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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九鱼     我乃路易十四txt下载     我乃路易十四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三百四十章 烦恼的科西莫三世

    事实上,要说熟悉,路易十四更熟悉克里斯蒂安.惠更斯,因为他曾经三次造访巴黎,并在皇家科学院如鱼得水了好一阵子,他和笛卡尔、莫里、帕斯卡等学者相谈甚欢,他甚至在昂热拿到了一个博士学位,他的法国朋友们当然会竭力劝说他留在巴黎,惠更斯也心动过,但之后不久,法国的国王路易十四就对佛兰德尔露出了獠牙,紧接着就是荷兰。

    惠更斯自认无法这样为这样一个暴君服务,就假称自己疾病缠身,回到了海牙,只是没想到兜兜转转,他和斯宾诺莎又落在了太阳王手里,不过可观点想,总要比落在科西莫三世手里好,他复杂的感情几乎要从眼睛里溢出来了,才想要说些什么,就有一个从另一处跑来的年轻人打断了他。

    “先生!”那个年轻人跑到他们身边,用怀疑的眼神看了看围绕在囚笼边的一群人,压低了声音——但也许是因为太兴奋了,这里所有的人都几乎能听到——“斯宾诺莎先生,”他对斯宾诺莎真心实意地恭贺道:“先生,加诸在您身上的冤屈很快就能洗清了,您是有那个资格教导我们的,我们已经说动了大公之子费迪南,他拿着您的文卷去向大公求情了!”

    斯宾诺莎张大了嘴。

    如果一定要找个形容词,那大概就是他在炼狱中煎熬了许多年,不得不接受魔鬼的邀请时,他的弟子又举起叉子,一把把他插到岩浆里去了——这种感觉实在是难以描述,就连路易十四都觉得有点凄惨,那个学生没有得到应有的回应,神情也慢慢地从兴奋和喜悦变成了迷惑,“……我说,你是对大公之子费迪南说,”惠更斯深呼吸了几次,才能发出声音:“你们接受的并不是一个寂寂无名的磨镜工人的教育,而是接受了一个来自于阿姆斯特丹的……离经叛道的学者的教育……吗?”

    “我们并不觉得斯宾诺莎先生的想法是错误的。”那个学生谦恭地道:“他为我们打开了一扇观察世界的新门扉。”

    “你们也对费迪南殿下说了……斯宾诺莎的名字?”

    学生点点头。“上帝啊,”这下子,惠更斯彻底地说不出话来了:“上帝啊,上帝啊……”他胡乱地叫道:“你们做了怎样的蠢事啊!”他几乎要扑上去抓住那个学生的衣领,大声咆哮,责问他是不是有意要谋害自己的老师了,但在他行动之前,斯宾诺莎倒是大笑起来,虽然他的笑声就像是用铁扫把扫过墙面,听来令人毛骨悚然:“我的朋友,我的克里斯蒂安,”他笑了两声,就低声说:“别责怪他们,也别去恳求上帝了,我们都知道,上帝并不会轻易关注一个人类的命运,祂所能,所会,所知晓的要比这庞大的多,我们只是一粒微尘,祂却是宇宙。”

    “快别说了。”惠更斯虚弱地喊道。

    “我们做错了吗?”学生看上去比斯宾诺莎还要惊慌一些,“我们甚至已经筹集到了一笔赎金!”

    “不是赎金的问题。”米莱狄夫人打断了他的话,“你们是什么时候让费迪南殿下去向他的父亲求情的?”

    “我们在今天中午说服了费迪南,”那个学生说:“他答应我们,他正要去见他的父亲谈一件事情,可以顺便求得他的特赦——他看过斯宾诺莎先生的作品了,他认为先生是有相当的真才实学,完全可以与耶稣会的教士们相比的,他也承诺我们说,即便无法使得先生立刻被释放,至少也能换成囚禁或是驱逐。”

    米莱狄夫人看了看天色,“我们可真是幸运啊,陛下,”她说,“如果我们再晚一天,我们看到的就只有斯宾诺莎先生的尸体了。”

    学生的脸顿时白了,他看向惠更斯,还是不太明白自己干了怎样的一件蠢事。

    “我们先离开这里吧。”路易十四说:“至于……这里,惠更斯先生,您先跟我们离开,不然这里只怕要多出一只囚笼了。”

    “可是……”

    “您是一个数学家,”国王温和地说:“惠更斯先生,那么您就应该知道,一个确定的1永远要比另外一个不确定的数字大。”

    “……您说得对,”亚历山大说,他身上也有了米莱狄夫人施加的法术,又喝了酒,吃了蜜饯,感觉好多了:“您还是先离开这儿吧,至于我们,”他摇摇头,“最坏不过走上原先的道路罢了。”

    路易点点手杖:“这倒也未必,”他说:“我可以向您们保证,事情绝对不会到最糟糕的那一步。”

    学生看向这个陌生人,他的家族还有资格进入皮蒂宫,觐见大公与国王,所以他不认识路易十四,但这个风度卓然,容貌俊雅的先生只说了这么一句话,因为他带来的消息而变得紧绷的气氛突然就无声无息地松弛了下来,仿佛他就是一个上帝的使者,一个圣人,说出的话必然会变成事实似的。

    “看来我们要提早回去了。”路易说。

    他带着王太子小路易,还有他的侍从与仆役,就如来时那样浩浩荡荡地离开了,但在中途,米莱狄夫人就离开了,小路易看向父亲:“夫人她是去安排之后的事情了吗?”

    “没错。”路易望着投在圣母百花大教堂上的金红色光芒说道,粉色与白色的大理石在余晖中就像是一块块闪烁的沙金,不,不单是这座教堂,还有美第奇的旧宫——现在的市政府,阿诺河上的天主圣三桥、老桥的珠宝商铺,乌菲兹宫、大广场,还有数不清的雕塑、天顶画与水泉,这些都是美第奇家族奉献给这座城市的,就像路易十四可以宣称,他重建了巴黎,美第奇也可以宣称,他们重建了佛罗伦萨。

    但这些功绩,如果佛罗伦萨人愿意承认的话,也已经快要被美第奇的后人挥霍一空了。路易十四无心干涉科西莫三世的统治,或者说,这样的统治正合他意,如果科西莫三世是个睿智开明的统治者,他对意大利的庞大计划反而会在遇到托斯卡纳公国的时候变得艰难起来,毕竟科隆纳公爵是科西莫三世的女婿,而科西莫三世还有两个儿子,他看到了,无论是费迪南,还是幼小的吉安,都不算是孱弱之辈。

    他还是希望自己的儿子能够得到一桩美满的婚事,得到幸福的。

    “科西莫三世会怎么做?”小路易也在看着窗外。

    “如果他感到愤怒,也许会放纵自己的恶意,立刻派人将那里的人全部处死。”路易说。

    “所以米莱狄夫人……”

    “是的。”路易十四说。

    “但您是太阳王,父亲,他们应该遵从您的旨意。”

    路易不禁发笑:“不,不行,儿子,这里是佛罗伦萨,我也不是路易十二,我不会去阻扰科西莫三世施行他的权力,”他不紧不慢地走着,手杖在路砖上留下有节奏的响声:“这是一种非常无礼的行为,而且如果我这样做了,那么将来也会有人对我这样做——当然,也许没人有这样的胆量,但很多事情,至少不能由我开启,还是为了这种微小的原因。”

    他停顿了一下:“只有一种情况可以例外。”

    “什么?”

    路易十四没有说,但王太子小路易已经明白了。

    ——————

    这对父子之间的相处十分和谐与愉快,另一对父子就不是了。

    费迪南与小路易不同,小路易的父亲路易十四,与母亲,西班牙的特蕾莎公主,虽然他们的婚姻中没有太多爱情的成分,但路易是个相当有责任感的人,特蕾莎王后又生性聪慧,因为身份尴尬而度过的十来年里,又学会了谨慎与隐忍,所以作为他们的头生子,小路易是在温暖,富足和爱中成长的,虽然这样的环境让他的性情有些过于温和,但就和任何一个受到宠爱的孩子那样,他有着一颗坦荡而明亮的心。

    费迪南却大为不同,他的母亲,很不幸,是个野心勃勃,贪婪恶毒的女人——在新婚燕尔的时候,科西莫三世确实有想过要和她好好相伴相随,度过之后的漫长人生,但她是怎样做的呢?她总觉得,自己是要成为王后的,屈尊嫁给一个商人的后裔——托斯卡纳大公国的历史的确称不上悠久,美第奇家族也是从商业与银行业发家,虽然出了两位教皇与两个王后,在法兰西贵族的眼中,他们依然是一个暴发户。

    但她与科西莫三世的婚事议定是在1661年,那时候路易十四已经亲政三年,奥尔良公爵加斯东的政治生命走到了终点,自己也已经重病缠身,老迈不堪,他没有儿子,领地与封号注定要被王弟菲利普继承,鉴于他对长女蒙庞西埃女公爵的冷漠与刻薄,也别指望这个姐姐能对同父异母的妹妹都多少温情,加斯东公爵可以说是用掉了最后一点人脉,才终于将自己的最后一个女儿送到了佛罗伦萨。

    可惜的是这位玛格丽特郡主完全不曾体谅父亲的辛劳,她就像是一个女王,甚至神祗般地高高在上,报复性地挥霍与变本加厉的勒索让科西莫三世的爱情迅速远去并且苦不堪言,她也不爱自己的孩子,只把他们当做不得不服的苦役,费迪南才出生没多久,就被她丢给了乳母。

    一个乳母,即便她足够尽心,也无法与一个真正的母亲相比,可怜的是那时候科西莫三世的母亲正在忙于政务——科西莫三世抛下的,对这个孙子还不如之后的孙女关切,科西莫三世因为在婚姻上受挫,这个时候就已经开始投身于祈祷与苦修,希望能够从中找到慰藉,也没能想起这个儿子。

    结果就是直到快要成年,或者说,在法兰西国王路易十四的大公主要挑选夫婿的时候,科西莫三世才想到了自己的儿子,毋庸置疑的,费迪南让他失望,无论是学业,还是思想,他都像个孩子似的,唯一值得褒奖的就只有他的身体还算健康。

    费迪南因为一直由乳母抚养,所以他身边最多的可不是佛罗伦萨大家族和官员的孩子,反而只是一些寻常人家的孩子——当然,这个寻常也已经超过了贫民很多倍,他在他们之中养成了一个轻浮的性子,比他的父亲还没责任感,也不够虔诚,只喜欢到处游逛玩乐。

    之前他的叔叔已经和他的父亲说过了,费迪南有意到巴黎和凡尔赛上学的事情——谁都知道他只是去玩耍,科西莫三世从来没有这个方法,主要是他的女儿在巴黎上了几年学之后,虽然令人安慰地成了一个有才学和品德的淑女,但也可以看出,法国人对她的影响已经超过了意大利人对她的影响。

    ——————

    政治的目的是自由。

    当时的荷兰有一定的自由,但并不民主。

    思想自由,行动守法。

    在一个自由的国家每人都可以自由思想,自由发表意见。

    没有理智决不会有理性的生活。

    正如光既暴露了自身,又暴露了周围的黑暗一样,真理既是自身的标准,又是虚假的标准。

    智慧,不是死的默念,而是生的深思。

    克里斯蒂安·惠更斯( huyg(h)ens,1629年04月14日-1695年07月08日)荷兰物理学家、天文学家、数学家,1629年4月4日生于海牙,1695年7月8日卒于海牙。他是介于伽利略与牛顿之间一位重要的物理学先驱,是历史上最著名的物理学家之一,他对力学的发展和光学的研究都有杰出的贡献,在数学和天文学方面也有卓越的成就,是近代自然科学的一位重要开拓者。他建立向心力定律,提出动量守恒原理,并改进了计时器。

    他对力学的发展和光学的研究都有杰出的贡献,在数学和天文学方面也有卓越的成就,是近代自然科学的一位重要开拓者。他建立向心力定律,提出动量守恒原理,并改进了计时器。

第三百四十一章 怎样说服一个顽固的人

    今天没有写完,明天上午更替,抱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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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档新文《尼禄》

    文案——我的奴隶跑到街上打罐酒,都能遇到九个想要干掉你的人!

    ***

    马库斯记得自己已经死了。

    在他的祖父鲁齐乌斯.安奈乌斯.塞内卡悲惨地死去之后的三十天里——罗马皇帝尼禄怀疑曾经教育了他五年,为他效力了十年的老人与一起推翻其暴政的阴谋有关,就让自己的百夫长到塞内卡及其家人隐居的村庄里,命令他即刻自裁。马库斯的祖父坦然地接受了这一命令,在亲人和朋友为他恸哭的时候,他大声地叱喝他的朋友,说:“你们的哲学呢?你们的处变不惊呢?”他最后拥抱了自己的妻子,也就是马库斯的祖母保丽娜,在保丽娜意图与他一起前往冥界的时候,他没有拒绝,而是说:“我们死的同样坚强,但你的死比我更高贵。”

    可惜的是尼禄的百夫长拒绝了这一要求,于是鲁齐乌斯就先割开了自己的手腕,但他已经是个六十岁的老人了,他的血几乎已经干涸,流不出来,他的朋友又帮助他割开了膝盖后方与脚腕的血管,但血还是流的很慢。鲁齐乌斯不得已向一个做医生的朋友要求了一杯毒芹汁,也就是先哲苏格拉底用来选择结束生命的那种,但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他的呼吸变得万分困难,却还是没有死,最后人们只得把他搬运到蒸汽浴室里,关紧门窗,直到他活活地窒息而死。

    皇帝的百夫长阻止了保丽娜追随鲁齐乌斯而死,但这并不是皇帝的仁慈,他的恶毒心肠与懦弱性情注定了他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对他不利的人。在鲁齐乌斯死后,他的子嗣,亲眷与朋友也被囚禁和监视了起来,作为鲁齐乌斯最心爱的孙子,马库斯是最先死去的一些人中的一个。

    他记得前来处刑的是一个年轻的士兵,他的面孔稚气未脱,看见他马库斯就想起来他的弟弟,他恳求士兵让他看看外面的阳光,他已经在黑暗的地窖里被囚禁了二十多天,士兵在迟疑了一会后答应了,在走出房间的那一刻,马库斯想过反抗和逃走,但最后他还是任凭士兵割断了自己的喉咙。

    他最后的记忆就是夏末秋初时分那过于耀眼的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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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库斯是在祖父的卧榻上惊醒的,他一下子跌倒在地上,打翻了一侧的烛台与桌上的大理石雕像,骑着海豚的特里同顿时从脖子的地方折断成两半,这是鲁齐乌斯最喜欢的一尊雕像,如果是平常的时候,马库斯一定会先去找自己的母亲,让她设法帮着自己遮掩,但这时候,马库斯心中所想的全都是他的祖父鲁齐乌斯。

    他跌跌撞撞地跑向祖父常在的书房与会客室,一路上他苍白的面容与狂热的眼睛让许多人不由得惊呼出声,熟悉的面孔不断地在马库斯的面前掠过,但就是找不到他最渴望的那张,他在前庭的大理石桌前站了一会儿,突然转身跑向庭院。他原本就是从庭院后的餐厅醒来的,却因为脑中既定的印象而疏忽了那里。他飞快地跑到树木繁茂的庭院里,绕过矗立在中心位置的喷泉和一株果实累累的石榴树,来到南侧的墙壁前。

    他的祖父鲁齐乌斯果然就在那里,他弯着腰,正在监督一个工匠在墙壁上作画,鲁齐乌斯没有选择这时人们常用的花鸟、静物或是肖像,而是选用了他被流放到科西嘉岛时看到的风景,那是一片辽阔浩瀚的海洋,海豚追随着船只,海鸟盘旋在上空,碧色的岛屿就像是镶嵌在海面上的宝石。

    马库斯记得这幅壁画,但这幅壁画是在马库斯十八岁的时候完成的,那是建城后800年,尼禄.克劳狄乌斯.德鲁苏斯.日耳曼尼库斯的养父,克劳迪乌斯皇帝已于前一年中毒而死,作为他名义上的长子,尼禄继承了他的位置——就在这幅壁画完成后不久,克劳狄乌斯的儿子布里塔尼库斯就在一场晚宴上被尼禄毒死,因为尼禄的母亲恐吓自己的儿子说,如果他不听话,她就会改立布里塔尼库斯为罗马皇帝,或许这只是一个妇人的虚言恫吓,但对于尼禄来说,这可以说是击中了他心中最为脆弱的部分,他的回击又迅速又凶猛。

    那场晚宴马库斯也列席了,他记得他们首先喝了非常咸的汤,咸到让人怀疑是否有人要借此谋杀尼禄,不可避免地,他们在之后都要了水,泉水本身就很冷,又加了冰块,他们除了感觉有点不舒服外也没什么,只有布里塔尼库斯倒了下去,他痛苦地按着喉咙,伸出手向他们寻求帮助,但他们身后的侍卫立刻都抽出短剑来,马库斯只得眼睁睁地看着布里塔尼库斯被几个奴隶抬走,皇帝宣称布里塔尼库斯是犯了癫痫,马库斯不知道什么样的癫痫看上去就像是中了毒——布里塔尼库斯第二天就死了。

    “马库斯?”鲁齐乌斯见到他的时候很吃惊:“你怎么在这儿,为什么还没有穿好衣服?你忘记今天我要带你去第比留宫去觐见皇帝?”

    马库斯这才注意到鲁齐乌斯虽然在关心庭院壁画的进度,但距离墙壁很远,免得颜料与灰尘污染了自己的衣服,他穿着一件细麻的丘尼卡(一种无领套头长衫),罩着一件希腊斗篷,他的镶边托加要在出门前才会换上,马库斯的白托加也是如此,但他现在甚至没有换上丘尼卡,而是**着上身,腰里缠着一块棉布,难怪他刚才跑进房间的时候,听到女性们发出一阵阵的惊叫声。

    一听到皇帝,或是尼禄的名字,马库斯的怒火就难以按捺,他握紧了双拳,低头道:“抱歉,祖父,我马上去换。”

    鲁齐乌斯不可能没有察觉到孙子的异常,他和马库斯一起前往巴拉丁山的时候,就让他和自己坐在一个抬轿上,“怎么了,我的孙子,”他问道:“你为何精神恍惚,神情悲恸,是什么伤害了你?让你如此绝望?”

    马库斯抬起头,他几乎想将心中的话语向自己最为敬爱的祖父倾倒而出,但就在他开启嘴唇的那一刻,一个可怕的想法攫住了他——他的祖父或有可能认为他得了疯病,于是他只是说:“我做了一个噩梦。”

    “一个噩梦?”鲁齐乌斯不由得皱眉,如果马库斯真的遇到了什么无法解决的事情,作为皇帝的老师,他能够在皇帝面前因为马库斯的缺席而求得他的谅解,但一个噩梦?

    “你梦见了什么?”

    我梦见了一头嗜血的怪物在熊熊烈火中吞食了整个罗马,马库斯在心里说,“我忘记了。”他说。

    鲁齐乌斯犹豫了一会,这是马库斯第一次谒见皇帝,皇帝与马库斯同龄,如果可能,他希望马库斯成为尼禄的同伴或是护卫,年轻人缔结的友谊比年长者谋划的盟约更为坚固可靠,他在年轻的时候因为疾病而不得不荒废了近二十年,在他的学生成为皇帝的时候,他却已经老了,相比起愚钝的儿子,马库斯才是他的继承人。

    “如果你还是不舒服的话……”你就先回去吧,但这句话还没说出来,马库斯就马上打断了祖父的话。

    “不,”他说:“祖父,我很想,很想,很想——见到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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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马的宫殿群一共有三处,罗马中心的巴拉丁山上的宫殿群,罗马城东面的阿德良离宫,还有罗马旧都斯普利特的戴克里先行宫。尼禄不喜欢这其中的任何一座,因为对于他来说,这些宫殿完全无法与他的伟大相衬,他一直想要拓建罗马城中心的宫殿群,却因宫殿附近的平民住宅太过密集而无法成功,十四年后的罗马大火让他的虚荣心得到了满足——在数以千计的人前往冥界,数以万计的人流离失所之后,他在一片废墟上建起了他的“金宫”,从凯里安丘岗延伸到奥古斯丁广场,从帕拉廷到米岑纳特园林的建筑群到处可见青铜的雕像,喷泉,人工的河流,湖泊,大理石的穹顶与黄金的镶嵌物……当时有人嘲讽地说,怎么才能做一个好的罗马公民?——离开罗马。

    一路上,马库斯的头脑一片混乱,是什么让他重新回到了过去?回到了……几乎可以挽回一切的时候,他握着祖父的手,心中颤抖不已,这时候,尼禄还未暴露暴虐的本性,从表面上看,他就是一个温和而有点懦弱的大孩子,为了表示尊重,像是这样的宴会,鲁齐乌斯的卧榻距离皇帝的卧榻并不远,他完全可以手持着切割肉块的匕首,一刀刺入尼禄的心口,那么之后所有的悲剧都不会再发生了。

    这个想法激动着他的心,年轻的马库斯甚至有点目眩神迷起来,他不知道他们是什么时候抵达第比留宫的,这座宫殿不如另外两座宫殿来的华美,尼禄很少选择这里,至少马库斯对这里十分陌生,他和父亲在奴隶的服侍下清洗了双脚,换了舒适的袍子,来到被罗马人称之为特利克里尼乌姆的长方形餐室,另外两位客人到来的比他们更早,他们分别是帕拉斯(他也曾为尼禄的养父工作),近卫长官赛克斯图斯.布鲁斯,他们身边还带着几个少年,年纪与马库斯相似,马库斯一下子就辨认出其中有好几个都在之后和自己一起成为了尼禄的玩伴,他们曾经在一起学习,一起游泳,一起骑马,一起在黑夜的罗马城中游荡,一起……做一些坏事,像是盗窃、斗殴,猥亵妇女,那时候,他们年少张狂,甚至没有意味到自己正在犯罪,不,应该说,从那个时候,尼禄就在微笑地看着他们不自觉的堕落。已经过去了那么久,马库斯仍然记得在翻阅与自己相关的卷宗时,祖父又悲伤又绝望的神情,这个高尚而又可怜的老人,他没能得到一个好学生,也没能得到一个好孙子。

    皇太后小阿格里皮娜先于皇帝到来,马库斯抬起头,人们传说尼禄因为其母过多地干预国事而杀了她,还有的就是她曾经与尼禄有着超越母子之外的亲密关系,这两者——都是对的,如果没有血缘关系,他们可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或许是因为马库斯注视着她的时间太长了,小阿格里皮娜马上注意到了这个少年,她不但不以为忤,还向少年优美地眨了眨眼睛。即便知道小阿格里皮娜就是一条色彩斑斓的毒蛇,马库斯也不得不承认她确实有着普通女性无法企及的美貌,这种美貌几乎会令一个健康的人活活窒息而死——她今年已经即将四十岁,正是一朵盛放到了极致的玫瑰,所有的颜色与芳香都沉淀了下来,让她如同一杯储存了很久的美酒,嗅之欲醉。

    小阿格里皮娜只是来看看这些即将成为皇帝朋友的年轻人的,她没有在餐室里停留太久,在她走出去的时候,近卫长官塞克斯图斯紧跟着走了出去,马库斯看见了,立刻找了个借口跟了出去,他看见皇太后在一丛玫瑰前与自己的情人旁若无人地接了一个吻,然后微风同时送来了玫瑰的气息与凌乱的只字片语——马库斯只听见了两个关键词,皇帝和布里塔尼库斯。

    布里塔尼库斯正是克劳狄乌斯的亲生子,罗马真正的皇帝,只是他的继承权在小阿格里皮娜引诱克劳狄乌斯将尼禄收为养子的时候就被夺走了,即便如此,小阿格里皮娜与尼禄仍然不免将布里塔尼视为最危险的敌人,布里塔尼死去之后,人们一点都不觉得惊讶,这难道不是早就应该发生的事情吗?他们这样说。

    马库斯的心剧烈地跳了起来,难道布里塔尼的死亡竟然因为自己的重生而提前了吗?或者这就是神明给予他的任务?如果他能够设法救下布里塔尼,抑是刺杀尼禄,罗马的将来是否可以因此改变?

