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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墨妹     天津时间晚七点txt下载     天津时间晚七点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草草完结的第一季

    霍布斯重伤昏迷了很长一段时间,而在他昏迷的这段时间里,九郎等人扛着虫之主回到了最后之地,但那个监狱守卫说:“这种级别的犯人,我们这里是不敢收的,你们得去到埃德马歌,交给那里的典狱长巴彦。”

    于是九郎一行人又只好朝着埃德马歌前进了,让九郎感觉良好的是,这一路上,几乎每个人都向他们投来了敬仰的神情。

    重新穿过沙漠与荒野,九郎等人终于到达了所谓的埃德马歌。

    那是位于大陆中心的一座监狱城市,关押着各种穷凶恶极的罪犯,属于史克王国。九郎杀过史克王国的王子,被通缉一万八千五百块,但因为这次他们解决了虫之主的缘故,这段恩怨直接被消除了,所有人还被授予了至高无上的荣耀,尤其是独自拿下虫之主的霍布斯,这个名字传遍了整片大陆,甚至被许多人认为是这片大陆上最了不起的战士。

    之后,九郎等人又回到了那片沙漠里的根据地,值得一提的是,回来的路上,九郎遇到一位史克女人,她看上去二十来岁,长得漂亮极了,跟她同时出现的还有一个丢失了右臂的人类小孩。他们相互依偎地等在路边,等九郎一行人出现时,他们用尽全力呼喊着:“救救我们!”

    问清楚原由之后,九郎了解到了,他们本来并不认识,但后来都跟各自的同伴一起被沙漠强盗绑架了,其他人都死了,就他们两个逃了出来,可这沙漠茫茫大,他们一女子与一残疾孩子,根本就找不到出路,只能在路边求救。于是九郎决定,收留他们。这也得到了同伴们的一致认同,现在九郎觉得,做好事是会让人的心情变得愉快的。

    他伏下身子摸了摸那个独臂小孩的头,眯着眼睛温柔地问:“真可爱,叫什么名字啊?”

    “我叫十一郎。”男孩小声回答。

    可能是因为到了某种年纪的缘故吧,九郎觉得小孩子特别有意思,可自己又没有妻子。于是他做了个决定,将眼前这位名为十一郎的小孩收为自己的义子。

    “从今天起,你就叫寅十一郎了。”九郎笑着捏了捏小孩的脸。

    这本是一种极为普通的举动,可的确就是有一种奇怪的事在他们两个接触的瞬间发生了,但没有人注意到,本来被大墙贴在九郎脖子后面的秘宝发出了微弱的光芒,有一团黑色的不起眼烟雾从九郎的身体里开始升腾,又灌进了那个小孩的身体里。

    而在所有人都将注意力放在九郎与小孩身上时,大壮突然红着脸靠近了那个史克女人,“大壮能知道你的名字吗?”他憨憨地说。

    “我叫莉莉安。”女人回答说。

    之后,九郎带着他们一起回到了根据地里,度过了好一段时间平淡的生活。

    这段时间里,霍布斯终于成功地跟淑芬在一起了,“这太不可思议了!”九郎这样说,因为他觉得,霍布斯都有对象了,可自己却没有,心里有些不平衡。可大墙说:“还有更不可思议的。”因为,大壮和莉莉安在一起了。这让九郎更不平衡了。

    可他又没有任何办法,都是朋友,还能怎么办呢?只能祝福他们了。

    为了不让自己被嫉妒所遮蔽双眼,他准备给自己找点事做。

    事实上,除了他之外,其他的人都已经找到自己该干什么了,老猫在学习锻造,大墙在学习做饭,霍布斯和淑芬等人则继续精进自己的武艺……最后,九郎决定,跟老猫一起练习锻造。在一百倍学习速率的加成下,九郎很快成为了全大陆首屈一指的武器锻造师,而老猫则成为了不起的防具锻造师,他们给其他的同伴都锻造了一身新的装备。

    一切都很安逸,但又总觉得少了些刺激,于是众人投票表决,决定要去一窥那个虫之主遗留下来的地图里记载的不详之地。

    可老猫说:“去那个不详之地可能会很危险,甚至可能会失去生命,如果有什么想做的事情,最好尽快去做了。”

    于是大墙,卢卡,康,李广决定要回斯昆去看看;泡泡说要回北部沙漠去教训那个曾经奴役他的奴隶主一顿;霍布斯跟淑芬准备去他们相遇的那个酒馆再喝一次酒;大壮啥也不懂,莉莉安说我们应该做些浪漫的事情,他便也随她去了;而老猫,他也说:“我还有件必须想去做的事情。”

    剩下的,就又只剩下九郎和他刚收不久的义子了。

    “父亲,你有想去的地方吗?”十一郎问。

    九郎沉思了片刻,这片大陆的南部,中部,北部,西部,他都去过了,地图里记载的不详之地是在东南的极点,如果说还有那里是他未曾踏足的,那只剩下这片大陆的西北角了。

    “我们去这里。”他扯出了那副大墙留下来的地图,用手指在上面画了圈圈。

    隔日他们就出发了,他们穿越了一片叫做闪的荒漠,在这片荒漠里解决了许多强盗和土匪,之后继续向西北,来到了一座金属山脉,再之后是奥克兰之谷,又走过了隐秘森林,抵达了海神之域,他们在每一个有人烟的地方都留下了属于自己的故事。

    最后,他们停滞在了一片叫做利维坦海岸的地方,正如其名,这里有着许多名为利维坦的巨兽。九郎在这里跟这些怪物们一起度过了一段很愉快的时间。

    直到他们做到小船,得以穿过这片大海,真正到达海神之域的另一边。这里的土地是白色的,地图上说,这里被称做食人族平原,但九郎并没有遇到食人族,反倒是见着了不少的遗迹,这遗迹里有许多地图和材料等,上中记载的都是九郎未曾知晓的东西。

    但正当九郎准备带着十一郎回去的时候,在海岸边,出现了一个手握利剑,蒙面看不出容貌,装饰华丽的女子。

    “终于找到你了,寅九郎。”

    九郎很疑惑,他并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认识了这样的女子。

    “你是谁?”

    那女子轻笑了一声,“我是神圣帝国的皇帝,冰火女王。”她边说着就拔剑朝九郎袭来,“你罪孽深重,今天,我以圣国之名,判你终身监禁。”

虫之主.外传.上篇

    多么悦耳啊,婴孩的啼哭声,窗外秋虫的鸣叫,还有妻子轻柔的呼唤。可今天,我要离开了。

    我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平凡人,出生在神圣帝国的一个边陲小镇,过着简单的生活有条不紊地长大,娶了个不好看也不难看的妻子,生了个儿子叫做霍布斯。一切看起来都很美好,可在我儿子一岁的那年,我们一家进城庆祝,却在路上遇见了一只不知好歹的狗,它冲着我的妻子还有我妻子怀中的可爱婴孩狺狺狂吠,甚至试图跳起来用它卑劣的牙齿伤害我妻子光洁的手腕。

    我给了它一拳,长年的劳作使我的力量比正常人要高出不少,这一拳让那只讨厌的狗滚出去了数米远,刚刚气焰嚣张的它此刻也只能奄奄一息地躺在地上吐舌头了。

    “嘿!你这个贱人!你对我的小宝贝做了什么!”

    身后一个刺耳的公鸭嗓声音扎进了我的耳朵里,那是一个满脸横肉长相奇丑的胖子,他掠过了我,狂奔向了那只现在看上去还有些楚楚可怜的狗,将它抱了起来,眼泪从他的胖脸上滚下,落在那只狗的脑袋上。

    “你为什么!为什么要这样对我的小宝贝!”

    他横着眼睛盯上了我,看起来愤怒极了。我不想找事,看他身上穿着的服饰就大概能够判断,他应该是这座城市里的贵族,不是我能惹得起的人。于是我弯腰向他行了个礼,道声“对不起”之后想带着我的妻子和孩子离开这个地方。

    可他却不依不饶了。

    “你把我的宝贝伤成这样一声对不起就想算了!”他仍扯着那个公鸭嗓喊着,我装作没听见只管领着妻儿往城外走。他便继续喊:“你等着,我不会放过你的。”

    之后,我便被神圣帝国通缉了,罪名是,伤害圣国重要人物。

    真可笑啊,可这种事情,的的确确就是在我身上发生了呢。

    在通缉令颁布之后,隔三岔五就有一些赏金猎人摸到我所在的镇子里来,好在街坊邻居仗义,用言语将他们哄骗走了。可我当然知道,长此以往,总是会暴露的。因此,我必须得离开这个地方,不然,等那些赏金猎人确定我一定在这座镇子里之后,我的妻儿,甚至这座镇子里的所有人,都将受到牵连。

    所以今天,我得离开了。

    是夜半时分,我的妻儿已经睡着了,她搂着他似乎在做某种甜蜜的美梦,嘴角还发出模糊的呢喃。

    我吻过了他们的额头,留下一封只写有“我走了,勿念。”五个字的信后,我离开了这所镇子。

    夜很黑,且冷,并且危险,宛若一只无形的嗜血魔鬼。

    从小到大,从父母口中听得最多的故事就是商队于夜晚行进遭遇劫掠之类的。因此,我从来不会选择在天黑以后出门,这是第一次。凉风呼啸,透过我单薄的衣服,侵蚀着我体内的骨头。在我的心中,一种恐惧长久挥之不去。走在路上,我总是有一种错觉,感觉在某个山坡上有一群持着尖刀的强盗已经盯上了我。

    但事实上,的确有人盯上了我,却并不是强盗。

    “等一下,年轻人。”

    一双没有温度的手搭上了我的肩膀,它似乎存在在我身后已经很久了,但我却完全没有发现它是什么时候出现的。

    我颤颤巍巍地转过了身子,故作镇定地望向了它的脸,夜太黑,加上它披着黑色的斗篷,根本无法完全看清它的容貌,但我能知道,它不是人类,而是一种全身都有机械组成的骨人。我想,他对我应该没有恶意,不然,它刚刚完全可以直接一刀子捅入我的后心,然后拎着我的尸体去神圣帝国领赏金。

    “你是谁?”

    “一个不那么普通的骨人罢了。”它的声音和它的身体一样没有温度,“我只是觉得,你可能会需要我。”

    “我都不认识你。”我撇了下嘴,朝后稍微退了两步,跟它拉开了一些距离。这个骨人太可疑了,按照它话里的意思,似乎是在说,它能够帮助我,可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人是会去无缘无故地帮助另一个人的。它一定有所图谋。

    “我也需要你。”它毫不掩饰地说出来了。

    这反倒让我对他放心了许多。

    “你需要我做什么?”

    “别着急。”它不紧不慢地说,“你可以先考虑下我给你的东西够不够分量,然后再决定要不要帮助我。”

    “所以,你要给我什么?”其实关于这点,我还挺好奇的,因为我想要的东西,不过是让那份对我悬赏取消,然后让我可以回到妻子和儿子的身边,让我可以看着我的小霍布斯长大。

    它的声音却突然沉下来了,“力量。足以毁灭一座城市的力量。”

    “这……”我惊呆了,张开口一个字都说不出来,嘴角微微抽动着。足以毁灭一座城市的力量,这对于任何一个人都太具有吸引力了,当然,我也不例外,我渴望这种力量,如果有了它,我就完全不用害怕自己被悬赏,甚至,我可以用这份力量让我的家人朋友们都过上富足的生活。

    “你想要我做什么?”暗暗吃惊了好一会儿,我才吐出这样一句话。

    “很简单。”骨人笑了笑,“在你得到这份力量之后,帮助我去守护一样东西就好了。”

    “成交!”

    我很果断地答应了它,从字面上理解,毫无疑问,这是一件稳赚不赔的买卖。

    可那位骨人却又用他那没有温度的话语浇灭了我对获得力量之后生活的无尽想象,“别着急,年轻人。”它说,“我并不能直接给予你这份力量,想要获得它,你需要依靠自己的努力通过艰难的试炼。”

    “原来是这样啊。”我叹了口气。果然,这天下没有不劳而获的事,但这样也好,毕竟,依靠自己获得的力量总是比别人给予的用起来要放心一些。“那,我需要通过什么样的试炼?”

