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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神行汉堡     变成血族是什么体验txt下载     变成血族是什么体验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四十六章 入山

    第四十六章入山

    快到村里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八点多了。

    向坤本来的打算是晚上先去探一下那发帖者所说的树,确定下他当时看到的是不是那只巨型猫头鹰,让载他来的车等一会,晚上到附近的镇上找个酒店或旅馆休息一晚,明天再进山搜索。

    但是天暗下来后,向坤就改变了主意。

    因为他忽然发现,自己在夜里的视觉能力出现了大幅的提升或者说变异。

    在光线微弱的时候,他可以主动的切换到一个新的视觉模式下,就好像在视网膜上多覆了一层“镜片”,原本已经昏暗的环境,会瞬间变得清晰无比,甚至比他从电影、电视里看过的那些夜视仪的画面还要清晰。

    但这模式下看到的景物,又和正常情况的不同,因为没有色彩,整个世界就像黑白组成,或者确切地说,应该是不同程度的明、暗组成,但这种模式,却可以让他很清楚地判断正在移动的物体以及距离。

    这已经不是简单的视觉提升了,这是完全地多了一种新的模式。

    他很清楚,这不是他训练、影响变异方向的原因,九成九是因为喝了那只巨型猫头鹰的血。

    他看过资料,猫途鹰的夜视能力可是非常强的。

    而有了这个能力,向坤也就有了夜间在山里行动的能力,很多事情就不是必须要白天才能做了。

    所以到了地方后,向坤直接让载他来的小车回去了。

    村里的年轻人大都到城市去打工或读书去了,留守的大多是老人。村里没有路灯,除非有什么热闹,否则休息的都很早,路上不会有很多人。

    所以向坤没有受到任何打扰,悄咪咪地找到了那发帖者所说的村口那棵最大的树。

    虽然向坤此前从来没有爬过树,但相对他现在的身体素质,这自然不是什么问题。

    三下五除二上了树后,向坤切换到了正常的视觉模式,然后打开手电,仔细检查那发帖者说的“人影”大概所处的位置。

    倒不是说用夜视模式就看不清,但有些痕迹,还是需要色彩分辨能力,在强光下更容易看出细节来。

    在树上地找了二十几分钟后,向坤果然找到了爪印。

    他知道如果那个发帖者一个月前看到的树上人影就是那只巨型猫头鹰的话,那以其体重,加上变大、锋利的爪子,肯定会留下比较深的爪印,而且肯定会在比较粗的横枝上。

    一个月的时间,猫头鹰的气味已经消散,但爪印却依然残留。

    找到爪印后,向坤精神一振,自己的分析判断和第一直觉并没有错,这一路并没有白跑。

    向坤从树上下来后,拿出手机,调出地图app,在上面观察起这村子周边的情况。

    事实上,在来的路上,向坤就已经做过调查了,这村子虽然在山上,但远远称不上是深山,离最近的镇子只要四十多分钟的车程,路况也说不上糟糕,车来车往并不少,这里顶多只是那只猫头鹰离开原本栖息地后的途经落脚点而已。

    别说现在根本就没有那只猫头鹰的气味,就算有,向坤也不可能从这里就开始循味追踪。

    地图上,这村子往东面和南面都是越来越多的平原和城市,越来越繁华。

    往北面有一座大山,不过翻过大山后也是人群比较密集的城镇。

    只有往西,越往西,山林就越多、越密,开发度就越低,一直深入到邻省境内。

    向坤推测,那只猫头鹰之前生活的地方,应该就是在那一带。

    他也没有在附近多留,没有先找地方休息一晚,而是直接背着背包往西面走去,踏着夜色钻进大山里。

    他的背包里有两套换洗的衣服和几双袜子、内裤,有一个充电宝,一个手电筒和一排备用的电池,一把瑞士军刀,一个水壶。

    如果是野外生存的爱好者看到向坤带的这些东西,怕是要直摇头,实在是太少了,很多基本的必备品都没有。

    但对向坤而言,这些东西却是足够了。

    事实上因为刚刚发现的夜视能力,向坤在夜里行进的时候,甚至都不需要手电筒。

    他并不是都沿着路走,也不是向着西面就一路莽,经常会停下来找棵比较高的树爬上去,或是登上其他高点,视野较好的地方,四下观察。

    向坤是在拿周边的景物,对比他所看到的那些猫头鹰记忆里的画面,以此来追踪那猫头鹰的足迹和栖息地,寻找它留下的任何痕迹。

    ……

    8月16日下午两点,一个光头背包客在环山公路上飞速狂奔着。

    他并不只是在公路上跑,在经过一些拐弯的时候,甚至会直接从上方往下跳来抄近路。

    上下的高度至少超过两层楼高,但那光头落下来后在路上一滚就卸掉力,继续全力狂奔。

    如果有人看到的话,一定会觉得很吃惊,不仅吃惊于那光头的奔跑速度、从那么高的地方跃下,更吃惊于……这家伙居然赤着双脚。

    这个光头自然就是向坤了,在孤身一人进入深山后第五天,他决定结束这段旅程回家了。

    虽然满打满算,向坤在山里的时间只有四天半,差不多110个小时。但他和普通人不同,他这110个小时基本就没有停下来休息过,不管白天黑夜,始终在不停地移动。不需要寻找食物、做饭,不需要休息、睡觉,甚至不需要找地方拉撒。所以他这四天半时间的实际利用率,可能比普通人十五天都来得强。

    所以他连鞋子都走烂掉了,衣服背包里带了替换的,鞋子却没有办法。只能是一双真皮肉脚走天下,最开始没走多久就双脚血肉模糊,擦破磕伤无数,不过反正恢复能力强,也没多在意,就当是做创伤恢复的针对性训练了。

    这四天半,向坤找到了很多那只猫头鹰留下的痕迹,大多是在各种地方残留下的爪印,甚至根据那些记忆画面,找到了一具死于猫头鹰之手的野兽骨骸,上面留下的痕迹也显示了那只猫头鹰的爪子有多么可怕的杀伤力。

    还找到了那只猫头鹰变异后的窝在悬崖壁上的一个岩洞。

    向坤也确定猫头鹰变异之前捕猎和生存的范围,很多景物都和那他所获得的那些记忆画面相互对应。

    可惜并没有找到任何那只巨型猫头鹰变异原因的线索。

    除此外,向坤也狩捕了几只山中野物,虽然他只带了把瑞士军刀,要对付野猪这类皮糙肉厚的中大型动物吃力点,但逮个野兔、野鸡之类的还是很简单的。

    向坤主要还是为了尝试一些这些野物的鲜血,和菜市场买的蓄养的禽、畜有什么的区别,全都是微微舔了一口,没敢多尝,以免摄入太多血液后,进入睡眠状态。

    得到的结果就是,和菜市场买的并没有什么区别。

    不过这次山中之行,倒也并非一无所获。

第四十七章 猫头鹰前辈

    第四十七章猫头鹰前辈

    向坤本来以为,那只猫头鹰的变异方向应该大都单纯地依靠动物本能和原本习性,不像他一样有刻意地训练和引导。

    但在那猫头鹰崖壁巢穴不远处,一块位于林中溪流旁、布满爪痕的岩石,却让向坤意识到,这只猫头鹰其实是有在进行针对性训练的。

    向坤在猫头鹰的记忆画面里,并没有看到它在这磨爪的画面,而是根据那岩石上留下痕迹的爪间距,判定这些爪痕就是那只巨型猫头鹰所留。

    从岩石上的痕迹来看,它在这石头上不单单是在磨爪,而有大量抓、刺、枣的攻击,初期可以看到的爪子“凿刻”的痕迹很浅,而后期则越来越深,这明显是把这块石头当成了假想猎物在攻击,向坤也可以想象到,最开始它的爪子肯定伤痕累累、甚至经常折断,但有恢复能力打底,对生存没什么影响,而在饮血变异后,爪子的锋利程度和硬度肯定都会有大幅提升。

    那只巨型猫头鹰那巨大而锋利的爪子,便是这么一次次变异加强而来。

    发现猫头鹰的训练方式后,向坤也冒起过一个念头,他是不是也可以模仿猫头鹰,把自己的指甲也弄锋利?如果之前他也有一手利爪的话,都不用什么武器了,面对那巨型猫头鹰直接一招黑虎掏心就能有不小的杀伤力……

    但几乎一瞬间他就打消了这个念头,毕竟鸟类的爪子和人类的手构造不一样,人类双手的最主要功能还是使用工具。要是能变异出十根能自如伸缩的“铁爪”还好,要是直接把指甲变异成野兽一样的尖爪,或者又硬又长,那不仅容易引人注目,平日里做事也不方便,敲键盘都容易卡到。

    向坤还在猫头鹰那崖壁上的岩洞巢穴中,发现了一堆小石子,起初他没搞明白猫头鹰堆这堆石子要做什么,也不像是在铺窝,难道这只猫头鹰还会给自己的窝弄“景观”?

    但在检索了猫头鹰的记忆画面,发现了有一个捕猎、饮血后主动吞食石子的画面后,向坤有了一个猜测:

    这会不会是猫头鹰抑制自己饮血后困意,回到巢穴再睡觉的方法?

    要知道,野外不像都市,深山、密林中有着各种各样的危险。

    向坤是在菜市场买的肉兔,养在家里,需要的时候直接宰了饮血就是,饮完后困了倒头就睡,除非是他的亲人朋友有急事找他联系不到,有可能找上门来,不然一般是不会有人打扰、更不会有什么危险。

    但那猫头鹰要饮血,是需要自己出手捕猎的。因为血液如果离开身体太久,或是猎物死掉太久的话,便没有效果,所以基本上都会直接就地饮血或是转移到附近饮血,而不会专门把猎物逮回自己的巢穴毕竟它变异后狩捕的很多猎物体型都不小。

    这样一来,假设这猫头鹰和向坤一样,饮血后会产生强烈困意,而且睡觉的时间会比较长且不容易被吵醒的话,那在野外随便找个地方睡觉就有危险了。

    所以它将石子吞入腹中,以抑制困意,挺到它飞回巢穴,将腹中的石子吐出后,才安然睡去。

    否则的话,实在无法解释,它为什么会去吞石子,又刚好都在崖壁上的巢穴里吐出,毕竟它变异后也只是饮血,而无法进食其他食物,不需要吞石子来促进消化。

    至于为什么是石子,而不是肉或其他植物之类更适合“吃”的东西,向坤猜测可能是石头更单一、密度更高,有呕吐感的时候更容易被压制住,想吐的时候也更容易一次性吐干净。

    当然,这些完全只是向坤的推理和猜测,到底是不是这样,他准备等回去后亲自做实验验证。

    如果有效的话,这也是偶尔可以应急的办法。

    就好像那天与猫头鹰一番大战后,如果他能靠这个方法暂时挺着不睡的话,或许就能看到那只猫头鹰的尸体消失的过程,这对他理解自己和猫头鹰身上的变异因素,是有不小帮助的。

    当然,更重要的是可以避免在不安全的地方长时间沉睡。

    虽然这次没能找到这只猫头鹰变异的原因,但从其栖息地的各种痕迹,结合记忆画面的对比,探索它的变异过程,同样对向坤理解自身有很大帮助。

    毕竟如果按照一次捕猎饮血后,就会有一次沉睡和变异来看,这只巨型猫头鹰变异的次数,可比向坤要多太多次了。

    不论从变异的次数还是时间来看,它都是向坤的“大前辈”。

    而且这四天半的山中生活,也让向坤更好地体验到了这次变异后身体机能的提升和变化,并进一步进行了熟悉和训练。

    除了从猫头鹰的血液里获得了夜视能力外,他的动态视觉、听觉、嗅觉都有非常明显的加强,而且这种加强不单是灵敏度的加强。

    在山林里,更是对很多其他生物造成的声音和气味有极强的瞬间分辨能力,这个是一直在都市生活的向坤之前所不具备的相当于他直接拥有了猫头鹰在听觉和气味“数据库”。

    这让他在山林里的生存十分地容易,甚至经常有种天地尽在我掌握的感觉。

    有时候他甚至会想,自己要是也有猫头鹰的飞行能力就好了。

    当然,这也只是想想,真要让他现在就变异出一对大翅膀,那就真的只能隐居山林了。

    ……

    在环山公路上狂奔的向坤忽然停了下来,在路边站定,回头望向山上。

    这边自然已经算不上是“深山”,距离他这几天所在的区域已经很远,虽然开发度还是不高,没什么人,但至少已经修了盘山公路,山上有村落,有寺庙,偶尔有村民开车上下山,也有香客去寺庙进香。

    向坤之所以停下来,就是听到了汽车的声音,十几秒后,一辆suv出现在拐弯处。

    他抬起右手,比起大拇指,坐出个请求搭车的手势。

    老实说,他其实不太抱有希望,之前已经有四辆下山的车经过他身边了,都对他伸出的“点赞之手”毫无反应,没有一点停车的打算。

    当然,对此他并没有什么好抱怨的,就算位置变换,是他在开车,看到路边有这么个身高马大、风尘仆仆、赤着双脚的光头壮汉拦车,也不会停下来。

    反正他一路跑下去,不时“抄近路”,也不会比搭车慢太多这盘山路弯道太多、太急,即便是下山也没人敢开快。

    他之前在手机有信号的时候就查过地图了,山下有个挺大的村子,应该可以雇到车,把他送到最进的县城或小镇,买车票回家。

    不过这次他运气不错,那辆suv竟然慢慢在他身边停了下来。

第四十八章 真敢停

    第四十八章真敢停

    看到那辆suv在身边停下,向坤颇感意外,还真有人愿意停下来。

    副驾的车窗降了下来,一个留着平头、皮肤黝黑的中年人上下打量了他几眼,奇怪道:“兄弟,你怎么光着脚?”

    向坤将之前就准备好的说辞拿了出来:“哎!我爬山的时候,鞋子坏了,只好直接光脚走了。你们这是要下山吗,可以捎我一程么,到山下放下我就行,我再自己找车。”

    副驾的平头中年人回头看了眼开车的同伴,低声问道:“让他上车?”

    正常来讲,他这个音量,还隔了车内车外这段距离,站在车外的人是听不到的,但以向坤的听觉,自然全都听得清清楚楚。不过他也并不在意,哪怕这车上的人有歹意,想要把他骗上车谋财害命,那他说不得又得“正当防卫”一番了。

    不过以他的观察,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

    开车的同样是个看起来三、四十岁的中年人,戴着眼镜,看着挺斯文的。他没有回答,只是微微点了下头。

    于是副驾的平头中年人打开车门下车,对向坤说道:“上车吧,反正顺路,这大热天的,你又没穿鞋,走到山下别把脚走废了。”

    平头中年人拉开后座车门坐了上去,让向坤坐副驾因为后座还坐着个看起来十六七岁的文静少女。

    向坤一边道谢,一边把背包拿下来抱在怀里,准备坐上车。

    “等下。”戴着眼镜的司机却是忽然出声道。

    向坤愣了下,刚跨到车上的脚缩了回来。要是他们忽然又改变了主意,其实他也不会有怨言,反正他本来也没指望真能搭上车。

    不过那司机却是拉了手刹,挂到p档,然后开门下车,一边打开尾门,一边说道:“我车上还有双拖鞋,你先穿着,我44码的,你应该能穿吧?”

