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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贼眉鼠眼     贞观闲人txt下载     贞观闲人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二百三十三章 终脱囹圄

    起源于民间沸沸扬扬的议论,放在朝堂上,只是一个不起眼的议题,夹杂在上百件国事里丝毫不曾惊起波澜,皇帝仿佛站在天平的中间,力保住一边的同时,又拉了另一边,于是这个天平平衡了,不仅平衡,两边都对他感激涕零。

    李素现在才发觉,从冯家事发到现在,真正完全掌控住事态的不是他,而是李世民,或者说,这件命案在李世民眼里根本就不算事,几句话出口,该下狱的下狱,该释放的释放,该清白的清白,哪怕他全身都是黑的,也必须清白。

    李素领教了,同时也顿悟了。

    这就是真龙天子与凡夫俗子之间的差距。

    李世民笑得很和蔼,方才在朝堂上露出的厉色此刻全然不见,四下无人时李世民很放得开,丝毫不讲究仪态,殿内暖炉烘得有点热,李世民赤着双足,光着大脚板在殿内走来走去,走到李素身前还拍了拍他的肩膀,李素肩头顿时浮出一层鸡皮疙瘩。

    咿……刚才解完足衣后手都没洗,就胡乱往别人肩上拍,当皇帝的人了,一点不讲卫生……

    “案子结了,该办的人也办了,你的清白也还给你了,你就不必再装病了,还辞官,呵呵,外面说得很难听,说朝中君臣为老不尊,把一个小娃子吓成这副德行,明日起你给朕老老实实去火器局应差,听说你已十来天没去了,火器局里的火药已用完,上下都等着你去配药呢。”

    “臣知罪,臣明日便去。”

    李世民满意地点头,然后用那只解了足衣没洗的手拍了拍李素的另一边肩膀,李素脸发绿。两边肩膀情不自禁打起了摆子……

    “这孩子,抖啥抖……”李世民嗔怪地瞪了他一眼,顺便用手摸了摸李素的脸。

    “臣,臣……告退了。”

    李素迫不及待想走,脸要不得了,回去洗脱皮都不解恨。

    李世民点头。待李素走到殿门边时,忽然开口淡淡地道:“今日便算了,可一而不可再,往后再拿什么可怜丫鬟的事在朝堂上逼得朕进退不能,朕可不饶你。”

    李素浑然一凛,这回他是真冒冷汗了,他听出这句话的分量,并且丝毫不怀疑这句话的真假,下次再犯。李世民说不饶便真的不饶了。

    “臣知罪,臣……”

    李世民摆了摆手,笑道:“不必说什么知罪啊惶恐啊,你我都清楚,敢做这些事,你的胆子绝对小不了,何来知罪?”

    说着李世民又叹了口气,道:“李素啊。你能造出火药震天雷这种东西,绝对是个聪明人。聪明人不该做蠢事,火药的秘方全天下仅你我二人知,朕一直很想重用你,入省,入台,朝堂之大。尽可由你驰骋,你进来,朕才会觉得你和朕是一条心,可是……你为何不愿被朕重用,为何总是在朝堂的边缘游荡?朕自问非残暴不仁之君。卿何以惧朕如斯,而不得为朕所用呢?”

    李素悚然一惊,话说得含蓄,却如千钧之重,隐隐带着几分不满的怨意了。

    细细一品位,李素后背的衣裳全部被冷汗浸湿,殿外寒风吹进来,后背凉嗖嗖的。

    “臣……臣愿为陛下尽忠,万死不辞,可是……陛下若委臣以重任,火器局何人可信?火药秘方是否再传给第三人?”

    这是李素的回答,先表忠心,然后再反问,意思很简单,重用我可以,火药秘方怎么办?如此关键的东西,你敢交给第三人吗?这世上除了我这个火药发明者,你还信得过谁?

    李世民一怔,神情顿时有些阴沉。

    李素急忙补充道:“臣任火器局监正,和陛下也是一条心,陛下剑锋所指,火器局自臣以下,莫不甘心赴死,以供驱使。臣的性子虽然偶尔有些混帐,可在大是大非面前还是无可挑剔的。”

    这话顺耳,李世民瞥了他一眼,忽然像冰雪初融般绽开了笑容。

    “去吧,好好办事,你不负朕,朕自不负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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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部大牢的外部由大块长条青石所筑,由金吾卫将士驻守,防卫非常森严。

    刑部大牢是关押重犯的地方,举凡犯了谋反,杀人等十恶不赦的大罪,通常都会关在这里,简单的说,刑部大牢里面关的大部分都是死囚,每年地方官府都会将犯人和案宗送来长安刑部复核,复核以后还要送去皇帝面前再次再三复核。

    总之,如今的刑审原则只有一个:慎杀。

    李世民之所以定下这么一个原则自是有原因的,据说贞观二年,有个名叫卢祖尚的官,时任瀛洲刺史,李世民想把他调去交州当都督,从官职上来说,这明显是擢升,可卢祖尚死活不愿去交州赴任,为什么呢?看看两个地方的地理位置,瀛洲位于河东道,也就是如今的河北省,离关中近,离洛阳也近,正是人间繁华所在,而交州呢,位于如今的越南河内,真正的荒蛮不毛之地。

    最直白的说,在瀛洲当官,一出官衙便是满大街数不清的美女,又白又美,赏心悦目,可谓明目清心,壮阳补肾。而在交州当官,一出门别说美女,连丑女都看不到,那里的城池根本就是一个裹着兽皮乌拉拉唱着战歌打猎捉鱼的原始人部落。

    卢祖尚不愿去,太远了,太落后了,太没前途了。

    李世民耐着性子,劝了他第一次,不去,第二次,还是不去,第三次时,李世民发飙了,这是不拿皇帝当干部啊,给你脸了是吧?

    二话不说,杀掉杀掉。

    于是卢祖尚的脑袋永远被留在长安,哪儿也别想去了。

    砍了卢祖尚,李世民爽了,总算出了口恶气。

    紧接着,李世民又后悔了,冲动是魔鬼啊,要做圣君啊,圣君怎么可以乱杀人呢?

    于是李世民吸取了教训,向刑部和大理寺定下“慎杀”的原则。但凡每年复核的死囚,每名死囚的案宗一定要研究再研究,快到秋决之时,大理寺若要处决一名死囚,一定要分三次向李世民禀奏,每次禀奏过后,大理寺卿都要问一句李世民,“此人该杀否?”,连续反复三次,如果李世民的回答都是“该杀”,那么这个人死定了。

    比如郑小楼这种,众目睽睽之下杀了人,人证物证俱在,别说问李世民三次,问十万次都是“该杀”。

    不说这是真正的仁德还是政治作秀,哪怕是政治作秀,能做到这般程度,已然很了不起了。

    …………

    李素站在刑部大牢外面,斜倚着马车,静静等待着。

    起风了,有点冷,寒意入骨,李素把手缩在袖里,原地顿了顿脚,身上暖和了一些。

    等了许久,刑部大牢的石门缓缓开启,在狱卒的相送下,衣裳褴褛面色憔悴的郑小楼慢慢走出牢门,抬头看了看灰蒙蒙的太阳,竟觉有些刺眼,郑小楼眯着眼睛,呆呆看着大牢外的广场,神情怔忪茫然。

    显然,这家伙还没弄明白,自己为何无缘无故逃出了生天。

    李素笑了,远远地迎了上去,郑小楼呆怔地看着他,许久以后,终于露出恍然之色,接着神情非常感激,眼圈刷地一下全红了。

    “李县子……不,少郎君……”

    李素上下端详着他,此时郑小楼的状况很不好,不仅憔悴,而且满身伤痕,显然刑部官员为了将案子攀扯上李素,对郑小楼用了不少刑,而李素至今安然无恙,没人拿出郑小楼的供状攀咬他,说明郑小楼受尽酷刑也没屈服。

    不错,不枉自己费尽艰辛救他一命。

    “出来就好,回去叫下人炖点骨头汤,好好补一补元气。”李素笑得很温暖,在这寒意凛冽的天气里,笑得十足像个颜值和爱心爆棚的暖男。

    郑小楼很感动,觉得自己像优乐美一样被插……捧在手心里,舒服且喜悦。

    “是少郎君为郑某奔走么?”

    李素笑着点点头:“几番波折,我的面子不知被搭进去多少,才换得陛下法外开恩,啊,我这不是施恩图报啊,就是随便这么一说,嗯嗯……”

    李素拍了拍他的肩,笑道:“外面冷,走,到马车上说话。”

    郑小楼步履有些蹒跚,李素一直将他扶到马车前,郑小楼吃力地坐了进去。

    马车仍停在刑部大牢门前没走,马车内烧着一小盆炭,暖烘烘的很舒服。

    李素笑眯眯地道:“我救了你的命,为何连一声谢谢都不说?”

    郑小楼沉声道:“大恩不言谢。”

    李素满意极了:“好,从此以后,我若被人欺负,你要帮我揍他,我若欺负别人,你也帮我揍他。行不行?”

    “好。”

    “还有,以后想熬练力气不必举院子里的石磨了,套上犁头帮我爹翻地去……”李素语重心长地叹口气:“三十贯,很贵的,一定要多用用才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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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第二百三十四章 路见魏王

    接郑小楼出狱后,李素终于松了口气。

    人救出来了,而且不出意外的话,他得到了一个真正忠心的护卫,是的,李素发觉直到今日才算收服了郑小楼,以前的郑小楼充其量拿他当冤大头,说来便来,说走便走,拿李家当旅店,明明当着李家的护卫,半夜闲着没事跑去杀冯家的人,不务正业之极。如今救了他的命,他才愿意彻底为李素卖命。

    这年头人才多,真正愿意为主家卖命的人才也多,皇家和那些底蕴深厚的世家门阀里到处都是,但是像李素这种连新兴权贵都还称不上的小门小户,能得一位真正愿意卖命的人才,委实太不容易了。

    李素都觉得自己挺不容易的,市井坊间费尽心机,朝堂之上费尽口舌,又是服软又是煽情,这才令李世民改了主意。

    “我救了你。”李素严肃得仿佛在述说生命的奥秘。

    “是。”郑小楼很痛快。

    “所以你要知恩图报。”

    “是。”郑小楼表情有点怪异,知恩图报是必须的,但这句话被救命恩人如此**裸地说出来,总觉得……像个反派邪恶势力头子。

    “你打算怎样报答我?”

    郑小楼想了想,道:“帮你爹犁地?”

    李素挠挠头,貌似目前除了犁地,确实没什么需要他赴汤蹈火的地方了,李素是闲人,闲人一般都很悠闲的,犁地已然是很了不得的大活了。

    “好,那你就先犁地,犁完我再想想有没有别的事让你做。”

    郑小楼无所谓地点头。

    马车启行,刚走出刑部大牢不远,李素忽然道:“算了。你还是当你的护卫吧,不要你犁地了……”

    郑小楼对主家朝令夕改的作风很不习惯,迟疑了一下,忍不住问道:“为何?”

