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开路先锋
高仙芝这话问到关键之处了,边令诚他们不住点头,大是赞成。
他们看得出来,李昌国不是信口开河,而是信心十足,绝不是说假话。要知道,这谋划历时数载,是高仙芝的心血结晶,每一个细节都是思虑再三,反复推敲过的,不敢说十拿九稳,也差不了多少。
就是如此有把握之事,竟然给李昌国说有问题。而且,按照李昌国的说法,这问题不是一处,而是两处,谁能不惊讶?
既然李昌国有信心,那么,他是如何知道的呢?这就是边令诚他们惊奇的地方,无不是瞪大眼睛,凝视着李昌国,迫切的等待他的回答。
“啪啪!”
然而,出人意表的是,李昌国并没有回答,而是右手提起,在大腿上拍了两下,发出两声清脆的响声。
“你……”
一众人万未想到李昌国竟然是如此作为,无不是差点把眼珠砸在地上,边令诚一张嘴张得老大,可以塞进一只海碗了。
如他这般不解、惊奇、惊讶者不在少数,扫视一眼,个个如是,就是高仙芝也不例外。
一是这太无礼了,面对高仙芝这样的大人物,起码的礼节总是要有的,当着他的面拍大腿,无礼之极。二是这太不把军令放在眼里,商议军机之际要严肃认真,拍大腿是轻浮之举,把军令当作儿戏。
高仙芝的脸色一下子变得难看了,眼里闪着怒火,随时会发作出来。
边令诚的脸孔有些扭曲,眼看着一场暴风雨就要来临了。
李嗣业见势不妙,一碰李昌国,眼睛一闪,嘴角朝他一呶,意思是要李昌国赶紧认罪。
他这是为李昌国好,然而,让他想不到的是,李昌国仿佛没有看高仙芝他们不善的脸色似的,话音平稳,道:“我用我的双腿走过!”
“刷!”
高仙芝、边令诚、段秀实、李嗣业他们好象屁股下面装了弹簧似的,齐刷刷的蹦了起来,眼睛瞪得象铜铃,死盯着李昌国,好象李昌国是磁石他们是铁块似的。
“你走过?”高仙芝眼睛瞪得滚圆,呼吸急促,胸膛起伏不定,宛若汹涌的波涛。
“真的走过?”边令诚的公鸭嗓尖细、高亢、刺耳,比起夜枭的声音还要难听,难听得多,他的脸庞泛着激动的红色。
段秀实和李嗣业他们哪一个不是急切异常呢?
葱岭中崇山峻岭多不胜数,万水千山,在其中行军,困难重重,难度可想而知。在如此之多困难面前,什么最为重要?
最为重要的不是稳定的军心,高昂的士气,炽烈的斗志,高明的指挥,而是一个高明的向导!
在葱岭中行军,大军行进在万水千山中,一个不好,若是路线出了问题,那后果难以想象。有道是,“望山跑死马”,在葱岭中,若是没有一个好向导,这问题不仅会出现,还会出现很多次,那会严重贻误军机。
可以这么说,一个高明的向导,胜过数万大军!
李昌国亲自走过,对葱岭的道路熟悉,还有比这更让高仙芝、边令诚、段秀实他们兴奋的事么?
不可能再有了!
此时此刻,若是要他们在李昌国和十万精锐之间进行选择,他们一定选择李昌国!
而且,还是毫不犹豫的选择李昌国!
“千真万确!”
李昌国的话音并不高,却是让人不敢置疑。
“哈哈!”
一阵轰然大笑响起,高仙芝、边令诚、段秀实、李嗣业,以及一众将领,个个仰首向天,笑得好不畅快,比起打了大胜仗一点也不逊色。
李昌国本就勇猛过人,就是李嗣业这个安西都护府的第一猛将都比不过,没想到,他竟然还在葱岭中走过,熟悉那里的路径,解决了此次进军最困难的问题,那么,此战必胜!
虽然这一仗还没有打,不过,众人仿佛已经把胜利的果实攥在手心里了!
“李昌国啊李昌国,你这个小小的火长竟然是一个挖之不尽的宝藏!”高仙芝开怀畅笑一通后,极是欣喜,指点着李昌国,乐呵呵的笑言。
“是呀!是呀!我在安西都护数载,是头一遭遇到如此大的宝藏!”边令诚笑得跟鸭子鸣叫似的,脸上却是带着欣喜无比的笑容。
“兄弟,你可吓死我了!”李嗣业笑得特别灿烂,抹着额头上的汗水。
这汗水是担心李昌国而冒出来的,实在是李昌国的举动太无礼,太冒失,太容易让人发怒了,他很担心高仙芝震怒,治李昌国之罪。
李昌国看在眼里,感激在心头。李嗣业真情真性,为人豪爽,是不可多得的朋友,与他做朋友,可以放心的把后背交给他。
“李火长,你为何进入葱岭?”高仙芝这是头一遭称呼李昌国为火长,那是因为李昌国在他心目中的地位刷刷急剧提升。
李昌国带给高仙芝的惊喜不少,可以说惊喜连连。先是以少胜多,打了一个不错的胜仗。紧接着,又发现李昌国力大无穷,差点把他的宝弓拉折了。李昌国与李嗣业比武,竟然胜上一筹,高仙芝惊讶的发现,李昌国竟然是一员不可多得的猛将。
然而,这些与李昌国熟悉路径一事根本就就没法比。
到眼下之份上,李昌国在高仙芝心目中的地位已经超过在座所有人了,是最为重要之人!
“我从辽东赶来西域投军,路上以行猎为业,误入葱岭。”李昌国不可能说他穿越过来就在葱岭里,只能撒个小谎。
“你是误入,还是料在机先,去勘察地形?”边令诚一双眼里闪着精光,笑呵呵的猜测起来。
对他这说法,众人大是认同,哪有象李昌国这么精明的人误入葱岭的,他必然是个有心人,事先去勘察地形。
李昌国笑笑,不做辩解,这让众人更加笃定所想不假。
“李火长,你说说看,我那两处差错出在哪里?”高仙芝也是如此猜想,最后一点疑虑都不复存在了,虚心请教。
“禀副都护,不能说是差错,只是要绕些路,多走十天半月。”李昌国谦逊的笑笑。
“十天半月?”高仙芝一脸的惭愧,额头上冒出了冷汗,叹息一声道:“军情似火,多走十天半月,无异于把天捅漏了,惭愧!惭愧!”
战场情形瞬息万变,战机稍纵即失,哪怕一时三刻也是重要的,多走十天半月,那后果太严重了,比起把天捅漏没差别。
“李火长,我命为你开路先锋,率领斥侯先行!”高仙芝把手中的冷汗打量一眼,眉头一挑,宛若出鞘的利剑,大声下令。
“遵令!”
这开路先锋一职,舍李昌国其谁欤?李昌国当仁不让的接令。
第十七章 艰难的进军
葱岭气势磅礴,犹如一条巨龙,随时欲要破空飞去。
在葱岭的崎岖山道间,一支队伍正在行进,正是高仙芝率领的唐军。
唐军在疏勒完成集结,略事休整之后,高仙芝一声令下,从疏勒出发,踏上了南征小勃律之路。
小勃律原本是唐朝的属国,却背叛了唐朝,投靠了吐蕃,这让唐军将士异常气愤。这次南征小勃律,正是将士们心中所愿,是以士气高昂,将士们的行军异常轻松,虽然葱岭的山间小道不好走,却是挡不住将士们坚毅的脚步。
走在队伍最前面的不是别人,正是李昌国。此时的李昌国身着明光铠,手握长枪,背负硬弓劲矢,骑在马背上,宛若一尊移动的铁塔,格外威武。
这身明光铠是高仙芝亲手为李昌国挑选的。
对于高仙芝来说,在大战即将到来之际,能有李昌国这个武艺高强,勇猛过人,而又足智多谋,更难得的是他竟然还熟悉葱岭的路径,高仙芝是欣喜若狂。虽然李昌国还没有达到拥有明光铠的军阶,高仙芝特批一副不说,还亲自动手为他挑选,可以说是格外器重了。
明光铠闪闪发光,乍一看之下,李昌国就象一头闪闪发光的钢铁怪物。
康德他们看在眼里,既为李昌国欢喜,又是艳慕。
明光铠是唐朝的顶级铠甲,是当时世界上最好的铠甲,却是因为制造难度大,数量并不多,只有唐朝精锐中的精锐或者军校才能拥有明光铠。拥有明光铠,那是身份、地位的象征,谁能不艳慕呢?
李昌国这个开路先锋官上任的第一件事,就是组建自己的队伍,李昌国的首选就是戍堡的戍卒。一是李昌国与他们熟识,调动起来方便;二是他们在戍堡驻守,对于葱岭的路径熟悉,虽然不能与李昌国相比。
正是因为如此,戍堡的戍卒们就成了李昌国的麾下。对于此事,上自康德,下至普通戍卒,无不是欣喜若狂。李昌国来到戍堡的时间并不长,却让他们人人都立了军功,跟着李昌国混,能没有大好前途?
李昌国凝视着戍堡,心潮澎湃。他虽在戍堡呆的时间并不长,可是,这戍堡对他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一是他们在这里迈出了坚实的第一步,这基础打得异常牢实;二是康德他们把李昌国当作亲人、当作兄弟,这对于失去亲人的穿越人士来说,比什么都重要。
眼下,就要离开戍堡,进入异国他乡,李昌国有再度失去故乡的伤感。
吸口气,李昌国收拾心情,眼中光芒闪动,冲康德他们道:“弟兄们:大唐的逆贼,小勃律就在南面,我们即将踏上南征之路!葱岭中千峰万壑,千难万险,远远超过任何地方,你们怕不怕?”
“不怕!”
回答李昌国问话的只有响亮的两个字,异常豪迈,让人热血沸腾!
李昌国扫视一众戍卒,只见他们个个眼睛瞪得滚圆,眼中闪着炽烈的光芒,战意冲天。对他们的反应,李昌国大是满意,右手一挥,气势磅礴,声音若雷,激情四射:“大唐男儿,血洒疆场!马革裹尸!”
来到唐朝的时间并不长,李昌国对唐朝的感受是异常深刻,已经融入了大唐。唐朝是中国历史上的梦幻王朝,赫赫武功,灿烂文治,让后人景仰,光是读史就让人向往,让人热血澎湃!更别说,李昌国身处唐朝,时时刻刻感受唐朝的大气,万千气象,以成为唐人而自豪!
这番话他是发自内心,出自肺腑,说得异常真诚,具有感人的力量,戍卒们齐声高呼:“大唐男儿,血洒疆场!马革裹尸!”
“出发!”
李昌国一拉马缰,战马引颈长嘶一声,与戍卒们的呐喊呼应,撒开四蹄,朝南驰去。
康德他们打马跟上。
没有多久,就进入了现在阿富汗境内。在当时,这里是属于唐朝,是中国的领土,而如今,已成境外之地,李昌国大是感慨,盛唐的气象,已经不复存在!
中国历史上,乃至世界历史上,非常有名的山地作战就此拉开了序幕!
这次南征,唐军在平均海拔四千米的高原上行军,而且还是行军数月,打了一个大胜仗,这在世界战史上都不多见。
正因为如此,高仙芝被西方史学界称为“山地之王!”
这次的南征,与历史上的南征略有不同,多了一个李昌国,将会发生哪些变化呢?
进入葱岭,真正的考验也就开始了。
葱岭就是现在的帕米尔高原。“帕米尔”的意思就是“世界屋脊”,海拔高,是有名的高原之地。其海拔高度从四千米到七千七百米不等,拥有数不清的山峰、沟壑。
总的来说,葱岭又分为东中西三部分。东部是葱岭海拔最高的部分,平均海拔在六千米。东部葱岭是唐军行军的主要路途所在,在如此高海拔的高原上行军,其难度可想而知了。
好在,高仙芝精明,而是选择宽阔的山间谷地行军,使得海拔有所降低。即使如此,唐军穿行在山间谷地中,其海拔大约在三千五百米到四千米之间。
为了这次南征,高仙芝准备了数载,准备极为充分,唐军每人两匹战马,后勤给养充足,总的来说,行军还算顺利。
尽管在如此高海拔的高原上行军,唐军依然是人如龙,马如虎,气势如虹,战意高炽。
在葱岭一座峡谷中,两座山峰几乎相连,只余一条小缝,不多的阳光从缝隙中照射下来,整个山谷很是昏暗。
唐军从谷底穿行,好象一条长龙,一眼望不到头。
“这地方真是险绝!”
“要不是李火长熟悉这里的地形,我们压根就想不到,这里竟然有路。”
“是呀!按照副都护最初的行军路线,我们要绕过这里,要多费五六天时间。”
几个参与出征前军机的军校悄声议论,对李昌国是越来越佩服了。
这条山间峡谷就跟山洞似的,若不是熟悉地形的人,根本就不知道这里可以通行,要他们不佩服都不行。
“好高的山峰啊!”一个兵士仰首望天,眉头一挑,沉吟着道:“你们说,若是不系住铁兜鍪,会不会掉下来?”
