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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神行汉堡     变成血族是什么体验txt下载     变成血族是什么体验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三十一章 还说你不会武功

    第三十一章还说你不会武功

    这片人烟稀少、尚未开发的山区,没有的都市里嘈杂的噪音干扰,没有各种乱七八糟的气味萦绕,也没有各种钢筋水泥、高楼大厦的遮挡。

    向坤感觉对气味的锁定和分辨,对声音的辨识,都提高了很多,甚至连视力似乎都有一定程度的提升。

    可以想见,如果是在夜晚,能力还会有进一步的提升。

    莫非……

    真正适合自己的地方,是在野外,是在大山里?

    “看来你很少到山里来吧?别陶醉了,走吧,到山上空气更好!”唐宝娜看到向坤闭着眼一副呼吸新鲜空气的样子,笑着催促道。

    他们所在的地方看着是山脚,但实际上要开始爬山,还有挺远一段路。

    而且按他们规划的路线,并不走那些开好的路,而专走各种小道,路况极差,行进速度自然也快不起来。

    不过他们本来也不是要拼公里数的,走的很随意,如果有谁累了,就停下来休息,或是看到不错的风景,也要停下来拍个照。

    路上,唐宝娜和杨真儿也从同行的人那知道了那散打教练说向坤比他能打的事。

    于是两人一左一右凑到向坤边上。

    唐宝娜忽然说道:“常威!你还说你不会武功!”

    另一边的杨真儿则道:“说!你是不是少林寺是武僧!”

    两人说完,也不待向坤回应,自己先笑得弯了腰。

    向坤无语,干脆直接加速往前面去,两女自然不肯放过他,也紧跟而上。

    他们现在已经在爬山了,是一条十分狭窄的土路,而且坑坑洼洼,很不好走。他们已经走了两个多小时,又正是中午最热的时段,唐宝娜和杨真儿体力都消耗不少,香汗淋漓,眼看着向坤走的也不快,但就是怎么也赶不上他。

    “哎!你说他是不是有练什么内功啊?怎么这么热的天,也不见他怎么流汗?”杨真儿在好友身边低声问道。

    唐宝娜白了她一眼:“你这想象力真是越来越强了,还真当他是少林武僧、隐世的高手啊?”不过经杨真儿这么一提醒,她也发现,向坤看起来也太轻松了点,哪怕他身体素质再好,这么大热天走了两个多小时崎岖山路,也不应该看着连汗都没怎么流啊?

    正想着的时候,唐宝娜忽然脚下一空,惊叫一声,往旁边摔了下去。

    旁边当然不是什么万丈悬崖,只是一个二十几厘米的小坑,但依然让唐宝娜扭伤了脚踝。

    前面的向坤在唐宝娜踩空的一瞬间就回过了头,只是距离有点远,已经赶不及拉她了。

    这时候大家都围了过来,瑜伽老师脱了唐宝娜的鞋袜,可以看到脚踝已经开始肿起来,让她试着活动了两下,却是低呼出声,疼得受不了。

    “娜娜,很疼吗?能站起来吗?”杨真儿也急得不行。

    唐宝娜抱着脚踝直摇头,已经说不出话来了。

    瑜伽老师皱眉道:“没法走了。”然后抬头看向几个男生:“得往回走,你们谁来背一下娜娜?”他们这地方,车基本上是开不进来的,只能是徒步往回走。

    如果是以前,这时候这帮家伙肯定是争先恐后想表现,但这次,所有人的第一反应,却都是看向了向坤。

    向坤知道自己也不好推脱,而且他看着唐宝娜的脚踝,确实好像扭得挺严重的,于是走过来蹲下,让瑜伽老师和杨真儿帮唐宝娜趴到他背上。

    唐宝娜缓了一会后,想要让其他人继续原来的计划,杨真儿和向坤送她回去就可以了。

    但大家都不同意,而且他们也觉得,向坤一个人没法把唐宝娜送到停车的地方,之前这一路,可是走了两个多小时。

    沈教练过来说道:“一会累了换人,轮流背。”

    向坤没有多说什么,但开始往回走后,其他人却发现,哪怕多背着一个人,他们也有点跟不上向坤的速度。

    原本来的时候走了两个多小时,向坤背着一个人,竟然缩短了一半的时间,这其中自然有少了之前停下来休息、拍照所耗时间的缘故,但他的速度也确实快了很多。

    跟在向坤身后一路追赶的沈教练等人,自然也没法开口帮向坤换着背一段看起来他仿佛比其他人都要轻松。

    唐宝娜脚踝的疼痛已经缓解了不少,本来她也有些担心向坤背着她在这么难走的路上,会很辛苦,想着走一段就让他停下来休息一会。

    但很快她就发现,哪怕背着她这么九十多斤的重量,向坤走起来依然很稳,没有那种沉重、费力的感觉。

    他的呼吸很平稳,甚至可以说得上是平缓,也感觉不到身上有多少汗。

    而且和奇怪的是,来的时候走了两个多小时,这会又背着她走了这么久,向坤的身上居然很冰很凉,唐宝娜就好像趴在一块冰水袋上一样,十分舒服。

    “你身上怎么这么凉?不会真的和真儿说的一样,你练了什么内功吧?”唐宝娜忍不住好其地在向坤耳边问道。

    感觉到耳畔的香风,向坤下意识缩了下脖子。

    这几乎可以说是这几年来,他和异性接触最紧密的一次了。但和以前不同的是,现在他的感官能力非常之强。

    不仅可以听到背上唐宝娜的呼吸声、心跳声,还能清晰地闻到她身上的各种味道,香水味、衣服上的香味、汗液中荷尔蒙的味道,全都清清楚楚地通过鼻子,进入大脑。

    老实说,他觉得唐宝娜身上分泌的气味,比香水味要好闻一些。

    “可能我体质比较怪异,怕冷不怕热,夏天不怕热,也不怎么流汗。而且我没有头发,散热也好啊。”向坤直接随口胡诌道。

    不过唐宝娜的话也引起了他的注意,难道自己的体温比普通人要低?

    回到停车的地方,小心地将唐宝娜放上车后座,然后与气喘吁吁跟上来的众人道别。

    杨真儿一边拿车上的抽纸擦汗,一边把空调开到最大,然后赶紧开车往回赶。

    把唐宝娜送到医院,拍了片,做了处理、包扎后,向坤又和杨真儿一起把她送回了家运气不错,只伤到韧带,并没有伤到骨头。

    拒绝了杨真儿搭嘴让他留下来吃晚饭的提议,向坤回家的路上买了根计数字温度计。

    回到家后,向坤第一时间测量了自己的体温,拿起一看,果然不出所料:

    28c。

第三十二章 真的对你没兴趣

    第三十二章真的对你没兴趣

    正常人体的体温一般都是在36~37c左右,一旦体温出现变化,无论变高变低,都会对人体产生损害。

    高烧到40度,应该还可以撑一段。

    但是体温低过30度?向坤觉得差不多就应该快变死人了吧?

    而他现在,恒定体温就是28度。

    而且他发现,从变异后,他好像对周围的温度变化,不那么敏感了?

    他的其他感官能力得到了加强,但对温度的感觉,却反而下降了,或者说,是适应力更强了?

    虽然向坤在日出之后、太阳底下,身体机能会受到一定抑制,但对于烈日所带来的炎热,却并没有什么感觉,甚至比以前更加耐热了。

    就好像这次和唐宝娜一行人去远足,其他人都是一身汗,唯有他是全身清爽,流的汗很少,也感觉不到多少酷热。

    或许,这说明日出之后对身体的抑制,和温度的提升没有关系?

    向坤很快否定了这一推测,没感觉到热,并不代表环境温度提升,就他他的身体机能受抑制没关系。

    向坤知道,人体温度恒定在36~37这个范围,是有原因的。

    一方面是自然界中超过三分之二的真菌无法在37度以上的环境中存活,这个温度可以降低人生病的几率;另一方面是温度超过37度的话,人体需要消耗更多的热量,需要摄入更多的食物,同样不利于生存。

    很显然,身体变异之后,并不需要靠温度的提升来杀灭真菌减少生病几率,他的免疫系统应该已经与普通人有极大的不同了。

    同时这个体温,或许也和他除了新鲜血液外,不需要进食其他食物,有一定关系。

    向坤没有继续深究体温的问题,反正他现在也很难得出什么结论,只是将体温记录在了文档之中,并且决定以后每隔一段时间都要测量一下体温,将体温也列入到需要定时记录的数据之列。

    第二天,8月5日晚上7点35分,在预计的时间段,饥饿感再次降临。

    向坤走向早已准备好的兔子,放血饮血,收拾兔尸,处理得干净利落。

    但是这次杀死一只兔子,饮下170ml血液后,他却非常明显地感觉到了饥饿难解,没有喝够。

    不过看了一会剩下的那只兔子,向坤犹豫了一会,还是没有继续杀兔饮血。

    在困意来袭沉睡之前,他先跟家里父母、自己的租客那里发了微信,说明天白天有事,手机可能会打不通或是没接,等明晚再联系。以免到时候他们联系不上自己,找上门来,或是出其他事情。

    ……

    从医院回来后,唐宝娜便半躺在沙发上,高翘着扭伤的脚踝。

    杨真儿拿着刚送到的外卖,在桌上摆着。

    “怎么样,感觉好点了么?要不要我喂你,唐大小姐?”

    唐宝娜白了她一眼,挣扎着从沙发上坐起,把脚挎到了桌几上。

    “哎哎,这上面放吃的东西呢,你脚上味道那么重!”杨真儿赶紧从旁边搬了个沙发矮墩给她放脚。

    唐宝娜一瞪眼:“你说什么?谁脚臭?”

    杨真儿缩了下脖子:“我又没说你脚臭,是说味道,你裹脚上的脚,味道重嘛!”

    给好友把吃的盛好,端到她手上后,杨真儿又问道:“要不要给你家里打个电话,回家里住一段?我明天也要开始上班了,可没法照顾你。”

    唐宝娜嗔道:“不是吧!我这才刚伤,你就嫌弃我了?”

    “哪敢嫌弃你啊,我这不是怕你一个人在家里不方便么?不说其他的,你自己一个人怎么去上洗手间……”

    “我……”

    两人笑闹了一阵后,话题不由得扯到了向坤的身上。

    杨真儿说道:“哎,娜娜,你说那‘琦玉老师’,明明是练过武的,连拳馆的张教练都说打不过他,为什么咱们问的时候,还一直说没有,你说这有什么好瞒的?后来看他背着你一路回来那轻松劲,那身体素质,我觉得就是职业运动员都比不上吧?他之前真的是个天天加班的程序员?”

    唐宝娜同样也觉得有些奇怪,而且她被向坤背在背上,全程都感觉到身下传来的冰凉,向坤就像是个人体空调一样,帮她驱散了炎热。向坤说他是体质特异,怕冷不怕热,但她总觉得这还是很难解释。

    边上杨真儿继续道:“而且之前咱们中午的时候聚在一起吃东西,结果他说他已经吃过两根能量棒,不吃了?吃东西还偷偷吃的,很奇怪啊?”

    “他有跟我说过,他吃饭有怪癖,比较挑,所以不喜欢和人一起吃饭。”唐宝娜解释说。

    杨真儿点了点头:“难怪让他留下来一起吃晚饭都不肯,不过这人怪归怪,至少不装。基本上有什么说什么,不像你上次相亲的那个海归,没聊几句就开始吹他在英国认识什么什么人,去过什么什么地方,以后公司要在纳斯达克上市blablabla……”

    原来在车上的时候,她是故意问那些看起来有些世俗和“何不食肉糜”的问题的,就是想要故意刺激一下向坤,但没想到的是,向坤竟然完全不在意,缺钱就说缺钱,失业就说失业,脱发就说脱发,一点都掩饰或是回避的意思都没有。

    不过也正是之前向坤这么的直接和坦诚,让杨真儿有些不明白,练武的问题,对他而言反而是一个有利的、可以装b的问题吧?为什么却要否认?

    “娜娜,找老夏一起,让她给参谋参谋,看看你和‘琦玉老师’到底有没有戏?”杨真儿坐到唐宝娜身边建议道。

    “不要!我都跟你说过了,我和他只是普通朋友,说不定以后都不联系了呢!”唐宝娜立刻说道。

    “不是吧,他今天背了你那么久,把你千里迢迢平安送回,你这就‘以后都不联系’了?未免有些过河拆桥了吧?”

    “喂!”唐宝娜瞪她,伸手欲掐。

    她赶紧抬起双手作投降状:“好好好,就是普通朋友好不好?那你就不觉得他有点神秘么?”

    “有什么好神秘的,除了有没有练武的问题,其他的你问什么他都回答你了吧?而且说不定他确实没练过武,就是单纯身体好呢?”

    “虽然看起来好像什么都挺正常的,但我总觉得他有点让人看不透的感觉。但具体说是哪一点,又说不上来,你别说你没这么觉得!介绍老夏给他认识下呗,老夏专门研究心理的,眼睛一向很毒,肯定能看出什么来的。”

    “那你约,你不是加他微信了?”

    “我约算个什么事,又不是我相亲对象……好好好,普通朋友,还是你约吧,你比较有借口啊,说是感谢他今天背你回来,请客……”

    “他不喜欢和人一起吃饭。”

    “那就请他打牌,明天晚上怎么样,来家里!”

