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1章 临时住处
孙少平上高中时候,曾经和田晓霞一起被选派到黄原参加故事调讲会,跟着当时的县文化馆杜馆长,应邀去贾老师家吃过一顿饭,记得他们家有好几孔窑洞。
提溜起行李朝南关走去,贾老师可是有编制的文化干部,自然要住在干部聚集的南关,进了贾老师的小院子,一条大黑狗就从里面窜了出来,还没开始叫,沈隆瞪了一眼,就把它吓得呜呜躲到一边去了。
诗人贾冰从窑洞里走出来,看着沈隆,“你找谁?”仅仅是几年前的一面,当初的孙少平又那么普通,贾冰已经认不出他了。
“贾老师,我是孙少平,那年地区故事调讲会,我跟杜馆长来过你们家。我是原西县石圪节公社双水村的……”沈隆用简短的语言说明了来意。
“那先回窑里再说。”贾冰从地上拾起他的黄提包,引着他进了窑,窑里一位中年妇女正在一个大盆里翻洗猪肠子,贾冰对她说,“这是咱们县的一位老乡,到黄原来揽工,晚上没处住,找到这里来了。”
贾冰还算热情,他的爱人却有些冷漠,既没看一眼少平,也没说话,看来相当不欢迎他这个不速之客,沈隆并不因此就对贾冰的爱人产生坏看法;他估计这家人已经不知接待了多少像他这样来黄原谋生的亲戚和老乡,天长日久,自然会生出点厌烦情绪来。
沈隆周围看了一圈,看到窗台上晾着些橘子皮,或许是用来入药的,他放下行李洗了把手就帮着贾冰的爱人干起活来。
贾冰的爱人开始还想阻止,可看到沈隆的动作如此熟练就不说话了,甚至和他说起话来,“你在家里还干过这个?”
“哦,村里杀猪的时候经常去帮忙。”沈隆找了个借口,然后指了指窗台上的干橘子皮,“俺见村里有人洗猪大肠的时候,混点橘子皮一直搓,然后稍微加点白醋洗一洗,洗出来的猪大肠就没那么难闻的味道了,味道也要好吃的多。”
猪大肠虽然好吃,可味道却不怎么好闻,于是厨师们就研究出了不少除味的办法,这种办法是花钱最少的,效果也不错。
“哦,还有这个说法?”贾冰的爱人是农村的,没有正式工作,贾冰就帮着她办了张营业执照在二道街卖杂碎,生意倒还不错,既然干了这一行,肯定会对这些东西感兴趣。
“嗯,我看人弄了好几次,做出来的猪大肠确实好吃,要不我少弄点给你们试试看?”沈隆起身又找了个盆,取了点橘子皮,又拿了点猪大肠混在一起揉搓起来。
等洗干净之后,贾冰和他爱人凑过来闻了闻,果然那种难闻的异味就淡了许多,不仔细闻几乎都闻不出来。
“少平还没吃饭吧?来,就试试你弄出来的猪大肠好吃不!”贾冰爱人的脸色顿时好了许多,连忙到隔壁厨房忙活去了。
不一会儿把猪大肠做好端了出来,尝了尝味道比先前做得不知道好了多少,贾冰兴奋地说道,“这次咱们的猪大肠也好卖了,少平你可是帮了大忙了!”他虽然在单位上班,可一个月也没多少钱,加上花钱又大手大脚,家里开支全靠爱人,学会了这个生意肯定能好些,家里的开支也能宽裕不少。
“我也是看别人弄学的。”沈隆笑呵呵说道,“当初从贾老师这回去的时候,杜馆长可是经常和我们说起贾老师有个好爱人……”
贾冰是干部,又是文化人,为什么会娶一个字也不认识几个的媳妇,这里面还有一段动人的爱情故事。
他们是同村,又是邻居,在贾冰上大学时,他把唯一的亲人老母亲一个人丢在家,全靠他现在的爱人照料;但那时他们什么关系也不是,只是同村邻舍,他当时已经在大学爱上了同班一位城市姑娘,可是后来他母亲非让他和现在的这个爱人结婚不可;说如果他不答应这件事,她就要一头碰死在他面前。
贾冰没有办法,只好在爱情和孝心之间选择了后者,结婚以后,他才知道,在那些困难的岁月,当时他爱人为了照顾他妈,偷拿自己家里的东西,曾经挨过她父亲的打骂……
天长日久,他觉得他爱人是世界上最好的女人,现在,他老婆办了营业执照,在二道街上卖羊杂碎,起早贪黑,为他操持家庭,还给他生了三个小子,他的工资月月花得净光,家庭全凭老婆来养活;他有时还跑到市场上向老婆要零花钱哩……
贾冰最喜欢人夸他老婆,当时就和沈隆说起老婆的不易来,说到动情处,甚至哭了起来,“我现在最大的愿望是明年天暖后,带着我老婆去逛一回省城!我要把她引到皇后王后的陵墓前,说:我老婆和你们一样伟大!”
贾冰的爱人不怎么会说话,不过眼圈也有些泛红了,看得出来,这对夫妻的感情是真的好;他们俩让沈隆想起了孙少平和田晓霞,他们俩同样存在着社会阶层的差异,但如今毕竟是男权社会,贾冰娶个农村媳妇,大家或许不会多说什么,甚至还有可能夸赞他重情重义,但孙少平要是和田晓霞在一起,那说出来的话就难听了。
“我这还有几个从别人那听到的方子,你们不嫌麻烦的话可以记下来回头试试……”沈隆又拿出了几个方子。
搞得贾冰都有些不好意思了,主动问起有啥能帮得上忙的地方,沈隆和孙少平一样提出了借书看,贾冰毫不犹豫答应下来,然后又帮他找了一个没人住的空窑洞给他暂时安身,这是他单位同事放弃不用的,里面没啥东西,不过勉强还可以住人,每个月随便给点钱就行。
礼尚往来,沈隆给他们提供了这么多帮助,贾冰也愿意给他提供一些力所能及的帮助,而且他也是农村出来,对农村的知识青年有着天然的好感。
沈隆谢过贾冰之后,就把窑洞收拾收拾住了下来,第二天一早,沈隆又去了东关大桥加入到揽工汉的队伍中。
第662章 搬砖生活(为飞言人加更4/5)
“要四个小工!”没等多久,就有一个叼着黑棒烟的包工头过来,左手背在背后,右手竖起四根手指喊道。
黑棒烟似乎是包工头们的标配,就好像黑社会小弟的纹身,金融精英们的金丝眼镜一样,看到这些就知道他们是干什么的。
这回沈隆没有客气,话音刚落就挤到了包工头身边,包工头看了他一眼很是满意,伸手在他肩膀上拍了拍,“算你一个。”
然后又选了几个人,其中一个四十来岁,右眼里有块“萝卜花”,四个人跟着包工头来到工地,垫吧垫吧肚子就开始干活。
小工都是干力气活的,沈隆也没表露要当大工的意思,这些活儿他多少会一点,不过他来搬砖可不是为了赚钱,一天到底挣四块钱还是两块钱对他来说也没多大区别,跟着萝卜花就开始背石头。
陕北植被稀少,缺少盖房子必须的木头,再加上陕北土质特殊,所以窑洞就成了建造居所的最好选择,至于孙少安砖窑所烧制的青砖,那可是有钱人和大单位才敢用的,一般人家还是习惯于用石头箍窑。
这些小工的工作就是把石头从卸车的地方背到窑洞口,这是重体力活,却没人敢偷懒,现如今政策放宽了,周围那些或是不甘心被捆在土地上、或是想帮家里赚点活钱的人都涌来黄原揽工,东关桥头那么多人,你不想干有的是人愿意干,不好好看工头立马就让你滚蛋。
现在农民工可是供应远大于需求的状态,远没有到后世民工荒的阶段,能找到卖力气换钱的地方就已经很幸运了。
萝卜花把外套垫在肩膀上,然后蹲下身子,旁边的人将上百斤重的石头放在他肩膀上,萝卜花稍微颠了癫,调整好石头的位置,咿呀喊了声号子,就背起石头一步一步向坡上走去,从这儿到箍窑的地方有半里地,车没办法上去,全靠人把石头背上去。
沈隆学着萝卜花的样子也背起了一块石头,说实话这活和他在龟仙人那儿修行的时候相比还是有点轻,如今百十斤的石头放在沈隆背上,根本没办法给他制造多少麻烦,不过沈隆并未显露出异样,也和其它人一样喘着粗气缓步往坡上走去。
忙活了一早上,到中午吃饭的时候才能稍微休息下,饭自然不会是什么好饭,不过在重体力劳动之后,人的食欲都非常旺盛,大家伙儿稀里哗啦几下就吃了个精光,然后接着中午一点儿宝贵的休息时间,横七竖八躺在工地上,一边抽烟一边拉闲话。
“啊呀,我的天!从南京到北京,哪个女人能比上这灵香俊?哼哼,咱们那山乡圪崂里自古养的是好女人!瞧,这灵香头发黑格油油,脸白格生生,眼花格弯弯,身材苗格条条,走起路来,就象那水漂莲花,风摆杨柳!”萝卜花成了揽工汉中的焦点人物,大家伙入迷地听着他诉说自己和女人的故事。
女人,这是揽工汉们永远的话题,不,不只是揽工汉,只要是男性集中的地方,话题总离不开女人,在大学男生宿舍里,关灯之后聊得是女人,工作后下班和男同事一起喝酒,聊得依旧是女人,这并不以文化水平的不同有太大区别。
“嗬呀,你们还没见她那双手哩!嫩得呀,绵得呀,就象那凉粉一般……”
“你捏过没?”有人插嘴问。
“唉,怎能轮上我捏?我家里穷得叮当响,一个老妈妈守着我这个老光棍,吃了上顿没下顿,那些年嘛……可是,我把灵香爱得呀,说都没法说!我心里划算,叫我和灵香睡上一觉,第二天起来就死了也不后悔。可是,你把人家爱死也球不顶……人家就要结婚了!女婿就寻到我们本村,是学校的教师……”
“灵香结婚那天,我的心象碎刀子扎一样,天下谁能知道我的苦哇!我圪蹴在一个土圪崂里,眼看着人家对面院子里红火热闹,吹鼓手吹得天花乱坠。我心里象猫爪子抓一样。心想,不管怎样,我非要把灵香……”
“你准备怎样?”众人性急地问。
讲故事的人却故意转开弯了,说:“那天晚上,村里人都跑去闹洞房,我也就磨蹭着去
了。洞房里,村里的年轻后生一个挤一个,大家推推搡搡,把灵香和女婿往一块弄。我的眼泪直往肚子里淌。我看见,灵香俊得象天上的七仙女下了凡!她梳了两根麻花辫子,穿着红绸子衫,那红绸子呀,红格艳艳,水格灵灵,把人眼都照花了,就是咱们黄原毛纺厂的那种绸子……”
是丝绸厂,沈隆在心里嘀咕,却没出声打断。
“……就这样,众人闹腾了大半夜。我哩?浑身象筛糠一样发抖,就是不敢往灵香身边
挤,眼看就要散场了。我再不下手,一辈子就没机会了。我心一横,在混乱中挤上去,手在灵香的腚上美美价捏了一把……”
“啊啊!”众人都兴奋地叫起来。
“后来呢?”有人赶快问。
“后来,人家回过头把我美美价瞪了一眼。我吓得赶紧跑了……”
“这么说,你还是没和人家睡过觉?”有人遗撼地巴咂着嘴。
“睡屁哩!”萝卜花丧气地又把一口烟吹向窑顶,“从此我就离开了村子,出来揽工了。赚下两个钱,到东关找个相好的婆姨睡上几个晚上。钱花光了,再去干活……”
故事没到**就结束了,众人打起了长长的哈欠,失去了继续听故事的兴趣,这时候工头也过来催促他们继续上工了,一群人又慢慢走到坡下,开始背着大石头上坡,就好像神话中的西西弗斯一样,这种生活似乎永远也没有尽头。
沈隆背上背着大石头,脑海中却全是萝卜花刚才的故事,说实话他读过许多书,也看过许多影视作品,但却没有那部能将感情描绘地如同萝卜花一样活灵活现,任何文字在萝卜花那段故事面前都显得苍白无力。
这就是生活啊!
