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三十九章 七日蜕变蛹成蝶(上)
梦瑶,他必须救!不为别的,就为人家已经向他叶风付过了劳务费,他就还算是人家的保镖。
“是麻蛊,一种新型的基因药物!”张振东面色忧虑的说道:“《天海集团》旗下有一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你知道的,随着近年来生活节奏的加快和工作压力的不断增大,十个男人九个虚,剩下的一个是不举。”
张振东说着,像是想起了什么好笑的事情,竟然情不自禁的咧开嘴巴笑了笑。他本来想说剩下的一个是伪娘,但是感觉好像有点儿不那么押韵,也就放弃了。
见到叶风一头雾水的盯着他看,便轻轻地咳嗽两声,接着说道:“这家公司一直以壮阳药为主进行研发制造,没想到还取得了不菲的成绩,甚至一度成了《天海集团》的摇钱树。”
叶风了然的点了点头,说道:“不错,不错,随着国人对男女之事的态度转变,壮阳类药物和情趣用品便在国内有了很大的市场份额。不得不说,这是一个暴利的行业,也是一个很有潜力的领域。”
毕竟涉及到个人的**生活,就算那些助兴药物吃后没有什么效果,也不会有人来实名投诉。你懂的,早泻这回事,关乎着个人的精神情绪以及生活压力,甚至是环境因素也非常重要,可以说是信者则真,疑者皆假。所以,这一行业更是鱼龙混杂,难辨真伪。
“是啊!”张振东感叹着说道:“为了打造一个属于自己的品牌,《天海集团》可以说是下足了功夫,不但组建了多达百人的科研团队,还高薪聘请了好几位国外的昆虫专家作为公司顾问。”
“那~这个‘麻蛊’是不是有什么特殊效果?立竿见影?还是延时抗敏?或者说,能够让那玩意再次增长?”叶风说着,双眼中便绽放出了异样的光彩。虽然他只有那么可怜兮兮的一次经验,但食髓知味,对这方面也是充满了好奇心。
反正讨论讨论又不要钱,如果能够把‘麻蛊’的配方给弄到手的话,那他叶风岂不是就可以躺在床上数钱玩了?想到这家公司以后就掌握在梦瑶的手里,叶风的脸上便露出了猥琐的笑容。
尽管英雄救美的桥段很老套,但是也不能证明他这个小保镖就不会被梦瑶小富婆给看中,或者是喜欢上呀。
嘿嘿嘿,如果能够成为他们梦家的上门女婿,还用得着东躲西藏吗?就算是真的醉驾撞死了人又如何?只要处理的妥当,赔偿的到位,就应该能够免除一场牢狱之灾吧?
毕竟死者已逝,能够让活着的人们过的再好一点儿才更有意义,不是吗?
这么想来,这个叫做‘麻蛊’的基因药物应该有着什么特殊的效果吧?不然的话,又怎会让人闻风而动,明抢暗夺呢?也怪他们《天海集团》没有把保密工作做到位,难道就没有想过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的道理吗?
岂料张振东却轻轻地摇了摇头,苦笑着说:“麻蛊并不是什么特效的壮阳药,甚至连普通的助兴类药物都算不上。它是从非洲一种热带地区的火蚁受精卵中提取到的纯生物基因,我们也只是暂时把它叫做‘麻蛊’,听起来是不是感觉很神秘?”
“嗯,是有那么一点点儿神秘。”叶风的双眼之中茫然尽显,他连这种药物的作用是什么都不知道,敢说这‘麻蛊’不神秘嘛?既然他们把这种东西叫做‘麻蛊’,那就肯定是有麻醉的作用,具体针对
什么病症就不得而知了。
古人都说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难道这上苍真是喜欢和人类对着干吗?一个励志于研究新型壮阳药的团队,壮阳药没有做出来,倒是弄出来一种基因药物,这算不算是一种讽刺呢?
“经研究发现,麻蛊对哺乳类动物的痛觉神经有着非常强的麻痹作用。也不是所有的火蚁受精卵中都能够提取到这种元素,这种火蚁似乎是一个变异种群,非常稀少。不过,麻蛊还有着一个致命的缺陷,那就是会让它的宿主丧失掉疼痛感觉,变成一个永远都觉察不到疼痛的特殊人群。”
张振东说完,一脸感慨的盯着叶风看了又看,就好像他的脸上长了一朵小花似得,娇艳可爱。
叶风的眉毛挑了挑,随即问道:“没了?”
“没了。”张振东认真的点了点头,表示自己已经讲完了。他已经说的那么明显,如果对面的这个男人硬是要装疯卖傻的话,那他就真的要怀疑这个男人的智商是不是出现了什么问题。
叶风了然的点了点头,很明显,这是塞公失马焉知非福的案例。虽然说《天海集团》的这家生物科技公司只是发现了一种新型基因,但是能够让正常的人类完全感觉不到疼痛又将会是多么恐怖的事情。
你试着想一想,如果有两个人打架,其中的一个人根本就没有痛感,那他是不是就会变得异常英勇?甚至不畏生死,无所不用其极的将对手干倒?不是他不怕死,而是没有了疼痛的束缚,他就会有更多的机会和勇往直前的毅力加持。
纵使他也会受伤,也会流血。但就这场战斗来讲,没有痛感的这个人是不是已经注定了最后的胜利?狭路相逢勇者胜!不得不承认,这样的对决一开始就知道了结果。无痛感的一方只需用更加简单粗暴的手段将对手砸扁或者捶圆就可以了,完全不用承受对手的反击给他带来的任何痛苦。
这样的群体已经不能算是正常的人类,应该被称作科技新人类才对,或者是----基因战士。但无论如何,这样的怪胎是能够让大多数人类所害怕的产物。因为恐惧,所以无敌;因为无敌,所以无价;因为无价,所以才会有人来不惜一切代价的疯抢,掠夺。
这便是利益所在,更是每一个国家或者武装组织的战略指向。谁不想让自己的军队强大一些,再强大一些呢?
叶风的心神微动,似乎有一缕光芒照进了他的身体里面。湿湿的,凉凉的,很清新,像极了山中的雨后空气,沁人心扉;又像是晨曦里小草叶尖的未干露珠,晶莹剔透。他舒服的闭上了双眼,尽情的感受着天空中那轮明月所赐予的精华凝露。
一呼一吸间,身体便充满了力量;一吐一纳时,赫然感觉气海中惊现出一片绿光。像是什么种子发了芽,长出了翠绿的嫩叶。也只是须臾之间,那光芒消失,叶风才悠然醒来。
“这样的东西应该交给国家才绝对安全,不是吗?”叶风一边说,一边目光灼灼的盯着张振东。想起梦海涛执意要让梦瑶嫁给那个瘸腿的李家二少爷,他似乎有种恍然大悟的感觉,想来那李家的什么人在军队中兼任着重要职务吧!
这么一想,叶风的心情也变得郁闷起来,就像他小时候喜爱的玩具被邻居家的大黄狗叼跑了一般。那只狗叫什么名字来着?怎么就想不起来了。
“如果你
还算清醒的话,就回忆回忆是谁杀死了梦海涛。虽然我和他不熟,但如果价钱合适的话,我还是能够帮些小忙的。”叶风厚颜无耻的说到,完全不顾及自己还是人家保镖的身份。
张振东先是一愣,然后就略显艰难的点了点头,想起昏迷之前听到的对话和看到的熟悉的脸庞,心里面顿时被愤怒填满。刀疤是他介绍给梦海涛的,可是如今,梦海涛却惨死在刀疤的手中,这让他张振东怎么去面对死不瞑目的梦海涛?
“是…”他犹豫着要不要把事情的真相都告诉眼前的这个男人。忽然想起,自己好像对他一点儿都不了解,而且,他貌似也是今天才当了梦瑶的保镖。这样一个不知根底的家伙,自己怎么就对他有一种十分信赖的感觉呢?
想起下午他曾冒着生命危险救过梦海涛一命,就连自己也是他刚刚从山崖下面背上来的,就彻底放下了防备之心,张口说道:“是刀…”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忽然就看到叶风不顾一切的向他扑来。然后,两个大男人就这么亲密的搂抱在一起向山坡下面快速滚动。
“轰!”一声闷响传来,张振东刚才坐着的位置出现了一个大坑。
叶风的脑袋上立即就渗出了一层冷汗,暗骂这些偷袭的家伙们没有人性,怎么就敢对他们使用了这种威力巨大的远程武器。还要不要脸了?还让不让人愉快的聊天了?
“噌!”的一声龙吟轻鸣,还抱着张振东往山下翻滚的叶风便看见了一道白光袭来。然后,然后那把长着眉毛眼睛的三尺宝剑便横在了他的身边,并且随着他的翻滚而缓慢慢靠近。就像他小时候养的一只小黑猫一般,不远不近的跟随着。
地上的泥水沾了两人一脸,一身,而那些尖锐的石块儿和树枝也在两人的身上留下了十几条长短不一的血口子。但是如此一来,他们便像是披上了一层天然的伪装,让那些躲在暗地里处心积虑想杀人灭口的歹徒们束手无策了。
“你没事吧?”叶风压低了声音问身边的张振东。他扑过来的时候是看准了方向和地形的,所以并没有直直的摔下山崖,而是顺着刚才背张振东上来的那段缓坡一路翻滚,直到摔进山坳里的草地上才停了下来。
“还死不了。”张振东声音沙哑的说到,他本来就满身伤痕,此刻又被叶风抱着滚了十几米远,浑身更像是散了架般,疼痛难忍。
听到张振东的回应,知道他还清醒着,叶风就放下心来,竖起耳朵,想用听声辨位的方法来判断出那些暗地里向他们开枪的家伙躲在什么位置,是不是已经悄悄向他们这边摸了过来。
奇怪,好像并没有听到脚步声。他仰躺在湿漉漉的草地上,并没有想要挪动身体的意思。天空已经放晴,那山风吹走乌云,竟然露出来一个近乎圆满的明月。叶风仔细的感受着身体的具体情况,想快速的测算出剩余的战力。只是这结果有些意外,好像他根本就没有受到丝毫的伤害一般。
体力充盈,精神饱满,就连身上刚刚被乱石树枝所划破的伤口也在迅速愈合。他明显感觉到伤口在自动止血,结疤,长肉。那感觉,酥酥麻麻的,还有些痒。末了,他似乎感觉到身体在发生着某种变化,好像在一点点儿的不断变强。
忽然想起佛门中有关七日蜕变蛹成蝶的故事,莫非他叶风,也将化蛹成蝶,从本质上改变身体的状态吗?
第两百四十章 七日蜕变蛹成蝶(中)
记忆里,他叶风好像是在一座寺庙中长大的,每天凌晨都会被一个身披袈裟的老和尚逼迫着早起晨练。短跑和扎马步是必修课,然后需要练一套拳,接着还要静坐半小时。
正所谓劳逸结合,动生阳而静生阴,阴阳调和方能生生不息,才会有源源不断的血气和用之不竭的力量。
等到这一系列的晨练完毕,刚好是六点半左右。于是洗脸,刷牙,吃早餐,接下来便可以跟随着大和尚到后山去砍柴,采茶,或者是给那些精心培养的中药浇水和除草。尽管叶风的儿时不像别人家小孩子那般充满童趣,但也有着自己的快乐悲伤,算是另一种慰藉吧!
那时候,整座寺庙里只有他们三个人,大和尚不戒,小和尚素远,还有理着光头又不是和尚的叶风自己。
虽然在叶风的眼中,大和尚不戒是那种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中晓人和,明阴阳,懂八卦,晓奇门,知遁甲,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的旷世奇人。但却不知为何,他们所在的这座罗汉寺一直都是冷冷清清,不像附近的道观那般香火鼎盛。
难道说,是这寺庙的风水不对?乃或是秦川终南的父老乡亲们厚此薄彼,重道而轻僧不成?总之,从小到大,只要是在罗汉寺里用餐,那饭菜绝对的没有油水,更别提鸡鸭鱼肉或者是野味了。
村里人都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可是大和尚不戒,从来都不去钓鱼,更不会到山中去打猎捕雀。就算他偶尔带着叶风和素远到后山的林子里,也只是采些蘑菇,刨些竹笋之类的素食材料。肉,这种奢侈品想都别想。
--真傻!叶风想,人活一世,草木一秋,明明可以有更多更好的选择,为何还要虐待自己呢?红尘本就世俗,人生诸多疾苦,无论如何也不会因为你不吃鱼或者不吃鸡而改变。
大自然的规律就是弱肉强食,难道你不吃,那些鸡啊鸭啊的就不会死了吗?还不是会成为他人的盘中之餐,碗中之肉?
那么,青灯常伴,静悟菩提的意义又在哪里?不戒?不戒!不戒。他自己都叫不戒了,还怕什么王权富贵,守什么戒律清规?
叶风的嘴角翘起,露出一个猥琐的笑容,如果再回到罗汉寺去,一定要往大和尚的饭菜里猛加猪油。还要把素远师兄给灌醉,如果再找个按摩小姐爬到他的床上去,----嘿嘿嘿,怕是能把他们给气疯吧?
也不知道他们现在怎么样了,还真是有点儿想念他们呢!不知为何,叶风的脑海里只能回忆起十岁以前的事情,再往后,便像是出现了断层般,无论如何也记不起来了。
莫非这失忆症只是暂时的?先前还只能想起七岁以前的事情,相比现在,已经是好了一些。等等吧,会想起来的,一切都会想起来的。
张振东就躺在离叶风不远的地方,回想起下午经历的一幕幕,心底又情不自禁的燃起了一股子怒火,怎么压也压不住。
--他非常了解刀疤,那是一个对金钱不怎么感冒的男人,只要是发了工资,就一定会叫上他手下的那些兄弟去搓一顿。用他的话说,钱是王八蛋,花完再去赚。
你品,你仔细品,这样的一个人怎么会轻而易举的玩背叛呢?难道他不是为了钱?那又是为了什么呢?想起莲花寺里对梦海涛开枪的那个女尼姑,张振东的心思微动。难不成,刀疤在外面有了恋人?恰恰是因为这个恋人才背叛了他们吗?
嗯,有可能。没有不偷腥的猫,也没有不喜欢女人的男人,除非他不举,或者是虚到不能再虚,虚到自卑的一塌糊涂,看到女人就抬不起头来。可是,刀疤他…,就他那张脸,会有女人看上他吗?
很显然,这样的答案有些牵强。如果刀疤真的在外面有了恋人,应该会更加努力的工作才对,怎么会如此极端的想要绑架自己的老板呢?就算是绑架,也肯
定是为了求财,又怎会将其活生生的杀害呢?难道是索要的钱财太多,引起了梦海涛的愤怒拒绝才动的手?有可能!
但无论如何,这也只是张振东的单方面揣测而已。想要知道事情的真相,就一定得找到刀疤,或者是找到刀疤那个虚无缥缈的恋人。
天上有什么东西飞过,很大,大的几乎能够遮挡住空中的明月。张振东定睛一看,差点儿没惊掉自己的下巴。
那是什么?老鹰?大鹏?金翅雕?怎么上面还坐着一个人?难不成是神雕侠侣从古代穿越回来了?可是,怎么只有一个人?身材瘦小,看上去好像是个孩子。他有些懵逼了,奶奶个熊,谁能够告诉我,这到底是杨过还是小龙女啊?
那不是杨过,更不是小龙女,而是欧美一个武装组织头领----梦神座下的四大护法之一:驯兽师。他接到组织的消息,说是华夏北都的一家生物科技公司偶然发现了一种新型的火蚁基因。
这种基因经过加工做成药物,然后再植入动物体内,竟然能够永久的麻痹宿主的疼痛神经。乍一听,这种基因药物非常鸡肋,也存在很多缺陷。你试想,如果一个人失去了疼痛神经会成为什么样子?
挨一拳没有感觉,挨一刀没有感觉,甚至你把他的脑袋砍下来他都没有任何感觉。但是细思极恐,一旦把这种基因药物用在身手强悍的特种战士身上呢?只要医疗救援及时,他们是不是就成了不可战胜的奥特曼?钢铁侠?
想通了这一点儿,也便明白了‘麻蛊’的可怕之处,同时也看清楚了‘麻蛊’的价值所在。一时间,全世界为之疯狂,当然也引起了那个欧洲武装组织的浓厚兴趣。
在新纪元时代,什么行业最赚钱?地产?股票?no!是能源,是医药,是生物工程和基因药物。如果把地产和股票比作金融业的入门游戏,那么能源和医药便是中高级,而生物工程和基因药物则是能够改变整个金融业的终极外挂,不仅强大,而且霸道。
“华夏有句古语:好的东西,必须留给强大的人们。我们足够强大吗?很显然。那么,我亲爱的子民们,去把那个叫做‘麻蛊’的东西抢回来吧,上帝会保佑你们的。阿门!”那个有着一头金黄色头发的首领是这么吩咐的,所以驯兽师便和他的主子--梦神一起到北都来了。
驯兽师今天的任务很顺利,成功的俘虏了那个生物科技公司的老板----梦海涛。只不过那个男人的口风太紧,无论怎么逼迫就是死不开口。他觉得自己在梦神大人面前失了颜面,所以一怒之下,才对梦海涛使用了百爪掏心。
所谓的百爪掏心,就是用钢丝绳把梦海涛固定在一根柱子上,然后把一口铁锅倒扣在梦海涛的肚皮上。当然,这铁锅里面会事先放上几十只活老鼠,不然哪里会有百爪之说?
