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4节乌云
第674节乌云
数年以后,如期而至的赤参果花香,果然还是飘满了整个东莱仙都,但是和以往明显不同的是,每当这些花香飘散出来的时候,东莱仙都那人心惶惶的战斗气氛,却丝毫没有出现。
尽管还是有少量的来自九蒙群山的妖兽,不时的会钻出山林的冲击一下东莱仙都的城墙,不过这些连凝丹妖兽,都很是欠奉的中低阶妖兽,马上就被仙都里面冲出了守备结丹修士,给轻松消灭了个干净。
虽然东莱仙都的三大家族,早就得到了应该不会再次出现兽潮的消息,不过当然也不敢就这么彻底的放松了警惕的,还是邀请了十余位东方神州的元婴修士,前来坐镇的静候着赤参果树林的花落。
莫命的感觉到了此日似乎有些不同,十多位元婴修士还是齐齐的,站立在了东莱仙都都城门楼得顶端,一起的看向了城门外面的茫茫大海。
“看来这次的东海兽潮,是真的不会出现了,不过这真的还是那位传说中的李悠道友,所做作为吗?”在这十多位元婴修士中,曾经在李悠的帮助之下,得到了玄冰星果,而化婴成功的丁志,什么现都没有的,还是忍不住开口问道。
“是李悠道友的道侣,雪岚仙子送回来的消息,好像是那只以前不断动兽潮的九鳌龟,打算挑战一下进阶的九天雷劫,在得到了李悠道友的帮助之下,才承诺了以后不再动兽潮的原因。”最早的到了这个消息的孔桂宁,看了一眼俏立在自己身边的红雨仙子和曾宝儿,还是知道她们两个都不会开口的,苦笑了一下的再次为众位元婴修士,做出了解释。
“竟然打算帮助那只九鳌龟,度过九天雷劫,李悠道友不知道那个家伙,对我们东方的修士带来过多少的灾难吗?就算他现在还是我们东方的席炼丹师,也不能如此的任意妄为吧”一位以前从来都没有接触过李悠的灰衫元婴修士,尽管早就听过过了李悠的一些所作所为很是有些如雷贯耳,不过这次却是眉头大皱说道。
“以前的那只九鳌龟,一次又一次的动兽潮,对我们东莱仙都,的确是带来的不少的灾难,不过那些过去都已经被我们成功的承受了下来,重要的是,以后不会在生了,对吗?正因为李悠能够做出此种,以包容对抗仇恨的突破,所以才会为我们的后代,成功的化解掉了这种持续了不知道多少万年的危机啊。”三大家族中,唯一一位还没有坐化的孟家老祖,笑呵呵的说道。
“其实此种的道理,我等倒是也能够想的明白,可是却也只能自认自己是很难做到了,不过,那李悠道友竟然是要对抗九天雷劫,那种飞升前的最大考验,作为仅仅只是一位凭借着散修的人份,进阶到元婴的修士,怎么可能能够做得到。”这位灰衣修士,还是叹了口气的,说出了自己的不解。
“认为自己应该留下传承,供后代有缘人研习的上古修士,基本无一例外,都是飞升成功的存在,而得到了上古传承的李悠道友,认为自己有一些对抗九天雷劫的把握,也算是理所应该的,大概是正因为看出了此处的关键,那李悠道友才会冒然冲出东海,赶在了这次的兽潮大战到来以前,自行的去寻找那些王者存在吧。”在百兽谷探索的时候,就已经认识了李悠的孟长杰,则明显带着不少猜测语气的解释说道。
就在这些元婴修士还是露出了释然的表情,继续的讨论着李悠那个小子的不可思议的时候,天空,本来一直都是碧海蓝天的天空,却没有一丝征兆的猛的灰暗了下来,就连一直行走在东莱仙都街道上面的炼气筑基修士,也明显的现了有些不对劲的,抬头的四下查看着。
“此等的天象,应该就是渡劫的前兆吧,众位道友不要惊慌,只不过是海外的王者妖兽,引的天象巨变而已,不会对我们东莱仙都,造成丝毫的伤害,众位还是各自行事吧。”呵呵笑了两声的孟家老祖,还是沉声的对着整个东莱仙都放出了传音消息,马上的安定下了,仙都修士刚刚生出了莫名恐慌情绪。
“去看看”无精打采的站立在这些元婴修士,最为后面的曾宝儿,却突然间两眼泛出了精光的,直接冲天而起,一头的扎进了茫茫东海的上空,而本来就在曾宝儿身边的红雨仙子,也几乎是与此同时的化作了一道赤红色的遁光,紧随着曾宝儿,急冲而去。
“这两个丫头~众位道友,有要去亲眼目睹一下的吗?”听到了曾宝儿,留下的那几个字,已经元婴后期的曾洁仙子,有些放心不下的咬了咬银牙,还是马上飘身而起的,对着站立在城门楼房顶的众位元婴修士说道。
没有人回答,但是不仅仅是站立在东莱仙都东城门楼上的这十多位元婴存在,就连坐在城主府顶楼,休息打坐的数位元婴修士,以及三大家族中闭关的元婴存在,也几乎是同时化作了遁光的,纷纷飞出了东莱仙都的东城墙,追着最前面的曾宝儿和红雨仙子,急遁而去。
九天雷劫,这种身为元婴修士,都很难有人做出的挑战,能够遇到这种亲眼目睹的机会,这些位于东来仙都的最高阶修士存在,当然还是没有人肯错过的。
与此同时,远在西方蜃幻沙漠的七网”网址:/
第四十章 狮狼之争
人的生辰在一年只有那么一天,这天过去也就是失去了任何的意义。
所以要庆贺也只能在一月二十三号这一天。
李世民作为世界上最强帝国的统治者,前来庆贺的人数过多,时间安排的也是异常紧凑。
这边家宴结束,那头立刻就要接待他国使者以及朝武大臣的庆贺。
接受各国使者祝贺的地方正是当初接受百族朝见的太极殿前,李世民与长孙皇后坐在最上方的台阶上,各国使节依照身份地位与大唐关系好坏等依次入场祝贺。
进场的宾客分坐左右宴席,宴会以流水席的形势依次排开。在接见完所有的外宾大臣后,间空出的广阔空间正是表演歌舞助兴的地方。
经过了漫长的祝贺,太极殿前左右的席位上已经坐满了人。
远来是客,不管地位大小如何,坐在前排是一定的。杜荷地位虽说不低,但跟房玄龄、杜如晦、魏征、秦琼这一类老人比较起来,便相差甚远了。坐的位子比较靠后,但在青年一辈居于第一是毋庸置疑的。
李崇煌就坐在他对面正好便于监视,为了防范万一,他还暗自通知了同样来祝贺的李敬业。李敬业为人心细如,擅于应变,是最佳的人选。当然他也没有将完全的事情说出来,只是告诉李敬业那李崇煌相当的古怪,很可能是他人乔装的。
李敬业对于杜荷的判断很信服,也知事情严重,将李崇煌控制在了眼皮子底下。
随着“噹”的一声金锣声响起,杜荷这才现不知什么时候祝贺的人皆已到齐,宴会正式开始。
先出场的是一群英姿飒爽的女武士,她们个个都长得如花似玉,身披铠甲战袍,手持刀枪剑戟,徐徐入场,人数之多,已达三百余人。
看着一个个做将军、武士打扮的巾帼英雌,杜荷有些诧异,但神色转动间,想到一个传说的大型舞曲,低呼道:“难道这是传说的‘秦王破阵乐’?”秦王破阵乐是最著名的歌舞大曲之一,曲调更是大唐的军歌。
当年李世民在平定刘武周后,因打了一场极其漂亮的战役,解唐之危,河东的士庶歌舞于道﹐军人利用军旧曲填唱新词,欢庆胜利,来歌颂李世民,遂有“秦王破阵”之曲流传于世。
贞观七年,李世民亲自参加“秦王破阵乐”的制作,将阵法融入于舞蹈,从而诞生了“秦王破阵乐”这闻名天下的大型歌舞。
不过如此歌舞乃是宫廷乐舞,并没有流传于市井,唐灭以后,“秦王破阵乐”也随之消失,尽管后人根据一些记载在残篇里的动作,重新来编,但并未有很好的成果。
在杜荷身旁的李业诩答道:“应该不是,真正的‘秦王破阵乐’规模比这个要大的多,单单军马就需要两千匹呢,不过音律一样,应该是根据‘秦王破阵乐’而改的吧。”
原来“秦王破阵乐”规模宏大,讲的是秦王率领破阵,就如战场厮杀一样,要将一切动作完整的演练出来,至少需要三千人。李世民觉得“秦王破阵乐”杀伐之气过重,用于寻常可以体现大唐的无边威势,但在寿宴上却有些不妥。
于是,利用空余时间重新将“秦王破阵乐”改编,将三千人浓缩于三百人,战士也改成女武士,虽然失去了那杀伐之气,但是多了一些柔带刚,刚带强的感觉。
随着鼓声的响起
女武士以一个做将军打扮的女将军为,不断的舞动手的兵戈,小巧的步伐,来回穿梭,左圆、右方,先偏、后伍、鱼丽、鹅贯、箕张、翼舒,交错屈伸,尾回互,往来刺击。
这小型的“秦王破阵乐”共有凡三变,每变为四阵,计十二阵,与歌节相应。
女武士在雄壮的歌舞声不断的变阵,挥刀,整齐的步伐,一致的动作,竟让人有股身临战场的感觉。
宴席上的异族使者何曾见过如此乐舞,一个个的都是瞪目结舌,惊叹连连。
杜荷在舞蹈上没有任何的细胞,但见这“秦王破阵乐”却有一种热血沸腾的感觉,觉得异常的壮观。
唐朝的娱乐项目实在太少,除了歌就是舞,再不然就是一些曲子,琴箫等节目。
演艺这些节目的都是宫廷技师,技术说不上的第一,但也绝对是个能手。
能充当使者的来使,化修养也是不低,听的是有滋有味。
宴会不仅只有唐朝的演出,前来庆贺的异族使者也拿出了准备的项目。
比起唐朝的化演出,异族的表演大多都是野蛮性质的:摔角、武斗、马术表演等,或许不及唐朝雅,但也有一番滋味,当然对于程咬金、程家兄弟这一些憨人来说自然是异族表演更加吸引他们的注意。
宴会在巡的时候,大食国的使者阿克.伯布尔站了出来。
“尊敬的天可汗陛下,我阿尔.伯克布封奉我大食哈里欧麦尔之命,给天可汗陛下带来了我大食最精彩的表演。”
哈里在阿拉伯帝国,意为真主使者的继承人,等同于皇帝。
如今的大食也即是阿拉伯帝国与唐朝的遭遇差不多。
唐朝因为隋末内乱而生,第一任皇帝李渊平定天下,第二任皇帝李世民雄才伟略,短短四年间就让天下大治,雄视天下。阿拉伯帝国也因内乱而生,第一任哈里艾布.伯克尔平定先知去世后叛乱的各部落,恢复了阿拉伯半岛的统一。第二任哈里欧麦尔也如李世民般,雄才伟略,在任短短几年,先后收复拜占庭帝国统治下的叙利亚、巴勒斯坦;同时派骑兵攻入埃及,占领了整个东,将疆域由伊拉克扩张至波斯本土广大地区,为阿拉伯帝国打下了一个极其广阔的疆域。
因为丝绸之路的关系,大唐帝国与翻译为大食的阿拉伯帝国这两个世界上最强悍的两个国家,已经开始相互了解了。
本来国与国之间是没有任何的友好关系的,但大唐帝国与阿拉伯帝国相距实在太远,所以没有任何的利益冲突,相互交好,反而能够获取最大的利益。远交近攻,这最基本的道理李世民懂得,欧麦尔也懂得。故而这些年,两个巨头都在极力的促进邦交,来往也更加密切。阿尔.伯克布此人更是因为精通汉语,被欧麦尔提拔为常驻长安的友好大使。
丝绸之路上从阿拉伯帝国都麦地那到长安、洛阳的商队已经是络绎不绝了。
对于阿尔.伯克布的要求,李世民欣然同意。
阿尔.伯克布道:“尊敬的天可汗陛下,我们的表演有些危险,还请陛下允许我们为此准备一下,将防护措施备好,免得惊扰了陛下的雅兴。”
李世民心底好奇,但也未拒绝,特地吩咐兵卒协助。
不过片刻,一个个的兵卒搬来了近两米高的拒鹿角,将太极殿前的广阔场地围成了一圈。
看见那削的尖尖的拒鹿角,杜荷满心疑惑。
“这大食人搞什么?”身旁的李业诩也是一头雾水。
大殿前的每一个人,除了自信满满的阿尔.伯克布外,其他人都透露着同样的表情。
拒鹿角围好后,十数名阿拉伯人驾着两辆马车出现在众人面前。
杜荷眺目望去,只见马车上拖着一样东西,四方形的,以黑幕掩盖,不知是什么,但看上去极为笨重。
“究竟里面装的是什么?”杜荷眼路好奇,心底暗思,忽然隐隐约约,听到了类似于狮子的低吼声,看着拒鹿角心一动,想到了一种可能,失声道:“难道是狮子?”
两辆马车进入了拒鹿角内部。
黑布拉开,那四方形是一个无比巨大的铁笼子。铁笼子里关着正是一头壮硕的雄狮。
雄狮本爬在笼子里,这黑布拉开的瞬间,跳了起来昂咆哮了一声。
“吼……”一声长啸,震耳欲聋,只惊得太极殿附近所有马匹都惊慌嘶鸣。
大殿里的所有人都有些无法自控,骇然失色。
李世民瞪圆了眼睛,低呼道:“难道这就是狮子?”
不仅仅是他,大殿里除了杜荷与少数的异族人外,其他人都瞪圆了眼睛。
房遗爱更是惊呼出声:“我的老天,这就是狮子,果然威武,果真不凡”
如此表情并非是他们孤陋寡闻,狮子这动物在国这一带区域是没有的。
虽然在汉朝就知道有狮子这么一个动物,更因为舞狮的这个活动,让狮子家喻户晓,可是真正的狮子是没有几个亲眼见过,多是生活在幻想里。
便是李世民这个大唐皇帝也不曾有幸一见。
壮硕的身形,魁梧的身躯,标志性的鬃毛,无不表示它就是森林之王……狮子。
“这就是狮子?”李世民问向了阿尔.伯克布,还没等他回话,便道:“听说这狮子是百兽之尊,不知可否如传言一样。”
阿尔.伯克布恭敬的答道:“回陛下,正是狮子。此物在大唐没有,可在我们那一带却不少见。至于是不是百兽之尊,可以一试。”说着,他让人拉下第二辆马车的黑布,那也是一个铁笼子,但里面装的已经不是狮子,而且狼,六只狼,六只已经红了眼睛的狼。
一时间,宴会上的每一个人都知道接下来会生什么事情。
还未等阿尔.伯克布下令大开牢笼,褚遂良这个小顽固就已经跳出来了:“陛下不可,今日乃是陛下生辰,最忌见血。野兽争斗,那场面残忍,实不适合今日喜庆。”
阿尔.伯克布“啊”了一声,表示意外,对于这种事情,显然毫不知情。
李世民久闻狮子大名,今日得见,能够一看它的王者风范,正是一大喜事,却不想褚遂良突然冒出来搅局,虽然褚遂良说的不无道理,可李世民压根就不信这个,作为一个征战沙场多年的人物,什么样血性场面没有见过,区区野兽争斗,自然不在话下,也不以为然。不过,作为皇帝也不能不顾全臣子颜面,正想着如何作答。
堂下响起一声爆喝:“褚大人,你小子要是没胆子看,回家躲着去,别娘的在这里碍事。陛下,这狮子可是难得一见,你可别听褚遂良胡说八道。”
有胆子在大庭广众下这么说话的,也只有程咬金一人了,作为一个冲锋陷阵的悍将,杀得人都不下千百,看一场野兽搏斗又岂在话下。与李世民一般,这狮虎熊向来被世人誉为最勇悍的野兽,虎熊见过不少,也杀过不少,但狮子却从未一见,不趁这机会好好瞧瞧,岂肯甘心。
见程咬金开了一个头,尉迟敬德也高声附和,秦琼也有些意动,只是没有说出口。作为历经沙场多年的悍将,对于见血的事情,不存有迷信之想。至于那些从未见过狮子的异族人更是如此了,他们大多都都在恶劣的环境成长,野兽搏斗司空见惯,更是无视这个,个别胆大的也提议希望能够见一见狮子的威武。
李世民本就有心,见如此多人希望见狮子大展神威,也开口道:“国情不一,这风俗也自然有些差别,朕既然作为天可汗,自当一视同仁,不拘于一国习俗。贵国哈里的好意,朕这里收下了,使者继续吧”
一言一行,严肃庄重,正符合一位君王的气度风范。
阿尔.伯克布也是一喜,今日此来正打算炫耀一下阿拉伯帝国的武勇,若不能见血,一切筹备都要泡汤了。他手一挥,藏身在铁笼子上方的阿拉伯人将关狮子的笼子开打,狮子怒吼一声,如一阵狂风冲出了牢笼。
它张着倾盆大口,围绕着全场转悠,似乎再寻找突破口。
阿尔.伯克布对着众人解释道:“为了这一日,狮子我们饿了他五天,只给水,不给食物,现在这是他最饿最需要食物,也是最凶悍的时候……狼也是一样,他们一样饿了五天,同样是最凶悍的时候。”
他的话勾起了所有人的兴趣,几乎没有人不知道,野兽最饿的时候,正是它最凶悍,最难对付的时候。
关狼的牢笼也在众人的期待下打开
六只狼一拥而出,血淋淋的眼睛露着无穷大热杀意,外吐的牙齿上隐隐约约可以瞧见唾液滴下的痕迹。
如此决定让场上的所有人都目瞪口呆。
狮子如何知道的人不多,但饿狼的凶悍却是无人不知。
所谓猛虎架不住群狼,狮子再勇,终究是一头,而狼却有六匹。
杜荷也略感惊讶,低声道:“原先还以为是一对一,或者一对二,想不到是一对六,有意思!”
