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9章 不是好说话的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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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来者是一头老虎,可能小金不会有太多顾虑。
可猞猁对于已经习惯老虎的小猴子们来说,是更可怕的存在。
猞猁在大自然中的天敌有很多,但不包括金丝猴。
在自然界中的老虎、豹子、熊等大型猛兽都是猞猁的天敌。
如果遭遇到狼群,猞猁也会被狼群紧紧追赶,直到狼群将它包围丧命。但如果一只野狼胆敢跟一只猞猁单挑,那无异于是找死。
在网上流传这这么一个记录频道的视频。在白茫茫的雪地里,一只猞猁捕猎到了一只肥美的雪兔,一只野狼慢慢靠近猞猁,想从猞猁嘴下夺食。
但野狼靠近猞猁之后,还没舔到半点雪兔的肉沫,就被猞猁的无影爪一顿暴击,于是野狼只能夹着尾巴嗷嗷大叫,一边叫,一边连滚带爬的逃离。
而在猞猁对付野狼的时候,一只美洲獾从地洞中钻出来,偷走了雪兔。
猞猁赶走野狼之后,回头发现一只圆滚滚的东西竟然叼走了本大王的食物,便二话不说,以王者的姿态,慢悠悠的走到地洞门口,观望一眼之后,倏地一下,轻而易举的就将雪兔从地洞中咬了出来。
美洲獾不死心,又从地洞中跑出来,试图上前夺回雪兔。
它的下场比野狼要惨,没有被猞猁的无影爪伺候,而是被它锋利的牙齿狠狠咬了一口。
美洲獾受伤严重,也只好嗷嗷尖叫着屁滚尿流的躲回地洞中。
尽管生存环境如此恶劣,但猞猁仍然不是群居动物,而是喜欢像个江湖侠士那样离群独居,孤身活跃在广阔的山林里。
能在恶劣环境中生存下来的,定然都是王者。
如果是熟悉的王者,便不可怕。比如大老虎。
可偏偏站在院门口的是一只猴子们并不熟悉的王者。
这位王者白天的时候喜欢躺在岩石上晒太阳,有时候为了避风雨,也会静静地躲在大树下。
它既可以在数公顷的地域里孤身蛰居几天不动,也可以连续跑出十几千米而不停歇。它擅于攀爬及游泳,耐饥性强,可在一处静卧几日,且不畏严寒,喜欢捕杀狍子等中大型兽类。
最后一句是重点。
这家伙喜欢捕杀狍子等中大型兽类啊。
虽然山里的金丝猴种族也算是中大型兽类,但在整个种族里,也就猴王爸爸的体型是最大的,大约跟一只狍子差不多。
这也就是说,即使是猴王爸爸出现这只猞猁面前,依然有被吃掉的风险,更不用说它们三兄弟了。
小金猴回头瞧了瞧身后的两个弟弟。这两个家伙一个自称壮,一个自称胖,但跟袍子比起来,实在相差甚远。
要是猞猁冲进来捕猎,它们别说逃跑了,估计连挣扎的机会都没有吧。
要论爬树,人家猞猁也会爬树。
要论奔跑,人家猞猁跑得比你快。
而且猞猁的性情狡猾而又谨慎,即使是在遇到危险的时候都会逃到树上躲蔽起来,有时还会躺倒在地,假装死去,从而躲过敌人的攻击和伤害。
而此刻面对它们三只小猴子,根本就不存在什么危险不危险的问题,因此,它要捕获三只小猴子中的一只,应该是轻轻松松的吧。
想到这里,小金猴的脑袋很疼。
它想高呼小龙猴哥哥,但又怕激怒猞猁,从而让兄弟中的一个直接升天。
“那个。我可以跟你们打听个事情吗?”
院门口传来的声音让三只小猴子吓了一大跳。
原本以为猞猁准备一边呐喊一边冲进来将它们咬成肉泥,可猞猁并没有任何举动。
于是,三只小猴子稍微冷静了一下。
小胖猴推开挡在面前的哥哥,双手叉着圆滚滚的腰,远远看着院门口的猞猁问道:“你要打听什么事情?我告诉你哦,我可不是一只好说话的猴子,想跟我打听事情,起步价是一个芭蕉。你有芭蕉吗?”
“芭蕉?”猞猁垂下脑袋,看了看自己锋利的爪子,然后抬起一只前爪。
那只前爪十分粗壮,锋利的爪子在正午的阳光下闪闪发亮。
看到这一幕,小金猴跟小壮猴赶紧一把扑到站在身前装逼的老三,并且死死按住它的嘴巴,不给它说话。
小金抬起头,朝远处的猞猁笑道:“见笑了,我弟弟还在睡梦中,请问,你想要打听什么事情?”
猞猁看了看自己的爪子,确定自己没有芭蕉之后,将爪子放下,然后说道:“我想问一下,这片山林里的唯一一个人类是不是在里面。”
“你是要找程虎吗?”小金猴暗暗松了一口气。
“程虎?他的名字叫程虎?如果是的话,那我就是来找程虎的。我既不是来抓你们的,也不是来给你们送芭蕉的。”
“呵呵。”小金猴尬笑两声,说道,“程虎不在家里,他到地里去了。”
“具体在什么位置?”
这么多问题,如果一个问题可以换一个芭蕉的话,那得多少个芭蕉啊。
小胖猴挣扎几下,想从哥哥们的魔爪中挣脱出来,却无能为力。
小壮猴一手死死按着老三的嘴巴,一手死死压着它的肩膀,看着猞猁回道:“你顺着大路一直往外走,走到很多大树那里就可以看到了。”
猞猁皱着眉头想了一下,虽然对于这个答案并不是十分满意,但也只好转身往外走去。
它总不能对三只乳臭未干的小毛猴寄予太多希望吧。
看到猞猁转身离开,小金猴跟小壮猴这才松了小胖猴,然后实在忍不住,分别给小胖猴的脑瓜子来了一巴掌。
虽然之前暗暗发过誓要好好爱护弟弟,但真的忍不住了。
小胖猴委屈的捂着脑瓜子,幽怨的看着两个哥哥:“你们干什么?老是欺负我。”
“你特么脑子是不是进屎了?”小金猴问道,“你敢跟猞猁谈条件,你是不想活了吗?”
“哼,不就是一只猞猁吗?”小胖猴从地上爬起来,一脸不屑的说道,“我可是连老虎屁股都敢摸的猴子,难道我还会怕一只猞猁吗?”
第370章 成不了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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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那个方向是‘外面’?”
猞猁的声音忽然传来。
小胖猴怪叫一声,一边呼喊着小龙哥哥,一边连滚带爬的往屋里跑去。
然后也没有确定两个哥哥是否已经跟着自己跑回来,刚刚踏入屋子,便迅速将大门关上。
“你干什么?”小龙猴被小胖猴这一连串举动搞得满脸疑惑。
小胖猴指着外面,支支吾吾的说道:“一只很大很大的猞猁在外面,它要吃我。”
“猞猁要吃你?”小龙猴并不相信这种鬼话。
毕竟这儿再怎么说也是大老虎的地盘,更是程虎的地盘,向来以狡猾机灵著称的猞猁应该还不至于笨到会在这儿行凶吧。
不过,猞猁来此,肯定是因为有很重要的事情才来的。
因为猞猁是夜行性动物,它们的活动比较隐蔽,很少会在白天的时候公然暴露自己的行踪。
因此,基本上可以确定,猞猁是无事不登三宝殿,估计是遇上什么难题了,才会来这里。
想到这些,小龙猴放下手中的笔,站起身,从厨房的落地窗走出去。
穿过月季花廊之后,果然如小胖猴所说,看到了一只十分粗壮的猞猁。
但猞猁只是站在院门口,并没有走进来。它应该是知道这里面是老虎的地盘,所以不想随意侵犯吧。
小金猴跟小壮猴呆在原地,看上去像是被吓傻了。
兄弟俩本身就被小胖猴的脑残行为搞得胆战心惊的,结果猞猁去而复返,突然出现,可不是要把它们给吓坏了。
猞猁站在院门口外面,一脸木然的看着院子里的景物。
院子里的百花争艳是它从未见过的景色。
因为它出生的时候,山林已经枯黄一片。
它从小就跟着父母离群索居,远离山林的中心地,所以当真没有见过这样鲜花盛开的景色。
虽然目前的山林里已经有一些地方被复苏,但那些地方要么长着青翠的竹子,要么长得青翠的松树,要么就是长着青翠的茶树。
与院子里红的热烈、黄的淡雅、白的纯净的景色完全不能相比。
虽然绿色是生命之色,但若在那无尽的绿色中增添一些姹紫千红,就更美了。
在这些五颜六色的花朵上面,来来回回的盘旋着颜色各异的蝴蝶。
若是让黑足猫那小子看到这些飞来飞去的蝴蝶,一定会玩心大发,追着蝴蝶扑去吧。
只不过那小子现在受了重伤,就算是看到这么多蝴蝶,也只能看看,没法轻举妄动。
而且,它不得不担忧一个问题,按照黑足猫现在这种自以为天下无敌的心理,也不知道它能不能活到程虎将山林全部复苏的那一天。
嗯,尽自己最大的力量去保护它吧。
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在这个世界上,在这样恶劣的环境里,能找到一个真正的朋友,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而且黑足猫像极了小时候的它。
幸运的是,它安然长大了,但如果黑足猫没有它的保护,就未必能有它那么幸运了。
“你来这里干什么?”小龙猴的胆子比三兄弟要大很多,它一边问话,一边朝院门口的方向走去。
倒不是因为它觉得自己的拳头很硬,牙齿很锋利,可以打得过猞猁,而是凭借自身的智慧可以判定,猞猁不会在这里行凶,所以才敢朝猞猁靠近。
猞猁看了看小龙猴,确定这只猴子刚刚没有出现,便说道:“我来找程虎。”
“你来找程虎干什么?”小龙猴还在继续朝前走。
它的举动被小金猴跟小壮猴看在眼里,惊得目瞪口呆。
小龙猴哥哥这是要寻死吗?它怎么敢一直朝猞猁走去?
难道它不怕猞猁突然发怒朝它扑去吗?
虽然你很聪明,但也不能这么作死啊。
猞猁是什么东西?它可不是电视上的小猫咪。
它的听觉跟视觉都十分发达,而且既可以爬树,又能下河游泳。
在这样的条件下,除非小龙猴哥哥会飞,否则猞猁一旦发起进攻,小龙猴哥哥肯定会毫无胜算。
在搏斗之中,力量会支配一切。再聪明的脑子,也没法在死亡之际保护自己的脖子。
“小龙猴哥哥,别再朝它靠近了。”小金猴忧心忡忡的说道。
虽然猞猁刚刚说过,不是来抓它们的,但谁会傻到去相信一只素昧平生的天敌呢?
就算交过很多次手,或者是见过很多次面,既然生来就是天敌,还是不要太轻易相信比较好,否则的话,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小龙猴回头笑道:“放心吧,不会有事的,你们要是害怕的话,就回到屋里去吧。”
“可是,我们不能扔下你啊。”小壮猴紧了紧拳头,想要冲过去把小龙猴哥哥拉回来。
但此刻,小龙猴哥哥距离猞猁的路程只有它距离小龙猴哥哥的路程的一半。
如果它贸然冲出去,猞猁要是会错意的话,肯定会在第一时间反攻,然后小龙猴哥哥就会很危险。
所以,为了不激怒猞猁,它们绝对不能轻举妄动。
小龙猴没再理会身后的两只猴子,继续朝猞猁走近。
猞猁有些意外。
因为其他猴子看到它躲都来不及,可这只猴子却毫无顾忌的朝自己走来。
它是太自信了,还是太自以为是了?