    唐宝娜只好犹犹豫豫地发了微信,过了一会,收到了回复,面无表情地把手机递给杨真儿。

    看着向坤回复的八个字“不好意思,明天有事。”,杨真儿有些发愣,喃喃自语:“娜娜,看来他真的对你没兴趣啊……”

第三十三章 重新打算

    第三十三章重新打算

    向坤是8月5日晚上8点07分躺下睡觉的,按照之前的几次统计,他大概应该是在8月6日晚上9点多的时候醒来。

    但当他睁开眼,拿起手机看睡前按好的计时器的时候,却愣住了:

    32:15:34。

    他这一觉,竟然睡了32个小时?!

    再看手机以上显示日期、时间,已经是8月7号的凌晨4点多。

    这不太对劲……

    向坤皱眉,然后闭上眼睛感受这次饮血后身体的变化。

    相比起前几次饮血、沉睡、苏醒后的身体感觉,这一次的变化似乎小了很多。

    当然,他还是可以清楚地感觉到,肌肉更有力量了,嗅觉、听觉、视觉等感官能力也有一定程度的增强,但相比起之前那几次,特别是上一次醒来时,那整个世界仿佛都不一样的直观冲击,还是有不小差距。

    也就是说,变异或者说进化的速度,变慢了?

    这和自己沉睡时间变长有没有关系?

    或者是因为进食不充分?

    毕竟他在饮下170ml兔血后,依然还有饥饿感。

    而且这次饮血后,涌起的困意,也相对没有前几次那么强。

    他的饮血量相比前几次,其实并没什么变化,再前一次,165ml反而还少了一些。

    那也就是说,应该是他对血液的需求变大了?

    不过要验证这点,得等到下次饮血了他并不打算现在就破坏自己的饮血规律。

    看了眼那只还被养在洗手间门口的肉兔,向坤琢磨着,到下次饮血的时候,得取两只兔子的血量了。

    接下来还是每次苏醒后的标准程序,称体重,量围度,拍照片,检测视力、听觉、嗅觉的增幅,闭气的时间,受创后恢复的时间,以及体温等数据。

    不再进行极限重量的力量训练,转而进行耐力向、敏捷向的训练后,向坤的肌肉围度的提升很小了,但体重依然每次饮血后都有稳步的提升,现在他的体重已经来到了94kg。

    不到一米八的向坤,如果穿着背心短裤,或者是比较修身的衣裤,看起来虽然显得比较壮硕,特别两块胸肌和背阔非常明显,但也不会有人觉得,他会有快190斤重。

    向坤觉得,在他改变了训练方式后,肌肉围度增长速度下降,但是肌肉的质量应该有了很大的提升。如果现在把他和其他成年男性切同样一块体积的肌肉去称的话,他的肌肉很可能会重不少。

    除此外,刀伤的愈合速度,是12分钟23秒,相比起之前的13分钟,提升幅度不是很大。

    而体温也从28c,继续降到了27.6c,由此可见,体温应该不是一次性降下来,而是从第一次饮血开始,一次一次降下来的。

    做好了统计后,向坤看了下手机,微信有好几条新消息。

    有租户给他发来的,8月6日房子已经清理好了,就等他什么时候有空,过去检查,然后退押金。

    有老妈给他发来的,就是问问他工作怎么样,身体怎么样,不过因为沉睡前有先发了微信报备,老妈倒是没有因为没收到回复就直接打电话。

    还有唐宝娜的,只是发了个探头探脑的表情。

    现在自然不好给他们回复,都已经快天亮了,不如上午再找个时间回复。

    略作思考了一下,向坤开始做接下来这一个五天周期的训练计划。

    今天过去看下房子,然后整理打扫一下,差不多就可以搬过去了。

    这边的房子他和房东早就说好,这个月房租已经交了,让房东有找新租客的缓冲期,退房也没什么问题。

    等搬到他自己的房子后,自己的私密空间大了,很多训练都可以在家里进行。

    而且那边虽然现在也发展很快,住户很多,但相较现在住的地方而言,还是比较容易找到人比较少的地方,做一些比较“私密性”的训练的。

    他记得,离小区三四公里,就有一座小山,还有一座不小的湖,本来那边有块地是被一家开发商拿下的,想要开发高档别墅区,毕竟也算是“依山伴水”了嘛,但后来不知道为什么迟迟没有动工。

    不过搬家之后,还有一个问题,向坤也必须要考虑。

    那就是钱。

    7月11日,公司倒闭,他成了失业状态,几年打拼的成果一朝归零时,他是郁闷、憋屈的,甚至多年不碰酒的他第一次一个人跑去借酒消愁。

    但当时他卡上还有一些积蓄,也不觉得自己就找不到工作以他的技术能力,不说被人多么看重、高薪聘请,找份能在本市立足的工作还是没什么问题的。

    本来向坤这几年工作的理想,就是帮公司上市,然后拿到股权,资产暴涨,甚至提前实现财务自由。住学区房,开豪华车,再娶个漂亮的、知书达理的老婆,生几个孩子,把父母接来再买一套房子给他们住……

    但现在,一切都不一样了。

    在身体发生变异后,最开始时,向坤所考虑的,是生死的问题,是身上这“病”能不能治,会不会死的问题。

    但是在如今快一个月过去后,包括第一次饮鸡血在内已经有过五次饮血、有过六次变异的向坤,对死亡的恐惧,对身体变异的害怕,已经越来越小,取而代之的,却是越来越强的好奇和兴奋。

    毫无疑问,随着一次次的变异,他的身体已经一步步地在超越普通人类的极限,不论是感官能力还是其他身体机能。

    他很想知道,自己的变异或者说进化,究竟能达到什么程度?

    不论是吸血鬼也好,其他什么存在也好,至少他可以明确地感觉到,自己的变化方向是在“变强”。

    现在再让他去找工作,一来是他的某些特性确实不适合长时间与人接触,很容易露馅,二来也是他实在提不起性质去打工赚钱了,他的精力全都放在了自己的身体变异情况以及如何引导变异的“训练”上。

    可要在城市里生活,肯定是需要钱,哪怕他现在没有了吃饭的压力,但每个月固定的水费、电费、物业费、手机费、网费、杂七杂八的费用是省不了的,加上固定的、可以预见会稳步提升的肉兔消耗,以及每个月还在交的房贷还款,都必须要有准备。

第三十四章 房子

    第三十四章房子

    打工是不可能去打工了,和人接触的工作都不太适合,需要坐班的工作同样如此。

    不过向坤也不是就没办法了,他四年大学不是白上的,这几年的工作亦不是白干的,除了加班外,大多数时间也没有花在休闲娱乐或风花雪月上,而全都投入在了新技术的学习上本来是想着公司发展甚至上市后,他可能会有更大的担子。

    没法去应聘、上班,但在家里接一些外包的单子,还是没什么问题的,他其实也有这个门路。

    虽然收入肯定不稳定,但至少时间可以相对自由,也不用与人长时间接触,是现在比较好的选择。

    几轮变异之后,他不仅身体机能变强了很多,整个人的思维速度、记忆能力,也比之前要强不少,而且更容易保持注意力的高度集中,以及长时间的高强度工作。

    以前或许需要50个小时才能干完的工作,现在在他保持全神贯注、精神高度集中、连续工作的状态下,或许不到30个小时就能做完。而且这30个小时,还可以是连续性的,不吃不喝不休息,直接一天多就完成。

    但向坤并没有马上开始着手接单子,因为从上周末跟着唐宝娜去远足了一趟回来后,他就有了一个新的想法:

    把房子卖了,回老家去。

    向坤从毕业后就进入了之前的公司,一干干了七年,基本上可以说是公司元老之一了。

    以他的工作年限,以及对公司的贡献,工资相对整个行业而言,可以说是相对偏低一些的了,但之前他也没太在乎,毕竟他这么七年来远超996的工作强度,奔着的也不是那些工资,而是公司的期权。

    公司gg了以后,期权什么的自然就是废纸了,七年的目标一下被咔嚓斩掉。不过和公司里大部分员工不太一样的是,他平常基本没什么多余花费,这七年里赚下的工资基本都在那外环买下的房子上了。

    外环的房子比不上内环那么值钱,涨的也没那么快,但从他买下房子后到现在,几年时间,也已经了有每平八千多的涨幅。

    现在把房子卖掉,还掉剩下的房贷,加上本来的积蓄,还能有一百多万。

    在2019年,一百多万在这座城市里,不算少,但也算不上什么巨款。不说其他,想全款买套好点的房子,都做不到。

    最开始时向坤想的是,如果自己因为这个“病”挂了,那这套房子就是留给父母养老的念想。

    开始时他存着的还是“治病”的想法,所以留在这座大城里,如果挺不住被迫要去医院的话,医疗条件以及各种讯息也肯定要好一些。

    但随着一次次的饮血、变异后,他的想法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变。

    特别是在和唐宝娜一起远足那次后,他觉得可能远离人群和都市,或许是更好的选择。

    确实,他现在没有什么必须要留在这座城市的理由。

    回到老家的话,他也想好了,这一百多万先给父母买份大额的商业保险,然后剩下的钱存起来,自己只需要很少一部分钱,就可以撑好几年了。

    不结婚、不养孩子、不追求生活品质的话,其实要活下去消耗是很小的。

    ……

    到底是离开还是留下,向坤还没有做最后的决定。

    不过不管是什么决定,先把房子收回来是肯定的。

    之前的租户其实也是向坤这套房子唯一的租户,从他这房子交房后就开始租了,两边都不是很计较的人,遇到事情各退一步就完了,这几年配合的还算不错。

    搬走之后,那租客还特意简单清洗了一下房子,所以向坤过来的时候,并没有看到一地狼藉的景象。

    当初交房时,本身房子就配有简装,所以向坤也没有再花钱多做装修,当时想着如果以后收回来自己住,再重新装修,所以只买了简单的几样必要的家具,以及空调、洗衣机等几样电器,电视和冰箱都是租户后来自己添置的。

    之前的租户虽然人不错,但家里也是有两个小孩的,住了几年,墙壁、地砖什么的多少也都会有些污损,不过本来就是便宜的简装,向坤也不怎么在乎,很痛快地就把押金一分不少地都退了。

    又简单清扫了一下,当天晚上向坤就搬了过来反正他租屋里也没多少东西,早上花一个小时就打包好了。

    搬东西的时候,一个看起来估计还在上幼儿园的小胖妞一边吃着棒棒糖,一边站在向坤家门口张望。

    “小妹妹,有事吗?”向坤走过来尽量用温和的声音问道。

    “小民哥哥和小风哥哥他们家搬走了吗?”小胖把棒棒糖从嘴里拿出来,然后一边向他身后探着,一边奶声奶气地问道。

    向坤知道,“小民哥哥”和“小风哥哥”估计是之前租户家的两个孩子,都是男孩,没记错的话应该都上小学了。

    “是啊,他们搬走了,不过搬的不远,就在旁边那小区,他们走前没有告诉你吗?”

    小胖妞瘪了瘪嘴,似乎有些不高兴,也没回答向坤,扭头向旁边走去,走了两步忽然想起什么似的,又跑回来,从兜里掏出一根棒棒糖递给向坤:“叔叔,给你吃。”

    向坤愣了下,刚想推说叔叔不吃,但看到小胖妞那希冀的眼神,犹豫了一下,还是接过了糖果,然后摸了摸她的脑袋:“谢谢你,你叫什么名字呀?”