    拿了拖鞋和一瓶矿泉水后,司机关了尾箱,绕到向坤身边,把拖鞋放到他脚边,又把矿泉水递给他。

    向坤接过水道了声谢,便准备穿鞋。

    “那个……那水是让你洗脚的。”司机有些尴尬地提醒道。

    “噢噢。”向坤低头看了眼,也发现自己的脚实在是太脏了,外面都裹了一层凝固的、沾满了灰土的泥皮。

    用那瓶矿泉水简单洗了下脚,穿上拖鞋,坐上了副驾驶,又是对重新上车的司机和坐到后排的平头中年人连番道谢。

    汽车重新上路,向坤通过后视镜注意到,后排那名少女在他上车后,戴上了一副墨镜。

    坐在少女身边的平头中年人注意到他的眼神,便笑着解释道:“这是我女儿,她眼睛看不见。”

    向坤其实也有所猜测,不过听到平头中年人这么坦然说出来,一时也不知道要怎么回应,只能点了点头,然后转移话题道:“我从山上下来,一路伸了五次手,只有你们肯停车,我本来都想着,今天估计得步行下山了,真是太感谢你们了,你们真是好人啊……好人会有好报的。”

    “小兄弟,你这要爬山,也选双质量好点的鞋啊。”平头中年人在后排笑道。

    向坤苦笑:“没办法,没经验啊,第一次爬山。”

    “你这身打扮,还没穿鞋,也难怪一般人不敢停车了。”开车的司机笑道。

    “是啊,我也知道,所以你们愿意停车,我其实也有些意外。”向坤实话实说。

    “因为我看得出来,你应该不是坏人。”司机说道。

    “哦?这也能看出来?”向坤说道,“老实说,如果是我开车,看到一个我这模样的人站路边拦车,我是不敢停的。”

    司机说道:“你刚伸手拦车的地方,路边没有什么遮挡的地方,视野较开阔,也就是说边上没法埋伏人,不会趁我们停车的时候冲过来。而且一般图谋不轨,想要蓄意搭车的人,都会装得比较可怜,或是比较弱势、和善。但你虽然连鞋都没有,表情却很平淡,眉头舒展,既没愁眉苦脸,也没任何笑容。从你的肢体语言来看,就是十个字:爱停不停,反正我伸手了。”

    一席话听得向坤和后座的平头中年人都是忍不住笑了起来。

    虽然觉得他说的有些牵强,不过向坤还是一个马屁拍上去:“您这眼力实在是厉害,不会是学过心理学吧?”

    “还真别说,我们这工作,还真的得有一点心理学的知识。”司机笑道。

    也不待向坤猜职业,平头中年人直接在后排笑着补充道:“他是警察,而且是刑警,你要真是坏人或是逃犯什么的,那就给他送功劳了。”

    向坤恍然,原来这才是原因啊。

    不过开车的司机却摇头,正色道:“那倒不是,我要真觉得他可能是坏人,你和小苹果在车上,我也是不会停车的。”

    又聊了一会后,向坤愕然发现,戴着眼镜看起来斯斯文文的司机是刑警就已经出乎他意料了,坐在后排那皮肤略黑、留着平头,看起来像庄稼汉的中年人竟然是大学的副教授。

    这还真是……人不可貌相啊!

    当然,两人听到向坤是个程序员,也是颇为吃惊,司机笑称,向坤若是换一身僧袍,说是远游的苦行僧他都信。

    向坤自称是公司刚刚倒闭,所以出来到处走走,爬爬山,看看风景,换换心情。自然是没说他在深山里已经待了四天半,只说从旁边一座山开始爬,结果不知道怎么就岔到这边山上来了,差点迷了路,好在找到了盘山公路,就顺着公路一直走。倒霉的是,鞋还坏了。

    反正说的话里假中有真,真中有假,回头他们真要去验证,比较好验证的事情,基本都是真的。

    那开车的刑警名叫李升,和坐后排的副教授李洋是亲兄弟,后排被李升昵称为“小苹果”的安静少女是李洋的女儿。

    他们今天是到山上的庙里见一个亲戚的,顺便到山顶观鸟。

    见亲戚就算了,“观鸟”这说法,却是让向坤颇为疑惑,毕竟李洋的女儿看不见啊。

    李洋也看出他的疑惑,解释道:“我女儿虽然看不见,但是她的听力比普通人要好很多,而且能分辨出各种鸟的不同叫声,她甚至还能分辨出那些鸟发出叫声的意图,是示警、挑衅、问好还是求偶什么的。”

    听力比较强向坤倒是能理解,他当初自己在训练嗅觉、听觉的时候,也会蒙住眼睛帮助把注意力集中到这两种感官上。当视觉无法依赖的时候,听觉和嗅觉都会迸发出更大的潜力。

    能分辨不同鸟叫的声音也算正常,若给他时间训练,现在的他也能做到。当然,他有气味辅佐,判断种类更加容易。

    但这少女竟能通过声音分辨鸟叫的意图,这就相当厉害了。

    向坤倒是不觉得那位李洋教授在吹牛,于是开口请教少女,识别鸟叫声意义的方法。

第四十九章 科学讲证据

    第四十九章科学讲证据

    不过那少女似乎有些怕生和害羞,并没有回应向坤,李教授代为解释道:“她之前也跟我解释过,其实并没有固定分辨方法,即便是同一种类的鸟,每只都可能有所不同,得根据周围当时的情况来判断。如果有多只鸟发出叫声的话,也需要互相比对来进行参照判断。说到底,其实就是通过声音判断情绪吧。不过我按她的说法试过好多次,都是听不出什么来。我估计和她听力比较好,能听到的声音细节更多、频率范围更广也有关系……”

    就着这个话题又聊了一会后,“小苹果”似乎也没那么怕生了,参与进了他们的讨论。

    李洋说女儿的听觉比普通人强,能听到的细节更多,所以他很难学得来。但这个问题对向坤却是不存在,他很确定自己的听觉肯定比这少女还要强得多得多。

    在和少女直接交流了一会后,他也抓住了分辨鸟语的一些诀窍,而且他也根据这段时间在深山里所听过的各种鸟叫声比对,确定这少女说的东西是有用的。

    不过想要掌握,能够实际应用,还得再有实际的摸索和训练。

    聊着聊着,向坤又得知了李洋这位副教授,居然是生命科学学院的,主要的研究领域是“自然与人工环境中具有重要功能的复杂微生物群落的相互关系”,从改进培养方法和掌握代谢特征的角度,尝试培养和分离具有重要功能和应用价值的尚不可培养微生物类群。

    虽然向坤前段时间猛嗑了不少生物学、医学、细胞、基因方面的书籍,但当李洋真地聊到专业的地方,还是有些懵逼,只能当学生一样请教。

    向坤一直希望能够就自己的情况,请教专业人士。李洋教授的专业领域和知识储备,应该算是“专业人士”无疑了。

    当然,他也不会直接把自己的情况告诉李洋,而是慢慢地引导话题,往变异、基因突变的方向靠。

    “……李教授,你说鸟类有没有可能因为某些原因发生变异,体型变到原本的三、四倍,甚至五、六倍大?”

    “你是说个体,还是说整个族群?”

    “个体,比如某只猫头鹰……或是秃鹫之类。”

    “几乎没有可能,你要知道,体型变大三、四倍,那体重有可能就要增加十几倍,骨骼、肌肉承受不住的。”李洋摇头:“就算出现,那种个体也活不下去的。除非它的整个身体结构和组织强度都进行重塑,但发生于个体上的突变,是不会这么有序和稳定的。”

    “……李教授,你说人有没有可能因为某些原因发生变异,比如消化系统,然后摄入能量的方式改变,整个人的其他器官和组织也随之发生改变,身体机能获得提升……”

    “你不会是想说,变异后有超能力了吧?”李洋忍不住笑道,“我们常用一句话来表述基因突变的特点:普遍随机频率低,多害少利不定向。”

    李洋继续解释道:“就是说,基因突变在生物界中普遍存在,生物个体发育的任何时期和任何部位都有可能发生,是随机的,并且突变频率很低。而且变异对于个体而言,一般都是有害的,有利的非常少。至于不定向性,指的是可以产生一个以上的等位基因……

    “……人体是一个精密、复杂、稳定而有序的系统,任何的改变,都可能带来糟糕的后果。通常的外在表现,就是生病,或者畸形。向兄弟你是程序员,你说如果一个设计精密、复杂的大型程序,比如说操作系统这种,如果出了个bug,这bug是好是坏?”

    向坤想了想,说道:“对程序员或管理员来说,bug肯定都是坏的,需要修补。不过有些时候对用户而言,bug可能也会带来好处……”

    李洋点头:“你看,就是这样,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坏处,偶尔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少数会带来益处,但又有整体崩溃的风险。变异也是这样,如果只是很小的变异,那对整个人体而言,可能影响很小,或者会带来一定的好处、便利。比如乳糖耐受突变,使成人也能分泌乳糖分解酵素,可以更好更放心地享用乳制品。但如果变异影响很大,那带来的好处与坏处相比根本不值一提,甚至可能出现多米诺骨牌效应,让整个人体系统崩溃,乃至死亡……

    “……未来或者有人为改造基因,诞生超级人类的可能,但现在……靠偶然的变异要出现电影、漫画里的超级英雄,基本上不可能。”

    其实李洋说的这些,向坤之前看了大量生物、基因相关的书籍,也都是知道的。只是因为自己身上和那只巨型猫头鹰身上发生的事情,让他没法完全相信教科书。

    “李教授,你说有没有这种可能,自然界其实有一些一整套成熟的变异机制,只是一直隐藏……隐藏在某些人类或其他生物的体内,直到满足一定的条件后,才会激发?”

    李洋摇头:“你这已经是类似神秘学的范畴了,文艺作品、小说电影什么的,设定可以直接编,逻辑说的通就行了。但是科学讲的是证据,没有证据,可不能凭空推论。”

    向坤又问:“李教授怎么看待吸血鬼?”

    “你要是问我狂犬病或是卟啉病之类的,我可以聊聊,毕竟有病例,有病理研究,有各种文档。但是吸血鬼、丧尸什么的,本质上还是和超级英雄一样,是文艺作品、传说神话里的存在,没有任何实际的证据可以证明他们在现实中出现过。所以只能从文艺的角度谈,没法从科学的角度……嗯,《夜访吸血鬼》和《惊情四百年》我比较喜欢……”李洋笑道。

    向坤很想回头拎住后座李洋的领子,大声对他说:老子就是吸血鬼,老子就是现成的证据!

    不过也就是想想而已,他肯定不会把自己的秘密透漏给第一次见的人。

    其实他们早就到山下了,不过李升看他们三人讨论得很热烈其实主要是向坤和李洋。于是干脆载向坤到市里的车站去,反正他们也要回市里。这一路,正好可以继续聊天。

    到车站后,向坤跟李洋、李升、小苹果都互留了微信,然后下车告别。

    看着向坤走进售票大厅的背影,车上的李洋摇头轻叹:“没想到这向兄弟,都三十岁了,还这么痴迷超级英雄。对了,小苹果,你之前说过的那叫什么词来着?什么二?”

    “中二。”小苹果说着摇了摇头:“向叔叔这不叫中二,他好像是想从爸爸这里听到能帮他解释那些超级英雄、吸血鬼的理论。”

    “这怎么可能嘛……”李洋笑道。

    一边开车的李升忽然说道:“向兄弟的脚很脏。”顿了一下,又补充了一句:“非常脏。”

    “嗯?”李洋疑惑皱眉,因为路上聊的投机,李升将向坤穿的那双拖鞋送给了他,李升说这话,肯定不是嫌弃向坤的脚脏,而是在表达其他的意思。

    李洋略想了一下,便明白了:“你是说,向兄弟赤着脚走了很长的距离?”

    李升点头:“他脚上裹的那层厚厚的硬泥,肯定不是在盘山公路上走出来的,他在山里肯定走了不短的路程。而且他洗脚的时候我在边上看到了,脚上并没有什么伤口。这就说明,他走得很有技巧,懂得怎么规避会伤脚的障碍。我怀疑,他是故意光着脚进山的,根本就没穿鞋。”

    “故意不穿鞋?这又是为什么?”李洋问道。

    “说不定他真是个苦行僧,啧啧,要是他穿个僧袍,我真要以为是有真功夫的和尚了。”李升说着,自己也笑了起来。

    李洋摇头:“人家不是程序员么,什么和尚别乱说,他自己都说了,光头是因为脱发……”

    这时候他边上的小苹果忽然开口:“向叔叔身上没什么味道。”

    这话让两人都是一愣,下午两点多,那么大的太阳,那么热的天,别说在山路上走了,就是站着不动十分钟,都要大汗淋漓。

    但现在回想,向坤身上似乎干爽得很,根本没见怎么流汗。就算后来汗干了,之前流的汗,肯定也有残留的酸臭味。两人都很清楚,小苹果不仅耳朵比别人灵敏,嗅觉也一样,连她都说没什么味道,那肯定就是没怎么流汗了。

    李升笑着摇了摇头:“这个向兄弟,有点意思。”

第五十章 三个实验(上)

    第五十章三个实验(上)

    向坤回到所在城市已经是晚上八点半,一开家里的门,便是扑鼻而来的臭味。

    他倒不觉得意外,在厨房的笼子里还养着三只兔子,差不多五天时间没人给它们铲屎,臭是肯定的。

    向坤先打开厨房的门窗通风一下,然后检查笼子里的肉兔。

    他离开前把冰箱里所有的菜叶都塞到了笼子里和笼子边上,水槽里装满了水。

    至于那些菜叶能吃几天,他几天会回来,这些他自然没时间和精力去考虑,他养的是食物,又不是宠物。

    本来他都以为这几只肉兔应该gg了,没想到检查一下发现,三只兔子虽然看着都蔫蔫的奄奄一息,却都还顽强地活着。

    向坤犹豫了一下是不是要直接把三只兔子都宰了饮血,但考虑了一会后,还是决定按照自己一贯的时间表和节奏来进行。

    而且,他打算要进行一些实验,有些提前需要准备的东西还没有备好。

    于是向坤帮兔子清理了笼子,然后翻了下冰箱,找出颗之前租户留下的、不知道放了多久的苹果,切成细片放在食槽里给它们吃。

    现在这个时间点,他自然不会再专门跑出去给兔子买吃的。

    洗了个澡,换了衣服后,向坤坐到电脑前,打开文档,将此次山中之行的一些总结记了下来。

    除此外,还有路上听李副教授女儿小苹果说的、如何理解鸟类叫声所表达意思的方法,也按照他的理解整理、记录了下来。

    他对这个能力还是颇感兴趣的,而且也觉得以他现在得天独厚的听觉,应该很容易学会。

    不过他对李副教授本人,其实兴趣更大。

    虽然李副教授对向坤提的变异、吸血鬼之类的话题很不当回事,连深入讨论的想法都没有。但从李副教授的专业背景、工作环境来看,他确实是向坤目前能接触到的,最有可能、有能力帮助他私下研究他身体变异原因的人了。