接下来便会在铁锅下面放上火把,随着铁锅的不断升温,里面的老鼠想要活下去,就只有使用它们的利爪剖开梦海涛的胸膛…
现场很残忍,效果也很明显,梦海涛死了。不过梦神大人的脸上却没有一丝怒意,只是风轻云淡的对着驯兽师挥了挥手,说了声:“丢出去。”
驯兽师明白,只要有梦神大人在,就没有他们得不到的东西。试问这个世界上,有什么人可以不睡觉?只要你睡觉,她便能走进你的梦中,然后得到她想要得到的一切消息。这便是梦神,随风潜入夜,杀人亦无声。
今晚,他只需配合着制造出一些混乱就行了。很简单,他的目的是把这座城市的大部分警力吸引到莲花寺这边,从而方便他的主子----梦神大人,对那些真正掌握着‘麻蛊’的人们下手。
只可惜,天公不作美,竟然下起了一场暴风雨。等到风停雨歇,天空挂上一轮明月的时候,他才发现,那座莲花寺竟然已经被警察们给封锁了。这些人可是都随身携带
着能够远程攻击的枪械,尽管那些装备不算先进,但是想要把他从火翼蝙蝠的背上给打下来肯定还是轻而易举的。
好在他的任务只是制造一些混乱,没必要闯进莲花寺里。索性就绕着莲花寺兜起了圈子,想从侧面给那些警察们来个措手不及,然后他们就能够成功的打电话呼叫援助了。
可惜让人没有想到的是,他竟然在这里遇到了一个非常难缠的老熟人。--叶风,那个在南都城俘虏了魔术师,还差点儿把他给干掉的家伙。他,怎么也来了北都?竟然还和梦海涛的宝贝女儿梦瑶厮混在一起。难道说,军方已经知道了组织的行动不成?
惶恐不安之际,驯兽师赶紧拨通了梦神房间的座机号码。这个瞬息万变的女人,她应该配个手机才对。辐射?这年头手机能有多少辐射?拜托,那点儿辐射应该还没有电视电脑多吧?又怎么会影响她那倾国倾城的绝世容颜。
“好的,计划暂时放弃。你可以试着接近他,打探一下他来北都的目的是什么。当然,如果你能够杀了他,也是我非常乐意见到的。华夏的美酒不错,帅哥也多,小伙子,我要去享受这大都市的夜生活了,祝你好运!”
等到挂断了梦神的电话,驯兽师便骑着自己的火翼蝙蝠,在阴暗潮湿的山林之中寻找着叶风的身影。他知道叶风不好对付,更没想过能一击必杀。不过当他认出来那个浑身焦黑,被大火烧的半死的男人就是梦海涛的保镖张振东时,终于还是没能忍住对着他扣动了扳机。
太丑了!简直是不忍直视。他都奇了怪了,自己又不是心理变态,怎么就举着望远镜对着那个头皮都被烧焦,左脸也掉了块儿肉的家伙看了那么长时间呢?这种人还活着干什么?他的鼻子还能够闻到气味吗?那身上的皮肤,恐怕用最先进的肌肉生长剂也恢复不到原来的样子吧?
要不是驯兽师还坐在血翼蝙蝠背上,他都要把晚饭给吐出来。忍忍忍,深深地呼吸了好几口空气,依然觉得肠胃里翻江倒海,有种洪水决堤的感觉。
结果在意料之中,那个张振东被叶风救下,他们就那样亲密无间的搂抱在一起往山下滚去。恨只恨,树高林密,叶风和张振东的身上又沾满了泥水,真的很难在黑夜中将他们给寻找出来。
一分钟,两分钟,三分钟…大半个小时都过去了,那山坡下竟然没有一丁点儿动静。难不成刚才那一击打中了?他们已经身受重伤,或者是去见上帝他老人家了?
驯兽师的心中一阵狂喜,连忙催促着胯下的火翼蝙蝠飞的低一些,再低一些,他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看到那个差一点儿把他送去上帝那里的家伙躺在草地上。如果叶风已经断气了该多好?他不介意再对着这个家伙的脑袋补一枪。
但如果还没有死…,驯兽师痛苦的摇摇头,想起组织里的那群家伙把他们的首领喊作教父,便咧开嘴巴笑了笑,自语道:“如果说我们两个比,谁和上帝更亲密一些的话,恐怕那个人一定是我。谁让我是教父的人呢,他可是上帝的使者。而你,叶风,只不过是一个卑贱的东方人。”
驯兽师说的是一嘴流利的米国语,字正腔圆,在这寂静的夜里显得是那么突兀,如余音绕梁,让人赫然侧目。
我说怎么没有听到脚步声,原来是个鸟人。嗯?不对,是一个骑着大鸟的人。嗯?还不对,那不是鸟,好像是一只蝙蝠,火翼蝙蝠。叶风的心思百转,怎么看怎么觉得这只蝙蝠似曾相识,好像在哪里见到过。还有这个满头红发身材瘦小的西方人,隐隐约约在他的生活中出现过。
可是为什么,只要他一回想之前的事情,这脑海里就会瞬间弥漫起一层黑雾,让他看不清,摸不着。相反,平静下来什么都不去想的时候,脑海中则会呈现一片绿光,那里有着一棵长着几片嫩芽的小树在慢慢变大。
第两百四十一章 七日蜕变蛹成蝶(下)
它,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成长,变的高大,然后开花。接着,那枝头唯一的一朵金黄色的小花开始枯萎,就那么自然而然的结出了一颗嫩绿嫩绿的小果子。
刚开始那果子又青又小,像是还没有成熟的桃子。不过几分钟的时间,那果子便长的如鸭梨一般。再几分钟,便似即将成熟的青釉。等到那果子变红熟透,却没有掉落枝头,而是“咔嘣”一声裂成两瓣儿,露出了里面的树种。
什么玩意儿?叶风有些好奇。尽管他有着可以看穿世间万物的双眼,却始终没有办法透过那褐色的树种外皮看到里面的情景。
就当他疑惑之时,那树种的外皮竟然慢慢风化,变作褐色的沙尘消失不见。随着一道耀眼的绿光铺满脑域,那原来的树种竟然便成了一颗晶莹剔透的水晶珠子。珠子不大,盈盈可握,外面还笼罩着一层淡淡的雾气,中间则是一个金光闪闪的大字----木。
木吗?什么意思?是山川林木的木?还是金木水火土的木?亦或是姓氏之木?这玩意儿究竟有什么用?怎么会出现在自己的脑海之中?叶风的好奇心起,正思索间,那珠子无风自动,居然悠悠地旋转起来。
只不过让叶风感到神奇的是,无论那珠子怎么旋转,里面的金黄色‘木’字却是稳稳当当的站立着,如一棵千年大树,雷打不动。而且,随着它的旋转,珠子周围竟然无端的生出了一缕缕清新的气体。这气体如烟如雾,丝丝绕绕,最后都消失在叶风的身体里面。
叶风只感觉一股子清新的气息自脑域溢出,然后袭遍全身,流经身体的每一个角落,所过之处无不清凉,无不酥麻,无不自在。他感觉就像是吃了大还丹一般浑身充满了力量,连刚才滚下山坡时手臂上被划的口子也没有了疼痛的感觉。
他抬起手臂看了看,嗯?怎么回事?那些伤口都不见了?他明明记得刚才搂着张振东向山下翻滚的时候被石块儿划伤了好几道口子来着,而且有两道还特别长,特别深,怎么就找不到伤口了呢?
难不成是张振东也注射了那种能让人失去痛感的病毒不成?就算他注射了,丧失了痛感。但是自己并没有注射呀?怎么会也感觉不到伤口的疼痛了呢?
不但不疼了,就连伤口也不见了。不但伤口不见了,就连个疤痕都没有留下。他郁闷的揉揉脑袋,心想,难不成是自己记错了不成?刚才他根本就没有被那些石块儿给划伤手臂吗?
叶风疑惑的伸出右手的食指和拇指,狠狠地在张振东的大腿上掐了一把。没办法,他自己怕疼,又怕是在做梦,万一又是灵魂出窍产生的幻觉怎么办?这事儿又不是一次两次了,他记得很清楚,十二岁生日的那天夜里,差点儿就魂飞天外英年早逝。
“啊----!”宁静的夜空中传来了张振东杀猪般的嚎叫声:“你大爷的,到底想干什么?我大腿被烧伤了不知道啊?”
“扑通!”有物体从高空坠落。
张振东赶紧闭上了嘴巴,他浑身被火烧伤,刚才又被叶风抱着从山坡上面滚下来。这个时候没有昏厥过去已经是很难得,想要从地上爬起来的话,恐怕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叶风则是一个翻身,猫着腰便朝声音响起的地方奔跑过去。他知道,刚才对着张振东开枪的杀手就在声音响起的地方。躲?哥们能够夜视,还能看穿很多物体,只要你不是埋身百米土下,就一定能够把你给找出来。
驯兽师觉得自己很委屈,非常委屈,不委屈不行。他正双手举着望远镜一点点的在山坡上搜索,冷不丁就听到了张振东的怒吼声,说不害怕那是真的。就算是真的害怕他驯兽师也不会承认,他只是被吓了一跳而已,身体本能的一抖便从火翼蝙蝠的背上跌落下来。
由于是脑袋朝下,脖子就被扭伤了,疼得他龇牙咧嘴。还好那只蝙蝠飞的不是很高,这地面上又长着厚厚地枯草,才十分幸运的活了下来。如果地上刚好有一块儿尖角大石,他的脑袋又不偏不倚的撞在那石头的尖角上,恐怕就会一命呜呼直接去见上帝他老人家吧?
来不及咒骂,甚至来不及恼羞成怒,因为他已经敏锐的发现,有一个快如灵狐的家伙正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朝着他奔跑过来。
叶风?一
定是叶风那个难缠的家伙。他侧着耳朵听了听,抬手就是一枪轰了过去,甚至都没有去刻意的瞄准。他了解手里这把枪的威力,m460,虽然有着手枪的外形,但却有着小型火炮的强大威力。
当然,这后坐力也是可想而知的。所以,驯兽师开了一枪后,便自然而然的后退了四五步。接着,他干脆直接躺倒在地上,连续翻滚了好几米远,这才躲在一堆杂草后面,静静地等待着猎物的到来。
一分钟,两分钟…五分钟…十分钟…,驯兽师越等越是心焦,脑门上也开始不断冒汗。怎么回事?人呢?怎么没有过来?他又耐着性子等了几分钟,这才在心底里琢磨了起来。
张振东重伤,即便是叶风那家伙身手了得,想要从自己手中安全的把张振东带走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莫非…,他这是声东击西,已经背着张振东逃走了?嗯,不是没有这个可能。那自己该怎么办?是追还是不追呢?他有些犹豫。
追吧?那小子着实厉害,怕打不过他;不追吧,张振东没有死,怕是会暴露组织的目的。一时间难以抉择,驯兽师竟然痛苦的皱起了眉头。他喃喃自语道:“上帝啊,你倒是给你忠实的信徒指引个方向,我究竟是应该追还是不应该追?”
“你说话的声音这么小,上帝他老人家又怎么会听到呢?不如我把你送过去,你当面问问他怎么样?”
驯兽师的身后忽然响起了一个男人的声音,不用回头他也知道,这个人肯定是叶风。于是乎,他想也没想,抬手就扣动了扳机。
“咔!”
“咔!”
“咔咔!”
驯兽师一连扣动了好几下扳机,面前的叶风不仅没事,还一脸冷笑的盯着他看。
怎么回事?驯兽师懵逼了,他记得这把枪里明明有六发子弹来着,先前对着张振东开了一枪,刚才从火翼蝙蝠的背上掉下来的时候对着奔跑而来的叶风开了一枪。应该还有四发子弹才对,怎么连一发都没有了?
当他把掌中的手枪举到眼前的时候,才看清是怎么回事儿。原来自己手里的枪早已被人家用利剑砍成了两节,一节掉在地上,而他手里拿着的,不过是一个连枪膛都没有的枪把子而已。试问,这样的东西又怎么能够发射子弹把叶风给打死呢?
上帝啊,你怎么能够这么对我?难道在你的心中,眼前的叶风比他驯兽师更有魅力?或者是更能让你觉得可爱一些吗?
“是不是很惊喜?是不是很意外?是不是很不爽?是不是觉得很不可思议?”叶风一连问出了四个问题,等了十来秒都不见驯兽师回答,他脸上的笑容便慢慢地敛了起来。
“啪!”毫无征兆的,驯兽师的脸上结结实实的挨了一巴掌。叶风是含怒出手,所以这一巴掌也是用足了力气。驯兽师单薄的身体愣是被叶风给打的转了个圈,他嘴巴动了动,却是吐出了一口血水,里面还混合着两颗洁白的牙齿。
拳头紧握,指甲已经深深地插入掌心。驯兽师恶狠狠地盯着面前的叶风,像是一头择人而噬的恶狼。“你该死,上帝他老人家在向你招手。叶风,不要辜负上帝他老人家的厚爱,能够陪伴在上帝的身边是你的荣幸,卑贱的东方人!”
“啪!”又是一巴掌打在了驯兽师的脸上。
“啪!”
“啪!”
“啪!”…
尽管叶风能够听得懂驯兽师在说些什么,却没有出言反驳的意思。和打他的耳光相比,那些话根本就不值一提。
十几巴掌下去,驯兽师便乖巧的闭嘴了,因为他的脸已经肿的不成样子,即便是还想再开口用那些无关痛痒的话来骂叶风几句,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是不是很不甘心?是不是很不服气?”叶风一脸傲娇的说道:“我可以再给你一个公平决斗的机会,如果你输了,就带着你们的人离开华夏,怎么样?不过分吧?”
“唔唔唔唔唔唔唔。”驯兽师的嘴巴动了动,叶风却是郁闷的皱起了眉头。很显然,叶风没有听明白驯兽师的意思。
其实驯兽师是想说他不是叶风的对手来着,只不过脸部肿的厉害,无论他怎么努力,总是不能把‘我不是你的对手’这几个字
给清晰的说出来。
“唔唔唔唔唔唔唔。”
“唔唔唔唔唔唔唔。”…
一连说了好几次,见到叶风仍然是一副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的样子,驯兽师也就叹息一声放弃了。他心里明白,在梦神的四大护法当中,就属他的近战能力稀松。他的强项是远程攻击,是躲在黑暗里呼唤一些蛇虫鼠蚁,豺狼虎豹之类的动物,昆虫或者飞禽之流攻击敌人。
他----叶风,愿意给自己这个机会吗?
叶风伸出自己的大手在脑袋上抓了抓,然后一张脸便笑得跟狗尾巴花一样,说道:“我终于明白你的意思了。”
驯兽师的双眼一亮,这一刻,他甚至有种找到知己般的兴奋。天呐,这个神奇的东方小子,他竟然能够听懂自己的火星语。
可是叶风接下来的一句话却让驯兽师一下子从温暖的云端掉到了冰冷的深潭。
“你的意思是:我-答-应-你-的-要-求。对不对?”叶风显得很开心,甚至掰着手指头数着驯兽师刚才那句话里的字数。他隐隐觉得,驯兽师刚才的那句话应该说的是华夏语,而‘我答应你的要求’这句话如果用华夏语来数的话刚好就是七个字。
驯兽师想要摇头否认,但仔细地琢磨了一下,如果是拼死一搏,他就算没有办法打赢这个家伙,却不见得没有机会逃走。索性就点了点头,把右手掌摊开放在左肩,然后对着叶风微微鞠躬,做了一个邀请的手势。
“很好。”叶风对着他微微一笑,说道:“开始吧,我的朋友还重伤在身,我可不想他就此去见上帝他老人家。你知道的,他是华夏人,更喜欢东方的神。比如:猴哥,八戒,沙和尚。”
驯兽师也懂华夏语,还能用华夏语和人做简单的交流。他知道猴哥是谁,也知道八戒和沙和尚是谁,但是他想对叶风说你的话太多了,在我们西方人的眼中,上帝是唯一的神。但是他也明白,即便是他再次开口,对方也不一定能够听得懂他在说些什么,就算他说的是华夏语。
叶风显然是没有想先动手的意思,他想要打败眼前的这个家伙,彻彻底底的让他服输,然后他就可以带着他的那群小伙伴们灰头土脸的离开华夏。
失败之地,伤心之地,想必他们也不会再有勇气踏上这片土地吧!
然而叶风却想错了,此时的驯兽师,哪有想要真正一战的勇气,他只想逃。不是怕死,而是因为此时此刻,想必他的主子--梦神大人已经拿到了组织想要的东西。既然任务已经完成,那么何须再做牺牲,不是吗?
驯兽师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巧的哨子,然后放进嘴巴里悠悠地吹了起来。声音很尖锐,也很刺耳。
叶风则是满脸疑惑的看着眼前这个瘦小低矮的侏儒,他并没有想起来自己曾经和他交过手,更不记得他就是传说中大名鼎鼎的驯兽师。但是见到他的动作,听到那种声音,莫名的就警惕起来,仔细的感受着方圆一公里的动静。
树林里没有豺狼虎豹,草丛里没有蛇虫鼠蚁,但是…,叶风的眉头皱了皱,满脸不可思议的神情看向了天空。
蝙蝠,密密麻麻的蝙蝠,黑压压的一大片朝着他们这边飞了过来。其中领头的就是那只身形巨大,有着一对儿红色翅膀的血翼蝙蝠。
驯兽师的嘴角终于勾起了一些弧度,他想笑,想让对方看到他胜利的笑。可是,脸上的笑容还没有绽放便凝固了。
只见叶风的左手中白光一闪,便有一把三丈来长的巨剑飞向天空。然后,那把剑自己动了,一剑荡九花,九花转啊转,又变成九九八十一道剑气,劈头盖脸的斩向那些飞来的蝙蝠。
不过是几分钟的时间,近千只蝙蝠已经被那把巨剑砍成了上万块肉块儿,落在了驯兽师面前的草地上。然后,那把剑便挡在了火翼蝙蝠的身前。
“咻!”
没有任何征兆,一根近乎一米的竹萧破空而来,直袭叶风的眉心。
叶风一愣,然后那脑域之中的木玲珑便快速的旋转起来。嗯?不是七日蜕变吗?怎么这么快就完成了蜕变。难道说,七日之前,这木玲珑就已经有所感应?
第两百四十二章 美若星辰一秋水
其实叶风不知道的是,木玲珑之所以需要蜕变,正是因为他被那个魔族的女人算计,让木玲珑沾染了魔气所致。
明珠蒙尘,宝物染羞,叶风自然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他现在是一介凡夫,对木玲珑一点儿都不了解,更不可能知道前世所发生的一切,又何谈责任呢?与其说是命运,还不如说是天意。既然木玲珑已经蒙尘,那么眼下最关键的事情就是如何让木玲珑自己净化,重新恢复生机。
道法自然,想要木玲珑自己净化这人魔交-合所沾染的魔气,就必须让其经历轮回之境。三界六道,各有其途。这木玲珑原是天地之始,瑶池神木的古树之心所化而成,自然就有着树木的生长规律。所以它想要蜕变净化,就必须先结茧成蛹,把自己恢复到树种的原始状态。
也算是无巧不成书,在木玲珑即将结茧成蛹变成树种的时候,叶风闯进了《彼岸居》,然后大战赤眼罗汉。最终的结果大家都知道,他们的灵魂双双都困在了叶风的身体里面。换句话说,三魂七魄聚一体,善恶两心再重逢,任凭前世如水火,此刻无极应运生。
说的直白一点儿,赤眼罗汉本来就是叶风的心魔,自然也就是木玲珑的一部分。没有他,木玲珑又怎么能够顺应天道,完成自身的净化过程呢?
