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五十四章 万鸦炼就嗜血幡
听到叶风的话,王丽的脸上便露出了会心的笑容。此时的叶风给她的感觉是那么亲切,不是爱情,却胜似爱情;不是承诺,又胜似承诺。她忽然发现,叶风变了,这脸上的笑是真正的笑;这眼中的情,也是真正的情。
什么情况,王丽的大脑有瞬间的呆滞。主人他,真的变了,不是那种从青涩到成熟的改变,而是…她有些说不清这种感觉。
就好像一个人做什么都喜欢戴着张面具,忽然有一天他不戴了,以原本的面目出现在你的面前。那是一种坦诚,一种真实,一种让你觉得他就是你至亲的信任感。
“嗡~”灵犀一阵颤动,然后白光一闪便飞到了门外。叶风和王丽对视一眼,也快速的追了出来。
刚才还是艳阳高照,这会儿竟然狂风大作,还吹来了大片的黑云。这黑云不是乌云,其间并没有湿漉漉的水汽,而是夹杂着阵阵的鸟鸣之声。
不对,这不是鸟鸣,好像是…乌鸦的叫声。
对,就是乌鸦。可是,这么多乌鸦为何会聚集于此呢?
叶风的心中一紧,连忙举头观看。果然,那黑乎乎的一大片真的是成千上万只乌鸦,铺天盖地的扇动着翅膀,在李家老宅的上方盘旋着,像是在等待着军令的部队一般。
乌鸦不是什么吉祥之物,它们十分凶悍,侵略性强,喜欢集群,更是酷爱腐肉,所以又被人们称之为:死亡之鸟。
大概是它们能够感受到死亡气息的缘故,所以一旦有大群的乌鸦出现,便说明死神即将来临。
叶风是谁?是不戒大师的徒弟,是天师钟馗的义子,是五大天童之一的木天童转世,贪狼星下凡。他会害怕死神吗?会。但是他心中的死神是阎王老子,不是什么劳什子的鬼奴----黑斗篷。
懒洋洋的瞥了一眼身后的王丽,叶风转身进屋,搬了一把椅子出来,坐下。这才对着王丽说道:“噬魂幡,毋庸置疑是喜欢吞噬阴魂的冥器,但是却伤不了阳人。不如就用这成千上万只乌鸦的生命来祭祀,把噬魂幡炼化为嗜血幡如何?”
王丽的眸子一亮,脸色也不自觉的兴奋起来。虽然噬魂幡也叫嗜血幡,但是普通的噬魂幡只能吞噬一些暗黑世界里的残魂而已。虽然她手中的两杆噬魂幡是碧瑶炼化过的,但是还不能算是嗜血幡,叶风这是间接的帮她提升实力啊。
冥器也好,法器也罢,其目的都离不开一个杀字。就算是一把普通的杀猪刀,若是屠戮千万,恐怕也会变成一把鬼神惧怕的神兵利器吧。
“我倒是想要看看,你是怎
么炼化这噬魂幡的。若是真能嗜血,也不枉我费尽心机唤来这千万只可爱的小精灵。”
说话间,一团黑紫色的雾气随风飘荡,然后落在了叶风的对面。等到那雾气消散,便露出来一个身披着斗篷的黑色身影。他盯着叶风仔细观瞧,眼眸之中竟然闪烁起不可思议的神采。
“不错,不愧是天狼星下凡,木玲珑转世,年纪轻轻便唤醒了灵根。”黑斗篷说着,忽然话锋一转,冷笑道:“只可惜,你终究还是止步于炼气期。金丹未成,筋脉不通,就算是炼气期大圆满又能如何?怪只怪你生性好色,失了元阳,怕是这辈子都不可能凝结金丹了。”
听到黑斗篷的话,王丽的心便一抖。他这是什么意思?难道说,主人失去了原阳就不能凝结金丹,脱胎换骨了吗?如果叶风这辈子注定与天道无缘,那么作为鬼奴的自己,岂不是也没了希望?
叶风冷冷一笑,淡淡的对着王丽说道:“别听他胡说,普通人一辈子不过七八十年,最多也就是到达武学巅峰,想入道,或者是凝气成丹,不太可能。但我是谁?你也不想想,只要我愿意,这一辈子或有三五百年,或有三五千年,想要攀登天道,不过是早晚的事。”
王丽仔细一想,脸上的愁容便顿时消散。叶风说的没错,他已经成功的唤醒了灵根,木玲珑也蜕变得到了净化。所以,只要他叶风不死,便会像青松老藤般永远的存活下去。
黑斗篷的双眼之中闪过了一丝狡黠,他等的就是叶风的这句话。三界六道,皆有定数,或长或短,终有生命枯萎的那一天。但是叶风不同,它本是天地灵根,万木之源。即便是历经三灾八难,也依然能够破土重来,生生不息。
这便是自然规则,道法真谛。信不信由你,反正黑斗篷是信了。所以,他伸手一指,那些盘旋在李家老宅上空的千万只乌鸦便像是疯了一般向叶风扑来,如风卷残云,大浪决堤,劈头盖脸的砸了下来。
王丽赶紧祭起了两杆噬魂幡,念动咒语,那幡便哗啦啦的展开,足有数十丈长,七八丈宽。两幡左右挥动,像是两把巨型的蒲扇,刮起阵阵阴风,纵使那些乌鸦拼尽力气也莫能扑将过来。
叶风知道王丽不是这个黑斗篷的对手,自然不会坐视不管。他站起身子,竟然伸手把脖子上的桃木小剑给摘了下来,然后屏气凝神,不知道念了什么真言,那把剑立刻就变作一丈来长。
只见他双手掐诀,嘴里默默念道:“天罗有形,地网无影,乾坤借法,万剑归宗。敕!”那一丈来长的巨剑立刻变幻成千万道金光剑气,纵横天地之间,皆尊叶风指令
,交织成一张张金色大网,瞬间将那些鸦群裹在其中。
王丽大喜,欲将手中的噬魂幡撤下,不料却听见叶风的声音,说道:“祭幡!”她心中微惊,还是展开了两杆噬魂幡,插在肋下,像是长了一对儿翅膀般,乘风而起,向着那空中的金色大网飞了过去。
叶风的双手食指稍稍一动,那金色的大网便分开了一条细缝儿,王丽趁机挥舞着噬魂幡钻了进去。
其实王丽的心中是十分恐惧的,因为叶风的这把剑并非凡品。是瑶池神木所雕刻而成的降魔宝剑,若是一个走神不小心被它伤到,顷刻之间便是灰飞烟灭,永不超生。但她别无选择,只能义无反顾的选择相信。
谁说的?既然不能反抗,那就好好享受吧?狗屁。王丽想,如果有的选,她宁愿不要这样子提升,太他娘危险了。
剑在四周飞,乌鸦在身边飘。飘?对,是飘。因为王丽看见,那些被困在剑阵之中的乌鸦全部都像是睡着了一般,不再是拼命的乱飞乱窜,而是安静的漂浮着。两眼无神,一动不动,甚至连叫声都消失了。
但是,随着她展开噬魂幡,那些乌鸦又像是活过来了一般,拼了命的向她扑来,然后全部都钻进了两杆噬魂幡里。
不!不是那些乌鸦钻进了噬魂幡里,而是那些乌鸦的鲜血都钻进了噬魂幡里。因为王丽看见,那些乌鸦在扑向噬魂幡的时候,它们的脑袋竟然纷纷掉落,然后脖颈处的鲜血喷涌而出,全部都浇在了噬魂幡的幡面上。
这画面十分诡异,看上去,就像是它们在刻意把自己的鲜血奉献给王丽手中的两杆噬魂幡一般。这…不像是杀戮,更像是祭祀大典。
不过是几分钟的时间,那天空中的乌鸦被尽数剿灭,它们的血液全部被噬魂幡所吸收,而那些小小的尸体,却在掉落的时候燃烧殆尽,变成了飞灰被风吹散。
王丽看着手中的两杆噬魂幡,此时那幡面通红一片,里面藏着的千万只阴魂像是一只只刚刚吃饱的怪兽般,张牙舞爪的嘶吼着,让人望而生畏,见之胆寒。
叶风收了剑阵,然后掐指捻决,不知道用了什么术法,对着王丽手中的两杆噬魂幡一指。那幡瞬间又恢复如初,只不过原来洁白的幡面上各自出现了一只红色的骷髅头。她不禁心头狂喜,乐道:成了,噬魂幡竟然真就被叶风给炼化成了嗜血幡。
黑斗篷的眼眸之中精光一闪,然后袍袖一挥,竟然变成了卡车般大小的黑色怪物,长大嘴巴呼啸着扑向叶风,想要把他一口吞入腹中。
第两百五十五章 化影为形育黑莲
化影为形?
叶风的心中大骇,他怎么也没有想到一个鬼奴竟然修炼到了如此境界。难怪他不惧阳光,可以大白天就出现在众人面前。
实力就是战力,实力就是魄力,实力就他娘是魅力啊!
叶风发自内心的感叹到,这家伙是怎么提升的?如果自己能够拥有几个这般境界的鬼奴,还怕什么魔族祭司?还怕什么修罗女妖?还用得着顾忌什么梦神和战神吗?
人啊,一旦顾虑的太多,或许就会舍不得也放不下,从此止步不前,只能纠缠在这滚滚红尘之中吧?
“你好像很惊讶?”那个大家伙说到,他以为叶风被他这一招化影为形给震慑住了。
叶风的嘴角扯了扯,然后冷冷一笑,说道:“有一点儿。”
“我可以给你一次机会。”
“什么?”叶风装作不明白对方的意思,低着头尽量不去看他那张丑陋的面孔。
黑斗篷幻化成的黑色怪物凶光毕露,龇牙咧嘴的说道:“交出木玲珑,我可以考虑考虑饶你一命。要知道,你这双幽冥鬼眼实在难得,如果不死,这辈子肯定能享尽荣华富贵。而且,我看你命犯桃花,你难道真的舍得下那些如花似玉的小美人吗?”
舍得下吗?应该是舍不下的吧?叶风的眼珠子滴溜溜转了转,没想到这个家伙居然还知道自己是幽冥鬼眼,就乐呵呵的问道:“你既然知道我是幽冥鬼眼,那也应该知道我还是九命的猫胎吧?怎么?你就那么有把握能够杀我九次?”
“敬酒不吃吃罚酒!”黑斗篷怒道:“就算你是九命猫胎又如何?我今天就杀你九次,看你到底有没有九条命。”
黑斗篷的话音刚落,就张开大嘴,呼呼地吹出阵阵浓烟。这浓烟乌黑似墨,转眼就把整个院子都笼罩其中,简直比黎明前的黑暗还黑暗。
关键是,就连拥有着幽冥鬼眼的叶风在这浓烟之中也很难视物。而且,这浓烟还不知道有没有什么毒素,万一弥漫着什么人不知鬼不觉的剧毒,那他吸入了这种浓烟,怕是即便有九条命也不够用吧?
完犊子了,这他娘还怎么打?叶风有些着急,也有些手足无措。
就在这时,王丽闪电般的祭起了刚刚炼化好的嗜血幡。就见那嗜血幡哗啦啦展开来,如同两面大旗般迎风招展,然后拨开浓烟,露出一片不大的空间来。
--可是,可是这片空间也太小了,不过两三个平方而已,堪堪容得下她和叶风站立其中。还有,就
是这浓烟中如果有毒,那么嗜血幡的阴风是否能把这浓烟中的毒素给净化掉呢?恐怕是不能。
普通的毒素倒无所谓,但是这黑斗篷乃是魔女大祭司兰妃的鬼奴,谁知道他会不会卑鄙无耻的使用一些魔族的特色毒药。
“呵呵,嗜血幡吗?你以为它能够驱散我这千年尸珠的混沌瘴气?笑话。”浓烟之中传来了黑斗篷的沙哑声音,然后那浓烟开始翻滚,再一次将叶风和王丽笼罩其中。
千年尸珠的混沌瘴气?叶风的心中不禁一动。他小时候听不戒大和尚说起过,这尸珠只有僵尸的体内才有。而且,普通的僵尸还不一定会有尸珠。
只有那些豪门大户的先祖下葬时,才会在嘴里含一块儿极品玉石,即便是含了块儿极品玉石也不一定会变成尸珠。
因为有钱的人家埋葬先祖都会请来阴阳先生帮看风水,所下葬的阴宅也是风水吉位,故此这些下葬之人变成僵尸的几率就会很小,甚至是微乎其微。
除非山川动荡,阴宅移位,这些原本风水极佳的阴宅变成了穷凶极恶的养尸之地。所葬之人才会变成僵尸,而那口中所含的玉石才会吸收阴厉之气,转变成极阴之物----尸珠。
尸珠难得,寻遍百万古墓或不得其一,还是那种百年尸珠,可见这玩意的珍贵程度。没想到眼前这个家伙竟然有着一颗千年尸珠,难怪他会有如此修为。
如果能够把这个黑斗篷给灭了,夺了他的尸珠,让王丽服下的话。嘿嘿嘿,以后再遇到什么碧瑶或者是梦神,只要轻轻地勾一勾小拇指,就能让她们屁滚尿流吧?
只不过,叶风四下里看了看,这伸手不见五指,黑乎乎的一片,怎么才能够灭了那个黑斗篷呢?
“灵犀护法!”叶风轻声喊到。
只听“噌”的一声龙吟响起,一把明晃晃的三尺宝剑便出现在叶风的面前。然后不用主人吩咐,便一剑荡起九朵花,接着那九朵花又幻化成九九八十一道剑气,结成密不透风的剑阵,把叶风的身体护在其中。
那黑斗篷可是说了,这浓烟是千年尸珠的混沌瘴气。也就是说,这浓烟里肯定有着厉害的尸毒,若是吸入肺里,怕是用不了多久,也会变成毫无人性的僵尸吧?
想到这里,叶风就不再犹豫,他屏气凝神,跏趺而坐。但见泥丸宫大开之处,一缕白光飞出,正是叶风的元神魂魄。他回头看了看坐在地上的肉身,右手只那么一伸,他脖子上挂着的木质小剑便金光一闪,化作三尺来长被他握在了手中。
“天罗有形,地网无影,乾坤借法,万剑归宗。敕!”叶风念动真言,凭借着千万道纵横的金光剑气来搜索着黑斗篷的身影。
王丽见状,连忙收了嗜血幡,躲进了叶风怀里的七宝葫芦之中。这降魔神剑的剑气太过霸道,若是不幸被它误伤,就算是不死估计也要削去道行,变成残魂。
偌大的院子上空布满了金色的剑光,如同一轮正午的骄阳,不一会儿,便把那些黑乎乎的浓烟驱散,露出了那个巨大的黑色怪物。
“我可以给你一个机会。”叶风学着黑斗篷刚才的语气说道:“交出你的千年尸珠,我可以…”他想说我可以饶你一命,但是想了想,这样的家伙作恶多端,实在没有能饶他的借口,也就悻悻的没有再说下去。
“哈哈哈哈。”黑斗篷大笑起来,然后狰狞的盯着叶风说道:“说呀?你怎么不说了?难道你以为能够杀死我吗?”
“杀不杀的死,总得试一试才能知道。”叶风说着,便指挥着千万道剑气向黑斗篷刺去。
“万法无相,不生不灭!”黑斗篷口念法决,那黑乎乎的浓烟散去,竟然露出来一朵巨大的黑色莲花,任凭这剑气纵横,也莫能伤其分毫。
什么情况?叶风的心中一紧。要知道,他手中的降魔神剑那可是干爹钟馗用瑶池仙木雕刻而成。说的通俗一点儿,那瑶池的仙木可是上天西王母蟠桃园中的蟠桃树枝啊,法力之强神鬼胆寒。
怎么?这黑莲就能够挡下神剑的力量呢?任凭叶风想破了脑瓜子也想不通其中的道理。正发呆之际,脑海中忽然就响起了赤眼罗汉的声音,说道:“这黑莲好像是幽冥血泉里的黑莲,不过怎么会到了他的手里?”
叶风就一脑门子的黑线,嘟囔道:“我不想知道这黑莲的来历,更不想知道这黑莲是怎么到了他的手里,我只想知道现在该怎么办,有什么办法能够克制这黑莲,让我把这个鬼奴的千年尸珠给弄到手。”
“不难。”赤眼罗汉说道:“你是木玲珑,是万木之源。只要你能够吸干这黑莲的灵气,它便会自然枯萎,失去所有的法力。”
“哦?真的吗?”叶风兴奋不已,连忙问道:“怎么吸?你倒是说清楚呀?”
