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景年淡(三)
存放尸体的仓库很冷,陈茵裹紧身上的大衣,她冷静的掀开盖在沈卿身上的白布,警官说,车祸发生时他的车子自燃并引发爆炸,他的脸烧的面目全非,皮肤腐烂发臭,她胃里的食物在翻滚,陈茵抓住旁边一个人的胳膊,一阵干呕。
“whatthereno problem,will arrange the funeral.”(如果没有什么问题,我们会安排火葬)警官对她说。
“oh.”陈茵面无表情,抬眼才发觉她握住的人是刚才的那位方先生。她放开他的胳膊。他长得文雅,黑色的西装穿在他身上并不死板,反而衬托他的挺拔。后来和他相处下来她才觉得当初觉得他“文雅”完全是她年少无知,因为现在照她看来,他其实就是个有文化的流氓,说白了就是只披着羊皮的大尾巴狼。
说起来连她自己都觉得讽刺,她和方景筠的相识是因为沈卿,相知也是因为沈卿。
她心里一直因为silva的死而留有阴影,然而无论是silva还是沈卿,他们都是直到死了也没有放掉她,她依旧终日的躲避沈卿的债主和上门寻事挑衅的silva生前的狐朋狗友。
警方整理好沈卿生前的遗物,因为联系不到他的家属,便打电话让她去取,她本不想再和沈卿有任何的牵连,那时她只当沈卿是个十足的骗子,她一遍遍的告诉自己他不可能与路淮琛有丝毫的瓜葛,但她始终还是说服不了自己的心,说到底还是她的心不够决然。
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早晨,她去警察局取回了他的遗物。
遗物不多,以书本和笔记为主,唯一的一件值钱物件是块怀表,银色的正圆形表盘,上面刻着精美的花纹,由一根细细的银链子系着,花纹雕刻的细致繁复,只可惜表针已经不走了。
她将它们整理好放在盒子里,丢置在出租屋的角落里,没多久她就淡忘了这件事,有一天在翻找字典的时候她无意间打翻了盒子,落了一地的信纸让她微怔。
她蹲下身子一张张拾起,用手轻轻拭掉灰尘,一页页清新飘逸力透纸背的字映入她的视线。
她起初只是随意的翻看,接着她忽然急急忙忙的翻到第一页,从新一字一字的看起来,这些信纸里有的是沈卿的日记,有的好像是他未来得及寄出的书信。这些纸张中,字里行间总有几个熟悉的名字落入她的眼睫,比如亓源,比如淮琛,再比如,路瑜笙……亓源是她爸爸,从小将她捧在手掌心里的男人,宠着惯着的生怕她不开心,想起往事她竟落了泪,原先她总以为经历的风风雨雨让她不再像从前那样敏感,其实只不过是她自己在自欺欺人罢了。
这些书信里频繁的出现一个女人的名字,路瑜笙。
她除了惊艳这个名字好听之外,心里更多的是触到这个名字后泛上的冷意。路瑜笙是谁她还是知道的,她在路淮琛的钱包里见过她的照片,单从照片上就能看出那时有限的摄影技术和冲洗照片的条件,即便这样,仍然遮盖不住她的惊世骇俗的妖冶和美丽,她身上看不到江南烟雨女子的温婉贤淑,取而代之的是放肆生长的灼热和恣意。
她这样的女子本就是世俗所捆绑不住的金丝雀,让她没曾想到的是,她居然弃沈卿于不顾,爱上她爸爸亓源……
难怪沈卿恨她爸爸,也怨恨她,这样看着一切就都解释的通了。早年茶馆里的说书人都喜欢将故事讲得一波三折,因为只有这样的故事才引人注目才吸引的了台下听众的心,但她此刻的心却不想让故事这样发展下去,她甚至逼迫自己闭上眼睛,她不敢再翻阅下面的内容。
她羡慕鸵鸟还可以将头埋进沙子里,但她不是鸵鸟。现实总有办法将她击败,她最终彻夜未眠看完了所有,她一边想着不要去看,一边又控制不了自己追根究底的心。
她将所有的书信焚烧殆尽,这也许就是所谓的毁尸灭迹,冬夜里密不透风的屋子里黑烟滚滚,呛得她脸通红,她推开窗户,汹涌的风瞬间涌入,她手里握着那块坏掉的怀表,像握着她支离破碎的命运。
她几次拿起电话,却不知该打给谁,她坐在床头唉唉叹了口气,她机械般的将怀表收拾好存放起来,像个失了灵魂的人麻木的躺在床上,趁着天还未亮她阖上眼,即使睡不着好歹她也曾休息过。
第二天,她像往常一样洗漱打扮正常的去上班,彼时她在central city一家服装店做店员。她的脸色差得很,脸颊带着不自然的红晕,她没有太在意。
地铁上多是像她这般年纪的年轻人,手里捧着一本书或者是一块三明治。她的眼睛里充满疲倦,好不容易熬到了下地铁,心里还在侥幸今天没有迟到。
一抬头就栽在一个温热的胸膛里,她还没回过神儿来,那人将她扶正,继而开口,“你总是这么不小心吗?”语气里透着点玩味。
她抬手揉了揉自己的额头,转瞬对上一双饱含兴味的丹凤眼,她扯扯唇角,算是打过招呼,她从未想过会再遇到方景筠,第一次的相识只不过是个意外,在对方的世界里惊鸿一瞥后就从此消失才是正确的命运安排。
“对不起先生,我刚才走得太匆忙了没注意眼前。”她道歉道。
方景筠凝视着眼前的她,她此时的礼貌客套与那日认尸时的淡然都极符合她的形象,他只道一句,“没事。”便眼看着她走远落下淡薄的背影。
到了店里,发现去的早的同事已经开始工作了,她换上工作服,开始整理昨天刚送到店里的衣服。眼睛有些昏花,她撑着墙壁缓了缓神儿。
店里同她关系较好的程一是个中国人,她也是店里唯一同她交好的人,陈茵总是很少说话,也很少同人交谈什么,程一与她不同,她在人群里总是活泼开朗的那一个。
程一来美国的时间比她要长许多,她在这家店里做店员的时间也很长,在店里的时候对她总比对别人要照顾得多一些,私下里与她交情甚好,“小茵,你没事吧?”程一担心的问。
陈茵摇摇头,“我休息一会儿就好了。”
正说着店里的客人找人询问衣服的情况,程一应了一声,对陈茵说,“你在这里休息着,有事喊我啊。”便笑脸相迎的跟顾客介绍衣服的情况。
陈茵抬手试了试自己的脸,滚烫的额头仿佛要在她的手掌上烙下印记,她去前台倒了一杯温水,握着杯子的手冰凉,杯口冒着氤氲的白气。
“能帮我挑一件合适的衬衣吗?”耳畔传来低哑温柔的声音。
她蓦然转身,他站在离她几步远的地方,干净的像个清濯不染尘土的谪仙。陈茵心里咂舌,他适才逆着阳光站在那里,阳光勾勒下的轮廓竟然让她一瞬看得失了魂。
“今天早上多谢你了。”她礼貌的说,她当时走的着急连个谢字都没有说。
“举手之劳。”他的眉眼带笑,薄薄的唇轻轻扬起。
“方先生的中文说的很好。”这句不是恭维的话,做笔录那天他说他从小在美国长大,她留意了几分,他从出生到成人都在这片以英语为母语的土地上生长,从英文中汲取的养分自然要比中文多,他的国语能说成这样应该是下了不少的功夫。
“你的英文也不错。”他浅笑,脸上的梨涡若隐若现。那日她在警察局里冷静沉着的对答让他印象颇深。他很好奇她经历了什么才淬炼出这样一副淡若浅薄的性子。
“你要选什么衣服?”寒暄过后,她进入正题。
“衬衣。”言简意赅。
她从衣服架子上挑出一件白色的衬衣,“这件衬衣采用的是扣角领的设计,体现美式衬衫的特点,带扣尖领上镶嵌柔软的装饰扣饰品,使领角有柔软的起伏效果……”她的头昏昏沉沉的,嘴里说出的话只是从大脑里机械的搬运出来,她有些神志恍惚。“这件衬衣不适合正式场合穿,更适合休闲和运动……”她眼前发黑,右手下意识的抓住立在身旁的衣服架子,她的头重重的落在右手上。
“陈小姐?”方景筠看她这般模样,试探的叫了一声她的名字。
程一刚送走顾客,一转身见陈茵的头枕在手臂上,她着急忙慌的跑过去,歉意的看了一眼方景筠,方景筠表示不碍事,她这才摇摇陈茵的手臂。
陈茵抬起昏沉的头,眼前程一的脸变得模糊,她抬手揉揉太阳穴,双腿没有力气软了下来,她刚抬步脚下不稳,身子硬生生的就撞在衣服架子上,程一连忙扶起她下坠的身子。
“小茵,今天你别上班了,一会儿我送你去医院挂点滴。”程一担心的说。
“我没事程一,我自己打车去就行。”陈茵牵动唇角露出一个单薄的笑。
“那怎么行,你一个人我怎么放心。”程一眉头紧皱着。
“我送她去医院吧,我上班的地方正好经过宾大医院。”方景筠看着虚弱的陈茵说,她怎么总是把自己搞的这么糟糕。
程一为难,这位先生和陈茵素无往来,就这样让他送陈茵去医院她总归有些不放心。
“好。”陈茵弱弱的应了一声。
(本章完)
第七章 遣情伤
淮琛:
距我离开南京离开你,已经过了一年多的时间了。你我曾拍照留念的照片,在我颠沛流离的搬家中早已磨灭,如今我留在身畔的与你的唯一合照,还是在四年前,我生日的时候在你身后偷拍下你的侧颜。我发现我慢慢忘记了你的模样,即使现在手里拿着照片,脑海里也实在勾画不出你的样子。
大概是我走的时间太久了,大概是我离开你太久了,所以上天才会惩处我记不清你,只记得苦痛的回忆。
我走时未留下只言片语,所以午夜梦魇缠绕时归途总会遇见你,你别在梦里对我笑了,也别牵我的手,别为我煮茶,别凝视我的眼睛,别让我早上醒时发现泪水沾湿了大片衣襟。这样我才能早些忘了你,早些过得快活释然些。
我在费城周边的lansdale小镇租了一间屋子,空间不算很大一个人住刚刚好。不过最让我头疼的是要每天花50min坐火车去center city 上班。你知道我总是很赖床,到这边这些习惯大多都被我改了去,我开始明白当我只身一人的时候,曾经的脾气、曾经的骄傲都会被碾压在这座城市的嘲讽之下。
我养了一只白色的折耳猫,我叫她chelsea。
chelsea是我的英文名字,是我在美国认识的一个朋友取的,他说,chelsea的意思是停泊的船,每次他见到我的时候,都觉得我像一只飘摇在无尽大海上的小船,背影迷茫又落寞的,不知归路在何处。
我来美国的时候是初夏,不得不说费城的夏日比冬天要美上许多,湿润的空气舔舐城墙,绿草茵茵,没有料峭的寒风。但是白驹过隙间,它就匆匆换上了雪白的华衣,银装素裹的裘袍盖住纵横在它身上的斑驳奇异的彩色张扬的艺术纹身。
我不喜欢这里冬天的冷冽,但我喜欢它下雪时的片刻欢愉,我总在想我们还会不会再相遇,有时我偷偷的想,如果上帝肯原谅我的话,我想让他把你我的重逢安排在南京的一场盛世大雪中,天地万物都被风雪所侵蚀,街头唯独站着你我二人……每次想到这里我都不愿再想下面的情节,想来我自成人时就变得福气浅薄,无论是父亲锒铛入狱还是我在异国他乡颠沛流离,其实不过都是上天设下的一个局,我不过是棋盘里一枚暗淡的棋子,没有妄自揣测的权利。
我想了许久,才想通我们之间该如何作别,说到底你终是不会原谅我,我也曾未挂念着你会在他日久别重逢后给予我原谅,你我之间欠来欠去,究竟谁欠的多一点,谁念的多一点,是怎么也算不清的账,你知道我最不喜欢数学,所以这些评判还是交付上天来计算吧。
他日若是重逢了,不管那天落得是霜雪还是风雨,一句不爱了,抵得过千言万语的纠缠羁绊。
淮琛,你我之间总归是我先负了誓言,想来你我之事像一场梦,你路过我的世界惊艳我的年华,我就在梦里一直睡着,从未醒来。
12年春
淮琛:
转眼又是一年的光景,我顺着电影《十二猴子》的路线一步步欣赏这个充满艺术气息的城市。
在宾夕法尼亚大学的博物馆里我给你写这封信,第一次来这里时,我被博物馆里的藏品储蓄惊艳到,世界各地的展品在这里展示着,古老的博物馆像一只褪去华丽羽毛的老凤凰,盘踞于宾大遣倦的梳理毛羽。
费城的文艺不容置疑,城内的霸道蛮野也同样不可小觑,我慢慢的适应,慢慢接受这里的风气后,发现是我从前太大惊小怪了,这里170万的人里2%的人口是华人,谁不是都在这个蛮野的地方生活了下来嘛。
我偶尔会在电视上见到你的身影,你变了很多,身子消瘦了,眉眼里的凌厉褪去了不少,取而代之的是暖人的温色,我想你现在变成了国内大多数女孩的温心老契了,如此想着我的心口蛰伏的痛楚就清楚了几分,转念一想,你我之间的联系也好感情也罢,不知道断了多少个黑夜白日了,我在这里失神是为了什么,想来都是无厘头在作乱。
我是不常看你拍的戏的,有时打开电视自动播放了你的电影或是什么,我都急急忙忙的翻找到遥控器,然后换台。你站在舞台上的神情举止不像你,我害怕看到你伪装的面具一点点的融入你的骨血,最后与你融为一体。
所以我总是逃避,逃避舞台上熠熠生辉的你。
我知道你身上的光芒是聚光灯遮不住的,终有一日你夺目的光彩会世人的眼前尽显,但我不是世人,不过我于你算什么总归是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可我偏偏执着的认定我同你眼里的世人是不同的。你看,我就是这么自欺欺人。
费城连着几天都在下雪,地上的积雪厚了几层,我踩在光洁的雪地上,脚下发出“吱吱”的声响,我没有下雪打伞的习惯,所以雪花落在我的发梢,转瞬就变成晶莹的水滴。从来都没有人在雪天里牵起我的手,就如不会有人同我从此共白头。
那日,我遇到一个叫沈卿的男人,我猜不出你与他是否认识,但他将钱包里的照片递给我时,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襁褓里幼小的你。原来,我们一出生就认识过彼此了。
沈卿究竟是不是你的父亲我无从知晓,或许只是你叔叔辈的亲戚也说不定呢,但他却说他认识我爸爸。
我对他说不上是喜欢但也不至讨厌的地步,他来找我时多数是在外面赌输了钱,债主讨债时他便寻到我,我倒不是手里的闲钱花不了,只因那天他喝醉酒时胡乱言语的一句,你爸在监狱里活着全都仰仗着我。
我不知道这话是真是假,也不想去查证,后来给他的钱让他去还债,其实我的私心是替我爸爸去偿那些他永远也还不清的债孽。
昨夜我做梦了,梦见你站在飘扬的大雪中,眼里是氤氲的雾霭,眉峰像青黛远山。我看得甚是真切,还以为不是梦。我伸手去拉你的衣角,却抓不住也握不牢。
你在白雪霏霏里远去,与我隔着山隔着雾隔着海。
13年大雪弥漫
路先生:
你会介意我这样称呼你吗?写这封信的时候我刚刚参加完一场葬礼,葬礼上只有我一人出席,葬礼的主角与你有牵连。
我站在不太庄重的墓园里,放下手里的红玫瑰,艳丽的红不合时宜的出现在这里,像一抹涂得鲜艳的嘴唇。
我看着墓碑上的人,他带着金丝相框的圆框眼镜,唇角微微牵动,眉眼生的俊秀,像从书画里走出来的人。我看着他寡淡的眉毛出神,我母亲曾说,眉毛生的寡淡的人,情义少。但我却觉得他不是那样的人,他看上去像极了被情困玩弄于股掌之人。
看着年轻时的沈卿,我不得不承认你与他从眉眼到薄唇都环绕着几分若有若无的临摹之意,我也不得不逼迫自己接受你和他存在血缘关系的事实。
原谅我擅自作主没有通知你来出席,也请允许我代替你来送他离开,因为远在另一块大陆上的你已记不清他的模样,我不想揭开你愈合完全的伤疤。
我不想回国了,我想一直留在美国,留在费城这片荒芜寂寥的土地,这些天我过得恍恍惚惚,睡醒时睁开眼总觉得你坐在我床前的椅子上,伸手一碰却又搅碎了我的幻觉。
起来洗漱的时候,抬手摸了一手滚烫的泪,看着镜子里憔悴的自己,我仿佛觉得镜里的人不是我,她只是一个没有感情的躯壳。
我开始抽烟,朋友说我手指夹烟的姿势很熟稔,像是抽烟好多年一样。只有我知道我不喜欢烟味,不喜欢烟雾迷蒙遮住我的眼睛,让我看不清前路。
我辗转换了很多工作,从裁缝店到洗碗工再到服装店,这一切恍恍然的从我眼前飘过,好似我曾大梦一场,梦醒时,我还在南京的小巷里催着你给我拍照;梦醒时,我还时常抱怨南京太过于惆怅,像个小家碧玉的温婉姑娘,不懂得袖袍一挥恣意的散落一场盛世大雪。可我总也醒不过来,所以我便留在梦里数落岁月。
路先生,我做的梦太过冗长了,梦魇像虱子一般爬满我身上的锦衣华袍,纵使我用尽全力的想要抖落它们,却终于败给了它们的黏贴牢固。
费城教会了我很多东西,譬如我在这里遇到过许多人,形形**的,满怀爱情的,亦或是满怀失意的。
但从没有一个人像你一样,惊艳我的岁月,抢夺我的余生。