    这下骨人说话的语气又变得有温度了,“你,杀过人吗?”它问。是血的温度。

虫之主.外传.下篇

    我没杀过人,从来没有,我甚至都没朝别人的脸上挥过拳头。

    但那个骨人告诉我:“如果你想要得到那份足以毁掉一座城市的力量,你必须得杀人,而且你得习惯杀人。”

    我没有说不,我没得选择,为了妻儿,我需要这份力量……不,是必须得到这份力量。

    骨人将我带到了一所巨大的堡垒里,与外面世界被黑夜笼罩满是寂静不同,这里充满着喧嚣的声音。

    堡垒里各种各样的人都有,骨人便领着我往里走边用手指着这些人向我介绍:“这个刀疤脸是因为杀了人被通缉的……这个是因为盗窃……你看那个胖子,他曾用菜刀杀死了他的父母……还有那个女人,很漂亮对吧,她曾经是某座小城市的城主夫人,但后来,她出轨了……”

    他们,都是亡命之徒,但现在我出现在这里了,或许得换一种说法:我们,都是走投无路之人。

    但我渐渐感觉到有些不安了,连呼吸也开始变得急促,我闻到了,是血的味道!

    “该死的家伙!你应该清楚你惹上的是什么人!”

    一声暴怒地呼喊在耳边响起,我循声望过去,一个男人用手中的酒瓶杀死了另一个男人,还不忘用自己肮脏的鞋底去践踏那位死者的尸体。

    我完全受不了了,胸口里翻腾着一阵恶心。

    “呕……”我吐了出来。

    连带着还在小镇的时候吃到的妻子煮的美味饭菜,我将我胃里的所有东西都吐了出来。

    而就在我呕吐的这段时间里,这座堡垒里,又有十四个人死去了。

    “你说的试炼,到底是什么东西?”我用手搭上了那名将我带到这里来的骨人的肩膀。我想告诉它:我不想呆在这里了!我要离开!

    可回应我的是它那一如既往没有温度的声音,“你得杀了这里的所有人。”紧接着,他又用精细的数据向我解释了一遍,“这座堡垒里,包含你我在内,一共有六百四十一个人。在这儿,每天下午都会举行比武大赛,一共六十四场,也就是说,这里每天下午至少就会有六十四个人死去,当然,如果有人想要私自比斗,在这里,是被允许的。而在比武大会进行到决赛的时候,最后活下来的那个人,就能够获得最终的力量。”它仿佛洞察到了我的想法,话音刚落下,它又朝我补充了一句,“当然,如果你想要离开这个地方,获得的决赛的胜利,是唯一的办法。”

    我绝望了,再没办法说出一句话来,任由着它将我带到了一间房间前,“近来的一段时间,你就住在这儿了。”他说,“明天。”随即它便踏过走道消失在了我的视线里。

    晚上,我思绪万千,彻夜无眠。

    我就躺在床上,如一个死期将至的囚犯一样,回忆着过去的滴滴点点。一直到第二天下午时决斗的的钟声响起,广播里呼喊着我的名字,“布格马斯特,请迅速前往决斗场地。”我才从床上跳下来,嗅着血腥味来到了一处人声鼎沸的地方。

    我的对手是一名面黄肌瘦的盗贼,他看起来弱极了,这让我在来到这里之后第一次看到了一点点微弱的生的希望。

    “干掉那个孬种!”

    “加油啊!小伙子!”

    “打得好看些!”

    有各种声音在我耳边围绕,也有些人往场地里扔些刀剑之类的武器。

    我与那名与我对峙的盗贼对视了一眼,他眼睛里的神色是黯淡的,我捡起了地上的一把剑,缓步朝他走过去,他战意全无,似乎根本就不打算反抗。

    “你有家人吗?”在我走进他的那一刻,他这样问我。

    我微微点了下头。

    “真好啊。”他说,随即便闭上了眼睛,苦笑了一声,“那你好好活下去啊。”

    一时间,我有些哽咽,但我几乎没有犹豫的将剑刺入了他的心脏。

    “布格马斯特胜利!下一战……”广播声音响起。这一刻,我感受到了一股茫茫大的压力,一个强烈的信念在我胸口灼烧。

    “我要活下去。”

    为了家人,也为了被我杀死的这位盗贼。

    我没继续在决斗的场地里逗留观看他人的比赛,而是直接退回了房间里,骨人给我送来了一顿不知道该称为午餐还是晚餐的食物。

    “干得不错。”它说,“我想,你已经在慢慢适应如何杀人了。”

    我没理他,低着头只管吃饭,它自顾自说了一堆之后,觉得没趣,就出去了。

    之后的几天里,我又拿下了几场比赛的胜利,可能是运气使然吧,我碰上的对手都算不上太强,在与他们的决斗中,我不断锻炼着自己的战斗技巧,也努力地让自己适应,甚至享受杀人的乐趣。

    终于,决赛来了。

    我的对手是一个杀人狂魔,在这座堡垒里,他依靠私斗杀死了至少二十个人,他很强。但我觉得,比起他,我更有重获新生的权力。

    战斗结束得比我想象的要快,也比我想象得更加不可思议。在他朝我冲过来的时候,不知是什么原因,脚底突然一滑,致使他摔倒在了我的面前,模样十分滑稽。我握着剑,剑上带着我对于亲人的思念还有对于那些被我杀死之人的责任刺穿对手的心脏。

    “你做到了。”骨人拍着手在我耳边轻声说。

    “我现在,可以离开了吗?”

    “当然可以。”它似乎在笑,是一种我听不懂的笑,“但是,你的力量,不想要了吗?”

    “我当然要。”如果不是为了这所谓的力量,我何必夺取这么多人的生命呢?

    可那骨人却从衣兜里掏出了一副地图,递给了我,“藏匿力量的地方,就是这里了。”

    “你是说,力量,跟这座堡垒,其实并没有关系吗?”

    “就是这样。”

    这让我彻底愤怒了,它这等于是在告诉我,我为了获得力量杀死的那么多人,其实跟力量本身并没有任何关系。

    “恭喜你。”它仍在言语。

    我却不打算再跟它多废一句话了,我紧了紧手中的剑,朝着它那个机械脑袋上砍去。

    剑光闪过,身首分离,只能够听到它体内的齿轮停止运转发出“滋滋”的声音。

    我摊开了地图,上面标记着一个叫做阿拉奇的地方。

    “也只能去这里了吧。”我哀叹了一声,然后背着剑踏上了征途。

    那是一片红色的丘陵,天上会下血雨,连这里的湖泊也是赤色的,但丘陵就是丘陵,雨就是雨,湖泊就是湖泊,丘陵上,雨中,湖泊里,看不见哪怕一点有生命存活的痕迹。

    按照地图上所标识的,我游过了那片赤色的湖泊,来到了湖泊那边的土地,出现在眼前的是一座山崖,而在山崖之上,有一座高塔,这就是骨人所说的,藏匿力量之地了。

    我向塔上爬去,在塔的二楼,有一个宝箱。看到它的那刻,我第一次,在被通缉之后,绽放出了发自真心的笑。

    我仿佛已经能够触摸到了,妻子的脸庞和儿子细嫩的皮肤。

    “等我吧,霍布斯,爸爸马上就回来了。”我笑着对自己呢喃,手则去打开了那个宝箱。

    箱子里有一颗璀璨的宝石和一把西洋刀还有一封古老的地图。

    当我完全看清箱子的里景象之后,那颗宝石突然亮起了光,然后,它融进了我的身体里。

    我能听到有一个声音在与我说话。

    “你好啊,守护者。”

    它说的话莫名其妙,完全不可理喻。

    “我不是守护者。”我向他解释,可他却完全无视了我的话,只是自顾自地讲着,它说出的句子隐晦难懂,大概意思就是:我现在已经获得至高无上的力量了,而为此,我得付出一点小小的代价,就是,我需要一直守护着这副地图,保证它一直会存放在这座塔里。

    而我无法自己去触碰这副地图,一旦我试图去拿起他,我的皮肤就会开始烧灼。并且,我必须与这副地区处于一定的距离之内,不然我体内的那颗宝石会直接叫我爆体而亡。

    也就是说,虽然我的确得到了力量,但我根本无法去寻找我的家人。

    之后的日子里,不知是何原因,有越来越多的人知道了这副地图的事情,他们成群结队地来到了阿拉奇,向着地图伸出了贪婪的爪子。

    当然,他们都被我打败杀死,扔进了那片赤色的湖泊里。

    可他们当中,有两个人是我印象深刻的,其中一位,是随队而来的机械师,他的身上携带着一卷如何制造剥皮蛛的图纸。

    一个人生活在这丘陵里,总是觉得无趣,得到图纸后,我便想着,造几只剥皮蛛出来陪自己玩玩,也是好的。

    而制造剥皮蛛最基本的材料,便是人的牙齿,将人的牙齿以一种巧妙的方式融合以力量压缩取合,就能制造出一位只对自己忠诚的战士。而且,不同人的牙齿制造出来的剥皮蛛,它们的各方面都是不一样的。

    于是在那之后,我便有每杀死一个人都会撬下他们一颗牙齿的习惯。

    除了机械师之外,还有一位令我憎恨的,是一名邪法师,他没有团队,只身一人便闯进了塔里。我很轻松地将他杀死了,不过,在他死之前,他在我身上下了一种极为恶心的诅咒。

    “你得感谢我,因为从现在开始,你可以容颜永驻了!”他死前狂笑着这样说。

    自然,容颜永驻也是有代价,而代价就是,每隔一段时间必须得要杀人,不然便会瞬间死亡。

    因此,有时那些贪婪的人不来这塔中找地图,无奈之下,我也得去到我所能到达的极限距离,去夺得一些无辜者的生命。

    久而久之,我又有了一个新的名号了虫之主。人们视我为天灾恶魔。

    就这样,日复日,年复年,我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可能五年,可能十年,可能四十年……

    凭借我从宝石上获取的力量,我能够身在塔内却可以听到阿拉奇里发出的所有声音,也可以看到这里的一切景象。

    偶有一天,我听到有人在谈论,一个叫做霍布斯的名字。

    那是一个赏金猎人的团队,他们驻扎在阿拉奇的入口之处,却根本不敢往里踏入一步。他们不知道的事,就算他们在那里停滞不前,我想要杀他们,也根本不费任何力气。

    而之所以我没有杀他们,仅仅是因为,他们闲聊的时候,经常会谈论一些我所到不了的地方发生的事,偶尔会提到霍布斯,他们说那是一个皮肤黢黑的战士,身材壮硕。

    这让我又对于这枯燥的生活有了一丝丝的憧憬。

    我已经不想再活下去了,但我想,再见我的儿子一面。即便他认不出来我,也没关系了。我希望最后是他杀死了我,只有这样,我的死,才是最有价值的。

    于是我等啊等,一天又一天。

    马上,又要到必须得杀人的日子了。

    这时,一个小队出现了,他们一共十个人,三头兽,其中有一个背着长刀的臭小子,他们叫他,霍布斯。

草草开启的第二季

    寅子打开了电脑上的音乐软件放起了悲壮的bgm策应着九郎的入狱,“九郎这一生,可谓是罪孽深重啊。”他边说着眼睛就向弹幕上瞟去,大多数人都叫嚷着让他开启第二季,“如果再来一次的话,我跟你说,这次我们当一个合法公民,坚决不偷盗!吸取九郎的教训。”他说,随着弹幕中“十一郎。”的呼声渐高,他重新将手搭在了鼠标上,“开始第二季!”

