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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时间晚七点全文阅读

作者:墨妹     天津时间晚七点txt下载     天津时间晚七点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介破书有嘛好的

    “我好像,怀孕了。”

    怀中的女人轻抚着自己的肚子,羞涩而幸福地抿了下嘴唇,眼中带笑看向了环抱着自己的男人。

    七郎有些激动,手足无措,口齿不清,“怀!怀上了?”嘴张大又合上,牙齿都在颤抖。又马上将耳朵贴近了路馨的肚子,嘴角的笑是完全掩不住了,“我听到了!听到了!他好像在叫爸爸呢。”

    路馨噗嗤笑道:“胡说,他那么小,哪里会叫爸爸嘛。”

    “我寅七郎的儿子,当然要比其他的婴孩聪明多了。”

    “你怎么知道是儿子,有可能是个女儿呢?”

    “女儿我也喜欢,最好是对龙凤胎!”

    ……

    两人如此且笑且闹,眼睛含情脉脉地望着对方,温馨的氛围洋溢在了整个屋子里。

    路馨身为五仙教圣女,为了避嫌,随七郎来到了太吾村生活,已经数日有余了,因为教中规矩,圣女不可与人结亲,两人至今仍没有夫妻之名,这让七郎或多或少也有了一些不满之意。这腹中婴孩的出现,倒让两人间的关系和缓了许多。

    可一日晚上,七郎已经睡着了,路馨收到了一封来自五仙教的飞鸽传书,上中写道:教主宗政雯去世,教主遗命,圣女路馨接任教主之位。

    路馨突然想到了很久以前一只“蛐蛐”对她说过的话:“馨馨呐,说不好,你的母亲其实很爱你哦,只是没有表达出来罢了!”

    当时不信,现在看来,可能的确如此吧。

    她轻抚着腹部,柔声对腹中婴孩道:“宝宝,你知道吗?你妈妈我,是个很幸福的人哦,你的外公对我很好,外婆也很爱我,你的父亲更是这个世间最可爱的男人。他愿意陪我斗蛐蛐,经常找我比武,更是曾经用了两年时间去修习厨艺只为博我一笑……”

    路馨微笑着,可那封接任教主的信函最后一句写道:奇书现世,请尽速赶往界青崖。

    她的笑又变得苦涩了。

    她生于五仙教,长于五仙教,现在更是成了五仙教的教主,这奇书对五仙教而言意义重大,纵使不愿,她也必须前往。

    “是妈妈对不起你。”

    她说着眼泪也落下来了。

    低下头,她吻过了七郎的额头,又拾起了桌上的宝剑,拖着怀有六甲的身子,消失在了夜色里。

    “馨馨!馨馨呢!馨馨去了哪?”

    一觉醒来,七郎简直都要疯掉了,本来应当躺在他枕边的女人睁开眼却没了踪影,取而代之的是墙上用剑刻出的八个大字:界青崖,有要事,勿念。

    “界青崖……界青崖,界青崖!”

    七郎癫狂地念叨着这三个字。

    那界青崖是什么所在?几乎所有的亡命之徒都汇聚在了那儿!而且前段时间传得火热,那界青崖有奇书现世,引得各派翘楚争相前往,并且为了夺书大打出手。

    纵使路馨神功盖世,可现在她不过一怀有身孕的女子,又怎么能从那些其他门派的高手掌下讨得便宜?

    “不行!不行!”

    七郎头顶冒汗,不停地来回踱步。

    “我得把她带回来!”他决心道。

    便跳上了汗血宝马,快马加鞭,连日赶往了界青崖。

    可这界青崖偌大,有千里荒野,百座山谷,十数悬崖……想找到一个人,谈何容易啊。

    “您可曾见过一位容颜娟丽,身着红衣,大约二十岁左右的一名女子吗?”每遇到一个人,七郎都会这样问,可得到的回答却总是空洞的。

    日复日,时间又过去了数天,七郎纵马找遍了好几个桃源,连吃饭都是在马背上解决的。终于,他遇到了一个少林僧人,忙向其询问路馨的下落。

    那僧人道:“施主说的是五仙教教主吧,前日我派与百花谷的争斗中,她突然出现,毒震群雄,让双方都束手无策,眼看着奇书要到手时,她又突然罢手,只身一人朝着那面山谷中去了。”僧人说着,伸出手指朝着北面指了指。

    “多谢高僧!”

    再来不及寒暄多的话,七郎便告别了僧人,朝着那山谷中疾驰而去。

    “等我,馨馨。”

    他一直默念着这句话。

    方才走进那座山谷,果不其然,入口处能隐约看到有干涸的血迹。七郎顺着血迹一路前行,慢慢的,他能听到一种类似于婴孩啼哭的声音。

    再走进些,在一颗巨岩旁,竟的确有一个婴孩独自一人躺于地上,他身上的襁褓是一种七郎很眼熟的红色,想来应是某种大人的衣物粗略裁剪而成的。

    可他妈妈呢?

    来不及细想,一柄长剑从背后架上了七郎的脖子,一个孱弱的女声喝道:“谁!”

    可没等七郎自己回答,那女声又喊出了七郎的名字,剑也收了回去。

    七郎转过身,只见一少女面色苍白地朝着自己胸口倒落了下来,是路馨!

    她示意七郎搀扶着她走到岩石旁,又抱起了岩石旁的那个婴孩,疲惫地笑着,对七郎说道:“这是我们的孩子,是个男孩,怎么样,可爱吗?”

    “可爱。”七郎也笑着,那襁褓中的婴孩冲他眨眼睛,他伸出手轻抚着婴孩的脸颊,仿佛世间再没有比这更幸福的事,“有名字了吗?”

    “叫寅翠衣,怎么样?”路馨闭上了眼睛,倚靠在七郎的肩膀上,急促地呼吸着。

    一个男孩,叫寅翠衣,也有点太娘娘们们了。七郎这样想着,但脱口却说:“好听。”

    肩膀上女人的呼吸变得平缓,似是睡着了,可嘴里仍吐出模糊不清的话儿。

    “七郎,你知道吗?世人皆谓我五仙教是邪教,那武当峨嵋等自诩与名门正派的家伙们,更是视我们为过街老鼠,经常欺负我教弟子。”路馨边说着鼻腔里还轻微地打着呼噜,“所以啊,这奇书对我五仙教来说,无比的重要,我一定要夺得这奇书,习得其中的武功,让世人再也不敢看不起我五仙教!”

    打着呼噜的同时,她的手甚至还举起来做了一个给自己加油打气的手势,脸上则是倔强的表情。

    七郎听着她的豪言壮语,心中感慨万千,天下十六门派,为何就不能和谐共处呢?他这样想着,又觉得这些事离自己很遥远……又觉得路馨离自己也很遥远。

    “馨馨呐,我们回太吾村好吗?”他轻柔地对女人说道。

    此时路馨应当已是完全睡着了,连梦话也不再言语,但她将嘴一张一合,也做出了一个“好”的口型。

都怪小师妹勾搭我

    “对不起,七郎,我得回五仙教去了。”

    女人垂着眼眸,露出一个十分纠结的表情。

    七郎却摆手道:“回去呗,这有什么的呀,我跟你一起去。”七郎脸上挂着笑,又逗了逗怀中的翠衣,补充道:“噢!当然,还有翠衣,我们一起回五仙教去。”

    但女人却始终是一副为难的样子。

    “不。”

    “你说什么?”七郎有些迟疑。

    “我说不!”路馨吼了出来,她的情绪已经到达了临界点,声音震动了微风,眼泪也滴了下来。

    两人对视,周遭寂静无声。

    “为什么?”

    路馨调整了一下情绪,声音有些哽咽地说道:“你和翠衣不能和我回去。”

    “为什么啊!”这下七郎的情绪也开始失控了。

    “现在奇书出世,正是动荡之时,我又刚刚继任教主,尚无威望,若我带翠衣回去,你要我如何向教中长老弟子解释啊?”女人说着又背过了身子,不再看七郎和翠衣,独自一人蹲在了地上,抱头哀泣。

    七郎当然懂得她的意思,五仙教的规矩,圣女不可与人婚配,若带翠衣回五仙教,那就等于昭告天下:路馨在任圣女期间,与七郎有染。这将使路馨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

    可是,“一定要回去吗?”七郎还是问了这句话。

    他在赌,赌在路馨的心中,自己和五仙教,到底哪个更重要。

    “一定要回去。”女人从地上站了起来,很大声地擤了下鼻子,又拾起了自己的佩剑,朝着马厩的方向走了过去,纵身上马,驰出了太吾村,只留下了一句悲伤的“再见”。在七郎的耳中萦绕。

    “果然是这样吗?”

    虽然已经猜到了会是这样的结果,但马蹄声已经完全听不见了之后,眼泪还是不争气地从七郎的眼睛中淌了下来,滴落在了怀中婴孩的脸上。

    小孩子眼睛中也流出了晶莹的液体,与七郎的眼泪交融在一起,但他没有放声大哭,仿佛真的能够理解父亲的悲伤。

    “这以后,要怎么办呢。”身后传来越大妈的叹息声。

    是啊,这以后,要怎么办呢?

    蜀地,峨嵋。

    “曼芬,你看看我,师兄这套剑法耍得怎么样?”

    “曼芬,你别理他,他那些三脚猫的功夫都是为了哄骗你临时练的。”

    “对对对,你别看他们,曼芬,要是想学功夫,我教你就好了,师傅可说了,我的功夫在同辈中可是最好的。”

    “学功夫有什么意思啊,你们这些人当真无聊。曼芬啊,你快看看,我新抓的蛐蛐,淡青六翼紫!”

    ……

    几个峨嵋的男性弟子围着一个小女孩争得火热,可那小女孩却没说一句话,只是静静地望着天空。

    她的名字,叫做司曼芬。

    曼芬从小在峨嵋长大,因为长得可爱,深得师傅欢心,师傅不管干什么,都喜欢将她带在身旁,也因此,她很小的时候,曾随着师傅一起押送囚车去到过太吾村,也因此,她有幸见到了如今名满天下的那位太吾大人。

    那双血红色的瞳孔,凛冽的眼神,真帅气啊。即便已经时过多年,曼芬也依然记得。

    脑子里记挂着那样的英雄男儿,再瞥一眼围绕在自己身边的师兄们,曼芬轻叹了口气。

    就像诗中说的那样: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那样一个绝无仅有的人,自己是否还有机会见到呢?

    但细细想来,就算是见到了,自己也是绝对不敢上前与他搭话的吧。

    他那么好,而自己只是一个除了相貌姣好之外其他方面都极为普通的峨嵋弟子,这也太不般配了。

    可正当曼芬这样想着的时候,眼睛的余光划过一处阶梯,有一男子领着三名村民服饰的女人踏入了殿里。

    是他!曼芬绝不会认错,那双血红色的瞳孔,加上俊秀的容貌,一定是寅七郎!

    他长胡子了,更加具有男性魅力了,但为什么他的怀中会怀抱着一个婴孩?那是他儿子吗?是了,想来他也应当快到不惑之年了,有个儿子再正常不过了,可从未听过太吾何时娶妻了啊!

    曼芬觉得疑惑,终是忍不住挣开了师兄们的包围,凑到了殿门前偷听他们的谈话。

    “太吾此回峨嵋,是为何事啊?”是掌门的声音。

    “我本就算半个峨嵋中人,当年百里染青掌门对我有偏见,无奈之下,这才离开了峨嵋。经过这些年的漂泊之后,七郎自知学艺不精,此回峨嵋,是希望可以精进自己对武学的造诣,还望掌门恩准。”

    “太吾既然都这么说了,那我自是没有不准之理,你原先在峨嵋所居住的屋子尚且干净,我唤人打扫过后,你便搬进去吧。”

    听到这里,曼芬心里激动,嘴里则同时吐出了一句:“好耶!”

    殿内峨嵋掌门唤道:“谁人偷听!出来!”

