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首战
半夜,城头上突然传来战鼓,把熟睡中的李小默,和其他同营的人叫醒。
李小默迅速跨上长刀,跟随其他人出去集合。出了帐篷,发现远处的山顶上、城头上,到处火光冲天,连成长长的一条线,战鼓声、厮杀之声不绝于耳。
萧环早已等在外面了,看人集齐后,也不讲大道理,直接带着众人冲上城去。
李小默一上城来,就有一个僵尸从侧面向他扑了过来,吓得他一声惊叫,连连向旁边闪躲。
好在萧环反应快,拔刀替他挡住的攻击,三两下就把那僵尸撂倒在地。
“这......这是什么东西啊?”李小默被吓懵了。
其他新兵和李小默一样,看着躺在地上的尸体,吓得抱成一团,瑟瑟发抖。
萧环表情严肃道:“僵尸,不是跟你们说过了吗?”
向前方的城头,一**僵尸不断爬上城来,围攻守城的士兵。
有一个兵阵已经被撕开了,阵里的八个士兵先后被僵尸们撕得四分五裂、血肉横飞了......
那些僵尸,不仅有人身僵尸,也有野兽僵尸,如猛虎、狮子、老鼠、蛇等等。当然,老鼠和蛇很少,几乎没有,因为它们都被踩死在半路了......
僵尸眼里冒着红光,露出了四颗尖锐的獠牙,发疯似的扑向人堆。
萧环骂道:“想死就继续缩着!记住,在这里活下去的唯一机会,就是勇敢和团结,僵尸凶,你们要比他们更凶。”
话音刚落,一波僵尸就跳了上来。
“快结阵!”萧环歇斯底里的喊。
众士兵经过一个下午的训练,也基本掌握了结阵的方法,很快就把阵极好。
萧环加入了李小默的小组,因为他们组只有七人。现在就是完整的“八人阵”了。
这些僵尸不惧刀枪,不畏烈火,全身着火了还只顾往人群里冲,赤手空拳格挡刀枪,被刺穿了身体也不怕疼,继续抬着双手去抓人。
“必须砍掉他们的头!”萧环大声喊。
在这种生死有关的紧要关头,谁也没有时间多想,谁也没有害怕、逃脱的机会,所有人都只能拼死一搏,原本被吓得不轻的士兵们都握紧手中的刀,和僵尸搏斗。
李小默挥舞大刀,将一个僵尸的头颅砍下,暗红色的血液溅了他一脸!
这些“东西”虽然是僵尸,但也是寻常人、寻常动物所化,除了眼睛发红光,嘴里长獠牙,其他地方都与正常人差别不大,一刀下去,血液飞迸。
他第一次把将“人”的头颅砍下来,心里还是十分恐惧的,嘴上尖叫不断。
好在萧环作战经验丰富,替他化解了数次危机,否则他早就被僵尸拉走了。
砍了几个僵尸后,李小默也渐渐地适应了,求生的本能让他越来越勇敢,逐渐战胜内心的恐惧。
毫无畏惧的李小默变得十分勇猛,练过御水剑的他更是强过常人。他以刀代剑,运行体内的灵力,一“剑”刺出去,“剑光”直接刺穿几个僵尸的头,看上去就像烤肉串......
然后“剑光”横扫,摘下僵尸的头颅。
萧环见李小默如此悍勇,十分震惊,没想到这个人竟是深藏不露。
黄定山等其他七个人原本就是个杀人犯,武功不弱,又十分的勇猛,所以八个人配合在一块儿,战斗力爆表。
在这样的战斗中,必须要团结一致,相互照应,否则一旦阵破,基本都会被僵尸分尸。
“杀!杀!砍它们的头!砍它们的头!”
萧环在乱战中不停地呐喊,一方面是激励自己,一方面也是激励其他人。
......
漆黑的夜空下,硝烟四起,战线绵延百里,火光连成一条长长的线,沿着蜿蜒的山脊,伸向遥远的天际。
血肉横飞的战场,弥漫着浓浓的血腥味,还有尸臭味儿;城墙上的旧血迹还没干,就被新的血迹掩盖上了。
战斗刚开始,一个身披红袍的年轻将军,手持银白色的贯虹枪,带着三百多个身着灰色道袍的修士,凌空飞来,沿着城墙和山脊一线排开,启动插在上面的符旗帜。
符旗帜发出一道道电光,不停地攻击僵尸,直接将那些僵尸打得粉碎,撒落在地。
那些僵尸也很懂,一波一波地冲过去要摧毁符,但是几乎每一杆符旗都有一个修士守护,僵尸们很难碰到符旗。
但还是有一些符旗被摧毁了,因为僵尸实在太多、太凶悍了,源源不断地冲。
那个披着红袍的将军就是这柃木关的主帅,昭王世子,景淳兮。
他跳下城去,在僵尸堆里左右冲杀,手中贯虹枪向前刺出,一道三丈长的枪芒串起几十个僵尸的头颅,然后枪芒一抖,几十个僵尸头颅瞬间爆炸。
僵尸如潮水一般涌来,密密麻麻地围着景淳兮,不停地咆哮;几头狮子僵尸,跳起来,两眼发射出血红的光芒,嘶吼着朝景淳兮扑去。
景淳兮举枪将他们拨开,然后左右横扫,击退一波又一波的僵尸。
其他的修士也祭起长剑,幻化出几十道剑芒,在空中盘旋,不断地攻击僵尸。
僵尸悍勇,赤手空拳格挡剑芒,手被削掉了就用脚,或者用头把那些剑芒击碎。
绵延数百里的山脊上,还有城头上,火光,电光、剑芒、枪芒交辉闪烁,拉开一道极其绚丽的夜景,不知情的神仙还会以为下界是在搞篝火晚会。
李小默所在的八人阵越战越勇,斩首无数,就像一圈坚不可摧的环形镰刀一样,在僵尸堆里不停地搅拌、收割。
他虽然修炼只有两个月,也没有凝结出金丹,灵力有限。但是他所修炼的御水剑是天界水神所创的武技,十分厉害,只练了第一层就足够他自保,对付这么多凶尸倒也勉强应付得了。
他虽然远远不及景淳兮,不能像他那样一个人就抵得上千军,但是在八人阵里,彼此协作,却也能爆发出超强的战斗力。
然而,其他新兵组成的八人阵就不那么好过了,已经有两个八人阵完全被僵尸瓜分了,八个战士全部尸骨无存。
还有一些八人阵残缺不全,有的剩下七人,有的剩下五人,有的仅剩两人在密密麻麻的僵尸堆里挣扎。
战斗持续了几个时辰后,随着东方的一缕黎明的光芒破空而下,照射在柃木关的城头,那些僵尸受不住灼灼日光,像潮水一样戛然退去。
来如潮,去也如潮。
战斗结束了,城墙上,山顶上,到处铺满了僵尸的尸体。一颗颗头颅,像生长在山地上的蘑菇,密密麻麻的扎成一堆。
漫山遍野的尸身,就像一大片咸鱼,把整个山坡都掩盖了。
鲜血渗入城垣、土地,染红了数百里的战线,血腥味弥漫山川,彻底将这里渲染成修罗场。
已经不知有多少热血战士在这场战斗中丧生了。
这一夜的战斗,是何其的惨烈。但这不是唯一惨烈的一夜,像这样惨烈的战斗,这里已经打过十几场了,未来还会有很多场。
李小默全身疲惫,依靠在城垛上,看看自己手上的刀,通体染血,已经钝了,还有好几个缺口,可知这一夜砍的僵尸数量,是何其之多,应该跟割韭菜一样多。
萧环拄着自己的刀,看着眼前所剩无几的新兵,目光中满是悲悯。
他对李小默记忆尤深,打算提拔他为百户。因为他的实力,足够带领好一队人。
新兵原本有八十多人,打了一夜下来,也只剩下四十多人了,伤亡十分惨重。
他们毕竟都是新兵,刚来一天就不得不加入战斗,不像老兵那样有经验,所以死亡率很高。
萧环咽了口口水,艰难地说:“现在你们也亲身经历了,守卫柃木关就是在鬼门关徘徊,但我们不能退,不能放弃,因为我们身后有我们的父母兄弟。”
众新兵沉默,累得一句话都说不上来。
黄定山喘着气问道:“禺阳郡里......到底怎么了?”
萧环解释道:“据说,禺阳郡内的堰山,发生了惊天地泣鬼神的爆炸,从那之后瘟疫就爆发了,而且蔓延得非常快。
一开始,只是堰山附近的几个小镇感染瘟疫,朝廷极力救援,但派去的救援队伍都是有去无回。
后来,朝廷秘密调遣一只四万人的军队,前去猎杀感染瘟疫的人,但是军队到了堰山附近就失联了,据说现在这支军队已经全部尸化,就驻守在禺阳城内。”
众人听得瞠目结舌,毛骨悚然:“四万的军队全部化为僵尸?还驻扎在禺阳城?”
萧环点头道:“嗯,我原本也是会去参与这次猎杀行动的,但是我刚好旧疾复发,所以没去,躲过了一劫。
这瘟疫的可怕之处,就是它能把一个活人,变成一个毫无知觉、毫无人性、暴戾嗜血的僵尸,变成僵尸后,它们会力量大增,变得悍勇无比;常人要是被他们咬到,若不及时救治,很快也会变成僵尸。”
众新兵看着自己身上的伤口,吓得脸色惨白,惊呼连连。
李小默连忙查看自己全身,竟然没有任何伤口,真是万幸。可见他的御水剑还是挺厉害的。
“不过你们放心,我们现在已经有防治尸毒的药,等下军医会过来为你们上药。”
新兵问:“这药管用吗?”
萧环指着远处袅袅升起的烟,说:“看那边,那就是草药燃烧后的烟,可以清理附近的毒气。草药是归云山承玄境送来的,虽不能治疗,但是预防却是极其有效的,只要身体没有彻底尸化,就会没事,你们大可放心。”
众新兵这才平静下来。
“走吧,我带你们去吃早饭,吃完早饭后赶紧休息,说不定晚上还会有一场恶战。”
众新兵拖着疲惫而沉重的身躯,跟着萧环走下城墙。
一些老兵正在清理战场,收拾洒落在各地的兵器和草药。僵尸的尸体被放火就地焚烧了,黑烟滚滚,臭气弥天。
众新兵去火头军营,抬了两大锅粥,和一大锅肉,挑了个位置,围在一起吃饭。
安国富庶,军粮充足,军营里的伙食特别好。
正吃饭,一个红袍将军带着几个军医,巡营问疾,正朝这边走来。
第十七章 淳兮
萧环见那将军过来,连忙放下碗筷,起身作揖:“将军!”
其他新兵见状,也要跟着起身行礼,景淳兮连忙挥手,示意他们坐下,然后说:“兄弟们都辛苦了,先吃饭,不必行礼。你们当中若是有被咬伤、抓伤的,速速让军医给你们包扎,服些防疫的药。”
萧环和四十多个新兵都围了过去,李小默虽然没有伤口,但还是跑过去,嚷着让军医给他看看。
“军医军医,快给我看看,我身上哪儿受伤了,全是僵尸的血,要不要紧?”
军医仔细检查了一遍李小默全身,没发现什么伤口,道:“你竟没受伤!僵尸血倒是没事,就是他们的牙齿和指甲有毒。”
“那你也给我涂点药,这样我放心。”李小默很怕死,非要求个万全。
“既然如此,那你喝点药汤吧。”
李小默连忙去乘了一碗药汤喝下。
景淳兮见李小默没有受伤,觉得他有些特别,便走过去道:“这位兄弟竟然可以不受伤,实在不容易。”
李小默回头,见是将军,指着旁边的萧环、黄定山等人道:“我和他们一组,多亏他们多次相助。”
景淳兮见萧环和其他六人都受伤了,愈加觉得李小默强于普通人,又道:“能在僵尸群里毫发无伤,着实不易,却不知兄弟叫什么名字?师承何处仙家?”
李小默被他这一问问懵了,觉得他怎么这么嗦,来这儿调查户口,不过他到底是将军,少不得卖他个面子,于是瞎编道:“我叫李小浪,浪荡的浪,师承......呃......师承明月杏花烤鱼唠嗑仙人。”
他只知道,教他修炼法门和武技的人是林青澜,但是又不能说出她的名字,所以只能瞎编个“明月杏花烤鱼唠嗑仙人”,权且搪塞过去,同时也算是对林青澜的想念。
景淳兮知道他敷衍,非但不觉生气,反而觉得这人甚是有趣、率性,便笑着说:“令师的道号真是意味深远啊,明月、杏花、烤鱼、唠嗑虽是俗世,但心境却是超脱的,仙亦有俗,俗亦有仙,甚妙!”
昭王世子的气度、领兵主帅的眼光,景淳兮都做到了绝佳!
李小默听了,尴尬一笑。他完全没听懂这将军在说什么,他没想到他随便的一句话,这将军竟能解释得这么头头是道,真是读书读多了。
景淳兮有军务在身,不便多说,带着军医继续去巡营问疾。
主帅亲自巡营问疾,众兵将都感动得热血沸腾。
早饭过后,李小默和其他新兵回营去休息。
景淳兮把萧环叫到帅营,询问了一些关于“李小浪”的作战表现。
萧环对李小默十分赞赏,说他勇猛,身手敏捷,作战中总能随机应变,善于保护自己,同时也乐于帮助战友,是个难得的人才。
景淳兮默默记下这个“李小浪”。
......
李小默等人回到营帐里,黄定山谢道:“昨夜多亏你多次帮忙。”
李小默道:“一条船上的蚂蚱,不分彼此。”
“想不到你竟有这等身手。”
李小默骄傲地笑道:“练过!”
其他同个营帐的新兵一边卸掉甲胄,一边议论起来:
“真没想到,这柃木关守的竟是僵尸,原本还以为驻守柃木关是一吃闲饭的,没想到比边关还要危险。”
“禺阳郡有数百万人,还有数不尽财狼虎豹,如果全变成僵尸,那这仗要打到什么时候?”
“还不止呢,萧千户不是说了,禺阳城里还驻扎四万多僵尸军呢,那可是咱安国正规军所变,战斗力可想而知。”
“安**队在这整个大荒大陆几乎是难逢对手的,变成僵尸军后,只怕更加凶猛。”
“那我们守得住吗?”
“守不住也要守,堂堂男儿,我们就是要在战场上抛洒热血。”
“快别说了,好好睡一觉才是,说不定晚上还是一场恶战呢。”
众人遂不再瞎聊,纷纷睡去。李小默向来都是那种躺床就睡的,脑子里不会有什么杂念。
......
禺阳郡的的瘟疫,栖云真人已经亲自去看过了。
堰山爆炸后,留下了一个方圆三十里的巨坑,巨坑深达千丈,毒气浓烈。
栖云真人在巨坑底下,发现了大量的巨兽残骸,还有一些残存的能量在坑中震荡。
根据这些残骸,初步判定这堰山地下曾经住着一只极其庞大的巨兽,它的一根手骨,就足足有五丈长!它的一颗獠牙,足足有比象牙大出十几倍。
难以想象,它究竟有多庞大。
栖云真人查看了许久,还是不知道为什么堰山为什么会发生这么强烈的爆炸,现场还留下这么强大的毒气和能量。
这些强烈的毒气和震荡的能量,放眼整个安国,已知的人当中,只有栖云真人能够安然进出这个巨坑。
查无所获,栖云真人只带走少部分的残骸回归云山研究。
这些兽骨和残渣,也是极好的药材,经过提炼之后可以炼出很好的药。
不久之后,归云山便找到了可以预防瘟疫的药。但是治疗的药却一直没有,或许根本就没有治疗的药。
灾情蔓延得极其快速,所以如今的安国朝廷,决定壮士断腕,围杀禺阳郡内的所有僵尸。
朝廷从中央和地方总共抽调大约八十多万的兵力,围住了禺阳郡四周要道,其中以柃木关的战线最为吃紧,绝大部分的僵尸都堵在了柃木关外。
为了保护其他地方的安全,景淳兮到达柃木关的第一天,就用【血香】把禺阳郡内的大多数僵尸都吸引到柃木关外,然后一面全力守关,另一面又展开周密的作战计划。
早在他带兵前来柃木关之前,栖云真人就传授他一套阵法【天光晏魔阵】,用以肃清禺阳郡内的流毒。
这套阵法首先要在禺阳郡四周的高山上,插满八十支令旗符,作为阵脚,然后在禺阳郡的中心禺阳城内,布置一个阵心,最后再由一个修为高强的人,于深夜子时启动阵法。
如今,经过一个多月的布置,禺阳郡四周长达一千多里的山脉上,已经插了七十几根令旗,每一根令旗都有四个修士和五千精兵守卫。
剩下的几根令旗,也在紧张地进行中。
等到外围的八十支令旗全部布置完毕后,他就为派人进入禺阳城内布置最后一根令旗。
然而苦恼也随之而来,到底怎样才能进入禺阳城、并在城内守住令旗半个时辰呢?
是的,只需要撑住半个时辰。
但是军中,有谁能担此重任?
禺阳城内可是有四万装备精良的僵尸骑兵团!别说是一个人,就是十万大军杀过去,都未必能够攻下禺阳城。
若冒然调遣大军杀入禺阳城,只怕重蹈覆辙,再次出现全军尸变的情况。
柃木关距离禺阳城三百多里,大军日夜兼程杀过去至少也要三天,但是到了那时,还是打不过以逸待劳的僵尸军团。
所以派遣大军攻入禺阳城的策略,还需要从长计议,非万不得已,绝不采用。否则只怕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
既然不能调遣大军攻入禺阳城,那就只能派一个修为高深的人,带领一支修士,掐着时间点杀入禺阳城,然后在里面设立并守护阵眼,只要坚持住半个时辰,阵法就可以完全启动。
然而问题又来了,景淳兮从朝廷和归云山带来的三百多个修士,已经被他全部派出去守护四周的阵脚了。
而且,谁才有能力带领修士攻入禺阳城,并在里面坚守半个时辰呢?
要知道,在这个八十万大军的安**营里,能够在四万军中站住半个时辰的人,只有景淳兮一人!
如果景淳兮亲自前往禺阳城,那么谁来指挥八十万大军,又有谁来启动阵法?
栖云真人自从去了一趟堰山巨坑,回来不久后,就因元神受到影响而闭关。否则倒是可以请他出山。
景淳兮在帅营里,独自思索了很久很久,直到晌午时分,才因为太过疲惫而趴在案上睡着了。
睡了大概一个多时辰后,帐外忽报有紧急军情,景淳兮迷迷糊糊之中,以为僵尸大白天的杀出来,还没完全清醒就提着贯虹枪要出去。
帐外的执戟郎官提醒道:“是边境传来的军报。”
景淳兮这才平静下来,拿过军报来展开一看,浓浓的愁云瞬间就笼罩在他脸上。
原来,安国的西北方,是另一个大国【大章王朝】。章国得知它的死敌安国国内闹瘟疫,果断作出趁火打劫的行动,举倾国之兵南下,一百五十万大军分三路,浩浩荡荡地杀入安国的边境,想要一举消灭安国,统一南北方。
“难道是天要亡我安国吗?”