他们说,我像一团神秘的熊熊燃烧的烈火,在寒冷的费城里迷失了归途,我说,我本就没有什么归途,我的归途早已被我推开了,从此我只管踏上两不相见的归路就是了。
我们在各种悲喜交集处相遇,又在各种纷乱纠葛里走散。
最后在一场没有硝烟的战火里作别。
路先生,此生长毋相忘,长毋相思。
14年秋
(本章完)
第八章 春日旧
总有一种天气让人怀念。
上海的天气总带着似有若无的晴空万里,不似南京的烟雨蒙蒙。陈茵住惯了金陵,乍到上海反而有些怀念南京朦胧的天气了。
不过陈茵在上海住的还算尚好,公司将她的住行安排的很妥当。她住在绍兴路,这处街道既占了僻静这个词也包含寂静的韵味。
她走在行人稀少的马路上,身侧一会儿子是花园洋房,一会儿子是爬出墙头的一支红花。这条路总归是安静的,她脚下不经意踩着一片枯黄的叶,耳边就能听到吱嘎的声音。
是谁说的,任谁在绍兴路上走过一遭,都得染的一身的书香气。陈茵不觉得自己染上过书卷香,她只是觉得有些寂寞,这些寂寞是绍兴路给她的,也是她自己带给自己的。
有好事者曾测量过,绍兴路从东到西不过550步,她无聊时也试过,不过不是550步,而是559步,她想,也许那好事者是个男人,步子迈的大些,所以前后差了九步也是情有可原。
可这559步说出来不觉得多,但走起来却花了她不少的时间,而这些时间里只有她孤身一人,茕茕孑立。
她也曾途径上海滩的一代枭雄杜月笙的故居,“笙馆54”几个字没有她想象中的大气恢宏,字体平常的让人误以为这只是一间平常富人家的华丽住宅,如果历史不提,或许没人会将它与雷厉风行的杜月笙联系在一起。
而她最不想经过的一处却是那家有名的书店。汉源书店。
提起汉源书店,在绍兴路懂点艺术甚至不懂的都知道张国荣生前喜欢极了这里。陈茵既不懂艺术,也未在绍兴路久居,却也知道这个缘故。
哥哥的歌有几首她常听,她从不咬文嚼字的参透歌词的含义,只是听歌里唱的感情。她对哥哥不算是深情蚀骨的粉丝,但他的经历与故事,她多多少少是知道一些的。
从前她对艺术无感,但不至反感。如今依旧不至反感却略有抵触,未碰到还好,碰到了心有余悸是轻,噩梦连连应该算重吧。
费城不是被称作艺术之都吗。她不喜欢费城,所以也不待见艺术。
偏偏不巧的是,她每天出行都能路过这家书店,每次走到这里她总要加快脚步,屏气告诉自己:这里是中国,是上海,不是费城。
终有一日,她在这里被艺术之气萦绕的书店所牵绊,在这里驻了足,丢了魂儿。
书店在绍兴路27号,出售一些人文类和艺术类的书,对她来说这些是极枯燥无味的。但决心要进书店是因为她不想总是逃避,就算她不喜欢费城,但不可以因为费城而影响到她对其他事物的看法,她从小爱自由,讨厌被人牵制的感觉。
她抱着门里的世界说不定可以被她所接纳的想法,推开了这扇长满秘密的门。
她强压下心里的抵触与排斥,推开书店明亮的玻璃门。
她进门时先去的东厢房,屋子里满是充满西方情调的人文风格,她翻了翻几本书觉得无趣极了就退了出去。随后她走向那扇西厢房的门,推门迎面而来的便是清末民初的气息。
这间书店的设计者可谓独具匠心,放在清末民初那个苍老封建的年代,这应该叫做是中西合璧的产物才对。
她在西厢房里站了一会儿,出来时抬眼看到书架角落上有张照片,拾起来一看,原来是张国荣的写真照。
年代有些久远,照片角上有些泛黄,不难发现拍摄地点是在汉源。她抬起手,眯着眼睛,比对着照片从前拍摄的位置,将它对齐落地窗,再对着中央的那张沙发,照片上的沙发还是那时流行的红绿相间的大花纹,如今却以换做了以明亮的橙色为主的直条纹。
不过这些都不碍事,她静静的看着照片与现实的实物相连,慢慢形成一个平面,从她的角度看过去,仿佛那沙发上依旧坐着安静看书的哥哥。但终究不是的,在这家书店里,走过的是岁月,丢失的却是他。
“早已物是人非,拿着照片比量,只会徒增感伤。”身后一声温软的声音响起,仿佛吴侬软语在此刻响彻。
陈茵将手里的照片放在书架上,笑了,“依你高见?”
她转身望着身后说话的人,那人留着发梢微卷的短发,剪裁合身的碎花裙很衬她的皮肤。青眉如柳,眼含风情,好一副媚骨风情的皮囊。
“高见谈不上,斯人已去,怀念比不上忘却来的彻底。”
“我是念旧之人,怀念对我来说就是救赎。”她的眼睛像睡着的灵魂,开口说话时,倏地醒来变得鲜活迷人。
“找书要找这么久吗?”深沉熟悉的声音在她耳畔回响。她甚至来不及躲开,他就已经出现在她面前。
他身子清瘦了许多,下巴变得更尖了,唯独那双眼睛依旧深邃明亮,也许上帝真的是揉碎了一把星光撒在他的眼睛里,每次他望向她都像一束光照亮她的黑暗。
怀念对她是救赎,那他是什么。她念的旧都念在别处,他又被她放置在什么地方。
“淮琛。”景欢亲昵的挽上他的胳膊。
他微微颔首,目光从陈茵身上收回来落在景欢身上。“一会儿想去哪?”
“听说巨鹿路那边新开了一家西餐厅,我们去那里好不好。”
“好。”淡淡的一个字,听不出情绪。
她僵直着身子站在那里,眼看着景欢亲昵依偎在他的怀里,眼看着他面无表情的牵起她的手,眼看着他们从她的视线里消失。
他是有多厌恶她呢?她自己也不知道。
他对她只字未言,自始至终眼睛里只有旁人。这并不奇怪,那般美丽又懂风情的女子,试问哪个男子能甘愿错过,先离开的人是她,先放手的人是她,选择忘记的人是她,假装陌路的人也是她,她有什么资格来谴责他。
他的转身与离开一气呵成,他抬脚迈出的那一步不是走出汉源,而是走出她的全世界。他终于不爱她了,她不该怪他,也不该怨恨景欢,这一切不过是她自找的罢,怨不得别人。
温热的泪模糊了她的视线,一只温热的手掌捂住她的眼睛。掌心滚烫仿佛要灼伤她的眼瞳,光明被他挡了去,忽然跌入黑暗,让她下意识的伸手去拉开那只手,“与我说不喜欢在外人面前哭,你现在又在做什么,如果我不来,你就打算红着眼出去吗?”温暖熟悉的声音,听不出责骂,更多的是宠溺与爱怜。
“你这不是来了。”陈茵拿开他的手,接过他递来的白色手帕。眼睛重拾光明,让她误以为光明是从他身上而来,他身披明亮温暖她原本灰冷的心。
“若我不来,你打算怎么办?”方景筠看戏般问她。
“该怎么办就怎么办呗。”她一副破罐子破摔的样子,她知道如果方景筠耍无赖,她只要比他更无赖他就拿她没办法了。
“你倒是看得开,适才你眼看着那小子牵着别人的手,竟然无动于衷,这可一点都不像你的风格。”方景筠打趣的笑道。
“我能怎么办?我是上去撕头发还是扇耳光?”陈茵擦了擦眼角的泪,“就算我上前宣布我的主权,人家都不一定买账。”陈茵嗤笑。
看来她没什么事了,都能这样开自己的玩笑,方景筠悬着的心算是放下了一半。
“你的算盘打得可真精明。”方景筠揉揉她软软的头发,牵动唇角。
“小茵…”他顿住,眼睛攫住她的,过了良久才道,“你想过放下吗?”声音有些沙哑。
“怎么突然想起来问这个?”她有些措手不及,不知道该如何回答,方景筠像今天这样认真的样子她极少看到。
“随便问问,不过你的反应出乎我的意料。”他的眼睛里划过转瞬即逝的失落。她一瞬的犹豫被他捕捉在眼底,她还是没有放下他。
“你丫今天严肃的有点过头了。”陈茵斜睨他,咧嘴一笑。她佯装没有听懂他的问题和他说的话,以此来掩饰她心里的慌乱。
“你不喜欢我严肃?”方景筠故意板起脸来。
“喜欢,喜欢的不得了行了吧?”她与方景筠相处起来,气氛总是这么融洽,无论她说什么做什么他都支持,即便是说错了做错了在他眼里都不介意分毫。
他逆着光站在她面前,她看不清他眼睛里的情绪,她将手帕拍在他的胸膛上,假装潇洒实则慌乱的转身走在他的前面。
“走啦!”她笑着说。
方景筠笑笑,将滑落的手帕接住,大步走上前,在她之前帮她拉开书店的玻璃门,陈茵惊异的转头看他,他温和的笑,他此刻温暖的无以复加。
纵然你陪他走过山川海岛,穿过桐花万里,只要你想回头,想放弃前面走过的九十九步,我就在你身后站着,等你。
只要你回头,就能一眼望穿。
(本章完)
第九章 不知情
相较南京梧桐树的繁茂,上海街道的法国梧桐更显寥落,寂寞的像落了一身的疲倦和孤独。斑驳的光影从树叶的缝隙里偷偷钻出来,落在陈茵的发梢上带着隐约的光晕。
她走在上海寂静的街道上,从前的忙碌自她来到上海之后都烟消云散。无论是她在费城的逗留,还是与路淮琛的再次相遇,都如一场恍如隔世的梦境,她挥挥手就驱散了眼前的雾,此刻的上海比费城真实,亦抵得过南京的荒唐归途。
她出差的公司是总公司在上海的合作伙伴,总公司作为服装设计界的佼佼者,这家公司则是服装广告设计公司中出类拔萃的企业。说好听点,她是作为中间人前来学习,说得不好听便是,公司将冗员外派以提高公司内部的办事效率。这些在来上海之前她就知道了,但她万万没想到,路淮琛竟也在这儿。
“陈小姐,好久不见。”耳熟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却想不起是在哪里听过,她微微蹙眉,抬头对上那张精致,迷人的脸。
景欢被一众人拥簇着,身边的助理帮她拎包拿伞,排场虽大她脸上却没有一丝骄傲的气息,相反近看很亲切。
“好久不见。”陈茵礼貌的说。
“景小姐您和这位熟识吗?”景欢身边眼力劲儿尖的女人,讨好的问。陈茵记得她是经理的助手杰西,二十七八的年纪就坐到助理的位子,手上没两把刷子说出来都没人信,看来她的那两把刷子是拍马屁无疑了。
景欢身后的助理不悦的瞥了眼忽然插话的杰西,杰西知道自己说错了话,连忙捂嘴不做声。
“不算熟稔,但有过一面之缘。”景欢解释道。
陈茵的淡静出乎她的意料,她时而犀利,时而慌张,时而美丽迷人,时而失魂落魄,她见过她的几种不同,她总算知道路淮琛为何喜欢她。她有这么多的面孔,而她只有这一张看久就腻的脸。
换做是她,她大概也会选择她吧。
陈茵颔首算是默认。
“陈小姐在这里工作吗?”景欢问。
“嗯。”她答了一个字。
“以后工作上不乏会有接触,到时还请陈小姐多多指教。”景欢客套的寒暄。
“指教算不上,到时若我有不懂的地方还得请景小姐不吝赐教。”陈茵微微一笑。在客套寒暄上她向来做的很好。
这些年教会她的不止这些,逢场作戏这种事,任谁做习惯了,哪怕许久未上手也能信手拈来。
“景欢,八点半还有一个通告。”身后的助理提醒道。
景欢应了一声,随后与陈茵道了别,给她一种她们好像是认识了好久的老友的错觉。
到了办公室刚落座就听见有人议论,“路淮琛演的周先生太薄情了,欢小姐那么喜欢他,唉…”同事a感叹说。
“谁让欢小姐是个风尘女子呢?周先生出自世家大族不娶她也是人之常情啊。”同事b为路淮琛辩驳道。
男欢女爱的事情向来没有人能彻底说得清道得明,办公室里的信男善女却将谈论爱情当做正经的工作,终日里喋喋不休,数落完这个又去数落那个。也不知道这世上的男人女人到底那个是好的那个是不好的。
或许,在他们心里,只有他们是最好的,所以挑来拣去的觉得没人配得上自己。最后落得大龄剩女的地步,被父母逼着相亲才肯罢休。
陈茵对这些事情的兴趣面上心里都意兴阑珊,心里叹口气,拉开椅子坐下。
却听到同事电脑里传出的对话,“周秭归,你爱我吗?”
“一个男人彻底懂得一个女人的时候是不会爱她的,不过我不懂你。”
“可你也没说爱我。”
“女人太聪明不好,风尘女子聪明尤其不好。”
“……”半响,她道,“你会为我赴死吗?”
“不知道。”带着一丝迟疑说出口。
陈茵忽然想起她与路淮琛从前一起看《胭脂扣》时,阿楚问袁永定:你会不会为我自杀?
袁永定说,不会,你呢?
阿楚道,不会。
她也曾问路淮琛,你会为我赴死吗?
他那时薄唇衔着烟吞云吐雾,眉眼带着柔色,笑笑说,会,你呢?
她看着他说,我不知道。
他问,骗我一下都不肯?
……她不做声。
傻瓜,我怎么会舍得你为我死呢,护你周全这件事情我还做得到。他的眼睛亮如星辰,认真的样子让她放下所有戒备,在他身侧栖身。
她觉得《胭脂扣》里的如花为爱痴傻的可怜,但世间女子所追求的不是都一样滑稽么,谁也不愿到头来,便落叶归根,嫁予一个比她当时所订之标准低的男子。或许旁人愿意,但她是不愿的。
如花遇之十二少是这样,得不到便同归于尽,尽管他不情愿她还是强迫他做了,虽然最终的结果是不尽人意的。
这世上如十二少那般风度翩翩的男子终归是少数,写故事的人以人鬼殊途为结局自是有她的道理,越美丽的事物越不真实,是如花太傻亦或是太天真,竟私以为他是她的。
他终归不是她的。
“周先生如果喜欢周府他贤良淑德的正妻,欢小姐算是爱错了人,且自毁前程。”陈茵说了一句。
同事抬头诧异的望向她,她的黛眉舒展开,像孔雀理顺的一根羽毛,平整服帖。微卷的黑发带着光晕让人晕眩,白皙的皮肤衬得她愈发干净,有时同事乍一看她会觉得她美丽的让人移不开眼,她时常语出惊人,为人不娇作处事不张扬。
“周先生难不成会纳欢小姐为妾吗?”同事a道。欢小姐说到底只是个烟花巷的女人,就算她姿色出众,周先生难道还会舍弃大义忤逆他的父亲,非娶她进门不成。
“这要看周秭归怎么想了,是权势金钱于他重要还是海誓山盟更胜一筹。”陈茵打开电脑。
“我倒觉得周秭归无论怎样都会选欢小姐。”软软的声音很好听。
望向陈茵的一众目光转到说话人的身上,个子不算很高,穿白色衬衣陪蓝色洗的发白的牛仔裤,见她第一眼,陈茵第一反应想到了韩陌,但后来与她相处中,陈茵觉得她却与韩陌恰恰相反,无论是性格还是其他。
“何解?”陈茵问。她也认为周秭归选欢小姐是正确的,但在坐的半数以上的人怕是都持与她相反的意见。
“周秭归第一次见欢小姐是在玉楼春,欢漾也就是欢小姐当时唱的是《锁麟囊》……”
“他教我,收余恨,免娇嗔,且自新,改性情,休恋逝水…”她开口犹如黄鹂鸣音,将在坐所有的人的心思全部锁在她身上,唯独一人,起身走到她身旁,掠过她手里的折扇,接着她唱道,“苦海回身,早悟兰因。”
“先生原来是个戏迷。”欢漾说笑着抬头看他,他生得修长俊秀,她要抬头才能看到他的眼睛,他那双好看的眼里像是盛了一片深蓝的海,说起海,她是从未见过的,十四岁被卖到玉楼春,外面的世界都没怎么见过,更别谈看海了。
“听戏不多,谈不上是戏迷,不过你适才唱的是我最喜欢的一折。”
他声音温和听不出戾气,旁人都说周家的小儿子是周老爷的宝贝,留过洋喝过几年洋墨水,回国在商场上雷厉风行、叱咤风云。她原先琢磨着他应该满**语,一脸纵欲过度的疲倦。
今日亲眼所见,竟不料是这般的眉清目朗,温文尔雅。
“哦。”她应了一声。
弹琵琶的姊妹们早已收了琵琶散了去,今天本不是她的场,她只是来替交好的一个姊妹唱一折戏,说好的唱完姊妹就来,却没见她人影,她只好陪下去。这一桌子做了七八个男人,只有两三个穿着风骚的女人在搔首弄姿,常来玉楼春的张裕才也在桌上,此刻正说着不堪入耳的荤段子炒热气氛。
“张老板你老婆大病初愈你不在家里陪她,反而跑到我们这处,就不怕你那多事的公公禁了你的足。”欢漾懒懒的嗑着瓜子,瓜子皮落了一地。
张裕才虽说是个老板,但他的生意一大部分都来自他岳父,所以出来花天酒地总有个忌惮,生怕有一日惹怒了岳父自己落得身败名裂的地步,还好他老婆脾气不错,对他平时鸡毛蒜皮的小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没有带人回家就都装作不知道。
男人嘛,哪一只不爱偷腥,她想这一点,周秭归也不例外。
“别提那个老东西了,他闺女不就生个病吗?要老子天天在家里端屎端尿的前前后后伺候!”张裕才激动的唾沫星子横飞。
他怀里的女人在他胳膊上掐了一把撒娇的说,这是在桌上呢,说什么屎啊尿啊的,多不文雅。
张裕才赔笑的说,“对不住对不住。”桌子下的手顺势掐了一把怀里女人的大腿,滑腻的手感让他露出**的表情。
旁人倒也没在意,继续吃着喝着,侃侃而谈。
华灯初上,男人们被女人缠着拉到了厢房或是花园里。
最后,桌上只剩他与她。
她身上只着一件薄薄的白色裙衫,风吹过,她斟酒自饮,问道,“先生今晚要留在这儿?”