“试试看哦!”
有唐军兵士起哄。
“咣啷!”
这几个兵士的好奇心大起,一个兵士把头盔上的绳子解开,仰首望天,头盔毫无悬念的掉下来,砸在地上,发出清脆的金属撞击声。
“呵呵!”
唐军轰然大笑,气氛为之一轻。
第十八章 大唐盛事
唐军在崇山峻岭间行军,所过之处荒芜无人烟,唯有原始森林和没有见过人的野兽。
这些野兽也许是平生头一遭见到人,竟然不怕,远远的打量着唐军,不时眯眯眼睛。唐军是平生头一回见到不怕人的野兽,很是新奇,后来见怪不怪了。
更有一桩奇特处,那就是唐军最先还有心情射杀野兽取乐,后来兴许是久在崇山峻岭中行军,难得见到生物,竟然不再射杀野兽,偶尔还会向野兽发出善意。诸如给野鹿扔些青草,给虎豹扔些肉食之类,竟然引得这些野兽发出一阵亲昵的吼声。
在葱岭中行军,除了要克服自然环境之外,还要克服枯燥,非常枯燥,能有野兽取乐,唐军是乐此不疲。
行军很累,很枯燥,很无味,可以说是唐朝历史上最为无味、最为枯燥的一次行军了,尽管唐朝武功赫赫,唐军横扫天下,灭国数十,不知道打过多少仗。
总的来说,这次行军还算顺利,出乎高仙芝意料的顺利。
能如此顺利,除了准备充分,给养充足以外,最大的功劳就是李昌国这个识途之人,有他在前面带路,唐军没有走过弯路。
更有几次,李昌国领着唐军从山间小径穿过,这些地方乍一看根本就没有路,高仙芝还以为李昌国记错了。然而,事实证明,李昌国记得很清楚,高仙芝由是大为服气,暗自庆幸他捡到宝了,把先锋这一重要职事交给李昌国是再英明不过了。
“再有半个月,我们就能到达特勒满川了!”高仙芝骑在骏马上,非常欣慰,笑呵呵的道:“特勒满川离连云堡不过半日之程,我们过了特勤满川,就可以直取连云堡了!”
连云堡是这次出兵的第一个攻击目标,此地不打下来,西域无宁日。因为吐蕃在这里驻有近万大军,是高仙芝眼中钉,肉中刺,不拔掉不快!
“呵呵!”
边令诚的公鸭嗓笑起来真难听,眉头一拧,道:“副都护,我们进军很顺利,这都是李火长的功劳!”
他是监军,是太监出身,自恃内官身份,很少如此亲昵的称呼人,竟然称李昌国为李火长,这是第一遭,这也折射出李昌国在唐军中的份量极为不轻。
“可我担心的是,会不会发大水?”边令诚的公鸭嘴变成了乌鸦嘴,竟然说起不吉利事。
高仙芝身子一顿,手有些发僵,他最担心的便是特勒满川发大水。眼下正是雨季,一旦下暴雨的话,就会山洪爆发,最终导致特勒满川涨水,阻止唐军前进。
“你瞧,天气多好,不会的!”高仙芝仰首望天,只见一轮烈日高悬,心头略松,把担心埋在心底。
“瞧我这嘴!”边令诚也意识到他的话有问题,虽然说的是大实话,却是不该说,在嘴上轻拍一下,算是惩处,不再多言。
边令诚真的长了一张乌鸦嘴,他的话应验了,当天晚上,天气突变,暴雨如注,到处都是泥水。
最要命的是,唐军是从山间谷地行军,这里最容易积水。不是所有,至少十之七八,原本易于行军的山间谷地已经积水不浅,唐军一脚下去,就会溅起老高的水花。
“哗哗!”
李昌国牵着骏马,用长枪点动,在头前带路。他每一脚下去,就会溅起老高的水花,发出一阵哗哗的响声。
“这鬼天气!”
康德呸了一声,诅咒起来:“原本好好的天气,说变就变了,比妇人变脸还要快!”
“再骂也没用,省点力气赶路吧!”
李昌国非常理解他的心情,宽解一句。
康德不再说话了,牵着骏马,跟了上来。
“轰隆隆!”
巨大的声响从上面传来,只见一团巨大的泥石流从天而降,把正在行进的十几个唐军兵士给活埋了。
唐军行进间,不时就会遇到塌方、泥石流,一个不注意,就有唐军兵士殉国。
即使如此,也是挡不住唐军坚毅的脚步,他们依然在前进。
原本以为这雨很快就会过去,然而,出人意料的是,这雨是越下越大,毫无止歇之象。最初的三五天,唐军还不挡一回事,士气高昂,气势如虹。
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山谷积水越来越多,泥石流、塌方的袭击越来越严重,对唐军的军心士气打击越来越重,唐军的士气渐渐有下降之势。
“将士们,前面就是连云堡!我们加把劲,就能赶到连云堡,斩杀可恶可恨的吐蕃人!”
高仙芝是名将之才,他很是清楚这意味着什么,不顾暴雨,骑着骏马,前后驰骋,为将士们加油打气。
他的话很富有感染力,很能鼓舞军心士气,唐军原本在下降的士气终于稳固了。
李昌国看在眼里,不得不佩服,高仙芝不愧是名将,他能赢得“山地之王”的美誉不是幸致,而是凭他的本领取得的。
这仅仅是个开始,到后来,唐军的士气终于熬不过暴雨、积水、泥水流、塌方的困扰,开始低落。
不能怪唐军,他们已经做得很好了,而是自然环境太过恶劣,即使铁人也是吃受不住。
不说别的,看看高仙芝本人就知道这困难有多大。高仙芝一身的泥水,头上、脖子上、胸口上、背上、肚腹上、腿上,厚厚一层泥水,跟个泥人似的,要不是他的一双眼睛还在转动,一定会把他当作雕像。
做为大军的统帅,高仙芝都成了泥人,普通兵士还能不成为泥人?
整天在泥水里泡着,吃在泥水里、住在泥水里、睡在泥水里、行在泥水里,无时无刻不处在泥水里,就是神仙也是架不住如此折磨,要唐军的士气不低落都不行。
高仙芝看在眼里,急在心头,使出浑身解数鼓舞士气,却是没有用。无论他吼得如何响亮,无论他如何鼓劲,唐军的士气就是起不来,不是将士们不想鼓起劲头,而是实在没力气。
“这可如何是好?”
高仙芝足智多谋之人,一生征战沙场,遇到的困难不知道有多少,就未有如眼前这般困扰,他平生头一遭束手无策了。
望着疲惫不堪的唐军,高仙芝一颗心直往下沉!
“苦不苦?”
“不苦!”
“累不累?”
“不累!”
就在这时,前面爆发出山呼海啸般的吼声,唐军好象打了鸡血似的,原本疲惫不堪,随时可能因为力竭而倒下,突然之间就是生龙活虎,有着用不完的力气,使不完的劲,加快步伐朝前赶去。
“发生何事了?”
高仙芝看在眼里,不明所以。
“副都护,您快瞧!这里,树上!”
一个亲卫满面红光,跟吃了猛药似的,冲高仙芝嚷起来,吼得山响。
高仙芝顺着他指点的方向一望,只见一颗树上刻的有字,等他瞧清楚了,不由得畅笑起来:“好个李昌国李火长,真有你的!呵呵!这是大唐盛事呀!”
第十九章 特勒满川
高仙芝的愁容一扫而光,睁大眼睛,仔仔细细的打量着树上的刻字,眼珠也不转动一下。瞧他那模样,仿佛树上的字是磁石,而他的眼珠是铁块似的,被死死吸引住了。
不仅高仙芝如此表现,就是唐军将士从这里经过,无不是如他一般表现,个个睁大眼睛,狠狠打量一通树上的刻字,然后挥着胳膊大吼。
“苦不苦?”
“不苦!”
“累不累?”
“不累”
一声接一声的吼声冲天而起,声震长空,震得葱岭都在颤抖。
因为李昌国所刻的字是他们心里最喜欢之事,是他们心中的传说!
这事,要从李昌国说起。经过这些天行军,康德他们在泥水里行军,在泥水里睡,在泥水里吃,时时刻刻,处处都在泥水中,整个人瘦了一圈,精神萎靡下来,难以振作。
李昌国瞧在眼里,急在心头,为康德他们打气,道:“弟兄们:我们是大唐的勇士,战无胜,攻无不克,区区雨水奈何不得!我们加把劲,就能赶到连云堡!”
“先锋官,你说的我们都知晓,可是,我们是身无力气,想使劲也使不出来啊!”康德喘着粗气,上气不接下气,结结巴巴的嘀咕起来。
“是呀!”费雷接过话头,道:“先锋官啊,我们从军数载,大大小小的苦吃了不知道有多少,连眉头都没皱过,一般的苦对于我们大唐的勇士来说屁都不是!可是,眼下这苦,实在是我们难以承受!”
人的身体总是有承受极限的,象李昌国这样好的身体毕竟不多,康德、费雷他们远远不能与李昌国相比,他们是真的承受不住了。
“我知道你们的苦,你们的累,可是,你们要好好想想,这何尝不是我们的机会呢?”李昌国眉头拧着,沉吟着给康德他们鼓劲,道:“你们要如此想,这暴雨如注,吐蕃人肯定想不到,只要我们赶到连云堡,就能一鼓作气打下连云堡。”
这话绝对有理,康德他们不住点头赞同,惋惜无比的道:“吐蕃人肯定想不到!可惜的是,我们没力气,赶不到连云堡!”
李昌国无论怎么说都没有起色,康德他们一个劲的赞同他的话语,就是使不上劲,要力气没力气,要劲没劲,他们怎么赶路?当务之急,就是要让他们恢复力气。
其实,要想让他们恢复力气有一个很简单的办法,那就是晒上一个好太阳,把身上的水气、霉味去掉,再好好的吃喝一顿,睡上一觉,就能恢复过来。
问题是在眼下这种情形不具备这条件,暴雨如注,到处都是积水,在哪里去睡个安生觉?
这方法是行不通的,唯有从精神方面着手。要想从精神方面着手,鼓起他们的力气,无异于登天,太难了。
李昌国想来想去,没有好办法,只得接着鼓劲:“你们都知道李靖夜袭阴山,端了颉利可汗的老巢一事吧?”
李靖夜袭阴山,那是唐朝的盛事,是唐朝最为辉煌的一页,一个强大的突厥就给灭了,这是唐人心中的骄傲。李昌国一提起这事,康德他们就是满面红光,原本站立都有问题的他们,竟然站得稳稳当当的了,和生了根没差别。
“当年,李靖夜袭阴山,不就是利用大雨大雾掩护的么?我们眼下就是千载难逢的良机!”李昌国接着打气,道:“只要我们赶到连云堡,就能一鼓作气打下连云堡!”
“对!”
康德他们声响若雷,虽只一个字,却是具有震憾之力!个个眼里神采闪烁,神奇般的有了力气。
把康德他们的变化看在眼里,李昌国很是惊奇,原来偶像的力量真的是无穷!
李靖,中国历史上著名的军事家,唐朝杰出的将领,他建立的功勋让人景仰,不要说在唐朝,就是在后世,李靖也拥有无数的粉丝。
他的得意之作,夜袭阴山,一举端了颉利可汗的老巢,把突厥给灭了,在唐朝那是属于传说级别的英雄故事,为人传诵!
只要是唐人,不论男女老幼,都能说上一段半段的!
此时此刻,李昌国以李靖的杰作来鼓励康德他们,无异于一剂强心剂,让康德他们有了力气,个个心神激荡,热血沸腾,恨不得立时杀到连云堡,再来一个李靖夜袭阴山似的胜利!
“好!”李昌国很是欣喜,拔出横刀,在树上刻字,道:“我刻点字,激励激励弟兄们。”
一边说一边挥刀,他的刀法极为精湛,刀光闪闪,一行字就给刻了出来。
“苦不苦……”
“累不累……”
康德他们打量着树上的字,念将起来,个个眼里射出精芒。
李昌国他们离去后,没过多久,李嗣业率军到来,看到树上的字迹,不由得大笑:“好个李兄弟,如此会激励军心士气!”
扭过头,李嗣业冲疲惫的唐军问道:“苦不苦?”
“不苦!”唐军爆发出惊天的吼声。
“累不累?”
“不累!”