    “对了,”鲁齐乌斯突然俯身在孙子的耳边轻声道:“等会皇帝来了,千万别说他和皇太后容颜相似。”

    马库斯下意识地点点头,然后他奇怪地看向自己的祖父,是什么让他这么认为,尼禄虽然是美艳的小阿格里皮娜之子,但他是一个相貌平庸的人,额头扁,下巴短,鼻子大,皮肤粗糙,也正是因为如此,他经常臆想自己俊美如同阿波罗,娇媚如同维纳斯的完美之人,以为人人都渴望得到他的青睐。

    “为什么?”他同样低声问道。

    鲁齐乌斯很不愿意在这个时候告诉他,但这是他的疏忽:“因为他并不喜欢小阿格里皮娜的脸。”

第三百四十二章 来说服科西莫三世的人

    在科西莫三世为了斯宾诺莎而感到苦恼的时候,洛林公爵正在锡耶纳,他的房间里反复斟酌着他离开维也纳之前,奥地利大公与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利奥波德一世对他嘱咐的每一个字。

    这位洛林公爵,可不是用自己的封地洛林换取了一大笔可观的收入,在巴黎有宅邸,在凡尔赛有房间的那位洛林公爵——在这里我们要稍微回顾一些,洛林原先是位于神圣罗马帝国与法国之间的一个大公国,无论是神圣罗马帝国还是法国,无一日不想把它收入囊中,在“好人亨利”死去之后,他的弟弟继承了他的位置,然后亨利的两个女儿分别嫁给了她们的两个堂兄,也就是我们这里提到的两个洛林公爵,兄长查理,与弟弟尼古拉。

    这个弟弟可不比奥尔良公爵菲利普,查理在外打仗的时候,一个鲁莽的士兵误传了他的死讯,尼古拉乘机篡夺了他的公爵之位,在查理气势汹汹地率军回转,意欲夺回封号与领地的时候,没有子嗣,身患无法治愈的疾病,也只有数年好光景的尼古拉索性将洛林卖给了路易十四——自己也待在巴黎不回洛林了。

    洛林三大产出:木材、煤炭与钢铁,都能令任何一个国王志在必得,路易十四也不例外,他的将军击败了原先的洛林公爵查理,并不承认他对洛林的所有权,洛林公爵因此不得不流亡奥地利,他的儿子也因此成为了第二个失地王,人们只能称他为洛林先生。

    这样的局面在巴黎的洛林公爵死去之后被打破,一听到尼古拉死了,利奥波德一世就立刻宣称,他的头衔应该让小洛林先生继承,这里小洛林先生是否愿意继承叔叔的封号暂且不论,这个名号也毫无价值,除非利奥波德一世,或是某个选帝侯,国王愿意借兵给小洛林公爵(暂且如此区别),让他夺回洛林。

    但在法兰西的常备军超过十五万,洛林的驻军超过三万的情况下,大概没人会去做这笔赔本买卖,就连利奥波德一世也不愿意,斯洛文尼亚会战之后就更不可能了。

    小洛林公爵当然会因此感到痛苦,同时也无可奈何,也许是为了安抚他,利奥波德一世就给了他一份重要但也不是那么重要的工作,就是作为巴伐利亚选帝侯的使者前往佛罗伦萨,与巴伐利亚选帝侯的女儿,和托斯卡纳大公的长子结成盟约与婚姻。

    巴伐利亚大公成为选帝侯是在1623年,这份荣耀与权力是巴伐利亚大公用对哈布斯堡的忠诚换来了,他取代了原先的帕斯廷,他的成功让小洛林公爵仿佛看到了一线希望,所以对这份工作,小洛林公爵尽心竭力,一心想让巴伐利亚大公与他身后的皇帝利奥波德一世感到满意。

    他也听说了路易十四正在佛罗伦萨驻跸的消息,可怜的科西莫三世,还派来使者说,在盟约尚未达成之前,最好不要让法国人得知此事,免得横生枝节,小洛林公爵虽然不屑,但为了避免出现意外,他还是答应了,他带着画像暂时在锡耶纳停留——他第一眼看到锡耶纳的时候,想法与法兰西的王太子一模一样——锡耶纳在他的印象中应该是个妖娆丰满的妇人,现在却是一个胸膛干瘪的老太婆。

    幸而锡耶纳终究还保留了一点动人的颜色,那就是一位动人的名姝,她据说来自热那亚,母亲是一个大宫女——来自于伊斯坦布尔的托普卡帕宫,父亲是苏丹的兄弟,因为一人继承法被现在的苏丹杀死,她的母亲就带着她逃了出来,当然,愿意相信她的人很少,不过此时的名姝多半都会冠上一个如此这般的名头,好提高身价。

    但这位自称哈弗莎的名姝确实带着一点特殊的异域风情,她头发乌黑,皮肤雪白,眼角与嘴角边带着无限风情,她不像是现在的意大利女性那样穿着束身衣与大摆裙,反而如伊斯坦布尔的女性那样穿着长袍,系着垂到腹部的腰带,脚下踩着流光溢彩的拖鞋,头上戴着一顶圆帽,帽子上插着一根很长很大的鸵鸟羽毛。

    她袒露着胸口,但只是一个含蓄的三角,与最近流行的,越来越大的方形开口与弧形开口完全不同,这让小洛林公爵感到愉快,毕竟他受够了看到法国人的东西。

    哈弗莎举着一罐子葡萄酒走进他的房间,腰肢款款摆动,虽然没有束身衣,它注定了不会如凡尔赛宫的贵女那样纤细得令人担心,却也别有风味——主要是它在床帏之间可以爆发出叫人狂喜的力量,小洛林公爵伸手挽住她,接过酒罐,“坐在我的膝盖上,”他说:“我的小知更鸟,你给我带来了怎样的消息?”

    对了,他在这位名姝身上花费了不少钱财,可不都是因为享乐,名姝们多半都担负着奸细与掮客的职责,情报从男人们的嘴里流出来,在她们这里聚敛起来,而后她们分门别类,看顾客的需求,一件件地卖出去,只不过她们很少会因为顾客的要求,专门去打探什么事情——顾客们偶尔失言,也许他们自己都不记得,但要打探,必然要留下蛛丝马迹。

    哈弗莎告诉他,法兰西国王可能会在圣母升天瞻礼后的第三天离开佛罗伦萨,回转法国。

    这样的消息,只要小洛林公爵的侍从精心一点,也能知道,毕竟一个国王的仪仗与侍卫,仆役组成的大军,不是随心所欲,爱怎么走就怎么走的,他们和军队一样需要设定路线,预备给养,需要可能的支援,还有接应。

    “我给你一只戒指,里面嵌着的红宝石有你的小指头那么大,”小洛林公爵说,“然后你要把值得这个价钱的消息说给我听。”

    哈弗莎看了他一眼,伸出手,意思很明白,不见东西,她是不会说话的。

    小洛林公爵从口袋里掏出戒指,给了她。她俯身靠近小洛林公爵的耳朵,带着一点葡萄酒的香甜气息,她说道:“大公长子费迪南昨天与大公吵了一架,据说他有意去巴黎上大学,大公不允许。”

    “当然不能。”小洛林公爵说,接下来的话他没说,因为他一旦暴露出他的身份与使命,哈弗莎一转身就会把他卖给其他人,“但这个消息可不值得这枚戒指,这枚戒指价值五百个里弗尔。”

    “那么还有一个消息,您也许会感兴趣。”哈弗莎马漫不经心地将戒指套在手指上,发现每个手指都大了,这枚戒指应该属于一个男人。小洛林公爵警告般地紧了紧握着她腰肢的手,引起一阵气恼的尖叫,女人半真半假地靠在他的身上,手按着他的喉结。

    “说。”小洛林公爵按下身体里的**,拉住哈弗莎:“你应该还知道些什么,都告诉我,不然我会杀了你。”

    “我倒愿意死在您的手里,”哈弗莎笑道:“您是一个多么强壮的战士啊。”

    “你怎么知道我是个战士?”小洛林公爵看似不在意地问道,握着哈弗莎腰肢和细腕的手却没放松。

    “您身上遍布着光荣的勋章,”哈弗莎似乎也没注意到小洛林公爵的身体已经紧绷了起来,虽然在她身下,有很多男人都会身体紧绷,但这种紧绷……也许真的会带来死亡呢,她低下头,用嘴唇代替自己的手,“您走路的姿态,您说话的口吻,您坚定的手势与目光。我怎么会看不出来呢?您应该是打过仗见过血的,先生,在意大利,有多少雇佣兵啊,虽然您与他们相比,就像是狼群中的狮虎。”

    “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士兵。”小洛林说。

    “将来必然是个伟大的将军。”哈弗莎感觉到身下的身体已经和对方的语气一样变得和缓了,她更加大胆地靠向他,咬着他的头发和耳垂——可惜的是小洛林公爵一点也没忘记之前的事情:“要么告诉我所有的事情,女士,要么还给我戒指。”

    “您真是一个无情的爱人。”哈弗莎哀叹道:“不过谁叫我爱您呢,好吧,我告诉您,法兰西的国王不久前派出一个使者,想要向科西莫三世赎买几个犹大人,但被科西莫三世拒绝了。”

    “为什么?”小洛林公爵立刻直起身体,能让科西莫三世拒绝法兰西国王,那几个犹大人,身上难道有什么了不得的秘密吗?

    “我怎么知道,为了得到这个消息,我可是花费了一大笔钱。”哈弗莎也挺起腰肢,抽回了自己的手,那只戒指也不知道在什么时候消失在了她的胸衣里。

    “你去关心这件事情做什么?”小洛林公爵奇怪地问。

    “所有的意大利名姝都在窥视着法兰西国王的一举一动,”哈弗莎说,完全不顾小洛林公爵的脸突然发黑:“太阳王的第一个王室夫人就是一个意大利女人,没道理不能有第二个,哪怕没有这样的可能,据说那位陛下也是一个富有慷慨的好人。”

    “啊呸。”小洛林公爵气恼地说:“那么只有这些吗?他为什么要赎还那些犹大人?科西莫三世又为什么不同意?”

    “好像是有关于异端什么的,之后的事情我就不太清楚了。”哈弗莎玩着自己的手指,懒洋洋地说道。

    小洛林公爵低头想了一会,突然一把将哈弗莎推在地上,站起来,以一种有点怪异的姿态走出房间。

    “啊呸!”哈弗莎说,她没有急着起身,躺在冰凉的地板上,露出了一个危险的笑容。

    ————————

    科西莫三世的痛风在圣母升天瞻礼之后就好多了,也许是圣母赐福,但他的脚趾和膝盖不疼了,他的头又疼了——因为巴伐利亚选帝侯的使者,竟然在法国人还没离开的时候,就已经悄悄地来到了佛罗伦萨。

    小洛林公爵还是第一次走进皮蒂宫,皮蒂宫是一座宏大壮丽的建筑,墙面采用的石材都是黑色的,采用的是砌琢风格,也就是用巨大的石料,像是积木一样砌筑起宫殿的墙壁。大门左侧有一块长约三十尺的石头,非常突兀地伸出墙面,这是这座建筑的原主人,卢卡.皮蒂早建造这座宫殿的时候特意为之的,意思是皮蒂家族远胜于覅罗伦萨的任何一个家族,包括当时还只是众多家族之一的美第奇。他大概想不到,一百年不到,美第奇家族就从皮蒂的后人那里“买”下了皮蒂宫,这块石头美第奇人没动,它在一天,皮蒂家族的人就要被嘲讽一天,美第奇家族的威势就要显赫一天。

    但美第奇家族的威势也仅限于托斯卡纳甚至佛罗伦萨罢了,小洛林公爵这样想到。

    他们还是在那间有着拉斐尔作品的房间里会面,科西莫三世才放过血,面色苍白,他看着小洛林公爵的侍从将巨大的等身画像搬到他面前,“让费迪南来见我。”他说,一边有点不安地看了看窗口,此时大概下午三点,今天在圣母百花大教堂里有一场安魂弥撒,为在之前的会战中死亡的军人举办,所以法国人,从国王到科隆纳公爵,王太子小路易都去了,这当然是他精心安排——冗长的大弥撒可能要持续到入夜时分,之后还有游行。

    “在费迪南殿下来到这里之前,”小洛林公爵也站在窗口,看着后方的博柏利山丘,“我有件事情想要问问您,有关于法国国王,还有那些犹大人的事情。”

    科西莫三世下意识地一蹙眉,他捂着胸口,喘息了几声,好像随时都会昏厥过去,但他还是勉勉强强地支持住了:“只是一些犹大人,他们犯了罪——但被他,被……那位陛下看到了,您知道的,他生性仁慈,所以就提出,代他们偿还罪孽……不过他并不知道他们是怎样可怕的魔鬼,所以……我想,那位陛下,已经改变了原先的注意。”

    “我可不这么觉得,”小洛林公爵冷硬地说:“首先,我觉得那位陛下并不仁慈,其次,我也不觉得他会这么容易放弃。”

第三百四十三章 热热闹闹的叛乱活动

    今天写不完啦,抱歉,明天上午更替。

    —————

    盐水

    那一天,我的族人终于决定离开盐水这个地方。

    盐水是一个温暖而又宁静的地方。在数年前,被咆哮的风雪,凶悍的野兽,饥饿的肠胃,不断的死亡所追逐的我们逃进了这里,得到盐水神女慷慨的接纳。

    她爱上了我们的首领,愿意做他的妻子,如同对待她的子民那样看护我们。

    但盐水太小了,容不下太多的人。

    慢慢地,为了争夺食物与居住的地方,族人之间开始了争斗。

    我们是为了寻找合适全族人生息的地方,才离开熟悉却又贫瘠的故土,抛下已经无法远行的衰老双亲,舍弃不谙世事的的幼儿,在痛苦中抱着一丝渺茫的希望,一路艰苦跋涉,来到这里。

    仍然清醒的人,发出哀叹,他们说,盐水虽好,却不是我们所寻找的美地。

    族人们看向族长,等待着他的命令。

    “弟弟,你不愿意离开盐水,对不对?”

    族长的姐姐蝣溪微笑着询问沉默的族长。

    她笑起来,那张被火舔抿过,完全毁去的脸更加可怕。可是她在自己的丈夫被自己的弟弟杀死之前,是我们全族最美的女子。

    我们的族群,丧夫的女子不能拒绝其他男子的求婚。她如果想为了自己深爱的丈夫守身,那只有令所有的男子都没有了向她求婚的念头。

    她的弟弟,杀死了她的丈夫。

    为了成为我们的族长。

    族长依旧沉默着。

    所有的人都知道,族长不愿意离开盐水。

    盐水的神女奉他为自己的上宾。每日是鲜美精细的肉羹,清爽可口的浆果,厚实温暖的虎皮铺垫在身下,身上穿着绣着珍奇花草的丝缎衣服。

    一天又一天,娇美的神女陪伴着他,看明丽的早霞,看妖娆的月色;或是倾听山上的百鸟悦耳的鸣叫。

    他早已看不见族人痛苦怨恨的目光,听不见族人悲惨绝望的哀叫。

    他已经厌倦了无穷无尽的劳苦与跋涉。

    “弟啊!但你是我们的族长,你必须为你的族人寻找广阔的美地。”

    蝣溪再次狰狞地微笑着说话。

    族长看向族人们,族人们的目光又冷又怨毒。

    你是我们的族长啊!

    那个时候,你不是在祭台上,毫不留情地将你的对手一个个的杀死,甚至于连朋友、亲人也不放过,就是为了要做这个族长吗?

    那些死者中,有的是兄弟,有的是儿子,有的是爱人,有的是丈夫,有的是父亲。

    不怨恨,是因为需要一个强悍、果决,可以带着大家找到一个又丰沃又广阔的新地的族长。

    你的身体、灵魂,统统地属于这个困苦的族群。

    “弟啊,你真的要留在这里?4

    现在盐水的神女爱你,你才是盐水的上宾。但是神女的生命,比我们凡人长的多,神女的心思,也比我们凡人的更容易变动,终有一天,当你不再壮健英俊……”蝣溪轻轻抚摸过自己的脸,他们是姐弟,必然十分相像,但现在……

    “弟弟,还是离开盐水吧。你是我们的族长,将来还会是我们的英雄与君王“

    蝣溪的声音仍旧婉转,柔软的好象水蛇的身体。

    族长被这声音缠绕住手脚,控制住唇舌。

    他只有下令。

    “离开盐水!“

    “不!不准你离开盐水!“

    盐水的土地、水、风、生灵万物,都忠诚于盐水的神女。族长的决定,只不过在瞬间,就被她知道了。

    她的长发只是用苍绿的藤蔓草草地挽住,苍白的脸上没有平常惯用的蔷薇染开的红晕,十指细长,水晶石般透明的指甲只涂了一半的豆蔻,身上只有一件简单的白色长衣。

    她是那样仓皇的赶来,阻拦自己情人的离开。

    即便是盐水的神女,在自己深爱的人面前,依然脆弱如同凡人的女子一样。

    族人虽然不愿意看见族长再次被神女牵系在盐水的土地上,但是她是那样悲伤,所有的人都自然而然地让开了一条通路。

    盐水神女断珠一样的泪落在地上,地上立刻开出了小小的,有着金蕊的白花。

    “我的爱人,我的爱人……请你不要走,不要离开盐水。“

    族长退避开那哀伤的眼睛。

    “神女,我们要离开了。“

    “不要走,不要走。

    如果你的族人觉得饥饿,我可以令盐水所有的果树终年开花结果,河溪里永远渔获不断,兔、獐、鸟……一年十次繁育后代。

    如果你的族人觉得寒冷,我可以令盐水永远温暖,绵一年里开三次花,麻一年里长七丈。“

    盐水的神女伸出皎白的手臂,拉住族长的衣襟。

    “只要你愿意留下,我可以做一切事情。“

    族人们出现了轻微的骚动。

    这时候,我看见蝣溪被火和烟灼伤,每时每刻红肿震颤的眼睛。

    “如何保证?“

    蝣溪走近神女,看着她柔润无瑕的肌肤与黑亮如刚出生婴儿的眼睛。

    “尊敬的神女,你如何保证你现在所说的一切可持续到永远?我的弟弟只是一个凡人,总有一天会老会死。到那时,你的爱意是否也会随着他埋入黄土?

    你真的可以永远眷顾我们的族人以及他们的后代?“

    嘶哑地笑了笑,蝣溪没有等待神女的回答,转身回到了人群里。

    躁动平息了。

    而族长艰难地推开了那双柔软的手。

    盐水的神女露出了憎恶的神情,遭到一个凡人的拒绝令她倍感羞辱。如果是其他的人,也许早就被她驱使猛兽撕裂吃掉了。

    族长有些畏惧地向后移动了几步。

    神女的脸色铁青,长发飞扬,瞬间天地间万物暗淡了下来,只有那双晶莹的眼睛闪烁着令人畏惧的光。

    “我不会……”

    几乎是咬紧着雪白的牙,神女逼视着族长,倨傲地说。

    “我不会,就这样让你离开我的。”

    第二天。

    在天与地相连的地方,看不见寻常时清蓝的天色,只有不断变化着形状,肆意飞扬的灰色尘雾。

    渐渐靠近,才看出那是由无数活生生的各类小虫集聚成的云彩。

    在这个季节,应当仍旧潜伏在黄土中沉睡的蝗虫;或是早已消声灭迹的,有着褐白色条纹,细长手脚的按蚊;小小的身躯,暗色的蟋蟀与织娘;惨绿的螳螂,肥硕的飞蛾,乌色的甲虫……

    地面上的枯草与枯枝里,还有剧毒的蜘蛛与恙虫。

    前去探路的几个人,精明又强悍,但没入这无边无形,虫子的泥沼后就没有了一丝一毫的声息。

    离开盐水的路,就这样被遮蔽着。

    神女的恐吓并不是虚幻的。

    “暂时休息。入夜走。”

    族人安静地,三三两两席地而坐,蝣溪在他们中间来回走动,探看是否有需要照看的人,因为接下来,又会是至少几天几夜的行走。

    天色暗的十分快,虫子果然散去了。

    族人们点起了松柏的火把。

    还是走不了。

    山路崎岖,藤蔓就象蛇一样盘曲在地上,原本平坦的地方突然生满荆棘,火把上的火焰不是被山风拍息,就是被猛然催旺,将手持火把的人全身点燃。

    族人们的眼睛不再看着族长,似乎他已经不存在了。他们互相扶持着,退回原地。

    族长求救般地看着蝣溪。

    蝣溪的眼里充满着同情,她那样慈爱地挽过弟弟,理顺他的头发,轻轻地安慰他。

    “但是我怎么做?族人已经不再信任我了。”族长苦恼地说。

    蝣溪略想了一想,从手指上取下一枚镶着石榴石的金环来,这是她与夫君的定情信物。

    族长疑惑地看着自己的姐姐。

    “我先要问问你。”蝣溪甚至可以说是以快乐的口吻说道:“你真的不再眷恋盐水的神女了?”

    族长没说话,只是嫌恶地点点头。在前一天还是他心爱的无以复加的神女,如今已是他最憎恨的敌人了。

    蝣溪笑一笑,在族长的耳边轻声地说话。

    我听不见究竟在说什么,只见到族长的神情飞快地变化着,最终露出了坚决而释然的表情来。

    那一夜,族长没有和我们一起,但是大家都没有什么反应。

    只有蝣溪,她通宵地坐在火堆旁,目光灼灼,直至天明。

    灰色的虫云又积聚起来了。

    族长取出了他自傲的长弓,那是全族最好的工匠为他做的,百年乌木做的弓身,鲛筋做的弦,鹿的腿骨与鹰的尾羽做的箭。他用这副弓箭不知射死了多少飞禽走兽。

    与昨天不同,族长自信地看了看族人们,大声地宣布。

    “今天我们就可以离开盐水了!”

    我们看着族长登上最高的山顶,注视着喧扰的虫云。蝣溪靠在他的身边,缓缓地举起一只手臂,指向灰云中的某一点。

    我顺着看过去,在那一片灰色的云雾中,有一只小小的,难以辨别的红点折射着阳光,发出耀眼的光。

    族人们中有几个人发出了惊叫,他们一定也与我一样,发现了那光,是蝣溪原先手指上须臾不离的石榴石所发出的光。

    聪明的蝣溪啊!

    盐水的神女,身上的衣物饰品都是盐水的,他们会保护她,遮蔽她,惟有不属于盐水的东西,才会反叛神女,暴露她的行踪。

    昨夜,族长轻而易举地让神女带上了为凶器指出方向的情物。

    在归来的情人面前,神女也被柔情遮蔽了自己的双眼。

    族长的唇边浮现了一丝微笑。

    他胸有成竹地将箭头指向不定闪烁的红点,弓逐渐满圆,指节因为用力而发白。

    “爭”!”

    清脆的一声。

    箭以无法眼见的速度飞射出去,没入灰色的云里。

    族人们屏息以待。

    族长再次搭上了一支箭。

    灰色的云慢慢地散开。

    盐水的神女显现在空中,那支箭穿透了她的右胸,她憔悴的就象一只双翼破碎的巨大蝴蝶。

    “对不起。”

    轻轻地说了这么一句,族长的箭再次发出悦耳的鸣叫,飞射出去。

    这一次,正中了眉心。

    族人们安静了一会,突然雷霆般的欢呼起来。

    他们再次向族长投以信任的目光,并将他抬起来,抛向空中。

    我被人群推挤出来,在眼睛的余光中,瞟见早已退在一边的蝣溪。

    蝣溪笑着。

    大家都在笑,蝣溪的笑并不奇怪,但是……

    此时,一个族人突然跌倒了。

    族人们没有注意,可是又有人跌倒了。

    这个人欢笑着倒下去,摔在地上的时候,就已经没了呼吸。

    这次发出的惊恐叫声一样如雷霆一般。

    盐水发怒了。

    山与水起伏着,天空与地面颠倒了位置,野兽凄厉地咆哮,树木的根从地下长矛般的穿出。

    灰色的虫云再次聚集起来,更加稠密。

    无数的细小声音叫喊着。

    “不许离开盐水!不许离开盐水!”