跟杜荷有着同想法的人很多,也都被这种难得一见的场面吸引住了目光。
拒鹿角圈内,狼与狮子已经开始对立。
为了食物,两种野兽的目光只有一个想法……杀死对方,填饱肚子。
六只狼采用半包围的的阵容将狮子围住,间一头狼,昂长啸,刺耳的狼嗥有节奏的响着。
“不妙,这一下,狮子危险了”见此一幕的人,大多都生出了这个念头。
杜荷这里也不意外。
只要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狼是一种群居动物,有王,在草原上最让牧民忌惮的不是虎豹,而是狼群。拥有王的狼群就如拥有将军的军队,他们能够相互配合,完全无视生死的执行狼王的命令,与敌死磕,哪怕是明知会送命也不会眨一下眼皮。有王的狼群是最可怕的,六匹狼虽小,但却拥有狼王。
这狼王一出,几乎没有人看好狮子了。
突然狮子怒吼一声
“吼”
这一吼较之先前更为厉害,似乎耳膜都有震破的感觉。
狼群尽为这一吼失神。
“唰”
狮子出手如电,连续两个俯冲,将狼王扑倒在地,爪子深入狼王身躯,死死按倒在地,张开倾盆大口,一口咬在狼王的喉咙处,狮头一甩,狼王咽喉的肉与骨头,竟然直接硬生生的扯了下来。
一击必杀
“好”杜荷忍不住叫出声来。
不只是他,略懂兵法的人看到这一幕也不禁暗自叫好。
李世民抚掌惊叹:“这狮子要比老虎高明的多,居然会用兵法”
老虎是猛兽最笨的一个,他的天敌是豺狼,只有便是因为它对敌时只知道猛冲猛杀,面对豺狼群,老虎就是豺狼的腹餐。
反之狮子的做法就高明许多了,先以吼叫声先声夺人,然后在擒贼擒王,聚集所有力量,击杀狼王。
也许这只是狮子的生存本能,但却正符合用兵之道。
狼王一死,狼群立刻乱了。
狮子对于万千动物本来就有一种威慑力,狼王一死,其他余狼,胆气不在,已经有了怯意。
胜负就在一击间扭转了。
狼王不死,狮子便是胜利,也将是惨胜,但狼王一死,余狼则不足为惧。
狮子将余下的五匹狼逐一杀了,先用舌头舔了舔仅有的两处抓痕,开始享用美食。
“精彩,精彩”李世民为狮子喝彩。
“好家伙,果然了得”程咬金也同样拍起了手掌。
杜荷也为狮子变现出来的勇猛睿智而感到讶异。
阿尔.伯克布突的一笑,“天可汗陛下,真正经常的才刚刚开始”
他话音一落,一个赤1u这上半身的壮汉赤手空拳的走进了拒鹿角围起的场地。
第四十一章 徒手搏狮
狮子将一块鲜美的狼肉吞进腹,这饥饿还未彻底的解除,便察觉了危险的存在,锐利的目光,直视远处正向自己走来的人,血淋淋的倾盆大口,正淌着狼血,模样格外骇人。
见此一幕的杜荷微微变色,此情此景,明显是要上演一场赤手搏狮的戏码。类似事情,他在小说听过,电视上也瞧过,但事实生在眼前却有些接受不了。毕竟人与野兽有着本质意义上的不同,心底对于此事有很深的排斥。
李世民也是神色一愣。与杜荷想法一样,见野兽与野兽的搏杀,可以承受,但人与野兽生死搏杀表演,在讲究仁道的唐朝却是让人难以接受的。
有着同样想法的人远不仅他们两个,连秦琼、尉迟敬德、程咬金这类的猛将也皱起了眉头,虎熊他们也不是没有杀过,但大多都是为民除害或者山林偶遇,这种人与野兽搏杀的表演,他们也是次遇上。在他们看来,真勇者当投身疆场,为国为民。这种有着一身武勇,却拿出来表演,实在有些难以置信,也难以接受。
连身经百战的虎熊之将也是如此,那些人更加不用说了,有的脸色都白了。
但是此时此刻他们想要制止这场比斗已经是不可能:在拒鹿角围成的圈圈里,那个巨汉已经来到了狮子的面前,生死就在一瞬之间,此刻让他停止,不亚于让他送命。
不过那些在草原上,尚未开化的野蛮人,见此情形兴奋之情,现于脸上,他们不顾仪态的为巨汉喝彩。
既然无法制止,他们也只能耐着性子,看着难得一见的人兽之争。
见过狮子的勇悍,场上所有的人都为巨汉捏一把冷汗,但也知既然阿尔*伯克布有胆子让巨汉出场,这巨汉一定有过人的本事,胜负更本无从判断。
杜荷全神贯注的注视着巨汉的一举一动。
那巨汉赤1u着上半身,下面穿着破旧的短裤,身上绝大部分都是外露的。那肌肉盘虬的手臂仿佛蕴涵着无穷的力量;他乱蓬蓬的头随便在脑后扎了个大结。粗糙的脸上全是漆黑刚硬的短须,毛茸茸地露出一双虎目。在阳光的照耀下忽明忽暗的闪烁,仿佛一团火在他的眼燃烧。他的身上遍布伤痕,数也数不清,密密麻麻的交错在了一处。
杜荷注意到了,巨汉身上的伤疤与众不同。寻常人身上的伤疤,多为剑伤刀伤,但巨汉身上的伤疤却全部都是抓伤与咬伤,那是被野兽的利爪与锐齿所伤。现这一点,巨汉的身份已经呼吁而出了。
他是奴隶,专门斗兽供给贵族取乐的奴隶。
“似乎奴隶斗兽盛行于罗马,阿拉伯人大多都是穆斯林,他们信奉伊斯兰教,应该不盛行于这斗兽吧”
杜荷想的不错。
阿拉伯人其实并不盛行于斗兽,不过在不久前,阿拉伯的大军攻入了拜占庭帝国的叙利亚、巴勒斯坦。拜占庭帝国又被称为东罗马帝国,当年罗马帝国崩溃后,存在的罗马帝国东半部的拜占庭帝国幸存了下来。
他们依旧有着斗兽的习俗。
阿拉伯人攻入叙利亚后,在城里的奴隶斗兽场缴获了一起骁勇无比的奴隶。
巨汉叫做斯巴达克斯,当然这不是他的本名,但是他也是色雷斯人与历史上那位起义的奴隶斯巴达克斯是同族,而且也有着不输于斯巴达克斯的力量神勇,故而在竞技场里的人都称他为斯巴达克斯,久而久之,他自己的名字无人叫了。
这人都会有攀比之念,上一次大唐的阅兵式震惊天下。阿拉伯帝国的使者回报他们的君王欧麦尔,表示大唐的军队远胜于他们的兵卒。这话让欧麦尔心底觉得很不是滋味,觉得低了一头,想找回一些颜面,也让大唐帝国知道自己的国家并不逊色,是完全可以与之相提并论的。
斯巴达克斯的勇悍欧麦尔也有所耳闻,作为拜占庭帝国最强的角斗士,他的神勇在整个阿拉伯帝国也是屈指可数。
于是欧麦尔也动了想法,他亲自接见了斯巴达克斯,表示只要能够在李世民面前宏扬阿拉伯帝国勇士的神勇,则给他自由,甚至还可以任用他为将,让他成为贵族。
从一开始,阿尔*伯克布就打着为国扬威的心思,斗兽也并不是阿拉伯人喜欢的项目,只是胡扯而已。
这些作为对西方不熟悉的大唐人自是毫不知情。
斯巴达克斯眼燃烧起了火焰,自由,对于一个奴隶来说是最大是奢求,杀了它,就有自由。
他举起了拳头,将力量凝聚了起来,身上“噼啪、噼啪”的传出一阵炒蚕豆的声音,那是骨头摩擦时,所出的声响。
狮子似乎也意识到眼前的敌人不好对付,呲牙咧嘴,利爪深入土内,迟迟没有动攻势。
四周的观众死死的盯着他们这一人一兽,大气也不敢出一个。
“哈”斯巴达克斯突然大喝了一声,前迈一步。
狮子受到了刺激怒吼一声,整具身躯就如压缩的弹簧,在瞬间弹射向斯巴达克斯。
斯巴达克斯没有任何的恐惧之心,果断而勇敢的迎击上去:他早有对付狮子的经验,狮子俯冲时的力量远胜人类,并非人力可以抵挡,只有在狮子提之前,先下手为强,方能避开那千钧力扑。
狮子力量强横,度极快,要想赤手空拳的与狮子搏斗,近身肉搏是唯一的取胜方式。
铁拳直接打在了狮子的口腔外侧,重若千斤的铁拳竟然将狮子的脑袋给打偏了。但在这时,狮子的利爪已经抓向了斯巴达克斯的胸口,只要能够将斯巴达克斯扑倒,胜负既定。
就在这千钧一的时候,斯巴达克斯做出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举动,他竟然用左手充当盾牌挡在了胸前,将臂膀当作盾牌来用,利爪深入他的手臂,刺入他的肌肤,刹那间那条手臂已经被鲜血染成了鲜红色。
斯巴达克斯却连眉头也不皱一下,似乎那条臂膀根本不是他的一样。
如此勇悍,即便两秦琼、尉迟敬德这类万夫莫当的虎将也为之动容。
斯巴达克斯强行挡住了狮子的扑势,一手掰开狮爪,侧着身子将自己整个人陷入狮子的怀抱去,将它顶翻在地。
这一下正抓住了狮子的死穴,两人贴的如此近,狮子的力量根本无法挥出来。
斯巴达克斯以受伤的左臂卡着狮子头颅,抓着它的皮,另一只手正一下一下不停的敲打着狮子的眼睛脑袋。
狮子挣扎,利爪不断的在斯巴达克斯身上撕抓,斯巴达克斯眉头也不皱一下,铁拳不住的落在狮子身上,没多久就把它打得眼、嘴、鼻、耳到处流血。双方都在生死之间,都在艰难的以命搏命。
如此情况整整维持了半柱香的时间,狮子的挣扎越来越弱,最终趴在地上不能动弹,一命呜呼了。
斯巴达克斯从狮子的身体上爬了起来,纵声长啸,吼声远远地传了出去,声震四野,却也泄不尽胸这股对自由向往的喜悦之情:以前他们与狮虎斗,都会有一件兵器,这赤手空拳的与狮子搏杀,他自己也是第一次。
他的身上让狮子抓了不下百道伤口,但他却如毫无伤一样,完全没有反应。
作为专门斗兽的奴隶,伤对于他们来说都是司空见惯的小事。
李世民惊叹道:“当世虎贲,舍此英雄其谁?”他早已在暗吩咐人传来了御医,他们进入了会场为斯巴达克斯包扎。
那血淋淋的伤口,翻出来的皮肉,连御医也不忍多看一眼,斯巴达克斯依旧眉头也不皱一下。
“真汉子”杜荷久久无语,想起先前的那一场恶斗,由衷的赞叹。
李业嗣奇道:“那叫斯巴达克斯的身手敏捷为什么不直接爬到狮子的背上去?只要爬上了背,他便不会受这番罪了。”
杜荷笑道:“狮子不同于老虎,狮子不但灵活远胜老虎,智慧更胜老虎十倍。它不会轻易的让人爬到自己背脊上的,我相信能够爬上去的,全天下也屈指可数。斯巴达克斯根据对狮子习性的了解,更清楚人的体力、度、力量都比不上狮子,所以选择了最简单最有效的方法。”这也只是他的猜测,但作为一个斗兽奴隶,对于野兽的习性了若指掌,假若真的能够如李业嗣说的这般容易,斯巴达克斯是不会选择这种搏命的战术的。
就在所有人都为斯巴达克斯赞美的时候,阿尔.伯克布突然站出来道:“斯巴达克斯乃是我大食国勇者之一,不知世上还能找出如此勇悍的勇士吗?我这里恰好还有一头狮子,谁敢一试?”他的语气并没有咄咄逼人的感觉,并非是在挑衅,而是在炫耀,炫耀大食国的勇士无人可比。
这话一出,可激恼了宴会上的所有勇士。
秦琼、尉迟敬德这两位虎将正打算应战,却让一人抢了先。
杜荷微微一笑,站出来道:“我来玩玩吧,搏狮太血腥了,我不会,但戏狮,还是有些把握的。”
第四十二章 杜荷戏狮
斯巴达克斯那勇悍的表演让人侧目,也让人由衷赞赏,可阿尔.伯克布的那句话就有些目无人了。
前来参加宴会的使者他们的背后都代表了各自的国家,这瞧不起他们便等于瞧不起各自的国家。士可杀,不可辱,个人荣辱都是如此,更何况是国家的荣辱?
只是斯巴达克斯确实勇悍,不是一般人还真不是对手。他们来此是祝贺,并非是打架,故而来的人多为通晓唐化的贵族,勇士、猛士并不多,也未曾当众作,只是静待事情接下来的展。
显而易见,作为东道主的大唐若面对这种情况,都不站出来表示一下,岂不等于承认了阿拉伯帝国的勇士无人可比吗?