第663章 金波(为飞言人加更5/5)
沈隆在这个工地干了一个多月,每天晚上下工后他并没有像其他揽工汉一样在工地住,而是回贾冰帮他找到的窑洞,这并不是沈隆嫌弃萝卜花他们,而是在现代社会呆惯了,已经适应了私人空间,和一群人住在一个地方总觉得不舒坦。
回到窑洞,他没急着休息,而是和孙少平一样找出从贾冰那儿借的经典名著阅读,阅读这些经典名著和阅读通俗小说完全是不一样的感受,这些书都需要认真去研读,他也理解了孙少平为什么会在那么累的情况下还坚持阅读。
白天工作辛苦的劳累是身体上的,阅读能使无比艰辛的生活有了一个安慰,书把他从沉重的生活中拉出来,使他的精神不致被劳动压得麻木不仁;通过不断地读书,可以让一个人对世界了解得更广大,对人生看得更深刻,那么,他才有可能对自己所处的艰难和困苦有更高意义的理解;甚至也会心平气静地对待欢乐和幸福。
贾冰有时候会过来看看他,带点他爱人没卖完的杂碎过来和他喝两盅,不过次数不多,如今他爱人的生意可是好得不得了,每天晚上备下一大堆东西,第二天几乎还没到晚上就卖完了,纵然是杂碎,经过沈隆指点之后味道同样难以让人抗拒。
他爱人就寻思着每天多做点,好给家里多挣点钱,不过贾冰却舍不得媳妇如此辛苦,愣是没扩大经营的打算,备的货多了媳妇自然会更加忙碌,而雇人开店,贾冰和他爱人一时还转不过弯来,毕竟运动才过去没几年时间。
尽管如此,贾冰家的经济条件也有了很大的好转,这些都是沈隆带来的,所以贾冰也愿意过来和他说些话,他知道,这种农村出来的读书人,也需要一些精神上的交流,而那些揽工汉显然无法满足他这个需求。
沈隆也愿意和贾冰说话,他虽然是诗人却没有那股子文青的矫情劲儿,为人还是十分真诚地,俩人喝点小酒,聊聊文学,说说国家大事,倒也比较愉快。
一个月后,这份活计收工了,沈隆到包工头那结算工钱,包工头对沈隆的表现很是满意,不仅如数支付了工钱,还给他丢过一根黑棒烟,“过几天我还有个活儿,你要是还想干就来找我。”他说了一个地方。
“行,我到时候肯定去!”哎,没办法,人才到哪里都是人才,就算是搬砖,也能搬得比别人厉害,沈隆心中有些小小的得意。
现在才出来一个多月,回家有些早,就几天时间,沈隆也不想重新找活儿了,于是他回去收拾收拾,到百货商店给自己买了身衣服,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是要有些物质享受的。
换上新衣服,配上孙少平的大长腿还有祁同伟的气质,走在大街上人们很难想象这是一个从农村来的揽工汉,甚至还有些城市打扮的姑娘偷偷看他。
沈隆无视了这些目光,向东关邮政局走去,金波的父亲金俊海已经去运输公司调到邮政局负责开邮车了。
这是个很帅气的小伙子,细皮嫩肉,浓眉大眼,穿一身干净的黄军装,头发梳得整整齐齐,脸上泛出光滑的红润;虽然现在还没有正式工作,可靠着这张脸,还是吸引了许多城市姑娘的注意,要是金波愿意,找个好媳妇顺道解决工作不是啥难事儿。
然而金波还是惦记着他在青海当兵时候认识的那个藏族姑娘,心里已经装不下其它人了;一见到自己的老朋友,金波很高兴,二话不说下了一大锅面,打了五六个荷包蛋。
金波的手艺不怎么样,沈隆却吃得很开心,一来最近天天在工地上吃粗粮,二来则是这锅面里蕴含着金波浓浓的友情。
“你来我太高兴了!我早听说你已经不教书……我也想过,你不会死守在双水村!”读书时候结下的友谊是最珍贵也最浓厚的,尤其是金波刚来黄原不久,和周围格格不入的情况下,遇到老朋友总算可以尽情地畅谈了。
吃过饭,金波问起了朋友的近况,“你现在在黄原干啥?来了多久了?现在住那儿?咋这时候才来找我?”
“我现在在东关桥头揽工,有个熟人帮我找了个地方安身,来了大概一个多月,一来就找到活儿了,这不刚干完活就来找你了。”沈隆一一解释。
听到朋友现在成了揽工汉,金波稍微愣了下,这并不是嫌弃,而是对朋友的关心,他知道这项工作的辛苦,“我现在其实也差不多和你一样,算是个揽工汉,参加工作不可能,只好临时给人家扛邮包,一天一块一毛五,还没你揽工挣得多。”
“也上不了车,只能偷偷摸摸跟我爸跑出去学两天。话说回来,没有正式工作,学会开车又能怎样?”这样的情况在全国比比皆是,大量的知识青年返回城市,农村青年进城,但如今的经济规模却没办法提供充足的岗位,所以青年们的失业问题就成了一件头疼的事儿。
许多大好年华的青年只能在家里干呆着,要不然就只能去顶班,接替父辈的工作,可他们的父辈现在依旧年轻,比如金波的父亲金俊海今年才四十九,他倒是可以把现在的工作让给金波,但他又该怎么办?
难道五十不到就回家养老么?没工作闲呆着也难受啊,就算他愿意金波恐怕也无法接受吧?这是一个两难的选择,金波现在也苦恼着呢。
除非考上大学,或者运气好遇到招工又能拿到名额,要不然这些青年就只能苦熬着,这并非是他们不努力,而是时代的悲剧。
“不过我不后悔从双水村出来,人就得闯世事!安安稳稳活一辈子,还不如痛痛快快甩打几下就死了!即是受点磨难,只要能多经一些世事,死了也不后悔!”金波狠狠地吸着烟。
“是呀,最叫人痛苦的是,你出身于一个农民家庭,但又想挣脱这样的家庭;挣脱不
了,又想挣脱……”
第664章 做点啥
生活中总是充满无奈,尤其是在落后的农村,现实的引力太沉重了,沉重到任何梦想都是无比奢侈的,两个同样来自农村,却又不甘心留在农村的青年发出同样的感慨。
到此时,两位朋友便不再言语,长久地陷入到一种沉思之中;桌子上那只旧马蹄表有声有响地走着,屋子里弥漫着烟雾;外面不远处的电影院大概刚散场,嘈杂的人声从敞开的窗户里传进来,仍然没有打破这间小屋的沉静。
“你有没想过做点啥?”许久之后,沈隆打破了沉默,他自己甘愿当揽工汉是为了更好体验孙少平的生活,并等待田晓霞,如果能让朋友过得好点,他也愿意帮忙。
“能做啥?现在没啥招工的地儿,考学又考不上。”金波迷茫地看着窗外,人群从电影院有说有笑的出来,他的沉闷和这一切相比,显得格格不入。
“现在政策变了,不比以前了,就算不去公家单位上班,也能养活自己。”沈隆说道,农村青年难以出头,不仅仅是因为家庭的贫困,社会关系的缺乏,还有视野的欠缺,让他们很难看到种种机遇。
“我可不是说让你跟我一起去揽工。”沈隆继续说道,“这些天我下工后在黄原到处转,看到有人在卖广东那边进过来的衣服,比咱们在原西县卖得便宜多了,估计他们也是从西安批发过来的,西安又是从广东批发过来的。”
“咱现在没能力去西安或者去广东,但是在黄原弄点衣服啥的去原西县卖,还是没啥问题的。”金波脑子活络,胆子也大,干这个未必不能干好,而且他还有自己独有的优势。
“这能行?进货要花不少钱吧?而且万一要是卖不出去可就都砸手里了。”金波有些心动,但更多的还是犹豫,正如前面所说的那样,农村家庭出生的孩子经济困难,这导致他们不敢冒险,因为一旦失败家里就将跌入万劫不复之地。
“咋不能行?我在原西县看到,那些人只要把衣服一拿出来,县城的人都抢着买。”动乱年代刚刚过去,人们也开始学着打扮自己了,街道上服装的颜色也从单纯的蓝灰色变得五彩缤纷起来,人们渴望有更漂亮的衣服。
对原西县这种内陆小城市来说,广东来的服饰就意味着时尚,意味着潮流,当初读高中时候喜欢过孙少平的跛女子侯玉英,她家男人现在就在干这个,生意还不错;现在那些倒买倒卖的贩子还没来得及把原西县的市场全部占据,依旧有不小的空白。
“咱先少批几件,那怕是价格稍微贵点,只要能卖出去就能赚钱,等赚了钱再多进点。”沈隆提点道,“这样就算有个万一,也不会伤筋动骨。”
“那万一要是被抓了?”金波还是有些顾虑,毕竟这种行为前些年还是要拉出来批斗的。
“不要紧,侯玉英她男人现在就在干这个,也没见被抓。”沈隆继续劝说,“咱们先不去其它地方,就在原西县卖,就算遇到事儿了,咱不是还能找人么!县城就那么大,那还找不到几个熟人来着?最多把你说一顿,东西肯定不会没收。”
“而且你比别人还能省本钱,你爸经常开邮车回原西,你备好货搭便车就回去了,还不用买车票。”东西带的多了,班车司机也会有意见,这时候你多多少少要表示下,或者给包烟,或者请喝顿酒,这些都是成本。
“听你这么一说倒也不是不能干,就是我一个人心里没啥底气,要不你跟我一块儿干?就跟你说得一样,总比揽工好啊?”金波动心了,却又拉上了沈隆。
“这事儿适合你干,我再凑进去就有些不合适了。”沈隆赶紧拒绝,要真想做生意他早就搞大的去了,那还会等到现在,“咱俩关系虽然好,但你爸才是邮车司机,你是他儿子,你经常搭便车就算单位人知道了也不会说啥,我再掺和进去就不合适了。”
“你要是不放心,我现在就带你去街上问问行情,你回头再去原西县瞅瞅那儿的行情,要是觉得这生意能干,咱就做,不能干就算了。”沈隆劝道,“这倒不光是赚几个钱的事儿,等咱们有了经验,就可以去西安、去广东进货了,到时候不光是把东西卖到原西县,说不定还能卖到内蒙,卖到青海那边呢!我觉得,这也是锻炼人的一种办法。”
这时候红果果的谈钱还不太合适,所以沈隆又扯到见世面和锻炼方面了,尤其重点提了青海两个字,希望能借此打动金波。
“走,在家也无聊,咱先出去看看。”金波果然动心了,他现在时时刻刻牵挂着那个青海的藏族姑娘,可黄原到青海实在是太远了,想去一次可不容易,如果能赚点钱,有了在外面闯荡的经验,说不定真能找到那个姑娘。
沈隆带着他在街上转了转,到个个摊子面前问了问价格,顺便摸了摸底,以沈隆的经验很快就判断出这些人里谁是打头的,货又都是从谁那儿散出来的。
“上次金秀写信说她同学买了件差不多的衣服,花了这个数,比咱们刚问的可贵了一倍都不止。”金波很快就意识到这生意能做,金秀是他的妹妹,和孙少平的妹妹孙兰香都在原西县中学读书。
“别急着下决心,你明天先回去看看,问问那边的价格,再找找熟人问问政策,然后再决定。”现在沈隆又转过来劝说金波不要着急了。
第二天金波就回了家,呆了两天回来找到沈隆,说了半天考察市场的事儿,不,这个时候金波还没意识到他这种行为就是考察市场呢,他确信这生意可以做,而且也找到了摆摊的地点,提前疏通了关系。
沈隆帮着他找到了大批发户,忽悠一番用优惠价格拿到了第一批衣服,然后金波带着这些衣服回到原西县,开始了自己新的尝试。
第665章 和田晓霞重逢(200月票加更)
金波没有坚持让沈隆和他合伙,他现在还不知道这门生意能不能成,害怕连累朋友,而且这时候做小生意也不是啥光彩的事儿,说出去甚至还没有揽工好听,如果不是为了能去青海,他自己都不一定愿意去干,更别说强拉上自己的朋友了。
等金波带上第一批货物回到原西县的时候,沈隆也重新上工了,他按照约定找到了上个包工头,依旧开始在他手下搬砖背石头。
然后晚上回到窑洞里看书阅读,同时享受着身体的煎熬和精神的愉悦,另外,他还会偶尔抽出时间去田晓霞可能出现的地方转悠,希望能重新遇到这个姑娘,如今他基本上能体会到孙少平的心情了,在田晓霞面前也不会露出马脚。
可惜黄原市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想在茫茫人海中偶遇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儿,过了一个多月他依旧没有遇到田晓霞。
这天忙完回来,还没走到窑洞口呢,就看见金波蹲在门口抽烟,似乎在等着他,一看到沈隆回来,金波就高兴地迎了上来,“吃了没?走,跟我去喝两盅吧?”