    当然,只是“有可能”而已,向坤现在自然不会跟李副教授透露任何信息,甚至短时间内都不会联系他。

    他可不管保证人家会不会愿意帮他,会不会事先说好保密,在知道向坤秘密后,反手就一篇paper把他当成自己的重大发现、研究成果给发出去。

    要么有深厚的情感基础,要么有一致的利益驱动,否则向坤绝不会把自己的安危,寄托在别人的道德底线上。

    总的来讲,这次山中之行,虽然用掉了差不多一整个饮血周期的时间,但收获还是不错的。

    何况在山中的这四天半,也是另一种方式的综合性训练,对于他掌握和熟悉从那巨型猫头鹰血液中获得的能力,有不小帮助。

    不过也有遗憾,这次山中之行,最大的目的,就是为了找到巨型猫头鹰变异原因和线索,其次是寻找其他的变异生物,最后是那只猫头鹰离开栖息地、进入城市区域的原因。

    前面两点没有结果他觉得很正常,但第三点没找到确定的线索,却让向坤觉得有些许的不安。

    对这只猫头鹰而言,没有季节性迁徙的需要,一般不会轻易离开自己熟悉的领地,跑到两三百公里外、人类聚居的地方。

    要知道,它在那片山林中,根本不可能有任何天敌。别说那里没有老虎狮子这种猛兽,就算有,也是它们需要害怕那只猫头鹰。

    更何况,从那只猫头鹰的行为习惯,以及向坤得到的记忆画面来看,它是很清楚人类的危险性的,到了人类聚居的地方,也是尽全力躲避人类,避免被发现,甚至会故意地处理掉自己杀死饮血的猎物尸体。

    这种情况下,它出现在大城市周边,就非常反常了。

    如果说在向坤家小区附近出现,是冲着向坤来的话,那它首先也得飞到垃圾场周围,才能够找到那被向坤丢弃的兔子尸体,闻到向坤的味道。

    他可不觉得,那猫头鹰能隔着几百里就“心有灵犀”感应到他。

    一定是有什么它无法抗拒的原因,逼得它不得不离开自己的栖息地,逼得它不得不小心翼翼地接近人类的聚居地。

    不是受环境影响,不是被天敌威胁,难道是食物不足?

    似乎也不可能,虽然那只猫头鹰变异后捕杀的猎物越来越大,越来越多,但那片山林区域很大,很广,短时间内根本不至于让它找不到鲜血供应。

    或者……

    普通动物的鲜血已经无法满足它的需求,它必须要汲取其他变异生物的鲜血?

    这只是向坤的猜测,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不论是山林中的痕迹,还是猫头鹰的记忆画面,都无法证明这一点。

    但他还是觉得,这种可能性是最大也是最合理的,否则无法解释那只猫头鹰为什么要离开栖息地,冒险靠近人类聚居地。

    当时第一次闻到那只巨型猫头鹰的气味时,可以说是他的身体给了他提示,让他去注意那气味。

    或者说,变异的生物之间,有着互相猎杀、汲取对方血液的本能?

    这也让向坤有些警醒,会不会以后也有一天,兔血无法满足他的生存需要,而必须要摄入其他变异生物的鲜血?

    第二天一早,向坤便出门了,他需要采购一些东西,除了迎接今天有可能按期到来的饥饿感,还有三个实验要做。

    上午9点,向坤便已买好了自己所需的物品,回到家中,开始做第一个实验。

    他用1ml的一次性针管,抽取了少量自己的血液,然后分别打在了两只肉兔身上他专门在网上找了给兔子静脉注射的方法。

    然后他又换了根针管,用自己的唾液,兑了一点点纯净水,打进了另外两只兔子体内。

    今天他买回了五只肉兔,连着之前的三只,家里已经有了八只。不过做实验的四只,都是新买的,精神看起来比较好。

    向坤把注射了血液和唾液的四只兔子分到了两个新买的笼子里,然后开始计时和观察。

    他想要看看,他的血液或唾液,会不会感染其他生物,让它们也变成变异生物?

    毕竟影视、文艺作品里,被吸血鬼咬了之后没死,都会被转化为吸血鬼。

    他自然是不会去咬兔子的,不过想来如果被咬就能被同化的话,那直接把唾液和血液注射进血管里,同样也可以。

    不过观察了半个小时后,四只兔子除了看起来有些怂和蔫之外,似乎并没有什么变化。

    当然,他也不会只打算观察半小时。将买来的便宜摄像头对准两个笼子,然后连好电脑,开始录制视频,他准备进行长期观察和记录。

    然后向坤便不去搭理那些兔子了,开始准备第二个实验。

    他在面前的桌子上摆了四个玻璃器皿,以及配套的四个塞子。

第五十一章 三个实验(下)

    第五十一章三个实验(下)

    用了一分多钟的时间,向坤就把四个器皿都装上了东西,塞上了塞子。

    然后架好手机,开始拍摄。

    第一个编号x-001的玻璃器皿中装的是20几毫升的血液。

    第二个编号r-001的玻璃器皿中装的是一小块约莫3、4克重的带血肉块。

    第三个编号k-001玻璃器皿中是一口唾液。

    第四个编号t-001玻璃器皿中,得仔细看,才能发现有一根黑色的毛发那是一根腿毛。

    这四种东西都有一个共同点,它们都来自向坤的身上。

    是的,他又给自己放血、割肉了,而且这次直接对大腿下手,割下了一块比上次还要大的肉块。

    按理说,在和那巨型猫头鹰搏杀的时候,向坤受的伤要比自己割这么小块肉严重得多得多,换普通人大概率直接嗝屁了,但或许是当时注意力没在自己身上,肾上腺素大量分泌的原因,疼痛感远比不上现在。

    在咬着牙割下了那块肉后,向坤疼得脸颊肌肉都不受控制地开始抽搐,心里大骂了自己几句傻逼……

    不过该干什么,还是继续干。

    疼痛来得快,去的也快,他很快把注意力放到的那些玻璃器皿之中。

    之前有一次测试伤口恢复速度的时候,在小指肚上割下了一块米粒大小的肉,结果没多久那块就变成了粉末,也让他注意到自己的血液离开身体后过一段时间,同样会发生这样的变化。

    不过那时向坤并没有意识到会发生那样的现象,所以只是注意在观察伤口,而没有全程观测肉块和血液变化的过程,也没有录像。

    在遭遇那只巨型猫头鹰,发现猫头鹰掉下的羽毛会消失,后来连尸体都消失后,向坤再次对这个现象产生了兴趣。

    虽然那只猫头鹰已经“尸骨无存”了,没法时间倒流再给他“表演”一次,但他可以观测自己。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

    大腿上的伤口在飞速的愈合,几个密封的玻璃器皿里的东西也开始出现了变化。

    最直观的就是那块肉和血液了,很明显地看到血液开始凝固,然后颜色先是变得极深,接着开始变淡,而那肉块同样如此,体积萎缩了一点,从暗红色,向深灰色过渡。

    另一边唾液反倒是变得清澈了一些,只不过体积也是明显减少。

    只有那根腿毛没有任何的变化,而且向坤腿上剪下那根腿毛的地方,也没有像受创的皮肤、肌肉一样自我修复,重新把毛长起来。

    当向坤早上专门买来计时的电子表上显示到00:10:57的时候,大腿的伤口已经完全愈合,被他切下的肉块依然还在慢慢变化着,已经变得有些像块石头了,血液则变得像是一堆深灰色粘稠的细沙一般。

    唾液几乎消失不见,只能见到器皿底部铺着一层很细的深色粉末。

    而原本以为几乎没有变化的腿毛,也出现了明显的变化颜色变淡了,变成了……一根灰色或者说接近白色的腿毛?

    又过了几分钟,肉块已经变成了一块砂片石的模样,向坤用手指轻轻弹了一下玻璃壁,轻微的震动便让那块“石头”瞬间坍塌,化为粉末铺洒在底部。

    x-001器皿里的血液也同样变成了一堆灰色粉末,体积相较原来血液的状态减少了许多倍。

    k-001器皿里的口水已经完全不见,不剩一点液体,只有少量的灰色粉末。

    就连t-001里的腿毛,也已经不见“毛样”,只剩一条几乎看不清的灰色痕迹。向坤拿起器皿稍微摇了一下,那条“痕迹”便汇聚成了一小堆灰色粉末,但重量很轻,一下子飘散在瓶子内。

    电子表上的时间是00:14:46,虽然上次割下小指肚上的肉时他没有计时,但当时的伤口恢复时间是13分钟,而他那块肉完全变成粉末,也是在那之后,大概就是这个时间段。

    所以可以判定,离体的身体组织,变成灰色细小粉末的时间,并没有因为他伤口痊愈的速度提升而相应变快。

    如今摆在面前的四个瓶子,除了分量有些不同外,基本看不出有什么区别来,似乎都是一模一样的灰色粉末。

    换个人来,肯定无法认出这四个瓶子的灰色粉末,是由什么转化而来的。

    四个瓶子密封的瓶子标签上,除了四个编号外,向坤只标注了今天的日期,其他什么都没写。

    旁人自然不可能猜到,那编号x代表的是血液,编号r代表的是血肉,编号k代表的是口水,而编号t则是腿毛……

    看着这四个瓶子里的粉末,向坤的眼神有些复杂。

    他心里冒出一个疑问:“我现在还能算是人类么……”

    当初向坤在闻到那只巨型猫头鹰的气味后,曾经去过动物园,收集各种动物的气味,以借助判断那“特殊气味”是属于什么动物。

    当时在动物园里,他也是有看过猫头鹰的,有记下了猫头鹰的气味特点。

    但他很确定,那只巨型猫头鹰留下的气味,和他在动物园里闻到的猫头鹰气味,是完全不同的两个物种的气味。

    这一点,在向坤前几天于深山中,找到其他同种类的猫头鹰后,也再次证实了那只猫头鹰在变异之后,从气味上来讲,已经完全不属于猫头鹰这一物种了。

    也许,经过了这么多次的变异后,自己离人类也已经越来越远了?

    不过这有些复杂和怪异的情绪只存在了不到几秒钟,便被向坤赶出了脑海,他现在既没有冒出什么畸形的器官,也没有身体腐烂或是病得下不了床,反而身体机能获得了极大的提升,要是再有自怨自艾的情绪,未免太矫情。

    向坤将四个瓶子拿起来晃了晃,确定那些粉末没有再进一步变化的趋势后,便将它们收在了一个纸箱里,存放起来。

    然后检查了一下手机录制的视频,虽然一机拍四瓶,但这红米手机的表现还算可以,至少把四个瓶子里的变化过程基本都清晰地拍了下来。

    他已经想好了,以后如果找到值得信任、可以合作的研究人员或机构,这些东西会是他先抛出去的试探。

    不暴露自己的变异情况,先让别人帮他搞明白,那些灰色的粉末是什么再说。

    反正以向坤现在的知识水平,完全无法理解瓶子里那些身体组织发生的是什么反应,但肯定不是简单的氧化反应。

    不说其他,肉块、唾液和血液里的水分哪里去了?玻璃壁上看不到有任何水气的存在,难道也被分解成h原子和o原子,稳定地包含在那些灰色粉末里了?而且,这么短短十几分钟里发生的快速反应,器皿上也感觉不到有温度的变化。

    没有专业的设备和相关的大量知识储备,向坤现在也只能按能观察到的现象进行推测或者说猜测。

    从他现在得到的信息来看:身体组织在外部环境无法长时间存在,十五分钟左右后便会变成灰色粉末,在死亡之后,尸体也疑似会发生同样的变化。而之前向坤做过实验,兔血在离开身体五分钟后再饮用,对他的效用就会大幅度的降低。

    向坤推测:动物的血液里可能有某种特殊的成分或者说能量,暂将其定义为z,在血液离开身体、暴露于外部环境中后,z便飞速消散。

    而向坤或者其他变异后的生物,消化系统发生了突变,能够从动物血液中吸收z,而z也是支撑他身体消耗、组织重塑、变异进化的主要原因。在他的身体组织离开身体后,z也随之消散。

    不像其他动物的血液,失去z后,从外观上看不出太大变化。变异生物的身体组织构建基础就是z,所以失去z之后,便会快速崩溃分解,变成那灰色粉末。

    这也让向坤忍不住怀疑,如果有一天自己没法摄入足够的血液,没有足够的z提供给身体的话,是不是整个身体就会直接崩解,变成粉末。

    所以先搞明白这些粉末是什么成分,或许能帮助他验证自己的推测。

    下午3:20,正在电脑前整理各种实验记录、视频、图片的向坤,忽然感觉到一股由身体最底层释放出的饥饿感。

    他熟练地把各种文档打包、加密、隐藏,然后起身走向厨房。

    厨房的笼子里,四只分开关着的肉兔依然没有任何特殊的反应,向坤看了一眼后,便走向剩下的四只兔子,取出了三只。

    之前他每次都只喝一只兔子的血,刻意地控制饮血量,但上一次饮完兔血后明显感觉还有很强的饥饿感,而随后睡了32个小时,也让他意识到,确实是饮血量不足。

    本来按照他的计划,应该是先从一只到两只就够了。

    但他这次想要试验一下,看看大幅提升饮血量,会不会缩短睡眠时间,所以准备一次性喝下三只肉兔的鲜血。

    十分熟练地解决了兔子,将血液分到量杯后,快速喝下。

    这次总饮血量达到了450ml。

    而后向坤开始了他今天要做的第三个实验。

    他拿起厨房调味台上一个碟子里的小石子这些石子都他今天在花鸟市场买的装饰鹅卵石,每个都不过指甲盖大小。

    这些石子全都已经被他洗干净,并且用开水汤过一遍,之所以要这么处理,是因为这些石子是他要拿来吞的。

    是的,他的第三个实验,就是要验证之前在深山中那巨型猫头鹰崖壁巢穴里冒出的猜想。

    要看看,那只猫头鹰吞到肚子里那些石子,是不是能帮它抵御饮血后的困意。

    向坤只吞下了一颗,这石子别看很小,吞的过程还真不太舒服,可以清晰地感觉到一个硬物从食道而下的膈应。

    不到十分钟,向坤的胃就有了反应,有了呕吐感,想要将那石子吐出来。

    但是向坤发现自己确实可以压制住那呕吐感,不像其他食物下腹后,想要呕吐时那么恶心、难以抑制。

    不过那石子留在胃里,确实让他十分地难受,甚至可以清晰地感觉到胃在不时地抽搐,似乎在向他大声抗议一般。

    但很神奇的,或许是因为胃部的不适感影响转移了身体的注意,向坤饮血后的困意,确实减轻了非常多。

    从下午3:30饮血后开始计时,一直到晚上7:45,向坤依然没有被困意“击倒”睡去。

    要知道,上一次他进行抗困意的测试时,一个半小时左右就已经有些神志不清,连怎么睡过去的都忘了。

    而现在,四个小时过去,如果有需要的话,他还可以继续撑下去。

    不过他的脸色也不太好,表情甚至有些狰狞,因为胃里的感觉实在是……相当难受。

    虽然证明了自己之前对那巨型猫头鹰吞下石子返巢睡觉的猜想,但他还是决定,这只能做为一个不得已的保险选项,平常还是饮完血就睡好了。石子在胃里翻腾的感受,实在是太痛苦。他甚至宁愿在大腿上再割两块肉,也不想再坚持吞石四小时了。

    7:58分,向坤主动将石子吐出来,然后躺到床上呼呼大睡。

    8月18日晚上9:14,向坤从床上坐了起来,看了下手机上的计时器,确定了自己睡眠的时间依然在25个小时左右,有些遗憾地摇了摇头。

    随便扫了眼未接电话,六个未接电话里,有四个都是没有名字、疑似广告推销的号码,而另外两个,则都是陈警官的。

    陈警官找自己做什么?