杜荷心底暗骂,却也不得不站出来:斯巴达克斯很强,这个不用怀疑,那一身在死亡线上争扎磨练出来的武技确实让人侧目,让人惊叹,但未必就比得上大唐王朝的盖世虎将秦琼、尉迟敬德。
可是秦琼、尉迟敬德他们都是马上将军,马战可算是独步天下,但步战不免要逊色一些。这也不算问题的关键,真正至关重要的在于……徒手二字。
赤手空拳的打
作为一个将军,他们要上阵杀敌,就必须要兵器。手有兵器与手无兵器之间,是有很大差别的。
秦琼、尉迟敬德年事已高,体力必定有所下降,不擅于拳脚的他们,要想在这方面胜过斯巴达克斯,可能性不大。狮子的习性习惯,他们也是茫然不知。在这种处处不占优势的情况下,由他们出场危险系数极高。
至于次之秦琼、尉迟敬德的苏定芳、薛万钧、薛万彻等虎将,假如持拿兵器,也未必不是斯巴达克斯的敌手,可一但赤手空拳便万万不及他了,余下的罗通、李业嗣也是如此。
想来想去,还真非他不可,只能赶在秦琼、尉迟敬德应答以前,先一步起身接受挑战。
阿尔.伯克布有些意外,这屠杀猛兽并不困难,但关键在于徒手,斯巴达克斯能够成功,归功于二十年来没日没夜的玩命训练与亡命搏杀。这不是一般人能够做到的,唐朝不存在如此惨无人道的事情,故而并不认为唐朝在一时间能够找出能与斯巴达克斯相提并论的勇者出来。见有人应战,心底不免一惊,待他见应战的人居然是一个年纪轻轻看起来还不满二十的少年郎时,脸上挂起了嘲讽的笑容,善意的提醒道:“这位小兄弟,狮子凶悍勇猛。你也见识过了。在它的口下,可无任何情面可讲,一不留神就有丧命的危险,这可不是游戏。”他实难想象,杜荷这个不满二十的青年有多少能耐。
杜荷微微一笑道:“这点不劳使者放心,我既然敢站出来就有十足的把握”这话即是对阿尔.伯克布说,又是对李世民、杜如晦说的,他要想参与进去,先要李世民肯才行。
李世民深知杜荷不做没把握的事情,心念自己这女婿连飞天都能够做到,对付区区狮子还不是手到擒来的事情?当即也笑道:“自古英雄出少年,来使不必多虑,此子之能,绝不逊色贵国勇士斯巴达克斯。”
阿尔.伯克布听李世民如此说来,也不好再说什么。
杜如晦虽然担心爱子安危,却也没有出面制止。
杜荷听李世民答应,满满的斟了一杯酒,脚尖在拒鹿角的柱子上来回一踏,直接拔地而起两米有余,跃过了高达两米的拒鹿角,并且稳稳当当的落在了地上,手的三足青铜杯里的酒却一滴也未洒出。
如此登场让宴会场上所有人都惊骇出声,虽然杜荷的一身轻身功夫早已不是什么秘密,可如此轻易的就跃过两米高的拒鹿角,依旧引起了一阵惊呼。尤其是那些少见多怪的他族使者,瞪圆了眼睛不敢相信自己先前看到的一切是真实的。
阿尔.伯克布更是反复的揉着眼睛,露出了惊骇的神色。
“这小子,还是如此的爱出风头”李世民见杜荷先声夺人,会心一笑,对他的信心也是倍增。
杜荷信步来到斯巴达克斯的身旁,亲自敬给了他。
两人语言不通,杜荷也没有多说什么,只是对着他竖起了大拇指,赞了一句:“好样的,真勇士”
斯巴达克斯望着酒杯如钢铁般的坚毅的脸庞露出了些许动容的情绪,他并不知杜荷说些什么,但是却从杜荷的眼看出了尊敬:他从小就是奴隶,自小就为了生存过着严酷的训练,从十二岁起,就开始在斗兽场与狼搏命,二十多年来,他的对手已经从最初的幼狼,逐渐演变为成年狼,饿狼,最后狮虎熊豹这四类猛兽。他的身份是奴隶,固然骁勇无比,可始终过着没有尊严的日子。可在这大唐却意外的从杜荷这里感受到了尊重,那张不苟言笑的脸也浮现出一抹笑容。他一咧嘴,将杯的酒一饮而尽,“呀呀呀”的说着,阿拉伯语杜荷听不明白,但从对方手势上却看出,他是在让自己小心。
杜荷报以一个自信满满的微笑。
斯巴达克斯走出了场地。
阿尔.伯克布也在其后让人运上了另一头狮子。
牢笼大开,一头雄壮威武的森林之王冲出牢笼,这一只狮子论体型之威武,更胜先前,是一只除了拥有褐色的颈部鬃毛外全身金黄的雄狮。修长而劲健的四肢上条状肌肉好似钢筋铸就一般,光滑而富有活力的皮肤明亮鲜艳如黄金一般闪闪光。在狂风随风摆动的褐色鬃毛犹如万道火蛇飞舞,在阳光下骄傲地燃烧,无不显示着它的王者之风。
它咧着嘴,唾液从顺着外露的牙齿,口流出,凶狠的目光已经将杜荷锁定:作为一头饿狮,杜荷在它眼的定位已经是猎物了。
“吼”雄狮怒吼一声,似乎在先声夺人,这吼声方落,它已经在瞬间加猛冲而来,那度当真如疾风闪电,至今为止,杜荷还未现任何一种动物由此度。
这相隔十丈之距,居然眨眼便至。
雄狮已经展开了狩猎,杜荷却呆呆的站着,竟然不闪不避,似乎完全没有反应过来。
双方间距越来越小,从十丈三十米已经到了不足一米,狮子已然凌空跃起,一对前爪如钢针一般在阳光下闪烁着诡异的光芒,正对向杜荷的双肩。这是狮子最常用也是最犀利的一招,度夹杂着力量,让任何猎物都无法从爪下逃生。只要利爪能够抓住猎物,它就会在第一时间咬破猎物最薄弱的地方,造成一击必杀:就如当初对付狼王一样。
斯巴达克斯也是因为深知这一招的厉害才改用先下手为强的打法的。
完全可以想象,只要这一下让狮子扑实,下一步定然会在无法动弹的杜荷喉部开一个大孔。
狮子的度太快,肉眼判断已经闪避不及了。
血腥、残忍的一幕即将生。
在宴会上已经有人忍不住失声惊呼,甚至不敢再看。
即便是镇定如李世民者,也为之变色,骇然地站起身子。
可就在爪子与身体接触的那一刹那间,杜荷的身影已经消失不见,他就如摔倒了一般,整个身子与地面呈现十五度低斜角,竟完全无视了牛顿的物理定律,在几乎贴地的情况之下,身子平行的转了一百八十度,然后稳当当的重新站立,脚步竟然移也未移。
没有看清他是如何动的,只知道他已完全不符合规律的方式,避开了狮子着致命的一击。
见此一幕,四方人围观者都有一股呆了傻了的感觉。
杜荷对着狮子吹了一口口哨,一脸的戏谑。
见他如此表情,李世民悬着的心也落了下来,心苦笑:隐隐约约有股让杜荷耍了的感觉。
杜如晦也松了口气,才现自己手心以全是冷汗。
房遗爱“哈哈”一笑:“我就知道老大不会连一头畜生都收拾不了。”
“得了吧”李敬业吐槽道:“也不知先前是谁将酒杯打倒,意图冲上前去的。”
房遗爱不好意思的嘿嘿一笑,“我那不是担心嘛”
就在两人各自松气的时候,一击不的狮子,再度动了全新的攻势。
杜荷从容一笑,依旧不闪不避。
宴会伤害的诸人已经提心吊胆过一次,这一次自然不在如此,一个个都瞪圆了双眼,瞧杜荷如何因对。
又在狮子逼近之际,杜荷这一次没有故技重施,反而脚尖一点,凌空跃起,离地居达两米,狮子由他脚下穿过。
杜荷在空使出千斤坠的技巧,竟稳稳当当的坐在了狮子的背上,将之作马来骑。
众人惊呼,纷纷为之侧目。
狮子忽上忽下,甩不开背上的人,突的就地一滚。
众人再度惊呼,想不到狮子竟然由此智慧,杜荷坐在它的身上,它这一倒地,身躯将押着杜荷的大腿,让他无法乱窜,束手就擒。
杜荷也是一惊,但他反应之快,当世无比,在狮子倒地以前,已经抽回了腿,轻轻一跃,落地时,两脚踩在了狮子的倒地的侧身,同时还弯腰摸了摸狮子的脑门。
第四十三章 勇士杜荷
第四十三章勇士杜荷
狮子头上的毛光滑亮丽,摸起来的感觉有着别样的舒适感,就跟抚摸家的小藏獒一样的感觉。
“吼……”
也不知是不是因为森林之王的威严受到了挑衅,被杜荷抚摸了头,并踩在脚下的狮子格外的愤怒。
一股自喉咙深处的怒吼声,从那倒在地上的狮子口传出。
它猛地一掀,迫使杜荷从身上离开。
察觉到脚下传来的巨力,杜荷轻轻一跃,身子已在半空之,待狮子起身的时候,单脚落在了狮子的背脊上,稳稳当当的站立着。
“好精彩”李世民鼓掌大笑,神色喜悦,有些倨傲的瞄了阿拉伯帝国的使者阿尔.伯克布一眼,心底是万分的得意,心道:“不是要比嘛?你们的勇士拼了命才杀死的狮子,在我大唐英雄面前只有被戏弄的份。”
阿尔.伯克布脸色惊骇,原先那自信自傲的笑容早已不存在,惊恐骇然的望着杜荷,上下嘴唇打着哆嗦,说不出话来。他如何想得到号称万兽之尊,在斗兽场上所向无敌的狮子,在大唐竟然只有被戏弄的份,心底深处也忍不住出感慨:“这大唐果真可怕”
面对踩在自己背上的人类,狮子越的愤怒,连连咆哮,但却无可奈何。
每一个人都有死穴,狮子的脊背正好是它的死穴,即便它再有智慧,四肢也够不到背脊上的杜荷,根本奈何不得杜荷分毫。
为了将杜荷甩下,狮子狂的迈着四肢在场地里狂奔,但杜荷就如传说骑狮子的殊菩萨,双手横插前胸,稳稳当当的站在狮子的背上,分毫不受影响,在场上转了一圈,杜荷对着宴会上的观众招了招手,笑道:“接下来,小子给我大唐皇帝陛下表演一出狮背上翻滚的杂技,祝吾皇陛下延年益寿,祝我大唐千秋万代,繁荣昌盛,敬请欣赏……”
他话音一落,直接在狮背上来了一个凌空翻腾两周半:只见他身子凌空在三米高空,如孙猴子一般转了三圈。
这突如其来的动作让宴会上所有的人都惊呆了,不约而同,情不自禁的出了一声惊叹,但见杜荷稳稳当当的落在狮子的背脊上的时候,全场掌声震天而响。
在李世民的下手,李承乾双手不住的相击,拍红了手掌尤不自知。尽管他恨杜荷入骨,但在这一刻也为如此精彩的表演也征服,情不自禁的为他鼓掌,为他喝彩。
能让敌人都为之喝彩,可想而知,其他人的反应会是如何的激烈。
杜荷翻了两圈,但不知做什么动作好,忽然想起了奥运会的体操项目的平衡木,有些经典的动作隐隐约约的有些记得,索性就是狮子背上施展了出来。
体操运动健将在平衡木上做着高难度的动作,杜荷这里更是厉害,惊世骇俗的在狮子背上蹦啊、跳啊,他有绝世轻功护身,做起动作来丝毫没有任何的懈怠感,因为跳的更高,全身肌肉更加柔软,一些高难度的动作甚至比那些体操冠军还要优美,到位,直看的四周的观众惊叹连连,拍案叫绝。
整整五分钟的时间,狮子不论是加还是紧急刹车都无法将杜荷摔下脊背,更无法制止杜荷在自己身上表演着各样绝技。
突然,背上一轻,狮子意外的现可恨的人类已经自己跳下来了,正落在他不远的地方,当即狰狞的一笑。
杜荷将记忆仅存的一些动作表演出来以后,也明白自己不可能永远的依仗轻功呆在狮子背上,果断的以最著名的“程菲跳”,以飘逸的动作从狮子背上以高难度的后手翻转体一百八十度接前直转体空翻五百四十度,稳稳当当的落在了地上。
那潇洒的动作立刻引来了一阵喝彩与隐隐约约的尖叫声。
李世民皱着眉头让太极殿的死角望去,郝然现高阳公主,惊愕的捂着嘴巴,呆呆傻傻的看着正在与狮子纠缠的杜荷,人头不住探出。这不仅仅只有高阳,其他几位公主也在暗处偷偷摸摸的瞧着,大感头痛。
长孙皇后微微一笑:“算了,只要他们不闹事,就由得吧,这种场面谁也忍不住要看呢”
李世民笑道:“也罢,就听皇后的”
他将目光重新聚集到场上,意外的现杜荷竟然当众将自己的外衣给脱了下来。
全场人也是一头雾水,但无人眨一下眼睛,这人与狮的表演,委实太过精彩,都不愿意错过任何的精彩瞬间。
杜荷心知继续下去,再精彩的节目也会如王婆的臭裹脚布,又臭又长,在这个时候止结束是最佳的选择,但在这离开之前,必须将狮子制服,不然结果始终要逊色于斯巴达克斯。
在他对面的狮子已经彻底的被激怒了,森林之王的威严受到了严重的践踏,只有将羞辱自己的人类,撕裂生吞,才能洗刷耻辱。
狮子再一次向杜荷动攻势,这一次较之原来的攻势,更为凶猛,更为迅。
它快,但杜荷更快
就在狮子即将扑倒杜荷的那一瞬间,杜荷出乎任何人意料的,居然将衣服当作长绳使用,不知在什么时候打了一个空结,对着狮子扑来的前爪套了上去,侧身避开这一扑之余,双手用力猛地一拉,将狮子的前爪绑了起来。
狮子前爪受缚,失去了平衡,一头撞到在了地上。
杜荷一翻身,坐在狮子的头上,将衣服的头尾两端套在狮子的嘴巴,将它的嘴巴也一并绑了起来。
狮子前爪被缚,无法起身,嘴巴被绑,也无法出声,只能不住的以后爪抓地,做无谓的垂死挣扎。杜荷的这一身衣服是最标准的礼服,用的都是最上等的蚕丝编织,论材质比起麻绳要好上不只几个档次。
狮子力量再大也挣脱不开。
杜荷拍了拍手,潇洒从容的对四周拘礼,退回了位子。
热烈的掌声也随之响起。
杜荷这一番表现,与斯巴达克斯的表现,宴会上所有的人都看在眼里。
斯巴达克斯固然勇悍,但他却是用命与狮子搏斗。虽然斯巴达克斯胜了,但却是惨胜,两败俱伤。而杜荷却从一开始就将狮子玩弄于鼓掌之,嬉戏调弄,完全不将之当作回事,最后更是一出手就将狮子制服,毫无损。
这么一来,高下登时判然,孰高孰低,已经毋庸置疑了。
旁观的人群不少人窃窃私议:“这少年英雄就是传说的杜荷吧,果然了得,不但仗打的好,功夫也如此出色,这区区的狮子根本奈何不得他嘛大唐有这种人才,无怪能够称雄于世。”
“不仅仅如此,我还听说杜荷不但仗打的好,武功独步,采也是当时无比,是千年也难得一见的风流人物。”
“我也听说了,这大食国也真是愚昧,那斯巴达克斯跟我们比比还能够称雄一时,这跟天可汗的大唐叫板,还不是自讨没趣。”
“有理有理,大唐威武,又怎是我等可以匹敌的?”
李世民自得一笑道:“不知远方的贵客,对于杜荷的表演可是满意?”
阿尔.伯克布久久无语,最终长叹一声道:“套用天朝的一句古话,班门弄斧,贻笑大方在下阿尔.伯克布恳请天可汗陛下饶恕我等的自不量力”
李世民作为皇帝对于这种国与国之间友善而无硝烟的比斗司空见惯,不以为意的笑道:“无妨,朕还要感谢贵国给朕带来的礼物呢,那位叫做斯巴达克斯的勇者也确实了得。”
阿尔.伯克布见李世民毫无怪罪之意,也感受到了天朝上国的胸怀,更为惭愧,由衷道:“杜荷勇士是我遇到最强的勇士,请天可汗陛下允许我为之敬酒,以表歉意。”
李世民自然恩准。
阿尔.伯克布对着杜荷高举起了酒杯。
杜荷起声笑道:“这酒我喝,不过在喝之前,我要纠正使者大人的一个错误。我大唐人才辈出,这最强二字,实不敢当”
阿尔.伯克布失声道:“难道还有比杜勇士更强的勇者?”
杜荷笑道:“这是自然,在下今年十八,实在不敢与我大唐王朝的几位王牌悍将相比。”他手指着秦琼、尉迟敬德几人。
比马战杜荷可能不是秦琼、尉迟敬德的对手,但徒步而战,他的那一身轻功就足以让他立于不败之地,更别说还有一身出色的剑法、刀法以及掌法,绝不输于他们。
只是此刻正是给大唐长脸的时候,他也不在意这些得失。
阿尔.伯克布顺着杜荷手指的方向望去:秦琼、尉迟敬德未必比杜荷更强,但他们是那种身经百战的将军,悍将,论气势来说,却胜杜荷许多,只是坐在那里就有一股的勇悍气息,让人心悸。
阿尔.伯克布不敢再言勇字,与杜荷互敬一杯,退了下去,心道:“大唐胜我阿拉伯太多了。”
此番由阿尔.伯克布引的风波也随之过去,为宴会待命的兵卒已经将拒鹿角搬走,地上的血迹也用水洗去,抹干。
耽搁已久的节目也随之开始。
过了半个时辰,终于轮到了宴会的压轴戏……来自于神秘锦绣坊公孙夜月的剑舞
第四十四章 宴会惊变
第四十四章宴会惊变
杜荷精神有些振奋,终于可以一见名动长安的公孙剑舞了,不过想起当初心底的疑惑,也暗自警惕在心。
随着金锣声响起,一位绝色美女在万众瞩目下缓缓走来。
杜荷连忙望去,头脑轰然一震,目光泛起惊艳的震撼感觉。
只见一位肤若凝脂,容光明艳,有若仙女下凡的美女,迈着轻快刚健的步伐从拐角处走来。她与众不同,不似寻常女子,有着柔弱的感觉,给人一股刚强的美,身上有着一股灵秀之气,好比人间的精灵。
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
她的美出于自然的鬼斧神功,肩如刀削、腰若绢束、脖颈长秀柔美、皮肤幼滑白皙、明眸顾盼生妍、梨涡浅笑。她头上梳的是堕马髻,配合著她修长曼妙的身段,纤幼的蛮腰,修美的玉项,洁白的肌肤,外加一身红艳如火的武士服,腰间的一对紫青双剑,天上下凡的仙女,亦不外如此。
眸子又深又黑,顾盼时水灵灵的采芒照耀,难怪能够在短时间内艳名远播,以长相而言,毫不逊于李雪雁、武媚娘,实在是动人至极。
杜荷微微一笑,自从那一日见到这位佳人的背影,就有了一睹芳容的心愿,今日得偿所愿,并且不负自己多日期待,也有些心满意足了。
公孙夜月来到宴会央,并没有如一般女子那般作福,反而大大方方的作揖道:“民女公孙夜月,拜见陛下,祝陛下如高山上的松柏,万古长青”她的声音清脆悦耳,有着锵锵之声,一股女豪杰的气派。
她在场站立,美目环顾四方,那闪闪生辉宝石般的乌黑眸子飘到杜荷身上的时候,眉头不自然的微微挑了一挑,滴溜溜打了个转,又飘到对面的席位上,深深打量了各人,收目时,有意无意的多瞟了杜荷这里一眼。
如此举动瞒不过宴会场上所有注视着公孙夜月这位佳人的眼目。
李敬业无奈一笑:“青莲兄就如一块磁石,总是在不经意间,吸引住佳人的目光,跟你坐在一起,我们这帮子兄弟连喝汤的机会也没有了。”
程家的八个活宝也跟着起哄,叫嚣着要杜荷罚酒。
公孙夜月的出场让李世民也露出些许惊艳之感,但见佳人明显对杜荷的兴趣更大,大感失望,低声道:“那臭小子的魅力真的有那么大?”