景淳兮心中悲情万丈,手中死死拽着军报,一口鲜血涌上喉咙,汨出唇角。
执戟郎官连忙搀扶住他。
景淳兮连日操劳军务,又连日作战,睡眠少,休息少,肝火虚旺,纵使身强体壮,听到了这么不幸的消息,也不禁要呕血。
但是为了稳定军心,他擦掉嘴角的血,运气调息一周天后,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走出军帐去巡视。
内忧外患,两条战线,安国陷入了空前的危机。
虽然景淳兮此刻只负责平定内忧,北方边关的事他暂时不用管,但是他作为皇室的一员,压力可想而知。
于他而言,国即是家,家即是国。一旦国破,祖先宗庙,都将遭到最狠绝的践踏,皇室宗亲,都将遭到最残酷的屠杀。
皇族高高在上,但也承担了最高的风险。
所以景淳兮必须速战速决,处理好禺阳郡的瘟疫,然后驰援边境。
万幸的事,他帐下的几个老将都身经百战,做事可靠,协助他把各项军务都处理的妥妥当当。
而为今之计,就是尽快找到可以进入禺阳城的人。
第十八章 惨烈
夜幕始降,寒月孤悬。
如今虽然已近初夏,但是山中清寒,加上禺阳郡地界充满阴煞之气,又给柃木关披上了一重寒意。
李小默吃过晚饭后,和战友们按例巡营一圈后,回营帐内休息。非常时期,军中规定辰时过半,非守夜的兵将,必须枕着刀睡觉,禁止随意走动、喧哗,违令者斩!
为什么要枕着刀睡觉?因为他们夜里时刻都要准备上战场。既要做好充分的休息,又不能卸掉甲胄和兵器。
实战证明,对付僵尸,用长刀比用枪、戟、戈等兵器来的有效,所以全军都是使用长刀。
子时未至,山上再次传来急切的鼓声,紧接着厮杀之声又是瞬间传扬数百里。
僵尸又来攻城了!
休息的士兵立刻起身,带上武器,冲出营帐集合,然后井然有序地冲向城头和山顶。
李小默、萧环和黄定山等八人依旧组成一组,在山顶上绞杀僵尸。
经历过生死之战,每一个人都成长很快,适应很快,有了昨晚的一次经验,这次大家更加勇敢,更加凶猛,协作更加严密,战斗力爆表,直接从山顶上杀到山坡下。
如果说僵尸多得跟潮水一般,那么他们八人就是在破浪逆行,像一把利刃一般,从山顶上,冲击而下,直插僵尸浪潮。
并且,他们的阵型从原来的圆形,演化为不规则,却又紧密联系,八个人打起来就像一个人一般,协作得天衣无缝。
李小默虽然修为很低,但是他的剑法厉害,强大的剑法可以将一丝丝的灵力发挥到极致,爆发出它最大的作用,所以他就成了这八个人当中较强的一个。
萧环身经百战,耐力很好,身手不凡,和李小默一起成了这八人阵里坚固的阵脚,只要他俩不倒,这八人阵就不会散。
绵延数百里的战线上,几乎所有地方的战斗,都是防卫型的,没有进攻型的;
所有的士兵都守在山顶上、城头上,依靠地形和阵型进行战斗,没有杀下山坡的。
所以,在这么长的战线上,仅仅可以看到两条进攻痕迹:
一条是强得变态的景淳兮开辟的,他的贯虹枪所到之处,势如山崩,逆着僵尸大潮而行,左右冲杀,如入无人之境,一枪过去就挑落十几颗头颅,在僵尸大潮中打开了一个缺口。
另一条较为明显的进攻,就是李小默等八人开辟的。
待黎明降临,僵尸大潮退去后,绵延数百里的战线上,可以明显看出,仅有几个人站在了最前面:
一个是景淳兮;
另外几个是李小默所在的八人阵!
山顶上、城头上的将士们为他们欢呼,他们是全军最勇猛的,是全军的英雄楷模!
李小默回头看着山顶上、城头上一排排欢呼雀跃的将士,听着震动山川的欢呼声,心中热血沸腾,想不到人生可以活得这么有价值。
他第一次感受到了“英雄”的意义!
景淳兮远远地看了一眼对面山坡下的八个人,心中很是高兴,然后提着贯虹枪,飞身上山,越过城墙,潇洒地回帅营去。
然而李小默他们这些不会飞行术的,此刻只能爬山,走回去。
他们杀下山坡的时候,是何其勇猛,此刻却只能拖着疲惫的身躯爬回去......
实在尴尬。
其后数日,僵尸的攻势依旧强横,几乎每天都来攻城,搞得守关将士苦不堪言,每日都绷紧了神经。
然而将士们却在李小默等勇士的带动下,越战越勇,士气依旧保持振奋。
但是尽管将士用命,主帅身先士卒,安国的守军消耗依旧极大,损伤很重。
首先,几十万将士的粮食和草药,每天的消耗数量都是惊人的;
其次,八十五万的守军打了将近两个月,竟然只剩下五十多万!
这个损伤是非常庞大的,非常恐怖的。如果战争再拖下去,朝廷再无增援的话,柃木关的这条守线,迟早溃散。
然而,朝廷已经没有兵可以派来增援了,因为北部边境的战争,刚刚开打,那里同样需要兵力。
景淳兮在帅营里看着伤亡数字,愁眉不展。
他有些怀疑是不是他自己带兵不行,打了两个月的仗,竟白白送了三十万将士的性命,心中十分的沮丧,苦闷地沉思着:
“形势危急,安国危如累卵,无数生灵命悬“柃木一线”,必须赶紧结束这边的战争。
而要迅速解决这场战役,只能寄望于天光晏魔阵了。”
下午,一个老将来报:“天光晏魔阵的外围令旗,已经全部布置完毕!”
景淳兮闻言大喜,天光晏魔阵的第一步总算完成了。
接下来,就是要考虑如何在禺阳城内,布置最后一根令旗了。
他原本是毫无良策的,不过经过这几天的战斗后,他见识到“八人阵”的威力,同时也看到了李小默等人的勇猛,所以他心里有了一个方案。
他的想法是,派八个修为较好的修士,进禺阳城去结八人阵,护住令旗,强撑半个时辰!
然而军中的修士,全都被分派出去守护外围的八十个阵脚了,仅剩六个修士可以调用,还差两人,该怎么填补呢?
景淳兮又想了一个下午,不知道该从哪里抽调修士。
傍晚,景淳兮和几个老将在帅营里商讨天光晏魔阵的事。
几个老将个个自告奋勇,请命出战:
“元帅,末将愿意出战!”
“我去!”
“让我去把!”
......
他们虽是沙场老兵,但都是普通的武夫,年纪老迈,实在不适合去和四万僵尸军团硬碰硬。
若是他们去了又护不住令旗,折了性命不说,还会耽误天光晏魔阵的顺利进行。
景淳兮看着几个老将,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们。
正苦无良将时,帐外执戟侍郎来报有人求见,并递上一块玉佩。
景淳兮见了玉佩后,惊喜万分,连忙传见。
须臾,一个女子进得帐来,绝世无双的容颜和高挑的身段,一看就是他的亲妹妹,景离忧。
“参见将军。”景离忧先按照军礼相见。
“你怎么跑这儿来了,父王母妃和云畔师叔知道吗?”
众老将也是吃了一惊,都抱拳行礼道:“郡主。”
景离忧一脸笑意,先看着众位老将道:“诸位叔伯不必多礼”,然后走到景淳兮面前说:“我自然是偷偷跑出来的,师傅和掌门师尊都闭关了,我没人管,自然就跑出来了。”
“我就知道,你这丫头闲不住。”景淳兮笑道。
“眼下这样的形势,还叫我安心待在归云山,岂不是要我做个无情无义、冷眼旁观的人?”景离忧言语间,洋溢着一脸俏皮。
“既如此,那就留下吧,看看有什么可以帮得上忙的。不过你可不要嫌弃军中辛苦,行事必须遵从军令。”
景离忧抱拳笑道:“多谢元帅收留!”然后看向众将,问道:“你们刚刚都在商量什么要务呢?继续啊。”
一个老将回复道:“我们正商讨进入禺阳城布置天光晏魔阵阵心的事呢。”
景离忧闪着汪汪大眼睛问道:“天光晏魔阵?那是什么阵法?”
景淳兮解释道:“阵法是师父新传给我的,用来肃清禺阳郡内的流毒,现在外围令旗已经布置完成,就差最后一步了。”
景离忧道:“掌门师尊的新阵法,想来这个天光晏魔阵一定很厉害,那最后一步是什么呢?”
景淳兮叹气道:“这最后一步,也是最难的一步。天光晏魔阵阵心的令旗,必须设立在禺阳城内,而且是必须在子时启动。如今禺阳城内有四万僵尸大军,而子夜也是僵尸最凶猛的时候,所以必须要有人护住令旗,并能坚持半个时辰......”
“然而你们并不知道要派谁去是不是?”景离忧接过话说。
见景淳兮和众将都是愁眉不展的,她又接着说:“这有何难?派我去就行了!”
众老将脸色一变,道:“这怎么使得,若是有郡主什么闪失,我们这些老家伙的岂能安心?”
景离忧道:“你们要是有合适的人选,怎会在此愁眉不展呢?”
众将无言以对。
“兄长,就让我去吧,你别忘了,我可是有金阙莲环护身,不会有事的”
景离忧一边说,一边抬起右手,捋起袖子,着她的护身灵宝金阙莲环。
景淳兮考虑的许久,道:“好,非常时期,也只能辛苦妹妹了。”
“你这是什么话,国难当头,难道我还只能过着岁月静好的日子吗?”
景淳兮欣慰道:“我家妹妹长大了。那我跟你说下行动计划。”
景离忧振奋地点了点头。
景淳兮向她介绍了八人阵,和行动的时间路线,然后说:“我这边还有六个人可以给你,明天我再想办法补齐另外一个,到时候就烦请妹妹带领他们进禺阳城。”
景离忧自信道:“不用,七个人就够了。”
景淳兮道:“这怎么行,你这么去我把放心。”
“我可以的。”
“好了,这事我自由安排,你别跟我逞强了,我明日补足七个人给你。今天就到这儿,大家都回去吧。”
景淳兮散去众将,让人带妹妹去军营安顿,然后自己在帅营里又盘算了一阵,考虑抽调修士的具体事宜。
直到戌时,他才忍不住趴在桌子打了个盹。
又是一天一夜没合眼,实在是太累了,今晚只怕还有大战等他。
第十九章 重逢
子时一到,僵尸又来攻城!
景淳兮入眠不久,就被鼓声叫醒,连忙提枪上阵。
景离忧飞上城头,看见密密麻麻的僵尸正迅速从山下爬上来,心中十分震惊。
她见过僵尸,但是这么多僵尸她还是第一次见;她也不怕僵尸,但是她怕这种密密麻麻的感觉,看着毛骨悚然的。
活了十九岁,她几乎都是在归云山仙境里,还有王府的高宅阔院里度过,前线这种兵荒马乱、烽火连天的环境,还是第一次接触,而且打的还是凶尸。
虽然很震惊很不适应,但是她还是祭起了腕上的金阙莲环,将它幻化成一柄剑,然后跳进僵尸大潮中,展开厮杀。金阙莲环有多中变幻形态,可为剑,也可为盾,是一个攻守兼备的稀有灵宝。
她八岁踏入归云山,练了十几年,修为也是非常高强的,在凶尸堆里应付自如。
战乱之中,她匆匆一瞥,竟然看见了一双非常熟悉的眼睛,还有那个记忆深刻的眼神火光之中,双目如炬!
她的心一下子就乱了!
是他!
是她寻找多年的那个人,也是金阙莲里见到的那个人!
有些相遇即是重逢。
一不留神,她被一只狮子僵尸抓伤了手,但她反手就是一剑,把那狮子的头给劈成两半。
她且战且走,慢慢地靠近不远处的那个八人阵,最后和他们合阵一处,变成了九人阵。
有了共同的敌人,人与人之间就容易达成默契,战场上也是一样,景离忧和他们很快就能配合起来。
有一个金丹期强者的加入,这九人阵的威力更猛,像一圈旋转的镰刀,在僵尸大潮中,不断收割人头!
不知厮杀了多久,黎明终于降临,僵尸再一次退去。
莽莽苍山,除了成堆的尸体,和殷红的血泊,还有站在最前面的几个勇士。
将士们又是一片欢呼,既是为他们再次守住柃木关而欢呼,同时也是为山坡下的勇士欢呼。
景淳兮再次潇洒地飞回城中。
李小默等人再次面临爬山的尴尬,不过这次有一个绝世无双的美貌女子相伴。
所有人都忍不住看她,真的好美!仿佛这个世界最光彩夺目的不是朝阳,而是眼前的这位女子!
弯弯的柳叶眉,大大的杏仁眼。
她水汪汪的目光,与纯净的晨光辉映一处,就仿佛她眼里装满的全世界的美!
高挑身姿,让八个兵汉子看得痴痴傻傻的。
景离忧走到李小默面前,咧咧地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李小浪。”
“什么?你叫李小浪?不是应该叫李小默吗?”景离忧一脸的讶异,她原本只是想确认一下身份,没想到听到了一个意料之外的名字。
李小默听完,心中一紧:她是怎么认出我来了?深恨自己当初为什么不改名叫“李惊天”、“李动地”之类的,偏偏改成“李小浪”,和真名这么接近,这小麻烦大了!
不行,必须矢口否认。虽然他如今身在军中,但他的“罪名”毕竟是“刺杀瓷方国王子”,基本是不可能赦免的,所以不能暴露真实身份。
“我看你才叫李小默呢,老子行不更名,坐不改姓,李小浪是也!”李小默吊着气,用粗犷的声音大声说。
景离忧嗔道:“嘿,不过是问个名字,不是就好好说嘛,脾气这么大,你这人真是......”
李小默道:“我这人这么了?除了长得俊,就是脾气大!”
“臭美!”景离忧鄙视了他一眼,口不对心地说。
李小默扬眉,表示不屑于对方的批判。
虽然答案和预想中的不一样,但景离忧心中还是认定这个叫做“李小浪”的小兵,就是她要找的李小默。
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的眼睛都是唯一的,她相信自己的直觉。
虽然他现在不承认,但她很快会让他承认的。
“刚打完仗,都别杵着了,回了。”景离忧招呼大家一声,兀自往山坡上爬。
八个兵汉子直勾勾地看着她的曼妙背影,瞬间充满了爬山的力量,然后跟在她后面,情不自禁地往山上爬。
尸横遍野的山坡上,很难找到一寸落脚的土地,只能踩着它们的尸身往上爬。
吃过早饭,各自回营休息,值班的士兵开始清理战场。
景淳兮连日休息不足,刚吃完饭,回到自己的营帐,倒头便睡。
景离忧找军医上了药,包扎一下伤口后,也回去运气调息,然后休息。
下午申时,众将齐聚,景离忧和其他六个修士也来了。
景淳兮升帐议事,本次的主要议题:抽调一名修士,给景离忧的队伍;其次是如何进入禺阳城。
众将都提议:从最近的阵脚,抽调一名出来。因为距离近,如果他们那边扛不住,主将可以迅速支援,确保阵脚无碍。
景淳兮对众将的提议,深以为然,正要下决定时,忽然被景离忧制止道:
“不用从其他阵脚抽人,我这边推荐一人。”
景离忧道:“一个军中的小卒,李小浪。”
“是他!”景淳兮恍然想起。
“哥哥你认识他吗?”景离忧反问。
景淳兮道:“知道,见过他一次,是一个刚来的新兵。”
众将反对道:“郡主你说笑了,一个军中的小卒,还是一个新兵,怎能担此重任。”
“是啊,这天光晏魔阵,可是事关此战能否胜利的,万一折在一个小子的手里,这全军几十万将士不得跟着陪葬?”
“是啊,怎么能让一个新兵去担此大任呢?”
景离忧解释道:“其实这个人你们应该也知道才对,就是我们作战的时候,总能看到有一个八人阵,冲在了最前面,这个李小浪就是这八人之一。
而且我昨晚和他们协同作战的时候,发现他确实强于其他人,特别是他的剑法,尤其不凡。”
“可他毕竟只是个小兵啊。”
景离忧又道:“将军对他的身份不要抱有成见,我看他作战不但勇敢,而且灵活,随机应变。”
老将军还是不服,待欲开口继续反对,却听景淳兮道:
“好了,都先别争了。这个李小浪我也见过一次,觉得可靠。我们现在缺人,若是贸然从阵脚抽人,万一阵脚有失,一样是满盘皆输,所以我们必须要放下身份的成见,让这个新人去吧。
况且,他们此去是八人协同作战,不是单兵作战,拧成一股绳,配合默契,威力自然强大。”
众将闻言,再无异议。
“多谢哥哥!”景离忧嘴角洋溢着俏皮。
“你别谢我,我可不是徇私采纳你的举荐,我是相信他。”景淳兮连忙声明。
“我知道。”
景淳兮叫人去传唤李小默,让他前来一同商议任务。
李小默正在校场上操练,传话的人把军令带给了萧环,萧环停止了训练,叫李小默出列。
“什么事?”李小默满头大汗,小步快跑地过来。
萧环道:“将军有事找你,你且随他去一趟吧。”
“什么事会单独叫我啊?难道是要给我记功?”李小默的表情又疑惑转变为兴奋,不禁露出了期待的笑容。
“快去快回”,萧环催促道。
“是!”李小默带着笑容,跟着传话的人而去。
到了帐前,见两边站着六名膘肥体壮的老将军和几个修士,上面坐着元帅,元帅旁边站着的,正是早上遇到的那姑娘。
“参见将军”李小默站着揖了一礼。
景淳兮道:“好,传你来主要是有一件与你事情商议。”
“不知道是什么事?将军请说。”李小默心中打鼓,看来是不来记功的,而是来领任务的。
“禺阳郡的瘟疫已经持续了两个多月了,将士们苦不堪言,死伤惨重,我们必须尽早清理这些僵尸。
想要彻底消灭僵尸,就必须肃清禺阳郡内的流毒,肃清流毒需要一个阵法。
如今这个阵法已经基本布置完毕,就差最后一根令旗,要设立在禺阳城内,而禺阳城内危机重重,需要有人保护这根令旗。
所以,想派你和他们一起进城护旗。”景淳兮一边说,一边把景离忧和其他七个修士只给他看。
“进禺阳城?和谁?”李小默心头一紧。
“她,还有他们六个,你们一起组成八人阵。”景淳兮指着景离忧,和其他六个修士。
李小默一脸的抗拒。他可是听说,禺阳城内有四万僵尸军团,就他们八个人去,那不是去送死?
