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6章 稿费
“这么快就回信了?”田晓霞先前还觉得《收获》效率慢,现在却又觉得太快了,她的心跳开始加速,“贾老师,这是选上了?”
“还不知道,也有可能是……”贾冰没好说出拒稿两个字,他又挥舞了一下信封,“要想知道只有拆开信才知道。”他也希望这篇小说能被刊登在《收获》上。
这不仅仅是因为黄原地区已经有段时间没能在《收获》上发表文章了,还以为这部小说描述的是黄土地的故事,这同样也是他生长的环境,他迫切地想让自己生长的土地被全国人都看到,让他们看看黄土高原独有的厚重。
他俩正说着,沈隆就从坡下走上来了,“贾老师,晓霞,你们来了?快屋里坐。”赶紧开门把他俩迎进去。
没等沈隆给倒水,贾冰就一把把他拉住,将信封塞了过去,“少平,赶紧看看,《收获》给你回信了!”都这功夫了,他那还有心思喝水啊。
田晓霞也是一样眼巴巴看着,沈隆没让他们等候太久,接过信封撕开,抽出了中间的信纸,打开认真看了起来。
“少平,信上怎么说的?”贾冰心里泛起了嘀咕,这么薄应该不是拒稿信吧?一般情况下,拒稿也会随信把稿子寄回来;这时候的稿子都是手写的,誊抄稿件可是件很费力起的事情,不像日后直接都是电子稿,所以编辑部也会十分体谅的将原稿寄回,以便于作者重新投递给其它杂志社。
田晓霞虽然没有问,手却不由自主握紧了,下意识盯着信纸背面,就好像她的目光能把信纸看穿,看到上面的内容一样。
“哦,上面说我的稿子通过了,会刊登在下一期的杂志上!”沈隆脸上挂着淡淡的笑意说道,这回也省得自己给其它杂志投稿了。
“真的?快给我看看!”贾冰连忙凑了过去,和田晓霞俩人一左一右看了起来,只见信纸上正如沈隆所说那样,是录用稿件的通知。
“少平,恭喜啊,想起我当年可是投了好多次稿子,最终才在杂志上发表的。”贾冰感慨地说道,他当年不仅投递、修改了多次,最终得以刊登的还是黄原本地的报纸,根本不能和《收获》杂志相比。
“少平,你的努力终于没有白费。”田晓霞拼命抑制住自己,才没让眼泪掉出来,他的生活简直太不容易了,而这一刻往日的辛苦才得到了应有的回报。
“要不是贾老师帮忙指导修改,可没那么容易发表。”沈隆谢道,他没有提田晓霞,只是投以感激地目光,一切尽在不言中。
三个人庆祝一番,沈隆就准备给他俩做饭吃,却被贾冰一把拦住,“还费这个劲儿干什么啊,走,到我那儿去,我爱人也该回来了,咱们让她炒两个菜好好喝一杯。”
这不仅是沈隆一个人的喜事,更是黄原文学界都值得庆祝的一件大好事,贾冰身为黄原文学界的前辈,自然要揽过庆祝的活,硬是要拉着沈隆和田晓霞一起过去。
沈隆和田晓霞虽然更想独自庆祝,可也不好拒绝贾冰的好意,三个人想跟着来到了贾冰家里,这时候贾冰的爱人刚好回来,一见沈隆露出高兴的神色,这些天她的生意可是好了许多,这都多亏了沈隆啊。
一听说沈隆的稿子发表了要庆祝,贾冰的爱人二话没说就去厨房忙活去了,先弄了点猪耳朵之类的凉菜,让他们喝酒,然后继续去准备热菜去了。
“来,为少平的稿子发表,为咱们黄原又出了一位青年作家,干一杯!”贾冰举起酒杯,沈隆和田晓霞举杯和他碰了下,三人一起一饮而尽。
喝了点酒,贾冰开始絮絮叨叨说起黄原文学界的历史,又说了自己前段时间和著名老作家黑白的会面经过,“哎,有点可惜了,要是这封信早来几天就好了,我就能顺便把你介绍给黑老认识,让他看看,咱们黄原又出了个了不得的年轻人。”
文坛比其它领域要相对自由一点儿,可要是有一位老前辈帮衬下,年轻人日后的路也能好走不少,贾冰这是想为他铺路。
田晓霞把这件事记在了心里,黑白和她父亲田福军关系不错,她也见过几次,或许下次可以带少平过去拜访他,不过少平应该不需要这些吧?
“少平,虽说现在编辑部不太好进人,不过你有在《收获》上面发表的文章,我想想办法说不定能给你争取下来…..”贾冰是个好人,现在就开始琢磨起帮沈隆找个正式工作了。
“谢谢贾老师,不过暂时还用不着,我现在就挺好的。”进正式单位是往日孙少平求之不得的事情,可沈隆就没有那么执着了,就算是到编辑部、文化局这些相对轻松一点儿的单位,也得天天坐班,他可不喜欢,也不利于他将来保护田晓霞。
“我现在正是需要积累的时候,坐在办公室里天天看得都是差不多的东西,我想乘着年轻多经历些,这样才好继续创作。”沈隆补充道。
田晓霞明白了他的意思,她想起沈隆先前给她说起过的那些揽工汉嘴里的故事,错过这样的机会虽然可惜,但要是能写出更多高质量的作品,这些都是值得的,只是她有些心疼,这种生活还是太苦了。
贾冰也是文学工作者,他能理解沈隆的想法,一方面觉得有些遗憾,一方面却又觉得,似乎这才是有志于文学创作的青年应有的态度,许多年轻时候展现出天分的年轻人,进了单位之后却渐渐失去了创作的灵感,他当然不想面前这个年轻人也是这样。
吃过饭,田晓霞和沈隆帮着收拾了下,然后告辞离去,沈隆一路将田晓霞送回家,今天他俩没有多少单独交流的机会,于是约定下周末再见。
回到窑洞里,沈隆重新拿出了信封,这里面不仅有《收获》杂志的稿件录用函,还有一张汇款单,给他的稿费也顺便寄过来了。
第677章 帮我签个名吧
1977 年,国家出版事业管理局发布《关于试行新闻出版稿酬及补贴办法的通知》,恢复废除了10年的稿酬制度,通知规定实行低稿酬制度,并根据作品的质量和字数一次付给稿酬,著作稿为每千字2 至7元,翻译稿为每千字1至5元。
到了今年,国家出版局党组制定了新的稿酬标准,适当提高了基本稿酬,恢复到之前水平,著作稿提高到千字3至10元,翻译稿则是千字2 至7元,同时恢复了印数稿酬,印数稿酬,每印1册~2万册,每万册按基本稿酬的5%付酬。
其中诗歌按照十行一千字计算,所以也不用担心写诗吃亏,要是真一个字一个字扣的话,那全国上下的诗人有一个算一个,统统都得饿死。
需要注意的是,这只是基本稿费,像《收获》杂志这样的大型期刊,影响大印数多,又坐落在魔都这样的大城市,经费宽裕一些,稿酬发放的标准也要比一般水平高;有些特别优秀的作品,或者知名作家的作品,能给到千字三十甚至更多。
沈隆这篇《黄土地》一共一万两千多字,汇款单上的金额是三百多点,《收获》杂志是按照千字二十五块的标准给的,算起来顶得上沈隆搬砖近半年的收入,比刚参加工作的青年一年的工资都高。
就算和开砖窑的孙少安比也不差了,孙少安和秀莲两个累死累活一个月才挣了六七百块,他一个月可不止能写一两篇小说。
如今可以说是近些年来作家日子最好的一个阶段了,相对较高的稿费和低物价让文学成为一大批有志青年的梦想,正是在这个时期文坛涌现了一批新人,余华、苏童、王安忆、张抗抗、王小波、史铁生、毕飞宇、古华、陈忠实、贾平凹等人都是在这个时代走上文坛的。
在过几年,稿费还会上涨,调整到著作稿每千字6元~20元,翻译稿每千字4元~14元,如果能出书并且畅销,赚得还会更多一些。
等到了九十年代,作家的好日子就结束了,物价持续上涨,尽管基本稿酬较原来有所提高,但同样字数文章的稿酬能买到的东西已经越来越少,一直到二十一世纪第一个时间,这一阶段能够全职的作家就很少了。
那些作家几乎都是作协或文学院的成员,有一份稳定的工资,稿费则是另一笔进账,要不然光靠稿费可没办法养活自己。
不过这些对沈隆来说根本不是问题,他已经脱离了为钱操心的阶段,他完全可以让自己和孙家、田晓霞过上富足的生活。
第二天沈隆和包工头说了声,早走了会儿,赶在邮电局下班之前到了营业厅,将汇款单递给柜台后面的小姑娘,看到他一身揽工汉的打扮,小姑娘略微有些嫌弃,头也不抬随口说道,“等着吧。”
这时候可不讲什么微笑服务,不管去啥地方办事儿都别想有个好脸色,除非你身份不一样,人家一眼就能认出来。
“取钱是吧?也不知道早点过来,都快下班了你才来。”小姑娘嘴里嘟嘟囔囔,目光随意扫了下汇款单上的单位还有数额,三百一十三块五,《收获》杂志社,稿费?
嗯?稿费?小姑娘愣了下,如今政策放开了,在外面跑生意的人也多了起来,她不是没见过大额汇款单,可稿费还是第一次见,小姑娘回过头来招呼同事,“刘哥,你平时看的那本杂志是不是就是《收获》啊?有人来领《收获》杂志发的稿费了。”
“卫红,你肯定看错了,咱们黄原已经好久都没人能在《收获》上发表文章了,怕不是《黄原文艺》吧?”后面有个戴着眼镜文质彬彬的青年随口说道,咦,不对啊,就算卫红刚上班,也不可能把两个字看成四个字吧?难道是那位大家又有新作了?
他赶紧站了起来四处打量,如今文艺青年可是很吃香的称号,那个单位都有那么几个爱读书,爱琢磨写作的中青年,他的目光在沈隆身上一闪而过,他实在没办法将这个揽工汉和能写文章刊登在《收获》上的作家联系到一起。
“喏,你看,就是《收获》。”卫红将汇款单递给他,上面醒目的字样差点闪瞎他的眼睛,这可是收获啊,要是我能在上面发表一篇文章,那红梅还不……这时候,作家同样是一个非常能收获女性景仰的身份。
“还真是,是那位老师来取稿费了?我帮您办!”刘建国赶紧把小姑娘挤到一边,再次搜索起来,可看着外面的人,没那个像作家啊。
“老师不敢当,是我来取稿费了。”沈隆拿出了双水村开的介绍信,身份证要到四年后才开始在一些大城市进行试点,现在全靠介绍信或者户口本来证明自己的身份。
刘建国愣了下才接过介绍信,把上面的名字和汇款单上的名字仔细对照,这才确定面前这个揽工汉真是汇款单的主人。
“孙……孙老师,您这是体验生活去了?”刘建国脑子里转了好几圈,才找出这么个理由来,怪不得人家能在《收获》上发表文章,看人家这体验生活的态度!