    “我叫刘诗铃,诗歌的诗,铃铛的铃,我家住在706,就在那边!”小胖妞指了指走廊另一边一户大门开着屋子说道。

    “原来是邻居,那以后就请多关照了?”向坤笑着点头道。

    小胖妞连连点头:“嗯嗯,我会照顾你的。”

    在自己房子里的第一晚,向坤没有立刻出去熟悉附近的情况,而是躺在自家阳台上,安静地望着夜空中的月亮。

    在买下这套房子后,他曾经无数次地设想过,当自己搬进来住的时候,会是什么样的感觉。

    当然,那时他的设想中,当他住进来的时候,这套房子应当是已经按照他的想法重新装修过,家具、家电也都换过,并且已经有了女主人。

    甚至在那设想中,他所住的房子,也未必是这一套,可能是套视野开阔的江景高层,可能是地处核心地段的学区房,也可能是幽静高端的独栋别墅。

    那曾经是他不多的闲暇时间里,最常出现的yy。

第三十五章 听觉和味觉的协同

    第三十五章听觉和味觉的协同

    向坤的房子只有七十平,两室一厅,阳台也不大,甚至可以说是比较窄小了。

    不过比较好的一点,是视线还不错,与其他高楼相隔比较远,可以看到远处的山峦。

    向坤没有搬椅子出来,就这么直接躺在阳台的瓷砖上当然,地上已经仔细地擦过一遍了。

    夜色之下,向坤的状态特别好,身体机能达到顶峰,感官能力经过最近三次饮血后的针对性训练,继而变异进化,已经有了很大的提升。

    不过受限于器材手段,他没有办法做出准确的测试和统计,他有用手机下过一个可以发出1-22000赫兹频率声音的app,但这只能测试他听到声音的频率范围,还是没法完全测试他的听觉整体提升程度。他也曾以固定音源为参考,然后拉长距离,以能听到声音的最远距离做为判定标准。但这种判断方法需要比较固定、稳定的环境,很容易受到干扰,也很难准确测试。

    嗅觉亦是同理,都只能进行一个比较主观的大概测试。

    躺在阳台瓷砖上的向坤,闭上了眼睛,放松身体肌肉,而将全部的注意力,集中在听觉和嗅觉上,主听觉,次嗅觉。

    声音一时间就像水库泄洪一般汹涌奔腾而来,各种杂音交错一起,气味亦是如此。

    人的大脑对外界信息的处理,有一套很成熟的机制,可以说是保护机制,也可以说是偷懒机制。

    当注意力不在声音、气味上的时候,虽然听觉、嗅觉器官一直都在收集信息,但这些信息会被大脑弱化、过滤甚至阻断。

    而当注意力集中到声音、气味上的时候,又可以根据注意力所专注的信息,集中和增强信息的传递,屏蔽掉其他的影响。

    不过听到一种声音、闻到一种气味、锁定一个感官信息是一回事,如何通过这个感官信息做出判断,又是另一回事。

    就好像一个人坐在家里,听到屋外有一辆汽车呼啸而过。

    如果他被这声音吸引了注意力的话,那他的脑海里会下意识地出现一辆车在屋外马路上飞速开过的画面。

    能够出现这一画面,是因为他本身对屋外的马路很熟悉,也听过汽车的声音,见过汽车在屋外马路飞驰的样子。

    而若是更熟悉汽车引擎声、排气声的人,甚至可以直接分辨出外面的汽车是四缸还是六缸发动机,是福特还是丰田,是破柴油货车还是超跑,脑海中构建的画面也会更具体和丰富。

    而这个坐在家中的人,听到楼上有哒哒哒的清脆脚步声,会分辨出这声音是高跟鞋,如果没有见过楼上的住户,他的脑海里或许会出现一个妙龄女郎的大长腿穿着高跟鞋走来走去的画面,但如果见过楼上的住户是个五十岁的大妈,那听到高跟鞋声音的时候就是个五十岁大妈在走动的画面。

    大脑会根据自己的“数据库”、经验、逻辑和本能,来进行必要的“脑补”。

    所以能够收集到感官信息是一回事,这些信息能不能真的有用,帮助大脑做出判断,又是另一回事。

    向坤之所以直接躺在地上,不是因为没有椅子可以搬出来,没有毯子可以铺地上,而是因为在这种钢筋水泥构成的建筑物中,除了空气外,墙体、地面是声音传播的主要介质,所以躺在地上,直接接触地面,可以更容易地听到整栋大楼的声音。

    在听到各种杂乱声音中,向坤细细分辨,慢慢筛选,从离自己最近的声音开始,先是最近的楼下608,听声音似乎是一对中年夫妻,正在谈论去北方上大学的儿子,而电视里则在放在的新闻联播。

    往旁边,隔壁一片寂静,没有脚步声,没有电器使用的声音,没有说话的声音,也没有听到呼吸声,但是有窗帘被吹动的声音,应该是窗户门关,而主人未归。

    然后他听到了白天见过的小胖妞刘诗铃的声音,于是将她发声的地方定位为706他知道知道小胖妞家是706。

    从声音来判断,小胖妞和妈妈在家,她妈妈正在催着她去洗澡,而她还赖在电视机前看动画片不肯动。

    以706为定位点,向坤继续分辨听到的声音,做出判断。

    在听到脚步声的时候,他可以根据自己家里的结构,以及其他的参照声,比如开水龙头的声音,打开煤气点火的声音,端起杯子的声音,其他电器被打开的时候,来判断别人在家中的什么位置,甚至处于什么样的移动趋势中。

    同时他还可以借用气味来辅助判断,比如听到402有人锅铲相撞、烹炒食物的声音,才配合嗅觉闻到的气味,便可以判断出对方在做的是什么菜,甚至连口味都能猜个七七八八。

    而且气味和声音相互验证,也可以有助于他更精准地进行位置的确定。

    时间一点一点地过去,从外面来看,整个小区的灯慢慢熄灭变少,各家各户的声音、动静也都慢慢变小。

    到了凌晨一点多,向坤才睁开眼,从地上坐起来,伸了个懒腰。

    他已经利用声音和气味,将整栋楼的动静,每一家每一户都“逛”了一遍。虽然到现在真正碰见、道了名姓、算认识的,只有706的小胖妞刘诗铃一个,但这一晚上,通过声音和气味,他却几乎将所有人都认遍了,甚至知道了不少“秘辛”。

    当然,向坤这么做并不是想要探知别人的**,而是在进行训练。

    就和肌肉围度提升以后,他开始转而训练耐力和敏捷一样,在感官能力飞速提升后,他需要训练大脑处理所获得感官信息的能力。

    就好像两个体重一样、肌肉含量也差不多的职业运动员,因为所从事的运动不同,进行的训练不同,发力的方式也不同,发力的结果自然也不同。职业拳击手的出拳,自然就要比职业篮球员的重,而职业篮球员在同对抗程度下完成篮球动作的能力,也肯定比职业拳击手强。

    所以向坤知道,光是感官能力变强没有用,他还需要进行练习,知道怎么样应用这强大的感官能力。

    第一阶段是在收集之前所没有的声音和气味“样本”,建立“数据库”,成为嗅觉、听觉的本能,已经完成了大半。

    第二阶段就是现在做的事情,如何用声音和气味,帮助向坤判定周围的环境和情况,成为他的“超级眼”。

    别看他现在“逛”完一栋楼都要五六个小时的时间,等到他熟悉以后,或许只有一两秒钟,就可以迅速靠声音和气味定位楼里任何人的任何位置,甚至在大脑里建立整栋楼的实时全息影像。

    向坤已经发现了,在感官能力进化的同时,他的大脑同样也在进化着,至少现在同时沉浸在多种声音之中时,就不会再出现最开始时那恶心、头晕的感觉了。

    第二天早上七点半,向坤背着运动包出门,准备去健身房虽然这里距离之前的健身房很远,要乘地铁再转公交车,至少也要四五十分钟的时间,但他并不打算换地方健身,毕竟会员卡已经办了,可没法退钱。

    而且他也不打算乘车去,而是准备直接跑步去,这跑步的过程同样也是训练的过程。

    出门后,向坤正巧看到706的刘诗铃也正出门,在她身后是一个身材比较丰腴、和她有六七分相似的少妇,应该是她的妈妈。

    “光头叔叔!”刘诗铃一看到向坤,就跑过来招呼道。

    而听到这招呼,她妈妈立时一,赶紧跟过来说道:“哎呀,不好意思,小孩子不懂事,乱称呼。你是708的新租户吧?以后就是邻居了,如果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尽管说。”

    小胖妞跑去按电梯,向坤则和诗铃妈妈聊了一会,知道他们其实是今年才搬入的706,是买的房子。刘诗铃的父亲是做工程的,经常不在家,而诗铃妈妈则是专职的家庭主妇,主要就是带这独生女。

    向坤也做了个简单的自我介绍,说自己是个程序员,已经工作七年了,不过倒是没有告诉她,自己现在还是无业的状态。

    他们倒没有等多久,这里一个单元有两个电梯,很快就有下行的电梯到了。

    叮咚一声,电梯门开,却是一个狗头伸了出来,作势欲扑,站在电梯门口正准备进去的刘诗铃被吓了一跳,连退了两步,差点跌倒,边上的向坤赶紧出手把她扶住。

    回头看去,电梯里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妙龄女郎,牵着只成年哈士奇,那哈士奇明显十分兴奋,一看电梯门开就想要扑出来,女郎本来一手在玩手机,差点没拉住。

    “pinkie!pinkie!stop!别动!”女郎改用两手拉着狗,大声呵斥着。

    但哈士奇还是不断地想出来,而电梯外的小胖妞显然已经被吓到了,一副怯怯的模样,抱着向坤的大腿不敢说话。

    诗铃妈妈显然也认识这牵狗女郎,皱眉道:“杨小姐,你家的狗要拉好啊,这电梯这么小的空间,狗这么大,孩子这么小,被咬到被扑到怎么办……”

    杨小姐拉着狗,头也不抬地说道:“没事的,pinkie只是想和小朋友玩,不会咬人的,我牵着呢!……pinkie!stop!sit!快sit!!”

    诗铃妈妈显然不是第一次跟这杨小姐抱怨了,也知道没什么用,便按着电梯对向坤说道:“你们先下去吧,我们等下一梯。”

    向坤却是拉着小胖妞的手,一起走进了电梯。

    本来小胖妞还有些害怕,不太肯进去,但看到刚刚还十分活泼欲扑,杨小姐怎么也拉不住的哈士奇,这时候却忽然缩到了杨小姐的身后,狗头紧贴着电梯壁,似乎还在发抖。

    向坤回头对诗铃妈妈说道:“没事的,一起进来吧。”

第三十六章 其他的味道

    第三十六章其他的味道

    电梯门缓缓关上,电梯内,向坤牵着小胖妞刘诗铃的手,和诗铃妈妈站在一边,而那杨小姐牵着她的爱犬pinkie在另一边。

    只不过这时候那只哈奇士已经完全没有了之前的兴奋模样,整只狗缩成一团,紧贴着电梯角落,似乎要把自己缩进电梯壁里一般,任那杨小姐怎么拉怎么喊都没用。

    哈士奇经常被人叫作“二哈”,因为经常会抽风、犯二,而且服从性比较差,爱捣乱,爱拆家,和阿拉斯加、萨摩耶被一起叫作“雪橇三傻”。

    不过实际上不论是哈士奇还是其他两种雪橇犬,智商都并不低。本身雪橇犬是西伯利亚牧民驯化的工作犬,在风雪之中拉雪橇的时候,他们分辨方向的能力要比人强,所以经常需要头犬自己做出决断和选择。

    所以雪橇犬服从性不高,不是因为它们不懂主人的命令和意图,而是它们觉得自己比主人聪明,喜欢自作主张,而主人又没有建立起足够的微信压服住它们。又或是就是故意想要调皮捣蛋,达成自己的目的。

    这杨小姐养的哈士奇显然就没有驯好,别说把她当主人了,恐怕就是当成同伴,都是比它地位更低的。

    向坤知道刚刚那哈士奇并不是要攻击小胖妞,而只是想要和她玩。但那种情况下,如果被扑到的话,不说容易跌倒受伤,单就心理上的惊吓,就不轻了。

    归根结底,狗没训好,还是那杨小姐的锅。

    不过杨小姐镇不住自己的宠物,向坤却可以。

    之前他还经常夜里“巡街”的时候,偶尔也会遇见觅食的野狗、野猫,或是半夜出来遛狗的人。

    他当时就发现了,只要在那些猫犬注意到自己的时候,自己屏住呼吸,略微绷紧肌肉,流露出凶狠的气息,它们立刻会退缩逃跑甚至是趴伏于地,哪怕他根本什么动作都没做。

    曾经就遇到一只被主人松开牵引绳的拉布拉多,跑过来要嗅他,结果被他的看了一眼,直接就趴在地上不敢动了。而且隔天再次遇见的时候,哪怕被他的主人牵着,一看到向坤,也是立刻趴下,低眉顺眼,任主人怎么拉都不敢动。

    在家里的时候,向坤对买回来的肉兔也实验过,一样把兔子吓得瑟瑟发抖,缩成一团。

    但对鸟类却似乎没有用,广场上的鸽子、停墙上的麻雀,都对他的“恐吓”完全无视,去菜市场的时候,拿鸡、鸭实验过也一样不搭理他。

    向坤猜测,这应该是猫、犬等动物有着比较灵敏的感官能力,通过他身上散发出的信息素,感知到了强烈的危险,才会有这样的表现。

    反正现在,他可以肯定,以后这位杨小姐养的哈士奇,见了他或小胖妞,立刻就会绕道。

    小胖妞拉着向坤的手,好奇地从他大腿边伸出脑袋,看那电梯角落里“面壁”的哈士奇,眼里的惊吓和恐惧慢慢的消散了。

    “你如果不怕它的话,它就会怕你了。”向坤摸摸小胖妞的脑袋说道。

    旁边的诗铃妈妈看了看向坤,又看了看角落里突然怂掉的哈士奇,心里有些疑惑,她在边上看得很清楚,那狗似乎是看了向坤一眼,就被“吓到”了?

