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君离我亦离,生死相依
“爸……你别这样……你别这样……呜呜呜……咱们要一起,一起……”沈佳怡用力拽着沈父,梨花带雨的样子惹人怜惜,这是她父亲啊,怎能就这样交代后事,离她而去。
沈父两臂都被抓着,身体向沈佳怡靠了靠,嘴唇在自己的女儿额头上触了触,眼底的怜惜几乎能化出水来。
“乖女儿,爸爸不能慢慢陪你长大了……”
沈母红肿的眼睛逐渐不再流泪,只是默默看着父女俩温存,眼底划过一抹坚定。看向沈佳怡时又有一丝愧疚,神色变换不定。就这么怔怔的望着沈父,这个与她趟过爱河,爱情逐渐转变成亲情的男人。
我怎能失去你……
沈父最后回头看了沈母一眼,尽是无言,满腔柔情化为了一声叹息。他食言了,说好的白头偕老,说好的天长地久,说好的老来隐居,曾经的海誓山盟,到了如今,都在这一声叹息中了……
无声胜有声,许你一世安好。
沈父决绝的扭过头去,用力将两个女人推开,回光返照般的迈步冲向身后。
“陆昱,靠你了,我沈从文也是个爷们儿。哈哈哈哈……”
豪迈的笑声中,沈父踏着一块凸起的石头猛然跃起,很难想象,一个重达二百斤的中年人能跳起这么高,如同一座肉山,撞倒了一片丧尸,十几头丧尸顿时如同滚地葫芦,呼啦啦的滚了好远。
大群的丧尸更加兴奋起来,凶猛的扑向了沈父,密集的丧尸遮挡了三人视线,但他们都清楚的很沈父,完了……
那个会讲笑话,会给孩子唱歌买礼物,会在情人节给妻子送花的沈父,完了……
“爷们儿……”陆昱怀中抱着老爷子,口中喃喃道。这是他第一次有了男人的责任,一个身为丈夫,身为父亲的男人,用生命给他上了一课,血淋淋的一课……
“爸……”沈佳怡放声呼喊,坐在地上哭声都沙哑了,无力的跪起身子向前爬,很快面前出现了一个身影陆昱牢牢地挡住了她的去路。
“从文……”沈母没有哭,盯着将沈父淹没的尸群的眼睛却突然呆滞起来,她的眼中没有迸溅的鲜血,没有混乱的骚动,有的反而是一抹欣喜,打心底涌起的欣喜。
她看到了他们第一次相遇的场景,眼前不再是山路,成了一片花团锦簇的公园,是的,那是五月,月季花初开的季节,鼻尖萦绕着浓郁的芳香。
她是喜欢月季的,粉的,红的,蓝的,紫的……无论什么颜色的月季,都能使她精神愉悦。可能是月季花的影响,她第一眼便喜欢上了那个消瘦挺拔的背影,是的,那时候的从文还没有因为生活弯下自己的腰杆,身上还带着读书人的儒雅与年轻人的朝气。
后来,相识、相知、相爱、相持……
他一直呵护着她,按照他说的,她喜欢的从来都是第一位,也发生过争吵,却从没想过分开。
后来,分配、工作、下岗、下海……
二十年来风风雨雨,笑过、闹过,哭过、累过,却从未悔过。他以娶她为荣,她以嫁他为幸。
许过海誓山盟,想过隐居山林,想找一所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从文那一声叹息她读懂了,她不怨,不怨他先她而去,她就来了,从文……
从文是她的天,是她的世界,天塌了,世界都走到了时间的尽头,她能做的,唯有跟随。
沈母痴痴的笑着,脚步轻快的走向尸群,从文的背影还在那里,恒古,等待。
胳膊直直的展开,沈母摊开手掌跑了起来,从文扭过来了,对她笑了,从文,我来了……
陆昱猛地抓住了沈母的手臂,用力扭转过沈母的身子。“沈姨……”
“滚开。”
陆昱呆呆的放开了手,任由沈母跑向了尸群,沈母扭过头来的一眼,那是怎样的一眼,蓄满眼泪的眼眶中尽是决绝,比沈父还要坚定的决绝,眼睛深处已经没了神光,陆昱知道,他拦不住的,沈母的心,已经随着沈父寂灭了。心蒙死意,任谁,也无力挽回……
沈母继续向尸群跑去,脸上挂着甜美的笑容,眸中有着初恋的悸动。
她已魔怔了……
沈父像是觉察到了,艰难的从尸群中站起身来,身上满是伤痕,一片片的血肉模糊,疼痛模糊了他的双眼,可他还是一下认出了那个身影,那个一辈子刻在心底的身影。
没有再徒劳的喊些什么,他能懂她的心思,缺了几块肉,布满齿痕显得狰狞的脸上,缓缓露出一抹笑容,那种笑容叫做安心。
今生有你,虽死无憾。
沈母如同燕雀归巢,紧紧与沈父相拥,头脸深深的埋在沈父颈间,如同新婚的小媳妇,娇羞的不敢见人。
“李怡……你是我人间的四月天。”沈父轻轻叫呢喃着情话,这是今生最后一次了……
相拥的两人很快被尸群再次淹没,没有一声惨叫传出,陆昱明白,两人走的安详,他们的内心是幸福的,**躯囊,还算得了什么。
只是苦了沈佳怡,一个刚刚十七岁,生活在平定祥和世界中的女孩,上天跟她开了一个大玩笑,让她一天之间见识到了血腥,见识到了恐怖,让她失去了父亲、母亲,让她用娇小的身躯来承受这一切一切的苦难。
沈佳怡仍在流泪,嘴角却扬起了弧度,为父母哭,为父母笑,哭的伤心,笑得开心。
“我爸妈是完美的爱情,他们用生命捍卫了誓言,他们走的安心,走的开心,我从没见过母亲这个样子,他们年轻时,必定有过轰轰烈烈的爱情。”沈佳怡轻声细语的跟陆昱说着,同样是在对自己说。
“我的名字叫沈佳怡,其实原本是沈家怡的,后来母亲嫌中性化,登户口时临时改的。我母亲叫李怡,我父亲叫沈从文,父亲爱母亲,也爱他们的爱情结晶,于是,我叫沈佳怡……”
“看,我父亲就是这么爱我母亲,其实我都知道。”沈佳怡说着俏皮话,脸上却露出哀伤的微笑。
第九十二章 沈叔交代我了。
女孩仰着脸,眼神迷离着,像是在追溯遥远的过去,记忆像是落满灰尘的日记本,一页一页翻开……
她记事比较早,犹记得孩提时家还住在棚户区,一家三口挤在五十平的平房中,而印象最深刻的,还是父母亲脸上从未消退过的热情。
父亲会在小院里栽上很多月季,每年从五月开始,月季的芬芳铺满整条街道,一直到十一月,母亲的心情都是愉悦的。
母亲出嫁前是大户人家的小姐,顶着巨大的压力和父亲结了婚,姥姥姥爷那边联系的就很少了,母亲是一个追求灵魂安宁的女人,生于富贵,却甘于平凡。
不是不思进取,就像徐志摩在离婚通告中说的:“我将在茫茫人海之中找寻我唯一之灵魂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母亲就是这样一个女子,柴米油盐不抵内心安宁。
母亲一直觉得自己是幸运的,至少跟徐志摩比起来是这样的,她飞蛾扑火般的到了父亲身边,幸好,父亲同样如此。
十七八岁正是喜欢幻想的年纪,女孩在模糊的回忆中添加了一些浪漫,一些粉饰。于是,沈与李的爱情如同小说中的,精致、浪漫。
陆昱望着少女凄迷的微笑心中不由一痛,这是第二次了,他实实在在的见过了两次少女丧失双亲,一次沉默中的爆发,一次沉默中的意冷,两次,他都只能无力的看着,什么都做不了,什么都做不到……
围拢的丧尸们逐渐散开,一双双嗜血渴望的眸子再次凝了过来,凝在两个新鲜的血食身上。
陆昱知道,不容人停歇的逃亡又要开始了……
默默的,陆昱将右手伸到了沈佳怡面前,不知该说些什么,于是他什么也没说,没有催促,就这么静静的等着,丝毫没有丧尸在后的紧迫感。
沈佳怡回过神来,脑袋一点一点的抬起,顺着眼前的手臂,对上了陆昱的眸子。
通红的眼眶中压抑着深深的伤感,男孩却还是尽力表现着温和,眸子中没有同情,没有鼓励,只有温和与等待。
等待谁呢?等待着我。沈佳怡给了自己答案,这个让她安心的答案。于是她伸出手,紧紧与男孩相握。
紧紧的,像是握住了人间的最后一丝温暖。
陆昱轻轻用力,沈佳怡便顺势站起身来。左肩上搭着老爷子的尸体,右手拉着沈佳怡,这是他在世间最重要的两个人了,一个已无声息,一个心灰意冷。
没有什么好考虑的,带着他们,向前方迈步……
两人脚步动了起来,迈步变为了小跑,逐渐成了狂奔,迈过嶙峋的石子,跨过低矮的草丛,前方是什么谁都不知道,或许是光明,或许是黑暗,他们都将无所畏惧,因为,无法回头……
山城几十年来坐吃山空,煤矿越开越多,煤资源越来越少,这两年终于出现了枯竭状态,**领导愁白了头,终于拍板决定了山城的未来旅游业。
山城原本旅游景点就多,这两年来又屡屡获得文明城市的称号,发展旅游业确实乃良策,领导拍了板,下面的人自然不敢怠慢,所谓领导一句话,下属跑断腿就是这么个理。
大领导的意思传达给分管旅游业的领导,分管旅游业的领导又传达给小领导,小领导将工作分配给下级,于是,一场轰轰烈烈的景区整改活动展开了序幕。
“保护山林,人人有责。”“天干物燥,小心明火。”“景区是我家,环境靠大家。”……一道道崭新的警语标牌出现在了各个景区。
响应着“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号召,植树造林,保护山林一件件事也提上了日程,而爵山便是受益的景区之一。
爵山的保护很好,绿树成荫,芳草缤纷,宽阔的上山路边上,是一片接一片的密林,而正值秋季,榈庭多落叶,慨然知已秋,密林中已铺满了厚厚的枯叶,树杈上挂着零星的枯枝散叶,从地面平望,入眼的尽是萧条。
陆昱两人是不敢跑进密林的,爵山虽不是高山峻岭,没有巨禽猛兽,但经历过末世的陆昱深深清楚,丧尸兽,比丧尸恐怖的多,一只鸟,或许两人都对付不了。
人类,已经沦为了食物链的底端……
“呼……呼……”顺着山道,两人一直没有停下过脚步,都说“上山容易下山难”,两人却从没上过这么艰难的山。
丧尸不知疲累,锲而不舍,对于它们来说,要么,跑到榨干最后一丝潜力,直挺挺的死掉,要么,就继续追。活脱脱的滚刀肉,只要追不死,就往死里追。
而陆昱两人作为人类,跑动过程中肌肉不断紧绷,乳酸不断分泌,疲累感与酸痛感涌上,呼吸跟不上狂奔的速度,不可避免的,他们有着体力耗尽的那一刻。
沈佳怡作为女孩子,体力本就不算好,平常的体育锻炼也只能预防一些小疾病,对体力提升没有太大作用,再加上刚刚经历巨变,心情压抑、脑子昏沉,根本没有刻意的调整呼吸,于是很快,她就缓下了脚步,阑尾剧烈的疼痛起来,每跑一步都钻心的疼。
就到这里吧,她心里想着。
于是,她停下了脚步,抽回了被陆昱拉着的手,双手撑在两膝上,弯着腰,沈佳怡剧烈的喘息着,此刻的她什么都没想,缺氧的脑袋懵住了,最想做的便是坐在地上好好休息,仅存的最后一点理智撑着身体,让她还能站着,不至于太过狼狈。
那只熟悉的手再次出现在面前,喘息的抬头,陆昱脸上身上已被汗浸透了,鼻息粗重,鼻翼不断的放大缩小着,他也很累,甚至比沈佳怡更累。
男孩的眼睛依旧温和,嘴紧紧抿着,伸出的手掌没有一点收回的意思。
“我不跑了,你不用管我了……”沈佳怡避开陆昱明亮的眸子,声音不可避免的低了些。
“沈叔交代过我了。”陆昱简简单单的一句,却显得毋庸置疑。
“你快走吧,我真的跑不动了。”沈佳怡语气急促起来,丧尸马上就要到身后了。
“不可能。”陆昱像是没有看到丧尸的接近,目光直直的盯着沈佳怡,坚定的让人无法反驳,伸出的右臂没有一丝颤抖。
第九十三章 最后的绝望
残阳下,山道上,少男少女相对而立。少年抿着嘴,神情执拗的让人无法拒绝,少女双手扶膝喘着气,目光微微躲过少年。
夕阳的光辉如火般红的妖艳,灼在脸上却是冰凉的。沈佳怡抬手摸了摸脸,两行清泪不知何时挂在了脸上。
她知道,不能再拖了,于是她又看了陆昱一眼,这一眼,名叫告别。
转身,毅然决然的就要迎上尸群。
她又顿住了脚,手腕被握住了,是熟悉的手掌,那指尖的温度让她不舍甩开。
“别做傻事。”身后传来低沉而独特的嗓音,显得有些疲累,沈佳怡甚至在其中听出了一丝委屈。委屈什么?委屈自己要抛弃他么?