“不留。”他道。
过了没几天,他就遣人送来锦书一封,“…上面写的是‘我教你,收余恨,免娇嗔,且自新,改性情,休恋逝水,苦海脱身,早悟兰因,你愿否?’这句话没什么别的意思,就是字面意思,这不用我解释吧,他既曾说这样的话,定不会负她。他若是贪恋权势钱财惧怕流言蜚语之人,他便不会是周秭归。”
她的一番话让周围的人如梦大醒,陈茵托腮看着她,有点意思。
(本章完)
第十章 悟兰因
她自从来回国就习惯在公司吃午饭,中午到了饭点儿,她习惯去员工食堂吃饭,刚收拾好桌子上乱糟糟的资料,就听到走廊外面闹嚷嚷的声音,她不禁抬头去看。闹闹嚷嚷的也不知道是怎么了,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来了哪位明星,她握住资料的手猛地一怔,明星……难不成是他来了。
她闭上眼,将适才推进办公桌里的椅子又拉出来,落座正想打开电脑,手却被人按住,“小茵,总是这么埋头工作身体会吃不消的。”温柔的嗓音,温暖的掌心放在她的手背上,手背仿佛被捂出了汗珠。
她触电般抽出手,正欲起身抬头撞上那双狭长温润的眸子,她怦怦乱跳的心这才安定下来,缓了缓神儿,才问,“你怎么来了?”
“来接你吃饭。”他脸上带着温和的笑,把她从座椅上拉起来。
“我在公司食堂吃就行。”听着外面纷扰的人群散去的声音,她心里感叹方景筠是有多大的阵仗,弄出刚才这么大的动静。她知道什么事只要一和他沾了边就没了消停。
“我好不容易才从公司出来,这点儿面子你都不肯给我?”
“方大少爷还需要在我这里讨情面吗?”
方景筠身边一众的人巴结他都来不及,唯独在她这里常常吃瘪。
“听话,我的车就停在你们公司楼下。”他伸手理顺她的黑发,圆润的黑眸细细的凝视着她。
她听这话便着了急,跑到窗子旁往楼下看,果然他那辆保时捷rs赫然停在楼下,不乏有人围观讨论。她转身瞪了一眼方景筠,道,“你就不能低调点儿。”
难怪刚才外面这么嘈杂,明天全公司讨论的热点话题是“女白领被富豪包养,富豪开豪车接送”还是“美女小三成功上位夺得富豪欢心”?她在脑海里自动补脑画面,不禁汗颜。
“放心,我是来贵公司谈生意,顺便接你吃饭。”他安抚道。
陈茵半信半疑的睨了他一眼,“真的?”
“真的。”他认真回答。
看他这般样子她才稍微松了口气,拍了拍他的肩膀道,“这还差不多,既然是谈生意的谈完就回公司吧。”她微笑。
“看来你是不打算陪我吃饭了。”她打定了主意拒绝他,这一点表露无遗。
“是啊。”
“好吧,我说实话。”他突然收回玩世不恭的模样,“我爸妈来上海了。”他俯身在她耳边低声道。
她的手指抽动,伯父伯母来了。她抬头看他,他的样子不像是在开玩笑,但他们怎么会回国呢?
“你等我一下,我…”她不知道为什么要让他等,明明已经将所有的东西都收拾妥当了,但她还是想拖延一会儿,她的眼睛里闪过无措与慌乱,她不知道该如何面对方家伯父伯母,他们待她极好,从未厌嫌过她的过往,把她当做女儿般极尽宠爱。
她在心里叹了口气。
“走吧。”她声音羸弱,像风一吹就散开的薄弱气息。
上海虽带个“海”字,但在上海却找不见一片澄澈湛蓝的大海,上海的海往往夹杂着浑浊的黄泥,迎面打过来的浪都带着浑浊模糊,就像她此刻浑浊不堪的心。
车里的冷气开得十足,将炎炎夏日阻隔在车外,陈茵坐在副驾驶上,看着来往疾驰而过的车辆,开口道,“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办?”
他熟稔的掌控着方向盘,在国外他很少开车,出行都有司机接送,她原以为他是不会开车的,但此刻看来他将车技隐藏的很好,若不是回国她大概都不会知道他会开车。
“你想做什么,我遵从你的意见。”他的中文变得熟练起来,不像在美国时的生硬,变得像他一样温暖。
她的手交握着,歪头看着窗外,“暂时不离婚了吧。”她阖了眼,脑子里乱哄哄的,嗡嗡的声音在她耳朵里响个不停,不得不说,方伯父与伯母的出现动摇了她原本坚定的心,她遗落在美国那里柔软的心被唤醒,她本就没有选择的权利的。
方景筠没有说话,这时的结果是他所期盼的,也是他一手造成的,但他却并不觉得心里有丝毫的开心,他看着陈茵靠着座椅缓缓睡去。他关掉车里的音乐,将冷气开得小了一些。
微风习习,空气里是新鲜阳光的味道。
到了餐厅方景筠拉起她的手,她的手被他温暖的掌心握着,心里安定了许多。
他帮她点了牛排,牛排端上来时,他习惯性的拿过她的那份,她伸手阻拦,“景筠我自己切。”她喜欢吃牛排但却不怎么会用刀叉,在美国时他每每总要帮她切好。
“什么时候你跟我这么生分了?”他问。
听他这样说,她伸出的手放在那里也不是收回来也不是,她笑笑,缩回手,“没有,只是总要麻烦你不合适。”
“我不觉得麻烦。”
“我怕我习惯以后会改不回来。”
“你可以把我当做你的习惯,不必改。”他看她时的眼神从未变过,总带着光芒,不像淮琛总带着袅袅茫茫的烟霭。
她慌忙的躲过他的眼睛,电光火石间她却看到了另一个人,他戴着黑色的墨镜遮住了他大半张脸,却依旧遮不住他身上的光束,他穿着白色衬衣手臂上随意的搭着黑色的外套,另一只手握着一只纤细小巧的手,他与她隔得远,却不知他与身侧的佳人在聊些什么,唇角竟微微扬起,她转过头方景筠已经将切好的牛排推到她面前了。
“在看什么?”他问。
“没什么。”她低下头拿起银光粼粼的叉子。
方景筠没在继续问下去,他好像并未看到刚才的一幕,吃饭的时候同她聊些公司的趣事,她不得不承认方景筠是个合格的老公,是个完美的交谈者,却不是一个优秀的爱人。
她劝说过自己无数次,苦口婆心的,哀求强迫的,生拉硬拽的,却无法胁迫自己爱他。
对世上任何人她都可以说,问心无愧,唯独他,她只得说,问心有愧。
“下午有什么安排?”方景筠停下手里的叉子。
“上班啊,我每天除了上班还能干什么。”陈茵咽下牛排,拿起杯子喝了一口水,刚才吃的急有些噎着了。
“我帮你请过假了,忘了跟你说。”方景筠放下叉子,拿起纸巾擦了擦唇角。
“啊?!”陈茵惊讶,鬼都知道这家公司轻易不好请假,方景筠一定又是动用了他的什么不正经关系,“你干嘛给我请假啊?”陈茵撇撇嘴。
“当然是有事找你。”他振振有词的说。
在陈茵眼里他此刻就是一只大尾巴狼,不知道又安得什么心思呢。
“什么事?”陈茵吃着牛排眼睛都不带抬的问。
“工作上遇到一个客户是个加拿大华裔,和我一样最近才回国,听说他对上海的美食很感兴趣,我刚来上海一个月不到,想请夫人陪为夫走访民间寻味美食。”方景筠狡黠的微笑,眼睛里透着一股子玩味。
她知道她又被他算计了。
转念一想,也不是什么坏事,只是去吃美食,倒好像她占了他的便宜。她便应了下来。
方景筠总可以不费余力的推算出她的喜好包括小心思,她从刚开始的大惊小怪到现在的司空见惯,好像也只是过了几年的时间。
说话间侍者不知何时已走过来,侍者礼貌地说,“小姐,有桌客人说与您是熟人,想请您过去坐坐。”
她没有说话,方景筠礼貌地颔首,示意侍者离开。
“他来了,你想过去吗?”方景筠耐心的问。他其实知道路淮琛来了,并没有说破只是因为他知道路淮琛会出手,他果然没有猜错。
她盯着桌子上白色精湛的陶瓷盘子发呆,半响才摇摇头。
她去做什么,他心里还有一寸之地留给她吗?只怕那一寸之地不知填满了多少让人顾盼、流连忘返的佳人。到时站也不是,坐也不是,留也不是,去也不是。
她才不要自找麻烦。
“如果不想去我去帮你回绝了。”她眼里的烟波恍然,微颤的羽睫像落在他心头的枯叶,他想救活她垂死的心,唯怕她一心求死。
“好。”
“陈茵!”
她身后的怒吼,惊得她身子一颤,她咬唇面色霎时失了血色。她站起身对上他如火般烧灼的眸子。
景欢站在他身后轻轻拉他的袖子,示意他这是公众场合,不能乱来。
他扬手挥开景欢牵扯的小手,抿唇怒目而视。“你就这么不想见我?”
“你叫我我如何去见你。”她轻启朱唇,扫了一眼他身后的景欢,“我是去见你,还是去见你们?”
她的心里燃起了一簇簇的烈火,滚烫的舔舐她的伤口,劣迹斑斑的痂纷纷剥落,鲜血涌出。
景欢不敢做声,她从未见过如此失控的路淮琛,心惊肉跳的观这一场硝烟弥漫的战争。双方未持一兵一卒却已惊动千军万马,周身尸横遍野、血流成河。
方景筠亦未做声,他知道这些事情她应付的来,他遇到的陈茵自始至终就是千疮百孔的,这些伤痕都来自于面前这个男人,他也知道,如果她不解开这些结,永远也无法释怀,永远也无法重新接纳别人。
(本章完)
第十一章 莳花景
天变得很暗很暗,就像她的心头升起一大片阴霾,也像他们每次的相遇与对话。仿佛他们的见面除了互相折磨与伤害就再无其他了。
想到这里,她的眼睛也变得灰暗。
她的身体像丢了魂儿似得,一步一步的走向他,轻轻的抱住他僵硬温暖的身躯。头轻轻地靠在他的肩膀上,低声呢喃,“我在美国的时候幻想过无数次像这样拥抱你,想象你的怀抱是温暖的,或者霸道的,但没曾像是这样的,冷漠带着僵硬。你啊,忘掉我吧。你挂怀的念念不忘的不过是些腐朽残败的回忆,其实你已经不爱我了。”
说到这里,她变得哽咽,嗓子里像卡了鱼刺,什么也说不出来,她的身体凉极了,像一块寒冷彻骨的冰,她呼出的气息似乎也变得寒冷。她断断续续的说,“你想要的不过是我属于你的感觉,像你的车,你的房子,你的任何一件所有物。因为我一直拒绝,所以你的占有欲变得更加强烈,你别再靠近了……”我怕我会失控地再次爱上你。
“就这样,祝你幸福,祝我幸福。”他的气息充斥在她的四周,她带着眷恋不舍和决然放开他。
他却果断的拉住她的手腕,用力之大,她觉得自己的手腕都要被他握断。“我不会幸福,你也不会。”他的语气极冷,带着颓然,像是说了诅咒。
她背对着他,背影忧伤暗淡,“好啊,我宁愿不幸也不要再遇见你。路先生,我要和我先生离开了,请你放手。”
他的手紧握着她的手腕,丝毫没有放开的意思。拉着她迈开双腿要走。
“请你放开我!”她被迫跟上他的脚步,旁边的景筠似乎并不打算上前制止,也不知道是怎么了。
就这样被他拉着一直下了楼,走出餐厅,她还险些在楼梯上摔倒,他也不管不顾,粗暴的拉着她。
他的脸绷得很紧,脸色很差,只字未言。
陈茵甩来甩去也挣不脱他的桎梏,在大庭广众下大喊,“路淮琛你浑蛋,快点放开我!”
见他无动于衷,她一口咬在他的手腕上,握住她的手依旧纹丝不动,他像在抓住自己最重要的东西般决然。
他终于停下了脚步。
血腥在她口中蔓延,她的眼眶里眼泪打转,她忽然意识到,他是演员,而且是一个万众瞩目的演员,手腕上有伤痕对他只有坏处没有好处。
她终于妥协了,不再挣扎了。
“你这么讨厌我。”他艰难的开口,声音喑哑,眼睛里布着血丝。
“你要我怎么说你才会明白。”
“我不需要明白!”他的声音从胸腔里迸发,震彻她的耳膜。
“你只要告诉我,为什么离开?”
“没有为什么。”她轻描淡写。
“好。”他颓然的开口,近似恳求的语气,“如果我不问你为什么,你愿意重新回到我身边吗?”他是多么高傲的一个人,此刻放低自己的姿态来挽回她。
她不知所措,她从未预想到会出现现在的这种可能。
他放开她,低头嵌住她的视线。
“对不起。”她不敢再看他的眼睛,慌乱的低下头,却又撞上他手腕上那道狰狞的咬痕,血已凝固干结,却如此丑陋,像她千疮百孔的心。
“我知道了。”他的声音低沉里透着失落。
他转身离开的背影看得她眼睛发胀,他很少留给她背影,他说,离开的背影很寂寞,看的人会很难过。
从前都是他看着她离开,他说得没错,确实很难过,一种无法形容言说的难过。
她蹲在地上,埋头抱着双膝,放声大哭。
倾盆大雨落了下来,一滴滴的雨水落在她的头发上,又从发梢落下。
人人都在奔跑着躲雨,只有她站在雨里,任凭风吹雨打。
冰冷,渗透了她的骨血,她丢了魂儿般摇摇晃晃的走着,她恍惚觉得她身体里流淌的血或许真的是冷的吧,否则她怎么会这么冷血,想到这里她扯动嘴角牵动一抹讽刺的笑,像是在嘲讽她残破的灵魂。
她在滂沱的大雨里走了很久,回到家里已浑身湿透,她打着哆嗦换上睡衣,甚至没有冲个热水澡,头一沾枕头就沉沉的睡着了。
睡梦里她觉得自己很冷,像掉进了冰冻千尺的寒窟,冻得她喘不过气来,眼前多出一只手要拉她出来,她刚触到炽热的指尖,他就收了回去。
最后一根救命的稻草连带着最后一束光都熄灭,消失殆尽。
画面一转变成费城黑人死时狰狞的脸,头上身上都淌下很多血,一滴滴都落在她脸上,他干裂发紫的嘴唇一张一合的说着什么,她耳朵轰轰地响,头炸裂了般的疼。她梦见沈卿掐着她的脖子让她陪他下地狱……舞会那天穿的绿色裙子在燃燃大火里轰然燃尽。
她看见路淮琛扼住她的脖子,他的眼里身上都是伤痕,他像一只受伤的困兽,嘶吼着问她为什么要骗他。
她放弃挣扎,打算让窒息吞没她,耳边却又响起了熟悉的呼喊声,“陈茵,你快醒醒啊。”
有人在她耳边拼命的喊着她的名字,她听见杂乱的脚步声,杯子碰倒在地的声音,清晰的连水溅在地上的声都响彻耳边。她的双目紧闭,思绪变得缥缈,后来索性连声音也听不清。
她慢慢的沉入漆黑一片的深渊,天空上飘下大片大片的雪花,她身上积攒了一堆雪,她颤抖哆嗦的蜷缩成一团。
病房外小乔来回踱步,来来回回转了十几个来回,嘴里念念叨叨的数落陈茵,“你说她抽什么疯大雨天出去淋雨,非得弄得一身病才罢休啊!”
