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死亡阴影
脸颊上残留着泪的痕迹,我又一次在午夜中,从那绝望的梦中醒来。
小槐,我永远忘不掉的女人,我想这或许是我一生都迈不过的一道坎。
我常常问自己,生命的意义是什么?人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可我一直得不到满意的答案,直到小槐的出现,我终于明白了,原来这一切都是为了爱。
这个故事很长,而这一切还要从小槐出现之前说起。
一九八二年,我出生在一个农村家庭,那个时候真的是很穷,因为很多儿时的伙伴甚至读不完小学,就开始承担起家里的农活,他们根本无法继续上学,这是家庭条件不能允许的。
我的老家地处中国的大西北,西海固这个词很多人知道的话,应该知道这是个什么地方,联合国曾经有这样一句表述:西海固是最不适合人类居住的地方之一。而我就是从一生下来就生活在这个最不适合人类居住的地方,如今已经三十多岁了。
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的南部,这里的土地非常的贫瘠,唯一的资源就是很少量的煤矿,而十年九旱的气候条件更造就了在这里的生活是多么的艰辛,因为这里严重缺水。
黄土高原到处都是贫瘠的土山头,连草都长得不够茂盛的山坡,更增加了这里的荒凉,而我们村子就处在这样四处都是荒山的中间。
既然有人居住,那就一定有它独特的民俗和文化。一个人从生下来,到最终归于黄土,是有很多的经历陪伴其一生的,而很多无法识别和解惑的事情就需要有一定知识的人或特别的角色来处理和决定,在这贫穷的地方,就有这样的一种特别的角色,在我老家人们称他为阴阳。
我叫高思夺,虽然也是农村人,但我的父亲却是一名教师,父亲给我取名思夺,是希望我成为一个有思想,思夺进取的人。
童年的记忆是深刻的,八岁那年,我已经读小学三年级了,而我第一次见到了死人的模样,至今还给我留着些许的阴霾。
我们村叫三河村,因为村子的周围有三条小河,小的时候河里的水也很清澈,夏天有的小孩子还会来河里玩,偶尔还能抓到几条小鱼,而三十年后的三河村,根本就不能叫三河村,因为那三条小河早已干涸了,再也没有一丝水流,哪怕是浑浊的泥水。
记得村里有一位老寿星,当时已经活了九十多岁了,但在我八岁那年他终于寿终就寝,驾鹤西去了。
因为是村里的老长辈,他的辈分比我的爷爷还要大上两辈,所以村里很多人都去了,当然我也去了,只不过是爷爷带着我去的。带上我的目的,一是去看看热闹,二就是为了混点肉吃,要知道当时的农村很穷,一般只有在办红白事的时候才会有肉吃,无非也就是一碗羊肉汤而已,里边泡着几块能数得清的羊肉疙瘩。
在我们老家,农村人都是住院子的,一般靠正北的房子叫上房,也是院子里最大的房间,是给长辈人住的,当老人去世后,这个房间就暂时作为停尸用。
八岁的我正处在淘气的年龄,好奇心的驱使,我竟然偷偷地钻进了上房,在供桌的后面铺着一堆麦草,而老寿星则躺在那里,一片白布把他的脸全部盖了起来,在头的上方则点着一盏油灯。
当时的我根本就不懂事,也不知道这样的布置和那盏油灯意味着什么,我一心只想看看人死了到底是什么样子。
我偷偷地揭开了盖着老寿星的白布,当那张面孔印入我眼帘的时候,我一下子就吓昏了过去,而那盏油灯也被我无意之中给碰倒了。
当我醒来的时候,另外一张面孔印入了我的眼帘,这张面孔虽然没有死去的老寿星那么可怕,但也让人害怕不已,他的脸上坑坑洼洼的,就像被沙子打了一脸的小洞,一双眼睛还是三角形状,他眯着眼睛盯着我,一双满是老茧的大手还在我的心口抚摸着。
后来我才知道我闯了大祸,那盏油灯叫做“长明灯”,是希冀老人复活的意思,是要点上三天三夜的。虽然老人是不可能复活的,可这毕竟是祖祖辈辈留下的规矩,而我这个小孩竟然弄灭了“长明灯”,这可是要受惩罚的。可我毕竟还是个孩子,惩罚自然而然的就降临到了我爷爷的身上,爷爷不得不披麻戴孝,充当一个孝子在老寿星的灵前乞求原谅。
夜晚的西北风忽忽地刮着,我的屁股刚刚被严厉的父亲用那捉粉笔的手狠狠的甩过十几个巴掌,火辣辣的疼。躺在炕上,我根本无法入眠,而睡在一旁的奶奶却轻轻地发出了鼾声。
想到那个三角眼,满脸是洞的丑八怪,我想他一定是这次白事请来的阴阳,他那副面孔,活脱脱的就像个无常。再想到老寿星那张恐怖的脸,我害怕得根本无法入睡。
说实话,我根本就不愿意去想,可怎么都摆脱不了。九十多岁的人,本来就已经是耄耋之年,而老寿星活到那个年龄在我们那里可以说是美谈了,但已经骨瘦如柴的老寿星在死了之后,他的头竟然只有大人的拳头大小,满是皱纹的脸苍白得吓人,寥寥的几丝白发虽然被孝子梳得很是整齐,但我怎么看都像是枯萎的草一样,那双早已浑浊的白眼没有一点生命的气息,就像两个黑洞洞的深渊,似乎要告诉我那里是通向阴曹的地方。
我再也不能平静地躺在炕上,翻来覆去地在炕上折腾,年仅八岁的我想到了死亡。我想终有一天我也会像老寿星一样,离开这个世界,当生命消失的那一刻,意味着我永远不存在了,我的面孔会不会也像老寿星一样吓坏一个孩子,让他辗转反侧不能入睡。
童年的我再也不敢去看死人的面孔,我怕那种模样给我带来更加地害怕,而村里再有老人去世的时候,我只是远远地看着,但那个三角眼的阴阳却是这些白事的常客,要知道他可是靠这个本事吃饭的,他要帮死人算办白事的日子,算下葬的时间,还要看风水等等。
当然,最后他还能落下一条香烟和两只羊腿,这是办白事的规矩。
第2章 婴儿死尸
随着年龄的增长,老寿星那张面孔不再经常地出现在我的脑海中了,但偶尔还是会出现,这个时候,是我最紧张害怕的时候,因为我怕死,怕自己永远的从这个世界上消失掉。
毕竟是个孩子,和一帮伙伴一起玩耍让我的童年充满了乐趣。
我有一个儿时最好的伙伴,他姓刘,叫天扁,也不知道他的父母是怎么起名字的,竟然给他起了这么难听的一个名字,自然而然的他就得了一个扁蛋的绰号。
扁蛋是人如其名,从小个头就不高,直到后来也只长到一米六二,不过这家伙的身体可是非常的结实,别看个头不高,但打架却是从小就非常地厉害,还好我们是哥们,他总是保护着我不受欺负。
我上小学的时候,学校里的厕所可说是一绝,到现在我给一些朋友讲起这些儿时的事情,他们根本无法相信,当然还会捧腹大笑。
记得有一次天空下着毛毛雨,地面也已经被打湿了,但人有三急,可不能被屎尿给憋死。带着一肚子的天然肥料我飞快地跑进了那四周都是土墙围起来的足有二百平米大的院子,这就是我们三河小学的厕所。
随着一阵扑腾腾的声音,我感到了排泄之后带来的无比舒服,这个时候一个矮胖的身影一头钻了进来,原来是天扁,这家伙拉下裤子,捉起那放水的玩意对着土墙就浇了起来,别说这童子身的孩子就是特别地牛逼,尿得都很高,差点都飙出了墙头。
我喊道:“扁蛋,尿得这么高,你那玩意还挺厉害。”
天扁一转头,看见了蹲在墙角的我:“我警告你,再喊我扁蛋,小心我揍你。”
我忙说道:“说你尿得高,你还得意了,有本事尿过墙去。”
天扁嘿嘿一笑说:“我带你去抓黄鼠好不好,你看这雨下的,肯定有地方有点积水了,咱俩去抓黄鼠玩。”
我说:“我可不敢去,一会还有课,我怕老师打。”
要知道当时的老师是非常凶的,我们经常写错一个字,就要挨好几棍子。
“你就是个胆小鬼,我看你别叫什么思夺了,叫屁胆子算了。”天扁哈哈大笑。
他这一乱说可不要紧,没想后来我就得了一个屁胆子的绰号,这都是拜扁蛋所赐。
“到底去不去啊,你就不想抓一只黄鼠玩?”扁蛋还在诱惑我。
那时候我们最向往的就是能抓到一只黄鼠了,用一根绳子拴住,每天带到学校玩,那在同学们的面前可是非常地拉风和体面的。
我下定决心这次跟扁蛋去抓黄鼠,随手抓起一块土疙瘩,随便在屁股上磨了几下,拉起裤子,和扁蛋一起顺着墙角早被高年级同学开发出来的狗洞钻了出去。
在一块田地边,我和扁蛋找到了一个黄鼠洞,扁蛋不知道从哪找出来的一个烂铁缸子,飞快的从一个水洼里一缸子一缸子地舀水向那个黄鼠洞里猛灌。
功夫不负有心人,不一会一只硕大的黄鼠钻了出来。
“快抓!”我忙喊道。
“急个屁啊,这里边肯定还有小的,抓这只大的多没意思。”经验丰富的扁蛋一点都不急。
还真别说,一会从洞里竟然真钻出来好几只湿漉漉的小黄鼠,看来这次捅了黄鼠老窝了。
我和扁蛋忙四处追,还好这小黄鼠跑不快,我俩一人抓到了一只。
“你娃娃今天跟我值了吧?”扁蛋得意的说道。
“值,真值!”摸着手里毛还没长全的小黄鼠,我兴奋不已。
带着我们的战利品,我和扁蛋赶紧往学校跑,虽然扁蛋不怕老师,但想起老师的那根打人的棍子,我还是有些哆嗦。
世上的事情真是不巧,偏偏那天班主任王老师就把我俩给逮着了。我和扁蛋偷偷地向教室里望去,刚好被王老师给看见,于是一声大吼,我俩哆嗦着走进了教室。
“把手伸出来!”王老师命令一般的喊道。
面对严厉的王老师,这个刚结婚一年多的斯文人,我俩根本不敢做出任何抵抗,只好伸出两双小手。
“啪,啪……”
不知道为何,王老师那次打我们的手特别地狠,我甚至疼得眼泪都要掉下来,而扁蛋却咬着牙拼命地忍着。
“下午自习罚你俩去河里抬水,今天教室的卫生由你俩负责,要是有一点点的不干净,每人再打十棍。”王老师大吼道。
我的个天呀,这王老师看来今天是家里死人了,一肚子的气全撒在了我和扁蛋的身上,这是和我俩过不去啊。
捂着疼痛不堪的小手,我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同桌李晶晶马上塞给我一个铁铅笔盒。
要知道被老师打过的手可是火辣辣的疼,要是握着冰凉的铁铅笔盒,可是很有效果的,我的同桌对我真是不错。
说起李晶晶,她的家庭在我们村可算得上是富裕的了,而她的学习也和我一样的好。不过那几个月以来,李晶晶总是说很累,没有精神,经常迟到。我问她怎么了,她说她没睡好,早上怎么都没有力气起床。
终于到了下午自习的时间,我和扁蛋两个人却用一根木棍抬着一个烂铁桶向学校后边的河走去,我们可不想再挨十棍子。
“屁胆子,你知道王老师今天为什么打我们那么狠吗?”扁蛋边走边问我。
“谁是屁胆子啊,你叫谁啊你?”我可不想落一个这么难听的绰号。
“难道你不是屁胆子吗,见了王老师就打哆嗦!”扁蛋有些不屑。
“哆嗦怎么了,难道你就不怕他手里的那根棍子?”我有些不服气。
“怕?怕能怎么样,还不是一样要被打,你就是个屁胆子,还不承认。”这家伙看来非要把这个烂绰号盖到我的头上。
“好了,你这个屁胆子,我知道王老师为什么今天打我们那么狠。”扁蛋说道。
“为什么?”对于答案我倒是真想知道。
“你不知道啊?他老婆不是生了吗,听说那孩子一生下来就死了。”扁蛋悄悄的说道。
“啊,不会吧,怎么这么倒霉。”我听得倒有些吃惊。
“他这种人就活该,天天打我们,就活该他死孩子。”扁蛋气愤的道。
“怪不得呢,原来是死了孩子,也真可怜。”听到这样的事情,我也觉得有些难受。
不一会,我俩来到了河边,潺潺的水流流过,虽然算不上壮观,但也算是一道荒原上的美景。
抡起烂铁桶在河里打了一桶水,我俩正准备抬着水回去,只听扁蛋“呀”的一声大叫,整个人都瘫倒在了地上,刚抬起的烂铁桶也倒翻在地,水撒了一大摊。
我问:“怎么了扁蛋?”