    族人们四处哭喊着奔跑,地上满是狼籍的血肉。

    我被一块巨石砸断了脚,只有躺在地上静静地等死。

    族长倒在离我不远的地方,飞起的树枝刮去了他的半边面孔。

    蝣溪艰难地走近他,她刚刚失去了一条手臂。

    “姐姐,姐姐……”

    族长呻吟着,向蝣溪伸出手。

    蝣溪居然还在笑,她笑着说。

    “真可惜,只差一点点,你就可以和盐水的神女过着快乐的生活了。”

    顿时我象是被冻结了一样。

    族长象是没有明白,他迟疑地看住蝣溪仅存的那只手。

    手上握着箭,锋利的箭头向着族长的心脏。

    “真可惜……”

    蝣溪再次说着,毫不犹豫地刺了下去。

    族长终于明白了,他发出了悔恨的一声叫喊,但也是他在这个世上的最后一声叫喊了。

    蝣溪从来没有原谅过任何人。

    杀死了心爱丈夫的弟弟,逼她另嫁的族中男子,对她只有嘲笑嫉妒的族中女人。

    她一个也不原谅。

    她一直等着,忍着,终于等到机会。

    我们也真蠢。

    盐水怎么会放过杀死主神的我们,又有那一块土地会接受弑神的人类?

    蝣溪真的该笑。

    我也快要死了。

    所有的人,都要死了。

    天空呈现出妖艳的血红与深蓝,风发出犀利的声音,卷起飞扬的沙尘,形成迷离的图案。

    盐水真是,一个美丽的地方啊。

    (完)

第三百四十四章 热热闹闹的叛乱活动(2)

    “您这样,”蒂雷纳子爵想了很久才说,“是很不妥当的。”蒂雷纳子爵从来就是一个性情直爽而又正直的人,所以他没有提起上一次威廉三世装作一个普通人,只带了几个随从跑到伦敦去,遇到了怎样的事情,虽然说,那时候威廉三世还以为查理二世无论如何也是他的舅舅,他的父亲威廉二世哪怕没有在这位国王四处流亡的时候接纳过他,但至少也愿意贷款给他——查理二世所假称的,想要归还的款项就是这一笔,但威廉三世大概没想到,这位快活王是绝对不会在意再欠上一笔债的。

    虽然蒂雷纳子爵没说,但威廉三世已经听出了他的意思,他的脸在黑暗中热了起来,眼眶更是酸痛不已,一想到自己的天真给他,给奥兰治家族,给荷兰带来了多么大的痛苦,他就恨不得杀了自己——“我来这里,不是要与您说这些的。”

    “那么您要与我说什么呢?”蒂雷纳子爵问。

    “您的身体里有着一半属于奥兰治的血,”威廉三世低声说:“如果您愿意,我愿意舍弃我现在的身份,甚至性命,先生,只要您一点头,我就将乌得勒支奉献给您。”

    蒂雷纳子爵叹息了一声:“我们现在正在教堂里,不然我就要以为你是被魔鬼附了身了,好先生,我知道你在乌德勒支做出的努力,您将那里管理的很好,我不认为有什么缺憾,以至于您的大臣与人民要起来反对您,驱逐您,您看上去面色红润,身体强壮,也不像是随时要去见上帝的样子,您为什么要将乌得勒支交给我?”

    “我只想交给一个奥兰治,这么说吧,”威廉三世说:“只要您愿意做一个荷兰人,您就立即可以拥有半个荷兰,四个省,所有人都同意了,只要您愿意舍弃您作为法国人的权力与义务,他们就奉您做国王——至于我,我可以随便到什么地方去。”

    “这个消息真是令人震惊,”蒂雷纳子爵说:“您们已经认为,这几年来积蓄的力量已经足以对抗国王了吗?”

    “加上您,就足够了。”威廉三世说,“我们不会要求更多的权力了,您也可以成为路易十四的附庸,向他鞠躬。”

    蒂雷纳子爵笑了,但不是因为欣喜,而是因为愤怒到了极点:“我曾经对您抱有一点血缘上的亲情,因为我很爱我的舅舅莫里斯,他句如同我的第二个父亲一般,您也是一个奥兰治,因此在很多问题上,我与我的陛下愿意袖手旁观——但这也许是种错误,因为您们由此认为我们都很愚蠢,我的国王愚蠢到让一个因为一点点蝇头小利,不,应该说是空中楼阁般的利益就会立刻出卖他,出卖掉自己的尊严与道德的小人来做荷兰总督,而我呢,您们认为我会有那样野心,以及笨钝的头脑,竟然会相信,荷兰人愿意让一个法国人来做他们的国王。”

    他转向威廉三世——之前他们是并排并地坐在长椅上的,老人的眼睛在黑暗中闪光,就像是钢铁或是别的金属:“想想您的祖父吧,威廉!他和您有一样的名字,他将荷兰人从哈布斯堡家族的暴政下拯救了出来,为此他耗尽了所有的资产,两个儿子也在战争中丧命,他被斥责被叛逆,他的亲人和朋友都因此受到牵连——他那时认为,他应该得到一个王位作为回报,当然,我也是这么认为的,很多人都这么认为,但荷兰人是怎样回报他的呢?”

    “当我阅读到他的事迹,看到他是怎样屈辱地在一桩卑劣的阴谋中死去的时候——别说那是西班牙人做的!当时他正在荷兰人中,他本该得到的保护到哪儿去了呢?甚至没人愿意发出一声警告!他的儿子,也是您的父亲,本应该作为王储而登上王位,但就算是一个执政的位置,他们也给的不情不愿!而他,年轻而有才干的威廉三世,他又是怎么死的,在什么时候死的!一样的刺杀,却比他的父亲更年轻,而您,威廉,第三个威廉,您在荷兰有过无忧无虑,备受宠爱的日子么?他们看您就像是看着一个想要偷走他们钱囊的贼!”

    蒂雷纳子爵说着,已经不自觉地提高了声音,他站起身,双手交叉,横在胸前,做出一副凶狠的姿态:“像是这样的人,威廉,如果你来告诉我,这是一个阴谋,一个陷阱,我倒要高看你们几分,但若是真的,”他的唇边掠过一丝微笑:“我倒要真正地感到惊讶了,他们不但能够舍弃一个国王,舍弃一个将军,现在还能舍弃他们最后的一点希望,天啊,他们虽然只是新教教徒,但我要说,他们简直就和那些犹大商人跟没有什么两样了,他们竟然能够如此地贪婪与残忍!”

    在蒂雷纳子爵站起来的时候,威廉三世也站起来了:“您不会懂得的,先生,我们愿意为荷兰牺牲,即便要流尽最后一点血。”

    “那么您知道我的陛下曾经对我说过什么吗?”蒂雷纳子爵说:“牺牲,是一个漂亮的词儿,却不是一个好词儿,因为一旦有人提起,总是要伴随着许多悲哀与伤痛,而且无论是怎样的牺牲,如果后面不跟着‘回报’这个词儿,那么悲伤的就更加悲伤,痛苦就就将更痛苦,有时候甚至会让这个词儿变得太过沉重,沉重要没人能够负担得起——沉重的只有将它抛弃。”

    “所以,”他继续说道:“所有的牺牲必然要伴随着回报,就像是基督耶稣总是会回答他的追随者,只有这样,才能让牺牲变得有价值。”

    “这样的言论难道不如同商人一般吗?”威廉三世问:“为了理念与德行牺牲,是不应该索取回报的。”

    “恰恰相反,”蒂雷纳子爵说:“没有什么比免费的更不值得人们去珍惜——您的祖父就是这样做的,他为荷兰人背弃了他的君王,荷兰人感谢他了吗?没有!他用自己的钱财雇佣士兵的时候,荷兰人感谢他了吗?没有!他的眼泪滴落在儿子的尸体上,荷兰人有感谢他吗?没有!一旦他说,要成为国王,他们就义愤填膺,认为他一开始就在图谋荷兰的所有权了。”

    “他们已经感到懊悔了。”威廉三世说。

    “用冷漠与嘲讽来表示悔意,我看到了,”蒂雷纳子爵轻蔑地说:“您做出了多少让步,才让他们……承认您?您却没想过这原本就是您的,如果他们没有坐视西班牙人杀了您的祖父,那么在法律与道义上,您就是毋庸置疑的荷兰统治者,荷兰将成为一个统一而完整的国家,无论是英国人,好吧,还有法国人,都别想从你们的领地上切一块下来,但荷兰人放弃了,现在您,还有他们就要吞下这枚苦果。”

    威廉三世摇了摇头,“我是来说服您的,现在却快被您说服了。”

    “不管这是您的一时冲动,又或是一桩阴谋,抱歉,殿下,我都不准备继续奉陪下去了。”蒂雷纳子爵提起自己的斗篷。

    “您难道不怕国王的密探将我们的会面告诉路易十四吗?”威廉三世问。

    “何止他们,我回去后还要写封信,详详细细地与陛下说这件事情呢,他看了准会开怀大笑。”蒂雷纳子爵说。

    “您不畏惧吗?也许路易十四会对您生出猜忌之心,您距离他这么远,又掌握着军队,税收和民众。”

    “您应该听说过孔代亲王,”蒂雷纳子爵说:“不过您说得也许对了一半,陛下很有可能回信给我说,子爵先生,既然乌得勒支的民众如此殷切,真诚,您不应过多推拒,尽快接受为宜……等等。”

    “这可不太一样,波兰并不属于法国,但北荷兰……”

    “您还是没有明白我的意思啊,”蒂雷纳子爵无奈地说:“我是想要告诉您,我可敬的太阳王,是个拥有无比强大的军队,国家与民众的人,他的心胸因此开阔得犹如大海一般,像是这样的国王,是绝对不会对他的臣子满怀猜忌的,因为他和我,都很清楚,即便我真的背叛了他,他能够打下一次荷兰,当然也能打下第二次。”

    威廉三世张了张口,几乎说不出话来。

    “所以无论那些人想要玩弄些什么把戏,都算了吧,”蒂雷纳子爵说:“对陛下来说,这些手段都是没有任何用处的,威廉,回你的乌得勒支去吧,在英国与法国之间,你至少还能抱有奥兰治的姓氏,别让它彻底地在荷兰消失。”

    他转过身去,就要离开,却被威廉三世叫住了:“我还有件事情要和您说,”他站在成排的长椅中。就像是一件被遗忘了很久的东西:“我想这是告密。”

    “听起来很难想象,你刚才还愿意为荷兰奉献生命,”蒂雷纳子爵皱眉:“你要告诉我什么?”

    “这与荷兰无关,”威廉三世说,“与人最基本的道德有关。”

    “我知道人类最恶的时候可以恶毒成什么样子。”蒂雷纳子爵说:“你可以说了,我洗耳恭听。”

    “您知道拉瓦里埃尔夫人吧。”威廉三世说,看到蒂雷纳子爵点点头后,他接着说道:“她为路易十四生了一个孩子。”

    “哈勒布尔公爵,”蒂雷纳子爵说:“拉瓦里埃尔夫人因此被册封为布鲁塞尔公爵夫人。”他微微低头,表示尊敬:“与他们有关?”

    “一些荷兰人,”威廉三世说:“他们想出了一个卑劣的计划,那就是雇佣一只军队,潜入布鲁塞尔,掠走公爵夫人与她的孩子。”

    蒂雷纳子爵的申请变得严肃起来:“多少人?”

    “一千人。”威廉三世说,他的天性中有着不合时宜的地方,这让他能够勇敢地接受流亡与死亡,但也让他无法接受用一个幼童和女性来让敌人屈服,他们可以斗争,从乌得勒支到其他地方,甚至可以到北美洲,也可以坚持十年,二十年,或是一百年,但这样的行为,无论放在什么地方什么时候,都是极其无耻的,他坚决反对过,但他知道,那些人虽然表面上答应了他,但从账面上的钱款流动来看,他们还是去做了……他看着蒂雷纳子爵,有点羞愧,但如果蒂雷纳子爵能够及时派出军队,也许还来得及。

    ————等一下下啊。

    悲催的威廉一世

    年轻时,威廉·范·奥兰治曾任西班牙国王卡洛斯一世的秘书,后担任代理西班牙国王腓力二世统治荷兰、泽兰、乌德勒支三省的执政。尼德兰著名爱国贵族,尼德兰革命中的政治活动家,荷兰共和国首任执政,荷兰“国父”。[1]因一次听西班牙国王菲利普二世讲述把新教徒赶出尼德兰的计划时,大感震惊、闭口不言,被称为“沉默者”。

    1565年成为反对西班牙统治政策的“贵族同盟”核心成员。1566年发起示威游行,尼德兰革命爆发。1567年,阿尔伐总督镇压革命后,威廉流亡德国。1568年率3万雇佣军攻入尼德兰,失败。后多次组织雇佣军进攻均告失败。1572年革命再次爆发,北方荷兰等省选其为总督。1577年威廉来到南方,成为革命的领导人,并招来法、德军队与西班牙军队作战,在混乱局势中南北分裂。1581年北方成立联省共和国,威廉当选首任执政。1584年,威廉在家中被腓力二世派遣的刺客热拉尔刺杀。威廉是一位伟大的政治家,具有卓越的组织才能、机智和耐心,但他不是一个出色的将军,几乎每战必败。但他坚忍不拔地在每次失败后又卷土重来,最终取得成功。

    西班牙当局早就策划暗杀威廉的阴谋。1582年3月,威廉遭受雇于西班牙的一名青年的枪击,但幸免于死。此后两年,暗杀威廉的阴谋竟达五次之多。1584年7月10日,威廉被潜入家中的西班牙刺客热拉尔连击三枪而逝世,葬于德尔夫特。第二年,威廉之子、18岁的莫里斯亲王继任执政。

第三百四十五章 热热闹闹的叛乱活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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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上,关于太阳王,后世的人们有很多稀奇古怪的传说,其中最为人津津乐道的就是,他身边如同曾经的所罗门王(所罗门王曾经驱使七十二个魔王),或是如亚瑟王那样,簇拥着无数巫师与狼人,吸血鬼,他以一个人类的身份同时统治着白天与黑夜,无论人或是非人,都要在他的王座下俯首屈膝。

    当然,有关于这点,路易十四的后代是坚决否认的,哪怕他们已经延续了很多代,血脉散落各处,但只要他们听到,看到有人敢于以这种或是其他方式亵渎他们的先祖,他们就一定会追究到底,没错,并不是每个太阳王的后裔都能继续保有财富与权势,但波旁这个姓氏即便到了2020年也依然十分有力,不容小觑。

    对此最为愤怒的莫过于那些将事实与研究比什么都重要的学者了,问题是,他们的速度似乎永远没有波旁后人来得快,甚至有人开玩笑般地说,太阳王将他的鸽子与猫头鹰密探留给了自己的子孙。

    也许这是真的。

    总之,在2020年盛夏的最后一个月,有人在布鲁塞尔的哈勒布尔森林野行的时候,发现了一些十七世纪的钱币与小饰品,他将这些交给一个古董商人,古董商人仔细询问了整件事情的经过后,就和他一起带着金属探测器跑去了森林,在森林中他们收获颇丰,而商人在地图上做标记的时候,发现这些古物的遗留痕迹显然是沿着一条明显的道路往森林深处去的,他们沿着这条线索往前走,一直走到一个很大的沼泽前。

    这座沼泽有一个非常朴素的名字,叫做克雷兰沼泽,据说这里曾经有一个偏僻的村庄,里面的大部分人都姓克雷兰,但因为布鲁塞尔大开发波及到了哈勒布尔森林——主要是一条高速公路直接经过森林的边缘——探险和好奇的旅客愈来愈多,虽然森林依然属于公爵后人……但他们还没有蛮横到用强制手段赶走游人。

    所以在一百多年前,这些村民就都搬迁到别处去了。

    一般人见到那么一处大沼泽,一定会万般沮丧,但作为半个考古学家的古董商人,反而愈发兴奋了起来,他秘密招募了一支队伍,想方设法地用抽水机抽干了沼泽的一小部分,非常小的一部分,淤泥里可观的古物与钱币证实了他的一些想法。这些人再接再厉,更进一步之后,令人惊骇的事情发生了,从淤泥里翻起的,不再是他们梦寐以求的财宝,而是层层叠叠的白骨与部分蜡化的尸体。

    更多的考古学家与历史学家闻讯而来,因为受够了波旁家族的干涉,一想到这座森林曾经属于太阳王路易十四的王室夫人布鲁塞尔公爵夫人与他们的儿子,他们立刻尽可能地飞快地瓜分了所有沼泽里挖出来的东西——他们的做法真是太正确了,因为哈勒布尔与布鲁塞尔公爵的后人,立刻申明这座沼泽以及沼泽所在的哈勒布尔森林是私人领地,他们有权利拒绝任何人在此考古与挖掘,不管那些学者如何抗议,他们都被立即驱逐了出去,并且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那个古董商人无疑是罪责最重的一个,不过很快,这个人如何就没人会去关心了。

    因为那些侥幸带走了沼泽中的尸骨的学者,在邀请了更为专业的人员,应用最先进与精密的仪器检测后,从那些蜡化的尸体——水分充足的土壤里或者是隔绝空气的地方,尸体的脂肪会蜡烛化,由此停止腐烂,随着时间流逝,最终变成石膏样,这样的尸体会最大化地保留在死亡状态——经过对残余纤维与纽扣、皮腰带等小东西的对比,学者们最终确定,这些残骸几乎全都属于十七世纪游荡在奥地利与荷兰边境的雇佣兵,这在考古发现中不算什么,最关键的是,这些尸体并不是被子弹或是匕首杀死的,他们更像是遇到了一个庞大的狼群,有些人的脸上居然还清晰地保留着惊恐万分的神情,他们的死亡原因多半都是窒息或是出血,伤口很显然都是被大型犬类动物撕咬后留下的……事情到了这里,也许还能平静地度过,但一个多事的检测人员竟然提取了伤口上的血肉去检测——然后他就发现了两个人的dna。

    这个问题大概有三个解释:一,这个死者恰好与另一个死者重叠在了一起,他们的血相互污染,才会造成同时出现两个dna;二、杀死他们的人使用了一种类似于野兽牙齿的武器,并且在杀死他之前给别人造成了伤口;三、他们遇到了具有人类dna的巨狼——简而言之,狼人。

    所有看到第三条的人都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怎么可能呢?人人都知道,亚瑟王与梅林只是传说,太阳王的女巫与狼人也只是因为他的敌人太多,所以放出这样的谣言,那时候罗马教会虽然不如往昔,但也有着现在的人们无法想象的威势,也许那些人以为可以用这样的罪名来动摇路易十四的统治也说不定。

    所以这可能是第二条,这件事情被另一个来自于亚洲的学者,以凡尔赛宫的一封布鲁赛尔公爵夫人写给路易十四的信来佐证,还要一些同时期的,孔蒂亲王与蒙庞西埃女公爵的信件可以提供一些偏证,他们都在信中偶尔提到过国王的王室夫人拉瓦里埃尔夫人身体虚弱,甚至无法为国王生下更多的孩子,却有着一群野蛮的族人,实在不太称职,诸如此类,等等等等。

    学者们也说,在那处沼泽里,至少还有数百人的尸骨存留,这也和布鲁塞尔女公爵的信件内容对上了,眼看事态即将走向失控的边缘,法兰西政府出面了,他们组织了一个考古与勘测团队,他们对克雷兰沼泽进行了挖掘,最后他们证明,这个沼泽确实曾经是一个战场的遗留物,这些雇佣兵的敌人很有可能是一群保留着野蛮习俗的鞑靼人,他们习惯用羊颌骨做武器,可能造成如犬牙撕咬般的伤口。

    因为太阳王确实曾经招募过一群鞑靼人,这个答案看似合情合理,一般人也不会去追究。

    所有的尸骸与古物几乎也已经被追回了,毕竟那些擅自进入别人领地的学者和工人原本就不够理直气壮,在获得了一定的补偿和被承诺放弃追究责任之后,他们痛痛快快地交还了自己的资料,当然也有不痛快的,但正如之前所说,波旁的势力已经遍及了整个欧罗巴,他们可以让你如意随心,也能让你寸步难行。

    之后又过去了好几年,一个最先跑到克雷兰沼泽,拿到了整整一车厢尸骸的学者终于要去见上帝啦,当神父给他抹了油,又问他有什么要忏悔的时候,他看着天花板,喃喃自语地说了一些并不严重的罪过,正当神父要代天主宽恕他的时候,他却突然地挺起了身体,大声地说道:“……那些尸骨上的伤口绝对不是什么武器造成的!”他响亮的声音在房间里回荡着,虽然知道这是最后一刻的返照,但房间里的人还是忍不住又是吃惊,又是害怕,因为他的模样实在是太可怕了,他紧紧攥着拳头,青筋毕露地喊着:“没有哪种武器是会吃人的!那些人不但被杀死了,还被吃了,被吃了!上帝啊,才不是什么鞑靼人,他们是……”

    他的声音戛然而止。

    神父将一只手放在了他的胸口,“您已经被宽恕了。”

    他倒了下去,孩子们停顿了一会,没人理解他的意思,他们恸哭起来,神父看了一会,确定床榻上的人不会再坐起来喊些什么,就和执事一起退出了房间。

    才走出房间,他就深深地叹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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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易十四并不知道拉瓦里埃尔夫人轻描淡写的几行字给他的后人增添了多少麻烦,但他对哈勒布尔的情况还是很了解的,因为哈勒布尔是布鲁塞尔公爵夫人以及哈勒布尔公爵的居住地,就像是巴黎和凡尔赛,必然森严壁垒,出警入跸,不是什么人都能随意接近公爵或是公爵夫人的。

    所以就算是布鲁塞尔公爵夫人将森林周围的居民全都迁走,只允许她的族人居住在城堡周围,人们也可以理解,毕竟一旦有了战争,城堡周围的居民有权力进入城堡避难的,作为法国国王的王室夫人,还抚养着他们的私生子,公爵夫人不愿意让佛兰德尔人住在周围也很正常。

    在狼人的村镇之外又是军营,有专门的商人为他们服务,久而久之,除了这些外来人十分傲慢与自闭之外,外人对他们的了解还真是少之又少——因为要援助利奥波德一世,路易十四就从这里调拨了一批士兵,也许军队的调动让一些人以为找到了一个绝佳机会——他们想做什么路易用脚趾头想也知道。

    只可惜不能看看他们的脸——当那些人冲进房屋,以为会看到一群瑟瑟发抖的小羊羔,却迎来了一群饥肠辘辘的恶狼时……那表情一定非常动人。

    拉瓦里埃尔夫人的使者还特意来向国王说明了一下,他们之所以将尸体扔进沼泽,是因为外来的流民狼人还没有习惯哈勒布尔平静有秩序的生活,他们四处流亡的时候,一丁半点的恶意都会让他们立即变身并大肆杀戮——杀死敌人后,他们也是出于不浪费的传统,吃了一部分……所以这样的尸体没法让人看,只能全都让沼泽处理。

    国王只嘱咐他们要更小心一些,不过等到军队后去后,,这些居心叵测的家伙就会安静一些了,而后,“也应该让布鲁塞尔公爵夫人名正言顺了。”他说。

    事实上蠢蠢欲动的人很多,在国王的密探提交上来的情报中,洛林,阿姆斯特丹,格罗宁根,马赛都在暗流涌动,只是现在还不知知道会有多少渣滓被翻上来,当然,也少不了巴黎,巴黎似乎永远不缺少暴民,无论他们的国王如何爱护与尊敬他们。

    路易伸展了一下身体,从办公桌前站起来,走到窗前去,他没有先回凡尔赛,直接进了卢浮宫,从这个房间的窗口可以看到奔流不息的塞纳河,要说这个风景应该是很美的,不然这个房间不会被设定为国王的办公室,问题是,也不知道是不是有意为之,他的王室夫人蒙特斯潘夫人在南岸的圣日耳曼大道的煤气灯上挂满了谋逆者的尸体。

    “邦唐,”路易叫来自己的侍从总管:“去和蒙特斯潘夫人说一声,这些东西挂上两三天就行了,要是引发了瘟疫就死大麻烦。”

    邦唐难得地踌躇了一会。

    “怎么啦?”路易问。

    “是这样的,陛下,”邦唐说:“在您回来的那天晚上,蒙特斯潘夫人就来找过我,她说……”

    “她说?”