    曼芬却已经跑得无影无踪了。

    再回峨嵋,就像七郎自己所说的那样,是希望能够精进自己的武功,这样的话,不管是以后再战剑冢,或是以后馨馨抢夺奇书时遇到了麻烦,自己也都不至于完全不知所措。

    关于男女之事,他其实并没有想过太多。

    可自从上山之后,有一位蓝色头发的小师妹日日都会从他身前经过,倒像是刻意的,但又从主动不与七郎交谈,每次遇见都只是莞尔一笑,便离开了。

    若是一般女子倒还好,可那小师妹明眸皓齿,仙女一般,甚至更胜路馨一筹。但凡是个男人见了都会心动,七郎自然也不例外。

    “你好。”偶有一天,鬼使神差之下,七郎还是决定要跟这位小师妹认识一下。

    却不料那可人儿娇羞一笑,对七郎道:“师兄莫非不认识我了吗?我们可是很早就见过了呦。”

    之后小师妹将早年间太吾村相遇的往事又与七郎讲了一遍。

    “这便是缘分了吧!”七郎吃惊道。

    一来二去的,七郎与小师妹的关系也熟络了起来,两人一起练功,一起吃饭,一起斗蛐蛐。

    久而久之,也擦出了一点火花。

    他们结成了爱侣。

    让七郎惊异的是,在他对小师妹说出翠衣是自己的儿子时,她看上去很在意,但脱口却说:“没关系。”

    这让七郎有些感动。

    后来,小师妹主动提出想要与七郎结为夫妻。

    七郎很开心,因为这是路馨没给过他的东西,他身为太吾传人,名分总是要的。他想要答应,可是当他望向小师妹的脸时,脑中浮现的总是路馨的相貌。

    那些一起在大榕树下的回忆还历历在目。

    七郎犹豫了。

    “给我点时间,我要出峨嵋一趟,回来再给你答复。”他对小师妹说。

七郎千古

    又是秋天,秋虫活跃的时节,也是路馨以前最为期待的季节。去虫谷中捕获新的促织,然后和七郎一教高下,再没有比这更开心的事了。

    但今年,这位年轻的五仙教教主却没有那空闲的时间了。

    罐中的蛐蛐已经死亡,连翅膀都从身体上掉落了下来。

    “他回来了。”

    女人蹲坐在大榕树下,只能对着手中一本名为“大全千法”的奇书说话。“这书你哪儿来的?”路馨还记得,这是七郎回来后对她说的第一句话。

    还能怎么来的呢?这奇书有多珍贵人尽皆知,那百花谷的谷主自然是不肯相让,无奈之下,路馨只有毒杀了他。

    听到这个回答之后七郎的反应路馨还历历在目:

    七郎摇头叹息着:“也罢……也罢!我管不了你。”脸上的表情极尽失望。

    “然后他说什么你知道吗?”女人苦笑着问奇书。

    奇书不答。

    “他说:‘如果你同意的话,我要结婚了。’”路馨闭上眼睛,秋风刮散了她的头发,她嘴唇颤抖着,泪水还是不争气地流了出来,她冲天空咆哮:“我哪有不同意的权力啊!我总不能阻止他奔向比我更适合他的女人吧!”百邪体**蕴含的毒气顺着她的情绪随声音一齐喷出,扩散到了周围的环境里,那些金黄色的草们还有大榕树泛黄的叶子,全都被染成了黑色,又瞬间枯萎。

    空气中是长久的缄默。

    良久,路馨才又重新开口:“但我一点都不后悔。”得到这“大全千法”后,路馨本就精湛的武功又更上了一层楼,也曾有其他门派的高手为这“大全千法”慕名而来,但也都被路馨轻而易举地就击败了,如今的她,似乎真的称得上天下无敌了。

    “真的不后悔吗?”一个柔和的女声从身前传来。

    路馨抬起头,额头上青筋暴起,突然有一种杀意在胸口翻腾。

    “山芳梦?”女人的嘴角厥起了一个狰狞的笑,瞳孔的颜色也变得灰暗,“你应该知道我最讨厌你了。”

    她提起了身旁的剑,剑尖紫气环绕,幻化成了一只浑身缠着鬼火的凤凰,直袭山芳梦的胸口。

    “你们听说了吗?就是那个五仙教教主啊,她修炼奇书上的功法,走火入魔啦!”

    “真的假的啊?”

    “是真的啊,她亲手杀了自己的姐姐,武林中都传遍了。”

    “这么狠的?”

    “还有更狠的呢,你们知不知道,这些天去到五仙教的外人,上至血吼教副教主,下至狮相门的狮崽子,没有一个再活着出来的,无一例外。”

    ……

    刚踏入峨嵋山门,一些关于路馨的传言就涌入了七郎的耳朵里,他忙凑了上去,想再听清楚一些,一只柔软的手马上挽上了他的肩膀。

    “曼芬?”

    七郎偏过头。

    小师妹抱着翠衣对他微笑,将他拉回了房间里,又做出了一种不满的表情,。

    “怎么去这么久啊?”

    七郎饮了一口摆于桌上的茶水,牵强地笑着,道:“回来的路上去抓了几只蛐蛐,故而耽搁了。”

    “这样啊。”小师妹嘟着嘴,又将自己的脸和七郎的脸凑近了些许,甜丝丝地笑着,“那,关于,嗯,成家的事,你考虑得怎么样啦?”

    七郎怔住了,脑中浮现出了当日在五仙教大殿上,自己与路馨讲这件事时路馨的反应:

    “如果你同意的话,我要结婚了。”

    “你结婚与我何干?”她这样说,神情之冷漠,犹如寒冰刺骨。在场之人皆以惊异的眼神望着七郎,更有人厉声骂道:“你这男人,好生不要脸,都一把年纪了,还来骚扰我们教主!”起哄之人更是多不胜数。

    好像,他与路馨曾经相爱的事情,除了太吾村的村民知道之外,五仙教乃至世间,都再无一人知晓了。

    他在心中苦笑,可望着小师妹俏丽的脸庞,这苦涩的笑肯定是不可能露出来的,不能将不开心带给爱自己的人。

    于是他说:“闭上眼睛。”嘴则贴到了小师妹的唇上,看似甜蜜,可眼泪却悄无声息地流了下来。

    如果古代武林有新闻的话,那么近一年的头条可能都会被七郎和路馨所霸占。

    “40岁太吾大婚,新娘竟是峨嵋派妙龄女弟子,老牛吃嫩草!”

    “五仙教教主赴身武林大会,技压群雄,再夺魁首,巾帼不让须眉!”

    “太吾婚后荒淫无度,娶得小师妹后竟还不满足,于迷香阵中再觅新欢,厚颜无耻!”

    ……

    只不过可惜的是,并没有。

    在婚后,曼芬为七郎先后诞下了一女一男两个小孩,取名为“无垢”和“无极。”

    为了锤炼自己的武功,他几度闯入妖人布下的迷香阵中,并从中收复了两个新的绝色丫鬟。

    但这些事,路馨不会知道,就像七郎也不知道在这些没有他的日子里,路馨又做出了什么了不起的事。

    时间一天一天过去。

    没有她的日子里,每一天都变成了虚度光阴,做什么事都提不起干劲。抓蛐蛐,逗虫儿,习武功,就这样荒废着时光。

    转眼间,七郎也变成一个小老头。

    人们都称他为太吾,可只有到了垂暮之时,摸摸怀中的伏虞剑柄,他才想起来他还有未完成的任务。

    “七个剑冢,我才打了一个呢……”他眯着眼睛望向了正对着木人桩练拳的翠衣,又挥了挥手,唤儿子过来,温柔地问:“翠衣啊,你想不想当太吾啊?”

    翠衣答:“想。”

    “为什么想啊?”

    翠衣说出了一大堆当太吾的好处,什么受人敬仰啊,威风啊等等……其中有一条,翠衣说:“妈妈说,就是因为爸爸是太吾,妈妈才喜欢爸爸的。”

    七郎苦笑,他知道,翠衣说的妈妈,是曼芬。

    可其实,如果他不是太吾,翠衣的妈妈也不是五仙教的教主,那该有多好啊。七郎这样想着,凝神望着天空,一时间也不知道再对儿子说些什么了。

    他快要死了,可他又不想要像一般的小老头那样平庸的死去。

    “身为太吾传人,就应该要死在剑冢里!”这是七郎这辈子里最后的一句豪言壮语。

    可在去剑冢之前,他还想再见那个人最后一面。

    于是他去了五仙教。

    那颗榕树已经不见了,但以前在榕树下快乐地玩耍的两人还在。

    “怎么回来了?”女人冷冷地问。

    “我是来向你道别的。”七郎笑着回答。

    “道别?”

    “对,我自知已经活不久了,身为太吾传人,应当战死于剑冢里,所以,再见了,馨馨。”

    七郎说完便转过了身子,可就在下一秒,有一柄长剑从背后刺穿了他的胸膛,鲜血喷涌而出。

    身后女人面露癫狂的笑:“既然要死,还不如我亲手杀了你。”

    “这就是我的结局吗?”电脑前的寅子叹息道,点起了一根烟,七郎死后,他总算是回到了现世。

    屏幕上的弹幕刷起了“七郎千古。”还有一条,总结得极为精辟,寅子笑着将它念了出来:“结束了罪恶的一生。”

    寅子伸了伸懒腰,“唱首歌吧,缓解缓解心情。”

    伴奏响起,混响一开,游戏主播立马转型为了歌唱主播,美妙的歌声从直播间传出。刚刚有些略带伤感“七郎千古”的弹幕立马又被“守护全世界最好的寅寅”所代替。

    半首歌过后,寅子咳嗽了两声,“我们的太吾绘卷就先播到这儿,今天早睡。”

    多年后,五仙教的一处庭院里,又长出了一颗参天的榕树。

    一位满头白发的老奶奶背靠着榕树,双面失真地望着怀中的一具骸骨,用苍老的声音说道:“你知道吗?从认识你之后那天起,我日日都会来到这颗榕树旁等你,等你的那些日子太难熬了……于是我学会了和蛐蛐对话,和奇书对话。现在好了,我终于可以日日都与你对话了。”

    天津时间凌晨一点,寅子已经睡着了,夜静得吓人。突然间,电脑的屏幕中突然毫无征兆地闪起了光,浮现出的是一个《太吾绘卷》的载入界面,可载入完成后,却没有进入到游戏里。

    转而浮现的是一个男人的脸,那人生的尖嘴猴腮,正是修叔叔,只不过他此刻已经摆脱了在太吾世界中穿着的衣物,粗布缝制的衣袍现在变成了笔挺的西装,脑袋上乱蓬蓬的头发现在也有了形状。

    “这就是创造我的世界吗?”男人慢慢睁开眼睛,朝着四周望去,可看到的终究不过只是一个仅装有一具书架,一副桌子,一些琐碎物件的狭小空间罢了。

    他伸出手,勾在了显示器上,用力一撑,竟然使自己的脑袋由电脑中脱离了出来。

    可就是这么一下,似乎已经使他筋疲力尽,再也无法动弹。

    “啊,这样看得清楚多了。”他边喘着粗气边一直保持着那个将身体撑出电脑的动作。

    但终究无法再进一步了。

    “你在干什么?”一个空洞的声音从电脑中传来,方才波澜不惊的电脑桌面此刻突然形成了一个漩涡,不断地搅动着男人还在电脑内的身体。

    “啊!”

    一声痛苦不堪的尖叫发出,男人的面部表情变得狰狞,但他仍强忍着疼痛努力维持着那个将自己的脑袋撑出显示器的动作。

    但终究是徒劳,尖叫使他的声音变得沙哑,无力的反抗让他已经筋疲力尽,但漩涡却是不会疲惫的。

    他被卷入了漩涡里。

    只剩下一滴滴汗水落在了电脑桌上。

    显示器屏幕随之关闭。

直接第二季

    打开直播间,高耸的石山和遍野的荒漠包围着一个遗迹,占据了整个屏幕,渐渐地,又浮现出了“新游戏”“载入游戏”“选项”等等一些游戏初始界面应有的要素,最后,在这些文字上方,如刀刻般又带着些血迹映上了“kenshi”的字样。

    “昨天不是说好的嘛,今天要播那个kenshi。”

    寅子哼着小曲儿,挥动鼠标点击了“新游戏”。

    一具灰黑相称的小对话框出现在了屏幕一角“选择你的开局故事”

    可选项有“浪子”,“小角色们”,“自由探求者”,“一个家伙和一条狗”,“神圣帝国公民”,“帝国公民”,“最低点”,“奴隶之心”,“队长之子”,“蜂巢流放者”,“食人族狩猎者们”,“神圣之剑”,“一个旅行商人”统共十三个。

    每一个可选项的下方都有对应的难度评定,初始资金,还有开局简介。

    寅子将这些可选项全部审视了一遍,最后目光停留在了一个难度评级为“easy”的可选项上面。

    “一上来咱们先玩个简单难度吧,玩个旅行商人。”

    说话间他便点击了开始。

    紧接着就来到了喜闻乐见的捏人环节。

    可以选择种族,每个种族都有着不同的特性。但这并不重要。

    “身高高点,干活方便身材比例,来个又高又瘦脑袋也要大……”

    将身高和头部大小还有嘴部大小,手脚大小统统拉到最大,再将身材比例拉到最小,就这样,一个短发大嘴,眼神迷离,身材高瘦,又有些佝偻的商人“寅子”诞生了。

    点击“确认”。周遭的缓解骤然又发生了变化。

    睁眼闭眼间,寅子来到了一座荒野中的城镇,脚底下除了石块便是沙砾,与其作伴的只有一头身上垂着无数背包的货运牛。抬眼看,有商队结伴走过,街头也有卫兵站岗巡逻,他们有的是普通人类,有的又是负重甲背巨剑的史克战斗种族。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他们都不怎么友好。

    寅子曾试着和他们说话,他们称呼寅子为“小嫩皮儿”。寅子并不知道“小嫩皮儿”是什么意思,但他们轻蔑的表情已然说明了一切。

    “没人教你们什么是待客之道吗?”寅子蹲坐在地上对着地图抱怨道,他不敢对着那些史克人抱怨,因为他害怕那些人会毫不犹豫地将重剑砍向自己的脑袋。

    按照地图上所标记的,他现在所处的地方叫做恒城。

    “我们得离开这儿。”寅子小声地说,身边的背包牛也“哞哞”地发出声音表示赞同。

    在离恒城不远的地方,地图上标记有一片蓝色,应该是一片水域了。

    “我们去海边看看怎么样?”