    向坤心下疑惑,想了几秒钟后,给陈警官拨了回去。

第五十二章 你自己问呗

    第五十二章你自己问呗

    拨通陈警官的电话后,只响了两声就被接起来。

    “你这是跑哪去了?微信消息不回,电话也不接?”

    向坤听着陈警官的语气,好像并不怎么恼火,而只是疑惑,应该不是什么大事,便找了个借口回道:“这几天跑出去旅游了,在山里,没信号。怎么了陈警官,有事找我吗?”

    陈警官说道:“你之前逮到那通缉犯的奖金发下来了,过来签个文件确认。”

    向坤愣了一下,这才想起来,之前他在街上把那黄毛逮住后,是有奖金的,忘了是一万还是两万来着?

    “我想起来了,上次在局里,不是有留我的银行卡号吗?”

    “银行卡号是有,但你得再来局里签一份文件,确定身份之类的,总之就是一些必须的手续,没法直接把钱打给你。你看你什么时候有空,到局里来一趟,很快就能弄好的。”

    “那就……明天上午你看怎么样?”

    “嗯,你过来的话给我打个电话,我要是不在,安排个同事帮你办。”

    确定了之后,向坤犹豫着是不是要再多寒暄两句,关心下陈警官的工作生活什么的,那边陈警官却是先说道:“那先这样吧,对了……你最近……晚上没有再去‘巡街’吧?”

    “没有没有,顶多在我家小区附近夜跑一下。”向坤忍不住汗颜,陈警官还是担心他有做超级英雄、义务警察的想法啊。确实他现在也没在“巡街”,改成“巡山”了。反正他去的那孤山和湖边,都很偏僻,也没有摄像头。

    陈警官继续交代:“以后要是遇到什么事情,记得先报警,要是不确定是不是需要报警,你有我微信、电话,也可以先问问我,不要自己逞英雄。”

    “是是,陈警官放心,有事我绝对找警察,之前两次,呃……三次,我可都是第一时间先报警了的。”向坤这话说的是真心实意,他其实真是不喜欢多管闲事乱出头。之前那“见义勇为”的视频到现在还在网上传着,让他是很头大。

    挂掉电话后,向坤翻了一下微信,果然看到一大堆的未读消息,包括陈警官的三条。

    大部分群消息他都设定成了消息免打扰,只看了下和父母在一起的三人群,回应了几句老妈的关心,解释了一下为什么没回消息。

    他又看到了唐宝娜发的一条消息,是昨天晚上发的,应该在他刚刚睡着后不久。

    “琦玉老师,你最近怎么没去健身房?健身房的沈教练和拳馆的杨教练都在跟我打听呢。”

    虽然觉得自己暂时不方便谈恋爱,也不想与其他人有比较频繁、亲密的接触,但不得不说,唐宝娜性格看起来是真挺不错的。

    有好几次他都以为自己没有回复或是冷淡的回复,估计会让对方恼火,不会再联系他或是理他了。

    毕竟唐宝娜这样的外貌和家世条件,追她的人一定很多,在朋友圈里肯定也是众星捧月,应该很少有人会这么屡次三番无视或拒绝她伸出的橄榄枝。

    向坤想了想,要是“在吗?”这种时效性的消息,那就算了,但这条明显关心询问的消息,他觉得还是得回复一下,毕竟唐宝娜也是常彬介绍的,老是不回人消息也有点太不礼貌了虽然之前没有回复确实不是故意的,而是没有看到。

    “这段时间身体不太舒服,在家休息。你呢,脚踝的伤好了没?”

    向坤回完消息,便起身准备去看看那四只注射了他血液和唾液的兔子状况如何。

    但没想到,消息发过去不到三秒钟,回复就来了。

    拿起手机一看,还真是唐宝娜的消息:

    “我去!琦玉老师!你这网络延迟这么严重?都过了一整天了才回啊?”

    然后又是第二条消息:

    “身体不舒服?你不会是那天背我回来,中暑了吧?”

    接着第三条消息:

    “严不严重,有没有看医生吃药?”

    第四条消息也很快接踵而至:

    “你到现在才回复,不会是还病着呢吧?”

    向坤拿着手机,有些愕然地看着消息biubiubiu一个接一个的过来,着实惊叹于唐宝娜的手机打字速度,或者是语音识别?

    向坤赶紧回复:“现在好多了,不过短时间内,应该不会去健身房了,对了,沈教练他们有说找我有什么事么?”

    唐宝娜:“好像是有个什么比赛,想问你愿不愿意去参加。”

    唐宝娜:“你到底身体是怎么了?真儿在制药公司工作,可以拿到好多刚上市效果很好的新药,你要是病毒性感冒之类的情况的话,可以试试。”

    看到杨真儿居然在制药公司工作,向坤一下来了兴趣:“真儿在哪个制药公司工作,她是搞研究的么?”

    这次唐宝娜没有秒回,过了一会,消息才过来:“你自己问她呗,你对制药公司感兴趣?”

    向坤回道:“对医学、制药、生物科技方面有点兴趣,最近在想一个项目,可能会涉及这些领域。”

    唐宝娜:“那过两天到我家来打牌怎么样,到时候还有个医科大学的硕士一起,你有什么问题,可以到时候直接问呀。”

    向坤有些犹豫,不过想了下,只是打牌,又不是吃饭,应该还好应付,不会显出自己的怪异来。

    “那你定好时间通知我。”

    向坤回复完后,又加了一句:“最好在下周五之前。”

    因为下周五23号,按规律又到了他的饮血周期。

    ……

    唐宝娜趴在沙发上回复完向坤的微信后,便起身快步走回房间她的脚踝虽然还有一点肿没完全消完,但基本上已经不影响活动了。

    房间里,杨真儿正在电脑前和同学吃鸡,唐宝娜直接凑在边上,紧挨着她,一起看屏幕,也不说话。

    “怎么了爱妃,有什么事?快说!”

    “没事,等你死了再说。”

    “我去!别乌鸦嘴!本宫这局肯定要吃鸡的……”

    然而话音刚落,她的角色就跪到地上了。

    “啊啊啊啊!都怪你!”杨真儿愤怒地咆哮。

    过了一会,退出客户端,杨真儿回头皱眉看向好又:“到底有什么事?”

    “你之前不是说,要约老夏一块打牌吗?”唐宝娜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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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有书友说书名搜索出了问题,去试了下,好像还真是,搜“吸血”没问题,单搜“鬼”也没事,但是“血”和“鬼”一连起来搜就找不到了,好像是这几天才这样,也不知道这两个字合起来是为什么会变成了禁词。

    今天看到评论区有龙空来的书友,特意去龙空看了下,发现居然有推荐这本书的贴子了,十分感谢发贴的曲调悠扬书友,没有推荐、还没签约的十万字幼苗能被注意到,十分不易。

    也感谢那些把本书加入书单的书友,感谢你们的推荐。对于字数还少的幼苗而言,你们的推荐、评论、收藏,就是珍贵的养分,是作者能写下去的动力。

    有读者担心后续情节,老实说我也没法保证就一定不会崩,因为很多时候是不是崩其实各人的理解都不太一样,所谓我之仙草他之毒药就是这样。

    不过可以肯定的是,本书不走灵气复苏的路线,不会开异界副本,整体风格还是会和前面差不多,主角会继续一路探索自己也探索世界,变异生物肯定不止主角和出现过的猫头鹰,但也是极稀少的,不会到烂大街的程度。

    本来想在评论区回复的,结果提示我要绑定手机。好像没有绑手机,只能在后台回复说说,没法回复评论。去绑定的时候又发现,手机号绑定到了之前的一个老帐号上,然后找回了老帐号,发现起点无法解绑手机……蛋疼。

    大家的评论和说说我一直有关注,感谢所有关注这本书的书友,你们的点击推荐收藏评论就是我的肾上腺素,是我码字更新的动力来源。

第五十三章 模型

    第五十三章模型

    杨真儿愣了一下,说道:“后来不是光头仔拒绝你了么?还是说咱们自己玩?那还得再约个人,叫小晴?”小晴是唐宝娜的高中同学,本地人,之前也经常一起玩。

    唐宝娜摇头:“不用叫其他人,向坤要来。”

    杨真儿瞪大眼睛:“他上次不是拒绝了么?”然后顿了一下,意识到什么,指着好友:“娜娜,你……你又联系他了?”

    唐宝娜眼神躲闪:“没有,是他联系我的!”

    “真的?你把手机给我,我看看你们的聊天记录。”杨真儿怀疑。

    “他是打电话来的……”

    “什么时候打的?通话记录我看看?”

    唐宝娜战败了,只好说道:“好吧,确实是我先联系的,不是前天我们练瑜伽的时候,云姐说健身房沈教练和拳馆的杨教练想找他,我这不是代他们传话吗?”

    “少来!健身房怎么可能没他的联络方式,他要办会员卡,肯定要留手机号吧!”杨真儿皱眉说道:“娜娜,他明显对你……”

    唐宝娜赶紧打断她:“我知道我知道,他明显对我没兴趣,我也没说我喜欢他啊,就是单纯地好奇啊,你之前不也是好奇,一直说他神秘,一个劲让我约他么,让老夏来看他、一起打牌也是你提出来的。反正就是普通朋友,没空的时候各忙各的,有空的时候一起玩,很正常嘛,人家之前没空,现在有空了呗。”

    “话是这么说没错,我之前也确实对他很好奇,特别是那次一起远足……但他老这么拒绝你,每次都要你主动邀约,我就替你觉得不值……”

    “既然是普通朋友,分什么谁主动谁被动,说什么值不值的,有事拒绝不是很正常么,谁也没义务随叫随到啊。老夏是你表妹,小时候还经常睡一屋,现在要一起玩,不也每次都是你主动约她,还经常约不到。”

    杨真儿奇怪地看着她:“上次远足完他背你回来,我让你约他,你不是还说‘说不定以后都不联系了’么?你确定你不是喜欢上他了?”

    唐宝娜翻了个白眼:“你要我说多少次才肯相信哟?我总共也才比你多见过他一次而已,微信上聊天也没聊几句,他又不是什么惨绝人寰的大帅哥、大才子,我也不是没见过男人的花痴,至于这就单恋上了么。”

    杨真儿小声嘀咕:“说不定你觉醒了心底的抖m本性,他越是不搭理、越是拒绝你,你就越痴迷呢……”

    “蛤?!”唐宝娜瞪她。

    杨真儿忽然说道:“你说光头仔……琦玉老师不会是gay吧?三十岁的人了,面对你这么个千娇百媚的大美女频频示好,无动于衷,而且你还说他对吃的要求特别多,有怪癖,不和人一起吃饭,还沉迷健身,特别注重身材,还不怎么流汗,每次见到他头都处理得那么光亮,说不定也有洁癖……”

    “别瞎猜了。”唐宝娜无奈摇头。

    杨真儿却是一下子起了兴致,拿出手机一边拨号一边说道:“对!!就让老夏来看看他,分析一下,看看他到底是不是gay!……喂,老夏吗?我你姐啊!”

    ……

    答应了唐宝娜的牌局后,向坤便去厨房看他的兔子去了,自然不知道微信另一边,唐宝娜和杨真儿已经在探讨他是不是gay的问题了。

    那四只兔子看起来依然没有什么特别,想来除了同样变异的生物,其他生物是没那个能力吸收他的血液了。

    说不定血液注射进兔子体内没多久,就变成那种灰色粉末。

    不过看起来,即便变成灰色粉末,也没有对兔子产生致命影响。

    或者,下次喂它们从嘴里吃下去看看?