“我想找程虎帮忙。”猞猁用爪子挠了挠耳朵,然后问道,“它们看起来都很怕我,你不怕我吗?”
“为什么要怕你?”小龙猴此刻距离猞猁只剩下十米不到的距离。
“因为我是猞猁,你是猴子。”猞猁压低声音,露出锋利的目光,“我们生来就是天敌。”
“那是以前。”小龙猴满脸自信的说道,“现在,我们也可以是朋友。”
“朋友?”食肉动物怎么会有朋友呢?
就算是交朋友,也只会跟食肉动物交朋友。
就像老虎跟獐子不会成为朋友。
山狼跟兔子不会成为朋友。
那么猞猁也不会跟猴子成为朋友。
“我们怎么可能成为朋友呢?”猞猁低声笑道,“你是猴子,我是猞猁,我们只能是天敌,不可能成为朋友。”
然后,它抬头看了看猴子身后的一切。
第371章 降低姿态(为空虚大佬加更)
【感谢空虚大佬的万赏,为大佬加更。】
猴子作为灵长类,可以成为人类最好的帮手,因此在人类严重,它们一定是万般可爱的。
而猞猁作为山林中的猎手,一旦捕杀了某些看起来很可爱温顺的小动物,说不定会被人类所厌恶。
甚至是,在人类眼里,说不定它们还是嗜血如命的恶鬼,或者是冷血无情的杀手呢。
单凭这一点被区分对待的特殊性,猞猁就不可能跟猴子成为朋友。
“那是以前啊。”小龙猴笑道,“现在,我已经成为山林守护者的帮手,我想你一定不会吃我的,对吗?”
确实如此。
虽然猞猁会捕猎猴子,但它不会捕猎已经成为程虎助手的猴子。
毕竟程虎是这片山林的希望,它并不想做一些让程虎难受的事情。
不仅它这么想,其他大部分动物也这么想。
当然,这所谓的大部分动物并不包括山林中的毒蛇。
猞猁点了点头:“对,我不会吃你,但这并不代表咱们可以成为朋友。”
“既然你不会吃我,那你就不是我的天敌,不是我的天敌,那为什么不能成为朋友呢?”
“我不想讨论这个。”猞猁换另外一只爪子,挠了挠耳朵,“请告诉我,我要往哪个方向走才能找到程虎。”
“你找他有什么事?”
小龙猴貌似有点嗦。
但实际上,它只是想要证明给身后的猴子们看,猞猁并不可怕。
看到小龙猴哥哥居然安然无恙的站在猞猁面前这么久,而且还聊了这么多,小金猴跟小壮猴确实放松了一些。
也许猞猁真的不会吃它们。
也许它们说不定还真的可以跟猞猁成为朋友呢。
多一个朋友,就会少一个敌人。电视里的坏蛋们总是这么说。
如果真能跟猞猁成为朋友的话,似乎也很不错。毕竟这还是其他猴子从未做到过的事情。
小壮猴心想,得不到哈士奇坐骑,让一只猞猁当自己的坐骑好像也不错嘛。
坐在猞猁的背上,威风八面,狐假虎威,往山林走一圈,那些小兔子小狐狸见了它们都得落荒而逃。
哈哈,那画面简直太美了。
于是,怀揣着不安,小壮猴也慢慢迈出步子,朝小龙猴哥哥的方向走去。
小金猴见状,赶紧一把拉住它的手臂:“你干什么?”
“我过去看看啊。”小壮猴一脸天真。
“看什么看?难道你想成为猞猁的食物吗?”小金猴还是时刻保持着警惕。
倒不是它胆小,而是它不想惹祸上身。
毕竟身为老大,它肩上还担负着照顾两个弟弟的重担。
不管是小胖猴受伤了,或者是小壮猴受伤了,它都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最好的办法还是时刻保持警惕,尽量远离危险。
就算猞猁此刻不会对它们发起攻击,但谁能保证下一秒钟的事情呢?
猞猁本不想解释那么多的,毕竟生来高冷,向来不爱说太多废话。
但看这猴子的架势,好像不把事情问个一清二楚,就绝对不会善罢甘休似的。
于是它只好懒懒的回复道:“我想帮它干点活,换些食物。”
这话如果是从一只獐子,一只兔子,或者一只猴子嘴里冒出来,都显得很正常。
毕竟大家都是弱势群体,需要组织的关爱很正常。
但这话从一只猞猁的嘴巴吐出来,就显得有些不可思议了。
小龙猴一脸不可置信的笑了两声,问道:“你可是中大型食肉动物?你怎么会沦落到需要给人类干活换食物的地步?”
猞猁微微撇开脑袋,用余光望了猴子一眼:“不可以吗?”
“哈,当然可以,只是这事情太不可思议了。你可是猞猁啊。”
猞猁的主要食物是各种野兔。
除了野兔之外,它猎食的对象还有很多,包括各种松鼠、野鼠、旅鼠、旱獭和雷鸟、鹌鹑、野鸽和雉类等各种鸟类。
有时它们还会袭击麝、狍子和鹿的幼崽,以及猪崽等动物。
虽然现在的山林环境十分恶劣,捕获食物变得比较困难,但也不至于落魄到连一只野兔都抓不到吧。
就算今天抓不到,明天还是抓不到都没有关系啊。
猞猁的耐饥能力很强,就算两三天没吃东西也不会怎样。
所以,这只猞猁到底是多久没捕获到食物了,才会沦落到要来寻求人类的帮忙?
小龙猴有些难以想象其中曲折。
“猞猁怎么了?”猞猁并不喜欢猴子这种自以为是的语气。
好像是说,猞猁天生就不能失败,不能成为弱者一样。
殊不知,在某些时候,猞猁同样会像它们曾捕获的猎物那样,成为其他大型食肉动物的猎物。
在山林里,弱肉强食是最基本的法则。猞猁不是最强的,为什么就不能偶尔降低姿态显示自己的落魄呢?
它并不觉得自己来找人类寻求帮助有什么丢脸的。
毕竟它是想要通过自己的劳动来从人类手中换取食物,而不是想要白白拿走人类的食物。
“没怎么。”小龙猴说道,“我只是觉得很奇怪,就算现在的山林环境十分恶劣,但你也不应该落魄到要降低姿态来寻求帮助的地步吧。你一定是遇到了难题,对吗?”
猞猁愣了一下,随即用有些诧异的目光看着眼前的猴子。
这只猴子好像有些不一样。
它明显要比其他猴子更聪明。
它不仅可以猜到它不会伤害它们,竟然还猜到它来寻求帮助并不是因为自己挨饿了,而是因为遇到了其他的难题。
诧异之后,它恢复平静,用很淡然的口吻说道:“对的,我的黑足猫朋友受了重伤,没法自力更生。”
“黑足猫?”小龙猴当然知道黑足猫是什么鬼。
它之前还跟黑足猫打过架。要不是它聪明,而且比黑足猫大很多,说不定还就真要被黑足猫给揍了。
目前山林里似乎就只有一只黑足猫而已。
所以,猞猁说的那只黑足猫,跟曾经挑战它的那只小小的黑足猫应该是同一只吧。
黑足猫年纪不大,但作死的本事很强。
“对,我的朋友是只黑足猫,你知道的,它生来就很容易饥饿,按照山林目前的状况,我根本没法养活它,所以只能来找程虎帮忙。”
第372章 像个父亲一样(为游霞大佬加更)
【虽然游霞大佬没看书,只是友情订阅跟打赏,但是,今天是大佬的生日,为大佬加更一章,祝大佬生日快乐。而且,这章刚好配他呀,一个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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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言,小龙猴忍不住笑道:“哈,我还以为你不会交朋友呢?没想到,一只小野猫竟然会让你降低姿态来找程虎帮忙,真是太稀奇了。”
这件事情要不是听到猞猁亲口说出来,小龙猴完全不敢相信。
试想一下,一只体重高达三四十公斤的大野猫跟一只体重可能仅有一两公斤的小野猫成为朋友,那画面该有都诡异?
这无异于目前的小胖猴跟一只超级大的黑猩猩成为朋友。
也不亚于程虎那样高大的人类跟一个刚刚出生的小婴儿成为朋友。
用‘朋友’来形容这些组合,总感觉很怪异。
也许用‘父子’、‘母子’这样的词语更贴切一些。
猞猁耸了一下眉头:“没办法,如果我不照顾它的话,它可能会饿死。”
仅仅是因为担心一只跟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小野猫会被饿死,所以就降低姿态来寻求帮忙吗?
看来,这只大猞猁还是有着很温柔的一面的。
因为让像江湖侠士一般独来独往的猞猁去照顾一只小野猫,本身就是一件很稀奇的事情。
再让这个江湖侠士为了一斗米而折腰,那就更稀奇了。
小龙猴笑道:“这件事情不用程虎做主,我就可以做主了。”
啊?
猞猁不解的看着眼前的猴子。
小龙猴指着院子里的鸡群说道:“这里面有很多鸡,都是程虎养的,你随便抓一只走吧,等程虎回来,我会告诉他的。”
猞猁看着院子里活泼乱跳的鸡类,确实很想随口咬上一只,然后就赶紧回到山林里。
但是,它不能这么做。
连那些可恶的狐狸都懂得用劳动换取食物的道理,如果它白白拿走程虎的东西,却没有给程虎干活的话,岂不是证明它比不上那些臭狐狸?
就算饿死,也不能让那些臭狐狸爬到自己的头上。
“不。”猞猁十分坚决的拒绝道,“我不能白白要程虎的东西,麻烦你告诉我,我要往哪个方向走才能找到程虎吧。”
“程虎不会在意的。”小龙猴虽然知道猞猁是很高傲的动物,但它还是想劝猞猁赶紧咬了鸡,然后回去山林里。
毕竟把一只受伤严重的小野猫独自留在山林里可不是什么好主意。
“我在意。”猞猁仍然十分决绝的说道,“不要嗦了,快告诉我往哪个方向走吧。”
“好吧。”小龙猴抬起手臂,指着村口的方向,“你往这个方向走,一直沿着大路走,一边走,一边看向路边的荒田,应该可以找到程虎。如果实在找不到的话,你就喊他的名字。”
猞猁点了点头:“谢谢。”
然后立即跑起来,朝村口的方向奔去。
看到猞猁走了,小龙猴无奈的叹了一口气:“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
虽然猞猁不是黑足猫的真正父亲,但小龙猴看得出来,猞猁是像一个父亲那样爱着黑足猫的,不然的话,凭猞猁的脾气,也不会委屈自己来到这里。
它都能看得出猞猁的父母心,难道就看不出老龙猴的父母心吗?
当然看得出来。
它知道老龙猴爸爸深爱着自己,但是,随着眼界的开阔,它越来越清楚一件事情:生命不仅仅是活着,而是更好的活着。
如果要它一辈子窝在这里,它真的做不到。
虽然不知道外面的世界怎样,但它仍旧十分向往。
所以,为了不辜负父母对自己的期望,它只能在自己接触外面的世界之前,尽自己最最最大的努力去学习人类的文字,学习人类世界的生存法则。
然后等到真有一日离开山林了,也不至于说因为什么都不懂而快速消亡。
它可是要成为王者的猴子!