扁蛋不回答,只是用手指了指河里的一根破木棒。我以为这家伙是不是撞邪了,一根破木棒也能吓翻人?
我向那根破木棒走了过去,还没等我走到跟前,我竟然也一屁股跌倒在了地上。
谁能够想到那根破木棒横在河里,竟然挡住了一团血肉模糊的东西,其实那根本不是什么东西,而是一个刚出生的婴儿的死尸。
也不知道这死尸在河里泡了多久,血液都快被河水冲刷干净了,只留下了一堆夹杂着血丝的白白胖胖的肉,而那死尸的身上似乎被什么人用棍子捅了好几处洞,看起来真的是很恐怖,惨不忍睹啊。
扁蛋这家伙就是胆子大,刚才的害怕早已离他远去了,这家伙抄起木棍狠狠的在那婴儿的死尸上捣了好几下。
“妈的个皮,差点把老子吓死,看你还吓老子不。”扁蛋的嘴里乱喷。
“不要再捣了,这可能是王老师的孩子吧?”我说道。
“啊?不会吧,他老婆怎么把孩子丢在这里了,这不是成心要吓咱们吗!”扁蛋说道。
“我怎么知道他老婆为什么要把孩子丢在这里,估计是外乡人吧,没地方扔。”我猜测道。
“对,他老婆好像不是咱们这里的人,不过这女人也太残忍了,竟然把孩子丢到这里来,也不知道找个地方给埋了。”扁蛋说道。
其实我俩根本就不懂,在我们那死去的小孩是不能埋的,一般都是裹在柴草里烧一烧,然后直接丢到山沟里。
“咱俩今天做次好人吧,把这小家伙给埋了吧,这样也太可怜了。”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里有些不忍心这小生命在死去之后落个这样的下场。
“好,埋就埋吧,我也给自己积点阴德。”扁蛋一口同意。
我俩在河边的一处田地边挖了一个坑,几乎是闭着眼睛把那快要泡烂的婴儿死尸给捞了上来,然后迅速地埋在了不深不浅的坑里。
感觉自己好像是做了一件非常正确的事,我俩的心里都是害怕之后的快乐。
第3章 病魔
时间飞快,一年很快地就过去了。
自从和扁蛋埋了王老师的死孩子,我觉得不管是小孩,还是老人,只要他们死去了,都应该归于尘土,因为我们要尊重生命。
一天下午的课外活动,我和扁蛋正在操场上玩,突然一个同学跑了过来,嘴里还大喊着:“不好了,李晶晶晕倒了。”
听到自己的同桌竟然晕倒了,我心急火燎地就跑向教室,而李晶晶已经不在教室了,王老师已经背着她去村里的周医生那了。
自从这以后,李晶晶再也没有来上课,听人说她得了一种怪病,全身一点力气都没有,早上几乎起不了床。
后来听人说他父亲带她去城里看病了,可城里的医生说看不了,让她父亲带李晶晶去北京看。
之后的半年我再也没有见过那个对我很是温柔的同桌,因为家里还算得上富裕,李晶晶的父亲就带上他心疼的女儿去北京了。
有一天放学,我回到家里,就看见李晶晶的父亲坐在我家院子里的门台上,他的脸色一点都不好,估计是为女儿的病情给愁的。
李晶晶的父亲说,李晶晶得的是白血病,这次去北京看病,几乎把他们家的积蓄给花光了,这次回村里是想让乡亲们捐点钱,帮助帮助他们。
我的父亲听了这个情况,没有多说什么,掏出一百元钱塞给了李晶晶的父亲,李晶晶的父亲哽咽着想要说什么,却什么也没有说出来。
在乡亲们的帮助下,大伙十元也好,一百元也好,都献出了自己的爱心,最后李晶晶的父亲带着乡亲们捐的三万块钱又赶去了北京。
三万块钱虽然在九十年代算是很多,但在白血病的面前,那真的是太脆弱了。没有多久,李晶晶的父亲带着他的女儿回到了村里,我知道他们已经没有办法了,唯一做的只有让女儿吃得好一点,穿得好一点,然后安静地离去。
当我看到昔日的同桌,她那像小和尚一样的发型的时候,虽然我也很伤心,但这就是人的宿命。在面对生命中躲不过去的一些事情的时候,我们只能接受,只能任命运摆布。
我突然想到了那个三角眼的阴阳,他不是很有本事吗?他不是能和鬼打交道吗?他会不会有办法救救李晶晶呢?我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李晶晶的父亲。
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只要任何有希望的可能,人们都要去尝试。李晶晶的父亲去找那个三角眼阴阳了,或许这一次,李晶晶的病真的好了呢。
三角眼阴阳名字叫贾三,别说这贾三还真给出了一个土方子,那就是喝猪血。于是,村里凡是哪家杀猪的时候,都去李晶晶家说一声,而她的父亲则背着李晶晶赶去杀猪的现场,喝那撕心裂肺般嚎叫的猪从脖子上的刀口中流下的滚烫的猪血。
又要过年了,我们家也要杀猪了,于是我也去李晶晶的家里喊她来喝猪血。
李晶晶的父亲背着她来了,村里的刘屠夫一刀从猪的脖子上直接捅向了猪的心脏。在猪的惨叫声中,我端着碗在猪的脖子上盛了满满一碗的猪血。
面色苍白的李晶晶端起碗把猪血喝了个干干净净,她似乎还没喝饱,有气无力地走到我家那头还没完全断气的猪面前,一口就咬在了猪脖子上的刀口上。
李晶晶狠命地吸着猪的血,我感觉只有传说中的吸血鬼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
满脸满脖子的猪血,李晶晶终于喝饱了,软绵绵地站了起来,所有人都被这一幕震惊了,但他们知道这孩子是为了什么,这么年轻可爱的孩子,谁会忍心看着她死去。
李晶晶望着我,有气无力地说了一句话:“高思夺,你知道吗,我不想死。”
我看得出来,她的眼眶里已经满是热泪,生命对于她这样年轻的女孩子来说,本该是多么美好的,可是她却留不住自己。那一刻,我甚至想,如果我能代替李晶晶的话,那就让我去死好了,虽然我后来知道那叫做冲动。
“你知道吗,我不想死。”这句话后来一直盘旋在我的脑海中,甚至到我三十多岁的今天,我也会想起当年那个可爱漂亮的同桌,她对生命的渴望,深深地刺激着我的心灵。
一九九二年,春节过后没有多久,李晶晶再也没有醒过来,年轻的生命就那么凋谢了,我知道这样年轻的生命根本在人们的记忆里留不下什么大的痕迹。
听人们说,李晶晶的父亲把女儿的尸身带到山里的一个沟边,然后用火烧了一顿,就草草了事了。
我知道没有成家的孩子是不能土葬的,面对死亡的结果,无非就是一把火之后的灰烬。其实,按照当今社会的看法,这种火葬才是最卫生最应该的。
在经历了这次事后,我成熟了不少。虽然我也怕死,但至少我没有得白血病,我还是一个健健康康的孩子,或许死亡对于我来说还是很遥远的事情。
一九九四年,我小学毕业,幸好我的成绩在班里一向比较好,也如愿的升入到了乡里的中学,而天扁却没有考上,也最终辍学了,陪伴他的将是怎么样做一个真正的农民。
时间很快,转眼之间,我已经是初二的学生了。
记得那一年,我的三爷得了一种病,是胃癌。三爷这个人一辈子吃了不少的苦,做了无数的苦活,而他的身体却一直很硬朗,别说一辈子没挂过吊针,就连药片都没吃过几片。
三爷这个人有一个很大的缺点,那就是嗜酒如命,只要赶上酒场,不喝个两瓶三瓶的那是不会如意的。
村里那一年建了一个砖厂,厂长就把做事把稳的三爷叫去看厂子,也就是住在砖厂里,看着不要丢什么东西而已,这也恰好给三爷营造了一个喝酒的场所。
就是在砖厂里,有一晚三爷和他的几个酒友喝了一晚上的酒,也不知道喝了多少,第二天三爷就去了医院,结果就被查出来得了胃癌。
谁能想到一向身体很好,且酒量也很大的三爷会得这种要命的病,还是这么的突然,看来喝酒真地会伤身,而且还会伤得这么深。
第4章 三爷没了
一个周末的下午,我去看三爷。
经过麦场,老远就看见一个矮胖的身影在那里对着一个挂起来的面袋子猛打猛踢。走近一看,原来是天扁,那面袋子里竟然装着满满的一袋子石头。
“扁蛋,什么时候练上了,你这是什么功夫啊,怎么像外国的拳击。”我取笑道。
“你个屁胆子,你懂个屁啊,我练的这是散打。”扁蛋嘲笑我。
“不会吧,就你这小样,也能练散打?”我讽刺扁蛋道。
“怎么了,我这种身材最适合玩散打了。”说着扁蛋露出自己的胳膊,那肌肉在当时的我看来,确实有些强悍。
“怎么,去看你三爷那个老不死的啊?”扁蛋又开始乱喷。
“会不会说人话,你大才老不死呢。”我生气道,在我们那里把父亲称做大。
“哈哈,你小子就是欠扁。”说着扁蛋做出一副要揍我的模样。
“怎么,你妈的,你还要打我啊?”我是真的有些生气了。
看我的脸色有些不对,扁蛋不再闹了,他突然脸色认真的说:“你过来,我给你说件事。”
“有屁快放,我要走了。”我有些懒得搭理扁蛋。
“你小子,读了个初中,还日能了你。”扁蛋又开始讽刺我。
“不说算了,我才不喜欢狗念经。”说着我就准备闪人。
扁蛋一把拉住我,说道:“我说的这可是很重要的事,你可真得听听。”
没等我再讥讽,扁蛋就开始唾沫星子满天飞。
原来,三爷喝酒的那个晚上,扁蛋这家伙刚好睡在他家的瓜地里,而他家的瓜地刚好就在砖厂附近,怕砖厂里的工人们晚上偷瓜,扁蛋不得不每天晚上都睡在瓜地里。
扁蛋说,那天晚上,他睡到半夜,突然就肚子疼,于是就跑到一块玉米地里去拉,当然他也听到了三爷那屋里“哥俩好,八匹马”的划拳声,可一声凄厉发麻的声音把扁蛋吓了个半死。
在我们那里把猫头鹰叫做夜猫子,扁蛋说他当时正拉得高兴,就听见一声夜猫子叫。
“咕咕、喵、啊……”
扁蛋形容着当时的叫声,听得我都有些头皮发麻。要知道在我们那里,晚上要听见夜猫子叫,那第二天准定要死人。
扁蛋说那夜猫子的叫声就像婴儿的哭泣声,在半夜里听来太骇人了,他连屁股都没擦,就一溜烟地跑回了瓜地的窝棚。
然而第二天却没有听到有人死的消息,只不过三爷在一场酒局之后,却被送进了医院,最后确诊为胃癌。
听了扁蛋的讲述,我半信半疑,这家伙不是故意给我制造点恐怖吧。
我急着去看三爷,顾不上扁蛋再在那里胡扯,但扁蛋说的这夜猫子的叫声没过多久还真把我给吓了个半死。
……