“算是吧,能不能麻烦帮我办快点?这都快下班了吧?”沈隆催促道。
“没事儿,没事儿,就算下班了我也得给您办好啊!”刘建国露出笑脸,转头就开始呵斥后面的人,告诉他们不用排队了,今天已经下班了。
“孙老师您稍等下,我去给您倒杯水,马上就给您办好。”虽然看着比自己年轻,但人家都能在《收获》上发表文章了,那就得叫老师啊。
刘建国把自己的杯子用热水洗了好几遍,又从抽屉里拿出自己招待领导的茶叶给沈隆泡上,然后飞快地帮沈隆办好手续,取出三十一张十元大团结,三张女拖拉机手一元和一张纺织厂五毛。
“谢谢!”沈隆接过钞票道了声谢,就见刘建国又拿出一个笔记本递到自己面前,“孙老师,帮我签个名吧!”
第678章 制砖机
八十年代可以说是作家、诗人们最好的年代,不像前些年会承受高稿酬的批判,也不像之后因为物价上涨而导致生活窘迫,现在相对高昂的稿费和相对低廉的物价可以让他们在国内过上较为舒适的生活。
同时由于高考恢复,带动了人们对知识的崇敬以及对阅读的向往,让作家和诗人们享有较高的社会地位,不管走到那里都会受到数量众多的文艺青年的向往,这时候只要沈隆愿意,他完全可以像高晓松一样,凭着自己的名字还有作品逛遍全国任何一所大学。
到了大学里面,不用自己找住处,就有学生愿意收留他住在自己的宿舍里,有女学生愿意管吃管喝,甚至以身相许;夸张点的说,只要他有这个想法,和顾城一样同时接受多个女性的好意也不是不可能的事儿。
日后或许有很多网友们在看路遥、海子等人的传记或者采访时,会觉得这些人的生活十分困苦,感觉这些作家、诗人一个赛一个的穷。
事实并非如此,这些作家、诗人穷个鸡儿,海子先不说,他的悲剧更多的是源于性格,事实上很多诗人、作家的悲剧都源于性格。
而路遥网上盛传他穷了一辈子,比如什么他发表《人生》才拿了一千三百块稿费,依靠《平凡的世界》获得矛盾文学奖不得不找人借了五千块才有钱去京城领奖,把钱送到路遥手里,并央求哥哥:你今后再不要获什么奖了,如果那了诺贝尔文学奖,我可给你找不来外汇;路遥上火车前,只说了一句话:日他妈的文学!
最后矛盾文学奖的奖金也只有五千块,回来后省里奖励了五千块,《平凡的世界》也只有千字三十的稿酬,这本百万巨著只给他换来了三万块的稿费,加上奖金不过四万块而已。
一千三百块、四万块听起来不多,给人的第一反应路遥确实穷得很,然而那可是1983年的一千三百块和91年的四万块,那时候人民币的购买力绝对不是现在可比的。
1983年普通工人一个月才几十块钱,1300差不多相当于普通工人两年的收入,换算成现在得有一二十万;在冰心的日记里,有她1983年的详细开支,这里面有一条,预支保姆宋阿姨二月份工资二十块,一千三百块等于冰心家保姆六十五个月的工资。
91年北京平均工资一个月二百多,现在是八千多,路遥拿着五千块去北京,差不多相当于现在的二十万,去天上人间都差不多够了。
一万块的奖金相当于现在的四十万,三万块稿费加起来也有一百多万了,加起来够在现在的西安全款买房了;当然,当时西安的房价更低,四万块够他买好几套的,要是他像郑渊洁一样买上几套房存放读者来信,到现在翻个十来几十倍一点儿问题也没有。
而且路遥不光有稿费的收入,1991年底,也就是《平凡的世界》获奖后不久,他被评为“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和“陕西省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开始享受国家专家津贴和陕西省专家津贴,加上这些,绝地是当时的富裕中产。
或许这些钱并不算多,实际上也配不上路遥的作品,但路遥穷还真不是因为稿费少,而是他的消费习惯,他的烟瘾很大,一天抽两包以上,抽的都是好烟,他喜欢喝咖啡,喝的都是好咖啡。
路遥参加会议,从不吃组织方安排的早餐,即使伙食很不错。非要去一家咖啡店吃西式早点,80年代,咖啡店很少的,并且很贵,一次大概要5块钱左右,虽然路遥每月的工资才40元左右,但他才不在乎呢,他说,“像我们这样出身的人,最大的敌人是自己看不起自己,需要一种格外的张扬来抵消格外的自卑。“
换算成现在的概念,差不多相当于年入百万的金领,动不动就要吃一顿上万块的怀石料理,抽高档古巴雪茄,这样还想不受穷,怕是有点难。
沈隆接过钢笔在刘建国的笔记本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这也是他第一次给人签名,刘建国拿到签名后高兴地很,等下一期的《收获》到了之后,他就能拿着签名去给自己的朋友们显摆了,说不定还能凭此赢得某个姑娘的青睐。
“孙老师,等样刊寄过来的时候,我给您送家里吧!”刘建国殷勤地说道,和对待一般办事人员的态度截然相反。
“谢谢,不过不用了,我地址留的是《黄原文艺》贾老师那儿,到时候贾老师会帮我转交的。”沈隆婉言谢绝,然后带着厚厚一摞钱离开了。
到了新的一周,周中的时候天突然下起绵绵秋雨,工地上不得不停工了,沈隆难得的得到了假期,他白天在街上四处逛逛,去百货商店瞅瞅有什么适合送给田晓霞的礼物,自己老是收晓霞的礼物,怎么也得回赠一二才是。
晚上回到窑洞里,点起油灯继续写作,很快就把《老井》写完了,又开始琢磨着新的故事,这次又该选择什么作品呢?
要不去抄《秋菊打官司》?或者《一个都不能少》?啧,我为啥老找张艺谋的作品薅羊毛啊?沈隆忍不住咧了咧嘴,还是换个题材好了。
不管是《黄土地》也好,《老井》也罢,这两部小说都带有一股子浓浓地过去的味道,沈隆还是希望能写点更积极向上一些的故事,他想写一部农民企业家的故事,反应农村新时代的变化,就像少安那样。
具体的方向有了,究竟该选择那部作品改写沈隆暂时还没有想好,这次他不打算像《黄土地》还有《老井》一样大篇幅抄写,而是打算融合诸多现实经历,再参考一些这一主题的经典作品重新创作。
时间一转眼就到了周末,田晓霞在秋雨中带着愉快的心情来找他了,这意味着他俩可是待一整天的时间。
吃过饭,聊了一会儿文学,沈隆提议,“我们出去转转吧?”
他想趁着这个机会把制砖机的事情解决了。
第679章 工程师思维
“上次不是和你说了么?我哥和嫂子在双水村弄了个烧砖窑,光景越来越好过了,就是光靠人力的话有些太辛苦了,所以我劝他买个制砖机,可如今市面上流行的中型300制砖机太贵了,一台就要五千块,我哥怕是买不起。”沈隆一边走一边给田晓霞解释着。
“前段时间跟包工头去黄原制砖厂拉砖,看到那边有些旧机器要处理,我就想去问问,看看能不能寻摸到一台便宜点的。”上次还要搬砖,来去匆匆没时间问。
“你哥也挺厉害的,都是农民企业家了!”田晓霞由衷地为孙家家境的改善而感到高兴,如今农民企业家这个词正在全国兴起,她将来相当记者,自然对这个时事热点比较关心。
晓霞又想起了自己的润叶姐,她知道读高中时候润叶喜欢过孙少安,只是由于家庭的原因,这两个人还是没走到一起,润叶最后嫁给了原先原西县副县长、现在黄原卫生局局长的孩子李向前,可他们俩的婚后生活并不幸福。
田晓霞每次见到润叶姐都觉得心里难受,想到这儿她忍不住看了一眼身旁少安的弟弟,通过这段时间的接触,晓霞对他的感情不仅恢复到了以前的程度,甚至愈加浓郁起来,自己和他将来又会是什么样子的呢?
“呵,还算不上农民企业家,和现在原西县其它公社那些冒尖户比起来,我哥还差得远呢,不过我相信我哥的能力,他迟早能打拼出来。”沈隆对勤劳质朴的孙少安充满信心,“就是他一直待在双水村,看不到外面的世界,之前都是他帮衬我这个弟弟,现在我到了外面,也该想办法来帮帮他了。”
“你们兄弟的感情真好。”田晓霞有点羡慕了,田晓霞也有个哥哥叫田晓晨,不过现在哥哥已经离开家了,他们俩见面的次数不多。
“要我找人去帮你看看么?”田晓霞又想起少平肯定对制砖机也没多少了解,所以主动提出帮助,怎么说她也是黄原一把手的女儿,虽然她平时不喜欢依仗父亲的关系给自己提供便利,但是对少平,她愿意破这个例。
“暂时还不用,这些天我去黄原图书馆借了些关于机械的书在研究,应该能分得出好坏,要是实在搞不定,再找人帮忙吧!”制砖机是很简单的机械,对如今的沈隆来说完全不是问题,轻松就能分辨出好坏来。
俩人慢悠悠走到黄原制砖厂门口,看门的老大爷扫了一眼这俩人的打扮,没多问就放他们进去了;如今距离双休日制度实施还早,周六制砖厂依旧在上班,工厂里很是热闹。
“请问李主任的办公室在那儿?我是来找他询问那些旧制砖机的。”沈隆问清楚了制砖厂办公室主任李卫东的办公室所在,带着田晓霞走了进去。
“你俩想买制砖机?”李主任的眼睛时不时看向田晓霞,他总觉得这姑娘有些面熟,只是一时想不起来在那里见过。
“我哥在原西开了个小砖厂,托我在黄原打听下。”沈隆解释道,“听说你们这儿要处理旧制砖机,我就赶紧过来了。”沈隆摸出一盒大前门,给李卫东散了一根。
李卫东接过烟点着,露出为难的表情,“是有这么一回事儿,不过咱们是国家单位,要处理旧机器原则上也是先紧着其它国家单位,私人购买的话有些不好处理。”
忽然,李卫东的动作停住了,身为办公室主任,负责的就是迎来送往的工作,他也去过地委大院,偶尔也见过一两次田晓霞,他顿时觉得手里夹着的烟有些发烫,坏了,我被一把手的女儿看到自己接受别人的好处了。
没事,没事,她是陪着这个年轻人来的,只要帮她把这事儿办好了就没问题了,李卫东赶紧口气一转,“不过现在改革开放了么,我们的思维也应该放宽点,反正那些制砖机放在那儿有段时间了,也没人过来打问,一台两台应该不成问题。”
“走,我带你们去看看。”李卫东装作没认出田晓霞,起身带着他俩到了存放机器的地方,选了几台维护比较好的推荐,“这台是中型300制砖机,才买来没两年,原先用得好好地,现在换了大型制砖机,就不用了。”
“买的时候是四千多,现在你想要的话两千就行!”李卫东直接报出了厂里给出的底价,田福军的女儿带人来买制砖机,那还能赚钱。
沈隆上前检查一番,开动了机器,机器保养的确实不错,不像是已经用过两年的样子,运转情况一切良好。
“看你这操作,也是个行家哩。”李卫东赞了一句,他又觉得做得似乎还有点不够,于是指着旁边的零件说道,“那些是一些关键零件的备件,买了机器这些都送你了;哦,我们经常有货车给原西送货,到时候也能顺便给你捎回去。”
连送配件和送货上门的服务都有了,现在的国企可没有这种服务精神,沈隆自然明白这一切都是为什么。
“确实是好机器哩,两千块划算着;李主任,您看要不这样,我先留点定金,然后给我哥写信让他来黄原把机器带回去?”沈隆现在可没有两千块。
“好说好说,到时候我安排个熟练工跟你哥回去,教他操作,等学会了再回来。”李卫东干脆好人做到底。
“这个倒不用麻烦,到时候我回去教我哥就行!”对此沈隆早有准备。
