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4章 教训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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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兄弟欺负小胖猴的时候,往往都是站在统一战线上的。
但此刻小胖猴不在这里,兄弟俩也免不了‘反目成仇’,互相看不顺眼。
小金猴一边吐口水,一边叫道:“太恶心了,你真特么太恶心了,居然会说出这样的话来。看来我不教训教训你,你还真要上天了。”
“教训我?”小壮猴觉得可笑,“你也不看看你自己几斤几两,还想教训我?你怕是没有睡醒吧。”
小金猴气得咬牙切齿,拳头紧握。
虽然没有十足的把握可以打赢小壮猴,但是,谁说打架必须依靠力量?
趁着小壮猴不备,它便再次一把抓住小壮猴的尾巴,纵身往下一跳。
小壮猴压根就不知道发生啥事,只觉得身后的尾巴忽然牵扯着他的身体往后拉去。
还没等它反应过来,便重心一失,仰面向下倒去。
尽管它不断挥动双手保护身体,但身上还是有一些地方被树枝给划伤了。
落地之后,小金猴赶紧扔了尾巴,打算逃窜。
但是,这时候的小壮猴已经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了,就绝对不会给它逃窜的机会。
只见它还没跑出两米远,便被小壮猴纵身一跃,直接扑倒在地上。
然后,两只小猴子立即在青草地上扭打起来。
金黄色的小花在它们身旁瑟瑟发抖的盛开着。
程虎站在树杈上,看着两只小猴子打架,也不知道该不该干预它们。
毕竟,猴子打架也是自然法则嘛。
既然这样,那咱们还是好好看戏就得了,不要多管闲事。
然后双手抓着树干,慢慢弯曲双腿,在树杈上坐下,一手勾竹篮子,一手从竹篮子里随手捡起一个色泽鲜红,汁液饱满的杨梅果子,往嘴里放去。
强酸来袭之后,便是难以言喻的奇异清甜滋味。
这滋味与空气中的奇异香氛一样。
只不过在味觉中,香氛的味道比在嗅觉中更加明显,于是成为香甜而已。
吃着杨梅果子,感受着杨梅果子的奇异香甜,再看着草地上的小金猴已经停下扭打,且任由小壮猴骑在它身上,程虎好像忽然明白了什么。
他吃了杨梅果子之后,心理活动发生改变,萌生出了感动的情绪。
而小金猴吃了杨梅果子之后,也有同样的变化,一个变化是放弃用杨梅果子砸他,并且决定以后不再捣蛋,会好好干活。
另一个变化就是在跟小壮猴扭打了一会儿之后,向来强势的它居然主动停下拳头,任由小壮猴欺负自己。
小壮猴却依然像往常一样,没有任何变化。
这一些事情让程虎不得不怀疑竹篮子里的杨梅果子究竟是不是正经的杨梅果子。
他再次拿起一个杨梅果子,细细端详。
虽然这杨梅果子颜色鲜红,汁液饱满,但也看不出什么异样。
比如像黄金油茶那种会发光的异样。
这杨梅果子在阳光的直射下,仍旧只是杨梅果子,既没有变色,也没有折射光芒,更不存在变形之类的说法。
可就是这么一个看似普通的杨梅果子,在被程虎跟小金猴先后吃下去之后,都对二者产生了奇妙的作用,让二者心情突变。
也许,这杨梅除了味道奇异而香甜之外,还有一种类似致幻的功效。
但是,这种功效所制造的并不是眼睛所看到的幻象,而是一种真实存在的心理情绪或者称之为‘情感’更贴切。
它能将人内心深处的感动扩大化,并且以不可阻挡的形式涌现出来,逼着人必须为这份感动做些什么,它才会有所收敛。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只能说,太牛逼了。
但是,程虎又回想起之前三只小猴子偷西红柿的事情。
那次三只小猴子拿着西红柿跑到杨梅树上的时候,他也无意间吃到过这些杨梅果子,可当时并没有产生类似的心理活动呀。
难道说,这杨梅果子还得熟到一定程度才有这种功效?
如果是,便只能再次高呼牛逼。
这些发现让程虎欣喜不已。
因为他知道,如果一切就跟自己想的一样,那这个杨梅的价值绝对要远超黄金鸡枞菌跟黄金油茶。
也许,一颗杨梅的价值就要比一斤黄金鸡枞菌还多。
毕竟,这个杨梅除了味道无比奇异鲜美之外,还可以将人内心深藏的感动牵引出来,就跟地里的水一样,一旦找到正确的地点挖井,就可以取出甘甜的地下水。
杨梅果子,也许就是那个挖井的机器。
“别打了。”小金猴一边挨着弟弟的爪子,一边叫道,“我都跟你道歉了。”
“如果道歉有用的话,还要警察干什么?”小壮猴不依不饶,就是要好好教训一下这个刚刚咬它尾巴,还把它从树杈上拖下来的大坏蛋。
“我真的知道错了。”小金猴叫道,“你快起来,快停手。”
“哼,我才不相信你的鬼话。”
看小壮猴这架势,好像是真要把小金猴揍得鼻青脸肿才肯罢手。
程虎慢慢爬下杨梅树,来到小壮猴身后,放下竹篮子,一把抱起小壮猴。
小壮猴被抱起来,小金猴得救,它赶紧麻溜的站起身,捂着发疼的脖子跟脑袋:“你下手也太狠了?”
小壮猴虽然被抱起来了,但双腿还在不停的踢蹬:“快放我下来,我还没打够呢,我已经忍它很久了,今天我一定要好好教训它一顿。”
“哎呀,得了,得了,小金猴都已经跟你道歉了,你就别闹了。”程虎从后面抱着小壮猴,将它抱到杨梅树的树干旁边,把它‘挂’在树干上,“你看看,小金猴已经被你打伤了,就算你生气,也该平息了。”
“不行。”小壮猴觉得,刚刚哥哥的行为实在是太过分了,居然直接拽着它的尾巴,把它从杨梅树上拖下来。
如果在这个过程中,它真被锋利的木头刺穿身体的话,那可不是闹着玩的。
它必须狠狠的教训一下哥哥,让它知道,不能仗着自己是哥哥,就可以为所欲为。
小壮猴叫道:“我一定要让它付出更痛的代价。”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小金猴走上前来,仰望着被程虎双臂按压在树干上的老二,一脸歉意的说道,“我刚刚就是脑子一热,才会犯糊涂,我向你保证,我以后绝对不会再做这种事情。”
“我才不相信你。”在这一刻,小壮猴心中积压已久的怨气全都涌了上来。
哥哥经常教唆它一起欺负老三,也经常把它当劳力使唤。
更可恶的是,这个哥哥还常常拿自己的哥哥身份来欺压它们。
生可忍,熟不可忍。
今天一定要借题发挥,好好教训一下这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哥哥,让它明白谁才是真正的强者。
第355章 叫吧,尽情的叫吧
“那你要怎样才能相信我?”小金猴皱着眉头,一脸无辜的看着老二。
它知道自己刚刚的做法确实是过分了一点,但当时真的只是脑子发热,后来到了地面,被小壮猴扑倒之后,它就知道错了,并且任由小壮猴打它,绝对没有还手。
它想取得老二的原谅,但现在看来,刚刚的举动并没有得到老二的原谅。
不管怎样,是它有错在先,所以还是要虚心认错。
“你让程虎放我下来,咱们打一架,我就相信你。”能动手,就尽量别瞎比比,这是小壮猴的生存法则。
“那好,如果你非要打架的话,那就打吧。”虽然知道自己打不过小壮猴,但小金猴觉得,自己有错在先,既然小壮猴提出打架消气,那就只能奉陪到底了。
虽然它打不过小壮猴,可谁让它先犯了错呢?
程虎并不同意这个做法:“喂,你们两个好歹是兄弟,就不能心胸开阔一些?”
小壮猴的双腿在空中一个劲的踢蹬:“别废话了,快放我下来,我要跟它打一架。”
“要我放你下来可以,但是你必须先答应我一件事情。”程虎说道。
小壮猴停下踢蹬与扭动,一脸不解的看着程虎:“你要我答应你什么?”
小金猴也是一脸费解的看着程虎的侧脸。
程虎嘿嘿一笑,说道:“只要你吃一个杨梅果子,我就答应放你下来。”
“杨梅果子?”小壮猴扭头看了一眼放置在地上的竹篮子。
竹篮子里装了半篮子红彤彤的杨梅。
那杨梅是何滋味虽然还没有尝过,但从哥哥之前的反应来看,应该是酸到怀疑猴生吧。
“我不吃,我才不会吃那个东西。”小壮猴想也不想的拒绝。
“既然这样,那我为了让你们兄弟和睦相处,就只能找根麻绳来,把你捆在树干上了。”
“把我捆在树干上?”小壮猴一脸吃了屎似的看着程虎,“明明是它有错在先,为什么不捆它,反而要捆我?”
这都是什么世道?
难道这个臭人类跟那个可恶的哥哥之间有什么见不得猴的交易?
咦惹,真特么恶心。
“你这是什么表情?”程虎看着小壮猴说道,“是你说要打架的,如果你要打架的话,就必须先吃一个杨梅果子,不然的话,我绝对不会放你下来。”
太过分了。本猴子好不容易找到一个机会可以光明正大的揍老大,你就这么给我使绊?
不管了,为了教训一下可恶的哥哥,就算那个杨梅果子酸掉牙齿,也必须冒险尝试一下。
“好,你要说话要算数。”小壮猴咬了咬牙,说道,“如果我吃了那个杨梅果子,你就必须放我下来,让我跟它来一场公平的对决。”
程虎笑道:“当然没问题,我可以以我的颜值向你保证,如果你吃了那个杨梅果子,我就一定会放你下来,并且绝对不会干预你跟小金猴之间的对决。”
说罢,很是担忧的看了小金猴一眼。
虽然他猜测杨梅果子可以将人和动物内心深处的感动牵引出来,但却没法百分百确定事实就是如此。
如果事情像他想的那样,就再好不过了,不仅可以让小金猴免遭一顿毒打,还可以确定杨梅的价值。
但如果刚刚自己的内心反应以及小金猴的反应都只是巧合的话,那就只能对不起小金猴,让它卧床休息几天了。
小金猴万万没有想到,这个人类竟然‘邪恶’到这种程度。
为了捉弄小壮猴,让小壮猴也被杨梅狠狠的酸一把,他竟然同意让小壮猴跟自己对打?
难道他不知道它打不过小壮猴?
难道他不知道它不会还手吗?
这个人类的恶趣味真是太可怕了。
程虎吩咐道:“小金猴,从竹篮子里拿一个杨梅果子给我。”
虽然这个人类的恶趣味很令它费解,但实际上,它也很想看看小壮猴被酸得不能自已的感觉。
唉,一边感动,一边恶作剧,这特么是猴格分裂了吗?
