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UU小说武侠修真他们说我是害虫TXT下载他们说我是害虫章节列表全文阅读

他们说我是害虫全文阅读

作者:来不及忧伤     他们说我是害虫txt下载     他们说我是害虫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136章 踽踽独行

    当这头超级巨鳄在这地底洞窟之中退无可退之时,已然成为一座栩栩如生的冰雕。

    在其体外萦绕的三色火焰在巨龙的寒冰龙息吹拂下,几乎转眼之间便化成一簇小火苗,轻轻摇曳了下,最终熄灭。

    而当方寸回过神来,恢复原来的三丈大小,看着眼前那座巨大的冰雕之时,也是愣愣地看着这一切,心里的不可思议几乎达到了顶点。

    “这是我干出来的?”他人立而起,伸出爪子看了看。

    “你觉得呢?”一声轻笑传来。

    方寸闻言,抬首看去,当他看到一个熟悉地身影飘浮在空中的时候,不由尖叫起来,“陆,陆夫子!?你不是,您不是……”

    你不是已经死了吗?

    不过方寸没有问出来,没死岂不是更好?

    可惜,这种好事,也只能是想想。

    没错,那道身影就是陆夫子陆桑的身影,方寸相信自己的眼睛绝对不会看错,“刚才是夫子你借用了我的身体吧!”

    刚才他对自己的身体失去了控制,直到那条超级巨鳄被冻成冰雕之后,他才恢复了对身体的控制权。

    也因此,他才会怀疑,这是不是他干出来的。

    现在看到陆夫子,他就知道,这件事情肯定是陆夫子干的。

    陆夫子微微一笑,道:“老夫确实已经死了,现在不过是事先留下的一缕分魂而已。老夫的这缕分魂一直隐藏在那块印章之中……老夫的时间不多了,你有什么问题,现在可以问了。”

    方寸腾云驾雾而上,问道:“夫子,你可以转世重生吗?”

    对于陆夫子只剩一缕分魂,方寸不是很意外,毕竟大家都知道他已经死了,为亿万生灵而死,可谓死得伟大,死得壮阔。

    虽然方寸觉得自己是不可能有这么伟大的,但这并不妨碍他对这种人抱以最真诚的敬意。

    “一生为奴,又何必再续这等卑贱身份?”陆夫子微微摇首。

    方寸不是很明白这话,不过想到陆夫子当初救他时,那真龙咆哮而出的那句‘恶奴竟敢欺主’的话,方寸便隐隐感觉,陆夫子和真龙之间的关系确实有些耐人寻味。

    现在再听到这句话,应该算是证实了他曾经心里的猜测。

    果然,那真龙是主,陆夫子应是奴。

    “夫子,和我说说你和真龙之间的关系吧!”方寸旋身一转,变成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模样,说道。

    虽然心有猜测,但这中间多少有些是他想不明白的。

    陆夫子点了点头,伸手按住他的肩膀,下一刻,两人的身形微微一闪,便出了这地窟,来到地面上。

    外界明月当空,万籁俱静,唯夜风轻拂,树涛阵阵。

    夫子在一块巨石上盘膝而坐,方寸也在他身边坐了下来。

    一会,夫子才幽幽说道:“老夫的先祖,其实来自大荒之地,是妖与人的后代,算是妖蛮一族。先祖追随于真龙大帝,血脉之中带着真龙大帝的龙奴符印,这龙奴符印会随血脉代代流传……”

    方寸想起了自己得到的传承,道:“这龙奴符印我知道,可是在真龙死亡的时候,这东西就会跟着失效啊!”

    陆夫子点头道:“所以老夫的先祖,才会不远万万里,从大荒妖地偷渡而至九洲天下,并在那青溪镇驻足,世代繁衍,因为他们都知道,真龙并未真正死亡,它还有残魂留于世间。”

    “至于这龙奴印,在修为高出真龙时,是可以排除的。以老夫的修为,在真龙大帝只余那缕残魂时,其实早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可又担心激起那缕真龙残魂的凶戾,让亿万生灵因此而受劫……”

    可最终还是受劫了,他也因此而将自己的性命贡献了出来。

    对于这一点,方寸其实很感谢陆夫子。如果当初真龙在夺舍他的时候,陆夫子没有出手,陆夫子其实根本不用死。

    “夫子当初为何要救我?如果让那真龙残魂将我夺舍,想来夫子也不用死吧!”方寸抬头看着陆夫子。

    当初那个看起来有些猥琐的老头,此时已经看不到那股猥琐劲了。

    他呵呵一笑,道:“人固有一死……”

    方寸苦笑,“以夫子之修为,长生驻世,想来并非难事。”

    陆夫子愣了下,笑道:“倒也是!不过,若老夫当初未出手,任那真龙大帝将你夺舍,引龙墓内的真龙之力为己用,恢复修为,恐怕死的人会更多。而且老夫的龙奴符印未除,依然还会受制于他,若不想受制于他,则必有一战,一旦开战,必定生灵涂炭。死他人可,死老夫又有何不可?以老夫一人之命换亿万生灵之命,又有何憾?”

    以前要是听到这话,方寸只会嗤之以鼻,这太高大上了,又有多少人能够做到?站着瞎逼逼谁都会啊!

    但是这话从陆夫子嘴里说出来,就能让他肃然起敬,因为这位老夫子就是这么干的,而且他也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夫子说着,看向方寸,微笑道:“相比那位曾经高高在上的真龙大帝,老夫更愿意看到你得到真龙传承。虽然你这小子一路走来,也没干多少好事,卑鄙无耻之事倒是干了不少……”

    “夫子,我那是为了生存!”方寸抗议道。

    “难道偷取《血神秘典》,也是为了生存?”老夫子朝他翻了个白眼,道:“你可知晓《血神秘典》有多么令人忌惮?可知要是让人知晓你身怀这种魔典,又会引来什么样的祸患?”

    方寸苦笑道:“在我得到真龙传承的那一刻起,我便已是举世皆敌了,再加上一册魔典,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老夫子笑了笑,道:“不过你这小子能够抵挡《血神秘典》的诱惑而未杀那些赤炎鳄,倒是让老夫有些意外。虽说你的想法是为了可持续发展,但相信你也应该清楚,杀掉那些赤炎鳄,其实才更稳妥。”

    方寸闻言,嘻嘻笑道:“说起来夫子你可能不信,其实我并不喜欢杀生。这一路走来,虽说因我而死的人可能不在少数,但我可从未主动杀过人。当然,我干过的错事也不少,可这不是没法嘛!大家都想杀我,我要是不找机会努力强大自身,岂不只能等死?”

    “话是这般说,可要是再碰上像这次一样的事情呢?”陆夫子并不认同方寸的想法,说道:“老夫能帮的,也就到这了。”

    “说起来,老夫身负龙奴印,也算是真龙的护道人,但老夫如今只是一缕分魂,为了对付那头赤炎鳄王,仅余的一点力量也挥霍光了,接下来的路,就得靠你自己了,希望你能不忘初心……”

    方寸:“……”

    莫明的,方寸觉得有些伤感。

    然而,就在方寸为此而感伤不已之时,陆夫子已经一指点向他的脑门,一股力量冲入他体内,瞬间便将他体内开辟出来的洞府轰得粉碎,体内磅礴的灵力顿时逸散开来。

    “运转真龙呼吸法!”

    就在方寸目瞪口呆,一口老血喷出时,陆夫子的声音突然传来。

    方寸有些搞不清楚这老头毁他修为是想干嘛,但还是恢复真龙形态,乖乖运起了《神龙典》中所记载的呼吸之法,身上鳞甲轻抖。

    随着真龙呼吸法的运转,在他体内逸散开来的灵气,渐渐与肉身融合,使得他的肉身在灵力的刺激之下,更上一层楼。

    那密密的鳞甲,看起来更显水润光泽,甚至有了一丝玉质状。

    当方寸从修行中清醒过来,已是东方放晓之时。

    陆夫子的身影就如同一道透明的影子,随时可能随风而散。

    “身为真龙,根本不需要那些灵力便可施展真龙术,真龙术可凭龙气施展,真龙的气血精气便是龙气。”陆夫子微笑道:“去吧!离开这九洲天下,去大荒妖地,在那里,你只需与妖斗。不过老夫还是希望你能稳住自己,不要像现在这样到处浪荡……”

    “夫子……”

    看着际夫子那随时都可能消散的身影,方寸更加伤感了。

    自从他来到这个世界,真正在知道了他的身份之后,还对他好的人,目前就两个,一个陈采儿,一个就是眼前这位陆夫子。

    就算是林茵茵,那都是给陈采儿面子的情况下才拿正眼看他。

    “人固有一死,又何必做儿女姿态?”陆夫子哈哈笑了起来,末了又道:“你拿着那片火桑叶,跨海去火桑洲,你可凭火桑叶为证进入火桑宗修行,等过几年就申请去天下关,从那里就可以前往大荒妖地。不过,为免连累人家火桑宗,你最好是用假死之计,金蝉脱壳。”

    见方寸点头,陆夫子哈哈笑着背身挥手,缓缓行去。

    “人生天地间,踽踽而独行……”

    一首只有两句的诗还吟诵完,他的身影已然彻底消散。

    是啊!

    人生存于天地间,孤零零地来,又孤零零地走。

    方寸觉得,这一刻,有种前所未有的孤独感。

    同时还有对未知前路的恐惧感。

    一道凄婉的箫声,在他身旁响起,似是为那老人送行,也像似为烘托他心中那股难以名状的孤独。

    ps:没存稿了,晚上十二点就不更新了,从明天起,更新放在中午十二点和晚上八点,一天两更,尽量做到一更三千字,请见谅!

第137章 吞噬巨鳄

    骄阳渐渐升起,染红了天边。

    于晨风中回过神来,发觉已是泪流满面。

    “公子……”

    “我没事!”方寸用袖子胡乱抹了把脸,唇角微扯着说:“虽然有些感伤总是难免,可生活还得继续。活着人,总是这么悲哀又无奈。”

    “公子此前和奴家说的那位夫子,就是这位夫子吧!”

    “是啊!就是这老头,一个猥琐而又卑鄙无耻的糟老头!”

    “……”

    秦素茗显然很难明白方寸为何如此形容这位夫子,更加难以理解的是,既然这位夫子猥琐又卑鄙,那为何你还要为他伤心?

    “公子,你曾经真的是一条虫?”

    “屁!你家公子我是一条龙,一条货真假实的真龙。有人曾出十万符玉钱想要买我,我都不答应,你以为一条虫有这价值?”

    “……”

    秦素茗决定暂时不和这位翻脸比翻书还快的主人说话。

    方寸起身拍了拍屁股,道:“走!去收拾那头超级巨鳄,等收拾完它之后,咱们就该去大禹帝国了,然后一路向南,去火桑洲,去火桑宗,最后去大荒,当妖怪,自由自在!”

    说出这个话的时候,方寸心中难得升起一股豪气。

    是人都喜欢自由,当妖怪,不正应如此吗?

    想想自己这一路走来,苟着苟着,真的把一条龙苟成老鼠了,要不得啊!平白损失了龙的颜面。

    估计自己这条龙在真龙史上,应该是混得最惨的那条吧!

    真是抱歉啊!又给真龙一族拖后腿丢龙了!

    方寸有些尴尬地想。

    可是想想,既然连陆夫子都说在这九洲天下很危险,那就不能继续在这浪了,要浪就去大荒妖地浪去。

    其实他多少也能明白陆夫子的苦心,毕竟在这九洲天下,那可是儒释道武四家共有的地盘,‘武’可以先划到一边去,因为武者的寿数太过短暂,是以这一脉根本没有长久存在的至强者。

    但是儒释道则不同,儒门有圣人,佛门有佛祖,道门有道祖,这些老古董虽未在这九洲天下坐镇,但他们的门人弟子却是无数。

    一旦被他们发现的话,他这条未成长起来的真龙,必死无疑。

    至于大荒妖地,虽然他也不是很明白,为何儒释道三家的老祖们没有对大荒妖地下手,但既然陆夫子说那边没问题,那就没问题。

    陆夫子已经救了他两次了,不可能会害他。

    否则的话,救他就没有意义了。

    既然搞不懂,那就听着便是。

    “公子,咱们不准备去祸害那赤炎鳄族群了?”

    “说什么祸害,你家公子我是那种龙吗?公子我那是帮助它们加速新陈代谢。老话说得好,偶尔放放血,才是真健康。”

    秦素茗:“……”

    她已经无言以对了。

    体内没了灵力,方寸便释放出自己的真气,挥起拳头,硬生生在地上砸出一个一人通过的洞,直通那座洞窟。

    其实他根本不需要这么干,他只是在发泄情绪而已。

    当看到那座栩栩如生的冰雕时,他挥起拳头便是一阵怒砸。

    即便是这头超级巨鳄就这样被陆夫子的分魂干掉,方寸也想拿它的尸体来鞭一会,要不是这孙子紧追不舍,陆夫子的分魂也不用消散。

    那可是十三境修士的一缕分魂啊!借着他这弱小的身体,都能轻松将这拥有着九境之上修为的妖怪干掉,得有多强?

    这次,可算是亏大了!

    要是早知道有这么一尊强大的护道人在守着自己,自己也不需要时刻小心翼翼,战战兢兢,像老鼠一样苟着,深怕一不小心惹上对付不了仇敌,也就不需要像现在这般过得如此窝囊。

    出了一通气,将它脖颈处的寒冰砸碎之后,他拎出手斧,朝着这条超级巨鳄的脖颈处便砍了下去。

    叮……

    星火四溅,手斧弹起,巨鳄脖颈处的鳄甲,连一道白印子都没有起,完好如初。

    这就有些尴尬了!

    他默默收起手斧,转身来到巨鳄的巨嘴前,挥拳将巨嘴上的寒冰敲碎之后,撑开那张巨口,爬了进去。

    将黄金巨锤变大,撑开巨嘴之后,他将手斧换成了短剑,在巨鳄的咽喉处劈砍起来。

    没有了那身鳄甲的守护,劈起来就容易了。

    几剑下去,鳄血便流淌了出来。

    他不知道这鳄血没有被寒冰冰冻住,是陆夫子对力量控制得妙到毫巅,还是因为这条超级巨鳄本身就是属火的原因。

    反正没多久,他就变成了泡在鳄血之中。

    于是,他运转《血神秘典》的修行之法,开始吸取这鳄血之中的精气为己用。

    这个时间,持续了近半年之久。

    当他从修行状态中苏醒过来时,这头超级巨鳄身上的气血已经被他吞噬一空,甚至还从这些气血之中得到了三色火焰这一神通。

    这三色火焰的温度显然要比普通火焰的温度高出许多,当初他被这三色火焰一烧就烧出原形来,就是因为他挡不住这股温度。

    但是现在,通过《血神秘典》的修行之法,他将这三色火焰的神通也一并得到了。

    中心为白,中间为蓝,外层为赤,看起来与普通的火焰似乎没有太大的区别,但是其温度却明显强得吓人。

    只不过这三色火焰,依然没办法烧坏这头巨鳄的肉身。

    收起瓜锤,他从鳄嘴里爬了出去。

    此时,他的体长,也从之前的三丈,暴增到现在的六丈。

    当变化为人时,看起来也你是十二三岁的少年郎。

    像这么大的少年郎,在这个世界,有的已经开始谈婚论嫁了,再出行的话,也不会再那么惹人注意,甚至可能会被人当成美谈。

    他回身看了眼依然被冰封中的超级巨鳄,想了想,施展出吞天纳地之术,想要将这头雄壮的巨鳄给收起来。

    可惜,他失败了。

    这头体型四百多米的巨兽,就像一座威武的大山。

    他的吞天纳地之术,吞不下这么大的东西。

    从千里大野泽鳄妖那里抢来的乾坤袋,也同样没这么大的空间。

    方寸也没在这头超级巨鳄身上找到它的乾坤袋。

    于是,他再次爬进鳄嘴之中,开始挖这头超级巨鳄的鳄肉。

    相比鳄肉,这身鳄皮,绝对是好东西,比鳄骨都要好。

    虽然时隔这么久,这鳄肉却并无腐坏的迹象,只是因为没了血液之后,变得有些惨白惨白的。

    他无法用刀剑剥下这头超级巨鳄的一身鳄皮,但是,从巨鳄体内开始将其整个掏空,却是没什么难度。

    不论是这身鳄皮还是那身鳄骨,甚至是这身鳄肉,其实都是不可多得的好东西。而身为龙,吃妖兽血肉是一点问题都没有。

    这个世界的修士不兴吃妖怪,据说是妖怪血肉之中蕴含着妖气,会使修士体内灵力变得驳杂。

    但是妖怪与妖怪之间,却是没这讲究。

    认真说起来,真龙其实也属于妖怪行列。

    更何况,在陆夫子一指点散了他体内的灵力之后,他就就更加不需要忌讳什么了。

    不过方寸不愿吃生肉,觉得还是先准备些酱料,自己下厨比较好。

    吃是华夏人的天,方寸觉得自己对食物应该虔诚些对待。

    掏光鳄肉,拔出鳄骨,然后鳄皮便干瘪了下来,再经过折叠,就可以轻易用吞天纳地之术将其收起来了。

    在这过程中,方寸收获了一颗海碗大的鳄丹,丹表布满了三色火焰的符纹。

    说起来,妖丹才是一只妖怪最重要的宝贝。

    修士或武者可以用妖丹泡酒,弱化妖丹的烈性,通过服用这种妖丹药酒,用于强身健体,颇有奇效。

    妖怪就简单了,因为不惧这烈性,可直接吞食炼化,不过想将其炼化掉,却并非一朝一夕之事。

    方寸没有东西用于装酒,只好将其吞噬,慢慢炼化。

    看着这成山堆似的鳄肉和鳄骨,方寸挑挑捡捡,最后把那颗小茅屋大小的心脏,以及几根肋骨和一大块里脊肉给收了起来。

    然后他继续开始修行,吞噬识海之中的星光。

    身体变强大了,吞噬的星光肯定可以更多。

    又过了将近半年之久,识海之中的星光被他吞噬了近小半成。

    很幸运的,他得到了《神龙典》的第三层修行法。

    《神龙典》共分九层,每一层修行的方式,皆有所不同,第一层可借用山脉地脉水脉之气来修行,修的是一身龙筋。

    第二层修的是龙骨,这第三层,就是龙鳞。

    筋骨皮都修行结束之后,方寸估计,这第四层应该修的是龙气了。

    虽然修行筋骨皮的时候,龙气也在不断壮大,但显然这种壮大的速度,不足以让他觉得惊讶,甚至可以说增长得有些缓慢。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其实和妖怪,以及人类修行的方式,也没什么太大区别。