猞猁一路沿着水泥道往外走。
水泥道蜿蜒曲折,高低起伏,上面覆盖着不少干枯的藤蔓。
在这些藤蔓之上,有被碾压过的痕迹,所以只要顺着这些痕迹一直走,大概就是可以找到程虎了吧。
水泥道盘亘在山脚处,左侧是山脚的土墙,右侧是高低不平的人类房屋。
这些房屋可不像动物们的树洞或者地洞那样。
这些房屋都十分规整,大多以四四方方的形式存在。只有一些坍塌了半边的房子才会以不规则的形状耸立在房屋群中。
这些房屋也如同此刻被它踩踏着的水泥道一样,几乎全部都被干枯的藤蔓所覆盖着。
穿过房屋群之后,视线逐渐开阔,已经可以看到猴子口中的大树。
这些大树并没有得到复苏,依然是枯黄一片,与它们周围的群山一样。
但在这些大树底下,却是另外一番景色。
一栋低矮的房屋孤独的耸立在荒野里,前后没有其他房屋,也没有什么人为的建筑。
在小房子的前面,有一片绿油油的小树林。
在小房子的后面,则盛开着许多粉红色的小花。
小花往上,匍匐着一片绿油油的草地,草地上点缀着一些红彤彤的小果实。
明媚的阳光照耀着这一切,周围很安静,连虫子的叫声都没有。
大概都在避暑吧。毕竟此刻是一天当中最热的时候。
因为安静,那片粉红的花地与绿油油的草地以及小树林就显得格外的美好。
中间的小房屋就像一只孤独的猞猁,弓着背坐在那里,面对着高山,显得格外渺小。
但它身边有鲜艳的花,有青翠的小树木与草地,也就不显得它孤独了。
也许它以前是独孤的,但自从那些小花盛开之后,它便是祥和的,像一个父亲那样。
猞猁这么想,然后继续迈动脚步朝外走去。
穿过大树底下,视线更为开阔,可以直接将这一片区域的所有荒田尽收眼底。
一条干涸的河道将这片区域的荒田一分为二。
一部分在这边的山脚,一部分在河对面的山脚。
这边山脚的荒田已经全部被收拾得十分干净,而河道对面的荒田则依然杂草丛生。
一个高大的人影背着一台人类机器站在杂草前面。随着机器发出嗡嗡嗡的声音,齐人高的枯黄杂草掉落在地,露出另外的枯黄。
第373章 猞猁与狼
不用想也知道,那个人类肯定就是程虎了。
虽然猞猁没有见过程虎,但可以想到,除了程虎之外,也没有谁会这么安逸的站在这山林中。
一旦有外人踏入山林地界,鸟类就会迅速传达消息,然后所有动物都会严阵以待,准备好随时取走人类狗命。
要说和平,也只有在对付人类的时候,山林里的动物是和平的。那个时候,没有食草动物跟食肉动物之分。
大家会尽快聚集起来商议对策。
按照以前的套路,一般情况下,是先让鸟类制造恐怖氛围。
如果不行,就安排各种人类与动物的骷髅头摆在地上。
再不行的话,就只能让食草动物当诱饵,将人类引入包围圈,然后大型猛兽从四面八方扑来,根本不给人类任何挣扎的机会。
曾经有一个气息尚存的人类试图掏出通讯工具报警,但他的手还没有摸到裤兜,就被五狼分尸了。
因此,在这片山林里,几乎不可能看到外来人类安然无恙且潇洒随性的站在这里。
因为那些人类要么被吓跑,要么就是被吃掉。
所以,河道对岸的人类是程虎无疑。
这是猞猁第一次看到程虎。
虽然这是它第一次见到程虎,但不管怎么说,人家也是一头成年猞猁,且性格颇为高冷,是绝对不可能像那些傻叉猴子动不动就鬼叫的。
相反的,它有些不安。
虽然知道程虎是一个很好的人,因为他居然连臭狐狸那种动物都可以亲近,当然是个很好的人了,可是,猞猁跟他毕竟不熟,所以有些不安。
它害怕被拒绝,害怕被害怕。
可不管怎样,为了不让黑足猫饿死,它都必须扬起脑袋,昂首阔步的朝人类走去。
下了小小的水泥道,来到小房子的空地前边,左右看了看,发现一堵高墙将河道隔断,便往左侧的小道走去,来到阻断河道的石头墙边,顺着墙顶来到河的对岸。
程虎至始至终都没有发现猞猁在朝自己靠近。
因为天气真的是太热了。
背着割草机工作,还得被烈日欺负,满额的汗水几乎把眉毛都湿透了。
双手操控着割草机,也不好擦拭汗水,便只能尽量弯腰垂下脑袋,好让汗珠直接掉落在地,而不是淹没眉毛之后,再腌制眼珠子,然后带着眼屎流到鼻孔,再带走鼻屎,最后流入嘴角......
“程虎。”
有人叫他。
不对,不可能有人叫他。
因为我特么是这片山林里的唯一人类啊,不可能有人叫我,除非有什么不可描述的东西。
所以,应该是有动物在叫他。
“程虎。”那个声音又叫了一遍。
这次程虎听清楚了,确确实实是在叫他。
而且这个声音不像猴子们的声音那样高亢尖利,也不像小鸟的声音那样清脆悦耳,而是像大黄的声音那样充满磁性且低沉。
但是,大黄这会儿应该是在院子里睡觉吧,当然不会来找他。
所以,是谁在喊他的名字?
他停下割草的动作,抬起头来,视线穿过睫毛上的汗珠,隐隐约约可以看到,在不远处,貌似站着一只猫。
也有可能是一只豹子,或者一头老虎。
因为那身形看起来可比猫大多了,至少有一只成年雄性萨摩耶犬那么大。
那身形自然不会是大黄的身形,因为大黄比成年雄性萨摩耶犬要大。
所以,它是谁?
关掉割草机后,从腰间扯出一条毛巾,将脸上的汗水全部抹去。
如此,人舒适许多,视线也变得清晰。
他再次抬头看向那个影子。
在齐人高的杂草旁边,正呆呆的站着一头猞猁,而且还是欧亚猞猁。
之所以可以一眼认定那是一头欧亚猞猁,而不是其他的野生猫类,主要还是因为猞猁的辨识度实在太高了。
这家伙长得贼帅!
差点就要赶上我程虎的十分之一了。
以前在电视上看过不少猞猁的纪录片,对这个大家伙也算是有些了解。
知道它生来高冷。这好像是猫科动物的通病啊。
也知道它可以杀死重达四百斤的马鹿,甚至可以杀死大灰狼。
所以,只要它想,它完全可以杀死任何一个赤手空拳的人类。
之所以这么说,主要还是因为欧亚猞猁太牛逼。一只成年的欧亚猞猁,可以单挑杀死任何一只成年的大灰狼。
虽然很多时候,在阅读文献资料的时候都会看到一些类似于‘猞猁的天敌在亚洲主要是豹,在欧洲主要是狼’、‘狼抑制着猞猁种群,当狼在一个地方繁盛,猞猁将会消失’、‘强大的狼群会袭击并杀死猞猁,尤其是小猞猁’等一系列说法。
但如果深究,就不难发现这些说法都是缺乏证据的。
狼抑制猞猁种群的事情据说曾发生在斯洛伐克和阿尔泰地区。
这些说法没有任何细节信息,因此无法确定猞猁的稀少或消失到底是不是与狼有关,但极有可能是因人类的捕杀、环境的破坏和猎物的锐减所造成的。
目前有关狼杀死猞猁的例子,引来引去只有两个。
1937年两只狼杀死并吃掉了一只没来得及逃上树的猞猁。
1947年在两堆狼粪中发现了猞猁的骨头和毛。
后者并不可以作为狼杀死猞猁的可靠证据,因为也有可能是猞猁早已经死了,狼只是刚好吃了它的尸体而已。
然而,几十年过去了,尽管动物学家在欧洲、西伯利亚、远东、中亚和中东做了大量研究,却从未发现过狼杀猞猁,也再也未在狼的粪便中检出过猞猁成分。
因此不得不怀疑1937年双狼杀猞猁的报道是否真实可信,或者仅仅代表了一种极为罕见的偶发情况。
但现在,随着科技的发达,以及动物学家的研究发现表明,所谓的‘狼是猞猁天敌’、‘狼杀死猞猁’,诸如此类的说法不过是一些推测性的观点和信条罢了。
实际上,如果论单挑的话,任何一只成年狼都不是成年猞猁的对手。
1997-2015年,在纳利博基森林和帕泽尔森林,八只2-11个月大的幼狼和两只快临产的雌狼被猞猁杀害。
2017年5月,在纳利博基森林,一只怀孕雌狼被杀害,凶手是猞猁。
2016和2017年的4-5月,在纳利博基森林,至少有两窝一两个月大的幼狼被猞猁杀害。
2016年6-7月,在纳利博基森林,一只体型较小的雌狼和她的一窝两三个月大的幼狼,被猞猁杀害。
2017年4月,在纳利博基森林,一只成年雄狼被一只雄猞猁重伤而死。
这些凶杀案发生在不同时间和地点,说明凶手是不同的猞猁,而不是一名聪明的职业杀手猞猁。
因此可以表明,猞猁特别是成年雄猞猁,通过频繁杀害幼狼和怀孕母狼,抑制着狼的繁殖,进而影响狼的种群动态,有时这种影响可能很大。
2017年3月13日,动物学家的红外摄像机抓拍到了一只成年雄狼与成年雄猞猁的遭遇战。
打斗发生在森林里的一条小路上。
这只雄猞猁经常在这里用尿液和挂爪标记自己的领域,并打理自己的毛。
这天下午气温在2c左右,它像往常一样在这里磨蹭树皮,以留下自己的气味。
可是,就在这个很悠闲的时刻,一个不速之客到访了是一只成年雄狼!
猞猁身边就有树,但它没有像多数人想的那样爬到树上躲避,而是毫不畏惧地调整姿势迎战。
双方对峙了30秒,狼调整了自己的方位,绕到了猞猁身侧,猞猁也扭过脸来应对。
双方打了起来,扭成了一团。猞猁轻松将狼按倒,并且击中了狼的腹部!
狼被打跑了,猞猁继续干自己的事,它是来标记领地的。
标记完事以后,猞猁离开。
可猞猁刚刚离开五六分钟以后,狼又回来了。很明显的,这只狼受了很严重的伤。
从此之后,这只狼在这片森林里消失了,它死于这次打斗中受的重伤。
而在事发的前一天也就是3月12日的下午14:51也拍到了这只雄狼,那个时候它还好好的,没有受伤的迹象。
第374章 爱豆与粉丝
脑子里回想起这些信息的时候,要程虎不紧张是不可能的。
虽然已经习惯了老虎大黄的存在,可他还是第一次遇到猞猁啊。
而且,这个家伙居然直接找到他干活的地方来,怎么看也像是来寻仇的样子。
于是,他快速回想了一下,好像自己也没得罪过猞猁吧。
看到猞猁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完全没有要扑过来的样子,程虎稍稍放心了一些,然后问道:“你,刚刚是在叫我吗?”
啊,好智障的问题啊,难道这里还有第二个程虎吗?
一定是最近又长帅了许多,所以脑子都有点跟不上速度了。
猞猁点了点脑袋,仍旧站在原地。
它用一双清澈的眼睛看着程虎:“你一个人在这里干活吗?”
嗯,这也是一个很智障的问题。
这里除了他,难道还有其他人类吗?
显然,两者都对对方的存在有些不适应。
或者说,程虎跟猞猁之间存有陌生感,因此聊起天来,都有些尴尬。
程虎回道:“嗯,我自己在这里干活,有什么问题吗?”
难道你还想单挑我不成?
他左右看了看,有点绝望。
如果猞猁真的要单挑他的话,他的胜算为零。
就算他有一个割草机,但是,猞猁的动作之灵敏,完全不是他挥动割草机就可以战胜的。
不过,猞猁朝他发起进攻的可能性也不大。
毕竟猞猁又不是傻子,如果要捕杀他的话,在他干活的时候就该从背后偷袭他,然后一击致命,而不是等他回过神来,废话一番之后才下手。
想通这点,程虎脸上总算挤出了一些笑容:“你该不会是想来帮我干活吧。可是,我好像没有什么需要你帮忙的。”
猞猁愣住了。
他居然猜到它的来意了?