唐军兵士打量着树上的刻字,个个跟打了鸡血似的,疲惫一扫而光,人人生龙活虎一般,快得跟风似的,飘了过去。
没过多久,段秀实率军到来,把树上的刻字一打量,如李嗣业一般激励军心士气一通,唐军神奇的恢复了力气,行军速度异常之快。
高仙芝脸上泛着笑容,眼中精光闪烁,手指抚着树上的刻字,异常欣慰,他的难题,竟然给李昌国解决了,由不得他不欢喜。
“苦不苦,想想阴山路!累不累,想想颉利辈!”边令诚驻马树旁,打量着树上的刻字,重重点头,念诵起来,那副让人生厌的公鸭嗓竟然甜如黄鹂放歌,极为动听。
“一句话把李靖夜袭阴山之事全囊括了!”高仙芝笑得很开心,眼睛一眯一眯的,道:“就是有点俗!文人若用如此话语,一定会给人笑掉大牙!”
“副都护,你这是吹毛求疵了!”边令诚不答应了,道:“管他押不押韵,只要有用就成。对仗再工整,没有这气势,有何用?”
“这倒是!我不过是一说罢了!”高仙芝当然不是找碴的。
“李火长如此了得,我都眼红了,若我有女儿的话,我一定要招他为婿。”边令诚随口一说,一句话出口,似乎想起了什么,冲高仙芝一笑,道:“副都护,你不是有个漂亮的女儿么?何不招李火长为婿呢?如此了得的女婿,你在哪里去找?”
“妙丽那丫头……”高仙芝脸上泛起爱怜的笑容,道:“她的事她自个拿主意!那丫头这些天总是鼓着腮帮子,生闷气,不知道是谁招惹了她!”
一拉马缰,道:“走喽!”
高仙芝心情极度之好,几乎是唱出来的。
“苦不苦?”
“不苦!”
“累不累?”
“不累!”
唐军呐喊着,仿佛有着用不完的力气,飞快的进军,很快就到了特勒满川。
第二十章 兵不厌诈
李靖夜袭阴山是唐朝最为辉煌的一页,突厥因此而灭亡。最让唐人扬眉吐气的是,颉利可汗给唐军活捉了。
汉朝击破匈奴,却没有活捉匈奴的单于,而唐朝做到了,这是一场完美的胜利!
当然,让唐人最为欢喜的并不是活捉单于本身,而是这件事背后的雪耻之义。
颉利可汗趁着隋末大乱之际,役使中原,刘武周、梁师都、薛举和李渊都臣服过颉利可汗,这让唐人倍觉耻辱。
尤其是在唐太宗刚刚登基之时,颉利可汗趁着唐太宗登基不久,根基未稳之际,率领十几万大军直入关中,兵临渭水。在唐太宗的强势面前,颉利可汗不得不退让,与唐太宗订了历史上大名鼎鼎的“便桥之盟”,这让唐人对颉利可汗恨之入骨。
是以,活捉颉利可汗一事是唐朝的盛事,让唐人倍觉扬眉吐气。
灭你国,活捉你身!
雪耻,还有比这更彻底的吗?
肯定没有了!
李昌国用此事来激励将士们,爆发出如此神奇的效用,也就在情理中了。
“特勒满川就要到了!”
“特勒满川离连云堡不过半日之程,我们渡过特勒满川,就可以进攻连云堡!”
“晚上,我们可以在连云堡享用吐蕃的马**,吃着吐蕃的烤羊肉,终于可以告别这泥水裹身的倒霉日子了!”
唐军将士们想着李靖夜袭阴山的雄风,憧憬着攻下连云堡的美好日子,眼睛特别明亮。
在泥水里泡了这么多天,有些兵士身上已经长脓疱了,太需要干燥的地方歇息、休整了,连云堡再合适不过了。
然而,将士们的憧憬很快就破灭了,因为特勒满川发大水,洪水滔天,无法渡河。
“轰隆隆!”
还在十里外,就能听见特勒满川的奔腾声响,李昌国骑在马上,眉头一拧,暗道一声不好。他们好不容易赶到特勒满川,士气高昂,正好可以一举渡过去,直奔连云堡,没想到特勒满川发大水了,这是天不遂人愿。
康德他们也听见了,个个脸上尽是震惊之色,还有失望之情。
“莫急,兴许不大呢!”李昌国宽解康德他们,说出的话连他自己都知道是假的。这么远就能听见洪水声,特勒满川的大水还能小吗?
“对!不会太大!”康德他们心知肚明,却没有揭破李昌国的谎言,而是顺着他的话说。
此时此刻,谎言也是一种力量!
李昌国他们赶到特勒满川前,放眼一望,只见特勒满川好大的洪水,水面二十余丈宽,洪水夹带着石块、泥沙、树木、草茎,奔腾而去,泛起滔天的浊浪,宛若千军万马在冲锋般,气势惊人。
李昌国苦笑不已,好不容易赶到特勒满川,只需要渡过去,连云堡是十拿九稳,偏偏在这最后关头竟然为洪水所阻,他除了苦笑还是苦笑。
“历史上,高仙芝进军到这里,为洪水所阻,我原本以为在我的带领下,熟识路途,提了半个月到达,原本应该不会有问题,没想到,依然如是!”
李昌国一阵无力。
“……”
康德他们集体失语,个个张大了嘴,就是说不出话来,一脸的沮丧。
唐军是兴冲冲而来,满打满算可以一举渡河,神不知鬼不觉的赶到连云堡,把连云堡打下来,谁也没有想到的是,在最后关头出了问题,谁能不沮丧?
谁要是不沮丧,那就是麻木!
这事应该向高仙芝禀报,然而,李昌国他们还没有赶过去,高仙芝先赶了过来。他也担心特勒满川发大水,甩下唐军,提前赶来。
“格格!”
高仙芝一双眼睛充血,死盯着泛起滔天之浪的特勒满川,一双拳头握得特别紧,骨节发出阵阵摩擦声。
“要是我有一双翅膀,那该多好!”
高仙芝无比沮丧,在心里暗自嘀咕。
可是,身为统帅,他还不能把这种情绪表达出来,只能深埋在心底。作为统帅,他的一举一动,关系极大,若是他把这股沮丧之情表露,对唐军的军心士气是灾难性的打击,唐军的士气会一泄千里,低落之极。
“啪啪!”
边令诚右手提起,不住抽打自己的嘴巴,一个劲的自责:“我这嘴呀,我这嘴呀,好话不说,为何要说不吉利的话?”
他抽打得极是用力,嘴角都泛红了,微微肿起来。
当日,他与高仙芝说话之际就提出特勒满川可能会发大水,没想到,竟然一语成谶,特勒满川的洪水不是大,是很大,很大!
将士们先后赶到,望着特勒满川,个个一脸的沮丧,连说话的兴趣都提不起。
这是士气低落的征兆,若是不解决好,士气会一泄千里,对唐军极为不利。身为统帅的高仙芝深知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可怕的后果,念头转动之际,立时有了主意,突然仰首向天,哈哈大笑起来。
“哈哈!”
他的笑声宛若惊雷,远远的传了开去,惹得将士们不明所以,望将过来。
“你们莫要丧气,这早在我的意料之中!明日,我们一定能渡过去!”
高仙芝见吸引了将士们的注意,扯起嗓子大声嚷起来,吼得山响。
他说得极有信心,仿佛真有那么一回事似的,将士们的眼中多了一些神采。
“我,高仙芝,率领你们南征北战,东挡西杀,遇到的难事多如牛毛,就未有一件能难住我!区区特勒满川发点小水,就能难住我?”
高仙芝昂起头颅,挺起胸膛,意气风发的道。
他的功名是靠真刀真枪打出来的,他的才能深得将士们信服,将士们一听这话,无不是沮丧之心尽去,信心大振,即将低落的士气不仅不见低落,反倒更加高昂了。
“高仙芝不愧名将之才!一通诳军之言,竟然给他说得煞有介事!”李昌国看在眼里,不由得大是赞赏,高仙芝就是高仙芝。
虽然他说的是假话,不过,在眼下这种情形,却是有着神奇的效用。
假话,有时也是一种利器,眼下就是如此!
“你们先美美的睡上一觉,养精蓄锐,明儿一早渡河!”高仙芝接着诳军,声调更高,尖细刺耳了,比起边令诚的公鸭嗓还要刺耳:“明日午时,我们将在连云堡享用吐蕃的烤羊!”
“大唐万岁!”
将士们爆发出惊天的吼声,声震长空,气势如虹。
“历史上,高仙芝在特勒满川为洪水所阻,他声言能渡河,果然渡过去了,如有神助。难道,明天真能渡河?”
望着振奋异常的唐军将士,李昌国有一种错觉,难道高仙芝真有未卜先知之能?
第二十一章 一举渡河
高仙芝是安西都护府的灵魂人物,深得将士们的信任。可以这样说,将士们对他有着盲目的崇拜,他一通诳军的谎言,将士们尽信不疑。
当日晚上,将士们吃饱喝足,虽是在泥水里睡觉,仍是睡得特别香甜,鼾声如雷,竟然比奔腾的洪水还要有气势。
听着如雷的鼾声,李昌国不由得感慨:“名将若高仙芝者,世间少有!人生如此,夫复何求?”
人若是活到别人连他的谎言也相信的程度上,还是如此之多的人尽信不疑,还有什么遗憾呢?
次日,将士们早早起来,竖起耳朵一听,洪水的哗哗声依然响如雷霆,没有丝毫减弱的势头。不过,出于对高仙芝的信任,将士们没有置疑,而是穿戴起来,准备渡河。
依照他们的想法,高仙芝说能渡河就能渡河!
李昌国眉头紧拧着,有些为高仙芝发愁,大话都说出去了,若不能渡河,他如何收场?
让李昌国想不到的是,高仙芝身着戎装,在亲卫的簇拥下,大步而来,威仪堂堂,丝毫没有为不能渡河而泄底发愁的觉悟。
“这是唱的哪出?难道真有办法渡河?”李昌国把高仙芝那副信心十足的样儿看在眼里,心中有些打鼓。
按照李昌国的看法,如此大的洪水,还是在葱岭中,不要说古代,就是现代军队要渡过去,也要大费周章。要是在眼前这种情形下,高仙芝仍有办法渡河,那他就不是名将了,而是神仙。
“你们先莫要渡,让我先渡河!”高仙芝右手一挥,极有威势,冲热切的将士们道。
他这是以身犯险,将士们哪里会同意,无不是请命,愿为先锋。
李昌国站出来,道:“副都护,我是开路先锋,这试渡之事理应由我来!”
“对呀!”边令诚马上就附和,道:“副都护,你身为主将,哪能涉险!你若要涉险,先得我这监军允准!我若不允,你莫想涉险!”
他板着一张脸,语气极为严厉,那公鸭嗓就更加难听了。
“既然我是主将,那我说了算!”高仙芝也是脸一板,沉声道,一副非要试渡不可。
“副都护,让我等先渡!”
刷的一声,李嗣业、段秀实这些将领拦在身前,如同山岳般,不可撼动。
高仙芝一双眼中精光暴射,扫视众将,大声下令,道:“听我的号令,立即滚到一边去!莫要在这里阻我大事!”
说话之间,左眼有意无意的一闪,似乎另有意思。
李昌国看在眼里,若有所悟,念头转动之际,已是明了,不由得大是好笑,又是佩服,这个高仙芝,为了稳定士气是无所不用其极。
转念一想,在眼下这种情况下,若不如此,还真不好稳定军心士气!
名将就是名将,竟然能想出如此办法!
李嗣业、段秀实他们却没有领悟,愣是站着不动。
李昌国大声道:“遵令!”快步走到一边去了。
李嗣业和段秀实他们看在眼里,大是不满,眼里闪过怒色。李昌国是开路先锋,这事应该是他的事儿,他却走开了,就是与他交好的李嗣业也是忍不住要发作了。
高仙芝眼中精芒一闪,一现即隐,除了李昌国发现了,没有任何人发现,重重点头,道:“李火长遵从军令,很好!很好!”
李昌国冲李嗣业一打眼色,一呶嘴,李嗣业虽然不解,想了想,还是走开了。
这两员猛将一走开,其他人就不能阻止高仙芝了。高仙芝叫人用绳子把他拴得牢实,这才跳进洪水里朝前游去。
他的水性不错,竟然游了很远,虽然浪头不小,却是奈何不得他。高仙芝为了稳定军心,竟然在水中做了几个漂亮的转身,一副悠闲之状。
“大唐万岁!”
将士们不明他的用意,还以真的可以渡河,无不是发出震天价的吼声,恨不得立即渡过河去,杀奔连云堡。
高仙芝看看差不多了,这才游了回来。
“副都护,我们渡河吧!”
李嗣业、段秀实他们个个欢天喜地,以为渡河唾手可得,上前请命。
瞧他们那副万事俱备,只欠高仙芝将令的样儿,李昌国就是暗叹一声:“你们还没有明白高仙芝的苦心,这是在逼他啊!”
“渡河不难,可是,我瞧你们太累……”高仙芝脸上泛着喜色,一副渡河小事一桩的样儿,冲李嗣业他们训话。
“我们不累!”
“我们还可以打到吐蕃去!”