“哈哈,好。”赤眼罗汉轻笑一声,然后便把怎么收取其他植物灵气的方法告诉了叶风。他赤眼当年在血海之中百日成魔,自然是知道这黑莲的一些秘密,想不到今天竟然能够派上用场。还真是命中注定,天道轮回啊。
第两百五十六章 赤眼陨落黑莲枯
听到赤眼讲述的方法,叶风的眉头便情不自禁的皱了起来。尽管之前他就已经知道了自己是什么木玲珑转世,但这木玲珑究竟是什么东东,他却是不得而知,更不可能会知道这木玲珑有何玄机,究竟藏着什么神秘的力量。
不错,那个所谓的赤眼罗汉是被困在了自己的身体里面,但他还有着独立的思想和意识,并没有被木玲珑给吸收度化,或者是被自己的**所控制。
他就是他,还是那个无恶不作的红眼和尚,还是那个魔族的赤眼罗汉。他叶风,真的就能够肆无忌惮的信任他吗?
电光火石间,叶风的脑海中闪过了这么做的后果。
说实在的,这个黑斗篷可杀可不杀。以他叶风现在的实力,想要干掉他,也不过是费些时间的问题,有必要冒着失去木玲珑的危险来炼化这朵黑莲吗?
成功了还好,但是万一失败。他不敢想,那会是怎么样的结果。木玲珑再次蒙尘?被这黑莲的魔气染指?亦或是魔气入侵,让他叶风误入魔道?
他没有时间去仔细琢磨,如果这是赤眼和兰妃联合起来布的局,那他又该怎样在不引起对方怀疑的情况下破局呢?
烦的是他如果没有失忆也就算了,还能够利用对这些人的了解来判断这事情的真伪。
但是他叶风现在失忆了,能够想起来的事情就像是一面贴满了照片的背景墙一般,尽管很多人或者事情他能够想起来那么一丢丢儿,但是想要把这些人和事完完全全的穿成记忆却十分困难。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想要破局,首先你得入局吧?
叶风这么想着,索性把心一横,然后还魂入体,幽幽的睁开了双眼。他要按照赤眼所说的方法,把木玲珑从泥丸宫里逼出来,然后用它的先天灵力来吸取这黑莲的魔气,使其慢慢枯萎失去法力。
赤眼的脸色不变,眸子中却精光一闪,祈祷着叶风能够尽快按他的方法行事。
小院里的浓烟早已散尽,像是在配合叶风一般,只剩下那朵一人多高的黑色莲花,含苞待放。
似乎那黑斗篷就躲在这朵黑色的莲花里面,只要打开这朵莲花,就能够一举将那个黑斗篷斩杀剑下,夺走他的千年尸珠。
“如意如意,随我心意,快快显灵,快快显灵…”叶风紧紧地皱着眉头,两眼死死地盯着面前的黑色莲花。
赤眼先是一愣,然后就气得牙痒痒,他恨恨地说道:“你当这木玲珑是蛇精的玉如意啊?还随我心意,快快显灵。你怎么不说芝麻开门呢?”
“呃…”叶风随之语塞,心想,你老人家也没有告诉我什么法决啊,我怎么知道要怎么样才能把木玲珑给逼出体外呢?
“没有法决!”赤眼板着脸,一副无可奈何的神情说道:“你只要屏气凝神,然后运足气力,试想着打开泥丸宫就可以了。”
“哦,你确定?”叶风一脸不相信的说道:“这样子就行?真的不用念什么法决吗?你没有骗我?
“行。…不用念。…我没必要骗你。”赤眼强制性的压抑住想要把叶风给掐死的冲动,咬牙切齿的说道:“骗财,我不屑;偏色,你没有。”
“呃…,好吧。”叶风其实很想指着自己的鼻子说:你看看,你仔细看看,你拿个放大镜好好看看,我其实很帅,皮肤也很好。但是怕被对方看出自己是在故意的拖延时间,就明智的选择放弃了。
叶风深深地吸了口气,然后屏气凝神,想象着自己的泥丸宫上方出现了两扇窗户,然后有一双无形的小手慢慢伸出,将那两扇窗户给缓缓推开。
刹那间,光华闪耀,一片绿光洒满院落。叶风睁开双眼,然后把悬在头顶上方的碧绿色珠子捧在手心,不免感叹道:“这…就是所谓的万木之源----木玲珑吗?”
赤眼心中大喜,试探着想要从叶风的泥丸宫中飞将出去。可是,现实却让他失望了。无论他怎么努力,都没有办法从叶风的身体里面脱离出去。
不仅如此,他还发现,那早已经消失不见的降魔宝杵此时正悬在自己的头顶正上方。这…怎么可能?
赤眼的心里一阵绝望,完了,全完了。他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处心积虑所设计的金蝉脱壳之计竟然被叶风给看穿了。
可是,他明明记得叶风已经失去了极阳之身,这降魔宝杵又怎么会为他所用呢?
“师兄,我来的不算晚吧?”一个中气十足的声音响起,然后那正堂的屋顶上便出现了一个邋里邋遢的身影。
李流云,竟然是李流云?赤眼罗汉心中的疑团顿时解开。他还以为是叶风有什么办法能够恢复极阳之身呢,原来是那个传说被李明月捅了一剑的李流云来了。
难怪啊!赤眼罗汉仰天长叹,早知如此,当初还不如就待在那轮回之虚里悟道长生了。
佛说: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赤眼罗汉仰起头,看着悬在头顶上方的降魔宝杵,轻笑道:“呵呵,我总算是明白了。”
然而,李流云却不以为意,他足下生莲,张口说道:“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行邪念,不能见如来。你作恶多端,应有此报。”他掐指捻决,口中默念:“唵嘛呢叭咪吽,灭!”
叶风只觉得脑海之中金光闪耀,然后,…然后他就再也感觉不到那个赤眼罗汉的存在了。
“死了?”叶风回过头来,满脸不确定的看着李流云的眼睛问到。
“应该是死了吧!”李流云淡淡的说着,然后把降魔宝杵握在手中,指了指院子中央的那朵黑色莲花问道:“这个是…?”
“血泉黑莲!”叶风的双眼一凛,然后对着李流云说道:“师弟,你睁大眼睛给我盯住喽,一旦那个黑斗篷露头,就把降魔宝杵插进他的泥丸宫里。”
“好。”李流云答应着,脚踏七色莲花缓缓行来,站到了叶风的身边。
叶风盯着李流云的断腿看了又看,最终还是轻轻地摇了摇头,
没有说话。这七色莲花纵然是佛家宝贝,但是每次使用,都是在消耗精气,燃烧心源。可是他如果不用,怕是连站着都非常吃力,更别说直立行走了。
叶风很庆幸听了王丽的忠言相劝,提前摸进李家的豪华别墅,用无影神针治好了李流云的内伤。若是让赤眼罗汉的奸计得逞,逃之夭夭的话,怕是又给他叶风添了一个强敌吧。
只是,这被称之为万木之源的木玲珑到底有没有枯木逢春犹再生的能力呢?他有些怀疑。还是先解决眼前的事情再说吧,只要他叶风还活着,木玲珑还在,就一定能够摸索出枯木逢春的方法吧。
到那时,一定要让李流云的断腿重新生骨长肉,变成正常人一般无二。他也是不戒大师的徒弟,是自己的师弟,是好人。好人就应该有好报,不应该遭受这种不公的待遇。
叶风的双手捧起木玲珑,不见他有何动作,那木玲珑便悄然释放出一股股淡淡的绿色气体,如丝如缕,将院子中间的黑色莲花给层层的包裹住。
而那黑莲也像是感觉到了危险一般,释放出黑色的浓烟来抵抗木玲珑的进攻。可是,萤火之光,怎能和明月争辉?随着绿色气体的不断侵蚀,那黑莲竟然真如赤眼罗汉说的那般,开始慢慢地枯萎起来。
先是最外面的那片花瓣,一点点儿的干枯脱落,竟然流出了黑色的血水。接着,那血水越来越多,黑莲的花瓣也一片片逐渐干枯,脱落。到最后,竟然露出了一个小小的莲台。
那莲台上面黑光乍现,竟然放着一颗黑乎乎圆滚滚的小珠子,哪里还有什么黑斗篷的身影?
叶风和李流云面面相觑,心中皆是微惊。不过细细想来,他叶风并没有亲眼看到那个黑斗篷躲进黑莲里面,也便释然了。他轻轻地勾了勾小拇指,王丽应约站在了他的身后。
“你看看,这颗黑乎乎的珠子究竟是不是黑斗篷所说的那颗千年尸珠?”叶风并没有贸然出手,只是用眼神示意王丽自己去取。
王丽走到跟前,仔仔细细的查看了一番,这才满脸惊喜的对着叶风说道:“不错,这就是尸珠,千年尸珠。主人,你是要将它送给我吗?”
“当然。”叶风的肩膀耸了耸,脸带微笑的说道:“我是人,地地道道的大活人,难不成还想让我把这个千年尸珠给吞进肚子里?那样的话,我是不是也会变成一具僵尸呢?”
叶风说着,还学着电视里僵尸的样子将两臂前伸,硬着腰板蹦了几下。忽然,他想起了一个严重的问题。兰妃呢?怎么他们在院子里搞出了这么大的动静,那位魔族的大祭司兰妃却没有露面是几个意思?
不好,难道说,他们趁乱把慕容雪给转移了不成?叶风复将木玲珑藏进泥丸宫中,这才看着李流云问道:“师弟,这老宅是你们李家的。那么,这祠堂里面怎么会什么都没有呢?”
按理说,有钱人家的祠堂里都是供奉着列祖列宗的神主牌位。怎么这李家就如此奇怪,正堂里空空如也,什么都没有呢?
第两百五十七章 天下龙马一分三
听到叶风的话,李流云的脸色就变得为难起来。他皱着眉头想了想,然后就轻轻地摇了摇头,说道:“也许是有钱人家的通病吧!你知道的,老一辈们都比较迷信。所以,那些原本是应该出现在祠堂正殿里的东西都被搬进了地宫里面。”
“地宫?”叶风的双眼睁的大大的,很显然,他也被李流云的这句话给惊到了。他倒是听说过一些有钱人家喜欢在自家的房子下面建一些密室或者是暗仓什么的,至于‘地宫’这么宏伟的工程,还真是第一次听说。
“那个…方便吗?能不能带我去参观一下?”叶风一脸忐忑的说到,其实他心里清楚的很,像这种神圣的地方,一般情况下,他这种外人是很难进去的。他在赌,赌他在李流云心中的地位,也在赌不戒大师在李流云心中的地位。
李流云倒是不介意领着叶风到自家的祠堂里走上一遭,不是因为他是自己的师兄,而是因为…他的亲哥哥。他早就知道李明月为了提升自己的修为,花重金招募了很多奇人异士,并把他们安排进了那个神秘的《离山别院》。
如果说只是这样的话也就算了,恨只恨他李明月竟然饥不择食的连那些暗黑力量也没有放过,竟然还恬不知耻的拜了魔族的怪物做“师父”,这让他们几代忠良军人传承的李家情何以堪?
大多数时候,学校里教的东西我们都用不着。这不是说上学没用,而是说,在学校里学的不只是文化知识,更多的是在学习怎么做人。做好人,做一个对社会,对国家有用的好人。
试问,一个连是非善恶都分不清的人,如何让他去判断对错,让他去行善积德?在这个充斥着铜臭味的金钱社会里,除了钱是大家的动力,很多东西早已被世人所抛之脑后。
有人说,如果不能改变环境,那就改变自己吧!李流云仔细的想了想,嗯,这句话还是很有道理的。
既然不能改变大家喜欢八卦的心和嘴巴,那他就努力去改变自己的亲哥哥。他要告诉李明月,想要提升自己的修为是一件好事,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应该用一些光明正大的方法,或者向那些名门正派求学指教。
近墨者黑,而近朱者赤。所以,想要堂堂正正做人,就必须和那些见不得光的人们一刀两断。而叶风,正好能够帮他们李家把这些见不得光的家伙们给剿灭,或者是驱逐出去。
“当然。”李明月清澈见底的眸子闪了闪,脸上也很难得的爬上了一层红晕。他轻笑道:“也正好请师兄帮忙把那些见不得光的家伙们赶出去,我们李家不耻与他们为伍。”
叶风的心思就活络开了,讪笑道:“这个自然是没什么问题,不过…”
看到叶风面色犹豫的样子,李流云的眉头就微微的皱了起来,连忙问道:“师兄难道有什么不方便的吗?”
“没有。”叶风连忙摆了摆手,说道:“只是有件事情想请师弟帮帮忙,你知道的,我在北都人生地不熟的。”
“嗯,有什么事师兄直说无妨。我这条命都是师兄从鬼门关里救回来的,自当是无不从命
。”李流云本是光明磊落之人,说起话来也铿锵有力,落地有声,倒是让叶风有些不好意思了。
一想到慕容雪有可能被兰妃给转移到了其他的地方,叶风的心里就有种负罪感。毕竟是自己连累了她呀!说什么女人就是麻烦的浑话,呸,这分明就是美人恩大重如山,无以为报应不渝啊。
“还是进去看看再说吧!”叶风说着,便想要伸手去搂李流云的脖子。但是一想到他的瘸腿,还是知趣的放弃了,转而又一脸认真的说道:“师弟,这降魔宝杵既然认了你做主人,想来你肯定也炼就了极阳之身。”
叶风顿了顿,思索了一番措辞,这才接着说道:“你以后有什么想法?或者说,你有什么理想吗?”
李流云伸手做了个邀请的手势,一边陪着叶风往院子的正堂走,一边开口说道:“自从看透了生死无常,明白了六道轮回,便对这红尘之事失去了兴趣。什么醒掌天下权,什么醉卧美人膝,不过是梦幻泡影罢了。”
“哦,难怪师弟这步步生莲能炉火纯青,原来是看淡了生死无常。”
--叶风的小眼睛滴溜溜一转,冷不丁问道:“若是这样的话,梦瑶该怎么办?他已经失去了父亲,这个时候,她更需要一个有担当的男人坚毅的站在她的背后,为她撑起一片天空。”
说实话,叶风的心里很纠结。这梦瑶怎么着也是人家李流云的未婚妻,如果他想要横插一脚,那么这几十上百亿身家的小富婆便要拱手让人了。
说不肉疼那是假的,谁还会嫌弃自己的钱多?尽管那只是锦上添花的一朵花。但是这朵花,它毕竟不是狗尾花,而是代表着富贵和吉祥的牡丹花。
李流云的嘴角就向上扯了扯,勾起一个迷人的弧度,笑道:“我说了我已经对红尘之事失去了兴趣,自然是不会再和梦瑶扯上什么关系。”他瞥了叶风一眼,没想到这个家伙竟然又打起了梦瑶的注意,心里不禁暗暗发苦。
听说自己亲哥哥李明月的未婚妻是他的前女友,这次到北都来,也完全是为了那个女孩子。而现在,他居然又盯上了自己的未婚妻?呵呵,他是来报复李家的吗?
算了,不戒大师说他不是坏人。就连师尊武圣人也说他是贪狼星下凡,想来以后也是会看透红尘,攀登天道的吧。如此说来,现在他陷的越深,以后就伤的越重,失去的时候就会更加的痛苦。
要不要提醒他一下呢?毕竟也算是同门的师兄弟,能够渡他出这红尘苦海,也算是功德一件吧!