    寅子冲背包牛挑了下眉毛,牛哥也以同样的方式回应着他。

    一人一牛说着便出发了。

    不管在哪儿,哪怕是在游戏里,能看到大海,总是件令人心情愉悦的事。能以看见大海作为游戏的开局,似乎真是一种幸运了。

    但寅子行至半路,突然有个声音从脑后冒了出来:

    “站住!那个商人!”

    那是一群凶神恶煞的流亡者农民,他们挥舞着木棒,面露贪婪之色紧紧地跟在了寅子的身后。

    不用说,他们一定是看上寅子作为商人所背负的货物了。

    还没等寅子做出回应,身扛数个重型背包的牛哥就已经死在了这些家伙的棒下。

    “不要打我!”寅子边跑边大声呼喊道。

    可终究是徒劳,他背上赖以生存的商人背包此刻却成了他的负累,没过多久,那些流亡者农民就追上了他,其中有个凶悍的,跳起来猛挥棒子直朝寅子的脑部劈下去,将他击晕在地上,逐渐失去意识。

    他们将寅子背包里所有值钱的东西都掠走了,更是在寅子的眼前将与他相依为命多年的背包牛屠宰成肉。

    剧烈的疼痛和一种揪心的感觉让寅子陷入了昏迷。

    再醒过来已不知过了多久,但那些流亡者农民已经不见了,寅子强撑着身子站起来,转过头,却看见一只有两人大小头顶长着触须的尖牙巨虫正流着口水看着自己。

    它将寅子的整个脑袋都吞到了肚子里。

    但寅子仍有意识,他能感觉的到,在他的脑子里,有一些“哈哈哈哈哈”。“多灾多难”。“千古”。之类的文字飘过。

    “你这是犯罪。”

    法庭上,法官用一种神圣而不可侵犯的语气对着台下手脚皆被绳索紧紧缚住修姓男人宣判道。

    可奇怪的是,这法庭中,除了法官和罪犯之外,再没有其他人。

    修姓男人低着头,满脸的委屈。

    “我只是想过一种不一样的生活,一种正常的生活……”他抿着嘴,有什么液体由他的脸上滴落在了地板上,却不知道是泪水还是汗水,“每天穿梭于各个游戏中,帮那些贪婪的玩家们实现他们各种不切实际的愿望,我已经受够了。”

    他小声地啜泣着。但法官好像对他的这些举动熟视无睹,毫无感情地继续说着:“你花费全身的力量想穿越到真实的世界里,这是不被允许的,你会打破某种平衡。”

    “可我绝不会做出什么伤天害理的事!”修姓男人冲法官咆哮。

    “但你没办法向其他人解释你的存在。”

    法庭上陷入了长久的缄默。

    良久,法官轻叹了口气,解开了绑住修姓男人的绳子,附身于修姓男人的耳边说道:“你无法凭空出现在真实的世界里,但是如果,你可以取代某个玩家的意识,占据他的身体的话……”

    寅子睁开眼睛,是一片漆黑。

    “我这是在哪?那只巨虫的肚子里吗?”他暗自嘀咕道。

    一个熟悉的声音传了出来:“不,你已经死了。”恐怖的是,这个声音似乎是从寅子自己的身体里传出来的。

    寅子认得这个声音,“修叔叔!”他发出惊叹,“你说,我已经死了,是什么意思?”

    可修叔叔并未搭他的话,只是自顾自地说着:“但你可以拥有第二次生命。”

    “第二次生命?”寅子有些诧异。

    “对,没错,第二次生命,每个人都应该拥有第二次生命,以此来弥补第一次生命中未完成的遗憾。所以你甚至还可以向我提一些要求,比如说,想要比第一次生命中的自己厉害一点之类的,你知道的,我无所不能。”

    这下寅子的诧异又变成惊喜了,他回想起了作为商人被人追杀却完全没有还手之力的经历。

    “我希望我能比上一次生命更健壮一些,嗯……还有,我希望我学习技能的时候可以比其他人更加迅速。”

    “没问题,我都可以满足你。”修姓男人似乎打了个响指,“以后,你学习技能,甚至你的同伴学习技能的速度,将会是其他人的五倍。”寅子能感受到自己的身体发生了明显的变化。

    修姓男人沉声道:“现在,闭上你的眼睛,然后睁开。”

    寅子照做了。

    睁开眼睛的那一刻,黑暗已经消失不见,他出现在了一个荒野的村落废墟里。他的腰间别着一把短刀,通过刀身的反光,他能看到自己现在的样貌,虽然算不上高大魁梧,但比起第一次生命时的那个瘦小身体,也算是壮硕多了。

    为了找到一些可能自己能用到的东西,他走进了离自己最近的一片房屋废墟里,那里面盘踞着几个神圣帝国的流亡者。

    “你是谁?”见他进来,一个为首的流亡者喝道。

    这时他才发现,他的记忆也发生了变化。

    随口便答道:“我叫寅九郎,一名浪人。”

两个酒鬼

    如果你出生于kenshi的世界,在光天化日之下你看到了一个大块头男人曲着腰鬼鬼祟祟地行走于路面上,不要觉得奇怪,那是寅九郎,他不是神经病,他只是在练习潜行呢。

    kenshi就是这样的一个世界,不管你在这个世界里做什么,都会增加相对应的经验值。

    “要合理利用好每一份时间。”

    就像九郎这样,边在村庄废墟中捡垃圾的同时,也为以后成为一名了不起的盗贼而做着准备。

    要成为天下闻名的盗贼,盖一所属于自己的房子,交各种各样的朋友。这就是九郎的梦想了。

    虽然现在,这些东西离他还很遥远,但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说不定现在他在这村庄废墟中多捡起一个稀有的酒瓶盖子,就成为了以后做大事不可或缺的资金储备了呢。

    这样想着,九郎的心中翻腾起了一股热血,在废墟中搜查物品的动作也快了起来。半天下来,他的背包里多了两个小皇帝铜像和一具火药桶,还有许多空的酒瓶。收获不算多,但也不少了。

    “能卖个不少钱吧。”

    盯着这些东西,九郎在心中暗自盘算着。

    “这周围好像正好有个酒馆。”

    这么多年下来,九郎一直都在过这样的生活,在废墟中捡垃圾,然后卖掉,以此维持自己基本的温饱。每当有人问起,他都会说,自己是个浪人,但或许,拾荒者这个称呼或许更加贴切吧。

    九郎沮丧地走进了酒馆里,进门的瞬间,他有感而发,轻微地叹了口气。

    本是一个不经意的微小举动,却好像让他被什么人注意到了。

    “你,过来!”

    九郎随着声音发出的方向望过去,一个身材五尺左右的矮壮男人与一女剑客挤在一张桌子上闷头喝着酒。

    “我?”

    九郎看了看四周,又指了指自己,心里有些慌张,心想:我也没得罪这家伙啊,看着挺不好惹的,他不会找我麻烦吧?

    那人头也不抬地说:“对,就是你。”说着他排出了一个大碗,把酒在碗中倒满,又对九郎挥了挥手,“咱们喝两杯”。

    九郎颤颤巍巍地坐了过去。

    “我叫霍布斯,你叫什么名字?”

    “寅九郎。”

    刚开始还有些忌惮,觉得:这人与我素不相识,却要请我喝酒,恐怕没安什么好心。可几杯酒下肚之后,两人脸上都泛起点儿红色,话题也就聊开了。

    “都不容易啊。”霍布斯咳嗽着叹息说,又灌了自己一口酒,借着酒疯直接将手搭上了九郎的肩膀,口齿不清胡乱问道:“少年,你的梦想是什么?”

    “我想成为一名了不起的盗贼。”九郎不假思索地就回答了,提起梦想,他的嘴角不自觉地泛起了微笑,“你呢?”

    霍布斯吧唧了下嘴,眼神中透露着坚定,“我想要成为一名天下闻名的战士,一个可以打十个……不!一百个人的那种!”

    可他眼中的光又很快黯淡下去了,他趴在桌子上,失意地摆弄着酒瓶,“可是啊,前几天我在路上碰到了一个通缉犯。当时我想着:这下好了!是我大展身手的时候了……但结果啊,我根本不是那家伙的对手,就连陪伴我多年的一杆长刀都被他斩断了。”霍布斯咬着嘴唇,几乎都要哭出来了,“说什么要成为了不起的战士,现在却连武器都没有了,真可笑啊。”

    看着他这副样子,九郎竟觉得有些感同身受。

    “生活总是有很多不如意的。”九郎叹了口气,安慰霍布斯说:“但生活也总是要继续的。”他将碗里倒满酒,一口气全部灌进了喉咙里,打了个嗝,从浑身的阴郁中挤出了一个生硬的笑,又从腰部抽出短刀,扔到了酒桌上,也搂上了霍布斯的肩膀,“别不开心了,大老爷们的,哭哭啼啼的像什么话,不就是武器嘛,送你了。”

    望着桌上的刀,霍布斯刚刚忍住没掉下来的眼泪现在终于还是从眼睛中滴落了下来。

    他颤抖着手去抚摸那把刀,连声音也颤抖了,“这……这样好吗?”

    “没什么好不好的,反正我刀也用得不好,卖你个人情把刀送给你倒是各得其所了。”九郎大笑,“听你刚刚所说的,你似乎也没什么好的去处吧?”

    霍布斯微微点头,“的确如此。”

    “那不如,我们以后就一起生活?”

    “一起生活?”霍布斯有些诧异。

    “对,一起生活!”九郎刚刚生硬的笑现在也变得生动了,“我刀都给你了,你不得保护我啊。”

    霍布斯却是止住了颤抖,他兴奋地将刀拔出了刀鞘,把玩了一道之后又激动地站起身来,脚踩在桌子上举着短刀高呼:“那以后就让我这个了不起的战士来保护你吧!”

    九郎的情绪也被他带动了,也端着酒碗站起身来胡言乱语了一大堆豪言壮语。

    酒馆里的人对这两个在公共场合大声说话的酒鬼投来了些许异样的眼光,有的人开始窃窃私语:“当盗贼居然还敢说出来,这人怕不是有病吧。”“还有那个说什么要成为第一战士的,热血中年中二病,真好笑”。

    可九郎和霍布斯不在乎这些,他们一口一口往喉咙里灌着酒,再谈论些对未来的畅想之类的东西。

    倒真像极了热血漫画中的场景。

    直到瓶中的酒都已经喝完,酒馆里稀稀落落的人都已经走得差不多了,也快到了打烊的时刻,两个酒鬼才清醒过来一点。

    九郎去到了前台,用今天收集到的那些小玩意换了些钱,通过这些天的积累,他一共存了1471块钱,也算是有点小存款了。霍布斯也付过了酒钱,收拾好了东西随时准备上路。

    临出酒馆门前,他瞥了同在一桌的那位女剑客一眼。

    “一起走吗,淑芬?”

    这时九郎才开始仔细端详那位女剑客的容貌,她淡金色的头发,身材瘦却挺拔,五官称不上精美但也还端正。她身负一把太刀,一言不发地喝着酒。

    听着霍布斯的话,她冷哼了一声:

    “我不像你,仅一把破刀就让人给收买了,我是一名雇佣兵,做什么事都讲究明码标价,三千块钱,若有人能拿出三千块钱,我便跟随他,但若是拿不出来,那就滚蛋吧。”

傻子进城

    想要在这险象横生的世间活下来,一把趁手的武器是绝对必不可少的。所以在走出酒馆后,九郎领着霍布斯去到了一间武器店里,咬着牙给自己挑选了一把店内最便宜的太刀,可即便是这样,也花费了他三分之一的积蓄。

    “这太轻了。”霍布斯掂量着那把新买的太刀,拿他和九郎赠与自己的那把短刀比对了一下,得出结论。又将太刀插回了九郎腰间的刀鞘里,“接下来我们去干嘛?”

    “我们得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根据地。”

    “的确如此。”

    “我们要在一个集天时地利人和为一体的地方建一所房子。”

    这样说着两人便走出了村庄废墟。

    该说是物极必反还是时来运转呢,刚走出村子,在黄昏的映衬下,一簇铁矿脉闪着金光出现在了九郎和霍布斯的眼前。

    这铁矿可是好东西呀,一块铁矿在商店能换一百块钱。以前九郎遇到的矿脉大多被帝国或者商人承包了,这生在在野外尚未有主的矿脉九郎倒是第一次见。

    “建房子的事先拖一拖,机不可失失不再来,我今天一定要把买太刀的钱先挖回来。”

    说干就干,九郎抢过了霍布斯身上的短刀朝着铁矿上重重地凿了下去,可没有专门挖矿的工具这样做还是艰难。直到月亮出来,两人拼尽全力得到的铁矿也不过寥寥几块。

    “走吧,今天就先干到这儿。”九郎提起了背包,擦去了脸上的汗粒,喘着粗气对霍布斯说道。

    有过了第一次生命被巨虫吃掉的经历,他深知呆在野外有多危险,更何况现在还是晚上,可不敢再在野外逗留。

    “可是去哪儿呢?”霍布斯晃了晃脑袋。

    “走一步看一步吧。”

    就这样,两人驮着数十斤的铁块,趁着夜色,在荒野中漂泊着。

    他们走过了矮山,翻越了峡谷,见过了怪树,更是看到了一个形似怪物的长刺巨球,但没有一个地方能达到建立根据地的标准。

    直到一阵晚风刮过九郎的脸颊,带来了潺潺的流水声。两人依靠声音俯眼望去,正好看到,在一处平坦的矮坡旁,有一条小河流过,一些巨树也依河而生。

    “就是这里了!”九郎深呼吸了一口气,激动地呼喊着,这里有水,有树,有山,连空气也清新,再没有比这儿更适合建立根据地的地方了。

    两人兴奋了好一会儿。

    可欢愉过后,需要面对的问题也浮现出来了。

    霍布斯挠了挠头,提出疑问:“可是,我们要拿什么东西建房子呢?”