她心头莫名酸了一下,眼泪不自觉的就盈到了眼眶边上,但哪里还有回头路,女孩单纯的想:陆昱一个人,一定能活下去。
抬脚,却迈不下去,手腕上的力量逐渐加大,沈佳怡都感觉到了疼痛。
陆昱身体微微颤抖着,抿着的嘴唇泛起白,手掌执拗的攥着女孩纤细的手腕,对于女孩来说,他只是一个相处多年的玩伴,好朋友。但他不一样,经历了末世几个月的生死相依,互扶互助,沈佳怡这个名字,已经深深的刻在了他的心底。
这是他第一次,正面对待了这份情愫,这才发现,刻骨铭心!
你怎能离开我,我怎能让你离开我。我的佳怡。
胳膊猛然发力,陆昱一把将沈佳怡拽到了怀里,右臂紧紧拥住女孩单薄的背脊。我不会放手的。
沈佳怡全身力气在这一瞬间消失的的干干净净,倚靠着陆昱才能勉强不至于瘫在地上,将脸深深埋在男孩胸膛里,她浑身突然涌起了一股颓然感,既然无能为力,那便顺其自然,不再去想那么多,在这个男孩怀里,享受他给予的安心吧。
沈佳怡缓缓闭上了双眼,她像是被整个世界抛弃又独得了一人恩宠的小女孩,在被人撑起的天空下,安心的睡着,没有烦恼,没有恐惧,没有泪珠。
陆昱再次跑动起来,这一次,他的两肩上都载满了人,左肩是老爷子的尸体,右肩是浑身无力的沈佳怡,就算是长久锻炼的身体也吃不消两百多斤的负重跑,脚步不可抑制的缓慢下来,甚至已经不能说是跑了,而是艰难的迈步行走,幸好山路又陡峭了许多,丧尸群前赴后继的跌倒再站起,他才能勉强领先着,不过看样子好景不会长,被追上也只是早晚的事情而已。
陆昱眼睛直视前方,赤红着脸,汗水从发际流下来,顺着额头,淌过眉毛,进入了眼睛,早已哭的红肿的眼睛只感觉涩涩的,腿脚酸疼的感觉都要**起来了,他腰杆挺得笔直,这样他才能感觉到自己还是自己,还有自己的精气神。精气神一旦没了,人就离死不远了。这是爷爷跟他说的,他记得很清楚,可能一生都不会忘。
双臂扶着肩头上的两个人,大臂的肌肉也酸痛起来,但他不可能放手,他这一生中最重要的两个人,他必誓死相守,无怨无悔。
一步,两步,三步……
汗水浸透衣衫,风吹过,衣服上便显出白色的汗渍,很快白色消融,衣衫上又是**的一片,严重缺水的身体更加撑不住两人的重量,脑中已经忘却因何奔逃,但脚步始终没有停止,他肩膀上扛着的是两个人,更是他的整个世界,他为之渴望的,并不只是求生而已……
夕阳终于燃尽了它的最后一丝余晖,天边的那一盏玉轮也开始放射自己的光芒,昼伏夜出,陆昱从白天逃到了黑夜。
山路再长也终有尽头,陆昱也终于停下了脚步,阻止他前进的不是体力,而是尽头,山的尽头。他从没听说过爵山有尽头,偏偏尽头就出现在他眼前一个看不到底的悬崖。
陆昱将沈佳怡放回了地面,肩头扔扛着老爷子,他只能扛着,他已抱不动。
沈佳怡拖着疲累的身子往前走了两步,探头望望悬崖,只能看到下面郁郁葱葱,云雾遮挡着,显得朦朦胧胧的,她知道,这个悬崖或许没有深不见底,但绝不能成为他们逃生的道路。
回头看了看,尸群已经挡住了他们的唯一退路,那一张张丑恶的脸上,永远带着消退不去的兴奋与热血,是的,丧尸血是冷的,身体是冷的,唯一不冷的,便是它们的情绪。
目光终于落回陆昱身上,少年沉重的喘息着,仅是站在那里,双腿便不自然的抖动着,夏天的夜晚当然不冷,那就是累的了,沈佳怡心里涌起无限心疼与愧疚,在她前十七年的人生中,这个少年,仅仅是个普通少年。
没有显赫的家世,没有过人的智谋,只有体力还算好,一切的一切都显得太过普通,给人的感觉就是简简单单的邻家男孩,最容易引起注意的,可能便是那干净的笑容。
直到现在,她才猛然发现,邻家男孩并不简单,他有神秘的家世,有面对群尸谈笑自若的勇气,有常人难以想象的意志,有孝,有义……所有的所有,无数的闪光点集中体现在男孩身上,让她有种不真实感,男孩还在她身边,却像是遥远的不可触及,但不得不承认,她被他吸引了,不可自拔。
本以为少年脸上会出现绝望,她却失望了,少年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只是面无表情的麻木,繁华落尽后的麻木,今日经历的绝望太多,梦与现实,爷爷逝去,精神疲累,深深的一种心累感涌上,全身泛起阵阵无力,他几乎颓然的想要摔倒,却还是努力撑住了身子。
沈佳怡没了心劲,低眉塌肩,身体软软的靠在陆昱身上,手扯着陆昱腰间湿透的衣服,就到这里吧……
目光垂落,双手环在陆昱背脊,入手却是一片温热的血肉模糊。
哪里还有别的可能,陆昱,被感染了……
第九十四章 黄泉路上请罪
夜空下,悬崖边,两人相拥而立。
沈佳怡摸了满手污血,却没有稍动眉眼,低垂着眸,埋在陆昱胸膛的脑袋动了动,挑选了一个更舒服的姿势。这应该是这一生最后的舒服了,她要记住这最后的温暖,黄泉路上也不至于心冷。
陆昱倒是颤了颤身子,被沈佳怡摸到的地方疼的刺骨,他甚至都不知何时被丧尸赶上过,但事情已经发生,他也不会为自己解释,反正到了绝境,不是么?
抬手抚了抚女孩的秀发,指尖的血污便黏在了沈佳怡的发丝上,这是之前捂老爷子伤口的手掌,他赶忙拿开,手掌虚虚的悬在空中,迟疑的不肯放下。
血液的腥味仿佛刺激到了陆昱,在辉白的月光下,怀中女孩洁白的脖颈是那么诱人,让人忍不住亲吻,啃噬。
陆昱的舌头忍不住探出唇来,舔舐着干裂的嘴角。
他缓缓的伏下脑袋,嘴唇离那渴望的地方越来越近,越来越近……沈佳怡感觉到了陆昱鼻间灼热的呼吸,她反而平静下来,静静的,等待着生命最后一刻的到来。
“嘶……”陆昱猛然抬起头来,迷离的双眼恢复了清明,就在他即将碰到女孩脖颈的那一刻,他狠狠的咬住了自己的舌尖,多年习武,他得到的并不只有强健的身躯,还有坚定的意志。其中意志,更是排在首位。
他扭头看了看来时的方向,狼狈的尸群就在不远处,遮挡了他想要远望的视线。
“佳怡,准备好了么?”声音颤抖着,不是因为害怕,末世几个月的经历已让他无所畏惧,但要压抑心底涌上的嗜血感却是极难的,就像沙漠中行走数天的人,谁又能阻止他扑向水源呢?这是人最根本的求生**,想要压住,谈何容易……
沈佳怡点了点头,螓首窝在陆昱怀里,她并不清楚陆昱问得是什么,但又有什么关系呢?一个为了自己可以付出生命的男人,她有什么理由不去相信呢?
