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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欢薄     陌上逢却少年时txt下载     陌上逢却少年时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十六章 朱弦俏

    “啪!”一叠报纸摔在桌子上,“路淮琛,你给我解释解释这是怎么回事?”艾伦气的面色铁青。

    “电话不接,短信不回,就是为了这个女人嘛?!”

    烟圈缠绕他骨节分明的手指,路淮琛漫不经心地翻弄报纸,他跟她在操场逃跑的照片,他和她在服装店的亲昵举动,在别墅外给她披衣服,她挽着他参加生日宴……一条不差的都拍下来了,他还得谢谢拍照的人这么尽心尽力的帮他保留下这些回忆。唇角略勾,“报纸发出去了?”

    “废话,现在铺天盖地都是你和她的绯闻!!”艾伦气的直拍桌子。他怎么就招惹了路淮琛,前两天还提醒他收敛点收敛点,他就这种回应的态度,想起来他就气不打一处来。

    “这样不是很好嘛?现在所有人都知道我喜欢她。”路淮琛慢条斯理的说,一副旁人无可奈何他的模样。

    艾伦楞了一下,“你说什么?你喜欢她?!”艾伦的眼睛瞪得像个圆圆的球。

    “怎么?”路淮琛看着报纸里陈茵穿着那条墨绿色的裙子托腮坐在沙发上,目光停留在前台付账的他身上,她安静又乖顺的样子显得那样寂寞。“我喜欢她有什么不妥吗?”

    他将目光移到艾伦身上。艾伦被他看得头皮发麻,这家伙的占有欲还真是不是一般严重,艾伦不理解,就是个女人而已,值得为了她把自己的前途都搭进去吗?

    “你是个艺人,明星知道吗?和一个圈外人在一起如果不能保护好她,对你和她都没有好处。”

    “换成别人可能保护不了她,但我,一定会护她周全。”路淮琛淡淡的说。

    艾伦被他气得半死,反反复复的怎么说也没有用,始终撼动不了那个女人在路淮琛心里的地位,他就搞不懂了,前面四五年路淮琛在娱乐圈怎样吃苦打拼都过来了,现在栽在一个女人身上算怎么回事,“我这两天你先避避嫌,过两天召开记者发布会澄清这件事。”

    “怎么澄清?”

    路淮琛是铁了心要气死他不可,怎么澄清当然是跟那个女人划清关系了,他还想怎么澄清,难道打算宣布新恋情吗?!

    “路淮琛!”艾伦把桌上的报纸挥在地上,“你非要这样不可吗?”

    “不是非这样不可,是非她不可。”路淮琛把烟掐灭,眼神里的笃定不容置疑。

    艾伦摔门而去,这样的场景路淮琛熟悉多了,并不放在心上。艾伦的性子本来就暴躁,遇上事争吵是免不了的,有时候是因为新戏开拍的不顺利,有时候是关于他的绯闻,也有时候就是心情不好。

    开始时路淮琛还会和他吵,后来他干脆连吵都懒得吵了,说话堵住他的嘴,艾伦生气时一般会冲动的夺门而出,每当这个时候路淮琛只是笑笑,该干什么继续干什么,反正艾伦不会不管他的事情。

    晨光熹微时,剧组的工作人员准备工作已做的差不多了,导演在摄影机后喊,“action!”

    景欢躺在床上抽着烟,帷幔垂着,烟圈和白色的帷幔融为一体,她被烟呛着了,扶着床一阵咳嗽,捂脸摸了一手清泪。

    本就化得不精致的妆更花了,她下床趿了双木拖鞋,端坐在梳妆镜前,镜头慢慢拉长,她的背影寥落又孤独。

    “欢姐姐,欢姐姐!”一个小丫头匆匆推门进来,小丫头只有十三四岁的年纪,脸上的稚嫩还未褪去,她跑着上来脸憋得通红,瞧见她正木然的照着镜子,小丫头摇了摇她的身子,“周先生,周先生他……”

    “他怎么了?”景欢兀的转身,脱口而出的关心吓了小丫头一跳。

    “他托人给你送了一方锦帕。”小丫头急急忙忙从怀里掏出来递给她。

    “他可有说什么?”景欢站起身紧张的问。

    “没有。”小丫头怯怯的说,“不过送东西的人说欢姐姐看这锦帕就明白了,许是周先生托他这样说的。”最后那句话变成了低低的喃喃,小丫头也不知道是在安慰自己还是在安慰欢姐姐。

    景欢将帕子放在掌心,打开折的平整的帕子,“浮生如此,别多会少,不如莫遇”,几个龙飞凤舞的大字落在帕子上,不用想也是他写的,他也是费心了,还特意托人送了条帕子来,是怕她往后纠缠他吗?

    帕子被她捏的出了褶皱,她两双白玉般嫩滑的手抖得厉害,眼前一黑瘫坐在椅子上。

    “他说过不会负我。”泪如决堤。

    他终究是个薄情寡义之人,一句“别多会少”,就打发了她。呵,想来她在他心中不免太轻薄了。

    “欢姐姐,你没事吧。”小丫头紧张地问。

    窗外传来喜庆的唢呐锣鼓声,声音响彻了整条街,景欢攥住帕子跑到窗前。

    镜头一转,周先生在前面骑着马,身上穿着大红的喜袍,全然忘记这世间还有个她。

    景欢一袭翠绿诱人的拽地旗袍,她落拓的立在窗前,身后仿佛一片汪洋绿水,她一步也迈不动,就那样痴痴地站在那里。“他明明说过的……”

    “卡。”导演挥手,原来他还担心景欢这个艺人初入演艺界不久,演不出他想要表达的效果,但现在看来是他想多了。

    窗外的路淮琛从马背上跳下来,清冷疏离的模样让景欢看得有些入神。

    他是个世俗之外的男子,戏里戏外,都是她要等的那个人,她想着不觉的笑了。

    景欢的助理给她披了件外套,助理轻声提醒,“景欢,先去卸妆吧。”

    “嗯,”景欢应声,摇了摇酸痛的脖子,拍戏真累啊。

    剧组里开饭时,路淮琛依靠着椅子,手里翻阅着剧本,景欢在他身边的座位坐下,抽走他手中的剧本,“吃饭的时候还看剧本,你可真用功。”

    路淮琛淡淡的看了一眼景欢,“不多翻阅,怎么能入戏。”

    景欢好奇路淮琛是个怎样的人,这世界上不止她一个人为他好奇,可她就是偏执的觉得他会是她的,就算现在不是,以后也会是。

    “你觉得我今天演的好吗?”景欢托腮问。

    “眼里风尘太多,不过周先生喜欢的就是欢小姐眼里的那股子风尘世故。”路淮琛扬起一抹笑,侧脸浅浅的酒窝若隐若现。

    景欢的心里高兴极了,她权当是他把自己比作了周先生,把她比作那欢小姐,这样想着她便更加深信他是她的良人。

    (本章完)

第十七章 璧月景

    仿古街上灯笼高挂,车水马龙,人头攒动,热闹非凡。状元邮亭和夫子庙之间的小广场上,一排穿着黄褂子的人力车夫在招徕生意。对面是“天下文枢”的牌坊,下边是坐游船的地方,对岸则是双龙戏珠的彩灯,一闪一闪地倒映的水面上。填充在这几者之间的,则是数不尽的黑压压的人头和无边的喧闹。

    人声嚣嚣,摩肩擦踵,画舫听曲,悠然望月,清风徐来,水波不兴。可能会沉醉在江南的温柔乡里吧。

    景欢和路淮琛并排着走在人群中,路淮琛穿着黑色的休闲运动衣,戴着黑色的口罩,景欢则只是戴着鸭舌帽,帽子下面是那张精致美丽的脸。

    拍完今天最后一部分戏之后,她以讨论剧情为由才把他拉出来,其实她的心思并不在剧本上,她只是想和他吃一顿饭,她从来都会主动去抓住自己所喜欢的,比如《秦淮景》这部戏的女主角,比如接近他的生活。

    他们寻了一间小菜馆,这里没有攒动的人群,没有喧闹的声音,只有忽明忽暗的黯黄色灯光和说不上简陋但也算不上华丽的装潢,他们在角落里找了个座位。

    店家是对中年夫妇,男的喊女的“阿妹”,女的则喊男的“阿哥”,听口音不像是本地人,“二位吃点什么?”“阿哥”站在他们旁边问。

    “要一只金陵盐水鸭少放姜片和葱,然后再要两个鸭油酥烧饼,”景欢的胳膊撑在桌子上,“啊,还要碳烧猪颈肉。”景欢像是老南京里那种机灵的小丫头,招牌菜一个不落的都挑了个遍。

    “吃这么多不怕长胖吗?”路淮琛懒懒地说,他双手交叠放在胸膛前,论吃她和陈茵倒是有得一拼,一想到陈茵他的眼神就柔和了许多。

    景欢听他这样说有点犹豫的说,“还是不要碳烧猪颈肉了吧。”

    “阿哥”笑嘻嘻的看着他们俩,“姑娘你真听你男朋友的话,不像我家阿妹,我多说一句都不行。”

    “其实……我们不是男女朋友。”景欢听他这样说心里有一丝欣喜,但又怕路淮琛不喜欢便说了实话。

    “哦这样啊,”男人挠挠后脑勺,嘿嘿笑了两声,估计也是觉得自己把人家误认为是情侣觉得不好意思。

    “你快去做菜吧。”景欢笑着提醒道。

    “嗯,二位稍等。”

    路淮琛摘下口罩放在桌上,歪头看着窗外的江景,绿波荡漾拨弄心弦。

    “夫子庙可真是个有趣的地方,古人学习的地方竟然在烟花柳巷旁边,不知道该说他们是风流还是儒雅。”景欢道。

    《秦淮景》里的欢小姐是民国时四喜堂里出了名的妓女,生来就有副好嗓子,开腔只一声就能把男人们的魂儿给勾了去,但她在这风流场里却栽在了一个名唤周先生的男人手里,坊间言道,“一见周郎误终身”。

    只一眼,她就爱上了他,虽然她知道他是个薄情寡义的人,但爱了就是爱了,纵然心痛钻心刻骨,但她不悔。

    景欢拿到剧本时就爱上了欢小姐这个风姿绰约、笑弄风月的女人,她在男人眼里是迷人的妖精,女人眼里是露骨风尘的狐媚子。

    但唯独他,周先生,爱她时,把她捧在手心里呵护,不爱时,即便她落在尘灰里任人碾压,他也不为之动容。

    “风流儒雅可以兼容。”路淮琛声音略带惑人的磁性。

    景欢托腮看着眼前这个让无数女人着迷的男人,他与周先生不同,每每欢小姐请周先生时周先生都不知在何处,欢小姐一边觉得周先生离她很遥远,一边又贪恋着他给她的感觉。而她觉得路淮琛离她并不遥远,是伸手即可触碰到的距离。

    “二位的金陵盐水鸭来啦!”男人端着白色瓷盘里放着皮色玉白,鸭肉微红的小块鸭肉,男人将盘子请放在桌上,微笑说,“请慢用。”

    她拿起筷子夹了一块鸭肉放在路淮琛面前的白瓷碗里,“快尝尝,这家店里的盐水鸭是我在南京吃过的最好吃的一家了。”

    “谢谢。”

    鸭肉质地细嫩,皮肥骨香,南京人嗜鸭是人尽皆知的事情,论皮的酥脆,南京的烤鸭比不了北京烤鸭,论口感的鲜嫩多汁,南京的烤鸭又比不了广式烧味。乍一入口,只是觉得普通,但继续品味才发现它的独有之处,味道鲜美回味无穷。

    但路淮琛是不喜鸭肉的,正如《秦淮景》里的周先生,欢小姐同周先生的第一次争吵便是因为这鸭肉,当然这是戏外话。而路淮琛为什么不喜鸭肉,是因为他的母亲,那个像欢小姐一样世故圆滑风情万种的女人。

    她嗜鸭喜食鸭肉,她精巧的手艺能把鸭肉变着法儿的做得不重样,他小时候是喜欢吃的,什么时候不喜欢或者说是厌恶了呢?大概是她死了以后吧。

    “你怎么不吃,是不喜欢这道菜吗?”景欢见路淮琛没有动筷子的意思,紧张的问。跟路淮琛吃饭前她仔细的打听了他的喜好,他是土生土长的南京人,不会不喜欢这道菜才对啊。

    “最近胃不好,医生说不宜吃油腻的食物。”路淮琛寡淡的回应,显得他意兴阑珊。

    景欢坐在那里有些坐立不安,他本就是个让人捉摸不透的男子,她这样冒失的约他出来终究是她太匆忙了,以致准备得太草率,也许是她太心急了吧,连他的喜好都没摸透就冒冒失失和他吃饭。

    此刻景欢才意识到她和路淮琛间的距离,原来并没有她想的那么简单,她也才明白为什么周先生和欢小姐间总有一条忽隐忽现的沟壑,从前她只知道是欢小姐先陷了下去,故而才会越爱于无法自拔,现在她才明白那条沟壑欢小姐永远也迈步过去的原因是,一开始她就没有捉摸头周先生的心思,所以周先生自始至终都会不爱她。

    但她终究不是欢小姐,路淮琛也不是周先生。她坚信纵然这条沟壑拦得住欢小姐却拦不住她。

    “对不起我不知道你……”

    “不碍事,你吃你的。”路淮琛将反扣在桌上的茶杯翻过来,茶杯上红花绿叶的印花格外醒目,他倒了杯茶的功夫,“阿哥”就端来了鸭油酥烧饼,“您的烧饼。”

    “谢谢。”

    景欢吃的食不着味,她放下筷子,“我吃饱了。”看着没有动筷的路淮琛说。眼前的食物没怎么动,烧饼更是连碰也没碰过。

    (本章完)

第十八章 琼枝折

    昏暗的光照在他的脸上,给人一种倦怠之意,又长又翘的睫毛,使眼睛上像围着云雾一般,朦朦胧胧的,显得深不可测。

    “我刚来南京不久,对周围不是很熟悉,你能带我到处逛逛吗?”景欢的胳膊撑在桌子上,双手托起小巧的脸,眨了眨灵动的眼睛。

    景欢是上海人,在伦敦读的大学,南京来过几次,但也只是走马观花的赏赏景色,并没有什么太多美好的回忆。她想着既然路淮琛是南京人自然对秦淮这一段很熟悉,所以如果借此机会请他做个向导,何乐而不为呢?

    “景小姐这么有兴致,就不怕我们一会儿脱不了身吗?”路淮琛深邃的眼睛里有捉摸不透的情绪。

    如若路上被眼尖的粉丝认出来,今晚可就要在这秦淮河边待一夜了。

    “我自有办法。”景欢自信的挑眉。她从座位上起身拉起路淮琛,亲昵的挽住他的胳膊,像戏里的欢小姐挽住周先生的动作那般如出一辙。

    路淮琛淡淡的将胳膊从她手里抽离,礼貌的笑,“我去付账。”

    她愣神儿的看着他离去的背影,挺拔欣长,淡漠疏离。她心里哀哀叹了一声,为什么每次她一伸出手,只能抓住一丝留有他的气息的空气,却够不到他,明明他们之间并不遥远。

    她有些同情欢小姐了,原本她总是以俯瞰的视角观望欢小姐,她笑她的圆滑世故,她笑她的风尘气,她笑她抓不住周先生的原因是她爱的太卑微失了尊严,才惹了周先生的厌,但如今她却不想笑了,和欢小姐比起来,她算的了什么呢?