“吃过了,不过你硬是要考验我的肠胃,我还是能经受住的。”沈隆开了一个孙少平式的玩笑,和金波勾肩搭背下坡,走向黄原市里最热闹的街道。
找了个小饭馆坐下,金波拿出一瓶酒,点了点猪头肉、花生米之类的下酒菜,又给沈隆点了一根烟,这才小声说起自己这段时间的收获来,“不干不知道啊,一干才知道,怪不得当年要打击投机倒把呢,这玩意儿实在是太赚钱了。”
“光这个月我就赚了这个数!”金波比了个数字,算起来他这个月挣的比孙少安和秀莲辛辛苦苦烧砖窑赚得还多。
“厉害,我光觉得能挣点,没想到能挣这么多。”沈隆露出恰到好处的惊讶,在这个时代,只要胆子大,只要找到门路,赚钱其实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困难。
“我去学校看了下金秀和兰香,给她俩留了几件衣服,还有点零钱让她们买文具,我跟兰香说是你给的。”金波是个心思细腻的人,他知道如果说自己给的,兰香肯定不会收。
“我这个当哥的还没顾得上去看她呢,还好有你这个哥记挂着。”沈隆没和金波客气,没有矫情地说要把钱给他,他知道金波是真把兰香当亲妹妹看,就像孙少平对金秀那样,下次沈隆回原西县,同样也不会少了金秀的礼物。
“生意现在越来越好了,有不少人自己买了衣服回去,又把亲戚朋友带过来买,我一个人有点忙不过来,要不你过来帮我?”金波发出邀请,这回可比上回认真了许多,他已经确定这生意可以赚钱,而且可以赚大钱,自然想拉上朋友。
“我好不容易才从原西跑到黄原,你又叫我回去?我才不去。”沈隆笑着拒绝。
“我好像不是好不容易才从双水村出来的一样,咱现在在原西,又不是一直在,等我摸熟了之后,咱们就去西安,备上货回黄原来卖!”嘴上说着西安,金波的心思却飘到了遥远的青海,飘到了那一望无际的大草原,脑海中又响起了那首熟悉的歌谣…….
“我在黄原白天忙完了晚上还能回去看会书,要是跟你做生意,怕是一天到晚忙到黑都不得空闲;你现在找到自己喜欢干的事情了,我还暂时没找到呢,你就让我再浪一阵儿,要是找不到,我再回去和你干。”沈隆真诚地说道。
“哎,我就知道你和一般人不一样!”金波无话可说,捣了沈隆一拳,然后再也不说这事儿了,给沈隆倒上酒喝了起来。
俩人絮絮叨叨说着在原西县上学的事情,一直到把酒喝完才摇摇晃晃的回家;金波继续去为他的青海之行做准备,沈隆则继续一边揽工一边读书。
偶尔金波回来补货,他都会来找沈隆,提溜上一瓶酒,几个小菜,就盘腿坐在破烂的窑洞里,和沈隆喝酒聊天,这可比在饭馆里舒服多了。
沈隆能感觉到,金波有好几次想和自己说他为什么会被从军队赶回来,也就是他和那个藏族姑娘事情,不过每次话到嘴边都没有说出来;或许现在还不是时候,等那次他想去青海的时候,估计会和沈隆说吧。
到那时候,说不定沈隆也会跟着过去,小说中,金波最终没有找到那个姑娘,这一次,沈隆想让这个朋友能有一个相对圆满的结局。
这天,沈隆依旧去工地搬砖抗石头,等到中午的时候,天空中突然下起雨来,包工头骂了几句,就招呼他们下工了,这天气可没办法干活。
沈隆看了看天,今天估计是没办法放晴了,于是和工头招呼一声,就准备回去了;工地上可没啥休息日,连续干了好些天的活儿,难得白天能有点空闲,沈隆决定出去逛一逛。
雨不算大,他也没有打伞,慢慢溜达着就到了南关,这几乎已经是他的本能了,只要一有时间就会去黄原师专所在的北关还有地委家属院所在的南关转悠,期望能和田晓霞来一次邂逅。
这里离地委不远的地方,有一座本城最大的影剧院,小说里孙少平和田晓霞就是在这里重逢的,沈隆之前来过几次,却没有遇到过田晓霞。
走到影剧院门口,迅速瞥了一眼大红油漆木牌,见上面写着《王子复仇记》,从周围观众的口中,沈隆得知这是这部影片在黄原的第一场放映。
他马上期待起来,因为小说里提到过,莎士比亚是田晓霞崇拜和敬仰的作家,根据《哈姆雷特》改编的电影《王子复仇记》在黄原放映第一场,她就去看了,也就是说今天很有可能在这里遇到田晓霞。
沈隆故意找了个高点的地方站着,过了大概十来分钟,他就感觉到似乎有人在看他,顺着直觉向后看去,只见一个穿着米色风雨衣,两手斜插在衣袋里,正在几步远的地方微笑着看他,田晓霞出现了。
第666章 冬妮娅情结
田晓霞走了过来,仍然微笑着,伸出手,说,“我以为这是在做梦。”眼神中带着一缕惊喜,打量着沈隆。
“我也这样认为。”沈隆伸过手和田晓霞握了握,她已经完全是一副大学生的派头了,个码似乎也比中学高了许多,一头黑发散乱地披在肩头,上面沾着碎银屑似的水珠。
但是,站在这个人的面前,不知为什么,沈隆并不为自己的一身破衣服而感到害躁,相反,他觉得穿这身衣服见她正“合适”,眼前这个姑娘总能给人一种轻松地感觉,在她面前不会有世俗的压力,或许这就是孙少平和她能在一起的原因吧。
“你现在是去看电影呢?还是到我家里去呢?”田晓霞看着周围,已经一年没联系了,她有很多问题想问对方,但这里却不是说话的地方。
“我当然放弃了‘复仇’。”沈隆和小说里做出了同样的回答,田晓霞嘿嘿一笑,就带着沈隆向旁边的地委家属院走去。
田晓霞手中撑开了一把湖蓝色的自动伞,她向他挨近了一些,把雨伞遮在两个人的头上,一边走一边问道,“你为什么不给我回信?”
沈隆没有回答,孙少平心里的顾忌他明白,人家是大学生,孙少平不过是个乡巴佬,犹如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
“你怎么不回答我话呢?是因为我上了大学,你仍然是个农民吧?看来,你还是世俗的!”田晓霞不客气地说。
沈隆并不同意田晓霞的话,他知道孙少平在灵魂深处并没有看低自己,是的,他是在社会的最低层挣扎,为了几个钱而受尽折磨;可这并不是说,他认为所走的道路就比上大学低贱,职业的高贵与低贱,不能说明一个人生活的价值。
田晓霞把他引进了地委大门,看门房的老头在玻璃后面满脸堆笑向晓霞点了点头,他们就径直穿过一个大院,又通过一道小门,来到一个安静的小院落。
她想了想,没有带沈隆回家,而失去了她父亲田福军的办公室,这是一排做工精细的大石窑洞,三面围墙,有个小门通向家属楼;院子里有几座小花坛,其间的花朵大都已凋谢,竟奇迹般留了一朵红艳艳的玫瑰。墙边的几棵梧桐树下,积了厚厚一层黄叶。
窑洞面积很大,两孔套在一起;刚进门的这孔显然是办公室,从墙中间的一个小过洞里穿过去,便是书房兼卧室了,她引着他进了里间,开始忙着给他倒水削苹果。
看到田晓霞,沈隆自然而然的想起了孙少平上高中时候最喜欢的那本《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想起了里面的冬妮娅,似乎这个年代的人多多少少都有一些冬妮娅情结。
纯情美丽的乌克兰少女,林务官的女儿冬妮娅,与贫困家庭出身的率真少年保尔相偎在宁静的湖畔,尽情享受着属于他们的初恋时光,沉醉于爱情的幻想,没有阶层贫富的界限,对残酷的现实生活一无所知。
冬妮娅情节就是这种渴望不落俗套的美丽,毫无做作的修养,完全真挚的爱情,这种情结出现在15-20岁之间,人生最难忘的成长岁月。
尤其是这一代人,他们大多像保尔一样贫困,一样渴望爱情,不单单是路遥,在一些其他作品中,也有类似的故事,比如今年魔都电影制片厂刚刚拍摄完成的《庐山恋》,那位国民党将领的女儿不也是男主角的冬妮娅么?