“怎么,你怕了?”景离忧在走出来,鄙视地看着他。
李小默笑了笑,反过来鄙视道:“哼,激将法,三岁小孩才玩的东西。”
景离忧不服地咬咬牙,却又平静道:“这可是你立大功的好机会,其他人想去都去不成呢。”
立大功,这话倒还实在,李小默开始考虑起来:
“如今我被指的罪名是“刺杀王子”,等同谋反,属于十恶不赦的大罪,除非洗清冤屈,否则几乎无法翻身。但是如果我立功的话,就算不能免去所有刑罚,也可以免死。
而且,我现在还能先提个要求,先把驴赎回来,放归山野,算是了了一桩心愿。”
李小默思虑完毕,开口道:“行!我去!不过我有个要求。”
景离忧道:“什么要求?”
李小默道:“我原本是个囚犯,押运粮草来到这里,同行的还有我家的驴,我去禺阳城后,不论能不能回来,你们都要把它放归山野。”
帐内所有人都用异样的眼光看着他禺阳城是何等危险,想不到他冒死前去,竟然只是为了一头驴!真是个痴人。
景离忧莫名地看着他,问道:“你跟那条驴什么关系?......”
李小默尴尬一笑,道:“什么什么关系?它是我爹娘留给我的,从小与我形影不离,还曾经救过我的命,就像是我的亲人一样,我当然得给它安排好去处......”
景离忧微微笑道:“想不到你这人还挺讲义气,好,那就放了那条驴,而且,我也要你跟我们平安归来的。”
“那就这么说定了。”
商量已定,众人开始研究明日出发的事宜:白天僵尸隐蔽,而夜里,僵尸也要将近子时才开始疯狂起来,他们明天凌晨,可以趁白天出柃木关,直奔禺阳城,到明夜子时,正好可以赶到。
计议已定,众人散去。
李小默先出营帐,景离忧“尾随”其后。
她曾寻找过他两次,却都错失了。
第一次,是在八年前的时候,她带人急匆匆地回去救他,但已经找不到他了,她以为他被野兽吃了。
第二次,是在两个月前。她生辰那天,她在金阙莲里再次确认了那个眼神,第二天她便亲自去城尉府的监牢探望,然而当她到了监牢后只听闻他已经被押去斩首,她又匆匆赶去刑场,却又听说他被劫走......后来她只能找城尉府询问,得知他叫李小默。
缘分未至,一再错失,到如今在军营,方才遇到。
她之所以要向景淳兮举荐李小默,既是因为相信他的能力,又是因为她想借机了解他这个人,同时也给他一个立功的机会,希望他可以立功赎罪。
李小默觉得后面有人跟着,回头见是离忧郡主。刚才在帅营里,听众人的称呼,才知道她就是景离忧。
“原来你就是大名鼎鼎的离忧郡主。”李小默懒懒道。
“大名鼎鼎不敢当,不过芳名远播倒是真的。”景离忧俏皮地笑,一双杏眼眯成月牙状。
李小默摇了摇头,撇了撇嘴,自己嘀咕道:“春满楼里的姑娘也是芳名远播。”
景离忧气得眼睛眉毛都凑到一处,直接幻出剑来,架在他脖子上。好好的一个词,被他给糟蹋了。
“你好大胆子,敢嘲讽本郡主。”
李小默吓得一动不动,连忙道:“小心,刀剑无眼......”
景离忧转身走到他面前,狠狠地盯着他,问道:“说,你是不是叫李小默?”
女人容易在一个问题上纠缠不休,大概就是景离忧这个样子,死抓这李小默的身份不放。
李小默贱兮兮地笑道:“你有剑,你为大,你说我是李小默,那我就是李小默,你要叫我李惊天、李动地那也行,千万要注意你手中的剑,我看它甚是锋利,绝非凡品,跟郡主你很是般配......”
景离忧看了一眼自己的剑,心里很是得意,嘴上却骂道:“你还贫嘴。”
“好好好,我就叫李小默。”
景离忧继续问道:“你以前是做什么的?家住哪里?”
李小默又是贱兮兮地笑道:“你问这个干嘛?接下去是不是想问我有没有婚配?”
“快说!”景离忧气得咬牙。
“好好好,我说我说。
我家住京城南郊四十里外碧须岭、福旺村,来此之前呢,我是个杀人犯,不过那是被冤枉的;
在被冤枉之前,我是一个安分守己、忠于朝廷、忠于社稷、怀着“安国梦”,天天跑大街的脚夫;
在做脚夫之前呢,我是一个山里的牧童,在山里给人家放牛放羊;在成为牧童之前,我好像都不记得了......”
景离忧听完,收起了剑,感觉他的答案虽有些出入,但也**不离十。兴许是他故意隐瞒了点什么。
不过基本可以确定,他就是她要找的人。
“行了,你可以走了。”
“呃,就问到这儿啊?”李小默有些莫名。
“不然你还想让我问什么?”
“没,我只想说,我尚未婚配。”
景离忧拔剑就砍!
李小默连忙闪躲,边跑边喊:“离忧郡主,芳名远播,难道就是这样子的吗?”
第二十章 奔袭
当夜,又是一场恶战,但是李小默等有任务在身的人都没有出战,反而在营内休息。
然而,山上杀声连天,李小默待在营帐内也很焦心,坐立不安。
一方面是声音太嘈杂,不知道外面什么情况,有没有守住,心里没底;
另一方面,兄弟们都上去火拼了,自己却一个人缩在帐内,实在过意不去。
白天睡觉睡饱了,晚上也睡不着,这才是最难过的,只能自己一个人躺在床铺上胡思乱想。
忽然,他萌生了一个很大胆的想法:逃!
趁现在他们绝大多数人都上前线去了,警卫空虚,悄悄地把驴带走,然后远遁世外,总比去送命来得好。
想到这儿,他顿时就跳了起来,收拾东西,然后冲出营帐。
山顶上刀山火海,杀声连天,尸体一具一具地滚落。
此情此景,李小默看在眼里,想想这些日子都是兄弟们并肩作战,自己如今非但不上前线,还要做逃兵,只怕会连累整个营帐里的人。
想到这里,不禁心里渐渐地生起了愧疚。
而且,这些僵尸若真的闯关成功,那真是贻害无穷,这柃木关后面可是数不清的百姓。
倘若这个世界都变成了僵尸的世界,那他活着还有什么乐趣?
他原本也不过是个苟活于世的脚夫,再多活几年也不过是老样子,但是自从来到这片战场,他第一次感受到了热血沸腾,感受到了英雄的呼唤,感受到活着的意义。
虽然他一个人微不足道,不能决定战局,但至少多了一份希望,战场上的兵,也多了一个同生共死的兄弟......
想着想着,脚步不禁就停下来,调头慢慢地走回营帐,放弃了逃跑的念头。
既然睡不着,那就打坐练气。
景离忧和其他六个修士,到底是归云山弟子,一整夜都在在各自的营帐里打坐。
夏日白昼很长,太阳出得早。寅时末刻,便已黎明,前线作战的士兵纷纷退下城来休息。
李小默很早就吃完了早饭,率先来到了柃木关的城门外。
这个城门原本用石头和符堵得死死的,已经有两个月没打开过了,但是今天为了给她们送行,特地开了城门。
景淳兮打完仗后并没有回去休息,而是直接来到城门等候,要为他们八个人送行。
李小默见将军就候在城门外,连忙跑过去行礼。
他第一次见景淳兮的时候,觉得他嗦,读书太多,是个呆子将军;
然而经过尽一个月的观察,他发现这个将军不仅修为高超,打仗时身先士卒,领兵时以身作则,而且待人气度非凡,做事一丝不苟,简直就是最理想化的皇族精英,所以心里渐渐地对他产生了敬意。
虽然李小默更喜欢懒散不羁,但是对待景淳兮这种人,还是心怀敬意的,毕竟别人的优秀和努力,是不能视而不见,也不能否认的。
景淳兮见是李小默先到,笑道:“你倒是抢了第一个来。”
“你这话什么意思,我就不能比他们早吗?”
景淳兮笑道:“并无此意。”
“那你是何意啊?”李小默挑眉、抱胸。
“我那些同门师兄弟素来勤谨,我以为他们会先来。”
他其实是觉得,李小默生性不拘,不会守时,但当着李小默的面,却不好这么讲。
李小默玩笑道:“你那些师兄弟指不定还在做着春梦呢。”
话音未落,其他六个归云山弟子就来了,个个怒目看着李小默。
李小默咧嘴,尴尬笑道:“你们也来啦......”
“哼”众人都嗤之以鼻,不搭理他。
现在,就等景离忧了。
又等了好一会,景离忧才姗姗来迟。她全身裹得严严实实,手上还拿着一包东西。
李小默见她穿成这样,觉得好笑,上去打趣道:“这大夏天的,你穿成这样,还裹着面纱,难道是怕僵尸劫你色啊?”
景离忧瞪了他一眼,道:“你懂什么?”
然后从他面前走过,对那六个修士道:“各位师兄,这是防疫的草药,你们都有带吗,没带的话,到我这儿拿吧。”
六个修士点头:“都带了。”
李小默一听是防疫的草药,才想起自己没带,连忙狗腿地跑过来,掬着手,贱兮兮地笑道:“我没带......”
“是吗?”景离忧故作不知,不紧不慢地把手里的草药收起来,藏在怀里。
李小默依旧掬着手,眼睁睁地看着她把药收在怀里,一副望穿秋水的样子。
“你带这么多,至少是两个人的量了,能不能分给我点儿?”
“你自己不带,我为什么要分给你?我这人很怕死的,我可不想变的跟僵尸一样,所以就多带了点儿了。”
李小默一听到变成僵尸,愈加害怕,恳求道:“你就分我点儿吧。”
景离忧待要拒绝,却听景淳兮道:“好了,时候不早了,该出发了。离忧,你把草药分他一半。”
景离忧这才很不情愿地把药分给李小默一半。
时辰正好,九个人齐齐上马出发。
这八匹马是全军最彪悍的马,都吃过防疫的草药,脖子上戴着辟邪的符。
它们将在十八个时辰内,背着八个人,奔袭三百多里路!跑死是注定的。
这一路狂奔,风尘朴扑,景离忧之所以穿得严严实实,还带着头巾和面纱,主要是为了防止风尘刮糙了皮肤。
少女的这点爱美心思,李小默这种大大咧咧的人,是不容易懂的。
李小默虽然一直都有骑马的梦想,但是他从来都没有骑过马,只骑过驴。
因为马是非常珍贵的东西,战场需要它。
所以只有贵族,或者有钱人才能买得起马,像李小默这种阶层的人,连碰都碰不到,除非去当马夫。
如今他终于骑上马了,还是非常彪悍的好马,心中自是不胜欢喜,也不觉得手生,反正跟骑驴大同小异。
扬鞭,八匹马齐齐冲出,向着禺阳郡深处奔去。
八人组,敢死队,此去凶多吉少。景淳兮看着他们绝尘而去,脸色凝重,心中很是忧虑。
僵尸畏光,白天他们都隐匿在浓浓的毒雾当中,或者山洞、石壁、树林底下,到了晚上才出来作恶。
所以李小默他们跑了很久都没有遇到什么僵尸,但躺在路上的尸骨倒是很多。
一具具尸身,还有残缺不全的肢体,曝露在路上,密密麻麻的蛆虫正在啃食上面的腐肉,恶臭弥漫,十分恶心。
八人一路狂奔,绕过一座座山,穿过一片片林,越过一条条溪,路过一个个城镇,发现整个禺阳郡一片荒凉破败。
那些村庄、城镇,全都死寂沉沉,房屋倾颓,一片狼藉,在阴暗的角落里,还躲着几头僵尸。
实在是触目惊心。
以前的路,两个多月没有人走,都已经长满了荒草和野花;
肥沃的耕地,没有人耕种,一片荒芜,野草都已经高过了马的膝盖了。
这个夏天,禺阳郡的树木长得特别旺盛,花也开得特别的艳丽。
因为很多条生命都早已化作肥料,渗入土壤,又随着草木身躯,绽放出一朵朵灿烂的花,开得漫山遍野都是,仿佛是想要用这些美丽的色彩,遮住一些尘世的苦难。
入夜之前,李小默等人停在一处空旷的山顶上休息,补充下体力,也给马儿休息补充一下。
连续跑了一天,那些马全身肌肉滚烫,冒着血红色的汗,疲惫不堪。
景离忧拿出一小瓶药水给李小默,说:“喝下去,可以暂时增长十年灵力。”
所谓十年灵力,就是每天正常打坐两个时辰,十年才能达到的灵力。
李小默两眼放光,接过药水,正想喝时,突然想起了林青澜的话,他们修炼的路数是不喝药水的。
所以他又把瓶盖盖上,然后把药水放在怀里。
“你怎么不喝?这药极其难得的,你不喝,就你这修为,进了禺阳城站不住脚的。”
她早看出了李小默的修为,之所以还敢推荐他,是因为她有如此的药水。
李小默笑道:“你不也说了,这药效只是暂时的,我等进了城再喝,那才不浪费嘛。”
其实,他是要等到万不得已的时候才喝。
景离忧听了,也只随他去。
休息了一炷香的时间,众人继续赶路。
当太阳沉入地平线,阴影开始覆盖他们八人,僵尸也开始活跃起来了。
僵尸循着李小默等人的气味,纷纷围了过去。
但是他们骑的是快马,僵尸追不上,只能一路在后面,围成了好几个圈。
虽然大部分僵尸都被引诱到了柃木关前,但禺阳郡方圆八百里,面积实在太大,僵尸不可能全都被引过去,散落在各处深山野外的僵尸还是很多。
前方的路上,两个僵尸把另外一个小僵尸给撕成两半了,正在啃食小僵尸的肉。
景离忧看着就觉得恶心,右手一挥,刺出一道剑芒,当场把那两个恶心的东西打成粉末,直接帮助他们入土为安。
越靠近禺阳城的地方,气温似乎越来越低,毒气也越来越浓,越来越强烈。
夏天本该是草木最为旺盛的时候,但是越靠近禺阳城,一路上的树木竟从绿色变成的枯黄,最后连片叶子也没有。
月光下,光秃秃的树干,就像从地狱里伸出来的爪子,撕扯着夜空。
子时二刻,他们距离禺阳城还要最后一里路,八匹汗血马却突然齐齐倒下,七窍流血,口吐白沫,暴毙而亡......
它们都实现了从勇士到烈士的蜕变。
第二十一章 炼化
大家都很伤心,景离忧更是泪眼湿润,但现在不是流泪的时候,他们与景淳兮约定,必须在子时三刻,把令旗竖在城内。
所以,必须马上进城。
他们朝着城门方向跑了几步后,骤然停下了脚步,被眼前的景象吓住了!
实在是触目惊心
只见城外方圆约两里的地方,全部都是白骨,密密麻麻堆起来有两尺高!
粼粼白骨,在月光的照耀下,显得无比的苍凉。放眼望去,就像海面上成群死亡的鱼。
这些白骨,都是城内四万僵尸大军,啃食完血肉后,把剩下的骨头,当垃圾直接扔到城外的。
生命在这里,是何其的不值,何其的毫无意义。
景离忧禁不住流下了悲悯的眼泪。
一路所见,已经让人目不忍视,如今再看到这番景象,彻底激发了她的情绪。
这数以十万计的尸骸,曾经承载着一个个无辜的生命,他们曾经花费几年甚至几十年的时间,努力地活在世间,努力地成长,努力地在这世间寻个有始有终......
如今,却不过是僵尸口中的一顿餐,尸骨不全,死后无人收埋。
这不是一声叹息,就能抚平的惨剧。
李小默安慰道:“别难过,过了今夜,他们都可以安息了。”
“他们......”景离忧捂着嘴,几乎已经泣不成声了。
若是时间允许的话,她一定会靠在李小默的肩膀上哭一阵。
只可惜,现在不是放纵情绪的时候,这一场灾难能否结束,全看他们今晚的行动结果。
其他六个归云山弟子御剑,带着李小默和情绪有些失控的景离忧飞向城内。
还没飞过城墙时,密密麻麻的黑羽箭就朝他们射来,是城内的僵尸军团放的。
归云山弟子齐齐施法,筑起一个光盾来抵挡。
景离忧祭起腕上的金阙莲环,将它幻化成一个巨大的金环,大约有一丈方圆。
金环在半空中不断地旋转,形成一个强大的漩涡,将所有的黑羽箭都吸了进去。
随后,景离忧向前劈出一掌,将一股灵力注入金环之中,那金环立刻反向旋转,被吸进去的黑羽箭,又被“倒”出来,反向射出,将那些僵尸钉在城墙上。
众人抓住时机,飞过城墙,落在禺阳城内正中心。
他们刚一落地,就被僵尸团团包围了。
等着他们的是四万僵尸大军,个个身穿精甲,手持银枪,两眼投射出明亮的红光。
在这数万大军中,他们八个人不过是米粒大小。
子时三刻刚好到来,景离忧迅速祭出一面令旗,然后和其他人结成“八人阵”,护住阵内的令旗。
那令旗从巴掌大小,慢慢变大,变得有一丈高,插在地面上,旗杆发射出一道冲天的光柱。
此刻,远在三百里之外的景淳兮也飞在高空之中,看到远方的天际,亮起了一道冲天的光柱,便知道禺阳城内的阵心已经建立起来。
于是他高悬空中,默念咒语,舞动贯虹枪,横扫一圈,发出了八十道流火,流火飞射到各个山脉的八十支令旗上,将各处令旗点燃。
紧接着,各处令旗都发起了一道电光,射向禺阳城的那根冲天光柱,形成了八十条电光脉络。
随后,一面方圆约八百里的曲面光幕,从各处阵脚开始铺开,朝着禺阳城的那道光柱聚拢,慢慢地笼罩在整个禺阳郡的上空。
整个曲面光幕的闭合,大约需要半个时辰。
而禺阳郡内,李小默等人被数万僵尸大军团团围住。
这些僵尸大军可不是柃木关外的那些僵尸喽,它们训练有素,装备精良,配备长枪和战马,而且尸化后它们,战斗力飙升!
第一波攻击是骑兵。
只见僵尸骑兵围成一个圈,然后朝八人阵冲刺而去,跃马想要把他们踩在马蹄下。
李小默等人各自出剑,八人旋转起来,发出一个巨大的光圈,光圈扩散开去,将那波僵尸骑兵全部震飞数丈之远。
跌落在地的僵尸重新站起来,持枪步行,冲杀而来。
八人阵发出八道剑芒,向四周刺去,长短不一的剑芒分别刺穿一颗颗僵尸的头颅,并将它们毁掉。
李小默修炼的御水剑很厉害,但是碍于灵力低下,威力有限。
御水剑的第一层仅限于近战,无法进行远程攻击。所以刚才刺出去的八道剑芒,他的最短,仅仅刺死了比较近的三个僵尸。
随后,僵尸兵开始凭借数量优势,轮流冲阵。
这种圆形的八人阵,对付赤手空拳的僵尸喽非常有效,但是面对这种使用长枪的僵尸军队,作用就变得微乎其微了。
面对一波又一波的僵尸,他们八人都打得非常艰难,所有队员都受伤流血了。
李小默身上被刺了三道伤。
但他们毫不退却,也不散开,死死护住阵内的令旗。
此战,他们可以死,就是不能败!