    总之,四只兔子现在依然能吃能拉,一天下来,笼子里又是一堆粪便了。

    向坤给兔子清理了笼子,添了吃的,又检查了一下摄像头拍下的过去25个小时里四只兔子的情况,确定没什么变化后,便开始进行每次饮血睡醒后的例行程序检查身体的各项数据。

    体重96.1kg,温度27.2c,身高基本没变化,大腿和小腿略粗了一点,伤口愈合速度进入了9分钟,来到了8分18秒,估计是山中之行赤脚行走造成的大量伤口,以及昨天做实验的那一刀又成功给身体造成“经常受伤”、“生存环境恶劣”的判断了。

    给自己拍照入档后,向坤做了下俄式俯卧撑,又做了下倒立俯卧撑,动作都非常慢,却非常地稳,慢慢地感受身体核心肌群的力量和整体的协调性,粗略判断这次饮血后提升的幅度。以他现在的体重,能做这两个动作,可以说是相当强悍了。

    而后他又对各个感官能力做了下简单的测试,包括夜视模式下的视力,都可以感觉出有一定的提升。

    向坤一边在电脑前记录文档,一边暗暗琢磨着,是不是等明天拿到警方给的奖励后,去买个卧推架和杠铃,再买些拼装运动地板,把现在空着的一个房间布置成简单的健身房,这样可以直接在家里进行力量方面的训练,单就杠铃、哑铃,就能变化出多种训练方法出来,而且饮血后需要测试力量的时候,也能有比较准确的数据。

    但这个想法又很快被他否决了,因为他现在还不确定会在这座城市待多久,说不定很快就要把房子卖掉,回老家去了。到时候,这些粗重的健身器材要搬走很难,想要卖掉收回成本的难度也不小。

    接下来一直到第二天早上,向坤没有出门,也没有再进行其他的训练,而是根据异变以来统计的各种身体数据、测试数据,以及这段时间进行的训练、喝的血的种类和分量等数据,用python做了个“吸血鬼变异模型”。

    按照这个模型,每次饮血期训练的强度、次数、时间,和饮血的次数、分量、质量,与每次饮血后变异的程度正相关。

    不过训练时间、次数和饮血的次数、分量都有一个阈值,未达到这个阈值前,提升这几方面,都可以明显提高变异程度。

    若是达到这个阈值,即便再提升这几方面,变异程度的提升也非常有限,需要同时在训练的强度、饮血的质量上做出提升,才有实质作用。

    就好像饮血的量,在饮血到饥饿感消失后,他若是再饮更多的血液,对变异程度的提升也很小,除非是喝到了其他变异生物如那只巨型猫头鹰的鲜血,才会有飞跃性的提升。

    如果把那只巨型猫头鹰的数据套入这个模型的话,会发现,按照它每捕猎成功一次就饮一次血计算的话,它的变异程度应该远远超过它实际的情况,也远远超过向坤。

    按理说,它应该轻松碾压向坤才对。

    用“吸血鬼变异模型”来推算的话,这只巨型猫头鹰平均下来,每次的变异效率可以说非常低,从各个变量来看,关键点应该是每次变异之间的训练上。

    这只猫头鹰虽然知道在岩石上磨爪,利用变异来提升爪子的锋利和硬度,但应该不像向坤一样有针对性的全面训练。

    另外,猫头鹰过于频繁的捕食、饮血,应该也有一定关系。

    它可能并没有完全利用好每次饮血期的时间。

    和向坤的最大差别,一个是大部分行为依旧由本能驱使,另一个则有自主的思考、控制和选择。

    当然,这个模型其实还很不严谨,现在的样本只有1.5个向坤一个,那只猫头鹰算半个都勉强,毕竟它的大部分数据只能由向坤靠那些记忆画面和之前山中之行所得的信息来推测。

    即便是向坤自己的数据,有很多也没法做到非常精确,比如视觉、嗅觉、听觉方面每次变异后的实质提升程度,比如身体的敏捷性、平衡性、协调性方面的提升,很多都很难用数据做到精确的表达。

    而且到现在,总共的变异次数都没有超过10次,整体的数据量都还太少。

    不过他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他对自己的了解加深,数据积累得越来越多,甚至有更多的可观测样本,他的这个模型会更进一步完善和优化。

    到时候,就可以通过这个模型,来更有针对性、更有效率地安排训练和饮血,充分地利用每次饮血期,提高每次变异的程度,并把握住变异的方向。

    向坤瞥见外面已是艳阳高照,瞥了眼右下角的时间:9:45。

    分局应该上班了,向坤换上衣服,出门领奖金去。

第五十四章 咖啡厅里的训练(上)

    第五十四章咖啡厅里的训练(上)

    去分局办事,向坤没有再跑着去,10:30左右就到了分局。

    陈警官不在,安排了个文职的同事来带他签那些文件。

    签的过程其实很快,总共不到3分钟,然后钱就打过来了,马上在网银上就确认入账,两万元整,而且免税。

    不过在签文件之前,向坤在分局里等了二十多分钟,但他其实并不觉得无聊或是难熬,反而希望陈警官的那位同事能继续忙他的事,让他多等一会。

    因为在这二十多分钟里,向坤用他的听觉和嗅觉,“探索”了所在的这栋建筑。

    从警员之间的谈话知道,昨晚抓了一批吸du人员,而从那些人的身上,向坤闻出了和一般人不太一样的气味。

    有的闻起来是特殊的焦臭味,有的闻起来像夹杂着汗臭的金属味,这似乎是吸du者所特有的味道。

    有些人似乎还生病了,身上有一些特殊的人体激素的气味。

    有些人受了伤,身上有血腥味。

    还有些人似乎毒瘾犯了,全身各种气味都变得更浓,流着鼻涕眼泪,说着不着边际的话。

    通过这些气味的收集,以后可以更好地帮助向坤依靠气味辨别他人的行为和身份。

    他甚至还想着分辨一下警察身上特有的味道,但后来发现,似乎不太容易。只能从部分警察身上的制服来分辨,那些制服有一丝相同类型的味道。但如果他们穿便衣的话,就不好分辨了。

    他倒是闻到了手枪的特有味道,但警察大部分情况下,貌似都是不配枪的。就像那天在路上碰到的李升,虽然是刑警队的,在便服私下外出的时候,也没有带着枪。

    向坤想到或许可以通过手铐或者证件上的特殊气味来辨别,不过首先他得拿个手铐或证件作为嗅源,放到鼻子下仔细地收集其中可以用来做辨别特征的特殊气味。

    他还试图偷听警察的审问,但问题是审讯室的隔音比较好,似乎都是软质材料做墙面,吸音比较强,除非是跑到审讯室外,否则很难听到内容。

    如果能在分局里多待几个小时的话,向坤觉得自己一定可以收集到更多的气味、声音信息,甚至有可能趁着别人不注意,弄来个手铐或者证件来闻一闻当然,这也就是想想,为这种不必要的事情冒险,他是不会真的去干的何况这画面要是被人看到,一定会觉得他是变态……

    走出分局的大门,向坤回头,眼睛眯起,视线越过巨大的国徽,越过楼体上“公正廉洁忠诚为民”八个字,看着“藏”在楼顶,露出半张脸、亮得让人无法直视的太阳。

    变异后,他本能地排斥阳光,身体机能在日出之后,也受到大幅的抑制。之前他也猜测,是否和日出后温度的提升有关系。但问题是即便是躲在18c的空调房里,主观感觉是好不少,各种机能的抑制却依然存在,并没有改善,所以他觉得温度可能不是重点。

    不过刚刚在分局里,他听到几个警察在谈论,有个吸du人员在被抓捕的时候被烧伤了,送去了医院。

    他忽然想起,自己被烧伤和断骨的恢复速度,要比被割伤慢了一大截。

    按理说,骨伤比皮肉伤恢复慢很正常,但烧伤和刀伤如果所伤的面积一样,恢复速度不应该差那么多才对。

    向坤刚刚忽然冒起一个想法,或许烧伤之所以比割伤恢复慢,是因为那些被高温所伤的部位,温度持续升高,所以抑制了身体的恢复能力?

    20%左右的恢复速度抑制,正好和日出后对刀伤恢复速度的抑制差不多?

    要证明这一点,也很容易,只要做个实验,在烧伤后,将烧伤的皮肉全部割去,看看恢复的速度就可以了。

    不过这个实验,还是得等到日落后再做。

    离开分局后,向坤没有马上回家,拿出手机搜索了一下,锁定了3.7公里外的一家漫咖啡,走了过去。

    向坤点了一杯美式后,就在一楼角落找了个不太起眼,但视线很好的位置坐下。

    他自然不是闲得蛋疼跑来喝咖啡,黑咖啡虽然要下腹半个小时左右才会吐出来,但同样不是他的最佳饮料他的最佳饮料除了鲜血就是水。

    他到这咖啡厅来,是要继续刚刚在分局未完的事情,用听觉和嗅觉等感官对人进行观察和分析,得出有用的信息。

    这也是一种针对性的训练,训练对听觉和嗅觉的实际应用。

    就好像一个身体素质顶尖的人,要成为一名职业球员、职业拳击手,一样要进行大量训练一样。

    向坤现在视觉、听觉、嗅觉都已远超常人,但要完全发挥能力,还需要各种各样的训练。

    之前他在街上、在山里、在自己家的阳台上所做的那些训练是一部分,现在要做的训练是另一部分。

    之所以选择咖啡厅,一来咖啡厅是个半封闭的空间,不容易受到外界的声音和气味的干扰,里面的气味和声音也不容易散逸,更容易被感知。

    二来到咖啡厅来的人,一般都会有一定时间的停留,能够给他观察、感知和分析的时间。

    现在是上午11:33分,咖啡厅里的人不多,除了两男一女三位服务员外,一楼就只有三个人,而且三个都是女性。

    初步,就以判断她们的职业做训练目标。

    今天是周一,从这三人桌上饮料所剩的程度,杯中冰块溶化的程度来看,都至少来了有20分钟以上了,这三人大概率从事的都是不用坐班的职业,或者干脆就是和向坤一样,暂时没有职业。

    其中两女坐在一起,显然是互相认识。

    坐在长沙发上的,代号女1,坐在独立沙发上的,代号女2。

    女2背对着向坤,横拿着手机,他透过手机一角的画面判断,应该是在玩吃鸡游戏。

    而坐长沙发上的女1,看起来二十多岁的模样,不时拿起来自拍两张,似乎在发微信,很快手机又传来打开抖音视频的声音。

    两女身上的香水味都很重,但女2身上有沐浴液的味道,而穿过女1的香水味后,仍能闻到身上的汗味,从汗味的酸臭程度来看,昨晚睡觉前应该没有洗澡。

    女1脸上的妆粉很厚,但仍无法盖住脸上的憔悴和眼中的血丝,应该是经常熬夜,作息紊乱。

    他听到的女2肚子每隔一会,就会发出一阵轻微的咕噜噜声音,嗯,胃不太好。

    女1张嘴打了个哈欠,他看到女1嘴里的牙偏黄而且几个靠后的臼齿都有很严重的龋洞,显然不太注意口腔卫生,几秒后,他皱了下眉,闻到了哈欠时呼出的口腔气味,嗯,香草拿铁,沾了奶油的松饼,好像还有酸奶?从口气来看,胃也不太好。

    两女身体都很差,胃尤其不好,应该经常熬夜,饮食和作息都不规律。

    但应该不是混夜场的,因为没有闻到酒味和烟味。

    几分钟后,从女2跟女1的对话中,向坤听到他们谈论到几个直播平台的名字,几个主播的名字,女2表示羡慕昨天晚上女1的土豪粉丝送的礼物,由此判断,女1和女2,是某个平台的主播,而且女1比女2要更有名,混得更好。

    向坤收回了对女1、女2的关注,把注意力投到了女3身上。

    他觉得对女1和女2的观察有点过度了,收集的信息大量冗余,效率有些低。

第五十五章 咖啡厅里的训练(中)

    第五十五章咖啡厅里的训练(中)

    女3是位戴着眼镜的女性,留着齐耳的短发,她身上的香水味明显比女1、女2要淡很多,有一丝似有若无的茉莉和玫瑰的味道。

    向坤觉得如果自己对香水味熟悉的话,说不定能直接判断出品牌和型号,从而判断出价格和目标的消费能力。

    女3背对着他,看不到容貌,正在不断敲打着笔记本键盘,而从屏幕左上角未被她头部遮挡的部分来看,她是在写一个word文档。

    以向坤的视觉,可以清楚地看清她文档左侧的几排字。

    大概可以判断出,她是在写小说。

    也就是说,她是个自由作家、职业撰稿人?

    向坤忽然想要探寻一下她在写的东西,搞清楚她的笔名。

    他犹豫着,是不是换一下位置,坐到她的斜后方,可以更方便远距离窥屏。

    不过在他有动作前,女3却是先站了起来。

    向坤心中一喜,正想着可以一窥word文档全屏了,以他的记忆力,有个几秒时间就够记下整页了。

    但女3在离开位置前,却是直接把笔记本给合上了……

    嗯,好习惯。

    她并不是去洗手间,而是去吧台,又点了几样吃的,一份原味松饼,一份核桃水果沙拉,支付宝扫码。

    向坤嘀咕,看不出来还挺能吃啊,噢对,已经快12点了。

    从吧台回来的时候,向坤看清了女3的长相,年龄应该在二十七八或是三十出头,五官清秀,素颜,金丝边眼镜,黑眼圈严重,显然休息的也不好。

    女3坐下后,掀开电脑,到了win10的登录界面。

    向坤侧耳倾听,敲击键盘的节奏:啪啪啪啪啪!啪啪啪啪!啪!

    最后最大声的一下显然是回车,大概率是前面5位字母加后面4位数字,或是5位数字加4位字母。

    可惜坐在身后,看不到她敲击键盘的手指运动轨迹,若是坐在侧面的话,应该可以大致判断出她敲击的按键区域。

    不过向坤刚刚记住了她敲击按键的声音,虽然这些声音乍一听好像没什么不同,但实际上是有差别的。

    特别是对于高熟练度的文案工作者而言,手指的运行轨迹,敲击按键的力度和角度都相对比较固定,敲击各个按键的声音,理论上是可以识别的。

    只是向坤虽然可以听出这几个按键声有不同,却无法将它们与具体按键对应起来。

    于是他开始观察女3打字,虽然只能看到屏幕左上角的几行,但已经足够根据她拼音输入法的节奏,将敲击的声音,与按出的字母一一对应。

    向坤的注意力高度集中,耳朵里只有一下接一下清脆的键盘敲击声,再听不见其他,而眼中只有女3头发与屏幕夹角之间那一角落变换的文字。

    w的声音get√,o的声音get√,7的声音get√,h的声音get√,]的声音get√,s的声音get√……

    用了十几分钟,当女3点的松饼送上来的时候,向坤终于将听到的女3敲登录密码时的9声键盘敲击声,与具体的字母对应了起来:

    sunny8706

    这就是女3的笔记本系统登录密码!

    向坤又拿起手机,根据他看到的文档左上角出现过的四个名字进行搜索,发现这些名字都是一名还在连载的言情小说里的角色名。

    于是向坤知道的女3的笔名。

    他又根据笔名搜索了一下,找到了女3的微博。

    到这一步,向坤已经觉得足够了,正准备关掉微博,忽然注意到女作家微博简介里的工作联络email,于是心中一动,尝试着登录了一下这个邮箱,用那个刚刚“听”出来的win10登录密码。

    居然成功地登录了。

    向坤没有去看邮箱里的内容,直接退出并关掉了。

    虽然刚刚向坤精力高度集中,颇为耗脑,但通过键盘敲击声就推出了别人的密码,这样的结果还是让他颇为兴奋。

    可惜这种方式只能适用于特定的个人,若是换个人坐到电脑前,他还得再重新进行全键盘敲击声的收集,才有办法根据键盘声推断输入的内容。

    向坤的练习正在兴头上,自然不会就此结束。他继续转移目标,刚刚在他“观察”女3的时候,咖啡厅又进来了几个客人。

    两个看起来小学生模样的男孩,代号孩1、孩2,一胖一瘦,t恤都扎在裤子里,在吧台点了东西后,就找了个位置坐下,从书包里拿出几本书放桌上。

    书皮上有他们的班级和姓名,以向坤的视力,此时的角度,可以轻松看清。

    好吧,没难度。

    向坤一眼扫到其中一本暑假作业,嗯,小学三年级。

    还有几本英语教材,现在还是暑假期间,应该是补习?