    李素悠悠地道:“我忽然想起家里买了五头牛,若地让你犁了,牛干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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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车晃晃悠悠前行。出了朱雀大街直奔延平门。

    出了延平门便是一条笔直的大道,直通泾阳县太平村。大道两旁种着两排槐树,时已入冬,槐树的叶子已掉光,只剩干枯的枝桠在寒风中瑟瑟抖动,平添萧然之气。

    李素的马车在大道上行驶了半柱香时辰不到,便听得马夫勒马,马车很快停下。

    李素没问,马夫已恭敬地在车外道:“少郎君。道上有人拦路,似是王府侍卫打扮。”

    “王府?”李素眉头一挑,饶有兴致地笑了。

    马夫还没回答,车外已有一道冷冷的声音道:“我乃魏王府麾下侍卫,我们魏王殿下在前方相候,请李县子一见。”

    李素长笑一声,掀开车帘便下了马车。

    马车前方数丈外,一辆华贵鎏金马车静静地停在大道边。数十名披挂戴甲的威武侍卫簇拥着一个大胖子,大胖子半躺半靠在马车的车辕上。见李素下车,胖子也使劲挥动了几下手脚,奈何身体太胖,手脚又短,总是使不上力,像极了一只翻了盖肚皮朝天的乌龟。急得手刨脚蹬。

    李素憋得脸都紫了,这画面,真心酸……

    在侍卫们的帮助下,胖子总算平安落地,整了整身上的衣冠。眯眼打量着李素,二人互相直视片刻,胖子才露出一脸憨厚无邪的笑容。

    很奇怪,不管怎样心性的胖子,笑起来总是那么的憨厚那么的喜感,完全绿色无公害且不含防腐剂的样子,令人很难生出防范之心。

    胖子连走路都似乎很艰难,和李素之间只隔着短短几丈,胖子蹒跚行来,一步一步几乎拖着脚挪过来似的,走到李素面前,再次打量了他一番。

    长得再喜感,规矩不能破,李素只好先行礼:“泾阳县子李素,拜见魏王殿下。”

    魏王李泰笑得很开心,一双眼睛本来被脸上的肥肉挤得只剩两条缝,这一笑,连两条缝都没了,只见上下两块肥肉使劲堆在一起,将他的眼睛完全湮没于肥肉中。

    “久闻我大唐少年英杰之名,泰有礼了。”说完李泰竟弯下腰,艰难地打算朝李素来个儒式长揖,吓得李素急忙搀住他。

    如此圆润一个胖子,眼看快肥成球了,万一行礼时脚下一个踉跄,还不得从大道一路滚回长安城魏王府啊……

    “殿下多礼,下官担当不起……”

    李泰也顺势直起身,笑眯眯地看着李素,道:“泰记得以前曾在甘露殿前见过李县子一面,那时匆匆擦肩而过,竟未与李县子盘桓结交,实泰之过也。”

    李素也有印象,那时的李泰很高傲,对他的行礼连看都没看一眼,大摇大摆地离开,像只傲娇的肥孔雀。

    “有缘自会相逢,今日与殿下相遇,亦是缘分。”

    李泰大笑:“好一个缘分,不错,今日与李县子再遇,方知上次甘露殿前错失美玉,不过李县子也推脱了泰的酒宴,我们算是扯平了。”

    李素笑道:“是,扯平了。不知今日殿下见下官是为了……”

    李泰敛起笑脸,却不答话,反而侧过头看了看李素马车边默然独立的郑小楼,李泰指了指他,笑道:“长安满城风雨,又是构陷又是流言,绕了无数个圈子,甚至闹上了朝堂,李县子耗费心血布下如此大的局,为的竟只是他?”

    李素眨眨眼:“殿下的话好深奥……下官没太懂,能否请殿下说明白一点?”

    见李素耍滑头不肯承认,李泰也无所谓,笑呵呵地指了指他:“你啊……”

    重重叹了口气,李泰很快露出愁眉苦脸的样子,一个胖子露出如此神情,喜感更甚了。

    “有些事,你我心照不宣,旁人只知太子无端被流言所恶,猜来猜去,都猜是我做的,毕竟父皇的这些皇子里面,唯独我对东宫最具威胁……可是,我的冤屈却与谁人诉说?李县子,你是最明白我冤屈的人了,对不?而我,也是最清楚长安城的流言由谁而起的人。”

    李泰说着,又露出了憨厚无邪的笑容,叹道:“李县子,你不厚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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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转眼又快月底了,大家手里的月票应该比较宽裕了,能否来几张提提神?

    喵~(未完待续。。)

感冒了,请一天假

天气跟神经病似的晴几天雨几天,终于撑不住了,感觉今天有点发烧,休息一天。。

    嗯,其实,开书五个月了,这是第一次请假。。

    明天继续更新。。(未完待续。。)

第二百三十五章 隐忍不发

    “不厚道”的指责,安在李素身上倒是没错。

    李素很明白李泰的意思,东市的流言在他的策划下传扬开来,闹得满城风雨,然而整个长安城百姓议论纷纷,御史台的各位监察御史们如同闻到腥味的猫似的纷纷出动打听时,李素却忽然抽身而退,散播流言的那十来个人也被十万火急送到陇右去了,一切销声匿迹。

    再然后,自以为机会来了的魏王殿下李泰屁颠屁颠接手,把流言越煽越大,极尽趁火打劫落井下石之能事,把太子殿下毁得不能再毁,最后上达天听,李世民勃然大怒下旨彻查时,朝堂上但凡听到流言的人都自动自觉地把李泰当成是幕后黑手。

    没办法不怀疑他,流言再怎么扑朔迷离,最后终归有个受益者,稍微长点脑子的人一推敲,太子倒了,谁会是最终的受益者?答案不言而喻。

    更何况魏王李泰好死不死的,还真掺合了这件事,实可谓黑锅业界良心。

    至于李素,怀疑他的人不是没有,但怀疑到最后,终于还是推翻,一来朝臣们眼里的李素只是个十几岁的娃子,在朝中一没党羽二没根基,二来,冒这么大的险,作这么大的死,他图什么?若说他只为了救那个杀了人的护卫,打死朝中的权贵也不信,阶级尊卑的思想在权贵们脑中已根深蒂固,一个前途无量的少年怎么可能为了区区一个护卫冒这么大的险?

    两相一比较,好了,闹得坊间和朝堂鸡飞狗跳的人必是魏王无疑。

    莫名其妙背了一半黑锅的魏王殿下哭晕在茅房。

    因为这件事的后半段确实是他做的,但前半段跟他无关,别人都怀疑他,唯独李泰他自己心里最清楚。这也是今日他在城外半道上等李素的原因。

    “李县子,你不厚道啊……”李泰幽怨叹息。

    这事偏还没法对外澄清,一澄清就坏事,因为有一半是他做的。

    李素也叹息:“不错,我确实不厚道……”

    眨眨眼,李素的表情又变得很无辜:“可是。我也不知道魏王殿下您忽然接了手呀……”

    李泰语滞,是啊,能怪谁?李素也没邀请他接手后半段啊,人家干了一半便不声不响撤了,是他自己屁颠屁颠凑上去的,那叫一个兴高采烈。

    许久之后,李泰展颜一笑,又露出憨厚无害的笑容,令人忍不住想在他那张肥脸上狠狠捏一把。可爱极了。

    “今日路边相候,泰只为与李县子结识,除此别无他意,李县子万莫误会。”

    李素也露出感激涕零的模样,躬身行礼:“殿下屈尊相候,下官感激不尽……”

    李泰大笑道:“今日相识,日后有来有往便是,李县子。你我可是同道中人啊。”

    “同道”二字用得妙,二人干了同一件坏事。一个干了前半段,一个干了后半段,双方丝毫没有通气,却配合得默契十足。

    李素笑了,指了指李泰的身后,一语双关地道:“殿下。下官的家在那边……”

    又指了指长安城的方向:“您的王府在长安城里,咱们……不同道。”

    李泰的脸色迅速一沉,眼中闪过阴郁之色,见李素装着糊涂眨巴着眼睛,不由轻轻一哼。笑容很快变成了皮笑肉不笑:“既如此,便不耽误李县子回家了。”

    “是,下官恭送魏王殿下。”

    李泰也不客气,侍卫簇拥着马车走出老远,李素才微笑着直起腰。

    郑小楼慢吞吞走到他身后,不解地道:“这位魏王特意在路边等你,为的就只是与你相识?”

    李素摇摇头,笑道:“他是为了来告诉我,他为我背了个黑锅,他还想告诉我,我是聪明人,他也不笨,我干过的坏事全长安他最清楚。”

    郑小楼听得云山雾罩,他刚从刑部大牢出来,自不知长安最近流言满天飞,闻言只是冷笑:“他不笨?不笨为何给你背了黑锅?”

    李素斜眼瞥了一下他,悠悠道:“因为我比他更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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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家了,一切如旧。

    郑小楼终于彻底在李素落地生根了,李道正见儿子全须全尾将郑小楼从刑部大牢里带出来,不由惊得目瞪口呆,一个犯了杀人死罪的死囚,竟能活着从大牢里出来,而且整个囫囵,儿子到底使了什么仙法?

    这个儿子,越来越高深莫测了。

    李道正产生了浓烈的好奇心,几番追问,李素就是不说,李道正发了几次威后,终于也死了心,儿子大了,他不想说的事情,老爹恐怕再也问不出来了。

    这件波及到李素的冯家命案终于了结了,长安坊间的流言渐渐平息,郑小楼老老实实在李素住下,再也不会没事玩消失了。

    一切似乎回到了原来的轨道上,可李素却一直觉得不踏实,夜里做梦都会惊醒。

    不对劲,太不对劲了。

    这件事里谁最倒霉?除了冯家父子和那位惨死的丫鬟外,活着的人里面,东宫太子才是最倒霉的人。

    大唐的未来国君被长安朝堂和坊间如此污蔑,而太子竟没有做出任何表态,根本就是很不正常的反应,从流言喧嚣尘上开始,李承乾便停止了所有动作,缩在东宫里避不冒头,连殿审冯家命案时都没有出过面,李世民有意留给他的辩白机会也放弃了。

    大唐的太子竟如此反应,正常吗?

    李素思及至此,不由心惊肉跳。

    太子若出了手,无论多么高明的手段,李素都不会害怕,怕就怕在太子一直隐忍不发。不知留着什么后手,像一匹躲在暗处的狼,冷冷地盯着他,等待一个机会跳出来一口咬断他的喉咙……

    得意不可忘形,更何况有了太子这层隐忧,李素也老实下来了。每日老老实实去火器局应差,老老实实回家,偶尔跟东阳在河滩边坐一坐,不论有事没事,绝不进长安城给太子殿下脆弱的芳心添堵。

    “好意思说!”河滩边,东阳气得使劲揪了他一把,恨恨地瞪着他:“不知你如何化解的此事,可把我妹妹害苦了!”

    “你妹咋了?”

    “高阳被父皇禁足了,大闹人家丧事最犯忌讳。民间百姓都干不出这等事,高阳却兴冲冲把人家棺材砸破了,更何况还被卷入了一桩命案里,父皇如何不怒?”

    李素很正经地点头:“不错,高阳实在太过分了,把她关家里反省几日也好,一定要吸取教训,下次绝不再犯……”

    东阳气炸了。一双白玉般的纤手没头没脑朝他浑身上下掐去。

    “都是你害的,高阳不仅被父皇禁足。还被父皇狠狠责骂了,你还说风凉话!”

    “别掐……再掐我摸你了啊!”

    东阳被狗咬了似的急忙缩回手,心虚地四下环视一圈,脸蛋刷地通红。

    白了他一眼,东阳眼角飞起一抹媚意:“……你就作孽吧,等高阳出来。看她不用鞭子抽你。”

    “行了,等她出来,我弄点好吃又好玩的新东西给她,算是补偿她受的委屈,以及奖励她的见义勇为。嗯,王桩最近又新弄出几款香水,一并送她。”

    东阳忍不住泛起一丝醋意:“那我呢?”

    李素不假思索地道:“你看着她玩,看着她吃。”

    又是一阵狂风暴雨般的粉拳……

    打累了,东阳喘着气瘫倒在李素怀里,反手抱住李素的腰。

    “怀里揣了什么东西?窸窸窣窣的响……”东阳好奇地直起身。

    李素嘿嘿一笑,从怀里掏出几张纸,东阳接过,翻来覆去的瞧。

    “上面画的甚?我怎么一点都看不懂?”

    李素把纸拿过来,指着上面笑道:“小心点,这是我费了好几天功夫画的,可不敢弄坏了……这些都是设计图,第一张是地雷,你看,它是圆溜溜的,上面有个钮,是击发装置,这东西埋在土里,人的脚若是踩上去再松开,便‘轰’的一声,最快的速度位列仙班,飞升极乐……”

    “第二张名叫‘百虎齐奔箭’,其实就是一次性的火箭筒,这东西背在将士身后,遇敌后点燃引线,一通乱放,一百人齐放的话,可以冲垮敌军一个万人骑队的阵型……”

    李素滔滔不绝地解说,说得口沫横飞得意洋洋,不经意间扭头,却见东阳傻傻地看着他,表情很呆滞。

    李素摇了摇她:“喂,你醒醒!我说了半天,你听懂了没有?不要告诉我我刚才其实只是在对牛弹琴,你没有这么蠢的,对不对?对不对?”