赶紧麻溜的跑到竹篮子旁边,捡起一个杨梅果子,然后交到程虎手里。
程虎一手按压着小壮猴的胸膛,将它紧紧贴在杨梅树干上,一手从小金猴手里接过杨梅果子,然后一脸坏笑的朝小壮猴的嘴巴里送去。
小壮猴紧紧抿着嘴巴,面对的好像不是一个杨梅果子,而是一颗毒药。
这一刻,在它脸上流露出了类似于‘失+身’一样的神情,并且在心中呐喊着不要,不要啊,求求你了,不要啊。
如果按照电视里的剧情来发展的话,这个时候反派一般都会得意的狂笑几声,且露出满脸的淫+荡之色。
然后,一边解开裤腰带,一边用油腻腻的口吻说道:“哈哈哈,叫吧,大声的叫吧,尽情的叫吧,你越叫我就会越兴奋。就算你叫破喉咙,也不会有其他猴子来救你。”
醒醒,你还是个孩子。
但是,现在的情况显然要比电视剧里的情况更糟糕。
在电视里,女主角永远不会失+身,并且每次在坏蛋即将得逞,把她的衣服永远都只是扯下一半露出一对香肩的时候,男主角就会从天而降。
可人家只是一只猴子啊,而且还是公的。
呜呜呜,看来今天真的要败在程虎的淫+威之下了。
虽然小壮猴面对杨梅果子的神情是满脸痛苦的,但程虎并没有心慈手软,而是直接将鲜红的杨梅果子塞入小壮猴的嘴里。
强酸瞬间来袭。
我靠!要死了。
这是什么地狱果子,居然酸成这样。
程虎看到小壮猴瞪大双眼,好像忘了呼吸似的,就赶紧松开两只手。
两只有力的大手一松,小壮猴立即从杨梅树上掉下。
然后倒在地上,浑身不能动弹。
见此情景,小金猴二话不说,立即上前伸出一阳指进行一番深入的探索......
手指进入小壮猴的嘴里,快速掏出杨梅果子,不忘呼喊小壮猴。
杨梅果子刚刚离开嘴巴,强酸便跟着瞬间褪去。
小壮猴回过神来,傻不拉几的仰头看着程虎。
这个坏蛋这么对我,我一定要往他的床上撒尿。
第356章 混蛋哥哥的好
不仅要往他的床上撒尿,还要往他的食物里放屁,把他的衣服当手纸抹屁股。
还有这个可恶的哥哥,我这回绝对饶不了你,居然跟着这个坏蛋人类一起捉弄我,我一定要让你尝尝我的拳头。
它咻的站起身,握紧拳头,准备朝哥哥挥去。
哥哥就站在它面前,一脸惊愕的看着它那即将落下的拳头。
额,真的要打哥哥吗?
虽然刚刚的事情确实是哥哥不厚道,但是,打也打过了,哥哥也道歉了,还要不依不饶的继续揍哥哥吗?
如果瘦弱的哥哥承受不了它的拳头,那可怎么办?
这个哥哥虽然很坏,但实际上,它有些时候也很可爱。
比如在山林里的时候,每次遇到什么危险,它永远都是三兄弟中最后一个逃跑的。
还有以前的日子很艰苦,大部分食物都是干枯的树根树叶,偶尔也能找到一些干燥的水果时,哥哥永远都会让着它们。
还有,每次它跟老三犯了什么错,哥哥虽然也会教训它们,偶尔气急了还会打它们,但是,每次它都会主动背下黑锅。
哥哥并不完美,它有些自以为是,也偶尔不厚道,但是,在危险面前,它始终有哥哥的模样。
如果没有哥哥的照顾,也许它跟小胖猴都不一定能成长到现在。
就是这么一个偶尔坏蛋的哥哥,至始至终的守护着它们,让它们无忧无虑的成长。
而我在做什么?
哥哥明明都已经道歉了,我却不依不饶的。小壮猴深深吸了一口气,将拳头慢慢放下。
“唉,算了吧,我不打你了。”
“啊?”小金猴很诧异。
小壮猴的性格它再了解不过了,一旦它决定要揍谁,那就一定会坚持到底,并且非得把对方打趴下不可。
刚刚小壮猴为了揍它都已经做出了吃强酸杨梅的牺牲,怎么现在忽然又改变主意了?
这是不是太玄幻了一点?
看到小壮猴的拳头放了下来,程虎心中大喜。
看来,这个杨梅果子的功效当真跟他想的一样,可以将人与动物心底深处的感动牵引出来,并且扩大。
小壮猴的拳头之所以没有朝小金猴挥出去,一定是因为它想起了小金猴的好。
天哪,这也太牛逼了吧。
这说明什么?
这说明,这个‘感动杨梅’如果被警方拿去的话,那绝对是分分钟可以让犯罪分子改邪归正的呀。
比如一些被抓的人贩子,肯定会抱有侥幸心理,不肯透露上家或者更多被拐卖小孩的下落,如果他们吃了这个杨梅,那会不会直接事无巨细的将一切罪恶抖露出来,让千千万万被拐卖的小孩安全回家?
虽然似乎好像可能有点不太现实的样子,但想想总是可以的嘛。
目前只能确定这些杨梅果子在他身上,以及在小壮猴小金猴身上有用,并不完全代表,可以在一些穷凶极恶的人身上也能起到作用。
在没有十全把握之前,程虎不可能让这些杨梅流出去。
所以,这些杨梅还是留给自己吃吧。
这么一想,程虎就很开心的提起竹篮子,往回走去。
走出几步远,又停下来,扭头看着两只和好如初的小猴子:“别偷懒,继续采摘杨梅知道吗?我给你们拿泡沫箱子过来。”
回到客厅,把装有杨梅的竹篮子放下之后,就去找来两个干净的泡沫箱子,和一张长度约有五六米的透明雨胶布。
把雨布的一头扎在杨梅树的树干高处,一头放入泡沫箱子里,用大头针固定。
如此一来,小猴子们摘了杨梅之后,便可以把杨梅果子放在雨布上,让杨梅果子自己缓缓滚落到泡沫箱子里。
程虎朝树上的小猴子们说道:“如果这个箱子装满了,你们就把雨布这头固定到另外一个箱子里,知道吗?”
小金猴放了两个杨梅果子在斜斜向下的雨布上,红彤彤的杨梅果子立即像水珠似的从高处滚落,准确无误的进入泡沫箱子里。
它松了眉头,问道:“你呢,你不跟我们一起采摘杨梅吗?”
“不了。”程虎道,“我要去镇上给小壮猴买哈士奇,给小胖猴买苹果,你呢,小金猴,你要什么?”
小金猴原本想要后院的杨梅果子,可现在发现杨梅果子根本就吃不了,所以只能换一样东西。
“嗯,随便吧,能吃的就行。”除了这个,好像也没什么想要的。毕竟自己现在好像什么都有了呀。
有猴王爸爸,有弟弟们,还有一个不得了的人类,还有一大片正在缓慢复苏的山林。
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呢,所以似乎真的没有什么特别需要的了。
如果非要说一样东西,那就只能是吃的了。
“没问题。”程虎一边朝外走去,一边说道,“你放心好了,我待会儿一定会给你们买很多好吃的东西回来。”
今天的任务是给小猴子们放假,并给小猴子们买礼物,所以时间很充裕。
程虎开着车子从村子里出发往镇上走去的时候,车速并不急。
道路两边的山峦不断向后退去,前方的风景不断朝眼前涌来,有风从窗口吹入,撩拨宽大t恤的同时,也拂去了夏日的闷热,极为惬意。
偶尔忙碌,偶尔悠闲,这大概就是生活的最好状态吧。
到了镇上,程虎先去给小龙猴买了一些笔跟许多书本。
话说,小龙猴真的很变态,一天就可以写满一本写字簿,并且把一只圆珠笔的墨水写完,真的是极其变态。
所以,为了不中断小龙猴的学习,这次程虎直接买了几十本写字簿和几十只圆珠笔。
超市里的小姑娘看到程虎一下子买这么多纸笔,不仅好奇的问道:“帅哥,你是老师吗?”
程虎皱着不解的眉头反问:“我的样子像老师吗?是不是我长得很斯文?”
唉,长得帅,看起来又斯文,天底下怎么就会有我这么优秀的男孩子?
小姑娘愣了一下,随即道:“不是啊,我是看你一下子买了这么多书跟笔,所以才觉得你可能是个老师。”
第357章 看到了狗狗
程虎呵呵干笑两声:“额,那个,多少钱?”
从超市出来之后,将一大包书笔放到车上,然后就去给自己买一些好吃的食物。
鸡肉家里虽然有,但也不能天天杀鸡,所以买了一只鸡,买了一条鱼,还买了三只人工养殖的田鸡和五斤猪肉,还有十斤给大黄的牛肉。
买好肉食之后,再去买几个玻璃缸。
程虎想着,杨梅果子虽然好吃,但一下子肯定吃不完,而且杨梅果子的前味是超级强酸,就算他知道后面的味道是奇异的香甜,也不敢吃太多。
因此,杨梅的储存就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放入冷藏室顶多只能保存几天,放入冷冻层虽然可以长时间保存,但会让杨梅失了新鲜。
与其如此,倒不如直接用这些杨梅果子泡酒。
每年的8至9月之间程被称为长夏,华国的南方此时湿热最盛,气候特点是高温、低压和高湿度。
在这个酷暑之际,人们最喜欢吃冷饮,因而会产生寒湿之邪,以及暑湿兼寒的病症,也就是所谓的暑多挟湿。
这个时候,适当的吃一些杨梅具有很好的解暑去湿之效。
但是,杨梅的果期很短,不管是干燥保存还是冰柜保存都不佳。
因此,聪明的先祖们便想到用杨梅泡酒。
用白酒浸泡杨梅,不仅可以保持杨梅不腐烂,还能把杨梅的鲜甜融入酒中,变成可以长时间储存的美酒。
程虎买了玻璃缸之后,又去买几十斤高度白酒。
之后再去给小猴子们买好吃的水果,鉴于小胖猴的愿望是要很多苹果,所以苹果的数量要比其他水果多。
现在的应季水果颇多,有李子、葡萄、砂糖梨、西瓜等。
橘子林里的西瓜已经开始采摘,所以西瓜没买,买了一些李子、葡萄、香蕉、砂糖梨,还有很多苹果。
水果也已经放到皮卡车上之后,就到了给小壮猴买哈士奇的环节了。
也不知道这个小家伙是脑子进水了还是中暑了,居然要求买一只哈士奇。
难道它不知道哈士奇是什么鬼嘛?
程虎本来是要拒绝的,但小壮猴一直在那叫,也只好答应。
家里的小猴子们采摘好杨梅之后,本想把装满杨梅果子的泡沫箱推到院子里的,但奈何它们力气不够,结果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也没能推动泡沫箱子,最终只能作罢。
它们把长长的透明雨布从树上解下,从箱子里抽出来,然后收纳整齐,放到储物间里。
又从储物间里拿出两个蛇皮袋,轻轻的覆盖在泡沫箱上,避免阳光直射在已经脱了枝干的杨梅果子。
忙好这些之后,就满心期待的坐在门廊上,等着去给它们买礼物的程虎回来。
小胖猴依旧在安吉拉月季的花荫下睡觉,尽管阳光穿过花的枝干,斑驳的照射在金灿灿圆滚滚的小身体上,可它还是懒得起身。
它知道程虎已经去镇上了,也知道程虎快回来了。可是,这不是还没回来嘛,等他回来了,再起身吧,反正那辆破车一旦进入院子,肯定会轰隆隆作响,然后将它从睡梦中惊醒。
这么想着,它又极为安心的闭上眼睛继续睡觉。
大黄躺在杨梅树的树冠底下,不管烈日如何努力挣扎,也始终没法将光线全部穿过密密麻麻的杨梅树叶子,只能洒落零零散散的几个光斑,或刚好打在它身上,或在旁边的青草地上轻轻跳跃。
鸡群分散在各地,有的在院子里觅食,有的则已经出了院子,在附近的荒地里活动。
尽管院子里有猴子,有老虎,还有鸡群,但在明媚的阳光下,一切都显得格外的静谧。
小猴子们耐心的等待,老虎安心的睡觉,鸡群悄悄的觅食,除了微风拂动植物叶片发出细碎的沙沙声响之外,也就剩下不知疲倦的知了在不停的鸣叫。
花儿开得那么好,微风也不干燥,虽然热浪依旧在涌动,但心是平静的,所以也就不觉得热了吧。
当然,小壮猴除外。
小金猴跟小胖猴都十分肯定,程虎一定不会食言,肯定会带着很多好吃的水果回来。
但小壮猴不敢确定程虎是否真的会带回来一只可爱的小狗狗。
它不安的坐在门廊上,伸长脖子看着院门口的方向,满心期待的等着皮卡车出现。
只要一想到自己即将成为一只狗的主人,以后可以威风八面的骑在狗狗背上的时候,它的心情无比澎湃。
也不知道等了多久,可能没有很久吧,但好像也有那么一会儿时间了。
打破静谧的轰隆隆声响总算从围墙外面传了进来。
小壮猴浑身一怔,直接从地板上站起来。
程虎回来了?