“她被人掳走了,那些人…好像有些背景。我想让你帮忙用李家的名义向他们施加些压力,如果能顺便把她给接回来最好不过。”叶风一边说一边仔细的观察着李流云的面部表情。
如果这李家的二少爷对梦瑶还有那么一点点儿感情的话,就一定会出手相救,毕竟他们才是名正言顺的一对儿玉人。
俗话说宁拆十座庙,不毁一门亲。他叶风也不是那种见一个就爱一个,爱一个就想推倒一个的渣男。只是这几十上百亿的家产,诶,算了,随它去吧。
其实李流云一醒来就听说了这件事情,梦海涛死于非命,梦瑶又不知所踪。作为名义上的未婚夫,他李流云又怎么能置身事外呢?即便是叶风不说,他也会想方设法的找到梦瑶。
“我会在适当的时候宣布和梦家解除婚约。”李流云说话的时候,两个人已经走到了正堂门口。他伸手推开木门,再次向叶风做了个邀请的手势。
叶风微微错愕,然后不置可否的点了点头,他率先走进堂内,想了想,还是从裤子的口袋里掏出了梦瑶的粉红色钱包。打开来,把那个闪着红点的微型手机递给了李流云。
也许,只有他出面做这件事情才会名正言顺吧!自己,还是躲在幕后会更好一些,也能更加清楚的了解那些人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什么。
“这个是?”李流云的眉头皱了皱,满脸疑惑的看着叶风。
叶风则是面无表情的说了一组号码,示意李流云将手机解锁。然后他指着屏幕上不停闪烁的那个红点儿说道:“我问了好几个出租车司机,他们的回答出奇的一致,都是没办法把我载到那个地方去,想来那里是个不寻常的地方。”
李流云瞬间释然,复将目光又转回到手机屏幕的红点儿上,仔仔细细的看了良久,才惊讶的说道:“这里…,好像是红墙内院的----龙渊。”
“龙渊?那是什么地方?”叶风似乎对这个称呼很好奇,想也没想就问了出来。
李流云的表情则是变得有些奇怪,有些话,他不能说,有些事,他也不能做。就好比这个龙渊,无论如何他也不能光明正大的和叶风解释说,这是华夏护**团的所在之处。
而这个所谓的护**团,除了荷枪实弹的军人以外,还有着一个实力强悍的领导组织----龙族。
自华夏新纪元时代以来,龙族一分为三,有着三个实力相当的小组。一为:龙炎。其现任的代队长便是他李流云的亲哥哥----李明月。
这第二个小队的名字叫做:虹光。其现任的队长便是被人们称之为七杀再世的任如玉。
第三个小队叫做:惊雷。其现任的队长是被称之为破军的人中豪杰----岳无双。
就像武圣人诗中所说的那般,七杀任如玉,破军岳无双。流云遮星月,杨柳赛花香。简简单单的一首诗,便把京师北都城赫赫有名的八骏都推到了风口浪尖。
然而,世人只知有八骏,却不知有龙渊的三分天下,更不知道这北都城的八匹骏马为何每隔三年就要来一场生死搏斗。表面上好像是为了能争个第一,然后去挑战武圣人燕青龙,赢得他手中的“武神”金牌。
可事实上呢?也只有极少数的人会知晓,只有拿到了“武神”金牌才有机会能够进入龙渊,得见龙族的至宝圣物----龙珠。
龙珠不仅仅是龙族圣物,更是华夏至宝,拥有着超级强大而神秘的力量。但凡是有幸见到龙珠的人,或多或少都会因它受益,使身体或者脑域再次开发,得到一种或者是多种不可言传的超自然力量。
第两百五十八章 你还不是人
李流云没有过多的解释龙渊,而是讪笑着轻声说道:“那个地方…确实不好进,你知道的,红墙内院里都住的是些什么人。别说是我,就算是家父,想要拜访也得事先预约,见或不见还要等待通知。”
叶风了然的点了点头,貌似明白了这个红墙内院是什么意思。如此说来,那个龙渊里的人,应该是担负着这个红墙内院的安保工作。若是这样的话,梦瑶非但没有危险,应该是十分安全才对。
难道说,梦海涛事先已经和军方取得了合作?而那些人把梦瑶掳走是为了保护她的安全不成?嗯,很有可能。
叶风若有所思的看了李流云一眼,说道:“那…你能不能想办法见她一面?确定她是否安全?”
话一出口,连叶风自己也觉得有些不妥,怕这个师弟误会,就连忙解释道:“先前和那个红眼和尚交手的时候伤到了脑域,失忆了。梦瑶…她对我有恩,答应了给她做保镖来着。…如果师弟你真心喜欢她,就应该有所担当。”
“哦,这样啊!”李流云像是解开了心中的谜团,脸上也随之挂上了淡淡的笑容。转眼间,他又恢复成了那个骄傲自信的富家公子哥。
只不过,他却是微笑着摇了摇头,说道:“我不喜欢她,你看我这条瘸腿,也应该猜的出来,她不可能会看上我。”
一瞬间,叶风有那么一股子冲动,想立刻就告诉眼前的这个师弟说:没事,你的这条断腿我可以治。不但能够长出一条新腿来,而且还不会留下任何疤痕。你忘了,师兄我可是有着仙骨灵根的人。
不过叶风还是忍住了,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然后看着在房间的墙壁上四处摸索的李流云。眉头情不自禁的皱了起来,心想,这祠堂不是他们李家的祠堂吗?怎么连他一个堂堂的二少爷都不知道这地宫的暗门在哪里吗?
若不是眼前的这个李流云手里还握着降魔宝杵,叶风都怀疑他是个冒牌货了。
这年头,还有什么是真的?口口声声喊的是美女,你确定她真的不是恐龙?嘴里明明喊的是大叔,晚上便爬上了大叔的小床。鸡蛋是假的,蔬菜是假的,就连治病用的药也是假的。
哎,除了钱,还他娘能相信什么?
像是看穿了叶风心中的想法,李流云一脸尴尬的笑着说道:“大家族的规矩多,只有嫡传的长子长孙才有资格到祠堂的地宫来祭拜先祖,我…也只是来过一次。”他一边解释,一边在墙上敲敲打打。
叶风不置可否的点了点头,他屏气凝神,微闭双眼,然后猛地睁开,那瞳孔便急剧的收缩又放大,闪烁着幽幽绿光。尽管这室内的地板用了不知名的材料看不透,但是这墙体里面却可以看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只不过,貌似并没有什么东西是
连接到地下去的。
这老宅的装修很古朴,就连电灯也是那种老旧的宫灯式样。而开关,也巧妙的使用了嵌入式风格,完全融入了古典风,表面上看不出来哪里是墙,哪里是电灯开关。
但是叶风沿着那墙体里面的电线一路寻找,便能够轻而易举的找到开关的位置。指尖刚一触碰到那块儿墙面,屋顶的宫灯便亮了起来。不过让人诧异的是,八盏宫灯只亮了四盏。
李流云微微错愕,然后走到了叶风的身边,说道:“不对,不是这个,我记得好像在那边。”他指了指西面的那堵墙,说道:“想要打开地宫的入口,就必须点亮这屋顶的八盏宫灯。记得上次进去的时候,爷爷就是在那面墙上操作的。”
“哦?是吗?”叶风皱着眉头走过去,然后上上下下,仔仔细细的盯着那面墙看了又看,终究是没有发现什么名堂。
这面墙里空空如也,并没有任何电线或者是网线,说它能够控制祠堂地宫的入口大门,叶风无论如何也不愿意相信。
“会不会这地宫的入口大门是声控的?”叶风盯着那墙体里面好几根不知道用来做什么的管子问到。除了这几根管子,这面墙里真的是什么都没有了,说它能控制地宫的大门,叶风实在是难以置信。
“不知道。”李流云轻轻地摇了摇头,然后仔细的回忆着爷爷当时开启地宫的画面。他好像并没有说什么话,确实只是在这面墙上按了按,那地宫的大门便打开了。
一边回忆着当时的情景,一边把自己的手掌放在了那面墙上。灯,没有全亮,门自然也没有打开。李流云不好意思的耸了耸肩膀,意思是他也没辙了。
就在这个时候,祠堂的木门被人推开,然后一脸狞笑的李明月走了进来,看着叶风身边的李流云说道:“行啊弟弟,没想到受了那么重的伤,你竟然这么快就醒了,看来那个传说是真的。”
“什么传说?”李流云似乎并没有听懂李明月话中的意思,脸带微笑的问到。
“当然是木玲珑能够起死回生的传说。”李明月说话的时候,那眼眸中闪烁着阴历的光芒,但凡是有些道行的人都不难发现,他的身体里面还藏着另外一只灵魂,或者说是恶鬼。
黑斗篷吗?叶风的嘴角扯了扯,露出了一丝讥笑。还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正愁找不到它,没想到它竟然送上门来了。就没好气的说道:“怎么,以为你上了李明月的身,我们就拿你没办法了是吗?”
听到叶风的话,黑斗篷还是情不自禁的后退了两步。
但是一想到这个家伙没失忆的时候尚不是自己的对手,何况他现在还失忆了。也就没必要再怕他,就站直了身体,满脸傲气的说道:“别说你打不赢我,就算你打得赢又如何?想
和我动手,先问问他们愿不愿意。”
李明月说着,伸手指了指祠堂外面。
叶风和李流云顺着李明月所指的方向看去,那院子的正中央站着几个人。中间两个是被捆的结结实实的慕容雪和苏晚玉,正被一群保镖们用黑漆漆的枪口顶着头。
很显然,只要李明月一声令下,他们便会毫不留情的扣动扳机,把这两个女人的脑袋打爆。至于到现在还没有动手,其目的应该就是叶风体内的这颗木玲珑吧。
“怎么样?考虑考虑?”李明月一边说,一边慢慢地退出祠堂,站在了那群黑衣保镖的身边,看着他们枪口下的慕容雪和苏晚玉说道:“一颗珠子而已,换两个千娇百媚的大姑娘,你不吃亏。”
“叶风。”慕容雪双眼含泪,声音中还夹杂着一丝哭腔,说出来的话却是:“不要换。”
“啪!”李明月毫无怜香惜玉之情,一巴掌扇在慕容雪那娇嫩红润的脸蛋上,顿时便出现了五个红彤彤的手掌印。
叶风的心中一疼,连忙说道:“别打,别打。”
“那你到底换是不换?”李明月的双眼之中闪烁着幽暗的光芒,言语之中充满了不耐烦。
“不换,就算你把我杀了,我也不让他换。”慕容雪像是疯了一般,咬牙切齿的冲着李明月怒吼到。
叶风的心里又是一疼,说实话,这眼前的情形很诡异。虽然慕容雪和苏晚玉都是真人不假,但是她们的身上,不知为何会散发着一丝黑色的气体。
“找死。”李明月的双眼之中杀机乍现,右手掌心也随之出现了一把牛耳短刀,然后手臂一挥,慕容雪那漂亮的脸蛋上便出现了两道血痕。
叶风的心便疼了又疼,他咬牙切齿的指着李明月吼道:“你他娘再动她一下试试?信不信我现在就拍拍屁股走人?”
呃…李明月傻眼了,李流云傻眼了,就连慕容雪也强忍着脸上的疼痛抬起了头,愣愣的盯着面前的叶风。
苏晚玉则是看了看叶风,又看了看身边的慕容雪,尽管面无表情,但是原本还激动不已的小心脏却开始一点点儿的下坠,再下坠。落在地上,钻进土里,最后变得死寂,再也没有半丝生机。
女人,对于男人来说,终究只是那锦上添花的一朵小花而已。事业,金钱或者权利在他们的眼中应该才是那块儿金光闪闪的锦吧?
“在交换之前,我必须治好她脸上的伤痕。我叶风的女人,一定要貌美如花。”叶风说话的时候,脚下疾风步快速使出,瞬间便到了李明月的身边,然后一拳头打在他那挺翘的鼻子上。
“还有,我不喜欢别人威胁我,何况你还不是人!”
第两百五十九章 我真不是软柿子
不得不说,无论是李明月还是黑斗篷,都不会喜欢被人狠揍的感觉。但是叶风既然说了要和他进行交换,也就没必要再做些什么事情来激怒这个疯子,万一他改变主意怎么办?
反正挨打的人是李明月,他黑斗篷的鼻子又不会歪。他倒是不介意见识见识,这传说中的木玲珑究竟是怎么做到枯木逢春而生生不息的。
李流云站在叶风的侧后方,微不可查的对着李明月使了个眼色。李明月会意,然后对着慕容雪周围的保镖们努了努嘴,那些人立即就后退两步,让出了一片空隙来。
只不过这些人手中的枪口却依旧瞄着慕容雪的脑袋,只要李明月一声令下,他们便会毫不留情的扣动扳机。很显然,危险依然存在,局面并没有什么改变。
叶风屏气凝神,用意念调动体内的混元真气,那脑域之中的木玲珑也随之旋转起来。只见他双手不停地上下翻飞,凝气化形,然后,一根根冒着寒气的光针便出现在他的手掌指缝间。
----无影神针,那个传说中的《鬼语秘录》里的神奇针法。准确的来讲,还算不上是真正的无影神针,因为叶风见到的《鬼语秘录》只是本残卷,并非是完整的上下两册。他也只是凭借着木玲珑的先天灵气来达到疗伤的效果而已,徒有其形。
因为慕容雪脸上的伤口并不大,也不深,所以,叶风治疗的时候并没有花费太多的时间。
直到那两条伤口完全的消失不见,在场的所有人还没有回过神来。他们依然盯着慕容雪那粉嫩光滑的脸蛋,左看看,右看看,惊讶叶风的医术高超,感叹这木玲珑的法力神奇。
良久,李明月才长长的呼了口气,感叹道:“妙哉,妙哉。”他瞥眼看了看一脸得意的叶风,又看看精致无暇的慕容雪,开口说道:“那个…,你已经治好了她脸上的伤,咱们…是不是可以交换了?”
“可以,放人吧。”叶风理所当然的说到。
“----”李明月像是看白痴一般看了看面前的叶风,然后情不自禁的瞥了他身后的李流云一眼,没有说话。他想骂娘,你大爷的,都说了是交换,你倒是把木玲珑给我呀?
见到李明月并没有要放人的意思,叶风便屏气凝神,然后双手一阵翻飞,不一会儿,他手中便出现了一颗泛着绿色光芒的珠子。精雕细琢,圆润饱满,跟一颗晶莹剔透的水晶球一般,很是惹人喜爱。
叶风将这颗珠子递给了身后的李流云,然后对着李明月说道:“很抱歉,我不相信你,你也一定不会相信我。这么着吧,木玲珑就先放在你的弟弟,我的师弟这里,是不是对你对我都十分公平?”
李明月面无表情,但是黑斗篷的心中却乐开了花。他强制性的压抑住心中的狂喜,努力的稳住心神,然后控制着李明月的**,说道:“嗯,最起码听起来是十分公平。”
其实黑斗篷是想着斩草除根来着,但是一接触到李流云的眼神,便放弃了这样的念头。他轻轻地挥了挥手,然后对着那群黑衣保镖们说道:“
没你们什么事了,下去吧。”
“是,少爷。”那群黑衣保镖们答应一声,便齐刷刷的收起枪支,然后转身走出了小院大门,安静的守在门外。
“你没事吧?”叶风满脸关切的看着苏晚玉说到。曾几何时,他叶风也幻想过牵着面前这个女孩子的小手走进神圣的婚姻殿堂,一辈子呵护她,关爱她。
可是,…可是人心它善变啊。在你还没有达到对方期望的高度时,或者根本就达不到对方期望的高度时,它就产生了放弃你的念头,甚至连个做备胎的机会都不给你。
苏晚玉则是看了看身边的慕容雪,然后苦笑着轻轻摇头。什么苦衷,都只是借口而已。当她亲耳听到姐姐讲起母亲的一些事情后,便彻底的冷静下来。也许,这…就是宿命吧!
苏晚玉怎么也没有想到她的母亲竟然会是个被生命诅咒的女人,看着自家密室的大床上躺着的那位垂垂老矣的女人,泪水便不争气的滑落脸颊。
她也终于明白了姐姐为什么会让她刻意的接近叶风,无关感情,纯粹是为了找到那个能够治疗她们母亲怪病的有缘人。
“没事就好。”叶风一边说一边帮苏晚玉和慕容雪解开了绳子。左手却装作不经意间搭上了慕容雪的脉门,而他的另外一只手则快速的掐指捻决,然后在慕容雪的身前和后背的几大穴位上按了按。
慕容雪只感觉一股暖流自丹田涌动,然后直冲百会,接着又流遍全身。不过分分钟的功夫,就像是美美的睡了一觉般,浑身又充满了力量。
她试着调动体内的真气和灵力,竟然意随心生,浑然天成,似通了十窍般身心自在,舒畅无比。
“怎么样?有没有觉得舒服了一点儿?”叶风出声问到,丝毫都不关心被黑斗篷附身的李明月在和李流云疯狂的传递眼神。
在叶风眼中,只要他在乎的人还安全着,那些他不在乎的人,大多数时候,根本就没有把他们当人。
“好多了。”慕容雪痴痴地看着叶风,她忽然发现,这个男人对待自己的态度,胜过了身边的苏晚玉。
“嗯。”叶风微微点头,然后左手的小拇指轻轻地勾了勾,王丽便应约站在了他的身后。她已经服用了那颗千年尸珠,只是在短时间之内无法将那玩意彻底炼化而已。
叶风的手指动了动,指尖立刻便出现了一根闪烁着白色光芒的无影针。他对着王丽身上的几处穴位一阵点刺,王丽便像是潜力激发般轰然觉醒。她那美若星辰的两颗眸子瞬间转黑,犹如深不见底的寒潭一般。
“嗐!”王丽张大嘴巴,长长的吐出一口寒气,双眼之中这才有了一些神采。此时的她实力大增,身体周围也笼罩着一层幽暗的光芒,如千年老妖般气势磅礴,让人见之心生恐惧,不寒而栗。
“感觉怎么样?”叶风开口问到。
“饿,很饿,超级饿。”王丽说。
“好,那就把黑斗篷给吃了吧?我叶风的鬼奴,怎么说也不能输给别人,对不对?”叶风说着
,伸手指了指旁边还在和李流云眼眸传情的李明月说到。
“对!”王丽认真的点了点头,说道:“但凭主人吩咐。”
“嗯,这才乖嘛!”叶风一副很认同的表情看着王丽,然后又转过脸来,对着身边的慕容雪说道:“准备好了吗?如果你准备好了,那咱们就替天行道,把这些本来就不应该出现的家伙们送到他们原来的世界去吧。”
慕容雪知道叶风嘴里那些不应该出现在这个世界里的家伙们是谁,只不过这眼前的情况还是让她有些搞不清楚状况。
那个李家的二少爷----李流云,不是他叶风的师弟吗?怎么他叶风还将手里的降魔宝剑对准了他呢?