    她最先喜欢上的是路淮琛眼睛里的那抹捉不透的神秘,她起初只想去掀开那层氤氲的雾气,却不想如今自己深陷在那团迷雾里无法挣脱。

    南京从六朝起便是望族聚居之地,商贾云集,文人荟萃,儒学鼎盛,素有“六朝金粉”之誉。但再浓厚的“之乎者也”也盖不住秦淮河里洗不掉的浓稠脂粉味儿。

    十里的秦淮河灯火高挂不息,楼台亭榭环绕河堤,古时有王公贵族在此夜夜笙歌,民国时的风流世子在此散尽千金只为博佳人一笑,笙歌不绝浓酒盈樽朱雀鸣,古籍奇珍散落在乌衣巷子,肃穆的夫子庙也染上了**打俏的气息,尽管**院内偈着贤耆,但任谁能阻止这里日益蔓延增长的**韵事呢,想来是谁也不能阻止的。

    特产店里的桃花扇主题的金属书签做得很是精致,小小的书签上寥寥几行娟秀的行楷,景欢念出声,“人未还,雁字回时,早过忘川。”

    她一眼就看中了这签子,老板是个留着八字胡子的年轻人,手里拿一把纸扇,她觉得他不像个卖书签的,更像个算命先生。

    “这句只是后半句,还有前半句。”老板见她喜欢便介绍道。

    “前半句怎么说?”景欢被他引起兴致。

    “梦中丝竹轻唱,楼外楼,山外山,楼山之外人未还。”老板摇着折扇答道。

    她脑海里映现出在一个孤单寒冷的夜晚,作诗的人孤独的等待着另一个人的回还,思念的不得了了,泪流满面的场景。

    她欢喜的献宝似得将书签放在路淮琛眼前,“好看吗?”

    “好看。”他唇角似笑非笑,眼睛雾气未散。

    秦淮夜色算得上是绝美,景欢想起民国时满载丽人的画舫,每当华灯初上,轻柔靡曼的歌声,拌和着琴声、笛声,忽隐忽现地随风飘荡过来,把过往行人挑逗得如痴如醉。

    “欢小姐和周先生第一次见面时,为何在一众的美人中,周先生唯独只记得欢小姐一人名字?”景欢和路淮琛坐在游船上,隔船不时传来曲调声,她的手伸到河水中,冰凉的水划过她的掌心。

    “因为她唱的是《玉簪记》。”路淮琛点起烟,吸了一口香烟,烟雾从他的唇里吐出。

    景欢拨弄着绿水,“《玉簪记》有什么特别的?我觉得周先生应该更偏爱《牡丹亭》才是。”

    路淮琛的眼睛里似有团恣意的迷雾,他笑了笑,“周先生是留了洋回来的,我这样说你能明白吗?”

    景欢半坐半靠在船舫上,歪头想不通原因。

    划船的船夫老伯插了句话,“我琢磨着你们口里的周先生应该是个民国的人物吧。”他黝黑的脸在船灯的照现下显得更加苍老。

    “老伯你怎么知道?”景欢惊奇。

    “留过洋的人**不离十也只能是清末民初的时候了,”老伯笑,“姑娘要我说,这位先生已经给你讲的透透彻彻了。”

    景欢被他说得摸不着头脑,不得不谦虚请教道,“老伯,这其中玄妙何在啊?”

    “我老头子读书不多,不过这戏可是听得不少,人们都知道《玉簪记》讲的是落难千金陈妙常为了逃难皈依佛门,与落第书生潘必正在道观相遇相知的爱情故事。”老伯娓娓道来,“小道姑与穷书生一见倾心,比《牡丹亭》更违背古时的伦理道长啊。”老伯唏嘘,“周先生是留过洋的人,但凡此人有些慧智,在那个年代也应该喜欢《玉簪记》而不是《牡丹亭》啊。”

    她这才醒悟过来原来是这么一回事啊,这样说起来周先生在薄情寡义之人中还是个睿智之人。

    老伯看了一眼船上抽烟不语的路淮琛,这人生的眉清目秀的,倒让他想起早些年前的一个人了,那人面容虽在他记忆里模糊了,但见这人说话的语气目色却与他有几分神似。

    “这位先生可有什么亲戚曾经在这秦淮畔做过生意?”他试探的问了一句,他在这游船上见过各色各样的人,但给他留有印象深刻的人并不多。

    路淮琛抬眼,斜飞入鬓的青眉下的那双眼睛生的极为好看,眼角微微上挑,“没有。”声音清濯。

    老伯摇摇头,继续悠悠的划着浆,这么些年过去了,那人的面目早已在他的记忆里模糊了,这许是个巧合吧。

    说起来路淮琛的亲戚是少之又少,在他妈妈入狱后亲戚都对他避之不及,他成名后又忽然冒出一大堆莫名其妙的亲戚找他认亲,他对于“亲戚”这个词向来都是陌生的,这个词所概括的群体对他来说,不过是一群在亲人落难时冷眼旁观作壁上观还不忘落井下石的一群人。

    他忽然记起一个男人,他算不上是他的亲戚,只是在他妈妈入狱时来看过他几次,给他交了半年的学费就消失的无影无踪的男人,那个男人曾经告诉过他,他在秦淮河边有家店铺,具体卖什么他未有耳闻。

    “我母亲有个朋友在这里有家铺子。”路淮琛开口,慵懒的抖落烟灰。

    (本章完)

第十九章 侬辞卿

    秦淮河上的风有些微凉,老伯凹下去的眼窝里的眼睛,在灯光下显得更加浑浊不明亮,他轻轻的划着浆,听路淮琛这样说,他微微发愣,“哦,”他反应慢了几分,“不知令堂的朋友尊姓啊?”

    记忆里,那个男人常常西装革履,带着一副金丝镶框眼镜,满身的书卷气息,他看在眼里觉得他像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用温润如玉来形容他倒也不为过。

    “姓沈。”路淮琛淡淡的说。

    “我姓沈名卿,按照辈分你得喊我一声叔叔。”

    “……”

    “你妈妈的事情我会想办法,你不要担心,把心思放在学习上才是。”

    “……”

    老旧的书桌上,一张白纸上写着工整的行楷:

    淮琛,我与你妈妈之间的羁绊从此开始便断了,她是断没有拖欠我什么的,我欠她的现如今也已还不清,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她都尝了个遍,你勿要怪她弃你而去,有些事情她也是身不由己。

    勿念,愿安好

    沈卿留

    除了那一大段枯燥无味的自我介绍外,唯一留在路淮琛记忆里关于他的东西,就是这封他离别时写的信了。

    “是姓沈,名字单字一个卿,我记得他若还在这世上,约莫应是年过半百的年纪了。”老伯哀哀的叹息一声。

    路淮琛波澜不惊的眼睛终于有了一丝波动,他问,“您认识他?”

    “算是朋友吧,他是个待人极温和的人,在这带人缘颇好,不过如今这里的商铺换了一家又一家,记得他的人不多了。”

    景欢将手从水里抽出,白皙的手上沾着晶莹点点的水珠,她将掉下来的碎发掖在耳后,把玩着手里的金属书签。青葱细嫩的玉指摩挲着那签子上的那几个小字,“阿伯,这位沈叔叔以前是做什么生意的?”

    “姑娘你手里拿的是什么?”阿伯并没有回答她的问题,她手里金闪闪的书签引起了他的注意。

    “这个吗?”她晃了晃手里的书签,递给老伯,解释道,“这是我在夫子庙那里淘来的书签。”她笑着说。

    老伯把书签放在明亮的灯光下观摩,寥寥几个小字却又满含韵味,“就是这个。”老伯说。

    “什么?”景欢不解,问道。

    “沈先生也是卖书签的,他家的书签都是他亲手做的,上面的小字是他一笔一划刻上去的,他做的签子精致讨人喜欢,来夫子庙观光的游客瞧着好看总有买回去送朋友的,说起来他的生意做的倒是红火的。”

    “那他现在人在何处?”路淮琛在这件事上显得意兴阑珊,景欢倒是更加关心沈卿辞的故事。

    “好些年没有他的消息了。”那个儒雅淡然的人,来时像一阵风,走时也还是一阵悄无声息的风,留下的除了叹息好像也别无他物了。

    “只记得有一年他带了个女人回来,帮衬着他打理店铺的生意,女人在这里留了几个月便走了,大家原先以为是他的妻子,后来猜测着并不是,旁人问起他也并不解释,没过几个月他也走了,听说期间回来过一次,也不知是真是假,不过从此就没了他的消息。”

    路淮琛看着隔岸的灯火人烟,绿水从船身两侧流淌而过,他掐灭了手中的烟,将烟蒂扔进四方桌子上的烟灰缸里。

    风轻轻吹过,整条船在河中央显得格外孤独,下了船,景欢欢欢喜喜的拉路淮琛上岸,笑着跟老伯告别。

    “小伙子,有空来再照顾我老头子的生意啊。”老伯意味深长的说。

    路淮琛看着那个苍老朴实的面孔,淡淡的说,“好。”

    路上景欢一会儿子夸赞秦淮河里放的花灯好看,一会儿子对夫子庙的小吃吐槽起来,路淮琛偶尔搭腔,大多数时候他都是沉默的,也不知是在听她说话,还是在想别的事情。

    不知不觉就走到了老东门,老门东是南京老城南地区的古地名,沿着夫子庙箍桶巷一直往南走就是了。相比夫子庙的喧闹、拥挤,这里要更从容安静。

    “淮琛,你喜欢南京吗?”和上海相比她不喜欢南京一到夏天就阴雨连绵的天气,也不喜欢南京的潮湿和阴霾不散。

    “不喜欢。”路淮琛眉头微蹙。

    他没有犹豫的直接回答,让她有些措手不及,不喜欢这个城市吗?那为什么还要一直留在这里,他现在的经济条件明明可以选择更加优越的城市生活,但是他却待在这个他并不喜欢的城市,“为什么不喜欢还要继续留在这里?”

    他讨厌一到夏天就被阴雨覆盖的南京城,不想回忆的记忆也通通都与这座城市有关,但是牵绊他一直留在这里的原因…是她吧。

    “有些事情是说不清原因的。”

    确实有些事情说不清原因,比如周先生不爱欢小姐,再比如她爱路淮琛。

    “说不清楚挺好的,这样还可以留一点空间回味。”她笑笑,露出皓齿。

    她逛得有些累了,便拉着路淮琛坐在路边的石凳上,她伸了个懒腰,掏出手机看了看时间已经十一点了。

    “谢谢你今天带我逛夫子庙。”她笑着说。

    “举手之劳而已。”他的回答总是淡漠,或者疏离。

    “说起来,我对船上阿伯讲的,沈叔叔和那个神秘女人的故事很感兴趣。”景欢抬头看着他,他的眼睛里满载星辰的光芒。

    他忽然的来,又忽然的离去,总是会让人好奇,这中间发生了什么。

    “什么时候你跟姓沈的关系这么亲了,叔叔都叫上了。”路淮琛唇角勾起嘲弄,他对沈卿辞有说不上来的敌意,光是听到他的名字他就不觉生起厌烦。

    景欢听出他的不悦,她并不知道自己说错了什么,她轻咬朱唇,“对不起…我是不是说错了什么?”

    寂静,他半晌不语。

    “秦淮河上的话,不过是个故事,听过就忘了吧。”他恢复清冷淡漠的神态,她刚刚所触碰到的他的恣意张扬,仿佛只是她的一场错觉。

    在她面前的他,除去拍戏时的各色情感外,也只剩下这股子清冷,她好奇极了,除去这副冷淡的皮囊,侬为伊人笑时,是在何时,是遇何人之时?这样想着她竟羡慕起那人来,转念想想又不免嫉妒起来。

    (本章完)

第二十章 檀痕涴

    步入夏天的南京几乎每一天都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像个哀怨不止的孤单妇人心里有诉不尽的愁肠,整日以泪洗面。

    这倒是苦了陈茵这样每天等车上班的上班族了,因为出门时还是干干净净的衣服鞋子,在路上不免沾上泥泞。

    她将伞放在阳台,朝她的办公桌走去,自从许佩之的生日宴之后她就再也没见过路淮琛,和他有关的铺天盖地的绯闻却让她头疼不已。她早该知道的,他现在这样的身份,什么人只要和他稍微沾点边,被狗仔拍到了都将会是一条引人注目的新闻。

    “陈茵,陈茵,快过来。”小夏朝她招手。

    陈茵愣了一下,发生什么事情了小夏这么激动,她走过去拉开椅子坐下,“怎么了?”她用手当做梳子理顺头发,将浓密的黑发扎起来,发梢还沾着水珠。

    “你看今天的新闻了吗?”小夏扬了扬手里的手机,声音穿透本来就安静的办公室,“就是你和路淮……”

    陈茵连忙捂住小夏的嘴,“唔…唔。”小乔的声音变得含糊不清。

    “小点声说。”陈茵朝小夏挤眉弄眼,一边歉意的对闻声朝他们看的同事微笑。

    小夏点点头,陈茵这才放下捂住她嘴巴的手。

    “就是这个啊,路淮琛和他的新戏女主角出绯闻了,应该是为了炒作吧……”小夏指着手机说,她不是很清楚陈茵和路淮琛的关系,但她总觉得他们之间有点什么,陈茵虽然表面上对路淮琛的事情淡漠不闻,但心里应该是在意他的。

    “《秦淮景》主角假戏真做,夜游秦淮河”,几个鲜红醒目的大字赫然映在陈茵眼前,新闻里的女人正是那天和他拍戏的人,柳眉杏眼,眉眼生的极好看。灯光柔和的小店里她挽着他的胳膊宛若一对璧人,她将书签放在他眼前,脸上灿烂的笑醒目的刺眼……船上赏月谈心,路上欢声笑语。

    他看她时眼神清濯,她心里一声叹息,他终于是忘了她吗?

    忘了也好,本就没了缘分,若不是她执意要回来,怕是他与她这一辈子都难再见了吧。

    她将手机递给小夏,努力扯出一抹自然的笑,“别整天看些乱七八糟的新闻,你的企划案写完了吗?”

    “知道啦知道啦!”小夏愁的皱着眉,不情愿的把手机放在办公桌上,整理桌上的资料,忽然转身又凑到陈茵身边,“不过你和路淮琛之间真的没有什么吗?”小夏一脸八卦的模样。

    陈茵打开电脑的手怔了一下,“我和他能有什么关系,总共不过见了两次面。”陈茵说谎不带脸红的说着,她回国后与他的见面多是偶然,小夏知道的有两次,不知道的也只有两次。

    “没关系你和他跳舞,没关系你跟他在学校散步,没关系他会送你裙子?”小夏目光犀利的盯着陈茵,不放过陈茵脸上任何一处变化。

    “裙子我后来送到干洗店洗过之后就还回去了。”陈茵狡黠笑笑,躲开小夏的目光。

    “哎呀,小茵茵,你就告诉我嘛。”小夏拉住陈茵的手摇来摇去,眨着无辜的眼睛。既然硬的不行,只能来软的了。

    “小夏别闹,快点工作吧。”陈茵想把手从她手里抽出来。

    “你如实招来我就放手。”小夏义正言辞的说。

    陈茵忽然扯出牵强的笑,“总监好。”

    “拿总监来唬我也没用,今天你不说我就不工作。”小夏表明决心。

    “小夏。”陈茵制止她口无遮拦的继续说下去。

    “小夏你来我办公室一趟。”傅言冰冷的声音在小夏身后响起。

    小夏的头皮发麻,真的是总监。听总监训话就跟大夏天跟掉到冰窖里一样,一想到总监那***冰冻不化的脸,她想死的心都有,她小心翼翼的跟在傅言身后进了他的办公室,办公室外的人都替她捏了一把冷汗。

    没过多久,小夏从办公室里沮丧的走出来,跟着出来的还有傅言。

    “陈茵,你来一下。”傅言说。

    陈茵从座位上站起来,小夏走过来对她投来愧疚的目光。陈茵握了一下小夏的手安慰她没事。

    傅言的办公室很明亮宽敞,他坐在办公椅上,双手交叠的放在桌上,“新梅华的公司刚刚打电话过来说戏服出了问题。”

    “嗯。”陈茵回应,她低着头像个挨训的学生,桌上的那盆海棠花开了,风吹过来,掉落了几片鲜红的花瓣。

    “有一件戏服用错了料子,你上午去拿回来,我把地址发到你手机上了。”傅言淡若从容的说。

    “好。”陈茵抬头看着他,他棱角分明的脸紧绷着,眼睛里带着疲倦。

    她正要出去,办公室的门被人打开了,“陈茵早啊。”韩陌痞笑着跟她打招呼。她乌黑的头发湿漉漉的披散着,浑身湿透了,水珠“滴答滴答”的落在地板上。

    “早。”陈茵担心的看着她。

    隔着几米远陈茵就闻到了她身上的酒味,韩陌走到傅言的办公桌前一挥手拂去了一桌的文件,双手撑在桌上,纸张漫天飞扬,咖啡溅在洁白的纸上,杯子落在地上碎成片。

    “傅言你tm混蛋!”韩陌指着傅言的鼻子破口大骂,“你凭什么给我办离校手续?”她揪着他的衬衫。

    傅言伸手拿开韩陌的手,“因为你要出国上学。”他眼睛里的寒冷将韩陌吞没。

    “我不去!”