    东阳怒了,又是一通狂掐。

    “李素,这些……都是火器吗?”

    “对,都是火器,杀伤力很大。”

    “我大唐雄师已天下无敌,为何还要造这些东西出来?我怕你伤了天和,会遭……”

    东阳说一半便说不下去了。

    李素将她搂进怀里,笑道:“这东西我本不愿拿出来,没错,我也怕遭报应,不过,为了你我的亲事,说不得也只好拿出来了,拼了伤天和,我也要娶到你。”

    东阳怔了片刻,眼泪顿时涌出眼眶,随即小嘴一瘪,趴在他怀里抽泣起来。

    “原来……原来你一直记得这件事,我以为……以为你并不在意……”

    李素柔声道:“当然记得,我们的未来,我一直在努力……你说我把这两样东西献给你父皇,然后我再好好求他,你父皇愿不愿意把你嫁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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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烧没退,勉强撑着码了一章。。。(未完待续。。)

高烧未退。。。今天休息

38度3,码了一千字就撑不下去了,明天去医院检查,现在最担心的是以前旧病复发。。。(未完待续。。)

第二百三十六章 大棚绿菜

    用火器图纸当筹码,求李世民把东阳嫁给他,这是李素很早以前便在构思的想法,只是因为李素心中多少有些历史责任感,或者说是历史恐惧感。新式火器太多太繁杂,对大唐而言或许并不算好事。

    一个朝气蓬勃的国度,君主英武,朝臣贤明,文官不贪财,武将不畏死,民间风气剽悍又纯朴,这是一个充满了希望的国度,从君臣到百姓,大家的劲头往一处使,力求做到国泰民安,对外横扫天下。

    如果李素没出现的话,历史仍会按它原来的轨迹循规蹈矩走下去。

    然而,李素来了,新式火器也来了,仿佛打开了魔盒,本来已天下无敌的唐军将士因为火器的出现而愈发骄纵狂妄,战无不胜的喜悦过后,从朝堂到军队,从宫闱到民间,大家的性情会不会因为狂妄而自大,因为自大而遭受灭顶之灾?

    后果太严重了,李素迟迟不敢将图纸画出来,就怕欣欣蓬勃的大唐因为他而缩短了国祚。

    可是冯家命案后,太子隐忍而不发,李素产生了非常严重的危机感,对这个敌人,李素不得不事先做出安排。

    火器的图纸便是安排之一,可以用它来求李世民,说是求娶,实则也是一种变相的谈判筹码,不仅求娶东阳,也能让李世民心中加重李素的分量,觉得他是个不可缺少的人才,如此一来,面对太子的报复,起码可以立于自保之地。

    李世民肯不肯看在图纸和他这个少年英杰的份上,将东阳嫁给他,李素也拿不准,如今他能拿得出手的。只有这些东西了。

    至于大唐的以后,李素便不得不展现一下自己的优越感了,他知道,李世民死后,继承下一代君主之位的,并不是李承乾。

    这也是李素敢得罪李承乾的底气。

    肩膀被东阳轻轻推了推。李素回过神,扭头看见一双明亮的眸子。

    “喂,你一个人叨咕什么呢?问你也不答话,‘魔盒’是个什么东西?”

    李素一怔:“我说魔盒了?”

    东阳很肯定地点头:“你说了。”

    “不要在意那些细节,来,你坐过来一点……”

    东阳脸一红,小心朝身后远处静候的侍卫们瞟了一眼,这才羞怯地与李素坐在一起。

    李素反手搂住她的肩,东阳顺从地将头靠在他的肩上。二人并肩而坐,静静地享受着难得的浮生闲暇。

    “李素,你说……父皇会答应我们的婚事吗?”东阳幽幽地问道。

    李素搂着她的手紧了紧,笑道:“不管答不答应,我们啊,这一生都要活得好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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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入十一月,关中的天气冷得邪性。

    晴天越来越少,不仅冷。而且干燥,每日出门抬头。天色都是灰蒙蒙的。

    这些日子除了画图纸和去火器局应差,其余的时候便蹲在自家的地里,打理着大棚。

    棚子早已搭好,恒温的问题也容易解决,最难解决的是光照。

    一大早李素便蹲在田陌边发呆。

    想在大冬天吃口绿菜真不容易,大棚光照的问题不解决。这个冬天还得吃肉,以及偶尔一两口不知从哪里挖出来的几棵软蔫蔫的野菜,李素深恶痛绝。

    那条被老爹取名“天赐”的小狗已长大了一些,仍旧萌萌的,进李家这些日子滋养得很好。胖乎乎圆滚滚,明显营养过剩的样子,静静趴在李素的身边,像一颗圆圆的肉球,不过仍旧懒洋洋的样子,很少对主人表达出一条狗应该具有的谄媚素质,李素严重怀疑这家伙其实是一只懒散优雅且傲娇的猫,只不过披了一张狗皮。

    狗脸上肥肉挤成不规则的一团一团,肥得跟魏王似的,静静地趴在脚边,不时打一个长长且傲娇的呵欠,咂摸咂摸狗嘴后,鼻孔里喷一口气,似乎在叹息这个无聊的世界,以及身旁这个无聊的主人……

    再看看远处村里的孩童们玩闹,家里养的土狗跟着小主人跑得屁颠屁颠的,尾巴快摇断了,不时发出兴奋的吠叫,小主人不耐烦把它踹到一边,土狗毫不气馁,也不觉得伤了自尊,很快又屁颠屁颠凑上来,谄媚得令人发指。

    李素羡慕地往远处看了看,也叹了口气,别人家的狗……

    天赐似乎察觉到主人的不满,而且跟那些庸俗的同类相比,主人明显对它有些鄙夷,于是很不情愿地站起身,朝李素的手心舔了两下,算是谄媚过了,然后睁大它的狗眼看了看李素,目光里露出很清晰的反鄙夷:“好啦好啦,舔过你了,别再矫情了……”

    狗生态度太不端正了!

    李素从来不知道,自己竟会被一条狗气得火冒三丈。

    “大冬天吃狗肉火锅应该很补……”李素喃喃自语,揉了揉它的狗肚子,一抓一大把肥肉:“而且这么肥,这么嫩……”

    天赐再次从鼻孔喷出一口气,露出很笃定的样子,萌成这样的我,你舍得吃吗?

    远远传来马蹄声,李素笑了,不用转身就知道来者何人,从那富有侵略节奏的马蹄声里便能听出来,——多么不讲道理的马蹄声啊。

    “这些日子都不去长安城了,在家做甚呢?”蹄声在身后停住,程处默粗犷如雷鸣般的声音传来。

    李素笑着先行礼:“程兄好久不见。”

    “莫弄这些虚礼,不自在……”程处默大大咧咧挥了挥手,指着田地里搭好的棚子,道:“好好的地,做这些拱门为啥?”

    “绿菜,大冬天吃的绿菜。”李素的回答简洁明了。

    “冬天有绿菜?”程处默惊愕地睁大了眼。

    “只要心诚,一定有。”

    程处默惊愕片刻。缓缓点头:“俺爹没说错,你果然是个有本事的,总能弄出新奇玩意……”

    走近两步,程处默不经意发现趴在地上的天赐,天赐很没礼貌,连头都懒得抬。

    “你家的狗?”程处默眼冒精光。

    “对。”

    程处默瞬间被萌化了。蹲下使劲揉捏着它浑身的肥肉,惹得天赐发出不满的低吼。

    “好狗!”程处默脱口赞道:“肉多,肥嫩,扒皮煮了咱俩能吃一整天……”

    李素顿时露出英雄惜英雄的惺惺之情:“再养养,下个月请你吃狗肉。”

    天赐终于不淡定了,嗷地一声惨叫,夹着尾巴以一种异常圆润的方式滚远。

    李素看着它落荒而逃的样子,不由得意的笑,狗东西。治不了你了还。

    …………

    “绿菜怎么个说法?”程处默好奇地指着菜地,道:“搭几个拱门就有绿菜吃了?”

    李素正色道:“当然不是,世上的事哪有如此容易?想在大冬天吃绿菜,不仅要搭拱门,而且每日要对菜地焚香膜拜,不停念叨‘绿吧绿吧快绿吧’,然后才有绿菜吃……”

    程处默眼睛睁得更大了,震惊地看着他。许久,吃吃地道:“……真的?”

    “莫闹了。当然是假的。”

    程处默:“…………”

    跟这种人来往真的好累……

    “你也莫闹了,快说,绿菜到底怎么种出来?”程处默很好奇,甚至很急切。

    这年头哪怕是富贵人家,冬天想吃口绿菜也不容易,皇家相对容易一点。宫里有专门的尚膳监,不过也只能在冬天种点软蔫蔫的莲菜,就这东西还被李世民当成天大的人情到处送大臣,收到莲菜的大臣往往感激得痛哭流涕,为了这把莲菜动不动就指天画地发誓必为陛下效死云云。煽情得一塌糊涂。

    “还缺一样东西才能种出来……”李素慢吞吞地道。

    “缺焚香祷告?”程处默不算聪明,聪明人不会对李素的胡说八道如此入戏。

    李素扔过一记白眼:“你能正常点吗?缺的是一种布,很薄很薄的布,既能保证棚子里的温度,又能照得到太阳……”

    程处默楞了一下,接着狠狠一拍胸脯:“这个容易,你且等我,我去去就回!”

    说完程处默转身便上了马,风卷残云般朝长安城杀去。

    等了三个多时辰,从早晨到下午,远远看见村口尽头扬起尘土,一阵急促的马蹄声远远传来,配合着那种不讲道理的节奏,有点像一首很熟悉的歌,比如“大河向东流哇”之类的……

    这次程处默不是独自来的,身后跟了一群剽悍凶残的部曲,每个人一手抱着一捆花花绿绿的东西,另一手提着缰绳,像极了一群刚抢了新娘嫁妆的土匪。

    众骑在李素不远处停下,程处默一招手,凶神恶煞的部曲们将一捆捆花花绿绿的东西扔在李素身前,竟是一堆不同花纹不同品质的各种丝绸布帛,看种类不下数十种。

    李素目瞪口呆,程处默大方地一挥手:“挑!随便挑!哪种合适用哪种。”

    “你……刚买来的?”

    程处默眼一瞪:“买?小爷要点布绸样品需要买?给他脸了!”

    “抢的?”

    “送的,全是东市卖布的商贾送的!”

    这无法无天的混帐纨绔……

    交这样的朋友真好,省了多少成本开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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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还有一更。。。嗯,求月票!!(未完待续。。)

第二百三十七章 成长代价

    一群人围着抢劫东市后的战利品,气氛怪怪的,有点像土匪们等着寨主分金银的错觉。

    李素蹲在这堆乱七八糟五花八门的布绸前,瞧了半晌,摇摇头。

    程处默对吃绿菜的事很上心,见李素神情不对,不由急道:“都不能用?”

    见李素没表示,程处默急了,转身招呼了一声,部曲们纷纷吆喝着离开,显然,这帮无法无天的家伙打算去干第二票……

    “停!程兄莫造孽了,放过东市的布商们吧,过来帮忙,先把有颜色和摸起来太厚的布绸都挑出来,这些都不能要……”

    程处默和部曲们纷纷上前,一群糙汉子在花花绿绿的布绸堆里左挑右选,为了吃口绿菜,大家都蛮拼的。

    七手八脚挑选过后,剩下的只有五六种素色的布绸。

    丝绸之国,果然名不虚传,千年文明孕育的不仅是文化,还有数不尽的精美创造,丝绸便是上天赐给这个勤劳民族的礼物,自己不清楚这份礼物何等厚重,却不知千百年,无数番邦异国为它疯狂着迷,因为它而生生走出一条丝绸之路,将这份精美如谪凡尘的艺术品传播到全世界……

    李素缓缓抚摸着绸缎上传来的柔软质感,一时文艺心泛滥,那眼神,那动作,看得程处默和一干部曲心头发毛。

    “兄弟,兄弟!”程处默摇醒了文艺青年:“几块破布摸起来竟如此**,啥癖好?”