    电梯很快到了一层,直到向坤牵着小胖妞和诗铃妈妈都已经出了大楼电子门,杨小姐还是没能把她的爱犬拉出电梯。

    ……

    出了小区,跟小胖妞和她妈妈告别后,向坤先是快步走,走了10分钟就开始跑。

    他奔跑的速度很快,引来不少路人的侧目,看着他背着包的样子,以为是上班族要赶时间,倒也没有多惊奇。

    当然,他们并不知道向坤这一跑就要跑二十多公里。

    向坤并没有踩着自己的速度极限跑,而是以一个中等速度,让他能够有能力同时观察和思考。

    他曾经自己粗略地测过一次百米速度,大概在11秒多的水平。

    对一般人来说,这肯定已是个很惊人的成绩,至少已经是国家二级运动员的水平了,但相对于向坤而言,既然还远没到超越人体极限的地步,那就只能说一般。

    不过若是比长跑的话,向坤觉得,他应该可以轻松地刷新几项世界记录。

    毕竟他的恢复能力实在太快了,可以以接近极速的速度进行长时间奔跑,到达极限后慢跑个一会又能再以全状态继续,如果用在马拉松里,几乎可以说是开挂了。

    向坤在跑步的时候,同时也在观察着四周,记录着周遭的街道情况、路边的商店或其他标志性建筑物,并与昨晚事先看过的网上地图相对照,在脑中建立起这片区域的立体信息图。

    这既是因为以后要在附近生活,他需要了解一下这片区域的环境,也是同时训练自己的观察力和记忆力。

    向坤用了一个多小时的时间跑到了健身房,这个速度比起使用公共交通,自然要慢不少,但相对于跑步而言,却是一个很强悍的成绩了。何况这时候的向坤,基本没怎么流汗,更没有显现出一点疲累的表现。

    不过在健身房待了一上午后,向坤便做出了决定,不再来这个健身房了。

    楼下拳馆的那位年轻教练,在知道向坤来健身房后,便找了过来,问向坤要不要加入他们拳馆,不是作为学员,而是作为拳手。他透露,拳馆的创始人之一,也就是之前他和向坤切磋的时候,作为裁判的那名老教练,愿意亲自教导向坤。

    向坤感谢了他们的青睐,不过还是拒绝了。

    这件事让他意识到,这段时间在健身房的表现,加上前几天在拳馆以及和唐宝娜远足时的表现,已经让很多人注意到了自己的特别,自然而然会向他投注更多的注意力。

    虽然他知道拒绝后,拳馆的人也未必会再来纠缠,但这种注意依然还会存在。就好像他现在已经没有再用过极限大重量进行卧推、深蹲、硬拉等训练,但健身房的很多教练和会员,还是经常会关注他的训练,毕竟他最开始几次在健身房的三大项成绩已经传开,大家都会好奇他是怎么练的。

    在这种情况下,他在健身房的训练,自然会变得有些缩手缩脚,顾虑很多。

    所以虽然会员卡才刚办没多久,又没法转让,十分可惜,但向坤还是只能换地方训练了。

    好在他现在所进行的训练,本来也不是非常依赖器械了,徒手也可以进行。

    于是离开健身房后,一整个下午,向坤便在所住小区附近十公里范围内,寻找比较僻静的、可以让他放心进行训练和测试的城所。

    最后选定的地点,还是那离小区四公里多的一座小山。

    山脚有一块废弃的工地,这里本来是要建一片别墅区的,但后来不知道为什么没有建成。

    本来住边上的居民都已迁离,山边看着一片乱糟糟的,基本没什么人过来,杂草丛生,甚至连路都不好找。

    到了太阳落山,天暗下来后,这边更是一片寂静,根本看不到一点光亮,看着远处的几个小区,有种身在阴影中窥视外界的感觉。

    向坤非常满意这个地方,决定暂时就先在这里进行各种练习。

    这里离居民区虽然也不算很远,但气味、声音和各种光的干扰已经少了很多,很适合向坤对感官的训练。

    相比起城市、居民区的味道,这山里的味道要简单许多,但对向坤而言,却要相对陌生一些。

    他闻到了一股腐烂和血腥的气味,离自己并不远,按他的分辨来看,应当是老鼠的尸体?

    他循味而去,打开手机照明,看到草堆里果然有只被开膛破肚惨死的老鼠。

    确认了自己的判断后,向坤便准备离开,但他忽然又停住了脚步,闭上眼睛深吸了口气,细细分辨空气里散发的信息素。

    除了老鼠的味道,还有一丝其他的味道,是猎杀了这老鼠的动物留下的?

第三十七章 一只死老鼠

    第三十七章一只死老鼠

    这是向坤从未闻过的气味,不是猫,不是狗,也不是其他任何他已知的动物,不过他倒也并不奇怪,毕竟他的气味“数据库”还很有限,而且基本都是在闹市区“收集”的。

    是什么动物呢?

    向坤忽然有些好奇起来,而当他一好奇,那就必须要找到结果。

    他回过头,重新把手机灯光打开,拿了根树枝,检查起那只老鼠的尸体。

    老鼠的尸体上有很多向坤叫不上名字的虫子,在树枝拨动下,这些虫子于手机的灯光下四散奔逃,有的钻进草丛,有的钻进土里,而在老鼠尸体上,还有为数不少的细小蛆虫在爬着。

    如果是以前,看到这种景象,向坤估计会觉得头皮发麻、恶心,但现在看着却没什么感觉,甚至还能用心地去分辨这些虫子身上的气味、蠕动时发出的声音。

    检查了一下,这只老鼠死了应该有一段时间了,不过他也不懂根据腐烂程度来判断尸体准确的死亡时间。

    向坤又仔细闻了一下,刚刚那股让他觉得很奇怪的气味,源头应该已经早已离开,不在这里,气味非常不明显,已经快要消散了。

    有很大可能,那气味的源头就是杀死的这只老鼠的捕食者。

    不过让他有些奇怪的是,这只死掉的老鼠虽然死相凄惨,但并没有缺胳膊少腿,还算是比较完整,被开膛破肚后似乎内脏也没有被吃掉,那么那猎杀它的动物,只是单纯地看它不顺眼,或是当成了玩具虐杀?

    但那气味既不是猫也不是狗,除了猫狗外,还有什么动物会这么干?

    向坤又深嗅了几口,寻找着那引起他注意的气味离开的方向,但走了几步后,发现根本找不到那气味离开的方向。

    可能是因为太久了?

    向坤拿着手机在那死老鼠的周围仔细地照着,检查着地面的痕迹,想要看看有没有残留脚印什么的,但直找得手机电量快耗完了,也没有找到什么有用的信息,周围除了他子的脚印外,没有任何有用的信息或者说他能够看出来的信息。

    关掉手机的手电筒,向坤在旁边坐了下来,深吸一口气,放松肌肉,闭上眼睛,将感官放开,继续用嗅觉和听觉探索周围。

    向坤不单是在练习,他也是在寻找。

    那引起他注意的气味,让他十分地好奇,就算没法找到那气味的源头,他也希望能在这山林中找到同类的气味,然后追踪而去,确定一下这气味到底是什么生物留下的。

    每个生物个体的气味都有不同,而每个生物族群的气味,也都有各自的特色。

    刚刚那个特殊的气味,夹杂在其他味道中,其实很不明显。

    但向坤在要离开的时候,却又十分准确地闻到了那个气味,并被那个气味吸引,而那气味又并不在他的“数据库”中,是他从未闻过的气味。

    这似乎是一种本能的反应,就好像是身体在告诉他应该要注意那个气味。

    向坤一直在山中坐到了太阳出来,就在那只死老鼠旁边五米处。

    如果是一般人,在大晚上,坐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山林里,就算胆子再大的人估计也难免会觉得不安和紧张,至少会担心有虫子爬到身上什么的。

    但向坤虽然闭上了眼睛,也什么都看不见,对周围十几米内的一切却都十分清楚,那有只蚯蚓在钻土,那有只虫子在捕食,那有只蜘蛛在织网,那有几只蚂蚁正在结队前行……哦,有只甲虫落到了肩膀上,屈指弹飞。

    好在蚊子对他都没有兴趣,从变异之后,就没有被咬过。

    一整个晚上,向坤并没有再等到那气味出现。

    当然,他坐在那里,也没法用气味和声音搜寻整座山,虽然这座山很小。

    所以他起身后,开始搜山。

    之所以昨晚没有这么做,是因为他虽然听觉、嗅觉远超常人,要在熟悉的街道上闭着眼睛行走没问题,但在这路都没有的山上,估计没走几步就要撞树或是踩空。

    用了一上午的时间,向坤搜完了这座不大的小山。

    到了中午一点,终于离开,跑步回了家,换下沾满各种污迹的衣服,洗了个澡后,向坤去了本市最大的动物园。

    对那气味,向坤一直有些放不下,对于身体给他的“信号”,他一直都很重视,哪怕这“信号”十分地不明显,因为这有可能能够帮助他更了解自己的身体。

    所以他来动物园,自然也不是来消遣,而是来丰富他的“数据库”。

    他想要看看,动物园里有没有那气味的同类样本。

    向坤买了票后,一路进去,没有错过任何一个馆舍、笼栅,收集了每种动物的气味。

    哪怕有些动物一直缩在馆舍里,没有出现在外面的活动区让游人观赏,也不妨碍向坤“捕捉”它们的气味。

    一直到下午六点要闭园的时候,向坤才算是把园中所有动物的气味都详细地分辨过。

    但遗憾的是,并没有和他昨晚闻到的那丝特殊气味属于同类。

    这让向坤更加地好奇了。

    回家后,他拿了个手电筒,再次前往那小山中,准确地找到了那只死老鼠。

    已经是夜里8点多,向坤一手拿着手电筒,一手拿着根小木棍,再次仔细地检查起那只死老鼠。

    虽然腐烂程度更严重了,但向坤还是找到了两个贯穿伤口,看着像是被爪子穿透的?

    只是那爪子怕是有他食指那么粗了吧?

    大型猫科动物?

    但是不对啊,今天在动物园里,什么虎、豹、狮,他可是都闻过了,气味种类都不对。

    而且这又不是深山老林又或是未开发地带,不可能有那种野兽存在,顶多有野猫野狗。

    再退一步讲,如果是有那种大型食肉猛兽在这里捕食,也不会只有这么一只死老鼠在,应该会有更多的痕迹,不可能搜不出来。更何况,死老鼠边上,也没有脚印留下,这太不合常理了。

    向坤又在小山周围,以及湖边搜寻了一整晚,依然是一无所获,还是没有那个气味的踪迹。

    天亮之后,他再次上山,以那只死老鼠所在的地方为中心,向周围再次仔细地搜寻了一遍,一直到下午五点多,还是没有任何线索,也找不到这山上有什么猛兽出现的迹象。

    向坤也开始觉得,自己是不是有些过于偏执了?

    或许那气味,其实只是因为快要消散了,自己没有判断准确,闻“岔”了呢?

    回家进楼道的时候,正遇到那养哈士奇的杨小姐从电梯里快步走出,紧皱着眉头,似乎有些焦急。

    她没有理向坤,向坤自然也不会出声打招呼,两人就像没有看到对方一样,擦肩而过。

    不过当向坤在电梯里按好了楼层后,那杨小姐却忽然返身过来,挡住了电梯门。

第三十八章 寻狗

    第三十八章寻狗

    被那杨小姐挡住电梯门关合,盯着看了几秒后,向坤皱眉道:“你到底进不进来?”

    杨小姐似乎犹豫了一会,问道:“你……你有看到我家pinkie么?”

    这是狗丢了?

    想到之前那只哈士奇和杨小姐在一起时的表现,向坤觉得走丢似乎并不是什么奇怪事。

    “没看到。”向坤回答得言简意赅。

    但那杨小姐似乎并没有离开的打算,看着他道:“如果是你把pinkie拐走的,你把它还回来就好,我不会追究的……如果你要钱,我也可以给。”

    向坤觉得有些莫名其妙:“这位小姐,我们不认识吧?除了前天在电梯里见过一面外,没有其他接触了吧?我都没跟你说过话……你怎么会怀疑我偷你的狗?”

    杨小姐说道:“你那天……我家pinkie明显被你吓到了!这几天都不敢再进那个电梯!你肯定很讨厌狗!你……如果pinkie真的被你拐跑了,你把它还给我,以后我不带它出门了好不好?”

    向坤有些无语地看着电梯门口的杨小姐,觉得那条哈士奇摊上这么个主人,也真是倒霉透了。

    向坤并不讨厌狗,他很清楚,如果一条狗惹人讨厌、影响别人,那有九成的原因是主人的问题。就好像熊孩子惹人厌,大都是家长的问题。

    “我并没有拐你的狗,那天之后也没有再见过你的狗,你与其浪费时间在这纠缠我,不如赶紧去找。去业主群里发动下周围养狗的住户帮忙,再贴下寻狗启事。但我劝你一句,狗找回来后,去网上看看,找找怎么养狗、训狗的内容,不然你这么养,你和狗都会很痛苦的。”

    听了向坤的话后,杨小姐有些失魂落魄地退了两步,让电梯门缓缓关上。

    在电梯门快要关上前,向坤却心中一动,按住了开门键,电梯门又缓缓打开。

    “杨小姐,你说你的狗是什么时候走丢的,在哪走丢的?”

    向坤走出电梯,对还在电梯旁发呆的杨小姐问道。

    杨小姐愣了一下,下意识地说道:“昨天……昨天晚上我带pinkie出去玩,我跟朋友打电话,一转眼的功夫就不见了,昨晚我和几个朋友找了大半夜都没找到,你说pinkie会不会被狗贩子……我看网上好多都说有狗贩子抓狗,去卖给狗肉火锅店的……”说着忍不住就泪眼汪汪要哭了。

    向坤懒的安慰他,再次问道:“在哪走丢的?”

    “就在小区边上那个花园中心的大草坪上,附近有狗的都会带去那里遛。”

    “你打电话的时候,狗没牵着么?”