陆昱深深吸了一口气,爵山顶上的空气很清新,他的脑袋都不自觉的舒服很多。松开搂紧沈佳怡的胳膊,他牵住了她的手。
沈佳怡依依不舍的放开环在陆昱腰间的手臂,顺从的由陆昱牵着,脚步跟随着陆昱,一步一步,不急不缓,没有一丝迟疑,两人就到了爵山峭壁的边缘,再向前一步,便是深渊。
陆昱最后留恋的望了一眼肩头上的老爷子。
爷爷,孙儿辜负您的期望了,让您走了也没个居所,黄泉路上等等孙儿,结伴而行总比孤身上路要强些。
沈叔沈姨,你们也不要怪我,此非战之罪,天命也。命字当前,小昱又有什么办法,黄泉路上向二位请罪……
“吼……”身后的丧尸嘶吼近在耳边,陆昱不再留恋什么,搂着沈佳怡的腰纵身跃下了悬崖,决绝的让人敬佩。
丧尸群终于赶到了,没有丝毫犹豫的,一脚踏空便随了陆昱两人的后路,争抢着跳着悬崖,峭壁边缘顿时热闹起来,一头头丧尸如同下饺子般跃下,笼罩的云雾都被冲开一道道破洞。
很快,爵山顶上又恢复了昔日的冷清,洁白的月辉笼罩下来,散乱的碎石与杂乱的血迹遍布,仿佛在证明这里也曾热闹过……
“呼……呼……”一片白茫茫的天地里,一个十一二岁的小男孩在奔跑,空气寒冷刺骨,吸到肺里却火辣辣的不舒服,可他脚步丝毫没有放缓的意思,心中仿佛有股执念,前方有些东西,让他必须追逐。
陆昱就是这个小孩子,当他有意识时,他已经在奔跑了,他想停下来,腿脚却不受他掌控,他成了个旁观者。
跑着跑着,眼前出现了红色的院墙,跑过拐角,小男孩停下了脚步。
陆昱认出了这是哪里,记忆已经有些模糊,但这红色的墙砖与锈迹斑斑的铁门一直在他脑中深处,这正是他幼时呆过很长一段时间的福利院,他忽的被大门口的几个人吸引了视线。
准确的说,是被一个中年人吸引了。
爷爷……陆昱心里默默叫了一声。
是的,那中年人正是老爷子,这个时候他的头发还没有灰白,皱纹不多的脸上还总是挂着威严。
看到老爷子,小男孩忽然激动起来,双手紧紧的攥成了拳头。陆昱能感受到一股不甘涌上心头,愤懑的无以言喻。
怎么了呢?陆昱放眼望了过去,门口站了四个人,陆昱认识三个,老爷子、福利院的院长,还有一个竟是之前爵山牺牲的中年警卫员,这时他还是个年轻人。
唯一一个不认识的,是个小孩子,看起来十岁左右,怯怯的被老爷子拉着小手,他身上穿了件红色的棉袄,小脑袋上戴了个可爱的毛线帽子,陆昱依稀记得,老爷子在福利院领走自己时,这一身衣服是在自己身上的。
看着老爷子抱起那个孩子,与院长告别,小轿车缓缓告别了他的视线。
躲在一旁的小男孩眼中蓄满了温热的液体,颓然的松开攥的指节发白的拳头,双手凑到嘴边哈了口哈气,单薄的衣服挡不住寒风的呼啸。
院长看到了他,怜惜的蹲下拥住他,陆昱听不清院长的话语,但想必是安慰。
小男孩望着高高的红色院墙,零星的雪花晃晃悠悠飘落下来,落在他有些呆滞的脸上。
只有陆昱,清楚的感觉到了他心底浓重的几乎要喷薄而出的怨恨。
眼前的画面如同雪花般零落飘散,陆昱再回过神来时,红色院墙已经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绿色的草坪,红色的跑道。
眼前走过一个谢顶的年轻男老师,陆昱瞬间知道自己身处何处了山城一中的操场。那个聪明绝顶的,正是自己曾经的高中班主任,自己以前没少私下里议论。
现在应该是星期一的升旗仪式,几个人高马大的学生迈着正步平举着旗帜。陆昱依旧是个旁观者,连身体的一根指头都动不了。
第九十五章 有血有肉的另类人生
高昂的国歌,飘扬的旗帜,几千号学生行着注目礼,每周一的升旗仪式庄重威严。
陆昱看着同学们年轻的脸上带着朝气,心中也浮起一丝欣然,这才是生活的正轨,国家繁荣富强,人民安居乐业,孩子茁壮成长。
而他精神附在的这个男孩心中并不阳光,他明显的能感觉到阴沉,阴沉这个词语一般是出现在成年人身上,这个男孩的内心却只能让陆昱想到这个词。
男孩遮掩的很好,面上的笑容阳光正气,不将心中的任何情绪表达出来。也只有陆昱,这个可以直接窥探到他心底的人,才知道他的心已沉入深渊,容不得一丝阳光进入。
升旗仪式很快结束,接下来便是例行演讲,这是轮流制的,每个班都会轮到一次,而这次上台的人却有些不寻常,当然,只是对于男孩和陆昱来说,他们两个也可以混为一谈,因为这副躯壳,就是陆昱。
台上上了两个人,一男一女,两个脸上挂着干净笑容,朝气蓬勃的学生。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我是87班的沈佳怡……”
“我是87班的陆……”
台上的演讲顺利的进行,两个学生都是经常公众场合上台说话的人,脸上带着自信的笑容,吐字清晰,侃侃而谈。
台下的男孩握紧了拳头,面上却不动声色,每次看到台上的人他都忍不住心中的暴戾,想要将拳头狠狠地砸在那张讨厌的脸上。
陆昱有些惊讶台上男孩的名字,随即有些了然。陆,陆昱,这两个相似的名字,一曰文,一曰立。台上的男孩就是上一副场景中被老爷子领养走的那个孩子么?
陆昱一直保持超脱在外的那颗心,也不禁对台上的男孩厌恶起来,之前觉得那张干净又自信的那张脸也变得讨厌起来。
伪君子。他不禁恨恨的在心底骂道。
突然,他感觉自己的精神与**更加融合了一些,是因为情绪同步了,他心有所感。
男孩终究还是没有表现出什么,陆昱却知道,那颗已经沉入深渊的心上,又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抹之不去。
升旗仪式很快结束,在稀稀拉拉的掌声中,同学们各回各班,开始了一天繁重的课业。
男孩是独自一人回到教室的,一路上不断有人跟他打着招呼,他回之客气而又清淡的微笑。同学丝毫没有被冷落的感觉,似乎他一直都是这样的。
安安静静的回到教室,教室里还没多少人回来,他径直走到第三排坐下,他的座位是在教室中间部分,却是中间的边缘,身边就是过道。
打开课本,默默温习上课要讲的内容,他是同学老师中的好学生,看书是他的常态。
他的名字是自己后来改的,陆昱,陆姓对他有特殊的含义,昱这个字,是经过他深思熟虑的,曰立,他只能对自己说自立,因为他是福利院的孩子。
很快,在上课铃声响起之前,同学们都回来坐到了自己位置上,一中是山城最好的高中,没有之一,学生还是很有学习意识的,没有追逐打闹,都安静的坐在位置上预习课本。
教室座位有八列,按二四二分布,中央是四列,男孩坐在第三排的边缘,身边是一个陆昱不认识的女孩,跳过她,便是两个熟面孔了。
沈佳怡和那个叫做陆的,两人竟还是同桌。他明显感觉到自从两人结伴回到教室后,男孩专注于课本的注意力分散了,时不时的转头装作望向教室另一头,其实是借机看两人一眼,准确的来说,是看沈佳怡一眼。
只是很平淡的看上一眼,便低下头去,心中却波涛汹涌,那种莫名的欣悦感应该是叫**慕。
余光中那张讨厌的脸凑了进来,和沈佳怡低声说些什么,脸挨着脸,几乎都要碰住了。陆的嘴角勾起莫名的弧度,男孩知道,那是挑衅,这不是第一次了。
“嚓”的一声脆响,男孩手中的笔断了,是被他掰断的,这是这个月的第几根了?看来晚上又要饿肚子了。他懊丧又恼怒的想着,这个陆,你会付出代价的。
小插曲很快过去,接着陆昱陪着这个名字也叫陆昱的男孩经历了很多天,同时,他也知道了很多事情。
知道了男孩每天吃食堂最便宜的饭菜,知道了男孩放学后会回福利院,知道了男孩会在回福利院的路上捡些空瓶子,知道了男孩会用卖瓶子的钱买些糖果给福利院的小孩子们,知道了男孩有一颗要强的心,知道了男孩偶尔与沈佳怡对视会心慌意乱,知道了男孩也会半夜在被窝中偷偷的哭……
这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陆昱后来甚至感觉自己与男孩不分彼此,会因为男孩开朗的笑而开心,会因为男孩偷偷流泪而伤感,会因为男孩愤恨陆而跟着愤恨。他们是一体的,他是陆昱,男孩也是。
过了不知道多少天,陆昱又看到了熟悉的画面,如同平滑的镜子粉碎般,他又身不由己的跳转到了另一幅画面中。
第一时间出现在他视线中的,是一辆熟悉的车,路也是熟悉的路,车是沈佳怡父亲的,路是去爵山的必经之路。
精神依旧附在男孩身上,身边的环境是出租车上,不知男孩怎么谈的,出租车一直不远不近的吊在沈佳怡父亲的车后。
男孩眼睛一直紧紧盯着视线中的车尾,手不自然的不时碰触一下怀中,那里鼓鼓囊囊的,不知装了些什么。
眼前的画面如此熟悉,陆昱就在不久前刚刚经历过一次,只不过当时,他是坐在前面那辆车上,身边坐着的,是老爷子……
心底猛地一抽,他想到了些什么,还不待他多想,眼前的画面再次粉碎开来,他只能无力的闭上了眼。
再睁开眼时,他先是闻到了一股消毒水的味道,紧接着,他感觉自己恢复了身体的控制权,身体中没了男孩的意识,只剩下了他自己。
第九十六章 风清云亦淡,无喜亦无悲
陆昱缓缓睁开了眼,入目是天花板,白色的,白的耀眼。
“哗啦……”凌乱的一阵东西倒地的声音。
“十三号病床的病人醒了,十三号病床的病人醒了……”一个年轻女人的声音由近及远,语气中尽是惊慌。
陆昱想要扭头看看,脖子却不听大脑使唤,微微斜下眼,看到了脖子上戴着白色的类似护颈的东西,怨不得动不了,他心里想着。
想要坐起身,却发现身体紧绷绷的,腰上一点力气都使不上,放弃了起身的想法,陆昱直直的盯着天花板,无能为力就随遇而安吧。
他没有等多久,一阵脚步声急促的到了他身边。斜过眼,打量起身边的这几个人。
距离最近的是个中年人,面相威严,一看便是不苟言笑的人,他身上的警服让陆昱瞳孔微缩了一下,中年人身后站了两个人,一男一女,男的同样身穿警服,样貌普通,带着大众的黑框眼镜,怀中抱着个本子。
女孩神情有些怯怯的,穿着白色的护士服,刚才跑出去的应当就是她。
“他还需要做什么检查么?”中年人侧过头,对女孩问道。
“不……不用了,大夫说醒了就渡过危险期了,只要好好调养就行了。”女孩声音同样怯怯的,说话的同时偷偷打量着病床上的陆昱,见陆昱看过来便赶忙错开眼睛,似乎陆昱是洪荒猛兽一般。
“恩,那麻烦你先出去一下,我们需要一个安静的环境调查。”中年人淡淡的说,语气中满是不容置疑。
“好……好”女孩最后偷偷看了陆昱一眼,受惊一般的脚步急促的离开了。
“啪嗒”病房的门合紧了。
“好了,开始吧。首先,姓名陆昱,性别男,年龄十八岁……这些没问题吧?没问题的话眨两下眼。”
陆昱快速眨了两下眼。
“好,你于前天,也就是七月十号从爵山峭壁上跳了下来,没问题吧?”
陆昱又眨了两下眼,他确实从爵山顶上跃了下来。
“好,据现场目击者陈述,当天你拿了把****,从爵山山道开始,一直到爵山峭壁,共虐杀七人,一人侥幸逃生。”
陆昱猛地一愣,他以为自己听错了,瞪大了眼睛直直的看着中年人。
中年人这次没有再问陆昱,自顾自的说着。
“经过我们调查分析,你与被害者陆,沈佳怡两人是高中同班同学,平时这两人是年纪前两名,你是第三名,你在学校爱慕沈佳怡,陆又一直与沈佳怡出双入对,虽然把这个作为杀人动机有些牵强,但是对于你们这个年龄段的来说很有可能。”
中年人对着陆昱翻了个白眼,似乎自己都对这套说辞不屑一顾。他身后的男子自然看不到,在本子上认真的记着什么。
陆昱内心却猛地一怔,最可怕的情况出现了,经过之前精神附在那个名也叫陆昱的男孩身上那么长时间,他深深知道男孩心底的怨恨有多深沉,能做出这种事也有可能,可是,他就是那个男孩啊,他们是一体的。
但在他记忆中,末世明明爆发了,那上千的丧尸难道是幻觉么?那一头头丧尸眼底的嗜血,面上的狰狞,难道都是他心底的怨恨么?
爷爷是为了保护我被丧尸感染,沈父为了不拖后腿主动放弃,沈母为了爱情义无反顾,自己和佳怡跳下了悬崖。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幻想出来的么?可是怎么会那么真实,心底凉凉的,痛的揪心……
“砰……”病房的门被狠狠撞开,一个坐着轮椅的人被刚才的小护士推了进来。
“哎……”戴黑框眼镜的年轻警员对刚进门的两人皱起了眉头,中年人对他摆了摆手,默默退到了一旁。
“护士姐姐,能帮我将他扶起来么?”