正是因为机缘巧合,木玲珑才可以顺利幻化,成为树种,为自身的轮回净化做准备。那时的叶风,也正是因为体内的木玲珑变成了休眠的树种而丧失了所有记忆。直到木玲珑幻化的树种重新苏醒,叶风这才逐渐开始恢复了记忆。
种过花草的小伙伴们都知道,把种子埋入土下浇上水到它发芽长出两片嫩叶来至少需要七天时间。所以,从木玲珑沾染魔气开始算至今时今日,也刚刚正好是七天!
然而这一切的一切,叶风又怎么会知道呢?于是乎,在遭遇不明人士的袭击时,他本能的想要躲闪。但是这身体给他的感觉,明显的不对劲嘛!这也太灵活了些,也太矫健了些,也太迅敏了些,也太不可思议了些。
什么情况嘛!这怎么有种脱胎换骨的感觉?如果这个时候趁机来一招如影随行,来一招跨鹤乘风,来一招落花逐水,来一招暗香涌动,是不是很装逼?是不是很炫酷?是不是很潇洒?是不是很风光?
答案是肯定的,必须的。然并卵,叶风却因为过度的兴奋和激动导致了大脑走神。这一走神不当紧,他只顾着美好的想象,就完全失去了对这具身体的控制权。可是那破空而来的竹萧却是丝毫都没有要减速的意思,它近了,更近了,眼看就要插入叶风的眉心之中。
“你又这样!你又这样!你他娘总是这样!”脑海中忽然就响起了另外一个声音,叶风也随之退居二线,赤眼罗汉在这个关键的时刻被迫接管了身体的控制权。
没办法,谁让他们两个现在共用一个身体呢,要么一起活,要么一起死。他们是一根绳上的蚂蚱,一条船上的乘客,一个笼子里的猎物。也许,这就是所谓的宿命吧!
双眼瞬间血红,先
是眼白处闪现一个红点儿,紧接着,那红点儿慢慢晕开,像是水彩画里缓缓绽放的两朵红玫瑰。即便是在这个寂静清冷的夜里,依然显得是那么的鲜艳,如霞似火。
也不过是歪了下脖子,便轻而易举的躲过了对方的致命一击。紧接着,在那道白影经过身边的时候,赤眼罗汉闪电般的出招,左手变掌拍向对方的心窝,而右手则顺势握紧,一拳捅向了对方的腰眼气海穴。
那偷袭之人显然是没有料到对方竟然有如此身手,情急之下仓皇应对。她的右手也快速变掌,挡下了赤眼的左手;而她的左手则是顺势摊开,想要伸出去握住对方捅向她腰间的右拳。
赤眼罗汉哪里肯让她握住,快速的化拳为爪,闪电般扣向了来人的手腕脉门。他很有信心,只要扣住了白影的脉门,就算她功夫再好,也只有跪地求饶的份。
那人大惊,手腕轻抖,便如灵蛇般缩向身后。哪知道赤眼的速度更快,变爪为掌便抓了过去。只可惜这一抓并没有扣到对方的脉门,入手处一片嫩滑,软软的,暖暖的,很有弹性。
赤眼有一瞬间的恍惚,但是他心里清楚,自己并没有抓到对方的手腕,而是抓在了人家那结实挺翘的屁股上。不过这手感还真是不错,就是不知道这女人长什么样子。漂亮的还好,若是长成《唐伯虎点秋香》里面的如花那样,呸呸呸,他情愿把这只手给砍了。
咸猪手有风险,拍屁股需谨慎啊。君不见,小汽车屁股后面贴‘追尾必嫁’的都是大妈。她们的技术不好,倒车时总是刮花后面的保险杠,所以才贴上这样一句话,骗那些纯情小鲜肉们有意无意的撞上去。于是乎,偷鸡不成蚀把米,老婆没找到不说还得给人家修车子。
“灵犀,不要让那个鸟人跑了,更不要让那只鸟给跑了。还有,那个被烧的黑乎乎的家伙,也不要让他死了。”赤眼交代完任务,便转过身去,目光灼灼的盯着那个白衣飘飘的女孩子。她正站在不远处的一块儿石头上,背对着叶风看着远方。
她面色不惊不喜,眼神更没有焦点,看似万物都不能入眼,又好像早已阅尽世间万千,一切都了如指掌。
乳白色的丝绸长裙紧紧的贴在身上,完美的呈现出她那玲珑剔透的火辣身材。酥-胸饱满,肥-臀挺翘,大腿丰腴,小腿纤细,仅仅三十四码的小嫩脚上穿着一双高达七厘米长的水晶凉鞋。乍一看,如一朵盛开在暗夜里的野百合,纯洁而高雅,美艳而不可方物。
虽然看不到她的脸,但是也不用怀疑,这样的女孩子肯定是一位大美人。夜风卷起她的长裙下摆,露出那光洁无暇的嫩滑小腿,看得人想入非非,即便是被人唤作魔族大护法的赤眼罗汉也有些心神恍惚。
金黄色的秀发随风飞舞,在皎洁的月光照耀下竟然给人一种极度唯美的舒适感,见之欲醉,醉之欲睡。让人情不自禁的欣欣然,飘飘然,不知所以然。
似乎是感觉到了赤眼还在注视着自己,她伸手一抓,刚才用来偷袭叶风的那根竹萧竟然就奇迹般的出现在她的掌中。
檀口轻启,便有如丝如缕的天籁之音传了出来。如雏莺轻鸣,似泉水失声,像落日晚霞,若白雪飘零,舒缓的,让人有种瞬间熟睡的错觉。
“不错,很不错。”赤眼罗汉目光灼灼的盯着面前那位正在吹箫的女孩子说道:“我看你小小年纪,音律上竟然有如此造诣,实在难得。”
被赤眼这么一夸,那萧声也戛然而止。女孩子却是并没有要转过身来的意思,只是挥动手臂收了竹萧,轻声问道:“听我萧声,你就没有想要入睡的感觉吗?”
“有。”赤眼罗汉仔细的想了想,刚才乍一听到这萧声的时候,确实出现了心神恍惚的症状。但是那脑域中的木玲珑也随之转动,还源源不断的喷-涌出一股股清新透明的气体来,凉凉的,很舒服,瞬间又让他清醒过来。所以,他才没有被对方的萧声给催眠。
“你很厉害!”那女孩子说着,猛然回头,两只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面前这个既熟悉又陌生的男人。熟悉是因为她不止一次在组织传递给她的资料中看到这张脸;陌生的是,他们终究是第一次见面,彼此都互不了解,更不知道对方的脾气和爱好。
赤眼有一瞬间的惊艳,因为面前的这个女孩子不仅貌美如花,还有着一双很特别的眼睛。美若星辰一秋水,碧眸含波自横翠。她的双眼是那么清澈,竟然让人有种看一眼就要掉进去的错觉。
赤眼的心脏怦怦直跳,他感觉自己要恋爱了。尽管眼前的这个女人是金头发蓝眼睛的外国妞,但那又怎样?她漂亮啊!五官精致,明媚皓齿,眉不描而黛,唇不点而朱。既有西方人的骨架和身高,又有东方人的气质和内涵。
假如她不是个杀手该多好!赤眼轻轻叹息,眼神中明显流露出一丝不舍之情。可是他心中明了,即便他现在能够轻而易举的控制这具身体,但是人家的终归是人家的,他不可能占为已有。而面前的这位佳人,也不会因为自己的怜香惜玉而手下留情。
这就是对手!这就是宿命!
驯兽师的心中大骇,嘴巴都惊得没有合拢过。要知道眼下站在大石头上的那个漂亮女孩子可是大名鼎鼎的梦神大人,而她刚才吹奏的曲子也是能够摄人心魄的《安魂曲》。曲子本身就有着安神催眠的作用不说,由梦神吹奏,自然是倾注了能够让人迷醉嗜睡的精神力。
那个叶风,他怎么就还没有睡着呢?怎么就还没有入梦呢?怎么就还能够那么活蹦乱跳,精神饱满呢?难道说梦神大人对这个叶风一见倾心,两个人你侬我侬,相互就爱上了对方不成?一定是这样,一定是这样。不然为何,刚一见面,那叶风就急不可耐的摸上了梦神大人的屁股?
而梦神,她应该是太过害羞,才不肯用她那双自带勾魂摄魄功能的双眼来注视叶风的吧?呸!骗子,奸夫淫妇。驯兽师恶狠狠地想,早知道这样,自己还跑过来干什么呀?是酒店里的拉菲不香?还是房间里的大床不够舒适?神呐,你放我走吧,我发质比较好,不适合做灯泡。
第两百四十三章 二货青年欢乐多
“你不是我的对手。”赤眼看着面前的绝色佳人说道:“如果你是来带他走的,那请便!”他指了指还愣在旁边的驯兽师,眼眸中闪过一丝狡黠。
“当真?”梦神的双眼一亮,脸上也随即露出了喜悦之色。都说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这个小男人,在看了自己一眼后便深深地折服在自己的丝绸长裙之下。想想这感觉就十分美妙,她小脸微仰,故意挺了挺自己的酥胸,感叹道:做女人,挺好!
哎!不得不说,女人这种稀有动物,不管是什么年纪,只要你夸她漂亮,就一定能哄她开心。梦神也一样,毕竟她还是个不满二十岁的女孩子。
看到梦神的表情,赤眼的嘴角也微微上翘,然后转身向草地上躺着的张振东走了过去。他已经十分虚弱,就连呼吸也时有时无,再不就医的话,说不准就会魂飞天外,跟随那劳什子的上帝去了。
听到叶风肯放自己走,驯兽师自然是开心的不得了,连忙像孙子一般点头哈腰的道谢。刚对着叶风鞠了两个躬,一回头,便对上了主子梦神的那双湛蓝色眸子。她似笑非笑的看着驯兽师,一副我知道,我读懂的意思。
驯兽师大为尴尬,连忙小跑着来到梦神的身边,嬉皮笑脸的说道:“人家是看在您老人家的面子上才放我一马,这谢谢还是要说一声的。”
“嗯。”梦神轻轻地点了点头,眼神却是又瞄向了黑夜里的叶风。这个男人不一般!难道说,他也是华夏那个神秘组织的一员?还真不是个好消息啊。资料上说他是军人,如果华夏的军方真的已经介入了这件事情,那么他们成功的几率也就十分渺茫了。
本来今天晚上是让驯兽师到莲花寺这边搅和一番,想把周围的警力吸引过来,方便她对那家生物科技公司的技术人员下手,玩一招釜底抽薪来着。
只可惜,当她混进那家生物科技公司的时候才发现,跟进‘麻蛊’的所有技术人员已经撤离,具体去向不明。
狡猾的梦海涛!她想,驯兽师还真是愚蠢,要不是这个家伙严刑逼供,让一群老鼠扒开了梦海涛的胸膛,说不定他们现在已经完成了任务,坐在了返回欧洲的客机上。
似乎是感觉到了梦神大人的愤怒,驯兽师再次将躬着的身体向下弯了弯。没办法,无论是实力还是等级,他都比眼前的这个女孩子要低很多,不得不委曲求全。
也许在大多数人们的眼中,梦神是一个长相漂亮,气质脱俗,身材妩媚,肤若凝脂的女孩子。但是驯兽师心里清楚,她骨子里就是一个心如蛇蝎,杀人如麻的恶魔。那句话是怎么说的来着?女人不狠,地位不稳,应该就是用来形容梦神大人的吧?
看着那一女一男,外加一只一人多高的红翅膀蝙蝠离开,赤眼一把将地上的张振东抱了起来,抬头看了看天空的那轮明月,这才朝山顶走去。
“那个…梦神大人,您有没有得手?”驯兽师声音颤抖着问出了心底的疑惑。他多么希望梦神已经得手,那样的话,他们就可以安全的离开了。华夏是一个让他感觉不到安全的国度,叶风则是个让他感觉不到安全的怪物。
如果可能,他驯兽师宁愿这辈子也不要再入华夏,更不想再次见到叶风。----蝙蝠,是多么可爱,多么漂亮的小动物,他怎么就能够命令那把大剑把那些小动物都砍成肉块儿呢?实在是不可饶恕。
上帝啊,如果您老人家能够听到我的呼唤,就显显灵吧,让这个卑贱的东方人吃饭噎死,喝水呛死,走路摔死,买方便面永远没有调料包。阿门。
梦神的银牙咬的咯咯作响,还是强制性的忍住了心中的愤怒。她转过身来,对着驯兽师嫣然一笑,说道:“那家生物科技公司的技术人员已经被梦海涛转移了,你现在知道自己做了一件多么愚蠢的事情吗?”
“对…对不起。”听到梦神的话,驯兽师像是霜打的茄子般,一下子蔫了。主啊,神啊,上帝啊,你怎么能够这样对我?
梦神的双眼微眯,落在驯兽师那张脸上的时候,竟然闪过了一丝杀机。她语气冰冷的说道:“给你三天时间,找到梦瑶的下落,不然的话,我会让你尝一尝生不如死的滋味。”
驯兽师的身体一颤,冷汗便“嗖嗖”的直往下落。梦瑶吗?她下午还和那个叶风在一起来着,这会儿
又跑到哪里去了呢?
直到那个年轻美貌的女孩子把目光从自己的身上挪开,驯兽师才长长的吐了口气。他从裤子的口袋里掏出一个哨子,然后含在嘴里悠悠地吹了起来。不多时,他头顶上方便聚集了成千上百只蝙蝠。
那些蝙蝠在驯兽师的头顶盘旋了一会儿便各自散去,像是去帮助自己的主人打探消息去了。
赤眼把张振东扛在肩头,就那么步履匆匆的来到山顶。找了一块儿较为平坦的大石,把张振东放下,他便试着去调动脑域中围绕在木玲珑周围的层层灵气。
一次,…两次,…三次,好几次之后,赤眼终于放弃了。他依稀记得,在《彼岸居》的时候,还能够轻而易举的使用这木玲珑的灵气来修复魔尊的本体。而此时,竟然丝毫都调动不了那些灵气,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
他有些想不通,更想不到净化后的木玲珑已经是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存在,又怎会被他这浑身裹满了黑气的魔族大护法染指。
“木玲珑破茧成蝶,已经完成了自我净化。它认得你身上的魔气,所以,你不可能再使用它炼化的灵气。”像是心有灵犀一般,叶风道出了赤眼心中的疑惑。
“看来它已经发现了这具身体的秘密,应该是在帮忙修复这残缺不全的仙骨灵根。也罢,我只不过是想用这些灵气来治疗张振东,既然使用不了,那你就自己来吧。
话音刚落,赤眼便跏趺而定,五心向天。他双眼微闭,自修起神虚道法来。
眼眶上的血色慢慢消退,叶风才又获得了身体的控制权。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又缓缓地吐了出来,由衷的感叹道:活着真好。
“如果你还不动手给他治疗的话,我相信再过一会儿,张振东就真的凉了。”赤眼的声音在脑域中回荡,把还在自我陶醉的叶风从幻想中拉回到现实世界。
“哦。”叶风茫然的点了点头,转而又面红耳赤的说道:“可是我不懂医术啊,该怎么救他?”
“-----???”
“也许我懂得一点儿医术,但是你知道的,我失忆了,什么都想不起来,又怎么记得起来自己会不会医术呢?”叶风的声音很小,但是在这个寂静的晚上,却随着夜风飘的很远。
密林深处。“原来这个家伙失忆了,那咱们想要用慕容雪来威胁他拿到木玲珑的计划还有没有希望?”一个身披着黑色斗篷的家伙满脸恭敬的对着身边的美丽女人说到。
女人没有开口说话,只是轻轻地摇了摇头。她现在还不确定眼前的叶风是不是真的失忆了,更不确定究竟是叶风吞噬了赤眼,还是赤眼吞噬了叶风。或者说,他们商量好了同居?一起住在这既狭小又脆弱的身体里面?
不得不说,黑斗篷对自己的这位女主还是十分了解的,见到她摇头,便明白了她的意思。她不是否定,只不过是不能够肯定而已。
“钓鱼,钓鱼,舍不得投饵又怎能钓到大鱼?把那只小鬼放了吧?说不定会有另外一番收获。”女人说话的时候,眉间处隐约有黑光闪动,那形状,竟然酷似盛开的莲花。她不是别人,正是设计把叶风骗到北都城的魔族大祭司----兰妃。
“是,主人。”黑斗篷答应一声,化作一股子黑烟消失不见。
山顶,大石上。叶风绕着昏迷不醒的张振东转了两圈,忽然张口喊道:“灵犀护法,我要用道家的枯木逢春之术给张老爷子治病,千万不要让牛头马面或者是阴司的那群鬼差们过来,把张老的魂魄带走。不然的话,嘿嘿嘿,以后就将你卖给菜场的鱼贩子。”
灵犀的眉毛挑了挑,大眼睛也睁的圆圆的,一副鄙视的神情看了眼自己的主人。还是听话的发出一声轻鸣,警惕的守护在叶风的身边。
“你当真会道家的枯木逢春之术?”脑海中再次传来了赤眼的声音。
叶风不好意思的挠挠头,压低了声音说道:“假的,我就是这么一说,该怎么治还得你提醒一下。你知道的…”
“得得得,我知道,我知道你失忆了。多大点儿事,动不动就挂在嘴上,我严重的怀疑你得了更年期综合症。”赤眼不等叶风说完便接过了他的话茬。没办法,这个男人自从失忆的之后像是变了个人似得,怎么就这么啰嗦呢?