    只不过人类用的或者是本身精气,或者是借用外界灵气,妖怪是灵气加月华,而他这条真龙借用的是山川地脉水脉之气。

    与山神水神修行的方式,其实差别不大。

    除了山神水神没有肉身之外。

    除了这第三层真龙修行法,这次倒是没有领悟到神通,反倒是阵禁和炼器方面的知识丰富了不少。

第138章 密林人家

    轻轻抖动了下身子,浑身鳞甲锵锵作响。

    方寸观测了下自己的体长,已将近二十米左右。

    在他自己看来,如果不和之前那头超级巨鳄相较的话,已经可以说是一头巨兽了。

    在他曾经生活的世界,有记录的最长的蛇,也没它这么长。

    然而,在这个世界,这点长度,就有点拿不出手了。

    他一边欣赏着自己的美态,一边在心里琢磨着,“《神龙典》前三层的修行之法都收集到了,可是第一层炼龙筋,却还未能练至大圆满之境,接下来倒是不必急于吞噬那些星光了。”

    “龙筋炼至金色为佳,龙骨也是如此,倒是龙鳞有些不同,需每片淬炼过去。我身上鳞片达一元之数,十二万九千六百片,其中背鳞八十一片,含九九八十一至阳之数,除逆鳞之外,就属它最重要。”

    他施展了个水境术,对着镜子照了照,喉间的逆鳞并不明显。

    “修行时,这块鳞片当最先淬炼。”

    他边想着,边摇身一变,化成一个十二三岁少年郎,灵袍直接化成一件青衫,披在他身上,而后招出那柄短剑,悬挂于腰间。

    想了想,他又从乾坤袋中抽出内衣裤及鞋袜穿了起来。灵袍虽然可防走光,但不穿内衣裤,总有些不自在,感觉空荡荡凉飕飕的。

    “看来得去买些内衣内裤这类法兵了。”

    在他穿衣之时,秦素茗便站在一边捂着嘴哧哧直笑。

    方寸见此,有些无奈,本来好好的一只女鬼,现在都快要变成腐女鬼……不是,是腐器灵了。

    “身为器灵,有点自觉行吗?别没事就跑出来啊!没见过男人的身体吗?”方寸吐槽了句。

    秦素茗咯咯轻笑,道:“说起来,奴家确实未曾真正见过男人的身体呢!当然,曾经在那种风月之地,那些污言秽语,靡靡之音,倒是听过不少。更何况公子的身体,可是龙躯,虽变化成人,但在奴眼里,公子就是那副威猛而又华丽的模样,真个令奴迷醉呢!”

    “迷醉也没有用,你是得不到我的,毕竟你只是一道器灵!”

    秦素茗微笑道:“器灵与鬼,皆为灵体,有何区别呢?”

    方寸张了张嘴,末了直接喷出一个字,“滚!”

    看到方寸这恼羞成怒的样子,秦素茗咯咯轻笑,旋身一转,没入他体内,回到那支介于虚实之间的血玉箫中。

    看到秦素茗消失,方寸不着痕迹地掏了把蛋蛋,心里轻叹:“作案工具还在继续成长当中,不可拔苗助长啊!色乃刮骨钢刀,无量道尊,阿米陀佛,色即是空,空就是啥都没有,不该为那注定空虚的结果而坏了自己的根基啊!去休去休……”

    他边胡思乱想,边纵身朝着当初打出的那个洞纵掠而去。

    “公子真不去那岩浆海了?”

    “不去了,这头鳄王估计是穷鬼,连方寸之物都没有,想来一直都呆在那岩浆海中,少有出去。而且我若回去,估计赤炎鳄族得追杀我到天涯海角,在那岩浆海里,还是有不少高手的。”

    而且陆夫子才用最后的分魂救了他一命,转头又去浪,那就真的死不足惜了。这事,方寸干不出来。

    一年的时间,那个洞早就已经被树枝和泥石堵住,方寸再次挥拳而上,没多久,便从地底出来。

    外界,正是烈日当空之时,他看了看山林中的树叶,而后朝着南方纵掠而去。

    行了四五十里的样子,他才看到一条官道。

    可能是因为大中午的原因,天气太热,是以官道上并未见有什么行人。他沿着官道行有十数里的样子,便见到一座大城。

    城名秋岚,城门口的官兵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城门外三三两两稀疏的行人,看起来有些萧条的感觉。

    方寸进入城中,找人打听了下,这座城中,也有万宝楼。

    打听清楚方位之后,他便直接往万宝楼方向行去,准备前往万宝楼买些衣物类法兵。

    一路行来,所遇行人,仿佛都有来去匆匆之感,带着一股无形的焦虑,这让方寸不由暗自奇怪。

    万宝楼门前也显萧条景象,进出的游侠都很少,更别说是那些山上修士了。门口的迎宾小姐姐虽打扮得花枝招展,但却是一副无精打采的模样,就差去拍苍蝇了。

    看到方寸这个小顾客上门,基于职业道德,她们还是露出了标准的职业性微笑,其中一个上前问他有什么需要帮助的。

    方寸道明来意,那位小姐姐便径直将方寸带往衣物区。

    衣物区很大,上面挂着的衣物非常多,款式颜色,多种多样。

    不过和他身上这件灵袍相比,可就差多了。

    他身上这件灵袍,不仅是一件灵兵,甚至还可以变换款式,变换颜色。照这些法袍的价格来看,他身上这件灵袍,可谓价值连城。

    一件法衣,基本上不少于十符玉钱,入水不湿,入火不然,可不必浆洗,灵力一动,便能震去上面的污渍和灰尘。

    在方寸看来,这其实就是材料价。

    是以,从这点来看,这万宝楼也是不会做服装生意的,居然不知道做品牌效应。

    方寸花了四百多枚符玉钱,买了衣内裤和鞋袜。

    真正花钱的,是那双蚕锦追风靴。这可是一双极品靴,不仅水火难侵,还可微微提升奔跑速度,花了他两百四十九枚符玉钱。

    他估计,这个世界也可能有‘二百五’的传说,是以,取价的时候才会是二百四十九。

    “对了,这位小姐姐,为何城内民众好像一个个都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而且这秋岚城,也太过萧条了吧!”

    “不知小公子打哪里来?”那位小姐姐问道。

    “哦!我来自南连。”方寸的谎言张口就来。

    “那就难怪了!”那位小姐姐轻叹了声,继续道:“咱们这千水国啊!现在正闹兵灾呢!”

    “兵灾?”

    “是呢!秋岚城原本是千水国南部大城,可北方那个大帝国兵锋南下,跨过千里大野泽,直入千水国,如今国都千水城已被围困,秋岚城城卫军北进勤王,城中富户大都往南方千叶国而去……”

    “千叶国?”方寸问了句,“此地离千叶国可还远?”

    那位小姐姐摇头道:“千岚城乃离千叶国最近的大城,千叶国与这千水国比邻,更是兄弟盟国,但面对大强盛的兵锋,他们也同样不敢乱动。其实,不说这千水国,就是那千叶国中,也同样有许多富人家往南跑,准备去大禹!”

    方寸微微颔首,那个小姐姐的话匣子一打开,仿佛就有点停不下来似的,继续说道:“虽说那大国的强军对敌国百姓倒也能够做到秋毫无犯,可这毕竟是灭国之战,无辜枉死的百姓也不在少数,要是大家还能开心地过生活,那就真的亡国不冤了。”

    “小公子一看就是出门游历的,若是无甚要事,还是莫要往北去了,往南去吧!去大禹,那边安全些,大与大禹皆为大国,即便要战,一时之间也打不起来。”

    方寸微微点头,离开了万宝楼,结果一离开,便不由拍了下自己的脑门,“忘了问夫子,他和那大女帝是何关系了。大,听着就有点武则天的感觉啊!难道陆夫子曾经也是她的入幕之宾?”

    方寸的猜测带着极大的恶意。

    如果陆夫子在天有灵,估计会想着一把将这二货掐死算了。

    方寸没有将自己用非法手段弄来的那些观赏之物拿出来卖掉,也没有用黄金去换符玉钱。

    一来太显眼,二来如今此地战乱,那些东西不值钱。

    战乱时期,黄金倒是能增值,但那只是对普通人而言,对于山上修士而言,黄金这东西,就是那粪土。

    他准备前继续往南,前往大禹帝国,去找一趟陈采儿。

    在这秋岚城休息了一晚,方寸将那些内衣裤和鞋袜都炼化掉,第二天一早,便前往车马行,买了匹马,沿着官道往南而去。

    许是因为战时,是以车马行里的马都是些劣马。

    方寸虽未曾学过骑马,但自忖本领高强,倒是不惧骑马,于是便买了匹老马,速度不快,骑起来也算惬意。

    许是因为他的气息未曾泄露,是以这老马不惧他,驮着它便沿着官道慢慢跑了起来。

    两辈子没有骑过马的人,对于骑马,自然很是新奇。

    但想想自己连腾云驾雾都不在话下,骑个马有啥好开心的?

    结果这一想,立马就有些索然无味起来。

    行至傍晚,晚霞漫天,老树昏鸦,却是前不着村,后不着店。

    方寸也不担忧,大不了夜间赶路便是。

    当月上柳梢头时,官道两边的林间,传来咕咕的夜枭声,只见远处密林间,有灯火在摇曳。

    方寸见此,哂然一笑,道:“不想这密林深处还藏有人家,正好前去借宿一晚,也体验一下古时书生的艰苦求学生涯……”

    “古时书生?难道今时书生读书求学便不辛苦了?”

    杠精箫灵秦素茗上线。

    “你可别轻意跑出来,免得吓坏人家。要是你敢乱来,我可就要剥夺你的这个权限了。”

    “公子也忒小瞧了奴家,奴家会那么没有眼力劲么?”

    正说着,一点灯光摇摇晃晃,朝着他飘荡而来。

    一位穿着短打装,一副下人装扮的老人,佝偻着身子,向骑着白马,身着青衣的方寸拱手道:“公子可是错过了宿头?”

第139章 又见刀剑

    方寸看了眼那佝偻着身子,提着灯笼的老人,跳下马来,拱手一礼,道:“敢问老丈,此为何地?小生一路行来,流连路边景色,确实错过宿头,不知老丈可否行个方便,让小生在此借住宿?”

    老人微微笑了笑,道:“此地乃是万松岭,前后十余里内皆无村落,家主择此避世隐居,平素虽不愿见外人,可对一些错过宿头的旅客,却也无法视而不见。山居简陋,公子若不嫌弃,便请随小的来!”

    老人提着灯笼在前边引路,方寸牵着马,跟在身后。

    一条小路朝着远处的灯火延伸,路边野花随夜风轻摇,散发着淡淡幽香,有萤火于林间闪烁飞舞,让这黑夜的林间更显清幽。

    不多时,转过小松林,眼前豁然开朗,几座古色古香的木屋矗立其间,外有白墙相围,看起来虽不大,但却颇显精致。

    院墙外的大门上挂着个牌匾,上书松间居。

    看得出来,此间主人颇有隐士的情趣。

    “山野人家,条件有限,还望公子见谅!”

    老人边说边推门而进,将方寸请了进去。才进院中,便隐隐传来几声嬉笑声,方寸有些意外地抬头看了看。

    转过照壁,跨过前院,进入前厅,便见厅中坐着几个书生模样的青少年,个个都是一副喝得正酣的欢快模样。

    厅中有一黄衣女子在歌舞,裙带飞舞,长袖轻甩间,暗香浮动。

    那些喝得面红耳赤的书生们见此,纷纷出言盛赞,有个自恃文采斐然的书生,举杯吟诵,似乎是当场赋诗一首。

    反正这诗方寸是没有听过,就当他是当场作的了。

    就在方寸为此而觉得奇异之时,居然在这里看到了一道看起来有些熟悉的身影,结果方寸只多看了两眼,那人便轻哼了声,似乎想将手中的酒杯朝他扔过来,“无礼之徒!”

    听到这声音,大家便朝方寸看去,皆收敛起了狂态。

    方寸轻咳了下,正待解释,便听那老人说道:“公子请进,这些公子皆我千水国读书人,那位歌姬乃是昔时小的家主高价买回,平时便以舞娱家主一乐。公子若有兴趣,也可坐下与大家同饮一杯,若无兴趣,便随小的前往厢房休息,小的这就去给公子准备饭食……”

    方寸微笑拱手,道:“吃食倒是不必,有酒便行!小生于路上已吃过一些干粮,此时腹中鼓鼓,倒不觉得饿。”

    “公子稍坐,小的去去便来!”

    老人离开之后,那几个书生便举杯朝方寸示意了下,其中一位微笑道:“在下千水国儒生符明生,不知公子来自何方?如何称呼?”

    方寸头戴方巾,一席青衫,腰间悬剑,一看就是读书人打扮。

    他微笑抱拳,道:“小生南连方浮生,见过诸位!”

    甄大方这个名字肯定不能再用了,是以他只好又胡乱取了个名字。

    他说着,看向其中一个动也未动的游侠儿。

    那游侠儿面容俊逸,英武不凡,内着劲装,外罩白色长衫,腰间刀剑相错,就连坐在案前就食,那刀剑都不离腰间。

    看到这刀剑相错的画面,方寸脑海之中,不由浮起一道红色的身影,再仔细看他那眉眼,方寸便不由失笑。

    结果他这一笑,人家一杯酒便直接朝他泼了过来。

    方寸身形微微后仰,哈哈大笑,大脚轻跺,身形向后滑去,瞬间滑出大厅,便见那连成一条线的酒珠纷纷落入他的口中。

    “多谢兄台请酒!”方寸又哈哈一笑,走回大厅。

    那些书生见此,不由抬手鼓掌,连那舞姬的丰姿都忘了欣赏。

    方寸朝那些书生拱了拱手,朝那游侠儿走了过去。

    那游侠儿剑眉倒竖,一副极力压制着想砍人的冲动模样,道:“滚!”

    “兄台不必如此拒人于千里之外!”方寸微微一笑,在他身边坐了下来,轻声笑道:“不瞒兄台,在下其实也是江湖中人,江湖人称浮生剑客方浮生,便是区区在下。”

    那游侠儿朝他瞟了一眼,唇角掠过一丝轻蔑,举杯仰首,一饮而尽,道:“无名之辈,没听说过!”

    随意取的名字,你听说过才有鬼了!

    方寸暗笑,末了道:“不知阁下如何称呼?在下见兄台腰中刀剑相错,想来应是刀剑双绝之辈,不如找个时间切磋一下?”

    “切磋就免了,我怕不小心把你打死!”他白了一眼,伸手抓起桌上的一块猪蹄膀,一副豪迈的样子,撕咬起来。

    就在他撕咬蹄膀之时,那位老人端着托盘走了出来,上面放着酒壶和酒杯,“公子请慢用,有什么需要,可以和小的说。”

    方寸朝他拱了拱手,道:“来此叨唠,未曾谢过此间主人,实在失礼,不知此间主人可否休息?”

    老人躬身道:“我家主人已经睡下,小公子若无他事,可明日再行拜会。”

    “如此,那就谢过老丈了!”

    方寸与老人施了一礼,重新落坐,自斟自饮。

    那些书生们见到方寸有了酒都没和他们敬一下,还往那游侠儿边上凑,也便不再理会他了,继续看起了歌舞。

    方寸微微摇首,暗忖:都要亡国了,这些书生居然还在此这般醉生梦死,狂欢作乐,千水国灭得不冤啊!

    “不想死,最好现在就离开!”

    方寸正喝着酒,结果脑海里便回荡起那游侠儿的声音。

    他抬首看了眼游侠儿,游侠儿似乎并无什么表示,依然大口吃着猪蹄膀,大口饮着酒,明明很斯文的一个人,看起来却有些粗俗。

    方寸见此,不由再次轻笑起来,倒了杯酒,举杯示意,“兄台觉得此间人不美么?”

    他转着酒杯,双眸朝厅中歌姬那曼妙的身姿看去。

    方寸听得出来,这游侠儿赶他走,不是因为他坐在这游侠儿这桌妨碍了他,而是这游侠儿不是普通游侠儿。

    事实上,江湖游侠儿有些虽可以做到聚音成线,可像这种在他人心湖里传音的,却并非普通游侠儿可行。

    心湖传音这种手段,大多为修士所用。

    换句话说,眼前这位游侠儿,并非真正的游侠儿,而是一位山上修士假扮的游侠儿。

    是以,他知道这位游侠儿在提醒他,这里似乎有些不妥。

    只是方寸看来看去,还是没看出来这里的不妥之处在哪儿。

    那身材曼妙的舞姬,显然没什么问题。

    之前引他进来的那个老人,也不会有什么问题。

    那么,有问题的,很可能就是一直未曾露面的此间主人。

    “蔷薇虽美却有刺,公子若想学人折花,那可得看清楚了。”

    “兄台说笑了,方某可是剑客,剑客与女侠才最相配,这种养在温室中的花朵,美则美矣,却难经风雨,非我所好也!”