    九郎脸上的笑瞬间僵住了。

    两人对视,刚刚喜悦的表情立马变成了尬笑,四周寂静无声,连空气也苦涩了。

    是啊,拿什么建房子呢?

    霍布斯和九郎向四周环视着,这里并没有什么能够让他们利用得到的东西。唯一看上去跟建房可能会沾上点关系只有那些巨树,他们能砍断那些木头,这是肯定的,但他们无法将那些木头固定起来,变成居所。

    尬尴的局面让两人陷入了沉默。

    霍布斯双目失真,木讷地望着眼前的河流,九郎则看着霍布斯,心里想着:他是不是后悔跟着我了呀?

    得到的答案是一声长叹。

    霍布斯偏过头来,释然地笑了笑,“我们聊些有趣的话题吧,这气氛太差了。”

    “聊些什么话题呢?”九郎舔了下嘴唇。

    “比如说,你为什么说你想要当一名了不起的盗贼?嗯,我是说,为什么会有人想要当盗贼呢?这似乎并不是一个多么光鲜亮丽的职业。

    为什么呢?关于这个问题,九郎自己也没有想过。

    “可能是,因为……刺激?我也不知道,但我觉得当盗贼挺帅的。”九郎也笑了笑。霍布斯的下一个问题马上又跟了上来:“你偷过东西吗?”

    “没有。”九郎有些失落地说:“很可笑是吧,说想要成为一名了不起的盗贼,但其实我根本就没偷过东西……”他眼神闪躲,不再看霍布斯,转而望向了天空中的星星。

    “夜好黑啊。”可能是为了终结尴尬的气氛吧,霍布斯没再接着继续刚刚的话题,转而搓着手漫不经心地呢喃了一句。

    “是啊,夜好黑啊。”九郎顺着他的话往下说……又突然捡起太刀从地上跳了起来,用一种期待的眼神望向了霍布斯,手同时也搭到了对方的肩膀上,“要不要试一试?”

    “你是说?”

    “没错,就是盗窃。”九郎一字一顿地说道,着重加强了说出“盗窃”这两个字时的语气。

    霍布斯摊了摊手,“行吧,反正没事做,一直呆在这破地方无所事事也太浪费时间了。”

    九郎拿出了地图,离两人最近的那座大城名字叫做斯昆。虽说是最近,但其中路途崎岖,还得处处提防怪物,真正到达时已经是清晨时分了。

    斯昆城依山而建,处于两座悬崖中间,地理位置卓越,易守难攻,更可怕的是,这里是人类最强的战斗种族史克人的地盘。如果和他们树立敌对关系,可绝对不是什么好事。

    可九郎和霍布斯并不懂这些。

    斯昆城的大门前站着五个庄严肃穆的卫兵,他们身负长剑,魁梧无比。值得庆幸的事,至少目前为止,他们待九郎还很友好,只是例行搜查有无违禁品后就放任两人进去了。

    进入斯昆城,首先映入眼帘的一座监狱,那里所有的窗户都密不透风地紧闭着,可依然可以听到里面发出的惨叫声,仿佛在警告外来者:千万不要在斯昆做一些违反法律的事。然后再看到的就是防具店了。

    反正是白天,即便九郎和霍布斯来此的目的是为了偷盗,但也至少得等到晚上动手。

    “进去看看吧。”九郎对霍布斯说。

    先摸清店里的地形,这也是为了晚上行动而提前做好准备。

    打着这样的算盘,九郎领着霍布斯走进了防具店里。

    也正好先将昨天采集到的铁矿卖掉。

    顺便的,九郎身上穿的那套破旧的服饰已经陪伴他好些年了,上面满是缺口和泥渍,早已经不能看了,“也不差这点钱,就买套最便宜的吧。”霍布斯用一种心疼的口吻劝解道。

    这才叫九郎同意花钱。

偷窃,是充满祸水的深渊

    防具店的旁边是建材店,与防具店不同的是,建材店末端一个摆放货物的地方前,有一具刚刚好挡住了其他人视线的货架。

    “你说我要是现在偷,他们能发现嘛?”九郎躲在货架后面弯下了身子,凑在霍布斯耳边小声地说,手则颤抖着挨近那货架上的东西。

    “放手去做吧。”身后传来的是霍布斯坚挺而能够让人感受到安全感的声音,“我帮你看着。”

    九郎打开了背包,轻手轻脚地将那货架上的建筑材料,生铁,还有大麻依次掸入到了背包里。

    每放置完毕一件物品,他都要朝后看一眼,确认没人靠近才敢继续,而每次看到的也只是霍布斯示意他继续的大拇指。

    “走!”他低声喊道,拉紧了背包搭扣,故作镇静地缓步朝着建材店的大门走去。但只要稍微留点神就可以看出来,他离大门越近时,他的步履就越发急促。

    不过好在店员忙着服务其他客人,根本没有时间注意他的异常举动。

    走出建材店的大门,九郎即刻瘫倒在门口的阶梯上,一个没坐稳,又滚落到了一旁的一片沙子里。

    他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手轻柔地抚摸着背包里的生铁,大麻还有建筑材料,好似它们是自己的婴孩一般。额头上汗如雨下,脸上却是笑着的表情。

    “什么感觉?”霍布斯坐在他身旁小声询问。

    九郎仰天大笑,手部同时还兴奋地配着动作,“爽!”

    是真的爽!

    这是九郎的第一次行窃,伸出手搭上柜台的那一刻,紧张布满了他的全身,可随着慢慢深入,他的胆子变得大了起来,紧张感也转换成了刺激感,而到偷窃完毕时,刺激感也升腾成了一种满足感。最后,走出大门,得到的是一种释然。

    这种感觉特别奇妙,虽然得到的不过是一些没那么值钱的东西。

    可人一旦经历过不劳而获之后,就很难爱上埋头苦干了。

    这次偷窃成功的经历让九郎对夜晚充满了期待。

    而当人处于一种兴奋的状态时,时间是过得很快的,就会让人产生一种错觉,夜晚转瞬即来。

    九郎和霍布斯走在斯昆的大街上,各个店铺的灯都已经熄灭,只有街上的路灯散着点点光热,从东城门到西城门之间零星地点缀着几个巡逻的士兵。这倒无所谓了,九郎完全不觉得他们能够对自己的偷窃行动造成什么阻碍,真正让他为难的,是各个店铺关门之后都已经上了锁。光是撬锁并不难,光躲避卫兵的视线也并不难,可这两件事要是混到了一起,却真让九郎头疼了。

    “要不今天算了吧。”霍布斯小声地建议道。

    似乎也只能如此了吧。九郎微微点了下头,可下一刻,他看到了,有一家建材店的大门是敞开的!而且店里已经完全熄灭了灯!点头的动作又立马变成了摇头。

    “这是怎么回事?”霍布斯觉得有些奇怪。

    九郎则吐了口水,“谁知道呢?可能店家忘记关门了吧,这可是我们的好机会。”说着他便拉着霍布斯冲进了门里,略微环顾了一下四周,九郎可以确认,这店里的确没人。

    “霍布斯,把门关上!”他命令道,又佝偻着身子轻手轻脚地朝店里更深处的地方走去。

    可还没等他将手伸向货架,通往二楼的楼梯突然发出了声音。

    “哎呀!瞧我这记性,怎么就忘记关门了呢!”一个商店守卫不好意思地挠着头走下了楼梯。

    九郎和霍布斯赶紧缩到了一个货架后面,不敢再发出任何声音。

    那个守卫去关门的途中,有那么一刻,他几乎都要碰到霍布斯了,可或许是屋里光线太暗了吧,他并没有发现潜入进来的两人。

    “咣当”

    上锁的清脆声音响起,商店守卫打了个哈欠朝后退去。

    九郎也松了口气,想着:还好,幸好这傻子视力不好。

    可就在他放松警惕的时刻,那名商店护卫突然拔出了腰间的刀。

    “你们在干什么?”

    他没有继续走回去二楼,转而挥刀朝着霍布斯砍了下来,霍布斯赶忙拔刀去挡,两人打了个不分上下,叫骂声充斥在了整个店铺中。

    一些极尽难听的话将本来在二楼休息的另外几个商店护卫也吸引了下来。

    接着警报也被拉响了,九郎能听到门外出现了一阵骚动,那是巡逻的士兵们在集结。

    凭霍布斯的战斗力,与商店守卫单挑的话还能占得一些上风,两个的话也勉强可以应付,可到了三个乃至更多就显得有些力不从心了。

    九郎战斗力不强,几乎无法帮上霍布斯的忙,慌乱之下,他的心里只有一个念头逃!

    可他跑到门口才记起来,门已经被锁上了!

    他有些绝望,甚至开始怀疑:那扇没关的门,其实只是店家为了抓捕下午时店铺里进的那个贼而布下的局。

    “快走!”霍布斯边应付商店守卫边大声冲九郎喊道。

    这时他才忙不迭地开始撬锁。

    他记得早些时候听到的监狱里的惨叫声,他绝不想进去那样的地方。

    怀抱着这样的想法,他仅用一次就将店门撬开了。

    可门打开后他看到的,是排成一列的斯昆士兵。

    九郎愣了一下。

    “快走!”身后是霍布斯的声音。

    九郎想救霍布斯,但他没有选择的余地,他只能跑。

    他最后回头望了一眼,有一柄刀刃扎进了霍布斯的大腿里,血溅在地板上,勾勒出了一个难看的图形。

    “对不起,霍布斯!”

    他跃下了阶梯,推开了几个斯昆士兵,或许是对方没料到他会做出这样大胆的举动吧,根本没有防备。由此,九郎很快突出了重围。

    此刻斯昆所有在岗的士兵都已经集结在了建材店门前,反而让城门处出现了一个缺口。

    九郎朝着那个方向狂奔过去,身后是密集的脚步声。他没时间向后张望,只顾着往前跑了。逃出城门,脚踩在沙子上,耳朵里也再听不到脚步声。

    有时候,他以为自己都已经甩开那些追兵了,但他仍不敢停下来,直到他筋疲力尽,再也无法向前迈出一步,身体沉沉地向着沙里倒了下去有一双宽大的手臂托着他的腋下将他举了起来。

    他回头望,是那些斯昆士兵。

    但他已经无力再反抗了。

    他感觉自己快要昏阙了。

    他眯着眼睛,抬起了头,太阳又出来了。

    “原来,我跑了这么久嘛?我好像还挺厉害的。”九郎哑着嗓子呢喃,这样剧烈的奔波让他感觉自己的喉咙几乎都要干涸,结出泥块了。他需要喝水。可他再也说不出一句多的话。

    “阳光好刺眼啊。”闭眼前的一刻,他这样想着。

在监狱学开锁

    “好冰!”

    九郎觉得脑袋有些昏昏沉沉的,头仿佛粘在了地上一般连抬起来也费力气。

    “我这是在哪儿?”他活动了一下自己的腮帮子,地面的寒冷让他的左脸整个都僵住了。

    “监狱。”

    回应他的是霍布斯的声音。

    “监狱?”

    九郎小声重复了一遍这两个字,突然慌了起来,他急促地摩挲了一遍自己全身。

    没了!都没了!

    除了衣物之外,九郎身上所有的东西,包括那柄忍痛买下的太刀,都被监狱看守给没收了。

    而就在他沮丧至极的时刻,耳边却听到了某种“、”的声音,抬起头,霍布斯正兴致盎然地对着一把锁卖力,他把锁撬开了,又重新合上,以此反复,来练习撬锁的能力。

    “你这么悠闲?”九郎的话中带着一种抱怨的情绪。

    霍布斯停下了手里的动作,背靠着牢笼坐了下来,“反正闲着也是闲着。”见九郎愁容满面的样子,他伸出手透过牢笼的缝隙拍了拍九郎的肩膀,“安心啦,我们犯的不是什么大罪,马上就能出去了。”

    话刚说完,钥匙晃荡发出的声音就进入了两人的耳朵,一名监狱看守踏着重步从监狱下层走了上来,靠近了关着霍布斯的牢笼,帮他解开了锁。

    “你可以走了。”

    从监狱看守迈上楼梯到离开,九郎的视线一直聚集在他身上,可对方却连正眼都没看九郎一眼。

    直到霍布斯收拾好一切,准备离开的时候,那名监狱看守也完全没有半点要将九郎放出牢笼的意思。这时九郎才忍不住叫住了他,问了一句:“那我呢?”