交完定金,写好条子,这件事儿就这么定了,把田晓霞送回家,沈隆又去了趟金波家,恰好他今天回来进货,沈隆就把这件事儿和他说了,写了封信让他捎给少安。
然后回到家里开始拿出稿纸开始书写中型300制砖机的操作说明以及常见问题注解,后世大家购买电脑,遇到什么问题,拨打客服电话,客服工程师就能根据用户口述判断出问题所在,并给出处理方法。
沈隆现在做的是同样的工作,利用工程师思维来减少孙少安的麻烦。
第680章 冒尖户(为复生加更1/5)
孙少安一接到信就连忙和秀莲商量,秀莲盘算了下家里的积蓄,前段时间箍窑把第一笔攒下的钱用光了,之后又烧了几窑砖卖出去赚了**百块,比上回赚得要多一些,这都多亏了沈隆帮他完善了砖窑,节省了燃料和时间。
可就算是这样,也不够买制砖机的,更何况买回来之后还要操作,孙少安心里没底,依旧是秀莲鼓励他,“这和上回买骡子拉砖一样咧,又不是箍窑纯属花销,有了制砖机,这些钱迟早能赚回来;一千来块钱算不上多,我姐夫那肯定有。”
上回买骡子就问贺秀莲的姐夫常有林借的钱,还有一部分是少安的同学刘根民帮他从信用社贷的贷款。
“也不能光问你姐夫借,上回借了没多久又借,我还是先去问问刘根民吧!”少安也动心了,隔天就去石圪节公社找到刘根民,办下了七百块的贷款,又去了趟山西找到常有林拿了五百块,没有回双水村,就直接从柳林镇去了黄原。
金波带着孙少安来到沈隆的住处,三个人就这贾冰送过来的猪下水美美喝了一顿,金波还把少安埋怨了一通,“咋还要跑山西那么远,我现在也有点活钱哩,要是早知道我就给你送来了。”
那不一样,常有林毕竟有层亲戚关系,金波是少平的朋友,和自己还隔着一层呢,少安心里这笔账算得很清楚。
第二天沈隆去工地和包工头辞了工,结了工资,这回他要回去给少安帮忙,教他如何操作修理制砖机,虽然有详细的操作说明和常见问题处理方案,可不实际上手操作两回,肯定也难弄得清楚。
等忙完这事儿,差不多就该过年了,怎么也要过完年才能回来,这事儿他之前已经给晓霞说过了,晓霞觉得有些遗憾,但也能理解沈隆的做法,于是约好等他回家之后也保持书信联系,别的不说,《收获》的样刊她肯定希望沈隆第一时间看到。
拿着这段时间挣的钱,沈隆带着少安一起去了制砖厂,找到李卫东,少安仔细检查了一遍机器,又让工人实际操作了一遍,看着和好的泥从这头进去,那头就出来整整齐齐的砖坯,少安张大了嘴巴,这可比他和秀莲累死累活快多了。
再三确认机器没毛病之后,少安从缝死的衣服里取出钱,数了两千块交给李卫东,李卫东只收了一千六,“之前已经给过四百块定金了!现在给一千六就行,明天刚好有车去原西,你们着急的话明天就帮你们把机器运上去,要是不着急也可以在黄原玩几天,下周还有车。”
少安自然急着想回去,连忙约好第二天出发的时间,又请李卫东喝了顿酒,等回到沈隆的住处,他才问起了定金的事儿,“你那儿来的钱交定金?问金波借的?我现在就找给你,你赶紧还给人家。”他不愿意因为自己的事情让弟弟欠债。
“不是,这都是我挣下的。”沈隆拿出了那张汇款单,给少安详细解释了一番啥是稿费,“你也别急着给我,我现在也没啥用钱的地方,你还是赶在过年前早点还给常家姐夫吧,过年都要花钱哩。”
我的弟弟现在出息了!孙少安抹了一把眼泪,嘴巴张了张,好半天才断断续续说道,“我就知道你有出息咧,可惜前几年家里穷,没能让你好好念书……都怪哥没本事啊…..”
沈隆也鼻子一酸,差点哭出来,为了弟弟妹妹,孙少安已经吃过苦了,“哥,这些年就数你和爸最苦咧……不过现在日子好了,咱们家马上就能翻身了。”
他不想让少安太伤心,收起了对往昔的回忆,转而展望起美好未来,“等你赚下钱,先还信用社的贷款,我的钱不着急,等我明年再攒点钱,把家里的窑洞也修一修。”
“对,这回全部修成砖窑,再用青砖围一个院子,到那时候,咱们孙家就是整个双水村,不,整个石圪节公社一等一的人家了咧。”孙少安笑了,他似乎已经看到孙玉厚和母亲站在窑洞门口笑得合不拢嘴巴的样子。
哦,对了,还有兰香,兰香也快考大学了,我和少平当年没机会念大学,兰香一定要考上,然后给她准备读大学要用的东西,就是不知道去外地读大学要准备啥……
早上起来,赶到制砖厂,跟着送货的货车一起回到原西县,兄弟俩把制砖机卸下来,又去县中探望了兰香和金秀,给兰香留了点钱,就急匆匆带着制砖机回到双水村了。
当制砖机从车上卸下来,运到少安的砖窑,双水村顿时炸了,啥?以前村里光景最烂包的孙家竟然买机器回来了,他们家真是要翻身啊。
村里的老少爷们纷纷来到砖窑看稀奇,玉厚老汉和少安的母亲也带着虎子过来了,他们在砖窑前围成一团,张大嘴巴看着那台在他们看来充满神秘色彩的制砖机。
沈隆也没有让他们失望,当即就和少安一起和泥,然后开动机器,看着土砖坯象流水似的从传送带上源源不断地运出来的时候,一个个都惊讶得嘴巴张了老大;哈呀,这玩艺儿神了!什么能人造出这么好的东西呢?如果每家都有这么一件机器,那人人都可以发大财!
接下来几天功夫,沈隆都顾不上休息,他要在砖厂给少安帮忙操作机器,还要对着自己书写的操作说明教少安操作办法,现在雇一个熟练的制砖机操作师傅可是得一百多块一个月哩,少安舍不得。
而且也不好找,虽然一百多块比在工厂里上班高多了,可没谁愿意放下公家的铁饭碗去给私人打工。
一直忙到过年,孙少安才不得不把砖厂停下;今年过年孙家可宽裕了不少,除了姐姐兰花,家里其他人都在向好的方向发展,日子一天天好起来了。
过完十五,沈隆正琢磨着该去那儿拦着王满银揍一顿的时候,石圪节公社一把手徐治功和副手刘根民找来了,他们是为选“冒尖户”来的。
第681章 跨马游街(为复生加更2/5)
按照惯例,黄原地区各县每年这个时候召开县、社、队、小队四级干部会议,因为这是农村实行个人承包责任制以来的第一个“四干”会;不知哪个县开的头,今年“四干”会除过传统的日程安排,另增添一个新内容:在会议结束时举行声势浩大的“夸富”活动。
时代在变做法也在变,前些年还在批判,现在又变成了表彰,尽管原西县有些领导并不乐意,却也不能逆大势而行。
经过开会讨论决定,原西县要求各公社推选“冒尖户”。“冒尖户”的标准是年收入粮一万斤或钱五千元;各公社不限名额,有多少推选多少,但不能连一名也没有;“冒尖户”除在春节后”四干”会上披红挂花“游街”以外,每户还要给奖励“飞人牌”缝纫机一架。
这事儿可是把徐治功给难住了,石圪节是全县最穷的公社,虽然实行了责任制,农民的日子比往年好了,可新政策才刚刚一年,凭什么能打下万斤粮食或赚下五千元钱呢?这不是逼着让他徐治功去上吊吗?哼,别说农民,他徐治功也没那么多家当!
他和刘根民两个扳着手指头把公社所有村子挨个数了过去,结果还找不出来一个,倒不是说石圪节公社真就没有能赚到五千块的人,比如双水村的金富肯定有这么多钱,但这些钱是他在外面当小偷偷的。
且不说把这样的人推成冒尖户,县里会不会扒了他徐治功的皮,就算是金富恐怕也不想让人知道他有这么多钱吧?
于是徐治功和刘根民只好将希望寄托到了孙少安身上,听了徐治功的来意后,孙少安惊讶地说,“哎呀,你们也不想想,我就这么个摊场,怎么可能赚下那么多钱呢?”
徐治功和刘根民也算是被逼的没办法了,他们开发了新的计算方式,把孙少安的现金、粮食、窑洞和家里的东西统统折了价,打在一起估算,后来又加上了现存的砖、砖坯和烧砖窑,尤其是那台刚到的制砖机,他给当成了新机器估价,总算是凑够了五千块。
孙少安并不想当这个冒尖户,他知道自己够不着标准,但秀莲可是看上了那台缝纫机,再加上刘根民之前帮了他好几次忙,实在是推不过去,只好同意参加。
孙少安第一次住进了县招待所,享受着带有沙发的高级客房,孙少安心虚的不行,除了开会就待在房子里,不肯上街,他觉得县城所有人都知道他是假的。
和他一个房间的是柳岔公社的胡永合,这是个真冒尖户,搞长途运输发了财,这时候可是讲究马达一响黄金万两,搞运输能赚大钱,但风险也多。
随着和胡永合等人的接触,孙少安渐渐升腾起了雄心壮志,他打定主意,等回去就甩开膀子干,和少平好好商量下,多雇上几个人,把砖厂搞大些,少平这回出去见了市面,主意多着咧,他肯定有好办法。
想到这儿,少安哑然失笑,往常都是他帮着这个弟弟,现在自己遇到事儿,反过来倒要向弟弟求助了,这既让他感到欣慰又散发出一阵儿淡淡地失落感。
到了会议的最后一天,“夸富”大游行开始了,“冒尖户”们全部披红挂花,骑在高头在马上,一个个都被装扮得象状元兼驸马,跟在乐队后面,由县上的领导牵着马,浩浩荡荡从大街上走过,在后面是卡车拉的缝纫机,这是给他们的奖励。
市民们现在已经挤在街道两旁,欢天喜地观看这场无比新鲜的热闹景致……披红挂花的孙少安骑在马上,在一片洪水般的喧嚣和炮仗的爆炸声中,两只眼睛不由地潮湿了。
此刻,他已经忘记了他是个冒充的“冒尖户”,而全身心地沉浸在一种幸福之中;自从降生到这个世界上,他第一次感到了作为人的尊贵。
开完会回到家里,少安就迫不及待的和沈隆说起了自己的打算,沈隆肯定是举双手赞成,“哥,你想的对着咧,我看啊,以后几十年都是生意人风光咧。”日后马爸爸他们是什么样的风光?一般的高官都比不了。
“现在有了制砖机,砖坯做得快了,可以多弄几个砖窑,我到时候帮你修好。”沈隆细细给他谋划着未来的布局,少安能力不缺,就是经验少了点,眼界稍微狭窄了点,不过这都不是问题,还有他呢。
“雇人的话不用担心,虽然现在政策还有点不清晰,不过咱这砖厂用不了多少人,只要不超过八个就没事儿。”这是经济学家研究文献得出来的结论,大名鼎鼎的傻子瓜子创始人年广久就因为这个栽了跟头,不过过些年就会放开,“该雇谁不雇谁,这个得想清楚了,尽可能找知根知底、踏实肯干的,免得麻烦。”
“这个我知道,我也当过生产队长咧。”少安还是有一定管理经验的,“我心里已经想好要请谁帮忙了。”都是村里乡亲,说雇佣不好听。
“嗯,你还得找个起码读过高中的,帮你操弄制砖机;莫看你现在一个人还忙得过来,等将来生意做大了,你就不能守在机器跟前,你得出去跑生意,想办法把砖卖到更远的地方……这才是你该干的活儿。”沈隆提醒道,从私人作坊到工厂,孙少安的身份也要进行转变。
从一名普通工人转向真正的管理者,现下关于管理的资料还很少,沈隆打算等回黄原之后抽时间整理一些资料,嗯,就把如何管理农村企业的经验都写到自己计划中的那本小说里吧,专业书籍太过枯燥,放到小说里少安也容易理解些。
“等砖厂做大了,咱就可以考虑搞个水泥厂,我之前在黄原图书馆看过资料,水泥厂其实也不难,咱原西县有的是烧水泥的石头。”
“现在那敢想这些,光砖厂我都忙不过来咧。”少安笑得咧开了嘴,陷入到对未来的美好憧憬之中。
第682章 把姐夫揍一顿
“有啥不敢想的,往后的日子只会越来越好过。”和少安规划了一番未来,沈隆准备去解决另一件事儿,“我去罐子村看看,去看看姐家里有啥活计能帮忙干干不!”