李嗣业他们使出吃奶的力气吼出来。
“你们先养精蓄锐!”高仙芝甩下一句话后,快步离去。
除了李昌国,没有任何人明白他的意思。高仙芝非常清楚,眼下不可能渡得了河。可是,如果他不如此做,就无法稳定军心士气,唐军的士气会一落千丈,那后果不堪设想。
自这天开始,高仙芝变着法子稳定军心士气。一开始,将士们对他的话不敢有丝毫怀疑,可是,谎言毕竟是谎言,总有戳穿的一天。
三天以后,将士们对他的话就不太相信了,开始质疑了。这质疑一起,后果就极为严重,高仙芝的话就不起作用了,将士们的信心士气急剧低落,个个垂头丧气。
高仙芝躲在无人之处,死命的揪着头发,一个不小心揪下一绺,竟然有几根华发了。
“想我高仙芝,纵横西域无敌手,竟然给特勒满川的洪水所困,一筹莫展!”高仙芝竟然为此事而愁白了头,无限感慨。
随着时间的推移,军心士气已经低落得不能再低落了,无论高仙芝如何变着法子,就是不能鼓舞军心士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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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昌国仰首望天,只见天空有不少瓦片似的白云,眉头拧着,刚毅的脸庞泛起了笑容。
“先锋官,你在瞧什么呢?”康德无精打采,靠在一棵树上,有气无力的问一句。
“明天可以渡河了!”
李昌国信心十足。
“噗!”康德失笑出声,取笑道:“这话副都护说了无数回,谁会信?谁信谁是猪!”
“猪才不会信!”李昌国撂下一句话,回转身来,大声下令:“先锋营听令:明日渡河!”
“渡河?渡河就渡河吧!”费雷他们懒洋洋的道。
次日,洪水果然消退了,不过,河面仍然宽阔,波涛滚滚,康德他们不相信可以渡河,竟然无视了李昌国的军令。
李昌国没有多说什么,他很清楚,在眼前这种情形下,任何的话语都是多余的,唯有事实才是最好的证明,飞身上马,一拍马背,战马仰首向天发出一阵嘶鸣,朝着特勒满川冲去。
来到河边,李昌国毫不犹豫的冲进了河里。
第二十二章 神兵天降
自从高仙芝稳定军心士气的法子失效后,唐军沮丧,士气低落,三五成群的聚在一起,议论、嘀咕、质疑、谩骂,各种各样的表情都有。
李昌国策马进入河里,唐军兵士看在眼里,只是好奇,再也没有其他的表情。
“快瞧,李先锋进入河里了,他这是要做什么?”
“他想渡河?副都护试过那么多次,都没有成功,难道他还能成功?”
“副都护足智多谋,攻无不克,战无不胜,深得我等信任,唯独这次不灵验了。一条小小的特勒满川,竟然破了副都护的不败金身。”
唐军兵士盯着李昌国的举动,悄声议论起来,脸上满是不在乎。
李嗣业靠在一块石头上,咬着一根草茎,显得很是无聊,猛然发现李昌国冲入河里,先是一愣,继而就是大吃一惊,惊呼道:“兄弟,你这是做什么?快回来!快快回来!”
虽说特勒满川的洪水已经消退了,可是,依然是波浪滔天,水势不小,李昌国这般冲进去,那不是自寻死路么?
他吼得山响,老远就能听见,李昌国自然是听见了,回过身来,冲李嗣业招招手道:“快来,我们渡河了!”
“还渡河?”李嗣业差点一头栽倒在地上,如此大的洪水,想渡过去那是做梦。
要是能渡过去,高仙芝也不躲在没人的地方偷偷揪头发了。
“快回来!太危险!”李嗣业猛的蹿将起来,飞奔过去,就要把李昌国拉回来。
然而,李昌国并没有给他机会,而是微微一笑,道:“你瞧仔细了,我是如何渡过去的!”
正如康德所说,谁信这话谁是猪,李嗣业当然不会相信,大吼大叫要李昌国赶紧回来。
李昌国并不理睬,策马而去。
望着李昌国渡河,李嗣业急得直搓手,相距太远,又是无可奈何,唯有吼叫。没吼上几声,他的声音就没有了,他的眼睛变直了。
因为李昌国已经到了河中心,那里的河水只到战马的肚腹。
河中心的水深不过战马的肚腹,这证明了水不会太深,渡河很有希望,李嗣业的眼睛猛的瞪圆了,呼吸粗重,胸膛起伏不定,仿佛特勒满川的水面似的。
“难道真的能渡?”李嗣业的信心有些动摇了。
不仅李嗣业的信心动摇了,就是唐军兵士哪一个不是如此?
李昌国冲进河里时,他们不信、不屑,还讥嘲几句。哪里想得到,河中心的水位竟然才到战马肚腹,他们个个瞪大了眼睛死瞪着李昌国的一举一动,哪怕是一个小细节都不放过。
更有不少唐军兵士竟然在不知不觉间站起身了,脖子伸得跟长颈鹿似的,他们兀自不觉。
“哗哗!”
清脆的趟水声响起,只见李昌国骑马朝对岸冲去,溅起大片大片的水花。
在无数双眼睛的注视下,李昌国离开了河中心,战马的肚腹露出来了,紧接着,马腿露出来了。这证明河水越来越浅,渡河不是问题了。
“这个……”无双眼睛闪烁着不信的光芒,唐军兵士个个张大了嘴巴,愣是说不出话来。
就在他们目瞪口呆之际,李昌国顺利的渡过了特勒满川,踏上了对岸。李昌国打量一眼,除了他的双腿沾湿了外,再也没有别的部位浸过水。战马肚腹以上很干燥,并未浸水。
李昌国抬起头来,朝对岸一望,只见李昌国他们个个目瞪口呆,仿佛见到鬼似的,他们兀自没有从震惊中清醒过来。
高仙芝一代名将,打的仗不知道有多少,竟然给特勒满川难住了。为了渡河,他使出了浑身解数,甚至包括使用谎言,都没有成功。谁也想不到的是,李昌国竟然轻轻松松渡过去。
更别说,还是“人不湿旗,马不湿鞯”。
如此之事,要李嗣业他们不极度震惊都不可能。
“你们还愣着做什么?赶快渡河!”
李昌国冲对岸咆哮一声,宛若惊雷,震人耳膜。
“渡河!”
“渡河!”
突然之间,一阵惊天的咆哮响起,唐军个个挥着胳膊,晃着拳头,使出吃奶的力气呐喊。
原本低落的士气陡然之间高涨,瞬间就恢复到了最为巅峰时的士气,兀自没有停下来,士气还在高涨,士气如虹,直冲霄汉。
此时此刻,唐军个个热血澎湃,战意高炽,仿佛打了十个八个大胜仗似的!
特勒满川是拦在唐军面前的最后一道难关,只要过了特勒满川,连云堡唾手可得。先前,特勒满川阻挡了唐军前进的步伐,如今,这最后一道难关已经解决,呈现在唐军面前的是一条康庄大道,连云堡指日可下,谁能不激动?谁能不热血澎湃?谁能不战意高炽?
“我真的是猪!”
康德很是后悔没有听信李昌国的话,重重甩了自己几个耳光,跳将起来,大吼:“渡河!渡河了!”飞也似的冲了过去。
现在这种情形,已经不需要高仙芝的将令了,将士们也知道该怎么做,无不是牵着战马,朝着特勒满川扑去。
若是从空中望去的话,只见上万唐军汇成一片狂潮,渡过特勒满川,溅起片的水花汇成滔天之浪。
高仙芝躲在一棵树后,额头顶在树干上,大声怨叹:“想我高仙芝,一生征战,打过的仗不知道有多少,就从未有如眼下这般困境!”
一边说一边揪头发,一个不小心,又揪下一绺头发,里面有数根华发。
他还要再埋怨,就在这时,一阵惊天动地的“渡河”声响起,高仙芝扭头一瞧,只见唐军好象疯了似的朝特勒满川扑去。
“这个……他们要做什么?”高仙芝不明所以,一脸的茫然。
朝对岸一望,只见李昌国驻马对岸,正朝唐军招手,大叫大嚷,要唐军快快渡河。
“真能渡了?”高仙芝眼里尽是不信之色。
为了渡河,他是使出了浑身解数,都没有成功,要他相信这是真的还真有些难度。
“砰!”
高仙芝额头狠狠撞在树干上,用力过猛,竟然起了一个大青包,很是疼痛。高仙芝却是没有叫疼,而是裂着一张嘴大笑起来:“哈哈!这是真的!是真的!真的能渡河了!”
右手一挥,气势威猛,仰天一声咆哮:“渡河!”
兀自不过瘾,接着就是双拳狠狠晃动:“李昌国,你真是福将!本将有你,无往而不利!”
唐军士气惊天,战意高炽,动作很快,上万唐军渡河不到小半个时辰。
渡过河的唐军,把李昌国围住,个个脑袋上顶着大大的问号,七嘴八舌的问道:“李先锋,你是如何知道可以渡河的呢?”这问题是唐军心中最大的疑问,非要弄清楚不可。
就是高仙芝也是睁大眼睛,死命的打量着李昌国,等待李昌国的回答。
“眼下不是说这事的时候,赶紧的,去连云堡!”李昌国微微一笑,卖起了关子。
“对!”高仙芝重重点头,红光满面:“我要让吐蕃人知道,什么叫神兵天降!”
第二十三章 连云堡
特勒满川南面半日路程处,有一座城池,这就是吐蕃在西域的要地,连云堡(今阿富汗东北部喷赤河南源兰加尔)。
连云堡并不大,方圆不过三两里,仅能驻守一两千军队,其城池建筑得很粗糙,与唐朝的城池比起来,有着宵壤之别。
吐蕃是青藏高原上的奴隶制国家,其崛起是因为松赞干布。松赞干布是唐太宗时期的人物,离现在不到百年,也就是说吐蕃崛起还不到百年。
在松赞干布以前,吐蕃连文字都没有,是松赞干布派人去克什米尔地区留学,然后创立了吐蕃文字,使得吐蕃走上了文明之路。
尽管如此,因其时间太短,底蕴太差,与中国数千年文明的积累相比,差得太远了。
再者,吐蕃地处青藏高原上,地瘠民贫,国力极弱,科技更是不发达,要想拥有坚固的城池,那是不可能的。
不说与唐朝内地的城池比,就是与疏勒相比,连云堡也是差得太远。
不过,连云堡的地势很险要,南面依山,北临特勒满川,易守难攻。更重要的是,吐蕃在连云堡城南十五里处,依山而建军寨,驻有数千吐蕃军队,与连云堡相呼应。一旦连云堡遭到攻击,这里的吐蕃军队就可以及时增援。
吐蕃之所以把这里的军队分驻两地,就是因为连云堡太小,驻不下这么多军队。
连云堡城里,没有几间房屋,有的是一片帐幕。吐蕃人宜于帐幕,不喜房屋,是以城里没怎么修建房屋。
数百顶帐幕东一团,西一簇,没有章法,很是混乱。吐蕃没有严格的律法,不善于组织管理,方才造成这种结果。
城里地面坑坑洼洼,乍一看之下,与现代乡下的土路没差别,一点也不象是城池。一点也没有城池的整洁之气,有的是积水,还有牦牛、马匹粪便,东一团,西一团,看上去跟牛圈没差别。
就中有一座最大的帐幕,是吐蕃大将格桑索却的帅帐。格桑索却身高八尺,长相还算俊俏,皮肤带着太阳色,这是青藏高原的特色皮肤。
此时的格桑索却丝毫不知唐军已经渡过了特勒满川,进逼连云堡了,他聚集麾下,正在取乐。
帅帐里摆了不少几案,十几个部下正在陪他饮酒,欣赏歌舞。
酒是吐蕃的青稞酒,肉是吐蕃的牦牛肉,美人是小勃律的美人。
格桑索却右手里持着一把小银刀,割下一块牦牛肉,塞进嘴里,大口大口咀嚼起来。端起酒杯,美美的喝了一口青稞酒,美滋滋的咂吧着嘴唇,极是享受,眼睛一眯一眯。
五个小勃律美人身着露体装,卖力的唱歌跳舞,细嫩的脸蛋上渗出细汗。
她们固然是卖力,格桑索却对她们没多少兴趣,爱搭不理的。小勃律国土狭小,人口少,要想找到美丽的女人还真有些难度。所谓的美人,不过是矮子里的高个,丑女中的靓女,并不是真正的美女。
要不是看在小勃律王苏失利盛情难却的份上,格桑索却连收留她们的兴致都没有。
“好了!好了!你们下去吧!”格桑索却很不耐烦,冲五个美人挥挥手,象在赶苍蝇似的,暗自嘀咕:“就你们这容貌,勾不起我的兴致。呃,那晚喝醉了不算!”
