恐怖的是,同境界的白鹤绝非对手。因为它体积太小了,攻击密集于一点,轻易就可破了庞大防护。就像用百斤力气扑下一块铁板,和用同样力气扎下一根钢锥,效果截然不同。
谁知阿莎却倔强地喊道:
“不!”
青鸟歪了歪小脑瓜,目中红光一闪,右爪抬起。
绣娘来不及多想了,纵身前扑。
十几年了,她从来没有跳得这么高,这么快。好像第一次突破凝罡境时,身子轻盈感觉就像飞,耳畔传来师妹们咯咯咯的笑声……
虚空生出了一个人手大的淡青鸟瓜,三趾向前,一趾在后,尖利如钩。闪电般抓向了阿莎脖颈,没料到却落到了绣娘的脊背。
中年女子像一块陨石般摔落。
阿莎尖叫,跪下抱起她摸了摸脉搏,指向空中哭喊:
“你干嘛呀,干嘛呀……”
青鸟有点不知所措,在虚空中跳了跳,好像从一根树枝转移到另外一个枝头。歪着小脑瓜左看右看,发现了不同,爪子再张。
一只尖锐鸟爪凭空而至,出现大巫面门的三尺外。
大巫肝胆欲裂,磕头道:
“青青小仙女,小娘娘在上,后番部绝不敢再冒犯前山。明天就将他们的财宝送回,附带利息……”
淡青色的爪子袅袅散开,汽雾一般。
青鸟一耸身,如一道闪电直插云天,倏忽间便没了踪影。只留下一线白迹,仿佛将蓝天劈成了两半。
百里之外,一个矗立孤峰的中年人遥望云海深处,道:
“你长大了,不要学他们一样。”
他们?她们?他?她?它……
坐在肩头的小猴子不明白什么意思,直挠脑瓜。
中年人的相貌身材,用古希腊的雕塑可以形容,俊美非凡,通体符合黄金比例。可惜,面颊长出了花白胡茬,脑后的长发用藤草乱七八糟扎了一下。披头散发的样子挺像一个道士,却无发冠,也无抓髻。
说他五十岁,好像可以。说三十岁左右,好像也行。
小猴子通体只剩下浅浅的绒毛,系了个小肚兜,远望就像两岁的小孩子。见中年人仰天直视正午猛烈的太阳,也有样学样。眼睛竟没有被灼坏,放射出金光。
看了一阵子,它觉得没趣,从身躯上溜下来。刚刚四肢着地爬行了两步,严厉的声音响起,“直立行走”!
小猴子嘴巴一扁,委屈地立起身摇摇摆摆,采了两朵野花叼嘴上。重新回到中年人腿下时,才不管什么“直立行走”呢,哧溜爬了上去,把两朵花插在了那人头顶。
中年人的表情没有丝毫波动,又看了看白沙城方向,转身下山。
他一条腿有残疾,动作缓慢,硬撅撅地拖行。遇到陡峭之处,便小心往下探足,双手抓住枝条或者灌木。
……
绣娘醒了,见窗外霞光万丈,嗅到了一股异样香味。心中一紧,挣扎爬起,在床边伺候的小草赶紧去搀扶。
出外一看,窗台下的信香赫然不见了。
闻香走到了厅堂门口,瞧见阿莎跪倒在神龛前的蒲团上,正闭目低低念诵,乞求神灵保佑“阿母”。
三支香立在香炉里,中间那一支布满符文。燃烧快了许多,只剩下半寸长一个香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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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见到iv嘟嘟嘟捉到两个虫子,哈,点个赞。
不过,我见评论上你的章评时间,是连续三天看到凌晨两点多。可不太好,得注意身体了。
第一条虫,最早是清明雨时同学发现我重复了一个字。我见到了,是想改。可当时没改,过后就找不到地方了,捶自己一下。
第二个,真不是问题。
我也扫过一些网文,很少见标点符号用对了的。
最容易犯的错误,是长言分段,中间的话在末尾是不应该有双引号的。标准格式应该是只有前面一个单引,表示话没说完,还继续着呢。
结果,我传上的文,在电脑端很清晰,在手机端就出现了将收尾的引号“吞掉”情况。
有时觉得挺荒谬。
经济学中,有一个劣币驱逐良币的说话,是怎么回事呢?