    “她说,请您安心,煤气灯上的谋逆者她是每天一换,反正巴士底狱还有很多,足以让她换到整个巴黎都安静下来为止。”

    路易收回投向窗外的视线,似笑非笑,“她是在向我抱怨,在报复我呢。”

    “公平地说,”邦唐一本正经地说:“您对蒙特斯潘夫人,是过于苛刻了。”

    “让我吃惊,”路易说:“你是在为她说话么?”

    “我只知道现在人们都称她为血腥的阿泰纳伊斯,她手下的冤魂也不比之前的两位血腥之女差到什么地方去了。”邦唐走向窗户,放下一层灰色的细纱帷幔,免得国王总是看到那些令人心烦的景色。

    路易所知道被冠上血腥之名的女人有两个,玛丽一世,她掀起的信仰之战让上千人丢失了性命;伊丽莎白·巴托里,她用少女的鲜血沐浴,被发现的时候也造成了数百人的死亡。她们都没有什么好结果,死去的时候万人欢庆。

第三百四十六章 热热闹闹的叛乱活动(4)

    今天没能写完,抱歉,明天上午更替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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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祖父鲁齐乌斯果然就在那里,他弯着腰,正在监督一个工匠在墙壁上作画,鲁齐乌斯没有选择这时人们常用的花鸟、静物或是肖像,而是选用了他被流放到科西嘉岛时看到的风景,那是一片辽阔浩瀚的海洋,海豚追随着船只,海鸟盘旋在上空,碧色的岛屿就像是镶嵌在海面上的宝石。

    马库斯记得这幅壁画,但这幅壁画是在马库斯十八岁的时候完成的,那是建城后800年,尼禄.克劳狄乌斯.德鲁苏斯.日耳曼尼库斯的养父,克劳迪乌斯皇帝已于前一年中毒而死,作为他名义上的长子,尼禄继承了他的位置——就在这幅壁画完成后不久,克劳狄乌斯的儿子布里塔尼库斯就在一场晚宴上被尼禄毒死,因为尼禄的母亲恐吓自己的儿子说,如果他不听话,她就会改立布里塔尼库斯为罗马皇帝,或许这只是一个妇人的虚言恫吓,但对于尼禄来说,这可以说是击中了他心中最为脆弱的部分,他的回击又迅速又凶猛。

    那场晚宴马库斯也列席了,他记得他们首先喝了非常咸的汤,咸到让人怀疑是否有人要借此谋杀尼禄,不可避免地,他们在之后都要了水,泉水本身就很冷,又加了冰块,他们除了感觉有点不舒服外也没什么,只有布里塔尼库斯倒了下去,他痛苦地按着喉咙,伸出手向他们寻求帮助,但他们身后的侍卫立刻都抽出短剑来,马库斯只得眼睁睁地看着布里塔尼库斯被几个奴隶抬走,皇帝宣称布里塔尼库斯是犯了癫痫,马库斯不知道什么样的癫痫看上去就像是中了毒——布里塔尼库斯第二天就死了。

    “马库斯?”鲁齐乌斯见到他的时候很吃惊:“你怎么在这儿,为什么还没有穿好衣服?你忘记今天我要带你去第比留宫去觐见皇帝?”

    马库斯这才注意到鲁齐乌斯虽然在关心庭院壁画的进度,但距离墙壁很远,免得颜料与灰尘污染了自己的衣服,他穿着一件细麻的丘尼卡(一种无领套头长衫),罩着一件希腊斗篷,他的镶边托加要在出门前才会换上,马库斯的白托加也是如此,但他现在甚至没有换上丘尼卡,而是**着上身,腰里缠着一块棉布,难怪他刚才跑进房间的时候,听到女性们发出一阵阵的惊叫声。

    一听到皇帝,或是尼禄的名字,马库斯的怒火就难以按捺,他握紧了双拳,低头道:“抱歉,祖父,我马上去换。”

    鲁齐乌斯不可能没有察觉到孙子的异常,他和马库斯一起前往巴拉丁山的时候,就让他和自己坐在一个抬轿上,“怎么了,我的孙子,”他问道:“你为何精神恍惚,神情悲恸,是什么伤害了你?让你如此绝望?”

    马库斯抬起头,他几乎想将心中的话语向自己最为敬爱的祖父倾倒而出,但就在他开启嘴唇的那一刻,一个可怕的想法攫住了他——他的祖父或有可能认为他得了疯病,于是他只是说:“我做了一个噩梦。”

    “一个噩梦?”鲁齐乌斯不由得皱眉,如果马库斯真的遇到了什么无法解决的事情,作为皇帝的老师,他能够在皇帝面前因为马库斯的缺席而求得他的谅解,但一个噩梦?

    “你梦见了什么?”

    我梦见了一头嗜血的怪物在熊熊烈火中吞食了整个罗马,马库斯在心里说,“我忘记了。”他说。

    鲁齐乌斯犹豫了一会,这是马库斯第一次谒见皇帝,皇帝与马库斯同龄,如果可能,他希望马库斯成为尼禄的同伴或是护卫,年轻人缔结的友谊比年长者谋划的盟约更为坚固可靠,他在年轻的时候因为疾病而不得不荒废了近二十年,在他的学生成为皇帝的时候,他却已经老了,相比起愚钝的儿子,马库斯才是他的继承人。

    “如果你还是不舒服的话……”你就先回去吧,但这句话还没说出来,马库斯就马上打断了祖父的话。

    “不,”他说:“祖父,我很想,很想,很想——见到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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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马的宫殿群一共有三处,罗马中心的巴拉丁山上的宫殿群,罗马城东面的阿德良离宫,还有罗马旧都斯普利特的戴克里先行宫。尼禄不喜欢这其中的任何一座,因为对于他来说,这些宫殿完全无法与他的伟大相衬,他一直想要拓建罗马城中心的宫殿群,却因宫殿附近的平民住宅太过密集而无法成功,十四年后的罗马大火让他的虚荣心得到了满足——在数以千计的人前往冥界,数以万计的人流离失所之后,他在一片废墟上建起了他的“金宫”,从凯里安丘岗延伸到奥古斯丁广场,从帕拉廷到米岑纳特园林的建筑群到处可见青铜的雕像,喷泉,人工的河流,湖泊,大理石的穹顶与黄金的镶嵌物……当时有人嘲讽地说,怎么才能做一个好的罗马公民?——离开罗马。

    一路上,马库斯的头脑一片混乱,是什么让他重新回到了过去?回到了……几乎可以挽回一切的时候,他握着祖父的手,心中颤抖不已,这时候,尼禄还未暴露暴虐的本性,从表面上看,他就是一个温和而有点懦弱的大孩子,为了表示尊重,像是这样的宴会,鲁齐乌斯的卧榻距离皇帝的卧榻并不远,他完全可以手持着切割肉块的匕首,一刀刺入尼禄的心口,那么之后所有的悲剧都不会再发生了。

    这个想法激动着他的心,年轻的马库斯甚至有点目眩神迷起来,他不知道他们是什么时候抵达第比留宫的,这座宫殿不如另外两座宫殿来的华美,尼禄很少选择这里,至少马库斯对这里十分陌生,他和父亲在奴隶的服侍下清洗了双脚,换了舒适的袍子,来到被罗马人称之为特利克里尼乌姆的长方形餐室,另外两位客人到来的比他们更早,他们分别是帕拉斯(他也曾为尼禄的养父工作),近卫长官赛克斯图斯.布鲁斯,他们身边还带着几个少年,年纪与马库斯相似,马库斯一下子就辨认出其中有好几个都在之后和自己一起成为了尼禄的玩伴,他们曾经在一起学习,一起游泳,一起骑马,一起在黑夜的罗马城中游荡,一起……做一些坏事,像是盗窃、斗殴,猥亵妇女,那时候,他们年少张狂,甚至没有意味到自己正在犯罪,不,应该说,从那个时候,尼禄就在微笑地看着他们不自觉的堕落。已经过去了那么久,马库斯仍然记得在翻阅与自己相关的卷宗时,祖父又悲伤又绝望的神情,这个高尚而又可怜的老人,他没能得到一个好学生,也没能得到一个好孙子。

    皇太后小阿格里皮娜先于皇帝到来,马库斯抬起头,人们传说尼禄因为其母过多地干预国事而杀了她,还有的就是她曾经与尼禄有着超越母子之外的亲密关系,这两者——都是对的,如果没有血缘关系,他们可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或许是因为马库斯注视着她的时间太长了,小阿格里皮娜马上注意到了这个少年,她不但不以为忤,还向少年优美地眨了眨眼睛。即便知道小阿格里皮娜就是一条色彩斑斓的毒蛇,马库斯也不得不承认她确实有着普通女性无法企及的美貌,这种美貌几乎会令一个健康的人活活窒息而死——她今年已经即将四十岁,正是一朵盛放到了极致的玫瑰,所有的颜色与芳香都沉淀了下来,让她如同一杯储存了很久的美酒,嗅之欲醉。

    小阿格里皮娜只是来看看这些即将成为皇帝朋友的年轻人的,她没有在餐室里停留太久,在她走出去的时候,近卫长官塞克斯图斯紧跟着走了出去,马库斯看见了,立刻找了个借口跟了出去,他看见皇太后在一丛玫瑰前与自己的情人旁若无人地接了一个吻,然后微风同时送来了玫瑰的气息与凌乱的只字片语——马库斯只听见了两个关键词,皇帝和布里塔尼库斯。

    布里塔尼库斯正是克劳狄乌斯的亲生子,罗马真正的皇帝,只是他的继承权在小阿格里皮娜引诱克劳狄乌斯将尼禄收为养子的时候就被夺走了,即便如此,小阿格里皮娜与尼禄仍然不免将布里塔尼视为最危险的敌人,布里塔尼死去之后,人们一点都不觉得惊讶,这难道不是早就应该发生的事情吗?他们这样说。

    马库斯的心剧烈地跳了起来,难道布里塔尼的死亡竟然因为自己的重生而提前了吗?或者这就是神明给予他的任务?如果他能够设法救下布里塔尼,抑是刺杀尼禄,罗马的将来是否可以因此改变?

    “对了,”鲁齐乌斯突然俯身在孙子的耳边轻声道:“等会皇帝来了,千万别说他和皇太后容颜相似。”

    马库斯下意识地点点头,然后他奇怪地看向自己的祖父,是什么让他这么认为,尼禄虽然是美艳的小阿格里皮娜之子,但他是一个相貌平庸的人,额头扁,下巴短,鼻子大,皮肤粗糙,也正是因为如此,他经常臆想自己是个俊美如同阿波罗,娇媚如同维纳斯的完美之人,以为人人都渴望得到他的青睐。

    “为什么?”他同样低声问道。

    鲁齐乌斯很不愿意在这个时候告诉他,但这是他的疏忽:“因为他并不喜欢小阿格里皮娜的脸。”

    就在这个时候,罗马的皇帝已经走了进来,所有人都在向他行礼,马库斯也不例外,等他抬起头来的时候,他却感到了十二万分的迷惑,那是谁?坐在主位上(按理说,坐在主位应当是最尊贵的客人,但皇帝终究是不同的)的应该就是尼禄,马库斯甚至辨认出了跟随在他身后的那个少年正是布里塔尼库斯,但尼禄……根本不是他认识的那个尼禄!

    那是一个身形纤细,如同少女一般的年轻男子,他有着一张与小阿格里皮娜极其相似的脸,神情严肃,但在看到鲁齐乌斯的时候,他的视线就变得稍微温和了一点,“请坐吧,诸位。”他说:“只是一个如同家庭般的宴会,请不要过于拘礼。”那是马库斯从来不曾听见的语调,低沉而又温和,充满情感,与尼禄粗鲁嘶哑犹如野兽嚎叫的声音完全不同,如果尼禄有这样的好声音,那么他不必依仗着皇帝的权势,金子的诱惑,也能在歌唱或是戏剧表演中轻易夺得桂冠。

    带给马库斯陌生感的不仅仅是他的面容和声音,他的衣着称不上奢华,饰品也很简单,摆放在他和众人面前的食物,酒,甜水也是量少而精致,而且多半以水果和蔬菜为主,值得称道的是海中的贝壳与鱼类十分新鲜,肉类虽然少但都非常地酥烂可口,马库斯一心记挂的汤有两种,豌豆汤和鱼汤,无论哪一种都一点也不咸,清淡适口。而且整场筵席中,尼禄都没有饮用过葡萄酒,只喝加热后冷却的泉水。

    不过最让马库斯意外的是,布里塔尼显然十分地敬爱与依赖他名义上的兄长,一直紧紧地靠着他,而尼禄也竟然纵容地允许他和自己共享一张餐榻,和自己在一个杯子里喝水,在一个盘子里吃东西。

    “这有什么可奇怪的,”在回去的路上鲁齐乌斯说:“为了避免小阿格里皮娜毒死布里塔尼,尼禄在克劳狄乌斯死前就开始与布里塔尼共享食物了,”说到这里,这位长者意味不明地微笑了一下:“你注意到皇帝只喝泉水,食物都很清淡,趋向原味,除了盐之外很少加香料了吗?因为他中过毒,不知道是小阿格里皮娜的失误还是有人有意让他和布里塔尼共赴冥界……那次中毒几乎夺走了他的性命,从那之后,他的身体就变得非常虚弱,寒冷与炎热,疲劳与激动都会让他生病,不能骑马,不能长途跋涉,不能吃得太丰盛,太油腻,酒也不行……还有……”鲁齐乌斯低声说道:“不可纵欲……”他本不想让孙子知道这些,但如果孙子贸贸然地将皇帝拉去了妓院就糟了。

    “那他一定少了很多乐趣。”马库斯喃喃道。

第三百四十八章 热闹滚滚的叛乱活动(5)

    呃,不好意思,今天也没写完,明天上午会更替,抱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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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库斯记得自己已经死了。

    在他的祖父鲁齐乌斯.安奈乌斯.塞内卡悲惨地死去之后的三十天里——罗马皇帝尼禄怀疑曾经教育了他五年,为他效力了十年的老人与一起推翻其暴政的阴谋有关,就让自己的百夫长到塞内卡及其家人隐居的村庄里,命令他即刻自裁。马库斯的祖父坦然地接受了这一命令,在亲人和朋友为他恸哭的时候,他大声地叱喝他的朋友,说:“你们的哲学呢?你们的处变不惊呢?”他最后拥抱了自己的妻子,也就是马库斯的祖母保丽娜,在保丽娜意图与他一起前往冥界的时候,他没有拒绝,而是说:“我们死的同样坚强,但你的死比我更高贵。”

    可惜的是尼禄的百夫长拒绝了这一要求,于是鲁齐乌斯就先割开了自己的手腕,但他已经是个六十岁的老人了,他的血几乎已经干涸,流不出来,他的朋友又帮助他割开了膝盖后方与脚腕的血管,但血还是流的很慢。鲁齐乌斯不得已向一个做医生的朋友要求了一杯毒芹汁,也就是先哲苏格拉底用来选择结束生命的那种,但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他的呼吸变得万分困难,却还是没有死,最后人们只得把他搬运到蒸汽浴室里,关紧门窗,直到他活活地窒息而死。

    皇帝的百夫长阻止了保丽娜追随鲁齐乌斯而死,但这并不是皇帝的仁慈,他的恶毒心肠与懦弱性情注定了他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对他不利的人。在鲁齐乌斯死后,他的子嗣,亲眷与朋友也被囚禁和监视了起来,作为鲁齐乌斯最心爱的孙子,马库斯是最先死去的一些人中的一个。

    他记得前来处刑的是一个年轻的士兵,他的面孔稚气未脱,看见他马库斯就想起来他的弟弟,他恳求士兵让他看看外面的阳光,他已经在黑暗的地窖里被囚禁了二十多天,士兵在迟疑了一会后答应了,在走出房间的那一刻,马库斯想过反抗和逃走,但最后他还是任凭士兵割断了自己的喉咙。

    他最后的记忆就是夏末秋初时分那过于耀眼的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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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库斯是在祖父的卧榻上惊醒的,他一下子跌倒在地上,打翻了一侧的烛台与桌上的大理石雕像,骑着海豚的特里同顿时从脖子的地方折断成两半,这是鲁齐乌斯最喜欢的一尊雕像,如果是平常的时候,马库斯一定会先去找自己的母亲,让她设法帮着自己遮掩,但这时候,马库斯心中所想的全都是他的祖父鲁齐乌斯。

    他跌跌撞撞地跑向祖父常在的书房与会客室,一路上他苍白的面容与狂热的眼睛让许多人不由得惊呼出声,熟悉的面孔不断地在马库斯的面前掠过,但就是找不到他最渴望的那张,他在前庭的大理石桌前站了一会儿,突然转身跑向庭院。他原本就是从庭院后的餐厅醒来的,却因为脑中既定的印象而疏忽了那里。他飞快地跑到树木繁茂的庭院里,绕过矗立在中心位置的喷泉和一株果实累累的石榴树,来到南侧的墙壁前。

    他的祖父鲁齐乌斯果然就在那里,他弯着腰,正在监督一个工匠在墙壁上作画,鲁齐乌斯没有选择这时人们常用的花鸟、静物或是肖像,而是选用了他被流放到科西嘉岛时看到的风景,那是一片辽阔浩瀚的海洋,海豚追随着船只,海鸟盘旋在上空,碧色的岛屿就像是镶嵌在海面上的宝石。

    马库斯记得这幅壁画,但这幅壁画是在马库斯十八岁的时候完成的,那是建城后800年,尼禄.克劳狄乌斯.德鲁苏斯.日耳曼尼库斯的养父,克劳迪乌斯皇帝已于前一年中毒而死,作为他名义上的长子,尼禄继承了他的位置——就在这幅壁画完成后不久,克劳狄乌斯的儿子布里塔尼库斯就在一场晚宴上被尼禄毒死,因为尼禄的母亲恐吓自己的儿子说,如果他不听话,她就会改立布里塔尼库斯为罗马皇帝,或许这只是一个妇人的虚言恫吓,但对于尼禄来说,这可以说是击中了他心中最为脆弱的部分,他的回击又迅速又凶猛。

    那场晚宴马库斯也列席了,他记得他们首先喝了非常咸的汤,咸到让人怀疑是否有人要借此谋杀尼禄,不可避免地,他们在之后都要了水,泉水本身就很冷,又加了冰块,他们除了感觉有点不舒服外也没什么,只有布里塔尼库斯倒了下去,他痛苦地按着喉咙,伸出手向他们寻求帮助,但他们身后的侍卫立刻都抽出短剑来,马库斯只得眼睁睁地看着布里塔尼库斯被几个奴隶抬走,皇帝宣称布里塔尼库斯是犯了癫痫,马库斯不知道什么样的癫痫看上去就像是中了毒——布里塔尼库斯第二天就死了。

    “马库斯?”鲁齐乌斯见到他的时候很吃惊:“你怎么在这儿,为什么还没有穿好衣服?你忘记今天我要带你去第比留宫去觐见皇帝?”

    马库斯这才注意到鲁齐乌斯虽然在关心庭院壁画的进度,但距离墙壁很远,免得颜料与灰尘污染了自己的衣服,他穿着一件细麻的丘尼卡(一种无领套头长衫),罩着一件希腊斗篷,他的镶边托加要在出门前才会换上,马库斯的白托加也是如此,但他现在甚至没有换上丘尼卡,而是**着上身,腰里缠着一块棉布,难怪他刚才跑进房间的时候,听到女性们发出一阵阵的惊叫声。

    一听到皇帝,或是尼禄的名字,马库斯的怒火就难以按捺,他握紧了双拳,低头道:“抱歉,祖父,我马上去换。”

    鲁齐乌斯不可能没有察觉到孙子的异常,他和马库斯一起前往巴拉丁山的时候,就让他和自己坐在一个抬轿上,“怎么了,我的孙子,”他问道:“你为何精神恍惚,神情悲恸,是什么伤害了你?让你如此绝望?”

    马库斯抬起头,他几乎想将心中的话语向自己最为敬爱的祖父倾倒而出,但就在他开启嘴唇的那一刻,一个可怕的想法攫住了他——他的祖父或有可能认为他得了疯病,于是他只是说:“我做了一个噩梦。”

    “一个噩梦?”鲁齐乌斯不由得皱眉,如果马库斯真的遇到了什么无法解决的事情,作为皇帝的老师,他能够在皇帝面前因为马库斯的缺席而求得他的谅解,但一个噩梦?

    “你梦见了什么?”