“要不是老娘今天给她打电话打不通,她死在家里也没人知道。”说着说着,眼泪就落了下来。
“丫怎么这么想不开…早知道为什么要回国。”
许佩之从椅子上起身,走到她身边拥她入怀,揉揉她软软的头发,“别担心,一定会没事的。”
“她出国的时候我都没这么害怕,你知道的……我很怕死,也很怕身边的人出事……”
“吉人自有天相。”
医生连夜安排给她做腰穿,抽取脑脊液。打麻醉的时候,病房里的她疼得哼了一声,明明还昏迷着,痛疼还是穿透了她的身体让她感受到了。她在外面听得揪心。送来结果是脑膜炎,她的腿几乎软了下去,幸好许佩之在一旁扶着。
她跑到别的病房里抱了三床被子又给她盖上,看着在病房里盖了四床被子的她还迷迷糊糊的说着冷,她眼里的泪刷的一下就落了下来。护士要用酒精给她擦身被她接了过来,她一触到她的身子就感受到滚烫。
她这辈子混迹各种场合,狐朋狗友交的数不胜数,交心的互相利用的也不计其数,唯独陈茵,是她认定的好朋友。
许佩之在天台抽烟,拨打了个电话,打了三遍都无人接听,第四遍响铃响了一半,他打算挂断的时候又被接起了。
“喂…”隔着手机他都听出微醺的醉意。
“她生病了。”他欲言又止,掐灭手里的烟,吐了口烟雾。
“哦…”他声音失落,电话那头有酒瓶碰撞的声音,“我知道了。”
暗红色的窗帘被风吹拂卷动,弯曲的弧度像民国女子头上烫着的时髦的卷发。风卷着雨水落入房间里,地上铺着柔软的羊毛地毯印着小片的雨水湿痕。
窗外的常青藤被雨敲打着发出的声音,拍打的声音像控制得当的乐曲伴奏搅乱他原本就乱得不成样子的心。
房间的灯未开,他的脸在黑暗里变得模糊。月光散落,隐约看到他眼角有晶莹的亮光。
风,孤独的吹。
他倒在地上酩酊大醉,他的脚边堆积着零零散散的酒瓶。白色的衬衣上染着红酒渍,他的唇上浸着酒红色。透着绝望与悲痛的气息,此刻他的孤独显露的淋漓尽致,可是却无人会察觉亦或是怜悯他,他在这幢空荡荡的别墅里醉生醉死也无人知晓。
她生病和他还有关系吗?她已经有了家庭,有一个很好的丈夫。
他看得出那个男人看她时,眼睛里流露出的是爱情。
所以她很爱他吗?所以才心甘情愿的离开他,对别人投怀送抱。
他没办法说服自己接受这个事实,他身心疲惫,身边无人可言语。
他将酒瓶摔出去砸在对面的镜子上,镜子和酒瓶同时支离破碎的散落一地,像他支离破碎满目疮痍的心。毫无征兆突如其然地就死掉了,他丝毫没有心理准备。
也许是喝了酒的缘故,他头痛欲裂,他抱住自己的头,痛哭起来,颤抖的双肩,无声的散发着他的脆弱。
他用了很多方法都无法挽回她,她的心不是死掉了,就是送给了别人。是她把心从他心房里拿出来时太用力,他才会感受到这种扯裂身心挫骨扬灰的痛苦,锥心刻骨永生难忘。
那一夜,她在病床上奄奄一息,舍掉所有思绪等待救赎。
那一夜,他在房间里醉死梦生,放弃所有思念苦等劫数。
(本章完)
第十二章 枕边梦
在“说走就走的旅行”还没有像现在一样变成社交网站上泛滥的名词前,陈茵就曾独自进行过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出发地:南京。
目的地:伦敦。
这次旅行之前她已经去过几次伦敦,伦敦没有《雾都孤儿》描述的有大片雾霭,它有很好的晴朗明日,有时也会下雨但不会像南京那样频繁,它像个浪荡不羁的小子,虽然玩性很大,但却也懂得敛住本心,毕竟心这种东西随便送人还是很亏的。
城市是这样,人也这样。
不知道网上是从哪天开始流行《搭车去德国》、《走路去纽约》、《骑车去拉萨》的文章的,还好陈茵那时还没受类似文章的荼毒,她买的机票独自坐飞机,飞往异国他乡。
未来得及告知父母,未留下只言片语,学校的假条上写的是“生病”两个字。
南京没有飞伦敦的航班,她只好转到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在上海停留一夜后飞往伦敦西斯罗机场,飞机落地时正好是下午三点五十。
她坚信小乔告诉她的话,在异国他乡,任何陌生人的搭讪都是有目的的。秉持着这个原则,她避开了伦敦街头打着免费拍照旗号,实则拍完后就问你要20英镑的米老鼠。用蹩脚的英语拒绝穿着警察制服就跟她要护照的法国人。在地铁上看中年老太太谎称钱包被偷实则趁乱窃取别人的钱财。
这世界上作恶的人有很多种,职业也分很多种,有些人迫于生计被迫的或自愿的去做一些错事,她不认同他们是正确的,但任何事情在未触及真相之前,你也不能确定你看在眼里的就是它最真实的一面,所以她不拆穿,只是回避。
这些事情,当她在美国时,父亲锒铛入狱,自己无依无靠,她重新拿起来思考,她犹豫不决,也许真的是她错了也说不定。
去伦敦的人无非有两种,一种是为了艺术,这种听起来就很高雅,第二种,则是经商,相比前者,后者似乎更加世俗。
不过她既不是第一种也不是第二种,她是二者之外的,漫无目的就来到了这里。
经典的地方总有它经典的理由,但生活再久也总能从“鲜为人知”的地方获得惊喜,她想这正是很多人热爱伦敦的原因之一。
她不爱看电影,不爱戏剧,更不喜欢博物馆。
看似与这座城格格不入,却又被它牵绊至此。
街头一直唱歌的那个英国男人,让她想起了《堕落天使》里的天使1号,他是个很懒惰的人,喜欢别人替他安排好一切,他总是孤独一人,忘了是几年前他曾花30美金和一个黑女人拍了一张合照,以后他都对别人说这是他老婆,照片上的男孩他只请他吃过冰激凌。
陈茵在那个英国男人脚下的背包里放了30英镑,没有和他合照,她觉得这样做很无聊。
她躲开游人如织的主街,在chiltern街上经营了一百多年的手工婚纱店门口停下脚步,落地窗前立着的模特身上穿着大红色的礼服,配上镶嵌珍珠、钻石和红宝石的花冠以及耳环,脖颈间挂着极长的三重珍珠项链。金色的丝线在礼服上绣出繁复的花纹,高贵雅致夺走她的视线。
这件礼服对绣工的要求一定极高,才能将金黄色与大红色结合的如此完美。想不到在英国这个崇尚白色浪漫的国度竟会遇到这样一件珍贵的艺术品,她很好奇是谁定做了这样一件华丽复古的礼服。
她一定是位很热爱传统风尚的姑娘吧,她的丈夫也一定很疼爱她,亲自找人为她定制这样一件独一无二的礼服。在他们一生中最重要的时刻,惊艳所有在场的来宾。
英国史的选修课上教授曾提过,英国的婚礼在很久以前,新娘是不流行穿白色婚纱的。事实上,那时几乎没有统一的婚服。
1559年,苏格兰女王玛丽斯图亚特在她第一次结婚的时候也穿着白色的婚纱。尽管在那个年代,这是法国皇后的丧服颜色,但她毫不忌讳,大胆的选用她喜欢的颜色。
后来白色就被标记上贞洁的含义,在此之前,蓝色代表的才是贞洁、虔诚、忠贞与圣母的意思。
但在很久之前英国曾和中国一样将红色作为女子出嫁的颜色,取下天空上最美的那一抹红霞放在新娘的婚服上。
她在橱窗前站了许久,才离开。
夜晚,泰晤士河里盛了一河的星光,河边有许多人在漫步,路边一对法国老年夫妇穿着体面,老太太绾了个髻,一头华发上插着一支红梅发簪,美丽又大方,她挽着老爷子的胳膊说笑着,老爷子不知道说了什么她笑着抬头望向他。
陈茵请他们给自己在泰晤河边拍了一张照片,她看着相机里的自己,笑得很灿烂,心想虽然是独自一人,但是她并不孤单啊。
告别了老夫妇,她打算再逛一会儿就回她订的酒店,毕竟女孩子晚上一个人在外面不安全。
泰晤士河边有很多牵手散步的情侣说说笑笑的,偶有绅士从路边卖花的摊位上买了一支廉价的红色玫瑰送给身边的小姐。小姐脸上笑意盈盈,告别时却转身将玫瑰丢进了垃圾桶。
她停在出售玫瑰花的摊位旁,用不太流利的英语与卖花的小姐交谈,最后,她买了一支白玫瑰送给自己。因为卖花的小姐说,白玫瑰是送给恋人的,她孤身一人,手里拿着白玫瑰,她的恋人就会找到她。
她是从来不相信缘分的,她从未有过心动的感觉,她有时恍惚觉得也许他不会来了,到了合适的年纪爸爸会给她参详一桩门当户对的亲事。在这之前他如果没有出现,她便不会让爸爸为难。
“attends.”(等一下)一个留着络腮胡子的男人抓住她的肩膀,说着她听不懂的语言,她知道这是法语,只不过不明白他在说什么。但她还是停下脚步,转身奇怪的看向他。
“小姐你好,我们正在拍一部微电影,想请你客串一个角色。”
还有人会说汉语,她转眸看向说话的人。中年的年纪,穿着黑色的t恤,笑起来眼角都露出些鱼尾纹,不过一点也不影响他的男性魅力。
“什么角色?”她问。她对拍戏没什么兴趣,不过新鲜事物对她的吸引力还是很大的。
男人大致跟她描述了一下她要饰演一个怎样的角色,她上下加起来只有三个镜头,而且每个镜头都很短,一闪而过的那种,不会耽误她很长时间。
她演的是亡国公主身边的一个婢女,国家在公主出嫁那一天灭亡,灭国之人正是公主的未婚夫,举国的将士对公主极为不满,都认为是她招来的亡国之灾,逼迫公主以死殉国,在公主被将士带走之前,公主的婢女冒死顶替了公主,与公主互换衣服,代替公主赴死。
镜头只有婢女劝说公主,婢女站在城墙上看着驸马兵临城下,以及纵深一跃时的怅然。
陈茵考虑了一下,觉得没什么不妥就答应了下来。
当她看到换衣间的那件戏服,猛地愣住,是她在chiltern街上看到的那件婚服,一模一样,她不可能记错。
她伸手抚上婚服,冰凉的绸料丝滑地在她掌心滑过,络腮胡子导演在外面一直催,他是个急性子的导演,看上去脾气也不太好。
不过那个中年男人说,络腮胡子说,这个角色只能她来扮演,因为她太美丽了,络腮胡子本想找个英国小姐来饰演,但在泰晤士河上她轻嗅玫瑰的那一刻,美得不可方物。他认定了这个角色非她莫属。这才有了刚才的一幕。
换上红色的婚服,在镜头下,平时大大咧咧的她变得很紧张,不知道为什么只要镜头一靠近她就觉得有种窒息感朝她压来。
“stop!stop!”络腮胡子气的不轻,直接摔了手里的杯子,跟中年男人说着什么,看得出他很生气,一直在拿报纸拍桌子。
陈茵站在那里进退都不是,过了一会儿,中年男人走过来问她,“你还能拍吗?”
“我…”她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刚才他说他对你的演技很失望,但是他不想放弃你,他是个很固执的导演,对自己选中的演员都抱有很大的信心,所以他让我来跟你说,他希望你可以再试试。”男人说的很诚恳,以至于她不知道该怎么拒绝。
“你等一下。”中年男人说。
他出去了一趟,回来的时候身后多了一个身材高瘦挺拔的男人,他戴着黑色的鸭舌帽,低头看着手机,一副慵懒洒脱的样子。
“淮琛,你来教一下她。”中年男人说着将他拉到陈茵面前。
“哦?”他收起手机,戏谑的俯身低下头凑近打量她。
他的脸色略显苍白,却是俊美绝俗,笑容里仿佛带了几分风流自赏的轻薄味道,藏在鸭舌帽下的那双深邃的眼睛倏地将她的目光吸了进去。
“我叫淮琛,‘憬彼淮夷,来献其琛’的淮琛。”他一开口便是惊艳,声音清悦,比得过安宁山间的泠泠泉水声。
(本章完)
第十三章 枕边痕
她咀嚼这个名字的韵味,心想取名字的人是存有怎样的温软情怀,怀着怎样殷切的期盼取下这般美好的名字。
“我叫淮琛……”这几个字逐渐放大声音,在她耳边重复……
陈茵躺在病床上,冰凉的手指攥紧被子,像抓住最后一根救命的稻草,黛眉紧蹙,面如白纸,唇无血色。
窗外晨光熹微,初阳照射进病房一缕单薄的阳光。
小乔从睡梦中惊醒,眼睛骤然睁大,眼前的陈茵衣衫沁湿,额头的汗珠淌下。她下意识的抓住陈茵的手,却被她手的温度吓到,冰凉的触感像一块寒冰。
她的额头依旧滚烫,高烧不退,她吓得心里一惊,她很害怕她就这样无情的离开这个世界。
“陈茵!陈茵!你别吓我啊!”她忽然疯了一般的大声喊她的名字,试图把她从睡梦里唤醒,她的手打颤,眼泪忽恍的落下来,“你醒醒好不好?我求求你……别再吓唬我了……”她的嗓子哑的严重,她蹲在病床前,拉着陈茵的手,放声大哭。
……
伦敦脏乱街角的一家酒吧依旧亮着浑浊不清的灯光,吧台旁的一张沙发上坐着一男一女。
酒吧的生意很冷清,门庭冷落,除了他们,再没有其他的客人。
“你都喜欢把女孩子约在这里的?”她摇晃着手里的玻璃杯,杯子里的红色液体像血液交织着灯光,颜色显得更加妖娆。
“怎么,你不喜欢?”在伦敦,他最喜欢的酒吧就是这一家,虽然表面看上去脏乱不堪,却不是什么鱼龙混杂的人都有的地方,他喜欢一个人来这里,这次不知道为什么把她带来了。
他背靠着沙发,将修长的双腿交叠搭在茶几上,从衬衣口袋里拿出烟,慵懒的将烟点燃,完全忽视墙上写的“禁止吸烟”的警示语言。
她伸手挡住他夹烟的手,“这里不能吸烟。”
“你不喜欢?”
他很喜欢问她喜欢或是不喜欢这个问题,从前、现在、将来一直是这样,她不知道他其实是因为很在意她的想法,所以才这样问,她不喜欢的事情他可以不去做。可是她从来不回答,她不说喜欢,也不说不喜欢。
“没有。”
他依旧掐灭了烟,将烟蒂丢在茶几上的烟灰缸里,其实常来的人都知道墙上“禁止吸烟”几个字不过是个摆设,不然为什么又要做在茶几上放一个烟灰缸这么多此一举的事情呢,他没有多费口舌的同她解释,他只看着她。
“你经常来这里?”
“偶尔会来。”
在陌生人面前她一直很拘谨,这里的陌生人包括第一次见面时的路淮琛,在她心里,他是一个很神秘的男人,即便第一次见面就让她莫名的想要接触了解他,她将自己的好奇心压制了下来,却无法拒绝他的邀请,因为归根到底她对他有好感,有种说不出的心动。
一直到后来,过了很久以后,她再拿出来他们第一次见面时的情景进行回味,年代久远的气味浓重却嗅不到那种怦然心动的情怀。
……
病房外面坐在长椅上的许佩之听到小乔的喊叫,立刻从长椅上上站起来,大步的走向病房,推开病房的门。
冷风贯穿,风里带着湿意。
“佩之。”小乔诺诺的叫了一声他的名字。
“陈茵一直高烧不退。”脸上挂着泪痕,楚楚可怜的模样他很少见过,虽然他们交往的时间不短,但她从未为了他这般动容,他想他们之间如果一定要有这样一天,一定是因为分手或者死亡。
后者的几率很小,前者,想来他与她都心知肚明。
他拉起坐在冰凉地面上的小乔,将她扶在椅子上,拍拍她的肩膀,安慰说,“别担心,我去找医生,你在这里照顾陈茵,我一会儿就回来。”
待她的情绪稍微平复了一些,他才离开去陈茵主治医生的办公室。
……
伦敦无雾,晴天更甚晴朗。
她经常去泰晤士河散步,经常看到路淮琛。他说,他马上要回南京上大学。
她想,不会这么巧,她也在南京上学。
她问他喜欢南京的天气吗?