    这次的主角变成了寅十一郎,故事发生的时间距离九郎入狱已经过去了三十载。

    所有东西有已物是人非,许多年前那位战胜了虫之主的伟大战士似乎早已经销声匿迹;在沙漠之地里貌似出现了一名被人们称为“奴隶主恶梦”的蜂巢人游侠;斯昆城的新城主现在是一位闻名遐迩的年迈医生,他在城里开了一家百货商店,由他手下的一个叫做莉莉安的美女史克人负责,据说,这家店里有三位极其强大的保镖,各个都能以一当十。

    而十一郎,在当初九郎被捕时也被牵连入狱了,但他和九郎不同,他并无罪过,于是,在九郎于牢中死去后,他便被流放了。这位义父留给他的,只是一张满是灰尘的大陆地图。

    “滚吧。”那些神圣帝国的骑士这样对他说。

    便将他丢到了格瑞特大沙漠里,他们什么都没给十一郎,他所拥有的东西,仅仅只有通过数十年牢狱之灾所积累的浓密发须,还有一副瘦弱且残疾的身体。当然,除此之外,他唯一可以依赖的,还有一个与生俱来聪明的脑袋。

    “嘿,小子。”一个诡异的声音在他脑海中响起,“现在,你或许得需要我的帮助了。”

    这个声音打从十一郎跟义父认识后就存在了,他经常对十一郎说一些奇奇怪怪的话,比如“你需要力量吗?”或者,“我能让你重获新生。”之类的。

    十一郎不知道他是谁,但十一郎知道,一个人无缘无故地对你好,只有两种可能,要么,他不怀好意,要么,他爱你。显然,十一郎不觉得自己脑海里的声音是后者,因此,他基本上没理过那个声音。

    “算了吧,我有我自己生存的方法。”

    说罢,十一郎抬眼向这片广袤的沙漠中望去,脑海里的那个声音也不再言语。小的时候,有一个叫泡泡的蜂巢男人告诉过他:沙漠是最危险的地方,同时,也是最容易不劳而获的地方。

    这里存在着许多名为观察者的巨虫,他们极具攻击性,且对人类不友好,经常会攻击路过的商队或其他组织。而与他们对战的人类,虽然大多能够获得胜利杀死观察者,但他们也会损失惨重,想着要急忙离开这里,于是步履匆匆。而有很重要的一点,是大多数人不知道而小时候大墙叔叔跟十一郎讲过的,观察者的利爪,一块能到商店里换上百元。

    十一郎仰着眼睛转了一圈,很快,他就发现自己的目标了。

    在离自己两百米远的地方,一队十人左右的人类狩猎者正与一只观察者战得痛快。十一郎赶紧朝他们靠了过去,将身体伏在一座沙丘上,保证自己能观察到战斗的全过程,而对方却发现不了他。

    “混蛋,去死吧。”一名人类狩猎者挥舞着自己的长剑对着那只观察者骂道,大虫子也用凄厉的叫声回应着他,并且,虫的动作比人快了一步,它的爪子直接插入了那名人类狩猎者的胸膛里,使那人当场昏死了过去。但毕竟双拳难敌四手,在观察者发动攻击的同时,其他几名人类狩猎者将他后足完全斩落了下来,然后是腹部,最后是脑袋。

    “这个怪物,终于死了。”似乎是首领的人类狩猎者擦了把汗,将武器背到背后,“走吧。”他说。

    “那他怎么办?”有个人指着刚刚被观察者刺穿胸膛的那位人类狩猎者询问道。

    而那位首领只是平淡地说了一句,“活不了了,我们快走吧,活人的命最重要,我们必须赶快离开这里。”便带队朝着沙漠那头走过去。

    确认他们的确已经走远了后,十一郎赶紧从沙丘上钻了出来,狂奔到了那只死去的观察者身边。

    “一个,两个……四只爪子!”他将这些尖锐的爪子全部用手兜了起来,然后又走向了那个已经奄奄一息的人类观察者。

    “对不起了,兄弟,你们首领说得没错,活人的命最重要。”他略带抱歉地对那个已经昏死过去的人类狩猎者说。十一郎从监狱出来后,甚至连衣服鞋子都没有,就只有一条破短裤,这个人类狩猎者的存在,倒是给他把衣服,裤子,武器,鞋,和遮沙的头盔都备齐了。

    换上衣服将观察者的爪子揣好之后,转过头,十一郎才发现,有个面若枯骨的流亡者剑客朝他扑了过来。但好在十一郎刚好朝侧面偏了一下,导致那个流亡者剑客扑了个空。

    “水……水……”那名剑客不断重复着这句话。

    从地下爬起来之后,他又狰狞着脸再次朝着十一郎扑了过来。但他已经完全脱力了,往前扑的动作既没有力量也不具备速度,十一郎很轻松地就闪开了。

    “这里哪有水给你喝啊?你扑我也没有水啊!”十一郎不想跟他计较,想要走出这茫茫沙漠,体力是极为重要的事,他不想白白将体力浪费在这样一个将死之人身上。

    那人却愈发疯癫了,“血……给我喝你的血……一点点就好……”便又晃荡着身子朝十一郎扑了过来。

    “喝血!”十一郎被他吓到了,“怎么可以喝血啊!”闪躲的同时,他的手握住了那根刚从人类狩猎者身上得来的铁棒。

    在那名流亡者剑客扑倒的一瞬间,他闭着眼睛挥动铁棒朝着对方的头上砸了下去。

    “对不起了。”望着眼前男人的尸体,十一郎低语了一句。

    然后他拎起了旁边沙漠里一个似乎是属于这个流亡者剑客的黑色背包,然后又回到了这位可怜男人的身边,“这些东西,你留着也没用了,给我说不定还能换不少钱呢。”他说,便开始扒拉男人身上的衣物,通通装进了背包里。

圣骑士长是个好人

    “再往北走是联合都市。”十一郎研究着地图,自言自语说,“那里奴隶主横行,我感觉我很可能会被抓去做奴隶,我不能去那里。”他的手指跟着目光滑动,“嗯。”最后还是落在了身上帝国的领土上,“去水泡山吧。”

    十一郎这样决定了。

    纵然神圣帝国有千般不好,但至少,他们对于人类还是友善的。

    “去水泡山的路在西边。”十一郎抬起了头去望太阳。

    小的时候大墙叔叔告诉过他,“太阳,是最好的指“北”针,我是说,太阳是由东向西移,而影子则是由西向东移。例如,早晨6时,太阳从东方升起,一切物体的阴影都倒向西方;到中午12时,太阳位于正南,影子便指向北方;到下午6时,太阳到正西,影子则指向东方。因此,可用太阳和物体的阴影概略地测定方向。”

    根据这条定理,十一郎成功地确定了去往水泡山到底该要往哪边走。

    “是这边!”

    他兴奋地说,蹦跳着便出发了,日夜兼程之下,通过捡拾路边死去生物身上的肉生火烤制来补充体力,在两天之后,十一郎终于走出了格瑞特大沙漠,进入了脊椎峡谷,这也是个是非之地,但好歹,这里有水源里。

    只不过不幸的是,在十一郎附身在溪流边喝水的时候,一队嗜血猎手冒了出来。

    “兄弟们,今天的晚餐有着落了。”

    看见十一郎,他们舔着刀尖咽了口口水。

    吓得十一郎立刻扔下了喝水的器皿,继续朝西边逃去。

    那些嗜血猎手们追了他好远,直到天色渐黑,十一郎已经完全逃出脊椎峡谷,来到散落之沙,他们在停止追逐,消失在了黑夜里。

    与格瑞特大沙漠一样,散落之沙也是一片茫茫大的黄色,是众多观察者的聚集地,但也略有不同,因为散落之沙隶属于神圣帝国,所以,经常会有圣骑士来此巡逻,以保护来此商队的安全。

    但晚上肯定是遇不到了,于是,他用背包里的衣物将自己裹了起来,十分将就地在沙漠里度过了难忘的一晚。

    醒来时,他感觉有人在拨弄自己的身体。

    “嘿!醒醒,你睡在这里不安全。”

    看服饰能辨认出来,这是一对神圣帝国的圣骑士。十一郎揉了揉惺忪的睡眼,收起衣服,站立起来。

    圣骑士长是个很友善的大叔,“你从哪儿来?”他友善地向九郎询问。

    “我,我没有家。”

    “流浪汉吗?”听着十一郎的话,再看十一郎的容貌,有个圣骑士轻蔑地嘟哝了一句。

    却被那位圣骑士长以锐利的目光瞪了回去,他端起了十一郎的胳膊,和蔼地笑着,“你是要去神圣帝国吗?”

    十一郎点头。

    “那你跟我们一起吧,巡逻完之后我们就回去了,也好保护你的安全,在这沙漠中,你一个人想走出去,太艰难了。”

    “谢谢。”十一郎轻轻地吐出了这两个字。便跟着这队圣骑士一起行进了。

    但刚走出几十米远,前方的便卷起了沙暴,黄沙之中隐约能看见十几个人影。

    “停。”圣骑士长举手示意众人进入备战状态。

    很快,那黄沙之中的人影走了出来,是一队由史克人带队的武士,他们应该是来自联合都市的,因为这队武士中,各个人种的战士都有。

    他们径直朝着十一郎这边走过来,也不管圣骑士们,只顾着自己行走。

    却被圣骑士长拦住了。

    “站住。”这位善良的骑士大人拔出了腰间的佩剑,指向了那名领头的武士,“圣国境内不允许有其他种族人类的存在!现在你们有两个选择,要么掉头离开散落之沙,要么就此由此死去。”

    说这句话的时候,他似乎已经意识到了免不了一场战斗,言语之时,他还用没持剑的那只手轻微地推了十一郎一把,小声地嘱托说:“等下我们打起来,你就赶快躲起来,不要插手。”

    “好。”

    但那些武士依旧没理他,只是继续向前走。

    “再往前走,我就默认你们是选择死去了!”圣骑士长喝了一声。

    此时对面的武士首领离圣骑士长之间的距离已经很近了,“不,我们还有第三个选择,那就是杀死你们,踏过你们的尸体,去到水泡山。”他低语着,同时,他拔出了腰间的一柄匕首,插入了圣骑士长的心脏位置。

    “混蛋!”

    见首领去世,其他的圣骑士们瞬间暴怒了起来,纷纷挥着长剑朝那队武士冲杀过去,双方很快就缠斗在了一起。

    十一郎则赶紧朝后退去,与他们保持着一个安全的距离。

    一个个设想在他脑海中产生,圣骑士长是个好人,他的突然去世对于十一郎的冲击力无比巨大,但十一郎觉得,这场战斗,赢的会是武士,于是他在心里盘算着,如何才能在这些武士获得战斗的胜利后全身而退,又让自己得到一些好处。

    “就是现在!”

    一个大胆的想法在他的脑海里一闪而过,他的身体跟着大脑本能地动了起来,他想要趁着现在武士与骑士打斗的间隙,冲进战地里,去捡拾那些死去的战士身上的兵刃与铠甲。

    但他并没有充裕的时间将所有的铠甲才捡完。

    不到一刻钟,刚刚还意气风发的圣骑士小队在武士们的尖刀下已经化为了一具具的尸体。

    但好在,因为服饰的原因,这些武士们并没有将注意力放在十一郎的身上。

    不过,在十一郎准备离开继续朝水泡山前进的时候。“嘿!”一个武士在他身后嚷了一句,他似乎是在呼唤自己的同伴,“你看这个家伙,好像一个逃脱的奴隶啊!”而他口中的奴隶,就只有可能是十一郎了。

    “是挺像的,要不将他抓回去恒城卖了吧。”

    听着这些话,刚刚还不紧不慢小心翼翼行走的十一郎立刻撒开了腿,以最快的速度朝着水泡山狂奔。

    只留下这些武士在原地目瞪口呆。

    “这个残疾人,没想到居然能跑这么快。”

红色鸡冠头

    “呼!还好,他们没有追过来。”十一郎回头后望,不知不觉中,他已经逃出散落之沙,来到名为奥克兰之盾的地域了,这里是圣国最强的一道防线,自然,这里也不会有什么强盗盗贼。

    向前看,迎面走来的是一队威风的圣**人,两面则是雄伟的军营与堡垒,耳边能听到鼓声与军号。在这激昂的军乐声中,十一郎放慢了脚步,慢慢悠悠地朝前方走去。

    不一会儿,他就看见了在山的那边有一座圣国农场,看见这个地方,他还产生了一丝亲切的感觉。在很久很久以前,他曾跟着一名伟大的战士还有一位强大的女剑客在这儿住过一段时间。

    但就在他专注于欣赏美景之时,“汪!”身后突然传来了狗叫。

    虽然圣国守备森严,可十一郎忘记了,神圣帝国是不会去管野兽对这里的居民做了什么的。

    一群统共七只骨狗对着他狂吠,从它们的牙缝中还有口水滴落在地上。它们的意图已经再明显不过了。

    再不跑,十一郎可能就要成为这些骨狗们的美妙午餐了。

    “再见!”十一郎再次拔开了腿。

    在一场兽与人的追逐中,人获得了胜利,十一郎逃到了一座建于翠绿草地上的城市前。他掏出那份传自九郎的地图认真地比对着,毫无疑问,这里就是水泡山了。神圣帝国风景最好的城市。

    “唉。”十一郎也终于松了一口气。

    他走进城市里,突然感觉身体也飘飘然了,说来可笑,他在神圣帝国的监狱里度过了长达三十年的牢狱之灾,可却也只有回到神圣帝国,他才感觉自己的神经完全可以放松下来。

    圣国排斥异族的做法看似不近人情,封建闭国,可也正因为如此,这里的秩序尤其的好,完全不用担心会像泡泡曾经对十一郎说的那样:“在大陆北部的一些城市啊,有时候你在街上走着走着,撞到一个奴隶商人,你很可能就得变成奴隶了。”

    接下来去干些什么呢?