走进三爷家的上房,只见三爷坐在炕上靠窗户的位置,那窗户是用纸糊的,只有下边一小块装的是玻璃,三爷就顺着那玻璃瞅着屋子外边。
记得三爷是身高马大的,如今却被胃癌折磨得皮包骨头了,头也只剩下碗那么大,看的我都有些害怕,没想到这胃癌对人的折磨会这么厉害。
屋子里还有很多人,他们都是来看三爷的,估计三爷的日子不长了,经常很少走动的乡亲们竟然不约而同地出现在这里,有的人还带了礼品来,连当时很是体面的袋装牛奶都有。
送走了乡亲们,三奶拆开了袋装牛奶的盒子,拿出一袋牛奶递向三爷。
“娃他大,喝点吧。”三奶对三爷说道。
“你妈日了的,喝你妈皮啊,你给老子滚。”三爷一巴掌把牛奶打到了地上。
我看到三奶眼睛里满含着热泪,却没有流出来,她捡起了掉在地上的牛奶,一句怨言都没有说。
看到一旁惊慌失措的我,三爷也许觉得刚才有些过分。
“思夺,你是来看三爷的吗?”三爷垂着头,有气无力的说道,似乎他连抬起头来的力气都没有。
“是的,三爷,您还好吧。”我小心翼翼的问道,生怕自己说错了话。
“好什么好,都快要上平了。”三爷叹气道。
我们那里有一处山,乡亲们都把这山称做平,而村里但凡有人死了的,都是埋在这平上,三爷说的上平,就是说自己快要死了。
“不会的三爷,您好好吃饭,不要发脾气,这病一定会好的。”我尽量地安慰着三爷。
三爷微微抬起头,看了看我。
“你没有带你媳妇来吗,三爷都快上平了,你就不让我见见我的孙媳妇?”三爷突然冒出这么一句话来。
要知道我才是个刚上初二的学生,也就十三 四岁,怎么会有媳妇呢,三爷这问话,让我一时语塞。
看我半天不说话,三爷有些生气。
“你也太丢人了,你说你是咱们高家的大孙子,三爷都快要上平了,你还不让三爷见见孙媳妇?”三爷说道。
面对三爷这样的话,我不知道怎么说,就算我真想找个媳妇,我的父母估计也不能答应吧,再说我也未必能找到。
离开了三爷家,我的心里是难受的,虽然三爷很是严厉,但我知道三爷不想死,再说哪个人会想死呢,不然三爷也不会那样的把一肚子的气往三奶的身上发。
对于三爷说要见见孙媳妇,我觉得有些内疚,我甚至觉得我这个高家的大孙子有些不孝,三爷眼看都快不行了,我竟然还不能让他见上孙媳妇。
没有一个月,在一个漆黑的夜里,三爷一口气没有上来,终于被胃癌折磨得撒手人寰。
我的爷爷跪在三爷的灵前嚎啕大哭,六十多岁的老男人的哭声是那么地悲怆。
“我的兄弟啊,你怎么就这么走了,人家都是哥哥先死,你怎么就走到我前头去了,你说这老天爷怎么就不让我先死啊……”。爷爷哭喊着。
爷爷的哭声和一句句挖人心坎的话,使得每个孝子都开始放声大哭,我也止不住地留下了年少的泪。
生命是多么地脆弱,原本硬朗的身体,健健康康的,却被一场胃癌就这样轻易地夺走了。年少的我再一次觉得生命是多么地弱小,而对死亡的恐惧再次让我在睡觉的时候,总是久久不能入眠。
第5章 夜猫子的叫声
三天后的清晨,是出殡的时刻,这是阴阳贾三看的时间。
看着乡亲们把三爷抬到棺材里,然后向平的方向抬去,三奶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她从房间里扑了出来,趴在棺材上,撕心裂肺般地哭喊着,那是对陪伴她大半辈子男人的无限依恋和不舍,即使这个男人在临终前还对她怒骂不休。
“娃他大,你怎么就这么走了,你让我一个人以后怎么活啊……”
三奶的哭喊声一下感染了所有人,我们高家所有的孝子都开始放声大哭,就连那些来看热闹的人都止不住的摸眼泪。
三爷这一生除了好酒之外,一直是村里的大好人,不但自己家的庄稼种得好,还经常帮邻里干活,也许这是他死后落下的最好的名声。
在阴阳贾三的安排下,三爷被一步步的抬到了平上,最终一处新造的土坟成了三爷最后的归宿。
三爷已经离我们远去了,而故事才刚刚开始。
在我们那里,要是家里死了人,是不能到外姓人的家里去的,这叫做生孝,至少要四十九天。
我是个读初中的学生,很少想过这些事情,也不知道我的行为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我只知道我想找扁蛋玩。
三爷刚埋没有多久,有一天我去找扁蛋玩。本来生孝的人应该站在人家门口,而我却一直走进了扁蛋的家。
“天扁,你在家吗,我来找你玩了。”我在扁蛋家的院子里喊着。
只见西屋的门帘掀开了,扁蛋从屋子里跳了出来。
“屁胆子,你怎么到我们家来了,你不知道你在生孝吗?”扁蛋一脸的生气。
上房的门帘也掀开了,扁蛋的父亲走了出来,看到是我,他的脸一下像变形了一样,对我几句狂骂。
“你个碎狗日的,到我们家里来干什么,快点给老子滚出去。”说着,扁蛋的父亲抄起一根木棍就要来打我。
我真是名副其实的屁胆子,面对扁蛋父亲的木棍,我一溜烟般,狼狈而逃。
在门口还差点撞倒了扁蛋的母亲,而扁蛋的母亲看见是我,嘴里也是一句不干净的话。
“这个碎皮换的,跑到我们家里来放鬼吗。”
一直跑了很远,我才停了下来,额头上的汗直往外冒。
扁蛋的父母平时对我都是很好的,为什么今天这么对我,还用这么恶毒的话骂我,难道就是因为我生孝吗?这也太毒了些吧。
我在心里边把扁蛋一家骂了个遍,这些老坏怂,总有一天都不得好死。
带着一肚子的气,我边走边放,本来吃的都是五谷杂粮,那放出来的屁真是臭气熏天,但我却感觉舒服多了。
扁蛋病了,不知道为什么,一直发高烧,躺在炕上也起不来,这和他那结实的身体相比,简直让我有些不能相信,而村里的周医生看了后,也只是开了一点感冒和降烧的药,但扁蛋还是可怜的躺在炕上,好像永远起不来了。
扁蛋的父亲来我家了,站在院子里把我们三代人骂了个遍,说是我在生孝的时候去了他们家,把阴气带到了天扁的身上,三爷的鬼魂缠上了天扁,这才得了这怪病。
之后,扁蛋的父亲去请阴阳贾三了,或许贾三会有更好的办法。
一脸的小窟 窿 眼,斜着三角眼的贾三来了,在看了扁蛋的病情后,又在院子里转了好几圈,最后他说了一句话。
“这高老三死得不甘心啊,看来只能请师父出马了。”贾三说道。
……
做为一个学生,每天早上我都起得很早,在中国的西部,都是早上太阳出来的迟,晚上也落下去的很迟。于是,我上学的路总是一片漆黑。
早晨五点多钟,我就被奶奶叫了起来,往书包里塞了一个干硬的馒头,我就往五里多路外的学校赶。
去往学校的路,离开村子后,先要经过村口的一条河,而河的对面则是一大片农田,在农田的前边是一道深沟,翻过那道深沟,再走不了多远的路,就可以望见学校了。
上学的路是孤独的,因为村子里读初中的孩子很少,我也没有伴,总是一个人独自上学下学。
趟过那条河,天还是黑黑的,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蒙蒙亮,而我本来就是个屁胆子,每天早晨走这条路就有些害怕,偏偏这个早晨把我又吓个半死。
经过农田的时候,只听一声“咕咕”的声音,不知道哪里藏着一只夜猫子,偏偏在我内心脆弱的时候发出这样的叫声。
想到扁蛋上次说起夜猫子的叫声,我害怕极了。天还这么黑,路上也看不到其他的同学,我开始发狂般地向学校跑,我要离这夜猫子越远越好。
一路狂奔到农田的尽头,看到了那道深沟,我的心在狂跑之后也狂跳不止,我要赶紧翻过这道沟,那样就离学校不远了。
我刚准备下到沟里去,却老远就看见一个火星在沟里慢慢地移动,似乎是在向我这边挪过来。
我瞪大了眼睛,幼小的心灵有些承受不起这样的考验,难道我碰见鬼了吗,那是不是三爷?或者是老寿星?
三爷那碗口大的脑袋和老寿星那枯木般的脸一下子浮现在了我的脑海中,我吓得大哭。转过身,眼泪鼻涕热乎乎地顺着我的脸往下直流。
我不能死,我才十几岁,我还远远没有活够,我连媳妇都还没有娶到,怎么能就这么死了,我不能像李晶晶那样最后被烧成一堆灰烬。
我擦了下眼泪,鼻涕也被我摸得满脸都是,茫无目的地开始乱跑,我想天马上就要亮了,只要我多跑一会,那鬼就不会再追上来了。
一直瞎跑到河边,天色终于放亮了,在那初秋的早晨,草叶上满是露水,而我也像那草叶一样,满头满脸的汗。与草叶不同的是,我的汗水里夹杂着鼻涕和一块脏兮兮的鼻屎。
坐在河边,我向身后的方向望去,哪有什么鬼啊,看来是我看花眼了。不过,刚才真的是把我吓得差点死掉。
第6章 李太爷
喘了几口粗气,我想我还是要到学校去。
要知道那些乡村的老师和父亲一样,他们崇尚的是棍棒教学,只要是迟到或者学习成绩不好的学生,经常都要被狠狠的抽上几棍子。
此时,农田的另一边,一个看似很老的老头拄着一根拐棍慢慢地走了过来,他的手里还端着一杆烟锅,丝丝的烟雾向上冒着。
这大清早的,这个老头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呢,这真是有些奇怪。不过,天已经亮了,我得赶紧往学校赶,考虑不了那么多。
和那老头擦肩而过的时候,我向他看了看,而他也正在看我。
这老头佝偻着背,胡子和头发都已经花白,看样子一定七老八十了,但他的脸看起来却是那么地慈祥。
“孩子,刚才吓坏了吧。”老头嘣出了一句话,没有几颗牙齿的嘴吐出的话有些含糊不清。
我没有理那老头,我得赶紧往学校赶,我可不想被老师抽上几棍子。
边走我边想,这老头不是刚从路的那一头过来的吗,他的手里还端着个烟锅,难道?
我恨死这个老头了,那个点燃的烟锅在黑黑的夜里当然看起来是个火星。
我把这老头的祖宗三代在肚子里骂了个底朝天,你说他干什么不好,偏偏要在我这上学的美好早晨把我吓个半死。
……
趁着夕阳的余辉,上完一天学的我,踏着乡间的小路,趟过那条村口的河回到了家里。
一进门,就看见那老头坐在我家的门台上,嘴里还吧嗒吧嗒的抽着那杆烟锅。
这不是早晨碰见的那个把我吓得半死的老头吗,他怎么到我家里来了?