    “你必须去!”傅言声音冷峻,不容人反驳。

    韩陌的眼睛里淌出泪,黑色的眼线花了,她冷冷的看着他,“傅言,你别逼我。”

    傅言眼底的冷意深了几分,“韩陌,你要任性到什么时候?”

    “任性到你爱我的时候。”韩陌冷笑,她的嘲弄的样子让傅言更为恼火。

    见傅言不说话,韩陌笑得更恣意了,“怎么傅少爷想好什么时候对我动心了吗?”

    “你能不能留点自尊?”傅言字字如针,深深的扎在她的心口,血汩汩的流,她恍惚都听到了留血的声音。

    张爱玲说的,“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

    她确实变得很低很低,但心里却没有一丝欢喜的感觉,她总是处在伤害他和被他伤害这种进退两难的局面,她无力逃脱,也无法改变。她的声音因为刚刚的嘶吼变得沙哑,“傅言,从前我总觉得你不爱我也没关系,因为至少你在我身边,不过直到现在我才发现是我错了。”她的眼睛里有化不开的忧伤,像大片大片盛开的茉莉花在一瞬间凋落。

    办公室里留下一片狼藉和一阵酒气,风一吹,白纸在地上轻飘飘的翻动,酒气也散了。

    “从前我总觉得你不爱我也没关系,因为至少你在我身边,不过直到现在我才发现是我错了……”

    傅言的太阳穴火辣辣的疼,他闭上疲倦的眼睛趴在桌子上,像今天这样的争吵已经发生了无数遍,他原以为他早已习以为常,但今天看到她那个样子却有些心疼。

    他费尽心机的想送她出国,其实是继父的意思,韩志云一年前查出脑肿瘤后,就交代他一定要瞒着韩陌,不要让她担心。

    送她出国原定的计划是三年,韩志云说,出去磨砺磨砺她的性子,也能收收她那副顽劣的脾气,与其让她因为他的去世而难过,出国三年是对她是更好的结果。

    他并不想让她离开的,但他能以什么样的理由来说服一个垂暮老人临走前,对女儿最后的保护。

    (本章完)

第二十一章 凭阑人

    新梅华公司的大厅很空旷,除了前台的服务小姐外,仅有几个零星的人匆匆上楼或匆匆离开。她去前台询问了一下傅言给她的地址,就乘着楼梯上了楼。

    她第一次见到傅言这样失态,他从前好像是一个不会因为任何事情而动容的人,原来只是没有遇到触到他脆弱处的事情,韩陌的痞性她是有所领教的,但她没料到的是她对傅言竟是动了这般的深情。

    想来,还是她看得太浅了。她想得入神,以致电梯停下来时她才回神儿。电梯的门打开了,她抬眼正撞上那双狭长深邃的双眼。她的心“砰砰”的跳,像要从她身体里窜出来一般。

    他眸色平静,淡然的看过她,身旁的景欢暧昧的挽过他的胳膊,低声的在他耳边说着什么,轻轻的笑。

    陈茵将这一幕尽收眼底,路淮琛没有推开她,而是同她一起走进了电梯,“陈小姐来这里是要来处理工作上的事情吗?”她瘦了许多,眼睛上有淡淡的黑眼圈,他想把她凌乱的碎发掖在她耳后,最终也没伸出手。

    陈茵大方笑笑,“是啊,路先生旁边这位就是新交的女朋友吗?”

    “陈小姐对我的事情好像很上心,对我交什么朋友都这么清楚。”路淮琛扬扬唇,好久不见她这副伶牙俐齿的模样了。

    上心你妹,她心里翻了个白眼,不过,他这算是默认了吗?仔细瞧着他旁边的女人,她忽然想起那日在周府拍戏时,她坐在他的怀里点烟的场景,恍如经历过世事沧桑,在媚骨娇颜和风情万种随意切换,像个情场高手。

    “恭喜你喜得良人。”陈茵冷笑。

    “谢谢。”路淮琛慵懒一笑。

    “你好。我叫景欢。”景欢礼貌的伸出手。

    “陈茵。”她轻轻握了一下她的手。

    电梯正在此刻停了,“我到了,两位再见。”陈茵走出电梯,听到电梯门关掉时,她虚脱一般瘫软着蹲下身子喘着气。

    陈茵,你和路淮琛完了!你们完了!你们之间没可能的!

    她拼命的这样告诉自己,这样她才会好受些,有时候理智是一方很好的良药,最起码它可以压制她的心不让它像撕裂了一样疼。

    电梯里景欢挽着路淮琛胳膊的手微微僵硬,她觉得刚刚短暂的几分钟,她仿佛触摸到了真实的他,除了拍戏之外的他的喜怒哀乐,在这之前她从未见过他太多的情感,大多数的时候他总是清清冷冷的拒她于千里之外。

    “淮琛你怎么会和这里的一个小职员认识?”她好奇的问。

    他拉下她的手,“一会儿我要赶一个通告,中午就不陪你吃饭了。”

    “好。”她低着头,握住自己冰冷的手,她不明白为什么无论她怎样努力都靠近不了他,他明明看上去是一个多情的人,为何她一伸手他就避开变得无情,到底是她不够好还是他太冷漠。

    她蜷缩的蹲着把头埋在膝盖里,一只温柔的手掌拍了拍陈茵颤抖的肩膀。“你没事吧?”

    陈茵听声音觉得有点耳熟,猛地抬头对上许佩之那张干净无害的脸。她整理了一下自己乱糟糟的头发,扶着墙站起来,“佩之,好久不见啊。”笑着同他问好。

    许佩之温和的笑笑,她在人前时总能干净的掩饰掉自己多余的情绪,表现出来的都是坚强的一面,是不是真的坚强他不清楚,但她这一点让他很佩服。

    “好久不见,你是因为戏服的问题来的吧?”薄薄的唇瓣抿着淡淡的弧度,让人莫名放松下来。

    “嗯,听说是衣服料子弄错了,总监让我拿回去重新做一件。”陈茵解释。

    “跟我过来吧。”许佩之总带着温和的笑。

    她跟在他身后,他的背影高大,一副翩翩公子的样子与他浪荡时的模样判若两人,他正经起来的样子倒像个值得托付终生的男人。

    许佩之掏出钥匙打开一扇门,“进来吧。”

    她跟着他进去,满屋子挂在衣架上的衣服,整齐的衣裳架井然有序的立在那里,许佩之站在衣服丛中翻找着,嘴里念叨着,“怎么不见了?”

    她也没闲着,“是件什么样的衣服?”

    “就是那件绛色刺金喜袍,演员成婚那天要穿的婚服。”许佩之回应。

    陈茵记了起来,那件衣服还是她设计的,她记得衣襟和袖口处还要用金色的丝线绣上腾云祥纹来显示主人的身份显贵。

    她在戏服里翻找,房间南面角落里露出一小截红色的袖子,她过去抽出那件衣服,不错,正是那件需要改的衣服。

    “是这件吗?”她举起衣服问。

    许佩之抬头看着那件红色的袍子,吐了一口气,“就是它害我找这么长时间,累死我了。”

    他朝她走过来,拿起这件衣服说,“这件衣服应该采用红纱真丝缝制,外面配以红色锦缎金线绣花,但是绣工对这件衣服的绣笔有些粗糙,没有达到我想要表达的那种精美考究,而且上面刺绣的花纹不够精细缜密,所以我想让你带回去重新修整一下。”

    “不是衣服料子弄错了吗?”她记得傅言明明说是料子的问题。

    “好像不是。”许佩之挠挠头发,“可能是我找的人给你们公司打电话的时候没有交代清楚,所以闹出了误会吧。”许佩之从容的说。

    陈茵也没太当回事儿,绣工弄错了就绣工弄错了吧,大不了回去再改改就好了,这样倒是省去了重新做一件的麻烦了。

    “那没什么事情我先回去了。”她说。

    “等一下,”许佩之忽然叫住她。

    陈茵停住脚步,转身看着他,“还有什么事吗?”

    许佩之犹豫了一下才说道,“我们剧组商量了一下,觉得你才华横溢,想单独聘用你来我们剧组做服装设计师。”他语气轻快的说。

    他知道自己现在的这种行为跟挖墙脚没什么两样,但是这件事情他仔细考虑过,聘用她过来既对她和路淮琛修复感情有好处,也对他们剧组没有损失,所以他才寻了这么个机会找她商议。

    陈茵怔了一下,他这是什么意思,是要她从他们公司跳槽到新梅华公司吗?,“对不起,我还没有这种打算。”

    “就当我开了个玩笑。”他浪荡的笑了笑,又变回那个风流公子的形象,他总能处理好类似这种的棘手尴尬的问题。“欢迎下次再来。”许佩之微微挑眉。

    “好的。”陈茵也笑笑,许佩之这人在她心里的形象还是不错的,为人耿直没有城府,再加上小乔的原因,即使他说了这样的话,她也只当是他开了个无伤大雅的玩笑,笑过之后就忘了。

    她将戏服装在袋子里放好,拎着袋子从办公楼里出来,远远地就看到马路边围了一群人,走近才看到他们手里拿了话筒和摄像机。

    陈茵正想绕开他们,没从想到他们一群人竟蜂拥而上围住了她。

    “陈小姐请问你和路淮琛是什么关系?”“陈小姐你是插足景欢和路淮琛之间的第三者吗?”“关于你们之间的恋情是你个人的炒作吗?”“景欢和路淮琛之间暧昧不明的关系你有什么看法?”记者本是在这炎炎夏日里等待路淮琛,没想到没等来他竟在这里碰上了他的绯闻女友,虽然是圈外人士但总比什么也没捞到要好。

    枪弹一般的提问朝陈茵射来,她站在原地手指冰凉,第一次遇到这样的场景让她手足无措。“对不起,请你们让一下。”她挣扎着想挤出这个混乱的圈子。

    “陈小姐你在逃避什么吗?”“你打算什么时候曝光这场恋情?”“对于路淮琛时常爆出的绯闻你有什么看法?”

    马路一边黑色路虎车里路淮琛盯着被记者团团围住的陈茵,他欲打开车门下去阻止事态的演化,“你疯了吗?你现在下去不知道要出什么乱子!”艾伦警告。

    “我不能眼睁睁在这里看着她独自面对这些。”路淮琛目光冷冽。

    “你冷静点!她不过是个圈外人,记者不会拿她怎样,你现在这样下去正中记者下怀,更加坐实了你们的关系。”艾伦拽住他的胳膊。

    “这件事情是我把她牵扯进来的,无论如何我不能放任她不管。”路淮琛甩开艾伦的手,打开车门便便朝马路对面走过去。

    艾伦懊恼的打了一下方向盘,该死的,这小子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莽撞了。

    眼尖的记者看到了走来的路淮琛,记者们纷纷抛开陈茵狂涌至路淮琛的身边,这时陈茵才意识到原来他已如此耀眼,可以吸引无数的人为他飞蛾扑火又甘之如饴。

    “路淮琛请问你和陈小姐是什么关系?”“她真的像传闻中那样是你的初恋情人吗?”“景欢和她之间你会选择谁?”面对摄像机和话筒,他没有丝毫的慌张,从头到尾表现出来的都是从容沉着。

    “对不起,今天我还有些事情要处理,有时间我让艾伦组织一场记者发布会,届时一定会请诸位前来。”他的唇角似笑非笑,眼睛漆黑深邃。

    记者们还是不依不饶的继续发问,正好许佩之从办公楼里出来被他看个正着,路淮琛朝他使眼色,许佩之立马懂了他的意思,把保安队的人都叫了出来,拦住路淮琛身边的记者,这才让他得以脱身。

    (本章完)

第二十二章 燃烬余

    早些年的时候陈茵记得有一盒茶花烟是母亲喜欢抽的,她隐约记得烟盒上印有一首小诗是这样写的,“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

    “茶花”二字为江南才子唐伯虎的手书贴字,洒脱秀丽;主图案由含苞待放的花蕾和“茶花”英文字母变体组成,当时售价约摸着是七八元一包的。

    她是不喜太重的烟草味的,但是这茶花烟她着实喜欢的紧,偶尔母亲不在家时,她也会像模像样的点上一支,学着母亲的样子吸上一口,每每总是被呛到。

    这些都是陈年往事了,本是不故意去想都忆不起来的琐事,再勾想起全然是因为他车里的这盒茶花烟。这烟早就已停产了,如今的茶花烟上也早已不再印有那样醉到心头的诗句了。

    她拾起那盒茶花烟,诗句早已不在了,纤细的手指描摹盒上那两片凋零的红色花瓣,“你抽这个?”这烟虽然男女皆宜,但是大多的顾客以女性为主。

    “景欢落在车上的。”他像回答今天天气很好一样,用如此平常的口吻。

    哦,原来并不是他的,她打开烟盒,里面仅剩下两支孤零零的烟,“听说烟盒烧掉之后,在花瓣处会出现一个精致的女人的侧脸。”她低声说。

    路淮琛转头看着她眼睛里是说不尽的温柔,他扬扬唇,“你要是好奇可以在这试试。”说着他从西服口袋里掏出打火机扔给她。

    陈茵微怔,扯扯唇角,“我就是说说而已。”

    车厢寂静,车子开得飞快,陈茵看着倒退的树木像一道土灰的闪电,过了许久,路淮琛的喉结动了动,唇角扯出一抹嘲弄的笑,“你什么时候认真过?”

    他的气息将她攫住,她坐在那里近乎窒息,她害怕他认真时的样子,这样会让她不住的想起从前,她的头埋得很低,手紧紧攥着的打火机像是要把它捏爆一般。“也许…从未认真吧。”

    窗外狂裂风夹杂着叹息从她耳边飘过,她的心上像绑了一块千斤重的大石块一样,牵扯着她的心脏下沉、下沉,直到坠入无尽的深渊。

    “你说得倒是轻巧,你就从来都没有心吗?”车子不觉的加速。路淮琛的眼睛划过不易察觉的受伤,他的唇角却依旧似笑非笑。

    “大抵是没有的,或者已经死了。”陈茵颓废的说,她的眉眼里蔓延开大片的阴翳,明亮的眼睛里像是落满了清脆洒落的泉水,仿佛只一眨眼就能落下一连串的清水。

    “你倒是个绝情的。”路淮琛波澜不惊的说,漆黑的眼睛深不可测,“像我母亲一样,对旁人留情颇多,唯独对我是不留情恨的。”

    “淮琛。”陈茵的手攀上他握住方向盘的冰凉的手,她感觉得到他的手在微微的颤抖,她想说些什么,顿了顿还是作罢了,出口的话像淬了毒的冰,“你我之间‘情’字是个多余。”

    路淮琛好笑,“当我自作多情罢了,陈茵你越是云淡风轻越是掩盖不了你内心的恐惧。”他目光迥然。

    陈茵的背僵直,他是个聪明绝顶的人,她的心思总是瞒不住他的,纵然瞒不住她也会尽全力不让他知晓,“我心里坦荡的很,有什么可恐惧的。”她迎上他灼热的目光,他眼睛里仿佛有一团炽热的火将她包围,将她吞噬。

    路淮琛释然一笑,下车时依旧体贴的帮她解开安全带顺带打开车门,陈茵抱着装戏服的口袋准备下去。

    “陈茵,”他忽然叫住她,陈茵疑惑的转头蹙着眉,“怎么了?”