但是,结果对它来说显然不是很好。
如果不能帮忙的话,就没法得到肥美的鸡类,就没法喂饱黑足猫。
“我,我可以帮你拔草。”猞猁忽然咬住旁边的一颗杂草,奋力向上拉扯。
但是,这生长了几十年的杂草早已根深蒂固,不是轻易就能拔除的。
所以,它使了好大的劲,最后非但没有把杂草从硬邦邦的干土里拔出来,还让茅草锋利的叶片划伤了自己的嘴巴。
在疼痛袭来的那一刻,它立即松了嘴巴。
茅草从嘴巴离开,一股腥甜的味道则瞬间在口腔里弥漫开来。
它吞咽一口,用祈求的目光看向程虎。
程虎看到猞猁拔草,先是有些吃惊,继而觉得好笑。因为这么大的猞猁居然没能把杂草给拔出来。
哈哈,太好笑了,看来,这个大家伙还没有他的割草机厉害嘛。
他没看到猞猁的嘴巴受伤,只是看到猞猁正用请求的目光看着自己。
就好像,它很需要一份工作一样。
它站在烈日底下的样子,实在像极了一个狼狈且饥肠辘辘的流浪汉。
这个时候,山里的大多数动物都躲在阴凉的地方休息,它却冒着烈日前来,就为了要帮忙干活?
程虎想不明白,自己到底得有多大的魅力才能吸引一只猞猁?
嗯,不用想也知道,这只猞猁一定是看见长得如此这般玉树临风的他独自站在这里干活,不免心生怜悯,于是走来,想要帮他一起干活。
唉,没办法,无意之中,又多了一个死忠粉,颜值这东西,真的很玄幻啊。
看到自己的粉丝正可怜巴巴的看着自己,就算是再怎么高傲的爱豆也会不忍心拒绝它的请求啊。
所以程虎说道:“嗯,这样吧,你帮我把地里的石头捡到旁边堆在一起吧。”
他指着身后的土地。
在他身后,是梯田的低处。田地里的荒草已经被割草机割到,还被他用大板锄堆到了一处。
因此,地里的小石头就全都冒了出来,赤果果的躺在黑土地上。
猞猁望了一眼,那些石头大小如人类的拳头,只要它张开嘴巴,完全可以将那些石头咬在嘴里,然后送到旁边堆在一处。
可是,刚刚嘴巴被茅草的叶子划开一个貌似挺大的伤口,此刻仍然能感觉到有腥甜的血液正不断的从伤口里涌出来。
因此,要它用受伤的嘴巴不断从地上捡起石头,送到一处,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但是,如果不这么做,就没法获得报酬。
如果不能获得报酬的话,就得饿肚子。
它不是担心自己要饿肚子,而是担心黑足猫要饿肚子。那小家伙现在身受重伤,如果再挨饿的话,伤口难好不说,说不定还会被活活饿死呢。
不管怎样,既然当了人家的盟友,当然不能撒手不管。
猞猁仰起头,看着程虎问道:“等到收工的时候,你可以给我一只鸡做报酬吗?”
虽然知道程虎不是小气鬼,但工钱的事,还是要在干活之前谈好。
程虎会心一笑:“当然没问题,等到收工的时候,你就跟我回去院子里,我给你抓一只很大的鸡。”
它一定是饿了很多天都没有捕获到食物,所以才会出此下策,来找他帮忙吧。
向人类低头,给人类打工,对于猫科动物来说,本身就是一件很丢脸的事情啊。
猫科动物生来高傲,如果不是迫不得已,肯定不会为了一只鸡而折腰的。
看看大黄那个老家伙就知道了。
猞猁用力的点了一下脑袋,眼睛里全是小粉丝的欣喜。
嗯,一定是因为得到了爱豆的认可,所以才会这么欣喜。一定是这样,绝对是这样。
程虎深深吸了一口气,仰望蓝天,轻轻叹道:“唉,长得帅真特么烦,照这样下去,以后山里的所有动物都要因为我的颜值而跟随我,那可怎么办?我也没那么多鸡啊。”
猞猁已经咬起一块小石头,往程虎指定的位置送去。
看到猞猁二话不说就开始干活了,程虎也不好意思再为了自己的颜值而烦恼,继续操作割草机割草。
天空确实很蓝。
白云确实很白。
但烈日也真特么的够烈。
猞猁有毛发可以折射光线,所以应该不会感觉太热吧。可我程虎除了一身脏兮兮的衣服,也就剩下一身均匀的、细腻的、零瑕疵的、健康的古铜色的皮肤了。
本来不想超越古天乐的,但实力好像不允许啊。
第375章 工作量很大
猞猁其实也热。
试想一下,在这三伏天里,穿个皮毛大衣出去干活,你说热不热?
虽然热,但没办法啊。
人家啥也不缺的人类都在努力的干活,你一个来讨吃食的家伙难道要坐在旁边的树荫下,喝着凉滋滋的山泉水,咬着腥美的鸡腿看着他干活吗?
然后还一边翘着二郎腿,一边剔牙的指指点点?
那种画面,想想就好了,不可能真实存在。
不过,为了降低温度,保存体力,猞猁运送石头的动作,不可能像捕猎时迅猛,只是一般速度。
而且,加上嘴巴里面有道伤口,石头常常会在中途掉落,因此效率并不是很高。
程虎也不在意这些,即使猞猁不干活,只是开口跟他要食物,他也会尽量满足。
毕竟猞猁这种动物,还真不是那种厚颜无耻的家伙。
它的内心生来就比其他动物高傲,如果程虎白白施舍食物给它的话,它可能会认为那是嗟来之食。
也就是带有侮辱性的施舍,是在侮辱它的猫格。
所以,一旦它开口要食物,那就真的是迫不得已才这么做,所以,程虎完全可以理解,并且会毫不犹豫的答应。
与猞猁相比,人类世界中的某些人类仿佛连一只猞猁都比不上呢。
猞猁况且知道以劳换食的道理,但人类世界中却有一些人好像并不懂这些道理。
相反的,这些人非但不努力干活,还整天惦记着让别人施舍自己。恨不能成为别人身上的寄生虫与吸血鬼。
这种人,不说也罢。
总之,程虎对猞猁还是很喜欢的。
以前看过不少关于猞猁的新闻报道。
有一个新闻是说一只家养的橘猫在野外捡到了一只猞猁宝宝。
养猫的人可能都会调侃说‘大橘为重’,但对于橘猫来说,并不是以自己为重,而是以主人,或者自己的宝宝为重。
这只橘猫捡到猞猁宝宝之后,将它当成自己的宝宝一样疼爱,且悉心照料。
之后,猞猁长成了大猫,而橘猫却在扮演奶爸奶妈的生活中老去。
长大之后的猞猁当然也会逐渐明白,这只橘猫并非自己的亲生父母。
可尽管如此,猞猁仍然没有离老橘猫而去,而是至始至终陪伴在橘猫身侧,直到老橘猫终于归于尘土,它才回到大自然中。
也许,这就是人生的状态吧。我小的时候,你为我遮风挡雨,等我长大了,也一定会守在你身边保护老去的你。
时间在流逝,生活在变化,但总有一些爱,至始至终都是原来的样子。
程虎喜欢猞猁,也并不是说他只喜欢猞猁,他喜欢一切大自然中的动物。
啊,当然,不包括那些吓人的蛇类。但是,只要蛇类不找他麻烦,他还是会一视同仁的。
只不过,在这么多的动物里,猞猁显然更能吸引人的注意。
因为它们不仅聪明,而且长得可爱又精致,别说他一个大男人会喜欢了,就算是老男人见了猞猁,估计也会心生怜爱吧。
但是,喜欢归喜欢,猞猁是很野的猫科动物,它们属于大自然,所以,程虎完全不会一边操作割草机,一边萌发要豢养猞猁的念头。
额,好吧,我承认,我确实是萌发了这样的念头,但在权衡利弊之后,我还是会选择尊重大自然。程虎无奈的看了看天。
天空很蓝,白云很白,习习山风带着热浪抚动前面的枯草。
枯草的颜色很暗沉,虽然是黄色,但并不鲜艳。所以即使烈日直射着它们,它们也不会反光,更不会折射出金灿灿的光辉。
割草机无情的将它们割断,使它们垂死挣扎的躯干飘然倒下,横亘在黑土地上。那纤弱的肢体,病态的颜色,像极了卧榻的美人。
一脚踩上去,草杆子断裂的声音很是清脆。
这清脆的声音跟割草机的声音结合到一处,颇显嘈杂。
虽然嘈杂,但猞猁至始至终都没有分心。
它默默的搬运石头,就像是一台不知疲倦的机器那样。
好在有点风,不然的话,可就真的很难熬了。
猞猁偶尔会停下来,忍着伤痛的嘴巴,仰起脑袋,看一看蔚蓝的天空。
真希望能下一场雨。它想。
也不知道那个小家伙躲在树洞里安不安全,口不口渴。
如果能下一场雨的话,那就太好了。这样一来,大部分动物都会放弃外出觅食,如此,那小家伙也会相对安全一些。
而且,它一动不动的趴在树洞里,应该也口渴了吧。
如果能下一场雨,至少会有一些雨水飘进树洞里,这样一来,它就可以喝点水解解渴。
不管怎样,希望它能坚持下去。猞猁晃了晃脑袋,将鼻子上的一点泥土晃落在地上。
然后弯下脖子,继续咬着石头搬运到角落里。
它不知道自己搬运了多少石头,也不知道自己在这些荒田里来来回回走了多少趟。
但从在田埂角落里堆成一座小山的石头来看,它今天下午的工作量还是很大的。
当然,对于一个拥有超能力的人类来说,这点工作算不了什么,但对于一只爪子没有握合能力,只能用受伤的嘴巴运送石头的猞猁来说,这些已经是它的最大限度了。
“好了,咱们可以收工了。”程虎关掉割草机,转身看着站在石头小山旁边的猞猁笑道,“咱们走吧。”
“现在就可以走了吗?”猞猁扭头看了看不远处的荒田。
那些荒田里还有不少石头散落着。
而另一侧,还有许多荒草没有被消灭。
“当然。”程虎一边抹汗,一边看向西垂的太阳,说道,“现在时间应该不早了,咱们已经忙了一个下午了,所以,今天就先忙到这里吧,那些石头留着明天再捡吧,如果你明天还想来的话。”
猞猁点头:“嗯,明天我一定还会来。”
黑足猫虽然是很顽强的小野猫,但毕竟受了那么重的伤,一时半会肯定没法自己捕猎。
猞猁自己饿几天倒是没关系,但黑足猫这种不是在吃饭,就是在去吃饭路上的猫科动物,真的需要很多食物。
所以,明天它还会来的。
第376章 留下来吧
程虎明天还要继续来这里割草,但是,为了不让割草机被好奇的动物破坏,他还是会把割草机背回去。
猞猁跟在他身后,默不作声。
虽然自己跟这个人类相处了一个下午的时光,但由于它是用嘴巴叼石头工作的,所以整个下午基本上也没有跟程虎进行什么交流。
这会儿嘴巴虽然得空了,但是却因为伤口恶化的缘故,而不想开口说话。
程虎并不知道真相,只当猞猁是猫科动物,所以比较高冷。
他回头看了一眼灰头土脸的猞猁,笑道:“你有名字吗?”
猞猁摇摇头。
程虎一边朝前走去,一边微微仰起脑袋,想了想:“嗯,大黄已经被占用了,干脆叫大福吧。”
大福,大福,一听就是一个很有福气的名字嘛。哈哈哈!
大福?
猞猁跟在程虎身后,听着程虎的自说自话,微微皱起眉头,表示对这个名字并不喜欢。
生来就是侠客,何须被一个名字所牵绊?