“说,你到底是谁?大祭司兰妃?还是魔族的头子?”叶风晃了晃手中的降魔宝剑,着实有种一剑在手,天下我有的英雄气概。
李流云看了看举着宝剑的叶风,又看看自己手中的绿色珠子,眉头情不自禁就皱了起来。这木玲珑明明还在他李流云的手中,这叶风又是怎么使出的无影神针呢?
难道说,不用这木玲珑的先天灵力,他也能够使出这无影神针,做到枯木逢春不成?
还是说,自己手中的这颗木玲珑,它根本就是个假货?
“珠子不假,但是已经被我炼化了。除了我,这天底下没有其他人能够启用它。所以,即便是给了你,也没有一点儿用。”叶风像是看穿了李流云心中的想法般,讪笑着解释到。
“哦,只要这珠子不是假的就行。至于怎么用,用不用得了,就不劳你叶大公子费心了。”李流云看了李明月一眼,然后说了声:“走。”便摆脱了李流云的**,飞到了半空中。
“灵犀何在?缠住他。”叶风一声厉喝,只见他怀中白光一闪,“噌”的一声龙吟轻响,灵犀宝剑便飞身而起,和那个人影纠缠在了一起。
叶风悄悄地摸出了怀中的七宝葫芦,但见那黑斗篷离开了李明月的身体,便一连拍了六下葫芦底。却见一道光芒射出罩住了黑斗篷的身影,任凭他用力挣脱,最终还是被吸进了葫芦里面。
叶风大喜,连忙将金顶红塞紧紧地塞上,这才口念法决,指挥着降魔宝剑向空中的那道影子劈了过去。
很遗憾,他不是大祭司兰妃;不过也很庆幸,他竟然是魔尊的元神幽光。
只是让叶风搞不明白的是,他究竟是如何附在李流云身上的?难不成是自己用无影神针治疗李流云的时候,这魔尊的元神幽光循着木玲珑的先天灵气找来的吗?
他叶风自问不是什么好人,也本着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法则生活。可是,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啊,烦恼还是会时不时的找上他。用一句当下很流行的话来说,他根本就是躺着中枪嘛!
想想就让人生气,当真是马善被人骑,人善被人欺吗?叶风恨恨地看着跟灵犀宝剑缠斗在一起的那道影子说道:“你看看,你仔细看看,我不是软柿子,我真不是软柿子。”
第两百六十章 异变突生现杀机
“原来你早就知道我不是李流云,只是让我想不通的是,你为什么还要把木玲珑交给我。”魔尊的脸上满是疑惑,此时的他才想到一个明显的漏洞。
----李明月。
叶风应该早就知道是黑斗篷附在了他的身上,可是刚才把木玲珑交给自己的时候,他的称呼依然是:你的弟弟,我的师弟。这说明什么?说明他早就发现了自己是个冒牌货。
还真是小看了他,魔尊的双眼微眯,心里面不禁是五味陈杂。如此说来,这手中的木玲珑也应该是假的了。说什么炼化的鬼话,还真把自己当成是三岁的小孩子了吗?
他心里愤怒,恶狠狠地瞪了在场的众人一眼,却升起了一种想要逃跑的冲动。
没办法,不跑不行啊。先不说他现在只是一缕元神幽光,就算他聚齐了三魂六魄,没有元身,自问也不可能是叶风的对手,何况这叶风还有着一位实力不凡的帮手----慕容雪。
俗话说得好,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打不过还不知道跑路,那不是脑残是什么?他一边灵巧的躲避着灵犀宝剑的攻击,一边暗地里寻找着逃跑的机会。
叶风走过去扣住了李流云的脉门,仔细的感受了一番他的脉搏后,又撑开他的眼皮看了看,这才能够确定。魔尊的元神幽光之所以能够侵入他的身体,完全是因为他当时的伤势过重造成的。
也许,在给李流云治疗伤势的时候,魔尊已经侵入了他的身体。只不过那个时候他隐藏的很深,也没有想要暴露的意思,所以并没有引起叶风的注意。
这元神幽光不同于魂魄,魂魄只能在人世间留存七七四十九天,或入阴司轮回转世,或成孤魂野鬼修成精怪,亦或是留恋亲人不舍离去最后落得个魂飞魄散的下场消失于无形。
而元神幽光,它可以自由的穿梭三界,来往六道,或有意识,或无意识。像蒲公英的种子一般,漂浮不定,寻觅无影。但是它只要不散,便能够随时潜入合适的宿体,自成其身。
这宿体可以是动物,可以是植物,也可以是人或者世间万物。听起来貌似很强大,实则是十分卑微。倘若没有天大的造化,最终的结果也只能是沦为这宇宙之中的一粒尘沙。
不得不说,这魔尊的元神幽光很幸运,在元身灭亡的时候,它竟然附在了李明月那满是血迹的衣服上。后来几经辗转,又被李流云受伤时的鲜血所吸引,就顺着他的伤口钻进了他的身体里。
不过,当时魔尊的元神幽光并没有能够控制李流云身体的能力。这么说吧,它就相当于侵入李流云身体里的流感病菌,想要彻底的打垮李流云,不仅要面对众多免疫细胞的进攻,还要时刻提防着李流云吃下的感冒药。
可恰恰这时,叶风却用木玲珑的混元灵气来治疗李流云,而魔尊的元神幽光也被这股灵气所唤醒。它像是一条饿了很久的吸血虫,疯狂的吞噬着用之不竭的混元灵力,让自己不断的强大,强大,再强大,以至于强大到能够短暂的控制李流云。
尽管它已经处心积虑的让那只鬼奴来配合自己,但是这叶风实在是太过
狡猾,黑斗篷纵使故意露出了破绽也没能够完全把叶风的注意力给吸引过去。它----终究还是输了,输的心服口服,输的一塌糊涂。
人类啊,当真是个恐怖的群族。
好在李流云没有什么大碍,只需要安静的修养一段时间就行了。念及同门之谊,叶风还是将他从冰凉的青石地板上抱了起来,然后推开一间厢房门,把他放在了房间里的小床上。
对于这魔尊的元神幽光,叶风还真就拿他没有什么办法。他刚才已经用降魔宝剑试过了,根本就伤不了这个家伙。它像是一道光,或者是一缕烟,乃或是一个人形的影子,杀不死也砍不伤,着实是让人头疼。
慕容雪安静的看着和灵犀宝剑纠缠在一起的那个黑影,突然间转过头来对叶风说道:“要不…试一试七宝葫芦?或许能将这个家伙收在里面也不一定。”
叶风的脸上大喜,但心中却是疑虑重重。说实话,他不是没有动过这样的念头,但是七宝葫芦对于他来说本就十分神秘,何况他现在还失忆了,根本就想不起来这七宝葫芦里究竟隐藏着怎样的天地。
他侧过脸去,询问似得看了看王丽的俏脸。她就像是一个消化不良的小孩子一般,根本还不能够轻松自如的驾驭那千年尸珠的强大力量。
刚才还吹牛说想把人家黑斗篷给生吞活吃了,没想到刚一交手,不仅没能把黑斗篷从李明月的身体里面逼出来,还被人家给一脚踹飞了。
丢人啊!
打脸啊!
若不是魔尊的元神幽光喊着要走,恐怕王丽真要被人家给吊打的不成样子。叶风想,还是自己英明神武啊,只用了一招,便将那个黑斗篷给收进了七宝葫芦里。帅!嘿嘿,不是一般的帅,简直是帅的掉渣。
看到叶风那询问的眼神,王丽只是轻轻地摇了摇头。咱不带这么讥讽人的好不好?不是,咱不带这么讥讽鬼的好不好?拜托,您才是这七宝葫芦的主人,它有什么功能您都不知道,我一个鬼奴能知道吗?
见到王丽摇头,叶风就有些上火了。还是她刚才告诉自己,说这七宝葫芦可以收纳鬼魂。现在摇头是几个意思?不能?还是不知道?
“我不知道。”王丽怯怯的说:“它既然能够收纳鬼魂,按理说也应该能够收纳其他的妖魔鬼怪才对,主人不妨试一试。”
“呃…,好吧。”叶风皱着眉头答应了。心想,试试而已,即便是没办法把这个家伙收进自己的七宝葫芦里,也不至于闹出什么乱子来吧。又不是无证驾驶,被警察抓到了还要扣分罚款,有什么好怕的。
于是,他就掏出了怀中的七宝葫芦,拔掉金顶红塞,对着空中的那个黑色身影就拍了几下葫芦底儿。
几下?嗯…叶风有些凌乱,他没有收过这种东西,天知道应该拍几下啊。他先是拍了三下,那葫芦里顿时射出一道光芒,照在了那个黑影的身上。
叶风等了一会儿,那光芒自然消退,黑影还在,却像是什么也没有发生一般,居然没受到一丁点儿伤害。卧槽,不管用啊,叶风有些傻眼了。
他又
试着拍了四下,那葫芦里依旧是射出了一道光芒来,照在了魔尊的元神幽光上。叶风等啊等,等啊等,过了好一会儿,依旧是没有任何动静。他不禁有些晃神了,看来这七宝葫芦对元神幽光来说没有任何作用。
于是,叶风就放弃了,收起了七宝葫芦,然后掐指捻决,手指尖顿时出现了一根根冒着白气的光针。他想,既然这魔尊的元神幽光对木玲珑有所感应,那不妨就用这木玲珑的混元灵力将它压制在自己体内,最起码能够暂时将它控制住。
只要这个办法管用,还愁找不到消灭它的途径吗?
岂料那黑影一见到叶风又使出了无影神针,顿时气得是嘴歪眼斜,指着叶风大骂道:“无耻小儿,竟然拿这个假玩意儿来糊弄你魔尊爷爷。还给你,老子不要了。”它一边骂,一边将手中那散发着绿色光芒的珠子砸向了叶风的脑袋。
叶风闪身躲过,脸上却挂着羞涩的笑容,说:“没办法,出门在外,害人之心不可有,但防人之心不可无啊。好歹它花了我几十块钱,就算是假的,也称得上是艺术品。送给你这个连人都算不上的家伙,已经是给足你面子了,还想咋的?”
“你…欺人太甚。”魔尊咬牙切齿的说道,他好歹也算是统领一方的霸主,哪里遭受过这样的窝囊气?眼眸中闪过一丝杀机,然后身影微转,盯着慕容雪身边的苏晚玉说道:“还不动手?更待何时?”
“----???”
叶风的心中大惊,满脸不可思议的看向了苏晚玉。而慕容雪,害怕苏晚玉真就中了魔尊的蛊惑对叶风不利,连忙张开手臂挡在了叶风的身前。
苏晚玉则是一脸的懵-逼,她茫然的看了看空中的黑色人影,又看看挡在叶风身前的慕容雪,根本就搞不清楚发生了什么情况。
不好!上当了。叶风连忙转身,却发现,先前还被灵犀宝剑纠缠的黑色人影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消失不见,徒留下灵犀宝剑一个孤零零的身影警惕的转来转去,却丝毫都寻觅不到任何蛛丝马迹。
就当叶风全神贯注的搜索着魔尊元神幽光的时候,异变突生。
“嗤…”物体划开衣物刺进**的声音响起,慕容雪艰难的回过头来,赫然发现,苏晚玉正站在自己身后。她手中握着一把锋利的匕首,那匕首的前端已经没入了自己的腰间皮肉里。
先是一阵刺骨的冰凉,然后那被匕首划开的地方一阵火辣,疼痛传来,紧接着才流出了温热鲜红的液体。怎么回事?难道说苏晚玉真是那个魔尊的卧底不成?
叶风一脸愤怒的盯着苏晚玉,拳头握的“咯咯”直响,举起来又放下去,放下去又举起来。最终,这拳头还是没舍得挥下去,只是化拳为掌,一掌推在了苏晚玉的肩膀上。
苏晚玉踉跄后退,没能够稳住身形,一屁股跌坐在地板上,这才幽幽的苏醒过来,看着抱起慕容雪往旁边房间里奔跑的叶风,思索着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王丽若有所思的打量着苏晚玉,好一会儿,确定她没被那些见不得光的东西附身后,才轻叹一声,守在了叶风的门外。
第两百六十一章 绝交
慕容雪的嘴角露出了一丝苦涩的笑容,都说命运坎坷,都说好事多磨,她算是见识到了。尽管心里面有些许的酸楚,但是看到叶风那紧张的样子,她反而又平静了下来。
他还是在乎自己的,不是吗?刚才见到他看苏晚玉的眼神,分明是带着一股子怨恨。她敢确定,他已经不爱她了。
“别怕,没事的。有我在,不会让你有任何危险。”叶风一边说一边把慕容雪放在房间里的小床上。忽然想起来,刚才慕容雪受伤的时候,自己就在她的身边,心里面就情不自禁的泛起了一丝丝羞愧。
但眼下不是自责的时候,他赶紧调整好自己的心态,然后把慕容雪的外套给脱了下来,接着又帮她翻了个身。
入眼处便是血红的一片,连那米白色的毛线绒衣都被血水打湿了。叶风小心翼翼的扯着毛衣的下摆向上撩,生怕弄痛了慕容雪一般,表情凝重,动作却无比温柔。
“没事的,我挺得住。”慕容雪的脸蛋埋在两臂之间,额头上大汗淋漓,虽然话说的很是豪迈,但还是微闭双眼,咬紧了牙关。她是人,有血有肉的人,尽管功夫不错,还学习了一些玄门道法,但是也会受伤,也会感觉到伤口的疼痛。
当看到慕容雪腰间的伤口时,原本以为做好了心理准备的叶风还是倒吸了好几口冷气。不禁在心里面埋怨到,这个苏晚玉,还真是没个轻重,她这是想要了慕容雪的小命啊。
那伤口细而窄,却力透皮肉,一直扎在了慕容雪腰间的骨头上才被挡了下来。叶风倒是有些庆幸这一刀是苏晚玉刺的了,换成是其他人,或者杀手的话,就算是死不了,恐怕也会穿透腰椎,让其一生都瘫痪在床吧!
按理说,以慕容雪的身手来讲,苏晚玉怎么可能伤得了她?这里面一定有什么问题。难不成,苏晚玉也被他们给策反了?不,应该不是。慕容雪显然对苏晚玉放下了所有防备,这么说来,她们有可能是一直在一起。
如此这般,便只有一个解释。苏晚玉被魔尊的元神幽光给迷惑了,可是她手中的那把刀子呢?又是谁交给她的?难不成是她自己的防身武器?那她的本意是用来防谁的?
叶风的心中一阵抽疼,来不及多想,便屏气凝神,然后掐指捻决。不过短短一分钟的时间,他原本还空空如也的手指缝隙间便出现了一根闪着寒芒的光针。
微闭双眼,深深地吸了口气,然后猛地睁开,叶风那炯炯有神的眸子里忽然就闪烁着幽暗的光芒。幽冥鬼眼,和针灸很配呦!是不是又增添了几分把握?
只不过,这受伤的人是慕容雪,是深爱着自己的女孩子,是千里奔波只为了陪着自己寻找一个答案的痴情人。他,无论如何也要治好她,还她一份真心,一片真爱。
这么想着,叶风的心里反而有了牵绊。毕竟他还不能熟练的驾驭这无影神针,万一有个闪失,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该怎么办?