    那人却头也不回地答道:“你是主谋,他是从犯,罪名能一样嘛?再等等吧,也关不了你多久了。”然后便消失在了楼梯口。

    留九郎和霍布斯两人呆在了顶层监狱里。

    此时九郎的心中有一万句抱怨的话想说,但这些话当着霍布斯的面不好说出来。两人尴尬地对视着,最终霍布斯先开了口:“我去外面等你。”

    “好。”

    看着霍布斯一瘸一拐离开的背影,九郎在心里暗自地想:霍布斯走了,一个人在这监狱顶层,我又该干些什么呢?

    随即他的视线转到了牢笼的锁上,嘴角勾出一抹无奈又狡诈的笑。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他探出手从自己衣服的口袋里取出了那根随身携带的小银针,由地上坐了起来,开始倒弄牢房门上的锁。监狱顶层并没有什么监狱看守,因此他可以尽情地在这里培养自己的兴趣而不用担心被人发现。

    撬锁是门技术活,除了需要认真细致之外,尤为重要的一点,就是经验了。

    最开始的时候,九郎撬开一把锁可能需要二十来次左右才可以成功,可经过在各个牢笼间进进出出,慢慢的,九郎撬开一把锁可能平均只要十次了。

    监狱顶层一共有十六个牢笼,三个刑用柱。

    将牢笼的锁撬开,然后合上,再把自己绑上刑用柱,尝试解开锁,又钻进另一个牢笼里,这就是九郎每天的日常了。以此往复,九郎的开锁能力也突飞猛进,到出狱的那天,不夸张地说,如果九郎决定改过自新,以后当个开锁匠,那现在的技能等级是完全够用了的。

    “你可以走了。”监狱守卫对九郎说出这句话时,九郎却没有那么激动了,他甚至觉得:这里包吃包住的,还能学习开锁,挺好的。

    但他看监狱守卫坚挺的脸,那句到嘴边的:“我不要出去!我要在这里练习开锁!”又缩了回去。

    下到一楼,一个熟悉的人影已经等在那里了。是霍布斯,他的背上多了一个大型背包,脸色也挺好,看起来貌似这几天他过得还不错。

    “怎么?有奇遇?”九郎调侃着说,过去搭上了霍布斯的肩膀。

    两人有说有笑地走出了监狱,在牢房里面门窗紧闭看不见,这时九郎才知道时间已经是晚上了。

    霍布斯踮起脚将嘴靠近了九郎的耳朵,警惕中又带着喜悦地说:“你别说,还真有奇遇!”

    “哦?”九郎有些惊异。

    霍布斯将声音又压低了几分,“我在这附近一个地方发现了一个铜矿脉!”

    没等九郎激动地喊出声音,霍布斯马上用手将他的嘴捂上了,九郎自然懂他的意思,这等好事,千万不可叫外人知道了。

    “你跟我来。”霍布斯说。

    便领着九郎到了铜矿脉的所在地,那旁边已经摆好了两具挖矿用的工具。且这里的地理位置十分偏僻,是在一处乱石山坡上,方圆一里没有真正意义的路,也就是说,一般不会有人从此处经过。

    九郎呆住了,他此刻的心情已经无法用言语来形容了,千言万语最后变成了两个字“干吧!”再也没有比这两个字能够更准确地表达出九郎内心所想的词语了。

    两人拎起锄头,埋头苦干了一夜,将霍布斯新买的大型背包全部填满,中间甚至没有停歇,但两人工作时却是笑着的,那些野外可能会有怪物或者劫匪之类的担忧全都抛之了脑后。心里只剩下了一个念头要变有钱。

    几乎没有休息的,第二天一大早九郎和霍布斯就又出发了,目的地是斯昆,两人一晚上不间断的劳动通过交易换来了一万块钱的巨款。

    九郎用这些钱给自己也买了一个大型背包,又购入了两个睡袋,好些医疗包,食物之类的东西,还买了几份地图,也为以后的发展做准备。

    便又回到了铜矿脉所在的地方,这次他们干脆将睡袋铺到了铜矿脉旁。

    日出而作,日落而歇。

    每天早晨收拾好昨日挖到的铜矿,背上背包去到斯昆卖钱,顺便买些食物之类维持生活的东西,下午又立刻回到矿脉开始劳作。

    重复着这样单调而乏味的生活,过了很长一段时间,九郎终于不是那个靠着拾荒为生的穷鬼了,他有钱了。

    后来周遭一带提起寅九郎的名号,无人不竖起大拇哥,尊敬地道上一句:“矿王!”

势利的女人

    酒馆是结识朋友的好地方,有时候即便素昧平生,只要坐在一张桌子前喝上几碗酒,再谈论些彼此过去的经历,就可以称得上是兄弟了。

    淑芬和霍布斯就是这样结识的。

    他们都是靠着刀剑过活的人,但又有所不同。

    霍布斯是一名赏金猎人,而淑芬是雇佣兵。前者随性而为,只和自己看不顺眼的家伙战斗;而后者毫无底线,只要给钱,无论多么罪恶的事情都可以做得出来。

    “你太天真了,霍布斯。”淑芬总是这样说霍布斯,因为他对义理看得太重了,他能无偿地帮助受到流氓们欺负的流浪汉出头,也能因为一些关系算不上多么亲近的朋友的仅仅一句话就赴汤蹈火,还有上一次,他居然因为一把破刀就决定跟随人家出生入死了……

    “简直太不可理喻了!”

    想到这里,淑芬气愤地锤了下桌子。抬头看,那个以前陪伴自己喝酒的男人已经不在了。

    她是个性格别扭的人,说话也不好听,除了霍布斯那种神经大条的人以外,可能再也没有人受得了她了吧。

    “他还好吗?”端着盛酒的碗,淑芬暗自地想:那天遇到的那个男人一看就不靠谱,还嚷嚷着要成为伟大的盗贼什么的……可能现在,霍布斯已经和他一齐蹲在某座监狱里劳改反省了吧。

    正当她这样想的时候,脑后突然传来了一个熟悉的声音:

    “淑芬!你还好吗?”

    是霍布斯,他还是如以前一样,根本不等淑芬同意,就自顾自地拉着同伴在女剑客的身旁坐了下来;但又和以前不一样,他面色很好,比起上次诀别时,身材也壮硕了一些,看起来这些日子似乎过得不错。

    “挺好的。”淑芬闷着头喝酒,虽然她最近的生活很多地方都并不如意,比如说有些需要雇佣兵的老板看不起她是女人而不肯委托给她任务;又比如说有一些精虫上脑的小混混们总是那么不知好歹;再比如说,还有好多好多。但她不想说出来,她可不是那种喜欢抱怨生活的怨妇。

    霍布斯皱了下眉头,“这样啊。”似乎听到淑芬这样回答,他并不开心。他咕噜了一大口酒,晃着脑袋打了个嗝,又有些语重心长地说:“跟我们走吧,淑芬。”

    她想同意,但张开嘴,说出的话却是:“我是一名雇佣兵,做什么事情都讲究明码标……”

    没等她将话说完,那个与霍布斯同行的男人十分随意地将一袋钱币扔到了酒桌上。

    “三千块对吗?这些正好。”

    淑芬很诧异。

    这怎么可能?不久前那个买把最便宜的太刀都要经过深思熟虑的男人,现在扔出三千块钱时,居然可以连眼皮都不眨一下?这些日子里,究竟发生了什么样的奇遇?

    她心中这样想着,脸上却是强忍着疑惑,波澜不惊地接过了那袋钱币。嘴角轻轻蠕动出两个字:

    “成交。”

    之后三人又叫来了好几瓶上等的酒。

    在酒桌上,淑芬逐渐了解到:这位随手就能拿出三千钱币的男人名叫寅九郎,这些天里,他跟霍布斯一起经历了许多事情,偷窃被抓关押进监狱,出来后又发现了一座铜矿脉……这样的经历也算得上是传奇了。

    两个男人越聊越兴起,借着酒劲,又开始谈论各自的理想和对以后的规划。

    九郎说:“现在有钱了,一定要盖一座属于我们自己的房子。”

    霍布斯也是同样的想法。

    于是他们又开始讨论房子要建成什么样,多大的规模之类的话题。

    终于,他们开始不满足于两个人的谈话了,将视线挪到了淑芬身上。

    “你呢?你有什么想法?”九郎挑了下眉,饶有兴致地问。

    这倒叫淑芬一时答不上来了,“什,什么想法。”她的脸上出现了点点红色。其实,她也有自己的梦想啊,她想要成为一名被所有人认可的女剑客,让那些臭男人们再也不敢看不起女人,还有,如果可以的话,她想要嫁给一个了不起的人,然后为他生儿育女,做好多浪漫有趣的事情。但她觉得这些话如果说出来有些太难为情了。

    霍布斯接话道:“就比如说,你以后想干些什么呀,有什么目标之类的,我还从没听你说过这种事情呢。”

    淑芬顿了顿,嘴角不自然地抽搐着,最后说:“我想要有用不完的钱。”

    走出酒馆前,九郎去柜台处新买了两把武器一杆长刀和一柄野太刀。价格是第一次那柄太刀的五倍。

    他将长刀分给了霍布斯,又买了些建筑材料,然后领着霍布斯和淑芬途经荒野,去到了最初他和霍布斯找好的,那个有着河流和巨树,最适合建造根据地的地方。

    靠着那些建筑材料,三人很快建造出了一座简陋的小房子,虽然模样丑陋,但毕竟是自己建造出来的,看到它的那一刻,心中感受到的,只有满足。

    “走吧,霍布斯。”

    天刚蒙蒙亮,霍布斯和九郎就已经起床整理好了一些必要的物品。每天清晨动身,去到斯昆做生意,这样的生活两人已经习惯了。

    但淑芬还在睡梦之中。

    霍布斯回头望了还在睡袋里的淑芬一眼,眼神里流露出的情感已经再明显不过了,九郎自然也读的出来,于是没等霍布斯自己开口,他就抢先说道:“让她再睡会吧。”

    留下一张纸条后,两人便出发了。

    还是熟悉的道路,天气也算得上好,但不知怎么地,两人走在路上,总觉得有些不自在,好像被很多双眼睛盯上了似的。越往前走,这种不适的气氛就愈发深沉。

    终于,那些贼匪们按捺不住,从山坡中冲了出来。

    “把,把值,值钱的东西都,都,都交出来!”

    为首的强盗冲九郎喝道,他是个结巴,声音很大,但说出的话却完全不让人觉得害怕了,“可,可以,饶,饶你们不死!”

    “话都说不利索还学人家抢劫呢。”

    九郎调侃了他两句,但他身后的那些强盗们马上就让九郎知道自己错了。

    “杀!杀了他!”强盗头子命令道。

    其他的强盗们马上挥起武器朝着九郎冲了过来,大概有十来个人。九郎加上霍布斯才两个,自然是打不过。

    剩下的办法就只有跑了。

    无奈,背着两个大型背包,跑似乎也跑不过人家。

    就在这看似是死局的局面即将发生的时候。

    霍布斯突然停下了奔跑的脚步,将背上的大型背包扔到了一旁的荒地上,拔出了那杆长刀,如铁壁般牢牢地将那些强盗们挡在了九郎的身后。

    “你先走!”

还好不是左撇子

    晨色清冷,带着些许寂寥,闯入了三人精心搭建的小房子里。淑芬睁开眼睛,九郎与霍布斯却已经不见了踪影。摆于睡袋旁,是一张小纸条。

    淑芬打了个哈欠,随手拾起了小纸条,又眨了眨惺忪的睡眼,哂笑道:“还真够怜香惜玉的。”

    当然,这并不是什么褒义的句子,淑芬是一个女战士,她不喜欢被男人们当作那种柔弱需要照顾的女子。

    揉开纸条,上面用难看的字迹写着:前往斯昆做生意,食物在你抬眼就能看到的地方,等我们回来。

    淑芬扭了下脖子,微微挺起身子,她可以看到,在睡袋末端摆放着一个小盆,上面是两块面包和一瓶已经被撬开了瓶盖的酒。

    她独行惯了,一个人吃饭,一个人喝酒,一个人睡觉,一个人醒来后独自战斗,这样的生活对她来说早已是家常便饭。但今天不一样了,她有了一个团队,有了两个看上去并不靠谱的伙伴。九郎和霍布斯为了不影响她的美梦而做出的温柔举动却让她觉得:啊!我掉队了。

    “这样不行。”她小声地呢喃着。钻出睡袋利落地拾起了自己的佩刀,又拎起了昨晚喝剩的酒瓶一饮而尽,弯腰用嘴叼起了一块面包后快步走出了屋子。

    目的地是斯昆。

    这条路她也已经走过无数遍了,斯昆城的那些人都是好战分子,她作为雇佣兵,大多数的资金来源都是靠史克人扶持。

    但正是因为走过许多遍,她深知这条路上危机四伏,不过好在,她十分了解强盗们习惯在何时出没,怪物们又在几更开始活动。现在太阳浮于空中,如一个庄严的执法者般将地面上发生的一切一览于眼底,那些不法分子们可不敢轻举妄动。因此,现在这条路很安全。

    可走着走着,淑芬发现,地面上有一滴滴已经干涸的血印,按新鲜程度来看,或许是两三个小时前才被人制造出来的。而沿着血印的淌过来的方向极目望去,淑芬隐约看见了一个人影。

    “那一定是被强盗们盯上了的可怜人吧。”淑芬这样想着,也朝着那个方向走了过去,她不想多管闲事,但想要到达斯昆,只有这一条正路了。

    而越靠近那个人影,淑芬的心中有一种不安的感觉也涌上了喉咙来。那个人在动,他步履蹒跚的朝前方挪去,手上还持有一杆满是血迹的长刀。再走近一点,淑芬又觉得,这个人背影是那样的眼熟。

    于是她加快了脚步,由走变成了奔跑。

    直到她完全走近那人的身旁,她才敢真的确定,惊异又悲伤地喊出了伤者的名字:“霍布斯!”她抖着身子,连声音也开始颤抖,“这……这怎么可能!发生了什么?”