    “到那我就把狗绳解开了……以前pinkie也走丢过两次,但都没一两小时就找到了,这次……这次说不定真被人拐走了……”杨小姐眼巴巴地看着他:“你……你要帮我找狗吗?你如果帮我找到的话,我可以给你钱……”

    向坤摆了摆手:“我不需要你的钱,有空的话我会帮你找的,如果找回来,你要好好学学怎么养狗训狗。”

    “嗯嗯,如果pinkie找回来,我就带它一起去上课……”杨小姐赶紧说道,虽然她只见过向坤一面,而且觉得他好像不喜欢自家的狗,但却莫名觉得他应该很有能力,说的话很有说服力。

    向坤懒得和她多说,直接走出大楼,向小区外走去。

    向坤当然不是看那杨小姐长得好看要献殷勤,也不是爱心爆发想要助人为乐,而是在猜测,杨小姐的哈士奇走丢,会不会和他在找的那个特殊气味的源头有关?

    同时他也想试试自己循味追踪的能力,能不能找到那只走失的哈士奇。

    杨小姐所说的那个草坪,离小区并不远。

    老实说,这边养狗的人大都没有什么文明养狗的意识,草坪和附近的道路边上,随处可见狗屎,狗主人都没有处理,都指着环卫工人来清扫。

    现在已经快要晚上六点,又有不少人牵着宠物到附近溜达玩耍。

    这些各种各样宠物狗留下的浓重气味,也对向坤的追寻那只哈士奇的气味产生了不小的影响。

    向坤倒是不需要找杨小姐要那只哈士奇的东西做嗅源,因为上次在电梯相遇时,他已经对那气味有印象了。

    在草坪附近转了一圈后,向坤终于“抓”住了那只哈士奇的气味。

    气味延伸的方向有很多个,向坤先是排除了往他们小区的方向,然后在剩下的几个方向里,一一循味排除。

    虽然向坤搬过来满打满算不过三天时间,而且这三天里还大半时间都泡在了那座小山丘及其周围。

    但因为专门花了时间记忆、梭巡和探查,对小区周围的情况,他其实比大多数住户都要了解,特别是很多边边角角、动物喜欢去而人类却会忽视的地方。

    追踪气味,特别是在城市里追踪气味,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一是有太多的干扰,二是各种水泥路面、柏油路面相对来说不容易附着气味,气味更容易消散而缺乏指向性。

    即便是训练有素的城市追踪犬,要准确追踪到目标也不容易,需要动用很多的人力,花费大量的时间。

    但向坤现在的嗅觉已经比大多数犬类要强,而且他有主观分析和思考的能力,在追索气味的过程中,可以根据实际的环境、地形和所得的其他信息进行分析,推测目标可能的移动方向和位置。

    到了晚上十一点多,向坤终于找到了线索。

    但这线索,却是一大滩血迹,还有几撮狗毛。

    从这流血量来判断,那只哈士奇怕是凶多吉少了。

    不过向坤在这里却忽然闻到了之前在那山里闻到的特殊气味,这次比在那死老鼠边上闻到的,要强烈得多!

    是那“玩意”干的!

    这里距离杨小姐遛狗的那个草坪已经很远,比较偏僻。

    在那滩狗血边上,也没有发现什么的其他动物或是人类的足迹,尸体竟然就这么不翼而飞?

    但向坤这次没有再奇怪,因为他直接抬头看向空中,看向旁边一棵大树的横枝,他知道,那“玩意”在上面待过。

    难怪他之前在山里怎么都找不到死老鼠周围有什么中大型动物留下的痕迹,原来那“玩意”是可以飞的!

    那老鼠很可能不是在山里猎杀的,而是它杀死后,从空中扔到山里的。

    是什么东西?是鸟?有那么大的鸟?可以直接猎杀一只成年哈士奇?

    向坤的表情有些凝重,这玩意是动物的话,那绝对是一只十分危险的“凶兽”,能够猎杀哈士奇,那杀人也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

    他拿出了手机,想要直接拨打110,但想了想,还是打开微信,点开陈警官的头像。

    打了几个字后,向坤又犹豫了起来,踌躇片刻,还是把手机收了起来。

    他看向远处,虽然哈士奇的尸体肯定是被那“玩意”给带着飞走了,但哈士奇出血量太大,便是飞行,也难免一路有血液落下,还是让向坤有追踪的线索。

    他顺着气味,走了十几米后,果然看到了几滴落在草上的血滴,然后继续往前走,每间隔一段距离,便发现一些血液。

第三十九章 狠斗

    第三十九章狠斗

    向坤追寻着气味和痕迹走了几百米,在湖边停了下来,因为气味到这里彻底断掉了,从地上滴落的些丝血迹来看,最后的方向是湖中。

    是那“玩意”带着哈士奇的尸体飞过湖去了,还是扔到湖里去了?

    又或者,那“玩意”不仅可以飞天,还可以入水?

    就在向坤看着湖对面,在想要不要到那边去看看的时候,忽然闻到了那让他追踪了三天的特殊气味,顺着那气味传来的方向,猛地转头望去。

    只见相距十几米外的一棵大树上,站着一个人影,正俯瞰着他,看那身形,像是披着一件遮蔽全身的大衣,而且脑袋显得特别大,又或是戴着个面具或头套。

    “什么鬼?……”向坤心里瞬间冒起的一堆有关吸血鬼的传说来。

    不过在下一瞬,那“人影”就从树上跃了下来,然后嘭地一下展开“双臂”,掀开他的大衣,朝向坤俯冲而来。

    “卧槽你妹!卧槽!……”

    向坤吓了一跳,全身肌肉紧绷,向旁边飞跃了起来,躲避那“人影”的扑击。

    如果那扑过来的“人影”,真的是个容貌狰狞的人,哪怕长得再可怕,再诡异,向坤都已经有了心理预期,不会受到太大的惊吓。

    但随着距离飞速拉近,在今晚不错的月色下,向坤远超常人的动态视觉,准确地看到了那扑向他的“人影”是个什么东西那根本不是他原本以为的一个穿着大衣的人,而是一只长着丑陋大脑袋的巨鸟!

    向坤向旁边飞跃,在地上几个翻滚后起身,速度很快,但那巨鸟的速度更快,巨大的翅膀扇动两下后便又到了向坤的身前,两个巨爪踩向他。

    躲无可躲,向坤也是发了狠,直接任那巨鸟的双抓抓中他的两肋,然后借势而起,一把揪住巨鸟的脑袋,将他往地上拽,逼着巨鸟与自己在地面缠斗。

    向坤在变异之后,还是第一次这么彻底激发所有力量,这次再没有任何的留手,一手揪住那巨鸟脑袋边的羽毛,不让它的喙啄到自己,一手挥起拳头拼了命地猛砸。

    每砸一下都情不自禁爆发出一声怒喊,而每一下都砸的那巨鸟发出怪异的尖叫。

    巨鸟两个下肢最开始是用爪子不停地攻击向坤的躯干,但他将自己的身体尽可能地贴住巨鸟,不让它攻击到自己的腹部和裆部,只任它的爪子钩抓自己的背和腰,任那有他指头粗的利爪刺入自己的腰肋。

    向坤就是跟它拼消耗,看是它的爪子利,还是自己的拳头狠。

    砸了十几拳后,那巨鸟显然受不了了,松开了刺入向坤体内的利爪,下肢使劲一蹬,整个身体一挣,想要挣脱,向坤也顺势松手,滚到旁边他也有些撑不住了,那巨鸟的爪子一个劲撕扯他的腰肋,若非他贴得太近让巨鸟的下肢无法撑开,估计他没挥两拳,身体已经被巨鸟撕开了。

    那巨鸟没有继续攻击向坤,发出一声惨嚎,挣扎着向边上飞去,但飞了一段距离又跌跌撞撞落到地上,再跌跌撞撞飞起,几秒钟后就消失在了夜色之中。

    远处传来犬吠声和人的脚步声,向坤知道,现在时间还不算太晚,还有一些出来遛狗的人离的不是很远,刚刚这里的动静太大了,引来了注意。

    向坤也没有在原地多逗留,快速扫视了一下周围,捡起刚刚打斗时掉落碎裂的眼镜,还有遗落在旁的手机,然后捡起几根巨鸟身上掉下的巨大羽毛塞在裤袋里,捂着腰快步离开。

    向坤没有立刻回家,而是找了个偏僻无人的角落,半躺在草地上休息。

    他其实伤得很重,腰背上被那巨鸟的爪子刺穿了好几个血洞,大量的出血把他的衣服和裤子都弄得湿漉漉的,肋骨也断了几根,内脏必然也是有大量出血和损伤,他在与巨鸟缠斗的时候,甚至可以清楚地感觉到部分肌肉群在痉挛抽搐。

    锤击巨鸟头部的右拳也受伤严重,整个拳头都血肉模糊,掌骨也断了,现在连松开拳头伸直指头都做不到。

    如果是普通人,现在只有送医院急救,甚至要进icu了,小命都未必保得住。

    但向坤并不打算去医院,倒不是他宁愿死也不愿意暴露自己身体的秘密,而是他知道,自己死不了。

    他可以感觉到,那些从外到内的伤口,都在快速的修复和愈合。

    躺在地上的向坤回想着那只巨鸟的模样,忽然意识到这货是猫头鹰啊!

    但有这么大的猫头鹰??

    那翅膀张开后,比他的臂展还要大一圈啊!单论躯干,估计都有一米五、一米六左右高了!

    也难怪刚刚他会误认为是人。

    站在树上阴影中,远远看去,真的就像个披着大衣的人。

    向坤忽然想到什么,抬起血肉模糊的右手,看着手臂上的血迹,那些血有他自己的,也有那只巨鸟或者说巨型猫头鹰的。

    向坤深吸了一口气,然后忽然对着手臂上的血液舔了一口,口水混杂着那血液吞入腹中。

    轰!

    脑子里仿佛炸开一道白光,向坤再次感觉到了全身细胞的“雀跃”和“激动”,这种“雀跃”,甚至远超他第一次喝鸡血、第一次喝兔血时的感受。

    这血液带来的“愉悦感”、“快感”并不是作用于舌头的味蕾之上或是胃里,而仿佛是从体内最深处反馈出的感觉,就好像每一个细胞都在发表着同一个意见,在向他欢呼。

    向坤长吐了口气,表情甚至有点享受。

    如果这时候有人看到这画面的话,一定会被吓到一个满脸是血、浑身是伤的光头大汉,躺在草地上,舔着手臂上的血液,然后一脸的陶醉享受实在是太变态了!

    向坤感觉到体内涌起了一股饥饿感,按照正常时间,他应该是在明天才会产生饥饿感的。

    不过这时候的饥饿感,和平日里的并不相同,有点像是在提醒向坤需要更多刚刚喝下的那种血液!

    躺在草地上休息了一会,向坤掀起已经破烂不堪的t恤,检查了一下腰上的伤口,抹掉血迹后,便已看不到伤痕了。而右手上的伤势也已差不多复原,手指亦是伸缩自如。

    向坤从地上爬起来,但刚一站起,脑海里却闪过一道画面。

    他发现自己仿佛戴着vr眼镜般,正以第一人称视角翻动着身下的一个被撕开的垃圾袋,“自己”的手竟然变成了爪子,而撕开的垃圾袋里依稀看到一个兔子耳朵。

    整段画面只有1秒多钟的时间,向坤愣了一下,然后立刻明白他看到的是什么了。

第四十章 猎物

    第四十章猎物

    看到那爪子的时候,向坤就意识到了,他所看到的画面,是那只巨型猫头鹰的视角,而且应该不是实时的。

    也就是说,自己刚刚看到的,是那猫头鹰记忆里的画面?

    在向坤的理解中,一般动物的记忆应该是储存在大脑的各个神经元中,而他只是吞下了一点点血而已,又不是猫头鹰的脑子,这到底是什么原理?

    暂时放下对原理的猜测,这短短1秒多的画面,也蕴含着不少的信息。

    画面里那被撕裂开的垃圾袋中的兔子,似乎就是他饮血的时候杀死的。

    向坤又不免想到了各种吸血鬼文艺作品里的传说,被吸血鬼咬过不死的人,也会被转化成吸血鬼。仿佛吸血鬼的口水里有一种病毒,沾染到的人就会被转化一般。或许这只猫头鹰,就是因为吃到了沾了他口水的兔子,所以变异了?

    但向坤马上否定了这个猜测,因为:

    1,他在取兔血的时候,都是放血放到容器里再喝的,并没有让自己的口水沾到兔子上。

    2,他看到的画面里,“自己”的爪子已经十分巨大了,显然是已经变异后的巨型猫头鹰。

    向坤又回忆看到的那1秒多钟画面里周围的景色,做出判断,那应该是在垃圾场。

    这只巨型猫头鹰,会不会是偶然找到兔子后,对他产生了兴趣,于是找了过来?

    不过若是如此的话,猫头鹰应该直接就来袭击自己才对,为什么会又是抓鼠又是捕犬?

    总不能是故意用这行为来吸引他,把他引诱到这偏僻之处下手吧?他遇见那死老鼠,并且对死老鼠身上猫头鹰留下的特殊气味感兴趣,可完全都是意外,如果要刻意引起他的注意,死老鼠应该扔他家阳台才对。何况真要找偏僻之处对他下手,那他这几天夜里在那小山里的时候,是更好的机会吧。

    这只猫头鹰,应该和他一样,是因为某种原因变异的生物?