    十一郎觉得他的心情十分愉悦,为了犒劳一下自己的辛苦,他决定去酒馆消费一番,也顺便把这一路上捡到的东西都卖了。还有更重要的一点是,他在牢中就经常听义父讲他和各位叔叔之间的故事,大多就是在酒馆认识的。十一郎也想要拥有属于自己的同伴。

    刚踏入酒馆,十一郎就看见了,一抹亮眼的红色让他再也无法挪开视线。

    “小二上酒!”酒桌上一名穿着贵族服饰的男人用豪迈的声音喊道。

    “好嘞!”

    然后那抹红色就端着酒窜到那架酒桌上了。

    “小二这边!”

    “还有这里!”

    随着声音,他东冲西撞地跑,速度极快。

    他是一个身高介于五尺到六尺之间的黄皮肤男人,身材壮硕,背部负着一把斩马刀,当然,最为独特的特征是,他的脑袋上顶着一个鸡冠头,且胡须毛发皆是红色。至于他的身份,大概是这间酒馆里的小二了。

    看见他的第一眼十一郎就认定了,这人绝不普通,自己一定要让他成为伙伴。

    于是十一郎走向了柜台酒馆老板处,先拿出背包里的货物卖了个好价钱,再寒暄了好一会儿,等大致熟络了,他又将嘴附到老板耳边道:“老板,跟您商量个事儿呗。”

    “说。”

    “就是您店里的这个小二,我想让他跟我走。”

    这下老板的神情又变地警惕起来了,他上下打量了十一一番。好在在来时的路上,十一郎已经给自己换上了一身从死去的圣骑士长身上捡来的装备,所以虽然他少了一只胳膊,但现在他看起来却已经不是一个乞丐,而是一名光荣的圣骑士了。

    “但您也看到了,这小二对我们店里来说,很重要。”老板吞吞吐吐地说,很明显,他不敢违抗圣骑士的请求,但他也不想轻易地放人。他的手做了一个要钱的隐晦手势,“如果他走了,我店里以后的生意,可难做了啊。”

    “你要多少钱。”十一郎开门见山地说。

    老板顿了顿,伸出了四根手指,“最少,得要这个数。”但他又马上将手指缩了回去,“不!怎么样也得六千啊。”

    十一郎望了眼在各桌之间奔忙的那个小二,转了转眼珠子,在脑海里盘算着刚刚卖掉的那些东西让他得到了多少钱,“成交。”他果断地答应了。

    六千块钱对他来说已经可以称得上是天价了,但十一郎不是九郎,他并没有那么看重钱财,他始终觉得,一定有某种比钱更重要的东西。

    “行了,他是您的了。”老板咽了口口水,垫着那个钱袋转过了身去,小声地嘟哝了着,“六千块钱啊!六千块钱都够我招十几个小二了!这残疾圣骑士可真好骗!”

    当然,这句话,他没有叫十一郎听见。

    十一郎走向了小二,拍了下他的肩膀,将他手中的盘子放到了最近的一具桌子上,“停下,从现在起,你不用再干这些给人端茶倒水的活了,跟我走,我们去干些更加有意义的事。”

    显然,旁边那酒桌上的人对十一郎的举动极为不满,但碍于这身圣骑士长的盔甲,他们也只能将不满憋在心里。

    而,小二只是呆呆地看着十一郎的眼睛,“更……更重要的事?”他有些呆滞地说,“可我,除了当店小二之外,没做过别的事情。”

    “不,你除了当店小二之外,你还能做我的朋友,你一定可以做好的。”十一郎目光坚定。

    旁边酒桌上的人倒先开始起哄了。

    “去吧,小二哥!你应该去做更了不起的事!”

    “圣骑士长大人都这么说了,你不跟他走,也太不给面子了。”

    “加油啊小二哥!”

    “我吕品在这酒馆里喝这么多年酒了,与你也算是旧相识,出名勿忘我啊!”

    他们这样说着,倒叫小二哥有些不好意了,他点了点头,“可是,如果老板不同意的话,我还是不能跟你走。”

    “放心吧,我跟老板已经说好了。”

傻乎乎的强盗首领

    小二的名字就叫老二。

    “我们去哪儿?”

    “圣国矿场。”

    “不去军营吗?”

    老二表现得有些失落,他似乎跟其他人一样,将十一郎当成帝国的圣骑士长了。十一郎也想向他解释清楚,但若真的说起来,还挺麻烦的。于是他便默认了。至于为什么去矿场,这是还在沙漠之中十一郎就已经计划好了的事情。因为不管以后做什么,都得需要钱,而挖矿,是最简单也最不需要技巧的得到钱的方法。

    虽然十一郎才刚从牢中出来没多久,可他从小在各位叔叔阿姨的教导下长大,也随他们去过了各种各样的地方,神圣帝国这一代,他可再熟悉不过了,他甚至知道,在圣国矿场附近,有一大片野生的铜矿脉,只不过,隔了这么多年,那片铜矿脉是否存有主人,十一郎也不确定。但无论如何,至少得去看一下。

    穿过坏牙城,往南,就是圣国矿场了。

    “我们要进去帮挖矿吗?”老二问。

    “当然不是,我们来这里,是给自己挖矿的,不是给神圣帝国挖矿的。”

    这里守备森严,几乎不逊于水泡山,只比奥克兰之盾差点,想从这里私运铜矿出来是不现实的事情。

    “你跟我来。”十一郎说。

    然后他便领着老二往矿场后走去。果然,三十年前的那簇铜矿脉依然存在。

    “这是?”老二有些吃惊,“这里居然有野生的铜矿脉!我们发财了!”他兴奋地握住了十一郎的手,手舞足蹈地跳了起来。

    “快干吧。”十一郎说。

    两人一直劳作到将背包装满,一共挖去了八十块铜矿,一块铜块是一百五十,八十块,就是一万二千块。都够买两个老二了。

    “走吧,去卖掉这些铜矿,我们吃顿好的。”

    “去哪儿卖啊?”

    “枢纽站。”

    “枢纽站是什么地方?”

    “离这儿没多远。”

    “你怎么什么都知道?”老二的眼睛里出现了羡慕的颜色,“真好,我从小到大就没出过水泡山。”

    两人边走边聊,彼此交换了过去,老二不禁感叹十一郎人生的传奇,又对他多了一分崇拜。

    夕阳在两人身后洒出一条长廊,将十一郎和老二映得光彩照人。但不巧的是,这条长廊,是公用的。很快,从附近的山丘上,就冲出了一拨强盗。

    “把包放下,饶你们不死!”他们这样说着,大概二十个人。

    十一郎和老二对视了一眼,瞳仁中只剩下了一个“跑”字。

    “快!跟我来!”

    十一郎拉起了老二的手,撒腿就溜。强盗们紧追不舍。

    跑着跑着,十一郎突然听见背后一阵喧嚣,出于好奇的心里,他朝背后望了过去,只见又有一波强盗加入了战局,两拨强盗扭打在了一起。

    “这群蠢东西,一辈子也就只能当强盗了。”他轻笑了一身。

    耳边却又听见了一个粗犷的声音,“当强盗,不好吗?”那是一个完全陌生的面孔,他挠着头疑惑地看着十一郎。

    两人被他的突然出现吓了一跳。

    “你是谁?怎么会突然出现在我们身后?”

    “我啊?”那人挠着头骄傲地说,“我是啊猫山强盗的首领啊,价值2500赏金的悍匪!我刚刚在上大厕,听说我小弟跟啊狗山的强盗打起来了,就赶过来帮忙了。”他说着指了下两人的身后,“诺,你们看,那就是我小弟了。”

    他傻乎乎地扣着自己的鼻子。十一郎和老二的脸上却露出了阴险的表情,他们分别拔出了从圣骑士长身上获得的骑士长剑,和自带的斩马刀,对视了一眼之后,再看强盗首领就不再是强盗首领了,而是两千五百块钱。

    “我们两个打不过二十个,两个打一个总可以打赢了吧。”十一郎奸笑着说。

    强盗首领则是一脸慌乱,“你……你们要干什么?”

    “当然是绑了你替天行道啊!”

    可现实是骨感的,一顿刀剑交锋之下,十一郎和老二完全落了下风。

    “快跑!”十一郎喝了一声。

    又扭头继续朝枢纽站逃,老二被砍了一刀之后也追上了他的脚步。

    那位强盗首领却不依不饶了。

    “你们让我生气了!”他暴喝着,完全将小弟和人打起来的事给忘记了,将注意力全部放在了追逐十一郎和老二上。

    追逐持续了大概二十分钟,一直到两人逃进了枢纽站里。

    可这位强盗首领也依然不打算放弃了。

    “嘿嘿!跑不动了吧。”他傻乎乎地喊着,丝毫没发现,自己的背后已经站立了一个枢纽站的守卫。

    守卫拍了下他的肩膀,“喂,这里不允许斗殴。”

    可强盗首领完全无视了他的警告,吐出一句“关你屁事”之后便朝着十一郎和老二挥出了刀。但被守卫轻松地挡住了。

    然后局面就演变成了,守卫加上九郎和老二,三打一,胖揍强盗首领。当然,十一郎一个残疾人和老二一个酒馆跑堂的,根本没啥战斗力,主要是靠守卫才赢的。

    “你们自便吧。”打败强盗首领之后,守卫甩下这句话就扬长而去了。

    老二望了望守卫离开的背影,又望了望十一郎,“那我们怎么办?”

    “当然是把他绑了去交悬赏了。”十一郎说,“但这里算不上是一个城市,没办法交悬赏。”他说着又拿出了那副地图,“离这里最近的城市是,斯昆。”他顿了顿,用仅有的那只手指了下地上昏阙过去的强盗首领,对老二道:“你把他扛起来,去斯昆交悬赏,我在这里把那些铜矿卖了。”

    “好。”老二说,便照十一郎讲的路线独自一人离开了枢纽站。

    而十一郎则去到了枢纽站的酒馆里,将铜矿贩卖出去之后,他又购置了一些生活必需品,类似与食物酒,还有建筑材料之类的。

    毕竟,也不能一直漂泊,总得有个家比较好。

    而就在他准备离开这里,去找个地方睡觉的时候,回头,他又瞥见了两个看上去似乎挺适合做同伴的人了。

你需要鹰眼吗

    “你需要鹰眼吗?”一个深蓝色头发的人类男人举着酒杯对十一郎呼喊道:“过来做。”他已经喝的有些不省人事了,整个人看上去晕晕乎乎的。

    十一郎边打量着他边朝着他走了过去,这个人怎么看怎么不靠谱,但十一郎还是选择在他旁边坐下了,比较十一郎也听说过:人不可貌相。他给自己倒满了一杯酒,脸上是微妙的笑,“鹰眼?我看到的只有醉鬼。”

    那蓝头发男人倒也不生气,他摇头晃脑地四下搜寻了一番,又将脑袋转了过来,打着嗝继续喝酒,“噢,现在看来是这样的。”没等十一郎开口,他就自己说道:“我在找一些靠谱的同伴。”

    “我也是。”十一郎有些奇怪,“但这酒馆这么多人,你为什么偏偏要叫住我?这样一个残疾人?”