然而保尔最终没能和冬妮娅走到一起,现实的引力足以击碎任何美丽的梦幻,孙少平和田晓霞断了联系也是因为这些。
田晓霞将削好的苹果递给沈隆,问起了他这两年的经历,沈隆一边吃着苹果一边慢慢说了起来,没有丝毫隐瞒,当听说他现在已经来了黄原,并依旧还在读书的时候,田晓霞很开心,她生怕他已经放弃了读书,变得庸俗起来。
“我也记得贾老师,没想到他和他爱人还有这样的故事。”听了贾冰和他爱人的故事,田晓霞流露出钦佩和羡慕的神色。
她去食堂给沈隆打了些饭菜,馒头和炒菜将搪瓷盆堆得满满当当,她只给自己拨了一小碗,沈隆没有客气,大口大口吃了起来。
田晓霞看着沈隆毫不做作的样子,嘴角露出一丝笑意,他还是自己记忆中那个人,在破破烂烂的衣服里面,包裹着丰富精彩的精神世界,和她所见过的绝大多数人都不同。
学校里的同学们高谈阔论,一副指点江山的派头,却略有些轻浮,他们没有经历过生活的磨难;在那些没能进入单位和学校的同龄人,他们大多已经被生活的磨练击垮,失去了精神世界的闪亮光彩。
吃完饭,田晓霞拉亮电灯,时间过得真快,不知不觉就已经是晚上了,“那咱们就像以前一样,我遇到什么喜欢的书了,就推荐给你看。”
“好。”沈隆毫不犹豫的点头,这样以后就可以经常见面了。
“那我怎么给你?”不等沈隆回答,田晓霞就赶紧说道,“既然你现在有地方住了,那下次……嗯,下下周六这个时候,我去你那儿找你吧!”
小说里孙少平住在工地上,没有私人空间,不能接待田晓霞,现在沈隆却不存在这个问题,所以早早地就告诉了田晓霞自己的住处。
“行,白天我一般都在干活,大概六点左右你过来吧!”那么,在下下周六见面之前,我该做些什么准备呢?
时间有点晚,再继续留下就有点不太方便了,在约定好下次见面的时间地点之后,沈隆提出了告辞,田晓霞没有挽留,一直把他送到院子门口,沈隆和她握了握手,转身向街上走去,这时候天已经晴了,就好像他们俩现在的心情一样。
两个星期的时间一转眼就过去,到了约定好的时间,下工后沈隆去贾老师的摊子上买点了杂碎,提溜着回去,等到了住处,就看见田晓霞已经等在那里了。
第667章 黄土地
过去两个星期,田晓霞心情有些紊乱,她刚看见少平时,感到又陌生又震惊,简直顾不上说什么!是的,孙少平已经变了,变得让她几乎都认不出来了。这倒不是说他的模样变了模样的确也变了,但主要的变化并不是他的外表。
他仍然象中学时那样忧郁,衣服也和那时一样破烂;但是,和过去不同的是,他已经开始独立地生活,独立地思考,并且选择了一条艰难的奋斗之路。
说实话,尽管她以前对这个人另眼相看,认为他身上有许多不一般的东西,但上大学后,她似乎认定,孙少平最终不会逃脱大多数农村学生的命运:建家立业,生儿育女,在广阔天地自得其乐。
现在农村政策宽了,象少平这样的人,在农民中间肯定是出类拔萃的人物,说不定会发家致富,成为村民们羡慕不已的“冒尖户”。记得高中毕业时,她还对他说过,希望他千万不能变成个世俗的农民,满嘴说的都是吃,肩膀上搭着个褡裢,在石圪节街上瞅着买个便宜猪娃……
为此,在少平回村的那两年里,她不断给他寄书,并竭力提示他不要丧失远大理想……后来,她才渐渐认识到,实际生活是冷酷的……尽管田晓霞如此推断了孙少平未来的命运,但出于中学时期深切的友谊,上大学后,她还不准备断绝和少平的联系。
只是她一年前写信给他以后,他再没有给她回信,她这才在遗憾之中似乎也感到了某种解脱。她一生不会忘记这个少年时期的朋友;但她知道,她也许在今后的岁月中甚至不会再和他相遇,充其量只是在记忆中留下深刻印象的往日的朋友……
但这次意外的重逢,让田晓霞从他的谈吐中,知道这已经是一个对生活有了独特理解的人,为此,她越发地期待起这次见面来,上次说话的时间太短了,不足以看清楚他的变化,田晓霞心中隐隐地期待着孙少平能给她带来更多的惊喜。
为此,下午五点,她就早早地来到这等候,甚至偷偷趴在窑洞破破烂烂的窗户上,像做贼一样偷窥里面,她想知道少平现在生活的环境。
窑洞虽然破旧,里面却收拾地干干净净,和她在学校去男生宿舍见到的那种乱糟糟的样子完全不同,更不同于她这几天专门去揽工汉的工地上观察的结果。
炕上满是补丁的被褥叠得整整齐齐,靠近窗户的地方摆放着一张旧桌子,桌子上放着几本书,最上面那本是爱尔兰女作家伏尼契的《牛虻》,讲述了意大利革命党人牛虻的一生,上次见面时听他说起过,是从贾冰老师那儿借的。
书下面还压着些稿纸,依稀可以看到些文字,他的字似乎比上高中时候好了不少,看样子回家之后也没少练过。
书桌前是两把椅子,旁边还有简单的厨具,他平时还自己做饭?或许下次可以带点菜来和他一起做?田晓霞看看手表,现在再去买菜似乎已经来不及了,这让她有点小小的遗憾。
不过这种遗憾并没有持续多久,没一会儿她等的那人就回来了,一身破破烂烂的揽工汉打扮,手里拎着一些熟食,还有蔬菜。
看样子我俩想到一块儿去了,田晓霞心里满是喜悦,快步迎了上去,沈隆笑着把手里提的东西递给她,然后拿钥匙开门,“如果你晚来一点儿,我就能回去收拾下换身不合乎自己身份的衣服,但这纯粹是因为礼貌的原因!”
田晓霞喜欢这句幽默,提起手里的馒头晃了晃,“我去炒菜,咱们先吃饭吧!”
“还是我来吧。”沈隆麻溜地点火烧柴,开始炒菜,窑洞里多了几分烟火气,田晓霞也没闲着,蹲在角落里帮忙烧火,时不时问他些最近的情况。
“有时候我觉得再厉害的作家,也写不出生活原本的魅力来…..”沈隆将萝卜花和灵香的故事说了出来,“这种浓郁的感情只有生活本身才能塑造出来,任何文字在这面前都显得苍白无力。”
田晓霞也被这个故事打动了,虽然现在学校对谈恋爱这种事还严防死守,可她的同学之中依旧有人偷偷摸摸的谈,都是正当年华的少男少女,又有几个能经得住爱情的诱惑呢?其中不乏有因为失恋而伤心欲绝、寻死腻活的。
可他们的感情同萝卜花比起来,就显得有些轻飘飘的了,这就是爱情啊,不管处于那个社会阶层,不管有没有文化,爱情总能诞生出美丽而又忧伤的花来。
“你能观察到这一点,并用如此生动的语言转述给我,我觉得你已经具备了成为一名作家的潜质。”田晓霞评价道,这时候她并没有去想成为作家后,他就可以提升自己的社会地位,从而可以大大方方的和自己走在街上,她只是散发着单纯的感慨。
“黄土高原沉淀了千百年的艰辛和痛苦,也酝酿出了无数回味悠远的故事,能在这种环境下长大,如果能体会到这些,都有成为作家的潜质。”沈隆笑着回答,麻溜地将菜盛到碗里,“其实我还真写了点东西,一会儿吃完饭你帮我看看。”
“真的?!”田晓霞激动地站了起来,连声问道,“在那儿?写得是什么?我现在就想看!”
“就在桌子上,书本下面压着呢!刚写了个开头,看没问题,一会儿可别嘲笑我自不量力啊!”沈隆指着桌子说道,“哦,窑洞里有点暗,还没拉电线,你把油灯点上吧!”
“就听你刚才讲得那些,写得肯定差不了。”田晓霞走到书桌前,又回来,从灶洞里取了一根燃烧的细柴点燃油灯。
借着油灯摇曳的火光,取出压在书本下面的稿纸,翻了翻,已经写了大概有三四页两千来字的样子,似乎是一部小说。
坐下重新翻到第一页,只见稿纸最上方写着这部小说的名字《黄土地》!
第668章 黄土文学
“在生活中,顾青自信他的感情并不十分脆弱。他曾几天几夜,在战壕里听见过敌人炮火的狂轰滥炸,也曾经在不可测的深夜,漂行在海洋上,经历过八级大风暴的袭击。在这些随时有生命危险的关头,顾青的感情上还没有发生过不能抑制的波动。但不知为什么,顾青却特别害怕听见发生在群山深谷经久不息的回声,那回声在虚渺的空中回荡,会引起顾青一种刺激性的痛苦,叫他难以忍受。这种不能自抑的感情变化,别人是很不容易理解的。
这,大概跟顾青下面的一段经历有关。
1942年,大约是38年之前,顾青才22岁,那时,他在延安老根据地,因为工作关系,到离黄原不远的原西县采录信天游民歌‘兰花花’……”
田晓霞看着看着就忍不住读了起来,这是一个发生在很多年前的故事,故事同样发生在黄土高原,农村贫苦女孩翠巧,自小由爹爹作主定下娃娃亲,她无法摆脱厄运,只得借助“信天游“的歌声,抒发内心的痛苦。
陕西黄原我军文艺工作者顾青,为采集民歌来到翠巧家;通过一段时间生活、劳动,翠巧一家把这位“公家人“当作自家人。
顾青讲述黄原妇女婚姻自主的情况,翠巧听后,向往之心油然而生;爹爹善良,可又愚昧,他要翠巧在四月里完婚…..故事写到这就断了,下面还没有写完,田晓霞抬起头来,“少平,后来呢?翠巧有没有跟着顾青来黄原?”