    “没什么。”他颓然的说,目送着她离开他的视线。

    他拾起车上的茶花烟,抽出一支烟衔在嘴里,用打火机点燃,他倦然的吸了一口,将烟头烫在烟盒的茶花花瓣上,点点火星印在上面,拿开香烟,他轻轻吹落纸盒上残留的烟灰。

    一个面容姣好的女人侧脸映现出来,妖冶妩媚,想来制烟厂在这上面下了不少的功夫,他勾起缱倦的笑。

    晚上的时候陈茵留在办公室里加班,看着还剩很多的工作,她伸了个懒腰起身去泡了一杯咖啡。

    回到座位上时,手机的指示灯在闪,她解锁后看到一条短信。备注的名字很熟悉。

    景筠:小茵,我今晚的飞机飞上海,明天开完会以后我来南京看你。

    不用了,你先忙你公司里的事情吧,她打上这几个字又都删掉,最后关了手机。她抓了抓头发,继续投入在工作当中。

    咖啡从热气腾腾到凉透,她喝了一口苦涩的咖啡,没有加糖的咖啡涩到舌尖,她抬头看看窗外的星空。低头拿起手机回复了一个“好”字。

    总监办公室的门开了,傅言胳膊上搭着西服外套,松了松领带,抬眼正看到低头发短息的陈茵。

    “怎么还没走?”傅言开口。

    “总监好。”陈茵听到他的声音连忙打起精神,“还有工作没做完。”

    “明天再做吧,一会儿该下雨了,早点回家。”傅言淡淡的说,好像想到什么又补了一句“这个时间应该也没有车了,我顺路把你送回去吧。”

    “这样太麻烦你了,我一会儿打车回去就行。”陈茵不好意思的笑笑。

    “没事,走吧。”

    陈茵见实在推脱不了只好跟他下了楼,“韩陌她还好吗?”陈茵小心地开口。

    “还好,她性子就这样任谁也管不听。”提起韩陌傅言又变回了原来的冷漠,说起韩陌时像是在说一个素未谋面的陌生人。

    “其实她有时候只是太敏感了,才心口不一。”韩陌是个敏感脆弱又缺乏安全感的人,她努力的伪装出一副什么都不需要的模样,其实内心比谁都渴望得到。

    “可能吧。”傅言的声音淡然声线低沉,像夜里的笛声清冷淡薄。

    载着满天的星辰,陈茵回到自己的住处,机械的掏出钥匙打开门,进厨房下了一碗清汤面,填饱她饥肠辘辘的肚子,饱食餍足后,她将碗筷收拾了,进厨房洗碗,灯光下拉长的影子像极了一只孤独忧郁的长颈鹿。

    她拖着疲倦的身子上了床,盖上被子熄了灯,蜷缩着躺着,过了许久才睡着。

    翌日,中午吃饭的时候,她收到了方景筠的短信:会议延迟了,我今天可能去不了南京了。

    陈茵发了简短的两个字,“没事。”她拿着手机微微发愣,心里空落落的。小夏在她对面朝挥手,“陈茵,你发什么呆啊?”

    陈茵笑笑,“刚刚走神了。”说着拿起筷子吃饭。

    方景筠回国了,她原本恢复平静的心又变得慌乱起来,在美国发生的种种又涌上心头,她食不着味。想着手心里冒出冷汗,握住筷子的手变得发凉。

    是夜,月冷风轻,陈茵独自走在人行道上,风扬起她浓密的黑发,她疲倦的走着,马路对面的一辆银白色的车打着远光灯,刺眼的光让她睁不开眼睛。

    她停顿的那一刻,红绿灯正好转换,车辆纷纷从她身边经过,她本就不太习惯一个人过马路,这样一来更让她乱了方寸,进也不是退也不是,额角溢出冷汗,慌乱中后退了几步跌进一个温暖的胸膛,她蓦然转头,对上那双温润如玉的丹凤眼,苍白如雪的皮肤,高挺的鼻梁,轻抿的薄唇挂着温暖的笑,她怔在原地。“景筠。”她试探的叫出他的名字。

    他牵起她冰凉的手,安全的将她送达马路的另一面。

    “小茵。”他的口音还有些生硬,他的中文并不是很好。

    陈茵的脸上浮现微笑,方景筠一点都没变,眼睛里永远都是让人安心的温暖,“你不是说还有工作没有忙完吗?怎么跑南京来了?”陈茵问。

    他的突然出现让她措手不及又莫名心安,刚刚那一刹那她还以为是路淮琛,想到这里她又有些失落。

    “我开完会就订了今晚最后一班飞机赶过来了。”他忽然霸道的用力抱住她,头窝在她修长的颈窝里,他开口声音略微沙哑,“我很想你。”

    陈茵身子僵硬,她伸手抱住他,“好啦,我这不是在这嘛。”

    他的气息和路淮琛的不同,路淮琛总是带着若有若无的烟草香,让人在他怀里失了心智,而方景筠是是干净的薄荷香,清新淡然。

    “你这次回来要住多久?”陈茵和他走在路上,他的车停在不远处。

    “长住。”方景筠无害的笑笑,眼睛澄澈。

    方家的公司总部在美国,他父亲早已把一切都交给他打理,他若是回来长住,美国那边该怎么办?“美国的公司不要了?”陈茵揶揄。

    “我跟我爸说我回来拓宽中国的市场,美国那边交给他老人家打理,他考虑了几天就同意了。”方景筠促狭一笑。

    陈茵想起方景筠的爸爸,印象里他是个硬气的男人,每每景筠做错了事总免不了他的一顿斥责和一通打,她和景筠结婚后,他和景筠的妈妈待她也像亲生女儿一样宠着惯着的,她着实是感谢他们的。

    经过一处院子,院子里的桃花枝丫从墙里蜿蜒到墙外,风吹落满枝头桃花瓣,落了他们一身。

    (本章完)

第二十三章 怨别离

    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这三个词从西周时就纠缠在一起,字字紧密相连不可割舍。人一旦有了战战兢兢的开始,中间的过程顺其自然就是如临深渊,越周旋越像如履薄冰,一不留神儿就摔进了那万丈深渊。

    她在遇见方景筠以前,她在美国度过的每一日几乎都与这三个词关联在一起,一不小心那层极薄的冰就被她踩碎了,落入一川冰水之中,苦苦挣扎无果的她差点就向命运妥协时,是他伸出温暖的手,将她从冰河里解救出来,给予她慰藉。

    装潢考究的餐厅里,钢琴师灵活的手指弹出轻快悦耳的曲子,方景筠坐在她对面动作优雅的切着牛排,她却始终没有动刀叉,托着腮静静的看着熟悉的他。

    他长长的睫毛像两片羽毛扑闪扑闪的,在灯光下投出阴影,专注的样子让人着迷。“你老公我好看吗?”他忽然抬头,吓了她一跳。

    “你少自恋了,除了我还有谁能愿意嫁给你。”陈茵心里不得不承认他长得好看,但嘴巴却不饶人。

    “谢谢你屈尊嫁给我成吗?”方景筠噙着笑,顺着她说,他知道陈茵像猫一样毛要顺着捋。

    陈茵这才称心如意,笑眯眯的说,“嫁给你我这叫为民除害。”

    方景筠无奈的摇摇头,她逞一时口快的样子一点都没变,“你在国内生活的还习惯吗?”在国外的时候她与人交际很少,即使他带她出席一些酒宴想让她多交些朋友,她也对这些事总是看得很淡,起初她说想要回国的时候,他是反对的,她的事情他知道个大概,她一个人回来他总归是不放心,但看她如今这般洒脱的模样,他倒放心了些。

    陈茵想起与路淮琛相遇纠缠种种,唇角的笑意淡淡散去,嘴里嚼着牛排含糊不清的说,“还好。”

    餐厅里明亮的灯光下,她一边切着牛排一边问,“你今晚打算住哪?”

    “老婆住哪我住哪。”他戏谑一笑,漆黑的眼眸仿若晶莹的黑曜石,含着清澈的温柔。

    陈茵白了他一眼,“少贫嘴,我住的那个小地方哪容得下您大驾光临啊。”

    “我认真的,我对这儿人生地不熟的,你不会打算让我睡大街吧。”方景筠一副无赖的模样。

    她睨了他一眼,睡大街倒不至于,她就不信他堂堂方少爷连酒店都住不起,她放下叉子,看着他精致的五官,义正言辞的说,“那你就睡大街吧。”

    “别介啊,我好歹熟悉熟悉我们的新家。”

    熟悉你妹,他打得什么鬼主意她能不知道吗,等他摸清了她住的地方一定会死皮赖脸的去蹭饭,她可不想自己被人打扰了清净。

    “你休想。”她吐出这三个字就悠然自得的吃起牛排来。

    陈茵软硬不吃的性子他知道,既然她不同意他只好退让一步,“今晚我送你回家,这个要求总不过分吧。”

    陈茵眼睛转了转,“好吧,先说好了你可不准留宿。”送她回家对她也没什么坏处,反正方景筠总是言出必行的,不会失信于她,这样想着她便欣然接受了。

    “知道了。”方景筠眸子里尽是宠溺,他微微勾唇,侧脸的梨涡若隐若现。

    许是太疲倦了,陈茵一上车就睡着了,车里放着舒缓的音乐。

    方景筠将车子停在路边,将西服外套搭在她的身上微卷的头发落在她的脸颊,他轻轻拨弄开她软软的头发,她睡着时黛眉也是微微皱着,像是被梦魇纠缠,他俯身轻轻在她眉间印下一吻,她的眉头慢慢舒缓展开来。

    月亮被云朵遮了去,道路两边的路灯散着柔弱的光,他回国之前就了解了她的住处,是一处翻新的楼房,她租了一间两室一厅的小屋子。

    车子在她家楼下停下,看着熟睡的她,他不想惊扰她的梦,轻轻的解开她的安全带,陈茵迷迷糊糊的睁眼,含糊不清的问,“到家了吗?”

    “嗯。”

    她揉了揉酸痛的胳膊,身上的西服滑落,她拾起来拍拍灰尘,递给他说,“谢啦。”

    方景筠和她一起下了车,昏黄的路灯下她跟他笑着告别,“我回去了。”

    “你真不打算让我进去坐坐?”方景筠凝视着她。

    “这么晚了你快回去吧。”陈茵往外推了推他。

    他忽然用力一扯陈茵的胳膊,霸道的在她额头上印下一吻,像是在宣布他的主权。“老婆晚安。”他勾起薄薄的唇。

    陈茵睨了他一样,“方景筠你别得寸进尺啊。”

    “开个玩笑,”他挑眉,抱了抱她的身子,“我走了。”

    这一幕落入黑暗角落里停放的黑色路虎车中的人眼里,他揉了揉额角,打开车门,摇摇晃晃的朝他们走过去,颓废的落寞的气息从他身上散发出来,阴郁的他和身后黑夜融为一体,陈茵抱着方景筠的手指僵硬。

    路淮琛!这三个字在她脑海里炸开,她却推不开身边的方景筠,她只是木然的看着他一步步的朝他们走近。

    方景筠感觉到陈茵细微的变化,下颚搁在她的肩膀上,“怎么了?”

    陈茵屏息,从方景筠的怀里挣脱将他护在身后,路淮琛停在她面前,好看的眼睛攫住她的,他身上有很重的酒气,白色的衬衣上有些褶皱。

    “这么快就有新欢了。”他嘲讽的笑,薄薄的唇苍白无血色。

    “淮琛你喝醉了。”她淡淡的回应。此刻她像极了被丈夫捉奸在床的女人,她没有解释,他们之间的误会纠葛本就复杂,多一桩少一桩都无济于事。

    她的淡漠刺疼了他的双眼,他凝视着她,仿佛想要看穿她的心。“不介绍介绍吗?”路淮琛勾起冷笑。

    方景筠从陈茵身后走上前,手自然的搂过陈茵的腰,“景筠,你别这样快放开我。”陈茵小声说。

    方景筠低头暧昧的看着她,声音低沉好听,“我是她的丈夫。”

    陈茵推开方景筠,咬唇说,“你先回去。”

    “去哪?这不就是我家吗?”方景筠笑着说。

    “方景筠!”陈茵瞪了他一眼,咬牙切齿的叫他的名字,当初结婚的时候都说好了,不会互相干预对方的生活,他这样做又算什么。

    方景筠无奈的耸耸肩,走时还不忘宠溺的嘱咐,“好吧,我先走了,宝贝照顾好自己。”

    孤寂的冷月独挂天空,漫天无星,凉风拂过陈茵不禁打了个冷战。

    “你…结婚了?”路淮琛喑哑的开口,他像一头战败的狮子,失落的站在她的面前。

    “嗯。”她的声音极轻,一阵风刮过便被吹散了。

    “没什么事我先回去了。”还不等她说完,路淮琛已经以吻封缄,他沉沉的压过来,他的气息攫住她的,将她抵在墙上,陈茵大脑一片空白,瞪大了眼睛看着他。

    他的唇带着酒气,滚烫的烧灼着她,掠夺走她的空气,他的眼中有氤氲的雾气。他轻轻地、辗转的,吻得越来越深。

    她没有反抗、亦没有回应,只是任由他抱着,像个没有灵魂的人偶,落下的那一滴清泪证明她还活着。

    他终于放开了他,她可以轻而易举的捏住他的软肋,她可以肆无忌惮的伤害他,无论她怎样,只要她一哭他就输了,他没办法强迫她,就像她可以毫不留情的毁灭他,他却连一点还手的余力都没有。

    “恭喜你。”他的祝贺说的很淡,他从未想过有一天会有一个人先于他娶到她,他也从未想到她会爱别人爱得那样铭心刻骨。

    “谢谢。”她低着头,乌黑的头发被风吹乱。

    “他…待你好吗?”他的声音有些干涩,他看着垂头的她,不过是过了五年的光景,她却早已嫁作他人妇,而他却还停滞在原地不前。

    “他很好,对我也很好。”她的声音有些哽咽,在嗓子眼里的话涩涩的说出来,鼻尖酸涩,她终是没有抬起头,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帘上滚落下来的珠子,忙不迭的从她的眼睛里落下了,落到她的衣裳上,落到泥土里,碾进尘埃中。

    他没了声音,过了许久他忽然用力的捏住她的肩膀,强迫她看着他的眼睛,他的眼睛生的极好看,眉眼如画这个词用在他身上是极恰当不过的,但此刻这双漂亮的眼睛却染上了悲伤,染上了沉沉的雾霭。“陈茵,你告诉我五年前发生了什么?到底发生了什么?!”他绝望的看着她,像一只在深夜嘶吼的猛兽。

    她的脸上挂着泪痕,她没有再避讳他,只是淡淡的看着他。任由着他摇晃着她仿佛一碰就碎的肩膀。

    “……”她站在那里一动不动,朱红的唇像初雪时折下的一支梅花落下的殷红花瓣。空洞的眼睛让她像一具被人抽空灵魂的躯壳。

    五年前发生了什么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现在他活得很好,他选择了他喜欢的事业,这个世界上有无数的人喜欢他,这样就行了,至于五年前,所有的秘密就埋在她的心里,所有的痛苦只要她独自承受就行了。

    “我们…放过彼此吧,不要再互相折磨了。”她淡淡的说,像轻轻的一声叹息,打碎了陈年往事酿成的老酒,醉在心头,麻痹感情。

    (本章完)

情人节番外篇

    方公馆的方二爷是有名的戏迷,前些日子去了趟法国,回来听仆人们念叨说,城南西街和丹凤街交叉口处的唱经楼搭起了戏台子,不知从哪里请来的伶人,传说戏唱的顶好。

    他便起了兴致,给父亲母亲请过安用过饭后,便让管家樊叔开车去城南小巷。

    这青天白日里的,城南可是格外僻静的一处,绿柳垂荫,看着也让人舒坦。

    “二爷,听说白日里那伶人不唱戏。”樊叔小心提醒道。

    方景筠摩挲着袖口金色的扣子,狭长的丹凤眼微眯,“他跟我也会讲劳什子的规矩么?”