他们唯一的希望,就是等待天上的的光幕完全闭合。
经过一波又一波的冲击后,僵尸依旧攻不下这个八人阵,而地上的尸体却已经堆叠成一堵墙,连它们自己也攻不进来了......
最后,僵尸的主帅出来了,是一个身穿金甲,手提长刀,挎着高头大马的将军。
它的面孔几乎已经没了,头盔之内,只有两道殷红的眼睛,剩下的都是黑乎乎的气团。
僵尸将军大刀一挥,一道十分霸气的刀光横扫出去,把挡在前面的尸体都扫掉了。
随后,它越空而起,从上而下劈出一道刀光,那刀光有十来丈长,向一栋倒下的高楼一般,向八人阵倾压过去。
刀光未至,一阵强大的气流先把九人阵内的人都压得喘不过气来。
景离忧和其他六个归云山弟子连忙合力,筑起一道剑芒,正面对刚那一道刀光。
因为他们不能移动,不能闪躲,只能面对。
而对付这种强者,李小默一点忙也帮不上,这时候他也只能混了,眼睁睁地看着他们双方较劲儿。
轰!
八个人齐齐倒地,那个僵尸将军也向后弹开一丈。
其他僵尸见他们八人倒地,迅速围攻过去。
景离忧迅速站了起来,道:“你们护住令旗,我去引开它。”说着,她便飞身越过重重僵尸,杀向那个僵尸将军。
其他七个人站起来,围着令旗,继续和僵尸交战,保护令旗。
......
柃木关那边。
战斗依旧惨烈,僵尸一波又一波地爬上山去,咬死了很多士兵。
多处阵脚的令旗遭到了僵尸的猛烈攻击,好在每一处阵脚的五千精兵和四个修士都拼死保护,才保得令旗无恙。
......
禺阳城这边。
景离忧和那僵尸将军单挑,凭借高超的剑术,很快就将它的头斩下。
但是那僵尸的头被斩下后并没有死,而是化作一团黑雾,雾里有两只腥红的眼睛。
它原不过是夺走凡人的舍罢了,只是这具凡人身躯,承载不了它的力量,最后都化作灰烬了。
露出真身的邪雾,看看天上的光幕即将闭合,撇下景离忧了,直接扑向令旗。
景离忧看出它的意图,穷追不舍,挡住它的路。
气急败坏的邪雾转而愤怒地扑向景离忧,伸出六条红色长鞭来,猛烈进攻。
景离忧到底只有两只手,抵不过它六条鞭子同时攻击,节节败退,身上多处受伤,鲜血飞迸,最后被一鞭打趴在地,口吐鲜血,不得不将手中的剑化作一朵金色莲花,罩住自己,挡去所有攻击。
那团邪雾见头顶上的光幕仅剩一个小圆圈就要闭合了,也不恋战,直接调头,全力杀向令旗。
守护令旗的七个人,此刻都已经身受重伤,站都站不稳了,仿佛最后一根稻草压上去,他们就会倒下。
李小默身上更是千疮百孔,全身迸血,嘶吼着和僵尸士兵对砍,声嘶力竭。
战斗中,他看见那团黑雾把景离忧打得节节败退,便知道他们快要抵挡不住了。
于是他在慌乱之中,喝下了景离忧给他的药水,增加了十年的灵力。
随后,他看到那团黑雾,将要冲过来撞击令旗,心中瞬间泛起了赴死的念头:反正自己也活不成了,索性把这条命拼了。
于是他运行灵气,将所有灵气灌入筋脉和五脏六腑,让灵气在里面燃烧,炼化自己的五脏六腑,将肉身炼化为灵力。
随后,他体内灵力暴增,全身发出金色光芒,金光照耀得那些僵尸不敢靠近。
最后,他将灵力聚集到手中的剑上,整个剑刃发出强大的金光。他凌空跳起,全力刺出一剑,和那团邪雾正面对碰。
轰!
半空中闪烁起一阵耀眼的光芒,震耳欲聋的声音轰得地上的僵尸嚎嚎惨叫,仿佛它们的脑袋已经被这声音震裂了。
那团邪雾身上遭到这样的攻击后,身上“噼里啪啦”地冒着火花,像点燃的烟花一般,不断地燃烧着。
最后,它的体积竟从原来的水缸大小,变得只有铁锅一般的大小,萎缩过半!
李小默喷出一大口鲜血,昏死过去,从半空中遽然坠落......
炼化自己的五脏六腑,这种疯狂的想法,只有李小默能想到。
虽然他只修炼了不到三个月,但是对灵气、灵气、人体之间的关系领悟非常透彻。
人体好比是个炉鼎,既然可以炼化灵气强化身体,那就可以炼化自身为灵力。
就在他坠落的瞬间,天空中的光幕已经闭合!
天光晏魔阵,已成!
“李小默......”
景离忧强行站了起来,撕心裂肺地呼喊着,洒着泪冲过去,接住坠落下来的李小默,然后撑起金阙莲,将他和自己罩在一起。
天空中的光幕闭合后,无数道雷电从光幕上奔射而下,不断地轰击着禺阳郡的每一寸土地,轰击着阵内的所有僵尸,还有那团邪雾。
整个禺阳郡仿佛已经成了雷泽,到处电光澎湃,到处是噼啪轰隆的雷电声。
虽是深夜,但这片土地,却被纵横交错、不停闪烁的电光,照得如同白昼。
那些僵尸全都直接被电成焦土;树木被雷劈得四分五裂;城墙上的石头被雷电击得溃散倒塌;
城中的房屋瓦砾,一排排地倒下,烟尘四起;城外的那一堆白骨,被轰得粉碎。
方圆八百里的禺阳郡,到处土石飞溅,每一寸地方都被雷电轰击得稀烂,到处冒白烟,像是无数个炮仗同时爆开,又像是被大雾笼罩了一般......
景离忧抱着李小默的在金阙莲内,泪流满面。
“对不起,又是我害了你。八年前是,现在也是......
我原以为我可以保护你,让你立奇功来赎罪,没想到竟是这样的结果,是我低估了这里的情况,对不起......”
其他六个归云山弟子,背靠背围成一圈,盘坐念咒,祭起了归云山的法器,撑起了一道光盾,抵挡这些雷电。
这个法器是景淳兮给他们的,景淳兮知道他们挡不住天光晏魔阵,所以出发前晚上,给了他们一个法器。
雷电在禺阳郡内足足轰了一夜,所有的僵尸都被电成了焦土,所有的毒气都被清除,但是那团黑色的邪雾却仍旧存在。
它拼命地左闪右躲,但还是一直被击中。好好的一团黑雾,被雷击中时,闪烁起白光,两眼瞬间瞪大.......
最后,那支令旗伸出了两条很细的金色线条,将那团邪雾缠住,然后将它拖到旗帜上封印起来。
连天光晏魔阵都消灭不了它,众人尽皆骇然。
黎明时分,天光晏魔阵停止轰炸。
景离忧把封印邪雾的令旗卷起来收好。
远在三百里外的高空,景淳兮施法将天光晏魔阵的光幕缩小,最后罩在堰山的巨坑上,将巨坑暂时封住;
其他八十支令旗也拔地而起,飞到堰山巨坑的洞口,钉住这一面光幕。
第二十二章 凄凉
景淳兮施法完毕后,回到了城头,欣然一笑,竟突然间昏倒下去......
他终于可以放心地休息一会儿了。
这几个月,景淳兮连续操劳,本来已经是达到了身体的极限,昨夜又是启动天光晏魔阵,已经筋疲力竭了,所以战争胜利后,他的心情突然畅快起来,血气不调,不慎昏倒。
当然,他之所以会晕倒,不仅跟心神的骤然放松有关,还跟天光晏魔阵有关。
天光晏魔阵本是一个极为阴损的阵法,当它被启动时,好坏不分,玉石俱焚,赶尽杀绝,是归云山的禁忌阵法!
开启这样的阵法,是要折损阳寿的。若非面对如此灾难,栖云真人不会将这套阵法传授给景淳兮的。
几个老将军在城头上找到了景淳兮,及时将他拖回了营帐医治。
在景淳兮昏迷的时候,这几个老将军代理军务,有条不紊地安排战后修整和防疫,同时派遣救援队,进入禺阳城去寻找离忧郡主等人。
柃木关上,躺满了阡陌交错的尸体。
阳光普照,关外是一片焦灰景象,关内却依旧绿意盎然这是数十万将士用身躯守护下来的生机。
绵延数百里的站线上,尸横遍野,大部分尸体都成了焦炭。
原本和李小默并肩作战的七个人,只有萧环和黄定山两人活了下来,其他五人都已经尸骨无存了。
当初一起押运粮草来柃木关的八十七个囚犯,如今仅有十六人存活。
这场战争是何其的惨烈。
禺阳城内
早晨的太阳从古朴沧桑的城头上升起,金色的晨光,轻轻地敷在景离忧那张有些憔悴的脸上。
她发丝有些凌乱,双目已经哭肿,一脸的泪渍看上去十分伤感,又显得十分娇美。
她出身侯门绣户,在归云山仙境里,过着岁月静好的日子,从来没见过什么人间疾苦,也没经历过什么苦难沧桑,这两天却在禺阳郡看到了人间最惨烈的悲剧,自己也再次经历了和李小默的“死别”。
这对她无疑是个极大的打击。
她想要带着李小默去投医,但举目四望,只剩绝望。
这里,空有一座城池,却无人烟;空有沃野千里,却无寸草;空有一片蓝天,却无一只飞鸟......更别说什么医馆、人家。
整个禺阳郡只剩下一片灰黑色,到处一片焦土,像一片巨大的伤疤,烙在大荒东部。
景离忧将自己仅存的所有灵力都灌输给李小默,强行为他续命。
李小默得到景离忧的灵力后,恢复了一丝丝气息,但是依旧昏迷不醒。
他的五脏六腑焚毁严重,筋脉也基本断裂,灵力也无法在他体内正常运行,最多只能强撑他一些时日。
其他六个归云山弟子也围过来,尝试为李小默疗伤,不过可惜,李小默的伤他们是治不好的。
柃木关派过来的救援,最快要一天才能到达,李小默伤势紧急,必须尽快救他,但整个禺阳郡别说是草药,连一颗野草都没有。
所有人都已经筋疲力尽,只能在原地坐等救援。
中午的太阳十分毒辣,阳光照在景离忧的脸上,让她看上去白里透红,就像从深山里走出来的、不谙世事的、吃苦耐劳的小村花......
景离忧竭力站起来,想要把李小默拉到有阴影的地方,但是他太沉了,拉不动。
其他两个师兄连忙过来帮忙,把李小默抬走。
当前,他们只能给李小默喝一点点水,其他的什么也做不了。
两天后,救援队终于进城,带来了很多药品和粮食。
军医给李小默检查后,摇头叹气,说:“只能先给他处理下外伤,扎几根针,权且吊住他的气,等回了柃木关再另想办法。”
众人补充好体力,休息片刻,便启程随救援队赶回柃木关。
.....
到了铃木关,李小默迅速被送到他自己的营帐,躺在自己的床上,几个军医也早候在账内。
同营的七个战友,如今只有黄定山一人活着,便由他端汤倒水,配合军医施救。
几个军医轮流施诊,分别给李小默检查搭脉,然后问景离忧:“请问郡主,他是怎么伤成这样的?”
景离忧道:“当时,我被禺阳城内的一团邪雾打伤。那团邪雾正要冲撞令旗的时候,只见李小默全身突然爆发金光,凌空而起,和那团邪雾对撞,后来就成了现在这个样子了。”
军医们听完,又围起来讨论了一个下午,最后得出的结论竟是:“恕我等无能,他最多撑不过五日了”。
“他怎么了?”景离忧急切地问。
“五内俱焚,筋脉尽断,就是神仙也难救啊!”
景离忧一听,如遭霹雳,连忙哀求道:
“求你再想想办法,就算不能让他好起来,也要让他多活些时日,拜托了,军医。”
军医摇了摇头,道:“恕老朽无能,五日已经是最多了。”
景离忧凄然一怔,眼泪又禁不住滚了出来。
“你们都先出去吧”,景淳兮见妹妹哭了,便让其他人都退出营帐。
景离忧红着眼,走道床边,凄然看着昏死的李小默。
“妹妹为何如此伤心?”景淳兮不解地问。
虽然李小默是大义牺牲,大家都很伤心,但是景离忧的伤心,似乎比别人更深,仿佛是失去了一个亲人一般。
所以作为哥哥的景淳兮,自然要问个明白。
“兄长可知,他便是八年前救我的那个人。”景离忧啜泣道。
景淳兮诧异道:“你确定吗?”
景离忧点了点头。
“你怎么确定的。”
“我认得他这个眼神,八年前他救我的时候,我就一直记着。而且,在金阙莲的幻境里,我看到的那个人,就是他。”
景淳兮更加愕然,突然间不知道该怎么面对这个李小浪。
他也担心他妹妹,将来会跟这个李小浪,有太多牵扯,应了她这一生的“离”劫。
沉默了一阵后,景淳兮安慰道:“你也不必太过伤心,毕竟生死不是我们能掌控的。”
“可若是他死了,就是我造成的。如果不是我非要带他进禺阳城,他可能就不会像现在这样。”
“他为大义牺牲,我们可以向皇上请命,重重地追封他。”
“人若死了,追封有什么用?还不如活着,做个普通人。”
景淳兮不再多言,只能静静地陪着妹妹。
沉默了一阵后,景离忧豁然道:“我要带他去归云山,求师尊救他。”
景淳兮惊道:“此去归云山至少有三千里之遥,以你的修为,带着他御风飞行,最多不过能行几百里,剩下的路最快也要月余。
而刚才军医也说了,他最多活不过五日了,怕是撑不到归云山,你去了也是徒劳,还是让他今早些入土为安吧,他这样被吊着一口气,死不掉又不会好,也很痛苦。”
景离忧决然道:“哪怕是万里,我也要带他去!我会一直为他输续灵力,直到他彻底不行了。”
“你这是何苦......”景淳兮劝道。
景离忧抹泪,不答。
“好吧,那我派人准备马车,护送你们前去。”景淳兮知道他这个妹妹虽然平日里温柔恭顺,但是倔起来是怎么也劝不动的,只好随她去。
说完,景淳兮出到帐外,吩咐准备马车和粮食草药,护送他妹妹和“李小浪”去归云山。
另外,派人去把“李小浪”的驴放归山林,履行对他的承诺。
安排完后,他赶回帅营去处理军务。他虽然重伤未愈,柃木关的战事也已经胜利,但他还是不敢懈怠。
他为安国第一战将,镇守柃木关抽不开身,但也时刻关注当北境的战局。
所以如今柃木关的战事结束后,他打算修整三天,然后移师西进,去支援前线,抵御北寇。
章国的一百五十万大军,南下还不到一个月,就已经掠地千里,所到之处,安国的防守都迅速溃散,一直到了剑龙关,才遭到了有效的抵抗,与安国守军已经僵持数日。
这绝对是安国建国百年来,遭遇的最大耻辱。安**队,在大荒大陆,号称无敌,而这半个多月以来,却似乎不堪一击。
当年太祖皇帝仅凭数百人,就能攻下数千人的城池,仅凭数千人,就能战胜数万人的大军,威加海内,建国立邦。
如今章军人数虽众,但安国边境守军素来强大,竟然败得如此迅速,着实让满朝文武扼腕不及。
......
夕阳西下,暮色苍茫,遮去了征夫眼中的凄苦。
柃木关内,军医和后勤部队正在紧急地为将士们疗伤。
当夜,好酒好肉,先犒赏三军,篝火点亮了几百里的山地。
次日一早,全军白幡素缟,举办丧祭。
景淳兮缟冠素纰,带领全军,祭祀在柃木关死去的四十万英烈。
烈烈挽歌,大恸山川......
镇守柃木关一线的将士,前后共计八十五万人,如今仅存四十余万,而这四十多万人当中,没有一个不带伤的,重伤者甚众。
他们刚在柃木关打了大胜仗,却又将随景淳兮去边关,支援北境,连个喘息的机会都没有。
也许到了北方战线,他们都只能身投荒草,魂归故里。
卸甲归田的梦,注定是要在战场上,一梦不醒。
三日后的他们,不是凯旋归去,而是转战北境!
第二十三章 行刺
柃木关大捷的消息,仅仅用了五天的时间就传到了两千多里外的斯皇城的皇宫内。
年轻的皇帝景听到消息后,激动得差点就哭了出来,在书房里拍案大喊:“天佑我安国!”
然而欢喜之余,他的心里也填满了忧伤,毕竟整整一个郡的百姓,数不清的生灵,都化作灰烬。
他不曾以暴政苛待百姓,而禺阳郡的子民竟都这般死于非命,实在让他痛心。
皇帝临时升朝,召集了几个肱骨大臣,将柃木关胜利的事,告知他们。
众朝臣听了都一片欣喜,连连恭贺皇帝,称颂宗庙社稷。
皇帝却依旧愁云不散,叹道:
“禺阳郡的事,史所未有,数百里沃土,生灵涂炭,连栖云真人也查不出个结果来,实在令人胆寒。
朕年少践祚,自问勤政爱民,不曾苛待百姓,然而禺阳的百姓无辜遭此大难,数百万百姓死于非命,朕心实痛。
如今我们虽然挺过这场灾难,但是北境战事焦灼,众卿不可放松警惕。
现下先说说,关于禺阳郡的瘟疫,要如何善后,众卿家有何意见?”
众朝臣纷纷提出议论道:
或议:“臣观紫微星已经持续暗淡数月之久,这也是前所未有的天象,是不祥之兆,如今天灾虽然已经过去,但是紫微星却依旧暗淡,只恐后续仍有灾祸,臣请陛下举行祭天大典,祈福消灾,以安社稷。”
或议:“近来北境双线开战,国库靡费日久,而北境尚未平定,恐没有余钱再举办祭天大典了。”
或议:“陛下自登基以来,一直轻徭薄赋,如今处于非常时期,可以适当增加赋税;遥海郡地处南疆,安逸日久,民甚富庶,可以增税;江陵郡更是玉米之乡,也可以增税。”
或议:“增税恐惹民怨,如今北方战事焦灼,国中断不可再生事端。”
或议:“遥海郡富庶,长年安逸,适当增税不会引发民怨,更不会引出什么乱事。”
......