还有就是
,他虽然懂得针灸,但是对于这无影神针,也只是知道些皮毛而已。尽管说万变不离其宗,但终究只是个生手,且目前仅仅掌握了无影神针的冰针。不知道这冰针对刀伤来说有没有效果,是生还是克,皆不得而知。
想得越多便越是难以抉择,叶风痛苦的摇摇脑袋,心想,不能再耽搁了。如果不行的话,那就拼了这木玲珑的混元灵力,尽可能的去修复慕容雪那些受伤的组织吧。
“可能会有点儿疼。”叶风说话的时候打起了十二分精神,目光灼灼的指挥着那根冒着寒芒的光针在慕容雪腰间的伤口处飞来飞去。
先从那伤口的刀尖处开始,一点点儿的把那些断裂的皮肉和神经组织缝合在一起。一直到裸露在外面的皮肤也完全的缝合好,叶风才借助着那根冰凉的光针把体内的混元灵力给度进了慕容雪的腰间。
“----嗯,凉,好凉。”慕容雪惊呼出声,却是又轻轻地闭上了双眼。她刚才还觉得那受伤的地方火辣辣的疼,这会儿明显的感觉到叶风把一股股冰凉的气体度进了她腰间的伤口处。
那疼痛的感觉瞬间就减轻了不少,接着那受伤的地方就酥酥麻麻的,继而又瘙痒难耐,竟像是开始长肉愈合了一般。
这感觉,就像是有好几条毛毛虫正趴在她腰间的嫩肉上轻轻地蠕动。刚开始她还没觉得有什么不妥,可是十几分钟之后,她便有些受不了啦。
腰间的疼痛感明显的消失,而那种酥麻感就像是会传染一般,竟然不受控制的袭遍全身。她忽然发现,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是大汗淋漓,全身的衣服也被汗水给湿透了,黏糊糊的贴在身上难受极了。
最让她尴尬的不是汗水,而是,她忽然之间就有了快感,那双腿之间也情不自禁的潮湿起来。什么情况?慕容雪不禁大惊,疑惑着叶风究竟对自己做了什么,怎么会发生这种难堪的事情。
其实叶风也很冤枉,此时的他走进了一个微观的世界里,这个世界正是慕容雪伤口处的毛细血管和神经组织。因为对自己的医术没有十分的信心,所以叶风就拼了命的把木玲珑的混元灵力灌进了慕容雪受伤的地方。
这混元灵力本就有着神奇的修复功能和再生力量,源源不断的涌进了慕容雪的腰间后,没多久,那受伤的地方便被治疗痊愈。因为叶风的动作并没有停止,所以多余的灵力便开始修复慕容雪身体的其他地方。
可以说是遇山搬山,遇水搭桥,只要是有些小问题,立马便被那股子强大的灵气所发现,然后快速治疗。
直到把慕容雪的身体全部的搜寻了一遍,再也没有发现任何问题之后。那股子灵力便在慕容雪的丹田气海处盘旋,继而凝结成雾,越来越浓。
最后,这些灵雾开始了进一步的动作,强化慕容雪的身体和大脑。尽管她心里没有刻意的去想男女之事,但此刻眼前的状况毕竟是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她刚一动心,那隐藏在骨子里的洪荒巨兽
便蠢蠢欲动起来,有股子将要被点燃的趋势。
而就在此时,叶风手里的动作却戛然而止。接着,他竟然俯下身来,仔细的观察起慕容雪光滑白嫩的小蛮腰。
嗯!完美如初,一点儿疤痕都没有留下。叶风显然对自己的战果很满意,一时间无比骄傲,竟然伸出了自己的大手,摸在了慕容雪的小腰上。
慕容雪一个激灵,感觉有什么东西喷-涌而出,她原本就粉粉嫩嫩的脖颈上立刻便爬上了一层红晕。她从小到大,何曾被男人这么抚摸过?没想到第一次被人轻薄,竟然就没忍住泄了身子。
叶风也有些尴尬,他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这一摸之下手一滑,竟然就拍在了慕容雪那挺翘结实的屁股上。
呃…,他一时语塞,想解释说慕容雪的背上出了一层汗,手一滑才拍到了她的屁股上。可如果这么说的话,会不会让她觉得是欲盖弥彰?
而且,…慕容雪现在看起来好像是很享受的样子。那…自己该怎么办?是趁机多占些便宜,还是装作浑然不知,就此收手?
慕容雪的双眼睁的大大的,一动也不敢动,她先是身体紧绷,等到那股子潮水消退后,竟然像是跑了十几公里越野般,浑身上下软绵绵的,没有了一丁点儿力气。
她心思百转,终究还是又闭上了双眼。自己是喜欢他的,不然的话,为什么当他遇到危险的时候,自己会义无反顾的挡在他的身前?若是这样,那自己还怕个什么呢?
这么想着,她竟然就有了些许期待。不禁有些埋怨,这个叶风,还真是个榆木疙瘩,怎么就还不开始呢?
叶风的心里却是七上八下,有些不知所措。他的手还放在慕容雪的屁股上,舍不得拿开,也不敢乱动。只感觉嗓子眼里干干的,身体的温度也开始上升,不一会儿,额头上便布满了大颗大颗的汗水,沿着脸颊向下滑。
他试着轻轻地揉捏了一下,然后警惕的感觉着慕容雪的反应。见到对方像睡着了一般完全没有反应,他不禁暗自开心,然后又轻轻地捏了捏。
嗯,手感不错,软软的,弹弹的,像是没有吹满气的气球一般。不过,自己真的要继续下去吗?会不会有点儿乘人之危?她会怎么想?不会甩手给自己一个大嘴巴子吧?
然后大骂一声:叶风,你这个渣男,败类,社会垃圾,竟然对我做出这么禽兽不如的事情来?绝交。
偷鸡不成蚀把米的案例他不是没有见到过!相反,大多数时候,他宁愿不去偷这只鸡,也不想蚀了那把米。不是对自己的人品的自信,而是他叶风从骨子里来讲,还没有坏到那个份上。
感情是两个人的事情,当然,那种羞羞的事情也只有感情到了一定程度的时候,做起来才顺理成章。不然的话,又有什么乐趣呢?
人生苦短,除了交易,还有真情。
第两百六十二章 你快点呗
以他叶风现在的身家和手段,如果想要女人的话,恐怕每天换一个都不成问题?但他不屑,因为这根本就不是爱情。
不以结婚为目的的谈恋爱就是耍流氓,没有感情做基础的羞羞就是场交易!也许你会说万花丛中过,总能遇到让人心动的那一朵。
但这样寻找真爱的概率,----呵呵。一定像是彩票站的广告那样,两块钱买个梦想。可买了一辈子,盼了一辈子,不但梦想没有实现,还白白失去了无数个两块钱。
李流云安静的躺在厢房的小床上,心跳正常,呼吸均匀,就像是正常人睡着了一般。
室内的窗帘无风自动,然后一个婀娜的身影便出现在床前。她仔细的感受了一番李流云的心跳和呼吸,这才伸出芊芊玉手,搭在了李流云的手腕上。
脉搏强劲,浑然有力,这根本就是一个正常人嘛!再看李流云的脸色,虽然他胡子拉碴不修边幅,但是却满面红光,一点儿都不像是受过重伤之人。
“叶风啊叶风,你果然与众不同,还真是让人又爱又恨。都说贪狼星命犯桃花,既然打不过,那不妨就让你尝一尝老娘的美人计。”
床前那人的嘴角微微上翘,露出了一个迷死人不偿命的魅惑笑容,似乎叶风已经拜倒在了她的石榴裙下一般。
“谁?”
床上的李流云猛地睁开双眼,那条完好无缺的腿就像是一根敏捷锋利的长矛,闪电般的刺向了床边那人的喉咙。不过他还是慢了一拍,连人家的衣角都没有沾到,就被人家闪身躲开。
再看时,哪里还有人影?这不大的房间里,除了自己,更无他人。
有没有搞错?李流云心中大骇,连忙坐起了身子。他仔细的回想着刚才的一幕,在确定那不是自己的幻觉后,这才使出了步步生莲,闪身追出了门外。
苏晚玉面无表情地坐在地板上,而自己的亲哥哥--李明月,他竟然还趴在跌倒的地方昏迷着,丝毫没有要醒来的意思。
“水伯?您在吗?”李流云对着前院大喊到。
“二少爷,请问您有什么吩咐?”
进来的不是这老宅的管家水伯,而是一个身穿着黑色衣服的保镖。李流云认出,他就是李家的保镖队长----张开,便出声说道:“张队长,麻烦你把大少爷送到医院去。”
他转身看了看还坐在地板上发呆的苏晚玉,补充道:“送苏小姐回去吧。”
“嗯,好的二少爷。”张开殷勤的跑
过去扶起李明月,然后翻身把他背在了背上,这才出声招呼着守在后院门口的那群家伙们,说道:“兄弟们,快进来,护送大少爷去医院。”
也只是背着李明月象征性的跑了两步,见到自己的小弟们过来,张开便装作气喘吁吁的样子,把背上的李明月交给了这群家伙们。然后他笑脸盈盈的走到了苏晚玉的身边,很有礼貌的说道:“苏小姐,地上凉,不如…”
张开想说不如我送你回家怎么样?可是仔细的想了想,自己根本就不知道这位貌美如仙的女孩子家在哪里,便一脸无辜的转过头,看向了李流云,问道:“二少爷,苏小姐的家…,也在北都吗?”
李流云摇头,说:“苏小姐的家在南都,你送他回新宅吧。”李家的新宅坐落在北都城西郊,是一个四合院,李流云的父母和爷爷奶奶都住在那里。苏晚玉名义上是李明月的未婚妻,所以被送往那里也算是合情合理。
原本,她苏晚玉是被李明月邀请到北都来游玩的,顺便也见见家长。因此,就被李明月安置到了他的离山别院。后来,离山别院经历了不可言传的风波,而这个苏晚玉,竟然无缘无故地消失不见了。
就连他李流云也没想到这个未过门的嫂子竟然会出现在这里,想来是被那黑斗篷俘虏,藏在这老宅的祠堂里了。
张开一连叫了好几声,都没见到苏晚玉有任何反应。他刚想伸手去扶上一把,没想到这个时候那坐在地上的大美女竟然开口了,说道:“别碰我。”她一边说,一边从地上爬起来,脸色怪异的冲向了对面的厢房。
叶风现在很激动,也很亢奋。他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看了二十多年的男人,今天终于有个女孩子愿意让自己看。这是多么幸福的事情啊!怪不得天上的神仙都按耐不住寂寞,纷纷下凡来寻找真爱。
原来这人世间才是让人痴迷留恋的天堂啊!什么良辰美景,什么金榜题名,怎抵得过这五尺娇躯绕指柔?怎比得上这鱼水之欢儿女情?
他在慕容雪那圆润挺巧的屁股上摸了一会儿,觉得有些不满足,就把自己的咸猪手伸进了女孩子的衣服里。
慕容雪的身体一僵,双腿也紧紧地夹在一起,叶风就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了。心跳不觉加快,呼吸也变得沉重起来,他感觉浑身燥热,腰间的某个地方也有了反应。
热-胀冷缩吗?原来念中学的时候,物理老师的这句话不是骗人的。就连人类的身体也是如此,嘿,还真是神奇。
既然下半身攻克不了,那还是采取迂回
战术,先攻克上半身再说吧。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何况是圣女宴。
叶风就把自己的右手从慕容雪的裤子里抽了出来,然后把慕容雪那沾满血迹的白色绒衣向上撩一些,再撩一些,直到露出那粉红色的抹胸。
呃…,可怜的娃啊,城里的女孩子哪里会穿这个呀。不但起不到塑身美体的效果,时间久了,恐怕这一对儿饱满得不到相应的撑托还会变形下垂吧?
这么想着,叶风的心中就升起了愧疚感。怎么说他现在也算是个亿万富翁,竟然连件像样的内衣都没有给自己喜欢的女孩子送过。这是罪,不浪漫的罪,不绅士的罪,不贴心的罪,不疼惜的罪。
爱她,就给她。叶风想,下午就带她去逛街,买最漂亮的衣服,最名贵的香水和包包。还要送她一套房,一辆车,或者,把自己洗白白了送给她。自己的,就是她的;她的,还是她的。
慕容雪的身体僵了一会儿,见到叶风没了下文,心里面不仅有些失落。他是喜欢自己的,只不过,他还不够喜欢自己而已。等等吧,机会总是有的,房子和孩子也总会有的。
“你…”叶风憋了半天,才吞吞吐吐的说道:“你这绒衣上全是血渍,都湿透了,不如…脱下来。一会儿,…一会儿我带你到商场去,再买一件。”
慕容雪的俏脸一红,身体也瞬间瘫软,声若蚊蝇地嗯了一声。她还以为是叶风没有准备好呢,没想到这个家伙竟然是空有色心没色胆儿。听到叶风的话,慕容雪的心中就有了一丝的小甜蜜。原来,他是愿意接受自己的,真好。
叶风就等啊,等啊,好几分钟过去了,终究还是没有等到美女脱衣的画面出现。他有些着急了,害怕慕容雪会激情退却而拒绝,就小声的催促道:“那个…你快点儿呗。”
“什么?”慕容雪有些疑惑,叶风这话是什么意思?他让自己快一点儿,怎么快?心思百转,终究是没弄明白叶风话里的意思,索性就把脑袋歪了歪,露出一只眼睛来偷偷地看向身旁的叶风。
他好像很紧张的样子,手足无措的盯着自己的后背,还时不时的吞咽着口水,一副很是享受又十分憋苦的状态。
“脱…脱衣服啊。”叶风觉得自己很龌龊,他本来想的是,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可是,他试着拉扯了几次,都没能把慕容雪的那件绒衣给扯下来,就只能无奈的选择放弃了。
本来这样的事情应该他一个大男人主动点儿的,怎么会搞成这个样子?丢人啊,如果说出去的话,以后还怎么见人?
第两百六十三章 再也不见
慕容雪很是无语,自己可是原装的黄花大闺女,纯洁的良家小姑娘。叶风这么说是什么意思?他把自己当什么了?如果自己真的照他的话做,会不会让他看轻,不再珍惜自己呢?
老爹说女孩子要矜持,老爹说女孩子要学会说不,老爹还说越是容易得到的东西就越是难以赢得对方的珍惜。怎么办?自己是爱他的,这一点儿毋庸置疑。可是让自己在光天化日之下对着他宽衣解带,这也…太羞人了。
不行,肯定不行。算了,不搭理他,如果他真的想要,就自己动手。老娘又不是快递员,还给他送货上门不成?
这么想着,慕容雪就轻轻地闭上了双眼,不再理会身边的叶风,任凭他一个人在那里干着急,白瞪眼。
叶风看了看胯间支起的小帐篷,有种想用脑袋去撞墙的冲动。我滴个姑奶奶咧,她怎么还学会了“装死”呢?怎么办?要不要再继续下去?他着实有点儿为难了。
脑海中闪过自己和眼前的这个女孩子在一起的画面,第一次相见以及每一次见到她的片段。她似乎总是默默地站在自己的身后,在自己需要她时,或者是不经意转过头时。总会发现,她一直都守在那里,从来不曾改变。
还记得当初自己见到她时,因为那张脸和心底的那个女孩子太过相像,自己竟然情不自禁的拉着人家的嫩白小手说:姑娘,我掐指一算,你命里缺我。如今想想,若不是前世的缘分,又怎会有今生的安排呢?
对,这是缘分,是上天安排的缘分。他叶风又何必要逆天而行呢?世人都说要活在当下,珍惜眼前人。那么,如果他叶风不继续下去,算不算是亵渎了上天的美意呢?
反正已经失去了元阳之身,还有什么好顾虑的?做一次和做十次有什么区别?好像没什么区别吧?
叶风仔细的想了想,心里就满是委屈。可恶的兰妃,可恶的魔族大祭司,在人家还没有享受到男女之间那种快乐的时候便夺走了人家的处男之身。
你说她夺走就夺走吧,好歹也让人家过过瘾,好好地享受享受不是?太不专业了,太不懂情调了,太让人失望了,真是个不懂生活的女人,又不是他叶风付不起钱,对不对?
难怪她会沦为堕仙,就她这样的性格,在天界肯定是混不下去的。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像她这样不懂得善解人意的女孩子,想要拥有自己的小圈子,整天不说话又板着张脸怎么行?肯定不行。
得主动,得会看眼色,得会说会做,还得会甜言蜜语。不是有那么一句话吗?哄死人不偿命。这话呀,说得好就是艺术
,说不好,哼哼,那就是灾难。
于是,叶风故意把脸色一沉,假装生气的说道:“慕容雪,不要睡,这绒衣都被血水湿透了,还穿在身上会感冒的。你以为这无影神针是随随便便就能够使用的吗?很消耗真元的好不好?”