在一旁的李承乾拳头握的死死的,眼更是嫉恨:公孙夜月这些天都住在东宫太子府,面对这种绝色,男女通杀的他自然也存有抱得美人归的心思,但公孙夜月却从来没有给他一个好脸色,不冷不热的,过激的时候,甚至还会露出厌恶。若不是因为李世民的宴会需要公孙夜月献舞,他早已采取霸王硬上弓的行动了。
如今见公孙夜月莫名的多看杜荷两眼,无明业火窜上了心头。
作为当事人的杜荷却没有这些人的心思,脑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怪
无巧不巧,那公孙夜月就站在他的不远处,那两道异于常人的目光他也瞧在眼底:那绝对不是一个女子对于男子有好感,有想法的眼神,反而是那种忌惮,略带敌意的眼神。
杜荷能够肯定这是与公孙夜月的第一次见面,实在记不起自己在什么时候得罪过她,那眼神忌惮与敌意,怎么想也想不明白。
“叮”的一声轻响
便在杜荷沉思的时候,一阵金戈碰撞的声音从校场上传来。
在众人的瞩目下,公孙夜月高举双剑,两剑在空交错,出了了悦耳的声响。
没有任何的配乐声,没有任何的节奏,场公孙夜月的身影忽然化为百十千个,宛如熊熊燃烧的烈火在满场猛烈地翻滚,雪亮的剑影彷佛夏日里破空的长虹。身上的缎带也随着她的起舞在空转折如意地自由翱翔。
“好”早已看的目瞪口呆的观众情不自禁地鼓起掌来。
杜荷也是其一个,他擅使剑,能够感受到公孙夜月这剑舞的意境,最先双剑左右分离,各自哀怨,随即合鸣,冲破一切阻拦障碍,得以享受大好山河的雄伟壮丽。
突然一股令人清爽的凉意随着公孙夜月手剑的破空之声传遍了全场,明丽而闪烁的剑影渐渐如蛛般交织在一起,暗潮涌动,寒气横溢,暗藏无边锋芒与杀机。
双剑结合,似乎触犯了什么,引起了无边的杀戮。
看着那满空纠缠交错,令人目眩神迷的剑光,杜荷忽然听到身旁传来了一阵低呼:“最精彩的来了”
便在这时,剑光突然破茧而出,双剑飞出了公孙夜月的双手,径自在空盘旋飞舞,化为呼啸涌动的浪潮。
公孙夜月不住的在场起舞,双剑也如通灵一般在空围绕着她来盘旋。
如此神乎其技,更是让人忍不住为之叫绝。
那些少见多怪的异族人更是吓得说不出话来。
突然两柄剑盘旋交错,直往杜荷飞去。
所有的观众出乎意外,无不惊骇大叫。
杜荷却是微微一笑,自若着将酒杯端起,一饮而尽:这世上根本没有什么神技,剑也不可能无端的在空飞舞,公孙夜月能够做到这一点并非是她精通飞剑之术,而是在她的双手上有着细如蚕丝般的不知名的类似于细线般的东西,绑住了剑柄,将剑当作锁链来使,这才能够让剑在空飞舞。也许是因为阳光的照射,白细透明的蚕丝并不容易让人察觉。
杜荷也是琢磨许久,才在偶然间瞧出一点端倪。
不过纵是如此,公孙夜月能够做到这一点也极是不易的。
双剑虽然对着他飞来,但公孙夜月的身上却无任何的杀气,很显然这并非是有意与之为难。
果然,在飞剑离杜荷只有一米距离的时候,涌动激烈的剑光彷佛潮水般慢慢从他周围消退,公孙夜月的手腕翻转,双剑分左右打着圆弧,回到了她的手。
突然,公孙夜月清啸一声,双剑再度化为回旋起舞的飞鸟在空划着惊艳绝伦的美丽光痕,在场遍走十数圈后,分前右激射出去。
众人有过心理准备,这一次也不在意,杜荷脸色却是一变,他留意到公孙夜月的双手,做了一个松开的手势,似乎已经松开了手的细线。
双剑一柄意外的射向李崇煌,另一柄剑居然直射李世民而去。
“小心”杜荷神色巨变,惊呼出声,整个人化作一道流光,直追射向李世民的那把飞剑而去。
耳听得一阵惨叫声后,杜荷在这千钧一之际,竟然后先至,先一步的握着剑柄,此时剑与李世民之间的距离,竟然还有丈余远。
这一剧变生,宴会场上轰然大乱。
反应过来的秦琼、尉迟敬德立刻挡在了李世民的面前
“护驾”
“护驾”
各种各样的护驾惊呼声也随即传来,不过短短的盏茶功夫,李世民已经被禁军护卫保护的严严实实的。
“煌儿”一阵凄惨的惊呼传来。
在另一方李崇煌已经倒在了血泊之下,一把利剑穿透了他的心脏,可谓透胸而过,又快又准又狠,正是一击必杀。
一位身材魁梧的老者扑到了李崇煌的身上,不住的叫喊。
他哭的老泪纵横,正是李崇煌的父亲,河间元王李孝恭。
杜荷目光在人群扫过,公孙夜月的身影已经消失不见了,先前事变突,场面大乱,所有的人都将注意力放在李世民的安危上,反而忽视了公孙夜月这位刺客,她必然是趁着这个机会逃脱的。
在转瞬间,杜荷已经想通了一切的前因后果,为什么公孙夜月会对他用上忌惮、敌意的眼神,定是因为自己在斗狮时候的表现让公孙夜月现了,知自己轻功盖世,有自己在她不可能从容而退,所以才会有忌惮之意。
至于刺杀李世民,明显是个幌子,她的真正目的是为了吸引自己的注意力,让自己无暇追她。
心念此处,运起轻功直往太极殿西方追去。
这皇宫守卫深严,尤其是这太极殿附近,作为皇宫的心地更是如此。西方是所有宴会歌舞聚集准备的后台,那里都是从各地各国来表演的演员,人来人往是唯一有防守缺陷的地方。
李世民见过不少大世面,但从未想过在自己的家门口,在这皇宫里,在这生日宴会上会生这等事情,愣是给惊呆了,直到听到了李孝恭绝望的悲呼声才反应过来,眼冒出了熊熊烈火。
他面沉入水,但身上却散着让人心悸的气势,在左右秦琼、尉迟敬德的护卫下,走出了禁卫军的包围,咬牙切齿的道:“封锁皇城,传令下去,任何出入者都要经过严密的盘查。歹人如此猖獗,朕饶不了她。”
这一句话一字一字几乎是从他牙齿缝里蹦出来的。
尉迟敬德、程咬金这两位追随李世民多年的老将,感受到了语气的无尽怒火,作为掌管禁军的将军,他们不敢有任何怠慢,匆匆的领命而去。
第四十五章 找寻芳踪
第四十五章找寻芳踪
“孝恭,令郎之仇,朕必为你报”
李世民看着已经哭得老泪纵横的李孝恭,安慰的拍着他的肩膀,本来就以愤怒的表情,更为冷酷。李孝恭为大唐征战了大半辈子,立下了赫赫功绩。仅论战功而言,满朝武没有一个比得上他的,哪怕是灭东突厥的老将李靖也是不如。
李世民唯才是用,李氏宗族是地方大族,宗室成百上千,然真正得到重用的却仅有李孝恭与李道宗两人。对于此二人,李世民是恩宠之致,如今李孝恭最爱的长子,在自己的宴会上被人击杀当场,这让李世民觉得愧对自己的这位堂兄弟。
生了这种事情,宴会自然无法进行下去。
李世民吩咐房玄龄、杜如晦、魏征等官,让他们招待那些受到了惊吓的使者,自己留下来亲自处理刺客一案:此次公孙夜月的刺杀行动,已经彻底的激怒了他心的怒火,那双吃人的虎目散着炽热的目光,“太子,你对于那公孙夜月究竟知道多少?”
李承乾自从公孙夜月执行刺杀计划的那一刹那,就已经吓得手足无措,脸无人色,此次刺杀与他无关,更非主谋,然公孙夜月是他请来,是他安排入的宫,也是他特地准备了一个佩戴凶器的节目,直接导致了这场事故的生。
李承乾早已脱不了干系。
此番听李世民如此严厉的质问,吓得跪伏在地:“儿臣……儿臣,只知她叫公孙夜月,是桂州灵川人,其他……其他的,一概不知。”
“一概不知,好一个一概不知”李世民怒火烧,正是需要泄的时候,闻言,沉寂已久的火山登时爆:“你身为我大唐储君,行事如此孟浪,居然将一个身份完全不知的陌生人带入皇宫……”
李承乾无言以对,不是他想犯如此错误,而是时间不允许。公孙夜月是桂州灵川人,而桂州灵川位于荆南,逼近桂阳属于偏远地带。他请到公孙夜月的时间恰是一月前,一个月还不足以往返长安至灵川,更加别说还要花费时间展开调查了。但为了讨好李世民,他也只能冒险一试。
李世民也不是不知李承乾的想法,可越是清楚,这失望也越大,作为一国储君,大唐的皇太子,为了争宠,没有一点隐患意识,让贼人有机可乘,并且加以利用。虽然此事并没有对大唐造成很大的危害,可万一那公孙夜月的目的不是李崇煌,而是其他的什么人,比方说他自己、皇后、有或者是房玄龄、杜如晦这类左膀右臂,那大唐的损失便大了。
“皇上,乾儿也是想尽一片孝心,您就别怪他了”长孙皇后脸上有些惊魂未定,作为女人,比起李崇煌来,她更在意射向李世民的那一剑,和自己丈夫与儿子的关系。她也知李承乾这次确实错了,但世上根本就没有不谅解自己儿子的娘
李世民沉声道:“朕也知道太子是为了尽孝,可因为他的疏忽造成了现今的局面是不争的事实,不是一句尽孝就能够抹杀一切的……”
长孙皇后望了惊惧不安的李承乾一眼,暗自摇了摇头,叹道:“臣妾也并非存心偏护,只是与其在这个时候处罚乾儿,不如让他将功补过。毕竟公孙夜月曾在东宫住过月余,最了解熟悉她的人,只有乾儿。”
李世民略微一怔,亦觉得有理。
李承乾咬牙切齿道:“父皇若将此事交于孩儿,孩儿必然将罪魁祸揪拿出来。”
李世民点头道:“那你可有侦查的目的?”
李承乾犹豫了片刻,灿灿道:“先将东宫所有伺候公孙夜月的人逐一审问,她在我东宫住了月余,一定会留下蛛丝马迹的。此外在派人前往桂州灵川调查,看看是否有此人,另外,皇宫守备深严,那公孙夜月便是有天大的本事也逃不出这皇宫,只要她在皇宫内就绝无逃生的可能。”
李世民沉默片刻,看了长孙皇后一眼道:“也罢,此事就让你入手去查吧”
他话音方落,便见西方不远处浓烟滚滚,有起火的迹象,原本稍歇的怒火,再度现于面上,脸色一沉道:“还不快去”
杜荷一离开宴会现场,直接运起轻功往西方追去,行了千步,便以抵达零时搭建的后台:这里是专门为表演者准备的地方,换装卸妆都在此处。另外还有许多异族为了给李世民祝寿而来的表演团,往来间都是生面孔,守卫也不能逐一的盘查,这里是整个皇城唯一的漏洞。
刚抵达此处,杜荷便觉后台已经乱作一团,帐幕衣服都燃起了熊熊火焰,在后台里的所有演员都乱成了一团,附近的兵卒已经在忙活救火了。
“可恶”见此一幕,杜荷也不禁暗骂一声。
皇宫之大,虽是守卫深严,但也不可能面面俱到,更不可能“三步一岗,五步一哨”。真是如此,整个皇城将就需要整整六万兵马守护,加上轮班,近一个皇城的守卫就需要十二万精锐,这也太浪费人力物力了。
故而皇宫守卫深严不假,但只是在个个要地、宫门几处必经之路,宫墙里只是偶尔会有巡逻的兵卒经过。
这些巡逻的兵卒,一但投入救火,便无法察觉公孙夜月究竟往那个方向奔逃了。
“该死的李承乾,成事不足败事有余”杜荷心暗骂了一句,公孙夜月能够如此的对宫内的情况,了若指掌,少不得这一个月里住在皇宫的见闻,李承乾便是造成这一切的帮凶。
他抓了一个兵卒高喝道:“谁,是谁第一个通知你们起火的,在什么地方?”
如今已经难以判断公孙夜月逃往的方向,但贼喊捉贼是最有效,最直接证明自己清白掩饰犯罪的方法。遭遇刺杀的消息没有传开,禁军是不可能为难一个高喊着火求助救火的女子的。
守卫能在如此短的时间里感到后台救火,绝非一件正常的事情。
公孙夜月很有可能趁着呼喊救火的时候,趁乱而逃。
守卫让杜荷抓住,忙道:“回大人,西面,我们是在西面遇上了一个叫喊着救火的女子的。”
杜荷让他们加紧救火,自己直往西方追去。
对于皇宫,杜荷再是熟悉不过了。
西方的这条走廊的尽头是太掖门,那里是出入皇城的要口,有三百兵卒把守,其有一百强弩,一百长弓手占据高地,没有出入皇宫的令牌,任由公孙夜月武艺再好也绝对不可能强闯出去的。
她唯一藏身的地点,只有逼近太掖门的一处小院,那里是负责打扫整理太极殿的宫女的住处。
太极殿是皇宫的心,庄严庄重,必须时时打扫,追求的是地不存一片落叶。故而在附近特地安排了宫女的住所,以便时时刻刻的打扫。
来到小院,小院并不大,也就住着二十多名宫女而已。她们负责太极殿的一切,地位在宫女有着一定的地位。如今太极殿前正在举行宴会,这里的宫女都做帮手去了,空无一人。
他先搜索了院外,所有的可以藏身的地方都搜索了遍,没有现任何的踪迹。
入屋搜索,可以藏人的地方也没有公孙夜月的半点影子。
“奇怪难道她闯太掖门去了?”
“不可能”杜荷坐在床上,闭目沉思:公孙夜月剑法高,武艺绝不弱,但还不至于拥有霸王之勇,能够视千军万马于无物,她不可能闯得过太掖门,即便她有那个本事,也不可能去闯。
大唐禁军的效率天下无对,只要公孙夜月一但露出真身,禁军在盏茶功夫间就会封锁那一块区域,届时公孙夜月就会如瓮之鳖,只有束手待擒的命了。
公孙夜月能够在这短短的时间内让自己无处查询,绝非是鲁莽无智之徒,不可能会强闯太掖门的。
她会藏在哪儿?
杜荷睁开双眼,一时间竟然没有任何头绪。突然,眼角余光现了右手旁的床头柜有一丝异常,心一动,将床头柜移开,一件漂亮的红色舞服露了出来,那是公孙夜月舞剑时候穿的舞服。
杜荷将红色舞服拿在手,隐隐约约的还能感受到衣服上即将消失的温度。
刹那间
一道闪电在脑海劈过
“好聪明的家伙”
杜荷眼一亮,闪过一道异彩,她穿的是大红的衣服,红的似火,极为显眼,一但换了一身普通的宫女衣着,就变得毫不起眼了,她这是用了视觉上的盲点:现在满城都在寻找穿大红衣服的刺客,却不知刺客已经换了衣服,穿得不再艳丽,而是乔装成一个在寻常不过的宫女,这样自然能够鱼目混珠。
公孙夜月一定穿着宫女的衣服混在了救火队里,只要融入了救火队,就无人会注意到她的存在了
他拿着衣服,果断的往回赶去。
来到了宴会后台,因为水源很远,而烧起的地方存放着大量的易燃物,火势依旧蔓延,并未熄灭。
杜荷顺着打水的队伍,一个一个的仔细搜查。
第四十六章 佳人藏身处
第四十六章佳人藏身处
太极殿作为整个皇宫的心地,专门是用来处理国之大事,军机要务的。故而四周并没有用来休息观赏的湖泊池塘,甚至连水井也没有,想要灭火,必须要穿过五道长长的长廊,才能抵达最近的水源。
水源之地,杜荷再是熟悉不过了。不是别处,正是弘馆,大唐王朝的最高学府,也是藏书之地,曾几何时,他就是这里的学生,在这里留下的不少的回忆。若不是这弘馆,他与长乐、李雪雁也许会是萍水相逢的路人。
弘馆在太极殿附近不远的地方,在宏馆的偏院有一个叫做“怡园”的花园,花园里风景宜人,翠竹林立,这里是学生休息嬉戏的地方。怡园里正好有一个小水湖,可以取水灭火。小水湖构造精妙与地下水道连接,乃是活水湖,也不会有断水之忧。
杜荷沿途查询,只要脸色花的,有些分不清面貌的,无不让他拦下查问。
一路追逐至怡园,竟意外的没有找到公孙夜月的踪迹。
会不会趁着不注意,藏到“怡园”里了?