五个美人知道格桑索却对她们没兴致,不敢多留,施礼之后,快步离去。
“这个见鬼的地方,连个美貌的妇人都没有,真是活见鬼了!”格桑索却骂骂咧咧。
“大将军,您还是向赞普上奏,派我们去守石堡城吧。”一个部下讨好他,道:“大吐蕃坐拥石堡城,唐人拿来我们没办法,而大吐蕃的勇士可以随时进入河湟之地掳掠,时不时就能抢到漂亮的美人。”
“是呀!”一提起唐朝美人,十几个吐蕃将领就是眼睛冒光,口水都流出来了:“文成公主是那么的美貌,母仪天下,唐人的女子虽有不及,却也差得不多。从石堡城出发,要弄到美人,十拿九稳。”
石堡城本是隋炀帝所筑,却在隋末唐初之际落到吐蕃手里。石堡城地势险要,易守难攻,吐蕃坐拥石堡,进退自如,威胁河湟之地。
因为有石堡城的便利在手,吐蕃对河湟之地的掳掠极是频繁,所获极多,这是吐蕃为数不多的美事。
一说起这事,吐蕃将领就是没完没了,更有人大言炎炎,说要打进长安,迫使唐朝臣服。
“禀大将军,唐军来了!唐军来了!”
就在他们做着美梦之际,只见一个亲卫急惶惶的冲了进来,远远就嚷开了,声音如雷,生怕别人不知道似的。
“唐军来了?”格桑索却先是一愣,继而就是仰首向天,畅笑起来:“哈哈!你这话说得有趣,当浮一大杯!”端起酒杯,美滋滋的喝干一杯青稞酒,咂吧着嘴唇,一脸的笑意。
要他相信唐军打来了,不是难,是比登天还要难!
一是因为连云堡地处葱岭的崇山峻岭中,唐军要来攻打连云堡,要克服的困难太多了,多得让人难以想象。
二是因为特勒满川正在发大水,无法渡河,唐军怎么前来攻打连云堡?
虽然格桑索却没有去特勒满川,以他对这里的了解,有着绝对的信心相信唐军不可能渡过特勒满川。
这是十万火急的军情,格桑索却竟然当作笑谈,当作佐酒之物,亲卫差点摔倒在地上。
然而,这事还没有完,只见格桑索却满满的斟了一杯青稞酒,脸上泛着笑容,冲这个亲卫一招手,道:“来!你这话说得有趣,在这鸟不拉屎的地儿,难得听到这么好笑的趣话,你立功了,本将赏你一杯美酒!”
“卟嗵!”
亲卫一头栽倒在地上,直接晕过去了。
格桑索却的话太能打击人了。
“禀大将军,唐军已到城下!”
格桑索却打量一眼晕倒在地上的亲卫,不屑的咧咧嘴角,正想数落一番,又一个亲卫急惶惶的冲了进来,远远就嚷了起来。
“这趣话已经有人说过了,你竟敢拾人牙慧,当治罪!来啊,拉下去,打十军棍!”格桑索却脸一板,沉喝一声,宛若一声惊雷。
“咕嗵!”
这个亲卫万分郁闷,实打实的军情竟然要治罪,这是哪门子的道理?他实在是忍受不了这打击,干脆利索的晕过去。
“大唐万岁!”
格桑索却冷冷的打量着栽倒在地上的亲卫,就要喝令行刑,就在这时,唐军的战号冲天而起,震惊苍穹!
“咣啷!”
格桑索却手里的酒杯砸在地上,摔得粉碎,青稞酒四溅。
第二十四章 率先登城
“大唐万岁!”
唐军的战号冲天而起,震动九霄,大地都在颤抖。
李昌国骑在战马上,朝连云堡疾驰,听着吼动河山的战号,禁不住热血澎湃,战意高炽,恨不得立时把连云堡打下来。
唐朝是中国历史上非常强盛的王朝,有人称之为“梦幻王朝”,一点也不过份。在另一时空时,李昌读史,对唐朝充满着敬意,很是向往。来到唐朝之后,方才发现,唐朝之强盛远过史书所载,一事一物,无不是透露出大唐的万千气象。
如今,李昌国有幸参与连云堡之战,倍觉荣幸。
马革裹尸,正男儿事!
自从渡过特勒满川后,唐军一路疾赶,毫不费力就赶到了连云堡。
坦率的说,从特勒满川到连云堡的道路并不好走,多山道,崎岖不平,不适于通行,然而,对于唐军来说,那根本就不算一回事,个个如同哪咤踩着风火轮在飞。
特勒满川是阻挡唐军前进的最后一道天险,特勒满川给唐军征服了,还有什么能阻挡唐军前进的脚步呢?
区区山道,算得了什么!
“这就是连云堡?”李昌国把连云堡一通打量,很是讶然,一脸的难以置信。
连云堡是吐蕃在西域的重镇,战略地位极为重要,按理说应该修得很是坚固,当打造成金池汤城。然而,依李昌国所见,城墙低矮,高不过三丈。
低矮还不是其主要缺陷,更让李昌国难以置信的是,他目光所及之处,竟然有一个缺口,虽然不大,却能容人突入。
如此重要的城池,有如此之多的缺陷,要不是李昌国亲眼见到,打死他也不信这是真的。
“是呀!”
李嗣业听出了李昌国话里的轻蔑之意,笑着道:“兄弟呀,你也不想想,吐蕃那么穷,连裤头都快没得穿了,哪有钱建造坚固的城池!”
与唐朝比起来,吐蕃非常非常穷,跟叫化子没差别,李嗣业言来极是自豪,高昂着头颅,胸膛挺得老高。
“娘嘞!”李昌国抚着脸颊,暗自嘀咕道:“我怎么看怎么象现代社会的贫民窟、窝棚!”
李昌国这比喻还真是形象,乍一看,吐蕃在西域的战略支撑点跟贫民窟没差别。
“兄弟,你是如何得知特勒满川可以渡过的?”李嗣业偏着头,打量着李昌国,恨不得从李昌国嘴里抠出答案。
李昌国说能渡河就能渡河,如有神助,上自高仙芝,下至普通兵士,个个好奇,偏偏李昌国卖起了关子,不予解释。他们好奇之下,议论多端,各种猜测都有,就是没有一个靠谱。
李嗣业都不知道问过李昌国多少回了,李昌国与他开玩笑,说你自个猜去。
“我们比比,谁先登上城头!若是你先登上城头,我就告诉你!”李昌国掂掂手中长枪,眼中射出炽烈的光芒。
“好!就这么说定了!我一定要比你先登上城头!”李嗣业欣然同意,提着陌刀就冲了上去。
“杀!”
李嗣业一声雷吼,宛若千个万个炸雷轰鸣于耳际似的,惊天动地,地皮都在颤抖。
手中的陌刀重逾五十斤,在他手里跟四两棉花没差别,上下翻飞,好似风火轮。凡挡在他前面的活物,不论是人还是马,俱化为碎片,碎肉飞溅,鲜血迸发。
“这哪里是人,纯粹一绞肉机嘛!”
李昌国与李嗣业多次切磋,对他的武艺极是了解,却是头一遭见李嗣业冲杀,竟然勇猛若斯,不由得大是赞叹。
史载“挡嗣业刀者,人马俱碎”,果是不假。
“杀!”李昌国爆发出惊天的吼声,山河震动,手中长枪舞动,不论是吐蕃兵士,还是战马,挡李昌国者无不是身死,没有人是他一回之将。
李昌国与李嗣业不同,李嗣业端着陌刀在吐蕃军中横冲直闯,无所遇敌手,他所过之处必是一地的尸体,流淌的鲜血。李昌国却是朝那个缺口处杀去,他是打算从缺口处登上城头。
他的计算非常准确,这个缺口不大,仅能容一人通过。前提是,在没有人阻拦的情形下,若是有人阻拦,是不可能通过的。正是因为如此,吐蕃人连修补都不进行。
吐蕃人的盘算是正确的,可惜的是,打缺口主意的是勇猛过人的李昌国,一杆长枪如同蛟龙出海,人挡人亡,马挡马死,不一会儿功夫,李昌国就杀到缺口前了。
吐蕃人一见情形不对,立即调集人手前来阻挡,然而,已经晚了,只见李昌国手中长枪在地上一点,整个人象雄鹰一般腾空而起,落将下来,已是在缺口里面。
正有二十多个吐蕃兵士赶到,却成了李昌国枪下亡魂。
杀散这里的吐蕃兵士,李昌国直朝城头上杀去。
“魔鬼!魔鬼!”
望着杀气腾腾,浑身是血的李昌国,吐蕃兵士不敢撄其锋芒,不住后退,一个劲叫嚷李昌国是魔鬼。
李昌国如同虎入羊群,杀入吐蕃军中,杀得吐蕃兵士哭爹叫娘,四散逃跑。没费多大功夫,李昌国就登上了城头。
此时的李嗣业正在为登上城头而苦战,浑身是血,跟个血人似的,冲城头上的李昌国大吼一声:“兄弟,你怎么这么快呀?”
“打仗是要动脑子的!”李昌国一枪捅翻一个吐蕃兵士,冲李嗣业回答:“那里有个缺口,给我抢过来了!”
“那缺口太小,容不下我呀!”李嗣业的块头比起李昌国稍微大些。
“你不会跳呀?”李昌国没好气的回答,手中不停,杀散吐蕃兵,接应李嗣业登城。
有了李昌国的接应,李嗣业顺利的登上城头。
一个李昌国已经够吐蕃受的了,再来一个勇猛不在李昌国之下的李嗣业,吐蕃人哪里还敢抵挡,呼啦一下,跑得远远的,李昌国和李嗣业身边竟然没有吐蕃兵士了。
“好!好!好!”
高仙芝骑在战马上,打量城头情形,见李昌国和李嗣业登上城头,不由得大喜过望,紧接着就是自责一句:“我竟然不信戍堡立功之事,可笑!”
“李昌国之勇不在秦琼、尉迟恭之下!”
边令诚的公鸭嗓尖细刺耳,却是蕴含着无限的喜悦与欣赏。
李嗣业曾经是安西都护府的第一猛将,勇猛无敌,直到遇到李昌国方才遇到对手。这两人联手登上城头,谁能抵挡得住?
连云堡已经收入囊中了!
第二十五章 升任校尉
“大胆的唐人!报上名来,本将手下不死无名之辈!”
格桑索却身着明光铠,腰悬弯刀,背负硬弓劲矢,手提一根手臂粗细的铁棍,骑着骏马,快马赶来,远远冲李昌国和李嗣业咆哮起来,声音若雷,地皮都在抖动。
他原本在取乐,得到亲卫禀报唐军打过来了,他压根就不信。直到唐军的战号响起,他才不得不信。
格桑索却原本以,以连云堡的坚固可以抵挡得住唐军,忙着披挂,准备出来大杀一通,哪里想得到,在他眼里固若金汤的连云堡在李昌国眼里不值一提,李昌国和李嗣业很快就登上城头了。
他不由得恶向胆边生,决心要拿李昌国和李嗣业立威,震慑唐军。
这想法并非幻想,而是有其实力为后盾。格桑索却本是吐蕃有名的勇士,武艺高强,等闲人哪是他的对手。
“就你?”
李昌国的眼光很是独到,已经判断出,他虽然武艺不凡,可以说极是高强,还不是自己的对手,不由得有些好笑,这也太狂妄了吧。
“真不长眼!”
李嗣业挥挥手中的陌刀,轻蔑一笑。他也看出来了,格桑索却固然了得,还不具备与他为敌的实力。
“我去开城门!”
李昌国跳下城头,手中长枪舞动,宛若游龙,势如雷霆,杀得吐蕃兵士死伤枕籍,对着城门冲去。
虽说李昌国和李嗣业已经杀上城头,唐军是胜券在握了,不过,打开城门,放唐军入城是当务之急。
“兄弟!你的盛情,大哥记下了!”
李嗣业眼里出现一层雾气,对李昌国是感激涕零。
他明白李昌国的意思,是把格桑索却让给他,这是天大的功劳,由不得他不感激。
李昌国对李嗣业极是欣赏,两人交情深厚,虽然不是兄弟却赛似兄弟。李嗣业勇猛无敌,现在还屈就校尉一职,是因为他的军功不够,若是他生擒或是杀掉格桑索却的话,应该能够升将军了。
干掉格桑索却是一件大功,谁都心热,李昌国也不例外。
他仔细算过了,他率军探路,率先渡过特勒满川,再加上刚刚率先登上城头,又是大功一件,这些功劳加起来,升校尉是足够了。即使他干掉格桑索却,也不会升上将军,仍然是校尉,不如成全李嗣业。
“嗯!”
高仙芝和边令诚瞧在眼里,一阵讶然,有些难以置信。
“这个李昌国,有情有义,不争功!好!好!好!”
高仙芝是赞不绝口,一脸的欣赏之意,一口气不知道说了多少个好字。
他这是发自肺腑的赞赏,绝不是作伪。
“大唐重军功,对军功的赏赐极厚,但凡能有机会立功,将士们无不是趋之若鹜,就未有如李昌国这般,让军功于人的!”