其实从小说最前面那段话,田晓霞已经隐隐约约猜到一些什么,但是她依旧抱着一丝侥幸,生活已经够苦的了,总该有点美好的东西才是。
“没有。”沈隆已经做好饭菜了,端过来放在桌上,在后面的内容里,顾青行将离去,老汉为顾青送行,唱了一曲倾诉妇女悲惨命运的歌,顾青深受感动;翠巧的弟弟憨憨跟着顾大哥,送了一程又一程。
翻过一座山梁,顾青看见翠巧站在峰顶上,她亮开甜美的歌喉,唱出了对公家人的深情和对自由光明的渴望,她要随顾大哥去黄原,顾青一时无法带她走,怀着依依之情与他们告别。
四月,翠巧在完婚之日,决然逃出夫家,驾小船冒死渡过黄河,去追求新的生活;河面上风惊浪险,黄水翻滚,须臾不见了小船的踪影;两个月后,顾青再次下乡,憨憨冲出求神降雨的人群,向他奔来。
这是著名作家柯蓝根据自己在陕甘宁边区生活时所搜集的素材所创作的小说,原名叫《空谷回声》,几年后被年轻的陈凯歌看上,改名《黄土地》拍成电影,陈凯歌也凭借这部电影一举成名,奠定了自己在电影界的地位。
导演陈凯歌凭借《黄土地》获得了洛迦诺国际电影节、爱丁堡电影节、伦敦国际电影节、夏威夷国际电影节、东京电影节等多项导演大奖。
摄影师张艺谋也凭借他出色的摄影技术先后获得了金鸡奖、南特三大洲电影节、夏威夷国际电影节等多项最佳摄影奖;这两位年轻的天才正式让世界电影界所熟知。
“那翠巧后来到底怎么样了?还有,你是从那儿找到的灵感?”田晓霞顾不上吃饭,她在这部未完成的小说里感受到了一种巨大的冲击,迫切地想知道书中人物的命运。
“还没有写完呢,等下次咱们见面的时候应该就差不多了,到时候你再看吧,先说出来就没意思了。”沈隆说道,“至于故事的来源,我是在东关桥头听人说的,然后做了些艺术加工。”
这个故事的背景距离孙少平生活的时代稍微有些远,所以只能假借他人之口,不过揽工汉们无聊的时候,的确喜欢说些故事,其中大多都是像萝卜花和灵香那种故事,但偶尔也会有人说起老年间的故事。
经过认真的考虑,沈隆已经想好在这个世界应该选择什么样的方式帮助孙少平提升自己的社会阶层,让他最终能够和田晓霞在一起了。
对于一个喜好文学的农村少年来说,没有什么比写作更合适的了,他和田晓霞的感情源于文学,从事写作不会影响他们的感情,反而会更加加深。
而陕西同样有浓郁的文学土壤,由柳青开创,路遥、陈忠实等继承并不断发展、突破的黄土文学流派,发轫于20世纪五六十年代,形成于**十年代,以现实主义的手法,叙写黄土地上农村的社会历史文化、时代变迁,追求史诗品格的作家群如今正在萌芽。
而柯蓝虽然并不是陕西人,但是他这部《深谷回声》毫无疑问完全符合黄土文学的内涵,深刻反思了黄土地的民风习俗,描绘了时代变迁对古老乡村的冲击,篇幅虽小、出场人数虽然不多,却也流露出浓浓的史诗气息。
“你这么一说,我就越来越期待下次的会面了!”田晓霞舍不得放下手里的稿子,“不行,我明天就过来找你,争取第一时间看到你写的新内容。”
“不不不,这样是不是会影响到你的写作?”田晓霞一时陷入纠结之中,如果按照约定两星期后再过来,那这两个星期实在是煎熬,可如果经常过来,又会影响到写作进度。
“哎,我都有点后悔问你这个问题了,要是下次再问该多好,那样就可以看到完整的小说了!”你说你为什么就断在最关键的剧情呢?让人忍不住就会去想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依依不舍的放下稿子,田晓霞正色道,“虽然这个故事还没有写完,但是我能感觉到文字中所蕴含的那种魅力,少平,答应我,不管生活多么辛苦,你一定不要放弃阅读和写作,你有这个天赋。”
“写作的确可以给人带来无比的快感,这种快感是任何物质上的享受都比不上的,我也很珍惜这种感觉。”沈隆真诚地保证,虽然是抄了别人的作品,但是他在修改的过程中的确体会到了这种感觉。
第669章 投稿
在吃饭的过程中,田晓霞几乎没怎么动筷子,一个劲和沈隆聊着自己读这部小说的感受,直到她发现沈隆光顾着回答她的问题,都没空吃饭了,才笑着停下。
吃完饭,时间就不早了,沈隆起身送田晓霞回家,他住的地方有点偏,如今路上也没有那么多路灯,而且随着知青返城,社会上的闲散人员渐渐多了起来,不管是出于礼节还是安全考虑,他都不能让田晓霞一个人回家。
一个揽工汉和一个女大学生走在大街上,不过俩人谁都没有觉得不自在,忘我地沉浸在彼此的精神世界之中,直到走到地委家属院门口才醒过来。
“等写完之后,你就试着去投稿吧!我去学校的图书馆帮你找找那些文学杂志的投稿地址。”田晓霞停下说道,“你也不用急着给我看,我知道写作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不要给自己太大压力。”
这可和刚才大不相同,在自己的阅读**和对方承受的压力面前,田晓霞果断遏制住了自己的**,以期能减轻对方的压力,要知道,少平白天还要去揽工呢,这可是重体力活,劳累一整天还要在昏暗的灯光下写作,这是多么艰难的事情啊。
“故事已经在脑子里了,剩下的就是些修改词句的事情,不会很辛苦的。”沈隆实话实说,他所做的工作只不过是把柯蓝的故事重新写一遍罢了,根据孙少平的记忆调整成符合他身份、经历的文字。
目送田晓霞进入院子里面,沈隆转身离去;田晓霞回过头来,看着他的身影消失在街道转角处,目光迷失在夜色之中。
街道上已经没什么人了,路灯在水迹斑斑的街面上投下长长的光影;对面山上,立锥似
的九级古塔在朦胧中直指乱云翻飞的夜空;没有星星,没有月亮;清冷的风吹过远山的树
林,掀起一阵喧哗;黄原河雄浑的涛声和小南河朗朗的流水声,听起来象二重奏……
她也忍不住唱起来快乐的风啊,你给我们唱个歌吧!快乐的风啊!你吹遍全世界的高山和海洋,全球都听到你的歌声。唱吧,风呀!对着险峻的山峰,对着神秘的海洋,对着鸟雀的细语,对着蔚蓝的天际,对着勇敢伟大的人物。谁要是能够为胜利而奋斗,就让他同我们齐歌唱。谁要快乐就能微笑,谁要做就能成功,谁要寻找就能得到……
这是苏联电影《格兰特船长的孩子们》中的插曲,她没有看过这电影,但喜欢唱这首歌;穿过空荡荡的院子往家里走去;她觉得她和少平的交往将会带有一种神秘的色彩,可能象浪漫小说中描写的故事一样想到这点使她更加激动!
回到自己的破窑洞里,沈隆没急着休息,坐在书桌前继续开始了改写…..等到重新上工的时候,无论是搬砖背石头,还是中午吃饭休息,他都细心观察着周围这些揽工汉、包工头和路人们,留意着他们的神态言谈。
特别是他们用质朴的语言讲述的那一个个动人的故事,他现在只能改写尚未发表的经典作品,但这并不意味着甘愿一直这么做,黄土高原的苦难生活积累了太多值得书写的宝贵素材,终究有一天,他要拿出自己的作品来。
晚上回到家里,先把那些值得记录的语言、故事都记在特意准备的笔记本上,然后又重新开始修改。
过了十来天,沈隆终于把这部小说写完了,田晓霞一来就抱着稿纸看了起来,脸上的表情随着剧情的进展而不断变换,时而微笑时而皱眉,等看到结尾翠巧葬身在黄河的时候,晓霞甚至哭出了声。嘴里还念叨着,少平,你混蛋,你怎么把翠巧给写死了。
这让沈隆想起了路遥哭着向别人诉说自己把晓霞写死了的经历,文学就是有这种魅力,不管是写作的人还是阅读的人,都能感受到这种魅力;说实话他该写到这一段的时候,心里也是一阵儿泛酸。
将小说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田晓霞从包里拿出几张写得密密麻麻的纸来,“这是我这段时间搜集到的文学杂志投稿地址,有《收获》,有前年成立的《十月》,去年刚办的《当代》和《花城》,还有咱们省的《延河》,咱们市的《黄原文学》…..”
《收获》是老派文学杂志,由巴金创立,长期占据中国纯文学第一把交椅,就算到了沈隆所在的那个年代,每一期依旧有十多万的销量;再加上后面的《十月》、《当代》和《花城》,这四本杂志被称为中国纯文学的四大杂志。
本省的《延河》则是地方文学杂志一个响当当的旗号,在这个时代,一个月的销量竟然也能突破十万,几乎所有本省文学爱好者都想在上面发表文章。
《黄原文学》是去年刚成立的杂志,贾冰也在杂志社兼了一份工作,田晓霞也提起了他,“我原本想和你一起把稿子拿去给贾老师看,看看能不能登在《黄原文学》上,但是想想又觉得有点可惜,这么好的小说怎么也该试试《收获》。”
“你也太夸我了吧?”沈隆笑了笑,“其实我也想着让贾老师帮忙看看来着。”他并不是想让贾冰帮忙发表在《黄原文学》上,而是想让贾冰帮忙斧正一番,顺便给自己说说投稿的门道。
“一点儿也没有夸张,少平,你的作品完全配得上《收获》。”田晓霞认真说道。
第二天他俩带着稿子找到贾冰,贾冰听闻沈隆写了小说有些惊讶,同时也为他感到高兴,马上就认真看了起来,看过之后和田晓霞一样大加赞赏。
二话没说就抛下了自己工作的《黄原文学》,推荐沈隆给《收获》杂志投稿,并热情地给他提供了信封、邮票,给他说了好半天投稿的技巧。
沈隆认真将稿子誊抄一遍,贴上邮票,在信封上写下《收获》杂志社收的字样,和田晓霞一起来到邮筒前,郑重其事的将信封塞了进去。
第670章 回家
“从咱们这寄到魔都估计得走一个多星期,然后《收获》杂志社审稿又要忙活一段时间,还有安排刊登的时间,估计最快也得等一两个月,你也别太着急了。”信塞进去了,田晓霞怕他过于牵挂,出言宽慰道。
“没事儿,我这才是第一篇小说呢,能被《收获》的编辑看中固然最好,打回来也没关系,不还有那么多杂志么?”沈隆的心态很平和,他现在已经走在正确的路上了,并不会急切地期盼成功。
俩人又像以前那样肩并肩向地委家属院走去,田晓霞觉得这个周末和沈隆忙了两天异常充实,心情也变得愉悦起来,甚至低声哼起了歌,随着自己的歌声,脚步渐渐变成了进行式。
“那下下个周六我再过去找你。”依旧是地委家属院门口,田晓霞分别前郑重地约定,这时候她又开始期盼周六会下雨了,因为下雨的话少平就没办法去揽工了,这样他俩就能在一起度过几乎一整天的时间。
不不不,晓霞,你不能太自私了,少平现在可是干一天活拿一天钱,他的吃喝还有买墨水、稿纸的钱可都要从这里挤出来;这次忘了,等下星期再过去的时候,我给他带些稿纸吧,还有他那根钢笔似乎写字有些生涩,回头我去挑个好点的。
然而,等到了又一个周六下午,田晓霞带着厚厚的稿纸、从图书馆借来的书还有新买的英雄牌钢笔来到窑洞外的时候,看到窑洞门紧锁着,田晓霞用沈隆给她的钥匙开门进去,只见桌上的书和稿纸已经被收走了,只有一张留给她的纸条。
“晓霞,对不起,前几天收到家里的信要回双水村一趟,应该不是什么要紧的事儿,不用担心,去地委找了两次你都不在,只能在这里给你留言了,这次回去估计待不了几天,很快就能回来,到时候我去地委家属院找你!哦,对了,抽屉里有我这段时间新写的开头,还请你帮我斧正!少平留。”
回家?少平家里出了什么事儿么?田晓霞立刻紧张起来,虽然他信上写了不要紧,可一般情况下谁家里要是没事儿还会专门写信过来让他回去?回去一趟可不容易哩,车票都要好几块,够家里花销好一阵了。
田晓霞将纸条收起,起身就要去找金波,原西县中几个在黄原的同学里,就数金波和少平关系最好,少平家里有什么事儿金波肯定知道。
都走到门口了,晓霞想想又回来从抽屉里把稿子拿上,顾不得看稿子的内容,就赶紧出门往东关邮政所走去,到了邮政所门口,正好看到金波正乐呵呵和他爸金俊海说着什么,晓霞这才放下心来。
金俊海经常开邮车回原西县,要是少平家里出了事他肯定知道,他知道了金波自然就知道了,看金波现在开心的样子,那肯定没啥事儿,要不然金波早就回去帮忙了,那还会像现在一样开心?