众朝臣各持己见,皇帝一时难以决断,便问昭王。
昭王景隆,原本一言不发,如今听得皇帝问起,只得进言道:
“说到底还是钱的问题,祭天大典耗费颇大,眼下国库紧张,确实不宜操之过急,但有一事可以先去做:就是请陛下率领朝臣,前往北郊,遥祭禺阳山川,以慰那些死去的禺阳百姓,还有在前线死去的将士。待来日战事平息,国库充盈之时,再举办祭天大典也不迟。至于增税,臣以为须得谨慎,先拟一个稳妥的办法,再做商议,贸然增税,则恐民生变,后患无穷。”
景隆这个折中的办法,获得众人的一致认同,皇帝也很满意,亲切地说:“皇叔这个提议很好,先祭山川,告慰英灵才是当务之急,此事就这么定了太常卿,你熟悉历代礼法,此事便由你操办;光禄卿,增税的事你且细细斟酌,先定个可行的办法,再同众卿商议。”
太常卿和光禄卿恭敬地受命:“臣,领旨。”
皇帝道:“现在说说北方的战事。“安北将军”上奏,他要移师西进,支援剑龙关。
他的安北军苦守柃木关已经伤亡惨重,不堪重负,如今还要转战北境,这一路上须得有人接应,备好粮草,让那些伤兵尽快恢复,此事决不可拖延,你们要即刻安排。”
大司农当即出列领命:“臣等领命!”
皇帝是个挺有主见的皇帝,见了大司农,脑子里突然又萌生了一个想法,便说与朝臣商议:
“如今的禺阳郡,旷野沃土,空无一人,朕打算从颖上郡征调二十万民夫到禺阳去垦殖荒地,早日恢复那里的锦绣河山,不知众卿意下如何?”
静默了一阵后,光禄卿议道:“征调民夫需暂且押后,禺阳郡之劫难,乃是机密,朝中只有陛下和臣等几个老臣知道,如今坊间虽有传言,但还不足为乱。
若是贸然征调民夫进入禺阳,恐怕这场灾难的前情现况,就要流传开来。
老臣建议,留出十五万安北军伤员在禺阳郡修养屯田,继续封锁柃木关,待来年春天,万物复苏时节,再征调民夫前去耕种。
至于安北军,先让安北将军,率领三十万安北军前往剑龙关支援,我们再从颍上、江陵两郡征兵二十万,充入安北军。
如此既可迅速恢复安北军,又可保住禺阳郡的秘密,还可尽快垦殖禺阳郡荒地。”
皇帝大喜道“卿此议甚妙,就这么办。”
安国皇帝英明果断,朝中又多贤能,才有安国的昌盛国力。
这就是为什么北方战事焦灼、章国一百五十万大军队都打到剑龙关了,皇帝还能安然做在皇宫里。
皇帝退朝回去,继续批阅奏章,直到深夜亥时,才回寝宫。
到了寝宫后,正准备更衣时,房梁上突然窜下一个黑衣人。
黑衣人出手快得跟流星一样,瞬间移动,身影在几个太监宫女身上闪烁一下,不等他们反应过来,就把他们都打晕了。
这一系列的袭击动作,轻盈飘逸,一点声音都没有,整个寝宫就好像什么事也没发生一样,一片安宁。
皇帝正要出手,一道青灰色的剑刃已经架在脖子上他已经没有还手的机会了。
细看刺客,是个女的,长眉入鬓,桃花眼,目光清丽而温婉,不怒而自威,被黑布裹夹的脸部轮廓,也是十分立体。
皇帝看得入神,竟差点儿忘了她是一名刺客,楞了好一会儿,方才淡定道:“你的剑并无杀气,说吧,有什么要求。”
“说,这皇宫可有什么禁地、或者常人去不得的地方?”
皇帝冷笑道:“姑娘连朕的寝宫都进来了,试问这皇宫之中,还有什么地方地你去不得的?”
林青澜听完,长剑一抖,在皇帝的脖子上搽出了一道血痕。
皇帝心中一紧,想这女刺客虽然没有杀气,但是有脾气!
还是别惹她比较好,他正经道:“你既然这么问,想必这皇宫,你已经搜了个底朝天了?”
林青澜目光清冽,冷冷道:“那是自然,你要是不说出个让我满意的答案,我立刻就杀了你。”
皇帝谨慎道:“让我想想......”思索了一阵,又道:“若说这皇宫里去不得的地方,应该就是连朕都去不得的地方......”
林青澜把剑收回,大概的意思,就是让他好好想。
皇帝踱步一圈,门外忽报:皇后送参茶前来。
林青澜下意识地朝皇帝靠近了两步,准备拿他当人质。
皇帝也明白这女刺客的意思,便开口对门外求见的人道:“夜深了,皇后怀有身孕,应该早点休息,朕乏了,明日再来吧。”
门外求见的皇后闻言,只得怏怏离去。
皇帝笑咧咧道:“这皇后就是爱操心。”
“少说废话,我刚才问的话,你快想。”林青澜冷冷地盯着他,表示对皇帝的家事一点兴趣都没有。
皇帝只得收起脸上的笑容,又开始来回踱步,细细寻思了一阵后,突然想到了一个地方
那也是历朝历代流传下来的传说,但至今无人印证真假,如今也只能先把这个传说说与她。
“倒是有一个地方......”
“在哪儿!”林青澜急切地问。
“你别急,先听我慢慢说来。”
皇帝悠然道:“传说很久很久以前,有一道天光从天而降,直击大地,将大地捅出了一个大坑,泉水从地底下冒出来,形成了如今的【留光湖】,就在皇宫北苑花园。
这留光湖的湖面,虽然只有方圆四五里的大小,但是水深达百丈。
传说湖底有一个石盘,是可以通往天界的通天门。曾经有许多人,或帝王、或一代宗师,都试图去湖底寻找这个通天门,想要凭借它登天成仙。但是他们最后都失败了。
朕既不迷信传说,也下不得水底,对那个通天门没什么兴趣。不过如你说所,那里大概就是这皇宫之中,朕唯一去不得的地方了吧,你且自去,寻得到与寻不到都与朕无关。”
林青澜听完,二话不说转头就走,开门出去。
门外十几个侍卫见皇帝寝宫里突然走出一个黑衣人,吓得齐齐拔刀,将她围住。
“放她走。”皇帝在房内下达命令。
众侍卫纷纷退开,放林青澜自去。
林青澜纵身跳入夜空,一下子消失在侍卫的视线,前往北苑的留光湖。
第二十四章 湖底
月色清朗,安国皇宫北苑,留光湖。
一柄青灰色的剑,自夜空飞来,在湖面上盘旋了一圈后,刺入湖面。
湖面只轻轻地漾开一圈涟漪,很快又恢复了平静。
那柄青灰色的剑,直插湖底,从剑身里析出一个人来,正是林青澜。
她在湖底还能直立行走,如同在地面一般,只是受到水流的阻挡,动作很是迟缓。
百丈深的水,湖底一片漆黑,十分阴冷,水压非常大!包裹在身上的水,就像从四面八方伸过来的触手一般,十分霸道、粗鲁、蛮横,不断地挤压、搓揉着林清澜的身体。
她曾在比这儿更深的海底修炼御水剑,对这样的高压、阴暗的环境早已熟悉,而御水剑法的第二层又能让她在水中自由呼吸,所以她在湖底的行动,就跟在平地上差别不大。
她把青霜剑收入虚空之中,然后从怀中取出一颗汤圆大小的圆形珠子,向珠子注入灵力,珠子瞬间就光芒四射,将周围数丈的湖底都照得清清楚楚。
珠子在前方游荡,照耀着她四处搜寻。
湖床基本都是石头,少有淤泥和杂草,所以行动上没有多大的阻碍。
但是湖底沟壑纵横交错,或宽或窄,或深或浅,就像一个石头迷宫一样。
不,这就是一个迷宫!
一个方圆约五里、深一丈到数丈不等的迷宫;
一个由上古的一道天光,在大地上雕刻出来的迷宫。
林青澜沿着湖底的迷宫游了很久,也细细查看了很久,始终找不到那个所谓的“通天门”。
不过这个湖底确实十分古怪,可见那皇帝所言尚有可信处,毕竟没有哪个湖底,会像这里的布局如此神秘而精巧。
石沟里有很多裂缝,水就是从这些裂缝里源源不断地冒出来的,带有少许水泡,还有微弱的流水声。
林青澜曾长期呆在海底,习惯了水底的环境,所以这些微弱的流水声她是能听到的,似乎有些音律节奏,但是串联不起来,断断续续的不完整。
林青澜突然觉得领悟到了什么,这些流水产生的音律,会不会跟那通天石盘有关?
亘古以来,有那么多人潜到此处,应该早把这里的每一寸石壁都摸了个遍了,却还没没找到什么线索,为什么呢?
也许肉眼根本找不到那个所谓的通天门,而是需要某些外力来激发这个湖底所隐藏的奥妙。
那究竟什么力量或者法器才能激发着湖底的奥妙呢?也许久跟这些流水声有关。
但是这湖这么大,面积将近五里,出水的地方那么多,完整的音律到底是什么样的?怎样才能串联起这些音律呢?
纵使林青澜在水底有很好的听力,但是她最多也只能听到几丈远的声音,这整个湖底的流水声,怎么可能同时听到?
林青澜一边继续摸索,一边想办法。
她想要记下这里所有的流水音律,但是这音律似乎很长、很散,比小时候师傅教她读书识字还要难记。
一天很快过去,她依旧没什么进展。
以她的修为,大概可以这湖底待两日左右,虽然这里的寒气非常重,需要燃烧灵力来维持体温。
前方的空间,豁然开朗,出现一个水底巨坑。
她向巨坑方向游去,发现越靠近这个巨坑的地方,就越多尸骸。
危险似乎也随之到来......
巨坑的入口处,传来一股咕噜噜的水泡声音。
林青澜闭上眼睛,细心聆听,感觉到了那巨坑里有饱满而浑厚的呼吸,每一次呼吸都伴随着巨大的水流。
不对,似乎有什么东西正向她飞来......
林青澜睁开眼睛,看到三根冰刺几乎已经射到了近前,千钧一发之际,她连忙翻身,躲过了冰刺。
那三根冰刺,刺了个空,向后深深地插入了石壁。
在这么黑的水底下,如果没有极好的听力,很容易就会被这冰刺给刺死。
好险!巨坑里究竟有什么?
林青澜继续小心翼翼地游进巨坑,刚游了几尺,就看见巨坑里填满了尸骸,有人的尸骸,也有野兽、鱼类的尸骸,心中为这么多尸骸感到震撼。
就在这时,斜前方又飞来几支冰刃,林青澜连忙向后翻身,躲开冰刃。
深水之中,游走一尺都很艰难,而迅速躲开这些攻击,则更加困难,消耗很大。
林青澜顺着发射冰刃的方向看去,看见大约十丈之外,有两只亮堂堂的蓝色大眼睛,正紧紧地盯着自己。
那两只眼睛,每一个都足足有一口锅那么大。
她用水明珠探照过去
好家伙,竟然长得这么庞大!
全身长得有点像大风筝,扁扁的;两翼特别宽,张开足足一丈有余;头部有三尺宽,长着一张扁扁的大嘴巴;全身大概十来丈长,背面是黑色的,微微隆起,腹部是白色的,较平;
若不是身躯庞大,还会射出冰刃、冰刺之类的暗器,它的外形,可以说是长得挺可爱的。
林青澜从虚空之中抽出了青霜剑,站在湖底的地面上,警惕地盯着它。
那只长得像风筝的怪鱼,原本发的冰刺和冰刃,都只不过是警告。
如今见林青澜全无退意,怒火中烧,摆动身躯,朝林青澜冲撞而去。
林青澜运行灵力,迅速移动到旁边的位置,躲开了那怪物的攻击。
那怪鱼扑了个空,恼羞成怒,迅速调整方向,再次向林清澜扑去,但是再次被躲过了,如此反反复复地扑了七八次,但林青澜只是闪躲。
最后一次,林清澜熟悉了怪鱼的攻击习惯,决意反击。
她移动到怪物的腹部下方,举剑朝怪鱼的腹部刺去。
怪鱼到底也是这湖底的霸主,岂有轻易被攻击的道理?
它拨动左翼,一个巨大的水底漩涡竟将林清澜连人带剑一起卷走,将她重重地摔在石壁上。
以攻为守,不愧是这里的霸主!
林清澜被摔得很疼,呛了几声,差点就被水给噎着,好在她及时调息,才恢复了正常的水底呼吸。
她刚回过气来,十几支冰刺已经紧跟到眼前了,逼得她不得不再次翻身闪躲。
紧接着,一波又一波的冰刺连续向她攻来,让她闪躲不跌,疲于奔命。
这怪鱼的的进攻连续不断,林青澜根本毫无反手的机会。
况且,他已经在这冰冷的湖底待了一天,灵力损耗极大,根本就不可能打得过这头怪鱼,甚至连逃走都成问题。
怪鱼游荡在巨坑的上方,把林青澜困死在湖底的巨坑里,不断用冰刺攻击,不断地消耗她的体力。
过了将近一炷香的时间,林青澜已经很难维持正常的湖底呼吸和行动了。
生死存亡之际,她祭出青霜剑,让她在水中旋转,暂时挡住冰刺,然后觑了个机会,躲进迷宫小道里,获得了暂时的喘息,然后把青霜剑召唤回来。
迷宫小道里的路比较狭窄,障碍物多,冰刺在这里发挥不了多大作用。
看来要打败那头怪鱼是不可能的了,只得先回去调养一下,从长计议。
于是她默念一个咒语,躲进了青霜剑,随着青霜剑向上飞,逃离了湖底,冲出水面。
那怪物倒是没有追出来。
青霜剑飞到了皇宫的一处最高的屋脊上,林青澜出来,收起青霜剑,站在屋脊上,疲惫地看着斯皇城的夜色。
雨后,万家灯火铺闾阎,霁月如钩挂天边。
高处的夜色非常美,空气非常新鲜,没有夏天的燥热,也没有湖底的压抑。
林青澜一个人,耸着湿漉漉的身子,呼吸着新鲜的空气,有种畅快的感觉,但更多的是疲惫。
夜空下,她孑然的身影,还是那样孤独清寂。
眼前的繁华都城,和曾经的空旷大海相比,似乎没有什么区别,孤寂是一样的。
一天一夜没有睡觉,还在百丈深的湖底恶战许久,她都几乎忘了自己只是一个二十岁的少女......
茫茫天地,巍巍城池,她孤身一人,自海边仗剑而来,不辞辛苦,寻找拯救三界的人和力量,可以说是一个足够优秀、足够美丽的姑娘。
她站了一会儿,呼吸过新鲜空气,便纵身一跃,穿梭在空中和屋顶,几个闪身就到了自己的住处城南小巷里,一间极其简陋的小木屋。
冲洗一番后,歇下。
第二十五章 进境
休息三日后,林清然修整完毕,决定再闯留光湖。
这几天,她已经想通了一件事:
那怪鱼的实力绝对是非常强大的,而且作为水中的动物,在水底作战,它是占绝对优势的。
但是,强大和优势,有时候也会变成弱点!
在水底下,她和怪鱼不论谁强,终究都要受制于水。
那怪鱼除了灵力高强外,还有对水的力量运用得很好。比如,当她全力向怪鱼发起攻击时,那怪鱼只轻松卷起一个水底漩涡,就能把她卷走,让她无法近身。
在水底,谁都得服从水的规则,哪怕它是一匹非常强大的巨兽,哪怕它灵力再强,都不得不顺从水的形势。
裹夹在水中,凭你是谁,多多少少都要受它影响。
如果,她能够利用好水的力量,或者说比怪鱼做得更好,那么打败它也不是不可能的。
这些道理,原本只是御水剑法的一些粗浅认识而已,而她却在实战中忘记了。
御水剑法第三层【翻江倒海】她一直没练成,那是因为她从来没有真正在水中遇到什么强者,没有实战,就没有真正地明白御水剑的一些朴素而又精深的道理。
以剑御水,将欲御之,必先从之!
所以这一次再闯留光湖,她已经做好了准备。
......
怪鱼见林青澜再次闯湖,怒不可遏,率先发起进攻。同样的敌人,它也是采用同样的套路,抽身便往前冲。
林青澜这次没有躲,而是站在原地,拨动青霜剑,先引出一条水龙,朝那怪鱼冲击而去。
怪鱼正面顶住水龙的冲力,逆流而去,将水龙冲散,继续攻向林清澜。
但是等它冲到林青澜眼前时,自身的冲击力已经被水龙抵消掉绝大部分,力量弱得跟一个游动的大水泡一样,没多大冲击力。
林清澜举起青霜剑轻轻一挡,就将它顶住了,自己也往后退了半丈。
近距离四目相对,怪鱼有些尴尬,竟然被一个女娃娃拿剑指着鼻子,简直是奇耻大辱,老脸丢尽......
怪鱼愤怒地缩回了头,继续往前猛扑,被林清澜迅速躲开。
然后它又摆动双翼,朝林青澜发射冰刺。
林青澜一边躲开冰刺,一边拨动长剑,再次引出一条水龙,朝那怪鱼席卷而去。
怪鱼有些讶异,它觉得两天不见,这女娃娃的战斗力变强了很多,似乎和注重对水的利用。
好,既然她要比拼对水的掌控,我就陪你玩玩!
于是怪鱼拨动双翼,制造了一个超大的水底漩涡,朝前方甩过去,直接将林青澜引出的水龙,卷进漩涡里。
那漩涡吞噬了林青澜的水龙后,变得更加巨大,连百丈之外的湖面,都卷起了一个方圆约一里的漩涡。
守在湖边的禁军看见湖面异常,连忙跑去向皇帝报告。皇帝一听到情况后,连忙带人去北苑。
【通灵府】的人,听说北苑的留光湖出现异常,连忙派出数十位修士,御剑飞向北苑留光湖,守在湖的上空。
通灵府是安国朝廷设立的部门,专门为朝廷培养修士。这里不仅给修士提供官职,还给他们提供极好的修炼药材。
湖底,漩涡追寻着林清澜的位置,朝林青澜席卷而去!
林清澜见如此庞大的漩涡席卷过来,虽有震撼,却无畏惧,因为她早已做好了准备。
她没并没有闪躲,而是朝着漩涡的侧面飞去,渐渐地靠近它,然后顺着水流的方向,冲进漩涡......
怪鱼看得目瞪口呆,张着大大的嘴巴,傻傻地吐泡泡
这女娃娃简直是个疯子,竟然不躲开还主动送上去,她会被这个漩涡绞得稀烂的。
怪鱼心中满满的自信。
漩涡之中,林青澜忍着水流的撕扯和搓揉,慢慢地向着漩涡的中心靠近!