英雄不问出身,侠客自然也不问名字。
来的时候像一阵风那样,走的时候,像一片云那般,除了带走猎物之外,也就是在草地上留下一些猎物的血而已。
这就是侠客了。
来无影去无踪,出手还快狠准。
程虎并未察觉猞猁的脸色,仍旧一脸自作聪明的说道:“大黄有了,现在大福也有了,下次要是遇到一只豹子的话,我要给它起名叫大贵。”
当然,如果遇到一只狼的话,必须叫‘旺财’。
遇到一只兔子的话,当然是叫小白或者小灰啦。
至于其他动物,也都还有‘招财’‘进宝’‘财运’‘亨通’之类的名字等着,完全不用担心名字不够用。
盼娣、招娣什么的就算了吧。
背着割草机,冒着汗臭味走入院子里,发现猞猁没有跟进来,便停下脚步,回头看着猞猁说道:“进来吧,不会有事的。”
猞猁扭头看了看西山的太阳,摇了摇头:“我只想尽快回去。”
“这么着急吗?”程虎一边卸下割草机,一边笑道,“如果你想的话,今晚你也可以在这里休息。”
额...虽然真心觉得猞猁这种大猫属于大自然,不应该被豢养,但说句实在话,如果能有一只猞猁整天在院子里晒太阳的话,那画面还是很美的。
当然,那也绝对可以成为装逼的至尊法宝。
华南虎是极度濒危物种,金丝猴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都是不能上镜的物种。
而猞猁则不一样。
猞猁虽然也是保护动物,但还算不上濒危,所以,如果吹牛说自家院子闯进来一只猞猁什么的,并且拍照录像的话,那简直是太太太牛逼了。
毕竟有些人连猫都还吸不上,他却已经在吸猞猁,这是何等的牛逼!
在这里休息?
猞猁皱着眉头看着院子里的一切,露出了抗拒的神情。
这里是老虎的地盘,它并不想侵占老虎的领土。
虽然这里有美味的鸡类,还有猴子,但这里毕竟属于人类的活动范围,它也不想掺和其中。
猞猁目前虽然不是濒危物种,但实际上,在中世纪之后的一段黑暗年代里,猞猁被人类当做是害兽而被人类广泛捕杀。
那时候人类除了觉得猞猁会危害家禽家畜之外,还觉得猞猁是魔鬼的象征,因为它们的耳朵上有两撮丛毛。
于是,凶险的陷阱、致命的毒药等等都会在人类活动范围的周边等待着猞猁。
猞猁虽然聪明,虽然动作敏捷,虽然打起架来很厉害,但因为种种历史缘故,它们变得越来越惧怕人类。
尽管这只被程虎起名为‘大福’的猞猁被进化过,但仍然无法改变它谨小慎微的特性。
所以,虽然院子里有很多美味,但猞猁还是毫不犹豫的拒绝程虎的邀请。
“不,我要回去。”猞猁十分坚定的说道。
即使山林中没有黑足猫在等着它回去,它也还是会拒绝程虎。
而现在的情况是,山里还有一只动弹不得的黑足猫躲在树洞里,随时都有可能被其他食肉动物抓走。
所以,真的不想再嗦了,麻烦快点给我一只鸡,让我走吧。
程虎以为猞猁只是在客套,就又一次很郑重的说道:“你是在担心老虎会伤害你吗?你放心好了,它不会伤害你的,我可以向你保证。”
猞猁一脸纠结的看着程虎。
它真的很想开口说,能不能快点把鸡给我,别嗦了。
看到猞猁貌似在纠结,程虎只当它是在犹豫,就继续劝道:“进来吧,你真的不用担心,如果它敢伤害你的话,我一定会给你做主的。”
猞猁的神色更纠结了。
它的目光也在左右来回晃动。
程虎以为它动摇了,不免有些欣喜,赶紧伸出一只手,伸向猞猁,一脸期待的说道:“来吧,进来吧。以后,这里就是你的家了。”
所以,我这是真的准备要拥有一只猞猁当宠物了吗?
呜呜呜,好好好激动!我竟然准备开始吸猞猁了。而有些凡人,目前连猫都还吸不上。
比如那个每天熬夜码字的啵啵猴,扑街一个,连只猫都吸不了。
而本大王啥也不用干,就能自带吸猫属性,不仅收获了大黄那样的大型猫科动物,现在还有猞猁这样的猫科动物都主动送上门来。
唉,所以说,长得好看是多么重要,只要长得好看,连动物都会不断的投怀送抱。
至于丑滴人嘛,还停留在给主子铲屎的阶段。而本大王目前已经轻松安排各种动物干各种活。
甚至连猞猁这样的山林侠客都即将收入麾下。
由此可见,颜值是多么重要,多么关键。
猞猁的眉头已经拧成一团。
一双眼睛也瞪得很大。
它用前爪在地上抓了抓。
程虎大喜,估计猞猁这是准备朝自己扑上来拥抱或握手了,所以才会把爪子在地上蹭了蹭,以免它爪子上的泥土会弄脏他。
好暖心的猞猁!以后肯定会成为这个大家庭里最暖心的动物!
猞猁果然迈动脚步,朝他扑了过来。
见此情景,程虎赶紧蹲下身体,准备迎接猞猁的拥抱。
关于剧情的事
不能否认的是,这本书前期有一些地方比较水。
比如对某种无关紧要的食物和事物进行了很详细的描写,而且有些存在重复的嫌疑。
(其实这个重复的原因是因为我忘记自己前面写过了。哈哈。)
或者是我会对某件事情发表一些长篇大论。
我承认这些都是毫无理由的水分,同时也深感歉意。
前面的读者应该都知道这本书一路走来有艰难,编辑不爱,读者也少得可怜,原本在书中写了不少的创作感言,以及一些生活的不顺,但后面全都删除了。因为我的生活可能太过于悲催,然后会引起读者的反感。
当时的心态已经几近崩溃,好几次都萌生了要放弃的念头,所以当时真的是一直在煎熬中咬牙坚持着,也因此,难免会加入一些水分。
虽然这些水分毫无营养,但其实也正是因为有了这些水分,才让我度过了当时的煎熬。
大家吐槽也好,讨厌也罢,请多多体谅。
至于后期,这种情况少了很多。主要是因为看不到光芒,所以习惯了黑暗。
习惯了,也就懒得去挣扎了。现在几乎每一天都在按着大纲按部就班的写,不想去添加其他东西,也不想发表什么长篇大论。
虽然成绩依然没有起色,但真的习惯了。
习惯是一种可怕的东西,它会让人忘记奋斗的感觉。
因为已经习惯,已经完全佛系,所以也懒得去水。
虽然目前的章节看起来好像是在水,但其实不是的。
有些章节目前来看无关紧要的样子,但到了后期,与这些章节相呼应的新章节出来的时候,你就会觉得一切都很自然。
就像程虎在那个满月的夜晚里,在茶林地里第一次遇到黑足猫的章节一样。
当时看那些章节,可能大家都会觉得那些章节是在水,但后来慢慢的,其实不难看出,那些不过都是在为后来的剧情做铺垫而已。
现在第一大配角‘猞猁’的戏份要多起来了。
但如果没有前面的猞猁大战狐狸、没有黑足猫与猞猁交盟友,没有水池边的两猫对话等一系列铺垫,而是突然冒出一只猞猁,并且让它突然成为第一配角,甚至相当于动物界的主角的话,那就会显得很奇怪。
大黄并不能算是第一配角,它只能算程虎的家人,类似很多小说里的男主角的父母一样的存在。
小猴子们只能算程虎的弟弟,依然算不上第一配角。
猞猁是第一配角,这点毋庸置疑。
而且聪明的小龙猴在一开始的时候并不存在,后来之所以决定增加这个角色,也是为了让它帮助猞猁成为动物界的主角。
现在开始,猞猁的戏份会逐渐增多,大家千万不要觉得是在水。一些看起来可有可无的对话,其实都是在为猞猁铺路。
还有一些景物的描写,也只是为了体现人物当时的心境。
而猞猁之所以会存在,当然还是为了在以后的日子里帮助程虎。接下来,它的戏份会很多,比猴子多,比大黄多,会是所有动物里,戏份最多的。
它相当于动物界的主角。
以后,程虎的发展,猞猁也会起到一定的作用。所以,猞猁的存在和戏份很多,真的不是在水。
嗯,就这样。
当然啦,这一章免费章节是真的在水。哈哈哈。
还有,如果我偶尔水一次的话,也请大家一定要多多谅解。
因为秋收季节很快就要到了。家里的玉米、花生、芋头都快要收了。
收完这些之后,又得种植第二季花生。种下花生之后,就是水稻、红薯的采收。
(我们这里关照不足,水稻的生长期比较长,所以都是只种一季。)
现在已经到了野生山胡椒的收购时节,村里的人大部分都会去山里采摘野生山胡椒。我也一样。野生山胡椒就这段时间收,过个把月就没人收了。
采完野生山胡椒之后,就该有人收购野生钩藤了。之后就是五指毛桃根......
这些事情叠加在一起,有些时候码起字来,难免会有些力不从心,所以就免不了会为了早点睡觉而水一些段落。
请大家多多谅解。
但我可以向大家保证,十万字,水的字数绝对绝对不会超过一千个字。
我发四!
请大家海涵。
第377章 养肥再吃
但是,猞猁却像一阵风似的,快速从他身边跑过。
程虎赶紧站起身,回头看向身后。
猞猁猛的一扑,直接将一只大肥鸡用前爪按在地上,紧接着便以迅雷之速伸出脖子,一口咬断肥鸡的脖子。
程虎目瞪狗呆的看着这一幕。
三只小猴子躲在不远处,瑟瑟发抖的看着这一幕。
大黄一边悠哉悠哉的走出来,一边漫不经心的瞟了眼这一幕。
猞猁叼起肥鸡,没有一丝犹豫,直接掉头奔向山林。
这个人类真特么嗦,本来不想自己动手的,以免吓坏那些小猴子,可这个人类非得在那儿罗里吧嗦的说一大通,那我也就只好自己动手了。
猞猁一边奔向山林,一边开始怀疑人类的智商。
‘不,我要回去。’难道这句话的意思还不够明显?为什么人类却完全听不懂似的?
也许是因为在它们动物进化的过程中,人类则在退化吧,所以才会听不懂原属于他们人类的语言。
看到猞猁飞奔而去,程虎一脸懵逼:“它为什么跑这么快?是不是你吓到它了?”
带着怀疑的神色看向大黄。
大黄翻了个白眼,一边慢悠悠的走向外面,一边说道:“这个锅我不背,跟我没关系。”
猞猁的性情向来高冷,且说一不二,同样身为猫科动物的大黄是最了解不过的了。
而且,它很清楚,如今已经垂垂老去的自己虽然战斗力依旧不弱,但论奔跑的速度,可能已经比不上那一只健壮的猞猁了吧。
而且猞猁也不是笨蛋,绝对不会笨到去挑战自己打不过的动物。
因此猞猁会猛然跑开,跟它绝对没有半毛钱关系,而极有可能是因为程虎的罗里吧嗦让猞猁不耐烦,所以才会自己动手,叼着鸡就走。
当然啦,看破不说破。
程虎怎么想,都随他吧,免得打击他的积极性。
看到大黄也跟着消失在院门口之后,程虎无奈的耸了一下肩膀,提起地上的割草机,回到屋内,将割草机放置在储物间里。
三只小猴子屁颠屁颠的跟在他身后,满脸都是怨妇的神情。
程虎一边用清水擦拭脸部跟脖子,一边问道:“你们三个为什么要这么看着我?是不是觉得我今天又为了山林的发展而劳碌了一整天,所以觉得很感动,准备帮我捶捶背,捏捏肩?”