    “既如此,那便走吧!”他的脑海里,又传来这游侠儿的声音。

    方寸一副狐疑地样子看向他,当然,这个表情是故意的。

    见方寸不为所动的样子,那游侠儿微微摇首,不再多言。

    “不知兄台如何称呼?”方寸微笑问。

    “在下刀剑双绝木双英……”

    “嗯?双剑双绝?在下曾听闻过刀剑双绝林茵茵女侠的传说,不知兄台取这名字,是否是想挑战那位女侠?”

    木双英剑眉一扬,微笑道:“怎么?方兄也曾听闻过那位女侠的江湖传说?”

    “听过一些,只是江湖传闻,大多以讹传讹,真假难辨,也不知那位女侠是真真如在下这般年纪便在闯荡江湖。”方寸微笑道:“说起来,在下之所以能在这般年纪便敢出来游历江湖,正是受了那位女壕侠的鼓舞,这才决定出门游历的。”

    原本听到前半部分的时候,那游侠儿还有些生气的。但听到方寸的游历江湖是受到那位女侠的鼓舞之后,他的怒气一下就消了。

    在方寸不失时机的溜须拍马之下,两人的关系一下就拉近了许多。

    而后他的识海之中,再一次响起这位游侠的声音,“此间主人有点问题,似乎受到邪祟附身,后院隐隐有阴气萦绕,方兄最好现在就离去,若那邪祟太过厉害,某也护不住方兄周全。”

    方寸唇角微扬,也不传音给他,他现在并无灵力,只能动用龙气或真气,是以一旦动用心湖传音,立马就要露馅。

    若是用聚音成线,那么,若此间主人真被邪祟附身,肯定会被对方捕捉到说话内容,也得露馅。

    是以,他唯有不动声色地拍了拍腰间短剑,示意自己能保护好自己。当然,这种行为,在那位木双英看来,就是自大愚蠢。

    一个江湖人,根本不知道邪祟的诡异和凶险。

    方寸又问:“不知木兄此行欲去何处?在下欲往大禹一行,若是同路,不如就结伴而行如何?彼此也好有个照顾。”

    木双英又拿起蹄膀咬了起来,道:“在下不与愚蠢之人同行,阁下请便!”

    “……”方寸:女人就是女人,翻脸真比翻书还快!

    方寸自斟自饮,不知何时,一壶浊酒已然下肚,他起身道:“既然如此,那在下便先去休息了,告辞!”

    方寸步入后堂,那老人便等在那里,“公子要歇息了么?请随小的来!”

    方寸抬头看天,不知何时,月隐星沉,夜风呜呜,松涛簌簌。

    ps:那边又震了,愿大家平安!

第140章 作壁上观

    挂在回廊上的灯笼,在夜风中摇曳。

    “起风了,公子小心,莫着凉了!”老人在前方低语。

    听老人这么一说,方寸还真觉得有点凉。然而,他很快就明白这夜凉,并非夜风所至,而是这里的气温,比前院本就要低许多。

    在老人的引路下,方寸来到了大厅后一间厢房,与老人拱手拜别之后,方寸便关上房门,和衣躺在床上。

    虽然追风靴下有泥污,但他只需轻轻一涌真气,微微一震,鞋下的泥污便自行脱落,恢复洁净。

    “公子,你不打算出手么?”秦素茗的声音在他脑袋里响起。

    方寸双手抱着脑袋,闭着双眸,看起来像睡着的样子。

    “你也应该看得出来,那位刀剑双绝女侠并非寻常游侠儿,有她在这,还沦不到咱们出手。至于那些连亡国都可以至之脑后,在此狂欢的书生,死活与我何干?咱们就不要多管闲事了。你家公子我现在身无灵力,一旦动用术法,定惹人怀疑,与自暴行踪有何区别?”

    “公子认识那位女游侠?”秦素茗的八卦之魂燃烧了起来。

    方寸面无表情,识海里淡淡说道:“看来我得找个机会把你送给出去。”

    “公子,你不怕寂寞吗?留着奴家,无事时,奴家还可以陪公子说说话,解解闷。要是将奴送给别人,岂不便宜了别人?”

    “你现在也就剩这点作用了,呵……”

    “……”

    秦素茗很受伤,多少有些后悔选择血玉箫来当自己的寄居物了。

    如果她现在寄居在那柄短剑里,结果会如何?

    这只是一个假设,开弓没有回头箭,她已回不了头。

    终于,方寸可以安静的睡觉了。

    此时,前厅里,那些书生们的姿态越来越狂放,甚至有人直接拉着那位舞姬,想要来个当众宣那个啥。

    结果被那位刀剑双绝用甩鞘给抽了一大嘴巴子,牙都打掉了几颗。

    其他书生见此,纷纷上前,欲与那刀剑双绝理论,结果每人都被他用剑鞘给甩了一大嘴巴,“国之将亡,不死报国之恩,却在这作此下流勾当,真真死不足惜,要死滚出去死,别在此污了大爷的眼!”

    众书生还算有点羞耻之心,被他这么一说,就好像被人揭开血淋淋的伤口,让他们直面那惨淡的现实,纷纷默然而止。

    此时,一个中年人从后堂转了出来,幽幽叹道:“你这女娃儿好生无礼,老夫好心款待诸位过客,你却在老夫这出手伤人,老夫实在有些不欢迎你这女娃儿,还请速速离去,否则……”

    “否则你待怎的?”双剑双绝轻哼,理直气壮地看向那中年人。

    那些书生们对此则是目瞪口呆,一是没想到此间主人会直接出来赶人走,虽说那人是有些无礼,但夜半赶人走这种事,不也很无礼?

    二是没有想到,这游侠儿打扮的人,居然是女扮男装。更加没有想到的是,这个女人,居然能把无耻的话说得这般理直气壮。

    中年人见此,不由失笑,道:“小小年纪,真是不知天有多高地有多厚啊!你当老夫敢独居于此,会没点自保手段么?”

    他说着,瞬间出手,身形一动,一拳轰向游侠儿的面门。

    游侠儿哈哈一笑,瞬间抽刀,挡在身前。

    当……

    拳头轰在刀身上,游侠儿身形倒掠而去,出了大厅,来到前院。

    那中年人身形一纵,紧随而去。

    当当当……

    前院里顿时传来一阵打斗声。

    那些书生们个个面面相觑,他们都是读书人,虽说读书人当中也有极其厉害的存在,但这种人也只是一小部分。

    大部分读书人,其实都是普通人,毕竟读书人太多了。

    而读书人当中,能读出文气与浩然气的,更是少之又少。

    大多数人,还是选择习武或炼气,用以强身。

    而真正能将文武皆学至顶尖的,却如凤毛麟角般稀有。

    ……

    不知何时,方寸在黑暗中睁开眼来,房门外传来敲门声。

    “方兄,方兄,快起来,快起来……”

    “来了来了!半夜扰人清梦,要遭天打雷劈的。”

    方寸有些起床气,但还是起身前去开门,故意将灵袍衣襟解开,当成是刚披上去的样子。

    打开房门,便见几位千水国的书生一脸紧张地看着方寸,一个个脸上都带着一条血痕,半边脸微有些红肿的样子。

    方寸扫了他们一眼,权当没看到这些人被打脸,伸了个懒腰,打了个哈欠,道:“几位学兄不去歇息,这是做何?”

    其中有位书生朝方寸拱了下手,道:“打搅方兄清梦,确实不对,但方兄要是再这么睡下去,可就有可能醒不过来了。”

    方寸一副不明所以地看着他们,符明生轻咳了下,道:“方兄莫怪,我等实非故意前来搅扰方兄歇息,实在是此间之事过于怪异……”

    他说着,将那位游侠儿对他们所做之事说了下,而后又道:“他们现在已经打出院子,打到山林里去了,去之前,此间主人身上居然腾起层层鬼影,那鬼哭狼嚎之声,着实令人头皮发麻……”

    “符兄莫再说了,咱们收拾一下,快点离开这是非之地吧!”

    方寸轻咳了下,道:“圣人言子不语怪力乱神,诸位想是想多了!”

    “方兄,子不语怪力乱神,乃是圣人教导我等不可借怪力乱神哄骗世人,并非说这片天地便无怪力乱神。”

    有位书生给了方寸一个前所未有的解释,“妖魔鬼邪,在这天地间并非不可见之物,方兄可不敢自欺欺人,对圣人之言进行曲解……”

    方寸:“……”

    唉!果然世界不同,见解也不同。

    方寸打了个哈欠,道:“既然是那位木兄与他交手,那定然不会有什么问题,各位安心睡吧!静待佳音便可。”

    他说着,直接关上门,转身继续去睡。

    那位可是壕无人性的大壕侠啊!

    方寸可不姓九境十境修士可以满地走。

    而只要这些大修士不出现,那位女壕侠就可以横着走。

    众书生:“……”

    “符兄,走吧!咱们已经和他说了,算是仁至义尽了。人家自恃本事,未将这等魑魅魍魉放在眼里,可我等不同,没那等本事,还是快点离开此地吧!”有书生眸露不屑,轻哼道。

    符明生轻叹一声,咬了咬牙,道:“走!此地实不宜久留。”

    “唉!未想此间主人,居然是那等邪祟……”

    这些书生们嘴上感慨着,心中实则慌得一比,纷纷跑到马厩,匆匆牵马而去。

    他们原本是想来找方寸保护他们的,毕竟方寸能和那位木女侠相谈甚欢,修为肯定不会太差。

    面对那种难以理解的邪祟,找个能打的保护一下自己,这想法无可厚非,谁想方寸居然不鸟他们。

    方寸不鸟他们,他们就不敢继续在这呆着了。

    三十六计,走为上!

    ……

    笃笃笃……

    刚刚躺到床上的方寸,又听到了敲门声。

    “又什么事啊?”他没好气地回了句。

    门外传来此前那个老人的声音,“小公子,是小的。”

    方寸闻言,起身开门,一边装作系衣襟,一边问:“不知老丈夜半敲门,所谓何事?”

    老人闻言轻叹,道:“小的有一事相求,还请公子应允。”

    方寸闻言,动作停了停,道:“老丈有何事,但说无妨,小生要是做不到,定会直接明言。”

    “……”老人愣了下,末了幽幽轻叹,道:“不知小公子能否帮帮小的家主?小的家主本是读书人,因为不满朝廷奢靡风气,怒而退隐山林,隐居于此,与山水为伴,耕读传家,已有十余载……”

    见这老丈开始说故事,方寸便请他进屋坐着。

    “小的家主本是个谦逊儒雅的读书人,两年前,有一女子路过这万松林,据其所言,说是失了双亲,无家可归,家主心慈,便收留了她,可谁想,自那以后,家中怪事频频,先是两位少爷无故病故,接着夫人也走了,家主便续了那女子为弦,此后……”

    这老丈算是看出来了,那女子有问题,和他主人说过,结果差点被打死,最后还是看他三代侍候他们的家的份上,饶了他的老命。

    自那之后,这老头便不再多言了。

    而路过这万松林,跑到这松间居来借宿的人,基本上都被他们给害了,万松林没有土地山神,是以,这些事并无外人知晓。

    哪里想到,今日出现的那位女侠,居然可以和他们的家主打得有来有往,丝毫不惧那邪祟,这让这老人心里又活泛了起来。

    方寸失笑道:“此事老丈应该去找那位女侠才是,在下只是一个很普通的读书人,习武只为强身,实无捉拿邪祟之能。”

    老人微微摇首,一副哀求的样子,道:“小的虽老眼昏花,但感觉却一般不会错,小公子自言无捉拿邪祟之能,但小的却能感觉到小公子身上那股难掩的自信。还忘小公子出手相助,斩了那邪祟,让小的家主清醒过来。”

    方寸闻言轻叹,良久不语。

    清醒过来之后,他又将如何面对家破人亡的一切?

    该死的邪祟啊!

第141章 卖虎喽!

    ……

    一张黄符被女壕侠拍在那中年人的脑门上,一道黑影瞬间便被她从中年人的身体里拍出,发出刺耳的尖叫。

    黑影化作黑气,朝着远出遁逃,中年人双目无神,委顿于地。

    “还想逃?死来!”

    女壕侠轻哼一声,拔剑于手,一道华丽的金色剑芒,瞬间从剑中冲出,长达数十丈,瞬间追上那黑雾,一剑劈开。

    刺耳的尖叫再次响起,继而渐渐消散于山林之间。

    还剑归鞘,女壕侠轻抚剑柄,如同轻抚自己的爱人一般。

    最终,松涛渐歇,黑云消散,又见明月星光。

    她走到那中年人身边,伸手轻探了下他的脉搏,而后又撕下那张符,随手一抖,直接燃成灰烬,剩下一点金芒,落在中年人身上。

    之后,她随手拎起那中年人的衣襟,纵身而去。

    就在她于林间纵掠的时候,见到下方林间几个书生纵马而去的身影,她只扫了一眼,便有些不屑的扬长而去。

    ……

    “回来了!”

    方寸站起身来,打断了老人的喋喋不休。

    老人一直在请求方寸,方寸一直安慰老人,让他相信那位女侠。

    可老人就是不信,以为是方寸的推托之言,心中对这个少年郎多少有些失望,觉得他没有那种古道热肠之心。

    虽有些失望,可他却不能表现出来,那不是求人该有的姿态。

    他的姿态一直都摆得很低,一生都当下人,摆低姿态于他而言基本上算是本能,没什么难度。

    直到感觉到女壕侠的气息在接近,方寸这才起身说道。

    听到方寸这话,老人还有些不明所以。

    不过看到方寸径直走出房门,老人也跟了出去。

    当他们来到前面大堂,便见女壕侠拎着个发髻凌乱的中年人,跃入院中,径直走进大堂。

    老人一见这情形,立马上前接过中年人。

    女壕侠说道:“他身上邪祟已被我斩除,不过被邪祟附身时间太长,还需好好调养,否则恐有性命之忧。”

    “多谢公子,多谢公子救了小的家主……”

    老人扶着中年人,直接朝那女壕侠跪了下去。

    女壕侠随手一拂,便将老人托起,道:“老丈不必如此,我辈义士行走江湖,除强扶弱,斩邪除魔,乃是份内之事。不过举手之劳罢了,不足挂齿!”

    方寸看着这女壕侠一副豪迈的模样,渐渐与当初那个红色小身影重叠,不由露出会心的微笑。

    有三年多没见了,当初十三四岁的小姑娘,如今已经是十六七的大姑娘了。当真是女大十八变啊!

    可惜脸上的婴儿肥也不见了,有些不可爱了。

    “看什么看?讨打么?”

    仿佛是感觉到方寸的目光让她有些不自在,她朝方寸瞪了过去。

    方寸微微摇首,道:“木少侠刚刚酣战一场,小生就算想与少侠讨教一二,又怎能趁人之危?切磋之事,不谈也罢!”

    三年多的时间,估计这女壕侠至少也有六境巅峰的修为了吧!再加上刀剑双仙兵,打个七境修士,完全没难度。

    要是灵力未散之前,方寸还有可能与她打一场。

    但是现在,虽说灵气散于体内,被肉身吸收,肉身的强度更上一层楼,可要是没有灵力却施展出术法,那就太引人注目了。

    之前说切磋什么的,也只是说说而已,不必当真。

    一夜无言,次日一早,方寸便与女壕侠踏上南下之路。

    方寸再一次看到了那只白驴,不过当初的小白驴,如今已经变成了大白马,体格比他买来的那只老马,健壮许多。

    如果不是那对招风驴耳实在过大,还真看不出驴的样子。

    而且这蠢驴身上还有细鳞覆盖,一看便知非凡。

    看到方寸盯着它,它还很傲骄地扬着脑袋,咿噢咿噢叫唤起来。

    方寸拍了拍自己身下的老马,冲女壕侠道:“木少侠可是欲往大禹而去?若是,咱可结伴而行,彼此也好有个照应。”

    女壕侠呵呵一笑,拍了拍身下的蠢驴,笑道:“好啊!那你可得追上我才行,跳跳,走了!”

    咿噢……

    蠢驴引颈长嘶,迈开四踢,纵掠而去,如一道白色闪光。

    方寸见此,不由失笑摇头。

    他也不强求,骑着老马,慢幽幽的在山林间穿行。

    走着走着,方寸便从坐着,变成了躺着,抱着脑袋,咬着草茎,晒着骄阳,吹着山风,闻着山林的气息,一副悠闲之态。

    吼……

    不知何时,跳出一头斑斓大虫,带着一股恶风,朝着方寸直扑而来。方寸在马背上一扭身子,一脚踹在大虫脑袋上,直接将其踹出两丈远。恶虎在地上滚了几滚,爬了起来,摇着脑袋呜呜直叫。

    几个剪径蟊贼拎着大刀从草丛中跳了出来,喝道:“哪里来的野小子,胆敢伤了我家大黄,速速赔钱,否则休怪某家手中大刀不认人!”

    方寸挠了挠头,“这是碰上抢劫的了?”

    “小子,识相一点,快……”

    方寸纵身朝那为首的贼人扑去,一招《龙拳》神龙探爪,朝着那贼人拍去,只见一道龙影嗷吼一声,出现在方寸身前,一爪朝他拍来。

    那贼人瞬间便被这龙爪拍碎了脑袋。

    其他人见此,不由纷纷怪叫,“快跑快跑,这是凝势境武者……”

    “呵,还算有点眼力劲!”