    蓝头发男人微微笑了笑,“我母亲说,跟别人深入了解前,最好先做个自我介绍。”他又灌了自己一口酒,上身重心不稳,整个人直接趴在了酒桌上,嘴角咽着唾沫,说话也显得含糊不清,“我叫紫蓝,你呢?”

    “寅十一郎。”

    “很好。”紫蓝撑着酒瓶借力强行将自己的身体又掰正了过来,他盯着十一郎的眼睛,又顺着眼前男人断掉的那只手臂朝他身后望去,“你背后的那把剑,我认识。”他又打了个嗝,脸上的红色比头顶的深蓝更加耀眼,“那是神圣帝国圣骑士长才有资格装备的高级武器。”然后他举起了酒瓶,往十一郎的杯里倒满后自己则一饮而尽,“所以,虽然你是个残疾人,但我敢肯定,你绝对不是那种街头讨饭的乞丐之流可以比拟的,你不简单,这是我的直觉告诉我的。而我的直觉从来没有骗过我。”

    听着这话,十一郎一时不知该笑还是该觉得无奈,他活了这么多年,头一次听说有依靠着直觉生存的。但他如此夸张自己,十一郎一时之间也不好反驳他说得是不对的,只是尴尬地笑笑,“即便如此,可我并不觉得你是个多么靠谱的人。我也需要值得信赖的同伴。”

    “唉。”紫蓝眯起了眼睛,他看着十一郎,盯了好一会儿,又叹了口气,“这可就苦恼了啊。”他挠着脑袋不断重复着一句话:“该怎么向你证明呢?”期间他一直低着头,望着已经空了的酒瓶底,倒像是自言自语。

    在这段时间里,十一郎也一直小口地抿着酒,同时注意着店里其他的人。他看中适合当伙伴的人有两个,第一个就是这位名叫紫蓝的男人,当然,产生想收他当同伴的想法时,紫蓝还没开口叫住十一郎,十一郎也并不知道他是一个酒鬼。十一郎不排斥爱喝酒的人,但酗酒,就是另外一回事了。而紫蓝明显是后者,他现在如果不撑着桌子,说不定连坐立都做不到。而除了紫蓝外,十一郎另外看重的那个男人,是一个史克人。

    他带着墨镜,身上是整套铜铸的佣兵铁甲。小时候,十一郎听大墙叔叔说过,一个史克人,他头顶的角越多,角的长度越长,那这个史克人骨子里对于战斗的渴望和天赋就越强横。而十一郎看中的这个史克人,他头上的角有六根,每根都有至少三十厘米长,如果这些角是柔软的的话,那么这个史克人他的角,甚至可以从脑后环绕他自己头,将其紧紧裹住,从而形成一个头盔。如果要用一句话来形容这个人的话,那么毫无疑问,他是一个天生的战士。

    但除了这个相貌不凡史克人之外,这酒馆里,值得招募的人,似乎再也没有了。

    十一郎将自己杯中的酒饮净,再看紫蓝,他仍端着酒杯一个人呢喃着,“怎么证明呢?该怎么证明才好呢?”看上去,他大概还要花费不少的时间才能得出这个问题的答案。可十一郎不是闲人,他没有那么多时间陪一个酒鬼空耗,而且,他特别害怕,自己一个不留神,再转头,那个戴墨镜的史克人就不见了。

    “不好意思,我.......”十一郎想对紫蓝说:我还有重要的事情,现在得离开了。可他话还没说完整,紫蓝突然拍案而起,“有了!”他兴奋地说,虽然说话时候他的咬字仍然模糊不清,是一个十足的醉鬼,但从气势上看,他似乎已经完全变了一个人。他将喝空了的玻璃酒瓶摔在桌子上,让它变成了一小片一小片的玻璃碴子,然后随手拾起了一块,朝着十一郎身后的方向扔去。

    吱的一声。十一郎回过头,只见一只馒头大小的老鼠被玻璃片扎中,死在了一小片血泊之中。还没来得及惊叹,又一声玻璃碎片划开空气的声音进入了十一郎的耳朵。再回头看,有一只蟑螂已经死在了紫蓝身后约六七米远的一个角落里。而望那个醉鬼,他仍是一副半死不活的模样。

    可他刚刚摔碎瓶子,然后杀死老鼠和蟑螂,这一连贯的动作,他甚至只花了五秒钟。而且,他能看见那只老鼠并且瞬间下手还算说得过去,可他身后的那只蟑螂是完全不在他的视线之中的,也就是说,他仅靠着听觉,就发现了那只爬行几乎不会发出任何声音的蟑螂。

    “太不可思议了。”十一郎不自觉地发出了惊叹。

    而酒桌上的醉鬼只是神志不清地对着他笑笑,“怎么样,这下证明我算是证明我自己了吧?”没了酒瓶的支撑后,他整个身子都压在了酒桌上,由于体重所带来的压力,桌子承受不住,滑了出去。他又头朝前摔到了地上,看上去滑稽极了,整个酒馆里哄堂大笑,“看呐!那个蠢货!他在干什么啊!喝个酒居然能把自己喝到地上去。”

    但十一郎没笑,因为他现在知道了,那些说紫蓝是蠢货的家伙们,其实他们自己才是货真价实的蠢货。

    “嘿,我再问你一遍,你需要鹰眼吗?”紫蓝将坠在地上的脑袋转了半个圈,屁股仍在凳子上,他就用这样难以言喻的姿势凝望着十一郎,咕哝着询问了一句。

    这下十一郎的脸上才绽出了淡淡的笑,“当然。”他将紫蓝扶了起来,“我不仅要鹰眼,我还要百灵的耳朵。”

你追我呀我追你

    十一郎将紫蓝安放在了酒馆里的一架行军床上,吩咐酒馆老板给他准备了一碗醒酒汤之后,十一郎朝着那名他心仪已久的史克人走了过去。

    让他没想到的是,他屁股刚落在座位上,那名戴墨镜的史克人就先开口了。

    “你的朋友,很厉害。”他说,手则撕扯着几段冷牛肉,“我叫龙套。”他递给了十一郎一段。

    “我叫寅十一郎。”

    “我知道,你刚刚跟那个鹰眼对话的时候,我听到了。”龙套边吃着牛肉边平淡地说,“牛肉和酒真是再般配不过了啊!”

    “是啊。”十一郎应和着他。

    两人有一茬没一茬地聊着,从史克王国的习俗到神圣帝国的种族歧视,再到北部联合都市的奴隶主横行,不管龙套说什么,十一郎总能接上他的话。

    “你也很厉害呢。”戴墨镜的史克人突然咕出这样一句,倒让十一郎有些不知道说什么了,看着十一郎有些慌乱的样子,龙套补充了一句,“我是说,你很博学。”他咬了一大口肉,边咀嚼着边问,“你们是在找可靠的同伴吗?”

    十一郎略微点了一下头,刚刚聊了那么多不相关的事情,现在突然转移到正事上,却搞得他有些不知道怎么开口了。

    龙套凝望着他,轻叹了口气,小声说道:“但很遗憾,我不能跟你们一起去历险了。”

    “为什么?”

    “由于一些特殊的原因,我加入了某个组织,现在并不是自由之身,如果想要脱身,必须得要六千块钱,但我根本拿不出那么多钱。”龙套说着也不再看十一郎,开始埋头于吃肉。听着他嘴里咀嚼的声音,十一郎似乎感受到了某种怨念。

    同时,十一郎脑海中另一个声音响起。

    “你的同伴有危险。”是那个从认识义父起,就住在他身体里,一直陪他长大的男人。

    霎时间,十一郎仿佛来到了另一个世界,这里什么都没有,只能看见一片漆黑。

    黑暗中,似乎有人打了一声响指,墨色的世界中突然拉开了一道光幕,其中是一个红发鸡冠头男人被两个强盗追杀的画面,那个男人十一郎再熟悉不过了,正是老二,而他们所处的那条路十一郎也是见过的,那是枢纽站通往斯昆的路,此刻的老二正向枢纽站飞驰而来。

    “这是真的吗?”十一郎有些怀疑自己所见的神奇。

    “我没有必要骗你。”

    十一郎皱起了眉头,他思索了一番,的确,就像是男人说的那样,他没有骗自己的理由。

    “我要怎么出去?”

    “只要你想出去就好了。”

    随着十一郎心中想要去救老二的信念越发强烈,果然,他脱出了黑暗,回到了那间酒馆里,而在他身处黑暗的这段时间,这个世界里所有的一切好像都定格住了,因为眼前那个戴墨镜的史克人吃东西的样子和姿势跟他前往黑暗中之前保持得一模一样。

    可他来不及想这么多了,先拉着龙套站了起来,“跟我来。”他说。

    史克人嘴里尚在吞咽,“可是......”

    “那六千块钱我帮你出。”十一郎雷厉风行,又从行军床上扯起了紫蓝,此时的紫蓝酒也已经醒了,但仍有点迷糊,“我们去干嘛啊?”他口齿不清地问。

    “去救我们的同伴。”十一郎答。

    “同伴?”

    龙套和紫蓝都很疑惑,但十一郎说起同伴,并且将“同伴”和“救”字合在了一起,他们的步伐也不自觉地加快了起来。

    “救命啊!”

    刚出枢纽站没多久就能够听到老二的呼救声。他的身后跟着两个凶神恶煞的强盗。

    十一郎立于道前,紫蓝和龙套分别站于左右。

    “别怕!老二!我带人来了!干他们!”十一郎拔出圣骑士剑怒喝一声,紫蓝和龙套便朝前冲去,挥着拳头猛扑向了那两名强盗,见势,老二也不再逃窜,拔出了背上的斩马刀朝后劈去。

    一番争斗之下,两名强盗不敌。形势逆转,刚刚还耀武扬威的两人现在已经如刚刚的老二一般沦为丧家之犬了。

    “不能放过他们!”老二喊道。似乎刚刚被追了一路让他的火气也上来了,便拔着刀率先追了出去。

    十一郎,紫蓝,龙套紧随其后,可就在经历过一个拐角之后。形势再次发生了逆转。两名强盗停下了脚步,借助高坡,他们转身以一种王者的姿态睥睨着十一郎等四人。身后是数以十计,至少三十个以上的盗贼。

    “来啊!刚刚不是很嚣张的嘛!”方才被十一郎等追杀的那名强盗转了下手腕,将刀插入地里,满脸都是不屑的表情。

    十一郎身后,“我呸!”龙套啐了口痰,“要不是我没有一把趁手的武器,你们这些人还能这么嚣张?”