    “我们遇到了强盗。”男人平和地说,他身上有两道血印,头部是一片血肉模糊,但从他的说话方式来看,他似乎根本就感觉不到痛。他笑了笑,手搭上了淑芬的肩膀,“不好意思,得麻烦你扶我一下了。”

    淑芬怔怔地点头,关心的话还没说出口,霍布斯又说道:“快走吧,九郎还在城里等着我呢。”

    淑芬目瞪口呆,以前没发现,这个看上去傻愣愣的男人,竟然有着如此超人的意志力。感叹于霍布斯忍耐力超群的同时,她又突然对寅九郎这个人有了莫大的好奇。

    她想知道:究竟是什么样的男人,居然可以让同伴为了他做到如此地步。

    霍布斯说九郎应该在酒馆,又或者在防具店,也可能在建材店。但走进斯昆,寻觅了每一个角落,都没有找到九郎的身影。

    “或许他已经回去了吧?”淑芬提出疑惑,可马上她自己又嘟哝着将这个想法给否决了,“走斯昆回去到根据地只有一条路,如果他回去了,不可能没碰见我们。”

    就在两人迟疑不决,想着“先回去吧。”走向城门口的时候,在防具店门口,两个史克人的谈话吸引了两人的注意力。

    “听说你家店进贼了?”一个裹着头巾,面容消瘦的史克人有些幸灾乐祸地对另一个史克人说道。霍布斯认得这个人,他是建材店的老板。而与他的对话的那个是防具店的老板。

    “可不是嘛,但幸好这个贼是个笨比,锁都没撬开就被守卫发现了。而且我觉得这个贼可能脑子还有些问题,听说他被守卫抓住扛进牢里的时候还兴奋得手舞足蹈的。嘴里胡乱地说些‘又可以涨经验值了’。之类隐晦难懂的话。八成是个神经病吧。”防具店老板撇了下嘴。

    建材店老板将手抱到了胸前,眼睛中掠过了一抹失望的神色,仿佛是希望那个贼得手似的,表情却变得兴致盎然了,“神经病当贼。有意思!那个贼长什么样啊?”

    防具店老板做了个思考的表情,努力回忆着,最终说:“我也不知道,但听守卫们说,是个身高两米多的人类吧。想想也是,那么大个个子,还偷东西,能不被发现么?”

    听到这里,霍布斯已经完全可以确认了,两人谈论的那个贼,除了是九郎之外,不可能是别人了。

    “现在怎么办?”淑芬觉得很不可理喻,为什么明明已经有钱了,还要去偷东西呢。

    霍布斯揉了揉额头上的伤,将手从淑芬的肩膀上抽了下来,双手握住了随身携带的长刀,坚定不移地说:“他这是第二次了,一时半会不可能出得来,我们得救他。”

    “怎么救?劫狱吗?”淑芬觉得这是只有脑子摔坏的人才会做得出来的事。

    可这句话才刚从她的嘴里说出来,霍布斯已经挥着长刀冲进了监狱里,冲那些史克守卫大声喝道:“快把我朋友放了!不然我掀了你们这个破监狱!”

    过不多时,监狱里已是一片轰然,监狱守卫虽然人多势众,但碍于空间狭小,一时竟也奈何不了霍布斯。

    淑芬愣在了监狱外。

    她现在需要做出自己人生中的可能是最艰难的抉择就此离开,或者加入战斗。

    脑子里有天使和恶魔在打架。

    天使说:“离开吧,现在三千块已经拿到了,而且就算你去帮那个叫霍布斯的男人,你们也不可能是那些监狱守卫的对手,你们会被一起关进牢里。离开,是最好的选择。”

    恶魔完全无视了天使,他直直地盯上了淑芬的眼睛,问道:“按照你以前的性子,你现在会怎么做?”

    “我一定会选择离开吧。”淑芬不假思索地回答。

    “那你觉得你以前过得快乐吗?”

    “不……我从未拥有过快乐。”

    “是时候做出改变了!淑芬!”恶魔激动地说。

    是啊,是时候做出改变了。

    鬼使神差之下,淑芬拔出了背后的太刀,天使在刀芒之下化为云朵,恶魔也随之消匿。淑芬冲进了监狱里。

    她的出现杀了那些本来集中精力于霍布斯身上的监狱守卫一个措手不及,这也使得她可以很快窜到了霍布斯的身旁。

    他们背靠着墙壁,长刀与太刀的挥动合为一体,变为了一具坚不可摧的盾牌,抵挡住了监狱守卫一次又一次的攻击。

    可两个人的体力始终是不然一群人的。

    在监狱守卫密不透风的攻势下,他们已经筋疲力尽了,防守的动作也变得缓慢了起来。

    “好机会!”一个奸诈刺耳的男声响起。

    一束刀光闪过,刀刃稳稳地落在了淑芬的肩膀上。

    血如瀑布般倾泻于地面上,女剑客的左手飞了出去重重地抽在了挥刀人的脸上。

    剧烈的疼痛感混合疲惫,让淑芬再也没有了继续战斗的力气。

    她闭上眼睛,刀从手中脱落,昏阙了过去。

想致富,先买牛

    “淑芬!怎么回事!淑芬!你左手怎么没了!”

    九郎本来在监狱顶层练开锁练得正开心呢,突然听见脚底下的空间一阵骚动,好一番折腾后,守卫们扛着两个人上楼来绑到了刑用柱上,两人均已昏迷,九郎定睛一看,竟然是霍布斯和淑芬。

    霍布斯还好,只是头部受了点损伤,暂时陷入了昏迷,应该要不了多久就能醒过来;可淑芬却已经不是完整的淑芬了。

    “不行,必须赶快带着淑芬离开这儿!”

    虽然那些监狱守卫已经帮淑芬止过血了,不至于死掉。但监狱可绝对算不上是什么好的疗伤环境。

    九郎掏出了那根随时携带的小银针,现在他的开锁技术已经称得上是炉火纯青了。只听“咔嗒”两声,缚住霍布斯和淑芬的锁链也应声脱落到了地上。

    为了叫醒霍布斯,九郎踢掉了脚下穿着的鞋,将脚塞到了霍布斯的嘴里。虽然有点恶心,但好在还算管用,霍布斯舔了下嘴唇,“这是什么,咸咸的。”乘着他还没睁开眼睛,九郎赶紧将脚又收了回去,套到了鞋里。

    “我们得走了,霍布斯。”

    他扛起地上的淑芬传给了霍布斯,两人轻手轻脚地朝楼下摸去。

    监狱一共有三层,除了第一层有人之外,第二层和第三层其实并不会设有守卫。

    所以只要悄悄地潜入到第一层,然后比监狱守卫先一步夺门而出,越狱就成功了。

    当然,越狱成功之后,如何安全脱离斯昆城,这也是个问题。

    但淑芬现在的伤势必须得要静养,已经拖不得了,九郎和霍布斯也再没有时间考虑那么多的问题。

    他们走下了监狱顶层。很好,没人发现;然后是第二层,已经能听到楼下监狱守卫聊天的声音了。

    “准备好,霍布斯!”

    九郎将手摁在了自己的左胸口,希望心脏跳动的频率可以慢一些。他害怕极了,被抓进监狱还可以缴械投降,但越狱的话如果被抓到,那一顿毒打是绝对少不了的了。

    “冲吧!”

    九郎小声地喊着,使出了全身的劲力朝着监狱的大门飞奔了过去很好!做到了!

    但脑后却并没有按照想象中的一样出现警报被拉响的声音。

    九郎忍不住朝身后望了一眼,一楼那两个监狱守卫摊在座位上已经在和周公下棋了。九郎擦了一把冷汗,“刚刚听到的他们在聊天,原来只是梦话吗?”

    可来不及再感慨太多,他们必须马上离开这里。

    城门守卫和监狱守卫并不是同一拨人,九郎和霍布斯的身上也并没有什么违禁物品,所以通过搜查很容易。

    他们回到了根据地。

    但从现在开始,他们有了一个新的身份逃犯。这也意味着,他们不能再去到斯昆做生意了。

    不过还好。

    在淑芬昏迷的这段时间,九郎和霍布斯找到了一个新的去处斯塔克。一座位于根据地北部的人类城市,属于神圣帝国。

    但去到那里,需要越过奥克兰之湾。这也代表着,想要将铜矿运到斯托克,几乎是不可能的事。因此,九郎只好重操旧业。

    斯塔克的守卫都是人类,他们的战斗能力和速度都不如史克人,再加上在九郎斯昆监狱里修得的开锁技能和前几次偷盗累计的经验。来到斯塔克,倒有了几分如鱼得水的意味。

    白天进到店里名正言顺地用钱来购买商品,晚上则潜入进来偷盗。

    “那些店家做梦想不到,他们的大客户和那个向他们伸出魔掌的盗贼,居然是同一个人。”

    通过从斯塔克偷来和买来的东西,九郎在家里建立起了一个工作台和矿石精炼机。

    之后淑芬也醒了过来,他们又在离家不远的地方发现了一座无主的铁矿脉。

    挖矿,将铁矿加工,前往斯塔克“做生意”,偶尔霍布斯那个倒霉蛋还会遇上几个强盗,逃脱强盗的追杀,这成了他们新的日常。

    这样的生活不算坏,但也绝对称不上好。

    “这是你想要的生活吗?”九郎自己问自己。

    当然不是。答案是肯定的。

    他觉得自己活得很憋屈,每次遇到了强盗就只能跑,偷东西背包也就那么大,偷不了多少。

    而且,他还有好多想去干的事,他想游历于各个国家,而不仅仅是在根据地附近为了生活而奔波;他还想让霍布斯成为天下闻名的战士;他还想帮淑芬安上最好的机械手臂;他还想要有更多的朋友……他还想的还有很多。

    所以,“不能再这样浑浑噩噩下去了!”

    可从何开始改变呢?九郎不知道。

    直到一天清晨,一个游牧动物贸易商队经过了根据地旁的峡谷,他们领着许多奇奇怪怪的动物在九郎和霍布斯身前站定。其中有一种长相奇丑,塌耳朵,尖牙齿,眼睛凹陷,背部佝偻叫做背包兽的灰色动物,商人说他是最适合货运的动物;还有一只浑身是骨头叫声尖锐的小狗,商人说他极具攻击力,但九郎却觉得并没有什么用;还有一只脑部全是骨头,没有眼睛的山羊,看起来也是货运用的,商人说他性价比很高;但最后,九郎的目光还是落在了一头长着尖角,体型壮硕,头部如疙瘩般不平整,有四只鼻孔,背上耷拉着六只背包的怪物身上。

    “这是什么动物?”九郎好奇地问。

    商人答:“这是我们用一般的野牛训练出来的‘背包牛’,运货能力比背包兽更胜一筹,而且战斗力也不俗,应该是我们商队最厉害的动物了。但既然说是最厉害,那这个价钱嘛……”商人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上下打量了九郎一番,脸上是鄙夷的神色,似乎通过九郎身上的穿着,他们已经认定了,九郎买不起这头牛。

    但九郎也并不在乎商人这样看他,他和背包牛四目相对,牛的眼睛里仿佛放出了一种暧昧的光,让九郎情难自已。

    “多少钱?”

    九郎凝视着背包牛,言语中的坚定已经表达出了他内心的想法这头牛,我买定了。

    “五千!”商人撇了下嘴,似乎觉得九郎只是打肿脸充胖子。

    五千的确不便宜了,即便对现在的九郎也是。

    但这次,他毫不犹疑地将钱袋扔给了商人。

    “成交!”