他说,他更喜欢待在伦敦,南京的潮湿让他不习惯。
她喜欢和他在泰晤士河边并排行走,他总是很慵懒,有时会很轻浮。偶尔也会在白色的手帕里变出一朵红玫瑰送给她。
她觉得泰晤士河边的相遇像一场梦,等到回国后就会梦醒了。
……
阴暗的房间,酒红色的窗帘落在地板上,挡住了所有的光明。别墅的门铃一直在响,门外有女人的叫喊声,屋内却无人回应。
准确的说,屋内是一片死寂,寂静的像不曾有人在这里住过。
景欢迫于无奈只好报警,待警察找来撬锁的工匠把门锁撬开,她立刻冲了进去,连高跟鞋都没来得及脱。没注意脚下踩到乱丢的酒瓶,滑倒在地,胳膊擦破了皮,流了血也不在意,她站起来跑进他的房间。
拉开窗帘,鲜活的阳光照射进房间。
床上躺着颓然的路淮琛,西服领带被胡乱的扔在地上,他此刻像个孤独的孩子蜷缩在床上,身上的被子只盖了一角,被子的大部分掉落在地板上。
她的心一紧,蹲下身子拍拍他的肩膀,试探的叫了一声,“淮琛…”
他的眉头一蹙,睁开了布满血丝的眼睛,眼神从涣散变得深邃,他慵懒的从床上坐起来,从床头柜上拿起烟盒,取了一支烟点燃,才问,“你怎么来了?”他记得他从未给过她这间房子的钥匙。
“你看今天的新闻了吗?”她紧张的问,她此刻替他心急如焚,他却是一副毫不在意的样子,。
“什么新闻?”他看起来毫不知情也毫不担心。
“你的绯闻,现在你家周围到处都是狗仔。”他们躲在暗处等着看他的笑话。“你和那个女人到底是什么关系,她一而再再而三的搅乱你的生活,再这样下去,总有一天她会毁掉你的。”她苦口婆心的劝解。
“她不能来搅乱我的生活,难道你就可以吗?”他吐出烟圈,眯起眼睛,危险的气息充斥在房间之内。
景欢觉得房间的冷气,仿佛忽然被人开得很大,冻得她打了一个冷战。
“对不起我…太担心你了,所以……”
“我们什么时候熟稔到这种地步了。”他的话冷得像一把锋利的匕首,不给她留有任何余地。
他一句话便让她缄口不言,她确实和他算不上熟稔,连朋友之上这个关系都没有满足,她连为他担心的资格都没有吗。
“外面现在遍布着你和她分手的绯闻,传言说她是你的秘密情人,艾伦说如果你不想开新闻发布会,他会想其他的办法来解决这件事。”
“我知道了。”
他手指夹着烟的姿势很迷人,她也知道他是个玩弄情场的老手,但她还是不受控制的陷了下去,她明白在这个圈子里混,便注定了与所有人只能是逢场作戏,就是啊,哪来那么多的一生一世,可是她偏偏想要挣扎一下,赌一次,赌他的真心。
“艾伦说,你最近都不要再见她了,剩下的事情他会解决。”走到门口时她补充了一句,他正歪头看着窗外,不知道有没有听清。
她悄无声息的替他关好门,乱糟糟的房间遍地都是酒瓶子或者纸团,她蹲下去捡它们的时候,路淮琛推开了门走出来,瞥了一眼地上的她,说道,“不要捡了,下午会有钟点工来打扫。”
她这才从地上站起来,看着他的背影发呆,他落寞的样子让她有种从背后抱住他的冲动,她克制住了自己,深吸一口气告诉自己,总有一天她会抓住他。
他嘴里含着牙刷从洗手间出来的时候,她已经离开了,桌上的手机显示有未接来电,他拿起手机,一个陌生号码打得一连串的电话和一条短信。
“路淮琛,你马上来xx医院,你不来会后悔一辈子的!!!”
正在这时电话又响了,这次是许佩之打来的,他按了接通建,“喂。”
“路淮琛你快点来医院,陈茵…陈茵她……”电话那头的小乔泣不成声。
“她怎么了?”他的语气很平静,眉头却拧成一团。
“她高烧不退,医生也找不出原因,你快点来看看她吧。”小乔着急的一口气说完。
“我去看过她之后,她就会好吗?”他的口气带着明显的嘲讽,她昨天不是还摆出一副很坚强的样子吗?怎么?一会儿的功夫就倒下了,他的手指收紧攥着手机的手变得很冷。
“淮琛,”小乔试探的叫了一声他的名字,他以前不是这样的,怎么突然变得这样陌生。
“嘟……嘟……”电话挂断的声音。
小乔气得跳脚要摔手机,被身边的许佩之拦了下来,“你冷静一下!”许佩之攥住她冰凉的手。
“我怎么冷静?”她委屈的瘪嘴。
病床上的陈茵安静的像没了气息的布娃娃,她看着她一天比一天憔悴,比自己生病还要难受。
“我去和他谈,你在这里照顾陈茵,不要冲动,知道吗?”他低头问。
他的眼睛里柔色了然,她咬唇点点头。
(本章完)
第十四章 风乍起
花月镇春风,窗帘席卷着黑夜潮湿的气息,暗夜无声无息的吞噬了大地。房间里昏黄的灯光打在他消瘦的侧脸上,显得越发苍白虚弱。
银白的烟灰已结成长长的一串,带着零星的火星,倏地落在他纯白的衬衫上,他抬手弹掉衬衫上的烟灰,吐出白色如雾的烟圈。
他乌黑的眼睛混杂着湿润的光泽,同时带着疲倦的困乏。他慵懒的揉了揉头发,将烟摁在烟灰缸里按灭。
手机放在伸手就可以碰到的沙发上,微博消息一直来个不停,他早已习惯了。很多时候他还未点开前面一个人给他发的私信,一秒钟的时间就被后面的消息刷了上去。微博微信这类的网站对于他来说早已不是社交网站,而是早已演变成陌生人对他的轰炸平台。
他起身去厨房的冰箱里倒了一杯橙汁,这几天喝了很多酒,胃总是不合时宜的疼起来,拍戏时、吃饭时、睡觉时……很多时候,胃疼的疼痛感很强烈,医生给他开了胃痛药但他总是忘记吃,次数多了索性连胃痛药都找不到了。
他拿起手机,手机冰凉,他的手心一阵清凉,他喝了一口橙汁,打开微博页面,和往常一样没有变化。乌黑的眸子忽然变得很暗,仔细一看这次的话题绕来绕去始终绕不开除了他之外的另一个名字景欢……还有陈茵。
他立刻关了微博,打电话给艾伦。电话响了一声就被接起了,想来他早已做好了接他电话的准备了,说不定连应对他的说辞都已背的滚瓜烂熟了吧。想到这里他的唇角情不自禁的勾起一抹嘲讽的笑。
“喂。”电话对面的人很冷静,更加佐证了他的想法。
“哥认真思量的解决方案,就是用诋毁一个无辜女孩的方式来换取我的清白吗?”他不紧不慢的问。
“不然呢?”艾伦反问,“你打算怎么解决这些烂摊子?我早就警告过你离她远点!离她远点!你有听过我的话吗,出事了我能有什么办法?”电话那头的咆哮几乎要震碎他的耳膜。
“哥不是想出了办法,你有看过网上的舆论是如何评价她的吗?粗俗鄙陋谩骂不停的评论应该算是轻的了吧?想必现在应该已经有人冲到她的住处骚扰她的生活了。”网络暴力的可怕程度已经让圈里人对此唯恐避之不及,她此刻正面对着怎样的诋毁与指责他再清楚不过。
“我……”艾伦被他的话堵得哑口无言,“我没想这么多,我是你的经纪人,我的职责就是保证你的演艺事业照常发展,其他的我不管。”
“你有你的职责但我没有,明天我会召开记者发布会。”他淡淡的说。陈茵性子直胆子又大,一定忍不了那些找上门的粉丝疯言疯语的嘲讽咒骂,到时候对粉丝大打出手也说不定,如果他不在事态还能挽救的时候及时补救,事情会向更加恶劣的方向发展下去,这样只是徒增粉丝对她的仇视与愤怒,反而对她更不利。
“你说什么?”艾伦已经生气到想要掀翻旁边桌子的地步了,“我告诉你路淮琛…”
“嘟……”
艾伦话还未说完,电话就已经挂断了,气得他猛地将手机摔在地上,手机屏幕裂的支离破碎。
路淮琛洗完澡披了件白色舒软的浴袍,赤脚走在铺满红色地毯的地板上,脚下柔软。打开卧室的灯,灯光很亮,卧室立着一面很高的镜子,灯光打在他身上,像舞台上的聚光灯一样耀眼,镜子上他的映像和舞台上的他一样熠熠生辉,同样让人只一眼就难以忘怀,让人牵肠挂肚长夜难眠。
他还未来得及在床上躺下,门铃就被人按响了,他擦着乱蓬蓬的湿发出去开门。
“晚上好。”许佩之和往常一样痞笑着同他打招呼。
“来了。”他淡淡的说,客套的话都没说就转身向客厅走去。
许佩之关上门也去了客厅,路淮琛从冰箱里拿了两罐啤酒,一罐递给许佩之。
他倚着沙发,修长的双腿交叠着搭在沙发上,喝了口啤酒,才道,“来找我有什么事?”
许佩之笑,不愧是路淮琛,陈茵都病成那样了,而且外界到处充斥着对她不利的负面舆论,他却依然能在家里安然自若的生活,如果不是路淮琛,连他都会怀疑他到底爱不爱她。“也没什么事情,我来主要是要感谢你的。”
“感谢我?”路淮琛勾唇,显然这个理由不足以说服他。“我有什么可让你登门来谢的。”
“你没看新闻吗,你和景欢的恋情曝光对大众的冲击有多大你是不知道啊,《秦淮景》的收视率今天一路飙升,稳坐今年电视剧收视率榜单之首。”许佩之说着嘴角不禁上扬。
“是吗?”听他这样说路淮琛似乎并不惊讶,“可是《秦淮景》的收视率一路飙升和你有什么关系呢?这部片子的导演可不是你。”
许佩之这才露出了此行的真正目的,眼睛里闪现商人的狡诈,“我这不是还没说到点子上呢嘛,你急什么,我接了一部新戏想请你和景欢来出演,你看如何?”
“没兴趣。”他懒懒的拒绝,不留丝毫商量的余地。
“好了,不开玩笑了。”许佩之收起不正经,“你和她的事你打算怎么处理?据我所知,大众对陈茵的评价不高。”往好了说是评价不高,往坏处说简直是深恶痛绝。现实就是这样,明明她从头到尾并没有做错任何事,却还要承受大众的指责,背负莫须有的骂名。
“我会处理好的。”他从来都是这样一副宠辱不惊的表情,似乎天塌下来他也可以摆平一样。
他说得“处理好”是指明天的记者发布会吧,艾伦打不通他的电话,又和他吵过一番,拉不下脸来找他,最后只得打电话给他,正好小乔也让他来找路淮琛,他只好把这个和事老做实了。
“淮琛,听我一句劝,明天的记者发布会不能召开。”没有铺垫直奔主题,他明白淮琛召开记者发布会意味着什么,演员也好艺人也罢,在踏入这个圈子的那一刻,很多事情就不能再由自己做主了。
窗外的云彩在月亮旁边聚集,直至将月亮吞噬在它们之间。
“召开记者发布会不是在救她,你这样做只会把她毁灭地更加彻底。”许佩之趁热打铁,继续劝说。“我不知道你要和世人宣布什么或者是替她辩护和澄清什么,你要清楚你明天一旦召开了发布会,大众舆论不啻对她不利更会对你产生负面影响。圈里的年轻艺人大多数只肯接受狗仔曝他们的绯闻,面对隐婚或者另一半的时候往往一定要争执出个是非对错,谁都不甘示弱都不想承认自己的恋情,原因是什么我想你比我更清楚。”
他在娱乐圈待得时间要比淮琛再长个一年半载,差这一年半载的时间普通人眼里也许不算什么,但这可是娱乐圈啊,真正一直大红大紫的演员能有几个。多半的艺人红个一年半载就会过气被人们所遗忘。
所以,淮琛有今天是多么不容易他都看在眼里。世界上从来没有天才也没有被上帝宠爱的幸运儿,有的只是付出过心酸与汗水的人,他经历过怎样的挫折打击,也许只有他自己才知道。
景欢在圈内圈外人缘很好,同时圈粉女粉丝无数,这次与路淮琛一同参演《秦淮景》更加奠定了她与路淮琛在观众心中的cp感。艾伦这步棋走的有惊又险,还好最后的结果是有惊无险,只是苦了陈茵,无辜的背了骂名,也难怪淮琛想替她澄清,他对她用情至深,想必不想让她上娱乐圈的浑水。
但如若他召开记者发布会澄清此事,只会越描越黑,一旦处理不好反而会给陈茵招更多的黑。
“这件事情的后果不是她该承担的。”佩之说的他都想过,但是她现在不能没有他,他无法看着她被众人围攻而坐视不理,说白了还是他放不下她。他不能放任她在一个没有他的未知世界里独自生存。
“淮琛,我认识你这么多年,从未见你对一个女人如此上心,我不知道你们之间有什么误会,但是陈茵确实是个好女孩,有些事情还是早点解释清楚比较好,看得出她也还爱你。”
以他对淮琛的了解,从前的露水情缘是真的逢场作戏,他甚至会期待怎样的女人才能抓住他的心,他不多的一生一世会给予谁,但没曾想到他会用情至此,他替陈茵感到幸运的同时也在替她担心,当他这样从小到大就光芒万丈的人,有了心爱的人的时候,他最心爱的那个人一定免不了成为众人攻击的对象,哪怕稍微做错了一点点事情,大抵在世人的眼里也是不肯被原谅的,因为很少有人可以优秀到拥有他。
“有些事情不是想解释就可以解释清楚的。”就像有些人不是爱着就可以被上帝承认。
(本章完)
第十五章 定风波
他还真是沮丧啊,许佩之不禁莞尔,平常很少见他吃瘪的样子,但在感情这件事情上,他和陈茵两个人谁赢谁输都难成定数。
“你真的不打算见她?”直到现在她还在病房里昏迷不醒着,小乔因为家里的原因先搬回家住了,以后也只能抽空来医院探望她,他工作上也不空闲,所以更无暇分身去医院照顾她,她只身一人在上海无亲无故的,连看护她的护士都念叨着她家人怎么都不来照顾她,看着她孤零零的怪让人心疼的。
“她不想见我。”她最不想见的人应该就是他了吧,他一直带给她晦暗,没有快乐只有无止尽的痛苦。所以她才迫不及待想要逃离他,切断所有和他相关的记忆,将他抛弃在寒冷的冰窟里不管不问。
橘黄的灯光并没有看上去那么温暖,路淮琛疲倦的闭上眼睛。黑暗里是无数的记忆画面汹涌的在他脑海里播放。
“既然你不想去我也不强迫你,小乔那边我会跟她解释的。”他很了解淮琛的为人,他已经做了决定就一定有他道理,作为朋友他只要站在他这边就好。
他眼睛都没睁,懒懒的应了一声。许佩之叹了口气,无奈的摇头。
许佩之走之前嘱咐他再想想发布会的事情,他也只是淡淡的应付了两句。
天阴得厉害,天气预报说今晚有暴雨。
他把车子停在医院的地下停车场里,抬手压低头上的鸭舌帽,恰好盖住了俊美突出的五官。
深夜的医院安静得出奇,拉长的走廊上行人寥寥,尽头的长椅上坐着病患的家属焦急的病房外等待结果。
他推开陈茵的病房门,小乔给她订的单人病房,房间的灯是灭的,只有一丝灰暗的月光投进来。
他开了灯。房间瞬间变得明亮。
桌上摆放着水果篮,也不知道是谁探望时留下的,桌子上的花瓶里还有一束白色的百合花,她要是知道有人在她生病的时候送她百合花估计她又要吐槽一番,想到这里,他的唇角不自觉的上扬。
床上的人双眼紧闭着,嘴唇不像从前那般鲜艳反而是淡紫的颜色。脸色苍白的像一张白纸。他拉过床前的椅子坐下,伸手理顺她额前的碎发,她额头已经不烫了,他问过她的医生,医生说她的烧已经退了,但是一直昏迷而且也查不出昏迷的原因。
他将她的被子掖好,握起她露在被子外冰凉的手,只有她昏迷的时候她才会安静的和他相处吗?没有争吵没有憎恨,有的只有平静和安详,想到这里他的心口就隐隐作痛,像有无数的蛔虫在啃咬他的心脏。
他静静的坐在她身边,既没有说话也没有离开,坐了很久,久到她冰凉的手都被他捂热了。
“听佩之说你昏迷了很久,一直睡着就可以逃避掉现实吗?”他的声音低沉动人,在黑夜里更是像极了动听的乐章,“他……”
“他没来嘛?”不是说他待你极好,可为什么连生病他都没来探望照顾?想到这里他的手更紧地握住她的手。
她究竟遭受过什么,才变成如今的模样。
不管他说什么,回应他的只有平稳的呼吸和安静得诡异的气氛。
电话不合时宜的响了。他没看来电提示就接了起来,顺势起身到病房外打电话。
陈茵紧闭的双眼挣扎了一下,睁开眼睛刺目的灯光让她只能微眯起眼睛,她抬手挡住灯光,不料却摸到眼角的泪水。
他来过吗……她不确定。但她隐约听到了他的声音,又好像只是她在做梦。病房的门半开着,她掀开被子,赤脚下床走出病房,走廊的尽头是那个熟悉的身躯,尽管只是背影依旧让人着迷。她看得愣住,这也是梦吗?