    “二爷您有所不知,唱经楼上上下下可都靠着他这副嗓子吃饭,这戏园子的沈老板可宝贝着他呢,生怕他累着了。”樊叔额头冒着汗,虽说他自小看着二爷长大,但二爷的脾性乖戾,有时候他也拿捏不准他的喜怒。

    “他倒是个有脾性的,今儿个我包场,只请他出来这样妥了吗?”方景筠眼睛微闭,头慵懒的靠在柔软的靠背上。

    “诶诶,都听您的。”樊叔不敢再说下去,怕拂了二爷的兴致。

    唱经楼先是南唐后主李煜拜佛唱经之所,称忏经楼,后明成祖仁孝皇后重建取名唱经楼。是个古色古香的建筑,只有二层楼,远远地看着有点像那种双层古式六角亭。

    下了车樊叔亦步亦趋的跟在方景筠身后候着,唱经楼里面视野宽广,二楼的柱子上刻的木雕,还有一些雕刻精致的菩萨像。

    曲折游廊处,阶下石子漫成甬路。走在上面倒让人有几分飘飘然。园内,玲珑精致的亭台楼阁,清幽秀丽的池馆水廊,那饶着墙檐盘旋的雕龙,鳞爪张舞,双须飞动,好像要腾空而去似的。

    不经意间就从哪个不知名的屋子里传出来吴侬弦歌,咿咿呀呀的唱着,酥软侬人的曲悦像只纤细修长的手指在轻轻撩拨人的心弦。

    “樊叔。”绿柳成荫的甬路上遍地稀稀落落的翠色柳叶,踩在他黑色亮的皮鞋下软软的连个闷声都不见。

    “诶,二爷有什么吩咐?”樊叔上前,恭敬的问。

    “把管事的找过来。”他伸出白皙骨节分明的手,接住一片坠落的柳叶。叶色苍翠,如他黯黯的青眉。

    “先生可是在找我?”不见波澜的声音,性感略带磁性。

    方景筠转身抬眼望去,那人眉长入鬓,细长温和的双眼含着细水烟波,薄薄的唇角噙着若有若无的笑意,他着了件白衫,长袍叠地,身着立于柳树丛中却盖过所有翠色波澜。

    “我瞧着你不像这里当家的。”方景筠挥手遣散了樊叔,踱步上前举步如和风拂柳。

    “此话怎讲?”他眼含绿波,眼尾微微上翘。

    “你生的眉目清秀,少了商人眼里那几分狡黠。”他攫住他的眸,凉风吹得柳枝轻摇,划过他的肩头。

    他伸手拨下他肩头的柳叶,语调淡凉,“先生所言极是,不过管事的不在,听戏的话还请到二楼。”

    他捉住他那只白皙的手,炽热的目光灼伤他的眼睛“我叫方景筠,你要记得。”低沉的声音落在柳絮漂浮的春日。

    夜色初凉,烟霭袅袅,暧昧散尽,笙歌婉转。

    戏台上青砖铺地,黯红厚重的帘幔垂落。古旧脂粉寒香,不知是檀香、沉香、还是书卷香。他秀眉如画,一点绛唇,胭脂粉薄。墨发三千翠冠起,湖波微颤,眉目千分情。他拂袖唱道,“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朝飞暮卷,云霞翠轩,雨丝风片,烟波画船,锦屏人忒看的这韶光贱。”

    台下只留他一个看客,他轻抿茶盏舌尖被这茶香勾了去,他手里端着温热的裹釉茶盏,袅袅的热气迷了他的眼,氤氲烟气雾霭中他隐约瞧着他在台上低声吟唱。

    婉转水袖间的珑玲绣线,光鲜亮丽的,他阖了阖眼,倾听那一声,“困春心,游赏倦,也不索看薰诱被眠,春那,有心情那梦儿还去不远。”只为他唱。

    红烛暖帐,他坐在镜前,执笔描那对淡眉,老戏子都说,淡眉的人淡薄无情,命中是非多,他每每上台都把这眉眼画的仔细,浓妆盖淡薄。

    镜子里多了一张脸,方景筠斜斜的依靠着门框,手里提着半壶残酒,壶身微倾着,洒了一地的酒水,溅湿了他干净的衣裳。他向来尊贵即便是现在这副样子也不显得狼狈,只不过让人替他徒增几分悲愁。

    他摇摇晃晃的走到他的面前,手掌撑着桌子才勉强站着,眼睛深邃晦暗,“淮琛,你忘了我罢。”他的声音干涩,眉头紧锁着。

    “好。”他的声音很淡,像清冷的江水上轻轻的划过一叶轻薄的舟。

    方景筠捏住他的下巴,唇就压了上来,带着他身上的味道,烟草香混着酒香。唇齿交缠,暧昧的气息在他们周身散开,方景筠扣得他的下巴有些痛,路淮琛手里的画眉笔落在地上,素白的长衫上画了一笔浓重的墨,像晕开的水墨远山画。

    血腥在口中蔓延,方景筠放开了他,苍白的唇上挂着一丝朱红的血,“你不许忘了我。”他的眼睛炯炯有神,独断专行的语气不容旁人反驳。

    他捡起地上的眉笔,凉薄开口,“方先生又是何必?”

    初雪时,院子里的红梅开得艳丽,凋落的花瓣像在雪上滴落的几滴血,他让下人往火炉里多添了些炭,今年的寒冬冷的骇人。

    他恹恹的拿起桌上的诗词,书卷刚翻开,一片轻飘飘的照片便从书里掉出来落在他的脚下,他拾起拂去灰尘,照片上的人淡眉明眸,唇角噙笑,眼底淡薄无笑意。

    他懒懒的勾唇,将照片随手丢于纸篓里,扔了书卷披了件裘袄,“二爷您要去哪?下了这么大的雪,老夫人特地嘱咐了您切莫出门啊。”樊叔在身后叮嘱。

    “樊叔,备车。”他置若不闻,淡淡的交代。

    “二爷,大雪把路给封了,开不了车啊。”樊叔道。

    看着漫天飞扬的雪花,他微眯着丹凤眼,折回屋子拿了一把伞,樊叔见状连忙阻拦道,“二爷,您可别出去了。您这万一出个好歹,我怎么跟夫人交代啊?”

    他瞪了一眼樊叔,樊叔连忙噤声。

    “母亲若是问起我,就跟她说我在屋子里歇着了。”

    “诶。”樊叔抹了抹头上的冷汗。

    乘着交加的风雪,他撑着清凉的伞柄,独自走在白雪皑皑的甬道上,无人踩踏的雪地在他脚下发出“吱吱”的声音。

    光秃秃的柳树枝已廖无春光,入冬以来他就很少出门,听说他病了,也不知病好了没有,唱经楼的二楼上四面白绢被风吹得与天空和雪连在一起。

    楼上咿咿呀呀的底唱着《牡丹亭》,“何意婵娟小立在垂垂花树边,你才朝个人无伴,怎游园画廊前,深深蓦见衔泥燕,随步名园偶然,娘回转幽闺地教人见小庭深院。”……声音缠绵悱恻险些将他的魂儿给勾了去。他噙着笑意,上了楼。

    他将白色的裘袄脱下,抖了抖上面的雪,挂于南墙,坐在他常坐的位子上,桌上的茶还温热,不知他在等谁,竟沏了茶,如此想着他的眸色变得幽暗。

    淮琛见他来了,他满面春风的品着茶和初见时的样子不差毫厘,他停下来不再唱戏。

    “怎么不唱了?”他瞧着他的面色有些苍白,像张落在雪地里的白纸,唯有那薄唇是殷红的妖冶的颜色。

    “唱得乏了。”

    “听樊叔说你病了。”他用的肯定句,目光锁住他的眸子。

    “大夫来瞧了瞧说是受了点风寒,不打紧。”他慢条斯理的说,拿过他手里的茶盏抿了一口,苦涩的茶香在唇齿间蔓延开。

    “药可有按时吃?”他的眉头舒展开来,像散开雾霭的远山。

    “小病而已,无需吃药。”他今日未上妆,素淡的眉未描摹,薄唇像含过海棠花似得,染上了擦不掉的红,他将茶盏搁在桌上。

    他本就清瘦,又只着了件白衫,肤色比白衫还要白上几分,扣子松开了几颗,露出精致的锁骨和精瘦的胸膛。穿堂风刮过,他的衣裳飘飘然的随风摇曳。

    这般模样撩拨方景筠的心,心像被无数的虫子啃食,他猛地起身将他抵在身下,双手环住他的腰,薄唇含住他的耳垂说道,声音沙哑,“半月未见,你可想我?”

    淮琛勾起慵懒的笑,手臂像蛇一样缠上他的脖颈,“半念唱经半念君,这个回答你可满意?”

    “甚是满意。”方景筠被撩起了火,轻咬淮琛的耳垂,热气扑在他的如瓷的脖颈上,连绵的吻落到耳边,再到脖颈,他吐着浓重呼息,褪去他的衣衫,他滚烫的身体拥着他的,冰凉的肌肤相触,他浑身痉挛,他的唇滚烫落在他身上哪一处就灼伤哪一处。

    方景筠吻淮琛,撬开他的齿关,淮琛勾住他的舌头,轻轻吸允着,耳鬓厮磨。

    楼外扬起芦花般的白雪,压断了红梅枝,楼内缠绵不休。

    (本章完)

第一章 风月长

    费城,英文写作philadlphia,它的词根是两个希腊词,philus/adelphus,第一个意思是兄弟之城,第二个则是爱。当然两者合并起来,就产生了它的第二个名字,“citybrotherly love”。陈茵一度觉得“citybrotherly love”这个名字很基佬。

    她初到美国的第一个落脚城市就是这里,她也不知道她为什么会选择这个地方,明明它粉饰的华丽下掩藏着掩鼻难闻的恶臭气息。可是她偏偏就是住在了这里,大概命运总是这么戏弄人心吧。

    她在郊区租了一间房子,很小很拥挤,待她收拾一番后也像个样子了。房东是个整天喝酒的邋遢男人,不过他丢给她一只白色的苏格兰折耳猫,说是上家租客留在这里不要的,如果她喜欢就养着,不喜欢就扔了。

    是只纯白色的猫,眼睛散发着琥珀色的幽光,不知为何她觉得这只猫通灵性,便养了下来。

    一个人,一只猫,在费城渺小的一角落了户。

    她休了学,在center city 的一家裁缝店上班,费城非常安静,或者换句话说,她的世界非常安静,她在这里品尝寂寞。

    她没考过雅思,也没考过托福,自小就贪图玩乐,英语成绩差的一塌糊涂,她仅凭着初中学生的英语水平,只身飘摇在这个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度,从小就骄傲的她尝到了自卑的滋味。

    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店里的店员就会因为她是黑头发、黄皮肤而咒骂**ing chinese,她没有做错任何事,但人都是这样会对与自身不同的人充满恶意,仅此而已。被莫名其妙的辱骂,却不懂得如何去反驳,这让她很压抑。

    她一度的想她或许永远也融入不了这个冰冷的国度。

    她不止一次有过回国的冲动,但最终都被她的理智压了下去。回国有什么用呢?那里也没有她的归宿。

    她开始慢慢逼迫自己融入这个城市,她会去书店买厚厚的《英汉词典》、《牛津词典》、《麦克米伦高阶英语词典》……耳机里放着的不再是流行歌曲,而是枯燥乏味的英语听力,她像一个咿咿呀呀的不会说话的孩子,一点点的汲取语言的养分。

    这个过程是枯燥无味的,她在屋子里焚烧掉与过去所有有关的东西,将自己一点一滴的融在这片荒凉无度的汪洋里。

    在每一个寒风瑟瑟的黑夜里,她会裹紧自己洗的发白的墨绿色大衣,等待她回家的那列地铁,偶尔会有地铁上的流浪汉伸出油腻的手,她会递给他两美金。

    “ayyowaddupson howyadoin,shawty.”一个黑人大汉朝她打招呼,轻佻的笑着朝她吹口哨,五大三粗的身材很结实,暴露在寒风中的脖颈上纹着形状怪异的猛兽。

    陈茵围紧脖子上的白色的围巾,让冷风无处可窜。她专注的等着地铁并不理会他,她知道费城的治安一直不太好,尤其是在这种管辖稀松的郊区。

    “knowmsayin'?”他似乎对她的沉默颇有不满,看上去有些生气了。他走上前粗暴的抓住她的长发,扯着她的头发逼迫她看着他。

    她知道他在问她知道他在说什么吗?冷风像一把尖锐的刻刀从她脸上“唰唰”划过。她漆黑的眼睛看不出情绪,在夜色里像颗晦暗的星星。“sir,please put the emphasis on.”

    “**er!”她冷冷的回应激怒了他,他的力气大的超乎她的想象,她觉得自己的头发要让他揪得脱落了,他一路将她连拖带拽的带到一个废弃的工厂。

    他蛮横的将她摔在地上,她似乎听到了落地事骨骼碰撞地面时破裂的声音,她蜷缩在冰冷的地面上,嘴唇发白,身体痛的麻木的失去知觉。

    他解开金属腰带,挥手一鞭子抽在她身上,火辣辣的疼,她觉得被抽打的那处像被火灼烧般痛疼。

    “motherfuker!”他蹲在地上揪起陈茵的头,他瞪着的双眼仿佛要迸裂出火花。

    “what’s your **ing problem!”她恶狠狠的瞪着他。

    “shut up!”他反手扇了她一巴掌。

    陈茵的脸颊映现出一个鲜红的手掌印子,嘴角流出血迹,呼出白色的热气氤氲了她的眼角。

    他粗暴的抓起陈茵的大衣领口,陈茵伸手去拉开他的手掌,却不料两只手被他另一只手禁锢。她的手腕被他攥得生疼,他嘴里骂骂咧咧的说着粗鄙的话。

    他从大衣口袋里拿出一张照片问,“do you knowmin’picture?”

    发黄的老旧照片上,有个戴着金丝圆框眼镜的男人,风流儒雅的模样,像个翩翩君子,往深了看有点像路淮琛。她一触到这个想法,连忙将自己的思绪拉回来,他怎么会和路淮琛相像呢,他不过是黑人随便找的一张相片罢了。

    “i don't know him.”陈茵的唇轻抿,冷冷的说。

    “**!”

    她被他激怒了,控制不住自己将这些天在这里受的怒气都发泄出来,她像一只疯了的小兽拼命的挣扎,她歇斯底里的怒骂,“the **ing mofo!i wantkill you!cocksucker!”

    “shut up! shut up!”黑人愤怒的捂住她的嘴,怕她的叫喊声引来警察。

    陈茵倏地咬住黑人的手腕,黑人吃痛,拳头如雨般落在他身上,每落下的每一个拳头都像要打碎她的五脏六腑,她全身冰凉,迸沁着冷汗,她的嘴唇是苍白,她的脸是苍白的,她的指尖也是苍白的,冷风灌满她的大衣。

    血腥在她唇边散开,浓重的气味盖住了工厂的尘土味儿,黑人蛮力的甩开她,捂着流血不止的伤口。

    她喘着粗气,撑着地勉强站起来,一瘸一拐的逃离这个是非之地。

    唇角带着骇人的血迹,她狼狈仓皇的坐上地铁,地铁上的人无论是白种人、黑种人,还是别的什么种族都以一种鄙夷的眼神看着她。

    她唇角勾着讥笑,也不知是在嘲笑那些冷漠的人们,还是在嘲笑落魄的自己。

    管他呢,总之,她没有落泪就是了。

    这样的她,让地铁里的人不得不承认她的美丽,她的确很狼狈,但此刻她却美得像一只妖精。

    裁缝店的生意并不是很好,很快老板就把店盘了出去,她也随之丢了工作。

    最潦倒的时候她连房子都租不起,欠的房租一个月再一个月的累积,最后被房东连人带行李轰了出去。

    无论她怎样解释如何恳求,房东都是一脸的丫没钱住什么房子,赶紧滚蛋的表情。

    最后她的行李被扔了出来,落得满地都是,在冷凛的冬日里,她和那只雪白的折耳猫一起冻得瑟瑟发抖。

    她无法去抱怨什么,因为她连抱怨的资格都没有。

    费城是一个说大不大说下也不小的城市,它带着神秘的文艺气息,蒙着白色面纱的后面藏着倾世容颜等待人们去揭开。

    但是越是文艺便越安静,越安静陈茵就越寂寞。

    她像被龙卷风卷到这个陌生地方的一粒种子,没有开花就即将枯萎。

    这里,没有人是她的救赎。

    她放弃了她所有的梦想,人生在世十之**都是不如意,她被生活压榨的变得卑微起来,她收起自以为是的骄傲,为了生活她只能去餐厅做洗碗的工作,那双曾经只拿针线的纤纤玉手,被油腻的水冲刷的粗糙起来。

    “陈,去拿一瓶红酒送到1037。”领班是个中年的英国女人,她会一点蹩脚的中文,有时候同她交谈会用中文。

    她从红酒架上拿下一瓶红酒,推开1037的门,坐了满屋子的人,看上去像是在应酬。

    “sir,your wine.”她将红酒轻轻放在桌子上。

    “open,and fill the cup for everyone.”一个中年年纪的秃顶男人让她打开红酒,给在坐的每个人都倒满酒。

    “i'm sorry, sir. thisnot what i should do. i have other workdo.”这不是她分内的工作,她拒绝了他的要求。

    “is that your attitude? i'm goingplain about you!”秃头男人扬言要去投诉她。

    “i'm sorry, sir. i'll pour.”她低头垂下的黑发挡住了她的侧脸,她打开红酒的盖子。

    “no, no. i've changedmind now, mis'll five youyou can drink the whole bottlewine.”男人摆明了是在整蛊她,喝掉一整瓶红酒不是闹着玩的,在坐的所有人却都看戏般的盯着她看。

    她漆黑的眸子像一潭深不见底的湖泊,她尖锐的指甲嵌入掌心,划出一道道红痕,她告诉自己要忍耐。

    “ok.”她淡淡的回答。

    她拿起红酒,酸涩的味道滑进她的喉咙,酒香在房间里蔓延开来,像一条红色蜿蜒的藤蔓将在坐的众人都缠绕进来。

    她一口气喝掉了整瓶红酒,白皙的脸上泛着不自然的红晕,她撑住桌子,胃里灼伤的难受。

    她笑笑,从眼角到唇角都带着嘲弄,“is that ok?”