陆昱一下便知道了来人是谁,熟悉的软糯声音,此时似乎有些嘶哑。
紧接着,小护士的脸出现在他面前,挡住了天花板。
她的动作很轻,左手小心的扶着陆昱的护颈,右手托着背脊,拿了两个软和的靠枕垫在床头,陆昱就这么半倚着身体,视线也终于不再落在天花板上,能看到中年人的全身,能看到轮椅上的沈佳怡。
“嘶……”陆昱倒吸一口凉气,又很快噤声。
吸凉气是因为疼的,噤声是因为沈佳怡。
坐在轮椅上的女孩穿着病服,露出的手臂上缠着绷带,病服衣领往外同样是绷带,脸上身上,只要是裸露在外的皮肤,全都被绷带包裹。
陆昱眼睛向下移了移,便见着了最不想见到的一幕。沈佳怡自胯以下,裤管软软的搭在轮椅上,里面竟是空荡荡的。
“陆昱。”沈佳怡轻轻叫了一声,没有激动,只是平淡。
陆昱小心的对上了那双露在绷带外的眼,他害怕,他怕看到愤怒,他怕看到仇恨,他更怕看到伤感。
他失望了,却更加难受起来。
那双自绷带缝隙中露出的眸子耷拉着,里面没有仇恨,没有伤感,只是平静,或许不能说是平静,是一种无依无恋的状态,超脱在外。
“还能认出我么?陆昱。”
陆昱说不出话,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便安安静静的看着沈佳怡,不敢看空荡荡的裤腿,不敢看随处都是绷带,就对着那双眸子。他在女孩声音中听出一丝俏皮,像是多年不见的老友,简简单单的打了个招呼一样。
“没想到咱们还能活下来吧?我也没想到,我爸走了,我妈走了,陆爷爷和陆都走了,我可能是命硬了一点,赔了两条腿,赚了一条命。”
沈佳怡仿佛是说着别人家的事,不急不躁,风淡云清。
她仿佛是一个修心多年的老人,入世再出世,尝尽繁华。挥一挥衣袖,归隐了山林。
晨饮朝露,夜享微凉,粗缯大布,念佛修心,断雁孤鸿,行了真事,做了真人。
历尽了人间沧桑,见遍了世间百态。
从此,了然无牵。
再谈世间事,无喜亦无悲。
第九十七章 老子活撕了你!
病房内,寂静无声。
沈佳怡如同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有着超脱世外的淡然,繁华落尽的朴实无华,再没了年轻人特有的朝气,暮气沉沉。
“你和陆之间的事情我之前有所耳闻,再加上这两天警方的介入调查……”
沈佳怡的声音越来越嘶哑,越来越低沉,盯着陆昱的目光却始终没有放开。
“陆,陆昱,你们是同一个爷爷,当年陆爷爷从福利院领走了陆,却将你留在了那里,他说你从小心思阴沉,怨气浓重,怕养虎为患。但又怜你年幼,便从未停止过对你的资助,没想到……”
护士贴心的倒了一杯温水递到了沈佳怡面前,她却固执的不肯移开眼,她终究还是个十八岁的女孩,再怎么风轻云淡也避不过天性。
有时候,人就是这么不可理喻,就比如沈佳怡此刻固执的不肯接过水,不肯将视线移开,又比如陆昱当初爵山上的不肯回头,就是这般,没有理由,单纯的固执,单纯的执着。
“高中三年,咱们没有任何交集,我也没想过你会如此极端,你将***刺入陆爷爷后颈之时知道他脸上的表情么?你绝不知道,他脸上竟是安然。”
“陆爷爷是个智者,他早知道有今日了,却从未表现出来,也不曾阻止过,活的坦然,走的淡然……”
陆昱听到这里,脑中突然浮现一副画面,他勒着老爷子的脖子,一脸快意的将****刺入老爷子后脑,老爷子没有挣扎,没有呼喊,慢慢的软下了身体,鲜血溅了他满脸,他却从心底浮起舒畅感。
这件事情不是我干的,他在心底安慰自己。可是男孩就是我啊,我就是陆昱。另一个声音突然在脑中响起。
这整件事情是你全盘策划,何必幻想出那么多美好的事来掩盖,什么世界末日,什么老爷子收养了你,什么英雄救美入狱。世界上或许有那么美好的事,但绝不属于你,不属于你陆昱,通通都是幻想出来的,醒醒吧,这才是现实。
脑中的声音越来越大,慢慢震慑了他的全部心神,他的目光变得呆滞起来,似乎在琢磨什么。
而一旦开始琢磨,他就已经沉入了其中,已经输了……
沈佳怡又说了些什么,陆昱已经一点都听不到了,脑中的声音不断响起,他逐渐接受了这个说法,他,真的杀了全部人。世界末日,只是他幻想出来的。
沈佳怡说完自己想要说的,疲倦的闭上了眼,护士慢慢将她推离了病房。
过了不久,护士重新返了回来,将中年警察叫了出去。
“结果已经出来了,病人有重度幻想症与精神分裂,应该是长期抑郁造成。”
中年警察疲倦的捏了捏太阳穴,点了点头示意自己知道了。
陆昱倚着床头,病房的门没有关严,护士的声音清楚的传到了他的耳中。
他眼前逐渐失了焦距,我是精神病,我杀了老爷子……
哀莫大于心死,他的心,就要死了……
“嘶啦啦……”画面再次碎开,陆昱却已经没有心力再管这些。
新的画面再次出现,这次是熟悉的地方山城监狱。
陆昱戴着手铐,被真枪实弹的狱警带入其中,沉重的铁门紧紧关住。
画面没有停顿,一幅接一幅的闪过,有陆昱被身穿囚服的犯人打的浑身是伤的,有流着汗水在狱中劳动的……
最后一副画面,是一个漆黑且安静的地方。
他用一把小刀割开了手腕,寂静的夜里,听着血液落地的嘀嗒声,闭上了双眼,再没有睁开。
呆滞的陆昱兀的心有所感,我或许已经死了,是世间的一缕游魂,在回顾着自己的一生。
我死了,他心里想着。
下一秒,他如坠冰窖。
身体仿佛沉浸在海洋中,眼睛什么都看不见,这个世界没有一丝光明,不断的下沉、下沉……意识也迷糊起来。
不,不行,我名曰立,男儿当立,要死,当站着死,当战着死!
他的力量仿佛开始回升了,那战天斗地的意志重新到了体内,一双铁拳握起,狠狠向前击出。
“轰隆隆……”地动山摇,乱石纷飞,这个世界的根基似乎被撼动了,眼前投进一缕光明,空间如蛛网般逐渐扩大,直至彻底崩开。
“砰”矮小丧尸的脑袋爆碎开来,无头的尸体立在那里,没有倒下。
陆昱猛地回过神来,身体被缚的紧紧的,每一块皮肤都传来疼痛感,一双双利齿啃噬着他。
“滚”他用力一挣,自然而然的十几根粗壮的枝蔓挥出,在他身边撑起了一个不大的牢笼,将趴在他身上的丧尸通通阻隔在外。
接着,他一眼便看到了那具无头尸体。
只是一瞬间,他彻彻底底的反应过来了,一种深深的被羞辱戏弄的感觉涌上心头,他怒了,前所未有的狂怒。
“老子活撕了你!”太过激动以至他有些破音,他的眼睛红了起来,哪里想的起来捡地上的唐刀,迈起步子便冲向了无头尸体,动作前所未有的狂暴。
狠狠抓起未倒下的无头尸体,以此为武器抡了个圆,四周随陆昱脚步而来的丧尸顿时被扫倒了一片。
高高举起没了生息的尸体,陆昱将其用力的贯在了地上,城墙的地面不知是何材质,硬的不合常理,以陆昱的力气竟没在上面留下一丝痕迹,不,也有,如果那无头的丧尸尸体的污血也算的话。
陆昱还不停歇,扬拳,俯身。
“嘭”地上尸体的胸口处凹下了一个空洞,陆昱任凭溅起的腥臭血污粘在脸上,一拳一拳的不断击出,将内心的愤怒发泄出来,一拳一拳的,在拳与肉的碰撞中,发泄出来。
内心的狂怒掩盖了理智,全身的血液都沸腾起来,哪里还管什么丧尸围城,哪里还会保留体力,脑中只想着发泄,尽情的发泄,活撕了它!
杀杀杀!
“哧……”身后突然传来熟悉的利器入肉的摩擦声,一股令人安心的寒冷气息笼罩了他。
“陆昱……”
第九十八章 血手,张天
陆昱起身,背对着众人的身体微微颤抖着,这一声低低的呼唤传到了他心底,如波纹般荡漾开来。
他猛地转过身,一把将那个刻在心底的女孩拉入怀里,口鼻深深的埋在女孩颈间。
“佳怡,我的佳怡……”闷闷的声音中尽是依恋。
沈佳怡不知陆昱这是怎么了,被紧抱住的身体僵硬了一下,她确实不喜欢身体接触,但这是陆昱,她的身体又柔软下来。
神秘的酒樽浮在上空,倾洒出些许霞光,莹莹点点的落在两人周围,秋日的初阳光芒挥洒进来,仿佛也染上了温暖的颜色。
也有不识趣的丧尸闯将过来,刚到近前便被空中突然凝结的大片雪花刺穿了脑袋,在这战火正旺的巨型城墙上,两人难得的有了一时宁静,当然,也只是一时。
女儿墙边上,吴云早在沈佳怡赶到时就退了回来,她的实力在一众能力者中算是强的,但与沈佳怡比起来逊色很多,更别提沈佳怡有了酒樽这种相当于作弊器般的武器,而她呢?只不过是普普通通的能力者而已,虽然比起无数普通幸存者要强大很多,但在这种大型战役中,能自保已经很不错了,连个大点的水花都拍不起来。
哪像沈佳怡,闲庭信步便可横穿战场,这种高端战力,才是真正主导战场风向的。
“哼。”吴云撇了撇嘴,心里有些不爽,沈佳怡的光芒太盛,已经完全的遮盖了所有女子,或者说是所有人。
至少在以前的幸存者基地,她和江可是能力者中最为耀眼的两个女子,基本所有的能力者都围绕在两人身旁,也正是如此,她哪怕是知道江可是市长女儿,也总是忍不住与之针锋相对,而由于江可的性格较之优柔些,容易为了顾全大局而处处忍让,于是她的气焰就更加高涨了,毕竟,市长女儿都要躲着她。
而沈佳怡出现之后呢?一切都改变了,拔地而起一座巨城,她谓城主,万人莫敢不服。
精致的面容,冷淡的性格,不容置疑的命令,最重要的,是强大的实力。
那看似娇弱的身躯下,蕴含着让人摸不清的巨大能量,仿佛藏在云里,看不清,摸不着。
这一切的一切,彻彻底底的压垮了吴云的自信心,她自己,其实并没有想象中的那般优秀,当两个人的一切都差不多的时候,比如吴云与江可,吴云会嫉妒,会刻意的针锋相对,但当两个人的身份不对等,实力不对等,一切都差距过大时,吴云不会嫉妒,而是羡慕,而不爽,也是来自于羡慕,羡慕本身就是一种仰视。
看了看群尸中相拥的两人,吴云再次不爽的哼了一声,这个陆昱,果然是沈佳怡的姘头,怨不得会被任命管理众能力者。
吴云又看了看几个平常总是绕着自己转的几个能力者,却发现他们不是在厮杀就是在偷偷望着两人,脸上还浮现一丝不甘,似乎是埋怨陆昱占了他们的位置。
吴云不想再看相拥的两人,恨恨的侧过头去。
这群废物,白日做梦。她心里想着,心底不自然的泛起酸酸的感觉,她身边要是有陆昱这样的人该多好。
战争仍在继续,一众能力者又重新回到了岗位,小小的插曲只是让他们精神紧张了一下,见陆昱没事了,便再一次开始了战斗。
一头身上缠着无数藤蔓的丧尸正在幸存者中肆虐,藤蔓很好的起了铠甲作用,幸存者手中的武器砍在上面只能劈出一道道裂痕,而丧尸则是肆无忌惮的扑将上去,紧紧拥住幸存者,獠牙深深刺入幸存者的脖颈,不断的啃噬撕咬,直到幸存者没了气息,它才心满意足的寻找下一个猎物。
张天突然出现在它的身后,手中利刃循着藤蔓缝隙,狠狠刺入它的脖颈。
“哧……”刀刃离开脖颈,带出一蓬血雾。
木系丧尸猛地转过身来,却哪里还有张天的影子,不甘的嘶吼了一声,两只藤条重重的击打在地面上,地面上汇聚一滩的血污顿时迸溅起来。