爷爷说,这老头是贾三的师父,已经八十多岁了,我得叫人家李太爷。
虽然在心里十分的讨厌这老头,即使他有一副慈祥的面孔,可我也得叫他太爷,而我在长辈们的面前,只能表现得像个乖孩子,规规矩矩的叫这老头太爷。
吃晚饭的时候,母亲给李太爷舀了一大碗,还是在李太爷叮嘱过后,煮得绵绵的洋芋面,这在我吃来,真是一点味道都没有,就像和的稀泥一样。不过,李太爷却吃得很是满意,因为他那没几颗牙齿的嘴,不需要怎么咀嚼就可以直接咽下去。
李太爷这次是专门为了扁蛋的事来的,他那三角眼的徒弟本事不济,李太爷只能拖着年迈的身子骨,来这里驱散三爷那作怪的鬼魂。
李太爷说,他已经去扁蛋家看过了,确实是三爷的鬼魂在作怪,而这一切都怪我,是我在生孝期间,身上的阴气把三爷的鬼魂带进了扁蛋的家,这才让三爷缠住了我看到的第一个人,扁蛋。
三爷这一生从没做过亏心事,也没有什么人对不起三爷,只不过最后得了个胃癌,死得有些不甘心而已,但这个原因不足以让三爷发怒,毕竟,胃癌是他嗜酒的结果。
李太爷说晚上要到三爷的坟头去看看,可为什么非要在晚上去看呢?李太爷又说了,白天去看,只能看到一些表象,并不能了解死人的心理,只有在晚上去看,才能和死人对话,那样才能真正地了解死人的鬼魂缠住扁蛋的原因。
说是晚上去平上,但李太爷却是有条件的,就是必须带上我,因为是我把三爷的鬼魂带进了扁蛋的家,而我又是高家的大孙子,三爷生前又很喜欢我,只有我去了,三爷才能出来相见。
父亲是个教师,对这些阴阳的话根本就不相信,他一直觉得应该带扁蛋去城里的大医院去看,怎么能这么迷信呢。但对于晚上李太爷要带我去平上,父亲也有些不放心,就要陪着我们去。
李太爷拒绝了,说父亲是个无神论者,去了会冲散坟头的阴气,只能我陪着他去。
没有办法,但父亲坚信这个世界上是没有鬼的,顶多几个小时,我就会和李太爷一起回来。
第一次感受到了父亲对我的关心,一直以为父亲除了会用手狠拍我的屁股外,就是用棍子敲我的腿。但这次,我朦朦胧胧的感受到了什么是父爱。
夜,漆黑一片。
李太爷抽着烟锅,带着经世不深的我向平上慢慢地走去。
平,我们那里一处特殊的山,在这山上从古至今不知道埋了多少村里的人,有老的,也有少的,但他们都是结过婚有了后代的。没有结婚和后代的人只配被火烧成灰,然后被忽忽吹过的西北风刮得一无所有。
漆黑的夜里,那些夜晚才敢出来觅食的动物在草丛里钻来钻去,发出“沙沙”的声响,让这漆黑的夜显得更加地阴森。
经过一处处被荒草掩盖的坟丘,这些标志性的简单建筑似乎在诉说着每个人走过的人生和他们所经历的故事。
跟着李太爷,我们终于来到了三爷的坟前。
那新起的土坟上插着好几根向日葵杆子,上边粘着的白纸条在夜晚微微地飘动着,在坟前还撒着一些水果和馒头屑,其中还夹杂着几块水果糖。
那是三爷生前最爱吃的,或许是水果糖的甜味才能让三爷感受到生活的甜蜜吧,他竟然喜欢吃这种东西。
我的神经高度紧张,虽然三爷生前很疼爱我,但对于要和三爷的鬼魂对话,我还是害怕的。
要知道,哪个人喜欢和鬼说话呢,如果真有,那那个人也一定是另外一个鬼。
“孩子,别害怕,有太爷在呢。”李太爷拍了拍我的肩膀说道。。
从带来的布袋里掏出来半瓶烧酒和一些黄色的裱纸及香,李太爷掐着手念了半天,然后径直走到三爷的坟前头,点了三根香插在了地上。
“这是什么意思啊,太爷?”我好奇的问道。
“这是怕你三爷一会出来作怪,我先把路封死,你三爷就是想作怪,也跑不出这块坟地了。”李太爷解释道。
三爷可真可怜,死了还要被李太爷这么折磨,竟然连这坟地都跑不出去,但为了扁蛋的命,我们必须这么做。
第7章 坟坑的错
在三爷的坟头,李太爷点燃了带来的裱纸,然后往上边倒了些烧酒,那火一下就旺了起来,在烧酒的助燃下,火焰竟然是蓝色的。
李太爷嘴里不知道念着什么,只听他喊了一声“起”,只见一股旋风从坟头就刮了起来,冷飕飕地直钻人的骨头。
就看见一个硕大的黑影从坟里冒了出来,那身材和以前健康的三爷像极了。
这是三爷吗?我紧张得有些害怕,毕竟三爷已经死了,这可是鬼魂啊。
我还没来得及喊一声“三爷”,就感觉那黑影直接奔着我来了,大惊之下,我感觉有些意识模糊,继而崩溃,一头便倒了下去,失去了知觉。
朦朦胧胧中,耳边响起“思夺,思夺”的叫声,我睁开眼,父亲和母亲的脸便浮现在了我的眼前。
李太爷坐在一边的炕上抽着烟锅,似乎离开这烟锅他就不能活了。看到我醒了过来,李太爷把烟锅在鞋底上敲了敲,烟锅里剩下的没有燃尽的烟叶洒了一地。
“你这孩子可真够重的,要不是半道上碰见你父亲来接我们,只怕我这把老骨头要被你给压散架了。”李太爷慈祥的说道。
原来父亲担心我,便往平上去接我们,半道上碰见了背着我的李太爷,这才把我们接了回来。我想虽然我的体重没有多少,但被一个八十多岁的老头背着,估计他也不怎么好受。
对于自己晕过去后,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我特别地想知道,年少的我还是很好奇的。毕竟,我不能这么稀里糊涂地就经历了这么离奇的事情,但这需要李太爷给我解释。
第二天,爷爷和我陪着李太爷来到了扁蛋家,看到我和爷爷的出现,扁蛋的父亲一脸的不高兴,但事情是我引起的,最终还得从我身上解除,这是李太爷的话。
看到扁蛋还躺在炕上,没有一点恢复的意思,扁蛋的父亲有些着急。
“刘大猛子,我问你一件事,你得老实给我回答。”李太爷盯着扁蛋的父亲说道。
“什么事,您老随便问。”扁蛋的父亲,刘大猛子很诚恳的说道。
“我问你,高老三的坟坑是不是你们弟兄挖的。”李太爷说道。
“是啊,我们弟兄专门在村里给死去的老人挖坟坑,这门手艺可是祖传的,您老问这干什么?”刘大猛子皱眉道。
对于李太爷这样的疑问,刘大猛子有些摸不着头脑,这村子里哪一年不死几个人,他挖过的坟坑也不在少数了。
“亏你还是个专门给死人挖坟的,挖了这么多年,就一点都不懂?”李太爷盯着刘大猛子说道。
“我怎么就不懂了,我都挖了十几年的坟坑了,从来就没出过岔子,高老三的坟挖的还是一个穿堂,可费了不少劲呢。”刘大猛子说道。
“我不管你挖的是穿堂,还是平坑,你说你没有出过岔子,可你把人家高老三的坟坑挖在地楞子下边,刚好压在人家的头上,你还让人家安稳不?”李太爷说道。
“不会吧,那地楞子真的压住了我三叔啊?”
刘大猛子的语气一下子柔软了下来,他在想,真的不会把坟坑刚好开在了地楞子下边吧,一口一个的高老三一下子变成了三叔。
“什么不会,你自己做的事,难道自己还不清楚,怪不得人家高老三拿你儿子出气。”李太爷说道。
事情原来是这样的,看来三爷缠上扁蛋是有原因的,这事还得怪扁蛋的父亲刘大猛子,而我只不过是被三爷的鬼魂利用了一下罢了。
“那怎么办啊,您老可得救救我们家天扁啊。”刘大猛子一下子跪在了李太爷的面前。
这刘大猛子有三个儿子,而天扁是他快四十多岁的时候有的小儿子,三个儿子里,他最疼的可就是天扁了,他不能看着天扁就这么不死不活的躺在炕上。
五十多岁的汉子跪在李太爷的面前,可李太爷一点也没有要刘大猛子起来的意思。
看了看躺在炕上的天扁,李太爷说话了。
“现在只能从新把坟坑向后挪一米了,只要别再让那地楞子压住高老三的头,他就不会再头疼了,也不会再来缠你们家天扁,只不过这件事情有点难办。”李太爷说道。
“您老就直说吧,要我怎么做?只要能救我们家天扁,我怎么样都行。”刘大猛子说道。
“好,这可是你说的,你得披麻戴孝地去从新挖坟坑,而且还要在高老三的坟前悔过,得哭出眼泪来,那样才能算完。”李太爷说道。
“好,只要能救我们家天扁,我愿意。”刘大猛子一口答应了下来。
带着刘大猛子,我们一行人又来到了三奶家。没有了三爷,这个家里就像没有了生气,冷冷清清的,让人感觉很不舒服。
听到要把三爷的坟向后挪一米,三奶当场就哭着骂开了。
“我家他大才死了没几天,你们就要挖他的坟,你们不知道你们这是干什么吗,你们是让我们家他大不得安稳是不是?你们干脆给我也挖个坟坑吧,把我也埋了算了。”三奶哭喊道。
“三婶,你听我说,这一切都是我的错,是我没把坟坑挖好,我三叔他就缠上我们家天扁了,我也是没有办法,你就同意了吧,不然我们家天扁可就没救了。”刘大猛子哭丧着脸说道。
爷爷也劝三奶:“他三妈,你就同意了吧,再说这也是咱家思夺惹的祸,也不能全怪天扁他大,还有这坟要是不往后挪一下,他三大也不好过啊。”爷爷说道。
听了爷爷的劝,三奶最后同意了,只是她的心里很不好受。毕竟三爷才埋了不久,就要被再挖出来从新埋,这可是很忌讳的,人死了没有三年,是不能再动土的,可总不能让那地楞子真就那么一直压着三爷的头吧,那样的话,三爷可就有的罪受了。
这件事情就这么定了下来,但三爷的坟坑真的被地愣子给压住了吗?而李太爷是怎么知道的?他是听三爷给他说的吗?