那哈士奇也会跟着回来吗?
它终于可以见到自己心心念念的威猛坐骑了吗?
小壮猴之所以很奇葩很出人意料的想要一只哈士奇,完全是因为它分不清狗的种类。
其实它想要的应该是一只斗牛犬,而不是哈士奇。
至于它为什么想要一只狗狗,这得从电视节目《阿笨与阿占》说起。
《阿笨与阿占》是一部写真的片集。
在这部片集当中可以看到身为动物的阿笨与阿占如何发挥本领,一猩一狗,结伴努力地完成人类社会中的各种行为。
比如送饭给爷爷、到游乐场玩耍、出外购买各式物品等等……
四岁的黑猩猩阿笨与两岁的牛头犬阿占是一对很要好的朋友,它们虽是极其可爱的动物,但却不甘心受人类的照顾,竟然想努力地融入人类的社会中!
小壮猴看到猩猩阿笨拥有一只狗狗阿占,便想着自己也可以拥有一只同样的狗狗。
只不过因为对狗狗的品种不了解,才误以为阿占是哈士奇。
不过,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只要能拥有一只很拉风的狗狗就行了。
管它是哈士奇还是斗牛犬呢。
等了一会儿,皮卡车总算进入院子,在门廊前方的水泥空地上停下。
车门刚被打开,小壮猴便瞪大了眼睛。
它居然真的看到了一只狗狗。
第358章 神坑
那是一只毛色灰白的狗狗。
看上去很软,很萌。
圆圆的大眼睛里充满了对这个世界的好奇。
程虎一手推开车门,一手抓着狗狗走下车子。
看到小壮猴那一脸吃屎的模样,便忍不住笑道:“小壮猴,你看,我把狗狗给你带回来了,是不是很感动?”
说罢,便将手中的狗狗轻轻一抛,直接朝小壮猴扔去。
小壮猴见状,来不及尖叫,立即举起双臂,抱住了朝自己砸来的狗狗。
可是,为什么这只狗狗不会动?
它挤了挤狗狗的身体,既没有看到狗狗做出任何动作,也没有听到狗狗有任何声音发出。
所以,这就是传说中的犬类吗?
你当我傻?
它一只手高高举起手中的狗狗,朝程虎咆哮道:“程虎,这不是我要的狗。”
程虎一边从车上搬下东西,一边笑道:“这就是你要的哈士奇啊。”
“不,这不是。”小壮猴叫道,“我要的是真的狗,会动的狗,不是这种毛茸茸的玩具狗。”
“额,那你怎么不早说?”程虎贼笑道,“你当时就说只要一只哈士奇嘛,也没说要真的哈士奇,而不是这种玩具哈士奇啊。”
“程虎,你这个人太无赖了。”
“是你自己没说清楚,怪我咯。”
“啊,我好像闻到了苹果的香味。”小胖猴猛的睁开眼睛,刺目的光线立即照入眼球,便赶紧扭开脸看向房子的方向。
在房子前边的空地上,墨绿色的皮卡车已经停在那里。
也就是说,程虎回来了,苹果回来了。
哈!它骨碌的翻转身体,完全没了肥胖所致的动作不便,像阵风似的跑向皮卡车。
“苹果呢,苹果呢。”
一边跑,一边嚷嚷叫向来是小胖猴的风格。比如有些时候会一边跑一边朝身后发怒的大公鸡喊道:别追我了,别追我了,别啄我屁股,别啄我屁股。
或者是朝追着要揍自己的哥哥们喊道:别打我,别打我。
它跑到皮卡车旁边,试图纵身一跃,直接跳到皮卡车的车厢上,奈何车厢太高,它肉呼呼的身体直接啪嗒一声撞击在车厢的护栏上。
那一声闷响,像极了十斤五花肉掉落地上的声音。
它落地之后,翻滚两下,捂着前额,哟哟叫道:“程虎,我的苹果呢?”
看向门廊的位置,大哥哥一脸嫌弃的看着自己,二哥哥一脸吃屎的看着它怀里抱着的毛绒玩具。
程虎浑身大汗的从屋子里走出来:“在车上呢,你急什么?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了,就算我买了很多水果回来,你也不能浪费,所以你早一秒看到苹果还是晚一会看到苹果有什么区别?”
“哎呀,你不要每次都罗里吧嗦的好不好?”小胖猴嫌弃脸说道,“既然是买给我的,那我是一天吃完,还是分十天吃完,那都是我的事情呀,为什么你总是要管这么宽呢?”
而且,人家都好久没吃苹果了。虽然西红柿也很好吃,但还是会很想念苹果的味道呀。
“不行。”程虎双手叉着腰,呼着热气说道,“你要是这样想的话,苹果我就不给你了。”
小胖猴撅着嘴巴,不满的说道:“我也就是随便说说而已。”
看到小胖猴满脸委屈的样子,程虎笑着摇摇头,走到车子旁边,从车厢上的泡沫箱子里拿出两个又红又大的苹果,递给小胖猴。
“给你,现在只能吃两个。”
小胖猴双目放光的看着程虎手中的两个苹果,一把夺过:“嗯,你放心好了,我现在就吃两个,等吃完这两个了,我再吃。”
然后,也不等程虎说教,便抓着两个大苹果跑开,直接奔入屋里,打开电视,坐在椅子上,一边看电视节目,一边享受这两个又大又圆的苹果。
小壮猴心里仍旧十分郁闷。
离开门廊上的热浪,回到客厅里,看着堆在地上的各色水果,心情才稍微好了一点。
唉,虽然被坑了,但是看在这些水果的份上,还是原谅程虎吧。
而且程虎忙里忙外的搬运车上的东西,身上的衣服都汗湿了,看起来真的十分辛苦。
仔细想想,身为小猴子的它们每天也就是喂喂鸡,打扫一下院子而已,这样就可以得到很多美味的食物。
而程虎却常常忙得四脚朝天,有些时候天黑了才能休息。
这样一对比,它被坑一事就显得微不足道了。
它快速调整情绪,跑出院子里跟着哥哥一起帮忙搬运车上的东西。
虽然它们体型小,但是搬运一些体型同样不大,且重量很轻的物件还是没问题的。
所有东西全都搬入屋子之后,小金猴跟小壮猴在程虎的授意下开始品尝堆在泡沫箱里的水果。
本着不浪费的原则,在面对一些陌生的水果时,两兄弟会共享一个水果,如果合口味就继续吃,如果不合口味的话,也就只是浪费了一个水果而已。
小龙猴对水果的兴趣不大,拿到自己的书本跟笔之后,只是随手拿起一个苹果,一边啃咬,一边看书写字。
程虎吃了午饭之后,则开始准备用杨梅泡酒。
根据百度说,杨梅泡酒得用上好的杨梅。
程虎看着自己的两筐杨梅,也不知道这样的杨梅算不算上好。
估计,这些杨梅的价值压根就不是普通杨梅可以相提并论的吧。
虽然大家都是杨梅,但有什么办法呢?人家生长在不寻常的地方,味道也是极其的不寻常。
普通的杨梅泡酒要用上好的杨梅跟冰糖还有白酒一起浸泡。
程虎没有准备冰糖,并不是忘了,而是觉得冰糖只能用来跟普通杨梅搭配,像家里这种顶级杨梅,自然是不需要冰糖来调味的。
他把杨梅从泡沫箱里倒出来,直接倒入一个很大的水盆里。
虽然百度说杨梅泡酒不宜洗涤,但说句实在话,杨梅长在树上,不知道挨过多少鸟屎虫粪。
而且先前的采摘,也是经过猴子们的小手,如果不洗一下的话,实在很难接受。
把杨梅全部倾倒出来之后,先把掺杂在杨梅里的树叶树枝之类的东西用手清理出来,然后再往盆里放水,双手轻轻搅动杨梅,让一些杂质浮在水面上。
第359章 废材
把细碎的杂质清理干净,换水再稍微浸泡一下便算是完成了杨梅的清洗工作。
杨梅被清洗好之后,再找来几个菜篮子,将杨梅分批装入菜篮子里铺开,最后就放到太阳底下进行暴晒。
让太阳直接暴晒杨梅,不仅可以蒸发因为清洗而沾染的多余水分,还能将一些肉眼看不见的细菌晒死,以此来达到消毒作用。
把杨梅全部放置到楼顶之后,程虎再回到一楼,开始清洗玻璃缸。
新买的玻璃缸看似干净,实际上脏的不行,也不知道是经过多少人的手才能流到他手里。
就跟新衣服一样,大部分人都觉得新买的衣服很干净,实际上比自己家里沾满泥土的衣服要脏不止十倍。
因为你永远不知道,那些布料在变成衣服之前会经历过什么,也不知道那些布料来自何处,更不知道它们变成衣服之后,又经历过什么。
所以,人们将衣服买回家之后,都要进行洗涤才能穿着。
器皿也是如此,只要跟食物沾边,就马虎不得。
程虎先用洗洁精将玻璃缸里里外外洗刷了一边,然后冲洗两次,直到没有洗洁精残留为止。
最后,还烧了一大锅开水,把开水灌入玻璃缸内进行消毒洗涤。
玻璃缸洗好后,也同样倒放在太阳底下,好让玻璃缸内部的水分流干。
把玻璃缸也放好后,就去菜园子里采摘今晚要吃的蔬菜,顺便给菜园子里的蔬菜拔了拔草。
等他忙活好这些,已经是黄昏临近。
回到院子里,把蔬菜放入厨房,又来到院子外部,走上鸡舍二楼,取了一些五谷杂粮,直接将这些鸡食从二楼的走廊上挥洒而下。
底下的鸡群见状便扑腾着翅膀从不远处回来,开始争着抢着吃晚饭。
看着这一幕,不仅回想起自己刚刚来到这里时的日子。
呵,那时候小猴子们还没有来,每天都是他给这些鸡群喂食以及清理鸡粪。
那日子虽然充实,但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现在小猴子们来了,喂鸡跟清理鸡粪的工作虽然不用他干了,他也清闲了一点,但内心却是充足的。
也许但凡是个人,都会害怕孤独吧。
双手支撑在围墙上,抬头仰望,刚好看到一轮暗色的月亮在天幕上恬静的发出微弱却又清幽的光。
而在西边,白天的最后仪式才刚开始。
此时的天空像是被小孩子泼过油漆一般,有不同的颜色在不同的地方蔓延着,且不是一成不变的,没一会就会出现新的色彩,就像只有五种颜料便可以调出各种深浅不一的颜色一样。
天空绚烂极了!
先是火红的,像一把燃烧的火焰,热烈而又欢快的燃起了半边天。
接着就是一种橘黄色,烘托出一片慈祥温暖的光,让人心头一暖。
但是,就算再怎么温暖,也会逐渐褪为一种黄色,在整个夕阳的四周围着,而圈中的颜色也很快变成了橘黄与红的结合一片橘红!