    方寸轻笑了下,懒得再追那些毛贼。倒是那头大虫想逃时,被他瞪了一眼,直接趴在地上瑟瑟发抖。

    这只是一头很普通的大虫,体长不到三米,在这世界,这种休格的大虫,只能用弱鸡来形容。

    方寸骑上老马,冲那大虫说了声,“跟上!”

    然后那大虫便双股战战,小心翼翼跟在老马后头。

    而那老马,此时也是双股战战,毕竟身后跟着一头食肉者,而且还老是偷眼瞧它的双股。

    ……

    “卖虎喽!卖虎喽!”

    当方寸在黄昏之时,来到一座大城外,便叫唤了起来。

    身后跟着那头大虎,那四肢颤抖得都快走不动道了,特别是行人远远避之,但又好奇地在远处对它指指点点时。

    守城的士兵见此情况,并未让方寸进城,深怕这畜牲进了城之后便爆起伤人。

    于是,在这城门外,便出现了这一幕。

    无数行人驻足观看,一少年郎骑着匹老马,在那叫唤着卖老虎。

    “各位乡亲父老,老少爷们,姐姐妹妹,走过路过别错过,都来瞧一瞧看一看呀!卖虎嘞!虎皮虎骨虎鞭,都是好东西啊!湿补阳益气延寿,好处多多,只有你想不到,没有它做不到嘞!”

    “少年郎,你这虎儿可是你驯养的?”有位老人出来问道。

    方寸看了那老人一眼,一看就是大富人家出来的管事,便摇起头来,道:“回老丈,此虎并非驯养,只是路上遇此大虫欲吃小生,小生打小练过拳脚,三拳两脚便将其降服,遂带来此贩卖,换些盘缠。”

    “少年郎,恁的吹大气,可敢耍两手我等看看!”

    此时,一位壮汉排众而出,露出两条粗壮的胳膊,道:“某家魏大成,在这鄱城有家武馆,这等大虫某家自认也可将其打死,但要说将其打服而带在身边,可是千难万难……”

    方寸闻言,唇角微扬,随手朝他拍出一掌,那掌风瞬间便化成一条青龙探出龙爪朝他扑去,吓得他大吼一声,双拳猛然顶出。

    但那青龙身影只是一扑,便又消散开来,让那壮汉双拳直接打到了空处,好悬一口气没走岔。

    壮汉魏大成憋了口气,瞪向方寸,咬牙道:“少年好本事,不想小小年纪,便能修到凝势之境,确实非某能敌,受教了!”

    之前那管事老人叫道:“少年,开个价,这头大虫某要了!”

    “少年,某出万贯,此虎便卖于某吧!”

    “老夫出一万两千贯!”

    一贯铜子一千文,等于一两银,十贯便是一两金,一万两千贯,便是一千两百两黄金,于普通人而言,确实算是一笔巨款了。

    方寸闻言,微微笑了笑,扫了眼四周,道:“还有出比这更高价的么?一万两千贯一次,一万两千贯两次……”

    大汉魏大成眯着眼,看向那老人,呵呵笑了笑,道:“我魏氏武馆虽比不了李家富裕,但此虎对我等武者修行极为有助益,我出一万三千贯!”

    “一万五千贯!”

    老人一副波澜不惊的模样,云淡风轻地报着数。

    一万五千贯,已经超出这头大虫的价值了。

    事实上,万贯一头大虎,就已经超出大虎的价值了,除非这头大虎对其确实另有大用。一万五千贯,那就有点意气之争了。

    不过一些有钱的富贵人家,倒也不介意买张虎皮回去彰显一下自己的尊贵身份和权势地位。

    也有则是买回去当礼物送,这是有钱人才能干的。

    至于虎肉虎骨这些,和虎皮比起来,价值其实有限。只是对于习武之人而言,反倒是这些东西比虎皮更有价值。

    不过虎皮也同样可以换来钱财,再拿去买其他修行资源也不错。

    方寸看了眼大汉,末了对那老管事哈哈笑道:“成交!”

第142章 风吹叶落

    方寸被那老者请去了李家。因为一万五千贯是笔大数目,需要到李家去取,谁也不可能揣着这么多钱在身上。

    就算是金票银票,也不会有人随易揣在身上。

    除非家里真的是在矿,完全不在乎会不会被打劫或丢失。

    “方公子真乃人中龙凤,年纪轻轻便有此修为,他日晋升武者高境,必然不在话下。不知公子是否有婚配?我李家有女二八……”

    方寸哈哈一笑,道:“老丈厚爱,浮生愧不敢当!浮生已有婚约在身,只能愧对老丈一番美意了!”

    那老人哈哈一笑,道:“哪家姑娘能得公子亲眼,真乃三生有幸啊!公子将来必定是会大放异彩的人物啊!”

    武者修行有多难,李管事很清楚,一个十三四岁少年,居然就练到了武者第五境,可想这习武的天分有多高!

    这样的少年郎没法抓住,实在遗憾。

    当然,这里的‘抓住’,指的是攀上关系,进而加深关系。

    虽说南连国与千叶国有些远,但只要局势稳定下来,山上修士们将仙舟开放,这点距离,便算不得什么。

    如今战争开启,山上的修士们也将仙渡关闭,不想沾这因果。

    这就苦了那些有富贵人家了,想逃也只能坐上马车,在地上跑。

    方寸也觉得有些遗憾,原本他还想尝试一下飞舟仙渡呢!

    这飞舟仙渡,算得上这个仙神世界的飞机了。如今他不敢光明正大的在天空飞行,坐飞舟自然就不担心,不过就是花点钱的事。

    在李家领了钱,将那头战战兢兢的大虫交给李家,方寸便径直告辞了,都已经打算前往火桑洲了,这里的人情还是不要随便欠的好。

    至于那头大虫,是驯是杀,都与他无关了。

    离开李家之后,他找了家客栈住了一晚,第二天一早便出门置办了些行当,诸如锅碗瓢盆之类,以及各种烹饪佐料之类。

    花了一上午的时间,置办妥当,而后骑马南下。

    许是正午时间,骄阳毒辣,路上行人几乎未见一个。

    在方寸离城不足两柱香,便见一行劲装打扮之人,纵马出城,顶着骄阳,朝着方寸前往的方向疾驰而去,扬起尘土漫天。

    躺在老马背上,喝着小酒唱着曲,享受着悠闲时光的方寸,感觉到身后劲风袭来,随手抽剑挥剑,便将一支狼牙箭扫落,让跨下老马免遭飞箭横祸。

    “敢问好汉是哪路豪强?”

    方寸倒骑着老马,斜持短剑,笑盈盈看着那急驰而来的十数骑黑衣人,开口问道。

    “呵呵,李家之财是那么好得的么?少年,放下千金,且让你离去!否则休怪我等刀剑无眼。”

    “啧!李家之人是断然不会为区区千金而与我为敌的,他们甚至愿意将女儿献上,你觉得这等区区驱虎吞狼之计,能瞒得过我?魏大成,那只大虫是你们大成武馆幕后培养的吧!这就能明白,为何你愿意为一头大虫而甘愿出千金了,呵呵……有趣啊!”

    那群黑衣人中走出一人,也未拉下面上黑巾,嘿笑道:“情深不寿,慧极必伤。小子,老话你得多听听,原本某还不想要你小命,可既然你都看出来了,那你这小命就留下吧!莫怪某家心狠,射!”

    “等一下!”方寸抬手阻止道。

    “怎么?想求饶?没用的。”

    “不是,我就是想确认一下。”方寸跳下马背,伸手拍了拍老马的屁股,示意它先走,而后持剑而立,道:“你们干那勾当干了有多久了?就是驯养大虫,假扮劫匪,半路抢劫这事。”

    “射!”

    显然,魏大成并不想和方寸多说这件事。

    随着他那大手一挥,十数支利箭朝着他飞射而来。

    咻咻声中,方寸的身影直接消失,化成一阵风。下一刻,那些黑衣人的耳畔便传来一道声音,“落叶剑法,风卷落叶飘零乱。”

    哧哧声中,那些黑衣人只觉眼前青影一晃,而后脖颈一疼,仿佛像针刺进来似的,纷纷伸手捂住自己的脖颈。

    下一刻,一道青衣身影轻轻甩着剑上的血渍出现在他们前方。

    锵!

    还剑归鞘。

    ……

    一连串东西落地的声音响起,方寸头也不回地向前走去。

    没走多远,便见之前那匹老马于路边啃着草叶,看到方寸的身影走来,便长嘶一声,小跑而来,亲昵地用脑袋顶了顶方寸。

    方寸翻身上马,一副颓废的模样仰躺着,一手枕在脑后,喝着小酒唱着典,在马脖铃的叮当声中远去。

    方寸心情不错,觉得自己为此方百姓剪除了一害,也算是对得起陆夫子对他的一番教导了。

    这件事情,对于方寸来说,就是一个小插曲,但是对于鄱城中许多人而言,无异于改天换颜。

    只是因为魏大成他们都是一副黑衣打扮黑巾蒙面,一副剪径蟊贼的模样,是以,也没人提出为这些蟊贼追凶之事。

    换句话说,就是死也是白死。

    ……

    黄昏,湖畔,绿草,树荫。

    一道身影拎着个大瓮在湖边洗涮涮。

    一道赤色身影侧坐在湖边的草地上,吹着赤箫,箫声悠远宁静,引来林鸟两两三三徘徊不去。

    一会后,那洗涮涮少年装着一瓮清水,扛了回来,放在一个简易石灶上,石灶下烧着木柴,火舌伸缩,舔着大瓮。

    接着,他像变魔术一样,从腰间掏出一颗房子大小的心脏,挥起菜刀,准备从这颗心脏上斩下一块肉来。

    结果菜刀直接被崩成碎片,那颗以及却完好如初。

    见此情况,他不由暗骂一声‘握草’,而后拔出腰间短剑,随手一挥,便从这颗心脏上斩下一块肉来,剩下的又给收了起来。

    看了看手中短剑,他不由暗骂:“特么的,看来下次得去万宝楼买一套至少得是法兵级的厨具才行啊!要不以后处理这些食材,还得用这杀人剑,想想都觉得膈应。”

    他拎起那块看起来有二三十斤的肉块,来到湖畔清洗了下,又拎了回去,拿出一块硕大的砧板,将肉扔在砧板上,随手拔出短剑,轻轻挥了几下,便见一大块肉散成一块块拳头大小的肉块。

    但却没有伤及肉块下方的砧板。

    他拿出一个大盆子,将这些肉块都钻进盆中。

    “老姜,枸杞,当归,人参……”

    将这些东西都准备好后,他又拎出一口锅,重得洗涮涮的动作。

    洗完锅后,拎回去放到另一灶上,拿出猪肉油,鳄王肉,青椒等食材,准备来个鳄王肉爆炒青椒。

    一边吹箫一边看着方寸忙活的秦素茗,对方寸这种行为颇有些无言以对,明明是一条龙,居然学人类的烹饪方式,这是要干嘛?

    身为龙,不应该都是茹毛饮血似的生吃吗?

    难道他真把自己当人了?

    忙活了半个小时,方寸终于吃上了一口鳄王肉爆炒青椒,但结果让他大失所谓的是,那鳄王肉,根本就是生的。

    没错,就是生的。

    青椒早已熟透了,但是鳄王肉却半点熟的痕迹都没看,看起来依然还是那副生冷模样,夹起一块尝了尝,果然如此。

    “难道是因为温度不够,所以根本炒不熟?”

    这个理由不是没有道理的,毕竟那头鳄王可是火中生物,本身肉身就曾经历过三色火焰的洗礼,温度太低,对它肯定没有作用。

    不信邪的方寸,再一次把鳄王心脏斩下来的肉块扔进大瓮里进行熬煮,煮了大半个时辰。

    然而,当大瓮里的水滚沸了半个多时辰,那些人参什么的都已煮烂了,那鳄王肉却依然还是那副样子。

    方寸尝了下那汤水,全都是人参味,一点肉味都没有。

    “难道是因为修士在烹饪方面另有讲究?所以用这种普通人做饭的方式来烹饪那些高端食材,根本行不通?”

    “还是因为这赤焰鳄本身就是火中生物,所以才不行?”

    不知何时,秦素茗飘到他的身边,看着他试试这个,又试试那个,最后终于看明白了,然后抚着嘴咯咯轻笑起来。

    “女人,你再笑,我就把你扔湖里你信不信?”

    “哎呀!公子莫要生气,奴只是觉得有趣嘛!奴也不知,原来食材太过高端,会令人这般无奈呢!”

    这女人变脸的速度越来越快了,说了句后,便直接转移话题,“原来公子居然还懂烹饪之法,真是厉害呢!对了,公子读过书,儒家学子不都说君子远庖厨么?”

    “你家公子我可不是什么君子,儒家的君子,也不是谁都有资格当的。”方寸随嘴回了句,然后舀着大瓮里的人参汤来喝。

    不喝可惜了,一根好几百年药龄的野山参呢!

    喝完一大瓮人参汤,方寸抱着肚子躺在湖边看星星。

    “公子,好像没有山神水神呢!你不修炼吗?”

    方寸摆了摆手,道:“此地虽无山神水神,但离鄱城却不远,还未超出百里之地,一旦我借山川地脉水脉之灵来修行,只要那边土地稍稍注意一下,肯定就会发现不正常之处。唉!陆夫子说的没错,离开九洲天下,才是最稳妥的。否则我连修行之地都找不到。”

第143章 大手花钱

    观千山俊秀,览险壑静幽。

    披星戴月不足惧,餐风露宿何堪夸!

    如此这般走走停停,品味一番山水情趣,风土人情,方寸终于在几天后,又来到了一座大城,这是千叶国的国都千叶城。

    骑着老马进城时,便能轻易感受到路上行人的来去匆匆,总有一股莫明的压力笼罩在他们的头上,让他们不敢轻易抬头。

    方寸知道,这是战争的烟云。

    虽然战争之火还未烧到这千叶国,但想来也不需要多久了。

    当千水国被大所灭,这千叶国就等于是夹在大禹和大之间了。

    不论是投靠大禹,还是投靠大,战争,都是免不了的。

    大连原本用于缓冲的小国家都打算吞并了,基本上就等于是赤果果的告诉大禹洗干净脖子等着,老子迟早会来宰了你!

    方寸暗自感慨了一会,便没有再去理会这种事了,他只不过是个意外来到这个世界的过客而已,连真正身份都不敢曝光之龙。

    千叶城的万宝楼,生意也同样很惨淡,战争虽还未到来,但它的影响确实非常大。

    这也让原本想要把那些只能用于观赏的东西给卖掉的方寸,不得不暂时打消了这个想法,然后买了套上品法兵级别的厨具。

    这一套上品法兵厨具,就花了他七百多符玉钱。

    灵兵级别的厨具,他压根买不起,一整套下来,就得花掉上万符玉钱。换成黄金的话,那可就是千万两黄金了。

    仅是一套厨具而已,想想就觉得恐怖。

    但想想那些普通厨具无法处理那些高端食材,他又觉得,似乎不是什么问题,如果他的钱足够,估计也会买下一套灵兵级别的。

    可惜,他现在只能买上品法兵级别的。

    不过在买这套厨具之前,方寸便拿了块鳄王肉试了下,上品法兵级别的菜刀,确实已经可以切开鳄王肉了。

    是以,买下这套厨具,他就没觉得太心疼。

    另外,他还买了些燃料,可以发出高温的燃料。

    普通的火焰,确实很难将那些高品质的妖兽之肉烤熟。

    而且普通的燃料,也经不住方寸那三色火焰的燃烧。比如那些普通的木材,他一口三色火焰下去,直接就成为灰烬了。

    根本提供不了源源不断的热力。

    但是一些特殊燃料倒是没有问题,比如这种千年雪松脂与赤焰晶及其他矿物混合制成的高品质燃料,便能散发出强大的热力。

    不过这东西也是死贵死贵的,一块重达一斤这样的燃料,就得十块符玉钱,可谓是黄金万两,这完全就是烧钱。

    好在据说这东西很耐烧,一块这样的燃料,可以长燃一天,中间若是强行将其熄灭,还可以反复使用。

    等上千块符玉钱花出去之后,方寸才觉得自己为了吃到那颗鳄王心脏,可能有些疯了,这都是钱啊!

    不过接待他的那位小姐姐倒是不觉得方寸这么干是疯了,只是觉得世界大了,果然是什么鸟都有。

    修行界中,一些小门小派的修士,为了赚点符玉钱,出生入死都是常态。有钱了也大多都是买些修行资源,而不是买这种华而不实的东西。会买这些东西的,都是那些强大宗派的弟子。

    她觉得方寸就是这种大宗门中出来的,钱多到没处花的败家子弟。

    至于没在他身上感受到灵力,这太正常了。

    修行界中,用于收敛自身气息的法兵灵兵并不少见。他们这万宝楼中,就有这样的法兵灵兵售卖。

    大宗门中出来的败家子弟,会没有这种收敛气息的东西?