看来,我之前在三爷的坟前晕过去的时候,一定发生了什么事情,我就等着找机会问李太爷了。
第8章 病去人安
时间不等人,为了扁蛋的命,第二天一大早,刘大猛子就带着他的弟兄们上平去了,当然,他们都是披着麻戴着孝的。
在我们高家人的监督下,当然少不了李太爷的指导,刘大猛子和他的弟兄们把三爷的坟慢慢地挖开了。
其实,这样的事情任谁都是不愿意看到的,更别说去干了。可是,谁让刘大猛子之前挖的地方不对,偏偏就挖在了地楞子下边呢。
刘大猛子和他的弟兄们小心翼翼地挖了半天,才见三爷的棺材露了出来。李太爷早就叮嘱过了,刘大猛子知道自己该怎么办。死人的坟其实是动不得的,但现在是没有办法,刘大猛子只能硬着头皮干。
看到了三爷的棺材,刘大猛子赶紧跪在了地上,那棺材和埋进去之前没什么大的区别,还是那么新。
“三叔啊,都是我不对,把您放在了地楞子下边,您要想折磨人就折磨我吧,可别害我们家天扁啊。”刘大猛子说道。
……
刘大猛子说了一大堆忏悔的话,这才在棺材后边又挖了起来。而我则和其他人一样,顺着棺材的前头望去,然后再往地上边瞅了瞅,那棺材的前端真的刚好处在地面上的地楞子下边。
这要真是相信迷信的话,那就是说三爷的头刚好被这地楞子给压住了,那他一定是头很痛了,怪不得要报复刘大猛子家。
连中午饭都顾不上吃,刘大猛子带着他的弟兄们一直不停地挖,终于在棺材的后头把那坟坑掘了一米远近。
“好了,现在该思夺下去了,这事情怎么说,也是思夺引起的,必须得他去给他三爷说会话。”李太爷说道。
“不会吧,要我下去?”我在心里嘀咕着。
本来就是个屁胆子,现在又要我下坟坑,这不是把我往死里整吗。
虽然这是三爷的坟坑,可我还是止不住的害怕,要知道这坟坑可是一个人最终的归宿,而我现在就要去享受这归宿的感觉。
“怎么,难道你要让你三爷不安稳吗?”看到半天不动的我,李太爷盯着我说道。
好吧,为了三爷能够永远的睡上一个安稳的觉,也为了扁蛋能够好起来,我豁出去了。
大家用麻绳把我吊到了坟坑里,我抬头向上边看去,那种感觉真的就像是井里的青蛙,有种坐井观天的感觉,而我却是一只发抖的青蛙。
在李太爷的指挥下,我点燃了三炷香,插在了三爷棺材的头顶,然后跪在一旁。
“三爷,我知道您的头很疼,我们是来救您的,今天我们把您向后边挪一下,您以后就再也不会头疼了……”
“三爷,天扁是我最好的朋友,我求您不要再折磨他了,他年龄也不大,如果您把他给带走了,我就再也没有这么好的朋友了,您难道愿意看着您孙子伤心吗?”
……
又有真话,又有假话,我啰里吧嗦地说了一大堆,这才被吊离了坟坑。站到田地里,我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似乎自己刚才真的身处阴间一样。
刘大猛子和他的弟兄们小心翼翼地把三爷的棺材向后挪了一米,然后又在三爷的棺材前磕了几个头,这才被吊了上来。
李太爷在那地楞子上点燃了三炷香,又烧了几张裱纸,这才让大家开始往坟坑里填土。
刘大猛子和他的弟兄们,这次的速度可真快,没一会,就把坟坑给填满了,用铁锹把埋起来的坟丘拍了个严实,然后一转身,就准备回家。
“站住,刘大猛子,好像还有什么事没做吧?”李太爷喊住了刘大猛子。
“您老就别难为我了,我已经够被您老给折磨的了。”刘大猛子的脸很是难看的说道。
“那好吧,我去给高老三说,刘大猛子不够诚心,让他继续折磨你家天扁。”李太爷吓唬道。
“别别别,我按您老说的做。”刘大猛子忙说道。
听了李太爷刚才的话,刘大猛子吓了一跳,忙接过李太爷递过来的纸钱,跪在了三爷新埋的土坟前。
刘大猛子点燃了纸钱,用一根向日葵杆子拨动着,让那纸钱能够燃烧得完全些。
“刘大猛子,你说的话难道忘了吗,怎么不见你有一点伤心的意思。”李太爷又在一旁念叨道。
听了李太爷的念叨,刘大猛子似乎想起了什么,只见他干着嗓子,哭嚎了起来,可就是半天不见眼泪掉下来。
一抬头,看见李太爷那眯着的眼睛,刘大猛子这次哭嚎的声音更大了,没一会,竟然眼泪鼻涕都下来了,就像是自己的亲爹死了一般。我估计他八成是真的想起了他那死了好些年的老爹了。
看到这样的刘大猛子,李太爷才满意的点了点头,这件事总算是结束了,也不知道扁蛋是否会好起来。
从平上下来,大家赶紧回家吃饭,而天色竟然也快要黑了。
趁着天还没黑,我赶紧跑去扁蛋家,现在的我已经不是生孝的时间了,而经历了这件事,生孝或不生孝已经不是重要的了,重要的是扁蛋能够好起来。
我来到扁蛋的家,只见刘大猛子和李太爷都坐在炕头上,李太爷正抽着他那杆烟锅,而扁蛋还是躺在炕上,竟然还没好。
“我的李爷啊,我都按您老的吩咐做了,您说我家天扁怎么还不见好啊?”着急的刘大猛子再也坐不住了,急的在地上团团转。
“别急,我保证天扁现在就能醒过来。”李太爷说道。
说完话,李太爷对着烟锅的铜嘴猛抽了一口,然后对着扁蛋的脸吹去。浓浓的烟雾罩在扁蛋的脸上,只听一阵咳嗽,扁蛋竟然奇迹般地醒了过来。
看到自己心疼的老儿子终于醒过来了,刘大猛子连鞋都没脱,就跳到了炕上,盯着扁蛋直喊:“天扁,天扁。”
“好了,他现在的身体很虚弱,就先给他弄点米汤吃吧,过两天再买点好吃的补补,就会好了。”把烟锅在鞋底上敲了敲,李太爷站了起来。
“走,思夺,咱们回去。”李太爷又说道。
第9章 我是个短命鬼
看到扁蛋终于醒过来了,虽然还要养几天,但我也放下心了,要知道我也是一直很担心扁蛋的。
回到家,李太爷让我和他睡一个屋,说想和我说会话。其实,我并不愿意和这个胡子头发一般白的老头睡在一起,可在家人的面前,我这个屁胆子根本就没有胆量说出拒绝的话。
那个时候,我们那里经常停电,而这个晚上就是一个没有电的晚上。点着一盏煤油灯,李太爷拿出他的烟锅,从兜里掏出一把旱烟填在了烟锅里,对着煤油灯吧嗒吧嗒地抽了起来,那呛人的味道可真够我受的。
“思夺,你说咱爷俩有没有缘分?”李太爷突然嘣出了这么一句话。
“什么叫缘分?”那时的我还不懂缘分是个什么东西。
“那天早晨我在河边碰见了你,这就叫缘分。”李太爷说道。
原来这就叫缘分,那我还是不希望有缘分的好,要是这种缘分多的话,那我迟早有一天会被吓死。
“思夺,把你的手伸出来,太爷给你看看。”李太爷眯着眼睛,慈祥的对我说道。
其实,李太爷是真有本事的。拿这次的事情来说,我就觉得他比他那个徒弟贾三厉害得多了,而这也是我想询问那天晚上我晕过去之后,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的机会。
抓着我的手,李太爷看了半天,突然他的眼睛瞪得老大,然后捧着我的脸又看了半天。
“坏了。”李太爷冒出一句我听不懂的话。
“太爷,怎么了?”我疑问道。
“思夺,我得收你做徒弟,不然,你这辈子可就完了。”李太爷皱眉道。
“收我做徒弟?”我心里疑惑极了,李太爷怎么突然要收我做徒弟,难道我的手相和面相显示我很像一个当阴阳的材料?
想到做了阴阳,就要老和那些死人打交道,这可是多么恐怖的事情,我一口拒绝了。
“我不!”我说道。
“为什么不啊,难道你就不想多活几年?”李太爷看着我说道。
“太爷,你什么意思啊,你是要咒我早点死吗?”我说道,而我的心里边,早就大骂这个老家伙了。
“孩子,你不知道,你这手相有问题。”李太爷一脸的严肃。
“有什么问题?”我明显的被李太爷的表情弄得有些紧张。
“我问你,你怕死吗?”李太爷又问道。
“当然怕,而且怕得很。”我忙说道。
自从看到过老寿星那张恐怖的脸之后,我就一直怕死,而且怕得要命。
“那就对了,你必须给我做徒弟,不然,你总有一天会后悔的。”李太爷还是不说出到底是为什么。
倔强而又害怕做阴阳的我还是吐出了两个字“我不!”
“你这个娃娃,真是不懂事,我告诉你,你只能活四十九岁,你要不做我的徒弟,到了四十 九岁,你就得死。”李太爷说出了一句惊人的话。
四十 九岁?我只能活四十 九岁?听到李太爷给我的这个结论,我有些发懵。
看到我的表情,李太爷好像有些后悔刚才说出的话,但话已出口,就像泼出去的水,怎么都收不回来。
“孩子,做我的徒弟吧,太爷有办法让你活过四十九岁。”李太爷盯着我说道。
我也盯着李太爷看了半天,心里边犹豫了一会。
“我不!”
虽然知道了自己只能活四十 九岁,可我才十几岁,那至少也要等到三十多年后,我才能到四十 九岁,但对于成为一个阴阳,每天要面对那些死人,这种马上就要到来的恐惧和那三十多年后的恐惧相比,这种恐惧更加强烈。
“真是个不听话的娃娃,好了,太爷给你讲一个故事吧。”拿起烟锅接着抽了一口,似乎对我很是失望,李太爷便用这故事来迷惑我。
李太爷讲了一个穷孩子的故事。
说有一个孩子,胆子特别地小,家里又很穷,根本就吃不饱肚子。后来,这个世界就打仗了,而当兵就能吃饱肚子,为了吃饱肚子,这个胆小的孩子选择了去当兵。
当第一次面对一群土匪的时候,那枪炮声和死人的场面吓得这个孩子尿了一裤子,而他从头到尾连一枪都没有开过,但后来,这个孩子却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要知道,打仗的时候不是你死就是我亡,这样的场面见得多了,人就慢慢的胆大了起来,而这个孩子也终于用手里的枪打死了一个人。后来,这个孩子打死的人越来越多,就再也不怕死人了,最后,他成长为了一名团长,立下了赫赫战功。
这个故事在当时的我听来,是那么的简单和没有意思,但我知道李太爷是要告诉我,只要经历的多了,自然就不怕了,而我却连第一步都不敢走出去。
后来,我才知道,李太爷说的那个人就是他自己,而做为团长的他,在解放的时候,带领着一个团起了义,这才没有被消灭。不过,李太爷是怎么做了阴阳,就没有人知道了。
“太爷,您能不能把那天晚上在平上的事情给我说说。”我倒是很想知道那晚的事情,现在终于有机会问李太爷了。
“你不是个屁胆子吗,难道就不怕?”李太爷讥讽我道。
“我当然怕,可我就是想知道,总不能稀里糊涂地就被您老给利用了吧。”我也讥讽起了李太爷。
李太爷斜着眼瞅了瞅我,似乎看不透我这个孩子的性格一样。
“那天晚上,你三爷从坟堆里冒了出来,直接就上了你的身,之后你就晕过去了。你三爷借你的口和我说了折磨天扁的原因,我这才知道原来是天扁他大挖的坟坑不合适,让地楞子压住了你三爷的头。我对你三爷说,要是帮他解决了这头疼病,是不是就不再折磨天扁了,你三爷就一口答应了,看来你三爷还算是个好人,不然,我就要他好看了。”李太爷说道。
原来是这么回事,这也有些过于简单了。
“就这么简单?”我有些不相信,好像这件事情不应该这么简单一样。
“好了,睡吧,总有一天你会后悔不给我做徒弟的。”李太爷说道。
说着话,李太爷爬到了炕上,我也脱了衣服,爬到了被窝里。
第10章 进城读书
朦朦胧胧中,我感觉自己梦见了三爷。
三爷摸着我的头,好像说了一句话:“大孙子,三爷不会害天扁的,三爷知道你俩是铁子,三爷只不过是不想头疼罢了。”
忽忽的西北风吹得窗户纸“沙沙”的响,我从梦中醒了过来,似乎三爷刚才真的就在我眼前一样。
睁开眼睛,借助着透过窗户的微弱月光,我就看见两颗明溜溜的黑珠子瞅着我看,吓得我猛地向后缩了半截。
“梦见你三爷了吧?”