不仅是啰嗦,反应还迟钝的不得了,一遇到危险就定格儿,像是网络不好的游戏般。一步一卡,姿势潇洒。
“首先,你应该知道什么是‘气’,只有明白了什么是‘气’,才能够发动气机,调动周身真气。”赤眼像是一位博学多才的师长般谆谆教导,听的叶风是好奇心大作。
“那…什么是‘气’?”叶风等了好几秒,并没有听到赤眼的声音,就忍不住出声问到。
“气有很多种,像:氧气,煤气,毒气…,当然这些气和我们的身体并没有直接联系,就暂时放下不说。先谈一谈人体之‘气’。”
“呃…”叶风一脑门子汗,这家伙说了这么多原来是在忽悠自己呢?刚想出声打击几句,脑海中却又回荡起了赤眼的声音。
“人体之气有三种,一是:精元之气。这种气为生命之本,与生俱来。二是:呼吸之气。这种气通过我们的鼻孔和嘴巴进入到肺部,在身体里进行交换从而保证各个器官的正常运作。三是:愤怒之气。这种气由心而生,往往因为不容易控制而让一个正常人做出疯狂的事情。
精气好的人,面色红润,皮肤有光泽,看上去精神饱满,充满活力;呼吸好的人身体结实,免疫力强,不容易被病菌侵扰;能够控制住不容易愤怒的人,往往心态较好,想得开,自然也就长寿。所以,炼气之‘气’说的便是这三气。
一曰:守精固本。二曰:吐纳换新。三曰:平心静气。只有做到了这三步,才能够发动气机,踏上寻道之途。”
叶风的大眼睛眨了眨,看了看大石头上躺着的张振东,怯怯的说道:“我不想寻什么道,我只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够调动木玲珑的灵气来给这块儿焦炭治病。”
听到叶风的话,赤眼恨不得一巴掌抽在这个二货的脑袋上,然后大喊一声:你他娘还不会走呢就想学人家玩三级跳?
拼命压下心中的那股子无名火,他喃喃说道:“你且跏趺而坐,五心向天,然后抱元守一。”
叶风便一屁股坐在了张振东的身边,然后左脚盘在右腿上,右脚又盘在左腿上。坐定之后,双手叠加成印,抱于丹田气海处,眼观鼻,鼻观口,口观心,心无杂念。
时间仿佛静止,所有的思绪也像是无风之尘,慢慢地坠落。他似乎看到了正在盘腿静坐的赤眼,那光头,那土黄色的僧袍,那与自己一模一样的脸颊和身材都历历在目。又像是看到了那颗在脑域中不停旋转的木玲珑,它晶莹剔透,不染凡尘。
一个金光闪闪的‘木’字如千年老松,傲然挺立。而这个珠子的周围,则是笼罩着如丝如雾的浓郁灵气。叶风分明看见,那些灵气像是一根长长的毛线,紧紧地缠在那颗珠子上。
叶风试着伸出手去,轻轻地捏住那露在外层的毛线尾巴,用力一扯,整个线团便快速的旋转起来。他睁开双眼,伸出自己的右手食指,快速的搭在了张振东的脉门上。
张振东做了一个奇怪的梦,他梦见自己飘了起来,飞过白云,飞过蓝天,飞进浩瀚的星空,飞进那一眼看不到头的宇宙。要死了吗?他用尽最后一丝力气回过头去,想看一眼那个生他养他的地方。
没想到一回头,却看到了一根长长的毛线,自那个蓝色的星球而来,紧紧地绕在了他的脚脖子上。而毛线的另外一头儿则是一张笑起来跟狗尾巴花一般的脸庞。
----叶风?怎么是他?自己好像和这个男孩子不是很熟,他怎么就能够用毛线来系着自己的脚脖子呢?想说话,口不能言;想挣脱,又动弹不得。这种感觉很难受,像是胸口压了一块儿大石般,又像是被不知名的力量束缚住了脖子,冷不防便咳嗽起来。
“咳!咳!”他这么一咳嗽,竟然就悠悠地睁开了双眼。
“嘿嘿!”叶风会心的笑了起来,故意压低了声音说道:“不错吧?我已经把他给救醒了!是不是已经证明,我能够使用这木玲珑的灵力了?”
“二货青年欢乐多!”赤眼不屑的撇了撇嘴,说道:“你只不过是踩到狗屎走运了,想要熟练的使用这木玲珑的灵力,恐怕还早得很!”
“呃…!”叶风一下子瘫软在张振东的身边,他的双腿麻木了。
第两百四十四章 无不活在寻道中
“你…在和谁说话?”如梦初醒的张振东一脸茫然的看着自言自语的叶风,心想,这孩子相貌堂堂,身手又好,如果脑子不灵光的话,倒是一大损失啊。
“呃…”叶风没想到自己和赤眼的对话被身边的张老爷子听了个正着,犹豫着该怎么解释的时候,脑海中却又传来了赤眼的声音。说道:“虽然你已经踏上了问道之途,也能够成功的调动体内的气机,但是想要成丹化胎,以你现在的修为速度,估计还得两三百年的时间。”
“成丹化胎?那是什么?”叶风像是刘姥姥闯进大观园,对赤眼的话充满了好奇。但无奈的是,他似乎对这方面知之甚少,别说成丹化胎,就连‘炼气’一说也是头一次听到。
赤眼的嘴角微微上翘,知道已经成功的勾起了叶风的好奇之心,这才满含深意的侃侃而谈:“问道之难,难于上青天。练武之人都明白一个道理,那就是外练筋骨皮,内练一口气。然而,大多数武道中人耗尽毕生精力也只是徘徊在炼气期初级阶段。”
“哦?照你这么说,那不是没有人能够成功得道?”不知怎么的,听到赤眼的这些话,叶风竟然莫名的失落起来。道?那种玄妙的东西,真的存在吗?
像是感知到了叶风的想法,赤眼竟然微微一笑,说:“道,真实存在!滚滚红尘之中,便有大道三千。这生死轮回是道,这因缘际会是道,这花开花落是道,这辞旧迎新也是道。动是道,静是道,武是道,医是道,大道自然,所以,这一切世间万物的生息存亡皆是道。”
叶风就有些迷惑不解了,他眉头微皱,张口反问:“既然这世间无处不是道,那我们为什么还要费尽心思的去寻道?”
“嗯,问的不错。”赤眼那原本低垂的脑袋忽然就扬了起来,轻声笑道:“即便是大道三千,却也各不相同。因为人有人道,鬼有鬼道,妖有妖道,魔有魔道,红尘三千迷途客,无不活在寻道中。
--这么说吧,天地待万物是平等的,所以便给每一个有生命的迷途客留下了一个攀登天道的机会。虽然机会是有,但恐不知珍惜,所以才将这天道之门给隐藏了起来。正所谓,玄之又玄,众妙之门。至此,才有了寻道一说。”
“哦。”叶风好像明白了什么,喃喃自语着:“这不就等同于凡尘和天界之间修了条高速公路嘛!气机就像是驾驶证,虽然你有了可以上路的机会,但是想要到达天界,必须得先有辆小轿车,而且还得有足够的路费和油费,是这样吗?”
“呃…,差不多吧。”赤眼有些无语,尽管叶风的比喻不是很恰当,但是从理论上来讲,大致是这么个意思。
张振东的眉头皱了又皱,用力想抬起手臂揉一揉惺忪的睡眼,可是却无能为力。月光下,叶风的身影清清楚楚,而他们周围,也确实没有别的人。
他想要坐起来,试了试,浑身上下没有一丁点儿知觉,好像身体已经不受控制,没有了任何反应。
难道说,他张振东已经死了吗?可是,为什么他还能听到叶风的声音?这个家伙,他到底在和谁说话?
“是…刀疤,他背叛了海涛,还串通那莲花寺的女尼姑,把海涛给绑走了。”张振东试着喊了出来,本以为眼前的叶风已经不可能听到他的声音,没想到叶风却是睁大了眼睛盯着他。
良久,才竖起食指放在了嘴巴前面,对着他“嘘”了一声,说道:“大叔,你活腻歪了吗?拜托你小点儿声音好不好?我在想办法给你疗伤,如果你帮不上什么忙的话,就闭上眼睛睡一会儿,不要捣乱好吗?”
活腻歪?疗伤?自己在捣乱?张振东的脑子有些不好使了。这个家伙明明是在和什么人聊天打p,还说在想办法给自己疗伤。他真想扯着嗓子吼一声:兄弟,咱要点脸行不?可是看看四周,空无一人,他自己又像是瘫痪了一般动也不能动,就索性闭紧了嘴巴,合上了双眼。
可是越想越气,呼吸也就变得急促起来。这个兔崽子,如果他真的想要给自己治疗的话,不是应该立即把自己送到医院去吗?就算你功夫再好,不懂医术有个屁用?疗伤?我信你个鬼!
看到张振东此时的可怜模样,叶风的心里突然就泛起了怜悯之心,他轻轻地哀叹一声,然后悄悄的伸出右手,重重的按在了张振东脑后的嗜睡穴位上。
“如果可以的话,我想要把他治好。是那种完完全全的康复,不留一点儿疤痕,不留一点儿回忆。他不是坏人,不应该受这种罪。”叶风一脸认真的说到。
“嗯,或许别人不行,但是你,肯定行。”赤眼那血红的眸子里精光闪烁,他对这木玲珑觊觎已久,自然不想错过这个难得的机会。
“那好,我们就开始吧!”叶风说着,便轻轻地闭上了双眼。赤眼也屏气凝神,静待这神圣时刻的到来。
吸…绵软细深长,呼…慢柔轻沉久,再吸,再呼,一连做了九九八十一次腹式呼吸,叶风才调整好自己的内息,做到了心无杂念。他正想指引着意识去触碰那脑域中围绕在木玲珑周围的缕缕气丝时,赤眼的声音却及时的响了起来,说道:“不行,还不到时候。”
不到时候?叶风的心中微微一惊,按说他已经心无挂碍,怎么就还不到牵引那木玲珑灵气的时候呢?
“你虽然已经心无杂念,但是还存在七情六欲,没有达到忘我之境,忘情之境,自然是无法使用那木玲珑的先天灵力。叶风,不管你心中有何牵绊,都需要暂时放下。”赤眼循序善诱的说着,想通过语言让叶风放下心中的牵绊,或者说是情感纠葛,达到忘情之境。
忘我之境?忘情之境?那是什么?他说让自己暂时放下心中的
牵绊。这牵绊指的又是什么?
静下心来的叶风慢慢地回味着赤眼的话,眼前却浮现出经历过的一幕幕画面:那条躲在杂草丛中的毒蛇?那个偷偷看到的肇事新闻?还是…忽然开口和自己说话的地藏菩萨?都不是。最后,眼前逐渐清晰的画面竟然是梦瑶带领着一群女尼姑跳早操时的场景。
难道说,自己牵挂的是----梦瑶?应该是吧?毕竟人家给了自己一千多块钱的劳务费,自己还看了人家的身体,尽管她当时还穿着内衣和小裤裤。哎,说好了要跟着她混的,可还是让人把她给掳走了。这是他叶风的心结,又怎么能够随随便便的解开呢?
是自己对不起梦瑶啊!叶风想,眼下最关键的任务还是先治好张振东,接着再找到梦瑶。至于那些想对她图谋不轨的人,一定要让他们受到应有的惩罚。骂过她的,要帮她骂回去;打过她的,要帮她打回去;杀她父亲的那些人,也要把他们都统统都杀掉。
想通了这些,叶风也便找到了放下的办法。没有了感情的牵绊,他顿时觉得神清气爽,那天地也为之变色,不再是蓝蓝的天,白白的云。周围的一切似乎都改变的形态,甚至那树也不再是树,那山也不再是山,那水也不再是水。
他似乎明白了什么道理,原来这世界并非是单一的三维空间,而是由多个低中高维度空间共存。只不过在正常的条件下,人类只能看到和触碰到三维空间里的一切。而那些存在于多维空间里的生物便像是无所不能的神,也或是无恶不作的魔。让人谈之色变,唯恐濒临侵扰。
但不管那些生物是什么,你改变不了自身的形态,也便进不了那个空间,看不到它们的样子,更不能和它们相互交流。而所谓的道,便是改变自身形态的方法,或者是强化自身机能的方法吧?
似乎是遨游在浩瀚的星空里,叶风觉得身体无比轻灵。身边的那些发光的小点点是什么?星星吗?还有那个黑乎乎的大洞,又是什么?
“叶风,回来,以你目前的资历和修为,尚不能穿梭六道,遨游太虚。”赤眼的声音突兀的响起,却是无比严厉。
叶风一个哆嗦,赶紧稳住心神,口中默念静心咒,这才悠悠转醒。额头上已经是大汗淋漓,他举起胳膊,用衣袖将汗水拂去,这才开口说道:“刚才好险,我差一点儿就变成线条走进另一个世界。那…,究竟是什么地方?”
“那是无极之门,也叫轮回之墟。”赤眼的声音忽然变得有些奇怪,他不想和叶风讨论这个话题。因为三百年前,就是这个家伙把他遗忘在了轮回之墟,害得他独守寂寞三百年。那种滋味,或许他至死难忘。
“无极之门?轮回之墟?”叶风的眼睛睁的老大,一时间却是难以明白这两句话里的意思。
第两百四十五章 天意使然有定数
看到此刻的叶风一脸茫然,赤眼的脸上就浮现出一抹冷笑。谁说的?魔高一尺道高一丈?谁说的邪不胜正?你出来看看,你出来仔细看看。
三百年了,我赤眼罗汉尚记忆犹新;而这个拥有仙骨灵根的木玲珑却是什么都不记得了。是不是很可笑?是不是很讽刺?
这就是所谓的贪狼星下凡?木玲珑转世?哈哈,狗屁,全都是狗屁!
“你好像很得意?”
“哼,岂止是得意,他应该已经得意的忘了形。”
“----??谁?究竟是谁?出来,有本事出来和我大战三百回合!”听到有人敢讽刺自己,赤眼罗汉的火气“噌”的一下子就上来了。他自问脱离木玲珑转投魔界之后,便鲜有对手,如今困在这方寸之地还遭人嘲弄,实在是愤怒之极。
“呦呵,他还生气了。哥哥,你告诉他,我们是什么人。”
“好的弟弟,我这就告诉他我们是什么人。”
“------??”赤眼罗汉支起耳朵来等了老半天,也不见对方报上家门,就恨得钢牙紧咬,拳头也握的“咯咯”直响。这俩混蛋,不是说要告诉自己他们是什么人吗?怎么又没了声音了?你倒是说啊?有本事你说啊?
木修罗疑惑的看了木菩提一眼,问道:“哥哥,你怎么不说话了?”
木菩提认真的想了想,才一脸为难的说道:“我本来是想要告诉他的,但我们不是人啊,也就不知道该怎么向他介绍我们了。”
天呐,你让我死了吧!赤眼罗汉一屁股坐在地上,他已经猜到了那两个家伙的身份。他们是木玲珑的本体守卫:木修罗和木菩提。木菩提心性善良,常穿一身白衣,做书生打扮,值日勤;而木修罗心性狂躁,常穿一身黑衣,做武士打扮,值夜勤。
确切的说,他们两个不是人,只不过算是守护在木玲珑身边的两个精灵而已。虽然有些修为,但是对付一般的小妖小怪尚可,如果遇到一些厉害的家伙,他们就只是摆设,只有任人宰割。
“我当是谁呢?原来是弼…,不是,原来是你们两个,寄生虫,就凭你们那点儿修为,也想来挑衅我吗?”赤眼罗汉不屑的盘腿而坐,甚至都不愿意再纠结这个话题。
木修罗性子火爆,一听到赤眼这话便不高兴了,吹胡子瞪眼的说道:“谁是寄生虫,你小子给我说清楚,到底谁是寄生虫?”
“肯定是你们兄弟俩啊,如果你们俩不是寄生虫的话,那又是什么呢?既没有独立的思想,又没有独立的意识,完全是为了存在而存在。试问,这不是寄生虫又是什么?”赤眼的话里句句带刺,只说的木修罗面红耳赤。
你才是寄生虫,你们全家都是寄生虫。木修罗气得牙痒痒,恨不能一斧子把这个赤眼罗汉劈成两半儿,以解心头之恨。
木菩提倒是心思沉稳,他眉头微皱,在心中思索着赤眼罗汉为什么要激怒木修罗。像他这么狡猾的家伙,每一句话
或者是每个动作都有可能是个陷阱,自己这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弟弟又怎么会是他的对手呢?
果然,赤眼罗汉接下来的一句话便暴露了他的真正目的。“既然叶风有仙骨灵根,又是木玲珑的转世之躯,何不直接让其掌控这木玲珑的先天灵力,唤醒他的所有记忆?
--若是宿命,便是迟早的事,为什么还要挥起修罗刀,含恨斩情缘?他斩就斩吧,还要我们跟着他在这人世间受苦受累?这不是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吗?”
听到赤眼的唠叨,木菩提双眼圆睁,气的浑身颤抖。这个恶魔,难道他想要鼓动自己的傻弟弟去解除木玲珑的封印吗?如果是那样的话,叶风的身体肯定会承受不住这股力量的冲击而自爆吧?那个时候,就算他赤眼罗汉已得金身,也怕会粉身碎骨,魂飞魄散吧?
“寄生虫,我知道你不敢。别说解除封印,就算是让你过来和我大战一场恐怕你也是不敢的吧?”赤眼罗汉一边说,一边摆出不屑的姿态,似乎那木修罗真就不敢和他单打独斗一般。
“欺人太甚!”木修罗忍无可忍,右手就那么凭空一抓,操起一柄鬼头大斧便遁去身形。他一连试了好几次,竟然都没有办法进入到赤眼罗汉所在的那个区域,不禁疑惑起来,喃喃自语道:“咦~?怎么回事,难道我的法术失灵了不成?”
木菩提却是一脸了然的摇头笑道:“赤眼小儿,你不要再进行试探了。木玲珑已经成功的完成了自我的净化蜕变,所沾染的魔气早已经消失不见,你就老老实实的待在这里反思悔过吧!
--除了帮助叶风问鼎天道,你别无选择。没想到吧?这里是你拥有思想和自我意识的地方,也会是你失去思想和自我意识的地方,这就是宿命。苍天早已注定,万物不服不行!”