    李素老脸一红:“没,就是摸着挺舒服……”

    程处默扯过一块布,很粗鲁地揉捏了两下,撇嘴:“也就这样了,没你家狗摸起来舒服。说好了啊,下月请俺吃狗肉。”

    剩下的布绸都不错,李素挑了一会儿,眼睛忽然一亮,从布绸堆里拈出一块薄如蝉翼般的素布出来,喜道:“这是哪里做的?”

    程处默呆了一阵。道:“我只管拿,哪里所出我咋知道?”

    回头朝部曲们看了一眼,一群糙汉子纷纷摇头,显然他们也不专业,抢劫只看物件,不问出处。

    程处默老脸挂不住了,大手一挥:“查!”

    一名部曲将李素挑中的那块布接过来,随意地撕下一角塞进怀里,然后骑上马。朝东市飞驰而去。

    李素将布朝着阳光看了一阵,嗯,透光性很不错,透过薄薄的布绸,阳光照在掌心里仍能感受到那种暖暖的被炙烤般的温度,而且密封性也不错,布绸纤维做得很精细,针脚密不透风。不仅如此,重量也很轻。掂在手心里似乎感觉不到重量。

    前世曾经听说过某个古墓出土的陪葬品里有一件衣裳总共只有数十克重,李素一直不太相信,现在这块布掂在手里,李素不得不承认,古代人真的很有智慧,在这方面甚至比一千多年的后人更聪明。至少那种数十克的衣裳现代机器都做不出。

    “这个不错,就定这个了,程兄,以后咱们大冬天有绿菜吃了。”李素喜不自胜。

    程处默指了指那些搭好的棚架子,道:“你的意思不会是用这种布搭在上面吧?”

    李素点点头。惴惴地道:“不便宜吧?”

    “不便宜,几千贯少不了,明抢的话怕有麻烦,有点过分了……”程处默苦恼地挠头,深深为自己的胆小而羞愧,因为这一票太大,不敢干。

    李素不怀善意地蛊惑:“要不……请你爹去抢?”

    程处默白了他一眼:“我爹也不敢……你自己咋不去抢?啥人!”

    李素叹了口气,他更不敢。看来这笔费用省不了了,为了吃绿菜倒也值,种出来后叫几个帮手推着木车去长安城贩卖,大冬天的绿菜,长安城的权贵们还不得全疯了?平日卖十文的,李素敢卖十贯,爱买不买,不买滚,死去!

    不出两个月,应该能收回成本了,接下来便是纯盈利阶段。

    大唐反季节菜篮子工程,美滴很,事业再次迎来上升期……

    到时候拖着一马车的绿菜往太极宫里一送,牛气哄哄地对李世民说:“一车绿菜换你一个女儿,换不换?换不换?”

    李世民脑子但凡没被门夹过的话,……应该不会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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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头已偏西,眼看城门快关,程处默今日打算留在太平村不走了。

    二人蹲在田边,有一句没一句地闲聊。

    跟程处默聊天和跟王直聊天的话题完全不同,王直说的都是些市井坊间的传闻八卦,东家长西家短的没个重点,想到哪里说到哪里。

    而程处默说得最多的是朝堂的事。

    没办法,投胎技术太完美了,程处默这辈子注定在朝堂里生根发芽,市井坊间的八卦与他完全无缘,只要没干谋反杀爹之类大逆的事,下一代卢国公铁定是他,

    “上次冯家命案的事闹得很大,陛下处断过后,朝中仍有议论,虽说那桩案子里太子殿下是清白的,可有些朝臣还是不满,觉得里面有问题,说是刑部右司郎中当了替死鬼……”

    李素眨眨眼:“你也是功勋子弟,平日跟太子来往吗?”

    程处默挠挠头:“小时候有来往,陛下那时还是秦王,对我程家颇为看重,经常叫我爹带着我去秦王府玩耍,偶尔陛下也带着太子来我家玩,那时我和太子都处得不错……不仅是我,尉迟家的,段叔叔家的,房家的,秦家的,我们这些将门之后都和太子处得不错。”

    程处默叹了口气:“贞观元年,他被正式册立为太子后,就和我们这些将门之后疏远了,其实也有来往,只是觉得淡漠了许多,偶尔也把我们召进东宫里聊天说话,可他每句话说出来透着一股子虚情假意,好像刻意拉拢一般,赏这个赐那个的,他给,我都要,可是……他永远是太子,而我,永远只能是他的臣子,小时候的无拘无束再也不会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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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病了几天,还好挺过来了,谢谢大家体谅。(未完待续。。)

第二百三十八章 选秀纳妃

    成长意味着要失去很多东西,权贵家的孩子也不例外。

    小时候的玩伴不一定是一辈子的玩伴,每个人在别人的人生中或许只能同行一段路,到了岔路口,往往连招呼都不打便径自分道扬镳,然后,再遇见下一个同路的人……

    李素看透了,因为他活了两辈子,程处默没看透,因为他年岁不大,一个权贵家的孩子看不透聚散,是好事,如果有一天他对人生的聚散漠然了,遇到与他同路的人不再感叹缘分,而是选择利益了,那时说明他长大了,也意味着他的人生真正开始失去了很多东西,自觉,或不自觉。

    程处默的情绪有点低落,他还在黯然着失去的儿时玩伴,李素拍了拍他的肩,他实在想不出什么言辞劝解他,因为可以肯定,当他真正长大,将会失去更多,每个人都是如此。

    程处默是个糙汉子,失落片刻后,站起身打了一套拳,拳法看不出来路,大开大阖似是战阵杀敌的路数,多半是程咬金教的,论美观实在称不上好看,李素甚至清晰地看到有几招是撩阴,插眼珠等下作招式,偶尔还来一个很不雅观的懒驴打滚,不过这套拳法被程处默使出来,周围丈许之地竟多了几分肃杀之气。

    打完一套拳后,程处默的心情终于平复了,微微喘息着坐在李素身边,看着广袤的田地发了一会呆,忽然道:“听说上次的冯家命案,太子欲构陷你,你……与东宫结的仇怨如此深了么?”

    李素想了想,不答反问:“此事朝野如今仍有议论?”

    程处默点头:“有……”

    犹豫了一下,程处默左右环视一圈。凑在李素耳边轻声道:“陛下圣裁的结果并未服众,命案说是了结了,但朝臣们都说陛下刻意袒护太子,一个刑部右司郎中若无人授意,怎敢公然构陷县子?更何况你这个县子正是圣眷极隆之时,上次大理寺少卿窦伏因为你而被贬谪岭南。前车之鉴尚未久,区区一个刑部右司郎中怎敢再犯?分明是被当成了替死鬼……”

    “只不过陛下乾纲独断,此事又关乎国本,既然陛下铁了心要袒护,朝臣自是识得利害,包括魏徵那个老……咳,老人家,一生正直铮忠,对陛下袒护太子一事也不敢再多说一句。这事算是彻底压下去了。”

    程处默叹了口气,道:“李素,我虽与你结识未久,但你这人颇对我的胃口,朋友贵在交心,今日我不得不说句良言,你与太子的仇怨,若能有办法化解。还是尽量化解吧,他是未来的国君。今年今时或许奈何不得你,明年明时呢?有朝一日他登临大宝,手握重鼎,你将何去何从?”

    李素微微一笑,心里还是有些感动,程处默能说出这番话。说明是真拿他当朋友了。

    “这是你的话,还是转述你爹的话?”

    “我自己想说的,我爹没说什么,只说目前看不出端倪,但以太子眼下越来越不堪的行径。和陛下对魏王的恩宠,过几年或许有变化……”

    李素笑了,老流氓虽说人品差劲了点,但一双招子还是很犀利的。

    只是老流氓对未来的预计还是有些偏差,数年以后,真正受益的既非太子,亦非魏王,大唐九五之位,竟叫一个小屁孩摘了桃子……

    这也是李素目前不怕得罪太子,同时跟魏王保持距离的最大原因。

    拍了拍程处默的肩,李素笑道:“化解仇怨就免了,我纵有意化解,也绝不能踏出那一步,别忘了我除了是县子,还是火器局监正,跟任何一个皇子走得太近都犯忌讳,陛下不怕我得罪哪个皇子,他担心的是我靠近哪个皇子,若叫他知道,必是我的死期。”

    程处默呆怔片刻,终于明白了李素的意思,叹道:“难怪我爹对你素来宠爱,却也绝口不提化解你与太子仇怨的事,原来他早看明白了……”

    李素笑道:“所以,你还得多跟程伯伯学学,程伯伯的本事可不止在战阵兵法上,做人也是。”

    程处默咧了咧嘴,道:“我爹除了抽我,一般学不到东西,这几年扛揍的本事倒学了不少,勉强也算本事吧。”

    …………

    李家的宅院不小,程处默晚上便在李素家住下。虽然是个糙汉子,但家教很不错,程处默进门便给李道正行晚辈礼,行礼很端正,丝毫不见敷衍,毕恭毕敬垂手躬腰,先是问好,然后转达自家长辈的问候,最后不停的“冒昧”啊,“海涵”啊之类的,令李道正颇为受用,连夸国公家的孩子就是教养好,然后再看看李素,李道正摇头叹气。

    李素脸都气黑了。

    虽说从来都是别人家的孩子好,可程处默这货也成了别人家的好孩子,这就有点侮辱人了,大白天的领着一帮部曲洗劫了长安东市的布商,晚上跑来又冒充有教养的好孩子,还把老爹哄得一楞一楞的,让李素这个真正的好孩子哪里说理去?

    小国公莅临李家,自是蓬荜生那啥,李家大开酒宴,一坛坛美酒,一道道佳肴往桌上端。

    程处默似乎还真受过礼仪教育,酒宴上当着李道正的面,无论坐姿,谈吐,端杯吃菜等等仪态,都做得十分完美,看在李道正的眼里简直赏心悦目,乐得愈发眉眼不见,于是李素被当成了反面教材,酒宴上只听李道正不时的训斥,“看看人家……”“多学学人家……”

    李素气得牙痒痒,而受了夸奖的程处默表现得愈发矜持,只能从他眼里发现一闪即逝的得瑟。

    酒宴上李道正多喝了几杯,不胜酒力先行退下,直到这时,程处默才恢复了本性,猛地一拍桌子:“刚才喝得不爽利,来。咱兄弟好好喝几杯!”

    说完咂摸咂摸嘴,露出一脸淫笑:“美酒佳肴当前,为何不见歌伎舞伎助兴?你家没有歌舞伎吗?”

    李素冷冷道:“没有,丑丫鬟倒是有几个,程兄若不嫌弃,我把她们叫来随便给你扭几下?”

    程处默楞了一下。接着露出同情之色,叹道:“贤弟……过的怎样的苦日子,竟连歌舞伎都没有,难怪每次你去我家时都喝得酩酊大醉,原来只有在我家你才能尽兴……”

    李素咬牙,额头青筋暴跳:“每次去你家喝醉,是因为你爹和你们六兄弟灌酒,这能叫尽兴吗?分明是走了一遭鬼门关!”

    程处默露出欠抽的自以为明了的表情,挤了挤眼。笑道:“贤弟倒是腼腆,还不肯承认,为兄明白,过几日给你送几个舞伎和歌伎乐班,不知贤弟喜欢高丽女还是新罗妇?对了,听说西市近日有个牙子在卖吐火罗舞伎,调教得很不错,我给你送两个怎样?”

    “程兄。不如折现吧,折现能让我真正快乐起来。真的……”

    程处默哈哈大笑:“贤弟莫闹,说定了,过几日便把歌舞伎送到你府上。”

    …………

    跟这种人没法讲理,太固执了,李素不反对女色,但对歌舞伎实在没兴趣。他有洁癖,那种女人不知被大户人家和人贩子转了几道手,若落到李素家里,到底谁糟蹋谁?