原来是李太爷,这老家伙不睡觉,盯着我瞅什么,这不是成心吓我吗?
“你怎么知道的?”我有些奇怪,难道阴阳还有这个本事?
“我刚才都看见了。”李太爷说道。
“你能看见鬼魂?”我吃惊不已。
“当然了,要是连这点本事都没有,还做什么阴阳,怎么样,做不做我的徒弟?”李太爷开始诱惑我。
“我不。”我倔强道。
一想到要是能看见鬼魂,那我岂不是再也不能睡个安稳觉了,这晚上一睁眼,面前全是死去的人的魂魄,那可是多么恐怖的一件事。
“真是个不听话的娃娃,你就等着后悔吧。”
丢下一句气得半死的话,李太爷转过身,缩在被子里打起了呼噜。
第二天,吃过午饭,李太爷就准备走了。看到那个不愿意当他的徒弟,去做一个阴阳的我,李太爷有些不甘心。
把我叫到一个没人的地方,李太爷从怀里掏出一根发锈的钉子和一本发黄的破本子。
“思夺,这两样东西你拿着,这些东西总有一天会对你有用的,记住,这个钉子只有粘上童子血,才能发挥它的作用,还有这本书,你以后一定要好好看看,这上边都是我总结的一些抓鬼驱鬼的经验。”
接过李太爷递过来的发锈的钉子和发黄的破书,我随意的翻了翻,那书竟然全是用繁体字写的,没有几个我认得的字。
虽然我不想做李太爷的徒弟,也不想成为一名阴阳,但想到李太爷说我只能活四十九岁,这些东西我还真得留着,没准我四十九岁的时候就能派上大用处。
……
扁蛋的病终于好了,我又可以去找这最好的铁子一起玩了。
扁蛋总是怪我,怪我生孝的时间还没完就跑去了他家,差点把他给害死,而我也很内疚。看来要再碰见这样的事情,可真得注意了,谁能保证死去的人不来害活着的人。
偶尔把李太爷留下的破书拿出来翻翻,可那上边的繁体字真的是认识的没几个,而我也提不上来什么兴趣。只是那根发锈的钉子倒是有些意思,看起来普普通通的,李太爷却说这根钉子以后能救我的命。我还真怕把这根能救命的钉子给丢了,于是,我用绳子把钉子绑起来,挂在了脖子上。
作为一个父亲是老师的学生,我一向怕丢了父亲的脸,所以我的成绩在班里一直名列前茅,但这也是勤奋刻苦学习换来的。
转眼我读到了初三,而将要面对的中考将是我人生中的一件大事。
在村里,很少有谁家的孩子能考到城里的高中,而那基本上意味着以后有机会考上大学,学习不错的我可不会放弃这样的机会。于是,我更加努力的学习,我一定要考到城里的学校去,我要给父母争点气,我要让父母在村民们面前可以骄傲的说:“我家思夺考到城里的学校了。”
有准备,且还在不停努力的人,一定会收获该有的成果。虽然分数只比录取分数线高了那么一点点,但我终于如愿以偿地考上了原州二中,这个市里的第二重点中学。
在这里,我想说一点教育的问题。
参加中考的时候,很多试卷上的题,我几乎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根本就做不出来,幸好我的基础比较好,但细想起来,这都是老师的问题。
在乡下的中学,老师基本上就没讲过试卷上所遇到的一些大题,而作为这样的老师教出来的学生,我们不可能得到很高的分数,这是教育水平的问题。
但城里的学生就不一样了,他们并不比乡下的孩子聪明,甚至有些还很笨,但他们的老师却一遍遍的给他们讲过无数类型的题,又天天做模拟试卷,而在中考的考场上,他们大多数如鱼得水般,冲过了录取分数线。
说到录取分数线,这就更不公平了,因为原州二中的录取分数线,面对乡下的学生要比城里的学生高出五十多分。
这样的结果就是,大多数的乡下学生根本不可能考到城里去,或许,就是这样的差别造就了一代农民的孩子还是个农民。
后来,做为刚进高中时,录取的成绩可以说是垫底的我,在班里竟然考进了前三名,我才发现我之前想的是那么的有道理,城里的孩子真的并不比乡下的强。但我的意思也不是说乡下的孩子就比城里的强,这都只是每个人的宿命罢了,因为,每个人不可能选择自己的出生环境。
原州二中的宿舍是有限的,根本满足不了学生们住宿的需求。刚读高中时,我借宿在城里的一个亲戚家,后来便和班里的一个熟悉的同学在离学校不远的地方租了一间狭小的屋子。那屋子真是要多小就有多小,除了一张木板床,可以说是一无所有,但它已经满足了我的需要,因为我只需要一个晚上能睡觉的地方。
和我一起租房子的同学叫代毅,而我俩经常开玩笑,我便称呼他为“他舅”,而他称呼我为“他妹夫”。
其实,这都是在口头上相互占点便宜而已,因为我们这种称呼在我们那叫完整的话,应该是“娃他舅”和“娃他妹夫”,任谁想想都能明白是怎么回事。
刚到原州二中读书的时候,那可是冬天,晚上睡觉那个冷啊。风呼呼的吹得那破木门都在晃动,而我总是和他舅抱在一起睡,只有在这相互取暖中,我俩才能闭上眼睛睡着。
接下来的故事,是一段神奇的经历,这让我至今记忆犹新。
第11章 吴红老师
原州二中建于七十年代,位置在县城的最南边,再往南走不了多少路,就是南郊村。
听一些城里的同学说,学校在刚建的那一年,因为挖地基,挖出来了不少的死人骨头和一些锈迹斑驳的古代兵器,由此可以断定,我们学校是建在古代的一处战场上边。
据历史考证,我们县城自西周的时候,就是一方边陲重镇,在这里千百年来,不知道上演过多少次血腥的厮杀。
废话不多说了。
高中的学习比初中那是刻苦的多了,但也有不少乏味的故事。其实,城里的学生就是比我们乡下的学生活泼的多,他们总是制造一些闹剧,也总是做一些让我这土包子吃惊的事。
我们班里就有个女同学长得很漂亮,而一些男同学,甚至其他班和年级的同学都追她,这要是在乡下,被老师知道了还不打个半死?
在城里读书的日子,晚上都是要上自习的,而每当上完自习后,学生们便如潮水般涌出校门。
有一次,下了晚自习,我和代毅一起走出校门,就看见学校里那位长得很漂亮的年轻女老师走在前边,而他的后边则跟着几个流里流气的学生,那几个学生真的是胆子大,其中一个还在后边哼唱着。
“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啊,往前走,莫回呀头……”。
看到这样的事情,我和娃他舅代毅真是笑得肚子都疼,而那位女老师却不敢回头,蹬上自行车一路狂驰而去。
没见过什么大世面,自然容易受这些坏习气的影响,我时常想起三爷曾经说过的话:“思夺,你怎么就没带个媳妇回来?”
我的心开始变了,为什么那些城里的学生就敢追女孩子,而我就不能呢?不行,我得找一个女孩追追,我暗暗地下了这样一个影响我学习的决定。
夏天到了,女孩子们应该穿点清凉的衣衫了,可在这学校里,女孩子们依然裹着校服,即使她们热得直流汗,也不敢扔下那件讨厌的校服,因为这是学校的规定,当然,也有其他的原因。
我知道这是为了什么,因为女孩子们那刚刚发育的身体处处透着青春的气息,而那些男生总是 色 眯 眯地盯着女生们那把校服都撑得顶起的两点看,而校服一般是比较宽松的,不比家里的衣服紧,自然可以将身体发育的情况裹得很严实,让女生们不会觉得太害羞。
不过,该发生的还是会发生,就看你的胆子有多大了。
……
上课的铃声把一丝夏天的清凉带进了教室,班主任吴红穿着一身粉红色的长裙,踩着高跟的黑凉鞋走进了教室。
不只是男生们一个个瞪出了眼珠子,就连女生们都发现原来吴红老师是那么的漂亮。
吴红老师那年三十出头,她时髦的打扮总是让校园里出现一道格外美丽的风景,不过,她结婚了,丈夫却是远在省城。
我到现在还很感激吴红老师,因为她当时很关心我,对我很好。但我也恨她,因为她没有尽到一个班主任的责任,这都是后话。
吴红老师捉着粉笔,扭着纤腰,在黑板上画着物理课的图形,而我的思想却抛锚了,我和那些白痴般的同学一样,因为我们都盯着吴红老师的身体看。
漂亮,性感,这是我发自内心最好的词语。
那是一个无法入眠的夜,我在想,要是我能找到一个像吴红老师那样的女人,要是我带着这样的女人去见三爷,三爷他老人家会不会很满意呢?
我自己的答案是否定的,吴红老师比我大十几岁,三爷怎么会同意我找一个比我大十几岁的女人呢,可我还是控制不住不去想她。
少年的心开始被萌芽而荒唐的爱情缠绕,我知道那种初尝暗恋的滋味,真的很不好受。
“他妹夫,你咋还不睡觉?”我翻来覆去的动作弄醒了睡在一旁的代毅。
“你睡你的吧,我在想事。”我说道。
“什么事,竟然比睡觉还重要?”代毅问道。
“没事,我有些饿了而已。”我糊弄代毅道。
“不会吧,晚上你可是吃了两个大馒头,比我都吃得多,你还会饿?”代毅瞪大了一双牛眼道。
他舅真是烦,就不能让我安静的想想女人。
……
第一次月考的成绩出来了,我的总成绩在班里是第三名。虽然很多同学都对我刮目相看,但我知道他们很多人怀疑我抄袭,因为我进班之前的中考成绩在班里只不过是下游而已。
吴红老师把我叫去了办公室,她对我一样的怀疑。
“高思夺,说说你的成绩吧。”那美丽的红唇竟然吐出了这样一句伤我自尊的话。
“我的成绩怎么了?”我皱眉道。
“说说你是怎么抄袭的。”吴红那双漂亮的眼睛盯着我说道。
“抄袭?吴老师,我从来就没抄袭过。”我严肃的说道。
“怎么?难道你一个月就能从班里垫底的位置考到前几名?这不是抄袭是什么?”吴红有些愤怒了。
自尊,我的自尊被伤了,还是让我魂牵梦绕的女人给伤了。
“吴老师,没有证据就不要胡乱的下定论,我这次能考第三,下一次就能考第一。”我也发飙了。
要是在农村,我可不敢对老师这样说话,但城里的老师可不讲棍棒教学,我并不怕吴红老师。
我的语气显然是受了刺激,话说的有些硬,但我受不了这个女人对我这样的怀疑。
“那我就等着看,看你怎么变成第一。”那迷人的脸庞上的一对眼睛,明显充满着不屑。
我恨她,她就是吴红,她对我的刺激远远超过了我对她的暗恋。
不就是长着一张漂亮的脸蛋吗,有什么了不起的,再过不了几年,还不一样是个黄脸婆,我竟然还暗恋这样的女人,我真是幼稚。
我的心里边悔恨交加,我一定要变成第一,我要让这个女人看看,她才是被沙子打了眼睛,两只眼睛里白装了两颗黑珠子。
第12章 恶心的班花
破凳子上点着一根两毛钱的小蜡烛,在这小小的光亮下,我一遍遍地做着各种物理题,一直到凌晨三点,竟然还没睡。
“我说娃他妹夫,你疯了吗,你还让不让我睡觉?”我这样的折磨,代毅显然受不了。
“你知道个屁,我要考第一。”我说道。
“什么,你要考第一?”代毅又一次瞪大了牛眼看着我。
我的决心和举动把代毅惊在了木板床上,半天之后,只见代毅也拿出课本,爬在床上开始温习功课。
再聪明的人,如果不付出行动,也一样是个笨蛋。
第二次月考,代毅考进了班里的三十名,而我,就像是报仇了一样,成为了第一。那种自豪和骄傲,是我从来没有过的一种感觉,就像是打了一场胜仗。
办公室里,吴红板着那张漂亮的脸,她又一次将我叫进了办公室。
“高思夺,说说这次的成绩吧。”吴红说道。
“没什么好说的。”我一脸的严肃。
“怎么会没什么好说的呢,你不是每天晚上都学到半夜吗?”吴红盯着我说道。
她是怎么知道的?难道是代毅?这个家伙出卖了我?