两者的相融十分和谐,在一片黄色光晕的包围里,放肆的渲染着大朵大朵的云彩。
头上的天空此刻也十分诙谐。天空东边是渐渐袭来的黑夜,而西边却是一片朦胧的夕阳,给人一种欢迎月亮到来的感觉。
山里的凉风经过山谷之后吹入村子,吹在身上,极为惬意。
下了鸡舍二楼,回到房子里,先上楼顶将杨梅跟玻璃缸搬回一楼厨房,然后才开始准备晚饭。
今天上街买了不少食材,所以制作晚饭所要花费的时间较长。
小猴子们已经很自觉的在享用属于它们的晚饭,可程虎还得自己动手才能吃到美味的食物。
由此可见,娶一个老婆真的很重要啊。
倒不是想着娶了老婆之后自己就可以坐享其成,而是娶了老婆之后,至少可以夫唱妇随,一起制作晚饭嘛。
那样一来,准备晚饭的时间至少要缩短一半。
而且,好像每天都只能用手机给食物鉴毒也是一件很孤独的事情。
一边胡思乱想,一边制作晚饭,将近一个小时之后,所有食物总算被端上了餐桌。
看着一桌子食物,想象一下对面坐着一个类似黄彩云那样漂亮又淑女的姑娘,然后桌子的两侧则坐着两个可爱的龙凤胎......
啧啧啧,那日子该有多甜美?
嗯,也许是因为整个村子里只有他一个人类,所以内心才会很自然而然的向往家庭生活吧。
一个完整的家庭,必然要有丈夫、妻子、以及孩子的角色。
可是,未来的老婆大人在哪个旮旯里都还不知道呢。
虽然一直把黄彩云当成暗恋对象,但实际上,人家压根就不知道他的存在。
唉,说来也惭愧,想当年老胡追程咏梅,那叫一个直爽利落,据说只用了一个礼拜的时间就追到程咏梅了。
只不过那时候老妈年纪尚小,还在念书,所以两人偷偷摸摸发展底下恋情长达几年,老胡也在禁欲的道路上摸爬滚打多年之后,总算等到程咏梅结束学业,然后就迫不及待的公开恋情,并且领证结婚。
然后,老胡才能摘掉单身狗的帽子,成为一个有夫之妇,并且在婚后第二年造人成功,生下一个叫程虎的兔崽子。
宠妻成魔的老胡对于儿子姓程一事,压根没有半点反对态度,真是给广大男同胞丢脸啊。
不过,也由此可以看到,一个男人一旦结了婚,就极有可能会失了血性,然后在女人的眼波里流连忘返,不知今夕是何夕。
虽然如此,但也不得不对老胡当年仅用了一个礼拜就追到程咏梅的壮举高呼666。
再看看自己,来这里也有一段时间了,在来的第一天就遇到了自己心仪的姑娘,结果到现在,人家姑娘都还不知道有他这个人存在。
这是有多废材?
其实,也不是没有想过要向楚留香学习,毕竟颜值摆在这里,实力也不容小觑,要想让几个妹子心甘情愿的帮他暖床还不是小事一桩?
可是啊,人总是喜欢犯贱,总觉得太容易得到的东西会显得不够珍贵美好。
所以才会对一些遥不可及的事情趋之若鹜,想要以此来证明自己的实力。
第360章 执拗
【谢谢狗子大佬的万赏。好久没收到你的打赏了,你说,你是不是在外面有包子了。】
不过好在黄彩云也不是什么遥不可及的事物。
只是一个还没正式认识的妹子而已,相信将来一旦正式认识彼此之后,她一定会被我的帅气外表与超然天成的气质迷得七荤八素。
嗯,一定是这样没错。
晚饭之后,把杨梅分别倒入几个玻璃缸内,然后再将高度白酒倒入玻璃缸内浸泡杨梅。
杨梅在玻璃缸内的高度大约为玻璃缸总高度的五分之一,但白酒的高度则足足达到了五分之四。
即使如此,程虎仍旧觉得杨梅多了,白酒少了。
毕竟,这杨梅不是普通杨梅啊。
把几个玻璃缸全部装好杨梅酒之后,新鲜的杨梅还剩下两三斤左右。可以放入冰箱里保鲜,留着之后慢慢吃。
忙完这些,再去洗澡换衣服。
晚饭面对着美食的时候,会想一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大概是因为有这么一句话吧饱暖思+银+玉!
但是,等他躺在床上,透过楼顶的天窗,看着满天繁星的时候,想的却又不是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
刚刚在浸泡杨梅酒的时候他就在想,山里长出来的鸡枞菌不是普通鸡枞菌,而是味道要比普通鸡枞菌更加美味的黄金鸡枞菌。
山里茶树林长出来的茶叶也不是普通茶叶,而是可以制作出黄金油茶的茶叶。
甚至是,就连后院扦插的杨梅树所长出来的杨梅果子也不是普通杨梅果子,而是味道奇异,且能将内心深处的感动牵引出来的神奇果子。
这说明什么?
这也许说明,神奇的并不是鸡枞菌,也不是茶树,更不是杨梅树,而是孕育着这些植物的这片土地。
这片土地估计具有某种神奇的力量,可以让生长在这片土地之上的原生植物得到类似于动物一样的进化。
动物进化之后是更聪明,植物进化之后,则是更好吃。
好像是这么个道理没错。
当然,外来植物也可以得到进化,但所需的时间极其漫长,大约需要二十年以上的时间才能成为本地植物,然后跟随山林里的原生植物一起进化口感。
就比如程虎之前种在院子里的外来花卉,目前只能缓慢加速它们的生长速度,以免它们因为虚不受补而死。
但估计二十年之后,便可以肆意加速,且不会造成植物死亡。
这一切虽然都只是程虎自己的猜测,但也不无道理。
而如果真相就跟他想的一样,那么,种一些外来的水果虽然可以增加水果的多样性,但肯定不如种植山林里的原生野果好。
毕竟外来的水果可以在市面上购买得到,但如果他种植一些山林里的原生野果,那么,得到的肯定就不是普通野果,而是类似于杨梅果子那样,味道奇异,且有特殊功效的野果。
那样的野果价值几何无需言明,定然是无比珍贵。
说人话就是比普通水果更值钱,值好多钱。
只不过,要种植山里的原生野果就必须先补充力量。
因为现在的山林大部分还处于枯萎状态,即使找到了野果的原树,也至少要把野果原树复苏了才能进行折枝扦插。
而现在林振凯的铜钱还没有寄到,所以也就只能先把外来的水果树苗先种了。
种植外来的水果树苗也有一定的好处。
既可以增加水果的多样性,也相当于是给后人留下一笔可观的财富。
试想一下,二十几年之后,村子里的外来果树变成本地果树之后,那得多牛逼?
先不说一个苹果卖十万八万,就是一个苹果卖百八十块,也是不得了的事情。
哈哈,到那时候,称霸地球就不是梦了。
但是,这种事情想想就好了,毕竟‘树大招风风撼树,人为名高名丧人’。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不是没有道理的,除非能到达一定的高度。
那个高度必须是凡夫俗子不可触及的高度,这样才能稳保平安。否则的话,你永远不知道自己会在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倒下。
太多太多的例子证明,人要想直上云霄不可能一蹴即就,必须稳扎稳打,不然的话,飞得有多高,就该摔得有多碎。
程虎也正是深知这些道理,才没有向小说里的男主角学习,得到金手指之后就一个劲的瑟,有什么好东西都不断的拿去换钱。
毕竟,现实不是小说,却往往要比小说残酷千倍百倍。
有时候低调不仅仅是一种优秀的品德,更是保命的必要条件。
当然,这里所指的低调是指做人低调。做事情,该高调的时候,还是要高调。
但是,做人低调并不是说一定要逆来顺受。
该反抗的时候,也要反抗。
张一江作为一个事业有成的中年男子,应该很清楚这个道理。
但是,他显然走错了一步。
因为太过于执着大世界酒店,所以他才会处处受限于朱文行。
如果他早些放手,也许现在的他会有更大的成就吧。
可是,有些时候人一旦跟某件事情执拗上了,脑子就会转不过弯来。
很多人将这种执拗称之为执着。
朱文行三番五次的提醒过他,该放手了,但他始终没放手。
就连程大牛的侄子程虎也不止一次跟他说过,不必执着于大世界酒店,如果有心怀念程大牛,放在心里怀念就好。
但是,他谁的话都没听,还是默默的坚守在大世界酒店。
此刻从楼上办公室往下看,可以看到阳光明媚的停车场里空荡荡一片,几乎没有看到顾客的车子。
这种情况从黄金鸡枞菌的浪潮过后开始,一直持续到现在。
每一天,不管是客房部还是餐饮部,或者是楼上的健身房和娱乐会所,几乎都没有什么客人。
即使有,也都只是一些初访金钟县的生面孔。
这些人第一次来金钟县,对于大世界酒店的内部环境不了解,所以才会被大世界酒店的外表欺骗,糊里糊涂的走了进来。
“张总,客房部又有客人要求退房了。”
小王推门走了进来,神情看起来并不着急,而是有些习以为常的样子。
“这种事情就不要跟我说了。”张一江身为总经理,实在不想去理会这种小事。
第361章 你知道我是谁吗
毕竟客房部有大堂经理,处理这些小事情是一个大堂经理的必备技能。
如果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都要跟他汇报,让他进行处理的话,他至少得折寿二十年。
“可是,朱经理跟客人吵起来了。”
说到这里,助理小王依旧没有难色,反而有些好笑的样子。
看到他这模样,张一江这才从窗边走回来,在沙发上坐下:“这有什么好笑的?”
“当然好笑了。那个朱大常总是仗着自己是朱总的亲戚,常常调戏客房部的妹子们。”
“这种事情一个巴掌拍不响。”虽然张一江也不喜欢朱大常,但他实在是拿朱大常没有办法。
朱大常原本是个厨子,是朱文行的太爷爷的堂兄弟的孙子的孙子。
虽然朱大常跟朱文行已经不算近亲,但奈何人家姓朱,你张一江不姓朱呢。
而且按辈分来算,朱文行的孙子朱大牛还得叫朱大常做叔叔呢。
就是这么一层关系,让张一江在管理客房部的时候常常施展不了拳脚,所以对于客房部的事情他一般情况下很少过问。
相比起客房部各种亲戚进入管理层的局面,酒楼的底子显然要干净许多。
客房部只有在大堂的时候直面客人,到了房间,基本上不需要再提供其他服务。
偶尔客人呼叫总务,一般也只是拿些小东西,或者是换床单一类的物件,这些事情由客房服务去做就行了,管理员很少需要出面。
总而言之,客房部的管理层是美差。
相比起客房部的经理,餐饮部的经理显然要辛苦很多。
不仅要随时随地的留在楼面直接面对客人,偶尔服务员忙不过来,客人叫到的时候还得迎上去充当临时服务员。
菜咸了淡了,饭少了多了,都要楼面经理上前处理。
餐饮部从早饭到宵夜,一天要换好几拨客人,而住房部基本上一天一拨客人,哪个更容易伺候,显而易见。
但正因为餐饮部的工作比较辛苦,所以才没有被那些姓朱的亲戚染指。
这也是张一江比较喜欢呆在餐饮部的原因之一。
“那你要不要过去看看?”小王问道。
张一江摇了摇头:“我过去干什么?”
“看笑话呀。”小王幸灾乐祸的说道,“刚刚我来的时候,他们就吵得特别厉害,我估计这会儿已经打起来了,你现在过去的话,说不定可以看到猪大肠被撂倒在地的情景呢。”
“打起来?”张一江皱起眉头,“吵得这么厉害?”