今天没能见到少平,晓霞有些失落,不过一想到包里的稿子,晓霞又开心起来,没有去和金波打招呼就赶紧回去了,她迫切地想要马上阅读这个新故事。
回到家里,坐在书桌前,田晓霞郑重地拿出稿件翻看起来,这个故事的名字是《老井》,开头是这样的:
在苍茫的横山山脉深处,有一条小小的青龙河,这条河最终流出深山,汇入无定河;它途经一座大山时,在山根稍微留恋片刻,轻轻一拐,弯出了一道小山坳;这小山坳里,便嵌了一个小山村,叫做“老井”。
这是一个雨雾弥漫的清晨,村东头辘轳井畔的小院儿里,闪出一起早担水的女子,头上搭一方花手巾,小扁担一横,挂一双吱吱轻响的水桶,悠悠向后山走去。
这个故事同样和张艺谋有关,这部小说之后也被改编成电影,张艺谋担任男主角,并凭借孙旺泉这个角色获得了百花奖、金鸡奖和东京电影节的男主角,老谋子在当导演之前,就已经先后在摄像师和演员两个领域获得了巨大的成功。
这个故事讲述的是黄土高原的老井村祖祖辈辈打不出一眼甜水井,老年人把打井的希望寄托在年轻人身上。
容貌俊秀的农村姑娘巧英,高考落第后只好回乡务农,她热恋著同村小伙子孙旺泉,两人有著向往山外世界的共同志向,他们在一起常常会憧憬著美好的未来。
但事非人愿,万水爷为了给旺泉的弟弟旺才换娶亲的钱,硬要他做年轻寡妇喜凤的“倒插门”女婿,眼看著理想就要在眼前消失,两个倔强的年轻人巧英、旺泉决定离家出走,背叛这包办的婚姻,万水爷得知后大怒,砸锅摔罐,硬是将二人拦住了……
后面还有带领村民奋战打井,并最终让村民们喝上甜水的故事,不过沈隆暂时还没有写出来……
田晓霞沉浸在了故事之中,而这个时候,沈隆已经回到了双水村,前些天他接到信的时候,金波还替他感到担心,沈隆却没有太多顾虑,他知道,玉厚老汉这次让他回家是商量分家的事情。
找到工头结了工钱,沈隆从头到脚换了身新衣服,又去理了个发,然后到百货商店给全家每个人都买了一件衣服,又买了许多吃食,那个烂黄提包显然不能再提回去,于是又买了一个很大的新帆布提包,出外拼搏的人总是这样,那怕在外面过得再辛苦,回家的时候也要尽可能收拾收拾,让人们觉得自己在门外干得不错!
这不仅仅是虚荣,更是为了不让家里人担心牵挂,除了金波和田晓霞,还没人知道他在黄原揽工呢,要是让玉厚老汉知道了,肯定会担心的。
搭上金俊海的便车,一路上金俊海不住地感谢沈隆,感谢他给金波找了个营生,不过听得出来,金俊海并没有把这当成正经营生,在他的计划里,金波先这么干着对付一两年,攒点钱,然后等自己年纪再大点,就退休让金波接班。
几个小时后,亲爱的双水村就在眼前了。
第671章 给家人的帮助
弟兄分家,或者父子分家,在农村已经是一件很自然的事,和其他人家相比,少安和嫂子结婚几年都和他们一块过光景,这也就不容易了,现在他们要单另立家,不论从哪方面说都无可非议。
沈隆看得出,少安心里很难过,沈隆理解他的心情,孙家穷了好几辈了,眼看着如今修起了新窑洞,盖起了砖厂,光景总算能好过些,他也想让家人和他一起过好日子。
然而不管是玉厚老汉还是他媳妇秀莲都反对他这么做,秀莲跟着少安吃了好几年苦,想日子宽松点,而玉厚老汉则不愿意拖累他们俩;少安为此感到痛心,还有一丝隐隐地愤怒,就不能一家人好好过日子么?
这其中难免也有对这个弟弟的责怪,要是他还留在双水村,和他一起烧窑,这样自己和秀莲也能轻松些,父亲也不用那么辛苦。
“大哥,分家的事,你也不要过多地想什么。爸爸的考虑是对的,你和我嫂现在应该单另过光景了……家里实际上没几口人了!我和爸爸两个完全可以维持!”沈隆劝慰少安,说了好半天,少安感到多少日子来由于分家而给他造成的巨大精神压力,似乎减轻了一些。
“对了,哥,我这回从黄原还给你带了点东西。”沈隆说完就开始从口袋里往外掏东西,衣服和吃食已经给了,现在是别的东西。
“你在外面赚钱也不容易,挣下钱自己留着就行,不用给咱们买啥。”看到弟弟的样子,少安有些心疼,在他心里少平在黄原又没啥门路,除了揽工卖苦力还能干啥?他不忍心让弟弟为自己花钱,再说了刚不是已经给了那么多么?
“哥,不是别的东西,我去黄原图书馆查了些资料,又去工厂问了下那些老工人,他们说砖窑要是这么改下,就能更省柴火,烧出来的砖废品也少得多。”沈隆拿出一摞图纸递给孙少安,上面是他这段时间画出来的结果。
烧砖终究来说是一种化学反应,他先前看了看少安的砖窑,就想出了许多改进的办法,只是当时找不到借口提起,现在出去一趟总算是有理由了。
“你看,咱们给里面这么改下,废不了多大功夫,一下就能节省三成柴火,算起来也不是不少钱哩。”黄土高原植被缺乏,烧砖窑最大的开销就是燃料还有人工,人工方面现在少安和秀莲自己扛着,忙得时候玉厚老汉也一起过来帮忙。
就算是这也忙不过来,直到少安去把村里傻子田二的傻儿子憨牛拉过来帮忙才好了些,可燃料方面的开支就没办法节省了。
“我看看。”孙少安接过图纸,蹲在地上抽着自己卷的旱棒烟琢磨起来,图纸画的简单,却能让人一眼就看明白,旁边还用通俗易懂的话进行补充说明,以孙少安烧窑积累起来的经验,他模模糊糊地意识到,或许这办法真能行。
“哎,当年应该让你再去考一回大学咧,你没能好好念书实在是太可惜咧。”孙少安叹了口气,站起身来,到砖窑里看了一圈,拿着图纸对那几个改动的地方比比划划,越发觉得靠谱,“刚好我最近打算把窑补一补,顺道一起干了好了。”
“我来给你帮忙!等你下一窑砖烧出来再走,要是有啥情况,我再回去查资料、去问老师傅。”沈隆说道,方法虽然简单,可少安一个人干他还是有点担心。
“你还不如留在村里,咱俩合伙烧砖,不比你在黄原晃荡强?”孙少安又旧话重提,沈隆笑笑拒绝了,这样那还叫分家啊。
安抚完孙少安,商量好修窑的事儿,沈隆回到孙家的老窑洞里,帮着奶奶看了看身体,把自己准备的药交给母亲,让她每天偷偷给奶奶吃;要是直接给奶奶,她可舍不得吃,早些年给她买的药,都过期了她还没舍得吃。
然后找到玉厚老汉,从包里拿出一些烟丝低了过去,这件事儿也可以提一提了,“这是别人给的一点儿烟叶,我觉得比自家种的好,所以问他要了点种子,你先抽着试试看,要是真觉得不错,咱以后就换成这种烟叶种。”
玉厚老汉没在意沈隆的话,说起捣鼓烟叶,不管是种植还是晾晒炮制,他都是双水村数一数二的人物,他对自己的技术有着自己的骄傲和坚持,并不相信沈隆拿出来的烟丝比自己的还好。
可这是自己孩子专门从外地带回来的,玉厚老汉几口把烟袋锅里的烟丝抽完,瞧瞧烟袋磕去烟灰,捻了一点儿烟丝塞进烟袋锅里,“咦,闻着倒是不错。”
点燃抽了几口,味道超乎寻常的好,沈隆又赶紧把完好的烟叶还有种子递了过去,玉厚老汉接过烟叶仔细观察,这并不是他的手艺不如人,而是种子的问题,这种烟叶可比他往日种的品种好多了。
农民天然就喜欢各种好种子,玉厚老汉小心翼翼的将沈隆给得烟种收好,打算等明年开春了就把一半烟草地换成这种种子。
毕竟是没种过的种子,玉厚老汉难免要小心一些,这并非是他胆小,而是家庭的贫困让孙家经不起任何风险,这点烟草田虽小,却供应了他和少安两口人的烟丝,而且逢场赶集还能拿到石圪节公社去换点活钱,好买油买盐。
要是新种子种不出来,那明年买油买盐的钱就要另想办法了;不过要是能种出来,那卖烟丝的钱搞不好还能涨上一点儿,到时候用钱也能宽松些。
看到玉厚老汉收下,沈隆暂时放心了,新砖窑加上新种子,家里多少能好过点,现在唯一头疼的大概就是姐姐孙兰花了吧?那个该死的王满银不知道又浪到那里去了。
一想到这个极品亲戚,沈隆就一阵儿头大,家里的事情好解决,那怕是没有自己的帮助,玉厚老汉和少安也能把家里照顾得妥妥帖帖,可姐姐那儿就不太好办了!