    我梦见了一头嗜血的怪物在熊熊烈火中吞食了整个罗马,马库斯在心里说,“我忘记了。”他说。

    鲁齐乌斯犹豫了一会,这是马库斯第一次谒见皇帝,皇帝与马库斯同龄,如果可能,他希望马库斯成为尼禄的同伴或是护卫,年轻人缔结的友谊比年长者谋划的盟约更为坚固可靠,他在年轻的时候因为疾病而不得不荒废了近二十年,在他的学生成为皇帝的时候,他却已经老了,相比起愚钝的儿子,马库斯才是他的继承人。

    “如果你还是不舒服的话……”你就先回去吧,但这句话还没说出来,马库斯就马上打断了祖父的话。

    “不,”他说:“祖父,我很想,很想,很想——见到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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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马的宫殿群一共有三处,罗马中心的巴拉丁山上的宫殿群,罗马城东面的阿德良离宫,还有罗马旧都斯普利特的戴克里先行宫。尼禄不喜欢这其中的任何一座,因为对于他来说,这些宫殿完全无法与他的伟大相衬,他一直想要拓建罗马城中心的宫殿群,却因宫殿附近的平民住宅太过密集而无法成功,十四年后的罗马大火让他的虚荣心得到了满足——在数以千计的人前往冥界,数以万计的人流离失所之后,他在一片废墟上建起了他的“金宫”,从凯里安丘岗延伸到奥古斯丁广场,从帕拉廷到米岑纳特园林的建筑群到处可见青铜的雕像,喷泉,人工的河流,湖泊,大理石的穹顶与黄金的镶嵌物……当时有人嘲讽地说,怎么才能做一个好的罗马公民?——离开罗马。

    一路上,马库斯的头脑一片混乱,是什么让他重新回到了过去?回到了……几乎可以挽回一切的时候,他握着祖父的手,心中颤抖不已,这时候,尼禄还未暴露暴虐的本性,从表面上看,他就是一个温和而有点懦弱的大孩子,为了表示尊重,像是这样的宴会,鲁齐乌斯的卧榻距离皇帝的卧榻并不远,他完全可以手持着切割肉块的匕首,一刀刺入尼禄的心口,那么之后所有的悲剧都不会再发生了。

    这个想法激动着他的心,年轻的马库斯甚至有点目眩神迷起来,他不知道他们是什么时候抵达第比留宫的,这座宫殿不如另外两座宫殿来的华美,尼禄很少选择这里,至少马库斯对这里十分陌生,他和父亲在奴隶的服侍下清洗了双脚,换了舒适的袍子,来到被罗马人称之为特利克里尼乌姆的长方形餐室,另外两位客人到来的比他们更早,他们分别是帕拉斯(他也曾为尼禄的养父工作),近卫长官赛克斯图斯.布鲁斯,他们身边还带着几个少年,年纪与马库斯相似,马库斯一下子就辨认出其中有好几个都在之后和自己一起成为了尼禄的玩伴,他们曾经在一起学习,一起游泳,一起骑马,一起在黑夜的罗马城中游荡,一起……做一些坏事,像是盗窃、斗殴,猥亵妇女,那时候,他们年少张狂,甚至没有意味到自己正在犯罪,不,应该说,从那个时候,尼禄就在微笑地看着他们不自觉的堕落。已经过去了那么久,马库斯仍然记得在翻阅与自己相关的卷宗时,祖父又悲伤又绝望的神情,这个高尚而又可怜的老人,他没能得到一个好学生,也没能得到一个好孙子。

    皇太后小阿格里皮娜先于皇帝到来,马库斯抬起头,人们传说尼禄因为其母过多地干预国事而杀了她,还有的就是她曾经与尼禄有着超越母子之外的亲密关系,这两者——都是对的,如果没有血缘关系,他们可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或许是因为马库斯注视着她的时间太长了,小阿格里皮娜马上注意到了这个少年,她不但不以为忤,还向少年优美地眨了眨眼睛。即便知道小阿格里皮娜就是一条色彩斑斓的毒蛇,马库斯也不得不承认她确实有着普通女性无法企及的美貌,这种美貌几乎会令一个健康的人活活窒息而死——她今年已经即将四十岁,正是一朵盛放到了极致的玫瑰,所有的颜色与芳香都沉淀了下来,让她如同一杯储存了很久的美酒,嗅之欲醉。

    小阿格里皮娜只是来看看这些即将成为皇帝朋友的年轻人的,她没有在餐室里停留太久,在她走出去的时候,近卫长官塞克斯图斯紧跟着走了出去,马库斯看见了,立刻找了个借口跟了出去,他看见皇太后在一丛玫瑰前与自己的情人旁若无人地接了一个吻,然后微风同时送来了玫瑰的气息与凌乱的只字片语——马库斯只听见了两个关键词,皇帝和布里塔尼库斯。

    布里塔尼库斯正是克劳狄乌斯的亲生子,罗马真正的皇帝,只是他的继承权在小阿格里皮娜引诱克劳狄乌斯将尼禄收为养子的时候就被夺走了,即便如此,小阿格里皮娜与尼禄仍然不免将布里塔尼视为最危险的敌人,布里塔尼死去之后,人们一点都不觉得惊讶,这难道不是早就应该发生的事情吗?他们这样说。

    马库斯的心剧烈地跳了起来,难道布里塔尼的死亡竟然因为自己的重生而提前了吗?或者这就是神明给予他的任务?如果他能够设法救下布里塔尼,抑是刺杀尼禄,罗马的将来是否可以因此改变?

    “对了,”鲁齐乌斯突然俯身在孙子的耳边轻声道:“等会皇帝来了,千万别说他和皇太后容颜相似。”

    马库斯下意识地点点头,然后他奇怪地看向自己的祖父,是什么让他这么认为,尼禄虽然是美艳的小阿格里皮娜之子,但他是一个相貌平庸的人,额头扁,下巴短,鼻子大,皮肤粗糙,也正是因为如此,他经常臆想自己是个俊美如同阿波罗,娇媚如同维纳斯的完美之人,以为人人都渴望得到他的青睐。

    “为什么?”他同样低声问道。

    鲁齐乌斯很不愿意在这个时候告诉他,但这是他的疏忽:“因为他并不喜欢小阿格里皮娜的脸。”

    就在这个时候,罗马的皇帝已经走了进来,所有人都在向他行礼,马库斯也不例外,等他抬起头来的时候,他却感到了十二万分的迷惑,那是谁?坐在主位上(按理说,坐在主位应当是最尊贵的客人,但皇帝终究是不同的)的应该就是尼禄,马库斯甚至辨认出了跟随在他身后的那个少年正是布里塔尼库斯,但尼禄……根本不是他认识的那个尼禄!

第三百四十九章 热闹滚滚的叛乱活动(6)

    今天没写完,明天上午更替,抱歉啦。

    还有蠢作者犯了一个错误,347章的加更修改了没按确定……没看到的大人还请重刷一下,谢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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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契约之发晶(时间系列)

    2004年,上海。

    深夜里岫玉青鱼玎玲一响,一对年轻人两颗蜜枣似的搂抱著走进来。

    不用看第二眼,我就知道他们绝对不是我的客人。

    太年轻,太卑微,虽然衣著努力趋向时尚,但布料质地差的不忍粹睹,松垮暗淡,横七竖八裹在身上,再加上这个时代流行的晒伤妆,面黄唇白,站在那里恰似两只过期模特。

    女孩子首先看见我,发出一声小小惊叹,而後死死盯住我,一瞬也舍不得离开、

    且别误会,她看的是我那件瑰丽多彩的长襟斜扣襟锦袍而已,虽然她可能不知道这身衣服正是罕见的雁衔绶带纹锦。有足足7种颜色花纹,也不知道是辽式纬锦的一种变化,但精美绝伦的刺绣,小巧别致的黄金扣子与随著光线不断改变光泽的底面已经让她心迷神醉。

    最後让她移开视线的是我手中的一件玩物。

    那是块朱红发晶。

    自然天成的水晶在形成过程中会含入绿泥石、金红石、黄铁矿、云母、电气石、蓝晶石、透闪石、阳起石、石榴石……产生种种不同的针状或发丝状内含物,颜色自然也随之变幻,美豔不可方物。

    寻常发晶自然不合我的心意,这块发晶色泽殊丽如胭脂,大如手掌,最最特别的是里面的“发丝”,我以往见到的发晶纹路一律又短又乱,它却犹如一缕盘曲缠绕刚刚自人类身上剪切下来的火红发束,又似冬眠的虹蟒,静静地栖息在透明晶莹的矿体中。

    我得到它後一直拿在手里爱抚,爱得不知如何是好。

    看了一会,这个小女孩竟然开口便道:“这块水晶多少钱?我买了!”

    我似笑非笑斜睨她。

    “一亿。”

    她白痴样的哈哈笑。

    “一亿?是津巴布韦币也太贵了些。”

    “一亿英镑。”

    她与她身边的男孩子同时勃然变色。

    “走走!”

    那男孩子拉扯她。

    “人家根本就不愿做你生意。”

    她发狠推开他。

    “我喜欢!我一定要那只水晶!”

    两人竟在店里纠缠叫嚷起来,我暗暗叫苦。

    正头痛间,阴风突起。

    身著全套黑色衣服的不速之客满面笑容走进来。

    我惨叫一声。

    今天莫非是我的黑色十三号星期五?怎麽来的都是这类无丝毫好处可取的客人?

    黑衣先生快乐地向我问好,又露出纯洁无邪神情问。

    “时间,你何时也与小朋友一起玩?”

    我不答话。

    才不会沦落到被他调侃。

    可恶的女孩子尚嫌场面不够混乱,跳过来伸手抓我。

    “无论如何你要卖给我!”

    我赶紧躲开。

    “我就要这个!”

    要要要……她为何不要羊角岭矿山(世界上超大型水晶矿床之一)?

    她尤在嚷,眼中已有水气。

    她的男友显然见不得她哭,英雄地拍击胸膛。

    “好!老板你开个正经点的价钱,大不了我去和兄弟借钱!”

    “打零……我好爱你啊!”

    黑衣先生趴在那只最大的玉石地球仪上哧哧笑个不住。

    看见他我倏地生出灵感。

    “一亿英镑。”

    不等他们有何表示,我紧接著又道。

    “或者你们的头生子。”

    “哎哎哎!~”

    黑衣先生提出抗议。

    “时间,你怎麽可以这样乱抢我们生意?!”

    那对年轻男女先是讶异,而后似乎觉得有趣,也笑起来。

    “好好好……比一亿英镑便宜的多。”

    他们一口允诺。

    “那麽就请这位先生做证人。”

    我指著黑衣先生。

    他挑眉。

    “当然是你,这是你专业,且时候一到,还请你为我催款。”

    专业要由专业人士去做,这是我一向的行事准则。

    他明白,作出无奈表情,摸出雪白合同与钢笔。

    我盖下私章,客人们则歪歪斜斜签下名字。

    女孩子放下钢笔,立即自我手中夺过那块发晶,急急贴住自己面颊。

    一旁的男孩子不胜爱怜地凝视她。

    黑衣先生看我一眼,将两张合同轻轻收在他的侧袋里。

    2014年.苏黎士。

    我正在整理店内货物,冷风一起,险些令我摔了一只古董金表。

    一回身,黑衣先生押著两个人站在门口。

    我仔细一看,赫赫,正是许久未见的两名客人。

    女孩子成熟许多,男孩子似乎还是原来样子,统统面无人色。

    黑衣先生按著两人肩膀,笑道。

    “时间你可收款了。”

    “一亿英镑?”

    “将他们零切了也不可能有。”

    黑衣先生对我的明知故问相当不满。

    “两人的头生子俱已满月。”

    他们闻言更加惊惶。

    “两人?”

    “谁叫你们又各自寻找爱人?”

    黑衣先生嘻嘻笑。

    他们将哀求目光投向我。

    “我们不知道是真的……”

    我偏开身体。

    这种事情,黑衣先生比我会料理,他有大神通。

    “两个头生子……”

    黑衣先生顿一顿。

    “或者一亿英镑。”

    女孩子不死心继续哀求。

    “那块发晶……我借给朋友……我去找还给你好不好。”

    “货物出门,概不退还。”

    我祭出法宝。

    被这等人类拥有过的东西,我才不屑要。

    “都是你!……“

    “你才是!……“

    绝望之後,他们又开始百般指责对方的不是。

    看我们如此拖沓,黑衣先生放开两人,趋近与我说话。

    如此如此这般这般。

    想一想,我接受他的建议。

    “只要一个……随便你们。”

    两人一同闪现希望光芒。

    男孩子藉机还想说话。黑衣先生扬扬手封住他言语能力。。

    “已是最后让步。再给一日,你们可以商量由谁献出孩子。”

    他们不禁望向对方,却发现彼此眼睛中只有憎恨悔意猜忌,连忙回避。

    黑衣先生看著他们匆匆步出店堂,猩红舌尖不由得滑过唇边。

    他想要的不止是那两个幼儿。

    次日夜里,如我所想,只有黑衣先生赴约。

    他恭敬地捧上一只麂皮袋子。

    “这是约定的谢礼。”

    他弯弯腰。

    “你不问问他们怎样?”

    “我没兴趣。”

    人类是他及同类所爱货物,却并非我心头好。

    他咋舌。

    看来颇想大肆宣扬一下昨夜丰美收获,我却不给他机会。

    “我昨日又收进一枚宝石,你要不要看一看?”

    我微微昂首,发出邀请。

    这里只有我一人可以炫耀。

    (完)

    琥珀之代价(时间系列)

    1850,梵蒂冈。

    这国中之国,仿佛满目都是黄金与花朵。

    巨大的华盖,螺旋形描金铜柱,波纹起伏的吊饰,葡萄枝和桂枝枝叶间攀援著的无数小天使,鲜豔精致的镶嵌画和玻璃窗,即便是教堂大厅的穹窿屋顶下行走,黑衣白裳的虔诚人物们,也无不隐约带著一丝豔色……

    门口那双小鱼粼粼一响。

    进来的客人是个少女,身披五色破旧衣衫,细瘦如芦苇,小小面孔上戴一副半透明墨镜,诡异得紧。

    不像我店中客人。

    不过要待看见她身後人物,我才真正地蹙起眉来。

    那是个温文儒雅,面容秀丽的白衣先生。

    他一进来,便不禁四处一望,似乎正在奇怪店堂中居然没有温度无端端上升若干度,投下无源之光,且有奇特芳香缭绕之类特殊状况发生。

    我“嗤”地笑一声。

    他不再关心这间店堂,扶著少女慢慢地走到我面前。

    “我在找一枚琥珀。”

    声音亦十分柔和动人。

    “世界上琥珀多如沙砾,你找那一枚?”

    “六千万年前,活封了一只金斑蝶,大如人类眼睛。”

    我嗯一声。

    琥珀,原本不过是远古松科松属植物的树脂,偶然间埋藏於地层,经过漫长岁月的演变便形成化石。透明似水晶,光亮如珍珠,色泽美丽似玛瑙。若是有虫子在此之前恰好溶入粘稠的松脂,无法脱身,就伴随松脂一齐埋入地层,最後又一同变成化石。在千秋万代之後从地下开采出琥珀,有时还可在透明的晶体中看到昆虫苦苦挣扎的形象。

    不过我拥有的这枚又有大不同。

    晶莹金黄的松香,六千万年内裹住这只微型蛱蝶,它触须细弱,肉眼几乎不可见,翅膀略有破损,腹部干瘪,但是依然在以一个极其微小的角度反复弹动身躯。

    它依旧活著。

    “就是它。”

    他轻轻点头。

    我伸指按住这只琥珀。

    “一亿英镑。”

    他叹息一声。

    “你本无需人类财富,时间。”

    “那与你无关。”

    我意欲收起琥珀,却被少女阻挡。

    近距离看她,才发觉墨镜下竟是一双由12000─17000个小眼组成的晶亮复眼。

    她与它,原来就是同族。

    “她寻它六千万年,请慈悲……时间。”

    白衣先生作出哀求姿态。

    “不要与我讨价还价,一亿对你来说不是难事,且不论你那位显赫的顶头上司,就是你,只要走出这道门,显一显真身现一现灵光,自然有无数信徒上来捐助。”

    “我们戒律森严……”

    “那与我无关。”

    我冷冷道。

    “我最恨口灿莲花,却只做做表面功夫之人……想以堂皇冠冕的理由白白获取我手中珠宝,那是徒劳。”

    “时间……”

    看他与她还想罗嗦,我露出可怕笑容,手指微动间,已将他们狠狠踢出店堂。

    这番交道令我感觉疲累,睡足了一日一夜才出房间。

    未想那个白衣先生正纹丝不动坐在门边的洛克可扶手椅上等待。

    “我知道你这里可以物以物。”

    他不等我下逐客令,抢先说话。

    “看你有什麽?”

    我懒懒地回应他。

    “你一定会喜欢。”

    他眼神十分坚定自信。

    “好。”

    我一探手,取过琥珀来。

    才要交给他,他摇头。

    “还要先请时间你释放它。”

    我呸。

    罢罢罢,就算是售後服务好了。

    瞬息间,琥珀已在我手中狭窄范围内回返六千万年时光,逐渐明亮,柔软,液化,缓缓向上升起,它体内的囚徒乘隙奋力飞起,自由地翩迁在我的店堂内。

    白衣先生欣喜之情溢於言表。

    他小心翼翼从衣服里取出一只似曾相识的蛱蝶,一扬手,让它与久违的同伴齐齐飞扬。

    绚丽情景不过数十秒。

    它们很快失去力气,飘摇,散碎……消逝成灰。

    白衣先生却如成就了一番大事业,眼神平和宁静,一派了无遗憾的模样。

    我笑眯眯,预备收取好东西。

    一个月後。

    有些厌倦此地的我正预备关门,却来了个不速之客。

    黑衣先生优哉优哉走进来,却突然面色惨白,呐呐不成语。

    我亮一亮身上的新衣裳。

    它由无数雪白带有柔亮光泽的羽毛编缀起来,柔软舒适异常,没有重量,水火不侵且永远不会沾染任何污秽。

    我望住黑衣先生嘻嘻笑。

    “黑衣先生,你是不是看中我手里什麽珠宝……”

    他连忙摇头兼摇手,一叠声的拒绝。

    “不不不不不不……”

    他如此坚决,令我觉得十分遗憾。

    原本还想要一件黑色的羽毛衣裳的……呵呵。

    (完)

    蜉蝣(小小文系列)

    这是一个新星球。

    星球很小,多水,约有一千万个原住民。

    原住民袅娜,秀丽,眼睛如同婴儿一般纯净,他与她一见钟情。

    他们缠绵了一整天,可惜次日他就必须离开,一年后才能回来,于是相互约定就在这里等待彼此。

    一年后他带着婚戒回到这里,芦苇婆娑,水雾如烟,她果然还在这里。

    但那不是她。

    她早在那一天的夜晚死去,只留下了他们的孩子和那个约定,直至今日,站在这里的是他第三百六十五代子孙。

    ——朝日而暮死,蜉蝣也。

    套娃(小小文系列)

    这是一组八个的许愿套娃,每个娃娃里面都藏着一张愿望纸条,她在清扫阁楼的时候发现了它。

    她好奇地打开了它。

    第一张纸条:请让她看我一眼吧。日期是二十年前。

    第二张:让她对我微笑。

    第三张:我想拥抱她。

    第四张:我要吻她。

    第五张:让她同意嫁给我。

    第六张:我们需要孩子。

    第七张:钱。

    她收起了笑容,最后一个娃娃是个婴儿,但怎么也打不开。

    里面藏着的纸条上写着:希望我的妻子溺死后,她的人身意外保险赔偿能够尽快到账。

    算逑(小小文系列)

    他是下乡接受再教育的知青,她是当地贫下中农子女。

    他说,嫁我。

    她说,要得。

    他要读书,她一年累掉了两个娃。

    有人说他不懂疼人。

    她说,算逑。

    高考恢复,他一去不回,写信来要离婚。

    她正怀着,人家让她去扯筋。她说,算逑。

    她同意了。

    娃读大学,去找他要钱,他说滚。

    娃哭了,她说,算逑。

    她把房卖了。

    他受贿入狱,妻离子散,她带着娃去看他。

    他说谢谢,她说,算逑。

    他出狱那天正逢她再婚。

    他哭了。

    她丈夫问,那谁啊?

    她说,算个逑。

第三百五十章 热闹滚滚的叛乱活动(7)

    今天没写完,明天上午更替,抱歉啊。

    蠢作者这才发现又弄错章节号了……作者不能自己改章节号,我去找编辑问问看。总之——五千字的就是加更过的!

    ——————

    变石之双子(时间系列)

    1993年,南斯拉夫。

    凡是发生过人类对人类大规模屠杀的地方,冬天的寒意总要重过别处,我早早穿起心爱的玄色狐裘,它已经足够暖和,但是看看空旷的广场,我又去加了一件熊皮大氅。

    让店堂内温暖一些也不是不可以,不过我深爱这种严峻冷酷的深冬氛围,不欲破坏。

    今日的客人是一位衣着密实的女子,她带着两个包得如同毛球一般的孩子在店外的暗巷中徘徊良久,我按捺住好奇心,故意不去迎接,只是静静看她如何动作。

    再等五分钟,她终于犹犹豫豫推门进来,两只岫玉小鱼立时当啷响个不住。

    我示意她带着两个幼儿在最里面的深红色卧榻上暂坐,卧榻上铺有密实的狼皮,备着火热的金彩瓷手炉,暖意融融。

    又为两个白瓷娃娃般的孩子送上滚热的牛乳,这才笑盈盈听她说话。

    “请问……您这里是否收购宝石?”

    这个女子虽然带着孩子,但依然介于少女与少妇之间,容貌端丽,手指纤细,纯净明亮的瞳仁中泄漏出少许的局促不安。

    “当然。”

    “那么……”

    她小心翼翼从大衣内取出一只k金圣物盒。

    “您是否可以告诉我,这只Алekcahдpnt您愿意出多少价钱?”

    Алekcahдpnt是变石的俄文名字,又名亚历山大石,或者紫翠玉,鲜见大粒完美者。

    我手中这粒约有5克拉,长方型状,58个面,晶莹剔透,在人工光照下呈现出鸽血一样鲜而正的红色,奢华得让人沉醉。

    我起身将它带近长窗,阳光下它立刻徐徐变化,弹指之间便完全转化为澄澈的碧绿。

    变幻自如,不负它“白昼之祖母绿,黑夜之红宝石”的盛名。

    她隐隐露出一丝哀色。

    回到她身前,我轻声出价。

    “一百万。”

    不看她做作的惊讶神色,我继续道。

    “完美的Алekcahдpnt从来可与无瑕疵钻石相提并论,原本如此货品拿出去,至少可以卖的一千万以上。但这颗宝石上面有道裂痕,约2微米,因而价值大跌。”

    她面色先是忽地酡红如醉,旋即灰白。

    她知道,但故意隐瞒。

    我不再多话,看着她反复***两个孩子的头发,口中无意识喃喃:“一个,只能一个……一个也好。”

    这两个容貌一般无二的孩子秀美异常,虽然也继承了那女子的些许样貌,但更多的特征却是从属于此地的一个庞大种族,再看那女子衣裳的不明显地方,尚遗留着与前者敌对的族群所独有的精美纹样……我心中不免忽地一动。

    战争发生的原因无数,不过多半明里高贵暗里猥琐,但最污秽莫过于“种族清洗”一类,99%以上的基因毫无区别的人类却十分偏好于此,常常以莫名所以的标准分作若干类,而后彼此攻击、凌虐、杀戮……乐此不疲,最可怜的就莫过于那些异族通婚的人及他们的后代。大乱时,几乎所有人都是妖魔,恶狠狠欲食其肉寝其皮,想来那双孩子就是这番大乱的牺牲品了,那女子拿出Алekcahдpnt,想来就是为了筹集亲生骨肉的偷渡费用,可惜……

    她又看向我,神情变幻不定。

    “对不起,我想再考虑一下。”

    我微微笑,将变石递还。

    “我可以等你三十天。”

    现在就看她如何选择了。

    第三天,有个小小的身影叩响我的门。

    我认得他是双生子中的一位。

    他直直走到我面前,雪白幼嫩的手指打开,赫然就是那粒精致的Алekcahдpnt。

    “一百万,现金。”

    他沉稳如大人。

    我笑。

    “我不与小孩子做交易。”

    “我有人介绍。”

    他推出一张血色底面名片,上有数枚纤长墨黑羽毛,触之光洁细腻,柔韧异常。

    啊,原来是那位常常不请自来却从未曾惠顾我一笔生意的吝啬客人……嗯,那只永恒指环尚在我这里,保管费一日高过一日,他来取时只怕又要惨叫连连。

    我倒不惧他就此消失,他早晚要来,即便他不来,也有别人来,等就是了,我还怕虚掷这点光阴吗?

    我将名片拈在手里,微笑复微笑,视线回到幼童身上,他目光复杂,满是殷切,灼热、及成人般的决绝狠毒。

    一百万美金不是一个孩子能够承担的重量,他却可以轻易地抱着走。

    我为他开门。

    他抬头看我。

    “您为何不问我母亲哥哥的情况?不奇怪他们为何不一同来?”

    我微笑。

    “对于人类我无好奇心。”

    他低下头去,然后再度抬起头来时,眼神坚定。

    “我想生存下去,我不要死。”

    他似乎更多说给自己听。

    “我没有错。”

    我弯下腰,低声问。

    “如此相信那位黑衣先生?”