边令诚的公鸭嗓极为刺耳,却是蕴含着欣喜与赞赏。
唐朝重视军功,对军功的赏赐很丰厚,这是唐朝能灭国数十的重要原因。但凡有机会立功,谁也不会错过。要是换个人,眼下这种情形,一定会与李嗣业争功。
谁也没有想到的是,李昌国竟然不去争功,而是直奔城门,高仙芝和边令诚对李昌国的认知又深一层,打从心里赞赏。
“他还识大体!”高仙芝是不惜溢美之词,接着赞叹。
“是呀!”边令诚重重点头,道:“眼下这种情形,他二人当分头行事,一个去收拾格桑索却,一个去打开城门迎接大军入城,才是最好的处置。”
说到这里,略一停顿,边令诚扳着手指头细数起来:“勇猛过人,有勇有谋,果断冷静,胆识过人,识大体,不争功,有情有义……此人之可贵,我竟然一口气数不完!”
李昌国当然不知道高仙芝和边令诚对他的好感再度增加不少,赞不绝口,而是提着长枪,直奔城门而去。以他之武勇,吐蕃兵士哪里挡得住,没费多大功夫,就杀到城门边,杀散吐蕃兵士,打开城门。
“大唐万岁!”
城门一开,早就等在城门边的唐军如同潮水般涌进城里,爆发出惊天的战号,九霄为之颤栗!
与此同时,李嗣业已经生擒了格桑索却。整个过程波澜不惊,一切尽在意料中。李嗣业只用了一刀,就把格桑索却吓破了胆。
李嗣业提着陌刀上前,冲格桑索却道:“你不配做我的对手!你接不下一刀!”
格桑索却是吐蕃有名的勇士,他当然不信这话,讥嘲一句:“狂妄的唐人,你不知大吐蕃勇士之勇猛!今日,我要让你好好见识见识!”
他一语未了,李嗣业提起陌刀,对着他狠狠劈来。
陌刀发出耀眼的寒刀,虽只一把陌刀,犹如千把万把对着格桑索却劈去似的,陌刀未到,杀气先至,让人胆寒,格桑索却大吃一惊,忙用手中铁棍拦截。
“咣啷!”
刀棍相交,爆发出惊天的撞击声,宛若雷霆轰地!
格桑索却只觉手中一轻,铁棍断为两截,陌刀挟着劲风直奔他的面门而来。望着扑面而来的陌刀,格桑索却只觉浑身发凉,暗道完了,张嘴想叫却是太过骇异,叫不出声。
然而,让他想不到的是,陌刀并未劈下来,而是抵在他的鼻翼上,刀锋上传来的冰凉让他如坠万载玄冰中,浑身凉透!
“你应该庆幸,我收刀及时!”
李嗣业冷冷的打量着格桑索却。
“噗!”
一声轻响从格桑索却的裤裆里传来,他给吓得屎尿齐流,脸色煞白,跟在土里埋过似的,没有一点血色。
就这样,连云堡给唐军攻陷了,整个过程不到小半个时辰,干脆利索。
“见过副都护!”
“见过监军!”
李昌国、李嗣业、段秀实他们在城门口迎接高仙芝和边令诚。
“呵呵!”
高仙芝并未如以往那般挥手要李昌国他们免礼,而是一双眼睛瞪得老大,仔仔细细的打量着李昌国,仿佛他不认识李昌国,是初见似的。
“监军,你说在这里升李昌国为校尉,可否?”高仙芝的话让人意外。
李昌国是立了大功,他升校尉是铁板上钉钉的事了,也不用着在城门就升吧,得进入城里,清点一番再说。他倒好,在城门口就要升李昌国的官了,要人不觉得唐突都不成。
不过,这又是莫大的荣耀!
只有李昌国这样的勇士才配拥有这样的荣耀!
“正有此意!”
边令诚重重点头,大是赞成。尤觉不足,一双手轻击,发出清脆的“啪啪”声。
“李昌国听令!”得到边令诚首恳,高仙芝决定付诸行动。
“请副都护示下!”李昌国上前一步。
“我,高仙芝,安西都护府副都护,兼知兵马使、四镇节度副使、行营节度使,命李昌国为骁勇校尉!”
高仙芝的声音很高很高,有些尖细刺耳了。
骁勇二字,是为李昌国量身打造的,众人狠狠点头,大是赞成这名号。
第二十六章 狼狈为奸
李昌国如今是安西都护府名符其实的第一猛将,骁勇二字只有他当得。
“谢副都护!”
李昌国施礼致谢。
众人打量着李昌国,艳慕无已,恨不得和他换个位置。
他们艳慕的倒不是校尉这个官衔,就中有不少人是将军,军阶比李昌国要高,不可能艳慕他的军阶,他们艳慕的是高仙芝在城门口就升李昌国为校尉。
这说明高仙芝对李昌国是无比的器重,要不然的话,断然不会如此急切,在城门口就升他为校尉了。
这是莫大的荣耀!
高仙芝一代名将,麾下猛将如云,更有李嗣业这样的猛将,就没有一个人能有如此荣耀,谁能不艳慕呢?
就是李嗣业和段秀实也是看得眼热。
仔细一想,也只有李昌国才能当得起这荣耀,众人又为李昌国欢喜!
“嗯!”
高仙芝打量着李昌国,越看越是欢喜,扭过头,冲李嗣业道:“嗣业,你活捉格桑索却,足以升任将军了,可这将军要表奏朝廷。容这仗打完,回到安西都护府,我再向陛下上奏。”
李嗣业本就是校尉,离将军只有一步之遥,生擒吐蕃大将格桑索却,升任将军的军功是足够了,这事早在众人的意料中。
高仙芝是安西都护府的副都护,相当于现在的军区副司令员,他有权力任免校尉,却是不能任免将军,这需要上奏李隆基。
“谢副都护!”
李嗣业终于媳妇熬成婆了,从校尉升任将军了,虽然还需要朝廷准允,这只是一个程序罢了,不会不准。
“谢兄弟!”李嗣业谢完高仙芝,又冲李昌国施礼,要不是李昌国相让,他这将军必然是要晚上一段时间,他对李昌国打从心里感激。
“何须相谢!”
李昌国微微一笑。
看着麾下两员猛将如此合得来,高仙芝欣慰无已。
众人簇拥着高仙芝和边令诚进入连云堡,个个喜气洋洋,人人高兴。然而,却有一件煞风景之事,那就是连云堡脏乱差,有碍观瞻,边令诚捂着鼻子,一脸厌恶的打量着地上的牛马粪便,眉头皱得紧紧的:“这是城池么?要是在长安,就是马厩也比这洁净!”
“吐蕃人就这点德行!”
高仙芝皱了皱眉,颇是不屑。
“监军,您有所不知,吐蕃人属牛的,喜欢住牛圈!”
就在众人不知如何说话之际,李昌国调侃一句。
“嗄嗄!”
这话挺有趣,边令诚笑将起来,公鸭嗓极是刺耳,指着李昌国道:“你这人,不仅打仗勇猛无敌,说话也挺有趣呢!”
“人不可能总是打仗吧?时不时来点趣叶,这样才会精采!”李昌国笑着回应。
高仙芝、边令诚、李嗣业、段秀实他们重重点头,对这话大是赞赏。一个人老是打仗,缺乏趣味,这生活太没意思了。
进入格桑索却的帅帐,高仙芝老实不客气的坐到他的宝座上,开始发号施令,第一件事就是清点伤亡和战利品。
此战唐军是突然来袭,大出吐蕃的意料,犹如神兵天降,再有李昌国和李嗣业这两员猛将开路,冲杀在前,唐军的伤亡很小很小,战死的不过四十余人,受伤者不过三百来人。取得的战果却是全歼这里一千六百多吐蕃守军,这是以极小代价取得大胜利。
唐军训练有素,军纪严明,装备精良,战法先进,战力极强,善于以小代价取得大胜利,象这样的胜仗,在唐朝比比皆是。
李靖夜袭阴山、苏定方灭西突厥这些经典战例,无不如是!
众将是习以为常,不以为意,仿佛这是天经地义。
“禀副都护!”
段秀实黑着一张脸进来,怒气冲冲,强行压抑着怒气,向高仙芝禀报:“发现大食弯刀!”
“大食弯刀?”
高仙芝脸上的笑容刹那不见,代之而起的是严霜,整个人冷若万载玄冰,猛的站起来,道:“呈上来!”
段秀实手一招,几个唐军进来,把几十把大食弯刀摆放在地上。
大食弯刀弯月型的刀身,上面布满花纹,极是流畅优美,刀光闪闪,一瞧便知极为锋利。
“这不是大马士革刀么?”李昌国的眼睛猛的一亮。
大马士革刀是世界名刀,在历史上享有盛名,“大马士革刀”这说法是西方人的称呼,在当时,还没有这一说法,唐朝称之为大食弯刀。
大马士革刀原本产于波斯,波斯帝国为大食(阿拉伯帝国)灭亡之后,其生产技术就落到大食手里,大量装备大食军队。
大食弯刀出现在这里,说明大食对吐蕃提供了军援,利用吐蕃牵制唐朝,这就是段秀实特别气愤的原因所在。
早在天宝元年,吐蕃和大食组成联军,攻打小勃律,给唐军击败。强攻不成,吐蕃赞普用公主诱惑苏失利,苏失利贪图美色,这才背叛唐朝。
小勃律的背叛引来唐军的征讨,方有今日之南征。
“阿布·穆斯林,你的手伸得太长了!”
高仙芝一双眼睛厉芒闪烁,盯着地上的大食弯刀,一字一顿的咆哮,仿佛一头远古凶兽在怒吼。
阿布·穆斯林是大食帝国的东方总督,负责处理东方事务。大食帝国的东方事务,就是对付中国,大食帝国一直有一个幻想,就是打进中国,奴役中国。
丝绸之路是东方与西方交通的大动脉,促进了东西方的贸易和交往。同时,也把西方称之为“黄金国度”的中国的富饶宣之于西方,西方为之眼红,其中不乏狂人想打到中国,奴役中国。
第一付诸行动的就是亚历山大大帝了。
亚历山大的远征在历史上非常有名,然而,其目的就是要打到中国。据说,在他出发之时,他的老师亚里士多德给了他一幅有关中国的地图。这幅地图有错误,亚历山大的进攻方向错了,打到印度去了。
亚历山大之后,虽然不乏想要奴役中国的狂人,却是没法付诸行动,真正行动起来的就是大食帝国。
大食(阿拉伯帝国)的征服速度旋风一般快,很快就征服了中东地区,进入了中亚,离中国更近了。早在唐朝初年,大食的东方总督哈查只·伊本·优素福就曾想征服中国,他对他麾下的两员大将穆罕默德·伊本·卡西木和屈底波·伊本·穆斯林放言,谁先踏上中国的领土,就让谁做中国总督。
大食更是在开元三年和开元五年,大举入侵西域,妄图占领安西四镇,却给唐朝击败。
这两次东征虽然失败了,大食帝国是贼心不死!
第二十七章 再战再胜
大食对素有“黄金国度”美誉的中国垂涎三尺,一心想打进中国。要想打进中国,必须打下西域,因为西域是大食东进的必经之路,是战略通道。
正是因为如此,才有开元三年和开元五年,大食帝国的大举入侵。
在大食这两次入侵之战中,唐朝是迎头痛击,给大食以沉重打击,大食虽然不甘心,却不得不承认,唐朝异常强大,单凭大食一国难以取胜。
因而,大食的决策者们知道,他们需要盟友,一起来对付唐朝。
这个盟友就是吐蕃了。大食可以拉拢的盟友很多,诸如康国、石国、突骑施、葛逻禄这些国家,不过,这些国家与吐蕃比起来就远远不如了。
吐蕃地处青藏高原,虽然国力远远不如唐朝,却是有着地利。青藏高原山高林密,道路崎岖,易守难攻,即便是强如唐朝也是拿吐蕃无可奈何,只有当吐蕃进入西域或者河湟之地时才能对其进行迎头痛击。
也就是说,吐蕃是立于不败之地的,即使在西域和河湟之地败得再惨,只要唐朝不进攻青藏高原,吐蕃就高枕无忧。
正是因为吐蕃拥有如此有利的地利,才没有给唐朝象灭突厥和吐谷浑、高丽一样灭掉。要是没有这样的地利,凭吐蕃那点国力,唐朝不灭吐蕃十次也要灭他八次。
意识到这点之后,大食帝国就与吐蕃靠近了,相互勾结,狼狈为奸,共同对付唐朝。
在这里顺利说一句,当时的吐蕃幅员极为辽阔,控域万里,不仅仅包括青藏高原,还包括现在的阿富汗、克什米尔、巴基斯坦和印度的部分领土,只不过青藏高原是其核心地区。
帅帐里一片寂静,没有人说话,唯有一众人粗重的呼吸声。
高仙芝双拳紧握,眼中如欲喷出火来,死盯着大食弯刀,几欲将其熔化。
边令诚呼吸粗重,几度张嘴欲言,却是没有说出话来。
李嗣业狠狠晃拳头,用力过猛,手背发青。
李昌国深吸一口气,不住转念头。在另一时空时,他就知道唐朝与阿拉伯帝国是死敌,两国间曾经进行过大战,当时的理解还不深刻。到了唐朝,对当时的情形进行深入了解,方才知道大食亡唐朝之心不死!