    紫蓝也接着他的话,“如果有一具好的弓弩,我一个人就能把这些人都给宰了。”

    这下十一郎才发现,自己新结识的这两位伙伴,竟然连一把随身的兵器都没有。

    话一出口,那边的强盗瞬间哄笑一片,“本事不大,吹牛倒是蛮厉害的。”

    一个强盗首领举起了刀,下达了冲锋的命令,“上啊!弟兄们!今天我们就教教这些蛆虫们,吹牛是需要付出代价的。”

    与号令同时响起的还要十一郎发布的施令,“跑啊!”他大喊一声,与前几次一样拉住了老二的手朝后飞窜。

    但那些强盗们也不是省油的灯,一个个健步如飞,脚力不凡,一小时下来,双方完全没有拉开太大的差距。

    一直到十一郎拉着老二进入枢纽站里,紫蓝也勉强跑了进来,龙套却被一个小矮强盗扒住了,乱刀之下,龙套重伤昏迷。

    好在枢纽站的守卫对他们呵了一句,“枢纽站禁止私斗!”逼退了那些强盗,这才把龙套从死亡的边缘拉了回来。

    之后,十一郎让龙套同老二紫蓝一起在枢纽站里休息,而他自己则摸出地图掂着一个钱袋不等天亮就出了枢纽站去。

    “钱够了,也得去给自己找个机械手臂了。”

关于自己的风言风语

    提起机械手臂,就不得不说起一个地方,一所矗立于悬崖边上的无名要塞。十一郎小的时候,就经常听叔叔们讲,淑芬阿姨,泡泡叔叔,还有大墙叔叔,他们所使用的机械臂,都是从那儿获取的。只不过,获取的方式不是用钱,而是靠独家手艺了。

    从小耳濡目染,但十一郎也没学会半点义父的看家本领,在牢狱,义父死前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是:要做个好人。

    这也算是义父的遗愿了,于是十一郎下定决定,一定不能走义父的老路。

    他翻着地图,那无名要塞离枢纽站不算近,如果徒步前行,来回至少需要十天。

    但就在他赶路的时候,他身体里的那个声音又说话了,“你好啊,小子。”修姓男人郁闷极了,他本来都快完全占据九郎的身体了,却被一个所谓的秘宝强行转移到了另一具身体上,所有的努力都变为了白费,一切都得重新再来。这倒还好了,让他觉得烦闷的是,这具新身体,它的主人简直油盐不进,不管自己如何诱惑这个叫做十一郎的男人,对方都完全不为所动。

    “干嘛?”就像这样,十一郎只会用一种极为冷漠的语气与他对话,视他为洪水猛兽,唯恐祸害了自己。

    如果可以的话,修姓男人真想直接捏死他,可这样做肯定是不可行的,如果有人莫名其妙地死亡了,那么这个kensi的世界就会发生错乱,他自己也会因此被困在这个世界里,再也无法出去。如果他想在这个世界里杀人的话,他只能借助十一郎的手来行动。所以,即便他再生气,他也只能用一种温柔中携带着一丝丝撒娇的语气对十一郎说:“没什么,我只是觉得,你可能,需要对我说声谢谢。你知道,帮助了别人而得不到回应,其实是很难受的。”

    十一郎赶路的同时皱了下眉头,“我有什么好谢谢你的?”如果修姓男人不主动找他讲话的话,他还觉得可能这个男人真的是个好人,但他这样的主动,还带着些谄媚的意味,十一郎就更加坚定了,这个人对自己,绝对不怀好意。

    “什么啊!”修姓男人强忍着怒意娇呵了一声,“如果不是我告诉你,你的朋友有危险,他可能早就死了好吧,你们这些人能够活下来完全是我的功劳。”

    “是这样吗?”十一郎觉得这个人简直好笑,因为他表现得对这件事太过在意了,如果是正常人,绝对不会如此邀功,而修姓男人这样地作为,恰恰就表明了,他需要借助这件事来获取十一郎的信任。虽然,十一郎自己也承认,如果没有他,自己的确不会知道老二遇难了,但他依然不打算感谢这位住在自己体内的男人,他撇了下嘴,摆出了一张臭脸,骂骂咧咧地说道:“你还好意思讲呢?那些强盗根本就没有碰到老二,他完全可以靠着自己跑回枢纽站来!要不是你给我看他被追逐的画面,引得我带着紫蓝跟龙套去救他,龙套怎么会受到致命伤?哦对了,为了去救老二,我还答应了,要给龙套六千块钱,现在还要负担他的巨额医疗费!你害我赔了这么多的钱,你还好意思让我谢谢你?”

    修姓男人说不出话来了,过了半天才委屈巴巴地嘟哝出一句,“六千块钱算什么啊,只要你听我的,我可以给你六万,甚至六十万,六百万都不无可能,只要你听我的话。”他还想再继续说一些豪言壮语,但直接被十一郎一句“算了吧,我不相信你。”给咽了回去。

    之后的路途中,他也识趣地不再说话了。

    大概四天的时间,终于,十一郎到达了那所无名要塞,如小时候听大人们描述得一样,这里守备森严,城门,楼顶皆驾着重弩,且守卫都是以战斗能力著称的史克人。现在已经过去三十多年了,这里却依然没变,一所小酒馆,一个武器店,还有一个机器人商店,就是这里的全部了。

    “累了这么多天,先去休息一下吧,买手臂也不急在这一时。”抱着这样的想法,十一郎走进了酒馆里,他本只打算喝几口酒,消弭一下自己的疲惫,却没想到,还有意外收获。

    这酒馆里来自各地的人都有,北地联合都市的蜂巢人,中部相争的史克王国和神圣帝国的居民,还有神奇的骨人们,他们都坐在一桌子喝酒,交换着各自知道的事情。十一郎刚一坐下,就听到有人谈论。

    “诶,你们听说了吗?三十年前,那个为祸世间的大盗,寅九郎,在牢里死了。”

    “可不是嘛,神圣帝国都发公告了,好像尸体都被丢去喂骨狗了,也是活该吧。”

    “倒不能这样说,那个寅九郎啊,虽说本质是个贼,但他也是帮助这个世界清理掉了几个坏家伙的,功过相抵的话,他其实还能算个好人。”

    “也是一个传奇啊。”有人感叹。

    “诶,还有还有,听说啊,那寅九郎有个儿子,当初跟他一起被抓进牢里了,可他死后,似乎神圣帝国将他的儿子给流放了,也不知是死是活。”

    .......

    听着这些,十一郎的心口突然涌出了一种奇特的感觉,之后,他又得知了大墙叔叔当上了斯昆城主,泡泡叔叔在北部靠着自己的拳头打出了名声等一系列事实。之后,他想:既然义父死的事情已经传遍了,那么,是不是叔叔们也都知道他自己已经出狱了呢?他们会不会来找自己呢?

    答案尚未可知,毕竟时隔这么多年,而自己又只是一个捡来的义子。但十一郎仍愿意相信,叔叔们是爱着自己的。既然这样,那相遇的时候,如果证明自己的身份就成了一个大问题了。

    “诶,有了!”十一郎突然惊呼一声,“那个地图!”

    那个地图是义父的遗物,似乎还是借用的大墙叔叔的,如此,就能证明自己的身份了。

想有一个家

    酒足饭饱之后,也该做些正事了,十一郎去到了机器人商店里。

    老板是个真正的机器人,全身上下每一块骨骼都是钢铁做成的,连血也是用机油代替。这是十一郎第二次见到骨人,第一次是刚刚在酒馆里的时候,但这样近距离地看一个骨人,十一郎仍是第一次。

    很久以前,十一郎还记得,义父跟叔叔们他们执着于探寻关于古代秘密,但后来,由于义父的入狱,这件事也不了了之了。可老猫叔叔曾经很肯定地对十一郎说过,“古时候的秘密,一定跟骨人这种生物有着莫大的联系。”他像个疯狂的科研者一样,手舞足蹈地对十一郎阐述着自己的想法,“骨人啊!多么奇特的种族!你敢相信嘛?这个种族,它们有着甚至比人类更高的智商,更坚固的身体,还可以通过变更零件来不断进化,它们不会老去,也不会生病,刀剑砍不断它们的手臂,足以让万物凋零的酸雨也无法对它们造成任何的伤害。最为恐怖的是,完全没有资料表明,这个种族,是什么时候存在的,又是谁创造的。现世代里最好的科学家,也无法真正赋予一具机械以意识,可经常有新的骨人诞生,出现在人们的视野里。这是何等的神奇啊!”

    小时候不大懂,但今天,真正看到真的骨人之后,十一郎好像有些明白了。

    “你好,欢迎光临。”那个骨人经销商用机械的声音与十一郎对话,脸上的机械零件仿佛还组装出了一个微笑的表情。

    这太神奇了。

    十一郎想,如果有机会的话,以后,他一定要在自己的团队里招几个骨人。

    “您好。”骨人经销商重新问了一遍,这才让十一郎回过神来,“哦,哦,对了,我想要给自己配个机械手臂。”十一郎冲对方晃了晃没有胳膊的那面肩膀。

    骨人经销商仍保持着微笑,“可以。”它将自己的手放到了十一郎缺失的手臂处,掌中放射出了一道光线,然后又有一个机械的声音从它的掌中冒了出来,“检测完毕,适用性良好,可放心装配机械手臂。”那骨人经销商又一挥手,引着十一郎朝货架上看去,那里摆放一列机械手臂,都是不同的型号。

    十一郎去摸它们,每只手臂的触感各不一样,用处也各不相同。

    “那个,我不太懂手臂,您能不能帮我看看,哪一个最适合我。”十一郎说。

    “当然可以。”骨人经销商从货架上取出了一个力量型的手臂,递给了十一郎,“这个,与你的适用性是最高的。”

    “那就这个了吧,多少钱?”十一郎摸着口袋,从里面掏出钱袋。

    “一万零八百。”

    “一万零八百!”这个数字可把十一郎吓到了,手中的钱袋一个没握稳也掉了下去。

    对于十一郎来说,并不是拿不出一万多块钱,而是,如果把这条手臂买了,那他就得倾家荡产。“要不换一条手臂吧。”他想着。

    内心里的那个声音却又说话了,“这是最好的选择,适用性低的手臂,可能会对你的身体造成影响。”

    “可是,这也太贵了啊。”

    “钱不是问题,只要你......”修姓男人的话还没说得完整,十一郎就又打断了他,“不用了,我拒绝。”他说,便取下了背上的背包,将里面的东西通通倒在了骨人营销商的面前,那里面包括着捡到的圣骑士重铠,还有他一路上捡到的各种零碎,“您看看,这些东西值多少钱。”

    骨人经销商审视了一眼这些破铜烂铁,眼睛里放射出一道激光,射在这些东西上,“圣骑士的重铠,这个值钱,其他的东西,就没那么有吸引力了,加起来,八千五百块吧。”

    “成交。”

    八千五百块,加上老二押送沙漠强盗首领去斯昆得来的赏金,正好够买这条手臂了。

    老板很热情,在十一郎购买完成之后,还很热心地帮他装配上了。

    “怎么样?”

    十一郎甩了甩新得来的手臂,果然,安在身上就如它本来就长在了自己身上一样,而且这条手臂所含带的力量似乎是另一条真实手臂的两倍有余,“很不错!”

    “谢谢惠顾,下次再来。”骨人经销商很有礼貌地向他道别。

    回枢纽站的路上,十一郎有很用心地思考一个问题,回去以后,又该做些什么呢?

    想来等自己到家,龙套的伤也应该好得差不多了,是时候找个地方建立起属于自己的家了,然后自己现在也有了手臂,就可以一起训练战斗技能,等拥有一定的实力之后,就可以去做自己真正想做的事情了。代替义父去完全他未能完成的事,去找寻关于古代的秘密,前往地图上所记载的不详之地,这就是十一郎的愿望了。

    但当然,重要的不仅是他一个人的愿望,同伴的愿望也是不容忽视的。十一郎希望可以实现自己每个朋友的愿望。

    又过了五天,十一郎回到了枢纽站,老二,紫蓝,龙套,三人在酒馆里凑了一桌喝酒,龙套的伤已经痊愈了。见十一郎,几人寒暄了一段时间,十一郎对他们提出了要建家的想法,获得了一致的认同,每个人都干劲满满。

    接下来要决定的,就是建家的地点了。

    好的地理位置能解决许多不必要的问题,就像从前霍布斯叔叔在水泡山建立的那个一样,那个地方什么都好,但如果你有一些外种族的朋友的话,那就大事不妙了。而小时候十一郎生活的那个地方,地处沙漠,是无主之地,经常会引人侵犯。对于义父他们那个实力的人来说,强盗来袭自然不是什么大事,但对于现在的十一郎来讲,那可太麻烦了。

    总的来说,如果要建家的话,最好具备三点基本条件,一,要隐蔽,这样可以减少许多侵袭;二,最好旁边有铜矿之类的东西,这样可以保证经济;三,如果有水源的话,一定要选在水源旁边,这样利于农作物生长。

    但就是这三点,十一郎带着伙伴找了一路都没发现。天已经快黑了,此时,出现在他们眼前的,是一座小酒馆。

以后要回来这里

    这是荒郊,且天色已晚,来往的人应当并不多,可听那窗里传出的叫嚷声响,就能够知道,这酒馆里仍是热闹。十一郎有些好奇,一座立于这荒野之中的小酒馆,能保持如此多的顾客量,只有两种可能性,要么,是老板名声足够大,要么,就是酒馆本身名声大。

    在这座大陆上,能够叱诧风云的人物,小的时候,十一郎大多就已经从叔叔们口中听过了,可眼前这荒野中的酒馆,却是从来闻所未闻,想必,应该是在他入狱的这三十年间,突然兴起的吧。

    “进去休息一下吧。”十一郎说。

    他刚带着老二,紫蓝,龙套走进这里,就听见有人喊,“嘿!伙计,看呐!今天居然有新朋友。”

    霎时间,酒馆中所有玩牌的,赌钱的,打闹的人们,全都停下了手中的事情,向着十一郎等人望过来。

    “可不是嘛,这一来还来了四个,真是喜事。”老板笑着说,同时扬起了手向后,“来啊,让我们欢迎新朋友。”

    他是个满头白发的和蔼老头,总是眯着眼睛,看起来极好相处。他一言说出,酒馆中顿时忙碌了起来,所有人开始鼓捣店里的桌子凳子,将它们全部拼在了一起,形成了一个大的聚会桌,又拿出了各种面包,好酒,烤肉,摆在桌上。

    这让十一郎等人觉得有些受宠若惊了。

    非亲非故的,搞这架势,总是难免会让人起疑。

    “坐吧,肯定累了吧,进了这家店,我们就是朋友了。”老板拄着拐杖从吧台出来牵着十一郎的手就往里面领,从他的身上,十一郎察觉不到一点儿敌意。

    他转念一想:这酒馆里的人都快是我们的十倍了,如果他们真想对我们做些什么不好的事情,根本没必要搞这些排场。

    于是他示意老二,紫蓝,龙套都放松警惕,与宴会桌上落座,可席间,他还是忍不住问了一句,“为什么,初次见面,要对我们这样热情?”