计谋被人识破,赤眼也丝毫没有觉得尴尬,他咧开嘴巴笑了笑,说道:“还算你有些头脑,竟然被你看破了。也罢,我就助他一臂之力,谁让他就是我,我就是他呢!”
“嗯,你这样想就对了。”木菩提的脸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担心那赤眼罗汉居心不良,会故意将叶风引入魔道,又开口说道:“渡人成仙本就是件莫大的功德,说不准因缘际会,你也能得到金身善果呢!”
哦?赤眼的双眸一亮,立即闪现出喜悦之色。练武也好,炼气也好;成佛也罢,成仙也罢,最终的目的不都是为了身强体健,与世长存么?如果真像木菩提说的那样,自己不妨就当一次心灯,为叶风这个红尘的迷途客照亮攀登天道之路。
本来他赤眼还存有异心,想方设法要逃离这**的束缚,或者是完完全全的获得这**的控制权,但是屡遭失败之后,他不得不打起了别的主意。
有人说,当你面前纵横错杂的摆放着很多条道路时,你就会彷徨,会茫然,不知道怎么选择;但是,如果你只剩下唯一一条路的话,尽管那条路崎岖坎坷,布满荆棘,你也会勇往直前的走下去。这…,也许就是困兽犹斗
的道理吧!
既然别无他路,赤眼就只能盼望着叶风能早日突破,顺利获得木玲珑的先天灵力。成佛也好,成魔也罢,总是一种改变吧?起码他不会再这么百无聊赖的囚禁在这里。
已是子夜时分,山风呼啸,吹走片片疑云。明月当空,叶风跏趺而定,五心向天,抱元守一,心神也慢慢和周围的一切融为一体。这山,这水,这树,这石,这花草虫鸣,这天地万物,都一一展现在他的眼前。既熟悉,又陌生,既息息相关,又各成宇宙。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耳畔处回响起赤眼的声音,他说:“这《道经》你想必听说过,但是其真正的意义你明白吗?抛开世俗的观点来看,从静到动之间寻找,你会发现什么?”
从静到动之间寻找?会发现什么?叶风屏气凝神,在脑海中琢磨着这句话的意思。可是思来想去却是怎么都不明白赤眼话里的意思,不免就焦虑起来。
看到叶风的额头上渗出了细密的汗珠儿,赤眼摇头苦笑。看来是自己太着急了,他就像是一个孩子,一张白纸,什么都不懂,什么也都不知道。慢慢来吧,迟早都会明白的。
想了想,忽然像是抓住了什么,连忙笑着提醒:“你不要被世俗的注解所误导,《道经》本身就隐藏着攀登天道的重大秘密,只是一般人不理解,看不透而已。”
--“这么说吧,一个人有一个人的想法,一千人便有一千种解释,你认为哪一种解释是对的?华夏文化博大精深,从古至今,又有谁敢说自己完完全全的读懂过《道经》?”
--“正所谓知者不难,难者不知。无论是看人还是看物,都要从不同的角度去接纳,去理解。也许所有的铺垫只是铺垫,而真正的道理,只藏在某句话或者是某个字里呢?”
从不同的角度去接纳?去理解?叶风的眉头微皱,脑海中立刻又浮现出赤眼刚才念过的几句话。铺垫只是铺垫?他究竟想让自己明白什么呢?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冥冥之中,他觉得这两句话很是特别。
什么叫无欲以观其妙?有欲以观其徼?应该是无欲无求才能见,心有所指会牵绊吧?他忽然想起在莲花寺东殿墙壁上看到《金刚经》里的这么一句话: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执邪念,不能见如来。
原来如此!叶风的脸上露出了喜悦的笑容,他睁开眼睛,然后双手翻飞。刹那间,手指中白光闪耀,竟然凭空出现了一根根冒着寒气的光针,随着叶风的精准定位而刺入了张振东的身体里面。
无影神针?赤眼罗汉大喜,他怎么也没有想到,叶风在自己的点拨之下,这么快就能够参悟大道,掌握使用木玲珑灵气的方法。当真是天意使然有定数,冥冥之中自安排啊。
第两百四十六章 鬼奴归来泪满襟
王丽回来了,这本来是个好消息。可是她却偏偏带回来了一个很不好的消息,慕容雪还在那个女魔头的手里。
然而,无论是这个好消息还是这个坏消息,对于叶风来说,似乎都一样。因为他现在根本就不记得王丽是谁,更想不起来慕容雪又是何人。
这个漂亮的女鬼说她是自己的鬼奴,那么自己就应该是一个很厉害的角色才对。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个醉酒撞人的肇事司机就绝对不可能是他叶风,他也就没必要再躲躲藏藏。
“有…”他刚一开口,想要问一声体内的赤眼,有没有快速恢复记忆的方法,不曾想却被赤眼给硬生生的打断了。
“我知道你想要问什么。”赤眼说:“有,有快速恢复记忆的方法,不过可不可行,完全取决于你自己,因为那是一件十分痛苦的事情。我会教你怎么做,但不是现在。你没有察觉我们已经被人给盯上了吗?”
被人给盯上了?谁?叶风的双眼一凛,就要责问正在警卫的灵犀。
“不要说话!”脑海中立刻又回荡起赤眼的声音来,他说:“你才刚刚突破,对精神力的操控还很陌生,更是难以熟练的运用木玲珑的先天灵力,做起事情来还是谨小慎微些好。不过,你脑海里想些什么我都能感知得到,所以我们之间的交流会变得更加简单,隐秘。”
叶风的心里一阵唏嘘,他悲哀的发现,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他还有什么**可谈?尽管这个偷窥自己想法的家伙并不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但是这依然别扭啊!因为他不仅能够用语言来和你交流,甚至还能认可或者否定你心中的想法,这~像不像是思想里的禽兽和禽兽不如?
那两个小家伙儿,一个标榜正义,一个代表邪恶,往往在你难以取舍的时候来一场精神大战,直累的你满头大汗,一肚子闷气。哎,如果自己和女朋友想要亲亲小嘴,做一些超友谊的热身运动时,他突然在脑海里喊那么一嗓子,会不会把自己给吓萎了?
呵呵呵,想想就他娘可怕。诶,幸福啊,你为什么总是出现在别人的生活里。
“你知道吗?你这种思想很肮脏。”赤眼的声音再次响起,因为他已经感知到了叶风此刻在想些什么,无奈的叹了口气,哀怨道:“如果说我对红尘之事丝毫都不感兴趣你会相信吗?”
信,当然信!叶风心想,你根本就不是人嘛,又怎么会对红尘之事敢兴趣呢?
“对,我不是人。你可以称我为魔,但你知道魔是什么吗?”赤眼也像是有了火气,面对叶风毫不退让。
魔?这个问题叶风还真的是很难回答。因为失忆的缘故,他脑海中也只能想起来十二岁以前的事情。依稀记得《三打白骨精》的桥段,白骨精?她应该也算是妖魔吧?
赤眼冷笑,“白骨精?她充其量也就是个修炼了五百年的骷髅怪而已。你懂得,神仙是人做,所以,世间万物,欲修仙道,必须先修人身。没有人身,即便是道行再高,也入不了仙籍,领不到仙禄。”
仙籍有什么用?仙禄又是什么?好像那玩意你有似的,叶风在脑海中鄙夷的想着。不得不说,自从他知道了这个世界上存在鬼神,便对这样的事情充满了好奇之心。
“仙籍是你脱离这个三维世界到达更高维度世界的凭证;而仙禄,…”赤眼的话一出口,却忽然发现,他的记忆也在一点点儿的消失。什么情况?难道真如那木修罗所言,这里是他拥有思想和自我意识的地方,也会是他失去思想和自我意识的地方?
是什么?仙禄究竟是什么?叶风就像是好奇宝宝一般,有股子不耻下问的求教之心。
“我…”赤眼张了张嘴,痛苦的说道:“我…想不起来了。而且,我的时间可能不多了,如果你再问这些无聊的问题,那么将会错过很多了解你自己过去的机会。”
呃…,叶风有种想用脑袋来撞墙的冲动。这个家伙,都是从哪里学来的套路。先是把人家撩拨的欲仙欲死,然后就那么拍拍屁股走人了,一点儿都不负责任。他刚才还吹嘘自己是魔,是比骷髅怪还厉害的魔,怎么才说这么一会话就时间不多了?难道他也像手机一样,充电的不成?
“我不是手机,但是我确实需要好好休息一会儿了。你还是先去应付那两个正在盯梢的家伙吧,他们一直在打你木玲珑的主意。”
--赤眼说完,便跏趺而坐,他需要守住自己的魔心不死。否则的话,就算他什么事情也不做,终究会被这木玲珑的强大力量所吞噬。到那时,他恐怕真就会失去思想和自我意识,成为叶风身体的一部分。
因为叶风和赤眼的交流完全是在大脑中进行的,所以当叶风睁开双眼的时候,也不过是仅仅过去了三两分钟而已。
看着面容精致,身材姣好的王丽,叶风情不自禁的皱起了眉头,在心里思索起来。自己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又有着什么样的过去呢?他很好奇,这鬼奴是用来干什么的,就出声问道:“你真是我的鬼奴?”
“是。”王丽接触到叶风那灼热的目光时总感觉怪怪的。记忆里,这家伙从来都不会对着她笑的这么猥琐,难道他真的出现了什么问题?
“那…”叶风在心里琢磨了一番用词,这才略带羞涩的问道:“我们两个有没有?…”虽然他的声音很小,还是被王丽给听到了。
“没有!”王丽的小脸上瞬间爬上了一层红晕,脑袋低垂,咬牙切齿的说道:“龌龊,你怎么变成这样了?”
“呃…”叶风尴尬的摸摸鼻子,心想,自己不会有什么问题吧?这么漂亮的鬼
奴,自己都没有下手?难道自己是岳不勤?嗯…,肯定不是。那~问题究竟出在哪里呢?
慕容雪?对,一定是慕容雪。看来这个慕容雪应该就是自己喜欢的女孩子了,不然的话,怎么能做到守香而不自窃呢?嘿嘿,这么说来,慕容雪的样貌应该比这个王丽更漂亮一些。嗯,肯定是这样。
“那…慕容雪是谁?我老婆?还是女朋友?”叶风着急的问到。
“她…”想起慕容雪,王丽的心里就是一痛,满是怜悯的说道:“她不是你什么人。她只是一个苦命的女孩子而已。”
“不是我什么人?”叶风纳闷了,满脸错愕的问道:“不可能吧?怎么可能不是我什么人呢?你刚才还紧张兮兮的让我去救她呢,如果和我没有什么关系的话,我凭什么要去救她?”
“凭什么?”看见叶风的这副嘴脸,王丽是真的怒了,她咬牙切齿,她泪流满面,她声音哽咽,她浑身颤抖,好一会儿,才指着叶风大吼道:“凭她是慕容雪;凭她千里迢迢从南都赶过来就为了陪在你身边;凭她爱你心疼你;凭她冒着生命危险来南都就是为了让你能见到苏晚玉一面。凭什么?你居然有脸说凭什么?”
叶风傻眼了,一脑门子冷汗,张大着嘴巴看着王丽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慕容雪。慕容雪。慕容雪。原来她是因为自己才以身犯险,而自己呢?竟然还想为了钱让梦瑶来潜一下,渣男啊,不折不扣的渣男。
“我…失忆了,什么都不记得了。”叶风的声音很小,小的甚至都不知道旁边的王丽能不能听得到。
“是,你失忆了,什么都不记得了。这一点我可以理解,但是我刚才让你和我一起去救她的时候你是怎么说的?”王丽像是一个受了刺激的小孩子一般,泪眼婆娑的盯着叶风。在她的心里,所谓的爱情是美好的,神圣的,专一的。
可是眼前的这个男人,怎么能够这么的滥情呢?见一个爱一个,爱一个伤一个。他当自己是谁啊?还想学人家唐伯虎,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吗?
呸,渣男,垃圾,社会败类,王丽在心里狠狠地骂道。如果眼神能伤人的话,她已经将自己的这位男主人捏扁又揉圆,揉圆又捏扁,来来回回几十次了。
大祭司兰妃瞥了眼身后的黑斗篷,轻声问道:“你怎么看?”
黑斗篷低垂着脑袋想了想,答道:“不能不信,也…不能全信。毕竟,他刚才的样子,分明就是大护法----赤眼罗汉嘛!”
兰妃那白皙漂亮的下巴点了点,没有说话,而是转过身去,化作一团黑烟不见了。
黑斗篷盯着月光下大石头上的叶风看了好几眼,这才喃喃自语道:“莫非他真的失忆了?小心驶得万年船,还得劝主子再试探试探。”
第两百四十七章 风轻雾浓恨水寒
晨露未干,朝霞无限,那鲜红的太阳如佳人初醒般羞涩的钻出夜幕,不施粉黛,未染唇腮,却更加的惹人怜爱,有股子慵懒魅惑的味道。像知己以上,恋人未满,惹人无限遐想却又让人难忘。
风轻轻兮怨山冷;雾浓浓兮恨水寒。天蓝蓝兮深似海,云淡淡兮若纱帘。空气,清新又湿润,很舒服,只不过这身体下面的石头它太过僵硬,硌得慌,睡得就很不舒服。
张振东刚想要换个姿势的时候,忽然感觉到危险来袭,他慌忙躲闪,却听到“啪嗒”声响,一堆叫不出名字的鸟雀粑粑便落在了他刚才躺着的位置上。
“嘿嘿!”他咧开嘴巴笑了起来,自言自语的说道:“还好老张我身手不错,不然的话,还不被这“天粪”给砸个正着嘛!”
“醒了?”叶风睁开双眼,笑眯眯的看着眼前这个一脸得意的小老头儿,心里有种说不出来的喜悦。他是自己治好的,他真的是自己治好的。
无影神针,这种《鬼语秘录》里早已失传的独门绝技,竟然被玉树临风,风流倜傥,英俊潇洒,才高八斗,貌似潘安,号称一朵梨花压海棠的自己给学会了。惊不惊喜?意不意外?感不感动?
那眼,那鼻,那脸,那恢复如初的皮肤和筋骨,都是自己治好的。哈哈,原来人世间真的有神力之说。精气神乃人之三宝,也是力量的三种源泉,此言果然不虚。
力气也叫气力,就是呼吸之间身体所能发挥出来的本能力量;精力也叫精气之力,是一个人全神贯注的做事时所耗费的精元之力。人体的精元有限,消耗的越多,身体也就越差。
而神力,应该就是人们所说的精神力,也叫神识。是一个人的磁场或者脑电波足够强大时才能够激发出来的神秘力量,也是人类至今最难以掌握的力量。尽管能够使用它的人们寥寥无几,但它却真真切切的存在着。
“醒了。”张振东也笑,不似叶风笑的那么得意,却是发自内心的喜悦。他庆幸自己还活着,这是老天的眷顾,也是叶风的恩德。“我欠你一句谢谢。还有一声抱歉!”张振东说着,脸上竟然难得的爬上了一抹羞涩。
叶风只是笑眯眯的盯着他看,并没有出声说话。他的眼神很灼热,不是因为张振东多么好看,只是因为张振东是他治好的第一个病人而已。
第一次总是难忘的!叶风想,这算不算是他们之间彼此要了对方的第一次?用不用把这个重要的日子记录下来?写个心得体会什么的?他盯着张振东黑乎乎的脸庞和身上的破衣烂衫看了好几眼,心想还是算了,毕竟他不喜欢男人很久了,还是这种发白牙黄的老大爷。
想起慕容雪,叶风脸上的笑容便慢慢敛去,然后慢慢浮上羞愧之色。虽然她暂时没有生命危险,但是还身负重伤为他人俘虏,这不是叶风愿意看到的。
“瑶瑶呢?你之前不是和她在一起吗?”张振东似乎根本就不在乎自己的伤势,连看都不看一眼,感谢完叶风后便追问梦瑶的下落。不过也合情合理,谁让他张振东和梦海涛是拜把子兄弟呢,关心自己兄弟的女儿那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她…被人给抓走了。”叶风说这句话的时候是有些小惭愧的,毕竟他自认为还是梦瑶的保镖,护花使者,就这么让人在眼皮子底下把人给掳走了,还真是有点儿掉面子。
“抓走了?”张振东大惊,脸色也寒了下来。想起自己亲耳听到刀疤和那个尼姑的对话,他就气的浑身发抖。眉头紧紧的皱在一起,牙齿被咬的“咯咯”作响,他握紧拳头又松开,他松开拳头又握紧。
终于,张振东一气之下没能控制住自己的情绪,一把抓住了叶风的肩头怒吼道:“你不是她的保镖么?你不是功夫无敌吗?怎么就让人把她给抓走了?你说,你说呀?”
在张振东伸手来抓叶风肩头的时候,那空中警卫的灵犀宝剑预感到危险袭主,一声轻鸣便直刺张振东的后心,要不是叶风及时用眼神给阻止住,恐怕张振东就立毙当时。
知道张振东并没有恶意,也知道他完全是因为担心梦瑶的安危才做出来的过激行为,叶风索性就咧开嘴巴笑了起来。
安慰道:“放心吧,她很安全,我知道是什么人抓走了她,那些人的目标是我。所以,在我还没有出现以前,他们是不会伤害梦瑶的。我答应你,一定会把梦瑶安全的带回来,但不是现在。”
听到叶风的话,张振东也冷静了下来。他知道,叶风的身手不错,至少自己不是他的对手,也相信他说到就一定会做到。可是,可是为什么不是现在?
“你的伤没事了吧?”叶风看着一脸疑惑的张振东说道:“也许,梦瑶待在那个地方会更加安全一些。她若是回来,便成了活生生的靶子。到那个时候,敌人在暗,我们在明,岂不是吃亏的很?”
“嗯,你说的也有道理。”想通了叶风话里的意思,张振东终于点了点头,重重的叹了口气,问道:“那现在该怎么般?”一直以来,他都是扮演着保镖的角色。真正的主角是梦海涛,他才是《天海集团》的灵魂人物,真正的掌舵者。
“梦海涛死了,想必这消息已经传遍北都。所以,你需要站出来主持大局。”叶风一脸认真的盯着张振东说道:“当然,这个时候最适合站出来的人是梦瑶。但是没有我在身边,她的安全就保证不了。所以,还是你来吧。站出来,暂时把那些人的目光都吸引过来,方便我在幕后动手。”
呃…,张振东想死啊。没有你叶风在身边就保证不了梦瑶的安全?这话说的也太…那个了吧?虽然刀疤叛变了,但是公司的保镖们素质还是不错的,一个打几个不成问题,怎么就保证不了梦瑶的安全了?