强大的漩涡激流,撕扯着她的身体,就像对她进行绞刑一般,让她难以呼吸;又像对她凌迟一般,让她无比痛苦。
但林青澜运足全身的灵力,保护自己的心脉。最终,她的勇气和幸运,让她顺利冲进了漩涡的中心。
漩涡之中,林青澜闭着双眼,一切行动全屏直觉。
她高高举着青霜剑,随着漩涡一起旋转,渐渐地适应了水流的速度。
随后,她把所有的灵力都注入到青霜剑,让青霜剑旋转得更快,既把周边的水都吸过来,又带动漩涡的水流加速,增强漩涡的强度。
整个漩涡陡然增大,从原来的一里方圆变成了两里,渐渐又把整个留光湖的湖水都卷进去,形成一条冲天的水柱......
甚至,从留光湖流出去的北溪,溪水都被卷了回来,出现了溪水倒流现象!
皇宫外的北溪,正在洗衣服、洗菜、游泳、钓鱼的百姓们,看到溪水倒流,吓得惊呼连连;
游泳的人全身**地躺在河床上的淤泥,一条条鱼在泥里不停地跳着。但是人们却不敢下去捡鱼。
溪水逆流,这是什么情况?
湖底
怪鱼满眼的惊骇,身上的水都被卷走了,露出了光溜溜的身体。
它自己刚才也差点被卷进漩涡水柱里,好在它灵力强大,顶住了水流的强大吸引力,飞出了留光湖,像一只风筝一样,飘悬在半空中,警惕地看着漩涡水柱。
守在留光湖上空的通灵府的修士,原本看着这冲天的水柱,已经是十分的惊骇,现在又看见怪鱼巨大的真身,更是全身绷紧,不敢轻举妄动。
这是什么情况?传说中的通天门被开启了吗?这怪鱼是什么东西,这么庞大,而且连它也似乎很怕的样子。
漩涡之中到底有什么?
围在溪边的老百姓个个战战兢兢,惶恐不安。
皇帝骑着快马赶到了北苑,登上观景楼,十几个修仙高手迅速挡在他前面,将他保护起来。
整个北苑花园,大风狂卷,电闪雷鸣;湖边的禁军们看着着强大的漩涡和空中庞大的怪鱼,无不骇然,个个瑟瑟发抖。
......
林青澜处在漩涡水柱的正中心,催动青霜剑,渐渐地控制了整个漩涡水柱。
御水剑第三层,逆水凌天,她终于练成了!
这是非常艰难的觉醒,非常关键的进境。
第三层是极难突破的一层,她从十岁练成第二层到如今,整整十年都没有任何进展,如今她终于要借着那怪鱼的漩涡练成了!
这漩涡如此巨大的力量,早惊动了天界的两位上神。
云霄之上,林青澜的师傅【紫灵元君】和【水神瑛淼元君】观看了这一幕,都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这御水剑本是水神所创,后水神与紫灵元君交换仙术,紫灵元君又将这套仙术传给她的徒弟林青澜。
水神道:“青澜年纪轻轻,现在还只是个**凡胎,竟能突破御水剑第三层,可谓罕见。瑛淼着实羡慕你有这样的徒弟。”
紫灵元君笑道:“她如今虽然转世为人,但是天赋仍在,练成御水剑也是预料之中,不过话说回来,这御水剑是你所创,说到底也是你的真传。”
“她身负重任,你我自当全力教导,不分彼此。”
过了一会儿,水神突然叹道:“十二年前,你在这孩子的右侧脸上种下【凝血之毒】,如今看这孩子如此努力和优秀,瑛淼实在不忍看到她容貌损毁。”
紫灵元君道:“她身兼重任,必须能辨别世间善恶,识人善任,暂时毁去她的容貌对她也是历练,待她机缘一到,凝血毒自然化解。”
瑛淼元君长叹一声道:“她也曾是天界仙榜第一,如今跌落凡间,想来也是要去应这次的天劫。”
紫灵元君道:“一切自有天数。”
两位上神继续观察着下界的动静。
水柱之中,林青澜握住青霜剑,然后把自己的神识和灵力注入剑中,发出九道剑芒,分别向四周飞射而出。
九道剑芒,各自抽走一部分漩涡的水,将漩涡分拆成九条巨大的水龙,然后带着水龙奔向苍穹。
九条水龙,在空中咆哮着,风云为之变色!
随后,九道强大的剑芒,领着九条水龙,朝那怪鱼冲刺而去。
怪鱼目光暗淡,咬紧牙关,全力撑起一个光盾,全力对抗这九条水龙的攻击。它认得这个仙术,是水神瑛淼元君的御水剑,所以心中十分畏惧。
铿!
千钧一发,生死一瞬之间,就在怪鱼和林清澜要一决生死之际,天空突然传来一阵梵音......
云霄之上的水神突然拨动手中的长琴,梵音自云端播撒而下,强大音波轻而易举地震碎了那九条水龙,和怪鱼的光盾。
嘣!
随着水龙、光盾同时被震碎,林青澜和怪鱼也一起从半空中向湖底坠落。
而那些大量的湖水,失去了林青澜的控制,瞬间如同雪崩一般从空中倾泻而下。
眼看这些水就要淹没北苑,淹死围在这里的几千人马,云端上的水神突然长袖一挥,将这些水化作雾气,腾空而起,又化作了云朵,飘散在整个斯皇城上空,然后又化作雨滴,撒入斯皇城中。
好一场突如其来的雨!
斯皇城的百姓都抬头看天,太阳还那么热,却下起了雨,个个既惊骇,又好奇。
水神拈起中指,凝聚出一颗极小的水滴,然后轻轻一弹,水滴便落入留光湖中,整片湖水都变得平静而充满灵气。
水神的那滴水,不仅蕴涵丰沛的灵力,也传递了一个信息给怪鱼:把那女孩背上来。
怪鱼吸收了湖水中的灵力后,身体恢复很快,游到昏迷的林青澜身边,将它背在自己的背上,然后带着她冲出湖面,直奔云霄。
一道彩虹,随着怪鱼飞过的痕迹,披挂在留光湖的上空。
北苑附近的人,和斯皇城的百姓看到彩虹和怪鱼现身,个个顶礼膜拜,他们觉得天神为他们化解了一场劫难,个个脸上的惶恐都消退了,露出的庆幸的笑颜。
毕竟,彩虹是祥瑞之兆,可以化去凡人的恐惧。
皇帝悬在心中的石头总算是落下了,如此惊天动地的场面,好在有惊无险。
他所在的观景楼虽然远,却还是看到了怪鱼背着一个女子飞入云霄,便猜想那女子可能就是前几天来的女刺客。
通灵府的修士见事情有惊无险,又见那怪鱼并无害人之举,便纷纷退去,回通灵府继续潜心修炼。
皇帝命人在湖边举办一个的祭典,叩谢天神挽救了皇宫,然后回宫去处理政事。
怪鱼背着林青澜,飞到云端上,停在水神和紫灵元君面前。
第二十六章 真相
云端上,紫灵元君复苏了林青澜,并把一些真相告诉了她。
原来,这怪鱼原本是水神的坐骑,是水神在玉山降服的神兽,名字换做【玉山飞鱼】,跟了水神十几万年了。
在很久很久以前,水神布雨水,飞鱼挂彩虹,那是仙界的一段佳话,她们曾为人间带来太多的美好。
直到四万年前,原本守护留光湖的神兽年老身死,魂归混沌,玉山飞鱼便奉命接替守护神兽的职位,从此便离开了水神。
自那以后,天上的雨,天上的虹,都是水神自己一个人来做。
做神仙其实是孤独的,若没有默契的道友,漫长的几十万年、上百万年的生命周期,会很单调。
水神和飞鱼之间,原是主仆,但几十万年的相处,也早已经成了道友。
所以玉山飞鱼见到林青澜使出御水剑的时候,就非常震惊,当年它就是败在水神的这套剑术之下的,而且水神的御水剑威力更强。
紫灵元君道:“其实,关于天维星阵的第一个阵眼,为师和瑛淼元君早就知道它的位置了,只是为了给你下一番磨砺,才没有直接告诉你罢了。”
林青澜听完,脸上有些错愕。
紫灵元君接着道:“这第一个阵眼的卷轴,是当年天界拼尽全力,才保存下来的,一直由天帝亲自保管。
后来,因为我和瑛淼在天界素无权势,也跟众神没有什么瓜葛,天帝秘密将它交给我和水神一起保管。
所以这第一个阵眼,一直都是我、瑛淼和飞鱼在看守,你这一路寻来,也基本没什么危险。
然而寻找其他八个阵眼,却不会像这样轻松,必定是危险重重。
你自小就被我带到凌海涯,一心修道练武,从未入世,不察人情。所以为师才会有此安排,让你做好充分的演练,和准备。”
林青澜疑惑道:“师父既然说,这天维星阵关系着三界未来的生死存亡,而且危险重重,那师父为什么要把这样的重任,交给弟子这样的一个凡人,而不是天界的其他上神呢?”
紫灵元君微微笑道:“这个你日后自知。”
林青澜也知道师父脾性,她既然现在不愿意说,自己也不好再多问。
一边的瑛淼元君开口道:“你这次和飞鱼对战,竟然练成了御水剑的第三层,着实让我二人大感意外和欣喜。”
紫灵元君作为师父,也毫不吝啬地夸赞道:“如今你冲破御水剑的第三层,修为大涨,总算没有让我们失望。”
林青澜听了两位长者的夸赞,但并没有得意忘形,淡漠道:“这都是师父和水神用心良苦,弟子才有此机缘,练成御水剑的第三层。”
瑛淼元君满意地笑了笑,又道:“对了,如今你虽然知道了这阵眼的位置,那你可知如何破解这个阵眼的机关、进入天维星阵?”
林青澜要了摇头:“还不知道,这湖底颇有玄机,我在里面找了将近两天,也没看出什么名堂,但是湖底的流水声,似乎很有节奏,我想破解阵眼机关,会不会跟这些流水声有关?”
水神欣慰地笑道:“你能找到这条线索,已经非常好了,数十万年来,有多少人去过留光湖底,但是没有人发现这一点。
这留光湖底的阵眼,需要以一首乐曲来解开机关,方能进入。”
“什么乐曲?”
水神看着自己手中的琴,道:“我手中这张七弦琴名曰“飞瀑”,今日便赠与你,开启阵眼的乐曲,就在这张琴里,你且拿去开启阵眼吧。”
林青澜惶恐道:“飞瀑是水神的法器,青澜断不敢受。”
水神笑道:“这琴原本也是属于你的东西,只是暂时放在我这儿罢了。”
“我的?”林青澜不解。虽然师父已经告诉她很多真相了,但是她现在是越来越困惑了......
这飞瀑七弦琴原是她前世的法器,只是当年她跌落轮回大盘的时候,并没有带在身边。
看到林青澜的表情,水神突然发现自己失言了,正不知作何回答。
紫灵元君连忙解围道:“你也不必多问,所谓“长者赐,不可辞”,你就收下这把飞瀑吧。”
瑛淼元君也跟着笑道:“你看,你师傅都说让你收下了,你断不可再推辞了。”
林清澜想来尊崇师命,让她不要多问,她就不再多问,应道:“是”,然后双手接过飞瀑。
瑛淼元君道:“你只要拨动一弦一徽,乐谱自会浮现在眼前。”
“多谢水神。”
紫灵元君看着“飞瀑”物归原主,回到林青澜的手中,感慨道:
“琴,乃百乐之长;剑,乃百兵之君,如今你有了青霜剑和飞瀑七弦琴,为师希望你对得起这两件神兵,立身天地,如剑之坦荡,如琴之无邪。”
林青澜拿着琴,颔首拜道:“弟子谨遵师傅教诲。”
紫灵元君挥了挥手道:“去吧,先把伤养好。”
玉山飞鱼闻言,带着林青澜飞下云端,闯入一片深林,让林青澜在林中养伤。
她在这场战斗中消耗太大,大概需要调养一个月才能恢复。
随后,玉山飞鱼回到留光湖,继续守护阵眼。
林青澜走了以后,瑛淼元君跟紫灵元君打趣道:“我看你刚才的一番话,似是把青澜这样的一个女弟子,当成男弟子来培养了。
什么“立身天地,如剑之坦荡,如琴之无邪”,我真担心,她日后重返天界,还跟以前一样,冷冰冰一块儿,孑然一身。”
紫灵元君看了瑛淼元君一眼,实在无语,半晌方道:“你吓操什么心,堂堂上神,说这些荒诞不稽的话。”
瑛淼元君不满地反驳道:“上神怎么了,上神就铁板一块、不通人情了?她如今转世,这人间烟火灿烂,花花世界,你还不让她体验一把这红尘世事?”
紫灵无语,撇下话道“今日便到这里吧,紫灵先回洞府去了”,遂兀自踏云而去。
“切!”瑛淼元君嗤了一腔鼻,也转身踏云而去。
......
林青澜养伤的这段日子,不知不觉又来到了那日与李小默一起养伤的湖边,一个人静静地在杏树漫步。
时值盛夏,碧水清幽,杏花早已落尽,树上挂满了青色的杏子。
当日和李小默一起烤鱼的篝火堆,如今已经长出了旺盛的野草;
当日留下“珍重”二字的那块石头,依旧躺在篝火堆旁边,但旁边多了四个字:后会有期。
显然,李小默已经离开很久了。
林青澜轻飘飘地飞上巨石,凝神盘坐,挥了一下衣袖,从虚空中唤出了飞瀑七弦琴,然后拈指弹奏。
清脆的琴音,穿越碧湖幽谷,传向远方,传向所思之人......
第二十七章 调笑
李小默躺在马车上,一直昏迷不醒,却在经过一片树林的时候,突然开口说话:“琴声......杏花......”
守在车厢内的景离忧,听到他终于开口说话,喜从天降,连忙凑到耳边,问道:
“你醒了吗?什么琴声?哪里来的琴声?这大夏天的哪儿有杏花?”
一连问了几次,但李小默只是昏迷,景离忧只当他是回光返照,心中愁绪难平,这才过了九天,难道连输续灵力也保不住他了吗?
自禺阳城大战后,景离忧带着李小默,一路奔向归云山,每日强行为他输续灵力,暂时保他肉身不死,吊住他最后一口气,为的就是能让他撑到归云山,让掌门师尊救他。
可是他如今情况越来越差,只怕是真的撑不了两天了。
李小默只喊了两声,就再也没什么动静了。
他做了一个梦,梦见有一个女子在杏花树下弹琴,那女子一袭淡青色的衣裳,身影十分清丽,素手纤纤,抚着一张古朴的长琴。
他走到近前,见那女子长眉入鬓,一双桃花目温婉迷离,很像林青澜,只是她右边脸上的血斑怎么不见了呢?竟变得如此绝世出尘......
咦,是谁在喊他?谁拉住他的手?好像是景离忧!
突然,梦境结束,他再次昏死过去。
马车又走了一炷香的时间,穿过树林,来到了一处石涧。
石涧上有一位隐士,正端坐弹琴,琴声缭绕,与瀑布的流水声合奏一处,动听而养神。
景离忧这才“明白”过来,以为李小默听到的琴声是这位隐士所奏。
回光返照的人,一般都特别清醒,或者说五官特别灵敏,能听到很远的声音,比如李小默老远就听到了琴声。
景离忧这么想着,心中愈加确定:李小默刚才就是回光返照。
她停下马车,上前走到石涧下,拜问隐士:“这位居士,可否借听一曲?”
说话间,景离忧已经掏出了一袋钱,准备递给那位隐士。
隐士笑道:“知音难觅,姑娘既然想听,老朽便弹奏一曲,这赏金就免了。”
景离忧道:“这里除了我和那赶车的车夫,车厢内还有一人昏睡不醒,不知居士可介意他们也来听曲?”
“无妨。”
“多谢居士。”
景离忧想看看这琴声能否再次唤醒李小默。
隐士正襟危坐,拨动琴弦,美妙而悠扬的琴声涤荡深山,再加上瀑布那种震撼的流水声,着实叫人心旷神怡。
一曲奏完,景离忧悠然睁开眼睛,回车厢内看李小默有没有醒转,结果他还是昏迷。
她复又下车,回来拜谢道:“居士琴声孤绝而旷远,不拘于深山一涧,令人神往,晚辈谢过。”
隐士笑道:“姑娘小小年纪,能听懂老朽的琴声,确实不易,老朽甚感快慰,却不知姑娘将欲何往?”
“晚辈要带一个病人,去归云山求医。”
隐士讶异道:“归云山?不知病人所患何疾?老朽略通歧黄之术,可否看看病人?”
景离忧大喜道:“如此,有劳居士了。”
隐者上马车替李小默诊脉,又检查了一遍他的身体,也是长叹一声:
“五内俱焚,筋脉尽断,已是药石罔效,恐怕挨不过一日了。”
“一天?”景离忧一听,泫然泪下,浓浓的哀伤涌上心头。
啜泣了几声,景离忧又道:“居士定是隐士的高人,您一定会有办法救他的,哪怕只是暂时保住他性命也行。求求居士,保他一命。”
隐士思量了一阵说:“暂时续命倒是可以,老朽这里还有一颗【元阳续命丹】,可保这位公子一月无虞。
只是此丹药性大热,通过焚烧元气、损伤脏腑,来让病人暂时恢复,这刚好会加剧这位公子的伤势。
所以若一月之后,你还找不到救他的办法,他便必死无疑,不知姑娘可愿让他一试?”
景离忧想:李小默一直昏迷不醒,这几日气息越发微弱,刚才又有回光返照的迹象,怕是真的挨不过一日,不如让他服下这续命丹,权且保命。
虽然也只是饮鸩止渴,但至少保住了一丝希望。
一番思虑后,景离忧点了点头。
隐者取出元阳续命丹,交与景离忧,景离忧立刻喂给李小默吃下。
李小默吃下丹药后,果真立刻好转,不到一炷香的时间就醒了过来。
他一睁开眼睛,就迷迷糊糊地看到了一张绝世的美人脸,正睁着水灵灵的大眼睛,殷切地看着自己。
“你醒了!”景离忧满脸都是惊喜。
“我还......还活着......”李小默喘着粗气。
“你当然活着拉,你看看外面青天白日的,就知道是不是尚在人间了。”
景离忧连忙掀起车厢的窗帘,让李小默看到外面的蓝天。
马车外的隐士突然告辞道:“这位公子既然醒转,老朽便告辞了。”
景离忧闻言,连忙走下马车,拜谢道:“多谢居士相助。”
“不必言谢,老朽也并未救他,实在惭愧。”
说完,隐者长叹而去。
景离忧行礼,目送隐士离去后,回到马车内,看看李小默的气色已经大好,竟然恢复如初,只是印堂上多了一条红色的线。
这条红线是警戒线,等到这条红色的线消失后,若还不能救他,他就会立刻殒命。
“你好得真快,那老先生的药果然神奇。”景离忧笑道。
“是吗,药固然有效,不过我也是吉人自有天相。”
他原本以为自己焚烧五脏,必死无疑,没想到还活过来,所以此刻有些得意和庆幸。
景离忧一听这话,便幽怨道:“药是好药,你也是吉人天相,难道就不需要人照顾了吗?死人一样躺了好几天,谁给你换衣服,谁给你搽脸,谁给你喂水啊?”