少安站起身,按道理说他也该去,可如今制砖机刚运回来,一大摊子的事儿还等着他去忙呢,信用社的贷款天天有利息,少平的钱虽然没说啥时候还,可总不好拖太久,他也想着帮家里好生翻新一下。
最后只能从口袋里摸出几十块钱递给沈隆,“原本我也该过去帮忙,不过现在这摊场……这点钱你帮我带过去,让姐拿着平日里买点油盐,给猫蛋狗蛋买作业本啥的。”
沈隆没有客气,接过钱回去给玉厚老汉说了一声,就往罐子村去了,这一年过年前后孙家发生了不少事情,少安这边是好事不用多说,然后奶奶生病,他也提前解决了,剩下的就是苦命的姐姐兰花了。
姐夫王满银过年的时候在外面认识了个南洋女人,撺掇着她一起到黄原卖假电子表,赚了些钱,两个人也滚到了一张炕上。
要是他俩光在外面乱搞沈隆也就不说啥了,兰花不知道就不会伤心,可王满银倒好,过完年竟然把南洋女人带回了家里,这下兰花可就成了整个罐子村的笑柄,兰花一气之下喝了老鼠药,幸好老鼠药也是当年王满银捣鼓出来的假药,这才没有发生更大的不幸。
沈隆自然不愿意这样的事情再次发生,他专门赶在正月十八这天守在了县城到罐子村的必经之路上,等了一个多小时,就看到王满银和一个又黑又瘦,穿着在乡下看来很是洋气的婆娘有说有笑的从路上走过来。
沈隆站起身来,一声不吭看着他俩,王满意也发现了沈隆,脚步下意识放慢了,他还是很怕少安、少平兄弟俩的,尤其现在他还带着个外路女人。
“少平,咋在这儿呆着?”王满意挤出一丝笑容,连忙摸出烟递了过去,“大前门,好烟咧。”他还不忘吹嘘两句。
沈隆一巴掌把烟扇开,揪住王满银就是几拳,他很注意控制力度,既让王满意疼痛难当,又不会留下什么伤痕,要是有伤痕,兰花看到会心疼的。
“你这是干啥,你这是干啥……”王满银拼命挣扎着,可他那里能挣得开,身后的南洋女人见情况不对,转身就想逃跑,沈隆丢下王满银追上去一脚踹翻,踢了几脚后警告道,“下次再让我在原西看到你,就打断你两条腿,现在赶紧给我滚!”
南洋女人慌不迭的跑了,王满银还在埋怨沈隆打跑了他的财神,这些日子他跟着南洋女人卖假电子表可是赚了好几百块,要不是被人发现他才不会回来。
王满银挣扎着起身,就要去追南洋女人,“你这是干啥咧,这可是额的财神爷!”
然后又被沈隆一脚踹翻,“财神爷?睡到一个被窝的财神爷?你当你在黄原干得那些事儿没人知道?要不是我姐,我现在就断了你的子孙根!”然后又是一顿好打,把王满银打得鬼哭狼嚎,可惜这儿离村里还有些远,没人过来救他。
“你出去浪我不管,但是你敢让我姐受一点儿委屈,我知道一次就打你一次,记住了没有?”沈隆指着王满银的鼻子警告道。
“不敢了不敢了,再也不敢了!”王满银就是个怂货,挨了一顿好打之后,也顾不得他的财神了,连忙告饶。
骂了一阵儿,沈隆踢了他一脚,“别赖在地上了,去河里洗把脸,收拾收拾,跟我回村里去!记住,我姐要是不高兴,我就打你!”对这种人,讲道理是讲不通的,只有把他打怕了一条路,要不是小说最后王满银改了坏毛病,沈隆现在就想把他给弄死算了。
王满银是个没皮没脸的人,去收拾一番跟着沈隆回村,看到沈隆现在的打扮,他又攀谈起来,“听说你现在也在黄原?看样子混得不错啊?”
“嗯,还凑合吧,黄原公安局也认识人,要不让他们把你关进去住几天?”沈隆没好气地说道。
回到村里,兰花见了久别的丈夫,眼角泛出泪花,猫蛋、狗蛋扑了过去,王满银到底还有几分良心,看到俩孩子也很高兴,弯腰把他俩抱在怀里,还说着要带他俩去石圪节公社,给他俩买新衣服、买警察帽子、买玩具手枪。
留在兰花家吃了顿饭,把自己买的礼物还有少安让捎的钱交给兰花,然后拉着王满银两个去地里帮忙干活,年后很快就是春耕时节了,得先把地里翻一遍。
王满银浪惯了,那干得了这种活,可他只要一叫苦,沈隆立马瞪过来,王满银就啥也不敢说赶紧埋头干活了,兰花心疼男人,也到地里来帮忙。
三个人忙活几天,把地里的活儿干完了,沈隆找了个时间把王满银拉到一边又警告了一番,这才重新返回双水村,希望他能安定几天吧?
回到村里,继续帮着少安捣鼓制砖机,少安如今听了沈隆的话,从隔壁村找了个熟悉的灵醒后生,一边帮他打下手一边教他;现在这个年代,想学技术可不容易,那后生也知道深浅,把少安和沈隆当成自己师傅一样对待,每天跑前跑后干活,一开始教他他就赶紧拿出纸笔认真记下。
晚上睡觉之前还认真复习,遇到不懂的地方了就问,学得很用心,沈隆和少安都很满意。
过了些日子,砖厂的事情已经上了正轨,少安已经可以熟练地操作制砖机,遇到一些小问题也可以麻溜地解决。
沈隆觉得,他完全有能力维持好砖厂的一切,自己也是时候回黄原了!和家里说了一声,玉厚老汉和少安自然是舍不得,不过他们也能理解,就没有阻拦。
就在沈隆收拾行李的时候,公社的邮递员找到他家,“孙少平,有你的信!”
沈隆接过厚厚的信封摸了摸,应该是《收获》的样刊到了!
第683章 孙家出文曲星了(为复生加更3/5)
“这是撒信?看着怪厚实滴。”邮递员送完信没急着走,他也很好奇信封里面到底是什么,伸着脖子等着沈隆拆信。
“少平?谁给你的信?”玉厚老汉本能地开始担心,实在是之前苦惯了,一遇到什么意外的消息,他就不由自主往坏处想,而过去很多年,类似的情况也大多是坏消息。
“哦,没啥,是杂志社给我寄的信,我之前写的文章发表了。”沈隆笑着将信封拆开,露出了里面的样刊,三本刚印刷出来不久的样刊散发着油墨的香味。
“杂志社是个啥?”在玉厚老汉的概念里,根本不存在杂志这种东西,不过看着沈隆脸上的笑意,他顿时放下心来,看来不是坏消息。
“哎呀呀,咱石圪节公社也出文曲星咧。”邮递员反应过来,用玉厚老汉能听懂的话解释道,“就和报纸差不多,你娃娃写的东西发在报纸上咧。”
前些年搞运动的时候,村里经常有读报学习的活动,往日玉厚老汉听得都是各种大人物的文章,现在一听说自己孩子写的东西也印在了这上面,不由得张大嘴巴陷入短暂的呆滞之中,旋即又开始担心起来会不会有事,他实在是被前些年的运动搞怕了。
沈隆好生安抚了玉厚老汉一番,才让他相信这是好事儿而不是坏事儿,甚至还拿出了自己的稿酬汇款单,玉厚老汉不明白为啥写篇文章就能赚到村里人一年怕也赚不来的钱,却也彻底放下心来,看来真是好事儿哩。
“哎,早些年没让你好好念书真是不应该啊。”高兴过后,玉厚老汉又心酸起来,人家见多识广的邮递员都说少平是文曲星了,要是换成个好人家,怕是早就把娃供应着上大学了吧?我这是把娃拖累了哩。
“俺现在好着呢……”沈隆只能再次安慰,发生了这样的事,看来今天是没办法走了,邮递员去村里其它地方送信,顺便也把孙家少平娃发表文章的事儿传得满村都是,村里的老少爷们纷纷赶到孙家看热闹。
继孙少安开办砖厂之后,孙家再次成为村里关注的焦点,开砖厂赚大钱虽然值得羡慕,但距离大家伙并不遥远,村里有钱有想法的人可不止少安一个;但发表文章这可是第一次,尤其是孙玉亭、田海民等有点文化、见过些世面的人,带着羡慕半懂不懂地好生吹嘘了一番,让这些村民只把沈隆当成了古代的状元郎。
甚至还有人问沈隆,你写得东西一定会被大领导看到吧?啥时候请你去大城市当官?只把沈隆当成了躬耕隐居的诸葛亮。
那几本样刊就放在炕桌上,除了孙玉亭等少数人,其它人都想摸又不敢摸,生怕把杂志弄脏了,这可是文曲星的文章哩,咱庄户人家的手可没这个福气碰。
孙家的破窑洞里,灯火一直亮到深夜,来看热闹的人才依依不舍的散去,继少安盖新房之后,村里再次流传起来孙家风水好的传说,孙家的风水好,不仅能旺财,还能旺官运哩,孙家老大成了石圪节公社的冒尖户,小的估计也快进公家单位端铁饭碗了。
第二天一早,沈隆登上了前往原西县的班车,临走前他把样刊给家里留了一本,尽管玉厚老汉肯定看不懂杂志上写得是什么,但只要他看到这本杂志,就会意识到自己的孩子已经出息了,这是对他最大的安慰。
到了原西县城,沈隆找到了金波,前些日子他俩已经说好了,一起搭乘金俊海的邮车回黄原,找到金波的时候距离兰香和金秀放学还早,俩人就在学校门口的小饭馆聊了起来,金波也知道了他发表小说的事儿。
金波接过样刊认真读了起来,并由衷地为自己的朋友而感到高兴,这种高兴并不仅仅是因为那点稿费或者荣耀,更是为最好的朋友终于找到了人生方向,“你那么爱看书,高中时候还去黄原讲过故事,我就知道你能行哩。”
等金秀和兰香放学过来的时候,她俩也看到了这本样刊,姐妹俩都兴奋不已,“哥,你太厉害了。”
她们俩现在算是高文化水平的人,多少知道一些这本杂志的分量,杂志的主编可是巴金啊,她们语文课本里就有巴金的文章。
妹妹崇拜的眼光倒有点罢了,金秀的眼光让沈隆有点受不了,她该不会像原著小说一样喜欢上自己吧?不行,我已经有晓霞了,而且你可是我最好朋友的妹妹啊。
“家里现在都好着哩,我在黄原也好着,你俩好好念书就行。”沈隆鼓励了妹妹一番,和金波一起坐着邮车前往黄原。
而与此同时,在黄原地委的家属院里,田晓霞也拿到了刚刚发行的《收获》,并在第一时间翻到目录,飞快地找到了孙少平三个字,然后翻到正文一字一句地看了起来,嘴角不由自主的露出笑意。
搞得田福军一头雾水,今天女儿这是怎么了?看书也能笑得这么开心?简直比她当初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还高兴。
《黄原文艺》的办公室里,贾冰拿着杂志高兴地合不拢嘴,翻到《黄土地》那一页,挨个展示给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看,不停地念叨着,“咱黄原又有人在《收获》上发表文章了,咱黄原又要出个年轻作家了!”