弘馆不仅只是大唐的最高学府,又是大唐第一藏书地,有着古往今来所有流传于世的书籍,以及一些几近失传的孤本。同时还是一群老学究研究学问的地方。这里的学生是皇子、贵胄之后,这里的书都是千年来先人遗传下来的精华,那些老学究个一个更是著名的大儒,有孔颖达、于志宁、褚遂良、李玄道、李守素、许敬宗等人,他们都是地位显赫的了得人物。
如此阵仗,足可表示弘馆的守卫如何。在没有得到准许的情况下,寻常人根本不允许在这里游走的。
唯一能够藏人的地方只有这怡园,怡园是给上学的学生歇息,放松精神的地方,自然不会有守卫干涉。这个时候弘馆的学生正在上课,怡园除了那些入内打水的兵卒宫女外,不会有任何人存在,正是躲藏的好地方。
杜荷叫了两名兵卒看着门口,亲自将怡园每一处能够藏人的地方认真的搜索,即便是树上枝叶茂密的地方也不放过,无一遗漏,但始终一无所获。
他茫然的靠在通往学堂的木桥上,眉头皱成了一条线。
“难道是我想错了?是我的推断失误?公孙夜月根本没有混入救火的宫女而是逃往了别处?她现在究竟在哪?”
诸多疑问接连而来,杜荷只觉得头都有些大了。
“冷静”
“冷静”
“好好想想,一定会有蛛丝马迹的”
他揉了揉脑壳两旁的太阳穴,心道:“重新整理一下,就不信公孙夜月真的能飞上天”
他用了最老套却又最实用的办法,来重新来考虑事情。
“假使公孙夜月是我,杀了人,想要逃出皇宫会用什么法子?”
“第一、换去身上的红艳衣服,衣服显眼,太惹人注意,无法藏身;皇宫犹如迷宫,公孙夜月虽在东宫呆了一月,但李承乾不可能带她来太极殿这里探查地形。所以,公孙夜月对于这附近的地形根本不熟。假若是我,易地而处,在不熟地形,且又守卫深严的地方,如何保命?这第二步的选择,不应该是盲目的乱窜,而是的混入人群,隐藏起来。唯有这样,才能尽可能的避免暴露自己,这混入救火队是至关重要的一点。”
想来想去,却又回到了原点,似乎一切思绪线索,都在救火队这里断了。
“算了,琐事,先不管,第三步,自己是公孙夜月第三步会怎么走?混入救火队只是权宜之计。在混乱,或许不会有人在意自己的存在,一但火势熄灭,公孙夜月相貌的出众以及在人群的生疏,将会轻易的让人分辨出来。所以这第三步应该是在火势熄灭之前,找个地方躲藏起来。皇宫不是别的地方,不是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了的。因为刺杀之故,全城戒严,在这个时候想要混出皇城,机会是零。假如是我,我会找一个安全的地方躲起来,不让任何人找到,让那些抓自己的人以为自己已经逃出了皇城,从而放松警戒。唯有这样,才能将那可怜的成功几率提升到一。”
“怎么又想到死角上去了”杜荷现自己想来想去都离不开“救火队”与“怡园”,因为只有这两个地方才能让公孙夜月藏身,但事实上公孙夜月既不在“救火队”,也不在“怡园”里。
“难道那家伙真的长翅膀飞了,或者变成了乌龟,钻进水里去了。”他这本是无心的抱怨,但确如拨云见天一般,让他灵光跟着一闪。
“钻进水里去了,钻进水里去了”他反复念了两遍,整个“怡园”他几乎都搜查了,唯一漏掉的地方只有水下。依照常理,人是不可能藏在水底的,但是世事无绝对,万一公孙夜月身怀什么闭气功夫真的就藏在水下呢?
他往所在的桥下望去,当真在小溪地步的淤泥处,现了几个浅浅的手掌印。
救火队员在湖边灌水救火,公孙夜月想要潜入湖心深处躲藏,唯一的法子就是从自己所在的这条通往连接湖水的小溪处,缓缓的潜入湖心:那浅浅的手掌印正是公孙夜月通往湖心最有力的证据。
公孙夜月的藏身地点,就在湖心
杜荷欣喜若狂,疾步来到湖边,一探究竟,他双目如电,在湖面上搜索扫视;忽然他现了满是荷花的湖心处,多了一点东西,会心一笑,本欲上前,但略作沉吟,却停住了脚步,走向了立政殿。
长乐与李雪雁此刻正在立政殿逗留。
这公孙夜月的藏身地点,杜荷已经找到,但真正的谜团却并没有揭开:公孙夜月为何要不惜冒着生命危险设计入皇宫,刺杀李崇煌?李雪雁看没有看错,李崇煌究竟是不是真的李崇煌?这李崇煌是善是恶,究竟在他身上有什么秘密?
这些谜团没有解开之前,杜荷的理性告诉他,万万不能将公孙夜月的藏身地点透露出去。
公孙夜月在皇宫里杀人,在李世民的寿宴上杀人,甚至在李世民的面前杀人,而且为了让自己无暇他顾,还做出了刺杀李世民的举动,这种种的事情无不是在扇李世民的耳光,将她的藏身地点透露出去,李世民再如何的宽宏大量,也不可能饶恕她。
问题的关键就在李崇煌身上,假设李崇煌是无恶不作的坏蛋,那么公孙夜月杀了他,就是除害,而供出公孙夜月的他就等于是做了一件违心的事情,从而抱憾终生。假设李崇煌是无辜的,那公孙夜月就是罪有应得了,那时再将她擒获,则是问心无愧。
杜荷来到了立政殿,长乐也听说了李世民与李崇煌遇刺一事,担忧的上前询问情况。
杜荷安慰着将情况告诉了长乐。
长乐听及李世民无恙,松了口气,但听李崇煌已经遇刺身亡,愁容又现,低叹道:“表哥遇难,伯父一定很是伤心吧”
杜荷安慰了几句,望向了李雪雁。
李雪雁从怀拿出了一个小玉瓶低道:“里面装的就是化肤液了,只要将这化肤液涂抹在李崇煌的脸上,是真是假,便见分晓”
杜荷将玉瓶接过,放在了怀。
李雪雁怀疑李崇煌用了易容术,而且手法很像她所学的易容术,既然如此,用来化解易容术的化肤液,自然也会有效。故而在家宴结束后,杜荷就让李雪雁回府将化肤液备好,以作拆穿李崇煌的真实身份之用。
原先他不想搅了李世民的宴会,加上不能肯定,也一直没有将他揭穿。打算在宴会结束后,找个机会直接将化肤液泼到他的脸上,来辨真假,但想不到却让公孙夜月先一步将他杀了。既然生了这种不可抗拒的意外,李崇煌真实的身份就很值得考究了。
杜荷揣着化肤液来到了太极殿前。
李世民见他回来,问道:“可追到凶手了?”
杜荷摇了摇头道:“没有,那女子异常狡猾,放火吸引了巡逻兵卒,已经失去了她的踪迹,只是找到了她换下来的衣服,估计已经乔装成宫女或者太监躲在什么地方。”
李世民也不疑有他,只是道:“连你都未能将她捉拿,这公孙夜月还真不简单这次刺杀,你怎么看?”
杜荷顿了顿道:“很明显,这是一次经过精心设计的刺杀计划,虽然不能确定公孙夜月为何要选址在皇宫,但小婿可以肯定,她的目的只是李崇煌一人。这一点从她的飞剑就可以看出,她的飞剑能够轻易的将李崇煌刺了个对穿,以这种力度,我便是度再快,在后知后觉之下,也不可能先一步追的上。很显然,这是她留了情。故而小婿认为想要测底的解决此事,必须从李崇煌身上入手。我们对公孙夜月一无所知,李崇煌的敌人就是我们要查找的对象。不过,在此之前,小婿想确认一下,这个李崇煌究竟是不是真的李崇煌……小婿觉得,他很可能是假冒的,只是做了乔装,用了易容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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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真实身份
第四十七章真实身份
“易容术”这个新鲜的词语让李世民、长孙皇后一头的雾水,前者问道:“你说的可是化妆?”作为名门世家的他们对于一些江湖的伎俩并不清楚,只能从字面上分析这个字的意思。
“差不多”杜荷笑着回答:“但比化妆要高明上百倍千倍,‘易容术’的最高境界能够完全的复制成另一个人的脸,甚至声音,来冒充他人,连最亲近的人也难以察觉。”
“真有这种神奇的技巧?”李世民这里是闻所未闻,不敢相信,但连接上下神色微变,沉声道:“你是说这个李崇煌是假的,是他人用易容术乔装假扮的?不是本人?”
长孙皇后一脸惊愕,一边知杜荷不可能说谎,另一边又觉得匪夷所思,不敢相信。
李孝恭听了却停止了哭泣,露出了些许的奇怪:他与李崇煌感情非常的好,他性子温和,不易怒,李崇煌性子随意,喜欢说笑。两人在一起聊天,毫无顾忌,不像父子,更像兄弟。李孝恭的夫人不只一次笑说他们投错了胎,这辈子不应该做父子,而是兄弟。
有五年未见,李崇煌回来以后,就有些变了。父子之间的感情有着明显的生疏。李孝恭甚至隐约觉得李崇煌有心回避自己,这心不免有些黯然,但却不以为意,只是在心安慰自己:五年了,孩子变得更加成熟稳重,更加的独立,这是一件好事。
但如今听杜荷如此一说,心底原本存有的那些许疑问也涌上了心头,眼燃起全新的希望道:“假如这个煌儿是假的,那真的煌儿在哪?”
杜荷摇了摇头道:“我不能肯定……古人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此话当真不假。上一次的南下之行,小婿与一干武林人接触,见闻增长了不少,,也从了解了一些武林的一些古怪却又真实的事情。就比如‘易容术’,李崇煌,我并不认识,但长乐却说李崇煌变化极大,而且望她们的眼神有些色色的不明想法……”
李世民、长孙皇后、李孝恭都是过来人,自当明白杜荷说的这“色色的不明想法”是什么。
前两人瞄了李孝恭一眼,李孝恭脸上的怀疑的神色也更为严重,这一点他也隐隐有些察觉。
杜荷续道:“在江南的时候小婿就会过精通易容术的武林人,对于这种技巧也略知一二。隐隐约约现李崇煌有易容的迹象,但小婿实不精通此道,所以也只是怀疑,并没有真凭实据,更无法断定。何况,今日是岳父寿诞,李崇煌身份又有些特殊,在这天小婿实不想节外生枝扫了岳父大人的兴致,也没有证实。想不到他竟然会在宴会上受到刺杀”他并没有将李雪雁会易容术说出去,这是他的秘密,也是他重要的杀手锏,故而捏造了一些半真半假的事情。
杜荷经过这些年的磨练,城府已深,假话说的半真半假,便是李世民、长孙皇后这类心细如的人物也看不穿。
“是真是假,一试便知”李世民相信杜荷所言是真,也问李孝恭道:“你意下如何?”在古代讲究死者为大,李崇煌已死,妄动他的尸体就是对死者不敬。以李世民的身份自然可以无视这点,但如此一问却是对李孝恭最大的尊重。
李孝恭本起了疑心,迫切想知道自己的孩子是死是活,赶忙答应下来。
杜荷来到李崇煌的身前,取出化肤液,倒了些在手上道:“这是当初朋友送的东西,任何易容术只要抹上它,将化为无形”他说着用占满了化肤液的手在李崇煌的脸上轻轻搓*揉,正如他预料的一般,化肤液一接触到李崇煌的脸上肌肤,便如水入沙土渗漏内部消失不见,随即那一张英伟的脸庞开始起皱,不断起皱,那情形诡异可怕,就如聊斋故事里的脱皮美女脱皮的情节一样,不过一刻,李崇煌脸上以如九十岁的老太太一样,遍布了皱纹。
如此情形让李世民、长孙皇后、李孝恭看的是瞠目结舌:尽管事先有了心理准备,但这种诡异是事情依旧让他们受惊不小。
杜荷抓着皱起的皱纹,用力一扯,一张破损的人皮面具被他一把抓了下来
在李世民、长孙皇后、李孝恭三人不可思议的惊呼声,一张让人恐惧的两旁出现在众人的眼内,那是一张疤痕遍布的脸庞,坑坑洼洼的,新肉老肉不规则的凸起凹进去,丑陋到了极点,已经到了让人不忍卒读的地步。
看着那一张脸,杜荷突然想起了一人,失声道:“难道是他?”在印象,他记得听过有这么一个人。当初在李雪雁用易容术戏弄他的时候,将如何得到《易容秘籍》的情况给他详细说明,其就说了那个夺取她坐骑的人的相貌,当时她形容那个人的面貌就是不忍卒读。
那个人叫做施玉华,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畜生,禽兽,王八蛋。
在平定李建成余孽后,杜荷曾经问过李逸风,是何人精通易容术,能够帮助他们的人乔装成宫廷御厨潜入皇宫,毒杀李世民。
李逸风当即说出了施玉华这个名字,顺带还将他的一些事迹告诉了杜荷。
施玉华的易容术师从何方不详,但自从出现江湖之后,便以一身出神入化的易容术干尽了坏事。他天性好色,而且拥有怪癖,喜欢良家妇女,喜欢乔装成他人的丈夫、兄弟、公公、父亲等人物,玩yin妻、yin嫂、yin媳、**等把戏,常常将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逼的家破人亡,所作所为是天怒人怨。
江湖人个别具有正义感的人无不想除之而后快,然施玉华狡诈如狐,又精通易容术,便是有心也难以捕捉到他的身影。
李逸风追寻了施玉华一年之久,终于抓住了一次机会,将他的头按到了火盆里,毁去了他的容貌,让他短时间内无法使用易容术。便是如此,施玉华还是趁机在途逃掉一次。
也就是李雪雁瞧见李逸风、施玉华争斗的那一次,也是在那个时候,李雪雁得到了施玉华身上的《易容秘籍》,从而习得了易容之术。
施玉华当时脸上的伤未好,不能施展易容术,很快就让李逸风再次擒住押回了江南交给了周振威。
周振威将之交给云卓,云卓便将施玉华供养的起来,以作毒杀李世民时候之用。
此后便无施玉华的消息了。
连周振威这核心人物,也不知云卓他们将施玉华藏在哪里。
“李崇煌”的这张脸确确实实布满了被烈火灼伤的痕迹,是他的可能占据多数。
李孝恭认真的端详了“李崇煌”的脸,确定他不是自己的儿子以后,惊喜道:“是谁,这家伙不是煌儿,真的煌儿在哪?”