“可不是嘛,猪大肠总是自以为牛逼,所以不把任何人看在眼里,结果这次遇到一个狠角色,哈哈,如果打起来的话,猪大肠肯定会被打得七荤八素。”
“你怎么不早说?”张一江急忙从沙发上站起身,朝外走去。
小王跟在后面,笑嘻嘻的说道:“你也没问呀,而且,你不是不喜欢那个猪大肠吗?”
“不喜欢是一回事,可一旦他们打起来,肯定会破坏咱们酒店的声誉,这又是另外一回事。”
“难道要打起来才破坏声誉吗?咱们酒店还有什么鬼声誉啊。”小王跟在张一江身后嘟哝道。
张一江忽然停下脚步,小王差点撞他宽大的后背上。
张一江缓缓转身,一脸正色的看着小王:“记住,既然咱们拿了酒店的工资,就必须把酒店的利益摆在第一位。”
小王点点头。
张一江转身,继续朝前走去。
到了一楼的酒店大堂,还没走出电梯,就听到一阵喧哗。
“你知道我是谁吗?”猪大肠的声音,很油腻,而且总是带着一股臭味,跟猪大肠一样。
“我告诉你,我是朱文行的侄子,你最好给我放尊重点。”猪大肠又道。
唉!张一江暗暗叹了一口气。
做人应该低调一点,不管你是谁的亲戚。
在这一点上,猪大肠显然远远不及程虎。
程虎可是英雄程大牛的亲侄子,但你有看到他到处炫耀说自己是程大牛的侄子吗?
程大牛的名字,就是放到某些大佬面前,那也得让人感叹一番。
何况你还只是一个商人的侄子,这有什么好炫耀的?
出了西阳省,有几个人知道你叔叔朱文行?
“啊!”
刚刚看到收银台前面的人影,便听到猪大肠尖叫一声,然后瞬间向后仰去。紧接着,便嘭的一声,倒在地上。
“你敢打我?你tm想死是不是?”猪大肠捂着刚刚被砸了一拳的脸,从地上爬起来,挥舞着双爪,扑向前面的男子。
张一江一愣,准备冲过去拉住猪大肠。
但是,酒店大堂的面积好歹有几百平米,所以还没等他冲过去,就又听到嘭的一声,猪大肠这次直接被那男子一脚踹出好远。
张一江愣在半道上,小王也愣在他身后。
这一脚的力道实在太猛了。
猪大肠体重将近两百斤,可那男子竟然一脚就把猪大肠踹出将近四五米的距离。
这是什么情况?
黄飞鸿附身了?
猪大肠捂着肚子,一边呦呦叫疼,一边爬起身。
站直身体之后,他一手捂着肚子,一手指着前面的男子骂道:“我告诉你,你特么死定了。”
然后,便朝门口的保安叫道:“你们还愣着干什么?还不给我收拾他?”
几个保安彼此看了看,依旧笔直的站在门口,没有要过来帮忙的意思。
虽然猪大肠是朱总的亲戚,讨好他可能会对自己的前途有些帮助,但是,此刻的保安们却不这么想。
他们就想看到猪大肠被教训的样子。
大家都是普通人家出身,吃过不少苦,也受过不少欺负。但从来没有遇到过类似猪大肠这种欺负人不需要理由的混蛋。
撩妹子失败了,就骂人出气。
赌钱输了,就随意克扣他们的工资。
这种王八蛋,被打残废才好。
因为自己有个有钱的亲戚,就觉得自己高人一等的嘴脸实在是让人感到恶心。
有本事,你别靠亲戚,自己从零开始,变成有钱人啊。
说到底,保安们也不过是输在起跑线上而已,如果大家都在同一条起跑线上,这个猪大肠就是开个摩托车都未必能追上他们。
第362章 故人重逢(为狗子大佬加更)
【感谢狗子大佬和月半书友的打赏。】
他们几个人虽然只是小保安,但在这之前,他们都只是庄稼人。
后来因为田地整合出租,没地方种庄稼了,才到县城里找工作。
保安的工作虽然看起来不如那些坐办公室里的人体面,但在庄稼人眼里,只要不是坑蒙拐骗的工作,就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即使是个农民,只要勤于自己的工作,也应当被一视同仁得到尊重。
所以,干了保安这份工作之后,大家都很认真,也很努力,并且将庄稼人吃苦耐劳的韧性发挥到了极致。
不管狂风暴雨还是烈日如火,谁也没有抱怨过一句。
他们的努力被总经理看在眼里,短短一年时间里,就加了五次工资。从一开始的两千五加到了现在的三千五。
三千五百块钱对于有钱人来说,也许就是一顿饭的钱,但在金钟县这样一个小地方,相比其他工作岗位的报酬,还算是挺高的。
其他的服务员也好,卖衣服的小姑娘也罢,工资基本上只有两千五左右。
所以,如果不是看在总经理的面上,他们早就走人了,才不会在这里忍受猪大肠的欺负。
当然,几个人也想过暗地里揍猪大肠一顿,但是,那种卑鄙的行为显然不符合庄稼人的气质。
反正,你爱哔哔就哔哔吧,但如果你敢动手的话......
所以,现在看到猪大肠被一个陌生男子打倒,几个保安并没有心生同情。
保安队长说道:“朱经理,总经理说过,顾客就是上帝,我们只是保安,不敢打上帝呀。”
站在张一江身后的小王闻言偷偷笑了一声。
猪大肠被气得面红耳赤,暗暗发誓,不把这几个混蛋给开除了,他就不姓朱。
张一江一边走过去,一边问道:“怎么回事?”
众人这才扭头看向大堂的另一侧。
张一江一脸平静的走来,俊朗的脸上既没有怒色,也没有急色,而是平静得如同一面镜子似的。
猪大肠看到张一江,立马呦呦叫得更厉害,一边捂着肚子,一边满脸痛苦的说道:“张总,你要给我做主啊,这个王八蛋动手打人。”
他指着前面的男子。
张一江瞥了他一眼,朝男子走去。
猪大肠心中暗喜,只要有张一江在,就没有人敢欺负他。张一江待会儿肯定会让保安把这个混蛋揍一顿。
“好久不见啊,老张。”男子笑意盈盈的转身,看向张一江。
张一江立时顿住脚步,惊诧的瞪大眼睛看着男子。
“哈,老王,你这些年死哪去了?”张一江一脸喜色的张开双臂,朝男子抱去。
两个大男人简单的拥抱了一下,便松开双臂,拉开距离。
张一江上下打量一番男子,很是惊奇的说道:“这么多年没见,你居然看起来还这么年轻。”
“你也一样啊。”男子笑道。
张一江摇头感慨道:“不,老王,你还是老了。”
虽然一眼看上去仍旧是青壮年一个,但在眉目之间,岁月的痕迹已经呼之欲出,藏也藏不住。
上一次见面,大约是在二十多年前吧。
“天天在工地里风吹日晒的,当然老了。”王源声笑道,“其实我也没去哪儿,就在乡下的采石场里。”
“你没离开金钟县?”张一江再次诧异。
二十多年前,程大牛去世之后,王源声便跟着消声灭迹,连工资都没结就走了。
本以为他已经离开金钟县,没想到竟然只是躲在乡下而已?
“对啊。”王源声感慨道,“没离开,就是在乡下。”
“那你怎么不来找我?”
“来过。”王源声垂下脑袋,深深吸了一口气,又吐出去,“来过好几次,每次都到停车场入口那里了。”
“那为什么不进来?”
面对张一江的问话,王源声仰起脑袋,看了看大堂的天花板,苦笑道:“物是人非,怕触景伤情。”
岁月不再,故人不在,回到这里,恐怕只会勾起更多的回忆,让人猝不及防的难过伤感吧。
那时候,王源声是酒楼的采购部部长,要比张一江先认识程大牛。
所以,对于程大牛的感情,他只会比张一江多,不会比张一江少。
可是,二十几年前,程大牛还没死的时候,发生了一场误会。
当时林玉差点被害,程大牛为了保护大家,说了一些很过分的话,类似于要割袍断义的感觉。
当时只觉得他无情无义,却不知道,他那么做,只不过是为了让身边的人免遭他人伤害而已。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当时有不少人惦记着程大牛的力量,可他们没法对程大牛下手,便对他身边的人下手。
为了保护身边的人,程大牛只好狠下心,跟所有人都断绝了往来。
后来,直到电视里传来他死亡的消息,一切误会才烟消云散。
可那个时候,程大牛已经不在这个世界上了。所以,王源声连一声对不起都没有机会说出口。
直到前些日子,遇到了程大牛的侄子,王源声才慢慢走出阴影,再次来到这里。
原本以为这里的一切装潢都已经发生了改变,却没想到,一切都还是二十几年前的样子。
尽管样貌没变,但给人的感觉已经变了。
不是不敢面对这一切,而是害怕面对之后,会陷入旋涡无法自拔,在自责与自愧中抑郁度日。
如果是孑然一身,也就不管这些了。
但家里有老婆孩子,采石场还有几十口人,也就是几十个家庭依仗着他。
如果他终有一日抑郁而终的话,后果真是不堪设想。
只要一想到所有重担都会压在老婆肩上,他便不敢再想。
所以,偶尔逃避一次也是可以理解的。
他比张一江精明。
虽然这一次逃避长达二十余年。但正是因为在乎,才会逃避那么长的时间。
如果只是普普通通的朋友,估计用个两三年的时间便可以遗忘与释怀。
但因为那人是程大牛,所以尽管二十多年已经过去,世人皆已忘记程大牛,他却没有忘。
甚至是,自责愧疚的种子始终在心里沉淀着。如今终于沉淀到最底部,触及了血肉,开始在他的躯体里生根发芽,并且即将开出一树灿烂的鲜花。
程虎那小子,便是这一切的催化剂吧。
如今重新出现在这里,感受着物是人非的一切,王源声心头的沉重估计除了张一江,没人能理解。
第363章 不吃素的拳头
物是人非,怕触景伤情。
张一江每天都在这样的日子里度过,所以他能理解王源声的意思。
他拍了拍王源声的肩膀,安慰笑道:“没事,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王源声点了点头,再次观望大堂里的一切。
一切都还是原来的样子。
正因为是这样,这里显得格外陈旧。
二十几年了,这里居然还没有改头换面,难怪生意这么差劲。
刚刚进入楼上的客房部,在长长的走廊里行走的时候,真有一种误入恐怖片的感觉。
更不用说房间里的设施是何等的陈旧与落伍。
“哦,对了,是你要退房吗?”张一江这才想起这事来。
王源声点了点头,又极为不好意思的笑说道:“对,是我要退房,如果是我自己住的话,我就不退了,但老婆孩子都来,还有我老丈人他们。这样的环境,我怕吓到老人跟孩子。”
这么说好像有点过分,但很真实。
张一江毫不见外的点头认可:“我能理解。要不这样吧,你们住到总统套房去。那里光线好,各种施舍也都保持得很好。”
“总统套房?”猪大肠算是看明白了,这个打人的王八蛋跟张一江是老朋友。
但就算是老朋友,你也不能徇私吧。
总统套房那是什么规格?虽然咱们这儿是鸟不拉屎的小县城,但总统套房的价格还是高达两千左右。
他左看右看上看下看,怎么看也看不出这个打人的王八蛋像是住得起总统套房的人。
瞧他那土里土气的样子,一看就知道不是什么土豪。
“总统套房一个晚上要2188元呢.”猪大肠脸带嘲讽的提醒道。
张一江回头瞄了他一眼,继续朝王源声说道:“今天我请客了。待会儿把东西放到房间之后,再去酒楼吃饭吧,我请客。”
王源声笑道:“张总,听说你现在已经是酒店的小股东了。”
张一江摆摆手:“别说这个,这不值得炫耀。”
“张总,你要签单吗?”猪大肠再次‘提醒’道,“虽然你是总经理,但每个月的签单数额都是有限的。你确定要浪费这样的人身上?”