他一边说,一边就伸出自己的双手来,把床上的慕容雪强行翻了个身,脸不红心不跳的继续哄骗道:“乖,听话,把这件绒衣脱了吧。”
虽然慕容雪的心里羞涩极了,但还是红着脸轻轻地“嗯”了一声。
叶风就像是打了鸡血般兴奋起来,体内的荷尔蒙也疯狂膨胀。从科学的角度来讲,如果女孩子同意你帮她脱去衣服,那就是默认了你可以和她羞羞。
矜持?矜持个屁呀!这个时候谈什么矜持?这个时候装什么绅士?推她,推倒她,一定要推倒她!不能手软,绝对不能手软。推倒拥有第一次,手软会后悔一辈子。
于是,叶风就撩起慕容雪绒衣的下摆,慢慢地向上提。一边提,一边仔细的观察着慕容雪脸上的表情。她像是好多天都没有睡过觉一般,虽然脸上爬上了一层淡淡的红晕,看起来十分健康,但依旧是紧闭着双眼,没有睁开。
很快,叶风的双手已经将那件染血的白色绒衣提到了慕容雪的胸口位置。顿时一股少女的天然芳香扑面而来,叶风贪婪的吸了两口,不禁有些哑然。这香气很淡,若不是距离太近,很定是闻不到的。
一般来说,每一位女孩子身上都会有一种独特的香气,或浓或淡。这股子香气有别于化学香味,也不像各种花香那般浓烈,它如馨如兰,完全是少女的身体自我净化出来的味道。
没有?那不可能。你有本事现在就脱了女友的衣服闻一闻,趴在她胸口的位置仔细闻,我还就不相信了。
“乖,把手臂举起来,咱脱了衣服再睡哈。”叶风继续蛊惑着,没想到慕容雪真还就听话的举起了手臂。
于是,叶风的双手向上一拉,慕容雪的绒衣便被他给扯了下来。
“咕咚!”
“咕咚!”…
叶风压抑住内心的兴奋,一连咽了好几下口水,还是觉得自己的喉咙发热冒火,无比干涩。
这胸…不大也不小,盈盈可握。虽然被一件抹胸包在里面,还是隐约能看见轮廓和两颗粉红色的小葡萄。
慕容雪羞涩极了,面色潮红,甚至那脖颈到胸前都爬上了一层红晕。她何曾被一个男人这么**裸的欣赏过?于是,她侧身躺倒,然后拉过旁边的被子盖在了身上。
虽然说这里是厢房,
但是这铺被却十分干净,亮丽如新。貌似这老宅每天都会有人打扫,就连桌椅门窗都一尘不然。看得出来,这李家人对这座老宅还是很有感情的,毕竟是大户人家,根本就不差这点儿钱。
看到慕容雪一声不吭就钻进了被窝里,叶风那股子兴奋劲就别提了。他把那件带血的绒衣丢到门后,刚想脱去身上的衣服也钻进被窝的时候,门口却不合时宜的响起了敲门声。
“谁呀?”叶风不耐烦的问到,心里瞬间有一万个“草泥马”飘过,他看了看蒙在被窝里的慕容雪,咬牙切齿的说道:“忙着呢,一个小时候再过来,如果耽误了救人,我告你故意伤害。”
苏晚玉听到叶风的话,举起的右手便停在了半空中,再也落不下去。脑海中重复着她把那匕首刺进慕容雪腰间的画面,似乎叶风当时的脸上写满了无奈和失望。是自己伤害了他啊,是自己亲手把他推进了另一个女人的怀抱。
可是,可是那不是自己愿意做的好不好?叶风,我爱你!从你把我从惜墨湖里救上来的那一刻开始。我也幻想过被你牵着小手走进婚姻的殿堂,但是…我不能。因为母亲,因为生我养我的母亲还等着我回去救她。
所以,我就必须得嫁给李明月。尽管他只是有机会能够夺得“武神”金牌,但是只要有一丝希望,作为子女的苏晚玉便不能放弃。
苏星辰给她说过,能够夺得“武神”金牌的人屈指可数,李明月却是其中之一。他们这样实力不凡的富家公子哥难得会主动去追求女孩子,被他喜欢,那是他们苏家的福气。
嫁给李明月,然后怂恿他抢夺“武神”金牌,如果顺利,便能够见到我华夏至宝----龙珠。
传闻龙珠有起死回生的神奇法力,还能够帮助凡人打通身体脉络开发潜力。相信借助着龙珠的神奇力量,就一定能够治好母亲的怪病。
叶风,我爱你!但是却不能和你执子之手,一起白头。
叶风,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叶风,这戒指还你,从今往后,便是路人。
泪水不争气的滑过脸颊,苏晚玉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精致的首饰盒,小心翼翼的把它放在门口,然后转身离开。
叶风,再见!
叶风,再也不见!
听到那敲门的声音停止了,叶风的心里反而沉重起来。他已经猜到了敲门的那人是谁,可是他不想见,也没了想见她的冲动和理由。
爱情,它来的无声无息,也注定不会轰轰烈烈。
第两百六十四章 真的活了
心境变了,那股子冲动也就没有了。叶风走到门口,侧着耳朵听了听,那佳人的脚步渐远,显然是不会再回头了。他转过身去,看着床上的慕容雪,脸上又绽放出幸福的微笑。
只得不舍,那不可能;有得有舍,才是人生。鞋子合不合适,只有脚知道;感情合不合适,只有参与进来的人知道。拿起该拿起的,放下该放下的,才能快意江湖,游戏人间。
“师兄,你在吗?”
院子里传来了李流云的声音,他显然是没有想要敲门进来的意思。叶风记得刚才他还在昏迷,自己把他放在了隔壁房间的小床上,没想到他这么快就醒来了。
“在呢,有事吗?”叶风转过身去,并没有要打开房门的意思。开玩笑,慕容雪还在床上躺着呢,他刚才还说要给人家治病,需要一个小时。如果现在就拉开房门走出去,会让别人怎么看?怎么想?
他叶风好歹也是南大医学院的高才生,以后可是要穿上白大褂做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怎么能说话不算数呢?人品,一定要注重人品。
“没事,大恩不言谢,就是想请你喝一杯。”李流云说着,便从裤子口袋里掏出一个不锈钢的小酒壶,打开盖子,咕咚咕咚的喝了起来。
叶风想了想,对着门外说了声:“好。”不过还是转身走到了小床边,弯下腰去,在慕容雪的额头上轻轻地啄了一口,语气温柔的说道:“饿了吧?你先休息一会儿,落落汗。等下我带你去吃好吃的,再给你买几件漂亮的衣服。”
慕容雪的心里有些失落,好事被人打搅终究让她有些不悦。但是听到叶风的那些话,心里面还是觉得暖暖的。便轻轻地“嗯”了一声,心想,晚上一定要拉着叶风去住酒店,谁再敢打搅她的好事,一定要让其吃不了兜着走。
尽管脸上抑郁寡欢,但是心里却像是顿悟的老僧般波澜不惊。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眼界大了,便明白了弱肉强食,人外有人。叶风忽然很怀念学校的生活,因为他现在所看到的世界,并不像他想象中的那么美好,纯洁。
什么明枪暗箭,什么阴谋阳谋,什么尔虞我诈,什么笑里藏刀,都只不过是利益熏心,不惜用一切代价和手段来达到预期的目的而已。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说到底,这就是大自然的规律,正应了那句话:道法自然。
叶风走出房间,又转身将房门关好,这才走到李流云的身边,看着他笑盈盈的说道:“醒了?感觉怎么样?”
李流云又灌了口酒,然后从花台上站起身来,这才对着叶风说道:“醒了,感觉还不错。”他做了个邀请的手势,请叶风到院子角落里的凉亭下面。两人围着石桌坐下,李流云这才对着前院喊道:“水伯,有没有酒?”
“有酒,有酒。二少爷,您又不是不知道,这老宅下面可是有个大酒窖,里面呀,可是藏着不少好酒呢。”一个苍老而沙哑的声音由远及近,然后,叶风便看到那个在前院打盹儿的老人出现在月亮门处。
他身形佝偻,动作却异常敏捷,二十来
米的青石板路,硬是被他几秒钟就走完了。
“知道二少爷偏爱这口,早就为您准备好了。”水伯说着,把手中提着的红木食盒放在了石桌上。打开盖子,竟然从里面端出来了好几盘精致的小菜。当然,还有一壶温热的黄酒。
他把两只玲珑翡翠杯分别摆在李流云和叶风的面前,又帮两人倒上酒,这才躬身说道:“少爷,叶少爷,你们慢用。”他说完便退了下去,仍像来时那般脚步迅敏,无声无息。
叶风的心里一惊,不禁对这个老人刮目相看。原来他什么都知道,却又偏偏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这样的人,才是看透世间沧桑,淡泊钱财名利的大智忍者。
爱叫的狗它不咬人!那么,这句话反过来说是不是也能成立?人红是非多,枪打出头鸟的道理谁都懂,也从侧面证明了善于隐藏才能够更好的保护自己?低调,一定要低调,为了自己,还有那些关心自己的人。
这个水伯不简单!他似乎是在提醒李流云,乃或是在提醒自己。
李流云端起面前的杯子,然后和叶风碰了碰,呲的一口饮尽,脸带惭愧的说道:“师兄,我有一事相求,希望你能够答应我。”
叶风微微错愕,心想:你一个北都城的大少爷,能有什么事求上我的?他低头将杯子里的温酒喝下,无意间瞄到李流云那根空空的裤管,这才释然。
救,还是要救的。只不过,事分轻重缓急,他叶风眼下还有另外一件紧急的事情要办。----梦瑶,雇佣他当保镖的女老板可是还在别人的手里呢,他总不能厚颜无耻的装作不知道吧?
相比之下,救治李流云的断腿就可以缓上一缓。那可是个很大的医疗工程,天知道他叶风如果现在就帮他治疗断腿会是个什么结果。先不说他对这无影神针还十分生疏,万一出点儿岔子,影响了治疗效果无法面对李流云。
单说梦瑶,即便她现在安全无事,那杀父之仇呢?还有那些觊觎“麻蛊”配方的家伙们,想想都让人头疼。
见到叶风不说话,李流云也毫不介意,而是端起酒壶将两人的杯子倒满,示意叶风尝尝面前的小菜。
一共四盘,北都烤鸭,麻辣爆肚,甜酱黄瓜,还有一盘醋泡花生米。虽然菜式简单,却皆是下酒经典。
叶风拿起筷子,夹了一片鸭腿肉,在酱料里蘸了蘸,然后放进嘴里咀嚼起来。这鸭肉色泽红艳,看起来就很有食欲,没想到吃起来外酥里嫩,肥而不腻,味道十分醇厚,香气经久不散,让人回味无穷。
有钱人就是有钱人,吃喝玩乐皆样样讲究。叶风又夹了一粒花生米丢进嘴里,入口是陈醋的酸香,一口咬碎,便是油炸花生米的清脆爽口。他端起面前的酒杯和李流云碰了碰,说道:“咱们是兄弟,有话就直说,没必要客气。”
李流云的脸上便露出了羞涩的笑容,略带腼腆的说道:“好,那我就不客气了。”他说着,把杯中的黄酒喝掉,又帮自己和叶风倒满,才接着说道:“我已经想好了,出家。”
什么?”伸出筷子想要去夹菜的叶风手一抖,那原本被他夹起来的花生米又掉进了盘子里。他满脸诧异的盯着李流云问道:“为什么出家?就因为你这条断腿?”
“不是。”李流云摇头,然后把目光转向了天边的云彩,说道:“尘世间三千繁华,到最后,也不过一捧黄沙。古人都说了,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最美的风景,不是在眼前,而是在脚下。”
叶风就笑,然后又端起面前的酒杯和李流云碰了碰,一口喝掉,说:“你就算递了个光头,穿上了袈裟,也不像是和尚,倒像是乞丐。”
没想到李流云竟然微微点头,像是默认了叶风的观点。他端起酒杯,觉得这玩意用起来很不舒服,有点儿小,还没有一次性塑料杯子盛的多。
但是叶风在场,毕竟人家是远道而来的客人,还是他的师兄,也就勉为其难,强忍着嗜酒之瘾慢慢喝着。由始至终,他都没有吃一口菜,只是一杯接一杯的倒酒,喝酒,似乎这玩意能够喝饱一样。
见到李流云又不说话了,叶风就开口说道:“如果你是因为这条腿才选择的出家,那么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这条腿,我可以帮你治好。”
李流云轻声叹息,多少人曾夸赞他是北都城新一辈的佼佼者,年纪轻轻就突破武道。但是这条腿,最终却成了他前进的绊脚石,成了他攀登天道的瓶颈。筋脉受损,回路不通,气血便不能像正常人那般交替往复。
他也拿到过“武神”金牌,他也接受过龙珠的洗礼。但是领悟的,却是这步步生莲的无上妙诀。这算什么?算是老天给他这断腿的补偿吗?如果能够选择,他多想选择突破瓶颈,攀上武道的巅峰。
不得不说,这条腿,是他心中的一根毒刺。现在忽然有人说能够帮他把这根毒刺给拔出来,那他何乐而不为呢?
人逢喜事精神爽!听到叶风说能够治好自己的断腿,李流云的心里面当然是激动不已。可是,他这条腿已经断了很多年,真的能够治好吗?
怎么治?他心里满是疑惑。这个叶风他不是很了解,如果他说的是给自己装个假肢…,哎,那样的话还是算了。
看到李流云脸上的表情,叶风便猜出了他心中的想法。没有急着去解释,而是站起身来,走到凉亭外面的花台旁,伸手折了一根枯死干黄的树枝来,拿在手上,转身又来到了凉亭里,坐下,笑眯眯的看着李流云。
说道:“你看这树枝,像不像你的断腿?”
“像!”李流云点头,他似乎想到了叶风要做些什么,却只是好奇的看着,并没有阻拦。
叶风仔细的回忆着《鬼语秘录》里描述枯木逢春犹再发的那段文字,然后屏气凝神,用意念调动体内木玲珑的混元灵力,去冲击他手中这段树枝的经络和所有细胞。
不过两分钟的时间,叶风手中那段干黄的树枝竟然像是有了生命一般慢慢变绿,饱满起来。紧接着,那枝头抽出嫩芽,尾部也长出了白色的根须。
它,居然真的活了!
第两百六十五章 杀破狼
李流云心中惊讶,但是脸上却显得古井无波。他不是农村的那些土包子,家世显赫,地位不凡又年少多金,这让他比同龄人更多的了解了这个世界。
童年就习武,少年时期便深得武道精髓的李流云自然是知道一些无法用科学解释的东西。他也亲眼见到过一些本不该出现在三维空间里的东西,它们神秘而强大,常常来无影又去无踪。
李流云知道,它们和人类一样,都生活在这个多姿多彩的世界里。然而,若是没有特定的环境或者是媒介,想要见到它们,只能是白日做梦。
有时候,眼见的不一定真实;耳听的,也不一定准确。空间是多维的,时间也会因为空间的改变而改变。所以,很多人,很多事,便不再是你眼中的那个样子。
即便亲眼看到了叶风在自己面前救活了一段枯木,李流云也没有表现出特别意外。有多少异能人士打着魔术的幌子在骗财骗色?又有多少骗子在利用异能的噱头在骗色骗财?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你又能相信几分?但是…他分明说了,能够治好自己的断腿。没有希望也就算了,如今有了希望,你教他心中怎不激动?怎不惶恐?
激动是应该的,这是正常人遇到开心事情时的正常反应;至于惶恐,却是因为,他和叶风非亲非故,人家真的愿意给自己治疗吗?
也不能算是完全没有关系吧?李流云颤抖着双手给叶风和自己的酒杯中倒上酒,目光灼灼的盯着叶风。好一会儿,才出声说道:“师兄,你…说的,是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叶风的脸上绽放出灿烂的笑容,他把手中那段抽芽生根的树枝塞到李流云的手中,然后端起面前的杯子一饮而尽。
脸上的笑容却是渐渐地收敛起来,一本正经的说道:“万木之源本就有着长肉生骨的特殊能力,只是我还不熟练,缺少临床经验,不敢贸然尝试。你也不要着急,我会多做些这方面的试验,一旦条件成熟,立刻给你医治,如何?”
本以为李流云听到叶风的这番话会表现的很失望,但是他没有,依然脸色激动,很是认真的对着叶风点了点头,说道:“好!”
不是他李流云四肢发达头脑简单,恰恰相反,正因为他见的多了,也深刻的体会了武道和医道是可以从本质上改变身体的。所以,他才对叶风的话深信不疑,也相信他不是在欺骗自己。
有必要吗?骗财?他不缺;骗色?呵呵,貌似他身边并不缺姿色出众的美女吧?李流云想
了想,还是从裤子的口袋里掏出来一个样式古朴,色泽金黄的木牌子递到叶风的手中,说道:“师兄,我求你…收下这个,替我完成那个心愿。”
叶风一头的雾水,接过李流云递过来的木牌子看了看,心中顿时大惊。不是因为这块木牌子多么值钱,而是因为它是另一个层面的象征。
叶风认得这种木料,是黄花梨的质地。正面雕刻着华夏国的国徽,而反面,则是雕刻着一条栩栩如生张牙舞爪的巨龙。关键是,这条巨龙身下的浮云中间刻着两个字:龙炎。
龙炎?龙族的龙炎?华夏国的龙炎?
叶风倒吸一口冷气,满脸不可思议的盯着李流云的双眼,猜测他这么做究竟是什么意思。
他明白这块儿牌子对李流云来讲有着什么样的意义。这是国家对他的认可,这是武道对他的奖励,这是一切强者赋予他的神圣尊严。
然而,他竟然就这么云淡风轻的把这块儿木牌子送给了自己。他,难道真的想出家为僧吗?这…需要多大的勇气?