杜荷摇了摇头道:“如果我估计没错,此人应该就是恶名昭彰的施玉华了,至于令郎估计……凶多吉少”施玉华为人本就心狠手辣,他不轻易乔装,当他乔装成他人的时候,只有两个原因:第一、现了猎物,第二、被人追杀。前者他会将自己乔装的人打昏绑起来,藏起来,坐看他们因为自己的行为而家破人亡;后者他会将乔装的人杀了,然后毁尸灭迹,安安心心的以全新的身份来躲避仇敌。
假若眼前这句尸体当真是施玉华,那么他的目的显然是后者,否则他又岂会安安心心的伪装另一个人几个月之久。
杜荷将施玉华的为人告诉了李世民他们。
施玉华的所作所为即便是在开明的二十一世纪都是令人指,更加别说是在礼教严苛的古代。
听了他的畜生行径,李世民、李孝恭眼冒出了火焰,连贤淑端庄的长孙皇后也忍不住骂了一句:“这个禽兽,实在可恨”作为一个女人,她深知让施玉华以非人的方式yin辱会有什么感受,一时间忍不住说了粗口。
李孝恭默然了半响,咬牙切齿道:“在来长安的路上,煌儿曾经失踪过,说是让歹人擒了去,说是在河间不经意的得罪了某些人。但后来煌儿自己逃了回来。至那以后,煌儿外出都会带上一批好手保护。估计就是那时,让这畜生给掉包了。”
他此话出口,几乎已经是宣布了李崇煌以死的消息了。
“陛下”李孝恭狠声道:“恳请陛下将这畜生的尸体交给微臣处理。”
施玉华恶事做绝,就算是鞭尸喂狗也不为过,李世民也任由李孝恭处置。
“长孙夜月这一剑,可谓大快人心但此风不可长,尽管她杀施玉华是为除恶,但依然犯了大过。贤婿,在此事上你费些心,朕非要将她擒拿不可”他对于长孙夜月的恶感已经因为施玉华的可恨而大减,但始终不打算就此罢休。
长孙皇后听李世民将任务交给了杜荷,无言的叹了口气:李世民在先前已经将任务交给了李承乾,如今又转交杜荷,很显然是对李承乾的不信任,并不认为李承乾有这个本事擒住公孙夜月。
之所以不说话,也是因为他清楚,比起杜荷,李承乾确实逊色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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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 枉做小人
第四十八章枉做小人
杜荷走在太极殿的长廊,脑浮现出了李世民先前说的话,“捉拿公孙夜月,朕先前已经交给太子处理,你不需要跟他配合,留意一下就是了。”
李世民的心情杜荷明白,作为一个帝王兼父亲,对于李承乾实在难以处置。
一方面他不相信李承乾有本事找出公孙夜月,另一方面却又不能表现出这种情绪,以免伤了李承乾的心,故而采用了和的手法,让李承乾明查,自己独自暗访。
已经到了这番地步,要想擒拿公孙夜月靠的不仅仅是人数了,智谋判断才是真正的决胜关键。
李承乾虽非蠢蛋,但论智谋分析,与杜荷相差不只一个档次。
杜荷为了寻找公孙夜月的踪迹都废了很大的功夫,李承乾想要靠人数找到他,结果不言而喻。
两人之间的胜负早已分晓,只是如今的杜荷却无心将最后的谜底揭露出来。
他有七成的把握确定那个乔装成李崇煌的人就是那个穷凶极恶的施玉华,对于公孙夜月这为民除害的人物,实在不愿出手取她性命。
信步来到怡园,杜荷来到湖心的四角亭,倚在栏杆上看了湖面一眼,微微一笑,翻身上了四角亭顶端,侧身躺在瓦砾上晒太阳,他在等李承乾的出现。
李承乾自从得到李世民的任命后,眼就不时的闪烁着怒焰。公孙夜月的刺杀,并不仅仅只是死了一个李崇煌如此的简单,这关系到一个国家的颜面。唐朝是一个向心力极强的朝代。
满朝武,天下百姓皆不以生在大唐为荣。
李承乾此次丢了大唐的脸,那些赴宴的异族不会表示什么,也不会造成什么影响,但朝的大臣对于李承乾却已经有了微词。作为一个皇子,最起码的防范意识都没有,让他在群臣心底的地位一落千丈。
这对于公孙夜月的未来极其不利,在长孙皇后的帮助下,他取得了一次将功折罪的机会,自当是擦拳磨掌,准备大干一场。他要挽回声誉,挽回在李世民心的地位,同时也让满朝的武大臣知道,他李承乾还是有能力有本事的。
为此他动用了大半皇城的兵力,将太极殿的所有通道统统封死,让兵卒一草一木的搜索,势必要将公孙夜月抓获。
然而事情并未如他所愿,整整一个时辰,太极殿几乎让他翻了一个底朝天。
“太子殿下,西面没有”
“太子殿下,东面没有”
“太子殿下……”
“太子殿下……”
大唐皇宫守卫深严,每条要道都有兵卒把守,按道理是没有人能够逃出太极殿这范围的,但便如凭空消失了一般,刺杀事件生后,没有一个人现公孙夜月的踪迹。
“怎么可能,难道公孙夜月能展翅飞了不成”李承乾听着一个个的回报,自信满满的笑容僵硬在脸上。
原先在他看来这次任务根本算不上一个任务,在皇宫抓一个叛贼,一个刺客实在太容易了。这就如瓮捉鳖,皇宫就是一个巨大无比的监狱,他们要做的就是在这个监狱里找到一个犯人。
可若连这点都做不到,他李承乾的头上势必会被冠以“无能”二字。一个无能的太子,即便拥有太子之名,又有几人愿意将筹码押在他的身上?
“废物,废物,都是一群废物”
这次刺杀,事情已经闹开,整个大唐官员都在关注此事,李承乾这下当真慌了,不寒而栗,一张脸已经吓得没有了血色。
“太子殿下,不如去请教魏征,魏先生?”一名侍从战战兢兢的提了一个建议。
李承乾眼一亮,惊喜道:“对,魏先生,孤王还有魏先生”
魏征是长孙皇后安排给李承乾的老师,当时因偷牛、称心一事,李世民动了废立之心,李承乾的太子宝座岌岌可危,是长孙皇后及时出面稳住了情况。
李承乾最擅做戏,就如唐时期的李林甫一样,笑里藏刀。为了太子宝座,也展开了一切手段做了好学生。而魏征为人死板,对于一些长幼继承法给予肯定的态度,就如当初支持李建成一样,全心全意的辅佐李承乾,教导他如何做好一个储君。虽不是李承乾的心腹,但却算得上半个谋士。只要不是伤天害理,违法犯忌的事情,魏征都会做好导师的职责。
“魏先生乃是我大唐王朝的擎天之柱,才智并不亚于房杜,一定会有办法的”他便如如抓住救命稻草一般的,急急匆匆的前往门下省找魏征去了。
门下省的长官称之为侍,也即是魏征。在唐朝侍也是宰相之一,可随时随地的与李世民商议军国大事,地位异常的显赫。
魏征刚刚将异族使者送回驿馆,这回到门下省之际,便见李承乾在门下省外等候。
“承乾见过魏相”
在唐朝最受李世民器重的大臣便是魏征,这点房玄龄、杜如晦也是不如。
房、杜二人之才,在于谋断,主外,而魏征长于政务,在治国上则要胜过房、杜二人少许。故而也有言贞观前房杜,贞观后魏征之说。
是以在魏征面前,李承乾也是必恭必敬,一副好孩子的模样,见他到来,忙上前问好。
“太子此来是为了公孙夜月一事吧?”魏征年近六十,半白的眉毛下有着一双看透事实的眼睛,一语就道破了李承乾的来意。
李承乾精神振奋,魏征既然有此猜测,则表示对于此事有一定的注意,应该也有相应的对策,忙道:“太极殿附近孤王已经让人反复搜查了三遍,那公孙夜月却始终不见人影,就好像消失了一样,恳请魏相指点。”
魏征笑着停住了脚步,答道:“太子这是找错人了,公孙夜月不可能凭空消失的。找不到她,只有一个解释。她事先做了周密的计划,躲了起来,躲到了一个让人难以找到的地方。想要找到她,你最应该去找的人是杜荷,而不是我”
“杜荷?”李承乾一听到这个名字,心底就是一阵烦躁,他已经听长孙无忌的话,尽可能的避开杜荷,可杜荷确如附骨之疽,时时出现,让他寝食难安。
魏征也知李承乾与杜荷的恩怨,严肃了语气道:“身为储君,气度绝不可缺尤其是杜荷这类旷世之才,更不能因为私人恩怨而与之成仇,处处争对。”
李承乾更是不满道:“魏相,您如此大度,实在令人敬佩,可他却处处与你做对,这样值得吗?”
魏征厉声道:“太子错了,这根本就不是为敌,清明的政治场上没有敌人。杜荷与我作对,这是事实。但这只是这政见不一,同朝为官,想法差异,本就是不可避免。古语云: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没有人永远的正确,在国事上正确的抉择少不了经过群臣的争论而诞生。太子殿下,你这种想法若不改变,若以后为君,大唐必败于你手。”他性格耿直,有话直说,他敢明的在李世民不对的时候指责他为昏君,对于李承乾,更是没有顾忌,直接表示不改这性格,将没有资格成为大唐的君王。
李承乾脸色大变,却也不敢作,只是低头不语,眼已是烈焰横飞。
魏征续道:“杜荷的才智绝伦,心思如,放眼我大唐,没有几人可以与之匹敌,他是第一个去追公孙夜月的人,现了什么谁也不清楚。公孙夜月能够藏到至今,一定拥有奇招,魏某认为能够在最短时间里现这奇招的人,唯有杜荷。太子殿下自己斟酌吧……”言罢,作揖走进了门下省。
李承乾的脸上一阵青一阵白,问道:“杜荷在哪?”
“在怡园”杜荷在怡园休息,李承乾麾下这些几乎将皇宫都翻了一遍的手下很快就给出了答案。
“走”李承乾不甘的低吼了声,向杜荷低头,实非他之愿,但事到如今,他已经丢不起这张脸了,只能厚着脸皮求教。
来到怡园,见杜荷怡然自得的在湖凉亭上睡觉,心底就衍生无名之火,强拉着张脸,笑道:“妹婿好事悠闲,为兄这里都急的手足无措了,要向妹婿求助呢。”
杜荷早料到李承乾必会因为公孙夜月一事来求助自己,对于李承乾这番讨好,不以为意,从凉亭上一跃而下,道:“太子殿下说笑了,正烦着呢,哪悠闲的起来。我觉得公孙夜月就藏在这怡园里,可是我将怡园翻来覆去,找了不下十遍,却始终没有现她的踪迹。怪哉,怪哉”
李承乾心一动,忙问:“为何妹婿有这种感觉?”
杜荷也不隐瞒,一五一十的将自己的推断,完完全全一字不差的告诉了李承乾。
李承乾听得也有几分道理,但见杜荷应答的如此爽快,心却起了疑惑,心道:“杜荷与我已成死敌,他会那么好心将一切的事情告诉给我听?他不去捉拿公孙夜月,却在这里悠闲的待着,可见也没有任何线索,定是不想让我抓到公孙夜月,所以编个故事来诓骗我……哼,真当我李承乾傻的了。”当即一笑,道:“那妹婿就在这里慢慢的想,我去别处找。”
杜荷见李承乾走的飞快,低笑道:“这年头,说真话,反而没人信了。”
见李承乾走远,他笑着拿出准备多时的泥团,对着湖心荷花丛一根微微竖出水面的空心芦苇管丢了过去,正好将芦苇管的洞口堵了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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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 公孙夜月
第四十九章公孙夜月
就在芦苇管被堵住的瞬间,波纹渐起,芦苇管缓缓的不规则的动了起来。
随着时间的推移,动静越来越大,终于一个人头钻出了水面,丝飞舞,一张绝美的面容出现在杜荷的眼,正是凭空消失的公孙夜月。
公孙夜月藏的实在太好了,任谁也想不到一个活人会躲在人类无法生存的水底。
若不是杜荷事先瞧见了小溪里的手印,若不是杜荷曾是宏馆的学生,知道这附近没有芦苇,根本无法察觉公孙夜月在藏在他们的眼皮子底下,通过一根常见的芦苇管来保证自己的呼吸。
公孙夜月钻出水面,来不及检查芦苇管为何堵住,警觉的望了四周一眼,见四周无人,悬挂着的心也落了下来,苍白的脸上也浮现着一丝血色,向芦苇管望去,方刚放下的心,再度提起,已然现芦苇管上堵着的泥丸。
为了不让心细的人察觉,在芦苇管的选择上她费了一定的功夫,特地选那极细且坚韧的部位,在水底察觉吸不了气,第一个想法是让现了,但见四周没人,便以为是生了什么意外事故,可那泥丸却证明了这是人为。
就在她举目搜索之时,杜荷在凉亭上探出了头,露出了一个人畜无害的笑容,招了招手低声道:“好啊”
公孙夜月在水最低处,而杜荷在凉亭顶部最高处,这一高一低正好有着视觉死角。故而杜荷能够瞧见公孙夜月的一举一动,公孙夜月却无法现他的存在,但这一探头,也暴露了他的位子。
公孙夜月见是杜荷,心叫糟,他们准备的后台离宴会场地很近,为了事先查探地形,她佯装看表演,曾偷偷的来到暗处观察,当时正是杜荷表演斗狮的时候,精彩的表现让她惊叹之余,更生了忌惮。
这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作为轻兵器种类的剑,讲究灵巧,要求剑随身走,以身带剑,应用时要做到剑与身合,身与气合,气与神合。故而精于剑法的人,轻功都不会差。
公孙夜月剑法已有几分火候,轻功自也是她之长,可与杜荷相比起来却要逊色好几个档次,当即明白自己这次刺杀最大的障碍即是杜荷,对他也是百般防范,甚至不惜刺杀李世民,来避开他的追击,想不到还是让他抓到了。
这是皇宫,守卫深严,只要踪迹泄露就再无逃生的机会。在这当头,公孙夜月意外的冷静,在决定刺杀之前,她已经报了必死的决心,此刻更无畏惧,只是对于坏她好事的杜荷抱以了愤怒的眼神,将手芦苇管当作暗器甩了过去。
“嗖”的一声,芦苇管破空而飞,威力居然不小。
杜荷微笑着伸手接过,手芦苇管长达两米,分为三节,每一节以巧妙的工艺技巧连接起来,不露任何的缝隙。他将泥丸挑出来后,反手射了回去,笑道:“游过来些,我们聊聊,你也不想因为说话大声,引起他人的注意,暴露行踪吧?”
芦苇管准确无物的射在了公孙夜月触手可及的地方。
公孙夜月将芦苇管握在手,有些惊讶的望着杜荷,全然不知他心所想,杜荷大名她早有耳闻,杜荷的武艺在斗狮时,也亲眼目睹,心知以目前的处境根本不可能在不惊动任何人的情况下将杜荷制服。
这本是必死之局。然杜荷话却隐隐有为她隐瞒的意思,公孙夜月这心思也活了起来。
人谁不惧死,公孙夜月固然抱着必死之心而来,但若能够活着离开却也比什么都强。
小命揣在杜荷的手上,对于他的话,也只能遵从,游着来到了近前。
杜荷见公孙夜月识趣,也知她是一个聪明人,明知故问道:“李崇煌与你有何仇怨?你为什么要杀他?”
公孙夜月“哼”了一声,道:“本姑娘杀的才不是什么李崇煌……而是一个挨千刀的yin贼,算了,说了你也不信……”
杜荷本意就是诱出公孙夜月说出此话,此语已经表示公孙夜月早已知道李崇煌的真实身份,她此来是为了锄奸,并非是恶意的公报私仇,随即答道:“那个yin贼叫做施玉华吧”
“你怎么知道?”公孙夜月惊呼出声,随即想起自身处境,也恢复平静,反应过来:“原来你知道刚才在试探我?”
“不错”杜荷也不隐瞒笑道:“问你几个问题,你为什么要杀施玉华,你跟他有什么仇怨?为什么会选择在皇宫里杀他?”
这些问题是当前他最在意的事情,每一个问题也关系着公孙夜月的生死。他以动了救人的念头,但还必须确认一下公孙夜月是否值得他冒险一救。
公孙夜月却有些不满主权让杜荷掌控,强硬道:“我为什么要回答你?”
杜荷眯着眼睛笑道:“嘴巴在你身上,你不答,我也没法子。不过,我也有嘴巴,我喊人也是我的自由”说着张大了嘴巴,做出了一副叫人的模样。
公孙夜月授人以柄,受制于人,心虽怒,却也只能妥协,忙道:“别叫,我说就是了我与那畜生没有任何仇怨……”她连“施玉华”这个名字都觉得恶心,直接以“那畜生”来代替。
“你既然知道那畜生的名字,自然也应该清楚他的为人。类似这般畜生,杀他,根本就不需要任何恩怨”即便已经亲手将施玉华诛杀,但提起这个人,公孙夜月的脸上依旧露出无穷的怒火,一副便宜他的模样。
杜荷也赞同的点着头,他在唐朝待了也有三年多了,这三年里结识了无数的人,有虬髯客这样的豪爽之士,有秦琼这样的忠义之臣,也有长孙无忌这类的狡诈之徒,还有李逸风、周振威、秦煜、冯东羽等形形色色的人物。
施玉华是他最厌恶的人,也是最想杀的人,冯东羽将苏州十五万生命视如无物固然该死,但终究还算是一个可怜人,但施玉华以各种手段奸yin良家妇女,实在是可恶之极,根本就与禽兽无意。
“但据我所知,施玉华不以武功见长,以你的功夫,足以对付他了,杀他是绰绰有余,却不知你为何要选择在皇宫里杀,还特地选择在陛下的宴会之上,这不是找死吗?”
这个问题,杜荷百思不得其解,他想过一切可能,然而始终想不明白这个问题的答案。
公孙夜月答道:“那畜生易容的本事天下无对,当初我是意外的现李崇煌的尸体,才知道那畜生乔装成了李崇煌,不然我根本找不到他的行踪。李崇煌是王侯之子,身旁有十多名护卫,都是不弱的好手。那畜生自己本身的功夫也不差,而且狡诈如狐,尤其是逃跑的功夫,更是一绝。想要杀他,只能一击而,一但错失机会,上天下地将无从追寻。我的武艺对付那畜生不是问题,对付那十多名护卫也不在话下,但无法在对付护卫的同时也留住他。一但我刺杀失败,那畜生必然警觉,从而乔装成其他人消失在我的视线。”
杜荷再一次点头认同,自从得知有施玉华这么一个畜生后,他便四处留意此人的下落,以他之力尚且无法探知分毫消息,更加别说是公孙夜月了。
要杀施玉华,机会也只有一次。
此时此刻,他已经渐渐明白公孙夜月的用意了。
公孙夜月继续道:“我追随那畜生来到长安,暗盯梢了半个月的时间,没有找到任何可趁的机会,甚至连面也没有见过几次。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我得知李崇煌会参加陛下的宴会,而太子又广招异士为陛下贺寿。得到了这两则有用的消息后,我便打起了这方面的主意,在皇宫里执行刺杀计划既可以避免寸步不离的护卫也可以让那畜生放下戒心,是绝佳的机会。于是,本姑娘便利用师门剑舞在长安闯出名头,假意引太子的人注意,从而得到进皇宫的机会,有了这次刺杀一切缘由,就是这样,你满意了吧”
杜荷听悉原因,感慨一笑,从凉亭檐角跳到了亭内,由怀拿出一块丝巾,丝巾里包着十来块精致的糕点,取出一块,伸手递去:“很满意所以,给你奖赏”
公孙夜月古怪的看了杜荷一眼,喉部微微挪动,早已过了用膳的时间。她做好了长期斗争的打算,准备好了干粮,但为防意外打算凌晨左右浮出水面享用。此刻肚子正是空空无物,见杜荷没有什么恶意,伸出那纤细的小手,将糕点接过,慢慢吃了起来。
杜荷准备的这些糕点是李世民享用的点心,他以肚子饿为由,向掌管膳食的御膳房讨要来的,味道没有的说。
公孙夜月吃的是眉飞色舞,眉宇间的那满足的笑意,让那张充满英气的俏脸更加的别有滋味。
杜荷略感失神,甩了甩头,撇去心念想,道:“最后一个问题,你选择皇宫作为刺杀地点就不怕死嘛?”