“哧……”利刃入肉的声音再次响起,张天这次出现在丧尸的侧面,丧尸的脖颈处再次出现一个血洞,此时若是剖开它的脖颈,会发现两道伤**叉而过,形成一个十字。交叉处的血液已经开始呈现喷射状态。
“飒……”一声呼啸,十几根藤蔓横扫,张天却再次消失。
这样的情形再次出现两三回,张天每每一触即退,刀刃每一出手,必不离丧尸脖颈,很快,丧尸胸前背后的腐肉就被血污沾满了,脖颈上一圈血洞,像是漏了气的皮球,很快就会爆炸。
张天再次出现时,脸上依旧挂着不紧不慢的淡然,刀刃随心而出,这一次,刺在了丧尸脖颈的正当中位置。
他纤长的手指上已经沾满了血液,大多是各种丧尸的,也有自己的,他不但没有洁癖,反而喜欢这种血腥的气味,他会不自觉的狂热起来,内心越是狂热,脸上便越发淡然。
而这种状态下的他,就连钱三儿都会自觉的远离少许,就在他加入幸存者基地这么长时间以来,一众能力者半开玩笑半带恐惧的给了他个称呼,恰巧,他很喜欢。
血手,张天。
当血液遍布他的手掌时,就是他内心狂热达到巅峰时,正如现在。
刀刃透亮,自丧尸脖颈而出,张天脸上的淡然消失不见,一种病态的狂热出现在他脸上,丧尸的血污溅在脸上,他伸伸舌头,将几滴血污敛入口中,他的眼睛很亮,那是一种极度兴奋的锃亮,牙齿很白,白的耀人。
满是血污的手掌看似缓慢,实则迅速的捏住了丧尸脑袋,握刀的手向那边用力,握头的手往这边使劲,“咔啦”很清脆的一声,已经满目疮痍的脖颈哪受得住,被张天硬生生掰折了。
张天脸上的病态越发浓重了,脸上挂着笑容,嘴巴张开似是在笑,却没有发出一点声音,他竟是兴奋到有些失声了。
第九十九章 尸王现
初阳下,一个面貌普通的青年,手中提着一头没了生息的丧尸,另一手握着血刃,脸上带着浓烈的笑容,对着不知哪里无声的笑着。
无论是谁,看到这一幕都觉的无比诡异,鸡皮疙瘩起了满身,这个男人,绝不好惹。
唐毅同样见了这一幕,他心里不禁颤了下,钱三儿与张天的前身他隐约知道一些,身为公安局长的公子,几年前上的警校,在山城公安局刑警队锻炼了两年,以至于他对罪犯一直都是不屑的,再厉害的罪犯,他们的归宿也终究是监狱。
他没在监狱当过差,只是听朋友说起过山城监狱罪犯的凶残,却一直不以为意。
直到今日见了张天,他才知传闻不假,山城监狱不愧它的名号,看起来一个普普通通的青年,经历把月便能成长到如此地步,甚至让他觉得恐惧。
不是对张天实力的恐惧,而是那份病态的狂热,对鲜血的狂热,病态到似乎可以不顾一切,成为丧尸一样的存在。甚至,无所畏惧。
唐毅不自觉的将目光避开,落在了不远处的钱三儿身上,钱三儿似有所觉,头转了过来,微微对张天点了点头。
唐毅也客气的回礼,这个男人,平时不显山不露水,表现出的实力也是不高不低,处于中游,对谁也都是温和有加,却从没有人敢小瞧他,他那双温和的眼眸中,有着让所有人看不透的深邃,他已不需要展露身上的棱角,便足以让人敬畏。
山城监狱,是罪犯的聚集地,也是人才的锻造所。
“张天,小心!”嘈乱的环境中,一声急促而嘹亮的呼喊响起,唐毅听出来那是张龙的声音。
快速偏回头望向场间,只见张天身后突然出现了一个巨大的丧尸,唐毅注意到那丧尸只有一臂,与之身形相符的巨大石斧执于掌间,高高举起在头顶,就要落将下去。
而石斧的下方,便是兀自张着嘴无声大笑的张天,这么大的石斧若是落在他身上,他哪里还能有活头。
下一瞬,张天消失了,那头被他提于掌间的尸体还没软软倒下,便被石斧狠狠的贯在了地面上,那颗之前被生生掰下来的头颅猛地爆开,红的白的散落一地。
“咚”石斧与城墙地面相击,发出沉闷而厚重的声音,高大的丧尸力气太大,石斧被高高的反弹起来,坚硬的城墙地面出现一道白痕,很快便被蔓延而至的血污遮盖了痕迹。
“呼……”宽阔的鼻孔冒出两道白色的气流,秋季的早晨很凉,这气流是哈气所致。
高大的丧尸似是因为不爽,用力甩了甩巨大的石斧。
紧接着,唐毅看到了张天。他不由惊讶的张大了嘴巴,他没想到,张天竟还敢发起攻击。不过当他看到张天的眼睛时,又觉得在意料之中。那眼眸中,露出的是比以往任何一次都要高涨的狂热与嗜血。
这一次,张天出现在了高大丧尸的背后,高度原因,他只能高高跃起,刀尖平放,勉强的扎进了丧尸后颈。
不等丧尸恼怒的转过身来,他又消失了……
唐毅嘴角勾起一丝弧度,这天赋,真是恐怖的刺客啊。
然而还不待他嘴角的弧度扬到最大,张天再次出现了,不过这一次,似乎不是他自愿的……
高大丧尸已经完整的扭转过身体来,张天在那双比任何丧尸都要清明的眼眸中,看到了自己的影子,他甚至能在其中看到自己脸上错愕的表情。
巨斧横扫而来,张天想躲,身体却在危急关头跟不上大脑的反应,无奈的站在原地,等着带着破空声的巨斧到来。
“嘭……”闷响声与骨头碎裂声响起,张天如同一只断了线的风筝,远远的抛飞起来,还未落地,已忍不住喷出一口血雾。
“砰”重重落在地上,巨大的力量使得张天的身体停不住的翻滚了两圈,最终趴在地上,身体一动不动,手脚微微抽搐了两下,却没能站起来,没过两秒,便再也没动一下。
“小天……”
“天哥……”
两声惊呼同时响起,一声是钱三儿的,另一声却让所有人都想不到,竟是那个与陆昱同来的小女孩,那个看起来只有十四五岁的王毛毛。
两人急促的迈开步子,所谓关心则乱,看着张天一动不动的趴在地上,两人脸上挂着惊慌,甚至都没注意那高大的丧尸还在一步一步的靠近着张天。
是的,除了两人,所有人都看的清清楚楚,那高大的丧尸甚至都没有隐藏,石斧顶部垂在地上,肆无忌惮的拖起一道道火花,沿路的幸存者纷纷避开,仅是那巨大的体型,便没有哪个幸存者敢于发起进攻。
钱三儿或许注意到了,但情义就是情义,张天跟了他这么久,他不能见死不管。
而王毛毛呢?她是完全没有注意到,不过就算注意到,她也不会犹豫。
王毛毛的年龄虽然比看起来要大,但心思却单纯的很,她只知道张天是个活的干净的人,尽管只相处过一天,还是紧凑的战前准备的一天,这个青年却给予了她很多温暖,这种温暖,末世以来她只在陆昱与沈佳怡身上感受到过,没有刻意的做作,她能感受到,张天是个真性情的人,活的干净。
就连张天战斗时的病态她也感到亲切,说起战斗,她在那一夜虐杀中年人时又好到哪去,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就这样,生死不知的张天,拖着巨斧迈步的丧尸,急促赶赴的钱三儿与王毛毛,四方呈现了一个四边形,只不过这个四边形在急剧缩小,也不知哪个端点会先靠到那个始终不动的端点上,将四边形变为三角形。
附近所有有空闲的幸存者都将注意力放在了这里,能力者本就是众人目光的汇聚地,而这种两个能力者救一个的更是不常见,中国人骨子里的爱看热闹让他们不自觉的将目光转移过来,哪怕此时战争还在继续。
第一百章 义无反顾
这头高大的丧尸便是尸王,在场的也仅有陆昱与沈佳怡认识,它消失的右臂也正是陆昱所为,此时那双比起丧尸算是清明的眼眸紧紧盯着张天,这个血食有点诱人。
尸王过处,莫有所挡。
从尸王到张天所在的地方,幸存者忙不趋的让开,他们不想救张天么?不,是他们没有能力救,对死亡的恐惧让他们乖乖避开,心善些的还好,想办法将附近的丧尸牵引走,一心想活命的就不管不顾了,在他们心中,别人的命永远不会比自己的值钱,有个活命的机会摆在眼前,不用力握住的是傻子,而他们自认不是傻子,于是他们瞅准时机逃到了一边,摆脱了与之战斗的丧尸。
于是张天呢?便更加危险了。
场间还留下十几头丧尸,它们看到了一动不动的张天,它们知道,这种不会动的血食吃起来更加容易,抬腿,迈步,要开饭了……
“吼……”正在行进的尸王兀的咆哮了一声,眼睛凶狠的盯在了这些丧尸身上,如同动物护食,威胁之意不言而喻。
这十几头丧尸脚步一下顿住了,一时却不肯转头离开,在原地踌躇了一会儿,最原始的渴望要它们迈起步子,尸王的阶级压制又让它们不敢妄动,它们那本就简单的脑子一下僵住了。
“咚……”一声巨响,尸王恼怒的提起巨斧劈在了城墙上,这已经是**裸的威胁了,若是翻译成人类话语,应该是:“尔等再敢上前一步,定斩不饶。”
有几头丧尸似是被惊吓到了,再不犹豫,转身离开了这里,另外几头舍不得走,又不敢继续逗留,只能无奈的伸出舌头,将在脸上蠕动的蛆虫敛入嘴中,狠狠的咀嚼了几下,似乎是在发泄心中的不满一样。
丧尸陆陆续续的离开了这里,所有人的趋势都是向两边扩散的,王毛毛与钱三儿逆向而行,顿时被凸显出来。
王毛毛终究离得近些,第一个到了张天边上,毫不犹豫的弯下腰去,想要扶张天。
“天哥……”王毛毛手伸到一半突然顿住了,张天左脸贴着地,裸露在外的右脸上粘着血污,闭着眼睛一动不动,地上蓄着一滩鲜血,王毛毛一时间不敢妄动,她怕加重张天的伤势。
剧烈跑动下她的呼吸还没喘匀,张着小嘴不断喷吐着哈气,初阳的光芒让她感受不到一点热气,脸蛋红彤彤的,眼神中透露的满是担心。
不大的手掌探出,颤抖着伸至张天的鼻下。
“呼……”王毛毛长舒一口气,还好,还有呼吸,虽然进气多出气少,但张天依旧还活着,这算是很好的结果了。
王毛毛背后寒毛突然乍立,心灵感应般的转过头来,仰头,没有看到太阳与光芒,只有一个高大的身影,遮蔽了她的整片天空。
“呼……”一柄从天而降的巨斧落下,王毛毛本能的闭上了双眼,身体在危机之时做不出任何反应。
“咚……”一声巨大的轰鸣声从她身边响起,耳鼓微微颤抖,战场上的嘈杂声一下远离了她,她竟被震的有些耳鸣了。
王毛毛睁开了眼睛,庆幸中心中又暗自懊恼着,战斗中闭眼这种低级错误怎么会犯,小腿上有些疼,像是被什么利器切了一下。
没敢低头查看腿上的伤势,她急忙的想要退后,脚一动才感觉一阵发软,重心不稳下她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正好就在张天边上。
倒下的同时眼睛已经将眼前的情况了解,一个巨大的不规则石块在她不远处兀自滚着,尸王仅存的左臂再次高高扬起,那柄憾人心神的巨斧持在手中,目标不是别人,依旧朝着自己。
王毛毛这次没有害怕的闭上眼睛,但坐在地上依旧有些束手无策,怎么办?没办法,只能等着命运的宣判。
余光中一道身影快速接近,王毛毛还没来得及看清是谁,巨斧已经开始下落了。
千钧一发之际,一个并不熟悉的背影出现在了她的面前,将她挡在了身后。
虽然不熟悉,但王毛毛还是一瞬间便认了出来,是钱三儿,那个中年人。
他手中托着一块大石头,石头很厚,在他手中却仿佛并不算重,双膝微微弯着,这是迎接冲击的姿势,这个男人,在送死么?那丧尸的力量是人类可以匹敌的么?