李小默略作思索,突然惊叫道:“什么,你给我换衣服?”
他一边说,一边用手紧紧捂住自己的胸口,仿佛已经失去了贞操。
景离忧看李小默一脸的惊乍,故意要拿他取乐,睁着大眼睛,诓他说:“是啊,我换的,有什么问题吗?”
“你你你......”
李小默内心有一种被剥夺贞操后的痛不欲生。
“你什么你,这以后就不用分你的我的了......”
景离忧越说越来劲。
李小默恨恨地盯着景离忧看。
他倒不是因为固守男女授受不亲的教谕,而是觉得自己身体丑陋,或者害羞,不愿意让人看见罢了。
景离忧看他那委屈表情,忍不住笑道:“你傻呀,衣服自然是住客栈的时候,我让客栈里的人帮你换的。”
“客栈里的人也不行,我不换。”
“这大夏天的,你不换衣服会发臭的。”你是不要紧,可我跟你处在一辆马车上,我可就有罪受了。
“我就不换!”李小默的倔强表情,透着一点点委屈。
“你一个男的,还怕这个,这要是个女的,让别人换下衣服,岂不是要殉节了?”景离忧莫名其妙地看着他。
“都是爹妈生的,我为什么不能怕?”李小默正义凛然地反驳。
“行,反正以后也不用我操心了。”景离忧有些口渴,自己先喝了一口水,然后把水瓶递给李小默道:“那,你要不要?”
李小默接过水瓶,也咕了一口,问:“我们这是要去哪儿?不会是要回京吧?”
“去归云山。”
“去那儿干嘛?”李小默双眼亮起了疑惑。
“去......归云山承玄境是天下三大修仙门派,我们当然是去求仙的了。”
景离忧本来想说是去求医的,却突然刹住了嘴,改口说是求仙。
她看李小默这么欢脱,不想让他沮丧,只希望他能开开心心地度过这一个月,所以就说是去求仙。
李小默噘嘴道:“归云山不是一直不轻易收人的吗?据说寻常人连个山门都摸不着。”
“你忘了,我是归云山云畔元君的弟子,有我举荐,你一定可以进去的。”
李小默作笑道:“看来我李小默真是时来运转了,傍上你这么个侯门千金。”
他这话,既有些自嘲,又有些对现实的无奈。
安国虽然政清人和,甚是富庶,但是贫富差距极大,像李小默这等平民,这辈子再怎么努力,也只能做个饿不死的脚夫。
如今却突然听闻自己能够进入归云山,真仿佛咸鱼看到了翻身的希望,欣喜之余,又有些感慨。
毕竟,那所谓的大荒三大宗门之一,归云山,是极其难进的。
景离忧听这话,有些穷小子的凄凉,连忙改口安慰道:
“你瞎说什么呢,其实这一切都归功于你自己,跟我没什么关系。
你在禺阳城大义护阵,拼死一搏,保住了令旗,让天光晏魔阵顺利布施,为万千黎民百姓立了大功德,归云山定是要收你入门的。”
“是吗?”李小默禁不住洋洋得意。
景离忧确信地点点头。
又行了许多路,两人看车窗外的风景,说了些不着边际的话来打发时间。
李小默突然想起一件事,连忙问:“对了,我那头蠢驴,你们有没有把它放归山野?”
景离忧看着他,又是幽怨道:“你这么关心它,难道它是你亲生的啊?我这一路照顾你,你到现在还不跟我说声谢谢。”
李小默觉得自己确实应该好好感谢人家,认真道:“谢谢,这一路你辛苦了。”
“不用谢,那头蠢驴我已经给做成驴肉火锅了,你就当是对我的补偿吧。”景离忧得意洋洋,说得很自然,毫无破绽。
“什么,你把它杀了?”李小默再次惊叫出声,一把抓住景离忧的袖子,一副抵命要债的样子。
景离忧看他紧张的表情,接着道:“怎么,我这一路悉心照顾,难道还不如一条臭驴啊?”
李小默无奈,放开景离忧的袖子,兀自凄然道:“想不到我终究还是救不了他,可惜它从小就跟了我。”
景离忧见他被骗得如此伤心,忍不住笑出生道:
“骗你的,驴早就放了,这会儿指不定去找了头母驴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呢。”
“你......你这人......怎么比我还不正经。”李小默简直敢相信,传言中温柔娴静的离忧郡主,说话竟这般戏谑无稽。
“怎么拉?我说说笑话就不行了?你这人好无趣。”景离忧嗔道。
“行,但是你别跟我开这种玩笑好吗,也太吓人了。”
李小默有些崩溃,他一直都觉得自己机智,没想到被一个小姑娘搞得晕头转向的。
“好,我认真告诉你,你的驴早就放了。”
玩笑归玩笑,景离忧还是很有分寸的,毕竟是王府千金,再怎么幽默奔放,也不会太过出格。
不过必须承认,离忧姑娘撩得一手好汉!
李小默知道他的驴已被放走,便放心地闭上眼睛,安然睡去。
他虽然恢复了精神,但身体却已经是强弩之末,很容易困乏,无法支撑过多的体力活动,要多休息。
景离忧看着他清俊而安详的面庞,发呆。
第二十八章 槐夜
马车继续前行,傍晚,刚好来到了一座小城。
城虽不大,却是十分热闹。一条街就有四五种吆喝叫卖的方言,夹杂着各种各样的人。
卖猪肉的悍妇,拿着菜刀指着丈夫,厉声厉色破口大骂,但是别人都听懂她在骂什么,这也算是给他丈夫留面子了;卖菜的老妇,也是带着浓浓的口音吆喝着;街头卖艺的杂技团,正在表演最常见的胸口碎大石。
马车小心地穿过了两条热闹的街,停在一家客栈前。
那马夫领了钱,自己安顿去了。
景离忧定两个上房,又定了一个吃饭的包间,和李小默一起用晚膳。
她很会点菜,只点了五道小菜,却都是李小默爱吃的。
李小默原本有病在身,脏腑功能严重受损,胃口非常不好,但是看到了这些菜后,还是忍不住吃了一些。
景离忧知道李小默是京畿一带的人,饮食自然跟京城一样,所以点的都是京城的家乡菜。
两人刚好是同乡,口味是一样的,点菜就容易了。
体贴,是她作为一个郡主的难得品质。
她身上丝毫没有骄纵和自私的脾气,这也是传承他们景氏皇族的家风,品质涵养极好。
吃饱饭后,李小默精神尚佳,想出去外面走走看看,看这小城有什么热闹好玩的,景离忧便陪他出去。
他不知道自己是个重症在身病号,但景离忧知道,她时刻都记得,仿佛这病是长在她自己身上似的。
出了客栈后,景离忧一直小心翼翼地陪着李小默,怕他有个磕磕碰碰的。
在她眼里,现在的李小默就是个纸糊的......
这座城叫做通渠城,是靠着一条小河建立起来的,面积很小,大约只有方圆三五里那么大,左右不过三条街,城墙只有三围,还都是乱石堆砌起来的,没有什么防御力。
朝廷也只不过是象征性地派了一个闾师和几十个官差在此办事。
所谓办事,其实就是征税而已。这里往来商贾颇多,摊贩杂陈,税收颇为可观。
所以来这里当差,可比在县城里当差要好得多,油水很多,以至于很多闾师任期满了以后,连升官都不要了,硬说要把自己的一生贡献给山区、要为基层百姓付出自己的全部。
因为城小,所以夜市也不甚热闹,早早就罢市了,戌正时分,街上已经显得有些冷清了,剩下的几个摊位也都在收拾。
不过赌坊和妓院的灯火依旧明亮,它们总是能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召唤这某些人。
前方妓院门口,两个女人正非常热情地招徕客人,当她们见到了景离忧的时候,瞬间就闭嘴了,就像开得非常妖艳的花,一下子就蔫了。
眼前这位号称“大荒第一美人”的景离忧,可不是浪得虚名的,而是实实在在的美,美到每一寸肌肤里,美到每一根骨头里,“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简直就是天地造化,鬼斧神工,一颦一笑,一步一态,都能叫其他女人自惭形秽。
李小默突然停下脚步,转身笑眯了眼,对景离忧道:“你身上有没有带钱?”
“干嘛?”
“借点。”
“借钱干嘛?”
李小默指着眼前的妓院,笑道:“都走到这儿了,当然是进去喝花酒了。”
景离忧一听,眉头紧蹙,气得咬牙,想打他又怕把他这只病鸡打坏了,只得狠狠骂道:“想死啊你,我一个大活人陪着你,你还想喝花酒。”
“有道是家花没有野花香.....”李小默侧着脸,瞥着眼,偷偷看景离忧,想看她生气的样子。
“什么家花没有野花香,以后再胡说这种话,本郡主把你卖妓院里去当个**,让你一辈子都在里面喝花酒。”
景离忧原本是没有什么架子的,这次却搬出郡主的身份来警告他。可见身份对于维护感情,有时候也是简单粗暴有效的。
“**?”李小默心头一紧,咽了口口水,本想气一气她的,想不到她认真起来,还挺不好惹的。
“走了,今后不许你靠近这种地方一丈!”说完,景离忧自己拔腿而去。
这分明是恐吓!威胁!限制人身自由!李小默愣在原地,然后撅着嘴,远远地喊道:“你......你以为我怕你啊。”
说完,他还是屁颠屁颠地追了上去......
景离忧心里乐开了花,嘴角忍不住扬起了得意,在灯火阑珊的街道里,就像夜间盛放的梨花,美得无比动人。
李小默气喘吁吁地追了上来,竟觉得气息有些不畅,这才小跑了几十步路,就这么费劲?
“我这是怎么了?感觉有些不对。”李小默喘着气问。
景离忧连忙搀着他,骗他说:“你能有什么不对,不过是重伤初愈,还需要静养些时日。”
“不是,就这几十步的路,不至于如此吧,你告诉我,我真的已经痊愈了吗?”李小默巴巴地看着她,目光充满期盼。
元阳续命丹燃烧患者的元气和脏腑,能让患者表面上恢复健康,也能让患者感觉不到痛苦,但是会默默加剧患者的病情。
所以李小默能察觉到自己气力不足,却感觉不到什么痛苦。
“你......自然是已经痊愈了,就是不能太劳累了。等到归云山,好好修炼,很快就会恢复到以前的样子了。这些天就老老实实地跟着我领略一路风光,吃吃喝喝,开开心心。”
景离忧说得风轻云淡,但心里其实在暗暗淌泪。
这个慌,撒起来很心酸。
“是这样的吗?”李小默随口一问,他虽然不知真相,但自己也多少能料到一些。
“不然还能怎样?你要是累了,咱们这就回客栈休息。”
“没事,再走一会儿,如今盛夏,客栈里闷热。”
照顾病人,大多数人都会选择迁就他,景离忧也是,虽然她希望李小默多多休息,但更希望他能开心,所以也就随了他去,继续陪他瞎逛。
走过了街,来到了一处小河边。
河水倒映着明月,平静得像一面铜镜,河岸上是一排柳树,长得枝繁叶茂。
远处,一叶小舟划过河面,翩翩而来,渐渐靠近。
细看时,小舟上面只有一人站在船头,一身淡绿色的太清氅,孑然飘逸,如玉树临风,是个翩翩少年。
他一人放舟,自上游漂流而下,欣赏这沿途两岸的夜色,潇洒自在,到了当下深夜,方才找到了这一处小城。
那少年背着手,正怡然自得地看着河边两岸的夜景时,水面突然一阵骚动,紧接着,十几个黑衣人从水底下冲了出来,举刀砍向那他。
千钧一发,就差分毫,刀就要砍到他的脑门,刀刃上的气流都已经冲开了他鬓角的两撮头发了......
然而少年却是不慌不忙地闭上眼睛,以极快的手速,两指夹住砍过来的刀,让所有刺客和岸上的两个闲人,都始料未及。
紧接着,少年翻手,拖拽刺客的刀刃,用它来格挡其他攻过来的刀。
然后又轻轻弹一下手指,就将刀刃震断,随即送出一掌,将那黑衣人击落在水中。
手速之快,令人汗颜!
他连一步都没有移动过,黑衣刺客们的攻击就已经被悉数化解。
当黑衣人都被打散的时候,他内心非常的平静,他甚至想拿起腰间的埙,吹奏一曲......
黑衣人在水中迅速整顿完毕,很快又发起新的一轮攻击。
十几个黑衣人跃至半空,齐齐发出暗器,每一道暗器都在半途中分裂了十个小暗器,密密麻麻地向那少年射去,封锁了他所有的方向。
少年蓦地睁开双眼,目光犀利冷峻地看着前方,周身凝聚出一股强烈的罡气,将所有飞射过来的的暗器,全部“凝固”在半空中,然后身躯一振,罡气向外爆发,将所有的暗器全部反弹,当场将击伤几个刺客。
有十几枚暗器误射到李小默跟前,景离忧连忙出剑,电光火石一般的剑招,将所有的暗器都档了下来。
虽然月色通明,但是暗器之所以叫暗器,就是因为它暗......
景离忧能接下这十几枚暗器,全凭听觉和感觉,还有她那极快的剑法。
“谢了。”李小默站在原地,淡定地笑道。
“此地不宜久留,咱还是快回客栈吧。”景离忧还是担心李小默这种“纸糊的”会出意外。
“看看嘛,路见不平,不是应该帮忙吗?”李小默说得好像他有这个能力似的。他主要是自己好奇,又仗着景离忧就在身边,所以心里不怕。
他的安全感来自一个女人......
“多事,帮谁你知道吗?”景离忧嗔怪道。
“这么多人欺负一个,当然是帮那个绿衣人了。”
景离忧嗤鼻道:“这么大的差距你还看不出来吗?不出半盏茶功夫,这帮黑衣人就会团灭,他哪儿还需要我们帮啊。”
果然,话音刚落,那十几个黑衣人全部再次被打落水,而那绿衣少年却毫发无损、气定神闲地站在小舟上。
李小默看呆了,对景离忧道:“你预测得真准。”
景离忧自己也对这个少年十分好奇,他修为如此高强,却不知道他的来历。
那些黑衣人被打落水后,还不死心,再次从水里爬出来,十几个人齐齐劈出一道道刀光,朝那船上的少年砍去。
绿衣少年轻轻一蹬,像冲天的烟花一样,迅速向上飞起,躲开了刀光。
十几道刀光空落落地劈在小舟上,直接将它劈了个稀烂,河水漾开几层汹涌的波浪,小舟的残骸四下飘荡。
那少年失去了立足的船,只得一个闪身,突然出现在离李小默几丈远的地方,眼光里泛起了一丝冷峻。
几十个黑衣人不依不饶,追到岸上,围住了少年。虽然他们身上已经多处受伤流血,但作为杀手,他们还是那么顽强。
双方对峙。
景离忧和李小默下意识地往后退了退,避免被殃及池鱼。
须臾,那帮黑衣人拼了毕生绝学,结阵起了一个阵型
三个人悬在半空中,其他人围成一个圈,然后齐齐发出十几道电光,迸向那少年。
少年面不改色,淡定地甩了一下长袖,竟轻而易举地把阵给破了,将那十几个黑衣人全部震飞。
半空中,刺客、刀、暗器、护盾等,七零八落地往下掉,哗啦啦地撒了一地。躺在地上的黑衣人一片哀嚎,痛不欲生。
站在远处的李小默看得目瞪口呆,景离忧也是颇为惊讶。
他刚才,真的只是挥一挥衣袖......
不知道是这些黑衣人太菜,还是他太过强大了。不过看这些黑衣人的身法和招式的威力,应该都算是一流的高手。
那绿衣少年脸色毫无波澜,踏着方步翩翩而来,走到了李小默和景离忧跟前,抱拳行礼道:“适才出手,险些伤及二位,在下抱愧。”
近距离细看此人,生得眉目清秀,看上去像个文弱的书生,但双眸明明透着凛然的寒光,肤白体健,端地是个十分难得一见的好模样,举止之间,芳兰竟体,一身打扮,干净素雅。
李小默瞥了一眼躺在少年身后的那些黑衣人,讪笑道:“无妨,无妨,阁下好手段......”
绿衣少年微微一笑道:“只是废了他们的修为,并未伤及性命。”
“废......废了他们修为!”李小默很吃惊,他只是甩了一下衣袖,就把十几个人的修为给废了,实在恐怖。
少年回头看了一眼地上的那些杀手,淡漠道:“他们一路随我而来,我已经打发了他们两次,却还是不依不饶,废了他们的修为,也是迫于无奈。”
景离忧警惕地问道:“你是什么人?为何会招来这些杀手?”
她的一词一句,即便是这种警惕的语气,都透着绝世美人的隽秀,眉眼还是那么动人。
那绿衣少年也早就看到了李小默身边的绝色美女,但他的内心依旧是毫无波澜,听了景离忧这么一问,恭谨地抱拳道:
“在下姓槐,名夜。”
“你竟是槐夜?”景离忧大吃了一惊。
槐夜微微颔首。
第二十九章 夜谈
景离忧一听那少年便是槐夜,有些吃惊,不过随即又恢复平静,试探道:
“如今章国和安国之间的战争,打得如火如荼,边境几乎没有一寸安宁的土地,你倒是跑到这儿来赋闲。”
槐夜微微笑道:“姑娘这话似乎对我抱有成见,他们两国交战,又与我何干?难道就因为我是槐夜,我就一定要参加这场战争吗?
在下对霸权争夺实无兴趣,更素来不问政事,倒是这眼下大好夜色,才是在下心之所向。”
景离忧又问:“你既然从来不问政事,那为何会有人刺杀你?”
槐夜还是微微笑道“正所谓树欲静而风不止,我虽然是寄身江湖,但是章国朝中,总会有些人对我还怀有戒心。”
他的一言一行,都是那么的从容,不骄不躁,娓娓道来,就像在旧故事一样,让人听了很舒服。
景离忧无言以对,便不再说话。
槐夜顿了顿,见景离忧不再追问,也消除了对他的戒心,便问道:“还未请教两位姓名”
他虽然觉得李小默平平无奇,能感觉到他几乎没有修为,而且身受重伤,但是他身边的这个姑娘,无论着装、言行举止、还是修为,都不是寻常之辈,所以就问了姓名。
景离忧坦然回答:“我叫景离忧。”
她想,槐夜这样的人物,保不准今后还会碰面,索性便告知真名,倒也无妨。
槐夜一听,一直淡定的脸上,竟也泛起了一丝惊讶,不过很快又恢复了平静,心想:这就是了,想来这世间也难再找到这等容貌的人。
“原来你就是离忧郡主,我早该想到才是。”槐夜不禁一笑,然后转向李小默,问道:“那这位兄台是?”