    “yes, chinese.”男人鼓起掌来,显然看得很过瘾。

    陈茵走出房间关上门,扶着墙壁才勉强站着,她的胃里食物翻绞的她很难受,她大口的喘着气,在洗手间里一阵干呕。

    她打开水龙头,看着哗哗的流水,她捧起冰冷的水扑在脸上,泪水搅着水落下来,这让她觉得自己并没有哭,呼出的气里混杂着酒精的气味。

    镜子里那个人脸颊绯红,眼睛里带着浓稠的疲倦,嘴唇白得像张纸,与曾经张扬骄傲的她大相径庭。

    (本章完)

番外 韩陌

    飞机从禄口国际机场起飞,穿越厚厚的云层,冲到云霄之中。

    窗外是大片洁白迷蒙的云,我离南京越来越远,我伸手贴在冰凉的窗上,玻璃上憔悴的人像不像我,但我不得不承认那就是我。

    为了不出国,我绝过食还打过傅言,终日泡吧烂醉,用“荒淫无度”来形容倒还真有几分那时的味道。

    我记得在酒吧里我眼看着傅言走进来,我放任旁边男人用淫秽的眼神盯着我,坏笑着将手伸进我的衣服里我也没有拒绝,我甚至故意像条水蛇一样,手臂环住他的脖子,和他激吻。

    眼睛染上**放纵的神色,直到傅言粗暴的将我从那个男人怀里扯出来,硬生生的甩了我一巴掌,我那时候觉得自己真他妈贱。

    他抽我一嘴巴我反而更来劲,我轻蔑的对他说,“你凭什么打我?”

    脸上掌掴的红印火辣辣的疼,这点疼对我来说不算什么,比这还要重的手我爸都对我下过,我千锤百炼的长这么大还真不容易。

    他抿着唇,下颚是生硬的线条,“跟我回家。”他冷漠的拽起我的手。

    我甩开他,嗤笑,“我他妈为什么要跟你走?”

    “韩陌!”他声音冰凉,冷彻到我的骨子里,如冰锥扎入。

    “傅言你给我滚!没看到我跟我男朋友有事呢嘛!”我冷声喝道。

    我身边的男人也从愣神儿中回过头来,痞痞的揽过我的腰附和着,“就是啊,你谁啊,哪凉快哪呆着去。”

    傅言一脚将他踹得老远,眼睛里被怒火包围,我知道他是真的动怒了,这一下下手不轻,我转头看着趴在地上捂着肚子**的男人。

    他一个字也再没跟我说,拽着我的手腕将我从波诡云谲的酒吧里带出去。我的手腕疼的像要被他折断一般,我半个字没说。

    南京的夜景真美,绚烂的霓虹灯,将这个老旧的城市装点的时髦潮流。

    在停车场里我从他的手掌里挣脱,他大步迈着的步子停下来,转身看着停滞不前的我。

    “傅言你不就是想让我出国吗?”我冷笑着说。

    他沉默不语,乌黑的眸子里像一幅清冷的山水远黛画。

    “答应我一个条件我就出国。”见他不语,我继续说。

    “什么条件?”他的声线冷漠。

    “我回国以后你就娶我。”我嘲讽的看着他,他的表情没有变化,还是那副波澜不惊的模样。

    我见他不回答,便想挽回自己的面子,说道,“我随口说的,我……”那句我不想出国还没有说出口,便被他打断。

    “好,只要你出国。”他淡薄的说。

    “你当真?”我急忙追问。我还以为是我听错了,他那么高傲的人怎么会答应我威胁他的要求。

    “当真。”他回道。

    我怔怔的站在原地,望着他取车的背影久久出神儿。

    这就是傅言,从来都不会被人威胁到的男人,骨子里的淡凉劲儿可以伤人千分万分,可我不知中了什么邪就是喜欢他,而且比喜欢什么都来劲。

    理所当然、顺其自然的,我就坐在了这架飞往美国的凌晨六点的飞机,这没什么好惊讶的,也没什么好开心骄傲的,傅言还是不爱我,这一点我深知,比谁都清楚。

    不过我在爱他这条不归路上徘徊里十几年,也在他不爱我的那条路上游荡更久,我疲惫过,受伤过,但从来没想过要换条路子,我笃定,我离开了这两路迷路无疑。

    我手里捧着加西亚马尔克斯写的那本《霍乱时期的爱情》,这是我从他书房里拿出来的书,玫红色的封面带着岁月斑驳的痕迹。

    我翻开书皮,扉页几个苍劲有力的大字撞入我的眼睛,只有上帝知道我有多爱你。

    熟悉的字迹我知道是傅言的字,但那句话我也知道不是他的话。

    西亚马尔克斯说,只有上帝知道我有多爱你。

    我想每天上帝那么忙,怎么会有空来管人间每个人的爱情这档子事呢,他一定不会知晓我有多爱傅言,因为连我也不知道我有多爱他。

    我和他像两架忽然相撞的飞机,我是一架快要失事的飞机,可我在空荡荡的天空上看到他后便不顾一切的撞了上去。即便是坠落,我也要同他一起,心里有个声音拉扯我。

    傅言早早的替我订好了机票,为此我还嘲讽的说,他就这么想赶我走吗。

    爸爸说让他送我,被我冷冷的拒绝了。

    我总觉得那天我说出那样的话之后,和他相处只是觉得尴尬,所以我尽量避免和他的接触。

    和家里闹僵之后我便搬了出去,一大早还是听到有人按门铃,我拖着疲倦的身子从床上爬起来,睡衣也没换,蓬头垢面的开了门,门外的傅言眉头微蹙。

    我冷笑,“不是说不用你送我吗?”

    “我在楼下等你。”他丢下这句话,顺便丢给我一个冷漠的背影。我对着他的背影翻了个白眼,鼻子嗤了一声。将门关的震天响。

    我快要登记的时候他例行公事的叮嘱,“到了那边好好照顾自己。”

    “我知道。”我冷冷的说,“你别忘了你答应过我什么。”我睨了他一眼。

    他的眸子冷漠的像块不会融化的冰,“我知道。”

    我知道我这样做既卑鄙又无耻,但我一点也不后悔,两个人堕落总比得过一个人煎熬。

    “你也喜欢看西亚马尔克斯的书吗?”温润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

    我抬眼对上一双勾人心魂的丹凤眼,他生的眉眼细致,眼角都带着笑意,像和煦的春风拂过人的心头。

    我冷冷的瞥了他一眼,不予理睬。这样的举动是一点教养也没有的,但是我此刻一点也不想同人攀谈什么。

    “我妻子也喜欢。”他自顾自的说。“她说女孩子在书店里如果同时看到《百年孤独》和《霍乱时期的爱情》一定会毫不犹豫的选择后者,因为每个女孩心里都憧憬像这本书名一样的爱情。”

    我先是惊讶这样优秀的男人竟然结婚了,后又觉得他娶了一位很有情调的妻子,若是换了我面对《百年孤独》和《霍乱时期的爱情》我会和他妻子做出同样的选择。

    “哦。”我淡淡回应,“那你给她这样的爱情了吗?”我玩味的问,我忽然想戏弄一下他。

    “没有。”他声音温暖如初,却一点都没有窘迫的神情。

    “哦。”没意思,我懒懒的回应了一声。

    我的手放在书上,思绪却不在书里,我的心一会儿飘摇到初见他时的大雨里,一会儿落在我同傅玫的争吵上,一会儿又折回来落到他那句,“好,只要你出国。”

    我摇了摇头,枕在靠椅上,合上书看着窗外的云睡意席卷而来,我便阖了眼。

    下飞机时,我将那本《霍乱时期的爱情》丢在了座椅上,我不想带走任何与他有关的东西。

    在美国的生活过的颓废又糜烂,我还是终日不思上进,学业荒废了一大半,除了泡吧我最喜欢的就是去费城的各种文艺场所。

    不得不说这里的艺术气息很重,我时常站在街头听街头驻唱的黑人唱一天的歌,从晨光熹微时一直听到夕阳日暮,我才肯坐地铁回家。

    傅言从不打电话过来,我也从不打给他,我们就这样断了联系。

    我的手机通讯录里没有他的名字,但他的号码我早已烂熟于心,有时候我拨下一连串的号码,却在即将接通的上一秒将它挂断。

    我不想让他看出我的软弱,也不想在他面前暴露我的脆弱。我像一个举目无亲的人沦落在这个陌生的国度。

    好在我的英文不错,与当地人交流起来不成问题,我在这里结交了不少朋友,白人居多黑人占少数,也有为数不多的华人。

    比如,宋栖。

    “韩陌看镜头!”他朝我喊。

    我对着镜头笑笑,他按下快门。

    他是个热爱摄影却学着建筑专业的大学生,他像天底下所有平凡女孩的男朋友一样,对我平凡的体贴,平凡的关怀,在我难过的时候给我平凡的拥抱。

    没错,他是个很平凡的男人。

    他给不了我想要的任何东西,但我就是偏执的和他谈起恋爱,我想告别傅言,因为我知道他那句娶我只是一句荒谬的话,我从没妄想他真的会兑现。

    “晚上有什么计划?”宋栖脸上总是带着平淡的笑,他的眼睛很好看,里面不掺杂质,他让我觉得很温暖,起码比傅言温暖。

    “我想看烟花。”我朝他撒娇。

    我磨灭了曾经的韩陌,我收起不羁的性子,变得温婉,不再张扬醒目。我觉得这样挺好的,傅言需要的也许就是这样的女孩,宋栖也是。

    “好。”

    宋栖总会答应我各种各样离奇的要求,不厌其烦,我喜欢这样,只有这时我才会觉得这世界上还有属于我的一点温暖。

    他温暖的手掌牵着我的,在费城所有美丽的角落里他拍下关于我的照片。

    我告诉自己,韩陌,他就是你要找的人。

    (本章完)

第二章 倾杯序

    上次一别,她就再未见过路淮琛,他从她的世界里彻底淡出了。

    公司委派她去上海出差,出差的时间长短未知。这是个出力不讨好的苦差事,她却揽了下来。小夏苦口婆心的劝了她几天,最终还是败给她。

    公司给她订好了飞上海的机票被她退还了回去。她把这次出差当做一次旅行,她买了去上海的火车票,硬卧。

    她坐在床上,双臂抱膝,头埋在膝间,歪头看着窗外。

    她看完了一场日出。

    对铺的男人点了一支烟,吞吐烟雾,日光朦胧中她看不太清他的面容,烟味窜进她的鼻子,他的嗓音干哑,“小姐,介意陪我说说话吗?”

    他投影在墙上的轮廓十分落寞,她挥手驱散烟雾,手撑着下巴,“你说吧。”她只是太无聊了才这样说,或许听听他的故事也不错。

    他是青海人,离家打工辗转去过南京、上海、广州,到处漂泊居无定所。在路边摆过摊,在酒吧当过服务员,在餐厅洗过盘子,也有被城管追着跑的经历。这些他都不觉得有什么,因为他只身一人,即便是吃苦受累也是他一个人的事。

    他唱歌很好听,有时候没钱时会抱着自己的破吉他在街头驻唱。他最常唱的歌是《花房姑娘》,他总觉得在寒冷的冬日,北风呼啸的早晨,只有这首歌能让他心头温热。

    后来,他在上海的街头遇见了一个女孩,她说她叫陈杯序,她老爹喜欢听戏,随便找了个曲牌名给她取了名字。

    为了这个名字他特意去查了资料,陈杯序,倾杯序。

    他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她也不知道,反正这个名字本就敷衍,所以她活得也敷衍。

    他与她的相遇算是偶然,但他认识她却是必然。这是陈杯序说的。

    那天她刚从酒吧里出来就碰见了在街角唱歌的他,她在他面前抽完了一支烟,才说,“你有手机吗?”

    他停下来放下吉他,说,“有。”从口袋里掏出老旧的那部诺基亚翻盖手机,递给她。

    她妩媚的笑笑,低头发了个短信便还给了他。

    星光布满天空的那个夜晚下,他看清了她的面容,她很漂亮,是带点狡黠的那种美丽,他就这样陷了下去。

    他不再摆摊、不再去餐厅洗盘子,每天只在这个街头当一个流浪歌手。期待着可以再见到她,他等了二十八天,她才出现。

    见到他的第一句话是,“你怎么不打电话给我?”

    他很疑惑,他没有她的号码怎么打电话给她。后来才知道她那天发的短信是发给她自己的,他记得短信内容只有一个字,“我。”

    陈杯序觉得他很傻,大冬天的竟然在这里唱了一个月的歌。

    后来,陈杯序常来这里听他唱《花房姑娘》,她蹲在地上抽烟,一直到整盒烟都抽完了,她才离开。

    他很好奇这样的一个女孩有什么样的故事,但从来没开口问。陈杯序说她喜欢他这样的失意的流浪歌手。

    她很少喝醉酒,一天她喝醉了吵着闹着不回家,没办法他便把她带回了他的家,她半带醉意的跟他说她的故事。

    她妈妈是个很不幸的人,她的第一任丈夫有家庭暴力倾向,曾经喝醉酒把她打到吐血,送进医院抢救。

    第二任丈夫好赌博,输的倾家荡产就跟她离婚,债主找不到他便来家里闹,问她要钱。过了很久她才遇到第三任丈夫。是个澳洲人,看上去憨厚老实。

    没多久他们就结婚了,但如果是幸福收尾就一点也不像上帝的风格了。这场婚姻充斥着婚外情、谎言、欺骗、冷暴力。

    她和母亲因为这件事和继父大吵一架,他说她们看不惯就滚出去,从他的房子里滚出去。

    她滚了,她丢下了懦弱的母亲,独自一人离开了澳洲。

    认识他是她离家出走的第一百二十八天,那天她说了很多话,她说她后悔丢下了母亲,她说她想回澳洲。

    他沉默的抽烟。听她如数家珍的说完,他拿出攒的钱,不多,但买一张机票正合适。他给她买了一张回澳洲的机票。

    临走前,她说她想再听一遍《花房姑娘》,他笑笑说,下次见面的时候唱给你听。

    下次见面就是这次见面,他从南京坐火车到上海见她。

    “为什么你看上去并不开心?”陈茵听他说完才问。

    “因为…她要结婚了。”他掐灭手里的烟。

    直到下火车陈茵也没看清他的模样,他说完这个故事就躺在床上蒙着被子睡着了。他说,他好久没有说这么多的话了,遇到陈杯序之前很少有人认真的听他说话,陈杯序走后他变得更加沉默寡言,今天说了这么多话,好像把一辈子的话都说尽了。

    陈茵走之前敲敲他的床板,问,“你不打算追回她吗?”