这样的人,很明显是贬义词。
王源声扭头看着猪大肠,一脸的‘温柔’之色:“我是什么样的人?”
虽然自己确实不是什么大老板,只是一个小小采石场的小老板而已,但他这人平生最讨厌的就是这种这种自视甚高的人。
不管他有本事没本事,却总喜欢把别人看得低人一等,这种人是最讨厌的。
“你是什么样的人,难道你自己不清楚吗?”猪大肠一脸鄙夷的扫了王源声一眼。
虽说这人长得人五人六的,穿着也较为整齐,但在他猪大肠面前,都只是不起眼的小人物而已。只有像他叔叔朱文行那样的人物才能入得了他的眼。
所以,即使是张一江,他也没有放在眼里。
“确实不清楚,麻烦你解释一下。”王源声垂着头,盯着猪大肠圆润如柱的双腿,心中不禁觉得好笑。
堂堂的大世界酒店,如今竟然沦落到要这样的人来当大堂经理。
也不知道是张一江老了,看人的眼光不行了,还是张一江老了,没有实权了。
“哼,需要解释吗?”猪大肠嗤笑道,“就你这种货色,还需要我解释什么?我特么在这里干了这么多年,还从来没有遇到过像你这么无理取闹的客人。”
看到张一江阴着脸,猪大肠仍然没有要收敛态度的意思,一边指手画脚,一边吐着唾沫星子:“对设施不满意都能成为退房的理由,照你这么说,你新婚之夜发现你老婆不是处+女,你特么是不是还要离婚?”
啪嗒,又是一声闷响。
这次猪大肠直接侧身飞出几米远,在他啪嗒落地的那一瞬间,还有两颗暗黄色的牙齿带着血沫叮叮当当的掉落在大理石地板上。
落地之后,牙齿弹起,发出一串多多多的声音。
猪大肠捂着嘴巴,看着那个王八蛋还没有收回去的拳头,侧身趴在地上,嗷嗷叫道:“你死定了,我告诉你,我今天要跟你拼了。”
但是,拿什么跟人家拼?
打又打不过人家。
他把目光落在张一江身上:“张总,这王八蛋在咱们的地盘公然打人,你要袖手旁观吗?”
旁边的几个收银员一边掩嘴偷笑,一边悄悄拿出手机,准备把猪大肠的落魄模样拍下来。
“好了。”张一江冷眼看着猪大肠,“虽然你是朱总的亲戚,但是,身为服务业的工作人员,顾客就是上帝,顾客在合理的范围内提出的一切要求我们都应该遵从,而不是斯歇底里,像个流氓那样行事。你自己去医院吧,医药费酒店会给你报销。”
猪大肠脸色发青的看着张一江。
这混蛋竟然不站在他那边?还反过来教训他?难道他不知道我是朱文行的侄子?难道他不知道我姓朱吗?
这个混蛋,迟早有一天,我得把他踢走,取而代之,到时候让他跪下来求我。
但现在,人家的职位确实比他高,而且门口那些保安也都只听他的,所以,作为一个智商在线的大男人,是不可能在这种吃亏不讨好的情况下跟总经理对着干。
尽管站起身独自离去会很没有面子,可没办法,他必须尽快离去。
因为,真的很疼。
捡起地上的两颗牙齿,猪大肠满怀愤恨的离去。
看着他丰满的背部消失在太阳底下,几个保安都觉得格外解气。
这王八蛋平日仗着自己姓朱,没少欺负他们,今天,这王八蛋被人狠狠教训了一把,他们积压心中已久的怨气总算是消了一些。
张一江拍着王源声的肩膀笑道:“哎呀,没想到这么多年没见,你的身手竟然变得这么厉害了。”
“哪里,不值得一提。”王源声颇显惆怅的说道,“当年林玉那事让我很自责,所以当时我就决定,可以穷,可以落魄,当绝对不可以受人欺负,谁敢欺负我,我就请他吃拳头。”
张一江欣慰的点点头:“谢谢你,林玉也一直都十分念叨你,说你当年就像个哥哥一样照顾她,后来你杳无音信之后,她还一直十分想念你。”
第364章 富豪榜
说到林玉,两人又很自然而然的想起了那段青葱岁月。
光阴荏苒,世事如梦。再回首,青葱岁月恍如昨日。再聚首,人至中年已不惑。抬眼望,路漫漫依然在求索......
都沉默了一会儿,王源声才问道:“林玉好吗?”
“很好。”张一江笑道,“待会儿一起吃饭吧,我把她叫来。”
王源声摆摆手:“今天不方便,还是等下次吧,今天我老丈人生日,一家人聚聚。”
张一江点头:“那行,那你先去把东西放好吧。我就在办公室里,如果有什么需要的话,就打我电话。”
拿出一张名片,递给王源声。
王源声接过,看着熟悉的名字,熟悉的号码,笑道:“都这么久了,你号码还是没变。”
“这不是怕你们找不到我嘛。”
心中涌起一股暖流,抬眼看着张一江:“你认识程虎吗?”
张一江愣了一下,惊喜的问道:“怎么,你见过程虎了?”
看他这反应,便可以得出结论,他一定是认识程虎的。
王源声点头道:“见过了,很偶然的机会下见到他,后来一起吃过一次饭。”
程虎建造村庙水坝的时候,在镇上遇到了王源声,便和他一起吃了个简单的快餐。
“那真是太好了。”张一江满脸欣喜的说道,“这样一来,有时间的话,咱们都可以聚一聚。”
“嗯,对。”王源声点头,“那小子还挺好玩的。”
“哈,他可不是什么小子,他本事大着呢。”张一江笑道,“我们酒店之前售出的黄金鸡枞菌,就是出自他的手。”
“原来是这样。看来,他很有可能会成为第二个大牛。”
“嘘。”张一江压低声音说道,“这些事情还是不要张扬出去比较好。程虎比较单纯,我怕会有人对他不利。”
王源声点了点头,却暗暗握紧拳头。
如果有人要想对程虎不利的话,那首先,应该要过了他这一关。
这拳头可不是吃素的。
当年没能跟大牛一起并肩作战,以至于后来生死两隔都未能再见一面,未能说一句对不起。
如今,既然老天爷把大牛的后人送到他身边来了,那么不管发生什么事情,也绝对要站在程虎这边。
就算要与天下人为敌,只要是程虎不愿意去做的事,就算是拼了命,也会阻止别人逼迫他。
“你放心。”王源声神情严肃的说道,“我都懂。我不会跟任何人透露程虎的事情,包括老婆孩子。”
张一江欣慰的笑了笑:“接下来,你要去哪里?如果不忙的话,到我办公室去喝杯茶吧。”
王源声看了看手表,说道:“恐怕不行,我老婆他们都在外面的西餐厅等着我呢,我得先过去跟他们汇合。”
“那行吧。”张一江说道,“我让前台帮你把总统套房开好,然后你先把东西放上去,再去跟他们集合。今晚上到酒楼吃饭吧,我请客。”
王源声点点头:“行,那我就不跟你客气了。”
“嗨,跟我没必要客气。”
接下来,张一江吩咐前台开了总统套房,然后又亲自送王源声到房间去。
期间王源声询问张一江,为什么这么多年过去了,这里竟然还没有重新装潢。
面对这样的问题,张一江也不知道怎么解释。
回到办公室里,他就这个问题仔细思考了一番,决定再次给朱文行打电话。
虽然朱文行一直不同意重新装修酒店,但是,他还是想再次争取一下。
刚刚跟王源声的相遇,让他重新燃起了要救活大世界酒店的信念。
既然连失去联系长达二十多年的故人都能重新相遇,那还有什么事情是不可能的?
也许朱文行听到这个消息,也会很高兴吧。
拨通电话之后,张一江的心情有些忐忑。
他在心中暗暗祈祷,希望朱总今天心情很好,会欣然同意他的方案。
但是,电话没被接通。
也许朱总是一早就猜到他打电话的用意了,才没有接电话吧。
厚着脸皮再打一次。
嘟嘟声响了许久,对面总算传来了朱文行的声音:“小张啊,怎么了?”
“朱总,没打扰你吧。”张一江尽量让自己的语气轻松一些。
“没有,在喝茶,什么事?”
“刚刚我遇到王源声了。”张一江用兴奋又惊喜的语气说道。
朱文行在另一头却皱起眉头,想了片刻,才问道:“王源声是谁?”
“就是,就是当初跟大牛很要好的那个采购部部长,您不记得了吗?”
“跟大牛很要好?那应该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不记得了。”朱文行淡淡的说道。
张一江依旧保持着笑意:“真是没想到,他都失踪二十多年了,今天竟然又遇上了。”
“哦,然后呢?”
是啊,然后呢?
然后难道要跟朱文行把事情的经过事无巨细的描述一遍吗?
然后难道要把王源声打了他侄子的事情说出来嘛?
他说道:“是这样,朱总,其实我打电话给你,主要还是想跟你说说重新装修酒店的事情。”
“这个问题我们好像已经讨论过很多次了。”朱文行尽量耐着性子,说道,“而且,每一次,我的态度都很坚决,现在,我们还需要重新讨论吗?”
“是的。”张一江并没有被朱文行冷冷的声音吓退,他继续说道,“您想啊,大世界酒店是您的产业,如果咱们能让大世界酒店重新回到二十几年前的辉煌的话,那您的收益可想而知。”
“一个小县城的破酒店,就算再怎么辉煌,也就那样,难道你跟程虎一样天真?以为靠一个酒店,就可以拉动整个县城的经济?就可以让外地人云涌而来?小张,你这把年纪了,应该不会这么幼稚吧。”
“那个,我不是这个意思。”张一江说道,“虽然咱们县城只是一个小县城,但有钱人还是很多的。还有咱们县城这几年在大力发展旅游业,我相信以后会有越来越多的外地人进入咱们县城。”
“那又怎样?难道凭着一家小酒店,我就可以成为全国知名的富豪?我就可以上榜富豪榜?你的目光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短小了?”
第365章 表面单纯
说到底,一切都钱的问题。
也许大世界酒店只有源源不断的为朱文行创造比文行大饭店还大的收益,他才有可能决定重修大世界酒店,并将重心放在金钟县。
但是,这是不可能存在的事情。
世界上的土豪虽然千千万,但并非每一个人都有闲情逸致穿越几千公里来到金钟县这样一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就为了品尝一下黄金鸡枞菌的美味。
虽然金钟县的高铁已经通达,但要多次换乘高铁才能从其他大城市来到这里的话,付出的不仅仅是时间和金钱,有时候还要付出大量的精力和精神。
就算黄金鸡枞菌一类的美食好吃到怀疑人生,估计也没有多少土豪愿意不辞辛苦不远万里而来吧。
所以,要朱文行放弃一片大森林,把重心放在大世界酒店这棵歪脖树上,那无异于要一个花心大萝卜去出家当和尚,从此青灯古佛相伴。
“可是。”张一江仍在努力的劝说道,“只要有程虎的帮助,我相信大世界酒店的生意肯定会赶超二十年前。”
程虎的帮助?
听到这句话,朱文行在电话那头轻轻的笑了两声:“小张,你年纪已经不小了,怎么思想还这么单纯?你以为程虎是程大牛吗?”
“怎么?”张一江愣了一下,眉头皱起,“就算程虎不是大牛,那又怎样?”