    至于为什么要攻击他,向坤在尝过一口那只巨型猫头鹰的血后也明白了这是把他当成食物了。

    他也忽然意识到,为什么那只死老鼠死得凄惨却没有被吃掉,这只猫头鹰,很可能和他一样,整个消化系统都变异了,只喝血而不食肉。

    如此巨大的身躯,应该也是变异的结果。

    而猫头鹰把老鼠的尸体扔到山里,把哈士奇的尸体扔进湖里,或许……是在毁尸灭迹?

    向坤借着月光看了一下自己,身上沾满泥土和血污,t恤已经被脱下来,**着上身,这般模样,如果走在路上,被人看见,怕是得打电话报警?……或是拍视频发抖音?

    虽然现在已经过了凌晨,但路上可不是一个人都没有。

    而且回小区的时候,也一定会引起保安的注意,这是他不希望看到的情况。

    思索了一会,向坤向不远处的湖边走去,直接跳进了湖边的浅谈里,身体立刻陷进淤泥,直接没到腰间。

    用湖水简单把身上的血迹洗去,然后从湖中爬上来,裤子也沾满了淤泥,已经完全看不出原来上面的血迹。

    回到了所住的小区,这般狼狈的模样自然引起门口的保安侧目。

    向坤回以苦笑:“去跑步,不小心跌进湖里了。”

    保安一脸懵逼,然后满脸同情和关怀的眼神看着向坤走进小区的背影。

    赤着上身、满是泥泞、湿漉漉地回到家,向坤快速地把湿了的裤子和鞋子直接扔到垃圾桶里,然后简单地冲了个澡,便坐到笔记本电脑前。

    从搜索引擎上,向坤了解到,世界最大的猫头鹰是毛腿鱼,体长70-77cm,体重为1.5-5.5kg,作为鸟类,已经是非常大坨了,但相比向坤晚上遇到的那只巨型猫头鹰,还是小了好几圈。

    身长达到一米五、一米六,体重几十公斤的鸟类并不是没有,像鸵鸟、鸸鹋、鹤鸵之类,但这些鸟在地面奔跑或许很快,却都不能飞行,因为太重了。

    向坤又搜索了一下各种猫头鹰的图片,觉得那只巨型猫头鹰的长相,比较类似乌林,头大而圆,面盘十分明显,没有耳簇羽。不过相比起他找到的乌林图片,他所见到的那只巨型猫头鹰,羽毛颜色明显更深,而且也没有任何的白色斑点,在黑夜里潜藏于暗处,十分难被发现。

    这么大的猫头鹰,在城市附近出现,只要被人看到,一定会引起极大的关注!

    现在街上那么多监控,几乎人手一只手机,手机几乎都能拍照录视频,只要被看到,很容易就会被拍到。

    于是向坤又在网上以巨鸟、巨大的猫头鹰、怪鸟等关键词进行搜索,没有得出想要的结果后,又进一步扩展搜索关键词,并且用爬虫脚本辅助,在本市和周边几个城市的本地论坛、贴吧进行搜索和信息抓取。

    但从结果来看,并没有人发现这只巨型猫头鹰。

    唯一让向坤觉得可能有些关联的,是邻市某县的贴吧上一个贴子,有人说晚上在他们村头的树上看到一个人站在树上看他,他被吓了一跳,想拿手机灯光照一下,那人就不见了。

    从描述来看,很可能就是那只巨型猫头鹰,之前向坤也差点误认为是穿着大衣的人站在树上。

    可惜那人反应慢了点,没有拍到照片。

    从之前追踪那巨型猫头鹰的情况,以及他看到的那1秒多的画面来看,向坤觉得,这只巨型猫头鹰应该有着远超同类的智商,而且它在刻意地躲避人类,很可能只在深夜于城市周边出现,白天藏在某些隐蔽的地方没有冒头。

    这只巨型猫头鹰,要么是刚刚变异、变成这么巨型没多久,要么之前应该都是在深山老林里生活,在刻意躲避人类的情况下,没被发现可以理解。

    否则若是长时间待在城市周边,哪怕再小心,这么大一坨巨鸟,都很难完全躲过人类的视线。

    如果它是从深山老林里出来的,那么它出来的原因是什么?究竟这猫头鹰是刻意寻找,才在垃圾堆里找到了那向坤扔弃的兔尸,还是只是偶然发现?

    这些问题,暂时都没有答案。

    之前那只巨型猫头鹰把向坤当成了猎物,现在向坤同样对那只巨型猫头鹰很感兴趣。

    他觉得,或许从这只猫头鹰身上,可以找到自己身上这一系列变化的原因。

    当然,那只猫头鹰的血,同样也是他十分需求的,他可以肯定,这猫头鹰的血要远比兔血、鸡血、鸭血等任何他之前尝过的血,对身体提供的能量大得多。

    按照本来的规律,今天他就会产生饥饿感,然后饮血,家里也已经买了三只肉兔,这次他会提高饮血量,取两只兔子的血。

    他可以把饮血的时间提前,现在就开始,然后等到他醒过来,如果还是25个小时的话,那应该就是明天凌晨,正好可以趁夜出去寻找那只巨型猫头鹰。

    多一次饮血,多一次变异,不论力量、恢复能力、感官能力也都会有一定的提高,对他和那只猫头鹰对抗,能有不小的帮助。

    但向坤又有些担心,如果晚上这番激斗后,那只猫头鹰被吓到了,或是觉得自己这个猎物太难对付,于是放弃了,离开了的话,那该怎么办?

    如果它又扎回深山老林里,离个几十上百公里的话,向坤可没有把握能追踪得到。

第四十一章 追猎

    第四十一章追猎

    看了下时间,已经是凌晨两点多。

    向坤不知道那只巨型猫头鹰是否有和他一样的快速恢复能力,现在是找了个地方休息舔舐伤口等机会再来猎杀他,还是休息好以后就直接飞远了。

    但如果要找那猫头鹰的话,在天明之前,应该是最容易的。

    毕竟这个时间段,那猫头鹰的气味残留还没消散,而天明前向坤的身体机能、嗅觉也在巅峰。

    更何况,那猫头鹰怕人,不敢白天行动,向坤同样不想自己猎捕猫头鹰的过程被人撞见。

    如果可能的话,向坤甚至希望能活捉那只巨型猫头鹰。

    它要是真的也有很强恢复能力,那就可以每隔一段时间取一些血,变成长期“饭票”,肯定比一锤子买卖更划算。

    何况,他也想观察研究一下那只巨型猫头鹰,看看它到底为什么会变这么大只,到底是一个新的物种,还是和自己一样是突然变异,变异的原因又是什么。

    不过这也是想想罢了,他并没有活捉那只猫头鹰的设备和能力,也没有饲养、研究的地方。真的找到猫头鹰后,肯定是一场无法留手的搏杀。

    做了决定,向坤却没有立刻出门。

    因为还有个很重要的问题:就算找到了那只巨型猫头鹰,怎么捕捉?

    之前在湖边与那猫头鹰之间的短暂搏杀,其实只有很短的十几秒钟,他基本上可以确定,如果拖到地面上的话,他的力量并不会逊色那猫头鹰,而他就算赤手空拳,也能把那猫头鹰揍个半死他很确定,自己当时已经把猫头鹰一只眼睛打瞎了,当然,它能不能恢复,多久能恢复,暂时不得而知。

    如果带着工具,哪怕只是一柄短刀,一个锤子,一柄螺丝刀之类,也能对战斗力、杀伤性有很大提升。

    但那猫头鹰能飞……

    这就决定了打与不打的主动权在猫头鹰身上。

    之前在湖边是那猫头鹰主动来攻击他,所以被他摁在地上揍。

    如果猫头鹰一心要跑呢?

    向坤想过,猎枪、麻醉枪什么的肯定想都别想了。弄个弩?还是复合弓?问题是他现在大半夜的哪里去弄弓、弩?而且临时弄到的话,没有练习和熟悉,也不能保证准度。一般的箭矢不经过改造的话,杀伤性也有限,哪怕他真的能射中,也未必能造成足够的伤害,让那么大一坨猫头鹰失去飞行能力。

    而且向坤刚刚搜索猫头鹰的有关特性,发现猫头鹰不仅夜间视觉极强,嗅觉和听觉也都相当发达。如果和他一样,经过变异后又加强了的话,那就更可怕了。想要偷偷摸摸接近偷袭,都未必能办到。

    于是向坤冒出个想法,或许……

    报警吧?

    这么大一只猫头鹰,能够猎杀成年哈士奇,那威胁性相当大了。而且也可以说是珍惜物种,需要保护。

    到时候不论是警局、园林局还是什么部门派人来,肯定都会有更专业的设备和人员进行捕捉。

    擒住那只巨型猫头鹰后,肯定会送到专业的机构进行相应的研究和观察,说不定就能找到它能长这么大的原因,找到引起变异的因素。

    但向坤同样很快放弃了这个想法,一来他很难说服警局或是其他部门有这么大一只猫头鹰,引起他们足够重视,二来派出人来也不太可能按他的指挥来猎捕,毕竟他没法告诉别人自己的气味追踪能力比猎犬还强,三来就算真的那只猫头鹰被捕捉到,真的有研究和保护的价值,他就算是最先发现的人,也不一定有资格获得研究的进展和报告。而且到时候他也肯定没有机会从猫头鹰身上弄到血来喝了。

    一般来讲,向坤做事都是喜欢谋定而后动,先做好准备,做好预案,但当真的已经事到临头没时间再做准备的时候,他倒也有先做再说的决断。

    所以他也没有再多做思虑,再考虑下去,天都要亮了,直接带上瑞士军刀、手电筒和一根螺丝刀便出门。

    现在自然没时间去准备什么武器了,家里倒是有一把买来专门杀兔子的刀,但对上那只巨型猫头鹰,这刀不见得会比螺丝刀强多少。反而带着刀出门,容易产生误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凌晨3:21,向坤再次来到了之前与那巨型猫头鹰遭遇的湖边。

    向坤发现之前那只巨型猫头鹰在和他打斗中落到地上的羽毛,这时候已经一根都看不到了。

    一般来讲,看到这种情况,都会觉得刚刚应该有人来过,把那些羽毛捡走了。或是风大,吹到了其他地方去。

    但向坤之前离开的时候,在裤袋里装了几根羽毛,到家后却找不到了。

    当时他还觉得是不是自己下湖的时候弄丢了,但现在看到湖边的羽毛全都消失,他却是想到了之前在自己身上做过的实验切下了小指肚上一块米粒大小的肉,然后没过多久,自己伤口痊愈后,那块肉也变成了粉末。

    这些羽毛,或许也和他那块小指上的肉一样,离开身体后,就变成了粉末消散在空气里了?

    向坤顺着那巨型猫头鹰留下的气味开始追踪,那只猫头鹰和他的缠斗虽然只有十几秒,但双方都伤得极为惨烈,流了很多的血,所以两边的气味都有大量的残留。

    而因为受伤的原因,当时那只猫头鹰也无法用太快的速度飞行。

    在风的影响下,空气中气味的指向性会有些飘忽,但向坤并不是单纯靠气味追踪,他判定以那只猫头鹰的行动风格,即便是在夜里,它也不太可能往人群密度高的方向飞,肯定还是向山更多、树更多、更少建筑、更荒僻的方向逃。