    这是上午补习完,到咖啡厅来边吃午饭边做做作业?

    然后就在他这么想的时候,孩1、孩2同时掏出了手机,打横,然后传来“timi~~”的声音……

    向坤把视线落在和他隔了一张桌子的一位身着职业套装的女性身上,代号女4。

    女4扎着丸子头,穿着黑色长裤、淡蓝色短袖衬衫,还有领花,并且身上还有一丝印泥的味道,大概率是银行职员,不过她把胸卡取下来了,不知道是哪家银行的。

    她穿着制服,那应该是刚下班就过来,按照银行下班的时间,她步行过来的时间大概在10分钟。

    向坤拿出手机查了一下地图app,附近能10分钟内步行到这家咖啡厅的银行有四家,招行、工行、建行、中行。

    考虑到女4刚刚走进门前过来的方向,应该是中行和建行。

    于是向坤又搜索了一下中行和建行的夏季制服,确定了女4就是建行的职员。

    不过现在这位建行的小姐姐似乎身体有恙,一手拿着手机在看,似乎在和人聊天,一手捂着小腹,眉头紧皱。

    向坤正想通过声音和气味,看看能不能找到她是胃不舒服还是其他病症的时候,忽然闻到一丝极淡的血腥味,意识到了什么,略有些尴尬地转移了目标。

    重新把注意力放到咖啡厅里新进来的客人身上时,向坤愕然发现,相隔三张桌子,正对着自己的方向,一个长得十分漂亮、扎着马尾的女生正眯着眼盯着他看。

    马尾女生,代号女5。

    两人对视了两、三秒钟,然后女5若无其事地低头,翻开她摆到桌上的书,开始看起来。仿佛刚刚抬头和向坤的对视,只是对着虚空处在出神一般。

    这女生自然成了向坤“观察”的下一个目标。

    女5是在向坤注意力都放在女4身上的时候进了咖啡厅的,刚刚点完东西拿着桌号小熊坐下来,但向坤并不确定,她刚刚盯着自己看了多久,又为什么要盯着自己看肯定不是因为长的帅,难道是因为光头?还是她看过自己在网上“见义勇为”的视频,认出自己来了?

    向坤缓缓呼气,一边观察女5身上的特征,一边在等待等待她身上的气味传递过来。

第五十六章 咖啡厅里的训练(下)

    第五十六章咖啡厅里的训练(下)

    女5的眼睛像个月牙儿,只要稍微眯一点,就变成一条缝了,眼睛虽然小,但搭配着其他五官,却很漂亮,给人的感觉也很独特,有种穿过钢筋混凝土丛林后,却突然看到一座虫鸣鸟叫的竹林般的清新感。

    女5也没化妆,看着同样有一点黑眼圈,不过气色还是比之前的女1、女2、女3都要好不少。

    十根手指的指甲都剪得很整齐,也没有做美甲或是指甲油,右手中指左侧有明显的老茧,显然是经常性、大量地持笔写字。

    身上没有香水味,有一点洗发水的味道,估计早上刚洗过头,还有比较明显的酒精和消毒水的味道,所以这是位医生?

    向坤的目光又落到了她桌上的书本上,桌上不止一本书,而其中最厚的一本看起来就像一块大砖头一样,拿来挡刀没有一点问题。

    以向坤的角度,看过去只能看到一部分书皮。

    第一个字好像是沉或是沈,后面第二行最后两个字是病学。

    向坤拿起手机进行搜索,然后找到了外形符合的书,是《沈渔精神病学》。

    看来这是位精神科的医生?

    向坤拿手机搜索附近的医院,在他们的网站上找精神科。现在本市的三甲医院都可以在线挂号,可以看到医生的介绍和大头照。

    但是他将附近的三所有精神科的医院都找了一遍,没有看到女5的照片。

    或者她并不是这三所医院的医生?

    又或者她是从更远的医院过来的?

    还是她并非精神科的医生?

    确实,年龄看起来有点轻,二十三四或二十五六的模样。

    她其实是医科生,在医院学习?

    附近有什么医科大学?

    向坤拿着手机琢磨了一会,发现思路被卡住了。

    于是他把注意力重新放到女5身上,结果又和对方对视了一眼,不知什么时候,女5又抬起头看着他了。

    两人又是隔空对视了两秒,这次换成向坤若无其事地移开目光,装作在看手机。

    当他再抬起头的时候,女5又低头看书了。

    向坤的目光重新在女5身上梭巡了一遍,她的穿着看起来很普通,就是简单的浅灰色、宽松、纯色t恤,一件膝盖有破洞的牛仔裤,以向坤的眼光,看不出来价格高低,甚至都看不出牌子来,但直觉来看,应该不贵。

    左手腕上戴着一个好像是g-shock系列的电子表,而且是很没特色的黑色,但看起来配着她居然出奇的协调。

    桌上放着手机,是部黑色的iphone,刚刚女5把手机放到桌上的时候,向坤看到背面是单摄,那就应该是xr了。

    手机没有戴护壳,也没有任何女生手机常有的装饰、贴纸,黑不溜丢,边缘还有点坑洼和变形,应该没少摔,怎么看这也更像是个毛躁的男生所用的手机。

    而且从坐下后到现在,十五六分钟过去,她的注意力一直都在书上,不时拿笔在笔记本上写些什么,一次都没有拿手机起来看过。

    这是学霸风格啊!

    向坤又借着捡东西的假动作弯腰飞速瞥了一眼,女5放在身边椅子上的包,是个印着耐克logo的手提袋不是发售的手提包,是购物送的手提袋,她刚刚就是从这袋子里把书本取出来的。

    向坤还看到了她穿的鞋子,是一双篮球鞋,鞋子很新,看起来应该刚买不久。

    虽然向坤对球鞋没什么研究,也很少看篮球,但他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女5鞋舌上的标志那是nba球星勒布朗詹姆斯的标志。

    因为大学舍友常彬就是詹姆斯的球迷,大学的时候平均一年一双詹姆斯的签名鞋,还有各种相关的周边,t恤、球衣球裤、帽子之类,这标志向坤在宿舍里看过太多次了。

    他打开手机搜索了一下,发现女5穿的这双鞋是刚刚发售没几天的lebron17,现在就穿上了,应该是参加提前预购或是通过耐克内部渠道先拿到鞋。

    这么看来,女5应该是个篮球迷而且和常彬一样是詹姆斯的粉丝?

    然而知道这点好像没什么用,他总不能去弄耐克的销售资料来追溯购买者吧,这难度太大了。

    不过美女在每个团体里都是引人注目的,如果女5也有参加球迷粉丝团体的话,说不定可以在网上找到照片?甚至可以问问常彬?

    但这样注定要消耗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并不符合他的训练目标,他又不是真的出于什么目的要探寻女5的真实身份,只是在练习用视觉、听觉、嗅觉等感官能力进行快速的身份和行为判断而已,如果需要直接对话或是询问别人、事后调查的话,那就已经脱离他的训练范围了。

    向坤紧盯着的女5手中不断颤动的笔杆,依靠动态视觉,敏锐地捕捉笔杆的移动轨迹,右手也成握笔的姿势,在自己的大腿上划动着,想要“读”出女5写出的内容。

    但很快他就发现,根本做不到。女5的写字速度太快了,写的字必然有很多的连划,不是一笔一划地标准字体,而且笔杆活动的幅度又小,他观察的角度又不好,想要复写出来,根本不是一时半刻能做到的。

    直到女5吃完了点的金枪鱼三明治和咖啡,收拾东西准备离开了,向坤也没能靠所得的各种信息推断出她的确切身份和职业。

    看到女5推门而去,向坤甚至下意识地想要站起来跟过去。

    他知道自己是有一些强迫症倾向的,遇到事情,碰到疑难,不搞明白,就会觉得难受。

    不过好在他还没有病入膏肓,依然可以靠理智控制,所以没有贸贸然地跟上去。

    弄明白女5的身份,对于他的能力提升并没有任何的帮助,对他自己来说也没有任何的意义,而且还有可能惹来不必要的麻烦,引来不必要的关注。

    所以最后,向坤对女5的判断,就只有:

    长得漂亮的女学霸,穿衣打扮走实用简洁风,并不追求品牌和外观,但家境应该不差,疑似医生或医科生,正在学习精神病学,可能在实习,是篮球迷以及詹姆斯的球迷。

    向坤在咖啡厅待到了下午四点多才离开,先后观察了从女1到女23、孩1到孩7、男1到男9,共39个目标。

    这39个目标,他依靠对全身的观察、身上气味的收集,以及目标与其他人的谈话声、手机对话的声音,判断出了31个目标的身份、职业,甚至有14个目标直接知道了他们的名字其实也不难,同行的人叫出名字,或是打电话的时候自己报出名字都有。

    剩下那8个未能准确判断出职业的人里,向坤对女5最为念念不忘,对没能判断出她的职业和其他身份信息颇为不甘。

    嗯,肯定不是因为她长的最漂亮。

    肯定不是……

    今天向坤用了差不多五个多小时才“观察”完39个目标,而且也不是每个进入咖啡厅的目标都进行“观察”,因为有时候还没来得及“观察”,客人就已经离开了。

    “观察”的结果其实并不尽如人意,不必要的冗余信息太多,效率太低。

    不过他相信,经过长时间的训练以及总结、改进,加上饮血后变异的帮助,他很快就能得到提高。

    到时候,或许他走进一个有几十人的场所里,便可以在几分钟甚至几十秒内,将周围的环境观察完毕,对所有的人进行一个初步判断。

    也能够在几十甚至几百人的人群中,很短时间内就找到特定职业或对自己有威胁的人。

    那时候,才是真正将自己的感官能力充分发挥的时候。

第五十七章 分析总结

    第五十七章分析总结

    离开咖啡厅后,向坤逛了一趟超市,采购了一些东西才搭车回家。

    警方给奖励的这两万块钱,可以说是完全不在他预料的收入,虽然不算多,但对于已经一整个月没有收入、同时还需要继续缴纳房贷的他而言,可以说得上是雪中送炭。

    甚至有那么一瞬,他都在脑海里yy,是不是可以当个职业“赏金猎人”,专门逮逃犯,领赏金,好像国外就有这种职业。

    不过也就是想想,他很清楚国内并不存在这种职业生存的空间。

    别看他现在感官能力已经远超普通人,甚至循味追踪比猎犬、警犬还厉害,但真要比抓犯人,在现在高清摄像头遍布、人脸识别开始普遍应用,通讯、交通、住宿等领域都全面实行实名制的情况下,警方以及协助于警方的整个社会体系,才是真正的天罗地网。

    之前向坤能在路上遇见黄毛,然后靠着气味辨别并追踪到他,其实更多的是运气。

    按照后来和陈警官聊天的情况来看,即便黄毛嫌犯没有在街上碰巧被向坤抓住,即便那小子已经给自己做了伪装和其原本的形象大为不同,还弄了假身份证,但落网依然只是时间问题,向坤只是把这时间稍微提前了而已。

    当然,就算真的有当赏金猎人的机会,向坤也只会憧憬、yy一下,并不会真的去干做这种事一次两次还行,多了就太容易暴露自己的异常了。

    回到家已经接近晚上8点。

    向坤先做了一下实验,在同时将左手食指和中指指肚上的皮肤严重烧伤后,用刀子把食指已烧焦的皮肉切掉。

    虽然已经不是第一次做这类实验,但这过程还是颇为煎熬,疼痛不断刺激着神经,让他额头浮起了青筋。不过他也明显感觉到,相比起第一次灼烧自己,这次的疼痛感已经稍微减轻了一些。

    计时后发现,食指和中指皮肉重新恢复、长好的时间,分别是是8分58秒和10分04秒。

    果然将烧焦的部分切除掉的话,恢复速度提升了很多,虽然还未恢复到原来的正常速度8分18秒。

    他推测应该是因为灼伤没办法只控制在指肚表层,而是深入肌肉内部,基本包含整个指节,除非把整个指节切掉,否则很难完全刨除掉烧伤的影响。

    但向坤现在暂时还不确定自己如果切掉整个指节,能否再完全长出,所以不会贸然进行测试。

    反正现在这个实验,并不需要那么精确的数字,只要知道切除灼伤部位,能够提高恢复速度就可以。

    而烧焦的中指自行恢复的时间,则正好和日出后身体机能受到抑制的恢复时间差不多,都是比正常的、日落后创伤恢复时间延长了20%左右。

    而且烧伤的恢复速度明显是紧跟物理性伤害恢复挂钩的,毕竟从变异以来,他只进行了一次烧伤实验,而不像刀伤,进行过反复、大量的针对性“训练”,又有和巨型猫头鹰的那两场肉搏大战。

    所以这更说明,灼伤的恢复速度比刀伤慢,应该是灼烧后的伤处对于恢复有抑制作用。

    烧伤和日出后对创伤恢复的抑制时间几乎相同,这是巧合?

    或者是这两者间,其实有着深层次的联系?