“自然是怕的”公孙夜月似乎因吃了他的东西,神色间的敌意减去不少,和颜悦色的道:“但是能够除掉那畜生,就算小命不要也是值得。”
第五十章 “傲娇”属性
第五十章“傲娇”属性
“能够除掉那畜生,就算小命不要也是值得”
公孙夜月说这话的时候,那对明亮如黑珍珠般的眼眸,透露着死无二致的觉悟。
死,谁能不怕,但有些事情更在生命之上,所以历史上才会有一些无视生死的英雄人物。
施玉华yin乱天下,罪恶滔天,但跟公孙夜月却全无瓜葛,她并没有与施玉华有任何的仇怨,更非是受害者,却甘愿为了除去这个祸害,从容面对死亡。
一个女子,年纪至多不满二十,在后世还是伸手问家人讨要买衣服钱的年纪,但公孙夜月却有了如此的气魄,正义感,为了事不关己的事情,不惜献上年青的生命,实在让作为以大丈夫自居的杜荷汗颜。
杜荷深深的看了她一眼,将手的所有糕点递了过去,笑道:“慢慢吃,我想办法救你出去”
公孙夜月瞪圆了眼睛,不敢置信的望着他,看着面前诱人的糕点,问道:“为……为什么?”
她在这一刻,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若不是事情就在眼前生,根本无法相信这个事实,脑袋有些当机了。
公孙夜月非常清楚自己犯的是什么罪过,当初为了吸引杜荷的注意,她一剑射向了李世民。固然这是无心的,但做了刺杀皇帝的举动这是毋庸置疑。在任何一个朝代,任何国度,刺杀君王的刺客,都是不能容忍的。
自己孑然一身,死便死自己一人,十八年后又是一位英雌侠女,但杜荷却不一样,杜荷有着家事,有着父母,帮助自己这位刺客,一旦被现,很可能会冠以从犯之罪,祸及整个家族。
在长孙夜月的心杜荷能够不将她的行踪泄露出去,以是万分感激,哪里想过能够让他来帮助自己,眼充满了惊讶。
面对这份质疑,杜荷从容一笑道:“为什么……这个嘛,还真不太好回答,对了,你为什么要刺杀施玉华,我就为什么要救你”
长孙夜月不加犹豫的道:“本姑娘杀那畜生,是因为他该死”
杜荷也立刻答道:“我要救你,是因为你该救”
长孙夜月默然不语,半响才道:“但本姑娘不需要你来救”不需要是假,她自己心底明白自己身陷皇宫,就如瓮之鳖,尽管她谋划的再好,尽管她做了万全的准备,但实际上还是苟延残喘,就如困兽死斗,没有任何希望,却在垂死挣扎。
只因人类潜在的求生**,长孙夜月可以坦然的面对死亡,但却不能放弃求生的希望,哪怕希望只有那么一丁半点。
杜荷的帮助确实能够大大的增加逃出皇宫的几率,但这里毕竟是皇宫,守卫最深严的地方,即便他的鼎力相助,也不过是将原来的百分之一的希望扩大至十分之一而已,依旧有九成被现的可能。
一人做事一人当,这是江湖人的习性。
尤其是长孙夜月这种不愿受人恩惠,心底又充满着正义感的人,更不愿杜荷为了自己赔上整个家族。
杜荷得到如此答案,也不免讶异,但见长孙夜月那一人做事一人当的表情,心底恍然,笑道:“你这是当心给我带来麻烦?”
长孙夜月没有答话,算是默许了。
在这种情况之下,长孙夜月还能顾及到杜荷的家人,实在难得。
杜荷也心生敬意,但越是如此,他救人的意思也就越重,坦然道:“我不在乎麻烦”
“可本姑娘在乎”长孙夜月正义言辞道:“即便有你相助,全身而退的可能也不满一成,甚至可能祸及你全族。本姑娘听过你的名字,知道你是个好人,是个能够为百姓着想的好官,不能将你牵扯进来。只要你不将本姑娘的行踪透露出去,就是最大的帮助了。”
“我明白了……”杜荷听长孙夜月说的如此严重,心知她是多虑了,有些小题大做,当即道:“姑娘的意思我已知,但你也太看得起我杜荷了……我是个有家室的人,不可能为了你赌上我杜氏一族的性命。但你别忘了,我爹爹是大唐宰相,是跟随陛下打江山的近臣,我妻子是陛下最钟爱的公主,只要我不犯谋反这等大过,不可能会祸及家人。最多,我一人受罚罢了,这点你根本不用担心。”
在与长孙夜月相见之前,杜荷心已经有了一个标准。
假若长孙夜月想杀的是李崇煌,只是因为误副车而杀了施玉华,并非是有心为民除害,而是另怀目的,那么便将她擒拿交给李世民审讯。
假若长孙夜月知道李崇煌就是施玉华,然杀他是为报私仇,为己不为人,则决定不闻不问,既不将她供出来,也不出手帮助,任由她自生自灭。
最后假若长孙夜月知道李崇煌就是施玉华,杀他只为心正义,不为己为私,则决定出手相助。
三个标准看似察觉不大,目的一样,但意义却是迥然不同。
前者表示长孙夜月暗怀鬼胎,是一个纯粹的刺客,杀手,用意不明,胆敢如此张狂,或许能够成为威胁大唐的存在,这类人自当不可放过。者长孙夜月为报私仇而来,固然杀了施玉华,大快人心,但也是为心私怨,并不值得他冒险相助,两不相帮,是最好的选择。后者意义就不一样,同样是杀了施玉华,可她为的是人间正道,甘愿一死,也要为民除害的真豪杰。这类人实不多见,值得冒险相助。
很显然公孙夜月正是后者。
“我知道想要逃出皇宫并不容易,但为了你,一切风险都是值得的”他抿嘴一笑,这微笑仿佛令冰雪融化的阳光,又带着一种孩子气的真诚。
公孙夜月念及话涵义,那张绝美的脸庞突的红艳如血,手足无措,原本那强硬的态度荡然无存:她自幼跟随师傅学艺,十余年接触过的男性,屈指可数,行走江湖时,也因不太善于交际,没有结识多少男性朋友,在情感方面就如一张纯洁无垢的白纸,是十足一个未经世事的少女。杜荷这近似乎表白的话,还是第一次遇到,从未有过类似的经验,完全不知如何因对,只觉得心如鹿撞,几乎要跳出了胸膛,脑袋失去了辨别是非的能力,脑只是倒影着杜荷那阳光灿烂的一笑与那句“为了你,一切风险都是值得的”
“他这话是什么意思,难道他喜欢我,愿意为我冒险?可他已经了家事了,怎么能够说这种话……好奇怪,脸,好热,心,跳的好快……我这是怎么了,难道是在水里呆久了着凉,感冒了……他……他真的喜欢我嘛……假若真的,那我该怎么办……我也喜欢他吗……我们害死第一次见面呢……可他并不讨厌……好羞人啊……”
公孙夜月脑一片混乱,各种思绪占据着他的脑海,乱七八糟的想法止也止不住。
杜荷毕竟是过来人,已知是自己的话引起了误会,但难得见到一个威风凛凛的佳人娇羞混乱的姿态也觉得非常有意思,也没有出声,只是双手环抱胸前,看着公孙夜月那娇羞绝美的模样,太可爱了,脸上也不由的挂上了淡淡的笑容。
好一会儿,公孙夜月才从混乱走出来,强作镇定道:“别……别说一些让人误会的话”她红着俏脸,勇者强硬却又断断续续的言辞表达出自己的意思。
杜荷点头道:“这里是皇宫,即便是我,想要救你,将你带出去也不容易。唯一的方法就是将你藏在此处,等到皇宫防卫松懈下来,再想办法。食物我会定时为你准备的,还有总是藏在水里也不是办法……明日我给你带一件水靠来。这几天先忍受一下,等情况略微好转,我想办法,帮你找一个安全的地方。至于食物,我会定时带一些干粮给你的。”
公孙夜月脸上的红潮依旧没有退去:“既然你……你诚心想帮,本姑娘,就,就让你帮好了”
杜荷见她反应比想象的更为强烈,莫名生出一个想法,心道:“这……难道就是传说的‘傲娇’属性?”他眼闪过一道异彩,觉得有些意思,眯起眼睛,有了逗她一逗的想法,情深款款的看着她,双手更是探出凉亭,扶住那柔嫩的双肩道:“夜月,你放心,我杜荷一定会将你救出去的,你等我”
公孙夜月看着连近在咫尺的脸,那张如本就红俏脸,刹那间充了血,竟然有些受不了刺激,有冒烟的迹象,什么反应也没有。突然“噗通”一声,一头扎进了水底,不在出来了,只是气泡不住的上冒。
杜荷见了“哈哈”大笑,也不再怡园多待,转身离去。
他的脸上阳光灿烂,可见心情极好。
虽然目前他没有什么能够救出公孙夜月的好办法,但却相信天无绝人之路,只要有心,办法一定有的。
他佯装在皇宫里转了两圈,表示自己全无头绪后,然后方才离开了皇宫,返回府邸。
当夜,杜荷做了一个梦,梦见了与长乐、李雪雁、武媚娘、瑶池,甚至连公孙夜月也意外的出现在了他的梦。
第五十一章 杜荷的罪证
东宫位于皇城之北,正是李承乾的住所。吞噬小说
“砰!”精美的茶杯碎裂在地,四分五裂的溅射开来。
“给孤滚出去!”李承乾崇尚突厥文化,性子野蛮,尤其是称心让李世民杖毙后,更是变本加厉。平时在东宫外一副乖宝宝模样,一但回到东宫,回到他自己的天下,恶劣的性子就不在隐藏,动辄生怒,尤其是在心情不好的时候,更是如此。
今日他未能找到公孙夜月,颜面尽失,这一回到府邸,立刻生了雷霆之怒,不仅掀翻了婢女送上来的茶水,连用来装饰的精美瓷器也让他打碎了。
俏丽的婢女缩在一旁,小脸儿已经吓得苍白,毫无血色。
脚步声响起,一个风度翩翩的青年摇着一把折扇若无旁人的从屋外走进了大殿。
青年来到婢女的身旁,微笑着示意她出去。
李承乾见到来人,有些扭曲的脸庞,略作收敛,挤出了一个笑容道:“卢兄,孤现在是一筹莫展,难道那公孙夜月真的能够上天入地?太极殿附近搜索了不下十次,整个皇宫也搜索了一遍,搅得整个皇宫,鸡犬不宁,惹父皇不悦不说,还全无收货。在回东宫的路上,遇到了老四,看着老四那一张幸灾乐祸的猪脸,孤就恨不得将他痛打一顿!现在满朝文武都在看孤的笑话,若不尽早解决此事,孤颜面无存!”
被李世民称作“卢兄”的正是山东士族,卢家年轻一辈的第一人卢子迁。当初崔中平与卢子建密谋后,卢子迁根据他的自我意思,决定投到李承乾的帐下,利用李承乾来施行双重借刀杀人的计划,以助李泰夺取太子之位。
卢子迁来到长安并没有做多余的事情,直接就面见了李承乾,表示投效之意。
李泰与山东士族走的近,李承乾也略有耳闻,对于卢子迁的来意也充满了怀疑,但卢子迁早已做足了准备,表示自己反对卢子建支持李泰,认为有长孙皇后与长孙无忌以及关陇世族支持的李承乾继承皇位的几率更大,为此与家族中人闹翻,特来投奔,向家族中人证明自己选择判断无误。同时也带了大批对于李承乾有用的消息。
因为李承乾地位特殊是大唐皇储,他身旁的人物大多都是李世民安排的直臣,真正的心腹没有一个,以前有的都让李世民给除掉了。卢子迁的出现正好填补了这个空缺,在漂亮的帮助李承乾解决几个难题后,已经正式得到李承乾的信赖,成为了皇太子身旁的第一谋士,第一心腹。
“见过太子!”卢子迁先恭敬的行礼问好,随即答道:“对于此事属下知道的不多,对于公孙夜月具体的藏身地点,也无法判断。不过既然太子将皇宫翻了个遍都没有发现贼子下落。可见那公孙夜月是个绝顶聪明的人物,她躲在一个不为人知的地方,漫无目的的寻找怕是难以发现她的踪迹,我认为真正的突破口还是在杜荷身上。”
“卢兄也认为杜荷是关键人物?”李承乾本对魏征的判断抱有怀疑,但连自己最信任的谋士也是这个意思,意义就大不一样了。
卢子迁本打算让李承乾针对杜荷刻意一说,但听他的言外之意,心思电转,笑道:“也?还有人与属下有着同样的想法?”
“魏征!”李承乾说出了这个举足轻重的名字。
卢子迁笑道:“魏侍中身为我大唐宰相,所说所做,必有依据,属下甚至认为杜荷已经找到了公孙夜月的行踪,只是避而不谈,没有将她供出来。”
李承乾惊讶道:“这话从何说起?将公孙夜月抓获,他获利不小吧!”
“杜荷与太子关系如何?他抓到公孙夜月得到的奖励与太子因为抓不到公孙夜月而失去的哪个更多?”卢子迁一口气问了两个问题。
李承乾脸色也因这两个问题在瞬间阴沉了下来:确实,只要杜荷抓到了公孙夜月,可得到不小的奖赏,但此事会告一段落,他固然得不到封赏,也不会受到责罚,名声受损有限,对他并非坏处。可公孙夜月一但长时间失踪,无能太子的称呼将套在他的头上,挥之不去。
“你是说杜荷为了让我颜面扫地,有意不要奖赏,隐瞒了一切事实?”
李承乾越想这个可能性越大,在他的心底杜荷是最可恨的敌人,将心比心必然以为对方也是同一个意思,他却不知杜荷压根就没有将他放在心上。
卢子迁其实也不确定杜荷是否知道公孙夜月的下落,但李承乾与杜荷的矛盾越大,李泰越是得利,这种两全其美的好事,作为一个双面间谍,自当不会错失良机。
“那卢兄有什么高见?”李承乾眼中以闪现露出了熊熊怒焰。
卢子迁眯眼笑道:“高见没有,不过浅见却有一个。据我所知,杜荷与长安武家走的很近,尤其是武家的二小姐武媚娘更是有着非比寻常的关系。我手上有杜荷与武家勾结的证据,可以证明杜荷能够随意的调动武家的资产,我甚至怀疑,武家有今日的成就,与杜荷的暗中支持有着莫大的关系。”
李承乾动容的上前两步,逼近卢子迁,双手抓着他的肩膀激动道:“有这证据,你怎么不早说?”
卢子迁摇头道:“这不是情况紧急,属下是不会说的。陛下对杜荷的宠幸太子殿下应该清楚。说句不好听的,就算是几位皇子都比不上,就凭这个消息真的能够让杜荷无法翻身?我不相信,我一直在等一个能够重创杜荷的契机,以这则消息让他罪上加罪,所以也一直没告诉殿下。如今事情紧急,也顾不得那么多了。太子可用证据与杜荷换取消息……”
李承乾冷哼了一声,也知卢子迁所言不假,以杜荷受宠的程度和如今的地位,一般的小罪真治不了他,与其小罪小罚,不如静候时机,将罪名在关键时候摊牌,方能取得奇效,想起好不容易握有杜荷的把柄,却要拱手让出,心中也是不悦,叹道:“也只有如此了,真是便宜他了。”
“再搜查一夜,明日若无消息,孤在找杜荷交易!”此时此刻他依旧不甘愿将杜荷勾结武家的罪证还给他。
长安杜府!
“阿嚏!”
杜荷打了一个惊天动地的喷嚏,鼻子都震得隐隐作痛。
茫然的睁开了双眼,却见罪魁祸首李雪雁正懒散的侧着身子,白嫩的手臂伸出被褥,手里拿着发丝“咯咯”直笑!
被褥露出的景象一片炫丽!
昨夜他们厮杀的昏天地暗,两人都累的如泥一般,此刻全身光光了,什么也没有穿。
杜荷见李雪雁一大早就来挑衅自己做丈夫的威严,决定以实际行动来振夫纲,一掀被子伸手对着那白嫩的翘臀来了三记重抚。
“啪、啪、啪!”的三声,声音响亮之极,如盖了印章一般,三个掌印又红又艳,让人食指大动。
李雪雁惊呼了一声,将小巧的身子缩了起来。
杜荷一翻身如吸血鬼一般一口咬着李雪雁的颈脖,轻轻的吹着热气。
李雪雁还来不及反应就瘫倒在床,动弹不得了。
长久的夫妻生涯,杜荷对于长乐、李雪雁的敏感地带是了若指掌,一个耳垂,一个颈脖,只要想这两个地方发动攻势,保管她们连反击之力也没有。
李雪雁眼睛水汪汪的,有欲火焚身之相,呻吟道:“别,天亮了,让长乐姐姐笑话!”