他好像在同别人打电话,她隔得不算很近,只能隐约听到几个字,和几个断断续续的句子。
“明天我会召开记者发布会……你不必知道原因……”
“……”
“……我和你从来都没有什么关系……我喜欢谁是我自己的事情……”
虽然隔着一段距离,但仍然能感受到他的不悦,他疲倦的应付着电话里的人。
争吵声从那边传来。
她的头很疼,身子也很虚弱只能勉强撑着墙站立一会儿,脚下的地板冰凉,从脚心传递到她的身上,她扶着墙慢慢的走回病房,在床边的时候撞到了椅子,椅子与地板摩擦发出声音,还好声音不算太大,她小心的上床盖上被子看着天花板。
听到门外的脚步声她急忙闭上眼睛。他在她身旁坐下了,他习惯性的从上衣口袋里拿出烟,好像想到了什么又将烟放回去。
他重新摸了摸她的额头,确定不烫后才放下心来,他起身把房间的窗户关了一半,又折回来替她掖好被子。
他感觉她好像醒过来了,可能只是他的错觉吧,他这样安慰自己,她如果醒来知道他在这里一定又会和他争吵要他离开。
他和她的纠葛是时候结束了。刚才景欢打电话来,央求他明天不要召开发布会,让他想清楚后果。他做事从来都不是那种不计后果的人,这件事如果牵扯的只是他自己,他连辩驳都懒得声明,对他来说娱乐圈那点所谓的声誉于他根本毫无意义。
“你从回来就一直想和我撇清关系,这次终于遂了你的愿了,你赢了,我无法忘记你,你赢得很彻底,明天过后,在这个国度的所有人都会知道我们之间毫无瓜葛……”我再也不会打扰你的生活,这句话,他怎么也说不出口。
他垂着的头像极了一只斗败的狮子,床上的人依旧紧闭着双眼,她强忍住眼里的泪水,嗓子里像被人卡上一把铁锁,疼痛感刺疼着她身体上的每一个器官,心口彻骨的痛楚让她清醒的认识到这不是梦。
对不起,对不起,她心里一遍遍的重复这句话,他们之间做错事情的人是她,违背誓言的人是她,该遭受谴责的人是她……可是他却在替她背负着所有,他终于厌倦了这种生活了嘛?
他走后,房间里是他身上淡淡的烟草香,风吹过,烟草香也散了。
灯灭了,她再次坠入黑夜中,孤独的只身一人。
她失魂落魄的从床上坐起来,眼泪湿了半面脸,她没有撕心裂肺的痛哭,她的双手紧紧的抱住自己颤抖的身体,眼泪止不住的涌出,双手的冷汗浸湿了病号服。
她蜷缩在床上,脑子里一片混乱,她忽然好想念他,尽管他才走没过多久。她的嗓子干涩的难受,半个字都说不出来。她单手撑着床另一只手欲去拿桌子上的水杯,没曾想手心不稳杯子摔在了地上,碎的七零八落的,“”的一声,在她脑海里炸开。
病房的门忽然被推开,房间的灯被再次打开,刺眼的光让她闭上眼睛,当她再睁眼眼前的人让她微怔。
他西装革履,打得那条领带是她送他的那条,眼睛里的疲倦在看到她的那一刻被他掩盖掉。他看到她这般模样,先是一怔,随后立刻上前扶住她虚弱的不堪一击的身子。
他半响未说话,将她的枕头靠在她的背后,从桌上倒了一温杯水给她,才去收拾了地上的玻璃残渣。
“才几天没见,你就把自己搞成了这个样子。”语气里没有责骂,听得出的只有他的无奈和对她的心疼。
早知道她是今天的模样,那天他绝不会放任她跟他离开。
陈茵露出一抹苦笑,他总是这样,无论她犯了天大的错事,他给予她的永远是包容和安慰。
温水划过她的喉咙,温润了她的嗓子,温热的感觉在她身体里蔓延,她握着杯子的手也变得温暖起来。
他来了,她的心就变得安静了许多。那些压抑和悸动莫名地来又因他而去。
她断断续续的说了句话,“你……怎么来了?”
“为什么哭?”他拉开椅子坐下,他感觉得到她的身子还在微微的颤抖,除了那人来过,他实在想不出第二个原因。
“小茵。”他握住她的肩膀强迫她抬起头,她的眼睛里还挂着未落下的眼泪。他犹豫了,叹了口气,“如果你想拿回自由,我会放手。”如果这是她想要的,他会成全。
“对不起……”她低下头,垂下的碎发挡住了她的侧脸,看不出情绪。她又让他为难了,她总是这样。“帮我忘掉他吧。拜托你了。”
“好。”他把她身后的枕头放平,扶着她轻轻地靠在上面。伸手理顺她凌乱的头发,顺便擦干了她脸上未干的眼泪。
他总是这么体贴,让人在想要离开的时候舍不得,留下的时候又太内疚。
“现在,你要做的事就是照顾好自己。我公司还有事,先走了,明天再来看你。”他宠溺地摸了摸她的头发,露出与往常一样温和的笑容。
“嗯。”她应了一声,扯出一抹淡淡的笑。
从鬼门关走完这一遭让她安静了许多,毕竟不是每个人都这么好运,能从上帝已经写好的死亡名单上逃脱下来。
(本章完)
第十六章 意阑珊
昨夜算是未阖眼,她躺在床上百无聊赖。景筠大清早就走了,他公司事情多来看她一趟已是不易,走时却还一脸的抱歉,她实在过意不去。
他交代助理去给她买早餐,被她以小乔来看她的理由拒绝了。
小乔听说她醒了急匆匆的从家里开车赶过来,来了看到她安然无恙才松了口气。跟她斗了阵嘴皮子,知道她没吃早饭,又难得勤快的下去给她买早餐。
房门被大力的推开,小乔热的满头大汗嘴上还不忘嘀咕,“你病才刚好,我买了点清淡的,你凑合着吃点,我要知道你没吃早饭我就让刘姨煲个汤给你带过来了。”
“你先坐下歇歇吧。”陈茵从她手里接过早饭。
小乔倒了杯凉水一口全干了,看样子真是热坏了。六月的上海像个高温大熔炉,每天从空调房走到街道上就是一种折磨。
小乔扬扬唇,睨了陈茵一眼,“丫这次玩真的啊,我差点以为你醒不过来了。”
“瞧你那点儿出息。”她头靠在枕头上,手上拿着奶昔。牛油果奶昔,香草的味道溢出,让她恍然间仿佛回到了美国。
虽然她在美国住了五年,但是美国人的口味她还是欣赏不来,比如美国人对牛油果的喜爱常常被她吐槽给方景筠听,她认为牛油果这种油腻腻的东西,即使在世界上存在着也不应该有人喜爱才对。
“你看微博了吗?”小乔手指划着手机屏幕一边头也不抬的问。
“怎么了?”她的手机一直放在床边桌子的抽屉里没有拿出来。
“喏。”小乔把手机屏幕放在她眼前,“浙江多地出现蓝眼睛现象?”陈茵念出来。
“不是这个。”小乔收回手,刚才手点错了页面,她重新把手机凑到陈茵眼前。
……
路淮琛预计九点召开发布会,赫然在热搜榜,那个名字仿佛带着灼热烫伤了她的眼睛,她怔在那里,半句话也没说。
小乔对了对时间,“现在八点五十了。”这次她也不知道路淮琛打算做什么,陈茵生病的这段时间网上对他的恋情众说纷纭,最后是他的公司出面宣布他和景欢恋情。在这期间他似乎一直在扮演一个旁观者,对此事不闻不问,甚至任由网上的舆论尖锐的指向陈茵。
她认识的路淮琛从来都不会是这样一个漠然无情的人,即使他现在变成这样,也绝不会对陈茵这样。这次发布会的结果是什么他们都无从知晓,她找不出相信他的理由,但现在只能选择相信他。
“你生病的这段时间发生了不少事,等你病好了我再给你讲。”小乔注意到陈茵脸色的变化,她以为她大病一场一些事情会看淡不少,没曾想,她还是原来的模样,连心都未变改半分。
“现在就说吧,我想听。”她表现出来的淡然更让小乔吃惊,不是刻意的伪装,是发自内心的漠然。她和他之间的事情她越来越看不懂了。
“还是快吃饭吧一会儿饭都该凉了,等你病好了再说也不迟。”小乔脸上带着搪塞的笑容,她心里正想着自己怎么这么多事,真想一巴掌抽死自己,丫没事给她看热搜干什么,这不是没事找事吗!
陈茵没再说话,她心里翻江倒海了一阵子,脑子里忽然涌入昨夜他与电话那头的对话。
“明天我会召开记者发布会……你不必知道原因……”
“……”
“……我和你从来都没有什么关系……我喜欢谁是我自己的事情……”
以及让人心生疑惑的争吵以及他莫名的怒火。他是有喜欢的人了嘛?所以才不顾公司方面的反对也要召开发布会宣布这件事。是啊,他就是这样的人不是嘛?喜欢一个人就一定要全世界的人都知道,知道他爱她,非常非常地爱。
想到这里她的心毫无征兆痛起来,一阵痉挛的疼痛,让她不得不放下手里的饭,伸手按住胸口心脏的位置试图减轻那疼痛。
“陈茵你怎么了?没事吧?”小乔见状从椅子上跳起来上前扶住陈茵。
“没事。”陈茵扯出一抹苍白的笑。
小乔自然是不肯信她这句“没事”的。硬要出去找医生却被陈茵拦了下来,“我想看他的发布会。”
“什么?”小乔以为自己听错了,丫都这样了还念着他,她是真的心疼陈茵。
“我想看他的发布会。”她又重复了一遍。
小乔叹了口气,无奈的说,“你这又是何必呢?”
她这是何必,她也不知,大概是欠过的债总有要还的一日,她和他纠缠了这么久,到底是谁欠了谁,他们谁也说不清楚,既然说不清就不要去想了,欠下的债啊未还的情都让她一人承下来吧。
视频直播现场,只有记者在苦等却无人抱怨,因为谁都知道这次发布会的意义重大,能被邀请参加都已经是莫大的荣幸,还有什么资格在这里埋怨是非。
陈茵靠着背后的枕头,眼睛盯着手机屏幕,视线一刻也未转移。
终于,他在众人的拥簇下出现,犹如众星捧月般的光芒。一双桃花眼淡然不羁,高挺的鼻梁下,薄薄的唇轻轻扬起,既温和礼貌又疏远迷离。
记者把他团团围住,他看了一眼时间九点整。“开始吧。”淡淡开口。
“首先很感谢各位来参加这次记者发布会,这次发布会上我会对之前一些与我有关的新闻做出解释和说明。”
“淮琛!”一个好听的女声打断了他的话。镜头一转对向了说话的人。景欢一身长及脚腕的白色雪纺裙,裙子随着她疾步而飘摇,远看就像一片轻薄的羽毛。
发布会似乎出了点状况,却依旧在进行着。
他亦转头望向她,眼睛里波澜不起。“你怎么来了?”
景欢凝眉,走到他身边附在他耳边说了些什么,他的脸上没有丝毫的变化。透过屏幕陈茵甚至听到了他平稳的呼吸。
过了一会儿,发布会有条不紊的继续着,只不过出席这次发布会的人又增加了一个人罢了,后来被圆滑的记者说作是特别邀请的嘉宾。
“关于前几天我公司宣布的我和景欢小姐的恋情,我在此宣布……”空气在那一刻凝固。陈茵握着手机的手隐隐用力,掌心里是冷汗。“我与景欢小姐正在交往。”他的声音在她耳边回响,她变得麻木和机械,她只能静静地听从手机里传出他熟悉的声音。
明明已经决定要忘记他,那此刻痛彻心扉的痛苦又是为什么?她的心里有魔鬼在咆哮,原本就羸弱的身子软了半截,她轻轻的喘息着,镜头前的金童玉女正接受着所有人的祝福,这不是她一直期盼的结局吗?她到底在犹豫些什么……
“恋情原本就不该通过他人之口向大家传达,我想还是由我亲自对外宣布比较合适。”他慢条斯理的陈述着,她像一个旁观者,不。她此刻就是一个旁观者。
“谢谢大家这两天对我们的祝福。”景欢的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说完,镜头转向她和路淮琛紧握的双手。她的手被路淮琛的大手紧紧地握着。这一幕,在陈茵的眼里变得那么的刺目与嘲讽。
“另外,大家一直关心的陈小姐是我的好朋友。”说这句话时他脸上没有多余的表情,薄凉入骨的眼神像针一样扎在她的心口。“而且她现在已经结婚,家庭美满幸福,我们之间并不像外界所传述的那样,私底下我们的关系一直很好,但仅仅局限于朋友这层关系,希望大家不要再去探究她的生活……”
她关掉了视频页面,小乔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她,她没想到路淮琛会走这步棋,尽管这个解决办法对他们三人来说是最好的方式,但是这不像是他的风格,更像是有人刻意为之,假借他之口对外宣布看似没有任何纰漏的谎言。
“我没想到他会这样说……”小乔心虚的说,她想的是他一定会向外界澄清他与景欢的关系,面对身处众矢之的险境的陈茵他也一定不会放任不管,她赌的是他对陈茵的真心,事到如今她怎么也不会想到他会走这样的路数。
如果这真的是他本意为之,那陈茵于他又是什么?
“这样很好。”
她的声音很轻,落在地上都软软的,以至于小乔都没有听清,下意识的问出来,“什么?”
他所爱之人本就应该是和他一样,在舞台上闪闪发光的人,更何况她和他之间纵横着千千万万个不合适的理由。她不得不承认,景欢于他而言是最好的选择。
“陈茵,你别吓我。”小乔一脸担忧,陈茵好不容易才病好,千万别旧病没好又添新病才是。
“我没事。”陈茵笑,想让小乔不要太担心。
“小茵,你别总为别人着想,你有什么话就说出来,说出来就好了,我们大学的时候不是一直这样吗?”小乔一脸的担心。
正说着,陈茵手边的手机响了起来,她拾起电话,看到来电显示的名字愣了愣。
(本章完)
第十七章 缝酒香
面对发布会上记者的提问,路淮琛一一耐心的给予回答,在景欢遇到尖锐犀利的问题时他也会及时出现替她解围。在旁人眼里他们是人人艳羡的眷侣佳人,他亦是位合格体贴的男友。
这一天,这个被万千少女所爱慕的男子终于找到了为他所动的爱情。
“你可以不这样做。”车上冷飕飕的冷气舔过她裸露在外的皮肤。
陈茵结婚这件事,她也是几天前才知道。方景筠早上赶在发布会之前,让秘书打电话给艾伦,说如果艾伦执意要以伤害陈茵为代价来保护路淮琛,他会用他自己的方式来给众人一个更加满意的答复。
发布会上她告诉过淮琛可以不选择她,这是她自愿的。方景筠把话说得很绝,但这并不代表淮琛没有回旋的余地,她告诉他方景筠来过电话时,他没有丝毫的动摇,但当她说,“她说,希望由你来公布她的婚恋情况。”他眼睛里明显有一分动摇,旁人轻易不可捕捉的那一瞬间,为何偏偏会落到她的眼里?“她是陈小姐。”
他宣布的这么义无反顾,宣布的如此轰动,仿佛要天底下的人都知晓他的恋情才肯罢休。为的只是一人,他要他藏在心底的那人知晓,他已移情别恋他人。她的婚嫁没有错,弃他选择别人是正确的,日后也不必后悔。
“如果我今天仓促的决定对你造成了困扰我很抱歉。”他精致的侧脸上没有任何表情的变化,“日后我会找机会澄清这件事。”
每当他面对她的时候,他的情绪总是礼貌而又疏离,只有拍戏的时候他强烈的情感才会爆发出来,但她知道,那些情感并不是因为她。
“你没想过忘记她吗?”她问。她固执地想要知道他的想法。他对陈茵的感情究竟浓烈到何种地步,她迫切地想要知道答案。
“如果找到另一个伴侣也算忘记的话,我想我现在已经忘记了。”他扬起一抹如沐春风的笑,眼睛里不带任何难过的痕迹。
他总是这样云淡风轻,哪怕这段恋情只是一场作秀,他们冒着被揭露的风险来谈一场只有一方付出的感情。这些对他来说都不重要,她不知道在他眼里究竟什么是重要的,金钱、权势、地位、名誉甚至爱情,这些在他眼里都毫无意义。他正在拼命地挥霍他手中的这些在其他人眼里无比重要的东西。
她对他到底算什么,是伴侣?游戏?还是只是和他人较量的一场赌局的牺牲品?她不敢再往下想,她闭上眼睛,拼命的告诉自己,他现在已经是她的了,他现在属于她。
身边的手机一直响个不停,陈茵收拾好思绪,才接起电话。“喂。”
“老婆。”对面的方景筠撒娇的语气,弄得她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心情也变好了许多。
“怎么了?”脸上不自觉的挂着淡笑。
“听说你病好了,我下午公司没事,我过去接你出去逛街怎么样?”