    孩子小小可爱的脸上这才露出灿烂笑容。

    “……他只爱我一个,且他有大神通。”

    “是。”

    我不再多说话。

    反正若干时日后,他就会明白。

    明白的不能再明白。

    (完)

    三人行之金绿宝石猫眼

    1995年,新加坡。

    这个都市肥美又沉静,如玻璃缸中的金鱼。

    我将店面设在最浮躁的街道上,触目全是灼热的日光与匆忙的男女,每个人与每个人衣着相似面容雷同,但眼神却奇形怪状,变化万端不可言喻。

    我靠在阴冷的碧绿玻璃墙上欣赏这一切。

    一天中有不下十人来试图进入店中,但那双势利的小鱼不开门,他们终于也只有悻悻然离开。

    正眷念着温尼伯湖畔的宁静时,岫玉青鱼忽地匆匆摇动,丁粼作响。

    我懒懒回过身去,只见两个男子彼此谦让着走进门来。

    他们面相平庸,一身西服做工过于细腻,显得衣与人同样呆板僵硬。

    之后。

    一个尤物款款走进店堂。

    火红大卷鬈发,蜜色肌肤,碧荧荧眼瞳,长眉向上高高挑起,紧密贴身的朱砂色缎裙,足下踏一双鳄鱼皮镶石榴石的黄金细根拖鞋,肩上栖息着一只羽毛雪白的夜枭。

    两个男子向她投去无限爱慕目光。

    我斜睨她一眼。

    她倒也不敢在这里太放肆。

    不多说话,只道:“我听说这里有一只金绿猫眼。”

    我点头。

    两个男子连忙服侍她在我对面坐下。

    我慢条斯理翻转了一只白银杯,打开桌下的薄荷甜酒,将青色的透明液体慢慢全部倒出,最后听叮当一声,藏在酒内大如指盖的金绿猫眼溅起小小的涟漪,落入碗里。

    她托起银碗,向我一笑,从容将酒饮下。

    过几秒,才将银碗自唇边移开,细细欣赏圆润晶莹活物般的珍贵宝石。

    这是一颗重166克拉的双凸形椭圆猫眼,它的颜色为深蜜黄色,透明度极高,清澈见底,在一束强光源的照射下,显现出银色的光线,这就是人们常说的眼线。眼线贯穿长轴方向,当光源方向变化时,眼线移动灵活,最为特殊的是,在它的另一面同样存在一条效果相当的眼线,因而不若其他猫眼眼线会逐渐消失,翻转间,一条渐渐细窄起来时,另一条却缓缓亮起,两线轮番注视自己主人,媚人至极,真真世上无二。

    “是,就是这枚猫眼,我要了。”

    “一亿。”

    我淡淡地报价。

    才不管旁边两位先生面色苍白。

    “敬请阁下为我保留三十天,三十天的十二时,我在这里等……他们其中的一位。”

    她妖靡的眼神扫一扫他们,轻轻放下那粒猫眼,走出店堂。

    两名男子如被雷殛。

    他们齐齐站起身来,紧紧跟随上去。

    三十天转瞬即过。

    我已经开始厌恶这个呆板的都市,但既然有了承诺,不得不等。

    十二时还欠十五分。

    她来了。

    今次一样红艳鲜丽,绯色亮片紧身小礼服,朱砂麂皮短靴,眼角上描一勾银粉。

    那只白色夜枭乖顺地伏在她的肩头。

    我以眼光指给她看那枚好端端待在青花卷沿碗中的金绿猫眼。

    正在此时,两个男子也已经进来。

    “这枚金绿猫眼,我来买给你。”

    他们异口同声。

    她像个小孩子一样合起手掌微笑。

    其中一人转向我。

    “这里是支票。”

    另外一人亦送上一张票据。

    她忽然觉得有异,笑容慢慢敛去,厉声问他们。

    “这钱你们如何得来?”

    “我贷款十年。”

    先前送上支票的男子面露笑容回答。

    “我向公司预支十五年薪水。”

    后者则如此回答。

    “什么!……”

    她面色铁青。

    “你!你不是说你祖母有万顷土地!”

    被她问到的男子顿时手足无措。

    “但……但她不愿意卖……”

    “你是她唯一遗产继承人不是!?”

    男子深深低下头去。

    她又看向另一个男子。

    “你也不是说过你是公司财政主管,每日都有数千万现金从你手中流过,现在又怎么说?”

    “可是……那是公司的钱啊……”

    “一对蠢货!”

    她怒不可遏,长而卷的红发无风自动,蛇一样纠缠盘曲上升。

    我担心着她身边我的几件青花宝贝,屈起手指敲一敲台面。

    她立刻平静下来。

    眼神语气忽地回复柔媚低迷。

    她轻轻道。

    “你们为我欠下这么多债务,叫我怎么安心地接收这份礼物呢……你,你的祖母她从没善待过你,小时没少受过她打骂,如今她已经八十九,时日无多,早一两日走或许还少受些痛苦;还有你,你父亲与你都为那个公司付出良多,却只得那么一点点微薄薪水,无能董事还时刻威胁减薪开除,偶尔收回一两笔意外之财又有什么不对?

    ……你们说,是不是?这是他们欠你们的,早该偿还……”

    她软语温言尽力诱导,两个男子眼中逐渐浮起阴翳。

    见此,她得意扬起细眉。

    但出乎意料的,沉默了数分钟的两名男子先是低头不语,而后深深蹙眉,最后抬起头来时,竟已经恢复了入店前的明亮神情。

    他们对视一眼,双双向她鞠个躬。

    “对不起!”

    说罢就走。

    她此时的表情当真有趣。

    从我店堂的落地窗看出去,两个男子缓缓走过斑马线,到达对面的人行道。

    只见他们头顶一座巨大的广告牌子簌簌无风自动,还没听到异样声响的行人反应过来,已经发出裂帛一般的声音整个倾倒下来,两男中的一个来不及逃开,被当即压得粉身碎骨,另一个如被无形丝线拉扯,踉跄向后两步,靠在路灯柱上惊惶喘息,未想磨砂玻璃路灯就在同时爆开,一条扭曲的银色电光顺着金属灯柱狠狠打在他身上,数蓬火花闪烁过后,只余下一堆细碎焦炭。

    得意唧咕一声,完成任务的夜枭跳回主人怀抱。

    她琅琅笑一声,回身来取战利品。

    “他们的人身保险受益人正是我,两人总计一亿,哈哈!”

    她伸手来取这枚金绿猫眼。

    这个不知什么东西的东西,也着实太猖狂了一些。

    在她指尖触到它之前,我伸手捉起那只可爱的金绿猫眼。

    “时间?”

    “对不起,时限已过,交易取消。”

    她愕然向上望去,店堂大钟的秒针已经偏出正中。

    不等她省出其中奥妙,我手指一弹,已将她连人带鸟丢出店堂。

    同时毫无仪态地大笑出声。

    (完)

    不听鬼故事(致………还未睡下的大人们)

    这座寄宿制高校与许多其它的学校一样,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新生阿南与阿北也是很普通的学生,一般容貌清秀,身体纤瘦,沉默寡言。

    一定要说他们有什么不同的地方,大概就是两个人胆量都小,不喜欢听人议论鬼魅,对于此类话题更是能避则避。久而久之,几乎全校都知道有两个绝对不听鬼故事的新人。

    倘若阿南阿北性别为女,胆怯点或许可以说是单纯可爱,但是他们再秀气毕竟也是个男孩子,所以同辈人提起两人时总归有些不屑。更有些坏东西,偏挑着他们不能随意走开的时候大讲恐怖鬼怪故事,看着他们的脸色愈来愈白,眉蹙的愈来愈紧,他们便乐不可支。其它的同学统统作壁上观,微微笑,权当作枯燥学业中的一味调料。

    今夜的自修无聊之极,又有人绘声绘色说起学校的七大鬼魅,一边得意观望他们的神色。

    阿南阿北一直低首看书。

    已经有人嗤嗤发笑。

    恶意的戏弄一直延续至自修结束,学生们三三两两嘻笑着匆匆离开教室,穿越长长黑暗的林荫道回返宿舍。

    最后离开的阿南阿北静静地站起来,抱起自己的书,理好若干把没有放归原位的椅子。

    虽然四周已经没有人,但他们还是极其轻声地交谈。

    “他们总将我们说的愚钝丑陋不堪。”

    阿南皱眉。

    阿北颌首表示同意。

    “他们人类对我们的认知相当老旧陈腐,殊不知现在的鬼魅只有比人类懂得多且快。”

    “人类从来如此。”

    “所以只可当食物。”

    阿北愉悦地笑起来。

    “幸好不论品性美好低劣与否,血肉滋味总是相当不错。”

    阿南亦露出快意表情,当他关上最后的一盏日光灯时,黑暗中忽地闪现出两双碧绿晶莹的光。

    现在正是他们的用餐时间。

    (完)

第三百五十一章 热闹滚滚的叛乱活动(8)

    今天加更写完啦,新章明天上午更替,抱歉啦。

    ————

    新文尼禄。

    ***11181马库斯记得自己已经死了。

    在他的祖父1鲁齐乌斯.安奈乌斯.塞内卡悲惨地死去之后的三十天里——罗马皇帝尼禄怀疑曾经教育了他五年,为他效力了十年的老人与一起推翻其暴政的阴谋有关,就让自己的百夫长到塞内卡及其家人隐居的村庄里,命令他即刻自裁。马库斯的祖父坦然地接受了这一命令,在亲人和朋友为他恸哭的时候,他大声地叱喝他的朋友,说:“你们的哲学呢?你们的处变不惊呢?”他最后拥抱了自己的妻子,也就是马库斯的祖母保丽娜,在保丽娜意图与他一起前往冥界的时候,他没有拒绝,而是说:“我们死的同样坚强,但你的死比我更高贵。”

    可惜的是尼禄的百夫长拒绝了这一要求,于是鲁齐乌斯就先割开了自己的手腕,但他已经是个六十岁的老人了,他的血几乎已经干涸,流不出来,他的朋友又帮助他割开了膝盖后方与脚腕的血管,但血还是流的很慢。鲁齐乌斯不得已向一个做医生的朋友要求了一杯毒芹汁,也就是先哲苏格拉底用来选择结束生命的那种,但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他的呼吸变得万分困难,却还是没有死,最后人们只得把他搬运到蒸汽浴室里,关紧门窗,直到他活活地窒息而死。

    皇帝的百夫长阻止了保丽娜追随鲁齐乌斯而死,但这并不是皇帝的仁慈,他的恶毒心肠与懦弱性情注定了他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对他不利的人。在鲁齐乌斯死后,他的子嗣,亲眷与朋友也被囚禁和监视了起来,作为鲁齐乌斯最心爱的孙子,马库斯是最先死去的一些人中的一个。

    他记得前来处刑的是一个年轻的士兵,他的面孔稚气未脱,看见他马库斯就想起来他的弟弟,他恳求士兵让他看看外面的阳光,他已经在黑暗的地窖里被囚禁了二十多天,士兵在迟疑了一会后答应了,在走出房间的那一刻,马库斯想过反抗和逃走,但最后他还是任凭士兵割断了自己的喉咙。

    他最后的记忆就是夏末秋初时分那过于耀眼的金光。

    ——————————————————————————————————————————

    马库斯是在祖父的卧榻上惊醒的,他一下子跌倒在地上,打翻了一侧的烛台与桌上的大理石雕像,骑着海豚的特里同顿时从脖子的地方折断成两半,这是鲁齐乌斯最喜欢的一尊雕像,如果是平常的时候,马库斯一定会先去找自己的母亲,让她设法帮着自己遮掩,但这时候,马库斯心中所想的全都是他的祖父鲁齐乌斯。

    他跌跌撞撞地跑向祖父常在的书房与会客室,一路上他苍白的面容与狂热的眼睛让许多人不由得惊呼出声,熟悉的面孔不断地在马库斯的面前掠过,但就是找不到他最渴望的那张,他在前庭的大理石桌前站了一会儿,突然转身跑向庭院。他原本就是从庭院后的餐厅醒来的,却因为脑中既定的印象而疏忽了那里。他飞快地跑到树木繁茂的庭院里,绕过矗立在中心位置的喷泉和一株果实累累的石榴树,来到南侧的墙壁前。

    他的祖父鲁齐乌斯果然就在那里,他弯着腰,正在监督一个工匠在墙壁上作画,鲁齐乌斯没有选择这时人们常用的花鸟、静物或是肖像,而是选用了他被流放到科西嘉岛时看到的风景,那是一片辽阔浩瀚的海洋,海豚追随着船只,海鸟盘旋在上空,碧色的岛屿就像是镶嵌在海面上的宝石。

    马库斯记得这幅壁画,但这幅壁画是在马库斯十八岁的时候完成的,那是建城后800年,尼禄.克劳狄乌斯.德鲁苏斯.日耳曼尼库斯的养父,克劳迪乌斯皇帝已于前一年中毒而死,作为他名义上的长子,尼禄继承了他的位置——就在这幅壁画完成后不久,克劳狄乌斯的儿子布里塔尼库斯就在一场晚宴上被尼禄毒死,因为尼禄的母亲恐吓自己的儿子说,如果他不听话,她就会改立布里塔尼库斯为罗马皇帝,或许这只是一个妇人的虚言恫吓,但对于尼禄来说,这可以说是击中了他心中最为脆弱的部分,他的回击又迅速又凶猛。

    那场晚宴马库斯也列席了,他记得他们首先喝了非常咸的汤,咸到让人怀疑是否有人要借此谋杀尼禄,不可避免地,他们在之后都要了水,泉水本身就很冷,又加了冰块,他们除了感觉有点不舒服外也没什么,只有布里塔尼库斯倒了下去,他痛苦地按着喉咙,伸出手向他们寻求帮助,但他们身后的侍卫立刻都抽出短剑来,马库斯只得眼睁睁地看着布里塔尼库斯被几个奴隶抬走,皇帝宣称布里塔尼库斯是犯了癫痫,马库斯不知道什么样的癫痫看上去就像是中了毒——布里塔尼库斯第二天就死了。

    “马库斯?”鲁齐乌斯见到他的时候很吃惊:“你怎么在这儿,为什么还没有穿好衣服?你忘记今天我要带你去第比留宫去觐见皇帝?”

    马库斯这才注意到鲁齐乌斯虽然在关心庭院壁画的进度,但距离墙壁很远,免得颜料与灰尘污染了自己的衣服,他穿着一件细麻的丘尼卡(一种无领套头长衫),罩着一件希腊斗篷,他的镶边托加要在出门前才会换上,马库斯的白托加也是如此,但他现在甚至没有换上丘尼卡,而是**着上身,腰里缠着一块棉布,难怪他刚才跑进房间的时候,听到女性们发出一阵阵的惊叫声。

    一听到皇帝,或是尼禄的名字,马库斯的怒火就难以按捺,他握紧了双拳,低头道:“抱歉,祖父,我马上去换。”

    鲁齐乌斯不可能没有察觉到孙子的异常,他和马库斯一起前往巴拉丁山的时候,就让他和自己坐在一个抬轿上,“怎么了,我的孙子,”他问道:“你为何精神恍惚,神情悲恸,是什么伤害了你?让你如此绝望?”

    马库斯抬起头,他几乎想将心中的话语向自己最为敬爱的祖父倾倒而出,但就在他开启嘴唇的那一刻,一个可怕的想法攫住了他——他的祖父或有可能认为他得了疯病,于是他只是说:“我做了一个噩梦。”

    “一个噩梦?”鲁齐乌斯不由得皱眉,如果马库斯真的遇到了什么无法解决的事情,作为皇帝的老师,他能够在皇帝面前因为马库斯的缺席而求得他的谅解,但一个噩梦?

    “你梦见了什么?”

    我梦见了一头嗜血的怪物在熊熊烈火中吞食了整个罗马,马库斯在心里说,“我忘记了。”他说。

    鲁齐乌斯犹豫了一会,这是马库斯第一次谒见皇帝,皇帝与马库斯同龄,如果可能,他希望马库斯成为尼禄的同伴或是护卫,年轻人缔结的友谊比年长者谋划的盟约更为坚固可靠,他在年轻的时候因为疾病而不得不荒废了近二十年,在他的学生成为皇帝的时候,他却已经老了,相比起愚钝的儿子,马库斯才是他的继承人。

    “如果你还是不舒服的话……”你就先回去吧,但这句话还没说出来,马库斯就马上打断了祖父的话。

    “不,”他说:“祖父,我很想,很想,很想——见到皇帝!”

    ——————————————————————————————————————————

    罗马的宫殿群一共有三处,罗马中心的巴拉丁山上的宫殿群,罗马城东面的阿德良离宫,还有罗马旧都斯普利特的戴克里先行宫。尼禄不喜欢这其中的任何一座,因为对于他来说,这些宫殿完全无法与他的伟大相衬,他一直想要拓建罗马城中心的宫殿群,却因宫殿附近的平民住宅太过密集而无法成功,十四年后的罗马大火让他的虚荣心得到了满足——在数以千计的人前往冥界,数以万计的人流离失所之后,他在一片废墟上建起了他的“金宫”,从凯里安丘岗延伸到奥古斯丁广场,从帕拉廷到米岑纳特园林的建筑群到处可见青铜的雕像,喷泉,人工的河流,湖泊,大理石的穹顶与黄金的镶嵌物……当时有人嘲讽地说,怎么才能做一个好的罗马公民?——离开罗马。

    一路上,马库斯的头脑一片混乱,是什么让他重新回到了过去?回到了……几乎可以挽回一切的时候,他握着祖父的手,心中颤抖不已,这时候,尼禄还未暴露暴虐的本性,从表面上看,他就是一个温和而有点懦弱的大孩子,为了表示尊重,像是这样的宴会,鲁齐乌斯的卧榻距离皇帝的卧榻并不远,他完全可以手持着切割肉块的匕首,一刀刺入尼禄的心口,那么之后所有的悲剧都不会再发生了。

    这个想法激动着他的心,年轻的马库斯甚至有点目眩神迷起来,他不知道他们是什么时候抵达第比留宫的,这座宫殿不如另外两座宫殿来的华美,尼禄很少选择这里,至少马库斯对这里十分陌生,他和父亲在奴隶的服侍下清洗了双脚,换了舒适的袍子,来到被罗马人称之为特利克里尼乌姆的长方形餐室,另外两位客人到来的比他们更早,他们分别是帕拉斯(他也曾为尼禄的养父工作),近卫长官赛克斯图斯.布鲁斯,他们身边还带着几个少年,年纪与马库斯相似,马库斯一下子就辨认出其中有好几个都在之后和自己一起成为了尼禄的玩伴,他们曾经在一起学习,一起游泳,一起骑马,一起在黑夜的罗马城中游荡,一起……做一些坏事,像是盗窃、斗殴,猥亵妇女,那时候,他们年少张狂,甚至没有意味到自己正在犯罪,不,应该说,从那个时候,尼禄就在微笑地看着他们不自觉的堕落。已经过去了那么久,马库斯仍然记得在翻阅与自己相关的卷宗时,祖父又悲伤又绝望的神情,这个高尚而又可怜的老人,他没能得到一个好学生,也没能得到一个好孙子。

    皇太后小阿格里皮娜先于皇帝到来,马库斯抬起头,人们传说尼禄因为其母过多地干预国事而杀了她,还有的就是她曾经与尼禄有着超越母子之外的亲密关系,这两者——都是对的,如果没有血缘关系,他们可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或许是因为马库斯注视着她的时间太长了,小阿格里皮娜马上注意到了这个少年,她不但不以为忤,还向少年优美地眨了眨眼睛。即便知道小阿格里皮娜就是一条色彩斑斓的毒蛇,马库斯也不得不承认她确实有着普通女性无法企及的美貌,这种美貌几乎会令一个健康的人活活窒息而死——她今年已经即将四十岁,正是一朵盛放到了极致的玫瑰,所有的颜色与芳香都沉淀了下来,让她如同一杯储存了很久的美酒,嗅之欲醉。

    小阿格里皮娜只是来看看这些即将成为皇帝朋友的年轻人的,她没有在餐室里停留太久,在她走出去的时候,近卫长官塞克斯图斯紧跟着走了出去,马库斯看见了,立刻找了个借口跟了出去,他看见皇太后在一丛玫瑰前与自己的情人旁若无人地接了一个吻,然后微风同时送来了玫瑰的气息与凌乱的只字片语——马库斯只听见了两个关键词,皇帝和布里塔尼库斯。

    布里塔尼库斯正是克劳狄乌斯的亲生子,罗马真正的皇帝,只是他的继承权在小阿格里皮娜引诱克劳狄乌斯将尼禄收为养子的时候就被夺走了,即便如此,小阿格里皮娜与尼禄仍然不免将布里塔尼视为最危险的敌人,布里塔尼死去之后,人们一点都不觉得惊讶,这难道不是早就应该发生的事情吗?他们这样说。

    马库斯的心剧烈地跳了起来,难道布里塔尼的死亡竟然因为自己的重生而提前了吗?或者这就是神明给予他的任务?如果他能够设法救下布里塔尼,抑是刺杀尼禄,罗马的将来是否可以因此改变?

    “对了,”鲁齐乌斯突然俯身在孙子的耳边轻声道:“等会皇帝来了,千万别说他和皇太后容颜相似。”

    马库斯下意识地点点头,然后他奇怪地看向自己的祖父,是什么让他这么认为,尼禄虽然是美艳的小阿格里皮娜之子,但他是一个相貌平庸的人,额头扁,下巴短,鼻子大,皮肤粗糙,也正是因为如此,他经常臆想自己是个俊美如同阿波罗,娇媚如同维纳斯的完美之人,以为人人都渴望得到他的青睐。

    “为什么?”他同样低声问道。

    鲁齐乌斯很不愿意在这个时候告诉他,但这是他的疏忽:“因为他并不喜欢小阿格里皮娜的脸。”

第三百五十二章 让.巴尔的一夜

    今天没写完,明天早上十点前更替。

    偶尔去书评区看了看,有些头衔为“见习”的大人似乎对这几天频繁更替的问题有点不满……还很好心地提醒过更替是无法防止精校盗版的……好叭,我明白了,那么这样吧,明天起就没有更替了额,但加更一千字还是继续,读者大人们要记得看,凡是看到五千字的章节就表示加更过了,这一千字是福利,不计入字数的。

    还有看了看读者大大们的打赏,真是太感谢了,上个月还因为身体不适断更了一段时间,抱歉抱歉,鱼在这里鞠躬道歉了。不过这样大额的打赏真是让九鱼有点惊恐了,能够有读者看正版就很好啦,谢谢谢谢。

    为了感谢读者,十月份一整月仍然会有二十五章加更,而且是每章加更一章,至于盗版精校是不是能盗走,我也不太清楚……反正我是要给我的忠诚读者福利的!

    ————

    这个是我的新文《尼禄》的开头,等十月份的加更结束了,我会开始慢慢放出新文哈。

    这个题材还是读者大大们提醒我的呢,因为他们说,变成路易十四算什么?变成尼禄才是大问题!