    一个小时后,向坤捏着一片树叶深嗅了一口,然后抬头望向几十米外山坡上的树丛,虽然从这个角度只能看到一片树影,但他知道,那只猫头鹰就在那里。

    他现在所处的位置,就是之前发现那只死老鼠的地方。

    他并不认为这里有那只巨型猫头鹰的临时巢穴,因为之前他就把这小山给详细搜了一遍,没有那只猫头鹰的气味残留,甚至那只死老鼠,都应该是从空中扔下来的,它就没有进来过。

    至于现在跑到这来,估计只是因为这座孤山,是最近的距离里,最适合它藏匿、恢复的地方。

    向坤捏紧了手中的螺丝刀,慢慢地向那边走去。

    当向坤从一棵树后走出来,看向正站在一块巨大岩石上的巨型猫头鹰时,那猫头鹰也正瞪着碗大的眼睛看着他。

    很显然,当向坤确定猫头鹰位置的时候,猫头鹰也察觉到了他的到来。

    向坤没有贸然上前,因为他借着月光观察到,那只猫头鹰头部受创的地方、被他打瞎的一只眼睛,已经恢复了大半。

    很显然,它的恢复速度虽然比不上向坤,但同样也远超其他动物。

    猫头鹰紧紧盯着向坤,巨大的身体随着他的移动而微微调整位置,保持正面对向,翅膀也保持着半张的状态,随时可以腾开飞起它所处的位置,正上方没有树枝遮挡,可以直接飞走。

第四十二章 动物世界

    第四十二章动物世界

    哪怕之前已经近身搏杀过一次,但现在再看到那月光下站于岩石上宛若一个成人般高大的猫头鹰,向坤依然觉得这画面有些震撼。

    向坤保持着高度的警惕,他在阅读着那只猫头鹰的肢体语言,明显感觉得到,这只猫头鹰对自己的忌惮、害怕。

    但它又没有一发现自己就振翅飞走真这样的话,自己是肯定追不上的,只能继续按着它飞走的方向慢慢追索,但那样的话,天亮前怕是难找到了。

    而且以这猫头鹰的感知能力,在自己发现他的时候,它基本也已发现了自己,直接飞走就是了,根本没它的办法。

    不飞,那就证明,它还有其他想法……

    要么,它因为某些原因,暂时飞不起来。

    要么,它还有些不甘心,还想着要干掉向坤。

    以向坤的判断,第二个原因的可能性大点。

    不论是哪一个原因,这都是他的机会。

    不过他也不敢直接冲上去动手,怕把这猫头鹰给吓跑,最好是能让它主动来攻。

    向坤在距离猫头鹰十几米的距离停了下来,因为他注意到,猫头鹰的身体微向后挪了一丝,似乎有了退缩的迹象,可能是观察到他的恢复状况要更好,所以准备要逃了。

    向坤脑子飞速转动着,这种对峙的情况肯定没法持续太久,随着时间的推移,那只猫头鹰越觉得没法占便宜,越会选择逃离。

    向坤把手中螺丝刀缓缓抬起,放到口中咬着,然后慢慢地从口袋里拿出瑞士军刀,打开刀刃,动作尽可能地缓慢、轻柔,以避免惊吓到那只猫头鹰,让它直接飞走。

    打开瑞士军刀的刀刃后,向坤拿着刀在自己的左手臂上划了长长的一道口子。

    鲜血很快流出,然后一滴接一滴沿着手肘滴落到地面。

    向坤又把刀交刀左手,在右臂上也同样划了一条长口子。

    他就这么把两臂的伤口亮给猫头鹰看。

    他之前舔过一口猫头鹰残留在自己手臂上的血液,感受到了身体对那血液的强烈渴求,所以他猜测那猫头鹰有很大可能也是在觊觎着他的血液。

    这只巨型猫头鹰之所以在湖边偷袭他,应该不是单纯因为攻击性强,而是有猎食的目的。

    否则它有攻击人类习惯的话,应当早就被曝光了,不符合它体现出来的行动习惯。

    猫头鹰的血液对向坤有很强的诱惑力,那并不是单纯感官上对美味的**,而是来自于身体本能的呐喊,这种诱惑力更高于一般动物对食物的渴望。

    向坤自认为自己是比较理性和有克制力的,依然需要不小的毅力来对抗血液的诱惑。事实上,他现在冒着危险出现在这里,选择直面这只极度危险的巨型猫头鹰,很大的原因,也是因为那对血液的需求。

    那只巨型猫头鹰,就算是有着比其他动物更高的智商,他也不相信这只畜牲真能有那么强的控制力。

    手上的伤口不过十几秒钟就不再往外渗血,血液变得粘稠而缺乏流动性,伤口也开始从两端慢慢地靠拢。

    于是向坤又拿瑞士军刀各切了一刀,让血液继续往外流。

    一边向那猫头鹰展示着自己的伤口和血液,一边向前慢慢地迈了两步,向坤注意到,那猫头鹰的姿态明显地开始变得有攻击性。

    它要忍不住了!

    猫头鹰的一对巨翅猛地张开,拍动之后向向坤的头顶飞去,然后猛地一个折落,两爪张开,往向坤压下。

    向坤的注意力一直保持着高度的集中,感官能力也达到了巅峰,他甚至能听到那只猫头鹰的心跳和呼吸声。

    所以在猫头鹰刚准备有攻击动作的时候,他就已经提前意识到了。

    当猫头鹰腾空而起的时候,向坤已经把咬着的螺丝刀拿到了手上,降低重心,做好的攻击的准备。

    向坤的动态视觉能力也发挥到了极致,牢牢地锁定着猫头鹰在空中的位置,没有一点躲闪和退缩,在猫头鹰于自己头顶向下扑击的时候,他也蓄尽全力向上冲起。

    向坤的计划很清楚,不论是用拳头还是螺丝刀,击中猫头鹰其他的部位,或许能伤到甚至重创它,但想要让它失去飞行和反击的能力却很难。

    所以他的目标很明确,就是猫头鹰的眼睛!

    而且是之前被他打瞎,现在还没有完全恢复的那只眼睛!

    向坤的反应完全出乎巨型猫头鹰的预料,它比一般的猫头鹰智商高得多,它甚至可以看得出来向坤在故意用血液诱惑它,逼它出手攻击,只是它确实忍受不了这样的诱惑,也不想忍了。

    在它的判断中,向坤面对它的攻击,第一反应应该是躲闪开来再反击,就像之前在湖边一样,所以它的第一下扑击其实并没有尽全力,它有把握在向坤躲闪之后的第二次扑击将其抓住,然后直接带到空中,带到它的真正“主场”中。

    然而向坤没有向旁边躲闪,而是直接迎着它跃起,以至于让它应对失策,加上一边的眼睛还未复原,视觉出现偏差,让向坤在两只爪子中间穿过,在空中抱住了它!

    向坤在抱住猫头鹰的同时,便已用螺丝刀狠狠插进了猫头鹰的眼睛里,然后拔出来,再插进去!

    一声凄厉的鸣叫声中,向坤抱着那只巨大的猫头鹰从空中跌落,往山下滚去,很快就砸中树干弹开,螺丝刀飞出,但向坤依然紧紧抱住猫头鹰没有松开。

    猫头鹰也没有立刻死亡,拼命地进行着反击,两人再次在地上贴身肉搏,这次是更惨烈搏杀。

    ……

    温暖的阳光落在脸上,向坤慢慢地睁开了眼睛。

    他发现自己正四仰八叉地躺在山坡上,一条腿挂在一棵树干上,身体被卡在杂草丛中,整个人就像一个s。

    他把挂在树干上的腿缩了回来,人便向山坡下滚了下去,然后撞在另一棵树上停了下来。

    向坤揉着被撞得生疼的腰肋爬起来,揉了揉脑袋,看向四周。

    还是在那小山上,看太阳的位置,应该是早上。

    但向坤知道,距离他和那只猫头鹰的大战,肯定不止几个小时。

    他抬头看向上方,山坡上有很多断枝,看起来一片狼藉,那是之前他和巨型猫头鹰最后打斗的地方。

    向坤向上爬去,走到了他最后失去意识睡过去的地方,那里除了他的一只鞋外,并没有巨型猫头鹰的影踪,连根羽毛或血迹都没有。

    但向坤知道,那只猫头鹰并没有跑掉。

    在睡过去之前,他很确定那只猫头鹰死在了他的怀里,而且他还喝了大量的血。

第四十三章 一觉醒来

    第四十三章一觉醒来

    在与那猫头鹰的搏杀中,向坤占得先机,所以接下来的贴身肉搏,基本都是那猫头鹰的垂死挣扎而已,虽然他也被利爪抓伤,骨头也撞断了很多根,但对他而言都只能算是“皮外伤”而已。

    杀掉猫头鹰后,向坤再没能克制住自己,直接就着猫头鹰的伤口大口地喝起血来。

    向坤没有量杯,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喝了多少血,但肯定很多就是了。

    他最后甚至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睡过去的。

    至于消失不见的猫头鹰尸体,甚至连血迹都没有残留,在之前见过羽毛莫名消失后,向坤也已经有了心理预期。

    这巨型猫头鹰非常可能是和自己同样变异的生物,就像自己的肉被割离身体后没多久就变成极细的粉末,这只猫头鹰在死亡之后,整个身体可能也发生了那样的变化。

    那样的粉末,只要很轻的一阵风吹过,就会消散在空气中,和灰尘没什么两样。

    向坤检查了一下自己的身体,除了衣服破破烂烂外,身上没有任何的伤痕,之前与猫头鹰搏斗时造成的伤势,已经在睡觉的时候恢复了。

    他可以清楚地感觉到,自己的身体机能有了极大的提升,甚至不需要具体地去测试,只要把拳头握紧,就能感觉到肌肉里充沛的力量。而且他能够单独控制的肌肉群也更多了,这是从另一个方面体现他的肌肉发达程度。

    而更明显的,是听觉、嗅觉的提升,之前需要高度集中注意力才能分辨的气味种类、声音来处,现在只要心意一动就可以捉到,对自己的感官控制,愈发的随心所欲。

    很显然,喝了那只巨型猫头鹰的血,对他的增益非常大,远不是兔血或其他血能比得上的。

    就像以前跟着常彬健身时,他曾经说过的一句话一样:三分练,七分吃。

    针对性的训练,还是要保证有针对性的、足够的补充,才能最大限度地将训练的成果体现出来。

    不过向坤没有再进一步地检查自己身体的变化,也没有检查自己的身体机能到底提升了多少,得先离开这里再说。

    但也不能直接就走。

    向坤一边搜索着猫头鹰可能残留的任何部分,一边将属于自己的东西收集回来。

    鞋子,碎裂的手机,手电筒,瑞士军刀,钥匙,甚至一些属于他衣服的碎布,还特别花了不少时间靠着气味找到了那掉落在草中的螺丝刀。

    他检查了一下自己的形象,虽然身上很脏,但并没有什么血污,他和猫头鹰的血,在干掉后便会变成粉末,很容易清除。

    裤子的破损不算严重,鞋也找了回来,向坤简单地清理了一下身上的泥土、碎叶、杂草,然后跑了回去,装作出来晨跑的样子。

    向坤并不是第一次赤膊回小区,不过上次是凌晨,除了保安外,基本没遇到其他住户,这次是早晨,遇到了不少要出门的住户,都是对精赤着上身的向坤频频注目,特别是女性住户,虽然都皱着眉,好像表情不豫的样子,但目光停留在向坤身上的时间却很长。

    向坤的肌肉十分发达,但他的肌肉乍看起来并不如很多体脂比较低、专门塑形的人那么“漂亮”,而更像是打篮球、练拳击的,腹肌分离度看起来并不明显,没有很夸张的八瓣,乍一看更像是一块有些弧度的铁板一般。背面看倒三角也没有非常夸张,背阔肌虽然很发达、很宽,但腰也很粗。

    不过这具身体所蕴含的力量感,任何人都能看得出来,这无关乎审美观,而是一种基于生物本能的判断。

    慢跑着进了小区门口,跟盯着他看的老保安点头打了个招呼,正准备继续往里跑的时候,那老保安却开口了:“先生,您这是又去湖边了?”

    向坤愣了一下,停住脚步:“噢,我是去晨跑去了,不过不是去湖边。”他有些纳闷,自己现在又不像上次故意跳湖里弄湿,还沾了一身湖泥,为什么要这么问?

    老保安笑道:“噢噢,早上换班的时候,小李说您昨晚不小心摔到湖里了,我还以为您这是一大早又跑去了……那个湖挺危险的,有些地方看着很浅,其实淤泥很深,落下去就会往下陷,跟沼泽似的,就算会水都没用,还是要小心啊……”虽然向坤刚搬过来没几天,但是他这光头辨识度太高,所以保安们对他倒是都不陌生。

    但老保安的话,却让向坤愣了一下。

    昨晚?

    心中虽有疑惑,向坤却没有多问,只是解释了一句:“好的,多谢,我以后会小心。”

    回到家,向坤直奔笔记本电脑前,唤醒了屏幕,然后一看右下角的时间:

    8:15

    再看日期:

    2019/8/11

    向坤皱眉,他在湖边遭遇巨型猫头鹰,短暂交手、受伤后回家,就已经是8月11日的凌晨了。

    他再次出门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两点多。

    而等到他找到那巨型猫头鹰时,是凌晨四点多。

    一番对峙、搏杀,最后他杀死猫头鹰、饮血的时间并不确定也没法确定,手机被摔坏了。

    但大概应该是在凌晨五点左右,可能不到五点。

    而按照他醒来时阳光照射的角度来判断,应该在六点半左右。

    也就是说,他饮血后,只睡了一个多小时?!

    本来向坤刚醒的时候,看到是早上,还以为已经是8月12日的早上,按规律来说,他睡25个小时是比较正常的。

    甚至因为饮了大量巨型猫头鹰的鲜血,就是睡了超过48小时,他也不会觉得惊讶。

    但没想到的是,他竟然只睡了1个多小时!

    联想到上次饮完兔血,还有明显饥饿感就睡,直接睡了32个小时,远超平时的25小时。

    向坤分析,或者所饮的血液越满足他的需求,品质越高,越足量,他睡的时间就越少?

    这么看来,睡眠是在弥补能量供应不足?

    那如果自己很饿、饿到极限的时候,是不是可以不进食,直接靠长时间的睡眠来解决?

    不过之前在做饥饿忍耐时间实验的时候,忍耐了22个消失,只有越来越强烈的焦躁,却并没有困意,或者是忍耐的时间还不够?

    或者下次可以把自己置身于没有“食物”环境中来做这个实验?