“程虎那小子表面看起来人畜无害一脸单纯的样子,实际上很有自己的想法。他想做的事情,你没法阻止他,他不想做的事情,你也别想逼他。”朱文行回想起之前的事情,不由得有些担忧。
如果自己无法与程虎这样的人物成为盟友的话,将来肯定会成为劲敌。
试想一下,如果程虎将来出手的东西落在其他饭店,那就没他文行大饭店什么事情了。
“朱总,小虎是个很好的人。”
“我知道他是个很好的人,但是,在生意场上,从来只论英雄,不论好坏。”朱文行顿了一下,接着道,“程虎这人的心思很难捉摸,你看他好像什么都不懂的样子,可他什么都懂。而且,他这人一旦决定做什么事情,就算十头牛都拉不回。”
之前鸡枞菌的事情就很好的说明了这一点。
不管他如何劝说,程虎就是一意孤行,在巨大的诱惑面前,仍然不肯把黄金鸡枞菌卖给文行大饭店。
这种不为诱惑所动的人,最为可怕。
因为他很有可能就是那种有钱也拿不下的人物。
这个时候,就只能给他施加其他压力。
可朱文行也不是个不择手段的坏蛋,虽然他与程虎的观点不同,但说到底还是一个光明磊落的人,还不至于奸诈到要动用权势去压迫程虎。
更不会学电视里的坏蛋,用尽一切手段去对付程虎。
如果将来真的成为对立方,他也只会光明磊落的与程虎一较高低,绝不会做些卑鄙之事。
因此,他不愿意重振大世界酒店,不仅仅是因为在大世界酒店身上看不到前途,更是因为他很清楚自己没法掌控程虎。
虽然程虎目前愿意把手里的好东西交给大世界酒店代理销售,但是,将来的事情,谁也说不清楚。
在程虎那看似单纯的表面之下,定然隐藏着一颗强大的野心。
能力有多大,野心就有多大,这一点毋庸置疑。
所以,有着丰富人生阅历的朱文行还不会傻到把希望寄托在某一个人身上。
鸟儿的翅膀硬了,总是要自己飞的。
“好了。”朱文行说道,“以后别再跟我提这事了,反正这事没得商量。大世界酒店已经没有任何重新装修的价值了。”
“而且,那房子的构造也已经不适合再重新装修。放手吧。”朱文行语重心长的说道。
张一江愣了愣神,想继续劝说,却知道自己无力回天,便只好将话题转移。
“朱总,刚刚王源声跟猪大肠打了一架。”张一江汇报道。
“打了一架?”朱文行皱起眉头,“谁赢了?”
“王源声毫发无伤,猪大肠被打掉两颗牙齿。”张一江有些不安的说出这些话。
朱文行这个人比较好面子,老家的各种奇葩亲戚找上门来,不管有没有血缘关系,但凡是有点儿沾亲的,他都从来不会拒绝。
他也从来都不管那些人是否真有能力胜任那些职位,即使是像猪大肠那样的人物,他也不在乎。
总之只要是亲戚找上门来,他都一律不会拒绝。
所以张一江有些担心,待会儿猪大肠要是跟朱总告状的话,不仅自己会被牵连,可能那自视甚高的猪大肠还会纠结一些小混混去给王源声找麻烦。
所以为了安全起见,他先把这件事情说出来,这样可以避免猪大肠夸大事实。
“打掉了两颗牙齿?”朱文行依旧皱着眉头,语气果然有些不悦,“怎么回事?一个堂堂的大堂经理,怎么就能让人打掉两颗牙齿?那些保安是养着好看的吗?”
猪大肠好几次给他打电话,说张一江在酒店里搞帮派。酒店的保安,服务员,甚至是后厨的厨师,几乎都唯他是从,却对大部分的朱姓管理员不屑一顾。
以前不相信,现在看来,这事十有**是真的,不然的话,酒店的保安也不会放任一个外人殴打大堂经理。
更何况这个大堂经理还姓朱。
心里虽然有些不舒服,但对方毕竟是张一江,所以朱文行也没有说什么,只是责问了保安。
张一江解释道:“当时确实是朱经理有错在先,所以才挨了打,保安们怕得罪仅有的客人,所以才没有上前帮忙。”
呵,是吗?怕是因为没有你张一江开口,所以他们才没有上前帮忙吧。
“既然这样,那就每人罚款两百块钱好了。”朱文行说道,“保安部所有保安,全都罚款两百块钱。”
“罚款?”张一江急道,“朱总,他们平时工作都很认真,这次虽然没有保护好朱经理,但也情有可原,要不就先原谅他们这一次吧。”
第366章 真正的有钱人
“原谅这一次,就肯定会有下次。”朱文行毫不留情的说道。
“可是,朱总,您也是白手起家,您应该知道这些小伙子刚刚步入社会的艰难。他们不是不想帮助朱经理,主要是害怕得罪客人。他们这么做,其实也是为了酒店着想。”
“说这些都是虚的。先不说他们有没有帮助朱大常,光是凭他们没有在第一时间上前拉开两人这一点,就算是失职。”
虽然张一江有些心疼那几个年轻人,但朱文行的话确实有道理。
保安目睹整个过程,却没有上前去劝架,这本身就是错误。
虽然猪大肠平日在酒店里胡作非为,很不讨大家喜欢,但谁让人家是皇亲国戚呢。
现在出了事情,被问责的肯定不会是猪大肠。
而且朱文行没有问责他张一江,似乎已经给足了面子。如果再唠叨下去,最后恐怕只会惹恼朱文行。
挂掉电话之后,张一江忧心忡忡,朱文行却开心的笑了起来。
朱大牛刚好从外面走入,看见爷爷笑得开心,便问道:“爷爷,什么事情这么开心?”
朱文行把刚刚的通话内容重复了一遍,朱大牛却一脸疑惑。
“我大常叔被打了,这有什么好高兴的?而且照您的说法,那张一江很显然确实是有拉帮结派的嫌疑。”
朱文行喝了一口茶,看着孙子笑呵呵的说道:“你到底是太年轻了,我让张一江给保安部所有保安开罚单,保安们心里肯定会不舒服。这样一来,他们之间可就有嫌隙了。”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朱大牛也跟着笑道,“就算张一江真的有拉帮结派,但只要让他破坏其他人的利益,在这种金钱至上的大环境之下,其他人肯定会对他心生不满。”
“嗯,没错。”朱文行说道,“张一江这个人什么都好,就是收买人心这点我不喜欢。”
“爷爷,那您真的打算放弃那个叫程虎的人吗?”朱大牛不解的问道,“上次的黄金鸡枞菌不仅为咱们饭店带来了很大的收益,而且还让咱们饭店上了网络头条。如果这样的人物跟其他对手合作的话,是不是太可怕了点?”
朱文行收起笑容,皱起眉头,点了点下巴:“你说的没错,程虎确实是个很棘手的问题。如果能利用好,他就是咱们的登云梯,如果利用不好,他就是咱们的挡车石。”
“给他一点利益,让他为我们所用。”朱大牛提议道,“这世上就没有金钱搞不定的人,如果有,那一定是给的钱不够多。”
“话虽然是这么说,但咱们的实力还不允许咱们收买程虎。”
“为什么?”朱大牛不解的叫道,“爷爷您已经是西阳省首富了,居然还收买不了一个小农民?”
“西阳省首富算个屁。咱们这种做正经生意,每一分钱都记录在册的首富跟那些隐形巨贾比起来,什么都不是。”
这句话好像只是玩笑话,但实际上确实如此。
说一个最简单的例子。
比尔盖茨是世界上公认最有钱的人。
“据说他每秒赚250美元,即每天赚2000万美元,一年就可以赚78亿美元。”
“美国国家债务大约有六万亿美元左右,如果由比尔盖茨来还,他能在少于10年内偿还清。”
“迈克尔.乔丹是美国收入最高的运动员,如果他不喝不吃,将3000万美元的年收入存起来,也必须存上277年,才能像盖茨现在这样有钱。”
“如果将比尔盖茨所有的钱换成一美元,你可以建一条路连接地球和月亮,来回14次,但你必须用1400年不停地建造这条路,而且用713架b747飞机来运这些钱。”
“比尔盖茨今年45岁,假设他能再活35年,他必须每天花678万美元,才能干干净净的走。”
......
这一些话听起来,确实觉得比尔盖茨真的是世界上最有钱的人无疑了。
但是,这么有钱的他,跟罗斯切尔德家族相比,还是相差甚远。
估计很多人都没听过罗斯切尔德家族吧!
没关系,美元知道吗?
美元现在是世界上流通率最广的货币,而印制美元的是美联储。
罗斯切尔德家族就是美联储幕后的真正老板。
这种印制国家货币,在世界流通,只要是美元流通的财务,最终都会流入罗斯切尔德家族的口袋里。
罗斯切尔德家族的财产,保守估计有30万美元,是华国2014年gpd总和的三倍(人均gdp最高的国家)。
因此,罗斯切尔德家族绝对的是世界上最有钱的。
只不过罗斯切尔德不是单独的个人,而是一个家族。但在罗斯切尔德家族面前,比尔盖茨这位大家公认的世界上最有钱的人,根本排不上号....
有句话说的好,叫‘大道无形’。
小隐隐于野,大隐隐于市。真正掌握某种权利和财富的人往往是最低调的世界顶级人群。
别以为tlp是美国总统就权利无边,表面上他还受制于众议院的牵制。而实际上真正掌握实权的是他背后的财团们,他只不过是一个执行者而已。
因此,朱文行的话不无道理。
虽然他现在已经是西阳省表面上的首富了,但实际上,跟某些隐形巨贾比起来,他还不算很有钱。
因此,要想收买程虎,真的是实力不允许。
而且,以程虎的能力,估计真的不是他想染指,便可以随意染指的吧。
毕竟比他有钱的人大有人在,比他有权有势的人,也大有人在。
他在普通人眼里是西阳省首富,但在那些真正的巨贾眼里,估计也就是个普通人而已。
也正是因为如此,他很不甘心,一直想要将文行大饭店的布局扩张到全国。
甚至还想将其他产业也提升到行业内的佼佼者。
但奈何他已经垂垂老去,所以眼下也只能先把重心放在文行大饭店上。
等文行大饭店成功布局到全国的时候,估计他也已经干不动了吧。
但是,也不敢奢望子孙们能像他一样努力,只求他们安然度日,别到处惹事就行了。
树大招风。钱这种东西虽然好用,但稍有差池,就很有可能会成为致命的毒药。
也许那些真正的巨贾真是因为明白了这一点,才会长期保持着低调的作风吧。
第367章 黑足猫被揍
“如果不能跟程大牛成为盟友的话,那就太可惜了。”朱大牛惋惜道,“这样的人,一旦成为对手,肯定很难对付。”
他皱眉思索一番,又道:“爷爷,要不我去金钟县接手大世界酒店吧。”
“大世界酒店都已经快要关门了,你还去那里干什么?”朱文行不解的问道。
“正是因为快要关门了,我才要去啊。”朱大牛一脸期待的说道,“酒店很多账面肯定不清不楚的,我正好可以去把把关。重点是,我还可以会会程大牛。”
“会会程大牛?”朱文行稍加思索,说道,“嗯,似乎有点道理。如果你要去的话,就顺便把分店的事情一起办了吧。”
“分店?”朱大牛不解。
大世界酒店跟分店有什么联系?