不过这应该是最无奈的选择了吧?谁又愿意这样面对尸王呢?
王毛毛脑袋中一瞬间略过了无数想法,她自己都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在这生死危机的关头,她竟神游天外了,换句话说,她走神了。
巨斧就要与石头相触了,王毛毛眼前一花,紧接着耳鼓再次传来震动,隐约间她听到了什么碎裂的声音,而眼前的背影,已成了两道。
两道背影,衣衫都是脏而破烂的,一道有着明显的中年人宽厚的肩膀,另一道就显得单薄了很多,不过这一道,却是王毛毛最为熟悉的,她心下不禁安了很多。
两道背影,一高一低,钱三儿与陆昱的身高是差不多的,此时却很明显的差了出来,陆昱高,钱三儿低,因为钱三儿是跪着的。
就在钱三儿义无反顾的挡在王毛毛两人身前时,陆昱赶到了,他本就搜索了尸王很久,再加上这边的动静不算小,张天与王毛毛也算是他亲近之人,于是注意到这边情况他顾不上等沈佳怡,凭借着身体素质与爆发力当先一人赶了过来。
而一赶到,便见着了眼前的一幕。
哪里来得及多想,这一斧若是落下去,钱三儿几乎是必死的境地。
身形一闪,他便到了石头下,与钱三儿一起,生生受了尸王全力一击。
可还是不够,陆昱的身体早就强化到了非人的程度,他仅是膝盖颤了颤,胸中一阵气血翻涌,腰杆依旧挺得笔直,他还能受的住。
可钱三儿就差的远了,他是土天赋能力者,天赋是操控土壤岩石,他可以巧妙的利用岩石来减小受到的力量,可他小瞧了尸王。
那全力的一斧,竟生生的劈裂了岩石,岩石都裂了,减小受力也就无从谈起了。
哪怕有了陆昱与他一起承受这份力量,他还是受不了,巨大的力量传导下来,先从手腕开始,硬生生的折到了相反的角度,弯曲的双膝一软,干脆利落的跪到了坚硬的城墙地面。
“咔啦啦……”疼痛的感觉传入脑中,钱三儿感觉到,自己站不起来了……
第一百零一章 有情?无情?
尸王低下了头颅,岩石碎裂产生的灰尘萦绕着,一时看不清下面的情景,不过它感觉到了,太过敏锐的嗅觉让它在充满血腥的场间闻到了熟悉的气味。断臂之耻犹在眼前,它怎会忘记,于是,它狂怒了。
“吼……”尸王咧开流着黄色脓水的大嘴,发出了恐怖的嘶吼。独臂持着巨斧高高举起,腰部微微后弯,这一击,它要城墙砖石碎裂,那个小东西更要灰飞烟灭。
尸王宽大的身躯遮挡了初阳的直射,阳光自它身周露出边缘,尖利且染着腥臭口水的獠牙,猩红的似乎放出光芒的血瞳,这一刻,它状若魔神。
“噌……”巨斧下落的速度比之前快了何止一倍,尸王那一直麻木漠然的脸上都露出了凶狠,下方的烟雾还未散去,巨斧便划破烟雾斩了下去。
烟雾遮挡的地方不大,以巨斧的尺寸,根本无需刻意瞄准,直直斩下去便够了。
“轰……”依旧是石与石的碰撞,巨斧再次砍到了空处,庞大的石斧挥动带起的风将烟雾卷散开来,于是众人便见着了碎石纷飞的一幕。
是的,碎石纷飞,却不是城墙,反而是尸王手中那似乎无坚不摧的石斧,石斧无锋,本就是钝器,那宽厚的斧刃重重的与城墙相击,两强相击,必有一伤。
很显然,斧刃不敌城墙之坚硬,顶端飞出了几块凹凸不平的碎石,巨斧上便出现了一巨大豁口。
而陆昱呢?他早在尸王举起巨斧时便感受到了,那是一种玄之又玄的感觉,书中说那是杀气,他觉得是一种气势上的压迫,就像有些人在即将受到灭顶之灾时会寒毛矗立,有些人会心神不宁,这是身体本能的反应,不受心的控制。
既然感觉到了,自然不会坐以待毙,他其实是想与之战斗的,经历了那重重幻境后,不得不说,他对丧尸这种生物更加深恶痛绝了。并且尸王的身份特殊,也是此战的关键点。
可身后还有王毛毛与张天,身侧的钱三儿显然也失去了行动能力,他只好退而求其次,将王毛毛背到了身后,两手各提一个已经算是残废的钱三儿与张天,闪身窜到了一边。
尸王见一击不中,毫不停歇,挥动巨斧便是一记横扫,气势凶猛,没有一点拖泥带水。
陆昱急急点脚后撤,险之又险的躲了过去,巨斧带动的气流浮在面上,直让人心底冒凉气。
“唐毅。”陆昱大喝一声,身体不断的向唐毅的方向靠近着。
观战中的唐毅不由一愣,接着很快反应过来,他与陆昱一起战斗过,战斗中的默契就是这么简单,一个眼神的交汇,一句言语的表达,战友往往都能很好的打起配合。
唐毅很快的跑动起来,迎着陆昱的方向,手心中弹射出几缕粗厚的蛛丝,蛛丝一直伸展到了极限的距离,才终于到了陆昱边上。
蛛丝巧妙的弯折了几下,牢牢绑在了钱三儿三人的腰间,唐毅心念一动,蛛丝便开始了返程,他刹住脚步转身朝着陆昱相反的方向跑着。
陆昱默契的从侧面跑开,他们之前落脚的地方刚刚没了人,尸王紧追不舍的巨斧便斩在了地面上。
四人兵分两路,朝着不同的方向散开,狂怒中的尸王根本没有一丝犹豫,提着巨斧追向了陆昱,而这个结果,也正是所有人想要看到的。
陆昱身上没了累赘,顿时轻松了很多,脚步灵活的跳动几下,猛地踹在了城墙的一个垛口上,身体借力一个漂亮的后空翻,陆昱就出现在了尸王的背后。
眼前尸王的背影真是个巨人,陆昱将近一米八的个头竟还到不了对方的腰部,陆昱也不多想,双膝下弯,脚腕发力,整个人腾空而起,一个腾空侧踢踹在了尸王流着粘稠脓液的屁股上。
尸王身体被陆昱踹的微微前倾,身侧便是城墙边缘,尸王也不在意,身体都不转,巨斧抬起,狠狠扫向了身后。
尸王体型比陆昱大的多,力量也不是陆昱可以正面抗衡的,但要论起敏捷与速度,它就不行了。
巨斧不意外的落到了空处,陆昱早已借着尸王身体的弹力做了个后滚翻,经历过无数次战斗的意识使得他在战场上嗅觉敏锐的很,大脑高速的运转着,每次躲避与攻击时用的力气刚刚好,身体尽可能少的消耗体力。
然而在外人看来就不是这么一回事了,他们只能看到陆昱左闪右避,偶尔的几次攻击也都是不痛不痒,尸王更是连躲都不带躲的。
江可在远处一边战斗一边注意着这个方向,她只有在偶尔的扭头与余光中观察,自然不知道陆昱在保存体力,只是觉得这尸王凶猛的厉害,连陆昱都得暂避锋芒。
她想赶来帮陆昱,却有些力不从心,战场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工作,各司其职才能显得条理清晰,混乱的战场对幸存者无疑是不利的,能力者尤其如此,仅是陆昱之前生死危机时她脱离了一会儿战场,十几个幸存者便就此离开了人世,变成了一具具冷冰冰的尸体。
也就是说,她如果此时不管不顾的赶去帮忙,就相当于亲手杀了很多幸存者,与她一样的,有血有肉,在末世苦苦挣扎求存的幸存者,有亲人,有朋友,与这个世界有无数纠葛的幸存者。
于是,她选择了放弃,放弃这个有些天真的想法,无疑,在战斗方面,江可是一个极度理智的战士,可以说她有情,换个角度她又成了无情,人生就是这样,有太多的无奈与解读。
在江可的纠结与无奈中,一抹靓影出现在了她的视线里,出现在了那片战场的边缘。
简单的橘色套头卫衣与黑色运动裤,清爽的马尾,单单看这副打扮,女孩当是一个有着和煦笑容的青春少女。
但当那张俏丽的脸和眸子与你相对时,你会知道,一种灵魂被冰冻的滋味有多么不好受。
本就是拒人千里之外的气质,加上酒樽透着玄黄气息在她身侧沉沉浮浮,女孩就显得更加神秘了。
这个女孩,正是沈佳怡。
第一百零二章 人未至,攻势行
沈佳怡默默来到了这一处战场边缘,她是如今山城真正的大人物,登临绝巅的大人物,掌四方城墙,御八方群众,连周石与江海都得听其号令,她的一举一动无不吸引着众人视线。
按理说这样的人大多做事都会谨言慎行,真正做好一个领袖,才会使得民众爱戴她,将士拥护她。
可沈佳怡不然,她只跟着心走,心到哪里,人便到哪里。而她的心里,至少就目前而言,陆昱占了大半壁江山。
她根本不去考虑这些,原本就不是她选择了城主一职,是石碑选择了她,是酒樽选择了她,既然给了她,她也不推不拖,收酒樽,立城墙,挥冰舞霜斩丧尸,为什么?因为她同样痛恨丧尸,几万的幸存者需要领袖,需要城墙,双方可以说一拍即合,于是她便做了,至于他们的生死,与她何干?每个人都当为自己的生命负责,其他人,谁又管的了?