    ***

    马库斯记得自己已经死了。

    在他的祖父鲁齐乌斯.安奈乌斯.塞内卡悲惨地死去之后的三十天里——罗马皇帝尼禄怀疑曾经教育了他五年,为他效力了十年的老人与一起推翻其暴政的阴谋有关,就让自己的百夫长到塞内卡及其家人隐居的村庄里,命令他即刻自裁。马库斯的祖父坦然地接受了这一命令,在亲人和朋友为他恸哭的时候,他大声地叱喝他的朋友,说:“你们的哲学呢?你们的处变不惊呢?”他最后拥抱了自己的妻子,也就是马库斯的祖母保丽娜,在保丽娜意图与他一起前往冥界的时候,他没有拒绝,而是说:“我们死的同样坚强,但你的死比我更高贵。”

    可惜的是尼禄的百夫长拒绝了这一要求,于是鲁齐乌斯就先割开了自己的手腕,但他已经是个六十岁的老人了,他的血几乎已经干涸,流不出来,他的朋友又帮助他割开了膝盖后方与脚腕的血管,但血还是流的很慢。鲁齐乌斯不得已向一个做医生的朋友要求了一杯毒芹汁,也就是先哲苏格拉底用来选择结束生命的那种,但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他的呼吸变得万分困难,却还是没有死,最后人们只得把他搬运到蒸汽浴室里,关紧门窗,直到他活活地窒息而死。

    皇帝的百夫长阻止了保丽娜追随鲁齐乌斯而死,但这并不是皇帝的仁慈,他的恶毒心肠与懦弱性情注定了他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对他不利的人。在鲁齐乌斯死后,他的子嗣,亲眷与朋友也被囚禁和监视了起来,作为鲁齐乌斯最心爱的孙子,马库斯是最先死去的一些人中的一个。

    他记得前来处刑的是一个年轻的士兵,他的面孔稚气未脱,看见他马库斯就想起来他的弟弟,他恳求士兵让他看看外面的阳光,他已经在黑暗的地窖里被囚禁了二十多天,士兵在迟疑了一会后答应了,在走出房间的那一刻,马库斯想过反抗和逃走,但最后他还是任凭士兵割断了自己的喉咙。

    他最后的记忆就是夏末秋初时分那过于耀眼的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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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库斯是在祖父的卧榻上惊醒的,他一下子跌倒在地上,打翻了一侧的烛台与桌上的大理石雕像,骑着海豚的特里同顿时从脖子的地方折断成两半,这是鲁齐乌斯最喜欢的一尊雕像,如果是平常的时候,马库斯一定会先去找自己的母亲,让她设法帮着自己遮掩,但这时候,马库斯心中所想的全都是他的祖父鲁齐乌斯。

    他跌跌撞撞地跑向祖父常在的书房与会客室,一路上他苍白的面容与狂热的眼睛让许多人不由得惊呼出声,熟悉的面孔不断地在马库斯的面前掠过,但就是找不到他最渴望的那张,他在前庭的大理石桌前站了一会儿,突然转身跑向庭院。他原本就是从庭院后的餐厅醒来的,却因为脑中既定的印象而疏忽了那里。他飞快地跑到树木繁茂的庭院里,绕过矗立在中心位置的喷泉和一株果实累累的石榴树,来到南侧的墙壁前。

    他的祖父鲁齐乌斯果然就在那里,他弯着腰,正在监督一个工匠在墙壁上作画,鲁齐乌斯没有选择这时人们常用的花鸟、静物或是肖像,而是选用了他被流放到科西嘉岛时看到的风景,那是一片辽阔浩瀚的海洋,海豚追随着船只,海鸟盘旋在上空,碧色的岛屿就像是镶嵌在海面上的宝石。

    马库斯记得这幅壁画,但这幅壁画是在马库斯十八岁的时候完成的,那是建城后800年,尼禄.克劳狄乌斯.德鲁苏斯.日耳曼尼库斯的养父,克劳迪乌斯皇帝已于前一年中毒而死,作为他名义上的长子,尼禄继承了他的位置——就在这幅壁画完成后不久,克劳狄乌斯的儿子布里塔尼库斯就在一场晚宴上被尼禄毒死,因为尼禄的母亲恐吓自己的儿子说,如果他不听话,她就会改立布里塔尼库斯为罗马皇帝,或许这只是一个妇人的虚言恫吓,但对于尼禄来说,这可以说是击中了他心中最为脆弱的部分,他的回击又迅速又凶猛。

    那场晚宴马库斯也列席了,他记得他们首先喝了非常咸的汤,咸到让人怀疑是否有人要借此谋杀尼禄,不可避免地,他们在之后都要了水,泉水本身就很冷,又加了冰块,他们除了感觉有点不舒服外也没什么,只有布里塔尼库斯倒了下去,他痛苦地按着喉咙,伸出手向他们寻求帮助,但他们身后的侍卫立刻都抽出短剑来,马库斯只得眼睁睁地看着布里塔尼库斯被几个奴隶抬走,皇帝宣称布里塔尼库斯是犯了癫痫,马库斯不知道什么样的癫痫看上去就像是中了毒——布里塔尼库斯第二天就死了。

    “马库斯?”鲁齐乌斯见到他的时候很吃惊:“你怎么在这儿,为什么还没有穿好衣服?你忘记今天我要带你去第比留宫去觐见皇帝?”

    马库斯这才注意到鲁齐乌斯虽然在关心庭院壁画的进度,但距离墙壁很远,免得颜料与灰尘污染了自己的衣服,他穿着一件细麻的丘尼卡(一种无领套头长衫),罩着一件希腊斗篷,他的镶边托加要在出门前才会换上,马库斯的白托加也是如此,但他现在甚至没有换上丘尼卡,而是**着上身,腰里缠着一块棉布,难怪他刚才跑进房间的时候,听到女性们发出一阵阵的惊叫声。

    一听到皇帝,或是尼禄的名字,马库斯的怒火就难以按捺,他握紧了双拳,低头道:“抱歉,祖父,我马上去换。”

    鲁齐乌斯不可能没有察觉到孙子的异常,他和马库斯一起前往巴拉丁山的时候,就让他和自己坐在一个抬轿上,“怎么了,我的孙子,”他问道:“你为何精神恍惚,神情悲恸,是什么伤害了你?让你如此绝望?”

    马库斯抬起头,他几乎想将心中的话语向自己最为敬爱的祖父倾倒而出,但就在他开启嘴唇的那一刻,一个可怕的想法攫住了他——他的祖父或有可能认为他得了疯病,于是他只是说:“我做了一个噩梦。”

    “一个噩梦?”鲁齐乌斯不由得皱眉,如果马库斯真的遇到了什么无法解决的事情,作为皇帝的老师,他能够在皇帝面前因为马库斯的缺席而求得他的谅解,但一个噩梦?

    “你梦见了什么?”

    我梦见了一头嗜血的怪物在熊熊烈火中吞食了整个罗马,马库斯在心里说,“我忘记了。”他说。

    鲁齐乌斯犹豫了一会,这是马库斯第一次谒见皇帝,皇帝与马库斯同龄,如果可能,他希望马库斯成为尼禄的同伴或是护卫,年轻人缔结的友谊比年长者谋划的盟约更为坚固可靠,他在年轻的时候因为疾病而不得不荒废了近二十年,在他的学生成为皇帝的时候,他却已经老了,相比起愚钝的儿子,马库斯才是他的继承人。

    “如果你还是不舒服的话……”你就先回去吧,但这句话还没说出来,马库斯就马上打断了祖父的话。

    “不,”他说:“祖父,我很想,很想,很想——见到皇帝!”

    ——————————————————————————————————————————

    罗马的宫殿群一共有三处,罗马中心的巴拉丁山上的宫殿群,罗马城东面的阿德良离宫,还有罗马旧都斯普利特的戴克里先行宫。尼禄不喜欢这其中的任何一座,因为对于他来说,这些宫殿完全无法与他的伟大相衬,他一直想要拓建罗马城中心的宫殿群,却因宫殿附近的平民住宅太过密集而无法成功,十四年后的罗马大火让他的虚荣心得到了满足——在数以千计的人前往冥界,数以万计的人流离失所之后,他在一片废墟上建起了他的“金宫”,从凯里安丘岗延伸到奥古斯丁广场,从帕拉廷到米岑纳特园林的建筑群到处可见青铜的雕像,喷泉,人工的河流,湖泊,大理石的穹顶与黄金的镶嵌物……当时有人嘲讽地说,怎么才能做一个好的罗马公民?——离开罗马。

    一路上,马库斯的头脑一片混乱,是什么让他重新回到了过去?回到了……几乎可以挽回一切的时候,他握着祖父的手,心中颤抖不已,这时候,尼禄还未暴露暴虐的本性,从表面上看,他就是一个温和而有点懦弱的大孩子,为了表示尊重,像是这样的宴会,鲁齐乌斯的卧榻距离皇帝的卧榻并不远,他完全可以手持着切割肉块的匕首,一刀刺入尼禄的心口,那么之后所有的悲剧都不会再发生了。

    这个想法激动着他的心,年轻的马库斯甚至有点目眩神迷起来,他不知道他们是什么时候抵达第比留宫的,这座宫殿不如另外两座宫殿来的华美,尼禄很少选择这里,至少马库斯对这里十分陌生,他和父亲在奴隶的服侍下清洗了双脚,换了舒适的袍子,来到被罗马人称之为特利克里尼乌姆的长方形餐室,另外两位客人到来的比他们更早,他们分别是帕拉斯(他也曾为尼禄的养父工作),近卫长官赛克斯图斯.布鲁斯,他们身边还带着几个少年,年纪与马库斯相似,马库斯一下子就辨认出其中有好几个都在之后和自己一起成为了尼禄的玩伴,他们曾经在一起学习,一起游泳,一起骑马,一起在黑夜的罗马城中游荡,一起……做一些坏事,像是盗窃、斗殴,猥亵妇女,那时候,他们年少张狂,甚至没有意味到自己正在犯罪,不,应该说,从那个时候,尼禄就在微笑地看着他们不自觉的堕落。已经过去了那么久,马库斯仍然记得在翻阅与自己相关的卷宗时,祖父又悲伤又绝望的神情,这个高尚而又可怜的老人,他没能得到一个好学生,也没能得到一个好孙子。

    皇太后小阿格里皮娜先于皇帝到来,马库斯抬起头,人们传说尼禄因为其母过多地干预国事而杀了她,还有的就是她曾经与尼禄有着超越母子之外的亲密关系,这两者——都是对的,如果没有血缘关系,他们可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或许是因为马库斯注视着她的时间太长了,小阿格里皮娜马上注意到了这个少年,她不但不以为忤,还向少年优美地眨了眨眼睛。即便知道小阿格里皮娜就是一条色彩斑斓的毒蛇,马库斯也不得不承认她确实有着普通女性无法企及的美貌,这种美貌几乎会令一个健康的人活活窒息而死——她今年已经即将四十岁,正是一朵盛放到了极致的玫瑰,所有的颜色与芳香都沉淀了下来,让她如同一杯储存了很久的美酒,嗅之欲醉。

    小阿格里皮娜只是来看看这些即将成为皇帝朋友的年轻人的,她没有在餐室里停留太久,在她走出去的时候,近卫长官塞克斯图斯紧跟着走了出去,马库斯看见了,立刻找了个借口跟了出去,他看见皇太后在一丛玫瑰前与自己的情人旁若无人地接了一个吻,然后微风同时送来了玫瑰的气息与凌乱的只字片语——马库斯只听见了两个关键词,皇帝和布里塔尼库斯。

    布里塔尼库斯正是克劳狄乌斯的亲生子,罗马真正的皇帝,只是他的继承权在小阿格里皮娜引诱克劳狄乌斯将尼禄收为养子的时候就被夺走了,即便如此,小阿格里皮娜与尼禄仍然不免将布里塔尼视为最危险的敌人,布里塔尼死去之后,人们一点都不觉得惊讶,这难道不是早就应该发生的事情吗?他们这样说。

    马库斯的心剧烈地跳了起来,难道布里塔尼的死亡竟然因为自己的重生而提前了吗?或者这就是神明给予他的任务?如果他能够设法救下布里塔尼,抑是刺杀尼禄,罗马的将来是否可以因此改变?

    “对了,”鲁齐乌斯突然俯身在孙子的耳边轻声道:“等会皇帝来了,千万别说他和皇太后容颜相似。”

    马库斯下意识地点点头,然后他奇怪地看向自己的祖父,是什么让他这么认为,尼禄虽然是美艳的小阿格里皮娜之子,但他是一个相貌平庸的人,额头扁,下巴短,鼻子大,皮肤粗糙,也正是因为如此,他经常臆想自己是个俊美如同阿波罗,娇媚如同维纳斯的完美之人,以为人人都渴望得到他的青睐。

    “为什么?”他同样低声问道。

    鲁齐乌斯很不愿意在这个时候告诉他,但这是他的疏忽:“因为他并不喜欢小阿格里皮娜的脸。”

    就在这个时候,罗马的皇帝已经走了进来,所有人都在向他行礼,马库斯也不例外,等他抬起头来的时候,他却感到了十二万分的迷惑,那是谁?坐在主位上(按理说,坐在主位应当是最尊贵的客人,但皇帝终究是不同的)的应该就是尼禄,马库斯甚至辨认出了跟随在他身后的那个少年正是布里塔尼库斯,但尼禄……根本不是他认识的那个尼禄!

第三百五十三章 敦刻尔克是个大舞台

    教士的耳室是有一个阁楼的,巴尔藏身的地方正是阁楼的楼梯,这是一种巧妙的设计,大概在第三个到第六个台阶,这一部分是个整体并且安装了铰链,可以往上翻起,下面挖出一个地窖或是索性与地窖连同,就成为一个精致的藏身处了——这还是从英国传来的设计,天主教徒用来避免新教教徒的迫害,或是相反。敦刻尔克还属于英国的时候,一些人逃到这里来,也将这种设计带了过来。

    教士的台阶“门”还带有一条缝隙,里面的人可以看到外面的情况,巴尔带着伊娃藏进去之后,他看到来人总也有四五个,也有可能更多,就没有立即冲出去,但一听到他们要到马厩去,想到自己的马,就知道不好——他们一离开礼拜堂,他就立刻钻了出来,杰克做出决定的时间很短,但总算让他找到了敲钟的机会,等这些英国人被吓跑了,他就将铺在伊娃身下的,那张又冷又湿的地毯披在身上,冲进马厩。

    他将教士拖出来,粗略地检查了他的身体,确定没事后又跑向栅栏,放出自己的马,然后将教士交给第一个冲进这里的人:“我必须马上走,”他说,一边翻身上马,“这里的英国人要发动暴乱!”

    这也是他为什么耽误了一两分钟的原因,伊娃在藏身处的时候在巴尔仅剩的一点葡萄酒的作用下,稍微清醒了一会儿,可能还不到半分钟,但足以让她说出她必须让巴尔知道的事情了。

    伊娃是个不幸而又幸运的女孩,她并不知道自己的丈夫之所以愿意娶她是因为他需要松懈法国人的警惕心,他并不爱她,所以在她意外地,或是也不是那么意外,因为出于爱情,她一直关切着自己丈夫的一举一动,而作为一个军官和首领,杰克大概不太明白,夫妻之间几乎没有什么秘密可言——事情就这么发生了,伊娃被发现了,在旁人还在犹豫的时候,杰克毫不犹豫地想要杀死她。

    她又是幸运的,出于一点点少女的自尊心,她没有告诉自己的丈夫,她的父母,亲眷甚至镇子上的人们都是半个罪犯,她并不像是普通的乡村女孩那样对刀剑,暴行与阴谋一无所知,她和教士那样,铭刻在血液里的本能让她逃过一死,她也知道要怎么止血——用泥巴止血是这儿最有效的医疗方式之一,别说发热什么的,她若是让血继续流下去,不是虚弱到跑不动就是因为失血过多而死。

    她又正确地找到了教士,更幸运的是,她遇到了巴尔,巴尔既是国王信重的新人,又是军事学院的学生,所以,虽然他这次回到敦刻尔克是半公务半私人,但身边还是配齐了最新的药水和药粉,以防万一。

    他这么说,那个镇子上的人立刻表示知道了,他目送巴尔的马奔向了镇子外的大道,一边和后面来到礼拜堂的人解释缘由,一些人在藏身处找到了伊娃,还有一些男士带着武器去找英国人,不过他们没能找到。

    ————

    这座城镇正位于海滨与敦刻尔克大道之间,由一条两三百尺的小径连接,从这里跑到敦刻尔克,巴尔只需要一刻钟,甚至更快,但马蹄一踏上坚实的路面,巴尔就迟疑了,他停顿了大约两三秒钟,就毅然决然地拉转马首,从平坦的水泥道路上转向泥泞的海边荒原。

    敦刻尔克周围的荒地就如所有的海边荒地一样,土壤呈现出可怕的灰白色,种不活任何庄稼,但总有几种顽强的植物能够在上面生长,它们不是带着刺,就是枝条坚韧的就像是牛筋一般,更致命的还有难以估测的陷坑与沼泽,这些是因为降雨融化了土壤里的盐分造成的,虽然不像是森林中的沼泽那样会吃人,但如果骑在马上,是有可能因为失去平衡而摔下马的。

    遑论现在还是晚上。

    巴尔随身带着煤油马灯,可以挂在马脖子上,让它和自己看清前路,但在这样的荒原中,一点光明无疑是在给他的敌人指路,他猜想那些英国人可能在大路设伏,但谁知道他们会不会也在荒原预备了人手?

    从无路的荒地里走,又不敢点灯,他的速度就要大大减慢了,幸而学院的伙食永远照顾到各方面的需要,巴尔不会如他的先辈那样有夜盲症,他骑着马走了一段路,到了荆棘、藤蔓与小沼泽渐渐增多的地方,就下马,牵着马往前走。

    ————

    杰克的一个队长回来了,“我们没看到有谁经过,”他打开怀表看了看——这在巴黎和凡尔赛也是紧俏货色,但杰克就有办法弄到几个,它们被分给这次大行动的各个领导者,以保证他们可以步调一致地开始战斗。

    “他可能没从大路走。”杰克说:“也许他就是这里的居民,对这里总归比我们熟悉——你再带着人去荒地里看看,如果走出去半小时还是没能找到,那么你们就回来吧。”

    “那么他去警告了法国人怎么办?”

    “一个小时内他赶不到,”杰克淡淡地说:“一个小时后就是我们开战的时间,他就算给敦刻尔克带去了消息也无关紧要了。”

    —————

    杰克的估计很准确,巴尔还没抵达敦刻尔克,就看到了不祥的暗红色,从这层如同血光般的颜色中传来了厮杀声。

    他回到大道上,重新上马,一边拔出了长刀。

    连接着大道的城门在夜间本来是关闭的,但不知道英国人是怎么做到的,现在一座大门与两侧的小门都开着,英国人和法国人正在相互厮杀——英国人已经脱掉了令他们深感耻辱的深灰色“土豆”服,他们是这么称呼它的,穿着寻常的外套,但每个人身上都披着一条鲜红的肩带,仿佛又一次成为了护国公的新模范军,他们高呼着克伦威尔的名字,像是要把他从威斯敏斯特大教堂的顶上摘下来,王冠般地戴在自己头上似的。

    巴尔嗤笑了一声,作为海盗的后代,巴尔当然不会有什么根深蒂固的“君权神授”思想,但海盗们只用刀剑和拳头说话,他们只钦佩强大的人和胜利者,太阳王路易十四两者皆是,护国公克伦威尔只不过是个失败者,而且他的清教徒作风也让海盗们深为不屑,要巴尔说,如果克伦威尔与路易十四换个位置,就算是为了那些漂亮的女人,酒和美味的食物,海盗们也只会愿意跟着他们的国王干!

    他如同旋风一般地冲入了人群。

    巴尔在军事学院里同时充当老师和学生,别人向他学习的时候他也在向别人学习,如何在马上使用武器是一个新来的鞑靼人学生,叫做安沃的人教会他的,巴尔必须承认他可能学到了十分之一不到的技巧,但足够他摧毁英国人的防线——突然被撕开的裂口让英国人猝不及防,主要还是因为他们的武器太差了,他们不是国王的士兵,国王军队中的武器装备他们当然是没份的,他们能够叩开城门还是靠英国商人带来的火药与法国人的松懈。但在城门被打开后,原本预定了要在法国人的晚餐中投毒的人失了手,只有很小一部分法国士兵无法继续战斗。

    于是在城门处就形成了一个僵持的局面,但更多的士兵正在赶来,巴尔又造成了另一种恐慌——巴尔可是穿着制服回敦刻尔克的,虽然在黑夜里看不清皇室蓝的颜色,但在火把的光亮下,点缀在肩头的金色穗子与胸前的金色纽扣可是熠熠生辉,英国人不免想到了……

    “骑兵!”一个英国人喊道,他可能不全是英国人,因为他太年轻了,很有可能他的父亲是个英国士兵,他也许有个法国母亲,但他认为自己是个英国人——他一想到有这种可能——国王的骑兵也许正在如同坚壁铁墙般的向他们推来,他的勇气就不翼而飞了,他毕竟还那么小,可能刚成年。

    但在战争中,死神永远不看死者的年岁,他下意识地想要逃走,却被不知道什么人击中了面孔,他的整张脸立刻就变了形,他开始哭叫,胡乱挥舞着武器——这种行为在两军对峙的时候根本就是在自杀,更多人的刀剑击中了他——巴尔在跳下马之前就看不到他了,他一边高叫着自己的身份,一边和法国士兵们站在一起。

    “火枪队就要来了。”一个人喊道。

    于是巴尔和其他人就开始向甬道里后退,而英国人们,除了几个已经晕头转向的可怜虫,也慢慢地停下了脚步,他们没能冲到城墙内,就已经等同于失败了——等到法国人的火枪队来了,他们却在甬道里的话,也可以说是在自杀,杰克站在火把下面,不断摇曳的火焰把他的脸照得阴晴不定,“我们走。”他说。

    英国人离开的时候,敦刻尔克上空突然传来了宏亮的钟声,这意味着敦刻尔克地区所有的法国人都会警惕起来。

    等到火枪队来了,他们就出城追击英国人去了,但巴尔没有能够离开,虽然他还是来晚了一步,但在敦刻尔克驻守的旺多姆公爵要见他,他就只能收拾收拾,去见敦刻尔克地位最高的人了。

    说起来,巴尔和旺多姆公爵也不是没有一点关系——旺多姆公爵的孙子小约瑟夫正是巴尔的同学和学生,他们的关系非常好——你知道的,哪怕他们身份悬殊。让.巴尔的父亲只是一个私掠船的船长,旺多姆公爵的姓氏也是波旁——旺多姆公爵是亨利四世的私生子,他的青年时期在与黎塞留和路易十三作对中度过,但等到马扎然主教时期,也许是因为不再那么精力旺盛,他开始与主教和解——只不过在路易亲政之前,这位老先生已经过起了近似于隐居的生活,只是路易十四的计划中敦刻尔克需要一个值得相信而又有分量的重要人物镇守,所以他就来了。

    这位老人的鬓发已经如同白银一般,但身体还很健康,比起奔波了半个晚上,又参加了一场战斗的巴尔还要精神焕发一点,他让仆人给他们端来了肉、面包、黄油和奶酪,还有茶和咖啡,葡萄酒,巴尔向他道谢,然后坐下来,不管不顾地大吃了一顿。

    他原先预备在教士那儿享用丰盛的晚餐,没想到遇到了英国人的事儿——直到事情告一段落他才感到饥肠辘辘,肠子都像是和肠子紧贴在了一起,他拿出了单枪匹马冲撞英国人战线的勇气来对付他新的敌人——所有的食物,在几分钟后就解决了战斗。

    “我喜欢你这样的年轻人。”旺多姆公爵说,他对让.巴尔也很了解,他孙子给他的信件里对这位朋友有着详细的描述,他对年轻人们的友谊抱有相当大的希望,倒是他的儿子有点隐约的不满,让.巴尔的出身实在不敢恭维,但这位也曾年轻过的老公爵已经在数十年的风云变幻中养出了一双锐利的眼睛,当初他能让儿子娶了曼奇尼姐妹中的一个,成了国王的半个连襟,保住了领地与爵位。现在也能看出,他们的国王路易十四可不是那种会在乎出身和血统的人,像是军事学员里的年轻人,将来也许就会是另一个孔代、亨利(指蒂雷纳子爵)、绍姆贝格、沃邦……像是这种身份寒微的人,你不在这个时候结交,还要等到他位极人臣的时候才去去阿谀奉承吗?