李小默刚才听景离忧的语气,就知道站在眼前的这个少年,必定也是个大人物,可能就是个王侯,或世家公子,或绝世高手之类的,反正就是他这种小人物无法企及的。
如今站在眼前的两个人,都是鼎鼎大名的人物,唯独他是个名不见经传的脚夫,实在有些尴尬。
不过没关系,输什么都不能输掉气场!
所以李小默一看轮到他做自我介绍,立刻昂首挺胸,扬起声调,道:“我......我叫李小默。”
声音虽大,但还是有点儿心虚,语气还是有些期期艾艾。
槐夜拱了拱手,微微笑道:“小默兄。”
李小默一听,鸡皮疙瘩全竖起来,被一个大人物如此“敬称”,实在承受不起啊!
他报以微微颔首致意。
远处,那些原本躺在地上哀嚎打滚的黑衣人,站了起来,带着痛苦的呻吟,相互搀扶着离开。
槐夜恍然想起了一件事今晚在哪里落脚?
他原本打算,一人放舟水上,卧眠月中,过一个清凉的盛夏夜晚,可如今那小舟已经被劈得稀烂,只得去寻个住处。
如今遇着这两个人,正好可以问问,于是他开口道:“对了,在下初到此处,眼下夜已深沉,不知道二位可认得哪家客栈,权且推荐我一家?”
李小默指着他们来时的路,道:“这条路往前直走,第一个路口左拐,再直走,那边倒是有两家。”
槐夜道:“多谢,我看眼下时候也不早了,两位是否同行?”
李小默正要开口,却被景离忧抢话道:“我们再吹会儿风,过后再回去,你就先去吧。”
她可不想这良辰美景,还有第三人在场。
“那就就此别过了。”槐夜拱了拱手,抽身而去。
李小默和景离忧还礼作别。
等到槐夜走远了以后,李小默凑近景离忧的脸问:“槐夜是谁?”
景离忧下意识地躲了半步,道:“槐夜是当今三大修仙门派之一的天渊阁阁主魁阳真人的入门弟子,修为极高,名满整个章国。”
李小默听完,叹了口气,噘嘴道:“哎,又是一个甩我几条街、几座山的同龄人。”
话虽戏谑,不过也不无道理,在整个大荒,只要拜入三大仙山,就能迅速和其他人拉开差距,可不就是甩别人几座山吗?
景离忧看着他,戒道:“瞎说什么呢,每个人都有各自的机缘,你不可自怨自艾。”
李小默咯咯笑,自我安慰道:“也是,我以后就甩他们几重天!”
景离忧瞪着李小默,想掐死他,牛皮吹到天上去......
作为平民出身的李小默,在性格上,其实有很多额缺点,比如对身份比较敏感等等,不过他心怀大义,豁达勇敢,也算是瑕不掩瑜。
如今,他又遇到景离忧,被调教一番,将来还是大有可为的。
夜深人定,整条街道只有他们两个人,十分安静,连低矮的房屋里传来的打呼声,都能听到,似乎每个人都睡得十分安稳。
一路月朗风清,景离忧心血来潮,温柔地叫了一声:“李小默。”
“干嘛?”
“小默!”景离忧的语气越来越亲密。
“干嘛呀?”
“你知道我是怎么认出你来的吗?”
“那你是怎么认出我来的?”
景离忧问道:“你可还记得八年前的事?”
“八年前?什么事?”
景离忧目光流转,开始讲述那段深刻的回忆:“八年前的春天,正是百花盛开的时节。那时,我刚刚学会御风飞行之术,在京城东南边的深山里练习,不料因我生来身上就带有梨花的香气,招来了一群蜜蜂......”
李小默听到这里忍不住哈哈大笑:“哈哈哈......说书的说你奇香引碟,不想你引来的竟是蜜蜂,哈哈哈,想想真是太好笑了,招蜂......”
“你还听不听了”,景离忧冷冷地盯着他,若不是看在他有伤在身,她真想动手打他。
“好好,你接着说。”
“我那时候灵力尚浅,在半空中遇到了蜂群,缠斗之下坠落一处森林,脚崴了,而那群蜜蜂还是紧追不舍地追到了树林里。我原本以为自己会被蜜蜂蛰死,没想到一个牧童突然跳了出来,将我抱起,用他自己的衣服裹住我的头,跑了很远的路后,跟我一起跳进了小河,躲过一劫。
然而他自己却一路被蜜蜂蛰得面目全非。蜜蜂走了以后,他便倒在河水中,不知生死。我将他拉回岸上后,自己裹了一身泥,然后去找人来救他,但是当我带人回来后,他已经不在了。后来我就再也没有见过他,但是当时,他跳出来护住我的那一刻,那个眼神我是记得清清楚楚的,跟你一模一样,所以无论如何我都认得你。”
还有另外一个原因,她在金阙莲里看到了成年的他,但是她不想说。
“原来你就是那个小姑娘。”李小默恍然记起来,“当时我正在放驴,看见一个人从天上掉下来,压断了许多树枝,最后摔在地上,背后竟然跟来了密密麻麻的蜜蜂,跟朵乌云似的,光是那嗡嗡嗡的声音就振动山林,煞是骇人。”
“那你后来又是怎么活下来的?”景离忧好奇地问。
“我也不知道,我醒来的时候就躺在家里的床上,爹娘说是我家的驴把我背会来的。虽然那次我被蛰很惨,但是从那以后,我似乎就再也不怕被蜂蛰了,因此常去挖野蜂蜜,家里没米或者没菜的时候,就吃蜂蜜充饥,也算是因祸得福了。”
“想来你家的驴是极有灵性的,难怪你对它这么好,拼了命也要救它。”景离忧一副恍然明白的样子。
“那是自然,从我记事开始,它就陪在我身边了,也不知道它如今过得怎样了。”
“我都说了,它指不定找了只母驴,在山里过上神仙眷侣的生活了,你就别瞎操心了,多想想自己就行了。”
“哦。”第一次听郡主这么说,他还觉得有些奇怪,第二次听她这么说,已经习惯了。
不过话说回来,他家这驴单身二十年了,好像真是他耽误了它,李小默突然觉得有些对不起他的驴......
乙夜深沉,小城像沉睡了一般,十分安静。
景离忧又问:“你怎么会突然跑到军营里来呢?”
李小默回想起这几个月来发生的事,简直是走马观花,又如登台唱戏一样,不禁长叹一声道:“你也知道,我原本是个脚夫,本来这辈子也不会有什么风浪,却在三月初三那天,运送一批猎物去紫裕楼,当时听说紫裕楼上,各国王子在举办诗会,我抬着猎物上八楼去......于是我当上了那帮乞丐的大哥,派人去向另外一个乞丐下战书,约他们在兴庆街打架,制造混乱......后来我就被编入军中了。”
他把在紫裕楼遭人陷害,蒙冤入狱的事告诉了景离忧,还有后来被一个女侠救走,为了救驴而挑起乞丐斗殴,化名李小浪混进押运粮草的囚犯中,阴差阳错地入了军营等等事,也一并讲了。
他越说越精彩,配上肢体语言,就跟说书一样,把他经历过的每一个情节都说得跌宕起伏。
景离忧听得一惊一乍,为李小默连连鼓掌。
“原来,你这几个月经历了这么多。”
李小默一脸的无奈。
“放心,等你伤好了以后,我陪你一起去查明真相,为你平反昭雪。”
两个人就在路上,无话不说,快乐得不知不觉竟回到了客栈。
客栈的伙计给他们开门,掌灯送他们回房间去,又分别替他们点好蜡烛。
景离忧替李小默收拾好床铺,正准备出门回自己的房间时,站在门边的李小默,突然拦住她,认真道:“这一路上的照顾,难为你了。”
景离忧咧嘴笑道:“有什么难为的,患难相照应嘛,你身体还在恢复中,我照顾你也是应该的。”
说完,她绕开李小默,出了门去,回自己的房间。
灯火一灭,各自入眠。
第三十章 凶案
第二天一早,李小默醒来洗漱时,在铜盆的倒影里,发现自己额头上多了一道红线,怎么擦也擦不掉,心顿时就凉了半截。
他猜想,这可能是某种绝症的警戒线,难怪景离忧要不辞数千里之遥,也要带着他去归云山。
眼下,也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且不管额头上的红线如何,一路上开心就行,李小默开导了自已一番,复又去洗漱。
洗漱完毕,李小默过来敲景离忧的门,想跟她一起吃早餐,里面却没人回应。
推门进去,发现房间里空无一人,他只得下楼来问客栈的伙计:“住在我隔壁的那位姑娘哪儿去了?”
“那位客观一早就出门去了,不过她叮嘱我们给你准备早膳,就在包间里,您还是先用早膳吧。”
“那她去哪儿你知道啊?”
“这个小的不知,想来应该没走远。”
李小默没法,只好自己一个人去包间吃早饭,吃完早饭回房间去打坐,可是刚一运气,就全身剧痛,差点就痛昏过去。
连运气都运不了,这下他心里彻底凉了,长叹一声,索性破罐子破摔,什么事都不做了,躺床上睡个回笼觉,准备今后当自己是一头被赶往归云山的猪。
他吃了元阳续命丹,平时感觉不到什么痛苦,但是他毕竟筋脉尽断,五内俱焚,运气时就会感觉到痛苦。
景离忧早起的时候,在客栈楼下散步呼吸新鲜空气,听说东门外出现了十几具黑衣人的尸体,心中疑惑,便吩咐客栈为李小默准备早膳,然后自己跑去东门看看情况。
通渠城东门外,十几个衙役围住现场,进出东门的百姓也只能远远地围观。
大多数百姓是害怕的,又觉得晦气,看一眼就匆匆地溜过了。
景离忧走到现场,看到衙役正在检查尸体,站在一边的闾师愁眉不展。
她向闾师出示了皇族的信物,一块刻着仙鹤的羊脂白玉。
闾师一看,连忙拱手行礼,放景离忧入内。
景离忧进现场查看,发现尸体的死状很惨,像是先被取了金丹,而后又被吸干了一身精气,最后仅剩得一身枯槁的皮肉包裹着骨头,就像亡故多年的干尸。
从尸体的穿着和所佩戴的武器、暗器来看,景离忧确定这些人就是昨天晚上刺杀槐夜的那帮人。
手段如此凶残诡异,不是一般人能够做得出来的,可能是妖物或者修炼邪术的人,通过吸食金丹和精气来加快自身的修炼。
这些黑衣人都是金丹期的修士,修为颇高,受伤后就成了凶手袭击的目标。
槐夜虽然废掉他们的修为,但并未毁掉他们的金丹。他出身天渊阁,是阁主唯一的关门弟子,应该不至于修炼一些阴毒的邪术,而且以他的性格,根本也不屑于杀这些毫无抵抗力的手下败将,所以凶手应该不会是他。
“那究竟是谁杀了他们呢?”景离忧蹙着眉头,心中正疑惑,抬头刚好看到了闻风而来的槐夜。
她走过去,问道:“这些人,你应该很熟吧?”
槐夜轻轻一叹:“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
“那你能看出这是谁下的手吗?”
槐夜走进现场,细细查看了尸体的状况,脸上也是一团疑云,对景离忧道:“他们是【章国挽歌门】的人,看这死状不像是自己人或者雇主下的手,尸身上还残留着极其阴邪的气息,有被夺舍的迹象,所以凶手,可能是想要他们的身体的鬼厉或者其他邪祟。”
景离忧又问:“既然是夺舍,那他们的身体,又为何会被抛弃在此?”
槐夜道:“不是每一具身体,都能承载所有鬼魂的。如果那鬼厉或者邪祟,过于强大,普通的身体根本无法承载它们,一旦被强大的邪祟夺舍,很快就会被溶化掉,或者像这些人一样,变成干尸。”
景离忧听槐夜这么一说,突然想起了之前禺阳城内,那个僵尸将军,它连身体都已经被溶化掉了,可能就是被城中的那团邪雾夺舍所致。
想到这里,她心中不禁一颤,难道悲剧还在继续?尸灾还没有过去?如果真是这样,那后果真的不堪设想。
“你怎么了,脸色突然这么差?”槐夜问。
“没......没什么。”景离忧从深思中幡然觉醒,然后道:“槐公子,虽然你不是安国人,但是离忧在此,还是要请求你一件事。”
“郡主请说。”槐夜欣然道。
“我眼下有很要紧的事,要赶回归云山,所以我想请你帮忙,查清楚这件事。”
槐夜微微一笑,道:“同是修士,大义无国界,在下义不容辞。”
“如此,离忧谢过。”
“郡主不必客气。”
两人正商量着,闾师不知所措地过来问:“郡主,这......这可如何是好?”
通渠城安逸日久,闾师在这里过着养老般的日子,除了收税便无其他事,今日发生这样的怪事,让他一时都没了主意,不知怎么处理这件事。
景离忧泰然道:“不必惊慌,先把尸体就地焚烧,安抚好城中的百姓,加强城中的戒备,然后速速向县府请求增援;另外,准备【信灵草】,让全城百姓煎药喝;我先去归云山,很快便会搬救兵来相助。”
说得容易,可具体怎么做呢?通渠城总共只有三千多人口,也不是什么军事要塞,根们没什么防御力,怎么增加戒备?哪儿来的兵力?如何布置?
闾师心中怨他们这些高高在上的人,只会动动口,却不知道下属的难处。
他听了景离忧的安排后,内心还是一片茫然,虽然没办法保护百姓,但保护自己的办法倒是早就想好了:从今晚开始,他要增加自己家里的戒备,所有衙役轮流到他家去值班!
“下官遵命。”闾师心中主意已定,但为了应付眼前的郡主,还是认真地点了点头。
景离忧再三叮嘱道:“务必安抚好城中的百姓,如今安国正是多事之秋,你这里不能在出什么乱子。”
“是是是”,闾师唯唯诺诺地应付。
景离忧说完,向槐夜作辞道:“那这里的事,就拜托槐公子了,离忧先行告辞。”
“郡主放心去吧。”
景离忧匆匆赶回客栈。
李小默还躺在床上呼呼大睡。
景离忧敲了几下李小默的房门,还是没人来开,便直接推门进去,见他还睡得跟猪一样,便凑到他耳边大声喊道:“僵尸来了”
李小默被吓醒,连忙卧起,双手朝前面乱抓一通,仿佛他还在柃木关打僵尸。
“快别睡了,起床收拾东西,我们要走了。”
“哦”,李小默很听话地爬起来收拾东西,不过其实也没什么东西,他带在身上的,不过是两件衣服而已,平日里吃穿用度,全都是景离忧付的帐......
“你一个早上都去哪儿了?”李小默边收衣服边问。
“我们昨天晚上碰到的那群黑衣人,被杀了,尸体就在东门外,我过去看看。”
李小默一听,惊道:“被杀了?会不会是那槐夜赶尽杀绝?”
景离忧肯定地摇了摇头道:“不会。”
“那会是谁下的手?”
景离忧看着李小默额头上的红线,叹了口气,道:“不知道,此事十分蹊跷,我们还是先去归云山吧,禀明师门,师尊自会派人处理。”
她身为安国郡主和归云山弟子,本应优先查清楚这件事的,但是为了李小默的安危,她还是选择先赶路回归云山。
客栈的伙计已经把马车牵到门外,李小默和景离忧登上马车,马夫扬鞭向西南方向,直奔归云山。
景离忧刚离开不久,五十几岁的闾师带着自己的儿子匆匆赶到客栈来拜谒,没想到扑了个空。
这闾师想让自己的儿子跟郡主认识一下,就算不能攀上高枝,认识一下郡主总归不亏,难得这种小地方能来这么一尊大神。
店里的伙计说,他要找的房客刚刚离开。
无奈,闾师只能带着他自己觉得很优秀、很英俊的儿子,怅然回去。
到了晚上,闾师果断调整巡城防卫的布局,把所有能用的衙役都分布在他家附近,还调了几个人守在他家门口。
明显的以公谋私......
景离忧带着李小默继续赶路,三千里路,他们再快也要赶一个多月,而李小默却活不过一个月,所以她特别着急。
马车经过京畿一带,她本可以顺路回家,而且柃木关大战刚刚告捷,她更应该回家替哥哥报个平安的,却因为赶时间,所以直接绕过斯皇城,朝西南方向而去。
夜间,伸手不见五指的森林里,他们停车休息,树林里每次传出动物的叫声,都会让他们三个人紧绷神经;
白天,跑了好几天都看不到一户人家,好在马车里的干粮足够三个人吃。
一路上,景离忧受了不少苦,比如吃干粮,对于一向热汤热菜的郡主,无疑是痛苦的。
作为娇生娇养的郡主,她从没经历过栉风沐雨、披星戴月这种事,如今却一一尝了个遍,而且还要给李小默这样的病人端茶倒水,照顾他的起居,更是让她尝尽辛苦。
作为归云山云畔真人座下弟子,以前,她回家都是化作一朵白云,晾在天上,飘回斯皇城的,何等潇洒自如;而如今带着个病人,无法使用这种变幻术,也只能在地面上一寸一寸地走向归云山,煞是辛苦。
几千里路,越走越远,越走越荒凉,就像一场遥遥无期的追逐。
但值得欣慰的是,近一个月的相处,她发现李小默这个人还算有趣,没有让她失望,与多年的幻想竟然十分吻合。
人生若是遇到这种人既有巧遇的机缘,也有相处的投缘,倒也值得去付出,所以景离忧一路上也是毫无怨言。
这也许就是命吧,她注定要在他的世界里流离失所。
马车跨越千山万水,行了一千余里,进入西南的大荒山,山路变得十分崎岖。
风餐露宿的,夜里还得睡在深山古林,艰辛又恐怖,连雇佣的马夫都不愿再往前走了,景离忧也只好结算工钱放了他去。
接下来,她自己亲自赶车,二人世界反倒是让她觉得畅快。
时间仅剩六天,李小默精气即将耗尽,每天清醒的时间越来越短,差不多只有一个时辰,其余的时间都是昏迷。
醒着的时候,李小默也不愁眉苦脸的,依旧谈笑,说说车窗外的风景,又聊聊家乡,就是不问景离忧关于自己能活多久的问题,因为他心里早已经算好了结局。
无父无母,无亲无故,无爱无恨,无财无产,他有时候觉得就这么死去倒也了无牵挂,只是心中还是有遗憾,毕竟这辈子还没有活够,很多事情都没有经历。
这几天,就拼尽最后的力气,给景离忧,给这青山绿水,留一抹微笑。
景离忧看着他一天天走向死亡,满腹的忧伤,只能等到他昏睡的时候,再一边默默地垂泪,一边奋力赶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