举个栗子。
像“呆板、龟裂”这词,会正确读的没几个。但是,我在写的时候,用拼音输入法是无法打出的。没办法,只好用错误的读音,才能完成。
第八十三章 浊世滔滔
春天细雨绵绵,往往不大,却淅淅沥沥持续很久。
下午五点多钟,何青青拿着一卷宣纸,站立于“芙蓉义学”的门楣下。好几个老师殷勤地送伞过来,被婉拒了。
她望见云山那边的天空很明亮,正向这里扩散开来,晓得雨很快会停。借伞还伞,麻烦死了。
近来的一个月,她跟做梦一样,希望永远不要醒。
今天花神节,学校没上课,举办了许多活动,小孩子们开心得尖叫。这会儿正呆在宿舍或教室里,等待晚餐。
见左右无人,何青青偷偷展开一卷宣纸。
淡墨笔触,画的是一个游侠儿,正仰望太阳。
这是她画的第十八幅,也是最好的一张像了。由于没学过工笔,只能凭记忆用线条勾勒。最难画的是脸,总不满意,干脆改成侧面。
想起少年临走前对大家讲话,一脸认真的表情。说到最后竟然卡壳了,她就羞红了脸,想笑。
“浊世滔滔,每一个卑微的生命都为生存奋斗,没有什么可羞耻的。所以,必须创造最优厚的条件给传道解惑者,吸引他们。切记,所有老师,加上学校,都比不了教育出来的孩子重要。
“我不是什么大善人,不需要理解。你们的疑惑很多,以后会更多,全给我憋着。命令下达,必须不折不扣执行……嗯,有一个特例。何青青……那个……怎么说呢,可以不受校规约束……安保得做好,俞疙瘩亲自负责,又不能妨碍她自由……教不教学,怎么教学,由她自己定。“
背后传来咳嗽声,转身便见到俞疙瘩低眉顺眼,领着拿一把大伞的女红课姚老师站立于五步外。
“小姐,老奴觉得,是不是由姚老师送你回家。“
何青青慌忙把画像朝身后一藏,恼火地跺脚,嗔道:
“哎呀,俞大爷。早就讲过无数遍,不要自称‘老奴‘了,你还是这样。“
俞疙瘩憨厚地答应。
“是,是,老奴一定谨记。“
姚老师早瞄到了画像上的少年,四十多岁的成熟妇人了,有什么不明白?当即抿嘴笑道:
“青青妹子,雨一时半会停不了。这把伞够大的,遮三四个人没问题。”
最初请来的老师目高于顶,以为俞疙瘩只是门房兼杂役,免不了颐指气使。半个月前,登丰县令亲自登门送匾额。大家才晓得他不仅是学校的大东家,还是正宗的潇水仙师,吓得几个人连夜逃跑了。
老头儿照旧做门房与杂役,对谁都不客气。唯独在何青青的面前自称“老奴”,怎么也改不了。
老师们又不是傻子,议论纷起。
这所古怪学校的真正东家,恐怕是潇水剑派宗主丹丘生的公子。何青青的身份,不言而喻。其实,他们连丹丘生是出家人还是火居道人,有没有儿子都不知道。
“谢谢了,你们请回吧。我家不远,春雨眼看要停歇。”
见何青青态度坚决,姚老师先走了。
俞疙瘩正要离开,突然神情一凛,蹑手蹑脚朝门口走。
何青青吓一跳,急忙转身顺对方视线望过去。只见前坪大石碑上,“方舟”二字顶上的那一点空洞中,钻出了一个毛茸茸小家伙,赫然是一只翠绿的青鸟。
啊,董小姐曾说过,绝对会有燕子、麻雀来做窝的,真被她蒙中了。
“小姐,快走,老奴来挡住。”
俞疙瘩疾催法力,横张双臂跨出了大门,往台阶上气吞山河一站。然而,那只鸟儿却不见了。
通幽**师困惑地眨巴眼睛张望了一阵,扭头一看,吓得魂飞魄散。
何青青蹲下身子,正把手慢慢伸向地面的青鸟,柔柔细细道:
“小青,小青,我是青青呢。瞧,我们的名字是一样的,嘻……这儿从来没有见过你的小伙伴,肯定飞了好远吧,要去探望谁呢?瞧你这么不高兴的样子,是受了什么委屈呀,跟姐姐讲……”
青鸟不理睬,径直走向伊人左手中下垂了一半的画像,步态庄严。
“哦,你是想看他呀。我只给你看,不准别人看,嘻嘻……”
何青青侧转身,用手把画卷的下半部分拉直。
俞疙瘩的黑脸瞬间变得灰白,悄悄将手探入怀里捏住了一张符纸。谁知青鸟一偏脑瓜,眸光如同电闪。
**师如同中了定身法,僵住了。额头冷汗涔涔,混合着雨水一起淌下,倒也看不出异常。
青鸟走到画像前的一尺外停下,昂起小脑瓜认真看了数息,一抖翅膀飞起来。
何青青惊叫:
“哎哟,别撞破了呀。”
急忙把画纸拉开距离,还是迟了。
恍惚间,似乎青鸟撞到游侠儿的面部用脑瓜蹭了蹭,又垂直拔起。
她急忙检查,画没破。
墨迹出现了轻微水浸,线条约有变形扩散。却令信天游的侧脸更加丰满精确,栩栩如生,简直要扭头望过来了。
何青青瞪大眼睛,一看再看,有点搞不清状况了。
“青青,怎么啦,喊些什么?”
随着嗒嗒的脚步声,马翠花从影壁后小跑出来。
何青青连忙站起,把画纸卷成一个筒,道:“没啥……小姨,来了一只青鸟呢,快看。”
“哪里,哪里……”
马翠花寻找了一圈,发现青鸟蹲在影壁前一株高大的发财树盆栽顶。歪着小脑瓜来回瞅她俩,似乎很困惑。
“真的好可爱,要是在这儿安家就好了。”
两位姑娘几乎异口同声。
一大群人转了出来,赫然是义学的山长劳清德及马空、钱名礼、鲁贵、赵甲,另有两个客商模样者。
客商是密侦司谍子,大统领章牧之的心腹,下午到来时曾吓了劳夫子一跳。辛亏昨天赶到的赵甲认识他俩,几个男人关起门叽里呱啦谈了好久。本来请了俞疙瘩,他却不去。说信师只要俺守门,可没要俺动脑子。
马翠花进去添了几次茶,零星听到“王党、后党”,没有一点兴趣。
劳清德站住了,吟道:
“蓬山此去无多路,青鸟殷勤为探看。它是凤凰的前身,又是西王母的信使。一旦飞临,必有佳音……吉兆呀,吉兆!”
众人纷纷附和,均笑了起来。
诡异的事情发生了。
翠绿的小鸟转动脑瓜,来回瞅何青青、马翠花、劳清德、马空,对其他人不屑一顾。
无知者,果然无畏!俞疙瘩倒吸一口凉气,发现青鸟注意的,恰恰是喝下了信师一碗“神水”的四人。
最前方的劳清德瞧见俞疙瘩站立门外淋雨,诧异地问:
“俞伯,你这是……”
榆木疙瘩虽然没文化,可在潇水剑派熏陶了三十年,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路?机智地胸膛一挺,张开双臂仰面朝天,徐徐吟道:
“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
啊,玄门修士,果然非凡夫俗子能够理解!
一群人景仰地望着,竟没一个想起拉他进屋,也不递把伞。
世外高人的形象,仅仅维持了五秒,就“吧唧”一个屁股蹲摔倒在湿漉漉的台阶上。
绿光一闪,青鸟飞出学校,钻入了石碑。
第二天麻麻亮,两名密侦司谍子带着钱名礼、鲁贵、赵甲,急匆匆走了。
上午,等何青青跑去看时,青鸟早已经不知所踪。她闷闷地徘徊了好一会儿,很是惆怅。
俞疙瘩鬼鬼祟祟朝石碑瞄,发现洞中空了。终于长吁一口气,佝偻的腰身立刻挺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