陈茵想象得出对面他嘴角轻扬的模样,“好。”她应了下来。
接到这通电话的时候,她才明白淮琛为何一定要在自己恋情之后宣布她的婚恋,想必一定是方景筠的原因,为的只是她那句,“帮我忘掉他。”他用自己的方式,帮她理清她和淮琛乱七八糟的关系,又划清泾渭。从此,她与淮琛只会是陌路友人。
那些陈旧的、腐烂的、让人头皮发麻的回忆,只会埋在她一人心底。她与淮琛往后只会是平行线,再无交错才是。
“小茵,你没事了?”小乔小心翼翼的试探,刚才的事怎么说都是她不对,明知道路淮琛的发布会一定与陈茵有关,她还故意让她看到。
“本来就没事啊!”陈茵笑笑。小乔总是替她想很多,大学的时候是这样,现在还是这样。
“刚才的电话是方先生打来的吗?”
“嗯,下次你就说是我老公打来的吧。”陈茵开玩笑的说。
“有这么个有钱还有颜的老公是一种什么体验啊?”小乔长叹。
时间就在这样的玩闹中过去了。方景筠来接她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三点钟。
他难得今天没有穿西装,白色衬衣配黑色英伦九分裤是她称赞过的男生干净整洁的穿搭。他站在病房门口,阳光下的剪影俊美的不像话。
“收拾好了?”他挑挑眉,嘴唇轻扬,侧脸的酒窝就显现了出来。
陈茵身上是件白底藏青色条纹连衣裙,穿在她身上有种简约清新的味道。她放下手里的杂志,伸了个懒腰才从病床上下来,一边低头穿鞋子一边小声嘀咕,“你怎么现在才来啊,小乔都走了一阵子了,我一个人无聊了好久。”
“医生说你要静养几天才可以出院,是我这个不懂事的家属和医生沟通了半天,才帮你这个更不懂事的病人办好出院手续。”说着,唇角便扬起了笑容。
他见她半天没扣好鞋子上的扣子,便朝她走来,蹲下身子自然的从她手边拿过鞋子,轻松的帮她扣好了鞋子的扣子。
她的手僵在半空里,还没回过神儿来,就被他温暖的手掌牵了起来。
下午,医院的走廊还算热闹,有推着轮椅上的病人出去散步的,也有前来探望病人的,前面病房外几个六七岁的女孩,在病房外的长椅上坐着朝他们这边看来,笑着的、或者捂着脸说着什么。
经过那几个女孩子的时候,他们忽然被拦了下来,“哥哥,可以和你合张影吗?”一个大胆一点的女孩子试探的询问。
方景筠和往常一样温和的笑笑,“是打赌输了吗?”
“嗯。”女孩子点点头。
“合影可不行哦,旁边的这位姐姐会吃醋的。”他低头宠溺地看了一眼陈茵,“这样吧,哥哥请你们看电影,就算是你和同学打赌的回报。”
出了医院,陈茵才笑着问,“刚才怎么不答应合影?这么好的曝光机会浪费了多可惜呀!”她损人的功夫真是一点都没变,“要是合照了,小妹妹回家说不定会发微博,到时候转发量什么的一定高居不下。”她笑着看着他说,“这么好看的一张脸去当明星应该也不错。”说完她就后悔了,怎么说着说着就说到明星那里了,她怕他误会她拿他和路淮琛作比较。
“怎么能当明星呢?”他一如既往的温柔,“这张好看的脸可是肩负着,每天被你看到的次数不能小于被别的女人看到次数的使命。”他轻轻抱了抱她。
陈茵的脸微微发烫,嘴上依旧不饶人,揶揄道,“要是能把你这张脸换成美金我会更开心一点。”
方景筠放开她,突然笑了,“原来我光靠脸是得不到你的心的啊。”
“是啊是啊,除了脸还得有钱才行。”陈茵附和着说。
“钱才是最重要的吧?”方景筠笑。
陈茵笑而不语,朝他眨眨眼睛,大步的向前走去,身后的方景筠无奈的摇摇头跟上去。
方景筠充当她一天的导游,一路上嬉嬉笑笑打打闹闹,步行、公交、轮渡、地铁都坐了个遍,真是全方位体验了一次上海的交通。
一起拍了很多有趣、搞笑的照片,他很少看到陈茵的这一面,他看到的她大部分是灰色的、暗淡的,每次她都会去默默承受那些灰色和暗淡。别人如果不强行进入她的生活,她是不肯把那些灰暗分给别人分毫的,她总是自己去独自面对,独自承担。
“方景筠,快帮我拍照。”她的一句话让他回神儿,他笑着按下快门。
每每遇到美食她总是第一个冲上去,这次也不例外,“方景筠快来尝尝这个生煎包。”陈茵将夹生煎包的筷子伸到方景筠的嘴边,“小心烫。”她提醒道。
方景筠大口咬了一口生煎包果然被烫到了,那一瞬间的面部表情太过丰富,戳中了陈茵的笑点。她就这样一手拿着筷子,另一只手叉着腰在路边笑弯了腰,快要笑岔气了,才上前摸摸方景筠的头,“你怎么这么可爱。”
方景筠被她的笑容传染,宠溺的眼睛凝视着她,认真的说,“美女,你有东西掉了?”
“哪儿有?”陈茵低下头仔细的找掉的东西,转了一圈也没找到。
“你把我的心掉下来了,要不要拿上来?”方景筠一脸正经的问,脸上挂着宠溺的笑。
陈茵抬起头正对上他的眼睛,眼睛里的深情让她一眼望穿,她用双手比出一个心形放在他心脏的位置,“下次要看好你的心,不要再掉了。万一掉在别人那里,就不会这么轻易拿回来了。”
“想你了怎么办?”
“摸摸胸肌。”陈茵睨了他一眼,他今天这是怎么了,动不动就撩她,开各种好玩的玩笑,让她也分不清说出的话,哪句是玩笑哪句是真话。
“你知道我胸肌底下有什么吗?”方景筠一脸坏笑。
“胸肌底下不是心脏么?”
“不是。”他低头凑在她耳边柔声说,“是你。”
(本章完)
第十八章 叨叨令
吃喝玩乐了一整天,陈茵累得走不动了,便在路边的长椅上坐了下来。伸手把身边的方景筠也拉过来坐在她身边。
“累了吗?”方景筠揉揉她的头发,拍了拍自己的肩膀,示意她靠过来。刚才和她喝了点酒,她的酒量一直不怎么样,这会儿一定又困又累。
她确实是累了,也没扭捏就直接靠了过去。
“一会儿还想去哪儿?”他问。
“回家吧。”她打了个哈欠,伸手揉揉自己的脸想驱散困意。
“回谁的家?”方景筠玩味一笑,眼睛里是野狐狸般狡黠的灵光。
“当然是我家。”陈茵白了他一眼,听他的语气就知道他接下来的话对她不利,她立马换了个防备的眼神儿,霍地从他肩膀上抬起头,身子往旁边挪了挪,才问,“你该不会是想把我拐到酒店吧?”
方景筠笑,她绝对是他认识的人里面脑回路最清奇的女人。“我不会把你拐到酒店,不过你今晚确实不能回你家倒是真的。”
“为什么?”陈茵眼神疑惑,“不回家难道睡大街吗?”
“跟我一起去我住的地方。”他终于说出了答案,没再逗她。
“原来还是想带我去酒店。”陈茵翻了个白眼,“你不是回来以后一直住酒店吗?去你家不就等于去酒店?”她瞪他。
酒意上来了一点,和他争辩的时候也很可爱。他想。
“之前是有住在酒店里,因为我觉得住酒店比较方便。”他笑着耐心地和她解释,“不过,昨天我让秘书在这儿附近买了间公寓,打算在上海办公期间都住这里。”
“哦。”陈茵还处于很懵的状态,“不过这和我有什么关系?”不知道他哪根筋又搭错了,花钱在这个寸土寸金的地方买间用不太上的公寓。
“我妈明天来上海,来之前有打电话向我询问儿媳妇的近况,并威胁我要是没有照顾好你,我就死定了。”他用手做了一个割头的姿势并配合着翻了白眼,说完他朝她委屈的笑笑,“要是你婆婆知道我让你一个女人自己租房子住,而我每天住酒店,她非杀了我不可。”
“所以呢?”陈茵单手托腮看着方少爷这浮夸的演技,她知道方母的脾气,对她权当是亲生女儿来对待,对待方景筠则是能放养就放养了,基本是不管不问的。方景筠说得话她并没有怀疑,只是不知道方母这次来上海是要停留多久,她和方父不同,比起出国更喜欢在家里喝喝茶、插插花,出去和别的富家太太逛逛街讨论最新出的香奈儿。这次来上海显得有些反常。
“所以,只好委屈你和我这个纨绔子弟再合住一段日子了。”他眼睛里的诚恳看得实在让人不忍心拒绝。
“伯母这次来上海做什么?”陈茵试探的问。
方景筠邪佞一笑,脸凑近她说,“好像想抱孙子了,来督促我们。”
陈茵白了他一眼,用手往前推了他一把,“没点正行。”
他顺势抓住她的手,站在来低头笑着对她说,“要我背你吗?”
“不要,你还是节省体力回家好好做家务吧。”睨了他一眼,笑着站起身。
“遵命老婆!”方景筠煞有其事般朝她敬了个礼,把陈茵逗得笑弯了腰。
回到公寓后,她给租的房子的房东打电话退掉了房子。处理好之后,便懒懒地在沙发上躺着看电视。热播档的电视剧、综艺总和那人有些牵连,她总是不可避免的看见那张让人魂牵梦绕的脸。
换了很多台,也没找到一个喜欢的节目。
方景筠从厨房酒柜里取出一瓶红酒,出来时正看见躺在沙发上兴致不高的陈茵,苦恼的换着电视节目,他把红酒放在茶几上,拿过她手里的遥控器,按了开关键关掉了电视。
“看电影吗?听杰瑞说房间里有一台不错的投影仪。”他提议道。
“好啊。”反正也是无聊,看场电影听起来很不错。
“你在这里等我,我去拿两个酒杯。”他对陈茵笑了笑。
投影仪原来在他的卧室里,他的卧室很大,黑色和白色是主色调,中间的大床旁边是一个外形复古、容积看起来很大,抽屉很多的床头柜。黑色与米白色拼接的窗帘拉了一半,月光正好从没有窗帘遮瑕的那一边落进卧室。
他床上的抱枕还是和以前一样多,他从前在床上打游戏的时候,喜欢背后靠着抱枕。
陈茵抬头看着在一旁开投影仪的他,高大欣长的背影让人感到安心。“想看什么?”
他忽然转头笑着问她,她的眼神来不及收回,与他深情的目光撞了个满怀。她的心跳不自觉的漏掉了半拍,轻吸一口气平复心情,才开口道,“《楚门的世界》有吗?”
她不得不承认他身上的魅力足以让任何一个女人沦陷,只要他稍微用点心思,女人们都会为之着迷。这样优秀的男人,现在成为了她的丈夫,每一天每一刻都在为让她开心而费心思,但她却总是在逃避,说出去她还不知道要被多少女人骂。
可能是那天晚上她喝了很多红酒的原因,哭的稀里哗啦。
这部电影第一次看是和路淮琛一起。每一个镜头闪过的时候,都像是在播放他们的回忆。
当楚门说,“假如以后再也见不到你,那么祝你早安、午安、晚安。”的时候,她握着酒杯一直哭,身边的方景筠把她揽在怀里,下巴抵在她的头顶。
用极尽温柔的语气说,“天知道,我有太多太多有趣的事情,想要讲给你听。假如以后都见不到你……这个假设真的难倒我了。”他自嘲一笑,他实在想不出没有她的日子,自己会如何度过。
第二天早晨,陈茵眯着眼睛,用手挡住眼前刺眼的阳光,从床上爬起来。迷迷糊糊的伸了个懒腰,低头看到旁边位置浅浅的凹痕,才意识到昨晚自己好像喝醉了,后面的事情就记不清了。但是昨晚是和景筠睡在一起的吗?
她用手拍了拍头,怎么什么都记不起来了呢?正郁闷着桌子上的手机响了,一看来电提醒:方景筠。
她犹豫着要不要接,最后硬着头皮接起了电话,“喂。”
“刚睡醒吗?”他的声音像往常一样清濯悦耳。
“嗯。”她手里绞着一撮头发,不知道该说什么。“那个……我昨天晚上没说什么乱七八糟的话吧?”她小心翼翼的试探。
听到对面传来方景筠的笑声,她立马想找个地缝钻进去,不知道醉了之后又做出什么惊人的举动了。
胡话倒是没说,昨晚他抱她回她房间的时候,她打死都不干,一直吵着嚷着说这是她的房间,还错把他当成玩具熊,扯着他的耳朵问他为什么玩偶会动。最后他只好让她睡在他的房间,他正要去睡沙发,不料她又吵着要抱着玩具熊才睡觉。他无奈只好折回来,抱着她睡了一宿。
“你要记住,以后你不许和我以外的男人喝酒。”他霸道的说,昨晚幸好是他,若是别的男人不知道会做出什么样的事情来。
“那个……”她知道自己肯定又做了什么离奇的事情,想开口道歉。
“以后不能和别的男人喝酒,知道了吗?”他又问了一遍,不像是严肃的命令,更像是一个普通丈夫对妻子在乎的表现。
“知道了。”陈茵小声回答。
“早餐在桌上,牛奶记得热一下再喝。”他细心的叮嘱道。“我帮你在公司请了两天的假,你在家好好养病,要是无聊了打电话给我,我接你出去。”
一听请好了假,陈茵的心情大好,乖乖的说,“谢谢你啦大老板!”
“累着谁也不能累着我媳妇儿,你说是不是?”他又开始变得不正经起来。
陈茵跟他聊了几句就挂了电话,舒心的吃完早餐。闲着无聊便开始打扫家务,不得不说方景筠这个资本家还真是有钱,家里的房间多得不像话,陈茵打扫了老半天也没清扫完。
打扫了一上午,累得她直不起腰来,她去厨房洗了用完的碗筷,又想起来还有衣服没洗,自己实在累得不行,只好上网查了查附近比较近的干洗店。
将衣服送去干洗店后,心想已经出来了不如将菜一起买了,便去了附近的超市。方景筠还是比较喜欢西方的菜,他总是迁就着她,家里的菜大多是中餐,她想今天做点他喜欢的。
正挑着牛排,旁边开始有年轻人对她指手画脚,低声的窃窃私语谈论着什么,更有甚者拿出手机打算拍她。
“小姐,你好。”一个青年忽然对她说话,“请问你是陈茵小姐吗?”
她有点不知所措,尽量低下头不让手机拍到,“不好意思先生,你认错人了。”
“陈小姐,我是天弘杂志的记者,请问你对路淮琛和景欢的恋情有什么感想?”他的目光咄咄逼人。
“不好意思先生,你认错人了。”陈茵放下手中的牛排,冷静的说。
“陈小姐,您对于有网友评论您是插足他们之间的第三者的评论有什么想法?”青年记者上前询问。
她往后倒退着走,拿出手机拨通了方景筠的电话,不料撞在身后围观的人群身上,手机从手上滑落在地。
“陈小姐,请您发表一下您的看法?”
“陈小姐?”
“就是她呀,听说已经结婚了还跟路淮琛不清不白的,真不知道她怎么想的,这么不自爱。”围观的人越来越多,窃窃私语也开始变成了正大光明的谴责和辱骂。
“就是啊,她这种人说不定连老公都是勾引别人的。”
周身的冷嘲热讽通通朝她袭来,恶毒的言语瞬间万箭齐发,在她耳边炸裂。她弯腰去捡手机,却被身边的围观看热闹的人挤倒在地。
(本章完)
第十九章 旧事缠
周围看热闹的人居多,大部分是十七八岁的女生,也有几个二十几岁的男青年。超市的空间原本就不大,围观的人一多立刻就变得水泄不通。
手机掉在地上,屏幕另一面的方景筠此刻并不知道这里发生了什么,他的语气像往常一样温柔,“喂,老婆是打电话提醒我回家吃午饭吗?”
“……”
对面没有人回应,嘈杂的声音充斥在他耳边。
“现在她觉得自己还年轻,有资本插足别人的感情,等到将来别人插足她的感情的时候,她连抱怨的资格都没有,做什么事情前脑子都想想清楚,良心会不会一辈子受谴责。”
“真不知道他老公怎么想的,这种女人竟然还愿意娶回家。”
“喂?”电话那头的方景筠听出了不对劲,“小茵?你在听电话吗?”