三只小猴子的怨妇表情中多了一丝鄙夷。
小胖猴质问道:“你为什么要带那只大猫回来?”
“对啊,你为什么要带那只大猫回来?而且还允许它叼走院子里的鸡。”小金猴平时虽然较为理智,但现在也没法理智了。
程虎允许猞猁在院子里捕猎大肥鸡,这说明了什么?
这说明程虎允许猞猁在院子里行凶。
行凶啊!
这是多危险的事情?
如果下次猞猁又来找食物,然后程虎又刚好不在的话,那它们三兄弟岂不是很危险?
何止是危险,简直就是极其危险。
从刚才大老虎对猞猁行凶一事也视若无睹的情况来看,如果猞猁下次继续在院子里行凶的话,大老虎也绝对会坐视不理。
哼,这个世界太黑暗了,猫猫相护,呸。
“它叼走院子里的鸡又怎么了?”程虎把毛巾挂起来,走到桌子旁边,给自己倒了一大杯鱼腥草茶。
现如今,烧开水煮鱼腥草茶的事情已经交给小龙猴来做,所以每天都能喝到当天煮出来的新鲜鱼腥草茶。
小壮猴双手叉腰,看着程虎一脸愤愤的说道:“它今天叼走鸡,明天说不定就会叼走我们呢。”
程虎将杯中的鱼腥草茶一饮而尽之后,在椅子上坐下,看着站在一旁的三只小猴子呵呵笑道:“你们想太多了,猞猁是很聪明的猫科动物,它知道你们是我的朋友,就绝对不会伤害你们的。”
“那些鸡不也是你的朋友吗?”小胖猴问道。
那些鸡一定也是程虎的朋友,所以它们才可以有恃无恐的,经常发了疯似的追着它,然后用尖尖的嘴巴啄咬它的屁股。
而它,也常常感念那些鸡群是程虎的朋友,所以才没有对它们实施报复。
其实是因为打不过......因为院子里有好几十只鸡呢,它们呼啦啦的追着小胖猴的时候,一只鸡一泡鸡屎就能把它给淹了,
“当然不是。”程虎笑道,“它们都只是我的食物,我把它们养在这里的目的就是为了养肥它们,然后等它们都变得很肥很胖的时候,再一个个宰杀了吃。”
等到它们很肥很胖的时候,再一个个宰杀了吃?
小胖猴低头看了看自己圆滚滚的身体,像是忽然意识到什么似的,哇的一声大哭起来,直接趴在地上打滚:“啊,我不要,我不要被宰杀吃掉。我不要。呜呜呜。”
程虎见状,可不会心生怜悯什么的。
谁让你那么贪吃,不吓吓你,你还不知道收敛了。
他挑了一下眉毛,看着地上打滚哭嚎的小胖猴说道:“你这么一说,倒是提醒我了,野生的猴子肉虽然味道有些酸涩,但性质平和,没有毒性,吃起来一定很好吃。”
三只小猴子瞬间目瞪猴呆。
程虎忽然压低声音,神秘兮兮的问道:“我听说你们的肉可以治疗我们人类的各种风疾劳伤和头疟疾,入药以后还可以酿酒服用。听说你们的骨头也可以入药,能治疗人类的一切传染病毒,是不是真的?”
“当然不是,当然不是。”小金猴叫道,“那些都是骗人的,你不要相信。”
“对对对,那些都是骗人的。”小壮猴此刻也不显得壮了,而是瑟缩成一团,双手慌乱的挥舞在胸前,神情之中充满了惊惧。
小胖猴听了程虎的一番话后,反倒不哭了。
它爬起身,满脸泪痕与的看着程虎,很是认真的说道:“我们身上携带了大量细菌,如果你要吃我们的话,很容易生病的。”
以后没事还是少哭嚎吧,不然的话,要是真惹怒了这个大变态,说不定还真的会把它们全都一锅炖了。
第378章 生死是常态
程虎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哦,是这样吗?但是,我好像可以把你们的肉用高温熬煮杀毒呀。嗯,猴子骨头汤的味道应该很甜。”
他微微扬起脑袋,捏着下巴,真的想象了一下猴子骨头汤的味道。
猴子向来喜欢吃各种好吃的水果,所以,它们的肉质一定也掺杂了各种水果的鲜甜才对。
至于它们的骨头熬煮出来的汤水肯定都是甜的。
熬煮的时候,多放些生姜去腥,再放一些莲子百合进去中和一下,味道肯定很不错。
醒醒,少年,吃猴子是犯法的。
当然,吃猴子是犯法的这件事情绝对不能让猴子们知道,不然的话,以后还真治不住这些小坏蛋了。
“别吓唬它们了。”小龙猴实在看不下去了,一脸鄙夷的看着程虎说道,“它们都还那么小,你要是再吓它们,肯定会把它们吓跑的。它们要是跑了,以后你就只能自己捡院子里的鸡粪了。”
程虎嘻嘻笑了两声,不说话。
小猴子们这才惊觉,眼前这个大坏蛋居然是在吓唬它们。
居然吓唬这么善良可爱天真活泼的它们?
这个人真是个大坏蛋,以后再也不能相信他的鬼话了。
三只小猴子的脸上又重新挂上了怨妇的神情。
小龙猴仍旧坐在小书桌前边,看着厨房里的四个灵长类动物继续说道:“而且,你大概不知道,猞猁这种凶猛的动物对于小猴子来说,真的很可怕。它们主要是怕有一天猞猁会像叼走一只鸡那样叼走它们。”
三只小猴子猛然点头,觉得小龙猴哥哥说的真是太对了。
程虎笑道:“你们放心好了,我不会吃你们,猞猁也不会吃你们。”
说罢,便站起身,开始准备晚饭。
“为什么?”三只小猴子还是不依不饶的跟在他身后,好像非要把这件事情搞个一清二楚不可,不然的话,它们晚上很有可能睡不着觉。
程虎对于猴子们打破砂锅问到底的做法有些无奈,只能解释道:“因为这里是村子啊,而且还是我的院子,大黄都没有在这里伤害你们,猞猁自然也不会。”
不看僧面看佛面,就算大黄的面子没那么大,不能约束动物们,那我程虎的面子总该够大了吧。
动物们不管怎样也会给我两分薄面的。
嗯,一定是这样。
打开橱柜,一只灰色的大老鼠正在乐不可支的吃绿豆。
这特么真是太不给我程虎面子了。
“小壮猴,抓老鼠。”程虎指着橱柜发出号令。
小壮猴一听,浑身一颤,随即像一支箭似的朝橱柜扑去。
乒铃乓啷,噼里啪啦......
碗碎了,锅倒了,老鼠又跑了。
我特么真该养一只猞猁,而不是养三只连老鼠都抓不到还把厨房给拆了的猴子。
猞猁虽然会抓老鼠,也时常能抓到老鼠。
但是在如今的大环境之下,老鼠在山林里都几乎成为了濒危动物。
老鼠没有被进化过,所以还是普通老鼠。
普通老鼠在各种被进化过的肉食动物面前,弱小得如同一只残缺的蚂蚁那般。
一旦遇上天敌,都只能是死路一条,根本没法逃脱。
但是,随着时间的叠加,强者更强,弱者更弱,繁殖能力虽然不差的老鼠还是差点被山里的肉食动物吃成了濒危物种。
所以,要在这种情况下捕捉到老鼠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如果山里的老鼠很多,到处都能遇到的话,猞猁也不至于沦落到要去给人类干活才能换取食物的地步。
叼着大肥鸡回到树洞旁边,它的心情有些忐忑。
虽然鲜美的肥鸡被叼在嘴里,但它不知道树洞里是否还有一只小猫咪等着它回来。
慢慢走近树洞,眼睛圆鼓鼓的看着树洞口,呼吸变得有些急促。
黑足猫听到外面有声音在靠近,不免有些害怕。
可能是什么天敌来了吧。
所以,这是真的要死在这里了吗?
也许,如果它没有去找狐狸打架的话,可能就不会发生这种事情了。
但是,它并不后悔为了给猞猁报仇雪恨而去找狐狸干架。虽然最后被狐狸整的很惨,但真的不后悔。
它那么小只,年龄也还处在刚刚断奶的状态,对于自己失去家人一事会远远比其他年龄更大的猫要有更多的感受。
曾经,各种害怕与惊惧就像这山里的风一样,无时不刻的潜伏在它身边,任何一点风吹草动都能激起它内心的骇浪。
那种提心吊胆的日子可是真的不好过。
但好在,后来它遇到了大猫猞猁,并且跟猞猁成为了盟友。
虽然这只大猫有些时候看起来很冷血无情的样子,但不能否认的是,它们在一起的时候,是快乐的。
大猫给它的感觉,就像一个爸爸那样。
只是,今天这个假爸爸也走了,所以,它现在又变成了孤零零的一个。
生死是大自然中的常态。尽管很清楚这一点,但在面对生死的时候,它还是会不由自主的感到害怕。
正在慢慢靠近树洞的,会是一只什么样的食肉动物呢?
脚步声越来越近越来越近,一个巨大的黑影将狭小的树洞口堵住。
那影子的真身靠近,可以看到许多棕黄色的羽毛密集的聚拢在某个庞然大物身上。
难道是老鹰来了?
会是食猿雕吗?或者是其他体型较大的老鹰?
正惶恐不安的时候,眼前的庞然大物忽然掉落,露出了一张再熟悉不过的脸。
“你!”黑足猫错愕的看着猞猁,忽然不知道要说些什么。
原本早就想好了如果能有机会再见它的话,一定要狠狠的骂它一顿,质问它为什么抛弃自己。
可这会儿真见着了,却是感动得说不上话,完全忘了自己想了一天才凑齐的脏词。
它用水汪汪的眼睛定定看着猞猁,猞猁则用一种很平淡的目光对视着它。
“你不饿吗?”猞猁很平淡的问道。
可绝对没有什么宠溺的语气,也不会出现温暖的声音。
它始终都是一副很高冷的样子,即使问出一些很关心的话来,也都显得极为平淡。
黑足猫还是扁着嘴巴,用大眼睛看着它。
第379章 期待暴雨
【感谢月半书友和windsong1975的打赏。】
“我给你带了一只鸡回来,快出来吃了吧。”猞猁淡淡的说道,然后就向后走去,在旁边的一个小土丘上趴下。
黑足猫怔怔看了猞猁好一会儿,情绪从激动中恢复之后,才奶声奶气的质问道:“你不是走了吗?你不是不要我了吗?”
是啊,中午的时候明明走得那么干脆,现在还回来干什么?
猞猁原本将脑袋贴在地上,听到黑足猫的质问之后,便抬起头来,看着小野猫说道:“现在整片山林里的动物都知道咱们是盟友,如果你被饿死了,那我多没面子?”
仅仅是因为害怕会没有面子吗?
黑足猫愣了一下,艰难的挪动身子,慢慢从树洞里爬了出来。
身体挪到洞口的时候,眼睛可以看到一只已经没了生命特征的大肥鸡歪歪扭扭的躺在落满枯叶的松软土地上。
生命总是这么脆弱。
也不知道这个可怜的小家伙在猞猁的尖牙利爪之下,有没有挣扎一时半刻。如果有,那就为它生命的消逝默哀一会儿吧。
如果没有,也要为它默哀一会儿。
因为支撑受了重伤的身体从树洞挪出去真的很困难,至少需要一会儿时间。
它试探性的伸出两只前爪,想用爪子拨动近在眼前的大肥鸡,却迫于现实的发现,我特么竟然不是长腿欧巴!
虽然爪子在小型猫科动物中已经算长了,但是,体重仅有一两斤的它,就算爪子再长,又能长到哪里去呢?