在连云堡发现这么多的大食弯刀,这说明两国勾结已深,由来已久。
吐蕃与大食相互勾结,共同对付唐朝一事,高仙芝他们早就有所预料,当真正证实之后,又是另一回事,一时难以接受。
“副都护,事已至此,再气也无用。”李昌国深吸一口气,强迫自己冷静下来,提醒高仙芝道:“为今之计,是早日攻下小勃律,切断吐蕃进入西域的通道,再与大食周旋!”
唐朝与大食迟早必有一场大战,这是共识。正是基于这一认识,高仙芝这才谋划了这次远征,为的是切断吐蕃进入西域的道路,便于他集中兵力与大食大战。
“言之有理!”
高仙芝微微颔首,大是赞成这话,道:“骁勇校尉听令!”
李昌国上前一步,接军令。
“命你为前锋,立即率军赶去城南,把吐蕃余部歼灭!”高仙芝手右握拳,重重砸在地短案上,冷冷的道:“务使一个不得走脱!”
连云堡里的吐蕃军队不过是吐蕃驻守西域大军的一部分,在城南十余里处还有七千吐蕃大军。干掉这些吐蕃余部,是当务之急,刻不容缓,若是不发现了大食弯刀,让高仙芝气愤的话,他早就下令进攻了。
“遵令!”
李昌国领命,快步离去。
高仙芝命令李嗣业率军从后跟进,增援李昌国,而他本人率领大军,从后跟来。
XXXXXXXX
连云堡城南,有一个巨大的山塬,吐蕃军队在这里依山建寨,驻有七千大军。
这里的吐蕃军队压根就不知道连云堡已经给唐军攻克,还在优哉游哉的闲聊。吐蕃军队的军纪远远不如唐军,在没事的时候,极为松散,只要不太过份,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吐蕃军队做得最多的便是吃肉喝酒,在葱岭中驻守,便是到了鸟不拉屎的地方,没什么娱乐之事,除了吃肉喝酒,他们还真找不到什么有趣的事。
就是想找女人,在这山高林密的葱岭中,只有野兽是母的,要找女人,难度相当的高。
在吃肉喝酒之外,就是打打猎猎,还算是一种消遣。不过,哪有吃肉喝酒那么让人痛快?
吐蕃兵士三五成群的聚在一起,吃着牦牛肉,喝着青稞酒,说些不着边际的话,东扯一句,西扯一句,说得最多的就是命苦,给派到这鸟不拉屎的穷乡僻壤之地。
“这个鬼地方,想找个女人都没地儿!”
“你还想找女人?做梦吧!山林中的雌兽倒有不少!”
“要是有唐军来就好了,我们可以杀唐军消遣消遣!”
“噗哧!葱岭尽是崇山峻岭,万水千山,险绝之处多不胜数,要唐军到这里来,除非他们长上翅膀会飞,飞过来!”
“就算他们会飞,也飞不来!”
吐蕃兵士无聊之极,竟然盼望打得吐蕃闻风丧胆的唐军到来,实在是让人想不到。这也折射出了,在此处驻军是何等的枯燥与无趣了。
“大唐万岁!”
吐蕃兵士真是长了一张乌鸦嘴,说唐军唐军就到,冲天的战号响起,声震长空,地皮为之颤抖。
“哦!”
吐蕃兵士听在耳里,却是发出一阵欢呼声,人人脸上泛着喜悦,笑呵呵的道:“是谁这么有才?竟然派这么多人学唐军嗥叫!”
就算打死他们,他们也不会相信唐军会到来,竟然以为有人无聊透顶,扮唐军玩耍了。
“大唐万岁!”
又是一声惊天动地的战号响起,只见山塬下出现不计其数的唐军,个个如同下山猛虎,挥着横刀,对着山寨冲来。
“真的是唐军?”
吐蕃兵士将信将疑,睁大眼睛,死命的打量着唐军,过了老半天,这才确认不假:“真的是唐军!是唐军!”
“唐军杀来了!”
“快杀唐军啊!”
“终于有消遣的了!”
吐蕃兵士反应不一,议论纷纷,指点着唐军,有人欢喜,也有人恐惧。
然而,他们还没有反应过来,唐军就冲到山寨前,只见一个身如铁塔的年轻人手中长枪对着寨门就是一砸,木屑纷飞中,寨门粉碎。
“杀!”
李昌国一声咆哮,宛若平地惊雷,舞动长枪,率先冲进山寨。
唐军紧随其后,如同海潮一般涌入山寨,砍杀起来。
若是从空中望去的话,只见整个山塬起初只有些许红色。很快的,红色越来越多,到后来,整个山塬都成了赤色。
在日光下,整个山塬泛着妖异的红光,说不出的诡异!
第二十八章 夺得首功(求推荐票)
这是屠杀!
真正意义上的屠杀!
唐军挥着横刀,吼着战号,对着吐蕃兵士身上狠狠招呼,下手狠辣,丝毫不留情,瞧他们那狠劲,恨不得把吐蕃兵士杀上十回八回似的。
吐蕃的国力远远不及唐朝,与唐朝打了上百年的仗,是输多胜少。可是,吐蕃凭借青藏高原的高山密林为依托,总是瞅冷子对唐朝下手。就象一个小偷,总是趁主人不注意的时候来上一手,这让唐朝烦不胜烦,唐军对吐蕃兵士特别恨,下手自然是不留情了。
吐蕃兵士哪里是唐军的对手,唯有抱头鼠蹿的份,哭爹叫娘,恨爹娘少生两条腿。
唐军训练有素,装备精良,军纪严明,战术先进,战法灵活,而吐蕃军队无论是装备、训练、还是战术战法与唐军都没法比,二者不在一个数量级,吐蕃军队哪里是唐军的对手。
更别说,自从渡过特勒满川以后,唐军士气如虹,战意高炽,人人恨不得与吐蕃大战一场。然而,连云堡一战,吐蕃军队没有组织起象样的抵抗,唐军没怎么打,连云堡就给拿下来了。
最重要的是,唐军神兵天降,突然出现,打了吐蕃一个措手不及,根本就组织不起有效的抵抗。
这里的吐蕃军队就成了唐军发泄的对象,唐军就象虎入羊群,不可阻挡,吐蕃军队根本就挡不住,唯有给唐军砍杀的份。
“这哪里是打仗,纯粹就是农夫在收割庄稼!”
李昌国打量战场情形,不由得很是震惊,史书记载唐军的战力极为惊人,果是不假。
地上的尸体迅速堆积,只一会儿功夫,地上就是厚厚一层尸体;鲜血来不及浸入土里,汇成一条条小溪,从山塬朝山下流去,发出“哗哗”的声响。
整个战斗干脆利索,前后不到小半个时辰,吐蕃驻扎在这里的七千军队就所剩不到一千了,这还是唐军觉得再杀下去没有意思了,自动停手的结果。要是唐军再杀一会儿,不会有一个吐蕃兵士活着。
“你们,你们……”高仙芝骑着骏马冲上山塬,把战场情形看在眼里,一阵无语,结巴着道:“下手也太快了!我刚刚赶到,你们就杀光了!”
李嗣业嘿嘿一笑:“副都护,这都是骁勇校尉神勇无敌,不能怨我!我也没杀多少!”
李昌国率军第一个杀到,他斩杀最多,其次是李嗣业。他随后到来,斩杀虽然不少,却是远远不及李昌国。
“这能怨我么?”李昌国耸耸肩,摊着双手,道:“我就是再厉害,双拳难敌四手,我一个人能杀多少?这都是副都护把兄弟们训练得勇猛如虎!副都护,您若想杀个痛快,以后训练军队的时候,少费点心力就成!”
这话有趣,还有理,高仙芝给噎住了,愣了愣,道:“说到底,还是我的不是了?”
李嗣业偷偷冲李昌国一竖大拇指,在高仙芝面前敢于如此说话的,只有李昌国一个了,他也没这份胆量。
“大唐万岁!”
突然之间,唐军爆发出惊天的吼声,声震长空,大地为之颤抖!
“大唐万岁!”
高仙芝、李昌国、李嗣业、段秀实、边令诚他们挥着胳膊,晃着拳头,大声呐喊起来。
这是胜利的欢呼!
吐蕃打入西域的楔子,高仙芝的眼中钉、肉中刺就这样给拔除了!
只需要打下小勃律,就可以切断吐蕃进入西域的通道,安西都护府就无后顾之忧,可以集中兵力与大食争锋了!
这是一个天大的胜利,缴获的物资多不胜数,皮甲、锁甲、弯刀堆积如山,更有数万头牦牛和马匹,收获极丰。
在这些缴获中,只有牦牛和马匹唐军有兴趣,至于皮甲、锁甲和弯刀与唐军的装备差得太远,唐军连正眼瞄一眼的兴趣都没有。
当晚,宰杀牦牛犒军,唐军吃肉喝酒,欢快难言。
自从离开疏勒,进入葱岭以来,唐军是第一次吃上如此丰盛的饭菜,欣喜难言。
李昌国吃着牦牛肉、喝着青稞酒,只觉这是人世间最美的美味了,不是他没见识,而是因为长期行军,只能冷食,难得吃上热食,嘴里早淡出鸟来了。
上自高仙芝,下至普通兵士,无不是这种感受,大口吃肉,大口喝酒,惬意万分。
吃喝一阵,高仙芝站起身,端着酒杯,来到李昌国面前,大声道:“诸位:我们这次南征还未结束,不过,吐蕃军队已经完了,这是天大的胜利!”
这次南征最为关键的就是要干掉吐蕃驻守西域的军队,只要干掉吐蕃军队,小勃律就会失去靠山,不足为虑。
“我们之所以胜利,胜利来得如此之迅速,完全出乎我的意料,那是因为我们有勇猛无敌、果敢冷静、有情有义、有勇有谋的骁勇校尉!”高仙芝一长串的溢美之词套在李昌国头上,道:“诸位,请举杯,敬骁勇校尉一杯!”
“敬骁勇校尉!”
边令诚、李嗣业、段秀实以及众将站起身,冲李昌国微笑敬酒,他们认为这是天经地义。
李昌国所做之事,他们看在眼里,佩服在心头,就是边令诚这个爱挑刺的监军也是大为赞赏,认为这是理所应当。
“我是有些功劳,不过,若无副都护的信任,委以重任,若无兄弟们的勇猛冲杀,不会有此大胜!这杯酒,我实是不敢当!”
李昌国一如既往的谦逊,博得众人的好感,齐齐点头,大是赞赏,举杯道:“请!”
一仰脖子,李昌国一口喝干,只觉滋味无穷。
这杯酒特别有意义,这说明李昌国在军中的威信已经提升到极高的地步了。
“骁勇校尉,你是如何得知特勒满川可以渡过的呢?可以为我们解惑了吧?”高仙芝还没有说话,边令诚就问询起来了。
“对!对!对!”
一片附和声响起,上自高仙芝,下至一众将领,无不是睁大眼睛,死盯着李昌国,等他解惑。
当时李昌国说可以渡河了,没有一个人相信,就是与李昌国交好的李嗣业也是不信,结果却是如有神助,一举渡河,众人一直很奇怪,只是因为军情紧急,要攻打连云堡,只能暂时放在心头。
“也没什么,我观瞧天上的云彩,发现天气当晴了。”李昌国笑笑道。
当日,李昌国仰头观看天上云彩,发现天空出现不少象瓦片一样的云彩,这让他想起了家乡的一句谚语“天上瓦瓦云,晒得胯胯疼”。
瓦瓦云是说象瓦片一样的云彩,胯胯是指胯根。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天上出现瓦片一样的云彩,会是大晴天,胯根都会晒疼。
有经验的老人要出门,仰头看看天上的云彩,决定要不要出门,要不要带雨伞。
天晴了,雨住了,山洪自然就消退了,可以渡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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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冰川天险(求推荐票)
艳阳高照,万里无云,真是个好天气。
在葱岭的崇山峻岭中,虽然骄阳似火,晒在身上却没有那么热,而是温暖,因为山太高了,山风吹来,凉飕飕的,很是舒服。
唐军在葱岭的千山万水间行进,人人脸上泛着喜悦,个个带着笑容,仿佛有着用不完的力气似的,原本崎岖难行的山道竟然如同平地,步履如飞。
打下连云堡之后,唐军稍事休整,高仙芝一声令,大军接着出发,朝阿弩越城(现克什米尔地区)进发。
过了阿弩越城,就到了小勃律的边境,这次南征离最后的胜利就更近一步了。
这次南征,虽然困难无数,波折甚多,都给唐军一一克服了,取得了连云堡大捷,唐军士气高昂,战意高炽,如同九天之上的烈日,不可抑止,有着无尽的动力,行军对于他们来说,不再是苦累,而是一种享受。
一如既往,李昌国率领康德他们走在前面探路。唐军南征之所以如此顺利,除了唐军的士气高昂,意志坚韧,准备充分之外,就是因为李昌国这个先锋官极为称职,三军信服,李昌国若是不接着当先锋的话,谁有脸当这先锋官?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从连云堡到阿弩越城这段路,李昌国没有走过,不太熟悉。不过,高仙芝准备充分,搜集到的资料很多,李昌国仔细阅读,再找些山民问路,没有出差错,唐军的行进一仍是旧,非常快捷。
“好凉爽!”