“喂?你在哪儿?”对面的奚落嘲讽一句不漏的都落到了手机里,他眉头紧蹙。
“陈小姐,你可以发表一下你的意见吗?”青年男人还在不停地盘问。
陈茵捡起地上的手机,扶着墙站起来,抬起头看着青年记者说,冷静的说,“先生,你认错人了。如果你再纠缠下去,我会打电话报警。”
“陈小姐你说笑了,你的照片刊登在各大报刊上,我怎么会认错,再说即便是我认错了,现场着几十双眼睛也不可能一起看错吧。”青年记者显然软硬不吃。
双方就这样僵持着,不管青年记者提问什么问题,陈茵都沉默不语,她试过从人群中出去,但无奈看热闹的人无人肯让路。她就这样被围在众人中间,像动物园里被观赏的动物般,被人评头论足。
“陈小姐,听说你私下里和景欢的关系很好,是什么原因促使你去抢夺好友的男友?”
“够了!”一声怒喝。引得人群的目光纷纷投向向声音的源头。
阳光下的方景筠浑身散发着森然的气息,面容冷峻,陈茵竟然对他产生了几分陌生。
他从人群外走向她,走近她将她拉进他的怀里,他的怀抱像往常一样温暖,融化她不安的心情。
冷厉的眼睛划过在场的每一个人,最后落在青年记者身上,此刻的方景筠危险的让人不寒而栗。
“我身边这位是我的妻子,我像天底下每一个丈夫一样希望她可以幸福。上次的记者发布会我想是我的疏忽,解释的不够清楚。在这里我再次声明,我妻子和路先生只是朋友关系,私下里也只是普通朋友。”
“对于那些造谣我妻子插足别人恋情的人,我想说的是,她面对舆论一直保持沉默是因为不想让身边的人担心,但作为她的丈夫,面对这些污蔑和玷污我想我会做出必要的行动。对于造谣的人,绝不姑息!”他严声厉色的说,语气里警告的意味明显。
言毕,他牵起陈茵的手,带她脱离混乱的人群。
一路上,他们没有只言片语。
她很少见他为什么事情动怒,记忆里的他和煦如春风,让人很容易就平静下来。这样的怒火她还是第一次见。
回到家里,陈茵拖着疲倦的身子躺在沙发上,闭上眼睛脑海里是刚才喧杂的声讨与责骂。她颓然的叹了口气。
方景筠从卧室里拿了一条毯子,替她盖在身上,看着她的眼神儿有些愧疚。是他的疏忽才让她又深陷于水深火热中。
他转身要离开却被陈茵拉住,她睁开眼睛,歉意的看着他,开口道,“对不起……”
“今天的事……”她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你没有做错什么,所以不用跟我道歉。”他面如冠玉,温如春风,语气温和,“反倒是我今天赶去的不及时,才会让你被他们质问。”
“今天…其实没什么……”她逞强的说。这些事情本就是她自找的,她不想让他再为她劳神分心,本来公司的事情就很让他疲乏了。
“谢谢你。”他将她的手握在他的手心里,“谢谢你今天选择打电话给我,而不是一个人去面对。”他很感谢她这次选择依赖他,而不是自己独自去承受。
他坐在沙发上,将她揽在怀里,她的耳朵正好靠在他心脏的位置,听着他有节奏的心跳声,她心乱如麻的情绪平复了许多。
“不是说今天伯母要来上海,我们什么时候去机场接她?”她问。
“她早上就到了,我见你睡得熟就没叫醒你,她还是老样子,一下飞机就一直念叨你。”他说道。
听完他的回答,她腾地从他怀里挣脱坐起来,皱着眉头问他,“你早上怎么不叫醒我?我不去接伯母怎么行呢?”
他见她紧张的模样笑了起来,“你紧张什么,我妈这个人你又不是不知道,心疼你这个儿媳比心疼我这个儿子要多的多。她听我说你前两天生病了,还嚷着要来家里看你。”
“啊?”她惊讶,她病早就已经好了,怎么能让伯母来家里看她呢。
方景筠看出了她担忧,见捉弄成功了便说道,“我已经说服我妈,不让她来家里看你了。”他忽然促狭一笑,“不过,今晚我答应了她一起吃饭。”
陈茵扶额,揉揉太阳穴,“方景筠,这次又要背多少台词?”
她欲哭无泪,以前他们一起出席宴会之前,方景筠都会准备一大段的话让她背诵下来,说是为了以防万一,毕竟他们是假结婚,露馅了总归不好。所以每次出席宴会她都要头疼死。更何况这次是和方伯母一起吃饭,到时一些日常生活的问题,肯定会时不时在吃饭时谈论起来。想想她都要头疼死。
方景筠露出无害的笑容,“从我回国开始我们就一直聚少离多,你说要背多少?”
陈茵干脆直接倒在沙发上,这样背下去还不如杀了她。
虽然是这样说,在晚饭之前她还是背的差不多,在去餐厅的路上还一直和方景筠串口供。“你早上八点去公司,中午偶尔回家吃饭,晚上七点回家,有应酬的时候……晚上有应酬的时候说几点回家合适?”
方景筠想了想,说道,“十点吧,最晚午夜前。”不能再晚了,怕你午夜梦回噩梦惊醒时,会发现我不在你身边,所以我午夜前都会回家。
到了餐厅的时候,方母已经在预订的位置等候他们了。方景筠示意陈茵挽上自己的胳膊。
明明是方景筠的妈妈,远远看上去更像是他的姐姐,方母的皮肤和身材都保养的很好。她着了件白色印花长裙,简单的搭配尽显优雅高贵。
“小茵啊快过来坐。”方母热情地将陈茵拉到自己身边的座位上,嘘寒问暖的说个不停。
方景筠被晾在一旁,尴尬的咳嗽一声。方母才想起还有个人,脸上的笑意止不住,“景筠,你快坐下,让他们上菜吧,我点了几道小茵爱吃的菜。”
“妈眼里儿媳妇比我这个儿子宝贝多了。”方景筠装作吃醋的样子。
“你这个孩子,哪有跟自己媳妇争醋吃的。”方母瞪了眼自己总也长不大的儿子。
方景筠孩子般无害的笑笑说,“那也没你这样只宠儿媳不管儿子的妈啊。”
“好啦好啦,我这不是有些日子没见囡囡了嘛。”
方母没什么变化,还是和以前一样健谈,说起家常时陈茵偶尔说漏了嘴,方景筠也总能不留痕迹的圆过去。
她觉得有些事情上,她受过上天的眷顾,就像认识方景筠,同是遇到一个和她妈妈一样温柔的婆婆。方母在对待她的事情上,总是亲力亲为,明明是个被方父宠上天的女人,却怀着无比亲善的心情来照顾她。
“囡囡,你和景筠也不小了,没想好什么时候要个孩子?”方母试探的问。
“咳咳。”陈茵一块牛排没咽下去给呛着了,方景筠连忙把水杯递给她。“慢点吃,别噎着了。”
方伯母这次难不成真的是来抱孙子的?这次可真的难倒她了,她和景筠假结婚也有几年了,方父和方母都没有在生孩子方面给他们施加过压力。可能是外国人对于传宗接代这个观念不是很重视,他们在美国住了这么多年多少耳濡目染。但是她知道这不是长久的办法,毕竟方家就景筠一个儿子,若是真的不传宗接代,那方家的产业将来由谁来接手就成了难题。
喝了水总算咽了下去,她脸上带点红晕,许是刚才噎着时憋得。她正打算开口,不料却被方景筠抢先了。“妈,你也知道我生意忙。”方景筠将责任都推到自己身上。
“臭小子,生意归生意,不耽误这事啊。”方母恨铁不成钢的瞪了眼方景筠。
“我晚上应酬太多了,这事以后还是再说吧。”方景筠连哄带笑的把这个话题给绕了过去。
晚饭吃下来还算顺利,回到家里时陈茵累得躺在沙发上,大喊着,“方景筠,帮我倒杯水。”
方景筠宠溺的看了一眼沙发上的她,去厨房里倒了杯温水,才过来递给她。
“你妈今晚的话是认真的吗?”她忽然打起精神来问。
“你指的是哪句话?她晚上说得话多了。”他故意装作听不懂她话里的意思。
“别闹了。”陈茵摇摇他的手臂,“就是要孩子那个。”
他笑笑,“就算是认真的,你也不用当真的。”他答应过她这只是一场假结婚,他便会信守承诺,至于其他的,都要等到她真正开始接受他的时候再说。
(本章完)
第二十章 西风烛
身体恢复的差不多时,她便照常到公司上班了。刚进公司的大门,大厅里的人见到她,都热情地跟她打招呼,大部分是些平时见面都说不上半句话的人。她有些摸不着头脑,刚进办公室,就有同事告诉她经理找她。
她放下手里的东西,疑惑着进了经理的办公室,总经理的办公室比她想象的还要大很多。她进去时经理手里正拿着两杯咖啡朝她走过来。
经理是个三十出头的成熟青年,姓张,叫张漾。戴着金丝圆框眼镜,笑起来也带些商人的逐利,和他交谈时总让她有种在吃亏的感觉。不过她第一次见他时,觉得他比起精明的商人更像是热爱文艺的青年。相处下来发现他确实对文学颇有钻研,只不过比起赚钱,文学只算得上是他的业余爱好。
“经理,你找我。”她站在门口问道。
“过来坐。”他将咖啡放在茶几上,朝她招手示意她过去。
她坐在沙发上,心里略有些不自在,毕竟从进公司开始,今天的氛围就格外诡异。
他似乎看出她心里在想些什么,安抚的笑着说,“你不要担心,我今天找你来是有事情要拜托你。你这么紧张,倒让我也跟着紧张起来了。”
她不自然的笑笑,“听你这样一说我更紧张了,不过,你找我来是为的什么事?”
张漾往茶几上的咖啡里加了些糖递给她,才说道,“是这样,总公司最近推出了婚纱品牌,正在准备宣传广告的部分,指派我们这边设计广告婚纱。”他顿了顿继续说,“但是你也知道,我们这边主要的设计方向是男性服装,有婚纱设计经验的员工不多,我从里面选来选去,觉得你最合适。”
他一边说陈茵便想好了拒绝的说辞,正想开口,张漾又说道,“我看过你的简历,在美国时曾举办过婚纱设计的服装展,受邀请的嘉宾大多是业界的名人,听说他们对你的评价很高?”最后一句虽然是问句,但他心里已有明确的答案。他认定了眼前这个存在众多争议的女人,一定会在设计界大放光芒。
“那只是一场小型的服装展,您言过其实了。”他现在越是夸赞她,她就越不好推脱。
“不,是你过谦了。”张漾笑着说道。
透过镜片,张漾眼睛里商人的逐利光芒又开始闪烁起来,只要他一笑,陈茵就觉得自己在做亏本儿的买卖。他现在不是在恭维她,而是在推给她一个烫手的山芋。
“这件事情我经过深思熟虑,认为你是不二人选。当然,你这次出差的最终评定结果,也主要参考你这次的表现。”
她这下无话可说了,因为这次出差她确实没什么拿得出的成绩。张漾很会拿捏下属的软肋,这也是他之所以这么年纪轻轻就当上了这所公司的总经理的原因。
果然,她不能和商人打交道,特别是有文化的商人。普通商人的眼里可能只有利益,而张漾不但有利益,他还会让别人心甘情愿的为他的利益而付出努力。最后,他要做的就只有名利双收,坐收渔翁之利。
“谢谢张经理对我的肯定。”陈茵挤出看上去还算甜美的笑容,以此来表达她对张漾“看重她”的感谢。
“不不不,你应该总公司总公司对你的肯定,不负公司对你寄予的厚望。”现在又把一切责任都推卸给公司,让她于情于理都怪不到他的头上。此刻眼睛里闪过光的张漾,在她眼里像极了一只老奸巨猾的老狐狸。
自从接手了这项艰巨的设计工作,陈茵的生活又开始变得充实而疲惫。不过这样的日子她却过得很舒坦,人一旦忙碌,就容易暂时忘却一些事情。
就像她现在完全忘记了自己和那位路先生,共同生活在一个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的城市里,每天都有相遇的可能性。
她踮起脚来,伸手想要拿超市货物架上的凤梨罐头,凤梨罐头却被后面过来的人拿了下来,她皱眉转头看向后面没礼貌的人。
他戴着黑色的棒球帽,他还是一如从前,欣长秀致,眼睛里沉沉的雾霭让她恍惚失神。
他将凤梨罐头递给她,她没伸手接,他的手便一直悬在半空中。
“过得好吗?”他的声音清清淡淡的,却还带着些温存。
“嗯。”她回答。
“有时间一起吃个饭吗?”他的声音还是一如既往的好听,在她耳边环绕时,总能勾起一些美好的过往回忆。
“好。”
新闻发布会后,她也时常能看到他的身影,在商场的大屏幕上,在电视的热播剧上,在地铁站里的广告上……他好像从没离开过,但又真的在她生活里销声匿迹不留痕迹。
他做到了他的承诺,他对她的承诺一直都在认真的信守。
她在餐厅里选了个不起眼的位置,他摘下棒球帽放在桌上。那双深邃的眉眼暴露在日光下,显得格外夺目。
这样近距离的看,她才发觉他瘦了许多,身上似乎带着点颓然的味道。他伸出修长的手,往桌上的高脚杯里倒了些红酒,挑眉问她,“喝一点吗?”
“不了。”她礼貌的笑,想起那天在方景筠家喝醉的场景,她就打消了喝酒的念头。
“你从什么时候开始变得这么安静了?”从前只要他们在一起她就闹腾地不像话,不管何时何地,她总能在他耳边叽叽喳喳说个不停。像现在这样,只有他问她才肯回答,这般的惜字如金,倒真让他多了几分陌生。
“你近来还好吗?”她问。明明互相熟悉得不得了,见了面除了寒暄问好,再寻不出其他的话题。可是除了寒暄问好,他们还能谈论什么呢?
“一直很忙,拍戏、接广告、上节目 ……每天忙得不可开交。”他笑了,眼睛也跟着流露出和煦春风。
他这般眉清目朗的人,笑时,会让人感到从心底流出的暖意,难过时,也会牵动旁人心底潜藏的沉霭。
“别太累了。”她说道。
他是个忙起来便不顾及身体的人,他和她一样,觉得忙碌可以让人短暂性的忘记一些东西。但再怎样,她都不想他太过劳累。
疲倦的确可以麻痹人心,但长久的疲倦只是在过分的折磨自己。
“也别总是喝酒,要记得按时吃饭,不要总是工作,有空…有空可以陪景小姐一起出国度假什么的。”
她想嘱咐的事情还有很多,但是看着坐在对面的他,想说的话却说不出口。他是个生活很不规律的人,三餐如果没有人按时提醒,便会经常忘记。他的胃疼病不知好了没有,她从前一定要他随身带着胃疼的药,现在也不知他还有没有这个习惯。
“明明还是和以前一样的人,怎么突然就结了婚,成了别人的妻子。”他自言自语的说着,低着头,低落的情绪,让他此刻看上去像个被大人没收玩具的孩子,委屈却又无人可以诉说委屈。
她的心口闷得不行,呼吸都变得有些凝重。她忍住心中异样的心情,抬起头笑的无害,“是啊,我现在已经是结了婚的人了,所以路淮琛你也一定要幸福。”
说完这句话,她便没了下文,她看着失落的他,心里也跟着空落落的。其实她原本想说的是,我已经没有幸福的资格了,所以你一定要幸福。
可是她又怎么会知道,路淮琛这一生的幸福就是她,除了她,其他的任何女人都不会再让他觉得幸福。
他们和平地吃完了一顿饭。
她拒绝了路淮琛送她回家的提议,这样做是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也是出于她对方景筠的尊重,即使他们之间只是一场假结婚,她也想扮演好一个妻子的形象。哪怕这个形象在谎言面前脆弱的不堪一击。
回家的时候,方景筠还没下班,她把买好的菜放进厨房,又将家里换下的脏衣服放进洗衣机里。
然后去客厅给方景筠打了个电话,问他中午是否回家吃饭。他平时因为工作忙的缘故很少回家,但她每天做午饭前都会打电话问他是否回来。
她此刻正做着这世间每一位平凡妻子,每天要做的事情。在扮演妻子这个角色的时候,她总是很轻松的就上手。就像是说谎时,她也总能做得得心应手,将这场充斥着谎言的婚姻有条不紊的经营的让人真假难辨。
但她却总会在他进一步的试探时,忽然变得紧张。所以她总是很愧疚,如果换做是他真正的妻子,或许这些事对他来说才是真的幸福和温暖。
因而,他越是对她体贴,她就越想着怎样去偿还。
“中午吃什么?”电话那头的他问道。
“糖醋排骨,红烧鱼,蟹粉豆腐,乳腐扣肉,暂时就这些吧。”如果他不回家的话,她午饭通常糊弄着就吃过去了。一个人吃饭,总让人觉得食不知味,远不如两个人一起吃的美味。
“老婆,你在家做好菜,我一会儿就回。”电话那头的方景筠唇角上扬。
“知道了,开车慢点儿。”她嘱咐道。
平淡的日子虽然平淡,却有着让人为之着迷的特质。而她现在所拥有的平淡,说到底不过是上帝的一场施舍。
终有一日,他忽然动了取走这“平淡”的心思,她这小心翼翼呵护的平淡,就会化作她众多回忆里的一小部分,在时间的冲刷下,留下浅不易见的痕迹。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