在更远的省城,孙少平以前同班同学、班长顾养民正在医学院的宿舍里看专业书籍,却从喜好文学的舍友口中听到了孙少平三个字,他好奇地要过杂志,看着孙少平的名字,暗暗猜测着这个孙少平和自己认识的那个到底是不是一个人。
或许等啥时候回黄原的时候,可以把高中同学都找到一块儿聚一聚,顾养民寻思着。
比省城还要遥远的京城,正在京城电影学院学习的陈凯歌也看到了这部小说,他很快就被小说中所描述的黄土地所吸引,开始寻思着,要是能把这部作品搬上大银幕就好了。
第684章 新作品
陈凯歌是北电1978界的学生,今年已经大三,眼看着就要大四,这时候他已经开始考虑自己未来的作品了,可惜一直没找到中意的题材,直到他看到这篇《黄土地》,虽然还没有开始拍摄,在他脑海里已经浮现出了黄土高原那浓郁厚重的黄以及艳丽的红……
不过他没有去过陕北,只能从书中还有一些少得可怜的影像资料来想象,他觉得在他认识的人里,似乎只有张艺谋能将这种色彩对比表现出来。
他并不喜欢张艺谋,因为他们压根就不是一个圈子的,陈凯歌的父亲就是国内著名导演,他在学校里想来喜欢和相同出身的人打交道,他觉得他们才是对电影真正了解的人,和张艺谋这些土包子不一样。
尽管有着种种偏见,陈凯歌还是无法忽视张艺谋在摄影上的天赋,为了能把这部作品拍好,他愿意和张艺谋合作。
他再次看了一遍《黄土地》,想起了自己父亲参演的第一部电影,凌子风导演的《陕北牧歌》,父亲的第一部作品是关于陕北的电影,自己现在又对这部关于陕北的小说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或许冥冥中自有天数吧!
他收拾收拾,带着这本收获出门,去找张艺谋去了,老张是陕西人,或许可以从他那儿得知更多关于陕北的消息。
沈隆暂时还不知道这些,他和金波一起回了黄原,在金波家吃了顿饭,然后独自回到住处,打开门一看,窑洞里收拾地干干净净,书桌上多了一本书,还放着晓霞给他的字条,看样子晓霞刚刚来过不久。
沈隆露出会心的微笑,放下行李拿起纸条看了起来,晓霞在纸条上对《黄土地》的发表表示了恭喜,还和他说了她在黄原师专那些同学看到小说后的热烈反应,并对不能第一时间和他分享这种喜悦表示了遗憾。
最后,她再次催促沈隆早点把《老井》的后续内容给她看,又询问了新作品的消息,叮嘱他回来之后一定要尽快去黄原地委家属院找她。
今天是周一,晓霞放假还得几天呢,看样子是没办法马上见到她了,沈隆稍微感到了一丝遗憾,然后拿起晓霞给他的书看了起来。
没看多久外面就响起了敲门声,来人比较着急,一边敲门还一边喊叫着,“少平?是我啊,贾冰,快点开门。”
“来了来了。”沈隆赶紧起身把贾冰迎了进来,“贾老师,您怎么知道我回来了?”
“我爱人刚说在街上瞅到个人挺像你的,回来就和我说了,我赶紧过来碰碰运气,没想到你真在,这次回家怎么待那么久?年都过完好些天了才回来?该不是家里遇到啥事儿吧?”贾冰关切地问道,他觉得自己身为黄原文艺界的前辈,有义务照看好这些年轻人。
“谢谢贾老师关心,家里的确有点事情,不过是好事儿,我哥开了个制砖厂,我帮忙弄好才回来的。”沈隆请贾冰坐下,准备给他烧水泡茶。
“不忙不忙,你刚回来,坐车也累,我坐下就走。”既然没事儿,贾冰也就放心了,他俩住的地方也不远,明天再来聊也方便。
沈隆从包里翻出些家里带过来的大枣招待贾冰,然后拿出一本样刊递给他,“贾老师,我这篇小说能发表还多亏了您帮忙,这本您就留着慢慢看吧。”
贾冰自己也有订《收获》,不过自己订的和作者赠送的样刊感觉完全不一样,他乐呵呵地收下了,询问起沈隆新作品的进度,沈隆将《老井》的稿子交给贾冰,贾冰马上迫不及待的看了起来,一时竟然忘了沈隆还在边上呢。
沈隆也不着急,继续拿起晓霞给他的书看了起来,两个人就这样坐在窑洞里各看各的,要是有人突然进来,看到这架势肯定会吓一大跳,可他俩谁也不觉得奇怪。
“好文章啊!”看完之后贾冰长叹一声,他再次确认,眼前这个年轻人在文学方面的确有天分,“虽然同样是黄土地上发生的故事,这篇和上一篇的内涵却大不一样,要更加贴近时代,更能反映农村的新变化……”
“这回你打算给那儿投稿?还是《收获》?”贾冰问道,要是短时间内黄原能出两篇《收获》,他这个黄原文艺界的老前辈脸上也有光啊。
“我对自己文章的水平倒是有些信心,不过相比《收获》也有自己的打算,同一个人短时间内两次登上《收获》,怕是有点不太现实,就算能录用估计也得过几期才能发表,所以这篇我打算投给《当代》。”沈隆回答道,他还想早点拿到稿费呢,而且要是能把《收获》、《当代》、《十月》、《花城》这纯文学的四大杂志都发一遍,也挺拉风的。
“嗯,《当代》的历史虽然没有《收获》长,但水平和影响力也不差多少,这样吧,稿子我拿回去了,明天我找人帮你誊抄,然后帮你投稿。”誊抄这活儿说起来也挺累的,贾冰觉得有这个时间还不如开始写新作品。
沈隆又和他聊了会新作品的规划,告诉贾冰,这次他打算写个长篇小说,名字已经想好了,就叫《黄土高天》,将讲述新一代农民创业的故事;后世有同名的电视剧,说的是改开后三代农民和农村干部的艰苦奋斗,有很多素材可以借用,沈隆打算在这部电视剧的基础上,融合少安的经历写一部长篇小说。
这次个人创造的比例将会增加,也是对他个人能力的一次考验,在认真阅读和学习了这么多经典著作,又该写过两篇经典小说之后,沈隆觉得自己应该可以写好。
当然,自己创作和改写的难度自然是不一样的,说不得这篇小说完成的时间要长一些,修改的次数要多一些。
这样就导致了一个问题,如果只专注于这篇长篇小说的话,沈隆短时间内恐怕就没什么收入了,于是他打算在写作这篇小说的同时依旧会进行其它创作,下一篇他已经计划好了。
第685章 魔幻现实主义(为复生加更4/5)
这次沈隆将目标瞄准了莫言的《红高粱》,他还是食言了,之前说不待着张艺谋一个人薅羊毛,现在又看要从他的电影里挖掘素材了。
《红高粱》全文字数并不多,一共十三万来字,按照篇幅来算,可以算作长篇小说,不过要比沈隆规划中的这篇短多了,一两个月的时间就能搞定。
他不打算全抄,《红高粱》是发生在山东高密的故事,而他从来没去过高密,原样照抄的话很容易引起别人的怀疑,好在陕北也产高粱,双水村当年在哭咽河上修起了大坝,灌溉了数万斤的高粱。
其余剧情也会根据现实进行改写,比如和抗日有关的那些剧情,在很多人的印象中,日本鬼子好像没大规模进攻过陕北,事实却并非如此,在抗日战争期间,日本鬼子曾经多次进攻黄原,直到1940年敌后游击战基本切断了日军进攻黄原的补给线才停止。
但陕北所面临的局势肯定没有高密那么严重,所以书中的某些情节就不可能原样照搬了,还有高密的生活习俗、惯用口语与陕北都大不相同,这些也是要修改的。
沈隆选择这篇小说,不仅仅是因为小说的名气大,又被张艺谋改编过电影,还有更深层次的考虑,想要在文坛闯出一片天来,不仅需要好故事、好文笔,最好还能在文学模式上进行创新,而《红高粱》完美符合这一需求。
这就和电影导演一样,想要在影史留下自己的名号,就不仅要考虑商业成就,还需要考虑艺术成就,最好能在电影语言、拍摄手法上有所突破。
在八十年代后,尤其是明年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后,魔幻现实主义就逐渐在中国流行开来,诞生了诸如《白鹿原》、《古炉》、《红高粱》、《尘埃落定》等一大批杰出的魔幻现实主义作品,影响深远。
同时也让贾平凹、陈忠实、莫言、余华、苏童、格非、阿莱等作家成为文坛响当当的人物,树立起了自己的旗帜。
究其原因,除了马尔克斯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让魔幻现实主义在全世界引起巨大反响,刚刚重新开始放眼看世界的中国作家自然不能错过之外,魔幻现实主义和中国的历史及现实也天然吻合,具备诞生这种文学题材的土壤。
中国是一个魔幻小说的大国,从《山海经》到六朝志异小说再到《聊斋志异》,可谓是浩如烟海,历代作家不断将这一题材推陈出新,鬼魅玄怪的因子在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里可以说是屡见不鲜,无论作者还是读者对这一题材都极其熟悉。
其次,马尔克斯UU小说的南美农村,和莫言的故乡高密,贾平凹的故乡商州这些中国作家所成长的故乡颇有相似之处,封闭神秘到处都有奇异的传说,都处于农业社会向工业化社会的过渡阶段,这种魔幻神秘的色彩是相似的,遇到的现实问题也是相似的。
所以,当魔幻现实主义小说进入中国,中国的作家们顿时为之怦然心动,他们找到了能够表达自己情感的途经,他们另辟蹊径,结合中国的历史及民间传说,结合魔幻现实主义手法,创造出了自己的魔幻现实主义文学。
现在距离马尔克斯获得诺奖还有一年多时间,如果能在这时候拿出这样的作品,经过一段时间的争议和发酵,等马尔克斯正式获奖的时候,必然会给自己带来巨大的声望,这有点投机取巧的味道,不过穿越者最喜欢干得不正是这种事儿么?