    作为一只粉嫩新鲜的童子鸡,万不能给那些狂蜂浪蝶任何玷污他的机会……

    月上柳梢时。李家的酒宴仍未结束,程处默或许久未受夸奖,今日被李道正夸了几句,顿时有些忘形了,喝酒的兴致高得一塌糊涂。

    跟程处默喝酒永远不缺话题,从前朝轶事说到本朝秘辛,一桩桩一件件如数家珍,快喝醉时,程处默大着舌头说了一件很有趣的事。

    由于长孙皇后早逝,李世民这一年来过得很孤独,虽说有名的后宫四妃尚在,但这四妃暗里勾心斗角,为了争宠闹得太极宫鸡飞狗跳,李世民被腻歪得不要不要的,所以甚少宠幸四妃。

    皇帝过得太孤独,朝臣们看不过眼了,实在很不懂这些大臣们的逻辑,人家的感情和房事与他们何干,反正一句话,“君忧臣辱”,李世民一忧郁,朝臣们便仿佛觉得有人狠狠扇了他们的大耳光,脸颊火辣辣的痛。

    于是长孙无忌串联了一些朝臣,纷纷向李世民上了奏疏,请求选秀纳妃,从门阀或功勋的适婚女子中选取若干貌美端庄者入宫,排解吾皇万岁的寂寞,反正绝不让天可汗陛下做一个安静的老男子。

    李世民是横扫天下的大唐皇帝,也是一个正常的男人,今年才恰好四十岁,男人嘛,爱好无非就那么几样,大家心照不宣。

    安静而忧郁的皇帝陛下假模假样推脱了几次,一本正经说什么朕要励精图治,朕要勤奋治国,不想被儿女私情牵绊等等,长孙无忌认识这货多少年了,是个什么成色他还不清楚?于是长孙无忌不停地盛情请奏选秀纳妃,李世民不停地推脱谢绝,君臣二人在朝堂上演一出出君圣臣贤的激情戏,看得素来正直的魏徵恶心得不行。

    不过就是选几个女人进宫当**的事,搞出这么多名堂,要不要脸了还?

    于是恶心得快吐的魏徵也不得不入了戏,跟着长孙无忌奏请了几次,最后一次上疏时说得很含蓄,再矫情下去老臣可就真反对选秀了啊,差不多就得了,赶紧洗白白,让美女们到你碗里去……

    李世民也觉得再推脱就矫情了,顺势赶紧答应下来,省得魏徵那老货真的反对选秀,让他的一番旖旎心思全落了空。

    贞观十一年十一月,大唐皇帝在长孙皇后逝世一年后,开始遴选美女入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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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九章 毫州素布

    平心而论,作为丈夫,李世民也算做得不错了,当然,要求他从一而终未免太不现实,相对而言,发妻逝世一年后才重新接纳美女入宫,已然算得上有情有义了。

    李世民与长孙皇后是名垂千古的模范夫妻,史书所见所闻,都是二人如何恩爱,李世民如何圣明,长孙皇后如何贤惠。

    长孙皇后逝后,李世民的真实想法不得而知,可是他确实寂寞了一年,若用最善意的猜测去揣度圣心,一个正富壮年的男人,失去发妻后独自思念了她一年,然后用力将她忘记,重新选择了新的生活,亦算一桩佳话。

    不论出于何种想法,李世民终究决定选秀纳妃了。

    对这个决定最伤心的,莫过于后宫四妃,本来长孙皇后对她们来说便是一座无法攀越的高山,盼星星盼月亮,好不容易盼到她死了,四妃俱有子女,又与李世民多年感情,正符合当皇后的所有条件,各自卯出吃奶的劲头觊觎帝后之位,用可歌可泣的上进心填补一下空虚寂寞冷的人生,结果这杀千刀的居然又要选新的美女入宫,显然是不愿拿她们这四棵老葱蘸酱了啊……

    四妃的上进心如同遇到暴雨的小火苗,瞬间熄灭了,对帝后之位再无半点觊觎之心,她们终于明白了这位枕边人的心思,大唐皇后的位置,只能属于长孙皇后,除了她,任何人都不配。李世民答应选秀,其中怕也不乏敲打四妃的意思。

    宫闱八卦,李素听得很有兴趣,兴致勃勃的同时不禁也有些自责,原来自己竟也有如此三八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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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卦只是八卦,听过便算。朝臣为李世民的房事操碎了心,李素却无所谓,李世民后宫上万,理论上任何一个走进他视线的女人都可以拉过来胡搞瞎搞一番,这种男人的寂寞,不是李素这个凡夫俗子能懂的。

    第二天。程家的部曲骑马赶到了太平村,同时还顺手捎来了一位愁眉苦脸的东市布商,昨日李素选中的那块薄如蝉翼的布绸便是从这位布商的店铺里抢……,取来的。

    布商很惶恐,脸色白得跟化了浓妆的舞伎一般,站在李素面前止不住地打摆子。

    昨日被抢了一块素布已然很倒霉了,没想到这帮土匪如此过分,今日索性连他的人都抢了,长安水深啊……

    程处默最见不得布商这副快砍头的畏缩样子。一脚踹去,布商的打摆子症状不药而愈,眼含热泪,但说话明显条理清晰了许多。

    李素很客气,询问了那款布的出处,原来那款布是毫州所产,布商本人也是毫州人,说来也是巧合。毫州以出产绢布闻名于世,所以当地的桑蚕织户不少。几乎家家户户都养蚕,只是蚕和人一样,有的强壮,有的体弱,有些弱质的蚕儿本来奄奄一息,眼看要断气。就算没断气,勉强吐出来的丝质量也很差,这种蚕一般都要被淘汰掉的。

    眼前这位布商倒是个聪明人,他把毫州养蚕人家里面淘汰出来的蚕集中起来,死一大批自是难免。剩下的勉强能吐出丝,那种丝韧性和粗细都很差,但布商不知用了什么秘法,将这种丝经过加工后织成布,也就是李素昨日看中的那款布,由于丝的质量原因,这种布的透光性很强,同时密度也不错,薄如轻纱般的料子,既能透光,又能挡风。

    布商把这款布运到长安销售,原本以为这种布的销量不会太好,结果上架之后发现……销量果然不好。

    如今无论官宦还是百姓,买东西普遍还是很务实的,选择货物既要美观,又要实用,这种又透光又脆弱的布,实在入不了长安官民的法眼。上千匹素布积压在店里根本卖不动,连最容易糊弄的胡商都对它嗤之以鼻,直到昨日倒霉,遇到了正在打劫的卢国公长子……

    李素高兴极了。

    “那些烂布头我全要了!”暴发户的嘴脸一览无遗。

    布商弱弱地争辩:“都是好布,没烂……”

    “好布?你去长安卖一尺试试?看人家不拿大耳光抽你。”李素瞪眼。

    布商叹了口气,垂头不说话了,这款布确实卖不动,原以为发明了一个新品种,结果根本连烂布头都不如。

    “这款布积压了多少匹?”

    布商黯然道:“两千多匹吧,亏惨了,本钱都回不来……”

    “全部卖给我,算算多少钱。”

    布商神情一振,脱口而出:“两千贯……”

    话未落音,随即发觉后背莫名冒了一层鸡皮疙瘩,四周的温度也徒然降得厉害,一股森然的杀气笼罩方圆三丈之内……

    李素苦笑,程处默和一群部曲杀才围住布商,活脱一群不良青年堵在巷口抢三好学生零花钱的架势,还谈什么价啊,直接明抢多好。

    “一千贯……”

    果然,布商非常明智地改了口,然而,四周的温度仍没有下降的趋势。

    布商苦着脸继续改口:“五百……不,三百……唉,少郎君看着给吧,您说多少就多少……算了算了,小人白送少郎君了,全白送,行不?”

    好没原则的商人……

    “当我们是匪贼吗?我给你两千贯,不过你负责运输,两千多匹全部运来这里,别给我以次充好……唉,估计你也没办法以次充好了,比这更差的布还真不容易找……”

    布商神情顿时变得狂喜,差点没给李素跪下,两千贯,能补回他的大半损失了,毕竟织这种布拿出来卖本来就是他经商的眼光有问题,能回两千贯的本钱已然是老天垂怜。

    喜不自胜的布商忙不迭答应,顺带着看程处默和他手下那帮杀才的目光都顺眼多了。

    好可爱的一群土匪杀才,萌萌哒,么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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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么么哒~(未完待续。。)

第二百四十章 众人皆醉

    两千贯的开支不低,李素如今不大不小也算个富翁了,但是开支两千贯仍旧感到有点吃力。

    根本没有经过谈判,李素甚至在布商自愿降价的前提下都坚持原价,以他的为人品性自是不可思议的。

    李素是凡人,有点坏,但绝非坏得头顶生疮脚底流脓的那种,大多数时候他还是有着普通人的善良和怜悯,布商做了个错误的选择,所以积压了两千多匹素布卖不出去,没有李素这两千贯的大方价格,或许布商回去后要面对的是家破人亡的下场。

    所以李素没有讨价还价,非常痛快地接受了两千贯的价格,成交后看着布商感激得流泪的表情,李素心中满满的成就感,这不是做买卖,这是在做功德,感觉类似后世在公交车上给老人让了一回座,在老人的道谢声以及全车人赞许的目光里,仿佛整个人格都升华,毫无争议地认定了自己是个好人,尽管这可能是种错觉。

    现在李素就觉得自己是个好人,好到爆,好到没朋友。

    所以此刻他的心情很不错,甚至拉过布商坐在院子里,以一种大领导慰问百姓的姿态和颜悦色地跟布商拉起了家常,哪里人啊,家里几口啊,几儿几女啊,你们家打土豪分田地了没啊等等……

    程处默和身后一群杀才脸色越来越古怪,最后程处默终于忍不住了,黑着脸打断了李素的雅兴。

    “兄……兄弟,莫闹了,打谁家土豪?你自己就是土豪,好好说话行吗?”

    李素一怔,随即哦了一声:“刚才那句不算,你快忘掉。对了,还未请教掌柜贵姓。”

    布商诚惶诚恐地道:“不敢当贵人垂问,小人姓孙,贱名平贵,多谢贵人今日救小人于水火,为了这两千多匹布。小人差点扯绳子吊颈了,多亏贵人相助……”

    李素笑道:“回去好好干,争取东山再起,将来发达了莫忘今日你我这场缘分。”

    孙平贵忙不迭应是。

    调了两辆马车,李素当场让孙平贵拉着满满两马车的钱走了,足足两千贯,收契画押都没有,只嘱咐孙平贵赶紧将素布运来太平村。不怕孙平贵讹他,卢国公和县子不是孙平贵这种商人惹得起的。相信孙平贵也不会那么没眼力。

    孙平贵千恩万谢地走了,李家院子里,程处默一直用奇怪的目光盯着他。

    “这孙平贵莫非有什么出奇的本事?”

    李素一楞:“做生意做得差点扯绳子吊颈,你觉得他有什么本事?”

    “没本事贤弟为何对他如此礼遇?”

    “对任何人礼数周全一点不好吗?比如你,在我家吃饭时装得跟翩翩王孙公子一般,其实你一巴掌可以抽飞五个王孙公子,无论真心或假意,装出礼数总是没坏处的。”

    程处默不解地道:“可那孙平贵是商人啊……”

    李素最听不得这话了。不由白了他一眼:“商人咋了?商人吃你家了,喝你家了?凭自己的本事赚钱。凭什么低看他?我李家,你程家,还不是一样在长安卖酒卖香水,咱们也算半个商人。”

    程处默连连摇头:“兄弟莫乱说话,咱们跟商人可完全不一样,程家是开国功勋。你是陛下御封的县子,官员见你都要行礼的,怎能自甘堕落与商人扯在一起?以后莫说这话了,被监察御史听到,说不得去朝殿上参你一本……”

    “爱参不参。咱们两家做了买卖就是商人,不承认就行了?”