    在仆人端走空荡荡的盘子后,巴尔才有点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而后他露出了一点担忧的神情。墙角的座钟指向凌晨四点,现在还不到日出的时候,但灰蓝色的天际显露出斑斑点点的殷红——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他像是听到了枪声和呐喊声。

    “那些英国人……”他小心翼翼地问道。

    “嗯,”旺多姆公爵坐得直挺挺的,“一群不安分的家伙!”他说,但语气中似乎没有太多忧心忡忡的成分。

第三百五十四章 入瓮

    “请容许我想您介绍,巴尔先生,”旺多姆公爵笑吟吟地缩:“这位是威廉.佩恩先生,他的名字您也许在学校听说过,毕竟他的父亲,老威廉.佩恩现在已经是查理二世的海军上将了,或者,还是舰队的司令官呢。”

    巴尔不由自主地露出了惊讶的神情,国王的密探们收集的情报,也会在整理之后分发一部分到军事学院,一些人他们的老师和同学甚至和其相处、共事或是敌对过,老威廉.佩恩颇有才干,同时也是一个保皇党,问题是他唯一一次独立指挥舰队作战的时候,因为与陆军司令官发生内讧,而导致失败并且因此蒙羞,所以声名不显。

    但他的名字一样被法兰西皇家军事学院的学生与老师们熟悉,因为在约克公爵被囚禁在伦敦塔后,他的党羽都受到了波及与猜忌,倒让老威廉凸显了出来,他原先就是约克公爵舰队中的舰长,也参加过之前对荷兰的战争,他接过约克公爵的权柄完全有可能。

    可这位小威廉先生……

    “但他们都说他已经在这里住了好十来年了。”巴尔说。

    “嗯,我想他是隐名埋姓跑到护国公克伦威尔的军队里去做了一个士兵。”旺多姆公爵说,在这个军功一样可以令人显赫与攀升的年代,贵族家的孩子也有拒绝父母的安排,跑到军队里做一个普通士兵的事情发生,而且此时只要十四岁就可以成为一个士兵,这样算来,这位小威廉先生可能是在十六岁的时候来到敦刻尔克的,不过他大概没想到事情最后会演变成那个样子——护国公克伦威尔先是丧了命,而后是查理二世复辟,之后就是查理二世将敦刻尔克卖给了法国国王路易十四。

    “我听说有英国人来找过他。”巴尔分析道:“您原本应该可以和家人一起回伦敦,”老威廉应该不至于付不起这笔赎金:“但您拒绝了——就是为了今天,先生,您是一个奸细。”这个罪名可远胜过暴徒或是敌人,无论是英国人还是法国人,他们抓到奸细就是把他们吊在树上风干。

    杰克,不,应该说,小威廉先生也不由得神色微变,但很快地,他挺直腰背,露出了无所畏惧的神情:“我是一个英国人,”他说:“还有我的同伴——只要不是软骨头,你们的国王本应杀死我们,或是流放我们,而不是将我们继续留在敦刻尔克。”

    “我并不奇怪,有些忘恩负义的人总是无法领会到他们曾经得到一份怎样的宽容,”旺多姆公爵说,作为曾经与路易十三与黎塞留主教作对的人,他对国王这种生物再了解不过了,要他说,路易十四也许不是一个好人,但真是一个好国王,只要你愿意向他效忠,甚至无需效忠,只需要愿意遵守他的法律与规矩,你就可以在太阳王的光辉下平平安安地过一辈子——那些不愿意参与暴动的英国人也正是有着这样的想法,他们在护国公这里曾经得到的东西,太阳王也一样能给,“就像是你将圣水洒在天使的身上,他准会笑嘻嘻,但要是洒在魔鬼的身上,他就要痛得跳脚。”

    “还是别说魔鬼什么的了,”小威廉·佩恩讥讽地说:“难道您不知道您们的国王,被称作第二个所罗门吗?”

    “我们将此看做一种荣耀,”旺多姆公爵说:“不过太阳王的名号最终也会如那位伟大的国王那样闪耀在史书中。”

    “可惜的是您们的国王似乎并未能如所罗门王那样睿智,”小威廉流露出一丝快意:“我们毁掉了敦刻尔克的仓库、船坞,码头和道路,你们现在已经是一座孤城了。”

    旺多姆公爵笑了,“好吧。”他对巴尔说:“我知道你对我的很多行为抱有疑惑,年轻人,我很高兴你能保持对国王的忠诚与一个军人应有的警惕,你也显示了你的才干,另外,时间也到了,至少差不多了,现在,”他拍了拍椅子的扶手,慢慢地站了起来,“让我们到塔上去。”

    旺多姆公爵说的是国王在敦刻尔克继大船坞之后营造的第二个巨大的建筑物,兼具灯塔、堡垒与瞭望所之用的敦刻尔克灰塔,原先人们有意用国王的名字为它命名,或是叫做国王塔,但路易十四说,现在已经有了不少譬如“国王面包”,“国王大道”,“国王发型”,“国王内衣”……之类稀奇古怪的称谓,这座塔就老老实实地以地点为名吧,于是它就被叫做敦刻尔克塔,因为主体建构是水泥砖砌筑而成的,人们也叫他灰塔。

    它高三百尺,这样的高度几乎等同于现在的三十层楼,如旺多姆公爵这样年纪的人,要靠着双腿爬上去几乎不可能,小威廉先生心中满是猜疑,他们的人没办法接近这座灯塔,他也是第一次看到这座宏伟建筑的内部——灯塔底层也就像是一个中古时期的堡垒,除了常规的旋转扶梯之外,差不多就没别的了……等等,他被带到一个小房间的门前,他之前以为它是预留给守塔人的,结果旺多姆公爵先走了进去,接着是小威廉与监视他的两名军官,最后是巴尔。

    这时候小房间里几乎已经没法自如转身了,巴尔伸出手,抓住小门的门环,把门拉上,闩紧。

    旺多姆公爵坐在房间里唯一的一把椅子上,抓住一角垂下的绳索,拉了拉,从外面传来了一阵铃声。然后,让小威廉先生大惊失色的事情发生了,这间小屋子竟然晃动了起来,然后,虽然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但他依然可以感觉到……

    “它是在上升吗!?”他喊道。

    “挺敏锐的,”旺多姆公爵顿了顿自己的手杖,“一个小器械罢了,不必太在意。”完全看不出他第一次乘坐的时候将脊背紧绷到差点扭伤的地步。

    这座最简单的升降梯如南特船厂的许多设备那样,是用蒸汽驱动的,蒸汽房就在灯塔一侧,但很少会有人注意,毕竟灯塔边通常都有这样的储藏室。它可以让人们迅速地上下这座灯塔,以及为如旺多姆公爵这样的老人,或是身体孱弱的学者提供服务。

    小威廉先生就像是许多第一次乘坐升降梯的人那样紧紧将身体贴在墙壁上,他就像是被装在笼子里的动物那样,毛发蓬乱,面色灰白,之前的气定神闲荡然无存,幸而升降梯的速度不算很慢,几分钟后,随着一阵可怕的晃动,它停止了,巴尔打开了门。

    他们在踏入升降梯前身处于密封空间,只有高处的窗户投下光亮,但在这里,巴尔一打开门,明亮的光线就刺痛了小威廉先生毫无防备的眼睛,他的泪水无法控制地流出,他抬起手,遮住面孔,感觉到一股狂猛的风就像是一只隐形的公牛那样冲向自己,差点把他推回小屋。

    一只手臂及时地抓住了他,他说了一声谢谢,放下了手臂。

    他看到了一片浅淡的碧蓝色,它下方是一片浓郁的靛青色,这就是英吉利海峡,法国人把它称作拉芒什海峡。

    从这里到英国本土,约有六十海里,从这里看过去,可以看到一条雪白色的海岸线,因为从多佛尔到普利茅斯,海岸边遍布白石,也就是让小威廉先生以及其他英国人魂牵梦萦的白色海岸。

    看到这一景象——在以往的十几年,有意不让自己想起故国亲友的小威廉.佩恩忍不住往前走了两步。

    巴尔也随之走到了墙垛前,海风激烈,但带来了冰凉和新鲜的空气,他不由得做了一个深呼吸,这个年轻人同样被眼前的景色撼动,但他的着眼点可与小威廉先生不同——他本能地看向了对岸的港口——用人类的眼睛当然是看不清的,但他却突然变了脸色:“那是什么?!”他喊道。

    作为一个海盗的后裔,巴尔对舰船可真是再熟悉不过了,无论它是大是小,是经过还是仍留在他的视野里,他一眼就看到了——旺多姆公爵在他焦急地看过来时,就抽出身边的望远镜交给他,他立刻把望远镜放在脸上,而站在他身侧的小威廉先生则宽慰与期待地微笑着。

    “你也要看看嘛?小威廉先生?”出乎他意料的,旺多姆公爵说,于是他身边的军官就抽出了一只望远镜交给小威廉。

    小威廉一拿到手,就知道这种望远镜不是能够在民间流通的那种,它大概有一尺半到两尺,镜片直径约有两寸,筒身应该是黄铜镀银,用丝绒保护着,他拿到手里调试的时候,估计出它里面镶嵌着镜片至少有五片,他将它对准眼睛的时候,有一瞬间的不适,因为它一刹那间就将景物直接拉到了眼前,他眯着眼睛小心地调整着。

    从小威廉与巴尔的望远镜里看出去,能够看到正在穿过英吉利海峡的舰队,巴尔迅速地数了数,不论吨位,它们的数量已经超过了两只手的手指,虽然它们的桅杆上都悬挂着三色旗——橙色,白色与蓝色,也就是所谓的奥兰治亲王旗帜。但巴尔立刻在心中呸了一口,谁都知道荷兰人的舰队是失去了它们最后的统帅后,就四分五裂,不成气候了,它们不是被商人们乘机攫取到手里,就是沦落成了私掠船,又或是被荷兰流亡政府收缴,但后者可能也只有四五艘吧,毕竟蠢人不是很多。

    总计十二艘舰船,荷兰人,或是奥兰治家族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拿得出来,只能说,就如路易十四预估的那样,他们的老敌人,暂时的盟友,那些该死的英国人,终于撕下了假面具,与法国再一次开战了!

    小威廉一点也不曾掩饰自己骄傲的笑容,他当初拒绝离开敦刻尔克,就是为了能够看到这一天,虽然他也没有想到这个时刻来得这样晚,他在看了一会那几艘漂亮的三甲板战舰后,就开始移动望远镜,旺多姆公爵的态度让他不安,他想要看看——事情会不会发生什么意料之外的变化呢?

    他在右手侧看到了一点茶褐色的小点,哦,他看到了,那个方向可能是加来,看来法国人也不是愚钝到没有一丝警觉的,他们说是将舰船驶向加来,实际上却玩了一个小手段——在巫师们的渡鸦已经快要在军队中普及的时候,小威廉先生倒不奇怪他们是如何知道的,但要他说,不,已经完了,他们的海军指挥官完全不懂得如何在海上作战,现在的风向有利于英国海军,而不是法国海军,他们没有办法抢占到t字头位,他们的失败已经显露征兆。

    巴尔也察觉到了,如果让他来指挥,为了跳出现在的不利局面,他也许会命令舰队绕行,看看能不能绕到后面去踢英国人的屁股,但这样就要将敦刻尔克暴露在敌人的炮火下,还有的就是英国人可以派出另外一支舰队,与先前的舰队前后夹击——还有一个问题,就是这些来自于加来方向的舰船中竟然还有体型臃肿的加来船。

    这让他顿时愁眉苦脸起来,他记得……这些加来船应该也来自于英国,无耻的查理二世因为拿不出亨利埃塔公主(奥尔良公爵夫人)的嫁妆,就厚颜将差不多已经淘汰的三十艘加来船作为嫁妆的大部分送到了法国,之后这三十艘巨大的舰船就像是落入海中的石头,彻底地悄寂无声了,他也听叔伯们嘲笑过年轻的国王——当然,他们不否认他还算是个好国王,但他对大海与舰船的了解实在是太少了,或是有着错误的认知,反正这些船已经差不多可以算是淘汰船了,除非国王把它们送到殖民地去做商船。

    那时候巴尔也猜想路易十四是这么做的,但现在,他在法国舰队里看到了至少五艘加来船——它们的体型特征太明显了!他一边沮丧,一边又不断地往后,希望能够看到一些奇迹。

    但巴尔很快就发现不对了,因为那些加来船竟然正在越过那些应该在航速上远远超过它们的战列舰!

    他将一声兴奋的呼喊压制在喉咙里,将望远镜拼命地压在自己的眼眶上,压到眉骨与颧骨发疼也不松手,连旺多姆公爵什么时候来到他身边,一起举着望远镜观望也不知道。

    越来越近了!越来越近了!它们都在竭尽全力地驰骋,争夺最重要的那个位置!

第三百五十五章 以牙还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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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之后的历史上,这场战役几乎无人提起,因为在这之前,在这之后,动辄上百艘舰船对战的战役数不胜数,这场舰船数量不过以往十分之一的战斗甚至没人认为这能算得上是一场战争——虽然也有人声称,这是法兰西蒸汽铁甲舰船第一次出现在战场上,但奇妙的是,那时候,无论是英国人,还是法国人,都没有留下相关的记载。

    正如旺多姆公爵所估测的,英国人的舰队司令官正是老威廉.佩恩,这是老威廉.佩恩的第二次独立指挥作战,也是他最后一次机会,为此他筹谋已久,甚至不惜让自己的儿子小威廉十几年如一日地在敦刻尔克做一个法国工兵——固然查理二世一直表现的对法国国王路易十四十分亲热,令得许多保守派人士对他不满,但老威廉觉得,只要查理二世做一天国王,他就不可能没有一个君王应有的野心。

    而且说句实话,路易十四也只是表面上态度温和,在应该出手的时候也没犹豫过,要不然英国怎么会丢了敦刻尔克?别说查理二世是心甘情愿地以一个这样低廉的价格卖了英国在法兰西的最后一个落足点的,那时候路易十四也是乘人之危——鉴于当时查理二世与议会的关系也已经摇摇欲坠,一个不好,白宫宴会厅前的行刑台就又要搭建起来了。

    还有后来的英法联军阻截荷兰议会逃亡船队一事——不夸张地说,英国人纯属出力不讨好,路易十四先按着查理二世已经得到了一个儿子的消息秘而不宣,却在最后一刻才让英国舰队的司令官约克公爵得知此事,约克公爵虽然知道这是英国人的阴谋,却不得不迅速转回伦敦,抓紧时间稳固自己的位置与安抚自己的支持者。

    结果荷兰积存了近百年的丰厚资产全都归了法国人。

    路易十四从来没有轻视过查理二世,任何一个能够成为国王的人都不会如人们想象得那样无用,“快活王”、“宴会王”也只是查理二世的一种伪装,和他伪装成一个仁慈宽容的君主没什么两样,在必要的时候,他们会出乎意料的卑劣下作,冷酷无情。

    他们身后是他们的家族,数以千万计的民众,广袤的国土。

    朕即国家,从另一方面来说,国家,即朕。

    在路易十四四处征伐的时候,查理二世也没有停下自己的脚步,在摆脱了议会的束缚后,他一边仿效克伦威尔与路易十四,建立起属于自己的陆上常备军,一边继承了父亲查理一世的野望,继续增强英国在海上的力量——与法国人不同,英国人本身就能造船,也擅长在海上驰骋。为了筹备军费,舰船的制造与维护费用,查理二世不但大力发展商业,允许私掠船的存在,还不顾宫廷与朝廷上的反对声,开始买卖爵位。

    就路易十四所知,现在英国人的舰船应该已经超过了两百艘,甚至更多。

    让.巴尔从望远镜里看到的舰船,可不是普通人理解的那种小舰队,它虽然总数不过十二,却有七艘一二级战列舰,四艘三级战列舰,还有一艘格外庞大和惊人的旗舰,也就是让查理一世人头落地的海上君王号。

    这艘舰船几乎能够与经过增强的加来船相比,长度超过一百二十尺,宽度超过四十五尺,吨位也超过了一千五百吨,因为查理一世的坚持,原先的九十门火炮也扩增到了一百零四门,虽然在这艘舰船的制造过程中,英国人因为增加的赋税抱怨不休,甚至把他们的国王扔上了断头台,但它一旦被制造完成,没人不为它的宏大壮美惊诧。

    老威廉也是其中的一个,他的心脏就像是拍击在船舷上的海浪那样砰砰地跳个不停,在被任命为这支舰队的司令官后,他几乎就都没有离开过他的海上君王号,他抚摸过它的每一部分,包括那些最大净重有六十磅的炮弹,他就像是一个年轻的小伙子爱恋一个风韵十足的名姝那样深爱着这艘船,他早就打定主意,他会在这艘舰船上战斗到最后一刻。

    当然,首先,他要和这艘舰船一起成为英国舰队辉煌的开端。

    与一些思想老旧的将领不同,老威廉不在乎在桅杆上挂上奥兰治亲王的旗帜,也不在意去掉那些属于查理一世的纹章与装饰,更不在意以一种不够光明磊落的方式毁掉英法之间的盟约——只可惜事情不如他原先期望的,法国人也不是毫无准备,原先说是要撤往加来的舰队竟然突然折返,不过他毫不畏惧,看看那些舰船吧!简直可笑,他们竟然将笨重的加来船也拿出来用了!

    “不对!”从看见法国人的舰船,也不过过去了几分钟,老威廉就突然大喊起来:“不对!不对,他们的速度太快了!”

    连续经过了好几场海战——地中海战役、第一次英荷战役、肯梯斯诺克海战、波特兰海战、加巴德沙洲海战和斯赫维宁根战役,西印度远征战役、洛斯托夫特海战之后,这位经验丰富的老将一下子就估算出了那几艘加来船的航速,加来船之所以被淘汰就是因为速度太慢,无法抢占头位,但现在,那些身后尾随着一条长长的白色波浪的加来船,至少有8节,也就是8海里每小时!

    他当机立断地要求舰队转换方向,因为他们的舰船,除了海上君王号,其他的舰船,哪怕是三层甲板的一级战列舰,依然无法与裹挟着这种速度的加来船对抗——他隐约想起,之前确实有人提起过,查理二世招募的学者正在研究一种以蒸汽驱动的机械,它虽然是黑色的钢铁,但产生的力量可以与数十,甚至上百匹强壮的骡子和马相比,而且不知疲倦,只要有燃料,就可以昼夜不息地运转下去。

    那些如同一把刀子,劈开了暗蓝色海面的浪花,不正是桨轮留下的痕迹?

    他举着望远镜,仔细地寻找法国舰船上桨轮的位置,但让他失望的是,从船身上来看,船只的桨轮不是明轮,而是暗轮,它们已经被妥当地保护起来了,他也在数着船身上的炮门,越看就越是心惊,一二级战列舰一般携带八十门以上的火炮,如海上君王号这样的xxl型号火炮数量就超过了一百门,几乎已经达到了极限。

    但这样的巨型加来船,可以说是威尼斯人的最后挣扎,又因为查理一世的慷慨,他们用了最好的龙骨和最好的工匠,简单地说吧,它们每一艘都有如海上君王号的体积,炮门当然也不会比海上君王号更少。

    老威廉不知道的是,它们的吨位早就超过了此时人们的认知——全身覆盖着的铁甲就已经超过了三十吨,这还是工匠与学者,还有军官们再三测算下来的最低底线,它们是战列舰中的重装骑士。

    但这些重装骑士的第一次出场并不如人们以为的那样赫赫扬扬,反而相当低调,五艘加来船在覆盖上铁甲后,又涂刷了黄褐色的油漆,看上去和一艘普通的舰船没什么两样,就是大了点,也是因为英国舰队的统帅是老威廉,才能立刻判断出这些加来船的航速远超过一般舰船。

    “看来我们遇到了一个谨慎的敌人。”艾斯特雷斯元帅说,他身边的副手点点头,表示同意,这是蒸汽铁甲舰船第一次出现在战场上,换了一个不够谨慎的敌人,哪怕他看到了加来船的速度与火炮的数量,也会怀抱着侥幸心理,以为可以试一试——毕竟早在十几年前,连威尼斯人也不再使用加来战船了。

    艾斯特雷斯元帅和老威廉一样,也是一个从路易十三时期过来的老将,这可能是他的最后一战,听说国王选择了他做这支舰队的统帅时,他顿时热泪盈眶,哪怕指挥权要分给另一个海军将领,亚伯拉罕.迪凯纳也是如此。

    这时候,他们的旗舰,也就是第一艘完工的铁甲舰船,由国王亲自行了“下水礼”的王权号,已经越过了英国舰队原先的航线,也就是说,如果英国舰队依然按照原计划前进,法国舰队已经抢占头位,具有了莫大的优势,但问题是,英国舰队在还有三分之一的地方开始折向上方,反而与它们拉开了距离。

    两支舰队奇妙地并肩同行了大约十几分钟,直到双方都正面了对方,他们所在的位置不是英吉利海峡最狭窄的地方,也差不多了,如果要形容一下的话,就像是被迫在一个三尺巷道里面对面打斗的暴徒,几乎没有辗转与回环的余地——没有技巧的时候,就只有用暴力来解决问题了,就如巴尔看到的那样,炮火升腾,烟雾弥漫。

    也许是命运有意为之,法国人的王权号与英国人的海上君王号正是彼此的对手,在一阵试探的炮火攻击后,他们不约而同地换上了重型炮弹,在这样狭小的战场上,重型炮弹能够发挥的力量比原先更大,更可怕,这时候,船只的吨位注定了它们的成败——巨大的加来船就如同一座漂浮在海面上的炮台,它们的炮口全部打开,不断地喷吐着金红色的火焰与黑色的烟雾,稳定的船身与最少超出吃水线六尺以上的炮口完全无需担心因为被击中,或是后坐力造成的摇晃与移动影响到准头与打湿火药。

    法国人的船上火炮也要比英国人的火炮有着更大的口径,更长的炮身,可以将炮弹打得又远又猛。

    在这样的轰击下,一艘英国三级战列舰首先因为起火而不得不退出战场,老威廉放下望远镜,“换白磷弹。”

    他的大副顿了顿,没有说话,老威廉的命令立刻被传了下去,仿佛就在瞬间,落在法国舰船上的炮弹腾起了比日光更灼亮的白光,浓厚对烟雾弥漫在整个甲板上,散发着令人作呕的气味,一个船员拉过外套遮住了眼睛和鼻子,想要冲出去的时候,另一发白磷炮弹落在了他上方的桅杆上,在点燃了绳索与船帆的时候,也有星星点点的白色磷火落在他身上,它们立刻燃烧起来,直往皮肉里钻,他立刻大叫起来,在地上拼命地翻滚着。

    他被人拉起来的时候,半个身体都黑了。

    英国人的白磷弹里除了白磷之外,还添加了一种特殊的材料,可以让白磷附着在任何东西上燃烧——老威廉看到王权号正在燃烧的船帆、甲板和船身,略微松了口气,这些火焰几乎将艉楼与艏楼都遮盖住了,还有那些仿佛如同死神之眼的黑色炮口,但他还没来得及笑一下,就看到从王权号的各个角落里突然迸发出来的白色粉尘——它们和白磷一样都是白色的,却像是它最致命的死敌,一落在黄绿色的火焰上,火焰就立刻像是遇到了水那样熄灭了。

    他将希望寄托在那些附着在船身上的火焰,但不知道为什么,它们也渐渐地熄灭了,老威廉紧紧地盯着那些被火焰焚烧过的地方,突然将望远镜塞给了身边的大副:“告诉我,你看到了什么?”

    大副没说自己也有望远镜,他举着望远镜看了看,沉默了几秒钟——如果不是在战时,他可能沉默得更久:“我看到了黑铁。”他说。

    虽然他们几乎不敢置信,但金属与木头的质感是无论如何也能看得出来的,而且烧掉了表层的油漆后,铆钉和铁甲连接的地方也可以看得出来了,如果有足够的白磷——白磷燃烧时的温度确实可以融化黑铁,但只是薄薄的一层白磷,如果是木头它还能继续燃烧下去,面对厚重的铁板它无能为力。

    艾斯特雷斯元帅看着船医们一阵奔忙,一般来说,船上只会有一两个医生,但路易十四无论在陆军还是在海军里,船医都是以一比五十的数量进行配备的,虽然这些船医里有女人,甚至有巫师,但只要有人被他们救过命,船员们就不会多嘴饶舌,或是阳奉阴违地想要对他们干什么——首先要感谢国王在军队中施行的教育普及制度,其次,就算是再愚昧的人也没蠢到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

    当然,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这些船医,就算是女人也有着很大的力气与矫健的身手,他们一边呼喊着,要求船员避让磷火与受伤的人,一边迅速地对伤员进行处理——只是被磷火烧到小部分的人,他们就割下受伤者的衣服和皮肉,不然磷火会一直烧到骨头;沾染了太多磷火的人,他们要么把他拉到粉尘喷洒的地方,要么打开专用的储水舱,直接把人推下水,一进到水里,磷火就不会再烧了,也能减轻灼伤带来的痛苦与损害。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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