“你真是个可爱的孩子,我就随便说了你几句,没想到就把你刺激成第一名了,看来你真的很聪明。”吴红一脸的笑容。
我有一种被利用的感觉,或者说是欺骗。
吴红举起她的手在我的头上摸了摸,就像在哄小孩子一样,可我当时已经十七岁了。
我的脸有些红,不知道是什么感觉,或许是不希望她来摸我的头吧,倒是我却想去摸摸她的脸。
“好了,不要生我的气了,奖励你一个苹果。”吴红从办公桌上拿起一个苹果递了过来。
心里的滋味真的是不好形容,我有些读不懂女人的心。
都说女人心,海底针,这都是什么意思,我完全弄不明白。
我拒绝了苹果,转身离开了办公室,而身后响起了那银铃一般的脆笑声和一口咬下苹果的咔嚓声。
我的第一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我赢了和吴红之间的战争吗?我不知道,但这个第一却刺伤了另外一颗心。
李心洁,班里的上一任第一名,中考的成绩就是班里第一的她,被我刺伤了。
出生在城里的她,从小一直就是第一名,没想到到我这里却变成了第二名,那种从小在夸奖声中长大的孩子,怎么能受得了别人比她强。
李心洁长得不算多么好看,却独具性格,而她的身体也在发育中茁壮地成长着。
当代毅告诉我李心洁知道了自己是第二名后,那种表情是多么的痛苦,我这才开始注意起了这个女孩。
男孩子注意女孩子,一定是先看她的脸和她的身材,更别说我这种对女孩子充满好奇的男孩了。
每当自习的时候,我都会偷偷地看李心洁。
她那短短的流海,那微微凸起的胸部,还有那沉迷于课本中的双眼,这些经常让我不自觉地认为自己喜欢上了她,但这是真的吗?难道我在脚踩两只船?既然我喜欢吴红,又怎么能喜欢李心洁呢,这种荒诞不经的想法总是在我的脑子里盘旋。
在一个晚自习上,一道题目难住了我,对于骄傲的我来说,不耻下问是绝对不可能的事。
我走向操场,迈开双腿在泥沙铺成的跑道上慢跑,我在想那道题目到底该怎么去解。
一圈,两圈,我还是想不出来办法。
操场的边缘是栏杆,那旁边有好几棵粗大的树,我便到那里去休息,一阵粗粗的喘气声便从那粗大的树后边传来。
这是什么声音?难道这学校里有鬼?我一下子想到了同学们说起的故事。这学校不是在建校的时候挖出来不少白骨吗,难道那些死去的冤魂还没有安息?
我“啊”的一声大叫,跌坐在地上,双腿发麻。却见树后边转出来一个高大的身影,正在提着裤子,原来是高三年级的同学。
这家伙不好好复习,不准备高考,难道在这里撒尿?
“你妈的腿,你在这里干什么,老子踢死你!”
那个同学不分青红皂白的就向我踢过来一脚,还好我反应算灵敏,爬起身来就向教室跑,当我跑到教学楼后边的时候,才发现那家伙根本就没有追的意思,只是吓唬吓唬我而已。但老远看去,那树后边又转出来一个衣衫不整的女子,竟然是我们班里的班花。
我靠,这是什么破学校啊,这都是什么破学生啊,竟然在学校里干这些见不得人的勾当,这要是在农村,这以后可怎么做人啊。
酝酿出一口唾沫,我朝那肮脏的地方吐了过去。
“我呸!”
我们班的班花,她叫梁菲菲,她的学习很是一般,但她总是化妆,而且还画得妖里妖气的。也不知道这样的打扮为什么会吸引男生,不但班里的那些二流子一般的同学喜欢她,就连其他班和高年级的同学都追她。
没想到,在这个晚上,竟然被我碰见了梁菲菲这不要脸的一幕。
我跑回教室,没一会,就见穿着花枝招展的梁菲菲也回到了教室,只是她在经过我的课桌的时候,有意的停了一下。我知道她在盯着我看,那意思是叫我不要乱说话,小心挨揍,要知道愿意为她出手的人那可是太多了。
终于要下晚自习了,我喊上代毅准备立马回租住的屋子。
“高思夺,你等一下,我有话要和你说。”梁菲菲喊住了我。
“娃他妹夫,艳福不浅啊。”代毅坏坏的一笑,先走一步了。
同学们都走光了,只剩下我和这放荡的女子独处在教室里。
“高思夺,今晚的事情你可不要对别人说,不然你知道会怎么样的。”梁菲菲用狠话开始堵我的嘴。
“放心好了,我就当什么都没看见。”我说道。
对付这样的女子,我还能怎样,再说我就根本懒得搭理她,我喜欢的女人绝不会是这样的。
“你可真听话。”梁菲菲用她那带着香味却肮脏的手竟然在我的脸上摸了一把,然后转身离去。
真恶心,我差点吐出来,但这女人我惹不起。我算什么,我只是一个学习比较好的小角色而已,而她才是一个真真实实的学校女霸王。
第13章 激情岁月
走出教室,我老远就看见代毅跑了过来。
“他妹夫,艳福不浅啊,我刚才可都看见了,梁菲菲都摸你的脸了。”代毅笑道。
“滚蛋,谁愿意她摸。”我说道。
“你小子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我多少回都在梦里想着能和梁菲菲好上一场,你就知足吧你。”代毅说道。
“你懂个屁,这种烂女人,老子才不稀罕。”我说道。
“你说什么?”代毅的眉头皱了起来。
代毅这家伙就是脑子不好使,也和那些二流子一样,就想着那些不可能而危险的事情,梁菲菲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女子?谁知道呢,谁能知道这学校里就没有老爸老妈是黑社会的。
……
吴红老师在学校有一间单人宿舍,一日,她骑着自行车正准备出门,却停了下来,似乎想起了什么,而我不巧就出现在了她的眼前。
“高思夺,你过来。”吴红对我喊道。
“吴老师,什么事?”心里充满激动的我走了过去。
对于吴红老师,我真的是又爱又恨,那种少年的叛逆心理,实在是非常的别扭。
“一会能不能帮我打两瓶水,我有点事要出去。”吴红说道。
“哦,当然能。”我忙说道。
我心里兴奋异常,要知道这可是我多么愿意做的事情,我一直希望能和吴红的关系走得近一些,虽然也很担心。
“那好吧,这是我宿舍的钥匙,你拿着。”吴红说道。
说完,吴红从兜里掏出来一把钥匙递给了我。
看着吴红骑上自行车逐渐地远去,我感觉自己真幸福,是不是她在心里很喜欢我呢?
夕阳西斜,我拎着两暖瓶开水向吴红的宿舍走去,李心洁却出现在了我的视野中。
看着我拎着暖瓶,而去的方向竟然是吴红的宿舍,我听见一句叽咕声:“不要脸,怪不得能考第一。”
“你说什么?”我紧皱着眉头看着李心洁说道。
还没等我喊住李心洁,问她是什么意思,她却仰起头,蔑视一般地走了。
误会啊,这真是天大的误会。我不知道我对李心洁的意思是否比对吴红的意思深,但我却很是懊恼。这都是什么事啊,万一给李心洁留下一个不好的印象,那我还会有机会去接近她吗?
少年的心里总是充满着怪异的想法,我和李心洁之间其实什么都没有,就是最普通的同学关系而已,而我却又那么在乎她对我的看法。
心情一落千丈,但将要看到的却让我心跳不止。
刚才来取暖瓶的时候还没怎么注意,当我这次拎着两暖瓶开水再次进到吴红宿舍的时候,本来就不安份的两只眼睛便在屋里瞅来瞅去。
只见阳台上挂着一个粉红色的胸罩和一个蓝色的小内裤。我的脸一下变得通红,虽然没有人看见,可是我还是热血上涌。
从来没有这么近距离的看见过这种东西,而我这破天荒的第一次,竟然看见的是心慕已久的吴红的内衣。
我 色 胆包天,慢慢的走向阳台,紧盯着那两件内衣,我的联想便天马行空去了。
这东西后边曾经包着的是什么东西,那是神秘的地方,我知道我这辈子也许都没有机会去亲眼看到了,可这种刺激已经极大的扰乱了我的智商。
一阵急促的呼吸之后,我关上屋门离去。
我是一个学生,还是一个学习不错的学生,我怎么能这么肮脏,竟然想那些事情,就算我要得到,也该光明正大地去追求,这才是一个男人应该做的,而不是龌蹉的瞎想。
不知道什么时候,班里有了谣言,说我是吴红的红人,凡是谁被批评了,那准定是我去吴红面前告了状,连和我住在一起的代毅都对我有一些看法。
一天夜里,回到出租屋后,我便开始问代毅。
“娃他舅,你怎么也和班里的那些人一样,你怎么也那么看我。”
“我怎么看你了,不就是当上吴红的红人了吗,没准哪天告我一状,我可得小心了,跟你住在一起可真是危险啊!”代毅讥讽道。
“那你到底怎么样才觉得我没有在吴红的面前告过状?”我问道。
“除非你让她批评你一顿,不然咱俩还是不要住在一起的好。”代毅看都不看我说道。
头一转,代毅包着被子睡到了一边,把我这个如“闺蜜”一般的同学加朋友扔在了脑后。
为什么?这都是怎么了?不就打了两瓶开水吗,大家就这样看我?