可是,梦瑶不适合站出来,他张振东就适合站出来?还充当靶子,把那些人的目光都吸引过来?他有种想把叶风给掐死的冲动。奶奶的,这小子心眼忒坏。
忽然间,张振东像是想起了什么。他诧异的盯着自己的双腿看了又看,然后甚至把身上的破衣烂衫都脱了下来,只剩下一条四角内裤,开心的又蹦又跳,像一个捡了钱的孩童一般。
“我的伤…,全好了?这…不肯能吧?我一定是在做梦,我一定是在做梦对不对?”他一边说,一边跑到叶风的面前转着圈。那架势,就好像在央求叶风来欣赏他**的身体一般。
叶风的嘴角抽了抽,赶紧把脸转向了一边。苍天啊,大地啊,你打个雷劈死这个老家伙吧!太他娘辣眼睛了,让他叶风情何以堪?
西郊,李家祠堂。黑斗篷静静地站在檐下,目不转睛的看着推门而入的李明月,用他那沙哑如含着一嘴沙子的独特嗓音说道:“乖徒儿,有没有把叶风掉落在《彼岸居》里的东西给带过来?”
“自然是带来了。”李明月快步走到黑斗篷的身前,躬身行了一礼之后,才将手中捧着的檀木盒子给递了过去。
黑斗篷没有去接,而是伸出右手指了指旁边的侧房,说道:“放在我房间的桌子上吧,你做的很好。”
“没有,举手之劳而已。”李明月说着,便转过身去,刚刚抬起右脚,身后却再次传来了那个熟悉的声音。
“李流云呢?怎么样了?听说你为了他求见了龙主?”
李明月的脚步一滞,连忙又转过身来,躬身说道:“是的,可惜龙主只赐了半颗神药。命是保住了,只不过还昏迷不醒。”
“呵呵。”黑斗篷像是早已经看穿了李明月心中的想法,笑问道:“好徒儿,那你究竟想不想让他醒过来呢?”
李明月的心中一惊,脑门上的汗水也情不自禁的流了出来。他把腰又弯了弯了,脑袋也压低了一些,这才小心翼翼的说道:“徒儿愚昧,不知道师父的意思是…?”
“我没有什么意思,你们兄弟两个的事情,还是你们自己解决吧。”黑斗篷一眨不眨的盯着面前的李明月。良久,才又出声说道:“不过,你若是真的想要那李流云苏醒过来,我倒是有一个法子。”
“什么法子?”李明月的双眼一亮,却是强制性的压抑住了内心的颤抖。对,是颤抖,因为他过度的激动,以至于浑身上下都轻微的抖动了起来。
黑斗篷伸手轻轻在李明月的肩膀上拍了拍,说道:“不要那么激动,法子是有,但是管不管用尚且还是个未知数。”
李明月就恨得钢牙紧咬,若不是差距太大,他都有心一拳打在这个丑陋家伙的下巴上。拜托,你说话能不能不要这么大喘气?大爷的,吓死宝宝了。
第两百四十八章 李家流云遮星月
没有谁甘当坏人,哪怕他坏到冒泡;也没有谁喜欢被人指责,哪怕指责他的人是亲生父母,乃或是授业恩师。喜欢被人称赞和认可是人之本性,哪怕家世显赫的李明月也是如此。何况在他的心里,黑斗篷只能算是他半个师父。
尽管被这个师父戳中了心事,李明月依然装作毫不知情的样子。他态度谦卑,笑容可掬,如子如徒,和颜悦色,让黑斗篷挑不出一丝毛病。
“七杀任如玉,破军岳无双。流云遮星月,杨柳赛花香。”这首诗是流传在北都的一首儿歌,如今从黑斗篷的口中说出来,着实让李明月的脸上蒙上了一层冰霜。
诗中一共有八个人,分别是:任如玉,岳无双,李流云,百里星,李明月,杨辰,柳飞飞, 花弄影。他们分别出自京师重地北都城的七个大家族,是近年来北都城最有影响力的八个年轻人,被那些名流雅士放在一起戏称为北都八骏。
这样的排名不是空穴来风,是按照北都城三年一次比武大赛的个人武学实力进行排名的。尽管李流云现在已经算是个植物人,没有了今年参赛的机会。但是新一轮的比武大赛还没有开始,所以他李明月就只能还排在第五位。
他不甘心,他不服气,所以他要提升。但是武圣所传授的方法千篇一律,他知道的,别人也知道;他练习的,别人也在练习。招式一样,功法一样,就连练习的步骤也一样。如此一来,想要见个高低,就只能更加刻苦的练习。
俗话说欲速而不达,于是,李明月越是疯狂练习,就越是觉得自己没有信心。他不得已才想了那个办法,召集天下高人,从他们身上取长补短。功夫不负有心人,也正是应了那句话:高手在民间。
一个偶然的机会,他见到了黑斗篷。虽然对方的身份比较敏感,但是达者为师。只要他实力强悍,跟他学些经验和方法又有什么关系呢?
民间不是流传着这样一句话?不管黑猫还是白猫,只要抓住了老鼠就是好猫。魔族又怎么了?鬼奴又如何呢?自古胜败论英雄,谁又会在意你什么出身?只要实力够强,白的可以是黑的,黑的也可以是白的。
不管别人信不信,他李明月坚信。这便是权势的力量,也是权势的魅力所在。他不是武痴,更不是疯子。那么,他为什么要争个第一呢?
论权势,他爷爷是军中大佬,父亲是国家上将,这样的家庭又有多少人能够攀比?论钱财,他李明月若是经商,恐怕什么都不做就会有大把的钞票送上门来吧?
那他李明月傻了吗?有这样的爷爷和老爸,还用得着费尽心思吃尽苦头的练武修行吗?错!正是因为他尝到了武道修为给他带来的种种好处才更加刻苦,卖力的想要进一步,再进一步。
子非鱼,安知鱼之乐也?不懂武,又怎会知道武道艰辛,又怎能体会武学妙境给修行者们所带来的神奇感受?
为什么人们越是有钱就越是信奉神明佛道?不是因为迷信,更不是因为他们有钱了胆子就变得小了。而是因为他们有了钱,就能够走得更远,看的更多,知道普通人所不知道的一些秘闻秘事。
正是因为李明月出生在这样的家庭,所以他才有资格拜入华夏武圣的门下,和为数不多的几个人一起学习那些高深正宗的武功招式和内功心法。
武圣不是一个人,更不是一个官职,只是一届比武大赛的冠军得主而已。三年一任,卸任后的武圣都有机会进入最神秘的红墙内院。或得一秘典,或得一神兵,或得一丹药,或得一与天道高人近距离讨论经验的机会。
他李明月不缺武学秘典,不缺神兵利器,更不缺天材地宝之类的灵丹妙药。他缺的,正是与天道高人近距离讨论经验的机会。
学海无涯,天道艰辛,谁不想在这条路上
走得更高,更远?黑斗篷?哼,他只能算是邪魔歪道。所传授的那些功法,李明月只会暗地里练习,借鉴一些经验和方法而已。他自认为是君子正道,不屑与这些黑暗势力为伍,所以他打心底里是瞧不起兰妃和黑斗篷的。
只不过,人家的实力摆在那里,他无法突破体质上的瓶颈,也就没有办法练习一些更高深的武道功法。如果实力允许的话,他会毫不犹豫的把黑斗篷杀死在自己的剑下。他们之间的关系,也仅限于相互利用而已。
什么七杀,什么破军,不过是上一任武圣信口开河而已。如果他们真的是天神下凡,神仙转世,还用得着苦苦修炼吗?恐怕眨一眨眼睛就能够杀人夺命吧?
“怎么?不服?”黑斗篷敏锐的察觉到了李明月脸上的表情,出言讽刺道:“你还真不要不服。我实话告诉你,杀破狼三星确有其事,而且,他们的确拥有着不为人知的神秘力量。”
听到黑斗篷的话,李明月的眼神就情不自禁的凛了起来。他自认为是练武天才,人中龙凤,奈何造化弄人,却处处都比不过自己的亲弟弟。
“不过你也不是没有机会。”黑斗篷沉思良久,才又开口说道:“杀破狼三星注定纠缠不清,所以…他们鹤蚌相争之时,你就能渔翁得利。你现在需要做的,就是让他们三个人早些见面。仅此而已。”他说完若有所思的看着李明月,像是还有话说,却又迟迟不肯开口。
让他们早些见面?有用吗?这一招四两拨千斤虽然不错,但是那个土包子--叶风,他真的是贪狼星投胎,木玲珑转世吗?李明月回味着黑斗篷的话,眼中的光彩一闪即逝。
黑斗篷瞥了眼李明月手中的檀木盒子,终究还是忍不住说道:“欲擒之,故纵之。或许,李流云是个契机。”他说完,轻轻地挥了挥衣袖,然后化作一阵黑烟消失不见了。
第两百四十九章 梦瑶的遗书
直到李明月大步离开,那李家祠堂后院的月亮门处才闪出来一个人影。她面容精致赛西施,体态婀娜似貂蝉,琼鼻樱唇红玉肤,柳叶弯眉桃花眼。云袖轻摆引蜂蝶,素手凝香若幽兰。一颦一笑百媚生,步履轻盈自生莲。
一袭素白色棉布长裙,乍一看仙气飘飘,脚下是一双黑色的软底布鞋,款款走来,如三月的暖风拂面,让人有股子春心荡漾的错觉。
她面无表情,不喜不悲,一直走到刚才黑斗篷站立的地方,才停下来说道:“找到了吗?”
话音未落,她身后黑烟翻滚,接着黑斗篷便立刻出现,躬身答道:“对不起主人,我已经派人去找了。只是,还没有圣尊的消息。”
佳人的眼眸微动,却是轻轻摇头,说道:“算了,不用找了,找不到的。”
“为什么?”黑斗篷的眉头轻皱,还是忍不住问了出来。
“你忘了他是怎么死的?”佳人的脸上闪过一丝哀伤,说道:“天雷地火已经耗光了他的魔气。这次复活失败,连元身也被付之一炬。恐怕他现在只是个没有思想的幽魂而已,四处飘荡,无所定居。我们的人是靠魔气联系的,他没有了魔气,我们又怎么能够感应到他呢?”
“那…圣君岂不是就此陨落了?”黑斗篷说着,脸上竟然也浮上了一抹凄凉。
“我不知道。”兰妃说:“也许他会永远游离在人世间,也有可能会遇到新的机缘而因此重生。只能看他的造化了,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也难求。”
“既然圣君已经如此,那…我们为什么还要想方设法的抢夺木玲珑?”黑斗篷有些不解了,相比生活在阳光下面,他更喜欢阴暗潮湿的环境。
“我只是想再试一试。”兰妃的眉头微皱,许久,才出声说道:“既然木玲珑具有枯木逢春的强大能力,或许利用它能够感知到圣尊在哪里呢?毕竟,圣尊最后接触的东西是木玲珑,为了魔族的兴盛,我们还是要试一试的。”
“哦。”黑斗篷这才恍然大悟的点了点头。
张振东离开了,他最终还是选择相信了叶风的话。尽管这个年轻的男人让他觉得很不靠谱,但是他别无选择。他心中明白,刀疤背后的那些人为什么而来。他更加清楚“麻蛊”的价值,也知道现在不是意气用事的时候。
他们在明,敌人在暗。但敌人是贼,他们便可以利用警察的力量来保护自己。这本来就是弱肉强食的世界,想要生存,就必须站出来,或杀死敌人,亦或是惨死在敌人的脚下。
“真的不用把阿黄叫过来吗?”王丽的神情有些紧张,很显然,她非常忌惮那个长相漂亮内心却十分阴暗的魔族女人。她实力很强,甚至还有着一只实力强悍的鬼奴,着实不好对付。
“我们是去救人,又不是去和那个魔女拼命,你害怕什么?”叶风笑眯眯地说到。
“那你究竟有没有恢复记忆?”谈到自己在乎的话题,王丽的表情就认真起来。说实话,她现在十分矛盾。既心疼慕容雪,又害怕她和叶风真的走到一起。如果是那样的话,叶风还会潜心钻研武学,问鼎天道吗?
“你猜。”叶风说了一个模棱两可的答案,也不管王丽会怎么想,大摇大摆的往山下走去。体内的木玲珑缓缓旋转,无时无刻不在释放灵气,即便他昨天夜里只是闭上双眼小憩了一会,这精力也十分充盈,神清气爽,如脱胎换骨般舒服,脚下的步子也不知不觉间快了起来。
不多时,已经来到山腰,前面是一个岔路,一边通往莲花寺,一边通往游客中心。叶风往莲花寺的方向看了好几眼,忽然想起了梦瑶,想起了她领着那群女尼姑跳舞的画面,心里就不自觉的哀伤起来。
会没事的,她们都会没事的。叶风在心中安慰着自己,然后快步往游客中心那边走去。王丽说了,慕容雪被关在李家老宅的后院,那是一个祠堂。所以,叶风现在的目的是李家老宅。奈何这里到市郊就算是开车也得一个多小时,总不能就这么走过去吧?
真是那样,即便是走到了也没了力气,别说是救人了,恐怕自身都难保了。游客中心附近到处是农家乐,叶风随便找了一家,坐下,点了些早餐吃起来。
老板是一个憨厚的胖子,即便是见到叶风的穿着也没有轻视之心,而是在端来了可口的早餐之后还笑眯眯的对着他说道:“小伙子是想出山吧?那您来早了,这通往市区的班车一天四趟。早上八点半才开,来到这边已经是十点左右,还要等待十五分钟,十点二十返回市区。”
“不是吧?”叶风的嘴角扯了扯,想骂娘。他回头看到路边停着的一排排私家车,出声问道:“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这些停在外面的车子是不是也可以载客送人?钱不是问题,我赶时间,还请老板你帮帮忙好不好?”
他说着,从口袋里摸出梦瑶给他的那叠钞票,数了两张放在桌子上。尽管昨天晚上他用赤眼教他的方法来恢复记忆失败了,但还是零零散散的想起了一些事情。
不是赤眼的方法不行,而是他现在还没有熟练的掌握运用木玲珑灵气的方
法,所以用起无影神针来就时灵时不灵。
无影神针并不是真的银针,而是用内力催动,化气成针。只有熟练的掌握了运气方法才能够控制好气针的温度和角度,所以,他失败了。
细思极恐啊!他一想起自己竟然用无影神针治好了张振东的烧伤,心里就毛毛的。运气,实属运气。不仅仅是张振东的运气好,应该是治疗的时候,他叶风和张振东的运气一般好才对。不然的话,就算那气针的温度和角度稍有偏差,便会影响到这治疗的效果吧。
看到这个其貌不扬的年轻人如此会来事儿,老板那脸上的笑容就更加浓烈了。他操着一口北都方言说道:“钱不钱的也无所谓,只是人出门在外,谁还没个难处不是?小兄弟你放心好了,这车我给你找。你先吃着,稍等,稍等哈。”
胖老板一边说,一边抓起叶风放在桌子上的两张百元大钞,快步往门外走去。
当叶风的早餐即将吃完时,那路边的一辆汽车果真就传来了两声汽笛。他赶紧又掏出钱来,随便抽了一张百元票子递给了正在备作的老板娘,这才快步往门外走去。
那胖老板已经为叶风拉开了副驾驶的车门,叶风钻进去之后才对着他挥了挥手,说了声谢谢,这才对着旁边的司机说道:“师傅,麻烦你把我送到西郊的李家老宅。”
“好嘞!”司机答应着踩下了油门,车子便像是一只吃饱了的猎狗般,快速往山外疾驰。叶风靠在座椅上休息,刚刚闭上双眼,忽然觉得口袋里有什么东西在震动。他连忙又睁开眼睛,然后把手伸向了裤子口袋里。
掏出来的东西让他有些诧异,竟然是一个粉红色的小可爱钱包。他拉开拉链,映入眼帘的便是一张女孩子的身份证。
梦瑶,女,北都市……,他盯着身份证上的那张照片看了好久,才又把它放回到钱包里。里面的东西不多,两张银行卡,一把钥匙和几张百元大钞。他把银行卡掏出来,卡片的背后竟然用黑色铅笔写着一组数字,想来应该是这卡的密码了吧?
叶风的嘴巴张了张,又把另外一张卡掏了出来。同样,那卡片的背后也写着一组数字。他不禁哑然失笑,轻轻地摇了摇头,感叹着梦瑶的生活是多么无趣。
一个连银行卡密码都不想去记的女孩子,她一定生活的非常不开心吧?把银行卡塞回钱包,叶风这才把钱包又揣回到自己的口袋里,不经意间却看到了一张写满红字的纸片掉落下来。
遗书?叶风不禁大惊。
第两百五十章 我是苏晚玉
叶风看得清清楚楚,那写满红字的纸片开头两个字确实是“遗嘱”不假。谁的遗嘱?难道是梦瑶的遗嘱?
她活的好好的,怎么会想起来写封遗嘱呢?
叶风弯腰把那张纸捡了起来,展开后仔细观看。才发现,这张纸上的红字它不是油墨,而是是鲜红的血迹。
血?谁的血?叶风的心脏一抽,连忙把眼神转向了遗书的落款:梦瑶。真的是梦瑶?也许她害怕法律不承认这张遗嘱的真实性,不仅用鲜血工整的写下了她的名字,竟然还在旁边按下了一个拇指印儿。
《遗嘱》:
如果我梦瑶不幸离世,自愿将名下所有的财产无条件转移到男朋友叶风的名下。
立嘱人:梦瑶。性别:女。然后是她的详细住址和身份信息。
叶风的心脏再次抽动,男朋友?自己什么时候成了梦瑶的男朋友了?还有,她怎么知道自己会有危险?提前就写好了这份遗嘱呢?而且,看这遗书的字体,似乎是在十分紧急的情况下写出来的。那么,她究竟发现了什么样的危险才让她下定决心做了这么一件事情呢?