唉,还是忍着疼痛翻滚出去吧。
但可以想象得到,自己翻滚出去之后,肯定会痛得完全没了胃口。
就在它左右为难的时候,猞猁站起身,朝它走来。
它张开嘴巴,轻轻咬住小猫脖子后面,然后不费吹灰之力的将小野猫从树洞里移动到大肥鸡旁边。
黑足猫靠近大肥鸡的那一刻,喜出望外,立即露出锋利的牙齿咬向大肥鸡。
大肥鸡肉厚而汁多,绝对是小野猫从小到大所吃过的,最最美味的食物了。
可面对如此美味,猞猁却不为所动。
它扭身继续回到小土坡上,慢慢趴下。
黑足猫吞下一口鸡肉之后,发现猞猁没有和自己一起品尝如此美味,便忍不住扭头看向不远处的猞猁,问道:“你不和我一起吃吗?这个很好吃哦。”
猞猁瞥了一眼地上的大肥鸡,然后将视线调转到远处:“我已经吃过了,你吃吧。”
猞猁的耐饥能力比容易饥饿的黑足猫不知道要强多少倍,就算几天不吃东西,对于猞猁来说也都没什么问题。
只不过今天的劳作确实疲惫,所以此刻的它其实已经有些饥肠辘辘。
但是,正因为发现耐饥能力很强的自己都已经饥肠辘辘,便可以想到耐饥能力很弱的小野猫此刻定然是饿坏了。
为了让黑足猫饱餐一顿,猞猁在回来的路上就已经下定决心要放弃晚饭,让体型小小但饭量却不小的黑足猫独自享用这只大肥鸡。
待会儿休息过后,到夜深林静之时,空气中的温度会大幅度降低,山林中的湿度也会有所提升,那时候身体可能会稍微松快些,嘴巴里的伤口或许也可以得到一些缓解。
那时,它便可以安心的外出觅食。
虽然找到大白兔或者老鼠一类食物很不容易,但要找一些蚂蚁来充饥应该还是没有问题的。
蚂蚁虽然比不上大肥鸡美味,但对于一只饥肠辘辘的猞猁来说,也算是一顿丰盛的点心吧。
“你真的吃过了吗?”黑足猫不是很相信。
毕竟,这样的大肥鸡真的真的很难得,猞猁虽然也真的真的很厉害,但怎么可能在一天之内找到两只这么美味的大肥鸡呢?
“嗯。”猞猁简单的应了一句。
黑足猫仍旧怀疑:“那你是从哪里抓到这么肥美的食物的?”
“我今天去帮人类干活了。”语气还是那么平淡。
就好像只是在说一件很普通的事情。
殊不知,去帮人类干活这件事对于山里的猫科动物来说并不寻常。
黑足猫诧异的叫道:“你是去帮人类干活了吗?”
就为了换取这样一只大肥鸡吗?
“对。”猞猁继续将脑袋贴在地上,一脸平静的回复道,“所以他给了我两只鸡,我吃了一只,这一只是留给你的,你放心吃吧。”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也就说得通为什么猞猁能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之下仍然可以抓到两只肥鸡了。
黑足猫似懂非懂的哦了一声,继续埋头吃东西。
猞猁始终趴在小土丘上,静静的望着在缓缓垂下的夜幕中慢慢失了原色的山林。
山林从青黄慢慢融为一色,最后在清冷的月光中,只能隐隐约约的看出个大致轮廓。
山顶的树木,一部分被山峦淹没,一部分在灰色天幕的映衬下,可见细长的腰肢与袅娜的躯干。它们看不清是黄色还是绿色,但都抻着腰极力往上伸展。
也许大家都在渴望一场暴雨。
但酣畅淋漓的暴雨究竟在什么时候来临,谁也不清楚。好在山林的地下水仍旧丰沛,即使一整个夏季都等不来一场雨,高山上的树木也并不会因此而彻底死亡。
它们只是仍旧处于生命停滞的状态,只需一星半点的力量,便可以将它们从沉睡中唤醒。
就像沉睡的公主那样,它们始终都在等待着山神之力的亲吻。
雨没来,山神之力也常常枯竭,所以山林里的动物们的日子并不怎么好过。
但好在每一个类似今晚的月夜,都会有清凌凌的山风拂去白日留下的浮躁,将习习凉意铺洒在每一个角落里。
一些萤火虫从草间复生,在静寂的山林中,它们的光亮显得格外晶莹剔透,给那些夜归的鸟儿、捕猎失败的动物、或者是某一只失去父母的小动物送去慰藉,轻轻的安抚着它们或疲惫或惊惧的灵魂。
萤火包围着的一棵老树,在月色的笼罩下挺拔依旧,上面居住着的那只大蜘蛛扑闪着眼睛,正慢条斯理的收获着丝网上的丰盛美味。
第380章 渴望有个家
小野猫也终于吃了个心满意足,长长的舒了一口气,打了个饱嗝,然后扭头看向那只一直不愿意让它喊爸爸的猞猁。
猞猁在月光下静静趴着,看上去好像是累极了的样子。
向来爱干净爱整洁的它,此刻看起来有些脏乱,一些毛发忤逆的凸起,一些草果子顽固的粘在上面,还有一些干燥的灰尘牢牢吸附其中。
到底干了些什么?
黑足猫趴在地上歪着脑袋,远远看着猞猁。
猞猁睡着的神情像极了爸爸。
爸爸以前也总是这样睡在它身边,眼睛眯着,但隔一会儿,就会忽然睁开一条缝隙,确定身旁的异响只是风声或者是完全威胁不到它们的小动物之后,又会慢慢闭上眼睛。
猞猁现在的样子,当真像极了爸爸。刚刚它的眼睛还悄悄的睁开一条缝隙,然后又缓缓闭上。
黑足猫吃饱肚子之后,感觉自己的身体稍微恢复了一些,已经可以慢慢匍匐爬动。
它看了看天上那个像极了圆圆小水潭的大月亮,天空一片湛青,四周寂静无声,夜晚宁静而肃穆。
这样的情境,让它生出一个自己似乎应该为猞猁做点什么事情的念头来。
如果是以前,它可能会去抓很多大蜘蛛或者其他的大虫子回来给猞猁吃,但今天,身负重伤的它显然没法这么做。
所以,帮猞猁梳理一下毛发吧。这是它现在唯一能做的事情。
忍着疼痛,它慢慢爬到猞猁旁边。
可还没等它将自己的舌头触碰到猞猁的大脑袋,猞猁的一双眼睛便立时睁开。
看到近在眼前的小野猫,猞猁又闭上眼睛,问道:“难道一只鸡还不够你吃吗?你还想吃我的脑袋不成?”
额......
真是个不解风情的家伙!
小野猫把身子往后挪了挪,将自己与猞猁拉开一些距离,一脸稚气的说道:“我想帮你梳理你的毛发。”
“嗯?”猞猁还是闭着眼睛,“就你现在的样子?”
语气充满了怀疑。
那意思很明显,就你现在的样子,连我的背都爬不上,你要怎么帮我梳理毛发?
“对啊。”小野猫也是个二愣子,它一脸肯定的说道,“为了感谢你的大肥鸡,让我帮你吧。”
“别。”猞猁翻了个身,“我可没有这种让小不点帮我梳理毛发的癖好。”
我特么又没有恋同(tong)皮(pi)。
“可是,我总要为你做点什么。”黑足猫瞄准时机,忽然身体向前,用自己的舌头在猞猁的脑袋上狠狠舔了一下。
猞猁一个激灵坐起身,满脸不可思议的看着小野猫,眼睛里有一丢丢小愤怒。
看到猞猁的反应这么大,小野猫也被吓了一跳,完全不知道自己哪里做错了。
“以后不许再这么做。”猞猁叫道,声音有些大,也有些生气。
它生气,是因为在它的记忆中,只有自己的父母才那样亲昵的帮自己梳理过毛发。你一个跟我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小家伙,就算跟我关系再好,也永远不许破坏我记忆里的美好。
父母留给它的,估计也就剩下那些遥远的记忆了。
小野猫不解又委屈,完全不知道自己这么做怎么就做错了。
帮同伴梳理毛发,这不是猫科动物最基本的交流方式吗?
当猫咪刚出生时,猫妈妈会通过给幼猫梳理毛发来加强情感联系,而幼猫在社会化学习过程中也会学到这一点,于是它们就在日常生活中给与自己朝夕相处的猫咪整理毛发。
整理毛发的行为不仅可以帮助猫咪清除身上的死毛、隐藏在毛发中的跳蚤等,还能巩固猫咪之间的关系。
帮同伴清理毛发,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为什么猞猁会反应这么大?
小野猫完全不能理解猞猁的反应,只是一脸无辜的看着它,问道:“你怎么了?”
猞猁怕是也意识到自己的态度有些不对,便柔和了语气,说道:“我不是你认识的其他猫,在没有得到我的允许之前,不要对我做那样的事情。”
“可是,帮助同伴梳理毛发,这本来就是咱们各种猫之间的交流方式啊。”
“我们已经不是普通的猫了。”猞猁道,“我们的思想与智慧都在不断提高,我们甚至还学会了人类的语言。所以,别在用普通猫的脑子去想问题。”
“就算我们已经不是普通的猫了,但我们还是在吃肉啊,这一点一直没变。”小野猫睁着圆溜溜的大眼睛,用一种渴望的眼神看着猞猁。
它渴望的不仅仅是一个盟友,它更渴望一个‘家’。如果这个家没有妈妈,至少有个爸爸。
就像每一个走丢的孤独小孩那样,它在无助的渴望一个亲人。
猞猁并不是不知道小野猫一直想喊自己做爸爸的想法,小野猫说过很多次,但每一次,猞猁总是告诉它,咱们没有血缘关系。
“我们吃肉这点是没变。”猞猁说道,“但是,在我的记忆里,只有我最亲最亲的家人才帮我梳理过毛发,你跟我,只不过是盟友关系,所以,你以后别再这么做了。”
“那我可以叫你做爸爸呀,那样,我就可以帮你梳理你的毛发了。”小野猫很天真的说道。
猞猁无奈的望了望月亮:“我说过,咱们之间没有血缘关系,我不可能成为你的爸爸,你也不可能成为我的儿子。”
不能吗?
黑足猫趴在一旁,不说话了。
它忘了自己孤身在山林里晃荡了多久,也不记得自己跟猞猁待在一起有多久了。
也许这个世界上,在痛苦的时候,和快乐的时候,都很容易忘却时间。
但是,有一点它始终没忘。
虽然记忆中的家现如今只剩下它一个,但它仍然清楚的记得那些有父母的日子是多么美好。
在那些看似平凡普通的日子里,它总是那么无忧无虑。睁开眼睛,可以看到爸爸妈妈的身影,闭上眼睛,可以感受爸爸妈妈温暖的怀抱。
那一切的一切,都美得胜过这世上任何一种食物,也胜过任何一只蝴蝶。
第381章 猴型拖把
可是,美好的东西总是容易消逝。
家没了,父母没了,美好的日子也跟着一去不返。
就像那些它永远也抓不到的漂亮蝴蝶那样,在风中越飞越远,直至不见。
它真的很希望猞猁可以成为自己的爸爸。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如果能有一只大猫愿意做自己的爸爸,那难道不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吗?
而且,在这些日子的相处里,它知道猞猁对自己是真心好的,就像爸爸对自己是真心好那样。
可猞猁永远都会拿它们之间没有血缘关系为理由来拒绝它。
难道,猫与猫之间,必须要存在血缘关系,才能变成父子吗?
但为什么听说人类世界并不是这样的?