叶风摇头,他不收,他不能收。他不能像个强盗般夺走李流云的人生,即便是素不相识的路人也不行,何况他们还是同门的师兄弟。
叶风拿着那块儿木牌子欣赏了一会儿,又将其塞回到李流云的手里,说道:“还想请你帮忙找到梦瑶呢,你要是把这玩意儿送给了我,还有机会进到那个神秘的红墙内院吗?”
“有啊!”李流云不接,却是脸色古怪的看着叶风说道:“你忘了我哥是谁?他现在可是龙炎的代队长。”其实,李流云之所以把这块儿木牌子送给叶风,也正是为了梦瑶。
他心系武道,六根清净,虽然身有缺陷,却怀着一颗善良的度人之心。既然明知道自己和梦瑶无缘,又何必霸占着她未婚夫的位置不放手呢?
尽管自己的师兄叶风不是梦瑶生命里最合适的那个人,但是李流云看得出来,他们之间是应该有一段爱恨纠缠的缘分。
这是宿命,逃不脱,也甩不掉。
叶风就有些犹豫了,看着手中的这块儿木牌子发呆。它像是高级武术俱乐部的会员卡,幸运的是,这样的会员卡不需要实名制。只要手握着牌子,便有了涉足其领域的权利。
它是一张推荐票,它是一张门禁卡。但是这扇神秘的大门里面究竟有些什么,叶风却是不得而知。
“那我就收下?”叶风厚颜无耻的说到。
李流云微笑着点头,附和着说道:“收下
。”
于是,叶风就将那块儿黄花梨雕刻的木牌子珍而重之的塞进了自己的口袋里,还宝贝似得拍了拍。
厢房的木门被人推开,穿戴整齐的慕容雪迈步出来,走到凉亭前面停下,脸带羞涩的看着叶风,说道:“你…不是说,带我去逛街吗?”
叶风就站起身来,轻轻地拍了拍李流云的肩膀,说道:“你慢慢喝吧,我要带美女去逛街了。有没有好玩的地方?推荐一下?”
“有。”李流云点头,然后冲着前院喊道:“水伯,您在吗?”
话音刚落,那月亮门处便出现了一个佝偻的身影,他形似鬼魅,迅捷如狐,转眼便到了李流云的身边,躬身说道:“少爷,有何吩咐?”
李流云礼貌的对着他点了点头,然后微笑着说道:“水伯,我师兄想带着朋友到市里玩一玩,你安排人送一下。”
“好的,少爷。”水伯答应,然后对着叶风和慕容雪做了个邀请的手势。
开车的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小伙子,姓赵,身材健硕,皮肤黝黑,一看就知道是身手不凡的练家子。他笑容憨厚,话不多,驾驶着一辆军绿色的悍马车,飞驰电掣的朝着北都城最繁华的地方驶去。
看着叶风和慕容雪乘坐的车子离开,那李家老宅的大门口闪出来一个人。他对着水伯点了点头,然后快步向老宅的后院走去。一直来到李流云所在的那个凉亭,然后脸色激动的说道:“弟弟,他真的同意见那两个人?”
“没有。”李流云自顾自的倒酒,喝酒,并没有抬头解释的意思。
李明月脸上的喜悦便慢慢散去,他无奈的瞥了一眼旁边的李流云,想说些什么,终究只是长叹一声,无可奈何的摇了摇头。
“我让小赵把他们送去任如玉和岳无双经常会去的那个俱乐部,如果他们真是传说中的那样纠缠不清,我想他们应该是能够邂逅的吧!”李流云握着杯子,杯中已空,他却没了继续喝下去的意思。
喝酒也是要看心情的,比如现在,就不适合再喝酒。李明月的双眼微眯,不怒自威,身上也情不自禁的散发出一股子凌厉的杀气。
说实话,他并不喜欢叶风。不但不喜欢,还希望叶风能够早日在这个世界上消失掉。但是他心中明白,自己的这个弟弟,是不会站在他这一边的。
不过,他的话如果是真的,那么这传说中的杀破狼三星必会见面。
好期待!
第两百六十六章 有钱的感觉
所谓的英雄惜英雄只会出现在电视或者电影里,而现实生活中,势均力敌的两个人哪一个不是盼望着对方的陨落呢?
就拿《三国》来说,一句“既生瑜何生亮”道出了多少英雄豪杰的真实想法?然,千里马常有,而…伯乐却不常有啊。
李明月不是坏人,但他却拥有着一颗嫉妒之心,所以,便常常会徘徊在善与恶的边缘。
李流云感受到了李明月身上散发出来的那股子凌厉杀气,眉头便情不自禁的皱了起来,说道:“他说,能治好我的腿。”
“哦?真的?”李明月那张英俊的俏脸上立刻就绽放出异样的光彩,尽管他强制性的压抑住内心的激动,但脸上还是露出了一丝笑容。
“听说木玲珑是天地隗宝,暗藏着万木之源,拥有着强大的再生力量。如果他真的是木玲珑转世,有心治好你这条断腿的话,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的。”李明月看了看自己的亲弟弟,后面的话,始终是没办法说出口。
叶风毕竟和他李流云非亲非故,真的愿意浪费那木玲珑的强大力量来给他续骨生筋吗?他若是这么做,所图的又是什么呢?同门之谊?我呸,这年代,同一所学校里几千人,真正把你当做同学或者是朋友的,又有几个人?
难道…他想和李家交好?这一点儿倒是很有可能。不过,他应该是不情愿和自己这种人做朋友吧?即便是想和李家交好,搭的也是弟弟这条线。
“我…答应你,他若是治好了我的腿,便和你公平一战,如何?”李流云一边说,一边放下酒杯站了起来。他掐指捻决,足下便生出了七彩莲光,然后脚步轻盈的朝着前院走去,似乎他已经猜测到了李明月一定会答应他的约战一般。
的确,这是李明月渴望已经的事情,他不会拒绝,更没有理由拒绝。
李明月的眸子里精光闪烁,却是冷冷地说道:“条件呢?如果太过苛刻,我可能会有力无心。”
有力无心?李流云的脚步一滞,思索着李明月话里的意思。他听说过有心无力,那是有希望和打算却没有力量去付诸行动的遗憾。至于这有力无心呢?又是个什么情况?难道说,他对自己的实力很有信心?如果自己提的条件苛刻,他便会视而不见吗?
嗯,一定是这样,还真是一个自负又偏执的家伙。不过,兵不在多而在精,将不在勇而在谋。即便是才高八斗,学富五车,武功也登峰造极,不懂得使用脑子的话,依然是活不过三集,不可能笑傲江湖的。
难道你没有
听说过这么一句话吗?鬼,它面目可憎,青面獠牙,看似十分恐怖,却没有害人之心;而人呢?爱慕虚荣,自私自利,时时花言巧语,处处阴谋算计,端的是防不胜防。
所以,才有了这么一句话:比鬼更可怕的,是人心!好在他们是兄弟,这是幸运,乃或是不幸呢?
“他们三个人的事情,你…不许插手!”李流云丢下这句话便离开了。他清楚李明月的为人,也知道他是个嗜武如命家伙,所以才需要事先给他画出条红线,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如果叶风真的是传说中的贪狼星下凡,那么他的对手应该是岳无双,应该是任如玉。他们李家只需要坐山观虎斗就好,干嘛要出力不讨好的参与其中呢?
叶风和慕容雪乘坐的车子在一栋装修豪华的大楼前停了下来,以叶风那变态的眼神,足足用了一分多钟才找到这栋大楼的名字:君山俱乐部。
不是叶风的眼神不好,而是这俱乐部实在是太过低调。虽然外表看起来富丽堂皇,但是这装修的风格也确实能掩人耳目。它外表看起来就像是商业街区的豪华写字楼,乍一看,还以为是哪家财大气粗的集团大公司呢!
若不是前台的水幕墙上挂着君山俱乐部的招牌,叶风实在是不会把这个地方当成是什么消费的场所。
司机帮叶风和慕容雪拉开车门,等到两人跳下车子后,才从口袋里摸出一张金光闪闪的卡片来,递到叶风的手上,说道:“叶公子,这是我们家二少爷送给您的,还请笑纳。”
叶风接过卡片,看了看身后的那栋大楼,又看看面前的司机,眼神就变得犀利起来。李流云是什么意思?他不会无缘无故就把龙炎的牌子送给自己,更不会闲的蛋疼把自己送到这俱乐部里来欣赏美女。
那么,这个俱乐部里到底隐藏着什么秘密呢?叶风握着那张金光闪闪的卡片发呆。
司机却是有些着急了,他吞吞吐吐的说:“云少爷交代了,拥有这张金卡的高级会员在君山俱乐部的所有项目都是免费的,您可以尽情的带着朋友去体验。如果没有其他事,小的就告辞了,祝你们玩的开心。”
“嗯,替我谢谢你们少爷,说我有时间再去拜访。”叶风对着那个司机点了点头,这才牵起慕容雪的小手,转身向旁边的一家银行走过去。
开玩笑,想要进入这样的豪华俱乐部,怎么能没有一身光鲜的行头呢?即便他叶风无所谓,慕容雪呢?
俗话说人靠衣裳马靠鞍,狗系铃铛跑的欢。在这个物欲横流的世界里,
很多人都是狗眼看人低的家伙,尤其是混迹在这种所谓高级场所里的人们,更是自以为站到了金字塔的顶尖,看谁都用异样的眼光。
他叶风可以低调,但是他叶风的女人没必要低调。见到慕容雪的小手里还提着一个黑色的塑料袋,叶风就有些好奇,问道:“你不会是偷了人家李家什么东西了吧?快让我看看,值不值钱。”
听到叶风的话,慕容雪的小脸一下子红到了脖子根,她支支吾吾的说道:“不是,我没有偷他们李家的东西。这…这袋子里是绒衣,是我那件染血的绒衣,还没有来得及清洗…”
叶风的心里就是一阵抽疼,想着无论如何也不能委屈了慕容雪。情债难偿,如果能用金钱来弥补的话,那是他叶风占了便宜吧。
尽管找到了自己的随身物品,但是银行卡的密码却始终是想不起来。若是平时还好,拿着身份证件还可以修改密码,但今天偏偏是周末,银行不上班,该怎么办呢?
叶风正在头大的时候,忽然想到了梦瑶的银行卡。当时把梦瑶的那个粉红色钱包交给李流云的时候,李流云只是拿走了那个钱包里的微型手机,转手又把那个钱包还给了叶风,也许是李流云不想让叶风误会他和梦瑶的关系吧。
叶风思索良久,还是把那个粉红色的钱包给掏了出来,拉开拉链,把银行卡插进取款机里,然后按下了银行卡背面的那串数字。
屏幕跳转,然后,进入到取款页面,叶风那颗悬在半空中的小心脏总算是平安的落在了地上。他没有着急取款,而是点击了查询键,想要看看梦瑶这个小富婆到底存了多少私房钱。
“叮!”一声清脆的声音响起,那屏幕上的画面再次跳转,然后叶风便瞪大了双眼,直直的盯着屏幕。
“个十百千万,…十万…百万…”叶风想起了一首歌,“激动的心,颤抖的手,只想和你喝杯酒…”他选择了取款键,想了想,输入了一串数字。
屏幕上竟然提示交易额不在受理范围,叶风大惊,连忙把那串数字减去了一个零。屏幕上的提示依旧是不在受理范围,叶风就有些心慌了,直勾勾的盯着那个提示下方的一句话。
等到他看明白了,这才长长的吁了一口气,然后把取款金额前面的九改成了二。
“嗡嗡嗡…”取款机里传出来一阵轰鸣,等到那声音停止,取款口的盖子打开,一沓厚厚的钞票便出现在叶风的眼前。
叶风拿过钱美滋滋的数了起来,这有钱的感觉,才真心踏实!
第两百六十七章 吃了什么屎?
混迹在北都城这种豪华俱乐部的都是些什么人?就算是用膝盖去想,也能够想得到吧?
叶风看了看手里的两万块钱,心里头有点儿发虚。若是平时,这些钱足够他叶风买上好几十套衣服了,但这里是北都,他脚下所站立的地方又是这北都城知名的商业街,所以这衣服的价格,应该都不会便宜。
于是,叶风咬了咬牙,一狠心,又取了两万大洋。将银行卡收好后,他把手里的四万块钱塞进了慕容雪提着的塑料袋里,这才笑眯眯的说道:“走吧,先去买身像样点儿的衣服再说,也不知道那俱乐部是干什么的,里面有没有餐厅。”
毕竟这些钱是人家梦瑶的,花起来就有些不踏实。但那张君山俱乐部的金卡却是李流云送给他叶风的,如果这俱乐部里吃喝玩乐一应俱全的话,他倒是不介意在里面住上几天。
一脸开心的拉着慕容雪的小手走到了银行对面的大型购物商场,入眼处尽是些清一色的国际知名品牌。什么香赖儿,阿尼玛,le,古奇……
叶风见过陈飞和吴亥穿过的西装,那衣服的牌子好像就是le。听说这个牌子的衣服很贵,怕是他们刚取的两万现金不够。
两人推门而入的时候,售货员美女脸上的表情很奇怪。但是作为高端品牌店的售货员,她也不能开口把客人赶出去吧?思索再三,还是压抑住了内心的那点儿不悦,出声说了句:“欢迎光临!”
叶风猴一样精明的人物,怎么会没有发现她脸上的表情变化,抬头看到那衣服牌子上的一长串价码,想了想,还是对身边的慕容雪说道:“你先看,这店里的衣服都是名牌,质量应该不错。”
慕容雪长期生活在深山老林,哪里会认得什么名牌。在她的世界里,衣服只要干净整洁就好,没有什么奢侈贫贱之分,于是就轻轻地点了点头。她先是走到女装区瞄了瞄,当看到那衣服的价格后,惊得眼珠子差点儿没瞪出来。
虽然不经常出入闹市,但偶尔也会到镇子上买些柴米油盐。他们家的经济来源主要是靠她老爹去打猎和采药,尽管衣食无忧,但是手里却没有什么存款。
看到那衣服的昂贵价格后,她漂亮的柳叶弯眉紧紧地拧在一起,伸在半空中想要去抚摸一番的小手也僵住了。
叶风刚才说取了四万块,但是这店里的衣服,随便一套都不下十几万。慕容雪心里就犹豫起来,不知道是继续看下去,还是装作没有喜欢的,拉着叶风转身离开。
她虽然没有什么大智慧,但是心里跟明镜似得,也知道男人是爱面子的动物,尤其是这种场合。于是就装作没看中的样子,匆匆的瞄了一圈后,便准备离开。
叶风的脸上一热,然后就会心的笑了起来,刚想对慕容雪说一声,你随便挑,咱啥都缺,就是不缺钱。
偏偏这时,玻璃门被人推开,然后走进来一对儿气质不俗的情侣。男的西装革履,温文尔雅,约么有四五十岁的年纪,一看就知道是位成功人士;女的则年轻漂亮,妩媚多姿,一条水蛇腰柔若无骨的靠在男人身上。
两个人你侬我侬,有说有笑,但是一看到店里的叶风和慕容雪,脸色就寒了下来。男的虽然表情嫌弃,但是嘴上却没说什么。
倒是这个女人,仗着今天又钓了个凯子,心里就有些得意忘形。她目光厌恶的在叶风和慕容雪的身上打量着,终究还是没忍住心中的鄙夷,讥讽道:“亲爱的,咱们是不是走错地方了?农民工买得起le吗?还真是可笑。”
听到女人的话,男人也装模作样的瞅了瞅店里的海报,笑着说道:“没错啊,确实是le的专卖店。谁说看了就一定要买的?人家带女朋友过来
装装逼而已,看看又不要钱。你这样拆穿人家,会很没有面子的。”
“农民工也有面子吗?你别逗了,这里是北都,又不是南非。”
那女人盯着叶风还算帅气的脸庞看了又看,笑着说道:“有没有面子我不知道,但是他们摸过的衣服,我肯定是不会再买了,~脏。”她说着,伸手把售货员叫了过来,问道:“他们进来的比较早,不会把这里的衣服都摸了一遍吧?”
话里的意思十分清楚,如果面前这两个人把店里的衣服都摸了一遍,他们就准备转身闪人了。这年代,揣着票子还怕买不到衣服吗?
售货员的眉头微皱,盯着叶风和慕容雪的身影看了两眼,还是立即换上了一副笑脸,无比客气的说道:“没有没有,他们也知道这店里的衣服贵,没有看中的时候,是不会伸手触碰的。”
她话里的意思也十分明显,暗指这两个人应该是买不起。人家只是看看,又不买,肯定是不会动手摸的。这里可是le的专卖店,又不是街边的小地摊,谁都能上来摸一摸,试一试?