第672章 妹妹
两天后,在孙玉厚的主持下,完成了分家仪式,孙少安没有要家里的任何东西其实家里根本就没啥可分的东西,只是和秀莲到新修建起的地方另起炉灶过日月罢了。
实际上也没办法分的那么清楚,少安的孩子虎子离不开爷爷奶奶,孙玉厚也舍不得这个孙子,两家要是有什么事情,彼此依旧会下死力气帮忙。
分完家,沈隆就该离开了,不过不是马上回黄原,他还要去隔壁的罐子村看姐姐,去原西县看妹妹,临走前他和玉厚老汉说了自己的打算,“我现在在黄原基本谋到出路了咧,这些钱你先拿着,过两年攒下钱了把家里收拾收拾翻新下。”
“你走你的!这两年爸爸还康健,能种了这点庄稼。只要你能在外面闯出个世事来,爸爸不拉你的后腿!你出门爸爸放心着哩,不会闯出大乱子来……”玉厚老汉豁达地说道,“你只管闹你的世事去!你到了外面,可要你自己操心哩!爸爸盼你这辈子不要象爸爸一样,活得蜷胳膊曲腿的……”
沈隆鼻子微微有些发酸,玉厚老汉让他想起了自己的父亲,和绝大多数中国父亲一样,他们自己受再多的苦也不说,只希望孩子能过得好一些。
“你赚的钱自己留着,家里现在也没啥用钱的地方,穷家富路,你在外面花钱的地方多着哩。”玉厚老汉死活不愿意收沈隆的钱,还是沈隆硬塞到他手里。
不用担心,我赚钱的门道多着呢,最多再有一两年的功夫,我就回来给家里箍新窑,盖的漂漂亮亮的,让大家都看得原先双水村最穷的老孙家有出息了。
和玉厚老汉道完别,沈隆又找到少安,砖窑现在已经改造完毕,开始试烧第一窑砖了,堆在外面的柴火还剩下不少,的确比原来节省多了,透过观察口可以看到里面的青砖已经快烧好了,花费的时间也比以前短,效率提升了不少。
“还是有文化好哩,那能想到这么改下就能省这么多钱还有时间,这回原先烧三窑的柴火和时间就能烧四窑砖哩。”少安激动地说道,这意味着他可以赚更多的钱,原先一个月能赚七八百,现在或许能赚到上千块。
“这样你和嫂子就更累了。”沈隆说道,乡镇企业的创业期都是异常辛苦的,新窑节省了燃料和时间,却让他们不得不加快和泥、打砖坯的速度,“上回那个老师傅说咧,这种情况最好是置办个制砖机,把泥巴从那头倒进去,砖坯就从另外一头吐出来了,比人打的快多了,质量也好。”
“那怕是要花不少钱吧?搞不好又得借钱。”贫困家庭出生的人,对借钱总是充满畏惧。
“这不是借钱纯花销,而是自己给自己挣钱咧,就像你早些时候买骡子运砖一样,迟早能赚回来。”沈隆提醒道,借贷在商业活动中是常有的事情,少安既然走上了创业之路,就该早点适应这一切才行。
“嗯,等我再多烧几窑砖就好好寻思寻思这回事。”少安认真说道,他在这种新的生活方式中看到了以前无法感受到的希望,他也想更有奔头一些。
“我到时候也帮你打问打问,看看能不能先便宜弄个谁家不要的旧机器,这样也能少花点钱。”制砖机还是有点贵的,孙少安一时怕凑不够这笔钱,贷款的话也不好办,尤其是对他这种小个体户来说,要是能帮他解决就帮一把吧。
告别了家人,沈隆提上行李去了隔壁的罐子村,少平的姐姐兰花带着猫蛋、狗蛋两个孩子留在村里,不仅地里的活儿全要她干,还要拉扯两个孩子,那个可恶的王满银则满世界浪去了,丝毫没有尽到丈夫和父亲的义务。
那天要是让我在外面遇到了,非得打断他的腿不可,不过要真被打断了腿,兰花肯定会心疼的吧?而且这家伙现在还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只记得小说里提到过过年时候他在省城火车站,吃了一碗省城一把手送的饺子,还认识了贩手表的南阳女人。
因为这个女人,气得兰花喝了老鼠药,幸亏老鼠药是假的,不然可就危险了,这件事必须要阻止,这样的话过年就要在家里多待几天了。
沈隆在兰花家留了几天,帮她收完地里的庄稼,又给她留了点钱买油买盐,给猫蛋和狗蛋换了身新衣服,这些年不管是地里的活,还是两个孩子,都是玉厚老汉还有少安、少平两个弟弟帮忙照看的,王满银根本没尽到什么责任。
短时间之内,还没有太好的办法帮兰花,这让沈隆有点小小的郁闷,他带着郁闷的心情上了前往原西县的班车,来到了这座承载着少平青春美好与酸楚记忆的城市,这也是少平认识田晓霞的地方。
现在的原西城似乎比往日要纷乱一些。十字街北侧已经立起一座三层楼房;县文化馆下面正在修建一个显然规模相当可观的影剧院,水泥板和砖瓦木料堆满了半道街。
原西河上在修建大桥,河中央矗立起几座巨大的桥墩;拉建筑材料的汽车繁忙地奔过街道,城市上空笼罩着黄漠漠的灰尘。
这对孙家尤其是少安来说是好事,这意味着在这种建设大潮中,砖瓦这样的建筑材料根本不缺销路,只要能烧出来就能卖得掉。
只不过烧砖的技术含量太低,利润率并不高,或许再过一段时间,可以让少安烧水泥,烧制水泥的利润可比烧砖大多了。
走过十字路口,来到了熟悉的地方原西县中学,沈隆见到了孙家最小、也最有出息的孩子兰香。
他高兴地看见,孙兰香已经长成了大姑娘,身材高挑而挺拨,乌黑的头发剪得齐齐整
整,就是到黄原城,也是最漂亮的姑娘!
他给兰香带来了在黄原买的那身时新衣裳和两条天蓝色拉毛围巾其中一条是送给金秀的,他和金波都把这两个姑娘当成了自己的亲妹妹。
第673章 审稿
兰香和金秀在学校大灶上给他买了白馍和两份甲菜,原西县中和以前一样,还是三种菜,甲菜是土豆、白菜、粉条,里面还有大肉片,乙菜和甲菜差不多,只是没有肉,丙菜就只有清水煮萝卜了。
馍馍也有三种,白面馍馍、黄色的玉米面馍馍和黑色的高粱馍馍,人们根据颜色戏称为欧洲、亚洲和非洲。
比起当年连丙菜和亚洲馍都吃不起的少平,如今生活宽裕了,少安也办起了砖厂,兰香的生活要好了许多,但是她平日里依旧舍不得吃甲菜和欧洲馍,今天是少平来了,她才舍得去打上几份甲菜,并不住把肉挑给哥哥。
沈隆又给她挑了回去,问些她平时的学习,还有金波如今的生意,兰香的成绩不用担心,日后她顺利考上了全国有名的北方工业大学,实际上书里的北方工业大学并不是现实中的那个,现实中的那个要到85年才会改成北方工业大学的名字,如今还叫首都冶金机电学院呢。
这所学院也没有日后兰香读的天体物理专业,有资格开设这一专业的大多都是全国排名前列的重点院校,兰香日后就读的可能是西工大,只是在专业上进行了艺术加工。
尽管如此,沈隆还是特意给她和金秀准备了礼物,沈隆将自己在黄原找到了复习资料交给她俩,让她俩好好研究,日后的学生们把各种试题都做吐了,而在现在这个时代,学生们想做都没题目可做。
见了这些试题,兰香和金秀就和饿了许久的人看到红烧肉一般,眼睛死死黏在上面,一刻也舍不得挪开。
“回头我在黄原遇到了,再让金波给你们捎回来。”沈隆说道,有了这些资料,兰香和金秀今后的高考必定会更加顺利。
临走前,沈隆把最后一点钱全都塞给了兰香,兰香不肯收,“你不用给我,你在外面也要花钱哩,最近我每周末都去给金波哥帮忙,金波哥又给我开工资哩。”
沈隆再次为金波的友情而感动,他知道金波是在用这样的方式帮助自己,兰香是很要强的人,直接给钱肯定不要,给金秀钱让她经常请兰香吃饭肯定也不行,孙家的孩子都不会平白无故受人恩惠,反倒是这样用自己的努力挣钱,兰香才接的踏实。
“我在黄原好着哩,你安心拿着,你是大姑娘了,平日里也该买点擦脸油啥的。”沈隆摸了摸兰香的脑袋,这些事情家里其他人是想不到的,甚至原来的孙少平都想不到,只有他帮着做这些。
“你也不用为家里的事儿难受,大哥早些年吃够了苦,也该松泛松泛了,家里有二哥呢,你安心读书就好!等考上大学,二哥送你去学校。”沈隆帮着兰香擦去眼角的泪水,登上了前往黄原的班车。
到了黄原,沈隆没有急着去东关桥头找营生,先回了自己的临时住处,进门一看,离家这么多天,屋里的灰尘却不如自己想象得多,不用说,肯定是晓霞过来帮忙打扫过。
放在桌上的纸条已经被取走了,多了一本书,是艾特玛托夫的《白轮船》,这也是小说里孙少平最喜欢的一本书,拿起书发现扉页夹着一张纸条,是田晓霞留给他的。
“少平,当看到纸条的时候,你已经回来了吧?家里的事情解决了没有?如果有需要我帮忙的地方,千万不要见外。”看到这里沈隆心里暖乎乎的,字句里隐藏的是田晓霞对他浓浓的关心,这让他很是感动。
“你的新小说我也看了,老井村和孙旺泉并不是作为一个个体而存在的,它象征了中国千千万万个农村和农民的形象,也反应除了当代农村青年为了美好明天而敢于献身的精神……”狠狠地夸赞了一番之后,田晓霞又开始催更了,“下次见面的时候,你应该已经写出新章节了吧?我有点迫不及待的想看到了。”
“不管你什么时候回来,周六我都会在家里等你,晓霞。”看完后,沈隆将纸条小心收好,重新拿起晓霞还回来的稿纸,认真读了一遍,接着上次的地方写了起来,一直写到夜色降临,肚子有点饿了,沈隆才停笔。
收拾收拾,煮了点东西吃,然后把椅子搬到窑洞外面,在夕阳下读起《白轮船》,这本书通过一个七岁孩子的悲剧性故事,把富有寓意的神话、孩子五色斑斓的幻想与严酷的现实紧密交织在一起,深刻揭示了人与自然、善与恶的重大社会问题、
经典文学作品的魅力悠远而又浓郁,读着读着,沈隆就忍不住念出了声,“有没有比你更阔的河流,爱涅塞?有没有比你更亲切的土地,爱涅塞?有没有比你更深重的苦难,爱涅塞?有没有比你更自由的意志,爱涅塞?”