独自在家的女剑客

    天色暗沉,寒光肆虐。

    淑芬单手搭于刀柄上,眼神锐利而坚挺地盯着来人;对方手执铁棒,表情凶悍而决绝。这是一场神圣的决斗,关乎于自由。

    “别费力气了,小宝贝儿,跟我走吧。”施乐尉蒙格轻蔑地说。他是一名奴隶商人,至于他获取奴隶的方法,便是用力量迫使一些弱小的人们屈服。这天上午,他和同伴一齐途径这条小河,发现小河旁竟然有一间屋子的存在,并且,在屋子旁,有且只有一个独臂女剑客对着木人桩锻炼着自己的战斗技能。阴暗的想法应运而生。

    施乐尉蒙格自然不是什么好人,但他有一个为数不多的优点,那就是善待女人。因此,他并没有叫伙伴们一拥而上,速战速决,而是选择了和淑芬进行单挑。

    “别小看女人啊!混蛋东西!”

    女剑客喝道,太刀随着声音出鞘,淑芬仅用单手就挥出了一记完美的拔刀斩,刀上仿佛映着流光,在空气中荡出了一道银色的弧线,以闪电般的速度狠狠地劈向施乐尉蒙格的胸膛。

    男人根本来不及反应,手里的铁棒差点都因为身体承受不住这份巨力而脱落了,但好在穿着重甲,只是往后踉跄了几步,除了甲上出现了一道裂痕外,人并未受到太大的伤害。

    施乐尉蒙格暗暗吃惊:这臭娘们看着瘦小,没想到竟然有这样的本事,我一个人恐怕还真不是她的对手……额头上也随即冒出了阵阵冷汗。但他又想:自己作为商队的老大,对付一个女人还要靠兄弟出手,也未免太丢人了。于是只好硬着头皮紧了紧手中的铁棒,嘴硬地说道:“有点本事嘛,小宝贝,但哥哥现在可要认真了噢。”

    他将铁棒举过了头顶,双腿摊开做了一个防御的姿态,脸上是强装出来的奸笑。

    而反看淑芬。

    女剑客仍是那个锐利的眼神,她运刀直指施乐尉蒙格的脖子,嘴一张一合,冷血而狂妄地吐出几个字:下一刀,我会割开你的喉咙。

    一旁的人都笑:“这臭娘们体格不大,口气倒是不小。”

    但只有真正与淑芬交手的施乐尉蒙格知道:这个臭娘们,可能真的会杀了自己。

    他害怕极了,眼睛死死地盯着女剑客手中的太刀,生怕一个失误没挡住攻击而丢掉了性命。

    可人在极度恐惧的状态下,是很难做到全神贯注的。

    施乐尉蒙格手握着铁棒,心里却想着:我要怎么样中止战斗,才能在活下来的同时而不丢失了面子。

    这是个很难得出答案的问题,而他此刻,并没有细想的时间。

    女剑客腾空跃起,如蝴蝶般在空中极为自然而又迅速地翻了个身,给本就难以抵御的斩击又多添加了一份沉重。

    “去死吧!混蛋家伙!”淑芬厉声骂道,刀则直直地挥向了奴隶商人的脖子。

    在施乐尉蒙格的眼中,即将到来的这一击看上去仿佛有千斤之重,他想挥出铁棒去挡,但似乎受到了某种威压压迫般,根本无法将武器举起来了。此刻,他心中只有一个念头活下来!面子什么的,不要了!

    他扔下了铁棒,扭头想逃,但终是来不及了,下一秒,淑芬的斩击如约而至,稳稳地落到了他的头颅上。虽有铁盔的保护,但这一击也足以让他昏迷了过去。

    女剑客朝着施乐尉蒙格的脸上不屑地啐了一口痰,又扭头以一种带有杀意的眼神望向了其他人。

    周围看热闹的奴隶商人们脸上喜悦的表情瞬间僵住了,有些人赶忙拎起了武器,进入了警备状态,还有些人出于害怕的因素朝后倒退了几步。

    可转念一想:不对啊!咱们人这么多!为什么要怕他!

    于是在施乐尉蒙格这只出头鸟“暴毙”之后,第二只“鸟”也站了出来,他和施乐尉蒙格一般装扮,身负铁甲,头戴铁盔。而在铁盔之下,他还长着一副让人绝对不想再看到第二眼的可怖容貌。他操着一口像是神圣帝国和史克王国混血的口语,对着淑芬叫骂道:“你这臭娘们有点意思啊,接下来让老子来会会你。”

    当然,在有了施乐尉蒙格血的教训以后,他这个所谓的“让老子来会会你”。自然不是要和淑芬单挑。

    他朝后望了一眼,咧着嘴挥动了手中的铁棒,仿佛自己是一位身处战场上庄严的指挥官。

    “上啊!”

    他对身后的那些“士兵”们下达了冲锋的命令,自己则缩在了最后面欣赏着这场战争的发生。

    刚刚还垂头丧气的奴隶商人们立刻恢复了昂扬的斗志,举着武器前仆后继地朝着女剑客冲将了过去。

    淑芬持着太刀,咬紧了牙关,作为一名雇佣兵,她没少见过大的战斗场面,但那些战斗发生的时候,她并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她还有着许多值得信赖的战友,因此,她取得了一次又一次的胜利。那时她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朋友。可现在,她有朋友了,她的朋友是一个叫做霍布斯的小矮个和一个叫做寅九郎的大高个。提到他们时,淑芬总是能骄傲地笑出声来。但可笑的是,此刻已经拥有了朋友了她,却在孤军奋战。

    想到这里,这个坚强的女人眼眶中隐隐约约有泪珠在悄悄生产。

    她用力地握紧了刀柄,一个华丽的转身,刀光如狂风般朝四下呼啸而过,将那些即将到来的攻击全部挡在了刀围之外,也将一些奴隶商人击倒在地。

    可终究是徒劳。

    那些奴隶商人太多了,一旦有人受伤,他们就会分出一部分去救助伤者,而另一部分去牵制住淑芬。等到伤口包扎好,那些受伤的奴隶商人们又会重新加入战斗。如此反复,双拳难敌四手,淑芬一个人始终是独木难支。

    慢慢的,有一些铁棒开始突破她的刀围,重重地敲在她的肩膀上,腰腹上,胸口上……

    她感觉自己有些撑不住了。

    她突然回想起来:今天早上,九郎带着牛出去做生意,而霍布斯去到了一处新发现的矿脉处挖矿,他们出门时叮嘱她说:“你好好在家养伤。”这些日子都是如此,他们舍不得让她干一丁点儿的重活……

    想到这里,淑芬一声苦笑:如果他们回来时发现我已经不见了,会不会觉得是我背叛了他们呢?

    “可我,真的有听话,一直好好地呆在家里呢……”

    淑芬的口中吐出鲜血,铁棒仍在敲击她的皮肉,疼痛的感觉却是愈渐浅薄她快失去意识了,她也不想反抗了,她的手也握不住刀了。

    可就在闭眼前的一刻。

    一杆长刀飞入人群,扎在了离淑芬最近的那个奴隶商人的脑袋上,对方当初毙命。

    有一个熟悉的声音冲着那些奴隶商人愤怒地喊了一声。至于喊得什么,淑芬却是听不清了。

    但她知道,霍布斯回来了。

战士

    一个皮肤黢黑的小矮个男人钻入人群,他双脚蹬在两个离淑芬很近的男人腰上,使对方飞出去了两米远,又一个翻身,从那具尸体上拔出长刀,随意地搭于肩膀,怒目圆睁地瞪着这些将自己包围的奴隶商人。一字一顿地说:“你们伤害了我的朋友,所以你们都得死。”

    每说出一个字,肩上的长刀也跟着挥舞,使得那些奴隶商人颤栗地向后退了几步。

    霍布斯不像淑芬,他并不是什么弱女子,而且刚刚那几十米外飞刀杀人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突入重围的本事在场的所有人都见识到了。为首的奴隶商人想要叫骂:“你不过是一个人,我们这么多人,还怕你不成!”以此来鼓舞士气,但终究是哽在了喉咙吐不出来。此刻的霍布斯,在这些人的眼中,俨然已经成为了一尊战神。他们都相信,在眼前这个矮壮男人的面前,反抗也成了徒劳的事。

    于是有人开始逃跑越来越多的人选择逃跑所有人都选择了逃跑。

    但刚刚那个口吐狂言说要将他们全部杀死的男人却一动不动地立在了原地。

    某个奴隶商人出于好奇的心理在逃跑的过程中朝后望了一眼,突然止住了脚步。

    “等一下!”他大声喊道。

    其他的奴隶商人也纷纷停了下来,他们疑惑地注视着那位手持长刀的战神。很显然,他们不明白为什么霍布斯要杵在原地一动不动,按照刚刚眼睛所见的,只要霍布斯使出他突入重围时所用的速度,这些奴隶商人们不可能可以全身而退。

    但马上,那个好奇心爆表的奴隶商人给出了答案。

    “看他的脚边。”

    在霍布斯身后的地面上躺着的,是淑芬。

    “他想要保护那个女剑客。”

    奴隶商人们脸上刚刚恐惧的表情立刻变成了阴险的笑,他们都心知肚明:

    “就算你武功盖世又如何,不敢动弹的战士,就成了任人宰割的活靶子!”

    他们又拎着铁棒原路退回缓缓朝着霍布斯身边靠过去,对他们而言,霍布斯可能是一只极具危险性的老虎,但可惜的是,这只老虎被关在了笼子里。他们可以尽情地调戏这只老虎,只要在受到老虎攻击前,逃到笼子外面就好了。

    “受死吧!小黑侏儒!”

    一个躲在众人后面的奴隶商人带头喊道,其他的奴隶商人们立刻举着铁棒朝霍布斯挥击了过去。

    在这些白皮肤的人们和他们所穿的银甲的衬托下,肤色黯淡的霍布斯好似一条出水黑蛟。沉重的长刀挥动,蛟龙腾空而起,周身的鳞片化作利刃刺向敌人的兵器,发出铁器碰撞的声音。

    嘭然间,第一排的敌人整整齐齐地仰头向后方倒去。

    可遗憾的是,防守是无法杀死人的。因此,那些吃了瘪的混蛋们立刻拍了拍屁股上的灰尘又站了起来,重新投入了战斗之中。

    这样一来二去,蛟龙卸甲无数次,终于还是疲惫了。

    一根铁棒穿入人群直袭霍布斯的脑袋。

    一秒……两秒……

    霍布斯都能看得到那根铁棒到达自己所花费的时间。可看得到,并不说明,就一定闪得开了。

    那根铁棒重重地敲在了霍布斯的天灵盖上,战神的形象轰然倒塌,男人的脑袋和女剑客凑到了一起。

    那些奴隶商人缓缓朝他们靠近,但这一刻,仿佛时间都静止了。

    淑芬艰难地握住了霍布斯的手,吃力地眨着眼睛。

    “为什么?你明明可以打败他们的。”

    男人抿了下嘴唇,“还记得吗?淑芬,在酒馆的时候,我天天都嚷着说,要成为了不起的战士。”他闭上了眼睛,嘴角淌着血水,轻声说道:“可要是连自己的朋友都保护不了,那又算什么了不起的战士呢?我曾经悄悄发过誓,你也好,九郎也好,只要我在,我就不会让你们受到任何伤害。”男人抖了下肩膀,沉黑的脸上滑落了一滴晶莹剔透的液体,“但看来,我还不够厉害呢……”随即他又释怀地笑道:“不过,若是以今天这样的方式死去,我觉得,我已经可以算是一名了不起的战士了。”

    风柔和地吹,周遭是一片喧嚣,但在霍布斯和淑芬的耳朵中听来却是寂静无声。

    这种寂静持续了一段时间……就好像,他们已经死了一样。

    但突然,淑芬握住霍布斯的手用力地掐了下他手掌的肉。

    “说什么蠢话呢!”她柔声喝道,“这样就不行了还想成为了不起的战士?”另一只手摸到了脚边的太刀。

    霍布斯轻松一笑,“你这女人,是真的不懂得我们做男人的幸苦。”也伸出手抓紧了自己的长刀。

    “准备好了吗?”

    “自然。”

    本来在那些奴隶商人们的眼中已经奄奄一息的两人突然同时站了起来,并且挥刀在空中划出了一道黑白相间的光圈,将靠近的几人统统割喉。

    “这……这怎么可能?”

    发号施令的那个奴隶商人被惊得连话都说不利索了,其他的奴隶商人也被吓到连连朝后退了几步。

    淑芬却笑道:“永远不要给一个受伤的剑客休息的时间。”

    霍布斯也笑道:“一根铁棒就想把我砸到失去战斗能力,你们也太天真了吧。”

    长刀和太刀和并又分开,一个圆弧之中钻出了一条黑色的蛟龙和一只炫彩的蝴蝶。

    蛟龙的攻击矫健而暴烈,蝴蝶的招式华丽而敏捷。

    淑芬和霍布斯使用的是完全不同的路数。

    可他们却像一对默契无间的老搭档一样,用刀在这些奴隶商人身上舞着一曲用利刃勾勒的华尔兹。

    空气里听不到背景音乐,但在霍布斯和淑芬的心间,真实地存在着这样一首歌。

    歌曲放映完毕,战斗也随着结束。

    淑芬收刀入鞘,霍布斯挺着长刀蹲坐于地上,周遭是一片尸横遍野。

    “结束了。”女剑客叹了口气。

    但事实证明她错了。

    “救命啊!霍布斯!淑芬!”