这就是沈佳怡内心的真实想法,别人怎么说她都是别人的事,她根本不在意,只要陆昱好好的,那就够了。
这种感情虽然自私,却胜在情真意切,本就没有做领袖的心,如何能成为伟大的领袖。
江可望着沈佳怡的背影,内心其实是有些羡慕的,羡慕沈佳怡活得潇洒,活的无所顾忌,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她就不行了,从小受到的教育让她做事总会思前顾后,自己将自己束缚在一堆的条条框框之中,于是她活的会累,于是她此时会站在这里,于是,她活的不自在……
她能明显感觉到风天赋运用不顺畅,风元素总是对她若即若离,心都不自由,何谈发挥出风的自由。
撇开江可的复杂情绪不谈,沈佳怡加入了战场,她是从尸王背后发起进攻的,人未至,雪先落,飘飘兮若流风之回雪,一片一片,天呈异象,翩然绝美中杀机隐现。
起风了,雪片身不由己的飘离了预定的轨迹,旋转着,飘舞着,缓缓的,晶莹剔透,炫目迷人,一飘一荡间聚向了尸王。
蓦的,薄薄的雪花似是吸了天上那一轮火球的光芒,边缘处透出不显眼的寒光,凉风依旧吹拂,雪片却再也不随之起舞,仿佛披上战袍的兵士,伸手握住了战矛,只待女孩一声令下,敢气吞万里如虎。
“呲呲呲……”天上的,地下的,空中的,一片片雪花旋转起来,向着尸王腐烂的巨大身躯发起了第一波如同浪潮般的攻击。少女未至,攻势先行。
尸王的血肉算是坚韧,如同刀子般锋利的雪片只能切割开一层薄薄的表皮,倒是无数尸虫被开膛破肚,挣扎蠕动着掉落到地上,这一轮攻击,却像是啄木鸟于大树,起了除虫的作用。
尸王对于这连挠痒都算不上的攻击根本不在意,抬脚迈步,自顾自的追击陆昱,巨斧不断的轰击在城墙地面上,本就有了裂痕的石斧哪受得住这般摧残,碎石不断的掉落,斧刃上的豁口越来越多,眼看便摇摇欲坠了。
无数的雪片如同丝带,一条条的连接在一起,如影随形的跟着尸王,不断的有雪片刺破尸王表皮,然后如同完成使命般融成水,沁入尸王的伤口,一片如此,两片如此,千千万万片都是如此,尸王很快便成了湿王,天地落了一场雨,为它洗了个冰水澡,仅是如此,而已。
雪片源源不断的生于天地,尸王终于不胜其扰,不是因为那微小到可以忽略不计的伤口,仅是因为阻挡了它的视线,它如何不知道雪片自何而来,熟悉的气味早已萦绕在了它的鼻端,震身,一股无形的波动荡漾开来,仿佛巨轮游来,雪片如潮水般一浪一浪的退开,逐渐消弥于天地,没了一丝踪迹。
尸王身周两米,被一圈无形的波纹笼罩着,其中仿佛有着无形的力场,雪片接触到其边缘,仿佛秋水见了岩浆,蒸发殆尽,一点一点的消弥于无形。
自此,尸王享受了一番除虫洗澡的待遇,隔绝了冰雪,继续追着陆昱。
陆昱不断翻转腾挪,一边躲避着尸王,一边有目的性的靠近某个地方,那里有他需要的东西。
终于,那个地方要到了,他需要的东西却没有看到,反而有一众幸存者在与丧尸厮杀着。
“刀来。”他不甘心的喊了一声,唐刀不再,何以镇尸。
陆昱的咆哮声一下吸引了无数目光,不少人愣了一下,接着便看到了陆昱身后庞大的尸王,那挥舞的巨斧震撼人心,每一下都仿佛轰击在众人心底。
人群根本没有犹豫,呼啦啦的退后了一大片,不少人心中暗骂陆昱,唯恐被殃及池鱼。
有一个青年没有退,他对着陆昱露出灿烂的笑容,冉冉上升的骄阳都仿佛黯然失色。
“接刀。”同样大喝一声,青年抛出了手中的刀,刀身修长,暗黑无光,阳光映在其上反射不出丝毫光芒。
这刀,正是陆昱的唐刀。
这青年,也是陆昱的熟人。
张飞,这个与五虎将其一重名的人,当初心灰意冷下被陆昱推荐来了幸存者基地,如今的青年依旧穿着破旧的铠甲,那是他祖上传下来的,他靠着它才活到现在。
青年脸上的轮廓刚毅了许多,也成熟了许多,却依旧有着初见时的阳光笑容。
没有因为陆昱身居高位便攀炎附势,青年有着自己的骄傲,他记得陆昱说过的,自来了幸存者基地从未提起过陆昱的名字,一直到了如今,也未表现丝毫相识陆昱的样子,他只是默默的,记恩,报恩。
唐刀落地他便默默捡起,收好,不会冒冒然还与陆昱,陆昱需要,他站出来,给了,便行了,不贪功,不居功。有恩便报恩,内心平和,淡然自若。
于是,他此时起了大作用,陆昱记住了他,记住了他的淡然,他的阳光。
人生有时就是这么简单,当退则退,当进则进,命中有时终须有,命中无时莫强求,洒脱些活,这样很好。
第一百零三章 战尸王
陆昱抬头,唐刀在空中打着转,迅速朝着他的方向滑落过来,这是他近段时间以来见过最美的弧线了,那弧线中带着青年的支持与信念,带着对他绝强的信心。
骄阳燃着灼灼的光华,他的目光却躲也不躲,目敢直日,尸王又怎样?
唐刀在手,我敢一力战之。
欲起先伏,陆昱屈膝,脚底发力,整个人腾跃而起,右臂探出,稳稳的接住了打旋而来的唐刀。
忽听脑后风声呼啸,陆昱身在半空无处借力,腰部发力,艰难的转了个半身,漆黑修长的刀身已挡在了面前。
“噶啦……”仿佛玻璃碎裂的声音响起,不知何时,在巨斧与陆昱之间隔了一块厚实的冰壁。
冰壁很厚实,却挡不住巨斧的狠力挥砸,一块块冰渣如同天女散花般溅射开来,反射着骄阳的耀目光辉,暴力的美感与绚烂的璀璨结合,竟是令人窒息的赏心悦目。
巨斧破开冰壁,携万千冰渣,一往直前之势斩向陆昱。
“砰……”石斧与唐刀相击,陆昱身处空中如同无根之萍,哪里受得了尸王恐怖的力量,整个人像是炮弹发射般被重重贯下地面,摔入了粘稠的鲜血之中。
不远处的幸存者们齐刷刷的又退开两步,尸王那震撼的体型与巨斧,没有人有丝毫与之战斗的**,更何况在他们心中陆昱只是个生人,他们在末世前早就养成了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人情冷暖,世态炎凉,谁又会将生命抛弃去换那所谓的大义呢?
陆昱横躺在冰冷的血污中,他倒是不在意众人的反应,这在他看来很正常,无论是末世前的一年监狱生活,还是末世至今的种种经历,他都看淡了人性,人性的真善美或许会让他感动,会让他热泪盈眶,人性的丑陋却只能让他麻木,反正这个世界,永远不缺恶人,这些独善其身的普通幸存者又算得了什么呢?他们只是为自己的生命负责,仅此,而已。
他暂时没有起身,不是不想,而是不能。
他的身体是经过了无数尸核的滋养,和在场所有人比起来都算强大,但城墙的地面太过坚硬,就连尸王那恐怖的力量都不能伤其分毫,它的身体比之尸王手中的石斧如何?差之远矣,此时胸口憋闷,气血翻涌,一口逆血再也抑制不住,顺着嘴角流了下来。
脑子有些发懵,身体的全部痛感神经似乎都集中到了背部,那里钻心的疼,如果可以的话陆昱真想就这么躺一会儿,舒缓一下疼痛。
可是他不能,尸王庞大的身躯已经到了面前,石斧挥舞在了空中,再不躲,就只有变为一团肉酱的结果了。
呲溜一下,陆昱整个人平躺着滑动起来,身体迅速的穿过尸王两腿之间的空隙,虽然背后的伤口与地面摩擦的更加疼痛起来,细胞活化天赋也只能让伤口好的快些,疼痛是不可避免的。但疼又如何,陆昱从不是一个吃了亏忍气吞声的人,仇当现世报,报不了找机会也得报。
滑过尸王裆下,陆昱上身迅速弹起,一个漂亮的鲤鱼打挺后,不等身子站稳,双腿发力腾跃而起,唐刀自下而上,在尸王背部划出一道长长的血痕,尸王还未反应过来,陆昱已经一脚踹在它的腰部,一个漂亮的后空翻飘飘然的落在了远处。
这一套动作说起来慢,其实就发生在一瞬间,陆昱长久以来培养而成的战斗意识使得他完成的圆润自然,如同行云流水一般,自然随意。
尸王直到这时才明白过来发生了什么,它没有痛觉,一个转眼陆昱就不在了眼前,紧接着身后的腐肉掉落下来一大块,它才知道陆昱又做了什么妖。
愤怒的一声嘶吼,刚刚落地的巨斧又一次横扫,以右脚为圆心,整个身体旋转一圈,它要将陆昱腰斩。巨斧不意外的落到了空处,陆昱早已站在了远处,尸王能感觉到他眼底的一丝嘲弄,不由更加愤怒起来。
粗长而露着发黑的腐肉的双腿大迈步的奔跑起来,石斧垂在地上拖动着,刺耳的摩擦声不断的钻进陆昱的耳朵。
陆昱这次没有再狼狈的疲于奔命,静静的持刀等待着尸王的到来,能伤到尸王的唐刀握在手里,一战又如何?他是没有尸王强大,但他又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砰……”一声巨大的撞击闷声响起,尸王庞大的身躯一个踉跄,身体险些保持不住平衡。
就在它速度刚刚加起来,整个尸身扑向陆昱的时候,斜地里竟突兀的飞来一块巨大的冰疙瘩,冰疙瘩的体积比之石斧也不让分毫,也不知是何人有此力量让之腾空飞来。
尸王跟普通丧尸比起来算是机灵的,却还是没有躲过冰石的撞击,恐怖的力量使它的身体微微停滞,那一抹熟悉的气味仿佛就在身后。
没错,沈佳怡就在尸王身后,那一块巨大的冰石也是她凝出来的,就在尸王愤怒时将注意力全部放在陆昱身上时,她便悄悄的,不带一丝烟火气的到了尸王身后。
至于冰天赋凝出的冰石为何没有被尸王身周的无形力场溶解,冰石上笼罩的一层薄薄的玄黄气给出了答案,毕竟酒樽神秘而强大,出现不可理解之事也是众人懂得太少而已。
尸王身体停滞,早已蓄势待发的陆昱自然不会放过这个好机会,整个人如同离弦的利箭射出,脚下几个诡异的挪动,他就出现在了尸王的侧面,双手持刀横扫,这一下灌注了他的全身力气,若不是尸王身周天赋失效,陆昱还想加入金的锐利之气。
唐刀锋利,这一刀扫在了尸王的大腿上,刀身没有阻碍的进入了其中,厚厚的腐肉不能阻挡丝毫,终于,那粗壮的腿骨碰上了唐刀,陆昱等的便是这一刻,猛地大喝一声,胳膊上分为线条的肌肉暴起,“咔嚓”一声脆响,自然不会是唐刀出了问题,只见唐刀穿腿而过,陆昱借着惯性身体迅速穿过尸王身旁,速度快的甚至出现了一点残影。
陆昱站稳了身子,离得尸王并不算远,至少石斧可以轻松的够着。
至此,一股血泉迸射出来,尸王粗壮的大腿齐根而断,森白的骨头渣子反射着寒光,切口处光滑无比。
“啪嗒……”那根脱离了尸王身体的大腿掉在了地上,溅起两排血污。
第一百零四章 共赴黄泉?