    “不是商人。”程处默的吐字咬得很重,问题的争论似乎涉及到这个糙汉子的原则了:“你酿酒,造香水,活字印刷等等,什么都好,造出来的东西是你的本事,把这些东西拿出去做买卖又是另一回事,你自己想想,你酿的酒,香水和那个印刷术,哪一桩买卖你亲自经手了?酒和香水是程家和长孙家合伙在做,印刷术交给城里的赵掌柜,他们卖给谁与你何干?你只需每月在家等着收钱便是,这便是勋贵的体面……”

    “程家和长孙家也一样,我程家在长安城里的店铺十多家,另外还有远出西域诸国的商队,甚至连胡商的商队都插了手,但是这些买卖都不是程家直系经手的,全部交给信得过的远亲,所以程家也不是商人,长孙家亦复如是,勋贵就是勋贵,绝不能与商人扯在一起,甚至对商人都不能太客气,因为商人终归是低贱的,他们的地位充其量比贱籍高一点……”

    李素打了个呵欠,懒洋洋地道:“你的意思是说,商人帮咱们勋贵家赚了钱,咱们还不能给他们好脸,还得打他们骂他们,然后他们还得贱兮兮的继续帮咱们赚钱?人家上辈子欠你家的?若是有人这么对你,你干不干?”

    程处默被李素这番总结弄得有点懵,挠了挠头:“我大概会一拳揍爆他的狗头……被你这么一说,我忽然发现我家真不是东西……不对,长孙家真不是东西。可是,如今大唐的商人确实只有这地位呀,他们连平民百姓都不如,长安街上无论什么人抽商人一耳光,商人都只是弯腰陪笑,从来没听说打起来或是见官……”

    “别人怎么看商人我管不了,但我会对商人一直客气下去,都是人,都凭本事赚钱,没道理天生比别人矮一头。”

    程处默没彻底被李素绕进去,琢磨了一下又回过神了,于是苦口婆心劝道:“兄弟,商人真的跟咱们不一样,你别太……”

    李素睁着萌萌的大眼盯着他:“我偏要对商人客气,你会抽死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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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平贵的效率很快,两千贯落袋后,当天下午便将素布全部带来太平村。

    李家门口停着一长排的马车,一匹匹白色的素布堆得小山般高,长长的一溜看不见尽头。

    马车到了李家门口,老爹李道正的脸色就不对劲了,二话不说抡起藤条满村追杀不肖子。

    原因很简单,白色素布不喜庆,家里办丧事似的太晦气。

    李素逃过了追杀,只好赶紧雇请村里的闲散劳力搭棚子,将所有的素布全部铺在早已搭好的竹架子上,绵绵延延数里,花了两天的时间,将自家五十亩地的架子上全铺满了,远远望去一条条白色的素带整齐划一地铺在黑土地上,既工整又对称,煞是好看,李素的身心得到极大的满足。

    一排排整齐的白色棚子在太平村引起了村民的围观,八卦的村民一打听,李家娃子花了两千贯买了这些白色素布,买回来自家不用,偏偏要铺在地里……一时间,村民看李素的眼神又不对了,跟去年李素辞官时一样,太平村的村民们见着李素后又是畏惧又是同情,目光扎在身上很不舒服,近日来串门的村民也多了。

    本来李素被封县子后村民们敬畏地与李家保持着仰望的距离,后来发现李道正仍旧每天背着手没事似的满村子晃悠,仍旧还是一脸憨厚无害的笑容,骂娘踹人吐痰,跟以前一样完全没改变,李家那个争气的娃子也从来没露出半点趾高气昂的跋扈样子,对任何人都和气友善得很,村民们这才收起了敬畏心理,试着跟往常一样和李家来往。

    近日串门的村民特别多,进了院子发现李素在,先是敬畏地打个招呼,却不敢从院子中间穿行而过,而是走进院子边沿的回廊,小心翼翼绕过李素,走到李素身后侧方拔腿便跑,逃命似的钻进李道正的房里,一副内有恶犬,咬死后果自负的惊惧样子,气得李素想杀人全家……

    村民们不理解李素要干什么,李道正也不理解,在他们的认知里,世间万物的生长靠天时而应季,该是夏天秋天长出来的东西,冬天就绝不可能长出来。

    所以李家最近串门的村民多,闲话也多,三五成群的村民聚在李道正的房里,也因此多了一些听起来让人想破门而入,然后挨着个的顺着队伍一溜大耳光抽过去的对话……

    “娃他爹,没你这么当爹的啊,娃子犯浑你咋不拦着?”村民甲痛心疾首。

    “娃大了,长本事了,现在家里的事他做主,我管不着。”李道正闷闷的声音。

    “娃当家也不该这么当呀,两千贯啊,这得换多少白面馍,买一堆白布铺地里,尽糟践了!”村民乙心疼惋惜。

    “说是种绿菜,冬天吃的绿菜。”李道正弱弱地为儿子辩护。

    “尽胡咧咧,绿菜夏天才有,冬天哪有?你儿子没种过地,你也没种过?咋能由着他胡来咧?”村民丙嗤之以鼻。

    “唉……”李道正苦闷的叹息。

    “李家的,你家娃子怕是和去年一样犯病了!”村民丁权威认证。

    李道正又沉沉叹气:“他犯浑我能咋办?”

    “抽他啊!”众村民异口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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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一章 蓄势待发

    “人心险恶”说的就是这帮家伙,见面恭敬得又是鞠躬又是作揖,堆着笑脸一副含笑九泉的样子,仿佛李素有出息是他们教出来的,煽情煽得眼泪婆娑,背过身便撺掇老爹抽儿子,不抽还不行,太惯着了,最好每天能看到老爹挥舞着藤条满村追杀儿子的画面才叫喜闻乐见普天同庆……

    太平村里住了一年,李素已渐渐习惯了这些村民的议论和眼神,什么样的议论他都能接受,有时候李素干的事情确实有点惊世骇俗,村民们没把他绑在柱子上当异端烧死,说明他们还是很善良的,至于那种看疯子似的眼神,可以自动忽略。

    众人皆醉我独醒,既有颜值又有才华的天才注定活得与众不同。

    李素决定原谅他们,隆冬时节种出绿菜后,再端个碗满村子瞎跑,偏找人多的地方,当着这帮家伙的面一口一口把各种绿菜咬得噶嘣脆响,不卖也不送,就每天当着他们的面使劲吃,啥仇都报了。

    该做的事情都做了,李素耐心地等着大棚里的绿菜在大雪飘飞的季节里成熟。

    几天后的晚上,王直跑回来了,他没回家,深夜敲开了李素家的门。

    李素很意外,王直不该在这个时候出现。

    上次冯家命案,东市传言四起,全是李素授意王直干的,后来传播流言的吴八斤等人被塞进胡商的商队,沿着丝绸之路去了陇右,王直作为始作俑者,自然也不安全,东宫或官府有心的话,不难追查到王直头上。毕竟这件事做得并不算天衣无缝。

    所以事后王直也被李素连夜转移到关中的偏远地方,如今事情过去不到半月,王直却忽然跑回来了,实在令李素颇为吃惊。

    “出了甚事?”李素心头沉重地问道。

    王直呵呵憨笑:“没出事。”

    “没出事你跑回来作甚?”

    “想胡女了……”

    李素:“…………”

    很纠结啊,要不要考虑把他杀了灭口算了?这是最省事最放心的法子。

    “明天带我去公主府看看她吧,不知她过得好不好……”王直丑陋的脸上露出浓浓的思念。脸上几颗麻子都绽放出星辰般的光辉。

    李素忽然不生气了。

    世上有什么东西比相思更难捱呢?

    “明年开春,你和胡女成亲吧,王直,你是个有情有义的人,胡女当初能在东市被你救下是她的运气,娶她想必她也不会反对……”

    王直惊喜地看着李素,眼里露出几乎能融化岩石的狂热:“开春……就娶她?”

    李素点点头:“开春就娶,不过,娶她容易。你爹娘那关怕是不容易过,你王家世代皆是关中人,恐怕不会答应你娶一个胡女过门,”

    王直惊喜的面孔顿时黯淡无光。

    李素没说错,这是最大的难关,拜李世民这些年佛挡杀佛的霸气所赐,关中人这些年也渐渐养出了傲气,通婚往往都是同县同乡。必须原汁原味的关中本地人,再远一点也勉强能接受。但是娶一个胡女,却是万万不会容许的。

    是的,没错,**裸的种族歧视,关中人的血统是最高贵的,哪怕是个穷得要饭的叫花子。只要他是关中人,那么他也是个高贵的叫花子,大唐国境以外的番邦异族在关中人眼里全都是未开化的猢狲,这时节的大唐人,民族优越感高得一塌糊涂。

    王直想娶胡女进门。画面若看在他爹娘眼里,无异于穿着新郎锦袍的儿子牵着一只活蹦乱跳的猢狲拜堂,成婚当天恐怕就得开始操办二老的丧事了……

    李素说了实话,王直的神情很阴沉,显然,他也不敢冒大不韪将胡女娶过门。

    在李素看来,其实这个问题不难解决,如今王直也算东市有头有脸的人物了,在外面买个小宅院悄悄把胡女养在深闺中,成亲是别想了,有情人终成眷属,名分暂时放弃便是。

    不过王直的想法大概不一样,现在的他还只是个纯情少男,既然走纯情路线,爱上一个女人必然要给她名分的,李素不拦他,以后的生活能教会他一切。

    “今悄悄回来的,明看过胡女后我马上就走,不给你添麻烦。”

    李素苦笑:“回都回来了,没必要急着走,冯家命案陛下已有圣裁,应该算是过去了,你再躲着似乎没什么必要了,今晚你便回家看看爹娘,这几日在家里歇息,跟胡女怎样腻歪都可以,再过些日子,等风头彻底平静了,你再去东市呼风唤雨。”

    王直大喜,连连点头答应。

    李素的神情渐渐变得有些忧虑:“冯家命案,我把太子得罪得更彻底了,可他却迟迟不见任何针对我的动静,此非吉兆。”

    王直咧嘴笑道:“不见动静还不好?或者是太子怕了你呢,你曾说过,如今太子的位置很危险,内忧外患不断,冯家命案闹得那么大,几句流言差点把他栽进去了,此时他怎敢有别的举动?”

    李素叹道:“太子若这般无用,便当是我高看他了,我倒情愿他先出招,否则这种等着挨揍的日子太难捱了,拳头只有在未发之前才最具威胁,太子的拳头如今待发而未发,才是最难受的。”

    王直想了想,道:“想个法子让他把拳头揍出去?”

    李素沉默了一会儿,道:“我绞尽脑汁,费尽心机,为的就是让别人的拳头快点朝我脸上揍……王直啊,这样干你觉不觉得有点贱?”