至于缘由也好解释,马尔克斯虽然明年才获奖,但是他的作品已经在几年前翻译成中文了,只是碍于名声的原因流传暂时不广罢了,沈隆在黄原图书馆里就曾经看到过他的小说。
顺便说一句,这些翻译自然是没有获得过马尔克斯授权的,所以日后马尔克斯来到中国,看到他的小说摆在书店里后大为生气,曾经发誓死后一百五十年都不会授权中国出版自己的小说,尤其是《百年孤独》。
不过到了2010年,中国出版界也变得有钱了,他们重新组团去找马尔克斯谈版权,仅《百年孤独》一书就一次性支付给马尔克斯120万美元版税,该数额超过正常版税市场价一倍还多,马尔克斯果断的将自己说过的话吞了回去。
正式授权国内出版社出版他的作品,让《百年孤独》、《霍乱时期的爱情》等经典作品终于可以和国内读者见面了,不知道他收到支票的时候,会不会说一句真香。
其实这样怨不得中国出版界,那时候中国的经济落后,也没有加入国际版权组织,那个时候那怕一分钱的外汇也是很珍贵的,根本没钱来购买外国作家的图书版权。
沈隆从抽屉里拿出稿纸,认真捋了捋自己的思绪,然后开始了改写,一行行整齐的钢笔字出现在稿纸上:
一九三九年古历八月初九,我父亲这个土匪种十四岁多一点;他跟着后来名满天下的传奇英雄余占鳌司令的队伍跨过黄河去伏击日本人的汽车队,奶奶披着夹袄,送他们到村头。
余司令说,“立住吧。”奶奶就立住了,奶奶对我父亲说,“豆官,听你干爹的话。”父亲没吱声,他看着奶奶高大的身躯,嗅着奶奶的夹袄里散出的热烘烘的香味,突然感到凉气逼人,他打了一个战,肚子咕噜噜响一阵,余司令拍了一下父亲的头,说,“走,干儿。”
……一口气写了三千多字,感觉时间已经不早了,沈隆才细细将稿子看了一遍,修改了几处疏漏,然后洗漱上床休息。
早上醒来,沈隆又去了东关大桥,老地方的工程已经完了,他得新换个地方揽工了,沈隆早就想好了去处,所以在其他包工头过来招工的时候都懒洋洋坐在地上,直到他的目标出现,他才起身挤了过去。
第686章 人渣(为复生加更5/5)
包工头听口音是原西人,挤过去用原西话攀谈了两句,沈隆就确定了对方的身份,没错,是原西柳岔公社的,叫胡永州,和孙少安在夸富会上住一个房间的胡永合是亲兄弟,这兄弟俩一个搞运输,一个包工程,都是赚大钱的行当。
他们俩背后有大靠山,所以才能走州过县包工做生意,气派大得很;他们俩都不算传统意义上的好人,在这个时候,敢出来做生意的,胆子自然要比一般人大一些,所以一般意义上的坏人反倒比好人更容易出头。
沈隆对此并无太多歧视,但对这个胡永州,就不一样了,他所做的事情已经突破了沈隆的底线,沈隆这次过来就是想找到他,收拾一番给自己的揽工生涯彻底划上一个句号,现如今田晓霞已经渐渐接受了他的作家身份,稿费也够自己平日花销了,再继续揽工搬砖背石头已经失去了意义。
至于采风搜集故事,并非只有这一条门路,办法多得是,倒也不怕不好和田晓霞说,她也肯定能够理解,再说了,晓霞再过几个月就要毕业了,自己总不能还在黄原揽工吧?
沈隆和几个揽工汉被胡永州带到了南关的工艺美术厂,胡永州正给这家工厂包建新房和
职工家属楼;厂房主体已经完成,现在正盖家属楼。
三四十个人挤在一个垃圾堆旁的大窑洞里,胡永州和他侄子分别住在工地旁厂方腾出来的闲窑里,紧挨着的是灶房,做饭的是一个十五六的小女孩,还有一位六十多岁的老汉,也是胡永州的亲戚,这老汉和胡永州的侄子住在了一孔窑里;那个小女孩晚上就单独在灶房里睡觉,这并不是胡永州心好,而是为了方便自己干见不得人的事情。
沈隆并不算道德水平很高的人,有钱人生活乱一点,只要你情我愿,他也不会说什么,如果是其它姑娘,那怕是胡永州用钱诱惑的,沈隆也不会说什么。
但是胡永州欺负这个小姑娘可是强迫的,最关键的是这个小姑娘还没有成年呢,这已经突破了沈隆的底线,原著小说里,少平就是因为这事儿和胡永州发生冲突,失去了一份对他来说相当不错的工作。
要是不知道也就算了,既然知道了沈隆就肯定不会放过胡永州,年前的时候他其实一直都在瞄着工艺美术厂这边,只是先前接工程的并不是胡永州,而是另一个包工头,小姑娘小翠也没有在这儿工作。
到晚上吃饭的时候,沈隆终于看到小翠了,身形瘦弱脸色蜡黄,不过却不憔悴,仔细观察她的领口,也没有看到伤痕,沈隆稍微松了一口气,看来悲剧还没有发生,自己来得还不算晚,还有机会挽救这个姑娘。
或许是看在都是原西老乡的份上,胡永州给沈隆安排了个好工作,帮着老汉采买,工地上都是精壮汉子,每天要消耗大筐的土豆、白菜和整袋的面粉,老汉一个人拿不动,所以让沈隆来帮他,沈隆每天只需要上半天工,然后就跟着老汉一起去街上买东西。
沈隆也借着这个机会和小翠混熟了,像许多不幸的姑娘一样,小翠出身于一个穷苦的家庭,母亲重病死了,家里还有五个弟弟,父亲整日只知道打骂逼她出来挣钱,所以她被胡永州欺负了也不敢回家,因为这个家庭并不能给她带来温暖和安慰。
甚至对她来说,被父亲打骂是比胡永州欺负更让她恐惧,因为胡永州怎么说也是外人。
这样的情况在农村很多,或是因为贫困,或是因为重男轻女,造就了一个又一个的悲剧,很多都像日后的小翠一样变得麻木了。
现在小翠依旧保持着对生活的热爱和向往,偶尔单独相处的时候,会眉飞色舞地给沈隆讲述着自己来黄原所见到的各种新奇事物,在这个时候,她才会流露出符合自己年龄的神情,等到给那些揽工汉送饭的时候又变得畏畏缩缩了。
这些揽工汉正是火旺的年龄,又性格粗俗,见到小翠难免会口花花几句,甚至动手动脚,沈隆狠狠教训了两个人,并宣称小翠是自己刚认下的妹妹后,就没人敢这么干了。
胡永州包着好几个工程,经常各个工地到处跑,在南关工艺美术厂住的次数并不多,不过偶尔来的几次,沈隆都能感觉到他看向小翠的眼神有点不对。
为了小翠的事儿,沈隆这段时间一直住在工地上,只是在每周六,会去找田晓霞,和她交流自己的新作品,并送了她一本《收获》的样刊,晓霞也很喜欢这件礼物,甚至觉得比沈隆上次送她的丝巾更好。
就这样过了一个多月,这天晚上,沈隆在没修好的窑洞里睡觉的时候,听到了外面传来胡永州的声音,这家伙今天好像喝醉了,沈隆顿时清醒过来,透过尚未修好的窗户看向外面,只见胡永州正摇摇晃晃的朝灶房走去。
“小翠,开门。”胡永州用拳头砸门,他有意识的想把自己的生意压低,可在安静的黑夜之中依旧听得很清楚。
“主家,这么晚了……”小翠的声音里透着一股子害怕,她虽然年纪小,可在工地上呆了这么久,依稀也能猜出接下来可能发生的事儿。
“我饿了,你给我做点垫肚子的。”胡永州不想把动静闹得太大,想把门骗开。
见里面迟迟没有回音,胡永州开始威胁小翠了,“你在我这儿干,就得听我的话,要是再不开门,你就给我滚回原北县去!”
要是丢了这份工作,就没办法拿钱回家了,会被父亲打死的,小翠害怕了,哆哆嗦嗦就要过来给胡永州开门,听到门里的脚步声,胡永州露出得意的微笑,似乎已经看到小翠挣扎的样子。
而就在这个时候,胡永州身后传来了一阵儿淅淅索索的声音,似乎有什么东西正朝这边靠近,胡永州下意识回过头去,顿时头皮发麻,酒也醒了。
第687章 新能力的第一次应用
不知道啥时候,那条经常在工地附近逛游的野狗到了跟前,正瞪着两只泛绿的眼睛盯着胡永州,舌头伸得长长的,露出尖锐的牙齿,口水一滴滴滴在地上。
不等胡永州反应过来,大狗就朝他冲了过来,胡永州想要躲避,然而他酒还没醒,脚下一个趔趄栽倒在地,大狗一下就扑到了他的胸口,嘴巴呼出的热气直冲胡永州的脸。
“啊~~”胡永州发出一声痛呼,被狗咬伤了脖子,血哗啦啦流了出来,酒顿时也醒了,一边胡乱挥舞着胳膊一边大声呼救,“救命啊,救命啊!”
呼救声打破了工地的寂静,许多早就被吵醒的揽工汉还有点不明白,刚不是还在叫门么,咋这下又开始呼救了?就小翠那身板儿还能伤着胡永州?
等他们醒过来跑到跟前的时候,就看见沈隆已经先到了,而胡永州则倒在血泊之中,脖子上的鲜血汩汩流出,下身也是一团糟。
“赶紧去医院叫救护车吧,这怕是救不过来了。”沈隆招呼道,就这么一会儿的功夫,胡永州已经快晕过去了,刚才那条流浪狗咬破了胡永州的颈部动脉。
“咋回事儿这是?”揽工汉们也被吓得不轻,胡永州的侄子也听到声音赶了出来,看到这幅场景急声问道。
“不知道,刚出来的时候看到狗在咬人,我赶紧丢了两块碎砖把狗打走了!”沈隆装作啥也不知道的回答。
“还站在这愣着干啥,赶紧送医院啊!”胡永州的侄子赶紧脱掉衣服堵住胡永州脖子上的伤口,鲜血不一会儿就把他的衣服浸透了,几个揽工汉一起帮忙,将胡永州抬起送往医院。
一路跑到医院,医生过来扫了一眼,叹了口气,“哎,送来的晚了,人没救了!”胡永州被咬伤的可是动脉,他侄子的止血办法并没有起到啥效果,跑了这么远的路早就来不及了。
“这是咋弄的?看上去像是狼咬的,不过咱黄原城里没狼吧?”医生也纳闷呢,脖子上的伤口又明显利齿撕裂的痕迹,而下身那一团糟也像是爪子挠伤的,早年间他在乡下上班的时候,倒是收治过一两个被狼咬伤的病人,可城里那来的狼?