时间似乎放缓了脚步,场间所有人的动作都被拆分开来了,迸溅的血液一滴一滴的在空中飞舞,闻着鲜血味而来的苍蝇翅膀一下一下的上下振动。
尸王有些呆滞的望着缓缓倒下的大腿,它实在想不明白,前一秒陆昱还是一个只能被它追的狼狈不堪的可怜的爬虫,下一秒,爬虫就突然伸出了獠牙,却是非人的狰狞。
陆昱背对着尸王,后背空门大开,一时却顾不上这些,嘴巴抿得紧紧的,刚才那一番动作虽然随意自然,却需要比平常更多的控制力,跑动中能明显感觉到背后骨头的摩擦,肌肉的撕裂,那令人窒息的疼痛让他只能默默皱起眉头,屏住呼吸。靠着细胞活化的天赋缓缓抚平。
沈佳怡与陆昱分立两边,中间隔着庞大的尸王身躯,透过尸王手臂与腰间的缝隙,能看到沈佳怡的表情依旧那般的古井无波,看着尸王的眼睛中没有一点惊恐。
仅是一个瞬间,时间又恢复了正常的流速,空中的血液扑簇簇的落到了地上,闻味儿来的苍蝇一溜烟没了踪影,尸王,也终于保持不住身体的平衡,脸上带着呆滞,缓缓倒下。
然而无论是陆昱,张飞,还有所有关注着这一战的幸存者,没有人脸上露出喜色,反而眼中露出一抹惶然。
为什么?因为尸王倒下的方向,竟不是朝向陆昱,而是沈佳怡。
所有人都是关心沈佳怡的,至少到现在而言是这样的,他们不能失去城主,最重要的是,不能失去这高达八丈八的城墙,谁也不知道沈佳怡若是死了,城墙会出什么问题,她不但是名义上的领袖,更是所有幸存者的生命保障。
但没有人有上前救援的趋势,一方面是因为发展太快,他们确实反应不过来,不过就算能反应过来,救援与否也很难说,毕竟,谁的命都没有自己的值钱。
果然,尸王没有安分的倒下,身体倾斜着,脸上的呆滞转变为了愤怒,按理说它面前是陆昱,就算倒也应该朝向陆昱,它却单脚着地,硬生生的旋转了半圈,持着石斧趴向了沈佳怡,猩红的眼睛仿佛要择人而噬。
“不……”陆昱能感觉到身后压迫般的气势远离了他,没有理由的,他就是知道尸王的目标是沈佳怡,尽管身体疼的连气都不敢大喘,他却还是压着嗓子,嘶吼了一声。
哪里还管什么身体疼不疼,他猛地转身扑向了尸王。他已经失去过少女一次,尽管是在幻境中,他还是不能忍受第二次,那比变成丧尸都要让他恐惧。那种人生灰暗的感觉,真的比死了都难受。
尸王倒的快,陆昱却更快,极限爆发下陆昱身体竟划出一道残影,众人只觉得眼前一晃,陆昱便贴近了尸王身后,身体高高的跃起,脚尖非人般的到了尸王肩膀以上,唐刀竖握,刀尖朝下,对准了尸王的后颈。
而以他刚才能将尸王大腿一斩而断的气势来说,这一刀若是落到实处,尸王必定一命呜呼,就算倒在沈佳怡身上也不足为虑了。
这是最典型的围魏救赵,陆昱紧急之中也只能想到这一个方法。
而尸王呢?它没有一丝慌张,眼睛紧紧的盯着沈佳怡,似乎对背后的情况一无所知,脚下保持不了平衡,身体使不上劲,也只能勉强腰上发力,使得倒下的更为迅速,那柄可以说是陪它历经沧桑,裂纹密布的石斧,依旧展露着最后的坚强。
一个转眼间,陆昱的刀尖已经贴上了尸王的后颈,或许下一秒,尸王的头颅便会冲天而起,另一种可能,便是陆昱与沈佳怡同赴黄泉。生死就在一瞬间了,不是尸王死,就是两人亡。
事情终究还是朝坏的方向发展了……
尸王怎么可能不知道陆昱的到来,它的嗅觉,同样是它赖以生存的东西,只是它那不算清明的脑袋知道,等待时机同样重要,这是身为动物狩猎的本能,丧尸这个物种同样也有,只是大多丧尸控制不了嗜血的**罢了。
幸好,这种本能它能用得上。
陆昱的刀尖刚刚破开尸王后颈的表皮,蓦地脑袋一阵刺痛,这种痛有些熟悉,在他第一次与尸王交战时便有过,只是时间有些长远,他仅记住了尸王的无形力场,忘记了这致命的疼痛与眩晕。
他脸上浮现一抹绝望,接着,他陷入了混沌之中,身体再使不上一丝力气,唐刀脱了手,自由落体的顺着尸王背后落向地面,刀尖在尸王后背划出一条浅浅的血痕,却起不了一丝作用。
尸王的身体依旧倒向沈佳怡,丝毫没有改变初衷的意思,手中的巨斧似有千斤重,比它的身体更先一步落下,众人好像已经看到沈佳怡脑袋嘣裂,被砸成一团血浆的场景,不少人已经不忍的闭上了眼睛,谁也不愿意看到一个活生生的人惨死的一幕,不愿在自己本就每夜做的噩梦中多出一个令人恐惧的场景。
然而细心的人却发现了一点不同,他们反而紧紧盯住了场间,面对石斧临头的沈佳怡竟没有一丝惊恐,被劲风吹得后飘的雪发轻扬,仿佛不是面临生死关头,而是站在高而险的峰顶,望着远方的锦绣山河,面上的淡然无波,竟有种君临天下的霸气凌然。
“轰……”仿佛石斧每一次与城墙地面相击的声音响起,这一次,却是斩在了那吞吐玄黄气的酒樽之上。
酒樽不大,沈佳怡便可一手握住,却偏偏给人古朴厚重的感觉,如同沉淀了历史的尘埃,诸天的烟尘。庞大的石斧斩在上面,丝毫不显得突兀,甚至石斧都有些显得小气了。
石斧斩在酒樽上,却不像每次斩在城墙地面上弹的高高的,反而粘在了上面,如同铁器遇到了磁铁,若没有人使力拔开,必定一直粘在上面。
尸王倒下的身体一时间都被撑住了,身体斜趴着,它自然用不出上拔的力道,只能尴尬的卡在哪里,起不了身,落不了地。
然而酒樽却不会与它僵持,一缕玄黄气冒出,缓缓灌入了沈佳怡头顶,人们看的清晰,这一缕气息穿过了脖颈,穿过了躯干,穿过了双脚,最终流入了地面。
再然后,所有人都被震惊了,那万丈光芒他们将会永生铭记……
第一百零五章 绝世风采,万丈光芒
前一秒,那一缕玄黄气灌入了地面,下一秒,所有人仿佛置身于仙境当中。
幸存者是全部在城墙上的,他们的脚下是连尸王都留不下痕迹的地砖,那仿佛历经沧桑的斑驳地砖上,冒出了一丝丝的玄黄雾气,不是一块地砖,而是整个城墙。
于是,场面壮观起来,在场的所有人都看过电视,此时的场景便如玄幻片中的天庭,腾腾雾气浮起,很快就蔓延到了人的膝盖处,若不是他们能真切的感觉到脚底下踏踏实实的,他们还真以为置身仙境了。
翻滚弥漫的玄黄雾气蒸腾着,却总体上保持着一个方向,那便是沈佳怡所在的地方,自高处鸟瞰,整个城墙横面如同一个大大的漩涡,而沈佳怡,便是漩涡的中心眼,她头顶的酒樽,便是所有玄黄气的皇者,统御八方,震慑寰宇。
沈佳怡仿佛成了一个导体,玄黄气怎么从她身体进入地面,就怎么回到酒樽之中,像是皇者遇衅,众臣护卫一般,石斧就是挑衅之人,玄黄气便是最忠诚的侍卫。
酒樽似是一个无底洞,玄黄雾气源源不断的进入其中,除了酒樽上的玄黄气浓郁了一些,再没有什么变化,不过众人明显能感觉到,酒樽更加重了,那玄黄之气看起来沉甸甸的,仿佛一缕便能压破山川,震断河流。
酒樽,要发威了……一直旁观的唐毅心底蓦地闪过这个想法。
果然不出他所料,酒樽十分不起眼的轻轻抽动了一下,与其粘在一起的石斧便有了灭顶之灾。
“咔啦,啦啦啦……”石制的巨斧上先是出现几条新的裂纹,接着裂纹不断扩宽扩大,一块块拳头大的石头掉落,不消十秒钟,裂纹已经密布在了石斧的每一个角落,包括斧柄,包括尸王的持柄的手臂,这一副画面仿佛静止了,刻在了每一个望在眼里的幸存者心底,这一辈子或许都很难忘记。
“嘭嚓”清脆的一声,仿佛镜面碎裂,那把震撼人心的巨斧整个碎开,连带着尸王仅存的左臂,通通碎成一块一块的,不值钱的挥挥洒洒,落到了地面上,弹了几弹,再也不动了。
它们曾经是杀人如屠狗的巨斧,是爆炸力量的尸王手臂,如今呢?仅仅是一堆碎石与烂肉而已,再没有什么用处,没什么值得人记住了。
尸王可谓是又惊又怒,四肢去了三肢,它是统御万尸的尸王,是恐怖强大的尸王,它怎能甘心就此倒下,没了巨斧,没了手臂,它还有牙齿,锋利的獠牙。
“吼呜……”身体倾斜着,独腿重重的在地上一蹬,它整个庞大的身躯便扑向了沈佳怡,或者说是扑向了沈佳怡头顶的酒樽,那染着血污的大口张开,一下便将小巧的酒樽含了下去。
然而,它能消化的了么?
显然是不能的。
也不知酒樽在尸王肚子里做了些什么,尸王的肚子明显鼓涨起来,仿佛有个人在吹气球,每一口气吹出,尸王的肚子就更大一分,活脱脱的像十月怀胎的孕妇,只不过是加大版的。
尸王肚子表皮上的腐肉扑簇簇的掉落着,最厉害的是尸王脸上竟出现了挣扎,仿佛它也有了痛觉,胀大的肚子让它疼痛难当。
已经摔落到地面上的它左右滚动着,脸上干裂的**更加宽大了,显得越发狰狞。独腿不断抽动着,疼,这久违的疼痛,为什么要再次出现。
“嘭……”气球吹得再大也终有极限,正如尸王的肚子,也终于爆开,烂肉纷飞,血水飞溅,大肠小肠断成一截截的,脏器苦胆碎成一块块的,红的,黄的,绿的……活像是开了个大染房,令人闻之欲呕。
直到尸王的肚子消停了,酒樽才晃晃悠悠的飘荡出来,玄黄气开道,它如同巡视领地的帝王,片尘不沾身,滴血不入樽。
值得一提的是,尸王那仅存的最后一条腿,也被这一爆爆了个干净,远远的飞到了另一边,尸王可以说真正成了一根尸棍,只剩了残破的躯干,与那依旧狰狞的头颅。
酒樽再次回到了沈佳怡的头顶上方,樽中似是装满了酒液,看起来沉甸甸的,人们只能看到霞光异显,紫气东来。心里如同被猫挠着一样,痒痒的很,急切的想看这恐怖的器具中有何神秘。
酒樽没让众人失望,樽中的东西缓缓漂浮了出来,竟是一滴又一滴的紫色液珠,只有小小的一泓,却仿佛夺去了所有人的视线,仅仅浮在那里,就足够人们看上个三天三夜,那是大自然最美丽的瑰宝,美的震撼人心。
纯粹的紫色液珠缓缓上升,骄阳的暖色光芒耀在上面,毫无阻挡地穿过了它,闪出璀璨的色彩,世间的珍宝放在其面前一下便失去了光彩,暗淡的如同最卑微的尘土,人们无不为其折服,尤其是女人们,眼中映着其光彩,恨不得一把抱入怀中,珍藏一辈子。
不管底下的人心中怎么想的,紫色液珠都没有一丝停顿的上升着,一直到了笼罩全城的透明光罩前,才终于停下了脚步。
人们期待的看着这一幕,所有人都想知道这紫色液珠的后续动作,因为人都是欣赏美的,美的东西自古以来都是夺人眼球的。
无声无息的,紫色液珠外有了一圈雾气,一圈淡紫色的雾气,雾气不断的翻涌着,颜色也渐渐浓郁起来,而中心的紫色液珠缓缓缩小了体型,人们这才反应过来,原来这紫色的雾气,竟是紫色液珠挥发的结果。
在这一刻,不知多少人的心碎了一地,那美的惊心动魄的液珠,他们竟只能见这么一小会儿,他们这一生,或许都见不到比这更加珍贵与美丽的东西了……
紫色液珠终于再没了一点残余,它缓缓的挥发成了一大蓬浓郁到极点的紫雾,紫雾呈祥云状,仿佛不再是虚无缥缈的东西,而是如同棉花糖一样,绵绵的,让人忍不住抓捏一把。
至少陆昱是这么想的,是的,陆昱醒了,从混沌中清醒了过来,眼睛恢复清明的那一刻,他看到了悲惨的尸王,看到了笼罩在玄黄雾气中宛如神女的沈佳怡。
于是他心安了,于是他在一旁看起了这人间罕见的一幕,这绝世风采,万丈光芒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