    王直点点头:“确实有点贱……”

    村口传来几声不安分的狗吠,廊前的天赐懒洋洋的趴着,动都懒得动一下,一派未成年的宗师气派。

    月挂夜空正中,天色很晚了,李素拍了拍王直的肩,道:“离家半个月了,赶紧回去看看吧,你哥昨日又挨了揍,回去碰到你大嫂小心点……”

    王直如今对兄长的际遇根本连同情的表情都懒得露了,随意点点头,离开了李家。

    王直走后,李素睡不着了,披着厚厚的长毛氅,静静地看着天空的一弯新月,神情凝重如水。

    太子,你到底是不敢妄动,还是蓄势待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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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二章 利州武氏

    初冬的寒风拂过太极宫龙首渠前的广场,广场四周旌旗飘展,披甲戴盔的禁卫在凛冽的寒风中如松岳般傲然屹立。

    午时刚过,朝会的大臣们迈着轻快的脚步,三五并肩,缓缓走出宫门,互相告辞过后,各自骑上马或坐上马车回府。

    午时一刻,宫门外忽然变得热闹起来。

    十辆华贵的红顶马车从朱雀大街礼部官衙方向驶来,一路缓缓而行,路边官吏行人莫不躬身让道。

    马车前方一人骑着高头骏马,身着紫色官袍,面肃而色沉,不苟言笑,神情冷凝,官吏们让道不是因为马车,而是因为这个人。

    此人名叫李道宗,是李世民的同宗兄弟,被封江夏王,同时兼任礼部尚书,身份地位显赫之极。

    已李道宗的身份和官职,亲自领着十辆马车往太极宫而去,自然不是小事。

    朱雀大街说长不长,小半刻便行到太极宫前的广场上,空荡荡的广场周围禁卫林立,马车停下后,从车里次第鱼贯下来五十名宫装美女,每人皆着统一的紫色高腰宫裙,头盘三环宫髻,下了马车后莺莺燕燕聚在一起,远远看着前面李道宗的背影,老老实实垂首敛目,大气也不敢喘。

    五十名美女自觉排成整齐的队列,静静地站在广场上等候着。

    这一等便是大半个时辰,宫门一直紧紧关着,许久不见动静,美女们站在凛冽的寒风里冻得发抖,却也只能咬紧牙关站着。

    李道宗也站在广场上等待着,一言不发地凝视着宫门。

    五十名美女是今年礼部从各州府官宦或平民中采选的良家女子,没错,理论上她们都是李世民碗里的。旁人别想伸筷子。

    大唐选良女进宫不叫选秀,选秀是大辫子朝的说法,大唐称其为“采选”,说是采选,其实并不止采选,主要通过三种方式遴选美女。一是礼聘,二是采选,三是进献。

    所谓“礼聘”,顾名思义,自然是很客气的一种方式,主要是针对权贵官宦人家,闻其有待字室女,皇帝遣使礼而聘之,由于身份地位颇高。所以女子入宫后的起点也高,最少都会被封为“才人”,如果把皇宫比喻成酒店的话,才人大概算是大堂经理级别。

    采选就简单了,一般都是平民家的闺女,入宫后要看运气,运气普通的,进宫后别想一飞而上枝头。要从普通的宫女做起,三五年内若没有发生皇帝宠幸她的奇迹。那么,等待她的便是出宫嫁人或是老死宫中的命运。

    至于“进献”,一般是由各地权贵高官主动搜罗民间绝色女子,不重身份,不论贵贱,看脸看脸看脸……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

    …………

    朱红色的宫门终于打开。一名宦官出宫门,快步朝李道宗走去,走到李道宗面前,宦官恭敬行礼,然后才直起身。尖着嗓子扬声道:“有旨,各州府采选美人入两仪门,进万春殿待宣——”

    五十名美女纷纷应是,然后被宦官领着,走入了这座辉煌与荣耀并重的皇宫。

    李道宗的任务完成,也随着入宫,不过他去的是甘露殿。

    五十名美女排成五列,垂首一言不发地跟在宦官身后,入承天门,嘉德门,走在左侧第二排的女子美眸一眨,小碎步迈出的幅度稍微大了一些,恰好踩住前面第一排女子的裙脚,第一排的女子重心不稳,被裙脚带得脚步一个踉跄,吓得花容失色,顿时狠狠摔倒在地,手心被擦破了皮,渗出了血丝。

    发生这一变故,美女们的队伍顿时乱了,议论声嘲笑声,还有装模作样的道歉声此起彼伏。

    领头的宦官停下了脚步,转过身不满地看着美女们。

    “禁宫是何等所在,怎容尔等如此不顾仪态?诸位贵人,既然入了宫,奴婢劝各位还是讲究一下仪态为好,宫里,可不比市井坊间,不是想笑就能笑,想闹就能闹的。”

    话说得有点重,美女们自知失仪,纷纷闭嘴垂首屏声。

    宦官看着第一排那个摔倒的美女,眉头不由微皱。

    “这位贵人,奴婢敢问名姓?”

    摔倒的女子看着手心渗出来的血,委屈得泪水在眼眶中打转,然而在这个讲究礼仪的禁宫内,又不能与旁人理论,只得擦去眼泪,忍气吞声地道:“利州武氏见过内官……”

    话音顿了顿,武氏垂着头,委屈地补充了一句:“家父应国公,名讳上士下彟……”

    “应国公武士彟之女?”宦官眉头又皱了起来。

    这位应国公的来头不小,他是开国功臣,有从龙之功,历任大将军府司铠参军,检校右厢宿卫,工部尚书,利州都督,荆州都督等职,深受两代帝王器重。

    然而贞观九年,武士彟病逝后,家道终不免渐渐中落,官场人情淡薄,如今朝中已渐不闻武家之名。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毕竟是开国功勋之后,宦官的脸上迅速堆起了笑容,刚才的不耐之色一扫而空。

    “原来是应国公之女,奴婢多有得罪,还请贵人继续随奴婢进宫,陛下朝宣之后,太医署自有太医来为贵人治伤。”

    武氏一直表现得很委屈,也成功博得了宦官的同情,失仪之事便不再追究,众美排成整齐的队列,继续往宫内走去。

    贞观十一年十一月,一位搅动大唐数十年风云的女人走进了皇宫,这一年,她十四岁。

    高端冷艳的皇家版引狼入室的故事开始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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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宫正殿。

    太子李承乾今日有客。

    客人是熟人,名叫高履行,与李承乾自小相识。

    高履行年纪比太子大两岁,二十出头的样子,相貌有点平庸,身高也很普通,这种人若穿一身寻常百姓衣裳,扔在人群里根本泛不起一朵浪花,实在太平凡了。

    可高履行的身份却不平凡。

    他的父亲自然也姓高,名叫高士廉,爵封申国公,世袭申州刺史,官职与爵位显赫,辈分更是吓人,高士廉是长孙无忌和长孙文德皇后的舅舅,兄妹二人自小便被高士廉抚养长大。

    说起高士廉,不但辈分高,对大唐立下的功绩也不小。武德五年归降李渊,一直被李家看重,而且高士廉站队也非常果断,毕竟自己的两个外甥跟李世民的关系太不一般了,说来李世民是他的甥婿,是个傻子都知道该站哪边。

    玄武门事变那天,李世民领着一帮子杀才老将在玄武门杀得不亦乐乎,高士廉也没闲着,他干了一件令李世民龙颜大悦的事,他领着家将跑去刑部大牢,把当时关押的死囚全部释放出来,并且发给他们武器,然后高士廉领着这群真正意义上的杀才赶到芳林门,与当时的守门将士鏖战厮杀,跟李世民的玄武门遥相呼应,大杀特杀,配合李世民夺门成功。

    由此可见,成就大功业的人,节操余额实在太少了。

    论起辈分来,高履行二十出头的年纪,见到长孙无忌之后只能叫他一声兄长,反推过来,太子李承乾也得叫高履行一声舅舅。

    今日太子李承乾将高履行召至东宫,高履行也是满头雾水不知究竟。

    正殿内并未设酒宴,冯家命案后,李承乾老老实实待在东宫读圣贤书,看父皇批阅过的奏疏,酒宴歌舞一概杜绝,终于令孔颖达和几位太子左右庶子脸色稍稍缓和了几日。

    殿内,李承乾与高履行干坐着,互相聊了一番家常,聊到气氛稍稍有些热烈了,李承乾这才微笑着道出了正题。

    “孤记得舅父大人并未婚配吧?”

    高履行一楞,老实回答道:“家中有侍妾十数人,正妻尚未娶。”

    李承乾笑道:“侍妾没名分,提她们作甚,既然舅父大人不曾婚配,孤今日为舅父保一桩大媒,不知舅父大人意下如何?”

    “保媒?”高履行眼皮一跳,既不答应也不拒绝,而是试探地问道:“不知殿下欲保哪家闺秀?”

    李承乾道:“舅父大人是申国公嫡长子,将来要继承爵位的,孤保的媒自然不会辱没舅父的门楣……不知舅父大人觉得孤的九妹东阳公主若何?”

    高履行楞了,不敢相信地再问了一遍:“殿下是说,皇九女东阳公主与……我?”

    李承乾笑道:“不错,九妹东阳公主,年方二八,容貌俱佳,性情温婉,实为舅父大人良配,舅父大人不满意?”

    高履行呆住了,半晌没回过神。

    若不是身份原因,他真想一巴掌抽过去。

    这熊孩子……

    论辈分,他是李承乾的舅父,自然也是东阳公主的舅父,世上哪有舅舅娶外甥女的道理?李承乾好歹也是皇家太子,未来的储君,保媒难道连辈分都不顾了么?

    贵圈真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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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三章 佳人难得

    李承乾给舅舅保媒自然不是闲得无聊,而是有预谋的。

    从东市痛殴东宫属官,到冯家命案种种,李素确实将李承乾得罪得不轻,李承乾虽是太子,但很遗憾,他没有继承李世民宽广的胸襟,却长出了睚眦必报的心眼。

    明火执仗的报复显然不可能,李承乾的地位太敏感,不知有多少人在暗地里冷冷盯着他,想要推翻他,要报复李素只能选择背地里动手,而且最好是不显山不露水表面上看去与他完全无关的方式。

    于是李承乾找到了高履行。

    辈分的问题李承乾不是没想到过,只是纵观周围的功勋权贵子弟,适龄的几乎全都成亲了,程家的,长孙家的,尉迟家的,秦家的……各家子弟的繁殖任务很艰巨,刚成年便入了洞房,数来数去,矬子里面拔高个,只好选择了高履行。

    高履行二十出头还没成亲,算是权贵圈里的异类了,一来因为高家的地位太显赫,其父高士廉是亲手带大长孙无忌和长孙皇后的舅父,连李世民在朝堂之外的地方见了高士廉都得行晚辈礼,高家已是底蕴深厚的门阀世家,高履行是高士廉的嫡长子,将来妥妥要继承高家爵位的小国公,而且高士廉早年因为战乱成亲较晚,生下高履行算是老来得子,如此显赫的门阀,与任何一家结亲都会给朝堂带来不可预估的变化,继承人的亲事自是慎之再慎。

    二来高履行此人,品行颇多不端,欺男霸女倒是夸张了,但其人终日混迹青楼楚馆,与娼妓厮混,并且常有因争夺**而与旁人大打出手的传闻。久而久之,名声渐渐臭了大街,高家欲与别的权贵结亲亦不大容易,这年代的权贵固然想让自家的权势更上一层楼,但同时也是很要脸面的,高履行这种品行不端的家伙。哪怕家世再显赫终究也上不得台面。

    所以高履行便一直耽误到现在。

    李承乾给高履行保这一桩大媒,其心可谓歹毒,出手便拿住了李素的七寸。

    高履行的脸色不大好看,从辈分上说,他算是李承乾的表舅,李承乾莫名其妙把他的妹妹推荐给他,浑然不顾二人的辈分,委实有点轻佻浮躁了。

    “多谢殿下厚爱,只是……”高履行想了想。道:“只是臣与东阳公主辈分不合适,殿下怕是失虑了,若臣尚东阳公主,恐被天下人耻笑,殿下一番好意,臣只恨无福消受。”

    话说得很漂亮,作为表舅,这番话算是很委婉的拒绝了。

    李承乾不以为意。反而笑得愈发亲切。

    “舅父大人何必在意东阳的辈分?说来东阳亦只是宫中下嫔所出,孤才是长孙家与高家真正的血缘亲人。东阳充其量只不过沾了点李家的血脉而已,况且……孤这位九妹可是才貌双全,年方二八至今尚未婚配,眼看过了今年,父皇或许便会为她许上一门亲事,错失美色。人间至憾矣……”

    高履行笑了笑:“东阳是臣的甥女,辈分不能乱,陛下若为其尚亲,自是好事,臣怎会遗憾呢?”