李心洁,对,一定是她造的我的谣言。
我开始有些讨厌李心洁了,这个小女人考试考不过我就算了,竟然这般造我的谣,看来女人真是阴险啊。
……
“高思夺,该起床了,再不起床可要迟到了。”
代毅也不那么亲热地喊我他妹夫了,竟然喊我的名字,看来我俩的关系真是变得一般了。
“你先走吧,我一会就起来。”我随口说道。
我有自己的想法,我不能让同学们误会我。
没有再理会我,代毅拎起书包先走了,他对我的态度和以前完全不一样。
难道我该这么做吗?和代毅和好如初就要这么做吗?我是真的不愿意,但我需要朋友,需要娃他舅这样的朋友。我已经想好了主意,就从现在开始。
直到第二堂课的时候,我才姗姗去迟,走进了学校,来到了教室门口。
“高思夺,你给我站住。”
一脸怒气的吴红出现在了我的面前。
看到吴红,我心里的那种感觉真是如被割断的麻绳,断了一截又一截。
“怎么回事?说说你为什么迟到?”吴红发怒道。
“我不想跑早操,所以就多睡了一会。”我随口说道。
我上学那会,每天早上都是要到街上出操的,这个借口显然很合理,但又显得我已经不再是一个好学生了。
“这也是理由?你给我现在就去跑步,不跑到县城那个灯柱下面,就不要回来。”吴红大怒道。
县城里那个标志一般的建筑,十米高的灯柱,那里离学校可是很远的,比我们出操的终点可是远了不止一倍。
难受,心里特别的难受,这是吴红给我的惩罚。我想这次,同学们不会再误会我了吧。
第14章 女人的行为
一路慢跑向县城的灯柱,谁能知道我是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多一个朋友,而这样,却要把我和自己喜欢的女人之间的距离拉大,我是多么的不愿意,却又只能幼稚的选择了这样的一种做法。
娃他舅代毅终于理解了我,他认为我和他同流合污了。可是我拼命考到这个学校的目的是为了什么,那是为了以后能考上大学,但现在却为了多一个朋友而把自己的学习给落下了。
高二那年的一次月考成绩下来了,我只不过是班里二十名之后的成绩,代毅也好不到哪里去,还是三十名左右。
李心洁的面容再次变得那么开心,因为她又做了第一。
女孩子啊,总是那么在意自己的成绩,就没想过多少年后,自己没有一份初恋的美好时光,那是多么的失望和难过。而我就像天空划过的流星一般,只在刹那之间闪烁了一下耀眼的光芒,之后便消失了踪迹。
……
家乡有一种小吃,叫做擀面皮,拌上辣椒,调上醋,那吃起来特别的有味道,尤其在冬天,保准你吃完一碗,辣得你满脸是汗,根本感觉不到冬日的寒冷。
有一天的晚饭,我便选择了擀面皮。当我走进学校门口那家擀面皮店的时候,就看见李心洁独自一人坐在角落里,而她的嘴正在慢嚼细咽的消灭着一碗擀面皮。那本白净的脸在辣椒的刺激下变得红润发光。
我一屁股就坐在了李心洁的对面,我的目的是能够和她成为朋友,当然,是特别的朋友。我已经变了,已经不再是一个热衷于学习的好学生了。
没有想到我也会喜欢吃擀面皮,辣得连鼻涕都要掉出来的李心洁有些不好意思和紧张。
“李心洁,擀面皮吃起来怎么样?”我问道。
“很好吃,怎么,你也喜欢吃?”李心洁吸溜着嘴巴道。
“当然了,这是我最喜欢吃的东西了。”我说道。
李心洁哪里知道,我每个月的生活费五十元都不到,哪里有钱去吃好的饭馆,经常都是咸菜就馒头,吃这擀面皮都算是奢侈的了。
或许是我的学习成绩没有她好吧,李心洁对我没有了以前的冷漠。
“高思夺,说说你的学习吧,怎么一下子就差了那么多,我可是很失望啊!”这个小女人竟然刺激我。
“以前都是抄袭呀,你说我这脑子这么笨,怎么能考第一。”我只能装蒜。
“我就知道你是抄袭的,不过你可得努力努力了,考大学可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李心洁开始给我上教育课。
“是吗,谢谢你了,我以后一定要勤奋一些,万一考不上大学,那可真的有些丢人。”我这话那可说的是大实话。
“你慢慢吃吧,我先走了。”李心洁又说道。
说完话,李心洁便去结账,看着她扭着那还不是很丰满的身体走出擀面皮店,我的心里五味杂陈。
面对这样好强的女孩子,难道只有比她矮一截,才能让她高兴吗?
吃着擀面皮,那辣味直钻我的眼睛,我忍不住掉下两滴眼泪来。我这算是哭吗,难道我伤心了,我为这样的认输而伤心了?不,那不是眼泪,那只不过是受不了辣椒的刺激,而掉下来的两滴多余的盐水而已。
我眼泪一把鼻涕一把的终于消灭掉了一碗擀面皮。
“老板,多少钱?”我喊道。
“不用给钱了,刚才那个女同学已经付过了。”老板说道。
“啊?”我有些诧异。
没想到,虽然只是一块五毛钱,可李心洁的做法却让我对她的看法大大地改变了。
其实,李心洁只是好强而已,不愿意自己比别人差,要做就做最好的。可我相信,在她的内心也一定有一种渴望,那种希望平淡的生活能够起一点涟漪的渴望。
走出擀面皮店,老远就看见班花梁菲菲依偎着一个身高马大的帅哥走了过来,那红突突的嘴像是刚吃过猪血面一般。
见了这个女人,我可得躲远一点。不管怎么说,我还是把自己归类为正经人的类别,而梁菲菲,我认为她不是。
平淡的学习生活夹杂着奇怪的幻想,而现实却并不是平静的,一场怪异的事情正在蓄势待发。
一个晚自习,梁菲菲衣衫不整的走进了教室,而她的嘴角还带着没有擦干净的血迹。这是怎么了?谁敢对梁菲菲大打出手?所有的同学都错愕的盯着梁菲菲。
梁菲菲一句话都没有说,只是默默的走到自己的座位前,一屁股坐了下去,之后便把头埋进了臂弯里。看她趴在桌子上,时而晃动的后背,明显证明她在轻轻地抽泣着。
那些本来还对梁菲菲抱有幻想的人,在这样的情况下,竟然没有一个人去询问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看来这次梁菲菲结交的那个男生是个狠角色,听说他的哥哥是交警队的,以前打架特别厉害,就是个街头混混出身。
要说梁菲菲这次缠上的男生,名字叫李飞,在学校里,那些拉帮结派的同学都称他为二哥。
这二哥谁都惹不起,就连一些老师都不敢对他怎么样。听说以前有个体育老师教训了二哥李飞一顿,结果李飞竟然喊来了一拖拉机的混混,把那体育老师打得住进了医院,而那体育老师竟然连医药费都没敢和李飞要。
随着自习结束的铃声响起,同学们一哄而散,只留下了梁菲菲一个人还趴在课桌上。
走出教室,我看见那个称做二哥的李飞竟然站在门口。看同学们都走了,李飞却走进了教室。
温柔的摸着梁菲菲的头发,李飞在梁菲菲的耳朵旁似乎说着道歉的话,而梁菲菲却一头扎进了李飞的怀里。
你说这男人,把人家打了一顿,现在又到这里来道歉,而这女人,竟然还投怀送抱,这不正是一对贱男贱女吗,真是下贱!
其实,我和大家一样,根本不知道事实的真相,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其中别有原因。因为,这样的事情一而再,再而三的发生着。
第15章 迷雾
一周后的一个晚自习,梁菲菲又和之前一样,嘴角带着血丝走进了教室,继而趴在桌子上轻轻地抽泣,而李飞也和之前一样,在等待同学们都走光后,再走进教室和梁菲菲依偎在一起。
一个月之内,这样的事情每个星期都发生一次。而梁菲菲则被冠上了残花败柳的名声,李飞也被同学们在背后称为辣手摧花的伪君子。
不过,我却不这么想,虽然代毅也老在我的耳边说这些闲话,但我觉得这一定有什么原因。你想,同样的事情发生一次两次也就算了,竟然接二连三的发生,这其中一定有什么问题。
好奇的我,决定要弄个明白。
又是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看到梁菲菲走出了教室,我便偷偷的尾随其后,我要一探究竟。
又是那个角落,操场跑道边的树背后,二哥李飞把梁菲菲拉了进去。
恶心的一幕再次上演,实在是恶心,难道干那种事情就那么上瘾?比吸大烟还过瘾吗?他们总是隔不了一周就要到这里来偷尝禁果,就从没想过什么后果吗?
没过多久,就听见那角落里传来了怒骂声。
“你个臭*,你以为你自己是个什么货色,和你睡过的男人能拉好几车,你让老子对你温柔点,老子怎么样才算对你温柔?”
“李飞,你怎么了,你怎么又这样了?”
“你管老子怎么了,老子今天就是要打你。”
只见李飞几个耳光就扇到了梁菲菲的脸上,躲在老远的我都能听见那手掌和脸蛋摩擦而发出的“啪啪”声。
我抬起头,大着胆子向那个角落瞅了过去。不知道怎么回事,那里看起来雾蒙蒙的,似乎有些邪气。怎么说我也和李太爷曾经睡在一起过,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
李飞和梁菲菲终于结束了争吵,两个人从角落里走了出来,但我却发现李飞的眼睛通红,像是着了魔一般,而梁菲菲的嘴角带着血迹,看来这次也一样被狠揍了一顿。
这都是何苦呢,难道这就叫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真是奇怪极了。
看着两个人各自走远,我悄悄地站了起来,那树背后的角落没有了刚才雾蒙蒙的感觉,但却充满着神秘。
虽然曾号称屁胆子,但毕竟是一个男人,在这学校里难不成还真能碰见鬼?
我接近了那个角落,里边真黑,可真是干龌蹉事情的好地方。
平时我也偷着吃过烟,随身一般都带着打火机。我掏出打火机打着了,在小小的火光下,希望能发现一些怪异的东西。
角落里的草早被那两个不干好事的家伙弄得一塌糊涂,而在那草的深处,却有一块白色的石头深嵌在地下。
我走了过去,仔细盯着那块石头看了看,只见上边还有血迹。这是怎么了,难道梁菲菲的血流到了这上边?可她流血的是嘴啊,那是被李飞几巴掌给扇破的。
在我冥思苦想之后,我终于明白了。女人总是要来月事的,而他们这么肆无忌惮的干这见不得人的勾当,会不会恰好就在那样的时刻流出了这样的血,才把这块石头也弄得污浊不堪?
捂了捂自己的嘴巴,我恶心得直想吐,而树的周围像是突然被冷却了一样,一丝丝的白雾逐渐缭绕了起来。
怎么回事?我不明所以,赶紧从角落里逃了出去,回头再看那里,那雾气却又逐渐地散去了。
真是奇怪,这个不起眼的角落竟然会有这么神秘,这到底是个什么所在?
身为屁胆子,我没有勇气再进去看个究竟,等有机会了再来看。
回到教室门口,就见二哥李飞站在那里,他的眼睛已经变得很正常了,并不像我刚才看到的那么通红。
随着铃声的响起,晚自习结束了,同学们一个个走出了教室,李飞却像以往一样走进了教室。
我听见梁菲菲嚎啕大哭,似乎再也忍受不了这样的折磨,而李飞竟然跪在了梁菲菲的面前,最后,两个人相拥在一起大哭。
都是贱男贱女,一个比一个恨一个,一个却又比一个爱一个,难道这就叫恨之深,爱之切吗?这真是变态的爱情。
……
收获了一年的收成,农民们都闲了下来,而有的人却并不想等待着过年而浪费时间,便去城里边打工,扁蛋便是这类为了赚钱而涌进城市的农民工之一。
离学校不远的地方,那里有一处工地。扁蛋不知道什么时候学了一门手艺,竟然会粉墙(俗话刮腻子),在这即将完工的工地上,扁蛋便当上了一名粉墙工,每天有二十元的收入。
我真的有些羡慕扁蛋,拥有了一门手艺,他可以赚钱了,不但能把自己的肚子填饱,每个月还能接济家里。不像我,除了花父亲的钱,还是花父亲的钱。
一个周末的晚上,我带着娃他舅代毅去找扁蛋玩。
一身白灰的扁蛋从还没完工的楼里走了出来,很久没见过扁蛋了,他还是那么矮,但比以前壮实多了,那肌肉堪称强悍。
洗了一把脸,扁蛋和他的工友们开始做饭,一大锅的西红柿鸡蛋面竟然把我和代毅吃得还想吃。说实话,我们这些在城里读书的农村学生平时也真可怜,吃的都是馒头啊,大饼啊,顶多加些家里带来的咸菜。
扁蛋说晚上要喝酒,今天要好好招待我俩,还好,小的时候和扁蛋瞎混,这划拳的本事我倒是会的。
扁蛋去搞了两壶糜子散,这是我们当地自造的白酒,足有五十多度,一壶足有三斤多。
看到这排场,我真是心惊肉跳,看来扁蛋今天是要把我和代毅给放翻在这里啊。
“三九胃泰,六六粉。”
“三克劳,四进窑。”
“七仙女,挂八仙,九霄云外一个老汉。”
……
嘴里喊着这些我们自造的酒拳,真是兴奋啊,很久没有这样的发泄过了。
在解决了一壶糜子散之后,我感觉自己的舌头都有些僵硬,而代毅整个脸都是红的,真是不胜酒力啊。扁蛋这家伙酒量好,一点反应都没有,看来早上社会也好啊,至少这喝酒的本事就比我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