康德解开衣衫,露出结实的胸膛,一脸的享受,仰首向天,嘀咕道:“这是怎么回事?天上骄阳似火,这里却是凉爽异常,一点也不觉得热!”
“是呀!”
费雷他们重重点,齐声附和。
李昌国也觉得奇怪,虽说葱岭的海拔高,天气不会太热,尤其是山风拂来更是一种享受,让人心旷神怡。可是,也没有如此这么凉爽的,就跟开着空调似的。
仔细瞧瞧,这里离坦驹岭山口(今克什米尔北部德尔果德山口,在今克什米尔西北境巴勒提特之北、兴都库什山米尔峰东)不远了,只需要翻过这座山就到了坦驹岭山口。
按照路线,只要过了坦驹岭山口,就到了阿弩越城。到了阿弩越城,就到了小勃律的边境上,离胜利只有一步之遥了。
“山岭上有古怪!”李昌国眉头一掀,宛若出鞘的利剑,大声道:“我先去坦驹岭瞧瞧,为兄弟们探好路!”
“遵令!”
康德他们对李昌国是心服口服,佩服得一体投地,对他的命令是执行无误,轰然相应。
在李昌国的率领下,众人加快脚步朝坦驹岭上赶去。一个时辰后,他们终于登上了坦驹岭,只觉眼前一亮,一片耀眼的光华射来,刺激得眼睛都睁不开。
李昌国的眼睛不由自主的闭上了,大是惊奇,这是什么光华,如此刺眼。要知道,他是练武之人,一双眼睛异于常人,连他都觉得受不了,康德他们就更别提了,个个眼睛给刺激得流出了眼泪。
再度睁开眼之后,李昌国这才瞧清楚了,惊呼一声:“啊!”
李昌国胆量极豪,很少能有事让他吃惊,象这般惊呼出声的事压根就不多,康德他们与李昌国相识以来是第一遭见到,个个惊奇,努力睁开眼一瞧,大是吃惊,张大了嘴巴,却是没有发出尖叫。
因为他们太过震惊,集体失声了!
他们入眼的并不是草木山石,而是一挂冰川,巨大的冰川!
这冰川自坦驹岭山口始,分为两部分,东边的叫雪瓦苏尔冰川,西面的一条叫达科特冰川,这两条冰川长度都在十公里以上。
站在坦驹岭上把整个冰川尽收眼里,十几公里晶莹如玉,说不出的瑰丽雄奇。放眼一望,只见冰丘起伏,冰塔林立,冰崖似墙,裂缝如网,真是一险绝之处。
更让人称奇的是,在日光下,冰川闪闪发光,好象一面十几公里大小的镜子,反射的光芒让人眼睛都睁不开。
李昌国大是称奇,万未想到,竟然有如此大的冰川。
“我们要从这里过?”康德喉头发出一阵咕咕声,仿佛打鸣的公鸡给人掐住了脖子似的,半天才说出一句废话。
唐军要是不从这里过,赶到这里来做什么?
“李先锋,我们能不能绕过?”
众人知道李昌国对葱岭熟悉,很是期待的盯着李昌国。
“这是唯一的道路!”
李昌国非常清楚,唐军要想赶到阿弩越城,必须从这里经过,没有别的道路。
“这这这这……能过么?”康德结巴了半天,方才问出来,眼睛朝悬崖下一瞧,只见悬崖万丈,深不见其底,不知道有多深。
更要命的是,一条小径,仅能容脚,从冰川上穿过,这就是唐军进军的道路,这也太吓人了!
康德在死人堆里睡过觉,在血水里洗过澡,一颗心磨炼得极是坚韧,等闲之事哪能让他害怕。可是,在冰川面前,第一次知道恐惧为何物了。
“不过也得过!”
李昌国说出一句很没人情味,却又无奈的话。
唐军南征,这是必经之路,不过也得过!
不要说冰川天险,就是刀山火海也要过!
“我先试试!”
李昌国平生头一回遇到如此险路,尽管武艺高强,身手了得,心中也是打鼓,能不能过,他也没有把握。
牵着战马,李昌国踏上了冰川上的小径,只觉脚下一滑,好在身手敏捷,还能稳住。
“律律!”
战马惊嘶一声,不住后退,身子在哆嗦,眼里露出恐惧之色,瞧它那模样,恨不得有多远跑多远。
“下去!下去!”康德手一扬,马鞭狠狠抽在马背上,战马四蹄踏地,就是不朝前走。
李昌国想了想,先去探探路再说,放开缰绳,战马朝后退缩,马尾巴夹在屁股下面,夹得紧紧的,四条腿不住打颤。
这匹战马是西域良马,极为神骏,千山万壑不放在眼里,没想到竟然给冰川给吓住了,李昌国还真是无语。
“先锋官,小心点!”康德叮嘱一句,小心翼翼的踏上了冰川小径。
“你也要小心些!”李昌国叮嘱一句,小心的朝前走去。
“啊!”
还没走两步,康德朝悬崖下一望,只见万丈悬崖深不见底,心中一突,双腿打颤,再也站不稳了,朝悬崖下摔去。
第二十九章 妙计解困(求推荐)
“啊!”
费雷他们尖叫起来,就要上来相救,哪里来得及,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康德朝悬崖下摔去。
如此高的悬崖,若是康德摔下去,就是一百条命也完蛋了,费雷他们一颗心直往下沉。
“完了!完了!”
康德知道他绝无幸理,痛苦的闭上眼睛,等待死神的到来。
然而,就在他绝望之际,只觉胯下一疼,好象撞到了硬物,不偏不歪,正好把那玩意给撞上了,剧疼钻心,惨叫一声。
“我这就要死了么?”
康德以为他砸在冰丘上了,以为他死定了。
“伸手!”
就在这时,一个低沉的声音响起,康德睁开眼一瞧,只见李昌国的右手正朝他伸来,不假思索的伸出手,握着李昌国强劲有力的右手,一种安全感油然而生。
“起!”
李昌国低喝一声,右手一使劲,康德就象腾云驾雾一般飞了起来,落将下来,已是在安全处。
“这个……”康德兀自在发愣,不知道发生了何事,直到费雷他们上前,把他搀扶到一边,他方才弄明白。
原来是关键时刻,李昌国把手中的长枪掷处,插入冰崖上,他撞在长枪上,停止了摔落。李昌国踩在悬崖上,及时把他救了上来。
“咚咚!”
康德一颗心怦怦直跳,脸色苍白,如同在土里埋过似的,没有一点血色。
他这是在鬼门关走了一遭,任他胆大,也是吓得不轻。
“谢李先锋救命之恩!”康德冲李昌国致谢。
“罢了!”李昌国挥挥手,阻止他。
“好大的冰川!”
就在这时,一个雷鸣似的声音响起,只见李嗣业带着部下到来了。
“天啊!这么大的冰川!”
“我们要从这里过?”
“这能过么?”
唐军一到,个个惊讶不置,张大了嘴巴,表情极为夸张。
“兄弟,你探过了?”李嗣业大步过来,冲李昌国问道。
李昌国摇头,道:“正在探!”
“让我试试!”李嗣业把冰川一打量,信心十足,道:“论到胆量,我们安西都护府谁有我的大?就是兄弟你,也不见得能胜过我呢!”
一边说,一边朝冰川行去,健步如飞,瞧他那模样,仿佛这不是冰川小径,而是康庄大道似的。
“小心些!”
李昌国提醒一句,以李嗣业的身手,应该不会出问题,倒也不担心。
“知道了!”李嗣业应一句,来到冰川上,抬脚就走了上去,走了几步,笑呵呵的道:“这不难走啊!不难!”
小心翼翼的朝前行去,一直走了十几丈,都没有问题,康德他们看在眼里,大是振奋,以为李嗣业可以通过。
然而,就在这时,惊变骤生,只见李嗣业朝悬崖下一望,尖叫一声:“啊!”
一声尖叫如同雷霆,震得人耳鼓嗡嗡作响。
“不好!”
李昌国知道不妙,飞也似的赶过去。
“兄弟,快来救我!”李嗣业的声音都在发颤,双手紧紧抓着一块冰棱,身体紧帖在冰川上,一动不敢动,一张脸苍白没有血色,如同在土里埋过似的。
这还不算完,李嗣业的双腿不住颤抖,哆嗦不停。
站在冰川上,双腿再打抖,那是雪上加霜,一个不好就要掉下去,那就全完了,李昌国一颗心提到嗓子眼了,大声吼起来:“不要朝下看!不要朝下看!”
在悬崖上,越是朝悬崖下看,越是害怕,这是经验之谈。若是不朝下看,反倒没事。
“我不看!”李嗣业有气无力,声音发抖,忙闭上眼睛。
李昌国小心翼翼的过去,拉着李嗣业的手,道:“慢慢来,随我一道走!小心些!莫要朝下看!莫要朝下看!”
李嗣业非常配合,跟着李昌国,小心翼翼的朝坦驹岭上行来。
此时的李嗣业,再也不是那个勇猛若虎的猛将,好象一个心惊胆颤的稚童,走路都在打哆嗦。李嗣业猛将之名在外,谁也不会想到竟然是怕悬崖,要不是亲眼看见,谁也不会相信。
还算顺利,总算是离开冰川,来到安全处,李嗣业再也坚持不住了,推金山倒玉柱似的仰面便倒,栽在地上,身上的冷汗渗出来,把衣衫都打湿了。
“你怎么会害怕?”李昌国有些好奇,以李嗣业的勇猛,应该不会怕才是。
“一开始好好的,没甚事。可是,我好奇,冲悬崖下一望,突然之间,心惊胆跳,一双腿不听使唤。”李嗣业一脸的郁闷,嘀咕道:“我告诉我自己,不要怕,这没什么大不了。我征战疆场,什么大场面没见过,区区一道冰川能奈我何?可是,无论我怎么宽解,双腿就是不听使唤呀,我也没办法!”
李嗣业以勇猛闻名,这辈子就不知道什么叫害怕,平生第一遭知道“怕”字怎么写了。
他的话道出了一个事实,在冰川上,任你如何叮嘱、如何宽解,真要到了那时候,双腿就是不听使唤,谁也没办法的事。
“有道是金无赤足,人有无完人,兴许恐高就是李嗣业的克星!”李昌国抚着脸颊,有些哑然,李嗣业这样的猛将,竟然恐高。
唐军不断开来,每到一拨,都要惊叹一番。
没过多久,高仙芝到了,把冰川一打量,心里凉拔凉拔的,一颗心直往下沉。
阿弩越城就在坦驹岭下,只要下去就能进入阿弩越城,可是,一道冰川天险却是挡住了唐军前进的步伐。
这正应了一句话“看得着,吃不着”,谁能不郁闷?
高仙芝下令挑选一些勇士,由李昌国带着去探路。可是,没用,李昌国固然不怕,这些勇士却是巩高,没走多远就退了回来,个个一副我宁愿受军法也不愿再去的样儿,把高仙芝弄得没办法。
三令五申,一而再,再而三的下令,没用!
到最后,更有人坐在地上,干脆不走了。
要过这道冰川,有两个主要难题需要解决,一个是太滑,不容易站脚;二是恐高,只要朝悬崖下一望,即使勇如李嗣业也是害怕,更别说一般的唐军兵士了。
第一个问题倒好解决,只需要用布把脚包起来就成,战马的蹄子也可以用布缠住。
这滑不是问题,最大的难题就是恐高。这是万丈悬崖,谁都得惧上三分,就是高仙芝本人在上面走了一段,也是惊出一身冷汗。
高仙芝又发愁了,躲在没人的地方揪头发去了。
正揪着,李昌国来了,撞个正着。李昌国万万没有想到,一代名将,高仙芝竟然愁得揪头发了,不由得有些好笑。
高仙芝一见李昌国到来,忙摆出一副屁事没有的样儿。
李昌国笑道:“副都护,末将想到一策,或许可以一试。”
“哦!”高仙芝很是惊讶,忙问道:“何策?”
李昌国在他耳边轻语一阵,高仙芝的眼睛明亮如同夜晚的繁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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