“被狗咬得。”有工人回答道,医生护士们恍然大悟,竟然能被狗咬成这样,倒也稀奇了,其后几天,胡永州的事儿传遍了黄原城,一时传为奇谈。
胡永州的侄子带着他的尸体回原西县办后事去了,离开之前沈隆带着小翠和他结清了工钱,小翠也被晚上的事儿吓坏了,不敢继续在工地上待了。
沈隆想着胡永州的侄子肯定也听见了晚上的声音,现在他忙暂时还反应不过来,等日后慢慢想,说不定会埋怨到小翠头上,你要是早点开门我叔叔不就不会死了?沈隆不能留下这个后患,还是先把小翠带走的好。
至于晚上那条狗为什么出现的这么巧,又如此具有攻击性,自然是沈隆干的,他尝试了刚学到的新技能,从艾莉亚那儿学会的易形者能力,用自己意识进入狗的身体之中,控制住了那条狗,对胡永州发起了攻击,要不然咬得也不会那么准。
这件事儿日后还在当地引发了一系列的传说,胡永州的为人喜好很多人都知道,他祸害其它小姑娘的事儿也被人挖了出来,大家伙儿得知之后都觉得胡永州活该,甚至还有人将这件事儿发散开来,衍生出了种种故事。
有人说有个小姑娘被胡永州祸害后想不开自杀了,死后魂附在这条狗身上,来找胡永州报仇了,要不然胡永州的下身为啥被挠得稀巴烂,这都是姑娘的怨气啊。
这种猜测最接近正确答案,可惜没多少人相信,沈隆从这件事儿里意识到了易形者能力的好处,利用这种能力可以非常隐秘地完成一些不想让人知道的事情。
不过这都是后话了,现在沈隆最关心的是如何解决小翠的问题,像原著小说一样给她些钱让她回家去,等钱花光了她还是会被父亲赶出来的,帮她解决了一个胡永州,接下来可能还回到李永州、王永州。
沈隆想了想,带着小翠找到了金波,将小翠的遭遇说了一遍,“我寻思着你这儿也要用人,要不以后小翠就跟你干好了,小姑娘年纪是小,不过愿意吃苦,也机灵着,很快就能学会上手。”
“行啊,我正寻思着招人呢,只要你不嫌弃,就和我一块儿卖衣服吧!”金波毫不犹豫的答应下来,不说是沈隆带过来的人,就是他自己遇到这样的事儿也不会置身事外。
“谢谢大哥,我肯定好好干。”小翠连忙道谢,“你和少平哥都是好人咧。”
啧,竟然被发好人卡了,沈隆咧了咧嘴,有点不知道说啥才好了。
“今天你就在我这儿将就一晚上,我到少平那儿歇着,明天一早我过来带你去原西县。”金波给沈隆和小翠做了顿饭,吃完后让小翠在自己房子睡觉,他则跟着沈隆出门了。
到外面的小商店买了瓶酒,金波今天好像有什么心事,他没有直接和沈隆回窑洞,而是提议去黄原河边走走,两个人一路相跟着出了邮政所的大门,穿过有关热闹非凡的夜市,从大桥头斜坡里走下来,一直来到黄原河边。
夜晚的黄原城闪烁着繁星般灿烂的灯火,城市仍然没有安静下来,不过嘈杂声似乎变得遥远而模糊。远远近近的灯光投照在碧波粼粼的河水里,一片明光闪闪,风并不温暖,但很柔和地吹过来,象羽毛在人脸颊上轻拂。
起先他们都默默无语地这样行走着,后来,两个人坐在了河边的一块大石头上,朗朗的
黄原河水就在他们脚下流淌,河对岸是一片密集的灯火;灯火后面是黑黝黝的麻雀山,弯弯
的月牙儿象一柄银镰,悬挂在乌蓝的天空。
金波凝视着满河流泻的波光灯影,轻轻叹息了一声。
“你好象有什么心事?”沈隆扭过脸看着他。
“是啊,我很想给你说一说,这是几年前的事了……”金波仍然望着河水,嘴里喃喃地说。
第688章 去青海(300月票加更)
金波沉默了一会,便开始给朋友讲述起了他自己的故事,沈隆一声不吭,静静地听着,其实他早就知道金波要给自己讲述什么故事,但是从当事人口中听来,却是另一种感觉。
金波当年当兵的时候,当的是文艺兵,在师部文工团吹笛子,师部附近有牧民,还有一座军马场,金波喜欢在日落的时候,观看晚间马群归牧的壮观景象。
那时候,太阳正在西边的地平线上下沉,草原上的落日又红又大,把山、湖、原野都染成了一片绛红;就在这一片绛红色中,归牧的马群从地平线上出现了;起先,那只是一条细细的黑线,在圆圆的红日里蠕动;这条黑线慢慢地变得粗大起来。
不久,你的眼前就滚动起一片奔涌的彩潮。马群越来越近,绛红色的草原上象卷起了一团狂风;你感到脚下的土地都被马蹄敲得颤动起来,隆隆的马蹄声伴随着马的警号般的嘶鸣;马鬃象燃烧的火焰似地飞扬,牧马人套杆上的绳圈在空中划出一轮轮弧线,咸水湖上惊起了一片又一片的飞鸟。
与此同时,军写场的马驹欢叫着冲出棚栏,去迎接它们的父母亲归来……这一切是那么得壮丽,让金波为之迷醉,每天傍晚,他总要立在营房的屋脊后面,观看这一幕。
不知道从那天开始,有位藏族姑娘都会在这时候,用藏语演唱那首经典的《在那遥远的地方》,嗯,就是沈隆当初用来泡秦岭的那首歌;因为歌声,金波喜欢上了这个未曾谋面的姑娘,他想出了一个和姑娘交流的办法,每次姑娘用藏语演唱结束,他就马上再用汉语接着唱一遍,就这样,她唱完,金波就唱,每天都是这样。
突然有一天,姑娘唱了一段就不唱了,金波突发奇想,她会不会是在等我唱下一段呢?金波就这样试了,奇迹出现了!他唱完第二段后,她便立刻唱起了第三段,金波的心狂跳不已,泪水刹那间就涌满了眼睛,等她唱完第三段,金波又唱了第四段……
于是就这样,两个年轻的男女开始了对歌,时间一天天过去,金波心中的火焰不停地灼烧着,有一天他终于无法忍受这种折磨,冒险跑出营房,见到了那位姑娘,红红的脸庞,黑黑的发辫,一双眼睛象黑葡萄似的扑闪着,露出一排白牙齿憨憨地对金波笑。
他们语言不通,只能用手比划着交流,但彼此都知道对方的心意,姑娘扑倒了金波怀里,金波抱住了她,一时间世界就好像不存在了一样。
这是个美好的故事,满足了青少年对初恋的一切浪漫幻想,可惜金波是个军人,他被政委发现了,被勒令退伍返回双水村,而那个姑娘也被她所在的军马场调走了。
临走前,姑娘她将一只公家发的白搪瓷缸留给这里的一位同伴,让她转交给金波,而金波则拜托同伴将自己最心爱的竹笛留给她。
“……这样,我的爱情就算完结。少平!直到现在,我连她的名字都不知道叫什么呀!”说完金波从石头上站了起来,几乎出声地哭了。
沈隆轻轻拍着他的肩膀,许久后才说道,“你有没有想过回去找她?这件事儿过去才三年多点,或许还来得及;你现在都没忘记她,她或许也没忘了你……”就算那个藏族姑娘已经嫁人了,金波也可以走出这段心结,不至于一直没有开始新的感情。
“以前咱没钱,没办法出那么远的门,这几个月你应该也赚了不少,去青海找一圈还是没问题的,把生意上的事儿安排好,咱就一起过去吧!”沈隆勉励道,“我不想你因为这件事儿遗憾一辈子。”
“你也过去?”金波其实早就有这种想法,现在得到了最好朋友的支持,他很感激。
“这么好的故事,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都想写到小说里了;怎么说我现在也算是个写文章的,到处走走采风收集素材也是应该的啊,这可不是专门为了陪你啊!”沈隆故意说道。
“行,那我赶紧把事情安排下,咱们这就过去。”金波破涕为笑,一拳捣在沈隆的肩膀上,沈隆的话让他下定了最终决心。
“我想了想,应该不会太难找,现在才过去三年多时间,不管是军马场也好,附近的牧民也好,对这件事儿肯定都有印象;青海的军马场说少不少,说多其实也不多,那边人少,总比去京城找人方便。”沈隆安慰道。
“我回去也好好想想,看看能不能回忆到某些有用的情况。”金波点点头,跟着沈隆一起回了窑洞,俩人躺在炕上一直聊到夜深,才不知不觉地睡去。
金波一大早就急着回去,他恨不得马上就把手头的活收拾利索,早点赶到青海,早点找到那个让他魂牵梦绕的姑娘。
沈隆则去见了田晓霞,把自己新写的稿子交给她,顺便和她说了金波和那个藏族姑娘的故事,晓霞听了这个故事也很是感动,十分支持沈隆陪金波一起去青海。
然后又去找了贾冰,金波在军营没呆多久就被赶回来了,没结下什么关系,沈隆在青海也是人生地不熟的,贸然去找人或许没啥好效果,因此沈隆想到了贾冰头上,他经常在全国各地开会,说不定认识一些当地的作家。
贾冰还真想起来了,曾经有次在全国文联的会议上,认识了一位青海的藏族作家,贾冰在自己的联络本上翻出了这位作家的姓名和工作单位,又和沈隆说了一些他和这位作家的交往经过,托沈隆给他带了些陕北红枣。
这下,沈隆就不担心到时候去了青海完全摸不清楚方向了。
过了几天,金波处理好了手头的生意,小翠也被他安排到原西县,跟着他摊子的老员工学习,然后带上那个他珍藏许久的白搪瓷缸,和沈隆一起登上了前往省城的火车,等到了省城,他们又换成火车前往青海。
第689章 贵南军马场
火车穿过河西走廊,穿过无数的山脉和河流,最后来到了青海,金波当年当兵的地方并不是赫赫有名的山丹军马场,而是贵南军马场,贵南军马场位于海西,他们抵达西宁后还要转车才能前往。
到达西宁,找了个宾馆暂时住下,洗漱一番睡了一觉,等缓过精神之后,沈隆就和金波一起带着贾冰的书信找到了他那位朋友,青海藏族作家桑杰才旦。
“欢迎远方来的朋友,我和贾老师已经好几年没见了,多谢你们带来他的书信和礼物。”桑杰才旦十分好客,热情地接待了沈隆和金波。
在听完他们的介绍之后桑杰才旦就更热情了,“哦,我刚看过你在《收获》上发表的文章,你UU小说的黄土地和贾老师当初对我说得一模一样,真想去陕北看一看啊。”
“桑杰老师对青海湖的描述也是让人神往啊,就好像如同仙境一般。”沈隆也找了些桑杰才旦的文章来看过,既然有事相求,不多做点准备可不行;另外,桑杰并不是桑杰才旦的姓氏,一般的藏族是无姓的,人们只是习惯用名字的前两个字来简称。