    败了次家之后,方寸再一次离开了千叶城,继续南行。

    偶尔结伴,偶尔独行,听着各地的传说故事,领略一路上的风土人情,不知不觉间,又一个月过去。

    终于,他跨入了大禹的地界。

    在这个世界,国与国之间的来往,一般不会盘查得太严。

    因为修士与武者的存在,严防普通人一点用都没有,防间谍这种事,各国都有自己的方式,大家所针对的,也都是那些修士和武者。

    是以,方寸这一路走来,根本没有利用到通关文牒这种东西。

    而且像他这种长相出挑,气质上佳,年纪又小的武者,基本上不可能会是间谍,因为大部分间谍,都是不容易惹人注意的主。

    跨过天关,进入大禹境内,方寸便发现,官道上的行人渐渐多了几分生气,一个个脸上所带的神色都变得极为放松。

    甚至一些人脸上的神色都带着一丝难掩的自信,仿佛有一种无形的优越感似的。

    不用看都明白,这种人,肯定是大禹本国人。

    强大的大禹,确实有让国人为之值得骄傲之处,特别是在面对那些因战争而不得不南迁避祸的他国人时。

    又走了两天,方寸终于来到大禹最北端的大城升龙城。

    看到这个名字的时候,方寸便觉得,这名字利他。

    谁叫他是龙呢!

    走进大城,方寸找了间客栈,洗去一番风尘,休息一晚,第二天便直接在这升龙城里逛了起来。

    相比千叶城,这升龙城显然要热闹十数倍都不止。

    当他找到这座城的万宝楼,看到万宝楼大门进进出出的人影多如蚁群时,他便笑了。

    因为这些人影大部分都是普通人,游侠少见,修士几乎没有。

    而当万宝楼的接待听到他是来卖东西,而不是买东西的时候,他们就更热情了。

    因为如今大部分进入万宝楼的,都是来买东西的。

    直到方寸从乾坤袋里一件一件往外掏那些观赏物的时候,准备品鉴宝物的那位老人直接就咧嘴笑了起来。

    原来最近许多北国人南下,许多人前来买这些平日里没啥用的东西去送礼,大多都是用于观赏用的奇物。

    是以,这类奇物,如今这处万宝楼可谓是紧缺的很。

    方寸这随便一掏出就是价值千金万金的东西,确实容易让人开心。

    北国人南迁,绝大多数所带的,都是一些金票银票,那些易碎易坏的观赏物,反正不容易携带。

    原本方寸还想着,是不是将东西分几个城出售,结果看着那位老人一脸期盼的神色,方寸直接将所有东西都扔了出来。

    所有东西加起来,价值超过九百七十万两黄金。

    这让原本还想把那些无用的兵甲拿出来的方寸息了这个念头。

    因为这个价值,已经高达九千七百多枚符玉钱了,这笔巨款,即便是一些高品阶的修士,都会为之眼红。

    如今的他,身上也就剩下一些灵药和兵甲了。

    灵药是从大野泽鳄妖那里抢来的,兵甲是从青鳞大王那里抢的。

    相较而言,灵药的价值要比那些兵甲高得多。

    因为那些兵甲连法兵都不是,是一些品质相当高的,在江湖游侠儿眼里,算是神兵利器的兵器罢了。

    神兵利器品质再怎么高,其价值也高不到哪里去。

    许多品质不怎么样的灵兵,都能轻易抵挡住神兵利器。

    当然,神兵利器要是配合上武者真气,那能发挥出来的威力却又不可同日而语。说到底,其实还是得看使用者本身。

    但神兵利器,在一些炼器师眼中,往往是上佳的法兵胚子。

    “不知公子是直接将其换成金票,还是换成其他修行物?”那位管事在再次清点了一遍之后,便问方寸。

    方寸看向那老人,微笑道:“不知你们这里金票换玉钱怎么换?”

    那管事微笑道:“一般情况下是不予以兑换的,真的要换,我们会抽半成的拥金,也就是一百两黄金,只能当九十五两用。”

    方寸闻言,便不由暗骂吸血鬼不已。

    不过这事看起来应该是常态,否则的话,不远处的百宝斋可不是吃素的。估计两边的兑换比例都一样吧!

    不过方寸觉得他们其实有些不会做生意,就不懂得给一些老客户优惠吗?否则的话,他今天可能就跑到百宝斋去了。

    就在方寸心中腹诽之时,那管事又道:“不过公子是先卖后买的情况,我们可以给予优惠,不收取公子的佣金。”

    方寸闻言点点头,暗道:这还差不多!

    想了想,他便道:“我需要一些天雷晶,还有一套灵衣,一套法兵首饰……”

    去见陈采儿,方寸总觉得得送她点东西才行。

    真龙传承可是这女娃送给他的,面对这位他命中的小贵人,他觉得自己送她再怎么贵重的东西都不算过分。

    如果不是她年纪实在太小,emm……

    天雷晶如今就剩下五颗,得补充一点了,虽然这东西死贵,但确实很好用。

    最终,他给陈采儿挑了一套灵衣,花了两千符玉钱,灵衣的外衫可以更换十种款式,可以变幻十八种颜色。

    单是这件下品灵衣,就价值一千八万块符玉钱。

    首饰一套,一只绿玉镯,一只银镯,都是方寸之物,价值均在一千符玉钱,一根金步摇,两只耳环,一条银色细巧的项链,皆带防御法阵,可承受七境巅峰修士全力一击,价值也在五百符玉钱之间。

    这两套东西下来,六千符玉钱就不见了。

    剩下的钱,方寸全都换成了天雷晶,整整三十七块。谁要是敢来抢他,他这一箱子天雷晶扔出去,都够金身修士喝一壶了。

    看方寸这花钱如流水一般的架势,不论是那位管事,还是那位接待他的接待小姐姐,都是一脸幸福之态。

    单就这一笔交易给他们的抽成,就够他们吃一年的了。

    不过,方寸还没有结束。

第144章 早熟女孩

    离开万宝楼时,方寸身上又多了几桶高品级的妖兽精血。

    但他身上的金票则只剩下一万多两,符玉钱也只剩下五百多块,冰玉钱与雪玉钱就不说了,相较符玉钱而言,都是小数目。

    从清风城城主府里得来的一百三十几万两黄金的金票没了,从城主府地底洞府中得来的那些符玉钱,冰玉钱,也没多少了。

    但是几桶高品级的妖兽精血,却让他有些欣喜。

    这些妖兽精血,最低的,都是相当于金身境的妖兽之血。最高级的那桶看起来只有三升不到,但却是凝丹级大妖的精血。

    精血是从普通血液之中提炼出来的精华血液,价值更高。许多修习符的修士,炼器的修士,都能用到这些妖兽精血。

    也因此,方寸要这些东西,并不会引起他人的怀疑。

    谁也不会认为,他拿这些精血回去,直接就用来修炼了。

    为此,他还特地买了个青绿色酒葫芦,这酒葫芦其实也是个方寸之物,可装下五百升左右的酒液,花了他近千符玉钱。

    为此,他将身上一柄灵剑给卖掉了。

    这柄灵剑是从那片火桑叶之中得到的,同时还有一杆灵枪,以及其他六柄法兵,那柄手斧就是其中之一。

    一柄灵剑换个酒葫芦,在方寸看来还算可以。

    但在其他人看来,其实就有点败家行为了。

    毕竟这只是一个酒葫芦,方寸之物而已,并非养剑葫。

    当然,养剑葫的价值,自然也不是一柄灵剑可以弄到的。

    养剑葫可以自行吸纳灵气,像个聚灵阵一样,给养在葫的灵兵提供源源不断的灵气供应,而不需要灵剑宿主给灵剑提供养料。

    对于剑修而言,养剑葫就是最好的宝贝。

    但对方寸,以及陈采儿来说,养剑葫给他们其实也没啥用。

    方寸身上的灵兵是有几件,但都不需要用养剑葫温养,陈采儿身上本身就有一件仙兵,更加不需要用养剑葫。

    而且那东西死贵,除非他将那张鳄王皮,又或是那几根赤焰鳄王的肋骨拿出来卖掉。

    不过鳄王皮和鳄王助骨,方寸都不准备卖,等以后自己真正学会炼器了,鳄王皮就是制作战甲的最佳材料了。

    而鳄王肋骨,那也是给秦素茗升级所用准备的材料之一。

    至于剩下的灵兵法兵,以及江湖游侠儿眼中的神兵利器,方寸都没有卖,准备留着以后有需要了,再出售。

    否则以他这种大手大脚花钱的性子,再大的家也能败掉。

    “升龙城,确实算是我的福地啊!本来还以为出售这些东西需要麻烦几趟,分好几次呢!现在好了,一下就全给解决了。”

    方寸一边想着,一边在街上逛了起来,品尝着大禹帝国的街边特色美食,偶尔碰到乞儿,也会随手扔几个铜板过去。

    至于那些成年人行乞,方寸是一点恻隐之心都没有,明明有手有脚的,却出来行乞,分明就是懒惰。

    而且,就算要出来乞讨,怎么的也得专业一点啊!

    不扮瞎,不装瘸,好意思吗?

    一点专业素养都没有。

    走着走着,当方寸咬着一块烤肉卷的时候,发现有一对目光一直盯着他。默默感受了下,发现这对目光并无恶意时,他才缓缓转身。

    当看到一个浑身脏兮兮的小女孩见他转身,吓得躲到墙角后面,但又忍不住伸出脑袋看他时,他不由失笑。

    “看来是我想多了,都有点草木皆兵的感觉了。相信以万宝楼的信誉,应该还干不出出卖客户信息的事情来。”

    他想了下,指了指自己手中的肉卷,然后朝小女孩招了招手。

    “你想要这个?”他问。

    小女孩小心翼翼看了他一眼,又飞速低头,末了像是鼓足了勇气似的,道:“大哥哥,可以借我一点钱吗?”

    方寸闻言,有些愕然,见过小女孩向陌生人讨钱的,还从未见过小女孩向陌生人借钱的,这是新的行骗方式?

    看到方寸犹豫,小女孩又道:“我可以立字据,我家在外城还有一栋房!”

    方寸闻言便笑了起来,小女孩不过七八岁模样,看起来很瘦弱,估计是长期营养不良所造成的。

    方寸让摊主再给他一个肉卷,付了钱,递给小女孩,道:“你家在哪里?咱们边走边说。”

    小女孩犹豫了下,接过纸包的肉卷,道了声谢后,小心翼翼藏到怀中。

    方寸见她这模样,刚才多买了几个肉卷,又递给她一个,她又给塞到怀里去了。

    “喂!你不喜欢肉卷吗?”

    她摇了摇头,没有说话,方寸又给她递了个,这下她才小心翼翼地拿着肉卷吃了起来。

    两人边走边吃,方寸又问:“你就不担心我是坏人吗?”

    她看着方寸,道:“坏人会给那些乞儿钱吗?我在这升龙城里看了好久,许多人都赚那些乞儿烦,恨不得让他们滚远一点。”

    方寸笑道:“那肯定也有好心的吧!喏,你看那位小姐姐,她的心地就很善良啊!给了两个乞儿一把铜子呢!”

    小女孩垂下头去,似乎有些无言以对的感觉。

    方寸笑了笑,虽然发现了不少问题,但也不以为意。

    以他现在的修为,对付七境修士和六境武夫,都没太大问题。而这种人,基本上不会去干一些见不得人的勾当。

    六境武夫,在江湖中的地位可不会太低,七境就是一方豪强了。

    是以,就算这是新的忽悠方式,方寸也不担心,甚至可以借着这个女孩引路,除去一方之害。

    于是他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奚芷芊,爹爹说,我是在香草漫山的时节出生的,所以给我取了这个名字。”小女孩一副自豪的样子说,“大哥哥你呢?”

    “我啊!我叫方浮生。”他说着,拍了拍腰间短剑,笑道:“江湖人称浮生剑客方浮生,便是区区在下了!”

    “大哥哥不是儒生吗?怎么变成游侠了?”

    “我是行走在江湖中的儒生,怎么样?是不是很帅?”

    小女孩咬着肉卷笑了起来,可惜,那脏兮兮的小脸配上一副夹着肉丝的小银牙,将这个笑容破坏得面目全非。

    不多时,两人便出了内城,来到外城。

    所谓‘三里之城,七里之廓’就是这样,城市发展壮大,依附于城市的城廓,自然也就慢慢形成了。

    在城西角落里的一处草堂前,小女孩停了下来。

    说是草堂,那是文雅一些的说法,事实上,就是一处由篱笆围着的草屋。草屋不大,但胜在幽静。

    站在外面,便能听到里面传来咳嗽声。

    方寸看了眼周围,周围房子稀疏,都是一些破泥瓦房,可见住在这边的人并不多,路边杂草丛生,偶尔可见一两坨牛粪。

    小女孩有些尴尬,但还是鼓足了勇气,道:“大哥哥,你可别看这里不大,但在这里读书却非常幽静,风水也是上佳,我爹爹当年就是在这里读书,考上举人,然后才有机会进京赶考的……”

    “你爹爹呢?”方寸又问。

    “我爹爹进京参加秋闱了,我相信爹爹一定可以高中的。”

    方寸点了点头,道:“你娘亲生病了吧!所以你想借钱救你娘亲?”

    “嗯,娘亲病了好久了,但一直治不好,反反复复,爹爹说,等他高中,就请京城有名的郎中来给娘亲看病……”她有些伤心,但还是强颜欢笑着推门而进,“娘,弟弟,我回来了!”

    看了四周,方寸暗自失笑,“看来是我想多了,还以为这是如今行骗的新方式呢!不过这个女孩别看年纪小,倒是挺有主见的,胆子也大,居然敢向一个陌生人借钱,甚至不惜把这草堂给抵上。估计她也是没有其他办法了吧!她爹也是够可以的,居然敢扔下他们母女就进京去赶考……”

    方寸跟了进去,草屋里,一个脸色苍白的瘦弱妇人,正坐在织布机前织布,看到女孩跑进去,先是宠溺地看着,眸中伤心与担忧一闪而逝。在看到方寸时,便不由愣了下,皱起了眉头。

    “娘,你看我给你们带了什么回来,肉卷,崔记的肉卷哦!”

    一个不到两三岁的奶娃子咿咿呀呀地朝姐姐跑了过去,结果摔了一跤,但抓着姐姐的裤腿又站了起来,“姐姐,肉肉,肉肉……”

    妇人看向方寸,有些局促的样子,道:“敢问公子所来何事?若无他事,请恕小妇人无法接待公子,孤儿寡母门前,还望见谅!”

    方寸看了看妇人,微笑道:“在下方浮生,年过不十四,奚夫人便当浮生是你的远房亲戚好了。不过我观奚夫人沉疴难治……”

    “小公子请借一步说话!”她说着,掩着嘴轻咳了下,带着方寸来到篱笆墙围着的小院中,并吩咐小女孩奚芷芊看好弟弟。

    小女孩抱起弟弟,跟了出来,道:“娘,我一定会想办法治好你的,一间草屋而已,将来等我长大了,一定会还的。”

    方寸闻言,也不知道该说她什么好,只能说,这个小女孩的胆子是真的大,也早熟得厉害,居然都敢做她母亲的主了。

    不过,她的这片孝心,确实也让方寸有些动容。

第145章 做件好事

    方寸发现,这个小女孩,似乎比当初的陈采儿,还要早熟,还要有主见。或许是因为母亲生病,还要带着幼弟给逼的吧!

    生活对他们这母子女三人,可真是一点都不友好。

    方寸看了看她,微微笑了笑,从腰间的乾坤袋里掏出一颗增加气血的丹药,冲奚芷芊说道:“小丫头,去打碗水来!”

    见方寸手中拿着颗药丸,奚芷芊的双眸不由一亮,应了声,放下弟弟,一溜烟便跑进屋中。

    而那妇人却是双眉微微轻蹙,道:“公子,你可是郎中?”

    “在下并非郎中,不过是一介江湖游侠儿罢了。”他说着,又笑着说道:“我吧!有个朋友,她常说我辈江湖义士,行侠仗义,除强扶弱乃是本分,区区小事,举手之劳而已,何足挂齿。”

    正说着,奚芷芊已经端着清水跑了出来,碗有些破旧,碗沿上已经有了好几个细小的缺口。

    “大哥哥,你这就是那些武者服用的丹药吗?”

    方寸有些意外地看了她一眼,笑道:“你知道的还不少嘛!”

    “嘻嘻,城中有不少武馆呢!我常听武馆的学徒们吹嘘,他们多久服用一颗丹药,然后修为又增长了多少……”

    “虽然我也不知你娘亲得了什么病,但还是一眼就能看出气血亏空得厉害,这是气血丹,武者专门用来补充气血之用。”

    他说着,掰下一小块,融入进清水中,“你娘亲病体太虚,得慢慢补才行!”他说着,将剩下的气血丹递给奚芷芊,“替你娘收好!”

    “谢谢大哥哥,等我长大了,一定会还你的,算上利息!”

    “人小鬼大!”方寸伸手弹了下她的小脑门,“去放好!”

    “嗯嗯……”她小跑了回去。

    “公子……”奚夫人有些忧愁的样子。

    方寸将清水递了过去,在旁边的凳子上坐了下来,道:“夫人不必与小弟客气,小弟也算薄有家资之人,在小弟看来,能够用钱财帮到别人,那真不算什么大事,就当是为将来积德了。”

    一碗混着一小块气血丹的清水下去,奚夫人的脸色顿时便红润了些许,可谓是立竿见影。

    方寸见此,便对藏好气血丹,又小跑出来,一脸欣喜地看着自己母亲的奚芷芊说道,“丫头,你知道这升龙城中,最好的郎中是谁吗?你去把他请来,给你娘看病的诊金,我先给你垫上。”

    “大哥哥,真的么?谢谢你,非常感谢你!我这就去叫白郎中!”