专心思索的叶风再次感觉到口袋里的轻微震动,他连忙把梦瑶的遗书折好,伸手在感到震动的那个口袋里摸索着,却是再一次把那个粉红色的小可爱钱包给掏了出来。
没办法,因为他感到震动的这个口袋里只有这么一个钱包,别无他物。再次把钱包打开,才赫然发现,这钱包里面竟然还有个夹层。
叶风拉开隐蔽的小拉链,从夹层里面摸出来一个小巧精致的微型手机,然后在手里把玩着。
之所以说它是微型手机,是因为它确实很小,仅仅有两寸多大,薄如面皮。没有按键,更没有摄像头和充电接口。不过它确实是个手机,因为叶风的手指接触到面板的时候,那屏幕亮了,还出现了一个密码输入框。
背景是一个小女孩搂着一对儿年轻夫妇的合影照,看得出来,这个小女孩就是梦瑶,而她搂着的那对儿年轻夫妇,肯定就是她的父母。小女孩笑的很开心,也很自然,那时的她,一定生活的非常快乐吧!
“嗡!嗡!”手机又轻微的震动了一下。震动的同时,那屏幕上还跳出来一张地图,地图上闪烁着一个红点儿,标注着它坐标和具体位置。只不过这一切转瞬即逝,然后又转变成那个讨厌的密码输入框。
叶风有些烦躁,因为他不知道手机的解锁密码是什么,这就预示着他无法看到那张地图和红点儿的具体坐标。那许那个红点儿的坐标,就是梦瑶此刻所在的具体位置。
密码会是什么呢?叶风轻轻地闭上了双眼。梦瑶的生日?还是她的手机号码?或者是她身份证上的某些数字?亦或是她母亲的生日或祭日?
等等…她银行卡上也写着一组数字,会不会手机的密码和银行卡的密码是一致的呢?叶风这样想着,就睁开眼睛把钱包里的两张银行卡都掏了出来。让他兴奋的是,那两张银行卡后面的数字一模一样,如果那就是密码的话,或许还真就会用在这个小巧精致的手机上。
试试吧!手机的密码即便是输错了也不会怎么样吧?一般来说,即便是手机开启了防盗功能,也只是将偷盗者的照片发送到指定的邮箱里或者是手机上,并不会出现什么恶略性的后果。比如说爆炸什么的,又不是
恐怖组织,这样的几率应该微乎其微。
“叮!”在叶风将银行卡背后的密码输入到手机的密码框里时,那手机竟然一声轻响,解开了。
然而让叶风惊讶的是,那红点儿闪烁的位置,竟然也在西郊,是离李家老宅不远的一个地方。难道说,掳走梦瑶的人,和李明月,兰妃他们是一伙儿的?
不是没这个可能。但是,这个可能应该很小才对。毕竟兰妃是魔道中人,还是地位不低的大祭司,他们这种人一般不会为人间的红白之物所动心。如果说让她俘虏梦瑶来威胁自己,还不如直接用慕容雪来威胁的效果好吧?用得着画蛇添足吗?
不管是谁,能在那么短的时间内掳走梦瑶,还没有让她发出声音来示警,实力肯定是不容小觑。救,肯定是要救的。但是,也总得有个先后顺序吧?
慕容雪毕竟是自己的红颜知己,而梦瑶…好吧,好吧,就算是好朋友吧,毕竟人家在遇到危险的时候,还能够那么彻底的相信自己,也算是情深义重!等救回慕容雪的时候,一定要把梦瑶也平安的带回来。嗯,就这么决定了。
车子在蜿蜒起伏的傍山公路上行驶,由于时间还早,路上的车辆就比较少。司机也像是很享受这种轻松惬意的驾驶感觉一般,脚下的油门也不自觉的一点点往下踩,眼看时速就要超过一百。
忽然,前面的拐角处竟然冒出来了一位身穿白衣的妙龄美女。她面容姣好,长发飘飘,乍一看,像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一般。虽然脸蛋漂亮,气质不俗,但是这行为却实在是有些野蛮。
她不像别的乘客那样,站在路边对着过往的车辆轻轻挥手,而是直接拦在了马路中央,岔开双腿,张开双臂,做出一副要把来车抱在怀里的模样。
司机有些为难了,眉头紧紧的拧在一起。他迅速的转过脸去瞄了眼副驾驶上的叶风,见到他还在闭目养神,就苦笑着摇了摇头,还是收了油门,把脚轻轻地放在了刹车上。
“美女,有事吗?”在车子即将撞到那位张着双臂试图拥抱车头的美女时,司机终于将刹车踩了下去,然后降下车窗,伸长了脖子对她说道:“我不是出租车,不载客。如果你想要搭车的话,可以再等一会儿,这条路上的车子多,说不定很快就会有顺路的车子过来。”
“哦?不载客?那他是什么东西?”那位美女仿佛是没有听懂司机的话一般,指着副驾驶的叶风说道:“你不是说你不载客吗?那他算不算乘客?还是说,他根本就不是人?”
听到有人这么说自己,叶风就无名火起,知道不能再装聋作哑,于是就睁开了双眼,笑眯眯的看着拦在车前的那位美女。
不可否认,她长的很漂亮。圆圆的鹅蛋脸粉嫩粉嫩的,一双大眼睛炯炯有神的盯着面前的司机,柳叶弯眉因为生气而微微竖起,鼻翼上也渗出了一层细密的汗珠儿。
她红唇微嘟,胸前的饱满也随着她的呼吸而上下起伏。这模样,像极了《天龙八部》里的神仙姐姐----王语嫣。
司机的目光在这位美女的脸上游来游去,好一会儿,才转过脸去。只是匆匆瞥了身边的叶风一眼,又快速将目光转移到那位美女脸上,问道:“你…要去哪里?要不,上车再说?”
--嗯?叶风有些无语,双眼睁的大大的,一脸诧异的盯着司机的侧脸。他很想问一
声:兄弟,咱还有没有点儿职业道德?可是一看到他那张花痴般的大脸时又放弃了这种想法。
算了,车子又不是他叶风的,人家想载谁就载谁,哪里用得着他一个乘客来批准。再说了,只看他春潮涌动的双眸,便知道他是一个有异性没人性的家伙,怕是自己说什么他也听不进去吧?
只要不过多耽误自己的时间就行了,否则的话…叶风在心里琢磨着,好像除了能少付些车资以外,也不能把人家怎么样嘛!
轻轻地叹息一声,叶风又缓缓地闭上了双眼。谁说的,第一最好不相见,如此便可不相恋。
第二最好不相知,如此便可不相思……
苏晚玉,他叶风好不容易才将这个人和名字都忘记了,为什么还要再见?为什么非要再见?心不动,真的就能够不痛吗?可是,当他再一次看到这张脸时,为什么还会莫名的生气呢?
不!她不是苏晚玉。叶风的左手小拇指轻轻地勾了勾,王丽应约出现在后排的座位上。与此同时,叶风的眸子也透过眼皮看向了后视镜。
白衣美女对着司机说了声谢谢,这才拉开后车门坐了进来。她似乎并没有察觉到身边的王丽,坐好之后便对着前面的司机说道:“大哥,谢谢了。麻烦你送我到西郊的李家老宅,钱不是问题。”
“----咦?”司机听到美女的话,忍不住又转过脸去看了身边的叶风一眼,说道:“美女,你也到西郊的李家老宅去?这么说来…”他想说刚好顺路,就当是买一送一,不收你车钱了。
可是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就听到身边正闭目养神的叶风轻轻地咳嗽了两下,似乎是在提醒他不要暴露了自己的目的地一般。
司机尴尬的笑了笑,便不再多言,转而专心致志的开起车来。
那美女似乎是听明白了司机的话一般,怒气冲冲的盯着副驾驶的叶风说道:“姓叶的,别以为你装作不认识我就算了。我告诉你,吃干抹净就想拍拍屁股走人?门都没有。”
那司机先是一愣,然后就小心翼翼的抬起头,从后视镜里看了看后排的美女。心想;哎!可惜了这么俊俏的一张脸,怎么就被一头猪给拱了呢?他轻轻地哀叹一声,对这位美女的一点儿好感也瞬间消失。
呸,渣女,垃圾,社会败类。
叶风的心神微动,脸上却是没有表现出来。他睁开双眼,然后满脸无辜的转过身去,莫名其妙的看着后排的那位美女问道:“你是在和我说话吗?”不等她开口回答,便又接着说道:“美女,你是不是认错人了?”
“我姓梦,不姓叶。而且,我好像并不认识你吧?请你自重。”叶风的脸色冰冷,表情认真,看的旁边的司机都有些相信了。
“姓梦?”那后座的美女明显一愣,然后不可思议的盯着叶风的侧脸看了又看,还喃喃自语着:“不可能吧?你真的不是叶风?”
“叶风?”叶风的眉头微皱,装作一副认真思考的样子,好一会儿才出声说道:“这个名字虽然听起来很熟悉,像是在哪里听到过。但是我真的记不起来了,我叫梦羽,做梦的梦,羽毛的羽。”
“梦羽?”白衣美女轻轻地念着这个名字,忽然把自己的柔夷小手伸向了副驾驶的叶风,自我介绍道:“梦羽你好,我是苏晚玉。”
第两百五十一章 中计了
她是苏晚玉?她是苏晚玉?她怎么可能是苏晚玉?她大爷的,她明明是魔族的大祭司----兰妃好不好,当自己是白痴吗?
叶风强制性的忍耐住想要骂人的冲动,然后面无表情的转过脸来,看着后排的白衣美女说道:“不好意思,我不认识你,握手就免了吧。”他低下头去,脸上也情不自禁的爬上了一层红晕,声若蚊蝇的说道:“我已经有女朋友了,她叫梦瑶。”
“是吗?”兰妃的嘴角扯了扯,脸带尴尬的收回了自己的小手。想了想,才又出声说道:“刚才…很抱歉。我看到你的第一眼时,还以为你是我那个没良心的前男友呢,不得不说,你们两个长的实在是太像了。”
叶风不想在这个话题上纠缠,却又不得不出声说道:“没关系。世界之大无奇不有,长得像也算是一种缘分吧!”
“谁说不是呢?”兰妃的眸子闪闪发亮,一眨不眨的盯着叶风,说道:“如果你有幸遇见他,能不能替我传句话?”
叶风就气的牙痒痒,恨不得让灵犀现在就刺穿这个女魔头的心脏。但还是压制住了心里的愤怒,云淡风轻的问道:“什么?”
“我想他!”兰妃一脸认真的说道:“请你帮我给他带句话,我想他,想和他好好聊聊。一日夫妻百日恩,无论如何,我都不想站到他的对立面。”
叶风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这位魔族的大祭司会这么说,一时间有些晃神儿,却又立刻清醒了过来,出声说道:“这样的话,还是你自己留着告诉他吧!也许狼可以不再吃肉,但是想让狗不再吃屎,估计会很难。”
没想到兰妃听到叶风的话后,竟然“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嗔怒道:“你恶不恶心?”叶风认真的想了想,然后转过脸来,看着近在咫尺的俏丽脸庞,居然轻轻地点了点头,很是赞同的回答道:“是有些恶心。”
兰妃先是一愣,然后她脸上的笑容就慢慢消失,并且爬上了一层忧伤,说道:“狼吃肉是为了活下去,如果哪一天它不吃肉了,说明它遇到了可以让它改变的人或事。我也愿意改变,为了叶风,也为那虚无缥缈的爱情,请相信我好吗?”
我也愿意改变,为了叶风,也为那虚无缥缈的爱情。叶风想,我信你个鬼,你个糟老太婆,坏得很。
明明是想来抢夺人家的木玲珑,却非要说的这般美妙动听。为了叶风,为了爱情?得了吧!如果直接说为了木玲珑,或许还能让叶风另眼相看。说为了叶风,为了爱情?呵呵,叶风瞥了眼她胸口的位置,心想,胸大的女人果然是很没有脑子。
看到叶风目光所触及的位置,兰妃先是微怒,然后便释然了。她拍了拍司机的肩膀,笑颜如花的对着他说道:“司机大哥,我忽然想起来还有些事情要做,请在前面的路口停一下好吗?谢谢了。”
“好的,好的。”司机想都没想,甚至是机械的答应了兰妃的请求,可见美女在花痴男眼中的地位之高如蓝天白云,朝阳晚霞般神圣而不可侵犯。
直到司机
再一次踩下油门,车子如一匹奔驰的骏马般急速前行,叶风的心中还有些恍惚。走了吗?就这么走了吗?一日夫妻百日恩,她吃干抹净就这么拍拍屁股走人了?
我也愿意改变,为了叶风,也为那虚无缥缈的爱情。这句话回荡在叶风的耳边,脑海中满是苏晚玉笑颜如花的脸庞,彩色的,黑白的,然后全部变成浅灰,接着消失不见。
叶风的心里清楚,他并不是爱上了兰妃那个女魔头,只是还放不下苏晚玉而已。感情啊,还真是牵绊男人们自由飞翔的绳索,让他们从展翅高飞的雄鹰一下子蜕变成鸽子,或者说是风筝。而那条绳子的尽头,是一个叫做‘家’的地方。
心境变了,人也便跟着多愁善感起来。王丽的心中不禁一动,她竟然从叶风的眸子里看到了些许柔情。这个男人,他不会是…被那个女魔头的三言两语给迷惑了吧?如果这份感情值得珍惜也就算了。
可是…,可是王丽却分明觉得那兰妃此行的目的纯粹是为了动摇叶风的道心。但愿他不会上当,不要轻信那个女魔头的胡言乱语才好。
像是猜测到了王丽心中的想法一般,叶风的嘴角微微上翘,露出了一个浅浅的笑容。他用无声的鬼语说道:放心吧,我怎会被她的谎言所欺骗?她此行的目的,是想要明确的告诉我。她手里不仅有慕容雪,还有一个苏晚玉,甚至苏家的父女三人都在她的掌控之中。”
“可是,她并没有提出什么条件啊?”王丽疑惑不解的说到。
“对,这就是她的高明之处。”叶风不禁感叹:“看似温言软语,却又处处杀机。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她一定布好了局,等着我们入套呢!”
王丽的心中一惊,连忙说道:“那我们还去?岂不是自投罗网?”
“是自投罗网。”叶风对王丽的话也是十分认同,他轻轻地点了点头,才又说道:“即便是自投罗网,我也要走这一遭。为了雪儿,也为那虚无缥缈的爱情。”
听到叶风的话,王丽是又惊又喜。喜的是,叶风终于承认了他和慕容雪的感情;惊的是,这个一向都是辣手摧花的叶风竟然主动释放了自己的感情。
这…究竟是什么情况?怎么再次相见,她感觉叶风改变了很多呢?之前的叶风看似多情却处处拒人于千里之外;而现在,他却像个情窦初开的少年般,不仅多情,而且痴迷。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王丽的心中波涛起伏。对于爱情这个词眼,她其实还很陌生,毕竟她只是一只鬼奴。生前并没有谈过恋爱,甚至连个喜欢她的男孩子都没有找到。所以,她向往爱情,对于真挚不渝的爱情是充满好奇的。
但是作为一只鬼来说,她又希望自己的主人能够潜心向道。这样的话,她就能活的更久,走的更远。如果运气不错,甚至还能混个鬼差当当。她和叶风是同气连枝,所以并不想看着叶风去冒险而无动于衷。
算了,人还是要救的。如果叶风真的发生了什么危险情况,她就把阿黄找来。鬼奴的主要任务就是守护主人
的安危,至于其他人的安全问题,不是她一个鬼奴需要考虑的。
车子在西郊的李家老宅门外停下,叶风从口袋里摸出来两张百元大钞递给了司机,说道:“谢谢了。”
那司机开心的接过钱去,然后对着叶风摆了摆手,这才油门一踩,往市区的农贸市场赶去。他本身也是那莲花寺山下的一户农家乐老板,来市区的主要目的是购物。至于叶风,不过是顺路捎带而已。
李家的老宅看上去十分陈旧,颇有些年头。然而却像是历经了百年风霜的大树般,显得古老而神秘。因为这老宅的后院是李家的祠堂,里面供奉着李家好几代先人的祖宗牌位,所以大老远就闻到了香纸蜡烛的味道。
时代变迁,尽管真正的李家人已经不住在这里,但是每逢初一和十五,还是会派几位小辈过来,点燃一柱香,磕上几个头。偌大的老宅里只住着老管家一个人,没事浇浇花,扫扫地,擦擦玻璃什么的。
叶风盯着那朱漆脱落厚重大门看了一会儿,瞳孔才急剧的收缩又放大。那院墙,那掉漆的大门在他的眼中渐渐变得透明。有一位年迈的老头子坐在廊檐下的躺椅上打盹儿,身边竹几上的茶水已经凉透,他却并没有要醒来的意思。
呼吸均匀,脉搏强劲,居然是一位外家拳高手,想必年轻的时候是李家的一名保镖吧。想是年纪大了,才被安排进这老宅里看护院子,顺便养老。
前院里没有其他人,叶风并没有能够直接看到后院的本事,索性就绕到后院的墙角处。看到四下里无人,就往后退了几步,一个助跑便攀上高墙,然后跃进了后院的花园里。
时近中午,斜阳高照。然而这老宅的后院却阴风阵阵,显得异常孤寂。他猫着腰,躲在一棵桂花树后,仔细的打量着院中的情形。
王丽说慕容雪就在这后院里面,可是他瞪大双眼瞄了个遍也没有找到慕容雪的身影,心里面不禁着急起来。难道说,兰妃那个女魔头知道自己要来,提前把慕容雪给转移了?不是没这个可能,怎么办?