“这好办,从这儿到青海湖不远,待会儿我去单位借辆车,带两位朋友好好去青海湖转一圈,尝尝美味的鳇鱼,去鸟岛上看看那些漂亮的鸟儿,再去茶卡盐湖看看仙海盐池。”桑杰才旦听了果然很是高兴。
“早就听过鳇鱼的美味了,一直想尝一尝。”现在鳇鱼还能吃,等到沈隆那会儿,鳇鱼就变成国家保护动物了,沈隆以前去青海湖玩的时候,还差点在这上面吃亏。
有些无良商家故意引诱你吃鳇鱼,等你刚吃两口,就马上有假装成有关部门的人过来罚款,不少来青海湖玩的人都上过当。
“不过,我们这次来并不是来玩的,如果事情办成了,自然要去青海湖好好玩玩,如果没办好恐怕也没什么心情啊。”看得出来,桑杰才旦是个性格直爽的人,沈隆也就没有绕圈子,直接说明了来意,他将金波和那个藏族姑娘的故事说了一遍。
“这真是一个美丽的故事,我们藏族的姑娘就是这么热情大方、敢爱敢恨!”桑杰才旦被这个感人的故事吸引了,他对金波的坚持十分赞赏,“你们陕西的小伙子也很好,这么好的小伙子和姑娘要是错过就太遗憾了。”
“这样吧!我和军区一些作家关系很不错,我现在就去约下他们,中午咱们一起喝个酒,把这个故事给他们也说一遍,他们一定会帮你的!”说干就干,桑杰才旦马上就去了军区,找到他熟悉的那些军旅作家。
大家伙儿坐在一块儿,听金波带着眼泪讲述自己的故事,他们都被这个故事感动了,纷纷想办法帮忙,“我在贵南军马场挂职采风过一段时间,你在那儿当兵的时候我也在,我陪你去一趟贵南吧,找找老熟人打听下,肯定能打听出来。”
“对对对,军马场也是军事化管理的,人员流动都有记录,像这种异常调动肯定会记下来,只要你没记错调动的时间,那怕不知道她的名字也能找到。”这些军旅作家虽然是文职工作人员,但对军队的基本规则还是很清楚的。
“谢谢,谢谢你们!”金波终于看到了希望,激动地连连感谢。
“哈哈,这么美丽的故事也给我们带来了灵感,如果将来真得找到那位姑娘,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们还想把这个故事写成文章呢!”桑杰才旦爽朗地笑着说道,金波自然不会拒绝,于是大家约定,等金波找到那个姑娘之后,大家就一起就这个主题撰写文章,到时候看看谁写得最好。
第二天一早,沈隆、金波跟着那位军旅作家杨剑一起搭乘军车前往贵南军马场,因为是搭便车,条件自然没那么好,他们坐在卡车后车厢上,忍受着颠簸和风霜的折腾,不过谁都没有在意,杨剑是习惯了,沈隆是身体好,金波则满心思都念叨着那位姑娘,只要能找到那位姑娘,让他干什么都愿意,那里还会在意这点辛苦。
西宁到贵南军马场两百多公里,军车一早出发,快吃中午饭的时候,终于进入到了贵南军马场,这里位于高原之中的一处小盆地,天空蔚蓝,草原辽阔、牛羊成群、花海迷眼,是一个如诗如画般的地方!油菜花海一泻千里,金色麦浪随风荡漾,五彩经幡随风飘扬,让人如痴如醉,流连忘返。
“就是这里,就是这里!”看着这魂牵梦绕的景色,金波眼睛湿润了,双手紧紧抱着白搪瓷缸,嘴里喃喃地说道。
“在那遥远的地方……”他唱起了那首熟悉的歌谣,歌声在风中飘荡,周围帐篷旁边那些能歌善舞的藏族姑娘也跟着唱了起来,只是不知道其中有没有金波的那个姑娘。
到了军马场场部外面,军车停下,杨剑上去给哨兵说了声,哨兵认真检查了他们的身份证明,进去汇报,不一会儿就把他们请进去了。
“哈哈,老杨,你可好一阵儿没来了,今天刮得是什么风?把你给吹来了?”一名穿着绿军装的军官将他们带到办公室里面。
“我可不是被风刮来的,而是当媒人来了!”杨剑的回答把这位军官搞得满头雾水,等杨剑把情况说了一遍,他才恍然大悟。
“哦,这是好事儿啊!我肯定得帮忙!”金波已经退伍了,就不存在不能和当地牧民谈恋爱的问题,军官自然乐得帮忙。
“稍等下,我让人去把人员调动的资料找出来,你记得你当初复原的时间不?”军官叫过勤务兵,让他去取资料,然后问金波。
“记得,一九七七年十二月二号,我来军马场找她是十二月五号,我记得清清楚楚!”金波毫无犹豫地回答,这个日子已经刻在了他心里。
等资料拿过来,军官翻到七七年十二月,“找到了,当时调走的有三家人……”
第690章 竹笛和搪瓷缸(2400均订加更)
“这三家人里一家没有女儿只有小子,另外两家都有女儿,而且年纪和你说的也差不多,看样子你要找的人就在这两家里面了。”军官根据资料找到了那两家人的下落,“她们调走的地方不算远,开车过去几十公里就到了。”
“你们都会骑马吧?我给你们安排几匹马,让小刘带你们过去,晚饭前就能到。”军人作风讲究个雷厉风行,既然已经查到了地方,那就赶紧去找吧。
金波也是这个想法,在军马场匆匆吃过午饭,又谢过军官,三个人跟着勤务兵一路策马赶向目的地,金波当兵的时候学过起码,杨剑在军马场待过一段时间,自然也会,沈隆就更不必说了,他的马术若论起真来比他们三个都好。
他不仅在现实世界专门练过,在《闯关东》世界可是经常骑马打仗的,只是为了掩饰才装成勉强会骑的样子。
金波有些好奇,“少平,你啥时候学得骑马?”他想了想,以前似乎没见过沈隆骑马啊。
“我哥当初去城里拉砖的时候,不是卖过一匹骡子么,我试着骑了几次。”沈隆找了个借口,将金波敷衍过去。
金波现在满心思都是那个姑娘,那还会纠结这些细节,眼见沈隆能跟上,当即不管不顾冲在了前面,虽然没有出声催促,带路的勤务兵也觉察到了他的焦急,往后看了看,沈隆和杨剑都能跟上,于是加快了马速。
等夕阳将草场染成了金色,他们终于抵达了那三户牧民如今的住处,勤务兵下去打听了下回来说道,“这两个姑娘一个叫顿珠卓玛,已经结婚了,就住在前面不远;还有一个叫次仁央金,还没有结婚,要往前再走三里路。”
听到结婚两个字,金波的脸顿时白了,沈隆上前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啥也没说,金波很快恢复过来,“那咱们就去看看吧!”
到了顿珠卓玛的帐篷外面,金波攥着缰绳的手指骨节发白,紧张地不得了,沈隆下马假装去问主人家要碗水喝,主人家热情地端出了酥油茶,那位顿珠卓玛也出来了,看到她的脸,金波马上松了一口气,面露喜色,顿珠卓玛并不是他的那位。
三口两口将酥油茶喝完,谢过主人家之后,金波一路策马飞奔,终于远远地可以看到次仁央金家帐篷了,在夕阳下,一个年轻的藏族姑娘正挥舞皮鞭将羊群往羊圈里赶,嘴里唱着一直熟悉的歌,正是藏语版的《在那遥远的地方》。
金波终于忍不住嚎啕大哭起来,杨剑也被他的情绪所感染,眼圈有些泛红,偷偷抹了一把眼泪,那位姑娘也被哭声所吸引,好奇地看了过来。
沈隆瞅见她的腰带上插着一根竹笛,金波也看到了,他哆哆嗦嗦拿出那只白搪瓷缸,用颤抖的嗓音唱起了《在那遥远的地方》,姑娘顿时愣住了,第一段唱完金波停了下来;姑娘似乎意识到了什么,脸上露出激动地神情,跟着唱起了第二段。
沈隆从来没听过一个人能把歌唱得这么嘹亮和美妙,嗓音如同金属一般辉煌。当然,这副嗓子显然不是调教出来的,不用于秦岭的专业素养,这完全是一种野腔野调;仅凭她声音的本色,就会使人听得如痴如醉。
怪不得金波能喜欢上这个姑娘,沈隆在心里感慨道,杨剑也在一边小声说道,“怪不得叫央金,这真是妙音天女才有的好嗓音啊。”,央金在藏语里是妙音天女的意思。
接着金波唱起了第三段,次仁央金唱起了第四段,俩人边唱边靠近,等这首歌唱完的时候,两个人已经是面对面了,他们俩伫立在金色的草原之中,被雪白的羊群围着,一个手里捧着白搪瓷缸,一个拿着竹笛,都痴痴地看着对方。
“你……你终于来了。”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次仁央金才用生涩的汉语说道,然后两个人就紧紧地抱在了一起。
次仁央金的父母此时也从帐篷里出来了,看着女儿的样子,露出惊喜地笑容,次仁央金可是草原上最美的花儿,这些年不知道有多少好小伙来向她求亲,她都没有答应,可是把他们给急坏了,没想到她早就有了意中人。
两个年轻人抱了好一会儿才分开,拉着手又笑又哭,次仁央金一着急就忘了汉话怎么说,藏语金波又听不懂,俩人再次开始用手比划,不过他们都懂得彼此的心意。
次仁央金的父母没去打扰他们,热情地招呼着沈隆他们过去,宰了一只最鲜嫩的小羊要招待他们,沈隆接过了烤羊肉的活儿,不一会儿羊肉就发出了阵阵香气。
大家伙儿吃着沈隆烤制的羊肉,喝着青稞酒,听这两个年轻人说起了当年的故事,最后金波拉着次仁央金的手,郑重请求他的父母把次仁央金嫁给自己。
两位老人还能说什么呢?看女儿眼里幸福的样子就明白了,询问了一番金波的情况后就答应下来。
金波在草场上住了两天,和次仁央金的父母商量了下,准备先带着次仁央金回黄原见过自己的父母,然后带着父母再来正式求亲,以沈隆对金俊海的了解,他肯定会觉得儿子取个藏族媳妇有些别扭,但绝不会执意阻挠,这件事儿基本上成了。
来的时候是三个人,回去就变成了四个人,等回到西宁的时候,金波好生感谢了一番桑杰才旦、杨剑还要那些军旅作家们,他在西宁最好的饭店包了一桌,请大家伙吃饭。
在饭桌上,桑杰才旦旧事重提,“上次咱们可说好了,等金波找到他那位姑娘,咱们就一人写一篇文章,看看谁的写得最好,你们可别忘了!”
“你们几个先别急着回去,在青海多玩几天,大家一起去青海湖转一转,咱们在湖边上把这篇文章写出来。”杨剑也跟着起哄。
于是第二天大家伙儿转战青海湖,开开心心玩了一整天,晚上回到住处,沈隆拿出稿纸,在最上方写下《在那遥远的地方》七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