“虽然金钟县目前属于十八线外的偏远落后小县城,但有程虎在那里,以后金钟县的经济可能会直线上升。我打算把文行饭店的分店开到金钟县去。”
“把文行饭店的分店开到金钟县?”朱大牛讶异道,“那只是一个十八线外的小地方,根本就不符合开分店的标准。”
“现在是不符合。但我相信,用不了多久,金钟县的gdp肯定会突飞猛进。如果等到那个时候再考虑分店的事情,成本要翻好几倍。”
“爷爷你就这么看好程虎?”朱大牛心里有些吃醋。
就因为程虎在那个地方,所以那个地方的gdp就一定会突飞猛进?这是不是太抬举那个叫程虎的人了。
看来,他是非要去会会那个程虎不可了。
本来刚刚的提议也就是随便说说而已,但现在看到爷爷这么看重那个叫程虎的难人,他便下了决心,一定要排除万难,去跟程虎过招。
我就不信了,我好歹也是朱文行的孙子,难道还比不上一个刚刚踏入社会的愣头青?
“当然。”朱文行毫不避讳的说道,“程虎可不是一般人,你不要小瞧他了,不然的话,迟早要吃亏。”
“是嘛。”朱大牛挑了一下眉头,“既然这样,那分店的事情也交给我好了。我去接手大世界酒店的事情,顺便在金钟县选个好地方,然后以最快的速度建造分店。”
“嗯,今晚跟你妈好好说说这事。”朱文行提醒道,“但是,你千万不要提起程大牛跟程虎这两个名字。”
“为什么?”
“我不是早就跟你解释过了吗?你爸和你妈都受过程大牛的滔天恩惠,当年如果没有程大牛的话,你爸跟你妈说不定都死翘翘了,压根就不会生下你。”
“哦,对。老爸老妈也经常提起这事。”
“所以啊。”朱文行拍了拍孙子的肩膀,“你要去会会程虎可以,想跟他过招也没有关系,但是,你要记住了,不管在任何情况之下,都不要做出伤害他的事情,更不能做一些卑鄙无耻的事情。”
“爷爷您放心好了,我好歹是您孙子,这点道理还是懂的。做事情要光明磊落,绝不背后阴人,更不会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您放一百个心好了。”
“还有,你到了金钟县之后,难免会遇上你的那些叔叔伯伯们,千万不要被他们洗脑,这些人好吃懒做,你大可不必理会他们。但是对于张一江,你还是要虚心跟他学习。别看他一直窝在金钟县那个小地方,但他为人处世还是很有一套的。”
“哎呀,爷爷,您真嗦。我都已经是个成年人了,我有能力分辨是非曲直。”
“那就最好了。”朱文行心想,也许这样的安排甚好。
朱大牛跟程虎的年纪差不多,虽然朱大牛大些,但也就大个几岁而已。
两个年轻人碰到一起,不管是成为朋友,还是成为对手,都是一件很好的事情。
他们定然可以从对方身上学到很多宝贵的东西。
而朱大牛要去金钟县,还得跟老爸老妈汇报,争取求得二人的同意。这就是他所谓的万难。
这些发生在几百公里之外的事情,程虎完全不知道。
他只知道开荒种地。
原本只是计划种一些外来水果,但后来经过一番思量,还打算种一些山林里的原生野果,所以之前开出来的荒地显然不够。
因此,在等待树苗跟古钱币到来的同时,他还得继续在村里开荒。
虽然大部分小说里的种田文主角都很轻松,啥也不干就能坐享其成,但他显然是所有主角里最苦逼的一个。
金手指虽然很牛逼的样子,但常常断电,而且就算充了电,也还是要把它用在山林里,而不能用在日常生活中。
而且,其他种田文主角都有一堆堆小弟跟一堆堆美女包围着。
而他呢,也就只能默默的面朝黄土背朝天了。
生活虽然看起来很辛苦,但一切辛苦都是值得的。
因为总要经历过风雨之后,看到的彩虹才会格外绚烂。
打架这种事情也一样,总是要被对手揍得半死之后,下一次打赢的感觉才会格外的有成就感。
但是,被一只狐狸打得鼻青脸肿,好像就有点丢脸的感觉。
唉!
黑足猫趴在树洞里,一动不动。
阳光穿过干枯的大树,散落在树洞前边的大地上。
歪歪扭扭的树枝影子像极了刚刚张牙舞爪的狐狸。
哼,那只臭狐狸,等我伤好了,我一定要狠狠的教训它。
“为什么?”猞猁站在树洞外面,一脸怀疑猫生的看着小小的黑足猫。
黑足猫这种平均体重只有三斤左右的生物究竟是有多自信才会去挑战狐狸?
狐狸虽然不是大型动物,但狡猾程度堪称山林第一,老子都在狐狸手里栽了好几次,你一个汝臭未干的毛头小子居然敢去正面挑战狐狸?
这是急着去天堂报道吗?
“什么为什么?”小小的黑足猫抬起肿胀的眼皮,歪着嘴巴,看着猞猁。
“你为什么要去送死?”猞猁定住脚步,直勾勾的盯着黑足猫问道,“还是谁教唆你去挑战狐狸?”
“没有谁教唆我啊。”黑足猫一脸疼痛表情的说道,“是我自己要去的。”
“你自己要去?”猞猁很是不能理解这种送死行为,“你是活得不耐烦了吗?”
第368章 被抛弃
“当然不是。”黑足猫哼哼道,“那只臭狐狸太口恶了,上次它把你困在树洞里,如果不是我去救你,你说不定要被困在那里好几天呢。”
“所以呢?”猞猁面无表情的问道。
“所以,身为你最忠实的盟友的我,是一定要去给你报仇雪恨的。”听起来很有义气的样子。
但为什么你会被揍得这么惨?
猞猁皱起眉头:“那你的意思是,我应该要谢谢你?”
“呵呵呵,砸们是萌友,不用客七。”
“我还真是谢谢你了。”猞猁斜眼道,“原本我养活自己就行了,现在还得连带照顾你这么一个伤残。”
面无表情的说出这句话时,看起来就好像是一脸嫌弃的样子。
黑足猫嗫嚅道:“那、那如果你想的话,你也可以离我而去啊,反正、反正我也不会怪你的。”
猞猁转身,用屁股对着树洞的方向,微微回头:“既然你都这么说了,那咱们后会有期吧。”
“哼,我才不相信你会抛下我。”黑足猫趴在树洞里,浑身疼痛,根本就没法动弹。
当它看见猞猁没有回话,而是慢慢走远的时候,还是激动的竖直了脖子:“喂,你真的不要我了吗?”
猞猁继续朝前走去。
黑足猫对着它的背影叫道:“你真的要把我扔在这里吗?如果你把我扔在这里的话,我会被其他动物吃掉的。”
猞猁没有回头。
黑足猫继续叫道:“你走了,我会饿死的。”
“没有我的话,你就没有朋友了。”
“喂。”
“真的走了吗?”它已经看不见猞猁了。
猞猁走了,真的走了。
连句道别的话都没有。
这个大坏蛋,枉我在它身边当了这么久的跟屁虫,它居然这么冷血无情,说走就走,实在是太过分了。
而且,还是在我受重伤的时候离开!
哼,再也不相信猫科动物了。
猫科动物都是大坏蛋。
犬科动物也没一个好东西。
放眼整片山林,也就只有可爱到爆炸的它是个好东西。
它转动眼珠子,往前面的灌木丛、荆棘丛看了看。
心想,那个大坏蛋也许只是在吓唬它而已,说不定就躲在旁边某个灌木丛后面,正一脸得意的看着它担惊受怕的样子呢。
但是,眼珠子转得都快掉出来了,还是没能看到猞猁的身影。
难道真的走了?
真的就这么走了?
呜呜呜,坏蛋,大坏蛋!
黑足猫心里很绝望。
它一直以为,经过这些日子的相处,自己跟猞猁之间已经有了父子一般的感情,以为它们之间已经难以割舍彼此,却万万没有想到,原来在猞猁心中,它连个屁都不是。
所以,以前一起在山林里奔跑,一起追逐,一起捕猎的快乐时光都只是假象吗?
也许是吧。
那时候猞猁之所以没有抛弃它,可能是因为它还有一点用处。
现在它已经被狐狸打成重伤,所以很自然而然的就成为了累赘。
是累赘,就会被抛弃。
毕竟人家跟你也没有血缘关系。
虽然貌似能理解猞猁的做法,但黑足猫心里还是很难受,很绝望。
一直以来,它都把大猞猁当成爸爸。
已经失去过一次爸爸的它,现在等于第二次失去爸爸了。
......
唉,真是不让人省心。猞猁一边朝村庄的方向走去,一边忧心忡忡的想到。
按照黑足猫这种自以为天下无敌的性格,迟早会把小命玩完。
今天它只不过是打了个盹而已,没想到黑足猫就会背着它偷偷跑去竹林地找狐狸打架。真是不要命了。
唉!最讨厌这种小东西了,太不省心了。
但是,没有办法,既然彼此已经成为盟友,而且也互相照顾互相陪伴彼此这么长时间,总不能在它受伤的时候抛弃它吧。
所以,还是得想办法找些食物,给它补充营养。
目前在山林里很难找到大量食物。
虽然昆虫是有,但黑足猫天生容易饥饿,几只小虫子根本不能满足它的身体需求。
因此,猞猁心想,干脆去村里找人类帮忙吧。
之前听山林的鸟类说,猴子们用自己的劳动从人类哪里换到了很多食物。
而且狐狸之前貌似也从人类那里讨到过肥美的鸡类。
那么,如果向来高傲的它放低姿态去给人类干活,总能换到一些吃食吧。
走到村庄的时候,阳光正挂在头顶上方。
此时是一天当中最炎热的时候。它猜想人类此刻应该是躲在屋子里,而不是在外面劳作吧。
毕竟这鬼天气真的很热。就算是野生动物,也得在这个时候找些阴凉的地方躲藏,更何况是衣食无忧的人类呢。
因此,它犹豫了一会儿之后,便直接朝村中唯一一栋没有被枯藤完全覆盖的房子走去。
虽然村中房屋众多,但只有人类居住的房子没有被枯藤覆盖,且还在院中种满了五颜六色的花朵,因此很容易辨认。
在山腰的时候,它先是确认了这栋房子的大概方位,又仔细记住了这栋房子的一些标志性的东西。
比如房子前面有绿油油的橘子林。
再比如,房子后面有一大片绿油油的菜地。
而院子里,百花盛开,偶尔还能看到金灿灿的影子穿梭其中。
那应该就是山中的金丝猴吧。
听说人类的院子里除了那头大老虎之外,还有金丝猴存在。
如此看来,人类的居住地已经找到了。
到了院门口,猞猁却不知道自己该不该进去。
院子属于大老虎的领地,如果随意踏入,可能会引来杀身之祸。
虽然大老虎曾跟山里的动物们说过,只要大家不侵犯它,它就绝对不会在村里猎杀其他动物。
但侵犯领地,到底算不算侵犯?
三只小猴子看到了猞猁。
它们原本在花的廊道中追逐嬉戏,是懒得动弹的小胖猴最先发现了意外到访的客人。
“啊!”它习惯性的怪叫一声,指着院门口的方向,露出一脸受惊的模样。
实际上,也不是很害怕,但此刻似乎唯有表现得很害怕,才能显示出自己人畜无害天生可爱的样子。
小金猴跟小壮猴停下追逐的动作,顺着老三的手指看向院门口。
在正午的蓝天白云的衬托之下,院门口方向的远山显得格外的金黄。
一只色彩并不丰富的猞猁就呆呆的站在那里,与它身后远山几乎融为一色,不仔细看,还真是看不出来。
“它来这里干什么?”小金猴站到两个弟弟面前,略显警惕的看着不知为何而来的猞猁。
猞猁跟老虎比起来虽然还算不上大型食肉动物,但跟小猴子们以及院中的鸡群比起来,那绝对是大型食肉动物无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