    李承乾见高履行毫不动心的样子。低笑了几声后忽然拍了拍手掌,两名东宫宦官走出来,手里捧着一个画卷,当着高履行的面,两名宦官一左一右将画卷徐徐展开,一名绝色婀娜的女子出现在高履行的眼中,女子身着白色宫裙,站在一片万紫千红的花丛中,画师的手笔端的绝妙,连女子眉宇间淡淡的温婉和轻愁都画了出来。

    高履行呆呆地看着画卷上的女子,不由屏住了呼吸,许久不见动静。

    李承乾静静看着高履行的表情,嘴角勾起一抹莫测的笑,随口吟哦道:“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

    高履行的脸颊忽然泛了红,脸颊上的肌肉狠狠抽搐了几下,眼中却渐渐露出势在必得的霸气。

    李承乾见火候差不多了,缓缓道:“舅父大人,虽说你与东阳隔着辈分,可是你与我李家毕竟只是表亲,姑表自来便是良配,自是无碍的,孤可从未听说过姑表结亲会被天下人耻笑,至于辈分……姑表之间有辈分么?孤眼里见到的只有郎才女貌,天作之合,辈分二字岂不可笑?舅父若不果真不愿迎娶东阳,明年开春后,东阳恐怕真会被父皇许给别的开国功臣之子,毕竟东阳已是二八年华,在众多姐妹里算是老姑娘了……”

    见到东阳的画卷后,高履行已然心动了,此刻却仍有些迟疑:“臣答不答应自是无妨,可是陛下那里恐怕……”

    李承乾笑道:“你若无妨,父皇那里孤自会与你分说,放心,孤会安排妥当的。”

    高履行眼中闪过一丝喜色,再次贪婪地看了一眼东阳的画像,在不舍的目光里,两名宦官慢慢将画像收拢成卷。

    看着李承乾如沐春风般的笑容,高履行仿佛明白了什么,垂头静静思虑半晌,忽然道:“臣回去后会在父亲面前多行劝解,日后……我高家慢慢断绝与魏王的来往。”

    李承乾笑得愈发开心了:“亲上加亲,可喜可贺,舅父大人,孤这里先恭喜你了。”

    “多谢殿下美意成全,臣愿为殿下肝脑涂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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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色的棚子里,种下去的绿菜已冒出了新芽儿,凛冽的冬日寒风里,棚子里却洋溢着令人震惊的一派春意。

    整个太平村的村民都没想到,原来搭上这片白色的棚子后竟真能在冬天种出绿油油的蔬菜,这是亘古未见的奇观。

    村里的议论又多了起来,这一次村民们的态度来了个大转弯,仍旧是每日串门,仍旧三五成群往老爹李道正的房里钻,只是评价显然不一样了,这次大家没口称赞,连道李家风水好,竟出了如此一位神仙般的儿子。

    李道正一扫前些日的颓丧之态,乐得眉开眼笑,处处以神仙儿子他爹自居。

    “有奔头……”

    大棚里,一位活了几十年的老农掐下一片绿色的黄瓜芽叶,放进嘴里细细咀嚼了几下,然后做出权威的认证:“再过俩月估摸真能看到结果……冬天的黄瓜啊,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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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四章 太子保媒

    太平村的村民们都有严谨的科学态度,亲眼见到了才算数,否则任你说破天也不认,态度很可取,如果背地说闲话时声音再小一点就完美了。

    “冬天真能种出绿菜?”

    河滩边,东阳两眼闪闪发亮,认识久了,李素渐渐知道了东阳的一些小毛病,跟一千多年后的女人一样,东阳不怎么吃肉,据说公主府里每日的膳食菜单上很少有肉,春天夏天都是绿菜,黄瓜,昆仑紫瓜,莲菜,芥菜等等,野菜也少不了,但肉确实吃得少,倒也没存着减肥的心思,东阳体型偏瘦不能再减了,只是吃肉犯腻。

    一到冬天就难熬了,跟穷人家截然相反,冬天时根本不见绿菜,不得不吃肉,吃一口直犯恶心,喝御赐毒酒般悲壮。

    知道李素能种出绿菜后,东阳是太平村里最兴奋的,绝对发自内心的兴奋,而且对绿菜的评价比以往李素发明的任何东西都高,大抵上升到利国利民,功在千秋的高度,全天下百姓应该给李素立个生祠每日香火供奉才对得起李素的付出……

    “夸张了,夸张了……哈哈哈,”李素脸上每一个毛细孔都闪耀着得瑟的光辉,嘴里却假模假样地谦虚:“立生祠就过分了,也犯忌讳,不过长安的百姓很快便会发现,虽然冬天能种出绿菜,但他们还是吃不进嘴里……”

    “为何?”

    “因为冬天的绿菜会很贵,贵到丧心病狂,贵到令人发指,普通百姓问一句价格就会有轻生的念头……”

    东阳呆住了,吃吃地道:“又……又是钱?”

    李素点头,叹道:“不错。又是钱,世间熙熙,皆为利来,世间攘攘,皆为利往,我费尽心思在冬天种出绿菜。不为了钱我图什么?”

    东阳气得狠狠在他腰间掐了一下:“钻钱眼里了!种个菜都不肯放过,就不能随便卖点钱惠及百姓吗?”

    “怎么能随便卖点钱?冬天的绿菜跟夏天的绿菜是一回事吗?”李素正色道:“你的思想太迂腐太陈旧了,我得批评你……你看啊,如今全天下能在冬天卖绿菜的,只有我这一家对吧?知道啥叫垄断不?”

    东阳摇头。

    “仅此一家,别无分号,这就是垄断,垄断会造成什么后果呢?”

    “会让你发大财。”东阳恨恨白了他一眼。

    李素眉开眼笑:“多谢,借你吉言……不。不完全是发财,垄断的后果是造成一家独大,市上卖的货物,最早的形态都是垄断,比如某个聪明的家伙刚发明出丝绸,那种又薄又滑的绸缎自是比寻常的土布麻布穿起来舒服得多,于是受到哄抢,最初哄抢的人一定是当时的权贵。因为这东西肯定比别的布价格高,只有权贵才不差钱。他们买得起,久而久之,穿丝绸成了权贵们的特权,而且贩卖丝绸利润惊人,你说说,看在别人眼里是什么感受?”

    “恨死你了。还能有什么感受。”东阳没好气道。

    “市场永远是一滩活水,新货品的注入便是活水的源头,商人是最有上进心且最懂得随势而行的一类人,看到丝绸如此惊人的利润后怎么可能坐得住?于是纷纷起而效仿,组织丝农和织户开始研究。攻关,甚至动用收买,偷窃等等手段,力求获得丝绸的关键技术,千日防贼总有防不住的时候,丝绸的关键技术能藏几年,十年,能藏一百年吗?你看,尽管手段很卑劣,但丝绸根本不需要发明它的人操心,自然而然便传出去了,当市场上有四家五家不同的绸缎铺开张,它的价格肯定会降下来,因为它已不是垄断,而是互相竞争了,竞争必然有妥协,妥协的最终结果便是花钱买它的人受益……”

    李素叹了口气,露出黯然之色:“你看,丝绸被他造出来了,可是最终的受害者也是他,因为别人效仿,一家独大的他被人模仿了技术,本来能赚十贯钱的,只能赚一贯,还得给客人赔笑脸人家才愿意买,我也是一样,冬天的绿菜是我种出来的,但最后我必然是最大的受害者,我这样的受害者只不过想在别人效仿之前多赚点钱而已,有错吗?”

    李素解释了一大通,说得口干舌燥,东阳静静想了一会儿,似乎觉得无法反驳,不由白了他一眼:“真是难为你了,为了赚点绿菜钱,想出这么一堆歪理,想想都为你心酸……”

    李素咂咂嘴:“不说不觉得,还真有点心酸,我只是种点绿菜,既没偷又没抢,爱卖多贵卖多贵,为何跟你解释那么多?”

    东阳又狠狠掐了他一记:“无耻到家了,赚了钱不够,还把自己说成受了天大的委屈似的,别人买了你的绿菜反倒还欠你人情了……”

    李素正色道:“为了劳苦大众,我会忍辱负重的。”

    …………

    河水流淌得很慢,慢得像时光。

    二人静静依偎在一起,仿佛忘记了时光,不知不觉日已西沉。

    “东阳……”

    “嗯?”

    “明日我进宫求见陛下,把上次那两张图纸拿去,跟陛下好好聊聊……”

    东阳的脸刷地红了,猛地坐起身,眼里浓浓的惊喜:“你是说……”

    李素重重点头,笑道:“没错,我的意思是说,这两张图纸一定能在陛下那里换不少钱……”

    东阳呆住,吃吃地道:“换……换钱?”

    “当然换钱,不然你以为是什么?当然,银饼我也不反对。”李素眼里藏着深深的笑意。

    东阳俏脸白了一下,神情无比失落,不经意间扫了李素一眼,发现他眼里那抹坏坏的笑,东阳顿时反应过来,一时恼羞成怒,一双粉拳没头没脑朝他砸去。

    “又作弄我!又作弄我!你拿去换钱吧,将来让钱陪你过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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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极宫,甘露殿。

    李世民坐在正中看着奏疏,李承乾从东宫带回来的,每天李世民总会遣人将大堆的奏疏送往东宫,令太子仔细查阅奏疏的内容以及李世民的批阅,每份奏疏看完后李承乾要将心得体会写下来,对这件国事的看法是什么,李世民如此批阅的道理何在等等。

    这便是父子二人日常的交流。

    李承乾此刻恭敬站在李世民面前,看着李世民一份份审视着自己的心得,李世民越看眉头越皱,李承乾不由心中忐忑。

    良久,李世民合上奏疏,朝他摇摇头:“承乾,你是未来的大唐国君,目光应该再远大一些,治河修堤也好,农桑徭赋也好,对外用兵也好,眼睛不能只盯着一处,比如薛延陀如今内乱,你的主张是只盯着薛延陀一国静观其变,大唐卧榻之侧有猛虎酣睡,怎能静观其变?此时正应该召见室韦,靺鞨,西突厥等使者,与其国交好互盟,同时加快与薛延陀国内权贵的收买与煽动,此方为上策,道家的‘无为’,并非真的无所作为,而是随应时势而为,机会,火候,眼光,都很重要,国事,没那么简单的……”

    李承乾躬身道:“是,父皇,承乾受教。”

    李世民揉了揉额头,叹道:“你还差得太远,要多学学,朕将来才能放心把江山交给你。”

    “是,令父皇失望了,承乾之过也。”

    李世民摆了摆手,淡淡地道:“你退下吧,好好跟师傅们读圣贤书,东宫所遣的臣子皆是当今闻名天下的饱学鸿儒,孔颖达更是国子监祭酒,多跟他们学学。”

    李承乾施了一礼,却不急着退下,站在原地踌躇犹疑不已。

    半晌,李世民抬起头:“还有事?”

    李承乾躬身道:“确有事,前日申国公长子高履行来东宫,请承乾保一桩媒,申国公是我大唐开国功勋,又与长孙家是舅甥,高履行所请,孩儿左思右想,觉得无法拒绝……”

    “高履行?”李世民皱起眉,回忆了一下,道:“此子该有二十岁了吧?说来与朕是平辈,至今尚未成亲,亦算异数,倒是被高家名望身份所牵累,这次求你保媒,承乾你能帮则帮吧。”

    李承乾神情愈发犹豫。

    李世民见他这副样子,心中浮起淡淡的不悦,他是杀伐果决的君主,一生乾纲独断,横行无忌,最看不得自己的儿子这副犹犹豫豫的畏缩样子。

    “怎么了?高履行欲娶哪家闺秀为妻?”

    李承乾老老实实道:“欲娶皇九妹东阳为妻……”

    “什么?”李世民一楞。

    “高履行欲娶皇九妹东阳为妻。”李承乾重复了一遍,咬字很清晰。

    李世民难得地露出呆滞的表情,然后……掰着手指算辈分。

    高士廉是长孙无忌的舅舅,长孙无忌是李承乾的舅舅,理论上也是东阳的舅舅,那么高履行的辈分算是李承乾的表舅,理论上也是东阳的表舅……

    一大堆的“舅”来“舅”去,李世民算了半天,一件很清楚的事情被自己算得混乱了,单手撑住额头,叹道:“朕有点头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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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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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观闲人介绍:
大唐贞观,天下靖平,山河壮丽,独钟李氏。 李靖北击突厥,太宗东征高丽,兵锋之盛,威服四海。待从头,重整旧山河。功臣画像前,李渊拨弹琵琶独怅然,凌烟楼阁上,李世民大醉翩翩舞春风。 中国历史上最壮丽,最磅礴,最意气风发的年代里,长安古都外,一位粗衣陋衫的少年郎看着落日余晖里的皇城,露出了笑容……贞观闲人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贞观闲人,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贞观闲人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