杜荷自控力极强,本就无心吃她,只想将她欲火勾出,以示惩戒而已,压在她的身上道:“看你以后还敢扰人清梦?”想起梦中情形,心中不免暗叫可惜。
李雪雁脸色潮红,闻言讶异道:“做什么梦呢,痴痴的那种恶心的微笑,让人忍不住的作弄!”
杜荷强咳了一声,道:“呃……忘记了……”
这不是忘记,实在是不好开口。
也许是发明了滑翔翼的缘故,昨夜他居然梦见了自己造出了一个巨型热气球,热气球很大,大的可以容纳下一张床,一张巨型的床。
床上躺着千娇百媚的六名美女,除了长乐、李雪雁外,还有武媚娘、徐慧、瑶池公主以及公孙夜月。
在梦中在天上玩7p呢!
不过才刚刚染指了长乐、李雪雁,正欲将魔爪伸向其余四人的时候,突然就让一个喷嚏打醒了,真是扫兴之极。
“奇怪,我怎么做这个梦!”杜荷赖在床上,百思不得其解,心中也为梦中的自己称赞了一声,太了不起了,地下玩不够,还升到天上去玩。
天上?
杜荷忽然睁开了双眼,眼中一亮,想到了如何救公孙夜月的法子了,地下有层层守卫,显然不成,但天上却空无一人,为何不能从天上走?
自己已经发明了滑翔翼,只要公孙夜月会使用,在深夜飞出皇宫,不成问题。
只要出了皇宫,以李雪雁的易容术,以自己的身份,将一个人送出长安,那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他在脑中策划的方案!
正在他有初步头绪的时候,意外的得到了李承乾求见的消息。
第五十二章 会很悲剧的!
第五十二章会很悲剧的!
听到太子来见的消息,杜荷几乎要以为太阳从西边出来了,但细细一想,在转瞬间就看破了李承乾的来意,心道:“估计是承受不住外界压力,来求自己了。”心虽是如此想的,但难免有些讶异,李承乾能够放下面子来求自己,足见在隐忍上有了十足的长进。一个懂得隐忍的人,将是极度危险的。这类型的老乌龟用隐忍法干掉比自己强大十倍的强敌,史上并不少见。
李承乾身为太子,有了隐忍之心,将会成为一个可怕的敌人,杜荷在穿衣服的时候,突然觉得自己应该留意一下李承乾了。
洗漱完毕,精神抖擞的来到了杜府大堂。
大堂里长乐正代替自己招待着李承乾,大堂里茶香四溢,那是极品狮峰龙井的味道。
也许是因为古代地质水源空气没有受到任何工业污染的缘故,唐朝的龙井茶,比后世的更加醇香,最好的狮峰龙井,只需一杯就能够轻易的使茶香飘满整个房间,让人垂涎三尺。
杜府的狮峰龙井都是武媚娘私送的,属于最好的品种,上缴的贡品茶也比不上,只不过产量极少,即便杜府也是不多。
杜荷有些心疼,这茶平时他自己都不怎么舍得喝,长乐可真够大方的,将它拿出来喂猪了。不过对于长乐的心,杜荷还是能够理解的,李承乾是她的哥哥,而且是一母同胞的亲哥哥,有着血溶于水的关系。
自己与李承乾的恩怨人尽皆知,长乐夹在间也确实为难,自然希望自己与李承乾能够言归于好。
“见过太子”杜荷虽知长乐的心意,却也没有表现出太多的热忱,他与李承乾之间注定是一对相斥的磁铁,不可能走在一块的。至于敌人之说,杜荷并不承认,李承乾除了套着一个太子的身份外,其他的地方根本无法与之相比。说是敌人,那是抬举他了。
李承乾还没有资格做他的敌人。
李承乾在长乐面前露着笑容,并没有任何的反感情绪,笑道:“都是一家人,妹婿不必多礼……”顿了一顿,又道:“长乐,我与妹婿有些事情商议,可否回避一下。”
长乐担忧的看了两人一眼,暗叹了一声,作福离去。
长乐这一离开,李承乾的脸色就不那么友善了,话有话的说道:“真是好茶,这龙井连皇宫里也没有吧,妹婿的日子过的可真够滋润的。”
杜荷不动声色的在一旁坐下,虽不知李承乾的来意如何,但已隐隐察觉,绝不简单,模棱两可的道:“承蒙岳父大人厚爱,还算不错。”
李承乾望着他,脸上露出了戏谑的嘲讽道:“暗控制着武家财产,收敛暴利,可谓日进金斗,自然过的奢侈豪华”
杜荷闻言哑然失笑,自己与武家走的近不假,但要说控制武家,那纯属扯淡。武家能有今日靠的不是他杜荷,而是拥有一个未来女皇在后面把持大局,这种子虚乌有的事情,李承乾说的如此肯定,还真让他有些意外。
他是何等的聪慧,只是在转瞬间,所有的来龙去脉,了然于胸,李承乾的鬼主意也有了头绪:李承乾恨自己入骨,他掌握了自己的“罪证”,百分之百会到李世民面前告自己一状,而不是特地来通知自己。联合昨天生的事情来想,李承乾的用意呼之欲出了。
杜荷心道:“李承乾既然来者不善,自己又何须跟他客气?”
沉默了半响,眉头微微的挑动,故作平静的道:“不知太子这话什么意思?我听不明白”
李承乾一直来注意杜荷的每一个动作,都看在眼里,杜荷那挑眉,强作镇定的举动正是心虚之举,他手的资料能够证明杜荷可以调用武家的资产,并不能真正的证明杜荷就是武家的幕后大老板。故而来此,心底也有些忐忑,但见杜荷如此表情,心大安,竟拍案而起,脸色挂着阴狠的笑容,厉声道:“杜荷,你少给我装蒜,你看看这是什么?”他从袖拿出了一本小册子,丢到了杜荷的面前。
杜荷阴沉着脸,将小册子捡起,当即翻阅,恍然大悟。
小册子记载的是当初苏州瘟疫爆,十五万人危在旦夕,他在这时候,调用了存在武家的钱财,购买了大批的物资来赈灾的记录。当时情况紧急,而且物资数额巨大,不好伪装,他救灾心切,也没有做任何的掩饰,想不到会让李承乾抓到把柄。
见杜荷脸色阴沉,李承乾更是得意:“想不到大名鼎鼎的杜家二郎,竟然如此贪财。我大唐律法,你不会不知吧。根据大唐律例:本人或大功以上亲属从事商业,本人不得担任官职。在职官员在辖区内兼营商业属于犯法行为。买卖货物,即使交易公平,也笞五十,显失公平,比照曲法枉断论罪。官员为官府做生意或亏损欠债,按坐赃减二等处罚。官员派下属或市场管理人员经商,如得利,官员不知,为无罪;知,比照官员家人在辖区内经商,官员知情之罪惩治。根据情节轻重,下属或市场管理人员也要笞四十到杖八十……而你却依仗父皇信赖,以权谋私,罪加一等。”
杜荷阴沉着脸,将小册子丢在一旁,既不承认,也没有否认,只是淡淡的道:“你想怎么样?”
此举在李承乾眼无异于承认了一切事实。
李承乾尾巴几乎翘上了天,怡然自得道:“不想怎么样,只是妹婿你应该清楚。这小册子要送送到父皇的手上,会是什么结果。告诉你,父皇勤政廉洁,最讨厌的就是你这类以权谋私之徒,只要揭,你在父皇心的地位必然大跌,要知道,好印象一但失去,想要弥补,可就千难万难了识相的告诉孤,公孙夜月的下落,不然休怪孤翻脸无情。”
杜荷面无表情的站起身来,笑道:“我当是为何,原来……太子这是打算跟我做交易,原来,太子做交易就是这种态度。我算是明白了,那么,很抱歉,我不知道。我完全不知公孙夜月藏在何地,太子若有本事就自己找去吧”
李承乾想不到杜荷会断然拒绝,神色在刹那间变得格外难堪,眼怒焰燃烧,咬牙切齿道:“杜荷,你当真以为孤不敢告你?”
“身正不怕影子斜我杜荷做事,问心无愧,何惧殿下的污蔑。要告便告,我岂会在乎。”杜荷大义凛然的说着,双目直视过去,毫不退让。李承乾太过嚣张,在杜府还轮不到他来拍桌子。
“好,好,好……”李承乾气急笑,眼怒火更胜:“孤到要看看,你怎么避过此劫,我们走着瞧……哼……”他怒哼了一声,气冲冲的走了。
杜荷摇头笑了笑,道:“李承乾,还是太嫩了。”
原先还以为李承乾转性了,懂得什么叫做“隐忍”,很显然这是高估他了。
作为高高在上的太子,他行为处事都高人一等,习惯了以上位者的方式说话,干什么都觉得自己高人一等。却不明白,他并不能服众,这种高人一等的态度,反而让人反感。
杜荷坐在主位上感觉有些奇怪,究竟谁在暗调查自己?
李承乾虽然拿着他的“罪证”,但可以肯定这绝对不是李承乾查到的,假若是他,早在到手的时候,就会到李世民面前告自己了。李承乾也不可能在这个关键的时候,意外的调查到这则古老的消息。一定是有人特地调查此事,然后选择在这个时候交给李承乾的。
这里便衍生了好几个问题。
谁在调查自己?
调查自己有何目的?
是敌是友?
为何将自己的“罪证”收藏起来?
种种答案,不难假想。
调查自己的人,必然与李承乾有着密切的关系,目的不明,但是敌非友,至于“罪证”收藏起来,应该就是等到合适的机会,在选择拿出来吧
这未知的敌人却要比李承乾高明的多。
杜荷旋即一笑:“你一直藏身暗处,或许将来有机会抓到我的真正的把柄,但你为了李承乾暴露目标,来到了明处,还想翻天不成?”
足音响起,长乐一脸担忧的走进了大堂。
杜荷上前将爱妻搂在怀,温柔道:“怎么了,是否遇到了太子?”
长乐默然点了点头道:“大哥的脸色好难看,像是要吃人一样。碰面了,理也不理,你们……又吵起来了?”
杜荷摇头笑道:“没有,不过是太子殿下想找你夫君的麻烦而已”当即也不隐瞒,将李承乾要告他的事情说了出来。
长乐忧心道:“大哥怎么能这样,接下来应该怎么办?”
杜荷自信一笑:“凉拌,什么也不用做。一切都看太子的决定,太子不告我,大家都好,他若不信邪的告我,我也不会对他怎么样的,只是岳父大人那边,就不好说了。”
长乐一脸奇怪。
杜荷在她那绝美的脸蛋上亲了一口,眯起了眼睛道:“看着吧,不管是谁,在岳父大人面前,告我贪财,他都会很悲剧的”
李承乾走在了前往皇宫的路上。
ps:还有一章,啥时写好,啥时睡觉
第五十三章 太子哥,悲剧了
第五十三章太子哥,悲剧了
长乐那对迷人的大眼睛透露着疑问,心底不信爱郎会为金钱折腰,却不明白爱郎为何会有此一说。
杜荷也不明讲,今日之局,与其说是李承乾要告他,还不如说是他有意在李承乾的心头烧了一把火,逼着李承乾到李世民面前告他一状。
李承乾若不存心与他为难,这万事大吉,一但与之为难,则自讨苦吃。
李承乾却不理解,心头怒火烧,难以自制,想不到杜荷如此不被他面子,自己亲自登门,要求交易,在他看来已经是示弱的表现,然杜荷针锋相对的举动,却完全没有将他这个太子看在眼底。
他只知杜荷的不是,丝毫没有察觉,自己又拍桌子,又冷嘲热讽的神态,根本就是一副来找麻烦的架势。他只看得清对方如何如何,却无法察觉自己行为的失当,过份。
“好你个杜荷,孤就不信了。有这事实俱在的证据,父皇还会偏袒你不成,真当孤不敢告你……”
他脚步越走越快,满脑子都是要告杜荷,要好好整治他的想法,不过一刻,以来到皇宫,从宫侍婢口打听到了李世民的所在方位。今日不上早朝,李世民正在立政殿陪长孙皇后。
李承乾闻讯,心窃喜,有长孙皇后在侧,自己告倒杜荷的几率将更大一些,疾步直往立政殿赶去。
立政殿内,李世民本因宴会上生刺杀事故,心一直不悦,兼之刺客消失无踪,更是让人心底烦躁,但在长孙皇后的劝说安慰下已经略有好转。年纪虽小,但善解人意的晋阳公主小兕子也在一旁老气横秋的安慰,逗得李世民笑,心情也好了不少。
在李承乾到来之前,正与长孙皇后、小兕子在立政殿大厅聊天作乐,一家三口,其乐融融。
听得李承乾求见,李世民也没有感到多少不悦,虽说一直没有抓到公孙夜月,但他却表示理解,连杜荷都没有消息,一筹莫展,李承乾这里,他自然也没有报多大的希望,点头让他入内请安。
李承乾人品不咋的,但对于父母还是相当孝顺的,每天请安,从不落下,李世民这里也未多想。
李承乾来到近前叩拜,有些迫不及待的将杜荷的事情说了出来,说他如何如何的贪婪,如何如何的操控武家人,谋取私利。告状嘛,言语间难免会出现一些夸张不实的地方。
李世民原本笑吟吟的脸,在听的李承乾的话后,在刹那间变得格外可怕,阴沉着,目光冷得让人心底生寒。他先让长孙皇后抱小兕子下去,免得吓坏孩子。
长孙皇后再是了解自己的丈夫不过了,心知不妙,让宫女带小兕子离开,自己却并未离去,只是有些担忧的看着父子俩,提醒道:“乾儿,荷儿为人正直,决计不是贪财之辈,这其是不是有什么误会?”
李承乾见李世民变色,还以为是在生杜荷气,忙道:“儿臣原先也是不信,但事实俱在,却也容不得儿臣不怀疑了。”他拿出了那份自以为整治杜荷的证据,上前双手奉上。
李世民伸手接过小册子,看也不看,直接将小册子对半分开,沿着浆糊线,将小册子撕开,然后对折,撕成四份,八份……一点一点的撕裂,不多时,证据已经成了无数的碎纸。
李承乾吓傻了,对上李世民那失望,痛心的眼神,始知情况不妙,但还不知错在哪里,“父皇你……”
“住口你还有脸叫联父皇?你实在让朕太失望,太失望了……”李世民抽*动着嘴角,将一手的碎纸屑甩在了李承乾的脸上,反手一记耳光,甩了过去,“啪”的一声脆响,太子哥被扇的头冠都歪了,嘴角都泌出了血丝。
李承乾被打懵了。
长孙皇后也骇然变色,惊道:“陛下,有话好好说,何必动手打孩子呢”
“太子如此,让朕还能说些什么?”李世民咬着牙根,喘着粗气、那眼睛瞪的几乎要与牛眼相比。
李承乾满脸的不解,委屈,也未这一巴掌爆了出来:“父皇,孩儿究竟做了什么?您如此的偏袒杜荷,究竟到底谁是你的儿子……”
“你……”李世民更气,手掌举起,但见李承乾那副模样也打不下去。
“乾儿,住嘴,不得无礼”长孙皇后一手拉着李世民,一边怒叱着李承乾,三人就数她最为难。
“好好”李世民放下了手,不住的颤抖道:“朕今日就让你无话可说……你告杜荷的一切,朕这里一个字也不信。所谓的‘证据’,朕看都不屑去看”
他强压着怒火,徐徐道:“当年息王与朕相争,他曾利用职权之变,扣留了部分暴君杨广遗留下来的钱物,藏在一个地方。有这么一个人,一次意外,他现了这个宝藏。宝藏财宝无数,共计五万两千八百两黄金,十七万两千八百两银饼,此数额之大,比我朝三年所有税收之总和还多,是我大唐国库余钱的三倍有余。面对这笔数额巨大的宝藏,现者分不取,尽数上缴朝廷。朕当初问他,为何如此?他答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些金钱是当初杨广取之于民的不义之财,理因用之于民’。这个人就是你所告的杜荷。杜荷连唾手可得的宝藏都不屑一顾,一个人视金钱,如粪土于此。又岂会为了金钱,去干违法犯忌之事?”
因为杜荷的存在,这些年大唐的大动静不断,许多方针,政策的实施改变,都少不了巨额金钱的支持。
杜荷上邀的这五万两千八百两黄金,十七万两千八百两银饼就显得尤为重要,若没有这笔意外得来的巨资,大唐许多的政策都无法实施。
对此李世民嘴上不说,却是深感于心,杜荷献金之功,让大唐免去数年的展之苦。
李承乾告什么不好,非要告杜荷贪财。
整个武家的所有资产加起来也不及十七万两千八百两银饼,更加别说还有跟巨大的五万两千八百两黄金了。
李承乾这一告,完全是自讨苦吃。
听李世民如此说明,李承乾呆呆的,无话可说。