    她说着,便一溜烟跑出门去,奚夫人抬手想要叫住她,却发现,只能看到一道细小的背影在小路上奔跑。

    方寸微笑道:“夫人不必担心,我觉得你家这小丫头,挺有主见的,她一定能将大夫叫来,这也算是我对她的一点考验。”

    “公子这是……”

    “我觉得你家这丫头很机灵,打算教她一点本事,要不以后真让她还钱的话,她拿什么还啊!”方寸轻笑道。

    奚夫人闻言,对方寸又是一番感激。

    方寸摆手道;“夫人还是与我说说你的情况吧!我怎觉得你对你女儿的作法有些抗拒?虽然你女儿年纪还小,但却颇为早慧,办事也极有主见。若真像你女儿所言,你丈夫进京赶考必然高中……”

    他话还未说完,奚夫人已是泣不成声。

    见此,方寸不由愕然。

    见方寸静静看着她,她才抹去了泪水,抱着摇摇晃晃扑到脚边的儿子,低声道:“其实早在一个多月前,小妇人便已收到一封来自谷阳城的书信,信是谷阳府衙寄来的,上面说我家相公已经遇害……”

    谷阳是大禹都城,离此数千里之遥。

    有钱人家,在外地死了,便会令人扶柩归乡而葬,没钱人,那就只能随便找个地方草草下葬了事。

    像奚家这种情况,有府衙替他们收尸,算是不错的了,至少不会被人随意丢到乱葬岗去,又或者直接曝尸荒野。

    这就是古时人们出行的无奈。这也是为何古时大部分人,一生都只能在一个小地方兜兜转转的最大原因。

    交通不方便,通讯不方便,一旦有人远行,一家都在为其担忧。

    奚夫人捂着嘴,泪流满面,“小妇人不敢将这事事告诉小芊,就怕她无法接受这个事实。小妇人身体一天不如一天,小芊到处找人借钱,想要治好这病,可这只是一座草屋,谁能看得上?”

    顿了下,她抹了抹泪,继续道:“不过也正好没人看得上,这样一来,至少哪天小妇人走了,他们姐弟还算有个落脚之地……”

    “夫人不必如此悲观!”方寸轻轻叹了口气,道:“想来一定会有办法治好你的病的,且等着看看吧!”

    半个时辰左右,奚芷芊便带着一个须髯飘飘的中年人走了进来。

    “,白郎中,我没有骗你吧!我表舅真的找来了,你看他的穿着,会差你那点诊金吗?我表舅不仅是个读书人,还是个游侠。快给我娘看病,看好了,我回头在这升龙城里免费帮你吆喝……”

    她边说还边给方寸打眼神,一副企求的模样。

    那中年人向方寸和奚母拱了拱手,末了看向方寸。

    方寸微笑着从腰间掏出一张百两金票,递了过去,道:“小芊说的没错,白郎中且仔细看,认真看,看好了,不差你钱!”

    白郎中点点头,熟练地接过方寸递过来的金票,便开始给奚夫人诊脉,又看了看她的双眼,敌苔等等,之后才道:“奚家娘子的病,老夫曾看过,她这是由寒症引起的肺病,需要调养……”

    方寸微微颔首。

    白郎中看了眼方寸,又道:“若是公子有钱,可以去万宝楼或百宝斋,购买一颗‘甘泉玉露丹’,一颗便能让她彻底消去病症,老夫再开个补充气血的方子,奚家娘子的身体,定能好转。”

    方寸微微点头,示意他开方子。

    等白郎中开好方子之后,方寸便准备前去购买丹药,奚芷芊说要跟着,方寸对此也不以为意,只是笑了笑。

    “大哥哥,其实诊金不用给那么多的。”

    前去抓药的路上,奚芷芊有些心疼,悄悄和方寸说。白郎中已经坐着马车,先行一步去药房抓药了。

    方寸和奚芷芊在后面步行。

    他微笑道:“你这是怕以后还不上吗?”

    “才,才不是!”她梗着小脖子说。

    方寸见她这模样,不由哈哈一笑,道:“区区金票而已,不必放在心上。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嗯,叫‘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钱财于我而言,不过身外之物,你也不必太放在心上。”

    “那可不行!”奚芷芊义正词严道:“爹爹曾教我,做人,一定要讲诚信,人无信不立,人不诚则事难成!大哥哥放心,等我长大,一定会想办法赚很多很多钱,然后连本带利还给你!”

    方寸笑道:“那你想过怎么赚钱没有?”

    她闻言,点了点头,道:“想过了,我想将来一定要去行商,行商是赚钱最快的,所以,我得先去账户当学徒,从做账做起,这样以后就不怕别人帮我乱记账骗我了……”

    “……”

    方寸不由愣了愣,问道:“丫头,你今年多大了?”

    “我九岁了!”

    “九岁了啊!”方寸不由笑了笑。

    想想自己前世,九岁的自己在干嘛?

    想着怎么从课堂里逃出去玩;想着怎么抄到同桌女生的作业;想着老师会不会生病,下节课不用上了;想着放学后……

    哈!人和人,真不能比啊!

    “大哥哥,你觉得我的想法对吗?”

    “对,也不对!”方寸点头又摇头,把奚芷芊搞得有些懵。

    见她懵懂地看着自己,方寸伸手揉了揉她的小脑袋,道:“这个世界,最赚钱的,确实是商人。但不是所有的商人都能赚到钱。”

    “???”

    奚芷芊抓着后脑勺,一脸小黑人问号。

    方寸笑道:“等回头我教你点本事,将来你才能赚到足够的钱来还我!先去给你娘亲抓药。”

    一路闲聊着来到田记药铺,给奚夫人抓好药,方寸又送奚芷芊回家,而后才回客栈。

    第二天牵着那头老马离开客栈,找了伢行,在奚家旁边买了间土木房子,换掉一干生活用具,算是暂时在这里住下。

    方寸的这一举动,可把奚芷芊给乐坏了,一整天都没停下,里里外外帮方寸收拾起来,直到方寸请他们吃过晚饭才回去。

    “公子想收那女娃为徒?”

    夜深人静,四下无人,秦素茗又跑了出来。

    窗外,下起了小雨,方寸站在二楼厢房外的廊下,望着风雨,笑道:“闲来做件好事而已。陆夫子说的没错,我这一路走来,所做的事情其实没一件值得称道的。很多时候,我都是顺势而为,就好像是一个看客,默默看着事情的发展,或好或坏……”

    他说着,拍了拍栏杆,轻叹道:“夫子要我不要忘记人性,可在那弱肉强食的山野之中久了,还有谁会去在意这些?将来如果我前往大荒妖地,在那妖魔遍地之处呆久了……我希望到时候,自己的回忆中能够多一些美好。如果哪天我做得过了,希望你能提醒我!”

    秦素茗:“……”

第146章 师父小气

    有句话叫‘夷狄入华夏则华夏之,华夏入夷狄则夷狄之’。

    方寸觉得,这句话用在这里,其实也可以说得通。就好比将一个人放到兽群当中,时间久了,那个人还能剩下多少人性?

    从重生为虫的那天起,他的人性,其实就已经渐渐被兽性所取代了。也因此,很多时候做一些错事,就变得有些天经地义起来。

    为了活命,他可以心安理得地偷盗别人的药草,可以理直气壮的利用别人,甚至是让别人替他挡灾。

    在做这些事情的时候,他半点羞愧的感觉都没有,甚至还很理直气壮的告诉自己,自己这不过是为了活着而已。

    其实在那个时候,他的人性早已被兽性压制了下去。

    其实这也不算什么,很多时候,人类为了活下去,为了更好的活下去,做的错事,可比他要严重多了,杀人放火都只是等闲之事。

    他也时常这么安慰自己,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

    直到陆夫子用他的‘死’,提醒他,让他不要迷失自己,不要忘记人性,他才渐渐开始思考,思考自己这一路走来的所作所为。

    虽然许多事情他都保持着一定的底线,但说真的,别人说他是害虫,其实一点都没有说错,他确实就是这么一路祸害过来的。

    抢他人的东西,变得理直气壮,偷别人的东西,变得理所当然。

    他不是害虫,谁还是害虫?

    “你知道吗?其实做好事也是会上瘾的。”

    方寸突然笑了起来,笑得秦素茗觉得有些莫明其妙。

    他没有理会她的莫明其妙,继续说道:“不知道是谁说过,说是好人眼里不会有坏人,而坏人的眼里,则不会有好人。以前我偷偷摸摸苟活着,总觉得好像谁都对我不怀好意似的,举世皆敌,每走一步似乎都要小心翼翼。现在这样反而很自在,你看这周围邻居,大家之前看我的眼神,分明带着极大的善意。”

    “公子,不是奴要泼你冷水。”秦素茗忍不住反驳了句,道:“之前那些邻居看公子的眼神,分明就像是在看傻子的眼神。”

    方寸不以为意地笑道:“这你就不懂了吧!其实很多时候啊!这好人和傻子,也并没什么太大区别!”

    他说着,指了指自己的心脏,道:“只要这里能安,被人当成傻子就当成傻子呗!生与死都曾经历过了,还怕被人家叫傻子?”

    这一刻,方寸觉得自己的心胸已经豁达到,连他自己都觉得有些不可思议的地步了。

    他拍了拍木栏杆,转身回房,“你来帮我磨墨,我要写些东西。”

    秦素茗觉得奇怪,但还是帮方寸做起了红袖添香的雅事。

    “公子,你这写的是什么?这些字符又是什么意思?”

    “这是算学当中最简单的速算之法,这些字符代表着零到九这十个数字……至于这些,则是新式记账之法。”

    “公子,这些都是你创造的吗?”

    “这些啊!是一些脑袋上裹着头巾的游方之人告诉我的。”

    “……”

    不知何时,东方放晓。

    昨夜的风雨不知打碎了多少芭蕉。

    当骄阳升起之时,万物又开始了迎新吐绿。

    方寸放下纸笔,道:“可惜时间太过久远,远到许多东西都已经忘记了。不过也没有关系,这些就够那丫头用一生了。”

    “公子不准备教她修行吗?”

    方寸思索了下,道:“修行啊!再看吧!”

    “大哥哥,大哥哥,起床了么?”

    门外传来了奚芷芊的声音。

    方寸站起身来,伸了个懒腰,秦素茗身子一旋,没入方寸体内。

    开打房门,方寸在廊道上对外喊道:“起来了,有事么?”

    他说着,身形一纵,直接从二楼跳入院中,然后去开大门。

    “大哥哥,我娘请你过去一块吃早餐。”奚芷芊微笑道。

    今天的奚芷芊,身上虽然还是那套破衣服,但脸上却干净了许多。

    “好啊!走!”

    来到奚家,奚夫人正在草屋外相迎。

    昨天服下一颗‘甘泉玉露妨’之后,奚夫人身上的肺病,已然痊愈,只是身子依然虚弱,需要一段时间的调养才行。

    可见这个仙神世界,丹药有多神奇。那些丹药并非各种金属的化合物,而是各种药材中提炼出来的药泥混合物。

    早餐并不丰盛,只是稀粥加上黑咸菜。

    方寸也不介意,稀哩哗啦便喝了起来。

    “大哥哥今天有事么?”正吃着,奚芷芊便问道。

    方寸看了她一眼,沉思了下,道:“唔,我需要去找个管家,免得有人叫我,我开个门还得下楼。对了,还要找个厨娘,免得还得我自己做饭,还得找个丫环,免得洗漱还得自己打水……”

    奚芷芊闻言,双眸一亮,便道:“大哥哥,你看我怎么样?我可以给你端茶送水,洗衣做饭啊!我很便宜的,而且干活可勤快了,昨天帮大哥哥收拾屋子的时候,大哥哥应该看到了,对不对?”

    方寸闻言便笑了起来,“我说昨晚你这丫头怎么那么勤快呢!原来是在这里埋伏我呐!”

    奚芷芊嘻嘻笑了笑,道:“还有我娘亲,我娘亲厨艺可好了,只要大哥哥包我们一日两餐就可以,工钱很便宜的。”

    奚夫人轻咳了下,道:“公子莫要介意,小芊说笑的呢!”

    方寸微笑道:“我就说这丫头聪明嘛!”

    奚芷芊嘻嘻笑了笑,道:“大哥哥是不是答应了?”

    结果方寸把脸一板,道:“我拒绝!”

    奚夫人听到这话,神色有些尴尬,但奚芷芊却是皱起了小眉头。

    奚夫人想要喝斥女儿别胡闹,但方寸已经提前打断了她,道:“端茶送水这种事,太浪费你的时间了。要真那样,你得学到什么时候才能赚到钱还给我?你另有任务,别捣乱,先吃饭!”

    两三下解决掉早餐之后,方寸才对奚夫人说道:“不过夫人倒是可以试试厨娘一职,我顺便教你一些新的菜式,免得被外人学去。”

    奚夫人面皮薄,有些犹豫,方寸已经起身道:“就这么决定了!”

    离开奚家,方寸回家骑上老马,朝城中行去。

    花了一天时间,找到了个年近五十的老管家,还买了个十四五岁的小丫环。等一切办妥之后,方寸才叫来奚夫人,教她怎么炒菜。

    这个世界虽然也有炒菜之法,但方式都很单一,而且明明有辣椒这种佐料,但却没人用来炒菜,川菜样式在这世界,那是异端。

    方寸不是好辣之人,一般有微辣也就足够了。

    但这并不妨碍他用辣椒来打开这个世界饮食上的潘多拉魔盒。

    一连几天,除了奚芷芊和她弟弟之外,其他人每次吃饭的时候都是吃得满头大汗的,方寸更是大乎过瘾。

    明明只有微辣就可以的他,硬是把辣味等级提升了一档。

    奚芷芊也开始和方寸学起了算学,奚家本是书香之家,毕竟她爹是读书人,是个举人,家里还有一些藏书。

    奚芷芊也是识字的,这让方寸教起她来,难度降低了不少。

    而奚芷芊也觉得,方寸在她的知识海洋当中,打开了一扇前所未见的天窗,让她将他当成‘天人’。

    她是个聪慧的女孩,也是个肯吃苦的女孩。

    然后方寸就有些尴尬的发现,他能记住的那些小学知识,好像不够她学的。于是他不得不开始考虑一些几何代数问题。

    主要还是他能记住的东西不多,而且一些东西并没太大用处,他觉得可教可不教。

    方寸觉得奚芷芊是少有的,能够把数学学得非常不错的那种女生。

    于是,两个月后,他只好开始教她练《落叶剑法》,并将《真武九锻》这套练体的功法教给她。

    算学这东西,还是让她自己去研究吧!

    反正他已经将她领进门了,修行自然就得看个人。

    总之,说他不负责任也好,黔驴技穷也罢,反正他是不教了。

    为了维持一个老师应有的尊严,方寸自然不会说是自己没什么可教的了。他对奚芷芊的说法是,“师父教了你这么多,也够你受用一生了,至于将来你是否有兴趣在这一道研究下去,就看你自己了。”

    为此,奚芷芊自然是感激涕零。

    事实上,方寸知道,这个世界上,许多人的算学之道,都要比他高明的多,只是速算之法无人总结归纳罢了。

    至于记账方式,那就没什么可说的了。

    而当方寸教奚芷芊习武之后,这种感激达到了顶点。

    又过了两个月,这升龙城的气氛变得有些不太一样起来。

    “师父,城中有人说,可能要打战了!”

    这日,奚芷芊对方寸说道。

    方寸闻言,这才想起大那位好战的女帝陛下。

    他想了想,道:“收拾一下,过两天,咱们南下,去帝都!”

    “师父,那我娘和我弟弟他们呢?”

    “当然是一起去啊!”方寸微笑着伸手揉了揉她的小脑袋,“到时师父送你去书院学习,等你知识学多了,才有办法赚大钱!也只有把你们安排好了,师父才能继续游历天下!”

    “师父,到时带我一块游历天下好不好呀?”

    “不好!你娘和你弟弟还需要你照顾呢!”

    “师父小气!”

第147章 都城谷阳

    战争来临的凝重气息,几乎连普通人都能感受到。

    许多富人家已经开始收拾南下,不想留在这是非之地。

    大兵锋若是继续南下,这升龙城,便是首当其冲之地。

    当然,大部分人都有故土难离的情绪,这是儒家文化的影响。

    家国天下,家在最前面,家族文化,在儒家文化地熏陶之下,早已深入人心,根深蒂固。

    方寸不是普通人,确切的说,他就不是这个世界的人。

    在这个世界,他可以说是一个无家可归之人,不,是龙。

    就像他曾经和陈采儿说过的一样,身为一条虫,谈什么家?四海为家处处家,走到哪,哪里就是家。

    他将这座土木房子送给了那位老管家,带着同样无家可归的丫环小珠儿一起,同奚家母女子三人,买了辆马车,一同南下。

    这段平静的日子,让方寸感觉到了生活的气息,也算是一段极为难得的平淡生活,充实而又有趣。

    他觉得,或许前往那个妖蛮之地,找一山清水秀之处住下来,或许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没事可以游山玩水,累了就闭闭关,修修行。

    生活,不应该只有打打杀杀追追逃逃,否则龙生岂不无趣的很?