    向坤暂时也没有去深想,只是将这些现象记录下来,回头可以从研究烧伤的角度切入,看看能不能找到解释他日出后身体机能受抑制原因的途径。

    而且等到下一次遇到和他一样的变异生物时,他也知道了一个有效的杀伤方式火烧。

    接下来向坤便开始整理今天在咖啡厅的训练过程,将对39位目标的“观察”过程和结果都记录下来,然后进行数据化。

    比如的把感官信息分为视觉信息、听觉信息、嗅觉信息三大类型,每得到一条信息,就在对应的信息类型下+1。

    而通过获取的信息,可以直接得到有效的判断结果的话,便在判断结果上+1。

    仅就这个训练项目而言,只有和目标的职业、真实身份信息相关的才算是“有效结果”。

    比如观察女3的时候,通过:

    香水味(嗅觉信息+1);

    笔记本屏幕左上角打的字(视觉信息+1);

    去吧台了原味松饼和水果沙拉(听觉信息+1);

    看到了长相和妆容(视觉信息+1);

    键盘敲击声(听觉信息+1)。

    判断:

    女3是一名作家(有效结果+1)。

    至于女3的登录密码、写的书名、笔名、微博、甚至邮箱密码等信息,都不是有效结果。

    除了“笔记本屏幕左上角打的字”这条视觉信息外,其他的4条感官信息都是冗余信息。

    他最高效的“观察”方式,应该是直接就锁定女3的屏幕一角,从她打的字判断出她是一名作家后,就立刻转移目标。

    这是他接下来应该要采用的训练方式:尽量用最少的信息,得出需要的结果单就这个训练中,“结果”是判断职业。其他的训练,也可以把“结果”替换成“是否对他有敌意”或者“是否有威胁到他的能力”。

    毕竟他现在要训练的,只是初级的、快速的观察,是要高效率地对诸多目标进行快速的判断,讲究的是一个快字,而不是锁定特定目标的深入窥探和观察那应该是下一阶段的训练目的。

    通过数据的整理和分析,向坤得出了结论:

    1,视觉依然是最有效、直接和高效的信息获取方式,毕竟光的传播速度是最快的,获取信息的速度最快,也是一般人最为依赖和习惯的感官能力。

    比如直接从年龄、制服、携带的书本或其他带有身份标识的物件,瞬间判断出对方的身份。

    2,当视觉上无法直接得出结果的时候,声音和气味信息才是重要的辅助。当然,有时候声音和气味,也可以带来和视觉一样直接的判断依据。

    比如有时候对方与人交流时直接将向坤需要的信息说出,或是身上的气味有极强的特殊性、标识性。

    3,要提高观察、判断的效率和成功率,还需要继续大幅地扩充他的感官“数据库”。

    比如在观察咖啡厅里的女4时,如果向坤熟悉各银行制服的话,可以一眼就判断出女4是哪个银行的。

    如果他之前去过那个银行,对那个银行里某些独有的嗅源熟悉,又从女4身上嗅到那个气味的话,也可以一下就凭气味判断女4是工行的,甚至具体到了某个营业点。

    当然,对各种感官信息的收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他也不是电脑,没法做到把所有接触过的感官信息全部记下,何况就是电脑,硬盘都还有容量限制。

    从根本上来说,他现在进行的这些训练,并不仅是感官训练,更多的其实是大脑思维方式和反应速度的训练。

    在确定了接下来的训练方式后,向坤便起身前往厨房。

    自从搬到这套房子后,他进入厨房就基本只有两件事替兔子铲屎和喂食,以及宰兔子饮血。

    但今天晚上,他却要做一件自从身体发生异变后就几乎没做过的事做菜。

第五十八章 三更半夜

    第五十八章三更半夜

    身体发生变异之后,向坤已经不需要进食,或者说无法进食。

    能够下肚而不吐的,只有水和鲜血,自然也不会有做饭、做菜的需要。

    何况,他就是在变异之前,也几乎没怎么自己做过饭,在租屋里顶多就是泡个方便面什么的。

    不过之前那只巨型猫头鹰翻找垃圾堆,找到他打包的兔尸的记忆画面,却让他意识到,自己的生活垃圾和正常人相比,差异太大了。

    普通人的生活垃圾有什么?

    各种厨余、用过的纸巾卫生纸、瓶瓶罐罐、各种垃圾袋、以及其他各种物品。

    但向坤的垃圾呢?

    除了被层层打包的兔尸外,其他的垃圾非常少,基本就只有一些包装袋、塑料袋之类,还有清理兔笼的便便和残余的食物。

    因为他现在不怎么流汗,又不用吃饭,更不吃零食,不喝饮料,纸巾消耗非常少,所以垃圾桶经常都是空荡荡的。

    当然,现在他们这座城市实行的垃圾分类法还不算非常严格,虽然分了四色桶,但很多人倒垃圾还是只用一个垃圾袋,全往餐厨桶里扔,所以也不会有什么人去关注他的垃圾,但总归是个隐患。

    而且他买兔子回来,进小区的时候,也难免会被人看到。

    一次两次没什么关系,反正他也不是每天要买,但时间长了,肯定会有人注意到。

    他买兔子,总是该有一个对外的说法。

    所以向坤这次饮血后的三只兔子尸体,没有扔掉,而是稍微处理了之后,放到了冰箱冷冻了起来。

    他在网上找了几个兔肉的菜谱,今天回来的时候,特意去超市把需要的各种配料和厨房里缺少的厨具买了回来。

    三只兔子,他准备用三种做法。

    红烧兔肉、香辣兔肉、炖兔肉……

    向坤也懒得慢慢解冻,直接就弄到热水里泡着,反正他也不会真的吃下去,只是拿来练习下做法而已。

    处理兔肉,切块,最开始刀工还有些生涩,但很快就顺当了起来,虽然比起大厨还差得远,但乍一看已经有模有样,不像是从没做过菜的生手。

    毕竟他现在不仅力量很强,而且控制各肌肉群的能力、力度的把握、手指手腕的灵活性,也比普通人要强不少。

    现在已经是凌晨,不过对向坤而言,却正是精神的时候,身体状态也极佳。

    他拿手机点开一个音乐app,按了随机播放,便搁到调料台边上。

    音量只调了一格,就算不开抽油烟机、刀没沾案、油没下锅的情况下,普通人在边上基本都很难听清唱的什么,所以不用担心会吵到邻居。

    不过对向坤而言,只要他愿意,那音乐的声音便可以很清楚地听到,不会比戴着耳机差,便是做菜时的噪音,也无法掩盖音乐的细节这不仅是他听觉经过变异加强的缘故,更是他这段日子训练的结果。

    不论是从一堆噪音中准确捕捉自己想要的声音,还是从各种气味里锁定自己想要的味道,都是现在向坤的基本操作,可以本能般地做到。

    手机随机的歌是向坤从未听过的,但词曲都颇为动听。

    以前向坤在进行一些重复性、不太需要思考的工作时,会插上耳机一边听音乐一边干活。不过从身体变异后,他打开音乐app,基本都是为了测试和训练听觉,很久没有真正地“听”音乐了。

    在颇有节奏感的歌声中,向坤切兔肉的速度越来越快。

    “you cannot leave when you really wanna go,

    you know the road better than the show,

    and darkness makes you glow……”

    辣椒、洋葱切块,油下锅,花椒、八角、干辣椒入锅爆香。

    “……hey~hey~hey~hey~it's a brand new day,ah~ha~

    hey~hey~hey~hey~it's a bround new day……”

    兔肉下锅,翻炒。

    音乐切到了下一首,节奏感更强,向坤握铲的手不由得跟住了节奏,脚掌啪啪地点着节拍。

    “in a world fullfollowers~

    i'lla leader!

    in a world fulldoubters~

    i'lla believer!

    i'm stepping out without a hesitation~

    i ain't got nothing leftbe afraid……”

    加生抽,加料酒,翻炒,左手一抖,锅里的兔肉翻腾而起,右手的锅铲也脱手扔出飞快转了720度后再稳稳握住,不过兔肉却是洒了一半在台……

    向坤也跟着用有些跑调和不标准的英语唱出声来:

    “gonnamakingcount~~~~i ~am~ sold out(破音)~”

    加糖,加盐,出锅。

    尝了一口,嚼了一会,然后吐掉。

    嗯,味道……不怎么样。

    虽然他现在不用吃东西,吃啥吐啥,但味觉却并没有退化。

    而且因为没有食欲的影响,反而对于食物的味道,有着更为客观和清晰的判断。

    直接把这道香辣兔肉全都倒到了垃圾桶里,向坤开始准备第二道兔肉菜肴。

    音乐也切到了下一首,嗯,这首是他听过的歌,imagine dragons的《demons》,依然一边做菜,一边抖着肩用他那不着调的唱腔和不biu准的英语跟着哼唱起来:

    “your eyes, they shinebright~

    i wanna save that light~

    i can't escape this now~~

    unless you showhow(破音x2)~~~”

    向坤铲子飞舞,快把一把锅铲给舞成了霹雳刀,而他跟着哼唱的歌曲也变成了一首闽南歌《英雄的代价》,不变的是依然跑调:

    “嘿(破音x3)~~~~~寂寞是英雄的代价~”

    “嘿(破音x4)~~~~~~~搁一步就是万丈深坑~~~”

    两分钟后变成了粤语,跟着beyond的声音继续跑调:

    “我已背上一身苦困后悔与唏嘘~~~”

    “你眼里却此刻充满泪~~”

    “这个世界已不知不觉地空虚(破音x5)~~”

    “嗷呜~~~不想你别去~”

    红烧兔肉出锅,向坤把锅铲往头顶一扔,这柄下午才刚买的、不到10块钱的锅铲在空中飞速旋转,堪堪快到房顶的地方停滞了一瞬,然后落下,向坤把兔肉装好盘后,抬手稳稳接住。

    手机里的歌曲依然继续,这次是张学友,向坤唱得慷慨激昂,当然,还是跑调:

    “逆众生~~~呼风唤雨摆布~”

    “抹杀苍生天理公道~”

    “惑众生秋山竟自与天比高~~”

    “而红叶终显出狂傲!”

    忽然传来砰砰砰的敲门声打断了正准备第三道兔肉菜肴、唱歌唱得正high的向坤,他皱眉看向了门口的方向,从声音来看,门外有两个人,从气味来判断,两个应该都是男人,汗味烟味都很浓重。

    他扫了眼手机,已经是凌晨3点了,这时候谁会上门?

    而且他们这小区每栋楼都是有门禁系统的,按理说应该先按通话门铃才对啊,怎么会直接敲门?

    向坤心下猜疑着,一边关了煤气,一边向门口走去。

    他倒是不担心有歹人上门,在和那只巨型猫头鹰肉搏过之后,他很清楚,门外如果是两个普通人,除非有热武器,不然他一对二应该是没问题的。

    何况以他的恢复能力,有很高的容错性。

    不过经过客厅的时候,他还是把一柄螺丝刀反手握在了手中。

    从猫眼看了一下外面,却愕然发现,门口站的是两个小区的保安,而且都是他见过的,肯定不是假冒。

    将螺丝刀藏好后,向坤有些纳闷地打开了门。

    “向先生,不好意思打扰了,我们按门铃您不开,只好拍门了。”开门后,较年长的保安说道。

    向坤有些奇怪:“你们按过门铃了?”他居然没听到,莫非是太过专注于做菜、同时听觉的注意力都在手机上了?

    “可能是刚在写代码,没有听到,你们这么晚找我有事?”向坤随意地说道。

    “向先生,您在家里要唱歌的话,请小声一点,现在太晚了,这边隔音不是非常好,有很多业主电话投诉了,您唱得实在是太大声了……”年长的保安表情有些古怪地说道。

    听到这话,向坤猛然愣住,脑子里仿佛有一道电光劈落。

    卧槽!?我刚刚是怎么回事?

    明明在放音乐前就想到不要扰民,所以只开了一格音量,为什么刚刚不知不觉就放飞自我了?

    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跟着音乐已经放开了声在唱了。

    “向先生,向先生?”

    看到好像石化了一样的向坤,保安有些诧异地唤道。

    向坤反应了过来,然后赶紧双手合十对他们连连道歉:“实在抱歉,对不住,对不住,我是写代码写昏了头了,戴着耳机,不小心跟着唱出了声,自己都没意识到。”

    “嗯,向先生注意一下就好了。”保安也没觉得向坤的解释有什么不妥,其实他们本来是以为向坤喝醉酒了在发酒疯,不过开门后明显看得出来他清醒的很,也没有任何酒味,看起来应该真的是戴着耳机听音乐听入迷了,不自觉唱出声来。

    只不过向坤唱的实在是太大声,而且没有音乐,又跑调,又破音,在夜里实在是很有杀伤力。

    解释道歉完,两个保安离开后,向坤关上门,脸上表情十分凝重。

    他刚刚听觉注意力都在手机放出的音乐上,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确实有一点戴着耳机的效果,会排斥和一定程度阻断其他声音,这也是他能从一堆噪音中准确捕捉到所需要声音的能力。

    这种时候,自己唱歌、发声的音量,确实有可能反馈不清,分不清轻重,变得过大声。

    但向坤并不认为这是自己刚刚没有意识到现在的时间,和自己声音过大的原因,他刚刚完全进入到了一种高度自high状态中,这种状态很不正常。

    从变异发生之后,向坤一直都是在尽力保持着冷静和理智,即便是之前被饥饿和饮血的**驱动的时候,他也依然有主观抵抗和控制的想法。

    在第一次变异后,他在菜市场几乎是由身体本能主宰着去买了只鸡回来饮血,从买鸡到回来饮血的整个过程,他都记得非常清楚,身体的感受和大脑的思维,都没有被剥夺。

    但他总觉得那不是由他的大脑、他的主观意识做的决定,而是身体里的更深一层的本能所驱动,那本能应该和他每次饮血的时候感觉到的满足和快意,每次饥饿时感觉到的渴望和焦躁来自同一个源头。

    但刚刚那种状态,显然不是来自于那身体的本能,而是来自于他自己的主观意识。

    因为他很清楚,整个过程的行为都是他自己决定的,都是他自己的意识在主导。

    这反而更让向坤感到担心,因为他忽然意识到,自己变异以来一直关注着身体的变化,却似乎忽略了精神上的变化。

第五十九章 闻香识女人

    第五十九章闻香识女人

    向坤回到厨房,拿起了之前他放在厨房里、连着电脑24小时进行录像的摄像头检查了一下。

    之前这个摄像头是买回专门拍那四只被他注射了自己血液和唾液的兔子的,不过看起来应该不会有什么变化了。本来四只兔子关的俩笼子都是放在厨房的调料台上,向坤要做菜的时候,把俩笼子提到旁边去了,但摄像头却没有关。

    看了一下角度,正好可以把之前向坤在台边做菜的活动区域拍下大半。

    于是他回到房间,拿起笔记本电脑,打开监控画面,将之前几个小时录制的视频保存后,打开视频文件查看。

    虽然视频的清晰度很一般,摄制角度也很别扭,毕竟本来并不是要拍向坤的,不过还是可以基本看到他做菜的过程。

    从视频上可以看到,向坤在放了音乐,开始切兔肉后,起初之是跟着音乐的节奏摇摆了一下身体,抖抖肩头,点点脚板。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在进入第二首歌后,他就已经开始有些放飞自我了,简直就像在舞池里一样,左手的锅,右手的铲,都加入了节奏之中,抖得锅里的配料、兔肉洒了一地也毫无知觉,甚至兴头起来了,还来了个mj的地球漫步当然,完成度相当感人。

    这画面,在没有录制声音的视频里,看起来愈加的怪异。

    看得向坤忍不住想捂脸。

    如果是变异之前,偶尔出现这种状态,向坤并不会觉得有什么奇怪的,毕竟他又不是失去了意识,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偶尔沉浸入某种情绪和状态中,过于专注,忽视周围环境和其他外界信息,很正常。

    像小时候沉迷于网游,或是沉迷于漫画、电视剧、小说中,都有可能会有这种状态。

    但在变异之后,出现这种状态,却让他十分警惕。

    因为他很清楚,身体和心理互相之间有着很深影响,是一体而不是分割的。身体的变化会影响心理,反过来心理的变化同样会反馈到身体上。

    向坤的身体在这一个月以来,发生了翻天覆地般的剧烈变异,甚至让他已经怀疑自己还算不算人类了。

    这样的变异程度,对于心理,肯定也会有影响。

    只是相对于身体,心理的变化自己很难察觉出来。

    向坤又听了一下刚刚听过的那些音乐,他很确定,并不是那些音乐,或是做菜本身,让他产生那种高度注意力集中,投入到放飞自我,甚至连有人按通话门铃都没听到的状态。

    他之所以会进入那种状态,应该是因为他自己“想”进入那种状态,所以身体才会配合自己。

    细细慢慢回想从发现变异后,直到现在一路来的心理变化。

    不论是最开始对病症和死亡的忧虑、担心,还是后来对身体变异后各种加强的好奇和兴奋,亦或是发现巨型猫头鹰后的各种情绪波动,他一直以来的处理方式,都是压制、控制,尽力用理智和清醒的方式,来考虑事情、处理问题。

    这一切都是他自己承受,不敢告诉任何人。

    以前虽然他也是不爱社交、应酬,但毕竟要上班,每天都要与人打交道,沟通交流。

    而在变异之后,他比以前还要更加刻意地封闭自己,对所有的冲动都十分的警惕,并且主动抑制。

    或许,是这段时间太压抑了,所以身体和心理都需要爆发?