    听此问题,众人面面相觑,又突然捧腹大笑起来,仿佛从来没听过这样的话,细细思索,又发觉,这是个天大的笑话。

    “咳咳。”酒馆老板咬了口面包,开始讲述从前的故事。

    原来啊,老板的名字叫做雷伯,这间酒馆的名字,就叫做雷伯的小基地。他本是神圣帝国的一位豪绅,后来儿子参军战死,妻子患病离世,他失去了所有亲人,再没人陪他说话,觉得生活无聊,就来到了这里开了这间小酒馆,专门接纳那些走投无路的人,为他们提供免费的食物和住宿,而条件就是,希望这些人能陪他多说说话儿。有些人来了这里只是停留又离开了,可还有一些人,他们选择留了下来,在这里继续生活,跟老雷伯一起经营这家小酒馆,并帮老雷伯干些自己能干的活儿,他们有时会去附近剿匪,以便路过这里旅人,商队不用担惊受怕。历经许多年,来这间酒馆的人越来越多,选择留下的人也不算少,他们一起生活在这里,干着自己擅长的事,相处起来亲密无间,就像家人一样。就有了十一郎现在看到的场面。

    “现在,你们也算是我们的家人了。”老雷伯笑呵呵地说着,其他人在他讲述故事的时候,大多都已经喝开了,有些上头,他们有的抱怨说:“老头子,这个故事我都听你讲了不下50遍了,耳朵都快起茧子了。”也有人应和他向着十一郎等人举起了杯子,“俗话说得好,相聚就是缘分,只要你们愿意,你们也可以留下来,跟我们一起生活。或者有什么需要我们帮助的地方,尽管提。”

    看着此情此景,听着这些温暖的话语,十一郎内心突然有些触动。他突然想起来了,自己跟义父他们一行人,也不过只是萍水相逢,可他们却一直把自己当成亲生儿子一般对待。这或许,就是人性伟大的地方吧。

    有那么一瞬间,十一郎甚至想留在这里,因为和这些人一起生活一定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可他又想起来,他还得去做义父没做到的事情。于是婉拒说:“可是,我们还有更重要的事情得去做,如果可以的话,等我做完那件事情,一定回来这里......如果那个时候你们还愿意接纳我们的话。”

    “当然愿意。”大伙儿都笑着说话。

    在这里,伴着喜悦的歌声,喝着甘甜的美酒,望着窗外的圆月,躺在柔软的床上,他们度过了极其美好的一个晚上。

    可美好的时光总是短暂,这一夜也过得极快,马上,就又到第二天了。

    “我们得走了。”十一郎说。

    临走前,他在这里帮紫蓝和龙套各添置了一把适合于他们的武器一架弓弩,和一把短刀。

    “路上小心。”老雷伯带着其他人挥手与他们告别,还送了他们好一程。

    可刚离开小基地没多久,紫蓝突然变得警惕了起来。

    “嘘!”他做了个要其他人噤声的动作,“趴下!”

    他们伏于山丘上向下望,在山坡之下,竟然有一个强盗的营地,但他们人并不算多,只是十一郎等人的两倍有余。

    “看我拿下他们。”紫蓝小声地说,也不等十一郎和其他两人的意见,他就上好了弩箭,瞄准着朝着一个正在熟睡中的强盗打去。

    嗖的一声!

    正如当日射老鼠杀蟑螂一样,仅在眨眼之间,那弩箭就击中的被紫蓝瞄准的那个强盗的肚子。

    可回应他的是砰的一声箭射在了强盗的盔甲上,并未给对方造成任何伤害。

    “哦豁,完蛋。”老二与紫蓝尴尬地对视了一眼,那些强盗已经完全发现了他们了,更不巧的是,他们并不只有刚刚紫蓝所见的这些人。正好,这个时候,在山坡处的一个拐角,一个强盗首领带着一个人应该是四的三倍之余的强盗小队,回到了他的营地了。

    被箭击中的那个强盗朝这边瞪了一眼,“混蛋东西!”他咬着牙齿骂道,又举起武器向着他的朋友们呼喊:“弄死他们!”

    很快,一大波强盗集结完毕,随时准备向着十一郎等人冲杀过来。

雷伯爷爷太厉害了吧

    强盗们的速度比十一郎等人想象得还要快,几人从地上起身之时,这些强盗已经冲到他们的面前了。

    刀光在阳光下闪烁,挥过几人的头顶,龙套仗着个子小躲了过去,老二挥刀也挡了下来,十一郎跑得飞快,可紫蓝的弩是木制的,他抬手去挡,却直接被人用刀劈开了弩来,迎着胸口裂开了好大一条口子。

    “呃啊。”这位鹰眼瞬间倒地不起,连说出话来也为难。

    听着声音,其他人都停下了脚步,朝后望去。

    “我们得救他!”老二说。

    “当然得救。”十一郎说。

    可问题是,怎么救呢?救完了就该怎么保全自己呢。十一郎努力让自己保持在一个冷静的状态,很快,他得出了答案。

    “老二!龙套!”他大喝一声,“你们去缠住对方的首领!”

    两人也不想太多,挥着武器就朝着强盗丛中冲去,两把刀上附带着勇气和一定要救下伙伴的信念,直接劈断了敌方强盗首领的刀身。果然,其他强盗见首领有难,有些冲过头的强盗都往回退去,想保全自己的首领。乘此机会,十一郎用尽了自己全部的力气,狂奔到了胸口还在躺着血的紫蓝身边,“必须赶快止血!”怀抱着这样的想法,他的机械臂发动了能力,将躺倒在地上的人猛地抬了起来放到了右肩膀上,“走了!”他对与强盗们纠缠在一块的龙套与老二呼喊着,同时再次使用机械臂,将那把圣骑士长剑朝着强盗群中扔去。

    这一剑附带着极其蛮横的力量,在空中回旋着,又借助着风,甚至带出了一点儿小龙卷,飞入人群的时刻,甚至引发了一阵小的爆炸。

    “啊!”

    强盗们惨叫连连。十一郎的这一投掷,给本来闭合的包围圈掀开了一个小的缺口,老二和紫蓝也得以从中脱身。

    “回小基地!”十一郎向后头喊了这样一句话,又继续专注于逃跑了。

    虽说,十一郎昨晚就下定决心了,一定会回来这个地方,但他自己也没想到,会回来得这么快。

    “别跑!”身后,强盗们紧追不舍。

    但终究是比十一郎等人慢了一点。

    很快,他已经能够看见雷伯爷爷那种笑容可掬的脸了。

    “救命啊!”十一郎高喊着。

    小基地里马上窜出了二十来个人。

    “你们怎么回来了?”

    “来不及解释了!我朋友受伤了,需要马上止血!”

    这些好心人们朝着十一郎身后望去,瞬间心领神会,“放心吧,你安心去帮你的朋友治伤,这些人就交给我们。”他们纷纷拔出武器拍着胸脯向十一郎说道。

    可即便见到他们,那些强盗们似乎丝毫都没有打算放弃的意思。

    “雷伯的狗们,别多管现实,这些家伙伤我同伴,我必须要让他们拿出个说法。”那名刀被老二,龙套砍断的强盗首领指着酒馆里的伙伴们骂道。

    这时雷伯爷爷也站出来了,他看了眼十一郎肩膀上的紫蓝,一直都很和蔼的表情瞬间变得严肃了起来,“快进去吧。”他说,又拄着拐杖踱步到了众人前面,沉声对强盗们道:“雷伯的小基地里欢迎任何人,无论是乞丐,难民,或是通缉犯,只要有颗愿意向上的心,我们就不会吝惜好酒和美食,给他们一个重获新生的机会。但有一种人,这里不欢迎,那就是,害人性命为非作歹之人。这种人,要是叫我们遇上了,我们一定会给他们看看,被我们一直藏起来了的残忍。”

    说罢,雷伯爷爷举起了拐杖,一个瞬身,竟然直接闪到了强盗首领的面前,木制的拐杖随意一荡,居然将前面一排强盗手中的金属武器都震飞了出去,又一个弹腿,踹上了那个强盗首领的脑门,让对方朝后倒去,扑倒了另一个强盗的身上,一个接一个,使那些强盗队列中出现了一个明显的缺口。

    “好强啊。”老二和龙套都被他这毫不讲道理的实力震得呆在了原地。

    强盗们也都怔住了。他们的首领从地上爬起来,连连咳嗽着,擦了把嘴边涌出的血,“好啊,老头子,算你厉害。”他恶狠狠地说,“我们打不过你,但你记住,今天的事,没完。”他说着就打算领着同伴离开。

    但雷伯爷爷用拐杖敲了敲地面,发出一种会让人感到颤栗的声音,“谁说,你们可以走了的?我今天,可是打算将你们这些混蛋家伙彻底清楚了的呢。”

    说话间,酒馆那边的一行人中又突出来两个高手,他们一人用弓,搭箭射出如银龙一般,将强盗们搅了个天翻地覆;还有一人使重戟,他将武器一沉,直接使得地面上裂开了一道极大的缝隙,将好几个强盗埋了进去。

    “妈的!”那强盗首领骂了句,但又无可奈何。

    关键时刻,有个小强盗站了出来,“老大!你先走,我们来断后!”他挥着小刀立在所有人之前,愿意跟随他的强盗也有不少。

    “多谢你了。”强盗首领捂着被雷伯爷爷踢中的伤口朝后退去。

    在许多个强盗的掩护下,他得以成功撤离了小基地,可他临走前也不忘骂一句,“等着吧!那几个小混蛋,我迟早教训他们!只要他们敢出小基地,这外面的山丘都是我们的地盘,我倒要看看你个老不死的能保他们多久。”

    雷伯爷爷摇了摇头,对其他人道,“交给你们了。”就又退回了店里。

    强盗和小基地的其他人们很快扭打在了一起,老二跟龙套也加入了战斗。

    听着外面的喧嚣声,肯定是胜利了,屋里的十一郎却是手忙脚乱,他完全不懂医疗,只能无助地看那些药的说明,又不知是该口服还是外敷。

    “怎么样了?”耳边传来雷伯爷爷沉闷的声音,“我来吧。”他说,就从十一郎手中接过了医疗包。

    看着他利落的医疗手法,十一郎不禁感叹,“您到底是什么人啊?”