    九郎的声音从远处传来,他跟背包牛一起朝着这边疾驰而来,而在他身后跟着的,是比奴隶商人更多的饥饿强盗。

九郎能做到的事

    “交给你们了!霍布斯!淑芬!”九郎只留下了这句话,然后就钻进了屋子里,紧紧地闭上了大门。他蜷缩在门口,只听屋外一阵纷扰,刀剑碰撞的声音不断进入他的耳朵,在这之中,他甚至还听到鲜血喷洒的声音了,但他无法分清楚,这血,究竟是从霍布斯,淑芬身上流下来的,还是从饥饿强盗们身上洒出来的。

    “他们那么厉害,一定,没问题的吧……”九郎这样安慰着自己。

    记忆中,每次出去做生意,为了让自己全身而退,霍布斯都会主动要求留下来殿后,而每次,那个黑人矮子都至少可以活着跑回来,这样的事情重复发生,一次又一次的战斗也让霍布斯变得英勇;至于淑芬,霍布斯曾经对九郎说过,在他们相遇的那个酒吧里,比淑芬更强的剑客,是绝对找不到的。

    “他们肯定会赢的吧!”

    九郎这样想着。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屋外的打斗声也归于寂静。

    战斗,结束了吗?

    好像是这样。

    九郎将耳朵凑近门口,反复聆听了好几遍,才敢出声发问:

    “霍布斯!淑芬!听得到吗?”

    但并没有人回应他。

    他不敢想了。

    “霍布斯和淑芬,输了吗……”

    他此刻的心情极其的失落,但又保存着一丝希望。

    他觉得,有可能只是霍布斯和淑芬打败了那些强盗,而又觉得不过瘾,在他们逃窜的时候,又追了上去呢。

    当然,这个假设是否正确,得打开房门才能得到验证。

    可他不敢面对。

    因此,他的手握在门把手上,上下摇动了好几次,才敢真的将门打开。

    首先进入鼻腔的是一种无比浓郁很容易就让人觉得恶心的血腥味,紧接着他就看到了,在几具横七竖八胡乱散开的尸体中,有两张血肉模糊的脸,看服装可以辨认出来,那是霍布斯和淑芬。

    九郎崩溃了。

    但他还是颤抖着用手去试探了一下那两个人的呼吸。

    还好!他们还活着!

    这下九郎才冷静下来。

    那些饥饿强盗没有杀霍布斯和淑芬的理由,他们追杀九郎只是因为他们很饿了,所以他们的目标是背包牛!

    想到这里,九郎伸长脖子四处张望着,果然,背包牛已经不见了。

    “背包牛会死吗?”

    他不敢想,这是他所不能接受的。

    有了背包牛之后,无论是挖矿还是“晚上工作”都方便了许多,这也让三人的生活水平直线上升。

    一个人,他可以一直穷苦,但要穷苦的人历经富贵之后又重新回归穷苦,那种感觉是生不如死的。

    可就算他接受不了,他又能做些什么呢?

    他没有霍布斯和淑芬那样的好武艺,就算追上了那些强盗们,也绝对讨不到什么便宜,说不定还会丢了性命。

    就在他想要放弃营救背包牛的时候,一个声音在他脑海中响起:就算是你,也有能做到的事情啊。

    九郎突然灵机一动。

    对啊!虽然自己没有霍布斯和淑芬那样厉害的战斗能力,可通过这些天的货运经商,走过了那么多路,逃过了那么多强盗的劫掠之后,他自认没有可以跑得比他更快。

    而且,霍布斯有他没有的东西,他也有霍布斯没有的东西,那就是脑子。

    这样想着,顺着一路遗留下来的血迹,九郎成功地找到了那群饥饿强盗们。

    他们盘踞在一个峡谷里,在道路中央生气了一团火,背包牛被他们绑了起来,有一个长相奇丑的强盗正挥着刀对背包牛的肚子比划着,从口型看,他似乎是在询问同伴:“这样切怎么样……那这样切呢?”

    但现在背包牛的生死就在一线之间,来不及再注意这些东西。

    九郎从背后的背包里掏出了一个小钱袋,重重地抛了出去,砸向了那个挥刀的强盗。

    “妈的!哪个王八蛋干的!”强盗骂道,其他强盗的注意力也被九郎吸引了过来。

    很好,这正是九郎想要的。

    但仅仅这样,还远远不够,九郎十分清楚,此刻,对于这些饥饿强盗来说,他的吸引力是绝对没有背包牛大的。要想解救背包牛,他必须拿出一种让饥饿强盗们拒绝不了的诱惑。

    “行不更名,坐不改姓,寅九郎!”九郎冲着强盗们喊道,果然,那些强盗们根本就不在乎他,只是敷衍地骂了句:“你小子识相点,我们对你兴趣,快滚,不然杀了你。”

    九郎又掏出了一个钱袋,但这个和刚刚那个钱袋的分量可不一样,轻轻晃动一下,就能清晰地听到清脆的钱币碰撞声。

    “你们对我不感兴趣,那这八千块钱,你们感不感兴趣呀?”九郎轻笑。

    那些强盗们面面相觑,悄悄在心里打着算盘,估摸着背包牛和八千块钱哪个价值更大。

    九郎又冲他们嚷道:“八千块钱能买多少吃的,不用我来帮你们科普了吧。”

    这下那些强盗们的视线就完全从牛转到九郎身上来了。

    “杀了他!”为首的那人下令道。

    紧跟着就亲自站起身来挥着刀朝九郎冲了过来,其他的强盗也紧跟着他的步伐。

    一行人跟九郎一起上演了一场生死时速。

    这就是九郎的强项了,甚至他为了给这些饥饿强盗们制造一种能追上他的错觉,每用力跑几步,又刻意地将速度缓下来一点。

    走出峡谷,便是奥克兰之湾,而通过奥克兰之湾,就到达了斯塔克。

    神圣帝国的人都是典型的正义疯子,他们瞧不起违法犯罪,所以他们一定会帮助九郎对这些强盗执行正义的审判。将饥饿强盗们引到斯塔克,然后借助斯塔克守卫的剑杀死他们,这就是九郎的计划了。

    夜色渐晚,斯塔克城也渐渐浮现在九郎的眼中。

    此刻,九郎的计划几乎已经暴露无遗了。但人在对一个东西极度执着的时候,是很难去细细思考它带给自己的危险的。所以那些饥饿强盗们几乎想都没想,就挥着刀刃闯入了斯塔克城内。

    警报响起。

    九郎通过另一个城门又折返回了峡谷,将牛抬回了根据地,并且他惊异的发现,抬着背包牛走路,居然可以很快地提升自己的力量!

    至于那些饥饿强盗们的结局,谁知道呢,可能,他们会被永远地留在斯塔克城中吧。

新朋友

    生活又恢复到了往日的平静,九郎的及时救助让霍布斯和淑芬的伤势也马上好了起来。但这段可怕的经历让九郎意识道,得换一种生活方式了。

    “我想去一趟斯昆。”

    九郎觉得,会造成这种情况完全是因为去斯塔克的路途太过遥远,如果是去斯昆的话,来回在一上午就能完成,也方便照应。

    虽然可能会被守卫发现然后再次抓进监狱里,但九郎还是义无反顾的出发了。他抱着一种侥幸的心理。

    或许,那些史克人已经忘记我了呢。

    他这样想着。除此之外,他还怀抱着另一份私心,那就是,他想要招收几个史克人作为同伴。这会给他的生活带来极大的便利。

    进入斯昆城首先要面对的就是城门守卫的搜查,但他们只顾着翻九郎的背包了,从而导致他们并没有发现其实九郎才是那个违禁品。

    而真正进入斯昆城后,九郎在监狱门口晃悠的时候,看那些监狱守卫们不屑一顾的表情,九郎才知道,这么多天过去以后,原来自己在他们眼中,已经不是违禁品了呀。

    这让九郎很开心,也让他的举止变得大手大脚了起来。

    他首先去到商店将牛背包里的矿石全都变为金钱,然后去到了斯昆城的小酒馆里。

    和初遇霍布斯还有淑芬的那个酒馆一样,这里聚集着各种各样不同服饰职业的人。

    九郎首先注意到的是一个裹着头巾的史克人。

    其他人都聚在一个桌子上喝酒,只有他孤零零的一个人,这让九郎对他产生了好奇,而且九郎觉得:说服一个没有朋友的人加入自己的团队,可比说服一些已经拥有了固定团队的人加入容易多了。

    于是九郎朝他走了过去,在他身旁坐下。

    让九郎出乎意料的是,那个史克男人主动为九郎斟上了一碗酒。

    “你有什么病?”

    这听上去绝对不是多么有礼貌的话,但那个史克男人的确是这样对九郎说的。

    九郎没有回答他,只觉得这个男人有些莫名其妙。

    这时对方才眯着眼睛重新将他审视了一遍,又胡乱说道:“噢!人类,你不是来看病的?”见九郎疑惑的表情,他又补充说:“好吧,抱歉,是我失礼了。其实,我是一名退休的战地医生,这里的人都知道我,因此,我看你主动坐过来,还以为你要找我看病呢。”他说着害羞地挠了挠头,又举起酒碗一饮而尽以此来掩盖自己的尴尬,但他似乎被酒给呛到了,咳嗽了好几声,反而让气氛变得更加尴尬了。他瞟了眼九郎看他的眼神,又连忙将视线缩了回去,终于忍不住了,对九郎说道:“所以你找我是要干嘛?我突然想起来……嗯,我可能还有点事儿,如果你……嗯,我是说,我可能得快走了。”

    九郎当然知道他是什么意思,通过观察,九郎知道,他是个容易害羞的男人,刚刚的相处让他觉得有些不自在,所以他想要逃跑了。于是九郎说:“也没什么,酒看你长得挺帅气的,想和你聊聊天。”

    男人的脸瞬间红了,但他刚刚从凳子上挪开了的屁股又坐了回来。他看起来有些喜上眉梢,但最后只是挠了挠头,微笑着说道:“我知道这并不是真心话。”

    但是不是真心话,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九郎的这句话,彻底填满了两人之间的隔阂。

    “你叫什么名字。”

    “the wall,你也可以叫我大墙。你呢?”

    “寅九郎。”

    他们相处得还算融洽。

    “所以你找我,究竟是为了什么事情?”大墙笑了笑,似乎又想到了刚刚九郎说他长得帅气,又腼腆地说:“我是说,你想和我这个帅气的男人聊些什么?”

    九郎很喜欢和这种开得起玩笑的人聊天,他觉得,团队中如果多了一个像大墙这样自恋又羞涩的史克战地医生也一定会很不错。于是他开门见山地说:

    “我想请你加入我的团队。”

    大墙托起了脸,“这是什么意思,嗯,我是说,你的团队,那是个什么团队?”没等九郎回答,大墙又自顾自地言语道:“我想提前跟你说好,我的确有加入某个团队的意向。”他的表情突然变得严肃了起来,“但我是个医生,我只会救善良的人,不会杀无辜的人,更不会成为一些歹徒流寇的同伙,如果你想叫我帮你作恶的话,还是尽早打消这个念头吧。”

    话止,他又重新审视了一遍九郎,似乎将九郎当成了坏人。

    但这也无可厚非,九郎两米多的身材,长相也并不友好,很难让人觉得他是什么善茬儿。他只好无奈地笑笑,“放心吧,不会让你做坏事的。”

    “那就行。”大墙抿了口酒,表情又回归了单纯,但这单纯中,又夹杂着一丝轻蔑,“不过,我想说,我并不会加入那种弱小的势力。你必须得拿出一定的实力来说服我。”

    听到这儿,九郎眉头轻微地向上皱了一下。他能够听出大墙话里的潜台词,实力嘛,还有什么能比钱更简单地展现出实力的东西吗?

    “所以得要多少的实力才能说服您呢?”

    大墙伸出了一只手,几根手指不断地变换着,从一到五,又从五到一,嘴里还不断念叨着什么,又摇了摇头,将另一只手也伸了出来,竖起了一根小拇指。

    “至少,嗯,我是说,六千,是最基本的。”

    “六千?”九郎重复了一遍这个数字,也在心里暗自盘算着。

    六千是一个什么概念?比背包牛还要贵,是两个淑芬的价格,可以买无数个霍布斯……眼前这个男人,真的值六千块吗?

    九郎叹息着,摸了摸腰间的钱袋。

    眼皮一沉,咬着牙丢了出去,“六千就六千吧,跟我走。”

    但即将走出酒馆前的一刻。

    “等一下。”

    大墙突然叫住了九郎,他指向了酒馆一个角落的位置,九郎顺着大墙指的方向望过去,有一个史克女战士一个人坐在了那儿。她也不喝酒,也不说话,就安安静静地坐在那儿,像是在沉思什么。

    “带她一起走吧,我是说,我有点,放心不下她。”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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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时间晚七点介绍:
寅子是一名来自天津的主机游戏主播,直播时间为晚上七点开始。因为直播时太过于投入,经常出现将自己完全代入到游戏里的情况。天津时间晚七点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天津时间晚七点,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天津时间晚七点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