    他现在回想,过去的一个多月时间里,印象最深刻、感觉最痛快、状态最好的时刻,竟然是与那只巨型猫头鹰的两次搏杀。

    那种生死一瞬的感觉,不仅没有让他害怕,发而让他兴奋。

    这种兴奋,也一直让他有些忧虑担心,而刻意地压制,担心自己迷失心智,变成暴戾、嗜血的怪物。

    看来光抑制是不行的,应该找个什么方式,可以让自己的情绪得到释放。否则的话,搞不好自己会不知不觉地变态掉……

    接下来的两天,向坤白天都会去找个咖啡厅或kfc之类的营业场所坐着,按照他重新计划好的方式来进行感官信息判断的训练。

    刚开始的时候,还是会有些控制不住自己的好奇心,对每个目标都过于深入地“观察”,在已经知道职业后,依然还通过其他感官信息继续了解。

    但经过刻意地控制,一旦得到判断结果就转移目标,而若是10秒种内无法得出结果,也同样放弃,转移目标,着重对判断的速度进行训练后,状况有了很大改善。

    现在他走进一家店里,已经能够在两分钟的时间内,观察店内环境的同时,快速对10名以内的客人进行职业判断了。

    虽然尝试下来,能得出判断的成功率只有差不多50%也就是平均10人看下来只有5个人能很快分辨出他们的职业,但已经是个很大的进步。

    等到判断的速度继续提升、成功率也提高后,他便可以开始训练同时对多个目标进行信息采集和判断,训练大脑“多线程”处理信息的能力。

    而到了晚上,向坤则去到之前发现死老鼠的那座荒僻小山。

    他暂时找到了一个发泄的方法:

    脱了鞋、赤着脚、光着膀子,直接从山脚往山上全力冲刺狂奔。

    他所冲的方向根本没有路,想要上山,需要他在夜视模式下,手脚并用地攀爬。

    虽然他现在力量强健、身体素质极好、体能更是超群,但全力以赴地一路爬到山顶后,还是会十分地狼狈,身体被杂草、荆棘、树枝刮得浑身是伤。

    到了山顶后,他不作任何停留和休息,直接换一条路线,又全力冲刺下山。

    同样是全力冲刺,下山比上山还要危险和困难得多。

    需要向坤高度集中注意力,全神贯注地控制身体的平衡,利用夜视能力和自身的反应速度,来躲避路上的树干、枝杈、岩石以及各种各样的障碍。

    一个不好,就是直接滚下山或是撞到树的结果。

    他第一次冲刺下山,没跑几步便被勾倒,整个人滚落在地,好在是靠着强悍的身体素质,没滚几米,就借着旁边的树干又翻了起来。

    第二次更惨,跑了一半,到了半山腰,速度最快的时候,没躲避及时,直接撞在了一棵大树的树干上。

    整个人就像散架了一样,差点直接晕过去,在山上躺了二十多分钟,等伤势全都恢复了,才爬起来。

    要是换了普通人,应该也是直接送医院急救了。

    这两天晚上,他都要这么来回冲刺个三趟再回家。

    这种近乎作死的方式,确实让向坤找到了一丝当初和巨型猫头鹰搏杀时的感觉。

    当然,这种方式即便是对向坤,其实也是有一定危险性的,若是下冲的时候没躲闪开,正好撞到了某些断折后前端尖锐的树枝,又正好刺进了头部,那搞不好也是有嗝屁的可能。

    毕竟他也不知道,大脑受到致命创伤后,能不能在挂掉前及时自愈。

    但也正是如此,才能在冲刺下山的过程中,整个人进入到一种注意力高度集中、运动系统和视觉能力都全速运转的亢奋状态。

    22日上午,向坤接到了唐宝娜的微信,问他晚上有没有空,去她家打牌。

    既然是早就答应好的事情,向坤也不扭捏,约好了时间,在晚上7点的时候抵达了唐宝娜家。

    在注意到自己的心理状态可能有问题后,向坤也开始觉得,与人进行一定程度的交往,或许对他也有好处。

    唐宝娜和杨真儿所住的小区,明显和向坤那小区不在一个档次上。

    不单是地段差了很多,整个小区的环境、各种设施配置,也要好得多。

    在路过小区边上的一家中介门口时,看到张贴在外窗落地玻璃上在售的房屋均价,都在每平10万左右,而且还都是动不动就140平起的大套豪宅,一套买下来,都是一两千万的天价。

    如果是以前的向坤,看到这些信息,在感叹的同时,也会心生羡慕和向往,想着努力工作、yy着公司上市后发大财,也能住上这样的房子。

    但现在,他的想法却是:

    “这周围还是太热闹了,监控摄像头好多……”

    到了唐宝娜家,给他开门的是杨真儿,不过在进门换拖鞋的时候,他却一下愣住了。

    他看到了脱在门口鞋柜边上的一双篮球鞋,这球鞋是刚刚上市的lebron17,他前几天才刚刚查过。

    本来这种公开发售的鞋,到处都有可能出现,没什么好奇怪的。

    但偏偏向坤从那鞋上闻到了一丝熟悉的气味,他又捕捉到了从房子里传出来的味道,确定和两天前在漫咖啡看到的,那被他定义为代号女5的马尾美女一样。

    “嗯?琦玉老师,你对这鞋有兴趣?你也喜欢lbj?”杨真儿注意到了向坤的反应,眼睛一亮问道。

    “噢,我朋友喜欢,就是唐小姐的姐姐的同学的男朋友。”向坤随口说道。

    “我去!拐这么一大串,我差点没反应过来!你说的是涵姐的男朋友吧!”杨真儿一边把他迎进来一边说道。

    “对。”向坤点头,换了拖鞋后走进门,转过玄关,果然看到了宽敞的客厅中,坐在唐宝娜旁边的漂亮女生,正是两天前漫咖啡见到的“女5”。

第六十章 斗地主

    第六十章斗地主

    坐在客厅的“女5”看到走进来的向坤,和唐宝娜一起站了起来,表情并没有任何变化。

    但向坤还是从她看向自己的眼神,和瞳孔微微放大的变化,判断出她也认出了自己。

    “这是我表妹,夏离冰,医科大学的高材生,有两个硕士学位哦!现在在**大学附属医院实习。”

    杨真儿先替向坤介绍自己的表妹,然后跟表妹说道:“这就是我说的‘琦玉老师’啦!虽然是程序员,但是身体超壮,还练过功夫!”

    “都说过了,我没练过功夫。”向坤无奈地说道。

    “好好,没练过就没练过,那就算你天赋异禀、天生神力!”杨真儿笑着让他坐下,然后去冰箱拿饮料。

    看到向坤坐下后,唐宝娜问道:“你身体好点了么?”

    “好了,基本没什么事了。”向坤点头,然后扫了一眼她的脚踝:“你呢?脚好了吧?”

    唐宝娜伸出之前扭伤的脚,很灵活地转了转脚踝,说道:“已经没事了,对了,之前你背我回来,还没好好谢你呢。”

    “不用谢了,就算没有我,那天也有的是人排队背你回来,我都能感觉到他们看我的眼神充满了羡慕嫉妒恨。”向坤笑着摆手道。

    唐宝娜白了他一眼,也没继续这个话题,转而问道:“你这段时间在忙什么呢?是在开始找新工作了么?你之前说的,和制药、生物有关的方面?”

    “噢,没有找工作,我是想着有没有可能自己创业,有个简单的思路。”向坤随口诌道。

    正说着话,杨真儿已经拿着饮料和一碟切好的西瓜过来了。

    看到递给自己的是一瓶依云矿泉水,向坤把拒绝的话又吞了回去,道了声谢接过来。

    “怎么忽然想到要玩牌?”向坤打开矿泉水喝了一口后问道。

    唐宝娜笑道:“我们以前就经常一起打牌了,不过这两年大家出国的出国、工作的工作、成家的成家,都凑不够人了。还有就是老夏这丫头,老是说和我们玩没劲,嫌我们太苯,我琢磨着你是程序员出身,数学应该挺好,打牌估计也挺厉害的……”

    杨真儿也说道:“你别看我们家老夏年纪轻轻,可是个智商140的变态……噢不对,天才……14岁就有好几所重点大学想要她了,结果她还不去,硬是到高考,用全省前三的成绩,去了个我都没听过名的医科大学,本硕连读,然后硕士毕业后……她又考了个研,又读了个硕士……‘琦玉老师’,你虽然打架厉害,但是玩牌还真不一定玩得过她哦!”

    向坤注意到,从他进来后,夏离冰的视线就一直在他身上。

    他当然不会觉得是自己的男性魅力爆棚,让夏离冰看上了自己,那眼神更多的是审视和观察。

    “读了两个硕士……这是真学霸啊!”向坤感叹了一句,然后对夏离冰问道:“请问一下,夏小姐读的是哪两个专业的硕士?”

    夏离冰回答得言简意赅:“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应用心理学。”

    向坤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唐宝娜拆了两副新扑克,交给夏离冰洗,然后对向坤问道:“斗地主?”

    “都可以。”向坤点头。

    夏离冰洗牌的手法看起来很专业,就像那些赌场的荷官似的,居然颇为赏心悦目当然,最主要是洗牌的人长的漂亮。

    一边抽牌,向坤一边问道:“夏小姐是杨小姐的表妹,那应该年龄比你们小才对,为什么叫她‘老夏’?”

    唐宝娜笑道:“因为她从小就跟个小大人似的,要么抱着本书在读,要么就坐着听姑婆姨婶们唠嗑,从来不调皮捣蛋,连青春叛逆期都没有过,我们都说她是少年老成,不知不觉就都叫她‘老夏’了。”

    旁边的杨真儿插嘴道:“你别‘夏小姐’、‘杨小姐’、‘唐小姐’的了,听的我鸡皮疙瘩都快起来了,你看我们都叫你‘琦玉老师’。”

    向坤点头应道:“好,那就叫你真儿。对了真儿,我听娜娜说,你在制药公司工作?是做研究工作的么?”

    杨真儿晃了晃手中的牌,对向坤眨了眨眼说道:“先玩牌,这局你赢的话,可以问输的人一个问题。”

    “那万一我要是和你是队友怎么办?”

    杨真儿说道:“那你也可以问输的人啊,我的情况他们俩都知道!如果你是地主,你可以一人问一个问题哟!对了,你要是输了,我们也可以问你问题!”

    向坤点了点头:“好吧。”

    于是他们的斗地主,就成了真心话大冒险,输的一方要回答赢的一方的问题,必须说真话,或者选择按赢的一方的要求做一件事,当然,做的事也不会太出格,比如唱首歌,讲个笑话什么的。

    斗地主向坤之前在学校,过年的时候回老家,也都是偶尔有玩过的。

    说白了,大部分这种牌类游戏,要玩的好,除了运气和基本的出牌技巧外,最重要的还是记牌、算牌的能力。

    两副扑克牌108张,地主33张,农民一人25张。

    可以从自己手里有的牌、已经出过的牌、别人的出牌方式,来判断对手和队友手里的牌,从而打出最符合己方利益的出牌顺序和组合。

    向坤以前记牌就记的还不错,现在几次变异后记忆力和运算能力又有了大幅提升,记牌自然是很轻松的事。

    而且在记牌的同时,他还可以同时观察出牌的人,以及其他两人的表情变化。

    在这个距离下,向坤甚至可以听到其他三人的心跳声,清楚地感觉到她们的呼吸节奏。

    特别是唐宝娜和杨真儿,打牌打到投入后,情绪的波动很明显,不仅可以从表情、心跳、呼吸来判断,还能从她们紧张或兴奋时,身体气味的微微变化来判断。

    向坤坐在杨真儿的下家,当杨真儿出牌的时候,他就可以通过察觉自己下家的唐宝娜情绪的变化,以及记牌的情况,来判断她有什么牌,自己应该出什么牌了。

    唯一让向坤比较难通过观察得出有效信息的,是坐在他对面的夏离冰。

    这位在杨真儿口中智商140的天才学霸,玩牌的时候一直都是一副云淡风轻的表情,即便是拿到了六条a的炸弹,心跳、气味、呼吸的变化也很小。

    不过通过她瞳孔的微微放大和收缩,向坤还是可以确定,她并非是完全没有情绪波动的。

    第一局做为地主的向坤,险之又险地赢了,他的牌其实并不好,如果不是杨真儿作为他的上家,有几次明显的失误,他即便能大概地算到她们三人手中的牌,也是赢不下来的。

    “好吧,‘琦玉老师’,你赢啦,你有什么问题要问,问吧!小女子必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杨真儿端坐好,面对着向坤说道。

    “我想问一下,你的公司叫什么名字?你在公司做的是什么工作?你们公司的制药研究主要是哪个方向的?你们公司有几个实验室,有哪些设备?你们……”他一口气直接问了十几个问题。

    杨真儿翻了个白眼:“你这是要问几个问题啊?算了,既然都是有关我工作的,我都答了吧。嗯,我在公司是做财务工作的……”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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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成血族是什么体验介绍:
“变成吸血鬼是什么体验?”向坤没想到,这个不久前在知乎上被他把答案当成故事来看的问题,现在居然可以用亲身经历来回答了。变成血族是什么体验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变成血族是什么体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变成血族是什么体验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