与此同时,在遥远的魔都,在《收获》杂志的编辑室里,新入职的见习编辑戈文处理完了读者来信,然后翻出那些投递给《收获》杂志的稿件,一件一件认真审读起来。
他负责的仅仅是初审稿件,在通读整篇稿子的同时注意文章的结构、文法,以及品质,只要这些能够达到一定标准,就会交给复审编辑审核。
如今是文学复兴的年代,每天从全国各地邮寄过来的稿件都有满满好几箱,不过有写作热情的爱好者很多,真正高水平的稿件却不多,那些质量参差不齐的稿子读的戈文直咧嘴。
忽然戈却轻轻的咦了一声,原本懒散的靠在椅子上的他眼睛一亮,身子不由的坐了起来。他右手上一直都转着的铅笔因为挺腰的动作掉到了地上,此时他也不顾了,全部精力都集中在了手中的这份稿件上
“在生活中,顾青自信他的感情并不十分脆弱。他曾几天几夜,在战壕里听见过敌人炮火的狂轰滥炸,也曾经在不可测的深夜,漂行在海洋上,经历过八级大风暴的袭击。在这些随时有生命危险的关头,顾青的感情上还没有发生过不能抑制的波动。但不知为什么,顾青却特别害怕听见发生在群山深谷经久不息的回声……”
第674章 发表
将手中的稿件放到桌子上后,戈文深深的吸了一口气,从这部小说里他感受到了那种来自黄土高原的独有气息,戈文下意识翻到信封,他猜测这一定是那位成名已久的作家的投稿,信封的地址似乎印证了他的猜测《黄原文艺》编辑部贾冰。
看到这个名字戈文笑了,贾冰是黄原有名的诗人,也是《黄原文艺》的主编,曾经发表过一些比较有名的诗歌,他什么时候也能写出这么有水平的小说了?看来这段时间贾主编的进步不小啊,戈文暗暗佩服。
可又看了一眼,信封后面的几个字就让他摸不着头脑了,在贾冰的名字后面还有“转孙少平”四个字,这时候让人转交回信是很常见的行为,戈文看到不是贾冰本人投稿的时候略微有些惊讶,但也没有太过稀奇。
这才对么,我就说贾主编啥时候也开始写小说了,原来是帮别人投稿啊,但孙少平这个名字戈文却觉得无比陌生,他又绞尽脑汁想了想,将所有自己听过的黄原作者的名字都过了一遍,始终没能找到任何关于孙少平的记忆。
戈文伸长脖子问对面的老编辑,“张哥,你记不记得黄原有位叫孙少平的作者?哦,或者陕西省的也算。”也有可能是陕西其它地方的作者到黄原采风,然后写了这篇小说投稿,让贾冰帮忙代收回信。
许多作者外出采风都行踪不定,这个星期住在这个村子,下个星期又跑到别处,不方便留自己的地址,让当地同行帮忙收信也是常有的事情。
“孙少平?没什么印象?怎么突然问起这个来?”老编辑张建国想了想说道,他也没听说过这个名字。
戈文将稿子递了过去,“张哥,刚收到的投稿,水平相当高,我还以为是那位老作家的新作品呢,要不您帮忙看看?”他只有初审的资格,张建国却可以直接把稿子递到主编巴金手上,能过他这一关,只要巴金不反对,这篇小说就基本上发表定了。
戈文的举动有点不合规矩,一般来说都是看完一批投稿然后将所有通过审核的稿子一起交给他复审才是,不过偶尔遇到非常出色的稿子,也不是不能破例,张建国接过稿子,认真读了起来,这一看就入了神。
许久之后才抬起头来,“小戈,你这段时间进步很大啊,这篇小说的确是不可多得的佳作,在黄河和黄土地哺育下生活的陕北人,世世代代生活在小山村的农民,以他们的民歌、腰鼓、窗花、刺绣,和数不尽的传说,诉说民族盛衰荣辱,给人民痛苦和快乐混合而成的诗意,黄土地的文化给人以深深地震撼,而这部小说对这种文化的描述和反思的确值得我们深思。”
“那,张哥,这篇小说能发表么?”有时候编辑和作者的想法是共通的,作者有个好故事想分享给读者,而编辑则是从沙中淘金选出真正的好故事、好文章展示给读者,看到一篇被自己选中的文章发表,成就感并不亚于这些文章的创作者。
“以我的眼光来看,肯定不成问题,不过究竟能不能发还要主编说了算。”张建国将稿子放到右手边的文件夹里,这是他存放通过审核的稿件的地方。
“您看您都收了这么多了,要不先拿去给主编看看?”戈文可等不了那么久,他恨不得马上就得到通过的消息。
“按照规定,要明天才去给主编交稿子呢,不要心急,好文章什么时候也不会被埋没。”张建国安慰道。
戈文抓心挠肺,好不容易才熬到第二天,一上班就又开始催促张建国去提交审核了,他才刚接手审稿工作,还没能选出可以发表的文章呢。
张建国也是从这个阶段过来的人,他很理解戈文的想法,再说了那篇《黄土地》的确不错,于是他笑呵呵端着稿子进了巴金的办公室。
一出来,戈文就急着追问,“张哥,怎么样?主编是怎么说这篇小说的?”
“你啊,也太着急了,主编都这么大年纪了,看稿子又仔细,那能这么快就有结果?”张建国说道,巴金今年已经七十六岁高龄了,精力自然不能和他们这些年轻人相比。
“怎么?你还不相信主编的眼光?真是好文章主编能看错了?”见戈文似乎还想说,张建国假装责怪道。
“呵呵,我这不是激动么。”戈文挠了挠头,不好意思的坐下了,按捺住心里的烦躁开始继续审稿。
到了下午,主编室的门开了,招呼张建国和戈文进去,戈文的心顿时悬了起来,这到底是好事儿还是坏事儿?
“小戈,怎么样?新工作还能适应不?”巴金关切地问道,他很看好戈文这个年轻人。
“能,有张哥还有这么多人帮我,我正在努力学习。”在这位如今国内硕果仅存的大家面前,戈文说话都不敢大声,这并不是害怕,而是对老人的尊敬。
“看得出来,你学得很用心也很快。”老人拿起最上面那篇稿子,“这么快就能找到如此高质量的作品,说明你很适合这份工作。”
“主编,您的意思是这篇稿子过了?”戈文的心顿时悬了起来。
“虽然文笔之中略微还有一丝稚嫩,不过文章的整体结构还有叙事方法都非常出色,尤其是对黄土高原民俗的描写,让人如同身临其境,的确是好文章啊!”老人赞道,不等戈文高兴,却又话锋一转,“不过……”
“不过什么?有什么地方需要修改么?我马上就回信让他按照您的要求改。”戈文的心又悬了起来。
“那倒不是,虽然还有一些小问题,但发表的标准已经够了,只不过下一期的文章已经排满了,暂时没办法发表,估计只能挪到下下一期了。”老人笑着说道。
能发表?戈文心里乐开了花,恨不得马上回去写回信,老人也笑了,不管是这篇小说的作者孙少平还是戈文,都是不错的年轻人,能看到不断有青年俊才涌现出来,没有比这更让他高兴的事儿了。
第675章 《收获》回信
沈隆现在还不知道这些,尽管他十分相信这篇小说的质量,但是文学作品这种东西,一个人有一个人的看法,假如被审稿编辑给刷下来他也不觉得稀奇,到时候再找一本杂志投稿就行了,反正纵然一个编辑走了眼,总不能全国的文学编辑都看走眼吧?
他重新开始了自己的揽工生涯,沈隆没有再去东关桥头等着,而是找到之前的包工头,上次他走的时候,包工头就说了,不管他啥时候回来,只要愿意干,他肯定收。
见沈隆过来,包工头二话没说就让他上工去了,那个包工头不喜欢这么能干的小工?如今沈隆享受的可是小工行的最高待遇,一天能有两块五的收入咧,就算每个月总有那么几天下雨没办法上工,一个月加起来也有六十来块。
现在城里那些刚上班的年轻人,一个月才二三十块,沈隆能拿到的收入已经是他们的两倍有余了,不过账也不能这么算,揽工汉的日子太苦了,收入也不稳定,这就好比日后新闻上经常说建筑工月入过万,却没多少人愿意去干,也没多少社会地位一样。
这些钱已经足够他日常花销了,这时候一斤菜只要几分钱,看电影一两毛,普通人一个月能有十块钱的生活费已经比较宽裕了;沈隆现在除了吃饭、买稿纸也没其他花销,每个月都能攒下四五十块留给家里。
他打算多攒点,再加上自己的稿费,等过年回去多买些东西,让家里过个好年,最好能多发表几篇文章,多赚点稿费,好给家里把窑洞翻新下,少安修了三口新窑洞花了几百块钱,这笔钱并不难攒。
又是一个周末,沈隆如约来到地委家属院找田晓霞,一时间没见,田晓霞似乎长高了些,仔细一看原来是穿了双高跟鞋;像往常一样,沈隆一来田晓霞就去大灶上给沈隆打了饭菜,俩人边吃边热烈地聊了起来。
田晓霞暂时没说投稿的事儿,她担心这会让对方紧张、患得患失,而是说起了《白轮船》,“任犊那个畜生写得序言全是胡说八道,不用理他。”
晓霞是个爱憎分明的姑娘,她见不得自己所推崇的作品被别人大加指责,而且那个任犊写得的确没什么道理,带有浓浓的那个时代的特色,让他们这些经历过那个时代的人本能地产生反感,骂上一句不仅没有损害晓霞的形象,反倒显得更加可爱。
沈隆和她聊起了书里那个被父母抛弃的小男孩的忧伤的童年;那个善良而屡遭厄运的莫蒙爷爷;那个凶残丑恶而又冥顽不化的阿洛斯古尔;以及美丽的长鹿母和古老而富有传奇色彩的吉尔吉斯人的生活……
他们俩都没出过国,甚至少平连省城都没有去过,但是从书里他们却好像亲身去了一趟吉尔吉斯斯坦一样,完全能够领会书中人物所经历过的那一切,或许不管在那个国度,底层生活的苦难都是相通的吧。
借着话题自然而然地转到了《老井》上,沈隆拿出了新写的稿子,田晓霞迫不及待地阅读起来,她的心思也随着故事里孙旺泉、巧英的命运而不断起伏,看完新写的稿子,田晓霞长叹一口气,和沈隆讨论起故事的细节来。
“老井村不像是双水村,双水村有东拉河和哭咽河,可不缺水;原型到底是哪个村?罐子村还是其它地方的村子?”
“都不是。”其实老井的故事压根就不是发生在黄原,而是太行山深处,要找故事的原型只能去隔壁省了,沈隆只能继续把故事的来源引向那些揽工汉,然后自己根据揽工汉的描述进行了艺术加工。
“艺术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原先看到这句话还有些不太懂,现在看了你的小说总算是明白了。”田晓霞看着眼前这个和她认识的所有同龄人都不相同的男人,一般人遇到他这样的苦难,恐怕早就被压得喘不过气了吧?
他却不仅能安之若怡地享受这种苦难,甚至还能从苦难中汲取素材,成为自己创作的灵感,这或许是每个文学大家所必经的心路吧?
“孙旺泉身上有没有你的影子?”他们都姓孙,都高考落榜,只是不知道他的巧英又是谁?读高中时候好像听人说起过少平喜欢过个姑娘来着,似乎叫郝红梅?不知道为什么,一想到这些,田晓霞心里就有点微微发酸。
“孙旺泉身上有众多农村青年的影子,像大多数文学作品一样,他是诸多类似角色浓缩融合的产物……”这个真不是,都姓孙只是巧合而已。
“结尾下个星期应该能写完吧?下周末我去你那儿?”现在田晓霞已经有点不太满足半个月见一次面了,现在已经十月份,天气渐渐冷了起来,过去的时候我要不要给他带点厚实的被褥?他炕上那床都快烂穿了。
“应该没问题。”这是一个不小心的进步,沈隆开始考虑下周六该买点什么菜了,田晓霞似乎喜欢吃辣,做点油泼辣子?
田晓霞经过了一星期的等待,终于等到周六了,这星期她在图书馆第一时间拿到了新一期的《收获》,遗憾的是这一期里面并没有她所期待的那部作品,这让田晓霞有些失望。
不过她也在安慰自己,《收获》可是全国文学爱好者所向往的圣殿,每个月都有无数人期待能够进入这座殿堂,或许他们还没来得及看少平的稿子。
她在图书馆精心挑选了一本小说,又带了一条从家里翻出来的旧羊毛毯,这并不是她不愿意买新的,而是担心沈隆不收,旧的要好接受一些,而且依然保暖。
到了窑洞门口,田晓霞看到有人在门口踱来踱步,似乎有些着急,走近一看原来是贾冰,“贾老师,您来找少平有事儿?哦,我是少平的高中同学,上次和他一起来黄原讲故事的那个。”
“哦,是你啊,少平啥时候回来?《收获》给他回信了。”贾冰扬着手里的信封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