    像现在这样,教导一个学生,特别是因为这次的教导,将他体内好为人师的基因激活之后,他就觉得这种日子其实也挺好的。

    如果不是弟子实在太过聪慧而让老师有些暗里尴尬之外,其他方面都是极为满意的。

    从他教奚芷芊习武开始,她的习武天赋也渐渐展现了出来。

    不说百年难得的练武奇才,怎么也算是一流的天才。

    方寸并未教她修士修行法,不仅是因为修士太耗费资源,还因为他没有私人的修士修行法。

    目前他手中只有两道修行法,一套是从流云剑宗得来的,有些残缺的《流云剑诀》,一套是血教护法叶逍的遗物《风雷剑诀》。

    但是,这两套修士修行法,都是有宗门的,非其宗门之人若是敢修行,那就是偷师,要是碰到正主的话,容易惹来灾祸。

    方寸可不希望因为自己的疏忽,而给这位弟子惹来麻烦。

    而武学方面,他其实还有一套《天风诀》,不过《天风诀》是清风城步家的绝学,可步家现在还被巡天司通缉当中。

    这套武学更是不能教,一旦教了,不仅容易让他暴露,还容易让奚芷芊被人误会成步家余孽,结果更麻烦。

    除了《落叶剑法》之外,方寸还教了她《龙拳》。

    其实《龙拳》是一套刚猛的拳法,不太适合女子修行。

    不过其他人修炼《龙拳》,肯定是难以寻摸其中精髓,而他则不同,他自己就是一条龙,自然很轻易就能领悟其中精髓。

    是以,要是不将这套他已经补全了精髓的拳法教给自己的‘开山大弟子’,那就未免有些遗憾了。

    ……

    “师父,那就是咱们大禹的都城吗?”

    走走停停两个多月,他们一行终于来到了大禹都城谷阳。

    一路上,他们并未遇到什么大麻烦,路上的劫匪虽然不少,但有方寸陪同,自是有惊无险。

    也因此,他这方浮生的名头,也渐渐在江湖中传扬开来,一手落叶剑法,耍得那叫有模有样,水泼不见,如落叶飞舞。

    一手龙拳,那更是打得‘龙龙生威’,早就有了聚罡之意,可以将青龙虚影打出去伤敌。

    于是,江湖上,渐渐有人叫他‘青龙剑客’,‘龙拳剑客’,反倒是他自诩的‘浮生剑客’,渐渐被人遗忘。

    这让方寸多少觉得有些遗憾,‘浮生剑客’多好听的名字,偏偏一堆不识字的糙汉觉得这绰号不够威猛,生生改成了‘龙拳剑客’。

    谷阳城外,热闹非凡。

    越是往南,越是难以感受到战争的烟云。

    似乎大家完全不觉得战争会涉及到这座千年都城一样。

    “好大呀!”

    宏伟的城墙,像一条铁臂,将这座巨城牢牢守在臂弯之中,从未见过此等宏伟的众人,皆不由发出这样的感慨。

    其实方寸也没有见过这么宏伟的古城,感觉这都城的城墙,都有三十几米高了,城门高达十几米,宽达十几米。

    给人的第一感觉就是大!好大!非常大!

    墙城上,甲士林立,挎刀持戟,旌旗猎猎,随风狂卷。

    城门下,车水马龙,人流往来如织。

    有腰挎刀剑,意气风发的游侠;有摇着纸扇,儒雅风流的书生;也有挑着柴禾,纯朴憨厚的农夫;更有透着小精明的商贩……

    骑马的,坐轿的,挑担的,步行的……

    应有尽有,不一而足。

    “这才是真正的繁华盛世啊!”方寸不由感慨了句。

    当然,这是他将在这个世界所见到的城市做了一番对比之后得出的结论。若是与他前世所见的那些现代化大都市相比,那就没的比了。

    在这世界,百万人口的城市,就是超级大城了。

    但是眼前这座超级臣城,据说有人口两三百万之巨。

    然而,他嘴上感慨着,可心里头却是想象着将来某一天,铁骑席卷,如龙肆虐,最终这一切在铁骑之下化为废墟……

    他微微摇了摇头,估计这战有的打。

    再破的破船,也有三斤钉。

    大禹是一个有着千年历史的古老大国,虽然不知道为何他们能够保持着这么长久的统治,但足以说明,这个大国的庞大和强大。

    那种强烈的自信和自豪,就写在一个个大禹人的脸上。

    大想要将这个大国吞掉,可不是一朝一夕之事。

    “师父,以后咱们就住这座大城了吗?”

    与方寸同骑一匹马儿的奚芷芊侧着小脑袋,抬头看着他问。

    方寸微微抖了下缰绳,微笑道:“确切的说,是你们要住在这座大城里,等把你们安顿好之后,我就要游历天下去了!”

    一路走来,这件事情,方寸提了不止一次。

    每次提起,奚芷芊都会微微沉默。

    奚夫人和那位婢女小珠儿也有些担忧。

    要不为何会说男人是天呢!

    即便方寸看起来年纪并不大,且奚夫人都是已经当母亲的人了,可她们依然还是将方寸当成了她们的依靠。

    “放心吧!我会把你们都安顿好了,等没有了后顾之忧后,我才会去游历天下的。”方寸还是这句话。

    随着人流,众人来到城门外,先进行登记,然后凭借着身份凭证进行缴纳入城税。

    方寸的身份凭证在升龙城买房的时候,便办理了。

    当时办理过户手续的时候,办理的官员便和他说了,有身份凭证和没有身份凭证,在大禹国的差别,还是很大的。

    这个差别,在这座都城前,便显现出来了。

    身为谷阳城的居民,腰间都会有一个腰牌,这个腰牌在户部那边会登记腰牌主人的所有信息,便于管理。

    这也是这个时代的身份凭证了。

    而非本城居民,进入也会有腰牌,不过颜色不一样。

    本城居民的腰牌,皆为赤色,本国但非本城的居民,在进城登记时则会颁发一块黑色腰牌,他国民众,进城时则发一块白色腰牌。

    第一次进城的,身无腰牌的民众,都需要缴纳一笔入城税,而且入城税还不低,本国民众,每人一百大钱。

    大钱便是指铜板。

    他国民众,进城需要缴纳白银一两,货税另算。

    做完登记,便是交税领腰牌。

    “五个人,两匹马,入城税七百大钱!”

    “不是一人十个大钱吗?”方寸问了句,又道:“而且,这牲口入城也得交税?”

    有人看到方寸诧异,便给他解释起来,“小兄弟,别问了,你们是从北面来的吧!最近这段时间,南下的民众越来越多,谷阳城外来人口急剧增加,为了避免人口过盛,户部便出了这么个损招,即压制了激增的人口数量,又为国库搞了点创收……”

    方寸闻言,愣了愣,末了只好来了句,“咱们这户部尚书,真是个天才!”

    “嘿!听说这损招不是尚书大人想的,而是一个名叫卢治的户部侍郎想出来的。不少南下的民众,都称其为卢扒皮。”

    那工作人员一听这话,便喝斥道:“行了,别再废话,你再诋毁户部侍郎大人,小心抓你去打板子!交钱的赶紧,后面还有不少人排着队呢!别耽误大家的时间。”

    方寸闻言不由笑了笑,不再纠结,这点钱对他来说,也不算多。

    交了钱,拿到五个黑色腰牌,方寸便牵着马儿,带着众人进城去。

    城门里面,有个瓮城,走过瓮城,才算是真正进入这谷阳城。

    虽然这里是外城的城门处,但是这繁华程度,便足以让第一次进城的人感觉到惊叹了。

    不少帮闲等在路边,看到有新人进城,便纷纷上前询问。

    “客官,需要住店吗?我们大豪客栈……”

    “公子,需要帮忙吗?我对这城熟,想要去什么地方,我都可以带公子去,不论是想要领略此城风光,还是想要品尝美食……”

    “公子……”

    看着这一群人上前来询问,方寸便笑了起来。

    人生地不熟,找个帮闲带带路,正中下怀。

第148章 大放厥词

    “公子公子,选我选我,我对这城内城外都熟……”

    此时,一个黑不溜丢的小个子钻了出来,冲方寸叫道。

    “小泥鳅,你知道个甚?”有人直接就叫了起来,道:“你知道本城最好玩,男人最喜欢的地方是什么地方么?”

    “就是,你知道男人最喜欢的是什么么?嘿嘿……”

    一声嘿嘿,就将一个男人的猥琐展现得淋漓尽致。

    那看起来不过十一二岁的黑炭头听到这话,脖子一梗,直接就叫了起来,“我怎会不知?不就是那秋澜苑吗?别以为我没去过!”

    “哟哟哟……都去过那地方啦?那你知道那些声音是怎么回事吗?就是那嗯嗯嗯的声音……”

    “下流!”马车里,传出小珠儿的呸呸声。

    方寸笑了笑,道:“你叫小泥鳅?那就选你了,现在,带我们去本城最好最贵最豪华的客栈!”

    “好的好的,公子请随小的来!”小泥鳅嘿嘿笑了起来。

    同样的嘿嘿声,在有的人嘴里,尽显猥琐,可有的人,却显得有些憨厚,这小泥鳅显然属于后者。

    “呵!我看公子穿着,也确实像个有钱人,不过,你肯定不清楚本城最好的客栈,消费是怎么算的吧!”有人酸溜溜的说。

    方寸还未问消费几何,小泥鳅便道:“公子不必与他们计较,他们只是妒嫉小的抢到这份工罢了。公子且放心,小的会带公子和小姐去一个环境上佳,档次不差,价格也不高的实惠之地的。”

    方寸骑上马,微笑道:“不知本城最好的客栈消费几何?说说。”

    小泥鳅微笑道:“公子有所不知,这谷阳城很大,外城墙围百八十余里,南窄北宽,南北四十余里,东西近五十里。北门为水门,谷阳河便从北门外,由西向东奔腾而去。在这谷阳城中,有两处地方的客栈消费最高,一是内城的西风楼,一是城北的望阳楼。”

    “西风楼位于皇城西面,登高向西远眺时,可见城外观澜湖,及观澜湖畔的观澜书院于那山林之间若隐若现,向东看,与皇城的观星塔遥遥相对。每逢月圆夜,必有儒生于上举办诗会。介时,观澜书院才子,皇室皇子,都可能参与,同时还有各大青楼的花魁与会。公子想必也知,这才子佳人相会,以诗会友,最是令人神往……”

    这小泥鳅说得头头是道,年纪虽不大,但嘴皮子练得却是挺溜。

    方寸微笑点头,“不想你这小泥鳅还有此雅趣!”

    “嘿嘿,公子说笑,公子说笑,小的这不过是拾人牙慧,随便说说,似我们这等小人物,其他本事可以没有,但消息一定要灵通。”

    方寸微微颔首,又道:“这是西风楼,那么望阳楼呢?”

    “望阳楼,情况差不了多少,不过望阳楼望的,是谷阳河,谷阳河乃是我大禹国境内最大最长的一条河,可以谓之为母亲河。听我父亲说,大禹国千年多前在此建都,便是看中了这条大河。”

    “除了文人墨客喜登高远望,吟诗作赋,书写风流之外,还有一些江湖游侠也喜登高望那谷阳河,还曾有豪侠登临望阳楼,于楼顶枯坐三日夜,领悟出了一套剑法,而后创下大河剑派。大河剑派便在这谷阳河上游百余里处,距今已有两百余载,听说那位创立大河剑派的大豪侠,如今依然健在……”

    “呵,不想这谷阳城内,还有活着的传说。”方寸笑了起来。

    小泥鳅闻言,不由自豪地拍起小胸脯,道:“公子说笑,活着的传说,在这座大城里,可不仅只有这些。那大河剑派,最多也不过是山下武夫中的传说,在那些山上修士眼里,也不过如此罢了。公子可曾听说‘山上神仙山下凡,儒家游走在朝堂’?”

    “哟呵,你还知道山上有神仙啊?”

    “公子小看小的了吧!您可别看小的没吃过几年盐米,但在这谷阳城内,见过的修士没有一百也有八十。”

    小泥鳅颇为自豪的扬了扬脑袋,虽然一口一个‘小的’,看起来家里也确实很穷,但身为大禹帝都人的傲气儿,却依然不会少。

    这让方寸想起曾经听过的一句话,好像是说京城里的乞丐,都敢瞧不起那些外地来的富人,觉得他们都是乡下来的。

    这种无形的优越感,连一个乞丐身上都有,可见其他人会如何。

    他笑了笑,没有继续在这话题上闲扯,而是问了起来,“既然干你们这行的,在这城内的消息最为灵通,那么,你可知晓哪里有房屋出售?最好的是临街的房屋,前面可以改成酒楼菜馆的。”

    小泥鳅微笑道:“有肯定是有的,若大的谷阳城,每天开张的新生意,关门的旧生意,多不胜数。不过……”

    他的双眸滴溜溜一转,朝着方寸嘿嘿笑了起来。

    方寸见到他这副模样,便知道他想要的是什么了。

    “似你这般帮人带路,一天能赚几个大钱?”方寸问道:“顺便问一下,谷阳城内物价如何?一个馒头,需要几个大钱?”

    小泥鳅微笑道:“回公子话,在这谷阳城,可是有着一句‘谷阳居,居不易’的彦语。这座千年古都,物价从来都只有提,从未降下来过,听说在其他地方,一个大钱就能买个大包子,两个大馒头,小半斤糙米。但在这谷阳城内,一个大钱丢地上,或许连那些乞儿都不太愿意去捡,因为一个馒头就要三个大钱。”

    “望阳楼旁边,有个米记包子铺,人家一个包子卖十个大钱,依然有无数人抢着排除购买,一个馒头五个大钱,依然供不应求。”

    方寸笑问:“那你说说,你一天可以挣几个米记包子铺的大包子?”

    小泥鳅尴尬地笑了笑,道:“不好说,有时多,有时少,多时挣个百十个米记包子也没问题,少时十几个吧!”

    “就看你所带之人,是否豪客,是吧!”

    “公子所言极是!”

    方寸说着,直接从怀里一摸,摸出一块小碎银扔了过去,“够不够你一天的赚头?”

    “够了够了!”

    方寸点了下头,道:“我可以告诉你,这只是最基本的,只要你帮我办成几件事,少不了你的好处。”

    他边说又边从怀里掏出一张金票扬了扬,“这是十两金票,如果你能帮我找到一处我满意的房子,顺便帮我打听一件事,这张金票就属于你的了。对了,在这谷阳城,一两银子可兑多少大钱?”

    “一两白银一千钱,一直都是如此。”

    小泥鳅双眸放光,看着那张金票,十两黄金,便是百两白银,十万大钱啊!可以说是一夜暴富了。

    想到这,小泥鳅浑身都微微轻颤起来,豪客,绝对是豪客!

    “不知公子要小的打听何事?小白就是拼了不睡,也要在最短的时间内,替公子打听出来。”

    方寸微笑道:“这事先不急,你先帮我把房子找到再说。”

    “好嘞!公子放心,小的知道的要出售的房子就有不少,回头再帮公子打听打听,一定找到一座令公子满意的房子。”

    方寸微微颔首,道:“对了,问你个事,女子可入观澜书院么?”

    小泥鳅看了眼方寸怀中的小女孩,微有些暗羡,点头道:“可以的,这事还是三十年前,大女帝横空出世,消息传至这边,而后这边不少达官贵人家的女子组织起来,要求观澜书院改制,后经过五年时间的谈判,这才促成的。不过后来又改成了‘观澜女院’,就是将那些女子全部集中起来,不得与男子接触。”

    方寸闻言,眉头微微轻蹙,问:“这观澜女院,教的都是什么?莫不是女红之类的吧!”

    “哈,公子可真会说笑,观澜女院,‘琴棋书画音御射’皆有教导,与男子虽有异,但其实相差不大,只是不需学策论罢了。”

    方寸恍然,道:“也就是说,女子做官这事,在这大禹国,其实依然还是不可能的,对吧!”

    小泥鳅唇角微微抽搐了下,道:“女子做官?公子可真敢想,在我们大禹国,就算是高中状元的壮元郎,也依然得在编修院与问政院混满三年,才有机会下放。甚至不少进士都没地方去,只能继续在这两个地方熬着。官员多,位置少,哪里还有那些女子什么事?”

    “所以说,还是大那位女帝陛下敢用人啊!”方寸笑道:“大能有今日之盛况,并非没有道理啊!”

    “放屁!牝鸡司晨,纲常败坏,置我儒门规矩而不顾,迟早必遭天遣。你是何人?敢胆在此大放厥词?”

    就在方寸感慨着时,旁边突然有位八字胡中年人神情很激动地朝方寸喷了起来,一看就知他是个腐儒。

    方寸扫了他一眼,本不想多言,可突然看到不远处的轿子里坐着的两道身影,双眸不由一亮,便哈哈笑道:“大禹从不因言获罪,我是何人,我说什么,又关你屁事?再者,谁说女子就不如男子?有先进之法而不知取用,你这腐儒,又何敢在此大放厥词?”

第149章 狂徒休走

    “亏你还是我儒门学子,你此言,置我儒家规矩于何地?你……”

    那中年人闻言,气极败坏,浑身轻颤地指着方寸,大有和他拼命的架势,可看到方寸腰间挂着的短剑,他又有些从心地忍住了。

    “你什么你?”

    方寸轻哼一声,义正词严道:“儒门至圣先师言有教无类,既然如此,那为何要将女子排除在外?圣人可有言女子不可读书为官?”

    “哼!自古以来,男耕女织,男主外,女主内,此乃天地纲理伦常。纲常不坏,则万事有序,纲常败坏,则秩序混乱,朝野动荡……”

    “我说你是睁着眼睛说瞎话吧!那大如何?照你这般说,大早已混乱不堪,又何以那位女帝敢将兵锋南指,染指我大禹?”

    方寸冷眼一扫,轻哼道:“若大禹官场皆似你这等见识之人,那我看这谷阳城也非久留之地,还是早早南下为好,告辞!”

    “狂徒休走!”八字胡中年人叫道:“且与老夫辩个明了……”

    方寸一提缰绳,喝斥道:“走开!小爷我分分钟万钱之人,没空与你这见识浅薄的愚夫在此论长短。”

    “啊呀呀!气煞老夫!”八字胡中年人有些抓狂,喝道:“你这狂徒,胆敢如此小觑老夫,你可知老夫是何人?”