叶风刚想勾动左手的小拇指把王丽给唤出来,却看到一个身披着斗篷的黑影正押着慕容雪往祠堂里面走去。
若是之前,叶风在看到这个黑斗篷的时候或许会心生忌惮。但是今时今日,他体内的木玲珑已经觉醒,而且还已经自行蜕变,完成了净化,也就没有了害怕的必要。在赤眼罗汉的指点下,他已经掌握了消灭这些魔族人士的方法,看到黑斗篷,便心生报仇之意。
脚下的疾风步快如闪电,也只是晃了晃肩膀的时间,叶风便到了祠堂门前。他侧着耳朵听了听,里面并没有什么声音,心中不禁疑惑起来。
但是疑惑归疑惑,既来之则安之,也就不再犹豫,伸手推开了面前的木门。殊不知,这房间里竟然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
叶风的心头一惊,暗道:不好,中计了。
第两百五十二章 逆变
叶风轻轻地勾了勾左手的小拇指,王丽应约站在了他的身后。
“我刚才明明看见那个黑斗篷把雪儿带进来了,怎么转眼就不见了呢?”叶风的脸上露出了疑惑不解的表情。
王丽则是仔细的打量着空空如也的房间,还时不时的伸着鼻子嗅闻着什么。好一会儿,才不确定的说道:“我闻到了纸火香烛的味道,好像是从这地板下面发出来的。听说有钱人喜欢在自己家里建一些地下室,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这地板下面应该是另一番天地吧。”
叶风的眼眸一亮,然后就盯着光滑整洁的地板猛看。可是无论他怎么努力,始终都看不穿这不知道是什么材料铺就的地面。那一块块黑乎乎的小格子似乎是专门为他设计的一般,竟然有着避免透视的功能。
“灵犀何在?”叶风轻声唤到。只听“噌”的一声龙吟响起,一把有眉有眼的三寸小剑便出现在他的身前。
叶风一愣,两只大眼睛死死地盯着面前的灵犀宝剑看了好几秒,才疑惑的问道:“你搞什么鬼?怎么变的这么小了?现在是非常时期,咱不要调皮好不好?来,变个大的,我需要你的帮助。”
那灵犀宝剑的眉毛挑了挑,接着竟然轻轻地摇了摇头。很显然,它并不同意叶风的这个要求。
叶风就有些无语了,心里琢磨着灵犀宝剑这会儿是出了什么问题,怎么就不听使唤了?昨天还好好地,难不成今天就翅膀硬了,想要叛逃不成?
奈何那灵犀宝剑虽有眉眼,却不能言语,自然是无法向叶风解释它内心的想法。其实它并不是想要叛逃,也不是不听叶风的话,只不过它是感觉到了七宝葫芦就在附近,迫不及待的变小身体想要回到那个舒适的窝里而已。
王丽也看出了灵犀宝剑的异常举动,担心这是灵犀感觉到了此地的危险,故意在向他们示警,索性就对着叶风说道:“主人,灵犀如此反常,会不会是它感觉到了这里有危险,想要对你示警呢?要不,我们就信它一次,跟着它先行离开吧?”
叶风的眉头皱了皱,又看看空空如也的房间,心下便做出了决定。即便他现在有一万个不愿意,也知道不能意气用事,他只有平安的活着,才有机会把慕容雪给救出来。如果他冲动之下中了那个女魔头的暗算,怕是慕容雪没救回来,他也会成为别人的囊中之物吧。
“你是不是发现了什么?”叶风一眨不眨的盯着面前的灵犀问到。没想到灵犀真就听懂了叶风的话,对着他轻轻地点了点头。
“难道说,雪儿她不在这里吗”叶风再次问到。
这一次,灵犀却没有点头,而是对着叶风眨了眨眼睛,然后向门外飞去。
什么情况?叶风虽然疑惑,但还是快步跟了上去。他看得出来,灵犀肯定是发现了什么,不然的话,也不会如此异常。
那灵犀飞出房门,竟然一直向左,赫然钻进了一间偏房里。叶风和王丽紧随在后,还以为这把宝剑是找到了慕容雪的下落呢。没想到推开房门,便看见灵犀宝剑正围着一个檀木盒子转圈圈。
见到房间里并没有慕容雪的身影,叶风的脸色就寒了下来。他走进房间,然后把房门关上,这才面色不悦的盯着灵犀宝剑,说道:“你这个家伙今天是怎么了?不知道我们正身处险地吗?还有心情开这种玩笑?你是想让我死还是咋的?”
他嘴上虽然这么说,还是走到了那张厚重的红木桌子前,伸出手来,小心翼翼的打开了桌子上面的檀木盒
子。
入眼处是一个精致可爱的小葫芦,旁边还放着一把木质小剑。小剑的下面是一张身份证,还有一张银行卡和两个军绿色的小本本。
叶风拿起那张身份证看了看,眼神瞬间就变得精彩起来。叶风,男,岭东市南山县朝阳村…,这张身份证赫然就是他叶风的。他又拿起那两个军绿色的小本本看了看,一个是他的从军证,另外一个则是他的持枪证。
他若有所思的看了灵犀一眼,然后对着身后的王丽说道:“这些东西,不会都是我的吧?”尽管他叶风零零碎碎的想起了一些之前的人和事,但那些人或者事都像是碎片一般散落在脑海的鸿沟里,很难把他们重新组合起来,连贯成完整的记忆。
所以,即便是看到了属于他的东西,如果上面没有署名的话,他也是不敢贸然认领的。没有去理会那个有着金顶红塞的小葫芦,叶风先是拿起了那把系着红绳的木质小剑。刚一入手,便感觉这把小剑灵气逼人,似乎里面蕴藏着无穷无尽的灵力一般。
叶风的心中不禁一震,想来这把宝剑肯定来历不凡!于是就赶紧挂在了自己的脖子上,这才拿起那个小巧精致的葫芦研究起来。入手冰凉,而且沉重,刚想仔细观瞧,却见那空中的灵犀宝剑白光一闪,竟然钻进了葫芦里面。
王丽的眉头紧紧地皱在一起,目光也情不自禁的转移到叶风的脸上。看来主人并没有撒谎,他竟然连最最喜欢的七宝葫芦都想不起来了。这可如何是好,若是他连怎么使用的都给忘记了,那么这次行动,岂不是枉送性命吗?
还谈什么救人?还说什么报仇雪恨?能活着回去就不错了吧?
既然这盒子里的东西全是他叶风的,那还犹豫什么,全部都揣进了口袋里。嗯,这手串不错,想来也是件宝贝吧!叶风这样想着,便把那串珠子戴在了自己的手腕上。
说来也奇怪,这手串刚刚戴上,他叶风的脑海里便像是放电影一般,竟然一刻不停的闪现着过往的片段。脑域之中似乎也像是有个什么东西在回应一般,竟然源源不断的喷涌出大量的灵气来。
他似乎感觉到了什么,连忙走到房间的小床前,脱了鞋子,跏趺而坐。五心向天,抱元守一,直到丹田气海处聚满了浓郁的灵气为止,这才调整内息,指引这股子灵气从会阴处一路向后沿脊椎督脉行走。
经尾闾、夹脊和玉枕三关,到达头顶的泥丸后。再由两耳颊分道而下,会至舌尖鹊桥,与任脉相接,沿胸腹正中一路向下再回归丹田。
见到叶风的举动,王丽吓了一跳。主人…他莫非是在练习子午周天之术?这还得了?怎么会是这个时候?这个地方?她连忙轻声喊道:“灵犀出来。”
但见白光一闪,那灵犀宝剑便从叶风怀中的七宝葫芦里飞了出来,化作三尺来长,眨着眼睛盯着面前的王丽。
王丽不动声色的指了指小床上的叶风,示意主人正在炼气通关,需要他们护法。灵犀会意,一剑荡起九花,九花又幻化成八十一道剑气,围成一个剑阵分布在叶风的身体周围。无懈可击,就连蚊虫也莫能接近。
王丽的脸色也变得凝重起来,她心里清楚,叶风这个时候已经完全进入了虚空幻境。等同于丧失了所有战力,如果这个时候有人前来寻仇挑事,那么他们就只有等死的份了。
还真是怕什么来什么!
就在这时,一串轻快的脚步声传来,由远及近,然后在门前停下。王丽的小心脏怦怦直跳,伸手入怀,把噬魂
幡紧紧地握在手中,但凡有一丝危险,她也要拼死挡在叶风的身前。
“咚咚咚!”那人轻轻地敲击着门板,同时也敲击着王丽的小心脏。
“咚咚咚!”那人又敲了三下,然后小声问道:“师父,您老人家在不在房里?”
王丽的瞳孔瞬间张大,像是听到了什么恐怖的声音一般。虽然这个男人的声音很有磁性,但是王丽知道,他却是一个极度危险的家伙。
----李明月,他怎么会来这里?
没人应答?李明月又出声问了一句,还是没人应答。
看来黑斗篷没在房中,会不会在密室里呢?李明月这样想着,就转过身去,向正堂走去。
叶风指引着体内的气息在任督二脉之间行走了三遍,顿时觉得身心无比畅快,像是美美的睡了个饱觉一般,浑身上下都充满了力量。于是他心一横,就牵引着那股子气流往更深更远处进发,他要尝试着打通奇经八脉,恢复所有的记忆。
舌舐下腭,气沉丹田,小腹随之鼓起,将浑身的灵气下沉到会阴处,然后分作两股沿大、小腿内侧静脉下行,直至足心的涌泉穴。
然后吸气,小腹也随之收缩,舌尖舐住上腭,以意领气,从足心的涌泉穴出发,沿小、大腿外侧的经脉上行,回到会阴处,接着提肛,将灵气沿督脉冲过三关,上达头顶的百会穴,再顺着两耳前侧分下,会合于舌尖鹊桥。
这个时候恰恰与呼气时的气流相接,如此自头顶的百会穴,至足底的涌泉穴,气行身体一周,唤作卯酉周天运气法,也叫做大周天行气法。
正当叶风做完这些,把周身的灵气导回丹田之时,异变突生,那些灵气竟然在丹田气海内快速的旋转起来。越转越快,越转越快,最后渐渐变得粘稠,像是一锅稀粥被勺子搅动着一般,慢慢地停了下来。
什么情况?叶风的心中大惊。这些灵气怎么就变成稀粥了?他试着用意念指引那稀粥般的东西再次旋转,但似乎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无论他怎么引导,那一滩稀粥般的东西都不再动弹。反而是安静下来,渐渐开始沉淀。
谁能够告诉我,这算是什么情况?突破?亦或是逆变?叶风的心中一急,竟然悠悠地睁开了双眼。看到灵犀在自己周围布下了剑阵,他一个机灵,连忙出声说道:“好了,没事了,你不要瞎搞,万一伤到我该怎么办?”
李明月刚刚转身,没想到身后的房间里竟然传来了一个男人的声音。他脚步一滞,连忙又转过身来,出声问道:“谁?”他听的出来,这声音分明就不是黑斗篷的。那么,究竟是谁?竟然在光天化日之下,朗朗乾坤之间闯进他们李家的祠堂来?
叶风?难道会是叶风?李明月的双眼一凛,右手运足力气,然后一掌挥出。那气息所到之处,黑斗篷房间的两扇木门便应声而开。
眼前的一幕让李明月有点儿摸不着头脑,只见叶风盘着腿坐在房间里面的小床上,正笑眼如花的盯着自己,甚至还对着他李明月挥了挥手,示意他进去说话。
什么情况?难道他叶风想找自己单挑不成?一瞬间,李明月的大脑有些短路,他竟然萌生了想要掉头就跑的冲动。奶奶的,不带这样欺负人的,居然跑到他们李家的祠堂里来挑衅自己。真想大嘴巴子抽死他,怕就怕不是他叶风的对手。
尴尬啊!李明月心想,自己干嘛要打开房门?先找到黑斗篷再过来修理他不香吗?我靠,头疼啊,现在要怎么办?
第两百五十三章 正邪自古不两立
灵犀见到李明月也是微微错愕,不过还是一剑荡起九朵花,继而又转化成九九八十一道剑气挡在了叶风的身前。它是剑,是神兵利器,在主人遇到危险的时候,自然是要义无反顾的冲在前面。
王丽有心祭起噬魂幡,但是想到李明月毕竟只是**凡胎,可能根本就看不到她,索性也就放弃了。她一直注意着叶风脸上的表情,刚才还是十分紧张,现在居然云淡风轻,想来他已经恢复了身体机能,于是也就放下心来。
叶风的实力她知道,如果是单打独斗,三个李明月也不是对手。她怕的不是李明月,而是李明月背后的那些人。
确切的说是黑斗篷,还有那个妩媚动人的女魔头,两个都是难缠的家伙。
“呃~,我当是谁呢!原来是叶风啊,你…有什么事吗?”李明月的小眼睛滴溜溜一转,不等叶风回答,赶紧又接着说道:“你是来找我师父的吧?”
“-----??”叶风的大眼睛眨啊眨的,一时间竟然没弄明白李明月究竟在搞什么鬼。
“----就是那个整天喜欢穿件黑斗篷的家伙啊。没想到你这么快就找来了,慕容雪的确是在他老人家的手里。不过,你想要救人的话,还是要掂量掂量的。”李明月一边说,一边用眼神故意上下扫视着叶风,似乎是在嘲讽他根本就不是黑斗篷的对手一般。
叶风猴一样的人物哪里还不明白李明月是什么意思,他嘴角扯了扯,露出了一丝冷笑,却是不露声色的说道:“我不找那个整天躲在黑气里不敢见人的家伙,我找你。怎么?想要卸磨杀驴了?他毕竟是你的师父,我杀了他,你要是哭鼻子怎么办?”
李明月微微一愣,没想到叶风会当面揭穿他的小把戏,还是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问道:“找我?找我做什么?咱们好像不熟吧?我很忙的,如果没什么要紧的事儿,我就先失陪了。”他说完,竟然真的就转过身去,想要迈步离开。
“你很怕我?”叶风的眼眸微敛,一句话脱口而出。
李明月的脚步一滞,双眼之中杀机乍现。然而,当他再次转过身来的时候,却是换上了一副温和的笑容,身体微躬,一副谦谦君子的模样说道:“怎么会呢,我敬你是我弟弟的师兄,而且,我们同是祖国的军人,也算
是半个同事。所以,没必要斗得你死我活,不是吗?”
“嗯,有道理。”叶风一边说,一边仔细的感受着身体的变化。他刚才入定期间灵气游走全身,奇经八脉尽数清洗,大小~穴位皆受冲击,所以在一定的时间内,全身上下会暂时处在麻木状态。
如过电一般,酥酥麻麻,酸酸痒痒,更使不上半点儿力气。他必须平心静气,调整内息,方能让这股子汹涌蓬勃的力量自然平息。
说话间已经过去了五六分钟,叶风轻轻地吸了口气,悄悄的用了下力,感觉腰不酸了,腿不麻了,浑身上下又恢复知觉了。于是他放开双腿,穿上鞋子站了起来,顿时感觉浑身上下又充满了力量,就像是奥特曼美美的晒了个日光浴一般。
他脸上的笑容就浓郁起来,然后指了指门口的李明月,笑骂道:“我就喜欢你这种死不要脸的样子。贱,不是一般的贱!”
听到叶风的话,李明月很是生气,但是一对上叶风的那双眸子,李明月又情不自禁的向后退了两步。怎么回事?他心中咯噔一下,难道说,自己真就怕了他叶风不成吗?如果不是,他这么骄傲的人,怎么也会腿软?也会后退?也会心有余悸?
不,这不是害怕,而是…李明月苦思冥想,绞尽脑汁也没有给自己的行为找个堂而皇之的借口。他突然发现,此时的叶风变得有些不一样,到底是哪里不一样,他一时间也说不出来。好像这个家伙一直都很被动,很低调,而此时却像是一把出鞘的利剑,锋芒毕露,让人望而生畏。
叶风走到李明月的身前,站定,一眨不眨的盯着他的双眼说道:“听说你杀了李流云?”
李明月就气得牙痒痒,恨不能一拳头打在这个家伙的脸上。不过他还是强制性的忍住了,不是他不敢,而是他想通了黑斗篷的话。有些人,即便不是朋友,也没必要非得成为对手。他叶风,便是这种人。
假如黑斗篷没有骗他,杀破狼三星注定纠缠不清,他们才应该彼此制衡,成为对手,不是吗?
“我没有杀他,那是误伤,是被你的灵犀宝剑误伤的。”李明月淡淡的说到,仿佛这句话用尽了他的所有力量,竟然活生生的把他累出了一脑门子冷汗。
“哦?是吗?”叶风一副豁然开朗的样子,然后回头
看了看身后的灵犀,见到它微微的点了下头,这才又转过身来,一脸歉意的对着李明月说道:“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我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流云是我的师弟,如果我想要上门去探望的话,想必李大公子你不会蓄意阻拦吧?”
李明月的心神一动,眼眸就变得犀利起来,心想,你来吧,你赶紧来吧,最好下午就来。我倒是不介意同时邀请任如玉和岳无双来家里做客,倒要看看,你们三个会发生些什么有意思的事情。
尽管他心中异常兴奋,脸上还是保持着恭敬和谦卑,说道:“你既然是流云的师兄,上门探望自然也合情合理,李某欢迎之至。”
“好!等我忙完手头上的事情就到李府去探望流云,劳烦帮我向李将军请个安。”叶风不经意间把话题引向了李明月的父亲,又让李明月一阵心悸。
奶奶的,这个叶风,他想要干什么?他究竟想要干什么?李明月忍了又忍,终究只是紧紧地握了握拳头,转身离开了。
“主人,他好像有点儿不对劲。”王丽盯着李明月离开时微微颤抖的肩膀说道:“这种自命不凡的人,刚才就应该火冒三丈和你大打出手才对,不应该是这种忍气吞声的样子。”
“你也看出来了?”叶风的嘴角带着笑意,目光灼灼的盯着王丽说道:“事出反常必有妖,想来李流云的事情让他在家里承受了很大的压力。你刚才也听到了,他想借我们之手除掉那个黑斗篷。”
王丽就有些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了,疑惑的问道:“那个黑斗篷不是他李明月的师父吗?他还敢欺师灭祖不成?”
“有何不敢?”叶风冷冷一笑,说:“他李家四代忠良,皆是军人出身,自然是光明磊落,刚正不阿。到他这里竟然和黑暗力量相勾结,虽然没做什么有辱门风之事,但正就是正,邪就是邪。正邪自古不两立,他想要立足军界,就必须和一切黑暗力量脱离关系。”
听到叶风的话,王丽的眉头情不自禁的皱了起来。她忧心忡忡的看着叶风,心想,主人现在也是军人,会不会为了前程,也把自己给舍弃掉呢?
像是读懂了王丽的眼神,叶风微微一笑,说道:“放心吧,我还是比较喜欢自由自在的生活,政界也好,军界也好,我都不屑一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