听说,在人类世界里,只要双方愿意,就可以成为父子,不存在血缘关系一说。
一些像它这样没有父母的人类孩子,都可以在其他成年人类那里找到父母的温暖,重新组建一个新家。
所以,那些人类小孩到底是用了什么方法才能让那些跟他们完全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成年人类心甘情愿的当他们的爸爸妈妈呢?
他们究竟有什么神奇的本事?还是他们有什么魔法?
人类神奇的本事可多了去了。
这一点小猴子们深有感触。
人类除了对食物极其讲究之外,食量也是大得惊人。
看着满满一桌子食物从有到无,三只小猴子表示难以接受。
幸亏目前这片山林里只有一个人类,不然的话,要是多几个人类,估计这片山林里的动物植物都会被人类吃光光。
一个人类他是如何把好几个西红柿、一大盘瓜苗、好几个茄子、好几个青瓜、一只大肥鸡、一大块猪肉等等诸多食物全部塞入自己的身体里的?
这都还不是重点。
重点是,我三兄弟连碗都还没洗干净呢?你特么又开始切西瓜了?
这就一个屁的功夫,你特么又肚子饿了?
西瓜是橘子林里的西瓜。
自己种的西瓜,没有喷洒任何农药,没有进行任何手段催熟,所以生长期肯定要长一些。
生长期一长,种出来的西瓜就特别有滋味了。
虽然这些西瓜是外来品种,不会像鸡枞菌跟杨梅那样有奇异的香氛,但也格外的清甜。
看到程虎躺在摇椅上,一手拿着西瓜吃,一手握着手机看,三只还在厨房里清洗餐具的小猴子恨得牙根痒痒,真想要一抹布打他脸上。
这种行为绝对是虐待童工。
小胖猴实在看不下去了,啪嗒一声扔下抹布,立即飞也似的跑向程虎。
虽然是飞也似的跑来,但因为它没穿鞋,所以动作基本上没什么声音。
而程虎本身就看手机看得极其入迷,更是没发现身后正有一只圆滚滚的猴子朝自己奔来。
西瓜被吃了一半,准备再往嘴中送入,可手才举到一半,便忽然被谁夺了去。
程虎吓了一跳,手机都差点掉地上。他起身回头一看,尼玛,是小胖猴。
早该想到这个小家伙今晚乖乖跟着哥哥们去洗碗肯定没好事,原来就是为了从背后偷袭啊。
他假装生气的叫道:“小胖猴,你干什么?”
其实,他压根就没想过要独吞一个西瓜,而是本来就打算只吃这一块而已。
剩下的,自然就都归小猴子们了。
小胖猴也不回它话,直接将手中的西瓜猛然塞到嘴边,然后像猪啃食似的胡吃海塞。
西瓜汁哒哒哒掉了一地,西瓜籽也在它脸上粘得到处都是,甚至就连它胸前的毛发都湿了一大块。
见此情景,小金猴跟小壮猴只能扶额捂脸,暂时不承认自己有这么一个弟弟。
这真是太丢猴脸了。
就算你抢到了西瓜,也没必要吃得这么狼狈吧,就不能斯文一点?
程虎看着地上的狼藉,满脸无奈:“吃完西瓜,记得拖地。”
小胖猴闻言,一边啃咬西瓜,一边低头看向身下的地板。
额......
它一边嚼动牙齿,一边转了转眼珠子,然后往下一躺,成功利用自己的身材优势,将地上的狼藉盖住。
凉滋滋的西瓜水瞬间被天然毛帕吸干。
一边吃着西瓜,一边扭动腰肢,直到感觉地板的摩擦力增大了,才站起身。
往下一看,嗯,十分满意的样子。
地板被擦得一干二净。
程虎叹了一口气:“养猴如此,真是丢脸。”
小金猴跟小壮猴则是一脸吃屎表情的看着老三。
你特么还要脸不?
小胖猴大概是没察觉到自己这么做有多给猴子一族丢脸吧,所以它笑嘻嘻的看着程虎,一脸得意的说道:“看吧,我这么聪明,压根就不需要借用其他工具,也可以把地板拖得干干净净。”
这个时候,程虎脑海里出现了一个画面:
小胖猴圆滚滚的身体四仰八叉的躺在地上,小壮猴跟小金猴分别站在房子的两侧对立着。小壮猴脚下一用力,便将小胖猴一脚踢到小金猴面前。
然后,原本沾满灰尘的地板立即多了一条光洁的线路,宽度刚好等于小胖猴身体平面的最大直径。
所以,以后拖地压根就不需要什么拖把和扫地机器人了吧,直接用小胖猴就行了。
但是,这个猴型拖把的养护费用显然要比其他任何拖把的养护费用都高。
“所以,你决定就这样吗?”小金猴一脸恨铁不成钢的问道,“你后背的西瓜汁不打算洗干净了吗?”
后背的西瓜汁?
小胖猴想了想,对哦,刚刚用后背拖了地板,背后肯定会有西瓜汁呀。
它扭动脖子,打算看看自己的后背,但是努力了好几次,都只能看到自己的半个肩膀......
肥,有时候也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
但是,本猴最近明明已经瘦了很多呀!
“如果你不想办法把你背后的西瓜汁洗干净的话,那你今晚就在院子里睡觉吧。”程虎说道,“我可不想明天早上起来,整个屋子里都是苍蝇蚊子。”
“哼,这有什么了不起?”小胖猴直接将西瓜皮都嚼碎了吞肚子里,然后说道,“不就是一点西瓜汁吗?我去洗个澡不就行了。”
第382章 新的模样
然后,它上前用甜腻腻的手掌抓着程虎的手指,撒娇道:“你带我去外面的池塘洗澡吧。”
“你自己不会去吗?”程虎甩了甩手指,却没能甩掉那只触感十分黏腻的手掌。
小胖猴嗫嚅道:“我,我还这么小,你就放心让我自己去外面洗澡吗?”
白天忽然到访的猞猁给小胖猴留下了一定的心里阴影。
但是,绝对不能说自己是因为害怕那只猞猁才会要求程虎带着自己去。我还要脸呢。
“这有什么不放心的?”程虎继续甩手指,“快放开我,你自己去。”
“我不,我要你陪着我去。”小胖猴干脆松了程虎的手指,用双手抱住他的腿,双脚也死死勾着他的腿,直接挂在他的腿上,“你要是不陪我去的话,我今晚就要跟你睡。我告诉你,我会尿床哦。”
“好吧,好吧。”程虎不得不答应。
倒不是怕小胖猴会尿床什么的,而是怕自己......
踢了踢脚,没把小胖猴从腿上甩下去,只好就这么带着他一起来到院子里。
院子里的太阳能灯在白天烈日的照耀下,变得十分明亮。
加上月光加持,整个院子都笼罩在柔和的光线中。
从门廊走下,在花道中间像一个瘸子似的,拖着一只挂了重物的脚,慢慢朝池塘走去。
月光像纱,轻飘飘的洒落在两旁的安吉拉月季上,为粉嫩的小花掩盖住了白天时的娇艳,只剩下黯淡的粉色小花簇拥在一处,仰着小脸蛋,眺望着高处的星空。
夜空中的星星,也像它们一般,拥挤的聚在看似不大的夜幕中,闪闪发亮。
夜风从耳边滑过,发出阵阵美妙而动听的音符。头发和衣服不时被撩起,就好像一双双碧玉似的温柔的手,在轻轻撩拨着单身狗的小心脏。
虽然一直住在这里,但实际上,入夜之后,程虎很少到院子里溜达。
他从小就惧怕蛇,而夜晚又正好是蛇的狂欢时刻,所以一般情况下,能不到院子里,就尽量不到院子里。
不过现在有一只肉嘟嘟的猴子当护膝,倒也放心了不少。
在屋子里与在院子里的感觉是完全不一样的。
屋子里虽然灯光明亮,空气也不见得闷热,但在院子里,夜风萧萧,月光轻柔,似乎更胜一筹。
而且院子里种有许许多多的花草,经过一日的热浪熏蒸之后,到了夜里,各种花香就会变得格外的清新。
他贪婪地呼吸着百花的芳香,抬头仰望天空。
天空中没有一丝乌云,只是漂浮着一层淡淡的云彩。那一眨一眨的繁星,点点缀在其中,像极了睡美人的眼。
月亮似乎忘却了往日的羞容,高高悬在空中,笑得像朵花儿似的绚丽。
它的光华如同流水一般,缓缓从空中飘洒而下,透过薄云、穿过黑夜、绕过山脊,轻轻的散落在远处的山脊上,洒落在院子里的百花丛中,洒落在不远处的池塘水面上......
水面被月光搅动,荷之精灵也被月光惊醒,于是,一阵淡淡的、甜甜的荷香便夹杂在微风中,潜伏在夜色里,缓缓地送入鼻孔,静静地流入心间。
绕过院中花间道,来到小小的荷塘边上。
荷塘的这头是院中主道,另一头,则是一条曲曲折折的小路。小路弯弯,两侧已经被茂密的花草所覆盖。
程虎平时很少走到那里去。而在此时,于苍茫月光下,小路显得格外的清雅幽静,仿佛一位出山的高僧坐落在繁华尘世间。
那些流连忘返的萤火虫仿佛永不知疲倦的城市灯火。
“池塘到了,快放开我的脚。”程虎甩了甩脚,说道。
小胖猴依旧紧紧抱着程虎的脚,抬头仰望道:“那我放开你的脚,你不许离开哦,你要在这里守着我。”
程虎本想一巴掌赏给小胖猴的,但在此情此景,月光柔和,夜风习习,荷香暗涌,实在没法生气,更没法动粗,生怕坏里这么好的景致。
他无奈的点头道:“哎呀,你放心吧,我不会走,我就在这儿等着你,行了吧。”
“你发誓。”
“我发五!”
小胖猴半信半疑的缓缓松了手脚,站立在一侧:“你要是偷偷溜走的话,你就是大骗子。”
“好了,我说不走就不走,你还洗不洗?”程虎道,“你要是不洗的话,咱们就回去吧。”
“当然要洗,我可是一只很爱干净的猴子,才不想像你那样。”
什么?
很爱干净的猴子?
还特么不想像我这样?
你怕是不知道我这颜值放在人类世界,那可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逆天帅!
小胖猴走到一半,又猛的停下,回过头来,叮嘱道:“你真的不许走哦。”
程虎叹了一口气,迈动脚步,朝池塘的另一侧走去。
绕过池塘,走到另一侧的小道上,缓步其间,有着说不完的舒爽和惬意。
在围墙与五彩金樱子以及各种葱茏小花的加持之下,这条小道格外清幽静谧,尽管虫儿叽叽,流萤闪闪,但也叫不破照不碎这一处的幽深。
估计小胖猴洗澡要些时间,便挑了一处月光充足的地方坐下,尽情地欣赏起池塘里的清荷来。
月光下,荷叶高高低低,参差错落,一眼望去,像大海里翻起的层层波浪,别有一番韵味。
亭亭玉立的叶子,好像一排排舞女,在微微的夜风中翩翩起舞。在层层委委的叶子中间,盛开着许多形态各异的荷花。
因为院子里光线充足,月亮也足够明亮,所以荷花的颜色还依稀让人辨得清楚,它们清丽的形态,也都毫无掩饰的暴露在空气中。
它们有羞涩等待开放的、有热情而半开的、有奔放而全盛的...好像天上的繁星镶嵌其间,又好似璀璨的明珠散落于碧绿玉盘里,真的是美不胜收,妙不可言。
看着这些,也就很自然而然的佩服起大自然的神奇美妙来。
虽然这些荷花在人类世界里是司空见惯的景物,但在这一方生命停滞长达二十余年的土地上,却是极其难得的美景。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估计很难相信,就是这么一个当初来时到处一片枯黄的院落乃至村庄,如今居然有了新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