    “呵!怎滴?辩不过便欲拿身份压人么?你也就这点能耐了!可惜小爷我乃良善之人,从不欺凌弱小,不作奸犯科,你奈我何?”

    “狂徒可敢留下姓名?他日老夫必登门造访!”

    “不敢!民不与官斗,我看你定有官身在身,我可不想做那千日防贼的愚蠢之事。”方寸的抖缰绳,施施然向前。

    气得那位中年人浑身发颤,想要上前用拳头与他理论一番。

    “公子请留步!”

    果然,不远处的那辆轿子,被他的言论给吸引了过来,声音正是从那轿中传来的,清脆甜美,一听便知是年轻女子。

    当轿窗的窗帘掀起,便见一位身着士子服的儒生朝方寸微笑颔首。

    这位儒生不是男子,而是女子,是一位穿着儒生服的女子。

    方寸估计,这位应该是观澜女院的学子。

    他的目的,其实也是想引起她的注意,找机会结交一下,然后想办法从侧面打听一下陈采儿的消息。

    毕竟他现在不宜直接去找陈采儿,免得被人发现端倪。

    陈采儿的那位先辈陈不留,肯定会派人监视着陈采儿的。

    “不知公子……不知小姐何事?”方寸在马上朝她抱了抱拳。

    那女子也朝方寸抱拳施礼,道:“时才听闻公子言大之事,想来公子对大如今的局势,应有所了解,不知可否与我说说?”

    “了解谈不上!”方寸摇了摇头,道:“不过是听过一些大朝堂的趣事,是以才觉得那位女帝陛下确实是有惊天伟地之胸怀!”

    那女子闻言轻笑,道:“公子这么推崇那位女帝,可是很容易令人误会的。相信到时肯定会有人问,既然那位女帝有如此胸襟,那为何公子不入大,反倒往南跑了呢?”

    “在下才疏学浅,恐难入人家法眼啊!再者,在下无意于学,反倒醉心于商贾之道。儒门学子视金钱如粪土,在下做不到啊!”

    “公子倒也是个实诚人!”那女子微笑摇头,正待放下窗帘,结果窗帘处却钻出另一个小脑袋,道:“你这人怎的如此俗气?为官造福百姓,将来封候万户,荫及妻儿,岂不比你经商更强?为商者,皆投机取巧之辈,奸险狡诈之徒……”

    “小姐此言差矣!业无贵贱,岂可以业分人?”

    方寸朝那小家伙抱了抱拳,侃侃而谈道:“这等话,那些无知浅薄之人说说还可,小姐如此聪明伶俐之人,岂可说这般话?”

    结果那小家伙并不领情,直言道:“你不必拍我马屁,我所言乃是实情!商贾重利而轻义,投机取巧,不劳而获……”

    “不不不,此言大谬矣!”方寸摇起头来,道:“依我之见,士农工商,士为一国之首,农为双足,工为双手,而商,则为腹心。为何我会将商视为腹心?并非我为商贾提升地位,只因心乃血之源泉,商贾将货物调动起来,流通全国各地,就像血液输送……”

    “举个简单的例子,比如北地犯了雪灾,民众受灾挨饿挨冻,此时商贾将粮食与衣物北调,灾民便可轻易度过难关。若事事皆由朝廷来办,那能救多少人?再者,商贾所交商税,比之农夫所缴农税,孰多孰少?所以说,商贾之道,乃便民利民且利国之道。你若硬要说其为投机取巧,奸险狡诈之辈,可就太过了。”

    “好!公子讲得好!”

    一番话,让路边听到的那些商贾之流,纷纷大赞。

    从古至今,可没有谁会说出这样一番话来力挺商贾之流。

    商贾之流在世人眼里,都是投机取巧之辈,奸险狡诈之徒,这是所有人的共识。投机取巧之辈不会少,奸险狡诈之徒也不会缺,但不能因为个别人便打翻一条船吧?

    方寸得意洋洋地朝四周拱手,气得那位小家伙哼哼地放下窗帘。

    之前那道女声在轿中响起,“小女子夏秋,不知公子高姓大名?”

    “在下姓方,江湖人称浮生剑客方浮生,便是区区在下!”

    “方浮生?不是那龙拳剑客么?”小脑袋又钻了出来。

    “请叫我浮生剑客,谢谢!”

    “一点都不威风!”

    算了,小孩子欠缺欣赏能力,我不与你计较!

    方寸撇嘴暗想。

    “方公子真是风趣!”夏秋微笑道:“今日算是涨了见识,他日若有机会,再听公子妙言高论,告辞!”

    “告辞!”

    方寸抱了抱拳,有些遗憾,但想想,能够互通姓名,也算是不错的结果了。总不能才见一面,便留下联系方式吧!

    这又不是他前世所在的那个开放的世界。

    没多久,小泥鳅便将方寸他们带到一处客栈,离南城门只有数里之遥,环境不错,价格其实也不便宜。

    但想想谷阳城的物价,也就没什么可说的了。

    休息了一晚,第二天,小泥鳅早早登门。方寸带着奚芷芊与小泥鳅离开客栈,让奚夫人他们三人留在客栈继续休息。

    花了半天时间,终于在离西城门不足十里之处找到了一座三进的宅子,宅子临街,前院本就用于商用,有三层。

    总面积接近四亩,在这谷阳城算不得大宅,但对方寸而言,绝对算是豪宅了。四亩,可就是两千六百多平了。

    这座宅子总面积有两千五百平左右。

    前院的三层大楼,原本就是用来开饭馆的,可惜开不下去了。

    “公子,小的已经替您打听清楚了,此地人流虽然不算最大,但也绝对不能说少,之所以那位钱姓老板开不下去,并非人流不够,只是因为他们做出来的菜肴,确实没有竞争力,太过普通。”

    小泥鳅说着,指着街口处那边,“那里有一家饭馆,他家的烤羊肉,味道要比这家正得多,同样制作烤肉,自然争不过人家。”

    他说着,犹豫了下,才道:“如果公子也想开饭馆,也想做烤肉类菜肴,我希望公子可以去试一试那家,然后再做决定。”

    “不必试了,就这里吧!那位钱老板呢?带我去和他谈谈!”

    没多久,方寸便用三千贯大钱,折黄金三百两,买下这座大宅。

    前院饭馆那座占地面积将近七百平的三层大楼,都不需要怎么装修,直接就可以开门做生意。

    厨房放大楼后方院子两边厢房,中间是中堂,走过中堂,后方又是一个院子,穿过院子,便是后院,后院后方还有一个小花园。

    前面做生意,后面生活,倒也不是不行。

    “师父,咱们真要做那川菜生意么?”

    奚芷芊皱了皱小眉头,两条蚕宝宝微微曲起,“我觉得,要是人家想学,这种做菜方式,很容易就能被人偷学去呢!”

    懒得想菜系名的方式,直接将‘川菜’给搬到这个世界。

    方寸微笑道:“做生意呢!其实就是做口碑,以后你既然要做生意还师父钱,那师父就教你何为商贾之道。你说,什么样的生意,是别人抢不走,又最为赚钱的?”

    “盐铁生意!”奚芷芊飞快举手道。

    一旁的小泥鳅也跟着点头,方寸似乎并不介意他偷听。

    方寸微笑道:“聪明!那为何盐铁生意最为赚钱呢?”

    “因为其他地方买不到!”两个小家伙异口同声道。

    方寸点头道:“对!这就是垄断生意!世界上最赚钱的生意便是垄断生意。可我们不是朝廷,不是官家,不可能用强硬手段。那么我们要如何才能做到在不用强硬手段的情况下,垄断一门生意呢?”

    两人摇起头来,凭他们有限的知识和智慧,着实想不到。

    “创意,创新!”方寸竖起食指,“任何非官方经营的生意,都会有人去模仿,去抄袭,去剽窃,在这方面法律并不严谨的情况下,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唯一能做的,便是不断变化,创新,只要有源源不断的新东西涌现,让别人跟不上你的步伐,你就能走在最前面。”

第150章 谷阳四害

    方寸前生虽说不是生意人,但论见识,忽悠这两个小家伙,却是绰绰有余。他甚至觉得,不仅是这两个小家伙,就算是让他去忽悠这个世界的绝大多数生意人,那也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虽然他不会造肥皂,也不懂作香精,但利用一些点子,改变一下生意模式,这是完全没有任何问题的。

    比如这个买房卖房的问题,他完全可以搞出一个古代版的房产中介公司。仅凭这个点子,找人忽悠点钱过来,让别人替他为这座宅子买单,方寸觉得一点问题都没有。

    不过找谁替他买单,还有待商榷,现在也不着急。

    他还需要在这座城市生活一段时间,至少得等见过陈采儿后,才能继续南下,前往火桑洲。

    虽然他不太明白陆夫子为何要他拜入火桑宗,但既然是陆夫子给的提议,方寸也不介意过去看看。

    或许那火桑宗内,有什么是他需要的呢!

    等他们再次回到客栈的时候,已经是午后了,奚芷芊高高兴兴地跑去和她母亲说买房的这个事,方寸则和小泥鳅继续出门。

    “小泥鳅,这个你拿着!”方寸将那张十两的金票递给了他。

    “公子,小的才只替您办成了一件事呢!”小泥鳅有些忐忑。

    方寸微笑道:“你先拿着,另一件事不是一时半会能够完成的。”

    小泥鳅看了看四周,飞速接过金票,塞入怀中,“谢谢公子,公子但有吩咐,小的一定竭尽所能,替公子办成。”

    方寸微微点头,道:“我希望你能帮我打听一个人,那个人叫奚明耀,大概是在半年多前来谷阳城赶考,参加秋闱,但是……”

    小泥鳅闻言,不由愕然,而后小心翼翼地看了看周围,压低声音道:“公子说的这位奚公子可是公子的朋友?这位奚公子的大名,小的其实略有耳闻,谷阳府的府尊大人判其为强人所害,但其实大家都心知肚明,害此人者,乃是尤家二公子。”

    方寸听闻此言,也是不由愕然。他其实只是希望找到奚明耀所葬之地,让奚夫人和奚芷芊他们去祭拜一下而已。

    哪里会知道,奚明耀不是被强人所害,而是被人谋杀。

    方寸带着小泥鳅朝无人的巷中走去,低声道:“那尤家是什么样的人家?那位尤家二公子又为何要害死他?”

    小泥鳅低声道:“据说是争风,小的也是道听途说,并不清楚其中内幕,但大家都是这么传的。”

    他回首看了眼身后,继续说道:“据说那位奚公子文采风流,一篇《西风赋》,引得无数女子为其倾心不已,更是令如今的花魁任娘子芳心暗许。那尤二虽人模狗样,但却是一草包,论文采,自然无法和那位奚公子相提并论。可他却是花魁任娘子的拥趸,在得知任娘子对奚公子芳心暗许之下,怒而杀人,这并不奇怪。”

    “尤二家里是做什么的?”

    “尤家在这谷阳城,势力很庞大,官商军皆有人,家主尤仁博乃是当朝户部尚书,尤二便是他的二儿子,他的大儿子为人谦和,十年前中的进士,七年前被下放为官,如今已是一郡之长。但是那位二公子,在这谷阳城,却是有名的一霸,被人称之为谷阳四害之一。”

    “谷阳四害?”

    “嗯,这尤二便是一害,户部侍郎卢治也是一害。许多人骂卢治为卢扒皮,因为他,进出城的入城税提高了,商税也被提高了。虽然国库因他而充盈,但许多商户却恨不得这家伙被人沉河。”

    方寸闻言,不由失笑,“那其他两害呢?”

    “第三害名为‘郑官人’,此人没人见过他的样子,也不知道他到底是什么人,只知道他控制着这外城过半以上的泼皮赖子,以各种名目向商户收取保护费,官府带差役围剿过无数次,但最终都是不了了之,对其无可奈何。许多人都说,这位大害,乃是谷阳城的隐王。”

    “难道连皇室都拿此人没有办法?什么人有如此能耐?”

    “不知,这位郑官人,乃是四害之中最神秘的一位。”

    方寸微微颔首,这种人,要吧身后台后实在太硬,要吗就是替身无数,谁都可能是郑官人,死了这个,那个又站出来了。

    只要这些泼皮赖子一日不尽,这郑官人可能就一日不死。

    “郑官人这一害,在这谷阳城有多长时间了?”

    “至少也有十几年了吧!听小的父亲说,在小的出生之前,这郑官人便已经是谷阳城内响当当的人物了。”

    方寸点点头,又问:“那这最后一害呢?又是何方神圣?”

    小泥鳅闻言笑了起来,道:“这最后一害,其实有些说笑的成分在内,大家提起她时,都会不由自主的笑起来。”

    “这又是为何?难道此人很可笑?”

    小泥鳅摇头道:“不是此人可笑,而是此人令许多学子无颜,让人想想都觉得好笑。许多读书人对她恨得咬牙切齿,但却又拿她无可奈何,谁叫观澜书院的宁老山长对她宠爱有加呢!”

    “呵,还有这种人?说说看,她是怎么叫众学子无颜的?”

    小泥鳅笑道:“公子有所不知,那位女公子,可是观澜书院之中最有学问的女公子了。观澜书院每次考核,同样的卷子,她向来不比那些公子们差,不论是诗词歌赋,还是琴棋书画,她样样精通,且学什么都快,一学就会,如今不过十二岁光景,却早已名满谷阳城。”

    “有这样的人物,我怎么一路走来都未曾听说?”

    “其他三害,公子可有听说过?”

    “那倒没有!”方寸摇摇头,又道:“既然她如此厉害,为何又被人称之为第四害呢?”

    “其实谷阳只有三害,就是之前小的说的那三个人,而这个第四害,其实是一些别有用心的读书人加上去的,估计是想败坏那位女公子的名声吧!其实想想都明白,被一个女人压了一头,哪个男人心里会没气?那些观澜学子也都是废物,居然被一女子给压制了!”

    方寸微笑道:“话不能这般说,大那位女帝,不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么?谁敢说那位女帝的雄才大略会输给男子?”

    “公子所言甚是,是小的见识差了。”

    方寸笑道:“难道就因为这样,所以众学子就封她为四害之一?”

    “公子有所不知!那位女公子可厉害了!她在观澜书院把女院的那些女公子们组织起来,事事争先,每次书院考核,不论是文斗还是武斗,观澜女院在她地率领之下,已经连续两年压住男院一头了。”

    “这还真是一位奇女子啊!这么小的年纪,居然就能干出这等大事来。对了,她叫什么名字?”

    “好像叫什么采儿,对,陈采儿!”

    方寸:“……”

    “甚至有传闻说,皇室对这位陈姓女公子非常看好,有意让皇长孙立她为妃……”

    “啥?”

    特么的!居然有人敢打我女……不是,居然有人敢打我人宠的主意,不可饶恕啊!

    小泥鳅摇头叹道:“可惜啊!那位女公子对那太孙妃的名头,一点兴趣也无。否则就真可谓是一步登天了。”

    方寸轻咳了下,道:“扯远了,扯远了……小泥鳅,你去帮我把那位奚明耀奚公子的埋葬之处找到,咱们就两清了。”

    “公子放心,这事不难,明天小的就可以给你准确的信息。”

    方寸点点头,末了又道:“你想不想有一个稳定的工作?薪酬绝对不会比你现在低。”

    “公子是想让小的去您的饭馆做事吗?小的……”

    小泥鳅有些犹豫,他喜欢到处瞎逛,不喜欢在一个地方呆着。

    “放心吧!我可不会把你这个小机灵鬼扔在店里生锈,我对你另有用处,主要还是打探消息之类的。”

    小泥鳅想了想,道:“公子,只要你愿意在教小姐生意经时,让小的在一旁旁听,就是免费帮你做事,小的都愿意。”

    “你想的可真美!”方寸笑道。

    小泥鳅闻言,有些尴尬,脸上挂起了赧然之笑。

    “好了,去忙吧!愿不愿意帮我做事,你可以慢慢考虑。”

    “嗯,那小的这就去了。”

    看着小泥鳅像泥鳅一样没入人群,方寸转身回客栈,心里头多少有些感慨,没想到再一次听到陈采儿的名字,是以这样的方式。

    原本他还以为陈采儿会继续孤僻下去呢!

    谁想居然成了观澜女院的领袖。

    他完全无法想象,曾经那个被无数人欺负的小女孩,如今居然能够领着无数人去欺负别人。

    方寸有些期待再次见到那个小女孩了。

    四年的时间,居然让她有了这样的改变!

    到底是让多少男子无颜,人家才会把你当成四害之一啊!

    方寸笑了起来,微微摇首,心中却是期待感十足。

    要不是呆在这九洲天下,修行不便的话,他还真不想走了,有这繁华盛世相伴,谁想去那蛮荒之地受苦啊!

    人生得意,龙生失意,龙生要得意,便得人生失意。

    鱼与熊掌,难以得兼啊!
本节结束
阅读提示:
一定要记住UU小说的网址:http://www.uuxs8.net/r21833/ 第一时间欣赏他们说我是害虫最新章节! 作者:来不及忧伤所写的《他们说我是害虫》为转载作品,他们说我是害虫全部版权为原作者所有
①书友如发现他们说我是害虫内容有与法律抵触之处,请向本站举报,我们将马上处理。
②本小说他们说我是害虫仅代表作者个人的观点,与UU小说的立场无关。
③如果您对他们说我是害虫作品内容、版权等方面有质疑,或对本站有意见建议请发短信给管理员,感谢您的合作与支持!

他们说我是害虫介绍:
重生成虫,机缘巧合之下走上化龙路,却被当成人人喊打的害虫。今日为虫隐伏草叶间,他朝化龙舞动风云巅。他们说我是害虫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他们说我是害虫,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他们说我是害虫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