听到售货员的话,那女人明显像是松了一口气,这才又露出了明艳的笑容,乐滋滋的拉着男人的大手挑选衣服去了。
叶风显然是听到了那对儿男女和售货员的对话,虽然心里不爽,但是他难得和慕容雪有这样一起逛街的机会,也就强制性的忍住了,没有说话。
虽然现金不够,但是刚才经过收银台的时候,叶风看到了刷卡机,也就没必要再为付款的事情发愁。再说了,银行就在对面,真不能刷卡的时候,大不了跑过去取现就是了。
他盯着模特儿身上的一套天蓝色修身西服对旁边的慕容雪说道:“我看这一套挺不错的,你觉得我穿上怎么样?会不会帅到掉渣?”
慕容雪掩嘴娇笑,轻声说道:“哪有你这样厚脸皮的?如果真心喜欢的话…”她本来想说,如果真心喜欢的话,就拿一套试一试看。但是一瞥到那十几万的昂贵价格,心里顿时就升起了转身逃跑的念头。
一套西装就十几万,要是在南都的乡下,这么多钱都够他们这样的穷苦人盖一栋两层高的楼房了。于是她小声说道:“叶风,这衣服是不是太贵了?要不?我们换一家看看?”
为了在外人面前表现自己新男友的经济实力,赵蕊便一脸骄傲的对着售货员大声喊道:“那个谁?把这件,这件,还有那一件,都给我取下来,我要进试衣间里慢慢试。”
她一边说,一边搂着男人的手臂摇晃着身体,任凭男人的手臂在她胸前的一对儿饱满间占尽便宜。她明白这样的男人不容易把握,与其向往爱情,不如经营身体,趁他对自己感兴趣的时候多捞一些。
这是个笑贫不笑娼的年代,没有什么是不能拿来卖的。既然青春值钱,那就趁年轻的时候多赚一些;既然身体值钱,那就把这副皮囊多卖几次。青春固然只有一回,但是这身体,卖完之后洗一洗,不还和新的一样吗?
她十分享受这种购物的乐趣,因为和她一起从农村到北都来打拼的同学中,大部分人根本就买不起这样的名牌服饰。
他们过着上班下班吃饭睡觉的快节奏生活,每个月只有可怜兮兮的四五千块,除去房租水电和日常开销,别说逛街购物,连逛逛网店都是种奢侈。难怪网购会越来越火,都是这种工薪阶层推动的。
他们是勤劳的蜜蜂,他们是辛苦的蚂蚁,他们创造了大量的财富却拿着只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底薪。有了钱,活着才叫生活;没有钱,活着只能叫做生存。她赵蕊庆幸还很年轻,更庆幸遇到了花明杰,把她从生活的大门外面扯了进来。
也许是得意忘形,或
许是被这虚荣心冲昏了头脑。当她看到浑身上下加起来不足两百块钱行头的叶风也伸手呼喊售货员说要试穿衣服的时候,心里面的小宇宙终于爆发了。
她指着叶风和慕容雪嚷嚷道:“想装逼的话出门右转,小吃街隔壁有一条专摆地摊花园街,那里才是你们这种货色购物的天堂。也不看看这是什么地方,不要在老娘面前瞎晃悠,真他娘辣眼睛。”
慕容雪小脸一红,她知道这些城里人根本就看不起农村人。而且这里的衣服确实太过昂贵,纵使心里面百般生气,但是碍于叶风的面子,也没有说些什么。强装什么都没有听见似得,甚至还扯住了叶风的大手,有股子转身离开的冲动。
叶风的眉头皱了皱,握着慕容雪的小手紧了紧,示意她不要担心。虽然自己的银行卡密码想不起来了,但是梦瑶的卡上有的是钱,别说三五套衣服,即便是十几二十套,应该也不是问题。
他叶风的宗旨是,骂我可以,骂我的朋友家人肯定不行。轻轻地拍了拍慕容雪的小手,然后嘴角上扬,露出一个迷人的笑容,转过身来对着赵蕊说道:“谁家的疯狗?怎么见人就瞎汪汪?再乱叫,信不信我给你嘴上装个消-音-器?”
听到叶风的话,赵蕊的脸上瞬间就布满冰霜,她伸手指着叶风的鼻子,恶狠狠地说道:“你他娘骂谁是疯狗?有本事再说一次?”
叶风刚要张口,慕容雪却闪到了他的身前,瞥了赵蕊一眼,对叶风说道:“算了,不要和这种人一般见识,我们走。”
“走?你们当这里是什么地方?说来就来,说走就走?告诉你们,今天不给老娘道歉的话,别想走出这家店门。”赵蕊双手叉腰,直接挡在了店门前面。别人不知道,但是她心里清楚的,旁边的中年男人可是花家的人。
花家是北都城响当当的大家族,虽然第三代人才凋零,只有花弄影一枝独秀。但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仍然不是那些新兴家族可以撼动的。而她的这位新男友,正是那北都城八骏之一花弄影的四叔----花明杰。
本来有这样的男人做靠山,她赵蕊就算是在北都城横着走都没有关系。可偏偏就惹上了叶风这个煞神,也活该她倒霉催的。
“为什么要走?我们还要买衣服呢。”叶风不屑的瞥了赵蕊一眼,又将目光转到了旁边的模特儿身上。似乎和赵蕊说话很丢人一般,他甚至都不愿再看上第二眼。
和疯子吵架的是傻子,和傻子吵架的是二傻,和女人吵架的是傻缺。叶风深知一个道理,骂十句都不如上去打一巴掌来的痛快。
于是,他右手凭空一抓,然后轻轻弹出,一粒绿豆般大小的冰渣便打在了赵蕊的小腹上。
听到那个土包子说还要买衣服,赵蕊脸上的讥笑就更浓了。这里可是le的品牌专卖店,就他们这副穷酸样,恐怕把身上的所有钱都凑到一起,也买不起一条内裤吧?
要知道le的内裤,最便宜的售价也达到了惊人的三四千块华夏币,是他们这样低收入人群的穷孩子能够买得起的吗?别开玩笑了。
她还想开口来讽刺几句,却感觉小腹像是被子弹打中了一般钻心的疼。紧接着,肚子里咕噜噜一阵轰鸣,然后…她竟然就这么当着大家的面,放了一个又长又响的臭屁。
叶风像是个好奇宝宝一般东瞅瞅,西看看,然后指着愣在当场的赵蕊惊呼道:“我说你嘴巴怎么这么臭,原来是屎壳郎转世,放屁虫下凡啊。高,十层楼那么高。只不过…”
他皱了皱眉头,伸手捂着口鼻,嘟囔道:“你这是吃了什么屎?竟然臭到无敌,臭到天下第一,我都快不能呼吸了。”
第两百六十八章 定身术
“你…,是你搞的鬼对不对?”赵蕊气得花枝乱颤,指着叶风的手臂也在微微颤抖。她一直盯着叶风,刚才看到他对着自己甩了甩手,然后自己的肚子才咕噜噜直叫,接着就当众放了那个又长又响的臭屁。
一定是他搞的鬼!赵蕊基本上已经确定。她一直都很注重养生,这几天根本就没吃什么豆制品,从理论上来讲,是不会有这样的情况出现。
那么就只有一种可能,绝对是这个土里土气的农民工对她赵蕊做了什么。她连忙低着头在身上查看着,果然,在小腹部找到了一点儿湿湿的痕迹。不过,他是怎么做到的?赵蕊的双眼圆睁,满脸的不可置信。
这个男人很邪门!难道他懂得什么不为人知的歪门邪术?尽管心中疑惑,但是那股子怒火怎么也压不下去。于是她眼眶一红,然后就梨花带雨的扑进了花明杰的怀抱里,满脸委屈的撒娇道:“亲爱的,人家刚才…”
她想说刚才的那个响屁不是她故意放的,但是转念一想,这样的事情一定会越描越黑。索性就倒打一耙,将矛头完全指向了叶风,气呼呼的说道:“刚才是他,是他用小石子打在了我的肚子上,我才会…才会…”
她终究还是没好意思说才会当着大家的面放了个又长又响的臭屁。这样的事情,每提一次,便是在她的脸上狠狠地抽一巴掌。
太丢人了!太掉面儿了!太没有淑女风度了!这简直把脸都丢到了姥姥家。
不行,她说什么也要报仇,说什么也不能让这对儿狗男女就这么平安无事的离开这里。
花明杰是何等人物?怎能看不出赵蕊心中的想法?只不过这样的场合发生这样的事情,难堪的却不只是赵蕊一人。毕竟,她是陪着自己来的。
俗话说的好,打狗还要看主人,何况那个土包子打的还不是他花明杰的狗,而是他看中的女人呢?打脸啊,这是**裸的打脸。
花明杰轻轻地拍了拍赵蕊的白嫩小手,皮笑肉不笑的说道:“多大点儿事,用得着气成这样?你忘了这里是什么地方?捏死他?还不是和捏死只蚂蚁般简单吗?乖,咱不生气了,笑一个。”
听到花明杰这么说,赵蕊才像是得到了承诺般,从自己的名牌包包里掏出条真丝手帕擦拭掉眼角的泪水。然后略带羞涩的对着花明杰笑了笑,还扭捏着身体倚在了他的怀里。那股子亲昵劲,就像是刚刚恋爱的小情侣一般。
叶风不屑的撇撇嘴,一句话脱口而出:“秀恩爱,死得快!”
“呵呵,好。不错,我今天算是见识到了什么叫做:初生的牛犊子不怕虎。”
花明杰算是被眼前的这个土包子气笑了,他从口袋里摸出来一个限量版的手机,指着叶风说道:“我再给你一次机会!只要你跪下来舔一舔-我的皮鞋,今天的事情,就一笔勾销。不然的话,我就让你尝一尝生不如死的滋味。”
叶风的双眼一瞪,没好气的说道:“你以为你是谁啊?阿拉伯国家的王室吗?还想让我跪下来舔你的皮鞋?我看你是王八想骑凤凰飞----白日做梦。”
听到叶风的话,花明杰的脸色就寒了下来,眸子里闪过
一丝杀机,嘴唇微动,冷哼道:“不识抬举的东西,还真是不见棺材不落泪,一会儿再想跪下来求我可就晚了。”他一边说,一边拨了个电话号码。
等到对方接通,才厉声说道:“带点儿人过来!在对面的le专卖店里遇到些麻烦。”
“啊?真的假的?在北都,还有人敢找咱们四爷的麻烦?他难道是吃了豹子胆不成?”电话那头儿的男人显然是不相信花明杰的话,语气里充满了诧异。
“一只农村来的疯狗而已!”花明杰满脸不屑的说道:“过来的时候你顺便给张所长通口气,就不要麻烦人家跑一趟了。”
“好咧,小的知道该怎么做了,四爷您就把心放在肚子里。”电话那头儿的男人答应着就挂断了,很显然,他已经开始着手此事。
果然,不到十分钟的时间,马路对面便齐刷刷的跑过来几十名光头大汉。售货员美女显然是认得这些人,知道他们就是对面君山俱乐部的安保人员。只是没想到店里这个中年男人一通电话就能叫来几十人,看来他的身份不简单啊。
领头儿的是一个骨瘦嶙峋的眼睛男,皮肤很白,看起来像是有些营养不良。他趴在玻璃门上朝着店里瞄了瞄,当看到花明杰的时候,那张长长的鞋拔子脸上瞬间就堆满的笑容。
他点头哈腰的挤了进来,凑到花明杰身边说道:“四爷,那条农村来的疯狗在哪?兄弟们可是都等着吃狗肉呢!”
见到援兵来了,赵蕊的气焰便更显嚣张。她仰起头,用下巴指了指旁边的试衣间,那意思不言而喻。
“不急,让他们慢慢挑。穿的正式一点儿,才不会被别人误会是欺负人。不然的话,若是被熟人看见,还以为我花明杰仗势欺人呢!”男人的脸上满是傲气,不得不说,钱和权才是男人们装逼的资本。
有实力的装逼是牛逼,没实力的装逼就是傻逼了。
叶风走出试衣间,一眼就看到了玻璃门外站立的几十个光头大汉,只不过在他眼中,这些人根本就不堪一击。只是可惜了今天的好心情,难得和慕容雪出来逛街,竟然遇到了这群狗眼看人低的家伙。
他对着镜子照了照,又傻乎乎的笑了笑。嗯,很满意,这身衣服在他完美身材的衬托下,竟然展现出了非凡的气质。
美中不足的是这脚上的那双土黄色解放鞋,怎么看都有种不伦不类的感觉。他连忙走到鞋袜区,在展示柜上来回打量着。终于,在第三个展示柜上找到了一双符合他相貌气质的欧版皮鞋。
穿戴整齐的叶风让人眼前一亮,着实有种古韵江南翩翩佳公子的雍容华贵。乍一看,赵蕊还真以为他是这北都城的哪一位富家公子哥呢!
“怎么样?帅不帅?”叶风走到慕容雪的身前,还张开双臂缓缓地转了个圈。
慕容雪的脸上立刻就爬上了些许红晕,眼若桃花的说道:“厚脸皮!不过还真的很帅,帅到掉渣渣。”
“我就说嘛,人靠衣裳马靠鞍,狗系铃铛跑的欢。就算是财神爷下凡,穿一身泥瓦匠的工作服,也会被那些狗眼看人低的家伙们认成乞丐。”
叶风一边说,一边在慕容
雪的身上打量着,然后指了指一个女模特儿身上的那套衣服说道:“我觉得你穿这一套比较好看,要不要试一试?”
他将自己的脑袋靠近慕容雪的耳朵,小声说道:“这里的内衣裤可都有美体功效,你要是长期穿那种未成年儿童的抹胸,估计等不到结婚生孩子,那一对儿小可爱就要下垂了。”
“你…”慕容雪大羞,指着叶风的鼻子狠狠地咬了咬牙,终究还是没有说些什么。
爱美之心人皆有,她慕容雪也不例外。反正又不是自己掏钱,心疼个什么劲?买,喜欢的,不喜欢的,都要买。最好花的他倾家荡产,花的他没钱再出去拈花惹草才好。
十几分钟之后,慕容雪才扭扭捏捏的从试衣间里探出头来。等到她红着脸出现在叶风的面前时,叶风的双眼直了。
慕容雪的上身穿着一件藕白色的圆领小外套,里面是件淡蓝色的立领衬衣。配上黑色的紧身休闲裤和一双银色的高跟皮靴,乍一看,啧啧,还真有股子办公室女总裁的端庄和优雅。
小家碧玉已经配不上她的气质,说国色天香也是过之而无不及。叶风不禁盯着慕容雪玲珑剔透的娇躯感叹道:“女人嘛,就应该如此!明明可以靠脸吃饭,非得整的像女汉子一般,何苦呢?”
就连旁边的花明杰也是眼前一亮,他和眼镜男对视了一眼,然后同时看向了旁边的赵蕊。哎!如果把慕容雪比作牡丹,那赵蕊顶多就算是盆月季。
眼镜男的小眼睛滴溜溜一转,然后就猥琐的笑了起来,趴在花明杰的耳朵边小声说道:“四爷,要不这么着,男的脸打花,女的送您家?”
“嘿嘿嘿!”赵明杰奸笑着拍了拍眼睛男的小肩膀,一副知我者你也的无耻样子。
在付款刷卡的时候,那位年轻的售货员美女压低了声音对叶风说道:“要不你们报警吧,看见门口站着的那些光头大汉了吗?他们可都是这个中年男人叫来的打手。”
叶风感激的对着她说道:“谢谢你!一群废物而已,我根本就没有把他们放在眼里。”他的这声谢谢不是因为美女售货员的好心提醒,而是因为刚才他和慕容雪试穿衣服的时候,她没有上前拒绝。
尽管叶风知道自己买得起这店里的衣服,但是在这个售货员和花明杰以及赵蕊眼中,他叶风可是个农村出来的土包子,农民工,哪里买得起这种昂贵的名牌服饰。
她没有出声拒绝,本来就是承担了一定的风险。换言之,也是给足了叶风和慕容雪面子。
走出le专卖店的玻璃门,那群光头大汉果然就围拢上来。叶风不慌不忙,掐指捻决,口中大声念道:“天罗无形,地网无影。犯我域者,皆莫能动。定!”
他一边念,一边用内力化气成冰,然后双手一扬,数十道白光闪动,那些冰渣便打在了那些光头大汉的麻醉穴上。于是,一个个像是服装店里的模特儿般,口不能言,手不能动,呆呆的杵在原地!
有没有搞错?这他娘有没有搞错?这个土包子,竟然会传说中的定身术?
天啊,你打个雷劈死我吧,这日子没法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