    想了一下,他觉得这个实验可以先放着,不急着做,因为现在有更多的事要做,而且他有些担心就算真的这样睡着了,睡眠时间也可能太长,万一一睡十天、二十天甚至几个月,会有不受控制的意外发生。说不定还会对身体有什么损伤,影响身体的变异情况等等。

第四十四章 记忆

    第四十四章记忆

    向坤先用电脑打开京东买了个1199的红米手机,他之前那手机也是个千元机,用了一年多,碎成那样,也根本没有任何修的必要了。

    反正他以前大部分时间都在电脑前,手机基本不装游戏,连视频都很少看,顶多在地铁上刷刷知乎、github、csdn、看看电子书之类,现在则大部分精力和时间都在针对变异的训练上,手机被用到最多的功能一是计时,一是手电筒……

    而且现在没有收入,有坐吃山空的危机,买太贵的手机,万一再摔坏的话,可没钱换了。

    看了下,本市的仓库有货,预计下午就能送到。

    顺便再在淘宝找了个包邮的、最便宜的黑框平光镜,之前的那副眼镜在湖边的时候碎掉了,还是得买一个新的替换,才能保持在熟人面前的熟悉形象。

    然后向坤开始进行每次醒来后都要做的事,测量、统计身体的各项数据。

    体重方面,他又涨了1.4kg,体重已经到了95.4kg。

    体温倒是降的不多,27.4c。

    或许是因为和那只巨型猫头鹰的两次搏杀,身上多次遭受重创,让身体觉得自己正处于极度危险之中,极需提高恢复能力,所以这次他的刀伤恢复速度得到了大幅提升,从12分23秒,到了10分55秒这还是在白天恢复能力受到抑制的情况下,若是按照以往日出后恢复速度大约受20%抑制来推算,日落后的恢复时间应该在9分05秒到9分06秒左右,提升可谓巨大。

    嗅觉和听觉的提升,暂时还没办法做一个很具体的统计,不过主观来讲,可以感觉到提升很明显。

    还有另外一点让向坤意外发现的,就是自己的骨骼似乎都发生了变化,在电脑上对比变异最开始时和现在的照片,肩宽和臂长,似乎都发生了变化,再仔细对比,好像身高也变高了点?

    向坤站在墙边做好了标记,然后用米尺量了一下。

    179.7cm,确实变高了。

    之前公司体检的时候,身高数据是177.5cm,虽然早上、晚上不同时间段测量,不同的测量仪器测量会有一些差异,大学时体检的时候也曾经测出过178.9的身高,但即便是以那个身高做参照,他现在也是长了近1cm。

    可惜第一次变异后,他没有对身高、肩宽、臂长这些数据做测量统计,毕竟当时没有想过,自己竟然连骨骼也会发生变化。

    不过在经历过昨晚与那巨型猫头鹰的搏杀后,他对于自己现在开始骨骼二次发育,倒并没有太过惊奇。

    他现在其实一直在思考着自己昨晚喝了猫头鹰的血睡着后,做的一个梦这是他7月11日身体发生变异以来,第一次做梦。

    刚醒的时候他没有太过在意,但现在再回想起来,他却忽然意识到,那可能并不只是个梦。

    梦里的画面,就和之前向坤尝了一口猫头鹰血后,所看到的那个1秒多钟的画面类似,都是以猫头鹰的第一视角在活动。

    这次,在梦中,向坤看到的就不再只是1秒钟的画面了,而是非常多、但是时间顺序十分混乱、似乎没有逻辑关联、场景跳跃性很大的画面,一个接一个地堆垒着让他看。

    而且很大一部分都是在空中翻飞或俯冲的画面,老实说,体验并不怎么好。

    但现在向坤一回忆那梦中的画面时,却发现自己竟然可以再把梦中“见过”的画面再调出来,重新“观看”。

    这和回忆自己现实里看过的画面,或是其他记忆时的感受完全不同。

    就好像是在自己的大脑里另外开了一个小窗口,可以用第一人称浏览别人的经历。

    是的,他在梦中看到的那些画面,应该就是那只巨型猫头鹰的记忆。

    之前只是舔了一口血,所以只获得了1秒多钟的画面。

    而后来向坤几乎可以说是饱饮了猫头鹰的血液,于是直接做了一个梦,得到了一大堆原属于那只巨型猫头鹰的记忆画面。

    记忆信息难道真的是储存在血液里,喝的越多得到的越多?

    他之前喝过鸡血,喝过兔血,可是从来没有看到过任何画面。看来这种特性只存在于他和那只巨型猫头鹰这类变异生物中,如果那只猫头鹰喝了他的血,是否也能看到他的记忆?

    只是这些画面没有时间排序,毫无规律,实在是让人看着很头大。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那猫头鹰智商还不够高,所以记忆混乱,又或者是通过这种方法得到的记忆,都是这样。

    那些记忆里的有用信息还需要消耗时间慢慢分析、提取,不过有几点却是已经可以确定的。

    一是那只猫头鹰并非生下来就如此特异,它和向坤一样,都是后天发生的变异。只是具体如何变异、是怎么变异的,还需要慢慢去挖掘那些记忆画面。

    二是猫头鹰确实和向坤一样,变异之后都是靠喝其他生物的血液为生。从他看到的画面来看,至少这只猫头鹰变异后所猎杀的生物数量、所进食的次数,要远比向坤多得多。

    三是那猫头鹰原本确实生活在一片深山中,后来也确实是在垃圾场发现向坤杀死的兔子,从而盯上向坤,只是它似乎并不能准确地追踪到向坤的位置,在湖边撞见寻狗而来的向坤,应该只是意外。

    至于它为什么离开深山,进入城市的范围,暂时没找到答案,不过从那些画面来看,向坤确实是它袭击的第一个人类。

    很显然,这只猫头鹰能变得那么大,还能继续飞行,便是得益于和向坤身上一样的变异。

    对于猫头鹰这种需要捕猎为生的猛禽而言,它们的生存方式就是狩猎,变异的方向自然是拥有更强大的猎食能力在体型变大后,它的猎物也确实变得更加的丰富,锋利的利爪甚至可以刺透野猪的硬皮。

    这只猫头鹰的智商,也随着变异有一定的提升。

    向坤忍不住猜测,历史上那些精怪传说,其原型,是不是就是这类变异后的动物?

    向坤甚至在想,如果某只变异的动物,本来就是人类豢养,有着强烈的与人交流的冲动和需求,是不是有可能通过一次次的变异,进化出说话的能力?

    而死后会变成粉末、彻底消散这一特点,或许也是传说始终是传说,没有证据的原因?

    当然,这些都只是猜测。

    向坤之前一直想要找到和自己一样的“病例”,却没想到到头来找到最近似的,竟然是只猫头鹰。

    而且这猫头鹰还想杀自己,最后又死在了自己的手里,血还被自己喝了。

    向坤又忍不住想,会不会自己是第一个变异的人类?

第四十五章 出行

    第四十五章出行

    向坤复盘了一下与巨型猫头鹰的两场搏杀。

    第一场在湖边是遭遇战,猫头鹰虽然占了先手,但也不能完全算偷袭,毕竟向坤当时已经靠着气味锁定了它,有了反应的时间。

    从应对上来说,他做的没什么问题,躲过第一次扑击后,没有选择继续逃跑,把后背亮给巨型猫头鹰,而是选择直接贴身肉搏,靠力量硬拼。所以他虽然失了先手,又是仓促应对,依然靠着以伤换伤的方式把猫头鹰拼跑。

    第二场在山林里,向坤变成了主动求战的一方,他甚至放血来诱惑巨型猫头鹰攻击。然后利用猫头鹰从上而下扑击的瞬间,抓准了时机和空档,直接跃起穿过双爪,抱住猫头鹰,将螺丝刀捅入了眼中。

    看起来好像是在行险,但实际上向坤靠着强大的动态视觉,对猫头鹰的动作判断得很准,加上算准猫头鹰一眼伤势还没恢复,对视线有影响,空间和距离的判断会有偏差和延迟,他成功的把握更大。

    总结下来,向坤认为:

    1,动态视觉能力需要继续加强,正面搏杀或是遇到危险的时候,能起到关键作用;

    2,力量还需要提升,但与此同时,灵活性和速度、弹跳也不能受影响,这需要平衡两者之间的训练量。在进行力量训练的同时依然要大量灵活性、敏捷性和奔跑速度的训练,这样才能避免体重和块头过度增长;

    3,他之前关于搏击技术的判断确实没错,对于现在的他而言,大部分成体系的搏击技术,都对他帮助不大,因为那些技术针对的是正常人的身体。他不需要打比赛、打擂台,像昨晚那种搏杀,一旦接触,生死都只是一瞬间决断,就是更快、更强、更狠、更准,再多的技术都不如一根螺丝刀、一块铁器来的有用。不过也不是什么技术都不需要了,他同样需要自己总结和学习,找到适合自己、更好发挥自己身体机能的方法;

    4,遇到巨型猫头鹰这种变异猛禽或猛兽,不能蛮干,更不能露怯,要针对它们的弱点,找准后就全力以赴,要比它更狠,更凶。

    回想之前面对那只巨型猫头鹰的两次搏杀,向坤发现自己除了最开始看清那只猫头鹰的样子后受到了一些惊吓外,其他时候不论是在湖边跟它以伤换伤,还是在山里飞身刺杀,有紧张、有兴奋,但却没有一点害怕和恐惧的情绪。

    被猫头鹰重创的伤口很疼,但那疼痛却又让他很兴奋,甚至感觉到自己能爆发出平时更强的力量来,越疼思维反而越灵敏。在疼痛、伤口愈合后,还会有种以前长跑或健身后的快感。

    他感觉到,自己似乎很享受那种命悬一线的搏杀。

    这应该是身体变异带来的变化,因为以前的他,行事一向小心谨慎,直白点说比较胆小也没有问题。

    这也让他暗暗给自己敲响警钟,需要注意监控自己的情绪。

    遇到危险,该狠、该凶、该拼命的时候要拼,但平常的时候却需要克制,以免被这种嗜斗、凶狠的情绪影响。

    接下来,向坤花了几个小时时间,将他所得到的那些来自巨型猫头鹰记忆的画面进行了一个粗略的整理。

    各种猫头鹰变异后的记忆画面里,景色至少横跨过四季,所以这只猫头鹰变异的时间应该至少在一年左右。

    而画面里,猫头鹰变异后捕杀、饮血的大小猎物在两百一十三只。

    如果以向坤为参照的话,那它应该经过了至少两百一十三次变异可能还有不少捕杀、饮血的记忆画面没有被向坤得到。

    而它经过的人类城市,除了向坤所熟悉的本市的一些地方,还有另外一个它刚离开深山时经过的、相对落后的县城或村镇。

    虽然画面里没有任何可以供向坤判断方位的标志性建筑或店铺名,但看到了路上行驶的几辆汽车牌照前的汉字和字母,知道那是邻市。

    向坤想起了昨晚在湖边被巨型猫头鹰袭击后,回到家中用电脑搜索时,找到的那条贴吧消息,正是邻市某县的县城贴吧里发的贴。

    于是向坤找到那贴,直接给那人发了短消息,表示自己是新闻网站的记者,想要采访他。

    然后找他之前发的贴子,并用他的用户名、所在地、年龄等方式进行全网搜索,找到了他的微博帐号,确定了他家是在邻市某县某村。

    下午收到京东发来的新手机后,向坤便直接出门,搭公交前往车站,买了前往邻市的车票。

    到邻市车站后,向坤又转车前往那发贴者所在的县城。

    在车上,向坤终于收到了那发贴者回的私信,不过对方很显然不相信向坤是记者,觉得他是骗子。

    向坤也不废话,直接让他发个电话号码过来,给他充100块话费当采访红包,并表示之后采访还有其他报酬。

    那人将信将疑地发了个号码过去,结果马上就收到运营商短信提示,果然充了100块的话费。

    紧接着向坤的电话就打了过去,询问当时的情况,以及他看到那树上怪人具体在村里的哪个位置、哪棵树。

    发帖者便将他之前贴子的话又详细地说了一遍,向坤不时插嘴提问。

    “那个站树上的怪人有移动过吗?移动的方式是什么样的?”

    “那怪人的形状怎么样,比如头大不大、四肢能看到吗?”

    “你后来有走近树边观察吗,那边有没有留下什么痕迹,比如脚印啊、爪痕啊,或是粪便之类的?”

    “它消失之前,有没有看到它运动的方向,向上还是向下?”

    那发帖者都一一回答了,末了很奇怪地问:“您是哪个网站的记者啊?怎么会对我那个贴子感兴趣,那帖子也没几个人回,没多少点击和热度啊?”

    向坤随口诌道:“我是uc新闻的记者,我们最近在做一个乡村怪谈的专题,所以专门到处收集类似的故事,得有现实依据、有亲身经历者的,所以在网上找到了你那贴子,我觉得可以挖掘一下……你这个故事是真实的吧?”

    “那是当然,肯定真实的啊!对了,你之前说的其他报酬是……?”发帖者不疑有他,开始惦记之前说的报酬了。

    “放心,等我把故事报给我们总编审核,通过的话我会正式跟你申请面对面采访,到时候会有一笔可观的采访费的。”

    挂掉电话后,向坤人已经在县城车站了,他直接在车站外找了辆车,前往那发帖者所说的村子。

    本来和那发帖者打完电话、听了他的描述后,向坤就觉得对方一个月前看到的那个树上“人影”很大可能是那只巨型猫头鹰,等到汽车驶上前往村子的山路时,向坤又更加确定了因为这条路他在那只猫头鹰的记忆画面里看到过,不过记忆画面里是从空中俯瞰。

    向坤第一时间根据线索找过来,就是想要找到那只猫头鹰本来生活的地方,看看能不能找到它是如何变异的线索,或是有没有其他同类。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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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成血族是什么体验介绍:
“变成吸血鬼是什么体验?”向坤没想到,这个不久前在知乎上被他把答案当成故事来看的问题,现在居然可以用亲身经历来回答了。变成血族是什么体验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变成血族是什么体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变成血族是什么体验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