    被子里传出闷闷的声音,“她既已找到良人,我就不打扰了。”

    陈茵拉着沉重的行李箱,走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她已找到良人,他就不打扰了。所以,路淮琛是因为这个才消失不见的吗。

    任何一个城市都能见到路淮琛的身影,她停在斑马线边缘,看着对面百货大楼的大屏幕上循环播放着一条路淮琛的广告,她久久的站在那里,直到广告播完她才拉着笨重的行李箱穿过马路。

    小乔不知道怎么打听出了她人在上海,恰巧小乔的书在上海举办签售会,她打电话让陈茵来撑场面,陈茵刚安顿好自己,按照她给的地址找到了她。

    读者很多,算不上人山人海,但她怎么努力也挤不到小乔身边,她站在人海外,看着此刻仿佛闪闪发亮的小乔,看到这么多人喜欢她,她就放心了。

    小乔一直是个很爱闹腾的人,有这么一大帮子人陪着她,她就不会孤单了。签售会举办到很晚,结束时,已满天星辰。

    小乔的手有些麻木,她嘲笑着说,还好她是用笔记本写稿,要是整天跟古人似得用手写,那她这双手早晚要废。

    “你丫怎么来上海都不跟我说?”小乔开始兴师问罪。

    “我才刚落脚不就接到姑奶奶你的电话了吗?”陈茵翻了个白眼。小乔因为她爸爸的关系人脉很广,再加上她的那些个狐朋狗友,对她的行踪了如指掌她一点也不惊奇。

    “今晚有个酒会,去吗?”小乔神秘兮兮的说。

    陈茵看到她这副模样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什么酒会?”

    “男人泡马子,女人钓凯子的酒会。”小乔笑笑。

    到地方之后,陈茵才知道小乔来这里的目的是什么,因为她在这里看到了谈笑风生的许佩之。

    “许佩之,你给我过来!”小乔理直气壮的大喊,毫不在意旁人投过来的目光。

    许佩之同身旁的人攀谈了几句,便走了过来,小乔将他拉在陈茵面前,“许佩之你认识的,我男朋友。”

    陈茵惊异,小乔什么时候和许佩之好上了。

    “陈茵,你认识的,路淮琛的老婆。”小乔妩媚笑笑,给许佩之介绍。

    “小乔。”当着许佩之的面陈茵不好制止小乔的口无遮拦,只好出口叫住她。

    “陈茵,好久不见啦!”许佩之还是一身痞气,手里摇晃着高脚杯的红色液体。

    “好久不见。”陈茵笑笑。

    小乔拉着陈茵去吃点心,把许佩之一个人丢在那里,许佩之无奈的摇摇头。

    “你跟他什么时候的事?”陈茵问。

    小乔不好意思的笑笑,“忘了通知你了,在一起大半个月了吧。”

    “你丫都脱单了都不请我吃饭。”陈茵斜睨了她一眼,不满的撇撇嘴。

    “你丫结婚的时候也没请我喝酒啊。”小乔揶揄道。

    陈茵没了下文,结婚的事她也没告诉别人,更何况这场婚姻只是徒有一个形式化的华丽外表,里面空虚破败的惨不忍睹。

    “你跟许佩之怎么认识的?”陈茵扯开话题。

    “酒吧呗。”小乔往嘴里放了一颗樱桃。“我在酒吧里偶遇他,他喝的烂醉如泥,我找人帮我把他扛回我家了。”小乔狡黠笑笑。

    “就是这样?”小乔一笔盖过,说的模棱两可。

    “然后我就睡了他。”小乔直白的说,她是个性子很直的人,有什么说什么,从来不遮遮掩掩的。

    陈茵喝的红酒差点吐出来,她咳了两声,呛得脸通红,“你跟他睡了?”陈茵一脸的不敢置信。

    小乔随意的挑眉,“陈茵你丫不至于吧,老娘睡过多少男人你又不是不知道,之前也没见你这么惊讶啊。”

    这不一样,许佩之和之前的男人都不一样,他还有未婚妻没有处理,小乔这么明目张胆的和他处着总归是不好,她转念又想,这种事情你情我愿的,她有什么好替小乔担心的呢。但她忍不住问了一句,“许佩之的未婚妻你打算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她要是回来了,我就跟她摊牌,她未婚夫现在不爱她了,爱我。”小乔自信的说。

    陈茵不知道小乔从哪里来的自信,但是每次她这么有信心时她总觉得所有的事情都会依照小乔所想的那样发展下去,因为她本来就是个能够掌控局势的人。

    (本章完)

第三章 绿窗愁

    酒会里都是一些商业界的老板或者是社交界里的交际花,陈茵觉得索然无味,同小乔喝了几杯就溜到天台吹风去了。

    恰巧许佩之也在天台,嘴里衔着烟,一边打电话,“我知道了。”他不耐的朝电话那边说。“让她别回来,回来我也不会和她结婚!”

    陈茵隔得远听得不是很清楚,她觉得撞见别人打电话被发现是件很尴尬的事,便要下去。

    “陈茵。”身后响起许佩之浑厚的声音。

    她木得停下脚步,被发现了,她转身尴尬的笑笑,解释说,“我什么也没听见。”

    “听见也没什么。”许佩之将手里的烟丢在地上,抬脚碾灭猩红的火星,他很少抽烟,心情不好或者烦闷时他会抽上几支。与他接触不多的朋友大多数是以为他不抽烟的。

    陈茵原本就和许佩之并不是很熟稔,见他这副模样,她局促不安不知道该如何应对。

    “小乔呢?”许佩之问。

    “在下面喝酒。”她回答。

    “你怎么没和她一起?”许佩之脸上挂着如沐春风的微笑,让陈茵恍惚觉得刚才失控发怒的人与他并不是同一个人。

    “我觉得有些闷,上来吹吹风。”她如实的说。

    许佩之觉得她有趣,路淮琛喜欢的就是这样的女人嘛,处事淡定不慌不忙,即便心里惊慌失措面上也是一副淡然的模样。月光星辰下,仔细看她生的一副美丽的面孔,眼睛里总带点狡黠,像只聪明的小狐狸。

    许佩之笑笑,拍着陈茵的肩膀说,“有机会真想找你拍戏。”

    “别开玩笑了。我是个服装设计师。”许佩之在对她开玩笑嘛,她转行做发型设计师,或者化妆师,也不会涉足演员这个八竿子打不着的工作啊。

    “我开玩笑的。”许佩之走了两步转身看着身后一动不动的陈茵说,“你真打算在这里吹风啊。”

    青丝碎发被凉风吹拂,“我站一会儿就下去。”

    许佩之无奈的蹙眉,“那你站一会儿就下来,别着凉了。”关心的嘱咐。她是淮琛的温心老契,作为他的朋友他理应关照她,更何况她同小乔又是那样好的朋友。

    “好。”陈茵微笑。

    夜色美得撩人,这样的良辰美景最适合年轻男女谈情说爱,许佩之拿着酒杯凑到正在调戏美女的小乔身边。

    “干什么去了?”小乔睨了他一眼,转身去桌子上倒了一杯红酒。

    “接了个电话。”他和她碰了碰杯子,抿了一口甜涩的红酒。

    “你不是说聚会的时候不接电话嘛。”许佩之曾说,娱乐的时间不喜欢被人打扰,所以每当这个时候他的手机都会设置成静音。

    “我爸打来的。”他的脸上没有笑的痕迹,每次说起家里他总是一副淡淡的表情。

    小乔知道他和他爸爸从小就是对头,一直死磕到现在也没消停,听到是他爸爸的电话她也显得兴味阑珊了,她抬眼问道,“看见陈茵了吗?这斯不知道跑哪去了。”

    “你能不能消停会儿啊,带朋友出来也不好好照应人家。”许佩之无奈的说,小乔总是这样,一遇到自己感兴趣的事情就把旁人都抛在一边,只兴自己玩的尽兴。

    小乔自知理亏,撇撇嘴,“不说算了,我自己去找。”

    说完还不等许佩之反应过来,便放下高脚杯走远了,她估摸着陈茵应该在天台,陈茵是最不喜欢这种热闹场景的人了,只要有地方避开她一定会尽力避开的。

    通往天台的楼梯略微昏暗,她提起裙子踏上台阶,脸上挂着盈盈的笑意,陈茵在上面待了不短的时间,别感冒了。

    她扶着栏杆小心翼翼的走上天台,眼前的一幕让她怔在原地。

    在暗夜的雾气里,在落满星辰的天台上,陈茵依偎在一个陌生男人的怀抱里,她扶着栏杆的手微微发凉,她抬不起脚步,进退都不是。身后的许佩之追上她,“你怎么知道她在天台?”手搭上小乔的半露的香肩。

    待他抬眼,目瞪口呆,抱着陈茵的男人是谁,很显然不是路淮琛。

    陈茵听到声音抬头看到小乔和许佩之,她欲推开方景筠,不料却被他抱得更紧,“你在害怕什么?”他抿着唇,声音着实好听。

    “景筠,你放开我。”陈茵推搡着说。

    方景筠侧脸的轮廓十分好看,透着儒雅与秀致,他耐着性子的笑着说,“你为什么总是逃避我们的关系。”他们明明是夫妻啊,即使没有夫妻之实,但好歹夫妻之名是坐实了的,她却每次都将他往外推。

    一旁的小乔看不下去了,这丫谁啊,跟陈茵拉拉扯扯的,她上前就推了一把方景筠,愤愤不平的说,“你丫谁啊就对她动手动脚的。”

    方景筠放开陈茵,笑着捉住陈茵的视线,倒也不恼,“你和她认识?”

    陈茵点点头,转身一副苦瓜脸瞅着小乔,方才,她正打算下去的时候,在楼梯口撞见了被女人纠缠的方景筠,她看戏一般的瞧着他怎么周旋,不料他却把她拉过去做挡箭牌,笑着对她说,“老婆你来啦。”笑得那叫一个讨好,陈茵不禁汗颜,只得悻悻的陪他演戏。

    “你丫趁我不在跟谁鬼混呢?”她瞪了他一眼。

    那女人见这架势不像作假,便笑脸相迎的对陈茵说,“原来是方太太啊,适才我同方先生只是随便聊了几句,您莫要怪他。”

    陈茵摆起正室的架子,瞥了她一眼,“我先生承蒙你照顾了。”这一句保管这女人不会再来骚扰方景筠了。

    待女人走后方景筠拉着她上了天台,问,“你怎么来这儿了?”依照陈茵的性子这种乏味枯燥的聚会她是厌于参加的,更何况这场酒会参加的大多是商界名流,想必她定不是只身前来。

    “怎么?只兴你来就不许我来啊。”

    方景筠凝视着她的眼睛里有宠溺也有说不出的温柔,他温热的手掌攫住她的头,轻轻的将她拥在怀里,“我们很久没见了。”

    他熟悉的气息猝不及防的窜入她的鼻腔,她还没来得及说话,便听到了许佩之的声音,以及怒气冲冲的冲上来的小乔。

    “小茵,你告诉她我是谁?”方景筠温润的声音落在她身后。

    她咬着唇,看着面前对他抱有敌意的小乔,以及惊异的看着他们的许佩之,她知道她逃不过去,若是她不开口,方景筠也会替她开口,她犹豫了半响,终于道,“他是我丈夫。”声音很淡,但这丝毫减退不了空气里浑浊的惊讶和诧异。

    小乔站在原地半响没有说话,最后结结巴巴的蹦出几个字来,“陈茵你说什么…他…他就是你在美国的结婚对象啊?”小乔瞪大的眼珠子仿佛都要掉出来。想想自己刚刚还对他说了那样的话,小乔悔不该当初。

    相比小乔的不淡定,许佩之表现得要从容许多,他搂着小乔的肩膀轻轻拍了拍,笑着对陈茵和方景筠说,“刚刚是我们唐突了,就不打扰你们了。”

    陈茵还没开口说什么,就见小乔被许佩之拖走了。

    夜雾张扬着爪牙将她与方景筠包围,她倚在天台的围栏上,也不怕围栏不牢靠从这万丈高楼上坠了下去。

    “说一下吧,你怎么来上海了?”方景筠站在她旁边,胳膊撑在围栏上,眸子看着她。

    “公司派我来出差。”陈茵微笑。

    “就这么简单?”方景筠超乎常人的洞察力总是能捕捉到一些细微的细节,不过她说谎的时候会笑得很自然,这一点让他总是输给她。

    “就这样。”陈茵往后撩了撩被风吹乱的头发。

    “来之前怎么不告诉我,我好去接驾啊。”方景筠促狭的笑,长眉舒展。

    “怎么能劳您大驾啊,这样显得我独立性多差。”

    “接老婆是丈夫的职责。”方景筠说的稀松平常。

    凉风呼啸而过,穿着单薄裙子的陈茵打了一个冷战,静默良久,她抬头望着方景筠的眼睛道,“景筠,我们找个时间商议一下离婚的事情吧。”她淡淡开口,暗淡的眸子在黑夜里没有光彩。

    向来做事雷厉风行的方景筠竟有一瞬的犹豫,他低头对上她那双碧波荡漾如深海的眼睛,眼睛里没有恼怒,只有柔色。有时候陈茵会觉得路淮琛是上帝派来惩罚她的恶魔,而方景筠是来救赎她的神。

    但是,这个神再怎么称职也拿她满目疮痍、千疮百孔的心,毫无救治的办法。

    “你想好了?”他问。

    “想好了。”她没有犹豫,直接脱口而出。

    方景筠伸手揉了揉她软软的头发,“可是我还没想好。”

    陈茵的心有些犹豫了,在美国若不是遇见了他,她不知道现在的自己会是如何在这世界上生活的,她记得他对她所有的好,这让她无以为报。但她不想让他因为她而失掉追求爱情的机会,她弄不清他对她有几分爱意又有几分怜悯,但凡有些可能,她总是祈祷爱意比怜悯要浅,这样她心里才会好受些。

    (本章完)

第四章 景年淡(一)

    五年前,她像只仓皇无措的惊鸟,父亲入狱,母亲失踪。一夜之间她从天堂坠入深渊,她不知道该如何面对路淮琛,她也不知道该如何面对残破如灰烟的家。

    父亲似乎早已预料到这一切,帮她安排了出国留学的行程,帮她提前订好了机票,联系好国外的学校和她住的地方,打点好一切。她慌慌乱乱的奔赴往父亲给她安排好的“锦绣前程”,不料这才是一切痛苦的渊源。

    她甚至都没同淮琛认真的做一场作别,就已匆匆的奔赴他乡。

    但是,她与淮琛本就不是桐花万里路,连朝语不息的关系不是么。

    她在相隔着他千万里的美国费城替父亲向上帝忏悔,替自己向上帝赎罪。

    日子过得很快,白驹过隙间,她从洗碗工做到了领班的位子,原来的领班到了退休的年纪,领班退休后她便接替了她的岗位。

    她一直过得很平淡,淡到她觉得她这一辈子就会这样平淡的过下去,无波无澜活得像一潭死水。

    直到她遇到沈卿,一个年老却透着儒雅气息的男人,他坐在餐厅靠窗的位置,眉眼神似路淮琛让她多留意了几分。

    没想到沈卿也注意到了她,朝她招招手,她只好放下手头的工作走过去,“what would you likeorder, sir?”(先生您要点什么?)他不像西方人但也保不齐他是个在西方长大的东方人,她没有冒险用中文同他交流,她用英文试探的问。

    他眼神很温和,与路淮琛的桀骜不驯大相径庭,虽已中年但眉宇之间还是透露着年轻时的风采。“你叫陈茵是吗?”他的中文说的很好带着南京话的腔调,陈茵都恍惚觉得她此时身在南京而不是美国。

    让她更惊讶的另一个问题,凭空落在她的脑海之中,他怎么会知道她的名字。她思疑的打量他,确定他们确实是第一次见面。一个坏想法忽然窜到她的脑海里,难不成他是爸爸在美国的债主,她越想心越乱,脸上却不露紧张之色,她微笑说,“是的,请问您是?”