    雷伯爷爷笑了笑,“就像我说的那样,不过一随性而为之人罢了。”不多时,他已经完成了对紫蓝伤口的包扎,扭头看向了十一郎,“接下来,你们该怎么办呢?就像刚刚那个强盗首领说的那样,由小基地往外,这山丘中,大多的地域,都有强盗的存在,我不可能把你们送出这山地里。”

    十一郎思索了片刻,也懂得这个问题有多难办,于是请求说:“那,能不能,让我们在这里多叨扰几天。”

    老雷伯眯着眼睛望着他,绽放了一个慈爱的笑,“当然可以。”

调戏恶魔

    在小基地住下来之后,雷伯爷爷给十一郎等人安排在了离基地并不遥远的一个矿地里工作。这里有着三簇巨大的铜矿脉,雷伯爷爷给他们配备了装备,重要的是,在这里挖取的铜矿脉是不需要上交给小基地的,雷伯爷爷说:你们完全可以卖掉这些铜矿脉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反正这么多的铜矿,这辈子是挖不完了,能帮到你们的话,那便是再好不过了。

    于是,十一郎带着老二,龙套,紫蓝,再一次开启了无止息的劳作。

    他们每天鸡鸣时分就起床,简单地吃几口面包喝点儿酒之后就会去到矿地里,然后工作一整天,从日出到日落,再回到酒馆里跟其他人一起共进晚餐,最后入眠。

    有趣的是,在小基地的伙伴里,还有两个曾经著名的厨师,也有专门的猎人,猎人白天去狩猎野兽,到了晚上,厨师便可用这些肉烹出一桌子好吃的能让人落泪的美食;除此之外,小基地里晚间的生活是从来都不会枯燥的。老雷伯是个闷不住的人,他总会想些办法搞出点活动让场子热起来。

    因此,在这里,十一郎觉得很快乐。可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一星期过去,仿佛仅在眨眼间,十一郎等人的包里已经都被铜矿装满了。是时候去卖了。

    “可怎么去卖呢?”老二挠了挠脑袋。

    这是个艰难的问题,在小基地之外,是漫山遍野看不见踪迹的强盗和山贼,而且他们对着十一郎等人有着极强的敌意,想要光明正大又毫发无损地走出这片荒野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事情。

    最终,紫蓝解答了这个问题,“或许,我们可以让跑得最快的那个人独自去贩卖这些铜矿。”

    龙套也认同他的看法,“对,如果是一个人的话,体型小,不易被发现,这样,能够冲出这片荒野的概率就大了。”

    但这样做,风险也大了许多,“但如果是一个人,被强盗们抓住了,连反抗的余地都没有。”老二说。

    十一郎做了个思索的表情,他皱着眉,不经意地点了下头,“可目前看来,也只有办法了。”

    “但是我们之中,跑得最快的,是谁呢?”一个声音提出了这个最关键的问题。

    几人你看我我看你,最终,其他几人的目光都落到了十一郎身上,毫无意义,十一郎就是所有人当中腿力最好的那个。

    “行吧。”十一郎叹了口气,“我去。”

    他背上了满满的几背包铜矿。就这样,这个重要的任务落在了他的头上。

    由地图来看,距离小基地最近的城市就是斯昆,“那就去斯昆吧。”十一郎这样决定了,便向着酒馆门外迈出了步子。

    入眼是无垠的荒野,仿佛每个岩块里都暗藏着杀机。但似乎又显得风平浪静。

    走出一里。

    很好,暂时没有遇到危险。十一郎在心里暗叹。

    心里却有另一个声音讲话了,“马上就会遇到了。”

    十一郎知道那声音是谁,但他一点儿都不想理那个男人,于是干脆无视了他,继续大着胆子往前走。

    “你知道我不是在骗你。”那个声音再次响起。

    的确,十一郎知道,这个声音说,前方有敌人,这八成是真的。这让他感觉有些心慌,可他听那男人的声音里,听不出哪怕半点儿的担忧,这只有两个说法才能解释得通,一,要么是他根本不害怕这些强盗,二,要么他根本不在乎十一郎的性命。十一郎不敢肯定那个声音属于哪一种,但他大胆猜测,那个声音属于前者。因为如果他真的不在乎自己的性命的话,那他根本没必要与他说那些话,问十一郎需不要要力量之类的。由此,十一郎得出结论,他每次听到的那个声音,其实与自己,是一种共生的关系,如果自己死了,那他也活不了。当然,这只是一种结论,还有一种结论:那个声音,其实是某种恶魔,他寄居于十一郎的体内,试图侵占十一郎的身体,而侵占的方法,便是以力量为诱惑。即便十一郎死了,他仍然能找下一个宿主,他对十一郎那样殷勤,只是想尽快夺得身体罢了。

    “但我相信你不会让我遇到危险。”十一郎试探性地说。

    那声音竟然真的一愣,不再说话了,只是有些紧张嘟哝了一句,“你怎么会有这种想法。”

    十一郎一笑,这下他确定了,这只所谓的“恶魔”,一定跟自己存在某种共生关系。十一郎小的时候,大墙叔叔经常给十一郎讲一些关于恶魔啊,附身啊之类的事情。他还说:“如果你发现了有恶魔想要利用你,那你完全可以反过来利用那只恶魔。”当时十一郎不懂是什么意思,但是现在,他大概明白了。

    他大胆地向前走,丝毫不害怕会遇到什么危险。因为他能感受得到自己体内这只恶魔有多强大,而且,他可以明确地感受到,由自己的身上,有一种特殊的能力在涌出来,并融入了风里,吹到了这片荒野山丘的每一个角落。他走着走着,就能够听到,有一些强盗的呐喊声传进了自己的耳朵里,他们离自己是那么的近,可十一郎就是看不到他们,他们也没有发现十一郎。

    历经一天的时间,十一郎终于走出了这片荒野。甚至都没跑一下。

    在酒馆的时候,他一度以为,想要安全地离开这个地方,一定得上演不止一场追逐的戏码。但没想到,是这样轻松。当然,他知道,自己能完好地走出这片山丘,都是他体内那个声音的功劳,那个声音一定在暗中做了什么。可十一郎完全不打算感谢他,走出来之后他打算做的第一件事,便是对那声音嘲讽一句,“你不是说有强盗吗,我怎么没看到?”

    十一郎似乎听到那声音在心里悄悄地骂了一句:“妈的!”但跟十一郎说话的时候,他却只敢怯怯地说:“我,我估算错误了。”

    十一郎很满意他这样的回答。背着包,十一郎继续往前走,又过了不到一天的时间,他已经可以看到斯昆城门了。

举目无亲

    对于十一郎来说,斯昆可以讲是一个极具意义的地方了,从小他就从叔叔们口中听闻这个地方。大墙叔叔,大康叔叔,卢卡姐姐,都是来自这个这个地方的,而且沿途也听说了,大墙叔叔貌似成为了这里的新城主。但他自己,却是第一次来这个地方。

    “果然是天然的战斗要塞啊!”看这依山而建的城池,他由衷地感叹了一句。

    来到这里,他有许多想做的事情,比如,跟大墙叔叔重逢,又比如,找大壮叔叔玩游戏......总之,此刻,他的心情是无比兴奋的。他大踏步迈进了这所城市里。街头巷尾都是热闹,路面上是庄严的巡逻兵,进门的监狱里基本上听不到任何声音,这说明,那里面没有罪犯。

    “看来,大墙叔叔还蛮适合当城主的嘛。”他兴致盎然地说道,便径直走向了城主府的方向。他打算先把卖铜矿的事放一放,毕竟,他真的很想大墙叔叔他们,而且,说不定,见着大墙叔叔之后,会对他的生活有着极大的帮助。

    城主府在斯昆城入门街道的末端,那是个极其雄伟的建筑,庄严而肃穆,两个史克人战士立于门前,似乎是门卫,俯耳向里面听,听不到任何多余的声音,只有呦呦鸟鸣,扫帚扫枫叶,还有翻阅书卷的微小之音。而闻,也只嗅得到一缕淡淡的书香气。

    十一郎迈开了步子,想进到里面,却被两个门卫拦住了。

    “何人,闯城主府作甚?”

    十一郎同他们讲:“我是城主的故人,希望能见到城主。”

    可那些人轻蔑地瞥了十一郎一眼,笑声道,“你这小孩,当真有趣,我们城主已是垂暮之年的老人了,你不过一壮年男子,而且我们城主这些年来从未出过斯昆城,怎么可能认识你一人类男人。”

    十一郎想向他们解释,“可我真的是你们城主的故人啊!”

    但这两门卫完全不听,略带讥讽地对十一郎说道,“这斯昆城这么多百姓,哪个不是我们城主的故人?今天来一个,明天又来一个,我们城主怎么接待得来?你还是走吧,免得我们轰你。”

    无奈之下,十一郎只好悻悻离开了。他有些丧气,不过仍心怀希望,他早听说过了,在这斯昆城,除了大墙叔叔当上了城主之外,还有莉莉安阿姨也开了个远近闻名的店铺,大康叔叔和李广叔叔都成了那间店铺的守卫,他打算去那里碰碰运气。

    这间店铺的名气很大,街上随便问个人就知道了,找到它并没有花多少的时间。只不过,当十一郎到店铺门口的时候,那店门上贴着一副纸条,上面明确地写着“公休”两个字。

    十一郎叹了口气,哀声道:“只能算我时运不济了吧。”

    无奈,他只能背着那些铜矿,朝城内的店铺走去。这些铜加起来能卖不少钱,如果要举个例子的话,卖完这些铜所得到的钱甚至可供整个小基地里的人一个礼拜的开销了,这可是笔巨款。

    如果是平常的情况,十一郎大可用这些钱去买建筑材料和老二他们一起盖一所不错的小房子。但现在,老二,紫蓝和龙套被那些强盗们围困在山丘中,一时半会儿是决计出不来的。而在那山丘中,又没有什么要用钱的地方,如果想买东西,从那儿出来,又须得提心吊胆。既然这样,十一郎还不如自己把需要的东西都卖了,然后再回去。

    可需要的东西是什么呢?

    十一郎苦思许久,终于得出了答案武器。

    现在最为紧要的东西,就是武器,与强盗作战的时候,紫蓝的弩也坏了,老二和龙套使用的兵器也算不得什么好东西,十一郎自己的那把圣骑士长剑虽说不错,但也在战斗中遗失了。得赶紧给团队再购入一批更好的武器。

    虽说斯昆城就有武器店。可论起这片大陆武器最好的地方,还得是神圣帝国,斯塔克城。

    这样想着十一郎便出发了,他本以为自己会在斯昆城多呆几天的,可不曾想,不管是大墙叔叔,还是莉莉安阿姨,他都没能见到。

    十一郎走过了奥克兰之湾。

    “嘿。”期间,他体内的那个声音似乎又想找他谈话。

    “怎么了?”十一郎问。那个声音却只道了一句,“没什么。”就不说话了。

    路途中,十一郎遇到了许多商队和沙漠强盗,但好在他们扭打在了一起,倒替十一郎摆平了一道难题。历经四天的旅程,十一郎终于能望见了斯塔克城的城门,这路上尽是黄沙,看不见一滴点儿的水,水壶里装的也早已经喝净,此刻的十一郎身体差不多接近完全脱水,他的脑中现在只有一个想法,要赶快去到斯塔克的酒馆里,用酒灌满自己干涸的喉咙和肚子。

    他步履蹒跚地朝城门走过去,守卫拦住了他,他知道,这是进每个城都要经历的例行检查。但他实在太渴了,就忍不住抱怨了一句,“快点儿?”

    “快点儿?”守卫用疑惑的口吻重复了一遍他的话。

    磨蹭了好一会,那些守卫都没有对十一郎的包做出任何举动。

    “给你一分钟的时间,离开我的视线。”另一个士兵说道。

    十一郎不解地抬起头,“为什么啊?我没犯罪,也没带违禁物品,为什么不让我进城?”

    守卫瞥了眼十一郎的机械手臂,用庄严而神圣的声音说道:“你的存在本身,就是罪恶。”

    十一郎怔怔地看着自己的手臂,这时他才记起来,小时候听淑芬阿姨讲过的:在神圣帝国,人类一旦装上机械假肢,就被如史克人,蜂巢人,骨人一样,被视为异类。

    无奈,十一郎只好掉头准备离开。可刚转过身子,一位圣骑士长带着一队圣骑士正好巡逻回来,立在了他的面前。

    “吼,看看这是什么人啊。”那位圣骑士长用轻蔑的口吻说着,一只手已经握在了剑上,他将剑高举过头顶,如宣誓般义正言辞地说道:“我以圣国之名,判你入狱。”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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