    她安慰自己他知道自己的名字,或许是因为她是这家餐厅的工作人员,所以……她忽然想起来在餐厅里除了以前的领班会叫她的名字外,其他人都叫她的英文名字“chelsea”。

    “我叫沈卿。”他笑,如和煦春风吹过心头,“你刚才不说话,我还以为是我认错了人。”他见她的第一眼就笃定她是陈茵,原以为她会矢口否认,竟没想到她承认的如此坦荡,不愧是他平生挚友的女儿。

    “您怎么知道我的名字?”陈茵警觉的问,她在美国举目无亲,遇到认识她的人并不是一件好事,因为认识她的人除了债主就是骗子,但她觉得他既不像债主也不像骗子,像古时江南流水小镇上长得斯斯文文的老书生。

    他从西服口袋里拿出黑色的钱包,打开钱包从里层取出一张泛黄的照片,放在桌子上。说,“你应该认得这张照片吧?”

    她狐疑的拿起照片,老旧泛黄的痕迹证明岁月的斑驳,照片里有两个襁褓婴儿,在此之前她从未见过这张照片,但她认出照片上的一个孩子是幼年时的她。

    她将照片放回原处,问道,“先生让我看照片做什么?”

    “我同你爸爸是挚友。”他娓娓道来。

    陈茵诧异,既然是爸爸的朋友为何她从未见过他,更何况他用的是“挚友”一词,这说明他与爸爸的情谊并不浅才对,可她对他竟无丝毫的印象,但他拿出照片来就是为了同她证明他的身份,她不知是该信还是不信,她想先看看他接下来怎么说吧。“先生为何这样说?”

    “你叫陈茵,倒过来念就是茵陈,你爸爸应该告诉过你,茵陈经寒冬而不衰,而你又出生在寒冬腊月,因此而得名。”他眼角微微弯了弯,似乎在笑。“但他应该没告诉你,是谁为你取的名字。”

    他说的一字不差,茵陈,陈茵,她的名字的出处的确在此,她从未对旁人提起过,连家里熟络的亲戚都很少有人知道,别人更是无从知晓。“先生为何对我的姓名身世如此了解?”她实在摸不透这人的脾性,乍一看他性子温和,但交谈下来给她更多的感觉是狡黠聪慧。

    “因为这名字是我给你取的。”沈卿交加双臂,背向后靠在椅子上。

    这副模样让她在他身上寻到了路淮琛的一丝影子,她笑,“说了这么多,你不会就只是为了来找我叙旧的吧?”他此番在她身上一定下了不少功夫,为了她这样一个落魄的人,他何必这么大费周章呢。

    “当然不是。”她已经相信了他的身份,他大可以放心的说出此行的目的。“关于你父亲,我想有很多事你应该有知道的权利。”

    “对不起我不想谈论这些。”她打断他的讲话,不知道为什么,她不想再在这里听他谈论任何有关她家里的事情,她只想尽快结束这场谈话。

    他林林总总的来这里找过她几次,好几次她都故意避开他,因为每次见他,她心里总会忐忑不安,不祥的预感会涌上心头。

    有一次天正下着雨,他好像喝醉了酒,跌跌撞撞的走进餐厅,衬衫头发都湿透了,鞋子、裤脚上都是泥泞。样子狼狈极了,她正在跟前台的同事核实这几天的账单,瞥了一眼他又低下头继续同同事说下去。

    没过多久怒火冲天的跑进几个人来,个个脸上都凶神恶煞的,其中有个黑人她看着面熟,她兀地想起来是那日将她拖到废弃工厂的那个黑人,脑子里一连串的框架脉络都变得醒目起来,她记起那日他手里拿的照片询问她的人,不是别人正是沈卿。

    她心里一惊,沈卿做了什么竟然招惹了这帮人,她让前台的同事先核对着,转身便跑着去找沈卿,无论他是不是她父亲的朋友,在这个荒凉冷漠的城市她也要帮这个年龄大得可以当她叔叔的男人。

    她最后在洗手间里看到了围着的一众人,以及头被按在洗手池里的沈卿,冷水“哗哗”的淌着,湿了他的头发,洗手池里涌上猩红的血迹,染红了整盆水。

    那些人里为首的人正是那天她遇见的黑人,他嘴里说着含糊不清的脏话,一拳一拳硬生生的落在沈卿的身上,她站在那里都能听到沈卿胸腔的闷哼声,黑人抓着沈卿的头发将他的头从水里拽出来,沈卿“哇”的吐出一口血,洁白的衬衣被染得鲜红。

    陈茵攥紧的手心里满是冷汗,她不知道该如何搭救他,面对一众的壮汉她显得有些手足无措。在她愣神的瞬间,黑人一脚踹在沈卿的肚子上,沈卿的身体沉重的撞在餐厅洁白的墙壁上,他无力的滑倒在地,手撑着地咳嗽了好几声。

    陈茵见状也顾不得旁的了,冲进人群里挡在沈卿前面,冲黑人喊道,“stop!stop!”她伸开胳膊护住身后奄奄一息的沈卿。

    周围的壮汉挑衅的吹着口哨,像是在示威奚落他们一般。

    她的额头上冒出泠泠的汗,身子在微微的颤抖,她第一次遇到这样的阵仗,这些人里随便一个人都能让她和沈卿今天出不了这个门。他这都是怎么得罪这些人的。陈茵皱眉。

    黑人迈开脚步慢慢朝她靠近,他像沙漠里一只饥渴的狮子,看到了送到他眼前的猎物一样兴奋。

    黑人问她,“didn't you say you didn't know him?”(你不是说你不认识他吗?)

    “sir,is illegal for youmake such a hit without reason.”(先生你们这样无故打人是犯法的)她努力保持理智,她低头看了一眼摊在地上一动不动的沈卿,心里火急火燎的却又不能强行带他离开。

    “miss, you ask him how much moneyowes me?”(小姐,你问他欠我多少钱?)黑人耐着性子的与陈茵交流。

    陈茵狐疑的低头看着沈卿,他竟然跟这种人借钱,他不知道这些人但凡能借钱给你逍遥快活自然也有办法让你身败名裂倾家荡产吗。“你欠了他们多少钱?”

    沈卿撑着墙壁勉强坐起来,他抬手擦掉唇角的血迹,没有说话。

    “four hundred thousand dollars.”(四十万美金)黑人在她身后说。

    周围的人哄笑着看戏一般吹着口哨,陈茵的眼睛泛着寒光,像把利剑冷冷的看着沈卿,丫欠这么多钱是去抢银行了嘛。陈茵咬牙,转身盯着黑人的眼睛,她好想说,她不认识这个人,但照目前的情况来看似乎行不通。但她也不可能大义凛然的说,这笔钱她来替他还吧,四十万不是个小数目,更何况这还是美金。

    她告诉自己要冷静,一定要冷静,不能自乱阵脚。她沉着的说,“sir, this moneynot a **all sum.”(先生,这笔钱不是一个小数目)“what's more, you don't have substantial evidence thatowes you money.”(更何况你们并没有实质性的证据说他欠了你们钱),“andis illegal for youdo physical harmhim now, and i ask youstop this behavior immediately.”(而且你们现在对他造成的身体伤害是违法的,我请你们立刻停止这种行为)。

    “miss, hereno law.”(小姐,这里没有法律)黑人挑衅的说。

    (本章完)

第五章 景年淡(二)

    空气里聚集着随时可能爆发的**气息,陈茵屏息,“please givesome time, i will give you a satisfactory answer.”(请给我一点时间,我会给你们一个满意的答复)

    “you needfigure outdidn't negotiate with me.”(你要搞清楚状况,你没有和我谈判资本)黑人脸色变得很难看,大概很少有人跟他这样说话,陈茵一而再的话刺激到了他。

    双方一直这样僵持着也不是办法,地上的沈卿面色如纸,唇色尽失。

    高利贷这种东西在国内不受法律制约在国外也同样,所以用把他们告上法庭为由来逼退他们根本行不通,她大脑乱成一团,她实在想不出其他的法子来了。

    “silva,she'sson' has a lotmoneyhelp me.”(silva,她是我儿子的女朋友,她有很多钱可以帮我还)身后的沈卿突然出声,陈茵惊异的转头,看见沈卿眼睛里闪过得意狡诈的光。

    陈茵狠狠瞪了他一眼,她好心来帮他,他却等着看戏般的拖她下水,“my son's girlfriend”这几个词在她脑海里停顿了一瞬,她的背挺直的僵硬,脸上的表情凝固,他的意思是说,他是路淮琛的父亲?

    “沈卿你在胡说什么?”她问。

    “你是我儿子的女朋友,怎么有什么问题吗?”沈卿嘲讽的笑,笑起来时被岁月侵蚀的脸上布着皱纹。他见陈茵不相信,便又补充了一句,“路淮琛,那天你看的照片是我和你父亲在你们百日宴上拍的。”他脸上的笑刺目而狰狞,看得陈茵眼睛昏花。

    原来她和路淮琛从那么久远的时候就已相识了,她并不觉得开心,她只是觉得周身有藤蔓在裹住她的身体,闷得她喘不上气。

    她微愣的站在那里,青眉微蹙,深邃如海的眸子里是惊涛翻涌,她这才意识到沈卿一而再的找她是有原因的,不单单是她爸爸的原因,还有其他的,他似乎要将她拖进一沼泥潭里,然而她的脚裸现在已经深陷于泥潭里无法自拔了。他得逞了。

    “i'll pay off the money i owe you,please leave immediately.”(我会替他还清他欠你们的钱,请你们立即离开)陈茵冷冷的说,她变得麻木起来,眼睛里看不到任何光彩。

    “thisnot a **all figure, miss.”(小姐,这可不是一笔小数字)黑人轻佻的说,比起还钱此刻他对她这副年轻的身体更感兴趣。

    “i already called the police!”(我已经报警了!)她毫不退让。离开前台之前她为了以防万一,嘱托前台的同事报警通知警方。

    “do you think we'll fall for it?”(你觉得我们会上当吗?)黑人抬步上前,双眼布满凶恶。

    “whatever,he and i are now penniless, you don't needstrugglefar.”(随便你,我和他现在都身无分文,你没必要纠缠至此)陈茵冷笑,她竖起全身的刺,她出了一背的冷汗,此刻她背后无依无靠只能虚张声势的假装强大。

    正在此时,餐厅外响起警车的警报声音,“please leave immediately!”(请马上离开)她又重复了一遍。

    “**!”黑人怒目瞪了陈茵和沈卿一眼,悻悻的带着一大帮子人离开了。

    待他们离开,陈茵的双腿软了下来,她撑着洗手台的手微微颤抖,她看了一眼镜子里的自己,眼神枯槁空洞像只没有灵魂的木偶。

    她扶起靠在墙上的沈卿,墙上地上染着斑斑血迹,空气里浓稠的血腥味让她有些眩晕,她问沈卿,“你为什么要缠上我?”

    “是你爸爸欠我的,父债女偿。”他挂起冷笑,看得陈茵背后冷汗泠泠。

    沈卿说得不错,他的债确实算到了她的头上,虽然她并不知道是什么债,但每次沈卿想跟她试图沟通关于他和她家的事情,都会被她无情的拒绝打断。

    她不接受别人口中她父亲的形象,因为他在她心目中还是高大伟岸的,她不想他被任何人的任何言语所玷污,即使那个人说的有可能是事实,但她也宁可自欺欺人下去,甘愿背负莫名的债务。

    沈卿没过多久就出院了,出院后来这里找过她几次,自从上次以后,他便表露出阴险狡诈、诡计多端的行为作风,他在陈茵心中初见时的淑人君子的形象荡然无存。他披着一层谦谦君子的皮囊,做着地痞无赖才会做的事情,他把陈茵当做敲诈勒索的对象,无止尽压榨索要钱财。当然,他很少亲自出面,每次欠债时他会以她的名义写下欠条,债主不问缘由便上门讨债,多次在餐厅闹事,她终于被迫辞职。

    最恶劣的一次她永生难忘。他在外面又欠下了赌债,不知躲在什么地方避风头,债主是很巧是上次债务没还清的黑人silva。

    新仇旧账,四十多万美金利滚利的涨利息,她这辈子都还不完这笔旧款。她跟黑人摊牌说她没有能力还钱,她忍受了这么多天,已经受够了。这些天每日每夜的担惊受怕躲债的日子,她也受够了!

    silva被她激怒,强行把她绑到了一处隐秘荒凉的废弃破旧的工厂,工厂分上下两层,没有窗子和门,呼啸的寒风恣意贯穿来回,她的手脚被绑着,silva在她耳边说,让她抬头。

    她看到一个面容看不清的女人全身**,双手被困绑着挂在工厂的二楼上,她浑身上下血淋淋的,左耳不见了,丢失左耳的地方,像一颗巨大的填不满的血骷髅,她在寒风里摇摇欲坠,眼睛紧紧的闭着,活像一具干尸。

    “ifoo you, you're the next one.”(如果没人来救你,你就是下一个她)黑人附在她耳边说,凶恶的声音穿透她的耳膜。

    她开始害怕了,她切身体会了恐惧的味道,像一张黑色的紧密的大网朝她扑来,网住她的身子抽走她周身所有的空气。

    剩下的,她都记不清了。她记不清她那天说了什么话,记不清silva脸上的表情,她只记得整个冬天都没有下过雪的费城,那天下了一场盛世大雪。她在寒风瑟瑟里被撕烂了衣服,她在惨无人寰的黑夜里哭到嗓子发不出声音,在冰冷的地面上瑟瑟发抖,身上的痉挛伤口数不清…以及silva胸腔里喷射出来的鲜血,和她手里握着的带着粘稠滚烫血液的刀子。

    寒冷的黑夜里,她瑟缩的蹲在角落里,仰头看着楼上随风摇曳的女人,数着落下了几片雪花。她不敢低下头,她害怕看到silva那双充血混浊的眼睛,像死人般的停滞不动,哀怨狰狞的看着她。他的嘴巴一合一闭的说着什么,她也听不清楚,他的嘴角淌着鲜红粘稠的血。

    像有无数的厉鬼缠绕在她周身一般,她觉得自己背后阴冷发凉,她的身体凉透了。她甚至不敢阖上眼睛,脑子嗡嗡的响。

    她在废弃工厂里待了半夜,她拖着残破的身子走在冰天雪地里,雪花落进她的衣襟里,她不想和silva还有楼上的女人在这里等死,她要活着。她的心里有个声音在拼命的喊,她一定要活下去。

    最后她也没能走出那片雪地,她倒在冰冷刺骨的寒雪里,她是被警方搭救的。

    她醒来后知道两个消息:一是silva抢救无效死了,二是沈卿在逃债的时候出车祸,也死了。

    她躺在医院病床上,眼睛空洞无神,她扯了扯干裂的嘴唇,露出一丝苦笑。半响才说了一句,“死了啊…”毫无力气的一句话。

    她忘了这里的人都听不懂中文,这句话也只是说给自己听了。

    她后来才知道silva从前贩毒**放高利贷开赌场,经警方调查,她那晚属于正当防卫所以不需付刑事责任,办手续的时候她面如死灰,像被抽走了灵魂。

    警方接着跟她交代沈卿的车祸问题,因为她和沈卿的接触过于密切,所以警方给她做了笔录,和她一起做笔录的还有一个人。

    这起意外车祸的受害人之一,方景筠。

    “你没事吧?”他用略微生硬的中文询问她,她的脸色苍白,面容枯槁。

    陈茵这才发现他原来会说中文,他的眼睛温润,微笑时或不笑时,眼角都微微扬起,让人觉得很温暖。

    “没事。”她的声音很单薄,落地轻飘飘的。

    警官让她去辨认一下尸体,她从座椅上起来时恍惚飘摇,脚下软绵绵的像踩在棉花上,她一个愣神儿身子前倾差点摔在地上,一只有力的手搀住她的胳膊,她才稳住身子,她扯扯唇角,吐出淡淡的两个谢字。

    (本章完)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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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上逢却少年时介绍:
君为袖手旁观客,我亦逢场作戏人。
他是她生命路上最初的过客,赠她一场春光烂漫。
她是他生命路上最后的归人,予他一次风雪加身。
她与他在各种悲喜交集处相遇。
她眼看他起朱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说到底不过一出戏。
路先生,此生长毋相忘
方先生,一往难还情深
繁华靡丽,过眼皆空。
陌上逢却少年时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陌上逢却少年时,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陌上逢却少年时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